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違規占有耕地建房整治方案

時間:2024-05-08 11:49:01 夏杰 方案 我要投稿

關于違規占有耕地建房整治方案17篇

  為了確定工作或事情順利開展,我們需要提前開始方案制定工作,方案是從目的、要求、方式、方法、進度等都部署具體、周密,并有很強可操作性的計劃。那么優秀的方案是什么樣的呢?以下是小編整理的關于違規占有耕地建房整治方案17篇,歡迎大家借鑒與參考,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關于違規占有耕地建房整治方案17篇

  違規占有耕地建房整治方案 1

  根據縣委、縣政府決定開展為期一個月的農村亂占耕地違法建房專項清理整治“攻堅月”行動及會議精神,結合我鎮實際情況,依法依規對全鎮20xx年1月1日以來的農村建房行為進行專項清理行動,堅決遏制亂占耕地建房的不法行為、不良傾向和發展趨勢。經黨委政府決定特制定本方案,請各村嚴格執行。

  一、指導思想

  堅決制止耕地“非農化”,防止“非糧化”,切實守住耕地紅線,保障糧食安全,維護農民利益,為建設我縣的“一區三地、紅色通江”提供支撐和保障。

  二、組織領導

  為切實抓好落實農村亂占耕地違法建房專項清理整治“攻堅月”行動落實落地,我鎮并成立了以黨委書記、鎮長為組長,分管領導為副組長,以各村的聯村領導、農業綜合服務中心主任、綜合行政執法辦主任、副主任、各村村支部書記為成員的`領導小組。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農業綜合服務中心,由分管領導具體負責組織協調農村亂占耕地違法建房專項清理整治行動工作。

  三、目標任務

  堅持“八不準”“七個堅決”和“六個嚴禁”,各村要對我鎮20xx年1月1日以來的所有農村建房行為進行一次拉網式全面排查,分類建立臺賬,嚴厲打擊農村亂占耕地違法建房行為。

  一是對20xx年1月1日至20xx年7月3日的農村違法建房行為進行專項清理。其中因歷史原因造成的違法違規亂占亂建行為,各村負責清理工作,并將清理結果報農業綜合服務中心,因事施策,協助完善用地審批等相關手續。

  二是對20xx年7月3日以來的新增違法建房行為,按照“三個凡是”(即凡是建房審批手續不全的一律堅決予以查處、凡是雖然取得建房審批手續,但超過建房最后期限的一律堅決予以查處、凡是頂風作案的一律堅決予以查處),采取鐵的手腕,分類建立臺賬,一件一件依法依規處理,絕不姑息。

  四、實施步驟

  (一)清理排查階段(10月20日—10月31日)

  各村組織專人對本轄區內占用永久基本農田建房、強占多占耕地建房、買賣流轉耕地違法建房、在承包耕地上違法建房、巧立名目違法占用耕地建房、違反“一戶一宅”規定占用耕地建房、非法出售占用耕地建的房屋、違法審批占用耕地建房等情況進行拉網式排查,分20xx年1月1日至20xx年7月3日、20xx年7月3日至今兩個階段,分別建立清理排查登記臺賬,于11月1日前報鎮農業綜合服務中心處。

  (二)集中整治階段(11月1日—11月5日)

  各村根據排查情況,分類建立問題排查移交清單,明確整改措施,扎實開展整治工作,逐一銷號,于11月5日前報鎮農業綜合服務中心處。

  一是占用永久基本農田建房、強占多占耕地建房、買賣(流轉)耕地建房、20xx年7月3日以后在承包耕地上違法建房等必須拆除;

  二是以“鄉村振興”“美麗村”“新農村建設”“設施農業”“易地搬遷”等巧立名目,未依法辦理審批手續的必須拆除。

  三是農村村民一戶只能擁有一處宅基地。農村村民出賣、出租、贈予住宅后,再申請宅基地的,不予批準;符合“一戶一宅”的,各村應組織完善手續;“一戶多宅”情況要及時收回宅基地。

  四是違法占用農民集體所有的土地特別是耕地建的房屋屬于違法建筑,相關買賣不受法律保護,不得辦理不動產登記。

  五是農用地轉非農用地等用地審批,由相關單位依照法定權限及法定程序審批。

  六是對20xx年7月3日以后出現的違法審批占用耕地建房的,及時收回無效批準手續,并對相關人員嚴肅追責。

  (三)檢查復核階段(11月5日—11月20日)

  我鎮將組織相關部門成立檢查組,對各村摸排及整改情況進行抽查。對摸排不精準、整改不落實的村,進行通報處理,涉及違規違紀的移送鎮紀委嚴肅查處。各村要及時收集掌握農村宅基地使用、農房建設施工等情況,對違法違規行為做到早發現、早制止、早報告、早查處。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強領導,落實責任。各村要提高政治站位,嚴格落實主體責任,成立工作專班,制定工作方案,壓實責任,明確誰負責、誰分管、誰摸排、誰整改。整改措施要具體到違法建房戶,根據每戶具體情況拿出整改措施、責任人、整改時限,確保工作實效。

  (二)加強協調,嚴厲打擊。鎮級各牽頭部門要主動對接各村,實時掌握工作進展,嚴格工作流程。對發現的違法建房線索,按照相關規定,依法從嚴快處,該制止的必須制止,該拆除的必須拆除。對涉嫌公職人員違規批地、用地等情況,一案雙查、頂格處理。

  (三)加強保障,長效運行。各村要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認識到農村亂占耕地建房的危害性。落實至少1名專職人員負責此項工作。

  違規占有耕地建房整治方案 2

  一、目標任務

  按照政府主導、部門負責、鄉鎮主體的工作思路,堅持實事求是,主動擔當作為,采取有效措施和辦法,分類審慎處置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問題,防止“一刀切”、簡單化。從20xx年7月3日起,對亂占耕地建房行為零容忍,實行“八不準”:

  一是不準占用永久基本農田建房;

  二是不準強占多占耕地建房;

  三是不準在流轉買賣的耕地上違法建房;

  四是不準在承包耕地上違法建房;

  五是不準巧立各種名目占用耕地違法建房;

  六是不準違反“一戶一宅”規定占用耕地建房;

  七是不準非法出售(出租)耕地給他人建房或者將亂占耕地建的房屋出售(出租)他人;

  八是不準違法審批占用耕地建房。

  以“零容忍”態度管住亂占耕地建房增量,依法依規處置存量,嚴肅查處頂風亂占耕地建房、嚴重破壞生態的違法行為,嚴肅查處群眾反映強烈的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問題,嚴肅查處包庇縱容、失職瀆職導致耕地流失及搞利益輸送等嚴重問題,不折不扣抓好清查整治工作,堅決遏制農村亂占耕地建房亂象。

  二、整治范圍

  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問題整治工作,主要聚焦“亂占耕地”和“建房”兩個重點,主要清查整治全縣8個鄉鎮范圍內亂占耕地建房的行為。

  (一)摸排范圍。20xx年1月1日以來占用耕地新建、續建、擴建的房屋。

  1、房屋。一般是指上有屋頂、四周有墻,具有固定性基礎的建筑物。

  2、耕地(基本農田)。以“二調”最終成果數據庫上的地類為基準,結合年度新增耕地項目進行判定。

  已獲得農用地轉用批復的土地上建設的房屋,或已取得不動產登記證書的房屋,符合《自然資源部農業農村部關于設施農業用地管理有關問題的通知》(自然資規〔20xx〕4號)規定的設施農業類房屋,不納入本次摸排范圍。

  (二)摸排類型

  1、住宅類房屋。重點摸清耕地上住宅類房屋的.具體類型(1戶獨棟住宅、多戶成套住宅等),建設主體(本村村民、非本村村民、企業或其他主體),對本村村民的住宅,要重點判定房屋是否符合當地“一戶一宅”政策,或是否屬于保障農村村民“戶有所居”需要,或是否符合“分戶條件”。

  2、公共管理和公共服務類房屋。重點摸清耕地上房屋用途,建設依據和建設所依據相關政策的主管部門等。

  3、工礦、倉儲、商服、旅游等產業類房屋。重點摸清耕地上房屋用途、建設依據、要求建設該類項目的主管部門和處罰情況等。

  三、工作步驟

  (一)調查摸底階段(20xx年8月20日至12月20日)。此次摸排工作時間緊,任務重,成果質量要求高。摸排工作按照屬地管理原則,由各鄉鎮人民政府負總責,要及時研究部署,認真進行“地毯式”摸排,不留死角,摸清底數,杜絕清理排查不全面、不徹底的現象。要逐宗登記摸排的農村亂占耕地建房項目的有關情況,認真填寫《南澗縣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問題摸排信息采集表》,按照一個問題一個臺賬管理,建立問題臺賬。務必認真梳理問題清單,逐宗核實,確保時限內按質按量全面完成摸排工作。

  (二)集中整治階段(20xx年1月1日至20xx年11月20日)。各鄉鎮人民政府、縣各有關單位要聚焦清查整治重點區域、重點問題,制定整治時間表和路線圖,掛圖作戰,倒排工期,采取有力有效措施開展集中整治,整治一項銷號一項。按照既處理事又處理人的原則,采取通報、督辦、約談、問責等形式推動整治工作,在20xx年11月20日前,完成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問題整治工作,并將落實情況上報縣人民政府。

  (三)構建長效機制階段(20xx年1月1日起)。對未完全處置到位的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問題,要制定整治方案,明確處置責任主體、處置時限、處置措施等,掛賬監管,限期落實整治。由縣自然資源局會同縣農業農村局、縣林草局、縣住建局、縣水務局、縣供電局、縣供排水公司等部門發揮聯動機制,形成工作合力,消除管理盲區、明晰執法邊界、完善規章制度,建立健全長效工作機制,堅決防止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問題亂象反彈。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為確保我縣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問題整治工作有效開展,在規定的時限內完成整治整改工作,成立由縣人民政府縣長任組長,分管農業農村、自然資源工作的副縣長任副組長的南澗縣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問題整治工作領導小組,成員由縣級相關部門和鄉鎮人民政府主要領導組成。各鄉鎮人民政府、縣級各成員單位要提高政治站位,精心組織,建立對應的專門工作機構,加強對摸排整治工作的組織領導,確保責任落實到位。

  (二)精心組織排查。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問題整治工作是一項重大政治任務,做好摸排整治工作是順利完成整治工作的重要基礎。摸排工作按照屬地管理原則,由各鄉鎮人民政府負總責,充分調動各級基層力量,充分發動群眾、依靠群眾,確保在工作時限內按質按量全面完成排查工作。各鄉鎮人民政府要切實擔起責任,逐級壓實屬地責任,并于每月15日前、30日前,將經主要領導簽字并加蓋公章的《南澗縣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問題摸排信息采集表》及工作開展情況匯報材料,報縣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問題整治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三)密切配合協作。本次整治工作由各鄉鎮人民政府為主體責任,縣自然資源局、縣農業農村局、縣住建局、縣水務局、縣林草局等有關部門密切配合。要成立南澗縣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問題整治工作業務指導組,由縣自然資源局牽頭,會同縣有關部門派出指導組,加強對各鄉鎮的業務指導,做好法律法規、政策解讀工作,研究解決專項行動推進過程中遇到的困難和問題,著力解決“不會干”的問題,推動此次整治工作順利開展。要建立行政機關和司法機關聯合處置工作機制,合力推進清查整治工作,發現一起、曝光一起、處置一起,絕不姑息,堅決做到“零容忍”。

  (四)依法依規處置。各鄉鎮人民政府、縣各有關單位要根據部門職責,充分發揮綜合執法力量作用,根據違法占用耕地面積、違法問題性質、違法發生時間、違法責任主體等內容,綜合考慮歷史因素和現實情況,依法依規分類審慎處置,防止“一刀切”、簡單化,積極穩妥處置問題。對存量項目分類處置,從實際出發,尊重歷史,實事求是,依法采取拆除、部分拆除、沒收、保留建筑物、沒收違法所得、罰款等措施,分類穩妥處置到位;對無視法律法規、嚴重破壞生態的單位和個人,要依法嚴肅處置到位;對違法違規審批的,要明確責任,依法查處,注意保障無過錯方的合法權益;對存在“互有瑕疵”行為的,要厘清責任,嚴格依法依規、科學合理處置,保障合法權益,確保經得起社會監督和歷史檢驗。

  (五)嚴肅追究責任。強化政治監督,將農村亂占耕地建房整治工作落實情況列為專項監督檢查內容,縣紀委監委將作重點督查。對工作進展緩慢、推諉扯皮、避重就輕、摸排不實的,予以公開通報;對問題嚴重的,約談鄉鎮黨委、政府主要領導;堅決查處工作中領導干部失責、失職、不作為、亂作為問題,對禁而不止、弄虛作假、瞞報漏報的領導干部,要依法依紀嚴肅處理。

  (六)強化氛圍營造。各鄉鎮、縣級各部門要廣泛宣傳,使廣大干部群眾充分認識保護耕地、保障糧食安全的極端重要性,支持和擁護黨中央、國務院開展亂占耕地建房問題整治工作的重大決策部署。對農村亂占耕地建房整治工作,各鄉鎮人民政府、各有關部門要做好正面引導,加強輿情監測和研判,有針對性地回應社會關切和群眾訴求,為此次整治工作營造良好輿論氛圍。

  違規占有耕地建房整治方案 3

  一、整治工作背景

  全面貫徹黨的十八大和十八屆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會精神,緊緊圍繞統籌推進“五位一體”總體布局和協調推進“四個全面”戰略布局,牢固樹立新發展理念,按照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堅守土地公有制性質不改變、耕地紅線不突破、農民利益不受損三條底線,堅持最嚴格的耕地保護制度和最嚴格的節約用地制度,像保護大熊貓一樣保護耕地,著力加強耕地數量、質量、生態“三位一體”保護,著力加強耕地管控、建設、激勵多措并舉保護,采取更加有力措施,依法加強耕地占補平衡規范管理,落實藏糧于地、藏糧于技戰略,提高糧食綜合生產能力,保障國家糧食安全,為實現“兩個一百年”奮斗目標、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中國夢構筑堅實的資源基礎。

  20xx年4月17日中共中央政治局會議強調“六保”工作,“六保”之一就是保糧食能源安全。為實施鄉村振興戰略奠定基礎。

  二、整治工作的目的意義

  土地是不可再生資源,保護土地關乎國計民生,而耕地是糧食生產的重要基礎,保護耕地對保障國家安全、維護社會穩定,促進經濟和社會全面、協調、可持續發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隨著我國經濟的不斷發展和人口的持續增長,土地資源尤其是耕地儲備資源日漸匱乏。目前農村亂占耕地違法建房的事件不斷涌現,呈現出愈演愈烈之勢,導致耕地面積急劇減少,亂占耕地違法建房的問題亟待嚴加處理。

  1、耕地保護關系到國家的糧食安全,關系到農民的長久生計

  國家一直在不斷強調著國家糧食安全和耕地保護,我國人口基數龐大,是世界上人口基數最大的國家,一旦發生戰爭或者重大事故,保障全國人民維持生計的吃飯問題成為了頭等大事,所以,保證國家糧食安全,最根本的是保護耕地。基于我國特殊的國情,實現耕地占補平衡、防治亂占耕地建房等問題成為了保障我國糧食安全的首要任務。

  2、耕地保護事關我國經濟發展

  我國是一個人口眾多的農業大國,人多地少,人均耕地數量少,耕地的后備資源不足,為了穩固農業基礎,必須切實保護耕地。土地作為一個不可再生資源,具有不可移動性、地域性、整體性、有限性等特點,在我國近年來經濟迅速發展的前提下,土地利用需做到可持續發展,則更需強化土地管理、對違法使用耕地等問題進行嚴格管控。

  3、耕地保護事關社會矛盾穩定

  20xx年豬瘟在我國蔓延開來,導致了豬肉的稀缺,由此而引起的各類相關產品價格紛紛上漲,此情況對于農產品來說亦是同理,若耕地稀缺,農產品供給不足,導致物價大幅度上漲,與此同時我國人口持續增長,那么,人口增長與耕地減少的矛盾越來越突出,糧食供給問題越來越大,保持糧食的供給平衡的任務十分艱巨。

  三、《關于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八不準"的通知》

  1、不準占用永久基本農田建房

  根據最新的《土地管理法》規定,國家實行永久基本農田保護制度,永久基本農田經依法劃定后,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擅自占用或者改變用途,農村村民建住宅亦不得占用永久基本農田。為此,通知明確"不準占用永久基本農田建房",并將其擺在8類亂占耕地建房情形的首位,以突出不準亂占耕地特別是永久基本農田建房的總要求。

  2、不準強占多占耕地建房

  根據新規規定,超過批準的數量占地建房,多占的土地以非法占用土地論處。強占耕地建房行為未經合法審批,多占耕地建房行為超出了合法批準的面積,均應明令禁止。

  3、不準買賣、流轉耕地違法建房

  國家實行用途管制制度。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侵占、買賣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轉讓土地用于建房等非農業建設。以買賣、流轉耕地等方式建房,改變了耕地的農用地性質,應明令禁止。

  4、不準在承包耕地上違法建房

  在《土地管理法》和《土地承包法》中規定,承包經營土地的單位和個人,有保護和按照承包合同約定的用途合理利用土地的義務,未經依法批準不得將承包地用于非農業建設。因此,《通知》明確不準在承包耕地上違法建房。

  5、不準巧立名目違法占用耕地建房

  "鄉村振興"、"美麗鄉村"、"新農村建設"、"設施農業"、易地扶貧、移民搬遷等涉及非農業建設的,均須依法辦理用地審批手續。《通知》針對這些情況作出禁止性的規定,旨在防止再出現以各種名義未經批準占用耕地搞休閑、旅游、養老等非農業產業。

  6、不準違反"一戶一宅"規定占用耕地建房

  在此次新規中明確了,農村村民一戶只能擁有一處宅基地。農村村民出賣、出租、贈予住宅后,再申請宅基地的,不予批準。違反"一戶一宅"規定占用耕地建房,應明令禁止。

  7、不準非法出售占用耕地建的房屋

  違法占用農民集體所有的土地特別是耕地建的房屋屬于違法建筑,相關買賣行為不受法律保護,不能辦理不動產登記。因此,應予以禁止。

  8、不準違法審批占用耕地建房

  農用地轉用手續等用地審批須由有權機關依照法定權限及法定程序作出。單位或者個人非法批準占地建房的,批準文件無效。

  四、排查工作相關解釋

  (一)如何認定亂占耕地建房

  按照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專項整治行動部際協調機制辦公室印發的《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問題摸排工作方案》規定,亂占耕地建房,是指沒有合法合規用地手續或用地手續不全,占用各類耕地建設房屋。如,因停批造成多年未批準宅基地的;不符合分戶條件等原因未能批準宅基地的;不符合規劃未能辦理用地手續的;沒有用地計劃指標未辦理用地手續的;沒有繳納相關費用未取得用地手續的;雖有手續但不合法合規的等等。

  需要指出的是,國家方案中指出的亂占耕地建房情形,僅是摸排的政策標準,下步如何分類處置,需待處置政策出臺后按規定辦理。

  (二)本次摸排的對象包括哪些

  本次摸排對象包括四類:

  一是住宅類,包括單戶住宅和多戶住宅。單戶住宅是指一戶一棟的村民住宅,多戶住宅是指一棟房屋由多戶人居住的農村村民住宅。

  二是公共管理服務類。指農村用于公共管理服務的房屋,包括村“兩委”辦公用房,機關單位辦公用房,學校、幼兒園等教育設施,敬老院等養老服務設施,圖書館、閱覽室、禮堂及硬化了的公共廣場等文化娛樂設施,衛生站、垃圾處理站、公共廁所等醫療衛生設施,祠堂、寺廟、教堂等設施。

  三是產業類用房。包括農產品加工點、工業生產用房、商業用房、旅游用房、倉儲物流用房等。

  四是無房屋的其他設施。包括交通、水利、能源礦產、工業、商業、倉儲物流、旅游等用途,但無房屋的建(構)筑物。如公路、礦山采場和堆場、停車場、魚塘等。

  (三)什么是建設主體

  指出資建設房屋或建(構)筑物的單位或者個人(合伙人)。

  (四)關于個人干部身份問題

  干部包括在國家機關、事業單位、人民團體、群眾自治組織和國有企業有編制和長期固定工作的人員,臨時聘用人員不按干部填寫。村(居)支部委員會、村(居)民委員會中經選舉產生的人員按干部身份填寫。

  (五)關于本村村民、外村村民、城鎮居民的判定

  本村村民是指戶籍在本村(居)的村民,判斷時以戶籍登記為準,長期在本村生活但戶籍不在本村的不屬于本村村民。外村村民是指戶籍在其他村(居)的村民。城鎮居民通常指非農業人口,包括落戶在鄉鎮集體戶的人員。

  (六)關于摸排時間問題

  主要摸排20xx年1月1日以來占用耕地建設的沒有合法合規用地手續的房屋。之前個別或部分已經建設但與20xx年以來違法違規建房行為有整體關聯性的房屋,要一并摸排。

  (七)關于耕地和永久基本農田

  耕地是指主要用于種植小麥、水稻、玉米、土豆、蔬菜等農作物并經常進行耕耘的.土地。根據《土地管理法》和原國土資源部頒布的《土地利用現狀分類》的規定,耕地是指種植農作物的土地,包括熟地、新開發整理地、復墾地、輪歇地、草田輪作地;以種農作物為主,間有零星果樹、桑樹或其他樹木的土地;平均每年能保證收獲一季的已墾灘地和海涂。耕地中還包括溝、渠、路和田埂。耕地又可分為五種:

  (1)灌溉水田,指有水源保證和灌溉設施,在一般年景能正常灌溉,用于種植水生作物的耕地,包括灌的水旱輪作地;

  (2)望天田,指無灌溉設施,主要依靠天然降雨,用于種植水生作物的耕地,包括無灌溉設施的水旱輪作地;

  (3)水澆地,指水田、菜地以外,有水源保證和灌溉設施,在一般年景能正常灌溉的耕地;

  (4)旱地,指無灌溉設施,靠天然降水種植旱作物的耕地,包括沒有灌溉設施,僅靠引洪淤灌的耕地;

  (5)菜地,指常年種植蔬菜為主的耕地,包括大棚用地。

  永久基本農田是指根據一定時期人口和社會經濟發展對農產品的需求,依據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確定的不得占用的耕地。

  區別:基本農田只是耕地的其中一部分,而且主要是高產優質的那部分耕地,并不是所有的耕地都是永久基本農田。一般而言,只有那些劃入永久基本農田保護區內的耕地,才視為永久基本農田。

  本次摸排任務中的耕地是指第二次全國土地調查(以下簡稱“二調”)成果為耕地且未依法依規變更用途或現狀為應按耕地管理的土地,以及“二調”后各年度通過土地整理復墾開發等途徑新增加的耕地或按耕地管理的土地。具體情形如:長年耕種的純耕地;休耕、撂荒的耕地;應按照耕地管理的園地、林地、草地、坑塘等用地;應按照耕地管理的設施農業用地;應按照耕地管理的地面已硬化的鄉村廣場等用地;自然資源管理部門認定為耕地,但林業管理部門認定為林地、草原管理部門認定為草地的土地等等。

  (八)關于設施農業用地和臨時用地

  設施農業用地包括農業生產中直接用于作物種植和畜禽水產養殖的設施用地。其中,作物種植設施用地包括作物生產和為生產服務的看護房、農資農機具存放場所等,以及與生產直接關聯的烘干晾曬、分揀包裝、保鮮存儲等設施用地;畜禽水產養殖設施用地包括養殖生產及直接關聯的糞污處置、檢驗檢疫等設施用地,不包括屠宰和肉類加工場所用地等。

  臨時用地是指建設項目施工和地質勘查需要臨時使用國有土地或者農民集體所有的土地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自然資源主管部門批準。其中,在城市規劃區內的臨時用地,在報批前,應當先經有關城市規劃行政主管部門同意。土地使用者應當根據土地權屬,與有關自然資源主管部門或者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村民委員會簽訂臨時使用土地合同,并按照合同的約定支付臨時使用土地補償費。

  臨時使用土地的使用者應當按照臨時使用土地合同約定的用途使用土地,并不得修建永久性建筑物。

  臨時使用土地期限一般不超過二年。

  (九)關于一戶一宅、一戶多宅

  1、一戶一宅:“一戶”根據公安機關戶籍管理的戶口來判定。也就是說,如果在戶口本上登記的是一家人,那么該戶口本所登記的家庭就屬于一戶,一戶只能申請一處宅基地。同時“戶”是指具有本村常住戶口且享受集體資產分配的集體經濟組織成員家庭。一戶擁有一個獨立戶口本,一個大家庭也可能是一戶。一宅的標準是申請到的土地只有一塊。

  2、“一戶多宅”是指農村村民一戶擁有兩處及以上宅基地。

  (十)分戶的條件是什么

  一是家庭成員中的子女年滿18周歲,有完全民事能力,生活能自理,可申請分戶;

  二是結婚成家,可申請分戶。

  (十一)關于土地來源

  1、承包地:承包地是指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按照《農村土地承包法》的規定承包的土地。

  2、自留地:自留地是我國農業合作化后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分配給本集體經濟組織成員長期使用的土地。

  3、集體自營:指集體經濟組織自己經營的土地。

  4、租賃:指向集體經濟組織或他人按約定支付租金獲得使用權、經營權的土地,以租賃事實關系存在為認定標準。

  5、購買:指一次性支付一定費用獲得長久使用權的土地。

  6、土地流轉:農村土地流轉是指農村家庭承包的土地通過合法的形式,保留承包權,將經營權轉讓給其他農戶或其他經濟組織的行為。

  (十二)房屋(項目)總占地面積

  村民建房,房屋面積指房屋垂直投影面積。其他房屋(項目)總占地面積除房屋垂直投影面積外,還包括與該房屋相關聯的庭院、停車場等占地面積。

  房屋面積如何確定?

  有國土調查、確權登記或地籍調查等成果的,按照該成果填報。沒有該成果的,可采取皮尺、紅外測距儀等方式測量。圖斑影像清楚的,也可采取圖上勾繪方式計算。省級下發圖斑時,會有相應圖斑總面積,圖斑范圍內只有一個摸排對象的,可以省級下發的圖斑面積為準。

  關于宅基地面積標準。

  按照《貴州省土地管理條例》第三十條的規定認定,各地屬于哪種限額標準,根據當地地形認定。

  (十三)關于宅基地附屬設施

  附屬設施是指村民主房外的其他設施,包括伙房(廚房)、廁所、院壩、畜禽圈舍等。為掌握農村村民住戶附屬設施情況,為下步分類處置奠定基礎,此次摸排要求填寫附屬設施面積。

  (十四)什么是建筑物、構筑物?

  簡單的識別方法為人可以進去活動的就為建筑物,人不可以進去活動的就為構筑物。通常建筑物就指房屋,一般指供人們進行生產、生活或其他活動的房屋或場所。房屋指由圍護結構組成的能夠遮風檔雨,供人們在其中居住、工作、生產生活、娛樂儲藏物品或進行其他活動的空間場所。如住宅、公寓、宿舍、辦公、商場、賓館、酒店、影劇院等。構筑物是指房屋以外的建造物,人們一般不在其中進行生產生活活動。如煙囪、水井、道路、橋梁、隧道、水壩等。通常情況下,所謂構筑物就是不具備、不包含或不提供人類居住功能的人工建造物。

  (十五)是否符合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的認定?

  判定用地是否符合土地利用總體規劃,應當將違法的界址范圍(或者界址坐標)與鄉(鎮)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紙質圖件(或者數據庫矢量圖件)套合比對、對照,將項目名稱與土地利用總體規劃文本對照。與鄉(鎮)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紙質圖件(或者數據庫矢量圖件)進行套合比對,用地位于規劃城鄉建設用地區域的,應當判定為符合土地利用總體規劃;與鄉(鎮)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紙質圖件(或者數據庫矢量圖件)進行對照,用地位于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確定的交通廊道內、獨立工礦用地區域的,應當判定為符合土地利用總體規劃;與土地利用總體規劃文本進行對照,用地項目已列入土地利用總體規劃重點建設項目清單的,應當判定為符合土地利用總體規劃。

  (十六)占用基本農田的認定

  判定用地是否占用基本農田,應當將用地的界址范圍(或者界址坐標)與鄉(鎮)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紙質圖件(或者數據庫矢量圖件)進行套合比對,對照所標示的基本農田保護地塊范圍進行判定。用地位于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圖上標示的基本農田保護地塊范圍的,應當判定為占用基本農田。

  (十七)涉及保密房屋的如何上報

  按照信息采集表(公共管理服務類)填寫相關信息,以紙質資料報送。

  (十八)大棚房清理整治、違建別墅整治情況如何填寫

  將清理整治情況填入相應圖斑的備注欄中。

  違規占有耕地建房整治方案 4

  一、目標任務

  提高政治站位,樹牢“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堅決做到“兩個維護”,進一步把思想認識和行動統一到黨中央、國務院及省、州、縣相關會議精神的決策部署上來。深刻汲取“大棚房”“違建別墅”等問題教訓,壓實主體責任,主動擔當作為,堅持實事求是,采取有效措施和辦法,分類審慎處置,防止“一刀切”、簡單化。以“零容忍”態度管住亂占耕地建房新增問題,依法依規處置存量問題,嚴肅查處頂風亂占耕地建房、嚴重破壞生態的違法行為,嚴肅查處群眾反映強烈的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問題,嚴肅查處包庇縱容、失職瀆職導致耕地流失等嚴重問題,不折不扣抓好清查整治工作,堅決遏制農村亂占耕地建房亂象。

  二、整治范圍

  國家保護耕地,嚴格控制耕地轉為非耕地。此次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問題專項清查整治工作主要聚焦“亂占耕地”和“建房”兩個重點,主要清查整治全鎮14個行政村范圍內亂占耕地建房的行為。“亂占耕地”是指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的有關規定,非法占有基本農田保護區耕地的行為。對于亂占耕地,將耕地轉為非耕地的行為要嚴厲打擊,堅決遏制。“建房”是指單位或個人在不符合建房條件、用地規劃、建房手續缺失等情況下非法占用耕地建成房屋(包括農宅、瓦窯、臨時搭建簡易房屋等構筑物)。

  三、組織保障

  為確保我鎮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問題專項清查整治工作有效開展,在規定的時限內完成整治整改,特成立八弓鎮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問題專項整治工作領導小組,成員名單如下:

  組長:

  副組長:

  成員: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在鎮國土資源和規劃建設環保中心辦公室。辦公室主任由袁仁義同志兼任。鄒永林、唐立偉負責辦公室日常工作。辦公室負責組織協調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問題整治各項工作。

  領導小組下設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問題整治工作專班:由城建工作組、農業工作組、財政所人員組成,城建工作組、農業工作組具體負責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問題整治工作。財政所具體負責清查整治經費申報和管理。

  四、工作步驟

  (一)自查摸排階段(長期)。

  各村要及時召開會議,加強對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問題整治宣傳力度;明確專人,分組分片對轄區內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問題進行“地毯式”摸排,不留死角,摸清底數,杜絕清理排查不全面、不徹底的.現象;逐宗登記摸排農村亂占耕地建房的有關情況,認真梳理問題清單,逐宗核實統計上報,嚴格按照有關法律法規認定是否屬于亂占耕地建房,確保查清問題。

  (二)集中整治階段(長期)。鎮人民政府對各村逐宗核實統計上報來的數據要認真復核,匯總上報縣級主管部門和縣人民政府研判處置。在縣級主管部門和縣人民政府的帶領下,采取有力有效措施開展集中整治。

  (三)構建長效機制階段(長期)。對未完全處置到位的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問題,制定整治處置方案,明確處置責任主體、處置時限、處置措施等,掛賬監管,限期落實整治。同時加強與各相關部門溝通,形成工作合力,消除管理盲區、明晰執法邊界、完善規章制度,建立健全長效工作機制,堅決防止農村違法占用耕地建房亂象反彈。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鎮人民政府要發揮“第一把手負總責,鎮屬各單位各村協同配合、層層抓落實”的原則,加強組織領導,層層壓實責任,建立健全工作機制,明確責任分工。各行政村包村領導要統一思想,加大對各村農村違法占用耕地建房問題清查整治督促和監管力度。

  (二)依法依規審慎處置。各站股室、各村、鎮屬各單位要根據職責職能,充分發揮群管群防力量作用,根據違法占用耕地面積、違法問題性質、違法發生時間、違法責任主體等內容,綜合考慮歷史因素和現實情況,依法依規分類審慎處置,防止“一刀切”、簡單化,積極穩妥處置問題。既要嚴格依法依規、科學合理處置,又要保障合法權益,確保經得起社會監督和歷史檢驗。

  (三)嚴肅追究責任。各村、鎮屬各單位要將清查整治工作納入日常工作重點,決不允許上有政策、下有對策,決不允許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黨員、領導干部、退休職工參與占用耕地建房的,要帶頭自查自糾,主動匯報情況和爭取處置。對清查整治工作措施不力、推諉扯皮、避重就輕、進展緩慢的,予以公開通報、約談;對禁而不止、弄虛作假、瞞報漏報、壓案不查的,依法依紀嚴肅處理。

  (四)加強輿論引導。各村要做好正面引導,加強輿情監測和研判,有針對性地回應社會關切和群眾訴求,為清查整治專項行動營造良好輿論氛圍。

  違規占有耕地建房整治方案 5

  一、總體要求

  深刻認識,正確把握耕地保護工作的極端重要性,牢固樹立政治意識、法治意識和底線思維,以督察指出問題為警醒。按照國家、省和市有關要求,堅持問題導向,嚴格落實耕地保護責任,以鐵的決心、鐵的手腕、鐵的紀律,堅決查處違法違規占用耕地行為,堅決遏制新增亂占耕地建房亂象。

  二、組織領導

  成立石壩鎮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問題整治工作領導小組(以下簡稱領導小組),負責組織協調和指導督促全鎮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問題整治工作。鎮黨委書記黃作林擔任組長,鎮黨委副書記、鎮長鐘少珍擔任常務副組長,其他班子成員為副組長,各有關部門負責人和各村支書(主任)為成員。

  三、部門責任分工

  1、紀檢監察辦公室。負責加強對各部門、各村在推進整治工作中履職情況的監督檢查。對因清理存量和新增問題整治工作推進不力導致轄區內亂占耕地建房問題嚴重的村、部門,以及包庇縱容、失職瀆職導致耕地流失的領導干部,嚴肅追責問責。

  2、自然資源所。負責統籌協調全鎮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問題整治工作,指導和督促各村開展農村亂占耕地建房的存量摸排和打擊新增工作,匯總統計全鎮摸排情況;根據國家、省、市、縣有關要求,結合摸排工作成果,研究提出分類處置的政策意見建議。督促指導各村落實對于新增亂占耕地的整治工作,指導各村按要求規范開展補充耕地及永久基本農田整改補劃工作;指導各村編制村莊規劃,落實農村宅基地用地計劃指標,加快農房農用地轉用審批;督促指導各村嚴格執行鄉村建設規劃許可制度,做好農村不動產確權登記發證。

  3、綜合行政執法辦公室。負責對整治工作中涉及的行政執法行為進行監督,指導涉及拆除房屋引起的行政訴訟案件應訴工作。

  4、村建所。負責指導督促各村對已辦理施工許可的農房建設的質量安全進行監管,會同自然資源所、農業農村辦公室指導督促各村實施建筑風貌管控。

  5、農業農村辦公室。負責配合全鎮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問題整治工作;參與編制國土空間規劃和村莊規劃,研究制定農村宅基地管理、分配、使用、流轉、審批等相關政策,指導規范宅基地分配、使用、流轉、糾紛仲裁管理、宅基地合理布局、用地標準、違法用地查處等,建立農村宅基地管理的長效機制;加強與自然資源所、村建所等部門的溝通協調,做好農村宅基地審批管理與農房建設、不動產登記等工作的有序銜接。

  6、綜合治理辦公室。依法處理非法上訪行為,做好維穩工作。

  7、文化站。負責指導協調相關網絡輿情監測、通報、研判和應對處置引導工作,根據工作需要和進展情況,宣傳報道成功經驗和做法,曝光重大、典型案件。

  8、派出所。負責做好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問題清理整治涉及的戶籍認定工作;嚴厲打擊在整治工作中阻礙國家機關工作人員依法履行職務的行為。

  9、供電所。在通電前,須核準用地及報建手續完善后方可通電,并對亂占耕地建房的實施斷電處理。

  10、包村領導和包村負責人。負責督促農村基層黨組織充分發揮落實上級決策部署的戰斗堡壘作用,積極引導村“兩委”干部特別是村黨組織書記在落實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問題整治工作中示范帶頭、擔當作為。

  11、各村委會。作為農村亂占耕地建房清理整治工作的責任主體,負責轄區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問題的存量摸排和打擊新增的工作;負責整治工作的宣傳發動和做好群眾思想工作。建立村級監管員制度,發揮村級組織作用。加強巡查,及時發現、嚴厲制止,依法打擊新增農村亂占耕地建房行為;按照國家、省、市有關政策具體組織實施分類整治。

  四、網格設置和層級動態管理機制職責

  按照全覆蓋、無縫隙的工作要求,將全鎮劃分為四級網絡進行管理。

  (一)一級網格

  以石壩鎮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問題整治工作領導小組為一級網格,負責指導、督促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問題整改工作,并進行相關情況通報。由鎮政府主要領導負總責,分管國土工作的領導負有直接領導責任。

  (二)二級網格

  以包村領導干部為二級網格,各村以包村領導為網格單位第一責任人,包村干部為第二責任人,對本村內發生的亂占耕地建房負責,督促、指導、協調所包村做好用地巡查和亂占耕地建房的整改工作。

  (三)三級網格

  以各村為三級網格,各村支書、主任為網格內的第一責任人,各村干部為第二責任人,負責對轄區土地的巡查,協助自然資源所宣傳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八不準”等相關政策,發現亂占耕地建房行為及時制止和匯報,做好亂占耕地建房整改工作。各村負責國土工作的村干部為網點信息員,有關情況由網點信息員及時向鎮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問題整治工作領導小組報送。

  (四)四級網格

  以村民小組為四級網格,各村民小組長為網格內的`責任人,負責對轄區土地的巡查,發現亂占耕地建房及時制止和匯報,協助鎮、村兩級做好亂占耕地建房整改落實工作。

  五、工作內容

  (一)遏制新增違法占耕行為

  要以“零容忍”的態度,對20xx年7月3日后新增的違法占用耕地建房行為(包括農房摸排圖斑、土地衛片圖斑、線索舉報及日常巡查發現的)進行全面摸排,建立“新增問題動態清單”,對照清單實行“一個問題一個臺賬”進行銷號管理,切實做到整改一個問題、核銷一個問題,確保問題整治到位。

  (二)存量問題摸排整治

  對存量問題組織再次摸排,嚴防“存量變新增”情況再次出現。

  1、在前期(20xx年11月)上報摸排數據基礎上,綜合運用遙感監測、資料審核、實地核查等多種手段,按照《博羅縣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問題摸排工作方案》有關方法和統計口徑,對轄區內亂占耕地建設行為再次進行全面核查,重點對國家、省、市、縣下發的52437個農房摸排圖斑中。已上報不納入農房摸排范圍的24139個圖斑進行再次核查,并再次完善鎮(街道)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問題存量工作臺賬。

  2、按照“尊重歷史、分類處置、先易后難、審慎推進”的原則,結合實際情況,對存量問題的處置情況提前組織研判,待國家、省和市下達分類處置政策后再依法處置。期間國家、省、市、縣另有部署安排的,工作步驟可根據國家、省、市、縣規定適時調整。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認識,強化領導

  各部門、各村要深刻吸取惠陽區萬林山泉農場事件教訓,嚴明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把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問題整治工作作為全鎮整治“兩違”工作中的重點內容和落實耕地保護責任的重要手段,夯實鄉村振興工作的重要基礎。切實負起職能責任,從保障群眾合法權益、保護耕地紅線、維護國家糧食安全的高度推進整治工作,強化組織領導,協同作戰,形成工作合力。

  (二)全面摸排,確保成效

  各部門、各村要做細做實排查摸底,在前期摸排整治成果基礎上再次全面核查,除了國家、省下發疑似圖斑外,還要對所有耕地紅線范圍內的自主摸排,建立存量清單和新增清單,全面摸清農村占耕建房問題底數。要做到清查全方位、無“死角”,不漏一戶一宗,信息填報準確、數據真實可靠。

  (三)分類整治,嚴控新增

  切實將遏制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問題擺上工作突出位置和重要議事日程。對于存量問題遵循“分類施策、尊重歷史、妥善處理”的原則,下來依據國家、省、市政策意見分類處置,但對于占耕問題嚴重的項目要主動作為,從嚴從速整改到位。對20xx年7月3日以后的新增亂占耕地建房問題采取“零容忍”態度,嚴肅查處整改,該拆除的拆除,該復耕的限期恢復耕種條件,該追究責任的依法依規追究責任。對無視法律法規、嚴重占用破壞耕地特別是永久基本農田的單位和個人,要依法嚴肅處置到位;對違法違規審批的,要明確責任、依法查處,注意保障無過錯方的合法權益,確保經得起社會監督和歷史檢驗。

  (四)加強監督,嚴明紀律

  自然資源所、農業農村辦公室、村建所要建立定期通報制度。根據整改情況實行“一月一通報”制度。通報情況定期上報鎮委、鎮政府,同時抄報鎮紀委監委。鎮紀委監委將結合通報情況,對工作進展緩慢的視情況約談提醒;對在整治工作中空泛表態、敷衍塞責、弄虛作假、失職失責或在約談提醒后仍拒不整改的,嚴肅追究相關人員責任。

  (五)宣傳政策,營造氛圍

  各部門、各村要高度重視土地政策宣傳工作,充分發揮農村群眾在遏制新增亂占耕地建房中的主體地位和主力作用,通過電視、廣播、微信宣傳和張貼海報、懸掛橫幅等方式,在農村地區開展廣泛深入的輿論宣傳,使農民群眾依法守法,通過合法渠道辦理建房用地手續。各部門、各村要充分認清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問題整治工作的復雜性、艱巨性,著力在推進農村農民建房審批改革、聯合執法監管等方面下功夫,加快補齊規劃管控缺失、審批不具可操作性、執法力量薄弱等各項短板,建立健全預警預防機制,規范農村住房建設,為鄉村振興建設提供有力保障。

  違規占有耕地建房整治方案 6

  一、整治范圍

  大柘鎮行政區域內農村亂占耕地建房或無用地手續建房行為。

  二、整治內容

  1、未經許可或未經批準改建、擴建、新建的建(構)筑物,以及未經批準或超過批準期限的臨時建(構)筑物;

  2、少批多占、批甲占乙的建(構)筑物;

  3、占用基本農田、耕地建房的建(構)筑物;

  4、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違法占用地建設行為。

  三、整治目標

  通過進一步清查治理,增強廣大群眾保護耕地、依法用地、依法建設意識;完善查處和制止農村亂占耕地建房行為的長效管理機制;妥善處理歷史遺留問題,對新出現的農村亂占耕地違法建房行為發生一起、查處一起,堅決有效遏制農村亂占耕地建房行為。

  四、整治任務

  (一)對所有農村亂占耕地建房或無用地手續建房行為進一步集中清理。

  1、耕地。占用的耕地是指第二次全國土地調查(以下簡稱 “二調”)成果為耕地且未依法依規變更用途或現狀為應按耕地管理的土地,以及“二調”后各年度通過土地整理復墾開發等途徑新增加的耕地或按耕地管理的土地。具體情形如:長年耕種的純耕地;休耕、撂荒的耕地;應按照耕地管理的園地、林地、草地、坑塘等用地;應按照耕地管理的設施農業用地;應按照耕地管理的地面已硬化的鄉村廣場等用地;自然資源管理部門認定為耕地,但林業管理部門認定為林地、草原管理部門認定為草地的土地等等。

  沒有合法合規用地手續建設的房屋,無論全部或者部分違法占用耕地(包括國有的和集體的),都要納入摸排整治范圍。對實際已經建設但因各種原因導致“二調”時調查為耕地的土地上建設的房屋,也要納入摸排整治范圍,但可以舉證說明。

  2、用地手續。亂占耕地建房,是指沒有合法合規用地手續 或用地手續不全,占用上述各類耕地建設房屋。如因停批造成多年未批準宅基地的;不符合分戶條件等原因未能批準宅基地的;不符合規劃未能辦理用地手續的;沒有用地計劃指標未辦理用地手續的,沒有繳納相關費用未取得用地手續的;雖有手續但不合法合規的等等。

  已依法取得農用地轉用審批手續的土地上的房屋,已合法審批的宅基地上建設的房屋,已依法取得不動產登記證書(含之前依法頒發的土地使用權證、房屋所有權證)且未擴建違法占用耕地的房屋,已依法取得臨時用地手續且尚未到期的臨時用地上的房屋,在“大棚房”清理整治工作中已整改到位的設施農業用地上的房屋,符合《自然資源部農業農村部關于設施農業用地管理有關問題的通知》(自然資規〔20xx〕4號)要求或各省級相關主管部門出臺的設施農業用地相關規定興建的種植業、養殖業房屋,以及已經納入全國違建別墅問題清查整治專項行動的房屋,不納入本次摸排整治范圍。

  各村在滿足本方案規定的前提下,可結合本地區實際對摸排范圍和內容進行拓展。

  (二)切實加強巡查、監管、查處工作。對全鎮范圍內20xx年1月1日至20xx年7月3日之間各類占用耕地建設的沒有合法合規用地手續的房屋涉及用地情況,房屋建設、使用和非法出售情況,處罰情況等,進行現狀摸排、底冊固化,建立全鎮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問題工作臺賬。對20xx年7月3日以后新出現的農村亂占耕地建房行為,以“零容忍”的態度發現一起查處一起,違建一處拆除一處。

  (三)制定規范大柘鎮用地和建設管理的相關配套措施,建立治理農村亂占耕地建房行為的長效機制。

  五、整治原則

  (一)堅持依法整治,長效管理。堅持依法查處,構建長效管理機制,堅決杜絕新增農村亂占耕地建房行為,有序推進行政區域內建設和管理的規范化、制度化、法制化。

  (二)堅持屬地管理,分級負責。各村成立農村亂占耕地建房整治工作領導小組,建立健全鎮、村、村小組三級組織網絡體系。落實屬地管理主體責任,切實抓好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問題的綜合整治工作。明確鎮各掛村領導和村支部書記、主任為農村亂占耕地建房行為治理第一責任人,分管領導為直接責任人,鎮屬各部門要按“誰主管誰負責”原則,積極配合各村開展治違工作。

  (三)堅持群眾參與,社會監督。強化宣傳,廣泛動員單位、企業和群眾,自覺擔負起建設、管護城鎮義務,積極勸阻、制止和舉報農村亂占耕地建房行為,動員農村亂占耕地建房行為主體自行消除違法違規行為。

  (四)堅持集中力量,綜合整治。整合執法力量,強力開展農村亂占耕地建房治理行動,切實加大現場巡查力度,采取行政、經濟和法律等手段,及時有效打擊新出現的農村亂占耕地建房行為,做到發現一起、查處一起、教育一片、懲戒一方。

  (五)堅持嚴肅紀律,懲防并舉。結合“不作為、慢作為、亂作為”問題專項整治工作,切實加大對整治農村亂占耕地建房行為的督查督辦力度,狠抓典型,開展預防教育,強化干部履職的責任監督,嚴肅查處發生在群眾身邊的違法違紀行為,強力推進農村亂占耕地建房整治工作。

  (六)堅持分類處理,重點整治。開展清理整治工作后頂風亂占亂建的,一律依法查處,堅決杜絕出現新的農村亂占耕地建房行為;對嚴重影響城鄉規劃,占用基本農田、耕地,危及公共安全,存在嚴重安全隱患的現有正在建設的違法建筑,按照有關規定立即拆除;對具體的分類整治辦法,由鎮村鎮辦、自然資源所擬制,鎮整治領導小組研究確定。

  (七)堅持自行整改和強制整治相結合。充分發揮黨員干部帶頭作用、村集體經濟組織宣傳發動作用和依法強制整改的教育震懾作用,專項整治工作以農村亂占耕地建房行為主體自行整改為主、執法部門依法整治為輔。

  六、工作步驟

  整治農村亂占耕地建房行為工作分為宣傳動員和清理調查、集中整治、鞏固提高三個階段。

  (一)宣傳動員和清理調查階段(20xx年8月15日至9月15日)

  1、廣泛宣傳發動。鎮級層面召集各行政村(居委)召開“大柘鎮農村亂占耕地建房整治工作會議”,會上,鎮主要領導對整治農村亂占耕地建房作出指示,要求鎮村干部要充分認識保護耕地、保障糧食安全的極端重要性,要一以貫之支持和擁護黨中央、國務院開展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問題整治工作的重要決策部署;發放《關于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八不準”的通知》的宣傳冊和宣傳橫幅。各村要制定詳細工作方案,召開動員大會,做好準備工作,及時了解群眾的思想動態,有針對性地做好解釋引導工作,有效化解本行政區域內相關影響社會穩定的苗頭和隱患;鎮紀委、派出所、農業農村辦、自然資源所和各村要及時公布舉報電話;邀請人大代表、政協委員參與監督。

  2、深入開展法制宣傳活動。以宣傳《土地管理法》《城鄉規劃法》《水利法》《防洪法》《森林法》《廣東省城鄉規劃條例》《基本農田保護條例》等法律法規為重點,采取召開動員會議、印制宣傳冊(單)、設置固定宣傳標語、“村村響”大喇叭、宣傳車巡回宣傳等方式,進村、進校園開展宣傳,使農村亂占耕地建房行為整治工作做到家喻戶曉。

  3、做好清理調查核實工作。按照屬地管理原則,各村對本行政區域管轄范圍內的農村亂占耕地建房行為進行全面調查摸底,逐一進行清理審核,并分清類別、界定性質、認定身份、核定面積、逐戶建立檔案后匯總再交給主管部門。

  4、加強常態巡查。

  一是固化20xx年1月1日至20xx年8月15日之間行政村域內房屋現狀,以村兩委和各小組為單位,對農戶現狀居住房屋進行底冊固化,做到底數清;

  二是各村和鎮相關部門要持續開展農村亂占耕地建房行為整治常態化工作,對20xx年8月15日至9月15日之間新建或仍在續建的,由掛村領導牽頭村“兩委”及時告知建房戶立即停止建設并匯總上報鎮領導小組辦公室,鎮相關部門到現場核查建房地類并對建房戶發放責令停止違建通知書,并報領導小組主要領導進行研討;

  三是各掛村工作組和村“兩委”干部按網格化片區分工,是整治亂占耕地建房的主體責任人,發現有違建行為應及時阻止、及時上報到鎮,不得瞞報、漏報,對不主動作為的行政村,將由鎮紀委嚴格追究責任,堅決杜絕新增農村亂占耕地建房的行為。

  (二)集中整治階段(20xx年9月15日至12月15日)

  各村和鎮相關部門要嚴格按照工作機制和職責分工開展日常整治工作,切實加大對20xx年7月3日后新發生農村亂占耕地建房行為的查處力度。對20xx年7月3日以前動工,現仍在施工,不聽勸阻的,視為新發生的`農村亂占耕地建房行為從嚴查處。對存量的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建(構)筑物實行自行整改與依法整改。

  1、自行整改。有關責任部門要積極宣傳政策,動員農村亂占耕地建房違法主體自行整改。機關、企事業單位,黨員、干部職工及其親屬有農村亂占耕地建房行為的,應在限期內帶頭自行整改;其他人員有違法建筑的,應在限期內自行整改。自行拆除違法建筑的,拆除前應向所在的村申請安全指導;無能力自拆的,可向鎮申請助拆。各村建立拆違指導組,對于自拆住戶,指導組派員到場指導住戶安全拆除。

  2、依法整改。對限期內未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違法主體,依法實施整治。對以暴力等手段妨礙、阻撓公務或執法的,司法機關依法從嚴處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進行重點整治,情節特別嚴重、社會影響惡劣、有重大安全隱患的要先行拆除:

  (1)占用基本農田、耕地正在進行建設的;

  (2)未批先建、不報批相關建房手續正在建設的;

  (3)鎮屬各單位、各部門和干部職工的違法建筑物、構筑物;

  (4)占用農村公共道路的;

  (5)已下達限期拆除違法建設決定書還未拆除的;

  (6)正在進行違法建設的;

  (7)其他應拆除的情形。

  (三)鞏固提高階段(20xx年12月15日至12月30日)

  1、總結前期工作開展情況,完善土地、規劃、建設管理措施,規范建房行為,加大土地和規劃執法力度,實現城鎮建成區范圍內無新增違法占地和違法建設現象。

  2、結合整治活動,查找存在問題,深刻剖析形成問題的原因,總結整治活動取得的成效和經驗,制定出符合實際的管理制度,形成一套土地管理、房屋建設長效機制,使我鎮用地建設管理走上規范化、制度化、法制化軌道。

  3、疏堵結合。加大對農村亂占耕地建房整治的同時,鎮級依據上級部門的規劃職能下放,結合已審批的空間規劃、村莊規劃等相關法定規劃,對各行政村已劃定的集中安置點、農村居民建房點、村莊建設用地等類別,按照合理的規劃布局、建設用地規模、房地一體登記信息等進行逐批受理合規合法的報建手續。

  七、責任分工

  (一)鎮屬各部門做好如下工作職責:

  1、鎮黨政綜合辦公室負責做好相關協調工作;起草或審定以鎮黨委、政府名義印發的工作文件、目標責任書。

  2、鎮紀委監察辦公室負責制定關于黨政機關公職人員、黨員和干部參與農村亂占耕地建房行為的處理辦法;及時查處黨政機關公職人員、黨員和干部參與農村亂占耕地建房行為;做好整治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工作監督檢查,嚴格追究履職不到位、“不作為、慢作為、亂作為”的單位及個人責任;派紀檢監察人員對鎮村開展日常督查工作,對鎮治違領導小組辦公室已建立的工作責任機制及工作制度執行情況予以督查。

  3、鎮經濟發展辦公室負責經費保障及經費使用、檢查工作。

  4、鎮綜合治理辦公室負責農村亂占耕地建房行為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負責與市、縣信訪部門銜接,做好上訪人員解釋疏導工作。

  5、鎮公共服務辦公室負責會同相關部門及相關村做好涉及農村亂占耕地建房行為特困家庭審核、認定和救濟工作,保障其基本生活;做好進一步整治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工作宣傳報道,對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典型案例跟蹤曝光,開辟集中整治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宣傳專欄。

  6、鎮農業農村辦公室、自然資源所負責組織實施全鎮集體土地上農村亂占耕地建房行為整治工作,查處率達100%;對全鎮集體土地上發現的農村亂占耕地建房行為,及時制止和查處,確保不出現新增農村亂占耕地建房行為;負責統計全鎮有關農村亂占耕地建房行為情況上報鎮黨委、政府;負責對各村、各部門治理農村亂占耕地建房行為工作開展情況進行督促檢查考核;負責全鎮建設用地上合規合法的規劃建設審批工作,督促指導全鎮范圍內的違法建設查處整治、亂占耕地摸排上報工作。

  7、派出所負責抽調人員充實農村亂占耕地建房整治公安專案組警力;負責治違辦依法停工、依法拆除及集中整治行動的治安保障;負責偵辦整治農村亂占耕地建房行為中妨礙公務、妨礙社會管理和非法經營等相關違法犯罪案件。

  8、鎮綜合行政執法辦公室、自然資源所負責全鎮土地違法用地執法工作,有效遏制我鎮集體土地和國有存量土地上出現新增違法用地;督促指導全鎮違法用地清理整治工作。

  9、鎮綜合治理辦公室、綜合行政執法辦公室負責組織民兵應急分隊,積極配合治違領導小組辦公室做好依法停工和依法拆除工作。

  10、水務所負責實施河道整治和水務執法工作,查處河道兩邊行洪保護范圍內的農村亂占耕地建房行為;指導相關村河道管理工作。

  11、林業站負責制止和處罰違法占用林地建設行為和違法進行設施農用地建設的行為。

  12、水務所、供電所嚴格按照有關法律規定要求,配合做好農村亂占耕地建房行為整治工作,不得為農村亂占耕地建房項目提供供水、供電等服務;查處違法占地建設中涉及違規使用水、電、通訊等行為。

  (二)各村委做好如下工作職責:

  切實履行本行政區域內整治職責,控制農村亂占耕地建房行為的主體責任,負責農村亂占耕地建房行為動態日常巡查和控管工作,發現農村亂占耕地建房行為,及時組織人員到現場了解情況、做好記錄,做好宣傳勸阻工作,直到停工拆除為止。對農村亂占耕地建房行為按屬地管理原則由各村承擔巡查、控管責任,確保不出現新增農村亂占耕地建房行為。配合鎮開展農村亂占耕地建房查處工作,做好在整治行動中涉及群眾勸導及維穩工作。負責對農村亂占耕地建房行為摸底清理登記工作,以村委會和村民小組為單位,進村入戶,對各類違法用地違法建設情況逐戶逐宗調查,登記造冊,摸清情況,并匯總報送鎮領導小組辦公室備案。實行周報制度,每周定時向鎮報告農村亂占耕地建房治理工作開展情況。負責將自然資源管理和城鄉規劃建設管理工作納入本村年度目標考核內容,明確工作目標任務,層層簽訂責任書。按屬地管理原則,切實加強對本行政區域內農村亂占耕地建房行為安全監督管理。

  八、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為加大對農村亂占耕地建房綜合整治工作的開展力度,確保各項工作落到實處,農村違法用地情況得到明顯改善,特成立大柘鎮整治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專項工作領導小組(以下簡稱領導小組),具體組成人員如下:

  組 長:

  副組長:

  各村支部書記、主任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主任由吳欽福同志兼任,副主任由余文揚同志擔任,辦公室設在鎮村鎮辦,負責領導小組日常工作。各村是農村亂占耕地建房整治工作的主體責任單位,采用網格化包片負責制,由工作組和村委包片負責人負責片區的農村亂占耕地建房整治的核查、巡查監管、數據匯總工作。

  (二)強化隊伍建設。在全鎮抽(選)調干部職工和聘用協管人員充實鎮治違工作隊伍。設執法隊、內勤組、宣傳報道組、督查監督組、司法專案和治安保障組、綜合執法辦案組。在鎮農村亂占耕地建房整治工作領導小組統一領導下,各司其職、分工協作、統一管理、統一調度。

  (三)農村亂占耕地建房治理工作經費由鎮財政預算安排。

  九、加強監督檢查

  (一)實行目標管理。從20xx年8月15日起,鎮政府將國土資源、城鄉規劃建設執法工作納入對各村和有關部門目標考核。凡工作人員中有不認真履職,不遵守紀律、不能完成農村亂占耕地建房治理工作任務等情況的,鎮紀委將會同有關部門嚴肅查處;觸犯法律的,依法處理;對授意弄虛作假、虛報瞞報的領導干部,嚴肅問責。

  (二)嚴格監督檢查。機關單位工作人員參與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和妨礙執法的,違建戶家屬是國家工作人員而不配合查處工作的,各村和鎮相關部門不按工作方案開展工作的,對摸排整治工作進展緩慢、推諉扯皮、避重就輕、填飽數據不認真的,予以公開通報;對問題嚴重的,鎮紀委負責約談相關責任同志。

  (三)責任追究。鎮農村亂占耕地建房整治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鎮紀委、黨政辦將定期和不定期對農村亂占耕地建房情況進行督查,并將督查情況予以書面通報,對弄虛作假、謊報事實的予以全鎮通報;對查處農村亂占耕地建房行為不作為、查處不及時、處罰不到位且造成負面影響的,由紀檢監察機關根據性質和造成負面影響的程度,對涉及部門的黨政負責人和辦案人員嚴格責任追究。

  違規占有耕地建房整治方案 7

  為深入貫徹落實全國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問題整治工作電視電話會議精神,切實做好我鎮被湛江市掛牌整治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工作,堅決維護良好的土地秩序,嚴格規范土地管理和房屋建設,結合我鎮實際,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導思想

  認真貫徹落實市委、市政府關于嚴格土地管理、規范用地秩序的一系列重要部署,牢牢守護18億畝耕地紅線,依據土地管理法律法規和相關政策,依法嚴肅查處土地違法違規行為,全面做好我鎮農村亂占耕地建房的整治工作,進一步落實最嚴格的耕地保護和節約集約用地制度,規范土地管理使用秩序,進一步優化農業產業空間布局,實現我鎮生態保護、綠色發展、民生改善高質量發展。

  二、目標任務

  提高政治站位,壓實主體責任,主動擔當作為,堅持實事求是,采取有效措施,分類審慎處置,防止“一刀切”、簡單化,以“零容忍”態度依法嚴肅處理20xx年7月3日以后違法違規占用耕地新建、擴建、續建或非法出售的房屋,包括住宅類、產業類和公共管理服務類房屋,真正落實自然資源執法“嚴起來”的要求,嚴肅查處頂風亂占耕地建房、嚴重破壞生態環境的違法行為,嚴肅查處群眾反映強烈的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問題,嚴肅查處包庇縱容、失職瀆職導致耕地流失及搞利益輸送等嚴重問題,不折不扣抓好清查整治工作,堅決遏制農村亂占耕地建房亂象。

  通過全面排查、拆除違章建筑、復耕等方式對我鎮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問題進行有效治理,恢復土地原貌,還田于民,有效震懾違法侵占耕地行為,進一步推進土地有效管理,規范我鎮用地秩序,擴大宣傳教育成效,進一步提升自然資源管理效能,堅決打擊違建行為,確保違建點復耕有序順利完成。

  三、整治范圍、時間

  (一)整治范圍:主要整治全鎮17個村委會20xx年7月3日以后農村亂占耕地建房的行為。

  (二)整治時間:20xx年10月11日至12月10日。

  四、組織機構

  為更好地推進整治攻堅行動,經研究,決定成立石城鎮農村亂占耕地建房整治攻堅行動指揮部,由鎮黨委書記陳明波同志任總指揮,鎮委副書記、鎮長朱海霞同志任副總指揮,副鎮長王鑒同志任總指揮辦公室主任,指揮部辦公室設在鎮綜合行政執法辦(隊)。指揮部下設6個工作小組:

  (一)信息收集組

  組長:

  成員:

  工作職責:負責開展違建點基本情況的信息收集,形成書面匯報材料。

  (二)宣傳教育組

  組長:

  成員:

  工作職責:負責土地綜合整治的宣傳教育工作,組織宣傳車巡回宣傳、懸掛宣傳橫幅、派發宣傳單張、進村入戶做好群眾的宣傳教育工作。

  (三)違建拆除組

  組長:

  成員:

  工作職責:組織鎮綜合行政執法辦(隊)和鎮規劃建設(社區建設)辦協調相關單位和村委會做好違法建筑的拆除。

  (四)耕地復耕組

  組長:

  成員:

  工作職責:組織鎮農業農村辦、鎮規劃建設(社區建設)辦和村委會、違法用地戶主做好耕地的復耕工作。

  (五)穩控工作組

  組長:

  成員:

  工作職責:組織鎮綜合治理辦和各村委會做好村民的穩控工作,及時處理現場的矛盾糾紛。

  (六)后勤保障組

  組長:

  成員:

  工作職責:組織鎮黨政綜合辦做好后勤保障工作。

  五、時間進度和工作安排

  10月11日起至12月10日,分三個階段進行。

  (一)動員部署階段(10月11日)。各有關單位部門、村委會要按照職責分工,迅速開展整治專項行動,把相關人員責任落實到位,確保整治行動取得實質成效。

  (二)集中整治階段(10月11日至11月底)。

  1、信息收集(10月11日至10月20日):對石城鎮農村亂占耕地建房開展調查,全面摸清基本情況并形成書面材料。

  2、違建拆除(10月20日至11月底):組織協調相關部門和村委會依法依規對石城鎮農村違法用地建筑進行拆除。

  3、復耕(10月20日至11月底):組織協調相關部門和村委會干部、違法用地戶主,迅速做好違建點的復耕工作。

  (三)總結提升階段(11月底至12月10日)。各村委會,機關企事業有關單位,鎮屬有關部門要以本次專項整治行動為契機,舉一反三,認真總結,加大宣傳,堅決打擊違法違規用地行為,形成高壓態勢和濃厚氛圍。

  六、工作步驟

  (一)全面排查摸底

  鎮綜合行政執法辦(隊)、規劃建設(社區建設)辦要按照邊清查邊整治的工作原則開展自查自糾工作,并及時研究部署,通過實地核查、信息收集等多種手段進行“地毯式”摸排,不留死角,摸清底數,杜絕清理排查不全面、不徹底的'現象,逐宗登記摸排到的農村亂占耕地建房的有關情況。各村委會要認真梳理問題清單,逐宗核實,嚴格按照有關法律法規認定是否屬于亂占耕地建房,確保查清情況。要建立違建問題臺賬及銷號制度,按照“一宗違建一個臺賬”實行問題臺賬銷號管理,做到整改一宗、核銷一宗,確保整治到位。

  (二)建立健全土地巡查監管機制

  建立健全土地巡查監管機制,探索創新巡查制止手段,壓實工作責任,努力做到“早發現、早制止、早整改”。建立綜合行政執法與自然資源執法有效銜接,加強業務培訓,提高一線執法人員綜合素質和業務水平。提升案件查處質量,強化執法監督作用,依法從嚴查處新增農村亂占耕地建房違法行為,涉嫌犯罪的及時移交司法機關處置。

  (三)切實保障農村村民合理建房用地需求

  進一步加強農民合理住房用地保障工作,充分了解匯總農村村民建房用地需求,嚴格審核用房報建手續,切實保障農村村民合理建房用地需求。

  (四)強化政策宣傳和開展警示教育

  加大宣傳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八不準”力度,公開通報新增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問題查處典型案例。創新宣傳方式和手段,充分利用抖音、微信等新媒體公眾平臺擴大宣傳面,引導全民合法用地建房,努力營造全民保護耕地的良好氛圍。

  七、工作要求

  (一)強化責任落實。鎮、村兩級要把此次整治行動作為當前重大任務,加強領導,明確任務,強化措施,落實責任,強化督導檢查,開展好專項整治行動。各村委會要按照“村黨總支書記負總責,村委會管片干部對其分管片區負直接責任,鎮掛點班子對其掛點村委會負用地監管責任,鎮掛點干部對其掛點村委會負連帶責任,協同配合、層層落實”的原則,加強組織領導,壓實主體責任,建立健全工作機制,明確責任分工。

  (二)注重督查考核。鎮規劃建設(社區建設)辦會同鎮綜合行政執法辦(隊)、鎮紀檢監察辦、鎮黨建工作(組織人事)辦對各個村委會工作落實情況開展督促檢查,對違法占用耕地工作整治進行全覆蓋督促指導,定期進行通報。堅決防范整治工作中的形式主義和官僚主義,對整治工作進展緩慢、推諉扯皮、避重就輕的,將予以公開通報、約談等處理;對弄虛作假、瞞報漏報、壓案不查的,將依法依紀嚴肅處理。對掛牌整治任務不落實,新增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問題未能得到有效遏制的,將暫停土地開發利用審批工作,并由鎮黨建工作(組織人事)辦、鎮紀檢監察辦對有關村“兩委”干部進行組織處理和紀律處理。

  (三)密切配合協作。本次專項行動由鎮綜合行政執法辦(隊)、鎮規劃建設(社區建設)辦等相關辦公室密切配合,合力推進清查整治工作,做到發現一起、處置一起,絕不姑息,堅決做到“零容忍”處理。加強對各村委會的業務指導,做好法律法規、政策解讀工作,研究解決專項行動推進過程中遇到的困難和問題,推動專項行動順利開展。

  (四)依法依規審慎處置。各村委會要根據職責,充分發揮綜合執法力量作用,根據違法占用耕地面積、違法問題性質、違法發生時間、違法責任主體等內容,綜合考慮歷史因素和現實情況,依法依規分類審慎處置,防止“一刀切”、簡單化,積極穩妥處置問題。對存量項目分類處置,從實際出發,尊重歷史,實事求是,依法采取拆除、部分拆除、沒收銷售耕地違法所得等措施,分類穩妥處置到位;對無視法律法規、嚴重破壞生態的單位和個人,要依法嚴肅處置到位;對違法違規審批的,要明確責任,依法查處,注意保障無過錯方的合法權益,確保經得起社會監督和歷史檢驗。

  (五)加強輿論引導。對自查自糾階段發現的問題原則上不作宣傳報道,各村委會要做好正面引導,加強輿情監測和研判,有針對性地回應社會關切和群眾訴求,為專項行動營造良好輿論氛圍。

  違規占有耕地建房整治方案 8

  為有效推進我鎮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問題專項整治工作,實現對農村亂占耕地建房行為的“早發現、早制止、早報告和早處置”,嚴厲打擊農村亂占耕地建房行為,遏制新增亂占耕地建房,防止耕地非農化、非糧化,根據連協調機制[20xx]2號文件精神,結合實際,特制定以下方案。

  一、強化組織領導

  成立以鎮長為組長,分管領導為副組長的鎮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專項整治工作專班,對各村亂占耕地問題整治工作情況進行常態化督導檢查。明確具體負責部門及人員,負責組織落實專班日常工作和領導交辦事項,逐項細化分解、逐級責任分工,落實到具體人,實施點對點跟進,建立臺賬,辦結銷號。要加強與連城縣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專項整治行動縣際協調機制辦公室日常工作的協調配合,確保整治工作有效開展。

  二、全面摸底巡查

  (一)巡查區域

  巡查區分為三級。一級巡查區為集鎮和省道以東往城區、園區、文亨鎮的銜接部的村莊和基本農田保護區;二級巡查區為省道以西的基本農田保護區及村莊;三級巡查區為未劃入一、二級巡查區的區域。

  (二)巡查責任主體

  鎮人民政府行使轄區巡查監管職能,對轄區亂占耕地建房頂風違建巡查工作負總責。鎮主要負責人是動態巡查工作的第一責任人,分管領導是直接責任人,掛村領導、包村工作隊、村兩委、村級自然資源協管員是動態巡查的實施主體,對巡查工作負具體責任。

  (三)巡查頻率

  村兩委對所在轄區每月巡查次數不少于8次,包村工作隊對所在轄區每月巡查次數不少于4次。

  (四)巡查職責

  各村按各自實際制定明確各片區組責任人,進行網格化巡查,不留死角,各村級協管員每天將巡查情況報告村兩委,各村每周定期將巡查周報表匯總上報至鎮里(委托自然資源所收集),鎮里每月定期將巡查整治月報表提交至縣自然資源局監察隊。

  三、加大宣傳力度

  要堅持“集中與日常”相結合的方式,充分利用橫幅標語、鄉村廣播、宣傳手冊、微信、電視臺等不同形式,大力宣傳亂占耕地建房問題專項整治工作,要深入宣傳亂占耕地建房“八不準”規定和亂占耕地建房問題整治工作的重要意義,著力引導形成依規劃、守政策、按程序、惜耕地的共識和氛圍。對情節嚴重、影響惡劣的典型案例,與縣融媒體中心加強配合,制作強拆正面宣傳專題片,堅決做到“發現一起、打擊一起、曝光一起”。同時,設立公開舉報電話,廣泛發動群眾監督舉報,實行有獎舉報制度,對亂占耕地建房的`行為,舉報并經查實的,每次獎勵300元。

  四、責任追究制度

  (一)對新增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問題,村級未及時發現、制止、上報的,將按以下方式追究村書記的工作責任,第一次警示約談,第二次依情況問責,第三次就地免職。

  (二)對村級謊報、瞞報、包庇、縱容的,一經查實從嚴從重處理,涉及違反黨紀政紀的移送縣紀委監委處理。

  (三)對轄區內新增亂占耕地建房問題出現以下幾種情況的,將案件線索移交紀委監委,追究相關領導和其他相關人員的責任。

  1、對國家和省級下發衛片圖斑經核實確定為新增亂占耕地建房的;

  2、對轄區新增亂占耕地建房問題導致被省市通報批評的;

  3、對轄區新增亂占耕地建房問題導致被國家通報批評或省市問責的。

  (四)主動拆除違法建筑消除不良影響的,可依紀依法從輕處理或免除有關問責。

  (五)對黨員干部、公職人員亂占耕地建房、縱容親屬亂占耕地建房等頂風違紀行為嚴肅處理;對工作中監管不力、失職瀆職、不作為、亂作為等問題嚴肅追責問責。

  違規占有耕地建房整治方案 9

  為進一步做好耕地保護,扎實推進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問題整治,結合我縣實際,特制定本方案。

  一、總體要求

  全面查清我縣20xx年以來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問題底數,堅決遏制新增農村亂占耕地建房行為,依法分類推進整治存量消化,建立健全日常管理機制,保障農民合理建房需求。

  二、組織領導和責任分工

  (一)組織領導

  隆安縣成立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問題整治工作領導小組(以下簡稱“縣房治工作領導小組”),負責組織、協調指導和督促全縣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問題整治工作,組長由縣人民政府主要領導擔任,副組長由縣政府分管副縣長擔任,成員單位由縣紀委監委、縣委組織部、縣委宣傳部、縣委編辦、縣法院、縣自然資源局、縣農業農村局、縣住建局、縣公安局、縣民政局、縣司法局、縣財政局、縣“兩違辦”及各鄉鎮人民政府、華僑管理區等單位組成,整治工作涉及其他部門的,按照部門職責參與工作。

  “縣房治工作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以下簡稱“縣房治辦”),地點設在縣自然資源局,負責日常事務工作。縣房治辦主任由縣自然資源局、農業農村局主要負責同志擔任,副主任由縣自然資源局、縣人民法院有關負責同志擔任。從上述三個單位各派2名專職業務人員集中辦公,確保按時保質完成整治各項任務。

  (二)責任分工

  1、縣紀委監委:負責加強對各相關職能部門在推進整治工作中履職情況的監督檢查,對因清理整治工作推進不力導致轄區內亂占耕地建房問題嚴重的`鄉鎮、部門,以及包庇縱容、失職瀆職導致耕地流失的領導干部,嚴肅追責問責。

  2、縣委組織部:負責指導督促農村基層組織建設,發揮村“兩委”作用,激發基層組織在整治工作中的積極性、引領力和執行力。

  3、縣委宣傳部:負責指導協調本行動網絡輿情監測、通報、研判和應對處置引導工作,根據工作需要和進展情況,宣傳報道成功經驗和做法,曝光重大、典型案件。

  4、縣委編辦:負責指導厘清行政執法和“四所合一”改革后鄉鎮行政執法權力和責任邊界,指導推進落實審批和監管責任。

  5、縣自然資源局:作為牽頭單位,負責會同縣農業農村局、縣人民法院履行職責,共同建立縣級協調機制,統籌協調全縣農村亂占耕地建房清理整治工作;負責組織編制、提供調查工作底圖,指導各鄉鎮、管理區調查農民建房占用耕地基本情況,摸清底數,建立數據庫;指導各鄉鎮、管理區按要求規范開展補充耕地及永久基本農田整改補劃工作;指導各鄉鎮、管理區編制“多規合一”的實用性村莊規劃,落實農村宅基地用地計劃指標,加快農房農用地轉用審批,督促指導各鄉鎮、管理區嚴格執行鄉村建設規劃許可制度,做好農村不動產確權登記發證。

  6、縣農業農村局:負責會同縣自然資源局、縣人民法院履行職責,共同建立縣級協調機制,制定工作指引,統籌協調全縣農村亂占耕地建房清理整治工作;負責農民非法占用耕地建住宅問題的清理整治工作;配合指導村莊規劃編制,研究制定農村宅基地管理、分配、使用、流轉、審批等相關政策,指導規范宅基地分配、使用、流轉、糾紛仲裁管理、宅基地合理布局、用地標準、違法用地查處等,建立農村宅基地管理的長效機制;加強與自然資源、住建等部門的溝通協調,做好農村宅基地審批管理與農房建設、不動產登記等工作的有序銜接。

  7、縣人民法院:負責會同縣自然資源局、縣農業農村局履行職責,共同建立縣級協調機制,制定工作指引,統籌協調全縣農村亂占耕地建房清理整治工作;負責依法受理、裁判與農村亂占耕地建房相關的行政訴訟案件,在法定審限內盡快審結;負責受理、審查行政機關對當事人拒不履行行政處罰決定的強制執行申請,對符合強制執行條件的,裁定準予組織實施強制執行;研究制定全縣法院審理涉及農村亂占耕地建房的相關案件的專項方案。

  8、縣住建局:負責指導督促各鄉鎮、管理區農房質量安全監管和建筑風貌管控。

  9、縣財政局:負責保障落實農房建設占用耕地調查經費,加大對村莊規劃編制獎補力度。各成員單位開展整治行動所需的經費優先從各單位年度部門預算中統籌調劑解決,涉及預算調整的,按規定程序報批。縣財政局按規定辦理預算調整相關事項。

  10、縣公安局:負責指導督促各鄉鎮派出所做好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問題清理整治涉及的戶籍認定工作;嚴厲打擊在整治工作中阻礙國家機關工作人員依法履行職務的行為。

  11、縣民政局:負責指導督促鄉村基層群眾自治建設,通過建立村民理事會等形式,加強農村建房的自我調整、自行監管。

  12、縣司法局:負責對整治工作中涉及的行政行為進行監督,承辦因房屋拆除行為向隆安縣人民政府提出行政復議申請的案件,指導涉及拆除房屋引起的行政訴訟案件。

  13、縣“兩違辦”:負責指導各鄉鎮、華僑管理區開展違法用地實地核查,按照“兩違”程序依法依規拆除整改。

  14、各鄉鎮、華僑管理區:作為農村亂占耕地建房清理整治工作的責任主體,主要負責同志是第一責任人,負責轄區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問題巡查,宣傳發動和入戶做好群眾思想工作。

  負責組織村莊規劃編制以及具體清理整治和農村宅基地審批、鄉村建設規劃許可證核發工作。建立村級監管員制度,發揮村級組織作用。加強巡查,及時發現、嚴厲制止、依法打擊新增農村亂占耕地建房行為;負責組織國土規建環保安監站、村委、村民小組逐戶排查,逐宗摸清農村建房真實現狀,逐宗登記造冊,按要求報送調查數據;按照國家有關政策具體組織實施分類整治。

  三、工作步驟

  (一)遏制增量階段(20xx年7月起)。縣自然資源局制定印發宣傳材料,確保全縣“零增量”。各鄉鎮、華僑管理區發布公告,正確引導農村村民依法建房。重點遏制亂占耕地建房最突出的八種情況,主要包括占用永久基本農田建房、強占多占耕地建房、在流轉買賣的耕地上違法建房、在承包耕地上違法建房、巧立各種名目占用耕地違法建房、違反一戶一宅規定占用耕地建房、非法出售、違法審批占用耕地建房等類型。

  加大巡查打擊力度。縣自然資源局結合衛片執法工作,對各鄉鎮、華僑管理區上報的農村亂占耕地建房情況進行比對核查。縣農業農村局每月至少2次開展實地巡查抽查,各鄉鎮每周至少組織6次轄區范圍內的'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問題巡查。落實“零報告”制度,各村民小組每天向所在村民委員會報告,各村民委員會每3天向所在鄉鎮政府報告,各鄉鎮每周向縣房治辦報告,以便縣房治辦每半個月向市房治辦報告。對新增亂占耕地建房行為,各鄉鎮、管理區要在第一時間責令停止建設、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要在7個工作日內組織依法拆除復耕。縣農業農村局要配備專業執法設備,保障現場執法,鄉鎮執法力量不足的,及時調配處理。縣自然資源局、農業農村局組織研究制定政策措施,進一步規范農民用地建房申請和審批程序,對符合農村宅基地申報條件的,按照國家有關規定辦理。對符合現行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城鄉規劃的農民合理建房,將落實好新增建設用地計劃指標安排及耕地占補平衡;對不符合現行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城鄉規劃的農民合理建房,將依法依規從快開展規劃修改(調整)工作,切實保障農民合理建房用地需求。

  (二)調查摸底階段(20xx年4月至11月)。縣自然資源局會同縣農業農村局開展全縣摸排清查工作,綜合運用歷年遙感監數據、第三次國土調查初步成果、日常監管臺賬或清單,組織各鄉鎮進行實地核查;查清戶籍、占地面積、地類、規劃、建筑物面積等情況,按照“一宗一臺賬”要求進行登記造冊,20xx年10月20日前,以村民小組、村、鄉鎮為單位逐級匯總上報至縣房治辦,縣房治辦匯總向南寧市上報初步調查成果,配合上級部門開展調研、督導,內業審核和外業抽查。20xx年11月30日前,全縣完成糾正工作,將摸排最終成果數據報送市房治辦。

  (三)存量整治階段(20xx年1月至20xx年6月)。縣自然資源局、農業農村局按職責分工制定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問題處置細案,做好分類整治處置工作,并依據國家法律法規和整治政策,按照尊重歷史、分類處置的原則,采取完善手續、拆除、部分拆除、沒收建筑物等措施進行整治處置對符合“一戶一宅”的,保障村民合法居住權,完善宅基地審批及建設手續;對“一戶多宅”、超批準面積多占、非法出售的,在查清事實的基礎上,依法分類處置。重點打擊社會反映強烈損害群眾利益強占耕地建別墅、莊園行為。按照既處理事又處理人的原則,該通報的通報,該督辦的督辦,該問責的問責,該追究刑事責任的移送公安機關。

  20xx年1月至6月開展試點工作,全縣選擇1—2個鄉鎮結合調查摸底情況開展試點整治工作,并結合試點推進存量問題整治。

  20xx年7月,完成試點經驗總結,并依據國家政策措施制定我縣可執行、可操作的整治方案,全面開展存量問題整治工作。

  20xx年6月底前穩妥解決我縣存量問題。

  (四)建立長效管理機制階段(20xx年6月起)。縣農業農村局、縣自然資源局和縣住建局按照各自職責,認真全面梳理現有的宅基地法律法規政策,按照新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和《農業農村部、自然資源部關于規范農村宅基地審批管理的通知》(農經發﹝20xx﹞6號)、《中央農村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農業農村部關于進一步加強農村宅基地管理的通知》(中農發﹝20xx﹞11號)精神,結合實際,研究制定依法規范村莊規劃、農村建房審批和監督管理等相關政策,建立長效管理機制,堅決防止新增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問題。整治工作期間國家另有部署安排的,工作步聚可根據國家規定適時調整。縣房治辦根據國家政策及時完善指導意見,研究新情況新問題,組織調研、督查、實地指導,對重大典型案件進行公開掛牌督辦,紀檢監察機關對弄虛作假、整治不力、問題嚴重的地區進行責任追究,確保按要求完成整治任務并上報情況。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認識,加強領導。深刻吸取秦嶺違建別墅事件教訓,要扛牢政治責任、歷史責任,嚴明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作為我縣鄉村振興的重要基礎。各有關職能部門要切實負起主體責任,從保障群眾合法權益、保護耕地紅線、維護國家糧食安全的高度推進整治工作,強化組織領導,部門協同作戰,協調各方力量共同參與,形成工作合力。

  (二)全面摸排,確保成效。各鄉鎮、華僑管理區要做細做實排查摸底,充分發揮村屯組織和基層黨員的先鋒作用,依靠和發動群眾自查,統籌有關執法機構和職能部門通過各方信息、技術手段全面排查,掌握真實情況。要做到清查全方位、無“死角”,不漏一戶一宗,信息填報準確、數據真實可靠,社會認可、群眾滿意。

  (三)依法依規,分類整治。農村亂占耕地建房歷史遺留問題多、積累矛盾多、涉及面廣。各鄉鎮、華僑管理區要堅持積極穩妥,有效化解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存量問題,在精準摸排情況基礎上,加強共性問題研究,堅持依法依規分類制定整治措施,分步推進整治工作,倒排時限,疏堵結合,穩妥處置,既要防止急躁冒進、“一刀切”和簡單粗暴,又要避免久拖不決、整而不治、治而無果。借鑒“大棚房問題”、“違建別墅問題”整治經驗,注意工作方法,認真做好拆除建筑物行為的風險評估,維護安全和社會穩定。

  (四)宣傳政策,加強引導。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問題整治工作事關人民群眾切身利益,政策性強,敏感度高。各有關單位要加強法律法規宣傳和政策解讀,及時回應社會關切問題和群眾訴求。要充分做好群眾思想工作,消除誤解和疑慮,爭取群眾理解和支持。要加強輿情監測及研判,對不實報道或惡意炒作信息,及時予以澄清,防止負面炒作和激化矛盾。

  (五)建章立制,長效管控。各有關單位要充分認清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問題整治工作的復雜性、艱巨性,著力在推進農村村民建房審批改革、聯合執法監管等方面下功夫,加快補齊規劃管控缺失、審批不具可操作性、執法力量薄弱等各項短板,建立健全預警預防機制,規范農村住房建設,為鄉村振興建設提供有力保障。

  違規占有耕地建房整治方案 10

  一、人員組織

  縣政府辦公室20xx年8月26日印發《縣關于成立縣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問題整治專項行動領導小組的通知》,成立了由縣委副書記縣長任組長;縣委常委縣人民政府常務副縣長任、縣委常委農工委主任、人民政府副縣長、縣人民政府副縣長、縣政協副主席縣農牧農村局局長常務副組長,縣委辦公室主任、縣政府辦公室主任、縣紀委常委、縣自然資源局局長、縣法院副院長縣任副組長,23個縣級相關部門及全縣各鄉鎮人民政府為成員的專項整治領導小組,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在縣自然資源局,按照領導小組的部署和安排,負責整治工作的'具體推進和落實,辦公室主任由縣自然資源局局長同志兼任。

  統籌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問題整治工作,研究部署工作,協調解決問題,指導督促各鄉(鎮)、相關部門做好整治工作。整治工作領導小組下發《關于印發縣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問題整治宣傳工作實施方案》的通知,并開展“主題宣傳活動”、開展“專題討論學習會”并張貼整治宣傳標語。

  二、建立工作專班

  縣自然資源局抽調專業技術骨干3人,縣農牧農村局抽調專業技術人員2人,匯同技術支撐單位總負責人1人,現場技術負責人員5人共同組建該項工作專班,全力開展該項工作技術支撐、內業建庫、外業核查、資料歸檔及相關數據統計上報工作。

  三、工作任務

  摸清20xx年以來縣試點村亂占耕地建房涉及用地情況,房屋建設、使用和非法出售情況,處罰情況等,建立分類清楚、要素完整、內容準確的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問題工作臺賬。

  (一)摸排范圍

  本次摸排對象為縣鄉村、鄉一村范圍內20xx年以來各類占用耕地建設的沒有合法合規用地手續的房屋。根據省級下發基礎底圖,疊加20xx年高分辯遙感影像、最新影像、臨時用地、審批數據,建立“工作底圖”。

  (二)外業核查

  外業人員根據“工作底圖”到鄉村、鄉一村現場調繪房屋,確認房屋占地大小、修建時間、所占地類并填寫信息登記表。

  四、鄉鎮責任要求

  (一)壓實村級責任。摸排信息采取實地測繪工作,按照村級實測,包村督導,鄉鎮復核的工作思路,層層把關,做到數據真實可靠。

  (二)各級簽字留檔。對摸排工作從村到鄉實行簽字責任制度,摸排戶主對數據進行確認,村兩委對數據真實性簽字,包村干部對數據審核簽字,鄉鎮主要領導對數據復核簽字。

  違規占有耕地建房整治方案 11

  一、各村巡查處置職責

  各村要按照20xx年7月3日黨中央、國務院、省、市、區有關要求,切實履行屬地管理的主體責任和第一責任,依法履行一級巡查職責。

  (一)村支部書記為本村第一責任人,具體負責調度本村區域范圍內亂占耕地違法建房的巡查、發現、制止和處置工作;村級巡查主要責任為村兩委班子成員,明確村支兩委人員按照分組包片的方式對責任區域進行巡查管控、壓實村民組長責任。利用各種會議開展“六個嚴禁”“八不準”“十個一律”宣傳,做到家喻戶曉。采取定期或不定期開展巡查,并建立巡查記錄臺賬。

  (二)保障農村村民合理建房需求,嚴把建房入關口,按程序審核上報農戶建房申報手續,并嚴格按照農戶建房審批手續進行施工監督。嚴禁未批先建、批甲占乙、強占超占耕地建房。

  (三)嚴格落實“早發現早制止嚴查處工作機制的實施意見”,各村要組建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巡查隊伍,全方位對村區域范圍內的村民建房(建筑)行為進行動態監管,對未經批準違法占用耕地修建的建(構)筑物,要限期拆除復墾,消除違法狀態。做到“早發現、早制止、早上報、早處置”的源頭防控,對村民違法占地建房3日內未發現、5日內未處置的將追究相關責任;建立轄區內違法占地建筑臺賬,做到底數清、情況明,每周五12點前將巡查匯總情況書面報送鎮農房整治辦。

  (四)對發現村民正在實施修建的違法建筑,應立即制止,并動員違法主體立即自行拆除,對不聽勸阻的,立即報告鎮城管辦。

  (五)負責督促違法主體對在規定的時間內完成復墾復綠,消除違法狀態。

  (六)協助鎮屬相關職能部門開展亂占耕地執法行為。

  二、鎮屬職能部門巡查職責

  鎮農房整治辦:發揮牽頭、協調、監督作用,鎮屬相關部門各司其職、各盡其責,密切配合,建立聯合處置工作機制,合力推進遏制全鎮農村新增亂占耕地建房問題整治工作,做到發現一起、處置一起,絕不姑息。

  鎮國土所:加強宣傳,制定宣傳資料和宣傳標語,做到家喻戶曉。負責開展日常國土資源動態巡查,對巡查發現新增的亂占耕地建房問題建立臺賬并清查整治;對遏制新增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問題是否符合土地利用總體規劃進行認定;同時結合相關規定對衛片執法圖斑和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問題整治圖斑擬定整治方案,經鎮農房領導小組研究確定整治措施后,對應向鎮屬相關部門提供需要完善建房手續的名單或種養殖備案農戶名單,切實推進整改進度。按要求對上級主管部門及時匯總報送相關材料。

  鎮農業綜合服務中心:負責對農村申請宅基地建房的農戶是否符合“一戶一宅”進行審核;對設施農業進行審查備案;對違法地塊復墾標準進行初步驗收。

  鎮村鎮辦:負責對存量亂占耕地建房符合“一戶一宅”的房屋建筑是否符合城鄉規劃進行認定;負責對未取得施工許可證涉及新增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問題進行清查整治。

  鎮城管隊:負責開展打擊違法違章建筑、日常動態巡查,對巡查發現的新增建房問題建筑,發現一起立即拆除一起。為壓實城管巡查任務,上級下發圖斑后,嚴格執行3天未發現、5天未處置的責任追究制;同時對已經拆除的建筑物開展常態化“回頭看”,防止建筑死灰復燃;按要求完善資料收集歸檔工作。

  鎮文化服務中心:負責配合職能部門做好相關宣傳報道和輿論引導工作。

  鎮經發辦:負責對整治區域內建設項目備案情況、道路交通等項目涉及新增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問題類項目進行清查整治,對清查整治中涉及新增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問題主體,核實上報相關部門實施信用聯合懲戒。

  水田司法所:負責對各職能部門的法律適用情況進行指導,對同一違法行為違反不同法律法規,或同一違法行為不同法律法規處置要求不同的,提出具體適用意見和建議。

  鎮林業站:負責對新增建房問題建筑占用林地類別進行認定,按要求及時將相關材料匯總報送上級主管部門。對新《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實施后,未批先建的涉及新增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問題進行清查整治。

  鎮水利站:負責對重要河道、湖泊、水庫管理范圍內涉及新增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問題進行清查整治;負責對飲用水水源保護區內涉及新增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問題的清查整治。

  市場監管水田分局:負責對涉及新增問題建房的`企業,開展聯合查處工作,及時向國土所提供企業信息。

  三、包村領導及包村部門巡查監控責任

  (一)指導村級開展常態化巡查監管工作;

  (二)定期或不定期對村級工作進行抽查核實,對工作開展不力的,進行督促整改;

  (三)定期向鎮黨委政府報告違法占用耕地情況;

  (四)完成鎮黨委政府安排的相關工作。

  四、抓追責問責,強化“零容忍”向縱深推進

  各村、鎮屬各部門要加大監管力度,采取有效措施,以“零容忍”的態度堅決遏制新增的農村亂占耕地建房行為,特別是占用永久基本農田建房,強占多占耕地建房,買賣、流轉耕地違法建房,在承包耕地上違法建房,巧立名目違法占用耕地建房,違反“一戶一宅”規定占用耕地建房,非法出售占用耕地建房,違法審批占用耕地建房等行為。鎮國土資源所、農業綜合服務中心、村鎮辦、林業站、水利站、城管辦等部門要密切配合,強化日常巡查措施,形成監管合力。

  黨政主要負責人負全面領導責任,分管負責人負主管領導責任,包村領導為直接責任人,村支部書記和包片村干部為第一責任人。對于在遏制農村亂占耕地違法建房工作中工作不力、進展遲緩、底數不清、工作不履職的,對相關責任人和業務部門進行通報批評和約談處理;對巡查不到位、報告不及時、制止不得力或故意壓案不查、隱而不報、弄虛作假、不作為、亂作為的,報經鎮政府研究同意后,移交鎮紀委處理;對違規向違章建筑物審批水、電、路、訊等基礎設施建設的,嚴格追究審批責任人和相關村和業務部門的責任,情節嚴重的,移交鎮紀委處理。

  違規占有耕地建房整治方案 12

  一、工作背景

  7月31日和9月17日,國務院和省政府相繼召開了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問題整治工作電視電話會議,要求查清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底數,為全面查清全縣農村亂占耕地建房的基本情況,結合我縣實際,制定本實施方案。

  二、目標任務

  通過摸排,全面摸清底數,準確區分問題類型,重點整治房屋建設、使用和非法出售情況和處罰情況,建立臺賬和數據庫,為做好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問題整治工作奠定基礎。

  三、范圍對象

  (一)房屋:20xx年1月1日以來(黨的十八大以后)建設的房屋。分為占用耕地建設的沒有合法合規用地手續的房屋以及與20xx年以來違法違規建房有整體關聯性的房屋,對全部或者部分占用耕地(包括國有和集體)的房屋要一并摸排。本次摸排的房屋類型分為住宅類,公共管理和公共服務類,產業類三大類。

  (二)耕地:

  1、“二調”成果為耕地且未依法依規變更用途;

  2、現狀為應按耕地管理的土地;

  3、“二調”后各年度通過土地整理復墾開發等途徑新增加的耕地或按耕地管理的土地。

  注意:不納入本次摸排范圍的情形包括:對已依法取得農用地轉用審批手續的土地上的房屋、已合法審批的宅基地上建設的房屋、已依法取得不動產登記證書(含之前依法頒發的土地使用權證、房屋所有權證)且未擴建違法占用耕地的房屋、已依法取得臨時用地手續且尚未到期的臨時用地上的房屋、在“大棚房”清理整治工作中已整改到位的設施農業用地上的.房屋、符合自然資源部農業農村部《關于設施農業用地管理有關問題的通知》(自然資規〔20xx〕4號)要求或省級相關主管部門出臺的設施農業用地相關規定興建的種植、養殖業房屋,以及已納入全國違建別墅問題清查整治專項行動的房屋。

  四、摸排路線

  一是資料準備,提取疑似圖斑。圈定疑似違法亂占耕地建房圖斑,制作圖斑工作底圖,及時下發各鎮核查;

  二是進村入戶,開展現場核查。主要是現場核查并填寫信息采集表;

  三是集中會審,公示摸排結果。集中會審確定亂占耕地建房的對象,審定惡意占用耕地建房的類型。公示摸排結果和認定情況,接受群眾舉報監督;

  四是逐級審核,形成初步成果。經逐級審核后的摸排結果作為初步摸排結果,各鎮按期上報縣工作專班和填報到國家信息平臺。市對縣摸排結果按20%比例抽查,不合格的及時整改;

  五是復核糾正,上報國家平臺。由縣相關部門對初步摸排結果進行再復查審核,完成糾正工作,之后形成問題最終摸排成果上報市級信息平臺,有保密要求的需單獨上報。

  五、督導核查

  成立縣級核查督導組,分工成4個小組開展工作。

  六、時間安排

  1、摸排準備階段(9月27日前),主要是提取疑似圖斑、制定工作底圖、準備基礎資料、啟動摸排工作。

  2、集中摸排階段(9月27日至10月20日),主要是實地開展摸底排查,初步摸排結果報縣領導小組辦公室,縣級督導后再報市級。

  3、信息補正階段(10月31日前),形成最終摸排成果數據并上報市級,同時報送摸排工作情況及分類處置意見建議。

  七、工作要求

  (一)責任主體:各鎮黨委、政府。黨委和政府主要負責同志是第一責任人。實行黨委和政府主要領導“雙簽字”責任制。

  (二)責任分工:縣級:總體負責;鎮級:具體實施;縣級紀委監委:全程監督,及時通報情況、及時移送線索。實行“加強領導、各負其責、明確時限、逐村推進、分村驗收、整體過關”的工作模式。

  (三)范圍拓展。摸排范圍和內容進一步拓展,對“八種突出類型”作為整治的重點。

  (四)宣傳引導:注意加強宣傳,做好輿論引導。宣傳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八不準”,宣傳保障群眾合理建房用地需求的通知和要求,使群眾明白本次工作的重點。

  違規占有耕地建房整治方案 13

  一、出臺背景

  嚴守耕地紅線,落實最嚴格的耕地保護制度和最嚴格的節約用地制度,全力整治亂占耕地建房問題,既采取措施,強化監管,又保障農民合理建房用地需求。

  二、政策依據

  《土地管理法》、《城鄉規劃法》、《基本農田保護條例》、《農村土地承包法》、《關于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八不準”的通知》(自然資發〔20xx〕127號)等文件規定。

  三、主要內容

  (一)整治范圍。根據市農村亂占耕地建房整治分類處置工作要求,納入分類處置工作范圍的為住宅類、產業類、公共服務類三類農村建房。

  住宅類(包括單戶住宅和多戶住宅):單戶住宅是指一戶一棟的村民住宅,多戶住宅是指一棟房屋由多戶人居住的農村村民住宅。

  產業類:包括農產品加工點、工業生產用房、商業用房、旅游用房、倉儲物流用房等。

  公共管理服務類:指農村用于公共服務的房屋,包括“兩委”辦公用房,機關單位辦公用房,學校、幼兒園等教育設施,敬老院等養老服務設施,圖書館、閱覽室、禮堂及已硬化的公共廣場等文化娛樂實施,衛生站、垃圾處理站、公共廁所等醫療衛生設施,祠堂、寺廟、教堂等設施。

  (二)整治措施。

  住宅類:

  一是對符合“一戶一宅”政策、符合分戶條件且在規定宅基地標準內的農村居民住宅,占用耕地建住宅的.,按照《農業農村部自然資源部關于規范宅基地管理工作的指導意見》(云農經發〔20xx]5號)文件要求,由農業農村部門完善用地手續。

  二是對超出宅基地標準,超出面積較小的建議鼓勵自行整改拆除。

  三是對于惡意侵占的情況,堅決拆除。

  四是對于不符合規劃或者涉及占用永久基本農田的,一律拆除復墾。

  產業類:

  一是對符合設施農用地政策實屬農用地管理(不占基本農田)的,由各鄉鎮完善備案手續。

  二是對違反農村建房“八不準”、“農地非農化”建設經營性建筑的,按照“土地管理法”相關法律法規依法進行查處,拆除違法建筑并復墾到位。對20xx年7月3日后新增的農村亂占耕地建房“零容忍”,實現“零新增”,發現一起堅決查處一起。

  三是對于重點項目等違法用地項目,由項目行業主管部門會同鄉(鎮)人民政府、農場社區制定整改計劃和整改措施,協調建設用地指標、占補平衡等要素,統籌安排完善用地手續和違法用地項目,按照“先查處、再完善”的原則。

  公共管理服務類:

  一是土地現狀和規劃都為建設用地的公共設施,按要求完善用地手續。

  二是違法建設的農村公共基礎設施由村集體組織負責整改,未在規定期限內處置到位的,由市自然資源局立案查處,并交由相關部門對村集體組織負責人進行問責。

  四、文件執行范圍和有效期限

  執行范圍為景洪市轄區內的住宅類、產業類、公共管理服務類亂占耕地建房行為。有效期限為文件印發之日至20xx年12月25日止。

  五、什么是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八不準”?

  一是不準占用永久基本農田建房。

  二是不準強占多占耕地建房。

  三是不準買賣、流轉耕地違法建房。

  四是不準在承包耕地上違法建房。

  五是不準巧立名目違法占用耕地建房。

  六是不準違反“一戶一宅”規定占用耕地建房。

  七是不準非法出售占用耕地建的房屋。

  八是不準違法審批占用耕地建房。

  需要注意的是,《通知》規定了不準亂占耕地建房的8種情形,并不意味著沒有列入的行為就是允許的。對“八不準”未涵蓋的其他農村亂占耕地行為,也要依法依規予以嚴厲打擊。

  違規占有耕地建房整治方案 14

  為進一步遏止我縣農村亂占耕地建房現象,解決相關歷史遺留問題,嚴守耕地保護紅線,提升全縣廣大農民群眾依法依規用地和嚴格保護耕地意識,營造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問題整治工作的良好氛圍,根據《廣東省自然資源廳辦公室關于印發<廣東省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問題整治工作宣傳方案>的通知》(粵自然資辦函〔20xx〕105號)及《河源市自然資源局關于印發<河源市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問題整治工作宣傳方案>的通知》(河自然資函〔20xx〕564號)要求,結合我縣實際,特制定本宣傳方案。

  一、指導思想

  牢固樹立新發展理念,堅持最嚴格的耕地保護制度和最嚴格的節約用地制度,著力解決農村違法違規占用耕地建房屢禁不止、農村村民建房用地審批難、耕地占補平衡落實難等問題,強化耕地數量、質量、生態“三位一體”保護,完善耕地保護體制機制,為保障國家糧食安全、促進我市高質量發展構筑堅實的資源基礎。

  二、工作目標

  通過在全縣范圍內廣泛宣傳,使農村群眾保護耕地意識明顯提升,農村基層依法依規服務村民合理建房用地報建手續辦理效率明顯提高,對農村占耕地建房“八不準”和土地管理法中關于耕地保護、破壞耕地的處罰措施更加熟悉知曉,使我縣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問題整治工作得到廣大農村群眾的理解和支持,進一步提高工作效率。

  三、宣傳方式

  (一)通過制作宣傳畫冊、宣傳海報、宣傳標語和其他宣傳品在鎮村辦公大樓、公共場所、各交通路口、戶外廣告牌等顯眼地方張貼,以及村內廣播、執法車輛巡查等形式廣泛宣傳。

  (二)通過編寫通稿、簡報、信息等宣傳稿件,在微信公眾號、政府的網站、廣播電視臺及電信、移動、聯動等通訊載體宣傳。

  (三)通過向每戶農戶發放一封農村亂占耕地整治—封信,宣傳土地管理、亂占耕地建房整治方面內容及意義,確保家喻戶曉。

  (四)收集基層一線關于農村亂占耕地建房摸排整治典型案例和創新做法,在全縣范圍內廣泛推廣宣傳。

  四、宣傳階段及內容

  緊緊圍繞國家和省、市、縣關于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問題整治工作方案和工作部署,把握摸排整治工作時間節點,科學安排,分階段組織開展有關宣傳工作。

  (一)摸排階段(20xx年11月—20xx年12月)

  1、宣傳內容:重點宣傳《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八不準”的通知》《關于保障農村村民住宅建設合理用地的通知》《關于規范農村宅基地審批管理的通知》《廣東省農村亂占耕地建房摸排工作方案》和《關于疏堵結合堅持遏制農村新增亂占耕地建房行為的通知》等文件內容、精神,確保農村村民人人知曉農村亂占耕地建房摸排整治工作的內容、目的、意義及對新增亂占耕地建房行為“零容忍”、依法辦理農用地轉用審批和規劃許可手續、依法辦理宅基地及其地上房屋的不動產確權登記等政策規定。

  2、宣傳方式:

  一是印發宣傳海報、宣傳單和大小標語等,要求各鎮村在辦公大樓、公共場所、各交通路口、戶外廣告牌等顯眼地方張貼;

  二是通過編寫新聞宣傳稿件,在微信公共號、政府的網站等平臺發布宣傳。

  (責任部門:辦公室牽頭,各自然資源所、政策法規與信訪股、調查監測與確權登記股、開發利用與用途管制股、耕地保護監督股、綜合執法大隊協助)

  (二)集中整治階段(20xx年1月—20xx年6月)

  1、宣傳內容:重點宣傳《關于綜合施策解決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和歷史遺留問題推動土地管理工作健康發展的工作方案》《廣東省農村宅基地和村民住房建設管理辦法》《河源市農村村民住房建設管理辦法》《河源市“房地一體”農村不動產登記發證工作方案》《關于規范農村宅基地審批管理的.通知》《河源市農村宅基地審批管理工作指引(試行)》以及國家和省、市、縣制定的存量問題整治方案或措施,力求農村家喻戶曉。

  2、宣傳方式:

  一是印發宣傳畫冊、宣傳單和懸掛張貼宣傳標語等形式,根據國家和省、市、縣有關文件,從“強化耕地保護意識“嚴守耕地紅線”“嚴格控制新增建設占用耕地”“盤活利用存量土地”“妥善解決歷史遺留問題”“健全耕地保護長效機制”“依法依規審批農村宅基地”等角度進行宣傳;

  二是將國家和省、市、縣制定出臺的分步分類處置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問題政策措施及相關工作進展,在政府的網站、微信公眾號、廣播電視臺等平臺大力宣傳,及時向外界宣傳和平縣農村亂占耕建房問題分步分類處置的政策措施和整治成效。

  (責任部門:辦公室牽頭,各自然資源所、政策法規與信訪股、調查監測與確權登記股、開發利用與用途管制股、建設規劃管理股、國土空間生態修復和防災股、耕地保護監督股、綜合執法大隊協助)

  (三)檢查復核階段(20xx年6月—12月)

  1、宣傳內容:重點宣傳全縣和各鎮農村亂占耕建房問題整治的工作措施、成效、典型案例和社會反響等,在全社會形成正面警示教育作用。

  2、宣傳方式:以農村亂占耕建房問題整治三年工作措施、成效、規劃管理、建章立制經驗為主要內容,制作迎檢匯報宣傳片;在新聞媒介、廣播電視開展專題宣傳、案例分析等系列宣傳。

  (責任科室:辦公室負責,各自然資源所、政策法規與信訪股、調查監測與確權登記股、開發利用與用途管制股、建設規劃管理股、國土空間生態修復和防災股、耕地保護監督股、綜合執法大隊協助)

  五、工作要求

  (一)要高度重視。進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切實把思想認識和行動統一到黨中央、國務院和省市縣決策部署上來,充分認識到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問題整治工作的重要性緊迫性艱巨性。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問題摸排整治宣傳工作是推進耕地保護和保障農民合法權益的重要工作,可以提高農村村民對摸排整治工作的支持度,各部門要明確工作內容、工作步驟、責任分工,確保宣傳工作落到實處。

  (二)要密切配合。各自然資源所、各股室要明確職責和任務,密切配合,共同做好農村亂占耕地建房摸排整治的宣傳工作,為整治工作奠定群眾基礎。特別是在各工作階段印發政策文件、取得工作成效時,第一時間將宣傳素材報送給局辦公室。

  (三)要務求實效。各部門在每階段開展宣傳工作時,要擴大宣傳覆蓋面,深入農村、進村入戶,確保人人知曉;同時,宣傳內容要通俗易懂,貼近實際、貼近群眾、貼近生活,達到宣傳效果,不能流于形式。

  違規占有耕地建房整治方案 15

  土地是民生之本,是我們社會發展之基,而耕地是糧食生產的重要基礎,保護耕地對保障國家安全、維護社會穩定,促進經濟和社會全面、協調、可持續發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隨著人類的繁衍生息,在經濟飛速發展的今天,保護土地卻變成了一個為世人矚目的話題。但是,目前農村亂占耕地違法建房的事件不斷涌現,呈現出愈演愈烈之勢,導致耕地面積急劇減少,亂占耕地違法建房的問題亟待嚴加處理。

  一、我鄉鎮農村亂占耕地違法建房的現狀

  果遂鄉地處我縣縣城的東南面,屬山區鄉鎮,人口密度大,基本農田保護區分布廣,全鄉有基本農田面積100多畝。始興縣國土資源局在修編《始興縣土地利用總體規劃(20xx—20xx年)》時,把果遂鄉的耕地基本上劃入基本農田保護區,后來只調整了一小部分基本農田給村民建房。在鄉鎮農村亂占耕地建房的調查中,發現大部分村民都因住房困難、基礎設施條件差和國家取消了農業稅等原因,致使近幾年我鄉村民陸續出現違法亂占耕地建房的事情。據統計,自20xx年—20xx年4月果遂鄉共發生農村違法用地有54宗,涉及土地面積7.3畝。其中:占用耕地違法建房有37宗,面積4.4畝;占用基本農田違法建房的有7宗,面積1.7畝;占用荒地違法建房的有10宗,面積1.2畝。“四清理”工作開展以來,我鄉仍有一批農戶未經批準在耕地上違法建房。上述違章用地,都沒有統一的規劃和設計,村民都是隨意在自家的責任田里亂建房屋,造成了土地資源的較大浪費。同時,嚴重影響了農村建房的秩序。

  二、農村亂占耕地違法建房產生的原因

  經過認真調查和深入分析,我們認為,造成違法亂占耕地建房的主要原因有:

  ①國土部門收編后,鄉鎮人民政府已不是執法主體,弱化了違法用地行為的監管力度。

  ②國家減免農業稅后,老百姓對耕地的保護意識不強,只要集體分給自家的耕地,便自作主張,不經審批隨意建房。

  ③編修始興縣土地利用總體規劃時,把村莊周圍的耕地全部劃分了基本農田保護區,沒有考慮到以后村莊的發展,有些農戶住房確實困難,但因沒有預留建設地用,而無地方建房,造成亂占耕地違法建房。

  ④村民要求建房時,村莊規劃沒有及時跟上;

  ⑤基本農田保護區的保護責任不夠明確,各部門都認為基本農田的保護是國土部門的責任。

  ⑥對違法亂占耕地建房的打擊不夠及時,力度不夠大,助長了農村違法用地的發生。

  ⑦村、組干部對耕地保護意識較淡薄,對違章建筑管理力度不大。

  三、農村亂占耕地違法建房的危害

  1、造成大量國有土地資產流失。土地是十分有限而珍貴的自然資源,耕地被亂占濫用,導致土地面積急劇減小,國有土地資產流失嚴重。

  2、嚴重影響了農村建房的秩序。因個別農戶占用耕地違法建房,其他村民爭相效仿,以致一發而不可收,違規建房者越來越多,嚴重擾亂了農村建房的秩序。

  四、對農村亂占耕地違法建房的看法和建議

  針對本鄉54宗違法用地,我鎮按照《土地管理法》的法律程序,依法依規下發了《責令停止土地違法行為通知書》,配合縣國土部門組織了三次大規模行動,對違法亂占耕地建房的情況進行了強制拆除。縣國土部門也依法依規下發了《土地行政處罰告知書》和《行政處罰決定書》,并移送法院強制執行。但到目前為止,還沒有一宗被法院強制執行。在群眾中,造成了未經審批也可以建好房屋的.惡劣影響,導致其他人跟著建房,有逐年增加,俞演俞烈之勢。

  針對上述狀況,筆者認為可以通過以下措施加以制止:

  1、領導重視,部門盡力。各級領導對違章建筑問題要高度重視,因為它事關城市的發展,事關我縣節約型社會、和諧社會建設的發展大局,各相關部門要相互配合,各負其責,各盡其力,齊抓共管,嚴格執法,對違章建筑露頭就打,露頭就管,把違章建筑消除在萌芽狀態。

  2、繼續加大宣傳保護耕地的力度。耕地是農民生存之根本,縣、鄉、村三級要加大耕地的保護力度,杜絕耕地違法挪作他用,從源頭上控制違法用地行為的發生。

  3、加強巡查制度的落實。建立縣、鄉、村、組四級巡查聯絡員,加強巡查力度,發現亂占耕地違法建房事件,應馬上制止,并及時上報,形成一套有效的動態管理機制。

  4、加強村鎮規劃,特別是空心村的改造規劃,引導村民節約、集約用地。此外,在今年土地利用總體規劃修編時,調整一部分耕地給村民建房。

  5、建議國土部門嚴格執法,盡快采取措施,依法打擊亂占耕地違法建房的行為

  違規占有耕地建房整治方案 16

  為認真貫徹落實國務院關于農村亂占耕地建房的各項決策部署和省、市、區有關要求,切實加強我鄉耕地保護,嚴厲打擊各類非法占用耕地建房行為,確保耕地總量平衡。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規劃法》《基本農田保護條例》等有關規定以及中央和省、市、區的有關要求,結合我鄉實際,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導思想

  提高政治站位,樹牢“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堅決做到“兩個維護”,進一步把思想認識和行動統一到黨中央、國務院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及區委、區政府的決策部署上來,以“零容忍”態度堅決遏制新增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問題,依法依規處置存量問題,全力抓實我鄉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問題整治工作。

  二、目標任務

  按照“保護耕地,遏制新增;分類處置,有序推進;突出重點,落實責任;保障權益,確保穩定”要求,重點圍繞20xx 年以來我區農村亂占耕地建房情況,堅決遏制住農村亂占耕地建房亂象和依法依規處置好存量問題,全力確保亂占耕地建房問題無新增和省下發我鄉疑似圖斑得到全面整改銷號。

  三、整治范圍

  整治范圍為20xx年以來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問題,內容包括占用永久基本農田建房、強占多占耕地建房、買賣或流轉耕地違法建房、在承包耕地上違法建房、巧立名目違法占用耕地建房、違反“ 一戶一宅”規定占用耕地建房、非法出售占用耕地建的房屋、違法審批占用耕地建房等違反國家“八不準”規定的行為。同時,在整治工作開展期間要嚴格落實耕地保護“八不準”(不準占用永久基本農田建房;不準強占多占耕地建房;不準買賣、流轉耕地違法建房;不準在承包耕地上違法建房;不準巧立名目違法占用耕地建房;不準違反“一戶一宅”規定占用耕地建房;不準非法出售占用耕地建的房屋;不準違法審批占用耕地建房)和“十個一律”(違法占用基本農田建房,一律依法拆除,限期恢復耕種條件;強占多占耕地建房、巧立名目違法占用耕地建房、違反“一戶一宅”規定占用耕地建房,一律按照非法占地依法處罰;買賣、流轉耕地違法建房,一律實行“雙懲處”,既追究轉讓方責任,又追究受讓方責任;非法出售占用耕地建的房屋,一律不予登記,對違法占用耕地建房行為依法處理;違法審批占用耕地建房,一律實行“雙追究”,既追究違法審批者的責任,又依法追究違法占用耕地建房行為;“八不準”之外的其他亂占耕地建房,一律依法依規予以處理;國家公職人員參與違法占用耕地建房,堅決依法依規給予處分;亂占耕地建房涉嫌犯罪,一律依法追究刑事責任;不聽制止頂風違法,一律從嚴處罰和問責;對農村亂占耕地建房監管執法不力,一律追究有關領導和人員責任)要求,特別是對20xx年7月3日全國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問題整治電視電話會議后,對新增的農村亂占耕地建房行為“零容忍”,凡發現新增農村亂占耕地建房行為,一律按頂風違法從嚴處理。

  四、組織保障

  為確保我鄉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問題處置整治工作有效開展, 在規定的.時限內完成整改,特成立六盤水市水城區新街鄉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問題處置整治工作領導小組,組成人員如下:

  組長:

  副組長:

  成員: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業務指導、公益訴訟、現場維穩、追責問責等5個工作組,辦公室設在國土資源所。

  (一)辦公室

  主任:

  成員:

  職責:負責統籌、指導、督促各工作組、各村、各有關單位開展好我鄉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問題處置整治各項工作。

  (二)業務指導組

  1、住宅業務指導組

  組長:

  成員:

  職責:負責指導、監督各村處置整治農村村民違法占地建住宅,審核并“鄉級上報”疑似新增占耕建房系統中的住宅類“月衛片”圖斑。

  2、非住宅業務指導組

  組長:

  成員:

  職責:負責指導、監督各村處置整治農村村民違法占地建房中的產業類、公共服務類、其他構筑物類等非住宅類房屋,審核并“鄉級上報”疑似新增占耕建房系統中的非住宅類“月衛片”圖斑。

  (三)公益訴訟組

  組長:

  成員:

  職責:對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出現的突出問題,要提供及時、全面、有效的司法服務和保障,確保法律適用準確,在保障農民合理建房需求基礎上,依法嚴懲強占多占、非法出售等惡意占地建房行為。做好移交強制執行案件的受理審查工作。對各行政機關在耕地、違建有監管職責但相互推諉的,要及時下達建議書,督促各單位依法履職,并通過公開聽證的方式明確監督對象,實現精準監督、精準起訴。

  (四)現場維穩組

  組長:

  成員:

  職責:要提前安排部署,做好涉及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問題整治期間的重點問題、重點群體和重點人員的滾動排查,組織有關單位及時開展矛盾糾紛化解,防止赴省進京非訪、群訪和極端事件的發生;對農村亂占耕地建房拆除中暴力、恐嚇事件作應急處置,對以暴力、威脅等方式抗拒執法部門依法履行職責的違法人員,依法予以嚴厲查處,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五)督查問責組

  組長:

  成員:

  職責:持續加大督促檢查力度,對工作不重視,宣傳不到位,管控處置不力,工作緩慢,推諉扯皮的,立即進行督查通報;對組織不力、監管不力,未能及時發現、及時制止、及時處置的,或存在壓案不查、隱瞞不報、失職瀆職等不作為、亂作為的,嚴肅追究相關單位和責任人責任。

  五、工作要求

  (一)要高度重視抓落實。開展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問題整治工作是是守牢耕地紅線、維護國家糧食安全的決策部署,是遏制農村亂占耕地建房蔓延勢頭、保障群眾合理建房的迫切需要。各村各單位要嚴格按照《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堅決制止耕地“非農化”行為的通知》 《中共貴州省委辦公廳 貴州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開展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問題整治工作的通知》 《省自然資源廳 省農業農村廳關于進一步做好遏制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切實把思想和行動統一到黨中央、國務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和區委、區政府的統一部署上來,強化責任擔當,精心組織力量,采取有力措施,堅決遏制農村亂占耕地建房行為,全面摸清存量,依法依規進行處置。

  (二)要強化責任抓落實。領導小組各副組長要按照“管行業管農村亂占耕地建房整治”要求,堅持問題導向,重點聚焦省下發的疑似圖斑,切實加強對所分管領域涉及違法占用耕地建房問題的督促處置。業務指導組要將各村明確包保責任人,落實好包保責任,指導好和督促好各村依法依規將亂占耕地建房及省下發疑似圖斑問題處置整治到位。各村、各單位要嚴格按照“一把手負總責、制定包保方案,建立整治臺賬,明確分工,壓實責任,全面抓實亂占耕地建房及省下發疑似圖斑問題整治;同時,要立即成立巡查處置專班,每天對所轄區域開展巡查排查,并同步做好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八不準”“十個一律”等相關政策宣傳,一旦發現違法占用耕地建房線索,經核實并確認的,一律以“零容忍”的態度依法依規堅決拆除或采取動員違法群眾自愿自行的方式限時拆除,并及時將整治情況上報系統,確保全部“清零”。農村公共設施、公益和產業等項目,要對接主管部門和涉及平臺公司,要強化項目合法用地監管,對本部門和本行業領域內的違法占用耕地的情況,特別是省下發的疑似圖斑,要采取有力措施開展整治,確保件件有落實、事事有回音,真正整治一項銷號一項。

  (三)要形成合力抓落實。各村、各單位、各駐新街鄉企業要在領導小組辦公室的統籌指導下,結合自身職責,密切配合,形成聯動,扎實開展好宣傳發動、矛盾化解、法律服務、應急處置等相關工作,嚴防推諉扯皮、踢皮球等現象發生。領導小組辦公室要對村、各單位、各工作組工作開展情況,實行“一日一調度、一天一通報”,并將當日數據匯總后報鄉委鄉政府。同時,各村務必于20xx年11月26日前將本村整治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包組方案上報領導小組辦公室。

  違規占有耕地建房整治方案 17

  一、目標任務

  xxxx

  二、成立清查整治工作領導

  根據工作需要,特成立思林鄉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問題專項清查整治工作領導小組,具體如下:

  組長:

  副組長:

  成員:各村(社區)主任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在鄉國土所,由趙相波同志兼任辦公室主任,x負責具體辦公。

  三、清查整治內容

  此次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問題專項清查整治工作,主要結合“大棚房整治、違規別墅專項清查”整治強占、多占、非法出售等惡意占地建房行為。圍繞鄉黨委政府落實主體責任情況、職能部門、各村(社區)履行監管責任情況和公職人員特別是黨政領導干部違規違紀違法情況。著重整治以下五個方面問題。

  (一)黨員、干部和公職人員參與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問題。

  (二)鄉村兩級組織濫用職權,對農村亂占耕地建房違規審批問題。

  (三)鄉級相關部門、各村(社區)失管失責,對農村亂占耕地建房行為監管不力。

  (四)鄉級相關職能部門未嚴格履行監管責任,玩忽職守,放棄監管,選擇性執法,對強占多占,非法出售等惡意占地建房行為查處不力問題。

  四、清查整治措施

  (一)暢通信訪舉報渠道。公布監督舉報電話、郵箱,受理群眾關于農村亂占耕地建房的信訪舉報和投訴,建立信訪舉報線索臺賬。(責任單位:鄉紀委)

  (二)自查自糾抓整改。綜合辦牽頭落實貫徹好中央、省、市、縣領導批示精神和工作安排部署。村管站、國土所、交管站、供電站、水務站要根據自身職能職責和行業監管責任,對照落實好土地管理辦法、國家相關文件的要求,對十八大以來審批的新建房屋立即開展自查自糾,并于8月10日之前將自查報告和問題清單報送至鄉紀委。各村(社區)要對轄區開展自查自糾。并于8月10日之前將《思林鄉十八大以來農戶新建房屋情況統計表》報送至鄉紀委。鄉紀委對清理排查進度工作進度進行跟蹤督促,開展監督執紀問責。(責任單位:綜合辦、村管站、國土所、交管站、供電站、鄉紀委、水務站、各村)

  (三)嚴查違規違紀行為。

  一是嚴肅查處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及其背后的以權謀私、失職瀆職、履職不力、“保護傘”問題,特別要深挖群眾反映強烈的重要問題線索。對問題多發、頻發或者對突出問題整治不力、查處不認真的`,要堅持“一案雙查”。

  是檢查處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問題清理排查中搞上有政策、下有對策,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等貫徹落實黨中央和省委決策部署不力的問題。堅決查處推進緩慢、推諉扯皮、避重就輕、虛以應付、排查不精準等形式主義、官僚主義問題。

  三是對參與農村違規亂占建房的黨員、干部、公職人員要從嚴從重懲處,對包底縱容、失職瀆職導致耕地流失,利用職權搶占或買賣耕地建房、甚至非法出售謀利的領導干部嚴肅追責問責,對典型問題一律通報曝光。

  四是堅決查處因不擔當、不作為、亂作為等造成農民合理建房需求得不到保障、漠視群眾利益的行為。對發生突出問題的地方和部門,鄉紀委要強化執紀執法監管,堅持以案促改,推動建立健全聯合懲戒機制。

  五、工作要求

  (一)統一思想,提高政治站位。各村(社區)、各相關部門必須提高思想認識,切實把整治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問題作為當前一項重要政治任務,迅速行動,重拳出擊,扎實開展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問題排查整治工作,堅決守牢耕地保護紅線,提升土地利用水平;

  (二)迅速行動,狠抓工作落實。各村(社區)、各相關部門要迅速摸清底子,加快整治步伐,保證工作質量,清理摸排工作務必于8月10日前完成并上報;同時,工作過程中要注意方式方法,農村亂占耕地建房整治涉及群眾切身利益,群眾關注度高,社會影響大,必須依法依規開展工作,嚴把政策界限,做好政策宣傳工作,全力爭取群眾支持配合;各村(社區)各部門要牢固樹立“一盤棋”的思想,明確責任分工,通力協作配合,形成齊抓共管的強大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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