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洲综合专区|和领导一起三p娇妻|伊人久久大香线蕉aⅴ色|欧美视频网站|亚洲一区综合图区精品

生豬穩產保供工作方案

時間:2024-11-26 13:11:30 詩琳 方案 我要投稿

生豬穩產保供工作方案(通用9篇)

  確定目標是置頂工作方案的重要環節。在計劃做某項工作時,我們就要為上級準備幾份工作方案以供參考,快來參考工作方案是怎么寫的吧,下面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生豬穩產保供工作方案,僅供參考,大家一起來看看吧。

生豬穩產保供工作方案(通用9篇)

  生豬穩產保供工作方案 1

  為貫徹落實《農業農村部、國家發展改革委、財政部、生態環境部、商務部、銀保監會關于促進生豬產業持續健康發展的意見》(農牧發〔20xx〕24號),更好發揮政策調控的保障作用,穩固基礎生產能力,有效防止生豬產能大幅波動,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出臺背景

  近幾輪“豬周期”波動表明,做好生豬穩產保供工作,必須以穩固的基礎產能作為支撐。能繁母豬是生豬生產的基礎和市場供應的“總開關”,只要能繁母豬存欄量變動保持在合理區間,仔豬生產就有保障,生豬市場供應和豬肉價格就能保持相對穩定。20xx年以來,我國生豬生產和豬肉市場供應共發生4次較大波動(平均3年一次),價格大幅上漲的起因均為前期能繁母豬存欄量下降到正常水平的95%以下。因此,從生產環節著手,建立以穩定能繁母豬存欄量為目標的生豬產能調控機制,劃定產能保障底線,完善和強化調控政策措施,對于有效應對生豬市場波動日益復雜的新挑戰、防止生產大起大落,十分必要。

  二、總體要求

  以能繁母豬存欄量變化率為核心調控指標,堅持預警為主、調控兜底、及時介入、精準施策的原則,落實生豬穩產保供省負總責和“菜籃子”市長負責制,逐級壓實責任,細化“三抓兩保”(抓產銷大省、養殖大縣、養殖大場,保能繁母豬存欄量底線、保規模豬場數量底線)任務,分級建立生豬產能調控基地,構建上下聯動、響應及時的生豬生產逆周期調控機制,促進生豬產業持續健康發展,不斷提升豬肉供應安全保障能力。

  三、調控能繁母豬存欄量

  (一)確定能繁母豬保有量

  “十四五”期間,以正常年份全國豬肉產量在5500萬噸時的生產數據為參照,設定能繁母豬存欄量調控目標,即能繁母豬正常保有量穩定在4100萬頭左右,最低保有量不低于3700萬頭。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和新疆生產建設兵團(以下簡稱“各省份”)能繁母豬保有量的確定方式:以《農業農村部關于印發20xx—20xx年生豬穩產保供任務目標的通知》(農牧發〔20xx〕11號)中各省份20xx年生豬存欄目標的10%為基礎,結合各地生產實際,確定能繁母豬正常保有量;以能繁母豬正常保有量的90%為標準,確定最低保有量。各省份能繁母豬月度存欄量以國家統計局季度數據為基數,根據農業農村部監測數據測算得出。

  (二)保持能繁母豬合理存欄水平

  按照生豬產能調控要求,將能繁母豬存欄量變動劃分為綠色、黃色和紅色3個區域,采取相應的調控措施。

  1.綠色區域:產能正常波動。能繁母豬月度存欄量處于正常保有量的95%—105%區間(含95%和105%兩個臨界值)。以市場調節為主,不需要啟動調控措施。保持監測預警工作常態化,定期發布監測動態信息。

  2.黃色區域:產能大幅波動。能繁母豬月度存欄量處于正常保有量的90%—95%和105%—110%區間(含90%和110%兩個臨界值)。啟動相應調控措施,與市場調節共同作用,促使能繁母豬存欄量回歸到正常區間。

  情形一:能繁母豬存欄量大幅減少。能繁母豬月度存欄量處于正常保有量的90%—95%區間(含90%的'臨界值)時:一是加強監測預警。強化能繁母豬存欄量監測調度,及時發布監測動態信息,引導市場預期,增加能繁母豬飼養。二是啟動增加產能調節機制。由省、市、縣人民政府引導和督促生豬產能調控基地減緩淘汰能繁母豬,增加補欄,穩定和增加產能。三是向產能降幅較大的地方人民政府發預警函。農業農村部視情況向能繁母豬存欄量降幅較大的省級人民政府發預警函,要求及時采取必要應對措施,使能繁母豬存欄量增加至合理水平。省級和市級農業農村部門可建立相應的預警機制。

  情形二:能繁母豬存欄量大幅增加。能繁母豬月度存欄量處于正常保有量的105%—110%區間(含110%的臨界值)時:一是加強監測預警。強化能繁母豬存欄量監測調度,及時發布監測動態信息,引導市場預期,適度減少能繁母豬存欄量。二是啟動減少產能調節機制。由省、市、縣人民政府引導和督促生豬產能調控基地采取延遲能繁母豬補欄、加快淘汰低產母豬等措施,壓減生豬產能,使其下降至合理水平。

  3.紅色區域:產能過度波動。能繁母豬存欄量低于正常存欄量的90%或高于正常存欄量的110%。強化相關調控措施,促使能繁母豬存欄量回歸到正常存欄水平。

  情形一:能繁母豬存欄量過度減少。能繁母豬存欄量低于正常存欄量的90%(最低保有量)時:加強增加產能引導,農業農村部向能繁母豬存欄量低于最低保有量且未采取調控措施或調控不力的省級人民政府發預警函,督促進一步采取補貼、信貸、貼息等政策措施,遏制產能下滑勢頭,恢復和增加能繁母豬飼養。

  情形二:能繁母豬存欄量過度增加。能繁母豬月度存欄量高于正常保有量的110%時:加強壓減產能引導,加快淘汰低產能繁母豬。

  (三)其他異常情況調控

  能繁母豬存欄量在正常保有量的合理區間波動,但種豬生產供應、新生仔豬數量或生豬存欄量出現異常減少等情況時,各級農業農村部門要會同有關部門及時研究并采取相關措施,必要時可制定臨時性政策措施報同級人民政府批準實施。

  國家生豬核心育種場種豬核心群保有量保持在15萬頭以上,最低保有量不低于12萬頭。當核心群保有量處于12萬—13.5萬頭(含臨界值)時,特別是低于12萬頭時,及時采取應對措施,加強政策支持,使核心群存欄量盡快回歸到合理水平。

  四、調控生豬規模養殖產能

  (一)確定規模豬場(戶)保有量

  農業農村部對全國現有年出欄500頭以上的規模豬場(戶)進行全數備案,根據20xx年6月全國生豬規模養殖場監測系統備案規模豬場(戶)數量,結合生豬規模養殖發展趨勢,確定全國及各省份規模豬場(戶)保有量。各地要保持規模豬場(戶)數量總體穩定,不得違法拆除,確需拆除的,要安排養殖用地支持其異地重建,并給予合理經濟補償。規模豬場(戶)自愿退出的,各地要根據減少的能繁母豬產能情況,新建或改擴建相應產能的規模豬場,確保生豬產能總體穩定。

  (二)分級建立產能調控基地

  依托全國生豬規模養殖場監測系統,對各地規模豬場(戶)數量進行動態監測,重點監測其生產經營變化情況。對年設計出欄1萬頭以上的規模豬場和國家生豬核心育種場,按照豬場自愿加入并配合開展產能調控的原則,建立國家級生豬產能調控基地,由省級農業農村部門于20xx年2月底前組織完成掛牌工作,此后每年2月底前完成上一年度新增基地掛牌和退出基地摘牌(基地標牌式樣及授牌條件)。各地可結合實際建立相應層級的生豬產能調控基地并掛牌。產能調控基地依法優先享受相關生豬生產支持政策。鼓勵由行業協會組織大型生豬養殖企業組建生豬產能調控聯盟,農業農村部適時引導聯盟成員合理調節產能,緩解生產周期波動。各地可參照建立相應調控機制。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強監測預警。

  農業農村部及時發布生豬生產監測信息,向各省份反饋能繁母豬存欄量和規模豬場(戶)保有量等月度數據變化情況。各省份參照農業農村部的監測和反饋制度,開展生產監測并向轄區內各地市反饋相關數據。各地要在人員、經費和平臺等方面,支持完善生豬生產和市場監測預警體系建設,強化監測數據采集、分析、形勢會商和信息發布,及時、準確掌握生產和供應情況,視情況啟動相應政策措施。針對行業熱點和突發性事件,及時回應社會關切并加強宣傳報道,合理引導市場預期。

  (二)強化督導考核。

  各地應結合實際制定不同層級的生豬產能調控實施方案,并將能繁母豬存欄量和規模豬場(戶)保有量等指標任務分解落實。各省份制定的生豬產能調控實施方案經省級人民政府批準后,于20xx年11月底前報農業農村部備案。農業農村部將定期組織考核各省份生豬產能調控工作落實情況,強化考核結果應用。

  (三)加大政策支持。

  市場波動、自然災害或突發疫病等因素導致本省份能繁母豬存欄量大幅減少(低于正常保有量95%)或生豬養殖連續嚴重虧損(由各省份自行確定標準并監測,原則上每頭生豬出欄虧損應大于100元)3個月(含)以上時,可按規定統籌相關資金對規模豬場(戶)和種豬場(含地方保種場)給予一次性臨時救助補貼。同時,要協調地方法人金融機構擴大和增加對符合條件的生豬養殖場(戶)的信貸投放,可按規定統籌相關資金給予貼息補助。各省份可結合實際出臺其他調控產能的政策措施。鼓勵各省份參照國家生豬調出大縣獎勵政策,配套出臺相應政策措施。

  生豬穩產保供工作方案 2

  為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于穩定生豬生產促進轉型升級的意見》(國辦發〔20xx〕44號)精神,根據廣西壯族自治區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做好生豬穩產保供工作加快轉型升級的實施意見》(桂政辦發〔20xx〕106號)要求,盡快恢復和穩定我市生豬生產,加快轉型升級,結合我市實際,經市人民政府同意,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目標要求

  為有效應對非洲豬瘟疫情,落實生豬恢復生產和市場保供目標,增強豬肉供應保障能力,確保全市各縣(區)豬肉自給率穩定保持在100%。及時調整優化生豬產業布局和結構,加快建立以規模化龍頭企業為主體、全產業鏈發展新格局,健全帶動中小養豬場(戶)發展的社會化服務體系,生豬產業發展的質量效益和競爭力穩步提升。到20xx年,生豬產業轉型升級取得重要進展,養殖規模化率達到60%以上,規模養豬場(戶)糞污綜合利用率達到78%以上。到20xx年,生豬產業質量明顯提升,養殖規模化率達到68%以上,規模養豬場(戶)糞污綜合利用率達到85%以上。

  二、任務措施

  (一)加快實現穩產保供。

  1.落實生豬恢復生產任務。各縣(區)要嚴格落實“菜籃子”縣(區)長負責制。全面推廣“鐵桶計劃”等生豬安全養殖模式,引導規模養殖企業積極增養補欄,補充優質后備母豬,加快繁殖仔豬,逐步提升現有生豬產能。積極服務龍頭企業,著重推動廣東溫氏集團、新希望六合集團、深圳康達爾集團等在賀州的生豬項目建成。落實國家、自治區制定的非洲豬瘟防控與生豬復養技術標準操作規范,鼓勵各縣(區)以“龍頭企業+養殖場(戶)”、組建合作社等形式,帶動中小養殖場(戶)加快改造安全豬舍,提升生物安全水平,增強中小養殖場(戶)恢復生產的信心。〔責任單位:各縣(區)人民政府,市農業農村局〕

  2.持續強化非洲豬瘟防控。緊緊圍繞“病豬一豬不漏及時檢疫核查隔離、病死豬一豬不漏不得亂丟、病豬一豬不漏不得調運、境外生豬一豬不漏不給進來”的“四個一豬不漏”要求,始終實行最嚴格的防控措施,抓好排查監測、病死豬無害化處理、疫情處置、檢疫及調運監管、源頭管控等工作。堅持疫情報告制度,嚴格開展產地檢疫和屠宰檢疫,對瞞報、遲報疫情導致疫情擴散蔓延的,從嚴追責問責。嚴格落實生豬屠宰環節非洲豬瘟自檢和駐場官方獸醫制度。鼓勵生豬養殖場、屠宰加工廠完善生豬及生豬產品運輸車輛消毒設施設備,嚴格對出入運輸車輛進行清洗消毒,降低運輸車輛傳播疫情風險。嚴格執行省外生豬調入的有關法律法規和中南六省聯防、自治區的規定,加強跟蹤監測,嚴防非洲豬瘟疫情傳入。〔責任單位:各縣(區)人民政府,市非洲豬瘟防控工作指揮部成員單位〕

  3.加大生豬恢復生產資金支持力度。充分利用市本級現有的.支持培育新型經營主體政策,加大對新建和改(擴)建養豬場(戶)、屠宰加工廠、畜禽糞污處理的支持。積極爭取國家、自治區項目資金支持,加快推進已獲得的穩定生豬生產項目的實施。20xx年12月31日前繼續實施種豬場和規模養豬場(戶)貸款貼息政策,落實非洲豬瘟強制撲殺補助政策。積極協調推動各保險機構擴大生豬保險范圍,保障對育肥豬、能繁母豬的政策性保險所需補貼保費,做到愿保盡保;到20xx年12月31日前,比照中央政策階段性提高生豬保險保額,能繁母豬保額提高到每頭1500元以上,育肥豬保額提高到每頭1200元;鼓勵開展生豬商業性保險。督促各銀行業金融機構加大對養豬業的金融支持力度,不盲目對養豬場(戶)限貸、抽貸和斷貸。擴大擔保服務范圍,把擔保范圍覆蓋到年生豬出欄量500頭以上的規模養豬場(戶),對發生過疫情及撲殺范圍內的養豬場(戶)恢復生豬生產提供便利、高效的信貸擔保服務。調整優化農機購置補貼機具種類范圍,支持養豬場(戶)購建自動飼喂、環境控制、疫病防控、廢棄物處理等農機裝備。〔責任單位:市財政局、發展改革委、農業農村局,賀州銀保監分局,廣西農業信貸融資擔保有限公司賀州市辦事處,各縣(區)人民政府〕

  4.規范禁養區劃定與管理。嚴格落實法律法規對禁養區劃定的相關要求,除法律、行政法規和地方性法規可以劃定禁養區外,各地政府規章和行政規范性文件不得作為禁養區劃定依據。取消超出法律法規的禁養規定和超劃的禁養區。〔責任單位:市生態環境局,各縣(區)人民政府〕

  5.保障種豬、仔豬及生豬產品有序調運。嚴格落實動物及動物產品指定通道運輸制度,對未經檢疫合格的生豬及生豬產品依法依規處理。優化種豬跨省跨縣運輸檢疫程序,降低調運成本。將整車合法運輸仔豬及冷鮮豬肉納入鮮活農產品運輸“綠色通道”政策范圍。按照國家規定,20xx年6月30日前,對整車合法運輸種豬及冷凍豬肉的車輛,免收車輛通行費。〔責任單位:市農業農村局、交通運輸局,各縣(區)人民政府〕

  6.全力保障市場供應。加強生豬供求監測,做好凍肉儲備工作,完成自治區每年下達我市的凍豬肉儲備任務。做好進口豬肉監測,拓寬豬肉進貨渠道,確保市場豬肉價格穩定。建立規模養豬場(戶)信息備案管理和生產月度報告制度,做好生豬生產調度工作,掌握生豬生產動態,為調度市場供應提供參考數據。積極抓好牛羊、雞鴨鵝兔等養殖,緩解豬肉供應壓力,保持肉類供應總量,滿足市場需求。〔責任單位:市發展改革委、投資促進和商務局、農業農村局,各縣(區)人民政府〕

  7.堅決維護市場秩序。加強價格監管和調控,防止出現價格炒作行為,及時引導涉及豬肉價格的社會輿論,組織對擬出臺的重大市場干預措施進行風險評估。堅決打擊不執行明碼標價、價格欺詐、串通漲價、囤積居奇等價格違法行為。加大聯防聯控力度,嚴厲打擊制售病死豬、私屠濫宰和運輸環節非法販運等違法犯罪行為以及網絡謠言等擾亂市場行為。繼續保持打擊走私高壓態勢,嚴厲打擊走私生豬和生豬產品行為。〔責任單位:市發展改革委、市場監管局、公安局,賀州海關〕

  (二)加快生豬產業轉型升級。

  1.大力引進培育規模化養殖企業。突出抓好招商引資,引進生豬產業龍頭企業到我市環境容量大、生物安全水平高的地方建設大型規模化標準化養殖基地。每個縣(區)要引進龍頭企業建設不少于1個大型養殖基地。大力培育本地優秀的規模養殖企業做大做強,積極支持本地規模養殖企業新建、改(擴)建養殖基礎設施。〔責任單位:各縣(區)人民政府〕

  2.建立帶動中小養殖場(戶)發展的支持體系。支持生豬產業化龍頭企業采取“公司+養殖場(戶)”產業化經營模式,與中小養豬場(戶)形成穩定利益共同體,帶動中小養豬場(戶)提高養殖技術和生物安全水平,引導小散養殖向標準化、規模化養殖轉型。〔責任單位:各縣(區)人民政府〕

  3.推廣生豬現代生態養殖模式。按照“品種優良化、設施現代化、防疫規范化、糞污資源化、產品安全化”的要求,深入開展生豬養殖標準化示范創建,在全市創建一批可復制、可推廣的高質量標準化示范場。力爭到20xx年,生豬規模養殖場生態養殖比重達到90%以上。抓好畜禽糞污資源化利用整縣推進項目實施,畜禽糞污資源化利用整縣推進項目縣要加強畜禽糞污第三方處理利用機構能力建設,積極推廣“建池截污、收運還田”運行模式。健全病死豬無害化處理體系,加快出臺無害化處理設施建設用地、無害化處理體系建設財政補助、無害化處理廠執行農業生產用電價格、無害化處理企業貸款扶持等政策。生豬調出大縣要在20xx年6月底前建成與病死豬處理數量相適應的專業無害化處理廠和病死豬收集體系,其他縣在市級人民政府的統籌下,跨縣域合作建設區域性病死畜禽無害化處理廠。〔責任單位:市農業農村局、發展改革委、自然資源局、財政局,賀州銀保監分局,各縣(區)人民政府〕

  4.加快建立現代生豬流通體系。加快屠宰行業提檔升級。支持引導大型生豬養殖企業實行養殖、屠宰、冷鏈、加工全產業鏈發展。引導屠宰加工產業向養殖集中區轉移布局,各地規劃建設與肉豬出欄規模相當的生豬屠宰廠(場),推進養殖、屠宰和加工融合發展,實現生豬就地就近屠宰。對符合條件的屠宰廠(場)報建審批手續,要加強服務指導,簡化審批程序。停止小型生豬屠宰廠(場)建設審批,加快小型生豬屠宰廠(場)撤停并轉。改變生豬調運方式,加快實現從“運豬”向“運肉”轉變,大力推行豬肉產品冷鏈調運,逐步減少活豬長距離跨省調運。跨省調運生豬產品實行備案管理制度,按照中南區聯防生豬產品調運規定的時間節點,實行定點屠宰廠(場)備案。生豬主產區應與主銷區簽訂長期穩定供應協議,加快建立冷鮮肉品流通和配送體系,實現“集中屠宰、品牌經營、冷鏈流通、冷鮮上市”。建立冷鏈物流體系,鼓勵屠宰企業建設標準化預冷集配中心、低溫分割加工車間、冷庫等設施,提高生豬產品加工儲藏能力,配備必要的冷藏車等設備,提高長距離運輸能力。鼓勵生豬產品主銷區建設標準化流通型冷庫、低溫加工處理中心、冷鏈配送設施和冷鮮肉配送點,提高終端配送能力。〔責任單位:市發展改革委、農業農村局、自然資源局、投資促進和商務局、交通運輸局,各縣(區)人民政府〕

  5.切實保障生豬養殖用地。遵循種養結合、農牧循環的客觀要求,落實養殖用地納入農用地管理、不需建設用地審批的政策,允許建設多層養殖設施,生豬養殖用地使用一般耕地,不需要耕地占補平衡,但不得使用永久基本農田,支持各地利用農村集體建設用地和“四荒地”(荒山、荒溝、荒丘、荒灘)發展生豬生產。完善設施農用地政策,合理增加附屬設施用地規模,取消15畝上限,保障廢棄物處理等設施用地需要。〔責任單位:市自然資源局,各縣(區)人民政府〕

  (三)完善動物疫病防控體系。

  1.提升動物疫病防控能力。統籌做好非洲豬瘟以及口蹄疫、豬瘟、高致病性豬藍耳病等重大動物疫病防控工作,成立疫病防控與養殖技術指導組,加強疫病防控技術培訓和分類指導,指導養豬場(戶)改善動物防疫條件,加強消毒滅源,開展風險評估,實行封閉管理、全進全出的養殖模式,提升生物安全防護能力。各地要按照中南區非洲豬瘟等重大疫病區域化防控工作要求,完善防控工作措施,確保區域化聯防聯控工作有序推進。支持有條件的地區和企業建設無疫區和無疫小區,提升動物疫病防控水平。〔責任單位:各縣(區)人民政府,市農業農村局〕

  2.加強生豬主要疫病免疫。壓實養殖場(戶)生豬主要疫病免疫主體責任。實行口蹄疫強制免疫、豬瘟全面免疫,各地根據流行狀況和風險評估結果,確定本轄區高致病性豬藍耳病免疫范圍。規模養殖場要按免疫程序實行常年免疫,散養戶實行春、秋兩季集中免疫和常年補免相結合免疫,鼓勵有條件的散養戶實行按程序常年免疫。各地要組織開展免疫效果評價,對免疫不合格的及時補免,確保免疫質量。〔責任單位:各縣(區)人民政府,市農業農村局〕

  3.強化檢測檢疫體系建設。加強縣級動物疫病預防控制中心獸醫實驗室非洲豬瘟、高致病性豬藍耳病等生豬重大疫病的檢測能力建設,完善設施裝備,改善檢測條件。繼續開展第三方檢測機構和生產經營主體檢測能力認證,大力推進政府購買獸醫社會化服務,提升檢測能力。加強動物檢疫人員培訓,嚴格執行檢疫規程,嚴肅查處不檢疫直接出證或無正當理由拒絕檢疫出證等違規行為。〔責任單位:各縣(區)人民政府,市農業農村局、財政局〕

  4.加強基層動物防疫隊伍建設。強化動物防疫執法,建立健全動物衛生監督機構和動物疫病預防控制機構,理順動物防疫執法與動物檢疫、衛生監督工作機制。加強鄉鎮畜牧獸醫站建設,配備與養殖規模和工作任務相適應的防疫檢疫等專業技術人員。依托現有畜牧獸醫信息化管理系統,推進畜牧獸醫信息資源整合,切實提高監管效率。各級財政要保障基層動物防疫人員的工資待遇和有關津貼,落實工作經費和專項業務經費,保障動物防疫、檢疫、檢測、執法監督和信息化管理工作的正常開展。〔責任單位:各縣(區)人民政府,市農業農村局、財政局、人社局〕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

  各縣(區)要嚴格落實“菜籃子”縣(區)長負責制,落實非洲豬瘟防控屬地管理責任、監管責任,督促生豬產業各環節從業者簽訂非洲豬瘟防控承諾書,壓實防控主體責任,切實做好生豬穩產保供工作。市農業農村局要發揮牽頭作用,統籌協調各縣(區)各有關部門抓好非洲豬瘟防控、恢復生豬生產工作,督促各縣(區)把國家政策落實到位。市直相關部門要結合各自工作職責,加大工作力度,把工作落到實處。

  (二)加大宣傳力度。

  大力宣傳非洲豬瘟防控工作的長期性,引導各縣(區)各有關部門樹立長期作戰觀念,確保打贏非洲豬瘟防控持久戰。進一步普及科學知識,引導社會公眾科學理性看待疫情防控、積極支持生豬生產。及時主動公開生豬生產和豬肉市場供應情況,確保市場秩序穩定。加強豬肉消費宣傳引導,提高冷鮮肉消費比重。

  (三)強化法治保障。

  完善疫情排查、檢疫、屠宰、生豬及其產品調運、餐廚廢棄物管理、生豬運輸車輛檢查、外地疫情防堵、監督執法、信息化管理、無疫小區建設等工作。不定期地開展專項整治,加大執法力度,嚴厲打擊收購、販運、銷售、隨意丟棄病死豬以及不按規定出證、偽造檢疫證明或檢疫報告、逃避檢疫、非法調運、“炒豬”、私屠濫宰、走私販私、造謠惑眾等違法違規行為。

  生豬穩產保供工作方案 3

  為進一步貫徹落實省政府辦公廳《關于穩定生豬生產保障市場供應推動生豬產業高質量發展的實施意見》(蘇政辦發〔20xx〕78號)和省恢復生豬生產保障市場供應工作會議精神以及《宿遷市生豬穩產保供工作方案》(宿辦發電〔20xx〕8號)要求,做好當前穩定生豬生產保障市場肉品供應等相關工作,結合我縣實際,特制定本方案。

  一、總體目標

  落實好“菜籃子”縣長負責制,以責任落實為保障,以項目落實為抓手,加大要素資源投入,加快釋放潛在產能,提高生豬生產,穩定市場流通,保障調控能力,全面完成生豬穩產保供任務。到20xx年,全縣存欄生豬達到54.4萬頭、年出欄生豬達到94.65萬頭;豬肉替代品供應充足,肉禽出欄量達到1400萬羽。

  二、推進措施

  (一)穩定生豬產能

  1、推動現有豬場恢復生產。建立縣包鄉、鄉到場的生豬規模豬場掛鉤聯系制度,開展疫病防控和生產技術服務指導,及時調度生產信息。保障現有規模養殖場加快補欄,力爭恢復應有的生產能力。各鄉鎮場(街道)對現有年出欄能力500頭及以上規模豬場要逐場對接,逐場制定養殖計劃表,按月明確擴產復產計劃,將任務落實到場。20xx年4月26日前,各鄉鎮場(街道)養殖計劃要制定到位。爭取到20xx年6月底,年出欄能力500頭及以上規模豬場80%實現生產,存欄達到30萬頭以上,20xx年底要基本實現生產全覆蓋。〔責任單位:縣農業農村局,以下均需各鄉(鎮)人民政府、各街道辦事處、青伊湖農場落實,不再列出〕

  2、推動新建項目建成投產。對建成的項目要加快補欄,在建的項目要加快進度,簽約的項目要盡早開工,確保生豬產能盡快恢復到歷史最高水平。對立華牧業生態養殖小區、牧原規模豬場、新希望規模豬場等,建立月度進度計劃表,實行按月調度,20xx年6月底存欄量要分別達到3萬頭、0.3萬頭、0.15萬頭;20xx年出欄量分別達到4.8萬頭、5萬頭、5萬頭。(責任單位:縣農業農村局)

  3、推動規模豬場改造升級。重點引導存欄500頭及以上規模豬場對生產、防疫等設施設備進行改造,為穩產擴產提供安全防控保障。規模豬場要科學分設生產、生活、糞污處理等功能區;升級飼喂、飲水、溫控等生產設施和消毒噴淋系統、洗消中心、無害化處理、凈污道等防疫設施設備,提高防疫能力,降低養殖風險。各鄉鎮場(街道)要因場施策制定年度改造計劃,推動改造工作落實到位。到20xx年,存欄500頭及以上規模豬場改造率達到80%。(責任單位:縣農業農村局)

  4、嚴格落實非洲豬瘟等重大動物疫病防控措施。推動非洲豬瘟等重大動物疫病網格化防控,加大巡查次數、督促抓好監測排查、嚴厲打擊違法違規調運行為、嚴格執行縣外生豬及產品落地監管、清洗消毒、封閉飼養、餐廚廢棄物禁用等行之有效的防控措施。重點對規模豬場和種豬場(簡稱“兩場”)開展養殖區域安全凈化,保障“兩場”生物安全。支持有條件的鄉鎮和企業建設無疫區和無疫小區。加強縣級獸醫實驗室建設,積極發展專業化、社會化動物防疫服務組織,鼓勵第三方檢測監測和養殖企業自檢;支持規模養殖企業、屠宰企業、無害化處理中心自建車輛清洗消毒中心。落實動物防疫條件審查新規定,積極推進由集中免疫向程序免疫轉變,實施規模養殖場動物疫病凈化工程。(責任單位:縣農業農村局)

  5、保障基層動物防疫隊伍建設。充實現有基層獸醫防疫隊伍,配備與養殖規模和工作任務相適應的防疫檢疫等專業技術人員;同時推行政府購買防疫、檢測等社會化獸醫服務,鼓勵發展多種形式的第三方服務機構。在農業綜合行政執法改革中,結合建立執法事項清單,落實動物防疫檢疫執法責任,突出強化動物防疫執法力量。落實屠宰場官方獸醫派駐制度,按照要求足額配備官方獸醫。(責任單位:縣農業農村局、縣委編辦、縣財政局、縣人社局)

  6、保障生豬養殖用地。落實《關于設施農業用地管理有關問題的通知》(自然資規〔20xx〕4號)等文件政策,養殖設施鼓勵建設多層建筑,原則上不得占用永久基本農田,涉及少量永久基本農田確實難以避讓的,允許使用但必須補劃。完善設施農用地政策,合理增加附屬設施用地規模,取消生豬生產附屬設施用地15畝上限,保障廢棄物處理等設施用地需要。生豬養殖用地作為設施農用地,按農用地管理,不需辦理建設用地審批手續。針對規模養殖場用地難問題,縣自然資源和規劃局要開展梳理排查,根據種養循環、種養配套的`要求,配置養殖土地資源。20xx年4月底前,全面梳理出符合規模養殖要求(50畝以上)的土地資源清單和分布圖。(責任單位:縣自然資源和規劃局)

  7、做好生豬規模養殖環評管理。落實《關于進一步做好當前生豬規模養殖環評管理相關工作的通知》(環辦環評函〔20xx〕872號)要求,對年出欄能力5000頭及以上的生豬養殖項目,探索開展環評告知承諾制改革試點,建設單位在開工建設前,將簽署的告知承諾書及環境影響報告書等要件報送環評審批部門,環評審批部門在收到告知承諾書和環境影響報告書等要件后,可不經評估、審查直接做出審批決定,并切實加強事中事后監管。試點時間至20xx年12月31日。(責任單位:縣生態環境局)

  8、規范生豬屠宰加工企業發展。優化生豬屠宰產能布局,支持大型養殖企業結合養殖布局通過新建、合作等形式發展標準化屠宰加工,推動肉品供應由調豬向調肉轉變。大力推進生豬屠宰標準化示范建設,引導有條件的屠宰企業爭創省級以上標準化示范企業。要加強對區域內屠宰企業的指導、監管,嚴格對違法違規生產行為處罰;不定期開展監督抽查,確保生豬屠宰環節非洲豬瘟自檢和官方獸醫派駐制度真正落實到位。(責任單位:縣農業農村局)

  9、落實信貸支持政策。農業信貸擔保機構要在做好風險評估防控的基礎上,簡化流程、降低門檻,為規模豬場提供信貸擔保支持;要創新金融信貸產品,在依法合規、風險可控的前提下探索將土地經營權、養殖圈舍、大型養殖機械、養殖訂單等納入抵質押物范圍。落實暫時將能繁母豬保額從1200元增加至1500元等生豬保險政策,實施期限自20xx年5月1日至20xx年12月31日。降低能繁母豬保險投保門檻,擴大養殖保險覆蓋面,努力實現應保盡保。各鄉鎮場(街道)要在20xx年4月底前,對生豬養殖場戶進行排查登記,梳理出有信貸支持愿望的養殖場清單并做好對接服務。(責任單位:縣金融辦、縣財政局、縣農業農村局)

  10、落實財政金融政策。縣財政要加大資金統籌整合力度,積極支持保障生豬生產、疫病防控、養殖廢棄物資源化利用等措施落實,重點扶持種豬場、規模豬場恢復和擴大生產以及清洗消毒、無害化處理、資源化利用、養殖環境控制、自動飼喂等設施建設。要落實生豬養殖貸款貼息政策,重點對具有種畜禽生產經營許可證的種豬場(含地方豬保種場)及年出欄5000頭及以上的規模豬場進行貸款核實,及時將貼息落實到場。貸款貼息比例原則上不超過2%,貼息期為20xx年8月1日至20xx年12月31日。要落實生豬養殖農機購置補貼政策,對生豬養殖場戶購置自動飼喂、環境控制、疫病防控、廢棄物處理等農機裝備實行應補盡補。要從快、從簡做好申報、審核工作,做到即報即審。要落實生豬良種補貼政策,對從縣外引進具備以下四個條件的種豬進行獎補:一是種豬(含純種豬、二元母豬和種公豬)從省內外取得種畜禽生產經營許可證(在有效期內)的種畜禽場購進,且應提供種豬系譜資料;二是有產地檢疫證和非洲豬瘟檢測合格證明;三是調入后隔離觀察30天后健康的種豬;四是種豬產地檢疫證明出證時間為20xx年10月1日至20xx年9月30日。獎補政策實施期限截止到20xx年9月30日。(責任單位:縣財政局、縣農業農村局)

  (二)保障市場肉品供給

  1、強化豬肉市場供應。各鄉鎮場(街道)要圍繞“供應充足、價格穩定、質量安全”要求,嚴格落實地方凍豬肉儲備任務。商務部門4月26日前要摸清全縣大型商貿流通企業和凍肉批發企業肉品流通、銷售等基本信息清單,引導大型商貿流通企業、凍肉批發企業多渠道組織生豬產品貨源;發改部門要加強豬肉儲備,穩定消費預期,滿足群眾消費需求;農業農村局部門要引導本地屠宰企業與規模豬場加強合作,強化產銷對接,提高生豬就地屠宰量。(責任單位:縣發改局、縣商務局、縣農業農村局)

  2、加強豬肉替代品供應。統籌抓好禽肉等其他畜禽產品生產和市場供應,加大肉雞“平改籠”進度,切實提高單位面積肉禽產能;依托益客食品等肉禽屠宰加工企業,充分保障本縣禽肉產品充足供應,全面提升市場應急保障能力。到20xx年,全縣肉禽出欄達到1400萬羽。(責任單位:縣農業農村局)

  3、保障困難群體生活。由發改部門牽頭,會同財政、民政、教育、人社、退役軍人事務、總工會等部門,密切跟蹤居民消費價格指數(CPI)上漲情況,在CPI月同比漲幅超過3%(含)時,根據社會救助和保障標準與物價上漲掛鉤聯動機制,及時核定發放當月困難群體價格臨時補貼,發放對象包括享受國家撫恤補助的優撫對象、城鄉低保對象、農村五保對象、城市“三無”對象、孤兒、困難職工、領取失業保險金期間的失業人員等特殊困難群體。要統籌扶貧救助資金,做好困難家庭、學生的救助幫扶,保障困難群體肉食供應。(責任單位:縣發改局、縣民政局、縣教育局、縣人社局、縣財政局、縣農業農村局、縣退役軍人事務局、縣總工會)

  4、加強豬肉質量安全監管。督促市場開辦者、豬肉經營使用者落實主體責任,建立并嚴格執行索證索票、進貨查驗記錄等制度,禁止采購、經營和使用病死或死因不明以及未按規定進行檢驗檢疫或檢驗檢疫不合格肉品。定期對凍庫、農貿市場、超市等肉品貯存、銷售場所,使用豬肉原料的肉制品生產加工單位、學校食堂、飯店等餐飲服務單位等進行監督檢查,發現采購、銷售、使用病死或死因不明以及未按規定進行檢驗檢疫或檢驗檢疫不合格的肉品等違法行為的,一律依法予以處置,涉嫌犯罪的,及時移送公安機關查處。(責任單位:縣市監局)

  三、保障措施

  1、強化組織領導。要嚴格落實“菜籃子”縣長負責制要求,承擔轄區生豬穩產保供主體責任,政府主要領導是第一責任人。縣級成立生豬穩產保供工作指揮部,縣政府主要領導任總指揮、分管領導任副總指揮,縣政府辦、農業農村局、發改局、財政局、市監局、商務局、交通運輸局、公安局、城管局、衛健局、民政局、自然資源和規劃局、生態環境局、信訪局、郵政管理局等單位主要負責人,縣委宣傳部分管負責人,各鄉鎮場(街道)主要負責同志為成員,全面組織領導和協調全縣市場保供及生豬穩產工作。

  2、強化部門責任。農業農村部門要會同有關部門抓緊建立恢復生豬生產協調機制,推動各項政策措施落地見效,做好生豬生產服務指導、監測預警、恢復生豬生產情況調度等工作;發改部門要加強豬肉市場調控和價格監測,做好保供穩價工作,要指導做好肉品供應保障工作,有效擴大豬肉應急儲備,適時投放市場;財政部門要加大對生豬產業的資金扶持力度,加強資金使用監管,確保專款專用;自然資源和規劃部門要完善設施農用地政策,優化配置土地資源,保證符合規劃、生態循環型豬場發展的用地需求;市場監管部門要加強豬肉產品流通、加工、餐飲等環節的監管,規范市場秩序,保證質量安全;宣傳部門要加強輿論引導,穩定社會預期。農業農村部門要發揮牽頭作用,各有關部門要密切配合、各負其責,按照職責分工,認真落實生豬生產、財稅、土地、環保、金融等支持政策,形成穩定生豬生產和保障市場供應合力,確保各項措施盡快落實到位。

  3、加強信息調度。加強生產恢復進展與工作實施進展調度力度,建立任務清單,做到任務項目化,進度圖標化,推動目標任務早落實、早見效。對各鄉鎮場(街道)生豬增養、復養情況,實行月統計、月通報;對項目用地落實、項目建設進度、扶持政策落實等實行月統計,雙月通報。

  4、加強督查考核。生豬穩產保供已列入省政府百項重點工作任務考核內容,并納入省委農村工作領導小組鄉村振興工作考核。各鄉鎮場(街道)、各部門要嚴格落實生豬穩產保供政府屬地責任和部門監管責任,深化過程跟蹤和調度,建立縣級抓統籌督導、鄉鎮抓落實的責任制度。各鄉鎮場(街道)要壓實責任,確保完成生豬穩產保供目標任務。縣農業農村局要會同有關部門對各鄉鎮場(街道)目標任務完成情況和穩產保供工作推進情況進行督查,督查結果上報縣委縣政府,并在全縣范圍內進行通報。

  生豬穩產保供工作方案 4

  為進一步完善我市政府豬肉儲備調節機制,緩解生豬生產和市場價格周期性波動,促進生豬產業穩定發展和市場平穩運行,有效維護生產者、經營者和消費者利益,根據省發展改革委、財政廳、農業農村廳、商務廳、市場監管局、糧食和儲備局《關于印發〈甘肅省完善政府豬肉儲備調節機制做好豬肉市場保供穩價工作預案〉的通知》精神,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基本原則

  (一)市場為主、政府調控。發揮市場價格及政府調控作用,合理引導市場預期,統籌兼顧生產與消費、豬肉與替代品,調節市場供需,促進生產平穩、健康發展。

  (二)分級負責、縣區為主。市級負責全市豬肉保供穩價政策制定,保持全市生豬生產的基本穩定,承擔涼州城區豬肉市場保供穩價工作;縣區政府承擔本地豬肉市場保供穩價主體責任。

  (三)精準高效、平急兼顧。加強價格監測分析,提高監測預警的前瞻性,不斷完善政府調控手段,合理把握時機、節奏和力度,發揮政策效能。合理設置常規儲備和臨時儲備規模,創新儲備吞吐方式,充分發揮平時靈活調節和急時快速有效調控功能,確保儲備調控做到“儲得進、調得出、用得上”。

  二、主要措施

  (一)強化市場監測分析

  市發展改革、農業農村、商務等部門要按照各自職責建立健全生豬豬肉監測預警信息體系,加強對生豬生產和市場價格異常波動的監測和預警分析,重點跟蹤分析能繁母豬存欄量變化率、仔豬價格、白條豬出場價格、玉米平均市場收購價格、城市豬肉平均零售價格等指標變化,當監測發現生豬生產和市場價格異常波動時,及時召開部門聯席會議,研究提出調控生豬市場的相應措施,做好預警、處置準備工作。要建立信息共享機制,通過政府的網站(門戶網站)及時發布生豬生產、調運、銷售情況和市場價格變動情況,同步宣傳涉豬政策和疫情信息等,引導市場主體自主調節生產經營決策,主動適應市場形勢變化。各縣區相關部門要及時向市級對應部門報送本區域市場監測情況。

  (二)建立政府豬肉常規儲備

  為滿足市場調控和應急投放需要,市級和縣區政府要建立一定規模的'豬肉常規儲備。市級常規儲備規模按300噸安排,以凍豬肉的方式存儲,儲備資金由市財政負擔。若需調整常規儲備規模,由市發展改革委會同市糧食和儲備局提出意見,報市政府決定。常規儲備中含應急儲備120噸,專項用于應對突發重大災害等特殊情況。按儲備管理的相關規定,常規儲備應定期輪換,輪換期間,儲備肉庫存數量不得低于225噸。

  各縣區常規儲備由縣區政府承擔,最低按城區常住人口3天消費量安排,具體儲備規模根據實際條件自行確定,儲備期相關補貼資金由縣區財政負擔。常規儲備可采用凍豬肉及活體存儲等方式,其中凍豬肉存儲占比不少于50%,在發生重大動物疫情等特殊情形時增加凍豬肉儲備至規定的常規儲備水平。天祝縣可視情減少豬肉儲備規模適當增加牛羊肉儲備。

  (三)協同做好預警應對

  1.價格過度下跌情形下的預警應對。當生豬和豬肉價格大幅下跌,省發展改革委啟動預警發布后,市發展改革委、市農業農村局經有關部門同意后在政府的網站(門戶網站)同口徑發布預警信息,引導養殖戶平穩有序減欄,避免恐慌性集中出欄。

  當省上對我市下達臨時收儲指令時,各縣區政府、市直各有關部門根據職責分工抓好落實,在規定時間內完成收儲任務。

  2.價格過度上漲情形下的預警應對。當生豬及豬肉市場供應緊張、價格明顯上漲時,省發展改革委啟動預警發布后,市發展改革委、市農業農村局經有關部門同意后在政府的網站(門戶網站)發布相同口徑的預警信息,引導養殖戶有序擴產,避免非理性過度補欄。

  當省發展改革委向我市下達投放省級儲備肉投放指令時,市發展改革委會商市糧食和儲備局制定投放方案,并按指令投放省級政府儲備肉。同時,由市發展改革委牽頭,會同市財政、農業農村、商務、市場監管、糧食和儲備局等部門,及時分析研判我市的豬肉生產、調運、銷售形勢,制定市級政府儲備肉投放方案。經市政府同意后,市發展改革委向市糧食和儲備局下達投放指令,市糧食和儲備局在涼州城區依托承儲企業的投放點實施投放,對群眾不發票、不限購、敞開供應,確保不斷檔、脫銷。市級儲備肉投放結束后,要在30天內完成補庫。縣區可參照市上的做法,確定投放方式和投放規模,及時增加市場供應,穩定市場價格。

  (四)壓實豬肉保供穩價責任

  市、縣區政府承擔當地生豬市場保供穩價主體責任,要積極擴大生豬生產,提高生豬自給率,結合實際健全豬肉儲備調節工作機制,落實資金安排、收儲主體等關鍵事項,組織實施好儲備調節工作。

  發展改革部門負責適時組織財政、農業農村、商務、市場監管、糧食和儲備等部門定期或不定期召開會商會議,分析生豬和豬肉市場價格形勢,議定儲備響應方案,研究特殊情況下的豬肉市場調控措施等。同時按照部門職責,做好生豬相關商品的價格監測和預警,及時向市政府報告有關情況,按照我市社會救助和保障標準與物價上漲掛鉤聯動機制要求,協調相關部門做好價格臨時補貼發放工作。

  財政部門負責落實好政府豬肉儲備相關經費,切實保障生豬和凍豬肉儲備、輪換、投放等需要,負責價格臨時補貼資金的保障工作。

  商務部門負責加強市場運行監測,引導豬肉及替代品進超市、進集貿市場、進餐飲企業,保障市場供應。

  農業農村部門負責落實穩定生豬生產發展的政策措施,引導市場主體合理安排生產,調優生產力布局和結構,提升生產自給能力。加強飼料安全、生豬疫病防控及檢疫工作;加強動物疫情監測,建立健全重大動物疫情預警機制;加強屠宰環節病害豬(肉)無害化處理的監管,推動生豬及產品規范有序調運。

  市場監管部門負責加強生豬和豬肉市場價格監督檢查,依法嚴厲打擊囤積居奇、哄抬價格等違法行為,維護正常市場秩序。加強對豬肉市場流通環節食品安全監管,嚴防問題豬肉進入市場。

  市糧食和儲備局負責做好政府豬肉儲備管理工作,合理布局儲備庫點,確定可租用的社會庫點,按要求進行儲備和投放,增強政府儲備豬肉常規調節和應急調控能力。

  三、相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各縣區、各部門要提高豬肉保供穩價工作重要性的認識,主要領導親自上手,分管領導具體主抓,落實落細部門責任,制定符合本地實際的促進生豬生產平穩發展政策措施,切實做好轄區內穩定生豬生產和市場保供穩價工作。

  (二)強化政策協同。各縣區、各部門要加強上下之間、部門之間、政企之間的協同聯動,認真落實國家和省上穩定生豬生產發展的政策措施,有關部門要通過增加預算內投資、保障養殖用地、強化信貸和保險政策等方式引導市場主體合理安排生產,調優生產力布局和結構,推進全產業鏈高質量發展,增強市場抗風險能力,促進生豬和豬肉市場供求基本均衡,夯實保供穩價基礎。

  (三)合理引導市場預期。市農業農村、發展改革、商務局、市場監管等部門要加強配合,全面、客觀、準確的報道豬肉產品市場供應、價格、質量安全以及政府采取的保供穩價措施等情況,引導社會各方面客觀看待生豬及豬肉價格漲跌的影響,理性對待市場價格變化,營造有利于促進生豬生產穩定發展的輿論氛圍。

  生豬穩產保供工作方案 5

  一、總體要求

  (一)指導思想。

  全面貫徹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會精神,按照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以保障豬肉基本自給為目標,建立預警及時、措施精準、響應高效的生豬生產逆周期調控機制,激發市場主體發展活力,不斷提升生豬產業質量、效益和競爭力,形成長期穩定的豬肉供應安全保障能力,更好滿足人民群眾消費需求。

  (二)工作原則。

  精準調控,穩定發展。總結生豬穩產保供工作經驗,強化監測預警,完善調控機制,注重預調早調微調,保持合理生豬產能水平,有效調控產銷異常變化,確保生產和市場供應基本穩定。

  市場導向,有序發展。充分發揮市場決定性作用,更好發揮政府作用。落實生豬穩產保供省負總責,穩定長效性支持政策,更多用市場化方式緩解“豬周期”波動,努力保持豬肉價格在合理范圍。

  重點突破,轉型發展。以疫病防控、標準化養殖、屠宰加工、養殖廢棄物資源化利用為突破口,加快補齊生豬產業發展的短板和弱項,不斷推進節本提質增效。

  (三)發展目標。

  用5—10年時間,基本形成產出高效、產品安全、資源節約、環境友好、調控有效的生豬產業高質量發展新格局,產業競爭力大幅提升,疫病防控能力明顯增強,政策保障體系基本完善,市場周期性波動得到有效緩解,豬肉供應安全保障能力持續增強,自給率保持在95%左右。

  二、穩定生豬生產長效性支持政策

  (一)穩定生豬貸款政策。

  銀行業金融機構要及時總結各地試點經驗,加快推廣土地經營權、養殖圈舍、大型養殖機械和生豬活體抵押貸款。對符合授信條件但暫時經營困難的生豬養殖場(戶)和屠宰加工企業,不得隨意限貸、抽貸、斷貸。支持將符合農業發展銀行職能定位和政策性業務標準的生豬養殖相關貸款按程序納入政策性業務范圍。(人民銀行、財政部、銀保監會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二)完善生豬政策性保險。

  深入推進生豬養殖保險,穩定能繁母豬、育肥豬保險保額,根據生產成本變動對保額進行動態調整,增強保險產品吸引力,實現養殖場(戶)愿保盡保。鼓勵和支持有條件的地方開展并擴大生豬收入保險,進一步提升保障水平、降低經營風險。開展病死豬無害化處理與保險聯動機制建設試點,建立健全有關部門和保險機構的信息共享機制。(財政部、農業農村部、銀保監會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三)持續優化環境管理服務。

  加強對畜禽養殖禁養區的動態監測,各地不得超越法律法規規定隨意擴大禁養區范圍,不得以行政手段對養殖場(戶)實施強行清退,切實保障養殖場(戶)合法權益。深入推進生豬規模養殖項目環評“放管服”改革,繼續對年出欄5000頭以下的生豬養殖項目實行備案管理、對年出欄5000頭及以上和涉及環境敏感區的生豬養殖項目按規定實行審批。(生態環境部、農業農村部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三、建立生豬生產逆周期調控機制

  (一)保持能繁母豬合理存欄水平。

  “十四五”期間,全國能繁母豬存欄量穩定在4300萬頭左右、最低保有量不少于4000萬頭,后續根據豬肉消費和母豬繁殖率等變化動態調整。以能繁母豬存欄量變化率為核心調控指標,建立異常變化自動觸發調控機制,當月度同比變化率超過5%時,采取預警引導、鼓勵生豬養殖場(戶)加快補欄二元母豬或淘汰低產母豬等措施,促使能繁母豬存欄量回歸合理區間。(農業農村部、財政部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二)穩定規模豬場存量。

  將年出欄500頭以上的規模養殖場(戶)納入全國生豬養殖場系統備案,動態監測其生產經營情況,保持規模養殖場(戶)數量總體穩定。不得違法拆除規模養殖場(戶),確需拆除的',各地要安排養殖用地支持其異地重建,并給予合理經濟補償。對年出欄1萬頭以上的規模養殖場,掛牌建立國家級生豬產能調控基地,各地可結合本地區實際建立相應層級的生豬產能調控基地。(農業農村部負責)

  (三)建立生豬產能分級調控責任制。

  嚴格落實生豬穩產保供省負總責和“菜籃子”市長負責制,將能繁母豬存欄量和規模養殖場(戶)保有量等指標任務下達到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要制定本行政區域的生豬產能調控實施方案。定期組織對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生豬產能調控政策落實情況進行考核,強化考核結果運用。繼續執行生豬調出大縣獎勵政策,支持地方發展生豬生產。(農業農村部、財政部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四)強化政策調控保障。

  當本省(自治區、直轄市)能繁母豬存欄量月度同比減少10%或生豬養殖連續嚴重虧損3個月以上時,各地可按規定統籌相關資金對規模養殖場(戶)給予一次性臨時救助補貼。人民銀行要發揮支農、支小再貸款引導作用,支持地方法人金融機構擴大對符合條件的生豬養殖場(戶)信貸投放,地方可按規定統籌資金給予貼息補助。能繁母豬存欄量在合理區間波動,但種豬生產供應、新生仔豬數量或生豬存欄量出現異常減少等情況時,要及時研究并采取針對性政策措施,防范生產大幅下降。中央財政將結合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全年落實穩定生豬產能和資金投入情況,在安排下一年度相關轉移支付資金時予以適當傾斜。(農業農村部、財政部、人民銀行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四、完善生豬穩產保供綜合應急體系

  (一)強化全產業鏈監測預警。

  建立生豬產業綜合信息平臺,定期發布全產業鏈重要信息數據。加強數據的采集分析預警,建立完善信息會商和發布機制,及時回應產業熱點和突發性問題,加強宣傳解讀,合理引導市場預期。(農業農村部、國家發展改革委、商務部、海關總署、國家統計局、銀保監會、證監會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二)抓好生豬疫病防控。

  落實動物防疫地方政府屬地管理、行業部門監管和生產經營者主體等三方責任。強化非洲豬瘟常態化防控,實行閉環管理,及時堵塞漏洞。分類推進口蹄疫、高致病性豬藍耳病、豬瘟等重點豬病防控,做好仔豬腹瀉等常見病防控。以種豬場為重點,深入推進偽狂犬病等垂直傳播疫病凈化。加強部門協作,聯合開展案件查處、溯源追蹤等工作。推進非洲豬瘟等疫病疫苗和診斷試劑科研攻關。建立基于防疫水平的養殖場(戶)分級管理制度,鼓勵和支持具備條件的地區和養殖場創建重點豬病無疫區、無疫小區。加快推進非洲豬瘟等重大動物疫病分區防控。(農業農村部、國家發展改革委、公安部、財政部、交通運輸部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三)加強豬肉儲備調節。

  實施《完善政府豬肉儲備調節機制做好豬肉市場保供穩價工作預案》,保有一定數量的政府豬肉常規儲備,保持必要調節能力。根據不同預警情形,分國家和地方層面及時啟動儲備肉投放或增加臨時收儲等響應措施,有效調控市場異常變化。根據國內生豬產能和市場需求情況,科學引導進口節奏。(國家發展改革委、財政部、農業農村部、商務部、海關總署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五、持續推進生豬產業現代化

  (一)協同推進規模養殖場和中小養殖場(戶)發展。

  繼續實施農機購置補貼政策,對生豬養殖場(戶)購置自動飼喂、環境控制、疫病防控、廢棄物處理等農機裝備給予積極支持。以標準化生產、精細化管理為重點,持續開展生豬養殖標準化示范創建,發揮標桿示范場的引領帶動作用。支持龍頭企業與中小養殖場(戶)建立穩定的利益聯結機制,加強技術指導與服務,幫扶帶動中小養殖場(戶)改變傳統養殖方式,實現增產增收。(農業農村部、財政部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二)建設現代生豬種業。

  全面開展豬遺傳資源普查,加強國家級保種場、保護區和基因庫建設,提高優良品種資源保護水平。深入實施全國生豬遺傳改良計劃,堅持產學研相結合,支持國家生豬核心育種場開展商業化聯合育種,持續提高生產性能水平。實施生豬良種補貼項目,加快品種改良進程。(農業農村部、國家發展改革委、財政部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三)優化生豬屠宰加工布局。

  結合生豬生產發展規劃,科學設置屠宰產能,調整屠宰加工布局,化解結構性產能過剩。繼續開展生豬屠宰標準化創建,鼓勵和支持主產區生豬屠宰加工企業改造屠宰加工、冷鏈儲藏和運輸設施,推動主銷區城市屠宰加工企業改造提升低溫加工處理中心、冷鏈集配中心、冷鮮肉配送點,促進產銷銜接。(農業農村部、國家發展改革委、商務部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四)加快養殖廢棄物資源化利用。

  以還田利用為重點,支持整縣實施糞污資源化利用項目,推進綠色種養循環農業試點。推行養殖糞污養分平衡管理制度。鼓勵在規模種植基地周邊建設與消納能力相配套的養殖場(戶),促進種養良性循環。加快培育社會化服務組織,推動養殖糞污就近就地利用,促進綠色循環發展。

  生豬穩產保供工作方案 6

  為做好生豬生產和市場供應工作,維護價格穩定,根據《國務院辦公廳關于促進生豬生產平穩健康持續發展防止市場供應和價格大幅波動的通知》精神,結合廣東省實際,制定本方案。

  一、認真落實生豬生產各項扶持政策

  (一)扶持生豬標準化規模養殖。

  各地要積極支持生豬標準化規模養殖場(小區)建設,提高規模化養殖比重,改善飼養、防疫條件,提升產品質量,確保本地區生豬生產能力不下降。“十二五”期間,各級發展改革、農業部門要落實并用好用足中央扶持生豬生產各項政策,推動生豬標準化規模養殖場(小區)改擴建項目的建設。推行生豬養殖良種化、養殖設施化、生產規范化、防疫制度化、糞污無害化生產。繼續加強300家省重點生豬養殖場建設,使其成為廣東生豬生產和主要供應基礎,并根據“保生產、保供給、保穩定”要求,逐步適當增加省重點生豬養殖場數量。各地也要加強省重點生豬養殖場建設,把省重點生豬養殖場建設成為標準化規模養殖的樣板,示范帶動全省生態與健康養殖發展。

  (二)落實能繁母豬飼養補貼制度。

  省農業廳、財政廳要根據國家能繁母豬補貼實施指導意見的精神,盡快制訂20xx年廣東省能繁母豬飼養補貼實施方案。各地要按照每頭每年100元的標準發放能繁母豬飼養補貼,及時落實本級補貼資金,確保補貼資金及時準確發放到養殖戶手中。

  (三)落實生豬良種繁育政策。

  根據國家即將制定的“十二五”原良種場建設規劃,大力支持生豬原良種場建設,提高良種豬供種能力。省農業廳、財政廳要根據國家對購買良種豬精液的補助政策,組織制訂廣東省生豬良種補貼實施方案,積極推廣良種豬人工授精技術,促進品種改良。完善廣東省畜禽遺傳改良實施計劃,推廣以畜禽養殖企業為主導、與科研院所相結合的育種模式。各級農業部門要大力推廣良種良法養殖。做好畜禽遺傳資源的保護和開發利用工作,加強畜禽品種保種場和畜禽質量監督監測體系建設,提高畜禽育種科技創新能力,加快新品種培育與推廣的步伐。

  (四)落實好能繁母豬保險政策。

  繼續落實好能繁母豬保險保費補貼政策,建立更加嚴格的保險與耳標識別、生豬防疫和無害化處理聯動機制,提高政策性能繁母豬保險覆蓋面。具體按省財政廳、廣東保監局、省農業廳《關于印發〈廣東省政策性能繁母豬保險實施方案(試行)〉的緊急通知》有關規定執行。

  (五)進一步強化信貸對生豬生產的支持。

  各地要加大財政支持力度,在縣級建立和完善生豬生產擔保貸款機制。加快推進農村信用擔保體系建設,為標準化養殖場(小區)提供信用擔保服務。著手建立規模養殖企業聯合體擔保貸款機制并制訂具體實施辦法,加強對標準化規模生豬養殖企業的信貸支持,保障生豬生產必要的資金投入。

  二、切實抓好生豬生產發展規劃的制訂、完善和實施

  (一)制訂完善生豬生產發展規劃。

  各地級以上市、縣(市、區)要按照《廣東省生豬生產發展總體規劃和區域布局》,制訂本地區生豬生產規劃,完善區域布局。尚未制訂本級規劃的要于今年年底前制訂出臺,建立生豬生產發展長效機制,合理規劃養殖區建設,保證市場供給。

  (二)為生豬養殖用地提供必要保障。

  各地要依法科學劃定畜禽禁養區、限養區和適養區。各城市要在郊區縣建立大型標準化生豬養殖場,保持必要的生豬養殖規模和豬肉自給率。對在適養區新建或擴建養殖場的用地,當地政府要給予大力支持,加快辦理相關用地手續。新建、改建、擴建的規模化畜禽養殖場(區)要落實環境影響評價和“三同時”制度,對環保手續齊全,達到《畜禽養殖業污染物排放標準》的,要及時發放排污許可證。

  (三)引導推進生豬養殖方式轉變。

  各級農業部門要積極引導養殖場戶采用“養殖、沼氣、種植”相結合的生態與健康養殖方式,提高生豬產能和廢棄物綜合利用水平,增強糞污處理能力,逐步實現零排放。

  三、建立完善生豬疫病公共防控體系

  (一)落實防疫責任。

  加快省動物疫病預防控制中心項目建設,盡早發揮其作用。省財政繼續安排資金支持動物防疫體系建設,為動物疫病預防控制以及動物衛生監督機構、基層獸醫站(不含珠三角地區)實驗室建設提供經費保障,改善工作條件,確保動物疫病防控工作正常開展。各地級以上市、縣(市、區)政府也要相應增加動物防疫體系建設的投入,切實加強生豬疫情監測和防控,加大動物衛生監督執法力度,及時發現和處置疫情,嚴防疫情擴散及病死豬流入市場。

  (二)繼續落實免費強制免疫政策。

  堅持預防為主,免疫與撲殺相結合的防控工作機制。繼續落實好對牲畜口蹄疫、高致病性豬藍耳病、豬瘟等重大動物疫病的免費強制免疫政策,支持疫苗生產和調撥,保障免疫工作需要。所需疫苗經費除中央財政投入外,由我省各級財政共同承擔。

  (三)加大對生豬防疫撲殺和無害化處理的支持力度。

  提高因防疫需要而撲殺的生豬補助標準,由目前的每頭600元提高到800元。病死豬要堅決做到不準宰殺、不準食用、不準出售、不準轉運,必須進行無害化處理。對屠宰環節病害豬損失補貼由每頭500元提高到800元;對標準化規模養殖場(小區)養殖環節病死豬無害化處理費用給予每頭80元的補助,由中央和我省各級財政按照生豬撲殺現行比例分擔。

  (四)健全基層動物防疫隊伍。

  按照國家和省有關政策規定,在區域或鄉鎮設立畜牧獸醫站,穩定機構和人員。落實好中央財政對基層動物防疫員每人每年1200元的工作經費補助,我省各級財政給予相應補助。

  四、加強生豬市場調控和監管

  (一)建立和完善生豬市場調控機制。

  建立健全以儲備制度為基礎的防止生豬價格過度下跌調控機制和保障市場供應機制,有效維護生產者、消費者和經營者合法權益。建立健全預警指標,完善儲備吞吐調節辦法,切實防止生豬價格過度下跌和豬肉價格過度上漲。充分發揮平價商店“保供穩價”的導向作用,以低于市場平均水平的價格向群眾供應豬肉,在豬肉價格高位期間,平價商店銷售的豬肉價格要低于本地市場平均價格的10%以上。積極組織開展“穩定豬肉價格”倡議活動,向全省平價商店倡議通過實行產銷對接或產供銷一體化,降低豬肉流通成本。

  (二)充分發揮豬肉儲備調控作用。

  加大豬肉儲備總量,適當增加凍豬肉省級儲備數量,各地要根據實際情況建立和充實地方凍豬肉或活體儲備。各地財政要研究支持部分骨干企業建立商業儲備,作為政府調控市場的補充資源,保障政府和商業儲備的長期穩定運行。要切實落實主銷區和沿海大中城市地方豬肉儲備規模不低于當地居民10天消費量,其他城市不低于當地居民7天消費量的規定。根據生豬市場價格變動情況,合理把握豬肉儲備吞吐的時間、節奏和力度,加強生豬生產與市場調控。要完善豬肉儲備應急預案,定期組織相關承儲企業舉行應急演練,落實應急值班制度,一旦出現局部自然災害或中心城市出現豬肉搶購或供不應求的情況,要根據“先市后省”的原則,適時投放豬肉儲備,保證市場供應。

  (三)加強生豬監測統計工作。

  各地要健全統一信息發布平臺,按照職責定期發布相關信息,引導養殖戶合理調整養殖規模,優化養殖結構。統計部門要完善生豬抽樣調查制度,及時發布生豬存欄、結構和出欄數量等信息。物價部門要加強對生豬生產的成本調查和市場價格監測分析工作。農業部門要加強生豬生產動態跟蹤監測分析預警以及價格監測工作,重點加強生豬存欄結構、變化和生豬疫情的調查分析預警。商務部門要繼續做好生豬屠宰量調查統計。有關部門要根據形勢的發展,逐步擴大監測調查點覆蓋范圍,不斷提高數據的及時性、準確性。

  (四)加強市場、質量和價格監管。

  進一步加強豬肉及其制品檢疫和檢驗,嚴禁未經檢疫檢驗或檢疫檢驗不合格的豬肉及其制品流入市場。嚴肅查處屠宰加工銷售病死豬肉和注水肉等不法行為,規范生豬市場交易行為和流通秩序。加強生豬市場監督檢查,嚴厲查處違法經營、囤積居奇、哄抬價格等破壞市場秩序的行為。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

  進一步強化和落實“菜籃子”市長負責制,強化政府責任,將發展生豬生產、保障市場供應和價格穩定放在更加重要的位置,采取有效措施,著力解決各種突出問題。要著眼長遠,注重保持政策的連續性、穩定性,落實長期的扶持和保障措施,構建防止豬肉價格大起大落、生產大上大下的長效機制,減緩生豬市場的`周期性波動,促進生豬生產平穩健康發展。各地級以上市要盡快制訂本市促進生豬生產和價格穩定的工作方案,明確目標任務和具體措施,并認真抓好組織落實。同時,還要一并抓好牛羊肉、禽蛋奶和水產品等其他“菜籃子”產品的生產與市場供應工作。

  (二)保障工作經費。

  各地要合理安排資金,為落實國家和省關于加大生豬生產的各項扶持政策提供財政保障,保證生豬等“菜籃子”商品生產、流通、消費領域統計、監測、分析工作的正常運行。

  (三)正確引導市場預期。

  農業、物價等部門要完善新聞發布制度,及時、準確發布生豬等“菜籃子”商品的生產、市場和價格信息,客觀分析價格變動的原因和影響,準確解讀國家在扶持生豬生產發展、穩定市場供應、妥善安排低收入群體生活等方面采取的措施和取得的成效。要積極引導新聞媒體真實、客觀、全面報道生豬市場變動的信息,平衡報道豬肉價格變動對生產者、消費者、經營者的影響,防止過度渲染,努力營造良好的輿論氛圍。

  (四)妥善安排低收入群體和家庭經濟困難學生生活。

  各地要建立社會救助和保障標準與物價上漲掛鉤聯動機制,按機制要求及時發放臨時價格補貼。同時,要采取定點供應儲備食品、落實好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資助政策、加強學生食堂管理等多種方式,確保學生食堂飯菜價格基本穩定。

  (五)強化監督檢查。

  省農業廳、物價局等有關部門要依據職責,加強對各地政府落實情況的督導檢查,督查結果及時上報省政府。對落實工作較好的地方,給予通報表揚;對政策落實不力、弄虛作假的地方予以通報批評。

  生豬穩產保供工作方案 7

  為確保國家、省促進生豬產業發展相關政策落地落實,依據國務院辦公廳《關于穩定生豬生產促進轉型升級的意見》(國辦發〔20xx〕44號)、省農業農村廳等15部門《關于印發促進生豬生產保障市場供應九條措施的通知》(川農〔20xx〕99號)等文件精神,制定本行動方案。

  一、推進生豬產業轉型升級

  (一)著力完善生豬良繁體系。

  加大培育生豬“育、繁、推一體化”龍頭企業,打造“西南種業高地”。到20xx年,新建部、省級核心育種場2個以上,全市供種能力達10萬頭,優質生豬出欄比重占全市生豬出欄總量的70%以上。

  (二)積極發展標準化規模養殖。

  加快對新建(改擴建)規模養豬場(戶)項目的立項。創建一批可復制、可推廣的生豬養殖高質量標準化示范場。加快推進三臺縣100萬頭生豬產業園、梓潼縣50萬頭優質生豬產業基地、鹽亭縣50萬頭優質生豬產業基地和江油市30萬頭川藏黑豬基地建設。

  (三)促進中小養豬場(戶)發展。

  支持龍頭企業優化產業布局,創新利益聯結機制,把中小養豬場(戶)帶入現代養殖業發展軌道。推廣“企業+標準化代養場”模式,大力發展標準化代養寄養場。

  二、全力保障生豬產業發展用地

  (一)科學劃定禁養區范圍。

  依法依規科學劃定禁養區,不得超范圍劃定禁養區。開展禁養區劃定情況排查,堅決清理不合理的生豬禁養、限養規定。

  (二)落實生豬養殖用地政策。

  允許生豬養殖用地使用一般耕地,作為養殖用途不需耕地占補平衡。生豬養殖圈舍、場區內通道及綠化隔離帶等生產設施用地,根據養殖規模確定用地規模;增加附屬設施用地規模,取消15畝上限規定,保障生豬養殖生產的廢棄物處理等設施用地需要。鼓勵利用荒山、荒溝、荒丘、荒灘和農村集體建設用地安排生豬養殖生產,鼓勵利用原有養殖設施用地進行生豬養殖生產。加強用地監管,確保農地農用。

  三、全面推進生豬產業綠色發展

  (一)全面推進種養結合。

  推廣“生態養殖+沼氣工程+綠色種植”“林(草)—沼—畜(禽)”等循環發展模式和技術,創建一批清潔生產示范基地和園區,實現家庭微循環、園場小循環、園區中循環、區域大循環。

  (二)深入開展糞污資源化利用。

  加快推進三臺縣國家畜禽糞污資源化利用試點縣項目建設,梓潼縣、江油市、鹽亭縣實施四川省畜禽糞污資源化利用項目建設,鹽亭縣實施長江經濟帶農業面源污染治理項目。到20xx年底,全市畜禽糞污綜合利用率達到95%,規模養殖場糞污處理設施裝備配套率達到98%。

  四、大力推進屠宰加工業轉型升級

  (一)優化屠宰行業結構布局。

  健全完善屠宰企業準入管理制度,嚴把準入條件,規范準入審批。大力推進屠宰企業標準化建設,支持創建國家級、省級標準化屠宰廠。加強肉品冷鏈物流建設,支持屠宰加工企業建設完善冷鏈倉儲配送體系。

  (二)加快屠宰行業提擋升級。

  加快推進小型屠宰廠點撤停并轉。支持重點龍頭企業發展集飼養、屠宰、加工、冷鏈、配送、銷售一體化經營的.高新豬業集團。全市所有生豬屠宰企業施行動物檢疫證明電子出證系統管理,確保精準監管。

  五、切實加強重大動物疫病防控

  (一)落實動物防疫責任。

  落實動物疫病防控監管責任,明確各環節監管責任單位和職責分工,進一步強化部門聯防聯控機制。落實好非洲豬瘟等重大動物疫情舉報和應急值班制度,鼓勵媒體、單位和個人對生豬生產、屠宰、加工流通等環節進行監督。

  (二)提升生物安全水平。

  健全防疫制度、落實防疫措施、加強網格化管理,提高生物安全水平。對“兩場”周邊范圍內的生豬散養戶進行排查清理,完善“一場一策”防控方案,強化生物安全隔離帶建設。

  (三)強化防控標準化管理。

  對非洲豬瘟防控工作進行標準化管理,繼續抓好標準化生產投入品監管、生豬及其產品調運、屠宰監管、應急處置、市場監管、恢復生產等工作。

  (四)打擊違法違規行為。

  嚴厲打擊收購、販運、銷售、故意丟棄病死豬以及傳播虛假疫情信息等違法違規行為,加大對“炒豬”“洗豬”等違法犯罪行為的打擊力度,依法實行頂格處罰。

  六、統籌強化生豬生產資金保障

  (一)持續加大生豬生產的獎補力度。

  支持將新建(改擴建)種豬場和大型規模養殖場納入項目儲備庫,財政優先重點給予扶持。整合財政專項資金保障恢復生豬生產、核心育種場建設、強制撲殺補助等。

  (二)加強生豬生產的金融支持。

  拓寬抵質押物范圍,加大對生豬養殖市場主體的金融扶持力度,延長種豬場、規模豬場流動資金貸款貼息實施期限到20xx年底。對符合授信條件但暫時遇到經營困難的種豬場(地方豬保種場)、生豬規模養殖場和屠宰加工企業,不得盲目限貸、抽貸、斷貸。

  督促保險機構規范生豬價格保險、疫病撲殺保險等保險產品,提升生豬保險服務水平。做好政策性農業保險相關工作,多渠道分散生豬養殖經營風險。

  七、推動健全豬肉市場供應保障機制

  (一)保障生豬及產品有效調運。

  充分發揮種豬、仔豬“點對點”調運指揮辦公室作用,實行調運承諾制,細化措施,優化種豬、仔豬調運程序。進一步完善生豬養殖網格化管理,切實落實調運落地監管。將仔豬及冷鮮豬肉運輸納入“綠色通道”政策范圍,嚴格憑合法有效檢疫合格證運輸。加大生產、屠宰、經營環節檢查力度,確保出欄肥豬和上市產品質量安全。

  (二)加強生產和市場價格監測預警。

  推進生豬產業鏈監管監測信息一體化建設,加快推進龍頭企業、規模養殖場數據直聯直報,加強生豬屠宰環節監測,加強豬肉批發、零售價格和交易量動態監測及分析研判。開展市場價格計量監督檢查,暢通“12315”投訴舉報渠道,及時辦理投訴舉報。

  (三)落實好保供穩價調控措施。

  建立聯動儲備機制,繼續做好政府凍豬肉儲備工作,采取政府儲備、企業儲備、民間儲備相結合的應急儲備方式。適時啟動社會救助、保障標準與物價上漲掛鉤聯動機制,及時發放價格臨時補貼。

  八、加強實用技術推廣應用

  (一)加強非洲豬瘟防控技術研究。

  加快構建高水平科研創新平臺,不斷完善養殖、運輸、屠宰等各環節疫病綜合防控技術。著力推進專項課題研究,力求探索出一套科學防控生豬疫病、發展現代生豬產業的生動實踐。

  (二)加強實用技術推廣應用。

  因地制宜總結推廣生豬生物安全防護、清洗消毒等實用技術。加大生豬良種推廣力度,切實提高母豬繁殖率和仔豬成活率。加強實用技術培訓,特別是加大對種豬場和規模豬場的培訓力度,切實提高防疫能力。

  九、健全提升動物防疫體系

  加快病死畜禽無害化處理場所、動物衛生監督檢查站、動物檢疫申報點、活畜禽運輸指定通道等基礎設施建設。加強部門信息系統共享,對非洲豬瘟等重大動物疫病防控各環節實行“互聯網+”監管,合理采用大數據等手段提高監管效率和水平。

  十、切實強化目標考核

  將各部門促進生豬產業穩產保供任務納入目標績效考核,確保行動方案落實落地落細。

  生豬穩產保供工作方案 8

  根據《自治區農業農村廳關于下達20xx年全區生豬生產目標任務的緊急通知》(桂農廳發〔20xx〕201號)和《欽州市農業農村局關于下達20xx年全市生豬生產計劃目標的緊急通知》精神,為順利完成自治區、市下達的目標任務,加快恢復我區生豬生產,實現穩產增產,保證供應穩價,保障民生,結合我區實際,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加強領導,落實責任

  (一)成立領導小組

  xxxx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區畜牧獸醫股,辦公室主任由黃小愿意兼任,副主任由鐘文明、李遠瞻兼任。領導工作小組負責組織日常工作和協調有關工作。

  (二)成立技術專家團隊

  組長:xx

  成員:xx

  技術專家團隊負責生豬養殖過程的引種、養殖技術指導、疫病防控、技術創新及產前、產中、產后等“一條龍”服務。

  二、任務分解,落實責任

  (一)任務分解

  略

  (二)落實責任

  畜牧獸醫股主動協調、認真負責各相關部門溝通聯系,強化協調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建立定期會議制度,及時交流溝通生豬養殖情況,發現和解決養殖過程中存在的問題,強化責任與分工,明確部門職責,落實責任。

  區畜牧站:負責生豬養殖場的選址、布局、引種、養殖技術指導、技術推廣和培訓、糞污綜合利用等生豬生產過程中的服務工作。

  區動物疫病防控中心:負責組織供應各種防疫疫苗、防疫技術指導及培訓、疫病防控及治療,生產場地消毒、飼料投喂監管,確保生豬養殖安全。

  區動物衛生監督所:負責生豬用藥安全、生豬檢疫、病死豬無害化處理等動物衛生監督工作。

  三、工作措施

  (一)全面落實生豬養殖業主對養殖環節疫病防控、檢疫、無害化處理的主體責任,嚴格按照“一個封住、七個管住”的要求,實現我區恢復生豬穩產增產保供的目標任務。

  (二)加大生豬保險力度,確保保險全覆蓋。能繁母豬保險:20xx年12月30日前,全區的能繁母豬全部由財政補貼保費投保(能繁母豬保險費每年每頭72元,分別中央財政負責50%、自治區財政負責20%、區財政負責30%)。我區財政負責的資金,由各鎮(街道)先組織核驗后報區農業農村局,區農業農村局牽頭組織相關部門復核,申請區財政撥付。

  (三)獎補支持,鼓勵發展。20xx年12月30日前,落實中央、自治區和市有關發展生豬養殖獎補政策,如生豬標準化示范場建設、菜籃子工程等項目。

  (四)加強專業技術培訓,確保生豬養殖安全。

  1.開展防控技術大培訓。邀請有關專家、教授上課,對全區生豬存欄較大的.養殖場(戶)的業主、場獸醫、場技術人員,區、鎮(街道)、村三級獸醫防控人員集中大培訓,進一步提高養豬場(戶)豬病的防控能力和防控意識,全面提高我區豬病的防控技術水平和防控能力。

  2.開展養殖環境大消毒。印發防控技術手冊,成立防控技術工作組,分片負責督促養豬場(戶)落實防控主體責任,把養殖技術和防控措施落到實處,指導養殖場(戶)自主開展養殖環境大消毒,確保養殖安全。

  3.開展防控技術精準扶貧。對全區建檔立卡貧困戶、退出戶養殖的生豬實行豬瘟、豬肺疫、豬丹毒,高致病性豬藍耳病、豬口蹄疫等豬病免費疫苗注射,提高生豬抗病力。免費提供適量消毒藥對豬舍、環境、物品、工具、車輛進行消毒,凈化養殖環境。鎮(街道)級和村級獸醫人員采取“一對一”和“一戶一策”的防控方案對貧困戶、退出戶養殖生豬全程跟蹤技術指導。

  生豬穩產保供工作方案 9

  為進一步完善我市政府豬肉儲備調節機制,緩解生豬生產和市場價格周期性波動,促進生豬產業穩定發展和市場平穩運行,有效維護生產者、經營者和消費者利益,根據省發展改革委、財政廳、農業農村廳、商務廳、市場監管局、糧食和儲備局《關于印發〈甘肅省完善政府豬肉儲備調節機制做好豬肉市場保供穩價工作預案〉的通知》(甘發改價格〔20xx〕461號)精神,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基本原則

  (一)市場為主、政府調控。發揮市場價格及政府調控作用,合理引導市場預期,統籌兼顧生產與消費、豬肉與替代品,調節市場供需,促進生產平穩、健康發展。

  (二)分級負責、縣區為主。市級負責全市豬肉保供穩價政策制定,保持全市生豬生產的基本穩定,承擔涼州城區豬肉市場保供穩價工作;縣區政府承擔本地豬肉市場保供穩價主體責任。

  (三)精準高效、平急兼顧。加強價格監測分析,提高監測預警的前瞻性,不斷完善政府調控手段,合理把握時機、節奏和力度,發揮政策效能。合理設置常規儲備和臨時儲備規模,創新儲備吞吐方式,充分發揮平時靈活調節和急時快速有效調控功能,確保儲備調控做到“儲得進、調得出、用得上”。

  二、主要措施

  (一)強化市場監測分析

  市發展改革、農業農村、商務等部門要按照各自職責建立健全生豬豬肉監測預警信息體系,加強對生豬生產和市場價格異常波動的監測和預警分析,重點跟蹤分析能繁母豬存欄量變化率、仔豬價格、白條豬出場價格、玉米平均市場收購價格、城市豬肉平均零售價格等指標變化,當監測發現生豬生產和市場價格異常波動時,及時召開部門聯席會議,研究提出調控生豬市場的相應措施,做好預警、處置準備工作。要建立信息共享機制,通過政府的網站(門戶網站)及時發布生豬生產、調運、銷售情況和市場價格變動情況,同步宣傳涉豬政策和疫情信息等,引導市場主體自主調節生產經營決策,主動適應市場形勢變化。各縣區相關部門要及時向市級對應部門報送本區域市場監測情況。

  (二)建立政府豬肉常規儲備

  為滿足市場調控和應急投放需要,市級和縣區政府要建立一定規模的豬肉常規儲備。市級常規儲備規模按300噸安排,以凍豬肉的方式存儲,儲備資金由市財政負擔。若需調整常規儲備規模,由市發展改革委會同市糧食和儲備局提出意見,報市政府決定。常規儲備中含應急儲備120噸,專項用于應對突發重大災害等特殊情況。按儲備管理的相關規定,常規儲備應定期輪換,輪換期間,儲備肉庫存數量不得低于225噸。

  各縣區常規儲備由縣區政府承擔,最低按城區常住人口3天消費量安排,具體儲備規模根據實際條件自行確定,儲備期相關補貼資金由縣區財政負擔。常規儲備可采用凍豬肉及活體存儲等方式,其中凍豬肉存儲占比不少于50%,在發生重大動物疫情等特殊情形時增加凍豬肉儲備至規定的常規儲備水平。天祝縣可視情減少豬肉儲備規模適當增加牛羊肉儲備。

  (三)協同做好預警應對

  1.價格過度下跌情形下的.預警應對。當生豬和豬肉價格大幅下跌,省發展改革委啟動預警發布后,市發展改革委、市農業農村局經有關部門同意后在政府的網站(門戶網站)同口徑發布預警信息,引導養殖戶平穩有序減欄,避免恐慌性集中出欄。

  當省上對我市下達臨時收儲指令時,各縣區政府、市直各有關部門根據職責分工抓好落實,在規定時間內完成收儲任務。

  2.價格過度上漲情形下的預警應對。當生豬及豬肉市場供應緊張、價格明顯上漲時,省發展改革委啟動預警發布后,市發展改革委、市農業農村局經有關部門同意后在政府的網站(門戶網站)發布相同口徑的預警信息,引導養殖戶有序擴產,避免非理性過度補欄。

  當省發展改革委向我市下達投放省級儲備肉投放指令時,市發展改革委會商市糧食和儲備局制定投放方案,并按指令投放省級政府儲備肉。同時,由市發展改革委牽頭,會同市財政、農業農村、商務、市場監管、糧食和儲備局等部門,及時分析研判我市的豬肉生產、調運、銷售形勢,制定市級政府儲備肉投放方案。經市政府同意后,市發展改革委向市糧食和儲備局下達投放指令,市糧食和儲備局在涼州城區依托承儲企業的投放點實施投放,對群眾不發票、不限購、敞開供應,確保不斷檔、脫銷。市級儲備肉投放結束后,要在30天內完成補庫。縣區可參照市上的做法,確定投放方式和投放規模,及時增加市場供應,穩定市場價格。

  (四)壓實豬肉保供穩價責任

  市、縣區政府承擔當地生豬市場保供穩價主體責任,要積極擴大生豬生產,提高生豬自給率,結合實際健全豬肉儲備調節工作機制,落實資金安排、收儲主體等關鍵事項,組織實施好儲備調節工作。

  發展改革部門負責適時組織財政、農業農村、商務、市場監管、糧食和儲備等部門定期或不定期召開會商會議,分析生豬和豬肉市場價格形勢,議定儲備響應方案,研究特殊情況下的豬肉市場調控措施等。同時按照部門職責,做好生豬相關商品的價格監測和預警,及時向市政府報告有關情況,按照我市社會救助和保障標準與物價上漲掛鉤聯動機制要求,協調相關部門做好價格臨時補貼發放工作。

  財政部門負責落實好政府豬肉儲備相關經費,切實保障生豬和凍豬肉儲備、輪換、投放等需要,負責價格臨時補貼資金的保障工作。

  商務部門負責加強市場運行監測,引導豬肉及替代品進超市、進集貿市場、進餐飲企業,保障市場供應。

  農業農村部門負責落實穩定生豬生產發展的政策措施,引導市場主體合理安排生產,調優生產力布局和結構,提升生產自給能力。加強飼料安全、生豬疫病防控及檢疫工作;加強動物疫情監測,建立健全重大動物疫情預警機制;加強屠宰環節病害豬(肉)無害化處理的監管,推動生豬及產品規范有序調運。

  市場監管部門負責加強生豬和豬肉市場價格監督檢查,依法嚴厲打擊囤積居奇、哄抬價格等違法行為,維護正常市場秩序。加強對豬肉市場流通環節食品安全監管,嚴防問題豬肉進入市場。

  市糧食和儲備局負責做好政府豬肉儲備管理工作,合理布局儲備庫點,確定可租用的社會庫點,按要求進行儲備和投放,增強政府儲備豬肉常規調節和應急調控能力。

  三、相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各縣區、各部門要提高豬肉保供穩價工作重要性的認識,主要領導親自上手,分管領導具體主抓,落實落細部門責任,制定符合本地實際的促進生豬生產平穩發展政策措施,切實做好轄區內穩定生豬生產和市場保供穩價工作。

  (二)強化政策協同。各縣區、各部門要加強上下之間、部門之間、政企之間的協同聯動,認真落實國家和省上穩定生豬生產發展的政策措施,有關部門要通過增加預算內投資、保障養殖用地、強化信貸和保險政策等方式引導市場主體合理安排生產,調優生產力布局和結構,推進全產業鏈高質量發展,增強市場抗風險能力,促進生豬和豬肉市場供求基本均衡,夯實保供穩價基礎。

  (三)合理引導市場預期。市農業農村、發展改革、商務局、市場監管等部門要加強配合,全面、客觀、準確的報道豬肉產品市場供應、價格、質量安全以及政府采取的保供穩價措施等情況,引導社會各方面客觀看待生豬及豬肉價格漲跌的影響,理性對待市場價格變化,營造有利于促進生豬生產穩定發展的輿論氛圍。

【生豬穩產保供工作方案】相關文章:

生豬穩產保供工作方案范文(通用9篇)01-09

生豬保供工作方案05-11

穩產保供工作方案范文(精選12篇)07-05

蔬菜穩產保供工作方案范文(精選6篇)12-22

生豬保供工作方案(通用5篇)05-12

生豬保供工作方案范文(精選5篇)05-12

重點企業穩產保供工作方案(通用9篇)01-07

疫情防控穩產保供工作方案(通用13篇)12-23

疫情防控穩產保供工作方案范文(通用5篇)12-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