獎勵性績效工資發放方案范文(精選7篇)
為確保事情或工作順利開展,往往需要預先制定好方案,方案屬于計劃類文書的一種。那么問題來了,方案應該怎么寫?以下是小編收集整理的獎勵性績效工資發放方案范文(精選7篇),供大家參考借鑒,希望可以幫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獎勵性績效工資發放方案1
根據融教[20xx]60號《福清市教育系統教師績效工資分配的指導意見》文件精神,為了調動我校教師的工作積極性,建立公平合理、公開透明、有效激勵的內部分配機制,結合我校實際情況,特制定本分配方案。
一、指導思想:
根據文件精神和本校實際,在上級核撥的績效工資總量內,以實行聘用制和崗位管理為重點,充分發揮津貼補貼的杠桿作用,真正體現干與不干不一樣,干多干少不一樣,干好干壞不一樣,激勵全體教職工愛崗敬業,扎實工作,開拓進取,積極主動認真地完成各項工作任務,持續穩步地推進我校教育事業不斷地向前發展。
二、分配原則:
1、按勞分配,效率優先,優績優酬,兼顧公平。
2、適當拉開分配距離,統籌兼顧學校內部各類人員績效工資的分配關系,科學安排。
3、堅持績效工資考核分配的全過程公開,切實做到公平、公正,確保安定、穩定,構建和諧校園。
三、領導機構:
學校成立績效工資分配工作領導小組(名單附后)。領導小組成員由學校黨政工聯席會議成員組成,負責對教師工作量、工作業績的考核,以及績效工資的分配、發放、解釋等方面的工作,確保績效工作的公平、公正地發放。
四、發放對象:
本校在編在崗教職工。
五、工資構成:
根據現行有關政策,教師新增工資性津補貼中月人均400元作為績效工資,由工作量(任務)補貼、管理崗位(責任)補貼、業績獎勵三個部分構成。其中工作量補貼占60%,管理崗位(責任)補貼占20%,業績獎勵占20%。
六、分配方法:
(一)工作量(任務)補貼
按照福建省教育廳《關于教育部門辦的全日制中小學教職工工作量的執行辦法》(閩教[87]104號)文件規定,專任教師標準周授課時數為:16.3節。根據學校實際情況,語、數、英批改作業工作量周各加節數:一至三單數和英語為1節;一、二語和四至六單數及跨年級英語為2節;三、四語和一至三雙班數為3節;五、六語和四至六雙班的為4節。學校核定的平均工作量16節/周,體育科15節/周,各種興趣小組輔導可計課時。中層及其以上干部達到規定的周授課時數算為滿工作量:校級領導4節;四處室主任(職稱學科)6節;四處室副主任(職稱學科)8節。
1、完成學校規定的工作量為滿工作量,月補200元,每人另有40元用于臨時性中心工作加班補貼、超工作量補貼等。
2、遲到、早退一次各扣5元,事假自找代課代職,病假2天內自找代課代職,學校付代課金,每天均扣25元;曠工每天扣100元;學校規定的活動(政治學習和教師例會、教研活動及其它集體活動)按半天計假,每缺席1次扣12.5元。(200元扣完為止)
3、節假日等加班補貼:經校級領導集體批準的加班人員每人每天補貼30元,晚上加班原則上計半天。
4、公代和超工作量補貼:由教導處安排或核算公代和超工作量每節補貼7元,
5、分娩教師在法定假內月發200元。
(二)管理崗位(責任)補貼:
1、班主任(輔導員):80元/月;配班老師:30元/月。
2、語、數、英教研(備課)組長、綜合組、藝體等學科教研組長、臺長、安全專干、計生專干:40元/月。
3、年段長:60元/月生管:80元/月
4、處副主任(含團支部書記、少先隊總輔導員):80元/月
5、處主任、工會副主席、女工主任:80元/月
6、副校長、副書記、工會主席:80元/月
7、校長、書記:80元/月
8、有兼主科教學并已滿工作量的崗位:會計:60元/月;
出納:30元/月;副臺長:30元/月;生管助理30元/月。
以上兼任多種管理崗位的人員補貼可累加,但補貼總額每月不得超過100元。
工作量和管理崗位每學期按六個月計發。
(三)業績獎勵
1、集體(大合唱、田徑總團體、籃球和學校認定的文娛節目、聲器樂)輔導獎。國家級一、二、三等(名)獎,分別獎:4000元、3000元、20xx元;省級一、二、三等獎,分別獎3000元、20xx元、1000元;地市級一、二等獎,分別獎20xx元、1000元;縣級一等獎,獎1000元。同一項目只得一次最高獎。成績特顯著的',學校要開總結會。有專項經費(福州市撥款)的,可重獎一次。
(在訓練補助項目中支付)
2、學生個體輔導獎。“迎春杯”數學競賽與“快樂杯”等作文比賽(含征文)和學校認定的乒乓球、羽毛球、圍棋、象棋、電腦、科技、演講、朗誦、英語等比賽,學生個人獲國家級一、二、三等獎,分別獎600元、300元、200元;省級一、二、三等獎,分別獎給400元、200元、100元;地市級一、二、三等獎,分別獎300元、150元、100元;縣級一、二、三等獎,分別給獎120元、80元、50元。同一人只得一次最高獎。作文賽,集訓指導教師與科任各一半獎金。“迎春杯”、“華杯”賽,指導教師與科任分別獎四分之三和四分之一獎金。參加各級臨時組隊的學生比賽活動,不設個別輔導獎,僅設組織獎,組織者每人每項獎不超過100元。學生個體輔導工作成績特顯著的,學校可以開總結表彰會。單科單項封頂5000元。
3、田徑單項賽(指沒獲集體獎)獲福清市第一、第二,分別獎給指導師60元、40元,封頂500元。代表福清市參加福州市比賽獲一、二、三、四、五、六名分別獎給原指導老師80元、60元、50元、40元、30元、25元,參加省級比賽的分別加50元。有專項經費(福州市撥款)的,可重獎一次。(在訓練補助項目中支付)
4、教育教學論文獲校一等獎的每篇獎50元(按參評篇數10%評選),二等獎的獎30元(按參評篇數15%評選)。獲市、地市、省、國家級論文一等獎的分別獎60元、80元、100元、120元,得二、三等獎的各遞減10元。同一篇文章只得一次最高獎(民間組織的不給獎)。但是國家、省、市教育行政部門(含普教室)組織評選的可以重獎一次(高、次高)。
5、擔任教育、教學講座或對外公開觀摩教學(含校年會,不含家長開放日)的,每場或每節獎100元。獲國家級教學比武一、二、三等獎的,分別獎給比武教師1000元、700元、500元;獲省級一、二、三等獎的,分別獎給比武教師800元、500元、300元;獲地市級一、二、三等獎的,分別獎500元、300元、200元;獲縣級第一名獎400元,第二名獎200元;獲片第一名200元。輔導小組也得同一份獎金。
6、凡在地市級以上(指有注冊的)報刊上發表的署校名文章,獎稿費的兩倍(封頂200元)。《福清僑鄉報》發表校署名文章,按稿費金額獎(但不超過80元)。《福建教育》(不含增刊)上發表的署校名文章獎300元。同一稿只得一個最高獎。
7、校文藝會演按參賽節目50%評選:一等獎每個節目獎200元,二等獎100元,參演的節目另加100元。校田徑運動會,年段團體總分冠軍的班級獎100元,亞軍獎70元,第三50元。
8、教師個人德育工作獎。德育工作每學期考評一次。考評對象為全體教師。考評內容分德育常規、德育科研。其中德育常規包括“班主任手冊、升旗儀式、晨會、課間操、眼操、‘了不起’評比、家訪工作、導輔工作”;德育科研包括“班級建設、心健教育、科研活動”。經學校考核組量化考評分一、二等獎,一等獎約占1/2,每人獎70元;其余的原則上為二等獎,每人獎50元。
9、了不起班級獎。每學期評一次。評比對象為全校所有班級。評比內容為環境衛生、路隊、眼操、儀容儀表、清校等。每個年級評出半數班級(四舍五入法),第一名獎100元,第二名獎80元,第三名獎70元,第四名獎60元,第五名獎50元。
10、先進班級獎。每學年評一次。評比對象為全校所有班級。評比內容分了不起班級評比成績、學業成績、學科競賽、藝體活動等。每個年級評出前二名,第一名獎200元,第二名獎150元。
11、教科研獎。
12、教師工作考評獎。每學期總評一次,評比對象為全體教師。考評內容涵教育教學教研和師德等內容。經學校考核組量化考評分一、二等獎。一等獎約占1/2,每人獎70元,其余的原則上為二等獎,每人獎50元。
13、年度考核獎。“教師職務年度考評”合格者及分娩女教師(法定假內),平均享受績效工資的余額款。
14、突出貢獻獎。教育、教學及中心工作需要,可設特別獎。獎給教育教學工作業績特大或向學校建言獻策等所產生的社會、經濟效益特別大的個人或集體。評獎時應廣泛征求意見,由黨政工聯席會議研究決定。
七、其他具體事項:
1、不參加績效工資分配的對象
根據福建省事業單位《聘用合同書》第五章第十五、十六條款“甲方隨時單方面解除聘用合同”的對象,即故意不完成教育教學任務;嚴重違反師德;連續曠工超過10個工作日;擅自出國或出境逾期不歸;失職,其他嚴重違紀行為,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不勝任工作,調整或培訓后調整崗位仍不勝任工作;以及因個人原因不參加年度考核或參加年度考核確定為不合格的人員等。
2、當月取消績效工資參評的對象
根據市人事局、財政局融政人[20xx]58號關于“扣發當月考勤獎的對象”,即每月曠工累計超過三天的;每月病事假累計達到或超過十五天的(法定假除外),以及《聘用合同書》中雙方約定的其他可扣發當月考勤獎情形的。
3、經組織選派掛職、支教或進修學習人員,按有關規定完成任務的,按滿工作量計算。這些人員由掛職單位、支教學校、培訓學校提供出勤及表現情況,由原單位進行考核。
八、本解釋權屬校長室。
獎勵性績效工資發放方案2
一、指導思想:
以義務教育學校教職工績效工資實施為契機,建立科學規范的學校收入分配機制,充分發揮獎勵性績效工資的杠桿作用,激勵廣大教職工愛崗敬業、扎實工作、開拓進取,努力推進我鎮教育事業又好又快發展。
二、實施對象:
全鎮按國家規定執行事業單位崗位績效工資制度的在編在崗的正式工作人員。
三、考核分配原則:
1、堅持“干與不干不一樣、干多干少不一樣、干好干壞不一樣”的原則。
2、堅持“公正、公平、公開”的原則。
3、堅持“科學合理”原則。
四、獎勵性績效工資的發放辦法:
(一)班主任津貼發放辦法。
1、班主任津貼按實結算到學校。各校再根據學校班主任考核津貼發放方案發放。
2、班級生數超過班額基本標準10人(含10人)的班主任每月得110元;低于班額基本標準(含10人)的班主任每月得90元;其他的班主任每月得100元。(班額基本標準為:全鎮學生數÷全鎮班級數)。
(二)教師獎勵性績效工資發放辦法。
1、教師獎勵性績效工資按百分制考核結果發放。考核分四部分:師德考核、工作表現、教師業務考核和學歷、資歷、職務。
(1)師德考核25分。(考核辦法具體見附件1)
(2)工作表現10分。其中在校表現6分、考勤4分,上述兩方面均實行單位總量控制。各校在考核中,要把教師的在校表現劃分成優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類(至少要分成三類),優秀人數占比,村小原則上不高于20%,中心小學原則上不高于25%;要把考勤劃分為三類。(具體考核辦法見附件2)
(3)教師業務考核50分。根據業務考核意見積分后,按總人數2:6:2的比例分為三檔,第一、二、三檔分別得50分、47分、44分。另外,前20%人數中,村小人數占比不少于20%,英語教師人數占比不少10%。(具體考核辦法見附件3)
(4)學歷、資歷、職務共15分。學歷:中師及以下的1分、專科1.5分、本科及以上的2分;職稱:初級及以下的1分、中級1.5分、高級2分;教齡:教齡×0.3分;職務:中心小學校級2分、中層正職1.5分、中層副職1.2分,村小校長1.7分、副校級1.3分、主任級1分;鎮教研員1分。
2、計算辦法:全鎮獎勵性績效工資總量減去班主任津貼部分及特殊人員實際應得部分后進行測算,即:【(全鎮獎勵性績效工資總額—班主任津貼部分和特殊人員實際應得部分)÷全鎮教職工績效考核得分總和)】×教職工個人績效考核得分=教職工個人績效工資。
五、考核工作的組織領導:
組長:xx
副組長:xx
成員:xxxx
六、其它說明:
1.20xx年度退休人員:本年度仍然堅持上崗代主要學科的,在績效總分中另加3分;20xx年度退休人員:按縣批復核定時間確定個人獎勵性績效工資。
2.年度內,在縣教育教學工作考核中,因教學研究方面為全鎮累計爭得1、2、3、4分及4分以上的教師分別加2、3、4、5和8分。在縣學生學業水平測試中名列同類學校學科1-3名、4-6名分別加6.3分。在鎮組織的學業水平測試中,村小與中心小學學期累計相比,語數英三科平均名次高于中心小學的,其村小所有任教人員加2分,若單科平均名次高于中心小學的執教者加1分。
3.學校管理人員、教輔人員、工勤人員:業務考核先按所在單位人員均分的90%作為基準分,后根據各自承擔工作及分管工作的實績、教科研實績及所在單位教職工及領導班子(按6:4的比例)對其進行的滿意度測評情況,計算最后得分。(滿意度達90%的得基準分,滿意度每上升3個百分點的另加2分,滿意度每下降2個百分點的另減1分,該項得分不得高于所在單位的最高分。)
4.因病等不能上崗,但按有關規定要求,有人承擔其課務的人員:其業務考核分根據不同年齡及請假原因,男56、女52周歲以下的,學期累計請假一個月、兩個月、三個月及以上的按低于最后一檔3、6、12分的分值,計入績效總分,男56、女52周歲及以上的`按低于最后一檔2、3、4分計入績效總分。
5.患有重大疾病仍然堅持到崗的人員:總體予以適當照顧,原則上業務考核分低于上述第四條所述人員(在一定的年齡段內比較)。
6.因病或因事請假,但逾期未到崗人員:逾期每超過一天在其績效工資中扣除總額的1%,情節嚴重的報上級主管部門,并按相關的教職工管理規定執行。
7.抽借用人員:有一定的手續被鎮或局抽用的,其業務考核分先按所在單位人員均值的90%計算,后根據其服務發展、招商引資及吸稅任務完成情況進行量分。同時結合上述情況計算其績效考核最后得分。
8.第十三個月工資按實發放到個人;獎勵性績效工資按學期考核,一年考核兩次,根據考核結果,年終一次性發放。
9.實行本辦法后,各學校一律不得另立任何名目自行發放津貼、福利等。
獎勵性績效工資發放方案3
一、指導思想:
為充分發揮獎勵性績效工資分配的激勵約束作用,調動廣大教師教書育人的積極性、主動性和創造力,增強辦學活力。按照《鹿城區義務教育學校績效工資實施辦法》要求,結合學校實際,根據教職工不同工作崗位、任務和內容的特點和要求,充分體現按勞分配、效率優先、注重實績、兼顧公平的原則,按工作責任輕重、工作量大小和崗位目標任務達成情況,合理拉開績效工資檔次,逐步形成內部激勵機制和約束機制,發揮學校績效工資的激勵導向作用,特制定本方案。
二、實施原則:
1.堅持思想領先,既要按勞分配,又要防止一切向錢看,大力提倡無私奉獻、團結協作和主人翁的精神。
2.打破平均主義,按工作責任、崗位目標、任務完成情況,在考核的基礎上,確定教師的績效工資待遇。
3、多勞多得,優教優酬,獎勤罰懶,重實績、重貢獻,看工作質量,看效益優先。
三、實施范圍:
受學校聘任的在編在職教師。待聘、試聘、拒聘教師不享受績效工資。請假教師按教育局和星五小學的有關請假制度規定處理。
四、獎勵性績效工資發放標準:
獎勵性績效工資總量按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績效工資的30%比例確定的。人均獎勵性績效工資根據扣除提留項目后的總量與學校在編的教職員工人數確定。最后按學校在編教職員工人數和人均獎勵性績效工資額,計算學校的獎勵性績效工資的基礎總量給于教師獎勵。獎勵性績效工資一年按十個月發放。(七、八月為暑假不發獎勵性績效工資,寒假按當月延續計發。)
(一)學年度考核獎(每年6月考核,人均約3000元獎金)
教育局統一提取獎勵性績效工資總量的20﹪用于校長和教師學年度履職考核獎,根據《鹿城區中小學現代化建設督導評估辦法》、《鹿城區學年度履職考核辦法》和教師師德考核要求,結合本校實際,按照各老師一年來工作實績,經校考核組評定確定發放系數,給予每人獎勵。學年度考核獎金發放系數為:優秀1.1,合格1,基本合格0.9。
(二)年終考核獎(每年年底考核,人均約2000元獎金)
1、星五小學教師目標考核獎,依據《星五小學教師教育教學工作考核評估》(附件3)評定教師的工作得分,根據得分進行獎勵,每學期考核一次。
2、教育教學成果獎:約占全年獎勵性績效工資的5%。
依據《《星五小學教育教學成果獎勵條例》(附件4)執行,包括教育科研、教學成果、評先評優、指導學生獲獎等,每學期統計獎勵一次。
(三)月考核獎勵工資(一)(約占獎勵性績效工資剩下總額的65%,每月約900元):
學校每月對教師的師德、勞動紀律、安全、考勤、崗位性質、工作量情況、附加績效等進行考核。合格者按規定當月發放績效工資,反之酌情扣發。學校各責任部門成立考核評議小組,根據分工,實施檢查、指導,發現問題提出建議,及時解決。月考核獎主要構成及考核辦法:
(1)考勤獎:學校實行坐班制,全體教職工必須按學校作息時間表的規定時間上下班,不遲到,不早退,無特殊情況不得中途離崗。每人每月給予獎勵300元,依據《溫州市星五小學教師出勤、請假、考勤制度》(附件5)。
(2)安全獎:按月考核,教育學生到位,所擔任班級的學生沒有出現不安全事故,每人每月給予獎勵50元。依據《星五小學安全管理責任書》實施考核,發生安全事故酌情扣發或不給獎。
(3)教學獎:教師能做到認真備課、認真上課、認真改作、認真輔導學生,能按時完成學校交給教學任務,每人每月給予獎勵150元。(常規檢查,隨機抽查及聽常態課后給于)
(4)午間管理獎:教師在午間能按學校規定及時到崗分餐,并能教育學生做到文明用餐和維護各班級學生的午間秩序,以超工作量計算,每人每月給予獎勵約200元。
(5)值日值周獎:值日值周每月獎100元。值周、值日教師必須按時到崗執行任務,晨間、課間、午間、放學路隊管理,值周、值日情況登記等每缺一項扣5元。
(6)會議(集會及晨會)及校本教研獎:準時到會,認真做筆記,不交頭接耳,中途不干與會議或校本活動無關的`事,不提早離會,獎每人每月100元。
(四)月考核獎勵工資(二)(約占獎勵性績效工資剩下總額的15%)
(1)崗位責任獎:副班主任津貼每月獎勵150元,教科研負責人每月獎勵80元,總務處后勤人員每月獎勵80元,教研組長每月獎勵60元,圖書管理員每月獎勵60元,儀器室管理員每月獎勵60元,衛生導師每月獎勵60元。
依據《星五小學教職工崗位職責》實施考核,酌情扣發。
(2)超工作量獎:根據教師實際周課時,分科量定標準,按月發放。超工作量月獎計算公式:(教師實際周課時-相應標準周課時)×4×15元。
(3)加班補貼:因工作需要而利用休息時間在校加班或帶學生外出活動的:加班一天獎勵100元,晚上加班50元。
(4)家長會獎勵
積極做好“雙家”工作,積極召開家長會,每學期至少1次,給于每位參與的教師獎勵100元。(憑家長簽到表發放)
(5)“星級班級”獎勵:每月1次,給于50元、40元、30元的獎勵。
(6)奉獻獎
“規定假”沒請或提早上班的:提早1天給于50元獎勵。參加無償獻血
教師本人獎勵300元,并休假半天。
(7)節日生活補貼:由基礎性績效工資的生活補貼中統一提取,由學校統一發放(一年每人共7000元)。春節福利因病事假(產假除外)按請假月數比例扣除,其它節日福利逢請假滿一個月不享受,教師節除外,見習期教師享受節日福利50%。
節日元旦勞動節端午節教師節國慶節中秋節春節
金額500元500元500元1000元1000元500元3000元
本辦法自2009年9月起實施,解釋權屬校長室。未盡事宜,由校務會集體研究決定。
獎勵性績效工資發放方案4
一、指導思想
為增強辦學活力,提高學校的辦學質量,進一步推進學校內部管理體制改革,充分調動教職工的工作積極性和創造性,逐步形成內部激勵機制和約束機制,充分發揮績效工資的激勵導向作用,根據丹陽市人民政府《關于丹陽市義務教育學校績效工資的實施辦法》(丹政規發[20xx]4號)、丹陽市教育局《丹陽市義務教育學校教職工績效考核實施意見》、(丹教[20xx]113號)、《丹陽市教育局關于義務教育學校教職工績效考核工作的補充意見》(丹教[20xx]164號)的文件精神,結合我校實際,制定本實施方案。
二、實施對象
在編在崗的正式工作人員
三、實施原則
1.以德為先,注重實績。把師德放在首位,注重教師履行崗位職責,實施素質教育的實際表現和貢獻。
2.堅持“多勞多得、優績優酬”的原則,向骨干教師、優秀班主任和做出突出貢獻的人員傾斜,與崗位、任務、業績、責任緊密結合。
3.堅持實事求是、民主公開、科學合理、程序規范、講求實效,接受廣大教職工的監督。
四、總量核算
基礎性績效工資按政策核定。獎勵性績效工資總額是學校教職工基礎性績效工資總和÷7×3-班主任津貼-校長獎勵性績效工資(人均1.5倍),不與教師個人掛鉤。
五、獎勵性績效工資種類
1.基本獎勵性績效工資(含出勤津貼、工作量津貼、工作表現獎)
2.班主任、年級組長、教研組長、司務長津貼
3.行政人員津貼
4.拔尖人才津貼
5.年度考核記功、優秀人員津貼
6.值日津貼
7.超工作量津貼8.教學、科研成果獎
9.各類活動指導獎
六、績效工資的分配
(一)基礎性績效工資依據上級政策按月發放。
(二)基本獎勵性績效工資。
基本獎勵性績效工資(含出勤津貼、工作量津貼、工作表現獎)=[獎勵性績效工資總額-(行政人員津貼+年級組長、教研組長、司務長津貼+拔尖人才津貼+年度考核記功、優秀人員津貼+值日津貼+教學、科研成果獎+各類活動指導獎+超工作量津貼)+各類考核扣發所得金額]÷在編在崗的正式工作人員總人數。
1.出勤津貼
出勤津貼每月100元,全年共計1000元,依據學校的出勤管理辦法考核發放。
2.工作量津貼
以學期初學校安排的工作任務為基準,設立工作量津貼,每學期500元,根據考核條例考核發放。
3.工作表現獎
每年度設工作表現獎1000元,根據考核條例考核發放。
所有在編在崗的正式工作人員享受基本獎勵性績效工資,根據考核條例,按考核結果發放。
(三)班主任、年級組長、教研、備課組長、司務長津貼
班主任津貼,以每位班主任津貼每月300元,得出一個總量,在總量之內,依據班主任量化考核細則,按實際考核結果發放。班主任考核逐月考核,凡屬班主任職責范圍內的事情,由學生代勞的,考核降等處理。
年級組長、司務長、教研組長每學期300元,考核發放。
備課組長在完成好學校布置的任務和工作的前提下每人每月20元。
(四)行政人員津貼
行政人員享受班主任津貼的1.1倍,其中副校長享受班主任津貼的1.3倍,考核發放。
(五)拔尖人才津貼
按丹陽市教育局文件規定的1/3執行。(工作不滿負荷,則視為考核不合格)。
(六)年度考核記功、優秀人員津貼
教職工年度考核:記功獎勵200元,優秀者獎勵100元。
(七)值日津貼
1.校園管理值日津貼。每天由有一名行政領導帶領若干教師參與校園管理,維護當日的教育教學秩序。值日領導與教師能履行值日職責的,享受值日津貼,每天15元。
2.管理學生值日津貼。為確保學生自主、有序學習和活動,對以下時間段強化管理,設立管理學生值日津貼。上午第一節課前管理學生自習,每天7元;中午管理學生自習每天7元;下午第三節課后管理學生活動每天10元。
(八)超工作量津貼
因學校工作需要,在學期初學校安排的工作量(滿負荷)的基礎上,增加工作量,學校視增加工作量大小,給予一定的補貼。補貼金額由學校績效考核領導小組商定。
(九)教學、科研成果獎
1.由市研培中心和招辦組織的統考統批中,各學科平均分每超市平均1分,則獎該學科教師每人50元/分,低1分扣20元/分。
2.實行期中、期末考試的驗收制度,設獎予以獎勵。方法如下:
①設獎數
Ⅰ二名或三名任課教師取一等獎一名;
Ⅱ四名或四名以上任課教師取一、二等獎各一名;
②計算辦法
按教師所教班學生學額數的平均分、及格率、優秀率三項得分的總和排列名次;如分數相同,則按學額平均分論高低,不設并列名次。
③語、數、外、物理、化學設立進步最快獎,第一名獎勵80元。計算方法:新學年開學初初一、三以分班成績,初二以上學期期末成績為參照,初二物理、初三化學起始學科以班級的平均分作為參照;以后的考試則以上一次期中或期末的考試成績的平均分為參照,在期中、期末驗收中所教班級平均分進步最大的第一名。
④體育中考參照主要學科標準設獎
⑤獎金分配:一等獎120元,二等獎100元。任教兩個班及以上獲獎者乘系數1.3發放。
3.初三中考升學獎:
(1)完成省丹中分配指標,獎初三年級組3000元。在圓滿完成任務的前提下,達省丹中統招每一人獎1000元。
(2)完成市局布置的升學率則獎初三年級組3000元。
4.教師參加教育宣傳、教科研獎金發放辦法:
(1)教師撰寫教育教學宣傳消息或通訊在《丹陽日報》或丹陽教育信息網發表,每篇10元,鎮江市級報刊或教育信息網發表每篇20元,以此類推。
(2)教師撰寫教育教學科研論文、經驗總結,編制優秀試卷、優秀教案、優秀課件或參加評優課等有關教育教學方面獲獎,按以下表中權重(最高級別為省級或國家級)發放獎金:
級別 權重 級別 一等獎 二等獎 三等獎 備注
省級 4 3.2 2.4
1.1=30元
2.如同一篇論文或總結等多次獲獎則按最高級別統計,不重復
3.競賽必須是教育主管部門組織的(不含教育學會)
鎮江市 3 2.4 1.8
市級 2 1.6 1.2
片級 1 0.8 0.6
(3)課題研究經費。課題被市或以上部門列項,課題組能扎實開展課題研究活動,并及時做好過程資料、小結,如期按時結題,得到上級有關部門的認可,一次性發給以下科研津貼:丹陽市級200元,鎮江市級400元,省級800元,國家級1000元。
成功立項但未順利結題的課題立項費用教師個人自付。
(十)各類活動指導獎
1.指導學生參加競賽獲獎獎金發放按以下權重表:
等第 權重 級別 一等獎 二等獎 三等獎 備注
國家級 4 3 2
1.權重1=30元
2.學生參賽獲鎮級只計教者名次;市級及以上按學生獲獎個數累計。
省級 2.5 2 1.6
鎮江市 2.2 1.8 1.5
市級 1.6 1.4 1.2
注:①以上各項獲獎按證書或通知為準。
②競賽必須是上級教育部門組織的`閉卷、當場競賽或科技小發明等,且須由教育主管部門統一組織閱卷;通訊賽或其它競賽獲獎權重為相應權重的2/3。
③同一學生參加同一項目的多次競賽獲獎按最高級別計,不重復。
④學科課程獲獎,在丹陽市前30名的,按上表中的權重發放,否則按上表中的權重減半發放(包括丹陽市級以上獎項);活動課程獲獎,在丹陽市前30名的,按上表中的權重減半發放,否則按權重的1/3發放。
⑤指導學生在報紙、教育網上發表文章,丹陽市級獎勵10元/篇,鎮江市級20元/篇,以此類推。
2.文體、科技活動類
(1)田徑訓練費和獎金根據參加市田徑運動會成績發放給訓練組:
市運動會上獲甲級隊:獎150元/分,乙級隊:100元/分,丙級隊:50元/分。
(2)籃球隊訓練費和獎金根據參加市比賽成績發放
甲級隊1—2名,共發1200元,3—4名,共發1000元,5—6名,共發800元,7—8名,共發500元。乙級隊1—2名,800元,其他名次均發300元。
田徑和籃球訓練必須有計劃和內容,每天填寫好訓練記錄,訓練結束后上交教務處,由教務處結合田徑運動會和籃球比賽成績和訓練記錄考核發放。
(3)文藝隊訓練費和獎金根據參加市文藝會演成績發放給訓練組
在市文藝會演中獲一等獎,共發1000元,二等獎,共發800元,三等獎,共發400元。
文藝訓練必須有計劃和內容,每天填寫好訓練記錄,訓練結束后上交教務處,由教務處結合成績和訓練記錄考核發放。
(4)科技輔導費和獎金根據參加市科技比賽成績發放
在丹陽市科技比賽中,獲團體一等獎獎200元,二等獎獎150元,三等獎獎100元。
科技輔導必須有計劃和輔導內容,每天填寫好輔導記錄,輔導結束后上交教務處,由教務處結合成績和輔導記錄考核發放。
七、績效考核領導小組
組長:x
副組長:x
成員:xx
八、績效考核調解小組
組長:x
副組長:x
組員:xx
九、發放規定
1.教職工有下列情況之一者,視情節輕重,扣除其獎勵性績效工資的30%以上。
(1)無正當理由,不履行教育教學職責者;
(2)搞有償家教,造成不良影響者;
(3)體罰、侮辱、變相體罰學生者;
(4)以非法方式表達訴求,干擾正常教育教學秩序者;
(5)其他違法行為者;
(6)發生安全責任事故者。
2.凡學期內受到通報批評、警告、記過、記大過、降級、撤職、開除處分的,分別扣除獎勵性績效工資的20%、30%、50%、60%、70%、80%、100%。
3.年度考核為基本合格以及因個人原因參加考核不定等次的人員,其基礎性績效工資中崗位津貼在考核結果審核備案后的次月起停發3個月;年度考核為不合格的人員,其基礎性績效工資中的崗位津貼在考核結果審核備案后的次月起停發6個月。生活補貼按原標準發放,獎勵性績效工資不得發放。
4.本學期累計曠工達5個工作日、病事假累計超過2個月以上的不享受獎勵性績效工資。
5.教職工病假、事假期間的工資待遇按丹陽市教育局文件(丹教[2009]173號)執行。
十、其它相關規定
1.教職工所提交的用于考核的相關證明材料必須真實有效,不得弄虛作假。
2.考核結果作為教師晉職、晉級、續聘、低聘、解聘、年度考核評優的參考依據。
3.本方案與上級文件精神不符的以上級文件為準。
4.未盡事宜參照上級文件執行。
5.本方案解釋權屬于學校績效考核領導小組。
獎勵性績效工資發放方案5
為做好我校實施績效工資分配工作,根據《樂平市人民政府轉發市人勞保障局市財政局教育局關于樂平市義務教育學校績效工資實施意見的通知》(樂府辦發[20xx]6號)精神和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的有關規定,結合我校實際,特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指導思想
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堅持以人為本,以實施績效工資為契機,進一步完善學校收入分配機制,充分發揮績效工資的激勵作用,促進廣大教職工愛崗敬業,扎實工作,推進我校教育事業持續健康發展。
二、實施原則
1、“以人為本、注重實效”的原則
2、“多勞多得、優績優酬”的原則
3、“科學合理、公正公平”的原則
三、實施范圍
學校在職在編教職員工
四、績效工資的分配
1、績效工資分為基礎性和獎勵性兩部分
(1)基礎性績效工資占績效工資總量的70%,包括生活津貼、崗位津貼、班主任津貼。生活津貼按原定的398元平均發放,崗位津貼按教職員工的所處職稱崗位(參照樂人勞字[20xx]號文件)按月發放,班主任津貼按每班每月120元標準依據《樂平市實驗小學班主任津貼月度過程管理考核辦法》按實際工作月核發。
(2)獎勵性績效工資根據教職員工的`出勤率、工作量、教育教學工作過程和工作業績等方面的表現,實行績效工資按學年度分兩個學期進行考核發放。
2、充分發揮績效工資分配的激勵導向作用。學校完善績效考核制度,按照教師、管理、工勤技能等崗位的不同特點,實行分類考核。在分配中,根據考核結果和分配原則向一線教師和做出突出成績的其他工作人員傾斜。
五、領導機構
學校成立績效工資考核分配工作領導小組
組長:
副組長:
成員:
六、績效考核辦法
1、考核內容
考核內容以教職工履行《義務教育法》、《教師法》、《教育法》等法律法規所規定的教師法定職責,以及完成學校規定的崗位職責和工作任務的實績,從德、能、勤、績四個方面進行考核。
2、考核辦法
(1)制定《樂平市實驗小學教師績效考核評估細則》,嚴格執行《樂平市實驗小學教師績效考核評估細則》,客觀公正地進行考核。
(2)采取觀察、抽查、聽課、座談、問卷調查和查閱備課筆記、學習筆記、學生作業、考卷、會議記錄、出勤記載等有關資料相結合的方法進行全面考核。
(3)教師績效考核采用百分制,采取月考核、學期考核、年度考核相結合的形式。月考核,由各職能部門根據教師在工作中“師德”,“出勤”,“教學教研”,“安全管理”的表現按月進行考核,由辦公室負責統計考核得分,進行公示;學期考核,教師“教育教學獎勵”每學期末進行一次考核,與每月月考核一并,由辦公室負責統計得出每學期總分,分崗擬定考核等次。年度考核結果則為兩個學期績效考核分數之和。
(4)績效考核結果由校長審批,上報教育主管部門。
七、績效考核結果的確定和運用
1、考核結果的確定
學校根據教職工績效考核得分情況,按照當年度事業單位考核工作的要求確定優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等次人數。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考核結果直接確定為不合格:
(1)無正當理由,不聽從學校工作安排者。
(2)違背《中小學教師職業道德規范》,體罰或變相體罰學生,歧視欺辱學生,從事有償家教、組織或參與收費辦班,強迫獲變相強迫學生濫定教輔書獲資料等行為造成嚴重影響者;
(3)履行職責不到位,魷盅現亟逃萄蠡蛑卮蟀踩鶉問鹿收擼
(4)以非法方式表達訴求,干擾正常教育教學秩序,損害學生利益的;
(5)其他違反法紀、法規或嚴重違反校規校紀,損壞教師形象和學校聲譽行為者;
(6)涉及上級規定的計劃生育、社會治安綜合治理、黨風廉政建設、安全管理等一票否決事項者。
2、考核結果的使用
績效考核結果是教師年度考核的主要依據,學校按教師績效考核的等次上報事業單位年度考核等次
績效考核結果是績效工資分配的主要依據。
績效考核的結果也是作為教師專業發展、崗位聘任、職務晉升、教師薪級工資調整、表彰獎勵等方面的重要依據。
獎勵性績效工資發放方案6
一、指導思想
為做好我校義務教育學校獎勵性績效工資的考核實施工作,根據《海安縣義務教育學校教職工績效考核工作指導意見(試行)》,現就做好我校義務教育學校教職工獎勵性績效工資考核實施工作提出如下實施方案。
二、考核分配原則
1.尊重規律,以人為本,以德為先,注重實績;
2.激勵先進,促進發展,客觀公正,講求實效;
3.民主公開,科學合理、程序規范,力戒繁瑣。
三、考核對象
我校的正式工作人員。
四、校考核領導小組:
組長:黃xx副組長:李x
成員:王xx唐x x
五、項目設置及考核辦法:
(一)師德師風獎(15%)
為人師表、愛崗敬業、關愛學生,結合學科特點、工作特點實施德育工作,每位教職工給予每人每年全校人均獎15%的獎勵。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扣發師德師風獎:
⒈參與有償家教被查實;
2.歧視侮辱體罰變相體罰學生被查實;
⒊以非法方式表達訴求、干擾正常教育教學秩序、損害公共利益;
4.向學生、家長索要錢物,違規推銷教學資料、組織征訂報刊雜志的;
5.學生、家長、同行測評不滿意率超過30%的;
6.其它違法違紀或師德失范造成嚴重不良影響的。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每次扣50-100元:
⒈不經學校同意私自調課的;
⒉無特殊情況,未經學校同意私自外出的1小時以上;
⒊上班期間,玩電腦游戲、觀看視頻、從事經商買賣等活動;
⒋沒有正當理由不服從學校工作安排(如學校突擊性工作、代課、代班主任工作等)的.。
考核辦法:領導觀察,學生、家長、同行測評,學期考核,年底累計。
(二)出滿勤獎(5%)
鼓勵出滿勤。每年給予全校人均獎5%的獎勵。凡病假每天扣款10元,病假必須由本人提供有效證明,否則作事假處理;一月內遲到、早退或中途外出(早退、中途外出要履行請假手續),每累計4次折算事假半天,每月事假1天扣款10元,累計2天以上(含2天)每天扣款20元;曠課每節扣50元;曠工每天扣100元。病假滿半個月的取消當月獎勵性績效工資,事假每月累計超過7天的,取消當月的獎勵性績效工資。重癥病除外,婚喪產假按上級有關規定執行。
(三)履行職責獎(10%)
對積極接受工作任務,并認真履行崗位職責,日常考核合格的教職工發放履行職責獎,發放總量為學校教職工獎勵性績效工資總量的10%左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實行一票否決,扣除全學期履行職責獎:
(1)不履行工作職責;
(2)工作態度差、責任心不強,出現重大責任事故;
(3)不履行安全管理職責,造成安全責任事故;
(4)其他應實行一票否決的情形。
(四)工作量津貼(30%)
1、滿工作量津貼。教職工能保質保量完成期初學校安排的工作,視為滿負荷工作,每人給予校人均獎30%的獎勵。
2、加班補貼。從嚴從緊控制加班支出。經校長室批準的突擊性加班,每天補貼50元。節假日加(值)班每天30元。學校安排的臨時代課,每節5元。社團活動每次10元。學期中途因特殊情況,額外增加工作量的,補貼另計。
獎勵性績效工資發放方案7
一、指導思想:
為充分發揮獎勵性績效工資分配的激勵約束作用,調動廣大教師教書育人的積極性、主動性和創造力,增強辦學活力。按照《鹿城區義務教育學校績效工資實施辦法》要求,結合學校實際,根據教職工不同工作崗位、任務和內容的特點和要求,充分體現按勞分配、效率優先、注重實績、兼顧公平的原則,按工作責任輕重、工作量大小和崗位目標任務達成情況,合理拉開績效工資檔次,逐步形成內部激勵機制和約束機制,發揮學校績效工資的激勵導向作用,特制定本方案。
二、實施原則:
1.堅持思想領先,既要按勞分配,又要防止一切向錢看,大力提倡無私奉獻、團結協作和主人翁的精神。
2.打破平均主義,按工作責任、崗位目標、任務完成情況,在考核的基礎上,確定教師的績效工資待遇。
3.多勞多得,優教優酬,獎勤罰懶,重實績、重貢獻,看工作質量,看效益優先。
4.處理好歷史與現實的關系,既要充分保護老教師的利益,又要讓優秀的中青年教師脫穎而出。
5.處理好改革與穩定的關系,采取邁小步不停步的方法,根據學校及教師的實際情況,逐步完善分配方案,努力提高教師待遇。
6.根據教育局有關規定,校級領導享受獎勵性績效工資的系數為1.6,教師享受獎勵性績效工資的系數為1;為了切實提高教師福利待遇,經校務會集體研究決定,我校實行校級領導與教師同等待遇的政策。
三、實施范圍:
受浦南小學聘任的在編在職教師。待聘、試聘、拒聘教師不享受績效工資。請假教師按教育局和浦南小學的.有關規定處理。
四、實施時間:
自20xx年1月開始實施。
五、基礎性績效工資中節日費的分配:
每位教師一年7000元節日生活補貼由基礎性績效工資的生活補貼中統一提取,由學校發放。按元旦500元、勞動節500元、端午節500元、教師節1000元、國慶節1000元、中秋節500元、春節3000元發放。
六、獎勵性績效工資的分配:
獎勵性績效工資總量按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績效工資的30%比例確定的。人均獎勵性績效工資根據扣除提留項目后的總量與學校在編的教職員工人數確定。最后按學校在編教職員工人數和人均獎勵性績效工資額,計算學校的獎勵性績效工資的基礎總量,再根據實際需要作適當獎勵。
1.學年學期考核獎(約占獎勵性績效工資總額的45%)
(1)教育局將提取獎勵性績效工資總量的20%用于校長和教師學年度履職考核獎。由教育局根據《鹿城區中小學現代化建設督導評估辦法》考核后,確定學校學年度履職考核發放水平。學校根據《浦南小學教職工學年度履職考核方案》進行考核。
(2)教師發展性評價考核獎:約占全年獎勵性績效工資的20%。依據《鹿城區學年度履職考核辦法(試行)》和《浦南小學發展性教師評價辦法》,每學期考核一次,發放獎勵性績效工資10%左右。
(3)教育教學成果獎:約占全年獎勵性績效工資的5%。依據《浦南小學教育教學工作獎勵辦法》執行,每學期統計獎勵一次。包括教育科研、教學成果、教學骨干、教學管理、評先評優、加班補貼等。
2.月考核獎(約占獎勵性績效工資總額的55%):
學校每月對教師的師德、勞動紀律、安全、考勤、崗位性質、工作量情況、附加績效等進行考核。合格者按規定當月發放績效工資,反之酌情扣發。學校各責任部門成立考核評議小組,根據分工,實施檢查、指導,發現問題提出建議,及時解決。月考核獎主要構成及考核辦法:
(1)超工作量獎:根據教師實際周課時,分科量定標準,按月發放。經測算,20xx學年本校語文、數學、英語教師的標準周課時為14節,其他技能學科教師的標準周課時為16節,中層干部標準周課時為8節(技能學科10節),校級領導標準周課時為4節。超工作量月獎計算公式:(教師實際周課時-相應標準周課時)×4×15元。另,依據《浦南小學教育教學工作獎勵辦法》,擔任三個班數學課的教師和擔任兩個班語文的教師,每月獎勵100元,按月發放。
(2)安全獎:每月100元,按月考核。依據《浦南小學安全管理責任書》(系列)實施考核,發生安全事故酌情扣發。
(3)師德獎:每月100元,按月考核。依據《中小學教師職業道德規范》和市、區教育局有關師德規范要求實施考核,合格者全額發放,違反者扣發。
(4)考勤獎:每月400元,按月考核。依據《浦南小學教職工請假制度》實施考核。
(5)崗位責任獎:基礎性績效工資中未享受崗位津貼的副班主任每月獎勵100元,教研大組長(含工會干部)每月100元,段長每月80元,備課組長每月50元。中層干部、正副班主任、段長、備課組長等崗位由學校依據《浦南小學教職工崗位職責》按月實施考核,酌情扣發。校級領導的考核由教育局組織。校級領導、中層干部、正班主任的崗位責任獎已經在基礎性績效工資中體現,故此處不再另行發放。
(6)中餐管理獎:依據《浦南小學中餐管理津貼計算辦法》按月發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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