占用耕地建房整改方案(精選20篇)
為了確保事情或工作得以順利進行,通常需要預先制定一份完整的方案,方案屬于計劃類文書的一種。那么問題來了,方案應該怎么寫?下面是小編整理的占用耕地建房整改方案(精選20篇),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占用耕地建房整改方案1
為認真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縣農房辦研究,決定將我鄉作為江口縣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問題整治試點鄉,結合我鄉實際,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標
通過前期摸排建立的全鄉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問題工作臺賬進行分步整治、分類處置存量問題,重點整治強占多占、非法出售等惡意占用耕地行為,對新增亂占耕地建房行為零容忍,以達到“去存量、遏增量”的工作目標。完成1373條信息的目標任務(住宅類1309戶、公共管理和公共服務類35宗、產業類29宗)。
二、時間安排
(一)宣傳核實自查自糾階段。20xx年1月1日XX20xx年2月28日,各村(社區)要全面深入開展農村亂占耕地建房摸排信息核實工作,對發現的摸排錯誤信息立即上報并整改,切實加強政策宣傳引導。
一是宣傳工作,線上通過電視臺,微信、利用趕集天等方式進行宣傳,線下采取在村(社區)及公路沿線通過展板,橫幅等方式進行宣傳,加強對《土地管理法》《城鄉規劃法》《基本農田保護條例》《銅仁市錦江流域保護條例》及“八不準”“十個一律”等法律法規和清理整治相關政策的目的意義、方法步驟等宣傳,提高群眾的政策知曉率,教育引導廣大村民積極配合清理整治工作開展,依法建房、規范建房,從源頭上杜絕未批先建、少批多建、批東建西等亂占耕地建房問題,確保整治工作平穩有序推進。
二是核查工作,在20xx年2月底前,采取實地核查分類立檔,嚴格按五類分類建立檔案,遏制新增,通過各村(社區)核實后結合本鄉實際情況,制定可行的整治工作方案。
三是自查自糾,在20xx年1月25日前,采取在全鄉開展干部職工和村干部自查,以單位和村(社區)為主體在各單位和村(社區)開展自查工作。
(二)開展整治階段。20xx年3月1日XX20xx年9月30日,和7月3日召開了全國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問題整治工作電視電話會議精神,嚴格按照“遏增量、去存量”的原則對20xx年7月3日后違建的和違反國家“八不準”規定的行為的',結合國家、省、市下發的整治工作指導意見,以“零容忍”的態度嚴肅處理,發現一起,制止一起,整治一起。對存量問題要嚴格按照實施方案開展整治工作。
(三)總結完善階段。20xx年10月8日XX11月底,工作完成后資料及時歸檔,并總結工作中存在的問題和解決辦法,達到整改提升。
三、分類處置意見
根據縣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專項整治行動部際協調機制辦公室印發《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問題摸排工作方案》,明確通過開展摸排工作,摸清全鄉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底數,建立全鄉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問題工作臺賬,為分步整治、分類處置存量問題奠定基礎,重點整治強占多占、非法出售等惡意占用耕地建房行為,保障農民合理的建房需求這一指導精神,結合我鄉實際,形成如下處置意見。
(一)確定處置的性質及類型。按照縣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專項整治行動部際協調機制辦公室印發《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問題摸排工作方案》中明確的住宅、公共管理與公共服務、產業等三類進行處置。一是明確重點整治性質,主要針對強占多占、非法出售等惡意占用耕地建房行為。二是其它構筑物類不納入處置范圍,經認定嚴重影響村莊規劃、破壞村容村貌和閑置的,一律進行拆除。
(二)按時間節點分類處置。一是對20xx年1月1日以前的住宅類、公共管理與公共服務、產業類等無合法合規手續建設項目的處置,依法完善相關手續;二是對20xx年1月1日至20xx年7月3日前的住宅類、公共管理與公共服務、產業類等無合法合規手續建設項目的處置,按照《土地管理法》、《城鄉規劃法》的有關規定依法進行處置;三是對20xx年7月3日后的住宅類、公共管理與公共服務、產業類等無合法合規手續建設項目的處置,一律實行“零容忍”。
(三)按是否強占多占、非法出售等情況進行具體分類處置。
1.20xx年1月1日至20xx年7月3日建設的`住宅類(房屋主體結構安全)。
一是要結合實際現狀,如數據庫中為耕地、基本農田,但實際是二調劃定不實、現狀為非耕地不應按占耕和占用基本農田處置,經依法處置后完善相關手續。
二是對于一戶多宅將其空閑的住宅進行拆除并復耕,并按房屋面積每平方米補助150元,資金從增減掛鉤收益中調劑解決,將現有住房依法處置后完善相關手續。
三是符合一戶一宅超出本地規定的面積標準的依法處置后,在完善用地手續時注明超過標準的面積,待以后分戶建房或現有房屋拆遷、改建、翻建、政府依法實施規劃重新建設時,按有關規定作出處理,并按照各地規定的面積標準重新進行確權登記。
四是對本村村民和外村村民私下買賣建房,對符合規劃的,對非國家干部(離退休干部)并且不在集鎮范圍內建房的,對買賣雙方進行處罰,買方把戶口遷入該村,原有住房拆除并復耕,并按房屋面積每平方米補助150元,資金從增減掛鉤收益中調劑解決,將現有住房完善相關手續;對非國家干部(離退休干部)在集鎮范圍內建房的、并符合規劃的,對買賣雙方進行處罰,并依法有償使用(招標、拍賣、掛牌出讓或協議出讓)補辦相關手續;對規劃有嚴重影響的,必須依法拆除,沒有嚴重影響的依法調規并處罰后補辦相關手續。
五是對國家干部(離退休干部)非法買賣占耕建房的,經調查屬實,追究當事人的責任、依法沒收土地和拆除房屋。
六是本村村民住房經所在的村(社區)認定為剛性需求、符合一戶一宅占用基本農田建房的,調規并處罰后完善相關手續。
七是對一戶多宅的,新建住房是占用基本農田,并且原有住房安全,并且面積達標,新建住房必須依法拆除并適當補助。經鄉人民政府根據本地實際情況,請具有評估資質的評估公司對拆除的建筑物進行評估,根據評估的結果按照建筑物建造成本價(木房50%、磚房70%)補助,資金從國有土地出讓收益中調劑解決。
2.公共管理與公共服務類:一是屬于國家投資公益性、基礎設施、民生等建設項目,符合規劃的由業主方或其主管部門依法補辦相關手續,不符合規劃的依法調整規劃后補辦相關手續;二是不屬于國家投資的,處罰后依法有償使用(招標、拍賣、掛牌出讓或協議出讓)補辦相關手續。
3.產業類項目:一是對非扶貧建設項目,有發改備案或審批手續且符合規劃的,處罰后依法有償使用(招標、拍賣、掛牌出讓或協議出讓)補辦相關手續;二是屬于農村集體經濟和扶貧建設項目并有上級部門明確建設的,按規定完善相關手續;三是將住宅改變為產業(山莊和農家樂)的,應按場所的實際情況界定處理。
占用耕地建房整改方案2
為深入貫徹黨中央、國務院關于加強耕地保護的決策部署,堅持最嚴格的耕地保護制度,堅決遏制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問題,本著嚴守耕地保護紅線、“農地農用”的原則,經市政府研究決定,對我市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問題,深入推進專項整治工作,制定如下實施方案。
一、指導思想
全面貫徹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一中、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會精神,認真落實黨中央重要指示精神和黨中央、國務院關于加強耕地保護、實施鄉村振興戰略的決策部署,迅速把思想和行動統一到黨中央、國務院的決策部署上來,提高政治站位,增強全社會的耕地保護憂患意識,守住耕地紅線,守護黑土地,堅決遏制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問題,堅決制止各類耕地“非農化”“非糧化”行為,旗幟鮮明、態度堅決,上下聯動、屬地管理,分類處置、務求實效,營造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問題專項整治的高壓態勢,使保護耕地成為全社會的行動自覺,成為全市經濟社會永續發展的不竭保障。
二、工作目標
迅速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堅決制止耕地“非農化”行為的通知》《自然資源部、農業農村部、關于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八不準”的通知》等精神,堅持問題導向,強化整改落實,做到精準發力,針對摸排階段上報國家匯交平臺的問題圖斑,按照國務院召開的“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問題專項整治工作會議”精神,整治工作態度要堅決,把握重點和節奏,嚴格落實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八不準”要求,以“零容忍”態度遏制增量,全面落實永久基本農田特殊保護制度,堅決遏制住增量,堅持分類分步、依法有序整治存量,堅持分類處置,強化組織保障,壓實屬地責任,加強監督執紀問責,確保整治工作政令暢通、令行禁止。
三、分類處置
(一)嚴肅整治新增問題。對我市圖斑中20xx年7月《自然資源部、農業農村部關于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八不準”的通知》(自然資發〔20xx〕127號)印發以后新增的5個問題圖斑,以“零容忍”的態度,依法嚴肅處理,限期整治到位,恢復耕地原狀。
(二)嚴肅整治占用基本農田問題。對涉及違法占用基本農田的22個鄉鎮235個圖斑,立行立改,馬上組織整治,恢復農業生產條件,恢復基本農田原狀。
(三)分類處置歷史問題。對歷史問題,本著保障農民住房需求,保障國家公共管理和服務需要,保障涉農產業、稻米產業、扶貧產業的發展實際,按照國家分類處置政策進行處置。
在國家整治工作方案出臺前,對確實符合設施農業條件的,經所在鄉鎮、農業農村部門、自然資源部門認真梳理認定后,由鄉鎮會同有關部門依法補辦設施農業備案手續。
(四)國家衛片執法圖斑問題。20xx年至20xx年國家土地衛片執法檢查圖斑涉及占用耕地40個圖斑(其中占用基本農田28個圖斑),要全部立行立改,馬上組織整改,恢復農業生產條件,恢復耕地和基本農田原狀。
綜上,我市需立行立改實施依法整治280個圖斑,分布24個鄉鎮。
(五)全面清理在耕地上堆放砂石土料問題。針對各鄉鎮范圍內眾多平地而起的龐大砂石土堆,各鄉鎮要迅速組織人力物力,對所有占用耕地堆放的砂石土堆進行全面徹底的清理,立即恢復被占耕地農業生產。
四、穩步推進拆違
本次拆違行動,分為宣傳動員、責令限期自行拆除和依法強制拆除三個階段,行動結束后市政府組織檢查驗收。
(一)宣傳動員(5月6日—5月9日)
由所在鄉鎮政府會同有關部門組織開展宣傳動員工作,向違法當事人宣傳政策,答疑解惑,做好思想教育、法治教育和政策解釋工作,進一步明確整改時限,進一步強調法律責任,努力保障平穩拆違。
(二)自行拆除階段(5月10日至5月13日)
由所在鄉鎮政府會同有關部門督促違法當事人按規定時限要求自行徹底拆除違法建筑和設施。對自愿拆除但確有拆除困難的,鄉鎮政府會同有關部門組織幫助拆除。同時,要準確客觀分析工作形勢,制定應對各種突發事件的預案,做好助拆前各項準備工作。
(三)依法強制拆除階段(5月14日至5月20日)
對拒不拆除的,市政府召集領導小組成員單位,抽調專人,組織隊伍,依法予以強制拆除。對拒不執行且情節嚴重的,將依法追究當事人的相關法律責任。對在拆除期間妨礙拆除工作,侮辱、毆打執法人員或阻撓其執行公務等,將依照相關法律規定進行處理,涉嫌犯罪的,將依法移交司法機關辦理。
對違法占用耕地堆放砂石土料問題,也采取以上方式嚴厲整治,務于5月20日前全面復耕。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強領導。成立市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問題整治階段領導小組,負責集中拆違行動的組織、指揮、協調工作。
組長:xxx
副組長:xxx
成員:市自然資源局、城管局、住建局、農業農村局、林草局、水務局、生態環境局、發改局、交通運輸局、市場監管局司法局、應急局、信訪局、國網五常電業公司、衛健局、財政局、消防隊、電視臺、公證處主要負責同志和紀委監委、宣傳部、法院、檢察院、公安局分管負責同志以及以及各鄉鎮黨委、政府主要負責同志。
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市自然資源局。辦公室主任由佟銳、邱志平擔任。統籌協調推進專項行動,調度通報進展情況,研究提出政策措施,聯合開展督導檢查,指導和督促各鄉鎮落實整治任務和要求,總結進展和成效,并向市委、市政府報告工作進展情況。在特殊時期或攻堅階段將進行集中辦公。
(二)落實責任。各成員單位要高度重視,主動作為,齊裝上陣,合力攻堅,根據工作實際,因地施策,科學配置人力,合理安排工作,積極參與推進拆違工作。所在鄉鎮黨委政府,也要成立相應組織,統一調度進駐的`部門工作組開展工作,確保順利實施拆違,按期完成整治任務。
1、消防部門根據鄉鎮需要,備好消防車,做好防火救援準備。
2、衛生健康部門根據實際需要備好120急救車,做好急救保障。
3、公安局根據實際情況配備好警力,維護現場秩序,對拆違行動中暴力抗法、妨害公務的,要依法從嚴從重從快處理。
4、應急部門做好現場拆違指揮,保障安全。
5、公證處做好擬拆建筑物內的機械、設備、物品登記工作。
6、電業、水務部門隨時做好企業斷電停水工作。
7、城管部門配合鄉鎮實施強制拆除違法建筑和設施。
8、財政部門負責強拆經費保障,做好現場拆違鑒定和拆違成本預算,先期撥付鄉鎮50%拆違資金,拆違復耕后撥付50%。
9、法院做好拆違工作的法律支撐和訴訟工作。
10、檢察院對涉嫌犯罪的依法提起公訴,對符合受案范圍的破壞生態環境和資源保護案件依法提起民事公益訴訟,對實施強制執行活動實施法律監督。
11、公安機關打擊阻礙依法執行職務行為,對涉嫌破壞農用地罪的,依法追究當事人刑事責任。
12、融媒體中心全程跟蹤拆違工作,加大宣傳和教育力度,形成強大的輿論攻勢和正確的輿論導向,教育和引導群眾依法用地,合法建設,積極支持拆違工作。
13、信訪部門負責做好拆違引發信訪案件的接待和維穩工作。
14、鄉鎮政府落實拆違主體責任,做好拆除機械、設備準備工作和物品搬運清理工作,并妥善做好存儲選址工作,同城管部門實施違法違規建筑拆除工作,確保5月20日前拆除到位,清運到位,復耕到位。
15、市紀委監委對整改工作進行監督,對整改不力的進行追責問責;對存在不作為、亂作為、失職瀆職的公職人員嚴肅追責問責;對參與建設的國家公職人員以及涉嫌有內外勾結、搞利益交換和牟取私利等腐敗行為的,依法依紀嚴肅處理。
(三)檢查驗收。拆違完成后,領導小組組成檢查驗收組,對拆違現場進行檢查驗收,嚴防虛假整改,確保復耕到位。
六、歸檔立卷
各鄉鎮和行業主管部門要高度重視檔案資料整理工作,完成“一戶一檔”信息系統錄入及整理,根據檔案管理要求,完善調查材料,形成統一標準、統一模式的規范化工作臺賬和整治檔案成果,確保經得起督導檢查、法律檢驗和歷史檢驗。
本方案有效期2年實施期間,上級政府出臺與之有關的政策或印發文件,以上級政府的政策及文件規定為準。
占用耕地建房整改方案3
一、指導思想
深入學習堅決落實黨中央、各省委、省政府關于耕地保護的決策部署,全面開展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問題整改工作,以“零容忍”的態度堅決打擊“頂風違建”行為,遏制新增亂占耕地建房行為,嚴守耕地紅線,筑牢糧食安全底線。
二、目標任務
圍繞省市縣提供的衛片執法圖斑核實我鎮實際整改情況,落實責任,認真排查,建立清單,分別制定切實可行的整改方案,逐一整改。
三、整治內容及措施
各村對問題圖斑要迅速邀請有資質的測繪公司現場測繪,并出具完整的測繪報告。以測繪報告為依據,堅持屬地問題整治和作風問題整治同步推進的原則,對占用一般耕地和基本農田的要無條件推進問題整治。一是按照土地使用分類和《土地衛片執法圖斑合法性判定規則》,凡是在20xx年7月3日之后亂占耕地動工建房的,一律從嚴整治,對占用耕地房屋予以拆除,對占用耕地實施復耕復綠。二是凡是在20xx年7月3日之前亂占耕地動工建房,但至“八不準”發文之日止仍未完工的,一律要停工待處。經勸阻拒不停工的',一律視為“新增占耕地建房行為”對占耕地在建房屋予以拆除。三是凡是在20xx年7月3日之前已完工的占耕地房屋,一律按現狀予以固化,并根據相關政策分類處置。同時,對20xx年7月3日之前已完工的,要在谷歌地圖購買衛星對比圖斑,證明其20xx年7月3日前已經建成。四是從20xx年7月3日起,農村在建房屋不管是否占用耕地,一律要停工報審,待批準之后方可恢復建設。整治措施注意時間節點并嚴格按照宅基地審批流程進行建房審批。
四、工作步驟
(一)開展自查。鎮相關工作人員與村社干部要針對亂占耕地建房問題進行再摸排、再核實。重點針對農村村民建房用地、公共事業建設用地等方面進行全面排查清理,是否存在履職不到位等現象,對所發現問題要第一時間建立問題清單并及時整改。
(二)整改落實。針對建立的問題清單,要認真分析問題的根本原因,根據實際情況落實整改措施,制定整改方案,抓好整改落實,嚴守耕地紅線,筑牢糧食安全底線。
(三)完善總結。針對整改的問題,鎮相關部門及村社干部要充分認識到問題的嚴重性,認真總結,汲取經驗,舉一反三完善工作制度,提高工作能力,從根本上解決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問題。
五、工作要求
(一)健全機制,確保工作實效。建立鎮、村、組“三級”聯動工作機制,密切配合,以“零容忍”的態度加強對違法占用耕地建房問題整改。嚴格執行“源頭嚴防、露頭就打”要求,完善網格化巡查防控機制和全面推行“田長制”工作機制,充分利用群眾舉報、衛片執法、媒體反映等方式,發揮好鄉鎮、村組源頭監管作用,做到發現一起、制止一起、查處一起、整改一起,將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問題遏制在“萌芽”狀態。
(二)壓實責任,精準追責問責。對本次整治過程中力度不夠、效果不好的要及時通報、約談。對已存在問題整改不力和新增的農村亂占耕地建房行為實行“零容忍”。對整治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問題不嚴不實、玩忽職守、弄虛作假、包庇縱容,甚至充當“保護傘”或與占用耕地當事人存在利益輸送關系的,一律依法依規從嚴查處。對黨員干部、公職人員帶頭亂占耕地建房或縱容包庇親屬亂占耕地建房等頂風違法違紀的嚴肅處理。
占用耕地建房整改方案4
為認真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和省、市、縣有關工作要求,對違法占用耕地行為采取“長牙齒”的硬措施,以“零容忍”態度堅決遏制我鎮亂占耕地建房行為,按時高質量完成衛片執法整改工作,強化追責問責,結合我鎮實際,特制定本方案。
一、提高政治站位、加強組織領導
各村(社區)、各單位部門要進一步提高政治站位,牢固樹立新發展理念,深刻認識耕地保護工作的極端重要性和緊迫性,統一到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上來,釆取有力措施,強化監督管理,落實好最嚴格的耕地保護制度,堅決制止各類耕地“非農化”行為,牢牢守住耕地保護紅線。根據工作需要,成立水壩塘鎮農村亂占耕地建房整治和衛片執法整改工作領導小組,其成員組成如下:
組長:XX
常務副組長:XX
副組長:XX
成員:各村(社區)支書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于鎮自然資源所,馬小威同志任辦公室主任,XX和XX任辦公室副主任,成立工作專班,負責辦公室日常工作。
領導小組職責:組織相關單位部門和各村(社區)加大巡查,對違法建房行為進行制止和上報,宣傳耕地保護的有關政策,對違法占用耕地建房的存量問題分類施策,及時督促當事人依法完善用地手續。
各村(社區)和單位部門各司其職,實行網格化監管,全域覆蓋摸排巡查,及時制止違法亂占耕地行為,及時上報處置情況,做到真抓實改,把違法建房行為制止在萌芽狀態。
二、明確工作職責、加大監管力度
(一)農業服務中心。1.負責宅基地審批和設施農業用地備案的日常工作,會同相關部門和各村指導宅基地審批和設施農業用地備案業務工作,督促當事人依法申請和完善用地手續;2.巡查、制止未經審批進行建房的行為,并將處置情況及時上報鎮人民政府和縣農業農村局;3.對違法建筑拆除后的復墾情況及時上報縣農業農村局,申請驗收。
(二)自然資源所。1.對非宅基地類違法占用耕地建房行為進行巡查、制止,及時將當事人的違法占用耕地建房的情況上報鎮人民政府和縣自然資源局;2.會同相關職能部門及時將鄉鎮農村亂占耕地建房整治和衛片執法整改工作情況以鎮人民政府的名義上報縣農房辦和縣衛片執法整改辦。
(三)林業站。1.對違法占用林地的建設行為進行巡查和制止,及時將當事人違法占用林地建房的情況上報鎮人民政府和縣林業局;2.對拆除違法建筑后的復綠情況向縣林業局申請驗收。
(四)村建中心。1.負責集鎮規劃區域違法占地的建設行為進行巡查和制止,及時將當事人違法在集鎮規劃區域違法占地進行建設的情況上報鎮人民政府。
(五)綜合行政執法分局。1.對違法建房行為進行調查;2.配合鎮各行業主管部門對違法建房進行巡查和制止工作。
(六)經發辦。將我鎮建設項目申請立項。
(七)水利站。督促水利設施建設項目依法完善規劃、立項、用地等相關手續。
(八)交管站。督促公路建設項目依法完善規劃、立項、用地等相關手續。
(九)派出所。對違反治安管理的'行為進行制止,依法采取措施,對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責任。
(十)衛生院。負責醫療應急救援工作。
(十一)供電所。對違法建房行為進行斷電處理。
(十二)黨政辦。負責后勤保障工作。
(十三)財政所。指導和審核拆違費用的合規使用。
(十四)安委辦。負責拆違秩序的安保措施。
(十五)綜治中心。負責信訪維穩工作。
(十六)社會事務辦。督促民政領域建設項目依法選址和依法申辦用地手續。
(十七)各村(社區)。
掛村(社區)領導職責:對亂占耕地建房問題整治工作負所掛村(社區)領導責任,一是加大對該工作調度;二是加大對違法用地處置;三是堅決遏制新增。
村(社區)支部書記職責:為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問題整治工作第一責任人,一是加強對亂占耕地建房問題整治工作調度;二是加大宣傳力度;三是統籌協調、加強服務,保障群眾合理用地;四是加強排查巡查,控制違法新增;五是加大對違法用地處置力度,對村級不能處置的,2日內必須上報鎮人民政府。
包組干部職責:為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問題整治工作直接責任人;一是采取多種方式加大對所包組的政策宣傳,做到家喻戶曉;二是加強巡查排查;三是對巡查排查發現的違法用地及時制止并上報村(社區)委會處置到位;四是引導群眾樹立合法用地意識,嚴禁未批先建。
(十八)紀委辦。負責執紀問責。
三、強化執紀問責
20xx年7月3日后違法占地進行住宅、公共管理服務類以及工礦、倉儲、商服、設施農業等的新建、擴建、續建的房屋,均視為“新增”亂占耕地建房,必須堅決制止、處置。一是對發現的新增既不制止又不報告或難以制止又不及時報告的;二是對疑似圖斑的核查、整改和審核中故意隱瞞事實、避重就輕、弄虛作假、包庇縱容、混淆是非、敷衍塞責、工作不力的;三是對督導中發現有關單位或個人對遏制新增不夠重視、責任不落實、宣傳不到位、處置不及時、遏制新增不力的,四是對黨員干部頂風違建或暴力抗法的,將線索移送紀委監委嚴肅追責問責。
四、獎懲措施
此項工作納入全年綜合考評,與干部年終績效獎勵掛鉤,各村(社區)從即日起凡未及時制止、報告,經部門巡查發現未批先建、違法亂占耕地建房、少批多占等情形的,扣年終考評總分1分,懲扣掛村領導績效獎金500元,懲扣村(社區)支部書記績效獎金500元,懲扣包組鎮干部績效獎金500元,懲扣包組村干部績效獎金500元,以上懲扣,發現一起懲扣一次,實行累積,并由鎮紀委提醒約談,情形嚴重的進行組織處理。
占用耕地建房整改方案5
一、出臺背景
嚴守耕地紅線,落實最嚴格的耕地保護制度和最嚴格的節約用地制度,全力整治亂占耕地建房問題,既采取措施,強化監管,又保障農民合理建房用地需求。
二、政策依據
《土地管理法》、《城鄉規劃法》、《基本農田保護條例》、《農村土地承包法》、《關于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八不準”的通知》(自然資發〔20xx〕127號)等文件規定。
三、主要內容
(一)整治范圍。根據市農村亂占耕地建房整治分類處置工作要求,納入分類處置工作范圍的為住宅類、產業類、公共服務類三類農村建房。
住宅類(包括單戶住宅和多戶住宅):單戶住宅是指一戶一棟的村民住宅,多戶住宅是指一棟房屋由多戶人居住的農村村民住宅。
產業類:包括農產品加工點、工業生產用房、商業用房、旅游用房、倉儲物流用房等。
公共管理服務類:指農村用于公共服務的房屋,包括“兩委”辦公用房,機關單位辦公用房,學校、幼兒園等教育設施,敬老院等養老服務設施,圖書館、閱覽室、禮堂及已硬化的`公共廣場等文化娛樂實施,衛生站、垃圾處理站、公共廁所等醫療衛生設施,祠堂、寺廟、教堂等設施。
(二)整治措施。
住宅類:一是對符合“一戶一宅”政策、符合分戶條件且在規定宅基地標準內的農村居民住宅,占用耕地建住宅的,按照《農業農村部自然資源部關于規范宅基地管理工作的指導意見》(云農經發〔20xx]5號)文件要求,由農業農村部門完善用地手續;二是對超出宅基地標準,超出面積較小的建議鼓勵自行整改拆除;三是對于惡意侵占的情況,堅決拆除;四是對于不符合規劃或者涉及占用永久基本農田的,一律拆除復墾。產業類:一是對符合設施農用地政策實屬農用地管理(不占基本農田)的,由各鄉鎮完善備案手續;二是對違反農村建房“八不準”、“農地非農化”建設經營性建筑的,按照“土地管理法”相關法律法規依法進行查處,拆除違法建筑并復墾到位。對20xx年7月3日后新增的農村亂占耕地建房“零容忍”,實現“零新增”,發現一起堅決查處一起;三是對于重點項目等違法用地項目,由項目行業主管部門會同鄉(鎮)人民政府、農場社區制定整改計劃和整改措施,協調建設用地指標、占補平衡等要素,統籌安排完善用地手續和違法用地項目,按照“先查處、再完善”的原則。
公共管理服務類:一是土地現狀和規劃都為建設用地的公共設施,按要求完善用地手續;二是違法建設的農村公共基礎設施由村集體組織負責整改,未在規定期限內處置到位的,由市自然資源局立案查處,并交由相關部門對村集體組織負責人進行問責。
四、文件執行范圍和有效期限
執行范圍為景洪市轄區內的住宅類、產業類、公共管理服務類亂占耕地建房行為;有效期限為文件印發之日至20xx年12月25日止。
五、什么是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八不準”?
一是不準占用永久基本農田建房;二是不準強占多占耕地建房;三是不準買賣、流轉耕地違法建房;四是不準在承包耕地上違法建房;五是不準巧立名目違法占用耕地建房;六是不準違反“一戶一宅”規定占用耕地建房;七是不準非法出售占用耕地建的房屋;八是不準違法審批占用耕地建房。
需要注意的是,《通知》規定了不準亂占耕地建房的8種情形,并不意味著沒有列入的行為就是允許的。對“八不準”未涵蓋的其他農村亂占耕地行為,也要依法依規予以嚴厲打擊。
占用耕地建房整改方案6
為扎實開展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問題排查整治,堅決遏制耕地非農化,科學有序推進耕地保護與土地開發利用工作,不斷提高我鎮土地節約集約利用水平,推動形成保護更加有力、執行更加順暢、管理更加高效的耕地保護新格局,根據《中共縣委辦公室縣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開展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問題專項整治扎實做好耕地保護與土地開發利用工作方案》文件精神,鎮黨委、鎮政府高度重視,周密安排部署,召開了鎮開展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問題專項整治扎實做好耕地保護與土地開發利用工作的'專題會議,制訂印發了《鎮開展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問題專項清查整治工作方案》。
一、工作進展
按照會議精神,鎮政府成立專門清查整治工作領導小組,與瑞爾技術公司特派人員密切協作,20xx年9月9日縣自然資源局反饋涉及鎮亂占耕地建房疑似圖斑共199條,截止9月17日下午共核查圖斑123條,待核查圖斑76條,鎮政府自行排摸11處。
二、存在的問題
個別村組對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問題整治的認識還有待提升,排查工作還不細致。政策宣傳方面還不夠廣泛,群眾參與度不高。日常監管需進一步提升。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深入排查,摸清底數分類抓。嚴格落實屬地管理責任,細化工作舉措、進一步壓實責任、形成合力,實行網格化管理,切實查明問題存量。
(二)強化監管,建立臺賬限期抓。建立健全長效監管機制,及時組建成立鎮村組農戶“四級”監管隊伍,加強日常巡查監管。對巡查和排查發現的各類亂占耕地問題,我鎮按照《土地管理法》的法律程序,依法依規下發了《責令停止土地違法行為通知書》,組織社會治安綜合治理中心、派出所、國土所等部門進行了專項整治,結合增減掛鉤工作,對違法亂占耕地建房問題進行了大力排摸整頓,并分類建立臺賬,明確工作進展時限,如期完成問題整治清零。
(三)加強宣傳,提高認識常態抓。通過多種方式,加大政策宣傳力度,有針對性地宣傳《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基本農田保護條例》等法律法規,努力擴大傳播范圍和受眾面,依法辦理審批手續,有效保障農民合理的建房需求,進一步明確違法責任,深刻認識亂占耕地建房的嚴重性和危害性,牢牢守住耕地保護紅線。
占用耕地建房整改方案7
為有效推進我鎮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問題專項整治工作,實現對農村亂占耕地建房行為的“早發現、早制止、早報告和早處置”,嚴厲打擊農村亂占耕地建房行為,遏制新增亂占耕地建房,防止耕地非農化、非糧化,根據連協調機制[20xx]2號文件精神,結合實際,特制定以下方案。
一、強化組織領導
成立以鎮長為組長,分管領導為副組長的鎮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專項整治工作專班,對各村亂占耕地問題整治工作情況進行常態化督導檢查。明確具體負責部門及人員,負責組織落實專班日常工作和領導交辦事項,逐項細化分解、逐級責任分工,落實到具體人,實施點對點跟進,建立臺賬,辦結銷號。要加強與連城縣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專項整治行動縣際協調機制辦公室日常工作的協調配合,確保整治工作有效開展。
二、全面摸底巡查
(一)巡查區域
巡查區分為三級。一級巡查區為集鎮和省道以東往城區、園區、文亨鎮的銜接部的村莊和基本農田保護區;二級巡查區為省道以西的基本農田保護區及村莊;三級巡查區為未劃入一、二級巡查區的區域。
(二)巡查責任主體
鎮人民政府行使轄區巡查監管職能,對轄區亂占耕地建房頂風違建巡查工作負總責。鎮主要負責人是動態巡查工作的`第一責任人,分管領導是直接責任人,掛村領導、包村工作隊、村兩委、村級自然資源協管員是動態巡查的實施主體,對巡查工作負具體責任。
(三)巡查頻率
村兩委對所在轄區每月巡查次數不少于8次,包村工作隊對所在轄區每月巡查次數不少于4次。
(四)巡查職責
各村按各自實際制定明確各片區組責任人,進行網格化巡查,不留死角,各村級協管員每天將巡查情況報告村兩委,各村每周定期將巡查周報表匯總上報至鎮里(委托自然資源所收集),鎮里每月定期將巡查整治月報表提交至縣自然資源局監察隊。
三、加大宣傳力度
要堅持“集中與日常”相結合的方式,充分利用橫幅標語、鄉村廣播、宣傳手冊、微信、電視臺等不同形式,大力宣傳亂占耕地建房問題專項整治工作,要深入宣傳亂占耕地建房“八不準”規定和亂占耕地建房問題整治工作的重要意義,著力引導形成依規劃、守政策、按程序、惜耕地的共識和氛圍。對情節嚴重、影響惡劣的典型案例,與縣融媒體中心加強配合,制作強拆正面宣傳專題片,堅決做到“發現一起、打擊一起、曝光一起”。同時,設立公開舉報電話,廣泛發動群眾監督舉報,實行有獎舉報制度,對亂占耕地建房的行為,舉報并經查實的,每次獎勵300元。
四、責任追究制度
(一)對新增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問題,村級未及時發現、制止、上報的,將按以下方式追究村書記的工作責任,第一次警示約談,第二次依情況問責,第三次就地免職。
(二)對村級謊報、瞞報、包庇、縱容的,一經查實從嚴從重處理,涉及違反黨紀政紀的移送縣紀委監委處理。
(三)對轄區內新增亂占耕地建房問題出現以下幾種情況的,將案件線索移交紀委監委,追究相關領導和其他相關人員的責任。
1.對國家和省級下發衛片圖斑經核實確定為新增亂占耕地建房的;
2.對轄區新增亂占耕地建房問題導致被省市通報批評的;
3.對轄區新增亂占耕地建房問題導致被國家通報批評或省市問責的。
(四)主動拆除違法建筑消除不良影響的,可依紀依法從輕處理或免除有關問責。
(五)對黨員干部、公職人員亂占耕地建房、縱容親屬亂占耕地建房等頂風違紀行為嚴肅處理;對工作中監管不力、失職瀆職、不作為、亂作為等問題嚴肅追責問責。
占用耕地建房整改方案8
為扎實做好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問題整治工作,全面摸排問題,掌握實際情況,根據國務院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問題整治電視電話會議精神,按照縣委、政府工作部署,結合我鄉實際,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導思想
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認識耕地保護的極端重要性和遏制農村亂占耕地建房的緊追性,切實加強領導,精心組織,依法依規,分類處置,全力做好農村亂占耕地建房整治工作,堅決守住耕地紅線。
二、排查范圍
此次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問題排查工作主要聚焦“亂占耕地”和“亂占耕地建房”兩個重點,對鄉農村亂占耕地建房開展全面排查,特別是基本農田建房行為。“耕地”以第二次全國土地調查及其后歷年土地變更調查數據庫中耕地地類為準。
三、工作任務
以全鄉農村宅基地和集體建設用地房地一體權籍調查工作為基礎,各村開展拉網式、臺賬式排查清理,實行網格化管理、責任到人,對所有耕地范圍必查、不留死角,摸清底數、掌握實情。全面收集一戶一宅、分戶新建、舊宅未達標改建危房異地改建、地質災害搬遷、拆遷安置等相關檔案信息,對一戶多宅、超標準建豪宅、非法買賣土地、攀比惡意侵占耕地等行為,找出問題結點,追查問題根源。對排查清理發現的違法違規占用耕地建設住房等問題,建立問題臺賬,為下步清理整治提供依據。
四、組織保障
為確保我鄉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問題整治摸排工作有效開展在規定的時限內完成整改,成立鄉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問題整治摸排工作領導小組,負責落實全鄉整治摸排工作,工作領導小組組成人員如下:
組長:
副組長:
成員: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和八個工作組。辦公室設鄉自然資源和環境保護辦公室,由鄉綜合執法大隊大隊長歐陽波兼任辦公室主任,自然資源專干龍憲伍擔任辦公室副主任。辦公室全面負責整治工作的具體推進和落實,及時向領導小組匯報整治工作開展情況。每個村設立一個工作組,由各村村主任任組長,駐村工作隊長任副組長,其他村組干部為成員,全面落實各村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問題整治摸排工作。
五、工作步驟
(一)準備階段
以我鄉農村宅基地和集體建設用地房地一體權籍調查數據為基礎。通過不動產權籍調查和補充調查,形成農村亂占耕地建房摸排工作需要的到戶權籍調查成果(完成時限:20xx年8月30日前)。
(二)核查介段
各村根據到戶權籍調查成果,統一思想,及時研究部署,落實責任,制定核查行動方案,組建工作專班,以村、組為單位,逐個入戶進行現場核查,判定是否符合“一戶一宅”條件及其依據。認真填寫《緩寧縣農村占用耕地建房核查登記表》,建立核查臺賬,并將核查情況進行匯總,匯總表經村負責人簽字并蓋章后,于20xx年9月25日前報鄉領導小組辦公室。
(三)整治階段
1.鄉領導小組辦公室根據縣政辦發[20xx]34號及20xx年8月6日下發的《綏寧縣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問題整治摸排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對全鄉農村亂占耕地現象進行整治摸排。
2.各村根據領導小組辦公室下發的整治任務,結合歷年來村民建房行為,進行摸底調查。應在20xx年10月25日前完成。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各單位要高度重視,充分認識開展農村亂占耕地建房摸排工作的重要性復雜性、艱巨性,將整治工作抓實、抓細,確保摸排工作準確且及時完成。
(二)密切配合協作。各相關部門要各司其職、各負其責,認真開展摸排核查工作,建立健全信息共享、情況通報機制,加強協調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各村要指定專人負責工作聯絡員信息報送至鄉排查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三)依法依規處置。各單位要根據部門職責,充分發揮綜合執法力量作用,根據違法占用耕地面積、違法問題性質、違法發生時間、違法責任主體等內容,綜合考慮歷史因素和現實情況,依法依規分類審慎處置,防止“一刀切”簡單化,積極穩妥處置問題。對存量亂占耕地建房的,本著從實際出發,尊重歷史,依法采取拆除、沒收保留建筑物、罰款等措施,分類穩妥處置到位。
(四)加強輿論引導。以整治工作為重點,加強正面引導,大力宣傳整治工作各階段的'成果和制止、查處違法違規亂占用耕地建房的進展情況,保持輿論的高壓態勢,為整治工作營造良好輿論氛圍。
占用耕地建房整改方案9
根據縣委、縣政府決定開展為期一個月的農村亂占耕地違法建房專項清理整治“攻堅月”行動及會議精神,結合我鎮實際情況,依法依規對全鎮20xx年1月1日以來的農村建房行為進行專項清理行動,堅決遏制亂占耕地建房的不法行為、不良傾向和發展趨勢。經黨委政府決定特制定本方案,請各村嚴格執行。
一、指導思想
堅決制止耕地“非農化”,防止“非糧化”,切實守住耕地紅線,保障糧食安全,維護農民利益,為建設我縣的“一區三地、紅色通江”提供支撐和保障。
二、組織領導
為切實抓好落實農村亂占耕地違法建房專項清理整治“攻堅月”行動落實落地,我鎮并成立了以黨委書記、鎮長為組長,分管領導為副組長,以各村的聯村領導、農業綜合服務中心主任、綜合行政執法辦主任、副主任、各村村支部書記為成員的領導小組。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農業綜合服務中心,由分管領導具體負責組織協調農村亂占耕地違法建房專項清理整治行動工作。
三、目標任務
堅持“八不準”“七個堅決”和“六個嚴禁”,各村要對我鎮20xx年1月1日以來的所有農村建房行為進行一次拉網式全面排查,分類建立臺賬,嚴厲打擊農村亂占耕地違法建房行為。一是對20xx年1月1日至20xx年7月3日的農村違法建房行為進行專項清理。其中因歷史原因造成的違法違規亂占亂建行為,各村負責清理工作,并將清理結果報農業綜合服務中心,因事施策,協助完善用地審批等相關手續。二是對20xx年7月3日以來的新增違法建房行為,按照“三個凡是”(即凡是建房審批手續不全的一律堅決予以查處、凡是雖然取得建房審批手續,但超過建房最后期限的一律堅決予以查處、凡是頂風作案的一律堅決予以查處),采取鐵的手腕,分類建立臺賬,一件一件依法依規處理,絕不姑息。
四、實施步驟
(一)清理排查階段(10月20日—10月31日)
各村組織專人對本轄區內占用永久基本農田建房、強占多占耕地建房、買賣流轉耕地違法建房、在承包耕地上違法建房、巧立名目違法占用耕地建房、違反“一戶一宅”規定占用耕地建房、非法出售占用耕地建的房屋、違法審批占用耕地建房等情況進行拉網式排查,分20xx年1月1日至20xx年7月3日、20xx年7月3日至今兩個階段,分別建立清理排查登記臺賬,于11月1日前報鎮農業綜合服務中心處。
(二)集中整治階段(11月1日—11月5日)
各村根據排查情況,分類建立問題排查移交清單,明確整改措施,扎實開展整治工作,逐一銷號,于11月5日前報鎮農業綜合服務中心處。
一是占用永久基本農田建房、強占多占耕地建房、買賣(流轉)耕地建房、20xx年7月3日以后在承包耕地上違法建房等必須拆除;二是以“鄉村振興”“美麗村”“新農村建設”“設施農業”“易地搬遷”等巧立名目,未依法辦理審批手續的必須拆除。三是農村村民一戶只能擁有一處宅基地。農村村民出賣、出租、贈予住宅后,再申請宅基地的,不予批準;符合“一戶一宅”的,各村應組織完善手續;“一戶多宅”情況要及時收回宅基地。四是違法占用農民集體所有的土地特別是耕地建的房屋屬于違法建筑,相關買賣不受法律保護,不得辦理不動產登記。五是農用地轉非農用地等用地審批,由相關單位依照法定權限及法定程序審批。六是對20xx年7月3日以后出現的違法審批占用耕地建房的,及時收回無效批準手續,并對相關人員嚴肅追責。
(三)檢查復核階段(11月5日—11月20日)
我鎮將組織相關部門成立檢查組,對各村摸排及整改情況進行抽查。對摸排不精準、整改不落實的.村,進行通報處理,涉及違規違紀的移送鎮紀委嚴肅查處。各村要及時收集掌握農村宅基地使用、農房建設施工等情況,對違法違規行為做到早發現、早制止、早報告、早查處。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強領導,落實責任。各村要提高政治站位,嚴格落實主體責任,成立工作專班,制定工作方案,壓實責任,明確誰負責、誰分管、誰摸排、誰整改。整改措施要具體到違法建房戶,根據每戶具體情況拿出整改措施、責任人、整改時限,確保工作實效。
(二)加強協調,嚴厲打擊。鎮級各牽頭部門要主動對接各村,實時掌握工作進展,嚴格工作流程。對發現的違法建房線索,按照相關規定,依法從嚴快處,該制止的必須制止,該拆除的必須拆除。對涉嫌公職人員違規批地、用地等情況,一案雙查、頂格處理。
(三)加強保障,長效運行。各村要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認識到農村亂占耕地建房的危害性。落實至少1名專職人員負責此項工作。
占用耕地建房整改方案10
為認真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全面摸清我鎮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底數,根據《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專項整治行動部際協調機制辦公室關于印發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問題摸排工作方案》(協調機制辦發〔20xx〕1號)《省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問題整治工作領導小組關于印發貴州省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問題摸排工作方案》(黔農房整治〔20xx〕1號)《遵義市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問題摸排工作方案》和《道真縣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問題摸排工作方案》,結合我鎮實際,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標
扎實開展摸排,摸清我鎮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底數,建立全鎮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問題臺賬,重點查清強占多占、非法出售等惡意占用耕地建房情況,為下步分類穩妥處置奠定基礎。同時,找準農村宅基地管理薄弱環節,強化監管服務,依法依規保障農民合理建房用地需求。
二、組織領導
為了推進我鎮農村亂占耕地建房摸排工作順利開展,將全鎮農村亂占耕地建房摸排工作抓緊、抓實,抓出成效,根據上級有關工作要求,結合我鎮實際,特成立農村亂占耕地摸排工作領導小組。
組長:
副組長:
成員:
領導小組主要負責全鎮農村違法亂占用耕地建房摸排工作的組織領導、業務技術培訓、監督指導和數據收集上報等工作。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在洛龍鎮自然資源所,由趙壽生兼任辦公室主任,具體負責文件起草、方案制定、上下協調等日常工作。
三、工作任務
按照國家和省市縣統一部署,查清農村違法占地,重點是20xx年1月1日以來全鎮農村違法占用耕地建房。涉及強占多占、未批先建、非法出售土地建房等情況,建立分類清楚、要素完整、內容準確的工作臺賬摸排范圍。全鎮農村范圍農村村民建房、公共管理服務類用房、產業類用房及其他建(構)筑物違法占地建設情況。
(一)各村(社區)按照上級下發的相應圖斑作為摸排輔助,對圖斑以外應納入摸排的,據實開展摸排。
(二)在下發的圖斑中,符合以下情形之一的,可不進行外業摸排,但要在相應圖中填寫基本信息和用地審批手續、不動產登記信息、臨時用地備案、設施農用地批準等信息。
(1)已依法取得農用地轉用審批土地上建設的房屋;
(2)已合法審批宅基地上建設的房屋;
(3)已依法取得不動產登記證書(含之前依法頒發的土地使用權證、房屋所有權證),且未違法占地擴建的房屋;
(4)已依法取得臨時用地手續,且尚未到期的臨時用地上修建的臨時建(構)筑物;
(5)在“大棚房”清理整治工作中已整改到位的設施農業用地上的房屋;
(6)符合《自然資源部、農業農村部關于設施農業用地管理有關問題的通知》(自然資規〔20xx〕4號)和《貴州省自然資源廳、貴州省農業農村廳關于設施農業用地管理有關問題的通知》(黔自然資規〔20xx〕1號)規定,修建的生產設施和輔助設施;
(7)已納入全國違建別墅問題清查整治專項行動的房屋。
(三)摸排內容。摸排內容包括主體信息、占地面積、土地來源、建設時間、地類信息、規劃情況、用地審批情況、行政處罰情況等,具體按本方案所附摸排信息采集表和摸排登記信息平臺要求填報的內容摸排填報。
四、摸排方法
利用省級統一開發的摸排登記信息平臺(手機APP),由鄉鎮各村(社區)干部以外業摸排和內業填報相結合的方式開展摸排。
(一)外業摸排。鎮掛幫領導調度各村民委員會、鎮直部門包村民小組的方式開展外業摸排。
(1)外業摸排人員下載并注冊省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問題整治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以下簡稱省農房辦)研發的登記信息平臺(手機APP),由本級管理員通過后,按照《貴州省農村亂占耕地建設摸排技術規程》,準確全面查清每一個摸排對象基本信息。單戶住宅類房屋以宗為單元,其他類(包括公共管理服務類、產業類、無房屋的建構筑物類)以項目為單元開展摸排和填寫信息。
(2)本次摸排占地面積沒有國土調查、確權登記或地籍調查(測量)等成果可準確確定的,可采取皮尺丈量等方式實測;像圖斑清楚的,也可采取圖上勾繪等方法確定;圖斑范圍內只有一個摸排對象的,可以省級下發的圖斑面積為準。在分類處置時,根據實際需要再進行測量。
(3)外業摸排人員查清相關信息后,通過摸排登記信息平臺(手機APP)如實填報,從不同角度拍攝房屋或建(構)筑物照片上傳。
(4)各采集員對所摸排成果的數據真實性、完整性負責,實行每天一次真實性、完整性檢查,發現有問題的數據及時返回現場核查。
(二)內業信息填報及審核。縣級利用最新國土調查成果以及遙感、測繪、地理信息等技術成果,統籌利用農用地轉用審批、農村集體土地確權登記、農村宅基地房地一體確權登記、城鄉(村莊)規劃等現有資料,對外業摸排情況進行審核,填寫基礎信息、管理信息(地類面積、規劃情況、用地合法性、行政處罰等)。
(1)外業摸排、內業審核和相關信息填寫完成后,由村(居)為單位對摸排結果、認定情況依法進行公示,公示時間不少于10天。公示發現問題的,要認真進行復核糾正。
(2)各村要邊組織摸排、邊開展成果審查、邊進行數據匯交。數據匯交采取從一線開始逐級匯交的方式進行,每一個圖斑或建(構)筑物摸排、審查完成后均可進行數據匯交。匯交后發現存在問題的',經上級同意可返回修改。上一級應及時對下級匯交數據的真實性、準確性、完整性進行審查,發現問題及時指出并返回糾正。逐級審查完成后通過數據匯交平臺報送市級匯總。對涉及保密管理單位的房屋(含軍用土地上的房屋),須單獨紙質上報,不得在匯交平臺填報。
(3)鎮級建立成果數據審查制度,由鎮自然資源所、鎮農業服務中心、鎮綜合行政執法分局擔任鎮級成果數據匯交平臺審核員,組織人員分別強化非宅基地類、宅基地類及處罰信息審核,確保鎮縣摸排信息準確,并匯總成全鎮工作臺賬。
五、時間安排
(一)動員部署(20xx年9月10日至18日)
(1)鎮級向縣級領取輔助圖斑、試點摸排填報表冊、制定摸排方案、召開動員部署及培訓會,自然資源所、農業農牧中心、鎮綜合行政執法分局至少安排1人登錄摸排登記信息平臺進行用戶注冊,注冊為鎮級成果數據匯交平臺主管理員和審核員。
(2)利用上級下發的輔助圖斑套合用地審批矢量數據(審批宅基地、設施農用地、臨時用地等矢量數據)下發,各村建立專門摸排隊伍,做好摸排前期各項準備工作。
(二)開展摸排(20xx年9月18日至10月6日)
(1)各村組織開展外業摸排、基本信息填報和公示,并及時完成內業審查和外業抽查,及時利用手機APP上傳相關數據,同時,確保數據完整、真實。
(2)鎮級數據匯交平臺審核員、管理員及時完成內業審核和外業抽查,填報管理信息,確保數據完整、真實。
(三)初步成果上報(20xx年10月15日前)
(1)各村向鎮級提交初步摸排成果數據,同步提交“雙簽字”紙質摸排成果。
(2)鎮自然資源所、鎮農業服務中心、鎮綜合行政執法分局按照單位職責分工,將審核成果數據經單位主要負責同志簽字后提交鎮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問題清理整治領導小組辦公室,再由鎮領導小組辦公室縣級匯交初步數據成果。
(四)最終成果上報(20xx年10月20日前)
(1)鎮級以內業審核、外業抽查等方式開展核實糾正。各村將農村亂占耕地建房摸排情況及分類處置建議,經黨委、政府主要負責人“雙簽字”后報鎮領導小組辦公室。
(2)鎮自然資源所、鎮農業服務中心、鎮綜合行政執法分局按照單位職責分工,將審核成果數據經單位主要負責同志簽字后提交鎮領導小組辦公室。
(3)鎮領導小組辦公室將農村亂占耕地建房摸排情況及分類處置建議,由鎮黨委政府主要負責人“雙簽字”后報縣農房辦。
六、職責分工
(1)各村是摸排工作的責任主體,嚴格屬地管理,逐級壓實責任,村委主要負責人是第一責任人。要靠前指揮,要嚴格按照國家、省市縣鎮摸排工作方案狠抓落實,按時上報摸排成果和分類處置建議,對摸排成果全面性、準確性、真實性負責。黨委、政府主要負責人是摸排工作的直接責任人,要壓緊壓實責任,精心組織摸排隊伍開展摸排,負責宅基地類、公共管理服務類、產業類、其它構筑物類基本信息填報,并對摸排采集信息的全面性、真實性、完整性負責。
(2)鎮自然資源所:負責對各地非農村宅基地類摸排工作指導和督促檢查;負責審核非農村宅基地類(公共管理服務類、產業類、其它構筑物類等)摸排數據;負責全鎮非農村宅基地類管理信息填報;負責將摸排過程中發現的新增違法占地線索移交綜合行政執法部門查處;負責非農村宅基地類用地報批,確保各類項目用地需求。
(3)鎮農業服務中心:負責對農村宅基地摸排工作指導和督促檢查;負責審核農村宅基地摸排數據;負責全鎮農村宅基地管理信息填報;負責將新增農村宅基地違法線索移交綜合行政執法部門查處;負責指導各地開展農村宅基地審批,滿足農村村民住宅用地剛性需求,維護農民群眾合法利益。
(4)鎮綜合行政執法局:負責違法線索收集、立案查處等工作,負責審核、填報各地摸排數據中的處罰信息。
(5)鎮派出所:負責配合提供和核對戶口、人員信息,對干撓、阻礙、恐嚇摸排工作和威脅摸排人員安全的予以從快處理。
(6)鎮司法所:負責及時完成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問題工作中的法治宣傳、涉訴案件,及違法案件強制執行工作。
(7)鎮直其他相關部門:按照各自職能職責,負責提供農村亂占耕地建房摸排工作相關信息。
七、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加強組織領導。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問題整治工作是黨中央安排的一項重大政治任務。此次摸清底數是為下步分類處置打下堅實基礎。各村要高度重視,想盡一切辦法,摸清轄區亂占耕地情況。
(二)落實工作責任,強化工作落實。各村要細化工作責任,明確領導包村(居)、干部包組,將摸排任務落實到人,對一線摸排的全面性、真實性負責。相關職能部門要以高度的責任感和使命感,做好指導和督促檢查,配合做好摸排工作。各地摸排工作中要加強數據管理,不得泄露個人隱私等敏感信息。按照“誰調查、誰審核、誰負責”的原則,明確責任人,層層壓實調查、錄入、審核、匯總等環節的責任。摸排成果形成由村鎮主要領導“雙簽字”負責機制,把工作做細做實。要特別注意工作方式方法,不能把農民推到工作的對立面,確保摸排工作平穩有序推進。
(三)加強輿論宣傳,營造社會氛圍。各村(社區)要切實采取措施,廣泛宣傳動員,使廣大干部群眾充分認識保護耕地、保障糧食安全的極端重要性,支持和擁護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問題摸排工作。要以此次摸底調查工作為契機,發揮調查人員進村入戶的宣傳作用,采取多種渠道和方式,加大耕地保護、農村宅基地、村民住宅規劃建設管理法律法規宣傳,加大對村民小組長等村干部的教育培訓。向社會廣泛公告、宣傳農村村民建房“八不準”“十個一律”等相關規定,要設立舉報電話,接受大眾和媒體的監督。對打著專項整治名義侵害群眾合法權益的,要嚴肅問責并公開曝光。
(四)強化督促檢查,保障成果質量。鎮直有關部門要加強對工作的指導和督查,深入一線,充分了解情況,對發現的問題進行現場交辦或掛牌督辦,并持續跟蹤督促問題及時有效處理。鎮領導小組辦公室為各村解答有關問題,聯系人趙xx,電話xxxxxxxxxxx,及時為基層解疑釋惑。摸排工作全程接受紀委監委監督,對摸排中故意隱瞞事實、包庇縱容、混淆是非、敷衍塞責、工作不力的,根據情節輕重采取批評、通報、約談等方式處理,對失職瀆職、不作為、亂作為或故意弄虛作假、虛報瞞報的,按照管理權限和程序,堅決追究相關責任人的責任。
占用耕地建房整改方案11
為認真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以及上級關于提高依法依規管地用地意識,引導全社會自覺保護耕地,以“零容忍”的態度堅決遏制新增農村亂占耕地建房行為的指示精神。及時發現,及時制止,及時處置新增亂占耕地建房行為,落實好最嚴格的耕地保護制度,切實做好耕地保護工作,堅決制止耕地“非農化”“非糧化”。結合我鎮實際,特制定本方案。
一、總體要求
(一)堅決遏制新增農村亂占耕地建房行為
全面貫徹上級關于耕地保護的重要指示精神,落實最嚴格耕地保護制度。通過強化宣傳、源頭疏解、網格管理、巡查防控、嚴厲查處、責任追究等強有力措施,堅決遏制新增農村亂占耕地建房行為,對新增違法亂占耕地建房行為“零容忍”。
(二)保障合理用地,加強部門協作
各村對遏制新增亂占耕地建房問題要實行網絡化管理,建立包保責任制,建立分管領導包村,干部包組,落實包保責任人,負責及時發現和處置新增違法問題。村級要切實承擔起一線管理職責,對未開展巡查導致未及時發現轄區內違法建設,或發現違法建設不制止、不處置、不上報,或接到舉報后不依法處理造成嚴重后果的,要依法追究責任。各村、各部門對新增亂占耕地建房,要態度堅決,該拆除的拆除,該沒收的沒收,該追究刑事責任的.堅決追究刑事責任。
農村村民違法占地建住宅,由鎮、村負責發現、制止,農業農村部門負責指導、監督;公共管理和服務類、產業類以及其他違法占地建房,由縣、鄉負責發現和制止,自然資源部門負責指導、督促。各村巡查發現違法占地,要及時上報黨委政府。
(三)構建違法用地處理共同責任機制
積極推進各村(社區)、各相關部門鞏固和完善執法監管共同責任機制。從發現違法行為、收集違法線索、制止違法狀態、查處違法用地等工作環節與部門職責相結合,將遏制新增農村亂占耕地建房行為整治與基層綜合治理相結合,形成齊抓共管的良好格局。
二、工作措施
(一)強化宣傳
結合我鎮實際,采取有效的方式進行宣傳,如制作宣傳海報,宣傳橫幅等貼到公共場所、召開村民小組會議、走訪宣傳、微信等新媒體宣傳。為遏制新增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工作有序開展營造良好的輿論環境,切實增強全鎮廣大人民群眾保護耕地、依法用地的意識。
(二)強化巡查,嚴格耕地保護
堅決遏制新增問題。各村(社區)要實施好、發揮好基層戰斗堡壘作用,發動村民組組長、包組干部、護林員、地災巡查員、護路員等做好巡查工作,實行動態巡查工作機制。對轄區開展拉網式、無死角排查,實行網格化管理、責任到人,暢通舉報渠道,方便群眾提供舉報線索,多措并舉收集、發現、上報違法線索,有效制止違法行為,堅決做到對新增違法亂占耕地建房行為“零容忍”。
三、嚴格執法,職責分工
鎮自然資源所、農業服務中心、執法分局等部門及各村(社區)要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基本農田保護條例》等相關法律法規和政策文件,對亂占耕地建設的責任主體,要依法依規從嚴查處。發現存在不作為、亂作為、失職瀆職的干部,鎮紀檢監察部門將嚴肅追責。
嚴格落實屬地管理責任,明確責任主體,堅持村級與部門協同的原則,切實把實施方案落到實處,確保取得實效。堅持鎮、村(社區)屬地責任,堅持黨政同責,對本區域負總責,按照文件要求全面加強巡查、排查、信息報送,建立相關臺賬等工作。
舉報電話:(略)
占用耕地建房整改方案12
為認真貫徹落實國務院關于農村亂占耕地建房的各項決策部署和省、市、區有關要求,切實加強我鄉耕地保護,嚴厲打擊各類非法占用耕地建房行為,確保耕地總量平衡。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規劃法》《基本農田保護條例》等有關規定以及中央和省、市、區的有關要求,結合我鄉實際,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導思想
全面提高政治站位,樹牢“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堅決做到“兩個維護”,進一步把思想認識和行動統一到黨中央、國務院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及區委、區政府的決策部署上來,以“零容忍”態度堅決遏制新增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問題,依法依規處置存量問題,全力抓實我鄉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問題整治工作。
二、目標任務
按照“保護耕地,遏制新增;分類處置,有序推進;突出重點,落實責任;保障權益,確保穩定”要求,重點圍繞20xx 年以來我區農村亂占耕地建房情況,堅決遏制住農村亂占耕地建房亂象和依法依規處置好存量問題,全力確保亂占耕地建房問題無新增和省下發我鄉疑似圖斑得到全面整改銷號。
三、整治范圍
整治范圍為20xx年以來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問題,內容包括占用永久基本農田建房、強占多占耕地建房、買賣或流轉耕地違法建房、在承包耕地上違法建房、巧立名目違法占用耕地建房、違反“ 一戶一宅”規定占用耕地建房、非法出售占用耕地建的房屋、違法審批占用耕地建房等違反國家“八不準”規定的行為。同時,在整治工作開展期間要嚴格落實耕地保護“八不準”(不準占用永久基本農田建房;不準強占多占耕地建房;不準買賣、流轉耕地違法建房;不準在承包耕地上違法建房;不準巧立名目違法占用耕地建房;不準違反“一戶一宅”規定占用耕地建房;不準非法出售占用耕地建的房屋;不準違法審批占用耕地建房)和“十個一律”(違法占用基本農田建房,一律依法拆除,限期恢復耕種條件;強占多占耕地建房、巧立名目違法占用耕地建房、違反“一戶一宅”規定占用耕地建房,一律按照非法占地依法處罰;買賣、流轉耕地違法建房,一律實行“雙懲處”,既追究轉讓方責任,又追究受讓方責任;非法出售占用耕地建的房屋,一律不予登記,對違法占用耕地建房行為依法處理;違法審批占用耕地建房,一律實行“雙追究”,既追究違法審批者的責任,又依法追究違法占用耕地建房行為;“八不準”之外的其他亂占耕地建房,一律依法依規予以處理;國家公職人員參與違法占用耕地建房,堅決依法依規給予處分;亂占耕地建房涉嫌犯罪,一律依法追究刑事責任;不聽制止頂風違法,一律從嚴處罰和問責;對農村亂占耕地建房監管執法不力,一律追究有關領導和人員責任)要求,特別是對20xx年7月3日全國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問題整治電視電話會議后,對新增的農村亂占耕地建房行為“零容忍”,凡發現新增農村亂占耕地建房行為,一律按頂風違法從嚴處理。
四、組織保障
為確保我鄉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問題處置整治工作有效開展, 在規定的時限內完成整改,特成立六盤水市水城區新街鄉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問題處置整治工作領導小組,組成人員如下:
組長:
副組長:
成員: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業務指導、公益訴訟、現場維穩、追責問責等5個工作組,辦公室設在國土資源所。
(一)辦公室
主任:
成員:農業綜合服務中心全體成員、國土資源所全體成員
職責:負責統籌、指導、督促各工作組、各村、各有關單位開展好我鄉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問題處置整治各項工作。
(二)業務指導組
1.住宅業務指導組
組長:
成員:
職責:負責指導、監督各村處置整治農村村民違法占地建住宅,審核并“鄉級上報”疑似新增占耕建房系統中的住宅類“月衛片”圖斑。
2.非住宅業務指導組
組長:
成員:
職責:負責指導、監督各村處置整治農村村民違法占地建房中的產業類、公共服務類、其他構筑物類等非住宅類房屋,審核并“鄉級上報”疑似新增占耕建房系統中的非住宅類“月衛片”圖斑。
(三)公益訴訟組
組長:
成員:
職責:對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出現的突出問題,要提供及時、全面、有效的司法服務和保障,確保法律適用準確,在保障農民合理建房需求基礎上,依法嚴懲強占多占、非法出售等惡意占地建房行為。做好移交強制執行案件的受理審查工作。對各行政機關在耕地、違建有監管職責但相互推諉的,要及時下達建議書,督促各單位依法履職,并通過公開聽證的方式明確監督對象,實現精準監督、精準起訴。
(四)現場維穩組
組長:
成員:
職責:要提前安排部署,做好涉及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問題整治期間的重點問題、重點群體和重點人員的滾動排查,組織有關單位及時開展矛盾糾紛化解,防止赴省進京非訪、群訪和極端事件的發生;對農村亂占耕地建房拆除中暴力、恐嚇事件作應急處置,對以暴力、威脅等方式抗拒執法部門依法履行職責的違法人員,依法予以嚴厲查處,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五)督查問責組
組長:
成員:
職責:持續加大督促檢查力度,對工作不重視,宣傳不到位,管控處置不力,工作緩慢,推諉扯皮的,立即進行督查通報;對組織不力、監管不力,未能及時發現、及時制止、及時處置的,或存在壓案不查、隱瞞不報、失職瀆職等不作為、亂作為的.,嚴肅追究相關單位和責任人責任。
五、工作要求
(一)要高度重視抓落實。開展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問題整治工作是守牢耕地紅線、維護國家糧食安全的決策部署,是遏制農村亂占耕地建房蔓延勢頭、保障群眾合理建房的迫切需要。各村各單位要嚴格按照《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堅決制止耕地“非農化”行為的通知》 《中共貴州省委辦公廳 貴州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開展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問題整治工作的通知》 《省自然資源廳 省農業農村廳關于進一步做好遏制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切實把思想和行動統一到黨中央、國務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和區委、區政府的統一部署上來,強化責任擔當,精心組織力量,采取有力措施,堅決遏制農村亂占耕地建房行為,全面摸清存量,依法依規進行處置。
(二)要強化責任抓落實。領導小組各副組長要按照“管行業管農村亂占耕地建房整治”要求,堅持問題導向,重點聚焦省下發的疑似圖斑,切實加強對所分管領域涉及違法占用耕地建房問題的督促處置。業務指導組要將各村明確包保責任人,落實好包保責任,指導好和督促好各村依法依規將亂占耕地建房及省下發疑似圖斑問題處置整治到位。各村、各單位要嚴格按照“一把手負總責、制定包保方案,建立整治臺賬,明確分工,壓實責任,全面抓實亂占耕地建房及省下發疑似圖斑問題整治;同時,要立即成立巡查處置專班,每天對所轄區域開展巡查排查,并同步做好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八不準”“十個一律”等相關政策宣傳,一旦發現違法占用耕地建房線索,經核實并確認的,一律以“零容忍”的態度依法依規堅決拆除或采取動員違法群眾自愿自行的方式限時拆除,并及時將整治情況上報系統,確保全部“清零”。農村公共設施、公益和產業等項目,要對接主管部門和涉及平臺公司,要強化項目合法用地監管,對本部門和本行業領域內的違法占用耕地的情況,特別是省下發的疑似圖斑,要采取有力措施開展整治,確保件件有落實、事事有回音,真正整治一項銷號一項。
(三)要形成合力抓落實。各村、各單位、各駐新街鄉企業要在領導小組辦公室的統籌指導下,結合自身職責,密切配合,形成聯動,扎實開展好宣傳發動、矛盾化解、法律服務、應急處置等相關工作,嚴防推諉扯皮、踢皮球等現象發生。領導小組辦公室要對村、各單位、各工作組工作開展情況,實行“一日一調度、一天一通報”,并將當日數據匯總后報鄉委鄉政府。同時,各村務必于2021年11月26日前將本村整治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包組方案上報領導小組辦公室。
占用耕地建房整改方案13
一、整治工作背景
全面貫徹黨的十八大和十八屆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會精神,,緊緊圍繞統籌推進“五位一體”總體布局和協調推進“四個全面”戰略布局,牢固樹立新發展理念,按照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堅守土地公有制性質不改變、耕地紅線不突破、農民利益不受損三條底線,堅持最嚴格的耕地保護制度和最嚴格的節約用地制度,像保護大熊貓一樣保護耕地,著力加強耕地數量、質量、生態“三位一體”保護,著力加強耕地管控、建設、激勵多措并舉保護,采取更加有力措施,依法加強耕地占補平衡規范管理,落實藏糧于地、藏糧于技戰略,提高糧食綜合生產能力,保障國家糧食安全,為實現“兩個一百年”奮斗目標、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中國夢構筑堅實的資源基礎。
20xx年4月17日中共中央政治局會議強調“六保”工作,“六保”之一就是保糧食能源安全。
為實施鄉村振興戰略奠定基礎。
二、整治工作的目的意義
土地是不可再生資源,保護土地關乎國計民生,而耕地是糧食生產的重要基礎,保護耕地對保障國家安全、維護社會穩定,促進經濟和社會全面、協調、可持續發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隨著我國經濟的不斷發展和人口的持續增長,土地資源尤其是耕地儲備資源日漸匱乏。目前農村亂占耕地違法建房的事件不斷涌現,呈現出愈演愈烈之勢,導致耕地面積急劇減少,亂占耕地違法建房的問題亟待嚴加處理。
1、耕地保護關系到國家的糧食安全,關系到農民的長久生計
國家一直在不斷強調著國家糧食安全和耕地保護,我國人口基數龐大,是世界上人口基數最大的國家,一旦發生戰爭或者重大事故,保障全國人民維持生計的吃飯問題成為了頭等大事,所以,保證國家糧食安全,最根本的是保護耕地。基于我國特殊的國情,實現耕地占補平衡、防治亂占耕地建房等問題成為了保障我國糧食安全的首要任務。
2、耕地保護事關我國經濟發展
我國是一個人口眾多的農業大國,人多地少,人均耕地數量少,耕地的后備資源不足,為了穩固農業基礎,必須切實保護耕地。土地作為一個不可再生資源,具有不可移動性、地域性、整體性、有限性等特點,在我國近年來經濟迅速發展的前提下,土地利用需做到可持續發展,則更需強化土地管理、對違法使用耕地等問題進行嚴格管控。
3、耕地保護事關社會矛盾穩定
2019年豬瘟在我國蔓延開來,導致了豬肉的稀缺,由此而引起的各類相關產品價格紛紛上漲,此情況對于農產品來說亦是同理,若耕地稀缺,農產品供給不足,導致物價大幅度上漲,與此同時我國人口持續增長,那么,人口增長與耕地減少的矛盾越來越突出,糧食供給問題越來越大,保持糧食的供給平衡的任務十分艱巨。
三、《關于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八不準"的通知》
1.不準占用永久基本農田建房
根據最新的《土地管理法》規定,國家實行永久基本農田保護制度,永久基本農田經依法劃定后,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擅自占用或者改變用途,農村村民建住宅亦不得占用永久基本農田。為此,通知明確"不準占用永久基本農田建房",并將其擺在8類亂占耕地建房情形的首位,以突出不準亂占耕地特別是永久基本農田建房的總要求。
2.不準強占多占耕地建房
根據新規規定,超過批準的數量占地建房,多占的土地以非法占用土地論處。強占耕地建房行為未經合法審批,多占耕地建房行為超出了合法批準的面積,均應明令禁止。
3.不準買賣、流轉耕地違法建房
國家實行用途管制制度。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侵占、買賣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轉讓土地用于建房等非農業建設。以買賣、流轉耕地等方式建房,改變了耕地的農用地性質,應明令禁止。
4.不準在承包耕地上違法建房
在《土地管理法》和《土地承包法》中規定,承包經營土地的單位和個人,有保護和按照承包合同約定的用途合理利用土地的義務,未經依法批準不得將承包地用于非農業建設。因此,《通知》明確不準在承包耕地上違法建房。
5.不準巧立名目違法占用耕地建房
"鄉村振興"、"美麗鄉村"、"新農村建設"、"設施農業"、易地扶貧、移民搬遷等涉及非農業建設的,均須依法辦理用地審批手續。《通知》針對這些情況作出禁止性的規定,旨在防止再出現以各種名義未經批準占用耕地搞休閑、旅游、養老等非農業產業。
6.不準違反"一戶一宅"規定占用耕地建房
在此次新規中明確了,農村村民一戶只能擁有一處宅基地。農村村民出賣、出租、贈予住宅后,再申請宅基地的,不予批準。違反"一戶一宅"規定占用耕地建房,應明令禁止。
7.不準非法出售占用耕地建的房屋
違法占用農民集體所有的土地特別是耕地建的房屋屬于違法建筑,相關買賣行為不受法律保護,不能辦理不動產登記。因此,應予以禁止。
8.不準違法審批占用耕地建房
農用地轉用手續等用地審批須由有權機關依照法定權限及法定程序作出。單位或者個人非法批準占地建房的,批準文件無效。
四、排查工作相關解釋
(一)如何認定亂占耕地建房
按照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專項整治行動部際協調機制辦公室印發的《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問題摸排工作方案》規定,亂占耕地建房,是指沒有合法合規用地手續或用地手續不全,占用各類耕地建設房屋。如,因停批造成多年未批準宅基地的;不符合分戶條件等原因未能批準宅基地的;不符合規劃未能辦理用地手續的;沒有用地計劃指標未辦理用地手續的;沒有繳納相關費用未取得用地手續的;雖有手續但不合法合規的等等。
需要指出的是,國家方案中指出的亂占耕地建房情形,僅是摸排的政策標準,下步如何分類處置,需待處置政策出臺后按規定辦理。
(二)本次摸排的對象包括哪些
本次摸排對象包括四類:
一是住宅類,包括單戶住宅和多戶住宅。單戶住宅是指一戶一棟的村民住宅,多戶住宅是指一棟房屋由多戶人居住的農村村民住宅。
二是公共管理服務類。指農村用于公共管理服務的房屋,包括村“兩委”辦公用房,機關單位辦公用房,學校、幼兒園等教育設施,敬老院等養老服務設施,圖書館、閱覽室、禮堂及硬化了的公共廣場等文化娛樂設施,衛生站、垃圾處理站、公共廁所等醫療衛生設施,祠堂、寺廟、教堂等設施。
三是產業類用房。包括農產品加工點、工業生產用房、商業用房、旅游用房、倉儲物流用房等。
四是無房屋的其他設施。包括交通、水利、能源礦產、工業、商業、倉儲物流、旅游等用途,但無房屋的建(構)筑物。如公路、礦山采場和堆場、停車場、魚塘等。
(三)什么是建設主體
指出資建設房屋或建(構)筑物的單位或者個人(合伙人)。
(四)關于個人干部身份問題
干部包括在國家機關、事業單位、人民團體、群眾自治組織和國有企業有編制和長期固定工作的人員,臨時聘用人員不按干部填寫。村(居)支部委員會、村(居)民委員會中經選舉產生的人員按干部身份填寫。
(五)關于本村村民、外村村民、城鎮居民的.判定
本村村民是指戶籍在本村(居)的村民,判斷時以戶籍登記為準,長期在本村生活但戶籍不在本村的不屬于本村村民。外村村民是指戶籍在其他村(居)的村民。城鎮居民通常指非農業人口,包括落戶在鄉鎮集體戶的人員。
(六)關于摸排時間問題
主要摸排20xx年1月1日以來占用耕地建設的沒有合法合規用地手續的房屋。之前個別或部分已經建設但與20xx年以來違法違規建房行為有整體關聯性的房屋,要一并摸排。
(七)關于耕地和永久基本農田
耕地是指主要用于種植小麥、水稻、玉米、土豆、蔬菜等農作物并經常進行耕耘的土地。根據《土地管理法》和原國土資源部頒布的《土地利用現狀分類》的規定,耕地是指種植農作物的土地,包括熟地、新開發整理地、復墾地、輪歇地、草田輪作地;以種農作物為主,間有零星果樹、桑樹或其他樹木的土地;平均每年能保證收獲一季的已墾灘地和海涂。耕地中還包括溝、渠、路和田埂。耕地又可分為五種:
(1)灌溉水田,指有水源保證和灌溉設施,在一般年景能正常灌溉,用于種植水生作物的耕地,包括灌的水旱輪作地;
(2)望天田,指無灌溉設施,主要依靠天然降雨,用于種植水生作物的耕地,包括無灌溉設施的水旱輪作地;
(3)水澆地,指水田、菜地以外,有水源保證和灌溉設施,在一般年景能正常灌溉的耕地;
(4)旱地,指無灌溉設施,靠天然降水種植旱作物的耕地,包括沒有灌溉設施,僅靠引洪淤灌的耕地;
(5)菜地,指常年種植蔬菜為主的耕地,包括大棚用地。
永久基本農田是指根據一定時期人口和社會經濟發展對農產品的需求,依據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確定的不得占用的耕地。
區別:基本農田只是耕地的其中一部分,而且主要是高產優質的那部分耕地,并不是所有的耕地都是永久基本農田。一般而言,只有那些劃入永久基本農田保護區內的耕地,才視為永久基本農田。
本次摸排任務中的耕地是指第二次全國土地調查(以下簡稱“二調”)成果為耕地且未依法依規變更用途或現狀為應按耕地管理的土地,以及“二調”后各年度通過土地整理復墾開發等途徑新增加的耕地或按耕地管理的土地。具體情形如:長年耕種的純耕地;休耕、撂荒的耕地;應按照耕地管理的`園地、林地、草地、坑塘等用地;應按照耕地管理的設施農業用地;應按照耕地管理的地面已硬化的鄉村廣場等用地;自然資源管理部門認定為耕地,但林業管理部門認定為林地、草原管理部門認定為草地的土地等等。
(八)關于設施農業用地和臨時用地
設施農業用地包括農業生產中直接用于作物種植和畜禽水產養殖的設施用地。其中,作物種植設施用地包括作物生產和為生產服務的看護房、農資農機具存放場所等,以及與生產直接關聯的烘干晾曬、分揀包裝、保鮮存儲等設施用地;畜禽水產養殖設施用地包括養殖生產及直接關聯的糞污處置、檢驗檢疫等設施用地,不包括屠宰和肉類加工場所用地等。
臨時用地是指建設項目施工和地質勘查需要臨時使用國有土地或者農民集體所有的土地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自然資源主管部門批準。其中,在城市規劃區內的臨時用地,在報批前,應當先經有關城市規劃行政主管部門同意。土地使用者應當根據土地權屬,與有關自然資源主管部門或者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村民委員會簽訂臨時使用土地合同,并按照合同的約定支付臨時使用土地補償費。
臨時使用土地的使用者應當按照臨時使用土地合同約定的用途使用土地,并不得修建永久性建筑物。
臨時使用土地期限一般不超過二年。
(九)關于一戶一宅、一戶多宅
1、一戶一宅:“一戶”根據公安機關戶籍管理的戶口來判定。也就是說,如果在戶口本上登記的是一家人,那么該戶口本所登記的家庭就屬于一戶,一戶只能申請一處宅基地。同時“戶”是指具有本村常住戶口且享受集體資產分配的集體經濟組織成員家庭。一戶擁有一個獨立戶口本,一個大家庭也可能是一戶。一宅的標準是申請到的土地只有一塊。
2、“一戶多宅”是指農村村民一戶擁有兩處及以上宅基地。
(十)分戶的條件是什么
一是家庭成員中的子女年滿18周歲,有完全民事能力,生活能自理,可申請分戶;二是結婚成家,可申請分戶。
(十一)關于土地來源
1.承包地:承包地是指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按照《農村土地承包法》的規定承包的土地。
2.自留地:自留地是我國農業合作化后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分配給本集體經濟組織成員長期使用的土地。
3.集體自營:指集體經濟組織自己經營的土地。
4.租賃:指向集體經濟組織或他人按約定支付租金獲得使用權、經營權的土地,以租賃事實關系存在為認定標準。
5.購買:指一次性支付一定費用獲得長久使用權的土地。
6.土地流轉:農村土地流轉是指農村家庭承包的土地通過合法的形式,保留承包權,將經營權轉讓給其他農戶或其他經濟組織的行為。
(十二)房屋(項目)總占地面積
村民建房,房屋面積指房屋垂直投影面積。其他房屋(項目)總占地面積除房屋垂直投影面積外,還包括與該房屋相關聯的庭院、停車場等占地面積。
房屋面積如何確定?
有國土調查、確權登記或地籍調查等成果的,按照該成果填報。沒有該成果的,可采取皮尺、紅外測距儀等方式測量。圖斑影像清楚的,也可采取圖上勾繪方式計算。省級下發圖斑時,會有相應圖斑總面積,圖斑范圍內只有一個摸排對象的,可以省級下發的圖斑面積為準。
關于宅基地面積標準。
按照《貴州省土地管理條例》第三十條的規定認定,各地屬于哪種限額標準,根據當地地形認定。
(十三)關于宅基地附屬設施
附屬設施是指村民主房外的其他設施,包括伙房(廚房)、廁所、院壩、畜禽圈舍等。為掌握農村村民住戶附屬設施情況,為下步分類處置奠定基礎,此次摸排要求填寫附屬設施面積。
(十四)什么是建筑物、構筑物?
簡單的識別方法為人可以進去活動的就為建筑物,人不可以進去活動的就為構筑物。通常建筑物就指房屋,一般指供人們進行生產、生活或其他活動的房屋或場所。房屋指由圍護結構組成的能夠遮風檔雨,供人們在其中居住、工作、生產生活、娛樂儲藏物品或進行其他活動的空間場所。如住宅、公寓、宿舍、辦公、商場、賓館、酒店、影劇院等。構筑物是指房屋以外的建造物,人們一般不在其中進行生產生活活動。如煙囪、水井、道路、橋梁、隧道、水壩等。通常情況下,所謂構筑物就是不具備、不包含或不提供人類居住功能的人工建造物。
(十五)是否符合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的認定?
判定用地是否符合土地利用總體規劃,應當將違法的界址范圍(或者界址坐標)與鄉(鎮)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紙質圖件(或者數據庫矢量圖件)套合比對、對照,將項目名稱與土地利用總體規劃文本對照。與鄉(鎮)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紙質圖件(或者數據庫矢量圖件)進行套合比對,用地位于規劃城鄉建設用地區域的,應當判定為符合土地利用總體規劃;與鄉(鎮)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紙質圖件(或者數據庫矢量圖件)進行對照,用地位于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確定的交通廊道內、獨立工礦用地區域的,應當判定為符合土地利用總體規劃;與土地利用總體規劃文本進行對照,用地項目已列入土地利用總體規劃重點建設項目清單的,應當判定為符合土地利用總體規劃。
(十六)占用基本農田的認定
判定用地是否占用基本農田,應當將用地的界址范圍(或者界址坐標)與鄉(鎮)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紙質圖件(或者數據庫矢量圖件)進行套合比對,對照所標示的基本農田保護地塊范圍進行判定。用地位于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圖上標示的基本農田保護地塊范圍的,應當判定為占用基本農田。
(十七)涉及保密房屋的如何上報
按照信息采集表(公共管理服務類)填寫相關信息,以紙質資料報送。
(十八)大棚房清理整治、違建別墅整治情況如何填寫
將清理整治情況填入相應圖斑的備注欄中。
占用耕地建房整改方案14
一、出臺背景
為嚴守耕地紅線,落實最嚴格的耕地保護制度和最嚴格的節約用地制度,全力整治亂占耕地建房問題,既采取措施,強化監管,又保障農民合理建房用地需求。
二、政策依據
《土地管理法》、《城鄉規劃法》、《基本農田保護條例》、《農村土地承包法》、《關于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八不準”的通知》(自然資發〔20xx〕127號)等文件規定。
三、主要內容
(一)整治范圍。根據市農村亂占耕地建房整治分類處置工作要求,納入分類處置工作范圍的為住宅類、產業類、公共服務類三類農村建房。
住宅類(包括單戶住宅和多戶住宅):單戶住宅是指一戶一棟的村民住宅,多戶住宅是指一棟房屋由多戶人居住的農村村民住宅。
產業類:包括農產品加工點、工業生產用房、商業用房、旅游用房、倉儲物流用房等。
公共管理服務類:指農村用于公共服務的房屋,包括“兩委”辦公用房,機關單位辦公用房,學校、幼兒園等教育設施,敬老院等養老服務設施,圖書館、閱覽室、禮堂及已硬化的公共廣場等文化娛樂實施,衛生站、垃圾處理站、公共廁所等醫療衛生設施,祠堂、寺廟、教堂等設施。
(二)整治措施。
住宅類:一是對符合“一戶一宅”政策、符合分戶條件且在規定宅基地標準內的農村居民住宅,占用耕地建住宅的,按照《農業農村部自然資源部關于規范宅基地管理工作的指導意見》(云農經發〔20xx]5號)文件要求,由農業農村部門完善用地手續;二是對超出宅基地標準,超出面積較小的建議鼓勵自行整改拆除;三是對于惡意侵占的情況,堅決拆除;四是對于不符合規劃或者涉及占用永久基本農田的,一律拆除復墾。產業類:一是對符合設施農用地政策實屬農用地管理(不占基本農田)的,由各鄉鎮完善備案手續;二是對違反農村建房“八不準”、“農地非農化”建設經營性建筑的,按照“土地管理法”相關法律法規依法進行查處,拆除違法建筑并復墾到位。對20xx年7月3日后新增的農村亂占耕地建房“零容忍”,實現“零新增”,發現一起堅決查處一起;三是對于重點項目等違法用地項目,由項目行業主管部門會同鄉(鎮)人民政府、農場社區制定整改計劃和整改措施,協調建設用地指標、占補平衡等要素,統籌安排完善用地手續和違法用地項目,按照“先查處、再完善”的原則。
公共管理服務類:一是土地現狀和規劃都為建設用地的公共設施,按要求完善用地手續;二是違法建設的農村公共基礎設施由村集體組織負責整改,未在規定期限內處置到位的`,由市自然資源局立案查處,并交由相關部門對村集體組織負責人進行問責。
四、文件執行范圍和有效期限
執行范圍為景洪市轄區內的住宅類、產業類、公共管理服務類亂占耕地建房行為;有效期限為文件印發之日至2022年12月25日止。
五、什么是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八不準”?
一是不準占用永久基本農田建房;二是不準強占多占耕地建房;三是不準買賣、流轉耕地違法建房;四是不準在承包耕地上違法建房;五是不準巧立名目違法占用耕地建房;六是不準違反“一戶一宅”規定占用耕地建房;七是不準非法出售占用耕地建的房屋;八是不準違法審批占用耕地建房。
需要注意的是,《通知》規定了不準亂占耕地建房的8種情形,并不意味著沒有列入的行為就是允許的。對“八不準”未涵蓋的其他農村亂占耕地行為,也要依法依規予以嚴厲打擊。
占用耕地建房整改方案15
一、目標任務
提高政治站位,樹牢“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堅決做到“兩個維護”,進一步把思想認識和行動統一到黨中央、國務院及省、州、縣相關會議精神的決策部署上來。深刻汲取“大棚房”“違建別墅”等問題教訓,壓實主體責任,主動擔當作為,堅持實事求是,采取有效措施和辦法,分類審慎處置,防止“一刀切”、簡單化。以“零容忍”態度管住亂占耕地建房新增問題,依法依規處置存量問題,嚴肅查處頂風亂占耕地建房、嚴重破壞生態的違法行為,嚴肅查處群眾反映強烈的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問題,嚴肅查處包庇縱容、失職瀆職導致耕地流失等嚴重問題,不折不扣抓好清查整治工作,堅決遏制農村亂占耕地建房亂象。
二、整治范圍
國家保護耕地,嚴格控制耕地轉為非耕地。此次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問題專項清查整治工作主要聚焦“亂占耕地”和“建房”兩個重點,主要清查整治全鎮14個行政村范圍內亂占耕地建房的行為。“亂占耕地”是指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的有關規定,非法占有基本農田保護區耕地的行為。對于亂占耕地,將耕地轉為非耕地的行為要嚴厲打擊,堅決遏制。“建房”是指單位或個人在不符合建房條件、用地規劃、建房手續缺失等情況下非法占用耕地建成房屋(包括農宅、瓦窯、臨時搭建簡易房屋等構筑物)。
三、組織保障
為確保我鎮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問題專項清查整治工作有效開展,在規定的.時限內完成整治整改,特成立八弓鎮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問題專項整治工作領導小組,成員名單如下:
組長:
副組長:
成員: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在鎮國土資源和規劃建設環保中心辦公室。辦公室主任由袁仁義同志兼任。鄒永林、唐立偉負責辦公室日常工作。辦公室負責組織協調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問題整治各項工作。
領導小組下設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問題整治工作專班:由城建工作組、農業工作組、財政所人員組成,城建工作組、農業工作組具體負責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問題整治工作。財政所具體負責清查整治經費申報和管理。
四、工作步驟
(一)自查摸排階段(長期)。
各村要及時召開會議,加強對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問題整治宣傳力度;明確專人,分組分片對轄區內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問題進行“地毯式”摸排,不留死角,摸清底數,杜絕清理排查不全面、不徹底的現象;逐宗登記摸排農村亂占耕地建房的有關情況,認真梳理問題清單,逐宗核實統計上報,嚴格按照有關法律法規認定是否屬于亂占耕地建房,確保查清問題。
(二)集中整治階段(長期)。鎮人民政府對各村逐宗核實統計上報來的數據要認真復核,匯總上報縣級主管部門和縣人民政府研判處置。在縣級主管部門和縣人民政府的帶領下,采取有力有效措施開展集中整治。
(三)構建長效機制階段(長期)。對未完全處置到位的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問題,制定整治處置方案,明確處置責任主體、處置時限、處置措施等,掛賬監管,限期落實整治。同時加強與各相關部門溝通,形成工作合力,消除管理盲區、明晰執法邊界、完善規章制度,建立健全長效工作機制,堅決防止農村違法占用耕地建房亂象反彈。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鎮人民政府要發揮“第一把手負總責,鎮屬各單位各村協同配合、層層抓落實”的原則,加強組織領導,層層壓實責任,建立健全工作機制,明確責任分工。各行政村包村領導要統一思想,加大對各村農村違法占用耕地建房問題清查整治督促和監管力度。
(二)依法依規審慎處置。各站股室、各村、鎮屬各單位要根據職責職能,充分發揮群管群防力量作用,根據違法占用耕地面積、違法問題性質、違法發生時間、違法責任主體等內容,綜合考慮歷史因素和現實情況,依法依規分類審慎處置,防止“一刀切”、簡單化,積極穩妥處置問題。既要嚴格依法依規、科學合理處置,又要保障合法權益,確保經得起社會監督和歷史檢驗。
(三)嚴肅追究責任。各村、鎮屬各單位要將清查整治工作納入日常工作重點,決不允許上有政策、下有對策,決不允許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黨員、領導干部、退休職工參與占用耕地建房的,要帶頭自查自糾,主動匯報情況和爭取處置。對清查整治工作措施不力、推諉扯皮、避重就輕、進展緩慢的,予以公開通報、約談;對禁而不止、弄虛作假、瞞報漏報、壓案不查的,依法依紀嚴肅處理。
(四)加強輿論引導。各村要做好正面引導,加強輿情監測和研判,有針對性地回應社會關切和群眾訴求,為清查整治專項行動營造良好輿論氛圍。
占用耕地建房整改方案16
按照《遼陽市全面開展“城市管理年”活動兩年行動方案(20xx-20xx年)》(遼市委發〔20xx〕7號)和《關于印發<違法建設專項整治行動實施方案>的通知》(遼市委辦發〔20xx〕22號)文件要求,現就弓長嶺區開展違法建設專項整治行動制定實施方案如下。
一、整治范圍和重點整治任務
(一)整治范圍
在弓長嶺區行政區域內的建設用地上,未取得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或未按照規劃許可證規定進行建設的建筑物、構筑物、設施等(以下簡稱“違法建設”)。
(二)重點整治任務
1、堵塞消防通遒、占壓市政管線、使用易燃材料建設等存在重大安全隱患的違法建設。
2、擅自占用規劃確定的道路、廣場、公園、綠地、公交場站、燃氣設施、供熱設施、給水排水設施、公共服務設施等用地的違法建設。
3、居民樓院內擅自侵占公共場地、公共部位實施的各類私搭亂建、亂圈亂占。
4、在建違法建設。
二、目標任務
按照“黨政同責、屬地管理、部門聯動、重點突出、控新拆舊、司法保障”原則,用1年左右時間,在全區深入開展違法建設專項整治工作。20xx年9月底前全面完成違法建設排查認定工作; 20xx年3月底前,完成重點整治任務總面積的70%; 20xx 年6月底,全面完成重點整治任務。
三、整治方法及完成時限
(一)既有違法建設拆除工作
采取“邊排查、邊認定、邊拆除”方式,同步推進排查認定、宣傳發動、自拆整改、集中攻堅、檢查驗收、建章立制等6個方面工作。本著“先易后難、拆除為先”原則,對各方面工作不設啟動時間,只設完成時限,合理利用有限時間,統籌推進,壓茬落實,全力確保違法建設專項整治工作在短時間內取得成效。
1.排查認定。街道辦事處、鄉(鎮)政府要以社區(村)為單位,將社區(村)、規劃、消防部門及各類管線產權管理單位工作人員、物業公司組成排查工作組,對所有既有違法建設進行摸底排查、鑒別認定,形成包含具體位置、現場照片、建筑形式、違建面積、使用性質及相關人信息等信息的數據臺賬。在排查違法建設過程中,要注重調查是否有黨員、非黨公職人員、人大代表、政協委員、民主黨派代表人士建設或參與建設、占有或使用情況。完成排查認定后,街道、鄉(鎮)主要領導簽字確認,報區全面開展“城市管理年”活動領導小組辦公室(區綜合執法大隊牽頭、區自然資通分局、區行政審批局、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區農業農村局配合)
審核后,報區政府。區政府復核后,經區政府主要領導簽字,報市全面開展“城市管理年“活動領導小組辦公室各案。全部排查認定工作要在20xx年9月底前完成。逾期未完成的由區全面開展“城市管理年”活動領導小組辦公室向區委、區政府報告,區委、區政府主要領導將分別約談鄉(鎮)街黨政主要負責人。
2.宣傳發動。在排查結束后,區政府統一向全區發布違法建設整治政策的通告和《致全區居民的公開信》,正式啟動違法建設拆除工作。區全面開展“城市管理年”活動領導小組辦公室對外公布排查結果,設置熱線電話,征集群眾意見。各相關部門、鄉(鎮)街要采取群眾喜聞樂見的宣傳方式,有效發動轄區居民參與違法建設專項整治行動,為違法建設排查繼續提供線索,補充排查信息。區宣傳部門在排查認定工作開展過程中,應對違法建設排查認定工作進行全面報道,對典型違法建設進行集中曝光,全方位向社會傳達違法建設危者,營造出全民支持造法建設指除工作的良好氛圍。在20xx年10月底前,全面完成宣傳發動工作。
3.自拆整改。堅持自拆為主、強拆為輔的工作思路,高效推動違法建設拆除工作,在啟動抗法程序至強制拆除期間,不間斷開展督促自拆工作。從認定違法建設之日起,督促自拆工作要隨之啟動。街道辦事處,各鄉(鎮)政府要充分發揮基層組織優勢,廣泛動員社區黨員、網格員、樓長等人員,積極發動人民群眾和違法建設的“左鄰右舍”,想方設法督促違法建設當事人自行拆除違法建設。在排查認定過程中,區全面開展“城市管理年”活動領導小組辦公室組織有關單位,運用工商稅務調查、取消社保政策、限制房產交易、納入失信管理等手段,對違法建設當事人(違法建設占有人)進行懲戒,督促其自行拆除。對違法建設相關人(違法建設建設者、使用者)進行調查,對存在黨員干部、非黨公職人員、人大代表、政協委員建設或參與建設,占用或使用違法建設的,要第一時間向相關人員管理單位報送情況;對逾期不自行拆除的,按照有關規定給予黨紀、政紀處分及取消人大代表、政協委員等身份資格;對當事人同意自行拆除但無力實施的違法建設,由街道辦事處、鄉鎮政府在取得當事人書面申請后進行助拆,但助拆要嚴格限制次數,并做好評估,優先適用于帶頭拆除違法建設且生活困難的當事人。黨員干部、非黨公職人員、人大代表、政協委員一律自拆,不得助拆。
4.集中攻堅。在違法建設排查認定工作后,由區自然資源分局等相關部門及屬地配合區綜合執法大隊按照法定程序對違法建設下達相關執法文書,確保拆除違法建設具備行政強制執行所需的合法條件,區綜合執法大隊對違法建設實施強制拆險,公安、應急、信訪等部門要全力配合保制拆除工作。街道辦事處,鄉(鎮)政府要落實屬地管理責任,對確定實施強制拆除的違法建設建立強拆臺賬。20xx年4月底前,所有重點整治任務中的違法建設要具備強制拆除合法條件,
5.檢查驗收。區全面開展“城市管理年”活動領導小組辦公室對本地區違法建設專項整治行動開展情況實行“排查拆違”雙驗收機制。一方面,要將摸底排查結果向社會公布,通過熱線電話、公眾微信號等途徑征求群眾意見,并組建巡查組,對群眾上報的不在排查結果中的既有違法建設進行核實,對確定屬漏報的違法建設上報區委、區政府,區委、區政府將予以追責問責,并責成鄉(鎮)街立即采取行動,履行法律程序實施拆除。如發現漏報涉及違紀問題,立即將問題線索移交紀檢監察部門。另一方面,對本地區重點整治任務完成情況進行驗收,對未完成的相關部門報區委、區政府,由區委、區府主要領導分別約談部門主要負責人,在20xx年10月底前,將摸底排查結果向社會公布。在20xx年8月底前,形成驗收報告,經區委、區政府主要領導審調后、報市委、市政府。
6.建章立制。區全面開展“城市管理年"活動領導小組辦公室要牽頭研究違法建設方面存在的歷史遺留問題,20xx年8月底前制定出在我區實行違法建設清零的系統方案,確保為后續違法建設拆除工作提供保障。區綜合機法大隊會同鄉(鎮)街要制定常態化的違法建設管控機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已拆除的違法建設反彈,并堅決杜絕發生新的各類違法建設,自20xx年1月起,區政府開始實施違法建設管控常態化工作機制。在20xx年6月底前,完成對剩余違法建設實施強制拆除的法定程序履行準備工作,為執行強制拆除工作打好基礎。
(二)在建違法建設查處工作
對于在建的所有類型違法建設,嚴格實行“零容忍”制度,一經發現,堅決將其遏制在萌芽狀態,第一時間實施拆除,實現“嚴打擊、停增長”,全面彰顯我區打擊違法建設的決心和能力,為拆除既有違法建設帶好頭。
各鄉(鎮)街、社區(村)要發揮網格員作用,區綜合執法大隊要充分利用智慧城管平臺作用,及時發現新生違法建設行為,及時上報到區全面開展城市管理年活動領導小組辦公室(區綜合執法大隊牽頭),由其牽頭迅速啟動法定程序優先予以拆除。
凡發現行動啟動之日后的新生違法建設,區委組織部、區紀委監委要嚴格按照有關規定,嚴肅追究責任,決不姑息。同時,迅速啟動法定程序優先予以拆除。
四、職責分工
區全面開展“城市管理年”活動領導小組辦公室(區綜合執法大隊牽頭)負責區違法建設專項整治工作組日常工作,對造法建設專項整治工作進行組織指導、協調調度,監督考核。
(一)拆違行動方面
各鄉(鎮)街是違法建議整治工作的責任主體,黨政主要負責同志是第一責任人,區全面開展城市管理年活動領導小組辦公室(區綜合執法大隊牽頭)要建立完善違法建設治理工作指揮協調機制,統籌組織、調度、推進轄區內的整治工作。鄉(鎮)政府、街道辦事處要落實屬地管理責任,積極發揮統籌協調作用,組織、協調轄區內違法建設摸底排查及防控、查處、拆除等工作。
區委宣傳部負責按照相關職能部門提供的新聞線索和素材,指導新聞媒體做好宣傳報道工作。
區自然資源分局負責對違法建設的鑒別認定工作。
區營商局(區行政審批局)負責配合區自然資源分局對違法建設的鑒別認定工作。
區應急局負責配合區政府,協調消防救援機構、公安機關基層單位對堵塞消防通道的違法建設的鑒別認定工作。
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區綜合執法大隊負責配合鄉(鎮)街道對占用綠化區域、壓占市政管線的違法建設的鑒別認定工作;對自行拆除或強制拆除違法建設后的場地進行綠化、硬化和設置便民設施。
(二)配合保障方面
區委政法委負責協調公檢法部門全力配合區政府拆除違法建設。
區法院負責對接同級法院或上級法院對拆除違法建設工作中出現的涉法涉訴問題做好法律解答,對拆除違法建設訴訟案件依法審理。
區公安分局負責保障執法人員及工作人員在執法過程中人身安全受到不法侵害時,及時出警查處,并配合黨委政府及信訪部門做好社會維穩工作。
區司法局負責強制拆除違法建設工作的'法律指導、行政復議等工作。
區財政局負責提供整治行動經費保障。
區信訪局負責整治行動中接待信訪群眾和協調調度工作。
區供電、供水、供氣、供熱等企事業單位應當按照法定職責配合做好相關工作。
(三)督促問責方面
區委組織部、區委統戰部負責教育引導有違法建設行為的人大代表、政協委員自行拆除違法建設。結合換屆選舉,取消拒不實施自行拆除違法建設的人大代表、政協委員提名資格。人大機關和政協機關相關部門做好配合工作。對有違法建設行為且不按要求自拆的黨員干部,相關職能部門應提交認定的事實及違法違規線索,按干部管理權限,由其任免
機關或區紀委監委依規依紀依法處理。
區紀委監委負貴對全區違法建設整治工作中違紀行為依規依紀進行問責。
區發改局負貴將造法建設情節嚴重的當事人納入誠信懲戒體系,按照有關規定實施信用懲戒。
區住建局(不動產登記中心)負責對附有違法建設的房產限制交易。
區人社局負責對存在違法建設行為且不自行拆除的行政編制以外公職人員,依照有關規定進行處理。
區營商局(區行政審批局)負責對存在違法建設的企業停止審批工作。
區市場監督管理局負責對存在違法建設的商戶停止審批工作;負責依法配合對市場主體住所(經營場所)被認定為違法建設,將實施強制拆除的,責令限期辦理(經營場所)變更登記,或督促、引導經營者辦理注銷登記。
區民政局負責對存在違法建設行為且不自行拆除的社會組織,按照業務主管單位意見進行后續處理直至撤銷其登記;對存在違法建設行為且不自行拆除的當事人,暫緩受理臨時救助。
區稅務局負責對整治行動中發現的稅務案件進行跟踩檢查。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強領導。開展違法建設專項整治行動是改善城市環境、提高城市管理水平、塑造城市文明形象的一項重要舉措。區全面開展“城市管理年”活動領導小組辦公室每月召開一次工作點評會,聽取各成員單位工作匯報,研究解決難點問題,提出具體工作要求。各成員單位要堅持“誰主管、誰負責”原則,實行“一把手”負責制,按照各自職能,全力配合區政府做好違法建設拆除工作。各級黨員領導干部要站在講政治的高度,做到“不干預、不阻礙、不縱容”。
(二)落實責任。各鄉(鎮)政府、街道辦事處作為拆除違法建設工作的責任主體、信訪主體、維穩主體,要按照“項目化標準、工程化推進、臺賬式管理”總體要求,建立工作臺賬,實行銷號管理,做到拆除一片、清理一片、美化一片、鞏固一片,各鄉鎮街道要出臺本轄區的違法建設治理方案,并充分征各方意見,提前公示,加強溝通協調,爭取群眾理解支持,減少治理工作阻力。依法和諧、安全有序推進違法建設整治,遇到重大問題及時研究,依法依規妥善處置。
(三)強勢宣傳。要制作違法建設專項整治行動發動宣傳視頻和標語,在各類大中型廣告顯示屏、企事業單位LED顯示屏循環播放。組織各新聞媒體開設專題、專欄,利用網絡自媒體,對整治工作全程跟蹤報道。各鄉(鎮)街道、區直有關部門要采取多種形式,充分利用自有宣傳渠道開展大力宣傳,贏得廣大市民支持和理解,努力形成全社會關心支持和參與的良好氛圍。
(四)示范引領。黨員干部、非黨公職人員、人大代表、政協委員及有關方面人士必須深刻認識違法建設專項整治行動的重要性,積極發揮帶頭示范作用,自覺主動拆除本人建設或參與建設、占有或使用的違法建設。上述人員管理單位、組織要落實管理職責,督促相關人員在20xx年10月30日前履行自拆義務。所有黨政機關、事業單位都要實行違法建設零報告和承諾制度,如實填寫“違法建設報告表”和簽訂“違法建設整治承諾書”,報告表及承諾書由本單位人事管理部門保存,形成情況匯總報區全面開展城市管理年活動領導小組辦公室備案。
(五)責任追究。各鄉 (鎮)政府、街道辦事處、區直有關部門要認真履行責任,區委、區政府建立責任迫完制度,對工作中不執行或執行不力等推諉,扯皮,不作為、慢作為的黨員干部依法、依規、依紀問責。對黨員干部不按規定時限完成拆除違法建設或自拆不達標的,謊報、瞞報、拒報建設的,干擾、阻撓、抗拒或煽動他人干擾、阻撓、抗拒有關部門依法執行公務的,由區組織部、人社局按照干部管理權限,依照有關規定追究行政責任、給予組織處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處理。對各級人大代表、政協委員及有關方面代表人士有上述行為的,換屆選舉時不予提名。
占用耕地建房整改方案17
為提升城市人居環境,創建文明城鎮,規范寶昌鎮建成區管理秩序,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強制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規劃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城市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條例》、《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物業管理條例》、《城鄉規劃條例》、《城市綠化管理辦法》、《裝飾裝修管理辦法》、《城市容貌標準》(GB50449—2008)等相關規定,結合我旗實際,制定本方案。
一、指導思想
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學習貫徹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歷次全會精神,認真落實自治區黨委、政府和盟委、行署關于城市建設工作的有關部署和要求,堅持“政府組織、部門協調、屬地管理、全民參與、科學治理、社會監督”的原則,著力改善城市人居環境,全面提升城市管理水平,加快創建自治區文明城鎮步伐,不斷提高我旗人居環境質量、人民生活質量和城鎮綜合競爭力。
二、工作目標
以整治群眾反映強烈的住宅小區和街巷私搭亂建為突破,進一步發揮日常巡查、物業管理及群眾監督舉報和集中強制拆除相結合的機制,全面推進住宅小區和街巷私搭亂建整治工作,嚴厲打擊各類私搭亂建違法行為,實現遏制增量、遞減存量,確保整治工作取得實效。
三、整治時限
20xx年11月1日至20xx年12月30日。
四、整治范圍
太仆寺旗寶昌鎮各社區、菜園村及工業園區內。
五、組織機構
為全面推動整治工作,特成立太仆寺旗私搭亂建清理整治工作領導小組,組成人員名單如下:
組長:
副組長:
成員: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設在旗自然資源局,辦公室主任由李樹宏同志兼任。為切實加大對亂搭亂建整治工作的力度,進行全方位、無死角巡查管控,保證私搭亂建清理整治工作取得實效,特在旗私搭亂建清理整治工作領導小組下設集中清理整治工作專班,組成人員名單如下:
組長:
副組長:
五、整治內容
1.工業園區內所有未經批準不符合園區規劃私搭亂建的建筑物、構筑物及其他建筑附屬設施的,由政府公告責令限期拆除或清除、恢復原貌;逾期未拆除、清除的,依法予以強制拆除、清除,拆除費用由業主承擔。
2.占用小區公共空間(含公共通道、消防通道、人行步道等)、公共綠地修建建筑物、構筑物、種植其他草木,或對公共綠地進行硬化鋪裝的,由政府公告責令限期拆除或清除、恢復原貌;逾期未拆除、清除的`,依法予以強制拆除、清除,拆除費用由業主承擔。
3.在建筑物頂樓、轉換層平臺或在一樓房屋主體外墻、車庫門前的公共區域搭建鋼架結構、磚混結構建筑物、構筑物的,由政府公告責令限期拆除;逾期未拆除的,依法予以強制拆除,拆除費用由業主承擔。
4.在各街巷兩側主體建筑物外搭建鋼架、彩鋼、磚混建筑物、構筑物的,由政府公告責令限期拆除或清除、恢復原貌,逾期未拆除的,依法予以強制拆除,拆除費用由業主承擔。
5.在房屋外或露臺(陽臺)上搭建陽光房及其他建筑物、構筑物,不符合城市容貌標準,影響原建筑風格的,責令限期拆除;不能拆除的,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規劃法》的規定予以沒收,并處工程造價10%以下罰款,沒收的實物按《罰沒財物管理辦法》進行處置。
六、工作步驟
(一)自查摸排階段(20xx年11月1日—20xx年6月30日)
旗城市管理綜合行政執法局、住建局、自然資源局對照清理整治內容,對寶昌鎮范圍進行拉網式排查,全面摸清底數、分類登記,務必做到底數清、情況明、數據準。對排查出來的私搭亂建行為建立臺賬,同時設立舉報電話0479-5238803受理廣大群眾對私搭亂建的投訴舉報。
(二)集中整治階段(20xx年6月30日—8月30日)
旗城市管理綜合行政執法局、住建局、自然資源局按照摸排臺賬逐項問題進行事前告知、限期自行拆除,并逐一張貼或送達《太仆寺旗人民政府關于拆除違章建筑物的公告》,嚴格做好執法過程記錄及公文送達程序。做到依法、依規、公平、公開、公正,按照相關的法律規定,集中清理整治一批。
(三)集中拆除階段(20xx年9月1日—12月30日)
針對集中整治階段期間,未主動拆除或清除、恢復原貌的各類違法違規、私搭亂建等違法行為由公檢法及相關單位組成清理整治組,進行集中清理整治。集中清理整治期間,切實做到整治清理一片、完善提高一片、長效鞏固一片。
七、工作要求
(一)加強領導,落實責任。寶昌鎮及各相關單位要高度重視私搭亂建整治工作,按照方案的統一部署,周密安排、精心組織,全面、快速、有效推進工作的開展。整治期間各責任單位要抽調專人參與,確保清理整治工作落到實處。
(二)大力宣傳,營造氛圍。寶昌鎮及各相關單位要開展巡回宣傳,利用電視、廣播、報紙、網絡等新聞媒體,積極向群眾宣傳開展私搭亂建集中整治工作的重大意義,公布投訴舉報熱線電話,鼓勵群眾積極舉報私搭亂建行為,對私搭亂建行為進行曝光,逐步形成不敢建、不能建、不想建的法律意識和人人監督、人人負責的良好法治社會氛圍。
(三)嚴格監督,目標考核。將私搭亂建清理整治工作納入各相關單位、寶昌鎮及各社區(街道)年度績效考核的范疇。
占用耕地建房整改方案18
為認真貫徹落實生態宜居與鄉村振興的總體要求,在全鎮轄區范圍內開展違法建筑和私搭亂建清理整治工作,旨在切實維護廣大群眾的合法權益,鞏固全鎮私搭亂建集中清理整治成果,營造整潔優美、安全文明、管理有序的居住環境。
一、組織領導
為加強組織領導,全面推動舊州鎮違法建筑和私搭亂建整治工作,現成立工作領導小組,組成人員如下:
組長:
副組長:
領導小組下設八個工作組,辦公室設在鎮征拆辦,何愚同志任辦公室主任,劉濤同志任辦公室副主任,人員由相關股室抽調組成,具體負責拆除工作的綜合協調、文稿起草及領導小組交辦的其它工作事務。
(一)窗體頂端
(一)工作宣傳組
組長:
成員:
工作職責:按照動態宣傳和定點宣傳相結合的`方式,利用車載播放、懸掛條幅、召開院壩會等多種形式,有步驟、有重點、有層次地向轄區內居民宣傳法律法規和私搭亂建清理整治工作。針對個別村(居)私搭亂建的多發形勢,將派專人駐點進行宣傳,最大限度地爭取廣大群眾對清理整治工作的理解、支持和參與。時間要求:20xx年6月1-長期堅持
(二)摸底排查組
窗體底端
組長:
成員:
工作職責:明確責任人員,落實工作責任。照清理整治內容,組織相關人員,對轄區范圍內的違法建筑和私搭亂建現象進行拉網式排查,并積極受理廣大群眾投訴舉報,對存在私搭亂建的農戶下達整改通知,限期自行拆除。
時間要求:20xx年6月1-7月30日
窗體底端
(三)私搭亂建整治組
組長:
成員:
工作職責:根據第一階段摸底排查的情況,制定詳細的集中清理整治計劃,將群眾反映強烈、影響鎮區及公路消防車輛通行、影響建筑物使用安全和存在疫情傳播隱患的私搭亂建,作為前期清理整治重點,在每個村(居)選擇3-5個私搭亂建嚴重的住宅作為突破口,組織力量進行集中清理拆除,將整治工作全面推開。對已拆除的私搭亂建,要及時進行銷號。對拆除后的空地,要及時恢復耕地或進行綠化、硬化。
時間要求:20xx年7月30日-11月30日
(四)土地復墾整治組
組長:
成員:
工作職責:拆除建筑后,指導農戶處理好建筑垃圾,并協調上級部門對恢復整治后的土地進行復墾驗收。
時間要求:20xx年12月1日-12月30日
(五)綜合維穩組
組長:
成員:
工作職責:對拆除工作過程中不配合的農戶,進行依法處置,并做好維穩解釋工作。
(六)工作督查組
組長:
成員:
工作職責:對私搭亂建工作開展情況進行督查、督導。
(七)后勤保障組
組長:
成員:
職責:一是保障開展私搭亂建工作開展所需要的配套資金及物資。二是保障私搭亂建工作開展過程中人員調配。三是保障工作開展所需的車輛。
(八)驗收評估、總結組
窗體頂端
組長:
成員:
工作職責:對照存量私搭亂建管理臺賬,對已整治農戶進行驗收檢查,并將清理整治成果報鎮黨委,對清理整治工作進行考核評估,并將考核結果在全鎮公示,切實做到整治清理一片,完善提高一片,長效鞏固一片。
二、工作要求
(一)強化職責,營造氛圍
要充分認識到開展違法建筑和私搭亂建整治活動的重要意意義,形成層層抓落實的工作局面,以有效運轉的管理模式,大力宣傳有關違法建設行為的政策法規,進一步提高群眾的法律意識,強化工作職責,努力營造宣傳氛圍,全面開展好整治活動。
(二)明確任務,抓好落實
按照“屬地管理、重心下移”的原則,自覺把思想和行動統一到我鎮的決策部署上來,層層分解工作任務,不斷部門聯動,不斷樹立大局觀念,團結協作,努力配合,全鎮一盤棋的開展工作,切實抓好各項具體措施的落實。
(三)強化督查,狠抓落實
各股室責任人要精心組織,強烈推進整治的確深入開展。鎮級督查小組定期對整治情況進行督查、督導。
占用耕地建房整改方案19
一、目標任務
按照政府主導、部門負責、鄉鎮主體的工作思路,堅持實事求是,主動擔當作為,采取有效措施和辦法,分類審慎處置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問題,防止“一刀切”、簡單化。從20xx年7月3日起,對亂占耕地建房行為零容忍,實行“八不準”:一是不準占用永久基本農田建房;二是不準強占多占耕地建房;三是不準在流轉買賣的耕地上違法建房;四是不準在承包耕地上違法建房;五是不準巧立各種名目占用耕地違法建房;六是不準違反“一戶一宅”規定占用耕地建房;七是不準非法出售(出租)耕地給他人建房或者將亂占耕地建的房屋出售(出租)他人;八是不準違法審批占用耕地建房。以“零容忍”態度管住亂占耕地建房增量,依法依規處置存量,嚴肅查處頂風亂占耕地建房、嚴重破壞生態的違法行為,嚴肅查處群眾反映強烈的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問題,嚴肅查處包庇縱容、失職瀆職導致耕地流失及搞利益輸送等嚴重問題,不折不扣抓好清查整治工作,堅決遏制農村亂占耕地建房亂象。
二、整治范圍
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問題整治工作,主要聚焦“亂占耕地”和“建房”兩個重點,主要清查整治全縣8個鄉鎮范圍內亂占耕地建房的行為。
(一)摸排范圍。20xx年1月1日以來占用耕地新建、續建、擴建的房屋。
1.房屋。一般是指上有屋頂、四周有墻,具有固定性基礎的建筑物。
2.耕地(基本農田)。以“二調”最終成果數據庫上的地類為基準,結合年度新增耕地項目進行判定。
已獲得農用地轉用批復的土地上建設的房屋,或已取得不動產登記證書的房屋,符合《自然資源部農業農村部關于設施農業用地管理有關問題的通知》(自然資規〔2019〕4號)規定的設施農業類房屋,不納入本次摸排范圍。
(二)摸排類型
1.住宅類房屋。重點摸清耕地上住宅類房屋的具體類型(1戶獨棟住宅、多戶成套住宅等),建設主體(本村村民、非本村村民、企業或其他主體),對本村村民的住宅,要重點判定房屋是否符合當地“一戶一宅”政策,或是否屬于保障農村村民“戶有所居”需要,或是否符合“分戶條件”。
2.公共管理和公共服務類房屋。重點摸清耕地上房屋用途,建設依據和建設所依據相關政策的主管部門等。
3.工礦、倉儲、商服、旅游等產業類房屋。重點摸清耕地上房屋用途、建設依據、要求建設該類項目的主管部門和處罰情況等。
三、工作步驟
(一)調查摸底階段(20xx年8月20日至12月20日)。此次摸排工作時間緊,任務重,成果質量要求高。摸排工作按照屬地管理原則,由各鄉鎮人民政府負總責,要及時研究部署,認真進行“地毯式”摸排,不留死角,摸清底數,杜絕清理排查不全面、不徹底的現象。要逐宗登記摸排的農村亂占耕地建房項目的有關情況,認真填寫《南澗縣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問題摸排信息采集表》,按照一個問題一個臺賬管理,建立問題臺賬。務必認真梳理問題清單,逐宗核實,確保時限內按質按量全面完成摸排工作。
(二)集中整治階段(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1月20日)。各鄉鎮人民政府、縣各有關單位要聚焦清查整治重點區域、重點問題,制定整治時間表和路線圖,掛圖作戰,倒排工期,采取有力有效措施開展集中整治,整治一項銷號一項。按照既處理事又處理人的.原則,采取通報、督辦、約談、問責等形式推動整治工作,在2021年11月20日前,完成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問題整治工作,并將落實情況上報縣人民政府。
(三)構建長效機制階段(2022年1月1日起)。對未完全處置到位的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問題,要制定整治方案,明確處置責任主體、處置時限、處置措施等,掛賬監管,限期落實整治。由縣自然資源局會同縣農業農村局、縣林草局、縣住建局、縣水務局、縣供電局、縣供排水公司等部門發揮聯動機制,形成工作合力,消除管理盲區、明晰執法邊界、完善規章制度,建立健全長效工作機制,堅決防止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問題亂象反彈。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為確保我縣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問題整治工作有效開展,在規定的時限內完成整治整改工作,成立由縣人民政府縣長任組長,分管農業農村、自然資源工作的副縣長任副組長的南澗縣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問題整治工作領導小組,成員由縣級相關部門和鄉鎮人民政府主要領導組成。各鄉鎮人民政府、縣級各成員單位要提高政治站位,精心組織,建立對應的專門工作機構,加強對摸排整治工作的組織領導,確保責任落實到位。
(二)精心組織排查。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問題整治工作是一項重大政治任務,做好摸排整治工作是順利完成整治工作的重要基礎。摸排工作按照屬地管理原則,由各鄉鎮人民政府負總責,充分調動各級基層力量,充分發動群眾、依靠群眾,確保在工作時限內按質按量全面完成排查工作。各鄉鎮人民政府要切實擔起責任,逐級壓實屬地責任,并于每月15日前、30日前,將經主要領導簽字并加蓋公章的《南澗縣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問題摸排信息采集表》及工作開展情況匯報材料,報縣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問題整治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三)密切配合協作。本次整治工作由各鄉鎮人民政府為主體責任,縣自然資源局、縣農業農村局、縣住建局、縣水務局、縣林草局等有關部門密切配合。要成立南澗縣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問題整治工作業務指導組,由縣自然資源局牽頭,會同縣有關部門派出指導組,加強對各鄉鎮的業務指導,做好法律法規、政策解讀工作,研究解決專項行動推進過程中遇到的困難和問題,著力解決“不會干”的問題,推動此次整治工作順利開展。要建立行政機關和司法機關聯合處置工作機制,合力推進清查整治工作,發現一起、曝光一起、處置一起,絕不姑息,堅決做到“零容忍”。
(四)依法依規處置。各鄉鎮人民政府、縣各有關單位要根據部門職責,充分發揮綜合執法力量作用,根據違法占用耕地面積、違法問題性質、違法發生時間、違法責任主體等內容,綜合考慮歷史因素和現實情況,依法依規分類審慎處置,防止“一刀切”、簡單化,積極穩妥處置問題。對存量項目分類處置,從實際出發,尊重歷史,實事求是,依法采取拆除、部分拆除、沒收、保留建筑物、沒收違法所得、罰款等措施,分類穩妥處置到位;對無視法律法規、嚴重破壞生態的單位和個人,要依法嚴肅處置到位;對違法違規審批的,要明確責任,依法查處,注意保障無過錯方的合法權益;對存在“互有瑕疵”行為的,要厘清責任,嚴格依法依規、科學合理處置,保障合法權益,確保經得起社會監督和歷史檢驗。
(五)嚴肅追究責任。強化政治監督,將農村亂占耕地建房整治工作落實情況列為專項監督檢查內容,縣紀委監委將作重點督查。對工作進展緩慢、推諉扯皮、避重就輕、摸排不實的,予以公開通報;對問題嚴重的,約談鄉鎮黨委、政府主要領導;堅決查處工作中領導干部失責、失職、不作為、亂作為問題,對禁而不止、弄虛作假、瞞報漏報的領導干部,要依法依紀嚴肅處理。
(六)強化氛圍營造。各鄉鎮、縣級各部門要廣泛宣傳,使廣大干部群眾充分認識保護耕地、保障糧食安全的極端重要性,支持和擁護黨中央、國務院開展亂占耕地建房問題整治工作的重大決策部署。對農村亂占耕地建房整治工作,各鄉鎮人民政府、各有關部門要做好正面引導,加強輿情監測和研判,有針對性地回應社會關切和群眾訴求,為此次整治工作營造良好輿論氛圍。
占用耕地建房整改方案20
為進一步做好耕地保護,扎實推進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問題整治,結合我縣實際,特制定本方案。
一、總體要求
全面查清我縣20xx年以來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問題底數,堅決遏制新增農村亂占耕地建房行為,依法分類推進整治存量消化,建立健全日常管理機制,保障農民合理建房需求。
二、組織領導和責任分工
(一)組織領導
隆安縣成立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問題整治工作領導小組(以下簡稱“縣房治工作領導小組”),負責組織、協調指導和督促全縣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問題整治工作,組長由縣人民政府主要領導擔任,副組長由縣政府分管副縣長擔任,成員單位由縣紀委監委、縣委組織部、縣委宣傳部、縣委編辦、縣法院、縣自然資源局、縣農業農村局、縣住建局、縣公安局、縣民政局、縣司法局、縣財政局、縣“兩違辦”及各鄉鎮人民政府、華僑管理區等單位組成,整治工作涉及其他部門的,按照部門職責參與工作。
“縣房治工作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以下簡稱“縣房治辦”),地點設在縣自然資源局,負責日常事務工作。縣房治辦主任由縣自然資源局、農業農村局主要負責同志擔任,副主任由縣自然資源局、縣人民法院有關負責同志擔任。從上述三個單位各派2名專職業務人員集中辦公,確保按時保質完成整治各項任務。
(二)責任分工
1.縣紀委監委:負責加強對各相關職能部門在推進整治工作中履職情況的監督檢查,對因清理整治工作推進不力導致轄區內亂占耕地建房問題嚴重的鄉鎮、部門,以及包庇縱容、失職瀆職導致耕地流失的領導干部,嚴肅追責問責。
2.縣委組織部:負責指導督促農村基層組織建設,發揮村“兩委”作用,激發基層組織在整治工作中的積極性、引領力和執行力。
3.縣委宣傳部:負責指導協調本行動網絡輿情監測、通報、研判和應對處置引導工作,根據工作需要和進展情況,宣傳報道成功經驗和做法,曝光重大、典型案件。
4.縣委編辦:負責指導厘清行政執法和“四所合一”改革后鄉鎮行政執法權力和責任邊界,指導推進落實審批和監管責任。
5.縣自然資源局:作為牽頭單位,負責會同縣農業農村局、縣人民法院履行職責,共同建立縣級協調機制,統籌協調全縣農村亂占耕地建房清理整治工作;負責組織編制、提供調查工作底圖,指導各鄉鎮、管理區調查農民建房占用耕地基本情況,摸清底數,建立數據庫;指導各鄉鎮、管理區按要求規范開展補充耕地及永久基本農田整改補劃工作;指導各鄉鎮、管理區編制“多規合一”的實用性村莊規劃,落實農村宅基地用地計劃指標,加快農房農用地轉用審批,督促指導各鄉鎮、管理區嚴格執行鄉村建設規劃許可制度,做好農村不動產確權登記發證。
6.縣農業農村局:負責會同縣自然資源局、縣人民法院履行職責,共同建立縣級協調機制,制定工作指引,統籌協調全縣農村亂占耕地建房清理整治工作;負責農民非法占用耕地建住宅問題的清理整治工作;配合指導村莊規劃編制,研究制定農村宅基地管理、分配、使用、流轉、審批等相關政策,指導規范宅基地分配、使用、流轉、糾紛仲裁管理、宅基地合理布局、用地標準、違法用地查處等,建立農村宅基地管理的長效機制;加強與自然資源、住建等部門的溝通協調,做好農村宅基地審批管理與農房建設、不動產登記等工作的有序銜接。
7.縣人民法院:負責會同縣自然資源局、縣農業農村局履行職責,共同建立縣級協調機制,制定工作指引,統籌協調全縣農村亂占耕地建房清理整治工作;負責依法受理、裁判與農村亂占耕地建房相關的行政訴訟案件,在法定審限內盡快審結;負責受理、審查行政機關對當事人拒不履行行政處罰決定的強制執行申請,對符合強制執行條件的,裁定準予組織實施強制執行;研究制定全縣法院審理涉及農村亂占耕地建房的相關案件的專項方案。
8.縣住建局:負責指導督促各鄉鎮、管理區農房質量安全監管和建筑風貌管控。
9.縣財政局:負責保障落實農房建設占用耕地調查經費,加大對村莊規劃編制獎補力度。各成員單位開展整治行動所需的經費優先從各單位年度部門預算中統籌調劑解決,涉及預算調整的,按規定程序報批。縣財政局按規定辦理預算調整相關事項。
10.縣公安局:負責指導督促各鄉鎮派出所做好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問題清理整治涉及的戶籍認定工作;嚴厲打擊在整治工作中阻礙國家機關工作人員依法履行職務的行為。
11.縣民政局:負責指導督促鄉村基層群眾自治建設,通過建立村民理事會等形式,加強農村建房的自我調整、自行監管。
12.縣司法局:負責對整治工作中涉及的行政行為進行監督,承辦因房屋拆除行為向隆安縣人民政府提出行政復議申請的案件,指導涉及拆除房屋引起的行政訴訟案件。
13、縣“兩違辦”:負責指導各鄉鎮、華僑管理區開展違法用地實地核查,按照“兩違”程序依法依規拆除整改。
14.各鄉鎮、華僑管理區:作為農村亂占耕地建房清理整治工作的責任主體,主要負責同志是第一責任人,負責轄區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問題巡查,宣傳發動和入戶做好群眾思想工作。負責組織村莊規劃編制以及具體清理整治和農村宅基地審批、鄉村建設規劃許可證核發工作。建立村級監管員制度,發揮村級組織作用。加強巡查,及時發現、嚴厲制止、依法打擊新增農村亂占耕地建房行為;負責組織國土規建環保安監站、村委、村民小組逐戶排查,逐宗摸清農村建房真實現狀,逐宗登記造冊,按要求報送調查數據;按照國家有關政策具體組織實施分類整治。
三、工作步驟
(一)遏制增量階段(20xx年7月起)。縣自然資源局制定印發宣傳材料,確保全縣“零增量”。各鄉鎮、華僑管理區發布公告,正確引導農村村民依法建房。重點遏制亂占耕地建房最突出的八種情況,主要包括占用永久基本農田建房、強占多占耕地建房、在流轉買賣的耕地上違法建房、在承包耕地上違法建房、巧立各種名目占用耕地違法建房、違反一戶一宅規定占用耕地建房、非法出售、違法審批占用耕地建房等類型。
加大巡查打擊力度。縣自然資源局結合衛片執法工作,對各鄉鎮、華僑管理區上報的農村亂占耕地建房情況進行比對核查。縣農業農村局每月至少2次開展實地巡查抽查,各鄉鎮每周至少組織6次轄區范圍內的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問題巡查。落實“零報告”制度,各村民小組每天向所在村民委員會報告,各村民委員會每3天向所在鄉鎮政府報告,各鄉鎮每周向縣房治辦報告,以便縣房治辦每半個月向市房治辦報告。對新增亂占耕地建房行為,各鄉鎮、管理區要在第一時間責令停止建設、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要在7個工作日內組織依法拆除復耕。縣農業農村局要配備專業執法設備,保障現場執法,鄉鎮執法力量不足的,及時調配處理。縣自然資源局、農業農村局組織研究制定政策措施,進一步規范農民用地建房申請和審批程序,對符合農村宅基地申報條件的,按照國家有關規定辦理。對符合現行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城鄉規劃的農民合理建房,將落實好新增建設用地計劃指標安排及耕地占補平衡;對不符合現行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城鄉規劃的農民合理建房,將依法依規從快開展規劃修改(調整)工作,切實保障農民合理建房用地需求。
(二)調查摸底階段(20xx年4月至11月)。縣自然資源局會同縣農業農村局開展全縣摸排清查工作,綜合運用歷年遙感監數據、第三次國土調查初步成果、日常監管臺賬或清單,組織各鄉鎮進行實地核查;查清戶籍、占地面積、地類、規劃、建筑物面積等情況,按照“一宗一臺賬”要求進行登記造冊,20xx年10月20日前,以村民小組、村、鄉鎮為單位逐級匯總上報至縣房治辦,縣房治辦匯總向南寧市上報初步調查成果,配合上級部門開展調研、督導,內業審核和外業抽查。20xx年11月30日前,全縣完成糾正工作,將摸排最終成果數據報送市房治辦。
(三)存量整治階段(20xx年1月至20xx年6月)。縣自然資源局、農業農村局按職責分工制定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問題處置細案,做好分類整治處置工作,并依據國家法律法規和整治政策,按照尊重歷史、分類處置的原則,采取完善手續、拆除、部分拆除、沒收建筑物等措施進行整治處置對符合“一戶一宅”的,保障村民合法居住權,完善宅基地審批及建設手續;對“一戶多宅”、超批準面積多占、非法出售的,在查清事實的基礎上,依法分類處置。重點打擊社會反映強烈損害群眾利益強占耕地建別墅、莊園行為。按照既處理事又處理人的原則,該通報的通報,該督辦的督辦,該問責的問責,該追究刑事責任的移送公安機關。
20xx年1月至6月開展試點工作,全縣選擇1-2個鄉鎮結合調查摸底情況開展試點整治工作,并結合試點推進存量問題整治。
20xx年7月,完成試點經驗總結,并依據國家政策措施制定我縣可執行、可操作的整治方案,全面開展存量問題整治工作。
20xx年6月底前穩妥解決我縣存量問題。
(四)建立長效管理機制階段(20xx年6月起)。縣農業農村局、縣自然資源局和縣住建局按照各自職責,認真全面梳理現有的宅基地法律法規政策,按照新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和《農業農村部、自然資源部關于規范農村宅基地審批管理的通知》(農經發(20xx)6號)、《中央農村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農業農村部關于進一步加強農村宅基地管理的通知》(中農發(20xx)11號)精神,結合實際,研究制定依法規范村莊規劃、農村建房審批和監督管理等相關政策,建立長效管理機制,堅決防止新增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問題。整治工作期間國家另有部署安排的,工作步聚可根據國家規定適時調整。縣房治辦根據國家政策及時完善指導意見,研究新情況新問題,組織調研、督查、實地指導,對重大典型案件進行公開掛牌督辦,紀檢監察機關對弄虛作假、整治不力、問題嚴重的地區進行責任追究,確保按要求完成整治任務并上報情況。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認識,加強領導。各鄉鎮、華僑管理區要深刻吸取秦嶺違建別墅事件教訓,要扛牢政治責任、歷史責任,嚴明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作為我縣鄉村振興的重要基礎。各有關職能部門要切實負起主體責任,從保障群眾合法權益、保護耕地紅線、維護國家糧食安全的高度推進整治工作,強化組織領導,部門協同作戰,協調各方力量共同參與,形成工作合力。
(二)全面摸排,確保成效。各鄉鎮、華僑管理區要做細做實排查摸底,充分發揮村屯組織和基層黨員的先鋒作用,依靠和發動群眾自查,統籌有關執法機構和職能部門通過各方信息、技術手段全面排查,掌握真實情況。要做到清查全方位、無“死角”,不漏一戶一宗,信息填報準確、數據真實可靠,社會認可、群眾滿意。
(三)依法依規,分類整治。農村亂占耕地建房歷史遺留問題多、積累矛盾多、涉及面廣。各鄉鎮、華僑管理區要堅持積極穩妥,有效化解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存量問題,在精準摸排情況基礎上,加強共性問題研究,堅持依法依規分類制定整治措施,分步推進整治工作,倒排時限,疏堵結合,穩妥處置,既要防止急躁冒進、“一刀切”和簡單粗暴,又要避免久拖不決、整而不治、治而無果。借鑒“大棚房問題”、“違建別墅問題”整治經驗,注意工作方法,認真做好拆除建筑物行為的風險評估,維護安全和社會穩定。
(四)宣傳政策,加強引導。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問題整治工作事關人民群眾切身利益,政策性強,敏感度高。各有關單位要加強法律法規宣傳和政策解讀,及時回應社會關切問題和群眾訴求。要充分做好群眾思想工作,消除誤解和疑慮,爭取群眾理解和支持。要加強輿情監測及研判,對不實報道或惡意炒作信息,及時予以澄清,防止負面炒作和激化矛盾。
(五)建章立制,長效管控。各有關單位要充分認清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問題整治工作的復雜性、艱巨性,著力在推進農村村民建房審批改革、聯合執法監管等方面下功夫,加快補齊規劃管控缺失、審批不具可操作性、執法力量薄弱等各項短板,建立健全預警預防機制,規范農村住房建設,為鄉村振興建設提供有力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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