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冬春救助補助方案(精選26篇)
為了確保工作或事情有序地進行,就不得不需要事先制定方案,方案是書面計劃,是具體行動實施辦法細則,步驟等。那要怎么制定科學的方案呢?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冬春救助補助方案,僅供參考,歡迎大家閱讀。
冬春救助補助方案 1
根據《天門市應急管理局關于下撥20xx年度受災群眾冬春生活救助資金發放的通知》文件精神,為切實做好我鎮受災群眾冬春救助工作,確保受災群眾安全、溫暖過冬過節,鎮委鎮政府高度重視,結合我鎮實際,制定方案如下:
一、工作原則
做好冬春救助工作,是踐行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理念和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重大決策部署的實際行動。各村(社區)要充分認識做好冬春救助工作的重要性和特殊性,切實提高政治站位,嚴格落實責任,把冬春救助作為重點任務組織好、開展好。要按照“政府主導、分級管理、社會互助、生產自救”的救災方針,堅持救災款物“公開、公平、公正”的發放原則,保證重點、分類施救,切實解決受災群眾在冬令和春荒期間口糧、衣被、飲水、取暖、醫療等方面遇到的基本生活困難。
二、救助補助
冬春生活救助(以下簡稱“冬春救助”)是政府對因自然災害致使冬春期間存在口糧、衣被、飲水、取暖、醫療等生活困難的受災人員所給予的基本生活救助。含以下四大類:一是本年度因自然災害住房倒塌或損壞造成冬春基本生活困難的;二是本年度因自然災害農經作物絕收造成冬春基本生活困難的;三是本年度因自然災害傷病造成冬春基本生活困難的;四是本年度因自然災害其他情況造成冬春基本生活困難的`。
(一)救助標準
冬春救助指導標準從20xx年起,受災困難群眾冬春臨時生活救助標準調整為:一、二、三類對象分別每人不低于410元、300元、150元。各村(社區)要結合救災款物總量、受災人員困難程度、需救助總人數等因素,按照“分類救助、重點救助”原則,對各類冬春救助對象實行分類排隊,優先考慮倒房重建(或維修)戶、建檔立卡貧困戶、因災致貧返貧戶和受災低保對象、分散供養特困人員、散居孤兒、留守老人、留守兒童及殘疾人等特殊群體的救助,并視情況提高救助標準,幫助解決實際困難,確保溫暖過冬。
(二)救助時段
受災人員冬春生活救助時間應確保在20xx年1月15日之前通過“一卡通”社會化發放方式直達受災困難群眾手中,保證冬春救助資金按標準發放到位,確保受災困難群眾溫暖過冬、安全過節,安心過年。
(三)工作步驟
1.開展調查。10月中下旬開始,鎮應急辦會同村(社區)逐戶調查摸底,詳細調查了解本轄區內受災群眾家庭基本情況,災害損失情況,受災困難群眾自救能力及口糧、衣被、取暖等方面存在的困難和需求。將需救助人員按照因災造成住房倒塌損壞、農作物減產絕收、致傷致殘等困難情況進行分類登記。優先考慮倒房重建戶、建檔立卡貧困戶、因災致貧返貧戶和受災低保對象、分散供養特困人員、散居孤兒、留守老人、留守兒童及殘疾人等特殊困難人員的'救助。
2.戶主申請。由受災人員戶主根據自身困難情況向村(社區)提交申請書(手寫、打印皆可,也可自定,但申請人簽字需手寫并蓋手指印)。也可由所在村(居)小組提名(需村(居)民小組負責人簽字)。
3.民主評議。由村(居)民委員會成員、村(居)民代表、受災人員代表共同組成的民主評議小組,根據受災人員家庭受災情況、經濟狀況、書面申請內容或提名內容進行民主評議,形成評議紀錄(需全體參會人員簽字蓋手印)。同時規范填寫《受災人員冬春生活救助申請暨村(居)委會民主評議表》,表內評議內容需詳細說明該戶受災情況及家庭經濟狀況等。
4.張榜公示。經村(社區)民主評議,符合救助條件的,在村(社區)范圍內張榜公示。公示后無異議或經村(社區)民主評議異議不能成立的,由村(社區)將《受災人員冬春生活救助申請暨村(社區)民主評議意見表》、評議紀錄等相關資料提交鄉鎮人民政府審核。
5.鄉鎮審核。鄉鎮人民政府在調查摸底的基礎上,認真審核村(社區)上報的相關材料,形成審核紀錄(需主要領導、分管領導、應急辦主任和參加審核的相關人員簽字)。根據審核紀錄,匯總制作《受災人員冬春生活政府救助人口一覽表(需救助)》、《受災人員冬春生活需救助情況統計表》。
6.冬春救助資金發放。冬春救助原則上實行現金救助,在收到區財政撥款后,應急辦要及時組織商討資金分配方案,初步擬定方案后報經黨委會討論決定,按討論決定方案要求執行,及時通過“一卡(折)通”將救助資金發放到戶,杜絕資金截留、發放遲緩、代領代發或沉淀不用。
7.資料歸檔。冬春救助需上報的相關表格模板由鎮應急辦上傳我鎮報災救災群,冬春救助資金發放結束后,各村(社)要按《xx村(社區)受災人員冬春生活救助情況統計表和《xx村(社區)受災人員冬春政府救助臺賬》要求歸檔資料,資料按要求整理兩份(一份交鎮應急辦存檔、村里自行存檔一份)。
(四)款物分配明細
今年天門市下撥到盧市鎮的冬春救助資金為42萬元。根據各村(社)冬春救助上報需救助實際情況及受災情況做資金分配。在應急局領取的物資全部發放到位。
三、工作要求
1、各村必須從保障和改善民生、加強和創新社會治理的高度,充分認識做好冬春救助工作的重大意義,切實增強責任感和緊迫感,努力把這項重要工作落到實處。
2、要加強監督,嚴格救助金發放程序和原則,切實做好公示、相關會議記錄、發放花名冊登記等相關臺賬的存檔工作。
3、要暢通投訴舉報渠道,使整個救助過程透明公開,自覺接受公益監督。
4、嚴禁一戶多卡、重復救助、嚴禁挪作他用優親厚友,一經發現,嚴肅查處。
冬春救助補助方案 2
為了進一步規范我縣冬春生活救助工作,切實做好今冬明春受災群眾生活救助工作,根據《自然災害救助條例》、《山西省應急管理廳關于加強自然災害生活求助資金管理使用的通知》(晉應急發〔2019〕318號)、《呂梁市應急管理局關于切實做好今冬明春受災群眾生活救助工作的通知》(呂應急發〔2019〕228號)精神,結合我縣實際,特制定如下實施方案:
一、指導思想
充分認識開展冬春救助工作的重要性,強化措施,落實責任,切實安排好我縣冬春期間受災困難群眾基本生活,解決好困難群眾在口糧、衣被、取暖方面存在的困難,確保受災群眾溫暖、安全過冬過節,防止貧困戶因災致貧返貧,維護社會和諧穩定。
二、冬春救助資金使用范圍
冬春救助資金用于幫助因遭受干旱、洪澇、風雹、低溫冷凍、山體崩塌、滑坡、泥石流、雪災、地震、森林草原火災、生物災害等自然災害,導致生活困難的受災群眾。解決其冬令春荒期間口糧、衣被、取暖方面存在的困難,不得用于與自然災害無關的救助和節日慰問等。冬令救助時段為當年12月至下年2月,春荒救助時段為下年3-5月。
三、救助資金的使用對象
1、因災住房倒塌或嚴重損壞需要重建或維修的冬春基本生活困難戶。
2、因災農作物絕收或減產冬春基本生活困難戶。
3、因災家庭成員死亡失蹤、致傷致殘冬春基本生活困難戶。
4、因災造成家庭財產嚴重損失冬春基本生活困難戶。
5、因災造成經濟作物嚴重損失冬春基本生活困難戶。
6、其它因災冬春基本生活困難戶。
四、確定救助對象的原則
要按照“分類救助、重點救助”原則,按因災造成住房倒塌損壞,農作物減產絕收,家庭成員死亡失蹤、致傷致殘,家庭財產嚴重損失,致貧返貧等情況實行分類排隊,優先考慮倒房重建戶、建檔立卡貧困戶、因災致貧返貧戶和受災低保對象、分散供養特困人員、散居孤兒、留守老人、留守兒童及殘疾人等特殊群體。
五、救助對象的確定程序及各環節需要留存的資料
通過“戶報、村評、鄉審、縣定”四個步驟確定救助對象。具體步驟如下:
(一)受災戶提出申請。受災人員本人向村委會提出書面申請,說明家庭基本情況、災害損失情況、因災需要解決的困難等。本環節需要留存申請書。
(二)村級民主評議。由支村兩委成員、村民代表共同組成民主評議小組,召開會議進行民主評議。經民主評議,符合救助條件的,在村務公開欄或人員聚集地顯要位置至少公示七天。公示期結束后,將符合條件的救助對象名單報鄉鎮審核。審核時需要提交的資料有受災戶救助申請書、民主評議會議記錄、公示資料、近景和遠景公示圖片,最終上報的救助名單等。近景公示圖片要看清公示內容,遠景公示圖片要有圍觀群眾。
(三)鄉鎮審核。接到村委會上報的`救助對象名單后,鄉鎮要及時組織力量進行調查核實,及時完成核定工作。根據核查結果,確定救助范圍和對象。并在審核無誤后將需救助戶名單,以紅頭文件形式報縣應急管理局審批。
(四)縣級審批。縣應急管理局接到鄉鎮上報后,組織專門人員進行抽查核實,并根據評估分析結果進行審批。
六、實施步驟
第一階段:20xx年1月5日至1月15日,為排查摸底、確定救助對象階段。鄉、村兩級要深入受災農戶家中,詳細調查了解受災困難家庭基本情況、災害損失情況、自救能力及口糧、衣被、取暖等方面的困難和需求。通過對冬春救助需求的排查摸底工作,準確掌握需救助人員數量、救助資金和物資需求數量等,建立以村為單位、名冊到戶的《中陽縣20xx-20xx年受災人員冬春生活需救助人口臺賬》,填報《中陽縣20xx-20xx年受災人員冬春生活需救助情況統計表》。各鄉鎮要對各村上報的救助對象名單進行審核。審核無誤后將需救助對象名單,以紅頭文件形式報縣應急管理局審批。
第二階段:20xx年1月16日至20日,為縣級審查復核和確定救災款物分配方案階段。縣應急管理局對各鄉鎮上報的需救助對象名單進行復核,確定最終的救助對象。同時根據中央、省、市下撥的冬春救災資金和各鄉鎮受災情況、受災人員需救助情況,確定救災款物數量,制定救災款物分配方案。各鄉鎮根據所轄各村受災情況、受災人員需救助情況制定本級救災款物分配方案。村級根據所能分配到的救助資金數額并參照省級救助標準召開民主評議會議,開會研究具體救助金額。
第三階段:20xx年1月20日至20xx年1月30日為救助實施階段。冬春救助采用實物救助和折合現金救助兩種方式。需采用實物救助的,縣應急管理局會同縣財政局按照招投標和采購管理的有關規定組織采購。待救災款物到位后,及時下撥各鄉鎮。鄉、村兩級要在10個工作日內將冬春救災款物落實到救助對象手中。救災款物發放前應在村務公開欄或人員聚集地顯要位置公示不少于5天。救助資金應通過“一卡(折)通”,采用社會化方式發放,并注明“救災”標記,發放完畢后要保留銀行流水憑證。采用實物救助的,發放時救助對象要在相關表冊簽字確認,建立管理臺賬。各鄉鎮必須將救災款物在春節前發放到位,確保救助對象溫暖安全過冬過節。
第四階段:總結上報階段。各村要在救災款物發放完畢以后,將相關會議記錄、發放臺賬報上級鄉政府備案。各鄉鎮在救助實施完畢后,要做好救助資料的歸檔、匯總工作,對冬春救助工作績效進行總結評估,并將相關資料報縣應急管理局。
七、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實施。各鄉鎮要高度重視救災專項款物發放工作,要把這項工作當做對困難群眾高度負責的政治任務加以落實。要組織鄉、村兩級力量,深入開展入戶調查和冬春救助需求評估工作,全面掌握需救助底數,做到底數清、對象準、情況明,確保不漏一戶、不缺一人。要嚴格按照程序和時限開展工作,主動公開信息,自覺接受監督,主動回應輿論監督和社會關切,切實保障受災困難群眾基本生活。
(二)強化資金監管。冬春救災資金用于幫助受災人員解決冬令春荒期間口糧、衣被、取暖等基本生活困難,是救命錢,是高壓線,動不得,摸不得。要切實管好用好冬春救災資金,不得優親厚友,不得平均發放,嚴禁以慰問金形式發放,嚴禁將救災資金用于行政管理、工作經費支出等。縣應急管理局將會同監察、財政等部門適時開展救災款物管理使用的專項檢查,對違反救災款物使用相關規定的,要依照有關規定進行嚴肅問責。
(三)做好檔案留存與上報。鄉村兩級要完整保存能夠反映災情管理的基礎資料,特別是救災款物使用過程的下撥文件、會議記錄、分配方案、救助申請、賬目憑證、公示圖片等,建立完整的救災款物發放檔案,做到災民救助全程留痕,確保款物發放賬目清楚、資料完整、手續齊全。
冬春救助補助方案 3
為進一步做好全鎮冬春救助工作,保障受災群眾基本生活,確保受災群眾安全溫暖過冬過節,經鎮20xx年12月25日黨政聯席會議研究決定,同意城北鎮20xx-20xx年冬春救助資金分配方案。
一、基本情況
城北鎮今年汛期普降大雨,發生洪澇自然災害,轄區13個行政村受到不同程度的災害影響,造成群眾生活困難。根據城北鎮前期各村上報摸底受災人口總臺賬,縣應急局下撥城北鎮共計22萬元,用來解決城北鎮冬春期間群眾困難生活問題,按照“分類救助、重點救助”原則,結合各村上報鎮的冬春救助摸底數,堅持公開、公正、透明原則,城北鎮把救助資金全額分配到村。
二、分配原則
根據利減災辦〔20xx〕5號文件精神,堅持“以人為本、政府主導、分級負責、社會互助、災民自救”原則;堅持“公平、公正”原則;堅持“重點救助、分類救助、無償救助”原則;堅持救助資金“專款專用、重點使用、無償使用”原則。
三、分配方案
根據各村前期上報鎮的'摸底臺賬為依據,按照縣應急局下發的文件要求,重點困難戶人均300-500元,每戶不超過1500元:一般困難戶人均:200-300元,每戶不超過1000元;各村資金分配額如下:
鎮南社區:11900元、劉染村:8000元、大管社區:5000元、陳營村:7000元、侯寨村:12600元、徐田社區:15000元、翟腰樓村:21900元、劉北社區:20400元、三和村:14400元、陸樓村:12600元、陸店村:14800元、陸小營村:41500元、陸桃園村:34900元。
四、嚴明紀律
各村(社區)要切實負起冬春救助的廉政職責,加強監督,杜絕違規、違紀、違法行為,嚴禁優親厚友,否則將進行責任追究,情節嚴重的移送司法機關進行處理。
冬春救助補助方案 4
根據《隆陽區應急管理局隆陽區財政局關于下撥中央自然災害救災資金(20xx-20xx年冬春救災資金)的通知》(隆應急發〔20xx〕2號)文件精神,為確保此次下撥的自然災害救災資金,專項用于解決冬春期間受災群眾的口糧、衣被、住房、取暖等基本生活困難問題,結合辛街鄉實際,特制定本方案:
一、資金情況
按照《隆陽區應急管理局隆陽區財政局關于下撥中央自然災害救災資金(20xx-20xx年冬春救災資金)的通知》(隆應急發〔20xx〕2號)文件要求,辛街鄉20xx-20xx年自然災害救災(冬春救助)總資金為20萬元(其中:民房保險10.678萬元),《隆陽區應急管理局隆陽區財政局關于下撥20xx年自然災害救災資金的通知》(隆應急發〔20xx〕2號)剩余資金220.00元,可分配的`自然災害救災(冬春救助)資金為9.344萬元。
二、資金分配辦法
依據20xx年各村受災上報情況,將救災資金分配至各村(社區),由各村(社區)根據實際情況進行分配。
三、工作要求
(一)杜絕搞平均主義,各村(社區)要及時組織召開村組民主評議會議,結合因災受災至困程度、受災群眾自救能力等實際情況,進行分類救助,確定救助對象和救助金額。
(二)認真填寫《保山市隆陽區應急管理局應急救災款(物)發放花名冊》張榜公示,并保留痕跡材料(表格、照片等)。
(三)為確保救助資金及時發放,各村(社區)務必于2月3日前,將村組民主評議會議記錄、張榜公示照片、《保山市隆陽區應急管理局應急救災款(物)發放花名冊》紙質版(簽字按手印、加蓋公章)和電子版等材料上交辛街鄉經濟發展辦公室(安監站),資金由隆陽區辛街鄉財政所統一代發。
(四)對因工作失誤造成不良后果或重大負面影響的,將移交相關部門嚴肅處理。
冬春救助補助方案 5
以實際行動踐行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進一步鞏固脫貧攻堅成果,積極妥善安排好受災困難群眾冬春期間基本生活,確保受災困難群眾得到及時有效救助。根據《杭錦旗應急管理局關于全力做好20xx-2022年度受災群眾冬春救助資金的通知》(杭應急發〔20xx〕28號)文件要求,為切實做好我鎮冬春救助資金發放工作及時有序開展,確保救助金專款專用,特制定本方案。
一、救助對象和程序
(一)救助對象
救助資金主要用于解決20xx年因自然災害造成群眾在冬春期間口糧、衣被取暖等基本生活困難,需要給予基本生活救助的群眾。要確保把受災困難戶、低保戶、散居五保戶、殘疾人家庭、脫貧享受政策戶和易返貧致貧戶(監測對象)等特殊困難人員列入重點范圍給予救助,切實做到情況清、底子明、對象準,需救助對象不漏、不錯、不重,確保因災生活困難群眾基本生活得到保障。
(二)發放程序及時間
各嘎查村按照分配資金,根據本嘎查村受災情況確定金額,確保公開、公平、公正,不得預留二次分配,不得擅自擴大范圍、平均分配或用于非自然災害對象救助。各嘎查村必須要召開“兩委”監委會議研究,村民代表民主評議,并將發放花名冊張榜公示,經鎮政府審核,旗應急管理部門審批后確認的,救助資金將統一發放到救助對象一卡通賬戶。
(三)需上報資料
1.嘎查村(社區)研究救助對象相關會議記錄、評議記錄復印件;
2.張榜公示的'照片;
3.資助對象花名冊及一卡通賬號等基本信息。
二、救助金額及救助標準
(一)救助金額
為幫助解決受災群眾的基本生活困難問題,上級下達我鎮20xx-20xx年冬春救助資金共計188599.76元,專項用于幫助受災群眾解決冬春期間口糧、衣被、取暖等困難,確保我鎮受災群眾恢復正常的生產生活秩序。
(二)救助標準
經統計,20xx年我鎮12個嘎查村318戶不同程度受災。根據我鎮實際情況和上級下達救災資金總量,綜合考慮受災人員困難程度、需救助總人數和需救助農牧戶數等因素,制定我鎮受災人員冬春救助最低標準。
1.優先保障受災的特殊困難人員的救助,其中低保戶、散居五保戶、殘疾人家庭、脫貧享受政策戶、易返貧致貧戶(監測對象),每戶不低于450元;
2.統籌考慮受災家庭災害損失情況不同,進行分類救助,其中:
農作物受災每戶不低于200元;
牲畜受災每戶不低于500元;
房屋、棚圈等受災每戶不低于600元;
因災人身受到傷害的每戶不低于1000元;
各嘎查村根據受災面積、數量、程度確定每戶救助金額,但每人救助金額不低于90元。
三、相關要求
各嘎查村要盡快安排部署,抓好落實,切實加強領導,層層分解任務,嚴格落實責任,按照規定時間推進冬春救助工作規范開展,同時要逐級建立臺賬,保存會議記錄、公示圖片等資料,建立完善救助檔案。要積極配合本地財政、監察、審計等部門適時開展監督檢查,主動公開相關信息,自覺接受社會公眾和新聞媒體監督。
冬春救助補助方案 6
一、工作目標
要圍繞“確保受災群眾安全、溫暖過冬”的工作目標,堅持以人民為中心,把保障人民群眾的生命安全放在首位,妥善安排好受災困難群眾冬春期間基本生活,確保受災困難群眾得到及時有效救助。
二、救助原則
(一)確保生活,統籌兼顧
保障基本生活需要,兼顧衣被、取暖、住房、就醫、就學等其他實際困難,確保受災困難群眾有飯吃、有水喝、有衣穿、能取暖、有房住,基本生活不出問題。
(二)分類救助、重點救助
會商財政部門,結合本地實際,堅持“分類救助、重點救助”的原則,對需救助人員實行分類排隊,優先做好倒房重建戶和受災的低保對象、分散供養特困人員、散居孤兒、留守老人、留守兒童、殘疾人等特殊群體以及脫貧不穩定戶、邊緣易致貧戶等受災人員的`救助,做到分戶施策,實施精準救助。
(三)嚴格程序、規范透明
各鄉鎮(開發區)要嚴格按照“戶報(或小組提名)、村評、鄉審、縣定”的程序確定冬春需救助對象,冬春需救助對象和擬救助金額要進行公示,做到救助公開、公平、公正。
(四)加強監管、注重實效
堅持“專款專用、重點使用、無償使用”的原則,加強冬春救助款物監督管理,不得優親厚友,不得平均發放,嚴禁資金截留挪用、發放遲緩或沉淀不用,嚴禁以慰問金形式發放,嚴禁將冬春救助資金用于行政管理、工作經費支出或平衡預算,冬春救助資金必須于春節前發放到戶。
三、救助范圍
因災造成冬春期間家庭生活困難,需要給予基本生活救助的受災困難群眾。對倒房重建戶和受災的低保對象、分散供養特困人員、散居孤兒、留守老人、留守兒童、殘疾人等特殊群體以及脫貧不穩定戶、邊緣易致貧戶等受災人員給予重點救助。
四、救助資金籌措使用和管理
(一)統籌安排資金
要按照“分級管理、分級負擔”的原則,認真落實災害救助工作的主體責任,落實救災資金按比例分擔的機制,積極會商有關部門優先加大安排落實好冬春救助資金。
(二)嚴格資金管理
要嚴格按照有關規定要求,切實規范資金管理,確保專款專用,及時撥付和發放。冬春救助資金原則上通過 “一卡(折)通”方式發放,注明“冬春救助資金”字樣,并發送打款提示信息,最晚春節前將冬春救助資金全部發放到救助對象手中。加強冬春救助工作督促指導和績效評估,按時填報《受災人員冬春生活已救助情況統計表》,切實提高資金使用效益。
(三)縣級冬春救助指導標準
1.擬定人均救助標準。全縣人均救助標準原則上不低于300元。
2.實施分類救助、重點救助。根據受災困難家庭基本情況、災害損失情況、自救能力等因素,進行分類排隊、因戶施策。救助幅度重點困難戶人均350-1000元,一般困難戶人均200-300元。
3.因特殊情況每人超過600元進行救助的,應履行單獨審批手續,由鄉鎮(開發區)政府報縣級應急管理部門審批同意。
五、工作步驟
(一)開展救助需求調查,全面摸清底數
時間:10月8日前
各鄉鎮(開發區)應組織財政、民政、鄉村振興等有關部門人員走村入戶進行“拉網式”摸底排查,確保不漏一戶、不漏一人。要詳細調查了解受災困難家庭基本情況,災害損失情況,自救能力以及口糧、衣被、取暖等方面存在的困難和需求,自下而上逐級建立相關臺賬,做到底數清、情況明、數據準。
各鄉鎮(開發區)匯總調查情況后,規范準確填報《受災人員冬春生活政府救助人口一覽表》和《受災人員冬春生活需救助情況統計表》,于10月8日前報縣應急管理局。
(二)嚴格救助程序,實施精準救助
時間:20xx年12月上旬至春節前
1.制定縣級冬春救助實施標準。縣應急管理部門會同縣財政部門抓緊推進縣級冬春救助實施標準的制定工作,根據上級下撥和本級籌集的冬春救助資金總量,結合需救助情況、分類排隊情況、自救能力等因素,參考市級冬春救助指導標準,合理制定縣級冬春救助實施標準。
2.及時分配下撥救助資金。接到上級下撥資金后,縣應急管理局要抓緊會同有關部門及時制定資金分配方案,加快冬春救助資金下撥進度,督促鄉鎮(街道、園區)抓緊實施冬春救助工作,確保春節前將救助資金全部發放到戶。
3.確定冬春需救助對象和擬救助金額。各地要嚴格按照“戶報(或小組提名)、村評、鄉審、縣定”的程序確定冬春需救助對象,堅持“專款專用、重點使用、分類救助”的原則,將需救助人員分類排隊,對特殊困難人員予以優先考慮,并根據家庭情況,按照縣級冬春救助實施標準,制定救助方案,做到分戶施策。鄉鎮、村居社區要對冬春救助對象和救助金額嚴格把關,要在村組進行公示5天,公示內容包括救助對象戶主姓名、家庭救助人數、救助類別、救助金額及縣及鄉鎮舉報電話等。
4.及時發放資金,注重救助實效。縣級應急管理部門應在接到上級下撥資金后,15個工作日內將冬春救助資金落實到救助對象手中。村組公示期滿無異議后,縣級應急管理部門應在5個工作日內通過涉農補貼資金“一卡(折)通”將救助資金打卡到戶,并標注“冬春救助資金”字樣。資金發放工作完成后,及時將救助相關情況在網上進行公開。
(三)開展救助情況調查評估
時間:20xx年3月
縣級應急管理部門著手調查、核實、匯總本行政區域內受災困難人員冬春已救助情況,對本行政區域內的實際救助效果進行績效評估。4月10日前將《受災人員冬春生活已救助情況統計表》、績效評估報告報市應急管理局。
六、相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
要提高政治站位,把冬春救助工作作為踐行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和貫徹落實省市有關決策部署的實際行動。冬春救助是自然災害救助工作的重要組成部分,在幫助受災困難群眾安全溫暖過冬、維護災區和諧穩定等方面發揮著重要作用,是一項民生兜底保障工作,各地務必將冬春救助工作作為重點任務抓緊抓實抓好。
(二)抓緊安排部署
要盡快安排部署,切實加強領導,嚴格落實責任,按照規定時序推進冬春救助工作規范開展。要主動向黨委、政府匯報災區實際困難并積極爭取支持,加強與財政、民政、鄉村振興等相關部門的協調聯動和工作銜接,健全完善工作通報、信息共享等工作機制。強化資金政策統籌協調,切實做好冬春救助和最低生活保障、臨時救助等幫扶機制和政策有序銜接,確保冬春救助工作取得實效。
(三)強化監督檢查
要自下而上逐級建立臺賬,認真填寫《受災人員冬春生活政府救助人口一覽表》等相關表格,保存救助申請、公示圖片等資料,建立完善救助檔案。要按照信息公開的要求,及時向社會公布有關工作情況,加強冬春救助新聞宣傳,主動接受群眾監督和社會監督。同時,采取抽樣調查、實地調研等方式檢查款物分配、發放等情況,配合財政、紀檢監察、審計等部門加強監督檢查,并及時向社會公布監督檢查結果。縣減災救災委員會將根據各地工作進展情況,協調有關部門組成指導組赴各地開展專項督查指導。
冬春救助補助方案 7
為扎實做好我鎮20xx-20xx年冬春救助工作,確保冬春期間受災困難群眾的基本生活,維護社會和諧穩定,結合我鎮實際,特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工作目標
嚴格按照“工作程序規范、救助對象精準、救助措施及時”的總要求,確保所有因災生活困難對象得到相應救助,維護社會安全穩定。
二、救助原則
要按照“分類救助、重點救助”的原則,對各類冬春救助對象實行分類排隊,加大救助力度,做到分戶施策,實施精準救助。
三、救助范圍
因災造成冬春期間家庭生活困難,需要給予基本生活救助的受災困難群眾。對倒房重建戶、建檔立卡貧困戶、受災低保對象、分散供養特困人員、重度殘疾人家庭、散居孤兒、留守老人、留守兒童及困難軍烈屬家庭等特殊人群給予重點救助。
四、救助款物的管理
(一)冬春救助標準
1.提高人均救助標準。全鎮救助標準原則上每戶不低于300元,且人均不低于90元。
2.實施分類救助、重點救助。根據受災困難家庭情況,進行分類排隊、因戶施策。救助幅度重點困難戶300-1500元/戶,一般困難戶300-500元/戶。
(二)嚴格救助款物的管理
堅持“專款專用、無償使用,分級管理”的原則,加強冬春救助款物的使用管理。各村要嚴格按照安徽省財政廳 安徽省應急管理廳印發《安徽省自然災害救災管理實施細則》(皖財建〔20xx〕948號)規定要求,嚴禁優親厚友、“吃拿卡要”、平均發放,嚴禁以慰問金形式發放,嚴禁將救災資金用于行政管理、工作經費支出,嚴禁擠占、截留、挪用和擅自擴大使用范圍,冬春救助款物必須于春節前一次性全部發放到戶,確保救助款物安排使用規范、透明、安全、有效。
五、工作步驟
(一)開展救助需求調查,全面摸清底數
各村要迅速再次組織人員深入村組,走進受災農戶家中進行“拉網式”摸底排查,認真做好摸底排查工作,確保不漏一戶、不落一人。詳細調查了解受災困難家庭基本情況,災害損失情況,自救能力以及口糧、衣被等方面存在的.困難和需求,各村建立相關臺賬,做到底數清、情況明、對象準。鎮政府將視情況組織人員深入村組戶進行實地抽查。
(二)嚴格救助程序,實施精準救助
1.抓緊時間研究分配救助款物。接到縣級下撥款物后,我鎮要立即召開會議研究制定救災款物分配方案,督促各村委會抓緊實施冬春救助工作,確保春節前將救助款物全部發放到戶。
2.確定冬春需救助對象和擬救助數額。各村要嚴格按照民主評議、登記造冊、張榜公布的工作規程,通過“戶報、村評、鄉審、縣定”的程序公開公平公正地確定冬春需救助對象,按照縣冬春救助標準,制定本級救助工作方案。由于時間較緊,村、鎮兩級可以采取同步公示,規范裝訂保存相關資料備查。對于群眾有異議的,要認真組織復核,確實不符合救助條件或救助標準不適當的,要及時更正并做好解釋說明工作;對特殊群體要給予適當傾斜,確保受災困難群眾安全溫暖過冬,愉快過節。公示內容包括救助對象戶主姓名、家庭人口、家庭類型、救助數額及舉報電話等。
3.及時發放款物,注重救助實效。鎮人民政府接到各村上報人員審定名單后,于1月17日前,上報救助人員臺賬(紙質和電子版)到縣應急管理局,以便救災款物及時發放。
六、相關要求
(一)提高思想認識
冬春救助是自然災害救助工作的重要組成部分,在幫助受災困難群眾溫暖過冬、安全過節等方面發揮著重要作用,是一項民生兜底保障工作。各村要加強思想認識,提高政治站位,把冬春救助工作作為當前工作的重點任務抓緊抓好。
(二)抓緊安排部署
各村立即安排部署,嚴格落實責任,按照規定時序推進冬春救助工作規范開展,確保取得實效。
(三)強化監督檢查
各村要逐級建立冬春救助工作臺賬,認真填寫受災人員冬春生活政府救助臺賬等相關表格,保存救助申請、評議、公示圖片等資料,建立完善救助檔案。要積極配合本縣財政、監委、審計等部門適時開展監督檢查,主動公開相關信息,自覺接受社會公眾和新聞媒體監督。
鎮政府根據各村工作進展情況,組織有關部門開展專項督導。
冬春救助補助方案 8
20xx年我市因災導致群眾生產生活受到影響,按照上級開展受災群眾冬春救助工作相關精神,為做好今冬明春全市受災困難群眾生活救助工作,保障受災困難群眾基本生活,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認真學習法規政策,規范開展冬春救助工作
冬春救助是自然災害救助工作的重要組成部分,是有效遏制因災致貧、因災返貧的重要舉措,直接體現黨和政府保障和改善民生的要求,直接關系受災群眾的切身利益,涉及人口數量大,救助時間跨度長,社會各界關注度高。各鄉(鎮)要認真學習領會《受災人員冬春生活救助工作規程(修訂稿)》、《中央自然災害救災資金管理暫行辦法》(財建〔20xx〕245號)、《貴州省中央自然災害救災資金管理實施細則》(黔財工〔20xx〕230號)、《貴州省自然災害救災資金管理暫行辦法》(黔財資環〔20xx〕48號)、《貴州省自然災害受災人員救助服務標準》(黔應急〔20xx〕25號)等法規和文件,進一步提高對受災人員冬春生活救助工作的重要性、緊迫性認識,強化地方主體責任意識,把冬春救助作為當前應急工作的重點任務組織好、開展好,統籌作出安排,切實抓好落實。各鄉(鎮)要切實加強組織領導,提前謀劃部署,認真組織和規范做好冬春救助對象確定、方案制定、監督檢查等各項工作,扎實推進冬春救助工作有力有序有效開展。
二、嚴格實施精細化管理,細化實化救助工作方案
各鄉(鎮)要制定冬春救助工作方案,要注意甄別受災群眾的類型,把握好實施救助對象,并加強與已脫貧建檔立卡貧困戶、城鄉低保、臨時救助和農村醫療救助等制度及前期已實施災害救助措施相銜接,注重發揮各項救助制度和措施的整體效能,切實保障受災困難群眾冬春期間的基本生活。
三、成立清鎮市冬春救助工作領導小組
為保障冬春救助工作有序推進,成立清鎮市冬春救助工作領導小組,具體如下:
組長:商業學(市應急管理局局長)
副組長:唐浩(市應急管理局副局長)
楊文靜(市應急管理局副局長)
李凱(市應急管理局副局長)
廖昆(市應急管理局執法隊隊長)
成員:王興祥(市應急管理局辦公室主任)
王妍(市應急管理局應急科科長)
李順(市應急管理局協調科負責人)
譚宇環(市應急管理局基礎科科長)
周馳翔(市應急管理局危化科負責人)
四、救助方式及資金預算
(一)救助方式。20xx—20xx年冬春救助方式以現金救助方式開展。
(二)資金預算。20xx—20xx年冬春救助資金預算552.69萬元,其中:中央483萬元(黔財資環[20xx]109號),省級65萬元(黔財資環[20xx]110號),市級4.6萬元(筑財行〔20xx〕13號),本級匹配0.09萬元。
五、受災群眾冬春救助對象
1.因災住房倒損造成冬春基本生活困難群眾。
2.因災農作物減產(絕收)造成冬春基本生活困難群眾。
六、救助標準
救助標準為口糧補助每人150元。
七、救助申請及發放程序
按照“戶報、村評(核)、鄉審、縣定”的程序確定救助對象,發放救助資金。
1.戶報。受災人員向所在村(居)民委員會提出申請,或由村(居)民小組向所在村(居)民委員會提名。
2.村評(核)。村(居)民委員會組織對申請、提名對象民主評議(核實)后確定擬救助對象,并在村(居)民委員會公示不少于7個自然日。經公示無異議,或民主評議確定異議不成立的,由村(居)民委員會將擬救助對象名單、申請或者提名材料、民主評議(核實)意見、救助對象銀行賬戶等材料報鄉(鎮)人民政府。
3.鄉審。鄉(鎮)審核通過上報材料后,制定救助對象花名冊并公示不少于3個自然日。經公示無異議,將審核意見和村(居)民委員會提交材料報縣級應急管理部門。
4.縣定。清鎮市應急管理局審核確定后,應及時將對象審定、資金發放情況通報鄉(鎮),并在發放對象所在村(居)民委員會公示不少于7個自然日。救助資金通過“一卡通”發放到人到戶,并在銀行轉賬附言中備注資金用途為“受災救助補助”。
八、實施步驟
1.20xx年12月24日前完成鄉(鎮)救助工作方案;
2.20xx年12月30日前完成受災人員申請或村(居)民小組提名工作;
3.20xx年12月31日完成村級評議工作;
4.20xx年1月1日—20xx年1月7日完成村級公示工作;
5.20xx年1月9日前完成鄉(鎮)級審核工作;
6.20xx年1月10日—13日完成鄉(鎮)級公示工作;
7.20xx年1月15日完成縣級審核工作;
8.20xx年1月16日—22日完成縣審核情況村級公示工作;
9.20xx年1月23日—30日完成救助資金發放工作。
九、加強資金監管,提高冬春救助實效
要按照“專款專用、重點使用、無償使用”的原則,切實管好用好冬春救災資金。要強化救助資金的.管理,規范發放程序,做到賬目清楚、手續完備。積極配合財政、監察、審計等部門加強對冬春救助資金管理使用和發放情況的監督檢查。
冬春救助工作完成后,受災群眾基本生活仍存在困難的,應按規定及時納入相關社會救助制度安排,切實做好制度的有序銜接。
十、切實加強領導,確保工作進度
1.各鄉(鎮)要切實強化領導,按照相關要求,組織力量抓緊研究制定救助工作方案,立即啟動救助工作,確保春節前將冬春救助資金發放到人到戶。
2.各鄉(鎮)冬春救助工作結束后,要及時組織調查、核實、匯總本行政區域內受災人員冬春生活已救助情況,做好救助工作績效評估,于20xx年1月21日前將《貴州省20xx—20xx年度受災人員冬春生活已救助情況統計表》、工作圖片、工作簡報、工作總結報市應急管理局何松處。
3.建立健全冬春救助檔案。各鄉(鎮)要建立健全受災人員冬春生活救助臺賬,嚴格按照檔案管理相關規定實施管理。
冬春救助補助方案 9
20xx年我縣遭受了雪災、風雹、生物災害、洪澇災害等自然災害,特別是經歷了歷史罕見的特大洪澇災害,共造成13.6萬余人受災,直接經濟損失2.29億元。為切實做好全縣今冬明春受災困難群眾生活救助工作,全力保障受災困難群眾基本生活不受影響,根據《河南省應急管理廳河南省財政廳關于做好20xx-2022年度全省受災困難群眾冬春救助工作的通知》(豫應急〔20xx〕104號)文件精神,結合我縣實際,制定本工作實施方案。
一、基本原則
堅持“以人為本、政府主導、分級管理、社會互助、災民自救”的救災工作方針,以核準對象、分類救助為重點,堅持以資金救助為主,實物救助為輔,嚴格按照《河南省實施〈自然災害救助條例〉辦法》《河南省自然災害救助應急預案》和相關工作規程,深入基層了解受災困難群眾期盼和訴求,提高工作的預見性和前瞻性,盡快部署安排,層層分解任務,完善工作方案,健全相關政策制度,細化具體救助措施,確保工作取得實效。
二、救助對象
20xx年因災造成冬春期間生活困難,需政府實施口糧、衣被、取暖等救助的群眾。
各鎮要在調查摸底的'基礎上認真對需救助對象進行分類,重點救助倒房重建戶、建檔立卡貧困戶、因災致貧返貧戶和受災低保對象、分散供養特困人員、散居孤兒、留守老人、留守兒童及殘疾人等特殊群體。
三、救助程序
各鎮要在前期摸底調查的基礎上,結合核定上報的需救助人口基數,再次組織人員深入村組和農戶家庭,開展需救助對象核查,全面、真實、準確掌握受災需救助人口數。在核準救助對象時,要嚴格按照“戶報、村評、鎮審、縣定”的程序進行。
(一)縣應急管理局按照20xx年各鎮受災情況、自然災害系統內上報的受災人口及需救助人口,分配救災款物。
(二)各鎮根據縣應急管理局撥付救災款物數量,按照各村受災情況及各村評議上報需救助人數提出分配方案,各鎮領導會議研究無異議后行文下發各村。
(三)受災人員本人提出申請或者村(居)民小組提名,經村委會民主評議,符合救助條件的,在村(社區)范圍內公示無異議由村委會將評議意見和有關材料提交各鎮審批發放,各鎮政府承擔相應的審批責任。
四、救助標準
依據上級文件規定,冬春臨時生活困難救助用于幫助受災群眾解決冬令春荒期間的口糧、衣被、取暖等基本生活問題。按照需救助時段,需救助數量,分類施救要求,救助標準原則上按“人均不低于100元不高于300元,戶均不低于100元,不高于2000元”落實。對于特別困難的受災貧困戶可以適當增加救助標準,但需要個人寫出證明,村鎮審核。要按照“分類救助、重點救助”原則,嚴禁按照受災人口、受災面積、受災家庭平均分配,要對各類冬春救助對象實行分類排隊,優先考慮倒房重建戶、建檔立卡貧困戶、因災致貧返貧戶和受災低保對象、分散供養特困人員、散居孤兒、留守老人、留守兒童及殘疾人等特殊群體的救助,并視情提高救助標準,幫助解決實際困難。
五、資金發放形式
按照“專款專用、重點使用、公開透明”的原則,救災款物用于受災的困難群眾。本人申請或者村(居)民小組提名,經村委會民主評議、公示,無異議由村委會將受災群眾的.申請、身份證復印件、一卡(折)通復印件、村評議記錄等相關材料提交鄉鎮審批發放。
六、強化督導檢查,確保工作成效
各鎮要牢固樹立群眾觀念,增強服務意識,認真履職,主動擔責,切實安排好今冬明春困難群眾的生活。縣應急、財政、督查等部門要各司其職,密切配合,加強對冬春救助工作的指導和督查,及時研究解決工作中的問題和困難,全力保障冬春救助工作順利開展。
冬春救助補助方案 10
為積極穩妥安排好我鎮今冬明春受災困難群眾的基本生活,確保受災群眾安全、溫暖過冬,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標和原則。
冬春救助工作嚴格按照“政府主導、分級管理、社會互助、生產自救”的方針實施,管好用好救災款物,做到“程序規范、對象精準、措施及時”,確保所有因災生活困難對象得到相應救助,切實幫助困難群眾度過難關,維護社會穩定。原則上每戶救助按照不低于300元、不高于2000元的標準執行。
二、救助重點對象、時段以及救助方式。
根據“統籌兼顧,突出重點”的原則,把分散供養五保戶、低保戶、建檔立卡貧困戶,以及自救能力較差的困難戶、絕收戶、倒損房戶和其他戶列為冬春救助的重點。
救助主要以資金為主。冬春救助資金主要用于20xx年度受災群眾和20xx-2022年度冬令春荒期間(20xx年12月至20xx年5月)困難群眾的生活救助。
三、實施步驟。
(一)調查摸底階段。各村、社區積極組織開展摸底排查,詳細調查了解今年冬季和下年春季本行政區內受災困難家庭基本情況,災害損失情況,自救能力以及口糧、衣被、取暖等方面存在的困難和需求,建立《受災人員冬春生活需救助工作臺賬》,填報《受災人員冬春生活需救助情況統計表》。
(二)嚴格救助程序,實施精準救助(20xx年12月下旬至20xx年春節前)
1.制定鎮級冬春救助工作方案和資金分配方案(20xx年元月10日前)。根據省、市、縣相關文件要求,鎮制訂實施方案和資金分配方案,督促各村、社區抓緊實施,確保元月20日前將救助資金全部發放到戶。
2.確定冬春需救助對象和擬救助金額(20xx年元月10日前)。要堅持“專款專用、重點使用、分類救助”的原則,將需救助人員分類排隊,對特殊困難人員予以優先考慮,并根據家庭情況,確定冬春需救助對象,做到分戶施策。各村、社區按照“民主評議、登記造冊、張榜公布、公開發放”的工作規程,通過“戶報、村評、鎮審、縣定”等程序,公開公平公正確定救助對象和救助金額。
3.及時發放資金,注重救助實效(20xx年元月20日前)。各村、社區上報的資金發放花名冊經鎮審核后,上報縣應急管理局。鎮財政分局通過一卡(折)通”將救助資金打卡到戶,并標注“冬春救助”字樣。
(三)開展救助情況調查評估(20xx年3月30日前)。各村、社區對本行政區域內的實際救助效果要進行績效評估,同時,鎮政府將會同縣應急管理部門不定期對各村、社區開展救助情況進行檢查評估,救助相關情況及評估報告將在政務公開網上進行公開。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強領導,壓實責任。開展冬春救助工作,體現了黨和政府對困難群眾的'關懷,對于增強人民群眾獲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有效維護社會和諧穩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各村、社區要堅持以人民為中心,增強底線思維和憂患意識,切實強化責任擔當,加強組織領導,把冬春救助作為當前重要工作任務組織好、開展好, 把黨和政府的溫暖送達千家萬戶,確保困難群眾安全過冬、溫暖過冬。
(二)嚴格程序,精準救助。要對照《安徽省自然災害救災資金管理實施細則》,嚴格按照民主評議、登記造冊、張榜公布、公開發放的工作規程,確定救助對象。各村、社區要結合實際,做到分戶施策,杜絕平均發放,重點幫助困難群眾解決實際困難。對于冬春救助政策落實后、受災群眾基本生活仍存在困難的,應按規定及時納入低保、臨時救助等相關社會救助。
(三)加強監管,確保實效。冬春救助資金直接安排用于受災群眾的基本生活補助,是受災群眾的“救命錢”“保命錢”,要堅持“專款專用、公正使用”的原則,通過“一卡通”直接打卡發放到困難群眾手中。在資金分配使用中,不得優親厚友,不得預留資金,不得違規用于工作補貼,不得以春節慰問金的形式發放。各村、社區接到分配計劃后,要迅速組織評議并于元月13日前上報相關材料表格,鎮匯總審核后上報縣相關部門,并于元月20日前將資金及時、足額撥付到戶、發放到人,堅決杜絕資金截留、發放遲緩或沉淀不用等現象。
冬春救助補助方案 11
根據《施秉縣應急局關于印發<施秉縣20xx-2022年冬春救助工作實施方案>的函》(施應急函〔20xx〕40號)文件要求,結合我鎮實際,特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工作目標
嚴格按照“工作程序規范、救助對象精準、救助措施及時”的總體要求,確保所有因災生活困難對象得到相應救助,切實幫助群眾渡過難關,維護社會穩定。
二、救助原則
(一)確保生活,統籌兼顧。保障基本生活需要,兼顧衣被、取暖、住房、就醫、就學等其他實際困難,確保受災困難群眾有飯吃、有水喝、有衣穿、能取暖、有房住,基本生活不出問題。
(二)分類救助、重點救助。堅持“分類救助、重點救助”的原則,對需救助人員按因災造成住房倒塌損壞、農作物減產絕收、致傷致殘、致貧返貧等情況實行分類排隊,優先考慮因災倒房重建戶、因災建檔立卡貧困戶、因災致貧返貧戶和受災低保對象、因災分散供養特困人員、散居孤兒、留守老人、留守兒童及殘疾人等特殊群體的.救助,做到分戶施策,實施精準救助。
(三)嚴格程序、規范透明。各村(社區)要嚴格按照“戶報、村評、鄉審、縣定”的程序確定冬春需救助對象,冬春需救助對象和擬救助金額要進行公示,做到救助公開、公平、公正。
(四)加強監管、注重實效。堅持“專款專用、無償使用,分級管理”的原則,加強冬春救助資金使用管理。嚴禁優親厚友、 平均發放,嚴禁以慰問金形式發放,嚴禁將救災資金用于行政管理、工作經費支出,冬春救助資金必須于春節前發放到戶。
三、救助范圍
20xx年的年初以來遭受過自然災害造成冬春期間家庭生活困難,需要給予基本生活救助的受災困難群眾。對倒房重建戶、建檔立卡貧困戶、因災致貧返貧戶和受災低保對象、分散供養特困人員、散居孤兒、留守老人、留守兒童及殘疾人等特殊群體給予重點救助。
四、救助資金管理
(一)嚴格資金管理。嚴禁優親厚友、平均發放,嚴禁以慰問金形式發放,嚴禁將救災資金用于行政管理、工作經費支出。撥付資金應通過“一卡(折)通”發放到戶,必須春節前全部發放完畢。
(二)冬春救助標準。按照《貴州省自然災害受災人員救助服務標準》,按口糧補助每人150元測算分配冬春救助補助資金。
五、工作步驟
(一)入戶調查階段。20xx年1月7日至 20xx年1月13日,由安監站在前期調查上報數據的基礎上,再次深入村、組,走進受災農戶家中進行“拉網式”摸底排查,再次核實確認冬春生活需救助情況,認真開展核實統計,確保不落一戶、不漏一人。要詳細調查了解受災困難家庭基本情況,災害損失情況,自救能力以及口糧、衣被、取暖等方面存在的困難和需求,建立相關臺賬,做到底數清、情況明、對象準。
(二)確定救助對象階段。20xx年1月14日至1月19 日,各村要嚴格按照“戶報、村評、鄉審、縣定”(即:受災人員本人申請(或小組提名)、村民(社區)委員會民主評議、鄉鎮人民政府審核,縣應急局審批)的程序確定冬春需救助對象,堅持“專款專用、重點使用、分類救助”的原則,將需救助人員分類排隊,對特殊困難人員予以優先考慮,并根據家庭情況,按照縣冬春救助實施標準,制定救助方案,做到分戶施策。冬春救助對象和救助金額,應在村組進行公示 5 天,公示內容包括救助對象戶主姓名、家庭救助人數、救助類別、救助金額及舉報聯系電話等,收集好需現金救助人員(信用社)存折賬號(一折通),建立救助臺賬。
(三)實施救助階段。20xx年1月20日前,將公示期滿無異議后的冬春救助人員名單報縣應急局,并在 1 月 25 日前由鎮財政所通過農村信用社“一卡(折)通”將救助資金打款到戶,并標注與“冬春救助”有關字樣。
六、相關要求
(一)提高思想認識。冬春救助是自然災害救助工作的重要組成部分,在幫助受災困難群眾安全溫暖過冬、維護災區和諧穩定等方面發揮著重要作用,是一項民生保障工作。各村要加強思想認識,提高政治站位,把冬春救助工作作為當前應急管理工作的重點任務抓緊抓好。
(二)抓緊安排部署。各村要盡快安排部署,切實加強領導,層層分解任務,嚴格落實責任,按照規定時序推進冬春救助工作規范開展。各村要主動調查摸底本行政區域內實際受災困難戶,并積極開展冬春救助工作,確保取得實效。
冬春救助補助方案 12
寒冬將至,根據省廳"大愛四川情滿救助"工作要求,為管控流浪乞討源頭,確保安居區生活無著流浪乞討人員溫暖過冬。區救助站將于20xx年12月至20xx年3月開展"寒冬送溫暖"專項救助行動。現制定方案如下。
一、指導思想
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牢固樹立"民政愛民、民政為民"工作理念,堅持"以人為本、為民解困、為民服務"宗旨,以保障生活無著流浪、乞討人員生命安全為出發點。進一步健全完善流浪乞討人員特別是流浪未成年人、流浪精神病人救助管理工作機制。加強內部管理與部門協調協作,加強主動救助力度,積極應對嚴寒等災害性氣候,確保各類生活無著人員得到及時有效救助服務,讓困難群眾在寒冬中感受到黨和政府的溫暖、社會的關懷,維護社會和諧穩定。
二、行動主題
美麗安居,真情救助
三、組織機構
成立"寒冬送溫暖"活動專項工作組,由區民政局黨組成員、區福利中心主任、區救助管理站站長(兼)李偉任組長,區福利中心副主任兼救助站副站長潘柯為副組長,成員由楊科、張智、夏先剛、潘緒、張霞、王玉萍組成,具體牽頭工作由潘柯負責。
行動時間及范圍
行動時間為:20xx年12月起至20xx年3月底結束。
對區內車站、廣場、繁華地段、居民樓道、橋梁涵洞、超市、銀行自動取款室、拆遷未完工區域、爛尾樓、廢棄廠房、農村柴草堆等生活無著人員時常活動和露宿區域重點巡查,適時開展救助活動。
下沉到村、社區、學校對因病、殘、老、弱、幼喪失勞動力的家庭進行源頭管控救助。
五、主要任務
加強街頭主動勸導救助力度,每天安排專車專人堅持上街開展主動勸導救助。在做好城區重點地段和設施的常規巡查基礎上。加強與聯合城管、公安、鄉鎮、村(社區)的聯系和協作,加大對生活無著人員可能露宿區域的巡查力度,及時勸導救助各類生活無著人員。逐街逐點巡查到位,并對現場救助情況攝像登記備查。
六、工作要求
(一)思想上高度重視。要把"寒冬送溫暖"專項救助工作作為一項階段性重點工作進行組織動員和安排部署。要認真總結借鑒近年來冬季主動救助、聯合救助的成功經驗和有效做法積極爭取各鎮(街道)政府支持和公安、城管、衛生、環衛等部門配合,不斷完善部門聯動和快速響應救助工作機制,確保生活無著的流浪乞討人員及時得到救助服務,讓他們在寒冬中感受到黨和政府溫暖、社會關愛。
(二)協調發揮部門聯動機制作用。發揮民政部門牽頭協調作用,建立部門協作機制,明確職責分工。同時加強政策銜接和工作對接,主動加強與公安、城管等部門的協調聯動,在轄區全面開展聯合巡查救助,如遇極寒天氣,要堅持全天候巡查。要建立快速反應機制。發現或接到生活無著人員線索的,區要在1小時內、各鎮(街道)要在半小時內到達現場并實施救助。
(三)加大街面主動救助力度。密切關注天氣氣候變化,全面深入排查梳理薄弱環節和隱患之處,跟蹤監測重點區域,進行重點排查。對重要節假日,特別是極寒天氣時段,要做好夜間和降雪、降溫期間的巡視救助,增加巡查次數,擴大巡查范圍。要按照保護性救助原則,及時護送流浪乞討未成年人、農村留守兒童、年老體弱、殘疾人、行動不便人員到救助管理機構接受救助,護送流浪乞討危重病人和智障人員到醫療機構接受救治和診斷,及時采集DNA數據。對拒不愿接受救助的.,要根據其實際情況提供必要的食物飲品、寒衣棉被等救助服務,確保其不受凍挨餓。同時,要留下詳細的救助方式,保存現場勸導救助視頻資料。
(四)廣泛動員社會力量參與。通過提供服務場地、政府購買服務的方式動員引導社會組織、社會工作機構、公益慈善組織和志愿者團隊參與對無著的流浪乞討人員主動救助。要健全救助服務網絡,通過覆蓋城市鄉鎮(街道)、社區(村居)救助服務站點做好主動報告、引導護送和應急救助工作。要廣泛發動社區干部、環衛工人、公交出租司機、夜間保安人員等熱心群眾和志愿者提供流浪乞討人員救助線索,建立救助信息員隊伍,鼓勵其做好報告、引導和應急服務。
(五)搞好寒冬救助信息傳播。通過廣播電視、報紙、網絡、公益短信、官方微博、微信等多種方式宣傳冬季救助渠道、救助機構等信息,積極引導群眾及時撥打當地救助熱線。要建立完善信息發布和公共關系工作機制,加強與新聞媒體和社會公眾的互動溝通,通過媒體報道、網上直播等方式及時介紹冬季救助進展、工作成效和工作難點,宣傳救助戰線的優秀人物和先進事跡,樹立工作良好形象,引導媒體和公眾客觀理性認識流浪乞討人員救助管理工作。
(六)加強內部管理。要不斷改善救助服務條件,配齊配強工作隊伍,救助經費和物資要及時足額落實到位,保障寒冬救助服務工作順利開展。救助管理機構要堅持并落實24小時服務接待制、首接負責制,對救助人員和電話要熱情對待,及時辦理。要嚴格實行領導帶班制和值班巡查制度,重點做好夜間巡查和值班記錄。要完善監控設備并保證正常運行,保全工作記錄、檔案等資料,加強精細化、標準化管理,切實提高救助管理和服務水平。要進一步強化安全責任意識,開展站內設施設備安全檢查,對所有救助專用車輛進行維護保養,對站內消防設施設備、用電線路、電氣設備、煤氣管道等進行安全隱患排查,堅決杜絕火災、食物中毒、救助對象死傷等惡性事故發生。對因履職盡責不到位而發生重大安全責任事故的,對相關責任人一律進行追責問責。專項救助工作中遇到的重大情況及時上報上級部門。
冬春救助補助方案 13
為認真貫徹落實《關于加強流浪乞討人員源頭治理和回歸穩固工作的通知》(贛救助聯辦【20xx】5號)精神,切實加強流浪乞討人員救助管理和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護工作,維護其合法權益, 集中救助滯留在我縣內的流浪未成年人和流浪乞討人員,提高救助管理水平,經研究決定,在全縣集中開展“寒冬送溫暖”專項 救助活動,特制定本實施方案。
—、救助區域及對象
(一)救助區域
全縣范圍內,各街道、車站、農貿市場、橋梁、 涵洞下、城郊等流浪乞討人員集中滯留的主要公共場所。
(二)救助對象
1、 流浪乞討未成年人;
2、 露宿街頭,無家可歸的流浪乞討人員;
3、 自身無力解決食宿,又無親友投靠,正在本縣城區流浪乞討度日或身陷困境,生活無著落流浪人員。
二、救助原則
“寒冬送溫暖”此項救助活動要堅持以下原則:
1.自愿受助、 無償救助原則;
2.主動救助,引導求助的原則;
3.政府、社會和 家庭責任相結合的原則。
三、“寒冬送溫暖”專項救助活動時間安排
從20xx年1月10日至20xx年3月15日結束,各鄉(鎮、街道) 每天下午要組織一次集中巡查。春節期間各鄉(鎮、街道)組織人員(由1名干部、1名專業社工、多名社會志愿者組成),統一進行街面巡查,對發現的'流浪乞討人員并及時報告縣救助管理站,立即給予主動救助,發放食品、衣物等救助物品;對精神病人、 危重病人要先聯系定點醫療機構進行救治。
四、救助工作要求和方法
1、完善平臺。加強與城管、公安、志愿者協會等單位互助信息,釆取發現流浪人員進行宣講救助政策,同時利用張貼、巡回車等形式宣傳救助政策。
2、救助方法。在巡查過程中,發現屬于救助對象要及時開展施救,并發送食物、飲用水,幫助與其親屬聯系。對本地戶籍的,要主動聯系其家人接回或幫助其回家。對被遺棄殘 疾人、未成年人、老年人、精神病人、流浪乞討人員且戶籍不在本縣的要及時送往縣救助站集中救助。
3、開展社工介入。要廣泛動員社會力量參與,尤其要發揮社區社工、志愿者作用,誠懇溝通,融洽互信,建立聯系方式,開展主動施救。
4、強化救助責任。各鄉(鎮、街道)要提高認識,按照屬地管理的原則,明確專人負責,組織精干力量開展街面巡查主動救助工作。各村委(居)會發現流浪乞討人員要第一時間向上級報告,并通知有關部門進行救助。此外,要設置并公開救助電話,確保信息暢通。
冬春救助補助方案 14
20xx年11月7-9日,盤錦市大洼區出現大到暴雪、雨雪冰凍、寒潮、大風天氣。降水量40.9毫米,積雪深度30.5厘米,西北風5-6級、陣風7-9級,局部可達10級以。農業生產遭受較大損失,群眾生活存在一定困難。盤錦市財政局預算指標通知《關于下達20xx年自然災害救災中央直達資金(冬春臨時生活救助部分)預算指標的通知》(盤財指環﹝20xx﹞1590號)下達我區自然災害生活補助資金5.51萬元,資金專項用于20xx年受災困難群眾冬春基本生活救助。區應急管理局制定《20xx年自然災害救災中央直達資金(冬春臨時生活困難救助部分)資金分配方案》,具體內容如下:
一、資金總額:
5.51萬元。
二、救助對象:
20xx年自然災害冬春臨時生活需要生活救助人口。
三、救助標準:
≥190元/每人標準給予一次性資金救助。
四、救助流程:
按照“戶申請、村評議、鄉審核、區審定”程序確定救助對象;資金發放遵循“民主評議、登記造冊、張榜公布、公開發放”的程序。
五、救助范圍:
榆樹街道、大洼街道、二界溝街道、田家街道、新興鎮、東風鎮、田莊臺鎮、西安鎮、平安鎮九個鎮(街)283人。
六、救災補助款發放要求
1.各鎮街要高度重視救災補助款的發放工作,切實加強領導,精心組織,認真細化救助款分配方案,同時,要加強跟蹤管理,及時化解因發放問題引起的'各種矛盾,杜絕出現上訪事件。
2.各鎮街不得截留、挪用救助款,一旦發現,堅決嚴肅處理。
3.《20xx年受災人員冬春生活政府救助人口一覽表》將在政府 網站進行永久公示,《到人到戶資金發放明細表》紙質版本的“備注”欄由受災救助人員簽字,確認收到救助款。救助款要在12月25日前各鎮街全部發放完成,并在村公務欄進行公示,確保受災群眾過上一個歡樂、祥和的元旦佳節。
冬春救助補助方案 15
為切實做好今冬明春生活無著的流浪乞討人員救助管理工作,維護流浪乞討一的基本生存權益,根據民政部《關于開展“寒冬送溫暖”專項救助行動的通知》(民電〔20xx〕173號)精神,結合我縣實際,制定本方案。
一、指導思想
堅持以黨的十九大精神為指導,貫徹“以民為本,為民解困”的宗旨,依法依規做好生活無著流浪乞討人員救助管理工作,保障生活無著流浪乞討人員順利過冬,提高救助管理和服務水平,切實維護生活無著流浪乞討人員基本權益,為全面建成小康社會、營造城市文明做出積極的貢獻。
二、工作目標
按照屬地管理與分塊救助的原則,整合資源,科學調配救助管理力量,加強縣鄉(鎮)聯動,協調部門互動,開展街頭巡查和流動救助,使我縣生活無著的`流浪乞討人員得到及時有效地救助,確保不凍死、凍傷一名流浪乞討人員。
三、時間及范圍
專項救助行動從即日起至20xx年4月結束,工作范圍是我縣行政區范圍,重點是繁華街區、橋梁涵洞、地下通道、廢棄房屋、長途汽車站等流浪乞討人員集中活動和露宿區域。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縣民政局成立“寒冬送溫暖”專項救助專項行動領導小組,名單如下:
組長:
副組長:
成員: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龐勝利同志兼任辦公室主任。
(二)加強街面巡查和主動救助力度,擴大救助范圍。縣救助站要組織協調公安、行政執法、衛計等相關部門。建立聯合巡查機制,以繁華街區、橋梁涵洞、地下通道、廢棄房屋、長途汽車站等流浪乞討人員集中活動和露宿區域為重點,加大街頭巡查和救助力度,發現一例,救助一例;縣救助站根據冬季及惡劣天氣等特殊情況,對街面上的流浪、乞討人員和有特殊困難需要救助的人員均要勸導到救助站接受救助,再甄別協調接送返鄉或安置。各鄉鎮要按照屬地管理的原則,對轄區內的易流浪乞討人員、流浪乞討返鄉人員進行排查登記,建立救助檔案,切實落實日常巡查制度,特別在降溫降雪寒冷天氣要加強夜間排查登記并做好記錄和分類處置工作。
(三)強化基層消防基礎工作。縣救助站要嚴格按照民政部要求,切實加強規范化建設,完善電話接聽、救助接待、甄別查詢、安全檢查、值班巡視、跨省接送等環節的工作流程、處置程序和工作標準,嚴格按照要求,把每一環節做細、做好,依法依規開展“寒冬送溫暖”專項救助行動。
(四)做好救助政策宣傳工作,廣泛動員社會力量參與。各鄉鎮要組織開展形式多樣的救助管理政策宣傳,充分發揮新聞媒體的作用,廣泛宣傳流浪乞討人員救助保護的重大意義,引導社會組織和廣大人民群眾自發自愿作為流浪乞討人員救助保護工作中。同時,各鄉鎮要積極發揮村(社區)對群眾宣傳教育的功能,如遇到流浪乞討現象及時撥打救助熱線電話,方便救助工作及時救助,努力形成全社會共同關心、幫助流浪乞討人員的良好氛圍。
(五)加強值班和信息報送工作。分管領導要指導縣救助站落實好24小時值班制度,領導干部要帶頭值班,值班人員要堅守崗位,保證通訊暢通,切實做好各項救助接待服務。遇到重大冰雪等惡劣天氣或緊急救助事項,要立即啟動救助應急預案,果斷采取措施進行處理,并按突發事件管理的有關規定進行上報縣局。
(六)加強安全管理工作。縣救助站要進一步建立安全管理責任制,做好救助管理工作風險隱患排查,堵塞工作風險隱患漏洞;重點做好防火、防盜、放食物中毒、防傳染病感染等環節。
各鄉鎮、縣救助站要及時對“寒冬送溫暖”專項行動進行總結并形成文字材料于20xx年4月19日前上報局辦公室。聯系電話:xxx。
冬春救助補助方案 16
為深入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大精神,堅持在發展中保障和改善民生,堅決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切實做好今冬明春生活無著的流浪乞討人員救助管理工作,保障流浪乞討人員順利過冬,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導思想
全面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二中、三中全會精神,加強社會保障體系建設,按照兜底線、織密網、建機制的要求,積極開展對生活無著的流浪乞討人員的救助服務工作,確保他們及時有效地得到救助,最大限度地避免傷亡等情況發生。
二、主要任務
(一)切實加大街面巡查力度。各地救助管理機構要加大主動救助力度,合理安排街面巡查時間,組織力量在深夜、凌晨等重點時間對露宿在街頭、橋洞、公園等重點區域的流浪乞討人員實施集中救助,防止其出現意外。對確實不愿入站受助的人員,提供必要的飲食、衣被等生活必需品。在救助過程中,要注意視頻和錄音資料保全,同時派專人盯防,堅決杜絕事故發生。
(二)加強救助機構內部管理。各地要確保救助經費落實到位,不斷改善救助服務條件,配好工作隊伍。要堅守24小時工作制,對求助人員熱情接待、及時救助;要嚴格實行領導帶班和值班巡查制度,強化安全意識,及時排查和消除各類安全隱患,確保受助人員和機構工作人員的安全;要加強醫療救治,暢通定點醫院應急救治。
(三)特殊受助人員救助工作。對流浪未成年人堅持“發現一個、救助一個、決不能凍死一個”原則,要及時發現并做好救助工作;加大站內人員和接領人員的甄別、核查力度,防止未成年人被冒領、冒認和犯罪分子藏匿其中。對于無法核查身份的三無危重病人,加強部門協商,嚴格按照有關規定請醫療機構提出救治意見并履行程序后予以救助。
(四)堅決杜絕各類事故發生。各市、縣救助管理站要結合本地區實際情況,制定活動期間救助管理工作各項突發事件應急方案,包括各類自然災害、火災、食物中毒、重大疫情、受助人員精神病發作、突發治安、刑事案件以及求助人員劇增等工作預案,杜絕各種不安全隱患,確保救助場所正常、安全運轉。遇到災害天氣等突發情況,根據實際情況適當擴大救助范圍,及時對求助的群眾提供應急救助,保障其基本生存權益,確保不出現安全責任事故。
(五)落實部門協同保障責任。各地民政部門要落實國家有關規定,利用聯席會議機制主動加強與公安、城管、衛生、交通等部門溝通銜接,細化部門職責,健全完善聯動響應機制。在協調各部門履職盡責基礎上,積極為社會力量參與救助工作提供保障,有效利用社會力量拓展街面巡查信息渠道,暢通信息員和救助管理機構及有關部門的`溝通渠道,確保相關部門接到報告信息第一時間對遇困群眾實施救助。
(六)持續做好“即時救扶”活動。各地民政部門要廣泛發動環衛職工、公交出租司機等熱心群眾和志愿者提供流浪乞討人員求助線索,做好主動報告、引導護送和應急救助工作。救助管理機構應通過“以獎代補”方式對參與救助工作的志愿者、信息員、社區救助服務點、社區社會組織予以補助,鼓勵其積極參與流浪乞討人員救助服務。
(七)嚴格落實屬地管理責任。各市(地)、縣(市)按照區域劃分確保受助對象接送無縫對接,堅決杜絕丟人、甩人事故。對涉及到外省城市的,指派專人負責接送,確保跨省接送工作快速、安全開展。對省內受助人員要暢通返鄉渠道,按照區域救助原則,對符合條件的救助對象安排專人護送返鄉,嚴格交接程序,確保安全。各縣級救助管理站對縣域范圍內受助對象接送負第一責任,各市級救助管理站對所轄區域受助對象接送負監管和兜底保障責任。如發生責任事故,將按照屬地責任劃分進行嚴肅追責。
(八)長期安置政策落實落靠。對于已經查明身份信息的流浪乞討人員,流出地的民政部門落實屬地責任。對接送返鄉的流浪乞討人員,縣級民政部門建立專門檔案,加強回歸穩固工作。返鄉流浪乞討人員沒有戶籍或戶籍已被注銷的,要協助其解決戶籍問題;符合低保、特困人員供養等救助保障條件的,及時落實相關政策;監護人涉嫌遺棄未成年人、智障人員、殘障人員的,民政部門要主動協調公安機關加大打擊力度;對于確實無法查明身份信息的流浪乞討人員,流入地要承擔“兜底保障”責任。
三、方法步驟
本次專項救助管理行動,從20xx年11月1日至20xx年4月底結束。
第一階段:部署啟動。20xx年11月1日至9日,按照開展救助管理工作的相關文件規定,依托本地救助管理工作聯席會議機制,統籌救助管理工作資源和力量、制定集中救助管理工作方案,召開救助管理工作聯席會議,啟動部署20xx年“寒冬送溫暖”專項救助行動。
第二階段:扎實開展。20xx年11月10日至20xx年4月底。加強集中救助管理工作的強度和密度,特別是在極端天氣期間,進一步加大巡回救助管理力度。與媒體加強聯系,報道專項救助行動和相關救助政策,使更多流浪乞討人員和市民群眾了解本次專項救助行動的相關信息,暢通救助渠道。
第三階段:總結經驗。20xx年4月30日前,各地要對本地區專項救助工作情況進行全面總結,著力完善制度措施,強化日常監管,建立健全長效機制;要宣傳推廣好經驗好做法,為下一步開展好專項救助管理工作提供借鑒,并將專項行動總結報告省民政廳社會事務處。
冬春救助補助方案 17
為維護生活無著流浪、乞討人員基本生存權益,幫助其順利過冬,進一步做細做實流浪、乞討救助管理工作,根據民政部20xx年10月24日下發的《關于做好“寒冬送溫暖”專項救助工作的通知》要求,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方案。
一、任務目標
以構建和諧社會為目標,按照國家、自治區和呼倫貝爾市關于開展“寒冬送溫暖”專項救助行動的要求,完善工作機制,嚴格落實領導責任制和部門分工責任制,深入開展摸底排查工作,準確掌握本地流浪、乞討人員的底數和基本情況,積極做好流浪、乞討人員的救助工作,營造我市和諧穩定的社會氛圍。
二、活動時間
20xx年11月15日至20xx年4月15日。
三、組織機構
為切實保障生活無著、流浪人員的生存權益,經市政府研究決定,成立牙克石市“寒冬送溫暖”專項救助行動領導小組。
組長:遲君德市政府副市長
副組長:
成員: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民政局,辦公室主任:韓東美(兼),工作人員:王保(牙克石市救助管理站站長、未成年人社會保護中心主任),聯系電話:xxxx,牙克石市救助管理站(未成年人社會保護中心)24小時求助電話:xxxx
四、具體措施
(一)高度重視寒冬救助工作
各鎮(便民服務中心)、街道辦事處和相關部門要把“寒冬送溫暖”專項救助工作納入重要議事日程,認真做好我市城市生活無著的流浪、乞討人員返回戶籍所在地的接收安置工作,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絕接收安置。確有困難的要先接收安置,并根據相關政策做好流浪、乞討人員的納入“三無”、“五保”、“低保”及實施醫療救助等基本生活保障相關事宜,切實保障流浪、乞討人員的基本生活權益。要總結歷年來“寒冬送溫暖”工作經驗,真正把保障居無定所、流落街頭的困難群眾的生活和安全當做大事、要事來抓。民政救助管理部門要以許帥同志精神為引領,真正做到“視救助對象為親人”,充分發揮救助管理機構“兜底線,救急難”的作用,確保不發生因工作不當而造成沖擊社會倫理底線的事件。
(二)協調發揮部門聯動機制作用
“寒冬送溫暖”事關城市生活無著的流浪、乞討人員的權利保護和社會穩定,涉及多個部門,各鎮(便民服務中心)、街道辦事處和相關部門要高度重視,明確各部門、各層級具體責任,制定切實可行的工作方案和應急預案,認真履行各自職責,協調配合,齊心協力做好這一工作,特別是主動加強與公安、城管、衛生、交通、鐵路車站等部門等部門協作,細化部門職責和協作程序,聯合組織人員開展巡查,協調110指揮中心、24小時求助熱線等,落實發現報告制度和應急處置措施。
(三)抓實做細重點工作環節
各鎮(便民服務中心)、街道辦事處和相關部門要認真細致布置開展本轄區的巡查工作,加大重點區域巡查力度,在生活無著流浪、乞討人員可能露宿的`建筑工地、城鄉結合部、橋梁涵洞等地開展地毯式摸排,提高巡查頻率,擴大巡查范圍,確保重要地段無一遺漏,要針對不同人群開展個性化救助。市救助管理站要切實規范工作流程,嚴格落實“六必須、六不得”的要求,把每一個環節做細做實,特別是在安全檢查、站外托養、機構管理等容易出現紕漏的環節,必須強化責任意識,排查隱患,堵塞漏洞,為流浪、乞討人員和外來務工人員提供臨時庇寒場所。對不愿到救助管理機構接受救助的`人員,提供必要的御寒物品和告知詳細的求助方式,后續定期進行跟蹤勸導,并留存好相關救助信息和資料。要在寒冬來臨之前做好應急準備工作,提前購置物資、部署人員、調度車輛,建立突發事件應急響應機制,積極做好和公安、衛生等部門單位的銜接和配合。
(四)強化救助管理機構建設,切實提高救助管理效能
各鎮(便民服務中心)、街道辦事處和相關部門一要依法開展救助工作,堅持自愿救助、無償救助、教育預防的原則,對屬于救助對象的求助人員,要及時予以救助,對危重病人要先救治再救助,對不屬于救助對象的做好政策解釋和說服工作,及時做好與有關部門的溝通銜接。二要保障中央、自治區及呼倫貝爾市撥付的救助資金及時到位,積極改善救助工作設施和服務條件,切實保障救助服務工作的順利開展。三要加強救助機構安全管理工作,維護好救助管理工作正常工作秩序,要對救助機構進行安全隱患全面排查,確保安全防護等設施設備運轉正常。救助管理機構一線工作人員任務重、風險大,在履職盡責的同時,要提高自身安全防護意識,確保自身與求助者的合法權益與人身安全。四要落實24小時值班制、崗位責任制、跟蹤檢查制,認真做好內部管理服務及外部溝通協調工作。
(五)廣泛動員社會力量參與
各鎮(便民服務中心)、街道辦事處和相關部門要注重創新工作方式,指導社會力量參與發現報告、引導求助、志愿服務等工作。注重調動民間信息員、出租車司機、環衛工人、公交出租司機、夜間安保人員等熱心群眾積極性,主動提供救助線索。充分發揮基層組織了解民情、反應迅速的特點,及時提供救助線索。救助管理機構可以通過政府購買服務方式引導社會工作服務機構、公益慈善組織、志愿服務組織等參與日常街面巡查和站內救助服務。
(六)強化宣傳引導
要注重利用電視、廣播、網絡、微信等公眾平臺,宣傳救助管理政策,公布求助渠道、方法和電話。可以通過在重要時段播放公益廣告、在重點區域向社區居民發放求助宣傳卡等方式,擴大救助政策社會知曉度,引導生活無著流浪、乞討人員和群眾及時撥打求助熱線,同時利用全國救助管理信息系統和全國救助尋親網等尋親信息發布渠道,盡快幫助受助人員尋親返鄉。對突發事件和重大輿情要及時應對,主動引導社會輿論。專項工作過程中或結束后,可以采取新聞發布、邀請采訪等多種形式,介紹“寒冬送溫暖”專項救助進展、成效和工作難點,宣傳救助戰線的優秀人物和先進事跡,樹立工作良好形象。
(七)加強監督檢查,及時報送救助信息
市政府對各鎮(便民服務中心)、街道辦事處和相關部門的救助管理工作進行監督指導,對各鎮(便民服務中心)、街道辦事處和相關部門履行職責不到位、救助措施不得力、造成不良社會影響的,將嚴肅追究相關人員的責任。各單位要于20xx年4月15日前將“寒冬送溫暖”專項行動工作總結報送至領導小組辦公室。地址:牙克石市民政局三樓救助管理站求助中心,聯系人:王保。
冬春救助補助方案 18
為貫徹落實全國冬春救助工作會議精神,做好20xx一20xx年冬春期間受災群眾生活救助,切實保障我鎮受災人員基本生活,維護社會和諧穩定,根據錦州市減災委員會辦公室下發的《關于進一步做好受災群眾冬春生活救助工作的通知》要求,現結合我鎮實際情況,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標
嚴格按照“工作程序規范、救助對象精準、救助措施及時”的總體要求,本著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的宗旨,切實解決好我鎮受災困難群眾今冬明春期間生產、生活的困難,確保社會和諧穩定。
二、救助原則
堅持“政府主導、分級管理、社會互動、生產自救”的救災工作方針:堅持分級負責、屬地管理的原則:堅持專款專用、重點使用的原則:堅持分類救助、重點救助的原則。堅持實事求是,公開、公正、公平的原則來做好這項工作。
三、救助范圍
因災造成冬春期間家庭生活困難,需要給予基本生活救助的受災困難群眾。對倒損房屋、建檔立卡貧困戶、受災低保對象、分散供養特困人員、散居孤兒、留守老人、留守兒童及殘疾人等特殊群體傾斜,加大救助力度,提高救助標準,幫助解決實際困難。
四、資金來源
市級下達的20xx年中央自然災害救災(冬春救助)專項資金(錦財指經【20xx】729號)文件。
五、相關工作要求
1.統一思想,提高認識。要充分認識做好受災群眾救助工作的重要性和緊迫性,把受災群眾救助工作作為一項重要任務抓緊、抓實、抓好,做到周密部署,精心組織。
2.注重救助流程。各村要嚴格按照民主評議、登記造冊、張榜公布的'工作規程,通過“戶報、村評、鄉審、縣定”的程序公開公平公正地確定冬春需救助對象,按照市冬春救助標準,制定本級救助工作方案。冬春擬救助對象要在村組進行公示,公示內容包括救助對象戶主姓名、家庭人口、家庭類型、及舉報電話等。
3.注重發放標準及時限。在接到上級下達的救助款后,要管好、用好救助資金,杜絕救助資金滯留、發放不及時等現象,確保資金直達受災群眾。冬春救助資金要采取涉農資金“一卡通”的方式打卡發放。
4.健全檔案,規范管理。要建立相關受災人員冬春生活救助人員臺賬,制定受災群眾救助花名冊,要建立完善好相關申請、公示、會議研究等資料。
5.公平公正、加強督查。要狠抓基層發放這一關鍵環節,發現問題及時糾正,做到“公平、公正、公開”。加強對救災資金發放工作的監督審計,確保災民救助工作及時、高效、規范。杜絕違規違紀問題的發生。
冬春救助補助方案 19
今年我縣遭受旱災,為切實做好今年干旱受災人員今冬明春生活救助工作,根據《安徽省應急管理廳安徽省財政廳關于組織開展20xx-20xx年度全省冬春救助工作的通知》(皖應急〔20xx〕94號)要求,結合我縣實際,制定本方案。
一、指導思想
為落實應急管理部和省委、省政府有關決策部署,對受災較重生活困難的群眾實施救助,防止因災致貧返貧,體現黨和政府對受災群眾的關心關愛,切實保障受災群眾基本生活。
二、基本原則
(一)堅持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救助對象的確定、救災款物的發放要實施陽光操作,確保救助對象準確無誤、公平合理,不得優親厚友、不得平均發放、不得弄虛作假。
(二)堅持生產自救和政府救助相結合的原則。要發動有勞動能力的受災群眾搞好生產自救,克服等、靠、要的思想。
(三)堅持救災資金專項使用、重點使用的原則。要根據受災程度和受災戶類別,分清輕重緩急,合理分配救災資金,把救災資金主要用在重災區、重災戶上,堅決杜絕平均分配等現象,最大限度地發揮救災資金的使用效率。
三、救助的對象和標準
(一)救助對象。今冬明春生活救助的重點是解決受旱災人員冬春期間的口糧、衣被、取暖等基本生活困難。對象是受旱災的低保戶、分散供養特困人員、防止返貧監測戶、低保邊緣家庭、支出型困難家庭、散居孤兒、留守兒童和老人、殘疾困難戶和因旱災生活困難的一般戶,對以上前八類對象實施重點救助。
(二)救助標準。對有自救能力和可以通過親戚鄰里互助互濟的受災群眾,原則上采取生產自救和親戚鄰里幫助的辦法自行解決;對缺錢、缺糧又無自救能力的受災困難群眾由政府救助。由政府救助的受災困難群眾,根據省文件精神,救助標準為人均130元。對低保戶、分散供養特困人員、防止返貧監測戶、低保邊緣家庭、支出型困難家庭、散居孤兒、留守兒童和老人、殘疾困難戶等特殊困難受災群眾要高于人均130元進行救助,因受災生活困難的一般戶原則上按人均90-110元進行救助。
四、救助程序
各鄉鎮要根據今年旱災造成的受災情況,逐戶摸清需救助對象家庭基本情況,掌握需救助人數、資金,逐級填報自然災害冬春救助資金申請表存檔備查,并制定鄉鎮冬春救助方案和標準,具體程序如下:
(一)受災人員本人申請或者村民小組提名。
(二)所在的.村民(居)委員會民主評議,并張榜公示。
(三)鄉鎮要逐家逐戶調查,掌握受災困難群眾生活困難情況,對公示后確認的救助對象進行審核并在網站公示,報縣應急管理部門審批。
(四)縣應急管理部門審批,正式確定受救助人員。
(五)發放救助金。冬春救助實行現金救助,資金下達后,村級要做好資金發放的評定和公示,鄉鎮審核后安排工作人員登記造冊錄入系統,縣應急管理局審核后,通過社保卡發放。
(六)建立臺賬。各鄉鎮以戶為單位建立受災人員冬春生活需救助人口一覽表工作臺賬,并報縣應急管理局備案。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層層落實責任。冬春救助涉及受災群眾切身利益,今年又是黨的二十大召開之年,各鄉鎮黨委、政府要切實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認識做好冬春救助工作的重要性和特殊性,主要領導要親自安排部署,堅決壓實責任。冬春救助工作實行分級負責制,采取鄉鎮干部包村、村組干部包農戶的辦法,層層建立責任制,分片包干、分級負責,確保救助工作落到實處。
(二)廣泛宣傳政策,做好輿論宣傳。各鄉鎮要廣泛宣傳受災群眾自力更生、生產自救的情況,廣泛宣傳冬春救助政策和黨委、政府對受災群眾的關心關愛,廣泛宣傳冬春救助工作進展和社會參與情況。要密切關注輿情動態,及時研究解決群眾和媒體反映的有關問題,為冬春救助工作營造良好的社會輿論氛圍。
(三)加強監督管理,發揮救助實效。冬春救助資金是國家下撥的救災資金,主要用于幫助受災群眾解決冬寒春荒期間口糧、衣被、取暖等基本生活困難,各鄉鎮要嚴格按照要求,認真摸排核定上報救助對象,不符合救助的群眾堅決不予上報。縣紀檢監察、審計、財政等部門組織開展專項檢查,確保冬春救助扎實推進、取得實效,確保在省市檢查中不出問題。
(四)各鄉鎮要于20xx年10月25前將受災人員冬春生活需救助人口一覽表報縣應急管理局救災和物質保障股,紙質版(經鄉鎮主要領導簽字蓋章)和電子版同時報送。
冬春救助補助方案 20
為有效保障受災困難群眾基本生活,確保受災困難群眾溫暖安全過冬,根據《遵義市播州區減輕自然災害委員會辦公室關于印發20xx—20xx年度受災群眾冬春生活救助方案的通知》(播減辦通[20xx]60號)文件要求,結合街道實際,制定本方案:
一、總體要求
按照黨中央、國務院關于做好基本民生保障的要求,認真貫徹落實區委、區政府關于做好20xx-20xx年受災困難群眾冬春生活救助工作批示精神,以妥善安排好受災群眾冬春期間基本生活為目的',切實加強領導,精心安排部署,全力減災救災,確保受災困難群眾溫暖過冬、安全過冬,促進社會穩定和諧。
二、成立冬春救助領導小組
成立南白街道冬春救助工作領導小組,成員如下:
組長:
副組長:
成員: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設在社會事務辦,李俊偉同志任辦公室主任,王登輝具體負責冬春救助常規工作。
三、工作原則
堅持公平、公正、公開原則;堅持分類救助、重點救助原則;堅持救災款物重點使用、無償使用原則;堅持資金救助為主、實物救助為輔原則。
四、救助范圍、程序、標準及時間安排
(一)救助范圍
20xx—20xx年冬春期間存在基本生活困難需政府救助的受災困難群眾。(因災倒房重建戶、因災致貧戶和因災低保對象、因災分散供養特困人員、因災散居孤兒、因災留守老人、因災留守兒童及因災殘疾人等為重點救助對象)。
(二)救助對象確定程序
按照救災工作“四公開一監督”(即:政策公開、對象公開、標準公開、數量公開,接受社會監督)的總體要求,嚴格遵循“三榜公示”(即:確定對象一榜公示,確定數量二榜公示,發放款物三榜公示)的程序,廣泛接受社會各界和群眾監督。對張榜公示后,群眾有異議的,要盡快組織人員復核,確實不符合救助條件的不能納入救助范圍,并做好解釋說明工作。救助對象的核定按以下程序進行:
1.救助時間:20xx年12月—20xx年5月(冬寒:20xx年12月—20xx年2月,春荒為20xx年3月—5月)。分三階段進行:
第一階段(20xx年12月—20xx年2月):制定工作方案,安排布置冬春生活救助工作。于20xx年春節前全部發放救助資金、物資,確保受災群眾溫暖過冬、歡樂過年。
第二階段(20xx年3月—4月):對第一階段救助措施落實情況進行督促檢查。
第三階段(20xx年5月):全面檢查所有冬春救助資金、物資救助落實情況,對本年度的冬春救助工作進行總結和績效評估,整理歸檔冬春救助資料。
2.救助程序:
①由居民向居住地社區居委會提出申請或由社區居民小組調查提名。
②各社區居委會對申請對象進行民主評議,初步確定救助對象,并進行張榜公示。
③社會事務辦匯總各社區公示確定的救助對象名單,嚴格按照重災重補、輕災輕補、無災不補的原則,逐家逐戶調查核實,審核確定救助對象,建立相應冬春災民需救助人口臺賬報區應急局審批。
(三)救助標準
嚴格執行受貴州省受災困難群眾冬春生活救助指導標準(暫行)。
1.口糧救助,按照每人每天1斤口糧的標準,救助1至6個月。根據救助對象實際缺糧月份確定救助數量,按2.5-3元/斤測算,給予現金或口糧救助。
2.衣被救助,按照每戶1至2床棉被、每人1件棉衣的標準救助。根據救助對象缺衣少被實際情況確定救助數量,棉被按150元/床測算、棉衣按100元/件測算,給予現金或衣被救助。
3.取暖救助,按照每戶每月200元的標準,救助1至5個月。根據救助對象實際需要救助月份確定救助金額,給予資金救助。
冬春救助補助方案 21
一、救助原則
堅持重點救助、分類救助的原則;堅持公開、公正、公平的原則;在救助過程中,堅持“四公開一監督”發放救災款物(四公開即對象、數量、質量、標準等公開,一監督即接受社會監督);嚴禁優親厚友,平均發放。
二、救助對象
要嚴格按照受災人員本人申請(或小組提名)、村(居)民委員會民主評議、鄉鎮審核、縣應急管理局審批(戶報、村評、鄉鎮審、縣定)的程序確定救助對象。冬春救助政策要向因災倒損住房恢復重建戶、受災脫貧戶、受災低保戶、散居特困供養人員、散居孤兒、留守老人、留守兒童、重度殘疾人家庭、重點優撫對象家庭、農作物絕收戶等特殊群體傾斜,幫助他們解決實際困難。
三、救助方式
冬春期間受災困難群眾救助方式主要以現金救助為主,救助資金必須通過“一卡通”直接發放到救助對象手中。對特殊救助對象和行動不便的`困難家庭,可采用口糧、衣被等實物形式救助。
安監站要認真做好冬春救災資金物資發放情況公示,并在縣級財政冬春救助資金撥付后15天之內(春節前)將冬春救助資金發放到救助對象手中。
四、救助時段及標準
根據實際情況一次性將資金和物資發放到受災困難群眾手中。原則上每戶救助標準不低于300元,不高于4000元(含現金和物資)。根據困難群眾的實際情況給予相應的現金或物資進行救助,確保受災困難群眾平安過冬,溫暖過年。
五、加大工作銜接
安監站要加大與社會事務辦、扶貧辦等部門的聯系對接,做好冬春救助和最低生活保障、臨時救助等幫扶機制的銜接,對冬春救助后仍有困難的,要及時納入相關社會救助和扶貧幫扶中。
六、有關要求
(一)各村(社區)要進一步核查人員信息并錄入《新站鎮20xx-20xx年度受災人員冬春生活政府救助人口一覽表》。
(二)加強款物管理。冬春臨時生活困難救助資金用于當年冬季到次年春季(12月至次年5月),因災造成臨時生活困難人員提供基本生活救助。要按照“專款專用、重點使用、無償使用”的原則,切實管好用好冬春臨時生活困難救助資金,不得優親厚友,不得平均發放,不得截留挪用,嚴禁以慰問金形式發放,嚴禁將資金用于行政管理、工作經費支出等。
(三)各村(社區)要做好資料的收集和歸檔工作,并提交一份到安監站存檔備查。
(四)嚴肅工作紀律。在冬春救助工作開展期間,鎮紀委將適時組成工作組開展冬春救助專項督查,并將督查情況予以全鎮通報。
冬春救助補助方案 22
20xx年,吳小街鎮遭受了不同程度自然災害。致使全鎮農業生產遭受一定損失,部分群眾生活面臨困難。為切實做好今冬明春災民生活救助工作,根據救災工作相關政策,結合我鎮實際,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導思想
以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大”精神為指導,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發展理念。以穩步做好社會救助工作作為脫貧扶貧重要內容,堅持以解決災民生活為重點,切實安排好冬春期間受災群眾基本生產生活,努力維護社會和諧穩定。
二、救助對象和標準
困難群眾生活救助對象包括:因災造成生活困難且無自救能力的缺糧戶、低保戶、殘疾人家庭、大病重殘戶、困難優撫對象、孤兒(含事實無人撫養兒童)、農村分散供養五保對象、建檔立卡貧困戶以及征遷拆違戶中的困難群體。各鎮(街道)在制訂冬春救助方案時,要優先照顧因災倒房重建戶、征遷戶、低保戶、大病重殘戶、五保戶、重點優撫對象等經濟比較困難的家庭。
三、救災資金、物資使用計劃
本次冬春救助資金使用主要配合區應急局、區財政局以發放現金為主,輔以物資救助。根據受災群眾困難的`程度,發放救助金500-1500元/每戶,共需打卡發放65萬元。
四、救助程序
救助對象的核定按以下程序進行:
(1)申請人所在的村召開村民代表會議進行評議,并張榜公布;
(2)各村(居)民委員會統一審查上報;
(3)鎮應急辦應聯合民政辦、財政所初審,并在各村(居)公示,建立臺賬上報區應急局;
(4)鎮上報的救助方案須由鎮政府主要負責人簽字。
五、工作要求
1、層層落實責任制。冬春救助困難群眾生活安排工作實行層層負責制,采取鎮干部包村(居),村(居)干部包戶的辦法,層層建立責任制,分片包干、分級負責,確保冬春救助落到實處。
2、組織群眾生產自救。一是因地制宜組織受災群眾發展蔬菜種植業和家庭養殖業,實行糧食損失副業補,主糧損失雜糧補;二是引導組織受災群眾外出務工、經商,增加農民收入。三是實行幫扶制度,鎮村兩級部門和單位包扶部分重災戶和特困戶。
3、嚴格發放程序和時間。本次冬春救助資金務必配合區應急局、區財政局在20xx年1月31日前全部通過“一卡通”發放到救助對象手中。
4、按時上報各種資料。吳小街鎮應急辦于20xx年1月25日前將發放花名冊、村公示材料、村評議記錄報區應急局審核后撥付資金。
冬春救助補助方案 23
為切實保障困難群眾安全過冬、溫暖過節,保障人民群眾基本生活,根據《安徽省減災救災委員會辦公室安徽省安全生產委員會辦公室關于做好今冬明春低溫雨雪冰凍災害防范應對工作的通知》(皖減救辦〔20xx〕26號)文件精神,市減災救災委員會辦公室將于近日向各鄉鎮、街道發放棉被、大衣等一批救助物資,結合我市實際,省市級冬春救助物資,結合我市受災實際,制定如下分配方案:
一、工作原則
按照“政府主導、分級管理、社會互助、生產自救”的.救災方針,堅持救助物資“公開、公平、公正”的發放原則,保證重點、分類施救,切實解決受災群眾在冬令和春荒期間遇到的基本生活困難,維護社會穩定,促進社會和諧。
二、救助對象
一是本年度因自然災害造成冬春基本生活困難的;二是本年度因病造成冬春基本生活困難的;三是本年度因其他情況造成冬春基本生活困難的。
三、救助范圍
按照“分類救助、重點救助”原則,對各類冬春救助對象實行分類排隊,優先考慮受災低保對象、脫貧戶、分散供養特困人員、散居孤兒、留守老人、留守兒童及殘疾人等特殊群體,幫助解決實際困難,確保溫暖過冬。
四、物資分配
今年,省下撥我市冬春救助災物資計538套(件),其中:棉被150床、棉大衣160件、棉衣褲100套、絨衣褲68套、毛毯60床;市減救辦配發400套(件),其中:棉被100床、棉大衣100件、棉衣褲100套、毛毯100床。根據各單位上報需救助情況。
冬春救助補助方案 24
受今年入梅以來多輪持續強降雨影響,全鎮遭受較重洪澇災情,災害持續時間長、影響范圍廣、災害損失重,給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和經濟社會發展造成較大影響,今冬明春基本生活面臨一定困難,防范因災致貧返貧壓力較大。為有力有序做好今年全鎮冬春救助各項工作,特制定實施方案如下:
一、指導思想
依據《自然災害救助條例》、《安徽省自然災害救助辦法》和相關工作規程,按照“分類救助、重點救助”、“專款專用、無償使用”的原則,精準識別、主動救助、細化舉措、有序推進,保證受災群眾冬春期間基本生活得到妥善安排,確保群眾不因災返貧致貧,織密扎牢民生兜底保障安全網。
二、救助對象
救助對象為20xx年因自然災害遭受損失造成生活困難的受災群眾,突出因自然災害導致住房倒塌損壞、農作物減產絕收、致傷致殘、致貧返貧等人員。今年的救助政策要向倒房重建戶、建檔立卡貧困戶、受災低保對象、分散特困供養人員、散居孤兒、留守老人、留守兒童及殘疾人等特殊群體傾斜,加大救助力度,提高救助標準,幫助解決實際困難。
三、指導標準
參考應急管理部要求的冬春救助標準,20xx年全縣冬春救助指導標準,按照人均不低于300元設立。堅持突出重點、分類救助,提升重點救助對象的救助標準,倒房重建戶、建檔立卡貧困戶、受災低保對象、分散供養特困人員、散居孤兒、留守老人、留守兒童及殘疾人等特殊群體,救助標準原則上每人不低于600元。各村要綜合分析研判受災情況、群眾自救能力及救助款總量、需救助總人數等因素,制定本地受災群眾冬春救助分類實施具體標準。
四、資金來源和分配
省級下達的20xx年中央自然災害救災(冬春救助)專項資金(皖財建〔20xx〕1584號)。
五、方法步驟
(一)救助實施階段(1月-3月)。綜合資金總盤子、需救助人數、受災人員困難程度,制定工作方案,明確分類救助的指導標準和具體實施標準,并規范申報資金績效目標。按照受災人員本人申請(或小組提名)、村民委員會民主評議、鎮人民政府審核、縣級應急管理部門審批的程序精準確定救助對象,并組織進行公示,在規定時限內將資金發放到農戶手中。
(二)總結評估階段(4月-5月)。開展救助工作總結,完善救助工作臺帳,做好各項資料的匯總歸檔;按照冬春資金的績效目標,組織對冬春救助工作進行績效評估。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精心組織實施。各村要牢固樹立以人民為中心的.工作指導,切實提高政治站位,嚴格落實工作責任。要嚴格按照工作規程,落實“有方案、有標準、有程序、有臺帳”的要求,周密部署安排,壓實責任、細化方案,落實具體救助措施,確保工作取得實效。
(二)嚴格資金管理,嚴明工作紀律。各村要加快進度,及時跟蹤調度。在此明確,各村要按照時間節點要求,確保春節前足額發放到群眾手中。要采取涉農資金“一卡通”打卡發放救助資金,堅決杜絕資金截留挪用、發放遲緩或沉淀不用等問題。要落實救助全過程公開公示,資金發放過程做到公開透明、手續完備、賬款相符,不得優親厚友,不得平均分配,嚴禁使用慰問金形式發放。要自覺接受社會監督,配合審計、紀檢監察等部門的監督檢查。要落實資金績效管理的要求,組織開展好資金使用績效評價工作。
冬春救助補助方案 25
今年我鎮相繼遭受了洪澇、風雹等自然災害襲擊,致使11個村社區共計1605人受災。根據《自然災害情況統計調查制度》、《重慶市梁平區減災委員會辦公室關于印發梁平區20xx-20xx年度受災人員冬春生活救助工作方案的通知》(梁平減災辦發〔20xx〕17 號)和重慶市梁平區應急管理局關于下達20xx年受災群眾溫暖過冬物資的通知要求,結合我鎮實際情況,特制定如下分配方案:
一、工作原則
做好冬春救助工作,是踐行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理念和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重大決策部署的實際行動,也是織密扎牢民生兜底保障安全網的必然要求。按照“政府主導、分級管理、社會互助、生產自救”的救災方針,堅持救災款物“公開、公平、公正”的發放原則,保證重點、分類施救,切實解決受災群眾在冬令和春荒期間遇到的基本生活困難,維護社會穩定,促進社會和諧。
二、救助對象
冬春生活救助是政府對因自然災害致使冬春期間存在口糧、衣被、飲水、取暖、醫療等生活困難的`受災人員所給予的基本生活救助。含以下四大類:一是本年度因自然災害住房倒塌或損壞造成冬春基本生活困難的;二是本年度因自然災害農經作物絕收造成冬春基本生活困難的;三是本年度因自然災害傷病造成冬春基本生活困難的;四是本年度因自然災害其他情況造成冬春基本生活困難的。
三、救助范圍
按照“分類救助、重點救助”原則,對各類冬春救助對象實行分類排隊,優先考慮倒房重建戶和受災的低保對象、分散供養特困人員、散居孤兒、留守老人、留守兒童、殘疾人等特殊群體以及脫貧不穩定戶、邊緣易致貧戶等受災人員的救助,并視情況提高救助標準,幫助解決實際困難,確保溫暖過冬。
四、分配明細
今年我鎮共收到重慶市梁平區應急局下撥的受災群眾溫暖過冬救災物資:冬棉被86床、防寒服33件、棉大衣44件。
冬春救助補助方案 26
根據省應急管理廳、省財政廳《關于切實做好20xx-20xx年度全省受災群眾冬春救助工作的通知》(鄂應急發〔20xx〕15號)文件精神,為切實做好我市20xx-20xx年度受災困難群眾冬春生活救助工作,結合我市實際,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標
嚴格按照程序要求,準確核定救助對象,建立冬春救助臺賬,及時將冬春救助資金發放到戶,力爭不漏一戶,不掉一人,讓所有受災困難群眾都能溫暖過冬,溫馨過年。
二、救助原則
嚴格救助對象范圍,堅持分類救助、重點救助、精準救助,切實把冬春期間基本生活面臨一定困難確需政府給予救助的受災人員納入冬春救助范圍,重點關注因災倒房重建戶、受災嚴重導致基本生活出現嚴重困難戶和受災的低保對象、分散供養特困人員、低保邊緣家庭、支出型困難家庭、防止返貧監測對象、散居孤兒、留守老人、留守兒童、殘疾人等特殊群體的救助需求,不得用于與遭受自然災害無關的困難群眾生活救助等。
三、救助政策
(一)救助對象、標準
冬春臨時生活困難救助對象主要是因當年倒房恢復重建、因災重大傷病救治、農作物絕收或農產品損失嚴重等原因造成冬春臨時生活困難的家庭,救助標準由各地按照中央和省級下撥的冬春救助資金總額進行測算,但不能低于省級標準,即:一類410元/人、二類300元/人、三類150元/人,資金存在缺口的由縣級財政安排資金補齊,資金有剩余的適當提高救助標準,中央和省級下撥的冬春救助資金不能結余,不能采購物資。
(二)救助程序
在前期核實災情的基礎上,按照“戶報、村評、鄉審、縣定”的程序進行救助。在確定救助對象的過程中引導受災群眾填寫《冬春臨時生活救助申請表》,壓實駐村干部、第一書記責任,積極參加村級評議會議。
四、實施步驟
(一)確定對象階段:村(居)民委員會組織民主評議小組根據本年度受災情況對申請對象進行民主評議,確定擬救助對象;村(居)民委員會將擬救助對象在村(居)民委員會公示欄公示,公示期不得少于7日;經公示無異議,或者經村(居)民委員會組織的民主評議確定異議不成立的,由村(居)民委員會將擬救助對象名單、申請的材料、民主評議意見及其他有關材料提交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審核。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應當及時完成審核工作,并對審核上報的名單予以公示,公示無異議后,各級準確詳實填報《受災人員冬春生活需救助人口一覽表》,于10月28日前上報市應急管理局備案,并通過國家自然災情管理系統上報;需上級財政資金補助支持的,同步報送資金補助申請(附需救助情況評估報告),其中需救助人員數據等應與系統上報臺賬數據一致。
(二)發放資金階段:收到中央和省級冬春救助資金后,各地及時按照已確定的救助對象范圍、分類救助標準,采用“一卡通”社會化方式一次性發放,健全完善告達機制,注明“冬春救助”字樣,并發送打款提示信息;冬春救助資金原則上以貨幣化形式直達到戶,確需實物救助的,可從本級分擔資金中安排,并按照標準程序采購發放,保證質量和時效,確保春節前冬春救助款物全部發放到受災群眾手中。要組織做好冬春救助款物發放情況公示,公示信息包括救助對象姓名、家庭住址、補助金額等內容,接受群眾監督。資金發放后及時將冬春已救助臺賬加蓋縣級應急管理部門公章,報市局存檔備案。實行實物救助的,要完善簽字手續,建好臺賬。
(三)督查檢查階段:市應急管理局將組織力量對各縣(市、區)冬春救助工作情況進行全過程督查檢查,并對各地下撥資金進度和本級資金安排情況進行通報。查看村級評議、公示情況,救助臺賬建立情況,確保市、縣、鄉、村四級臺賬一致;督促各縣(市、區)應急管理局及時將冬春救助資金發放到戶;入戶了解受災群眾冬春生活存在的實際困難和解決辦法。
五、有關要求
(一)核準對象,建好災害救助臺賬。各地要按照要求,建立完善“以縣級人民政府為責任主體、鄉鎮黨委政府統一組織、鄉鎮包村負責人和駐村干部分片負責、村組干部積極配合、應急管理部門重點抽查”的工作機制,實行“誰簽字、誰負責”的`責任制。縣級應急部門要結合本地實際,制定冬春救助工作方案,及時組織力量下基層,指導鄉村兩級深入受災群眾家中調查核實受災情況和家庭實際困難,嚴格救助范圍,做好評議公示,逐級核定需救助對象和救助類別,準確詳實填報《受災人員冬春生活需救助人口一覽表》,及時進行數據篩查,將身份證號碼錯誤、重復的對象及時進行調整改正,協調民政部門進行大數據比對,將存在問題的臺賬數據及時反饋鄉鎮、村進行核實調整,準確核定救助對象,做到程序嚴、底數清、對象準、臺賬實。
(二)加強協調,及時發放救災款物。冬春救助原則上實行現金救助,各地要主動會商財政等部門,簡化資金撥付手續和辦理程序,加快冬春資金撥付進度。中央和省級冬春救助資金要以貨幣形式,通過財政一卡通社會化方式一次性發放到戶,不得用于采購物資。本級配套資金確需采取實物救助的,要嚴格按照有關規定組織采購,確保物資質量安全。要特別關注交通不便和偏遠地區受災群眾的救助,把所有受災群眾生活安排工作部署到村,落實到戶,不漏一人。要加強與民政、鄉村振興等部門的協調聯動,推動冬春救助和最低生活保障、臨時救助、困難幫扶等機制的有序銜接。
(三)加強督查,做好救助信息公開。冬春救助資金要專人負責、專賬管理,健全完善資金使用管理制度和工作流程,做到手續齊備、賬款相符,確保救助工作規范有序、資金使用安全高效。要主動配合本地財政、監察、審計等部門按照“專款專用、重點使用、無償使用”的原則,加強監督檢查,切實管好用好冬春救助資金。根據政府信息公開有關要求,認真組織落實冬春救助相關政策的公開公示,將救助對象民主評議結果、冬春救助補助標準、救助對象款物領取數量等情況張榜公布,接受群眾監督,確保群眾知情權、參與權和監督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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