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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慧健康養老服務方案(通用13篇)
為了確保事情或工作有效開展,常常需要提前準備一份具體、詳細、針對性強的方案,方案的內容和形式都要圍繞著主題來展開,最終達到預期的效果和意義。那么制定方案需要注意哪些問題呢?下面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智慧健康養老服務方案,歡迎大家分享。
智慧健康養老服務方案 1
為推進我縣老年健康促進行動工作,建立完善的老年健康服務體系,努力構建尊重老人、關愛老人的良好社會環境,進一步提高老年人的健康水平、改善老年人生活質量、推動健康老齡化,根據《江西省老年健康促進行動實施方案》(健康江西辦發〔20xx〕5號)和健康新余建設工作委員會辦公室關于印發《老年健康促進行動實施方案的通知》(健康新余辦發〔20xx〕6號)的要求,結合分宜實際,特制定本實施方案,請各地各部門按照方案要求認真組織開展工作,確保我縣老年健康促進行動工作任務的完成。
一、老年健康促進行動總體目標
到20xx年,全縣老年人健康素養和健康水平進一步提高,老年健康相關政策制度更加健全,有利于老年人健康生活的社會環境進一步形成。全縣老年人健康素養水平不低于12%;老年人營養健康狀況明顯改善;65-74歲老年人失能發生率有所下降,65歲及以上人群老年期癡呆患病率增速下降;二級綜合性醫院設老年醫學科比例達到60%以上;養老機構以不同形式為入住老年人提供醫療衛生服務比例、醫療機構為老年人提供就醫綠色通道比例達到100%。
二、老年健康促進行動主要任務
(一)注重老年健康素養提升,推動健康老齡化
1.開展老年健康宣傳教育活動。建立以衛生行政部門為主導,健康教育機構和醫療衛生機構為支撐的老年健康教育網絡,開展老年健身、老年保健、老年疾病防治與康復等內容的教育活動。積極利用多種媒介,開展專題宣傳活動,宣傳普及老年健康知識。推進分宜縣“中醫中藥中國行”系列活動,以縣中醫院為龍頭,集中宣傳中醫藥健康知識,傳播中醫藥健康理念,提升熱敏灸健康服務能力,完善中醫治未病健康工程。在縣中醫院建設中醫藥文化宣傳教育基地,推動中醫藥健康文化展示和宣傳等工作。提高老年人健康素養知曉率,鼓勵老年人加強體育鍛煉,參加定期體檢,積極接受家庭醫生團隊的`健康指導。
2.加大老年人健康素養監測。將老年人納入健康素養監測重點人群,掌握健康狀況,開展符合其特點的健康教育活動。推廣普及適宜老年人的健身技能,積極宣傳適宜老年人的養生保健方法。搭建完善智慧養老應用服務平臺,提高全縣養老健康服務信息化水平。到20xx年,全縣老年人健康素養水平不低于12%。
3.注重老年人營養狀況。開展老年人營養改善行動,逐步開展老年人群營養狀況監測、篩查、評價工作,對低體重高齡老年人進行專項營養干預。推動農村頤養之家、社區居家養老服務中心等為老服務機構配備營養師,為“入家”老年人提供營養配餐。將老年人群營養健康狀況納入居民健康檔案,實現有效管理。到20xx年,老年人營養健康狀況明顯改善。
4.開展老年人體育活動。全面改善老年人體育健身場地設施,加強社區老年人體育建設,發揮老年人體育協會的作用,引導老年人積極參與體育健身組織和體育健身活動。推廣八段錦、太極拳等適合老年人健身鍛煉的體育項目,帶動老年人積極參與體育鍛煉和賽事活動。
(二)強化老年健康服務水平,構建大健康格局
5.加強老年疾病防治。加強老年人群重點慢性病的早期篩查、早期干預及分類管理,積極開展阿爾茨海默病、帕金森病等神經退行性疾病的早期篩查和健康指導。加強老年人健康管理,落實國家基本公共衛生服務項目,為65周歲及以上老年人建立健康檔案,每年免費提供一次較全面的體檢、健康評估以及中醫藥健康管理服務。加強老年人自救互救衛生應急知識技能培訓。推廣老年期常見疾病的防治適宜技術,開展老年常見病、慢性病等篩查干預和健康指導。實施失能預防項目,降低老年人失能風險。到20xx年,65-74歲老年人失能發生率有所下降,65歲及以上人群老年期癡呆患病率增速下降。
6.建立綜合連續的服務網絡。推動社區醫院建設,積極開展老年人醫療、康復、護理、家庭病床等服務,推進基層護理和延伸居家護理,實現優質康復和護理服務下沉。大力推進家庭醫生簽約服務模式,將老年人納入簽約重點人群,充分發揮家庭醫生(團隊)作用,為有意愿的老年人建立契約服務關系,提供綜合、連續、協同,規范的基本醫療和公共衛生服務。
7.關愛老年人心理健康。做好老年人心理關愛試點項目。實施老年人心理健康預防和干預計劃,為貧困、空巢、失能、失智、計劃生育特殊家庭和高齡獨居老年人提供日常關懷和心理支持服務。完善精神疾病的早期預防及干預機制,針對抑郁、焦慮等常見精神障礙和心理行為問題,開展心理健康狀況評估和隨訪管理,為老年人特別是有特殊困難的老年人提供心理輔導、情緒紓解、悲傷撫慰等心理關懷服務。鼓勵老年人積極參與社會活動,促進老年人心理健康。
(三)健全老年醫療服務體系,滿足健康新需求
8.提升老年疾病診療服務水平。優化老年醫療衛生資源配置,積極發展老年醫院、康復醫院、護理院等涉老醫療機構。推動二級以上綜合性醫院開設老年醫學科,增加老年病床位數量,提高老年人醫療衛生服務的可及性。將老年醫學、康復、護理人才作為急需緊缺人才納入衛生人員培訓規劃,加強專業技能培訓。提高我縣老年醫學的科研水平。推行多學科協作診療,重視老年綜合征和老年綜合評估。建立健全老年醫學質量控制體系。推廣老年醫學適宜有效的高水平診療技術,將老年綜合評估開展情況納入醫療機構有關考核內容。提倡非急診老年患者到老年醫學科首診治療。全面落實老年就醫服務等優待政策,醫療機構全部開設老年人就醫綠色通道,優先為老年人特別是重病、高齡、失能老年人提供掛號、就醫、檢查、住院等診療服務。到20xx年,全縣二級以上綜合性醫院設老年醫學科比例達到60%及以上。
9.深化完善醫養結合協作。完善醫養結合政策,推進醫療衛生與養老服務融合發展,推動發展中醫藥特色醫養結合服務。支持社會力量開辦非營利性醫養結合服務機構。鼓勵養老機構與周邊的醫療衛生機構開展多種形式的合作,推動醫療衛生服務延伸至社區、家庭,為老年人提供連續、便捷、高效的健康管理服務和醫療衛生服務。到20xx年,全縣養老機構以不同形式為入住老年人提供醫療衛生服務比例達到100%。
10.發展中醫藥特色服務。擴大中醫藥健康管理服務項目的覆蓋廣度和服務深度,根據老年人不同體質和健康狀態提供更多中醫養生保健、疾病防治等健康指導。加快縣中醫院熱敏灸區域診療中心建設,發揮熱敏灸在養生保健中的作用,提高我縣群眾對熱敏灸的知曉率和認可度,積極探索、培訓居民適合居家的自己灸、保健灸技能。推動中醫院與老年護理院、康復療養機構等開展合作,推動中醫院開設老年醫學科,增加老年服務資源,提供老年健康服務。到20xx年,中醫院設立老年醫學科(治未病中心、康復醫學科)的比例達到75%。
(四)營造老年健康友好環境,增強老人幸福感
11.優化老年人住、行、醫、養等環境。構建尊老、孝老的社區環境,鼓勵老年大學、老年活動中心、基層老年組織、有資質的社會組織開展有益老年人身心的活動。在文化、科教、休閑、健身等公共服務設施建設與使用時向老年人傾斜,提高各類公共體育設施開放程度和利用率,營造安全、便利、舒適、無障礙的老年宜居環境體系。推進老年人社區和居家適老化改造,支持適老住宅建設。
12.建立家庭養老支持體系。提倡家庭成員學習了解老年人健康維護的相關知識和技能,照顧好其飲食起居,關心關愛老年人心理、身體和行為變化情況,及早發現異常情況,及時安排就診。支持成年子女與老年父母共同生活。從老年人實際需求出發,強化家庭養老功能,從社區層面整合資源,加強社區日間照料中心等居家養老服務機構、場所和相關服務隊伍建設,鼓勵為老年人提供上門服務,為居家養老提供依托,弘揚敬老、養老、助老的社會風尚。
13.推動老年人社會參與。鼓勵專業技術領域人才延長工作年限,制定老年人力資源開發利用專項規劃,鼓勵引導老年人為社會做更多貢獻。發揮老年人優良品行的傳幫帶作用,支持老黨員、老專家、老軍人、老勞模、老干部開展關心教育下一代活動。鼓勵老年人參與經濟社會發展,做到“老有所為”。
三、老年健康促進行動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落實工作措施。各地各單位要高度重視老年健康促進行動工作,切實加強組織領導,壓實工作責任,建立健全老年健康促進行動工作領導協調機制。要明確職責分工,實施主要領導負總責,分管領導具體抓,指派專人負責落實,要堅持從嚴從實,高效開展各項工作,跟蹤督導檢查和評估,確保各項措施落到實處,確保老年健康促進行動工作有力有序開展。
(二)積極宣傳引導,廣泛動員參與。各地各單位要高度重視宣傳工作,充分利用現有傳統媒體和新型傳播宣傳平臺,通過多種途徑和方式,把老年健康促進行動宣傳工作系統化、日常化。各單位宣傳要形成自身風格,打造自身特色,突出自己的文化,要根據受眾特點來選擇宣傳渠道,使更多的人容易接受宣傳方式和內容,廣泛動員全社會參與,形成良好的老年健康促進文化氛圍。
(三)開展督導檢查,確保工作達標。各地各單位要根據老年健康促進行動工作任務要求,細化考核目標,形成定期考核制度,建立健全督導評價機制,成立督導小組和技術指導組,進行分片督導(指導),及時掌握工作進度,解決實際問題。同時,各地各單位要加強信息相互交流,要結合實際,細化工作任務,進行層層分解,一級抓一級,層層抓落實,確保分宜縣老年健康促進行動各項工作任務按時完成,工作總體目標全面達標。
智慧健康養老服務方案 2
一、指導思想
全面貫徹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會精神,以維護老年人健康權益為中心,以滿足老年人健康服務需求為導向,大力發展老年健康事業,著力構建包括健康教育、預防保健、疾病診治、康復護理、長期照護、安寧療護的綜合連續、覆蓋城鄉、布局合理的老年健康服務體系,努力提高老年人健康水平,實現健康老齡化,建設健康婁底。
二、工作目標
到20xx年,全市二級及以上綜合性醫院設立老年醫學科的比例達60%,基層醫療衛生機構護理床位占比達35%。90%以上的綜合醫院、護理院、基層醫療衛生機構成為老年友善醫療衛生機構,三級中醫醫院設置康復科的比例達到100%。老年健康支撐體系不斷完善,老年健康服務供給能力大幅提升,相關制度、標準、規范不斷完善,老年健康服務機構數量穩步提升,老年醫療服務網絡不斷健全,服務內容更加豐富,服務質量明顯提升,服務隊伍更加壯大。全市老年健康服務體系基本建立,老年人的健康服務需求得到基本滿足。
三、主要任務
(一)加強健康教育
1.加強老年健康知識宣傳教育。引導老年人樹立自己是健康第一責任人的意識,促進老年人形成健康生活方式,提高老年人健康素養。利用多種方式和媒體媒介,面向老年人及其照護者宣傳普及老年健康科學知識及相關政策。鼓勵設有老年醫學科的二級及以上綜合性醫院開設老年健康大學(課堂)。結合全國愛牙日、全國高血壓日、聯合國糖尿病日、世界衛生日、世界阿爾茨海黙病日、老年健康宣傳周、“敬老月”等專題宣傳活動普及老年健康科普知識,增強老年人自我保健意識。(市衛健委、市教育局、市民政局、市文旅廣體局,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婁底經開區管委會)
2.開展老年健康保健知識進單位、進學校、進社區、進鄉村、進家庭活動。組織開展老年健康教育進單位、進學校、進社區、進鄉村、進家庭,面向老年人及其照護者開展健康教育活動,內容包括營養膳食、運動健身、心理健康、傷害預防、疾病預防、合理用藥、康復護理、生命教育和中醫藥健康養生養老文化等。老年大學和老年教育機構要將老年健康教育納入課程體系和教學內容,并且每月開展不少于1次老年健康知識講座,推動老年群體健康意識的提升和健康生活方式的養成,提高老年人健康素養水平。(市衛健委、市教育局、市民政局、市農業農村局、市文旅廣體局、市委老干部局,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婁底經開區管委會)
3.開展老年體育健身活動。全面改善老年人體育健身場地設施,發揮老年人體育協會的作用,推廣太極拳、健身氣功等適合老年人健身鍛煉的體育項目,帶動老年人積極參加體育鍛煉和賽事活動。開展老年人體育健身進社區活動,組織社區開展廣場舞、門球、柔力球、健身球(操)、健步走等老年體育活動。每年舉辦球類等老年人喜愛的體育項目比賽,推動老年人體育健身活動常態化。(市文旅廣體局、市衛健委,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婁底經開區管委會)
(二)加強預防保健
1.加強老年人健康管理。建立健全老年健康危險因素干預、疾病早發現早治療、失能預防三級預防體系。落實國家基本公共衛生服務項目,加強老年人健康管理,為65周歲及以上常住老年人每年提供規范的老年健康管理服務、老年人中醫藥健康管理服務,為65歲及以上居家養老的老年人提供醫養結合服務,將老年人健康管理作為基本公共衛生服務項目績效評價的重要內容,把老年人滿意度作為重要評價指標。縣市區衛生健康行政部門要落實對績效評價的主體責任,每年組織開展一次績效評價。以老年人群為重點,做實家庭醫生簽約服務。開展老年營養改善行動,將老年人營養作為健康婁底行動合理膳食專項行動的重要內容,監測、評價和改善老年人營養狀況。(市衛健委、市財政局,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婁底經開區管委會)
2.加強老年疾病預防。加強老年人群重點慢性病的早期篩查、早期干預及分類管理,積極開展阿爾茨海默病、帕金森病等神經退行性疾病的早期篩查和健康指導。重視老年人心理健康,完善精神疾病的早期預防及干預機制,針對抑郁、焦慮等常見精神障礙和心理行為問題,開展心理健康狀況評估和隨訪管理,為老年人特別是有特殊困難的老年人提供心理輔導、情緒紓解、悲傷撫慰等心理關懷服務。倡導全社會關注老年人精神障礙問題,了解預防老年期癡呆、抑郁等精神疾病的知識,重點關注高齡、空巢、患病等老年人的心理健康狀況。開展老年人殘疾預防工作,提供輔助器具配備服務,開展老年殘疾人支持性康復服務。實施失能預防項目,宣傳失能預防核心信息,逐步降低65歲及以上人群老年期癡呆患病率和65歲至74歲老年人失能發生率。鼓勵各地探索建立各類老年健康服務項目一站式、一體化融合服務機制。(市衛健委、市財政局、市民政局、市殘聯,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婁底經開區管委會)
3.加快社區養老服務設施建設。實施城鎮社區養老服務設施達標行動和區域性農村養老服務中心建設工程。推進國家居家和社區養老服務改革試點和示范性老年友好型社區創建工作,支持社區養老設施、基層醫療衛生機構整合資源,加快推進社區醫養結合項目建設。推進實施無障礙環境標準化、規范化建設,加強居住環境適老化、適殘化改造,鼓勵有條件的老舊小區加裝電梯。為老年人健康提供安全、便利、舒適、無障礙的老年宜居環境。(市民政局、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市住建局、市殘聯、市衛健委、市文旅廣體局、市商務糧食局、市交通運輸局,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婁底經開區管委會)
(三)加強疾病診治
1.加強老年醫療衛生服務機構建設。完善老年醫療資源布局,建立健全以基層醫療衛生機構為基礎,老年醫院和綜合性醫院老年醫學科為核心、醫養結合機構為補充、相關教學科研機構為支撐的老年醫療服務網絡。以二級及以上醫院轉型、新建或擴建等多種方式,合理布局,積極發展老年醫院、康復醫院、護理院、安寧療護等醫療機構。加強二級及以上綜合性醫院老年醫學科建設,將老年醫學科作為新建或新晉二級及以上綜合性醫院的必設科室。推動提升老年醫學科床醫比、床護比。到20xx年,二級及以上綜合性醫院設立老年醫學科比例達到60%。(市衛健委、市發展委、市財政局、市自然資源局和規劃局、市行政審批局,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婁底經開區管委會)
2.全面落實老年人醫療服務優待政策。落實老年人醫療服務優待政策,建立老年人候診專區,優惠門診診查費,為老年病人提供門診掛號、就診、檢查、繳費、取藥、治療等優先服務和平車、輪椅等便利服務,不斷優化老年人就醫流程和就醫環境,為老年人看病就醫提供便利服務。(市衛健委,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婁底經開區管委會)
3.開展老年友善醫療衛生機構創建活動。推動各級醫療衛生機構開展適老化改造,營造尊老敬老助老的環境。提供符合老年人身心特點的醫療、康復、護理等老年友善服務,到20xx年,90%以上的綜合性醫院、老年醫院、康復醫院、護理院、醫養結合機構和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建設成為老年友善醫療衛生機構。(市衛健委,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婁底經開區管委會)
4.推進老年人綜合評估和老年綜合癥診治。重視老年人綜合評估和老年綜合癥診治,鼓勵二級及以上綜合性醫院建立老年綜合評估室,為老年人提供一站式的綜合評估服務。采用多學科會診模式,推動老年醫療服務從以疾病為中心的單病種模式向以患者為中心的多病共治模式轉變。開展社區和居家中醫藥健康服務,促進優質中醫藥資源向社區、家庭延伸。強化老年人用藥保障,開展老年人用藥監測,加強老年人用藥指導,建立老年慢性病長期處方制度。(市衛健委,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婁底經開區管委會)
5.強化醫療衛生服務網絡功能。推動互聯網醫院建設,方便老年慢性病患者線上復診,推動構建老年慢病患者線上線下一體化醫療服務模式。開展社區(村)和居家醫療健康服務,促進優質醫療資源向社區(村)、家庭延伸,鼓勵醫療衛生機構為居家失能老年人提供家庭病床、巡診等上門醫療服務。開展家庭醫生簽約服務,為老年人提供基本公共衛生服務、健康管理服務及約定的醫療服務。積極推進養老機構開展醫療衛生服務,鼓勵有條件的養老機構申辦中醫養生保健機構和以老年保健、康復為主的中醫醫院、中醫門診部、中醫診所。(市衛健委、市民政局,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婁底經開區管委會)
(四)加強老年康復和護理服務,開展老年康復特色服務
1.加強老年康復和護理服務體系建設。充分發揮康復醫療在老年醫療中的作用,為老年患者提供早期、系統、專業、連續、可負擔的康復醫療服務。統籌整合、優化配置老年護理資源,建立覆蓋老年人群疾病急性期、慢性期、康復期、長期照護期、生命終未期的護理服務體系。大力發展老年護理服務,建立完善以機構為支撐、社區為依托、居家為基礎的老年護理服務網絡。(市衛健委、市發展改革委、市財政局,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婁底經開區管委會)
2.提升老年康復和護理服務供給能力。針對已經內設醫療機構的養老機構,要進一步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在用房裝修、設備購置、人才引進等方面給予一定的扶持和幫助,醫保局加大對養老機構內設醫療機構的醫保覆蓋面。針對沒有條件設立醫療機構的養老機構,要采取協議合作、互惠互利的形式,促使養老機構與醫院簽訂規范可行的合作協議,提高醫療機構履行服務的積極性,促進養老機構提高疾病預防、健康咨詢、疾病篩查、健康檢查服務的能力。加強護理、康復醫療機構建設,鼓勵醫療資源豐富的地區將部分公立醫療機構轉型為護理、康復醫療機構。鼓勵二級及以上綜合性醫院設立康復醫學科,提高基層醫療衛生機構的康復、護理床位占比。支持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利用現有富余編制床位開設康復、護理床位。鼓勵康復醫院或護理院與養老院同址設院、毗鄰建院、兩院合一。鼓勵發展“互聯網+康復、護理服務”等,推動康復、護理服務從醫院向社區、家庭延伸。建立老年護理服務專家與師資團隊,促進老年優質護理資源下沉,幫助基層醫療衛生機構提升老年護理服務,完善老年護理服務模式。到20xx年,基層醫療衛生機構護理床位占比達到35%(市衛健委、市發展改革委、市民政局、市財政局,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婁底經開區管委會)
3、開展中醫特色老年康復、護理服務。探索建設中醫特色醫養結合服務示范點,開展中醫藥特色老年人康復、護理服務,鼓勵中醫醫院設置康復科。宣傳推廣適宜老年人的中醫養生保健方法,加快基層醫療衛生服務機構“中醫館”的建設,改善中醫藥診療環境,提高中醫藥技術水平,集中開展基本醫療、預防保健、養生康復等一體化中醫藥服務,滿足老年人康復、護理需求。(市衛健委,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婁底經開區管委會)
(五)加強長期照護服務,滿足失能老年人需求
1.開展實施長期護理保險制度試點工作。開展實施長期護理保險制度試點工作,探索建立可持續的籌資機制,滿足符合條件的重度失能老年人的基本護理需求。(市醫保局、市衛健委、市民政局、市財政局,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婁底經開區管委會)
2.實行長期照護合作機制。推動有老年醫學科的二級及以上綜合性醫院與社區衛生服務中心、醫養結合機構、護理院(站)等機構建立長效合作機制,開展定期遠程會診、聯網培訓、對口支援,并與基層雙向轉診,實現老年患者的連續治療及全程化連續照護。(市衛健委,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婁底經開區管委會)
3.加強長期照護機構建設。探索建立從居家、社區到專業機構的失能老年人長期照護服務模式。依托國家基本公共衛生服務項目,為65歲及以上失能老年人提供能力狀況評估及適合的康復指導、護理技能指導等照護服務。推動長期照護服務主體多元化發展,擴大長期照護服務有效供給。通過政府購買服務等方式,支持社區嵌入式為老服務機構發展。依托社區衛生服務中心、鄉鎮衛生院、護理院(站)、護理中心等醫療衛生機構和具備提供長期照護服務能力的社區日間照料中心、鄉鎮敬老院等養老機構,為失能老年人提供適宜、綜合連續的長期照護服務。引導社會力量舉辦社區護理站、護理中心。(市民政局、市財政局、市衛健委、市醫保局,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婁底經開區管委會)
4.加強老年特殊群體保障。政府設立的'長期照護機構和采取公建民營、委托管理等方式運營的養護機構,優先滿足經濟困難的高齡、失能老年人的長期照護服務需求。鼓勵通過政府購買服務、發放運營補貼等方式,支持各類醫養結合機構接收經濟困難的高齡失能老年人和計劃生育特殊家庭老人。(市民政局、市財政局、市醫保局、市衛健委,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婁底經開區管委會)
5.開展職業技能培訓和就業指導服務。加強老年護理專業護士培訓,增加從事失能老年人護理工作的護士數量,鼓勵退休護士從事失能老年人護理指導、培訓和服務等工作,滿足失能老年人護理服務需求。優化照護隊伍人員結構,開展職業技能培訓和就業指導服務,進一步完善養老護理員職業標準,培養規范化養老護理員隊伍。面向居家失能老年人照護者開展應急救護和照護技能培訓,提高照護者的照護能力和水平。鼓勵物業服務人員提供居家照護服務。(市人社局、市民政局、市衛健委、市醫保局,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婁底經開區管委會)
(六)開展安寧療護服務,提供臨終人文關懷
1.鼓勵開展安寧療護服務和臨終關懷服務。推動二級及以上綜合性醫院腫瘤科、老年醫學科等相關科室開展安寧療護服務,具備條件的,開設安寧療護中心、安寧療護病區或床位;鼓勵具備條件的醫養結合機構按相關標準開設安寧療護或臨終關懷服務專區或專科。(市衛健委、市民政局,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婁底經開區管委會)
2.完善安寧療護服務和臨終關懷服務收費政策。非營利性醫療機構、醫養結合機構提供的安寧療護服務,屬于治療、護理、檢查、檢驗等醫療服務的,按現有項目收費。屬于關懷慰藉、生活照料等非醫療服務的,不作為醫療服務價格項目管理,收費標準由醫療機構、醫養結合機構自主確定。營利性醫療機構和養老機構可自行確定安寧療護服務和臨終關懷服務內容和收費標準。探索建立安寧療護按床日醫保付費機制。(市發展改革委、市醫保局、市衛健委,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婁底經開區管委會)
3.促進安寧療護健康發展。建立完善安寧療護多學科服務模式,為疾病終末期患者提供疼痛及其他癥狀控制、舒適照護等服務,為患者及家屬提供人文關懷。加強對公眾的宣傳教育,將生命教育納入中小學校、老年大學等健康課程,推動安寧療護理念得到社會廣泛認可和接受。(市衛健委、市教育局、市民政局,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婁底經開區管委會)
四、保障措施
(一)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各縣市區和各有關部門要積極出臺實施扶持政策,結合大健康產業發展,在土地供應、政府購買服務、資金扶持等方面對老年健康服務發展予以支持和傾斜,鼓勵社會力量舉辦老年醫院、康復醫院、護理院和安寧療護中心等,將符合條件的護理院、康復醫院、安寧療護中心等納入醫保定點管理。加大對貧困地區老年健康服務機構建設的支持力度,推動實現城鄉、區域老年健康服務均等化。鼓勵相關機構投保責任險、醫療意外險、人身意外險等險種,提高執業人員防范風險能力。逐步提高經濟困難的高齡、失能老年人補貼標準,并做好與長期護理保險制度的銜接。研究建立穩定可持續的籌資機制,推動形成符合地方實際的長期護理保險制度框架。通過各級財政科技計劃支持老年健康相關課題立項,推動開展老年健康相關學科研究,支持老年健康相關預防、診斷、治療技術、課題研究和產品研發。(市發展改革委、市科技局、市民政局、市財政局、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市衛健委、市醫保局,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婁底經開區管委會)
(二)加強人才隊伍建設。建立老齡健康專家庫,加強安寧療護專家庫建設。推進校企合作,鼓勵高等院校、職業院校和三級醫院建設培訓基地,鼓勵養老院、護理院等機構與普通高校和職業院校探索“訂單制”等人才培養途徑,加強老年健康人才培養,壯大老年健康人才隊伍。鼓勵醫院、養老院等引進老年醫學、護理、康復和安寧療護等方面人才,對從業人員進行技能提升培訓。加強老年健康、安寧療護、老年護理等培訓基地建設,鼓勵有條件的老年醫院和三級以上綜合醫院老年醫學科通過互聯網和舉辦培訓班等方式,開展老年健康促進、老年醫學、安寧療護及其相關專業人才培訓。將老年醫學、康復、護理人才作為急需緊缺人才納入衛生健康人員培訓規劃,到20xx年基本滿足老年人護理服務需求。完善老年健康相關職業資格認證制度和以技術技能價值激勵為導向的薪酬分配體系,推動養老健康類職業(工種)職業技能水平評價體系建設,加快技能人才培養,鼓勵從業人員參加職業技能鑒定獲取相應證書,拓寬職業發展前景。(市衛健委、市教育局、市民政局、市人社局、婁底職業技術學院,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婁底經開區管委會)
(三)加強信息化建設。完善數據資源開放共享政策,依托市級衛生健康數據庫信息,搭建老年健康服務大數據信息平臺,依托養老服務信息平臺、公共衛生信息平臺開展老年健康服務。充分利用人工智能等技術,支持通過可穿戴的老年人健康支持技術和設備,進一步開展遠程實時查看、實時定位、健康監測、緊急救助呼叫等服務,積極探索“互聯網+健康養老”服務模式。加快推進“互聯網醫院”建設。(市衛健委、市工信局,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婁底經開區管委會)
(四)強化組織保障。各縣市區、各單位要充分認識建設老年健康服務體系的重要性,要建立政府主導、部門協作、社會參與的工作機制,組織得力人員專門負責實施,將老年健康服務體系建設納入經濟社會發展相關規劃,納入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和促進養老、健康服務業發展的總體部署,納入重點工作績效考核范疇,大力支持老年健康服務體系建設,推動老年健康事業發展。
智慧健康養老服務方案 3
我市的老齡人口比重呈逐年上升態勢。目前我市人口老齡化呈現如下特點:一是老年人口基數大。據統計,截至20xx年底,全市60周歲以上戶籍老年人口51.41萬人,占戶籍總人口的20.67%。二是高齡老人數量多。我市80周歲以上高齡老人為8.06萬人,占老年人口的15.99%。三是空巢化的趨勢明顯,需要照料的失能、半失能老年人和困難老年人明顯增多。為認真貫徹落實《“健康內蒙古20xx”發展規劃》,深入推進健康呼和浩特建設,根據《關于印發健康內蒙古行動(20xx-20xx年)的通知》(內健推委發[20xx]2號),特制定《呼和浩特市20xx年老年健康促進行動》。
一、指導思想
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牢固樹立“大衛生、大健康”理念,堅持預防為主、防治結合的原則,以基層為重點,以改革創新為動力,把老年健康融入所有政策,針對老年人的實際情況,實施老年健康促進健康行動,政府、社會、家庭、個人協同推進,建立健全健康教育服務體系,引導居民建立正確的老年健康觀,形成有利于健康的生活方式、生態環境、社會環境、人文環境,提高人民健康水平。
二、行動策略
堅持健康教育先行。把提升健康素養作為增進全民健康的前提,根據老年人特點有針對性地加強健康教育與促進,讓老年保健知識、行為和技能成為全民普遍具備的素質和能力,實現健康素養人人有。
堅持人人參與行動。倡導每個人是自己健康第一責任人的理念,激發老年人熱愛健康、追求健康的熱情,養成符合自身和家庭特點的健康生活方式,合理膳食、科學運動、戒煙戒酒、心理平衡,實現健康生活少生病。
堅持全社會協同推進。強化跨部門協作,鼓勵和引導單位、社區、家庭、居民個人行動起來,對老年人主要健康問題及影響因素采取有效干預,形成政府積極主導、社會廣泛參與、家庭關心支持、個人自主自律的良好局面,持續提高健康預期壽命。
三、行動目標
面向老年人普及膳食營養、體育鍛煉、定期體檢、健康管理、心理健康以及合理用藥等知識。健全老年健康服務體系,優化醫療衛生資源配置,完善居家和社區養老政策,推進醫療衛生與養老服務融合發展,推動發展蒙中醫藥特色醫養結合服務,落實長期護理保險制度,打造老年宜居環境,實現健康老齡化。實施老年人心理健康預防和干預計劃,為貧困、空巢、失能、失智、計劃生育特殊家庭和高齡獨居老年人提供日常關懷和心理支持服務。到20xx年,65至74歲老年人失能發生率有所下降,65歲以上人群老年期癡呆患病率增速下降,二級以上綜合性醫院設老年醫學科比例分別達到50%以上。
——個人和家庭:
1.改善營養狀況。主動學習老年人膳食知識,精心設計膳食,選擇營養食品,保證食物攝入量充足,吃足量的魚、蝦、瘦肉、雞蛋、牛奶、纖維素、水果、豆綜合飲食,有意識地預防營養缺乏,延緩肌肉衰減和骨質疏松。老年人的體重指數(BMI)在全人群正常值偏高的一側為宜,消瘦的老年人可采用多種方法增加食欲和進食量,吃好三餐,合理加餐,同時注意飲食過剩。消化能力明顯降低的老年人宜制作細軟食物,少量多餐,建議三餐兩點。
2.加強體育鍛煉。選擇與自身體質和健康狀況相適應的運動方式,量力而行地進行體育鍛煉。在重視有氧運動的同時,重視肌肉力量練習和柔韌性鍛煉,適當進行平衡能力鍛煉,各種運動結合起來做,強健骨骼肌肉系統,預防跌倒。進行運動期間,建議根據身體健康狀況及時調整運動量。多曬太陽,適量運動。
3.定期健康體檢。經常監測呼吸、脈搏、血壓、大小便情況,發現異常情況及時做好記錄,必要時就診。積極配合家庭醫生團隊完成健康狀況評估、體格檢查、輔助檢查,了解自身腦、心、肺、胃、肝、腎等主要器官的功能情況,接受家庭醫生團隊的健康指導。
4.做好慢病管理。鼓勵患有慢性病的老年人樹立戰勝疾病的信心,配合醫生積極治療,主動向醫生咨詢慢性病自我管理的知識、技能,并在醫生指導下,做好自我管理,延緩病情進展,減少并發癥,學習并運用老年人蒙醫中醫膳食調養,改善生活質量。血壓的控制,建議隨著年齡的增加每天至少要測2-3次。血糖的控制,每周至少監測1-2次,空腹血糖小于7.8毫摩爾/升,餐后血糖小于11.1毫摩爾/升。老人的睡眠非常重要,保證一天7-8個小時,以早晨起來感覺到不困不乏為好,建議老人盡量有一個午睡的習慣。
5.促進精神健康。了解老年是生命的一個過程,坦然面對老年生活身體和環境的變化。多運動、多用腦、多參與社會交往,通過健康的生活方式延緩衰老、預防精神障礙和心理行為問題。老年人及其家屬要了解老年期癡呆等疾病的有關知識,發現可疑癥狀及時到專業機構檢查,做到早發現、早診斷、早治療。一旦確診老年人患有精神疾病,家屬應注重對患者的關愛和照護,幫助患者積極遵循治療訓練方案。對認知退化嚴重的老年人,要照顧好其飲食起居,防止走失。
6.注意安全用藥。老年人患病發病率高,且藥物代謝、轉化、排泄能力下降,容易發生藥物不良反應。生病及時就醫,在醫生指導下用藥。主動監測用藥情況,記錄用藥后主觀感受和不良反應,復診時及時向醫生反饋。
7.注重家庭支持。提倡家庭成員學習了解老年人健康維護的相關知識和技能,照顧好其飲食起居,關心關愛老年人心理、身體和行為變化情況,督促老年人參加健康體檢,及早發現身體、心理異常情況,及時安排就診,監督老年人按頓按量服藥,并使家居環境保證足夠的照明亮度,地面采取防滑措施并保持干燥,在水池旁、馬桶旁、浴室安裝扶手,預防老年人跌倒。
——社會:
1.全社會進一步關注和關愛老年人,構建尊老、孝老的社區環境,鼓勵老年大學、老年活動中心、基層老年協會、有資質的社會組織等宣傳心理健康知識,組織開展有益身心的活動;培訓專兼職社會工作者和心理工作者。引入社會力量,為有需要的老年人提供心理輔導、情緒疏解、悲傷撫慰等心理健康服務。
2.支持社會組織,為居家、社區、機構的失能、失智、部分失能老年人及照護者提供照護和精神慰藉服務。鼓勵和支持社會力量參與、興辦居家養老服務。
3.鼓勵健康服務相關企業結合老年人身心特點,大力開展健康養生、健康體檢、咨詢管理、體質測定、體育健身、運動康復、健康旅游等多樣化服務。
——政府:
1.一是開展老年健身、老年保健、老年疾病防治與康復等等宣傳教育活動。將老年健身、保健、疾病防治與康復等教育活動納入基本公共衛生管理內容,建立鄉鎮衛生院、社區衛生服務中心(站)和各類養老機構分工合作機制。加強中醫養生保健宣傳力度。加強自救互救知識教育,開展老年人衛生應急技能培訓活動。啟動老年期常見疾病適宜技術推廣“項目包”和預防跌倒干預措施行動。(市衛生健康委負責)
2.實施老年人心理健康預防和干預計劃,為貧困、空巢、失能、失智、計劃生育特殊家庭和高齡獨居老年人提供日常關懷和心理支持服務。加強對老年嚴重精神障礙患者的社區管理和康復治療,鼓勵老年人積極參與社會活動,促進老年人心理健康。(市衛生健康委負責)
3.建立和完善老年健康服務體系。加強部門協調,整合資源優勢,將老年健康服務體系納入到衛生服務體系和養老服務體系建設整體規劃。整合現有衛生資源配置,加強老年康復醫學建設,加大人才隊伍教育培訓,強化老年醫學服務能力建設。(市發改委、市衛生健康委按職責分工負責)
4.強化基層醫療衛生服務網絡功能,發揮家庭醫生(團隊)作用,為老年人提供綜合、連續、協同、規范的基本醫療和公共衛生服務。為65歲及以上老年人免費建立健康檔案,每年免費提供健康體檢。為老年人提供家庭醫生簽約服務。研究制定上門巡診、家庭病床的.服務標準和操作規范。(市衛生健康委、市醫保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5.深入開展蒙醫藥中醫藥老年健康管理服務,發揮蒙醫藥中醫藥的特色功能。擴大蒙醫藥中醫藥健康管理服務項目的覆蓋廣度和服務深度,根據老年人不同體質和健康狀態提供更多蒙醫藥中醫藥養生保健、疾病防治等健康指導。推動蒙醫中醫醫院與養老院、康復療養機構等開展合作,推動二級以上綜合醫院設置老年醫學科,推動三級蒙醫中醫醫院設置康復科,增加老年服務資源,提供老年健康服務。協助有關部門依法查處虛假違法廣告、假冒偽劣等侵害老年人合法權益的違法行為,認真維護老年人正當權益。(市衛生健康委負責)
6.完善醫養結合政策,推進醫療衛生與養老服務融合發展。加強頂層設計,健全體制機制,打通各項養老政策中民政、衛生健康、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醫療保障的壁壘,真正實現政策協同。到20xx年,老年健康服務相關制度規范基本建立,服務水平明顯提升,機構和人員不斷壯大,服務內容更加豐富,工作機制逐步完善,制度保障更加健全,服務體系基本建成,老年人健康服務需求得到基本滿足。(市衛生健康委、市民政局、市醫保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7.加強康復醫師、治療師、健康管理師等人才培養力度,著力提升醫養結合人才隊伍建設。探索建立養老醫務人員職業環境,為推進醫養結合深度融合發展提供人才支撐。(市衛生健康委、市人社局按照職責分工負責)
8.支持高等院校和職業院校開設老年醫學相關專業或課程,加快培養適應現代老年醫學理念的復合型多層次人才。(市教育局負責)
9.落實長期護理保險制度。開展長期護理保障工作,落實長期護理保險的保障范圍、參保繳費、待遇支付等政策,照護需求認定、等級評定等標準和管理辦法,各類長期護理服務機構和照護人員服務質量評價、協議管理和費用結算等制度,規范長期護理保險管理服務和運行。(市醫保局負責)
10.逐步建立完善支持家庭養老的政策體系,支持成年子女與老年父母共同生活。全面推進家庭醫生簽約服務,由簽約家庭醫生團隊為轄區老年人免費提供約定的健康服務。針對老年人健康狀況和需求,提供包含預防、治療、護理、生活照護為一體整合型健康服務。鼓勵建立居家健康養老平臺,探索開展家庭病床服務,制定家庭病床服務規范,明晰家庭診療服務、健康管理、遠程監測等項目,規范居家養老、醫療、護理、康復、藥品配送等服務,將符合規定的醫療服務項目納入醫保支付范圍。鼓勵為居家老年人提供上門巡診、康復護理、家庭病床等服務。鼓勵鄉鎮衛生院、村衛生室和社區衛生服務站參與社區日間照料中心、農村區域性養老服務平臺、老飯桌、老年幸福院等養老服務機構的運營、托管;鼓勵養老機構開辦康復醫院、護理院、安寧療護機構或醫務室、護理站等,重點為失能、失智老人提供所需的醫療護理和生活照護服務。取消養老機構內設診所、衛生所(室)、醫務室、護理站的設置審批,實行執業登記備案。弘揚敬老、養老、助老的社會風尚。(市民政局牽頭,市衛生健康委按職責分工負責)
11.是優化老年人住、行、醫、養等環境,營造安全、便利、舒適、無障礙的老年宜居環境。統籌規劃適宜老年人居住、出行、就醫、養老的設施建設,通過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等模式,引導市場、社會、家庭、個人參與,推進老年宜居環境建設,營造安全、便利、舒適、無障礙的老年宜居環境。(市民政局、市住建局、市交通局、市衛生健康委按職責分工負責)
12.鼓勵專業技術領域人才延長工作年限,制定老年人力資源開發利用專項規劃,鼓勵引導老年人為社會多做貢獻。發揮老年人優良品行傳幫帶作用,支持老黨員、老專家、老軍人、老勞模、老干部開展關心教育下一代活動。鼓勵老年人參加志愿服務,繁榮老年文化,做到“老有所為”。(市黨委組織部、市民政局、市人社局、市退役軍人事務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健康內蒙古行動推進委員會牽頭組織老年健康促進行動的組織實施,統籌政府、社會、家庭、個人參與健康知識科普行動,指導各單位根據本單位實際情況研究制定具體行動方案,研究確定年度工作重點并協調落實。進一步完善健康呼和浩特行動推進委員會職責,為行動實施提供技術支撐,及時提出行動調整建議,并完善相關指南和技術規范。各地區要將落實本行動納入重要議事日程,健全領導體制和工作機制,結合本單位實際制定具體行動方案,分階段、分步驟組織實施,確保各項工作目標如期實現。
(二)強化部門協作。相關部門要通力合作、按照職責各負其責,有效整合資源,形成工作合力,確保行動實效。
(三)開展監測評估。行動監測評估工作由牽頭部門負責具體組織實施,每年形成行動實施進展專題報告,報健康呼和浩特行動推進委員會。
(四)完善考核評價。將老年健康促進行動實施情況作為健康呼和浩特建設考核評價的重要內容,強化有關部門的落實責任,每年開展一次專項考核。建立激勵機制,對工作突出的予以獎勵。對進度滯后、工作不力地區、單位通報批評并督促整改。各相關責任部門每年向健康呼和浩特行動推進委員會報告工作進展。
(五)加強宣傳引導。要編制群眾喜聞樂見的解讀材料和文藝作品,以有效方式引導群眾了解和掌握老年健康保健知識,推動個人踐行健康生活方式。加強正面宣傳、科學引導和典型報道,增強社會的普遍認知,營造良好的社會氛圍。
智慧健康養老服務方案 4
為建立完善我市老年健康服務體系,滿足老年人日益增長的健康服務需求,根據福建省衛生健康委等七部門《關于印發福建省建立完善老年健康服務體系實施方案的通知》(閩衛老齡〔20xx〕58號)精神,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工作目標
到20xx年,基本建立綜合連續、覆蓋城鄉的老年健康服務體系和老年健康相關制度、標準、規范,老年健康服務機構數量顯著增加,服務內容進一步豐富,服務隊伍進一步壯大,醫養結合服務質量明顯提升,老年醫學科建設不斷加強,服務資源配置進一步優化,老年人的健康服務需求得到基本滿足。
二、主要任務
(一)加強健康教育
1.加大社會宣傳。各級各相關部門要利用多種方式和媒體媒介,開展健康宣傳教育,宣傳老年健康科學知識和相關政策,普及營養膳食、運動健身、心理健康、疾病預防、慢病管理、康復護理、合理用藥等健康知識,提高老年健康素養,促進老年人形成健康生活方式。開展老年健康宣傳周活動,推廣中醫藥健康養生養老文化,推進“三減三健”(減鹽、減油、減糖,健康口腔、健康體重、健康骨骼)專項行動,營造關心支持老年健康的社會氛圍。(市衛健委、文旅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2.強化教育引領。推進各級老年大學(學校)等老年教育機構將老年健康教育納入課程體系和教學內容。組建市級老年健康科普專家庫,充分發揮專家的技術支持作用。發展老年健康“云教育”,通過線上線下相結合的方式普及老年健康知識。到20xx年,縣級以上城市至少建有1所老年大學,90%以上鄉鎮(街道)建有老年學校,60%以上行政村(社區)建有老年學習中心。(市委老干局、市教育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二)加強預防保健
3.強化早期預防。堅持預防為主、防治結合,推動疾病治療向全生命周期健康管理轉變。開展老年人營養改善行動,監測、評價和改善老年人營養狀況。建立健全老年健康危險因素干預、疾病早發現早診斷早治療、失能預防三級預防體系。加強老年人群重點慢性病和心理健康問題的早期篩查、早期干預及分類管理,降低65周歲及以上人群老年期癡呆患病率增速。探索推動阿爾茨海默病、帕金森病等神經退行性疾病的早期篩查和健康指導。實施失能預防項目,宣傳失能預防核心信息,降低老年人失能發生率。加強適老環境建設和改造,為老年人“住、行、醫、養”提供便利,減少老年人意外傷害。(市衛健委、財政局、住建局、民政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4.加強健康管理。落實國家基本公共衛生項目,加強老年人健康管理,提供生活方式和健康狀況評估、體格檢查、輔助檢查和健康指導服務。將老年人健康管理納入基本公共衛生服務項目績效評價的重要內容,每年組織開展一次績效評價。探索健全“防、治、管”相結合的老年人健康管理模式。做細做實老年人家庭醫生簽約服務,以高血壓、糖尿病等常見慢性病患者和建檔立卡貧困人口為重點,為簽約老年人提供基本醫療、基本公共衛生等健康管理服務。到20xx年,全市老年人健康管理率超過72%。(市衛健委負責)
5.推動體育健身。將老年體育納入全民健身實施計劃,建設適合老年人就近健身的體育設施,推廣適宜老年人的健身方法,普及老年人體育健身項目,引導老年人科學健身。廣泛開展“老年人健身康樂家園”創建活動,健全老年人體育健身組織,豐富老年人體育健身活動,加強老年人體育健身指導,支持開展老年人體育健身賽事,引領倡導積極健康的生活方式,提高老年人的健康水平和生活質量。(市體育局、衛健委按職責分工負責)
(三)加強疾病診治
6.完善老年醫療資源布局。建立健全以基層醫療衛生機構為基礎,綜合性醫院老年醫學科為核心,相關教學科研機構為支撐的老年醫療服務網絡。加強老年醫學診療、老年康復能力建設,推動二級及以上綜合性醫院開設老年醫學科。到20xx年,二級及以上綜合性醫院設立老年醫學科的比例達到50%;市中醫院設置康復科。發揮中醫藥在老年病診治中的作用,鼓勵有條件的中醫醫院設立老年病科。重視老年人綜合評估和老年綜合征診治,推動老年醫療服務從以疾病為中心的單病種模式向以患者為中心的多病共治模式轉變,建立老年慢性病長期處方制度。(市衛健委、發改委、財政局、醫保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7.落實老年醫療服務優待。醫療機構普遍建立老年人掛號就醫等便利服務綠色通道,優化老年人就醫流程,使老年人享受就診、轉診、預約專家、保障用藥等優先服務。開展老年友善醫療衛生機構創建活動,推動醫療衛生機構開展適老化改造,開展老年友善服務。到20xx年,全市80%以上的綜合醫院、康復醫院、護理院和基層醫療衛生機構成為老年友善醫療衛生機構。(市衛健委、財政局、醫保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四)加強康復護理和醫養結合服務
8.加強護理康復服務。大力發展老年護理服務,建立完善以機構為支撐、社區為依托、居家為基礎的老年護理服務網絡。加強護理、康復醫療機構建設,鼓勵二級及以上綜合性醫院設立康復醫學科。支持基層醫療衛生機構開設老年病門診,逐步提高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康復、護理床位占比。加強護理康復、家庭病床服務等個性化服務能力。到20xx年,基層醫療衛生機構護理床位占比達到30%。(市衛健委、發改委、財政局、醫保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9.推進醫養結合。推進醫療衛生機構、養老機構以多種形式開展合作。協調、鼓勵二級以下醫療機構利用醫療資源優勢,拓寬服務內容,增設養老機構。支持符合醫療機構設置規劃和基本標準的較大規模養老機構設立醫療機構,較小規模的養老機構可按規范開設醫務室,或與附近的`醫療機構協議合作,提高醫療衛生服務能力。養老機構內設醫務室,取消行政審批,實行備案管理。支持社會力量通過市場化運作的方式或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PPP)、特許經營、公建民營、民辦公助等方式,開辦醫養結合機構。到20xx年,全市養老機構和協議合作的醫療衛生機構普遍開通雙向轉診綠色通道,所有養老機構能夠以不同形式為入住老年人提供醫療衛生服務,60%以上的養老機構能夠以不同形式為入住老年人提供中醫藥健康服務。積極開展醫養結合示范縣(市、區)和機構創建。(市衛健委、發改委、民政局、財政局、醫保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五)探索長期照護服務
10.探索失能老年人長期照護模式。探索建立居家、社區、專業機構三位一體的失能老年人長期照護服務體系。探索開展兜底性長期照護服務保障工程,做好與社會服務兜底工程的銜接,保障特殊困難失能老年人的長期照護需求。通過政府購買服務等方式,支持社區嵌入式為老服務機構發展。有條件的養老機構,可按規定開辦醫務室、護理站等,為老年人提供基本醫療和長期照護服務。發展日間照料、全托、半托等多種形式的老年人照護服務,豐富和完善服務內容。重點支持發展提供長期照護服務的護理型養老機構、居家社區養老服務照料中心,培育發展能夠提供上門服務的企業和社會組織。(市民政局、衛健委、發改委、財政局、醫保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11.加強照護服務隊伍教育培訓。支持高等院校和職業院校開設老年醫學相關專業或課程,以老年醫學、康復、護理、營養、心理和社會工作等為重點,加快培養適應現代老年醫學理念的復合型、應用型和技術技能型人才。增加從事失能老年人護理工作的護士數量,鼓勵退休護士從事失能老年人護理指導、培訓和服務工作。面向居家失能老年人照護者開展應急救護和照護技能培訓,提高家庭照護者的照護能力和水平。(市教育局、衛健委、人社局、財政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六)開展安寧療護服務
12.推進安寧療護規范發展。根據醫療機構的功能和定位,推動相應醫療衛生機構開設安寧療護病區或床位,有條件的地方可建設安寧療護中心,加快安寧療護機構標準化、規范化建設。支持開展社區和居家安寧療護服務。探索建立機構、社區和居家安寧療護相結合的工作機制,形成高效暢通的轉診機制。落實國家安寧療護進入和用藥指南,營利性醫療機構可自行確定安寧療護服務內容和收費標準。非營利性醫療機構提供的安寧療護服務,屬于治療、護理、檢查檢驗等醫療服務的,按現有項目收費;屬于關懷慰藉、生活照料等非醫療服務的,不作為醫療服務價格項目管理,收費標準由醫療機構自主確定。(市衛健委、民政局、醫保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13.加強生命教育。為疾病終末期患者提供疼痛及其他癥狀控制、舒適照護等服務,對患者及家屬提供心理支持和人文關懷。加強對醫務人員和社會大眾的宣傳教育,將生命教育納入中小學健康課程,在學校教育中培養學生科學看待生命理念,推動安寧療護理念得到社會廣泛認可和接受。(市衛健委、教育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三、組織實施
14.強化組織保障。各地要建立政府主導、部門協作、社會參與的工作機制,加強領導、協調聯動,統籌推進老年健康服務體系建設的相關要求和任務,融入重大政策、重大工程和重大項目,納入經濟社會發展相關規劃,納入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和促進養老、健康服務業發展的總體部署。
15.強化政策支持。各地要積極出臺實施扶持政策,在土地供應、政府購買服務等方面對老年健康服務發展予以支持和傾斜。強化學科發展、財政支持,優化資源配置,加強老年健康相關適宜技術研發與推廣,引導普通高校和職業院校開設老年醫學、護理、康復、安寧療護等相關專業和課程。完善醫療護理員職業教育和培訓體系,鼓勵農村轉移勞動力、城鎮登記失業人員、貧困勞動力等人員參加醫療護理員培訓。
16.強化信息支撐。充分利用人工智能等技術,研發可穿戴的老年人健康支持技術和設備,探索開展遠程實時查看、實時定位、健康監測、緊急救助呼叫等服務。加強老年健康服務相關信息系統建設,積極探索“互聯網+老年健康”服務模式,整合信息資源,實現信息共享。
智慧健康養老服務方案 5
為全面推進健康中國建設,實施積極應對人口老齡化國家戰略,建立符合我縣的老年健康服務體系,滿足老年人日益增長的健康服務需求,根據省委辦、省政府辦《關于印發福建省貫徹〈國家積極應對人口老齡化中長期規劃〉實施方案的通知》(閩委辦發〔20xx〕10號)、省衛健委等七部門《關于印發福建省建立完善老年健康服務體系實施方案的通知》(閩衛老齡〔20xx〕58號)、福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福州市建立完善老年健康服務體系實施方案的通知》(榕政辦〔20xx〕68號)等文件精神,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指導思想
全面貫徹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會精神,以大衛生、大健康的理念引領老年健康服務體系建設。以維護老年人健康權益為中心,滿足老年人健康服務需求為導向,大力發展老年健康事業,著力構建包括健康教育、預防保健、疾病診治、康復護理、長期照護、安寧療護的綜合連續、覆蓋城鄉的老年健康服務體系,努力提高老年人健康水平,實現健康老齡化,建設健康羅源。
二、工作目標
到20xx年,我縣促進老年健康事業發展的政策得到完善,政府部門各負其責,社會力量廣泛參與,共建共享的局面基本形成。老年健康服務機構數量顯著增加,服務資源配置更趨合理,服務隊伍更加壯大,服務內容更加豐富,老年醫學科建設不斷加強,醫養結合服務質量明顯提升,老年人的健康服務需求得到基本滿足。到20xx年,我縣人均期望壽命達到80歲,與建設現代化城市相適應的公平可及、綜合連續、覆蓋城鄉的老年健康服務體系基本建立。
三、主要任務
(一)加強健康教育,提高老年人健康素養
1.加強健康教育宣傳力度。樹立個人是健康第一責任人的理念,將家庭作為維護老年人健康的第一道關口。充分利用報刊、電臺、電視臺和“兩微一端”(微信、微博、移動客戶端)、短視頻等新媒體平臺及健康科普平臺,向老年人及家庭成員廣泛開展生命觀教育,宣傳推薦健康科普知識,促進老年人養成良好的衛生習慣和健康生活方式。各級醫療機構要結合老年患者的疾病特點,加強對老年患者及其家屬的健康教育宣傳,推廣健康教育處方,指導老年人合理用藥,減少不合理用藥危害;疾控機構要組織開展“三減三健”(減鹽、減油、減糖,健康口腔、健康體重、健康骨骼)等專項行動,增強老年人主動預防和慢性病自己管理、自己健康保護意識。以“敬老月”“老年健康宣傳”等節日活動為契機,集中宣傳老年健康科學知識和相關政策,營造關心支持老年健康的社會氛圍。〔責任單位:縣衛健局、縣委宣傳部〕
2.將健康教育納入社區活動和老年教育內容。充分發揮村(居)委會作用,統籌開展健康教育活動。動員各級老年社會組織、基層衛生服務機構、養老服務機構等多方面力量,開展老年健康教育宣傳活動。發展老年健康“云教育”,組織開發、遴選、引進一批養生保健、照護服務、生命尊嚴等方面的優質課程資源,通過線上線下相結合的方式普及老年健康知識。到20xx年,全縣至少建有1所老年大學,90%以上鄉鎮(街道)建有老年學校,60%以上行政村(社區)建有老年學習中心,將健康教育100%納入老年大學及社區老年教育課程內容。〔責任單位:縣委老干局、縣教育局、縣衛健局、縣民政局,各鄉(鎮)人民政府〕
3.將老年體育納入全民健身實施計劃。建設適合老年人就近健身的體育設施,打造城鎮社區15分鐘健身圈,為老年人參加體育健身活動創造條件。普及老年人喜愛的體育健身項目,推廣適宜老年人的健身方法,引導老年人科學健身。發揮老年體育協會作用,到20xx年實現100%的鄉鎮(街道)、80%的村(社區)建立老體協組織,人均體育場地面積達到2.5平方米,創編、推廣、普及老年人喜愛的體育健身項目達到43項。〔責任單位:縣文體旅游局,各鄉(鎮)人民政府〕
(二)加強預防保健,完善老年人健康管理
4.實施老年健康預防干預措施。樹立和鞏固“預防為主”理念。依托疾控機構、醫療機構,開展集慢性病預防、風險評估、跟蹤隨訪、干預指導于一體的健康管理服務;建立健全老年健康危險因素干預、疾病早發現早診斷早治療、失能預防的三級預防機制。關愛老年人心理健康,開展老年人群心理健康問題的早期篩查、早期干預及分類管理,降低65周歲及以上人群老年期癡呆患病率增速;實施失能預防項目,宣傳失能預防核心信息,降低老年人失能發生率。探索推動阿爾茨海默病、帕金森病等神經退行性疾病的早期篩查和健康指導。〔責任單位:縣衛健局〕
5.落實國家基本公共衛生服務。落實國家基本公共衛生服務項目,將老年人健康管理與醫養結合服務作為我縣基本公共衛生服務項目績效評價的重要內容。做細做實老年人家庭醫生簽約服務,將失能老年人作為家庭醫生簽約服務重點人群,拓展簽約服務內涵,注重簽約服務效果,不斷提升簽約服務滿意度。到20xx年,全縣65周歲以上老年人健康管理率超過72%。〔責任單位:縣衛健局〕
(三)加強疾病診治,提升老年醫療服務能力
6.完善老年醫療資源布局。建立以基層醫療機構為基礎,綜合性醫院老年醫學科為核心的老年醫療服務網絡。推進全縣二級醫院轉型發展、提升建設,重點整合發展老年醫學、康復護理、安寧療護、養老健康服務與管理等,發展醫養結合,促進資源整合、功能轉型、差異化發展。推動全縣二級及以上綜合醫院設置老年醫學科,老年醫學科應符合《國家衛健局辦公廳關于印發老年醫學科建設與管理指南(試行)》(國衛辦醫函〔20xx〕855號)建設標準,采用老年綜合評估常規模式、共病處理模式和多學科團隊工作模式,對老年患者進行醫療救治。將老年醫學科建設納入二級以上公立醫院院長績效考核內容。到20xx年,縣二級及以上綜合醫院設立老年醫學科的比例達到100%。發揮中醫藥在老年病診治中的'作用,鼓勵二級以上中醫醫院設立老年醫學科、康復科。鼓勵支持基層醫療機構轉型升級為社區醫院,設置老年醫學科,增強老年人常見病多發病診療服務。〔責任單位:縣衛健局、縣發改局、縣財政局〕
7.加強老年醫學學科和隊伍建設。推動老年醫學從以“疾病為中心”向以關注疾病、功能、心理、營養、康復的“全人管理”模式轉化,建立老年慢性病長期處方制度。推進老年醫學、康復醫學、老年照護等學科專業建設與發展,加強對老年醫學類科研的扶持力度。將老年醫學科納入縣屬專科建設計劃,對于符合條件獲評縣屬專科建設項目的按照相關規定予以建設經費補助。優化從事失能老年人護理工作的護士數量,鼓勵退休護士從事失能老年人護理指導、培訓和服務工作。完善醫療護理員職業教育和培訓體系,鼓勵農村轉移勞動力、城鎮登記失業人員、貧困勞動力等人員參加醫療護理員培訓。開展老年健康相關的職業技能人才評價工作和以技術技能價值激勵為導向的薪酬分配體系,拓寬職業發展前景。20xx年起老年醫學科在編在崗(需連續在崗專職1年以上)醫護人員每人每月可享受1000元緊缺急需人員崗位補助,所需經費專項核增醫院工資總額,納入工資總額管理但不納入基數,全額預算單位所需資金由同級財政承擔,差額單位所需資金由同級財政和醫院按1:1比例分擔。〔責任單位:縣人社局、縣發改局(科技局)、縣財政局、縣衛健局、羅源醫保局〕
8.全面落實老年人醫療服務優待政策。醫療機構普遍建立老年人就醫便捷通道,優化老年人就醫流程,使老年人享受就診、轉診、預約專家、保障用藥等優先服務。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印發關于切實解決老年人運用智能技術困難實施方案的通知》(國辦發〔20xx〕45號),保留人工服務窗口及現金收費窗口,確保智能設備有人工值守或志愿服務,利用數字化手段提高診療效率,讓信息化與智能化“多跑路”,實現老年人就診“少跑腿”。按照國家衛健局《關于開展建設老年友善醫療機構工作的通知》(國衛老齡函〔20xx〕457號)要求,開展老年友善醫療機構創建活動,優化老年友善就醫環境、倡導老年友善文化、健全老年友善醫療機構管理、完善老年友善診療服務。到20xx年全縣80%以上的綜合醫院、康復醫院、護理院和基層醫療機構成為老年友善醫療機構。〔責任單位:縣衛健局、縣財政局、羅源醫保局〕
(四)加強康復護理,推廣家庭病床服務
9.加強康復和護理服務。建立完善以機構為支撐、社區為依托、居家為基礎的老年護理服務網絡。充分發揮康復醫療在老年醫療服務中的作用,推進分級診療和雙向轉診,為老年患者提供早期、系統、專業、連續的康復醫療服務。加強護理、康復醫療機構建設,鼓勵二級以上綜合醫院設立康復醫學科。鼓勵中醫醫院與老年護理院、康復療養機構等開展合作,開展中醫特色老年人康復、護理服務。推進“互聯網+護理服務”,擴大護理服務供給,為老年人提供治療期住院、康復期護理等服務。加強基層醫療機構康復護理服務能力,到20xx年基層醫療機構護理床位占比達到30%。〔責任單位:縣衛健局、縣發改局、縣財政局、羅源醫保局〕
10.加大家庭病床服務供給。根據《福州市衛生健康委員會福州市醫療保障局印發關于規范和推進家庭病床服務工作實施方案(試行)的通知》(榕衛基層〔20xx〕45號)精神,支持符合條件的醫療機構開展家庭病床服務。公立基層醫療機構可以從家庭病床醫療業務凈收入(醫療業務收入減除藥品、耗材、檢驗試劑等業務成本支出)中提取不超過70%比例用于人員激勵,結合責任醫護人員工作量、質量和服務對象的滿意度等內部績效考核情況進行分配。力爭到20xx年,家庭病床服務基層醫療機構覆蓋率達50%以上。〔責任單位:縣衛健局、羅源醫保局、縣財政局、縣人社局〕
(五)探索長期照護服務,開展長護險試點工作
11.探索建立長期照護服務機制。探索開展兜底性長期照護服務保障工程,做好與社會服務兜底工程的銜接,保障特殊困難失能老年人的長期照護需求。通過政府購買服務等方式,支持社區嵌入式養老服務機構發展。有條件的養老機構,可按規定開辦醫務室、護理站等,為老年人提供基本醫療和長期照護服務。發展日間照料、全托、半托等多種形式的老年人照護服務,豐富和完善服務內容。重點支持發展提供長期照護服務的護理型養老機構、居家社區養老服務照料中心,培育發展能夠提供上門服務的企業和社會組織。〔責任單位:縣民政局、縣衛健局、縣發改局、縣財政局、羅源醫保局〕
12.開展長期護理保險制度試點工作。加強長期護理保險制度與長期照護服務體系有機銜接,鼓勵第三方服務機構等研發和提供豐富的長期護理保險產品,提升個性化、定制化水平,為適宜人群對接優質醫療和護理服務。根據《福州市人民政府印發關于開展長期護理保險制度試點實施方案的通知》(榕政綜〔20xx〕262號)精神,穩步推進我縣長期護理保險制度試點工作。20xx年底,啟動實施長期失能人員的基本生活照料和與之密切相關的醫療護理提供服務、資金保障的社會保險制度。試點期間先覆蓋我縣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參保人員,重點解決重度失能人員基本護理保障需求,優先保障符合條件的失能老年人、重度殘疾人。符合條件的醫療機構、養老機構,可根據自身服務能力自愿向本級醫療保障經辦機構提出長期護理保險定點護理服務機構申請,提供基礎護理、專業護理等服務項目。允許失能評估費用收入全部用于工作人員勞務支出,不計入單位績效工資總量,醫療機構應將評估時效性、抽查合格率、舉報投訴處理情況、服務標準化等納入考核內容,經考核合格后發放給相關人員,以提高參與人員的積極性。力爭在20xx年基本建立適應我縣經濟發展水平和老齡化發展趨勢的、滿足群眾多元需求的多層次長期護理保險制度。〔責任單位:羅源醫保局、縣民政局、縣衛健局、縣財政局〕
(六)探索安寧療護試點工作,倡導臨終關懷服務
13.探索安寧療護試點工作。按照《福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福州市安寧療護試點工作實施方案的通知》(榕政辦〔20xx〕99號)精神,開展安寧療護試點工作。加強對公眾的宣傳教育,將生命教育納入中小學健康課程,推動安寧療護理念得到社會廣泛認可和接受。鼓勵醫療機構開設安寧療護科和安寧療護病區,在腫瘤科、老年醫學科等相關科室開展安寧療護服務。推動社區衛生服務中心、醫養結合機構開設安寧療護床位。將安寧療護工作經費列入縣級財政年度經費預算。探索建設安寧療護中心,推動安寧療護機構標準化、規范化建設。建立縣級安寧療護培訓基地,為全縣安寧療護服務提供指導和技術支撐,開展安寧療護骨干技術培訓。探索建立機構、社區和居家安寧療護相結合的工作機制,形成高效的機構與機構、居家與機構轉診機制。將安寧療護服務與長期護理保險有效銜接。到20xx年,我縣建立一家安寧療護機構。〔責任單位:縣衛健局、縣教育局、縣民政局、羅源醫保局、縣財政局、縣人社局〕
(七)深化醫養結合,支持多模式發展
14.深入推進醫養結合發展。進一步整合醫養資源,鼓勵不同等級、類型的醫療、養老機構開展多種形式合作。新推出的養老用地優先建設醫養結合項目或與醫療機構毗鄰建設。支持符合醫療機構設置規劃和基本標準的較大規模養老機構設立醫療機構,較小規模的養老機構按規范開設醫務室、護理站等,或與附近的醫療機構協議合作,提高醫療衛生服務能力。支持社會力量通過市場化運作的方式或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PPP)、特許經營、公建民營、民辦公助等方式,開辦醫養結合機構。對養老機構內設診所、衛生所(室)、醫務室的一次性補助8萬元,設置護理站的一次性補助10萬元,所需資金由縣財政承擔。鼓勵醫療資源豐富地區的部分二級以下醫療機構轉型為康復、老年護理等接續性醫療機構或增設養老機構。公立醫療機構經當地民政部門備案的養老床位,享受民辦非營利性養老機構相關建設補貼、運營補貼和其他養老服務扶持政策措施。
鼓勵公立醫療機構在完成自身醫療工作任務前提下,有余力的,可按“平等自愿、合作共贏”的原則與養老服務機構簽訂合作協議。公立醫療機構執業醫師在基層養老機構巡診或多點執業時間,按實際天數累計超過三個月的,可視同晉升高級職稱前規定的基層服務時間。申報副主任醫師時,須提交醫療機構與養老機構合作協議、合作雙方派出和接受服務詳細情況記錄表等有關證明材料。在規定的醫療服務項目價格和醫保報銷政策基礎上,由養老機構另外支付醫務人員有償的上門服務勞務費,勞務費原則上按照衛技人員職稱情況核定,每半天200—400元,具體收費由養老機構和醫療機構在醫療服務合作協議內明確。允許上門服務勞務費收入全部用于工作人員勞務支出,不計入單位績效工資總量,醫療機構應將工作質量、數量等納入考核內容,經考核合格后發放給相關人員,以提高參與人員的積極性。到20xx年,所有養老機構能夠以不同形式為入住老年人提供醫療衛生服務,養老機構和協議合作的醫療機構普遍開通雙向轉診綠色通道,60%以上的養老機構能夠以不同形式為入住老年人提供中醫藥健康服務。〔責任單位:縣衛健局、縣發改局、縣民政局、縣財政局、羅源醫保局、縣人社局〕
15.鼓勵創新醫養結合服務模式。鼓勵在居家、社區和機構等醫養結合服務模式方面積極創新突破,探索適合我縣縣情的可借鑒、可復制的醫養結合經驗。積極開展市級醫養結合綜合試點單位培育工作,評估合格的市級醫養結合綜合試點單位可獲得每家單位20萬元的市級財政獎補。獲評國家級醫養結合試點示范區的可獲得200萬元市級財政獎補。〔責任單位:縣衛健局、縣民政局、縣財政局〕
四、組織實施
各級政府和有關部門要高度重視老年健康服務體系建設,建立政府主導、部門協作、社會參與的工作機制,結合實際制定老年健康服務體系建設的具體實施措施,整合優化各部門資源,發揮政策協同作用。積極出臺扶持政策,在土地供應、政府購買服務等方面對老年健康服務發展予以支持和傾斜。積極推進政府購買基本健康養老服務,逐步擴大購買服務范圍,完善購買服務內容,實現各類經營主體平等參與。積極探索“互聯網+老年健康”服務模式,整合養老、衛生等信息資源,實現信息共享。本方案有效期限5年。
智慧健康養老服務方案 6
為實施積極應對人口老齡化國家戰略,深入推進醫養結合發展,促進老年健康服務體系建設,有效滿足老年人多層次、多樣化健康養老服務需求,根據國家衛生健康委等12部委《關于深入推進醫養結合發展的若干意見》(國衛老齡發〔20xx〕60號)和國家衛生健康委等8部委《關于建立完善老年健康服務體系的指導意見》(國衛老齡發〔20xx〕61號)及自治區衛生健康委等12部門《關于深入推進醫養結合促進老年健康服務體系建設實施意見》(寧衛發〔20xx〕349號)精神,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總體要求
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以滿足老年人健康需求為導向,積極踐行“大衛生、大健康”理念,充分發揮政府主導、市場調節、社會參與的統籌協調機制,持續推動老年健康服務供給側結構性改革,不斷強化老年健康政策與醫療衛生、養老服務政策銜接,深入推進居家社區機構相協調、醫養康養相結合,著力構建公平可及、系統連續的健康教育、預防保健、疾病診治、康復護理、長期照護、安寧療護“六位一體”老年健康服務體系,有效滿足老年人日益增長的健康服務需求,提高老年人及其子女獲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到2022年,二級以上醫療機構(含中醫醫院)開展老年健康服務(康復中心、護理中心、安寧療護)和設立老年醫學科比例均達到50%,基層醫療衛生機構護理床位占比達到30%;全市65歲及以上老年人健康管理率達到72%以上;80%以上的綜合性醫院、康復醫院、護理院和基層醫療衛生機構成為老年友善醫療衛生機構;老年健康服務相關制度、標準、規范不斷完善,服務內容更加豐富,老年健康人才不斷壯大,服務質量明顯提升。覆蓋城鄉、規模適度、功能完善、綜合連續的老年健康服務體系基本建立,老年人的健康服務需求得到基本滿足;每個縣(區)至少有一家醫養結合機構,主要為入住機構的老年人提供養老、醫療、護理、康復、安寧療護、心理精神支持等服務;全市30%以上行政村(社區)建設有老年大學學習點,經常性參與教育活動的老年人占老年人口總數的比例達到20%以上;老年殘疾人服務率達到85%;探索開展醫療衛生機構為居家失能老年人提供家庭病床、巡診等上門醫療服務規范,助推老年健康服務進家門;逐步建成以市級為中心,輻射縣(區)的安寧療護服務網絡;建立完善符合職業特點、技術技能價值激勵為導向的薪酬分配制度,鼓勵醫護人員到醫養結合機構執業,并在職稱評定等方面享受同等待遇;加快推動老年醫學發展,依托寧夏大學(中衛校區)和市職業技術學校開設老年醫學相關專業和學歷教育。
二、主要任務
(一)深入推進醫養融合發展。
1.深化醫養簽約合作。按照方便就近、互惠互利的原則,各類養老機構根據需求與周邊的醫療衛生機構開展多種形式的長期簽約合作。簽約醫療衛生機構要為養老機構開通預約就診、急診急救綠色通道,在服務資源、合作機制等方面積極予以支持。養老機構也可通過服務外包、委托經營等方式,由醫療衛生機構為入住老年人提供醫療巡診、健康管理、保健咨詢、預約就診、急診急救、中醫養生保健等醫療衛生服務。鼓勵養老機構與周邊的康復醫院(康復醫療中心)、護理院(護理中心)、安寧療護中心等接續性醫療機構緊密對接,建立健全協作機制。養老機構中具備條件的醫療機構可與簽約醫療衛生機構建立雙向轉診機制,嚴格按照醫療衛生機構出入院標準和雙向轉診指征,為老年人提供連續、全流程的醫療衛生服務。各縣(區)要加大資金、人才支撐保障力度,為醫養簽約合作創造良好政策環境,形成醫療養老聯合體。(市衛生健康委、民政局按職責分工負責,各縣(區)人民政府負責。以下均需各縣(區)人民政府落實,不再列出)
2.推進放管服改革。切實落實《寧夏回族自治區醫養結合機構審批登記工作管理辦法(試行)》,持續優化醫養結合機構審批流程和環境。養老機構申請內部設置診所、衛生所(室)、醫務室、護理站的,取消行政審批,實行備案管理;申請設立一級及以上醫療機構,經衛生健康行政部門審核合格后,發放《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醫療衛生機構利用現有資源提供養老服務的,涉及建設、食品安全、衛生防疫等有關條件,可依據醫療衛生機構已具備的上述相應資質直接進行登記備案,簡化手續。按照“非禁即入”原則,支持社會力量通過市場化運作方式舉辦醫養結合機構,并按規定享受有關優惠政策。支持引進國內外知名專業醫養結合品牌企業、養老機構、醫療機構、保險機構和具有成功開發運營經驗的相關企業開展醫養結合服務。支持社會資本通過公建民營、民辦公助等方式,興辦老年病醫院、康復醫院、護理院、健康管理中心等醫養結合機構,逐步形成政府引導、社會參與、市場驅動的健康養老發展格局。
醫養結合服務的監管由屬地衛生健康行政部門牽頭負責、民政部門配合。醫養結合機構中的醫療衛生機構和養老機構分別由屬地衛生健康行政部門和民政部門負責進行行業監管。市衛生健康委會同市民政局等部門按照自治區相關監管制度和考核辦法,加大對醫養結合服務質量考核檢查力度,把醫療床位和家庭病床增加等情況納入考核。及時總結推廣轄區經驗做法,不斷完善相關政策,促進醫養結合健康發展。(市衛生健康委、發展改革委、民政局、住房城鄉建設局、市場監管局、消防救援支隊按職責分工負責)
3.推進醫養康養融合發展。整合醫療機構、養老服務、殘疾人康復及社區等服務功能,探索開展“醫養一體、兩院融合、三中心合一”試點工作,推進敬老院(養老院或幸福院)與鄉鎮衛生院健康養老功能融合,城市社區衛生服務中心(站)與日間照料中心、康復中心醫養一體服務。
實施社區醫養結合能力提升工程。改擴建一批社區衛生服務機構、鄉鎮衛生院或社區養老機構、敬老院,補齊服務設施,完善服務功能。加強社區衛生服務中心建設,依托社區衛生服務中心實施醫養結合能力提升工程,規劃建設一批社區衛生服務中心,重點為社區老年人提供集中或居家醫養結合服務。新建社區衛生服務機構,可與養老服務設施統籌規劃、毗鄰建設。有條件的基層衛生醫療機構可設置康復、護理、安寧療護病床和養老床位。以中寧縣為試點,因地制宜逐步開展家庭病床服務。
加快推進市中醫院沙療項目,啟動實施醫養一體改建項目,提升中醫藥康復服務能力。推廣中醫康復技術,發揮中醫藥在治未病、慢性病管理、疾病治療和康復中的獨特作用,開展中醫藥適宜技術推廣項目,提升社區中醫藥醫養結合服務能力。(市衛生健康委、發展改革委、民政局、財政局、自然資源局、住房城鄉建設局、農業農村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二)構建老年健康服務體系。
4.加強健康教育。開展老年健康促進行動,推進健康素養促進項目,實施老年健康素養監測,運用“兩微一端”以及短視頻平臺等新聞媒體,推動“互聯網+健康科普”。借助《醫生到你身邊》《健康984》等媒體媒介,利用群眾喜聞樂見的方式面向老年人及其照護者開展健康教育活動,內容包括合理膳食、適度運動、心理健康、傷害預防、疾病預防、合理用藥、康復護理、生命教育、中醫養生保健以及新冠肺炎疾病預防等,促進老年人形成健康生活方式,提高老年人健康素養。推動中醫治未病理念融入老年人生活,大力普及起居調養、藥膳食療、情志調節和太極拳、八段錦等中醫養生保健方法,推進中醫藥健康養生養老文化普及。開展“老年健康宣傳周”“敬老月”等主題活動,實施人口老齡化國情區情教育,宣傳普及老年醫療保健知識及相關政策法規,形成養老孝老敬老的良好氛圍。依托社區服務中心、基層老齡協會、老年大學(網點)等,引導老年人積極參與社會活動,切實維護老年人身心健康。建立老年人健康素養和生活方式監測系統,追蹤、分析影響我市老年人健康狀況的主要因素和問題,針對性開展健康教育活動。老年大學和相關教育機構要將健康教育納入課程體系和教學內容。(市衛生健康委、老干部局、教育局、民政局、農業農村局、旅游和文體廣電局、新聞傳媒中心、老齡辦按職責分工負責)
5.加強預防保健。建立健全老年健康危險因素干預,疾病早發現早診斷早治療、失能預防三級預防體系。實施基本公共衛生服務項目,加強65歲及以上老年人健康管理服務,每年為老年人提供1次生活方式和健康狀況評估、體格檢查、輔助檢查和健康指導,將老年人健康管理相關指標納入項目績效評價。做實做細老年人和殘疾人家庭醫生簽約服務。
實施老年人營養改善行動,建立老年人營養健康監測和評估機制,提升老年人營養健康水平。加強老年人群重點慢性病的早期篩查、早期干預及分類管理,開展阿爾茨海默病、帕金森病等神經退行性疾病的早期篩查和健康指導,不斷降低重點慢性病對老年人群的健康影響。實施失能預防與干預項目,宣傳失能預防核心信息,老年人失能發生率得到有效控制。
實施老年人居家適老化改造工程,采取政府補貼等方式,重點為納入分散供養特困人員、建檔立卡人口、城鄉低保對象范圍的高齡、失能、殘疾老年人家庭逐步實施適老化改造,減少老年人意外傷害。重視老年人心理健康,完善精神障礙類疾病的早期預防及干預機制,積極配合自治區精神衛生和心理健康專家委員會,指導各縣(區)開展老年人心理關懷服務,為患有嚴重精神障礙的貧困家庭老年人提供免費服藥。(市衛生健康委、民政局、財政局、住房城鄉建設局、殘聯按職責分工負責)
6.加強疾病診治。完善老年醫療資源布局,建立健全以基層醫療機構為基礎,綜合性醫院老年醫學科為核心,相關教學科研機構為支撐的老年醫療服務網絡。二級及以上綜合性醫院要加強老年醫學科建設。通過新建、改擴建等,加大老年醫院建設力度。實施老年人綜合評估和老年綜合征診治,推動老年醫療服務從以疾病為中心的單病種模式向以患者為中心的多病共治模式轉變。強化老年人用藥保障,開展老年人用藥使用監測,加強老年人用藥指導,建立老年慢性疾病長期處方制度。大力開展社區和居家中醫藥健康服務,促進優質中醫資源向社區、家庭延伸。
全面落實老年人醫療服務優待政策,醫療機構普遍建立老年人掛號、就醫綠色通道,優化老年人就醫流程,為老年人看病就醫提供服務便利。實施醫療衛生機構適老化改造工程,開展老年友善醫療衛生機構創建活動。(市衛生健康委、發展改革委、財政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7.加強康復護理服務。建立完善分級、分期康復治療機制,暢通雙向轉診和對口幫扶渠道,推進康復醫療向社區延伸,為慢性病、老年病以及疾病治療后恢復期的老年患者提供早期、系統、專業、連續的康復醫療服務。大力發展老年護理服務,建立完善以機構為支撐、社區為依托、居家為基礎的老年護理服務網絡。開展中醫特色優勢病種科學研究,針對心腦血管病、糖尿病、老年癡呆等,二級及以上有條件醫療機構探索中醫康復方案。支持依托現有一、二級醫療機構和醫療設施等其他適宜設施轉型改擴建為康復醫院、護理院,支持社會力量參與新建,建設一批普惠型康復床位,為半失能老年人提供方便可及、可負擔的'康復服務。鼓勵二級及以上綜合性醫院設立康復醫學科,提高基層醫療衛生機構的康復、護理床位占比;支持城市社區衛生服務機構、鄉鎮衛生院利用現有富余編制床位開設康復、護理床位,增加養老功能。(市衛生健康委、發展改革委、民政局、財政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8.加強長期照護服務。探索建立居家社區機構銜接融合的失能老年人長期照護服務體系。通過政府購買服務等方式,支持社區嵌入式為老服務機構發展。依托護理院(站)、護理中心、社區衛生服務中心、鄉鎮衛生院等醫療衛生機構以及具備提供長期照護服務能力的社區日間照料中心、鄉鎮敬老院等養老機構,為失能老年人提供長期照護服務。鼓勵各縣(區)通過公建民營、政府購買服務、發放運營補貼等方式,支持各類醫養結合機構為特困供養人員、重點優撫對象、計劃生育特殊家庭和經濟困難的高齡失能老年人等困難老年人群開展長期照護服務。(市衛生健康委、民政局、財政局、退役軍人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9.加強安寧療護服務。支持綜合醫院、中醫醫院、醫養結合機構、社區衛生服務中心(站)、鄉鎮衛生院等機構開設安寧療護病區或床位。探索建立機構、社區和居家安寧療護相結合的工作機制,形成合理的轉診制度。推進安寧療護機構標準化、規范化建設,出臺安寧療護進入和用藥指南。營利性醫療機構可自行確定安寧療護服務內容和收費標準。非營利性醫療機構提供的安寧療護服務,屬于治療、護理、檢查檢驗等醫療服務的,按現有項目收費;屬于關懷慰藉、生活照料等非醫療服務的,不作為醫療服務價格項目管理,收費標準由醫療機構自主確定。
建立完善安寧療護多學科服務模式,為疾病終末期患者提供疼痛及其他癥狀控制、舒適照護等服務,對患者及家屬提供心理支持和人文關懷。加強對公眾的宣傳教育,將生命教育納入中小學校健康課程,提高社會公眾對安寧療護的認知度、接受度。總結我市安寧療護試點經驗,完善政策措施,擴大試點范圍,形成長效機制。(市衛生健康委、發展改革委、教育局、醫保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三、保障措施
(一)強化政策支持。落實用地扶持政策,保障醫養結合機構建設發展用地,非營利性醫養結合機構可依法使用國有劃撥土地,營利性醫養結合機構應當以有償方式用地。鼓勵各地探索集體建設用地用于醫養結合機構建設。落實各項稅費優惠政策,符合條件的非營利性醫養結合機構免征企業所得稅,對其自用的房產、土地,按規定享受房產稅、城鎮土地使用稅優惠政策。符合條件的醫養結合機構享受小微企業等財稅優惠政策,對在社區提供日間照料、康復護理等服務的機構,符合條件的按規定給予稅費減免、資金支持、水電氣熱價格優惠等扶持。對醫養結合機構按政策規定實行行政事業性收費優惠政策。金融機構根據醫養結合機構特點創新金融產品和金融服務,拓展醫養結合多元化融資渠道,加大金融對醫養結合領域的支持力度。鼓勵各地探索完善抵押貸款政策,拓寬信貸擔保物范圍。(市衛生健康委、發展改革委、民政局、財政局、自然資源局、住房城鄉建設局、農業農村局、金融工作局、人民銀行中衛市中心支行、中衛銀保監分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二)優化保障措施。完善公立醫療機構養老服務價格政策,收費標準原則上應當以實際服務成本為基礎,綜合市場供求狀況、群眾承受能力等因素核定,具備招標條件的,鼓勵通過招標方式確定收費標準,調動公立醫療機構開展養老服務的積極性。對符合條件的醫養結合機構中的醫療機構按照規定納入基本醫療保險協議管理范圍。對符合醫療行業和醫保政策規定的轉診住院患者可以連續計算醫保起付線。按規定逐步將符合條件的醫療康復項目納入基本醫療保險支付范圍。厘清醫療衛生服務和養老服務的支付邊界,基本醫療保險基金只能用于支付符合醫療保險政策范圍的疾病診治、醫療護理、醫療康復等醫療衛生服務費用,不得用于支付生活照護等養老服務費用。按照國家統一部署,適時開展長期護理保險試點工作。支持商業保險機構大力發展醫養保險,針對老年人風險特征和需求特點,重點發展老年人疾病保險、醫療保險和意外傷害保險,加快發展包括商業長期護理保險在內的多種老年護理保險產品,滿足老年人護理保障需求。(市發展改革委、市場監管局、醫保局、中衛銀保監分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三)加大政府投入。全面梳理現行由財政支出安排的各類老年健康服務項目,將老年健康服務納入政府購買服務指導性目錄,重點支持康復、護理、安寧療護機構建設、服務設施配備、醫護人員培訓等。支持鼓勵社會力量舉辦老年醫院、康復醫院、護理院、安寧療護中心等,對社會力量舉辦的醫療機構設立養老機構,符合條件的與其他養老機構享受同等的民辦機構一次性床位建設補貼等優惠扶持政策。加大政府購買服務力度,支持符合條件的社會辦醫養結合機構承接當地公共衛生、基本醫療和基本養老等服務。積極爭取上級社會福利事業的彩票公益金,支持我市開展醫養結合服務。(市衛生健康委、發展改革委、民政局、財政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四)推進標準建設。落實老年人健康干預及評價標準。建立健全長期照護服務標準和管理規范,執行持證上崗制度。加強老年醫療、康復、護理、安寧療護等老年健康服務機構基本標準和服務規范管理,推進綜合醫院老年醫學科建設和管理指南,強化老年友善醫療衛生機構標準建設。結合實際,借鑒發達地區成功經驗,研究出臺上門醫療護理和家庭病床服務內容、標準、規范及收費政策。建立健全保障機制,鼓勵相關機構投保責任險、醫療意外險、人身意外險等,防范應對執業風險和人身安全風險,適當提高上門服務人員的待遇水平。(市衛生健康委、民政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市場監管局、醫保局、殘聯、中衛銀保監分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五)優化隊伍建設。按照自治區統一部署,實施全區老年健康服務人才“千人”計劃,并分別納入“十四五”衛生健康和養老服務發展規劃。引導醫養結合機構建設培訓基地,探索建立普通高校、職業學校、科研機構、行業學會協會與醫養結合機構協同培養模式。引導職業院校開展老年護理專業學歷教育,擴大老年護理招生比例,積極引導民辦職業技能培訓機構開展養老護理員培訓,壯大老年護理從業隊伍,補齊服務短板。(市衛生健康委、教育局、民政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六)加強信息化支撐。創新“互聯網+健康養老”服務模式,推動線上線下結合,將醫療衛生資源和相應服務輻射到社區和養老機構。加強老年健康服務相關信息系統建設,建立老年人健康全周期管理體系,促進各類健康數據的匯集和融合,整合信息資源,促進醫院、養老機構、社區、家庭信息互聯互通,實現信息共享。充分利用人工智能等技術,研發可穿戴的老年人健康支持技術和設備,探索開展遠程實時查看、實時定位、健康監測、緊急救助呼叫等服務。利用現有智慧社區建設平臺,打造覆蓋家庭、社區和機構智慧健康養老服務網絡,實現智慧醫療健康服務便捷化,為老年人提供綜合性智慧健康養老服務。(市衛生健康委、工業和信息化局、民政局、市云計算和大數據發展服務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七)強化組織保障。各縣(區)、各部門要高度重視醫養結合和老年健康服務體系建設,建立黨委領導、政府主導、部門協作、社會參與的良好工作機制,將其納入經濟社會發展相關規劃、納入深化醫藥衛生機制改革和促進養老、健康服務業發展的總體部署,結合本地實際制定相應的具體規劃和實施辦法。要建立以老年醫學科比例、醫養結合機構數量、老年人健康管理率等為主要指標的醫養結合考核評估體系,并納入本地(區)黨委政府和相關部門(單位)年度績效目標考核。要廣泛宣傳健康養老服務相關政策,總結推廣各地先進經驗,加大典型宣傳和示范引領,營造全社會關心、支持、參與健康養老的良好社會氛圍。
智慧健康養老服務方案 7
為推進我市社會養老服務體系建設,創新發展智慧養老,根據2020年省市民生工程《養老服務和智慧養老實施方案》,結合我區實際,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指導思想
深入學習貫徹黨的十九大和黨的十九屆四中全會精神,踐行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積極應對人口老齡化,強化基本養老服務保障,著力補齊城市居家養老和農村養老服務短板,大力推動養老機構提質增效和醫養結合深入發展,創新發展智慧養老,加快建設以居家社區機構相協調、醫養康養相結合的養老服務體系。
二、工作目標
(一)完成城鄉三級中心建設。
到2020年底,縣級居家養老服務指導中心、鄉鎮、街道養老服務指導中心、社區養老服務中心(站)覆蓋率達到100%。同步在鄉鎮轄區內,建設2-3個村級養老服務站,已建成的城鄉三級中心要實現正常運營,為老年人提供服務。
(二)老年人補貼制度建立健全。
高齡津貼和低收入老年人養老服務補貼制度全面建立,其中,高齡津貼惠及所有80周歲以上老年人,低收入老年人養老服務補貼覆蓋面不低于50%。
(三)促進社會辦養老機構發展。
符合條件的社會辦養老機構應補盡補。
(四)智慧養老創新發展。
2020年底前,全市建設不少于1家市級示范智慧養老機構或遴選打造不少于1個市級智慧社區居家養老服務示范項目。
三、實施內容
(一)智慧養老信息平臺建設
1、建設目標:建設市級養老綜合信息平臺,完善智能化養老服務系統,拓展服務功能,延伸服務范圍,提升我市智慧養老服務服務水平。
2、補助范圍和補助標準:市民政部門牽頭或委托第三方對智能化養老信息系統和為老服務水平進行評估,根據評估結果,對運行市區居家養老呼叫系統和信息平臺的社會組織給予以獎代補。各區政府為生活困難的老年人免費安裝固定呼叫器,并給予居家養老呼叫信息費補助,補助標準為每人每年120元,所需資金由所在區承擔。
(二)城鄉“三級中心”建設補貼
1、建設標準。城鄉三級中心建設標準按照《XX省城鄉養老服務三級中心建設規范(試行)》執行。
2、項目管理。項目建設要嚴格落實招投標制、工程監管制和合同管理制等相關要求。
3、實施步驟。縣級民政部門根據自身實際情況,排定項目實施年度和建設規劃,商同級財政部門同意后,并督促項目實施單位嚴格遵守和履行工程建設相關要求和程序。
4、補助標準。對新建符合條件的縣級養老指導中心、街道養老服務中心、社區養老服務中心(站),經驗收合格后,市級給予每個15萬元的一次性建設補助。
(二)城鄉“三級中心”運營補貼
補助范圍。符合《XX省城鄉養老服務三級中心建設規范(試行)》的縣級養老指導中心、街道(鄉鎮)養老服務中心、社區養老服務中心(站)。
補助方式及標準。按照設施規模、服務人數、服務內容等,通過政府購買服務方式給予日常運營補貼;各級政府依托街道養老服務中心、社區養老服務中心(站)向社會組織、企業購買社區、居家養老服務的,給予政府購買服務補助。補助標準由縣(市)級民政部門會同財政部門根據當地經濟發展水平決定,其中市級給予每個1萬元的運營補助,并向社會公布補助標準。
實施程序。三級中心的運營機構向縣(市)級民政部門提交申請,縣(市)級民政部門審核后商財政部門確定后實施。
(三)健全老年人補貼制度
補助范圍。對80周歲以上老年人給予高齡津貼;對納入最低生活保障、建檔立卡貧困對象范圍的老年人給予養老服務補貼,經評估確定為中、重度的失能經濟困難老年人,分檔提高補貼標準,用于護理支出。
補助方式及標準。
1、繼續實行高齡津貼制度:對具有本區戶籍的80周歲以上老年人發放高齡津貼,80-89歲每人每年600元、90-99歲每人每年1200元、100歲以上每人每年3600元,資金由縣(市)、區承擔,實行打卡發放,按月發放到個人。
2、低收入老年人居家養老服務補貼制度:具有本區戶籍的計劃生育特殊家庭和最低生活保障家庭60周歲以上老人每月發放100元居家養老服務補貼。其中80周歲以上的分散供養的城鎮“三無”老人、城鎮低保且空巢老人每月發放300元居家養老服務補貼,有條件的縣(市)、區可適當擴面和提標。依托居家養老信息平臺發放電子養老服務券,充分利用智能化養老信息系統的為老服務項目,方便老年人就近購買養老服務。
未享受居家養老服務電子券100、300元補貼的60周歲以上計劃生育特殊家庭老人、低保老人、分散供養的特困供養對象,鼓勵各縣(市)、區通過政府購買服務方式提供居家養老服務。補貼標準不低于30元/人/月,有條件的縣(市)、區可適當提標。原享受低收入老年人居家養老服務補貼的補貼資金,由所在縣(市)、區承擔。新擴面的補貼資金,按現行財政體制承擔。
3、實施經濟困難失能老人護理補貼制度:經評定為中、重度失能的低保、分散供養的特困供養老人,每月分別發放100元、200元的護理補貼,用于護理支出。補貼資金按照現行財政體制分擔。
實施程序。高齡津貼由戶籍所在地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審核后報區級人民政府民政部門審批。養老服務補貼、護理補貼,由本人向戶籍所在地的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申請,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審核后報區級人民政府民政部門審批。養老服務補貼、護理補貼原則上以政府購買服務形式提供。
(四)社會力量興辦養老機構、運營公辦養老機構補助
補助范圍。由企事業單位、集體組織、社會組織、慈善機構及個人等社會力量,以獨資、合資、合作等形式興辦(含公建民營養老機構及公辦養老機構改革改制后成立的法人機構),具備獨立法人資格,并依法在民政部門進行備案登記的各類養老機構。
補助方式及補助標準。
一次性建設補貼。對符合條件的社會辦養老機構,給予一次性建設補助(一次性建設補助不包括公辦養老機構、公
建民營養老機構、公辦養老機構改革改制后成立的`法人機構、老年醫療機構、老年住宅、老年社區等)、日常運營補貼、貸款貼息補助、代養城鄉“三無”對象、城鄉低收入老人養老服務的政府購買服務補助,按照《XX市人民政府印發關于加快養老服務業的實施意見》(X政〔20XX〕X號)規定標準執行。
2、推進醫養結合
補助范圍。醫療機構舉辦的具有獨立法人地位的養老機構,享受其他社會力量舉辦養老機構相關扶持政策。既符合《老年養護院建設標準(建標144-2010)》,又符合《護理院基本標準(2011版)》、《安寧療護中心基本標準和管理規范(2017版,試行)》,且獲得“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的護理院、安寧療護中心,可實行“一個機構、兩塊牌子”,依法在民政部門備案登記后,享受社會辦養老機構扶持政策。
補助方式。一次性建設補貼、日常運營補貼、貸款貼息、政府購買服務補貼,參照社會辦養老機構扶持政策。鼓勵有條件的社會辦養老機構發展醫養結合,對社會辦養老機構內設醫務室、護理站獲得《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書》的,給予一定補助。
實施步驟。各地民政部門會同財政部門制定經費申報、審批、撥付、使用、管理和監督辦法,符合條件的養老機構按照辦法進行申領。
(五)實施養老機構綜合責任保險制度及困難、高齡老年人意外傷害綜合保險制度
1、繼續實施養老機構綜合責任保險制度,積極鼓勵養老機構參保,實現轄區內養老機構綜合責任保險全覆蓋。養老機構綜合責任保險保費標準為40元/床/年。其中,對于公辦養老機構,省級給予每床20元的保費補貼,剩余部分由縣(市)、區民政局統一支付。
2、繼續實施困難老年人意外傷害綜合保險制度:落實《關于實施“銀齡安康行動”的通知》(X老齡辦〔20XX〕X號),進一步推進“銀齡安康”行動,為全區60周歲及以上低保、五保和困難重點優撫對象的老年人購買意外傷害綜合保險,投保標準為40元/年/人,保費市、區按1:1承擔,各縣(市)自行承擔。各鎮街要加強宣傳,鼓勵、支持社會老人購買意外傷害綜合保險。
3、為80周歲以上高齡老人購買意外傷害保險制度:為具有本區戶籍的80周歲以上老年人購買意外傷害保險,保費按現行財政體制承擔。已通過“銀齡安康行動”參保的80周歲以上困難老年人不再重復參保。
(六)推進養老智慧化建設
補助范圍。對通過驗收的市級示范智慧養老機構、市級智慧社區居家養老服務示范項目及符合《XX省智慧社區居家養老服務模式建設規范》要求的養老服務三級中心給予補貼。
補助方式及標準。對創建達到市級示范標準的智慧養老機構和智慧社區居家養老服務示范項目,給予一次性獎補。對創建達標的社會力量運營的智慧養老服務三級中心,其一次性建設補貼和日常運營補貼標準可適當提高,具體標準由市、縣(市)根據《XX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加快發展智慧養老若干政策的通知》(X政辦〔20XX〕X號)有關精神確定。
實施步驟。市級民政部門會同財政部門制定市級示范智慧養老機構、市級智慧社區居家養老服務示范項目創建標準,根據各縣(市)、區創建情況經評估后下達補貼資金到縣(市)、區級。對社會力量運營的智慧養老服務三級中心補助資金由各地民政部門會同財政部門制定經費申報、審批、撥付、使用、管理和監督辦法,符合條件的智慧養老服務三級中心按照辦法進行申領。
四、資金籌措
(一)資金來源。
各級財政一般預算安排的資金;各級福利彩票公益金安排的資金,市、縣(市)級福利彩票公益金每年用于社會養老服務體系建設的經費不得低于當年本級留存公益金的55%;社會捐助資金;其他渠道籌集的資金。
(二)資金管理。
加大資金整合力度,加強養老服務補貼、養老保險、社會救助等制度的統籌銜接。社會辦養老機構、社區養老服務三級中心建設經費中的一次性建設補助、貸款貼息補助僅用于養老機構、社區養老服務三級中心房屋
建設、設備、設施添置更新費用等。運營補貼僅限于設備添置、人員工資、人員培訓、綜合責任保險費用等。
五、保障措施
(一)明確責任,抓好落實。
各級民政局、財政局按照職能分工各負其責。市民政局負責編制規劃、制定標準、項目實施督導;市財政局負責安排落實市級財政資金,督促市、縣(市)級財政部門落實補助資金。
(二)部門協作,嚴格檢查。
各級民政、財政等部門應加強協調,密切協作,齊抓共管,將各項措施落到實處。各級建立由民政、財政等部門負責同志參加的聯席會議制度,協調研究和解決問題,部署階段性工作重點和任務,制定詳細工作計劃。
(三)規范管理,嚴格監督。
各縣(市)、區結合實際,制定本級社會養老服務體系和養老智慧化建設實施方案和經費申報、審批、撥付、使用、管理和監督辦法。建立健全績效考核制度,實行目標管理。自覺接受各級人大、政協、紀檢、監察、審計、新聞媒體和群眾監督。
智慧健康養老服務方案 8
為貫徹落實《安徽省人民政府關于加快發展養老服務業的實施意見》(皖政〔2014〕60號)《安徽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加快發展智慧養老若干政策的通知》(皖政辦〔2019〕20號)《安徽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安徽省健全基本養老服務體系促進養老服務高質量發展行動計劃(2021—2023年)的通知》(皖政辦〔2021〕16號)和省民生工程有關要求,推進我省養老服務和智慧養老建設,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工作目標
高齡津貼惠及所有80周歲以上老年人,對納入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中的老年人發放養老服務補貼覆蓋率不低于60%;完成不少于10000戶特殊困難家庭適老化改造;開展家庭養老床位建設試點,每市不少于100張(不含合肥、馬鞍山2個國家試點市);縣(區域)級特困供養服務設施改造完成率達到100%;新增村級養老服務站(農村幸福院)800個,覆蓋面不低于30%;全省養老機構護理型床位比例達到52%以上;建成64家智慧養老機構。
二、實施內容
(一)健全老年人補貼制度
補助范圍。對80周歲以上老年人給予高齡津貼;對納入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中的老年人給予養老服務補貼,經評估確定為輕、中、重度的失能失智老年人,分檔提高補貼標準,用于護理支出。各地可以結合實際合理確定補貼范圍和具體標準。
補助方式及標準。高齡津貼,按月發放至個人;養老服務補貼,原則上以政府購買服務為主,服務網絡不健全的農村地區可以惠農“一卡通”方式支付。補助標準由縣級民政部門會同財政部門根據當地經濟發展水平決定,并向社會公布補助標準。
實施程序。高齡津貼由戶籍所在地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審核后報縣級人民政府民政部門審批。養老服務補貼由本人向戶籍所在地的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申請,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審核后報縣級人民政府民政部門審批。養老服務補貼原則上以政府購買服務形式提供。
(二)支持家庭承擔養老功能
1、推進特殊困難老年人家庭適老化改造
補助范圍。納入分散供養特困人員中高齡、失能老年人。有條件的`地區可將改造對象范圍擴大到城鄉低保對象和困難老年人中的高齡、失能家庭。
補助方式及標準。采取政府補貼等方式逐步實施居家適老化改造。改造內容參考《安徽省特殊困難老年人居家適老化改造項目建議清單》,給予補貼的改造項目原則上不超過基本項目范圍,具體項目和補助標準由各地立足經濟社會發展水平和城鄉發展實際確定。
實施程序。按照自愿原則本人或委托親屬、居(村)民委員會向戶籍所在地社區(村)提出申請,社區(村)對評估初審、街道(鄉鎮)審核、縣級民政部門審批;縣級民政部門按照政府采購有關規定確定適老化改造服務機構,適老化改造服務機構組織專業人員進行入戶需求評估,提出改造方案,經老年人或親屬簽字確認后,由社區(村)初審并逐級報街道(鄉鎮)、縣級民政部門審核審批;適老化改造服務機構根據改造方案按標準實施改造,縣級民政部門實地驗收。
2、開展家庭養老床位試點建設
建設標準。家庭養老床位試點建設標準按照《安徽省家庭養老床位試點方案》執行。
補助標準。驗收合格的家庭養老照護床位,每張床位給予不超過3000元一次性建設補貼。
實施步驟。縣級民政部門根據自身實際情況,安排試點任務計劃,商同級財政部門同意后,按照《安徽省家庭養老床位試點方案》相關要求和程序執行。
(三)優化城鄉“三級中心”運營
補助范圍。符合《安徽省城鄉養老服務三級中心建設規范(試行)》的縣級養老指導中心、街道(鄉鎮)養老服務中心、社區養老服務中心(站)。
補助方式及標準。按照設施規模、服務人數、服務內容等,通過政府購買服務方式給予日常運營補貼;各級政府依托街道養老服務中心、社區養老服務中心(站)向社會組織、企業購買社區、居家養老服務的,給予政府購買服務補助。補助標準由縣級民政部門會同財政部門根據當地經濟發展水平決定,并向社會公布補助標準。
實施程序。三級中心的運營機構向縣級民政部門提交申請,縣級民政部門審核后商財政部門確定后實施。
(四)發展農村養老服務
1、推進縣(區域)級特困供養服務設施建設和村級養老服務站(農村幸福院)。
建設標準。按照《安徽省特困人員供養服務設施(敬老院)
改造提升三年行動計劃》《安徽省城鄉養老服務三級中心建設規范(試行)》等執行。
項目管理。項目建設要嚴格落實招投標制度、工程監管制度和合同管理制度等相關要求。
實施步驟。縣級民政部門根據自身實際情況,排定項目實施年度和建設規劃,商同級財政部門同意后,并督促項目實施單位嚴格遵守和履行工程建設相關要求和程序。
2、施行農村老年人聯系人登記、農村特殊困難老年人探視走訪、農村老年人贍養協議簽訂3項制度。
3、補助范圍。承接農村老年人聯系人登記、農村老年人贍養協議簽訂、農村特殊困難老年人探視走訪三項工作的養老服務主體。
補助方式。對承接農村老年人聯系人登記、農村老年人贍養協議簽訂、農村特殊困難老年人探視走訪三項工作的養老服務主體(社會組織、企業等),給予政府購買服務補助。
(五)推動養老機構提質增效
補助范圍。對由企事業單位、集體組織、社會組織、慈善機構及個人等社會力量,以獨資、合資、合作等形式興辦,具備獨立法人資格,并依法在民政部門進行備案登記的各類養老機構給予一次性建設補貼,其中對新建以護理型床位為主的養老機構給予適當上浮。居家式、產權式、會員制項目不在補助范圍。
補助標準。對已建成并投入運營的養老機構根據實際入住的人數給予運營補貼(不含自理老人)。運營補貼的標準按照收住對象輕、中、重度失能失智程度,運營補貼分別不低于300元、400元和600元。
對社會辦養老機構從銀行等金融機構貸款用于養老機構建設的,按照不低于同期三年期貸款基準利率的30%給予貸款貼息補助。
對養老機構內設醫務室、護理站獲得《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書》的,給予一定一次性補助。
(六)推進養老智慧化建設
補助范圍。對通過驗收的智慧養老機構給予補助。
補助方式。各地按照標準對創建情況評估后給予一次性獎補。
實施步驟。各地根據年度任務安排開展創建工作,民政部門會同財政部門制定制定經費申報、審批、撥付、使用、管理和監督辦法,驗收合格的智慧養老機構按照辦法進行申領。
三、資金籌措
(一)資金來源。各級財政一般預算安排的資金;各級福利彩票公益金安排的資金,省、市、縣級福利彩票公益金每年用于支持發展養老服務體系建設的經費不得低于當年本級留存公益金的55%;其他渠道籌集的資金。省級財政補助資金給予適當補助,不足部分由市縣財政補齊。
(二)資金管理。各地要加大資金整合力度,加強養老服務補貼、養老保險、社會救助等制度的統籌銜接。養老機構一次性建設補助、貸款貼息補助可用于養老機構房屋建設、設備、設施添置更新費用等。養老機構運營補貼、養老服務(指導)中心運營補貼可用于設備添置、人員工資、人員培訓、綜合責任保險費用等。
四、保障措施
(一)明確責任,抓好落實。省民政廳、省財政廳按照職能分工各負其責。省民政廳負責編制規劃、制定標準、項目實施督導;省財政廳負責安排落實省級財政資金,督促市、縣級財政部門落實補助資金。
(二)部門協作,嚴格檢查。各級民政、財政等部門應加強協調,密切協作,齊抓共管,將各項措施落到實處。各級建立由民政、財政等部門負責同志參加的聯席會議制度,協調研究和解決問題,部署階段性工作重點和任務,制定詳細工作計劃。
(三)規范管理,嚴格監督。各市、縣結合實際,制定本級養老服務和智慧養老實施方案和經費申報、審批、撥付、使用、管理和監督辦法。建立健全績效考核制度,實行目標管理。自覺接受各級人大、政協、紀檢、監察、審計、新聞媒體和群眾監督。
智慧健康養老服務方案 9
為進一步深化養老服務改革,健全基本養老服務體系,推動養老事業和養老產業協同發展,健全養老服務綜合監管制度,根據《國務院辦公廳關于推進養老服務發展的意見》(國辦發〔2019〕5號)、《國務院辦公廳關于促進養老托育服務健康發展的意見》(國辦發〔2020〕52號)、《民政部關于進一步擴大養老服務供給促進養老服務消費的實施意見》(民發〔2019〕88號)、《北京市人民政府辦公廳印發〈關于加快推進養老服務發展的實施方案〉的通知》(京政辦發〔2020〕17號),結合實際,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工作基礎
朝陽區是中心城區中面積最大、人口最多的區。根據第七次全國人口普查數據顯示,全區常住人口約為345萬人,其中60歲及以上人口約70、9萬人,約占20、5%,其中65歲及以上人口約49、3萬人,占全區常住人口數的14、3%。與2010年相比,60歲及以上人口比重上升8、3個百分點,其中65歲及以上人口比重上升5、7個百分點,人口老齡化程度進一步加深。面對嚴峻的人口老齡化形勢,我區堅持科學謀劃,高位推動,著力固根基、揚優勢、補短板、強弱項,深化推進養老服務改革,在強化基本保障,完善服務體系,發動社會力量,擴大資源供給等方面創新試點,推出系列舉措,打出多套組合拳,建成了北京市“養老服務機構最多、養老服務市場最大、老年消費最活躍”的區,在全市率先探索形成多個“第一”(第一家區級指導中心、第一家街鄉照料中心、第一家社區養老驛站、第一家老年用品展示中心、第一家PPP模式養老機構、第一家集中式養老社區),并在全市予以推廣,全區“居家社區機構相協調、醫養康養相結合”的就近精準養老服務體系更趨完善。“十三五”期間,朝陽區先后被評為“全國養老服務綜合改革試點區”“全國第四批居家和社區養老服務改革試點優秀地區”。
二、總體要求
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以滿足老年人養老服務需求為出發點和落腳點,積極應對人口老齡化,加強對養老服務工作的統籌指導,深化養老服務改革,通“堵點”,除“痛點”,破“難點”,持續提升養老服務質量,讓廣大老年群體享受優質高效養老服務,切實增強獲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三、發展目標
到2025年,全區養老服務體系不斷健全,居家社區機構更加協調,醫養康養深度融合,養老服務模式多元化發展,養老服務市場全面放開,養老服務消費潛力充分釋放,供給結構更加科學合理,均等化服務基本實現,全民孝親敬老氛圍日益濃厚,養老服務質量顯著提升。具體為:
聚焦便捷普惠,推動養老服務“四全”發展。全參與,即形成政府、社會、市場以及家庭和個人協調推進、協力驅動的養老服務多元參與機制;全聯通,即整合區、街鄉、社區(村)等各種設施和各種資源,形成居家社區機構相協調、醫養康養相結合、供需雙方深度融合的全聯通養老服務模式;全覆蓋,即推動基本養老服務的制度全覆蓋和人群全覆蓋,推動區域養老服務聯合體等就近就便的養老服務設施全覆蓋;全周期,即推動實現對自理老年人、失能失智老年人的全周期照護服務與管理。
聚焦提升質量,引導養老服務“五化”發展。促進養老服務主體多元化,養老服務設施公建民營率達85%,社會投入和興辦的養老機構比重不低于75%;推動養老服務供需精準化,持續推進“精準幫扶”和基本養老服務需求調查,分類分級提供精準服務,有意愿的兜底保障對象實現100%集中供養;增強養老服務技能專業化,不斷提升養老服務質量,養老機構星級評定率不低于95%,滿意度不低于85%;加快養老服務技術智能化,全面打造“四庫、六平臺”養老服務新模式;鼓勵養老服務經營品牌化,不斷提高養老服務品牌影響力,居家社區養老服務機構連鎖化率不低于75%。
四、主要任務
(一)堅持政府主導,強化養老服務基本保障
1、健全基本養老服務制度。建立養老服務需求調查制度,完善巡視探訪制度。持續推進老年人“精準幫扶”需求滾動調查工作,健全經濟困難、計生困難、失能、失智、獨居、高齡(80歲以上)等特殊困難老年人現狀和服務需求數據庫。整合居家養老“四進”“五個一”服務政策資源,提升特殊和困難老年人基本服務保障水平。完善基本養老服務清單,制定指導性收費標準及補貼標準,提升基本服務供給適配性、準確性。(責任單位:區民政局、區財政局、區衛生健康委、區發展改革委、各街鄉)
2、深化公辦養老機構改革。落實基層公辦養老機構建設資助政策,強化公辦養老機構“保基本、兜底線”功能。按照發展普惠型養老服務的原則,研究制定公辦養老機構社會性床位收費指導標準。完善公辦(建)民營程序,規范委托、運營和監管工作,在不改變養老服務設施用途的前提下,委托運營期限最高可達10年。采取PPP運營的養老服務設施,最高可達30年。到2025年,實現全區90%公辦養老機構公辦(建)民營。(責任單位:區民政局、區財政局、區發展改革委、市規劃自然資源委朝陽分局)
3、強化養老服務設施供給。編制養老服務設施中長期規劃,結合街區指引和控制性詳細規劃試點編制工作,推動落實養老設施規劃用地。加強養老服務設施用地全過程管理。推進集中式居家養老服務社區試點。政府、企業和事業單位疏解騰退的用地、用房,符合條件的要優先用于社區養老服務。對老舊小區通過政府回購、租賃或補貼等措施補上養老設施“欠賬”。建立新建小區養老配套設施使用管理規范。支持社會力量整體承接和連鎖運營政府投資建設的養老服務設施,到2025年,社會投入和興辦的養老機構比重不低于75%。優化社區養老服務設施布局,到2025年底,備案運營社區養老服務驛站不少于200家。(責任單位:區民政局、市規劃自然資源委朝陽分局、區住房城鄉建設委、區財政局、區發展改革委)
4、加強養老服務綜合監管。加強養老服務的消防、食品、資金的安全監管。實施養老機構消防安全達標工程。推進養老服務機構信息公開。全面實施養老服務機構服務質量星級評定。加強財政資金的績效評估和跟蹤審計。強化信用監管,完善養老服務行業自律的誠信管理體系。建立聯合懲戒機制,養老服務的綜合評價結果定期公示。(責任單位:區民政局、朝陽消防救援支隊、市規劃自然資源委朝陽分局、區住房城鄉建設委、區應急局、區市場監管局、區科技和信息化局)
5、加強老年人消費權益保護。加大聯合執法力度,開展對老年人產品和服務消費領域侵權行為的專項整治行動。廣泛開展老年人識騙防騙、抵御欺詐銷售等宣傳教育活動。廣泛征集養老服務領域非法集資線索,對涉嫌非法集資行為及時調查核實、發布風險提示并依法穩妥處置。(責任單位:區衛生健康委(區老齡辦)、區民政局、區金融辦、區市場監管局、公安朝陽分局、各街鄉)
(二)激發市場活力,優化養老服務營商環境
6、推進養老服務品牌建設。開展養老服務標準化試點示范創建工作,推進養老機構標準化建設。鼓勵新成立的養老機構注冊工商企業法人。研究制定品牌機構評價標準,發布養老服務行業品牌機構目錄,加強養老服務商標品牌保護。支持品牌機構連鎖化、普惠型發展,推動形成支持社會力量發展普惠養老的有效合作模式。(責任單位:區民政局、區商務局、區市場監管局(區知識產權局)、區發展改革委、區財政局)
7、探索異地養老合作模式。按照“養老扶持政策隨戶籍老年人向戶籍地和居住地以外延伸”的思路,推動京津冀蒙地區養老服務政策異地通關、市場要素流動,鼓勵養老服務機構品牌輸出、資源輸出,形成區域協同發展格局,實現“資質互認,標準互通,監管協同”的管理模式。充分利用朝陽區與國內外有關對口合作城市的優勢,創新異地養老和老年旅游支持政策,探索建立異地養老城市合作關系,支持建設旅居養老生態合作基地,打造旅居養老新業態。(責任單位:區民政局、區發展改革委、區財政局、區衛生健康委、區醫保局、區文化和旅游局)
8、推進醫養康養服務深度融合。為本區常住老年人開展健康管理,開展老年人家庭醫生簽約服務。支持養老機構內設醫療機構,鼓勵養老機構與醫療衛生機構組建多種形式的醫療養老聯合體。探索建立養老機構醫療服務托管機制,對有50張以上床位的'機構,可由所在地二級及以上醫療機構或社區衛生服務中心提供集中醫療服務。(責任單位:區衛生健康委、區民政局、區財政局、區住房城鄉建設委、區醫保局)
9、豐富老年產品用品市場。支持和鼓勵企業研發日常輔助、康復輔具、保健器材、保健食品等老年產品用品,以及老年人樂于接受和方便使用的智能科技產品。支持老年用品制造業創新發展,鼓勵采用新工藝、新材料、新技術,促進產品升級換代。支持符合認定條件的老年用品研發及生產企業申報高新技術企業。支持街鄉老年用品展示中心建設,持續推進老年人康復輔助器具免費租賃或低價租賃服務。(責任單位:區民政局、區科技和信息化局、區財政局、區商務局、區市場監管局)
10、拓寬適老金融服務渠道。按照國家和北京市部署要求,探索建立長期護理保險制度,保障老年人長期照護服務需求。全面落實養老服務機構綜合責任保險,為養老服務機構運營提供風險保障。鼓勵金融機構開辟為老服務綠色通道,支持保險機構推行老年人意外傷害險、旅游險等符合老年人特點的商業養老保險。(責任單位:區醫保局、區金融辦、區財政局、區民政局、區人力社保局、各街鄉)
11、發展“互聯網+”養老服務。制定朝陽區養老數據庫建設標準,整合市級、區級、街鄉級養老相關平臺涉老數據,全面打造智慧養老服務模式。開展智慧養老院(社區)建設和“互聯網+護理服務”試點。搭建養老服務共享和綜合評價平臺。持續推進“一鍵呼”智慧養老服務項目,不斷強化服務支撐,實現有需求的高齡老年人全覆蓋。(責任單位:區民政局、區科技和信息化局、區衛生健康委、各街鄉)
(三)擴大社會參與,加強養老服務有效供給
12、完善養老服務社會動員機制。建立健全養老服務的多元參與機制。推進養老服務與社區服務、醫療服務、社會組織服務融合發展,探索“物業+養老”服務模式,支持物業服務企業面向社區開展老年供餐、定期巡訪等養老服務。研究建立社區互助養老制度,鼓勵更多基層群眾自治組織、社會組織、志愿者參與為老助老活動。支持養老行業協會發展,提升基層老年協會的服務水平。(責任單位:區民政局、區醫保局、區衛生健康委、團區委、各街鄉)
13、打造專業化養老服務人才隊伍。引導并鼓勵區域內符合條件的職業院校擴大養老護理專業生源,合作推進養老護理專業職業教育、技能培訓等。支持社區依托驛站配置養老工作專干。規范老年人能力綜合評估,建立專業化的評估隊伍。探索推進“孝親顧問”隊伍建設,提高老年人照護水平。發展養老服務社工、志愿者,培育壯大為老服務隊伍。(責任單位:區民政局、區教委、區人力社保局、區財政局、團區委、各街鄉)
14、完善老年人關愛服務體系。探索開展特殊困難老年人代理服務試點,為無子女或子女重殘等特殊困難老年人就醫、養老、旅游、理財等提供擔保或代理服務。開展老年心理關愛試點項目,促進老年人心理健康。開展失智照護服務試點,提升失智老年人照護服務水平。加強百歲老人優待服務,完善慰問制度,為百歲老人配置健康助理。(責任單位:區民政局、區衛生健康委、各街鄉)
15、構建區域養老服務聯合體。制定實施街鄉區域養老聯合體建設行動計劃,支持引導街鄉建設區域養老聯合體,探索開展跨街鄉、跨行業的養老服務聯合體建設試點,組建包含養老照料中心、社區養老服務驛站、社區衛生服務中心(站)、社區便民服務商在內的養老服務聯合體,引入各種為老服務資源,提高養老服務供給能力,搭建區域養老服務共享平臺。到2025年底,實現街鄉區域養老服務聯合體建設全覆蓋。(責任單位:區民政局、區衛生健康委、各街鄉)
(四)推進家庭養老,構建居家就近服務體系
16、支持發展居家養老服務。宣貫落實《北京市居家養老服務系列規范》,健全完善基本服務功能和服務標準。支持和鼓勵街鄉養老照料中心和社區養老服務驛站將專業服務延伸到家庭。開展老年人監護服務,全面推進老年人巡視探訪,精準解決特殊困難老人日常生活需求問題。拓寬社會資本參與老年助餐體系建設渠道,完善老年助餐配餐管理制度和規范。(責任單位:區民政局、區市場監管局、區衛生健康委、各街鄉)
17、推進家庭養老照護床位建設。創新居家照護模式,推進“機構養老家庭化,居家養老標準化”。制定家庭養老照護床位管理辦法,將家庭養老照護床位納入養老床位指標,完善服務規范和評價機制。針對申請設立家庭養老照護床位的失能老年人,參照養老機構床位建設和運營補貼標準,對符合條件的老年人家庭養老照護床位提供床位建設和運營服務補貼。(責任單位:區民政局、區財政局、區衛生健康委、各街鄉)
18、推進適老化設施改造。采取政府購買服務、改造補貼等方式,對高齡、失能、重殘等特殊困難老年人家庭,實施適老化改造。探索建立老年宜居環境建設標準,試點推進老年宜居環境示范社區建設,為老年人走出家門提供便利。(責任單位:區民政局、區財政局、區市場監管局、區殘聯、各街鄉)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強黨建引領。堅持高位推動,將養老服務體系建設作為區委、區委深改委研究推進民生保障重要內容,推動相關部門、各街鄉上下聯動,齊抓共管,鞏固完善區、街鄉、社區三級聯動養老服務新格局。充分發揮基層黨組織領導作用,全面增強社會動員能力,帶領村(居)委會、社區養老服務驛站、老年協會、公益慈善組織、社工機構、志愿服務隊伍等,完善特殊困難老年人日常探視、定期巡訪、結對幫扶等關愛機制。
(二)加強組織保障。健全區政府主導、區民政局牽頭、其他部門參與的養老服務部門聯席會議制度,強化部門協作,形成合力,集中研究解決重難點問題,統籌推動養老服務各項任務指標落地。不斷完善養老智庫建設,為全區養老服務發展提供智力支持。優化升級養老服務指導中心,打造成為全區養老服務的創新基地、示范基地、試驗基地、孵化基地。建立養老服務動態監測評估機制,委托第三方專業機構實施定期監測,科學評估實施情況和效果。將“七有”“五性”養老服務保障水平及養老服務改革重點任務落實情況納入街鄉績效考評范圍。
(三)加強政策保障。由民政部門和相關行業主管部門共同認定,實行清單式管理,嚴格落實養老服務機構財稅支持政策以及各項行政事業性收費減免政策和用電、用水、用氣等享受居民價格政策,任何單位不得以土地、房屋性質等為理由拒絕執行相關價格政策。
(四)加強資金保障。加大養老服務的財政資金投入,拓寬發展養老服務產業的資金渠道,引導國有資本、社會資本等廣泛參與發展養老服務業。規范政府購買養老服務工作,完善購買服務清單,細化政府購買服務的標準和重點內容。各部門、各街鄉要健全資金安全監管機制,確保資金使用規范和安全有效。
智慧健康養老服務方案 10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了規范對養老機構的管理,促進養老服務健康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老年人權益保障法》和有關法律、行政法規,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本辦法所稱養老機構是指依法辦理登記,為老年人提供全日集中住宿和照料護理服務,床位數在10張以上的機構。
養老機構包括營利性養老機構和非營利性養老機構。
第三條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門負責養老機構的指導、監督和管理。其他有關部門依照職責分工對養老機構實施監督。
第四條養老機構應當按照建筑、消防、食品安全、醫療衛生、特種設備等法律、法規和強制性標準開展服務活動。
養老機構及其工作人員應當依法保障收住老年人的人身權、財產權等合法權益。
第五條入住養老機構的老年人及其代理人應當遵守養老機構的規章制度,維護養老機構正常服務秩序。
第六條政府投資興辦的養老機構在滿足特困人員集中供養需求的前提下,優先保障經濟困難的孤寡、失能、高齡、計劃生育特殊家庭等老年人的服務需求。
政府投資興辦的養老機構,可以采取委托管理、租賃經營等方式,交由社會力量運營管理。
第七條民政部門應當會同有關部門采取措施,鼓勵、支持企業事業單位、社會組織或者個人興辦、運營養老機構。
鼓勵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依法為養老機構提供捐贈和志愿服務。
第八條鼓勵養老機構加入養老服務行業組織,加強行業自律和誠信建設,促進行業規范有序發展。
第二章備案辦理
第九條設立營利性養老機構,應當在市場監督管理部門辦理登記。設立非營利性養老機構,應當依法辦理相應的登記。
養老機構登記后即可開展服務活動。
第十條營利性養老機構辦理備案,應當在收住老年人后10個工作日以內向服務場所所在地的縣級人民政府民政部門提出。非營利性養老機構辦理備案,應當在收住老年人后10個工作日以內向登記管理機關同級的人民政府民政部門提出。
第十一條養老機構辦理備案,應當向民政部門提交備案申請書、養老機構登記證書、符合本辦法第四條要求的承諾書等材料,并對真實性負責。
備案申請書應當包括下列內容:
(一)養老機構基本情況,包括名稱、住所、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信息等;
(二)服務場所權屬;
(三)養老床位數量;
(四)服務設施面積;
(五)聯系人和聯系方式。
民政部門應當加強信息化建設,逐步實現網上備案。
第十二條民政部門收到養老機構備案材料后,對材料齊全的,應當出具備案回執;材料不齊全的,應當指導養老機構補正。
第十三條已經備案的養老機構變更名稱、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等登記事項,或者變更服務場所權屬、養老床位數量、服務設施面積等事項的,應當及時向原備案民政部門辦理變更備案。
養老機構在原備案機關轄區內變更服務場所的,應當及時向原備案民政部門辦理變更備案。營利性養老機構跨原備案機關轄區變更服務場所的,應當及時向變更后的服務場所所在地縣級人民政府民政部門辦理備案。
第十四條民政部門應當通過政府的網站、政務新媒體、辦事大廳公示欄、服務窗口等途徑向社會公開備案事項及流程、材料清單等信息。
民政部門應當依托全國一體化在線政務服務平臺,推進登記管理機關、備案機關信息系統互聯互通、數據共享。
第三章服務規范
第十五條養老機構應當建立入院評估制度,對老年人的身心狀況進行評估,并根據評估結果確定照料護理等級。
老年人身心狀況發生變化,需要變更照料護理等級的,養老機構應當重新進行評估。
養老機構確定或者變更老年人照料護理等級,應當經老年人或者其代理人同意。
第十六條養老機構應當與老年人或者其代理人簽訂服務協議,明確當事人的權利和義務。
服務協議一般包括下列條款:
(一)養老機構的名稱、住所、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聯系方式;
(二)老年人或者其代理人和緊急聯系人的姓名、住址、身份證明、聯系方式;
(三)照料護理等級和服務內容、服務方式;
(四)收費標準和費用支付方式;
(五)服務期限和場所;
(六)協議變更、解除與終止的條件;
(七)暫停或者終止服務時老年人安置方式;
(八)違約責任和爭議解決方式;
(九)當事人協商一致的其他內容。
第十七條養老機構按照服務協議為老年人提供生活照料、康復護理、精神慰藉、文化娛樂等服務。
第十八條養老機構應當為老年人提供飲食、起居、清潔、衛生等生活照料服務。
養老機構應當提供符合老年人住宿條件的居住用房,并配備適合老年人安全保護要求的設施、設備及用具,定期對老年人的活動場所和物品進行消毒和清洗。
養老機構提供的飲食應當符合食品安全要求、適宜老年人食用、有利于老年人營養平衡、符合民族風俗習慣。
第十九條養老機構應當為老年人建立健康檔案,開展日常保健知識宣傳,做好疾病預防工作。養老機構在老年人突發危重疾病時,應當及時轉送醫療機構救治并通知其緊急聯系人。
養老機構可以通過設立醫療機構或者采取與周邊醫療機構合作的方式,為老年人提供醫療服務。養老機構設立醫療機構的,應當按照醫療機構管理相關法律法規進行管理。
第二十條養老機構發現老年人為傳染病病人或者疑似傳染病病人的,應當及時向附近的疾病預防控制機構或者醫療機構報告,配合實施衛生處理、隔離等預防控制措施。
養老機構發現老年人為疑似精神障礙患者的,應當依照精神衛生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處理。
第二十一條養老機構應當根據需要為老年人提供情緒疏導、心理咨詢、危機干預等精神慰藉服務。
第二十二條養老機構應當開展適合老年人的文化、教育、體育、娛樂活動,豐富老年人的精神文化生活。
養老機構開展文化、教育、體育、娛樂活動時,應當為老年人提供必要的安全防護措施。
第二十三條養老機構應當為老年人家庭成員看望或者問候老年人提供便利,為老年人聯系家庭成員提供幫助。
第二十四條鼓勵養老機構運營社區養老服務設施,或者上門為居家老年人提供助餐、助浴、助潔等服務。
第四章運營管理
第二十五條養老機構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建立健全安全、消防、食品、衛生、財務、檔案管理等規章制度,制定服務標準和工作流程,并予以公開。
第二十六條養老機構應當配備與服務和運營相適應的工作人員,并依法與其簽訂聘用合同或者勞動合同,定期開展職業道德教育和業務培訓。
養老機構中從事醫療、康復、消防等服務的'人員,應當具備相應的職業資格。
養老機構應當加強對養老護理人員的職業技能培訓,建立健全體現職業技能等級等因素的薪酬制度。
第二十七條養老機構應當依照其登記類型、經營性質、運營方式、設施設備條件、管理水平、服務質量、照料護理等級等因素合理確定服務項目的收費標準,并遵守國家和地方政府價格管理有關規定。
養老機構應當在醒目位置公示各類服務項目收費標準和收費依據,接受社會監督。
第二十八條養老機構應當實行24小時值班,做好老年人安全保障工作。
養老機構應當在各出入口、接待大廳、值班室、樓道、食堂等公共場所安裝視頻監控設施,并妥善保管視頻監控記錄。
第二十九條養老機構內設食堂的,應當取得市場監督管理部門頒發的食品經營許可證,嚴格遵守相關法律、法規和食品安全標準,執行原料控制、餐具飲具清洗消毒、食品留樣等制度,并依法開展食堂食品安全自查。
養老機構從供餐單位訂餐的,應當從取得食品生產經營許可的供餐單位訂購,并按照要求對訂購的食品進行查驗。
第三十條養老機構應當依法履行消防安全職責,健全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實行消防工作責任制,配置消防設施、器材并定期檢測、維修,開展日常防火巡查、檢查,定期組織滅火和應急疏散消防安全培訓。
養老機構的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對本單位消防安全工作全面負責,屬于消防安全重點單位的養老機構應當確定消防安全管理人,負責組織實施本單位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并報告當地消防救援機構。
第三十一條養老機構應當依法制定自然災害、事故災難、公共衛生事件、社會安全事件等突發事件應急預案,在場所內配備報警裝置和必要的應急救援設備、設施,定期開展突發事件應急演練。
突發事件發生后,養老機構應當立即啟動應急預案,采取防止危害擴大的必要處置措施,同時根據突發事件應對管理職責分工向有關部門和民政部門報告。
第三十二條養老機構應當建立老年人信息檔案,收集和妥善保管服務協議等相關資料。檔案的保管期限不少于服務協議期滿后五年。
養老機構及其工作人員應當保護老年人的個人信息和隱私。
第三十三條養老機構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接受、使用捐贈、資助。
鼓勵養老機構為社會工作者、志愿者在機構內開展服務提供便利。
第三十四條鼓勵養老機構投保責任保險,降低機構運營風險。
第三十五條養老機構因變更或者終止等原因暫停、終止服務的,應當在合理期限內提前書面通知老年人或者其代理人,并書面告知民政部門。
老年人需要安置的,養老機構應當根據服務協議約定與老年人或者其代理人協商確定安置事宜。民政部門應當為養老機構妥善安置老年人提供幫助。
養老機構終止服務后,應當依法清算并辦理注銷登記。
第五章監督檢查
第三十六條民政部門應當加強對養老機構服務和運營的監督檢查,發現違反本辦法規定的,及時依法予以處理并向社會公布。
民政部門在監督檢查中發現養老機構存在應當由其他部門查處的違法違規行為的,及時通報有關部門處理。
第三十七條民政部門依法履行監督檢查職責,可以采取以下措施:
(一)向養老機構和個人了解情況;
(二)進入涉嫌違法的養老機構進行現場檢查;
(三)查閱或者復制有關合同、票據、賬簿及其他有關資料;
(四)發現養老機構存在可能危及人身健康和生命財產安全風險的,責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責令停業整頓。
民政部門實施監督檢查時,監督檢查人員不得少于2人,應當出示執法證件。
對民政部門依法進行的監督檢查,養老機構應當配合,如實提供相關資料和信息,不得隱瞞、拒絕、阻礙。
第三十八條對已經備案的養老機構,備案民政部門應當自備案之日起20個工作日以內進行現場檢查,并核實備案信息;對未備案的養老機構,服務場所所在地的縣級人民政府民政部門應當自發現其收住老年人之日起20個工作日以內進行現場檢查,并督促及時備案。
民政部門應當每年對養老機構服務安全和質量進行不少于一次的現場檢查。
第三十九條民政部門應當采取隨機抽取檢查對象、隨機選派檢查人員的方式對養老機構實施監督檢查。抽查情況及查處結果應當及時向社會公布。
民政部門應當結合養老機構的服務規模、信用記錄、風險程度等情況,確定抽查比例和頻次。對違法失信、風險高的養老機構,適當提高抽查比例和頻次,依法依規實施嚴管和懲戒。
第四十條民政部門應當加強對養老機構非法集資的防范、監測和預警工作,發現養老機構涉嫌非法集資的,按照有關規定及時移交相關部門。
第四十一條民政部門應當充分利用信息技術手段,加強對養老機構的監督檢查,提高監管能力和水平。
第四十二條民政部門應當定期開展養老服務行業統計工作,養老機構應當及時準確報送相關信息。
第四十三條養老機構應當聽取老年人或者其代理人的意見和建議,發揮其對養老機構服務和運營的監督促進作用。
第四十四條民政部門應當暢通對養老機構的舉報投訴渠道,依法及時處理有關舉報投訴。
第四十五條民政部門發現個人或者組織未經登記以養老機構名義開展活動的,應當書面通報相關登記管理機關,并配合做好查處工作。
第六章法律責任
第四十六條養老機構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民政部門責令改正,給予警告;情節嚴重的,處以3萬元以下的罰款:
(一)未建立入院評估制度或者未按照規定開展評估活動的;
(二)未與老年人或者其代理人簽訂服務協議,或者未按照協議約定提供服務的;
(三)未按照有關強制性國家標準提供服務的;
(四)工作人員的資格不符合規定的;
(五)利用養老機構的房屋、場地、設施開展與養老服務宗旨無關的活動的;
(六)未依照本辦法規定預防和處置突發事件的;
(七)歧視、侮辱、虐待老年人以及其他侵害老年人人身和財產權益行為的;
(八)向負責監督檢查的民政部門隱瞞有關情況、提供虛假材料或者拒絕提供反映其活動情況真實材料的;
(九)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他違法行為。
養老機構及其工作人員違反本辦法有關規定,構成違反治安管理行為的,依法給予治安管理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四十七條民政部門及其工作人員在監督管理工作中濫用職權、玩忽職守、徇私舞弊的,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責任人員依法依規給予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七章附則
第四十八條國家對農村五保供養服務機構的管理有特別規定的,依照其規定辦理。
第四十九條本辦法自2020年11月1日起施行。2013年6月28日民政部發布的《養老機構管理辦法》同時廢止。
智慧健康養老服務方案 11
為認真貫徹落實省市有關文件和會議精神,加快發展我區居家養老服務事業,建立適應發展的養老服務,決定從年3月至年8月,在全區范圍內開展居家養老服務試點工作。為順利推動這項工作,現制定試點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標和原則
(一)工作目標:建設好兩個居家養老服務中心,在辦管理處園社區開展居家養老服務。
(二)工作原則:
1、堅持以人為本、人性化服務原則;
2、堅持自愿原則;
3、堅持因地制宜、資源整合共享原則;
4、堅持政府主導、社會參與、市場運作原則。
二、服務對象、資料和方式
(一)服務對象:在這兩個社區生活,戶籍屬管轄的或戶籍不在的,但連續居住兩年以上年滿60歲周歲的老年人,均為居家養老服務對象。其中“三無”、高齡、獨居、特困和生活難以自理的老人為重點服務對象。
(二)服務資料:根據老人居家養老實際需求,努力推出親情人性化的居家養老服務,重點推出:
1、日間托管服務(含助餐送餐定餐服務);
2、家政保潔服務;
3、醫療保健服務(含上門生活照料、精神慰籍服務);
4、文體娛樂服務。
(三)服務方式:按照有償服務為主,低償服務為輔,區管委會購買服務為補充方式,根據不一樣老年人經濟狀況,推出無償、低償、有償三種養老服務。
1、無償服務。
(1)對“三無”老人(不適宜去福利院居住的);
(2)75周歲以上的重點優撫對象、市勞模、城鎮低保戶;
(3)75周歲以上的特困殘疾人。
上述人員,每人每月由管委會購買必須數額的服務卷供給養老服務或志愿者、義工服務。
2、低償服務。
對生活不能自理或不能完全自理且經濟比較困難的獨居、空巢老人75歲以上,爭取每人每月由管委會發放必須數額的居家養老服務券。
3、有償服務。
有經濟本事、需要上門服務的老人,經過自我購買,由居家養老服務站供給的各種便利服務。
三、服務中心建設標準
(一)根據服務對象人數和服務需求,努力打造萬達、園兩個社區居家養老服務中心,做到養老服務中心用房建筑面積不少于300㎡,內設日托室、配餐室、醫務室、娛樂室、工作室等,服務用房要求房間透光通氣,室內物品擺放整潔干凈,異常是餐飲設施要貼合國家衛生標準,戶外有健身場所和活動器材,功能配套,軟硬件達標。
(二)服務中心需有一支穩定的專業服務與志愿服務相結合的服務隊伍,需設置3x5個公益性崗位,以保障服務中心日常事務性管理。居家養老服務從業人員需經過培訓,取得職業資格,持證上崗,專業服務人員要統一著裝,掛牌服務。
四、工作時間和步驟
第一階段:啟動部署和摸底評定階段(3月10日至4月30日)
在總結前期居家養老調研基礎上,為順利啟動居家養老試點工作,一是成立居家養老服務試點工作領導小組;二是制定居家養老服務試點工作方案;三是加大宣傳力度,讓群眾及時了解新舉措新情景新辦法;四是完成居家養老問卷調查摸底工作,建立居家養老服務對象“愛心”建檔工作,組建評估組,擬定居家養老服務對象評估辦法。
第二階段:中心建設和服務實施階段(5月1日至8月15日)
(1)街道、管理處、社區會同有關部門,負責加快居家養老服務項目用房選址工作,重點落實萬達、園社區居家養老服務用房,抓緊抓好萬達、兩個社區居家養老服務中心功能設置與配套工作,完成室內裝修、設備采購等。(2)抓好三項工作:一是建立兩支隊伍(專業服務隊伍、社工義工志愿者服務隊伍);二是建立各項規章制度,完成專業服務人員崗前技能培訓工作,確保萬達園兩個社區居家養老服務試點工作順利開展。(3)三是完成萬達社區、園居家養老服務站掛牌工作,啟動項目實施服務。
第三階段:總結評估和迎檢驗收階段(8月16日至8月底)
對萬達、兩個社區居家養老服務中心整個運作情景進行總結評估,重點對服務流程、服務要求、服務質量、服務標準、服務管理進行總結評估,查找差距、總結經驗,完成迎檢驗收各項準備工作。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強領導、提高認識。一要加強對居家養老服務試點工作組織領導,建立各職能部門工作管理運行機制,做到主要領導親自抓,分管領導具體抓,分級管理,職責到人,保證居家養老服務各項工作落到實處。二要充分認識居家養老服務工作的重要性,加強養老服務中心(站)的建設,要把推進居家養老服務工作作為“關注民生、重視民生、保障民生、改善民生”的一件大事來抓,要求各有關部門高度重視、認真對待。
(二)明確職責、各司其職。區居家養老服務試點工作領導小組,負責研究部署居家養老服務事項決擇,負責全區居家養老服務試點工作協調指導和督導檢查,區社發局負責對居家養老服務供給醫療保健服務保障,區財政局負責對居家養老服務工作運行供給資金保障。街辦、管理處要結合實際制定行之有效的工作措施,負責居家養老服務工作的'現場組織和調度,并保障居家養老服務試點工作穩步推進。社區要結合自身工作對所轄社區老年居民的實際生活狀況進行摸底,掌握他們的養老意愿和需求,統一登記造冊,制定適宜本社區的居家養老服務模式。相關開發商本著開發建設服務群眾、開發成果人人共享的宗旨,充分發揮企業的社會職責感,進取為居家養老服務試點工作供給場地支持和資金幫忙。總之,要層層負責,做到各司其職,保障各環節的任務順利完成。
(三)制定措施、完善機制。要制定三級居家養老試點工作實施方案。要將主要工作列入議事日程,重點抓好居家養老服務試點階段性工作的推進,要建立制度,完善居家養老服務各個相關環節運行機制,確保我區居家養老服務試點工作高效、有序運轉,并實現我區居家養老服務試點工作評估驗收過關。
(四)加大保障、設立專項經費。為保證試點工作正常運轉,財政局和街道,洲管理處要分別設立居家養老服務工作專項預算經費,專款專用。資金主要用于老年事業發展服務基金,居家養老服務機構硬件軟件建設和為重點服務對象購買服務等(含用房裝修經費、設備添置經費、購買服務經費、辦公管理經費)。街道、洲管理處資金主要用于居家養老服務事務管理,專業服務人員培訓及管理工作經費等。
智慧健康養老服務方案 12
按照省、市工作部署要求,根據《xx市民政局關于進一步開展打擊整治養老服務詐騙專項行動的通知》(x民〔2022〕29號)文件精神,為切實維護老年人合法權益,決定在全區進一步開展打擊整治養老服務詐騙專項行動,現就有關情況通知如下。
一、目標要求
按照省、市建設xx領導小組辦公室和省、市XXXXXX門的部署要求,聚焦養老領域詐騙問題,以各類養老服務機構(場所)為重點,深入排查摸底,查處一批未經登記擅自以養老服務名義開展活動的場所,整治一批涉嫌非法集資、存在詐騙問題隱患的養老機構和場所,配合公安機關等部門依法打擊一批嚴重侵害老年人合法權益的詐騙違法犯罪,加快推動養老詐騙防范化解長效機制的建立,讓每位老年人都能享受有保障有質量有活力的福壽康寧生活。
二、行動安排
本次專項行動從2022年5月開始,到2022年10月結束,分為宣傳發動、打擊整治、總結提升三個階段,具體安排如下:
(一)宣傳發動(5月)。各鄉鎮(街道)開展動員部署,統一思想,提高認識,加大宣傳力度。
(二)打擊整治(6月至9月)。各鄉鎮(街道)開展全面徹底排查,及時發現問題線索,上報區民政局,積極配合有關部門,對詐騙問題隱患開展分類整治。
(三)總結提升(10月)。各鄉鎮(街道)對專項行動進行分析,總結經驗做法。
三、重點任務
(一)確定排查對象
本次專項行動排查對象包括:(1)已經登記的養老服務機構。包括養老機構、社區養老服務機構(鎮街居家養老服務中心、村社居家養老服務照料中心);(2)未登記但從事養老服務經營活動的服務場所;(3)已登記未備案的養老服務場所。
各鄉鎮(街道)可根據《養老服務機構詐騙風險隱患排查情況統計表》(附件1)、《未經登記但開展養老服務活動場所風險隱患排查情況統計表》(附件2)開展排查。
(二)明確排查重點
各鄉鎮(街道)要排查養老服務機構(場所)運營主體、營銷方式、收費方式、關聯公司等情況,以及投資人、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是否因經濟犯罪被提起訴訟,或者被納入過養老服務、企業和社會組織黑名單等情形。在此基礎上,重點對虛假或擴大宣傳、收取大額預付費(一次性收取老年人月應繳費用的6倍以上)、承諾投資回報“炒床位”等情況進行排查。
各鄉鎮(街道)要對今年3月份的排查工作進行“回頭看”復查,確保“應查盡查”。重點是“四看”:(1)看已排查的養老服務機構信息是否全面準確;(2)看已排查的養老服務機構及場地總數與民政統計數據是否一致;(3)看公安、市場監管等部門的共享信息補齊未登記、已登記但未備案的養老服務機構和場所信息,及時納入排查范圍;(4)看排查期間新成立的養老服務機構和新運營的場所有沒有及時納入排查范圍。
(三)建立管控名單
各鄉鎮(街道)要認真進行綜合風險研判,形成風險隱患等級從高到低的“紅橙黃綠”風險管控名單,“一院一策”,依法依規分類處置。
1.綠色名單。沒有發現風險隱患的養老服務機構,納入綠色名單。
2.黃色名單。發現養老服務機構前期已經收取大額預付費或超過6個月的預付費行為但資金主要用于彌補設施建設資金不足,近三年分支機構、服務網點擴張過快,頻繁變更法定代表人、登記注冊地,虛假或夸大宣傳,有關聯公司且存在關聯交易等潛在風險隱患的,納入黃色名單。
3.橙色名單。發現機構投資人、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負責人因經濟犯罪被提起訴訟、被投訴舉報、納入相關黑名單的,養老服務機構有收取大額預付費行為且資金使用不規范,收取大額預付費的對象數量超過床位總數,未經登記開展養老服務活動但沒有收取大額預付費等風險隱患的,納入橙色名單。
4.紅色名單。發現未經登記但開展養老服務活動且有收取大額預付費行為,存在涉嫌非法集資、詐騙等犯罪行為,有收取大額預付費且資不抵債,已經“爆雷”或者引起社會不良影響或者重大輿情等較高風險隱患的,納入紅色名單。
各鄉鎮(街道)要將納入“紅橙黃”名單的養老服務機構和場所匯總形成《養老服務詐騙風險隱患“紅橙黃”風險管控名單》(見附件3)。
(四)強化分類整治
各鄉鎮(街道)要對納入“紅橙黃”風險管控名單的養老機構和場所依法分級分類處置,形成《養老服務詐騙風險隱患分類處置工作進度表》(附件4),并及時更新有關處置情況。
1.對未經登記但從事養老服務經營活動的服務場所,對其進行分類處置。(1)納入綠名單的,正常開展日常監管。(2)納入黃色名單的,要做好風險提示,增加抽查檢查頻次,加大監管力度,提醒規范運營。(3)納入橙色名單的`,及時向區民政局和政法委進行線索通報,對養老服務機構和主要負責人進行警示約談,責令整改,督促清退資金。(4)納入紅色名單的,及時向區民政局和政法委提供線索,配合公安機關等依法嚴厲打擊,妥善安置老年人,對涉嫌犯罪的,由公安機關依法查處。
2.對未經登記但從事養老服務經營活動的服務場所,在按照以上措施進行分類處置的同時,采取針對性措施。(1)對已經收住老年人、運營比較平穩且沒有收取大額預付費的,督促其盡快依法辦理登記和備案,加強后續跟蹤檢查督查;(2)對已經收住老年人且收取大額預付費的,應當責令退還資金,并根據場所性質做好分類處置:未經登記以社會服務機構名義開展養老服務活動場所,由社會組織登記管理部門依法查處、取締;未經登記以企業名義開展養老服務活動場所,將有關線索書面移交市場監管等部門依法處理。
3.對本轄區發生養老服務詐騙老年人需要安置的,要協助妥善安置老年人。(1)對因養老服務詐騙受損的困難老年人,符合條件的,可依法及時納入社會救助,保障其基本生活,預防發生沖擊道德底線的極端事件。(2)對“爆雷”風險突出的案件,要嚴格按照風險工作預案依法依規妥善處置,守住不發生重大事件的底線。
四、工作要求
(一)狠抓工作落實。各鄉鎮(街道)主要負責人親自部署、親自督導,分管領導具體負責。應結合實際,明確責任分工和機制保障,壓實工作責任,確保打擊整治專項行動任務完成。
(二)健全工作機制。各鄉鎮(街道)應建立工作運行機制。在區專項辦的領導下,與其他部門密切協作,抓好具體工作推進。同時,指定一名聯絡員,做好日常數據統計、信息報送、簡報宣傳等工作。對涉嫌犯罪的,要及時移交公安機關。對需要依法查處的,未經登記以企業名義開展養老服務活動的場所,要及時將有關線索書面移交市場監管部門處理。
(三)加強政策宣傳。中央政法委在12337智能化舉報平臺開通“養老詐騙”舉報通道,廣泛收集群眾舉報線索。各鄉鎮(街道)要充分發揮基層組織、網格員、社會工作者、志愿者等作用,通過“三進”(進村、進社區、進養老服務機構)、“四見”(見海報張貼、宣傳橫幅、宣傳資料、公益視頻),實現養老服務機構防詐騙宣傳教育全覆蓋,引導老年人提高警惕、加強防范。
智慧健康養老服務方案 13
為認真貫徹民政部《關于開展養老服務社會化示范活動的通知》(民函xxx號)和泰州、市政府《關于實施改善民生十大工程的意見》,結合我市實際特制定實施方案如下:
一、指導思想
開展村(社區)居家養老工作,要以“三個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學發展觀為指導,堅持“以民為本、為民解困、為民服務”的工作宗旨,立足村(社區)實際狀況,以保障社區老年人為重點,以滿足社區老年人的生活照料、文化娛樂、康復醫療、體育健身、精神慰藉和法律援助等需求為出發點,組織發動各方社會力量參與和支持居家養老服務工作,為促進社會福利事業發展,推動和和諧社會建設作出進取貢獻。
二、工作目標
20xx年,已經建成的14個社區居家養老服務站要繼續按既定職能正常開展養老服務工作,并且不斷擴大服務對象,創新服務資料、方式和機制;20xx年在全市所有的村和社區都建立居家養老服務站,為社區的老年人及老年人家庭開展福利服務,并適當兼顧殘疾人和未成年人。努力建成城鄉一體化的社會化養老服務體系。
三、措施及要求
(一)建立組織網絡。
每個村(社區)都成立由村(居)委會主任任站長,負責民政或老齡工作的`村(居)委會成員、村(社區)居民小組長、義工代表為成員的居家養老社會化服務領導小組,負責村(社區)的居家養老工作,并明確專人負責日常工作。服務站及時發放招募倡議書,組建居家養老義工服務隊和社區志愿者服務隊,并根據隊員的特長、職業、年齡等分類登記造冊。
(二)調查服務需求。
居民小組長對居民小組內的各類老年人發放《社區老年人養老服務需求調查表》,對老年人的需求進行調查,并按照年齡分類匯總(如60周歲至69周歲、70周歲至79周歲、80周歲至89周歲、90周歲以上不一樣類型),對不一樣類型老人的基本需求有大致了解。同時將空巢獨居老人、困難老人、殘疾老人、百歲老人的服務需求單獨匯總。
(三)廣泛宣傳發動。
各居家養老服務站要經過懸掛宣傳標語、向居民發放開展居家養老服務公開信和招募志愿者義工倡議書等形式,使廣大居民了解開展居家養老的目的和意義。發動居民參與居家養老服務站的建設和管理工作。
(四)健全管理制度。
各服務站要根據實際制定《社區居家養老工作實施方案》、《社區居家養老工作計劃》、《社區居家養老工作職責》、《社區居家養老服務承諾》、《社區居家養老考核制度》等各項制度,確保居家養老工作有章可循,有條不紊,運行規范。
(五)明確服務對象和資料。
各服務站必須根據老年人需求合理確定服務資料,與參加居家養老服務的單位、個人簽訂服務協議書。義工、志愿者服務隊員認領服務對象后,要簽訂服務承諾書。居家養老服務站要及時向村(社區)公示結對服務對象、服務資料、服務時間、收費方式和服務電話等。每次服務后填寫服務情景反饋表。
(六)加強指導和監管。
區、鎮(街道)民政部門要加強對居家養老服務站的業務指導和監管,督促各服務站正常、規范開展服務。定期組織培訓活動,提高居家養老服務站的管理水平和養老服務工作人員的業務能力。經過走訪調查、電話詢問等多種形式了解服務站開展服務的情景,確保資助資金全部用于設施改造和養老服務等方面。建立年檢制度,對貼合受助條件的繼續完成資助,對不貼合受助條件的,停止資助或追回已資助的資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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