亂占耕地建房整治工作方案(精選10篇)
如果我們學會從不同角度分析問題,能更好的完成工作方案。在決定做某個項目時,我們需要為領導提供多種工作方案,相信寫工作方案是一個讓許多人都頭痛的問題,以下是小編整理的亂占耕地建房整治工作方案(精選10篇),歡迎閱讀與收藏。
亂占耕地建房整治工作方案1
為認真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全面摸清我鎮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底數,根據《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專項整治行動部際協調機制辦公室關于印發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問題摸排工作方案》(協調機制辦發〔2020〕1號)《省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問題整治工作領導小組關于印發貴州省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問題摸排工作方案》(黔農房整治〔2020〕1號)《遵義市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問題摸排工作方案》和《道真縣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問題摸排工作方案》,結合我鎮實際,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標
扎實開展摸排,摸清我鎮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底數,建立全鎮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問題臺賬,重點查清強占多占、非法出售等惡意占用耕地建房情況,為下步分類穩妥處置奠定基礎。同時,找準農村宅基地管理薄弱環節,強化監管服務,依法依規保障農民合理建房用地需求。
二、組織領導
為了推進我鎮農村亂占耕地建房摸排工作順利開展,將全鎮農村亂占耕地建房摸排工作抓緊、抓實,抓出成效,根據上級有關工作要求,結合我鎮實際,特成立農村亂占耕地摸排工作領導小組。
組長:
副組長:
成員:
領導小組主要負責全鎮農村違法亂占用耕地建房摸排工作的組織領導、業務技術培訓、監督指導和數據收集上報等工作。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在洛龍鎮自然資源所,由趙壽生兼任辦公室主任,具體負責文件起草、方案制定、上下協調等日常工作。
三、工作任務
按照國家和省市縣統一部署,查清農村違法占地,重點是2013年1月1日以來全鎮農村違法占用耕地建房。涉及強占多占、未批先建、非法出售土地建房等情況,建立分類清楚、要素完整、內容準確的工作臺賬摸排范圍。全鎮農村范圍農村村民建房、公共管理服務類用房、產業類用房及其他建(構)筑物違法占地建設情況。
(一)各村(社區)按照上級下發的相應圖斑作為摸排輔助,對圖斑以外應納入摸排的,據實開展摸排。
(二)在下發的圖斑中,符合以下情形之一的,可不進行外業摸排,但要在相應圖中填寫基本信息和用地審批手續、不動產登記信息、臨時用地備案、設施農用地批準等信息。
(1)已依法取得農用地轉用審批土地上建設的房屋;
(2)已合法審批宅基地上建設的房屋;
(3)已依法取得不動產登記證書(含之前依法頒發的土地使用權證、房屋所有權證),且未違法占地擴建的房屋;
(4)已依法取得臨時用地手續,且尚未到期的臨時用地上修建的臨時建(構)筑物;
(5)在“大棚房”清理整治工作中已整改到位的設施農業用地上的房屋;
(6)符合《自然資源部、農業農村部關于設施農業用地管理有關問題的通知》(自然資規〔2019〕4號)和《貴州省自然資源廳、貴州省農業農村廳關于設施農業用地管理有關問題的通知》(黔自然資規〔2020〕1號)規定,修建的生產設施和輔助設施;
(7)已納入全國違建別墅問題清查整治專項行動的房屋。
(三)摸排內容。摸排內容包括主體信息、占地面積、土地來源、建設時間、地類信息、規劃情況、用地審批情況、行政處罰情況等,具體按本方案所附摸排信息采集表和摸排登記信息平臺要求填報的內容摸排填報。
四、摸排方法
利用省級統一開發的摸排登記信息平臺(手機APP),由鄉鎮各村(社區)干部以外業摸排和內業填報相結合的方式開展摸排。
(一)外業摸排。鎮掛幫領導調度各村民委員會、鎮直部門包村民小組的方式開展外業摸排。
(1)外業摸排人員下載并注冊省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問題整治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以下簡稱省農房辦)研發的登記信息平臺(手機APP),由本級管理員通過后,按照《貴州省農村亂占耕地建設摸排技術規程》,準確全面查清每一個摸排對象基本信息。單戶住宅類房屋以宗為單元,其他類(包括公共管理服務類、產業類、無房屋的建構筑物類)以項目為單元開展摸排和填寫信息。
(2)本次摸排占地面積沒有國土調查、確權登記或地籍調查(測量)等成果可準確確定的,可采取皮尺丈量等方式實測;像圖斑清楚的,也可采取圖上勾繪等方法確定;圖斑范圍內只有一個摸排對象的,可以省級下發的圖斑面積為準。在分類處置時,根據實際需要再進行測量。
(3)外業摸排人員查清相關信息后,通過摸排登記信息平臺(手機APP)如實填報,從不同角度拍攝房屋或建(構)筑物照片上傳。
(4)各采集員對所摸排成果的數據真實性、完整性負責,實行每天一次真實性、完整性檢查,發現有問題的數據及時返回現場核查。
(二)內業信息填報及審核。縣級利用最新國土調查成果以及遙感、測繪、地理信息等技術成果,統籌利用農用地轉用審批、農村集體土地確權登記、農村宅基地房地一體確權登記、城鄉(村莊)規劃等現有資料,對外業摸排情況進行審核,填寫基礎信息、管理信息(地類面積、規劃情況、用地合法性、行政處罰等)。
(1)外業摸排、內業審核和相關信息填寫完成后,由村(居)為單位對摸排結果、認定情況依法進行公示,公示時間不少于10天。公示發現問題的`,要認真進行復核糾正。
(2)各村要邊組織摸排、邊開展成果審查、邊進行數據匯交。數據匯交采取從一線開始逐級匯交的方式進行,每一個圖斑或建(構)筑物摸排、審查完成后均可進行數據匯交。匯交后發現存在問題的,經上級同意可返回修改。上一級應及時對下級匯交數據的真實性、準確性、完整性進行審查,發現問題及時指出并返回糾正。逐級審查完成后通過數據匯交平臺報送市級匯總。對涉及保密管理單位的房屋(含軍用土地上的房屋),須單獨紙質上報,不得在匯交平臺填報。
(3)鎮級建立成果數據審查制度,由鎮自然資源所、鎮農業服務中心、鎮綜合行政執法分局擔任鎮級成果數據匯交平臺審核員,組織人員分別強化非宅基地類、宅基地類及處罰信息審核,確保鎮縣摸排信息準確,并匯總成全鎮工作臺賬。
五、時間安排
(一)動員部署(2020年9月10日至18日)
(1)鎮級向縣級領取輔助圖斑、試點摸排填報表冊、制定摸排方案、召開動員部署及培訓會,自然資源所、農業農牧中心、鎮綜合行政執法分局至少安排1人登錄摸排登記信息平臺進行用戶注冊,注冊為鎮級成果數據匯交平臺主管理員和審核員。
(2)利用上級下發的輔助圖斑套合用地審批矢量數據(審批宅基地、設施農用地、臨時用地等矢量數據)下發,各村建立專門摸排隊伍,做好摸排前期各項準備工作。
(二)開展摸排(2020年9月18日至10月6日)
(1)各村組織開展外業摸排、基本信息填報和公示,并及時完成內業審查和外業抽查,及時利用手機APP上傳相關數據,同時,確保數據完整、真實。
(2)鎮級數據匯交平臺審核員、管理員及時完成內業審核和外業抽查,填報管理信息,確保數據完整、真實。
(三)初步成果上報(2020年10月15日前)
(1)各村向鎮級提交初步摸排成果數據,同步提交“雙簽字”紙質摸排成果。
(2)鎮自然資源所、鎮農業服務中心、鎮綜合行政執法分局按照單位職責分工,將審核成果數據經單位主要負責同志簽字后提交鎮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問題清理整治領導小組辦公室,再由鎮領導小組辦公室縣級匯交初步數據成果。
(四)最終成果上報(2020年10月20日前)
(1)鎮級以內業審核、外業抽查等方式開展核實糾正。各村將農村亂占耕地建房摸排情況及分類處置建議,經黨委、政府主要負責人“雙簽字”后報鎮領導小組辦公室。
(2)鎮自然資源所、鎮農業服務中心、鎮綜合行政執法分局按照單位職責分工,將審核成果數據經單位主要負責同志簽字后提交鎮領導小組辦公室。
(3)鎮領導小組辦公室將農村亂占耕地建房摸排情況及分類處置建議,由鎮黨委政府主要負責人“雙簽字”后報縣農房辦。
六、職責分工
(1)各村是摸排工作的責任主體,嚴格屬地管理,逐級壓實責任,村委主要負責人是第一責任人。要靠前指揮,要嚴格按照國家、省市縣鎮摸排工作方案狠抓落實,按時上報摸排成果和分類處置建議,對摸排成果全面性、準確性、真實性負責。黨委、政府主要負責人是摸排工作的直接責任人,要壓緊壓實責任,精心組織摸排隊伍開展摸排,負責宅基地類、公共管理服務類、產業類、其它構筑物類基本信息填報,并對摸排采集信息的全面性、真實性、完整性負責。
(2)鎮自然資源所:負責對各地非農村宅基地類摸排工作指導和督促檢查;負責審核非農村宅基地類(公共管理服務類、產業類、其它構筑物類等)摸排數據;負責全鎮非農村宅基地類管理信息填報;負責將摸排過程中發現的新增違法占地線索移交綜合行政執法部門查處;負責非農村宅基地類用地報批,確保各類項目用地需求。
(3)鎮農業服務中心:負責對農村宅基地摸排工作指導和督促檢查;負責審核農村宅基地摸排數據;負責全鎮農村宅基地管理信息填報;負責將新增農村宅基地違法線索移交綜合行政執法部門查處;負責指導各地開展農村宅基地審批,滿足農村村民住宅用地剛性需求,維護農民群眾合法利益。
(4)鎮綜合行政執法局:負責違法線索收集、立案查處等工作,負責審核、填報各地摸排數據中的處罰信息。
(5)鎮派出所:負責配合提供和核對戶口、人員信息,對干撓、阻礙、恐嚇摸排工作和威脅摸排人員安全的予以從快處理。
(6)鎮司法所:負責及時完成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問題工作中的法治宣傳、涉訴案件,及違法案件強制執行工作。
(7)鎮直其他相關部門:按照各自職能職責,負責提供農村亂占耕地建房摸排工作相關信息。
七、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加強組織領導。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問題整治工作是黨中央安排的一項重大政治任務。此次摸清底數是為下步分類處置打下堅實基礎。各村要高度重視,想盡一切辦法,摸清轄區亂占耕地情況。
(二)落實工作責任,強化工作落實。各村要細化工作責任,明確領導包村(居)、干部包組,將摸排任務落實到人,對一線摸排的全面性、真實性負責。相關職能部門要以高度的責任感和使命感,做好指導和督促檢查,配合做好摸排工作。各地摸排工作中要加強數據管理,不得泄露個人隱私等敏感信息。按照“誰調查、誰審核、誰負責”的原則,明確責任人,層層壓實調查、錄入、審核、匯總等環節的責任。摸排成果形成由村鎮主要領導“雙簽字”負責機制,把工作做細做實。要特別注意工作方式方法,不能把農民推到工作的對立面,確保摸排工作平穩有序推進。
(三)加強輿論宣傳,營造社會氛圍。各村(社區)要切實采取措施,廣泛宣傳動員,使廣大干部群眾充分認識保護耕地、保障糧食安全的極端重要性,支持和擁護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問題摸排工作。要以此次摸底調查工作為契機,發揮調查人員進村入戶的宣傳作用,采取多種渠道和方式,加大耕地保護、農村宅基地、村民住宅規劃建設管理法律法規宣傳,加大對村民小組長等村干部的教育培訓。向社會廣泛公告、宣傳農村村民建房“八不準”“十個一律”等相關規定,要設立舉報電話,接受大眾和媒體的監督。對打著專項整治名義侵害群眾合法權益的,要嚴肅問責并公開曝光。
(四)強化督促檢查,保障成果質量。鎮直有關部門要加強對工作的指導和督查,深入一線,充分了解情況,對發現的問題進行現場交辦或掛牌督辦,并持續跟蹤督促問題及時有效處理。鎮領導小組辦公室為各村解答有關問題,聯系人趙xx,電話xxxxxxxxxxx,及時為基層解疑釋惑。摸排工作全程接受紀委監委監督,對摸排中故意隱瞞事實、包庇縱容、混淆是非、敷衍塞責、工作不力的,根據情節輕重采取批評、通報、約談等方式處理,對失職瀆職、不作為、亂作為或故意弄虛作假、虛報瞞報的,按照管理權限和程序,堅決追究相關責任人的責任。
亂占耕地建房整治工作方案2
為認真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以及上級關于提高依法依規管地用地意識,引導全社會自覺保護耕地,以“零容忍”的態度堅決遏制新增農村亂占耕地建房行為的指示精神。及時發現,及時制止,及時處置新增亂占耕地建房行為,落實好最嚴格的耕地保護制度,切實做好耕地保護工作,堅決制止耕地“非農化”“非糧化”。結合我鎮實際,特制定本方案。
一、總體要求
(一)堅決遏制新增農村亂占耕地建房行為
全面貫徹上級關于耕地保護的重要指示精神,落實最嚴格耕地保護制度。通過強化宣傳、源頭疏解、網格管理、巡查防控、嚴厲查處、責任追究等強有力措施,堅決遏制新增農村亂占耕地建房行為,對新增違法亂占耕地建房行為“零容忍”。
(二)保障合理用地,加強部門協作
各村對遏制新增亂占耕地建房問題要實行網絡化管理,建立包保責任制,建立分管領導包村,干部包組,落實包保責任人,負責及時發現和處置新增違法問題。村級要切實承擔起一線管理職責,對未開展巡查導致未及時發現轄區內違法建設,或發現違法建設不制止、不處置、不上報,或接到舉報后不依法處理造成嚴重后果的,要依法追究責任。各村、各部門對新增亂占耕地建房,要態度堅決,該拆除的拆除,該沒收的沒收,該追究刑事責任的堅決追究刑事責任。
農村村民違法占地建住宅,由鎮、村負責發現、制止,農業農村部門負責指導、監督;公共管理和服務類、產業類以及其他違法占地建房,由縣、鄉負責發現和制止,自然資源部門負責指導、督促。各村巡查發現違法占地,要及時上報黨委政府。
(三)構建違法用地處理共同責任機制
積極推進各村(社區)、各相關部門鞏固和完善執法監管共同責任機制。從發現違法行為、收集違法線索、制止違法狀態、查處違法用地等工作環節與部門職責相結合,將遏制新增農村亂占耕地建房行為整治與基層綜合治理相結合,形成齊抓共管的良好格局。
二、工作措施
(一)強化宣傳
結合我鎮實際,采取有效的`方式進行宣傳,如制作宣傳海報,宣傳橫幅等貼到公共場所、召開村民小組會議、走訪宣傳、微信等新媒體宣傳。為遏制新增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工作有序開展營造良好的輿論環境,切實增強全鎮廣大人民群眾保護耕地、依法用地的意識。
(二)強化巡查,嚴格耕地保護
堅決遏制新增問題。各村(社區)要實施好、發揮好基層戰斗堡壘作用,發動村民組組長、包組干部、護林員、地災巡查員、護路員等做好巡查工作,實行動態巡查工作機制。對轄區開展拉網式、無死角排查,實行網格化管理、責任到人,暢通舉報渠道,方便群眾提供舉報線索,多措并舉收集、發現、上報違法線索,有效制止違法行為,堅決做到對新增違法亂占耕地建房行為“零容忍”。
三、嚴格執法,職責分工
鎮自然資源所、農業服務中心、執法分局等部門及各村(社區)要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基本農田保護條例》等相關法律法規和政策文件,對亂占耕地建設的責任主體,要依法依規從嚴查處。發現存在不作為、亂作為、失職瀆職的干部,鎮紀檢監察部門將嚴肅追責。
嚴格落實屬地管理責任,明確責任主體,堅持村級與部門協同的原則,切實把實施方案落到實處,確保取得實效。堅持鎮、村(社區)屬地責任,堅持黨政同責,對本區域負總責,按照文件要求全面加強巡查、排查、信息報送,建立相關臺賬等工作。
舉報電話:(略)
亂占耕地建房整治工作方案3
為認真貫徹落實國務院關于農村亂占耕地建房的各項決策部署和省、市、區有關要求,切實加強我鄉耕地保護,嚴厲打擊各類非法占用耕地建房行為,確保耕地總量平衡。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規劃法》《基本農田保護條例》等有關規定以及中央和省、市、區的有關要求,結合我鄉實際,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導思想
全面提高政治站位,樹牢“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堅決做到“兩個維護”,進一步把思想認識和行動統一到黨中央、國務院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及區委、區政府的決策部署上來,以“零容忍”態度堅決遏制新增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問題,依法依規處置存量問題,全力抓實我鄉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問題整治工作。
二、目標任務
按照“保護耕地,遏制新增;分類處置,有序推進;突出重點,落實責任;保障權益,確保穩定”要求,重點圍繞2013 年以來我區農村亂占耕地建房情況,堅決遏制住農村亂占耕地建房亂象和依法依規處置好存量問題,全力確保亂占耕地建房問題無新增和省下發我鄉疑似圖斑得到全面整改銷號。
三、整治范圍
整治范圍為2013年以來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問題,內容包括占用永久基本農田建房、強占多占耕地建房、買賣或流轉耕地違法建房、在承包耕地上違法建房、巧立名目違法占用耕地建房、違反“ 一戶一宅”規定占用耕地建房、非法出售占用耕地建的房屋、違法審批占用耕地建房等違反國家“八不準”規定的行為。同時,在整治工作開展期間要嚴格落實耕地保護“八不準”(不準占用永久基本農田建房;不準強占多占耕地建房;不準買賣、流轉耕地違法建房;不準在承包耕地上違法建房;不準巧立名目違法占用耕地建房;不準違反“一戶一宅”規定占用耕地建房;不準非法出售占用耕地建的房屋;不準違法審批占用耕地建房)和“十個一律”(違法占用基本農田建房,一律依法拆除,限期恢復耕種條件;強占多占耕地建房、巧立名目違法占用耕地建房、違反“一戶一宅”規定占用耕地建房,一律按照非法占地依法處罰;買賣、流轉耕地違法建房,一律實行“雙懲處”,既追究轉讓方責任,又追究受讓方責任;非法出售占用耕地建的房屋,一律不予登記,對違法占用耕地建房行為依法處理;違法審批占用耕地建房,一律實行“雙追究”,既追究違法審批者的責任,又依法追究違法占用耕地建房行為;“八不準”之外的其他亂占耕地建房,一律依法依規予以處理;國家公職人員參與違法占用耕地建房,堅決依法依規給予處分;亂占耕地建房涉嫌犯罪,一律依法追究刑事責任;不聽制止頂風違法,一律從嚴處罰和問責;對農村亂占耕地建房監管執法不力,一律追究有關領導和人員責任)要求,特別是對2020年7月3日全國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問題整治電視電話會議后,對新增的農村亂占耕地建房行為“零容忍”,凡發現新增農村亂占耕地建房行為,一律按頂風違法從嚴處理。
四、組織保障
為確保我鄉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問題處置整治工作有效開展, 在規定的時限內完成整改,特成立六盤水市水城區新街鄉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問題處置整治工作領導小組,組成人員如下:
組長:
副組長:
成員: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業務指導、公益訴訟、現場維穩、追責問責等5個工作組,辦公室設在國土資源所。
(一)辦公室
主任:
成員:農業綜合服務中心全體成員、國土資源所全體成員
職責:負責統籌、指導、督促各工作組、各村、各有關單位開展好我鄉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問題處置整治各項工作。
(二)業務指導組
1.住宅業務指導組
組長:
成員:
職責:負責指導、監督各村處置整治農村村民違法占地建住宅,審核并“鄉級上報”疑似新增占耕建房系統中的住宅類“月衛片”圖斑。
2.非住宅業務指導組
組長:
成員:
職責:負責指導、監督各村處置整治農村村民違法占地建房中的產業類、公共服務類、其他構筑物類等非住宅類房屋,審核并“鄉級上報”疑似新增占耕建房系統中的非住宅類“月衛片”圖斑。
(三)公益訴訟組
組長:
成員:
職責:對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出現的突出問題,要提供及時、全面、有效的司法服務和保障,確保法律適用準確,在保障農民合理建房需求基礎上,依法嚴懲強占多占、非法出售等惡意占地建房行為。做好移交強制執行案件的受理審查工作。對各行政機關在耕地、違建有監管職責但相互推諉的,要及時下達建議書,督促各單位依法履職,并通過公開聽證的方式明確監督對象,實現精準監督、精準起訴。
(四)現場維穩組
組長:
成員:
職責:要提前安排部署,做好涉及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問題整治期間的重點問題、重點群體和重點人員的滾動排查,組織有關單位及時開展矛盾糾紛化解,防止赴省進京非訪、群訪和極端事件的發生;對農村亂占耕地建房拆除中暴力、恐嚇事件作應急處置,對以暴力、威脅等方式抗拒執法部門依法履行職責的違法人員,依法予以嚴厲查處,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五)督查問責組
組長:
成員:
職責:持續加大督促檢查力度,對工作不重視,宣傳不到位,管控處置不力,工作緩慢,推諉扯皮的,立即進行督查通報;對組織不力、監管不力,未能及時發現、及時制止、及時處置的,或存在壓案不查、隱瞞不報、失職瀆職等不作為、亂作為的,嚴肅追究相關單位和責任人責任。
五、工作要求
(一)要高度重視抓落實。開展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問題整治工作是守牢耕地紅線、維護國家糧食安全的決策部署,是遏制農村亂占耕地建房蔓延勢頭、保障群眾合理建房的迫切需要。各村各單位要嚴格按照《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堅決制止耕地“非農化”行為的通知》 《中共貴州省委辦公廳 貴州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開展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問題整治工作的通知》 《省自然資源廳 省農業農村廳關于進一步做好遏制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切實把思想和行動統一到黨中央、國務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和區委、區政府的統一部署上來,強化責任擔當,精心組織力量,采取有力措施,堅決遏制農村亂占耕地建房行為,全面摸清存量,依法依規進行處置。
(二)要強化責任抓落實。領導小組各副組長要按照“管行業管農村亂占耕地建房整治”要求,堅持問題導向,重點聚焦省下發的.疑似圖斑,切實加強對所分管領域涉及違法占用耕地建房問題的督促處置。業務指導組要將各村明確包保責任人,落實好包保責任,指導好和督促好各村依法依規將亂占耕地建房及省下發疑似圖斑問題處置整治到位。各村、各單位要嚴格按照“一把手負總責、制定包保方案,建立整治臺賬,明確分工,壓實責任,全面抓實亂占耕地建房及省下發疑似圖斑問題整治;同時,要立即成立巡查處置專班,每天對所轄區域開展巡查排查,并同步做好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八不準”“十個一律”等相關政策宣傳,一旦發現違法占用耕地建房線索,經核實并確認的,一律以“零容忍”的態度依法依規堅決拆除或采取動員違法群眾自愿自行的方式限時拆除,并及時將整治情況上報系統,確保全部“清零”。農村公共設施、公益和產業等項目,要對接主管部門和涉及平臺公司,要強化項目合法用地監管,對本部門和本行業領域內的違法占用耕地的情況,特別是省下發的疑似圖斑,要采取有力措施開展整治,確保件件有落實、事事有回音,真正整治一項銷號一項。
(三)要形成合力抓落實。各村、各單位、各駐新街鄉企業要在領導小組辦公室的統籌指導下,結合自身職責,密切配合,形成聯動,扎實開展好宣傳發動、矛盾化解、法律服務、應急處置等相關工作,嚴防推諉扯皮、踢皮球等現象發生。領導小組辦公室要對村、各單位、各工作組工作開展情況,實行“一日一調度、一天一通報”,并將當日數據匯總后報鄉委鄉政府。同時,各村務必于2021年11月26日前將本村整治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包組方案上報領導小組辦公室。
亂占耕地建房整治工作方案4
一、指導思想
深入學習堅決落實黨中央、各省委、省政府關于耕地保護的決策部署,全面開展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問題整改工作,以“零容忍”的態度堅決打擊“頂風違建”行為,遏制新增亂占耕地建房行為,嚴守耕地紅線,筑牢糧食安全底線。
二、目標任務
圍繞省市縣提供的衛片執法圖斑核實我鎮實際整改情況,落實責任,認真排查,建立清單,分別制定切實可行的整改方案,逐一整改。
三、整治內容及措施
各村對問題圖斑要迅速邀請有資質的測繪公司現場測繪,并出具完整的測繪報告。以測繪報告為依據,堅持屬地問題整治和作風問題整治同步推進的原則,對占用一般耕地和基本農田的要無條件推進問題整治。一是按照土地使用分類和《土地衛片執法圖斑合法性判定規則》,凡是在2020年7月3日之后亂占耕地動工建房的,一律從嚴整治,對占用耕地房屋予以拆除,對占用耕地實施復耕復綠。二是凡是在2020年7月3日之前亂占耕地動工建房,但至“八不準”發文之日止仍未完工的,一律要停工待處。經勸阻拒不停工的,一律視為“新增占耕地建房行為”對占耕地在建房屋予以拆除。三是凡是在2020年7月3日之前已完工的占耕地房屋,一律按現狀予以固化,并根據相關政策分類處置。同時,對2020年7月3日之前已完工的,要在谷歌地圖購買衛星對比圖斑,證明其2020年7月3日前已經建成。四是從2020年7月3日起,農村在建房屋不管是否占用耕地,一律要停工報審,待批準之后方可恢復建設。整治措施注意時間節點并嚴格按照宅基地審批流程進行建房審批。
四、工作步驟
(一)開展自查。鎮相關工作人員與村社干部要針對亂占耕地建房問題進行再摸排、再核實。重點針對農村村民建房用地、公共事業建設用地等方面進行全面排查清理,是否存在履職不到位等現象,對所發現問題要第一時間建立問題清單并及時整改。
(二)整改落實。針對建立的問題清單,要認真分析問題的'根本原因,根據實際情況落實整改措施,制定整改方案,抓好整改落實,嚴守耕地紅線,筑牢糧食安全底線。
(三)完善總結。針對整改的問題,鎮相關部門及村社干部要充分認識到問題的嚴重性,認真總結,汲取經驗,舉一反三完善工作制度,提高工作能力,從根本上解決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問題。
五、工作要求
(一)健全機制,確保工作實效。建立鎮、村、組“三級”聯動工作機制,密切配合,以“零容忍”的態度加強對違法占用耕地建房問題整改。嚴格執行“源頭嚴防、露頭就打”要求,完善網格化巡查防控機制和全面推行“田長制”工作機制,充分利用群眾舉報、衛片執法、媒體反映等方式,發揮好鄉鎮、村組源頭監管作用,做到發現一起、制止一起、查處一起、整改一起,將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問題遏制在“萌芽”狀態。
(二)壓實責任,精準追責問責。對本次整治過程中力度不夠、效果不好的要及時通報、約談。對已存在問題整改不力和新增的農村亂占耕地建房行為實行“零容忍”。對整治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問題不嚴不實、玩忽職守、弄虛作假、包庇縱容,甚至充當“保護傘”或與占用耕地當事人存在利益輸送關系的,一律依法依規從嚴查處。對黨員干部、公職人員帶頭亂占耕地建房或縱容包庇親屬亂占耕地建房等頂風違法違紀的嚴肅處理。
亂占耕地建房整治工作方案5
為統籌做好全縣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問題整治監督工作,按照中央紀委國家監委和省委、市委和縣委決策部署,立足紀檢監察機關職責,制定以下專項監督工作方案。
一、目標任務
按照王鵬同志在全省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問題整治工作推進會上的講話精神,堅持黨中央重大決策部署到哪里、政治監督就跟進到哪里,把整治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問題作為全縣紀檢監察機關增強“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踐行“兩個維護”的具體檢驗,充分發揮監督保障執行、促進完善發展作用,以人民為中心,統籌問題整改與問責追究,立足監督的再監督,嚴格按照三個步驟,聚焦三個關鍵點,跟進監督、精準監督、全程監督,推動黨中央和省委、市委、縣委關于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問題整治的決策部署落到實處。
二、監督檢查重點問題
重點監督檢査三個方面11項重點內容。
(一)專項整治履職盡責不力問題
1、各鄉鎮黨委和政府貫徹落實中央、省委、市委和縣委關于專項整治的重大決策部署態度不堅決、工作不扎實、敷衍應付等問題。
2、相關職能部門履行監管責任不力,對遏制增量指導督促不夠,不能按期保質完成清理整治任務。特別要緊盯自然資源、農業農村等部門,是否把握好時間節點,嚴格按照有關法律法規,推動徹底解決問題。
3、紀檢監察機關推動主體責任和監督監管責任一貫到底不力。對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問題存在的腐敗和作風突出問題監督檢査不夠,該發現的問題沒有發現,發現問題不查處、不問責或者執紀問責失之于寬松軟等問題。
(二)農村亂占耕地建房領域腐敗問題
4、各鄉鎮黨委和政府以及職能部門包庇縱容、失職瀆職導致耕地流失的問題。
5、領導干部以權謀私和為利益集團謀私利等嚴重侵害群眾利益問題。
6、農村亂占耕地建房背后的濫用職權、利益交換、收受賄賂等腐敗問題。
7、專項整治期間頂風亂占耕地亂建違建問題。
(三)形式主義、官僚主義問題
8、專項整治工作過程中搞形式、走過場,上有政策、下有對策,有令不行、有禁不止,虛假調研和虛假整改以及加重基層不必要負擔等行為。
9、專項整治工作不務實,不從實際出發,搞一刀切。
10、專項整治工作中不切實際編材料、填報表、搞檢查等問題。
11、工作中推誘扯皮,不作為、慢作為、亂作為等問題。
三、主要工作措施
(一)強化組織保障。縣紀委監委工作領導小組負責統籌全縣農村亂占耕地建房間題監督工作,負責督促本級黨委政府壓實主體責任,加強監督執紀問責和監督調查處置,推動協助職責和監督責任貫通協同、主體責任和監督責任一貫到底。紀委機關相關內設機構要緊密配合,各負其責,做好統籌協調、監督檢查、線索處置、案件核査、通報曝光等工作。
(二)健全協調協作機制。建立健全與自然資源、農業農村、法院等專項整治相關職能部門的溝通協作機制,加強信息互通、線索移交、成果共享等。強化紀律監督、監察監督、派駐監督、巡察監督的統籌銜接,增強監督工作協同性有效性,形成強大工作合力。
(三)多渠道收集問題線索。發揮信訪主渠道作用,在做好來信、來訪、來電等常規信訪舉報的同時,充分利用互聯網、手機客戶端、微信等現代科技手段,為群眾提供更方便、更快捷的信訪舉報途徑。督促有關職能部門及時移送在整治中發現的違紀違法問題線索。加強對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問題線索的處置工作,優先研判處置專項治理、巡視巡察、專項審計等工作中發現的問題線索,對重大典型問題要提級督辦。
(四)加強重點監督檢查。按照專項整治確定的三個步驟及四個明確要求,分階段開展專項監督檢查,對問題反映比較集中或者工作推進不力的鄉鎮,深入一線進行督查,有針對性地“解剖麻雀”。針對各地情況不同、問題各異的實際,既要加強面上統一部署和要求,又要鼓勵鄉鎮紀委監察室因地制宜開展工作,做到對癥下藥、靶向監督。
(五)做好工作信息報送。各鄉鎮紀委監察室每月向縣紀委監委報送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問題基礎數據及典型案例,每季度報送督辦情況,每半年報送工作總結,對開展的集中整治、明察暗訪等情兄要及時報送。相關派駐紀檢監察組對開展的監督執紀問責工作情況也要及時報送信息。
(六)做深做實“后半篇文章”。及時通報曝光査處的典型案件,深入剖析違紀違法案件規律,推動以案促改、以案促建。深入分析本地區在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問題方面責任落實、監督管理、制度執行、作風建設等突出問題,督促鄉鎮黨委、政府和有關職能部門舉一反三、完善制度、深化改革,建立管根本、利長遠、重實效的長效機制。
四、工作步驟
在堅決遏制新增問題同時,用大約3年時間,基本完成專項整治監督工作,按照“動員調研摸底”“地方整治”“檢查復核長效監管”思路分三個階段開展監督工作。
(一)調研摸底階段(20xx年12月底前)。紀檢監察機關要以先遇制增量、再逐步消化存量的思路開展監督,將監督推動調研摸排作為今年工作重點,按照《大同市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問題摸排工作實施方案》,督促推動各鄉鎮各部門先搞清情況、摸清底數,然后分類研究,區別施策,分步實施。要督促本級黨委政府,進一步明確清理范圍、整治標準、整治時限和工作要求,壓實屬地管理主體責任,督促相關職能部門及時梳理匯總全縣摸底排查數據,建立問題線索臺賬、工作臺賬,全面掌握全縣摸底排查情況。
(二)全面推進整治階段(20xx年至20xx年上半年)。
在全面推進整治階段,紀檢監察機關要督促本級黨委政府及相關職能部門落實主體責任和監管責任,對經過努力可以解決的問題,要倒排工期,明確時限,逐一銷號;要開展專項監督檢查,對整治不到位和群眾反映強烈的重點區域、重點問題進行督導問責;要敢于觸及深層次的矛盾,從嚴從快集中查處一批典型案件、曝光一批典型案例,尤其是專項整治期間頂風違紀、不收斂不收手的案件。
(三)復核長效監管階段(20xx年下半年)。紀檢監察機關要督促本級黨委政府和相關職能部門,針對專項整治中暴露出來的突出問題、薄弱環節、制度漏洞和工作短板,注重在源頭治理、效能提升、制度糾偏上下功夫,建立健全長效監管機制,強化永久基本農田用途特殊管制措施,嚴厲打擊農村違法亂占耕地建房、違法違規占用、破壞耕地行為,堅決防止農村違法亂占耕地建房反彈回潮以及違法行為蔓延等問題。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紀檢監察機關要貫通學習領會整治“大棚房”問題、違建別墅問題、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問題等一系列重要指示批示,從政治的高度認識專項整治的重要意義,切實增強責任感、使命感,強化對黨中央重大決策部署落實情況的政治監督,嚴明黨的'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決不允許落實中央決策部署陽奉陰違、自行其是,搞上有政策、下有對策,決不允許有令不行、有禁不止。
(二)準確把握政策。嚴格把握政策界限,統一執紀尺度、平衡處理標準,防止簡單化、“一刀切”,防止侵害群眾利益。綜合考慮問題產生的歷史原因、現實狀況和社會危害等因素,客觀公正、審慎穩妥作出處置,以糾正整改為主,鼓勵自查自糾,以查定則、以責促改、以改定處,統籌問題整改與問責追責。堅持依規依紀依法,在情況的精準、過程的精準和結果的高質量上下功夫,精準落實“三個區分開來”精準運用監督執紀“四種形態”,努力實現政治效果、紀法效果和社會效果的有機統一。
(三)嚴防形式主義。專項整治要堅持從實際出發,實事求是地穩妥推進,把握好工作的節奏,要把情況摸準,把問題搞清。對監督檢查中發現的能立即整改的問題,要立查立改、即知即改,對一時解決不了的,要制定目標,盯住不放,持續整改。堅決防止脫離實際、報假賬花賬、虎頭蛇尾等苗頭性傾向性問題。
亂占耕地建房整治工作方案6
為切實加強我鄉耕地保護,嚴厲打擊各類非法占用耕地建房行為。根據縣委、縣人民政府工作部署,結合我鄉實際,特制定本方案。
一、目標任務
全面貫徹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二中、三中、四中全會精神,提高政治站位,增強“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做到“兩個維護”,進一步把思想認識和行動統一到黨中央、國務院和省委、省政府的決策部署上來。切實增強做好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問題清查整治的思想自覺、政治自覺和行動自覺,以“零容忍”的態度查處頂風亂占耕地建房、嚴重破壞生態違法行為,嚴肅查處群眾反映強烈的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問題,嚴肅查處縱容、失職瀆職導致耕地利益輸送等問題,不折不扣地抓好監督檢查工作,堅決遏制農村亂占耕地建房亂象。
二、成立清查整治工作領導
根據工作需要,特成立思林鄉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問題專項清查整治工作領導小組,具體如下:
組長:鄒圣月(鄉黨委副書記、鄉長)
副組長:覃信芳(鄉黨委委員、紀委書記)
趙相波(副鄉長)
成員:徐燕(鄉綜合辦負責人)
張騰(鄉農業服務中心主任)
田軍(鄉國土所所長)
陳霞(鄉交管站負責人)
王安珍(鄉林業環保站站長)
廖強(鄉村管站負責人)
李泉江(鄉水務站站長)
李榮勇(鄉供電站負責人)
各村(社區)主任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在鄉國土所,由趙相波同志兼任辦公室主任,田軍、廖強、張騰負責具體辦公。
三、清查整治內容
此次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問題專項清查整治工作,主要結合“大棚房整治、違規別墅專項清查”整治強占、多占、非法出售等惡意占地建房行為。圍繞鄉黨委政府落實主體責任情況、職能部門、各村(社區)履行監管責任情況和公職人員特別是黨政領導干部違規違紀違法情況。著重整治以下五個方面問題。
(一)鄉、村兩級認識不高、應付了事,對黨中央決策部署及省委、市委、縣委、鄉黨委要求落實不力,做選擇變通。
(二)鄉村兩級組織濫用職權,對農村亂占耕地建房違規審批問題。
(三)鄉級相關部門、各村(社區)失管失責,對農村亂占耕地建房行為監管不力。
(四)鄉級相關職能部門未嚴格履行監管責任,玩忽職守,放棄監管,選擇性執法,對強占多占,非法出售等惡意占地建房行為查處不力問題。
(五)黨員、干部和公職人員參與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問題。
四、清查整治措施
(一)暢通信訪舉報渠道。公布監督舉報電話、郵箱,受理群眾關于農村亂占耕地建房的信訪舉報和投訴,建立信訪舉報線索臺賬。(責任單位:鄉紀委)
(二)自查自糾抓整改。綜合辦牽頭落實貫徹好中央、省、市、縣領導批示精神和工作安排部署。村管站、國土所、交管站、供電站、水務站要根據自身職能職責和行業監管責任,對照落實好土地管理辦法、國家相關文件的要求,對十八大以來審批的'新建房屋立即開展自查自糾,并于8月10日之前將自查報告和問題清單報送至鄉紀委。各村(社區)要對轄區開展自查自糾。并于8月10日之前將《思林鄉十八大以來農戶新建房屋情況統計表》報送至鄉紀委。鄉紀委對清理排查進度工作進度進行跟蹤督促,開展監督執紀問責。(責任單位:綜合辦、村管站、國土所、交管站、供電站、鄉紀委、水務站、各村)
(三)嚴查違規違紀行為。一是嚴肅查處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及其背后的以權謀私、失職瀆職、履職不力、“保護傘”問題,特別要深挖群眾反映強烈的重要問題線索。對問題多發、頻發或者對突出問題整治不力、查處不認真的,要堅持“一案雙查”。二是檢查處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問題清理排查中搞上有政策、下有對策,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等貫徹落實黨中央和省委決策部署不力的問題。堅決查處推進緩慢、推諉扯皮、避重就輕、虛以應付、排查不精準等形式主義、官僚主義問題。三是對參與農村違規亂占建房的黨員、干部、公職人員要從嚴從重懲處,對包底縱容、失職瀆職導致耕地流失,利用職權搶占或買賣耕地建房、甚至非法出售謀利的領導干部嚴肅追責問責,對典型問題一律通報曝光。四是堅決查處因不擔當、不作為、亂作為等造成農民合理建房需求得不到保障、漠視群眾利益的行為。對發生突出問題的地方和部門,鄉紀委要強化執紀執法監管,堅持以案促改,推動建立健全聯合懲戒機制。
五、工作要求
(一)統一思想,提高政治站位。各村(社區)、各相關部門必須提高思想認識,切實把整治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問題作為當前一項重要政治任務,迅速行動,重拳出擊,扎實開展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問題排查整治工作,堅決守牢耕地保護紅線,提升土地利用水平;
(二)迅速行動,狠抓工作落實。各村(社區)、各相關部門要迅速摸清底子,加快整治步伐,保證工作質量,清理摸排工作務必于8月10日前完成并上報;同時,工作過程中要注意方式方法,農村亂占耕地建房整治涉及群眾切身利益,群眾關注度高,社會影響大,必須依法依規開展工作,嚴把政策界限,做好政策宣傳工作,全力爭取群眾支持配合;各村(社區)各部門要牢固樹立“一盤棋”的思想,明確責任分工,通力協作配合,形成齊抓共管的強大合力。
亂占耕地建房整治工作方案7
為全面落實全國、全省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問題整治工作電視電話會議工作部署以及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省紀委監委有關要求,進一步加強和規范對全縣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問題整治工作的專項監督,做好查辦案件的“后半篇文章”,根據省紀委關于一體推進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深化以案促改的實施辦法(豫紀發〔20xx〕6號)和市紀委辦公室《關于開展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問題專項以案促改的通知》(信紀辦發〔20xx〕1號)精神,縣紀委研究決定,在全縣開展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問題專項以案促改工作,現制定實施方案如下:
一、指導思想
圍繞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問題,深化以案促改、以案為鑒,嚴剎亂占耕地建房歪風,堅決守住耕地紅線和糧食安全生命線,為全縣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問題整治工作提供堅強紀律和作風保障。
二、工作目標
以市、縣通報的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典型案例為鏡鑒,剖析案發原因,深挖問題根源,研究案發規律,查找風險漏洞,強化警示教育,整改突出問題,健全完善制度,教育引導全縣廣大黨員干部樹牢政治意識、紀法意識和規矩意識,真正實現以案促改、以案促建、以案促治,堅決遏制農村亂占耕地建房行為。
三、方法步驟
全國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問題整治工作從20xx年7月開始到20xx年底結束。以案促改工作要貫穿整治工作全過程,時間從20xx年2月開始至20xx年底結束。分宣傳發動、查擺剖析、問題整改、完善制度、監督檢查五個階段。
(一)宣傳發動階段。(20xx年2月1日至4月30日)制定《羅山縣開展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問題專項以案促改工作實施方案》,成立領導小組(名單見附件1),印發《典型案例通報》,發送《以案促改通知書》。各鄉鎮(街道)和縣直有關單位要結合實際,制定工作方案,特別是案發單位要結合具體案件制定專項工作方案,召開會議進行動員部署。通過中心組學習、集中學習和個人自學等形式,組織黨員干部進行專題學習,學習自然資源部、農業農村部《關于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八不準”的通知》(自然資發〔20xx〕127號)以及省、市、縣關于農村亂占耕地建房整治等文件規定,做到學思踐悟,融會貫通。把警示教育與學習黨章黨規黨紀、國家法律法規結合起來,通過組織被處分人員“現身說法”、編印警示教育教材、制作以案促改宣傳欄等形式,用“活教材”警醒旁觀者,增強警示教育的滲透力和影響力,使干部群眾知敬畏、明底線、守規矩。
(二)查擺剖析階段。(20xx年5月1日至7月31日)深刻分析典型案件特點,剖析案發原因,研究案發規律,深挖案件反映出的思想教育、監督制約、體制機制等方面的問題,認清案件帶來的危害和影響,以案明紀,以案釋法。要結合學習教育和案件剖析情況,撰寫心得體會,談認識、談感想、談警示。要聯系單位、崗位和個人實際,全面查擺問題,做到“四查四看”:一查政治站位。“四個意識”不強,“兩個維護”不到位等問題。二查履職盡責。看是否存在不作為、亂作為,監管不力、失職瀆職導致耕地流失等問題;三查遵紀守法。看是否存在頂風違紀強占多占耕地違規建房,濫用職權、違規審批、利益交換、收受賄賂等背后腐敗問題;四查工作作風。看是否存在對貫徹落實上級決策部署只表態不落實、敷衍塞責、弄虛作假等形式主義、官僚主義問題。要組織召開專題民主生活會和組織生活會,開展批評和自我批評,查問題、找差距,做到“三個切實”,即:切實把自己擺進去、切實把職責擺進去、切實把工作擺進去。
(三)問題整改階段(20xx年8月1日至20xx年6月30日)。結合專項整治,督促相關職能部門組織人員對境內新增疑似違法占用耕地建房圖斑,按圖索驥,現場核實,著力發現整改存在的突出問題。緊抓“一清單”“一臺賬”“一報告”三個關鍵環節,在查擺剖析和全面排查的基礎上,列出一個問題清單,對照清單逐個制定具體化、可操作的整改措施;在明確具體問題整改措施、責任領導、具體責任人和完成時限的基礎上建好一個整改臺賬,做到條條要整改、件件有著落,掛賬督辦,跟蹤問效;堅持問題導向,實行分類施策,邊查邊改、專項整治,在規定時間內完成整改,并長期堅持,防止反彈回潮。
(四)完善制度階段(20xx年7月1日至9月30日)。圍繞農村亂占耕地建房違紀違法案件暴露出的突出問題以及查擺剖析中發現的制度漏洞和短板,對不適應形勢發展或存在漏洞缺陷的制度進行修正完善,進一步規范工作流程、細化實施辦法、加強信息公開,從而解決好耕地保護方面的制度機制問題,建立管根本、利長遠、重實效的長效機制。把制度機制約束轉化為紀律自覺,把硬性要求轉化為擔當行動,以機制制度建設的實際成效推動制度執行和落實。
(五)監督檢查階段(20xx年10月1日至12月31日)。把監督檢查貫穿全過程,堅持日常督查和集中督查相結合,通過聽取匯報、查閱資料、座談了解、民主測評等方式,掌握工作情況,督導工作進度,推動工作開展。堅持做到“四個不放過”,即原因分析不透徹不放過、風險點找不準不放過、整改措施不過硬不放過、成效不顯著不放過,確保取得實效。適時開展問題整改情況“回頭看”,對查擺問題不精準、整改落實不到位的,走過場、做樣子、圖形式的嚴肅追究責任并予以通報曝光。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認識。樹牢“四個意識”,落實“兩個維護”的`具體行動,是保護耕地紅線和守住糧食安全生命線的有力抓手。全縣各級黨組織要把開展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問題專項以案促改工作作為一項重要的政治任務、政治責任來落實,進一步提升政治站位,切實提高思想認識,精心組織實施,創新開展工作,把工作落實轉化為做深做細的行動自覺。
(二)強化責任。全縣各級黨組織要切實履行主體責任,率先垂范,以上率下。主要負責同志要擔負起第一責任人職責,認真研究部署,扎實推進實施。班子成員要履行好“一崗雙責”,加強協調指導、跟蹤落實。要嚴格把握以案促改質量標準,堅決避免形式主義,把以案促改工作任務層層分解,做到責任到人,對關鍵環節的工作開展情況要嚴格驗收把關。
(三)務求實效。抓牢“改”的目標,在落實落細、務實重效、常態長效上用心用力,根據案件性質、危害程度、社會影響等因素,科學合理靈活地確定以案促改工作的范圍和方式,確保警示教育入腦入心,問題查擺客觀全面,整改落實及時到位,干部履職擔當盡責,如期高質量完成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問題整治工作目標任務。要注意收集工作資料,及時報送總結和數據,每年6月20日、12月20日前報送《羅山縣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問題專項以案促改情況統計表》(見附件2),專項工作結束后10日內報專項工作總結至縣紀委監委以案促改室。
亂占耕地建房整治工作方案8
為盡快查清全縣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底數,確保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問題整治工作順利推進和全面完成,結合我縣實際,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目標任務
按照政府主導、部門負責、鄉鎮主體的工作思路,堅持實事求是,主動擔當作為,采取有效措施和辦法,分類審慎處置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問題,防止“一刀切”、簡單化。從20xx年7月3日起,對亂占耕地建房行為零容忍,實行“八不準”:一是不準占用永久基本農田建房;二是不準強占多占耕地建房;三是不準在流轉買賣的耕地上違法建房;四是不準在承包耕地上違法建房;五是不準巧立各種名目占用耕地違法建房;六是不準違反“一戶一宅”規定占用耕地建房;七是不準非法出售(出租)耕地給他人建房或者將亂占耕地建的房屋出售(出租)他人;八是不準違法審批占用耕地建房。以“零容忍”態度管住亂占耕地建房增量,依法依規處置存量,嚴肅查處頂風亂占耕地建房、嚴重破壞生態的違法行為,嚴肅查處群眾反映強烈的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問題,嚴肅查處包庇縱容、失職瀆職導致耕地流失及搞利益輸送等嚴重問題,不折不扣抓好清查整治工作,堅決遏制農村亂占耕地建房亂象。
二、整治范圍
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問題整治工作,主要聚焦“亂占耕地”和“建房”兩個重點,主要清查整治全縣8個鄉鎮范圍內亂占耕地建房的行為。
(一)摸排范圍。20xx年1月1日以來占用耕地新建、續建、擴建的房屋。
1.房屋。一般是指上有屋頂、四周有墻,具有固定性基礎的建筑物。
2.耕地(基本農田)。以“二調”最終成果數據庫上的地類為基準,結合年度新增耕地項目進行判定。
已獲得農用地轉用批復的土地上建設的房屋,或已取得不動產登記證書的房屋,符合《自然資源部農業農村部關于設施農業用地管理有關問題的通知》(自然資規〔20xx〕4號)規定的設施農業類房屋,不納入本次摸排范圍。
(二)摸排類型
1.住宅類房屋。重點摸清耕地上住宅類房屋的具體類型(1戶獨棟住宅、多戶成套住宅等),建設主體(本村村民、非本村村民、企業或其他主體),對本村村民的住宅,要重點判定房屋是否符合當地“一戶一宅”政策,或是否屬于保障農村村民“戶有所居”需要,或是否符合“分戶條件”。
2.公共管理和公共服務類房屋。重點摸清耕地上房屋用途,建設依據和建設所依據相關政策的主管部門等。
3.工礦、倉儲、商服、旅游等產業類房屋。重點摸清耕地上房屋用途、建設依據、要求建設該類項目的主管部門和處罰情況等。
三、工作步驟
(一)調查摸底階段(20xx年8月20日至12月20日)。此次摸排工作時間緊,任務重,成果質量要求高。摸排工作按照屬地管理原則,由各鄉鎮人民政府負總責,要及時研究部署,認真進行“地毯式”摸排,不留死角,摸清底數,杜絕清理排查不全面、不徹底的現象。要逐宗登記摸排的'農村亂占耕地建房項目的有關情況,認真填寫《南澗縣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問題摸排信息采集表》,按照一個問題一個臺賬管理,建立問題臺賬。務必認真梳理問題清單,逐宗核實,確保時限內按質按量全面完成摸排工作。
(二)集中整治階段(20xx年1月1日至20xx年11月20日)。各鄉鎮人民政府、縣各有關單位要聚焦清查整治重點區域、重點問題,制定整治時間表和路線圖,掛圖作戰,倒排工期,采取有力有效措施開展集中整治,整治一項銷號一項。按照既處理事又處理人的原則,采取通報、督辦、約談、問責等形式推動整治工作,在20xx年11月20日前,完成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問題整治工作,并將落實情況上報縣人民政府。
(三)構建長效機制階段(20xx年1月1日起)。對未完全處置到位的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問題,要制定整治方案,明確處置責任主體、處置時限、處置措施等,掛賬監管,限期落實整治。由縣自然資源局會同縣農業農村局、縣林草局、縣住建局、縣水務局、縣供電局、縣供排水公司等部門發揮聯動機制,形成工作合力,消除管理盲區、明晰執法邊界、完善規章制度,建立健全長效工作機制,堅決防止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問題亂象反彈。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為確保我縣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問題整治工作有效開展,在規定的時限內完成整治整改工作,成立由縣人民政府縣長任組長,分管農業農村、自然資源工作的副縣長任副組長的南澗縣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問題整治工作領導小組,成員由縣級相關部門和鄉鎮人民政府主要領導組成。各鄉鎮人民政府、縣級各成員單位要提高政治站位,精心組織,建立對應的專門工作機構,加強對摸排整治工作的組織領導,確保責任落實到位。
(二)精心組織排查。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問題整治工作是一項重大政治任務,做好摸排整治工作是順利完成整治工作的重要基礎。摸排工作按照屬地管理原則,由各鄉鎮人民政府負總責,充分調動各級基層力量,充分發動群眾、依靠群眾,確保在工作時限內按質按量全面完成排查工作。各鄉鎮人民政府要切實擔起責任,逐級壓實屬地責任,并于每月15日前、30日前,將經主要領導簽字并加蓋公章的《南澗縣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問題摸排信息采集表》及工作開展情況匯報材料,報縣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問題整治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三)密切配合協作。本次整治工作由各鄉鎮人民政府為主體責任,縣自然資源局、縣農業農村局、縣住建局、縣水務局、縣林草局等有關部門密切配合。要成立南澗縣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問題整治工作業務指導組,由縣自然資源局牽頭,會同縣有關部門派出指導組,加強對各鄉鎮的業務指導,做好法律法規、政策解讀工作,研究解決專項行動推進過程中遇到的困難和問題,著力解決“不會干”的問題,推動此次整治工作順利開展。要建立行政機關和司法機關聯合處置工作機制,合力推進清查整治工作,發現一起、曝光一起、處置一起,絕不姑息,堅決做到“零容忍”。
(四)依法依規處置。各鄉鎮人民政府、縣各有關單位要根據部門職責,充分發揮綜合執法力量作用,根據違法占用耕地面積、違法問題性質、違法發生時間、違法責任主體等內容,綜合考慮歷史因素和現實情況,依法依規分類審慎處置,防止“一刀切”、簡單化,積極穩妥處置問題。對存量項目分類處置,從實際出發,尊重歷史,實事求是,依法采取拆除、部分拆除、沒收、保留建筑物、沒收違法所得、罰款等措施,分類穩妥處置到位;對無視法律法規、嚴重破壞生態的單位和個人,要依法嚴肅處置到位;對違法違規審批的,要明確責任,依法查處,注意保障無過錯方的合法權益;對存在“互有瑕疵”行為的,要厘清責任,嚴格依法依規、科學合理處置,保障合法權益,確保經得起社會監督和歷史檢驗。
(五)嚴肅追究責任。強化政治監督,將農村亂占耕地建房整治工作落實情況列為專項監督檢查內容,縣紀委監委將作重點督查。對工作進展緩慢、推諉扯皮、避重就輕、摸排不實的,予以公開通報;對問題嚴重的,約談鄉鎮黨委、政府主要領導;堅決查處工作中領導干部失責、失職、不作為、亂作為問題,對禁而不止、弄虛作假、瞞報漏報的領導干部,要依法依紀嚴肅處理。
(六)強化氛圍營造。各鄉鎮、縣級各部門要廣泛宣傳,使廣大干部群眾充分認識保護耕地、保障糧食安全的極端重要性,支持和擁護黨中央、國務院開展亂占耕地建房問題整治工作的重大決策部署。對農村亂占耕地建房整治工作,各鄉鎮人民政府、各有關部門要做好正面引導,加強輿情監測和研判,有針對性地回應社會關切和群眾訴求,為此次整治工作營造良好輿論氛圍。
亂占耕地建房整治工作方案9
為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于嚴格保護耕地的決策部署,完善早發現、早制止、嚴查處的工作機制,采取“長牙齒”的硬措施,落實最嚴格的耕地保護制度,堅決遏制新增違法占用耕地問題及龍巖市20xx年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問題專項整治行動及遏制耕地“非農化”、防止耕地“非糧化”緊密結合起來。為確保工作依法有序進行,根據上級有關部門文件精神,特制定如下行動方案:
一、專項行動領導小組
組長:鄭錦洪黨委副書記、鎮長
常務副組長:謝健,副鎮長
副組長:李秀峰,綜合執法大隊長
林泓,第一片區片長
陳赟,第二片區片長
張木權,第三片區片長
成員:徐彬彬,紀委書記
林秋芳,黨委委員
郭麗平,宣傳、統戰委員
羅曉燕,人武部長
張玉聰,副鎮長
謝瑩,司法所長
吳列平,二級主任科員
張興華,便民服務中心主任
郭永綏,鄉村振興和企業發展服務中心
黃亮斌,大池派出所所長
陳庭斌,大池自然資源所所長
任磊,新羅區城市管理局大池中隊隊長
池金龍,大池生態中隊隊長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主任由李秀峰擔任,主要成員由大池自然資源所、城市管理局大池中隊、生態中隊人員組成。
二、時間及范圍
1.時間安排:20xx年x月x日
2.重點區域:基本農田保護區、319國道兩側及集鎮周邊。
三、重點任務
拆除重點:涉及占用基本農田保護區、耕地建房及“非農化、非糧化”。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為更好推進我鎮亂占耕地建房問題專項行動工作,定期組織相關人員進行研判,制定工作方案,建立健全上下聯動、部門協調的工作機制,及時解決行動推進過程中的困難和問題,確保專項行動順利實施,工作任務落到實處。
(二)明確片區包干。明確整治措施,明確問題清單及整治清單,分片實施,確保拆除整治專項行動有序有力推進。
(三)強化督查考評。為確保拆除整治專項行動有效開展,各片要認真落實“三張清單”,一是明確區域范圍內的`衛片清單,劃清任務區域;二是梳理問題清單,明確拆除過程中可能存在的問題;三是強化責任清單,各片要落實拆除責任,層層分解任務,責任到人。領導小組將按片區進行“每周一通報、每周一排名”,同時,鎮黨委、政府將按有關規定予以正向激勵、逆向懲戒,拆除整治行動納入鎮績效管理考評內容,具體績效管理考評辦法另行制定。
(四)廣泛宣傳發動。充分發揮廣播村村響、網絡微信、橫幅標語等媒體作用,廣泛宣傳《土地管理法》、“八不準”的重要意義、法律法規。充分發揮村級黨組織的戰斗堡壘作用和黨員干部帶頭作用,增強群眾參與亂占耕地整治及“非農化、非糧化”的積極性、主動性,營造濃厚氛圍,扎實推進亂占耕地建房整治專項行動,切實保障國家糧食安全。
亂占耕地建房整治工作方案10
為有效推進我鎮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問題專項整治工作,實現對農村亂占耕地建房行為的“早發現、早制止、早報告和早處置”,嚴厲打擊農村亂占耕地建房行為,遏制新增亂占耕地建房,防止耕地非農化、非糧化,根據連協調機制[20xx]2號文件精神,結合實際,特制定以下方案。
一、強化組織領導
成立以鎮長為組長,分管領導為副組長的鎮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專項整治工作專班,對各村亂占耕地問題整治工作情況進行常態化督導檢查。明確具體負責部門及人員,負責組織落實專班日常工作和領導交辦事項,逐項細化分解、逐級責任分工,落實到具體人,實施點對點跟進,建立臺賬,辦結銷號。要加強與連城縣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專項整治行動縣際協調機制辦公室日常工作的協調配合,確保整治工作有效開展。
二、全面摸底巡查
(一)巡查區域
巡查區分為三級。一級巡查區為集鎮和省道以東往城區、園區、文亨鎮的銜接部的村莊和基本農田保護區;二級巡查區為省道以西的基本農田保護區及村莊;三級巡查區為未劃入一、二級巡查區的區域。
(二)巡查責任主體
鎮人民政府行使轄區巡查監管職能,對轄區亂占耕地建房頂風違建巡查工作負總責。鎮主要負責人是動態巡查工作的第一責任人,分管領導是直接責任人,掛村領導、包村工作隊、村兩委、村級自然資源協管員是動態巡查的實施主體,對巡查工作負具體責任。
(三)巡查頻率
村兩委對所在轄區每月巡查次數不少于8次,包村工作隊對所在轄區每月巡查次數不少于4次。
(四)巡查職責
各村按各自實際制定明確各片區組責任人,進行網格化巡查,不留死角,各村級協管員每天將巡查情況報告村兩委,各村每周定期將巡查周報表匯總上報至鎮里(委托自然資源所收集),鎮里每月定期將巡查整治月報表提交至縣自然資源局監察隊。
三、加大宣傳力度
要堅持“集中與日常”相結合的方式,充分利用橫幅標語、鄉村廣播、宣傳手冊、微信、電視臺等不同形式,大力宣傳亂占耕地建房問題專項整治工作,要深入宣傳亂占耕地建房“八不準”規定和亂占耕地建房問題整治工作的重要意義,著力引導形成依規劃、守政策、按程序、惜耕地的共識和氛圍。對情節嚴重、影響惡劣的.典型案例,與縣融媒體中心加強配合,制作強拆正面宣傳專題片,堅決做到“發現一起、打擊一起、曝光一起”。同時,設立公開舉報電話,廣泛發動群眾監督舉報,實行有獎舉報制度,對亂占耕地建房的行為,舉報并經查實的,每次獎勵300元。
四、責任追究制度
(一)對新增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問題,村級未及時發現、制止、上報的,將按以下方式追究村書記的工作責任,第一次警示約談,第二次依情況問責,第三次就地免職。
(二)對村級謊報、瞞報、包庇、縱容的,一經查實從嚴從重處理,涉及違反黨紀政紀的移送縣紀委監委處理。
(三)對轄區內新增亂占耕地建房問題出現以下幾種情況的,將案件線索移交紀委監委,追究相關領導和其他相關人員的責任。
1.對國家和省級下發衛片圖斑經核實確定為新增亂占耕地建房的;
2.對轄區新增亂占耕地建房問題導致被省市通報批評的;
3.對轄區新增亂占耕地建房問題導致被國家通報批評或省市問責的。
(四)主動拆除違法建筑消除不良影響的,可依紀依法從輕處理或免除有關問責。
(五)對黨員干部、公職人員亂占耕地建房、縱容親屬亂占耕地建房等頂風違紀行為嚴肅處理;對工作中監管不力、失職瀆職、不作為、亂作為等問題嚴肅追責問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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