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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務部績效考核辦法或方案
為了確保事情或工作科學有序進行,我們需要事先制定方案,方案是書面計劃,具有內容條理清楚、步驟清晰的特點。方案應該怎么制定才好呢?下面是小編整理的財務部績效考核辦法或方案,供大家參考借鑒,希望可以幫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一、基本意義
為了有效監督財務人員認真完成本職工作,不斷提高工作效率與工作質量,最大限度地實現績效考核的公平性,建立財務部工效掛鉤、獎優罰劣的考核機制與評估體系,特制定本辦法。
二、考核的基本原則
以崗位職責和工作標準為基礎,結合財務部內部主輔崗制度,以工作計劃、工作日志和額外工作報告單等為依據,客觀評價員工的綜合表現和崗位績效,并與崗位升降、崗位調配、人力資源開發、培訓教育、薪酬獎懲及評先評優緊密職系起來,努力營造積極向上的良好競爭氛圍。
三、考核的程序和分工
考核采用定量與定性相結合的形式進行,以定量考核為主,參照定性考核結果,客觀、公平、公正地完成對每一位財務人員的考核定格。
每月1號前考核人依據每個人的考核資料完成量化打分、綜合評價等,并確定被考核人完成情況。
總會計師和財務部經理對各中心的主管、初級主管和財務部本部工作人員進行考核和綜合打分;各中心主管對其下屬工作人員進行考核和綜合打分。最后由財務部匯總考核結果,排隊列出每一位人員的綜合得分,最后由總會計師召集人員討論,完成對每一位財務人員的考核定格。
四、監督體制
總會計師接受財務部全體人員的越級投訴,嚴格執行考核的公平性和公正性,并將考核意見遞交公司考核辦。
五、建立溝通和動態監控制度
日常工作中,考核人要對被考核人加強動態管理,督促檢查被考核人的工作完成進度。在月底考核定格之后,考核人要做好與被考核人的溝通談話,指出工作中的優點和不足,及時指出下一步工作努力的方向,幫助被考核人不斷提高工作能力和綜合素質。
六、月度考核細則
1、考核方法:考核人可采用對比法、觀察詢問法、記錄查證法、書面報告法、重大事件法等進行考核。
2、考核定格:考核實行百分制,每一位被考核人員最終匯總得分不超過100分,考核定格總體結果按公司統一比例進行。每月定格優秀人員從得分三前名中選定,良好從前五名中選定,有待改進和差從后五名中選定。
3、考核指標及權重
⑴工作績效(總分100分)
①崗位職責和工作標準履行情況,按崗位不同權重為70%~80%;
②額外工作,按崗位不同權重為20%~30%;
⑵其他項目(調整項,每月按實際情況加減分)。
另外,主管人員工作績效考核得分為本中心全體人員平均分,占80%;經理定性考核占20%。
⑶對于新崗人員,考慮到工作熟練程度及工作經驗等因素,視上崗時間不同給予一定的照顧分,當月在崗位職責和工作標準履行情況得分的基礎之上再加上一定的分數,上崗第一個月加4分,上崗第二個月加2分。
4、獎金來源:以被考核人每月月薪20%的浮動工資用于二次分配,由財務部根據考核結果進行獎懲,如有獎金節余,由部里留存,用于下月安排。
5、獎懲幅度:
(1)優秀:享受被考核人雙倍浮動工資;
(2)良好:享受被考核人1.5倍浮動工資;
(3)合格:享受被考核人1倍浮動工資;
(4)有待改進:享受被考核人50%浮動工資;
(5)較差:扣除被考核人浮動工資全額;
七、考核項目
㈠崗位職責和工作標準履行情況考核
崗位職責和工作標準履行情況考核實行百分制,然后按權重計入考核總分。每一個崗位的崗位職責和工作標準總分均為100分,按細化的崗位流程和崗位標準,對每一個崗位按難易程度、工作量大小、風險程度不同等進行量化分配。此項工作由各中心主管負責統計上報,財務部組織人員進行審查匯總,經討論通過后作為考核依據,月末一一對應檢查考核。為強化制度的綱性,對每個崗位的工作職責和標準分數分配原則上不準調整,但因工作內容和工作性質的變化,由各中心提出調整報告,經財務部經理和總會計師同意后可由財務部統一進行調整。
同時,對于兼崗和主輔崗情況,月末考核時每個崗位均為相同的權數加權計算出最后得分,比如一人從事兩個崗位,每一個崗位的權數均為50%,三個崗位每個崗位權數為三分之一,以次類推。至于崗位的分配由各中心主管協調分配,報財務部備案。
㈡額外工作的考核
額外工作分為指令性工作和創造性工作兩大類,指令性工作為領導臨時安排完成的工作,創造性工作為因個人在工作中主動思考發現的特殊情況,且經領導同意后而開展的臨時性工作。
額外工作實行工作報告制度,對于每項額外工作均由財務部開出報告單,詳細列出工作項目名稱、工作內容、應達到標準、時間進度等內容,月底對每一項額外工作報告進行考核評定,計算出每一個財務人員的額外工作得分,重新加權計算計入考核總得分。(《額外工作報告單》附后)
1、指令性額外工作考核評分標準(創造性工作分別在指令性工作得分基礎上加10%)
⑴、特別重要性工作(A級)為60分;
⑵、較重要性工作(B級)為50分;
⑶、一般重要性工作(C級)為40分;
⑷、一般性工作(D級)為30分;
⑸、零星性額外工作(E級)視工作量大小為10~20分。
注:特別重要性工作:指被公司主要領導高度重視,并能夠為公司提高工作效率和質量、加增較大效益等工作;較重要性工作:指被公司領導重視,并能夠為公司或部門提高工作效率和質量、加增公司效益等工作;一般重要性工作:指被公司分管領導重視,并能為部門提高工作效率和工作質量等工作;一般性工作:指為更好地開展本部門或本中心的工作,改進工作流程、提高工作效率,并受到部門領導認可的工作;零星性額外工作:指部門或中心內部臨時安排,且屬正常崗位職責以外的零星性工作。
2、額外工作的分配方法
為了提高工作分配的合理性和科學性,真正體現“能者有其勞、勞者有其酬”的競爭氛圍,同時又能增強財務部的團隊協作精神,額外工作實行一人承擔和幾個人共同協作相結合,領導指令、主動承擔和招標方式相結合等。
3、對于額外工作的完成情況考核
額外工作按計劃進度完成,且符合目標要求者得到相應分數。未按計劃進度完成者,超過第一天扣除該項分數的50%,超過第二天扣除該項分數的30%,超過第三天扣除該項分數的15%,超過第四天扣除該項分數的5%。
對于承擔的額外工作,因個人主觀原因未按時完成,如對公司或本部門造成影響的,除應得分給予相應扣除外,還將視其影響程度再給予一定分數的處罰。若對公司有影響的,再處罰責任人該項工作應得分數的100%;若對本部門有影響的,再處罰責任人該項工作應得分數的50%;若對中心有影響的,再處罰責任人該項應得分數的25%。
對于一項工作分別由幾人共同完成的,每個人分別平均承擔本項工作的責任,工作完成后,并享有本項工作的平均得分。
㈢其他考核事項
1、獎勵事項
⑴關心公司的生產經營活動提出合理化建議,被公司采納者,一次獎2分;被部門采納者,一次獎1分。 ⑵積極鉆研業務知識,改進本部門或本中心業務管理方法或完善管理程序,使工作質量和工作效率明顯提高者,對于未列入額外工作項目的,使部門工作提高的,一次獎4分,使中心工作提高的一次獎2分,同時分別獎中心負責人1分和0.5。
⑶積極參加公司內外舉辦的各類活動并取得優異成績,獲得榮譽表彰的,公司外部一次獎2分,公司內部一次獎1分。
⑷為宣傳公司形象或本部門形象積極投稿,被發表或采納者視具體情況分別給予加分。在市級及其以上媒體、刊物、雜志等發表文章者,一篇獎3分。
⑸因工作成績突出,被上級主管部門或公司內部表彰的,省部級及以上的一次獎4分,地市級一次獎2分,公司內部一次獎1分。為公司爭得集體榮譽的,具辦人和中心負責人每人獎6分(經辦人為兩人以上的,平均分攤6分);為部門爭得集體榮譽的,經辦人和中心負責人每人獎4分(具辦人為兩人以上的,平均分攤4分)。
⑹中心受到現場管理辦公室獎勵的,獎勵中心負責人1分。
⑺其他未列明獎勵事項,一次獎1分。
2、懲罰事項
⑴各中心因管理不善造成工作失誤或遺留隱患被發現的,除了應及時解決外,扣中心負責人及責任人每人2分;
⑵上報的報表中存在錯誤被發現的,一處扣中心負責人及責任人每人1分;
⑶泄露公司秘密被發現的,未對公司造成影響的扣中心負責人2分,扣責任人4分;
⑷不遵守工作紀律被部門領導批評者,扣中心負責人1分,扣責任人2分;
⑸酗酒、上班時間玩游戲以及觀看黃色網頁等有損財務人員形象的,扣中心負責人2分,扣責任人4分; ⑹現場管理檢查中,被通報或罰款的,扣中心負責人2分;
⑺日常考勤:正常上班,滿勤工作者不加分也不減分,除法定應享受的假期之外(如婚假、喪假、產假等并經領導同意批準后),每請假一天扣2分,曠工一天扣10分;本應該享受的假期,被領導同意批準后,因工作需要不能請假或者未能按規定享受者,多出勤一天加0.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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