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豬保供工作方案(通用5篇)
具有強導向性是工作方案的特點之一。當一個項目被提出時,為了上級更好的決策,我們需要準備多份工作方案,快來參考工作方案是怎么寫的吧,以下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生豬保供工作方案(通用5篇),歡迎閱讀,希望大家能夠喜歡。
生豬保供工作方案1
為做好生豬生產和市場供應工作,維護價格穩定,根據《國務院辦公廳關于促進生豬生產平穩健康持續發展防止市場供應和價格大幅波動的通知》(國辦發明電〔2011〕26號)精神,結合廣東省實際,制定本方案。
一、認真落實生豬生產各項扶持政策
(一)扶持生豬標準化規模養殖。各地要積極支持生豬標準化規模養殖場(小區)建設,提高規模化養殖比重,改善飼養、防疫條件,提升產品質量,確保本地區生豬生產能力不下降。“十二五”期間,各級發展改革、農業部門要落實并用好用足中央扶持生豬生產各項政策,推動生豬標準化規模養殖場(小區)改擴建項目的建設。推行生豬養殖良種化、養殖設施化、生產規范化、防疫制度化、糞污無害化生產。繼續加強300家省重點生豬養殖場建設,使其成為廣東生豬生產和主要供應基礎,并根據“保生產、保供給、保穩定”要求,逐步適當增加省重點生豬養殖場數量。各地也要加強省重點生豬養殖場建設,把省重點生豬養殖場建設成為標準化規模養殖的樣板,示范帶動全省生態與健康養殖發展。
(二)落實能繁母豬飼養補貼制度。省農業廳、財政廳要根據國家能繁母豬補貼實施指導意見的精神,盡快制訂2011年廣東省能繁母豬飼養補貼實施方案。各地要按照每頭每年100元的標準發放能繁母豬飼養補貼,及時落實本級補貼資金,確保補貼資金及時準確發放到養殖戶手中。
(三)落實生豬良種繁育政策。根據國家即將制定的“十二五”原良種場建設規劃,大力支持生豬原良種場建設,提高良種豬供種能力。省農業廳、財政廳要根據國家對購買良種豬精液的補助政策,組織制訂廣東省生豬良種補貼實施方案,積極推廣良種豬人工授精技術,促進品種改良。完善廣東省畜禽遺傳改良實施計劃,推廣以畜禽養殖企業為主導、與科研院所相結合的育種模式。各級農業部門要大力推廣良種良法養殖。做好畜禽遺傳資源的保護和開發利用工作,加強畜禽品種保種場和畜禽質量監督監測體系建設,提高畜禽育種科技創新能力,加快新品種培育與推廣的步伐。
(四)落實好能繁母豬保險政策。繼續落實好能繁母豬保險保費補貼政策,建立更加嚴格的保險與耳標識別、生豬防疫和無害化處理聯動機制,提高政策性能繁母豬保險覆蓋面。具體按省財政廳、廣東保監局、省農業廳《關于印發〈廣東省政策性能繁母豬保險實施方案(試行)〉的緊急通知》(粵財農〔2007〕321號)有關規定執行。
(五)進一步強化信貸對生豬生產的支持。各地要加大財政支持力度,在縣級建立和完善生豬生產擔保貸款機制。加快推進農村信用擔保體系建設,為標準化養殖場(小區)提供信用擔保服務。著手建立規模養殖企業聯合體擔保貸款機制并制訂具體實施辦法,加強對標準化規模生豬養殖企業的信貸支持,保障生豬生產必要的資金投入。
二、切實抓好生豬生產發展規劃的制訂、完善和實施
(一)制訂完善生豬生產發展規劃。各地級以上市、縣(市、區)要按照《廣東省生豬生產發展總體規劃和區域布局(2008-20xx年)》,制訂本地區生豬生產規劃,完善區域布局。尚未制訂本級規劃的要于今年年底前制訂出臺,建立生豬生產發展長效機制,合理規劃養殖區建設,保證市場供給。
(二)為生豬養殖用地提供必要保障。各地要依法科學劃定畜禽禁養區、限養區和適養區。各城市要在郊區縣建立大型標準化生豬養殖場,保持必要的生豬養殖規模和豬肉自給率。對在適養區新建或擴建養殖場的用地,當地政府要給予大力支持,加快辦理相關用地手續。新建、改建、擴建的規模化畜禽養殖場(區)要落實環境影響評價和“三同時”制度,對環保手續齊全,達到《畜禽養殖業污染物排放標準》的,要及時發放排污許可證。
(三)引導推進生豬養殖方式轉變。各級農業部門要積極引導養殖場戶采用“養殖、沼氣、種植”相結合的.生態與健康養殖方式,提高生豬產能和廢棄物綜合利用水平,增強糞污處理能力,逐步實現零排放。
三、建立完善生豬疫病公共防控體系
(一)落實防疫責任。加快省動物疫病預防控制中心項目建設,盡早發揮其作用。省財政繼續安排資金支持動物防疫體系建設,為動物疫病預防控制以及動物衛生監督機構、基層獸醫站(不含珠三角地區)實驗室建設提供經費保障,改善工作條件,確保動物疫病防控工作正常開展。各地級以上市、縣(市、區)政府也要相應增加動物防疫體系建設的投入,切實加強生豬疫情監測和防控,加大動物衛生監督執法力度,及時發現和處置疫情,嚴防疫情擴散及病死豬流入市場。
(二)繼續落實免費強制免疫政策。堅持預防為主,免疫與撲殺相結合的防控工作機制。繼續落實好對牲畜口蹄疫、高致病性豬藍耳病、豬瘟等重大動物疫病的免費強制免疫政策,支持疫苗生產和調撥,保障免疫工作需要。所需疫苗經費除中央財政投入外,由我省各級財政共同承擔。
(三)加大對生豬防疫撲殺和無害化處理的支持力度。提高因防疫需要而撲殺的生豬補助標準,由目前的每頭600元提高到800元。病死豬要堅決做到不準宰殺、不準食用、不準出售、不準轉運,必須進行無害化處理。對屠宰環節病害豬損失補貼由每頭500元提高到800元;對標準化規模養殖場(小區)養殖環節病死豬無害化處理費用給予每頭80元的補助,由中央和我省各級財政按照生豬撲殺現行比例分擔。
(四)健全基層動物防疫隊伍。按照國家和省有關政策規定,在區域或鄉鎮設立畜牧獸醫站,穩定機構和人員。落實好中央財政對基層動物防疫員每人每年1200元的工作經費補助,我省各級財政給予相應補助。
四、加強生豬市場調控和監管
(一)建立和完善生豬市場調控機制。建立健全以儲備制度為基礎的防止生豬價格過度下跌調控機制和保障市場供應機制,有效維護生產者、消費者和經營者合法權益。建立健全預警指標,完善儲備吞吐調節辦法,切實防止生豬價格過度下跌和豬肉價格過度上漲。充分發揮平價商店“保供穩價”的導向作用,以低于市場平均水平的價格向群眾供應豬肉,在豬肉價格高位期間,平價商店銷售的豬肉價格要低于本地市場平均價格的10%以上。積極組織開展“穩定豬肉價格”倡議活動,向全省平價商店倡議通過實行產銷對接或產供銷一體化,降低豬肉流通成本。
(二)充分發揮豬肉儲備調控作用。加大豬肉儲備總量,適當增加凍豬肉省級儲備數量,各地要根據實際情況建立和充實地方凍豬肉或活體儲備。各地財政要研究支持部分骨干企業建立商業儲備,作為政府調控市場的補充資源,保障政府和商業儲備的長期穩定運行。要切實落實主銷區和沿海大中城市地方豬肉儲備規模不低于當地居民10天消費量,其他城市不低于當地居民7天消費量的規定。根據生豬市場價格變動情況,合理把握豬肉儲備吞吐的時間、節奏和力度,加強生豬生產與市場調控。要完善豬肉儲備應急預案,定期組織相關承儲企業舉行應急演練,落實應急值班制度,一旦出現局部自然災害或中心城市出現豬肉搶購或供不應求的情況,要根據“先市后省”的原則,適時投放豬肉儲備,保證市場供應。
(三)加強生豬監測統計工作。各地要健全統一信息發布平臺,按照職責定期發布相關信息,引導養殖戶合理調整養殖規模,優化養殖結構。統計部門要完善生豬抽樣調查制度,及時發布生豬存欄、結構和出欄數量等信息。物價部門要加強對生豬生產的成本調查和市場價格監測分析工作。農業部門要加強生豬生產動態跟蹤監測分析預警以及價格監測工作,重點加強生豬存欄結構、變化和生豬疫情的調查分析預警。商務部門要繼續做好生豬屠宰量調查統計。有關部門要根據形勢的發展,逐步擴大監測調查點覆蓋范圍,不斷提高數據的及時性、準確性。
(四)加強市場、質量和價格監管。進一步加強豬肉及其制品檢疫和檢驗,嚴禁未經檢疫檢驗或檢疫檢驗不合格的豬肉及其制品流入市場。嚴肅查處屠宰加工銷售病死豬肉和注水肉等不法行為,規范生豬市場交易行為和流通秩序。加強生豬市場監督檢查,嚴厲查處違法經營、囤積居奇、哄抬價格等破壞市場秩序的行為。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進一步強化和落實“菜籃子”市長負責制,強化政府責任,將發展生豬生產、保障市場供應和價格穩定放在更加重要的位置,采取有效措施,著力解決各種突出問題。要著眼長遠,注重保持政策的連續性、穩定性,落實長期的.扶持和保障措施,構建防止豬肉價格大起大落、生產大上大下的長效機制,減緩生豬市場的周期性波動,促進生豬生產平穩健康發展。各地級以上市要盡快制訂本市促進生豬生產和價格穩定的工作方案,明確目標任務和具體措施,并認真抓好組織落實。同時,還要一并抓好牛羊肉、禽蛋奶和水產品等其他“菜籃子”產品的生產與市場供應工作。
(二)保障工作經費。各地要合理安排資金,為落實國家和省關于加大生豬生產的各項扶持政策提供財政保障,保證生豬等“菜籃子”商品生產、流通、消費領域統計、監測、分析工作的正常運行。
(三)正確引導市場預期。農業、物價等部門要完善新聞發布制度,及時、準確發布生豬等“菜籃子”商品的生產、市場和價格信息,客觀分析價格變動的原因和影響,準確解讀國家在扶持生豬生產發展、穩定市場供應、妥善安排低收入群體生活等方面采取的措施和取得的成效。要積極引導新聞媒體真實、客觀、全面報道生豬市場變動的信息,平衡報道豬肉價格變動對生產者、消費者、經營者的影響,防止過度渲染,努力營造良好的輿論氛圍。
(四)妥善安排低收入群體和家庭經濟困難學生生活。各地要建立社會救助和保障標準與物價上漲掛鉤聯動機制,按機制要求及時發放臨時價格補貼。同時,要采取定點供應儲備食品、落實好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資助政策、加強學生食堂管理等多種方式,確保學生食堂飯菜價格基本穩定。
(五)強化監督檢查。省農業廳、物價局等有關部門要依據職責,加強對各地政府落實情況的督導檢查,督查結果及時上報省政府。對落實工作較好的地方,給予通報表揚;對政策落實不力、弄虛作假的地方予以通報批評。
生豬保供工作方案2
一、總體要求
(一)指導思想。全面貫徹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會精神,按照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以保障豬肉基本自給為目標,建立預警及時、措施精準、響應高效的生豬生產逆周期調控機制,激發市場主體發展活力,不斷提升生豬產業質量、效益和競爭力,形成長期穩定的豬肉供應安全保障能力,更好滿足人民群眾消費需求。
(二)工作原則。
精準調控,穩定發展。總結生豬穩產保供工作經驗,強化監測預警,完善調控機制,注重預調早調微調,保持合理生豬產能水平,有效調控產銷異常變化,確保生產和市場供應基本穩定。
市場導向,有序發展。充分發揮市場決定性作用,更好發揮政府作用。落實生豬穩產保供省負總責,穩定長效性支持政策,更多用市場化方式緩解“豬周期”波動,努力保持豬肉價格在合理范圍。
重點突破,轉型發展。以疫病防控、標準化養殖、屠宰加工、養殖廢棄物資源化利用為突破口,加快補齊生豬產業發展的短板和弱項,不斷推進節本提質增效。
(三)發展目標。用5—10年時間,基本形成產出高效、產品安全、資源節約、環境友好、調控有效的生豬產業高質量發展新格局,產業競爭力大幅提升,疫病防控能力明顯增強,政策保障體系基本完善,市場周期性波動得到有效緩解,豬肉供應安全保障能力持續增強,自給率保持在95%左右。
二、穩定生豬生產長效性支持政策
(四)穩定生豬貸款政策。銀行業金融機構要及時總結各地試點經驗,加快推廣土地經營權、養殖圈舍、大型養殖機械和生豬活體抵押貸款。對符合授信條件但暫時經營困難的生豬養殖場(戶)和屠宰加工企業,不得隨意限貸、抽貸、斷貸。支持將符合農業發展銀行職能定位和政策性業務標準的生豬養殖相關貸款按程序納入政策性業務范圍。(人民銀行、財政部、銀保監會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五)完善生豬政策性保險。深入推進生豬養殖保險,穩定能繁母豬、育肥豬保險保額,根據生產成本變動對保額進行動態調整,增強保險產品吸引力,實現養殖場(戶)愿保盡保。鼓勵和支持有條件的地方開展并擴大生豬收入保險,進一步提升保障水平、降低經營風險。開展病死豬無害化處理與保險聯動機制建設試點,建立健全有關部門和保險機構的信息共享機制。(財政部、農業農村部、銀保監會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六)持續優化環境管理服務。加強對畜禽養殖禁養區的動態監測,各地不得超越法律法規規定隨意擴大禁養區范圍,不得以行政手段對養殖場(戶)實施強行清退,切實保障養殖場(戶)合法權益。深入推進生豬規模養殖項目環評“放管服”改革,繼續對年出欄5000頭以下的生豬養殖項目實行備案管理、對年出欄5000頭及以上和涉及環境敏感區的.生豬養殖項目按規定實行審批。(生態環境部、農業農村部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三、建立生豬生產逆周期調控機制
(七)保持能繁母豬合理存欄水平。“十四五”期間,全國能繁母豬存欄量穩定在4300萬頭左右、最低保有量不少于4000萬頭,后續根據豬肉消費和母豬繁殖率等變化動態調整。以能繁母豬存欄量變化率為核心調控指標,建立異常變化自動觸發調控機制,當月度同比變化率超過5%時,采取預警引導、鼓勵生豬養殖場(戶)加快補欄二元母豬或淘汰低產母豬等措施,促使能繁母豬存欄量回歸合理區間。(農業農村部、財政部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八)穩定規模豬場存量。將年出欄500頭以上的規模養殖場(戶)納入全國生豬養殖場系統備案,動態監測其生產經營情況,保持規模養殖場(戶)數量總體穩定。不得違法拆除規模養殖場(戶),確需拆除的,各地要安排養殖用地支持其異地重建,并給予合理經濟補償。對年出欄1萬頭以上的規模養殖場,掛牌建立國家級生豬產能調控基地,各地可結合本地區實際建立相應層級的生豬產能調控基地。(農業農村部負責)
(九)建立生豬產能分級調控責任制。嚴格落實生豬穩產保供省負總責和“菜籃子”市長負責制,將能繁母豬存欄量和規模養殖場(戶)保有量等指標任務下達到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要制定本行政區域的生豬產能調控實施方案。定期組織對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生豬產能調控政策落實情況進行考核,強化考核結果運用。繼續執行生豬調出大縣獎勵政策,支持地方發展生豬生產。(農業農村部、財政部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十)強化政策調控保障。當本省(自治區、直轄市)能繁母豬存欄量月度同比減少10%或生豬養殖連續嚴重虧損3個月以上時,各地可按規定統籌相關資金對規模養殖場(戶)給予一次性臨時救助補貼。人民銀行要發揮支農、支小再貸款引導作用,支持地方法人金融機構擴大對符合條件的生豬養殖場(戶)信貸投放,地方可按規定統籌資金給予貼息補助。能繁母豬存欄量在合理區間波動,但種豬生產供應、新生仔豬數量或生豬存欄量出現異常減少等情況時,要及時研究并采取針對性政策措施,防范生產大幅下降。中央財政將結合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全年落實穩定生豬產能和資金投入情況,在安排下一年度相關轉移支付資金時予以適當傾斜。(農業農村部、財政部、人民銀行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四、完善生豬穩產保供綜合應急體系
(十一)強化全產業鏈監測預警。建立生豬產業綜合信息平臺,定期發布全產業鏈重要信息數據。加強數據的采集分析預警,建立完善信息會商和發布機制,及時回應產業熱點和突發性問題,加強宣傳解讀,合理引導市場預期。(農業農村部、國家發展改革委、商務部、海關總署、國家統計局、銀保監會、證監會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十二)抓好生豬疫病防控。落實動物防疫地方政府屬地管理、行業部門監管和生產經營者主體等三方責任。強化非洲豬瘟常態化防控,實行閉環管理,及時堵塞漏洞。分類推進口蹄疫、高致病性豬藍耳病、豬瘟等重點豬病防控,做好仔豬腹瀉等常見病防控。以種豬場為重點,深入推進偽狂犬病等垂直傳播疫病凈化。加強部門協作,聯合開展案件查處、溯源追蹤等工作。推進非洲豬瘟等疫病疫苗和診斷試劑科研攻關。建立基于防疫水平的養殖場(戶)分級管理制度,鼓勵和支持具備條件的地區和養殖場創建重點豬病無疫區、無疫小區。加快推進非洲豬瘟等重大動物疫病分區防控。(農業農村部、國家發展改革委、公安部、財政部、交通運輸部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十三)加強豬肉儲備調節。實施《完善政府豬肉儲備調節機制做好豬肉市場保供穩價工作預案》,保有一定數量的政府豬肉常規儲備,保持必要調節能力。根據不同預警情形,分國家和地方層面及時啟動儲備肉投放或增加臨時收儲等響應措施,有效調控市場異常變化。根據國內生豬產能和市場需求情況,科學引導進口節奏。(國家發展改革委、財政部、農業農村部、商務部、海關總署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五、持續推進生豬產業現代化
(十四)協同推進規模養殖場和中小養殖場(戶)發展。繼續實施農機購置補貼政策,對生豬養殖場(戶)購置自動飼喂、環境控制、疫病防控、廢棄物處理等農機裝備給予積極支持。以標準化生產、精細化管理為重點,持續開展生豬養殖標準化示范創建,發揮標桿示范場的引領帶動作用。支持龍頭企業與中小養殖場(戶)建立穩定的利益聯結機制,加強技術指導與服務,幫扶帶動中小養殖場(戶)改變傳統養殖方式,實現增產增收。(農業農村部、財政部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十五)建設現代生豬種業。全面開展豬遺傳資源普查,加強國家級保種場、保護區和基因庫建設,提高優良品種資源保護水平。深入實施全國生豬遺傳改良計劃,堅持產學研相結合,支持國家生豬核心育種場開展商業化聯合育種,持續提高生產性能水平。實施生豬良種補貼項目,加快品種改良進程。(農業農村部、國家發展改革委、財政部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十六)優化生豬屠宰加工布局。結合生豬生產發展規劃,科學設置屠宰產能,調整屠宰加工布局,化解結構性產能過剩。繼續開展生豬屠宰標準化創建,鼓勵和支持主產區生豬屠宰加工企業改造屠宰加工、冷鏈儲藏和運輸設施,推動主銷區城市屠宰加工企業改造提升低溫加工處理中心、冷鏈集配中心、冷鮮肉配送點,促進產銷銜接。(農業農村部、國家發展改革委、商務部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十七)加快養殖廢棄物資源化利用。以還田利用為重點,支持整縣實施糞污資源化利用項目,推進綠色種養循環農業試點。推行養殖糞污養分平衡管理制度。鼓勵在規模種植基地周邊建設與消納能力相配套的養殖場(戶),促進種養良性循環。加快培育社會化服務組織,推動養殖糞污就近就地利用,促進綠色循環發展。
生豬保供工作方案3
為進一步完善我市政府豬肉儲備調節機制,緩解生豬生產和市場價格周期性波動,促進生豬產業穩定發展和市場平穩運行,有效維護生產者、經營者和消費者利益,根據省發展改革委、財政廳、農業農村廳、商務廳、市場監管局、糧食和儲備局《關于印發〈甘肅省完善政府豬肉儲備調節機制做好豬肉市場保供穩價工作預案〉的通知》(甘發改價格〔2021〕461號)精神,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基本原則
(一)市場為主、政府調控。發揮市場價格及政府調控作用,合理引導市場預期,統籌兼顧生產與消費、豬肉與替代品,調節市場供需,促進生產平穩、健康發展。
(二)分級負責、縣區為主。市級負責全市豬肉保供穩價政策制定,保持全市生豬生產的基本穩定,承擔涼州城區豬肉市場保供穩價工作;縣區政府承擔本地豬肉市場保供穩價主體責任。
(三)精準高效、平急兼顧。加強價格監測分析,提高監測預警的前瞻性,不斷完善政府調控手段,合理把握時機、節奏和力度,發揮政策效能。合理設置常規儲備和臨時儲備規模,創新儲備吞吐方式,充分發揮平時靈活調節和急時快速有效調控功能,確保儲備調控做到“儲得進、調得出、用得上”。
二、主要措施
(一)強化市場監測分析
市發展改革、農業農村、商務等部門要按照各自職責建立健全生豬豬肉監測預警信息體系,加強對生豬生產和市場價格異常波動的監測和預警分析,重點跟蹤分析能繁母豬存欄量變化率、仔豬價格、白條豬出場價格、玉米平均市場收購價格、城市豬肉平均零售價格等指標變化,當監測發現生豬生產和市場價格異常波動時,及時召開部門聯席會議,研究提出調控生豬市場的相應措施,做好預警、處置準備工作。要建立信息共享機制,通過政府的網站(門戶網站)及時發布生豬生產、調運、銷售情況和市場價格變動情況,同步宣傳涉豬政策和疫情信息等,引導市場主體自主調節生產經營決策,主動適應市場形勢變化。各縣區相關部門要及時向市級對應部門報送本區域市場監測情況。
(二)建立政府豬肉常規儲備
為滿足市場調控和應急投放需要,市級和縣區政府要建立一定規模的.豬肉常規儲備。市級常規儲備規模按300噸安排,以凍豬肉的方式存儲,儲備資金由市財政負擔。若需調整常規儲備規模,由市發展改革委會同市糧食和儲備局提出意見,報市政府決定。常規儲備中含應急儲備120噸,專項用于應對突發重大災害等特殊情況。按儲備管理的相關規定,常規儲備應定期輪換,輪換期間,儲備肉庫存數量不得低于225噸。
各縣區常規儲備由縣區政府承擔,最低按城區常住人口3天消費量安排,具體儲備規模根據實際條件自行確定,儲備期相關補貼資金由縣區財政負擔。常規儲備可采用凍豬肉及活體存儲等方式,其中凍豬肉存儲占比不少于50%,在發生重大動物疫情等特殊情形時增加凍豬肉儲備至規定的常規儲備水平。天祝縣可視情減少豬肉儲備規模適當增加牛羊肉儲備。
(三)協同做好預警應對
1.價格過度下跌情形下的預警應對。當生豬和豬肉價格大幅下跌,省發展改革委啟動預警發布后,市發展改革委、市農業農村局經有關部門同意后在政府的網站(門戶網站)同口徑發布預警信息,引導養殖戶平穩有序減欄,避免恐慌性集中出欄。
當省上對我市下達臨時收儲指令時,各縣區政府、市直各有關部門根據職責分工抓好落實,在規定時間內完成收儲任務。
2.價格過度上漲情形下的預警應對。當生豬及豬肉市場供應緊張、價格明顯上漲時,省發展改革委啟動預警發布后,市發展改革委、市農業農村局經有關部門同意后在政府的.網站(門戶網站)發布相同口徑的預警信息,引導養殖戶有序擴產,避免非理性過度補欄。
當省發展改革委向我市下達投放省級儲備肉投放指令時,市發展改革委會商市糧食和儲備局制定投放方案,并按指令投放省級政府儲備肉。同時,由市發展改革委牽頭,會同市財政、農業農村、商務、市場監管、糧食和儲備局等部門,及時分析研判我市的豬肉生產、調運、銷售形勢,制定市級政府儲備肉投放方案。經市政府同意后,市發展改革委向市糧食和儲備局下達投放指令,市糧食和儲備局在涼州城區依托承儲企業的投放點實施投放,對群眾不發票、不限購、敞開供應,確保不斷檔、脫銷。市級儲備肉投放結束后,要在30天內完成補庫。縣區可參照市上的做法,確定投放方式和投放規模,及時增加市場供應,穩定市場價格。
(四)壓實豬肉保供穩價責任
市、縣區政府承擔當地生豬市場保供穩價主體責任,要積極擴大生豬生產,提高生豬自給率,結合實際健全豬肉儲備調節工作機制,落實資金安排、收儲主體等關鍵事項,組織實施好儲備調節工作。
發展改革部門負責適時組織財政、農業農村、商務、市場監管、糧食和儲備等部門定期或不定期召開會商會議,分析生豬和豬肉市場價格形勢,議定儲備響應方案,研究特殊情況下的豬肉市場調控措施等。同時按照部門職責,做好生豬相關商品的價格監測和預警,及時向市政府報告有關情況,按照我市社會救助和保障標準與物價上漲掛鉤聯動機制要求,協調相關部門做好價格臨時補貼發放工作。
財政部門負責落實好政府豬肉儲備相關經費,切實保障生豬和凍豬肉儲備、輪換、投放等需要,負責價格臨時補貼資金的保障工作。
商務部門負責加強市場運行監測,引導豬肉及替代品進超市、進集貿市場、進餐飲企業,保障市場供應。
農業農村部門負責落實穩定生豬生產發展的政策措施,引導市場主體合理安排生產,調優生產力布局和結構,提升生產自給能力。加強飼料安全、生豬疫病防控及檢疫工作;加強動物疫情監測,建立健全重大動物疫情預警機制;加強屠宰環節病害豬(肉)無害化處理的監管,推動生豬及產品規范有序調運。
市場監管部門負責加強生豬和豬肉市場價格監督檢查,依法嚴厲打擊囤積居奇、哄抬價格等違法行為,維護正常市場秩序。加強對豬肉市場流通環節食品安全監管,嚴防問題豬肉進入市場。
市糧食和儲備局負責做好政府豬肉儲備管理工作,合理布局儲備庫點,確定可租用的社會庫點,按要求進行儲備和投放,增強政府儲備豬肉常規調節和應急調控能力。
三、相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各縣區、各部門要提高豬肉保供穩價工作重要性的認識,主要領導親自上手,分管領導具體主抓,落實落細部門責任,制定符合本地實際的促進生豬生產平穩發展政策措施,切實做好轄區內穩定生豬生產和市場保供穩價工作。
(二)強化政策協同。各縣區、各部門要加強上下之間、部門之間、政企之間的協同聯動,認真落實國家和省上穩定生豬生產發展的政策措施,有關部門要通過增加預算內投資、保障養殖用地、強化信貸和保險政策等方式引導市場主體合理安排生產,調優生產力布局和結構,推進全產業鏈高質量發展,增強市場抗風險能力,促進生豬和豬肉市場供求基本均衡,夯實保供穩價基礎。
(三)合理引導市場預期。市農業農村、發展改革、商務局、市場監管等部門要加強配合,全面、客觀、準確的報道豬肉產品市場供應、價格、質量安全以及政府采取的保供穩價措施等情況,引導社會各方面客觀看待生豬及豬肉價格漲跌的影響,理性對待市場價格變化,營造有利于促進生豬生產穩定發展的輿論氛圍。
生豬保供工作方案4
為進一步貫徹落實省政府辦公廳《關于穩定生豬生產保障市場供應推動生豬產業高質量發展的實施意見》(蘇政辦發〔20xx〕78號)和省恢復生豬生產保障市場供應工作會議精神以及《宿遷市生豬穩產保供工作方案》(宿辦發電〔20xx〕8號)要求,做好當前穩定生豬生產保障市場肉品供應等相關工作,結合我縣實際,特制定本方案。
一、總體目標
落實好“菜籃子”縣長負責制,以責任落實為保障,以項目落實為抓手,加大要素資源投入,加快釋放潛在產能,提高生豬生產,穩定市場流通,保障調控能力,全面完成生豬穩產保供任務。到20xx年,全縣存欄生豬達到54.4萬頭、年出欄生豬達到94.65萬頭;豬肉替代品供應充足,肉禽出欄量達到1400萬羽。
二、推進措施
(一)穩定生豬產能
1.推動現有豬場恢復生產。建立縣包鄉、鄉到場的生豬規模豬場掛鉤聯系制度,開展疫病防控和生產技術服務指導,及時調度生產信息。保障現有規模養殖場加快補欄,力爭恢復應有的生產能力。各鄉鎮場(街道)對現有年出欄能力500頭及以上規模豬場要逐場對接,逐場制定養殖計劃表,按月明確擴產復產計劃,將任務落實到場。20xx年4月26日前,各鄉鎮場(街道)養殖計劃要制定到位。爭取到20xx年6月底,年出欄能力500頭及以上規模豬場80%實現生產,存欄達到30萬頭以上,20xx年底要基本實現生產全覆蓋。
2.推動新建項目建成投產。對建成的項目要加快補欄,在建的項目要加快進度,簽約的項目要盡早開工,確保生豬產能盡快恢復到歷史最高水平。對立華牧業生態養殖小區、牧原規模豬場、新希望規模豬場等,建立月度進度計劃表,實行按月調度,20xx年6月底存欄量要分別達到3萬頭、0.3萬頭、0.15萬頭;20xx年出欄量分別達到4.8萬頭、5萬頭、5萬頭。
3.推動規模豬場改造升級。重點引導存欄500頭及以上規模豬場對生產、防疫等設施設備進行改造,為穩產擴產提供安全防控保障。規模豬場要科學分設生產、生活、糞污處理等功能區;升級飼喂、飲水、溫控等生產設施和消毒噴淋系統、洗消中心、無害化處理、凈污道等防疫設施設備,提高防疫能力,降低養殖風險。各鄉鎮場(街道)要因場施策制定年度改造計劃,推動改造工作落實到位。到20xx年,存欄500頭及以上規模豬場改造率達到80%。
4.嚴格落實非洲豬瘟等重大動物疫病防控措施。推動非洲豬瘟等重大動物疫病網格化防控,加大巡查次數、督促抓好監測排查、嚴厲打擊違法違規調運行為、嚴格執行縣外生豬及產品落地監管、清洗消毒、封閉飼養、餐廚廢棄物禁用等行之有效的防控措施。重點對規模豬場和種豬場(簡稱“兩場”)開展養殖區域安全凈化,保障“兩場”生物安全。支持有條件的鄉鎮和企業建設無疫區和無疫小區。加強縣級獸醫實驗室建設,積極發展專業化、社會化動物防疫服務組織,鼓勵第三方檢測監測和養殖企業自檢;支持規模養殖企業、屠宰企業、無害化處理中心自建車輛清洗消毒中心。落實動物防疫條件審查新規定,積極推進由集中免疫向程序免疫轉變,實施規模養殖場動物疫病凈化工程。
5.保障基層動物防疫隊伍建設。充實現有基層獸醫防疫隊伍,配備與養殖規模和工作任務相適應的防疫檢疫等專業技術人員;同時推行政府購買防疫、檢測等社會化獸醫服務,鼓勵發展多種形式的第三方服務機構。在農業綜合行政執法改革中,結合建立執法事項清單,落實動物防疫檢疫執法責任,突出強化動物防疫執法力量。落實屠宰場官方獸醫派駐制度,按照要求足額配備官方獸醫。
6.保障生豬養殖用地。落實《關于設施農業用地管理有關問題的通知》(自然資規〔20xx〕4號)等文件政策,養殖設施鼓勵建設多層建筑,原則上不得占用永久基本農田,涉及少量永久基本農田確實難以避讓的,允許使用但必須補劃。完善設施農用地政策,合理增加附屬設施用地規模,取消生豬生產附屬設施用地15畝上限,保障廢棄物處理等設施用地需要。生豬養殖用地作為設施農用地,按農用地管理,不需辦理建設用地審批手續。針對規模養殖場用地難問題,縣自然資源和規劃局要開展梳理排查,根據種養循環、種養配套的要求,配置養殖土地資源。20xx年4月底前,全面梳理出符合規模養殖要求(50畝以上)的土地資源清單和分布圖。
7.做好生豬規模養殖環評管理。落實《關于進一步做好當前生豬規模養殖環評管理相關工作的通知》(環辦環評函〔20xx〕872號)要求,對年出欄能力5000頭及以上的生豬養殖項目,探索開展環評告知承諾制改革試點,建設單位在開工建設前,將簽署的告知承諾書及環境影響報告書等要件報送環評審批部門,環評審批部門在收到告知承諾書和環境影響報告書等要件后,可不經評估、審查直接做出審批決定,并切實加強事中事后監管。試點時間至20xx年12月31日。
8.規范生豬屠宰加工企業發展。優化生豬屠宰產能布局,支持大型養殖企業結合養殖布局通過新建、合作等形式發展標準化屠宰加工,推動肉品供應由調豬向調肉轉變。大力推進生豬屠宰標準化示范建設,引導有條件的屠宰企業爭創省級以上標準化示范企業。要加強對區域內屠宰企業的指導、監管,嚴格對違法違規生產行為處罰;不定期開展監督抽查,確保生豬屠宰環節非洲豬瘟自檢和官方獸醫派駐制度真正落實到位。
9.落實信貸支持政策。農業信貸擔保機構要在做好風險評估防控的基礎上,簡化流程、降低門檻,為規模豬場提供信貸擔保支持;要創新金融信貸產品,在依法合規、風險可控的前提下探索將土地經營權、養殖圈舍、大型養殖機械、養殖訂單等納入抵質押物范圍。落實暫時將能繁母豬保額從1200元增加至1500元等生豬保險政策,實施期限自20xx年5月1日至20xx年12月31日。降低能繁母豬保險投保門檻,擴大養殖保險覆蓋面,努力實現應保盡保。各鄉鎮場(街道)要在20xx年4月底前,對生豬養殖場戶進行排查登記,梳理出有信貸支持愿望的養殖場清單并做好對接服務。
10.落實財政金融政策。縣財政要加大資金統籌整合力度,積極支持保障生豬生產、疫病防控、養殖廢棄物資源化利用等措施落實,重點扶持種豬場、規模豬場恢復和擴大生產以及清洗消毒、無害化處理、資源化利用、養殖環境控制、自動飼喂等設施建設。要落實生豬養殖貸款貼息政策,重點對具有種畜禽生產經營許可證的'種豬場(含地方豬保種場)及年出欄5000頭及以上的規模豬場進行貸款核實,及時將貼息落實到場。貸款貼息比例原則上不超過2%,貼息期為2018年8月1日至20xx年12月31日。要落實生豬養殖農機購置補貼政策,對生豬養殖場戶購置自動飼喂、環境控制、疫病防控、廢棄物處理等農機裝備實行應補盡補。要從快、從簡做好申報、審核工作,做到即報即審。要落實生豬良種補貼政策,對從縣外引進具備以下四個條件的種豬進行獎補:一是種豬(含純種豬、二元母豬和種公豬)從省內外取得種畜禽生產經營許可證(在有效期內)的種畜禽場購進,且應提供種豬系譜資料;二是有產地檢疫證和非洲豬瘟檢測合格證明;三是調入后隔離觀察30天后健康的種豬;四是種豬產地檢疫證明出證時間為20xx年10月1日至20xx年9月30日。獎補政策實施期限截止到20xx年9月30日。
(二)保障市場肉品供給
11.強化豬肉市場供應。各鄉鎮場(街道)要圍繞“供應充足、價格穩定、質量安全”要求,嚴格落實地方凍豬肉儲備任務。商務部門4月26日前要摸清全縣大型商貿流通企業和凍肉批發企業肉品流通、銷售等基本信息清單,引導大型商貿流通企業、凍肉批發企業多渠道組織生豬產品貨源;發改部門要加強豬肉儲備,穩定消費預期,滿足群眾消費需求;農業農村局部門要引導本地屠宰企業與規模豬場加強合作,強化產銷對接,提高生豬就地屠宰量。
12.加強豬肉替代品供應。統籌抓好禽肉等其他畜禽產品生產和市場供應,加大肉雞“平改籠”進度,切實提高單位面積肉禽產能;依托益客食品等肉禽屠宰加工企業,充分保障本縣禽肉產品充足供應,全面提升市場應急保障能力。到20xx年,全縣肉禽出欄達到1400萬羽。
13.保障困難群體生活。由發改部門牽頭,會同財政、民政、教育、人社、退役軍人事務、總工會等部門,密切跟蹤居民消費價格指數(CPI)上漲情況,在CPI月同比漲幅超過3%(含)時,根據社會救助和保障標準與物價上漲掛鉤聯動機制,及時核定發放當月困難群體價格臨時補貼,發放對象包括享受國家撫恤補助的優撫對象、城鄉低保對象、農村五保對象、城市“三無”對象、孤兒、困難職工、領取失業保險金期間的失業人員等特殊困難群體。要統籌扶貧救助資金,做好困難家庭、學生的救助幫扶,保障困難群體肉食供應。
14.加強豬肉質量安全監管。督促市場開辦者、豬肉經營使用者落實主體責任,建立并嚴格執行索證索票、進貨查驗記錄等制度,禁止采購、經營和使用病死或死因不明以及未按規定進行檢驗檢疫或檢驗檢疫不合格肉品。定期對凍庫、農貿市場、超市等肉品貯存、銷售場所,使用豬肉原料的肉制品生產加工單位、學校食堂、飯店等餐飲服務單位等進行監督檢查,發現采購、銷售、使用病死或死因不明以及未按規定進行檢驗檢疫或檢驗檢疫不合格的肉品等違法行為的,一律依法予以處置,涉嫌犯罪的,及時移送公安機關查處。
三、保障措施
15.強化組織領導。要嚴格落實“菜籃子”縣長負責制要求,承擔轄區生豬穩產保供主體責任,政府主要領導是第一責任人。縣級成立生豬穩產保供工作指揮部,縣政府主要領導任總指揮、分管領導任副總指揮,縣政府辦、農業農村局、發改局、財政局、市監局、商務局、交通運輸局、公安局、城管局、衛健局、民政局、自然資源和規劃局、生態環境局、信訪局、郵政管理局等單位主要負責人,縣委宣傳部分管負責人,各鄉鎮場(街道)主要負責同志為成員,全面組織領導和協調全縣市場保供及生豬穩產工作。
16.強化部門責任。農業農村部門要會同有關部門抓緊建立恢復生豬生產協調機制,推動各項政策措施落地見效,做好生豬生產服務指導、監測預警、恢復生豬生產情況調度等工作;發改部門要加強豬肉市場調控和價格監測,做好保供穩價工作,要指導做好肉品供應保障工作,有效擴大豬肉應急儲備,適時投放市場;財政部門要加大對生豬產業的資金扶持力度,加強資金使用監管,確保專款專用;自然資源和規劃部門要完善設施農用地政策,優化配置土地資源,保證符合規劃、生態循環型豬場發展的用地需求;市場監管部門要加強豬肉產品流通、加工、餐飲等環節的監管,規范市場秩序,保證質量安全;宣傳部門要加強輿論引導,穩定社會預期。農業農村部門要發揮牽頭作用,各有關部門要密切配合、各負其責,按照職責分工,認真落實生豬生產、財稅、土地、環保、金融等支持政策,形成穩定生豬生產和保障市場供應合力,確保各項措施盡快落實到位。
17.加強信息調度。加強生產恢復進展與工作實施進展調度力度,建立任務清單,做到任務項目化,進度圖標化,推動目標任務早落實、早見效。對各鄉鎮場(街道)生豬增養、復養情況,實行月統計、月通報;對項目用地落實、項目建設進度、扶持政策落實等實行月統計,雙月通報。
18.加強督查考核。生豬穩產保供已列入省政府百項重點工作任務考核內容,并納入省委農村工作領導小組鄉村振興工作考核。各鄉鎮場(街道)、各部門要嚴格落實生豬穩產保供政府屬地責任和部門監管責任,深化過程跟蹤和調度,建立縣級抓統籌督導、鄉鎮抓落實的責任制度。各鄉鎮場(街道)要壓實責任,確保完成生豬穩產保供目標任務。縣農業農村局要會同有關部門對各鄉鎮場(街道)目標任務完成情況和穩產保供工作推進情況進行督查,督查結果上報縣委縣政府,并在全縣范圍內進行通報。
生豬保供工作方案5
為貫徹落實省、市、區穩定生豬生產保障市場供應會議精神,切實做好2022年生豬生產及豬肉供應工作,結合我鎮實際,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標
貫徹落實中央、省、市、區穩定生豬生產、保障市場供應有關決策部署,確保2022年生豬不脫銷、不斷檔,價格不大漲的保供穩價目標。
二、提高認識,加強組織領導
為認真落實區委區政府關于生豬保供的部署要求,成立寶臺鎮生豬保供工作領導小組,成員如下:
組長:薛小俊鎮長
副組長:唐毓佐副鎮長
成員:胡軍鎮農業服務中心主任
肖云華鎮畜牧站站長
各村支書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鎮畜牧站,由肖云華任辦公室主任,負責領導小組日常具體工作。
三、重點工作
(一)加大宣傳。利用手機短信、微信、QQ群及廣播等對生豬保險補貼政策、穩產保供、豬肉價格及非洲豬瘟防控等形勢廣泛宣傳,使群眾知政策、明趨勢,引導農戶增養生豬,鼓勵貧困村、貧困戶多增養生豬。
(二)加快生豬生產。各村隨時摸清生豬存欄情況(包括能繁母豬、仔豬、架子豬、育肥豬),落實補欄數到社或各養殖場(適度戶),要按照下發的目標任務完成生豬存欄和出欄,確保能繁母豬存欄和后備母豬的補欄及新建生豬養殖場等各項工作。支持屠宰場與養殖戶建立定點產銷對接關系,合理安排生豬出欄和屠宰上市時間,確保全鎮豬肉產品等“菜籃子”產品供應穩定充足。
(三)大力發展替代肉品生產。依托合作社和家庭農場等新型農業經營主體,加快發展投入成本低、生長周期短、飼料轉化效率高的肉雞(鴨)和蛋雞生產,加快發展牛、山羊等草食畜牧業,保障肉類總體供應穩定。
(四)加強生豬及生豬產品調運監管。嚴格執行生豬及生豬產品調運相關規定,加強對非法運豬車輛、偷運豬肉及其產品的'客運車輛的排查檢查力度。由鎮畜牧獸站負責公路路口的督查,加強輸入生豬及其產品的手續查證,對手續齊全、按規定路線運輸的“點對點”調運種豬、仔豬予以及時放行,對其他外來生豬一律按規定處置,生豬產品嚴格憑動物產品檢疫(驗)證明、非洲豬瘟檢測陰性證明等合法手續予以調運。
(五)嚴厲打擊“炒豬”“洗豬”等違法行為。堅決依法打擊散布“非洲豬瘟疫情”謠言、私屠濫宰、屠宰病死豬、隨意丟棄病死豬、“炒豬”“洗豬”等違法犯罪行為,嚴肅追究開具虛假動物產品檢疫(驗)證明及違規使用、倒賣產地檢疫證明等有關人員責任。
(六)加強動物疫病防控。鎮畜牧獸站要結合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導各村、各養殖場積極開展春秋兩季非洲豬瘟、牲畜口蹄疫、禽流感等重大動物疫病防控工作,按規定對轄區進行大清洗、大消毒。
(七)加強市場價格監測。逢場天開展對生豬及其產品的市場價格監測,及時分析生豬產銷市場價格變動情況及原因,發現價格苗頭性、傾向性問題,研判后期生豬、豬肉價格走勢,及時上報,切實維護社會穩定和諧。
四、保障措施
(一)壓緊壓實責任。各村、鎮級相關部門要高度重視2022年生豬穩產保供工作,各村支部書記、鎮相關部門負責人是第一責任人,要分解細化工作任務,切實做好生豬穩產保供工作,完成2022年生豬穩產保供目標任務。
(二)落實防疫體系。建立疫情報告和有獎舉報制度。對外公布非洲豬瘟疫情舉報電話,對舉報查證屬實的區內疫情,給予第一舉報人獎勵。
(三)建立工作會商機制。建立2022年生豬穩產保供工作會商機制,由鎮政府主要領導定期或不定期召集召開專題會議,分析生豬生產、肉類市場供求情況,準確把握價格形勢,針對穩產保供突出問題,提出具體解決措施并組織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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