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燃煙花爆竹實施方案(精選16篇)
為了確保工作或事情有序地進行,常常需要提前制定一份優秀的方案,方案是從目的、要求、方式、方法、進度等都部署具體、周密,并有很強可操作性的計劃。方案的格式和要求是什么樣的呢?以下是小編精心整理的禁燃煙花爆竹實施方案,僅供參考,大家一起來看看吧。
禁燃煙花爆竹實施方案 篇1
為進一步做好煙花爆竹禁燃禁放工作,切實維護公共安全和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紀昌莊鎮將煙花爆竹禁放工作擺在突出位置,進一步提高認識、各司其職、齊抓共管、形成合力,全力做好煙花爆竹禁燃禁放工作。
一、加強組織領導
鎮黨委政府高度重視,組織召開專題會學習傳達禁燃禁放煙花爆竹相關會議、文件精神,結合我鎮實際,成立禁燃禁放領導小組,研究制定禁放宣傳工作措施,全面部署宣傳、排查、責任追究等工作。明確班子成員包村、村干部包片,并積極與包村干警聯防聯治,堅持提前謀劃、源頭治理,進一步夯實工作責任,形成工作合力,把禁燃禁放各項工作落到實處。
二、加強宣傳引導
通過懸掛條幅、張貼通告、出動宣傳車、村大喇叭廣播等多種形式廣泛深入及時地向廣大群眾、商戶宣傳煙花爆竹禁燃禁放相關政策,使群眾認識到煙花爆竹禁燃禁放的環保和安全意義,了解燃放煙花爆竹的危害性,積極參與禁燃禁放禁燒工作,廣泛提高群眾的思想認識,倡導文明新風,營造“人人知道禁放,人人參與禁放”的濃厚氛圍。
三、加強重點管控
全體鎮干部進行包責任村區域劃分,充實各村兩委落實禁燃禁放工作力量,明確班子成員包村、村干部包片,進一步增強責任意識,切實扛牢主體責任。成立工作落實組、機動宣傳巡查組,全體班子成員、村干部根據責任劃分,深入各村不間斷進行巡邏排查,并逐戶向村民進行講解燃放煙花爆竹的危害及后果,不斷加強其禁燃禁放意識,對巡查中發現的問題當場予以勸導、督促整改。
四、加強監管力度
堅持堵塞監管漏洞,對非法生產、運輸、存儲、經營等行為進行地毯式排查,堅持一查到底,嚴厲打擊的原則,按規定進行嚴肅查處,責令關閉。由鎮應急辦牽頭,聯合市場監管所、派出所等單位對轄內商戶實施全面排查,依法查處違規銷售行為,嚴肅治理藏匿經營、違規燃放等行為。同時鼓勵群眾積極舉報非法銷售、儲存、運輸和違規燃放煙花爆竹等違法違規行為,拓展監管渠道,提高監管成效,最大限度發揮部門合力,確保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工作落到實處、見到實效。
禁燃煙花爆竹實施方案 篇2
為進一步改善空氣質量,加強煙花爆竹燃放的安全管理,保障公共安全和人身、財產安全,根據《關于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的通告(試行)》(海政字〔20xx〕138號)結合我區實際情況,制定如下實施方案:
一、工作目標
20xx年我區印發《關于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的通告(試行)》(海政字〔20xx〕138號),文件要求禁燃區域全年、全時段內,任何單位、個人都不得燃放各類煙花爆竹。為嚴格落實文件要求,按照“統一領導,屬地管理,廣泛動員,群眾參與”的原則,加強宣傳教育,強化源頭治理,加大管控力度,從而實現全區禁燃禁放,營造寧靜、舒適、宜居的生態環境。
二、煙花爆竹禁燃禁放工作領導小組
組長:xx
副組長:xx
成員由區委宣傳部、區公安分局、區應急管理局、市場監督管理局、區城市綜合執法局、區交通運輸局、區工業和信息化局、區財政局、區生態環境分局、區文化旅游體育局、區教科局、區民政局、區住建局、區融媒體中心、哈克鎮、奮斗鎮、建設辦、勝利辦、正陽辦、靠山辦、健康辦、呼倫辦、東山辦負責同志擔任。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在公安分局、應急局,共同負責日常工作。
三、職責分工
(一)公安分局:負責牽頭組織開展煙花爆竹禁燃禁放工作。及時組織其他成員單位開展工作協商、督導檢查等活動。及時發現各個行業場所違反規定燃放燃化爆竹及相關措施落實不到位的問題,通報行業主管部門。定期編發煙花爆竹禁燃禁放工作專報,報送區主要領導及相關責任單位。開展煙花爆竹公共安全管理,明確違規燃放法律責任、舉報方式和獎勵等事項,以轄區派出所為單位組織片警同社區人員進行日常巡查,發現問題或接到群眾舉報后,依法查處違法違規燃放行為;查處阻礙國家機關工作人員依法執行職務的違法行為;建立非法運輸、違法燃放舉報反饋制度,對相關投訴舉報,及時登記查處,對查證屬實的給予獎勵;對賓館、酒店、物業服務企業等單位,未及時勸阻、舉報責任范圍內違規燃放行為的,依法予以處罰;會同宣傳部門做好禁燃禁放宣傳。
(二)區應急管理局:依法做好全區范圍內的煙花爆竹經營企業安全生產監督等工作;煙花爆竹非禁燃區域的許可審批工作,積極參與聯合執法,嚴厲打擊禁燃區無證銷售煙花爆竹違法行為和非禁燃區域有證違規銷售煙花爆竹的違法違規行為;建立違法經營、銷售舉報反饋制度,對相關舉報及時登記,查處,對查證屬實的給予獎勵。
(三)區委宣傳部:配合職能部門開展煙花爆竹禁燃禁放的宣傳工作,引導群眾自覺遵守禁燃禁放規定。
(四)區教科局:負責加強全區各學校學生的宣傳教育,通過“小手拉大手”活動,提醒家長自覺抵制違禁燃放煙花爆竹行為。
(五)區工信局:負責做好除星級外的賓館、酒店等在婚禮、慶典時煙花爆竹禁放的宣傳教育和監管,協助相關部門查處違法經營、銷售、燃放煙花爆竹的行為。
(六)區民政局:負責教育引導新婚對象移風易俗,簽訂禁燃禁放承諾書,在舉辦婚禮時不燃放傳統煙花爆竹:將領證人員信息,按照屬地管理原則,書面通知所在鎮辦,便于各鎮辦提前介入,做好禁燃工作。
(七)區財政局:負責禁燃禁放工作經費保障和舉報獎勵資金的落實。
(八)生態環境分局:負責煙花爆竹燃放空氣污染監控、數據統計分析等工作,為區委、政府的決策提供依據,參與禁燃工作督促檢查。
(九)區住建局:積極配合開展禁燃禁放宣傳,指導監督建設施工單位做好禁燃禁放工作,禁止施工單位在開復工和封頂時燃放煙花爆竹。積極協同公安、應急管理等有關部門開展聯合執法;接受違法燃放相關投訴舉報,及時移送違法線索。并督促各物業公司做好服務對象的禁燃禁放宣傳和違規燃放勸阻、舉報工作。
(十)區交通局:負責對危險品運輸車輛的安全檢查,做好對危險品運輸單位的宣傳和監督;加強對車站、公交車輛的監管工作,嚴禁攜帶煙花爆竹進站上車;發現非法運輸煙花爆竹等行為時,及時移交公安機關;積極參與聯合執法,配合公安部門依法查處非法運輸煙花爆竹行為。
(十一)區市場監管局:積極參與聯合執法,互通監管執法信息,及時移交非法儲存、銷售煙花爆竹案件線索。加強市場流通領域煙花爆竹的監督檢查,依法查處無證照經營行為。
(十二)區城市管理綜合執法局:負責城區內街頭、路邊違規擺放售賣煙花爆竹和燃放行為的勸阻和協助公安機關查處取證,協助市場監管部門查處無證經營行為,并配合有關部門依法處理其他相關違法行為。
(十三)區文化旅游體育局:負責做好星級賓館、酒店、旅游景區煙花爆竹禁燃禁放的宣傳教育和監管,協助相關部門查處違規燃放煙花爆竹的行為。
(十四)區融媒體中心:負責做好煙花爆竹禁燃宣傳工作,強化正面引導;組織、協調新聞媒體對禁燃工作部署以及各單位工作開展情況進行報道,對違規銷售、燃放煙花爆竹行為進行曝光。
(十五)各鎮辦:負責落實好“黨政同責、一崗雙責、齊抓共管、失職追責”的屬地管理責任,以社區為單位開展網格化管理,組織專職網格員在全區范圍內進行煙花爆竹禁放宣傳和日常監督,要在轄區內社區、企事業單位、工地、廣場、商超、賓館、車站等人員流動量大的地方發放《關于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的倡議書》并設立舉報電話在接到舉報后立即上報轄區派出所,做到全方位、無死角、全覆蓋的宣傳提升群眾禁燃意識和監督意識。并配合有關執法部門做好禁燃禁放相關工作。
四、工作任務
(一)強化宣傳動員。各有關部門、各鎮辦要利用電視、廣播、報刊及微博微信等媒體,在重要版面和時段刊播相關禁燃禁放等內容。要利用各類戶外廣告設施(大型廣告牌、建筑工地外墻、道路兩側廣告牌、居民小區宣傳牌、沿街LED顯示屏等),區交通局要在全區各路公交、出租車、汽車站、候車室等公共交通工具及場所做好禁燃禁放宣傳工作。要通過媒體及時發布禁燃禁放公告。(責任單位:區交通局、環保局、宣傳部、應急局、工信局、教科局、文化旅游體育局、住建局、工信局、市場監管局、各鎮辦)
(二)強化源頭管控
1.各相關單位要切實加強煙花爆竹的源頭管控工作,嚴格辦理煙花爆竹經營(零售)許可證并加以宣傳,組織公安、市場監管、工信、交通以及各鎮辦,嚴厲打擊非法批發零售煙花爆竹的經營活動。(牽頭單位:區應急局。責任單位:區市場監管局、公安分局、工信局、文化旅游體育局、城市綜合執法局、各鎮辦)
2.各相關單位要加大對賓館、酒店的宣傳力度,督促提供婚喪喜慶服務的酒店、賓館等經營者在承辦婚喪喜慶等活動前,要事先向接受服務的單位和個人書面告知禁燃禁放煙花爆竹的相關規定,及時勸阻不燃放煙花爆竹,對不聽勸阻的,及時向公安部門報告;酒店、賓館等經營者未履行勸阻、告知義務,造成違規燃放事實的,公安機關要依法對相關經營單位進行處理;同時,酒店、賓館等經營者對其市容環境衛生責任區域內違規燃放煙花爆竹的行為,也要予以勸阻,對不聽勸阻的,及時向公安部門報告。(牽頭單位:區工信局、文化旅游體育局。責任單位:公安分局、區城市綜合執法局、市場監管局、應急局)
(三)加大整治力度。各相關單位、各鎮辦要全面加強社會面清查行動的組織部署,組織人員認真排查酒店、賓館、飯店、居民小區、沿街商鋪、婚慶禮儀等區域單位,及時掌握婚喪嫁娶、宴席預訂、裝修開業等相關信息,扎實做好敏感區域宣傳告知工作,突出重點時段、重點地區、重點場所,落實巡查執法力量,加強巡查盯防,積極對違規燃放煙花爆竹行為進行制止,對不聽勸阻、無理取鬧的及時報告公安部門處理。(責任單位:公安分局、區應急局、工信局、文化旅游體育局、城市綜合執法局、市場監管局、各鎮辦)
五、保障措施
(一)提高認識,加強領導。各有關部門、各鎮辦要充分認識禁燃禁放工作對改善大氣環境、減少安全事故、倡導文明新風的重要意義。主要領導要親自抓,分管領導具體抓,切實落實煙花爆竹禁燃禁放工作主體責任,精心安排部署,明確工作任務,采取強有力措施,狠抓工作落實,務求取得實效。
(二)認真履職,強化管控。各有關部門、各鎮辦要根據本方案,對煙花爆竹禁燃禁放工作進行專題安排部署,明確工作職責和整治重點,做好禁燃禁放工作的組織管理、協調聯動、宣傳發動等各項工作,確保組織領導、工作措施、工作人員、工作經費落實到位,切實把禁燃禁放工作落到實處。
(三)暢通信息,強化協調。各有關部門、各鎮辦要加強禁燃禁放工作的情況收集,對重要輿情、重點信息、重大事件要及時報送,需要協調處置的,要及時上報反饋,積極穩妥處置本轄區、本部門禁燃禁放工作。
(四)嚴格責任,加強督查。各有關部門、各鎮辦主要領導是第一責任人,分管領導是直接責任人,要加強教育動員,層層分解任務,責任落實到人。區政府督查室要加強督導檢查,對措施不力、違規燃放行為多發、查處不到位的要嚴肅問責;對因屬地責任和監管責任履職不到位,導致煙花爆竹違規燃放、造成負面影響的,要進行責任追究。
禁燃煙花爆竹實施方案 篇3
為全面深入推進大氣污染防治攻堅戰,降低噪聲污染,優化人居環境,提升城市品位,根據《百色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百色市煙花爆竹禁燃限放管控工作方案的通知》(百政辦發〔20xx〕90號)要求,結合我實際,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標
堅持“群眾參與、宣傳到位、嚴格執法”原則,建立健全政府主導、部門聯動、全社會參與的工作機制,通過加強宣傳引導,強化在經營、儲存、運輸等領域的巡查執法,全面提升我市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管理水平,全力減少和杜絕違規燃放煙花爆竹行為的發生,確保環境空氣質量明顯改善。
二、禁放時間及范圍
(一)禁放時間。
根據《百色市人民政府關于百色市城區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的通告》,自20xx年1月1日起在百色市城區范圍內禁止燃放煙花爆竹。
(二)禁放范圍。
1.市城區禁放范圍為:南跨右江,至廣昆高速、樂百高速;北至云桂鐵路沿線;東以右江區和田陽縣的行政邊界為界;西至東筍、建華廠片區。
2.各縣(市、區)禁放范圍由轄區人民政府確定,原則上城市建成區以內區域應當禁放。
(三)限放范圍:
除禁放區以外的其他區域。市人民政府發布中度污染天氣以上預警期間,限放區全面禁放。
三、實施步驟
(一)宣傳發動階段(即日起—2021年2月10日)。
各縣(市、區)人民政府、百東新區管委會、市直各相關部門要制定煙花爆竹禁放宣傳工作方案,組織開展集中宣傳。
(二)全面推進階段(2021年2月11日—2月28日)。
各縣(市、區)人民政府、百東新區管委會是煙花爆竹禁燃限放和安全管控工作的責任主體,要組織足夠力量巡查執法,有效落實禁放各項措施。市直各有關部門要按照各自職責開展重點巡邏管控、嚴格查處違規燃放行為等工作,特別在除夕、正月初一、初五、元宵節等重大節日和重點時段,進一步加大管控力度。
(三)鞏固長效階段(2021年3月1日—12月31日)。
各縣(市、區)人民政府、百東新區管委會、市直各有關部門要根據本方案部署要求,建立本區域、本部門、本系統禁放工作長效管理機制,常態化開展宣傳、管控、整治和查處工作。在重大節日期間,要統一進行組織部署,集中開展宣傳引導和查處整治行動,逐步推動社會文明新風的形成。
四、工作措施及職責分工
(一)各縣(市、區)政府。
負責組織領導本轄區的禁放工作。建立禁放工作職責及考核問責機制;加大宣傳引導力度;對轄區內各區域、各地段劃分“責任田”,按照網格化管理要求做好禁放巡查工作,及時制止、處罰違法燃放煙花爆竹的行為。
(二)市委宣傳部。
負責組織協調電視臺、報社及相關網絡媒體做好禁放宣傳工作,充分利用電視、廣播、報紙、網絡等渠道強化宣傳;及時對查處違禁案例進行曝光,切實提升社會面宣傳效果。
(三)市教育局。
通過開展“小手拉大手”、給廣大學生發一封信等活動,教育學生不燃放煙花爆竹,并帶動家長遵守禁放要求;嚴格監管全市各學校不能以任何理由燃放煙花爆竹。
(四)市應急管理局。
負責對全市范圍內的經營企業和經銷點做好禁燃禁放宣傳工作;依法查處非法銷售煙花爆竹行為,不得在禁放區域新增經營企業和零售點,已經行政許可的到期后不再許可經營;指導各縣(市、區)政府、百東新區管委會在禁放區域內關閉或轉營煙花爆竹零售點。
(五)市市場監督管理局。
在市場主體設立時,通過行政審批窗口發放禁放提示告知書;依法對市場主體實施檢查管理時,發現無證無照煙花爆竹經營行為要及時通報相關部門;配合對非法儲存、銷售煙花爆竹的庫(點)的取締、打擊工作。
(六)市公安局。
負責煙花爆竹禁放執法管理,指導各地依法查處違法燃放、運輸煙花爆竹行為,負責煙花爆竹的公共安全管理。
(七)市生態環境局。
負責做好工業企業禁放宣傳工作;實時監控、定期發布禁放區內空氣質量監測數據,對數據較高的點位發布預警信息,通知相關地區和部門及時處理;負責參與調查違反禁放規定導致的環境污染事件。
(八)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負責向建筑工地業主發放告知書,敦促開工慶典不燃放煙花爆竹。
(九)市交通運輸局。
負責利用出租車、公交車等交通工具做好禁放宣傳工作;加強客運站安全檢查,配合查處違法運輸煙花爆竹行為。
(十)市城市管理監督局。
負責做好城市建成區內綠地、游園廣場、公園的禁放及宣傳工作,及時制止、舉報、報告違規燃放煙花爆竹行為,并協助公安機關對違規行為進行查處。
(十一)市民政局。
負責做好結婚登記人員、殯儀館和喪葬人員家屬的禁放宣傳工作。
(十二)市商務局。
負責做好汽車銷售店鋪禁放宣傳和管控工作。
(十三)市文化和旅游局。
負責做好酒店禁放宣傳和管控工作。
(十四)百東新區管委會。
負責百東新區在建項目工地煙花爆竹禁燃工作。
其他各有關部門在做好本部門禁放工作的同時,對本系統、本行業開展宣傳、發動和管理工作。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認識。
煙花爆竹安全監管,事關公共安全和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煙花爆竹燃放影響大氣環境質量和文明城市形象,各部門要充分認識煙花爆竹禁燃限放管控工作的重要性、必要性,以更高的政治自覺、更強烈的責任擔當、更扎實的工作作風、更有效的行動措施,切實強化煙花爆竹安全環保監管,全力以赴推動煙花爆竹禁燃限放管控工作有力有效開展。
(二)加強組織領導。
嚴格落實“黨政同責、一崗雙責”,各縣(市、區)人民政府、百東新區管委會、市直各相關部門主要領導是煙花爆竹禁放工作的第一責任人,分管領導要靠前指揮、具體負責。要及時動員部署煙花爆竹禁燃限放工作,制定和實施本轄區、本部門工作方案,壓實責任,加快形成市縣聯防聯控、部門聯防聯控局面。
(三)強化聯合執法。
除夕、正月初一、初五、元宵節等重大節日和重點時段,公安部門要牽頭組織安全監管、交通運輸、市場監管、城管執法等部門開展違法燃放煙花爆竹行為專項整治行動,建立執法信息共享機制,進一步加強煙花爆竹生產、經營、運輸、燃放各環節安全監管。
(四)嚴格通報問責。
市環委會辦公室和市政府督查室將組織開展專項督查,對禁放管控不力的部門進行通報批評。在春節期間,因煙花爆竹禁燃管控不到位導致轄區發生重污染天氣或較大的煙花爆竹安全事故的縣(市、區),市人民政府將約談各縣(市、區)主要責任人。因煙花爆竹禁燃管控不到位導致轄區連續發生2天以上輕度、中度污染天氣的縣(市、區),市人民政府將給予通報批評。
(五)加強信息報送。
各縣(市、區)人民政府、百東新區管委會、市直各相關部門分別在3月31日、6月30日、9月30日、12月31日前將本季度禁放工作開展情況報送至市生態環境局。
禁燃煙花爆竹實施方案 篇4
為進一步提升我街道空氣質量,打好環保攻堅戰,減少環境污染,確保煙花爆竹禁燃禁放工作落到實處,經街道辦事處研究,結合我街道實際,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標
堅持打好藍天保衛戰,做好20xx年度春節、元宵節期間我街道禁放區內的煙花爆竹禁燃禁放工作,保證空氣質量達標,為人民群眾提供良好的生活環境。
二、加強組織領導
成立青衣街道煙花爆竹禁燃禁放工作領導小組(名單如下),扎實有效開展煙花爆竹禁燃禁放工作。
組長:xx
副組長:xx
成員:xx,各村(社區)黨委(黨總支)書記、主任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在應急管理辦公室,由孫宇同志兼任辦公室主任,鄭杰、張亮為辦公室工作人員,負責協調、調度和統籌領導小組工作。
三、主要任務及措施
(一)禁放區域
1、以G245線、樂雅高速為界,依鳳村、青衣江村、鳳山社區靠城一側為禁放區。
2、千佛社區、濱江社區、迎春社區、在古社區全域禁放。
(二)宣傳教育
全街道按村(社區)范圍分為7個工作小組,由各村(社區)包村領導和各村(社區)書記實行包村(社區)負責,對本村(社區)村(居)民實施全覆蓋宣傳教育。(具體名單見附件1)
要求:戶戶知曉禁放區域,人人遵守禁放規定。
措施:各包村領導和各村(社區)書記帶領包村干部、村(社區)干部廣泛發動網格員、志愿者對禁放區域內所有農戶、小區全覆蓋粘貼發放禁放區域公告或宣傳單。
(三)巡查檢查
春節期間每日開展巡查檢查,特別加強重點時段和重點區域巡查檢查。
要求:春節期間各村(社區)及街道需安排值班值守人員開展禁燃禁放巡查檢查。
措施:
1、春節期間各村(社區)每日對各自轄區禁放區域開展巡查檢查,落實禁燃禁放規定。
2、各村(社區)在重點時段和重點區域需安排村(社區)干部或網格員在重點區域值守,勸導燃放人員遵守禁放規定。
3、街道值班組需每日對街道重點區域開展禁燃禁放巡查檢查,同時對各村(社區)落實工作情況開展督查。
4、1月31日(除夕)18:00--20:00,23:00--次日1:00;2月1日(初一)6:00--8:00;2月15日(元宵節)6:00-8:00等重要時段,街道值班組需到青衣江河堤兩岸、濱江廣場、千佛巖景區等重點區域開展巡查檢查,確保無人燃放。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要加強對禁燃禁放工作的組織領導,落實工作責任,主要領導要親自動員、親自部署、親自落實,各包村(社區)領導和各村(社區)書記要親自帶隊開展入戶宣傳和巡查檢查,確保戶戶知曉,人人遵守。
(二)強化溝通協調。要強化與生態環境局、派出所、市場監管局、消防救援大隊等部門的溝通協調,各帶班領導要主動對接,開展聯合巡邏、聯合勸導、聯合執法等方式,確保禁燃禁放工作人員及措施落實到位。
禁燃煙花爆竹實施方案 篇5
為有效控制城市環境空氣污染和噪音污染,維護群眾身體健康和社會公共安全,努力營造出文明安全、節約環保的社會新風尚,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煙花爆竹安全管理條例》等相關法律法規和《清遠市生態環境局關于印發〈清遠市打贏藍天保衛戰實施方案(20xx—20xx年)〉的通知》(清環〔20xx〕194號)、《英德市人民政府關于英德市設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區域的通告》(英府〔20xx〕105號)的文件要求,結合英德市區實際,為確保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工作落實到位,特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指導思想
以《煙花爆竹安全管理條例》及相關法律法規為依據,按照“黨政總攬、部門聯動、基層實施、社會協同”的原則,組織發動相關職能部門,高度重視、強化措施,深入推進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工作,全面查處、嚴厲打擊違法違規銷售、燃放煙花爆竹行為,有效改善大氣環境質量,堅決防止發生因燃放煙花爆竹引發的重大火災及人員傷亡事故。
二、組織機構
為深入推進煙花爆竹禁止燃放工作,市政府決定成立英德市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工作領導小組。組長由市委常委、常務副市長羅振宇擔任,副組長由副市長黃構恩、錢金勤擔任,成員由市公安局、清遠市生態環境局英德分局、市市場監管局、市住房城鄉建設局、市應急管理局、市城監大隊、市消防救援大隊、市教育局、市融媒體中心(英德市廣播電視臺)、團市委、英城街道辦事處分管領導組成。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主任由市公安局陳貽棟同志擔任(辦公地點設在市公安局)。成員單位抽調精通業務、責任心強的干部參加工作組工作,具體負責禁放區域內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工作的組織協調、宣傳、督導檢查等工作。
各成員單位也要成立專門組織領導機構,制定實施細則,全力推進我市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工作。
三、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區域(附區域圖)
(一)禁止燃放區域:江灣大橋由東至西(整條江灣大橋)→南山風景區入口(北江河以西)→光弼路→鶴崗路以北→衡州路→馬山公路→金子山四號路→江灣大橋;以上道路形成閉合區域。
(二)《煙花爆竹安全管理條例》第三十條規定,禁止在下列地點燃放煙花爆竹:
(1)文物保護單位;
(2)車站、碼頭、飛機場等交通樞紐以及鐵路線路安全保護區內;
(3)易燃易爆物品生產、儲存單位;
(4)輸變電設施安全保護區內;
(5)醫療機構、幼兒園、中小學校、敬老院;
(6)山林、草原等重點防火區;
(7)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規定的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的其他地點。
四、職責劃分
(一)市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職責:按照屬地管理的原則,負責組織實施本轄區內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工作。
1.組織協調各方面力量開展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宣傳工作,廣泛動員市民群眾配合、支持、參與禁止燃放工作。
2.組織英城街道辦事處、社區居委會、各相關部門黨員干部定期開展巡查,配合公安、城管、生態環境等部門加強對本轄區的防范工作,負責對轄區內違法違規銷售、燃放煙花爆竹行為予以制止,并做好違法違規行為證據固定和影像資料的收集工作。
3.組織市應急管理局、市市場監管局、市供銷社等單位取締禁止燃放區域內所有煙花爆竹零售點。
4.履行其他涉及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工作職責,完成上級交辦的各項臨時性、季節性、階段性工作任務。
(二)各相關監管、職能、教育部門根據本部門職責做好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工作:
1.英城街道辦事處:做好本轄區市民群眾在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區域內全年度勸阻、禁放宣傳、安全教育工作,對發現違法違規銷售、燃放煙花爆竹的單位或個人,要積極配合公安、城管、應急、生態環境等部門依法進行查處。
2.市公安局:
(1)加大禁止燃放區域內違規燃放煙花爆竹的打擊力度,一經發現,立即予以制止,依法處罰。
(2)及時受理、查處群眾舉報、相關部門移送的違法違規銷售、燃放煙花爆竹案件。
(3)根據需要配合有關部門依法行政,保障其正常行使行政執法權。
3.清遠市生態環境局英德分局:
(1)做好市區環境空氣質量監測工作,及時通報污染數據變化情況,為領導小組指導禁止燃放工作提供技術參考。
(2)依法查處在禁止燃放區域內違規燃放煙花爆竹造成的環境污染案件,配合有關部門開展禁燃放工作。
4.市城監大隊:
(1)清理非法占道經營煙花爆竹攤點,加強對沿街門店的監管工作,將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工作納入“門前三包”管理。
(2)倡導沿街單位或門店利用電子顯示屏滾動播放禁止燃放煙花爆竹規定,警示教育廣大市民積極支持和自覺參與禁止燃放工作。
5.市應急管理局:
(1)適時組織開展清理整頓,確保禁止燃放區域內無違法違規銷售煙花爆竹問題。
(2)依法查處、嚴厲打擊非法銷售煙花爆竹行為,依法取締非法銷售煙花爆竹的單位、門店。
6.市消防救援大隊:
(1)參與煙花爆竹安全事故救援工作。
(2)參與煙花爆竹安全監管聯合執法。
7.市教育局:
(1)做好師生對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的宣傳教育。
(2)充分利用校園廣播、微信群、電子屏、黑板報、宣傳單等形式,開展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宣傳活動,加強對中小學生和幼兒的禁止燃放宣傳教育,使廣大中小學生和幼兒自覺遵守規定,不購買、不燃放煙花爆竹。
8.市融媒體中心(市廣播電視臺):
(1)組織電視、廣播、網絡、電子屏幕等新聞媒體開辟專欄,滾動播報《英德市人民政府關于英德市設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區域的通告》。
(2)對禁止燃放通告實施后依法被處罰的典型案例予以公開曝光。
(3)協助主管部門定期或不定期組織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宣傳活動。
9.市市場監管局:負責協助相關部門告知、督促禁止燃放區域內沿街門店、市場、餐飲酒店等單位嚴格執行禁止燃放規定,在檢查中發現有非法銷售煙花爆竹的單位及門店依法告知煙花爆竹監管部門。
10.市住房城鄉建設局:
(1)教育告知禁止燃放區域內所有工程工地的開發企業,奠基、封頂及慶典活動時一律禁止燃放煙花爆竹。
(2)負責督促禁止燃放區域物業公司做好居民小區煙花爆竹禁止燃放工作,開展禁止燃放宣傳,在小區各出入口、車庫出入口、通告欄、單元門、電梯內以及微信群等張貼和發布公告。
(3)嚴格要求物業公司落實巡查、管控等措施,一旦發現物業小區有燃放煙花爆竹的行為時,要立即進行勸告、制止。
11.團市委:動員青年團員積極參與到市區煙花爆竹禁止燃放宣傳工作中,大力開展公益活動,營造濃厚氛圍;從自身做起,從自身家庭做起,并積極影響周邊群眾不燃放煙花爆竹。
12.禁止燃放區域內各單位主要負責人是本單位煙花爆竹禁止燃放工作的第一責任人,負責對本單位工作人員進行煙花爆竹禁止燃放宣傳教育工作,確保本單位辦公和生活區域內及所屬人員不發生違法違規燃放煙花爆竹行為。
五、工作要求
(一)統一思想,提高認識。各相關單位要充分認識開展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工作的重要意義,把此項工作納入治理大氣污染、美化城市環境、創建文明城市的重點工作,進一步統一思想,提高認識,增強工作的責任感和緊迫感。要立即組織召開動員部署會議,研究制定具體的工作措施,全力推進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工作。
(二)各負其責,協調配合。各相關單位要牢固樹立大局意識和全局觀念,在市政府的統一組織協調下,依法履行職責,堅決杜絕不作為、亂作為現象的發生。同時,要加強部門協調配合,適時組織聯合行動,形成整體合力,推動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工作扎實深入開展。
(三)嚴格執法,依法查處。市公安、城管、應急管理等執法監督部門,要加強重要節日期間社會面巡邏防控,及時發現制止違法違規燃放行為,對違反禁止燃放規定的單位和個人依法查處。工作中要講究方式方法,依法行政,杜絕簡單粗暴、矛盾激化等問題發生。
禁燃煙花爆竹實施方案 篇6
為認真貫徹執行射洪市政府下發的《關于射洪市市城區及周邊區域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的通告》(射府通〔20xx〕1號),切實做好我處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工作,防治環境污染,消除火災隱患,確保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和社會穩定,特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禁燃范圍
禁止在平安街道辦事處全域范圍內燃放煙花爆竹。
二、領導機構
組長:xxx
副組長:xxx
各社區五職干部、網格員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城市管理辦,謝語秋兼任辦公室主任,楊飛具體負責禁燃禁放工作的督促和調度工作。
三、工作任務
(一)深入宣傳發動。各社區要采取各種形式,廣泛宣傳動員,迅速掀起禁燃禁放宣傳熱潮。一是通過懸掛標語、LED橫幅,手機短信、宣傳窗、發放宣傳材料等形式開展宣傳,將違規燃放煙花爆竹的危害性告知群眾。二是通過開展有針對性的入戶宣傳,提高宣傳引導的針對性和有效性,做到禁燃禁放宣傳不漏戶,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家喻戶曉,努力營造人人參與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的良好氛圍。三是提倡文明祭祀、安全祭祀,春節期間上墳祭祖活動在各社區規定地點進行,進一步深化移風易俗工作。
(二)嚴厲打擊整治。禁燃禁放工作按照屬地管理的原則,由辦事處為主負責,派出所協同配合。各社區要對轄區進行巡查,采取有力措施,嚴查非法銷售、儲存、燃放煙花爆竹行為,并及時向領導小組匯報。特別是在春節期間等重點燃放時段及婚喪喜慶活動期間,要集中力量做好宣傳教育和查處工作。派出所負責配合市綜合執法局、市場監管局查處非法制售煙花爆竹行為,對妨礙公務或勸阻不聽的人員進行嚴厲處罰。
(三)建立長效機制。
一是形成聯動機制。在辦事處禁燃禁放工作領導小組的統一領導下,各社區在接到查處違規燃放煙花爆竹行為的通知后,必須在第一時間及時趕到現場進行處置,形成齊抓共管、綜合治理違規燃放煙花爆竹行為的工作合力。
二是實行責任追究制度。各社區要分解責任,確保各片區禁燃禁放工作有人抓、有人管、有人落實。對各社區出現的大范圍或長時間燃放無人制止等失職行為,將按照安全生產分片管理分工實行追責。
同時,各社區要制定和實施關于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的居民公約,動員社會力量開展日常巡查,建立和完善社區自我管理、自我約束的長效管理機制。
禁燃煙花爆竹實施方案 篇7
為切實做好20xx年全鎮禁放區域內煙花爆竹禁止燃放工作(以下簡稱“禁放工作”),根據國務院《煙花爆竹安全管理條例》、《蕪湖市煙花爆竹燃放管理條例》、《繁昌區人民政府關于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的通告》精神,制訂本實施方案。
一、工作目標
略
二、組織領導
成立新港鎮禁放工作領導小組,鎮黨副書記吳云鵬任組長,新港派出所所長湯德勝任副組長,鎮文明辦、新港派出所、鎮紀檢監察辦、鎮組織辦、鎮文化站、鎮安辦、鎮市場監管所、鎮城管分局、鎮綜治辦、鎮經發辦、鎮環保辦、鎮交通辦、鎮衛計辦、新荷社區等分管負責同志為小組成員。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新港派出所,新港派出所所長湯德勝任辦公室主任,鎮文明辦主任殷方榮任副主任,新港派出所具體負責禁放統籌協調和督導等日常工作。20xx年煙花爆竹禁放工作納入年度綜治考評。
三、工作措施
(一)全面宣傳發動,確保深入人心。結合《繁昌區人民政府關于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的通告》(以下簡稱《通告》)相關規定,通過多種形式使《通告》等禁放政策家喻戶曉,深入人心。一是要拓寬禁放宣傳廣度。各成員單位要組織張貼《通告》,設置禁放警示牌,向企事業單位、居民發放“禁放倡議書”,懸掛禁放橫幅標語,協調利用戶外樓面LED、廣告大屏滾動播放禁放宣傳廣告片、標語字幕,大力營造社會面禁放宣傳氛圍。宣傳部門要組織利用鎮廣場大屏幕、政府公眾號、微信等媒體刊播《通告》和禁放宣傳內容。城管部門要協調通過街面路牌、廣告欄開展宣傳。派出所通過社區民警向轄區居民發放禁放公益信息,進一步擴大宣傳面。二是要提升禁放宣傳深度。環保部門要以減少環境污染為主題,派出所要以防止火災為主題,衛生健康部門要以避免人員傷亡為主題,市場監管所要以合法經營為主題,城管部門要以環境整治為主題開展禁放宣傳。三是要突出禁放宣傳重點。要大張旗鼓地宣傳禁放政策規定、執法工作情況,刊登禁放公益廣告、口號,有效占領媒體宣傳陣地。要在網絡上開辟專欄、播放提示標語,通過手機短信、微博、微信等現代媒體傳播禁放信息。四是加強違法行為曝光。要加大違法案件的曝光力度,邀請廣播電視、平面媒體采訪報道整治行動,對查辦的典型案件及時曝光。
(二)嚴厲堵控源頭,消除安全隱患。組織相應執法部門,分片、分區、分階段對轄區內超市、花圈店、鮮花禮品店、副食日雜店、集貿市場等場所進行全面安全檢查,全面排查和嚴厲打擊非法銷售、運輸、儲存煙花爆竹行為。鎮安辦、鎮市場監管所、新港派出所要加強煙花爆竹經營監管力度,規范煙花爆竹經營活動,強化禁放區與非禁放區接壤部位的檢查管控,堅決遏制“上宅下店”“前店后宅”、一證多點、集中出攤、連片銷售等現象。春節前后的重點時段要加強聯合執法,重點加強街道路面貨車、面包車、三輪車占道流動兜售、街巷兩側出攤設點占道銷售的執法清查,打擊查處非法銷售煙花爆竹行為。對在禁放區域內非法銷售、運輸、儲存煙花爆竹行為一律依法查處,加強違規燃放源頭執法檢查,及時消除安全隱患。
(三)強化巡查值守,及時發現制止。要堅持守土有責,強化網格化管理,組建巡查隊伍,建立聯系包保機制,通過“領導干部包社區、社區干部包樓棟、樓棟長包居戶”的方式,織密巡查網格,明確網格責任人,落實巡查責任,及時發現、制止燃放經營煙花爆竹行為。要發動黨團員、機關干部、單位值班人員、單位安保人員、社區網格員、樓棟長、物業管理人員、物業保安、保潔員、環衛工人、交通協管員、文明勸導員組成禁放工作志愿者,全員參與巡查。春節期間及重要時段(除夕、正月初一、正月初七、元宵節、清明、中元節、冬至),禁放區域實行網格化管理,落實巡查小分隊,實行實名網格員巡查,網格員重點做到對網格內居民和商鋪上門禁放宣傳、勸阻全覆蓋,全面落實查控工作,做到“巷巷有人巡查、棟棟有人守候”;派出所、城管、安全生產、市場監管、生態環境等部門要抽調干部加強重點時段、重點區域督導檢查。新荷社區要在1月20日前上報各小區名稱、樓棟號、包保網格員姓名及電話號碼、包保干部姓名及電話號碼等信息的《20xx年繁昌區重點時段禁放網格表》,并做好培訓、協調管理工作(報送途徑:xxxxxx@qq.com)。
(四)強化執法力度,形成高壓態勢。派出所、安全生產、城管、交通運輸等部門要按照職責分工,組織查處非法生產、銷售、運輸、儲存煙花爆竹及非法燃放煙花爆竹行為。派出所負責煙花爆竹公共安全管理,依法查處違法燃放及其他涉煙花爆竹違反治安管理的`行為,在禁放區域入境路口嚴查過往可疑車輛,嚴禁過往車輛非法攜帶、運輸煙花爆竹。安全生產部門負責非禁放區域內煙花爆竹的經營管理,筑牢環禁放區域“護城河”,消除環禁放區域煙花爆竹非法零售點對全區禁放工作的影響,檢查并清理不符合安全要求的煙花爆竹零售點;城市管理部門負責依法取締流動兜售煙花爆竹行為,依法查處燃放煙花爆竹影響環境衛生等行為;交通運輸部門要組織開展運營客車、旅客攜帶煙花爆竹大檢查行動。同時要發動市民收集并舉報非法生產、銷售、運輸、儲存、燃放煙花爆竹的情報線索,力爭在春節期間查處一批涉煙花爆竹典型違法犯罪案件,收繳一批非法煙花爆竹,曝光一批違法犯罪人員,形成煙花爆竹專項整治的高壓態勢。
四、工作步驟
(一)宣傳動員階段(即日起至20xx年2月1日)
鎮相關職能部門及新荷社區要組織各企事業單位張貼、懸掛相關禁放宣傳標語和播放《通告》,逐級動員部署。鎮黨政機關、企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和其他組織要簽訂《承諾書》,在管好本單位本部門工作人員的同時,層層分解任務,向管理、服務對象及其他相關人員發放《告知書》《倡議書》,切實抓好宣傳動員。
(二)排查整治階段(20xx年2月1日至20xx年2月10日)
鎮相關職能部門要組織對轄區內可能用于私制私藏煙花爆竹的出租房屋、較大院落、廢舊廠房、倉庫、養殖場等重點部位進行逐一排查,不放過任何非法生產、存儲煙花爆竹的可疑線索,做到逐屋清查;采取明查暗訪等方式對超市、花圈店、鮮花禮品店、副食日雜店、集貿市場等場所進行認真檢查并核查煙花爆竹銷售企業落實流向登記制度情況,同時注意發現非法制販煙花爆竹可疑線索,嚴查非法生產、銷售、儲存、運輸、燃放煙花爆竹行為。
(三)重點攻堅階段(20xx年2月11日至20xx年4月10日)
重點做好春節至清明節期間禁放區域內的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工作。嚴格落實黨政機關及禁放區內企事業單位、賓館、酒店、建筑工地、物業小區等場所的禁放自查工作,要加大重點時段、重點區域禁放工作巡查值守力度。派出所、安全生產、城管等部門對非法燃放煙花爆竹行為,要依據相關規定依法頂格處罰。
在春節前5天,元宵節、清明節、冬至等節日前3天,鎮相關部門以及派出所、城管、安全生產、市場監管、生態環境等部門要組織專門工作組,對禁放區域內可能非法儲存、經營煙花爆竹的重點場所和花圈店、香紙店、鮮花禮品店、副食日雜超市、集貿市場、婚喪一條龍服務中心等場所進行全面清查。
重點落實除夕夜(2月11日下午1時至次日凌晨0:30)、正月初一晨(2月12日7:00至10:00)、正月初七(2月18日7:00至10:00)、元宵節(2月26日7:00至10:00,17:00至19:00))期間網格化值班巡查,要加大巡查值守力度,死看硬守。對違規銷售、儲存、運輸、攜帶、燃放煙花爆竹的,派出所、安全生產、市場監管、交通運輸、城管等部門將根據違法情節及后果依法依規作出處罰。對非法燃放煙花爆竹的行為,派出所要依據相關規定依法頂格處罰。
(四)鞏固總結階段(20xx年4月11日至20xx年12月31日)
進一步鞏固禁放成果,適時監控違規燃放煙花爆竹警情,在總結禁放工作的同時,評估成效、查找問題,完善禁放措施,建立長效機制,確保《通告》得到持續有效貫徹落實。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強領導、落實責任。各成員單位要切實采取有效措施和手段,組織、協調、指導、督促本單位、本系統落實好禁放各項工作。各部門各單位要充分認識禁放工作的重要性和緊迫性,把禁放工作作為深化文明城市創建和改善空氣環境質量的重要內容,作為全年的一項重要工作,認真研究部署。按照“誰主管、誰負責”和“屬地管理、分級負責”的原則逐級抓好貫徹落實工作。
鎮黨政部門要切實做好禁放工作保障機制,根據工作需要,確保禁放工作人員及經費保障落實到位,我鎮將盡快制定、落實相關禁放執勤補助標準。
(二)密切協同、形成合力。鎮各職能部門要明確職責分工,密切配合,盡責履職,形成工作合力,切實抓好禁放工作。要做好“三個帶頭”,即發動共產黨員和共青團員帶頭、公職人員帶頭、各級各類文明單位員工帶頭,積極參與禁放工作,起到示范帶動作用。要落實“四個全覆蓋”,即宣傳發動全覆蓋、干部包保全覆蓋、守法承諾全覆蓋、執法查處全覆蓋。禁放區域內組織各企事業單位向廣大職工發放禁放告知書和倡議書,社區向轄區居民發放禁放告知書和倡議書。要建立信息報送、共享聯動機制。各單位要建立信息報送、共享聯動機制,各單位開展禁放工作情況要及時報送區禁放辦。
(三)強化監督、從嚴問責。鎮黨政辦、紀檢監察等部門要加強對黨員領導干部帶頭守法的教育引導,強化對黨員領導干部違法行為的監督處罰,把禁放工作成效作為考察黨員領導干部是否合格的一條依據。鎮黨政辦聯合紀檢監察辦等相關部門組織開展高密度、高頻次的監督檢查,督促各級各部門各單位開展禁放工作。紀檢監察部門對禁放區域內煙花爆竹禁放部署落實不到位,敷衍塞責,導致違規燃放行為禁而不止或引發重大火災及人身傷亡事故的屬地單位和部門,要依法依規嚴格追究相關責任人的責任。
各級各部門各單位要根據本實施方案,對照各自工作職責,結合本地區本部門本單位實際情況,主動作為,快速行動,抓落實,見實效。
禁燃煙花爆竹實施方案 篇8
為做好20xx年春節期間燃放煙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確保不因燃放煙花爆竹引發重特大火災和傷亡事故,根據《重慶市燃放煙花爆竹管理條例》(以下簡稱《條例》)有關規定,經市政府同意,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明確職責分工,嚴格落實屬事屬地管理責任
在市政府統一領導下,由市公安局牽頭,市安監局、市供銷合作社、市工商局等部門和單位共同配合,做好全市燃放煙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市級層面設立20xx年春節期間全市燃放煙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臨時辦公室(以下簡稱市燃放辦),負責組織協調全市燃放煙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從市公安局、市工商局、市安監局、市交通執法總隊、市供銷合作社等單位抽調專人到市燃放辦集中辦公。各區縣(自治縣)人民政府(含兩江新區管委會、萬盛經開區管委會,下同)是燃放煙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的責任主體,負責組織實施本地區燃放煙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市政府有關部門和有關單位、各區縣(自治縣)人民政府具體職責如下:
市公安局:負責煙花爆竹道路運輸許可及確定煙花爆竹品種、數量、運輸路線及有效期限;查處非法運輸、攜帶和燃放不符合本市規定的煙花爆竹品種和規格的行為;查處在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的時間和場所違規燃放的行為;偵查非法生產、買賣、儲存、運輸、郵寄煙花爆竹的刑事案件;積極配合有關部門查處、取締非法生產經營煙花爆竹行為;開展危險性廢棄物銷毀處置工作。
市安監局:負責煙花爆竹生產、經營環節的安全監管,審查煙花爆竹銷售、儲存場所的安全條件,許可煙花爆竹銷售;督促煙花爆竹生產企業做好剩余危險品的清理和登記造冊;監督檢查煙花爆竹銷售單位和臨時銷售網點遵守銷售許可證規定的情況,查處煙花爆竹銷售企業采購、銷售不符合本市規定的煙花爆竹品種和規格的行為;查處非法生產、經營、儲存煙花爆竹行為和煙花爆竹生產安全事故;督促指導加油(氣)站和危險化學品生產、儲存等有關單位,開展安全隱患排查整治,落實重點目標安全守護措施。
市供銷合作社:負責煙花爆竹專營管理、銷售布點和產品配送;督促經營企業嚴把煙花爆竹產品進貨質量關,落實儲存庫房安全防范措施;配合安監、公安、工商、質監等部門做好市場管理和整頓工作。
市工商局:負責市場流通領域煙花爆竹質量的監督檢查,依法辦理工商營業執照,查處無照經營行為。
市交委:負責煙花爆竹道路運輸企業和運輸車輛、駕駛員、裝卸管理人員、押運員的資質管理,查處違反有關資質規定從事煙花爆竹運輸的行為。
市市政委:負責組織市政設施、燃氣及下水道、化糞池維護管理單位落實責任,開展安全隱患排查、整治;組織指導有關單位在其重要設施設立統一標識并派人看護;負責組織清掃公共區域內的煙花爆竹殘屑。
市商務委:負責組織指導大型商場、大型市場等商貿單位開展安全隱患排查整治,落實重點目標安全守護措施。
市政府新聞辦:負責制訂全市燃放煙花爆竹安全教育宣傳工作方案;組織新聞媒體做好燃放煙花爆竹安全管理相關宣傳工作。
市教委:負責組織開展中小學生燃放安全知識宣傳教育;組織指導有關單位對大中小學校、幼兒園等禁放區域的看護。
市城鄉建委:負責對全市建筑工地外來務工人員進行燃放安全宣傳教育;落實建筑施工場所的安全防范措施。
市衛生計生委:負責制訂全市傷亡救治應急預案,統計因燃放煙花爆竹導致的人員傷亡情況;組織指導有關單位對醫療機構等禁放區域的.看護。
市環保局:負責大氣環境質量監測,發布大氣環境污染預警。
市通信管理局:負責聯系和協調移動、聯通、電信等通信運營商,利用其通信平臺向用戶發送安全燃放煙花爆竹的提示短信。
重慶警備區:負責駐渝部隊人員燃放安全宣傳教育;督促和指導駐渝部隊加強軍事禁區和重要軍事設施的看護。
市公安消防總隊:負責制訂全市消防滅火救援應急預案,做好應急救援準備工作;統計因燃放煙花爆竹引發的火警、火災情況并調查原因; 組織指導有關單位對重點消防單位等禁放區域的看護。
市林業、園林、文化、民政、電力、公交、民航、國土房管等行業主管部門和單位:負責組織指導并監督本行業、本系統開展燃放煙花爆竹安全管理的宣傳發動、隱患排查、秩序維護、禁放看護、應急處置等工作;督促所屬單位明確責任領導、完善應急措施,組織巡邏力量開展內部巡邏檢查。
各區縣(自治縣)人民政府:制訂工作方案,科學合理劃定禁放、限放區域,嚴格銷售點設置,及時查處各類非法生產、銷售、存儲、運輸煙花爆竹行為,落實重大危險源監控和重點時段巡邏守護等防范措施。
二、突出重點環節,嚴格落實煙花爆竹安全監管各項措施
當前,煙花爆竹已進入銷售旺季,各區縣(自治縣)人民政府、市政府有關部門和有關單位要突出重點環節,認真抓好各項工作,確保全市不因燃放煙花爆竹引發重大火災和傷亡事故,不發生影響社會穩定的重大事件。
(一)強化監管,規范經營。對尚未進行整頓規范和轉型發展的煙花爆竹生產企業,所在地區縣(自治縣)人民政府要切實加強組織領導,嚴格落實責任和工作措施,確保轉型工作穩定、有序推進。安監部門要落實安監人員駐廠制,強化轉型企業停產期間的日常巡查和安全監管,嚴禁其擅自恢復生產或在市外貼牌生產后流入市場。全市煙花爆竹配送時間為20xx年1月13日至2月11日,可先農村后城區;城區銷售時間為20xx年1月25日至2月11日。供銷、安監等部門要依法合理規劃、設置煙花爆竹零售網點,于20xx年1月5日前完成城區煙花爆竹零售網點資質許可工作。零售網點的煙花爆竹最大存放量由安監部門在許可時決定。
(二)加強整治,嚴格執法。安監、公安、供銷等部門要強化煙花爆竹儲存倉庫、零售網點的檢查,督促其嚴格落實安全防范措施和產品流向管理,嚴禁銷售非法、偽劣、超標產品及本市規定禁放的產品,嚴防不法分子利用煙花爆竹滋事肇事。各區縣(自治縣)人民政府要圍繞可能非法生產、儲存煙花爆竹的省市縣邊界地區、城鄉結合部和出租房屋、閑置廠房、院落等重點地區、部位和場所開展拉網式檢查,依法查處打擊各類非法生產、經營、運輸、儲存煙花爆竹行為。全市各級公安、交通部門要采取“點上查”“線上巡”等方式,加大道路運輸盤查力度,有效堵塞煙花爆竹非法運輸渠道。
(三)組織排查,消除隱患。20xx年春節前,各區縣(自治縣)人民政府要組織開展煙花爆竹安全隱患大排查大整治,重點排查本地區的加油(氣)站、油氣管道、電力設施,危化產品、民爆物品、煙花爆竹儲存倉庫,城市地下管線和下水道,有效清除城鄉棚戶區、露天平臺、開放式陽臺、農村房前屋后等部位的可燃物,清掏社區居民樓、物業小區化糞池。對排查中發現問題,要落實整改責任單位、責任領導、責任人及整改時限,及時消除安全隱患。
(四)劃定區域,強化巡控。全市限制燃放煙花爆竹時間為20xx年1月27日至2月11日每日上午7時至次日凌晨1時。各區縣(自治縣)人民政府于2016年12月30日前,按照《條例》有關規定劃定本地區的禁放、限放區域并向社會公布;20xx 年1月15日前,完成有關單位、部位禁放標識的設置張貼工作。任何單位不得擅自更改劃定的禁放范圍,不得變更統一的禁放標識。20xx年1月27日至2月11日,要對禁放場所和重大危險源實行“一對一”24小時守護。除夕、正月初一、正月十五等重點時段,要組織開展街面、小區和大院巡邏;每個銷售點應落實1―2 人專門看護,嚴禁在零售點燃放煙花爆竹。公安消防部門要制訂消防滅火預案,指導監督限放區域內的機關、團體、企事業單位和社區自備消防力量并進行消防滅火演練。市衛生計生委要指導督促各級醫療衛生機構制訂傷員救治工作預案,確保受傷人員及時得到救治。
(五)強化宣傳,注重教育。各區縣(自治縣)人民政府要以“依法、文明、安全燃放煙花爆竹”為主題,通過各類媒體開展形式多樣的宣傳活動。宣傳內容節前以《條例》、禁放限放規定、“打非”舉報電話、典型案例為主,節中以安全燃放知識、購買正規產品、倡導安全文明有序燃放為重點,節后以回收剩余產品為重點。20xx年1月15日為全市安全燃放煙花爆竹集中宣傳日,各區縣(自治縣)人民政府要精心組織、周密安排,確保宣傳工作取得實效。
三、加強組織領導,嚴格細化各項工作要求
歲末年初是各類事故易發高發期,各區縣(自治縣)人民政府、市政府有關部門和有關單位要加強組織領導,切實做好燃放煙花爆竹安全管理各項工作。
(一)加強領導,落實責任。各區縣(自治縣)人民政府是燃放煙花爆竹安全工作的責任主體,政府主要負責人是第一責任人,分管負責人是具體責任人。要圍繞煙花爆竹儲存、運輸、經營、燃放等重點環節,以打非治違為抓手,隱患排查整治為牽引,認真落實“六個一”工作(制訂一個方案、召開一次會議、簽訂一份責任書、形成一個紀要、組織一次督查、每月召開一次工作例會),切實達到“四個有”標準(工作組織有方案、階段工作有部署、安排工作有會議、貫徹過程有督查),確保本地區燃放煙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有力有序有效推進。
(二)強化督導,嚴肅問責。全市各級監察部門要加大對燃放煙花爆竹安全監管工作的監督檢查力度,督促落實工作措施和責任;監督各級政府各部門貫徹執行中央紀委《關于嚴禁元旦春節期間公款購買贈送煙花爆竹等年貨節禮的通知》情況。對因燃放煙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措施不到位、工作不落實引發事故的,將依法依紀嚴肅問責。
(三)暢通信息,及時報送情況。各區縣(自治縣)人民政府、市政府有關部門和有關單位要加強與市燃放辦的工作聯系,落實專人匯總、報送有關工作情況。各區縣(自治縣)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門工作方案及工作總結分別于20xx年1月5日前和2月15日前報送市燃放辦。
禁燃煙花爆竹實施方案 篇9
一、工作目標
為進一步防治大氣污染,保護社會公共安全和人民群眾生命健康,做到禁止燃放區域內零銷售、零燃放,依法查處違法違規經營煙花爆竹行為。堅決取締煙花爆竹非法經營點,確保劃定的禁止燃放區域內(城關鎮、開發區、舊縣鎮、大新鎮、趙集鄉、關集鎮、胡總鎮、肖口鎮、郭廟鎮、雙浮鎮、高廟鎮、稅鎮鎮轄區全區域)無煙花爆竹非法經營、燃放行為。
二、工作措施
(一)強化源頭管控,嚴把煙花爆竹經營許可關
在縣政府劃定的禁燃區域范圍內不再進行煙花爆竹零售布點規劃。按照原國家安全監管總局辦公廳、公安部辦公廳《關于深化煙花爆竹零售經營安全專項治理的通知》(安監總廳管三〔20xx〕97號)和《煙花爆竹生產經營安全規定》(安監總局令第93號)要求,嚴把煙花爆竹行政審批關,完善經營許可實施程序,建立煙花爆竹經營安全監管事前問責機制,切實做到“誰簽字、誰負責”,確保禁燃區域內不存在煙花爆竹零售經營點。
(二)加大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宣傳工作力度
各有關鄉鎮、開發區、各相關單位要嚴格履行屬地管理和行業監管職責,充分發揮各自優勢,通過張貼標語、宣傳畫、流動字幕、發放倡議書等形式,開展多種多樣的宣傳活動,加大對轄區內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宣傳力度。縣應急管理局將聯合電視臺不間斷播放有關煙花爆竹禁燃禁放規定,并通過宣傳臺、手機短信、發放資料流動宣傳等方式,全面宣傳燃放煙花爆竹的危害性,大力宣揚講公德、講文明、講環保,使禁止燃放煙花爆竹,提升城市文明的理念深入人心。
(三)依法查處煙花爆竹違法違規經營行為
各有關鄉鎮、開發區要對照煙花爆竹零售點“兩關閉”、“三嚴禁”治理內容,嚴肅查處煙花爆竹違法違規經營行為。發現存在問題的,依法從重處罰;對經核查不符合經營安全條件的煙花爆竹零售戶,要上報縣應急管理局依法吊銷經營許可證。要按照“統一領導、屬地管理、部門監管、廣泛宣傳、群眾參與”的原則,認真開展進村入戶“地毯式”排查,即排查做到村不漏戶,戶不漏房,確保2022年1月22日前排查整改結束,并做好統計。對重點部位及重點時段應組織多方力量開展聯合執法檢查,并落實“網格化”監管措施。工作開展情況實行周報制,每周五10:00前報縣應急管理局。
對向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區域銷售煙花爆竹的,責令停止違法行為,對批發企業處2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的罰款,對零售經營者處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罰款,并沒收煙花爆竹產品及違法所得。
三、工作要求
(一)宣傳到位
要大力宣傳《大氣污染防治法》、《阜陽市燃放煙花爆竹和大盤香管理條例》和《太和縣人民政府關于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和大盤香的通告》,讓廣大群眾明白違規燃放煙花爆竹對環境及公共安全的危害性,明白懲治措施的嚴厲性,爭取達到讓群眾從“不敢燃放”到“不愿燃放”的效果。
(二)措施到位
要充分發揮“網格化”管理的作用,層層壓實責任,從源頭上嚴查嚴控,保證禁燃區域內市場上無煙花爆竹銷售行為。應急管理局將成立四個巡查檢查組,第一組負責禁止燃放區域內的開發區、稅鎮鎮、高廟鎮,第二組負責禁止燃放區域內的郭廟鎮、雙浮鎮、舊縣鎮,第三組負責禁止燃放區域內的關集鎮、趙集鄉、城關鎮,第四組負責禁止燃放區域內的肖口鎮、胡總鎮、大新鎮。決定自即日起開展禁燃禁放督查巡查工作,特別在重點時段(臘月二十三到年正月十五,重點節點為除夕晚上8點至初一凌晨,祭灶、初三、初五、初六、初八、元宵節等)開展全方位、無死角、不間斷的巡查檢查。各有關鄉鎮、開發區發現非法經營行為時要在第一時間進行處置,對相對人依法采取措施,確保非法行為得到及時遏制和有效打擊,必要時上報縣應急管理局、縣公安局。
禁燃煙花爆竹實施方案 篇10
一、指導思想
全面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屆四中全會精神,按照黨中央、國務院和省、市決策部署,認真落實興寧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以確保歲末年初安全生產形勢平穩為目標,以防范遏制各類事故為重點,牢固樹立以人為本、安全發展的理念,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落實“黨政同責、一崗雙責、齊抓共管、失職追責”及“管行業必須管安全、管業務必須管安全、管生產經營必須管安全”的要求,完善“屬地監管、聯合執法、日常巡查、打防結合、齊抓共管”的監管工作機制,實現我鎮煙花爆竹安全生產形勢的持續穩定,為我鎮經濟社會發展創造良好安全環境。
二、總體目標
通過開展煙花爆竹領域安全專項整治,建立“政府統一領導、部門依法監管、群眾積極參與、社會公開監督”的煙花爆竹安全生產工作氛圍和長期穩定的聯合監管機制,嚴厲打擊非法生產、經營、儲存、運輸、燃放煙花爆竹行為,依法查處各類煙花爆竹違法違規行為,規范煙花爆竹經營秩序,有效遏制煙花爆竹事故的發生,保障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
三、整治時間、范圍和工作重點
(一)自本方案印發之日起,至20xx年12月底。
(二)整治范圍
全鎮范圍內煙花爆竹經營、運輸、儲存、燃放等從業單位,非法生產、經營、儲存、運輸、郵寄、燃放煙花爆竹行為。
(三)工作重點
1.嚴厲打擊非法生產煙花爆竹行為。徹底鏟除非法生產煙花爆竹的小作坊、小窩點,徹底查清黑火藥、煙火藥、引火線等原材料供應源頭,堵死非法生產煙花爆竹的銷售渠道,做到鎮(街)不漏村、村不漏戶、戶不漏房,重點對鎮村廢棄、閑置房屋和廠房進行全面排查,堅決杜絕非法生產煙花爆竹行為。
2.嚴厲打擊非法運輸煙花爆竹、燃放行為。重點查處未經公安部門許可、不辦理《煙花爆竹道路運輸許可證》偷運、違反許可事項、一證多運、超量運輸、中途轉運、利用公共交通車輛販運煙花爆竹等違法行為。執行大型煙花爆竹燃放活動申報制度,嚴格審查、審批各類煙花爆竹集中燃放活動,嚴厲查處不申報、未經許可舉行焰火晚會和大型焰火燃放活動、不按規定地點和時段燃放,以及非法燃放煙花爆竹危害公共安全和人身財產安全的行為。
3.嚴厲打擊非法儲存煙花爆竹行為。通過地毯式排查、群眾舉報方式,徹底排查私存私藏煙花爆竹窩點,對非法儲存的要依法追究責任。同時,要查清非法儲存貨物的來源和流向,做到既端掉窩點,又切斷源頭。
4.嚴厲打擊非法經營煙花爆竹行為。對圩鎮繁華地段、人員密集地方、集貿市場進行拉網式檢查,對無證經營、超范圍經營煙花爆竹的,沒收非法經營貨物,對長期無證經營的“釘子戶“,從重從嚴打擊。
5.整頓規范煙花爆竹市場經營秩序。嚴格執行煙花爆竹批發企業“六嚴禁”工作要求,即:一是嚴禁經營超標、違禁、非法產品;嚴禁超許可范圍經營及向零售點銷售專業燃放類產品;嚴禁在批發倉庫存放不屬于煙花爆竹的爆炸物等危險物品;嚴禁將執法收繳的煙花爆竹產品與正常經營的產品混存;嚴禁超量儲存、超高堆放以及堵塞通道行為;嚴禁購買和銷售未張貼流向登記標簽的煙花爆竹產品。二是嚴格煙花爆竹零售點安全監管。嚴格落實煙花爆竹零售點“兩關閉”和“三嚴禁”工作要求,即:關閉“下店上宅”、“前店后宅"等與居民居住場所設置在同一建筑物內的零售點;關閉與人員密集場所和重點建筑物安全距離不足、集中連片經營、在超市內銷售、未按規定專店銷售的零售點;嚴禁銷售超標、違禁、專業燃放類產品或非法產品;嚴禁在許可證載明的經營場所外存放煙花爆竹;嚴禁超許可證載明限量存放煙花爆竹。
6.嚴厲打擊非法配送、郵寄煙花爆竹行為。落實煙花爆竹銷售經營配送制度安全監管。嚴格執行《煙花爆竹生產經營安全規定》的有關規定,煙花爆竹批發企業應當向零售經營者及零售經營場所提供煙花爆竹配送服務,嚴格規范配送合同、配送車輛運輸資質,監督煙花爆竹批發企業落實配送過程的安全和產品質量責任。打擊非法郵寄、托運煙花爆竹等違法行為。
四、組織機構及其工作職責
(一)成立煙花爆竹安全專項整治工作領導小組,負責全鎮煙花爆竹安全專項整治指導、協調、監督工作。鎮整治領導小組名單如下:
組長:
副組長:
成員: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具體負責煙花爆竹安全專項整治工作,辦公室主任由陳遠輝同志兼任,辦公地點設在安監辦。值班電話:3701111。
領導小組各成員單位工作職責
1.零售經營環節。安監辦牽頭負責加強零售單位煙花爆竹安全管理,嚴格落實零售單位“兩關閉”“三嚴禁”及《煙花爆竹零售店(點)安全技術規范》要求。
2.運輸環節。派出所、道安辦依職責分工負責加強道路運輸煙花爆竹的監督檢查,依法審核煙花爆竹承運單位、運輸車輛、駕駛員、押運員的資質資格,嚴格煙花爆竹道路運輸許可,嚴格查處未經許可運輸以及違反運輸許可事項、未攜帶運輸許可證等違法行為。郵政局負責對郵政和快遞企業的監管,督導郵政和快遞企業嚴格執行郵件、快件收寄驗視制度,及時將郵寄煙花爆竹和在郵件、快件中夾帶煙花爆竹的行為移送派出所依法查處。
3.燃放環節。派出所負責加強煙花爆竹燃放安全管理,依法嚴格審批大型焰火燃放活動,強化煙花爆竹燃放安全管理措施,依法查處在禁放時間、地點燃放煙花爆竹以及個人燃放禮花彈等違法違規燃放行為。組織銷毀處置廢舊煙花爆竹和罰沒的非法煙花爆竹。
4.煙花爆竹“打非”。派出所、安監辦、水口工商所、道安辦等部門依職責分工負責深入開展煙花爆竹“打非”聯合執法專項行動,重點對行政區域交界地帶、城鄉接合部、廢舊閑置廠房、廢棄養殖場、集貿市場等場所實施全面排查,全方位打擊煙花爆竹非法違法生產經營行為,依法查處不符合強制性標準、假冒偽劣煙花爆竹產品行為。
五、實施步驟
專項整治行動采取屬地管理,政府牽頭、聯合執法,統一部署、集中行動的方法,分三個階段實施:
(一)宣傳發動階段(1月6日一1月10日)
1.結合實際,制定具體工作方案,明確目標,突出重點,細化措施,分解任務,落實責任,安排部署本地本部門的專項整治工作。
2.充分利用廣播、微信、橫標、專欄等有效形式,廣泛宣傳煙花爆竹相關法律法規、安全燃放知識和專項整治行動的意義目的。
(二)集中整治階段(1月11日一11月30日)
堅持“屬地管理”原則,對本轄區內的非法生產、經營、儲存行為進行排查,找準問題,集中開展整治行動。
(三)鞏固提升階段(12月1日一12月31日)
建立長效監管機制。通過開展專項整治行動,建立完善建立聯席會議制度,定期研究解決煙花爆竹安全專項整治工作中的實際問題,及時溝通信息,組織對煙花爆竹安全專項整治工作的檢查督辦,確保煙花爆竹安全專項整治工作順利進行。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強領導,提高認識。以對黨和人民高度負責的精神,充分認識非法生產經營煙花爆竹行為的頑固性、隱蔽性和極端危害性,進一步提高對煙花爆竹安全專項整治工作艱巨性、復雜性、長期性的認識,深刻認識煙花爆竹安全專項整治工作的重要意義,切實把煙花爆竹安全專項整治工作擺在重要議事日程,抓緊抓好,務求實效。要切實加強組織領導,定期召開聯席會議,及時溝通情況,定期分析煙花爆竹安全專項整治工作形勢,建立行之有效的煙花爆竹安全專項整治工作機制體制,確保煙花爆竹安全專項整治工作落到實處、取得實效。
(二)強化責任,聯合行動。按照行業管理和屬地管理的原則,負責本轄區、本行業煙花爆竹領域安全專項整治工作,行政主要負責人是煙花爆竹安全專項整治工作第一責任人,組織煙花爆竹安全專項整治行動,明確重點整治地區和單位。各司其職,各負其責,密切配合,統一行動,建立長期穩定的聯合行動機制,落實工作責任,對專項整治工作責任不落實、工作不到位出現煙花爆竹安全事故的,依法、依規追究單位負責人和相關人員的責任,確保聯合行動取得實效。
(三)突出重點、狠抓“打非”。從生產、經營、儲存、運輸等各個環節,切實加大“打非"工作力度。要根據季節性特點和規律,開網式聯合執法檢查,對非法生產、經營、儲存、運輸煙花爆竹的行為,要依法追究相關企業、單位和人員責任;構成違反治安管理行為的,依法給予治安管理處罰;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責任,并依有關規定倒查漏管責任人。
(四)廣泛宣傳,群防群治。要進一步加大《安全生產法》、《煙花爆竹安全管理條例》和《煙花爆竹經營許可證實施辦法》等法規的普法宣傳力度,使廣大人民群眾充分認識非法生產經營煙花爆竹行為的危險性和危害性,使他們知法、懂法、守法,不參與非法生產經營活動。設立舉報電話,發動群眾積極舉報非法生產、經營、運輸、儲存煙花爆竹的違法行為,對舉報非法生產經營煙花爆竹行為的人員給予獎勵,充分發揮社會監督作用,積極鼓勵舉報非法生產經營煙花爆竹等違法違規行為,使非法生產經營煙花爆竹者無立足之地,營造依法安全經營和從嚴打擊非法生產經營的良好社會氛圍。
禁燃煙花爆竹實施方案 篇11
煙花爆竹銷售旺季即將到來,根據上級關于切實做好煙花爆竹銷售旺季安全生產工作要求和《關于印發《慈溪市煙花爆竹專項整治方案(20xx-20xx年度)》的通知》(慈安辦〔20xx〕64號),為認真做好我鎮當前至春節期間的煙花爆竹安全生產工作,進一步落實安全生產主體責任,規范經營行為,決定自20xx年11月中下旬至2021年2月在全鎮范圍內開展煙花爆竹專項整治行動。現制定方案如下:
一、整治目標
結合我鎮煙花爆竹市場實際情況,通過加大執法力度,加強安全監管,嚴厲打擊煙花爆竹非法運輸、經營、儲存等行為,持續不斷完善煙花爆竹安全監管長效機制,達到確保全鎮煙花爆竹生產經營安全平穩、健康發展的目的。
二、整治重點
(一)嚴厲打擊無證經營、非法運輸和非法儲存煙花爆竹等行為;
(二)積極糾正違規經營現象。如變更名稱、主要負責人或經營場所未重新辦理許可證;采購、銷售非法生產和假冒、偽劣、超標的煙花爆竹;超過許可范圍經營、儲存煙花爆竹;規章制度不落實、消防設施不符要求等;
(三)懲處違反國家有關煙花爆竹法律法規的其它行為。
三、組織領導及職責分工
在鎮政府的統一領導下,協調綜合安監、派出所、市場監管、城管、交警等部門人員成立鎮煙花爆竹專項整治工作組,便于開展煙花爆竹專項整治工作。
各相關職能部門(安監、派出所、市場監管、城管、交警等)各指定1名煙花爆竹專項整治聯絡員,主要職責:
1、參加鎮煙花爆竹整治相關工作的聯席會議,及時向本單位領導匯報有關煙花爆竹專項整治工作精神;
2、參與鎮政府組織的有關煙花爆竹整治工作的聯合執法;
3、其他需要參與的工作。
各村職責:負責本轄區煙花爆竹整治的宣傳發動、檢查規范、舉報等。
四、工作步驟
(一)動員部署階段(20xx年11月26日—12月6日)
成立鎮煙花爆竹專項整治工作組;制定整治方案,明確整治任務與職責分工,進行動員和部署。
各村根據鎮里開展煙花爆竹專項整治工作的要求,成立村煙花爆竹安全專項整治領導組織,制訂整治方案,組建整治隊伍,明確整治目標與任務。各村繼續利用往年好的宣傳工具和途徑,進一步加強宣傳工作,將整治目的、措施和工作要求向社會公開,努力形成全民關注、支持和參與專項整治工作的良好氛圍。
(二)摸底檢查階段(20xx年12月7日—12月31日)
鎮煙花爆竹專項整治工作組開展專項整治的初期工作,主要任務是:按照市整治辦的統一部署,開展好宣傳教育;組成巡查隊伍對我鎮所有零售點進行抽查,規范經營行為,杜絕經營店銷售違規產品。各村要組織、發動村網格員摸清轄區內煙花爆竹經營底數,特別是要掌握此次煙花爆竹整治重點情況;督促煙花爆竹經營單位自覺落實安全生產主體責任,對照專項整治工作的任務要求,開展好自查自糾工作。
(三)集中整治階段(2021年元旦至2月26日)
我鎮將組織安監、派出所、市場監管所、城管、交警等部門,開展不定期的巡邏執法工作,及時阻止、勸告、打擊涉及煙花爆竹的各類違法違規行為。
(四)鞏固總結階段(2021年3月1日前)
根據專項整治動員部署、調查摸底、集中打擊等階段的工作情況,進行一次全面總結,主要是總結經驗,查找不足,健全制度,鞏固提高專項整治成果,完善煙花爆竹安全監管長效機制,并將整治情況以書面形式按級上報。
五、工作措施及要求
(一)加大違法懲處力度。對違反煙花爆竹安全管理和行政許可類違法的行為,根據《煙花爆竹安全管理規定》、《煙花爆竹經營許可辦法》等規定給予相應的行政處罰,對違法情節嚴重構成治安處罰、刑事責任的,按照《治安管理法》、《關于依法加強對涉嫌犯罪的非法生產經營煙花爆竹刑事責任追究的通知》等規定,移交公安部門查處。
(二)加強輿論宣傳引導。大力宣傳《慈溪市煙花爆竹安全管理市民舉報獎勵辦法》,動員廣大市民參與監督,充分調動廣大人民群眾積極性,對提供舉報線索并經查實的,按規定給予獎勵。同時積極宣傳煙花爆竹事故案例和案件調查處理結果,充分發揮典型事故和案件的警示與震懾作用。
(三)實施約談和通報制度。在銷售旺季前,要約談轄區內往年有煙花爆竹非法經營(儲存)等案例的業主,傳達上級精神,明確工作要求,告誡非法行為產生的后果和承擔的風險等,強化業主的法律意識。整治期間,若轄區內發生煙花爆竹非法經營(儲存)的典型案件,要及時向社會公開通報案件基本情況及非法經營者名單,并適時組織結案后的“回頭看”工作。
(四)強化屬地監管職責。認真落實屬地監管職責,通過目標責任制考核、約談相關領導、通報各村煙花爆竹非法違法經營情況等,推動和督促履行打非責任的落實。
(五)突出考核監督。把煙花爆竹安全監管工作納入村級目標責任制考核,對查處不力、懲處不嚴,營私舞弊等行為,要嚴格追究相關單位及責任人的法律責任。
禁燃煙花爆竹實施方案 篇12
為認真貫徹落實州生態環境保護委員會20xx年第一次全體會議暨全州大氣污染防治工作會議精神,加強煙花爆竹零售、批發、儲存等環節安全監管工作,結合《西雙版納州煙花爆竹旺季安全監管檢查執法工作方案》,從源頭上強化煙花爆竹批發、零售、儲存環節的管控,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標
堅持“保障安全、統一規劃、合理布局”和“兩關閉、三嚴禁”的原則,堅持目標導向、問題導向,結合藍天保衛戰重點工作任務,按照西雙版納州大氣污染防治工作部署和屬地人民政府明確的禁限放區域,調整煙花爆竹零售經營布點規劃;緊盯煙花爆竹批發、零售、儲存環節,加強源頭管控,做好城市建成區全年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等禁限放政策的宣傳,最大限度減少對全州大氣污染綜合治理工作的影響,堅決守護好西雙版納藍天白云。
二、整治范圍
全州所有煙花爆竹批發企業及零售店(點)。依法取締屬地人民政府明確的禁放區域內的煙花爆竹零售店。
三、整治內容
(一)合理規劃煙花爆竹零售經營網點,嚴格把控煙花爆竹銷售許可。
全面排查煙花爆竹零售店,特別是禁放區域內的煙花爆竹零售店,按照各縣(市)人民政府禁限放政策規定,堅持保障安全、統一規劃、合理布局原則,調整煙花爆竹零售經營布點規劃,嚴格把控煙花爆竹經營企業市場準入關,堅決取締不符合布點規劃、不具備安全條件的煙花爆竹經營企業。
(二)嚴格落實煙花爆竹安全管控措施,確保安全有序。
嚴格規范煙花爆竹批發、零售、儲存行為,督促指導煙花爆竹經營企業準確把握大氣污染治理禁限放政策規定和市場需求情況,合理安排進貨。加強對批發企業倉庫的監督檢查,嚴禁煙花爆竹倉庫改變設計用途使用、超量儲存、違規存放不屬于煙花爆竹的危險品,嚴禁超高堆放或者堵塞通道。
(三)加強禁限放政策規定的宣傳,提升大氣污染治理知曉率。
及時向煙花爆竹銷售門店經營者宣傳屬地人民政府針對大氣污染防范治理明確的煙花爆竹禁限放區域和禁限放政策規定。并督促轄區內煙花爆竹銷售門店在店內粘貼屬地人民政府禁限放煙花爆竹的通告和禁燃限燃區的劃定范圍圖,在銷售過程中向購買者宣傳縣(市)城市建成區內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的政策規定,營造大氣污染防范治理人人參與的良好氛圍,持續改善空氣質量,打贏藍天保衛戰。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認識,落實責任。各縣(市)應急管理局要以對黨、對人民高度負責的態度,認真學習新分布實施的《安全生產法》和《煙花爆竹安全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圍繞西雙版納州大氣污染綜合治理工作部署和要求,充分認識煙花爆竹專項整治工作的重要性、長期性和艱巨性,與有關部門聯動配合,全面落實煙花爆竹源頭管控責任,嚴格煙花爆竹經營網點的審批和整治,協調做好禁放區域內煙花爆竹的回收處理。
(二)加強宣傳,強化意識。利用此次煙花爆竹專項整治工作契機,廣泛宣傳煙花爆竹相關法律法規、煙花爆竹“禁限放”和大氣污染治理相關政策措施,做大氣污染治理的宣傳者、實踐者和監督者,進一步提高煙花爆竹領域從業人員的環保意識,推動全州大氣污染治理取得實效。
禁燃煙花爆竹實施方案 篇13
近日,全市安全生產工作會議上提到:“新蒲新區對蝦子鎮存在非法銷售煙花爆竹產品的問題沒有引起足夠重視,打擊不力”,充分暴露出我區煙花爆竹打非治違工作有盲區、有漏洞。為有力有效、全面無死角打擊煙花爆竹非法生產、銷售、儲存、運輸行為,結合《省應急管理廳關于切實做好第四季度直管行業安全生產工作的通知》《省應急管理廳關于立即組織全面排查煙花爆竹零網點“下店上宅”“前店后宅”違法行為的緊急通知》要求,特制定本方案。
一、總體要求
按照“全覆蓋、零容忍、嚴執法、重實效”的總體要求,切實增強紅線意識和底線思維,堅持依法治理、源頭治理、綜合治理,進一步加大執法力度,提高制度執行力,依法從嚴從重打擊煙花爆竹非法生產、經營、儲存、運輸行為,確保全區煙花爆竹安全生產形勢持續穩定。
二、組織領導
為確保我區煙花爆竹“打非治違”專項整治行動順利開展,特成立煙花爆竹“打非治違”專項整治行動領導小組(以下簡稱領導小組),負責組織、指導全區煙花爆竹“打非治違”專項整治行動工作。
領導小組辦公室下設于區應急管理局,由分管領導兼任辦公室主任,具體負責專項整治行動的統籌調度、資料收集等工作。
三、行動時間
即日起至2023年2月28日
四、職責分工
各鎮(街道):是本轄區內煙花爆竹“打非治違”專項整治行動的責任主體,組織落實好本轄區內煙花爆竹生產、經營、儲存、運輸等環節非法違法行為的排查和宣傳工作,發現情況及時處置。
區公安分局:負責煙花爆竹運輸、燃放環節的安全監管和公共安全管理工作,依法許可焰火晚會,組織銷毀非法煙花爆竹產品,嚴格煙花爆竹道路運輸許可,在區管委會的統一領導下,牽頭組織開展煙花爆竹打非工作,嚴厲打擊煙花爆竹非法生產、經營、儲存、運輸、燃放行為,對構成犯罪的及時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區應急管理局:負責煙花爆竹生產、經營環節的安全監管,依法對煙花爆竹經營零售店進行許可,依法查處煙花爆竹生產、經營環節中各類違法違規行為,協調、配合開展煙花爆竹“打非治違”工作。
區市場監督管理局:負責對煙花爆竹產品質量進行監督管理,依法查處不符合國家標準或行業標準的煙花爆竹,嚴防偽劣產品流入市場,依法查處無證生產、經營或經營假冒偽劣煙花爆竹行為,協調、配合開展煙花爆竹“打非治違”工作。
區交通運輸管理局:負責煙花爆竹運輸車輛資質、駕駛員、押運員的資格管理。督促客運企業加強檢查,嚴防旅客攜帶煙花爆竹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協調、配合開展煙花爆竹“打非治違”工作。
區交警大隊:負責加大路面檢查巡查力度,及時發現并查處未經許可非法運輸煙花爆竹以及使用不具備相應資質的車輛或者駕駛員、押運員從事煙花爆竹運輸等違法行為,協調、配合開展煙花爆竹“打非治違”工作。
五、專項整治內容
(一)未經許可非法生產煙花爆竹行為;
(二)未經審批非法儲存煙花爆竹行為;
(三)未經許可非法運輸煙花爆竹行為;
(四)未經許可非法經營煙花爆竹;
(五)未經許可煙花爆竹零售店變更經營場所(異地經營)行為;
(六)批發企業經營超標、違禁、非法產品,超許可范圍經營及向零售點銷售專業燃放類產品,在倉庫存放不屬于煙花爆竹的爆炸物等危險物品,將執法收繳的產品與正常經營的產品混存,儲存超量、堆放超高以及通道堵塞,購買和銷售未張貼流向登記標簽的產品等違法違規行為;
(七)煙花爆竹零售店存在“下店上宅”、“前店后宅”等形式與居民居住場所設置在同一建筑物內的零售點,與人員密集場所和重點建筑物安全距離不足、集中連片經營、在超市內銷售、未按規定專店銷售的行為;
(八)零售店銷售超標、違禁、專業燃放類產品或非法產品,超許可證載明限量存放煙花爆竹等違法違規行為。
六、工作任務
(一)全面開展排查整治。各鎮(街道)要定期對花圈殯葬用品經營場所、副食店、原煙花爆竹零售店經營位置、城中村等可能從事非法經營、儲存煙花爆竹的場所進行重點排查,對重點村居(以前發現過非法經營儲存行為的村居)、重點戶(提供過煙花爆竹非法儲存行為的住戶)、重點人員(以前參與非法經營、儲存的人員)進行回頭看檢查,確保所有可疑場所全面排查到位。
(二)全面開展聯合執法。由區應急管理局牽頭,組織相關部門、屬地鎮街對全區所有煙花爆竹企業(批發企業和零售店)全面開展排查整治,嚴厲打擊煙花爆竹批發企業“六嚴禁”、零售店“三嚴禁”等違法違規行為,由區公安分局牽頭,組織相關部門、屬地鎮街對排查出的非法生產、經營、儲存、運輸行為進行嚴厲打擊以及對群眾舉報線索進行及時核實,確保煙花爆竹非法生產、經營、儲存行為無處藏身。
(三)全面開展集中宣傳。各鎮(街道)要利用鄉鎮趕集集中宣傳、廣播喇叭、張貼安全宣傳標語等方式,廣泛宣傳政府對打擊非法生產、經營、儲存、運輸煙花爆竹行為的工作態勢和獎懲措施,同時宣傳非法生產、經營、儲存煙花爆竹對家庭、他人和社會的嚴重危害,引導廣大人民群眾自覺遵守法律法規,不參與非法生產經營儲存煙花爆竹活動。
(四)全面開展舉報獎懲。各鎮(街道)要通過微信群等方式公布舉報電話,張貼舉報獎勵制度,依托周邊群眾及時發現非法生產、經營、儲存、運輸等行為,對舉報煙花爆竹非法生產、經營、儲存、運輸等行為的單位和個人,按照相關規定給予獎勵。
七、工作要求
(一)加強領導、落實責任。各鎮(街道)各有關部門要成立煙花爆竹“打非治違”專項整治工作領導小組,統一組織領導本轄區本部門煙花爆竹打非治違專項整治工作,主要領導要主動上手,分管領導要具體負責指揮,確保煙花爆竹“打非治違”專項整治工作取得實效。
(二)依法依規,嚴格執法。各鎮(街道)各有關部門要按照職責分工,認真履職盡責,要運用經濟、法律和行政手段對煙花爆竹非法行為實行重點打擊、有效打擊,確保專項整治工作職責明確、措施得力,效果明顯。
(三)強化督查,嚴肅問責。對煙花爆竹打非治違專項整治工作不重視、措施落實不到位、排查整治不力的鎮(街道)、部門要給予通報批評,對因“打非治違”專項整治工作責任不落實而發生非法違法事故的,依法依規從嚴從重追究相關負責人的責任。
禁燃煙花爆竹實施方案 篇14
為切實做好2022年春節期間煙花爆竹燃放安全管理工作,深入貫徹落實《重慶市燃放煙花爆竹管理條例》(以下簡稱《條例》),維護全鎮良好的燃放秩序,防止因燃放煙花爆竹引起重大火災、爆炸和群死群傷等重大事故的發生,保障市民人身、財產安全和社會公共安全,現將2022年春節期間燃放煙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目標任務
全面抓好《條例》貫徹落實,按照“政府組織實施,職能部門各司其職,行業系統監督指導,屬地全面管理,責任單位自行看護,廣大市民自覺遵守”的原則,通過廣泛宣傳發動、強化源頭管控、嚴格監管查處,確保實現禁放區嚴格禁止、燃放區安全有序、社會面平安穩定的工作目標。
二、加強組織領導,明確職責分工
各部門、各村(居)、相關單位要切實履行各自職責,層層落實各項安全管理責任制,按照職責分工,切實抓好本轄區、本單位煙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和各項防范措施的落實。
(一)組織領導
成立二圣鎮2022年春節期間燃放煙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領導小組,由鎮長XX任組長,副鎮長XX、派出所所長XX任副組長,由鎮應急辦、經發辦、規建辦、農業服務中心,文化服務中心、財政所、民政辦、平安辦、派出所、衛生院、學校等部門負責人和各村(居)主要領導為成員,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在鎮應急辦,由XX兼任辦公室主任,辦負責日常事務的協調和突發事件的處置工作。
(二)明確職責。
各職能部門認真組織開展2022年煙花爆竹各項安全管理工作。具體工作職責如下:
各村(居):主要負責轄區煙花爆竹零售點遵守銷售許可規定的情況,加大對非法生產、經營、存儲煙花爆竹違法行為的舉報力度,大力宣傳全鎮燃放煙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督查煙花爆竹零售點開展安全隱患排查整治,重點禁放區域安全守護。及時張貼《重慶市人民政府關于加強燃放煙花爆竹管理的通告》。
應急辦:負責轄區內燃放煙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組織開展宣傳引導、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巡邏防范和重點目標管控,嚴格經營點經營、存儲環節的安全監管工作,發現、制止各類違法違規生產、銷售、儲存、運輸、燃放煙花爆竹行為,組織調查處理煙花爆竹安全事故,協調、配合上級部門開展煙花爆竹“打非”工作。
宣傳辦:負責統籌全鎮燃放煙花爆竹安全管理宣傳工作,制定輿情應對方案,細化工作措施、組織相關部門、單位、村居充分運用廣播、短信、院壩會等手段,廣泛宣傳《條例》的重大意義,引導全鎮群眾提高守法自覺性,創造良好的社會氛圍。
派出所:負責煙花爆竹道路運輸許可;查處非法運輸、攜帶和燃放不符合規定的煙花爆竹品種和規格的行為;依法查處非法運輸、違規燃放行為,配合應急部門開展打擊非法生產、銷售、存儲、等打非治違工作。
交安辦:負責對客運站進入車輛人員的檢查,嚴防旅客攜帶煙花爆竹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協調、配合開展煙花爆竹“打非”工作。
規建辦:負責開展燃放煙花爆竹對環境危害性的社會宣傳,加強對大氣環境質量監測,發布大氣環境污染預警。負責組織下水道、化糞池等市政公用設施和公共綠地維護管理單位落實重點管控,嚴防違法燃放行為引發事故。負責組織清掃公共區域內的煙花爆竹殘屑。
文化服務中心:開展形式多樣的宣傳活動,大力宣傳煙花爆竹安全燃放知識和禁止燃放區域、時段,積極引導群眾依法、安全、文明燃放煙花爆竹。
學校:負責組織開展中小學生的安全知識宣傳教育,教育學生自覺遵守煙花爆竹安全燃放的相關規定,樹立文明燃放的安全意識,防止發生燃放安全事故。
衛生院:負責制定傷亡救治應急預案,做好應急救援醫療物資儲備,成立醫療救護小組,隨時做好應急救護準備工作。
其它各職能部門要根據各自職責,按照有關規定,共同做好煙花爆竹安全管理的各項工作。
三、工作安排
(一)動員部署(2021年12月15日前)。
各村(居),有關部門和單位要研究制定本轄區工作方案,明確目標任務、職責分工、具體措施和工作要求,召開動員部署會議,層層簽訂燃放煙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責任書,全面啟動各項工作。
(二)宣傳引導(即日起至2022年2月15日)。各村(居)、有關部門單位要圍繞《條例》和《重慶市巴南區二圣鎮人民政府關于加強燃放煙花爆竹管理的通告》結合職能職責開展宣傳引導工作。利用各種傳媒營造宣傳輿論導向,加強對轄區人員的宣傳教育,提高宣傳引導的針對性和有效性,使宣傳工作實現多層次、全覆蓋,做到煙花爆竹安全常識家喻戶曉、人人皆知。
(三)集中查處(2021年12月20日至2022年2月15日。各村(居)、派出所、鎮應急辦等部門開展聯合執法,查堵煙花爆竹非法流入渠道開展聯合檢查執法,嚴查嚴打非法生產、銷售、運輸、燃放煙花爆竹違法行為。
(四)全面管控(2022年1月21日至2022年2月15日)。圍繞春節、元宵節等重點時段,落實禁放區、禁放點嚴格管控和燃放區重要時段重點看護等工作措施,確保禁得住、不失控。
(五)總結分析階段(2022年2月16日至2022年2月18日)對2022年春節期間煙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進行總結,針對工作中存在的問題進行研究分析,提出解決措施,并在日后的安全生產活動中整改落實。
四、突出工作重點,嚴格監管措施
(一)強化市場監管,規范經營行為。開展煙花爆竹專項整治行動,嚴防非法、假冒偽劣、超標煙花爆竹產品流入市場。按照“全覆蓋、零容忍、嚴執法、重實效”的總體要求,強化排查整治和綜合執法,嚴厲打擊非法生產經營煙花爆竹行為,有效堵塞非法煙花爆竹產品流入渠道,全面擠壓非法、假冒偽劣、超標煙花爆竹的市場空間,對查處的非法煙花爆竹產品進行集中銷毀。
(二)開展安全隱患大排查,徹底整治和消除安全隱患。各村(居)、相關部門嚴格排查煙花爆竹燃放安全隱患,重點排查本行政區域內的加油(氣)站、油氣管道、電力設施和危化產品、民爆物品、煙花爆竹儲存倉庫等重大危險源,有效清除城鄉棚戶區、露天平臺、開放式陽臺、防盜窗護欄、建筑施工工地、外墻裝飾防護網、農村房前屋后等部位的可燃物,認真清理地下管線、檢查井、下水道等設施特別是化糞池,組織檢查煙花爆竹銷售網點及其周邊環境安全設施到位情況。對排查中發現的問題,要確定整改責任單位和責任人,限期消除安全隱患。
(三)依法劃定區域,強化現場管理。2022年1月10日前,各村(居)、有關單位要嚴格按照《條例》有關規定,科學、合理劃定本行政區域禁放、限放區域,并向社會公布。可燃、易燃、易爆物品生產經營企業,醫療單位、幼兒園、中小學校、敬老院,山林等重點防火區域,文物保護單位以及居民小區化糞池等重點部位或使用單位要完成禁放標識的設置張貼工作。任何單位不得擅自更改劃定的禁放范圍,不得變更統一的禁放標識。
(四)強化燃放現場秩序監管,落實應急救援措施。除夕、正月初一、正月十五等重點時段,對禁放場所和重大危險源實行“一對一”24小時守護,組織機關干部、社區志愿者和村(居)民委員會、網格員、社會積極分子等社會力量,開展街面、小區、大院的巡邏監控,做到每條街道、每個小區、每個大院、每棟樓房都有人看守;每個煙花爆竹銷售點要落實1—2人專門看護,嚴禁在銷售點及周邊燃放煙花爆竹。
(五)開展主題宣傳,注重教育引導。以“依法、文明、安全燃放煙花”為主題,提倡“少放一組煙花爆竹,多呼吸一口新鮮空氣”的環保理念,開展多種形式的煙花爆竹燃放宣傳活動。宣傳教育工作重點突出政策法規、燃放知識、安全措施、注意事項等內容,節前以告知禁放區域、打擊非法案例為重點,節中以倡導安全文明燃放、維護燃放秩序為重點。鼓勵市民積極舉報違法行為,按照職責分工移交有關部門核查,并對舉報人予以獎勵。對依法查處的各類違法行為,要聯系媒體及時曝光,做到“處罰一起、曝光一起”,形成強大的執法震懾效果。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提高重視程度。各村(居)和鎮屬相關部門要深刻認識到《條例》的重要性,從思想和行動上高度重視起來,充分認清當前安全形勢的嚴峻性,克服松懈麻痹思想,牢固樹立安全意識,要進行組織、周密部署,確保安全工作落實到位。
(二)切實履行責任,落實措施。各部門、村居、相關單位負責人要切實履行安全生產責任,必須將工作方案部署落實到實處。工作措施不到位、工作不落實引發事故的,將依法依規追究有關單位和責任人的責任。
(三)加強情況報送,暢通信息渠道。各村(居)和鎮屬相關部門,要加強與鎮應急辦的工作聯系,通報情況,暢通信息,重大事項及時報告。聯系方式:XXXXX。各村(居)于2021年12月20日前報送燃管領導小組及成員登記表和禁放看護“網格化、實名制”情況統計表,工作中遇到重大情況及時報送。
禁燃煙花爆竹實施方案 篇15
為進一步加強煙花爆竹監督管理,嚴厲打擊非法生產、銷售產品質量不合格的煙花爆竹違法犯罪活動,凈化煙花爆竹生產經營環境,嚴防事故發生,最大限度地保護人民群眾的生命、財產安全,依據中共株洲市紀委《印發(關于對全市安全突出問題背后的責任作風腐敗問題開展專項監督的工作方案)的通知》的要求,決定即日起在全區范圍內開展打擊非法生產經營煙花爆竹專項行動,為確保行動實效,特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工作目標
根據中共株洲市紀委《印發(關于對全市安全突出問題背后的責任作風腐敗問題開展專項監督的工作方案)的通知》的要求,結合我局實際情況全面排查煙花爆竹在經營領域的安全隱患,嚴厲打擊超許可范圍等非法經營、無照非法銷售等問題,堅決予以取締無照無證的經營行為,嚴格防范產品安全質量不符合國家標準或者行業標準產品流入市場,切實規范煙花爆竹經營秩序,有效防范事故發生。
二、整治時間
20xx年11月1日至20xx年12月31日。
三、整治重點:
爆竹生產企業、煙花爆竹銷售門店
(一)檢查主體資格,嚴把登記準入關。對從事煙花爆竹生產、批發企業和零售經營者,必須在其取得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核發的許可證后,才能核發有相應經營范圍的營業執照。對已被取消許可證的企業和零售經營者,應根據有關部門的信息通報,責令其辦理變更登記或注銷登記,逾期不辦理的,要依法吊銷營業執照,取締無照無證經營行為。(責任部門:各市場監督管理所)
(二)檢查煙花爆竹經銷商違規經營禮花彈等A級禁售產品。禁售非法購入不符合保障人體健康和人身財產安全、國家明令禁止、淘汰并停止銷售的煙花爆竹產品。(責任部門:各市場監督管理所)
(三)配合開展打擊非法生產經營煙花爆竹行為,重點檢查未依法辦理營業執照的黑作坊、黑窩點以及在居民區非法存放煙花爆竹的行為。(責任部門:各市場監督管理所)
(四)嚴把質量關,安排對轄區內所有經營銷售煙花鞭炮的企業和網點開展產品監督抽樣,嚴厲查處不合格產品。(責任部門:各市場監督管理所所)
四、具體措施
(一)成立機構,精心組織。為抓好此項工作落實,成立株洲市石峰區監督管理局煙花爆竹專項整治工作領導小組。組長由朱正光副局長擔任,領導小組成員由計量認證質量標準和特種設備安全監察股牽頭和市場監督管理所負責人組成。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產品計量認證質量標準和特種設備安全監察股,由李廣擔任辦公室主任。具體負責組織協調工作。各相關股室和市場監督管理所要抽調精干力量,成立專項工作小組,制定具體方案,明確工作措施和責任,分管局長、所長親自抓,切實形成整治合力。
(二)突出重點,集中整治。各單位要結合本轄區實際,集中時間,集中力量加強對重點區域、重點部位、重點環節的清理整治,對轄區煙花爆竹經營單位進行摸底調查,掌握基本數據,建立臺帳。重點監督檢查流通領域無營業執照和超范圍經營煙花爆竹行為、批發銷售假冒偽劣煙花爆竹產品行為,按照《產品質量法》、《商標法》、《無照經營查處取締辦法》、《商標法實施條例》等法律法規查處。
(三)強化巡查,加大監管力度。各單位要堅決執行對煙花爆竹生產批發企業、零售網點進行重點檢查,排查整治安全隱患。
(四)加強督導,強化責任。各市場監督管理所、股室要加強對煙花爆竹專項整治工作的指導與檢查,做到一級抓一級,層層抓落實。要強化屬地管理、責任到人制度。要嚴肅紀律,對工作不力,失職瀆職,造成嚴重后果的,要追究相關人員的責任。
(五)健全制度,嚴肅紀律。各成員單位要加強節日值班制度,認真落實值班責任制,確保信息暢通,及時處置煙花爆竹在銷售領域突出的問題。嚴格報告制度,遇有重大情況和突發事件及時上報。
整治情況、圖片及查處案件數字分別于每月15日以書面形式上報局計量認證質量標準和特種設備安全監察股。
禁燃煙花爆竹實施方案 篇16
一、工作目標
通過全面徹底的安全檢查,進一步推進轄區內煙花爆竹經營網點主體責任落實,促進提升轄區內煙花爆竹經營網點的.安全管理水平,嚴厲打擊查處各類違法違規違章行為,大力夯實安全生產保障能力,防范較大事故發生,實現全鎮煙花爆竹銷售旺季安全生產形勢持續穩定。
二、組織領導
為使全鎮煙花爆竹銷售旺季專項整治行動取得成效,特成立專項行動工作領導小組,其成員如下:
組長:勾武強(鎮黨委副書記、鎮長)
副組長:吳仲勛(鎮黨委委員、副鎮長)
成員:黃林(鎮綜合辦負責人)
袁海燕(鎮派出所所長)
張維(鎮安監站站長)
陳飛(鎮交管站站長)
吳漢強(鎮市監站站長)
各村(社區)支書、主任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在鎮安監站,由吳仲勛同志兼任辦公室主任,由張維、鄭宇超、黃山具體負責辦公。
三、整治范圍和時間
(一)整治范圍:全鎮7家煙花爆竹經營網點
(二)整治時間:20xx年11月6日至2021年3月1日
四、重點整治內容
零售經營網點:
1.關閉存在“下店上宅”、“前店后宅”等形式與居民居住同一建筑物內的零售網點;
2.關閉與人員密集場所和重點建筑物安全距離不足、集中連片經營、未按專店銷售的零售網點;
3.銷售超標、違禁專業燃放類產品或非法產品的;
4.在許可證載明的經營場所存放煙花爆竹的;
5.超許可證載明限量存放煙花爆竹的;
6.私自變動經營場所和一證多店的;
7.現場未配備消防設備和警示標示;
8.走街串巷銷售的;
9.未與批發企業簽訂《煙花爆竹安全買賣合同》的;
10.拒不執行安全生產監管指令的。
五、職責分工
(一)鎮安監站牽頭聯合派出所對轄區內7家煙花爆竹經營點開展專項檢查,重點檢查銷售點處消防設施,安全警示標志的設置情況;店內銷售的煙花爆竹進貨來源;是否與縣內合法批發商簽訂合同;存量是否超標;店內銷售的煙花爆竹是否與經營許可證上載明的一致;除店面外是否還存在其他的存貨點或銷售點。
(二)鎮派出所負責組織銷毀處置廢舊和收繳罰沒的非法煙花爆竹;負責開展打擊煙花爆竹非法儲存運輸活動及非法生產經營活動。
(三)鎮市監站負責煙花爆竹的質量監督管理,監督抽查煙花爆竹質量。對超經營范圍和無證經營煙花爆竹行為,按照相關法律法規進行查處,負責查處流通領域的煙花爆竹假冒產品。
(四)鎮交管牽頭聯合安監站、派出所利用日常開展路檢路查工作時,負責對非正規渠道采購并運輸至亭子壩鎮的非法煙花爆竹進行查處打擊。防止不合規格的煙花爆竹產品流通至鎮內的煙花爆竹市場,形成潛在的隱患。
六、工作措施
(一)強化煙花爆竹經營環節監管。強化對煙花爆竹經營環節的安全監管,全面開展煙花爆竹旺季經營安全專項整治工作。
(二)加大打擊非法生產經營煙花爆竹行為工作力度。各村、各單位要高度重視煙花爆竹“打非”工作,著力落實責任、健全機制、強化措施,嚴防非法生產經營煙花爆竹行為。
(三)切實加大違法違規經營單位執法處罰力度。依據《煙花爆竹安全管理條例》、《煙花爆竹經營許可實施辦法》等法律法規,依法加大行政執法處罰力度。對轉讓《煙花爆竹經營許可證》的,將上報縣安監局依法沒收違法所得,吊銷《煙花爆竹經營許可證》;對超許可證經營、超量存放等違反“三嚴禁”的,依法實施處罰。
(四)加強宣傳力度。要充分利用微信、廣播、場天宣傳等方式,及時曝光煙花爆竹違法、違規行為,強化震懾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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