煙花爆竹清查方案(通用12篇)
為了確保事情或工作科學有序進行,常常需要提前準備一份具體、詳細、針對性強的方案,方案指的是為某一次行動所制定的計劃類文書。那么大家知道方案怎么寫才規范嗎?下面是小編整理的煙花爆竹清查方案 ,歡迎閱讀,希望大家能夠喜歡。
煙花爆竹清查方案 1
為貫徹落實省應急管理廳《關于做好20xx年下半年煙花爆竹經營安全檢查工作的通知》(皖應急函〔20xx〕489號)文件精神,規范煙花爆竹零售網點經營行為,提升經營場所安全條件,保障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現制定我市煙花爆竹經營安全專項整治工作方案。
一、指導思想
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依據《安全生產法》、《煙花爆竹安全管理條例》和《煙花爆竹經營許可實施辦法》等法律、法規,建立和完善監管機制,進一步促進我市煙花爆竹經營市場安全、規范、有序發展。
二、總體目標
通過專項整治,建立健全安全監管體系,理順管理關系,明確并落實各監管單位責任,嚴把煙花爆竹零售網點安全條件關,杜絕無證經營、超量儲存煙花爆竹現象,嚴厲打擊非法儲存煙花爆竹行為,凈化經營市場,維護合法經營單位利益,大力提升經營網點安全條件,消除事故隱患,防范事故發生。
三、整治范圍和內容
1、批發企業:向未取得零售許可證的單位或個人銷售煙花爆竹,向零售點銷售專業燃放類產品和冒牌、超標違禁產品。
2、無照無證零售經營網點:沒有取得《營業執照》或《煙花爆竹經營(零售)許可證》的經營網點擅自銷售煙花爆竹。
3、持證零售經營網點:未做到專店專人經營;消防器材和安全警示標志未到位;超量存放;銷售非法生產、經營的煙花爆竹;私設非法儲存點。
四、時間步驟與措施
1、時間:
20xx年11月20日-20xx年2月28日。
2、方法步驟:
(1)宣傳發動階段(20xx年11月20日-30日)。
各鎮人民政府要積極開展專項整治宣傳工作,利用廣播、有線電視、微信等新聞媒體和采用開動宣傳車、懸掛橫幅等形式大力宣傳此次專項整治活動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營造專項整治活動濃厚的輿論氛圍,做到家喻戶曉、人人皆知,提高人民群眾抵制和舉報無證經營、非法儲存煙花爆竹的自覺性。
(2)集中整治階段(20xx年12月1日-20xx年2月20日)。
各鎮人民政府要認真履行屬地管理責任,成立專項整治工作領導組,制定專項整治方案,組織派出所、市監所、安監站加大對非法違法經營、非法儲存煙花爆竹行為的查處力度,要充分發揮村(社區)、組干部,村級信息報告員等作用,對重點區域、重點戶、重點人,實行“網格化”管理,做好信息搜集、上報工作。市安委會辦公室從市應急、公安、市監等部門抽調人員成立以市應急局主要負責人為組長、分管負責人為副組長的專項整治工作組,赴全市20個鎮開展專項整治工作,專項整治工作組所到鎮,鎮分管負責人負責組織派出所、市監所、安監站工作人員全程配合,嚴厲打擊煙花爆竹經營中的'一切非法、違法、違規行為。
(3)總結提高階段(20xx年2月21日—28日)。
各鎮人民政府、市直相關部門對專項整治工作進行全面總結,并將此次活動小結于2月28日前報市安委會辦公室。市安委辦匯總后進行全市通報。各鎮人民政府、相關部門要進一步完善相關制度和措施,運用大數據和“互聯網+”技術,建立覆蓋各類市場主體的網格化市場監管體系,提升執法效率和效果。
3、整治措施:
(1)對于批發企業向未取得零售許可證的單位或個人銷售煙花爆竹的,由市應急局依據《煙花爆竹經營許可實施辦法》第三十二條之規定查處。
(2)對于批發企業向向零售點銷售專業燃放類產品和冒牌、超標違禁產品的,由市應急局依據《煙花爆竹經營許可實施辦法》第三十三條之規定查處。
(3)對于沒有取得《營業執照》的經營網點擅自銷售煙花爆竹的,由市市監局依據國務院第370號令《無照經營查處取締辦法》第十四條之規定查處。
(4)對于沒有取得《煙花爆竹經營(零售)許可證》的經營網點擅自銷售煙花爆竹的,由市應急局依據《煙花爆竹管理條例》第三十六條第一款之規定查處。
(5)對于行為構成治安管理的,由公安部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三十條之規定,給予治安管理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6)對于持證零售網點銷售非法生產、經營煙花爆竹的,由市應急局依據《煙花爆竹安全管理條例》第三十八條第二款之規定查處;情節嚴重的,吊銷煙花爆竹經營許可證。
(7)對于持證零售網點超量存放的,由市應急局依據《煙花爆竹經營許可實施辦法》第三十五條之規定查處。
五、工作要求
(一)注重實效,聯合執法。
派出所、市監所、安監站等部門要在鎮人民政府的統一領導下,建立健全聯合執法機制,加強協調配合,切實落實部門責任,履行職責,嚴厲打擊非法違法違規行為。市專項整治工作組實行組長負責制,組長負責安排執法車輛和召集組員,并對整治組整治效果負責,嚴禁“走過場”。市整治工作組成員要服從組長領導,做到令行禁止,不得互相推諉、扯皮,各自在履行部門職責的同時,要相互協調、相互配合、聯合執法。
(二)嚴肅工作紀律。
市、鎮各抽調人員在專項整治期間要克服困難,不得無故缺席和請假,確需請假的,市級向市專項整治工作組組長請假,鎮級向鎮分管負責人請假。嚴格遵守“八項規定”,對違反工作紀律的,嚴格對照“負面清單”管理有關規定進行處理。
(三)跟蹤督查,問責問效。
此次專項整治活動,市安委會辦公室對整治活動跟蹤督查,不定期抽查整治進展和效果,發現問題及時通報。
煙花爆竹清查方案 2
近日,全市安全生產工作會議上提到:“新蒲新區對蝦子鎮存在非法銷售煙花爆竹產品的問題沒有引起足夠重視,打擊不力”,充分暴露出我區煙花爆竹打非治違工作有盲區、有漏洞。為有力有效、全面無死角打擊煙花爆竹非法生產、銷售、儲存、運輸行為,結合《省應急管理廳關于切實做好第四季度直管行業安全生產工作的通知》《省應急管理廳關于立即組織全面排查煙花爆竹零網點“下店上宅”“前店后宅”違法行為的緊急通知》要求,特制定本方案。
一、總體要求
按照“全覆蓋、零容忍、嚴執法、重實效”的總體要求,切實增強紅線意識和底線思維,堅持依法治理、源頭治理、綜合治理,進一步加大執法力度,提高制度執行力,依法從嚴從重打擊煙花爆竹非法生產、經營、儲存、運輸行為,確保全區煙花爆竹安全生產形勢持續穩定。
二、組織領導
為確保我區煙花爆竹“打非治違”專項整治行動順利開展,特成立煙花爆竹“打非治違”專項整治行動領導小組(以下簡稱領導小組),負責組織、指導全區煙花爆竹“打非治違”專項整治行動工作。
領導小組辦公室下設于區應急管理局,由分管領導兼任辦公室主任,具體負責專項整治行動的。統籌調度、資料收集等工作。
三、行動時間
即日起至20xx年2月28日
四、職責分工
各鎮(街道):是本轄區內煙花爆竹“打非治違”專項整治行動的責任主體,組織落實好本轄區內煙花爆竹生產、經營、儲存、運輸等環節非法違法行為的排查和宣傳工作,發現情況及時處置。
區公安分局:負責煙花爆竹運輸、燃放環節的安全監管和公共安全管理工作,依法許可焰火晚會,組織銷毀非法煙花爆竹產品,嚴格煙花爆竹道路運輸許可,在區管委會的統一領導下,牽頭組織開展煙花爆竹打非工作,嚴厲打擊煙花爆竹非法生產、經營、儲存、運輸、燃放行為,對構成犯罪的及時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區應急管理局:負責煙花爆竹生產、經營環節的安全監管,依法對煙花爆竹經營零售店進行許可,依法查處煙花爆竹生產、經營環節中各類違法違規行為,協調、配合開展煙花爆竹“打非治違”工作。
區市場監督管理局:負責對煙花爆竹產品質量進行監督管理,依法查處不符合國家標準或行業標準的煙花爆竹,嚴防偽劣產品流入市場,依法查處無證生產、經營或經營假冒偽劣煙花爆竹行為,協調、配合開展煙花爆竹“打非治違”工作。
區交通運輸管理局:負責煙花爆竹運輸車輛資質、駕駛員、押運員的資格管理。督促客運企業加強檢查,嚴防旅客攜帶煙花爆竹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協調、配合開展煙花爆竹“打非治違”工作。
區交警大隊:負責加大路面檢查巡查力度,及時發現并查處未經許可非法運輸煙花爆竹以及使用不具備相應資質的車輛或者駕駛員、押運員從事煙花爆竹運輸等違法行為,協調、配合開展煙花爆竹“打非治違”工作。
五、專項整治內容
(一)未經許可非法生產煙花爆竹行為;
(二)未經審批非法儲存煙花爆竹行為;
(三)未經許可非法運輸煙花爆竹行為;
(四)未經許可非法經營煙花爆竹;
(五)未經許可煙花爆竹零售店變更經營場所(異地經營)行為;
(六)批發企業經營超標、違禁、非法產品,超許可范圍經營及向零售點銷售專業燃放類產品,在倉庫存放不屬于煙花爆竹的爆炸物等危險物品,將執法收繳的產品與正常經營的產品混存,儲存超量、堆放超高以及通道堵塞,購買和銷售未張貼流向登記標簽的產品等違法違規行為;
(七)煙花爆竹零售店存在“下店上宅”、“前店后宅”等形式與居民居住場所設置在同一建筑物內的零售點,與人員密集場所和重點建筑物安全距離不足、集中連片經營、在超市內銷售、未按規定專店銷售的`行為;
(八)零售店銷售超標、違禁、專業燃放類產品或非法產品,超許可證載明限量存放煙花爆竹等違法違規行為。
六、工作任務
(一)全面開展排查整治。
各鎮(街道)要定期對花圈殯葬用品經營場所、副食店、原煙花爆竹零售店經營位置、城中村等可能從事非法經營、儲存煙花爆竹的場所進行重點排查,對重點村居(以前發現過非法經營儲存行為的村居)、重點戶(提供過煙花爆竹非法儲存行為的住戶)、重點人員(以前參與非法經營、儲存的人員)進行回頭看檢查,確保所有可疑場所全面排查到位。
(二)全面開展聯合執法。
由區應急管理局牽頭,組織相關部門、屬地鎮街對全區所有煙花爆竹企業(批發企業和零售店)全面開展排查整治,嚴厲打擊煙花爆竹批發企業“六嚴禁”、零售店“三嚴禁”等違法違規行為,由區公安分局牽頭,組織相關部門、屬地鎮街對排查出的非法生產、經營、儲存、運輸行為進行嚴厲打擊以及對群眾舉報線索進行及時核實,確保煙花爆竹非法生產、經營、儲存行為無處藏身。
(三)全面開展集中宣傳。
各鎮(街道)要利用鄉鎮趕集集中宣傳、廣播喇叭、張貼安全宣傳標語等方式,廣泛宣傳政府對打擊非法生產、經營、儲存、運輸煙花爆竹行為的工作態勢和獎懲措施,同時宣傳非法生產、經營、儲存煙花爆竹對家庭、他人和社會的嚴重危害,引導廣大人民群眾自覺遵守法律法規,不參與非法生產經營儲存煙花爆竹活動。
(四)全面開展舉報獎懲。
各鎮(街道)要通過微信群等方式公布舉報電話,張貼舉報獎勵制度,依托周邊群眾及時發現非法生產、經營、儲存、運輸等行為,對舉報煙花爆竹非法生產、經營、儲存、運輸等行為的單位和個人,按照相關規定給予獎勵。
七、工作要求
(一)加強領導、落實責任。
各鎮(街道)各有關部門要成立煙花爆竹“打非治違”專項整治工作領導小組,統一組織領導本轄區本部門煙花爆竹打非治違專項整治工作,主要領導要主動上手,分管領導要具體負責指揮,確保煙花爆竹“打非治違”專項整治工作取得實效。
(二)依法依規,嚴格執法。
各鎮(街道)各有關部門要按照職責分工,認真履職盡責,要運用經濟、法律和行政手段對煙花爆竹非法行為實行重點打擊、有效打擊,確保專項整治工作職責明確、措施得力,效果明顯。
(三)強化督查,嚴肅問責。
對煙花爆竹打非治違專項整治工作不重視、措施落實不到位、排查整治不力的鎮(街道)、部門要給予通報批評,對因“打非治違”專項整治工作責任不落實而發生非法違法事故的,依法依規從嚴從重追究相關負責人的責任。
煙花爆竹清查方案 3
為認真貫徹落實州生態環境保護委員會20xx年第一次全體會議暨全州大氣污染防治工作會議精神,加強煙花爆竹零售、批發、儲存等環節安全監管工作,結合《西雙版納州煙花爆竹旺季安全監管檢查執法工作方案》,從源頭上強化煙花爆竹批發、零售、儲存環節的管控,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標
堅持“保障安全、統一規劃、合理布局”和“兩關閉、三嚴禁”的原則,堅持目標導向、問題導向,結合藍天保衛戰重點工作任務,按照西雙版納州大氣污染防治工作部署和屬地人民政府明確的禁限放區域,調整煙花爆竹零售經營布點規劃;緊盯煙花爆竹批發、零售、儲存環節,加強源頭管控,做好城市建成區全年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等禁限放政策的宣傳,最大限度減少對全州大氣污染綜合治理工作的影響,堅決守護好西雙版納藍天白云。
二、整治范圍
全州所有煙花爆竹批發企業及零售店(點)。依法取締屬地人民政府明確的禁放區域內的煙花爆竹零售店。
三、整治內容
(一)合理規劃煙花爆竹零售經營網點,嚴格把控煙花爆竹銷售許可。
全面排查煙花爆竹零售店,特別是禁放區域內的煙花爆竹零售店,按照各縣(市)人民政府禁限放政策規定,堅持保障安全、統一規劃、合理布局原則,調整煙花爆竹零售經營布點規劃,嚴格把控煙花爆竹經營企業市場準入關,堅決取締不符合布點規劃、不具備安全條件的煙花爆竹經營企業。
(二)嚴格落實煙花爆竹安全管控措施,確保安全有序。
嚴格規范煙花爆竹批發、零售、儲存行為,督促指導煙花爆竹經營企業準確把握大氣污染治理禁限放政策規定和市場需求情況,合理安排進貨。加強對批發企業倉庫的監督檢查,嚴禁煙花爆竹倉庫改變設計用途使用、超量儲存、違規存放不屬于煙花爆竹的危險品,嚴禁超高堆放或者堵塞通道。
(三)加強禁限放政策規定的宣傳,提升大氣污染治理知曉率。
及時向煙花爆竹銷售門店經營者宣傳屬地人民政府針對大氣污染防范治理明確的煙花爆竹禁限放區域和禁限放政策規定。并督促轄區內煙花爆竹銷售門店在店內粘貼屬地人民政府禁限放煙花爆竹的`通告和禁燃限燃區的劃定范圍圖,在銷售過程中向購買者宣傳縣(市)城市建成區內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的政策規定,營造大氣污染防范治理人人參與的良好氛圍,持續改善空氣質量,打贏藍天保衛戰。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認識,落實責任。
各縣(市)應急管理局要以對黨、對人民高度負責的態度,認真學習新分布實施的《安全生產法》和《煙花爆竹安全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圍繞西雙版納州大氣污染綜合治理工作部署和要求,充分認識煙花爆竹專項整治工作的重要性、長期性和艱巨性,與有關部門聯動配合,全面落實煙花爆竹源頭管控責任,嚴格煙花爆竹經營網點的審批和整治,協調做好禁放區域內煙花爆竹的回收處理。
(二)加強宣傳,強化意識。
利用此次煙花爆竹專項整治工作契機,廣泛宣傳煙花爆竹相關法律法規、煙花爆竹“禁限放”和大氣污染治理相關政策措施,做大氣污染治理的宣傳者、實踐者和監督者,進一步提高煙花爆竹領域從業人員的環保意識,推動全州大氣污染治理取得實效。
煙花爆竹清查方案 4
一、工作目標
通過全面徹底的安全檢查,進一步推進轄區內煙花爆竹經營網點主體責任落實,促進提升轄區內煙花爆竹經營網點的。安全管理水平,嚴厲打擊查處各類違法違規違章行為,大力夯實安全生產保障能力,防范較大事故發生,實現全鎮煙花爆竹銷售旺季安全生產形勢持續穩定。
二、組織領導
為使全鎮煙花爆竹銷售旺季專項整治行動取得成效,特成立專項行動工作領導小組,其成員如下:
組長:
勾武強(鎮黨委副書記、鎮長)
副組長:
吳仲勛(鎮黨委委員、副鎮長)
成員:
黃林(鎮綜合辦負責人)
袁海燕(鎮派出所所長)
張維(鎮安監站站長)
陳飛(鎮交管站站長)
吳漢強(鎮市監站站長)
各村(社區)支書、主任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在鎮安監站,由吳仲勛同志兼任辦公室主任,由張維、鄭宇超、黃山具體負責辦公。
三、整治范圍和時間
(一)整治范圍:全鎮7家煙花爆竹經營網點
(二)整治時間:20xx年11月6日至20xx年3月1日
四、重點整治內容
零售經營網點:
1、關閉存在“下店上宅”、“前店后宅”等形式與居民居住同一建筑物內的零售網點;
2、關閉與人員密集場所和重點建筑物安全距離不足、集中連片經營、未按專店銷售的零售網點;
3、銷售超標、違禁專業燃放類產品或非法產品的;
4、在許可證載明的'經營場所存放煙花爆竹的;
5、超許可證載明限量存放煙花爆竹的;
6、私自變動經營場所和一證多店的;
7、現場未配備消防設備和警示標示;
8、走街串巷銷售的;
9、未與批發企業簽訂《煙花爆竹安全買賣合同》的;
10、拒不執行安全生產監管指令的。
五、職責分工
(一)鎮安監站牽頭聯合派出所對轄區內7家煙花爆竹經營點開展專項檢查,重點檢查銷售點處消防設施,安全警示標志的設置情況;店內銷售的煙花爆竹進貨來源;是否與縣內合法批發商簽訂合同;存量是否超標;店內銷售的煙花爆竹是否與經營許可證上載明的一致;除店面外是否還存在其他的存貨點或銷售點。
(二)鎮派出所負責組織銷毀處置廢舊和收繳罰沒的非法煙花爆竹;負責開展打擊煙花爆竹非法儲存運輸活動及非法生產經營活動。
(三)鎮市監站負責煙花爆竹的質量監督管理,監督抽查煙花爆竹質量。對超經營范圍和無證經營煙花爆竹行為,按照相關法律法規進行查處,負責查處流通領域的煙花爆竹假冒產品。
(四)鎮交管牽頭聯合安監站、派出所利用日常開展路檢路查工作時,負責對非正規渠道采購并運輸至亭子壩鎮的非法煙花爆竹進行查處打擊。防止不合規格的煙花爆竹產品流通至鎮內的煙花爆竹市場,形成潛在的隱患。
六、工作措施
(一)強化煙花爆竹經營環節監管。
強化對煙花爆竹經營環節的安全監管,全面開展煙花爆竹旺季經營安全專項整治工作。
(二)加大打擊非法生產經營煙花爆竹行為工作力度。
各村、各單位要高度重視煙花爆竹“打非”工作,著力落實責任、健全機制、強化措施,嚴防非法生產經營煙花爆竹行為。
(三)切實加大違法違規經營單位執法處罰力度。
依據《煙花爆竹安全管理條例》、《煙花爆竹經營許可實施辦法》等法律法規,依法加大行政執法處罰力度。對轉讓《煙花爆竹經營許可證》的,將上報縣安監局依法沒收違法所得,吊銷《煙花爆竹經營許可證》;對超許可證經營、超量存放等違反“三嚴禁”的,依法實施處罰。
(四)加強宣傳力度。
要充分利用微信、廣播、場天宣傳等方式,及時曝光煙花爆竹違法、違規行為,強化震懾作用。
煙花爆竹清查方案 5
煙花爆竹銷售旺季即將到來,根據上級關于切實做好煙花爆竹銷售旺季安全生產工作要求和《關于印發《慈溪市煙花爆竹專項整治方案(20xx-20xx年度)》的通知》(慈安辦〔20xx〕64號),為認真做好我鎮當前至春節期間的煙花爆竹安全生產工作,進一步落實安全生產主體責任,規范經營行為,決定自20xx年11月中下旬至20xx年2月在全鎮范圍內開展煙花爆竹專項整治行動。現制定方案如下:
一、整治目標
結合我鎮煙花爆竹市場實際情況,通過加大執法力度,加強安全監管,嚴厲打擊煙花爆竹非法運輸、經營、儲存等行為,持續不斷完善煙花爆竹安全監管長效機制,達到確保全鎮煙花爆竹生產經營安全平穩、健康發展的目的。
二、整治重點
(一)嚴厲打擊無證經營、非法運輸和非法儲存煙花爆竹等行為;
(二)積極糾正違規經營現象。如變更名稱、主要負責人或經營場所未重新辦理許可證;采購、銷售非法生產和假冒、偽劣、超標的煙花爆竹;超過許可范圍經營、儲存煙花爆竹;規章制度不落實、消防設施不符要求等;
(三)懲處違反國家有關煙花爆竹法律法規的其它行為。
三、組織領導及職責分工
在鎮政府的統一領導下,協調綜合安監、派出所、市場監管、城管、交警等部門人員成立鎮煙花爆竹專項整治工作組,便于開展煙花爆竹專項整治工作。
各相關職能部門(安監、派出所、市場監管、城管、交警等)各指定1名煙花爆竹專項整治聯絡員,主要職責:
1、參加鎮煙花爆竹整治相關工作的聯席會議,及時向本單位領導匯報有關煙花爆竹專項整治工作精神;
2、參與鎮政府組織的有關煙花爆竹整治工作的聯合執法;
3、其他需要參與的工作。
各村職責:
負責本轄區煙花爆竹整治的宣傳發動、檢查規范、舉報等。
四、工作步驟
(一)動員部署階段(20xx年11月26日—12月6日)
成立鎮煙花爆竹專項整治工作組;制定整治方案,明確整治任務與職責分工,進行動員和部署。
各村根據鎮里開展煙花爆竹專項整治工作的要求,成立村煙花爆竹安全專項整治領導組織,制訂整治方案,組建整治隊伍,明確整治目標與任務。各村繼續利用往年好的宣傳工具和途徑,進一步加強宣傳工作,將整治目的、措施和工作要求向社會公開,努力形成全民關注、支持和參與專項整治工作的良好氛圍。
(二)摸底檢查階段(20xx年12月7日—12月31日)
鎮煙花爆竹專項整治工作組開展專項整治的初期工作,主要任務是:按照市整治辦的統一部署,開展好宣傳教育;組成巡查隊伍對我鎮所有零售點進行抽查,規范經營行為,杜絕經營店銷售違規產品。各村要組織、發動村網格員摸清轄區內煙花爆竹經營底數,特別是要掌握此次煙花爆竹整治重點情況;督促煙花爆竹經營單位自覺落實安全生產主體責任,對照專項整治工作的`任務要求,開展好自查自糾工作。
(三)集中整治階段(20xx年元旦至2月26日)
我鎮將組織安監、派出所、市場監管所、城管、交警等部門,開展不定期的巡邏執法工作,及時阻止、勸告、打擊涉及煙花爆竹的各類違法違規行為。
(四)鞏固總結階段(20xx年3月1日前)
根據專項整治動員部署、調查摸底、集中打擊等階段的工作情況,進行一次全面總結,主要是總結經驗,查找不足,健全制度,鞏固提高專項整治成果,完善煙花爆竹安全監管長效機制,并將整治情況以書面形式按級上報。
五、工作措施及要求
(一)加大違法懲處力度。
對違反煙花爆竹安全管理和行政許可類違法的行為,根據《煙花爆竹安全管理規定》、《煙花爆竹經營許可辦法》等規定給予相應的行政處罰,對違法情節嚴重構成治安處罰、刑事責任的,按照《治安管理法》、《關于依法加強對涉嫌犯罪的非法生產經營煙花爆竹刑事責任追究的通知》等規定,移交公安部門查處。
(二)加強輿論宣傳引導。
大力宣傳《慈溪市煙花爆竹安全管理市民舉報獎勵辦法》,動員廣大市民參與監督,充分調動廣大人民群眾積極性,對提供舉報線索并經查實的,按規定給予獎勵。同時積極宣傳煙花爆竹事故案例和案件調查處理結果,充分發揮典型事故和案件的警示與震懾作用。
(三)實施約談和通報制度。
在銷售旺季前,要約談轄區內往年有煙花爆竹非法經營(儲存)等案例的業主,傳達上級精神,明確工作要求,告誡非法行為產生的后果和承擔的風險等,強化業主的法律意識。整治期間,若轄區內發生煙花爆竹非法經營(儲存)的典型案件,要及時向社會公開通報案件基本情況及非法經營者名單,并適時組織結案后的“回頭看”工作。
(四)強化屬地監管職責。
認真落實屬地監管職責,通過目標責任制考核、約談相關領導、通報各村煙花爆竹非法違法經營情況等,推動和督促履行打非責任的落實。
(五)突出考核監督。
把煙花爆竹安全監管工作納入村級目標責任制考核,對查處不力、懲處不嚴,營私舞弊等行為,要嚴格追究相關單位及責任人的法律責任。
煙花爆竹清查方案 6
為進一步加強煙花爆竹監督管理,嚴厲打擊非法生產、銷售產品質量不合格的煙花爆竹違法犯罪活動,凈化煙花爆竹生產經營環境,嚴防事故發生,最大限度地保護人民群眾的生命、財產安全,依據中共株洲市紀委《印發(關于對全市安全突出問題背后的責任作風腐敗問題開展專項監督的工作方案)的通知》的要求,決定即日起在全區范圍內開展打擊非法生產經營煙花爆竹專項行動,為確保行動實效,特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工作目標
根據中共株洲市紀委《印發(關于對全市安全突出問題背后的責任作風腐敗問題開展專項監督的工作方案)的通知》的要求,結合我局實際情況全面排查煙花爆竹在經營領域的安全隱患,嚴厲打擊超許可范圍等非法經營、無照非法銷售等問題,堅決予以取締無照無證的經營行為,嚴格防范產品安全質量不符合國家標準或者行業標準產品流入市場,切實規范煙花爆竹經營秩序,有效防范事故發生。
二、整治時間
20xx年11月1日至20xx年12月31日。
三、整治重點:爆竹生產企業、煙花爆竹銷售門店
(一)檢查主體資格,嚴把登記準入關。對從事煙花爆竹生產、批發企業和零售經營者,必須在其取得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核發的許可證后,才能核發有相應經營范圍的營業執照。對已被取消許可證的企業和零售經營者,應根據有關部門的信息通報,責令其辦理變更登記或注銷登記,逾期不辦理的,要依法吊銷營業執照,取締無照無證經營行為。(責任部門:各市場監督管理所)
(二)檢查煙花爆竹經銷商違規經營禮花彈等A級禁售產品。禁售非法購入不符合保障人體健康和人身財產安全、國家明令禁止、淘汰并停止銷售的'煙花爆竹產品。(責任部門:各市場監督管理所)
(三)配合開展打擊非法生產經營煙花爆竹行為,重點檢查未依法辦理營業執照的黑作坊、黑窩點以及在居民區非法存放煙花爆竹的行為。(責任部門:各市場監督管理所)
(四)嚴把質量關,安排對轄區內所有經營銷售煙花鞭炮的企業和網點開展產品監督抽樣,嚴厲查處不合格產品。(責任部門:各市場監督管理所所)
四、具體措施
(一)成立機構,精心組織。為抓好此項工作落實,成立株洲市石峰區監督管理局煙花爆竹專項整治工作領導小組。組長由朱正光副局長擔任,領導小組成員由計量認證質量標準和特種設備安全監察股牽頭和市場監督管理所負責人組成。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產品計量認證質量標準和特種設備安全監察股,由李廣擔任辦公室主任。具體負責組織協調工作。各相關股室和市場監督管理所要抽調精干力量,成立專項工作小組,制定具體方案,明確工作措施和責任,分管局長、所長親自抓,切實形成整治合力。
(二)突出重點,集中整治。各單位要結合本轄區實際,集中時間,集中力量加強對重點區域、重點部位、重點環節的清理整治,對轄區煙花爆竹經營單位進行摸底調查,掌握基本數據,建立臺帳。重點監督檢查流通領域無營業執照和超范圍經營煙花爆竹行為、批發銷售假冒偽劣煙花爆竹產品行為,按照《產品質量法》、《商標法》、《無照經營查處取締辦法》、《商標法實施條例》等法律法規查處。
(三)強化巡查,加大監管力度。各單位要堅決執行對煙花爆竹生產批發企業、零售網點進行重點檢查,排查整治安全隱患。
(四)加強督導,強化責任。各市場監督管理所、股室要加強對煙花爆竹專項整治工作的指導與檢查,做到一級抓一級,層層抓落實。要強化屬地管理、責任到人制度。要嚴肅紀律,對工作不力,失職瀆職,造成嚴重后果的,要追究相關人員的責任。
(五)健全制度,嚴肅紀律。各成員單位要加強節日值班制度,認真落實值班責任制,確保信息暢通,及時處置煙花爆竹在銷售領域突出的問題。嚴格報告制度,遇有重大情況和突發事件及時上報。
整治情況、圖片及查處案件數字分別于每月15日以書面形式上報局計量認證質量標準和特種設備安全監察股。
煙花爆竹清查方案 7
為鞏固和提升我市文明城市建設水平,改善大氣環境、減少噪音污染,推動《xxx市城區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管理辦法》有力實施,切實做好轄區內禁放工作,保護轄區安全,消除火災隱患,確保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和社會穩定,特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標
(一)通過政府主導、部門聯動、全社會參與,全面落實煙花爆竹禁放工作;
(二)減少大氣污染,改善大氣環境,營造干凈有序、文明安定的社會環境;
(三)全力確保《達州市城區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管理辦法》的貫徹實施,使參與和支持禁放成為轄區居民的自覺行為。
二、組織領導
按照“統一領導、分工負責、條塊結合、齊抓共管”的原則,經研究決定成立街道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工作領導小組,街道辦事處主任馮小峰任組長,分管領導王珊、三里坪派出所所長余華、仙鶴路派出所所長趙國奇、供銷社馮剛任副組長,街道轄區各社區主任為成員,下設“禁放”辦公室,應急管理辦公室賀偉任主任,辦公地點設在應急管理辦公室,通過強化宣傳教育、嚴密清查堵控,全面落實禁放各項管控措施,確保三里坪街道禁放區內重點管控時段實現煙花爆竹“零響聲”。
三、實施步驟
(一)組織發動階段(20xx年2月7日-2月10日)
街道召開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工作專題部署會,各社區、有關單位分別成立工作小組、制定工作方案,召開部署動員會、組織開展集中宣傳。通過在公共場所、人群聚集地、主要街道等廣為張貼、懸掛《通告》和“禁放橫幅”,并且由社區工作人員挨家挨戶針對性的入戶發放禁放宣傳單,迅速掀起“禁放”宣傳熱潮。
(二)全面推進階段(20xx年2月11日-2月28日)
禁放范圍內各社區、有關單位組織力量巡查勸導,有效落實禁放措施。按照各自工作職責,實行重點巡邏管控,嚴格查處違規施放行為,特別是在除夕、正月初一、元宵節等重大節日和重點時段以及婚喪喜慶活動期間,進一步加大管控力度,對有燃放煙花爆竹苗頭的,及時上門發放煙花爆竹禁放宣傳單。確保每個社區、小區、廣場、商業區都有橫幅、宣傳點、宣傳隊、告知書。召開動員部署會議,建立“街道-村社區-小區”三級聯動機制,責任落實到最基層的社區網格單元,動員社會力量和有關部門從源頭上教育引導。
(三)鞏固長效階段(20xx年3月起)
各社區、有關單位對集中整治工作進行認真總結,查找存在問題和不足,采取積極措施,狠抓整改落實,建立長效管理機制,形成齊抓共管、綜合治理違規燃放煙花爆竹行為的工作合力,常態化開展宣傳、管控和整治工作。在重大節日期間,統一進行組織部署,集中開展宣傳告知和查處整治行動,逐步推動社會文明新風的形成。
四、重點整治區域
要重點查處煙花爆竹的運輸、儲存和銷售,特別在集貿市場要著重查獲一批非法儲存、銷售煙花爆竹的攤點。加大力度查處禁非法燃放煙花爆竹的單位和個人。
五、工作措施
(一)高度重視,精心組織。
中心市區禁止燃放煙花爆竹是新時期精神文明建設和環境保護的重要內容,事關廣大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事關中心城區整體發展形象,各單位要從保護廣大人民群眾的生命財產安全、捍衛法令尊嚴和維護我轄區社會治安持續穩定的高度,充分認識禁燃放工作的長期性、艱巨性和違規燃放煙花爆竹的危險性。為此,各社區居委會、機關各部門要切實加強領導,統一思想,認真總結,精心制定工作方案,集中力量開展專項整治活動,以堅定的決心、空前的力度、過硬的措施,確保禁燃放工作取得實效;各社區居委會、機關各部門務必真抓實干、確保成效;配合派出所把專項整治行動納入業務工作范疇認真抓好落實,確保禁燃放工作順利開展。
(二)強化宣傳,營造氛圍。
各社區居委會、機關各部門要迅速行動起來,開展多形式、多層次、多渠道的宣傳活動。要在社區主要路口、超市、公眾場所等醒目位置懸掛大型禁燃放廣告橫幅,張貼宣傳標語,發放倡議書,進行宣傳,進一步深化移風易俗工作,努力營造人人參與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的良好氛圍。
(三)各司其職,密切協作。
禁燃放工作按照屬地管理的原則,各社區居委會對轄區內禁燃放工作具體負責,要嚴格按照“橫向到邊、縱向到底、不留死角”的要求,形成綜合治理的工作機制。街道將適時組織開展禁燃放統一行動,并定期對行動情況通報。各社區主要領導要與社區民警形成連帶責任,組織、協調、督查“禁燃放”工作。街道辦事處要抽調辦事處、派出所、巡邏隊、執法中隊人員組成禁炮處置應急小分隊,開展日常宣傳檢查工作。要把禁止燃放煙花爆竹作為安全大檢查、大整治的重要內容來抓,具體落實到社區網格。城管辦要切實履行職責,組織巡查隊伍,查處無照流動商販和違反規定隨意擺攤設點銷售煙花爆竹的行為,全力配合有關部門及街道辦事處做好禁燃放工作,發現燃放煙花爆竹的,除依照本部門法規處理外,還要扭送當地派出所處理;派出所要負責查處非法運輸、儲存、銷售、郵寄煙花爆竹行為,配合街道等部門辦理查處違反規定燃放煙花爆竹行為,對妨害公務或勸阻不聽的人員進行嚴厲處罰,社區巡邏隊在日常工作中要加大對非法行為巡查力度,并配合當地派出所做好查處工作,做好突發事件的.應急救援工作,綜合執法辦要做好本部門工作職責,充分發揮作用,保證轄區的環境衛生,督促小區物業管理單位、建筑工地廣泛宣傳,發現違法燃放煙花爆竹要及時制止并報告屬地公安派出所進行查處。各社區居委會、機關各部門要齊心協力,切實形成無縫隙執法,確保專項行動取得明顯成效。
(四)落實責任,嚴格倒查。
“禁燃放”期間,各社區居委會、機關各部門要把宣傳工作分解責任到人、責任到社區網格,做到宣傳工作家喻戶曉,凡群眾舉報、領導督辦的,必須件件落實并及時反饋,做到事事有回音、件件有落實。各社區居委會、機關各部門的黨員、干部要以身作則,教育好自己的親屬子女,禁止燃放煙花爆竹,一旦發現有非法參與生產、儲存、運輸、銷售、燃放煙花爆竹等行為,將依照有關規定從嚴處理。派出所要認真受理群眾舉報和監督,一旦接到舉報,應立即組織查處,對非法生產、儲存、運輸、銷售、燃放煙花爆竹行為的責任人一律依照有關法律、法規,嚴肅處理,凡符合拘留條件的一定予以拘留,對查獲非法煙花爆竹案件追根溯源,一查到底,嚴肅處理;對包庇、縱容、執法不嚴,將視情況追究責任人責任。在“禁燃放”期間,凡不履行職責,出現因生產、銷售、儲存、燃放煙花爆竹導致爆炸、火災事故造成嚴重后果的事件,或被新聞媒體曝光,除追究直接責任人的責任外,還要追究各社區居委會、機關各部門相關責任人的責任。
各社區居委會、派出所、機關各部門要把督導檢查貫穿于禁燃放工作的全過程,采取明查暗訪、突擊檢查、重點督導等多種方式,就本轄區禁燃放工作措施落實情況進行深入督導。主要領導要以身作則、深入一線,分片包干,帶隊檢查,保證禁燃放規定宣傳到位,街面巡查、卡口檢查無盲區,重點要害部位治安檢查無遺漏,及時解決工作中出現的問題和漏洞,完善改進措施;對于工作不力、措施不強、成效不明顯的單位要及時進行通報。
(五)鼓勵舉報,及時處置。
街道舉報電話為2339066。各社區也要設立舉報電話,接受社會和群眾監督。一旦接到舉報,所在禁燃放工作隊要立即出動,如發現燃放煙花爆竹者,各工作隊必須把查獲的人員移送轄區派出所。對非法制售、燃放煙花爆竹的行為人依法一律處予行政拘留直至追究刑事責任,不得降格處理。煙花爆竹來源不清楚不放過、販運網絡沒有打掉不放過、制販窩點沒有端掉不放過、煙花爆竹沒有全部收繳不放過、涉案人員沒有得到依法處理不放過。
(六)強化管理,加強報送。
各職能部門要強化協作,密切配合,加強巡邏檢查,及時發現和制止燃放煙花爆竹的苗頭。對違反《管理辦法》燃放煙花爆竹者,依法予以嚴格查處。要指定一名工作人員專職報送禁燃放各類信息,確保不出現遲報、漏報、瞞報、誤報、虛報等現象,保障禁燃工作信息渠道暢通。
(七)常抓不懈,長效管理。
各社區居委會、機關各部門要建立工作責任制、充實監管力量,進一步強化日常跟蹤管理和監督。各社區要制訂、實施關于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的村規民約,動員和組織社區志愿者等社會力量開展日常巡查,建立和完善社區自我管理、自我約束的長效管理機制。各有關職能部門要將禁止燃放煙花爆竹擺上常規工作日程,開展定期或不定期的檢查整治活動,確保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工作制度化、規范化。請各社區居委會、派出所、機關各部門務必認真貫徹執行,確保不出紕漏、不走過場、不搞形式。
煙花爆竹清查方案 8
為進一步加強煙花爆竹安全管理,保障公共安全和減少環境污染,持續改善全旗環境空氣質量,堅決打贏藍天保衛戰,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噪聲污染防治法》《煙花爆竹安全管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等法律法規,結合我旗實際,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標
緊緊圍繞生態文明建設總要求,以環境空氣質量達標為目標,以治理顆粒物(PM2.5、PM10)和臭氧污染為重點,推動環境空氣質量持續改善,促進全旗經濟社會和生態環境健康發展。深入開展宣傳教育,使煙花爆竹禁燃規定家喻戶曉、深入人心;建立健全煙花爆竹禁燃工作長效機制,相關職能部門各負其責,齊抓共管,確保禁燃工作落到實處,取得實效。
二、禁燃、禁售范圍
(一)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區域:S212(西環線)以東、石哈河街以南、東環路以西、S311線以北,在此區域內,未經批準,禁止任何單位和個人燃放煙花爆竹。
(二)禁止銷售煙花爆竹區域:烏拉特中旗海流圖鎮建成區(東至東環路、南至南緯二街、西至烏拉特路、北至石哈河街)。在此區域內,禁止任何單位和個人銷售煙花爆竹。
(三)上述區域內,各類機關企事業單位,醫療、教育、養老機構,易燃易爆物品生產、儲存單位,公園、廣場、文物單位、博物館、商場、農貿市場、殯儀館及其他消防安全重點單位全面禁止銷售和燃放煙花爆竹。
三、禁燃、禁售時間
(一)自本方案發布之日起,本方案劃定范圍禁售禁燃煙花爆竹。在發布重污染天氣預警期間,全旗范圍禁止燃放煙花爆竹。
(二)自本方案發布之日起,全旗不再審批煙花爆竹經營證照,對于證照到期的銷售網點一律不予補辦證照;禁止銷售的區域內各銷售網點庫存的煙花爆竹要在10月10日前自行處理。
四、嚴格煙花爆竹禁燃管理審批
在禁燃區域內,任何單位和個人未經審批不得燃放各類煙花爆竹,違反規定的由公安機關依法依規處罰。逢重大慶典或節日活動,確需舉辦焰火燃放活動的,由公安局進行審批。
對未經許可舉辦焰火晚會以及其他大型焰火燃放活動的,由公安部門責令停止燃放,對責任單位處1萬元以上5萬元以下的罰款。
五、工作職責
公安局負責煙花爆竹運輸、焰火燃放活動的審批和監管,要切實發揮禁放主力軍作用,精心組織,合理安排警力,確保巡禁管控不缺位,加強對《煙花爆竹安全管理條例》的宣傳,對各部門報送的涉及煙花爆竹的違法犯罪案件必須進行查處,對阻礙煙花爆竹禁限放執法工作的相關人員進行查處;城管執法局要利用多種形式做好煙花爆竹禁售禁放宣傳工作;加強對沿街商戶燃放煙花爆竹的監管力度,對禁售區內占用城市道路銷售煙花爆竹的行為依法進行管理、處罰;配合公安部門做好煙花爆竹的違法犯罪案件查處工作。
應急管理局要做好禁售區內煙花爆竹銷售網點的安全監管工作,依法查處禁售區內違法違規儲存煙花爆竹的行為。
市場監督管理局要依法查處無照經營煙花爆竹的行為,加強對銷售煙花爆竹經營者的監管力度。加大對大型餐飲、商場等場所燃放煙花爆竹的監管力度,積極引導各類市場主體使用電子的煙花爆竹。
生態環境局要聯合氣象局負責監測烏拉特中旗海流圖鎮建成區因燃放煙花爆竹造成的.空氣質量狀況變化趨勢分析和預報預測工作,如遇不利氣象條件,根據污染程度及時啟動重污染天氣應急預案。
住建局要做好煙花爆竹禁放區域內建筑工地的宣傳、監管工作,發現違法燃放行為要及時通報公安部門。
教育局要組織學校(幼兒園)開展禁放煙花爆竹的宣傳教育,節假日期間組織學校各班主任在家長群中發送節假日期間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的提示語,做好學校(幼兒園)禁限放工作。
民政局要督促殯儀館等祭祀場所禁止銷售和燃放煙花爆竹,加強對禁燃區內殯葬活動的管理;做好婚喪嫁娶等相關從業單位煙花爆竹禁限放宣傳工作。
房產中心要組織各物業服務公司加強對小區居民煙花爆竹禁限放宣傳工作,發現違法燃放行為要及時通報公安部門。
海流圖鎮政府及社區要按照屬地管理原則,參照旗級層面做法,全面細化宣傳、巡禁管控、治理等各項工作措施,建立鎮—社區—小區三級聯動體系,動員組織機關黨員干部、網格長、網格員和志愿者積極參與禁放巡禁管控。加強轄區內禁燃禁售的宣傳工作,特別是無物業的小區和平房區,在醒目位置張貼、懸掛安全宣傳標語。
工信部門和宣傳部門負責協調電信、移動、聯通三大運營商,適時向手機用戶推送禁燃煙花爆竹短信;利用報紙、廣播、電視、網絡等媒體,廣泛開展宣傳,發動全民參與禁燃煙花爆竹工作;對違規燃放的典型案例,在新聞媒體上予以曝光。
紀委監委對工作中推諉扯皮、組織不力、推進緩慢的單位進行通報批評,各職能部門要對涉嫌違紀違法的問題線索及時移送紀委監委,追究相關負責人的責任。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認識,加強組織領導。各有關部門要充分認識開展煙花爆竹禁燃管控工作的重要意義,強化組織領導,制定工作方案,細化工作措施,壓實工作責任,確保各項工作任務落到實處,取得實效。
(二)創新形式、強化宣傳發動。 各有關部門要充分利用電視、廣播、報刊、網絡以及“兩微一端”等媒介,全方位、多角度進行宣傳,積極倡導文明健康生活方式。引導廣大群眾自覺遵守煙花爆竹禁燃規定,在全社會形成濃厚氛圍。
(三)加強監管,建立長效機制。統籌做好組織協調、宣傳發動、監督管理、查處打擊等各項工作。各有關部門要充分發揮職能作用,各司其職、各負其責、密切配合,形成工作合力。
煙花爆竹清查方案 9
按照天應急文〔20XX〕34號市應急管理局關于《20XX年下半年煙花爆竹經營安全執法檢查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為切實做好當前安全生產工作,有效防范各類生產安全事故,結合我鎮實際,特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組織領導
經鎮委、鎮政府研究決定,成立鎮煙花爆竹經營安全專項執法檢查工作領導小組,以鎮長為組長,分管領導小組為副組長,成員包括政法專班、派出所所長、市場監督管理所所長、供電所所長等。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負責信息報送、聯系、協調工作,辦公室主任由沈佳豪同志兼任。
一、整治重點
1.零售場所安全條件達標情況;
2.零售場所現場安全管理情況;
3.“下店上宅”、“前店后宅”、超量儲存問題整治情況;
4.銷售超標違禁“假大空”產品問題整治情況;
5.無證經營、未張貼相關管理制度和警示標語問題情況。
三、檢查時間
本次檢查在20XX年10月至11月集中開展,分階段開展企業自查、全覆蓋執法檢查。
四、工作要求
1.提高思想站位。各專班要強化監督管理,責任上肩,對我鎮轄區內的所有經營煙花爆竹場所進行執法檢查,排查要細,不留死角和漏洞。
2.提升執法效能。各單位要明確責任分工,形成合力,將整改任務細化落實到人,實行掛圖作戰。嚴格執法,對各類違法違規行為依法嚴肅處罰。
3.強化整改落實。總結執法檢查情況,梳理解決共性問題,將執法檢查與整改落實形成工作閉環,做好各環節工作記錄,跟蹤整改情況,督促整改工作落實到位。
4.加強應急值守。嚴格執行24小時領導帶班值守制度,提高事故防范和應急能力,堅決杜絕空崗、脫崗,如果發生事故邊匯報、邊處理,做到不瞞報、漏報。
煙花爆竹清查方案 10
為全面貫徹執行《揚州市人民政府關于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的通告》(以下簡稱《通告》),推進煙花爆竹禁放管理工作,防治大氣環境污染,保障公共安全和人身、財產安全,確保煙花爆竹禁放工作落到實處,根據區政府要求和職責分工,現制定如下實施方案:
一、工作目標
充分發揮監管部門的職能,通過強化宣傳教育和嚴厲執法查處,全面落實禁放各項管控措施,引導廣大市場主體自覺遵守《通告》,有效減少環境污染,消除安全隱患,確保廣陵區禁放區內重點管控時段實現煙花爆竹“零響聲”。
二、組織領導
區局成立煙花爆竹禁放工作領導小組
組長:李有楠
副組長:尤敬寧
成員:汪筠、尚軍、孫曉燕。
工作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在市場綜合監督管理科,聯絡員:周昀。
三、實施步驟
(一)組織發動階段(即日起——20xx年1月31日)。
成立工作領導小組,制定工作方案,召開部署動員會,組織開展集中宣傳。
(二)全面推進階段(20xx年2月1日——3月上旬)。
按照工作職責,嚴格查處違規行為,特別是在除夕、正月初一、正月初五、元宵節等重大節日和重點時段,進一步加大管控力度。
(三)鞏固長效階段(20xx年3月起)。
建立禁放工作長效管理機制,常態化開展宣傳和查處工作。在重大節日期間,按照區政府統一部署,集中開展宣傳告知和查處整治行動,逐步推動社會文明新風的'形成。
四、職責分工
(一)市場綜合監督管理科:負責牽頭全局煙花爆竹禁放工作,傳達市、區兩級政府禁放工作要求,制定工作方案。負責各部門監管工作的情況匯總并上報。
(二)餐飲科:負責向辦理登記注冊的承辦及可能承辦婚慶喜宴的酒店發放告知書進行禁放宣傳。
(三)注冊科:負責在行政審批窗口發放禁放提示告知書進行禁放宣傳。
(四)農貿辦:負責向集貿市場主辦單位發放禁放提示告知書,督促其加強對場內市場主體的檢查管理。
(五)辦公室:負責對本系統開展宣傳、發動和管理工作。
(六)各分局:負責依法對轄區內市場主體實施檢查管理,發現無證無照煙花爆竹經營行為及時上報區局,以便通過市場監管信息平臺及時通報相關部門;向轄區內辦理登記注冊的煙花爆竹零售店業主發放禁放提示;在分局登記窗口發放禁放提示告知書;向辦理登記注冊的承辦及可能承辦婚慶喜宴的酒店發放告知書進行禁放宣傳。
五、工作要求
各科室、各分局要按照職責分工扎實抓好煙花爆竹禁放各項措施的落實,組織人員加強巡查檢查,特別是重點區域和重點行業的管控。牽頭部門要及時收集掌握并上報全局禁放工作情況信息,與相關部門加強聯動監管,對重要輿情、重點信息、重大事件及時報送。對工作不力、責任不落實的,將按照區政府規定嚴肅追究有關部門和人員的責任。
煙花爆竹清查方案 11
為貫徹落實微山縣生態環境委員會辦公室文件《關于做好全縣煙花爆竹禁售、禁燃、禁放工作的通知》(微環委辦﹝20xx﹞3號)精神,保障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切實做好我街道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工作,防治環境污染,消除火災隱患,確保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和社區穩定,特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宣傳發動
為了積極響應縣委、縣政府的號召,迎接“綠色20xx”、為了人民群眾的身體健康、為了傅村擁有更多的“藍天白云”見到更多的“繁星閃爍”、為了我們的家庭和全社會的和諧與安寧,街道成立專門隊伍,加強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的宣傳、巡查,切實履行責任,全面抓好禁放工作。接縣委縣政府通知后,街道立即組織召開煙花爆竹禁售、禁燃、禁放工作會議。明確要求各個社區要利用一切資源、借助一切手段,全面開展宣傳發動。街道安排宣傳車輛,7個社區在各村及交通要道懸掛橫幅60條,向群眾、港口碼頭、轄區企業發放倡議書宣傳頁2000份,并充分利用村內的宣傳欄、LED電子顯示屏等向居民宣傳燃放煙花爆竹的危害,增強轄區居民安全防范意識。
二、源頭管控及置換方案
街道注重源頭管控。要求應急管理部門要主動靠上工作,提前與煙花爆竹經營企業溝通聯系,積極爭取企業配合、支持,做好煙花爆竹禁售和分流等工作,督促企業落實流向并實名登記,嚴格遵守禁售煙花爆竹規定。
同時針對群眾可能存有剩余煙花爆竹的'實際,街道壓實社區、村級責任,做好宣傳引導,在富源廣場及各社區、各村設置煙花爆竹置換回收點,購置一定數量的群眾日常必需品,采取以物換物的方式,積極開展煙花爆竹置換、回收工作,從源頭阻斷違法燃放行為。
三、強化聯合執法
按照“條塊結合、上下聯動、聯合執法”的方式,統籌組織,街道協調應急、公安、交通運輸、市場監管、城管執法等部門,落實網格化監管措施,全面加強煙花爆竹生產、經營、運輸、燃放各環節安全監管;組織公安、應急、城管執法等相關部門統一行動、聯合執法、形成合力,堵塞監管漏洞,對非法生產、經營、運輸、儲存、燃放煙花爆竹實施地毯式排查,全方位打擊。
煙花爆竹清查方案 12
為落實20xx年我區煙花爆竹禁止燃放工作要求,根據《20xx年繁昌區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工作實施方案》文件精神,制訂本實施方案。
一、工作目標
強化領導責任,強化輿論引導,強化巡查防守,強化檢查監督,打擊非法生產,非法經營,非法儲存等違法行為,實現禁放區域內無經營、無儲存煙花爆竹;非禁放區內無非法經營、非法儲存煙花爆竹、無非法不合格產品流動的目標,切實保障我區人民身體健康、公共財產安全,改善大氣環境,提升城市文明水平。
二、工作措施
(一)加強領導、落實責任。區應急局成立由局長何元明任組長,副局長吳宗武、執法大隊大隊長為副組長,各股隊負責人為成員的禁放工作領導小組。禁放工作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局執法二中隊。
(二)屬地摸排,精準攻堅。各安監站要開展全面排查,摸清禁放區內煙花爆竹經營零售店底數;同時利用市場監管網格員的力量,對網格區域內超市、花圈店、鮮花禮品店、副食日雜店、集貿市場等場所進行重點排查,發現非法銷售煙花爆竹(含電子禮炮)的及時報告查處。
(三)強化輿論引導,廣泛宣傳發動。各安監站要圍繞禁放工作,采取多種形式開展禁放工作宣傳。加強對身邊干部職工和服務對象宣傳教育,發放、張貼禁放通告;通過網站、微信群、QQ群等多種形式宣傳禁放規定,營造全員遵守禁放規定良好氛圍。對舉報非法生產、經營、儲存煙花爆竹的`情報線索,要立即上報、查處。
(四)撤銷許可、打擊違法。區應急局組成專項工作組帶隊開展禁放區內煙花爆竹許可證撤銷工作,并通過電視臺進行公告。同時根據摸排上報情況,打擊違法銷售煙花爆竹行為。
三、工作步驟
(一)宣傳動員階段(即日起至20xx年1月20日)
向禁放區內煙花爆竹店宣傳發放《繁昌區人民政府關于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的通告》,通過網站、微信群、QQ群等多種形式宣傳禁放工作。
(二)排查摸底階段(20xx年1月21日至20xx年1月25日)
按照禁放區范圍進行實地摸排,摸清禁放區煙花爆竹經營戶的底數和庫存數量,逐戶登記造冊。并清理不符合安全要求的煙花爆竹零售點,發現非法銷售煙花爆竹(含電子禮炮)的及時報告查處。督促煙花爆竹批發企業嚴格執行產品流向登記管理,完善煙花爆竹產品購買、銷售登記制度。
(三)重點攻堅階段(20xx年1月26日至20xx年2月25日)
重點做好禁放區內煙花爆竹許可證撤銷工作,區應急局組成三個工作組,帶隊住戶收回禁放區內煙花爆竹許可證,并督促清理剩余煙花爆竹。做好春節至元宵節期間的城區禁放巡查工作。加強重點部位、重點時段的排查整治,防止死灰復燃。著重落實除夕夜(2月11日)、初一(2月12日)、初八(2月19日)、元宵節(2月26日)四個時間節點的禁放攻堅行動。
(四)總結鞏固階段(20xx年2月26日至20xx年12月31日)
總結煙花爆竹禁放工作經驗,評估工作成效,查找存在問題,完善工作措施,建立長效機制,進一步鞏固成果,推進我區禁放各項措施得到持續貫徹落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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