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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燃煙花爆竹宣傳方案

時間:2024-04-07 09:25:47 藹媚 方案 我要投稿

禁燃煙花爆竹宣傳方案(精選17篇)

  為了確保工作或事情能有條不紊地開展,時常需要預先制定方案,方案具有可操作性和可行性的特點。那么方案應該怎么制定才合適呢?以下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禁燃煙花爆竹宣傳方案,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禁燃煙花爆竹宣傳方案(精選17篇)

  禁燃煙花爆竹宣傳方案 1

  為加強煙花爆竹的安全管理,減少環境污染,消除火災隱患,保障公共安全和公民人身、財產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煙花爆竹安全管理條例》和《鄭州市禁止燃放煙花爆竹規定》等有關規定,結合我鎮實際,決定在全鎮范圍內全面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現制定實施方案如下:

  一、總體要求

  通過政府主導、部門聯動、社會參與,全面提升我鎮煙花爆竹安全管理水平,減少環境污染,營造美麗文明、安定有序的社會環境,全面查處非法生產、經營、運輸、儲存和違規燃放煙花爆竹行為,杜絕和減少違規燃放煙花爆竹行為的發生。

  二、禁放區域和時間

  禁放區域:全鎮范圍內。

  禁放時間:20xx年1月17日零時起。

  三、組織領導

  為確保我鎮全域禁放工作的順利實施,成立回郭鎮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工作領導小組,由鎮長楊少華任組長,副書記、人大主席曹延輝任常務副組長,班子成員及回郭鎮公安分局副局長張曉嘎任副組長,綜治辦、文化中心、安監辦、城管辦、公安分局、安監中隊、環保所、工商所、教研中心、供銷社、衛生院、移動公司、聯通公司、電信公司負責人和各村支部書記、村委主任為成員。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負責組織、協調落實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工作的開展和推進,副鎮長張煜煬兼任辦公室主任,公安分局副局長張曉嘎任辦公室副主任,與禁燃禁放工作相關部門負責人為辦公室成員。

  成立21個禁燃禁放督導組,組長由各包村領導擔任,組員由各村包村干部擔任,深入村組加強對禁燃禁放工作的督查和指導。各村委會安排專人負責,配備值守力量和分片包格的責任人。

  四、職責分工

  文化服務中心:負責組織、指導全鎮新聞單位做好禁放宣傳工作,充分利用電視臺、微信等營造濃厚氛圍,宣傳全鎮全域禁止燃放煙花爆竹要求和《致廣大群眾的一封信》;組織、協調鎮電視臺對禁放工作部署及各單位、各村禁放工作開展情況等跟蹤報道,對查處的違禁案例進行曝光。

  公安分局:負責對煙花爆竹各個環節進行監督檢查;做好堵源截流工作;對“違禁”案件進行查處;參與春節期間的禁放值勤工作。

  安監辦:負責組織查處未經許可生產、經營煙花爆竹行為;負責做好加油站、加氣站及批發市場的禁放宣傳工作;組織人員在加油站、加氣站周邊加強巡邏,嚴防加油站、加氣站周邊發生違規燃放煙花爆竹行為。

  交警六中隊:負責做好公交、出租車的禁放宣傳工作;加強對客運車輛的安全檢查,嚴禁攜帶煙花爆竹上車。

  工商所:負責做好對申領營業執照的單位和個人禁放宣傳工作;對違反規定的,依據相關法律法規進行查處。

  城建辦:負責建筑企業煙花爆竹禁燃禁放宣傳教育和建筑工地禁放的監督工作;負責督促物業公司做好居民小區的禁放宣傳工作,及時制止、舉報、報告違規燃放煙花爆竹行為,協助公安機關對違規行為進行查處。

  衛生院:負責收集并詳細登記因非法燃放煙花爆竹致傷人員的基本情況和燃放地點;負責各村診所的禁燃禁放宣傳管理工作。

  城管辦:負責運用鎮區主干道兩側廣告欄、燈箱和電子屏幕等開展不間斷禁燃禁放宣傳工作;參與春節期間禁放值勤,協助公安機關對沿街門店違規燃放煙花爆竹的查處工作;負責做好綠地、游園廣場、公園的禁燃禁放及宣傳工作。

  教研中心:負責組織中、小學生、幼兒園的禁燃禁放宣傳教育及全鎮學校禁燃禁放工作。

  民政所:負責做好喪葬人員家屬的禁燃禁放宣傳工作。

  環保所:負責監測因違規燃放煙花爆竹造成的'空氣污染情況,每天要及時對數據進行收集、分析、上報。

  綜治辦:負責收集、統計因違規燃放煙花爆竹造成的火災事故及財產損失情況;堅決遏制火災事故發生,維護人民生命財產安全、維護社會穩定。

  移動公司、聯通公司、電信公司:通過群發短信、微信公眾號等形式,向廣大群眾發送禁燃禁放宣傳內容。

  各村:按照“源頭嚴防、過程嚴管、后果嚴懲”的要求,建立網格化監管機制,層層明確禁放工作要求,逐級簽訂責任狀,做到分工細致、責任明確;督促指導本村開展禁放煙花爆竹的教育、防范、制止工作。

  五、實施步驟

  (一)宣傳動員階段(20xx年1月15日-20xx年1月17日)

  各責任單位要結合實際,制定禁放工作宣傳計劃,確保分管領域和轄區內不留死角;組織開展宣傳活動,簽訂責任書,營造濃厚的宣傳氛圍,使全域煙花爆竹禁放工作家喻戶曉,人人皆知。

  (二)集中整治查處階段(20xx年1月17日-20xx年2月15日)

  各責任單位嚴格履行職責,各司其職,各負其責,加大檢查力度,強化巡邏值勤,開展堵源截流,嚴防煙花爆竹流入我鎮,依法嚴厲打擊非法銷售、儲存、運輸、違規燃放煙花爆竹行為;重點時段加強執勤巡邏,確保禁放效果。

  (三)日常管理階段(20xx年2月15日以后)

  各村、相關單位要做好日常監管、打擊和處理工作,及時受理群眾舉報案件,將煙花爆竹禁售禁放工作落到實處。

  六、工作措施

  (一)強化宣傳教育。

  各村要積極做好本轄區內禁放宣傳工作,組織群眾通過板報、標語、橫幅、電子屏、報紙、廣播、微信公眾號和發放《致廣大群眾的一封信》等形式切實加大禁放宣傳力度;在企事業單位、重點要害部位、沿街門店、居民樓院及物業小區門口要廣泛張貼《致廣大群眾的一封信》。

  各成員單位要積極做好本單位和主管行業內禁放宣傳工作,大力開展禁放宣傳活動。鎮電視臺要通過播放法規、流動字幕等做好禁放的宣傳報導。

  從20xx年1月17日至2月15日,每晚黃金時段播放禁放宣傳內容。利用聯通、電信、移動信息平臺,通過群發短信、微信公眾號等形式,向群眾宣傳我鎮全域禁放要求等主要內容。要在沿街門店、銀行的LED電子顯示屏上連續不斷播放禁放宣傳口號字幕。公安分局要及時受理群眾舉報的違規燃放煙花爆竹線索,依法從嚴查處。

  (二)層層落實責任。

  各村要與轄區內企事業單位、重點要害部位、沿街門店、賓館、酒店、超市、社區物業簽訂禁放責任書,層層落實責任,確保禁放工作落到實處。

  (三)開展堵源截流。

  公安分局、安監辦要密切配合,對超市、沿街商戶進行清查,打擊非法生產、經營、儲存煙花爆竹行為。公安分局要加強我鎮主要出入口的執勤和巡查力量,杜絕煙花爆竹流入我鎮。公安分局在日常工作中,要注意發現并依法查處非法運輸、攜帶、違規燃放煙花爆竹違法行為。

  (四)重點時段加強執勒。

  20xx年1月24日19時至1月25日凌晨1時、1月25日早上6時至8時、2月8日19時至2月9日凌晨1時為重點控制時間,各村要組織工作人員,分工包片,定人、定崗、定責,對轄區內居民點、大街小巷進行巡查,保證執勤人員履職盡責。春節期間公安分局在主要干道、次干道要增加巡邏力量,延長巡邏時間,加強對社會面的巡邏控制,及時發現、查處非法燃放煙花爆竹者。其他責任單位要加強對主管行業單位和區域的巡查,協助公安機關查處違規燃放煙花爆竹行為。

  (五)依法嚴厲打擊。

  公安分局對違規燃放煙花爆竹人員,要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煙花爆竹安全管理條例》從嚴處罰,起到震懾作用。安監辦要強化對無證經營煙花爆竹行為的查處。

  七、工作要求

  (一)統一思想認識。

  各村、各責任單位務必高度重視,要從保護人民生命財產安全、維護我鎮形象的高度出發,充分認識加強煙花爆竹禁放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嚴格按照全域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工作要求,采取積極有效措施,對禁放工作常抓不懈,確保工作實效。

  (二)強化部門聯動。

  各村、各責任單位要成立組織,明確專人負責煙花爆竹禁放工作。要注意禁放工作宣傳、監督、整改、查處各環節的銜接,加強信息溝通、情況反饋,形成層級負責、部門協作聯動、社會廣泛參與的工作機制。

  (三)嚴格督導問責。

  為確保禁放工作落到實處,鎮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工作領導小組將組織專人成立督導組,對各村、各責任單位工作開展情況進行督導檢查,對工作落實不到位、群眾舉報頻繁、媒體曝光集中、違規燃放突出的村、單位或個人,依照相關規定予以追責。

  (四)加強信息報送。

  為及時掌握我鎮煙花爆竹禁放工作進展情況,請各村、各單位在工作開展過程中及時收集匯總相關資料、圖片以及好的經驗、做法,并上報領導小組辦公室

  禁燃煙花爆竹宣傳方案 2

  為切實改善空氣質量,減少噪音污染,防止燃放煙花爆竹引發災害事故,確保禁燃工作取得實效,結合我市實際,特制定本方案。

  一、組織領導

  市人民政府成立市城區禁止(限制)燃放煙花爆竹工作領導小組,由分管公安工作的副市長任組長,市政府辦公室、市委宣傳部、市公安局、市城管執法局、市民政局、市文旅體局、市環保局、市安監局、市住房城鄉建設局、市司法局、市財政局、市食藥工商質監局、市商務糧食局、市交通運輸局、市科技經信局、市衛生計生局、市教育局、市房產局、市廣電臺、市公安消防大隊、城區街道辦事處為成員單位。領導小組下設禁燃辦公室,辦公地點設市公安局治安大隊。市禁燃辦建立聯席會議制度,定期召開工作例會,研判、部署、通報禁燃相關工作,加強對禁燃工作的指導、監督和協調。

  二、職責分工

  市委宣傳部:負責加大禁燃宣傳力度,協調湘鄉市電視臺、網絡媒體對禁燃工作進行宣傳,強化輿情正面引導,積極營造良好氛圍。

  市公安局:依法查處非法運輸煙花爆竹及燃放煙花爆竹的行為,維護社會治安秩序,做好收繳煙花爆竹的銷毀工作,依法辦理涉及煙花爆竹的違反治安管理案件和刑事案件。

  市城管執法局:牽頭負責禁燃工作的組織協調、實施工作。負責將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納入臨街店鋪“門前三包”、市容市貌整治范圍,進行執法管理,對臨街店鋪業主做好宣傳教育工作,依法依規處置店鋪燃放煙花爆竹行為,取締非法占道經營煙花爆竹的攤點。

  市民政局:負責新婚登記夫婦、掃墓場地及殯葬服務對象的宣傳教育,負責集中治喪點的建設和管理工作。

  市文旅體局:負責職責范圍內有關禁燃宣傳工作。

  市環保局:負責大氣環境監測,分析燃放煙花爆竹對城區大氣影響數據并及時報市禁燃辦,為領導決策提供依據,同時加強禁燃環保宣傳,依法處罰違法燃放煙花爆竹造成大氣污染的行為,構成犯罪的,依法移交司法機關。

  市安監局:負責查處未經許可非法生產、經營煙花爆竹的行為,對煙花爆竹安全生產進行監督管理。禁燃區內不再許可新的經營場所,對在禁燃區內已領取的《煙花爆竹經營許可證》到期后,不再辦理延期許可,并提前做好宣傳解釋工作。

  市住房城鄉建設局:負責加強工程建設場所的.禁燃宣傳和監管。

  市司法局:結合普法教育實際,開展相關政策知識宣傳,教育市民自覺遵守禁燃規定。

  市財政局:負責禁燃工作經費和獎勵經費的保障工作。

  市食藥工商質監局:依法查處超范圍經營煙花爆竹違法違規行為。

  市商務糧食局:負責禁燃區賓館、酒店等管轄場所的宣傳和監督管理。

  市交通運輸局:負責加強對非法運輸、攜帶煙花爆竹的安全檢查,督促公共交通運輸單位及司乘人員加強煙花爆竹的安全防范工作。

  市科技經信局:負責重點企業等相關單位禁燃宣傳,按要求適時做好向電信、移動、聯通公司手機用戶發布禁燃公益短信的工作。

  市衛生計生局:組織協調醫療救治應急處置工作,統計因燃放煙花爆竹發生的人身傷害和救治等情況,做好對醫院患者及患者家屬的禁燃宣傳教育,加強本系統單位的安全防范工作。

  市教育局:負責加強中小學生、老師及家長的禁燃宣傳教育。

  市房產局:負責督促物業管理單位對物業服務對象加強禁燃宣傳教育。

  市公安消防大隊:負責禁燃區域火災應急救援,加強非禁燃區域消防監管;牽頭調查統計燃放爆竹引發火災事故原因和損失。

  城區街道辦事處:負責組織實施本轄區煙花爆竹禁燃工作,認真落實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工作責任,將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工作落實到各產權單位、業主單位,納入各單位社會管理綜合治理考核內容。制定本單位具體實施方案,明確工作責任、重點和措施,確保轄區內的禁燃區域無違規銷售、燃放行為發生,加強重點安全保護單位的安全檢查,督促落實安全防范措施,落實工作經費保障。要按照《湘鄉市人民政府關于禁止(限制)煙花爆竹的通告》(以下簡稱《通告》)確定并公布本轄區禁燃區域,設置警示標志,明確守護責任單位和責任人,做好轄區內禁燃區集中治喪勸導工作。

  三、工作措施

  1.加大宣傳力度。

  一是加強社會宣傳。

  通過張貼、發放《通告》、禁燃提示牌等宣傳資料,以及在轄區主要交通干道沿線及重點區域周邊開展流動宣傳,于7月底將宣傳資料發放到城區禁燃單位、群眾等每家每戶。

  二是組織媒體宣傳。

  通過電視、電臺、報紙、網站、公交車、出租車站點和電子顯示屏等載體開展禁燃宣傳。

  三是開展主題宣傳。

  通過減少環境污染、防止火災、避免人員傷亡、合法經營、環境衛生整治等開展宣傳。四是突出重點宣傳。通過對全市中小學生、老師、家長、工商業主、居民小區、殯葬服務企業、清明掃墓場地等開展宣傳。

  2. 嚴格執法查處。

  一是要明確任務分工。

  各部門要依法依規履行職能職責,加大對違規行為查處力度。

  二是要加強舉報獎勵。

  對舉報燃放煙花爆竹的,按照職責分工由有關部門限期進行查證,查證屬實的按有關規定對舉報人予以獎勵。

  三是要強化巡查執法。

  各單位要強化巡查力度,特別是對元旦、清明等重大節日和重點時段,實行重點巡邏管控。

  四是要嚴格依法處理。

  對查獲的違規燃放行為,依法依規處理,對影響惡劣的典型案件,予以公開曝光。

  3. 強化聯動整治。

  城區街道辦事處要按照屬地管理原則,在市禁燃辦的協助下,組織對重點地區和部位,開展拉網式清理檢查整治。成立禁燃義務勸導隊,負責對轄區內禁燃工作的宣傳、勸導等工作;市安監局要加強禁燃區煙花爆竹經營戶的排查梳理,依法對到期后不再審批許可的經營戶提前妥善處置。

  4. 加強應急處置。

  城區街道辦事處要組織轄區機關、團體、企(事)業單位,適時開展消防滅火應急演練,消除火災隱患。春節期間,市公安消防大隊要做好應急備勤,及時處置突發火情。市衛生計生局要組織各級醫療機構,做好應急救援準備,確保及時救治。

  四、工作要求

  1.加強組織領導。

  禁止(限制)燃放煙花爆竹是市委、市人民政府的重大決策部署,是我市精神文明建設和環境保護的重要內容,事關城市整體形象,事關環境衛生,事關消防安全。各成員單位要高度重視,明確1名分管領導負責禁燃工作,切實加強禁燃工作的組織領導,增強工作責任感和緊迫感。

  2. 突出管控重點。

  各部門要扎實抓好禁燃各項措施的落實,加強對重點部位、重點時段的巡查檢查和安全管控。各部門要根據各自職責,制定細化本部門工作實施方案,確保各項工作落實到位。市民政局要加快殯葬服務設施的建設。

  3. 嚴格落實責任。

  城區街道辦事處主要領導是第一責任人,分管領導是直接責任人。市禁燃辦要會同相關部門加強禁燃工作落實情況的督查,適時通報情況。

  4. 加強信息報送。

  城區街道辦事處和有關職能部門要負責收集掌握本轄區、本單位禁燃工作情況信息,對重要輿情、重點信息、重大事件要及時報送市禁燃辦。

  禁燃煙花爆竹宣傳方案 3

  為有效防止環境污染和噪音污染,切實保障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煙花爆竹安全管理條例》等相關法律法規規定和《關于印發《開展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專項整治行動實施方案的通知》(泉鯉煙辦〔20xx〕1號)文件要求,經研究決定,自即日起至4月30日開展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專項整治行動。為確保工作落實到位,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指導思想

  以《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煙花爆竹安全管理條例》及相關法律法規為依據,按照“統一部署、部門聯動、社會參與”的原則,組織發動各街道和相關職能部門,高度重視、強化措施,深入推進煙花爆竹禁放工作,全面查處、嚴厲打擊違法銷售、燃放煙花爆竹行為,有效改善大氣環境質量,堅決防止發生因燃放煙花爆竹引發的火災及人員傷亡事故。

  二、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區域

  鯉中街道轄區區域。

  三、實施步驟

  專項整治行動分三個階段組織實施。

  (一)組織發動階段(2月3日前)。

  制定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專項整治行動方案,明確各社區各部門工作任務。

  (二)集中整治階段(2月3日至3月9日)。

  各社區各部門各司其職、齊抓共管,特別是在除夕、正月初一、元宵節等重點時段,進一步加大整治力度,嚴控非法燃放行為。

  (三)鞏固管理階段(3月9日至4月30日)。

  定期通報煙花爆竹禁放工作情況,開展打擊非法燃放煙花爆竹專項活動,根據煙花爆竹禁放工作存在的問題逐項制定完善措施,形成長效機制。

  四、職責劃分

  (一)各社區居委會:結合實際制定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專項整治行動方案,加強宣傳。

  (二)鯉中派出所:受理違法燃放舉報,依法查處違規燃放、運輸(攜帶)煙花爆竹行為,一經發現,立即予以制止,依法處罰;配合相關部門嚴打取締非法經營煙花爆竹行為,維護社會秩序,牽頭落實煙花爆竹收繳銷毀事宜,依法辦理涉及煙花爆竹的治安案件和刑事案件。

  (三)安監辦:負責煙花爆竹的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配合查處違法違規銷售煙花爆竹行為;組織查處煙花爆竹安全生產事故,開展應急救援工作。

  (四)鯉中工商所:負責協助相關部門告知、督促沿街門店、市場、餐飲酒店等單位嚴格執行禁止燃放規定,在檢查中發現有非法銷售煙花爆竹的單位及門店依法告知煙花爆竹監管部門。

  (五)環保站:根據煙花爆竹燃放特點,在相應區域設置噪聲和大氣污染監測點,收集監測數據,配合有關部門依法查處非法燃放行為。

  五、工作要求

  (一)統一思想,提高認識。

  各社區、各部門要充分認識開展煙花爆竹禁放工作的重要意義,把此項工作納入治理大氣污染、美化城市環境、安全管理、創建文明城市的重點工作,進一步統一思想,提高認識,增強工作的責任感和緊迫感。要層層動員部署,研究制定具體的工作措施,全力推進煙花爆竹禁止燃放專項整治行動。

  (二)各負其責,協調配合。

  各社區、各部門要牢固樹立大局意識和全局觀念,依法履行職責,堅決杜絕不作為、亂作為現象的發生。同時,各相關部門要按照職責分工,制定本部門的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專項整治行動方案,并加強部門協調配合,適時組織聯合行動,形成整體合力,推動禁放工作扎實深入開展。

  (三)嚴格執法,依法查處。

  各社區、各部門要加強重要節日期間社會面巡邏防控,及時發現制止違法違規燃放行為,對違反禁放規定的單位和個人依法查處;對公職人員、黨員干部違法燃放煙花爆竹的,同時通報給具有管轄權的.紀檢監察部門。

  (四)加強督查,嚴肅問責。

  街道紀工委要加強對禁燃工作開展情況的督導檢查,對措施不力、查處不到位導致火災事故和環境污染的要嚴肅問責;對發生重大安全事故,或造成惡劣影響的,要嚴肅追究其法律責任。

  (五)營造氛圍,完善機制。

  區禁止燃放煙花爆竹舉報電話為110,各社區各部門要加大新聞媒體宣傳力度,鼓勵舉報,加大違法案件的曝光力度,營造濃厚的“禁燃”輿論氛圍。根據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專項整治行動開展過程中存在的問題逐項制定完善措施,形成長效機制。

  禁燃煙花爆竹宣傳方案 4

  《青島市禁止燃放煙花爆竹規定》施行以來,市南區煙花爆竹禁放工作取得了顯著成效。為進一步鞏固效果,營造良好社會氛圍,深入推進煙花爆竹禁放宣傳工作,制定活動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標

  統一思想、提高站位,切實增強做好禁放煙花爆竹宣傳工作的責任感、緊迫感,廣泛開展禁放煙花爆竹宣傳活動,切實將宣傳工作做到“進樓入戶、家喻戶曉”,引導市民自覺遵守《規定》,營造良好社會氛圍。

  二、工作方案

  (一)組織開展“宣傳月”、“宣傳日”等集中宣傳活動。

  1、20xx年1月1日至2月10日為宣傳月;

  2、20xx年2月3日為禁放宣傳日。

  (二)工作措施。

  1、充分利用廣播、電視、報刊、網絡等新聞媒體開展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的公益宣傳。

  2、公安、應急管理、城市管理、生態環境、交通運輸、市場監管、新聞宣傳等部門,按照各自職責,做好行業領域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的宣傳工作,區教體局負責組織中小學校在放寒假前開展一次煙花爆竹禁放宣傳活動。

  3、街道辦事處要將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工作納入基層社會治理,加強組織協調和指導監督;居民委員會、物業服務企業要協助有關部門做好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的相關工作,加強對居民、業主的`宣傳教育引導。

  4、各部門、街道要積極動員社會各階層力量參與禁放宣傳,通過張貼通告、懸掛標語、發放“一封信”、倡導建立居民公約等形式進行宣傳,每個社區、廣場、商業區都要有橫幅、有宣傳點、宣傳隊,切實將禁放宣傳工作做到廣泛、全面、無死角。

  5、宣傳月期間,各部門、街道要組織專門力量,制定具體措施,明確宣傳形式、主題內容,對轄區所有企事業單位、商鋪店面,送法上門、發放宣傳材料、簽訂不違規燃放煙花爆竹責任書,確保每個社區至少有1個宣傳點、1個宣傳欄、1條橫幅;2月3日“宣傳日”,各街道要組織在人員密集或繁華商業區,至少設置1個宣傳點,發放禁放煙花爆竹宣傳材料。

  三、工作要求

  (一)各有關單位要高度重視禁放煙花爆竹宣傳工作,加強領導,落實責任,按照職責分工,制定具體工作措施,切實抓好組織落實,確保禁放宣傳活動取得實效。

  (二)各單位要按照本方案要求,結合各自工作實際,開展好禁放煙花爆竹宣傳活動,活動結束后將禁放煙花爆竹宣傳工作好的做法、取得的實效報區安委辦。

  (三)要在宣傳月、宣傳日的基礎上,持續開展禁放煙花爆竹宣傳工作,持續增強宣傳的覆蓋面和感染力,營造濃厚輿論聲勢和社會氛圍,使不違法燃放煙花爆竹成為社會新風尚。

  禁燃煙花爆竹宣傳方案 5

  為切實做好20xx年全鎮禁放區域內煙花爆竹禁止燃放工作(以下簡稱“禁放工作”),根據國務院《煙花爆竹安全管理條例》、《蕪湖市煙花爆竹燃放管理條例》、《繁昌區人民政府關于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的通告》精神,制訂本實施方案。

  一、組織領導

  成立新港鎮禁放工作領導小組,鎮黨副書記吳云鵬任組長,新港派出所所長湯德勝任副組長,鎮文明辦、新港派出所、鎮紀檢監察辦、鎮組織辦、鎮文化站、鎮安辦、鎮市場監管所、鎮城管分局、鎮綜治辦、鎮經發辦、鎮環保辦、鎮交通辦、鎮衛計辦、新荷社區等分管負責同志為小組成員。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新港派出所,新港派出所所長湯德勝任辦公室主任,鎮文明辦主任殷方榮任副主任,新港派出所具體負責禁放統籌協調和督導等日常工作。20xx年煙花爆竹禁放工作納入年度綜治考評。

  二、工作措施

  (一)全面宣傳發動,確保深入人心。

  結合《繁昌區人民政府關于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的通告》(以下簡稱《通告》)相關規定,通過多種形式使《通告》等禁放政策家喻戶曉,深入人心。

  一是要拓寬禁放宣傳廣度。

  各成員單位要組織張貼《通告》,設置禁放警示牌,向企事業單位、居民發放“禁放倡議書”,懸掛禁放橫幅標語,協調利用戶外樓面LED、廣告大屏滾動播放禁放宣傳廣告片、標語字幕,大力營造社會面禁放宣傳氛圍。

  宣傳部門要組織利用鎮廣場大屏幕、政府公眾號、微信等媒體刊播《通告》和禁放宣傳內容。城管部門要協調通過街面路牌、廣告欄開展宣傳。派出所通過社區民警向轄區居民發放禁放公益信息,進一步擴大宣傳面。

  二是要提升禁放宣傳深度。

  環保部門要以減少環境污染為主題,派出所要以防止火災為主題,衛生健康部門要以避免人員傷亡為主題,市場監管所要以合法經營為主題,城管部門要以環境整治為主題開展禁放宣傳。

  三是要突出禁放宣傳重點。

  要大張旗鼓地宣傳禁放政策規定、執法工作情況,刊登禁放公益廣告、口號,有效占領媒體宣傳陣地。要在網絡上開辟專欄、播放提示標語,通過手機短信、微博、微信等現代媒體傳播禁放信息。四是加強違法行為曝光。要加大違法案件的曝光力度,邀請廣播電視、平面媒體采訪報道整治行動,對查辦的典型案件及時曝光。

  (二)嚴厲堵控源頭,消除安全隱患。

  組織相應執法部門,分片、分區、分階段對轄區內超市、花圈店、鮮花禮品店、副食日雜店、集貿市場等場所進行全面安全檢查,全面排查和嚴厲打擊非法銷售、運輸、儲存煙花爆竹行為。鎮安辦、鎮市場監管所、新港派出所要加強煙花爆竹經營監管力度,規范煙花爆竹經營活動,強化禁放區與非禁放區接壤部位的檢查管控,堅決遏制“上宅下店”“前店后宅”、一證多點、集中出攤、連片銷售等現象。

  春節前后的重點時段要加強聯合執法,重點加強街道路面貨車、面包車、三輪車占道流動兜售、街巷兩側出攤設點占道銷售的執法清查,打擊查處非法銷售煙花爆竹行為。對在禁放區域內非法銷售、運輸、儲存煙花爆竹行為一律依法查處,加強違規燃放源頭執法檢查,及時消除安全隱患。

  (三)強化巡查值守,及時發現制止。

  要堅持守土有責,強化網格化管理,組建巡查隊伍,建立聯系包保機制,通過“領導干部包社區、社區干部包樓棟、樓棟長包居戶”的方式,織密巡查網格,明確網格責任人,落實巡查責任,及時發現、制止燃放經營煙花爆竹行為。要發動黨團員、機關干部、單位值班人員、單位安保人員、社區網格員、樓棟長、物業管理人員、物業保安、保潔員、環衛工人、交通協管員、文明勸導員組成禁放工作志愿者,全員參與巡查。

  春節期間及重要時段(除夕、正月初一、正月初七、元宵節、清明、中元節、冬至),禁放區域實行網格化管理,落實巡查小分隊,實行實名網格員巡查,網格員重點做到對網格內居民和商鋪上門禁放宣傳、勸阻全覆蓋,全面落實查控工作,做到“巷巷有人巡查、棟棟有人守候”;派出所、城管、安全生產、市場監管、生態環境等部門要抽調干部加強重點時段、重點區域督導檢查。

  新荷社區要在1月20日前上報各小區名稱、樓棟號、包保網格員姓名及電話號碼、包保干部姓名及電話號碼等信息的《20xx年繁昌區重點時段禁放網格表》,并做好培訓、協調管理工作。

  (四)強化執法力度,形成高壓態勢。

  派出所、安全生產、城管、交通運輸等部門要按照職責分工,組織查處非法生產、銷售、運輸、儲存煙花爆竹及非法燃放煙花爆竹行為。派出所負責煙花爆竹公共安全管理,依法查處違法燃放及其他涉煙花爆竹違反治安管理的行為,在禁放區域入境路口嚴查過往可疑車輛,嚴禁過往車輛非法攜帶、運輸煙花爆竹。

  安全生產部門負責非禁放區域內煙花爆竹的經營管理,筑牢環禁放區域“護城河”,消除環禁放區域煙花爆竹非法零售點對全區禁放工作的影響,檢查并清理不符合安全要求的煙花爆竹零售點;城市管理部門負責依法取締流動兜售煙花爆竹行為,依法查處燃放煙花爆竹影響環境衛生等行為;交通運輸部門要組織開展運營客車、旅客攜帶煙花爆竹大檢查行動。同時要發動市民收集并舉報非法生產、銷售、運輸、儲存、燃放煙花爆竹的.情報線索,力爭在春節期間查處一批涉煙花爆竹典型違法犯罪案件,收繳一批非法煙花爆竹,曝光一批違法犯罪人員,形成煙花爆竹專項整治的高壓態勢。

  三、工作步驟

  (一)宣傳動員階段(即日起至20xx年2月1日)

  鎮相關職能部門及新荷社區要組織各企事業單位張貼、懸掛相關禁放宣傳標語和播放《通告》,逐級動員部署。鎮黨政機關、企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和其他組織要簽訂《承諾書》,在管好本單位本部門工作人員的同時,層層分解任務,向管理、服務對象及其他相關人員發放《告知書》《倡議書》,切實抓好宣傳動員。

  (二)排查整治階段(20xx年2月1日至20xx年2月10日)

  鎮相關職能部門要組織對轄區內可能用于私制私藏煙花爆竹的出租房屋、較大院落、廢舊廠房、倉庫、養殖場等重點部位進行逐一排查,不放過任何非法生產、存儲煙花爆竹的可疑線索,做到逐屋清查;采取明查暗訪等方式對超市、花圈店、鮮花禮品店、副食日雜店、集貿市場等場所進行認真檢查并核查煙花爆竹銷售企業落實流向登記制度情況,同時注意發現非法制販煙花爆竹可疑線索,嚴查非法生產、銷售、儲存、運輸、燃放煙花爆竹行為。

  (三)重點攻堅階段(20xx年2月11日至20xx年4月10日)

  重點做好春節至清明節期間禁放區域內的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工作。嚴格落實黨政機關及禁放區內企事業單位、賓館、酒店、建筑工地、物業小區等場所的禁放自查工作,要加大重點時段、重點區域禁放工作巡查值守力度。派出所、安全生產、城管等部門對非法燃放煙花爆竹行為,要依據相關規定依法頂格處罰。

  在春節前5天,元宵節、清明節、冬至等節日前3天,鎮相關部門以及派出所、城管、安全生產、市場監管、生態環境等部門要組織專門工作組,對禁放區域內可能非法儲存、經營煙花爆竹的重點場所和花圈店、香紙店、鮮花禮品店、副食日雜超市、集貿市場、婚喪一條龍服務中心等場所進行全面清查。

  重點落實除夕夜(2月11日下午1時至次日凌晨0:30)、正月初一晨(2月12日7:00至10:00)、正月初七(2月18日7:00至10:00)、元宵節(2月26日7:00至10:00,17:00至19:00))期間網格化值班巡查,要加大巡查值守力度,死看硬守。對違規銷售、儲存、運輸、攜帶、燃放煙花爆竹的,派出所、安全生產、市場監管、交通運輸、城管等部門將根據違法情節及后果依法依規作出處罰。對非法燃放煙花爆竹的行為,派出所要依據相關規定依法頂格處罰。

  (四)鞏固總結階段(20xx年4月11日至20xx年12月31日)

  進一步鞏固禁放成果,適時監控違規燃放煙花爆竹警情,在總結禁放工作的同時,評估成效、查找問題,完善禁放措施,建立長效機制,確保《通告》得到持續有效貫徹落實。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強領導、落實責任。

  各成員單位要切實采取有效措施和手段,組織、協調、指導、督促本單位、本系統落實好禁放各項工作。各部門各單位要充分認識禁放工作的重要性和緊迫性,把禁放工作作為深化文明城市創建和改善空氣環境質量的重要內容,作為全年的一項重要工作,認真研究部署。按照“誰主管、誰負責”和“屬地管理、分級負責”的原則逐級抓好貫徹落實工作。

  鎮黨政部門要切實做好禁放工作保障機制,根據工作需要,確保禁放工作人員及經費保障落實到位,我鎮將盡快制定、落實相關禁放執勤補助標準。

  (二)密切協同、形成合力。

  鎮各職能部門要明確職責分工,密切配合,盡責履職,形成工作合力,切實抓好禁放工作。要做好“三個帶頭”,即發動共產黨員和共青團員帶頭、公職人員帶頭、各級各類文明單位員工帶頭,積極參與禁放工作,起到示范帶動作用。要落實“四個全覆蓋”,即宣傳發動全覆蓋、干部包保全覆蓋、守法承諾全覆蓋、執法查處全覆蓋。

  禁放區域內組織各企事業單位向廣大職工發放禁放告知書和倡議書,社區向轄區居民發放禁放告知書和倡議書。要建立信息報送、共享聯動機制。各單位要建立信息報送、共享聯動機制,各單位開展禁放工作情況要及時報送區禁放辦。

  (三)強化監督、從嚴問責。

  鎮黨政辦、紀檢監察等部門要加強對黨員領導干部帶頭守法的教育引導,強化對黨員領導干部違法行為的監督處罰,把禁放工作成效作為考察黨員領導干部是否合格的一條依據。鎮黨政辦聯合紀檢監察辦等相關部門組織開展高密度、高頻次的監督檢查,督促各級各部門各單位開展禁放工作。紀檢監察部門對禁放區域內煙花爆竹禁放部署落實不到位,敷衍塞責,導致違規燃放行為禁而不止或引發重大火災及人身傷亡事故的屬地單位和部門,要依法依規嚴格追究相關責任人的責任。

  各級各部門各單位要根據本實施方案,對照各自工作職責,結合本地區本部門本單位實際情況,主動作為,快速行動,抓落實,見實效。

  禁燃煙花爆竹宣傳方案 6

  為深入踐行綠色發展理念,推進我縣“錢江源國家公園”建設和空氣環境質量進一步提升,努力營造安全、舒適、整潔的生活環境。根據《衢州市煙花爆竹經營燃放管理規定》(以下簡稱《規定》)和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決定在全縣域范圍內實施禁止經營、禁止燃放煙花爆竹(以下簡稱“雙禁”),現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標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衢州市煙花爆竹經營燃放管理規定》及相關法律法規,組織發動全縣各鄉鎮(部門)全面宣傳禁止經營、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引導廣大群眾自覺遵守,實現家喻戶曉、人人皆知;嚴管嚴控嚴查非法生產、經營、銷售、儲存、運輸、燃放煙花爆竹行為,保障公共安全和群眾人身財產安全,減少環境污染,持續改善空氣環境,不斷夯實生態基礎,為高質量發展建設四省邊際共同富裕示范區提供堅實保障。

  二、工作步驟

  (一)制定“雙禁”方案(8月5日前)。

  根據《衢州市全域禁止經營燃放煙花爆竹工作方案》,借鑒省內縣(市、區)工作經驗,根據我縣實際,調研完成我縣總體工作方案,并完成決策流程(征求意見、專家論證、風險評估、資產評估、集體決策),明確目標任務、領導小組(專班)成員、部門職責、政策處置意見、工作舉措。將全縣禁燃工作領導小組調整為全縣“雙禁”工作領導小組,并將“雙禁”方案于8月10日前報市“雙禁”辦備案審查。

  (二)向縣委縣政府專題匯報(8月15日前)。

  完善全域“雙禁”工作方案,提交縣委縣政府研究。

  (三)完善宣傳方案(8月底前)。

  由縣委宣傳部牽頭,圍繞“雙禁”工作開展制定系統、有效的宣傳方案。

  (四)完成煙花爆竹批發經營企業政策處理工作(9月底前)。

  縣應急管理局牽頭對開化縣昌順煙花爆竹有限公司和103家零售店的政策處理工作,縣供銷社負責開化縣煙花土產日雜有限公司的政策處理工作,從源頭上杜絕煙花爆竹經營銷售。

  (五)發布“雙禁”通告(10月底前)。

  縣政府根據《浙江省行政規范性文件管理辦法》的規定程序和《衢州市煙花爆竹經營燃放管理規定》,于2022年10月31日前向社會發布全域“雙禁”通告。

  三、工作職責

  (一)縣“雙禁”工作專班(縣“雙禁”辦):負責綜合協調和督導督查全縣煙花爆竹“雙禁”工作。

  (二)各鄉鎮(辦事處):負責本行政區內煙花爆竹“雙禁”工作主體責任。包括轄區煙花爆竹批發經營企業、零售點相關從業人員、庫房的政策處置,按重大事項決策流程開展決策,在本行政區域廣泛深入宣傳禁售禁燃公告,利用組團聯村、部門協同、融治理等平臺抓好本轄區的“雙禁”工作。

  (三)縣公安局:加強煙花爆竹公共安全管理,依法查處違規燃放煙花爆竹的行為。

  (四)縣應急管理局:牽頭指導全縣煙花爆竹批發經營企業和零售店退出經營的政策處置工作,開展行業內的“雙禁”工作政策宣傳,牽頭開展煙花爆竹非法經營的查處工作。

  (五)縣供銷社:負責對所屬煙花爆竹經營企業停止經營活動和企業的轉型改制,維護全縣域禁售禁燃的規定,做好開化縣煙花土產日雜有限公司的處置工作。

  (六)縣市場監督管理局:配合應急管理、綜合執法、公安等部門做好非法經營煙花爆竹案件的查處工作。配合應急管理部門依法變更批發、零售店的營業執照,配合相關單位開展煙花爆竹“雙禁”宣傳工作。

  (七)縣綜合執法局:負責依法查處煙花爆竹違法零售經營活動,協助做好違反煙花爆竹“雙禁”行為的勸導和宣傳工作。

  (八)縣紀委(監委):負責督促各單位依法履行相關職責,對相關單位移送的違反煙花爆竹“雙禁”規定的黨員干部、機關工作人員,按照干部管理權限進行通報或問責。

  (九)縣委宣傳部:結合全國文明城市創建工作,制定宣傳方案,組織新聞媒體廣泛宣傳煙花爆竹“雙禁”的相關規定,并對非法經營、燃放的.行為進行曝光,為煙花爆竹“雙禁”工作營造良好的輿論氛圍。

  (十)縣委組織部:負責倡導黨政機關、事業單位和群眾團體黨員和公職人員以身作則,帶頭執行煙花爆竹“雙禁”規定。

  (十一)縣司法局:協助縣“雙禁”專班對縣“雙禁”方案及公告開展審核指導;協助“雙禁”法律、法規的普法工作。

  (十二)縣教育局:負責組織各中小學校和幼兒園開展煙花爆竹“雙禁”宣傳活動,制定《煙花爆竹“雙禁”倡議書》,開展“小手牽大手”活動,全面推進煙花爆竹“雙禁”工作。

  (十三)縣民政局:負責對前來登記辦理“紅白喜事”的群眾開展煙花爆竹“雙禁”宣傳;對公墓區域內的煙花爆竹“雙禁”工作進行宣傳和勸導。

  (十四)縣財政局:負責煙花爆竹“雙禁”工作經費保障。

  (十五)縣交通運輸局:負責在各汽車站、公交車站等站點大力宣傳煙花爆竹“雙禁”工作,利用公交車、出租車等開展公益宣傳,配合公安、綜合執法、應急管理等部門做好非法經營、運輸煙花爆竹案件的查處工作。

  (十六)市生態環境局開化分局:負責開展煙花爆竹燃放污染空氣的專題宣傳報道,積極倡導綠色、環保的生活方式。

  (十七)縣住建局:負責對歷史文化街區、古村落等開展煙花爆竹“雙禁”宣傳工作;負責組織物業公司等開展煙花爆竹“雙禁”宣傳和勸導工作。

  (十八)縣經信局:負責組織星下限上酒店等商家開展煙花爆竹“雙禁”宣傳和勸導工作。

  (十九)縣文廣旅體局:負責組織星級以上賓館、酒店、飯店等商家開展煙花爆竹“雙禁”宣傳和勸導工作。

  (二十)縣消防救援大隊:負責指導全縣經營、儲存煙花爆竹消防安全重點單位做好煙花爆竹“雙禁”消防安全管控工作,參與煙花爆竹安全事故應急救援處置工作和聯合執法。

  四、工作保障

  (一)加強組織領導。

  各部門要充分認識實施煙花爆竹“雙禁”工作重要意義,加強組織領導,確保順利推進。縣級層面及時調整“雙禁”工作領導小組,在縣公安局設立辦公室,抽調人員組成專班,具體負責相關協調、指導和督查工作。明確各鄉鎮(辦事處)屬地責任,壓實政策處理任務,穩妥做好處置工作。

  (二)完善工作機制。

  各鄉鎮(辦事處)各部門要結合本轄區本部門實際,制定工作計劃,細化工作任務,明確工作措施,強化責任落實,確保各項工作落到實處。對確有需要舉辦焰火晚會或者大型焰火燃放活動的,公安部門要根據《規定》要求,明確申請條件、細化辦理程序,依法進行審批并向社會公告。

  (三)廣泛宣傳發動。

  廣泛深入、動態持續開展宣傳工作,集中開展高密度、全方位的宣傳活動,重點抓好春節期間的禁燃宣傳工作,著力營造濃厚的輿論氛圍。

  宣傳部門要加強輿情研判,有效引導社會輿論;普法工作機構要配合開展基層宣傳工作;各級新聞媒體要對全域“雙禁”進行報道和解讀。多層次、多形式開展宣傳教育,對辦紅白喜事的家庭,基層組織要及時掌握情況,提前進行勸導。對小區物業、沿街商戶、村居農戶,鄉鎮、辦事處、社區要在醒目位置張貼宣傳標語,倡議書和宣傳告知要進戶到人,做到家喻戶曉,人人皆知。

  (四)建立聯合執法。

  公安、應急管理、市場監管、綜合執法、交通運輸、生態環保等相關部門要成立聯合執法組,堵塞非法流入渠道,嚴查違法運輸、儲存、銷售行為,建立健全信息共享、聯合執法等工作機制,強化對接、協調互動,在執法查禁、清理存量等工作環節中,密切配合、無縫對接,確保各項工作順利推進。

  公安、應急等部門要協助鄉鎮強化源頭管控,妥善做好批發經營戶政策處理工作,確保社會穩定。要及時受理群眾舉報,從嚴從快查處燃放煙花爆竹違規案件,保持執法的“高壓”態勢,并典型案件進行曝光,達到反面警示的作用。

  (五)嚴肅工作紀律。

  充分發揮黨員干部的模范帶頭作用,大力倡導環保、低碳、綠色的生活方式,在執行禁售禁燃規定上走在前、帶好頭、做表率,積極做禁售禁燃、文明過節的宣傳者、參與者、示范者,帶頭樹立社會新風氣、引領新風尚。對在“禁燃”工作中因失職瀆職造成嚴重后果的單位和個人將依規依紀嚴肅追究責任,為打贏“雙禁”攻堅戰提供堅強保障。

  (六)強化監督檢查。

  要健全“雙禁”工作比晾曬機制和考核指標體系,形成責任傳導機制。縣“雙禁”辦要組織力量對各鄉鎮(辦事處)及相關部門的貫徹實施情況開展督導和巡查暗訪,并將有關情況進行通報。對工作扎實、成績突出的,要激勵表揚;對推進不力、工作不實的,要及時通報;對因措施不落實、問題處置不及時等導致嚴重影響的,要嚴肅追責。

  禁燃煙花爆竹宣傳方案 7

  一、工作目標

  為進一步防治大氣污染,保護社會公共安全和人民群眾生命健康,做到禁止燃放區域內零銷售、零燃放,依法查處違法違規經營煙花爆竹行為。堅決取締煙花爆竹非法經營點,確保劃定的禁止燃放區域內(城關鎮、開發區、舊縣鎮、大新鎮、趙集鄉、關集鎮、胡總鎮、肖口鎮、郭廟鎮、雙浮鎮、高廟鎮、稅鎮鎮轄區全區域)無煙花爆竹非法經營、燃放行為。

  二、工作措施

  (一)強化源頭管控,嚴把煙花爆竹經營許可關

  在縣政府劃定的禁燃區域范圍內不再進行煙花爆竹零售布點規劃。按照原國家安全監管總局辦公廳、公安部辦公廳《關于深化煙花爆竹零售經營安全專項治理的通知》(安監總廳管三〔20xx〕97號)和《煙花爆竹生產經營安全規定》(安監總局令第93號)要求,嚴把煙花爆竹行政審批關,完善經營許可實施程序,建立煙花爆竹經營安全監管事前問責機制,切實做到“誰簽字、誰負責”,確保禁燃區域內不存在煙花爆竹零售經營點。

  (二)加大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宣傳工作力度

  各有關鄉鎮、開發區、各相關單位要嚴格履行屬地管理和行業監管職責,充分發揮各自優勢,通過張貼標語、宣傳畫、流動字幕、發放倡議書等形式,開展多種多樣的宣傳活動,加大對轄區內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宣傳力度。縣應急管理局將聯合電視臺不間斷播放有關煙花爆竹禁燃禁放規定,并通過宣傳臺、手機短信、發放資料流動宣傳等方式,全面宣傳燃放煙花爆竹的危害性,大力宣揚講公德、講文明、講環保,使禁止燃放煙花爆竹,提升城市文明的理念深入人心。

  (三)依法查處煙花爆竹違法違規經營行為

  各有關鄉鎮、開發區要對照煙花爆竹零售點“兩關閉”、“三嚴禁”治理內容,嚴肅查處煙花爆竹違法違規經營行為。發現存在問題的,依法從重處罰;對經核查不符合經營安全條件的煙花爆竹零售戶,要上報縣應急管理局依法吊銷經營許可證。要按照“統一領導、屬地管理、部門監管、廣泛宣傳、群眾參與”的原則,認真開展進村入戶“地毯式”排查,即排查做到村不漏戶,戶不漏房,確保2022年1月22日前排查整改結束,并做好統計。對重點部位及重點時段應組織多方力量開展聯合執法檢查,并落實“網格化”監管措施。工作開展情況實行周報制,每周五10:00前報縣應急管理局。

  對向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區域銷售煙花爆竹的,責令停止違法行為,對批發企業處2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的罰款,對零售經營者處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罰款,并沒收煙花爆竹產品及違法所得。

  三、工作要求

  (一)宣傳到位

  要大力宣傳《大氣污染防治法》、《阜陽市燃放煙花爆竹和大盤香管理條例》和《太和縣人民政府關于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和大盤香的通告》,讓廣大群眾明白違規燃放煙花爆竹對環境及公共安全的危害性,明白懲治措施的嚴厲性,爭取達到讓群眾從“不敢燃放”到“不愿燃放”的效果。

  (二)措施到位

  要充分發揮“網格化”管理的`作用,層層壓實責任,從源頭上嚴查嚴控,保證禁燃區域內市場上無煙花爆竹銷售行為。應急管理局將成立四個巡查檢查組,第一組負責禁止燃放區域內的開發區、稅鎮鎮、高廟鎮,第二組負責禁止燃放區域內的郭廟鎮、雙浮鎮、舊縣鎮,第三組負責禁止燃放區域內的關集鎮、趙集鄉、城關鎮,第四組負責禁止燃放區域內的肖口鎮、胡總鎮、大新鎮。決定自即日起開展禁燃禁放督查巡查工作,特別在重點時段(臘月二十三到年正月十五,重點節點為除夕晚上8點至初一凌晨,祭灶、初三、初五、初六、初八、元宵節等)開展全方位、無死角、不間斷的巡查檢查。各有關鄉鎮、開發區發現非法經營行為時要在第一時間進行處置,對相對人依法采取措施,確保非法行為得到及時遏制和有效打擊,必要時上報縣應急管理局、縣公安局。

  禁燃煙花爆竹宣傳方案 8

  為認真貫徹執行射洪市政府下發的《關于射洪市市城區及周邊區域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的通告》(射府通〔2022〕1號),切實做好我處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工作,防治環境污染,消除火災隱患,確保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和社會穩定,特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禁燃范圍

  禁止在平安街道辦事處全域范圍內燃放煙花爆竹。

  二、領導機構

  組長:

  副組長: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城市管理辦,謝語秋兼任辦公室主任楊飛具體負責禁燃禁放工作的督促和調度工作。

  三、工作任務

  (一)深入宣傳發動。

  各社區要采取各種形式,廣泛宣傳動員,迅速掀起禁燃禁放宣傳熱潮。

  一是通過懸掛標語、LED橫幅,手機短信、宣傳窗、發放宣傳材料等形式開展宣傳,將違規燃放煙花爆竹的危害性告知群眾。

  二是通過開展有針對性的入戶宣傳,提高宣傳引導的針對性和有效性,做到禁燃禁放宣傳不漏戶,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家喻戶曉,努力營造人人參與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的良好氛圍。

  三是提倡文明祭祀、安全祭祀,春節期間上墳祭祖活動在各社區規定地點進行,進一步深化移風易俗工作。

  (二)嚴厲打擊整治。

  禁燃禁放工作按照屬地管理的原則,由辦事處為主負責,派出所協同配合。各社區要對轄區進行巡查,采取有力措施,嚴查非法銷售、儲存、燃放煙花爆竹行為,并及時向領導小組匯報。

  特別是在春節期間等重點燃放時段及婚喪喜慶活動期間,要集中力量做好宣傳教育和查處工作。派出所負責配合市綜合執法局、市場監管局查處非法制售煙花爆竹行為,對妨礙公務或勸阻不聽的人員進行嚴厲處罰。

  (三)建立長效機制。

  一是形成聯動機制。

  在辦事處禁燃禁放工作領導小組的統一領導下,各社區在接到查處違規燃放煙花爆竹行為的通知后,必須在第一時間及時趕到現場進行處置,形成齊抓共管、綜合治理違規燃放煙花爆竹行為的`工作合力。

  二是實行責任追究制度。

  各社區要分解責任,確保各片區禁燃禁放工作有人抓、有人管、有人落實。對各社區出現的大范圍或長時間燃放無人制止等失職行為,將按照安全生產分片管理分工實行追責。同時,各社區要制定和實施關于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的居民公約,動員社會力量開展日常巡查,建立和完善社區自我管理、自我約束的長效管理機制。

  禁燃煙花爆竹宣傳方案 9

  為進一步提升我街道空氣質量,打好環保攻堅戰,減少環境污染,確保煙花爆竹禁燃禁放工作落到實處,經街道辦事處研究,結合我街道實際,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標

  堅持打好藍天保衛戰,做好2022年度春節、元宵節期間我街道禁放區內的`煙花爆竹禁燃禁放工作,保證空氣質量達標,為人民群眾提供良好的生活環境。

  二、加強組織領導

  成立青衣街道煙花爆竹禁燃禁放工作領導小組(名單如下),扎實有效開展煙花爆竹禁燃禁放工作。

  組長:

  副組長:

  成員: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在應急管理辦公室,由孫宇同志兼任辦公室主任,鄭杰、張亮為辦公室工作人員,負責協調、調度和統籌領導小組工作。

  三、主要任務及措施

  (一)禁放區域

  1、以G245線、樂雅高速為界,依鳳村、青衣江村、鳳山社區靠城一側為禁放區。

  2、千佛社區、濱江社區、迎春社區、在古社區全域禁放。

  (二)宣傳教育

  全街道按村(社區)范圍分為7個工作小組,由各村(社區)包村領導和各村(社區)書記實行包村(社區)負責,對本村(社區)村(居)民實施全覆蓋宣傳教育。(具體名單見附件1)

  要求:戶戶知曉禁放區域,人人遵守禁放規定。

  措施:各包村領導和各村(社區)書記帶領包村干部、村(社區)干部廣泛發動網格員、志愿者對禁放區域內所有農戶、小區全覆蓋粘貼發放禁放區域公告或宣傳單。

  (三)巡查檢查

  春節期間每日開展巡查檢查,特別加強重點時段和重點區域巡查檢查。

  要求:

  春節期間各村(社區)及街道需安排值班值守人員開展禁燃禁放巡查檢查。

  措施:

  1、春節期間各村(社區)每日對各自轄區禁放區域開展巡查檢查,落實禁燃禁放規定。

  2、各村(社區)在重點時段和重點區域需安排村(社區)干部或網格員在重點區域值守,勸導燃放人員遵守禁放規定。

  3、街道值班組需每日對街道重點區域開展禁燃禁放巡查檢查,同時對各村(社區)落實工作情況開展督查。

  4、1月31日(除夕)18:00--20:00,23:00--次日1:00;2月1日(初一)6:00--8:00;2月15日(元宵節)6:00-8:00等重要時段,街道值班組需到青衣江河堤兩岸、濱江廣場、千佛巖景區等重點區域開展巡查檢查,確保無人燃放。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

  要加強對禁燃禁放工作的組織領導,落實工作責任,主要領導要親自動員、親自部署、親自落實,各包村(社區)領導和各村(社區)書記要親自帶隊開展入戶宣傳和巡查檢查,確保戶戶知曉,人人遵守。

  (二)強化溝通協調。

  要強化與生態環境局、派出所、市場監管局、消防救援大隊等部門的溝通協調,各帶班領導要主動對接,開展聯合巡邏、聯合勸導、聯合執法等方式,確保禁燃禁放工作人員及措施落實到位。

  禁燃煙花爆竹宣傳方案 10

  為深入推進“治污降霾·保衛藍天”行動計劃,進一步加強大氣污染防治,不斷改善環境質量,根據《x區燃放煙花爆竹管理辦法(試行)》(x管發〔x〕1x號),結合區情實際,制定如下實施方案。

  一、工作目標

  鞏固完善年初煙花爆竹禁燃禁放工作成果,按照“統一領導,屬地管理,部門監管,廣泛動員,群眾參與”的原則,加強宣傳教育,強化源頭治理,加大管控力度,從x年1月18日起(除重大慶典活動外),在全區范圍內禁止任何單位和個人銷售、儲存和燃放煙花爆竹,實現全域禁燃禁放,營造寧靜、舒適、宜居的生態環境。

  二、組織機構

  區委區政府成立煙花爆竹禁燃禁放工作領導小組,組長由區委常委、常務副區長楊滿衛同志擔任,副組長由區委常委、區政府副區長xxx,區委常委、區委宣傳部部長李永東同志和區政府黨組成員、區公安分局局長趙廣同志擔任,成員由區委宣傳部、團區委、區婦聯,區環保局、安監局、市政局、教育局、住建局、工信局、民政局、文體旅游局、公安分局、工商分局和各鎮辦負責同志擔任。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區環保局,具體負責日常工作。

  三、職責分工

  (一)區委宣傳部:負責組織、指導電視臺、報社、網站等媒體做好禁燃禁放宣傳工作,強化正面引導;組織、協調新聞媒體對煙花爆竹禁燃禁放工作部署以及各單位煙花爆竹禁燃禁放工作開展情況進行報道,對查處的違禁案例進行曝光。

  (二)區公安分局:負責查處違規運輸、燃放煙花爆竹的行為,參與審批重大慶典煙花爆竹燃放活動。

  (三)區環保局:負責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的總體規劃、協調等工作,依據環境保護總體要求,制定完善禁燃禁放工作方案,發布禁燃禁放相關工作公告;根據示范區大氣污染監測預警應急響應機制提出煙花爆竹禁燃禁放工作要求;負責協調x大學和x職業技術學院做好煙花爆竹禁燃禁放工作。

  (四)區安監局:負責查處違法銷售煙花爆竹的行為,全面取締現有的煙花爆竹銷售網點;平穩有序做好煙花爆竹批發公司退出市場工作;并做好環保型電子鞭炮公共服務工作,采取政府購買服務方式,交由企業運營;做好政府購買環保型電子鞭炮公司服務業務和申請受理、審核等相關工作。

  (五)區網信辦:組織協調移動、聯通、電信等相關單位,通過向群眾發送短信等方式宣傳禁燃禁放工作要求,并做好網絡輿情監控和應對處置工作。

  (六)新區工商分局、區工商分局:負責在個體工商戶營業執照年審、換證時,取消煙花爆竹經營業務;教育引導企業、個體戶在開業時不燃放煙花爆竹;積極配合區安監、公安等部門查處取締違法銷售經營煙花爆竹的行為。

  (七)區交通局:負責對危險品運輸車輛的安全檢查,做好對危險品運輸單位的宣傳和監督;加強對車站、公交車輛的監管工作,防止煙花爆竹進站上車。

  (八)區教育局:負責組織各中小學、幼兒園開展煙花爆竹禁燃禁放宣傳教育活動,督促學生家長自覺遵守禁燃禁放規定。

  (九)區民政局:負責教育引導新婚對象移風易俗,簽訂禁燃禁放承諾書,在舉辦婚禮時不燃放傳統煙花爆竹;將領取結婚證人員的信息,按照屬地管理原則,書面通知其所在的鎮辦,便于各鎮辦提前介入,做好禁燃禁放工作。

  (十)區工信局:負責加強對各企業的宣傳教育,監督指導各企業做好禁燃禁放工作。

  (十一)區住建局:負責指導監督建設施工單位做好禁燃禁放工作,禁止施工單位在開工、大樓封頂時燃放煙花爆竹;并督促各物業公司做好服務對象區域內的禁燃禁放宣傳教育工作。

  (十二)區衛計局:負責做好各醫療機構、衛生院、村(社區)衛生室煙花爆竹燃放禁放工作。

  (十三)區食藥監分局:負責做好餐飲店、藥店等禁燃禁放的宣傳和監督指導工作。

  (十四)區督查考核辦:負責做好各鎮辦、區級各相關部門禁燃禁放督導檢查工作。

  (十五)區消防大隊:負責指導重點消防單位做好禁燃禁放區域的'管控工作。

  (十六)各鎮辦:積極履行各自轄區內的禁燃禁放工作,按照屬地管理原則,與村(社區)、物業公司逐級簽訂煙花爆竹禁燃禁放責任書;配合有關執法部門做好禁燃禁放相關工作。同時,要發動村(社區)干部,緊盯遷居、新買車輛、婚喪嫁娶等燃放煙花爆竹的村民(x民),耐心做好思想工作,引導村民(x民)移風易俗,做好環保型電子鞭炮的服務和管控工作。

  四、工作任務

  (一)強化宣傳動員

  1、加強媒體宣傳。

  區級各有關部門、各鎮辦要利用電視、廣播、報刊及微博微信等媒體,在重要版面和時段刊播相關禁燃禁放等內容。區網信辦要在x年2月15(除夕)、2月19(初四)、3月2(元宵節)等重要節日前,通過移動、聯通、電信等營運商向群眾發送公益提示短信。

  區市政局、文體旅游局要利用各類戶外廣告設施(大型廣告牌、建筑工地外墻、道路兩側廣告牌、居民小區宣傳牌、沿街LED顯示屏等),結合文化下鄉,開展“移風易俗、平安文明”主體公益宣傳。區交通局要在全區各路公交、出租車、汽車站、候車室等公共交通工具及場所做好禁燃禁放宣傳工作。區委宣傳部、區環保局要通過媒體及時發布禁燃禁放公告,認真做好輿情監控和應對處置工作,及時發現、妥善處置負面輿情。(責任單位:區委宣傳部,環保局、安監局、市政局、文體旅游局、交通局、各鎮辦)

  2、加強社會宣傳。

  區級各有關部門、各鎮辦要組織廣大黨員、共青團員、機關干部、事業單位職工帶頭遵守禁燃禁放有關要求,積極宣傳禁燃禁放的意義,勸阻、舉報非法燃放行為。

  區工信局、市政局、文體旅游局、住建局、工商分局要在各生產經營企業、文化娛樂場所、旅游景點、賓館飯店、商(市)場、集貿市場、在建工地等重點場所開展集中宣傳活動,教育企業員工積極踐行禁燃禁放工作。

  區教育局要組織各中小學校學生、幼兒園在寒假前期,開展一次煙花爆竹禁燃禁放為主題的安全教育活動,督促學生家長自覺遵守禁燃禁放規定。各鎮辦要把宣傳工作納入社會治理和網格化管理工作范疇,積極發動村(社區)、物業服企業等單位開展宣傳活動,提高群眾知曉率;區環保局要制定有獎舉報辦法,廣泛發動群眾,全面做好煙花爆竹禁燃禁放工作。(責任單位:區委宣傳部,環保局、安監局、市政局、文體旅游局、工信局、教育局、住建局、消防大隊、工商分局、質監分局、各鎮辦)

  (二)強化源頭管控

  1、根據示范區高污染燃料禁燃區建設工作要求,除重大慶典活動外,在全區范圍內禁止燃放煙花爆竹,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生產、銷售和儲存煙花爆竹。對重大慶典活動確需燃放煙花爆竹、舉辦焰火燃放活動的,需提前5個工作日向區環保局提出申請,并提交安全、環保等相關資料,由區環保局與公安分局、安監局聯合審查后方可實施(必須在指定的時間、地點燃放),區環保局應在3個工作日內予以回復,重污染天氣應急響應Ⅱ級及以上級別啟動后,重大慶典活動燃放煙花爆竹及焰火燃放活動應予以取消。(責任單位:區環保局、公安分局、安監局)

  2、區安監局要指導各相關單位,切實加強煙花爆竹的源頭管控工作,在x年12月底煙花爆竹經營(零售)許可證到期后,不再辦理煙花爆竹經營(零售)許可證。從x年1月開始,組織公安、環保、工商、交通以及各鎮辦,嚴厲打擊非法批發零售煙花爆竹的經營活動,全面取締區內煙花爆竹批發零售經營網點。(責任單位:區安監局、環保局、公安分局、工商分局、各鎮辦)

  3、區工信局要加大指導宣傳力度,督促提供婚喪喜慶服務的酒店、賓館等經營者在承辦婚喪喜慶等活動前,要事先向接受服務的單位和個人書面告知禁燃禁放煙花爆竹的相關規定,及時勸阻不燃放煙花爆竹,對不聽勸阻的,及時向公安部門報告;酒店、賓館等經營者未履行勸阻、告知義務,造成違規燃放事實的,公安機關和文體旅游部門要依法對相關經營單位進行處理;同時,酒店、賓館等經營者對其市容環境衛生責任區域內違規燃放煙花爆竹的行為,也要予以勸阻,對不聽勸阻的,及時向公安部門報告。(責任單位:區工信局、公安分局、文體旅游局)

  (三)加大整治力度

  1、區級各相關部門、各鎮辦要全面加強社會面清查行動的組織部署,組織人員認真排查酒店、賓館、飯店、居民小區、沿街商鋪、婚慶禮儀等區域單位,及時掌握婚喪嫁娶、宴席預訂、裝修開業等相關信息,扎實做好敏感區域宣傳告知工作,突出重點時段、重點地區、重點場所,落實巡查執法力量,加強巡查盯防,積極對違規燃放煙花爆竹行為進行制止,對不聽勸阻、無理取鬧的及時報告公安部門處理。(責任單位:區環保局、安監局、公安分局、文體旅游局、工信局、各鎮辦)

  2、區級各相關部門、各鎮辦要嚴格執法標準,從嚴懲治違法行為,采取聯合整治等措施,依法嚴厲打擊違規燃放、非法銷售、運輸煙花爆竹行為。區公安分局要對違反燃放煙花爆竹的行為進行責令改正,并依據《煙花爆竹安全管理條例》,處100元以上500以下的罰款。對拒不整改、情節嚴重或危及公共安全,構成違反治安管理行為的,依法給予治安管理處罰。區安監局要對非法經營、銷售煙花爆竹行為進行查處。區交通局要對各類車輛非法運輸煙花爆竹行為進行查處,堅決杜絕外流煙花爆竹進入我區,為全區禁燃禁放奠定良好的基礎。(責任單位:區公安分局、安監局、交通局、工商分局、各鎮辦)

  3、區級各相關部門、各鎮辦要加強環保型電子鞭炮(聲響最大不超過120分貝;但利用汽油、液化氣及其他可燃氣體與氧氣混合,采用電子點火產生爆炸聲、光效果的電子禮炮不在此列)替代傳統煙花爆竹燃放行為的管控,制定具體的措施,加大管控力度,做到不得影響他人正常工作、學習和生活;具體燃放時間為當日8時至22時,燃放地點不得位于政府機關、醫療機構、幼兒園、中小學校、商場、車站、網吧等人員密集場所,加油(氣)站等存儲、使用、銷售易燃易爆物品場所及其配套設施周邊100米范圍內,以及其他重點安防區域或應當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的區域。(責任單位:區環保局、公安分局、安監局、工商分局、各鎮辦)

  五、實施步驟

  (一)宣傳動員階段(20xx年12月20日———20xx年1月18日)。

  區級各有關部門、各鎮辦要把煙花爆竹禁燃禁放的宣傳貫穿于禁燃禁放工作的始終,認真制定禁燃禁放工作具體方案,細化工作任務,明確工作責任,及時組織召開動員大會,加大宣傳力度;區環保局、市政局、安監局、公安分局要及時發布禁燃禁放公告,各鎮辦和區級其他各部門都要通過發布倡議書等形式,迅速在全區掀起禁燃禁放工作高潮。

  (二)組織實施階段(20xx年1月18日———20xx年3月10日)。

  區級各有關部門、各鎮辦要把煙花爆竹禁燃禁放工作作為年末歲尾一場攻堅戰,夯實工作要求,強化工作措施,創新工作方法,加強整治力度,全面開展禁燃禁放工作,確保全區禁燃禁放工作取得有效。

  (三)鞏固提高階段(20xx年3月10日———20xx年12月30日)。

  區級各有關部門、各鎮辦要在前期組織實施工作的基礎上,進一步總結工作經驗,梳理存在的問題,制定整改措施,建立健全管控工作長效機制,確保全區煙花爆竹禁燃禁放工作深入開展。

  六、保障措施

  (一)提高認識,加強領導。

  區級各有關部門、各鎮辦要充分認識禁燃禁放工作對改善大氣環境、減少安全事故、倡導文明新風的重要意義。主要領導要親自抓,分管領導具體抓,切實落實煙花爆竹禁燃禁放工作主體責任,精心安排部署,明確工作任務,采取強有力措施,狠抓工作落實,務求取得實效。

  (二)認真履職,強化管控。

  區級各有關部門、各鎮辦要根據本方案,對煙花爆竹禁燃禁放工作進行專題安排部署,明確工作職責和整治重點,做好禁燃禁放工作的組織管理、協調聯動、宣傳發動等各項工作,確保組織領導、工作措施、工作人員、工作經費落實到位,切實把禁燃禁放工作落到實處。

  (三)暢通信息,強化協調。

  區級各有關部門、各鎮辦要加強禁燃禁放工作的情況收集,對重要輿情、重點信息、重大事件要及時報送,需要協調處置的,要及時上報反饋,并按應急處置辦法,積極穩妥處置本轄區、本部門禁燃禁放工作。

  (四)嚴格責任,加強督查。

  區級各有關部門、各鎮辦主要領導是第一責任人,分管領導是直接責任人,要加強教育動員,層層分解任務,責任落實到人。區督查考核辦要加強督導檢查,對措施不力、違規燃放行為多發、查處不到位的要嚴肅問責;對因主體責任和監管責任履職不到位,導致煙花爆竹違規燃放、造成負面影響的,要進行責任追究。

  禁燃煙花爆竹宣傳方案 11

  為加強煙花爆竹安全管理,保障公共安全和公民人身、財產安全,降低火災風險,減少大氣和噪音污染,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和《煙花爆竹安全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標

  本著“循序漸進、分步推進、加強監管、擴大覆蓋”的工作原則,強化領導,齊抓共管,綜合治理,形成單位帶頭、團體跟進,全縣全時段禁放格局。最大限度預防和減少因燃放煙花爆竹造成的火災事故、空氣污染等各類問題,切實改善環境質量,提升城市管理水平,維護社會公共安全,保障人民群眾身心健康。

  二、禁放區域劃定

  (一)禁放區域

  全縣區域內全時段禁售、禁燃、禁放煙花爆竹。

  (二)禁放時間

  自20xx年1月30日起至20xx年3月31日止。

  三、工作措施

  (一)加強宣傳

  1.發布通告和倡議書。

  各鄉鎮(街道、開發區)和縣直各部門在各轄區人口密集處醒目位置印制張貼《沂南縣人民政府關于禁燃禁放煙花爆竹的通告》,印發《沂南縣禁燃禁放煙花爆竹倡議書》。(牽頭單位:各鄉鎮(街道、開發區)、縣直各部門)

  2.簽訂承諾書和保證書。

  縣禁燃禁放煙花爆竹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與各鄉鎮(街道、開發區)、縣直各部門簽訂《沂南縣禁燃禁放煙花爆竹承諾書》。各鄉鎮(街道、開發區)負責與轄區內機關、團體、學校、企事業單位和商鋪簽訂《沂南縣禁燃禁放煙花爆竹保證書》。(牽頭單位:縣禁燃禁放煙花爆竹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各鄉鎮(街道、開發區))

  3.宣傳引導。

  各鄉鎮(街道、開發區)、縣直各部門要制定禁燃禁放煙花爆竹專項宣傳工作方案,通過多種形式,大力宣傳禁燃禁放煙花爆竹相關規定,重點宣傳燃放煙花爆竹對空氣污染和身體健康造成的危害,引導群眾自覺遵守禁燃禁放相關規定,爭取群眾的理解和支持。(牽頭單位:縣委宣傳部)

  (二)嚴格管控

  由縣公安局、縣應急管理局、縣綜合行政執法局、市生態環境局沂南縣分局、縣消防救援大隊成立聯合執法小組。在全縣區域內實行網格化管理,責任到人。

  縣公安局安排有關警種部門實行彈性工作制,每天至少安排一組工作人員進行專門巡邏,在重要節點、重點時段適當增加警力加強街面巡邏,派出所負責各自轄區內的沿街商鋪、酒店、小區和村居社區等場所,特巡警大隊重點巡查縣城主要廣場和主要道路等重點部位,工作中采取教育和處罰相結合的原則,巡邏的同時積極宣傳禁燃禁放煙花爆竹的政策和利弊,及時發現、勸阻違規燃放煙花爆竹行為,一經發現違規燃放的,依據《煙花爆竹安全管理條例》第四十二條的規定處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的罰款,構成違反治安管理行為的,依法給予治安管理處罰。縣綜合行政執法局依法查處涉及城市綠化及市政設施毀壞等行為。其他部門依據各自職責進行處罰。

  (三)強化監控

  1.強化煙花爆竹銷售管理。

  減少和控制煙花爆竹銷售點數量,對仍在有效期內的經營(零售)許可證,由縣應急管理局、縣市場監管局進行核驗,進一步優化調整銷售網點布局。

  2.加大“打非”力度。

  對煙花爆竹違法生產、運輸、經營、儲存、郵寄等行為,由聯合執法小組按照法定職責予以查處和取締,并依法實施行政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3.各領導小組成員單位、鄉鎮(街道、開發區)要按照各自職責分工

  全面落實禁燃禁放煙花爆竹工作部署要求,加大對違規燃放煙花爆竹行為的巡查管控力度,對違規燃放煙花爆竹行為依法予以處罰。對違規燃放煙花爆竹者及時固定證據并報聯合執法小組處理。設置舉報電話(110),接受群眾對違規燃放煙花爆竹行為的監督舉報。

  4.設立宣傳車集中宣傳。

  各鄉鎮(街道、開發區)要在轄區范圍內進行巡回不間斷宣傳,每天8:00-17:00進行宣傳,12:00-13:00休息一小時。必須不間斷廣播,在重點人員聚集場所、重點小區、容易發生違反禁燃禁放規定的區域定點播放。

  (四)長效機制

  認真總結工作經驗,整改存在問題,進一步完善禁燃禁放工作措施,健全禁燃禁放煙花爆竹的常態管理機制。通過各級各部門的共同努力,促進習慣養成,形成社會共識,以期常態長效。公安機關在巡邏執勤和日常工作過程中,發現違規燃放的,及時勸阻、查處,依法頂格處理。綜合行政執法局在城管、環衛過程中,積極制止違規燃放行為,一經發現燃放的,及時拍照錄像并撥打“110”報警,形成震懾。

  其他各相關部門單位在工作中做好本行業,本領域范圍內的禁燃禁放宣傳引導工作,要認真負責,切實履行職責,形成全社會都在抓的'輿論氛圍。縣禁燃禁放煙花爆竹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縣公安局,工作中好的經驗、先進做法和需要整改的問題,要及時總結和上報,并形成簡報不定期通報,不斷健全工作措施,促進這項工作的高質量發展。

  四、工作要求

  (一)統一思想,提高認識。

  禁燃禁放煙花爆竹工作是改善大氣環境、提升市容形象、減少安全事故、倡導文明新風的一項民生工程,是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大精神推進生態文明建設和綠色發展的重要舉措,事關廣大人民群眾身心健康。各鄉鎮(街道、開發區)、縣直各部門要高度重視,制定工作方案,落實專班人員,全力推進禁燃禁放煙花爆竹工作順利開展。

  (二)各司其責,齊抓共管。

  縣禁燃禁放煙花爆竹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要加強統籌協調,積極指導各鄉鎮(街道、開發區)、領導小組各成員單位落實禁燃禁放煙花爆竹有關規定,做好全縣禁燃禁放煙花爆竹工作管理。各鄉鎮(街道、開發區)、縣直各部門要牢固樹立禁燃禁放煙花爆竹一盤棋思想,嚴格按照各自工作職責,充分履職,積極作為,重點強化宣傳力度,努力營造良好的輿論氛圍,形成嚴厲查處違規燃放煙花爆竹的工作合力,共同做好禁燃禁放煙花爆竹工作。

  (三)突出重點,強化監督。

  縣禁燃禁放煙花爆竹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要抽調成員單位工作人員組建聯合督查組,定期對禁燃禁放煙花爆竹工作開展情況進行檢查督導。黨政機關和黨員干部要帶頭遵守,率先示范,做好禁燃禁放煙花爆竹工作。對機關事業單位、黨員干部和公職人員違規燃放煙花爆竹要依紀依規進行處理。將各鄉鎮(街道、開發區)禁燃禁放煙花爆竹工作落實情況納入年度考評。

  禁燃煙花爆竹宣傳方案 12

  為鞏固“創國衛”、“創省文”成果,優化城市環境,提升城市品位,切實抓好縣城建成區全面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工作,有效防范安全事故的發生,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國務院《殯葬管理條例》、《煙花爆竹安全管理條例》、《湖南省城市管理綜合條例》、《永州市城市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結合我縣實際,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標

  按照“統一領導、分工負責、齊抓共管、全民參與”的原則,通過大力宣傳、廣泛參與、嚴厲查處等方式,徹底杜絕縣城建成區違規燃放煙花爆竹行為,實現自20xx年1月21日起縣城建成區全面禁止燃放煙花爆竹,不斷鞏固“創國衛”、“創省文”成果,進一步優化城市環境,提升城市品位。

  二、禁燃范圍

  1、禁燃產品。

  本方案所稱煙花爆竹,是指以煙火藥為原料制成、通過著火源作用燃燒(爆炸)并產生聲、光、色、煙、霧等效果的`煙花和爆竹產品。

  2、禁燃區域。

  縣城建成區內所有主次干道、公園、廣場、住宅區;縣屬各機關企事業單位、省市駐江永單位等場所;瀟浦鎮轄區四個社區所轄范圍內的城中村(消江村、唐家村、陳家街村、三元宮村、何家村、江豐村等6個村的縣城建成區范圍)。

  3、禁燃行為。

  在縣城建成區范圍內,禁止任何單位和個人以節日慶典、開業慶典、婚喪嫁娶等為理由燃放煙花爆竹。

  4、禁燃時限。

  自20xx年1月21日起至江永縣委政府出臺新規定止。

  三、工作機構

  (一)領導小組

  為切實做好江永縣城管執法局城區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工作,經縣城管執法局黨組討論研究決定,成立江永縣城管執法局城區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工作領導小組,現將其成員名單通知如下:

  組長:

  副組長:

  成員:

  下設辦公室,負責統籌相關工作事宜。工作資料的收集、整理、匯報等工作。辦公室電話:572xxxx。

  (二)三個工作組

  1、永明北路、幸福路北段、一中路、鳳凰路、千家峒路、老街、北山塘路;

  責任領導:縣城管執法局黨組成員、副局長何治國

  責任中隊:縣城管執法局一中隊、夜巡中隊

  所轄范圍:鳳凰社區、四方井社區

  職責:負責宣傳、教育、巡查、勸導、制止、查處燃放煙花爆竹禁燃違規行為。

  2、永明中路、永明東路(至金水灣路口)、永桃路、幸福路(南段)、知青路、環城路西段;

  責任領導:縣城管執法局副局長何麗娟

  總工程師:

  責任中隊:縣城管執法局二中隊、渣土中隊

  所轄范圍:麒麟社區

  職責:負責宣傳、教育、巡查、勸導、制止、查處燃放煙花爆竹禁燃違規行為。

  3、永明東路、永廻路、永新路、浦美路、鳳亭路、永陽路、龍溪路、溪嶺路;

  責任領導:縣城管執法局黨組成員、副局長何垂標

  責任中隊:縣城管執法局三中隊、供治辦

  所轄范圍:永新社區

  職責:負責宣傳、教育、巡查、勸導、制止、查處燃放煙花爆竹禁燃違規行為。

  各工作組分別安排皮卡車一臺。

  四、實施步驟

  (一)組織部署階段。

  通過細化行動方案,全面落實全縣城管執法隊伍禁放煙花爆竹專項行動工作任務和責任,確保職責明確,任務清楚,機構到位、人員到位、措施到位、保障到位。

  (二)宣傳發動階段。

  禁放區域內的執法中隊要開展廣泛宣傳,以酒店、賓館、飯店為重點,進一步營造禁放宣傳聲勢,確保家喻戶曉,人人皆知。

  (三)整治執法階段。

  通過嚴厲查處非法占道經營煙花爆竹攤點的整治執法及相關“門前五包”管理工作,全面整治流動兜售煙花爆竹的行為。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視,精心安排。

  相關股、室、中隊要將禁放要求、責任分工、執法內容傳達到每個片區、每名執法隊員要結合縣容環境城管執法保障工作,認真統籌安排,確保整治執法力量到位,街面管控落實到位。

  (二)加強巡查,嚴格執法。

  拓寬定崗輻射范圍,加大巡查執法頻次,對流動兜售、占道設點銷售煙花爆竹的行為,一經發現,穩妥控制,及時報警,待公安部門到達現場后,按照占道經營違章行為實施上限行政處罰;對倚門出攤銷售煙花爆竹的違章行為,按照“未履行縣容環境衛生責任制”違章行為實施上限行政處罰;對門前存在燃放行為的酒店、賓館、飯店,要做好取證工作,及時向領導小組報告。

  (三)加強溝通,共同施策。

  整治期間,相關股室要做好與公安、工商、安監、環保等部門和社區居委會的銜接溝通,有效聯調聯動、互通信息,確保禁放工作落實到位。

  (四)信息上報,及時準確。

  各中隊要注重禁放煙花爆竹專項行動資料、圖片的收集工作,每日數據上報至局辦公室。

  禁燃煙花爆竹宣傳方案 13

  為進一步做好煙花爆竹禁燃禁放工作,切實維護公共安全和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紀昌莊鎮將煙花爆竹禁放工作擺在突出位置,進一步提高認識、各司其職、齊抓共管、形成合力,全力做好煙花爆竹禁燃禁放工作。

  一、加強組織領導

  鎮黨委政府高度重視,組織召開專題會學習傳達禁燃禁放煙花爆竹相關會議、文件精神,結合我鎮實際,成立禁燃禁放領導小組,研究制定禁放宣傳工作措施,全面部署宣傳、排查、責任追究等工作。明確班子成員包村、村干部包片,并積極與包村干警聯防聯治,堅持提前謀劃、源頭治理,進一步夯實工作責任,形成工作合力,把禁燃禁放各項工作落到實處。

  二、加強宣傳引導

  通過懸掛條幅、張貼通告、出動宣傳車、村大喇叭廣播等多種形式廣泛深入及時地向廣大群眾、商戶宣傳煙花爆竹禁燃禁放相關政策,使群眾認識到煙花爆竹禁燃禁放的環保和安全意義,了解燃放煙花爆竹的危害性,積極參與禁燃禁放禁燒工作,廣泛提高群眾的思想認識,倡導文明新風,營造“人人知道禁放,人人參與禁放”的濃厚氛圍。

  三、加強重點管控

  全體鎮干部進行包責任村區域劃分,充實各村兩委落實禁燃禁放工作力量,明確班子成員包村、村干部包片,進一步增強責任意識,切實扛牢主體責任。成立工作落實組、機動宣傳巡查組,全體班子成員、村干部根據責任劃分,深入各村不間斷進行巡邏排查,并逐戶向村民進行講解燃放煙花爆竹的危害及后果,不斷加強其禁燃禁放意識,對巡查中發現的'問題當場予以勸導、督促整改。

  四、加強監管力度

  堅持堵塞監管漏洞,對非法生產、運輸、存儲、經營等行為進行地毯式排查,堅持一查到底,嚴厲打擊的原則,按規定進行嚴肅查處,責令關閉。

  由鎮應急辦牽頭,聯合市場監管所、派出所等單位對轄內商戶實施全面排查,依法查處違規銷售行為,嚴肅治理藏匿經營、違規燃放等行為。同時鼓勵群眾積極舉報非法銷售、儲存、運輸和違規燃放煙花爆竹等違法違規行為,拓展監管渠道,提高監管成效,最大限度發揮部門合力,確保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工作落到實處、見到實效。

  禁燃煙花爆竹宣傳方案 14

  為進一步改善空氣質量,加強煙花爆竹燃放的安全管理,保障公共安全和人身、財產安全,根據《關于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的通告(試行)》(海政字〔20xx〕138號)結合我區實際情況,制定如下實施方案:

  一、工作目標

  20xx年我區印發《關于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的通告(試行)》(海政字〔20xx〕138號),文件要求禁燃區域全年、全時段內,任何單位、個人都不得燃放各類煙花爆竹。為嚴格落實文件要求,按照“統一領導,屬地管理,廣泛動員,群眾參與”的原則,加強宣傳教育,強化源頭治理,加大管控力度,從而實現全區禁燃禁放,營造寧靜、舒適、宜居的生態環境。

  二、煙花爆竹禁燃禁放工作領導小組

  組長:

  副組長:

  成員由區委宣傳部、區公安分局、區應急管理局、市場監督管理局、區城市綜合執法局、區交通運輸局、區工業和信息化局、區財政局、區生態環境分局、區文化旅游體育局、區教科局、區民政局、區住建局、區融媒體中心、哈克鎮、奮斗鎮、建設辦、勝利辦、正陽辦、靠山辦、健康辦、呼倫辦、東山辦負責同志擔任。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在公安分局、應急局,共同負責日常工作。

  三、職責分工

  (一)公安分局:負責牽頭組織開展煙花爆竹禁燃禁放工作。及時組織其他成員單位開展工作協商、督導檢查等活動。及時發現各個行業場所違反規定燃放燃化爆竹及相關措施落實不到位的問題,通報行業主管部門。定期編發煙花爆竹禁燃禁放工作專報,報送區主要領導及相關責任單位。開展煙花爆竹公共安全管理,明確違規燃放法律責任、舉報方式和獎勵等事項,以轄區派出所為單位組織片警同社區人員進行日常巡查,發現問題或接到群眾舉報后,依法查處違法違規燃放行為;查處阻礙國家機關工作人員依法執行職務的違法行為;建立非法運輸、違法燃放舉報反饋制度,對相關投訴舉報,及時登記查處,對查證屬實的給予獎勵;對賓館、酒店、物業服務企業等單位,未及時勸阻、舉報責任范圍內違規燃放行為的,依法予以處罰;會同宣傳部門做好禁燃禁放宣傳。

  (二)區應急管理局:依法做好全區范圍內的煙花爆竹經營企業安全生產監督等工作;煙花爆竹非禁燃區域的許可審批工作,積極參與聯合執法,嚴厲打擊禁燃區無證銷售煙花爆竹違法行為和非禁燃區域有證違規銷售煙花爆竹的違法違規行為;建立違法經營、銷售舉報反饋制度,對相關舉報及時登記,查處,對查證屬實的給予獎勵。

  (三)區委宣傳部:配合職能部門開展煙花爆竹禁燃禁放的宣傳工作,引導群眾自覺遵守禁燃禁放規定。

  (四)區教科局:負責加強全區各學校學生的宣傳教育,通過“小手拉大手”活動,提醒家長自覺抵制違禁燃放煙花爆竹行為。

  (五)區工信局:負責做好除星級外的賓館、酒店等在婚禮、慶典時煙花爆竹禁放的宣傳教育和監管,協助相關部門查處違法經營、銷售、燃放煙花爆竹的行為。

  (六)區民政局:負責教育引導新婚對象移風易俗,簽訂禁燃禁放承諾書,在舉辦婚禮時不燃放傳統煙花爆竹:將領證人員信息,按照屬地管理原則,書面通知所在鎮辦,便于各鎮辦提前介入,做好禁燃工作。

  (七)區財政局:負責禁燃禁放工作經費保障和舉報獎勵資金的落實。

  (八)生態環境分局:負責煙花爆竹燃放空氣污染監控、數據統計分析等工作,為區委、政府的決策提供依據,參與禁燃工作督促檢查。

  (九)區住建局:積極配合開展禁燃禁放宣傳,指導監督建設施工單位做好禁燃禁放工作,禁止施工單位在開復工和封頂時燃放煙花爆竹。積極協同公安、應急管理等有關部門開展聯合執法;接受違法燃放相關投訴舉報,及時移送違法線索。并督促各物業公司做好服務對象的禁燃禁放宣傳和違規燃放勸阻、舉報工作。

  (十)區交通局:負責對危險品運輸車輛的安全檢查,做好對危險品運輸單位的'宣傳和監督;加強對車站、公交車輛的監管工作,嚴禁攜帶煙花爆竹進站上車;發現非法運輸煙花爆竹等行為時,及時移交公安機關;積極參與聯合執法,配合公安部門依法查處非法運輸煙花爆竹行為。

  (十一)區市場監管局:積極參與聯合執法,互通監管執法信息,及時移交非法儲存、銷售煙花爆竹案件線索。加強市場流通領域煙花爆竹的監督檢查,依法查處無證照經營行為。

  (十二)區城市管理綜合執法局:負責城區內街頭、路邊違規擺放售賣煙花爆竹和燃放行為的勸阻和協助公安機關查處取證,協助市場監管部門查處無證經營行為,并配合有關部門依法處理其他相關違法行為。

  (十三)區文化旅游體育局:負責做好星級賓館、酒店、旅游景區煙花爆竹禁燃禁放的宣傳教育和監管,協助相關部門查處違規燃放煙花爆竹的行為。

  (十四)區融媒體中心:負責做好煙花爆竹禁燃宣傳工作,強化正面引導;組織、協調新聞媒體對禁燃工作部署以及各單位工作開展情況進行報道,對違規銷售、燃放煙花爆竹行為進行曝光。

  (十五)各鎮辦:負責落實好“黨政同責、一崗雙責、齊抓共管、失職追責”的屬地管理責任,以社區為單位開展網格化管理,組織專職網格員在全區范圍內進行煙花爆竹禁放宣傳和日常監督,要在轄區內社區、企事業單位、工地、廣場、商超、賓館、車站等人員流動量大的地方發放《關于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的倡議書》并設立舉報電話在接到舉報后立即上報轄區派出所,做到全方位、無死角、全覆蓋的宣傳提升群眾禁燃意識和監督意識。并配合有關執法部門做好禁燃禁放相關工作。

  四、工作任務

  (一)強化宣傳動員。

  各有關部門、各鎮辦要利用電視、廣播、報刊及微博微信等媒體,在重要版面和時段刊播相關禁燃禁放等內容。要利用各類戶外廣告設施(大型廣告牌、建筑工地外墻、道路兩側廣告牌、居民小區宣傳牌、沿街LED顯示屏等),區交通局要在全區各路公交、出租車、汽車站、候車室等公共交通工具及場所做好禁燃禁放宣傳工作。要通過媒體及時發布禁燃禁放公告。(責任單位:區交通局、環保局、宣傳部、應急局、工信局、教科局、文化旅游體育局、住建局、工信局、市場監管局、各鎮辦)

  (二)強化源頭管控

  1、各相關單位要切實加強煙花爆竹的源頭管控工作,嚴格辦理煙花爆竹經營(零售)許可證并加以宣傳,組織公安、市場監管、工信、交通以及各鎮辦,嚴厲打擊非法批發零售煙花爆竹的經營活動。(牽頭單位:區應急局。責任單位:區市場監管局、公安分局、工信局、文化旅游體育局、城市綜合執法局、各鎮辦)

  2、各相關單位要加大對賓館、酒店的宣傳力度,督促提供婚喪喜慶服務的酒店、賓館等經營者在承辦婚喪喜慶等活動前,要事先向接受服務的單位和個人書面告知禁燃禁放煙花爆竹的相關規定,及時勸阻不燃放煙花爆竹,對不聽勸阻的,及時向公安部門報告;酒店、賓館等經營者未履行勸阻、告知義務,造成違規燃放事實的,公安機關要依法對相關經營單位進行處理;同時,酒店、賓館等經營者對其市容環境衛生責任區域內違規燃放煙花爆竹的行為,也要予以勸阻,對不聽勸阻的,及時向公安部門報告。(牽頭單位:區工信局、文化旅游體育局。責任單位:公安分局、區城市綜合執法局、市場監管局、應急局)

  (三)加大整治力度。

  各相關單位、各鎮辦要全面加強社會面清查行動的組織部署,組織人員認真排查酒店、賓館、飯店、居民小區、沿街商鋪、婚慶禮儀等區域單位,及時掌握婚喪嫁娶、宴席預訂、裝修開業等相關信息,扎實做好敏感區域宣傳告知工作,突出重點時段、重點地區、重點場所,落實巡查執法力量,加強巡查盯防,積極對違規燃放煙花爆竹行為進行制止,對不聽勸阻、無理取鬧的及時報告公安部門處理。(責任單位:公安分局、區應急局、工信局、文化旅游體育局、城市綜合執法局、市場監管局、各鎮辦)

  五、保障措施

  (一)提高認識,加強領導。

  各有關部門、各鎮辦要充分認識禁燃禁放工作對改善大氣環境、減少安全事故、倡導文明新風的重要意義。主要領導要親自抓,分管領導具體抓,切實落實煙花爆竹禁燃禁放工作主體責任,精心安排部署,明確工作任務,采取強有力措施,狠抓工作落實,務求取得實效。

  (二)認真履職,強化管控。

  各有關部門、各鎮辦要根據本方案,對煙花爆竹禁燃禁放工作進行專題安排部署,明確工作職責和整治重點,做好禁燃禁放工作的組織管理、協調聯動、宣傳發動等各項工作,確保組織領導、工作措施、工作人員、工作經費落實到位,切實把禁燃禁放工作落到實處。

  (三)暢通信息,強化協調。

  各有關部門、各鎮辦要加強禁燃禁放工作的情況收集,對重要輿情、重點信息、重大事件要及時報送,需要協調處置的,要及時上報反饋,積極穩妥處置本轄區、本部門禁燃禁放工作。

  (四)嚴格責任,加強督查。

  各有關部門、各鎮辦主要領導是第一責任人,分管領導是直接責任人,要加強教育動員,層層分解任務,責任落實到人。區政府督查室要加強督導檢查,對措施不力、違規燃放行為多發、查處不到位的要嚴肅問責;對因屬地責任和監管責任履職不到位,導致煙花爆竹違規燃放、造成負面影響的,要進行責任追究。

  禁燃煙花爆竹宣傳方案 15

  為貫徹落實市委、市政府關于煙花爆竹管理的工作部署,廣泛開展《福州市煙花爆竹銷售和燃放管理辦法》(以下簡稱《管理辦法》)宣傳工作,引導廣大市民依法、安全、環保、文明燃放煙花爆竹,做好疫情防護,為全市人民營造一個平安、和諧的節日氛圍,現制定方案如下:

  一、指導思想

  在市委、市政府統一領導下,實行嚴格管理、綜合治理的原則,遵守安全環保、文明節儉的要求,廣泛開展煙花爆竹安全宣傳、勸導工作,提高煙花爆竹法律法規的`社會知曉度,引導市民增強守法意識、安全意識、環保意識,提升城市生態環境,確保安全燃放。

  二、工作目標

  通過宣傳,使市民廣泛知曉我市煙花爆竹禁限放區域、限放時間、限放品種、疫情防護等注意事項,提高燃放安全意識。全面強化煙花爆竹禁燃限放管理,對違法違規銷售、燃放行為及典型案例進行深度宣傳報道,以大力震懾不法行為,減少環境污染,預防煙花爆竹事故發生。

  三、任務分工

  (一)市煙花辦任務:負責制定煙花爆竹安全宣傳工作方案,設計制作禁燃區標識、標語口號、宣傳海報;負責協調廣播、電視、報刊、微博、微信等新聞媒體,以專題、專版、公益廣告、戶外主題宣傳等形式開展宣傳活動;督促鼓樓、臺江、倉山、晉安、馬尾區(以下簡稱五城區)政府廣泛開展宣傳、勸導工作。

  (二)五城區政府任務:負責組織領導轄區宣傳力量,發動機關、團體、企事業單位和鄉鎮(街道)、村(居)等基層組織,開展形式多樣的宣傳活動,確保不留死角;在禁限放區域內實行網格化管理,細化到各村、社區、居民小區、零散住宅樓,組織干部、志愿者在民俗民習節點(如祭灶、除夕、正月十五等)進行文明勸導,鼓勵移風易俗,倡導經營使用電子鞭炮、禮花筒等安全環保的替代品;要深入了解、掌握群眾燃放煙花爆竹意愿,針對區域特點合理部署勸導力量。

  (三)相關部門任務:

  1.市教育局負責在中小學、幼兒園放寒假前和返校日部署中小學、幼兒園做好未成年人依法、安全、文明燃放煙花爆竹的宣傳和教育工作。重點強調《管理辦法》關于限放區域限放時間規定,及我市限放區域限燃200響以下爆竹及燃放高度不高于3米的低硫無硫環保小型煙花、煙花爆竹的安全燃放知識。

  2.市公安局負責煙花爆竹違禁燃放行為查處,積極宣傳違法違規案例。配合相關部門做好網吧、酒店、娛樂場所等公共場所的宣傳工作。

  3.市建設局負責組織對全市建筑工地外來務工人員開展煙花爆竹安全宣傳教育,重點是我市禁限放區域、限放品種、限放時間等規定。

  4.市城管委要做好我市限放區域煙花爆竹的宣傳及民俗民習節點的勸導工作。

  5.市房管局負責指導物業服務企業做好煙花爆竹宣傳和勸導工作。

  6.禁燃點的主管部門負責對各自禁燃點開展宣傳、勸導工作,其所有權人或者管理人應當在出入口或者顯著位置設置禁止燃放標志,明確具體范圍并負責管護。

  7.市直各有關部門要充分發揮網站、微博、微信公眾號以及新聞客戶端等宣傳渠道,大力開展《管理辦法》及煙花爆竹各項規定宣傳教育活動,督促本單位人員模范遵守禁限放規定,鼓勵黨員、干部、公職人員積極參與所在鄉鎮(街道)、村(居)基層組織安排的勸導工作。

  四、時間安排

  (一)20xx年1月中旬開始,全面開展宣傳工作,制定具體宣傳要求,設計制作發放宣傳品。

  1.市煙花辦各成員單位通過電視、廣播、報紙、微博、微信等新聞媒體發布我市禁限放區域、限放時間、限放品種及燃放注意事項等內容。

  2.各區政府部署鄉鎮(街道)、村(居)基層組織廣泛開展宣傳,最大限度地讓市民知曉煙花爆竹指定零售網點,同時通過發放、張貼限燃宣傳標語、禁燃標識及《禁燃限放煙花爆竹倡議書》等形式,對禁燃、限放進行廣泛宣傳。

  (二)自20xx年1月26日起,各區政府以村(居)為單位組織煙花爆竹燃放管理勸導隊,對違規燃放煙花爆竹行為進行文明勸導,安排執法力量組織查處違法違規行為。

  (三)在農歷臘月二十四、除夕和正月十五,由市煙花辦通過手機短信、微信公眾號向市民宣傳我市禁限放區域、限放時間和限放品種及購買燃放注意事項等內容。

  五、工作要求

  (一)統一思想,提高認識。春節是煙花爆竹銷售燃放旺季,也是煙花爆竹事故易發期,各區政府和市直各有關部門要充分認識煙花爆竹宣傳工作的重要性和緊迫性,要深刻吸取往年全國各地煙花爆竹事故,進一步統一思想,深刻認識做好春節旺季煙花爆竹管理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明確宣傳任務、落實部門責任,充分利用群眾喜聞樂見、生動活潑、寓教于樂的形式強化宣傳,切實增強全社會守法意識、安全意識、環保意識,確保春節期間我市煙花爆竹各項規定落到實處。

  (二)突出重點,廣泛宣傳。各區政府和市直各有關部門要強化協同配合,加大宣傳投入,充分利用現有資源,通過各種行之有效的途徑,以城區主干道、車站碼頭、酒店、商場等人口集中區及社區入戶宣傳、學校宣傳、單位宣傳、禁限放點宣傳等為重點,分階段、分步驟組織對重點人群、重點地區的重點時段開展宣傳活動。要充分調動新聞媒體擔當宣傳工作的主力,通過新聞宣傳報道,讓市民及時了解我市煙花爆竹政策法規、加大對違法行為、典型案例的報道,突出“以案釋法”的宣傳作用,形成文明過節的輿論導向。

  (三)全面部署,壓實責任。各區政府、市直各有關部門要認真總結經驗,做好煙花爆竹安全燃放、疫情防護等方面宣傳工作,加大宣傳經費投入,確保按時、保質地完成各項宣傳任務;要加強監督檢查,對宣傳工作開展不力、組織不力、工作不力的,要追究有關領導責任。

  禁燃煙花爆竹宣傳方案 16

  根據20xx年12月4日召開的xx區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工作會議精神,為加強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宣傳工作,確保禁放規定家喻戶曉、人人皆知,特制定如下宣傳工作方案:

  一、總體目標

  在區委區政府的統一領導下,通過廣泛、深入的宣傳發動,進一步爭取市民群眾對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的理解和支持,自覺遵守煙花爆竹禁放管理相關規定,逐步形成綠色、文明辦喜慶活動的習慣,促成社會新風尚的形成。

  二、組織機構

  為加強對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工作的領導,成立xx區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宣傳工作領導小組。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區委宣傳部,人員從區委宣傳部、綜治信訪維穩辦、工信和交通局抽調人員組成。

  三、任務分工

  (一)媒體宣傳。通過全方位、多視角、高密度的宣傳報道,形成集中、持續、有效的輿論氛圍,推動工作順利開展。

  1.由區委宣傳部負責協調區政務服務中心,在xx區政府的網站開設專題,加大宣傳力度。同時利用“xx宣傳”微信公眾號、《xx手機報》等新媒體平臺,加大禁放工作信息的推送力度,豐富報道內容,創新報道形式,力求做到圖文并茂。

  2.區委宣傳部負責向媒體推送xx禁放重點工作、重要舉措、重大成果宣傳報道,并協同區綜治信訪維穩辦對違法違規典型案件進行深入報道,以“案例”形式增強宣傳效果。

  (二)社會宣傳。通過多形式、多層次、流動與固定相結合的宣傳方式,對機關、企業、社區、學校干部群眾、師生進行直觀、形象的宣傳引導,營造濃厚的'社會氛圍。

  1.宣傳品制作。區禁放辦負責編發、印制《xx市禁止煙花爆竹燃放管理規定》、《致廣大市民一封信》和其它宣傳品;負責整理提供橫幅、宣傳牌和宣傳內容;負責策劃確定禁放宣傳活動主題和內容;負責根據工作需要,指導各鎮街和各單位做好社會宣傳布點和分布。

  2.單位宣傳。各級黨政機關、企事業單位、學校、社會團體,負責組織本單位干部職工學習禁放規定和相關知識,與個人簽訂禁放承諾書;負責利用本單位的工作微信群、QQ群等新媒體,及時推送禁放信息,開展社會面宣傳;負責利用自有電子顯示屏滾動播放煙花爆竹禁放公益廣告;負責在本單位辦事大廳等窗口單位辦公場所內的醒目位置,張貼《規定》,并對辦事人員宣傳禁放規定。

  3.載體宣傳。各鎮街和各社區負責在鎮、社區所在地和主要路口,懸掛張貼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宣傳標語,負責將《一封信》發放至社區商戶、家庭;負責在街道和沿街門面、集貿市場以及社區各出入口張貼《規定》;負責配置流動宣傳車和派出所巡更電動車進行流動宣傳;負責組織各個社區開展不少于1場的禁放主題宣傳活動;負責組織轄區志愿者開展宣傳活動,確保禁放宣傳家喻戶曉、深入人心。

  4.戶外宣傳。區委宣傳部負責利用建成區主干道“三縱三橫”公益廣告牌、戶外大型廣告牌、高架橋等宣傳陣地,加大禁放煙花爆竹相關規定的宣傳;區市政市容局、區聯合執法大隊負責利用城管執法宣傳車,巡回宣傳煙花爆竹禁放規定,負責向轄區所有門前三包主體宣傳禁放規定。

  5.校園宣傳。區教育局負責在校園內張貼《規定》、禁放宣傳標語;負責利用自有電子屏和校園廣播滾動播放禁放標語;負責利用班級QQ、微信群和校訊通宣傳禁放規定;負責集中組織一次禁放規定宣講、通過“小手拉大手”讓家長簽署禁放承諾書等活動,實現轄區內中小學、幼兒園宣傳全覆蓋。

  6.其他重點部位宣傳。

  區工信和交通局負責向轄區各企業單位負責人宣傳禁放規定,并與其簽訂《承諾書》,做好禁放相關政策法規宣傳教育工作;負責向轄區各商業綜合綜合體、商場超市、農貿市場負責人宣傳禁放規定,做好禁放相關政策法規宣傳教育工作,督促其通過簽訂合同、責任書等方式,約束消費者遵守禁放規定;負責向轄區餐飲服務行業和婚慶行業經營者宣傳禁放規定,督促其通過簽訂合同、責任書等方式,約束各類餐飲預定者遵守禁放規定;督促各煙花爆竹批發、經銷點張貼《規定》《倡議書》,向每一位購買煙花爆竹的市民群眾發放告知書,告知禁止燃放的區域、場所,允許燃放的種類以及正確、安全燃放煙花爆竹的方式。

  市場監管局xx分局負責對前來辦理工商登記的工商戶業主進行禁放宣傳,教育企業、公司開張時要遵守禁止燃放煙花爆竹規定,向煙花爆竹經營戶進行宣傳,并與其簽訂《承諾書》,告知其不得在禁放區違規銷售煙花爆竹產品。

  區生態環境局結合大氣污染防治宣傳工作,開展煙花爆竹禁放宣傳。

  區規建局負責在轄區各建筑工地出入口張貼《規定》,向各建筑項目負責人宣傳禁放規定,做好禁放相關政策法規宣傳教育工作,督促各建筑企業利用項目工地圍擋,開展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宣傳;負責向轄區各物業公司負責人宣傳禁放規定,并簽訂《承諾書》,督促做好宣傳、管理工作;負責在小區各出入口、車庫出入口、通告欄、單元門、電梯內張貼《規定》;負責在每個小區懸掛橫幅不少于3條、宣傳標牌不少于3個,確保小區各主出入口全覆蓋。

  區社會事務局負責在轄區醫院等各類醫療機構張貼《規定》,并向各單位負責人宣傳禁放規定,督促做好禁放相關政策法規宣傳教育工作。

  區市政市容局負責在各公交站點張貼《規定》,在公園景點懸掛禁放宣傳標語。

  區旅發局負責在轄區酒店、賓館等住宿業張貼《規定》,并向各單位負責人宣傳禁放規定,針對節慶假日和婚慶活動中酒店門口不燃放煙花爆竹做出承諾。

  區科教文體局負責安排各文化場館、各電影院,利用電子屏、廣告牌等載體開展禁放宣傳。

  區委宣傳部負責設計策劃青年志愿服務項目,廣泛發動共青團員,有組織、有計劃地開展各類煙花爆竹禁放主題活動;負責組織開展形式多樣的主題活動,切實發揮家庭作為社會文明細胞的重要作用。

  四、工作步驟

  (一)部署準備階段(20xx年12月4日至22日)

  1.各鎮街和各單位組織干部職工學習貫徹《xx市禁止煙花爆竹燃放管理規定》《xx區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工作方案》。

  2.區禁放辦結合xx實際,統一印制《規定》和《一封信》《倡議書》。

  3.各鎮街及各單位召開會議層層部署,壓實責任;制定切實可行的實施方案,明確工作推進計劃;及時聯系區禁放辦,根據實際需要,領取相關宣傳品。

  (二)集中宣傳階段(20xx年12月23日至2023年2月10日)

  1.根據《方案》要求,各禁放成員單位全面落實各項宣傳工作任務;

  2.各鎮街、區科教文體局組織集中開展禁放主題宣傳活動;

  3.區委宣傳部協同區禁放辦,做好全區禁放宣傳工作統籌、指導工作。

  (三)長效宣傳階段(2023年2月11日后)

  建立長效工作機制,強化督查指導,鞏固宣傳成果。一是區禁放專項督查組要定期開展督查檢查,并通報宣傳工作情況;二是將禁放宣傳工作納入專項目標考核體系,健全考核機制;三是切實抓好追責問效。

  五、保障措施

  (一)高度重視,認真組織。各鎮街和禁放領導小組各成員單位要充分認識宣傳工作的極端重要性和緊迫性,進一步把思想行動統一到市委市政府和區委區政府的決策部署上來,把力量凝聚到宣傳具體要求上來,根據《宣傳方案》要求,精細組織,對號入座,細化舉措,做好部署和安排,做到電視有圖像、廣播有聲音、報紙有篇幅、網絡有專版、街面有活動、社區有橫幅、小區有展板、手機有短信。

  (二)各盡其責,廣泛宣傳。各鎮街要制定量化宣傳任務,層層落實到社區。區禁放領導小組成員單位要充分利用現有資源,通過各種行之有效的途徑,持續開展好宣傳工作,并及時梳理總結新聞線索報送區委宣傳部。宣傳工作要進企業、進校園、進機關、進社區、進農村、進家庭、進公共場所,確保煙花爆竹禁放規定家喻戶曉、人人皆知。

  (三)落實責任,加強督導。各單位要按照本《宣傳方案》要求,明確宣傳任務,制定可行的工作推進計劃,并按計劃向區委宣傳部報送工作進展,把禁放煙花爆竹宣傳工作落到實處。20xx年12月20日起,區禁放工作專項督導組將集中督查各單位宣傳工作完成情況,并按照盡職免責、失職追責的原則,嚴格按照有關規定執紀問責,確保禁放宣傳工作形成合力和聲勢。

  禁燃煙花爆竹宣傳方案 17

  為認真貫徹落實關于20xx閻村鎮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的有關精神,結合我校實際,制定了春節期間煙花爆竹安全宣傳教育工作方案,為確保學校教師及學生度過一個歡樂、祥和的春節打下了良好的基礎。我校春節期間燃放煙花爆竹安全教育工作方案如下:

  一、 加強領導,明確責任

  為加強對燃放煙花爆竹安全教育工作的組織領導,我校成立由隗永霞任組長,領導班子、辦公室組長為成員的燃放煙花爆竹安全教育工作領導小組,明確要求、任務、及人員安排。

  人員安排:隗永霞負責禁放煙花爆竹安全教育的全面工作;王艷平負責學生禁放煙花爆竹安全教育工作;宋瑞麗、李振明負責寒假期間學校禁放煙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

  二、主要做法:

  1、學校充分利用LED大屏幕對師生進行宣傳教育,增強師生的禁放意識、安全意識、環保意識。隗永霞主任重點強調燃放煙花爆竹的危害,要求師生不燃放煙花爆竹,為北京市春節期間的空氣潔凈做出貢獻。

  2、班主任教師在放假前安全教育主題班會上向學生宣傳講解禁放煙花爆竹的注意事項和有關規定,對他們進行安全、消防知識宣傳從而使學生對燃放煙花爆竹的.安全意識做到入眼、入腦、入心,時刻緊繃安全這根弦。

  3、學校充分利用微信平臺與家長進行溝通,呼吁家長首先不要購買煙花爆竹,并對學生放假期間禁放煙花爆竹情況進行監督教育。學校要在1月26日(放寒假前)、2月16日(大年初一)兩次利用微信群提示家長對孩子加強禁放煙花爆竹安全教育。

  4、加強對校園的安全巡邏,在假期值班中嚴格規定,每兩個小時對校園及校園周邊進行巡邏,嚴防死守,力爭校園內無燃放煙花爆竹現象,確保安全。

  總之,通過一系列的工作,進一步增強全校師生的安全意識,提高了事故預防能力和應急處置能力,消除事故隱患,堅決抑制煙花爆竹事故的發生,確保全校師生度過一個歡樂、祥和的春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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