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實施方案(通用12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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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實施方案 篇1
一、工作目標
(一)通過政府主導、部門聯動、全社會參與,全面提升轄區煙花爆竹安全管理水平;
(二)減少環境污染,營造潔美有序、文明安定的社會環境;
(三)積極查處非法生產、運輸、儲存、銷售和違規燃放煙花爆竹行為;
(四)堅決貫徹落實市、縣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的有關規定,杜絕和減少違規燃放煙花爆竹行為發生。
二、組織領導
為確保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工作的順利實施,明確任務責任,經街道黨工委、辦事處研究,決定成立青年路街道辦事處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工作領導小組,人員名單如下:
組 長:
副組長:
成 員: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辦事處社會治安綜合治理中心,邢真、趙紅磊同志兼任辦公室主任,負責領導小組的日常工作。
三、職責分工
按照“政府領導、屬地管理、部門聯動、全民參與”的原則組織實施。具體職責分工如下:
(一)社會治安綜合治理中心:負責督導、檢查各村、社區禁放工作開展情況,發現問題及時通報。
(二)派出所:負責對煙花爆竹各環節進行監督檢查;做好堵源截流工作;對“違禁”案件進行查處;參與春節期間的禁放值勤工作。
(三)巡消防辦:巡防隊員要加強重點時段燃放煙花爆竹、孔明燈等違規行為防控,及時勸導并做好拍照取證;負責收集、統計因違規燃放煙花爆竹造成的火災事故及財產損失情況,堅決遏制火災事故發生,維護人民生命財產安全、維護社會穩定。
(四)應急辦:負責組織查處非法生產、銷售煙花爆竹等違法行為;負責做好加油站的禁放宣傳工作。
(五)公路所:負責做好汽車站的安全檢查,嚴禁攜帶煙花爆竹進站。
(六)工商所:負責做好對申領營業執照的單位和個人禁放宣傳工作。
(七)執法中隊:負責做好禁放宣傳工作,利用主干道兩側廣告欄、燈箱、電子屏開展不間斷宣傳工作;負責沿街門店占道、突店經營煙花爆竹的查處工作。
(八)物業辦:負責督促物業公司做好服務對象區域內的禁放宣傳工作,及時制止、舉報、報告違規燃放煙花爆竹行為,并取證、協助公安機關對違規行為進行查處。
(九)各村、社區:負責做好禁放宣傳、巡查、勸阻工作,充分利用LED顯示屏、廣播、宣傳欄、宣傳車等廣泛宣傳市、縣禁止燃放煙花爆竹有關規定,營造良好氛圍。
四、工作措施
(一)強化宣傳教育
各村、社區結合實際,制定禁放工作宣傳計劃,在主干道、人員密集場所等地方懸掛有宣傳煙花爆竹禁放工作的橫幅,廣泛張貼《鄭州市禁止燃放煙花爆竹規定》《致廣大市民的一封信》和《中牟縣人民政府關于全面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的通告》,充分利用禁放宣傳站、流動宣傳車、LED顯示屏、廣播等播放市、縣禁放有關規定,做到宣傳全面覆蓋,不留死角,在轄區形成一個強烈的禁放氛圍。
(二)強化責任落實
各村、社區要與轄區內沿街門店、飯店、商場市場、小區物業等簽訂禁放責任書,層層落實責任。村組和社區干部要積極履行禁放職責,發現違規燃放煙花爆竹行為后,要及時制止、勸阻燃放、多方取證、上報公安機關,確保禁放工作落到實處。
(三)強化排查督導
各相關站所要密切配合,對沿街門店、商場和批發市場等進行全面清查,嚴厲查處非法儲存、銷售煙花爆竹行為;派出所要加強巡邏、執勤力量,避免和減少煙花爆竹流入禁放區域;應急辦、派出所要加強安全檢查和管理,禁止煙花爆竹流入禁放區域,對非法生產、運輸、儲存、銷售煙花爆竹的要依法依規嚴肅處理。
(四)強化值班檢查
2021年2月11日19時至2月12 日凌晨1時、2月12日6時至8時、2月26日19時至2月27日凌晨1時為重點控制時間,各村、社區要組織村組干部、巡防隊員、治安積極分子等分工包片,定人、定崗、定責,對大街小巷、居民樓院進行控制,保證每棟居民樓、每個重點部位要有執勤人員死看硬守;春節期間,派出所、巡消防辦、執法中隊要增加巡邏力量,延長巡邏時間,及時發現、勸阻、制止和查處違規燃放煙花爆竹行為,凡發現違規燃放行為,及時上報。
(五)強化依法打擊
青年路派出所對違規燃放煙花爆竹者,要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煙花爆竹安全管理條例》依法進行處罰,對違規燃放煙花爆竹的可依據有關法規給予500元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給予治安拘留處罰。派出所電話:110;執法中隊要加強流動攤販的查處;工商所要嚴厲查處非法生產、儲存、銷售煙花爆竹行為,依法吊銷違規違法單位的執業執照;應急辦要強化對因非法燃放煙花爆竹造成的安全事故的查處。
五、工作要求
(一)統一思想認識
各相關站所、各村、社區務必高度重視,要從保護人民生命財產安全、維護我縣文明城市形象的高度出發,充分認識加強煙花爆竹禁放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采取積極有效措施,對禁放工作常抓不懈,確保工作取得實效。
(二)強化組織領導
各相關站所、各村、社區要強化組織領導,采取有效措施,重點加強春節期間禁放煙花爆竹的監督管理,明確責任,齊抓共管,切實將各項禁放工作措施落到實處。同時,要注意禁放工作宣傳、監督、整改、查處各環節的銜接,加強信息溝通、情況反饋,形成層層負責、部門協作聯動、社會廣泛參與的工作機制。
(三)嚴格責任追究
為確保禁放工作落到實處,各相關站所、各村、社區要成立相應的禁放工作督導組,堅持每天對轄區內禁放工作開展情況進行督導檢查,對禁放宣傳工作開展遲緩,群眾舉報頻繁的,將進行通報批評,對違反禁放規定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將嚴肅追究其法律責任。
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實施方案 篇2
1、總則
1.1概況
根據《煙花爆竹安全管理條例》《煙花爆竹經營許可實施辦法》和《無為市安全監督管理局關于公布2019-2020年頒發煙花爆竹零售經營許可證單位名單的公告》等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經無為市應急管理局批準我鎮32家煙花爆竹零售網點。
1.2編制目的
為加強對煙花爆竹事故的有效控制,提高處置煙花爆竹事故的能力,規范煙花爆竹事故的應急管理和應急響應程序,及時有效地實施應急救援工作,最大限度地減少煙花爆竹事故造成的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保障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維護正常的社會秩序,促進我鎮經濟健康快速發展,制定本預案。
1.3編制依據
1.3.1法律、法規
《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
《煙花爆竹安全管理條例》
《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
《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條例》
《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
1.3.2規章、文件
《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推進安全生產領域改革發展的意見》
《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管理辦法》
1.3.3標準
《生產經營單位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編制導則》
《危險化學品重大危險源辨識》
1.3.4地方法規
《安徽省突發事件應對條例》
《安徽省煙花爆竹重大事故應急救援預案》
《蕪湖市安全生產事故應急預案》
《無為市生產安全事故總體應急預案》等。
1.4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本鎮行政區域內從事煙花爆竹發生各種煙花爆竹場事故的應急準備和應急救援工作。超出鎮轄應急處置能力、或跨區轄社區行政區、跨多個領域(行業和部門)的生產安全事故;鎮政府認為需要處置的事故。
1.5啟動條件
本預案適用于下列生產安全事故的應對工作:
1.5.1Ⅳ級(一般事故A級和B級):
一般事故A級: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30人以下中毒、或10人以下重傷,或1000萬元以下直接經濟損失的事故。
一般事故B級:是指造成3人以下重傷,或者3人以上10人以下輕傷,或者10萬元以上100萬元以下直接經濟損失的事故。
1.5.2超出村(社區)應急處置能力、或者跨村(社區)、跨多個領域(行業和部門)的生產安全事故。
1.5.3鎮政府認為有必要響應的生產安全事故。
小于本預案一般事故的生產安全事故,由村(社區)、相關單位制定預案應對處置,鎮人民政府及有關部門根據需要進行指導。
1.6工作原則
煙花爆竹安全事故應急救援工作遵循統一指揮、分級管理、部門配合、協同作戰、快速反應、單位自救與專業救援相結合的原則。
1.6.1以人為本,生命至上。把保障人民群眾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作為應急救援工作的出發點和落腳點,提高全社會的安全防范意識,最大限度地減少煙花爆竹生產安全事故的損害。
1.6.2統一指揮,分級負責。根據煙花爆竹安全事故的范圍、性質和危害程度,對事故處置實行以地方政府為主,分級負責,各有關部門按照預案規定,在各自的職責范圍內做好應急處置工作,并充分發揮企業的自救作用。
1.6.3資源共享、協同應對。根據現有企業應急救援能力現狀,充分利用煙花爆竹庫的現有應急救援力量,采取資源整合、優勢互補,整體提高應對突發事故的救援能力。
1.6.4加強合作,信息共享。采用先進的預測、預警、預防、應急處置技術和救援裝備,提高預警預防水平,加強有關部門和單位的統一調度,實現資源和信息共享。
1.6.5廣泛宣傳,加強防范。加強應急救援知識的宣傳、教育和培訓,增強公眾的應急救援意識,建立健全社會各界支持、參與應對事故的救援工作機制。
1.6.6應急預案的管理實行屬地為主、分級負責、分類指導、綜合協調、動態管理的原則。
2、事故類型及評估
煙花爆竹可能發生一般及以上事故的有:煙花爆竹火災、爆炸事故,通常有火災爆炸共同發生。
給個人、家庭帶來嚴重傷害,當地政府產生負面影響。
3、組織機構與職責
3.1指揮機構
成立鎮煙花爆竹事故應急救援現場指揮部,在鎮生產安全事故指揮部的領導下開展突發煙花爆竹事故應急工作。
鎮煙花爆竹事故現場應急指揮部:
指揮:張金坤(副鎮長)
成員:薛永健(無為市消防救援大隊大隊長)
張棕初(無為市氣象局副局長)
林源(鎮社會事務辦主任)
王文峰(鎮經濟發展辦主任)
劉晨(鎮安監站站長)
王瑞喜(鎮環保站站長)
李福林(城北派出所所長)
繆成東(城南派出所所長)
伍萬里(城郊派出所所長)
陶長武(無城市監所所長)
劉美田(城北市監所所長)
朱代友(城南市監所所長)
王善敬(交警無城中隊中隊長)
各煙花爆竹經營點負責人
成員單位:無為市消防救援大隊、無為市氣象局、鎮社會事務辦、經濟發展辦、安監站、環保站、派出所、交警中隊、各煙花爆竹企業負責人等。
按照事故的嚴重程度,煙花爆竹事故應急救援實行分級組織指揮,與企業、縣級和市級聯動。
3.2指揮機構職責
3.2.1統一組織協調鎮人民政府相關部門、無為市消防救援大隊、無為市氣象局、鎮社會事務辦、經濟發展辦、安監站、環保站、派出所、交警中隊、各煙花爆竹企業、專業組織和有關單位參加應急救援工作。
3.2.2組織制定、實施現場搶險救援及保障方案。
3.2.3統一指揮現場治安保衛、人員物資調配和通訊聯絡工作。
3.2.4負責應急值守,及時報告事故信息,傳達領導指示和意見。
3.2.5提供事故單位相關信息,提出應急救援建議方案;組織協調有關部門、單位、相關技術專家和調集相關資源參與應急救援工作。
3.3有關部門和單位職責
3.3.1鎮安監站負責具體組織、協調、指揮煙花爆竹事故的應急救援;向鎮生產安全應急救援指揮部提出應急處置建議;負責組織對事故的調查處理,督促指導企業制定和完善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協調無為市氣象局負責做好氣象監測和氣象預報工作。負責向鎮政府相關領導和無為市應急管理局報告救援情況并傳達指示等。
3.3.2鎮經濟發展辦負責組織、協調、指揮電網大面積停電事件的應急處置及應急救援所需的電力保障;會同無為市有關部門組織、協調應急救援物資保障。
3.3.3派出所負責事故現場治安保衛、警戒和有關物證及資料的搜集。交警無城中隊負責道路交通管制等工作。
3.3.4鎮社會事務辦負責調集安排醫護人員、醫療器械、救護車輛和救治醫院,指揮現場受傷人員接受緊急救治和轉送醫院救治等工作。
3.3.5市監所負責生產安全事故中特種設備的應急處置、檢測檢驗,預防次生事故發生。掌握應急救援所需汽車吊、叉車等設備信息,并協助調用;組織對職權范圍內事故的調查處理,配合上級對事故調查處理;接受鎮生產安全應急救援指揮部交辦的其他工作。
3.3.6鎮環保站負責協調事故現場環境監測并指導事故搶險人員洗消工作。
3.3.7事故發生企業負責及時搶險,提供必要的圖紙資料,配合做好現場施救工作。
3.3.8其他有關部門和單位根據事故應對工作的需要,在鎮生產安全應急救援指揮部的組織、協調下,按照《無城鎮生產安全事故總體應急預案》有關要求做好相關工作。
3.4專家職責
鎮生產安全應急救援指揮部聘請煙花爆竹事故應急救援專家,為鎮煙花爆竹事故應急救援工作提供技術支持。其主要職責是:
3.4.1參加全鎮煙花爆竹事故救援工作的研究和咨詢。
3.4.2應急響應時,研究分析事故信息、災害情況和救援措施,為應急決策提出意見和建議。
3.4.3為恢復生產提供技術支持。
4、應急響應
4.1信息監控和報告
安監站負責統一接收、處理、統計分析,可能發生煙花爆竹事故的企業信息,經核實后及時上報鎮政府和無為市應急管理局。
事故發生后,事故單位應當立即向鎮應急辦、公安、環境保護等有關主管部門報告。
對于一般、較大、重大、特別重大生產安全事故,鎮安監站和有關主管部門在接到事故報告后,應當逐級上報鎮政府、市安全生產監督部門。逐級上報時間不得超過2小時。必要時,可以越級上報事故情況。
應急辦和有關主管部門在上報事故情況時,應當同時報告本級政府。鎮應急辦和鎮有關主管部門接到發生一般事故報告后,應當立即報告鎮政府。
事故報告應當包括下列內容:事故發生單位概況;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以及事故現場情況;事故的簡要經過;事故已經造成或可能造成的傷亡數(包括下落不明的人數)和初步估計的直接經濟損失;已經采取的措施;其他應當報告的情況。
4.2事故分級和預警行動
按事故的可控性、嚴重程度和影響范圍,將煙花爆竹分為一般事故、較大事故、重大事故和特別重大事故。對應上述事故等級,應急響應等級劃分為Ⅳ級、Ⅲ級、Ⅱ級、Ⅰ級。
鎮生產安全應急救援指揮部辦公室確認可能導致生產安全事故的信息后,要及時研究確定應對方案,通知有關部門、單位采取相應行動預防事故發生;當認為需要支援時,請求上級部門協調。
發生煙花爆竹事故時,鎮生產安全應急救援指揮部辦公室密切關注事態發展,做好應急指導;并根據事態進展,按有關規定報告鎮政府、無為市應急管理局,通報其他有關部門、救援隊伍和專家,做好相應的現場應急準備處置工作。
4.3現場處置
企業在接到事故報告后,應立即按本單位應急預案進行搶救。政府相關部門、政府派出機構和救護大隊及專家趕赴事故現場后,成立事故現場應急救援指揮部,按部門和單位職責成立現場施救組、專家技術組、醫療救護組、治安警戒組、后勤保障組等,開展應急救援工作。
4.4預案啟動
煙花爆竹事故發生后,事故單位要立即啟動本企業應急救援預案,組織本企業現有救護隊伍及相關人員在第一時間趕赴事故現場,搶救遇險人員,實施事故現場勘察,給縣生產安全應急救援指揮部實施下一步救援提供必要的基礎資料和情況。
鎮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指揮部辦公室及有關部門接到報告后,應當采取必要措施,盡可能減少事故損失,防止事故蔓延、擴大。鎮級應急預案啟動后,經鎮生產安全應急救援指揮部確定事故仍不能很快得到有效控制或已造成較大人員傷亡時,應立即向鎮政府、無為市應急管理局報告,請求市級應急救援機構給予支援。
5、煙花爆竹事故應急處置要點
根據煙花爆竹事故可能造成的后果,將煙花爆竹事故主要分為:火災、爆炸,其基本處置要點如下:
5.1處置方案
根據煙花爆竹事故特點(以火災、爆炸為主,沖擊波強,事態發展迅速,難以控制,易發生二次爆炸等),其基本處置要點如下:
5.1.1隔離現場。事故發生后,根據火災、爆炸所涉及到的范圍建立警戒區,并在通往事故現場的主要干道上實行交通管制。
5.2.2疏散人員。把所有可能受到威脅的人員,按照設定的疏散路線從危險區域轉移到安全區域。
5.2搶險施救
5.2.1個體防護:進入事故現場的搶險救援人員應穿戴個體防護裝備,其他救援人員應在警戒區外。
5.2.2撲滅火災:選擇水作為主要的滅火劑,救援人員應盡量遠離火災現場,采取低姿勢或依靠防護設施,邊控制,邊滅火,如遇爆炸,應及時后撤。
5.2.3搜救人員:當火災撲滅后,救援人員進入事故現場搜救人員、清理現場。
6、安全防護
應急救援人員的安全防護根據煙花爆竹事故的特點,采取不同的防護措施:應急救援指揮人員、醫務人員和其他人員不得進入有毒有害區域,應在安全警戒線外。應急救援人員必須配備全面罩正壓式空氣呼吸器、應急通訊報警器材、現場快速檢測設備、安全繩,救生索、警示標牌、警戒線等設施。
做好救援人員安全保障,檢測或救援人員要充分探查救援現場,充分掌握救援現場狀況,選擇正確的救援方式。另外,煙花爆竹事故過程中容易產生有毒有害氣體會導致救援人員中毒,所以救援人員應該占據有利地形或上風口,正確穿戴個人防護用品,防止中毒事故發生。
組織和指導員工就地取材(如毛巾、濕布、口罩等),采用簡易有效的防護措施保護自己。根據實際情況,制定切實可行的疏散程序(包括疏散組織、指揮機構、疏散范圍、疏散方式、疏散路線、疏散人員的照顧等)。組織群眾撤離危險區域時,應選擇安全的撤離路線,避免橫穿危險區域。
7、事故分析和后果評估
應急響應和救援工作結束后,地方人民政府、有關企業應認真分析事故原因,制定防范措施,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防止類似事故發生。
應急工作結束后,無為市應急管理局應將應急救援有關文字、圖片、錄像等資料整理歸檔,并對事故應急響應情況進行總結和評估,并按程序逐級上報市應急管理局。
8、信息發布
在鎮宣統室的組織下通過新聞媒體向社會發布事故信息。發布的信息應做到及時、準確。
9、應急結束
煙花爆竹事故事故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現場指揮部,針對事發地事故現場危險的得到控制、環境符合有關標準、導致次生、衍生的生產安全事故隱患消除后,向鎮生產安全應急救援指揮部提出結束現場應急救援的報告,經批準后,宣布應急救援結束。
10、后期處置
10.1善后處置
鎮政府負責組織善后處置工作,包括人員安置、補償,征用物資補償,災后重建,污染物收集、清理與處理等事項。盡快消除事故影響,安撫受害和受影響人員,保證社會穩定,盡快恢復正常秩序。
10.2應急救援總結
鎮生產安全應急救援指揮部在應急救援結束后,應組織評估應急救援工作,有關企業應認真分析事故原因,制定防范措施,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防止類似事故發生。分析經驗教訓,提出改進救援工作的對策建議。
11、應急保障
11.1通信和信息保障
鎮生產安全應急救援指揮部辦公室實行24小時值班,電話:xxxxxxxxx。
鎮生產安全應急救援指揮部辦公室負責確定煙花爆竹事故專業救援隊伍,建立專家組的聯絡數據庫。
11.2應急支援和裝備保障
11.2.1救援裝備保障。煙花爆竹事故企業(煙花爆竹庫房)按照有關規定和專業應急救援隊伍救援工作需要配備必要的應急救援裝備,鎮政府根據本地區煙花爆竹事故救援需要和特點,配備有關應急救援裝備,依托現有資源,合理布局并補充完善應急救援力量。
11.2.2應急救援隊伍保障。安監站負責全鎮煙花爆竹事故應急救援力量的統一規劃、布局。應急救援、公安、消防、衛生健康、環保等部門以及煙花爆竹生產經營單位依法按照有關規定配備應急救援人員、裝備,建立和完善專業救援隊伍,開展培訓、演練,做到反應快速,常備不懈。
11.2.3交通運輸保障。在應急響應時,安監站根據需要及時協調交通等部門提供運輸保障;公安部門對事故現場進行道路交通管制,開設應急救援特別通道;暢通辦對受損道路迅速組織搶修,形成快速、高效的應急運輸系統,保證及時調運有關應急救援人員、裝備和物資。事發地人民政府組織和調集足夠的交通運輸工具,保證現場應急救援工作需要。
11.2.4醫療衛生保障。鎮社會事務辦負責做好人員急救工作,無為市人民醫院負責后續救治,紅十字會等社會救援組織積極配合專業醫療隊伍參與救援工作。
11.2.5治安保障。公安負責事故現場治安警戒和治安管理,加強對重點地區、重點場所、重點人群、重要物資和設備的保護,維持現場秩序,及時疏散群眾;動員和組織群眾開展群防聯防,協助做好治安工作。
11.2.6物資保障。煙花爆竹企業按照有關規定儲備應急救援物資。鎮政府根據本地區煙花爆竹企業實際情況儲備一定數量的常備應急救援物資。各專業應急救援機構根據實際情況,保證應急物資的儲備。必要時,無為市政府依據有關法律法規及時動員和征用社會物資。
11.2.7資金保障。應急救援資金首先由事故責任單位承擔,事故責任單位暫時無力承擔的,由當地政府按有關規定協調解決。
11.2.8應急避難場所保障。各級人民政府應與公園、廣場等空曠場所的基礎設施改造相結合,規劃和建立事故應急避難場所,并建立維護和使用保障制度。
11.2.9技術保障。發揮相關行業、領域機構現有的技術人才資源和技術設備設施資源,建立縣煙花爆竹事故應急救援專家組,加強技術力量儲備,提供在應急狀態下的技術支持。
11.3宣傳、培訓和演練
11.3.1公眾信息交流。地方各級人民政府及煙花爆竹企業(煙花爆竹庫房)要按規定向公眾和職工告知煙花爆竹發生事故可能造成的危害,廣泛宣傳應急救援有關法律法規和煙花爆竹事故預防、避險、避災、自救、互救的常識,提高全民安全生產和應急避險意識。
11.3.2培訓。煙花爆竹企業(煙花爆竹庫房)按照有關規定組織應急救援隊員參加培訓;按照有關規定對員工進行應急培訓教育。
安監站負責組織、指導對各級安全生產應急管理機構以及專業救援人員的崗前培訓和業務培訓。
11.3.3演練。安監站負責監督指導煙花爆竹企業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演練工作,演練結束后向無為市應急管理局及時提交書面總結。
11.4監督檢查
安監站對煙花爆竹事故應急預案的實施進行監督檢查。
12煙花爆竹事故專項應急預案管理
12.1本《應急救援預案》管理單位無城鎮政府,每三年修訂一次,必要時及時修訂,并報鎮政府和無為市應急管理局備案。
12.2當發生煙花爆竹事故,本預案啟動時,服從《無城鎮生產安全事故總體應急預案》。
12.3本預案解釋權歸無城鎮安監站。
12.4本預案自下發之日起實施。
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實施方案 篇3
1、總則
1.1編制目的和依據
為規范煙花爆竹安全應急管理,嚴密防范、科學應對煙花爆竹生產安全事故,維護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保持全縣人心安定、社會穩定,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煙花爆竹安全管理條例》《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及規定,特制定本預案。
1.2工作原則
煙花爆竹生產安全事故的應急救援遵循“以人為本、安全第一,統一領導、分級管理,條塊結合、信息共享,依靠科學、注重實效,預防為主、平戰結合”的原則。
1.3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縣域內煙花爆竹一般生產安全事故(Ⅳ級)的應對處置,及縣域內特別重大、重大、較大級別煙花爆竹的先期處置。
1.4煙花爆竹事故分級
煙花爆竹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響應按事故的可控性、嚴重程度和影響范圍分一般(Ⅳ級)、較大(Ⅲ級)、重大(Ⅱ級)、特別重大(Ⅰ級)四級。
一般(Ⅳ級):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傷,或者直接經濟損失1000萬元以下的事故。
較大(Ⅲ級):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傷,或者直接經濟損失1000萬元以上5000萬元以下的事故。
重大(Ⅱ級):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傷,或者直接經濟損失5000萬元以上1億元以下的事故。
特別重大(Ⅰ級):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傷,或者直接經濟損失1億元以上的事故。
上述所稱“以上”包括本數,所稱“以下”不包括本數。
1.5響應分級
根據煙花爆竹事故嚴重程度、可控性、救援難度和影響范圍,縣應急局應急響應從高到低分為一級、二級、三級。
一級應急響應:發生煙花爆竹事故,企業、部門、縣級層面均無法處置應對時,提請上級組織指導協調和組織應對。
二級應急響應:當確認事故可能超出單位應急能力范圍時,要及時將險情報告給縣政府及相關部門并通報給周邊單位和人員,由縣政府牽頭,適時啟動縣級煙花爆竹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響應。
三級應急響應:當煙花爆竹事故發生時,事發企業第一時間啟動企業應急預案,組織自身力量按預案程序開展傷員救護、人員疏散、現場控制等先期處置,如若處置存在困難,報告縣應急局,要立即指導協調或組織應對。
2、組織體系及職責
2.1應急指揮機構
在縣政府的統一領導下,縣應急局成立煙花爆竹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領導小組(以下簡稱局領導小組),負責組織指導協調事故應急救援工作。
2.1.1局領導小組組成及機構設置
組長:黃強,局黨委書記、局長
副組長:何忠潤,副局長
代旭輝,副局長
熊安勇,分管領導
賀平,總工程師
成員:張順芳,救災與物資保障股長
王興,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股負責人
徐平建,危險化學品安全監管股負責人
周正華,安全生產監察執法大隊負責人
黃小駿,安全生產信息平臺監管中心主任
胡治成,局辦公室負責人
曾露,火災防治管理股負責人
胥巍,應急救援股負責人
代巧梅,政策法規股負責人
2.1.2相關股室主要職責
辦公室:接收傳達上級決策部署和局領導指示要求并督辦落實;負責本局應急處置綜合協調保障;局領導小組交辦的其它工作。
危險化學品安全監督管理股:依法監督企業貫徹落實安全生產法律法規、標準情況及其安全生產條件、設備設施安全情況;及時了解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事情起因、現場情況、傷亡報告;向局領導小組匯報情況,遵從上級指示,開展相關工作;局領導小組交辦的其它工作。
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股:組織協調安全生產風險監測預警和評估論證,發布安全生產預警和事故信息;負責建立健全縣安全生產專家庫,協調有關專家和安全技術服務機構等參與應急救援;局領導小組交辦的其它工作。
應急救援股:承擔應急值守組織實施工作,負責事故信息的接收、研判、綜合、報送和分轉;根據領導小組指令,牽頭召集相關成員單位研究、會商事故處置事項,宣布啟動應急響應、進入應急狀態;承擔縣級現場指揮部的組織、協調、保障工作,跟蹤事故發展態勢并提出應對處置建議;局領導小組交辦的其它工作。
政策法規股、安全生產信息平臺監管中心:做好簡報匯編及宣傳報道工作,負責事故處置相關輿情監測應對;負責局機關應急處置相關信息系統、通信網絡運維技術保障;局領導小組交辦的其它工作。
安全生產監察執法大隊:負責搜集與事故有關的物證、證言和資料;負責查明事故原因和責任;負責事故現場保護、維護事故現場治安、交通秩序;負責疏散事故區域內的無關人員;負責處理與事故有關的其它治安問題;局領導小組交辦的其它工作。
救災與物資保障股:組織建立應急物資共用共享和協調機制,協調重要應急物資的儲備、調撥和緊急配送,會同相關部門組織協調緊急疏散群眾的安置、生活救助等工作;局領導小組交辦的其它工作。
火災防治管理股:按照相關政策和規定負責消防工作;局領導小組交辦的其它工作。
3、運行機制
3.1應急準備
堅持“預防為主、預處并重”原則,按照各自職責,加強煙花爆竹經營、儲存、燃放等環節風險點和危險源的排查、檢查,強化安全監管和打非治違。要督促煙花爆竹生產、經營、儲存單位按照有關規定制定企業應急預案,依法開展應急預案演練,確保企業應急預案與本預案的銜接暢通,提高預案的科學性、針對性、實用性和可操作性。
3.2監測與預警
3.2.1監測
以安全管理綜合信息系統為基礎,逐步建立煙花爆竹經營、儲存、燃放等環節數據庫,形成政府監督管理、企業及時申報、數據共建共享、部門分工監管的安全管理綜合信息平臺。通過平臺獲取企業基本信息、企業煙花爆竹存銷量等信息,建立風險識別、風險評估、風險監測、風險控制、風險預警的動態監控,實現對煙花爆竹事故風險的有效控制和應對。
3.2.2預警
并依照法律法規和可控程度對預警級別進行調整,設立舉報電話、舉報信箱,登記核實舉報情況,接受社會監督。
預警信息包括可能發生煙花爆竹事故的類別、預警級別、起始時間、可能影響范圍、注意事項、應采取的措施和發布機關等。預警信息的發布、調整和解除可通過廣播、電視、報刊、通信網絡等公共媒體和組織人員逐戶通知等方式進行。引導各類新聞媒體客觀公正、及時報道事故信息,不得編造、發布虛假信息。
接到可能導致煙花爆竹事故發生的信息后,必須立即核實、研判,啟動相應應急預案,組織、督導有關部門、單位采取相應行動,做好前期應對處置工作。
3.3應急處置與救援
3.3.1信息報告
縣應急局及相關企業嚴格執行24小時應急值班制度,拓寬煙花爆竹突發事故信息來源途徑。信息報告要簡明扼要、清晰準確。事故報告內容包括事故發生單位概況,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簡要經過、信息來源,事故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影響范圍、傷亡人數、直接經濟損失,已采取的應急處置措施,目前事故處置進展情況,下一步擬采取的措施等。縣域煙花爆竹事故信息報告嚴格執行《大英縣突發事件信息報告規定》。
3.3.2先期處置
當煙花爆竹事故發生時,事發生產經營單位要第一時間啟動單位應急預案,組織力量開展人員疏散、應急處置和救援,并同時向縣應急局報告事故信息。當事故影響可能超出本單位應急能力范圍時,要及時將險情報告給相關部門并通報給周邊單位和人員。
3.3.3應急響應
對于先期處置未能有效控制事態的事故,根據事故的性質、特點、危害程度,局領導小組按照分級響應的原則,及時向縣政府報告,在縣政府的統籌下,及時啟動應急響應。
3.3.4信息發布
煙花爆竹事故的信息和新聞發布實行集中、統一管理,以確保信息正確、及時傳遞,并及時按有關規定向社會公布。
3.3.5應急結束
當傷亡人員得到有效處置,事故隱患徹底消除,事故現場得以控制后,按照“誰指揮,誰負責”的原則,決定應急結束。
3.4后期處置
3.4.1善后處置
事故現場搶險救援結束后,局領導小組要協助縣政府做好善后處置工作,督促協調有關單位依法認真做好死、傷者家屬的安撫、賠償,應急救援征用物資補償及其他善后工作,確保社會穩定,盡快恢復正常。
3.4.2調查評估
應當按照縣政府的授權或委托組織事故調查組對事故進行調查。及時查明事故發生經過和原因,對事故造成的損失進行評估,對應急處置工作進行復盤分析,總結經驗教訓,制定改進措施,并將調查與評估情況向上級政府及有關部門報告。
4、應急保障
4.1應急隊伍保障
按照《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條例》相關規定,在縣政府的統一領導下,依托大英縣消防救援大隊建全煙花爆竹事故專業救援隊伍;督促煙花爆竹生產經營單位依法建立企業專(兼)職應急救援隊伍;號召社會力量建立應急救援志愿者隊伍;聘任技術力量組建專家隊伍。
4.2通信與信息保障
有關人員的聯系方式應保證能夠隨時聯系,依托現有的有線、無線、衛生等通信手段,以及安全事故信息網絡系統,保證應急期間的信息及時、準確、可靠地傳輸和有效實施指揮。
4.3應急物資保障
建立應急救援物資庫,完善設施、設備、物資及救治藥品和醫療器械等儲備制度,儲備必要的應急物資和應急救援裝備。
遂寧化工應急救援隊和大英消防救援大隊要按規程配備救援裝備,根據煙花爆竹企業實際情況和需要,儲備豐富的應急物資,配備完善的應急救援裝備。
督促其它部門、企業要建立物資裝備統計臺賬,掌握物資裝備的類型、數量、性能、存放位置、運輸及使用條件、更新及補充時限、管理責任人及聯系方式等。
4.4運輸保障
依托縣公安交警大隊、縣交通運輸局負責煙花爆竹事故現場的交通運輸保障,優先運送處置事故所需物資、設備設施、工具、應急救援人員和受到危害的人員,依法對事故現場進行交通管制,保障搶險道路的暢通,形成快速、高效、順暢、協調的應急運輸系統。
4.5醫療保障
依托縣衛生健康局負責加強急救醫療服務網絡建設,統籌全縣醫療機構配備相應的醫療救治藥物、技術、設備和人員,應對煙花爆竹事故的能力。
由大英經開區負責督促轄區企業,積極與縣內醫療機構簽訂醫療救援協議。
5、宣教培訓
5.1演練
適時組織開展煙花爆竹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演練,并對轄區煙花爆竹企業的應急演練進行指導和檢查。各企業應當定期組織應急救援演練,并及時進行總結評估。
5.2教育
充分利用廣播、電視、報紙、互聯網以及安全實景模擬教育基地等多種載體,開展安全應急法律法規、應急預案和安全生產知識、應急常識的宣傳教育活動,增強全民安全生產意識和預防、避險、自救、互救等能力。
5.3培訓
定期組織煙花爆竹監管干部、應急救援人員開展應急管理相關培訓,提升預防和應對煙花爆竹事故的能力和水平。同時督促煙花爆竹企業依法開展本企業相關培訓。
6、附則
6.1預案管理與更新
根據應急管理相關法律法規要求、部門職責或應急資源的變化、應急救援實踐經驗教訓、應急演練發現預案漏洞等情況,對本預案進行修訂完善。
6.2獎勵與責任追究
根據事故調查報告提請縣委、縣政府對在煙花爆竹事故應急處置中作出貢獻的部門(單位)、個人給予表彰和獎勵。對在應急處置工作中拒報、遲報、謊報、瞞報和漏報事故重要情況,或者在應急處置工作中有失職、瀆職行為的有關單位和責任人,按照相關規定予以處罰。
6.3預案實施時間
本預案自印發之日起實施。本預案由大英縣應急管理局負責解釋。
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實施方案 篇4
為切實做好2022年春節期間煙花爆竹燃放安全管理工作,深入貫徹落實《重慶市燃放煙花爆竹管理條例》(以下簡稱《條例》),維護全鎮良好的燃放秩序,防止因燃放煙花爆竹引起重大火災、爆炸和群死群傷等重大事故的發生,保障市民人身、財產安全和社會公共安全,現將2022年春節期間燃放煙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目標任務
全面抓好《條例》貫徹落實,按照“政府組織實施,職能部門各司其職,行業系統監督指導,屬地全面管理,責任單位自行看護,廣大市民自覺遵守”的原則,通過廣泛宣傳發動、強化源頭管控、嚴格監管查處,確保實現禁放區嚴格禁止、燃放區安全有序、社會面平安穩定的工作目標。
二、加強組織領導,明確職責分工
各部門、各村(居)、相關單位要切實履行各自職責,層層落實各項安全管理責任制,按照職責分工,切實抓好本轄區、本單位煙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和各項防范措施的落實。
(一)組織領導
成立二圣鎮2022年春節期間燃放煙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領導小組,由鎮長XX任組長,副鎮長XX、派出所所長XX任副組長,由鎮應急辦、經發辦、規建辦、農業服務中心,文化服務中心、財政所、民政辦、平安辦、派出所、衛生院、學校等部門負責人和各村(居)主要領導為成員,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在鎮應急辦,由XX兼任辦公室主任,辦負責日常事務的協調和突發事件的處置工作。
(二)明確職責。
各職能部門認真組織開展2022年煙花爆竹各項安全管理工作。具體工作職責如下:
各村(居):主要負責轄區煙花爆竹零售點遵守銷售許可規定的情況,加大對非法生產、經營、存儲煙花爆竹違法行為的舉報力度,大力宣傳全鎮燃放煙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督查煙花爆竹零售點開展安全隱患排查整治,重點禁放區域安全守護。及時張貼《重慶市人民政府關于加強燃放煙花爆竹管理的通告》。
應急辦:負責轄區內燃放煙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組織開展宣傳引導、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巡邏防范和重點目標管控,嚴格經營點經營、存儲環節的安全監管工作,發現、制止各類違法違規生產、銷售、儲存、運輸、燃放煙花爆竹行為,組織調查處理煙花爆竹安全事故,協調、配合上級部門開展煙花爆竹“打非”工作。
宣傳辦:負責統籌全鎮燃放煙花爆竹安全管理宣傳工作,制定輿情應對方案,細化工作措施、組織相關部門、單位、村居充分運用廣播、短信、院壩會等手段,廣泛宣傳《條例》的重大意義,引導全鎮群眾提高守法自覺性,創造良好的社會氛圍。
派出所:負責煙花爆竹道路運輸許可;查處非法運輸、攜帶和燃放不符合規定的煙花爆竹品種和規格的行為;依法查處非法運輸、違規燃放行為,配合應急部門開展打擊非法生產、銷售、存儲、等打非治違工作。
交安辦:負責對客運站進入車輛人員的檢查,嚴防旅客攜帶煙花爆竹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協調、配合開展煙花爆竹“打非”工作。
規建辦:負責開展燃放煙花爆竹對環境危害性的社會宣傳,加強對大氣環境質量監測,發布大氣環境污染預警。負責組織下水道、化糞池等市政公用設施和公共綠地維護管理單位落實重點管控,嚴防違法燃放行為引發事故。負責組織清掃公共區域內的煙花爆竹殘屑。
文化服務中心:開展形式多樣的宣傳活動,大力宣傳煙花爆竹安全燃放知識和禁止燃放區域、時段,積極引導群眾依法、安全、文明燃放煙花爆竹。
學校:負責組織開展中小學生的安全知識宣傳教育,教育學生自覺遵守煙花爆竹安全燃放的相關規定,樹立文明燃放的安全意識,防止發生燃放安全事故。
衛生院:負責制定傷亡救治應急預案,做好應急救援醫療物資儲備,成立醫療救護小組,隨時做好應急救護準備工作。
其它各職能部門要根據各自職責,按照有關規定,共同做好煙花爆竹安全管理的各項工作。
三、工作安排
(一)動員部署(2021年12月15日前)。
各村(居),有關部門和單位要研究制定本轄區工作方案,明確目標任務、職責分工、具體措施和工作要求,召開動員部署會議,層層簽訂燃放煙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責任書,全面啟動各項工作。
(二)宣傳引導(即日起至2022年2月15日)。各村(居)、有關部門單位要圍繞《條例》和《重慶市巴南區二圣鎮人民政府關于加強燃放煙花爆竹管理的通告》結合職能職責開展宣傳引導工作。利用各種傳媒營造宣傳輿論導向,加強對轄區人員的宣傳教育,提高宣傳引導的針對性和有效性,使宣傳工作實現多層次、全覆蓋,做到煙花爆竹安全常識家喻戶曉、人人皆知。
(三)集中查處(2021年12月20日至2022年2月15日。各村(居)、派出所、鎮應急辦等部門開展聯合執法,查堵煙花爆竹非法流入渠道開展聯合檢查執法,嚴查嚴打非法生產、銷售、運輸、燃放煙花爆竹違法行為。
(四)全面管控(2022年1月21日至2022年2月15日)。圍繞春節、元宵節等重點時段,落實禁放區、禁放點嚴格管控和燃放區重要時段重點看護等工作措施,確保禁得住、不失控。
(五)總結分析階段(2022年2月16日至2022年2月18日)對2022年春節期間煙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進行總結,針對工作中存在的問題進行研究分析,提出解決措施,并在日后的安全生產活動中整改落實。
四、突出工作重點,嚴格監管措施
(一)強化市場監管,規范經營行為。開展煙花爆竹專項整治行動,嚴防非法、假冒偽劣、超標煙花爆竹產品流入市場。按照“全覆蓋、零容忍、嚴執法、重實效”的總體要求,強化排查整治和綜合執法,嚴厲打擊非法生產經營煙花爆竹行為,有效堵塞非法煙花爆竹產品流入渠道,全面擠壓非法、假冒偽劣、超標煙花爆竹的市場空間,對查處的非法煙花爆竹產品進行集中銷毀。
(二)開展安全隱患大排查,徹底整治和消除安全隱患。各村(居)、相關部門嚴格排查煙花爆竹燃放安全隱患,重點排查本行政區域內的加油(氣)站、油氣管道、電力設施和危化產品、民爆物品、煙花爆竹儲存倉庫等重大危險源,有效清除城鄉棚戶區、露天平臺、開放式陽臺、防盜窗護欄、建筑施工工地、外墻裝飾防護網、農村房前屋后等部位的可燃物,認真清理地下管線、檢查井、下水道等設施特別是化糞池,組織檢查煙花爆竹銷售網點及其周邊環境安全設施到位情況。對排查中發現的問題,要確定整改責任單位和責任人,限期消除安全隱患。
(三)依法劃定區域,強化現場管理。2022年1月10日前,各村(居)、有關單位要嚴格按照《條例》有關規定,科學、合理劃定本行政區域禁放、限放區域,并向社會公布。可燃、易燃、易爆物品生產經營企業,醫療單位、幼兒園、中小學校、敬老院,山林等重點防火區域,文物保護單位以及居民小區化糞池等重點部位或使用單位要完成禁放標識的設置張貼工作。任何單位不得擅自更改劃定的禁放范圍,不得變更統一的禁放標識。
(四)強化燃放現場秩序監管,落實應急救援措施。除夕、正月初一、正月十五等重點時段,對禁放場所和重大危險源實行“一對一”24小時守護,組織機關干部、社區志愿者和村(居)民委員會、網格員、社會積極分子等社會力量,開展街面、小區、大院的巡邏監控,做到每條街道、每個小區、每個大院、每棟樓房都有人看守;每個煙花爆竹銷售點要落實1—2人專門看護,嚴禁在銷售點及周邊燃放煙花爆竹。
(五)開展主題宣傳,注重教育引導。以“依法、文明、安全燃放煙花”為主題,提倡“少放一組煙花爆竹,多呼吸一口新鮮空氣”的環保理念,開展多種形式的煙花爆竹燃放宣傳活動。宣傳教育工作重點突出政策法規、燃放知識、安全措施、注意事項等內容,節前以告知禁放區域、打擊非法案例為重點,節中以倡導安全文明燃放、維護燃放秩序為重點。鼓勵市民積極舉報違法行為,按照職責分工移交有關部門核查,并對舉報人予以獎勵。對依法查處的各類違法行為,要聯系媒體及時曝光,做到“處罰一起、曝光一起”,形成強大的執法震懾效果。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提高重視程度。各村(居)和鎮屬相關部門要深刻認識到《條例》的重要性,從思想和行動上高度重視起來,充分認清當前安全形勢的嚴峻性,克服松懈麻痹思想,牢固樹立安全意識,要進行組織、周密部署,確保安全工作落實到位。
(二)切實履行責任,落實措施。各部門、村居、相關單位負責人要切實履行安全生產責任,必須將工作方案部署落實到實處。工作措施不到位、工作不落實引發事故的,將依法依規追究有關單位和責任人的責任。
(三)加強情況報送,暢通信息渠道。各村(居)和鎮屬相關部門,要加強與鎮應急辦的工作聯系,通報情況,暢通信息,重大事項及時報告。聯系方式:XXXXX。各村(居)于2021年12月20日前報送燃管領導小組及成員登記表和禁放看護“網格化、實名制”情況統計表,工作中遇到重大情況及時報送。
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實施方案 篇5
根據《國務院安委會辦公室關于深入開展安全生產大檢查切實加強歲末年初安全生產工作的通知》(安委辦明電〔2016〕13號)和《省安辦關于開展歲末年初安全生產大檢查工作的通知》(鄂安辦〔2016〕58號)要求,為強化安全風險管控和隱患排查治理,有效防范和遏制重特大事故發生,確保全年結好帳、收好官,來年開好局、起好步,決定從即日起至2017年3月31日,在全省范圍內組織開展危險化學品和煙花爆竹行業今冬明春安全生產防控行動。制定方案如下:
一、行動目標
深入貫徹落實省委省政府蔣超良書記、王曉東代省長關于安全生產的講話精神,堅持預防為主,防控結合,突出專項整治,確保年底收官結賬;突出監督檢查,排查隱患風險;突出特殊作業場所,強化崗位管理;突出重大活動和重要節日,堅決遏制重特大事故。確保全省生產安全形勢持續穩定,確保全國、全省“兩會”等重大活動、重要節日期間生產安全。
二、組織領導
省安監局成立危險化學品和煙花爆竹行業安全生產防控行動領導小組,組長由省安監局領導擔任,省安監局監管三處具體組織實施。各地安監局要成立防控行動領導小組,加強組織協調,落實各項工作任務,確保實現工作目標。
三、行動內容和措施
(一)突出5項專項整治
扎實推進已部署的五項專項工作,即:化工醫藥企業“自動化提質、專業化提能”專項行動、危險化學品安全專項整治、煙花爆竹生產企業分包轉包等違法違規行為專項整治和危險化學品儲存場所安全專項整治、油氣管道安全隱患整治攻堅等綜合監管工作。確保今年這五項專項工作年底結好賬。
各級安監部門要認真做好執法檢查工作,對查改不力的企業,要嚴格執法,依法追究責任,尤其是對發生事故的企業,更要嚴懲重罰。要進一步加大監督檢查頻次,對“兩重點一重大”企業開展重點檢查,對特殊作業、重要設備、儲存罐區的企業開展重點管控。加大對煙花爆竹生產企業分包轉包等違法違規行為的查處力度。檢查中,安全隱患突出的,要依法責令企業立即停產、停工、停用,杜絕“帶病”運行。各級安監部門要切實履行綜合監管職責,配合各有關部門認真做好危險化學品港口、運輸等安全生產工作,全面完成油氣管道安全隱患整治攻堅任務。
(二)突出監督檢查
根據《省人民政府關于進一步加強危險化學品安全生產工作的意見》(鄂政發〔2016〕19號)和《湖北省遏制危險化學品和煙花爆竹重特大事故實施方案》(鄂安監發〔2016〕68號)以及《省安監局轉發國家安監總局關于切實做好煙花爆竹生產經營旺季安全生產工作的通知》的要求,采取市(州)之間交叉檢查,省安監局抽查的方式,對危險化學品企業和煙花爆竹生產經營企業進行一次全面的檢查。要督促企業嚴格管控重大危險源、建立安全風險管控機制,落實煙花爆竹生產經營旺季安全生產專項檢查督查和日常監管。要不折不扣確保危險化學品“兩個凡是、一個所有”規定的落實,即:對凡是構成一級、二級重大危險源,未設置緊急停車(緊急切斷)功能的危險化學品罐區,一律停止使用;凡是未實現溫度、壓力、液位等信息的遠程不間斷采集檢測,未設置可燃和有毒有害氣體泄漏檢測報警裝置的構成重大危險源的危險化學品罐區,一律停止使用;自2016年7月1日起,所有倉儲經營企業構成重大危險源的危險化學品罐區動火作業全部按特級動火進行升級管理。對于違反“兩個凡是”的問題,各地要責令企業在2017年1月1日前整改完畢,逾期整改不到位的或檢查中發現違反“一個所有”的企業,各地要立即責令企業停產停業整頓,并按安全生產法相關規定予以上限處罰。
今冬明春是煙花爆竹生產、銷售、燃放旺季,要持續保持高壓態勢,不斷深化打非治違專項行動,零售經營要結合《湖北省煙花爆竹安全管理辦法》的貫徹實施和換證工作,強力推行“兩關閉”。
(三)突出特殊作業場所
深刻吸取鐘祥市“1113”較大事故教訓,集中開展一次以動火、進入受限空間等特殊作業和檢維修作業為重點的全面檢查。各級安監部門要采取有力措施,督促企業認真落實《化學品生產單位特殊作業安全規范》和《省人民政府關于進一步加強危險化學品安全生產工作的意見》(鄂政發〔2016〕19號)的要求,嚴格執行特殊作業管理規范,杜絕事故發生。
繼續深化特殊作業和檢維修作業的專項整治。對特殊作業人員企業要組織培訓、崗位練兵,各級安監部門要通過組織知識競賽、崗位比武等多種形式,開展作業崗位安全規范熟知熟會練兵活動,使安全生產知識和作業規范入腦入心入行。省安監局聯系相關部門和單位適時組織開展特殊作業崗位大比武活動。
(四)突出重大活動和重要節日
各地要緊盯“四節兩會”等重要節點,保持高度警覺,嚴格落實安全監管責任和企業安全生產主體責任,通過全面排查、專項檢查、對重點部門重點崗位嚴防死守等措施,狠抓重大活動和重要節日期間安全生產各項防范措施落實到實處。要深入分析研究以往重大活動和重要節日期間危險化學品和煙花爆竹事故發生的規律特點,提前研判可能存在的安全風險,特別要組織容易發生重特大事故尤其是群死群傷事故的重點部位進行全面安全風險分析辨識、評估和隱患排查。
四、工作步驟
今冬明春危險化學品和煙花爆竹安全生產防控行動分三個階段:
(一)動員部署階段(2016年12月10日前)。各地制定具體實施方案,召開專門會議對本地今冬明春危險化學品和煙花爆竹行業安全生產防控行動進行部署,將工作責任落實到相關部門和有關單位。
(二)組織實施階段(2017年全國“兩會”閉幕前)。各地安監部門按照確定的目標和任務,全面開展今冬明春危險化學品和煙花爆竹行業安全生產防控行動,定期組織調度研判,開展檢查督查。
(三)總結階段(2017年3月31日前)。各地安監部門對今冬明春危險化學品和煙花爆竹行業安全生產防控行動情況進行匯總分析,認真總結經驗做法,研究建立長效機制,并向省安監局上報工作總結。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認識,加強領導。今冬明春既是化工和危險化學品事故多發期,又是煙花爆竹生產經營旺季和事故易發期。各地安監部門要認真吸取歷年來安全生產事故教訓,高度重視今冬明春危險化學品和煙花爆竹安全生產防控行動,切實加強對防控行動的組織領導。各級安監部門主要領導、分管領導要定期聽取工作匯報,組織安全生產形勢分析研判,找準薄弱環節,制定出臺本轄區的防控行動方案和具體措施,明確目標任務和工作責任,確保工作落實到位。防控行動方案應當于2016年12月5日前報送省安監局。
(二)落實責任,形成合力。各級安監部門要切實履行危險化學品和煙花爆竹行業安全監管責任,層層分解任務,確保各項工作任務落實到具體單位和人員。組織開展危險化學品和煙花爆竹行業安全大檢查,對檢查發現的問題,要建立臺賬,督促限期整改。配合有關行業主管部門排查和管控危險化學品安全風險,督促組織開展本行業今冬明春安全生產防控行動。
(三)把握重點,狠抓防控。各地要結合今冬明春事故規律特點,把遏制重特大事故工作作為“牛鼻子”工程,擺在重中之重的突出位置,把握關鍵時段、關鍵企業、關鍵環節制定有針對性的措施,對癥下藥、精準施策。強化重點風險管控,實施本質安全提升工程,根治一批重大隱患,淘汰一批落后工藝技術,關閉一批安全保障能力差的企業,實施預防為主、管理嚴格、行為控制,有效防范今冬明春危險化學品和煙花爆竹安全事故,堅決遏制重特大事故。
各地安監部門要加強信息反饋,及時上報工作情況。2017年3月31日前報今冬明春危險化學品和煙花爆竹行業安全生產防控行動總結。聯系人:李韻秋,聯系電話:xxxxxxx。
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實施方案 篇6
1.總則
1.1編制目的
建立健全全市煙花爆竹安全生產事故(以下簡稱煙花爆竹事故)應急救援體系,提高煙花爆竹事故防范和應急處置能力,最大程度地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
1.2編制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煙花爆竹安全管理條例》、《安全生產事故信息報告和處置辦法》、《湖南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辦法》、《湖南省安全生產條例》、《湖南省安全生產事故應急預案》、《湖南省煙花爆竹安全生產事故應急預案》、《懷化市突發事件總體應急預案》等法律法規和有關規定。
1.3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全市行政區域內煙花爆竹事故的防范和應急救援工作。
1.4工作原則
(1)以人為本,減少損失。保障人民群眾的生命財產,最大程度地減少人員傷亡、財產損失和社會影響。
(2)統一領導,分級負責。在市人民政府的統一領導下,縣市區人民政府和市直有關部門按照各自職責和權限,負責煙花爆竹事故的應急響應和應急處置工作,完善應急預案,健全應急機制。企業履行安全生產應急管理工作主體責任。
(3)屬地為主,部門配合。煙花爆竹事故應急救援工作實行事發地行政領導負責制,事故現場應急救援指揮由事發地人民政府負責人統一領導,相關部門依法履行職責。
(4)科學施救,規范有序。充分發揮專家作用,改進和完善應急救援的裝備、設施和手段,加強應急救援人員的安全防護,依法規范應急救援工作,確保預案的科學性、權威性和可操作性。
2.應急指揮體系及職責
市、縣市區人民政府設立煙花爆竹事故應急救援指揮機構,負責本行政區域內煙花爆竹事故應急救援工作。
2.1應急組織機構
市人民政府設立懷化市煙花爆竹事故應急救援指揮部(以下簡稱市指揮部),由市人民政府分管副市長任指揮長,市人民政府協管副秘書長及市公安局、市交通運輸局、市安監局負責人任副指揮長,市財政局、市住房城鄉建設局、市衛生計生委、市環保局、市質監局、市國資委、市政府新聞辦、市地方海事局、市氣象局、市經信委、市公安消防支隊等單位負責人為成員。
市指揮部辦公室設在事故牽頭處置部門,由事故牽頭處置部門負責人兼任辦公室主任。
2.2應急組織機構職責
2.2.1市指揮部指導、協調煙花爆竹事故應急救援工作;研究解決煙花爆竹事故應急救援工作重大事項;會同相關部門發布煙花爆竹事故重要信息;審議批準市指揮部辦公室應急救援工作報告。
2.2.2市指揮部辦公室貫徹落實市指揮部各項工作部署,制定煙花爆竹事故應急救援工作制度,研究和協調解決煙花爆竹事故應急救援工作中的具體問題;協調市指揮部成員單位、應急救援力量和專家組等參加應急救援工作;及時報告應急救援工作重大事項;完成市指揮部交辦的其他事項。
2.2.3市指揮部成員單位
市安監局牽頭處置煙花爆竹生產、經營、儲存(不含港口經營與儲存)事故,協調專業煙花爆竹救援隊伍參與救援。
市公安局牽頭處置煙花爆竹道路運輸事故和燃放事故;指導協調事故現場及周邊道路交通管制、事故現場警戒、維穩和涉案人員監控等工作。
市財政局負責按規定應由市級財政承擔的應急資金保障工作。
市環保局指導協調事故現場及周邊地區的應急環境監測工作。
市住房城鄉建設局指導協調因煙花爆竹事故造成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受損的應急處置工作。
市交通運輸局牽頭處置煙花爆竹港口經營與儲存、水路運輸事故,指導協調與應急救援相關的交通運輸保障工作。
市衛生計生委指導協調事故受傷人員的緊急醫學救援和衛生防疫工作。
市國資委協調相關市屬企業派出專、兼職應急救援隊伍參加應急救援工作。
市質監局指導協調事故所涉及產品的質量檢測、質量鑒定和特種設備檢測、認定,提出救援技術支持。
市政府新聞辦負責指導協調事故信息發布和輿論引導等工作。
市地方海事局參與處置煙花爆竹港口經營與儲存、水路運輸事故,協調相關救援力量參與應急救援,負責水路運輸的交通管制工作。
市氣象局指導協調事故應急救援期間氣象服務保障工作。
市經信委指導協調事故現場及周邊相關地區電力、通訊網絡應急保障工作。
市公安消防支隊指導協調公安消防部隊協助有關專業隊伍做好以搶救人員生命為主的應急救援行動。
2.3專家組
市指揮部組織相關專家組成煙花爆竹應急專家組,為煙花爆竹事故防范和應急處置提供決策咨詢和技術支撐。
2.4現場組織機構
2.4.1現場指揮部
煙花爆竹事故發生后,成立現場指揮部,由事發地縣市區人民政府相關負責人任現場指揮部指揮長,事發地人民政府相關部門、救援隊伍、事發企業等單位負責人及應急專家為成員;情況特殊時,可由市人民政府或市指揮部指定現場指揮部指揮長。
現場指揮部全權負責事故的應急救援工作,主要承擔制定和組織實施事故應急救援處置方案,指揮協調應急救援力量開展應急救援,及時收集、匯總并向市指揮部報告事故發展態勢及救援情況,落實市指揮部交辦的其他事項等工作。
2.4.2應急救援工作組
現場指揮部根據工作需要可下設若干應急救援工作組,由事發地人民政府相關部門主要負責人任組長。現場指揮部一般下設六個應急救援工作組。
(1)綜合協調組:負責事故信息收集、匯總、報告,協調解決救援工作中的有關事項等。
(2)搶險救援組:制定并組織實施救援方案,調集、協調救援隊伍和專家開展搶險救援等。
(3)治安保衛組:負責現場警戒、交通管制、人員疏散、當地社會秩序維護等。
(4)醫學救援組:負責調集醫療救護力量救治傷員等。
(5)新聞報道組:負責新聞媒體接待、事故救援信息發布及宣傳報道等。
(6)善后處理組:負責事故中傷亡人員家屬接待、傷亡撫恤、經濟補償協調等。
根據需要,現場指揮部還可設立環保氣象組、通信保障組、后勤保障組等,負責環境監測監控和氣象信息服務、現場通信保障、后勤服務保障等工作。
3.監測預警與信息報告
3.1監測預警
煙花爆竹生產經營單位按照有關法律法規對重大危險源進行管理,建立重大危險源檔案,并報當地縣級以上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備案;對可能引發事故的信息進行監控分析,研究制定應對方案,及時采取有效預防措施。各級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接到可能導致煙花爆竹事故的信息后,應按照分級響應的原則及時研究確定應對方案,采取預警行動。
3.2信息報告
3.2.1報告程序
各級安全生產監督管理機構、煙花爆竹企業是煙花爆竹事故信息報告的責任單位。煙花爆竹事故發生后,煙花爆竹企業現場人員應立即報告本單位負責人;事發煙花爆竹企業要在事發后1小時內報告企業主管部門和縣級以上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企業主管部門和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接報事故信息后要立即報告本級人民政府和上級部門,情況緊急時,可越級報告。發生較大以上事故,事發地縣市區人民政府、市安監局應在事發后2小時內報告市人民政府。情況緊急的可先電話報告,后書面報告。
3.2.2報告內容
信息報告應盡量及時、準確、要素完整,因事故復雜情況不詳的,可先報告簡要情況,隨后邊核實邊續報。
信息報告內容主要包括:事發單位概況,事發時間、地點及事故現場情況;事故簡要經過,事故原因初步分析判斷;事故已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的傷亡人數(包括下落不明的人數);事故救援情況和已采取的措施,事故發展趨勢預測等。
4.應急響應
4.1事故分級
根據造成的人員傷亡或直接經濟損失等,煙花爆竹事故分為一般(Ⅳ級)、較大(Ⅲ級)、重大(Ⅱ級)和特別重大(Ⅰ級)四級。
(1)一般事故(Ⅳ級):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傷(包括急性工業中毒,下同),或者1000萬元以下直接經濟損失的事故。
(2)較大事故(Ⅲ級):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傷,或者1000萬元以上5000萬元以下直接經濟損失的事故。
(3)重大事故(Ⅱ級):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傷,或者5000萬元以上1億元以下直接經濟損失的事故。
(4)特別重大事故(Ⅰ級):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傷,或者1億元以上直接經濟損失的事故。
上述數量表述中,“以上”含本數,“以下”不含本數。
4.2分級響應
根據事故分級及救援工作需要,煙花爆竹事故應急響應分為Ⅳ級、Ⅲ級、Ⅱ級和Ⅰ級四級。
發生一般的煙花爆竹事故,啟動Ⅳ級應急響應,由縣市區人民政府啟動應急響應并負責處置。
發生較大的煙花爆竹事故,或發生跨縣級行政區域煙花爆竹事故,或超過縣級人民政府處置能力的,啟動Ⅲ級應急響應,由市人民政府啟動應急響應并負責處置。
發生重大的煙花爆竹事故,或發生跨市級行政區域煙花爆竹事故,或超過市級人民政府處置能力的,啟動Ⅱ級應急響應,由省人民政府啟動應急響應。市指揮部在省煙花爆竹應急救援指揮機構的指導下,做好相關應急處置工作。
發生特別重大或需緊急轉移安置10萬人以上的煙花爆竹事故,或發生跨省級行政區域煙花爆竹事故,或超出省級人民政府應急處置能力的,啟動Ⅰ級應急響應,由國務院啟動應急響應。市指揮部在國務院和省煙花爆竹應急救援指揮機構的指導下,做好相關應急處置工作。
4.3應急處置
煙花爆竹事故現場救援以屬地為主。事故發生后,事發單位在報告信息的同時,立即組成現場搶救組,開展先期處置工作。事發地人民政府相關負責人要立即趕赴現場,成立現場指揮部,組織實施應急處置工作,根據實際情況采取下列措施:
(1)及時了解事故現場情況,制定事故的搶險救援方案并組織實施。根據煙花爆竹事故突發、迅速、沖擊波強,以爆炸燃燒為主,易產生二次爆炸的事故特點,密切監控事態發展,排除導致事態進一步惡化的險情。
(2)及時救治事故受傷人員,設置警戒線,劃定安全區域,組織周圍群眾撤離危險區域,維持現場秩序。
(3)查明危險源,封鎖事故現場和危險區域,設置警示標志,嚴禁一切火源、電源,防止靜電火花,將易燃易爆物品搬離危險區域,防止發生次生、衍生事故。
(4)盡快恢復被破壞的交通、通訊等公共設施,對事故現場進行清理,確保搶險救援工作順利進行。
(5)迅速調集應急救援物資及食物、飲水,向受災人員提供生活保障。
4.4信息發布
各級煙花爆竹事故應急救援指揮機構根據事故應急響應原則,及時、準確、客觀發布煙花爆竹事故及救援工作信息,正確引導輿論。
4.5應急結束
現場險情得以控制,事故傷亡情況已核實清楚,被困人員被解救,受傷人員已全部安排救治,死亡人員得到妥善處置,環境符合有關標準,導致次生、衍生事故的隱患消除后,按事故等級由啟動應急響應的煙花爆竹事故應急救援指揮機構決定并宣布應急結束。
5.善后工作
5.1善后處置
事發地縣市區人民政府和事發單位負責組織事故善后處置工作,包括遇難人員親屬的安撫、賠償,征用物資補償,災后重建,污染物收集、清理與處理等事項。盡快恢復正常秩序,安撫受害和受影響人員,減少事故影響,確保社會穩定。
5.2調查分析
事發地縣市區人民政府應認真分析事故原因、性質、責任,總結經驗教訓,制定防止類似事故發生的措施。
6.應急保障
6.1隊伍保障
煙花爆竹事故應急救援隊伍包括專業應急救援隊伍、公安消防部隊、企業應急救援隊伍以及衛生、環保和其他有關部門的應急救援隊伍等。應急救援隊伍在現場指揮部統一指揮下,發揮專長,相互協作、科學施救。
6.2裝備保障
煙花爆竹生產經營單位按照有關規定配備煙花爆竹事故救援裝備。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根據本地煙花爆竹事故救援的需要和特點,建立專業應急救援隊伍,儲備有關特種裝備,完善相應的應急保障措施。
6.3交通運輸保障
煙花爆竹事故發生后,交通運輸部門確保運輸安全暢通。必要時,由事發地縣級以上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實行交通管制,確保救災人員、傷員、物質和器材運輸暢通無阻。
6.4醫療衛生保障
事故發生地衛生行政部門負責應急處置工作中的醫療衛生保障,組織協調醫療救護隊伍實施醫療救治,并根據煙花爆竹事故造成人員傷亡的特點,儲備專用藥品和器材。
7.監督管理
7.1宣傳、培訓和演練
各級人民政府及其相關部門要加強煙花爆竹安全生產知識的宣傳,煙花爆竹企業要加強職工和應急救援隊伍的培訓,組織開展應急演練,提高煙花爆竹事故應急救援能力。
7.2責任追究
對玩忽職守、失職、瀆職,遲報、謊報、瞞報煙花爆竹事故信息的,依法追究相關責任單位和責任人的責任,觸犯刑法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8.附則
8.1預案管理與更新
市安監局根據情況變化,及時提請市人民政府修訂完善本預案。
8.2預案制定與實施
本預案經市人民政府批準后實施,由市人民政府辦公室印發,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實施方案 篇7
為有效防止環境污染和噪音污染,切實保障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煙花爆竹安全管理條例》等相關法律法規規定和《南安市人民政府關于市區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的通告》(南政〔20xx〕38號)、《南安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南安市市區煙花爆竹禁燃工作實施方案的通知》(南政辦〔20xx〕117號)的文件要求,經研究決定,自即日起至4月30日開展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專項整治行動。為確保工作落實到位,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指導思想
以《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煙花爆竹安全管理條例》及相關法律法規為依據,按照“統一部署、部門聯動、社會參與”的原則,組織發動各村委會和相關職能部門,高度重視、強化措施,深入推進煙花爆竹禁放工作,全面查處、嚴厲打擊違法銷售、燃放煙花爆竹行為,有效改善大氣環境質量,堅決防止發生因燃放煙花爆竹引發的火災及人員傷亡事故。
二、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區域
文物保護單位;車站和鐵路線路安全保護區內;易燃易爆物品生產、儲存單位;輸變電設施安全保護區內;醫療機構、幼兒園、中小學校、敬老院、山林等重點防火區;
三、實施步驟
專項整治行動分三個階段組織實施。
(一)組織發動階段(即日起至1月21日)。各村委會、鎮直各單位、“一城三園”組織制定本轄區、本部門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專項整治行動方案,推動各職能部門和基層組織部署開展整治行動。
(二)集中整治階段(1月22日至2月23日)。各村委會、鎮直各單位、“一城三園”各司其職、齊抓共管,特別是在除夕、正月初一、元宵節等重點時段,進一步加大整治力度,嚴控非法燃放行為。
(三)鞏固管理階段(2月24日至4月30日)。定期通報煙花爆竹禁放工作情況,開展打擊非法燃放煙花爆竹專項活動,根據煙花爆竹禁放工作存在的問題逐項制定完善措施,形成長效機制。
四、職責劃分
(一)各村委會、鎮直各單位、“一城三園”:結合各轄區實際制定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專項整治行動方案,加強宣傳;各相關職能部門和基層組織,要深入推進煙花爆竹禁售、禁放工作;定期總結通報煙花爆竹禁放工作情況。
(二)派出所:受理違法燃放舉報,依法查處違規燃放、運輸(攜帶)煙花爆竹行為,一經發現,立即予以制止,依法處罰;配合相關部門嚴打取締非法經營煙花爆竹行為,維護社會秩序,牽頭落實煙花爆竹收繳銷毀事宜,依法辦理涉及煙花爆竹的治安案件和刑事案件。
(三)安監辦:負責煙花爆竹的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配合上級有關部門嚴格煙花爆竹經營許可,依法查處違法違規銷售煙花爆竹行為;組織查處煙花爆竹安全生產事故,開展應急救援工作。
(四)市場監督管理所:負責協助相關部門告知、督促禁止燃放區域內沿街門店、市場、餐飲酒店等單位嚴格執行禁止燃放規定,在檢查中發現有非法銷售煙花爆竹的單位及門店依法告知煙花爆竹監管部門。
(五)道安辦:加強對路面運輸車輛的檢查,及時發現非法運輸煙花爆竹行為并向公安部門通報。
(六)環保站:配合上級部門做好環境空氣質量監測工作,及時通報污染數據變化情況,為禁止燃放工作提供技術參考;根據煙花爆竹燃放特點,在相應區域設置噪聲和大氣污染監測點,收集監測數據,配合有關部門依法查處非法燃放行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規定,對造成大氣污染事故的,依法進行立案查處。
(七)供銷社:負責本系統經營企業煙花爆竹經營活動的安全管理,防止流向禁燃區域。協助相關部門做好本系統煙花爆竹經營企業善后工作。
五、工作要求
(一)統一思想,提高認識。各村委會、鎮直各單位、“一城三園”要充分認識開展煙花爆竹禁放工作的重要意義,把此項工作納入治理大氣污染、美化環境、安全管理、創建文明鄉鎮的重點工作,進一步統一思想,提高認識,增強工作的責任感和緊迫感。要層層動員部署,研究制定具體的工作措施,全力推進煙花爆竹禁止燃放專項整治行動。
(二)各負其責,協調配合。各村委會、鎮直各單位、“一城三園”要牢固樹立大局意識和全局觀念,依法履行職責,堅決杜絕不作為、亂作為現象的發生。同時,各相關職能部門要按照職責分工,加強部門協調配合,適時組織聯合行動,形成整體合力,推動禁放工作扎實深入開展。
(三)嚴格執法,依法查處。鎮政府將加強重要節日期間社會面巡邏防控,及時發現制止違法違規燃放行為,對違反禁放規定的單位和個人依法查處;對公職人員、黨員干部違法燃放煙花爆竹的,同時通報給具有管轄權的紀檢監察部門。
(四)加強督查,嚴肅問責。鎮政府將加強對禁燃工作開展情況的督導檢查,對措施不力、查處不到位導致火災事故和環境污染的要嚴肅問責;對發生重大安全事故,或造成惡劣影響的,要嚴肅追究其法律責任。
(五)營造氛圍,完善機制。禁止燃放煙花爆竹舉報電話為110,要加大新聞媒體宣傳力度,鼓勵舉報,加大違法案件的曝光力度,營造濃厚的“禁燃”輿論氛圍。根據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專項整治行動開展過程中存在的.問題逐項制定完善措施,形成長效機制。
請各村委會、鎮直各單位、“一城三園”于2020年1月21日前報送專項整治行動方案,于2020年4月27日前將專項整治行動工作開展情況報送至鎮安委辦。
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實施方案 篇8
為進一步減少燃放煙花爆竹對大氣環境造成的危害,保障公共安全和人民群眾人身、財產安全,根據《自治區生態環境廳關于加強2022年春節期間煙花爆竹禁燃限放工作的函》(桂環函〔20xx〕1965號)要求,現結合我縣實際,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導思想
以《煙花爆竹安全管理條例》及相關法律法規為依據,按照“黨政總攬、部門聯動、基層實施、社會協同”的原則,組織發動全縣各有關職能部門,高度重視、強化措施,深入推進煙花爆竹禁燃限放工作,全面查處、嚴厲打擊違法違規銷售、燃放煙花爆竹行為,有效改善大氣環境質量,堅決防止發生因燃放煙花爆竹引發的重大火災及人員傷亡事故。
二、工作目標
通過大力宣傳教育,強化源頭治理,加大管控力度,在全縣范圍內大力推進煙花爆竹禁燃限放工作,讓廣大群眾知曉燃放煙花爆竹的危害,增強環保與安全意識,自覺遵守規定,同時建立起長效管理機制,營造寧靜、舒適、宜居的生態環境。
三、職責分工
自治縣公安局負責牽頭組織開展煙花爆竹禁燃限放工作,及時組織各職能單位開展工作協商、督導檢查等活動;開展煙花爆竹公共安全管理,明確違規燃放法律責任、舉報方式和獎勵等事項,加強日常巡查力度,發現問題或接到群眾舉報后,依法查處違法違規燃放行為;對相關投訴舉報,及時登記查處;對賓館、酒店、物業服務企業等單位未及時勸阻、舉報責任范圍內違規燃放行為的,依法予以處罰;會同宣傳部門做好宣傳工作。
自治縣應急管理局依法做好全縣范圍內的煙花爆竹經營企業安全生產監督和非禁燃區域的許可審批工作;積極參與聯合執法,嚴厲打擊禁燃區無證銷售煙花爆竹違法行為和非禁燃區域有證違規銷售煙花爆竹的違法違規行為。
自治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積極配合開展禁燃禁放宣傳,指導監督建設施工單位做好禁燃禁放工作,禁止施工單位在開復工和封頂時燃放煙花爆竹;接到違法燃放相關投訴舉報,要及時移送違法線索;督促各物業公司做好服務對象的禁燃禁放宣傳和違規燃放勸阻、舉報工作。
自治縣市場監督管理局積極參與聯合執法,互通監管執法信息,及時移交非法儲存、銷售煙花爆竹案件線索。加強市場流通領域煙花爆竹的監督檢查,依法查處無證照經營行為。
自治縣城市管理執法局負責城區內街頭、路邊違規擺放售賣煙花爆竹和燃放行為的勸阻,協助公安機關查處取證,協助市場監管部門查處無證經營行為,并配合有關部門依法處理其他相關違法行為。
自治縣工業信息化和商務局負責做好賓館、酒店等在開辦婚禮等活動時煙花爆竹禁放的宣傳教育和監管,協助相關部門查處違法經營、銷售、燃放煙花爆竹的行為。
自治縣交通運輸局負責對危險品運輸車輛的安全檢查,做好對危險品運輸單位的宣傳和監督;加強對車站、公交車輛的監管工作,嚴禁攜帶煙花爆竹進站上車;發現非法運輸煙花爆竹等行為時,及時移交公安機關;積極參與聯合執法,配合公安部門依法查處非法運輸煙花爆竹行為。
自治縣教育局負責加強全縣各學校的宣傳教育,采取多種方式和途徑,讓學生和家長自覺抵制違規燃放煙花爆竹行為。
自治縣財政局負責禁燃限放工作經費保障和舉報獎勵資金的落實。
自治縣黨委宣傳部負責開展煙花爆竹禁燃限放的宣傳工作,引導群眾自覺遵守禁燃限放規定。
河池市環江生態環境局負責煙花爆竹燃放空氣污染監控、數據統計分析等工作,為自治縣黨委、政府的決策提供依據,參與禁燃工作督促檢查。
四、任務分工
(一)強化宣傳動員。各部門要充分利用電視、廣播、報刊、公眾號等媒介和各類戶外廣告設施(大型廣告牌、建筑工地外墻、道路兩側廣告牌、居民小區宣傳牌、沿街LED顯示屏等)在主要版面和黃金時段刊播相關禁燃禁放等內容。同時,在全縣各路公交、出租車、汽車站、候車室等公共交通工具及場所做好相關宣傳工作。(牽頭單位:自治縣黨委宣傳部;責任單位:自治縣公安局、交通運輸局、應急管理局、工信和商務局、教育局、住建局、市場監管局,河池市環江生態環境局)
(二)強化源頭管控。
1.切實加強煙花爆竹的源頭管控工作。采取“嚴許可、強打非、重整治”等措施,全方位抓好煙花爆竹源頭管控工作,加強煙花爆竹零售點的審批和整治,積極協調做好禁放區域內(詳見附件1)煙花爆竹的回收處理,持續深入開展煙花爆竹領域“打非治違”和專項整治。(牽頭單位:自治縣應急管理局;責任單位:自治縣市場監督管理局、工業信息化和商務局、公安局、交通運輸局、城市管理執法局)
2.加大對賓館、酒店的宣傳力度。督促提供婚喪喜慶服務的酒店、賓館等經營者在承辦婚喪喜慶等活動前,要事先向接受服務的單位和個人書面告知禁燃限放煙花爆竹的相關規定,及時勸阻違規燃放行為,對不聽勸阻的,及時向公安部門報告;酒店、賓館等經營者未履行勸阻、告知義務,造成違規燃放事實的,要依法對相關經營單位進行處理;同時,酒店、賓館等經營者對其市容環境衛生責任區域內違規燃放煙花爆竹的行為,也要予以勸阻,對不聽勸阻的,及時向公安部門報告。(牽頭單位:自治縣工業信息化和商務局;責任單位:自治縣公安局、城市管理執法局、市場監督管理局、應急管理局)
(三)加大整治力度。全面加強社會面清查行動的組織部署,組織人員認真排查酒店、賓館、飯店、居民小區、沿街商鋪、婚慶禮儀等區域單位,及時掌握婚喪嫁娶、宴席預訂、裝修開業等相關信息,扎實做好敏感區域宣傳告知工作,突出重點時段、重點地區、重點場所,落實巡查執法力量,加強巡查盯防,積極對違規燃放煙花爆竹行為進行制止,對不聽勸阻、無理取鬧的及時報告公安部門處理。(牽頭單位:自治縣工業信息化和商務局;責任單位:自治縣公安局、應急管理局、城市管理執法局、市場監督管理局)
五、時間安排
(一)宣傳整治階段(2022年1月23日至2月15日)
各單位根據職責、任務分工要求,全面落實各項宣傳整治工作任務。
(二)總結工作階段(2022年2月16至2月17日)
各單位按職責分工開展煙花爆竹禁燃限放工作,并于2月17日前總結工作開展情況形成工作匯報材料(含工作總結、開展圖片等)報河池市環江生態環境局。
(三)建立長效管理機制階段(2022年2月18日起)
建立長效工作機制,強化督查指導,鞏固整治成果。一是成立自治縣督查工作領導小組并定期開展督查檢查工作,通報工作開展情況;二是對因工作不力、措施落實不到位而造成空氣嚴重污染的單位和責任人將嚴肅追責。確保禁燃限放工作管控到位、落實到位。
六、保障措施
(一)提高認識,加強領導。各有關部門要充分認識煙花爆竹禁燃限放工作對改善大氣環境、減少安全事故、倡導文明新風的重要意義。單位主要領導要親自抓,分管領導具體抓,切實落實主體責任,要精心安排部署,明確工作任務,采取強有力措施,狠抓工作落實,務求取得實效。
(二)認真履職,強化管控。根據本實施方案,各有關部門要對煙花爆竹禁燃限放工作進行專題安排部署,明確工作職責和整治重點,做好組織管理、協調聯動、宣傳發動等各項工作,確保組織領導、工作措施、工作人員、工作經費落實到位。
(三)暢通信息,強化協調。各部門要加強禁燃限放工作的情況收集,對重要輿情、重點信息、重大事件要及時報送,需要協調處置的,要及時上報反饋,積極穩妥推進本轄區、本部門此項工作任務的有序開展。
(四)嚴格責任,加強督查。單位主要領導是第一責任人,分管領導是直接責任人,要加強教育動員,明確任務分工,責任落實到人。對監管責任履職不到位,導致煙花爆竹違規燃放、造成負面影響的單位和個人進行責任追究。
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實施方案 篇9
為切實做好供銷社系統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工作,保障公共安全,改善大氣環境,提升城市文明水平,根據《蕪湖市煙花爆竹燃放管理條例》相關規定和《2023年蕪湖市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工作實施方案》要求,制訂本實施方案。
一、工作目標
在市委、市政府的統一領導和市“禁放辦”協調指導下,全面落實《蕪湖市煙花爆竹燃放管理條例》相關規定,堅持“黨政領導、部門聯動、屬地管理,全民參與”的原則,實現禁放區域內供銷社系統單位、企業和干部職工無銷售、儲存、燃放煙花爆竹的目標。
二、組織領導
調整市供銷社禁放工作領導小組成員,由市供銷社分管領導任組長,負責抓系統內的禁放工作;機關各科室負責人和社屬各單位主要負責人為組員,具體做好本單位(部門)的禁放工作。小組下設辦公室,負責系統禁放的日常工作。小組辦公室設在合作指導科,聯絡員張晨曦。同時社屬各單位也要有專人負責禁放工作,形成一級抓一級、層層抓落實的工作格局。
三、工作措施
1、宣傳發動,確保人人皆知。一是召開全體干部職工會議,學習《蕪湖市煙花爆竹燃放管理條例》和《2023年蕪湖市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工作實施方案》,做到人人皆知。二是號召本單位干部職工勸導家庭成員和親戚朋友禁止銷售、運輸、儲存、燃放煙花爆竹。三是通過微博、微信、手機客戶端、QQ群、電子顯示屏、宣傳欄等宣傳禁放工作。
2、制定任務,細化工作措施。一是向單位全體干部職工發放《春節期間不燃放煙花爆竹倡議書》(見附件1)和《蕪湖市禁止燃放、經營煙花爆竹告知書》,簽收《禁止燃放、經營煙花爆竹告知書》回執單(見附件2);二是市供銷社機關、蕪湖市棉麻有限責任公司、供銷社企業管理中心、蕪湖大地農批市場管理有限公司、蕪湖供銷優選農產品供應鏈管理公司等簽訂《蕪湖市煙花爆竹禁售禁放承諾書》(見附件3);三是市供銷社機關全體干部職工簽訂《平安建設(綜治工作)個人承諾書》(見附件4),承諾嚴格遵守《蕪湖市煙花爆竹燃放管理條例》,不違法經營、運輸、儲存、銷售、燃放煙花爆竹,禁止任何人員在單位內部燃放煙花爆竹、冷煙花;四是市供銷社上報《蕪湖市煙花爆竹禁售禁放承諾書》。
3、加大檢查,消除安全隱患。蕪湖大地農批市場管理有限公司要對市場內的經營戶進行全面安全檢查,嚴禁經營、運輸、儲存、銷售、燃放煙花爆竹行為,發現有違法經營、運輸、儲存、銷售、燃放煙花爆竹行為,應立即向執法部門舉報處理。市棉麻有限責任公司要加強對庫區周邊居民區巡查,發現有燃放煙花爆竹行為、危及倉庫安全,應及時報告有關部門消除安全隱患。蕪湖供銷優選農產品供應鏈管理公司要加強周邊巡查,發現有燃放煙花爆竹行為,應及時報告有關部門消除安全隱患。各單位要高度重視禁放工作,特別是春節期間要保持高度警惕,要確保值班人員24小時在崗和領導帶班24小時在崗“雙在崗”,定時巡查巡庫,確保安全。
4、強化監管,壓實主體責任。按照《蕪湖市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工作領導小組成員單位工作職責》要求,市供銷社積極配合市應急管理局、市公安局等部門依法取締禁放區域內非法銷售、儲存煙花爆竹經營戶。
四、工作步驟
1、宣傳動員階段(即日起至2023年1月16日)
各單位張貼、懸掛和播放禁放宣傳標語等,進行禁放動員部署。發放《蕪湖市禁止燃放、經營煙花爆竹告知書》,簽收《禁止燃放、經營煙花爆竹告知書》(回執單);發放《春節期間不燃放煙花爆竹倡議書》;簽訂《平安建設(綜治工作)個人承諾書》等。
2、排查整治階段(2023年1月17日至1月20日)
各單位對本單位轄區內各個場所進行全面排查,核查有無非法生產、銷售、儲存、運輸煙花爆竹行為。
3、重點攻堅階段(2023年1月21日至4月30日)
重點做好春節至清明節期間禁放區域內的禁放工作,著重落實除夕夜(1月21日)、正月初八(1月29日)、元宵節(2月5日)、清明節(4月5日)四個重要時間節點的禁放攻堅工作。
4、鞏固深化階段(2023年5月1日至12月31日)
對本系統單位禁放工作進行全面總結,評估成效、查找問題,完善禁放措施,建立長效機制,確保《蕪湖市煙花爆竹燃放管理條例》得到持續有效貫徹落實。
五、工作要求
1、加強領導、落實責任。按照“誰主管、誰負責”和“屬地管理、分級負責”的原則,各單位主要領導為本單位禁放工作第一責任人。各單位要落實具體部門抓禁放工作,并責任到人,形成一級抓一級、一環扣一環,各司其職、各負其責的禁放工作體系,確保禁放工作順利實施。
2、密切配合、協同工作。各單位在禁放工作中要密切配合市應急管理局、市公安局、市場監管局等部門工作,積極協助他們做好依法取締禁放區域內非法銷售、儲存煙花爆竹經營戶工作。單位領導班子成員、共產黨員和共青團員要積極帶頭參與禁放工作,起到示范帶動作用。
3、強化監督、從嚴問責。市文明辦等相關部門將組織開展監督檢查,督促各級黨政部門、各企事業單位開展禁放工作。市供銷社對禁放區域內煙花爆竹禁放部署落實不到位,敷衍塞責,導致違規燃放行為禁而不止或造成嚴重后果的單位,要依法依規嚴格追究相關單位責任人的責任。
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實施方案 篇10
為落實20xx年我區煙花爆竹禁止燃放工作要求,根據《20xx年繁昌區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工作實施方案》文件精神,制訂本實施方案。
一、工作目標
強化領導責任,強化輿論引導,強化巡查防守,強化檢查監督,打擊非法生產,非法經營,非法儲存等違法行為,實現禁放區域內無經營、無儲存煙花爆竹;非禁放區內無非法經營、非法儲存煙花爆竹、無非法不合格產品流動的目標,切實保障我區人民身體健康、公共財產安全,改善大氣環境,提升城市文明水平。
二、工作措施
(一)加強領導、落實責任。區應急局成立由局長何元明任組長,副局長吳宗武、執法大隊大隊長為副組長,各股隊負責人為成員的禁放工作領導小組。禁放工作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局執法二中隊。
(二)屬地摸排,精準攻堅。各安監站要開展全面排查,摸清禁放區內煙花爆竹經營零售店底數;同時利用市場監管網格員的力量,對網格區域內超市、花圈店、鮮花禮品店、副食日雜店、集貿市場等場所進行重點排查,發現非法銷售煙花爆竹(含電子禮炮)的及時報告查處。
(三)強化輿論引導,廣泛宣傳發動。各安監站要圍繞禁放工作,采取多種形式開展禁放工作宣傳。加強對身邊干部職工和服務對象宣傳教育,發放、張貼禁放通告;通過網站、微信群、QQ群等多種形式宣傳禁放規定,營造全員遵守禁放規定良好氛圍。對舉報非法生產、經營、儲存煙花爆竹的情報線索,要立即上報、查處。
(四)撤銷許可、打擊違法。區應急局組成專項工作組帶隊開展禁放區內煙花爆竹許可證撤銷工作,并通過電視臺進行公告。同時根據摸排上報情況,打擊違法銷售煙花爆竹行為。
三、工作步驟
(一)宣傳動員階段(即日起至20xx年1月20日)
向禁放區內煙花爆竹店宣傳發放《繁昌區人民政府關于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的通告》,通過網站、微信群、QQ群等多種形式宣傳禁放工作。
(二)排查摸底階段(20xx年1月21日至20xx年1月25日)
按照禁放區范圍進行實地摸排,摸清禁放區煙花爆竹經營戶的底數和庫存數量,逐戶登記造冊。并清理不符合安全要求的煙花爆竹零售點,發現非法銷售煙花爆竹(含電子禮炮)的及時報告查處。督促煙花爆竹批發企業嚴格執行產品流向登記管理,完善煙花爆竹產品購買、銷售登記制度。
(三)重點攻堅階段(20xx年1月26日至20xx年2月25日)
重點做好禁放區內煙花爆竹許可證撤銷工作,區應急局組成三個工作組,帶隊住戶收回禁放區內煙花爆竹許可證,并督促清理剩余煙花爆竹。做好春節至元宵節期間的城區禁放巡查工作。加強重點部位、重點時段的排查整治,防止死灰復燃。著重落實除夕夜(2月11日)、初一(2月12日)、初八(2月19日)、元宵節(2月26日)四個時間節點的禁放攻堅行動。
(四)總結鞏固階段(20xx年2月26日至20xx年12月31日)
總結煙花爆竹禁放工作經驗,評估工作成效,查找存在問題,完善工作措施,建立長效機制,進一步鞏固成果,推進我區禁放各項措施得到持續貫徹落實。
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實施方案 篇11
20XX年元旦、春節即將來臨,為鞏固xx區煙花爆竹禁放已有成果,確保禁放工作不反彈,減少環境污染,保障社會公共安全和市民人身財產安全,確保《xx市禁止燃放煙花爆竹規定》的貫徹實施,結合我區實際,特制定XX年煙花爆竹禁放工作實施方案:
一、工作目標
(一)通過政府主導、部門聯動、全社會參與,全面提升我市煙花爆竹禁放安全管理水平;
(二)減少環境污染,營造xx潔美有序、文明安定的社會環境;
(三)積極查處非法生產、違規燃放煙花爆竹行為;
(四)確保《xx市禁止燃放煙花爆竹規定》的貫徹落實,減少和杜絕違規燃放煙花爆竹行為的發生。
二、組織領導
為確保xx區禁止燃放煙花工作的順利實施,經研究,區政府成立煙花爆竹禁放工作領導小組,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xx路分局副局長嚴文志任辦公室主任,xx路分局治安管理服務大隊大隊長陳少輝任辦公室副主任,與禁放工作相關的局委和各街道辦事處負責禁放工作主管部門的負責人為辦公室成員。各單位也要成立相應的組織機構,制定詳細的煙花爆竹禁放工作方案,負責組織、協調本轄區內的煙花爆竹禁放工作的展開,計劃落實督導力量,確保各區域組織健全、檢查督導到位,各街道辦事處、各社區居委會落實有專人負責,安排有死看硬守的執勤力量,分片包格劃分區域并明確觀察員、責任人。
三、職責分工
(一)區委宣傳部:負責組織、指導新聞單位做好煙花爆竹禁放宣傳工作,充分利用電視、廣播、報紙等大造聲勢,宣傳《xx市禁止燃放煙花爆竹規定》、《致廣大市民的一封信》;組織、協調新聞記者對煙花爆竹禁放工作部署及各單位煙花爆竹禁放工作開展情況等跟蹤報道,對查處的違禁案例進行曝光。
(二)區綜治辦:負責組織社區巡防、網格員、治安積極分子做好居民小區禁放宣傳工作;并負責對各街道辦事處春節期間的禁放工作進行考核,納入全年績效考核成績。
(三)轄區各公安分局:負責對煙花爆竹禁放工作各環節進行監督檢查;做好堵源截流工作;對“違禁”案事件進行查處;參與春節期間的禁放督促檢查工作。
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實施方案 篇12
為確保師生員工人身財產安全,預防火災和人員傷亡等安全事故的發生,加強學校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的管理,根據《縣城區全面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工作方案》的通知精神和教育局文件精神,結合我校實際情況,特制定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工作方案。
一、指導思想
以上級通知精神為指針,認真貫徹執行文件精神,切實維護校園秩序,保障學校及師生人身財產安全,嚴防煙花爆竹安全事故發生,努力構建安全、穩定、和諧的校園環境。
二、工作目標
通過宣傳禁放煙花爆竹規定,增強師生及家屬的安全意識,開展專項整治行動,嚴防煙花爆竹安全事故的發生,確保學校正常的教學、工作和生活秩序。
三、組織領導
組長:
副組長:
成員:
四、主要措施
1、廣泛宣傳,加強教育,增強師生員工的禁放意識。
充分利用校園網、宣傳欄、黑板報、廣播、電子屏等宣傳陣地和召開教職工會、班會、集會宣傳、簽字承諾等形式,廣泛開展宣傳教育活動,學習上級文件精神和我校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工作方案,教育師生及家屬不買、不藏匿、不燃放煙花爆竹,增強廣大師生員工及家屬的禁放意識、安全意識、公德意識、自律意識,提高遵守法規和學校禁放規定的自覺性。
2、強化管理,加強巡查,增強師生員工的安全意識。
一是加強對學生的教育與監管,確保學生不攜帶、不燃放煙花爆竹。門衛嚴格負責外來人員及學生上學時登記檢查,積極宣傳勸阻,杜絕煙花爆竹進校園。每天的值班人員負責學生的巡查與學生管理,教育監督學生不攜帶、不燃放煙花爆竹。各班班主任負責對學生的教育與管理,實行教育與管理相結合,搜查與勸阻相結合,確保學生不攜帶、不燃放煙花爆竹。各值班人員及政教處人員負責學生課間的巡查。
二是加強重點部位、重點時段的監管與巡查,確保校園內無存放、燃放煙花爆竹現象。值日領導、值日教師、門衛、各班班主任負責學生在校期間的教育與管理。實行24小時監督,發現問題及時上報政教處,對不服從管理,違反規定擅自燃放煙花爆竹的人員一要進行勸阻,二要按照學校有關制度進行懲罰,三要向公安機關舉報。
五、工作要求
政教處、教導處、大隊部要積極宣傳落實校園禁放煙花爆竹的規定,逐步提高應對突發事件的處置能力;一旦發現攜帶、燃放現象及其他事故,要立即上報政教處,凡是遲報、誤報、不報的一律以學校安全制度追究責任。
如因宣傳、控制等工作不到位,導致校園內出現燃放煙花爆竹現象的,一查到底,追究相關人員的責任,是教工或教工家屬的,師德年度考核不合格,并進行問責;是班級學生的,將按人次扣除班級量化積分,并對班主任進行問責;在教室、操場、家屬樓等地出現燃放現象的,將追究各管理員、值班人員、班主任及重點部位的監管人員的責任;對燃放煙花爆竹造成事故的,由燃放者本人承擔一切損失和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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