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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村占用耕地整治方案

時間:2024-12-03 15:24:31 秀容 方案 我要投稿

農村占用耕地整治方案(通用22篇)

  為了確保事情或工作安全順利進行,往往需要預先進行方案制定工作,方案是書面計劃,是具體行動實施辦法細則,步驟等。那么大家知道方案怎么寫才規范嗎?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農村占用耕地整治方案,僅供參考,歡迎大家閱讀。

農村占用耕地整治方案(通用22篇)

  農村占用耕地整治方案 1

  一、總體目標

  充分認識耕地保護的極端重要性和遏制農村亂占耕地建房的緊迫性,既保障好農民的合理建房需求,又要采取措施,強化監管,堅持遏制亂象,要依法依規,分類處置,重點整治強占多占、非法出售等惡劣占地建房行為,切實加強領導,全力做好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問題整治工作,堅決守住耕地紅線。

  二、宣傳內容

  (一)宣傳農村亂占耕地建房法律法規及相關政策。結合工作實際,深入學習貫徹7月3日、7月13日中央、省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問題整治工作電視電話會議精神和7月22日州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問題整治工作專題會議精神,進一步加大對整治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問題的宣傳力度,向社會廣泛公告、宣傳基本農田“五不準”、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八不準”、“十個一律”等相關規定,讓老百姓充分認識到亂占耕地建房的嚴重性和危害性。

  (二)提高人民群眾法律法規及相關政策的知曉度。結合我縣具體情況,大力宣傳各類有關農村亂占耕地建房法律法規及相關政策,不斷提高人民群眾農村亂占耕地建房法律法規及相關政策的知曉度。

  (三)加強對耕地保護的相關法律法規宣傳。

  加強對《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基本農田保護條例》等法律法規的宣傳。

  三、宣傳方式

  (一)媒體宣傳

  1.新聞媒體集中宣傳。借助電視媒體、廣播等媒體播放宣傳內容,展示整治過程、整治成果的專題、專刊,動態報道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問題整治典型案例。

  2.縣級通報。通過縣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問題整治工作領導小組定期督查通報,召開會議,大力宣傳整治過程的做法、措施。

  (二)社會宣傳

  1.各部門、各鄉鎮(街道)要及時更新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問題整治工作宣傳欄,利用滾動屏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問題整治工作的相關宣傳內容。

  2.各鄉鎮(街道)的主干道、重要節點、戶外廣場等場所設置宣傳標識、標語,張貼戶外宣傳海報營造濃厚的整治氛圍。

  3.各鄉鎮(街道)利用趕集日設立咨詢臺和展示宣傳展板,發放有關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問題整治工作宣傳內容的資料。

  4.各鄉鎮(街道)充分發揮基層干部作用,進村入戶發放宣傳小冊,利用櫥窗、黑板報、宣傳墻、宣傳欄等進行宣傳,提高群眾的知曉率。

  (三)文化宣傳

  開展文藝進社區(下村)活動。組織轄區各類文藝團隊,創作以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問題整治工作為主題的文藝節目進行演出宣傳。

  (四)教育宣傳

  1.在全縣中小學宣傳有關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問題整治工作宣傳內容,播放宣傳短片;利用校園廣播、宣傳板報等陣地開展豐富多彩的宣傳教育活動。

  2.在學校開展挑戰基本農田“五不準”、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八不準”和“十個一律”背誦等活動,擴大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問題整治工作宣傳的覆蓋面。

  四、宣傳報送流程

  各部門、各鄉鎮(街道)要嚴格按照本方案的工作要求,在宣傳工作中發現問題及時上報、及時反饋、及時制止,構成違建及時移交執法部門依法查處,把當月開展工作情況制作臺賬,匯總后于每個月28號前將工作情況上報黎平縣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問題領導小組辦公室以便準確掌握和分析研究。

  五、工作要求

  (一)要加強組織領導

  把整治工作作為當前重要政治任務,切實加強組織領導,抓實、抓細、抓出成效。各鄉鎮(街道)、各部門也要組織專門人員來抓,采取有效措施,確保完成工作任務。

  (二)認真策劃

  各鄉鎮(街道)、各部門要根據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問題整治工作的目標任務,結合各自的職能和實際情況,認真制定宣傳計劃,精心策劃組織本轄區、本單位的宣傳工作。

  (三)積極協調配合。

  各鄉鎮(街道)、各部門一定要高度重視本部門、本轄區工作領域范圍亂占耕地建房的有關問題。要以“零容忍”的.態度依法嚴肅處理,該拆除的要拆除,該沒收的要沒收,該復耕的要限期恢復耕種條件,該追究責任的要追究責任,做到“早發現、早制止、嚴查處”,嚴肅追究監管不力、失職瀆職、不作為、亂作為問題,堅決守住耕地保護紅線。要相互溝通聯系、做到上下聯動、協調配合,保障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問題整治工作穩妥有力有序有效推進。

  (四)周密考慮部署。

  1、集中力量對轄區內亂占耕地建房問題開展全覆蓋、拉網式排查清理,在摸清底數、掌握情況的基礎上,根據占地性質、占地人群等情況分類施策,既要保障好農民合理建房需求,又要重點整治強占、多占、非法出售、惡意占地等行為。

  2、要認真總結大棚房整治、違建別墅整治經驗教訓,健全預防預警、綜合整治等長效機制,抓住問題根本,實施長期監管,為整治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工作提供參考借鑒。

  3、要加強政策研究,深入學習有關政策要求,積極爭取上級部門工作指導,吃透摸準工作方向,研究出臺相關工作流程步驟,實行疏堵結合,為順利開展整治、宣傳工作提供有力保障,以扎實的行動確保黨中央、省、州、縣的決策部署落到實處。

  (五)增強宣傳效果。

  要做好宣傳發動,加強思想工作預熱,各鄉鎮(街道)、各部門要將其納入重要議事日程持續推進,重點向農村廣大干部、群眾進行廣泛深入宣傳教育,教育農村干部、群眾正確處理個人和集體的關系、眼前利益和長遠利益的關系,決不允許任何個人和單位亂占濫用耕地。

  (六)加強宣傳保障。

  該項宣傳工作尤為重要,各鄉鎮(街道)、各部門一定要高度重視,將該項工作作為首要任務來抓好落實,在宣傳工作中確保做到“三保障”交通工具有保障、宣傳經費有保障、工作專班有保障。

  農村占用耕地整治方案 2

  為認真做好20xx年違法違規占用耕地重點問題整治工作,堅決遏制違法違規占用耕地勢頭,落實最嚴格的耕地保護制度,根據《自然資源部辦公廳關于開展20xx年違法違規占用耕地重點問題整治的通知》(自然資辦函〔20xx〕2206號),貴州省自然資源廳《關于開展20xx年違法違規占用耕地重點問題整治的工作方案》(黔自然資發〔20xx〕23號),銅仁市自然資源 局《關于開展20xx年違法違規占用耕地重點問題整治的工作方案》及思南縣《關于開展20xx年違法違規占用耕地重點問題整治的工作方案》文件精神,結合我鄉實際制定本方案。

  一、 總體要求

  按照國務院辦公廳印發的《關于堅決制止耕地 “非農化”行為的通知》和《關于防止耕地“非糧化”穩定糧食生產的意見》(國辦發〔20xx〕44號)要求,堅決遏制耕地“非農化”、嚴格管控“非糧化”, 從嚴查處各類違法違規占用耕地或改變耕地用途行為,堅決遏制 全鄉違法違規占用耕地勢頭,落實最嚴格的耕地保護制度。

  二、加強組織領導

  為扎實做好20xx年違法違規占用耕地重點問題整治工作,堅決遏制違法違規占用耕地勢頭,落實最嚴格的耕地保護制度。經鄉人民政府研究,特成立2022年我鄉農村廁所革命工作領導小組,其組成人員如下:略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在鄉農業服務中心,由劉道軍同志任辦公室主任、陳正飛任辦公室副主任,張明同志負責具體辦公。

  三、重點整治

  (一)新增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問題。該類問題是指20xx年1月以來違法占用耕地及永久基本農田新建、擴建、續建、翻建或非法出售房屋的問題。房屋包括住宅類、產業類和公共管理服務類房屋。

  (二)違法違規占用耕地超標準建設綠化帶,綠色通道問題。該類問題是指20xx年1月以來違規在鐵路、公路兩側用地范圍外以及在河渠兩側、水庫周邊占用耕地及永久基本農田超標準(縣鄉道路不得超過3米,鐵路、國道省道不得超過5米)建設綠化帶、綠色通道,未經批準占用永久基本農田建設綠色通道的問題。

  (三)違法違規占用耕地綠化造林或將耕地轉為園地等其他類型農用地問題。該類問題是指20xx年1月以來違規占用耕地及永久基本農田造林,在國家批準的生態退耕規模和范圍外擅自退耕還林還草;未經批準改變一般耕地地類,將耕地轉為園地等其他類型農用地;未經批準違法違規占本農田發展林果業或挖塘養魚的問題。

  (四)違法違規占用耕地實施推填土。該類問題是指20xx 年1月以來未經批準占用耕地實施推填土擬進行非農業建設的問題。

  四、整治措施

  (一)關于新增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問題。結合我鄉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專項整治行動堅決遏制新增的任務一并推進,以“零容忍”的態度依法依規嚴肅處理,消除違法狀態。重點整治產業類、公共管理服務類項目實質性違法違規占用耕地,尤其是占用永久基本農田問題;對住宅類房屋,要統籌考慮農村村民住房用地保障情況,依法穩妥處置,重點整治強占多占、非法出售等惡意占地建房行為。

  (二)關于違法違規占用耕地超標準建設綠化帶,特別是公路兩側用地范圍外以及在河渠兩側、水庫周邊占用耕地及永久基本農田超標準(縣鄉道路不得超過3米,鐵路、國道省道不得超過5米)建設綠化帶與綠色通道問題。結合我鄉耕地衛片監督發現問題圖斑的.整改一并推進,對超標準占用耕地及永久基本農田的,穩妥處置并整改恢復為耕地。對未經批準占用永久基本農田建設綠色通道的,穩妥處置并整改恢復為耕地。

  (三)關于違法違規占用耕地綠化造林或將耕地轉為園地等其他類型農用地問題。結合我鄉耕地衛片監督發現問題圖斑的整改一并推進,對20xx年違規占用耕地及永久基本農田造林,在國家批準的生態退耕規模和范圍外擅自退耕還林還草的,結合實際穩妥處置整改恢復為耕地;對違法占用永久基本農田種植苗木等用于綠化裝飾以及其他破壞耕作層植物的,結合實際穩妥處置并整改恢復為耕地。毀壞種植條件的,處以罰款,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對20xx年將耕地轉為園地等其他類型農用地的,結合實際督促引導恢復為耕地。未經批準改變一般耕地地類的,原則上整改恢復為耕地,確實難以恢復的,報請縣級人民政府統一組織落實耕地“進出平衡”;對于未經批準違法違規占用永久基本農田發展林果業或挖塘養魚的,結合實際穩妥處置并整改恢復為耕地。其中屬于20xx年9月1日以后的,要依照《土地管理法實施條例》責令限期改正,嚴肅整改查處。

  (四)關于違法違規占用耕地實施推填土問題,結合實際督促恢復為耕地。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加強組織領導。為抓好該項工作,成立興隆鄉違法違規占用耕地重點問題整治工作領導小組,負責統籌調度違法違規占用耕地重點問題整治工作。

  (二)明確職責,認真組織自查。鄉級相關部門、各村(社區)要協調聯動、相互支持配合,確保工作順利推進。鄉自然資源所負責違法違規占用耕地挖湖造景問題和違法違規占用耕地 實施推填土問題摸排整治指導工作,并結合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工 作、國土變更調查、土地衛片執法,耕地衛片監督、耕地保護督察等資料梳理問題,將梳理出的涉及各類重點整治的問題下發到各村(社區)進行整治。鄉自然資源所、鄉農業服務中心負責新增亂占耕地建房問題的摸排整治指導工作,并結合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工作、國土變更調查、土地衛片執法、耕地衛片監督、耕地保護督察等。鄉自然資源所、鄉林業環保站、鄉交管站負責違法違規占用耕地超標準建設綠化帶、綠色通道問題和違法違規占用耕地綠化造林或將耕地轉為園地等其他類型農用地問題的摸排整治指導工作,各村(社區)負責轄區內各類重點整治問題的摸排和整治工作。

  (三)統籌有序推進,按時報送成果。本次整治工作時間緊、 任務重、要求高。立即全面啟動整治工作,各村(社區)開展自查自糾。對于自查發現問題,要按照問題清單,聚焦重點問題,結合實際,按照整治要求逐宗明確整治措施和整治時限,消除違法狀態。堅決防止搞“簡單化”“一刀切”。

  (四)強化整改查處,嚴肅追責問責。對違法違規占用永久基本農田、改變耕地地類的,要最大限度恢復為耕地,確實無法恢復的,必須按照有關規定落實耕地占補平衡,補劃永久基本農田。對實質性違法建設行為,要從重嚴處對違法違規占用耕地,對從事非農業建設的,應拆除復耕,恢復土地原種植條件。對項目批準責任人和違法當事人涉及黨紀政務處分的,要移送紀檢監察機關追究責任;對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

  農村占用耕地整治方案 3

  為認真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全面摸清我鎮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底數,根據《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專項整治行動部際協調機制辦公室關于印發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問題摸排工作方案》(協調機制辦發〔20xx〕1號)《省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問題整治工作領導小組關于印發貴州省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問題摸排工作方案》(黔農房整治〔20xx〕1號)《遵義市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問題摸排工作方案》和《道真縣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問題摸排工作方案》,結合我鎮實際,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標

  扎實開展摸排,摸清我鎮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底數,建立全鎮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問題臺賬,重點查清強占多占、非法出售等惡意占用耕地建房情況,為下步分類穩妥處置奠定基礎。同時,找準農村宅基地管理薄弱環節,強化監管服務,依法依規保障農民合理建房用地需求。

  二、組織領導

  為了推進我鎮農村亂占耕地建房摸排工作順利開展,將全鎮農村亂占耕地建房摸排工作抓緊、抓實,抓出成效,根據上級有關工作要求,結合我鎮實際,特成立農村亂占耕地摸排工作領導小組。

  領導小組主要負責全鎮農村違法亂占用耕地建房摸排工作的組織領導、業務技術培訓、監督指導和數據收集上報等工作。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在洛龍鎮自然資源所,由趙壽生兼任辦公室主任,具體負責文件起草、方案制定、上下協調等日常工作。

  三、工作任務

  按照國家和省市縣統一部署,查清農村違法占地,重點是20XX年1月1日以來全鎮農村違法占用耕地建房。涉及強占多占、未批先建、非法出售土地建房等情況,建立分類清楚、要素完整、內容準確的工作臺賬摸排范圍。全鎮農村范圍農村村民建房、公共管理服務類用房、產業類用房及其他建(構)筑物違法占地建設情況。

  (一)各村(社區)按照上級下發的相應圖斑作為摸排輔助,對圖斑以外應納入摸排的,據實開展摸排。

  (二)在下發的圖斑中,符合以下情形之一的,可不進行外業摸排,但要在相應圖中填寫基本信息和用地審批手續、不動產登記信息、臨時用地備案、設施農用地批準等信息。

  (1)已依法取得農用地轉用審批土地上建設的房屋;

  (2)已合法審批宅基地上建設的房屋;

  (3)已依法取得不動產登記證書(含之前依法頒發的土地使用權證、房屋所有權證),且未違法占地擴建的房屋;

  (4)已依法取得臨時用地手續,且尚未到期的臨時用地上修建的臨時建(構)筑物;

  (5)在“大棚房”清理整治工作中已整改到位的設施農業用地上的房屋;

  (6)符合《自然資源部、農業農村部關于設施農業用地管理有關問題的通知》(自然資規〔20XX〕4號)和《貴州省自然資源廳、貴州省農業農村廳關于設施農業用地管理有關問題的通知》(黔自然資規〔20xx〕1號)規定,修建的生產設施和輔助設施;

  (7)已納入全國違建別墅問題清查整治專項行動的房屋。

  (三)摸排內容。摸排內容包括主體信息、占地面積、土地來源、建設時間、地類信息、規劃情況、用地審批情況、行政處罰情況等,具體按本方案所附摸排信息采集表和摸排登記信息平臺要求填報的內容摸排填報。

  四、摸排方法

  利用省級統一開發的摸排登記信息平臺(手機APP),由鄉鎮各村(社區)干部以外業摸排和內業填報相結合的方式開展摸排。

  (一)外業摸排。鎮掛幫領導調度各村民委員會、鎮直部門包村民小組的方式開展外業摸排。

  (1)外業摸排人員下載并注冊省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問題整治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以下簡稱省農房辦)研發的登記信息平臺(手機APP),由本級管理員通過后,按照《貴州省農村亂占耕地建設摸排技術規程》,準確全面查清每一個摸排對象基本信息。單戶住宅類房屋以宗為單元,其他類(包括公共管理服務類、產業類、無房屋的建構筑物類)以項目為單元開展摸排和填寫信息。

  (2)本次摸排占地面積沒有國土調查、確權登記或地籍調查(測量)等成果可準確確定的,可采取皮尺丈量等方式實測;像圖斑清楚的,也可采取圖上勾繪等方法確定;圖斑范圍內只有一個摸排對象的,可以省級下發的'圖斑面積為準。在分類處置時,根據實際需要再進行測量。

  (3)外業摸排人員查清相關信息后,通過摸排登記信息平臺(手機APP)如實填報,從不同角度拍攝房屋或建(構)筑物照片上傳。

  (4)各采集員對所摸排成果的數據真實性、完整性負責,實行每天一次真實性、完整性檢查,發現有問題的數據及時返回現場核查。

  (二)內業信息填報及審核。縣級利用最新國土調查成果以及遙感、測繪、地理信息等技術成果,統籌利用農用地轉用審批、農村集體土地確權登記、農村宅基地房地一體確權登記、城鄉(村莊)規劃等現有資料,對外業摸排情況進行審核,填寫基礎信息、管理信息(地類面積、規劃情況、用地合法性、行政處罰等)。

  (1)外業摸排、內業審核和相關信息填寫完成后,由村(居)為單位對摸排結果、認定情況依法進行公示,公示時間不少于10天。公示發現問題的,要認真進行復核糾正。

  (2)各村要邊組織摸排、邊開展成果審查、邊進行數據匯交。數據匯交采取從一線開始逐級匯交的方式進行,每一個圖斑或建(構)筑物摸排、審查完成后均可進行數據匯交。匯交后發現存在問題的,經上級同意可返回修改。上一級應及時對下級匯交數據的真實性、準確性、完整性進行審查,發現問題及時指出并返回糾正。逐級審查完成后通過數據匯交平臺報送市級匯總。對涉及保密管理單位的房屋(含軍用土地上的房屋),須單獨紙質上報,不得在匯交平臺填報。

  (3)鎮級建立成果數據審查制度,由鎮自然資源所、鎮農業服務中心、鎮綜合行政執法分局擔任鎮級成果數據匯交平臺審核員,組織人員分別強化非宅基地類、宅基地類及處罰信息審核,確保鎮縣摸排信息準確,并匯總成全鎮工作臺賬。

  五、時間安排

  (一)動員部署(20xx年9月10日至18日)

  (1)鎮級向縣級領取輔助圖斑、試點摸排填報表冊、制定摸排方案、召開動員部署及培訓會,自然資源所、農業農牧中心、鎮綜合行政執法分局至少安排人登錄摸排登記信息平臺進行用戶注冊,注冊為鎮級成果數據匯交平臺主管理員和審核員。

  (2)利用上級下發的輔助圖斑套合用地審批矢量數據(審批宅基地、設施農用地、臨時用地等矢量數據)下發,各村建立專門摸排隊伍,做好摸排前期各項準備工作。

  (二)開展摸排(20xx年9月18日至10月6日)

  (1)各村組織開展外業摸排、基本信息填報和公示,并及時完成內業審查和外業抽查,及時利用手機APP上傳相關數據,同時,確保數據完整、真實。

  (2)鎮級數據匯交平臺審核員、管理員及時完成內業審核和外業抽查,填報管理信息,確保數據完整、真實。

  (三)初步成果上報(20xx年10月15日前)

  (1)各村向鎮級提交初步摸排成果數據,同步提交“雙簽字”紙質摸排成果。

  (2)鎮自然資源所、鎮農業服務中心、鎮綜合行政執法分局按照單位職責分工,將審核成果數據經單位主要負責同志簽字后提交鎮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問題清理整治領導小組辦公室,再由鎮領導小組辦公室縣級匯交初步數據成果。

  (四)最終成果上報(20xx年10月20日前)

  (1)鎮級以內業審核、外業抽查等方式開展核實糾正。各村將農村亂占耕地建房摸排情況及分類處置建議,經黨委、政府主要負責人“雙簽字”后報鎮領導小組辦公室。

  (2)鎮自然資源所、鎮農業服務中心、鎮綜合行政執法分局按照單位職責分工,將審核成果數據經單位主要負責同志簽字后提交鎮領導小組辦公室。

  (3)鎮領導小組辦公室將農村亂占耕地建房摸排情況及分類處置建議,由鎮黨委政府主要負責人“雙簽字”后報縣農房辦。

  六、職責分工

  (1)各村是摸排工作的責任主體,嚴格屬地管理,逐級壓實責任,村委主要負責人是第一責任人。要靠前指揮,要嚴格按照國家、省市縣鎮摸排工作方案狠抓落實,按時上報摸排成果和分類處置建議,對摸排成果全面性、準確性、真實性負責。黨委、政府主要負責人是摸排工作的直接責任人,要壓緊壓實責任,精心組織摸排隊伍開展摸排,負責宅基地類、公共管理服務類、產業類、其它構筑物類基本信息填報,并對摸排采集信息的全面性、真實性、完整性負責。

  (2)鎮自然資源所:負責對各地非農村宅基地類摸排工作指導和督促檢查;負責審核非農村宅基地類(公共管理服務類、產業類、其它構筑物類等)摸排數據;負責全鎮非農村宅基地類管理信息填報;負責將摸排過程中發現的新增違法占地線索移交綜合行政執法部門查處;負責非農村宅基地類用地報批,確保各類項目用地需求。

  (3)鎮農業服務中心:負責對農村宅基地摸排工作指導和督促檢查;負責審核農村宅基地摸排數據;負責全鎮農村宅基地管理信息填報;負責將新增農村宅基地違法線索移交綜合行政執法部門查處;負責指導各地開展農村宅基地審批,滿足農村村民住宅用地剛性需求,維護農民群眾合法利益。

  (4)鎮綜合行政執法局:負責違法線索收集、立案查處等工作,負責審核、填報各地摸排數據中的處罰信息。

  (5)鎮派出所:負責配合提供和核對戶口、人員信息,對干撓、阻礙、恐嚇摸排工作和威脅摸排人員安全的予以從快處理。

  (6)鎮司法所:負責及時完成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問題工作中的法治宣傳、涉訴案件,及違法案件強制執行工作。

  (7)鎮直其他相關部門:按照各自職能職責,負責提供農村亂占耕地建房摸排工作相關信息。

  七、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加強組織領導。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問題整治工作是黨中央安排的一項重大政治任務。此次摸清底數是為下步分類處置打下堅實基礎。各村要高度重視,想盡一切辦法,摸清轄區亂占耕地情況。

  (二)落實工作責任,強化工作落實。各村要細化工作責任,明確領導包村(居)、干部包組,將摸排任務落實到人,對一線摸排的全面性、真實性負責。相關職能部門要以高度的責任感和使命感,做好指導和督促檢查,配合做好摸排工作。各地摸排工作中要加強數據管理,不得泄露個人隱私等敏感信息。按照“誰調查、誰審核、誰負責”的原則,明確責任人,層層壓實調查、錄入、審核、匯總等環節的責任。摸排成果形成由村鎮主要領導“雙簽字”負責機制,把工作做細做實。要特別注意工作方式方法,不能把農民推到工作的對立面,確保摸排工作平穩有序推進。

  (三)加強輿論宣傳,營造社會氛圍。各村(社區)要切實采取措施,廣泛宣傳動員,使廣大干部群眾充分認識保護耕地、保障糧食安全的極端重要性,支持和擁護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問題摸排工作。要以此次摸底調查工作為契機,發揮調查人員進村入戶的宣傳作用,采取多種渠道和方式,加大耕地保護、農村宅基地、村民住宅規劃建設管理法律法規宣傳,加大對村民小組長等村干部的教育培訓。向社會廣泛公告、宣傳農村村民建房“八不準”“十個一律”等相關規定,要設立舉報電話,接受大眾和媒體的監督。對打著專項整治名義侵害群眾合法權益的,要嚴肅問責并公開曝光。

  (四)強化督促檢查,保障成果質量。鎮直有關部門要加強對工作的指導和督查,深入一線,充分了解情況,對發現的問題進行現場交辦或掛牌督辦,并持續跟蹤督促問題及時有效處理。

  農村占用耕地整治方案 4

  為有效整頓和規范城鎮規劃建設管理秩序,嚴厲打擊違法占地及私搭亂建違法建設行為,切實維護社會公共利益,營造良好的經濟社會發展環境,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規劃法》、《陜西省開山采石削山建房管理辦法》及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縣政府決定對全縣范圍內各類違法占地及私搭亂建違法建設行為進行集中整治,現結合我縣實際,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整治目標

  凡在我縣城鎮規劃區域內,未經國土、住建和水利等相關管部門許可擅自占地、占河道建設的行為,均屬違法占地及私搭亂建違法建設行為。按照“發現苗頭嚴格管、在建工程立即停、影響惡劣堅決拆”的要求,建立健全查處違法占地及私搭亂建違法建設長效管理機制,依法查處各類違法建設案件,有效遏制違法占地及私搭亂建違法建設行為,規范土地使用秩序,不斷優化城鄉發展環境,為建設美麗富裕新鎮坪奠定堅實基礎。

  二、整治范圍

  (一)城鎮規劃區內的違法違規用地建設行為。

  (二)嚴重影響城鎮規劃和不符合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的違法工程。

  (三)違法開山采石削山建房的行為。

  (四)侵占國有資產、公共道路、公共場所的違法建筑。

  (五)侵占道路、管線、河道、違反水保管理的違法建筑。

  (六)縣城、鎮村主干道、巷道兩側的違法建筑。

  (七)違反規劃,擅自改建、加建、擴建的違法建筑。

  (八)各住宅小區、居民樓、私人住宅樓內及附近的違法建筑。

  (九)其他嚴重影響居民生產生活的違法建筑。

  三、責任單位及職責分工

  各鎮政府:負責各自轄區范圍內的違法占地及私搭亂建違法建設的查處,重點是對城鄉結合部、重要節點、主要出入口、居民小區范圍內的行為進行查處。同時要摸清具體數量、面積等,歸集分類、建立臺賬,為整治工作提供基礎數據。妥善處理專項整治工作期間群眾的來訪、接訪工作。

  縣綜合執法辦:負責專項整治工作的日常事務,執行領導小組的工作部署,抓好綜合協調,掌握工作動態,檢查督促推進工作。對縣城規劃區范圍內的違法占地及私搭亂建違法建設情況進行詳細調查,摸清具體數量、面積等,歸集分類、建立臺賬,為整治工作各責任單位提供基礎數據。組織公安、住建、國土、水利等部門對未依法辦理規劃許可證和未按照規劃許可證的規定進行建設、擅自施工的違法占地、占河道、私搭亂建違法建設及造成水土流失的主體進行查處。

  縣國土局:負責依據土地管理法規及《陜西省開山采石削山建房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對非法轉讓土地、非法占地、破壞耕地等違法占地行為進行查處。

  縣住建局:負責對未取得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或者未按照建設規劃許可證的規定進行建設的,未經批準進行臨時建設的,未按照批準內容進行臨時建設的,臨時建筑物、構筑物超過批準期限不拆除的行為的查處。

  縣文旅廣電局:負責綜合整治工作的宣傳報道工作,及時曝光典型案件,營造良好整治氛圍。

  縣林業局:負責對侵占或毀壞林地的`私搭亂建違法建設行為的查處。

  縣交通局:負責對公路沿線的私搭亂建違法建設行為的查處。

  縣司法局:負責對違法占地及私搭亂建違法建設主體的法律引導及糾紛的調解工作。

  縣監察局:負責對黨員干部及公職人員參與違法占地及私搭亂建違法建設行為的查處。

  縣公安局:負責依法處置集中整治工作中出現的阻擾執行公務等危害社會治安秩序的行為。

  縣信訪局:負責對集中整治工作社會穩定風險評估,妥善處理專項整治工作期間群眾的來訪、接訪工作。

  縣氣象局:對違法建筑不得辦理防雷設施審核。

  縣電力局:對私搭亂建違法建設及違法建筑不予供電。

  縣水利局(供水公司):對私搭亂建違法建設及違法建筑不予供水。

  縣環保局、安監局、文旅廣電局、衛生局、工商局、質監局、食藥監管局、農業局、林業局、國稅局、地稅局等部門,對違法建設的建筑物、構筑物以及其他設施投入經營使用的,或者擅自改變建筑物、構筑物以及其他設施使用功能的,依法不予核發相關許可證照。

  四、方法步驟

  集中整治工作采取集中部署、聯合執行的方式進行,自20XX年8月17日開始至11月底結束。

  (一)宣傳動員階段(8月17日—8月21日)。各部門要充分發揮職能優勢,采取各種行之有效的宣傳方式,廣泛深入開展宣傳。一是在縣有線電視臺、縣政府門戶網站、美麗鎮坪微信平臺及鎮村組重要地段、街道社區宣傳欄發布或張貼專項整治通告。二是通過電視、網絡等新聞媒體及采取懸掛宣傳橫幅、發放宣傳材料、出動宣傳車等形式對整治活動及相關法律法規進行宣傳,努力做到家喻戶曉,為整治活動營造良好的氛圍。與此同時,面向社會公開“8828606、8828001”投訴熱線,積極引導社會各界支持和參與整治活動。

  (二)自行整改階段(8月22日—9月20日)。組織相關人員上門對違法占地及私搭亂建違法建設主體宣講政策法規,努力做通其思想工作,引導違法建設主體自行停工、自行拆除和消除影響。對當事人在接到停工通知書、責令限期自行整改或拆除要求后,認錯態度良好,按照規定立即停工且在期限內自行整改或拆除,并積極消除不良影響的,可以酌情從輕或減輕處罰。自行整改后,各鎮、有關部門可以協助其補辦相關手續。

  (三)重點整治階段(9月21日—11月30日)。對在限期內未自行整改、態度惡劣,且群眾反映強烈、社會負面影響較大的違法占地及私搭亂建違法建設行為要進行重點整治,堅決依法予以強制停工、查封或拆除,不能拆除的'沒收實物或違法收入,并處罰款。對阻擾或煽動老弱病殘阻擾執法人員執法的,辱罵毆打執法人員的,嚴格按照治安處罰法處理,情節嚴重的,移交司法機關處理。對惡意侵占、損壞國有資產、耕地、林地、河道以及造成水土流失嚴重的,移交司法機關處理。同時,對典型的案例通過電視、網絡等媒體予以曝光處理。通過集中強制整治活動,達到“預防一批、制止一批、查處一批、拆除一批,震懾一批“的目的,堅決遏制全縣違法占地及私搭亂建違法建設盲目跟風及瘋狂蔓延的勢頭。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認識,加強組織領導。各鎮、各相關單位要嚴格按照整治工作部署,統一思想認識,加強組織領導,周密部署,精心組織。各相關單位主要負責人要親自部署,親自調度,及時研究解決重點難點問題,分管領導要深入一線,靠前指揮,確保各項整治任務順利推進。

  (二)明確各自責任,加強相互配合。各鎮要抓好本責任區域內的整治工作。縣綜合執法辦要加強組織協調,抓好督促落實,定期向縣城鎮規劃建設管理領導小組匯報工作進展情況。各責任單位要明確責任,認真履行法定職責,嚴肅查處各類違法建設行為,同時要加強與相關部門緊密配合,采取“疏堵結合”的方式化解違法建設、私搭亂建違法建設與建房戶確需建房的矛盾,避免年年拆、年年建的惡性循環。

  (三)注重整治效果,嚴格落實責任。嚴厲打擊違法占地及查處私搭亂建違法建設集中整治行動實行統一巡查、統一整治,發現一處,拆除一處,對應拆未拆的違法違章建設,由相關責任人指導、督促當事人拆除,對不積極履行崗位職責,不及時依法處理責任范圍內新發生的違法占地及私搭亂建違法建設的,要追究其主要領導和直接責任人的責任。對不積極履行職責、干擾阻擾整治工作的,以及濫用職權、參與或者包庇各類違法違章建設的黨員干部及公務人員,由監察部門依法依紀進行問責和處理。

  (四)鞏固整治成果,建立長效機制。集中整治結束后,各鎮、各相關部門要對集中整治行動成效進行總結驗收,對工作中積極配合的單位和個人進行通報表彰,對推諉扯皮甚至阻撓行動的單位和個人按照黨政紀規定嚴肅處理。縣綜合執法辦要建立日常巡查、部門聯動、過錯責任追究等長效機制,工作進入常態化,對已整治到位的區域加強巡查,對新出現的違法占地及私搭亂建違法建設堅決扼殺在萌芽階段,嚴防嚴管,嚴防反彈,鞏固專項整治成果。

  農村占用耕地整治方案 5

  一、出臺背景

  為貫徹落實對堅決遏制農村亂占耕地建房蔓延勢頭重要精神,嚴守耕地紅線,落實最嚴格的耕地保護制度和最嚴格的節約用地制度,全力整治亂占耕地建房問題,既采取措施,強化監管,又保障農民合理建房用地需求。

  二、政策依據

  《土地管理法》、《城鄉規劃法》、《基本農田保護條例》、《農村土地承包法》、《關于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八不準”的通知》(自然資發〔2020〕127號)等文件規定。

  三、主要內容

  (一)整治范圍。根據市農村亂占耕地建房整治分類處置工作要求,納入分類處置工作范圍的為住宅類、產業類、公共服務類三類農村建房。

  住宅類(包括單戶住宅和多戶住宅):單戶住宅是指一戶一棟的村民住宅,多戶住宅是指一棟房屋由多戶人居住的農村村民住宅。

  產業類:包括農產品加工點、工業生產用房、商業用房、旅游用房、倉儲物流用房等。

  公共管理服務類:指農村用于公共服務的房屋,包括“兩委”辦公用房,機關單位辦公用房,學校、幼兒園等教育設施,敬老院等養老服務設施,圖書館、閱覽室、禮堂及已硬化的公共廣場等文化娛樂實施,衛生站、垃圾處理站、公共廁所等醫療衛生設施,祠堂、寺廟、教堂等設施。

  (二)整治措施。

  住宅類:一是對符合“一戶一宅”政策、符合分戶條件且在規定宅基地標準內的'農村居民住宅,占用耕地建住宅的,按照《農業農村部自然資源部關于規范宅基地管理工作的指導意見》(云農經發〔2020]5號)文件要求,由農業農村部門完善用地手續;二是對超出宅基地標準,超出面積較小的建議鼓勵自行整改拆除;三是對于惡意侵占的情況,堅決拆除;四是對于不符合規劃或者涉及占用永久基本農田的,一律拆除復墾。產業類:一是對符合設施農用地政策實屬農用地管理(不占基本農田)的,由各鄉鎮完善備案手續;二是對違反農村建房“八不準”、“農地非農化”建設經營性建筑的,按照“土地管理法”相關法律法規依法進行查處,拆除違法建筑并復墾到位。對2020年7月3日后新增的農村亂占耕地建房“零容忍”,實現“零新增”,發現一起堅決查處一起;三是對于重點項目等違法用地項目,由項目行業主管部門會同鄉(鎮)人民政府、農場社區制定整改計劃和整改措施,協調建設用地指標、占補平衡等要素,統籌安排完善用地手續和違法用地項目,按照“先查處、再完善”的原則。

  公共管理服務類:一是土地現狀和規劃都為建設用地的公共設施,按要求完善用地手續;二是違法建設的農村公共基礎設施由村集體組織負責整改,未在規定期限內處置到位的,由市自然資源局立案查處,并交由相關部門對村集體組織負責人進行問責。

  四、文件執行范圍和有效期限

  執行范圍為景洪市轄區內的住宅類、產業類、公共管理服務類亂占耕地建房行為;有效期限為文件印發之日至2022年12月25日止。

  五、什么是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八不準”?

  一是不準占用永久基本農田建房;二是不準強占多占耕地建房;三是不準買賣、流轉耕地違法建房;四是不準在承包耕地上違法建房;五是不準巧立名目違法占用耕地建房;六是不準違反“一戶一宅”規定占用耕地建房;七是不準非法出售占用耕地建的房屋;八是不準違法審批占用耕地建房。

  需要注意的是,《通知》規定了不準亂占耕地建房的8種情形,并不意味著沒有列入的行為就是允許的。對“八不準”未涵蓋的其他農村亂占耕地行為,也要依法依規予以嚴厲打擊。

  農村占用耕地整治方案 6

  為有效推進我鎮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問題專項整治工作,實現對農村亂占耕地建房行為的“早發現、早制止、早報告和早處置”,嚴厲打擊農村亂占耕地建房行為,遏制新增亂占耕地建房,防止耕地非農化、非糧化,根據連協調機制[20xx]2號文件精神,結合實際,特制定以下方案。

  一、強化組織領導

  成立以鎮長為組長,分管領導為副組長的鎮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專項整治工作專班,對各村亂占耕地問題整治工作情況進行常態化督導檢查。明確具體負責部門及人員,負責組織落實專班日常工作和領導交辦事項,逐項細化分解、逐級責任分工,落實到具體人,實施點對點跟進,建立臺賬,辦結銷號。要加強與連城縣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專項整治行動縣際協調機制辦公室日常工作的協調配合,確保整治工作有效開展。

  二、全面摸底巡查

  (一)巡查區域

  巡查區分為三級。一級巡查區為集鎮和省道以東往城區、園區、文亨鎮的銜接部的村莊和基本農田保護區;二級巡查區為省道以西的基本農田保護區及村莊;三級巡查區為未劃入一、二級巡查區的區域。

  (二)巡查責任主體

  鎮人民政府行使轄區巡查監管職能,對轄區亂占耕地建房頂風違建巡查工作負總責。鎮主要負責人是動態巡查工作的第一責任人,分管領導是直接責任人,掛村領導、包村工作隊、村兩委、村級自然資源協管員是動態巡查的實施主體,對巡查工作負具體責任。

  (三)巡查頻率

  村兩委對所在轄區每月巡查次數不少于8次,包村工作隊對所在轄區每月巡查次數不少于4次。

  (四)巡查職責

  各村按各自實際制定明確各片區組責任人,進行網格化巡查,不留死角,各村級協管員每天將巡查情況報告村兩委,各村每周定期將巡查周報表匯總上報至鎮里(委托自然資源所收集),鎮里每月定期將巡查整治月報表提交至縣自然資源局大隊。

  三、加大宣傳力度

  要堅持“集中與日常”相結合的方式,充分利用橫幅標語、鄉村廣播、宣傳手冊、微信、電視臺等不同形式,大力宣傳亂占耕地建房問題專項整治工作,要深入宣傳亂占耕地建房“八不準”規定和亂占耕地建房問題整治工作的重要意義,著力引導形成依規劃、守政策、按程序、惜耕地的共識和氛圍。對情節嚴重、影響惡劣的典型案例,與縣融媒體中心加強配合,制作強拆正面宣傳專題片,堅決做到“發現一起、打擊一起、曝光一起”。同時,設立公開舉報電話,廣泛發動群眾監督舉報,實行有獎舉報制度,對亂占耕地建房的行為,舉報并經查實的,每次獎勵300元。

  四、責任追究制度

  (一)對新增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問題,村級未及時發現、制止、上報的,將按以下方式追究村書記的工作責任,第一次警示約談,第二次依情況問責,第三次就地免職。

  (二)對村級謊報、瞞報、包庇、縱容的,一經查實從嚴從重處理,涉及違反黨紀政紀的'移送縣紀委監委處理。

  (三)對轄區內新增亂占耕地建房問題出現以下幾種情況的,將案件線索移交紀委監委,追究相關領導和其他相關人員的責任。

  1.對國家和省級下發衛片圖斑經核實確定為新增亂占耕地建房的;

  2.對轄區新增亂占耕地建房問題導致被省市通報批評的;

  3.對轄區新增亂占耕地建房問題導致被國家通報批評或省市問責的。

  (四)主動拆除違法建筑消除不良影響的,可依紀依法從輕處理或免除有關問責。

  (五)對黨員干部、公職人員亂占耕地建房、縱容親屬亂占耕地建房等頂風違紀行為嚴肅處理;對工作中監管不力、失職瀆職、不作為、亂作為等問題嚴肅追責問責。

  農村占用耕地整治方案 7

  按照《遼陽市全面開展“城市管理年”活動兩年行動方案(2021-2022年)》(遼市委發〔2021〕7號)和《關于印發<違法建設專項整治行動實施方案>的通知》(遼市委辦發〔2021〕22號)文件要求,現就弓長嶺區開展違法建設專項整治行動制定實施方案如下。

  一、整治范圍和重點整治任務

  (一)整治范圍

  在弓長嶺區行政區域內的建設用地上,未取得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或未按照規劃許可證規定進行建設的建筑物、構筑物、設施等(以下簡稱“違法建設”)。

  (二)重點整治任務

  1、堵塞消防通遒、占壓市政管線、使用易燃材料建設等存在重大安全隱患的違法建設。

  2、擅自占用規劃確定的道路、廣場、公園、綠地、公交場站、燃氣設施、供熱設施、給水排水設施、公共服務設施等用地的違法建設。

  3、居民樓院內擅自侵占公共場地、公共部位實施的各類私搭亂建、亂圈亂占。

  4、在建違法建設。

  二、目標任務

  按照“黨政同責、屬地管理、部門聯動、重點突出、控新拆舊、司法保障”原則,用1年左右時間,在全區深入開展違法建設專項整治工作。20xx年9月底前全面完成違法建設排查認定工作; 2022年3月底前,完成重點整治任務總面積的70%; 2022 年6月底,全面完成重點整治任務。

  三、整治方法及完成時限

  (一)既有違法建設拆除工作

  采取“邊排查、邊認定、邊拆除”方式,同步推進排查認定、宣傳發動、自拆整改、集中攻堅、檢查驗收、建章立制等6個方面工作。本著“先易后難、拆除為先”原則,對各方面工作不設啟動時間,只設完成時限,合理利用有限時間,統籌推進,壓茬落實,全力確保違法建設專項整治工作在短時間內取得成效。

  1.排查認定。街道辦事處、鄉(鎮)政府要以社區(村)為單位,將社區(村)、規劃、消防部門及各類管線產權管理單位工作人員、物業公司組成排查工作組,對所有既有違法建設進行摸底排查、鑒別認定,形成包含具體位置、現場照片、建筑形式、違建面積、使用性質及相關人信息等信息的數據臺賬。在排查違法建設過程中,要注重調查是否有黨員、非黨公職人員、人大代表、政協委員、民主黨派代表人士建設或參與建設、占有或使用情況。完成排查認定后,街道、鄉(鎮)主要領導簽字確認,報區全面開展“城市管理年”活動領導小組辦公室(區綜合執法大隊牽頭、區自然資通分局、區行政審批局、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區農業農村局配合)審核后,報區政府。區政府復核后,經區政府主要領導簽字,報市全面開展“城市管理年“活動領導小組辦公室各案。全部排查認定工作要在20xx年9月底前完成。逾期未完成的由區全面開展“城市管理年”活動領導小組辦公室向區委、區政府報告,區委、區政府主要領導將分別約談鄉(鎮)街黨政主要負責人。

  2.宣傳發動。在排查結束后,區政府統一向全區發布違法建設整治政策的通告和《致全區居民的公開信》,正式啟動違法建設拆除工作。區全面開展“城市管理年”活動領導小組辦公室對外公布排查結果,設置熱線電話,征集群眾意見。各相關部門、鄉(鎮)街要采取群眾喜聞樂見的宣傳方式,有效發動轄區居民參與違法建設專項整治行動,為違法建設排查繼續提供線索,補充排查信息。區宣傳部門在排查認定工作開展過程中,應對違法建設排查認定工作進行全面報道,對典型違法建設進行集中曝光,全方位向社會傳達違法建設危者,營造出全民支持造法建設指除工作的良好氛圍。在20xx年10月底前,全面完成宣傳發動工作。

  3.自拆整改。堅持自拆為主、強拆為輔的工作思路,高效推動違法建設拆除工作,在啟動抗法程序至強制拆除期間,不間斷開展督促自拆工作。從認定違法建設之日起,督促自拆工作要隨之啟動。街道辦事處,各鄉(鎮)政府要充分發揮基層組織優勢,廣泛動員社區黨員、網格員、樓長等人員,積極發動人民群眾和違法建設的“左鄰右舍”,想方設法督促違法建設當事人自行拆除違法建設。在排查認定過程中,區全面開展“城市管理年”活動領導小組辦公室組織有關單位,運用工商稅務調查、取消社保政策、限制房產交易、納入失信管理等手段,對違法建設當事人(違法建設占有人)進行懲戒,督促其自行拆除。對違法建設相關人(違法建設建設者、使用者)進行調查,對存在黨員干部、非黨公職人員、人大代表、政協委員建設或參與建設,占用或使用違法建設的,要第一時間向相關人員管理單位報送情況;對逾期不自行拆除的,按照有關規定給予黨紀、政紀處分及取消人大代表、政協委員等身份資格;對當事人同意自行拆除但無力實施的違法建設,由街道辦事處、鄉鎮政府在取得當事人書面申請后進行助拆,但助拆要嚴格限制次數,并做好評估,優先適用于帶頭拆除違法建設且生活困難的當事人。黨員干部、非黨公職人員、人大代表、政協委員一律自拆,不得助拆。

  4.集中攻堅。在違法建設排查認定工作后,由區自然資源分局等相關部門及屬地配合區綜合執法大隊按照法定程序對違法建設下達相關執法文書,確保拆除違法建設具備行政強制執行所需的合法條件,區綜合執法大隊對違法建設實施強制拆險,公安、應急、信訪等部門要全力配合保制拆除工作。街道辦事處,鄉(鎮)政府要落實屬地管理責任,對確定實施強制拆除的違法建設建立強拆臺賬。2022年4月底前,所有重點整治任務中的.違法建設要具備強制拆除合法條件,

  5.檢查驗收。區全面開展“城市管理年”活動領導小組辦公室對本地區違法建設專項整治行動開展情況實行“排查拆違”雙驗收機制。一方面,要將摸底排查結果向社會公布,通過熱線電話、公眾微信號等途徑征求群眾意見,并組建巡查組,對群眾上報的不在排查結果中的既有違法建設進行核實,對確定屬漏報的違法建設上報區委、區政府,區委、區政府將予以追責問責,并責成鄉(鎮)街立即采取行動,履行法律程序實施拆除。如發現漏報涉及違紀問題,立即將問題線索移交紀檢監察部門。另一方面,對本地區重點整治任務完成情況進行驗收,對未完成的相關部門報區委、區政府,由區委、區府主要領導分別約談部門主要負責人,在20xx年10月底前,將摸底排查結果向社會公布。在2022年8月底前,形成驗收報告,經區委、區政府主要領導審調后、報市委、市政府。

  6.建章立制。區全面開展“城市管理年"活動領導小組辦公室要牽頭研究違法建設方面存在的歷史遺留問題,2022年8月底前制定出在我區實行違法建設清零的系統方案,確保為后續違法建設拆除工作提供保障。區綜合機法大隊會同鄉(鎮)街要制定常態化的違法建設管控機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已拆除的違法建設反彈,并堅決杜絕發生新的各類違法建設,自2022年1月起,區政府開始實施違法建設管控常態化工作機制。在2022年6月底前,完成對剩余違法建設實施強制拆除的法定程序履行準備工作,為執行強制拆除工作打好基礎。

  (二)在建違法建設查處工作

  對于在建的所有類型違法建設,嚴格實行“零容忍”制度,一經發現,堅決將其遏制在萌芽狀態,第一時間實施拆除,實現“嚴打擊、停增長”,全面彰顯我區打擊違法建設的決心和能力,為拆除既有違法建設帶好頭。

  各鄉(鎮)街、社區(村)要發揮網格員作用,區綜合執法大隊要充分利用智慧城管平臺作用,及時發現新生違法建設行為,及時上報到區全面開展城市管理年活動領導小組辦公室(區綜合執法大隊牽頭),由其牽頭迅速啟動法定程序優先予以拆除。

  凡發現行動啟動之日后的新生違法建設,區委組織部、區紀委監委要嚴格按照有關規定,嚴肅追究責任,決不姑息。同時,迅速啟動法定程序優先予以拆除。

  四、職責分工

  區全面開展“城市管理年”活動領導小組辦公室(區綜合執法大隊牽頭)負責區違法建設專項整治工作組日常工作,對造法建設專項整治工作進行組織指導、協調調度,監督考核。

  (一)拆違行動方面

  各鄉(鎮)街是違法建議整治工作的責任主體,黨政主要負責同志是第一責任人,區全面開展城市管理年活動領導小組辦公室(區綜合執法大隊牽頭)要建立完善違法建設治理工作指揮協調機制,統籌組織、調度、推進轄區內的整治工作。鄉(鎮)政府、街道辦事處要落實屬地管理責任,積極發揮統籌協調作用,組織、協調轄區內違法建設摸底排查及防控、查處、拆除等工作。

  區委宣傳部負責按照相關職能部門提供的新聞線索和素材,指導新聞媒體做好宣傳報道工作。

  區自然資源分局負責對違法建設的鑒別認定工作。

  區營商局(區行政審批局)負責配合區自然資源分局對違法建設的鑒別認定工作。

  區應急局負責配合區政府,協調消防救援機構、公安機關基層單位對堵塞消防通道的違法建設的鑒別認定工作。

  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區綜合執法大隊負責配合鄉(鎮)街道對占用綠化區域、壓占市政管線的違法建設的鑒別認定工作;對自行拆除或強制拆除違法建設后的場地進行綠化、硬化和設置便民設施。

  (二)配合保障方面

  區委政法委負責協調公檢法部門全力配合區政府拆除違法建設。

  區法院負責對接同級法院或上級法院對拆除違法建設工作中出現的涉法涉訴問題做好法律解答,對拆除違法建設訴訟案件依法審理。

  區公安分局負責保障執法人員及工作人員在執法過程中人身安全受到不法侵害時,及時出警查處,并配合黨委政府及信訪部門做好社會維穩工作。

  區司法局負責強制拆除違法建設工作的法律指導、行政復議等工作。

  區財政局負責提供整治行動經費保障。

  區信訪局負責整治行動中接待信訪群眾和協調調度工作。

  區供電、供水、供氣、供熱等企事業單位應當按照法定職責配合做好相關工作。

  (三)督促問責方面

  區委組織部、區委統戰部負責教育引導有違法建設行為的人大代表、政協委員自行拆除違法建設。結合換屆選舉,取消拒不實施自行拆除違法建設的人大代表、政協委員提名資格。人大機關和政協機關相關部門做好配合工作。對有違法建設行為且不按要求自拆的黨員干部,相關職能部門應提交認定的事實及違法違規線索,按干部管理權限,由其任免

  機關或區紀委監委依規依紀依法處理。

  區紀委監委負貴對全區違法建設整治工作中違紀行為依規依紀進行問責。

  區發改局負貴將造法建設情節嚴重的當事人納入誠信懲戒體系,按照有關規定實施信用懲戒。

  區住建局(不動產登記中心)負責對附有違法建設的房產限制交易。

  區人社局負責對存在違法建設行為且不自行拆除的行政編制以外公職人員,依照有關規定進行處理。

  區營商局(區行政審批局)負責對存在違法建設的企業停止審批工作。

  區市場監督管理局負責對存在違法建設的商戶停止審批工作;負責依法配合對市場主體住所(經營場所)被認定為違法建設,將實施強制拆除的,責令限期辦理(經營場所)變更登記,或督促、引導經營者辦理注銷登記。

  區民政局負責對存在違法建設行為且不自行拆除的社會組織,按照業務主管單位意見進行后續處理直至撤銷其登記;對存在違法建設行為且不自行拆除的當事人,暫緩受理臨時救助。

  區稅務局負責對整治行動中發現的稅務案件進行跟踩檢查。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強領導。開展違法建設專項整治行動是改善城市環境、提高城市管理水平、塑造城市文明形象的一項重要舉措。區全面開展“城市管理年”活動領導小組辦公室每月召開一次工作點評會,聽取各成員單位工作匯報,研究解決難點問題,提出具體工作要求。各成員單位要堅持“誰主管、誰負責”原則,實行“一把手”負責制,按照各自職能,全力配合區政府做好違法建設拆除工作。各級黨員領導干部要站在講政治的高度,做到“不干預、不阻礙、不縱容”。

  (二)落實責任。各鄉(鎮)政府、街道辦事處作為拆除違法建設工作的責任主體、信訪主體、維穩主體,要按照“項目化標準、工程化推進、臺賬式管理”總體要求,建立工作臺賬,實行銷號管理,做到拆除一片、清理一片、美化一片、鞏固一片,各鄉鎮街道要出臺本轄區的違法建設治理方案,并充分征各方意見,提前公示,加強溝通協調,爭取群眾理解支持,減少治理工作阻力。依法和諧、安全有序推進違法建設整治,遇到重大問題及時研究,依法依規妥善處置。

  (三)強勢宣傳。要制作違法建設專項整治行動發動宣傳視頻和標語,在各類大中型廣告顯示屏、企事業單位LED顯示屏循環播放。組織各新聞媒體開設專題、專欄,利用網絡自媒體,對整治工作全程跟蹤報道。各鄉(鎮)街道、區直有關部門要采取多種形式,充分利用自有宣傳渠道開展大力宣傳,贏得廣大市民支持和理解,努力形成全社會關心支持和參與的良好氛圍。

  (四)示范引領。黨員干部、非黨公職人員、人大代表、政協委員及有關方面人士必須深刻認識違法建設專項整治行動的重要性,積極發揮帶頭示范作用,自覺主動拆除本人建設或參與建設、占有或使用的違法建設。上述人員管理單位、組織要落實管理職責,督促相關人員在20xx年10月30日前履行自拆義務。所有黨政機關、事業單位都要實行違法建設零報告和承諾制度,如實填寫“違法建設報告表”和簽訂“違法建設整治承諾書”,報告表及承諾書由本單位人事管理部門保存,形成情況匯總報區全面開展城市管理年活動領導小組辦公室備案。

  (五)責任追究。各鄉 (鎮)政府、街道辦事處、區直有關部門要認真履行責任,區委、區政府建立責任迫完制度,對工作中不執行或執行不力等推諉,扯皮,不作為、慢作為的黨員干部依法、依規、依紀問責。對黨員干部不按規定時限完成拆除違法建設或自拆不達標的,謊報、瞞報、拒報建設的,干擾、阻撓、抗拒或煽動他人干擾、阻撓、抗拒有關部門依法執行公務的,由區組織部、人社局按照干部管理權限,依照有關規定追究行政責任、給予組織處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處理。對各級人大代表、政協委員及有關方面代表人士有上述行為的,換屆選舉時不予提名。

  農村占用耕地整治方案 8

  為堅決制止私搭亂建違法建設行為,從重打擊和遏制鎮轄區內違法建設的惡性勢頭,切實整改拆除違法建筑,規范集鎮區建筑秩序,美化城鄉環境,鎮黨委、政府決定在集鎮區范圍內開展“私搭亂建違法建設集中整治”行動。具體方案如下:

  一、整治范圍

  305省道從加油站至橋頭段、向湖路、湖濱路、羅坪新街所有集鎮道路兩旁。

  二、組織領導

  為確保此次拆違工作的順利完成,成立以鎮黨委書記趙鋼為總組長,黨委副書記、鎮長范海強同志為常務副組長,其他班子成員為副組長,羅坪鎮全體干部職工、各村支書為成員的違章建筑整改工作領導小組,具體負責此次集中拆除工作的組織實施。

  三、整治時間

  經領導小組研究決定,本次集中整治行動時間定于2022年4月15日-5月30日。

  四、工作原則

  (一)集鎮規劃區內已取得規劃許可手續,未按照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的規定進行建設,有超層擴面違法建設行為的建設項目(個人),其超層擴面的違法行為在對規劃實施未造成影響,且沒有相鄰糾紛的,予以補辦規劃許可手續。

  (二)集鎮規劃區內未取得《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進行建設的建設項目(個人),在建設位置和用地性質符合規劃的'情況下,補辦規劃許可手續。不符合規劃的,由農業農村辦牽頭鎮綜合執法大隊、國土等相關部門配合,予以拆除。

  五、工作要求

  1、工作臺賬管理及報送。鎮農業農村辦負責對私搭亂建違法建設拆除前后對比的相關佐證資料臺賬進行收集、歸檔,對已處理到位的私搭亂建行為進行銷號。

  2、統一思想。要召開好動員會,統一好思想,參加人員要一切行動聽指揮,要根據自身職責明確好內部分工、人員方位、工作措施、力量布置等情況,并將有關情況報組長審定。

  3、周密部署。所有參加人員要按規定的時間要求,到達指定地點,確保此次集中整治行動的正常開展,要做好相關準備工作,確保工作落到實處。

  4、做好維護穩定工作。各組對整治行動中的維穩工作要有處置預案,確保不發生暴力抗法事件,不發生當事人越級上訪、重復上訪和集體上訪事件,切實維護社會和諧穩定。

  5、認真做好對象的來訪接待處置工作。要按照法規政策進行說服教育和勸導,避免矛盾激化。要做好宣傳,進行正面引導,營造全鎮控違拆違工作的良好輿論氛圍。

  6、除以上工作要求以外,還要督促集鎮各住戶做到“門前三包”,果皮紙屑不亂扔、垃圾污水不亂倒、牛皮廣告不亂貼、車輛雜物不亂放等,努力營造整潔優美、文明有序的生活環境。

  農村占用耕地整治方案 9

  為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于嚴格保護耕地的決策部署,完善早發現、早制止、嚴查處的工作機制,采取“長牙齒”的硬措施,落實最嚴格的耕地保護制度,堅決遏制新增違法占用耕地問題及龍巖市20XX年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問題專項整治行動及遏制耕地“非農化”、防止耕地“非糧化”緊密結合起來。為確保工作依法有序進行,根據上級有關部門文件精神,特制定如下行動方案:

  一、專項行動領導小組

  組長:

  常務副組長:

  副組長:

  成員: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主任由李秀峰擔任,主要成員由大池自然資源所、城市管理局大池中隊、生態中隊人員組成。

  二、時間及范圍

  1.時間安排:20XX年

  2.重點區域:基本農田保護區、319國道兩側及集鎮周邊。

  三、重點任務

  拆除重點:涉及占用基本農田保護區、耕地建房及“非農化、非糧化”。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為更好推進我鎮亂占耕地建房問題專項行動工作,定期組織相關人員進行研判,制定工作方案,建立健全上下聯動、部門協調的工作機制,及時解決行動推進過程中的困難和問題,確保專項行動順利實施,工作任務落到實處。

  (二)明確片區包干。明確整治措施,明確問題清單及整治清單,分片實施,確保拆除整治專項行動有序有力推進。

  (三)強化督查考評。為確保拆除整治專項行動有效開展,各片要認真落實“三張清單”,一是明確區域范圍內的衛片清單,劃清任務區域;二是梳理問題清單,明確拆除過程中可能存在的問題;三是強化責任清單,各片要落實拆除責任,層層分解任務,責任到人。領導小組將按片區進行“每周一通報、每周一排名”,同時,鎮黨委、政府將按有關規定予以正向激勵、逆向懲戒,拆除整治行動納入鎮績效管理考評內容,具體績效管理考評辦法另行制定。

  (四)廣泛宣傳發動。充分發揮廣播村村響、網絡微信、橫幅標語等媒體作用,廣泛宣傳《土地管理法》、“八不準”的`重要意義、法律法規。充分發揮村級黨組織的戰斗堡壘作用和黨員干部帶頭作用,增強群眾參與亂占耕地整治及“非農化、非糧化”的積極性、主動性,營造濃厚氛圍,扎實推進亂占耕地建房整治專項行動,切實保障國家糧食安全。

  農村占用耕地整治方案 10

  為認真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省委、省政府決策部署,全面查清全縣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底數,根據貴州省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問題整治工作領導小組《關于印發<貴州省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問題摸排工作方案>的通知》(黔農房整治〔2020〕1號)、市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問題整治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關于印發<遵義市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問題摸排工作方案>的通知》(遵農房整治〔2020〕3號)要求,結合我鎮實際,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標

  通過摸排,查清全鎮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底數,建立全鎮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問題工作臺賬,重點查清強占多占、非法出售等惡意占用耕地建房情況,為分步整治、分類處置存量問題奠定基礎。同時,找準農村宅基地管理薄弱環節,規范農村建房審批和管理,保障農民合理的建房需求。

  二、組織領導

  為保證我鎮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問題摸排工作有序推進,特成立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問題摸排工作領導小組,其組成人員及分組職責如下:

  組 長

  副 組 長:

  成 員: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于花秋鎮自然資源所,馬駒同志兼任辦公室主任,馮江天、陳東、楊文華、孫朝玉同志負責具體辦公,統籌農村亂占耕地建房摸排工作的培訓指導,幫助解決在摸排工作中遇到的政策、技術問題。領導小組辦公室設立業務指導、排查摸底、督導三個專班,負責督促指導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問題摸排過程中涉及的各項工作。

  (一)業務指導專班

  組長:婁云鵬

  副組長:鄭 波、黃 鏡

  成員:馬 駒、馮江天、陳東、楊文華、孫朝玉

  職責:負責對全鎮亂占耕地建房問題摸排釆集APP及有關政策進行培訓、問題解答,及時提供與摸排有關的基礎資料,對釆集員采集的信息進行查看并提出修改意見,收集處理上報全鎮的各種數據資料。

  (二)排查摸底專班

  組長:各掛村領導

  副組長:各村(社區)黨(總)支部書記

  成員:各村干部、鎮采集員。

  職責:負責組織村干部和鎮采集員,尤其是對手機APP操作熟練、熟悉村組情況、責任心強的干部參與信息采集,要將圖斑、地塊、區域分解到人。鎮村干部相互配合,統籌推進,倒排工期,按要求完成本轄區亂占耕地建房的摸排任務,及時上報摸排數據。

  (三)督導工作專班

  組長:曹幫勇

  成員:曾凌松、劉嬋

  職責:負責督導督查各村、各部門按時據實開展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問題摸排工作,定期向領導小組匯報督查情況。

  三、工作任務

  按照國家和省市縣統一部署,查清我鎮農村違法占地底數,重點是20XX年1月1日以來全鎮農村違法占用耕地建房涉及的用地情況,房屋建設、使用和非法出售(租)情況,規劃情況,處罰情況等,建立分類清楚、要素完整、內容準確的工作臺賬。

  四、時間安排

  此次摸排按三個階段開展:

  (一)數據采集(2020年9月27日至10月17日)

  鎮自然資源所和農業服務中心將各村圖斑數量以及圖斑圖紙下發給各村,各村(社區)聯合鎮級采集員開展外業摸排、基本信息填報和公示,確保數據完整、真實。

  (二)數據審核(2020年10月18日)

  各村(社區)通過匯交平臺向鎮領導辦公室匯交初步摸排成果數據,同步提交“雙簽字”(村黨(總)支部書記和掛村領導)紙質摸排成果。

  自然資源所、農業服務中心按照單位職責分工,將審核成果數據經主要負責同志簽字后提交鎮領導小組辦公室。

  (三)最終成果上報(2020年10月19日)

  鎮、村以內業審核、外業抽查方式開展核實糾正。各村(社區)將農村亂占耕地建房摸排情況及分類處置建議經村(社區)村黨(總)支部書記和掛村領導“雙簽字”后報鎮領導小組辦公室。

  五、工作要求

  (一)強化責任,細化工作任務

  實行掛村領導包村,在編干部包圖斑和房屋(建、構筑物)的方式開展外業摸排,將摸排任務落實到人。摸排成果形成由村→鎮級黨委和政府主要領導“雙簽字”負責機制,把工作做細做實。要特別注意工作方式方法,不能把農民推到工作的對立面,確保整治工作平穩有序推進。

  (二)強化宣傳,營造良好氛圍

  各村(社區),相關部門要采取措施,廣泛宣傳,使廣大干部群眾充分認識保護耕地、保障糧食安全的極端重要性,支持和擁護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問題整治工作。要以此次摸底調查工作為契機,發揮調查人員進村入戶的宣傳作用,采取多種渠道和方式,加大耕地保護、農村宅基地、村民住宅規劃建設管理法律法規的.宣傳。向社會廣泛公告、宣傳“八不準”和“十個一律”等相關規定。鎮級設立舉報電話(xxx),各村(社區)均要分別設立舉報電話,接受廣大民眾和媒體的監督。

  (三)倒排工期,確保按時完成

  各村(社區)在摸排中,要做好摸排計劃,根據本村(社區)圖斑數量,實行網格化包保,責任到人,排好倒排工期,確保節前完成50%,10月17號前各村(社區)全面完成外業摸排工作,18號前內業審核全部完成,19號將我鎮數據上傳縣農房辦。

  (四)加強督查,確保成果質量

  自然資源所、農業服務中心等部門要加強對各村(社區)摸排工作的指導,發現問題要及時研究解決。各村(社區)在摸排中,要加強數據管理,對涉密數據和成果,只能采取紙質填報,嚴禁使用網絡傳輸和使用手機APP平臺提交。全鎮摸排工作全程接受紀委監委的監督,對摸排工作中出現的違法違規行為,將按照相關規定嚴肅追責問責。

  農村占用耕地整治方案 11

  為全面摸清全鎮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問題底數,嚴格執行國家和省市清查摸排政策,根據《縣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問題摸排工作實施方案》,結合我鎮實際,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工作目標

  通過開展摸排工作,全面摸清全鎮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問題底數,逐宗逐項查清違建時間、占地面積、權屬性質、地類用途、審批備案等基本信息,建立全鎮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問題工作臺賬,切實做到底數清、數字準、情況明,為分步整治、分類處置存量問題奠定基礎。重點整治強占多占、非法出售等惡意占用耕地建房行為,依法保障農民合理建房需求,積極構建依法依規、科學有序的自然資源管理利用秩序。

  二、工作任務

  根據上級部門的安排部署,摸清20XX年以來全鎮農村亂占耕地建房涉及用地情況、房屋建設、使用和非法出售情況,處罰情況等,建立全鎮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問題工作臺賬。

  (一)摸排范圍

  本次摸排對象為全鎮范圍內20XX年以來各類占用耕地建設的沒有合法合規用地手續的房屋。

  1、時間界限。主要摸排20XX年1月1日以來占用耕地建設的沒有合法合規用地手續的房屋。之前個別或部分已經建設但與20XX年以來違法違規建房行為有整體關聯性的房屋,要一并摸排。

  2、耕地。占用的耕地是指第二次全國土地調查(以下簡稱“二調”)成果為耕地且未依法依規變更用途或現狀為應按耕地管理的土地,以及“二調”后各年度通過土地整理復墾開發等途徑新增加的耕地或按耕地管理的土地。具體情形如:長年耕種的耕地;休耕、撂荒的耕地;應按照耕地管理的園地、林地、草地、坑塘等用地;應按照耕地管理的設施農業用地;應按照耕地管理的地面已硬化的鄉村文化廣場等用地;自然資源管理部門數據庫為耕地,但林業管理部門認定為林地、草原管理部門認定為草地的土地等。

  沒有合法合規用地手續建設的房屋,無論全部或者部分違法占用耕地(包括國有的和集體的),都要納入摸排范圍。對實際已經建設但因各種原因導致“二調”時調查為耕地的土地上建設的房屋,要納入摸排范圍,但可以舉證說明。

  3、用地手續。亂占耕地建房,是指沒有合法合規用地手續或用地手續不全,占用上述各類耕地建設房屋。如:因停批造成多年未批準宅基地的;不符合分戶條件等原因未能批準宅基地的;不符合規劃未能辦理用地手續的;沒有用地計劃指標未辦理用地手續的,沒有繳納相關費用未取得用地手續的;雖有手續但不合法合規的等。

  4、不納入本次摸排范圍的幾種情形。已依法取得農用地轉用審批手續的土地上的房屋,已合法審批的宅基地上建設的房屋,已依法取得不動產登記證書(含之前依法頒發的土地使用證、房屋所有權證)且未擴建違法占用耕地的房屋,已依法取得臨時用地手續尚未到期的臨時用地上的房屋,在“大棚房”清理整治工作中巳整改到位的設施農業用地上的房屋,符合《自然資源部農業農村部關于設施農業用地管理有關問題的通知》要求或省級相關主管部門出臺的設施農業用地相關規定興建的種植業、養殖業房屋,以及已經納入全國違建別墅問題清查整治專項行動的房屋。

  (二)摸排類型

  按照房屋的主要用途,分為以下三類。

  一是住宅類。對農村宅基地類住宅,以宗為單元開展摸排,并認定房屋是否符合當地“一戶一宅”政策或“分戶條件”。對單元樓式的多戶住宅,以項目為單元開展摸排。摸清房屋類型、建設和使用情況、土地違法和處罰情況等,最終形成住宅類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問題工作臺賬。摸排結果和認定情況要予以公示。

  二是公共管理和公共服務類。以項目為單元,摸清該類房屋用途、建設主體、建設依據、土地違法和處罰情況等,最終形成公共管理和公共服務類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問題工作臺賬。

  三是工礦、倉儲、商服、旅游等產業類。以項目為單元,摸清該類房屋用途、建設主體、建設依據、土地違法和處罰情況等,最終形成產業類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問題工作臺賬。

  (三)杜絕新增違法占用耕地問題。

  對國家開展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問題清查整治后出現的新增違法違規占用耕地的問題,堅決做到“零容忍”,嚴格按照“既處理事又處理人”原則,立即自行查處整治到位,決不允許新增問題存在。

  三、工作方式

  (一)全面壓實責任。壓實壓緊各村黨委政府主體責任,以“零容忍”態度堅決遏制新增違法占用耕地問題發生。按照“縣級牽頭推進、部門深度聯合、鄉鎮壓茬推進、村組全面參與、群眾大力配合、鼓勵積極舉報”的工作模式,加大政策宣傳力度,逐級靠實工作責任,強化摸排工作措施,深入開展清查摸排,確保“無遺漏”“無死角”“全覆蓋”,全面摸清底數,一體推進整治。

  (二)采取多種方式摸排。清查摸排工作采取自上而下、自下而上、上下結合等多種方式開展,堅持“以地找房、以房找地”的工作模式,發揮各自優勢,全面做好摸排工作。

  1、工作資料數據

  充分利用國家和省上統一下發的第二次全國土地調查最終成果數據庫及遙感影像底圖、20XX-20XX年度土地變更調查最終成果數據庫及遙感影像底圖,20XX-20XX年度土地衛片執法圖斑、20XX年四個季度和2020年一、二季度土地衛片執法圖斑、土地利用規劃數據庫、基本農田和永久基本農田數據庫、20XX年以來新增耕地項目圖斑、農轉用審批備案數據庫、城鄉建設用地增減掛鉤項目備案數據庫等基礎資料,結合土地利用規劃數據、城鄉(村莊)規劃以及國土空間規劃數據、第三次全國國土調查初步成果及有關遙感影像資料、農村宅基地和集體建設用地確權發證、地籍調查(測量),以及土地承包經營權調查相關工作成果,作為摸排工作基礎資料。

  2、清查摸排方式

  (1)自上而下的摸排方式:具體是指,以“二調”數據庫及年度變更數據、“三調”初步成果、全鎮房地一體調查數據庫及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數據為依據,對數據庫耕地中未經依法批準新增的建設用地(房屋)提取圖斑,采取“以地找房”的工作方式,對用地情況逐宗進行核查;對歷年國家土地衛片執法檢查中下發的衛星遙感監測違法圖斑以及歷年例行督察、各類國家、省、市巡視、巡查下發的疑似違法亂占耕地圖斑,逐宗、逐圖斑進行核查。重點核查歷年在土地調查變更和衛片執法檢查中,將違法占用耕地的建設用地按設施農用地、臨時用地、偽變化進行變更和應拆除未拆除等問題。

  (2)自下而上摸排的方式:具體是指,發揮鎮、村民委員會等各級基層組織作用,充分依靠基層組織最貼近群眾、最熟悉情況、最掌握實情的優勢,發動群眾、依靠群眾逐村、逐社全面參與摸排工作。要清理匯總自然資源部門歷年發現的違法建房案件、收集基層干部群眾了解掌握的建房信息,釆取“以房找地”的工作方式,對20XX年以來新建房屋列出清單,根據占用地類、審批情況等信息,逐宗、逐項排除清理出亂占耕地建房問題。

  (3)上下結合摸排的方式:具體是指,采取“人工+技術”的摸排方式,對近年來通過信訪渠道反映的涉及亂占耕地建房問題,住建、林草等相關執法機關發現的問題,以及通過設立亂占耕地建房問題專線舉報電話受理的問題等進行全面匯總梳理,按照部門聯動、信息共享的要求,全部納入摸排范圍。.尤其對人工摸排有反映,圖斑監測有疑似的問題,縣自然資源局、縣農業農村局要充分運用遙感影像、農村承包經營權、設施農用地備案等基礎數據資料,結合技術手段,提取下發疑似圖斑,組織開展核查摸排,確保清查摸排工作全覆蓋。

  (三)分類建立臺賬。各村根據自然資源部、農業農村部列出的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八不準”突出問題,對照國家標準深入細致排查摸底,對摸排發現的問題,根據問題性質精準分類。一是以設施農用地、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取得耕地使用權后,違法建房的;二是因停批宅基地,造成村民占用耕地自建的宅基地;三是符合國家產業政策,但不符合土地利用總體規劃或沒有用地計劃指標、未繳納報批費用等未取得合法審批手續建設的基礎設施、公益性項目占用耕地建房的;四是以其他方式擅自改變耕地用途,惡意違法占用耕地建房的。

  各村對摸排發現的各類問題要分類建立臺賬,并根據國家下發的信息采集表所列調查內容,結合工作實際,全面精準填報建設主體、土地來源、違建時間、歷史成因、占地面積、性質用途等相關信息,形成全鎮信息調查成果,確保摸排結果準確詳實,有據可查。

  (四)詳細調查存量。各村要以村組為單位,對數據庫為耕地的村鎮規劃區域內無法耕種的耕地和設施農用地以及農村宅基地閑置、出售和前期通過拆違拆臨、“大棚房”問題整治后的潛在農用地、存量建設用地進行詳細調查,甄別分類、區別對待,結合中央、省、市、縣相關法律政策規定,建立臺賬和信息數據庫,為進一步盤活存量宅基地和有效保障農民合理建房需求提供數據支撐。

  四、工作步驟

  (一)2020年9月一10月15日,清查摸排階段。各村要全面摸清本轄區20XX年1月1日以來各類占用耕地建設的沒有合法合規用地手續的房屋。按照“住宅類,公共管理和公共服務類,工礦、倉儲、商服、旅游等產業類”三種類型摸排,逐一準確真實填寫信息采集表,按要求以村組為單元完成公示,經審核無誤后,錄入摸排數據信息系統。

  (二)10月16日一10月20日,審核匯總上報階段。根據省市縣要求,鎮政府對各村已提交的摸排數據信息系統的數據進行審核,經審核無誤后,上報上級單位匯交審核。

  (三)10月21日-11月5日,核實糾正階段。根據上級對上報錄入數據的信息審核要求,各村及時開展核實糾正工作。

  (四)11月6日一11月20日,匯總上報階段。11月2O日前,各村將摸排工作情況及分類處置意見建議方案上報鎮領導小組辦公室。根據各村報送的工作情況報告及分類處置意見建議,開展集中分析研判。

  五、質量管控

  (一)數據審核報送。摸排數據成果質量監控和審核工作自下而上、逐級負責把關,信息采集表必須由填報人、審核人、復核人(均可多人)簽字齊全,確保填報信息可追溯。住宅類房屋的.摸排要以村(社)為工作單元,充分發揮村“兩委”的作用。通過摸排認定、成果公示等方式,使摸排結果公開、透明、準確,摸排結果和認定情況公示時間一般不少于10天,公示內容要留存影像資料備查。摸排數據采集、匯總、報送自下而上進行,由村級審核簽字報鎮政府,并由鎮黨委、政府主要領導“雙簽字”后報送縣自然資源局,并對摸排數據的真實性負責并承擔責任。

  (二)數據復核抽查。各村要加強摸排結果數據的管理,不得泄露個人隱私等敏感信息。對涉及保密管理單位的房屋(含軍用土地上的房屋),不得在非保密信息系統或數據匯交平臺中填報,必須單獨上報。

  (三)排查范圍監督。對上級部門專項清理整治制作下發的疑似圖斑、歷年土地衛片執法檢查下發的違法圖斑,以及例行督察發現問題、各類巡視、巡查、審計反饋問題涉及的違法占用耕地的項目全面做到實地核查,鎮領導小組要對各村核查圖斑的質量和數量進行審核監督,防止出現漏查、漏報以及虛假核查等問題。同時,對核查區域要按照鎮不漏村、村不漏戶、戶不漏地塊的全域核查要求,不放過每一塊耕地和每一條投訴舉報線索,自下而上實行核查結果“零報告”制度,切實做到無死角、不遺漏、非例外。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問題整治是一項重大政治任務,做好摸排工作是順利完成專項整治工作的重要基礎。各村要切實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認識做好摸排工作的重要意義。深刻認識黨中央、國務院開展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問題整治的極端重要性,以更堅決的態度、強有力的舉措,扎實做好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問題摸排工作。

  (二)靠實工作責任。各村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問題摸排工作在鎮耕地保護工作領導小組領導下開展,統籌摸排工作,協調解決重大、疑難問題。鎮黨委、政府是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問題摸排工作的責任主體。每村確定1名村干部做好本轄區問題臺賬建立,信息系統數據匯總、審核、上報等工作。每村確定1名填報員,負責本村摸排信息的核實填報工作。

  (三)嚴格技術標準。各村要嚴格執行摸排工作規定的技術標準、操作規范,防止出現有失公平公正、損害群眾利益的情況發生。摸排舉證過程中,要從不同角度拍攝能全面反映房屋及占地狀況的現場照片。信息采集表填寫要嚴格分類標準,填寫信息全面、真實、準確、規范,內容和數據要符合邏輯。數據把關審核要按照審核要求、審核標準、審核程序逐宗落到實處,確保摸排工作嚴謹規范。

  (四)強化監督檢查。各村摸排工作要主動接受紀委監委的全程監督,及時向紀委監委通報工作進展情況。在摸排工作中,對應發現未發現,應上報未上報,以及對清查摸排主體責任落實不到位,敷衍塞責、包庇縱容、失職瀆職等問題,嚴肅追責問責,對摸排工作中發現的相關違紀違法線索,將移送紀檢監察機關。

  (五)加強輿論引導。加強輿論引導,采取多種形式,向社會廣泛宣傳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八不準”相關內容,使廣大干部群眾充分認識保護耕地、保障糧食安全的極端重要性,支持和擁護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問題清查整治工作。要注意輿情監測和研判,有針對性地回應社會關切和群眾訴求,及時化解相關影響社會穩定的苗頭和隱患。對摸排工作中發現的重大情況和職責范圍內難以解決的問題,要及時報告。

  農村占用耕地整治方案 12

  一、工作背景

  7月31日和9月17日,國務院和省政府相繼召開了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問題整治工作電視電話會議,要求查清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底數,為全面查清全縣農村亂占耕地建房的基本情況,結合我縣實際,制定本實施方案。

  二、目標任務

  通過摸排,全面摸清底數,準確區分問題類型,重點整治房屋建設、使用和非法出售情況和處罰情況,建立臺賬和數據庫,為做好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問題整治工作奠定基礎。

  三、范圍對象

  (一)房屋:20XX年1月1日以來(黨的十八大以后)建設的房屋。分為占用耕地建設的沒有合法合規用地手續的房屋以及與20XX年以來違法違規建房有整體關聯性的房屋,對全部或者部分占用耕地(包括國有和集體)的房屋要一并摸排。本次摸排的房屋類型分為住宅類,公共管理和公共服務類,產業類三大類。

  (二)耕地:

  1.“二調”成果為耕地且未依法依規變更用途;

  2.現狀為應按耕地管理的土地;

  3.“二調”后各年度通過土地整理復墾開發等途徑新增加的耕地或按耕地管理的土地。

  注意:不納入本次摸排范圍的情形包括:對已依法取得農用地轉用審批手續的土地上的房屋、已合法審批的宅基地上建設的'房屋、已依法取得不動產登記證書(含之前依法頒發的土地使用權證、房屋所有權證)且未擴建違法占用耕地的房屋、已依法取得臨時用地手續且尚未到期的臨時用地上的房屋、在“大棚房”清理整治工作中已整改到位的設施農業用地上的房屋、符合自然資源部農業農村部《關于設施農業用地管理有關問題的通知》(自然資規〔20XX〕4號)要求或省級相關主管部門出臺的設施農業用地相關規定興建的種植、養殖業房屋,以及已納入全國違建別墅問題清查整治專項行動的房屋。

  四、摸排路線

  一是資料準備,提取疑似圖斑。圈定疑似違法亂占耕地建房圖斑,制作圖斑工作底圖,及時下發各鎮核查;二是進村入戶,開展現場核查。主要是現場核查并填寫信息采集表;三是集中會審,公示摸排結果。集中會審確定亂占耕地建房的對象,審定惡意占用耕地建房的類型。公示摸排結果和認定情況,接受群眾舉報監督;四是逐級審核,形成初步成果。經逐級審核后的摸排結果作為初步摸排結果,各鎮按期上報縣工作專班和填報到國家信息平臺。市對縣摸排結果按20%比例抽查,不合格的及時整改;五是復核糾正,上報國家平臺。由縣相關部門對初步摸排結果進行再復查審核,完成糾正工作,之后形成問題最終摸排成果上報市級信息平臺,有保密要求的需單獨上報。

  五、督導核查

  成立縣級核查督導組,分工成4個小組開展工作。

  六、時間安排

  1.摸排準備階段(9月27日前),主要是提取疑似圖斑、制定工作底圖、準備基礎資料、啟動摸排工作。

  2.集中摸排階段(9月27日至10月20日),主要是實地開展摸底排查,初步摸排結果報縣領導小組辦公室,縣級督導后再報市級。

  3.信息補正階段(10月31日前),形成最終摸排成果數據并上報市級,同時報送摸排工作情況及分類處置意見建議。

  七、工作要求

  (一)責任主體:各鎮黨委、政府。黨委和政府主要負責同志是第一責任人。實行黨委和政府主要領導“雙簽字”責任制。

  (二)責任分工:縣級:總體負責;鎮級:具體實施;縣級紀委監委:全程監督,及時通報情況、及時移送線索。實行“加強領導、各負其責、明確時限、逐村推進、分村驗收、整體過關”的工作模式。

  (三)范圍拓展。摸排范圍和內容進一步拓展,對“八種突出類型”作為整治的重點。

  (四)宣傳引導:注意加強宣傳,做好輿論引導。宣傳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八不準”,宣傳保障群眾合理建房用地需求的通知和要求,使群眾明白本次工作的重點。

  農村占用耕地整治方案 13

  為扎實做好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問題整治工作,全面摸排問題,掌握實際情況,根據國務院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問題整治電視電話會議精神,按照縣委、政府工作部署,結合我鄉實際,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導思想

  提高政治站位,樹牢“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做到“兩個維護”,充分認識耕地保護的極端重要性和遏制農村亂占耕地建房的緊追性,切實加強領導,精心組織,依法依規,分類處置,全力做好農村亂占耕地建房整治工作,堅決守住耕地紅線。

  二、排查范圍

  此次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問題排查工作主要聚焦“亂占耕地”和“亂占耕地建房”兩個重點,對鄉農村亂占耕地建房開展全面排查,特別是基本農田建房行為。“耕地”以第二次全國土地調查及其后歷年土地變更調查數據庫中耕地地類為準。

  三、工作任務

  以全鄉農村宅基地和集體建設用地房地一體權籍調查工作為基礎,各村開展拉網式、臺賬式排查清理,實行網格化管理、責任到人,對所有耕地范圍必查、不留死角,摸清底數、掌握實情。全面收集一戶一宅、分戶新建、舊宅未達標改建危房異地改建、地質災害搬遷、拆遷安置等相關檔案信息,對一戶多宅、超標準建豪宅、非法買賣土地、攀比惡意侵占耕地等行為,找出問題結點,追查問題根源。對排查清理發現的違法違規占用耕地建設住房等問題,建立問題臺賬,為下步清理整治提供依據。

  四、組織保障

  為確保我鄉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問題整治摸排工作有效開展在規定的時限內完成整改,成立鄉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問題整治摸排工作領導小組,負責落實全鄉整治摸排工作,工作領導小組組成人員如下:

  組長:

  副組長:

  成員: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和八個工作組。辦公室設鄉自然資源和環境保護辦公室,由鄉綜合執法大隊大隊長歐陽波兼任辦公室主任,自然資源專干龍憲伍擔任辦公室副主任。辦公室全面負責整治工作的具體推進和落實,及時向領導小組匯報整治工作開展情況。每個村設立一個工作組,由各村村主任任組長,駐村工作隊長任副組長,其他村組干部為成員,全面落實各村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問題整治摸排工作。

  五、工作步驟

  (一)準備階段

  以我鄉農村宅基地和集體建設用地房地一體權籍調查數據為基礎。通過不動產權籍調查和補充調查,形成農村亂占耕地建房摸排工作需要的到戶權籍調查成果(完成時限:2020年8月30日前)。

  (二)核查介段

  各村根據到戶權籍調查成果,統一思想,及時研究部署,落實責任,制定核查行動方案,組建工作專班,以村、組為單位,逐個入戶進行現場核查,判定是否符合“一戶一宅”條件及其依據。認真填寫《緩寧縣農村占用耕地建房核查登記表》,建立核查臺賬,并將核查情況進行匯總,匯總表經村負責人簽字并蓋章后,于2020年9月25日前報鄉領導小組辦公室。

  (三)整治階段

  1.鄉領導小組辦公室根據縣政辦發[2020]34號及2020年8月6日下發的《綏寧縣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問題整治摸排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對全鄉農村亂占耕地現象進行整治摸排。

  2.各村根據領導小組辦公室下發的整治任務,結合歷年來村民建房行為,進行摸底調查。應在2020年10月25日前完成。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各單位要高度重視,充分認識開展農村亂占耕地建房摸排工作的重要性復雜性、艱巨性,將整治工作抓實、抓細,確保摸排工作準確且及時完成。

  (二)密切配合協作。各相關部門要各司其職、各負其責,認真開展摸排核查工作,建立健全信息共享、情況通報機制,加強協調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各村要指定專人負責工作聯絡員信息報送至鄉排查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三)依法依規處置。各單位要根據部門職責,充分發揮綜合執法力量作用,根據違法占用耕地面積、違法問題性質、違法發生時間、違法責任主體等內容,綜合考慮歷史因素和現實情況,依法依規分類審慎處置,防止“一刀切”簡單化,積極穩妥處置問題。對存量亂占耕地建房的',本著從實際出發,尊重歷史,依法采取拆除、沒收保留建筑物、罰款等措施,分類穩妥處置到位。

  (四)加強輿論引導。以整治工作為重點,加強正面引導,大力宣傳整治工作各階段的成果和制止、查處違法違規亂占用耕地建房的進展情況,保持輿論的高壓態勢,為整治工作營造良好輿論氛圍。

  農村占用耕地整治方案 14

  為進一步遏制我鄉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對亂占耕地建房行為進行問題整治,結合我鄉工作實際,現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標

  通過開展衛片執法,及時發現亂占耕地建房違法行為,為進一步遏制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對亂占耕地建房行為進行整改處置,根據區農房辦20xx年下發到我鄉的44個“月衛片”圖斑,經核實該44個農村亂占耕地建房“月衛片”圖斑相關情況。已整改到位通過省級審核10個,還需對剩余的34個圖斑進行問題整改。

  二、成立工作領導小組

  為加大對亂占耕地建房整治力度,進一步遏制新增亂占耕地建房行為,堅決遏制耕地“非農化”、糧田“非糧化”。現對剩余的34個圖斑處置情況進行統籌推進、指揮調度和部署落實,經鎮黨委政府研究決定成立整治工作領導小組: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在鄉國土所,由雍金龍同志兼任辦公室主任,滕友志、楊玉坤兼任辦公室副主任,辦公室負責對亂占耕地建房衛片圖斑整治跟蹤、核查、資料收集上報等相關工作。

  三、處置整治時間

  總下發到我鄉農村亂占耕地建房“月衛片”圖斑44個,整治到位的10個,剩余34個未整治,現對剩余的這34個圖斑進行問題整治處置,2022年2月28日前完成問題整治到位率要達到80%以上。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政治站位。村、鄉屬各部門要進一步學習中央、省、市、區有關亂占耕地建房行為的重要會議及文件精神,要采取“長牙齒”的硬措施保護耕地,要采取“零容忍”的態度堅決遏制新增占用耕地,進一步強化思想認識,把“嚴起來”的要求貫穿始終,堅持“源頭嚴防、過程嚴管,后果嚴懲”,嚴守永久基本農田和生態保護紅線。

  (二)壓實責任,成立包保責任制。及時發現和處置新增,根據黨委政府聯席會議研究決定,建立領導包保責任制,明確農村亂占耕地建房“月衛片”圖斑包保責任人。擔好亂占耕地建房問題整治和管理,做好“八個不準”和“十個一律”宣傳工作,對符合建房條件的要按照程序進行申請審批,完善用地手續。

  (三)加強部門聯動。請各村涉及剩余的34個“月衛片”圖斑符合用地條件的,督促農戶完善用地手續,不能完善用地手續的,由各村包村領導及支書組織拆除復墾,堅決遏制亂占耕地建房行為。村、鄉屬各部門要加強聯動,整合力量,協調個人、單位做好拆除復墾工作,各村收集好已經完善用地手續相關印證材料,及拆除復墾前中后的.圖片,上報到鄉國土所,鄉農業服務中心,國土所收集好相關資料上傳審核。

  (四)追究問責。對工作進展遲緩、推諉扯皮、工作整治不力,導致我鄉違法問題整治不能通過上級各部門的檢查驗收及上報審核或出現新增管控處置不力的,從嚴進行追責問責。對無視法律法規、固執己見,亂占耕地建房不肯拆除復墾,嚴重破壞耕地和生態紅線的單位和個人,移交給相關部門,依法嚴肅處置。

  農村占用耕地整治方案 15

  一、整治工作背景

  全面貫徹黨的十八大和十八屆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會精神,緊緊圍繞統籌推進“五位一體”總體布局和協調推進“四個全面”戰略布局,牢固樹立新發展理念,按照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堅守土地公有制性質不改變、耕地紅線不突破、農民利益不受損三條底線,堅持最嚴格的耕地保護制度和最嚴格的節約用地制度,像保護大熊貓一樣保護耕地,著力加強耕地數量、質量、生態“三位一體”保護,著力加強耕地管控、建設、激勵多措并舉保護,采取更加有力措施,依法加強耕地占補平衡規范管理,落實藏糧于地、藏糧于技戰略,提高糧食綜合生產能力,保障國家糧食安全,為實現“兩個一百年”奮斗目標、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中國夢構筑堅實的資源基礎。

  2020年4月17日中共中央政治局會議強調“六保”工作,“六保”之一就是保糧食能源安全。

  為實施鄉村振興戰略奠定基礎。

  二、整治工作的目的意義

  土地是不可再生資源,保護土地關乎國計民生,而耕地是糧食生產的重要基礎,保護耕地對保障國家安全、維護社會穩定,促進經濟和社會全面、協調、可持續發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隨著我國經濟的不斷發展和人口的持續增長,土地資源尤其是耕地儲備資源日漸匱乏。目前農村亂占耕地違法建房的事件不斷涌現,呈現出愈演愈烈之勢,導致耕地面積急劇減少,亂占耕地違法建房的問題亟待嚴加處理。

  1、耕地保護關系到國家的糧食安全,關系到農民的長久生計

  國家一直在不斷強調著國家糧食安全和耕地保護,我國人口基數龐大,是世界上人口基數最大的國家,一旦發生戰爭或者重大事故,保障全國人民維持生計的吃飯問題成為了頭等大事,所以,保證國家糧食安全,最根本的是保護耕地。基于我國特殊的國情,實現耕地占補平衡、防治亂占耕地建房等問題成為了保障我國糧食安全的首要任務。

  2、耕地保護事關我國經濟發展

  我國是一個人口眾多的農業大國,人多地少,人均耕地數量少,耕地的后備資源不足,為了穩固農業基礎,必須切實保護耕地。土地作為一個不可再生資源,具有不可移動性、地域性、整體性、有限性等特點,在我國近年來經濟迅速發展的前提下,土地利用需做到可持續發展,則更需強化土地管理、對違法使用耕地等問題進行嚴格管控。

  3、耕地保護事關社會矛盾穩定

  20XX年豬瘟在我國蔓延開來,導致了豬肉的稀缺,由此而引起的各類相關產品價格紛紛上漲,此情況對于農產品來說亦是同理,若耕地稀缺,農產品供給不足,導致物價大幅度上漲,與此同時我國人口持續增長,那么,人口增長與耕地減少的矛盾越來越突出,糧食供給問題越來越大,保持糧食的供給平衡的任務十分艱巨。

  三、《關于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八不準"的通知》

  1.不準占用永久基本農田建房

  根據最新的《土地管理法》規定,國家實行永久基本農田保護制度,永久基本農田經依法劃定后,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擅自占用或者改變用途,農村村民建住宅亦不得占用永久基本農田。為此,通知明確"不準占用永久基本農田建房",并將其擺在8類亂占耕地建房情形的首位,以突出不準亂占耕地特別是永久基本農田建房的總要求。

  2.不準強占多占耕地建房

  根據新規規定,超過批準的數量占地建房,多占的土地以非法占用土地論處。強占耕地建房行為未經合法審批,多占耕地建房行為超出了合法批準的面積,均應明令禁止。

  3.不準買賣、流轉耕地違法建房

  國家實行用途管制制度。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侵占、買賣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轉讓土地用于建房等非農業建設。以買賣、流轉耕地等方式建房,改變了耕地的農用地性質,應明令禁止。

  4.不準在承包耕地上違法建房

  在《土地管理法》和《土地承包法》中規定,承包經營土地的單位和個人,有保護和按照承包合同約定的用途合理利用土地的義務,未經依法批準不得將承包地用于非農業建設。因此,《通知》明確不準在承包耕地上違法建房。

  5.不準巧立名目違法占用耕地建房

  "鄉村振興"、"美麗鄉村"、"新農村建設"、"設施農業"、易地扶貧、移民搬遷等涉及非農業建設的,均須依法辦理用地審批手續。《通知》針對這些情況作出禁止性的規定,旨在防止再出現以各種名義未經批準占用耕地搞休閑、旅游、養老等非農業產業。

  6.不準違反"一戶一宅"規定占用耕地建房

  在此次新規中明確了,農村村民一戶只能擁有一處宅基地。農村村民出賣、出租、贈予住宅后,再申請宅基地的,不予批準。違反"一戶一宅"規定占用耕地建房,應明令禁止。

  7.不準非法出售占用耕地建的房屋

  違法占用農民集體所有的土地特別是耕地建的房屋屬于違法建筑,相關買賣行為不受法律保護,不能辦理不動產登記。因此,應予以禁止。

  8.不準違法審批占用耕地建房

  農用地轉用手續等用地審批須由有權機關依照法定權限及法定程序作出。單位或者個人非法批準占地建房的,批準文件無效。

  四、排查工作相關解釋

  (一)如何認定亂占耕地建房

  按照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專項整治行動部際協調機制辦公室印發的《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問題摸排工作方案》規定,亂占耕地建房,是指沒有合法合規用地手續或用地手續不全,占用各類耕地建設房屋。如,因停批造成多年未批準宅基地的;不符合分戶條件等原因未能批準宅基地的';不符合規劃未能辦理用地手續的;沒有用地計劃指標未辦理用地手續的;沒有繳納相關費用未取得用地手續的;雖有手續但不合法合規的等等。

  需要指出的是,國家方案中指出的亂占耕地建房情形,僅是摸排的政策標準,下步如何分類處置,需待處置政策出臺后按規定辦理。

  (二)本次摸排的對象包括哪些

  本次摸排對象包括四類:

  一是住宅類,包括單戶住宅和多戶住宅。單戶住宅是指一戶一棟的村民住宅,多戶住宅是指一棟房屋由多戶人居住的農村村民住宅。

  二是公共管理服務類。指農村用于公共管理服務的房屋,包括村“兩委”辦公用房,機關單位辦公用房,學校、幼兒園等教育設施,敬老院等養老服務設施,圖書館、閱覽室、禮堂及硬化了的公共廣場等文化娛樂設施,衛生站、垃圾處理站、公共廁所等醫療衛生設施,祠堂、寺廟、教堂等設施。

  三是產業類用房。包括農產品加工點、工業生產用房、商業用房、旅游用房、倉儲物流用房等。

  四是無房屋的其他設施。包括交通、水利、能源礦產、工業、商業、倉儲物流、旅游等用途,但無房屋的建(構)筑物。如公路、礦山采場和堆場、停車場、魚塘等。

  (三)什么是建設主體

  指出資建設房屋或建(構)筑物的單位或者個人(合伙人)。

  (四)關于個人干部身份問題

  干部包括在國家機關、事業單位、人民團體、群眾自治組織和國有企業有編制和長期固定工作的人員,臨時聘用人員不按干部填寫。村(居)支部委員會、村(居)民委員會中經選舉產生的人員按干部身份填寫。

  (五)關于本村村民、外村村民、城鎮居民的判定

  本村村民是指戶籍在本村(居)的村民,判斷時以戶籍登記為準,長期在本村生活但戶籍不在本村的不屬于本村村民。外村村民是指戶籍在其他村(居)的村民。城鎮居民通常指非農業人口,包括落戶在鄉鎮集體戶的人員。

  (六)關于摸排時間問題

  主要摸排20XX年1月1日以來占用耕地建設的沒有合法合規用地手續的房屋。之前個別或部分已經建設但與20XX年以來違法違規建房行為有整體關聯性的房屋,要一并摸排。

  (七)關于耕地和永久基本農田

  耕地是指主要用于種植小麥、水稻、玉米、土豆、蔬菜等農作物并經常進行耕耘的土地。根據《土地管理法》和原國土資源部頒布的《土地利用現狀分類》的規定,耕地是指種植農作物的土地,包括熟地、新開發整理地、復墾地、輪歇地、草田輪作地;以種農作物為主,間有零星果樹、桑樹或其他樹木的土地;平均每年能保證收獲一季的已墾灘地和海涂。耕地中還包括溝、渠、路和田埂。耕地又可分為五種:

  (1)灌溉水田,指有水源保證和灌溉設施,在一般年景能正常灌溉,用于種植水生作物的耕地,包括灌的水旱輪作地;

  (2)望天田,指無灌溉設施,主要依靠天然降雨,用于種植水生作物的耕地,包括無灌溉設施的水旱輪作地;

  (3)水澆地,指水田、菜地以外,有水源保證和灌溉設施,在一般年景能正常灌溉的耕地;

  (4)旱地,指無灌溉設施,靠天然降水種植旱作物的耕地,包括沒有灌溉設施,僅靠引洪淤灌的耕地;

  (5)菜地,指常年種植蔬菜為主的耕地,包括大棚用地。

  永久基本農田是指根據一定時期人口和社會經濟發展對農產品的需求,依據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確定的不得占用的耕地。

  區別:基本農田只是耕地的其中一部分,而且主要是高產優質的那部分耕地,并不是所有的耕地都是永久基本農田。一般而言,只有那些劃入永久基本農田保護區內的耕地,才視為永久基本農田。

  本次摸排任務中的耕地是指第二次全國土地調查(以下簡稱“二調”)成果為耕地且未依法依規變更用途或現狀為應按耕地管理的土地,以及“二調”后各年度通過土地整理復墾開發等途徑新增加的耕地或按耕地管理的土地。具體情形如:長年耕種的純耕地;休耕、撂荒的耕地;應按照耕地管理的園地、林地、草地、坑塘等用地;應按照耕地管理的設施農業用地;應按照耕地管理的地面已硬化的鄉村廣場等用地;自然資源管理部門認定為耕地,但林業管理部門認定為林地、草原管理部門認定為草地的土地等等。

  (八)關于設施農業用地和臨時用地

  設施農業用地包括農業生產中直接用于作物種植和畜禽水產養殖的設施用地。其中,作物種植設施用地包括作物生產和為生產服務的看護房、農資農機具存放場所等,以及與生產直接關聯的烘干晾曬、分揀包裝、保鮮存儲等設施用地;畜禽水產養殖設施用地包括養殖生產及直接關聯的糞污處置、檢驗檢疫等設施用地,不包括屠宰和肉類加工場所用地等。

  臨時用地是指建設項目施工和地質勘查需要臨時使用國有土地或者農民集體所有的土地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自然資源主管部門批準。其中,在城市規劃區內的臨時用地,在報批前,應當先經有關城市規劃行政主管部門同意。土地使用者應當根據土地權屬,與有關自然資源主管部門或者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村民委員會簽訂臨時使用土地合同,并按照合同的約定支付臨時使用土地補償費。

  臨時使用土地的使用者應當按照臨時使用土地合同約定的用途使用土地,并不得修建永久性建筑物。

  臨時使用土地期限一般不超過二年。

  (九)關于一戶一宅、一戶多宅

  1、一戶一宅:“一戶”根據公安機關戶籍管理的戶口來判定。也就是說,如果在戶口本上登記的是一家人,那么該戶口本所登記的家庭就屬于一戶,一戶只能申請一處宅基地。同時“戶”是指具有本村常住戶口且享受集體資產分配的集體經濟組織成員家庭。一戶擁有一個獨立戶口本,一個大家庭也可能是一戶。一宅的標準是申請到的土地只有一塊。

  2、“一戶多宅”是指農村村民一戶擁有兩處及以上宅基地。

  (十)分戶的條件是什么

  一是家庭成員中的子女年滿18周歲,有完全民事能力,生活能自理,可申請分戶;二是結婚成家,可申請分戶。

  (十一)關于土地來源

  1.承包地:承包地是指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按照《農村土地承包法》的規定承包的土地。

  2.自留地:自留地是我國農業合作化后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分配給本集體經濟組織成員長期使用的土地。

  3.集體自營:指集體經濟組織自己經營的土地。

  4.租賃:指向集體經濟組織或他人按約定支付租金獲得使用權、經營權的土地,以租賃事實關系存在為認定標準。

  5.購買:指一次性支付一定費用獲得長久使用權的土地。

  6.土地流轉:農村土地流轉是指農村家庭承包的土地通過合法的形式,保留承包權,將經營權轉讓給其他農戶或其他經濟組織的行為。

  (十二)房屋(項目)總占地面積

  村民建房,房屋面積指房屋垂直投影面積。其他房屋(項目)總占地面積除房屋垂直投影面積外,還包括與該房屋相關聯的庭院、停車場等占地面積。

  房屋面積如何確定?

  有國土調查、確權登記或地籍調查等成果的,按照該成果填報。沒有該成果的,可采取皮尺、紅外測距儀等方式測量。圖斑影像清楚的,也可采取圖上勾繪方式計算。省級下發圖斑時,會有相應圖斑總面積,圖斑范圍內只有一個摸排對象的,可以省級下發的圖斑面積為準。

  關于宅基地面積標準。

  按照《貴州省土地管理條例》第三十條的規定認定,各地屬于哪種限額標準,根據當地地形認定。

  (十三)關于宅基地附屬設施

  附屬設施是指村民主房外的其他設施,包括伙房(廚房)、廁所、院壩、畜禽圈舍等。為掌握農村村民住戶附屬設施情況,為下步分類處置奠定基礎,此次摸排要求填寫附屬設施面積。

  (十四)什么是建筑物、構筑物?

  簡單的識別方法為人可以進去活動的就為建筑物,人不可以進去活動的就為構筑物。通常建筑物就指房屋,一般指供人們進行生產、生活或其他活動的房屋或場所。房屋指由圍護結構組成的能夠遮風檔雨,供人們在其中居住、工作、生產生活、娛樂儲藏物品或進行其他活動的空間場所。如住宅、公寓、宿舍、辦公、商場、賓館、酒店、影劇院等。構筑物是指房屋以外的建造物,人們一般不在其中進行生產生活活動。如煙囪、水井、道路、橋梁、隧道、水壩等。通常情況下,所謂構筑物就是不具備、不包含或不提供人類居住功能的人工建造物。

  (十五)是否符合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的認定?

  判定用地是否符合土地利用總體規劃,應當將違法的界址范圍(或者界址坐標)與鄉(鎮)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紙質圖件(或者數據庫矢量圖件)套合比對、對照,將項目名稱與土地利用總體規劃文本對照。與鄉(鎮)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紙質圖件(或者數據庫矢量圖件)進行套合比對,用地位于規劃城鄉建設用地區域的,應當判定為符合土地利用總體規劃;與鄉(鎮)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紙質圖件(或者數據庫矢量圖件)進行對照,用地位于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確定的交通廊道內、獨立工礦用地區域的,應當判定為符合土地利用總體規劃;與土地利用總體規劃文本進行對照,用地項目已列入土地利用總體規劃重點建設項目清單的,應當判定為符合土地利用總體規劃。

  (十六)占用基本農田的認定

  判定用地是否占用基本農田,應當將用地的界址范圍(或者界址坐標)與鄉(鎮)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紙質圖件(或者數據庫矢量圖件)進行套合比對,對照所標示的基本農田保護地塊范圍進行判定。用地位于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圖上標示的基本農田保護地塊范圍的,應當判定為占用基本農田。

  (十七)涉及保密房屋的如何上報

  按照信息采集表(公共管理服務類)填寫相關信息,以紙質資料報送。

  (十八)大棚房清理整治、違建別墅整治情況如何填寫

  將清理整治情況填入相應圖斑的備注欄中。

  農村占用耕地整治方案 16

  為貫徹落實中央糧食安全保障體系建設和“藏糧于地、藏糧于技”的戰略部署,切實保護好、利用好耕地資源,根據xx等有關文件要求,結合我縣實際,特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提高思想認識,切實增強糧食生產緊迫感

  糧食安全事關生存,是保障國民經濟健康運行的基礎和重中之重。各鄉鎮、縣直各有關部門務必要提高認識,堅持藏糧于地,強化技術支撐,推進制度創新,推動政策落實,充分調動起農民種糧積極性和主動性,確保有效遏制耕地拋荒,在20XX年底前全面實現水稻生產功能區復耕復種。

  二、明確目標任務,分階段推動耕地拋荒治理

  自20XX年 4 月 17 日起至20XX年 12 月 31 日,全面開展我縣耕地拋荒整治工作,分三個階段進行:

  第一階段:全面摸清底數,實施登記造冊 開展時限:4 月 17 日至 4 月 30 日 具體要求:堅持屬地原則,由各鄉(鎮)政府負總責,嚴格落實耕地拋荒整治要求,以耕地中已劃定的水稻生產功能區為重點整治范圍,在邊查邊治的基礎上,全面發動鄉(鎮)村力量,抓緊摸清拋荒耕地的具體地點、已拋荒時間、面積、原因、性質等詳細情況,以行政村為單位進行登記造冊,建立管理臺賬,在20XX年 4 月 25 日前完成摸排,并于 4 月 30 日前以鄉鎮為單位將清查結果報送縣耕地拋荒領導小組辦公室,縣耕地拋荒領導小組將對摸排結果開展抽查。

  第二階段:堅持因地制宜,分類指導施策 開展時限:5 月 1 日至 12 月 31 日 具體要求:各鄉鎮要根據拋荒耕地的不同情況,按照“宜糧則糧、宜經則經、宜菜則菜”的原則精準施策,但嚴禁在已認定的水稻生產功能區新發展林果茶產業、挖塘養魚等生產活動。要緊盯完成時限,盡快對水田翻耕種植水稻,對旱地翻耕種植旱糧,確保20XX年 6 月底轄區內水稻生產功能區復種率達 50%以上,并于 12 月 31 日前完成全部整治任務。

  第三階段:強化檢查驗收,落實優惠政策 開展時限:10 月 1 日至 12 月 31 日 具體要求:縣耕地拋荒整治領導小組將在此期間組織督導組到各鄉鎮開展督導工作,查看相關落實情況,對拋荒耕地整治工作進行驗收。由縣財政局與農業農村局牽頭,根據鄉鎮上報的材料和《關于促進糧食生產、防止拋荒的七條措施》,及時兌現獎補政策、下撥補助資金。各鄉鎮要及時匯總上報補種面積、發放獎補資金、落實管護責任,防止復耕耕地再次拋荒或產生新的拋荒耕地。

  三、強化工作舉措,積極推動消除耕地拋荒現象

  (一)加大宣傳力度。由縣政府統一發布關于防止耕地拋荒的通告等政策文件。各鄉鎮要充分利用廣播、電視、報刊、網絡等新聞媒體,對保護耕地的法律法規和國家強農惠農政策等開展多層次、多形式、持續性的宣傳,營造有利于復耕復種的工作環境和輿論氛圍,推動工作順利開展,增強廣大農民愛惜耕地、管好耕地、用好耕地的自覺性,動員廣大群眾和社會各界的力量,主動參與防止耕地拋荒。

  (責任單位:縣農業農村局,各鄉鎮人民政府)

  (二)鼓勵代耕代種。研究出臺《關于促進糧食生產、防止拋荒的七條措施》等優惠政策,鼓勵農民加大耕種、禁止拋荒。對拋荒一年以上的,村集體依法依規追回耕地地力保護補貼,并按每畝 299 元收繳違約金,收繳的耕地地力保護補貼和違約金統一上交鄉鎮。連續拋荒二年的,經書面催告后,村集體依法依規收回經營權,并組織流轉或代耕代種。拋荒撂荒連續三年以上的,經書面催告后,拒不復耕復種的,村集體逐級上報到縣農業農村局,并由縣農業農村部門納入本級信用信息平臺不良信用記錄,同時向市級農業農村部門備案。對建檔立卡貧困戶、五保戶、低保戶等特殊群體承包經營耕地拋荒撂荒的,視具體情況分類施策,由鄉鎮組織村集體組建代耕專業隊代為耕種,對代耕經營主體給予獎勵。鼓勵各鄉鎮根據實際情況出臺政策,鼓勵復耕拋荒耕地。各鄉鎮要充分發動轄區內擁有機械化耕作設備的種糧大戶,組建農機社會化服務團隊,為群眾提供機械化代耕服務。(責任單位:縣農業農村局,各鄉鎮人民政府)

  (三)完善基礎設施。一要提升耕地質量。各鄉鎮要結合《高標準農田建設通則》,根據立地條件將擬建設區域周邊零星拋荒耕地地塊納入高標準農田建設范圍,統籌實施土地平整,減少田塊細碎化程度并提升耕地質量等別。二要完善水利設施。對具備條件的旱地增加灌溉設施提質改造為水田,實施土壤改良和地力培肥,提高耕地質量等別,增加新增耕地(水田)數量。三要整修機耕道路。各鄉鎮要根據受益人口數量和群眾出行、農業機械操作和轉移、中小型農用機動車運輸等實用情況,整修機耕道路。縣交通運輸局要加大對村道、機耕路修建政策及資金扶持傾斜,以便農業生產運輸。

  (責任單位:縣農業農村局、水利局、交通運輸局、財政局,各鄉鎮人民政府)

  (四)強化農資備供。各鄉鎮要組織鎮村干部及農技人員指導農戶備齊備足所需的種子、化肥、農膜、農藥、農機等相關生產資料。組建縣鄉農技專家服務隊,開展技術指導,引導農民多種地、種好地。縣農業農村局、供銷社要時刻關注農資市場動向,強化監管并確保農業生產所需物資不斷供、不漲價、質量優、服務不斷檔。

  (責任單位:縣農業農村局、市場監督管理局、供銷社)

  (五)促進土地流轉。要充分發揮縣、鄉鎮土地流轉服務平臺作用,促進土地向專業大戶、家庭農場、農民專業合作社、農業產業化

  龍頭企業等新型農業經營主體集中流轉,充分發揮農業規模化種植效應。

  (責任單位:縣、鄉鎮農村產權流轉服務中心,各鄉鎮人民政府)

  四、落實獎勵政策,激發耕地拋荒整治內生動力

  (一)鼓勵早稻擴大種植面積。由各鄉鎮統籌安排資金,對種植早稻的'經營主體、農戶,按照實際種植早稻面積給予一次性補助 300元/畝;種植雙季晚稻的,在早稻補助基礎上,另給予一次性補助 100元/畝;發展再生稻的,在早稻補助基礎上,另給予一次性補助 50 元/畝。

  (二)鼓勵中晚稻種植面積。對集中連片種植中稻、晚稻 30 畝以上的經營主體,按照實際種植面積給予一次性補助 100 元/畝。

  (三)鼓勵流轉土地種植水稻。對流轉土地在20XX年用于種植水稻面積 50 畝以上的經營主體,給予一次性流轉租金補助 300 元/畝。

  (四)鼓勵代耕代種拋荒地(含農村閑置地)用于種植糧食。給予代耕代種拋荒地種植水稻的村集體,按照實際面積一次性補助 500元/畝;代耕代種其他糧食作物的,按照實際面積給予一次性補助200 元/畝。給予退果樹、茶葉、油茶、林木等經濟作物,還耕種植水稻的村集體,按照實際面積一次性補助 800 元/畝;種植其他糧食作物,按照實際面積給予一次性補助 500 元/畝。給予開墾爛泥田或耕種機動車無法抵達,無寬度 1 米以上機耕路的邊遠耕地的種植水稻的村集體,按照實際面積一次性補助 700 元/畝;種植其他糧食作物的,按照實際面積給予一次性補助 400 元/畝。

  (五)鼓勵工廠化育秧。給予單次水稻工廠化育秧規模超過 5000盤的育秧經營主體,單盤育秧盤長×寬為 50 厘米×25 厘米,每盤給予一次性補助 2 元。農業經營主體采購機械拋秧機具,一次性補助購機總金額的 1/2。農戶自行購買水稻育秧盤育秧的,單盤育秧盤長×寬為 50 厘米×25 厘米,每盤給予一次性補助 1 元。

  (六)扶持農機社會化服務團隊。農機社會化服務團隊總農機具不少于 15 臺(套)的,采購農機具中應包含微耕機、小型挖掘機、抽水機、拋秧機、收割機、機庫等,購機總額及機庫建設總費用不低于 60 萬元,一次性補助企業 20 萬元。

  (七)加大耕地基礎設施建設。各鄉鎮修建生產路(寬度不小于2 米),給予鄉(鎮)一次性補助每千米 1 萬元;開溝修渠,強化農田灌溉設施,給予鄉(鎮)一次性補助每千米 2 萬元;修復毀壞溝渠,清除淤泥、雜草,給予鄉(鎮)一次性補助每千米 1 萬元。

  五、健全工作機制,實現耕地拋荒整治動態管理

  (一)加強組織領導。成立耕地拋荒整治工作領導小組,由縣政府主要領導任組長,縣政府分管領導任副組長,實行縣級領導包鄉鎮(街道)、鄉鎮(街道)領導包村、村級干部包組的耕地拋荒撂荒整治責任制,辦公室設在縣農業農村局,由縣政府辦、農業農村局、自然資源和規劃局負責統籌協調推進整治工作。各鄉鎮人民政府對轄區內的拋荒耕地復耕工作負主體責任,鄉(鎮)長是第一責任人,負責拋荒耕地復耕的組織領導、進度安排、任務落地、資源調配、面積核實、整治整改等工作。村負責人是直接責任人,負責落實具體整治工作。

  (二)全面推動落實。成立 6 個耕地拋荒整治工作督導組,根據工作推進情況分赴 20 個涉農鄉鎮開展常態化全覆蓋督導,對照工作臺賬,逐一排查,到田間地頭及時督促整改發現的問題。各督導組于每周五上午向縣領導小組辦公室報送督導工作情況。各鄉鎮實行動態監測、銷號管理,每周定時報送工作進展情況。

  (三)實行績效考評。將耕地拋荒工作納入縣績效考核體系,組織開展考核工作;未實現年度目標的鄉鎮當年年度績效考評結果不得評為優秀等次;對考核優秀的鄉鎮給予全縣通報表揚。

  (四)強化責任監管。縣督導組要強化督導,并落實責任追究制度,對拋荒治理進度慢、工作不落實、責任不到位的相關責任人,予以約談、誡勉、效能告誡等。10 月 1 日起,村轄區內拋荒撂荒累計面積 5 畝以上的,給予村集體黃牌警告,并對鄉(鎮)包村干部和村主干給予問責。鄉(鎮)轄區內拋荒撂荒累計面積 30 畝以上的,給予鄉(鎮)紅牌警告,并對鄉(鎮)主要領導和分管領導給予問責。對按期完成任務的村集體,鄉(鎮)將收繳的違約金全額劃撥村集體作為工作經費。縣耕地拋荒監督舉報電話為(xxx)。

  農村占用耕地整治方案 17

  為深入貫徹落實《浙江省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浙政發〔20xx〕47號)、省土壤和固廢辦關于印發《浙江省土壤、地下水和農業農村污染防治20xx年工作計劃》(浙土壤辦〔20xx〕2號)和臺州市土壤污染綜合防治先行區建設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關于下達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和嚴格管控任務的通知》(臺土防治辦〔20xx〕7號)等文件精神,切實做好全市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工作,確保按期完成上級下達的各項任務和目標,結合我市實際和上一階段工作成果,特制定本技術方案。

  一、總體目標

  根據20xx年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項目實施成果,以保障農產品有效供給和質量安全為出發點,加強分類管控,精準施策,確保實現20xx年全市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達到93%以上,有效降低農產品污染風險,實現耕地土壤環境質量總體改善,保障農產品質量安全。

  二、主要任務

  (一)推進優先保護類耕地劃為永久基本農田

  根據全省耕地土壤環境質量類別劃定結果,全面落實農用地土壤優先保護、安全利用和嚴格管控要求。20xx年11月底前,配合自然資源部門將符合條件的優先保護類耕地劃為永久基本農田,依法實行嚴格保護。

  (二)開展耕地土壤環境質量類別動態調整

  應用第三次全國國土調查成果數據,強化已采取安全利用措施的耕地和水稻、小麥等協同監測,結合土地利用現狀變更及耕地土壤環境質量變化等情況,開展耕地土壤環境質量類別動態調整。

  (三)推進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

  加強農用地土壤污染防治工作督查指導,形成一批易推廣、成本低、效果好的農田土壤污染綜合防治技術模式,完成省級下達的安全利用和分類管控任務。

  三、主要技術措施

  (一)種植結構優化及調整

  試行“正負面”作物清單制度,引導農戶科學布局,鼓勵高粱、油菜、大豆、玉米等相對低風險糧油作物替代芋艿、生姜、水稻等相對高風險作物種植。受污染地塊早稻品種選用中早39,晚稻品種選用甬優1540。

  (二)水稻種植安全利用措施

  在水稻播種前、收獲后撒施土壤調理劑120kg/畝,降低土壤PH。對水稻噴施葉面阻控劑,用量為0.5L/畝,共使用3次,相關安全利用物資通過政府采購免費發放到安全利用區域水稻種植戶。病蟲草害防治:病蟲防治要根據病蟲發生情況進行,主要病蟲為螟蟲、稻飛虱、縱卷葉螟、紋枯病、稻曲病為主。防治螟蟲用銳勁特防治;縱卷葉螟用阿維毒死蜱、康寬、壟歌、稻騰等農藥;稻飛虱用烯啶。吡蚜酮、吡蟲啉、蚜虱凈防治;紋枯病、稻曲病用井岡蠟芽菌、翠苗、拿敵穩防治。除蟲防病用藥量,要根據葉面積指數大小、藥成分含量,決定用量多少。兌水量保證在40~55kg以上,以提高防治效果。

  (三)推進農業綠色發展

  深入實施種植業“肥藥雙控”工作,全面推進測土配方施肥工程和綠色防控技術,加強農業廢棄物資源化利用和無害化處理。應用土壤環境改良技術、肥水綜合調控措施改善土壤環境,重金屬鎘、鉛總量較實施前有效下降,推進農業清潔化種植,提升土壤環境容量和抗風險能力。

  (四)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監測

  加強食用農產品協同調查,在安全利用區域內建立常態化的土壤環境和食用農產品特征污染物的監測和評價體系,健全監測網絡建設,及時掌握受污染耕地種植利用現狀和水稻種植區域稻谷達標率,加強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水稻收獲前取植株樣品分析籽粒中重金屬含量,并按照相關超標糧食處置管理辦法處置。根據《臺州市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與嚴格管控任務實施評估驗收方法(試行)》(臺土防治辦〔20xx〕4號)要求,開展全市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評估和核算工作。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

  為切實加強對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工作的組織領導,市政府成立臨海市土壤污染防治區建設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土壤污染綜合防治先行區建設工作的.組織、協調和指導,及時與有關部門溝通聯系。各鎮(街道)按照屬地管理的原則,建立相應工作機制,具體負責本轄區內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工作。

  (二)加大資金保障

  我市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工作資金主要來源于中央土壤污染防治專項資金,用于保障土壤監測預警體系建設、調查評估、檢測分析、治理示范等工作的資金需求。市級要建立健全政府、企業、社會多元化投入機制,積極對接省土壤污染治理資金扶持政策,結合實際配套地方財政資金扶持。

  (三)強化科技支撐

  構建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工作的科技創新體系,加強與高校、科研院所農田土壤污染綜合治理技術的交流與合作,充分發揮在我市開展研究的各科研院校的技術優勢,積極引進推廣應用先進適用的安全利用技術,整建推進全市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工作。

  農村占用耕地整治方案 18

  一、各村巡查處置職責

  各村要按照20xx年7月3日黨中央、國務院、省、市、區有關要求,切實履行屬地管理的主體責任和第一責任,依法履行一級巡查職責。

  (一)村支部書記為本村第一責任人,具體負責調度本村區域范圍內亂占耕地違法建房的巡查、發現、制止和處置工作;村級巡查主要責任為村兩委班子成員,明確村支兩委人員按照分組包片的方式對責任區域進行巡查管控、壓實村民組長責任。利用各種會議開展“六個嚴禁”“八不準”“十個一律”宣傳,做到家喻戶曉。采取定期或不定期開展巡查,并建立巡查記錄臺賬。

  (二)保障農村村民合理建房需求,嚴把建房入關口,按程序審核上報農戶建房申報手續,并嚴格按照農戶建房審批手續進行施工監督。嚴禁未批先建、批甲占乙、強占超占耕地建房。

  (三)嚴格落實“早發現早制止嚴查處工作機制的實施意見”,各村要組建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巡查隊伍,全方位對村區域范圍內的村民建房(建筑)行為進行動態監管,對未經批準違法占用耕地修建的建(構)筑物,要限期拆除復墾,消除違法狀態。做到“早發現、早制止、早上報、早處置”的源頭防控,對村民違法占地建房3日內未發現、5日內未處置的將追究相關責任;建立轄區內違法占地建筑臺賬,做到底數清、情況明,每周五12點前將巡查匯總情況書面報送鎮農房整治辦。

  (四)對發現村民正在實施修建的違法建筑,應立即制止,并動員違法主體立即自行拆除,對不聽勸阻的,立即報告鎮城管辦。

  (五)負責督促違法主體對在規定的時間內完成復墾復綠,消除違法狀態。

  (六)協助鎮屬相關職能部門開展亂占耕地執法行為。

  二、鎮屬職能部門巡查職責

  鎮農房整治辦:發揮牽頭、協調、監督作用,鎮屬相關部門各司其職、各盡其責,密切配合,建立聯合處置工作機制,合力推進遏制全鎮農村新增亂占耕地建房問題整治工作,做到發現一起、處置一起,絕不姑息。

  鎮國土所:加強宣傳,制定宣傳資料和宣傳標語,做到家喻戶曉。負責開展日常國土資源動態巡查,對巡查發現新增的亂占耕地建房問題建立臺賬并清查整治;對遏制新增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問題是否符合土地利用總體規劃進行認定;同時結合相關規定對衛片執法圖斑和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問題整治圖斑擬定整治方案,經鎮農房領導小組研究確定整治措施后,對應向鎮屬相關部門提供需要完善建房手續的名單或種養殖備案農戶名單,切實推進整改進度。按要求對上級主管部門及時匯總報送相關材料。

  鎮農業綜合服務中心:負責對農村申請宅基地建房的農戶是否符合“一戶一宅”進行審核;對設施農業進行審查備案;對違法地塊復墾標準進行初步驗收。

  鎮村鎮辦:負責對存量亂占耕地建房符合“一戶一宅”的房屋建筑是否符合城鄉規劃進行認定;負責對未取得施工許可證涉及新增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問題進行清查整治。

  鎮城管隊:負責開展打擊違法違章建筑、日常動態巡查,對巡查發現的新增建房問題建筑,發現一起立即拆除一起。為壓實城管巡查任務,上級下發圖斑后,嚴格執行3天未發現、5天未處置的責任追究制;同時對已經拆除的建筑物開展常態化“回頭看”,防止建筑死灰復燃;按要求完善資料收集歸檔工作。

  鎮文化服務中心:負責配合職能部門做好相關宣傳報道和輿論引導工作。

  鎮經發辦:負責對整治區域內建設項目備案情況、道路交通等項目涉及新增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問題類項目進行清查整治,對清查整治中涉及新增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問題主體,核實上報相關部門實施信用聯合懲戒。

  水田司法所:負責對各職能部門的法律適用情況進行指導,對同一違法行為違反不同法律法規,或同一違法行為不同法律法規處置要求不同的,提出具體適用意見和建議。

  鎮林業站:負責對新增建房問題建筑占用林地類別進行認定,按要求及時將相關材料匯總報送上級主管部門。對新《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實施后,未批先建的涉及新增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問題進行清查整治。

  鎮水利站:負責對重要河道、湖泊、水庫管理范圍內涉及新增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問題進行清查整治;負責對飲用水水源保護區內涉及新增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問題的清查整治。

  市場監管水田分局:負責對涉及新增問題建房的'企業,開展聯合查處工作,及時向國土所提供企業信息。

  三、包村領導及包村部門巡查監控責任

  (一)指導村級開展常態化巡查監管工作;

  (二)定期或不定期對村級工作進行抽查核實,對工作開展不力的,進行督促整改;

  (三)定期向鎮黨委政府報告違法占用耕地情況;

  (四)完成鎮黨委政府安排的相關工作。

  四、抓追責問責,強化“零容忍”向縱深推進

  各村、鎮屬各部門要加大監管力度,采取有效措施,以“零容忍”的態度堅決遏制新增的農村亂占耕地建房行為,特別是占用永久基本農田建房,強占多占耕地建房,買賣、流轉耕地違法建房,在承包耕地上違法建房,巧立名目違法占用耕地建房,違反“一戶一宅”規定占用耕地建房,非法出售占用耕地建房,違法審批占用耕地建房等行為。鎮國土資源所、農業綜合服務中心、村鎮辦、林業站、水利站、城管辦等部門要密切配合,強化日常巡查措施,形成監管合力。

  黨政主要負責人負全面領導責任,分管負責人負主管領導責任,包村領導為直接責任人,村支部書記和包片村干部為第一責任人。對于在遏制農村亂占耕地違法建房工作中工作不力、進展遲緩、底數不清、工作不履職的,對相關責任人和業務部門進行通報批評和約談處理;對巡查不到位、報告不及時、制止不得力或故意壓案不查、隱而不報、弄虛作假、不作為、亂作為的,報經鎮政府研究同意后,移交鎮紀委處理;對違規向違章建筑物審批水、電、路、訊等基礎設施建設的,嚴格追究審批責任人和相關村和業務部門的責任,情節嚴重的,移交鎮紀委處理。

  農村占用耕地整治方案 19

  為落實最嚴格的耕地保護制度,堅決遏制違法違規占用耕地勢頭,根據《自然資源部辦公廳關于開展20XX年違法違規占用耕地重點問題整治的通知》(自然資辦函[20XX]2206號)和省自然資源廳《20XX年違法違規占用耕地重點問題整治工作實施方案》(魯自然資辦〔20XX〕50號)要求,制定實施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標

  堅決貫徹落實黨中央、省市關于耕地保護的各項決策部署,對違法違規占用耕地建房、挖湖造景、超標準建設綠化帶綠色通道、綠化造林或將耕地轉為園地等其他類型農用地等重點問題,分類實施整改,依法依規處置,消除違法狀態。

  二、重點整治內容

  重點整治內容有四項(具體要求見附件):

  (一)新增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問題;(執法督察科牽頭,調查監察科、耕地保護監督科、綜合執法支隊等科室、單位配合)

  (二)違法違規占用耕地挖湖造景問題;(綜合執法支隊牽頭,調查監察科、耕地保護監督科、執法督察科等科室配合)

  (三)違法違規占用耕地超標準建設綠化帶、綠色通道問題;(耕地保護監督科牽頭,調查監察科、國土空間生態修復科、執法督察科、綜合執法支隊等科室、單位配合)

  (四)違法違規占用耕地綠化造林或將耕地轉為園地等其他類型農用地問題。(耕地保護監督科牽頭,國土空間生態修復科、調查監察科、執法督察科、綜合執法支隊等科室、單位配合)

  三、時間安排

  (一)全面啟動(本通知印發之日起)。各縣(市、區)認真學習領會市局方案要求,按照市局部署安排,制定工作實施方案。

  (二)全面清查(20XX年12月24日前)。各縣(市、區)全面摸排,查清問題底數,建立問題臺賬,逐項制定整改措施,抓緊推進整改落實,形成工作進展及初步整治成果報告,經牽頭科室審核匯總后于12月24日前報市局。

  (三)全面整治(20XX年12月24日至20XX年1月24日)。在即知即改的基礎上,對重點突出問題,采取"長牙齒"硬措施,分類實施處置,堅決消除違法狀態,形成整治成果明細清單、整治成效和工作報告,經牽頭科室審核匯總后于20XX年1月24日前報市局。

  (四)監督檢查(本通知印發之日起至20XX年1月24日)。不定期對重點整治工作進行監督檢查,對涉及黨紀政務處分的`,及時移送紀檢監察機關,對涉嫌犯罪的,及時移送司法機關。

  四、工作要求

  各縣(市、區)要提高政治站位,統一思想認識,把整治工作納入重要議事日程,作為重點攻堅任務來抓,充分利用20XX年春節前工作時間進行整治,堅決打贏違法違規占用耕地重點問題殲滅戰。要加強組織領導,主要負責同志要負起第一責任人責任,親自統籌部署安排,分管負責同志要靠前指揮,具體抓實抓細抓好;牽頭科室要強力發揮牽頭作用,相關科室和單位要全力配合抓落實。要加強工作統籌,結合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問題專項整治行動、20XX年耕地保護督察、耕地衛片監督等工作任務一并推進,確保整治成效。

  市局成立重點問題整改工作領導小組,市局黨組書記、局長王慶峰任組長,具體工作由市國家自然資源督察整改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推動。

  耕地保護監督科聯系人:XX電話:XX

  電子郵箱:XXX

  執法督察科聯系人:XX電話:XX

  電子郵箱:XXX

  農村占用耕地整治方案 20

  耕地安全利用是凈土保衛戰的重要任務,為深入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壤污染防治法》、《土壤污染防治行動計劃》(國發〔20xx〕31號),扎實推進我市耕地安全利用與治理修復,逐步改善耕地土壤環境質量,從源頭上保障農產品質量安全,依據《關于印發<山東省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的通知》(魯政發〔20xx〕37號)和《山東省農業農村廳關于印發山東省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等工作方案的通知》(魯農科教字〔20xx〕15號)文件精神,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導思想

  按照“五位一體”總體布局和“四個全面”戰略布局,牢固樹立創新、協調、綠色、開放、共享的新發展理念,把住生產環境安全關,凈化農產品產地環境,全面落實《土壤污染防治行動計劃》,堅決打好土壤污染防治攻堅戰,強化土壤污染管控與修復。以耕地為重點,以農產品質量安全為核心目標,以耕地土壤環境類別劃定的安全利用類和嚴格管控類耕地為重點區域,按照“政府主導、分類施策、預防為主、治用結合”的原則,推廣適用的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技術和治理修復技術,加強耕地重度污染區域用途管理,統籌產品產地一體化管理、用地養地協調發展,全面落實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工作,突出風險管控,強化監測評價,堅持重點突破,狠抓督導考核,建立我市耕地可持續安全利用長效機制。

  二、總體要求

  (一)完成設定目標。20xx年底前,全面完成上級下達的輕中度污染耕地安全利用任務,全市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達到96%。

  (二)突出問題導向。將全市耕地劃分為優先保護、安全利用、嚴格管控三類區域,建立分類清單,針對問題突出區域提出技術措施,守住農產品質量安全的土壤環境質量底線。

  (三)分類綜合治理。根據耕地土壤污染程度,按照優先保護類、安全利用類和嚴格管控類分別采取措施綜合治理。優先保護類耕地要實行嚴格保護,確保其面積不減少、土壤環境質量不下降;安全利用類主要是農藝調控類措施,包括低吸收品種替代種植、調節土壤酸度、開展水肥調控等,在農藝調控的基礎上,進一步實施土壤調理、開展原位鈍化、實施生物修復等。嚴格管控類措施主要是針對重度污染耕地,可依據特色農業或具有較成熟鏈條的相關產業,改種或實行休耕及退耕還林還草,逐步退出超標食用農產品生產。

  (四)動態類別調整。隨著耕地環境質量數據資料的`不斷完善,以及耕地土壤環境質量的變化,如突發事件導致的新增受污染耕地或已完成治理與修復的耕地等,將類別變化耕地適時調整到相應類別;如需退耕的重度污染耕地屬于永久基本農田的,根據生態退耕檢查驗收和土地變更調查結果,經上級部門同意,以實際退耕面積核減我市耕地保有量和永久基本農田保護面積,在國土空間規劃修編時予以調整。

  三、工作目標

  一是完成萊州市耕地土壤環境質量類別劃分,建立分類管理清單。二是編制耕地安全利用和治理修復的實施方案,加快推進萊州市耕地安全利用集中推進區(包括安全利用、治理修復和種植結構調整)建設,建立核心試驗區,開展安全利用技術、治理修復技術和種植結構調整等技術篩選、集成、驗證、示范和推廣,完成耕地安全利用集中推進區建設,實現重度污染耕地種植結構調整或退耕還林還草。三是開展效果評估和安全利用率核算。編制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區域跟蹤監測方案,開展土壤和農產品協同監測與評價,完成萊州市耕地安全利用技術效果評估和安全利用類核算。開展技術推廣應用,到20xx年底,全市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達到96%,土壤環境質量總體保持穩定,受污染耕地土壤環境安全得到基本保障,土壤環境風險得到基本管控。

  四、主要任務

  (一)強化重金屬污染源管控。

  1、深入推進涉鎘等重金屬重點行業企業排查整治,打擊非法排污,切斷鎘等重金屬污染物進入農田的途徑,切實防止邊治理邊污染。(責任單位:煙臺市生態環境局萊州分局)

  2、對于難以有效切斷重金屬污染途徑,且土壤重金屬污染嚴重、農產品重金屬超標問題突出的耕地,加快實施種植結構調整、退耕還林還草等嚴格管控措施,降低農產品超標風險。(責任單位:各鎮街;配合單位: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市農業農村局、煙臺市生態環境局萊州分局)

  3、安全利用類和嚴格管控類農用地地塊的土壤污染影響或者可能影響地下水、飲用水水源安全的,要制定防治污染方案,并采取相應的措施。(責任單位:煙臺市生態環境局萊州分局;配合單位:各鎮街、市農業農村局)

  4、持續推進化肥、農藥減量增效,大力治理白色污染,加強秸稈資源化利用,推進畜禽糞污資源化利用,促進養殖生產清潔化和產業模式生態化。(責任單位:市農業農村局;配合單位:各鎮街、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煙臺市生態環境局萊州分局)

  (二)開展耕地土壤環境質量類別劃分。依據《農用地土壤環境質量類別劃分技術指南》(環辦土壤〔20xx〕53號),在農用地土壤污染狀況詳查成果基礎上,綜合應用農業農村、自然資源、生態環境等多部門歷史調查的土壤和農產品數據,在企業污染源、土地利用類型、土壤類型、行政邊界等矢量數據及最新高分遙感影像數據的輔助下,針對鉛、汞、鉻、鎘、砷等重金屬指標,初步劃分全市耕地土壤環境質量類別;結合農產品調查數據和實地踏勘、邊界確認結果,完成全市耕地土壤環境質量類別劃分,建立分類清單,編制《耕地土壤環境質量類別劃分技術報告》,繪制耕地土壤環境質量類別劃分圖件,并逐級上報。(責任單位:市農業農村局;配合單位: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煙臺市生態環境局萊州分局)

  (三)全面落實耕地安全利用任務。結合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工作責任目標,逐一確認安全利用類和嚴格管控類耕地范圍、面積、主要污染物等特征,編制安全利用實施方案,各鎮街因地制宜選用農藝措施、修復治理、種植結構調整、退耕還林、休耕等措施分類施治,以實現土壤安全利用率達標,保障農產品質量安全。(責任單位:各鎮街;配合單位: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市農業農村局、煙臺市生態環境局萊州分局)

  (四)開展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集中推進區建設。依據土壤環境質量類別劃分結果,在相關鎮街建設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集中推進區,重點開展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種植結構調整或退耕還林還草、治理修復等工作。(責任單位:市農業農村局;配合單位:各鎮街、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煙臺市生態環境局萊州分局)

  (五)核算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20xx年起,在安全利用類耕地采取安全利用與治理修復措施前后,開展主要農產品質量安全跟蹤監測,加強主要農產品質量安全風險評估力度,增加農產品監測樣品量,建立監督抽查和發現問題、查處問題的長效機制,對落實了安全利用類措施的耕地開展農產品抽測;對落實了嚴格管控類措施的耕地,采取檢查臺賬、實地走訪等形式,現場查看嚴格管控措施落實情況。根據《土壤污染防治行動計劃實施情況評估考核規定(試行)》、《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核算辦法(試行)》等相關標準,組織開展年度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的自評估,20xx年12月底前,將核算的年度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和核算過程,報送上級農業農村、生態環境部門備案,并依據評估結果,及時優化調整技術措施,實時推進落實土壤污染防治。(責任單位:市農業農村局;配合單位:各鎮街、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煙臺市生態環境局萊州分局)

  五、進度安排

  20xx年6月底前,在完成耕地質量類別劃分的基礎上,組織編制《萊州市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集中推進區實施方案》,開展污染耕地安全利用技術的培訓,對輕中度污染耕地落實安全利用各項技術措施,開展小麥產品質量安全抽檢,同時對嚴格管控類耕地開展種植結構調整;對玉米播種期集中實施安全利用、治理修復技術措施。

  20xx年7-8月,玉米田完成實施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和治理修復技術措施。

  20xx年9月,對污染耕地土壤和產出的玉米進行抽樣檢測,對安全利用、治理修復效果進行評價,合算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說明核算過程、編制總結報告,并逐級上報。

  20xx年11-12月,全面開展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技術推廣和應用,實現全市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達到96%,開展安全利用效果評估工作,建立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技術規范及推進機制。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市政府成立由分管副市長為組長,相關單位分管負責同志為成員的全市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工作專班,各鎮街要成立由主要負責同志任組長的領導小組,加強指導、強化督導、推動落實,形成上下聯動、協同推進的工作格局。

  (二)強化政策扶持。切實加大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資金投入,重點支持調查評估、科研試點、推廣示范等工作。積極爭取中央財政支持,完善多元化投融資機制,發揮財政資金引領作用,引導和鼓勵社會資金參與,形成工作合力。

  (三)建立推動機制。明確責任主體,建立政府主導、部門聯動、公眾參與、協同推進的工作機制。制訂本地區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工作實施方案,明確工作目標、工作措施、部門分工、時間節點等要求,認真組織實施,確保取得實效。

  (四)強化科技支撐。充分發揮省內外科研院校技術優勢,開展產學研用協同攻關,集成一批可復制、可推廣、易操作的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技術模式。各地要加強相關技術培訓指導,編制安全利用推薦技術目錄,強化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技術水平。

  (五)突出監督評估。對開展安全利用的區域,先期進行耕地—農產品污染情況綜合評估,制定安全利用目標。建立目標考核機制,開展階段性績效考核和終期評估,保證實施前有目標、實施中有監督、實施后有效果。嚴格資金監管,確保資金使用安全有效。

  (六)做好宣傳培訓。市農業農村部門要深入開展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的宣傳工作,廣泛動員和組織社會各界力量積極參與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工作。加大技術培訓力度,舉辦各種形式的技術培訓班,提高隊伍技術水平和業務素質。

  農村占用耕地整治方案 21

  一、目的

  為進一步加強耕地、林地保護,有效遏制和查處違法占用耕地、林地行為,規范土地利用管理工作,保障全區經濟社會持續健康發展,按照區委、區政府安排部署,結合我區實際,制定本方案。

  二、總體目標

  按照區委區政府工作部署,深化思想認識,提高政治站位。要深刻吸取秦嶺北麓西安境內違建別墅和田園莊園,嚴重破壞生態環境問題的反面教訓,旗幟鮮明、態度堅決,上下聯動、屬地管理,全面清理、徹底整治,標本兼治、務求實效,在全區范圍內集中開展違法違規占用土地問題專項清理整治行動,堅決遏制農地非農化,推動建立健全耕地保護監管長效機制,嚴守耕地保護紅線,為促進農業健康發展、推進鄉村振興戰略實施營造良好環境。

  三、組織領導

  為了保障專項行動順利開展,區政府成立集中整治違法占用耕地、林地專項行動領導小組。

  組 長:李 巍 (區政府副區長)

  韓 釗 (區政府副區長)

  副組長:李曉勇 (區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局長)

  竇存慶 (區農業農村局局長)

  成 員:柳鳳國 (區紅旗鄉鄉長)

  慕 旭 (區柳毛鄉鄉長)

  王道生 (區公安分局副局長)

  徐學文 (區法院副院長)

  金煒昌 (城市管理綜合執法局局長)

  牟 利 (區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副局長)

  領導小組的職責是統籌推進全區集中整治違法占用耕地、林地專項行動工作,研究制定專項行動推進措施,協調解決實施中的重要問題。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區自然資源和規劃局,由李曉勇任辦公室主任,牟利任辦公室副主任。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領導小組日常工作,根據領導安排,加強對各成員單位的銜接協調,督促如期完成各項工作任務,及時提出工作意見和建議,完成領導小組交辦的其他工作。

  四、各部門職責

  (一)區自然資源和規劃局。負責通過結合衛星遙感監測圖斑、年度衛片執法檢查、新開工項目用地核查、12336微信平臺、信訪舉報等渠道,逐村、逐地開展對轄區內建在農業項目和“農業大棚”周邊、附近等違法占用耕地行為進行全面清查,建立問題明細臺賬,實行掛賬銷號,做到底數清、情況明,確保全覆蓋、無遺漏、無死角。指導鄉政府對清理整頓工作提供地類認定、是否符合規劃認定等技術支撐,對清查出來的違法違規占地行為依法立案查處,構成犯罪的移交公安機關追究刑事責任,全力配合相關部門拆違行動。以專項行動為契機,強化永久基本農田用途特殊管制措施,建立違法違規占用耕地有獎舉報制度。

  (二)區農業農村局,兩鄉人民政府。負責林地、草原、濕地上建設的別墅、休閑度假村、“農家樂”、莊園以及豪華公墓等違法占用林地行為進行全面清查,建立問題明細臺賬,實行掛賬銷號,做到底數清、情況明,確保全覆蓋、無遺漏、無死角。積極配合區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做好違法占用耕地林地的集中整治工作,對區自然資源和規劃局排查清理出來的違法違規建筑,就土地承包、流轉、備案等相關手續方面進行進一步核實甄別,并建立問題臺賬,并對建筑性質進行分類,明確各類違法建筑是屬于歷史遺留問題或是新建違法建筑,由兩鄉、城市綜合執法等相關部門負責并組織對轄區內的違法建筑物進行統一拆除。

  (三)區人民法院。負責對區自然資源和規劃局申請行政執行案件的依法審查、執行工作。區人民法院對強制執行申請及時進行審查,對審查發現問題的,明確給出法律意見和指導,給予行政機關強有力的司法保障。對符合法律規定立案條件的應當及時立案。對歷史遺留的案件已立案的立即進行執行,對應立案而未立案的要立即立案按程序執行。

  (四)區公安分局。負責與區自然資源部門建立專門的聯系渠道,確定具體負責日常工作聯系的部門和人員,切實加強執法銜接與溝通配合。在調查占用耕地、林地違法犯罪案件過程中要互相協助和支持,要對清查整頓工作中遇到的暴力抗法行為及時進行處置,確保對違法違規占用耕地、林地的打擊力度。

  (五)區城市管理綜合執法局。負責開展城市規劃區內違建摸底排查,建立臺賬,準確掌握違建真實情況,對涉及非法占用耕地、林地違章建筑,積極與自然資源部門和農業農村局溝通,建立有效、快速處理違章建筑聯動機制,做到早發現、早制止、早拆除,對已經發現的違建行為,立即控制,防止因違建工程擴大而增加拆除難度。

  五、清理整治范圍

  (一)清理大棚房問題遙感監測疑似圖斑確定為大棚房以外的違法違規占地行為。

  (二)清理中心城區周邊違法違規占用耕地、林地行為。

  (三)清理2018年度衛片發現的違法違規占用耕地,特別是基本農田行為。

  (四)清理各類工商資本和城區居民非法占用耕地、林地搞非農建設行為。

  (五)清理各類城鄉建設、園區開發、工礦企業、旅游開發、土地開發等項目是否依法辦理征占用林地手續,是否按審批的內容依法使用林地,嚴肅查處不批就占、未批先占、批少占多、批甲建乙等違法使用林地行為。

  (六)清理違法占用林地、草原、濕地建設別墅、私家莊園、豪華公墓等行為,堅決禁止違法占用林地、草原、濕地問題的長期存在,此類設施必須拆除,對直接責任人依法追究責任,該追究刑事責任的追究刑事責任,對于典型案例公開曝光,形成震懾。

  六、工作步驟

  (一)排查清理及匯總階段 (4月1日至5月12日)

  按照專項行動要求,完成轄區內全面清查,登記造冊,建立問題臺賬。5月12日14:00前,完成專項排查工作。兩鄉、林業部門每周四梳理工作進展情況,形成清理排查情況報告上報區集中整治違法占用耕地、林地專項行動領導小組辦公室,由區自然資源和規劃部門匯總上報。聯系人:林世君,聯系電話:2463511。

  (二)查處整改階段(5月12日至7月12日)

  專項行動采取邊清查邊整改和與例行督察發現問題整改、“大棚房”問題專項整治等工作相結合工作原則。相關部門要確定整改時限、整改措施,明確整改主體及責任,組織相關部門對違法占用耕地、林地違章建筑進行拆除,7月10前完成違法問題的`整改工作。7月12日14:00前,全區要完成專項行動查處整改情況匯總和工作報告,并上報區集中整治違法占用耕地、林地專項行動領導小組辦公室。

  (三)工作驗收階段(7月12日至7月30日)

  各相關部門要總結專項行動成果,提出完善農用地監管以及構建違法違規行為早發現、早制止、早報告、早查處的長效監管機制的對策、意見。區集中整治違法占用耕地、林地專項行動領導小組將對部分重點地區清理排查及查處整改情況開展實地抽查核查,根據整治整改情況,集中通報、公開處理一批典型案例,對發現弄虛作假、整改工作推進不力的地區進行約談、問責。

  七、具體工作要求

  集中整治違法占用耕地是當前一項重要工作,各部門要加強統籌調度,要認真履職盡責,形成各司其職、密切協作、上下聯動、齊抓共管的工作格局,要嚴格落實屬地管理責任,明確責任主體,逐級壓實責任,切實把清理整治措施落到實處,確保取得實效。

  (一)加強組織領導。充分認識整治違法占用耕地問題的重要性、復雜性、艱巨性,嚴格屬地管理,壓實屬地責任,特別是兩鄉人民政府責任。各單位主要負責同志要親自掛帥,深入一線,靠前指揮,及時解決清理整治過程中出現的問題,切實把各項任務落到實處。要結合土地衛片執法檢查、沈陽督察局例行督察發現問題整改以及“大棚房”問題專項清理整治等工作,通過拉網式排查,對本級轄區未經批準違法占用土地、林地、草原、濕地問題,進行全面清查。對清理排查發現的違法違規占用土地、林地建設的以及違法占用土地、林地已處罰未執行的案件,逐一建立問題臺賬,為清理整治提供依據。

  (二)強化部門協作。各相關部門要各司其職、各負其責,及時建立工作臺賬,嚴格嚴肅整治整改標準,建立健全信息共享、情況通報、聯合查處、案件移送等機制,形成工作合力,多角度大力度抓好宣傳,預防化解各類矛盾。要嚴格落實屬地責任,由兩鄉、林業等相關部門組織對轄區內違法違規占用耕地、林地行為全面深入開展拉網式排查,不留死角,對確定為違法違規占用耕地、林地建筑的,由兩鄉政府、城市管理綜合執法等有關部門進行拆除或沒收違法占用土地上的建筑物、構筑物,退還非法占用的土地,同時采取綜合措施,盡快恢復土地原貌。

  (三)嚴肅督導問責。抓住一批典型案例,剖析問題根源,及時向社會通報。將專項行動納入耕地保護目標責任制考核內容。健全問責機制,對違法違規問題,要發現一起、查處一起,各部門要嚴格遵守公職人員紀律、道德、工作標準,按照時間節點強力推進。對發現存在不作為、亂作為、失職瀆職以及涉嫌有內外勾結、搞利益交換和謀取私利等腐敗行為的公職人員,移交紀委監委,依法依紀嚴肅處理。

  (四)完善監管,接受社會監督。以專項行動為契機,以清理排查出的問題為導向,強化耕地及永久基本農田用途特殊管制措施,完善土地監管相關機制,糾正整改設施農業用地管理等方面不規范問題,推動建立健全用地監管長效機制。

  在集中開展專項行動期間,兩鄉、城市管理綜合執法部門要設立舉報電話,建立舉報制度,接受群眾舉報和輿論監督。

  農村占用耕地整治方案 22

  為認真貫徹落實生態宜居與鄉村振興的總體要求,在全鎮轄區范圍內開展違法建筑和私搭亂建清理整治工作,旨在切實維護廣大群眾的合法權益,鞏固全鎮私搭亂建集中清理整治成果,營造整潔優美、安全文明、管理有序的居住環境。

  一、組織領導

  為加強組織領導,全面推動舊州鎮違法建筑和私搭亂建整治工作,現成立工作領導小組,組成人員如下:

  組長:

  副組長:

  領導小組下設八個工作組,辦公室設在鎮征拆辦,何愚同志任辦公室主任,劉濤同志任辦公室副主任,人員由相關股室抽調組成,具體負責拆除工作的綜合協調、文稿起草及領導小組交辦的其它工作事務。

  (一)窗體頂端

  (一)工作宣傳組

  組長:

  成員:

  工作職責:按照動態宣傳和定點宣傳相結合的方式,利用車載播放、懸掛條幅、召開院壩會等多種形式,有步驟、有重點、有層次地向轄區內居民宣傳法律法規和私搭亂建清理整治工作。針對個別村(居)私搭亂建的多發形勢,將派專人駐點進行宣傳,最大限度地爭取廣大群眾對清理整治工作的理解、支持和參與。時間要求:20xx年6月1-長期堅持

  (二)摸底排查組

  窗體底端

  組長:

  成員:

  工作職責:明確責任人員,落實工作責任。照清理整治內容,組織相關人員,對轄區范圍內的違法建筑和私搭亂建現象進行拉網式排查,并積極受理廣大群眾投訴舉報,對存在私搭亂建的農戶下達整改通知,限期自行拆除。

  時間要求:20xx年6月1-7月30日

  窗體底端

  (三)私搭亂建整治組

  組長:

  成員:

  工作職責:根據第一階段摸底排查的情況,制定詳細的集中清理整治計劃,將群眾反映強烈、影響鎮區及公路消防車輛通行、影響建筑物使用安全和存在疫情傳播隱患的私搭亂建,作為前期清理整治重點,在每個村(居)選擇3-5個私搭亂建嚴重的住宅作為突破口,組織力量進行集中清理拆除,將整治工作全面推開。對已拆除的私搭亂建,要及時進行銷號。對拆除后的`空地,要及時恢復耕地或進行綠化、硬化。

  時間要求:20xx年7月30日-11月30日

  (四)土地復墾整治組

  組長:

  成員:

  工作職責:拆除建筑后,指導農戶處理好建筑垃圾,并協調上級部門對恢復整治后的土地進行復墾驗收。

  時間要求:20xx年12月1日-12月30日

  (五)綜合維穩組

  組長:

  成員:

  工作職責:對拆除工作過程中不配合的農戶,進行依法處置,并做好維穩解釋工作。

  (六)工作督查組

  組長:

  成員:

  工作職責:對私搭亂建工作開展情況進行督查、督導。

  (七)后勤保障組

  組長:

  成員:

  職責:一是保障開展私搭亂建工作開展所需要的配套資金及物資。二是保障私搭亂建工作開展過程中人員調配。三是保障工作開展所需的車輛。

  (八)驗收評估、總結組

  窗體頂端

  組長:

  成員:

  工作職責:對照存量私搭亂建管理臺賬,對已整治農戶進行驗收檢查,并將清理整治成果報鎮黨委,對清理整治工作進行考核評估,并將考核結果在全鎮公示,切實做到整治清理一片,完善提高一片,長效鞏固一片。

  二、工作要求

  (一)強化職責,營造氛圍

  要充分認識到開展違法建筑和私搭亂建整治活動的重要意意義,形成層層抓落實的工作局面,以有效運轉的管理模式,大力宣傳有關違法建設行為的政策法規,進一步提高群眾的法律意識,強化工作職責,努力營造宣傳氛圍,全面開展好整治活動。

  (二)明確任務,抓好落實

  按照“屬地管理、重心下移”的原則,自覺把思想和行動統一到我鎮的決策部署上來,層層分解工作任務,不斷部門聯動,不斷樹立大局觀念,團結協作,努力配合,全鎮一盤棋的開展工作,切實抓好各項具體措施的落實。

  (三)強化督查,狠抓落實

  各股室責任人要精心組織,強烈推進整治的確深入開展。鎮級督查小組定期對整治情況進行督查、督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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