煙花爆竹整治方案
為了確保工作或事情順利進行,通常會被要求事先制定方案,方案是書面計劃,是具體行動實施辦法細則,步驟等。那么大家知道方案怎么寫才規范嗎?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煙花爆竹整治方案,歡迎大家分享。
煙花爆竹整治方案1
為認真貫徹落實州生態環境保護委員會20xx年第一次全體會議暨全州大氣污染防治工作會議精神,加強煙花爆竹零售、批發、儲存等環節安全監管工作,結合《西雙版納州煙花爆竹旺季安全監管檢查執法工作方案》,從源頭上強化煙花爆竹批發、零售、儲存環節的管控,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標
堅持“保障安全、統一規劃、合理布局”和“兩關閉、三嚴禁”的原則,堅持目標導向、問題導向,結合藍天保衛戰重點工作任務,按照西雙版納州大氣污染防治工作部署和屬地人民政府明確的禁限放區域,調整煙花爆竹零售經營布點規劃;緊盯煙花爆竹批發、零售、儲存環節,加強源頭管控,做好城市建成區全年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等禁限放政策的宣傳,最大限度減少對全州大氣污染綜合治理工作的影響,堅決守護好西雙版納藍天白云。
二、整治范圍
全州所有煙花爆竹批發企業及零售店(點)。依法取締屬地人民政府明確的禁放區域內的煙花爆竹零售店。
三、整治內容
(一)合理規劃煙花爆竹零售經營網點,嚴格把控煙花爆竹銷售許可。
全面排查煙花爆竹零售店,特別是禁放區域內的煙花爆竹零售店,按照各縣(市)人民政府禁限放政策規定,堅持保障安全、統一規劃、合理布局原則,調整煙花爆竹零售經營布點規劃,嚴格把控煙花爆竹經營企業市場準入關,堅決取締不符合布點規劃、不具備安全條件的煙花爆竹經營企業。
(二)嚴格落實煙花爆竹安全管控措施,確保安全有序。
嚴格規范煙花爆竹批發、零售、儲存行為,督促指導煙花爆竹經營企業準確把握大氣污染治理禁限放政策規定和市場需求情況,合理安排進貨。加強對批發企業倉庫的監督檢查,嚴禁煙花爆竹倉庫改變設計用途使用、超量儲存、違規存放不屬于煙花爆竹的危險品,嚴禁超高堆放或者堵塞通道。
(三)加強禁限放政策規定的宣傳,提升大氣污染治理知曉率。
及時向煙花爆竹銷售門店經營者宣傳屬地人民政府針對大氣污染防范治理明確的煙花爆竹禁限放區域和禁限放政策規定。并督促轄區內煙花爆竹銷售門店在店內粘貼屬地人民政府禁限放煙花爆竹的通告和禁燃限燃區的劃定范圍圖,在銷售過程中向購買者宣傳縣(市)城市建成區內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的`政策規定,營造大氣污染防范治理人人參與的良好氛圍,持續改善空氣質量,打贏藍天保衛戰。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認識,落實責任。各縣(市)應急管理局要以對黨、對人民高度負責的態度,認真學習新分布實施的《安全生產法》和《煙花爆竹安全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圍繞西雙版納州大氣污染綜合治理工作部署和要求,充分認識煙花爆竹專項整治工作的重要性、長期性和艱巨性,與有關部門聯動配合,全面落實煙花爆竹源頭管控責任,嚴格煙花爆竹經營網點的審批和整治,協調做好禁放區域內煙花爆竹的回收處理。
(二)加強宣傳,強化意識。利用此次煙花爆竹專項整治工作契機,廣泛宣傳煙花爆竹相關法律法規、煙花爆竹“禁限放”和大氣污染治理相關政策措施,做大氣污染治理的宣傳者、實踐者和監督者,進一步提高煙花爆竹領域從業人員的環保意識,推動全州大氣污染治理取得實效。
煙花爆竹整治方案2
為加強煙花爆竹經營安全專項整治,根據《安徽省“1+11+N”安全生產專項整治三年行動實施方案》,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整治目標
通過實施三年行動,推動各地、各有關部門和單位進一步加強煙花爆竹經營安全管理,全面排查整治煙花爆竹經營單位安全風險,建立安全風險分級管控和隱患排查治理雙重預防機制;嚴格落實各項安全生產責任和措施,嚴把煙花爆竹經營許可準入關,切實強化煙花爆竹經營安全監管,規范煙花爆竹經營行為,依法嚴厲打擊非法違法經營煙花爆竹行為,有效防范和遏制煙花爆竹事故發生,堅決維護人民群眾生命和財產安全。
二、主要任務
(一)嚴格煙花爆竹經營許可。
各地要嚴格執行《煙花爆竹經營許可實施辦法》(原國家安全監管總局令第65號)《煙花爆竹零售店(點)安全技術規范》(AQ4128-20xx)等規定,嚴格實施煙花爆竹經營許可,嚴把經營安全準入關。對與居民居住場所設置在同一建筑物內、與人員密集場所和重點建筑物安全距離不足、集中連片經營、在超市內銷售、未按規定專店銷售等不符合安全條件的煙花爆竹零售店(點),不予許可。組織對本轄區煙花爆竹經營企業全面開展經營許可條件“回頭看”,對已取得經營許可證的單位,進行全覆蓋復查驗收,不具備許可條件的,責令停業整改,經整改仍達不到規定條件的.,嚴格依法處理到位。
(二)切實加強經營安全監管。
各地要進一步加強煙花爆竹經營安全監管,強化監管執法檢查的質量,從嚴查處未經許可經營、超許可范圍經營,違規經營超標違禁產品、超許可限量存放,超量向零售點配送、向無證零售點銷售,產品流向管理不嚴格等行為。對照《煙花爆竹重大生產安全事故隱患判定標準》,加大重大安全事故隱患監管執法力度,對涉及重大安全事故隱患的,嚴格依法停業整頓。對照煙花爆竹零售點“兩關閉”、“三嚴禁”和批發企業“六嚴禁”規定,全面開展監督檢查,對屬于“兩關閉”情況的,嚴格依法關閉到位,嚴肅查處各類違法違規行為,并督促落實整改形成閉環管理。
(三)強化信息化科技支撐。
各地要按照省統一部署,圍繞煙花爆竹批發企業安全風險,以終端感知數據為支撐,構建風險監測指標體系和監測預警模型,利用大數據分析、人工智能感知等技術手段,建設煙花爆竹批發企業安全生產風險監測預警系統,實現對煙花爆竹批發企業安全風險的監測、評估、預警和分析,為重點監管、精準執法、科學施策提供科技支撐,有效降低事故發生概率和事故損失。
(四)嚴厲打擊非法違法行為。
各地要深刻吸取近期全國、全省煙花爆竹典型事故教訓,舉一反三,持續開展煙花爆竹“打非”專項行動。建立區域協作、部門聯動、聯合執法的工作機制,嚴格按照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原國家安全監管總局《關于依法加強對涉嫌犯罪的非法生產經營煙花爆竹行為刑事責任追究的通知》(安監總管三〔20xx〕116號)要求,持續保持高壓態勢,形成打擊整治工作合力。突出清明節、春節等重點時段,緊盯曾經的煙花爆竹生產傳統地區、非法經營重點地區,重點加強對城鄉結合部、城中村、出租房屋、廢舊廠房、集貿市場等可能出現非法生產、經營、儲存煙花爆竹場所進行定期排查,依法嚴厲打擊非法生產經營煙花爆竹行為。充分利用舉報平臺,暢通群眾舉報途徑,廣泛發動群眾積極參與舉報煙花爆竹非法生產經營行為。
三、時間安排
從20xx年4月至20xx年12月,分四個階段進行。
(一)動員部署(20xx年4月至5月)。各地要結合本實施方案和工作實際,研究制定本地區專項整治行動方案,進一步明晰目標任務、細化工作措施、合理安排實施步驟,并廣泛開展宣傳發動,全面動員部署。
(二)排查整治(20xx年5月至12月)。各地要按照本實施方案要求,周密部署,全面排查安全風險隱患,建立問題隱患和制度措施“兩個清單”,堅持邊排查邊整改,加快推進排查整改,確保專項整治行動取得初步成效。
(三)集中攻堅(20xx年)。針對重點地區和重點難點問題,通過現場督辦、專題攻堅等措施,強力推進問題整改。對于整改后仍不符合要求的企業,要堅決予以關閉退出,切實降低安全風險。
(四)鞏固提升(20xx年)。各地要及時組織對專項整治行動進行總結分析,大力推廣專項整治過程中的典型經驗做法,及時形成并推廣制度性成果。
各級、各有關部門要分年度對專項整治行動完成情況實施評估,形成年度報告并于每年年底前報省安委會辦公室,20xx年年底前形成專項整治三年行動工作報告報送省安委會辦公室。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各地要高度重視專項整治工作,深刻吸取近年來煙花爆竹事故教訓,聚焦煙花爆竹事故和重大安全隱患反映出的基礎性、根源性問題進行深入分析,全力推進煙花爆竹經營安全專項整治工作。
(二)精心周密部署。各地要結合本地實際,精心組織、周密部署,結合本地實際制定具體實施方案明確主要任務、重點內容和工作要求,確保專項整治工作扎實有序推進。
(三)及時總結示范。各地要突出引領示范作用,及時總結典型經驗做法,充分利用電視、廣播、互聯網等媒介做好宣傳推廣。鼓勵廣大人民群眾舉報重大安全隱患和企業非法違法行為,形成社會共治良好局面。
(四)強化督導檢查。各地要根據專項整治工作計劃和進度安排,通過定期通報、暗查暗訪、異地互查、隨機核查整改等方式,對本地區專項整治進展情況進行督導檢查,確保按計劃完成各項重點任務。
煙花爆竹整治方案3
近日,全市安全生產工作會議上提到:“新蒲新區對蝦子鎮存在非法銷售煙花爆竹產品的問題沒有引起足夠重視,打擊不力”,充分暴露出我區煙花爆竹打非治違工作有盲區、有漏洞。為有力有效、全面無死角打擊煙花爆竹非法生產、銷售、儲存、運輸行為,結合《省應急管理廳關于切實做好第四季度直管行業安全生產工作的通知》《省應急管理廳關于立即組織全面排查煙花爆竹零網點“下店上宅”“前店后宅”違法行為的緊急通知》要求,特制定本方案。
一、總體要求
按照“全覆蓋、零容忍、嚴執法、重實效”的總體要求,切實增強紅線意識和底線思維,堅持依法治理、源頭治理、綜合治理,進一步加大執法力度,提高制度執行力,依法從嚴從重打擊煙花爆竹非法生產、經營、儲存、運輸行為,確保全區煙花爆竹安全生產形勢持續穩定。
二、組織領導
為確保我區煙花爆竹“打非治違”專項整治行動順利開展,特成立煙花爆竹“打非治違”專項整治行動領導小組(以下簡稱領導小組),負責組織、指導全區煙花爆竹“打非治違”專項整治行動工作。
領導小組辦公室下設于區應急管理局,由分管領導兼任辦公室主任,具體負責專項整治行動的統籌調度、資料收集等工作。
三、行動時間
即日起至20xx年2月28日
四、職責分工
各鎮(街道):是本轄區內煙花爆竹“打非治違”專項整治行動的責任主體,組織落實好本轄區內煙花爆竹生產、經營、儲存、運輸等環節非法違法行為的排查和宣傳工作,發現情況及時處置。
區公安分局:負責煙花爆竹運輸、燃放環節的安全監管和公共安全管理工作,依法許可焰火晚會,組織銷毀非法煙花爆竹產品,嚴格煙花爆竹道路運輸許可,在區管委會的統一領導下,牽頭組織開展煙花爆竹打非工作,嚴厲打擊煙花爆竹非法生產、經營、儲存、運輸、燃放行為,對構成犯罪的及時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區應急管理局:負責煙花爆竹生產、經營環節的安全監管,依法對煙花爆竹經營零售店進行許可,依法查處煙花爆竹生產、經營環節中各類違法違規行為,協調、配合開展煙花爆竹“打非治違”工作。
區市場監督管理局:負責對煙花爆竹產品質量進行監督管理,依法查處不符合國家標準或行業標準的煙花爆竹,嚴防偽劣產品流入市場,依法查處無證生產、經營或經營假冒偽劣煙花爆竹行為,協調、配合開展煙花爆竹“打非治違”工作。
區交通運輸管理局:負責煙花爆竹運輸車輛資質、駕駛員、押運員的資格管理。督促客運企業加強檢查,嚴防旅客攜帶煙花爆竹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協調、配合開展煙花爆竹“打非治違”工作。
區交警大隊:負責加大路面檢查巡查力度,及時發現并查處未經許可非法運輸煙花爆竹以及使用不具備相應資質的車輛或者駕駛員、押運員從事煙花爆竹運輸等違法行為,協調、配合開展煙花爆竹“打非治違”工作。
五、專項整治內容
(一)未經許可非法生產煙花爆竹行為;
(二)未經審批非法儲存煙花爆竹行為;
(三)未經許可非法運輸煙花爆竹行為;
(四)未經許可非法經營煙花爆竹;
(五)未經許可煙花爆竹零售店變更經營場所(異地經營)行為;
(六)批發企業經營超標、違禁、非法產品,超許可范圍經營及向零售點銷售專業燃放類產品,在倉庫存放不屬于煙花爆竹的爆炸物等危險物品,將執法收繳的產品與正常經營的產品混存,儲存超量、堆放超高以及通道堵塞,購買和銷售未張貼流向登記標簽的產品等違法違規行為;
(七)煙花爆竹零售店存在“下店上宅”、“前店后宅”等形式與居民居住場所設置在同一建筑物內的零售點,與人員密集場所和重點建筑物安全距離不足、集中連片經營、在超市內銷售、未按規定專店銷售的行為;
(八)零售店銷售超標、違禁、專業燃放類產品或非法產品,超許可證載明限量存放煙花爆竹等違法違規行為。
六、工作任務
(一)全面開展排查整治。各鎮(街道)要定期對花圈殯葬用品經營場所、副食店、原煙花爆竹零售店經營位置、城中村等可能從事非法經營、儲存煙花爆竹的'場所進行重點排查,對重點村居(以前發現過非法經營儲存行為的村居)、重點戶(提供過煙花爆竹非法儲存行為的住戶)、重點人員(以前參與非法經營、儲存的人員)進行回頭看檢查,確保所有可疑場所全面排查到位。
(二)全面開展聯合執法。由區應急管理局牽頭,組織相關部門、屬地鎮街對全區所有煙花爆竹企業(批發企業和零售店)全面開展排查整治,嚴厲打擊煙花爆竹批發企業“六嚴禁”、零售店“三嚴禁”等違法違規行為,由區公安分局牽頭,組織相關部門、屬地鎮街對排查出的非法生產、經營、儲存、運輸行為進行嚴厲打擊以及對群眾舉報線索進行及時核實,確保煙花爆竹非法生產、經營、儲存行為無處藏身。
(三)全面開展集中宣傳。各鎮(街道)要利用鄉鎮趕集集中宣傳、廣播喇叭、張貼安全宣傳標語等方式,廣泛宣傳政府對打擊非法生產、經營、儲存、運輸煙花爆竹行為的工作態勢和獎懲措施,同時宣傳非法生產、經營、儲存煙花爆竹對家庭、他人和社會的嚴重危害,引導廣大人民群眾自覺遵守法律法規,不參與非法生產經營儲存煙花爆竹活動。
(四)全面開展舉報獎懲。各鎮(街道)要通過微信群、部門政府的網站等方式公布舉報電話,張貼舉報獎勵制度,依托周邊群眾及時發現非法生產、經營、儲存、運輸等行為,對舉報煙花爆竹非法生產、經營、儲存、運輸等行為的單位和個人,按照相關規定給予獎勵。
七、工作要求
(一)加強領導、落實責任。各鎮(街道)各有關部門要成立煙花爆竹“打非治違”專項整治工作領導小組,統一組織領導本轄區本部門煙花爆竹打非治違專項整治工作,主要領導要主動上手,分管領導要具體負責指揮,確保煙花爆竹“打非治違”專項整治工作取得實效。
(二)依法依規,嚴格執法。各鎮(街道)各有關部門要按照職責分工,認真履職盡責,要運用經濟、法律和行政手段對煙花爆竹非法行為實行重點打擊、有效打擊,確保專項整治工作職責明確、措施得力,效果明顯。
(三)強化督查,嚴肅問責。對煙花爆竹打非治違專項整治工作不重視、措施落實不到位、排查整治不力的鎮(街道)、部門要給予通報批評,對因“打非治違”專項整治工作責任不落實而發生非法違法事故的,依法依規從嚴從重追究相關負責人的責任。
煙花爆竹整治方案4
為全面加強元旦、春節、元宵節和“兩會”期間煙花爆竹安全監管,督促企業落實安全生產主體責任,依法打擊非法生產、經營、運輸、儲存、燃放、銷毀處置等違法違規行為,嚴防各類煙花爆竹生產安全事故發生,決定在全省開展為期3個月的煙花爆竹安全專項整治行動。制定行動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標
堅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層層壓實各地屬地管理、各有關部門監管責任、相關企業主體責任,依法全面排查和嚴厲打擊煙花爆竹生產、經營、運輸、儲存、燃放、銷毀處置和產品質量各環節安全違法違規行為。通過開展煙花爆竹安全專項整治,規范生產經營等環節安全行為,消除風險隱患,確保全省元旦、春節、元宵節、“兩會”期間煙花爆竹領域安全生產經營形勢持續穩定。
二、時間安排
即日起至20xx年3月底。
三、整治范圍
1.全省范圍內煙花爆竹生產、經營(批發)企業、零售店(點);
2.全省范圍內非法生產、經營、運輸、儲存和燃放煙花爆竹的違法違規行為。
四、整治重點
(一)煙花爆竹生產企業
1.企業對標自查和“一企一策”改造提升工作落實情況;
2.“三庫四防”(藥物總庫、成品總庫、危險品中轉庫和防爆、防火、防雷、防靜電)達標情況;
3.“三超一改”(超范圍、超人員、超藥量和擅自改變工房用途)等安全專項整治情況;
4.安全風險辨識和隱患排查治理雙重預防機制落實情況;
5.風險監測預警系統建設和產品流向管理制度落實情況;
6.化工原料存儲安全管理情況;
7.企業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規程健全完善及執行情況。
(二)煙花爆竹批發企業
1.經營(批發)超標違禁煙花爆竹的;
2.在許可范圍以外地點存儲、銷售煙花爆竹的;
3.配送煙花爆竹車輛不符合相關標準的;
4.超量向零售店(點)配送煙花爆竹成品的;
5.安全生產主體責任落實情況,包括倉庫安全設施、“四防”安全管理、安全風險管控和隱患排查治理以及產品質量安全和流向登記情況等。
(三)煙花爆竹零售店(點)
1.零售場所安全條件達標情況;
2.“下店上宅”、超量儲存等問題整治情況;
3.將煙花爆竹產品存放在經營許可范圍外的場所;
4.超規格、超范圍經營和超量儲存;
5.銷售來歷不明或不合格產品。
(四)打擊非法違法行為
1.未經公安部門許可、未辦理《煙花爆竹道路運輸許可證》運輸,或違反許可事項,一證多運、超量運輸和利用公共交通車輛販運煙花爆竹的;
2.非法儲存煙花爆竹的.;
3.無證經營、零售和超范圍經營零售煙花爆竹的;
4.生產、經營、零售“假大空”產品和假冒商標、假冒產地的煙花爆竹產品。
五、實施步驟
專項整治分三個階段實施:
第一階段(即日起—1月31日)。重點抓好四個方面:一是加強輿論引導,利用報刊雜志、電視廣播、微信公眾號等宣傳平臺,廣泛宣傳煙花爆竹法律法規、安全燃放知識和開展專項整治行動的意義。二是抓好合法煙花爆竹生產經營企業風險排查治理,從業人員教育培訓。三是加強零售經營店(點)布局規劃和許可管控。四是公安、交通運輸、市場監管、應急等部門采取聯合行動,嚴厲打擊非法違法制販煙花爆竹的行為。
第二階段(2月1日—2月28日)。重點加強煙花爆竹銷售和燃放的安全監管:各相關部門按照職責分工做好煙花爆竹生產、經營、運輸、燃放等環節的安全檢查抽查,持續深化打擊非法制販煙花爆竹違法行為。
第三階段(3月1日—3月31日)。重點加強專項整治“回頭看”,以及零售經營店(點)煙花爆竹產品回收和儲存安全等方面的監管。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強領導,落實責任。各地、有關部門要切實加強組織領導,細化行動措施,深入開展煙花爆竹安全專項整治,推動各項管控措施落到實處。要切實壓實縣、鄉(鎮)兩級政府“打非”責任,形成“打非”的強大合力,組織公安、應急、市場監管等應急管理部門及鎮安辦、村委會開展“拉網式”大檢查,以“打非”推動專項整治的深入開展。
(二)突出重點,全面排查。各地、有關部門要突出煙花爆竹領域的重點部位和關鍵環節,認真排查整治風險隱患,把安全生產各項措施落實到基層、落實到企業、落實到一線操作崗位。
各生產經營企業要強化風險防范措施,在風險隱患自查自糾上做到查嚴、查深、查細、查實,不留死角,不漏盲區,對發現的風險隱患問題,要明確責任、明晰措施、明確時限,確保隱患治理措施落到實處。
(三)加強監管,嚴格執法。各級應急管理部門要切實加大對煙花爆竹安全監督執法力度,對執法檢查發現的隱患問題特別是重大隱患,督促企業按期整改,整改后仍達不到要求的,堅決依法吊銷企業許可證照,并給予經濟處罰。各級負有煙花爆竹安全監管職能部門要切實強化責任擔當,各司其職,各負其責,依法嚴厲打擊非法生產、經營、運輸、儲存和燃放煙花爆竹的違法違規行為。
(四)廣泛宣傳,群防群治。各地區、各有關部門要充分利用官方網站、報刊雜志、電視廣播、微信公眾號等宣傳平臺,采取多種形式宣傳報道煙花爆竹專項整治行動,及時曝光一批安全生產違法違規典型案例。要充分發揮社會監督作用,嚴格落實舉報獎勵制度,發動群眾積極舉報非法生產、經營、運輸、儲存、燃放、銷毀處置煙花爆竹的違法行為,努力形成全社會參與支持、齊抓共管、群防群治抓安全的良好局面。
煙花爆竹整治方案5
為進一步加強安全生產監管,防止事故的發生。今年以來,國內部分地方相繼發生煙花爆竹生產安全較大事故。當前,正值煙花爆竹生產、銷售旺季,煙花爆竹燃放季節即將來臨。為強化安全監管,持續開展“打非治違”和隱患排查治理工作,防止生產安全事故的發生,結合我鎮實際,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標
通過開展專項行動進一步加強煙花爆竹行業安全監管,嚴厲打擊非法違法、違規違章生產經營建設行為,強化隱患排查治理,夯實安全生產基礎,實現煙花爆竹行業安全生產形勢持續穩定,為黨的十八大勝利召開和人民群眾過上一個安定祥和的春節,創造良好的安全生產環境。
二、成立專項整治領導小組
組 長:張文富
副組長:王 浩
成 員:羅 鳳 張雁鳴 陳再祿 楊立衡 詹永洋
劉天貴 王乾峰 各村(社)總支書記
三、重點整治范圍和內容
(一)整治范圍
在煙花爆竹行業領域全面開展專項整治行動,采取更加嚴厲、有效的措施,集中進行打擊和整治。
(二)重點整治內容
1、生產企業
(1)是否有無證或證照到期后繼續從事煙花爆竹生產、經營的行為。
2、經營(批發)企業
(1)是否按要求開展安全標準化建設并按期達標;
(2)視頻監控系統運行情況及值班情況,倉庫溫濕監控設施、避雷設施、消防設施、防靜電設施、機械設備接地、電氣設備選用和安裝是否符合要求;
(3)煙花爆竹商品流向登記制度落實情況;
(4)是否有煙花爆竹批發企業向未經許可的單位和個人銷售煙花爆竹用于經營行為;
(5)是否有采購和銷售非法生產、經營的煙花爆竹、不符合質量標準的煙花爆竹以及未列入省外供貨企業名單的煙花爆竹行為;
(6)煙花爆竹庫房紅線管理制度落實情況,商品堆放是否符合要求,嚴禁合法商品與收繳的非法商品混存;
(7)商品質量檢測檢驗制度落實情況,嚴禁銷售“三無”商品和非法商品;
(8)庫區范圍內是否存在其他與庫房安全管理無關的生產生活行為及設施、設備;
(9)職工著裝是否規范,進出庫區檢查登記制度落實情況。
3、經營(零售)戶
(1)經營場所的面積是否小于10平方米;
(2)周邊50米范圍內無其他煙花爆竹零售點、學校、幼兒園、養老院、醫院等人員聚集場所和加油站等易燃易爆物質生產、儲存場所或設施;
(3)有無明顯的安全警示標志,是否配備必要的消防器材;
(4)是否實行專店或專柜銷售,專人負責安全管理;
(5)是否建立流向登記臺賬。進貨渠道是否符合要求,嚴禁采購、銷售無安全標志(安全標志應包括產品名稱、產品級別、警示語、燃放說明、含藥量、制造商或出品人名稱及地址和生產日期、計數類產品應標明數量)、非法生產、經營的煙花爆竹以及不符合質量標準的煙花爆竹;銷售煙花爆竹是否進行登記,是否給購買人宣傳煙花爆竹燃放相關要求;
(6)經營場所是否超量儲存煙花爆竹;
(7)嚴禁煙花爆竹零售點集中、連片經營或設置在居民樓;嚴禁爆竹零售戶一證多點、流動販賣或設置煙花爆竹超市等違法違規行為;
(8)嚴禁非法轉讓、買賣、出租、出借、偽造《煙花爆竹經營許可證》的行為。
4、“打非”工作
(1)積極配合公安部門認真開展煙花爆竹打非工作。強化煙花爆竹生產企業監督檢查,避免煙花爆竹生產原料流入非法渠道或使用來歷不明的非法原料進行生產;
四、時間安排
本次專項行動與持續開展的“打非治違”、“隱患排查治理”工作相結合,時間從20xx年10月至20xx年2月28日結束,分四個階段進行:
(一)宣傳發動階段(10月15日至10月31日)
結合實際制定我鎮的煙花爆竹專項整治工作方案,部署專項整治工作;以“安全第一主題活動周活動”為契機,制定宣傳計劃,加大宣傳力度,做好生產、經營、零售以及市場“打非”工作的宣傳,做到整治目標任務明確、工作措施具體。
(二)自查自糾階段(11月1日至11月30日)
督促企業全面開展自查自糾工作,及時治理非法糾正違規行為。要在全面排查的基礎上對近兩年因非法違規行為被處罰處理過的企業進行重點排查,并將排查出的問題逐一登記,建檔立案,督促整改,全面落實安全生產的企業主體責任。
(三)集中整治階段(12月1日至20xx年1月31日)
在第二階段工作的基礎上,進一步開展執法檢查,保持“專項整治”的高壓態勢,切實做到“四個一律”,注重源頭治理,深挖嚴打非法違法行為,切實維護法律的尊嚴和人民群眾的合法權益。
檢查煙花爆竹產品質量是否符合安全管理規定。一是批發企業的煙花爆竹產品是否張貼省安監局監制的專用封簽;是否從貴州省安監局指定的'生產廠家采購煙花爆竹產品;是否采購、銷售無生產廠家名稱、無注冊商標、無合格證的“三無”產品;是否采購、銷售法律法規明令禁止銷售的煙花爆竹產品;是否向未取得煙花爆竹零售許可證的非法經營者供貨。
二是煙花爆竹經營者是否有非法生產、經營行為;所銷售的煙花爆竹產品是否在合法的煙花爆竹批發企業采購;所銷售的煙花爆竹產品是否張貼鎮安監局監制的防偽標簽;是否銷售無生產廠家名稱、無注冊商標、無合格證件的“三無”產品,以及法律法規明令禁止銷售的煙花爆竹產品;是否銷售按照國家標準規定應由專業燃放人員燃放的煙花爆竹產品。三是依法嚴厲打擊非法生產、經營煙花爆竹和擅自改變煙花爆竹經營點的行為。
(四)總結驗收階段(20xx年2月28日)
對開展危險化學品和煙花爆竹“專項治理”行動情況進行總結,召開專題會議并積極開展“專項治理”工作“回頭看”,及時查缺補漏,確保專項行動取得實效。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認識,加強領導。安監辦要認真分析本轄區、本行業煙花爆竹行業安全形勢,充分認識開展煙花爆竹安全專項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必要性和緊迫性,切實加強對專項整治工作的領導,認真清理排查存在的事故隱患,努力解決整治工作中出現的重大問題,采取有效措施,確保專項行動工作不留死角、盲區。
(二)加大宣傳,綜合治理。安監辦要切實抓好宣傳發動工作,迅速將非法生產煙花爆竹事故通報傳達到各村(居)、村民組負責人和相關監管單位,通過發布宣傳非法生產經營煙花爆竹導致事故發生作為典型案例,廣泛宣傳非法生產經營煙花爆竹行為的危險性和危害性,教育廣大人民群眾知法、懂法、守法,切實提高自我保護意識,做到:不參與非法生產經營活動,積極舉報非法生產經營煙花爆竹行為。教育部門要加強學生安全教育,嚴禁未成年人、學生參與生產經營煙花爆竹活動。做到群防群治,堅決把打擊非法生產經營煙花爆竹工作不斷推向深入。
煙花爆竹整治方案6
為進一步加強我區煙花爆竹安全管理,規范煙花爆竹安全經營秩序,嚴厲打擊各類非法從事煙花爆竹生產經營活動,現結合《區煙花爆竹安全監管工作要點》,提出我區煙花爆竹安全專項整治工作實施方案。
一、總體目標
全面貫徹落實《煙花爆竹安全管理條例》(以下簡稱“條例”),轄區換證率達100%,無非法經營行為;煙花爆竹從業人員復訓持證率達100%;及時關停和取締不具備安全條件的煙花爆竹經營單位;杜絕和控制煙花爆竹類安全事故。
二、組織領導
為進一步強化轄區煙花爆竹安全管理,嚴厲打擊非法從事煙花爆竹生產經營活動。區成立專項行動領導小組,組長由區安監局施姚林局長擔任,副組長由區安監局陸士沖副局長、公安分局派一名同志擔任,組員由區安監局、公安分局、工商分局、區商貿局、區城管局、各街道(開發區)、市區兩家煙花爆竹批發公司派員參加。具體工作由區安監局牽頭。各街道(開發區)要充分發揮政府監管職能,切實加強轄區內煙花爆竹批發、零售單位日常安全監管,強化組織領導,確保整治工作順利進行,取得實效。
三、進程安排
1、宣傳發動階段(2月中旬至3月底)。充分利用新聞媒體、印發宣傳資料、發放安全生產告知書,板報等載體,全面宣傳煙花爆竹相關行政許可要求、管理規范和安全燃放知識,切實提高經營戶和廣大群眾安全守法意識。
2、審查換證階段(3月至12月)。對今年煙花爆竹經營許可證到期的經營單位,將嚴格按照相關要求進行審查發證,各相關單位應在到期前1月內申請辦理。換證條件:經營場所必須具有產權證明,并做到以專營為主,兼營的則其經營場所與其它場所分隔相對保持獨立,面積不小于10平米,其它條件應符合“條例”、《江蘇省煙花爆竹經營許可實施細則》和相關文件通知要求;區安監局將根據全區煙花爆竹布點規劃,嚴格控制全區煙花爆竹的發證總量,原則不再受理新證單位的申請。
3、從業人員復訓階段(10月中旬)。進一步加大培訓力度,宣傳、貫徹“條例”及其配套法規等,深刻理解“條例”的內容和精神,掌握煙花爆竹相關安全管理知識。組織開展煙花爆竹從業人員安全知識復訓考核工作,切實提高煙花爆竹從業單位負責人安全經營意識和能力。
4、檢查規范階段(7月至11月)。在組織開展對經營企業換發許可證和宣傳培訓工作的基礎上,結合本區實際情況,加強監督檢查力度,特別是“四私”行為的.檢查力度。重點加強對煙花爆竹批發企業和日常安全管理不到位零售單位的監督檢查,認真落實煙花爆竹整治的各項工作措施和要求,確保轄區煙花爆竹從業單位及市場秩序基本規范。
5、聯合執法階段(12月至下年1月)。聯合相關職能部門,對全區煙花爆竹經營單位進行拉網式檢查,打擊違法經營行為,規范我區煙花爆竹經營市場。
四、工作要求
1、落實責任,協調行動。各部門要在區政府的領導下,各司其職,密切配合,聯合行動,積極開展煙花爆竹安全專項整治工作。精心組織,依法整治。依照本實施方案的安排,各街道、開發區要結合本地區實際情況,會同有關部門研究提出本地區深化煙花爆竹安全專項整治工作的實施方案。對整治過程出現和發現的問題,要及時依法予以處置。
2、認真貫徹《煙花爆竹安全管理條例》和《煙花爆竹經營許可實施辦法》,依法打擊非法生產經營煙花爆竹的活動,嚴肅查處煙花爆竹“四私”(私產、私銷、私藏、私運)違法行為。依法查處取締煙花爆竹無證經營單位以及國家明令禁止的違規使用氯酸鉀煙花爆竹產品。對我區一家煙花爆竹批發企業,將繼續推行安全標準化,強化源頭管理。要進一步強化煙花爆竹從業單位安全管理意識,提高事故預防能力和應急處置能力。
3、區安監局將建立煙花爆竹動態管理信息系統,在前兩年的基礎上,進一步完善聯合執法機制,通過記錄從業單位情況和登記產品的流向動態,準確掌握全行業安全評估、銷售、儲存等情況,監控重大危險源,針對突發事故,提供應急救援參考方案,實現管理部門信息共享,提供統一政務服務。
煙花爆竹整治方案7
為進一步加強煙花爆竹監督管理,嚴厲打擊非法生產、銷售產品質量不合格的煙花爆竹違法犯罪活動,凈化煙花爆竹生產經營環境,嚴防事故發生,最大限度地保護人民群眾的生命、財產安全,依據中共株洲市紀委《印發(關于對全市安全突出問題背后的責任作風腐敗問題開展專項監督的工作方案)的通知》的要求,決定即日起在全區范圍內開展打擊非法生產經營煙花爆竹專項行動,為確保行動實效,特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工作目標
根據中共株洲市紀委《印發(關于對全市安全突出問題背后的責任作風腐敗問題開展專項監督的工作方案)的通知》的要求,結合我局實際情況全面排查煙花爆竹在經營領域的安全隱患,嚴厲打擊超許可范圍等非法經營、無照非法銷售等問題,堅決予以取締無照無證的經營行為,嚴格防范產品安全質量不符合國家標準或者行業標準產品流入市場,切實規范煙花爆竹經營秩序,有效防范事故發生。
二、整治時間
20xx年11月1日至20xx年12月31日。
三、整治重點 :爆竹生產企業、煙花爆竹銷售門店
(一)檢查主體資格,嚴把登記準入關。對從事煙花爆竹生產、批發企業和零售經營者,必須在其取得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核發的許可證后,才能核發有相應經營范圍的營業執照。對已被取消許可證的企業和零售經營者,應根據有關部門的信息通報,責令其辦理變更登記或注銷登記,逾期不辦理的,要依法吊銷營業執照,取締無照無證經營行為。(責任部門:各市場監督管理所)
(二)檢查煙花爆竹經銷商違規經營禮花彈等A級禁售產品。禁售非法購入不符合保障人體健康和人身財產安全、國家明令禁止、淘汰并停止銷售的煙花爆竹產品。(責任部門:各市場監督管理所)
(三)配合開展打擊非法生產經營煙花爆竹行為,重點檢查未依法辦理營業執照的.黑作坊、黑窩點以及在居民區非法存放煙花爆竹的行為。(責任部門:各市場監督管理所)
(四)嚴把質量關,安排對轄區內所有經營銷售煙花鞭炮的企業和網點開展產品監督抽樣,嚴厲查處不合格產品。(責任部門:各市場監督管理所所)
四、具體措施
(一)成立機構,精心組織。為抓好此項工作落實,成立株洲市石峰區監督管理局煙花爆竹專項整治工作領導小組。組長由朱正光副局長擔任,領導小組成員由計量認證質量標準和特種設備安全監察股牽頭和市場監督管理所負責人組成。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產品計量認證質量標準和特種設備安全監察股,由李廣擔任辦公室主任。具體負責組織協調工作。 各相關股室和市場監督管理所要抽調精干力量,成立專項工作小組,制定具體方案,明確工作措施和責任,分管局長、所長親自抓,切實形成整治合力。
(二)突出重點,集中整治。各單位要結合本轄區實際,集中時間,集中力量加強對重點區域、重點部位、重點環節的清理整治,對轄區煙花爆竹經營單位進行摸底調查,掌握基本數據,建立臺帳。重點監督檢查流通領域無營業執照和超范圍經營煙花爆竹行為、批發銷售假冒偽劣煙花爆竹產品行為,按照《產品質量法》、《商標法》、《無照經營查處取締辦法》、《商標法實施條例》等法律法規查處。
(三)強化巡查,加大監管力度。各單位要堅決執行對煙花爆竹生產批發企業、零售網點進行重點檢查,排查整治安全隱患。
(四)加強督導,強化責任。各市場監督管理所、股室要加強對煙花爆竹專項整治工作的指導與檢查,做到一級抓一級,層層抓落實。要強化屬地管理、責任到人制度。要嚴肅紀律,對工作不力,失職瀆職,造成嚴重后果的,要追究相關人員的責任。
(五)健全制度,嚴肅紀律。各成員單位要加強節日值班制度,認真落實值班責任制,確保信息暢通,及時處置煙花爆竹在銷售領域突出的問題。嚴格報告制度,遇有重大情況和突發事件及時上報。
整治情況、圖片及查處案件數字分別于每月15日以書面形式上報局計量認證質量標準和特種設備安全監察股。
煙花爆竹整治方案8
根據《國務院煙花爆竹安全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455號)、總局令第7號《煙花爆竹經營許可實施辦法》、(安監煙花(20xx)139號)《省煙花爆竹經營許可實施辦法》、《市煙花爆竹經營安全專項整治工作方案》(武安發[20xx]1號文件等規定和要求,進一步整頓和規范煙花爆竹經營市場秩序,改善經營單位基礎安全條件,確保我鎮煙花爆竹安全生產形勢穩定,決定于20xx年1月5日至5月30日在全鎮范圍內開展煙花爆竹經營安全專項整治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成立煙花爆竹經銷市場專項整治工作領導小組
指導員:
組長:
副組長:
成員:
二、成立煙花爆竹經銷市場專項整治工作組
組長:
成員:
三、工作步驟
(一)動員階段(20xx年1月10日至20xx年1月30,制定方案,宣傳動員)
1、召開鎮整治領導小組成員和村負責人會議,全面部署煙花爆竹專項整治工作。
2、廣泛宣傳國務院455號令,國家安監總局第7號令,安監煙花(20xx)139號法規和規定,動員煙花爆竹企業,零售經營者積極參與整治工作。
3、安監站進一步摸清煙花爆竹經營網點底子,建立監管臺帳。
(二)集中整治階段(20xx年2月1日至4月30日)組織現場檢查,開展集中執法
1、查證。沒有辦理《煙花爆竹銷售許可證》的經營戶經營煙花爆竹的一律沒收其商品和違法所得,處500元—1000元罰款,并責令辦理銷售許可證。
2、驗貨。已辦理《煙花爆竹銷售許可證》的`零售戶,只能經營由市煙花爆竹批發公司配送的商品,不得經營含氯酸鉀商品。否則沒收貨物,并處500—1000元罰款。
3、加強安全監管。倉庫、柜臺必須符合安全標準,并設立安全警示標志。
4、清查煙花爆竹非法生產作坊,發現一處摧毀一處,并予重罰,情節嚴重的交政法機關處理。
(三)、總結階段(20xx年4月30日至5月30日)
認真組織“回頭看”行動,鞏固整治成果,并于20xx年5月30日前書面總結上報市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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