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違建房屋整治方案

時間:2023-04-20 13:44:09 雪桃 方案 我要投稿

違建房屋整治方案(通用12篇)

  為了確保事情或工作科學有序進行,時常需要預先開展方案準備工作,方案是書面計劃,是具體行動實施辦法細則,步驟等。優秀的方案都具備一些什么特點呢?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違建房屋整治方案,歡迎閱讀,希望大家能夠喜歡。

違建房屋整治方案(通用12篇)

  違建房屋整治方案 1

  為加強農村房屋建筑安全管理,消除安全隱患,確保農民群眾居住及公共活動安全。按照《xxx市住房城鄉建設局關于印發<全市農村房屋建筑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專項行動方案>的通知》(平建辦〔20xx〕100號)要求,結合實際情況,制定本方案。

  一、總體要求

  堅持“屬地管理、條塊結合”的原則,以村(社區)為主體,全面開展排查整治行動,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突出農村房屋安全問題導向,有力有效排查整治農村房屋建筑安全隱患,堅決遏制農村房屋安全事故,切實保障人民生命財產安全,為我鎮高質量發展提供堅實的安全保障。

  二、目標任務

  通過開展為期5個月的農村房屋建筑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專項行動,集中力量摸底排查、處置整治;2個月內整治、化解一批重大農村房屋建筑安全隱患;5個月內基本消除重點區域的農村房屋建筑安全隱患。

  三、工作安排

  (一)動員部署(20xx年10月9日前完成)

  各村(社區)要結合本地實際制定實施方案,召開動員部署會議,明確具體任務、行動要求和職責分工,同時加大宣傳力度,提高群眾安全建房和安全用房意識。

  (二)摸底排查(20xx年10月10日-11月10日)

  按照屬地管理原則,采取業主自查,各村排查,對全鎮農村房屋建筑安全隱患開展全覆蓋集中排查。

  1、排查重點

  排查重點是農家樂、賓館、飯店、酒店、商業綜合體等人員密集場所,大型集會、慶典、展覽、展銷等密集場所。未經審批、未經專業設計施工、用于經營的自建房。

  在排查過程中,堅持九個重點“不放過”。

  (1)建設年限長、建設標準低、失修失養的房屋;

  (2)未按規定審批、無專業設計、無專業施工、無竣工驗收的三層及以上房屋;

  (3)擅自加層、改擴建的房屋;

  (4)生產、經營、居住功能混雜的“三合一”自建房;

  (5)用于出租特別是群租牟利的自建房;

  (6)擅自改變功能作為居住使用的廠房;

  (7)池塘、河道、高邊坡回填等軟弱地基上的自建房;

  (8)處于地震斷裂帶上未按照抗震要求設計建造的房屋;

  (9)其他存在安全隱患的房屋。

  2、排查步驟

  (1)業主自查。業主是房屋安全第一責任人,村委會要組織業主對照排查標準(可參照農村危房相關技術標準)進行自查,填報相關信息,整改自查發現的隱患,并將自查整改情況和自查表報告鄉鎮。

  (2)各村(社區)排查。排查與業主自查自糾工作同步開展,要逐幢對房屋是否經過專業的設計、施工,是否擅自改變房屋結構和使用功能,是否存在工程質量安全隱患進行排查,做到不漏一戶一房。

  (三)處置整治(20xx年11月11日至20xx年1月31日)

  1、按照有安全隱患的'房屋“零容忍”,人民群眾住房安全有保障的要求,本著“急的先查先治”原則,各地對排查發現的房屋安全隱患要抓緊徹底整治。對整體危險和局部危險房屋,要采取果斷措施,懸掛相應標示,該停用的,堅決停用;該拆除的,堅決拆除;該加固的,立即予以加固,徹底消除安全隱患。

  2、對存在重大安全隱患和危及周邊安全的房屋,特別是擅自加層的、磚混的、大跨度建筑物(構筑物)和未經專業設計施工的房屋,要邊查邊清,未能提供安全性證明的,要及時責成業主和使用人停止使用,立即撤出居住人員,騰空封房,及時排除隱患。存在一般安全隱患的房屋,村(社區)要責令業主采取措施消除隱患。

  3、對業主未按要求及時整改的,各村(社區)要耐心細致的做好思想工作,引導群眾提高安全意識,要將存在安全隱患的房屋信息及時告知房屋居住人,引導疏導撤離。

  四、工作要求

  (一)強化組織領導成立農村房屋建筑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專項行動領導小組,統籌協調解決工作落實中的重點、難點問題,監督檢查各村(社區)工作落實情況;組長由潘延杰擔任,副組長李會彬擔任,成員由姚浩彬、劉宗武、郭靈靈、王園園、王旻昊擔任,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主任由郭靈靈兼任。

  (二)加強工作保障各村(社區)要做好人員和經費保障,及時研究解決排查整治中遇到的困難和問題。

  (三)強化督促檢查。專項行動領導小組要采取“四不兩直”和“雙隨機”檢查方式,開展明察暗訪,可以聘請專家、有經驗的退休干部參加。對問題突出的重點區域和進展緩慢的村(社區)由鎮專項行動領導小組進行掛牌督辦,對重點隱患實行清單式管理,限期整改,逐一銷號清零。

  (四)強化長效管理堅持疏堵結合,建立健全網格化巡查、規劃設計引導、建材管控、工匠培訓等制度,加強源頭防范。加強農村建筑包括建筑風貌進行引導管控,嚴格執行無規劃不建設、無許可不建設。

  (五)落實整治責任各村(社區)要切實加強組織領導,明確排查整治責任;有關單位要密切配合,按照職責分工做到排查整治機構人員到位、工作責任到位。

  違建房屋整治方案 2

  根據xx省安全生產委員會辦公室《關于印發全省房屋建筑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專項行動方案的通知》(x安委〔20xx〕11號)和xx省安全生產委員會辦公室、xx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關于迅速開展全省房屋建筑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工作的通知》(x安委辦〔20xx〕67號)文件精神,為進一步加強學校安全風險管控和隱患治理,扎實推進安全專項整治三年行動和雙重預防體系建設,迅速深入排查治理房屋建筑安全隱患問題,有效管控各類安全風險,保障全校師生生命財產安全。經研究決定,在我校開展房屋建筑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專項行動。現將實施方案制定如下:

  一、工作目標

  以推進雙重預防體系建設為抓手,以堅決防范和有效遏制各類事故為目標,以落實安全生產監管責任和主體責任為主線,以規范安全生產行為為著力點,突出重點領域、危險部位、關鍵環節,嚴格排查治理風險隱患,全面提升學校安全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防范遏制各類安全事故發生,為學校事業高質量發展提供堅實有力的安全保障。

  二、組織領導

  為切實做好學校房屋建筑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專項行動工作,經研究,成立南陽理工學院房屋建筑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專項行動領導小組,成員如下:

  組長:xxx

  副組長:xxx、xxx

  成員:xxx、xxx、xxx、xxx、xxx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xxx、同志兼任辦公室主任。辦公室設在保衛處,其他成員單位主要負責人任辦公室成員。

  三、重點排查對象和內容

  (一)重點排查對象:

  學校管理的各類用房,含教學樓、經營性用房、實驗樓、圖書館、體育館、畢業大廳(會堂)、學生公寓、餐廳等場所,以及在建的房屋建筑。

  (二)重點排查內容:

  1、建設年限長、建設標準低;

  2、擅自改變使用功能的;

  3、擅自改變結構布局,改建擴建的房屋;

  4、“四無”違法建設的.(無正式審批、無資質設計、無資質施工、無竣工驗收)。

  四、成立專家組

  為有效推進我校房屋建筑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專項行動,根據文件精神,我校成立以基建處、土木工程學院、建筑學院、后勤服務中心、保衛處、建筑設計院相關人員組成的技術專家組,將依據省安全生產委員會統一制定的排查標準,按照相關法律法規、規程規范和技術標準,對照大排查大整治工作內容,集中組織開展風險隱患排查整治。

  五、時間安排

  從即日起至20xx年1月31日結束,分三個階段進行。

  (一)自查階段(20xx年12月29日—20xx年1月10日)各相關單位要對照排查內容,全面澄清校園內房屋建筑底數(含所有臨設、房屋類型、結構類型、建設年限、設計標準、施工協議)。并對房屋建筑安全隱患進行自查,主要自查內容為:人員密集場所中的“四無”建設房屋(無正式審批、無資質設計、無資質施工、無竣工驗收),擅自改變使用功能的房屋,擅自改變房屋結構布局、違法改建擴建的房屋、生產、經營、居住功能混雜的“三合一”的房屋,對自查出的隱患和問題,建立并動態更新“問題隱患”“整治措施”兩個清單,各相關單位要進行梳理匯總,提出初步的處置意見,并上報至專家組。

  (二)集中排查治理階段(20xx年1月11日至20xx年1月20日)。專家組要嚴格落實工作職責,對相關部門房屋建筑安全自查隱患排查情況逐項進行評估,并出具評估報告。對專家組排查出的隱患問題,各問題單位要按照“誰使用,誰負責”、“誰管理,誰負責”的原則,建立風險隱患排查治理清單和臺賬,明確整改責任人員、整改時限和整改措施,強化整改落實,實行跟蹤問效,整改銷號,閉環管理,重大隱患及時上報有關部門,確保所有隱患徹底整改到位。

  (三)總結鞏固階段(20xx年1月30日前)。領導小組將對各相關單位“問題隱患”“整治措施”兩個清單落實情況進行“回頭看”,確保安全隱患整改到位。各相關單位要以此次安全風險隱患大排查大整治專項行動為契機,結合本單位實際,對房屋建筑安全風險管控、隱患排查治理情況進行分析總結,不斷完善工作制度,健全安全管理工作長效機制。

  六、工作要求

  (一)切實加強組織領導。各相關單位要高度重視此次房屋建筑安全排查整治工作,以極端負責的態度抓好落實。明確任務分工,層層壓實責任,逐級傳導壓力;及時研究解決推進過程中出現的各種問題。

  (二)嚴格落實安全主體責任。各相關單位要嚴格落實主體責任,健全“明責、知責、履責、問責”的長效安全責任運行機制,堅決杜絕和防范各類生產安全事故的發生。

  (三)建立長效機制。各相關單位在開展隱患排查整治專項行動期間,要認真總結經驗,分析排查過程中出現的新情況和新問題,建立完善本單位房屋建筑安全管理長效機制,保障全校師生生命財產安全。工作開展情況請于20xx年1月30日前以書面形式上報南陽理工學院房屋建筑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專項行動領導小組。

  違建房屋整治方案 3

  為加快農村危舊房屋治理改造,全面消除我鎮農村房屋安全隱患,確保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根據省政府《關于開展農村房屋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工作的實施方案》(魯政辦字〔20xx〕143號)規定和市縣行業主管部門要求,在全鎮范圍開展“農村房屋安全隱患排查”專項行動,現制定如下實施方案:

  一、工作目標

  根據省市縣指示精神,按照誰擁有誰負責、誰使用誰負責、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邊排查、邊整治,以用作經營的農村自建房為重點,在全鎮開展農村危舊房屋拉網式排查,及時完成農村所有危房的排查建檔、農房鑒定及治理改造工作。在20xx年12月底前完成用作經營的農村自建房排查、登記,20xx年1月底前全面完成排查、登記工作,20xx年4月底前全面完成鑒定工作,2023年10月底前全面完成排查出的各類隱患。

  二、工作任務

  (一)排查范圍

  本鎮行政區域內的所有房屋。區分農村自建房和非自建房兩種類型,全面摸清房屋基本情況,包括建造年代、結構類型、建造方式等,建立農村房屋檔案和房屋綜合信息管理平臺。

  1、農村自建房。主要包括:

  (1)自住農村自建房。主要用于自住的農村自建房,包括閑置的農村自建房。

  (2)用作經營的`農村自建房。將原有自建住房改變用途,用作生產、經營用途的房屋。

  2、非自建房。主要包括:

  (1)公共管理和服務用房。指農村集體所有或租用的用于公共管理和公共服務的房屋,以及相關部門、行業系統、企事業單位所有或租用的用于公共管理和公共服務的房屋。

  (2)生產、經營用的非自建房。非農村自建房屋所有權人建設的用作出租和其他生產、經營用途的房屋。

  3、統建的農村安置房。指在農村范圍內由政府、有關機關、村集體等統一組織建設的農民安置房等。

  (二)排查內容

  一是要摸清轄區內各行政村房屋存在的主要質量安全隱患,調查農戶對危舊房的改造意愿,全面做好各行政村危舊房排查治理工作,明確農村危舊房排查治理領導和聯系人;二是房屋排查具體內容包括地址信息、家庭信息、房屋基本信息、房屋結構安全信息、房屋改造情況、房屋安全情況、用能情況等內容。三是摸底調查紙質版農村危舊房排查統計表于20xx年1月31日前報至鎮鄉建辦,未報送的房屋視為未存在安全隱患情況。

  (三)排查建檔對象

  各行政村為實施主體,重點對農村年久失修、殘損破舊、不御風雨、不具備基本居住條件的住房和農村建設質量差、主體結構損壞嚴重、超負荷使用以及房屋所處的不利地理環境進行全面排查,排查建檔要同步進行(即排查一戶,建檔一戶)。各村要對危舊房進行房屋質量安全進行初步判斷,對初步判斷為危險的.房屋,鎮政府將組織專業技術人員或聘請第三方中介機構進行評估和鑒定,對存在疑問的房屋,報縣住建局統一組織二次鑒定。各村要進一步完善危舊房屋應急保障措施,一旦發現房屋安全問題或出現異常變化,迅速開展應急處置,做到邊排查、邊建檔、邊騰空、邊治理。整個排查、建檔和鑒定工作于20xx年4月底前完成。

  (四)整治內容

  各村要對排查中發現的農村各類房屋安全隱患,結合“一戶多宅”進行整治,該騰空的立即騰空,該拆除的堅決拆除,該維修的及時維修,該監控的加強監控。對自住C級、D級危險房屋要采取必要措施消除安全隱患;對已經列入農村困難家庭危房改造的,要分年度有序實施,盡快采取修繕、加固、新建等方式予以改造治理;對急需改造的危險房屋要優先列入改造計劃,確保不發生安全事故和上訪事件。各類危改戶必須在2023年10月底前全面完成改造任務。

  三、實施步驟

  此次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專項行動工作從20xx年11月1日起至2023年10月底結束,共分為四個階段進行。

  (一)普查核查階段(20xx年11月1日—20xx年1月31日)。以行政村為單位,組織人員對農村群眾住房情況進行全面普查,掌握群眾住房基本情況,確定危房戶并登記其基本信息。其中,用作經營的農村自建房排查、登記工作必需于20xx年12月底前完成。

  (二)數據匯總階段(20xx年2月1日—4月31日)。各行政村匯總統計數據,掌握本村住房安全狀況,分門別類梳理建檔,對存在疑問的房屋,鎮政府將組織專業技術人員或聘請第三方中介機構進行評估和鑒定,確保各項統計數據真實、可靠。

  (三)推進治理改造階段(20xx年5月1日—2023年10月31日)。各村要對排查中發現的農村各類房屋安全隱患,結合“一戶多宅”整治和宅基地有償退出機制,落實分類處置措施,制定改造計劃,有序組織實施。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各村要深刻認識做好危舊房大排查工作的重要意義,進一步加強組織領導,下定決心推進危房治理工作,堅決杜絕僥幸心理、畏難情緒;要明確責任,建立危舊房屋安全管理檔案,健全房屋安全管理制度,加強日常管理工作;要結合本村實際,抽調責任心和工作能力強的人員開展排查工作,切實把工作做好。

  (二)細化部門分工。各行業主管部門要加強協作,建立健全農村房屋建設管理長效機制,共同推進農村房屋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工作。應急辦負責指導農村人員密集場所房屋的消防安全管理;國土部門負責指導農村依法依規用地,做好地質災害易發區的災害風險排查;農業辦按職責負責農村宅基地管理有關工作,組織指導農村人居環境和村莊整治;市場監督管理部門負責指導農村經營場所涉及的營業執照和食品經營許可證復查工作;各農村學校、幼兒園負責指導農村學校、幼兒園房屋安全管理;公安機關負責指導農村旅館業特種行業許可證復核工作;民政部門負責指導養老院、幸福院等農村養老服務設施安全管理;司法所負責配合有關部門做好農村房屋建設管理制度完善,強化法律保障;財政所負責將農村房屋安全管理相關經費撥付;文旅部門負責指導農村文化和旅游場所安全管理;衛健部門負責指導農村醫療場所安全管理。

  (三)強化責任落實。本次大排查工作任務繁重,各村要根據上級指示精神,重點排查建造年代較長、建設標準較低、失修失養嚴重的居民住宅房屋,及時發現安全隱患,確保不留死角;要做到早部署、早行動、早處置,不能有拖拉意識,更不能相互推諉,對群眾反映的房屋安全隱患的線索和苗頭,必須認真對待,第一時間趕赴現場查看,一旦發現房屋情況危險,必須立即采取果斷措施,迅速轉移相關人員,確保不發生人員傷亡事故,確保責任到位、工作到位;凡因工作不實或統計不準,弄虛作假、虛報亂報的造成未改造發生房屋垮塌造成人員傷亡的將追究相關人員責任。

  (四)精細化扎實推進。危舊房大排查工作事關人民生命財產安危,容不得絲毫馬虎。各村要有的放矢地開展工作,做好摸底整改工作,努力做到一戶家庭不遺漏、一個數據不搞錯。在排查中發現存在安全隱患的,要盡快開展安全鑒定,根據鑒定結果確立安全等級,制定落實治理方案和措施,盡快消除安全隱患。

  (五)加強督導考核。此項工作時間緊、任務重,各村一定要旨化責任意識,全力推進工作進行,鎮黨委政府也將對各村嚴加考核。對工作推進情況行動進行通報,對推進工作有力、任務完成情況好的村,給予通報表揚;對工作進展緩慢的村進行通報批評,并對主要負責人進行約談問責。因工作拖拉、不作為、不落實造成嚴重后果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違建房屋整治方案 4

  根據《福建省人民政府辦公廳轉發省住建廳等六部門關于全省房屋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專項行動方案的通知》(x政辦〔20xx〕11號)、《xx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xx市房屋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專項行動工作方案的通知》(x政辦〔20xx〕22號)和《南靖縣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南靖縣房屋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專項行動工作方案的通知》(x政辦〔20xx〕15號),為進一步加強全鎮房屋安全管理,全面消除安全隱患,確保全鎮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特制定本方案。

  一、總體要求

  堅持“黨委領導、政府負責、行業主管、村建主責、村(居)落實”的原則,突出問題導向,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疏堵結合,有力有效排查整治房屋安全隱患,嚴肅追責問責,堅決遏制房屋安全事故,切實保障人民生命財產安全。

  二、工作目標

  通過開展為期一年的專項行動,集中摸排在建建筑工程和已建房屋各類安全隱患,按照“全覆蓋、細排查、重整治、保安全”的要求,及時發現問題、分類登記入賬、認真進行整治,3個月內整治、化解一批重大房屋安全隱患;一年內基本消除重點區域的房屋安全隱患。爭取通過三至五年的努力,全面消除房屋安全隱患,改善城鄉面貌。

  三、整治重點

  按照屬地管理原則,對全鎮在建建筑工程和已建房屋安全隱患開展全覆蓋集中排查。

  (一)在建建筑工程

  1、工程參建各方主體建立健全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和項目管控體系,落實安全生產資金投入,配齊安全管理機構和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加強員工安全教育培訓和安全技術交底等落實安全生產主體責任情況;

  2、工程參建有關責任主體安全專項施工方案編制、審核、專家論證及現場實施等情況;

  3、按有關規定落實重大危險源辨識、登記、評估和監控制度,加強對施工現場建筑起重機械、基坑支護、土方開挖、高邊坡、外腳手架、模板工程等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管理,加強現場施工用電、消防安全管理;

  4、落實應急管理措施,建立健全事故災害應急處置機制,落實特殊季節、災害天氣安全防范措施情況;

  5、加強對農村在建房屋工程地基基礎、承重結構、抗震構造設施、圍護結構及現場外腳手架、模板等危險性較大的部位和環節檢查。

  (二)已建房屋

  1、建設年限長、建設標準低、失修失養,經屬地政府或有關部門鑒定的危房;

  2、未按有關規定審批、無專業設計、無專業施工、無竣工驗收的房屋(含廠房);

  3、擅自加層、改擴建的房屋;

  4、生產、經營、居住功能混雜的“三合一”自建民房;

  5、用于出租特別是群租牟利的自建房;

  6、擅自改變功能作為居住使用的廠房;

  7、池塘、河道、高陡邊坡回填等軟弱地基上的自建房;

  8、受強降雨災害侵襲或受地質災害威脅的房屋;

  9、項目紅線范圍內或重點發展區域周邊違規搶建的房屋;

  0、項目建設過程中部分征遷,未完全拆除的房屋;

  1、農村因地災點搬遷、危房改造等工作騰空的房屋;

  2、企業因停產、改制等情況閑置的老舊廠房,工礦區臨時搭蓋的簡易工棚、移動板房以及生活小區周邊臨時搭蓋的農貿市場等經營場所。

  特別是鎮區及周邊中心村莊等重點區域,未經審批、未經專業設計施工,用于經營性的自建房作為本次排查整治的重中之重。

  四、工作安排

  (一)動員部署(2月28日前完成)

  結合本地實際按照本次整治專項行動有關要求制定實施方案,召開動員部署會議,明確具體任務、行動要求和職責分工;同時,充分利用新聞媒體、微信等各種宣傳手段廣泛發動,推行媒體公示制,定期公布排查整治情況,及時曝光違法違規典型案例,形成全社會參與的強大輿論聲勢,提高群眾建房和使用安全意識。

  (二)摸底排查(5月31日前完成)

  按照屬地管理原則,采取“業主自查,村(居)排查,鎮專項行動領導小組抽查”方式,對全鎮房屋安全隱患開展全覆蓋集中排查。

  1、排查步驟

  (1)自查自糾。業主是房屋安全第一責任人,3月31日前,村(居)委會要組織業主對照排查標準進行自查,填報相關信息,整改自查發現的隱患,并將自查整改情況和自查表報告鎮。

  (2)村(居)排查。排查與業主自查自糾工作同步開展,要逐幢對房屋是否經過專業的設計、施工,是否擅自改變房屋結構和使用功能,是否存在工程質量安全隱患進行排查。

  (3)鎮專項行動領導小組抽查。鎮專項行動領導小組要實地組織抽查,并利用衛片航拍技術,將重點區域排查結果在衛片編號標記,實行比對核查。

  2、排查方法。排查工作應以公安機關標準地址二維碼管理信息為基礎,抽調設計、施工、監理、檢測等單位的專業技術人員參加。各村(居)要發動群眾參與,建立投訴舉報制度,公布舉報電話,對核實的舉報線索堅決予以查處,并給予舉報人適當獎勵。

  3、立卡建檔。排查發現存在安全隱患的房屋信息全部錄入全省統一的信息系統,隱患排查、跟蹤處置全過程留痕,實現對整治專項行動的信息化閉環管理。按照“誰排查誰簽字、誰管理誰負責”的要求。

  (三)處置整治(20xx年12月31日前完成)

  1、按照有安全隱患的房屋“零容忍”,人民群眾住房安全有保障的要求,本著“急的先查先治”原則,各村(居)對排查發現的房屋安全隱患要抓緊徹底整治。對整體危險和局部危險房屋,各村(居)要采取果斷措施,徹底消除安全隱患,該停用的,堅決停用;該拆除的,堅決拆除;該加固的,立即予以加固。

  2、對存在重大安全隱患和危及周邊安全的房屋,特別是擅自加層的、磚混的、未經專業設計施工的房屋,要邊查邊清,未能提供安全性證明的,要及時責成業主和使用人停止使用,立即撤出居住人員,騰空封房,責令限期拆除,排除隱患。存在一般安全隱患的房屋,責令業主采取措施消除隱患。

  3、對業主未按要求落實整改的,可按照《行政強制法》《國務院關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責任追究的規定》《福建省違法建設處置若干規定》和《福建省人民政府關于重大安全事故行政責任追究的規定》等,依法強制執行,采取停止供水、供電、供氣服務等措施。對將危險房屋作為經營場所,特別是無證無照從事經營的,要依法進行查處。以暴力、威脅、恐嚇干擾排查整治行動,涉嫌違法犯罪的,公安機關要依法查處,對業主和使用人涉嫌犯罪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四)總結提升(20xx年2月29日前完成)

  鎮專項行動領導小組對各村(居)專項行動實施情況進行“回頭看”,對賬驗收,全面評估專項行動成效,提出補缺補漏具體措施,健全長效管理制度。

  五、保障措施

  (一)強化組織保障。成立專項行動領導小組(具體名單詳見附件1),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掛靠村建站,負責抓好統籌協調和推進落實。

  村建站負責牽頭抓好對排查出來的“兩違”建筑進行依法處置;國土所負責做好規劃管控和地災點綜合防治等相關工作;農業農村辦負責牽頭抓好農村建房、村莊治理等相關工作;派出所做好戶籍信息、二維碼門牌信息、外來人口出租登記信息的對接,做好出租房治安管理等相關工作;市場監管管理所負責嚴格把好市場主體準入關,對于利用危險房屋從事無證無照經營的,依照相關規定予以嚴厲查處;安辦負責牽頭開展專項行動督促檢查,確保專項行動取得實效。各有關所站在此次行動中,要注重運用法律、行政等多種手段,多管齊下,綜合施策,推動解決疑難問題和重大矛盾。

  (二)強化督促檢查。專項行動領導小組采取“四不兩直”和“雙隨機”檢查方式,開展明察暗訪,可以聘請專家、有經驗的退休干部參加。對問題突出的重點區域和進展緩慢的村(居)進行掛牌督辦,對重點隱患實行清單式管理,限期整改,逐一銷號清零。

  (三)強化紀律保障。要主動作為,奮勇擔當,結合安全隱患綜合整治、“大棚房”問題清理整治、農村人居環境整治、“百路千村”“兩違”綜合治理等工作,以鐵的紀律抓好工作落實,絕不允許推諉扯皮、被動應付,不得以罰代批。要結合掃黑除惡,堅決鏟除排查發現的黑惡勢力和保護傘。對責任落實不到位、工作推進不力的相關責任人,要依法依紀嚴肅問責。

  (四)強化日常監管。要建立聯合執法機制,加強日常巡查管控,發現存在安全隱患的項目,要督促責任單位落實整改措施,限期整改到位,對拒不整改的或整改不到位的,要采取有力措施嚴肅查處。

  (五)強化輿論監督。要充分利用微信、電視、報紙、互聯網等媒體,加大對專項行動的宣傳報道,開通公布專項行動投訴受理電話,暢通投訴渠道,發揮輿論導向作用,引導廣大群眾積極參與,營造安全生產齊抓共管、人人參與的良好氛圍。

  舉報投訴電話:xxx。

  (六)強化長效管理。堅持疏堵結合,認真對待群眾實際困難,建立健全各項機制,保障群眾日常生產生活。建立健全網格化巡查、規劃設計引導、建材管控等制度,加強源頭防范。推動“多規”銜接,保障村民建房用地及用地指標要求,強化規劃管控,簡化農村村民住宅建設審批程序。

  各村(居)每季度第一個月2日前將本轄區上季度整治落實情況(含附件2-4更新情況)報送鎮專項行動領導小組辦公室(聯系人:xxx)。

  違建房屋整治方案 5

  根據《xx省人民政府辦公廳轉發省住建廳等六部門關于全省房屋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專項行動方案的通知》(x政辦〔20xx〕11號)、《中共xx市委辦公室xx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加強房屋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開展房屋安全隱患排查的相關要求,確保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結合我鎮實際,由鎮組織開展老樓危樓安全大排查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總體要求

  堅持黨委領導、政府負責、行業主管主責、鄉鎮(街道)落實的原則,各村強化屬地管理責任,迅速、全面、徹底的組織開展轄內房屋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工作,不漏一棟,不漏一戶,突出房屋安全問題導向,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疏堵結合,有力有效排查整治房屋安全隱患,嚴肅追責問責,堅決遏制重特大房屋安全事故,切實保障人民生命財產安全,為我鎮高質量發展落實趕超提供堅實的安全保障。

  二、工作目標

  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原則,全面開展房屋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專項行動,通過開展為期一年的房屋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專項行動,集中力量摸底排查、處置整治。3個月內整治、化解一批重大房屋安全隱患;一年內基本消除重點區域的房屋安全隱患。各村、相關部門要創造條件,爭取通過三至五年的努力,推動集中連片舊屋區改造、新村建設改造,及時發現問題,采取有效措施,全面消除房屋安全隱患,保障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改善城鄉面貌。

  三、排查整治步驟和時間安排

  (一)動員部署。新橋鎮實際按照本次整治專項行動有關要求制定實施方案,20xx年3月7日召開全鎮干部、各村主干及相關部門動員部署會議,明確具體任務、行動要求和職責分工,鎮、村成立相關組織機構,制定排查實施方案,做好宣傳發動工作,確保檢查工作有序展開。

  (二)摸底排查(5月20日前完成)。

  各單位、村按照屬地管理原則,采取業主自查,鎮排查,市政府抽查的方式,對全鎮房屋安全隱患開展全覆蓋集中排查,并建立臺賬、清單。

  1、排查重點。

  堅持七個重點“不放過”:

  (1)建設年限長、建設標準低、失修失養,經鑒定的危房;已列入市級存在“紅”“橙”“黃”“藍”等級安全隱患的房屋(含廠房)。

  (2)未按規定審批、無專業設計、無專業施工、無竣工驗收的房屋(含廠房);

  (3)“兩違”房屋(含廠房)及擅自加層、改擴建的房屋(含廠房);

  (4)生產、經營、居住功能混雜的“三合一”自建房;

  (5)用于出租特別是群租牟利的自建房;

  (6)擅自改變功能作為居住使用的廠房;使用廢棄的臨時施工設施作為生產和居住場所;

  (7)池塘、河道、高邊坡回填等軟弱地基,特別是易受自然災害侵襲、易發生地質災害的自建房。

  特別是城鄉結合部、城中村、各類開發區(工業園區)及周邊等重點區域,未經審批、未經專業設計施工、用于經營的自建房,要作為本次排查整治的重中之重。不屬于上述情形,主要用于自住的三層(含)以下自建民房,由房屋所有人自行采取整修、加固等措施,消除安全隱患,確保使用安全。

  2、自查階段(3月20日前)。

  (1)自查自糾。業主是房屋安全第一責任人,3月20日前,各村委會要組織業主對照排查標準進行自查,填報相關信息,整改自查發現的隱患,并將自查整改情況和自查表報告鎮規劃所(附件2)。

  (2)各村、各鎮直相關單位排查。排查與業主自查自糾工作同步開展,要逐幢對房屋是否經過專業的設計、施工,是否擅自改變房屋結構和使用功能,是否存在工程質量安全隱患進行排查(附件2)

  3、排查方法。排查工作應以公安部門標準地址二維碼管理信息為基礎,抽調設計、施工、監理、檢測等單位的專業技術人員參加,各相關部門要發動群眾參與,建立投訴舉報制度,公布舉報電話,對核實的舉報線索堅決予以查處,并給予舉報人適當獎勵。

  4、立卡建檔。隱患排查、跟蹤處置全過程留痕,排查發現存在安全隱患的房屋信息全部錄入全省統一的信息系統。按照“誰排查誰簽字、誰管理誰負責”的要求,排查結果應經屬地各村主干、各包村片長審核簽字,于6月上旬上報鎮專項行動領導小組辦公室備案(附件3)。

  (三)處置整治(20xx年2月20日前完成)。

  1、按照有安全隱患的房屋“零容忍”,人民群眾住房安全有保障的要求,本著“急的先查先治”原則,各地對排查發現的房屋安全隱患要抓緊徹底整治。對整體危險和局部危險房屋,各地要采取果斷措施,徹底消除安全隱患,該停用的,堅決停用;該拆除的,堅決拆除;該加固的,立即予以加固。

  2、對存在重大安全隱患和危及周邊安全的房屋,特別是擅自加層的、磚混(土坯)的、未經專業設計施工的房屋,要邊查邊清。未能提供安全性證明的,要及時責成業主和使用人停止使用,立即撤出居住人員,騰空封房,責令限期拆除,排除隱患。存在一般安全隱患的房屋,各村要責令業主采取措施消除隱患。

  3、對業主未按要求落實整改的,可按照《行政強制法》、《國務院關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責任追究的規定》、《xx省違法建設處置若干規定》和《xx省人民政府關于重大安全事故行政責任追究的規定》等,依法強制執行,采取停止供水、供電、供氣服務等措施。各村要將存在安全隱患的房屋信息及時告知房屋居住人,引導疏導撤離,屬于出租房屋居住人的,地方政府要妥善處理居住人員的居住問題。對將危險房屋作為經營場所,特別是無證無照從事經營的,要依法進行查處。以暴力、威脅、恐嚇干擾排查整治行動,涉嫌違法犯罪的,公安部門要依法查處,對業主和使用人涉嫌犯罪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4、符合“危房改建政策”的拆除后的房屋,符合城鄉自建房政策的.,由屬地政府優先納入危房改造計劃,由房屋所有人按規定報批后予以重建。

  四、工作要求

  1、落實監管責任

  (1)各村要認真落實主體責任、屬地責任,細化職責分工,加強統籌協調,確保按時完成排查整治任務,具體承擔本轄區內排查整治工作。

  (2)房屋(含廠房)所有人是房屋管養以及安全使用的第一責任人,負責隱患房屋的整修、加固以及各類安全隱患的排除工作,確保安全。

  (3)各村、相關部門按照各自職能做好監管、查處、指導、協調配合等工作,主要分工如下。其中:

  屬已建成多年但建設標準低、失修失養、有合法產權的老舊房屋的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工作,由鎮規劃所會同鎮國土所負責指導督促。

  屬“兩違”房屋(含廠房)、“三無”自建房(含廠房)的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工作,由鎮規劃所會同鎮國土所依據職責分工負責指導督促;屬對外出租特別是群租牟利的自建房和隨意分割空間、改變功能布局的成套房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工作,由鎮城管所會同鎮派出所負責指導督促;屬易受自然災害侵襲特別是易發生地質災害的房屋的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工作,由鎮國土所負責指導督促;屬功能混雜的“三合一”自建民房或者改變功能作為居住使用的廠房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工作,由鎮規劃所會同鎮國土所負責指導督促;

  排查整治工作中遇到煽動、組織抗法阻法行為的,由公安機關依法從重處罰,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處理;供水、供電、通信、市場監管、教育、衛健、消防、環保、林業、工信等部門要按照本方案工作部署要求,結合各自職能,依法依規對存在嚴重安全隱患的建筑采取停止供水供電、停止通信與網絡、吊銷營業執照、停止生產經營、停止辦學、清理租賃、清理人員等措施。

  2、強化技術保障。省住建廳制定的各類型房屋安全隱患排查標準及全省房屋可靠性鑒定機構名單已在xx省住建廳網站公布,各地、各有關單位、房屋業主可在網上進行查詢、對照和選擇。各級建設主管部門要組織轄區內設計、施工、監理專家和技術人員積極參加房屋安全隱患排查整治,提供技術指導服務。

  3、落實整改閉環。各村要周密部署,做到逐一排查,不留死角,不留盲區。對排查出的隱患房屋,按照“一房一檔”“一房一策”“一廠一策”的原則,逐一明確房屋(廠房)處置類型、整改措施、時限要求和整改責任人,督促限期整改,逐一銷號清零,做到閉環管理。

  4、健全長效機制。堅持疏堵結合、源頭管控。各村、各相關部門要及時總結專項行動開展情況,舉一反三,研究建立完善農房和危房改建審批監管機制、“兩違”巡查治理管控機制、房屋租賃管理的長效機制,建立統一的房屋租賃信息服務監管系統,與公安機關外來人口出租登記信息系統聯網,切實保障好群眾的生命財產安全。

  五、工作保障

  1、強化組織保障。鎮政府成立房屋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專項行動領導小組,由鎮政府主要領導任組長,分管市領導任副組長,各相關單位負責同志為成員,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詳附件1)。領導小組主要研究部署排查整治工作,定期聽取工作情況匯報,協調解決重大問題。各成員單位要密切協作,形成合力,深入一線調查研究,共同做好指導督促工作。各村和相關部門也應成立由主要領導擔任組長的領導小組,負責組織和推動本轄區、本行業的排查整治工作,落實人員和經費保障。各包村片長要親自動員部署、檢查落實,親自進村入戶了解情況,親自組織推動拆除并嚴查責任,對影響惡劣的要較真碰硬,形成震懾。各村要結合“兩違”綜合治理、農村人居環境整治、“大棚房”問題清理整治等統籌推進專項行動。

  2、強化督促檢查。專項行動實行包片負責制,鎮村兩級要采取“四不兩直”和“雙隨機”檢查方式,開展明察暗訪,可以聘請專家、有經驗的退休干部參加。對問題突出的重點區域,對重點隱患實行分級分類清單管理,全程介入督促限期整改、監管指導。

  3、嚴格組織紀律。各村各部門要增強責任意識和憂患意識,主動作為,勇于擔當,抓牢抓實抓細排查整治各項工作,決不允許推諉扯皮、被動應付,不得以罰代批。各地、各部門在此次專項行動中要注重運用法律、行政等多種手段,多管齊下,綜合施策,推動解決疑難問題和重大矛盾。要結合掃黑除惡,堅決鏟除排查發現的黑惡勢力和保護傘。對排查整治工作推進不力、推諉懈怠或者漏報瞞報的,嚴肅追責問責,并在全市通報。

  各村將在每季度第一個月2日前將本轄區上季度整治落實情況報送鎮專項行動領導小組辦公室,由鎮專項行動領導小組辦公室匯總后呈報市委和市政府。

  違建房屋整治方案 6

  為貫徹落實國務院和省市縣關于開展農村房屋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工作的相關要求,消除農村房屋安全隱患,切實保障農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結合我鎮實際,制定本方案。

  一、總體要求

  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落實屬地管理責任,根據“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長效管護”的要求,按照“誰擁有誰負責、誰使用誰負責、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邊排查、邊整治。以用作經營的農村自建房為重點,有序開展農村房屋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工作,力爭用3年左右時間,健全規章政策和相關標準,建立常態化的農村房屋建設管理制度。

  二、排查范圍

  全鎮各村范圍內的所有房屋。區分農村自建房和非自建房兩種類型,全面摸清房屋基本情況,包括建造年代、結構類型、建造方式等,建立農村房屋檔案和房屋綜合信息管理平臺。

  (一)農村自建房。

  1、自住農村自建房。主要用于自住的農村自建房,包括閑置、出租的農村自建房。

  2、用作經營的農村自建房。將原有自建住房改變用途,用作生產、經營用途的房屋以及自建的非住宅類建筑物。

  (二)非自建房。

  1、公共管理和服務用房。指農村集體所有或租用的用于公共管理和公共服務的房屋,以及相關部門、行業系統、企事業單位所有或租用的用于公共管理和公共服務的房屋。

  2、生產、經營用的非自建房。指非農村自建房屋所有權人建設的用作出租和其他生產、經營用途的房屋。

  3、統建的農民安置房。指在農村范圍內由政府、部門、有關機構、村集體等統一組織建設的農民安置房等。

  三、工作任務和時間安排

  按照全面摸底、分類排查、重點整治、壓茬推進的原則,有序推進農村房屋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工作。現場排查時要填寫《農村房屋安全信息采集表》(分為自建房、非自建房,具體見附件2、附件3),并將有關信息錄入“農村房屋安全信息采集助手”手機APP系統。排查建檔要同時進行,排查一戶,建檔一戶。對排查過程中發現的存在重大安全隱患的農村房屋,要立即采取安全防范措施,嚴防發生安全事故。

  (一)摸底排查階段(即日起—20xx年6月30日)。區分用作經營的農村自建房和其他農村房屋兩類,交叉推進,全面覆蓋摸底排查。

  1、重點排查(即日起—20xx年12月31日)。各村要對用作經營的農村自建房開展摸底排查,排查重點為使用預制板建設的房屋、經過改建擴建的房屋、人員聚集使用的房屋等,各村要結合實際細化排查內容和重點。

  2、全面排查(即日起—20xx年6月30日)。各村在重點排查的同時,對其他農村房屋開展全面摸底排查,排查內容為房屋結構安全、使用安全、地質和周邊環境安全等,排查時要對各類房屋安全隱患作出初步判斷。初判人員要提高業務素質和責任心,確保初判情況符合實際。

  (二)重點整治階段(20xx年1月1日—20xx年6月30日)。以排查發現存在安全隱患的用作經營的農民自建房為重點開展整治,整治到位前必須采取安全防范措施。

  1、方案制定。根據排查發現的`安全隱患情況,制定重點整治方案,明確整治重點、技術路線、力量組織、工作經費、時限要求等。

  2、安全性評估或鑒定。對存在安全隱患的用作經營的農村自建房,要及時組織房屋安全性評估或鑒定。確有安全隱患的,要明確整治措施和整治時限。

  3、責任分工。落實產權人(使用人)主體責任,由產權人(使用人)對存在安全隱患的農村自建房進行整治;落實屬地和行業管理責任。

  4、臺賬建立。鎮、村兩級建立重點整治臺賬,明確整改目標、責任和措施,督促產權人、使用者限期整改,實行銷號管理,完成一戶銷號一戶。

  (三)全面整治階段(20xx年1月1日—20xx年10月31日)。

  1、制定整治計劃。各村要結合實際,對存在安全隱患的未用作經營的農村自建房和非自建房制定整治計劃,明確整治方案和完成時限,實施臺賬管理、逐項銷號。堅持產權人(使用人)主體責任,落實屬地和行業管理責任。

  2、建立長效機制。堅持問題導向、目標導向,推動完善相關法規規章體系,健全農村房屋建設標準規范,建立農村房屋建設用地、規劃、設計、施工、經營、改擴建和用途變更等全過程管理制度。

  3、完善工作機制。各村要進一步健全村規劃建設監督管理機構,逐步提高專業技術人員比例,充分發揮其對鄉村建設工程的監管作用。加強農村房屋設計、施工和建設隊伍管理,做到有專門人員負責、有管理制度保障,逐步提高農村房屋建設管理水平。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建立全鎮農村房屋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工作推進機制,成立全鎮農村房屋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工作領導小組并下設辦公室,加大工作統籌推進力度。各村作為責任主體和實施主體,要成立以主要負責人為組長的工作機構,統籌推進轄區內農村房屋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工作。要制定具體實施方案,統籌謀劃、科學安排、落實經費,明確各項任務完成的時間節點、工作措施和責任人員。要充分發揮包村干部、村支書作用,組織各村做好入戶信息采集人員培訓等排查整治各項工作,確保按時完成目標任務。

  (二)明確部門分工。各有關部門要明確責任分工,加強協調配合,扎實細致做好農村房屋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工作。鄉建辦負責指導農村住房建設,牽頭組織農村房屋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工作,建立健全農村房屋建設管理長效機制。財政所負責將農村房屋安全管理相關經費納入本級政府預算。鎮應急辦負責指導農村人員密集場所房屋的消防安全管理。國土所負責指導農村依法依規用地,做好地質災害易發區的災害風險排查。市場監管所負責指導農村經營場所涉及的營業執照和食品經營許可證審核復查工作。中心校負責指導農村學校、幼兒園房屋安全管理。

  (三)加強綜合保障。鎮領導小組辦公室要組織設計、施工、監理、檢測等專業機構和技術人員廣泛參與排查整治工作,強化技術保障,組織專業技術人員對轄區內村莊包村干部和信息采集人員進行培訓。司法所要加強農村房屋安全隱患排查整治中的法律咨詢、司法調解等工作。

  (四)強化督導調度。鎮領導小組辦公室要加強對農村房屋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工作的督促指導,對工作進展緩慢、推諉扯皮、排查不實的村莊通報批評;問題嚴重的,要約談相關負責同志;對工作中失職失責、不作為、亂作為的,要依法依規問責。領導小組辦公室要對各村排查整治工作進行督促指導,按有關規定開展聯合實地督導。

  (五)做好宣傳引導。各村要廣泛宣傳,使廣大群眾充分認識農村房屋安全的重要性,切實提高排查整治房屋安全隱患的積極性、主動性,形成良好的`社會輿論氛圍。要及時了解農村干部群眾思想動態,有效化解影響社會穩定的風險隱患。

  違建房屋整治方案 7

  20xx年鎮以中央一號文件為綱領,以省、市、縣關于發展糧食生產工作的政策精神為指針,以確保糧食生產安全為核心,切實保護耕地,充分利用每一寸耕地,堅決制止耕地拋荒,確保糧食增產,農民增收。為杜絕稻田拋荒,根據《國務院關于建立健全糧食安全省長責任制的若干意見》《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湖南省耕地質量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及相關要求,認真貫徹落實縣委、縣政府提出的稻田拋荒專項治理工作,結合我鎮實際,特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指導思想

  深入貫徹中央一號文件精神、全面貫徹落實縣委、縣政府農村工作會議部署,采取有效措施,抓細抓實稻田拋荒專項治理各項具體工作,為全鎮糧食生產穩面積、穩單產的工作目標落實提供重要支撐,盡最大力量保障國家糧食安全。

  二、工作重點

  (一)嚴防死控稻田拋荒新增面積以2019年稻田計稅面積為紅線,以全鎮主要公路沿線、高速公路及連接線、糧食監測點、鄉村振興示范點、高標準農田建設示范區等200米可視范圍內稻田為重點,進一步加大排查力度,確保20xx年全鎮各村無一處連片稻田拋荒面積。

  (二)逐步消減現有稻田拋荒面積各村要全面摸排各組稻田拋荒總量,農業綜合中心成員和鎮包村干部督促對各村、組、戶的拋荒田實行臺賬式管理,由包組村干逐組逐戶登記經營稻田戶主、面積、丘塊名稱、拋荒原因、年限及整治措施并由鎮村干部簽字蓋村章。各村要科學合理安排耕種計劃,迅速行動,適宜種植水稻的至少要種植一季水稻,力爭全部種上雙季水稻。確因嚴重缺水,也要種上一季紅薯+油菜或玉米+油菜。常年積水、泥腳太深機械不能作業的丘塊除草后改種蓮藕、菱角或茭白。全鎮范圍內開展省、縣、鎮、村主干道兩旁及高速公路200米可視范圍內稻田拋荒清零行動,屬國家糧食監測點的印塘村要確保監測點內無一坵拋荒田,并100%種植雙季稻。

  (三)改善條件提高糧食作物種植面積改善農田水利設施灌溉條件刻不容緩,要全面加強長期排灌不暢,滲漏或淤塞嚴重難以引水灌溉的主干水渠和支渠渠系建設,提高灌溉水源的利用率,擴大稻田灌溉面積,提高稻田糧食作物種植面積。

  (四)建立長效機制制約稻田拋荒各村要積極建立耕地有序流轉機制,在尊重承包農戶意愿的.前提下,積極穩妥地引導拋荒農戶依法流轉稻田;要建立耕地拋荒約束機制,根據《湖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湖南省農業“三項補貼”改革試點方案》要求,對一年以上拋荒耕地,一律對承包農戶取消耕地地力保護補貼資金,依照已修訂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第三十八條有關規定,承包經營耕地的農戶連續2年拋荒的,對拋荒者進行適當處罰,原發包單位應當終止承包合同,收回發包的耕地由村組集中流轉,交由種糧大戶進行耕種。要建立鼓勵糧食生產的激勵機制,將拋荒稻田的耕地地力保護補貼資金打入代耕代種者名下。對自己不耕種又阻擾村組土地流轉的行為堅決遏制,如造成后果的一律交由公安機關嚴厲打擊處理,對村干將耕地地力補貼打入拋荒農戶名下套取惠農資金的,將嚴肅紀律追責問責,涉嫌違法犯罪的,交由司法機關處理。

  (五)盤活長期閑置非農建設占用稻田和依托田間工程建設增加水田面積把連續2年未使用的非農建設占用稻田,經原批準機關批準,由縣人民政府無償收回用地單位的土地使用權,稻田原為農民集體所有的,交由原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恢復耕種。要充分依托國家持續加大高標準農田建設力度的有利條件,積極推進小坵改大坵增加稻田面積。

  (六)抓住三個關鍵時段的工作,把握時間節點。

  1、要求各村在4月20日前對轄區內荒田完成全面摸排,建好臺賬紙質檔簽字蓋章后交至農業服務中心農技工作組。聯系人員:熊艷。

  2、包村鎮干部和農業綜合中心成員4月22日前需到所負責的村加強督查,做到不漏死角。

  3、各村所有拋荒田務必在5月1日前完成翻耕。

  三、獎懲辦法

  (一)獎勵機制1

  1、種植主體參與拋荒稻田治理獎勵。

  根據全鎮種植主體落實稻田拋荒治理規模大小,優選治理規模靠前的三位種植主體進行表彰,獎勵標準:種糧大戶耕種面積達1500畝以上且流轉地所在村無拋荒的獎勵2萬元/戶,種糧大戶耕種面積達1200畝以上且流轉地所在村無拋荒的獎勵1萬元/戶,種糧大戶耕種面積達600畝且流轉地所在村無拋荒的獎勵5千元/戶。

  2、各村落實稻田拋荒治理任務獎勵。

  各村100%完成轄區內縣、鄉、村道兩旁200米可視范圍內完成稻田拋荒清零任務的獎勵村5000元,包村干部和農技人員分別獎勵500元。任務沒有完成或發現新增稻田拋荒面積的村一律不得享受獎勵。

  3、鎮村兩級投入標準。

  為加大稻田拋荒整治力度,對集中連片拋荒2年以上的稻田集中整治的種糧大戶,鎮村兩級給予50元每畝的補貼(鎮級投入30元/畝,村級投入20元/畝)。

  ((二))、懲處措施

  1.工作任務落實不力懲處。對沒有完成轄區內縣、鄉、村道兩旁200米可視范圍內稻田拋荒清零任務的村扣減當年村級轉移支付資金1萬元,用于種植大戶整治拋荒。

  2.考核排位居后懲處。對每次考核排名后三位的村,約談村書記、主任。

  3.稻田拋荒異常嚴重懲處。對各村轄區內國、縣、鄉、村道兩旁可視范圍外稻田分別出現連片常年性稻田拋荒面積在5畝以下罰村干200元/畝;拋荒面積在5畝以上(含5畝)、10畝以下的罰村干300元/畝;拋荒面積在10畝以上(含10畝)罰村干500元/畝,包村干部與農業部門責任人各罰500元每人,村兩委工資再下調10%;任務未完成排名后三位的村給予責任單位“一票否決”,取消當年評先評優資格,取消當年度名次及目標管理先進獎。

  四、資金來源

  在足額發放種植農戶補貼資金的基礎上,全面整合20xx年縣級整治稻田拋荒對鎮、種植主體獎勵資金和鎮財政投入10萬元全部用于今年稻田拋荒專項治理。重點支持原拋荒稻田種植的雙季稻、一季稻、油菜、紅薯、玉米和蓮藕等,要加強資金監管,充分發揮資金效能。

  五、強化保障

  (一)強化領導成立稻田拋荒專項治理工作領導小組,

  (二)強化責任實行稻田拋荒治理工作行政首長負責制。

  各村支部書記、村委會主任為稻田拋荒治理保障糧食生產直接責任人,要嚴格落實稻田拋荒治理任務,逐步消滅常年性拋荒稻田,堅決遏制季節性拋荒。要增強責任意識,進一步加大鼓勵農民種糧政策和支農惠農政策的落實力度,切實加強《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農村土地承包法》、《基本農田保護條例》、《湖南省耕地質量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的宣傳工作,營造全社會珍惜稻田的濃厚氛圍。

  (三)強化考核為確保全縣稻田拋荒專項治理工作取得實效,鎮黨委、鎮政府牽頭組織鎮紀委及稻田拋荒專項治理工作領導小組成員對各村開展高密度督查,對稻田拋荒治理情況進行督查督辦,鎮自然資源所負責征未耕種的拋荒稻田并治理。

  違建房屋整治方案 8

  為遏制城市規劃區內農村違法違規建房,規范城市規劃區內農村建房行為,按照上級有關要求,經研究,決定在我鄉城市規劃區內開展農村違法違規建房綜合整治行動。為扎實搞好此項工作,特制定如下實施方案。

  一、指導思想

  以中國特色社會理論體系為指導,樹立科學發展、以人為本理念,以農村環境更加優美、農民生活質量更高為目標,以聯合執法為手段,以農村違法違規建房為突破口,堅持依法行政、高位推動、綜合治理、標本兼職,形成農村建房規范有序的良好局面,切實維護廣大人民群眾的根本利益,為推動“兩區互動、強攻興城”戰略提供有效保障。

  二、目標任務

  1、堅決拆除各類違法違規建房,制止新的違法違規建房行為的發生,全面遏制農村違法違規建房勢頭。

  2、完成鄉農房建設規劃、農房現狀普查和農村違法違規建房非法用地專項檢查。

  3、建立健全農村違法違規建房的科學監督機制、快速處置機制和長效管理機制,推動農村房屋建設科學化、規范化、法制化。

  三、基本原則

  (一)堅持標本兼治、長效管理。依據法律法規的有關規定,按照“疏堵結合、標本兼治”的原則,遏制農村違法違規建設行為,推進城鎮建設和管理的規范化、制度化、法制化。

  (二)堅持屬地管理、分級負責。各村支部書記為綜合整治工作的第一責任人,各村主任為直接責任人。

  (三)堅持群眾參與、社會監督。廣泛動員我鄉城市規劃區內的各村民,積極勸阻和舉報違法建房行為。同時充分發揮新聞媒體的輿論宣傳和監督職能,對違法違規建房典型案例予以曝光。

  (四)堅持突出重點、統籌兼顧。按照先黨員干部、后一般群眾,先國道省道、后縣道鄉道,先重點、后一般的要求,重點對各級領導干部和國家行政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及其家屬、親戚違法違規建房,利用農村集體用地變相進行房地產開發(小產權房),違法抗法等行為進行綜合整治,以面帶點,以點促面,做到重點工作突出、面上工作兼顧、整體成效明顯。

  (五)堅持依法行政、嚴格執法。在違法違規建筑拆除行動中,堅持個人自拆與依法強拆相結合,對個別情節惡劣、教育疏導無效的違建戶,嚴格履行相關法律程序,依法予以強制拆除。

  (六)堅持集中力量、綜合打擊。加大現場巡查和督導力度,對違法違規建筑做到發現一起、查處一起,達到拆除一處、教育一片、懲戒一方的威懾作用。

  四、重點整治范圍

  1、城市規劃區內所有村的行政管轄范圍;

  2、重點工程、重點項目周邊(包括德白公路2.7公里沿線;105國道北移工程周邊;德安大道沿線;工業園六、七期征地范圍內等)

  3、各村基本農田建房。

  五、工作步驟

  本次綜合整治行動分四個階段進行:

  (一)宣傳發動和調查摸底階段(年9月1日—10月31日)

  1、大力宣傳綜合整治工作。召開全鄉綜合整治安排部署工作大會,利用宣傳車、懸掛宣傳標語和印發宣傳資料等形式進村入戶開展宣傳,營造濃厚的整治氛圍。

  2、明確調查摸底重點。調查摸底為年7月1日至現在的違法違規建房,重點為2022年7月1日至現在的違法違規建房。調查摸底內容主要包括九類:

  ①整治期間頂風搶建的違法違規建房;

  ②各黨員領導干部及其親屬違法違規建房;

  ③非法占用基本農田、耕地的違法違規建房;

  ④非法買賣、轉讓土地和在已被政府列入收儲計劃和正在收儲的土地上套(騙)取拆遷補償違法違規建房;

  ⑤擁有兩處及以上住宅的'村民違法違規建房;

  ⑥非本村世居村民違法違規建房;

  ⑦城鎮居民占用農村集體土地建設住宅或購買宅基地、農民住宅的;

  ⑧城市規劃建設用地及周邊重點控制區內違法違規建房;

  ⑨國道省道周邊及園區景區內違法違規建房。

  3、認真做好調查摸底工作。成立鄉綜合整治領導小組,制定工作方案,以各村民小組為單位,組織調查人員會同國土所進村入戶,對農村房屋建設情況進行調查摸底,準確掌握違法違規建房事實,分門別類、登記造冊。

  4、違法違規認定。摸底結果經各村、國土所、工作組經核查、核實后,統一報鄉整治工作領導小組,由縣規劃局認定后,在鄉、村、組三級公示一周,并公布舉報電話,接受群眾監督。

  (二)自查自糾和督促檢查階段(年10月15日—11月15日)

  1、按照“屬地管理、依法依規”的原則,依法對被確認拆除的違法違章建筑當事人下發《限期拆除通知書》,責令自行拆除違法違章建筑。對限期未自拆的制定強制拆除工作方案,切實做到一戶一預案,由鄉上報縣綜合整治工作領導小組,組織力量對違法違章建筑在規定時間內實施強制拆除。

  2、鄉綜合整治領導小組將開展全方位督查,及時掌握并通報各村自查自糾情況,并重點抓好三個典型:一是領導干部和行政單位工作人員及其家屬、親戚違法違規建房的典型,二是違法抗法的典型,三是行政村管理監督、綜合整治不力的典型。鄉村兩級領導干部和鄉直各單位工作人員要自覺申報自己及家屬、親戚違法違規建房建設,并于9月底前自行拆除。對不申報、不自拆的,一旦查實,進行嚴肅處理。對綜合整治工作中鄉村兩級領導干部和鄉直各單位工作人員參與違法違規建設和妨礙執法的,以及各村查處違法建設不作為、查處不及時、處罰不到位,造成負面影響的,將依紀依規從嚴查處。

  (三)全面拆除和重點整治階段(年11月16日—12月31日)

  1、分類處理,區別對待。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在調查摸底的基礎上,明確拆除、查處完善的范圍和標準,提出處理意見。對確實符合規劃和建房條件的無房、危房和住房困難戶,在整治結束后要依法給予補辦和完善相關手續。

  2、全面開展重點整治,狠剎違法違規建房之風。對第一階段調查摸底的九類違法違規建房一律必須拆除。對鄉村兩級領導干部、鄉直各單位工作人員及家屬、親戚違法違規建房未在9月底前自拆的;兼管、綜合整治不力的;收取了費用違法違規供地的,特別是對阻礙執法公務、暴力抗法的;頂風搶建、亂建行為的,將重點打擊、嚴格追究、嚴肅查處。對非法買賣、轉讓集體土地建房、非法占用耕地建房的違法違規行為堅決從嚴從快查處,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絕不姑息。

  3、認真做好三項工作。各村要在12月31日前配合鄉政府完成:

  ①村鎮農房建設規劃編制工作,讓農民建房有規可查、有圖可查、有地可建;

  ②鄉村農房現狀普查工作,全面掌握當前農村房屋的總量、分布、結構及使用情況,為有效遏制違法違規建房提供有力依據;

  ③農村違法違規建房用地專項檢查工作,重點查處非法占用耕地建房和非法買賣、轉讓集體土地建房及收取費用違法違規供地行為。

  (四)完善總結和建章立制階段(年1月5日—3月31日)

  及時總結綜合整治工作成果和存在問題,完善相關政策,繼續按計劃做好后續拆遷工作,進一步建立健全違法違規建房的監管督查機制、責任追究機制和長效管理機制,使農村違法違規建房查處工作進入常態化。結合此次綜合整治情況,健全和完善相關制度,全面落實各村支部書記為農村違法違規建房的第一責任人機制,規范農村建房行為,做到經常化、精細化,將矛盾和問題消除在基層,從頭上杜絕農村違法違規建設現象的發生。

  六、工作要求

  1、加強組織領導。

  2、開展專項督查。由領導小組對綜合整治行動進行全程監督和督查。為確保綜合整治行動取得實效,建立農村違法違章建房綜合整治通報制度,定期通報工作推進情況,對整治不力、成效不明顯的村、社區,予以通報批評。

  3、嚴肅整治紀律。各村要切實擔負起整治工作的責任,組織力量依法、按程序全力推進整治工作。對拒不執行或執行不到位的,將采取相應的組織措施。同時,各村要做到“守土有責”,認真排摸和調處在整治推進過程中出現的信訪問題,及時發現和消除不穩定因素,確保綜合整治工作的順利推進。

  4、嚴格目標考核。在綜合整治期間,各村、鄉直各單位要切實做好綜合整治的各項工作的同時,加強對本村和本單位干部職工的教育和警示,“守好自己的門”、“管好自己的人”黨員領導干部要充分發揮模范帶頭作,按照“包自身、包家屬、包親戚”的工作要求,積極做好違法違章建筑的自拆工作。對未達到整治行動工作目標的各村實行領導責任一票否決制。

  違建房屋整治方案 9

  為深入貫徹落實黨的十八大以來中央、省、市關于農村建房有關規定精神,深挖細找全市農村非法違規建房問題,有效整改全市農村居民建房管理存在的深層次問題,現制定xx市深入開展農村非法違規建房專項排查整治工作實施方案。

  一、總體要求

  深入開展全市農村非法違規建房大排查大整治,明確整治政策,落實有力有效整治舉措,“零容忍”管住新增問題,依法依規處置存量問題,嚴肅查處頂風違建和嚴重破壞生態的違法行為、群眾反映強烈的違建問題、嚴重失職失責問題及搞利益輸送等嚴重腐敗問題。專項排查整治工作要態度堅決、方法科學、突出重點、通盤考慮、穩妥推進,堅決有效遏制農村非法違規建房亂象。

  二、排查整治范圍

  本次專項排查整治范圍為:20xx年1月1日以來的新增農村非法違規建房,重點為5個類型:

  (一)城市居民(重點是公職人員和黨員領導干部)通過戶口遷移方式,占用農村集體土地非法違規建房;

  (二)城市居民(重點是公職人員和黨員領導干部)假冒或借用本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名義,占用農村集體土地非法違規建房;

  (三)不符合“一戶一宅”條件的本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非法違規建房;

  (四)違法占用各類自然保護區、生態保護紅線、永久基本農田、森林公園、河湖岸線等重要生態功能區的非法違規建房;

  (五)群眾反映強烈的非法違規建房行為,如:超高超大的“花園洋房型”非法違規建房,圈占大量土地的非法違規建房,借用他人名義建成超高超大經營性場所以及建成套房形式非法出租或出售等。

  三、工作步驟

  本次專項排查整治從20xx年8月下旬開始,到2022年1月底前結束,分三個階段進行。

  (一)深入排查階段(20xx年8月下旬—20xx年9月30日)

  各鄉鎮(街道)和xx高新區管委會、xx集團有限公司、xx風景名勝區管委會(以下簡稱“16+3”)要在上一輪排查的基礎上,按照本次專項排查整治的范圍和重點類型,開展全域全覆蓋、無死角大排查。各地要深入發動群眾提供非法違規建房線索,采取舉報獎勵辦法,設立舉報電話(xx),讓農村非法違規建房行為無處藏身。大排查要深入細致,全面、準確掌握非法違規建房的房屋及附屬建筑情況、建房戶情況、非法違規事實,逐戶逐棟建立問題臺賬;市非法違規建房專項整治工作聯席會議各成員單位要成立審核專班,對“16+3”排查問題逐一現場查驗、會審把關,由“16+3”政府(辦事處、管委會)主要負責人簽字把關并加蓋公章后的排查摸底情況和問題臺賬,于20xx年9月25日前報市委、市政府及聯席會議辦公室。

  (二)清理整治階段(20xx年10月1日—20xx年12月31日)

  1.對符合“一戶一宅”政策規定、因審批環節滯后導致的非法違規建房行為,20xx年12月31日前依法完善審批手續,消除違法狀態(已納入國家農村亂占耕地建房整治的,待國家政策出臺后按照相關政策處置)。

  2.城市居民(重點是公職人員和黨員領導干部)通過戶口遷移方式騙取批準占用農村集體土地建房的,由公安機關對戶口遷移行為進行審查,對不符合戶口遷移條件的由公安機關負責整改戶口遷移。已辦理建房審批手續的,按照騙取批準論處(撤銷原批文);未辦理建房審批手續的,按照非法占地論處,由所在鄉鎮(街道)政府(辦事處)責令其退回土地,并對地上建筑物、構筑物進行依法處置。

  3.城市居民(重點是公職人員和黨員領導干部)、非本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假冒或借用本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名義占用農村集體土地非法違規建房的,已辦理建房審批手續的,按照非法騙取批準論處(撤銷原批文);未辦理建房審批手續的,按照非法占地論處,由所在鄉鎮(街道)政府(辦事處)責令其退回土地,并對地上建筑物、構筑物進行依法處置。

  4.不符合“一戶一宅”條件的本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的非法違規建房,區分兩種情形處置:一是由所在鄉鎮(街道)政府(辦事處)責令其退出原有宅基地(原有宅基地上建筑物破舊,不適合居住),并對原有宅基地上建筑物、構筑物進行依法處置,對拒不退回宅基地的按非法占地論處;二是由所在鄉鎮(街道)政府(辦事處)責令其退出新建住宅上的宅基地(原有宅基地上建筑具備良好居住功能),并對新建宅基地上的建筑物、構筑物進行依法處置,對拒不退回宅基地的按非法占地論處。

  5.違法占用各類自然保護區、生態保護紅線、永久基本農田、森林公園、河湖岸線等重要生態功能區的非法違規建房,由市非法違規建房專項整治工作聯席會議各成員單位,按照各自職責分工,對照有關法律法規、政策規定,從速嚴肅作出處置,確保整改到位。

  6.群眾反映強烈的非法違規建房行為,如:超高超大“花園洋房型”非法違規建房、圈占大量土地的非法違規建房、借用他人名義建成超高超大經營性場所以及建成套房形式非法出租或出售等,由“16+3”政府(辦事處、管委會)擬定處置意見,報市政府、市紀委監委審定同意后,按照既處理事又處理人的原則,確保整改到位。

  “16+3”清理整治情況,經其政府(辦事處、管委會)主要領導簽字審核后,于20xx年12月25日前報市政府、市紀委監委。

  (三)建章立制階段(2022年1月1日—2022年1月31日)

  按“16+3”政府(辦事處、管委會)要深刻剖析產生農村非法違規建房問題的深層次原因,嚴格照新《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實施條例》要求,建立健全自然資源部門牽頭、農業農村部門配合、鄉鎮(街道)政府(辦事處)一線把關的.農村建房管理機制,著重圍繞審批、監管、查處等關鍵環節,科學合理完善農村建房審批流程。各地要統籌考慮以下4個方面因素,著力構建農村居民建房管理新格局新思路:

  1.鄉級政府要合理保障正常工作經費,采取務實舉措壯大村級集體經濟,堅決堵死鄉鎮(街道)、村(居)收取建房費用的利益驅動。

  2.鄉鎮公安機關要對城鎮居民戶口遷往農村居民戶口認真甄別、嚴格控制,提級至市公安局審核把關。

  3.紀檢監察機關要強化監督執紀問責,對違規建房“開綠燈”、說情打招呼的要嚴肅處理,將相關情況作為重要內容納入負面清單及廉政意見回復。

  4.建立市級農村建房大數據平臺,整合自然資源、農業農村、公安機關及鄉鎮村居等數據資源,健全多部門聯審聯批制度,提升審批效率、堵住審批漏洞。

  “16+3”建章立制情況,由其政府(辦事處、管委會)蓋章,于2022年1月25日前報市政府、市紀委監委。

  四、工作要求

  (一)態度要堅決,操作要穩妥。

  針對農村非法違規建房歷史遺留問題多、積累矛盾多、涉及面廣的情況,各地排查整治工作要注意工作方法,綜合運用多種手段,依法依規按政策處理,做好風險評估,積極穩妥解決歷史遺留問題,避免發生群體的性事件和惡性的事件。

  (二)嚴格屬地管理,逐級壓實責任。

  本次專項排查整治工作,“16+3”政府(辦事處、管委會)是具體操作主體,“16+3”黨政主要負責同志是第一責任人,分管負責同志是直接責任人。上述責任人務必靠前指揮,組織各相關單位認真開展排查、整治工作,認真審查排查、整治成果,對排查、整治結果的真實性、全面性負總責。市、鄉兩級紀委(監委)要對排查整治工作實施全過程監督,對發現弄虛作假、玩忽職守、虛報瞞報的,一律嚴肅追責問責。

  (三)“零容忍”管住新增項目。

  20xx年8月下旬及之后新開工和在建續建的農村非法違規建房,按“頂風作案”問題堅決拆除,并依法依規從嚴從快查處有關責任人。對重大典型案件直接立案查處、掛牌督辦、公開通報。“16+3”政府(辦事處、管委會)要強化自然資源、生態環境保護、農業農村、住房城鄉建設、水利、林業等部門執法力量作用,開展動態巡查和全天候監測,建立健全早發現、早制止、嚴查處的工作機制,發現一起、處置一起、曝光一起,絕不姑息,堅決做到對新增違建問題“零容忍”。

  (四)強化聯合處置舉措。

  “16+3”要建立行政、紀檢和公安機關等司法機關聯合處置工作機制,暢通聯合處置渠道。各有關部門對排查中發現的違建問題線索,要集中力量開展調查取證,依法依規作出拆除、沒收等處理,提出生態恢復要求,利用綜合執法、專業執法等力量,堅決執行到位。行政機關對涉嫌破壞環境資源犯罪的案件,應當依法移送公安機關;公安機關應當依法及時受理并開展審查工作,對在整治過程中阻礙國家機關工作人員依法執行職務等要依法嚴厲打擊處理。人民法院要及時受理行政機關對當事人不履行行政處罰決定的強制執行申請,依法審判刑事案件、生態環境損害賠償民事案件、行政公益案件。人民檢察院對涉嫌犯罪的依法提起公訴,對符合受案范圍的破壞生態環境和資源保護案件依法提起民事公益訴訟,對行政機關申請強制執行和人民法院受理、審查、裁定和實施強制執行活動實施法律監督。

  (五)明確處置政策。

  “16+3”要嚴格按照生態環境保護、土地管理、城鄉規劃、住房城鄉建設、水利、森林等法律法規,根據生態環境破壞程度、違法問題性質、違法發生時間、違法責任主體,依法采取完善手續、拆除、部分拆除、沒收、保留建筑物、沒收違法所得、罰款等措施,分類穩妥處置到位。對無視國家法律法規、嚴重破壞生態、群眾反映強烈的違法主體和個人,要依法從嚴處置;對基層組織和有關部門違法違規審批、越權審批的,要明確責任,依法查處,注意保障無過錯方權益;對建房主體和地方政府“互有瑕疵”的,要厘清責任,嚴格依法依規、科學合理處置。

  (六)嚴肅執紀問責。

  強化政治監督,加強市、鄉兩級貫徹落實上級農村建房管理政策情況的監督檢查,決不允許搞上有政策、下有對策,決不允許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對整治工作涉及有關責任人的責任追究,按照市紀委監委有關指導意見處理。堅決防范整治工作中的形式主義、官僚主義。對整治工作進展緩慢、推諉扯皮、避重就輕的,予以公開通報、約談;對禁而不止、弄虛作假、瞞報漏報、壓案不查的,依法依紀嚴肅處理。黨員領導干部參與違建的,要帶頭自查自糾。紀檢監察機關要加強監督執紀問責和監督調查處理,為整治工作提供紀律保障。

  違建房屋整治方案 10

  為貫徹落實中央糧食安全保障體系建設和“藏糧于地、藏糧于技”的戰略部署,切實保護好、利用好耕地資源,根據xx等有關文件要求,結合我縣實際,特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提高思想認識,切實增強糧食生產緊迫感

  糧食安全事關生存,是保障國民經濟健康運行的基礎和重中之重。各鄉鎮、縣直各有關部門務必要提高認識,堅持藏糧于地,強化技術支撐,推進制度創新,推動政策落實,充分調動起農民種糧積極性和主動性,確保有效遏制耕地拋荒,在20xx年底前全面實現水稻生產功能區復耕復種。

  二、明確目標任務,分階段推動耕地拋荒治理

  自20xx年4月17日起至20xx年12月31日,全面開展我縣耕地拋荒整治工作,分三個階段進行:

  第一階段:全面摸清底數,實施登記造冊開展時限:4月17日至4月30日具體要求:堅持屬地原則,由各鄉(鎮)政府負總責,嚴格落實耕地拋荒整治要求,以耕地中已劃定的水稻生產功能區為重點整治范圍,在邊查邊治的基礎上,全面發動鄉(鎮)村力量,抓緊摸清拋荒耕地的具體地點、已拋荒時間、面積、原因、性質等詳細情況,以行政村為單位進行登記造冊,建立管理臺賬,在20xx年4月25日前完成摸排,并于4月30日前以鄉鎮為單位將清查結果報送縣耕地拋荒領導小組辦公室,縣耕地拋荒領導小組將對摸排結果開展抽查。

  第二階段:堅持因地制宜,分類指導施策開展時限:5月1日至12月31日具體要求:各鄉鎮要根據拋荒耕地的不同情況,按照“宜糧則糧、

  宜經則經、宜菜則菜”的原則精準施策,但嚴禁在已認定的水稻生產功能區新發展林果茶產業、挖塘養魚等生產活動。要緊盯完成時限,盡快對水田翻耕種植水稻,對旱地翻耕種植旱糧,確保20xx年6月底轄區內水稻生產功能區復種率達50%以上,并于12月31日前完成全部整治任務。

  第三階段:強化檢查驗收,落實優惠政策開展時限:10月1日至12月31日具體要求:縣耕地拋荒整治領導小組將在此期間組織督導組到各鄉鎮開展督導工作,查看相關落實情況,對拋荒耕地整治工作進行驗收。由縣財政局與農業農村局牽頭,根據鄉鎮上報的材料和《關于促進糧食生產、防止拋荒的七條措施》,及時兌現獎補政策、下撥補助資金。各鄉鎮要及時匯總上報補種面積、發放獎補資金、落實管護責任,防止復耕耕地再次拋荒或產生新的拋荒耕地。

  三、強化工作舉措,積極推動消除耕地拋荒現象

  (一)加大宣傳力度。由縣政府統一發布關于防止耕地拋荒的通告等政策文件。各鄉鎮要充分利用廣播、電視、報刊、網絡等新聞媒體,對保護耕地的法律法規和國家強農惠農政策等開展多層次、多形式、持續性的宣傳,營造有利于復耕復種的工作環境和輿論氛圍,推動工作順利開展,增強廣大農民愛惜耕地、管好耕地、用好耕地的自覺性,動員廣大群眾和社會各界的力量,主動參與防止耕地拋荒。

  (責任單位:縣農業農村局,各鄉鎮人民政府)

  (二)鼓勵代耕代種。研究出臺《關于促進糧食生產、防止拋荒的七條措施》等優惠政策,鼓勵農民加大耕種、禁止拋荒。對拋荒一年以上的,村集體依法依規追回耕地地力保護補貼,并按每畝299元收繳違約金,收繳的耕地地力保護補貼和違約金統一上交鄉鎮。連續拋荒二年的,經書面催告后,村集體依法依規收回經營權,并組織流轉或代耕代種。拋荒撂荒連續三年以上的,經書面催告后,拒不復耕

  復種的,村集體逐級上報到縣農業農村局,并由縣農業農村部門納入本級信用信息平臺不良信用記錄,同時向市級農業農村部門備案。對建檔立卡貧困戶、五保戶、低保戶等特殊群體承包經營耕地拋荒撂荒的,視具體情況分類施策,由鄉鎮組織村集體組建代耕專業隊代為耕種,對代耕經營主體給予獎勵。鼓勵各鄉鎮根據實際情況出臺政策,鼓勵復耕拋荒耕地。各鄉鎮要充分發動轄區內擁有機械化耕作設備的種糧大戶,組建農機社會化服務團隊,為群眾提供機械化代耕服務。

  (責任單位:縣農業農村局,各鄉鎮人民政府)

  (三)完善基礎設施。一要提升耕地質量。各鄉鎮要結合《高標準農田建設通則》,根據立地條件將擬建設區域周邊零星拋荒耕地地塊納入高標準農田建設范圍,統籌實施土地平整,減少田塊細碎化程度并提升耕地質量等別。二要完善水利設施。對具備條件的旱地增加灌溉設施提質改造為水田,實施土壤改良和地力培肥,提高耕地質量等別,增加新增耕地(水田)數量。三要整修機耕道路。各鄉鎮要根據受益人口數量和群眾出行、農業機械操作和轉移、中小型農用機動車運輸等實用情況,整修機耕道路。縣交通運輸局要加大對村道、機耕路修建政策及資金扶持傾斜,以便農業生產運輸。

  (責任單位:縣農業農村局、水利局、交通運輸局、財政局,各鄉鎮人民政府)

  (四)強化農資備供。各鄉鎮要組織鎮村干部及農技人員指導農戶備齊備足所需的種子、化肥、農膜、農藥、農機等相關生產資料。組建縣鄉農技專家服務隊,開展技術指導,引導農民多種地、種好地。縣農業農村局、供銷社要時刻關注農資市場動向,強化監管并確保農業生產所需物資不斷供、不漲價、質量優、服務不斷檔。

  (責任單位:縣農業農村局、市場監督管理局、供銷社)

  (五)促進土地流轉。要充分發揮縣、鄉鎮土地流轉服務平臺作用,促進土地向專業大戶、家庭農場、農民專業合作社、農業產業化

  龍頭企業等新型農業經營主體集中流轉,充分發揮農業規模化種植效應。

  (責任單位:縣、鄉鎮農村產權流轉服務中心,各鄉鎮人民政府)

  四、落實獎勵政策,激發耕地拋荒整治內生動力

  (一)鼓勵早稻擴大種植面積。由各鄉鎮統籌安排資金,對種植早稻的經營主體、農戶,按照實際種植早稻面積給予一次性補助300元/畝;種植雙季晚稻的,在早稻補助基礎上,另給予一次性補助100元/畝;發展再生稻的,在早稻補助基礎上,另給予一次性補助50元/畝。

  (二)鼓勵中晚稻種植面積。對集中連片種植中稻、晚稻30畝以上的經營主體,按照實際種植面積給予一次性補助100元/畝。

  (三)鼓勵流轉土地種植水稻。對流轉土地在20xx年用于種植水稻面積50畝以上的經營主體,給予一次性流轉租金補助300元/畝。

  (四)鼓勵代耕代種拋荒地(含農村閑置地)用于種植糧食。給予代耕代種拋荒地種植水稻的村集體,按照實際面積一次性補助500元/畝;代耕代種其他糧食作物的,按照實際面積給予一次性補助200元/畝。給予退果樹、茶葉、油茶、林木等經濟作物,還耕種植水稻的村集體,按照實際面積一次性補助800元/畝;種植其他糧食作物,按照實際面積給予一次性補助500元/畝。給予開墾爛泥田或耕種機動車無法抵達,無寬度1米以上機耕路的.邊遠耕地的種植水稻的村集體,按照實際面積一次性補助700元/畝;種植其他糧食作物的,按照實際面積給予一次性補助400元/畝。

  (五)鼓勵工廠化育秧。給予單次水稻工廠化育秧規模超過5000盤的育秧經營主體,單盤育秧盤長×寬為50厘米×25厘米,每盤給予一次性補助2元。農業經營主體采購機械拋秧機具,一次性補助購機總金額的1/2。農戶自行購買水稻育秧盤育秧的,單盤育秧盤長×寬為50厘米×25厘米,每盤給予一次性補助1元。

  (六)扶持農機社會化服務團隊。農機社會化服務團隊總農機具不少于15臺(套)的,采購農機具中應包含微耕機、小型挖掘機、抽水機、拋秧機、收割機、機庫等,購機總額及機庫建設總費用不低于60萬元,一次性補助企業20萬元。

  (七)加大耕地基礎設施建設。各鄉鎮修建生產路(寬度不小于2米),給予鄉(鎮)一次性補助每千米1萬元;開溝修渠,強化農田灌溉設施,給予鄉(鎮)一次性補助每千米2萬元;修復毀壞溝渠,清除淤泥、雜草,給予鄉(鎮)一次性補助每千米1萬元。

  五、健全工作機制,實現耕地拋荒整治動態管理

  (一)加強組織領導。成立耕地拋荒整治工作領導小組,由縣政府主要領導任組長,縣政府分管領導任副組長,實行縣級領導包鄉鎮(街道)、鄉鎮(街道)領導包村、村級干部包組的耕地拋荒撂荒整治責任制,辦公室設在縣農業農村局,由縣政府辦、農業農村局、自然資源和規劃局負責統籌協調推進整治工作。各鄉鎮人民政府對轄區內的拋荒耕地復耕工作負主體責任,鄉(鎮)長是第一責任人,負責拋荒耕地復耕的組織領導、進度安排、任務落地、資源調配、面積核實、整治整改等工作。村負責人是直接責任人,負責落實具體整治工作。

  (二)全面推動落實。成立6個耕地拋荒整治工作督導組,根據工作推進情況分赴20個涉農鄉鎮開展常態化全覆蓋督導,對照工作臺賬,逐一排查,到田間地頭及時督促整改發現的問題。各督導組于每周五上午向縣領導小組辦公室報送督導工作情況。各鄉鎮實行動態監測、銷號管理,每周定時報送工作進展情況。

  (三)實行績效考評。將耕地拋荒工作納入縣績效考核體系,組織開展考核工作;未實現年度目標的鄉鎮當年年度績效考評結果不得評為優秀等次;對考核優秀的鄉鎮給予全縣通報表揚。

  (四)強化責任監管。縣督導組要強化督導,并落實責任追究制度,對拋荒治理進度慢、工作不落實、責任不到位的相關責任人,予以約談、誡勉、效能告誡等。10月1日起,村轄區內拋荒撂荒累計面積5畝以上的,給予村集體黃牌警告,并對鄉(鎮)包村干部和村主干給予問責。鄉(鎮)轄區內拋荒撂荒累計面積30畝以上的,給予鄉(鎮)紅牌警告,并對鄉(鎮)主要領導和分管領導給予問責。對按期完成任務的村集體,鄉(鎮)將收繳的違約金全額劃撥村集體作為工作經費。縣耕地拋荒監督舉報電話為(xxxxx)。

  違建房屋整治方案 11

  為消除我鎮農村房屋安全隱患,切實保障群眾生命財產安全,根據《xx縣農村房屋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工作方案》要求,我鎮積極成立領導小組,組織對所有農戶住房安全進行巡查檢查,現將我鎮農村房屋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工作情況報告如下:

  一、基本情況

  (一)危房改造概況。截至目前我鎮共排查上報存在安全隱患的農房8戶。其中,2戶危房改造戶已經基本全面完工,剩余6戶裝修等改造工作正在有序進行,其中,2戶已轉移至安全住房,4戶正在加快整改。

  (二)工作思路與方式。我鎮農村危房改造按照“實事求是、因地制宜、經濟實用、群眾滿意”的`工作思路,采取“拆除重建和局部維修”相結合的方式進行。

  二、排查錄入情況

  自全縣農村房屋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工作開展以來,我鎮積極成立了以xxx副鎮長為組長,各包片領導為組員的住房安全巡查檢查領導小組。各包村干部積極配合村組干部開展住房巡查檢查工作,對各村所有農戶的住房做到村不漏組、組不漏戶,逐戶排查。截至目前,我鎮已完成所負責非經營性自建房排查錄入工作。共計排查錄入農房5481戶,其中:非經營性自建房4958戶、非自建房253戶。全鎮排查出存在安全隱患的農房共計8戶(鑒定為C級4戶、鑒定為D級4戶),其中存在隱患的非經營性自建房8戶(C級4戶、D級4戶),存在隱患的非自建房0戶。

  三、存在問題及下一步打算

  農村房屋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工作量大面廣,任務重,我鎮目前雖然已經完成非經營性自建房排查錄入工作,但在排查錄入過程中還存在許多問題。一是存在動態新增危房。因受天氣因素影響,我鎮不定時存在動態新增危房,目前已排查危房8戶。二是整改進度慢。因近期降雨天氣頻繁,我鎮動態新增危房改造進度緩慢。三是危改對象家庭經濟薄弱,特別是主要勞動力是智力障礙者,智障者、殘疾、久病的家庭或者是五保戶,自籌資金困難較大。

  下一步,我縣將嚴格按照省市縣要求,一是建立健全長效機制。嚴格按照《xx縣農村住房安全巡查檢查和動態管理工作制度》要求,做好每月定期巡查和平時不定期檢查工作,嚴格落實“0報告”、月報告制度,及時排查上報新增危房。二是加大整改力度。督促危改戶加快改造進度,在施工時嚴格按照工程標準,保質保量按期完工。三是系統管理,嚴格審查。為確保我鎮農村危房改造工程取得實效,切實幫助群眾解決困難,嚴格把好“最危險、最困難”危房戶的審核關,杜絕優親顧友現象發生,并做好危房戶登記建立臺賬,避免錯報、漏報、重復上報等。

  違建房屋整治方案 12

  為貫徹落實大竹縣農業農村局、大竹縣自然資源大竹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大竹縣城鄉規劃編制中心關于開展大竹縣農村宅基地建房專項清理整治工作要求,摸清情況,查清全鎮農村宅基地審批和建房底數,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標

  通過開展專項清理整治工作,摸清全縣農村宅基地審批和建房底數,建立農村多占、超占、亂占宅基地建房、不按規定審批宅基地問題工作臺賬,為限期整治存量問題奠定基礎,確保農村宅基地建房違法違規問題做到“早發現、早制止、早查處”,堅決遏制新增違建。

  二、工作任務

  根據《四川省農業農村廳四川省自然資源廳四川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關于規范農村宅基地審批和住房建設管理的通知》(川農〔2020〕43號)精神,本次清理的是農村宅基地建房管理職能劃轉后的宅基地建房審批事項,即20xx年6月1日以后的.農村宅基地建房審批。

  (一)清理范圍。全鎮行政區域內的農村宅基地類住宅,以村組為單元開展摸排,并認定房屋是否經過審批、審批規范性,是否按照審批證書建房等。對單元樓式的多戶住宅,以項目為單元開展摸排,摸清房屋類型、建設情況和建設手續審批情況等,最終形成統計臺賬,摸排結果和認定情況應當在組、村(社區)、公告欄予以公示。公共管理、公共服務及工礦、倉儲、商服、旅游等非住宅類房屋不在本次摸排范圍之內。

  指標解釋。農村宅基地指農村村民用于建造住宅及其附屬設施的集體建設用地,包括住房、附屬用房和庭院(院壩)等用地。

  (二)清理內容

  1.申請、審批資料是否齊全規范(查審批資料);

  2.村(組)審查、鄉鎮審批規范性(查審批資料);

  3.審批臺賬,鄉鎮(街道)、村兩級宅基地申請審批公示情況(資料上圖片佐證,公示欄存有內容備檢);

  4.農村宅基地審批“四到場”(報批前到場勘測查驗、批準后到場丈量批放、開工后到場監督指導和竣工后到場核查驗收)開展情況(查“四到場”樣表圖文佐證、人員簽字);

  5.鄉鎮(街道)農村宅基地動態巡查工作開展情況(巡查記錄、圖片佐證);

  6.宅基地審批是否存在應批未批、延遲審批等情況(查看臺賬登記時間、農戶申請時間、政府批準時間);

  7.宅基地占用耕地農用地轉用手續審批情況(自然資源部門備檢);

  8.宅基地管理“四條禁令”、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八不準”、農村房屋安全制度等規定的執行落實情況(“四條禁令”看轉發文件、“八不準”看宣傳貫徹落實由自然資源部門備檢、房屋安全由住建部門備檢);

  9.是否存在違規收取管理費、審批費等違法行為;

  10.鄉鎮(街道)、自然資源所等部門工作協作配合情況;

  11.農村宅基地管理與住房建設的其他重點工作。

  三、時間安排

  本次專項清理從2022年7月底開始,至2022年10月底結束,前2個月為摸排階段,后期為整治階段,以組為基本單元網格清理,鎮人民政府負總責,村組具體實施,鎮農業綜合服務中心、自然資源所、規建辦等部門負責行業指導。要求在2022年8月5前完成村組級數據摸底調查,8月7日前完成鎮級全面匯總,9月5日前迎接縣級抽查核實,10月底前迎接市級巡查抽查和整治。

  四、清理安排

  (一)摸排方式

  調查摸底主要以統計、查閱資料、實地核查等方式進行,各地要細化摸排方式,規范摸排程序,保證摸排質量,充分利用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問題整治臺賬和農村房屋安全隱患排查整治臺賬數據,避免重復摸排和增加基層工作量,做到一組一表、一村一冊、一鄉一薄,確保20xx年6月1日以后的農村宅基地建房審批情況全面摸排到位。

  (二)摸排程序。

  組級統計填寫《農村宅基地建房排查統計表》報村(社區)匯總審核后加蓋公章報鄉鎮(街道)匯總(組表作附件同報),村級匯總審核組數據后加蓋公章于2022年8月7日前報鎮農業綜合服務中心匯總(組、村〔社區〕表作為附件同報,紙質、電子版雙報);鎮農業綜合服務中心審核鎮域數據后加蓋公章于2022年8月8日底前報縣農業農村局。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認識。

  農村宅基地涉及農民切身利益,事關耕地保護和農村穩定安寧,各村要高度重視農村宅基地建房清理工作,加強組織領導,明確工作任務,落實工作責任,細化工作舉措,對管轄范圍內的宅基地建房進行全面排查,并建立排查臺賬。

  (二)壓實屬地責任。

  按照部省指導、市縣主導、鄉鎮主責、村級主體的農村宅基地管理機制,鎮人民政府是農村宅基地審批和房屋建設管理的責任主體,要建立完善一個窗口受理、多個機構聯審聯辦制度,加強農村宅基地審批和住房建設管理服務機構建設,充實一線管理人員,嚴格執行宅基地審批和農村房屋建設管理制度。要認真核查農戶信息,完善農村宅基地審批登記臺賬,實行“一戶一檔”管理。村(社區)要自覺承擔起信息審核審查職責,指導建房農戶按照有關規定辦理農村宅基地建房審批手續,協助鎮做好農村宅基地審批登記、巡查檢查、服務保障等工作。

  (三)嚴格巡查執法。

  鎮、村要完善巡查制度,加大巡查執法力度,及時處置違法行為或者移交相關部門處理。巡查要堅持實事求是、客觀公正的原則,從嚴要求,不走過場,把準把實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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