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違建房屋整治方案范文(通用24篇)
為了確保事情或工作科學有序進行,時常需要預先制定一份周密的方案,方案一般包括指導思想、主要目標、工作重點、實施步驟、政策措施、具體要求等項目。那么優秀的方案是什么樣的呢?以下是小編精心整理的違建房屋整治方案范文(通用24篇),歡迎閱讀與收藏。
違建房屋整治方案1
為了全面消除農村房屋安全隱患,加強農村房屋安全管理,根據縣政府辦公室《懷寧縣農村房屋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實施方案》的文件,結合我鎮實際,現制定關于黃墩鎮農村房屋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實施方案。
一、目標任務
通過開展房屋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專項行動,按照全面摸底、分類排查、重點整治、壓茬推進的原則,有序推進全鎮范圍內所有房屋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工作,消除房屋安全隱患,加強房屋安全管理。
二、工作安排
(一)摸底排查
1、分類登記統計。由鎮黨委政府統一動員部署,以村為單位,各村結合實際,全面動員村兩委干部、駐村工作隊、包村干部,結合相關部門已有數據,對本村轄區內所有房屋進行分類登記統計,摸清區域內房屋底數及房屋責任主體、類別(自建房、非自建房及是否用作經營等),包括建造年代、結構類型、建造方式等。20XX年11月28日前,完成經營性自建房基本信息摸底工作;20XX年12月20日前,完成經營性自建房系統錄入工作。
2、重點排查。調配力量參與排查,對用作經營的農村自建房,開展重點排查、集中排查,排查重點包括使用預制板建設的房屋、經過改建擴建的房屋、人員聚集使用的房屋,并對各類房屋安全隱患情況作出初步判斷,對初步判斷存在安全隱患的用作經營的農村自建房,要及時進行安全性評估,形成最終排查結果。
3、全面排查。在開展重點排查的同時,各村根據初步登記統計情況,結合實際,對區域內未用作經營的農村自建房和農村非自建房開展全面摸底排查,排查內容主要包括房屋結構安全、使用安全、地質及周邊環境安全等。全面排查預計20XX年5月30日前基本完成。
(二)整治提升
1、重點整治。各村(居)要以排查發現存在安全隱患的用作經營的農村自建房為重點開展整治,力爭20XX年5月底前基本完成。整治到位前,必須采取切實有效的安全防范措施。
制定方案:各村(居)要根據排查發現的安全隱患情況制定重點整治方案,明確整治重點、技術路線、力量組織、工作經費、時限要求等。
組織安全性評估或鑒定:對初步判斷存在安全隱患的用作經營的農村自建房,要及時組織進行房屋安全性評估,或依據住房城鄉建設部《農村住房安全性鑒定技術導則》以及各地簡易鑒定規則進行房屋安全性鑒定。確有安全隱患的',要明確整治措施和整治時限。
落實產權人主體責任:由產權人(使用人)對存在安全隱患的農村自建房進行整治。
建立臺賬:鎮、村記錄重點整治臺賬,實行銷號管理,完成一戶,銷號一戶。
2、全面整治。各村要在摸底排查和重點整治基礎上,根據實際情況,對存在安全隱患的未用作經營的農村自建房和農村非自建房制定年度整治計劃,堅持產權人主體責任,落實屬地責任和行業監管責任,用3年左右時間基本完成所有農村房屋安全隱患整治工作。
3、建章立制。各相關行業監管部門將經營場所安全性作為行政審批和日常監管重要內容。各地要結合實際情況,健全鄉鎮農村房屋建設管理機構,充實技術力量;培育和規范農村房屋設計、施工和建設隊伍,加強從業人員政策法規、工程技術和操作技能培訓。健全農村房屋建設規范標準,建立農村房屋建設用地、規劃、設計、施工、經營、改擴建和變更用途、拆除等全過程管理制度,切實提高農村房屋建設管理水平。
(三)保障措施
1、強化組織保障。鎮政府成立農村房屋安全隱患排查工作領導小組,由主要領導總負責,分管領導、鎮直相關部門、村主要負責人具體負責。排查整治小組各成員單位要密切協作,形成合力,深入一線調查研究,共同做好指導督促工作。各村要做好人員和經費保障,成立機制,確保排查整治工作順利開展。
2、強化紀律保障。各村、鎮直相關部門要主動作為,奮勇擔當,以鐵的紀律抓好工作落實,絕不允許推諉扯皮、被動應付,不得以罰代批。對責任落實不到位、工作推進不力的相關責任人,要依法依紀嚴肅問責。
3、強化技術保障。各村排查要按照統一排查標準進行,縣住建局負責提供技術指導服務。各村、鎮直有關部門在此次整治排查中,要注重運用法律、行政等多種手段,多管齊下,綜合施策,推動解決疑難問題和重大矛盾。
4、強化長效管理。堅持疏堵結合,既要保障房屋安全、治理有效推進,也要合法合規保障群眾的切身利益。建立健全網格化巡查、規劃設計引導等制度,加強源頭防范。
5、強化宣傳引導。各村要開展多種形式的宣傳活動,深入宣傳,廣泛發動,正確引導輿論。加強政策解讀和安全教育,引導群眾特別是房屋業主提高房屋建設和使用的質量安全意識,強調房屋業主承擔經濟、法律、治安等各項主體責任。做深做細群眾工作,爭取群眾的理解支持和共同參與,共同營造全社會關注支持房屋安全隱患排查整治的良好氛圍。要定期公布排查整治情況,建立投訴舉報制度,公布舉報電話,接受社會監督。
違建房屋整治方案2
為加強農村房屋建筑安全管理,消除安全隱患,確保農民群眾居住及公共活動安全。按照《XXX市住房城鄉建設局關于印發<全市農村房屋建筑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專項行動方案>的通知》(平建辦〔20XX〕100號)要求,結合實際情況,制定本方案。
一、總體要求
堅持“屬地管理、條塊結合”的原則,以村(社區)為主體,全面開展排查整治行動,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突出農村房屋安全問題導向,有力有效排查整治農村房屋建筑安全隱患,堅決遏制農村房屋安全事故,切實保障人民生命財產安全,為我鎮高質量發展提供堅實的安全保障。
二、目標任務
通過開展為期5個月的農村房屋建筑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專項行動,集中力量摸底排查、處置整治;2個月內整治、化解一批重大農村房屋建筑安全隱患;5個月內基本消除重點區域的農村房屋建筑安全隱患。
三、工作安排
(一)動員部署(20xx年10月9日前完成)
各村(社區)要結合本地實際制定實施方案,召開動員部署會議,明確具體任務、行動要求和職責分工,同時加大宣傳力度,提高群眾安全建房和安全用房意識。
(二)摸底排查(20xx年10月10日-11月10日)
按照屬地管理原則,采取業主自查,各村排查,對全鎮農村房屋建筑安全隱患開展全覆蓋集中排查。
1、排查重點
排查重點是農家樂、賓館、飯店、酒店、商業綜合體等人員密集場所,大型集會、慶典、展覽、展銷等密集場所。未經審批、未經專業設計施工、用于經營的自建房。
在排查過程中,堅持九個重點“不放過”。
(1)建設年限長、建設標準低、失修失養的房屋;
(2)未按規定審批、無專業設計、無專業施工、無竣工驗收的三層及以上房屋;
(3)擅自加層、改擴建的房屋;
(4)生產、經營、居住功能混雜的“三合一”自建房;
(5)用于出租特別是群租牟利的自建房;
(6)擅自改變功能作為居住使用的廠房;
(7)池塘、河道、高邊坡回填等軟弱地基上的自建房;
(8)處于地震斷裂帶上未按照抗震要求設計建造的房屋;
(9)其他存在安全隱患的房屋。
2、排查步驟
(1)業主自查。業主是房屋安全第一責任人,村委會要組織業主對照排查標準(可參照農村危房相關技術標準)進行自查,填報相關信息,整改自查發現的隱患,并將自查整改情況和自查表報告鄉鎮。
(2)各村(社區)排查。排查與業主自查自糾工作同步開展,要逐幢對房屋是否經過專業的設計、施工,是否擅自改變房屋結構和使用功能,是否存在工程質量安全隱患進行排查,做到不漏一戶一房。
(三)處置整治(20xx年11月11日至2021年1月31日)
1、按照有安全隱患的房屋“零容忍”,人民群眾住房安全有保障的要求,本著“急的先查先治”原則,各地對排查發現的房屋安全隱患要抓緊徹底整治。對整體危險和局部危險房屋,要采取果斷措施,懸掛相應標示,該停用的,堅決停用;該拆除的,堅決拆除;該加固的`,立即予以加固,徹底消除安全隱患。
2、對存在重大安全隱患和危及周邊安全的房屋,特別是擅自加層的、磚混的、大跨度建筑物(構筑物)和未經專業設計施工的房屋,要邊查邊清,未能提供安全性證明的,要及時責成業主和使用人停止使用,立即撤出居住人員,騰空封房,及時排除隱患。存在一般安全隱患的房屋,村(社區)要責令業主采取措施消除隱患。
3、對業主未按要求及時整改的,各村(社區)要耐心細致的做好思想工作,引導群眾提高安全意識,要將存在安全隱患的房屋信息及時告知房屋居住人,引導疏導撤離。
四、工作要求
(一)強化組織領導成立農村房屋建筑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專項行動領導小組,統籌協調解決工作落實中的重點、難點問題,監督檢查各村(社區)工作落實情況;組長由潘延杰擔任,副組長李會彬擔任,成員由姚浩彬、劉宗武、郭靈靈、王園園、王旻昊擔任,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主任由郭靈靈兼任。
(二)加強工作保障各村(社區)要做好人員和經費保障,及時研究解決排查整治中遇到的困難和問題。
(三)強化督促檢查。專項行動領導小組要采取“四不兩直”和“雙隨機”檢查方式,開展明察暗訪,可以聘請專家、有經驗的退休干部參加。對問題突出的重點區域和進展緩慢的村(社區)由鎮專項行動領導小組進行掛牌督辦,對重點隱患實行清單式管理,限期整改,逐一銷號清零。
(四)強化長效管理堅持疏堵結合,建立健全網格化巡查、規劃設計引導、建材管控、工匠培訓等制度,加強源頭防范。加強農村建筑包括建筑風貌進行引導管控,嚴格執行無規劃不建設、無許可不建設。
(五)落實整治責任各村(社區)要切實加強組織領導,明確排查整治責任;有關單位要密切配合,按照職責分工做到排查整治機構人員到位、工作責任到位。
違建房屋整治方案3
為全面消除我鄉農村房屋安全隱患,加強房屋安全管理,按照《寧縣農村房屋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工作實施方案》要求,結合我鄉實際,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標
按照“誰擁有誰負責、誰使用誰負責、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堅持邊排查、邊整治,遠近結合,標本兼治,集中力量利用3年時間,以用作經營的農村自建房屋為重點,依法依規有序開展農村房屋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及時消除農村房屋重大安全風險隱患。同時,建立健全長效動態巡查制度和農村房屋管理機制。6個月內(即20XX年1月—6月)整治、化解一批重大房屋安全隱患;3年內全面消除房屋安全隱患,切實保障人民生命財產安全。
二、工作任務
(一)摸底排查。按照屬地管理原則,各村委會對本轄內所有房屋按照自建和非自建2種類型進行全面摸底。重點排查建設年限長、建設標準低、失修失養的危房;擅自加層、改擴建的房屋(含廠房);生產、經營、居住功能混雜的“三合一”房屋;用于出租特別是群租牟利的房屋;擅自改變功能作為居住使用的廠房;使用廢棄的臨時施工設施作為生產和居住場所;河道、高邊坡回填等軟弱地基上的自建房;位于山邊、水邊、高陡邊坡及低洼地帶區域,易受自然災害侵襲、易發地質災害的房屋;位于城鄉結合部、學校周邊用于經營和租賃的自建房屋。對排查出的隱患問題,20XX年6月底前建立整治臺賬,同時依托國家農村住房檔案和房屋綜合信息管理平臺,建立健全我鄉農村房屋數據信息庫。
(二)整治銷號。按照行業負責原則,區別輕重緩急,對有安全隱患的房屋“零容忍”,全面建立整治臺賬,實行銷號管理,完成一戶、銷號一戶。對存在一般安全隱患的房屋,要責令使用人或擁有人采取措施消除隱患;對整體危險和局部危險房屋,要采取果斷措施,徹底消除安全隱患,該停用的,堅決停用;該拆除的,堅決拆除;該加固的,立即予以加固;對存在重大安全隱患和危及周邊安全的房屋,特別是私自改擴建、加層、開挖地下空間及裝修過程中改變承重結構或明顯加大荷載導致安全受到影響的房屋,要邊查邊改,在未能提供安全性證明前,及時責成業主和使用人停止使用,立即撤出居住人員,騰空封房,責令限期整改,排除隱患。工作人員要將存在安全隱患的房屋信息及時告知房屋居住人,妥善處理居住人員的居住問題。對將危房作為經營場所,特別是無證無照從事經營的,要依法進行查處,對業主和使用人涉嫌犯罪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確保2023年6月底前全面完成整改銷號。
三、工作步驟
(一)安全排查及重點排查階段(20XX年11月—20XX年12月)。各村委會在20XX年全鄉農村住房安全工作“回頭看”、農村住房安全和視覺貧困專項整治的基礎上,對群眾住房安全再進行一次全面核查,確保前期發現的問題全部整改到位。同時,重點摸排用作經營的農村自建房,排查內容包括使用預制板建設的房屋、經過改建擴建的房屋、人員聚集使用的`房屋、年代久遠的房屋、河道和地質災害隱患點建設的房屋等,其中:農戶自建用于經營的房屋,于11月30日前完成房屋安全信息上傳,其它房屋信息上傳于12月20日前完成,并建立重點整治臺賬。
(二)全面排查及重點整治階段(20XX年1月—20XX年6月)。以農村住房為單位,對農村所有房屋開展全面排查,排查內容包括房屋結構安全、使用安全、地質和周邊環境安全等。排查中要對各類房屋安全隱患作出初步判斷,查清受地質災害威脅存在安全隱患的農村房屋。結合農村危房改造沖刺清零,對已改造或原住房安全的農房,以竣工驗收報告或鑒定報告為依據,并結合房屋最新狀態進行判斷,對排查出的危房建立詳細的整治臺賬。同時,根據既定的重點整治臺賬逐開展整治,制定整治方案,明確整治重點、技術路線、力量組織、工作經費、時限要求等。落實產權人(使用人)主體責任,由產權人(使用人)對存在安全隱患的農村自建房進行整治,縣住建局督促指導鄉鎮進行驗收銷號。對拒不整治、整治不到位的,應勒令停止使用并妥善處置。
(三)全面整治階段(20XX年7月—2023年6月)。按照既定的全面整治臺賬,逐一制定整治計劃,按照“誰擁有(使用)誰整治、誰主管誰督促”原則,落實產權人(使用人)主體責任、屬地責任和行業監管責任,與鄉村振興、防災減災相結合全面整治。行業主管部門要落實安全監管職責,督促存在安全隱患的農村非自建房屋(公用建筑)產權(使用)單位進行整治,由縣住建局會同鄉政府進行驗收。到20XX年底完成全部整治任務的40%;到20XX年底完成全部整改任務的80%;到2023年6月底前全部整改銷號。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認識,加強組織領導。本次房屋安全隱患排查工作鄉政府已成立工作領導小組。各村委會要深刻認識做好房屋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工作的重要意義,由主要領導負總責,分管領導具體抓,安排專人負責,并召開專題會議安排部署排查整治工作,確保責任落實到位。
(二)強化指導,靠實部門責任。領導小組辦公室要統籌組織相關站所按有關規定開展聯合督查指導,避免多頭檢查,重要情況要及時向鄉政府報告。各村委會負責轄區內的房屋安全排查工作,同步建立村級農房建設管理機構,配備村級管理人員及村級農房安全質量巡查員;對排查工作走過場、隱患排查不認真、措施落實不到位、疏漏重大安全隱患的村和個人,將進行通報批評,由此產生嚴重后果的,將依法依紀追究相關人員的責任。
(三)注重宣傳,強化服務保障。要全面做好全鄉農村房屋安全隱患排查整治的宣傳工作,增強農民群眾房屋安全意識,讓房屋所有者了解排查整治工作的重要性。
違建房屋整治方案4
根據《福建省人民政府辦公廳轉發省住建廳等六部門關于全省房屋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專項行動方案的通知》(X政辦〔20xx〕11號)、《XX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XX市房屋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專項行動工作方案的通知》(X政辦〔20xx〕22號)和《南靖縣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南靖縣房屋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專項行動工作方案的通知》(X政辦〔20xx〕15號),為進一步加強全鎮房屋安全管理,全面消除安全隱患,確保全鎮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特制定本方案。
一、總體要求
堅持“黨委領導、政府負責、行業主管、村建主責、村(居)落實”的原則,突出問題導向,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疏堵結合,有力有效排查整治房屋安全隱患,嚴肅追責問責,堅決遏制房屋安全事故,切實保障人民生命財產安全。
二、工作目標
通過開展為期一年的專項行動,集中摸排在建建筑工程和已建房屋各類安全隱患,按照“全覆蓋、細排查、重整治、保安全”的要求,及時發現問題、分類登記入賬、認真進行整治,3個月內整治、化解一批重大房屋安全隱患;一年內基本消除重點區域的房屋安全隱患。爭取通過三至五年的努力,全面消除房屋安全隱患,改善城鄉面貌。
三、整治重點
按照屬地管理原則,對全鎮在建建筑工程和已建房屋安全隱患開展全覆蓋集中排查。
(一)在建建筑工程
1、工程參建各方主體建立健全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和項目管控體系,落實安全生產資金投入,配齊安全管理機構和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加強員工安全教育培訓和安全技術交底等落實安全生產主體責任情況;
2、工程參建有關責任主體安全專項施工方案編制、審核、專家論證及現場實施等情況;
3、按有關規定落實重大危險源辨識、登記、評估和監控制度,加強對施工現場建筑起重機械、基坑支護、土方開挖、高邊坡、外腳手架、模板工程等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管理,加強現場施工用電、消防安全管理;
4、落實應急管理措施,建立健全事故災害應急處置機制,落實特殊季節、災害天氣安全防范措施情況;
5、加強對農村在建房屋工程地基基礎、承重結構、抗震構造設施、圍護結構及現場外腳手架、模板等危險性較大的部位和環節檢查。
(二)已建房屋
1、建設年限長、建設標準低、失修失養,經屬地政府或有關部門鑒定的危房;
2、未按有關規定審批、無專業設計、無專業施工、無竣工驗收的房屋(含廠房);
3、擅自加層、改擴建的房屋;
4、生產、經營、居住功能混雜的“三合一”自建民房;
5、用于出租特別是群租牟利的自建房;
6、擅自改變功能作為居住使用的廠房;
7、池塘、河道、高陡邊坡回填等軟弱地基上的自建房;
8、受強降雨災害侵襲或受地質災害威脅的房屋;
9、項目紅線范圍內或重點發展區域周邊違規搶建的房屋;
10、項目建設過程中部分征遷,未完全拆除的房屋;
11、農村因地災點搬遷、危房改造等工作騰空的房屋;
12、企業因停產、改制等情況閑置的老舊廠房,工礦區臨時搭蓋的簡易工棚、移動板房以及生活小區周邊臨時搭蓋的農貿市場等經營場所。
特別是鎮區及周邊中心村莊等重點區域,未經審批、未經專業設計施工,用于經營性的自建房作為本次排查整治的重中之重。
四、工作安排
(一)動員部署(2月28日前完成)
結合本地實際按照本次整治專項行動有關要求制定實施方案,召開動員部署會議,明確具體任務、行動要求和職責分工;同時,充分利用新聞媒體、微信等各種宣傳手段廣泛發動,推行媒體公示制,定期公布排查整治情況,及時曝光違法違規典型案例,形成全社會參與的強大輿論聲勢,提高群眾建房和使用安全意識。
(二)摸底排查(5月31日前完成)
按照屬地管理原則,采取“業主自查,村(居)排查,鎮專項行動領導小組抽查”方式,對全鎮房屋安全隱患開展全覆蓋集中排查。
1、排查步驟
(1)自查自糾。業主是房屋安全第一責任人,3月31日前,村(居)委會要組織業主對照排查標準進行自查,填報相關信息,整改自查發現的隱患,并將自查整改情況和自查表報告鎮。
(2)村(居)排查。排查與業主自查自糾工作同步開展,要逐幢對房屋是否經過專業的設計、施工,是否擅自改變房屋結構和使用功能,是否存在工程質量安全隱患進行排查。
(3)鎮專項行動領導小組抽查。鎮專項行動領導小組要實地組織抽查,并利用衛片航拍技術,將重點區域排查結果在衛片編號標記,實行比對核查。
2、排查方法。排查工作應以公安機關標準地址二維碼管理信息為基礎,抽調設計、施工、監理、檢測等單位的專業技術人員參加。各村(居)要發動群眾參與,建立投訴舉報制度,公布舉報電話,對核實的舉報線索堅決予以查處,并給予舉報人適當獎勵。
3、立卡建檔。排查發現存在安全隱患的房屋信息全部錄入全省統一的信息系統,隱患排查、跟蹤處置全過程留痕,實現對整治專項行動的信息化閉環管理。按照“誰排查誰簽字、誰管理誰負責”的要求。
(三)處置整治(20xx年12月31日前完成)
1、按照有安全隱患的房屋“零容忍”,人民群眾住房安全有保障的要求,本著“急的先查先治”原則,各村(居)對排查發現的房屋安全隱患要抓緊徹底整治。對整體危險和局部危險房屋,各村(居)要采取果斷措施,徹底消除安全隱患,該停用的,堅決停用;該拆除的',堅決拆除;該加固的,立即予以加固。
2、對存在重大安全隱患和危及周邊安全的房屋,特別是擅自加層的、磚混的、未經專業設計施工的房屋,要邊查邊清,未能提供安全性證明的,要及時責成業主和使用人停止使用,立即撤出居住人員,騰空封房,責令限期拆除,排除隱患。存在一般安全隱患的房屋,責令業主采取措施消除隱患。
3、對業主未按要求落實整改的,可按照《行政強制法》《國務院關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責任追究的規定》《福建省違法建設處置若干規定》和《福建省人民政府關于重大安全事故行政責任追究的規定》等,依法強制執行,采取停止供水、供電、供氣服務等措施。對將危險房屋作為經營場所,特別是無證無照從事經營的,要依法進行查處。以暴力、威脅、恐嚇干擾排查整治行動,涉嫌違法犯罪的,公安機關要依法查處,對業主和使用人涉嫌犯罪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四)總結提升(20xx年2月29日前完成)
鎮專項行動領導小組對各村(居)專項行動實施情況進行“回頭看”,對賬驗收,全面評估專項行動成效,提出補缺補漏具體措施,健全長效管理制度。
五、保障措施
(一)強化組織保障。成立專項行動領導小組(具體名單詳見附件1),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掛靠村建站,負責抓好統籌協調和推進落實。
村建站負責牽頭抓好對排查出來的“兩違”建筑進行依法處置;國土所負責做好規劃管控和地災點綜合防治等相關工作;農業農村辦負責牽頭抓好農村建房、村莊治理等相關工作;派出所做好戶籍信息、二維碼門牌信息、外來人口出租登記信息的對接,做好出租房治安管理等相關工作;市場監管管理所負責嚴格把好市場主體準入關,對于利用危險房屋從事無證無照經營的,依照相關規定予以嚴厲查處;安辦負責牽頭開展專項行動督促檢查,確保專項行動取得實效。各有關所站在此次行動中,要注重運用法律、行政等多種手段,多管齊下,綜合施策,推動解決疑難問題和重大矛盾。
(二)強化督促檢查。專項行動領導小組采取“四不兩直”和“雙隨機”檢查方式,開展明察暗訪,可以聘請專家、有經驗的退休干部參加。對問題突出的重點區域和進展緩慢的村(居)進行掛牌督辦,對重點隱患實行清單式管理,限期整改,逐一銷號清零。
(三)強化紀律保障。要主動作為,奮勇擔當,結合安全隱患綜合整治、“大棚房”問題清理整治、農村人居環境整治、“百路千村”“兩違”綜合治理等工作,以鐵的紀律抓好工作落實,絕不允許推諉扯皮、被動應付,不得以罰代批。要結合掃黑除惡,堅決鏟除排查發現的黑惡勢力和保護傘。對責任落實不到位、工作推進不力的相關責任人,要依法依紀嚴肅問責。
(四)強化日常監管。要建立聯合執法機制,加強日常巡查管控,發現存在安全隱患的項目,要督促責任單位落實整改措施,限期整改到位,對拒不整改的或整改不到位的,要采取有力措施嚴肅查處。
(五)強化輿論監督。要充分利用微信、電視、報紙、互聯網等媒體,加大對專項行動的宣傳報道,開通公布專項行動投訴受理電話,暢通投訴渠道,發揮輿論導向作用,引導廣大群眾積極參與,營造安全生產齊抓共管、人人參與的良好氛圍。
舉報投訴電話:XXX。
(六)強化長效管理。堅持疏堵結合,認真對待群眾實際困難,建立健全各項機制,保障群眾日常生產生活。建立健全網格化巡查、規劃設計引導、建材管控等制度,加強源頭防范。推動“多規”銜接,保障村民建房用地及用地指標要求,強化規劃管控,簡化農村村民住宅建設審批程序。
各村(居)每季度第一個月2日前將本轄區上季度整治落實情況(含附件2-4更新情況)報送鎮專項行動領導小組辦公室(聯系人:XXX)。
違建房屋整治方案5
為了全面消除房屋安全隱患,加強房屋安全管理,按照省人民政府廳《關于印發省城鄉房屋安全隱患排查整治行動方案的通知》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市城鄉房屋安全隱患排查整治行動方案》和縣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縣城鄉房屋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專項行動方案的通知》要求,結合我鎮實際,特制定本行動方案。
一、總體要求
堅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深刻汲取“x·xx”房屋坍塌重大事故教訓,持續扎實開展“三零”單位創建,深入推進安全生產專項整治三年行動,按照“全領域、全方位、全覆蓋”總體要求和“誰擁有誰負責、誰使用誰負責、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全面開展全鎮城鄉房屋安全隱患排査整治,用x-x年
二、目標
立即對全鎮城鄉房屋安全隱患進行全面排查,消除房屋安全隱患;同步建立和完善全鎮房屋基本信息數據臺帳。
(一)重點排查(xxxx年xx月-xx月)
各村、社區要按本村、社區所在區域進行全面排查。
1、農村區域。重點完成對兩類房屋的安全隱患排查,一是對用作經營的房屋進行安全隱患排查;
二是對人員密集場所(賓館、旅館、飯店、餐館、商場、市場、超市、會議室、戲臺,醫院門診樓、病房樓,學校的教學樓、圖書館、食堂和集體宿舍,養老院、福利院、托兒所、幼兒園,公共圖書館的閱覽室、公共體育場館、展覽館、博物館的展示廳、公共娛樂場所、客運車站侯車廳(樓),勞動密集型企業的生產加工車間和員工集體宿舍,旅游、宗教活動場所等)進行安全隱患排查。
2、城鎮區域。重點完成對四類房屋的安全隱患排查,一是對經營場所(特別是住宅改門店,城中村、城邊村、學校周邊的經營房屋,“小飯桌”等)進行安全隱患排查;
二是對人員密集場所進行安全隱患排查;
三是對違法違規改造用于經營出租的房屋進行安全隱患排查;
四是對老舊小區(含各類棚戶區、危舊直管公房等)進行安全隱患排查。
對以上六類重點房屋排查所發現的安全隱患要做到立查立改,并建立健全本村、社區農村房屋建設相關數據臺帳。
(二)重點整治、全面排查(xxxx年xx月-xxxx年x月)
一是在xxxx年全面完成六類重點房屋安全隱患排査基礎上,全部完成房屋的安全隱患整治;
二是全面完成對六類重點房屋之外(含空心村)的城鄉房屋安全隱患排查,全面摸清全鎮城鄉房屋基本情況,建立城鄉房屋檔案臺帳。
(三)全面整治(xxxx年x月-xxxx年xx月)
基本完成全鎮城鄉房屋安全隱患整治,進一步完善城鄉房屋建設管理制度和標準規范,建成城鄉房屋數據臺帳,實現全鎮房屋規范化管理。
三、具體任務
(一)全面開展排查。統籌全鎮各方力量,通過政府購買務等方式,聘用、抽調專業技術人員全程參與;
各村、社區要組織專人,會同技術人員按照全覆蓋、網格化排査和清單化管理的要求,全面開展城鄉房屋拉網式、地毯式排查,重點加大對違法建筑、危險建筑的排査力度,做到不留盲區、不留死角。
1、排查內容
(1)房屋基本情況。全面排査房屋建造年代、結構類型、建設地點、產權人(使用人)、建造方式、建筑層數及面積、土地性質、房屋用途、農村房屋用能方式等。
(2)違法違規建筑情況。以違法建設和違法加建、改建、擴建,特別是違法違規改造用于經營出租的房屋為重點,全面排查各類房屋用地、規劃、建設、消防、設施設備等相關手續辦理和私搭亂建、違規改變房屋用途等情況。
(3)危險建筑情況。房屋結構安全,主要排查地基基礎、上部結構和農村預制板房是否存在安全隱患;
房屋使用安全,主要排查房屋是否年久失修、改變承重結構裝修,各類外裝修及外面掛保溫層、裝飾線條、牌匾、貼面是否有脫落危險,電梯等特種設備是否符合安全要求等;
消防用電燃氣安全,主要排查消防設施是否按要求配置并且能正常使用,安全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是否暢通,電氣、燃氣設備安裝使用及線路管路敷設維護是否符合要求,餐飲場所是否違規使用瓶裝液化氣等;
房屋選址安全,主要排查房屋是否位于地質災害易發區、場地周邊是否存在安全隱患、邊坡是否穩定等;
建筑材料安全,主要排查房屋是否使用有毒易燃建筑裝飾材料,是否使用不合格的建筑材料等;
施工工地安全,主要排查建設工程施工工地各類臨時用房的場地、消防、用電等方面是否存在安全隱患,是否違規使用低于a級要求的彩鋼板和保溫材料等。
2、實施路徑
農村分兩條路徑排查:村莊按照城鄉結合部、鎮區和集鎮中心村、一般村的路徑排查;
村莊內房屋按照經營場所、人員密集場所、自住房、其他房屋的路徑排查。城鎮房屋按照經營場所(特別是住宅改門店,城中村、城邊村、學校周邊的經營房屋,“小飯桌”等)、人員密集場所、改擴建活動多發區域、違法違規改造用于經營出租的房屋、老舊小區(含各類棚戶區、危舊直管公房)及老舊房屋、其他房屋的路徑排查。排查人員在網格內依照排查路徑,逐類逐房列出清單,有序開展全面排查。
3、逐步建立房屋檔案和數據平臺。
排查人員逐房填寫信息采集表,建立城鄉房屋信息檔案。農村房屋信息錄入國家管理平合,實行分類編號登記。城多房屋信息錄入“數字房產”平臺。
(二)實施精準整治。
各村、社區要按照“兩清單、一臺賬”,立查立改、壓茬推進、分類實施。
1、集中研判。包村干部會同各村、社區組織排查人員和專業技術人員,對房屋安全狀況進行集中研判,區分安全、一般安全隱患和嚴重安全隱患。
對研判結果為安全的房屋、在農村危房改造工作中已經鑒定為安全的住房,可直接建立房屋安全檔案。
對研判結果為一般安全隱患的住房,依據隱患清單,分類提出整治清單。對研判結果為一般安全隱患的'經營場所、人員密集場所,提出鑒定建議。
對研判結果為嚴重安全隱患的房屋,應當立即依法清人、停用、封房。
2、安全鑒定。對存在安全隱患的經營場所、人員密集場所,存在嚴重安全隱患的住房以及無法確定隱患等級的房屋,委托專業機構進行鑒定對加建、改建、擴建以及結構形式復雜、x米以上跨度的房屋和鋼網架,委托有相應資質的單位設計施工的,全部進行技術復核,存在安全隱患的要進行安全鑒定,提出整治要求;無相應資質單位設計施工的,直接進行安全鑒定。
3、分類整治。根據研判和鑒定結果,列出隱患清單、整治清單,對照清單開展整治,對重點隱患立查立改,確保及時消除安全隱患。
對存在一般安全隱患的房屋,對照清單,按要求限期整治;
對存在嚴重安全隱患的房屋,按照鑒定提出的整治要求,及時消除安全隱患,對無法加固修繕的予以拆除。對存在嚴重安全隱患的違法建筑,以及違法違規加建、改建、擴建造成安全隱患的違建部分,堅決依法予以拆除。對違法違規建設行為,移交相關部門依法依規處置。
4、整治驗收。經營場所和人員密集場所安全患整治,由縣領導小組組織驗收;
其他房屋安全隱患整治,由鎮安全隱患排查工作組組織驗收。縣、鄉、村三級都要建立健全重點整治臺賬,實行銷號管理,完成一戶、銷號一戶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壓實責任。鎮人民政府統籌領導全鎮城鄉房屋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工作,成立由鎮長任組長,相關部門分管領導和各片片長為副組長,各相關部門負責人、包村干部為成員的鎮城鄉房屋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工作領導小組,具體負責工作協調、組織推動、工作保障和督導考核。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鎮建設辦,全面統籌推動相關工作落實,推進部門信息共享。
各村、社區要按鎮人民政府統一安排,積極配合開展排查整治工作。對本村、社區房屋安全隱患進行全面排查,按照隱患清單、整治清單和重點整治合賬,督促整治,對賬銷號,閉環管理,對發現的重點難點問題及時向鎮人民政府。
房屋產權人(使用人)要履行首要責任,自覺接受鎮人民政府和村、社區的監督檢查,提供真實的房屋建設資料,對照整治清單,按要求完成整治。
(二)明確部門職責。根據縣人民政府安排,縣直各有關單位為此次的城鄉房屋安全隱患排查進行指導和服務。縣住房和城鄉建設管理局負責指導城鄉住房和直管公房安全隱患排查整治,搭建農村房屋綜合信息管理平臺和城市房屋數據平臺;
縣應急管理局負責指導煤礦、非煤礦山、危險化學品、冶金工貿行業房屋安全排查整治;
縣自然資源局負責指導依法依規用地和房屋選址安全,以及房屋加建、改建、擴建改變用途行為的審批和排查整治,做好地質災害易發區的災害風險排查整治;
縣農業農村局負責指導農村人居環境和村莊整治,按職責分工負責農村宅基地管理有關工作;
縣監督管理局負責指導經營場所涉及的營業執照和食品經營許可證復査工作;
縣消防救援大隊負責指導房屋消防安全管理。
(三)加強宣傳引導。充分利用廣播、微信群等多渠道廣泛宣傳城鄉房屋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工作的重要意義,引導群眾增強房屋安全意識,針對性地做好解釋工作,贏得群眾理解和支持,有效化解影響社會穩定的風險隱患。
違建房屋整治方案6
根據XX省安全生產委員會辦公室《關于印發全省房屋建筑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專項行動方案的通知》(X安委〔20xx〕11號)和XX省安全生產委員會辦公室、XX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關于迅速開展全省房屋建筑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工作的通知》(X安委辦〔20xx〕67號)文件精神,為進一步加強學校安全風險管控和隱患治理,扎實推進安全專項整治三年行動和雙重預防體系建設,迅速深入排查治理房屋建筑安全隱患問題,有效管控各類安全風險,保障全校師生生命財產安全。經研究決定,在我校開展房屋建筑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專項行動。現將實施方案制定如下:
一、工作目標
以推進雙重預防體系建設為抓手,以堅決防范和有效遏制各類事故為目標,以落實安全生產監管責任和主體責任為主線,以規范安全生產行為為著力點,突出重點領域、危險部位、關鍵環節,嚴格排查治理風險隱患,全面提升學校安全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防范遏制各類安全事故發生,為學校事業高質量發展提供堅實有力的安全保障。
二、組織領導
為切實做好學校房屋建筑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專項行動工作,經研究,成立南陽理工學院房屋建筑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專項行動領導小組,成員如下:
組長:XXX、
副組長:XXX、XXX、
成員:XXX、XXX、XXX、XXX、XXX、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XXX、同志兼任辦公室主任。辦公室設在保衛處,其他成員單位主要負責人任辦公室成員。
三、重點排查對象和內容
(一)重點排查對象:
學校管理的各類用房,含教學樓、經營性用房、實驗樓、圖書館、體育館、畢業大廳(會堂)、學生公寓、餐廳等場所,以及在建的房屋建筑。
(二)重點排查內容:
1、建設年限長、建設標準低;
2、擅自改變使用功能的;
3、擅自改變結構布局,改建擴建的房屋;
4、“四無”違法建設的(無正式審批、無資質設計、無資質施工、無竣工驗收)。
四、成立專家組
為有效推進我校房屋建筑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專項行動,根據文件精神,我校成立以基建處、土木工程學院、建筑學院、后勤服務中心、保衛處、建筑設計院相關人員組成的技術專家組,將依據省安全生產委員會統一制定的排查標準,按照相關法律法規、規程規范和技術標準,對照大排查大整治工作內容,集中組織開展風險隱患排查整治。
五、時間安排
從即日起至20XX年1月31日結束,分三個階段進行。
(一)自查階段(20xx年12月29日—20XX年1月10日)各相關單位要對照排查內容,全面澄清校園內房屋建筑底數(含所有臨設、房屋類型、結構類型、建設年限、設計標準、施工協議)。并對房屋建筑安全隱患進行自查,主要自查內容為:人員密集場所中的“四無”建設房屋(無正式審批、無資質設計、無資質施工、無竣工驗收),擅自改變使用功能的房屋,擅自改變房屋結構布局、違法改建擴建的房屋、生產、經營、居住功能混雜的“三合一”的房屋,對自查出的隱患和問題,建立并動態更新“問題隱患”“整治措施”兩個清單,各相關單位要進行梳理匯總,提出初步的`處置意見,并上報至專家組。
(二)集中排查治理階段(20XX年1月11日至20XX年1月20日)。專家組要嚴格落實工作職責,對相關部門房屋建筑安全自查隱患排查情況逐項進行評估,并出具評估報告。對專家組排查出的隱患問題,各問題單位要按照“誰使用,誰負責”、“誰管理,誰負責”的原則,建立風險隱患排查治理清單和臺賬,明確整改責任人員、整改時限和整改措施,強化整改落實,實行跟蹤問效,整改銷號,閉環管理,重大隱患及時上報有關部門,確保所有隱患徹底整改到位。
(三)總結鞏固階段(20XX年1月30日前)。領導小組將對各相關單位“問題隱患”“整治措施”兩個清單落實情況進行“回頭看”,確保安全隱患整改到位。各相關單位要以此次安全風險隱患大排查大整治專項行動為契機,結合本單位實際,對房屋建筑安全風險管控、隱患排查治理情況進行分析總結,不斷完善工作制度,健全安全管理工作長效機制。
六、工作要求
(一)切實加強組織領導。各相關單位要高度重視此次房屋建筑安全排查整治工作,以極端負責的態度抓好落實。明確任務分工,層層壓實責任,逐級傳導壓力;及時研究解決推進過程中出現的各種問題。
(二)嚴格落實安全主體責任。各相關單位要嚴格落實主體責任,健全“明責、知責、履責、問責”的長效安全責任運行機制,堅決杜絕和防范各類生產安全事故的發生。
(三)建立長效機制。各相關單位在開展隱患排查整治專項行動期間,要認真總結經驗,分析排查過程中出現的新情況和新問題,建立完善本單位房屋建筑安全管理長效機制,保障全校師生生命財產安全。工作開展情況請于20XX年1月30日前以書面形式上報南陽理工學院房屋建筑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專項行動領導小組。
違建房屋整治方案7
為了全面推進鄉村振興戰略,不斷提升我鎮農村人居環境整治工作,全力推動農村破落房屋的專項整治,根據市委市政府對農村破落房屋專項整治的工作要求。現結合我鎮實際情況,制定農村破落房屋專項工作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標
通過全面認真徹底排查本鎮范圍26個村(社區)目前農村破落房屋的存量,實行清單式推進,銷號式管理,確保該項整治工作每個環節底數清、數據準、情況明、措施實、成效快。
二、整治對象
對各村(社區)轄區內墻體倒塌的房屋、屋頂破損的房屋和殘垣斷壁進行專項整治。
三、整治方式
堅持以修繕為主,按照“體現鄉村風貌、保持鄉土味道、留住鄉愁記憶”傳統村落保護要求,最大限度對破落房屋進行修繕出新,盡量保留各個時代的農村房屋特色。
1、修繕。各村(社區)要動員組織相關人員對農戶破損量較小的房屋進行認定,由農戶向所在村(社區)提出修繕報告,經村(社區)審核上報鎮政府審批后,由村集體派人現場指導,在確保安全前提下,由農戶自己修繕。修繕中要盡量保持房屋原貌,體現白蒲鄉土特色,修舊如舊、風格統一協調,要留住鄉愁。
對房主長期不在家的`(含退休后有意向回本地生活的),各村(社區)要充分與房主進行溝通,對委托親戚或村集體進行修繕的,要做好電話記錄,溝通人和見證人要現場進行簽字,對記錄、音像等資料要收集整理歸檔。
2、拆除。各村(社區)要對交通不便和不適合用于公益事業的破落房屋,動員組織相關人員進行評估,對確需拆除的,由所在村做好與房主的溝通協調工作,并與農戶簽訂拆除協議,結合“雙整治”由農戶自行拆除,并指導農戶做好房屋拆除安全保障工作;對拆除的建筑垃圾要及時清運;將宅基地復墾為耕地的,要確保土地再利用。“一戶兩宅”的,原有宅基地上的破落房屋必須拆除。
3、利用。對“無主戶”、“空關房”等符合修繕條件的房屋,由村集體制定修繕方案,在上報鎮政府審批后,由鎮村給予一定的補助進行修繕,修繕后的房屋可作為村(社區)農家書屋、村史館,可用作志愿服務站、易俗堂、“港港經”百姓茶館、文體活動點、婦女議事角或用于其他公益事業,確保與周邊環境相協調,美觀、實用。各村注重投入,可結合新時代文明實踐活動等,組織志愿者加強日常管護,避免長時間無人居住和維護導致房屋破損。
四、工作部署
1、調查摸排階段:(5月18日—5月20日),各村(社區)組織專人對行政區域內的所有破落房屋逐組、逐戶進門登記調查,對破損房屋的性質進行界定,尤其是災后新增的破落房屋,掌握上報數據的真實性和準確性。
2、宣傳發動階段:(5月21日—5月25日),各村社區在調查摸排的基礎上以村(社區)為單位組織對破損房屋戶進行修繕、拆除整治的政治思想認識和宣傳教育認知;采取不同形式的宣傳,讓破損房屋戶積極投入到修繕、拆除整治工作中。
3、整治推進階段:(5月26日—6月5日),各村社區要明確此項工作,對照目標任務,細化工作部署,掌握整治時點,抓好組織推進。政府公職人員、農村黨員干部必須在5月31日前,由當事人自行拆除整治,逾期未拆的由鎮村集中組織力量整治,視態度和情節由紀委按照有關規定立案處理。普通村民群眾的破落房屋,必須在6月5日前由當事人自行拆除整治,限期內不能整治到位的,由鎮村組織力量強制整治。對符合拆舊翻修或新建的破落房屋,必須在完善審批手續的基礎上,在6月5日前完成新建,過期沒有翻建的一律重新列入強制拆除整治的范圍,全面高標準、高質量完成整治任務。
4、驗收完善階段:(6月6日—6月15日),鎮黨委、鎮效能辦、國土、建管、執法局、農業農村工作局、人居環境辦公室組成破舊房屋整治工作聯合驗收組,逐村(社區)、逐地塊對清理前、清理中、清理后一戶一檔的臺賬資料和清理整治工作進行嚴格的督查驗收,確保全鎮整治工作整改完善,取得實效。
5、總結評比階段:(6月16日—6月20日),此項整治工作,既是政治任務,也是硬性考核指標。在整治過程中,各村(社區)黨組織書記是該項工作的第一責任人,鎮黨委、鎮政府高度重視此項工作,計劃作為重點、難點工作階段性考核,設立10分專項考核分,實現銷號制考核,重點整治工作期間,未銷號的每間扣0。5分,隱瞞未報的巡查發現扣1分,扣完為止。對此項工作整治推進落實較快、任務完成較好的村(社區),無論是修繕還是拆除,給予有功人員每間最高300元獎勵,按破落房屋整治情況按比例補助。對工作推進不力的村(社區),將由紀委啟動問責程序。
五、組織措施
1、密實組織結構。為確保破落房屋專項整治工作的有序推進,確立以鎮黨委書記張成掛帥,鎮長陳慧華任組長的破落房屋專項整治工作領導小組,人大主席王亞明、黨委副書記朱志聰、紀檢書記石春暉任副組長,成員由各大辦公室負責人和各片片長組成。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由人居辦分管領導陸銳擔任辦公室主任,人居辦劉耀擔任副主任,成員由劉潔、繆晶、周鵬程、張金新組成。
2、強化過程控制。此項工作是當前農業農村工作的重點工作,但也是難點工作,各村(社區)黨組織書記要切實當擔起做好此項工作的重任,做好宣傳引導,大力宣傳農村破落房屋整治是提升人居環境,防止發生安全事故,影響村容村貌的'發展趨勢,讓全體村民提高對破落房屋整治的知情權、人民群眾的參與權,要召開好相關會議,兩委會全體人員會議、全體黨員會議、全體村民代表會議、被納入整治范圍的工作對象會議,將涉及本村(社區)納入整治的范圍、具體對象進行公示,提高做好這項整治工作的透明度。在工作過程中,按照整治標準倒扣工作時點,強化對破落建筑整治工作的組織領導,堅持在整治工程中每天要向鎮專項領導小組辦公室報告整治進度,鎮效能辦視整治工作進展情況開展全程督查,絕不允許弄虛作假、欺上瞞下的不良瀆職行為的出現,一經出現,由鎮紀委嚴肅追究相關人員的責任。
3、嚴格督查考核。在破落房屋整治過程中,鎮級層面將派專人組織督查組,督查到每個村(社區)。機關、學校、企事業單位、全體公職人員、全體黨員、干部,在這次破落房屋整治工程中必須做出表率,主動帶頭在第一時間清理整治。具體要求:已經推進落實的要查結果和成效;正在推進落實的要查時點和進度;沒有推進落實的要查根源和原因;影響推進落實的要查因素和責任。任何單位、各個部門、每個村(社區)對確定為整治類型的對象,不論身份,不看背景,上到部門,下到基層,動真碰硬,一視同仁,切實加以清理整治,確保做到整治工作推進有部署,工作過程有督查,高效推進有結果。
違建房屋整治方案8
根據中央、省、市相關工作部署,為進一步消除農村房屋安全隱患,切實保障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結合我縣農村房屋現狀,制定如下實施方案。
一、工作要求
按照“誰擁有誰負責、誰使用誰負責、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堅持邊排查、邊整治,以用作生產經營的農村自建房為重點,依法依規有序開展農村房屋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工作,及時消除農村房屋重點安全風險隱患。同時,建立常態化農村房屋建設管理制度。
二、工作步驟和時間節點
按照全面摸底、分類排查、重點整治、壓實推進的原則,有序推進農村房屋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工作,對存在重大安全隱患的農村房屋,應及時采取措施,防止發生安全事故。
(一)摸底排查。各鄉鎮要對轄區內范圍內的所有房屋進行全面摸底。區分農村自建房和非自建房兩種類型,全面摸底房屋基本情況,包括建造年代、結構類型、建造方式等,建立農村房屋調查登記檔案并錄入浙江省農村房屋信息管理系統。
1、重點排查。對用作生產經營的農村自建房和人員聚集使用的農村公共房屋開展摸底排查,排查重點包括使用預制板建設的房屋,經過改建擴建的房屋,人員聚集使用的房屋等。對用作生產經營的農村自建房,由鄉鎮通過實地調查取證,按照要求,利用原有農房信息管理系統信息完成復核、補充、上傳。非自建房的農村公共建筑,由有關部門組織排查鑒定并指導鄉鎮工作人員按照要求錄入非自建房“一房一檔”信息,有關部門再按照實施方案排查職責分工對本行業、領域的農村公共建筑進行核實后上傳,力爭20XX年12月25日前基本完成。
2、開展安全鑒定。根據《浙江省房屋使用安全管理條例》(以下簡稱《條例》),對于重點排查的用作生產經營農村自建房和農村公共房屋,需經房屋安全鑒定符合安全要求,方可從事生產經營、公益事業或者出租。鑒定確認的農村危房,在治理改造完成前,一律不得用于生產經營、公益事業活動,市場監督管理、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公安、民政、教育、文化等部門不予辦理相關證照或者登記、備案手續。各鄉鎮、各相關部門根據《條例》規定和排查發現的安全隱患情況,應當督促農房產權人(使用人)在一個月內委托具有資質的勘察、設計單位和房屋鑒定機構開展房屋安全鑒定,危房鑒定參照住房城鄉建設部《農村住房安全性鑒定技術導則》(建村函〔20XX〕200號)執行,鑒定結果為C、D級的房屋,確認為農村危房。
3、全面排查。在全面排查階段,各鄉鎮、各有關部門要在浙江省現有農房信息管理系統農村自建房信息的基礎上,依托農房信息管理系統APP,逐戶對原有農村自建房檔案進行復核,并需重新拍攝房屋正面照片上傳。對于非自建房的其他建筑,由鄉鎮工作人員通過農房信息管理系統APP實地采集信息(包含房屋正面照片),錄入非自建房“一房一檔”信息,按照排查職責分工核實后上傳。全面排查要在20XX年3月20日前全面完成,對排查中發現存在重大安全隱患的房屋,要立即采取有效的`安全防范措施,嚴防發生安全事故,做到即查即治,確保人員安全。
(二)整治改造。對排查中發現的違法新建、改建、擴建行為,非法宗教集聚點和未經批準的幼托、培訓教育、養老機構等非法經營場所,要立即依法依規進行處理。對鑒定確認的農村危房,錄入浙江省農村房屋信息管理系統中的“常態化治理改造”模塊,實行信息化監管,要在7日內制定“一戶一策”治理改造方案,該拆除的及時拆除,該維修加固及時啟動維修加固,整治到位前,必須采取切實有效的安全防范措施。重點排查整治房屋要在20XX年3月25日前完成,同時有序推進全面整治工作,確保農村危房自確認之日起3個月內完成治理改造,實行“銷號”管理,到20XX年6月20日前完成農房安全隱患全面整治。
(三)長效管理。各鄉鎮、各有關部門要結合實際,進一步建立健全農村危房常態化發現機制、改造機制,做到發現一戶、及時鑒定和治理改造一戶;進一步建立健全農房建設管理機制,完善建設用地、規劃、設計、施工、驗收等全過程監管制度;進一步健全鄉鎮農房管理機構,下沉監管力量,提高農房建設管理水平。
(四)進度跟蹤。自20XX年12月起,農村房屋排查整治相關工作進展情況每周報送平陽縣農村房屋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三、保障措施
(一)強化組織領導。成立平陽縣農村房屋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縣住建局),負責全縣農村房屋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工作。各鄉鎮主要領導作為第一責任人要親自部署、狠抓落實,建立相應的工作機制,制定工作方案,加強組織領導確保責任落實到位。
(二)加強綜合保障。各鄉鎮、各有關部門要組織動員設計、施工、監管、檢測鑒定等專業機構、技術人員廣泛參與排查整治工作,加強人員培訓,強化技術保障。鑒于工作時間緊迫,技術性強,各鄉鎮可以村(社區)為單位直接委托有資質的專業機構開展深入排查,排查錄入經費標準不超過30元/戶,最終數量以農房信息系統為準。各鄉鎮、各有關部門要統籌做好農村房屋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工作與農房建設管理工作。
(三)做好宣傳引導。要廣泛宣傳,使廣大干部群眾充分認識農村房屋安全的重要性,及時了解農村干部群眾思想動態,有針對性地做好解釋引導工作,有效化解影響社會穩定的風險隱患。要全面深入開展農村房屋安全科普教育,不斷增強農村農民群眾房屋安全意識,提高排查整治房屋安全隱患的積極性。
違建房屋整治方案9
為扎實做好農村住房安全排查工作,按照省、市《關于印發農村房屋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皖政辦密電〔20XX〕17號、宣政辦密電〔20XX〕2號)及《涇縣農村房屋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實施方案》文件要求工作部署要求,確保按時完成工作任務,結合我縣實際,制定本工作實施方案。
一、工作目標
按照全面摸底、分類排查、重點整治、壓茬推進的原則,堅持邊排查、邊整治,遠近結合、標本兼治、有序推進房屋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工作。對存在重大安全隱患的農村房屋,應及時采取措施,防止發生安全事故。
二、工作任務
對全縣所有農戶農村房屋安全隱患進行排查,及時消除農村房屋重大安全風險隱患,切實保障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
三、工作步驟
(一)開展摸底排查。各鄉鎮要對本行政區域內行政村(含鄉鎮政府駐地行政村)范圍內的所有房屋進行全面摸底。排查中要注重區分農村自建房和非自建房不同類型,全面摸清房屋基本情況,包括建造年代、結構類型、建造方式等。各地要科學組織排查,力爭20XX年底前基本完成重點排查任務,20XX年6月底前基本完成全面排查任務。
1、突出排查重點。對利用農村自建房開設的餐飲飯店、民宿賓館、超市、農資店、棋牌室、浴室、民辦幼兒園、私人診所、手工作坊、生產加工場所、倉儲物流等經營性房屋進行摸底排查,重點排查使用預制板建設的房屋、經過改建擴建的房屋、人員聚集使用的房屋等。
2、組織全面排查。在重點排查的同時,各鄉鎮要根據地方實際,結合農村危房改造、汛情災情農房排查等對農村房屋開展全面摸底排查。住房城鄉建設部門負責指導房屋結構安全排查,重點排查墻體、梁柱、地基、屋面、樓板等。加強對建檔立卡貧困戶、農村低保戶、分散供養特困人員、貧困殘疾人家庭等農村困難家庭房屋排查,保障困難群眾住房安全。
(二)安全評估鑒定。對初步判斷存在安全隱患的農村房屋,縣住建局負責指導房屋結構安全評估或鑒定。各鄉鎮依據住房城鄉建設部《農村住房安全性鑒定技術導則》,及時開展房屋安全性評估或鑒定。在房屋組成部分危險程度鑒定基礎上,對房屋整體危險程序進行鑒定,按下列等級劃分:
1、A級:結構能滿足安全使用要求,承重構件未發現危險點,房屋結構安全。
2、B級:結構基本滿足安全使用要求,個別承重構件處于危險狀態,但不影響房屋主體結構安全。
3、C級:部分承重構件不能滿足安全使用要求,局部出現險情,構成局部危房。
4、D級:承重結構已不能滿足安全使用要求,房屋整體出現險情,構成整幢危房。
(三)分類集中整治。各鄉鎮要在摸底排查和重點整治基礎上,根據本地實際情況,對存在安全隱患的未用作經營的農村自建房和農村非自建房制定整治計劃,堅持產權人(使用人)主體責任,落實屬地責任和行業監管責任,力爭用3年左右時間基本完成安全隱患整治。
1、分類制定處置措施。對整體危險和局部危險房屋,鑒定為C級、D級的,要采取果斷措施,徹底消除安全隱患。對存在重大安全隱患的`房屋,特別是擅自加層、未經許可改擴建、經評估或鑒定不能繼續使用等,要及時責成房屋產權人(使用人)停止使用,限期整治,消除安全隱患。對存在一般安全隱患的房屋,要指導房屋產權人(使用人)及時采取措施消除隱患;對存在一般安全隱患但長期空置不用的房屋,要采取劃定危險區域、設立警示標識等安全防范措施。同時,隱患整治要和鄉村振興戰略實施相結合,符合農村危房改造政策條件的,納入危房改造計劃實施隱患整治。
2、抓好重點整治。各鄉鎮要以排查發現存在安全隱患的用作經營的農村自建房開展重點整治,制定整治方案,明確整治重點、技術路線、力量組織、工作經費、時限要求等。要落實產權人(使用人)主體責任,由產權人(使用人)對存在安全隱患的農村房屋進行整治。縣、鄉、村三級建立重點整治臺賬,實行銷號管理,完成一戶、銷號一戶。力爭20XX年6月第前基本完成重點整治任務。
(四)推動全面整治。各鄉鎮要在摸底排查和重點整治基礎上,根據本地實際情況,對存在安全隱患的未用作經營的農村自建房和農村非自建房制定整治計劃,堅持產權人(使用人)主體責任,落實屬地責任和行業監管責任,力爭用3年左右時間基本完成安全隱患整治。建立健全信息管理平臺,逐步實現農房建設全過程信息化管理。堅持問題導向和目標導向相結合,健全農村房屋建設標準規范,建立農村房屋建設管理長效機制。
四、保障措施
(一)落實部門責任。各鄉鎮要嚴格落實主體責任,明確任務分工,狠抓落實。縣住建局成立農房排查工作領導小組。組長胡晨,副組長:陳川,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村鎮股負責日常工作的開展,組織召開聯席會議,研究推進排查整治工作。牽頭組織農村房屋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工作,搭建農村房屋綜合信息平臺,推進部門信息共享,建立健全農村房屋建設管理長效機制。
(二)壓實主體責任。各鄉鎮負責具體組織實施,做好進度安排、任務落地、資源調配等工作,組織各村做好排查整治工作。
(三)加強技術指導。住建局組織安排技術人員(名單見附件)廣泛參與排查整治工作,加強人員培訓,強化技術保障。加強農房建設技術指導,編制農房設計圖集供農民選用。加強農村房屋設計、建筑工匠培訓、施工隊伍管理,提升農村房屋建設管理水平。
(四)推進信息共享。各鄉鎮要充分運用好住房城鄉建設部組織開發的農村房屋綜合信息平臺和排查整治手機APP,組織信息系統錄入培訓,將排查情況錄入信息系統,確保排查過程真實,排查結果準確,填報信息完整。縣住建局要加強部門信息共享,對排查整治過程中發現的不屬于住房城鄉建設部門職責范圍的農村房屋安全隱患,要及時反饋相關職能部門。
(五)加大宣傳引導。各鄉鎮要廣泛宣傳,充分利用各種宣傳手段,使廣大干部群眾充分認識農村房屋安全的重要性,有針對性地做好解釋引導工作。要全面深入開展農村房屋安全科普教育,不斷增強農民群眾的房屋安全意識,提高排查整治房屋安全隱患的積極性、主動性。引導農民群眾開展安全隱患自查,發現安全隱患的,要向村委會報告,及時采取措施消除安全隱患。
違建房屋整治方案10
根據《XX省人民政府辦公廳轉發省住建廳等六部門關于全省房屋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專項行動方案的通知》(X政辦〔20xx〕11號)、《中共XX市委辦公室XX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加強房屋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開展房屋安全隱患排查的相關要求,確保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結合我鎮實際,由鎮組織開展老樓危樓安全大排查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總體要求
堅持黨委領導、政府負責、行業主管主責、鄉鎮(街道)落實的原則,各村強化屬地管理責任,迅速、全面、徹底的組織開展轄內房屋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工作,不漏一棟,不漏一戶,突出房屋安全問題導向,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疏堵結合,有力有效排查整治房屋安全隱患,嚴肅追責問責,堅決遏制重特大房屋安全事故,切實保障人民生命財產安全,為我鎮高質量發展落實趕超提供堅實的安全保障。
二、工作目標
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原則,全面開展房屋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專項行動,通過開展為期一年的房屋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專項行動,集中力量摸底排查、處置整治。3個月內整治、化解一批重大房屋安全隱患;一年內基本消除重點區域的房屋安全隱患。各村、相關部門要創造條件,爭取通過三至五年的努力,推動集中連片舊屋區改造、新村建設改造,及時發現問題,采取有效措施,全面消除房屋安全隱患,保障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改善城鄉面貌。
三、排查整治步驟和時間安排
(一)動員部署。新橋鎮實際按照本次整治專項行動有關要求制定實施方案,20xx年3月7日召開全鎮干部、各村主干及相關部門動員部署會議,明確具體任務、行動要求和職責分工,鎮、村成立相關組織機構,制定排查實施方案,做好宣傳發動工作,確保檢查工作有序展開。
(二)摸底排查(5月20日前完成)。
各單位、村按照屬地管理原則,采取業主自查,鎮排查,市政府抽查的方式,對全鎮房屋安全隱患開展全覆蓋集中排查,并建立臺賬、清單。
1、排查重點。
堅持七個重點“不放過”:
(1)建設年限長、建設標準低、失修失養,經鑒定的危房;已列入市級存在“紅”“橙”“黃”“藍”等級安全隱患的房屋(含廠房)。
(2)未按規定審批、無專業設計、無專業施工、無竣工驗收的房屋(含廠房);
(3)“兩違”房屋(含廠房)及擅自加層、改擴建的房屋(含廠房);
(4)生產、經營、居住功能混雜的“三合一”自建房;
(5)用于出租特別是群租牟利的'自建房;
(6)擅自改變功能作為居住使用的廠房;使用廢棄的臨時施工設施作為生產和居住場所;
(7)池塘、河道、高邊坡回填等軟弱地基,特別是易受自然災害侵襲、易發生地質災害的自建房。
特別是城鄉結合部、城中村、各類開發區(工業園區)及周邊等重點區域,未經審批、未經專業設計施工、用于經營的自建房,要作為本次排查整治的重中之重。不屬于上述情形,主要用于自住的三層(含)以下自建民房,由房屋所有人自行采取整修、加固等措施,消除安全隱患,確保使用安全。
2、自查階段(3月20日前)。
(1)自查自糾。業主是房屋安全第一責任人,3月20日前,各村委會要組織業主對照排查標準進行自查,填報相關信息,整改自查發現的隱患,并將自查整改情況和自查表報告鎮規劃所(附件2)。
(2)各村、各鎮直相關單位排查。排查與業主自查自糾工作同步開展,要逐幢對房屋是否經過專業的設計、施工,是否擅自改變房屋結構和使用功能,是否存在工程質量安全隱患進行排查(附件2)
3、排查方法。排查工作應以公安部門標準地址二維碼管理信息為基礎,抽調設計、施工、監理、檢測等單位的專業技術人員參加,各相關部門要發動群眾參與,建立投訴舉報制度,公布舉報電話,對核實的舉報線索堅決予以查處,并給予舉報人適當獎勵。
4、立卡建檔。隱患排查、跟蹤處置全過程留痕,排查發現存在安全隱患的房屋信息全部錄入全省統一的信息系統。按照“誰排查誰簽字、誰管理誰負責”的要求,排查結果應經屬地各村主干、各包村片長審核簽字,于6月上旬上報鎮專項行動領導小組辦公室備案(附件3)。
(三)處置整治(20xx年2月20日前完成)。
1、按照有安全隱患的房屋“零容忍”,人民群眾住房安全有保障的要求,本著“急的先查先治”原則,各地對排查發現的房屋安全隱患要抓緊徹底整治。對整體危險和局部危險房屋,各地要采取果斷措施,徹底消除安全隱患,該停用的,堅決停用;該拆除的,堅決拆除;該加固的,立即予以加固。
2、對存在重大安全隱患和危及周邊安全的房屋,特別是擅自加層的、磚混(土坯)的、未經專業設計施工的房屋,要邊查邊清。未能提供安全性證明的,要及時責成業主和使用人停止使用,立即撤出居住人員,騰空封房,責令限期拆除,排除隱患。存在一般安全隱患的房屋,各村要責令業主采取措施消除隱患。
3、對業主未按要求落實整改的,可按照《行政強制法》、《國務院關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責任追究的規定》、《XX省違法建設處置若干規定》和《XX省人民政府關于重大安全事故行政責任追究的規定》等,依法強制執行,采取停止供水、供電、供氣服務等措施。各村要將存在安全隱患的房屋信息及時告知房屋居住人,引導疏導撤離,屬于出租房屋居住人的,地方政府要妥善處理居住人員的居住問題。對將危險房屋作為經營場所,特別是無證無照從事經營的,要依法進行查處。以暴力、威脅、恐嚇干擾排查整治行動,涉嫌違法犯罪的,公安部門要依法查處,對業主和使用人涉嫌犯罪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4、符合“危房改建政策”的拆除后的房屋,符合城鄉自建房政策的,由屬地政府優先納入危房改造計劃,由房屋所有人按規定報批后予以重建。
四、工作要求
1、落實監管責任
(1)各村要認真落實主體責任、屬地責任,細化職責分工,加強統籌協調,確保按時完成排查整治任務,具體承擔本轄區內排查整治工作。
(2)房屋(含廠房)所有人是房屋管養以及安全使用的第一責任人,負責隱患房屋的整修、加固以及各類安全隱患的排除工作,確保安全。
(3)各村、相關部門按照各自職能做好監管、查處、指導、協調配合等工作,主要分工如下。其中:
屬已建成多年但建設標準低、失修失養、有合法產權的老舊房屋的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工作,由鎮規劃所會同鎮國土所負責指導督促。
屬“兩違”房屋(含廠房)、“三無”自建房(含廠房)的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工作,由鎮規劃所會同鎮國土所依據職責分工負責指導督促;
屬對外出租特別是群租牟利的自建房和隨意分割空間、改變功能布局的成套房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工作,由鎮城管所會同鎮派出所負責指導督促;
屬易受自然災害侵襲特別是易發生地質災害的房屋的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工作,由鎮國土所負責指導督促;
屬功能混雜的“三合一”自建民房或者改變功能作為居住使用的廠房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工作,由鎮規劃所會同鎮國土所負責指導督促;
排查整治工作中遇到煽動、組織抗法阻法行為的,由公安機關依法從重處罰,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處理;供水、供電、通信、市場監管、教育、衛健、消防、環保、林業、工信等部門要按照本方案工作部署要求,結合各自職能,依法依規對存在嚴重安全隱患的建筑采取停止供水供電、停止通信與網絡、吊銷營業執照、停止生產經營、停止辦學、清理租賃、清理人員等措施。
2、強化技術保障。省住建廳制定的各類型房屋安全隱患排查標準及全省房屋可靠性鑒定機構名單已在XX省住建廳網站公布,各地、各有關單位、房屋業主可在網上進行查詢、對照和選擇。各級建設主管部門要組織轄區內設計、施工、監理專家和技術人員積極參加房屋安全隱患排查整治,提供技術指導服務。
3、落實整改閉環。各村要周密部署,做到逐一排查,不留死角,不留盲區。對排查出的隱患房屋,按照“一房一檔”“一房一策”“一廠一策”的原則,逐一明確房屋(廠房)處置類型、整改措施、時限要求和整改責任人,督促限期整改,逐一銷號清零,做到閉環管理。
4、健全長效機制。堅持疏堵結合、源頭管控。各村、各相關部門要及時總結專項行動開展情況,舉一反三,研究建立完善農房和危房改建審批監管機制、“兩違”巡查治理管控機制、房屋租賃管理的長效機制,建立統一的房屋租賃信息服務監管系統,與公安機關外來人口出租登記信息系統聯網,切實保障好群眾的生命財產安全。
五、工作保障
1、強化組織保障。鎮政府成立房屋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專項行動領導小組,由鎮政府主要領導任組長,分管市領導任副組長,各相關單位負責同志為成員,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詳附件1)。領導小組主要研究部署排查整治工作,定期聽取工作情況匯報,協調解決重大問題。各成員單位要密切協作,形成合力,深入一線調查研究,共同做好指導督促工作。各村和相關部門也應成立由主要領導擔任組長的領導小組,負責組織和推動本轄區、本行業的排查整治工作,落實人員和經費保障。各包村片長要親自動員部署、檢查落實,親自進村入戶了解情況,親自組織推動拆除并嚴查責任,對影響惡劣的要較真碰硬,形成震懾。各村要結合“兩違”綜合治理、農村人居環境整治、“大棚房”問題清理整治等統籌推進專項行動。
2、強化督促檢查。專項行動實行包片負責制,鎮村兩級要采取“四不兩直”和“雙隨機”檢查方式,開展明察暗訪,可以聘請專家、有經驗的退休干部參加。對問題突出的重點區域,對重點隱患實行分級分類清單管理,全程介入督促限期整改、監管指導。
3、嚴格組織紀律。各村各部門要增強責任意識和憂患意識,主動作為,勇于擔當,抓牢抓實抓細排查整治各項工作,決不允許推諉扯皮、被動應付,不得以罰代批。各地、各部門在此次專項行動中要注重運用法律、行政等多種手段,多管齊下,綜合施策,推動解決疑難問題和重大矛盾。要結合掃黑除惡,堅決鏟除排查發現的黑惡勢力和保護傘。對排查整治工作推進不力、推諉懈怠或者漏報瞞報的,嚴肅追責問責,并在全市通報。
各村將在每季度第一個月2日前將本轄區上季度整治落實情況報送鎮專項行動領導小組辦公室,由鎮專項行動領導小組辦公室匯總后呈報市委和市政府。
違建房屋整治方案11
為加快農村危舊房屋治理改造,全面消除我鎮農村房屋安全隱患,確保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根據省政府《關于開展農村房屋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工作的實施方案》(魯政辦字〔20XX〕143號)規定和市縣行業主管部門要求,在全鎮范圍開展“農村房屋安全隱患排查”專項行動,現制定如下實施方案:
一、工作目標
根據省市縣指示精神,按照誰擁有誰負責、誰使用誰負責、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邊排查、邊整治,以用作經營的農村自建房為重點,在全鎮開展農村危舊房屋拉網式排查,及時完成農村所有危房的排查建檔、農房鑒定及治理改造工作。在20XX年12月底前完成用作經營的農村自建房排查、登記,20XX年1月底前全面完成排查、登記工作,20XX年4月底前全面完成鑒定工作,2023年10月底前全面完成排查出的各類隱患。
二、工作任務
(一)排查范圍
本鎮行政區域內的所有房屋。區分農村自建房和非自建房兩種類型,全面摸清房屋基本情況,包括建造年代、結構類型、建造方式等,建立農村房屋檔案和房屋綜合信息管理平臺。
1、農村自建房。主要包括:
(1)自住農村自建房。主要用于自住的農村自建房,包括閑置的農村自建房。
(2)用作經營的`農村自建房。將原有自建住房改變用途,用作生產、經營用途的房屋。
2、非自建房。主要包括:
(1)公共管理和服務用房。指農村集體所有或租用的用于公共管理和公共服務的房屋,以及相關部門、行業系統、企事業單位所有或租用的用于公共管理和公共服務的房屋。
(2)生產、經營用的非自建房。非農村自建房屋所有權人建設的用作出租和其他生產、經營用途的房屋。
3、統建的農村安置房。指在農村范圍內由政府、有關機關、村集體等統一組織建設的農民安置房等。
(二)排查內容
一是要摸清轄區內各行政村房屋存在的主要質量安全隱患,調查農戶對危舊房的改造意愿,全面做好各行政村危舊房排查治理工作,明確農村危舊房排查治理領導和聯系人;二是房屋排查具體內容包括地址信息、家庭信息、房屋基本信息、房屋結構安全信息、房屋改造情況、房屋安全情況、用能情況等內容。三是摸底調查紙質版農村危舊房排查統計表于20XX年1月31日前報至鎮鄉建辦,未報送的房屋視為未存在安全隱患情況。
(三)排查建檔對象
各行政村為實施主體,重點對農村年久失修、殘損破舊、不御風雨、不具備基本居住條件的住房和農村建設質量差、主體結構損壞嚴重、超負荷使用以及房屋所處的不利地理環境進行全面排查,排查建檔要同步進行(即排查一戶,建檔一戶)。各村要對危舊房進行房屋質量安全進行初步判斷,對初步判斷為危險的房屋,鎮政府將組織專業技術人員或聘請第三方中介機構進行評估和鑒定,對存在疑問的房屋,報縣住建局統一組織二次鑒定。各村要進一步完善危舊房屋應急保障措施,一旦發現房屋安全問題或出現異常變化,迅速開展應急處置,做到邊排查、邊建檔、邊騰空、邊治理。整個排查、建檔和鑒定工作于20XX年4月底前完成。
(四)整治內容
各村要對排查中發現的農村各類房屋安全隱患,結合“一戶多宅”進行整治,該騰空的立即騰空,該拆除的堅決拆除,該維修的及時維修,該監控的加強監控。對自住C級、D級危險房屋要采取必要措施消除安全隱患;對已經列入農村困難家庭危房改造的',要分年度有序實施,盡快采取修繕、加固、新建等方式予以改造治理;對急需改造的危險房屋要優先列入改造計劃,確保不發生安全事故和上訪事件。各類危改戶必須在2023年10月底前全面完成改造任務。
三、實施步驟
此次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專項行動工作從20XX年11月1日起至2023年10月底結束,共分為四個階段進行。
(一)普查核查階段(20XX年11月1日—20XX年1月31日)。以行政村為單位,組織人員對農村群眾住房情況進行全面普查,掌握群眾住房基本情況,確定危房戶并登記其基本信息。其中,用作經營的農村自建房排查、登記工作必需于20XX年12月底前完成。
(二)數據匯總階段(20XX年2月1日—4月31日)。各行政村匯總統計數據,掌握本村住房安全狀況,分門別類梳理建檔,對存在疑問的房屋,鎮政府將組織專業技術人員或聘請第三方中介機構進行評估和鑒定,確保各項統計數據真實、可靠。
(三)推進治理改造階段(20XX年5月1日—2023年10月31日)。各村要對排查中發現的農村各類房屋安全隱患,結合“一戶多宅”整治和宅基地有償退出機制,落實分類處置措施,制定改造計劃,有序組織實施。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各村要深刻認識做好危舊房大排查工作的重要意義,進一步加強組織領導,下定決心推進危房治理工作,堅決杜絕僥幸心理、畏難情緒;要明確責任,建立危舊房屋安全管理檔案,健全房屋安全管理制度,加強日常管理工作;要結合本村實際,抽調責任心和工作能力強的人員開展排查工作,切實把工作做好。
(二)細化部門分工。各行業主管部門要加強協作,建立健全農村房屋建設管理長效機制,共同推進農村房屋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工作。應急辦負責指導農村人員密集場所房屋的消防安全管理;國土部門負責指導農村依法依規用地,做好地質災害易發區的災害風險排查;農業辦按職責負責農村宅基地管理有關工作,組織指導農村人居環境和村莊整治;市場監督管理部門負責指導農村經營場所涉及的營業執照和食品經營許可證復查工作;各農村學校、幼兒園負責指導農村學校、幼兒園房屋安全管理;公安機關負責指導農村旅館業特種行業許可證復核工作;民政部門負責指導養老院、幸福院等農村養老服務設施安全管理;司法所負責配合有關部門做好農村房屋建設管理制度完善,強化法律保障;財政所負責將農村房屋安全管理相關經費撥付;文旅部門負責指導農村文化和旅游場所安全管理;衛健部門負責指導農村醫療場所安全管理。
(三)強化責任落實。本次大排查工作任務繁重,各村要根據上級指示精神,重點排查建造年代較長、建設標準較低、失修失養嚴重的居民住宅房屋,及時發現安全隱患,確保不留死角;要做到早部署、早行動、早處置,不能有拖拉意識,更不能相互推諉,對群眾反映的房屋安全隱患的線索和苗頭,必須認真對待,第一時間趕赴現場查看,一旦發現房屋情況危險,必須立即采取果斷措施,迅速轉移相關人員,確保不發生人員傷亡事故,確保責任到位、工作到位;凡因工作不實或統計不準,弄虛作假、虛報亂報的造成未改造發生房屋垮塌造成人員傷亡的將追究相關人員責任。
(四)精細化扎實推進。危舊房大排查工作事關人民生命財產安危,容不得絲毫馬虎。各村要有的放矢地開展工作,做好摸底整改工作,努力做到一戶家庭不遺漏、一個數據不搞錯。在排查中發現存在安全隱患的,要盡快開展安全鑒定,根據鑒定結果確立安全等級,制定落實治理方案和措施,盡快消除安全隱患。
(五)加強督導考核。此項工作時間緊、任務重,各村一定要旨化責任意識,全力推進工作進行,鎮黨委政府也將對各村嚴加考核。對工作推進情況行動進行通報,對推進工作有力、任務完成情況好的村,給予通報表揚;對工作進展緩慢的村進行通報批評,并對主要負責人進行約談問責。因工作拖拉、不作為、不落實造成嚴重后果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違建房屋整治方案12
為遏制城市規劃區內農村違法違規建房,規范城市規劃區內農村建房行為,按照上級有關要求,經研究,決定在我鄉城市規劃區內開展農村違法違規建房綜合整治行動。為扎實搞好此項工作,特制定如下實施方案。
一、指導思想
以中國特色社會理論體系為指導,樹立科學發展、以人為本理念,以農村環境更加優美、農民生活質量更高為目標,以聯合執法為手段,以農村違法違規建房為突破口,堅持依法行政、高位推動、綜合治理、標本兼職,形成農村建房規范有序的良好局面,切實維護廣大人民群眾的根本利益,為推動“兩區互動、強攻興城”戰略提供有效保障。
二、目標任務
1、堅決拆除各類違法違規建房,制止新的違法違規建房行為的發生,全面遏制農村違法違規建房勢頭。
2、完成鄉農房建設規劃、農房現狀普查和農村違法違規建房非法用地專項檢查。
3、建立健全農村違法違規建房的科學監督機制、快速處置機制和長效管理機制,推動農村房屋建設科學化、規范化、法制化。
三、基本原則
(一)堅持標本兼治、長效管理。依據法律法規的有關規定,按照“疏堵結合、標本兼治”的原則,遏制農村違法違規建設行為,推進城鎮建設和管理的規范化、制度化、法制化。
(二)堅持屬地管理、分級負責。各村支部書記為綜合整治工作的第一責任人,各村主任為直接責任人。
(三)堅持群眾參與、社會監督。廣泛動員我鄉城市規劃區內的各村民,積極勸阻和舉報違法建房行為。同時充分發揮新聞媒體的輿論宣傳和監督職能,對違法違規建房典型案例予以曝光。
(四)堅持突出重點、統籌兼顧。按照先黨員干部、后一般群眾,先國道省道、后縣道鄉道,先重點、后一般的要求,重點對各級領導干部和國家行政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及其家屬、親戚違法違規建房,利用農村集體用地變相進行房地產開發(小產權房),違法抗法等行為進行綜合整治,以面帶點,以點促面,做到重點工作突出、面上工作兼顧、整體成效明顯。
(五)堅持依法行政、嚴格執法。在違法違規建筑拆除行動中,堅持個人自拆與依法強拆相結合,對個別情節惡劣、教育疏導無效的違建戶,嚴格履行相關法律程序,依法予以強制拆除。
(六)堅持集中力量、綜合打擊。加大現場巡查和督導力度,對違法違規建筑做到發現一起、查處一起,達到拆除一處、教育一片、懲戒一方的威懾作用。
四、重點整治范圍
1、城市規劃區內所有村的行政管轄范圍;2、重點工程、重點項目周邊(包括德白公路2.7公里沿線;105國道北移工程周邊;德安大道沿線;工業園六、七期征地范圍內等)
3、各村基本農田建房。
五、工作步驟
本次綜合整治行動分四個階段進行:
(一)宣傳發動和調查摸底階段(年9月1日—10月31日)
1、大力宣傳綜合整治工作。召開全鄉綜合整治安排部署工作大會,利用宣傳車、懸掛宣傳標語和印發宣傳資料等形式進村入戶開展宣傳,營造濃厚的整治氛圍。
2、明確調查摸底重點。調查摸底為年7月1日至現在的違法違規建房,重點為2022年7月1日至現在的`違法違規建房。調查摸底內容主要包括九類:①整治期間頂風搶建的違法違規建房;②各黨員領導干部及其親屬違法違規建房;③非法占用基本農田、耕地的違法違規建房;④非法買賣、轉讓土地和在已被政府列入收儲計劃和正在收儲的土地上套(騙)取拆遷補償違法違規建房;⑤擁有兩處及以上住宅的村民違法違規建房;⑥非本村世居村民違法違規建房;⑦城鎮居民占用農村集體土地建設住宅或購買宅基地、農民住宅的;⑧城市規劃建設用地及周邊重點控制區內違法違規建房;⑨國道省道周邊及園區景區內違法違規建房。
3、認真做好調查摸底工作。成立鄉綜合整治領導小組,制定工作方案,以各村民小組為單位,組織調查人員會同國土所進村入戶,對農村房屋建設情況進行調查摸底,準確掌握違法違規建房事實,分門別類、登記造冊。
4、違法違規認定。摸底結果經各村、國土所、工作組經核查、核實后,統一報鄉整治工作領導小組,由縣規劃局認定后,在鄉、村、組三級公示一周,并公布舉報電話,接受群眾監督。
(二)自查自糾和督促檢查階段(年10月15日—11月15日)
1、按照“屬地管理、依法依規”的原則,依法對被確認拆除的違法違章建筑當事人下發《限期拆除通知書》,責令自行拆除違法違章建筑。對限期未自拆的制定強制拆除工作方案,切實做到一戶一預案,由鄉上報縣綜合整治工作領導小組,組織力量對違法違章建筑在規定時間內實施強制拆除。
2、鄉綜合整治領導小組將開展全方位督查,及時掌握并通報各村自查自糾情況,并重點抓好三個典型:一是領導干部和行政單位工作人員及其家屬、親戚違法違規建房的典型,二是違法抗法的典型,三是行政村管理監督、綜合整治不力的典型。鄉村兩級領導干部和鄉直各單位工作人員要自覺申報自己及家屬、親戚違法違規建房建設,并于9月底前自行拆除。對不申報、不自拆的,一旦查實,進行嚴肅處理。對綜合整治工作中鄉村兩級領導干部和鄉直各單位工作人員參與違法違規建設和妨礙執法的,以及各村查處違法建設不作為、查處不及時、處罰不到位,造成負面影響的,將依紀依規從嚴查處。
(三)全面拆除和重點整治階段(年11月16日—12月31日)
1、分類處理,區別對待。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在調查摸底的基礎上,明確拆除、查處完善的范圍和標準,提出處理意見。對確實符合規劃和建房條件的無房、危房和住房困難戶,在整治結束后要依法給予補辦和完善相關手續。
2、全面開展重點整治,狠剎違法違規建房之風。對第一階段調查摸底的九類違法違規建房一律必須拆除。對鄉村兩級領導干部、鄉直各單位工作人員及家屬、親戚違法違規建房未在9月底前自拆的;兼管、綜合整治不力的;收取了費用違法違規供地的,特別是對阻礙執法公務、暴力抗法的;頂風搶建、亂建行為的,將重點打擊、嚴格追究、嚴肅查處。對非法買賣、轉讓集體土地建房、非法占用耕地建房的違法違規行為堅決從嚴從快查處,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絕不姑息。
3、認真做好三項工作。各村要在12月31日前配合鄉政府完成:①村鎮農房建設規劃編制工作,讓農民建房有規可查、有圖可查、有地可建;②鄉村農房現狀普查工作,全面掌握當前農村房屋的總量、分布、結構及使用情況,為有效遏制違法違規建房提供有力依據;③農村違法違規建房用地專項檢查工作,重點查處非法占用耕地建房和非法買賣、轉讓集體土地建房及收取費用違法違規供地行為。
(四)完善總結和建章立制階段(年1月5日—3月31日)
及時總結綜合整治工作成果和存在問題,完善相關政策,繼續按計劃做好后續拆遷工作,進一步建立健全違法違規建房的監管督查機制、責任追究機制和長效管理機制,使農村違法違規建房查處工作進入常態化。結合此次綜合整治情況,健全和完善相關制度,全面落實各村支部書記為農村違法違規建房的第一責任人機制,規范農村建房行為,做到經常化、精細化,將矛盾和問題消除在基層,從頭上杜絕農村違法違規建設現象的發生。
六、工作要求
1、加強組織領導。
2、開展專項督查。由領導小組對綜合整治行動進行全程監督和督查。為確保綜合整治行動取得實效,建立農村違法違章建房綜合整治通報制度,定期通報工作推進情況,對整治不力、成效不明顯的村、社區,予以通報批評。
3、嚴肅整治紀律。各村要切實擔負起整治工作的責任,組織力量依法、按程序全力推進整治工作。對拒不執行或執行不到位的,將采取相應的組織措施。同時,各村要做到“守土有責”,認真排摸和調處在整治推進過程中出現的信訪問題,及時發現和消除不穩定因素,確保綜合整治工作的順利推進。
4、嚴格目標考核。在綜合整治期間,各村、鄉直各單位要切實做好綜合整治的各項工作的同時,加強對本村和本單位干部職工的教育和警示,“守好自己的門”、“管好自己的人”黨員領導干部要充分發揮模范帶頭作,按照“包自身、包家屬、包親戚”的工作要求,積極做好違法違章建筑的自拆工作。對未達到整治行動工作目標的各村實行領導責任一票否決制。
違建房屋整治方案13
一、目標任務
按照政府主導、部門負責、鄉鎮主體的工作思路,堅持實事求是,主動擔當作為,采取有效措施和辦法,分類審慎處置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問題,防止“一刀切”、簡單化。從20xx年7月3日起,對亂占耕地建房行為零容忍,實行“八不準”:一是不準占用永久基本農田建房;二是不準強占多占耕地建房;三是不準在流轉買賣的耕地上違法建房;四是不準在承包耕地上違法建房;五是不準巧立各種名目占用耕地違法建房;六是不準違反“一戶一宅”規定占用耕地建房;七是不準非法出售(出租)耕地給他人建房或者將亂占耕地建的房屋出售(出租)他人;八是不準違法審批占用耕地建房。以“零容忍”態度管住亂占耕地建房增量,依法依規處置存量,嚴肅查處頂風亂占耕地建房、嚴重破壞生態的違法行為,嚴肅查處群眾反映強烈的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問題,嚴肅查處包庇縱容、失職瀆職導致耕地流失及搞利益輸送等嚴重問題,不折不扣抓好清查整治工作,堅決遏制農村亂占耕地建房亂象。
二、整治范圍
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問題整治工作,主要聚焦“亂占耕地”和“建房”兩個重點,主要清查整治全縣8個鄉鎮范圍內亂占耕地建房的行為。
(一)摸排范圍。20xx年1月1日以來占用耕地新建、續建、擴建的房屋。
1.房屋。一般是指上有屋頂、四周有墻,具有固定性基礎的建筑物。
2.耕地(基本農田)。以“二調”最終成果數據庫上的地類為基準,結合年度新增耕地項目進行判定。
已獲得農用地轉用批復的土地上建設的房屋,或已取得不動產登記證書的房屋,符合《自然資源部農業農村部關于設施農業用地管理有關問題的通知》(自然資規〔2019〕4號)規定的設施農業類房屋,不納入本次摸排范圍。
(二)摸排類型
1.住宅類房屋。重點摸清耕地上住宅類房屋的具體類型(1戶獨棟住宅、多戶成套住宅等),建設主體(本村村民、非本村村民、企業或其他主體),對本村村民的住宅,要重點判定房屋是否符合當地“一戶一宅”政策,或是否屬于保障農村村民“戶有所居”需要,或是否符合“分戶條件”。
2.公共管理和公共服務類房屋。重點摸清耕地上房屋用途,建設依據和建設所依據相關政策的主管部門等。
3.工礦、倉儲、商服、旅游等產業類房屋。重點摸清耕地上房屋用途、建設依據、要求建設該類項目的主管部門和處罰情況等。
三、工作步驟
(一)調查摸底階段(20xx年8月20日至12月20日)。此次摸排工作時間緊,任務重,成果質量要求高。摸排工作按照屬地管理原則,由各鄉鎮人民政府負總責,要及時研究部署,認真進行“地毯式”摸排,不留死角,摸清底數,杜絕清理排查不全面、不徹底的現象。要逐宗登記摸排的農村亂占耕地建房項目的有關情況,認真填寫《南澗縣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問題摸排信息采集表》,按照一個問題一個臺賬管理,建立問題臺賬。務必認真梳理問題清單,逐宗核實,確保時限內按質按量全面完成摸排工作。
(二)集中整治階段(20xx年1月1日至20xx年11月20日)。各鄉鎮人民政府、縣各有關單位要聚焦清查整治重點區域、重點問題,制定整治時間表和路線圖,掛圖作戰,倒排工期,采取有力有效措施開展集中整治,整治一項銷號一項。按照既處理事又處理人的'原則,采取通報、督辦、約談、問責等形式推動整治工作,在20xx年11月20日前,完成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問題整治工作,并將落實情況上報縣人民政府。
(三)構建長效機制階段(20xx年1月1日起)。對未完全處置到位的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問題,要制定整治方案,明確處置責任主體、處置時限、處置措施等,掛賬監管,限期落實整治。由縣自然資源局會同縣農業農村局、縣林草局、縣住建局、縣水務局、縣供電局、縣供排水公司等部門發揮聯動機制,形成工作合力,消除管理盲區、明晰執法邊界、完善規章制度,建立健全長效工作機制,堅決防止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問題亂象反彈。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為確保我縣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問題整治工作有效開展,在規定的時限內完成整治整改工作,成立由縣人民政府縣長任組長,分管農業農村、自然資源工作的副縣長任副組長的南澗縣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問題整治工作領導小組,成員由縣級相關部門和鄉鎮人民政府主要領導組成。各鄉鎮人民政府、縣級各成員單位要提高政治站位,精心組織,建立對應的專門工作機構,加強對摸排整治工作的組織領導,確保責任落實到位。
(二)精心組織排查。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問題整治工作是一項重大政治任務,做好摸排整治工作是順利完成整治工作的重要基礎。摸排工作按照屬地管理原則,由各鄉鎮人民政府負總責,充分調動各級基層力量,充分發動群眾、依靠群眾,確保在工作時限內按質按量全面完成排查工作。各鄉鎮人民政府要切實擔起責任,逐級壓實屬地責任,并于每月15日前、30日前,將經主要領導簽字并加蓋公章的《南澗縣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問題摸排信息采集表》及工作開展情況匯報材料,報縣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問題整治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三)密切配合協作。本次整治工作由各鄉鎮人民政府為主體責任,縣自然資源局、縣農業農村局、縣住建局、縣水務局、縣林草局等有關部門密切配合。要成立南澗縣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問題整治工作業務指導組,由縣自然資源局牽頭,會同縣有關部門派出指導組,加強對各鄉鎮的業務指導,做好法律法規、政策解讀工作,研究解決專項行動推進過程中遇到的困難和問題,著力解決“不會干”的問題,推動此次整治工作順利開展。要建立行政機關和司法機關聯合處置工作機制,合力推進清查整治工作,發現一起、曝光一起、處置一起,絕不姑息,堅決做到“零容忍”。
(四)依法依規處置。各鄉鎮人民政府、縣各有關單位要根據部門職責,充分發揮綜合執法力量作用,根據違法占用耕地面積、違法問題性質、違法發生時間、違法責任主體等內容,綜合考慮歷史因素和現實情況,依法依規分類審慎處置,防止“一刀切”、簡單化,積極穩妥處置問題。對存量項目分類處置,從實際出發,尊重歷史,實事求是,依法采取拆除、部分拆除、沒收、保留建筑物、沒收違法所得、罰款等措施,分類穩妥處置到位;對無視法律法規、嚴重破壞生態的單位和個人,要依法嚴肅處置到位;對違法違規審批的,要明確責任,依法查處,注意保障無過錯方的合法權益;對存在“互有瑕疵”行為的,要厘清責任,嚴格依法依規、科學合理處置,保障合法權益,確保經得起社會監督和歷史檢驗。
(五)嚴肅追究責任。強化政治監督,將農村亂占耕地建房整治工作落實情況列為專項監督檢查內容,縣紀委監委將作重點督查。對工作進展緩慢、推諉扯皮、避重就輕、摸排不實的,予以公開通報;對問題嚴重的,約談鄉鎮黨委、政府主要領導;堅決查處工作中領導干部失責、失職、不作為、亂作為問題,對禁而不止、弄虛作假、瞞報漏報的領導干部,要依法依紀嚴肅處理。
(六)強化氛圍營造。各鄉鎮、縣級各部門要廣泛宣傳,使廣大干部群眾充分認識保護耕地、保障糧食安全的極端重要性,支持和擁護黨中央、國務院開展亂占耕地建房問題整治工作的重大決策部署。對農村亂占耕地建房整治工作,各鄉鎮人民政府、各有關部門要做好正面引導,加強輿情監測和研判,有針對性地回應社會關切和群眾訴求,為此次整治工作營造良好輿論氛圍。
違建房屋整治方案14
一、人員組織
縣政府辦公室20xx年8月26日印發《縣關于成立縣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問題整治專項行動領導小組的通知》,成立了由縣委副書記縣長任組長;縣委常委縣人民政府常務副縣長任、縣委常委農工委主任、人民政府副縣長、縣人民政府副縣長、縣政協副主席縣農牧農村局局長常務副組長,縣委辦公室主任、縣政府辦公室主任、縣紀委常委、縣自然資源局局長、縣法院副院長縣任副組長,23個縣級相關部門及全縣各鄉鎮人民政府為成員的專項整治領導小組,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在縣自然資源局,按照領導小組的部署和安排,負責整治工作的具體推進和落實,辦公室主任由縣自然資源局局長同志兼任。
統籌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問題整治工作,研究部署工作,協調解決問題,指導督促各鄉(鎮)、相關部門做好整治工作。整治工作領導小組下發《關于印發縣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問題整治宣傳工作實施方案》的`通知,并開展“主題宣傳活動”、開展“專題討論學習會”并張貼整治宣傳標語。
二、建立工作專班
縣自然資源局抽調專業技術骨干3人,縣農牧農村局抽調專業技術人員2人,匯同技術支撐單位總負責人1人,現場技術負責人員5人共同組建該項工作專班,全力開展該項工作技術支撐、內業建庫、外業核查、資料歸檔及相關數據統計上報工作。
三、工作任務
摸清2013年以來縣試點村亂占耕地建房涉及用地情況,房屋建設、使用和非法出售情況,處罰情況等,建立分類清楚、要素完整、內容準確的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問題工作臺賬。
(一)摸排范圍
本次摸排對象為縣鄉村、鄉一村范圍內2013年以來各類占用耕地建設的沒有合法合規用地手續的房屋。根據省級下發基礎底圖,疊加2013年高分辯遙感影像、最新影像、臨時用地、審批數據,建立“工作底圖”。
(二)外業核查
外業人員根據“工作底圖”到鄉村、鄉一村現場調繪房屋,確認房屋占地大小、修建時間、所占地類并填寫信息登記表。
四、鄉鎮責任要求
(一)壓實村級責任。摸排信息采取實地測繪工作,按照村級實測,包村督導,鄉鎮復核的工作思路,層層把關,做到數據真實可靠。
(二)各級簽字留檔。對摸排工作從村到鄉實行簽字責任制度,摸排戶主對數據進行確認,村兩委對數據真實性簽字,包村干部對數據審核簽字,鄉鎮主要領導對數據復核簽字。
違建房屋整治方案15
一、整治工作背景
全面貫徹黨的十八大和十八屆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會精神,緊緊圍繞統籌推進“五位一體”總體布局和協調推進“四個全面”戰略布局,牢固樹立新發展理念,按照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堅守土地公有制性質不改變、耕地紅線不突破、農民利益不受損三條底線,堅持最嚴格的耕地保護制度和最嚴格的節約用地制度,像保護大熊貓一樣保護耕地,著力加強耕地數量、質量、生態“三位一體”保護,著力加強耕地管控、建設、激勵多措并舉保護,采取更加有力措施,依法加強耕地占補平衡規范管理,落實藏糧于地、藏糧于技戰略,提高糧食綜合生產能力,保障國家糧食安全,為實現“兩個一百年”奮斗目標、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中國夢構筑堅實的資源基礎。
耕地是我國最為寶貴的資源。我國人多地少的基本國情,決定了我們必須把關系十幾億人吃飯大事的耕地保護好,絕不能有閃失。要實行最嚴格的耕地保護制度,依法依規做好耕地占補平衡,規范有序推進農村土地流轉,像保護大熊貓一樣保護耕地。
國家相繼開展了“大棚房”專項整治,違建別墅專項整治。
20xx年4月17日中共中央政治局會議強調“六保”工作,“六保”之一就是保糧食能源安全。
為實施鄉村振興戰略奠定基礎。
二、整治工作的目的意義
土地是不可再生資源,保護土地關乎國計民生,而耕地是糧食生產的重要基礎,保護耕地對保障國家安全、維護社會穩定,促進經濟和社會全面、協調、可持續發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隨著我國經濟的不斷發展和人口的持續增長,土地資源尤其是耕地儲備資源日漸匱乏。目前農村亂占耕地違法建房的事件不斷涌現,呈現出愈演愈烈之勢,導致耕地面積急劇減少,亂占耕地違法建房的問題亟待嚴加處理。
1、耕地保護關系到國家的糧食安全,關系到農民的長久生計
國家一直在不斷強調著國家糧食安全和耕地保護,我國人口基數龐大,是世界上人口基數最大的國家,一旦發生戰爭或者重大事故,保障全國人民維持生計的吃飯問題成為了頭等大事,所以,保證國家糧食安全,最根本的是保護耕地。基于我國特殊的國情,實現耕地占補平衡、防治亂占耕地建房等問題成為了保障我國糧食安全的.首要任務。
2、耕地保護事關我國經濟發展
我國是一個人口眾多的農業大國,人多地少,人均耕地數量少,耕地的后備資源不足,為了穩固農業基礎,必須切實保護耕地。土地作為一個不可再生資源,具有不可移動性、地域性、整體性、有限性等特點,在我國近年來經濟迅速發展的前提下,土地利用需做到可持續發展,則更需強化土地管理、對違法使用耕地等問題進行嚴格管控。
3、耕地保護事關社會矛盾穩定
2019年豬瘟在我國蔓延開來,導致了豬肉的稀缺,由此而引起的各類相關產品價格紛紛上漲,此情況對于農產品來說亦是同理,若耕地稀缺,農產品供給不足,導致物價大幅度上漲,與此同時我國人口持續增長,那么,人口增長與耕地減少的矛盾越來越突出,糧食供給問題越來越大,保持糧食的供給平衡的任務十分艱巨。
三、《關于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八不準"的通知》
1.不準占用永久基本農田建房
根據最新的《土地管理法》規定,國家實行永久基本農田保護制度,永久基本農田經依法劃定后,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擅自占用或者改變用途,農村村民建住宅亦不得占用永久基本農田。為此,通知明確"不準占用永久基本農田建房",并將其擺在8類亂占耕地建房情形的首位,以突出不準亂占耕地特別是永久基本農田建房的總要求。
2.不準強占多占耕地建房
根據新規規定,超過批準的數量占地建房,多占的土地以非法占用土地論處。強占耕地建房行為未經合法審批,多占耕地建房行為超出了合法批準的面積,均應明令禁止。
3.不準買賣、流轉耕地違法建房
國家實行用途管制制度。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侵占、買賣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轉讓土地用于建房等非農業建設。以買賣、流轉耕地等方式建房,改變了耕地的農用地性質,應明令禁止。
4.不準在承包耕地上違法建房
在《土地管理法》和《土地承包法》中規定,承包經營土地的單位和個人,有保護和按照承包合同約定的用途合理利用土地的義務,未經依法批準不得將承包地用于非農業建設。因此,《通知》明確不準在承包耕地上違法建房。
5.不準巧立名目違法占用耕地建房
"鄉村振興"、"美麗鄉村"、"新農村建設"、"設施農業"、易地扶貧、移民搬遷等涉及非農業建設的,均須依法辦理用地審批手續。《通知》針對這些情況作出禁止性的規定,旨在防止再出現以各種名義未經批準占用耕地搞休閑、旅游、養老等非農業產業。
6.不準違反"一戶一宅"規定占用耕地建房
在此次新規中明確了,農村村民一戶只能擁有一處宅基地。農村村民出賣、出租、贈予住宅后,再申請宅基地的,不予批準。違反"一戶一宅"規定占用耕地建房,應明令禁止。
7.不準非法出售占用耕地建的房屋
違法占用農民集體所有的土地特別是耕地建的房屋屬于違法建筑,相關買賣行為不受法律保護,不能辦理不動產登記。因此,應予以禁止。
8.不準違法審批占用耕地建房
農用地轉用手續等用地審批須由有權機關依照法定權限及法定程序作出。單位或者個人非法批準占地建房的,批準文件無效。
四、排查工作相關解釋
(一)如何認定亂占耕地建房
按照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專項整治行動部際協調機制辦公室印發的《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問題摸排工作方案》規定,亂占耕地建房,是指沒有合法合規用地手續或用地手續不全,占用各類耕地建設房屋。如,因停批造成多年未批準宅基地的;不符合分戶條件等原因未能批準宅基地的;不符合規劃未能辦理用地手續的;沒有用地計劃指標未辦理用地手續的;沒有繳納相關費用未取得用地手續的;雖有手續但不合法合規的等等。
需要指出的是,國家方案中指出的亂占耕地建房情形,僅是摸排的政策標準,下步如何分類處置,需待處置政策出臺后按規定辦理。
(二)本次摸排的對象包括哪些
本次摸排對象包括四類:
一是住宅類,包括單戶住宅和多戶住宅。單戶住宅是指一戶一棟的村民住宅,多戶住宅是指一棟房屋由多戶人居住的.農村村民住宅。
二是公共管理服務類。指農村用于公共管理服務的房屋,包括村“兩委”辦公用房,機關單位辦公用房,學校、幼兒園等教育設施,敬老院等養老服務設施,圖書館、閱覽室、禮堂及硬化了的公共廣場等文化娛樂設施,衛生站、垃圾處理站、公共廁所等醫療衛生設施,祠堂、寺廟、教堂等設施。
三是產業類用房。包括農產品加工點、工業生產用房、商業用房、旅游用房、倉儲物流用房等。
四是無房屋的其他設施。包括交通、水利、能源礦產、工業、商業、倉儲物流、旅游等用途,但無房屋的建(構)筑物。如公路、礦山采場和堆場、停車場、魚塘等。
(三)什么是建設主體
指出資建設房屋或建(構)筑物的單位或者個人(合伙人)。
(四)關于個人干部身份問題
干部包括在國家機關、事業單位、人民團體、群眾自治組織和國有企業有編制和長期固定工作的人員,臨時聘用人員不按干部填寫。村(居)支部委員會、村(居)民委員會中經選舉產生的人員按干部身份填寫。
(五)關于本村村民、外村村民、城鎮居民的判定
本村村民是指戶籍在本村(居)的村民,判斷時以戶籍登記為準,長期在本村生活但戶籍不在本村的不屬于本村村民。外村村民是指戶籍在其他村(居)的村民。城鎮居民通常指非農業人口,包括落戶在鄉鎮集體戶的人員。
(六)關于摸排時間問題
主要摸排2013年1月1日以來占用耕地建設的沒有合法合規用地手續的房屋。之前個別或部分已經建設但與2013年以來違法違規建房行為有整體關聯性的房屋,要一并摸排。
(七)關于耕地和永久基本農田
耕地是指主要用于種植小麥、水稻、玉米、土豆、蔬菜等農作物并經常進行耕耘的土地。根據《土地管理法》和原國土資源部頒布的《土地利用現狀分類》的規定,耕地是指種植農作物的土地,包括熟地、新開發整理地、復墾地、輪歇地、草田輪作地;以種農作物為主,間有零星果樹、桑樹或其他樹木的土地;平均每年能保證收獲一季的已墾灘地和海涂。耕地中還包括溝、渠、路和田埂。耕地又可分為五種:(1)灌溉水田,指有水源保證和灌溉設施,在一般年景能正常灌溉,用于種植水生作物的耕地,包括灌的水旱輪作地;(2)望天田,指無灌溉設施,主要依靠天然降雨,用于種植水生作物的耕地,包括無灌溉設施的水旱輪作地;(3)水澆地,指水田、菜地以外,有水源保證和灌溉設施,在一般年景能正常灌溉的耕地;(4)旱地,指無灌溉設施,靠天然降水種植旱作物的耕地,包括沒有灌溉設施,僅靠引洪淤灌的耕地;(5)菜地,指常年種植蔬菜為主的耕地,包括大棚用地。
永久基本農田是指根據一定時期人口和社會經濟發展對農產品的需求,依據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確定的不得占用的耕地。
區別:基本農田只是耕地的其中一部分,而且主要是高產優質的那部分耕地,并不是所有的耕地都是永久基本農田。一般而言,只有那些劃入永久基本農田保護區內的耕地,才視為永久基本農田。
本次摸排任務中的耕地是指第二次全國土地調查(以下簡稱“二調”)成果為耕地且未依法依規變更用途或現狀為應按耕地管理的土地,以及“二調”后各年度通過土地整理復墾開發等途徑新增加的耕地或按耕地管理的土地。具體情形如:長年耕種的純耕地;休耕、撂荒的耕地;應按照耕地管理的園地、林地、草地、坑塘等用地;應按照耕地管理的設施農業用地;應按照耕地管理的地面已硬化的鄉村廣場等用地;自然資源管理部門認定為耕地,但林業管理部門認定為林地、草原管理部門認定為草地的土地等等。
(八)關于設施農業用地和臨時用地
設施農業用地包括農業生產中直接用于作物種植和畜禽水產養殖的設施用地。其中,作物種植設施用地包括作物生產和為生產服務的看護房、農資農機具存放場所等,以及與生產直接關聯的烘干晾曬、分揀包裝、保鮮存儲等設施用地;畜禽水產養殖設施用地包括養殖生產及直接關聯的糞污處置、檢驗檢疫等設施用地,不包括屠宰和肉類加工場所用地等。
臨時用地是指建設項目施工和地質勘查需要臨時使用國有土地或者農民集體所有的土地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自然資源主管部門批準。其中,在城市規劃區內的臨時用地,在報批前,應當先經有關城市規劃行政主管部門同意。土地使用者應當根據土地權屬,與有關自然資源主管部門或者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村民委員會簽訂臨時使用土地合同,并按照合同的約定支付臨時使用土地補償費。
臨時使用土地的使用者應當按照臨時使用土地合同約定的用途使用土地,并不得修建永久性建筑物。
臨時使用土地期限一般不超過二年。
(九)關于一戶一宅、一戶多宅
1、一戶一宅:“一戶”根據公安機關戶籍管理的戶口來判定。也就是說,如果在戶口本上登記的是一家人,那么該戶口本所登記的家庭就屬于一戶,一戶只能申請一處宅基地。同時“戶”是指具有本村常住戶口且享受集體資產分配的集體經濟組織成員家庭。一戶擁有一個獨立戶口本,一個大家庭也可能是一戶。一宅的標準是申請到的土地只有一塊。
2、“一戶多宅”是指農村村民一戶擁有兩處及以上宅基地。
(十)分戶的條件是什么
一是家庭成員中的子女年滿18周歲,有完全民事能力,生活能自理,可申請分戶;二是結婚成家,可申請分戶。
(十一)關于土地來源
1.承包地:承包地是指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按照《農村土地承包法》的規定承包的土地。
2.自留地:自留地是我國農業合作化后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分配給本集體經濟組織成員長期使用的土地。
3.集體自營:指集體經濟組織自己經營的土地。
4.租賃:指向集體經濟組織或他人按約定支付租金獲得使用權、經營權的土地,以租賃事實關系存在為認定標準。
5.購買:指一次性支付一定費用獲得長久使用權的土地。
6.土地流轉:農村土地流轉是指農村家庭承包的土地通過合法的形式,保留承包權,將經營權轉讓給其他農戶或其他經濟組織的行為。
(十二)房屋(項目)總占地面積
村民建房,房屋面積指房屋垂直投影面積。其他房屋(項目)總占地面積除房屋垂直投影面積外,還包括與該房屋相關聯的庭院、停車場等占地面積。
房屋面積如何確定?
有國土調查、確權登記或地籍調查等成果的,按照該成果填報。沒有該成果的,可采取皮尺、紅外測距儀等方式測量。圖斑影像清楚的,也可采取圖上勾繪方式計算。省級下發圖斑時,會有相應圖斑總面積,圖斑范圍內只有一個摸排對象的,可以省級下發的圖斑面積為準。
關于宅基地面積標準。
按照《貴州省土地管理條例》第三十條的規定認定,各地屬于哪種限額標準,根據當地地形認定。
(十三)關于宅基地附屬設施
附屬設施是指村民主房外的其他設施,包括伙房(廚房)、廁所、院壩、畜禽圈舍等。為掌握農村村民住戶附屬設施情況,為下步分類處置奠定基礎,此次摸排要求填寫附屬設施面積。
(十四)什么是建筑物、構筑物?
簡單的識別方法為人可以進去活動的就為建筑物,人不可以進去活動的就為構筑物。通常建筑物就指房屋,一般指供人們進行生產、生活或其他活動的房屋或場所。房屋指由圍護結構組成的能夠遮風檔雨,供人們在其中居住、工作、生產生活、娛樂儲藏物品或進行其他活動的空間場所。如住宅、公寓、宿舍、辦公、商場、賓館、酒店、影劇院等。構筑物是指房屋以外的建造物,人們一般不在其中進行生產生活活動。如煙囪、水井、道路、橋梁、隧道、水壩等。通常情況下,所謂構筑物就是不具備、不包含或不提供人類居住功能的人工建造物。
(十五)是否符合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的認定?
判定用地是否符合土地利用總體規劃,應當將違法的界址范圍(或者界址坐標)與鄉(鎮)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紙質圖件(或者數據庫矢量圖件)套合比對、對照,將項目名稱與土地利用總體規劃文本對照。與鄉(鎮)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紙質圖件(或者數據庫矢量圖件)進行套合比對,用地位于規劃城鄉建設用地區域的,應當判定為符合土地利用總體規劃;與鄉(鎮)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紙質圖件(或者數據庫矢量圖件)進行對照,用地位于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確定的交通廊道內、獨立工礦用地區域的,應當判定為符合土地利用總體規劃;與土地利用總體規劃文本進行對照,用地項目已列入土地利用總體規劃重點建設項目清單的,應當判定為符合土地利用總體規劃。
(十六)占用基本農田的認定
判定用地是否占用基本農田,應當將用地的界址范圍(或者界址坐標)與鄉(鎮)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紙質圖件(或者數據庫矢量圖件)進行套合比對,對照所標示的基本農田保護地塊范圍進行判定。用地位于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圖上標示的基本農田保護地塊范圍的,應當判定為占用基本農田。
(十七)涉及保密房屋的如何上報
按照信息采集表(公共管理服務類)填寫相關信息,以紙質資料報送。
(十八)大棚房清理整治、違建別墅整治情況如何填寫
將清理整治情況填入相應圖斑的備注欄中。
違建房屋整治方案16
為認真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全面摸清我鎮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底數,根據《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專項整治行動部際協調機制辦公室關于印發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問題摸排工作方案》 (協調機制辦發〔20xx〕1 號)《省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問題整治工 作領導小組關于印發貴州省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問題摸排工作方案》 (黔農房整治〔20xx〕1 號)《遵義市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問題摸排工作方案》和《道真縣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問題摸排工作方案》,結合我鎮實際,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標
扎實開展摸排,摸清我鎮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底數,建立全鎮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問題臺賬,重點查清強占多占、非法出售等惡意占用耕地建房情況,為下步分類穩妥處置奠定基礎。同時,找準農村宅基地管理薄弱環節,強化監管服務,依法依規保障農民合理建房用地需求。
二、組織領導
為了推進我鎮農村亂占耕地建房摸排工作順利開展,將全鎮農村亂占耕地建房摸排工作抓緊、抓實,抓出成效,根據上級有關工作要求,結合我鎮實際,特成立農村亂占耕地摸排工作領導小組。
組 長:孟正莊(鎮黨委書記)
韓 磊(鎮人民政府鎮長)
副組長:代 立(鎮人大主席)
胡明洪(鎮黨委副書記、政法委書記)
吳純志(鎮紀委書記)
劉 愛(鎮組織委員)
楊一梟(鎮人民政府副鎮長)
鄭俊波(鎮黨委委員)
陳 濤(鎮人民政府副鎮長)
喻永賢(鎮人大副主席)
羅學才(綜合執法局局長)
張 松(市場監管局局長)
成 員:自然資源所、農業服務中心、水利站、交管站、林業站、司法所、派出所和各村(社區)負責人。
領導小組主要負責全鎮農村違法亂占用耕地建房摸排工作的組織領導、業務技術培訓、監督指導和數據收集上報等工作。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在洛龍鎮自然資源所,由趙壽生兼任辦公室主任,具體負責文件起草、方案制定、上下協調等日常工作。
三、工作任務
按照國家和省市縣統一部署,查清農村違法占地,重點是2013 年1月1日以來全鎮農村違法占用耕地建房。涉及強占多占、未批先建、非法出售土地建房等情況,建立分類清楚、要素完整、內容準確的工作臺賬摸排范圍。全鎮農村范圍農村村民建房、公共管理服務類用房、產業類用房及其他建(構)筑物違法占地建設情況。
(一)各村(社區)按照上級下發的相應圖斑作為摸排輔助,對圖斑以外應納入摸排的,據實開展摸排。
(二)在下發的圖斑中,符合以下情形之一的,可不進行外業摸排,但要在相應圖中填寫基本信息和用地審批手續、不動產登記信息、臨時用地備案、設施農用地批準等信息。
(1)已依法取得農用地轉用審批土地上建設的房屋;
(2)已合法審批宅基地上建設的房屋;
(3)已依法取得不動產登記證書(含之前依法頒發的土地使用權證、房屋所有權證),且未違法占地擴建的房屋;
(4)已依法取得臨時用地手續,且尚未到期的臨時用地上修建的臨時建(構)筑物;
(5)在“大棚房”清理整治工作中已整改到位的設施農業用地上的房屋;
(6)符合《自然資源部、農業農村部關于設施農業用地管理有關問題的通知》(自然資規〔2019〕4 號)和《貴州省自然資源廳、貴州省農業農村廳關于設施農業用地管理有關問題的通知》 (黔自然資規〔20xx〕1 號)規定,修建的生產設施和輔助設施;
(7)已納入全國違建別墅問題清查整治專項行動的房屋。
(三)摸排內容。摸排內容包括主體信息、占地面積、土地來源、建設時間、地類信息、規劃情況、用地審批情況、行政處罰情況等,具體按本方案所附摸排信息采集表和摸排登記信息平臺要求填報的內容摸排填報。
四、摸排方法
利用省級統一開發的摸排登記信息平臺(手機 APP),由鄉鎮各村(社區)干部以外業摸排和內業填報相結合的方式開展摸排。
(一)外業摸排。鎮掛幫領導調度各村民委員會、鎮直部門包村民小組的方式開展外業摸排。
(1)外業摸排人員下載并注冊省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問題整治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以下簡稱省農房辦)研發的登記信息平臺(手機 APP),由本級管理員通過后,按照《貴州省農村亂占耕地建設摸排技術規程》,準確全面查清每一個摸排對象基本信息。單戶住宅類房屋以宗為單元,其他類(包括公共管理服務類、產業類、無房屋的建構筑物類)以項目為單元開展摸排和填寫信息。
(2)本次摸排占地面積沒有國土調查、確權登記或地籍調查(測量)等成果可準確確定的,可采取皮尺丈量等方式實測;像圖斑清楚的,也可采取圖上勾繪等方法確定;圖斑范圍內只有一個摸排對象的,可以省級下發的圖斑面積為準。在分類處置時,根據實際需要再進行測量。
(3)外業摸排人員查清相關信息后,通過摸排登記信息平臺(手機 APP)如實填報,從不同角度拍攝房屋或建(構)筑物照片上傳。
(4)各采集員對所摸排成果的數據真實性、完整性負責,實行每天一次真實性、完整性檢查,發現有問題的數據及時返回現場核查。
(二)內業信息填報及審核。縣級利用最新國土調查成果以及遙感、測繪、地理信息等技術成果,統籌利用農用地轉用審批、農村集體土地確權登記、農村宅基地房地一體確權登記、城鄉(村莊)規劃等現有資料,對外業摸排情況進行審核,填寫基礎信息、管理信息(地類面積、規劃情況、用地合法性、行政處罰等)。
(1)外業摸排、內業審核和相關信息填寫完成后,由村(居)為單位對摸排結果、認定情況依法進行公示,公示時間不少于 10 天。公示發現問題的,要認真進行復核糾正。
(2)各村要邊組織摸排、邊開展成果審查、邊進行數據匯交。數據匯交采取從一線開始逐級匯交的方式進行,每一個圖斑或建(構)筑物摸排、審查完成后均可進行數據匯交。匯交后發現存在問題的,經上級同意可返回修改。上一級應及時對下級匯交數據的真實性、準確性、完整性進行審查,發現問題及時指出并返回糾正。逐級審查完成后通過數據匯交平臺報送市級匯總。對涉及保密管理單位的房屋(含軍用土地上的房屋),須單獨紙質上報,不得在匯交平臺填報。
(3)鎮級建立成果數據審查制度,由鎮自然資源所、鎮農業服務中心、鎮綜合行政執法分局擔任鎮級成果數據匯交平臺審核員,組織人員分別強化非宅基地類、宅基地類及處罰信息審核,確保鎮縣摸排信息準確,并匯總成全鎮工作臺賬。
五、時間安排
(一)動員部署(20xx 年 9 月 10 日至 18 日)
(1)鎮級向縣級領取輔助圖斑、試點摸排填報表冊、制定摸排方案、召開動員部署及培訓會,自然資源所、農業農牧中心、鎮綜合行政執法分局至少安排 1 人登錄摸排登記信息平臺進行用戶注冊,注冊為鎮級成果數據匯交平臺主管理員和審核員。
(2)利用上級下發的輔助圖斑套合用地審批矢量數據(審批宅基地、設施農用地、臨時用地等矢量數據)下發,各村建立專門摸排隊伍,做好摸排前期各項準備工作。
(二)開展摸排(20xx 年 9 月 18 日至 10 月 6日)
(1)各村組織開展外業摸排、基本信息填報和公示,并及時完成內業審查和外業抽查,及時利用手機 APP 上傳相關數據,同時,確保數據完整、真實。
(2)鎮級數據匯交平臺審核員、管理員及時完成內業審核和外業抽查,填報管理信息,確保數據完整、真實。
(三)初步成果上報(20xx 年 10 月 15 日前)
(1)各村向鎮級提交初步摸排成果數據,同步提交“雙簽字”紙質摸排成果。
(2)鎮自然資源所、鎮農業服務中心、鎮綜合行政執法分局按照單位職責分工,將審核成果數據經單位主要負責同志簽字后提交鎮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問題清理整治領導小組辦公室,再由鎮領導小組辦公室縣級匯交初步數據成果。
(四)最終成果上報(20xx 年 10 月 20 日前)
(1)鎮級以內業審核、外業抽查等方式開展核實糾正。各村將農村亂占耕地建房摸排情況及分類處置建議,經黨委、政府主要負責人“雙簽字”后報鎮領導小組辦公室。
(2)鎮自然資源所、鎮農業服務中心、鎮綜合行政執法分局按照單位職責分工,將審核成果數據經單位主要負責同志簽字后提交鎮領導小組辦公室。
(3)鎮領導小組辦公室將農村亂占耕地建房摸排情況及分類處置建議,由鎮黨委政府主要負責人“雙簽字”后報縣農房辦。
六、職責分工
(1)各村是摸排工作的責任主體,嚴格屬地管理,逐級壓實責任,村委主要負責人是第一責任人。要靠前指揮,要嚴格按照國家、省市縣鎮摸排工作方案狠抓落實,按時上報摸排成果和分類處置建議,對摸排成果全面性、準確性、真實性負責。黨委、政府主要負責人是摸排工作的直接責任人,要壓緊壓實責任,精心組織摸排隊伍開展摸排,負責宅基地類、公共管理服務類、產業類、其它構筑物類基本信息填報,并對摸排采集信息的全面性、真實性、完整性負責。
(2)鎮自然資源所:負責對各地非農村宅基地類摸排工作指導和督促檢查;負責審核非農村宅基地類(公共管理服務類、產業類、其它構筑物類等)摸排數據;負責全鎮非農村宅基地類管理信息填報;負責將摸排過程中發現的新增違法占地線索移交綜合行政執法部門查處;負責非農村宅基地類用地報批,確保各類項目用地需求。
(3)鎮農業服務中心:負責對農村宅基地摸排工作指導和督促檢查;負責審核農村宅基地摸排數據;負責全鎮農村宅基地管理信息填報;負責將新增農村宅基地違法線索移交綜合行政執法部門查處;負責指導各地開展農村宅基地審批,滿足農村村民住宅用地剛性需求,維護農民群眾合法利益。
(4)鎮綜合行政執法局:負責違法線索收集、立案查處等工作,負責審核、填報各地摸排數據中的處罰信息。
(5)鎮派出所:負責配合提供和核對戶口、人員信息,對干撓、阻礙、恐嚇摸排工作和威脅摸排人員安全的予以從快處理。
(6)鎮司法所:負責及時完成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問題工作中的法治宣傳、涉訴案件,及違法案件強制執行工作。
(7)鎮直其他相關部門:按照各自職能職責,負責提供農村亂占耕地建房摸排工作相關信息。
七、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加強組織領導。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問題整治工作是黨中央安排的一項重大政治任務。此次摸清底數是為下步分類處置打下堅實基礎。各村要高度重視,想盡一切辦法,摸清轄區亂占耕地情況。
(二)落實工作責任,強化工作落實。各村要細化工作責任,明確領導包村(居)、干部包組,將摸排任務落實到人,對一線摸排的`全面性、真實性負責。相關職能部門要以高度的責任感和使命感,做好指導和督促檢查,配合做好摸排工作。各地摸排工作中要加強數據管理,不得泄露個人隱私等敏感信息。按照“誰調查、誰審核、誰負責”的原則,明確責任人,層層壓實調查、錄入、審核、匯總等環節的責任。摸排成果形成由村鎮主要領導“雙簽字”負責機制,把工作做細做實。要特別注意工作方式方法,不能把農民推到工作的對立面,確保摸排工作平穩有序推進。
(三)加強輿論宣傳,營造社會氛圍。各村(社區)要切實采取措施,廣泛宣傳動員,使廣大干部群眾充分認識保護耕地、保障糧食安全的極端重要性,支持和擁護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問題摸排工作。要以此次摸底調查工作為契機,發揮調查人員進村入戶的宣傳作用,采取多種渠道和方式,加大耕地保護、農村宅基地、村民住宅規劃建設管理法律法規宣傳,加大對村民小組長等村干部的教育培訓。向社會廣泛公告、宣傳農村村民建房“八不準”“十個一律”等相關規定,要設立舉報電話,接受大眾和媒體的監督。對打著專項整治名義侵害群眾合法權益的,要嚴肅問責并公開曝光。
(四)強化督促檢查,保障成果質量。鎮直有關部門要加強對工作的指導和督查,深入一線,充分了解情況,對發現的問題進行現場交辦或掛牌督辦,并持續跟蹤督促問題及時有效處理。鎮領導小組辦公室為各村解答有關問題,聯系人趙壽生,電話 18786982425,及時為基層解疑釋惑。摸排工作全程接受紀委監委監督,對摸排中故意隱瞞事實、包庇縱容、混淆是非、敷衍塞責、工作不力的,根據情節輕重采取批評、通報、約談等方式處理,對失職瀆職、不作為、亂作為或故意弄虛作假、虛報瞞報的,按照管理權限和程序,堅決追究相關責任人的責任。
違建房屋整治方案17
根據縣委、縣政府決定開展為期一個月的農村亂占耕地違法建房專項清理整治“攻堅月”行動及會議精神,結合我鎮實際情況,依法依規對全鎮2013年1月1日以來的農村建房行為進行專項清理行動,堅決遏制亂占耕地建房的不法行為、不良傾向和發展趨勢。經黨委政府決定特制定本方案,請各村嚴格執行。
一、指導思想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堅決制止耕地“非農化”,防止“非糧化”,切實守住耕地紅線,保障糧食安全,維護農民利益,為建設我縣的“一區三地、紅色通江”提供支撐和保障。
二、組織領導
為切實抓好落實農村亂占耕地違法建房專項清理整治“攻堅月”行動落實落地,我鎮并成立了以黨委書記、鎮長為組長,分管領導為副組長,以各村的聯村領導、農業綜合服務中心主任、綜合行政執法辦主任、副主任、各村村支部書記為成員的領導小組。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農業綜合服務中心,由分管領導具體負責組織協調農村亂占耕地違法建房專項清理整治行動工作。
三、目標任務
堅持“八不準”“七個堅決”和“六個嚴禁”,各村要對我鎮2013年1月1日以來的所有農村建房行為進行一次拉網式全面排查,分類建立臺賬,嚴厲打擊農村亂占耕地違法建房行為。一是對2013年1月1日至20xx年7月3日的農村違法建房行為進行專項清理。其中因歷史原因造成的違法違規亂占亂建行為,各村負責清理工作,并將清理結果報農業綜合服務中心,因事施策,協助完善用地審批等相關手續。二是對20xx年7月3日以來的新增違法建房行為,按照“三個凡是”(即凡是建房審批手續不全的一律堅決予以查處、凡是雖然取得建房審批手續,但超過建房最后期限的一律堅決予以查處、凡是頂風作案的一律堅決予以查處),采取鐵的手腕,分類建立臺賬,一件一件依法依規處理,絕不姑息。
四、實施步驟
(一)清理排查階段(10月20日—10月31日)
各村組織專人對本轄區內占用永久基本農田建房、強占多占耕地建房、買賣流轉耕地違法建房、在承包耕地上違法建房、巧立名目違法占用耕地建房、違反“一戶一宅”規定占用耕地建房、非法出售占用耕地建的房屋、違法審批占用耕地建房等情況進行拉網式排查,分2013年1月1日至20xx年7月3日、20xx年7月3日至今兩個階段,分別建立清理排查登記臺賬,于11月1日前報鎮農業綜合服務中心處。
(二)集中整治階段(11月1日—11月5日)
各村根據排查情況,分類建立問題排查移交清單,明確整改措施,扎實開展整治工作,逐一銷號,于11月5日前報鎮農業綜合服務中心處。
一是占用永久基本農田建房、強占多占耕地建房、買賣(流轉)耕地建房、20xx年7月3日以后在承包耕地上違法建房等必須拆除;二是以“鄉村振興”“美麗村”“新農村建設”“設施農業”“易地搬遷”等巧立名目,未依法辦理審批手續的必須拆除。三是農村村民一戶只能擁有一處宅基地。農村村民出賣、出租、贈予住宅后,再申請宅基地的,不予批準;符合“一戶一宅”的,各村應組織完善手續;“一戶多宅”情況要及時收回宅基地。四是違法占用農民集體所有的土地特別是耕地建的'房屋屬于違法建筑,相關買賣不受法律保護,不得辦理不動產登記。五是農用地轉非農用地等用地審批,由相關單位依照法定權限及法定程序審批。六是對20xx年7月3日以后出現的違法審批占用耕地建房的,及時收回無效批準手續,并對相關人員嚴肅追責。
(三)檢查復核階段(11月5日—11月20日)
我鎮將組織相關部門成立檢查組,對各村摸排及整改情況進行抽查。對摸排不精準、整改不落實的村,進行通報處理,涉及違規違紀的移送鎮紀委嚴肅查處。各村要及時收集掌握農村宅基地使用、農房建設施工等情況,對違法違規行為做到早發現、早制止、早報告、早查處。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強領導,落實責任。各村要提高政治站位,嚴格落實主體責任,成立工作專班,制定工作方案,壓實責任,明確誰負責、誰分管、誰摸排、誰整改。整改措施要具體到違法建房戶,根據每戶具體情況拿出整改措施、責任人、整改時限,確保工作實效。
(二)加強協調,嚴厲打擊。鎮級各牽頭部門要主動對接各村,實時掌握工作進展,嚴格工作流程。對發現的違法建房線索,按照相關規定,依法從嚴快處,該制止的必須制止,該拆除的必須拆除。對涉嫌公職人員違規批地、用地等情況,一案雙查、頂格處理。
(三)加強保障,長效運行。各村要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認識到農村亂占耕地建房的危害性。落實至少1名專職人員負責此項工作。
違建房屋整治方案18
為貫徹落實大竹縣農業農村局、大竹縣自然資源大竹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大竹縣城鄉規劃編制中心關于開展大竹縣農村宅基地建房專項清理整治工作要求,摸清情況,查清全鎮農村宅基地審批和建房底數,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標
通過開展專項清理整治工作,摸清全縣農村宅基地審批和建房底數,建立農村多占、超占、亂占宅基地建房、不按規定審批宅基地問題工作臺賬,為限期整治存量問題奠定基礎,確保農村宅基地建房違法違規問題做到“早發現、早制止、早查處”,堅決遏制新增違建。
二、工作任務
根據《四川省農業農村廳四川省自然資源廳 四川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關于規范農村宅基地審批和住房建設管理的通知》(川農〔2020〕43號)精神,本次清理的是農村宅基地建房管理職能劃轉后的宅基地建房審批事項,即2020年6月1日以后的農村宅基地建房審批。
(一)清理范圍。全鎮行政區域內的農村宅基地類住宅,以村組為單元開展摸排,并認定房屋是否經過審批、審批規范性,是否按照審批證書建房等。對單元樓式的多戶住宅,以項目為單元開展摸排,摸清房屋類型、建設情況和建設手續審批情況等,最終形成統計臺賬,摸排結果和認定情況應當在組、村(社區)、公告欄予以公示。公共管理、公共服務及工礦、倉儲、商服、旅游等非住宅類房屋不在本次摸排范圍之內。
指標解釋。農村宅基地指農村村民用于建造住宅及其附屬設施的集體建設用地,包括住房、附屬用房和庭院(院壩)等用地。
(二)清理內容
1.申請、審批資料是否齊全規范(查審批資料);
2.村(組)審查、鄉鎮審批規范性(查審批資料);
3.審批臺賬,鄉鎮(街道)、村兩級宅基地申請審批公示情況(資料上圖片佐證,公示欄存有內容備檢);
4.農村宅基地審批“四到場”(報批前到場勘測查驗、批準后到場丈量批放、開工后到場監督指導和竣工后到場核查驗收)開展情況(查“四到場”樣表圖文佐證、人員簽字);
5.鄉鎮(街道)農村宅基地動態巡查工作開展情況(巡查記錄、圖片佐證);
6.宅基地審批是否存在應批未批、延遲審批等情況(查看臺賬登記時間、農戶申請時間、政府批準時間);
7.宅基地占用耕地農用地轉用手續審批情況(自然資源部門備檢);
8.宅基地管理“四條禁令”、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八不準”、農村房屋安全制度等規定的執行落實情況(“四條禁令”看轉發文件、“八不準”看宣傳貫徹落實由自然資源部門備檢、房屋安全由住建部門備檢);
9.是否存在違規收取管理費、審批費等違法行為;
10.鄉鎮(街道)、自然資源所等部門工作協作配合情況;
11.農村宅基地管理與住房建設的'其他重點工作。
三、時間安排
本次專項清理從2022年7月底開始,至2022年10月底結束,前2個月為摸排階段,后期為整治階段,以組為基本單元網格清理,鎮人民政府負總責,村組具體實施,鎮農業綜合服務中心、自然資源所、規建辦等部門負責行業指導。要求在2022年8月5前完成村組級數據摸底調查,8月7日前完成鎮級全面匯總,9月5日前迎接縣級抽查核實,10月底前迎接市級巡查抽查和整治。
四、清理安排
(一)摸排方式。調查摸底主要以統計、查閱資料、實地核查等方式進行,各地要細化摸排方式,規范摸排程序,保證摸排質量,充分利用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問題整治臺賬和農村房屋安全隱患排查整治臺賬數據,避免重復摸排和增加基層工作量,做到一組一表、一村一冊、一鄉一薄,確保2020年6月1日以后的農村宅基地建房審批情況全面摸排到位。
(二)摸排程序。組級統計填寫《農村宅基地建房排查統計表》報村(社區)匯總審核后加蓋公章報鄉鎮(街道)匯總(組表作附件同報),村級匯總審核組數據后加蓋公章于2022年8月7日前報鎮農業綜合服務中心匯總(組、村〔社區〕表作為附件同報,紙質、電子版雙報);鎮農業綜合服務中心審核鎮域數據后加蓋公章于2022年8月8日底前報縣農業農村局。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認識。農村宅基地涉及農民切身利益,事關耕地保護和農村穩定安寧,各村要高度重視農村宅基地建房清理工作,加強組織領導,明確工作任務,落實工作責任,細化工作舉措,對管轄范圍內的宅基地建房進行全面排查,并建立排查臺賬。
(二)壓實屬地責任。按照部省指導、市縣主導、鄉鎮主責、村級主體的農村宅基地管理機制,鎮人民政府是農村宅基地審批和房屋建設管理的責任主體,要建立完善一個窗口受理、多個機構聯審聯辦制度,加強農村宅基地審批和住房建設管理服務機構建設,充實一線管理人員,嚴格執行宅基地審批和農村房屋建設管理制度。要認真核查農戶信息,完善農村宅基地審批登記臺賬,實行“一戶一檔”管理。村(社區)要自覺承擔起信息審核審查職責,指導建房農戶按照有關規定辦理農村宅基地建房審批手續,協助鎮做好農村宅基地審批登記、巡查檢查、服務保障等工作。
(三)嚴格巡查執法。鎮、村要完善巡查制度,加大巡查執法力度,及時處置違法行為或者移交相關部門處理。巡查要堅持實事求是、客觀公正的原則,從嚴要求,不走過場,把準把實問題。
違建房屋整治方案19
為深入貫徹落實黨的十八大以來中央、省、市關于農村建房有關規定精神,深挖細找全市農村非法違規建房問題,有效整改全市農村居民建房管理存在的深層次問題,現制定XX市深入開展農村非法違規建房專項排查整治工作實施方案。
一、總體要求
深入開展全市農村非法違規建房大排查大整治,明確整治政策,落實有力有效整治舉措,“零容忍”管住新增問題,依法依規處置存量問題,嚴肅查處頂風違建和嚴重破壞生態的違法行為、群眾反映強烈的違建問題、嚴重失職失責問題及搞利益輸送等嚴重腐敗問題。專項排查整治工作要態度堅決、方法科學、突出重點、通盤考慮、穩妥推進,堅決有效遏制農村非法違規建房亂象。
二、排查整治范圍
本次專項排查整治范圍為:2013年1月1日以來的新增農村非法違規建房,重點為5個類型:
(一)城市居民(重點是公職人員和黨員領導干部)通過戶口遷移方式,占用農村集體土地非法違規建房;
(二)城市居民(重點是公職人員和黨員領導干部)假冒或借用本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名義,占用農村集體土地非法違規建房;
(三)不符合“一戶一宅”條件的本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非法違規建房;
(四)違法占用各類自然保護區、生態保護紅線、永久基本農田、森林公園、河湖岸線等重要生態功能區的非法違規建房;
(五)群眾反映強烈的非法違規建房行為,如:超高超大的“花園洋房型”非法違規建房,圈占大量土地的非法違規建房,借用他人名義建成超高超大經營性場所以及建成套房形式非法出租或出售等。
三、工作步驟
本次專項排查整治從2021年8月下旬開始,到2022年1月底前結束,分三個階段進行。
(一)深入排查階段(2021年8月下旬—2021年9月30日)
各鄉鎮(街道)和XX高新區管委會、XX集團有限公司、XX風景名勝區管委會(以下簡稱“16+3”)要在上一輪排查的基礎上,按照本次專項排查整治的范圍和重點類型,開展全域全覆蓋、無死角大排查。各地要深入發動群眾提供非法違規建房線索,采取舉報獎勵辦法,設立舉報電話(XX),讓農村非法違規建房行為無處藏身。大排查要深入細致,全面、準確掌握非法違規建房的房屋及附屬建筑情況、建房戶情況、非法違規事實,逐戶逐棟建立問題臺賬;市非法違規建房專項整治工作聯席會議各成員單位要成立審核專班,對“16+3”排查問題逐一現場查驗、會審把關,由“16+3”政府(辦事處、管委會)主要負責人簽字把關并加蓋公章后的排查摸底情況和問題臺賬,于2021年9月25日前報市委、市政府及聯席會議辦公室。
(二)清理整治階段(2021年10月1日—2021年12月31日)
1.對符合“一戶一宅”政策規定、因審批環節滯后導致的非法違規建房行為,2021年12月31日前依法完善審批手續,消除違法狀態(已納入國家農村亂占耕地建房整治的,待國家政策出臺后按照相關政策處置)。
2.城市居民(重點是公職人員和黨員領導干部)通過戶口遷移方式騙取批準占用農村集體土地建房的,由公安機關對戶口遷移行為進行審查,對不符合戶口遷移條件的由公安機關負責整改戶口遷移。已辦理建房審批手續的,按照騙取批準論處(撤銷原批文);未辦理建房審批手續的,按照非法占地論處,由所在鄉鎮(街道)政府(辦事處)責令其退回土地,并對地上建筑物、構筑物進行依法處置。
3.城市居民(重點是公職人員和黨員領導干部)、非本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假冒或借用本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名義占用農村集體土地非法違規建房的,已辦理建房審批手續的,按照非法騙取批準論處(撤銷原批文);未辦理建房審批手續的,按照非法占地論處,由所在鄉鎮(街道)政府(辦事處)責令其退回土地,并對地上建筑物、構筑物進行依法處置。
4.不符合“一戶一宅”條件的本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的非法違規建房,區分兩種情形處置:一是由所在鄉鎮(街道)政府(辦事處)責令其退出原有宅基地(原有宅基地上建筑物破舊,不適合居住),并對原有宅基地上建筑物、構筑物進行依法處置,對拒不退回宅基地的按非法占地論處;二是由所在鄉鎮(街道)政府(辦事處)責令其退出新建住宅上的宅基地(原有宅基地上建筑具備良好居住功能),并對新建宅基地上的建筑物、構筑物進行依法處置,對拒不退回宅基地的按非法占地論處。
5.違法占用各類自然保護區、生態保護紅線、永久基本農田、森林公園、河湖岸線等重要生態功能區的非法違規建房,由市非法違規建房專項整治工作聯席會議各成員單位,按照各自職責分工,對照有關法律法規、政策規定,從速嚴肅作出處置,確保整改到位。
6.群眾反映強烈的非法違規建房行為,如:超高超大“花園洋房型”非法違規建房、圈占大量土地的非法違規建房、借用他人名義建成超高超大經營性場所以及建成套房形式非法出租或出售等,由“16+3”政府(辦事處、管委會)擬定處置意見,報市政府、市紀委監委審定同意后,按照既處理事又處理人的原則,確保整改到位。
“16+3”清理整治情況,經其政府(辦事處、管委會)主要領導簽字審核后,于2021年12月25日前報市政府、市紀委監委。
(三)建章立制階段(2022年1月1日—2022年1月31日)
按“16+3”政府(辦事處、管委會)要深刻剖析產生農村非法違規建房問題的深層次原因,嚴格照新《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實施條例》要求,建立健全自然資源部門牽頭、農業農村部門配合、鄉鎮(街道)政府(辦事處)一線把關的農村建房管理機制,著重圍繞審批、監管、查處等關鍵環節,科學合理完善農村建房審批流程。各地要統籌考慮以下4個方面因素,著力構建農村居民建房管理新格局新思路:
1.鄉級政府要合理保障正常工作經費,采取務實舉措壯大村級集體經濟,堅決堵死鄉鎮(街道)、村(居)收取建房費用的利益驅動。
2.鄉鎮公安機關要對城鎮居民戶口遷往農村居民戶口認真甄別、嚴格控制,提級至市公安局審核把關。
3.紀檢監察機關要強化監督執紀問責,對違規建房“開綠燈”、說情打招呼的要嚴肅處理,將相關情況作為重要內容納入負面清單及廉政意見回復。
4.建立市級農村建房大數據平臺,整合自然資源、農業農村、公安機關及鄉鎮村居等數據資源,健全多部門聯審聯批制度,提升審批效率、堵住審批漏洞。
“16+3”建章立制情況,由其政府(辦事處、管委會)蓋章,于2022年1月25日前報市政府、市紀委監委。
四、工作要求
(一)態度要堅決,操作要穩妥。
針對農村非法違規建房歷史遺留問題多、積累矛盾多、涉及面廣的情況,各地排查整治工作要注意工作方法,綜合運用多種手段,依法依規按政策處理,做好風險評估,積極穩妥解決歷史遺留問題,避免發生群體的性事件和惡性的事件。
(二)嚴格屬地管理,逐級壓實責任。
本次專項排查整治工作,“16+3”政府(辦事處、管委會)是具體操作主體,“16+3”黨政主要負責同志是第一責任人,分管負責同志是直接責任人。上述責任人務必靠前指揮,組織各相關單位認真開展排查、整治工作,認真審查排查、整治成果,對排查、整治結果的真實性、全面性負總責。市、鄉兩級紀委(監委)要對排查整治工作實施全過程監督,對發現弄虛作假、玩忽職守、虛報瞞報的',一律嚴肅追責問責。
(三)“零容忍”管住新增項目。
2021年8月下旬及之后新開工和在建續建的農村非法違規建房,按“頂風作案”問題堅決拆除,并依法依規從嚴從快查處有關責任人。對重大典型案件直接立案查處、掛牌督辦、公開通報。“16+3”政府(辦事處、管委會)要強化自然資源、生態環境保護、農業農村、住房城鄉建設、水利、林業等部門執法力量作用,開展動態巡查和全天候監測,建立健全早發現、早制止、嚴查處的工作機制,發現一起、處置一起、曝光一起,絕不姑息,堅決做到對新增違建問題“零容忍”。
(四)強化聯合處置舉措。
“16+3”要建立行政、紀檢和公安機關等司法機關聯合處置工作機制,暢通聯合處置渠道。各有關部門對排查中發現的違建問題線索,要集中力量開展調查取證,依法依規作出拆除、沒收等處理,提出生態恢復要求,利用綜合執法、專業執法等力量,堅決執行到位。行政機關對涉嫌破壞環境資源犯罪的案件,應當依法移送公安機關;公安機關應當依法及時受理并開展審查工作,對在整治過程中阻礙國家機關工作人員依法執行職務等要依法嚴厲打擊處理。人民法院要及時受理行政機關對當事人不履行行政處罰決定的強制執行申請,依法審判刑事案件、生態環境損害賠償民事案件、行政公益案件。人民檢察院對涉嫌犯罪的依法提起公訴,對符合受案范圍的破壞生態環境和資源保護案件依法提起民事公益訴訟,對行政機關申請強制執行和人民法院受理、審查、裁定和實施強制執行活動實施法律監督。
(五)明確處置政策。
“16+3”要嚴格按照生態環境保護、土地管理、城鄉規劃、住房城鄉建設、水利、森林等法律法規,根據生態環境破壞程度、違法問題性質、違法發生時間、違法責任主體,依法采取完善手續、拆除、部分拆除、沒收、保留建筑物、沒收違法所得、罰款等措施,分類穩妥處置到位。對無視國家法律法規、嚴重破壞生態、群眾反映強烈的違法主體和個人,要依法從嚴處置;對基層組織和有關部門違法違規審批、越權審批的,要明確責任,依法查處,注意保障無過錯方權益;對建房主體和地方政府“互有瑕疵”的,要厘清責任,嚴格依法依規、科學合理處置。
(六)嚴肅執紀問責。
強化政治監督,加強市、鄉兩級貫徹落實上級農村建房管理政策情況的監督檢查,決不允許搞上有政策、下有對策,決不允許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對整治工作涉及有關責任人的責任追究,按照市紀委監委有關指導意見處理。堅決防范整治工作中的形式主義、官僚主義。對整治工作進展緩慢、推諉扯皮、避重就輕的,予以公開通報、約談;對禁而不止、弄虛作假、瞞報漏報、壓案不查的,依法依紀嚴肅處理。黨員領導干部參與違建的,要帶頭自查自糾。紀檢監察機關要加強監督執紀問責和監督調查處理,為整治工作提供紀律保障。
違建房屋整治方案20
為落實國家、省、市亂占耕地建房問題專項整治工作會議要求,進一步加強耕地保護,保障耕地安全,特制定我區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專項摸排整治行動工作方案。
一、目標任務
結合國家、省下發的摸底排查工作基礎資料,摸清20xx年以來全區農村亂占耕地建房涉及用地情況,房屋建設、使用和非法出售情況,處罰情況等,建立全區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問題整治工作臺賬。根據國家、省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問題處置政策,結合我區實際,科學制定整治措施,依法依規分步、分類處置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問題,重點整治強占多占、非法出售等惡意占用耕地建房行為,保障農民合理的建房需求。工作中既要堅持依法依規、公正公平,又要講究策略、注重方式方法。對新增農村亂占耕地建房行為“零容忍”,切實保障農民合理建房需求,建立完善農村土地管理長效機制。
二、基本原則
(一)黨政同責,協同聯動。堅持黨委領導、政府負責、部門協同、上下聯動,各鄉街黨政主要負責同志為第一責任人,認真履行主體責任,切實加強組織領導,敢于動真碰硬;自然資源分局要加強督促指導,及時跟蹤問效,各負其責,各司其職,密切協同,齊抓共管,形成合力,推進各項任務落地落實。
(二)實事求是,依法依規。深入開展摸底排查,全面準確摸清問題底數,堅持以政治紀律為原則、以事實為依據、以法紀為準繩、以群眾滿意為標準,客觀分析問題形成的歷史原因,認定事實、分清責任、依法整治,確保經得起歷史和法律檢驗。對情況復雜、時間較長的歷史遺留問題,分類處置、精準施策,不搞“一刀切”,依法保障群眾和企業合法權益,確保社會大局和諧穩定。
(三)分類施策,標本兼治。緊盯排查出的突出問題,區分不同時期、不同類型、不同原因,尊重歷史、實事求是、分類施策,著眼長遠,主攻治本,按照“源頭嚴控、過程嚴管、后果嚴懲”要求,健全完善常態化監管機制,穩妥有效推進整治,全面規范全區耕地管理秩序。
三、摸排整治范圍和類型
(一)摸排整治范圍
對20xx年1月1日以來,占用耕地(包括國有和集體)建設的、沒有合法合規用地手續的房屋進行摸排整治,之前個別或部分已經建設,但與20xx年以來違法違規建房行為有整體關聯性的房屋,一并摸排整治。
(二)摸排整治類型
按照房屋的主要用途,分為住宅類、公共管理和公共服務類及工礦、倉儲、商服、旅游等產業類三種類型。對農村宅基地類住宅,以宗為單元開展摸排,對不符合當地“一戶一宅”政策或分戶條件進行整治。對單元樓式的多戶住宅,以項目為單元開展摸排,摸清房屋類型、建設和使用情況、土地違法和處罰情況,對違法項目進行整治。對公共管理、公共服務類和工礦、倉儲、商服、旅游等產業類,摸清該類房屋用途、建設主體和建設依據情況、土地違法和處罰的情況,對違法項目進行整治。
(三)政策界定
1、亂占耕地建房是指沒有合法合規用地手續或用地手續不全,占用各類耕地建設房屋。包括:因停批造成多年未批準宅基地的;不符合分戶條件等原因未能批準宅基地的;不符合規劃未能辦理用地手續的;沒有用地計劃指標未辦理用地手續的,沒有繳納相關費用未取得用地手續的;雖有手續但不合法合規的等等。
2、耕地是指第二次全國土地調查(以下簡稱“二調”)成果為耕地且未依法依規變更用途或現狀為應按耕地管理的土地,以及“二調”后各年度通過土地整理復墾開發等途徑新增加的耕地或按耕地管理的土地。包括:長年耕種的純耕地;休耕、撂荒的耕地;應按照耕地管理的園地、林地、草地、坑塘等用地;應按照耕地管理的設施農業用地;應按照耕地管理的'地面已硬化的鄉村廣場等用地;自然資源管理部門認定為耕地,但林業管理部門認定為林地、草原管理部門認定為草地的土地等等。對實際已經建設但因各種原因導致“二調”時調查為耕地的土地上建設的房屋,也要納入摸排整治范圍,但可以舉證說明。
3、已依法取得農用地轉用審批手續的土地上的房屋,已合法審批的宅基地上建設的房屋,已依法取得不動產登記證書(含之前依法頒發的土地使用權證、房屋所有權證)且未擴建違法占用耕地的房屋,已依法取得臨時用地手續且尚未到期的臨時用地上的房屋,在“大棚房”清理整治工作中已整改到位的設施農業用地上的房屋,符合《自然資源部農業農村部關于設施農業用地管理有關問題的通知》(自然資規〔20xx〕4號)要求或省級相關主管部門出臺的設施農業用地相關規定興建的種植業、養殖業房屋,已經納入全國違建別墅問題清查整治專項行動的房屋,不納入本次摸排整治范圍。
四、職責分工
1.區政府職責:負責組織所轄鄉、街開展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專項整治工作,組織開展專題培訓,協調解決具體問題,組織相關部門審查審核鄉、街上報的數據資料,對數據資料的真實性、準確性負責,對清理出的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問題進行整改。
2.自然資源和規劃分局職責:在區委、區政府領導下,牽頭做好全區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專項整治相關工作。指導配合鄉、村做好農村亂占耕地建房的排查,負責對《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問題信息采集表》《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問題統計表》進行審核把關;協調解決相關業務問題,指導并應用系統軟件整理、審核、匯總全區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問題情況。
3.鄉、街職責:負責組織村(社區)對農村亂占耕地建房情況逐一摸底排查,指導監督村(社區)采集占用耕地情況信息,對《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問題信息采集表》《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問題統計表》內容進行審核把關,確保真實準確,上報區自然資源主管部門。
4.村(社區)職責:具體負責對本村(社區)范圍內的占用耕地建房情況逐一進行排查摸底,按要求如實準確采集占用耕地建房情況信息,對數據資料的真實性、準確性負直接責任,對《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問題信息采集表》《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問題統計表》進行確認,經村(社區)黨支部書記簽字后上報鄉、街。
五、工作安排
(一)動員部署(20xx年9月1日-20xx年9月30日)。結合實際,研究制定實施方案,組建工作機構,對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專項整治工作進行安排部署,組織開展專題培訓,明確工作要求,推進工作落實。各鄉、街要確定一名聯絡員,專門負責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專項整治工作上下聯絡對接。9月16日前,各鄉、街工作方案和聯絡員名單(單位、姓名、職務、手機)報區自然資源和規劃分局備案。
(二)摸底排查(20xx年10月1日-20xx年11月15日)。根據省自然資源廳下發的結合“三調”成果提取的建設項目核實數據,對照數據庫圖斑標識碼,對建設項目逐一排查摸底,按照“一個項目一張表,一個村(社區)一本花名冊,一個鄉、街一個統計表”的要求,全面準確摸清占用耕地建房情況。對省下發核實數據以外的占用耕地建房情況一并開展排查摸底,確保全面徹底,不留死角。對排查出的問題,建立問題臺賬,列出問題清單、任務清單、責任清單,切實做到底數明、問題清。各鄉、街要確定一名工作指導員,專門負責做好村(社區)摸底排查政策業務、對接填報等工作的具體指導。堅持邊排查邊整改,對排查出的問題能立即整改的要立行立改,10月25日前,各鄉、街將經黨政主要負責同志簽字的階段性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專項整治工作情況報告(需附帶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問題信息采集表、統計表)報區自然資源和規劃分局。
(三)整改規范(20xx年11月16日-20xx年6月30日)。各鄉、街緊密結合排查發現問題,依法依規分類研究制定整改措施,明確時間表、路線圖、責任鏈,集中力量,掛圖作戰,合力攻堅,全面整改,真正做到整改一個核實一個,到位一個銷號一個。區政府組織自然資源和規劃分局對各鄉、街整改情況進行全面核查,形成效果清單。自然資源和規劃分局將按照省廳出臺的整改指導意見,指導各鄉、街有效解決帶有普遍性的重點難點問題。堅持邊整改邊完善占用耕地建房情況數據信息。
(四)鞏固提高(20xx年7月1日-20xx年12月31日)。對情況復雜、時間較長、涉及面廣的違法違規項目或需要通過法律渠道解決的項目,要制定專項方案,成立工作專班,拉條掛賬,加強督導,跟蹤問效。對已完成整改的問題,要通過“雙隨機”及專項執法等方式進行監督檢查,開展專項整治工作“回頭看”, 進一步鞏固整治成果,夯實整治成效,嚴防反彈和死灰復燃。整治行動結束前,各鄉、街將經黨政主要負責同志簽字的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專項整治工作情況報告報區自然資源和規劃分局。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強領導。為加強對全區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專項整治違法違規圈占土地工作的組織領導,區政府成立由路國云任組長、劉亞杰副區長、孟憲偉副區長任副組長的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專項摸排整治工作領導小組。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區自然資源和規劃分局。辦公室要切實發揮牽頭抓總作用,定期調度通報,組織專項督導,協調解決工作中遇到的重大問題,重要情況及時上報區委、區政府;各鄉街要建立相應工作機制,強力組織推進,形成“黨委領導、政府負責、部門協同、公眾參與、上下聯動”工作局面,不折不扣抓好工作落實。
(二)嚴明責任。各鄉、街黨委政府是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專項摸排整治工作的責任主體,主要負責同志是第一責任人,定時組織專題研究,一對一”“點對點”協調解決重點難點問題,合力推進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專項整治工作。對清理摸底和整改整治情況,鄉村要逐級簽字背書,一級一級把責任落實到具體人,一層一層把壓力傳導到最基層,形成一級抓一級、層層抓落實的工作格局,確保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專項整治工作取得扎實成效。
(三)依法整治。堅持尊重歷史、實事求是、依法依規、分類施策的原則,積極穩妥處置各類違法違規用地問題。對歷史遺留違法違規用地,要充分考慮違法行為發生時的法律法規政策規定,按照從新從輕和從舊從輕并用原則,依法穩妥處理。對新增違法違規用地要以“零容忍”態度,從嚴從重處理,依法徹查到底,堅決杜絕邊整改邊違法現象發生。
(四)強化督導。區政府將對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專項整治工作全程跟蹤問效和定期通報排名。成立專項督導組,分片包干到鄉、街,通過內業卷宗查閱、外業現場踏勘核實、明察暗訪等方式,加強督導檢查,堅決杜絕表面整治、虛假整治、敷衍整治。對工作組織不力、進展緩慢、成效不明顯的部門單位,報請區政府進行約談,對問題嚴重、整治不力、推諉扯皮、弄虛作假的,嚴肅追責問責。
違建房屋整治方案21
為有效推進我鎮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問題專項整治工作,實現對農村亂占耕地建房行為的“早發現、早制止、早報告和早處置”,嚴厲打擊農村亂占耕地建房行為,遏制新增亂占耕地建房,防止耕地非農化、非糧化,根據連協調機制[20xx]2號文件精神,結合實際,特制定以下方案。
一、強化組織領導
成立以鎮長為組長,分管領導為副組長的鎮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專項整治工作專班,對各村亂占耕地問題整治工作情況進行常態化督導檢查。明確具體負責部門及人員,負責組織落實專班日常工作和領導交辦事項,逐項細化分解、逐級責任分工,落實到具體人,實施點對點跟進,建立臺賬,辦結銷號。要加強與連城縣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專項整治行動縣際協調機制辦公室日常工作的協調配合,確保整治工作有效開展。
二、全面摸底巡查
(一)巡查區域
巡查區分為三級。一級巡查區為集鎮和省道以東往城區、園區、文亨鎮的銜接部的`村莊和基本農田保護區;二級巡查區為省道以西的基本農田保護區及村莊;三級巡查區為未劃入一、二級巡查區的區域。
(二)巡查責任主體
鎮人民政府行使轄區巡查監管職能,對轄區亂占耕地建房頂風違建巡查工作負總責。鎮主要負責人是動態巡查工作的第一責任人,分管領導是直接責任人,掛村領導、包村工作隊、村兩委、村級自然資源協管員是動態巡查的實施主體,對巡查工作負具體責任。
(三)巡查頻率
村兩委對所在轄區每月巡查次數不少于8次,包村工作隊對所在轄區每月巡查次數不少于4次。
(四)巡查職責
各村按各自實際制定明確各片區組責任人,進行網格化巡查,不留死角,各村級協管員每天將巡查情況報告村兩委,各村每周定期將巡查周報表匯總上報至鎮里(委托自然資源所收集),鎮里每月定期將巡查整治月報表提交至縣自然資源局大隊。
三、加大宣傳力度
要堅持“集中與日常”相結合的方式,充分利用橫幅標語、鄉村廣播、宣傳手冊、微信、電視臺等不同形式,大力宣傳亂占耕地建房問題專項整治工作,要深入宣傳亂占耕地建房“八不準”規定和亂占耕地建房問題整治工作的重要意義,著力引導形成依規劃、守政策、按程序、惜耕地的共識和氛圍。對情節嚴重、影響惡劣的典型案例,與縣融媒體中心加強配合,制作強拆正面宣傳專題片,堅決做到“發現一起、打擊一起、曝光一起”。同時,設立公開舉報電話,廣泛發動群眾監督舉報,實行有獎舉報制度,對亂占耕地建房的行為,舉報并經查實的,每次獎勵300元。
四、責任追究制度
(一)對新增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問題,村級未及時發現、制止、上報的,將按以下方式追究村書記的工作責任,第一次警示約談,第二次依情況問責,第三次就地免職。
(二)對村級謊報、瞞報、包庇、縱容的,一經查實從嚴從重處理,涉及違反黨紀政紀的移送縣紀委監委處理。
(三)對轄區內新增亂占耕地建房問題出現以下幾種情況的,將案件線索移交紀委監委,追究相關領導和其他相關人員的責任。
1.對國家和省級下發衛片圖斑經核實確定為新增亂占耕地建房的;
2.對轄區新增亂占耕地建房問題導致被省市通報批評的;
3.對轄區新增亂占耕地建房問題導致被國家通報批評或省市問責的。
(四)主動拆除違法建筑消除不良影響的,可依紀依法從輕處理或免除有關問責。
(五)對黨員干部、公職人員亂占耕地建房、縱容親屬亂占耕地建房等頂風違紀行為嚴肅處理;對工作中監管不力、失職瀆職、不作為、亂作為等問題嚴肅追責問責。
違建房屋整治方案22
為認真做好20xx年違法違規占用耕地重點問題整治工作,堅決遏制違法違規占用耕地勢頭,落實最嚴格的耕地保護制度,根據《自然資源部辦公廳關于開展20xx年違法違規占用耕地重點問題整治的通知》(自然資辦函〔20xx〕2206號),貴州省自然資源廳《關于開展20xx年違法違規占用耕地重點問題整治的工作方案》(黔自然資發〔 20xx〕23號),銅仁市自然資源 局《關于開展20xx年違法違規占用耕地重點問題整治的工作方案》及思南縣《關于開展20xx年違法違規占用耕地重點問題整治的工作方案》文件精神,結合我鄉實際制定本方案。
一、 總體要求
按照國務院辦公廳印發的《關于堅決制止耕地 “非農化”行為的通知》(國辦發明電〔 20xx〕24號)和《關于防止耕地“非糧化”穩定糧食生產的意見》(國辦發〔20xx〕44號)要求,堅決遏制耕地“非農化”、嚴格管控“非糧化”, 從嚴查處各類違法違規占用耕地或改變耕地用途行為,堅決遏制 全鄉違法違規占用耕地勢頭,落實最嚴格的耕地保護制度。
二、加強組織領導
為扎實做好20xx年違法違規占用耕地重點問題整治工作,堅決遏制違法違規占用耕地勢頭,落實最嚴格的耕地保護制度。經鄉人民政府研究,特成立20xx年我鄉農村廁所革命工作領導小組,其組成人員如下:
略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在鄉農業服務中心,由劉道軍同志任辦公室主任、陳正飛任辦公室副主任,張明同志負責具體辦公。
三、重點整治
(一)新增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問題。該類問題是指20xx年1月以來違法占用耕地及永久基本農田新建、擴建、續建、翻建或非法出售房屋的問題。房屋包括住宅類、產業類和公共管理服務類房屋。
(二)違法違規占用耕地超標準建設綠化帶,綠色通道問題。該類問題是指20xx年1月以來違規在鐵路、公路兩側用地范圍外以及在河渠兩側、水庫周邊占用耕地及永久基本農田超標準(縣鄉道路不得超過3米,鐵路、國道省道不得超過5米)建設綠化帶、綠色通道,未經批準占用永久基本農田建設綠色通道的問題。
(三)違法違規占用耕地綠化造林或將耕地轉為園地等其他類型農用地問題。該類問題是指20xx年1月以來違規占用耕地及永久基本農田造林,在國家批準的生態退耕規模和范圍外擅自退耕還林還草;未經批準改變一般耕地地類,將耕地轉為園地等其他類型農用地;未經批準違法違規占本農田發展林果業或挖塘養魚的問題。
(四)違法違規占用耕地實施推填土。該類問題是指20xx 年1月以來未經批準占用耕地實施推填土擬進行非農業建設的問題。
四、整治措施
(一)關于新增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問題。結合我鄉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專項整治行動堅決遏制新增的任務一并推進,以“零容忍”的態度依法依規嚴肅處理,消除違法狀態。重點整治產業類、公共管理服務類項目實質性違法違規占用耕地,尤其是占用永久基本農田問題;對住宅類房屋,要統籌考慮農村村民住房用地保障情況,依法穩妥處置,重點整治強占多占、非法出售等惡意占地建房行為。
(二)關于違法違規占用耕地超標準建設綠化帶,特別是公路兩側用地范圍外以及在河渠兩側、水庫周邊占用耕地及永久基本農田超標準(縣鄉道路不得超過3米,鐵路、國道省道不得超過5米)建設綠化帶與綠色通道問題。結合我鄉耕地衛片監督發現問題圖斑的整改一并推進,對超標準占用耕地及永久基本農田的,穩妥處置并整改恢復為耕地。對未經批準占用永久基本農田建設綠色通道的,穩妥處置并整改恢復為耕地。
(三)關于違法違規占用耕地綠化造林或將耕地轉為園地等其他類型農用地問題。結合我鄉耕地衛片監督發現問題圖斑的整改一并推進,對20xx年違規占用耕地及永久基本農田造林,在國家批準的生態退耕規模和范圍外擅自退耕還林還草的,結合實際穩妥處置整改恢復為耕地;對違法占用永久基本農田種植苗木等用于綠化裝飾以及其他破壞耕作層植物的,結合實際穩妥處置并整改恢復為耕地。毀壞種植條件的,處以罰款,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對20xx年將耕地轉為園地等其他類型農用地的,結合實際督促引導恢復為耕地。未經批準改變一般耕地地類的,原則上整改恢復為耕地,確實難以恢復的,報請縣級人民政府統一組織落實耕地“進出平衡”;對于未經批準違法違規占用永久基本農田發展林果業或挖塘養魚的',結合實際穩妥處置并整改恢復為耕地。其中屬于20xx年9月1日以后的,要依照《土地管理法實施條例》責令限期改正,嚴肅整改查處。
(四)關于違法違規占用耕地實施推填土問題,結合實際督促恢復為耕地。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加強組織領導。為抓好該項工作,成立興隆鄉違法違規占用耕地重點問題整治工作領導小組,負責統籌調度違法違規占用耕地重點問題整治工作。
(二)明確職責,認真組織自查。鄉級相關部門、各村(社區)要協調聯動、相互支持配合,確保工作順利推進。鄉自然資源所負責違法違規占用耕地挖湖造景問題和違法違規占用耕地 實施推填土問題摸排整治指導工作,并結合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工 作、國土變更調查、土地衛片執法,耕地衛片監督、耕地保護督察等資料梳理問題,將梳理出的涉及各類重點整治的問題下發到各村(社區)進行整治。鄉自然資源所、鄉農業服務中心負責新增亂占耕地建房問題的摸排整治指導工作,并結合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工作、國土變更調查、土地衛片執法、耕地衛片監督、耕地保護督察等。鄉自然資源所、鄉林業環保站、鄉交管站負責違法違規占用耕地超標準建設綠化帶、綠色通道問題和違法違規占用耕地綠化造林或將耕地轉為園地等其他類型農用地問題的摸排整治指導工作,各村(社區)負責轄區內各類重點整治問題的摸排和整治工作。
(三)統籌有序推進,按時報送成果。本次整治工作時間緊、 任務重、要求高。立即全面啟動整治工作,各村(社區)開展自查自糾。對于自查發現問題,要按照問題清單,聚焦重點問題,結合實際,按照整治要求逐宗明確整治措施和整治時限,消除違法狀態。堅決防止搞“簡單化”“一刀切”。
(四)強化整改查處,嚴肅追責問責。對違法違規占用永久基本農田、改變耕地地類的,要最大限度恢復為耕地,確實無法恢復的,必須按照有關規定落實耕地占補平衡,補劃永久基本農田。對實質性違法建設行為,要從重嚴處對違法違規占用耕地,對從事非農業建設的,應拆除復耕,恢復土地原種植條件。對項目批準責任人和違法當事人涉及黨紀政務處分的,要移送紀檢監察機關追究責任;對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
違建房屋整治方案23
一、出臺背景
為貫徹落實對堅決遏制農村亂占耕地建房蔓延勢頭重要精神,嚴守耕地紅線,落實最嚴格的耕地保護制度和最嚴格的節約用地制度,全力整治亂占耕地建房問題,既采取措施,強化監管,又保障農民合理建房用地需求。
二、政策依據
《土地管理法》、《城鄉規劃法》、《基本農田保護條例》、《農村土地承包法》、《關于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八不準”的通知》(自然資發〔20xx〕127號)等文件規定。
三、主要內容
(一)整治范圍。根據市農村亂占耕地建房整治分類處置工作要求,納入分類處置工作范圍的為住宅類、產業類、公共服務類三類農村建房。
住宅類(包括單戶住宅和多戶住宅):單戶住宅是指一戶一棟的村民住宅,多戶住宅是指一棟房屋由多戶人居住的農村村民住宅。
產業類:包括農產品加工點、工業生產用房、商業用房、旅游用房、倉儲物流用房等。
公共管理服務類:指農村用于公共服務的房屋,包括“兩委”辦公用房,機關單位辦公用房,學校、幼兒園等教育設施,敬老院等養老服務設施,圖書館、閱覽室、禮堂及已硬化的公共廣場等文化娛樂實施,衛生站、垃圾處理站、公共廁所等醫療衛生設施,祠堂、寺廟、教堂等設施。
(二)整治措施。
住宅類:一是對符合“一戶一宅”政策、符合分戶條件且在規定宅基地標準內的農村居民住宅,占用耕地建住宅的,按照《農業農村部自然資源部關于規范宅基地管理工作的指導意見》(云農經發〔20xx]5號)文件要求,由農業農村部門完善用地手續;二是對超出宅基地標準,超出面積較小的建議鼓勵自行整改拆除;三是對于惡意侵占的情況,堅決拆除;四是對于不符合規劃或者涉及占用永久基本農田的,一律拆除復墾。產業類:一是對符合設施農用地政策實屬農用地管理(不占基本農田)的,由各鄉鎮完善備案手續;二是對違反農村建房“八不準”、“農地非農化”建設經營性建筑的,按照“土地管理法”相關法律法規依法進行查處,拆除違法建筑并復墾到位。對20xx年7月3日后新增的農村亂占耕地建房“零容忍”,實現“零新增”,發現一起堅決查處一起;三是對于重點項目等違法用地項目,由項目行業主管部門會同鄉(鎮)人民政府、農場社區制定整改計劃和整改措施,協調建設用地指標、占補平衡等要素,統籌安排完善用地手續和違法用地項目,按照“先查處、再完善”的原則。
公共管理服務類:一是土地現狀和規劃都為建設用地的公共設施,按要求完善用地手續;二是違法建設的.農村公共基礎設施由村集體組織負責整改,未在規定期限內處置到位的,由市自然資源局立案查處,并交由相關部門對村集體組織負責人進行問責。
四、文件執行范圍和有效期限
執行范圍為景洪市轄區內的住宅類、產業類、公共管理服務類亂占耕地建房行為;有效期限為文件印發之日至20xx年12月25日止。
五、什么是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八不準”?
一是不準占用永久基本農田建房;二是不準強占多占耕地建房;三是不準買賣、流轉耕地違法建房;四是不準在承包耕地上違法建房;五是不準巧立名目違法占用耕地建房;六是不準違反“一戶一宅”規定占用耕地建房;七是不準非法出售占用耕地建的房屋;八是不準違法審批占用耕地建房。
需要注意的是,《通知》規定了不準亂占耕地建房的8種情形,并不意味著沒有列入的行為就是允許的。對“八不準”未涵蓋的其他農村亂占耕地行為,也要依法依規予以嚴厲打擊。
違建房屋整治方案24
一、總體目標
充分認識耕地保護的極端重要性和遏制農村亂占耕地建房的緊迫性,既保障好農民的合理建房需求,又要采取措施,強化監管,堅持遏制亂象,要依法依規,分類處置,重點整治強占多占、非法出售等惡劣占地建房行為,切實加強領導,全力做好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問題整治工作,堅決守住耕地紅線。
二、宣傳內容
(一)宣傳農村亂占耕地建房法律法規及相關政策。結合工作實際,深入學習貫徹7月3日、7月13日中央、省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問題整治工作電視電話會議精神和7月22日州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問題整治工作專題會議精神,進一步加大對整治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問題的宣傳力度,向社會廣泛公告、宣傳基本農田“五不準”、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八不準”、“十個一律”等相關規定,讓老百姓充分認識到亂占耕地建房的嚴重性和危害性。
(二)提高人民群眾法律法規及相關政策的知曉度。結合我縣具體情況,大力宣傳各類有關農村亂占耕地建房法律法規及相關政策,不斷提高人民群眾農村亂占耕地建房法律法規及相關政策的知曉度。
(三)加強對耕地保護的相關法律法規宣傳。
加強對《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基本農田保護條例》等法律法規的宣傳。
三、宣傳方式
(一)媒體宣傳
1.新聞媒體集中宣傳。借助電視媒體、廣播等媒體播放宣傳內容,展示整治過程、整治成果的專題、專刊,動態報道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問題整治典型案例。
2.縣級通報。通過縣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問題整治工作領導小組定期督查通報,召開會議,大力宣傳整治過程的做法、措施。
(二)社會宣傳
1.各部門、各鄉鎮(街道)要及時更新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問題整治工作宣傳欄,利用滾動屏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問題整治工作的相關宣傳內容。
2.各鄉鎮(街道)的主干道、重要節點、戶外廣場等場所設置宣傳標識、標語,張貼戶外宣傳海報營造濃厚的`整治氛圍。
3.各鄉鎮(街道)利用趕集日設立咨詢臺和展示宣傳展板,發放有關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問題整治工作宣傳內容的資料。
4.各鄉鎮(街道)充分發揮基層干部作用,進村入戶發放宣傳小冊,利用櫥窗、黑板報、宣傳墻、宣傳欄等進行宣傳,提高群眾的知曉率。
(三)文化宣傳
開展文藝進社區(下村)活動。組織轄區各類文藝團隊,創作以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問題整治工作為主題的文藝節目進行演出宣傳。
(四)教育宣傳
1.在全縣中小學宣傳有關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問題整治工作宣傳內容,播放宣傳短片;利用校園廣播、宣傳板報等陣地開展豐富多彩的宣傳教育活動。
2.在學校開展挑戰基本農田“五不準”、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八不準”和“十個一律”背誦等活動,擴大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問題整治工作宣傳的覆蓋面。
四、宣傳報送流程
各部門、各鄉鎮(街道)要嚴格按照本方案的工作要求,在宣傳工作中發現問題及時上報、及時反饋、及時制止,構成違建及時移交執法部門依法查處,把當月開展工作情況制作臺賬,匯總后于每個月28號前將工作情況上報黎平縣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問題領導小組辦公室以便準確掌握和分析研究。
五、工作要求
(一)要加強組織領導
把整治工作作為當前重要政治任務,切實加強組織領導,抓實、抓細、抓出成效。各鄉鎮(街道)、各部門也要組織專門人員來抓,采取有效措施,確保完成工作任務。
(二)認真策劃
各鄉鎮(街道)、各部門要根據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問題整治工作的目標任務,結合各自的職能和實際情況,認真制定宣傳計劃,精心策劃組織本轄區、本單位的宣傳工作。
(三)積極協調配合。
各鄉鎮(街道)、各部門一定要高度重視本部門、本轄區工作領域范圍亂占耕地建房的有關問題。要以“零容忍”的態度依法嚴肅處理,該拆除的要拆除,該沒收的要沒收,該復耕的要限期恢復耕種條件,該追究責任的要追究責任,做到“早發現、早制止、嚴查處”,嚴肅追究監管不力、失職瀆職、不作為、亂作為問題,堅決守住耕地保護紅線。要相互溝通聯系、做到上下聯動、協調配合,保障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問題整治工作穩妥有力有序有效推進。
(四)周密考慮部署。
1、集中力量對轄區內亂占耕地建房問題開展全覆蓋、拉網式排查清理,在摸清底數、掌握情況的基礎上,根據占地性質、占地人群等情況分類施策,既要保障好農民合理建房需求,又要重點整治強占、多占、非法出售、惡意占地等行為。
2、要認真總結大棚房整治、違建別墅整治經驗教訓,健全預防預警、綜合整治等長效機制,抓住問題根本,實施長期監管,為整治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工作提供參考借鑒。
3、要加強政策研究,深入學習有關政策要求,積極爭取上級部門工作指導,吃透摸準工作方向,研究出臺相關工作流程步驟,實行疏堵結合,為順利開展整治、宣傳工作提供有力保障,以扎實的行動確保黨中央、省、州、縣的決策部署落到實處。
(五)增強宣傳效果。
要做好宣傳發動,加強思想工作預熱,各鄉鎮(街道)、各部門要將其納入重要議事日程持續推進,重點向農村廣大干部、群眾進行廣泛深入宣傳教育,教育農村干部、群眾正確處理個人和集體的關系、眼前利益和長遠利益的關系,決不允許任何個人和單位亂占濫用耕地。
(六)加強宣傳保障。
該項宣傳工作尤為重要,各鄉鎮(街道)、各部門一定要高度重視,將該項工作作為首要任務來抓好落實,在宣傳工作中確保做到“三保障”交通工具有保障、宣傳經費有保障、工作專班有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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