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亂占耕地活動方案(精選7篇)
為了確保活動順利進行,常常需要提前準備一份具體、詳細、針對性強的活動方案,活動方案其實就是針對活動相關的因素所制定計劃類文書。那么制定活動方案需要注意哪些問題呢?以下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亂占耕地活動方案(精選7篇),歡迎大家分享。
亂占耕地活動方案1
一、目標任務
按照政府主導、部門負責、鄉鎮主體的工作思路,堅持實事求是,主動擔當作為,采取有效措施和辦法,分類審慎處置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問題,防止“一刀切”、簡單化。從20xx年7月3日起,對亂占耕地建房行為零容忍,實行“八不準”:一是不準占用永久基本農田建房;二是不準強占多占耕地建房;三是不準在流轉買賣的耕地上違法建房;四是不準在承包耕地上違法建房;五是不準巧立各種名目占用耕地違法建房;六是不準違反“一戶一宅”規定占用耕地建房;七是不準非法出售(出租)耕地給他人建房或者將亂占耕地建的房屋出售(出租)他人;八是不準違法審批占用耕地建房。以“零容忍”態度管住亂占耕地建房增量,依法依規處置存量,嚴肅查處頂風亂占耕地建房、嚴重破壞生態的違法行為,嚴肅查處群眾反映強烈的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問題,嚴肅查處包庇縱容、失職瀆職導致耕地流失及搞利益輸送等嚴重問題,不折不扣抓好清查整治工作,堅決遏制農村亂占耕地建房亂象。
二、整治范圍
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問題整治工作,主要聚焦“亂占耕地”和“建房”兩個重點,主要清查整治全縣8個鄉鎮范圍內亂占耕地建房的行為。
(一)摸排范圍。20xx年1月1日以來占用耕地新建、續建、擴建的房屋。
1.房屋。一般是指上有屋頂、四周有墻,具有固定性基礎的建筑物。
2.耕地(基本農田)。以“二調”最終成果數據庫上的地類為基準,結合年度新增耕地項目進行判定。
已獲得農用地轉用批復的土地上建設的房屋,或已取得不動產登記證書的房屋,符合《自然資源部農業農村部關于設施農業用地管理有關問題的通知》(自然資規〔20xx〕4號)規定的設施農業類房屋,不納入本次摸排范圍。
(二)摸排類型
1.住宅類房屋。重點摸清耕地上住宅類房屋的具體類型(1戶獨棟住宅、多戶成套住宅等),建設主體(本村村民、非本村村民、企業或其他主體),對本村村民的住宅,要重點判定房屋是否符合當地“一戶一宅”政策,或是否屬于保障農村村民“戶有所居”需要,或是否符合“分戶條件”。
2.公共管理和公共服務類房屋。重點摸清耕地上房屋用途,建設依據和建設所依據相關政策的主管部門等。
3.工礦、倉儲、商服、旅游等產業類房屋。重點摸清耕地上房屋用途、建設依據、要求建設該類項目的主管部門和處罰情況等。
三、工作步驟
(一)調查摸底階段(20xx年8月20日至12月20日)。此次摸排工作時間緊,任務重,成果質量要求高。摸排工作按照屬地管理原則,由各鄉鎮人民政府負總責,要及時研究部署,認真進行“地毯式”摸排,不留死角,摸清底數,杜絕清理排查不全面、不徹底的現象。要逐宗登記摸排的農村亂占耕地建房項目的有關情況,認真填寫《南澗縣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問題摸排信息采集表》,按照一個問題一個臺賬管理,建立問題臺賬。務必認真梳理問題清單,逐宗核實,確保時限內按質按量全面完成摸排工作。
(二)集中整治階段(20xx年1月1日至20xx年11月20日)。各鄉鎮人民政府、縣各有關單位要聚焦清查整治重點區域、重點問題,制定整治時間表和路線圖,掛圖作戰,倒排工期,采取有力有效措施開展集中整治,整治一項銷號一項。按照既處理事又處理人的原則,采取通報、督辦、約談、問責等形式推動整治工作,在20xx年11月20日前,完成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問題整治工作,并將落實情況上報縣人民政府。
(三)構建長效機制階段(2022年1月1日起)。對未完全處置到位的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問題,要制定整治方案,明確處置責任主體、處置時限、處置措施等,掛賬監管,限期落實整治。由縣自然資源局會同縣農業農村局、縣林草局、縣住建局、縣水務局、縣供電局、縣供排水公司等部門發揮聯動機制,形成工作合力,消除管理盲區、明晰執法邊界、完善規章制度,建立健全長效工作機制,堅決防止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問題亂象反彈。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為確保我縣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問題整治工作有效開展,在規定的時限內完成整治整改工作,成立由縣人民政府縣長任組長,分管農業農村、自然資源工作的副縣長任副組長的南澗縣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問題整治工作領導小組,成員由縣級相關部門和鄉鎮人民政府主要領導組成。各鄉鎮人民政府、縣級各成員單位要提高政治站位,精心組織,建立對應的專門工作機構,加強對摸排整治工作的組織領導,確保責任落實到位。
(二)精心組織排查。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問題整治工作是一項重大政治任務,做好摸排整治工作是順利完成整治工作的重要基礎。摸排工作按照屬地管理原則,由各鄉鎮人民政府負總責,充分調動各級基層力量,充分發動群眾、依靠群眾,確保在工作時限內按質按量全面完成排查工作。各鄉鎮人民政府要切實擔起責任,逐級壓實屬地責任,并于每月15日前、30日前,將經主要領導簽字并加蓋公章的《南澗縣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問題摸排信息采集表》及工作開展情況匯報材料,報縣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問題整治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三)密切配合協作。本次整治工作由各鄉鎮人民政府為主體責任,縣自然資源局、縣農業農村局、縣住建局、縣水務局、縣林草局等有關部門密切配合。要成立南澗縣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問題整治工作業務指導組,由縣自然資源局牽頭,會同縣有關部門派出指導組,加強對各鄉鎮的業務指導,做好法律法規、政策解讀工作,研究解決專項行動推進過程中遇到的困難和問題,著力解決“不會干”的問題,推動此次整治工作順利開展。要建立行政機關和司法機關聯合處置工作機制,合力推進清查整治工作,發現一起、曝光一起、處置一起,絕不姑息,堅決做到“零容忍”。
(四)依法依規處置。各鄉鎮人民政府、縣各有關單位要根據部門職責,充分發揮綜合執法力量作用,根據違法占用耕地面積、違法問題性質、違法發生時間、違法責任主體等內容,綜合考慮歷史因素和現實情況,依法依規分類審慎處置,防止“一刀切”、簡單化,積極穩妥處置問題。對存量項目分類處置,從實際出發,尊重歷史,實事求是,依法采取拆除、部分拆除、沒收、保留建筑物、沒收違法所得、罰款等措施,分類穩妥處置到位;對無視法律法規、嚴重破壞生態的單位和個人,要依法嚴肅處置到位;對違法違規審批的,要明確責任,依法查處,注意保障無過錯方的合法權益;對存在“互有瑕疵”行為的,要厘清責任,嚴格依法依規、科學合理處置,保障合法權益,確保經得起社會監督和歷史檢驗。
(五)嚴肅追究責任。強化政治監督,將農村亂占耕地建房整治工作落實情況列為專項監督檢查內容,縣紀委監委將作重點督查。對工作進展緩慢、推諉扯皮、避重就輕、摸排不實的,予以公開通報;對問題嚴重的,約談鄉鎮黨委、政府主要領導;堅決查處工作中領導干部失責、失職、不作為、亂作為問題,對禁而不止、弄虛作假、瞞報漏報的領導干部,要依法依紀嚴肅處理。
(六)強化氛圍營造。各鄉鎮、縣級各部門要廣泛宣傳,使廣大干部群眾充分認識保護耕地、保障糧食安全的極端重要性,支持和擁護黨中央、國務院開展亂占耕地建房問題整治工作的重大決策部署。對農村亂占耕地建房整治工作,各鄉鎮人民政府、各有關部門要做好正面引導,加強輿情監測和研判,有針對性地回應社會關切和群眾訴求,為此次整治工作營造良好輿論氛圍。
亂占耕地活動方案2
為深入貫徹落實20xx年7月3日全國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問題整治工作電視電話會議精神,切實做好我鎮被湛江市掛牌整治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工作,堅決維護良好的土地秩序,嚴格規范土地管理和房屋建設,結合我鎮實際,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導思想
xxx
二、目標任務
提高政治站位,壓實主體責任,主動擔當作為,堅持實事求是,采取有效措施,分類審慎處置,防止“一刀切”、簡單化,以“零容忍”態度依法嚴肅處理20xx年7月3日以后違法違規占用耕地新建、擴建、續建或非法出售的房屋,包括住宅類、產業類和公共管理服務類房屋,真正落實自然資源執法“嚴起來”的要求,嚴肅查處頂風亂占耕地建房、嚴重破壞生態環境的違法行為,嚴肅查處群眾反映強烈的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問題,嚴肅查處包庇縱容、失職瀆職導致耕地流失及搞利益輸送等嚴重問題,不折不扣抓好清查整治工作,堅決遏制農村亂占耕地建房亂象。
通過全面排查、拆除違章建筑、復耕等方式對我鎮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問題進行有效治理,恢復土地原貌,還田于民,有效震懾違法侵占耕地行為,進一步推進土地有效管理,規范我鎮用地秩序,擴大宣傳教育成效,進一步提升自然資源管理效能,堅決打擊違建行為,確保違建點復耕有序順利完成。
三、整治范圍、時間
(一)整治范圍:主要整治全鎮17個村委會20xx年7月3日以后農村亂占耕地建房的行為。
(二)整治時間:2022年10月11日至12月10日。
四、組織機構
為更好地推進整治攻堅行動,經研究,決定成立石城鎮農村亂占耕地建房整治攻堅行動指揮部,由鎮黨委書記陳明波同志任總指揮,鎮委副書記、鎮長朱海霞同志任副總指揮,副鎮長王鑒同志任總指揮辦公室主任,指揮部辦公室設在鎮綜合行政執法辦(隊)。指揮部下設6個工作小組:
(一)信息收集組
組 長:王 鑒
成 員:鄒振南、楊皓程、周國威
工作職責:負責開展違建點基本情況的信息收集,形成書面匯報材料。
(二)宣傳教育組
組 長:邱光強
成 員:蒙曉明、肖旭華
工作職責:負責土地綜合整治的宣傳教育工作,組織宣傳車巡回宣傳、懸掛宣傳橫幅、派發宣傳單張、進村入戶做好群眾的宣傳教育工作。
(三)違建拆除組
組 長:王 鑒
成 員:鄒振南、鄭劍超
工作職責:組織鎮綜合行政執法辦(隊)和鎮規劃建設(社區建設)辦協調相關單位和村委會做好違法建筑的拆除。
(四)耕地復耕組
組 長:李成鑄
成 員:鄧號東、鄭劍超
工作職責:組織鎮農業農村辦、鎮規劃建設(社區建設)辦和村委會、違法用地戶主做好耕地的復耕工作。
(五)穩控工作組
組 長:黃誠創
成 員:陳 悅、李燕文、各村黨總支書記
工作職責:組織鎮綜合治理辦和各村委會做好村民的穩控工作,及時處理現場的矛盾糾紛。
(六)后勤保障組
組 長:謝成浩
成 員:楊文輝、方維武
工作職責:組織鎮黨政綜合辦做好后勤保障工作。
五、時間進度和工作安排
10月11日起至12月10日,分三個階段進行。
(一)動員部署階段(10月11日)。各有關單位部門、村委會要按照職責分工,迅速開展整治專項行動,把相關人員責任落實到位,確保整治行動取得實質成效。
(二)集中整治階段(10月11日至11月底)。1.信息收集(10月11日至10月20日):對石城鎮農村亂占耕地建房開展調查,全面摸清基本情況并形成書面材料。2.違建拆除(10月20日至11月底):組織協調相關部門和村委會依法依規對石城鎮農村違法用地建筑進行拆除。3.復耕(10月20日至11月底):組織協調相關部門和村委會干部、違法用地戶主,迅速做好違建點的復耕工作。
(三)總結提升階段(11月底至12月10日)。各村委會,機關企事業有關單位,鎮屬有關部門要以本次專項整治行動為契機,舉一反三,認真總結,加大宣傳,堅決打擊違法違規用地行為,形成高壓態勢和濃厚氛圍。
六、工作步驟
(一)全面排查摸底
鎮綜合行政執法辦(隊)、規劃建設(社區建設)辦要按照邊清查邊整治的工作原則開展自查自糾工作,并及時研究部署,通過實地核查、信息收集等多種手段進行“地毯式”摸排,不留死角,摸清底數,杜絕清理排查不全面、不徹底的現象,逐宗登記摸排到的農村亂占耕地建房的有關情況。各村委會要認真梳理問題清單,逐宗核實,嚴格按照有關法律法規認定是否屬于亂占耕地建房,確保查清情況。要建立違建問題臺賬及銷號制度,按照“一宗違建一個臺賬”實行問題臺賬銷號管理,做到整改一宗、核銷一宗,確保整治到位。
(二)建立健全土地巡查監管機制
建立健全土地巡查監管機制,探索創新巡查制止手段,壓實工作責任,努力做到“早發現、早制止、早整改”。建立綜合行政執法與自然資源執法有效銜接,加強業務培訓,提高一線執法人員綜合素質和業務水平。提升案件查處質量,強化執法監督作用,依法從嚴查處新增農村亂占耕地建房違法行為,涉嫌犯罪的及時移交司法機關處置。
(三)切實保障農村村民合理建房用地需求
進一步加強農民合理住房用地保障工作,充分了解匯總農村村民建房用地需求,嚴格審核用房報建手續,切實保障農村村民合理建房用地需求。
(四)強化政策宣傳和開展警示教育
加大宣傳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八不準”力度,公開通報新增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問題查處典型案例。創新宣傳方式和手段,充分利用抖音、微信等新媒體公眾平臺擴大宣傳面,引導全民合法用地建房,努力營造全民保護耕地的良好氛圍。
七、工作要求
(一)強化責任落實。鎮、村兩級要把此次整治行動作為當前重大任務,加強領導,明確任務,強化措施,落實責任,強化督導檢查,開展好專項整治行動。各村委會要按照“村黨總支書記負總責,村委會管片干部對其分管片區負直接責任,鎮掛點班子對其掛點村委會負用地監管責任,鎮掛點干部對其掛點村委會負連帶責任,協同配合、層層落實”的原則,加強組織領導,壓實主體責任,建立健全工作機制,明確責任分工。
(二)注重督查考核。鎮規劃建設(社區建設)辦會同鎮綜合行政執法辦(隊)、鎮紀檢監察辦、鎮黨建工作(組織人事)辦對各個村委會工作落實情況開展督促檢查,對違法占用耕地工作整治進行全覆蓋督促指導,定期進行通報。堅決防范整治工作中的形式主義和官僚主義,對整治工作進展緩慢、推諉扯皮、避重就輕的,將予以公開通報、約談等處理;對弄虛作假、瞞報漏報、壓案不查的,將依法依紀嚴肅處理。對掛牌整治任務不落實,新增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問題未能得到有效遏制的,將暫停土地開發利用審批工作,并由鎮黨建工作(組織人事)辦、鎮紀檢監察辦對有關村“兩委”干部進行組織處理和紀律處理。
(三)密切配合協作。本次專項行動由鎮綜合行政執法辦(隊)、鎮規劃建設(社區建設)辦等相關辦公室密切配合,合力推進清查整治工作,做到發現一起、處置一起,絕不姑息,堅決做到“零容忍”處理。加強對各村委會的業務指導,做好法律法規、政策解讀工作,研究解決專項行動推進過程中遇到的困難和問題,推動專項行動順利開展。
(四)依法依規審慎處置。各村委會要根據職責,充分發揮綜合執法力量作用,根據違法占用耕地面積、違法問題性質、違法發生時間、違法責任主體等內容,綜合考慮歷史因素和現實情況,依法依規分類審慎處置,防止“一刀切”、簡單化,積極穩妥處置問題。對存量項目分類處置,從實際出發,尊重歷史,實事求是,依法采取拆除、部分拆除、沒收銷售耕地違法所得等措施,分類穩妥處置到位;對無視法律法規、嚴重破壞生態的單位和個人,要依法嚴肅處置到位;對違法違規審批的,要明確責任,依法查處,注意保障無過錯方的合法權益,確保經得起社會監督和歷史檢驗。
(五)加強輿論引導。對自查自糾階段發現的問題原則上不作宣傳報道,各村委會要做好正面引導,加強輿情監測和研判,有針對性地回應社會關切和群眾訴求,為專項行動營造良好輿論氛圍。
亂占耕地活動方案3
為有效推進我鎮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問題專項整治工作,實現對農村亂占耕地建房行為的“早發現、早制止、早報告和早處置”,嚴厲打擊農村亂占耕地建房行為,遏制新增亂占耕地建房,防止耕地非農化、非糧化,根據連協調機制[20xx]2號文件精神,結合實際,特制定以下方案。
一、強化組織領導
成立以鎮長為組長,分管領導為副組長的鎮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專項整治工作專班,對各村亂占耕地問題整治工作情況進行常態化督導檢查。明確具體負責部門及人員,負責組織落實專班日常工作和領導交辦事項,逐項細化分解、逐級責任分工,落實到具體人,實施點對點跟進,建立臺賬,辦結銷號。要加強與連城縣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專項整治行動縣際協調機制辦公室日常工作的協調配合,確保整治工作有效開展。
二、全面摸底巡查
(一)巡查區域
巡查區分為三級。一級巡查區為集鎮和省道以東往城區、園區、文亨鎮的銜接部的村莊和基本農田保護區;二級巡查區為省道以西的基本農田保護區及村莊;三級巡查區為未劃入一、二級巡查區的區域。
(二)巡查責任主體
鎮人民政府行使轄區巡查監管職能,對轄區亂占耕地建房頂風違建巡查工作負總責。鎮主要負責人是動態巡查工作的第一責任人,分管領導是直接責任人,掛村領導、包村工作隊、村兩委、村級自然資源協管員是動態巡查的實施主體,對巡查工作負具體責任。
(三)巡查頻率
村兩委對所在轄區每月巡查次數不少于8次,包村工作隊對所在轄區每月巡查次數不少于4次。
(四)巡查職責
各村按各自實際制定明確各片區組責任人,進行網格化巡查,不留死角,各村級協管員每天將巡查情況報告村兩委,各村每周定期將巡查周報表匯總上報至鎮里(委托自然資源所收集),鎮里每月定期將巡查整治月報表提交至縣自然資源局監察 大隊。
三、加大宣傳力度
要堅持“集中與日常”相結合的方式,充分利用橫幅標語、鄉村廣播、宣傳手冊、微信、電視臺等不同形式,大力宣傳亂占耕地建房問題專項整治工作,要深入宣傳亂占耕地建房“八不準”規定和亂占耕地建房問題整治工作的重要意義,著力引導形成依規劃、守政策、按程序、惜耕地的共識和氛圍。對情節嚴重、影響惡劣的典型案例,與縣融媒體中心加強配合,制作強拆正面宣傳專題片,堅決做到“發現一起、打擊一起、曝光一起”。同時,設立公開舉報電話,廣泛發動群眾監督舉報,實行有獎舉報制度,對亂占耕地建房的行為,舉報并經查實的,每次獎勵300元。
四、責任追究制度
(一)對新增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問題,村級未及時發現、制止、上報的,將按以下方式追究村書記的工作責任,第一次警示約談,第二次依情況問責,第三次就地免職。
(二)對村級謊報、瞞報、包庇、縱容的,一經查實從嚴從重處理,涉及違反黨紀政紀的移送縣紀委監委處理。
(三)對轄區內新增亂占耕地建房問題出現以下幾種情況的,將案件線索移交紀委監委,追究相關領導和其他相關人員的責任。
1.對國家和省級下發衛片圖斑經核實確定為新增亂占耕地建房的;
2.對轄區新增亂占耕地建房問題導致被省市通報批評的;
3.對轄區新增亂占耕地建房問題導致被國家通報批評或省市問責的。
(四)主動拆除違法建筑消除不良影響的,可依紀依法從輕處理或免除有關問責。
(五)對黨員干部、公職人員亂占耕地建房、縱容親屬亂占耕地建房等頂風違紀行為嚴肅處理;對工作中監管不力、失職瀆職、不作為、亂作為等問題嚴肅追責問責。
亂占耕地活動方案4
為認真做好20xx年違法違規占用耕地重點問題整治工作,堅決遏制違法違規占用耕地勢頭,落實最嚴格的耕地保護制度,根據《自然資源部辦公廳關于開展20xx年違法違規占用耕地重點問題整治的通知》(自然資辦函〔20xx〕2206號),貴州省自然資源廳《關于開展20xx年違法違規占用耕地重點問題整治的工作方案》(黔自然資發〔 20xx〕23號),銅仁市自然資源 局《關于開展20xx年違法違規占用耕地重點問題整治的工作方案》及思南縣《關于開展20xx年違法違規占用耕地重點問題整治的工作方案》文件精神,結合我鄉實際制定本方案。
一、 總體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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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加強組織領導
為扎實做好20xx年違法違規占用耕地重點問題整治工作,堅決遏制違法違規占用耕地勢頭,落實最嚴格的耕地保護制度。經鄉人民政府研究,特成立2022年我鄉農村廁所革命工作領導小組,其組成人員如下:
組 長:廖澤龍(鄉黨委副書記、鄉長)
常務副組長:周仁橋(鄉黨委委員、人大主席)
張濘(鄉黨委委員、政法委員、副鄉長)
副組長:雷朝永(鄉政協聯絡組負責人)
喻光富(鄉黨委副書記)
肖睿澤(鄉黨委委員、紀委書記)
詹志芳(鄉黨委委員、組織委員、宣傳委員、統戰委員)
袁浙隴(鄉黨委委員、武裝部部長、副鄉長)
成 員: 王紅(鄉黨建辦主任、綜合辦負責人)
肖仕雄(鄉財政分局局長)
劉道軍(鄉農業服務中心主任)
何明強(鄉綜治辦專職副主任)
余輝(鄉計生協會專職副會長)
葉文(鄉司法所負責人)
黃軍(大壩場水務服務中心副主任)
陳正飛(鄉自然資源所負責人)
李勇(鄉衛生院院長)
沈茂良(鄉交管站負責人)
張白禹(鄉村管所負責人)
周光軍(鄉林業站站長)
代永軍(鄉市場監管站負責人)
伍應江(鄉文化服務中心副主任)
楊宇(鄉派出所所長)
彭曉軍(鄉畜牧站站長)
黃勇(鄉水安辦負責人)
黃成(鄉供電服務站負責人)
各村(社區)鄉村振興隊長、支書、主任。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在鄉農業服務中心,由劉道軍同志任辦公室主任、陳正飛任辦公室副主任,張明同志負責具體辦公。
三、重點整治
(一)新增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問題。該類問題是指20xx年1月以來違法占用耕地及永久基本農田新建、擴建、續建、翻建或非法出售房屋的問題。房屋包括住宅類、產業類和公共管理服務類房屋。
(二)違法違規占用耕地超標準建設綠化帶,綠色通道問題。該類問題是指20xx年1月以來違規在鐵路、公路兩側用地范圍外以及在河渠兩側、水庫周邊占用耕地及永久基本農田超標準(縣鄉道路不得超過3米,鐵路、國道省道不得超過5米)建設綠化帶、綠色通道,未經批準占用永久基本農田建設綠色通道的問題。
(三)違法違規占用耕地綠化造林或將耕地轉為園地等其他類型農用地問題。該類問題是指20xx年1月以來違規占用耕地及永久基本農田造林,在國家批準的生態退耕規模和范圍外擅自退耕還林還草;未經批準改變一般耕地地類,將耕地轉為園地等其他類型農用地;未經批準違法違規占本農田發展林果業或挖塘養魚的問題。
(四)違法違規占用耕地實施推填土。該類問題是指20xx 年1月以來未經批準占用耕地實施推填土擬進行非農業建設的問題。
四、整治措施
(一)關于新增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問題。結合我鄉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專項整治行動堅決遏制新增的任務一并推進,以“零容忍”的態度依法依規嚴肅處理,消除違法狀態。重點整治產業類、公共管理服務類項目實質性違法違規占用耕地,尤其是占用永久基本農田問題;對住宅類房屋,要統籌考慮農村村民住房用地保障情況,依法穩妥處置,重點整治強占多占、非法出售等惡意占地建房行為。
(二)關于違法違規占用耕地超標準建設綠化帶,特別是公路兩側用地范圍外以及在河渠兩側、水庫周邊占用耕地及永久基本農田超標準(縣鄉道路不得超過3米,鐵路、國道省道不得超過5米)建設綠化帶與綠色通道問題。結合我鄉耕地衛片監督發現問題圖斑的整改一并推進,對超標準占用耕地及永久基本農田的,穩妥處置并整改恢復為耕地。對未經批準占用永久基本農田建設綠色通道的,穩妥處置并整改恢復為耕地。
(三)關于違法違規占用耕地綠化造林或將耕地轉為園地等其他類型農用地問題。結合我鄉耕地衛片監督發現問題圖斑的整改一并推進,對20xx年違規占用耕地及永久基本農田造林,在國家批準的生態退耕規模和范圍外擅自退耕還林還草的,結合實際穩妥處置整改恢復為耕地;對違法占用永久基本農田種植苗木等用于綠化裝飾以及其他破壞耕作層植物的,結合實際穩妥處置并整改恢復為耕地。毀壞種植條件的,處以罰款,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對20xx年將耕地轉為園地等其他類型農用地的.,結合實際督促引導恢復為耕地。未經批準改變一般耕地地類的,原則上整改恢復為耕地,確實難以恢復的,報請縣級人民政府統一組織落實耕地“進出平衡”;對于未經批準違法違規占用永久基本農田發展林果業或挖塘養魚的,結合實際穩妥處置并整改恢復為耕地。其中屬于20xx年9月1日以后的,要依照《土地管理法實施條例》責令限期改正,嚴肅整改查處。
(四)關于違法違規占用耕地實施推填土問題,結合實際督促恢復為耕地。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加強組織領導。為抓好該項工作,成立興隆鄉違法違規占用耕地重點問題整治工作領導小組,負責統籌調度違法違規占用耕地重點問題整治工作。
(二)明確職責,認真組織自查。鄉級相關部門、各村(社區)要協調聯動、相互支持配合,確保工作順利推進。鄉自然資源所負責違法違規占用耕地挖湖造景問題和違法違規占用耕地 實施推填土問題摸排整治指導工作,并結合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工 作、國土變更調查、土地衛片執法,耕地衛片監督、耕地保護督察等資料梳理問題,將梳理出的涉及各類重點整治的問題下發到各村(社區)進行整治。鄉自然資源所、鄉農業服務中心負責新增亂占耕地建房問題的摸排整治指導工作,并結合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工作、國土變更調查、土地衛片執法、耕地衛片監督、耕地保護督察等。鄉自然資源所、鄉林業環保站、鄉交管站負責違法違規占用耕地超標準建設綠化帶、綠色通道問題和違法違規占用耕地綠化造林或將耕地轉為園地等其他類型農用地問題的摸排整治指導工作,各村(社區)負責轄區內各類重點整治問題的摸排和整治工作。
(三)統籌有序推進,按時報送成果。本次整治工作時間緊、 任務重、要求高。立即全面啟動整治工作,各村(社區)開展自查自糾。對于自查發現問題,要按照問題清單,聚焦重點問題,結合實際,按照整治要求逐宗明確整治措施和整治時限,消除違法狀態。堅決防止搞“簡單化”“一刀切”。
(四)強化整改查處,嚴肅追責問責。對違法違規占用永久基本農田、改變耕地地類的,要最大限度恢復為耕地,確實無法恢復的,必須按照有關規定落實耕地占補平衡,補劃永久基本農田。對實質性違法建設行為,要從重嚴處對違法違規占用耕地,對從事非農業建設的,應拆除復耕,恢復土地原種植條件。對項目批準責任人和違法當事人涉及黨紀政務處分的,要移送紀檢監察機關追究責任;對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
亂占耕地活動方案5
一、總體目標
充分認識耕地保護的極端重要性和遏制農村亂占耕地建房的緊迫性,既保障好農民的合理建房需求,又要采取措施,強化監管,堅持遏制亂象,要依法依規,分類處置,重點整治強占多占、非法出售等惡劣占地建房行為,切實加強領導,全力做好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問題整治工作,堅決守住耕地紅線。
二、宣傳內容
(一)宣傳農村亂占耕地建房法律法規及相關政策。結合工作實際,深入學習貫徹7月3日、7月13日中央、省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問題整治工作電視電話會議精神和7月22日州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問題整治工作專題會議精神,進一步加大對整治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問題的宣傳力度,向社會廣泛公告、宣傳基本農田“五不準”、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八不準”、“十個一律”等相關規定,讓老百姓充分認識到亂占耕地建房的嚴重性和危害性。
(二)提高人民群眾法律法規及相關政策的知曉度。結合我縣具體情況,大力宣傳各類有關農村亂占耕地建房法律法規及相關政策,不斷提高人民群眾農村亂占耕地建房法律法規及相關政策的知曉度。
(三)加強對耕地保護的相關法律法規宣傳。
加強對《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基本農田保護條例》等法律法規的宣傳。
三、宣傳方式
(一)媒體宣傳
1.新聞媒體集中宣傳。借助電視媒體、廣播等媒體播放宣傳內容,展示整治過程、整治成果的專題、專刊,動態報道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問題整治典型案例。
2.縣級通報。通過縣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問題整治工作領導小組定期督查通報,召開會議,大力宣傳整治過程的做法、措施。
(二)社會宣傳
1.各部門、各鄉鎮(街道)要及時更新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問題整治工作宣傳欄,利用滾動屏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問題整治工作的相關宣傳內容。
2.各鄉鎮(街道)的主干道、重要節點、戶外廣場等場所設置宣傳標識、標語,張貼戶外宣傳海報營造濃厚的整治氛圍。
3.各鄉鎮(街道)利用趕集日設立咨詢臺和展示宣傳展板,發放有關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問題整治工作宣傳內容的資料。
4.各鄉鎮(街道)充分發揮基層干部作用,進村入戶發放宣傳小冊,利用櫥窗、黑板報、宣傳墻、宣傳欄等進行宣傳,提高群眾的知曉率。
(三)文化宣傳
開展文藝進社區(下村)活動。組織轄區各類文藝團隊,創作以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問題整治工作為主題的文藝節目進行演出宣傳。
(四)教育宣傳
1.在全縣中小學宣傳有關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問題整治工作宣傳內容,播放宣傳短片;利用校園廣播、宣傳板報等陣地開展豐富多彩的宣傳教育活動。
2.在學校開展挑戰基本農田“五不準”、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八不準”和“十個一律”背誦等活動,擴大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問題整治工作宣傳的覆蓋面。
四、宣傳報送流程
各部門、各鄉鎮(街道)要嚴格按照本方案的工作要求,在宣傳工作中發現問題及時上報、及時反饋、及時制止,構成違建及時移交執法部門依法查處,把當月開展工作情況制作臺賬,匯總后于每個月28號前將工作情況上報黎平縣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問題領導小組辦公室以便準確掌握和分析研究。
五、工作要求
(一)要加強組織領導
(二)認真策劃
各鄉鎮(街道)、各部門要根據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問題整治工作的目標任務,結合各自的職能和實際情況,認真制定宣傳計劃,精心策劃組織本轄區、本單位的宣傳工作。
(三)積極協調配合。
各鄉鎮(街道)、各部門一定要高度重視本部門、本轄區工作領域范圍亂占耕地建房的有關問題。要以“零容忍”的態度依法嚴肅處理,該拆除的要拆除,該沒收的要沒收,該復耕的要限期恢復耕種條件,該追究責任的要追究責任,做到“早發現、早制止、嚴查處”,嚴肅追究監管不力、失職瀆職、不作為、亂作為問題,堅決守住耕地保護紅線。要相互溝通聯系、做到上下聯動、協調配合,保障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問題整治工作穩妥有力有序有效推進。
(四)周密考慮部署。
1、集中力量對轄區內亂占耕地建房問題開展全覆蓋、拉網式排查清理,在摸清底數、掌握情況的基礎上,根據占地性質、占地人群等情況分類施策,既要保障好農民合理建房需求,又要重點整治強占、多占、非法出售、惡意占地等行為。
2、要認真總結大棚房整治、違建別墅整治經驗教訓,健全預防預警、綜合整治等長效機制,抓住問題根本,實施長期監管,為整治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工作提供參考借鑒。
3、要加強政策研究,深入學習有關政策要求,積極爭取上級部門工作指導,吃透摸準工作方向,研究出臺相關工作流程步驟,實行疏堵結合,為順利開展整治、宣傳工作提供有力保障,以扎實的行動確保黨中央、省、州、縣的決策部署落到實處。
(五)增強宣傳效果。
要做好宣傳發動,加強思想工作預熱,各鄉鎮(街道)、各部門要將其納入重要議事日程持續推進,重點向農村廣大干部、群眾進行廣泛深入宣傳教育,教育農村干部、群眾正確處理個人和集體的關系、眼前利益和長遠利益的關系,決不允許任何個人和單位亂占濫用耕地。
(六)加強宣傳保障。
該項宣傳工作尤為重要,各鄉鎮(街道)、各部門一定要高度重視,將該項工作作為首要任務來抓好落實,在宣傳工作中確保做到“三保障”交通工具有保障、宣傳經費有保障、工作專班有保障。
亂占耕地活動方案6
一、工作目標
扎實開展摸排,摸清我鎮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底數,建立全鎮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問題臺賬,重點查清強占多占、非法出售等惡意占用耕地建房情況,為下步分類穩妥處置奠定基礎。同時,找準農村宅基地管理薄弱環節,強化監管服務,依法依規保障農民合理建房用地需求。
二、組織領導
為了推進我鎮農村亂占耕地建房摸排工作順利開展,將全鎮農村亂占耕地建房摸排工作抓緊、抓實,抓出成效,根據上級有關工作要求,結合我鎮實際,特成立農村亂占耕地摸排工作領導小組。
組 長:孟正莊(鎮黨委書記)
韓 磊(鎮人民政府鎮長)
副組長:代 立(鎮人大主席)
胡明洪(鎮黨委副書記、政法委書記)
吳純志(鎮紀委書記)
劉 愛(鎮組織委員)
楊一梟(鎮人民政府副鎮長)
鄭俊波(鎮黨委委員)
陳 濤(鎮人民政府副鎮長)
喻永賢(鎮人大副主席)
羅學才(綜合執法局局長)
張 松(市場監管局局長)
成 員:自然資源所、農業服務中心、水利站、交管站、林業站、司法所、派出所和各村(社區)負責人。
領導小組主要負責全鎮農村違法亂占用耕地建房摸排工作的組織領導、業務技術培訓、監督指導和數據收集上報等工作。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在洛龍鎮自然資源所,由趙壽生兼任辦公室主任,具體負責文件起草、方案制定、上下協調等日常工作。
三、工作任務
按照國家和省市縣統一部署,查清農村違法占地,重點是20xx 年1月1日以來全鎮農村違法占用耕地建房。涉及強占多占、未批先建、非法出售土地建房等情況,建立分類清楚、要素完整、內容準確的工作臺賬摸排范圍。全鎮農村范圍農村村民建房、公共管理服務類用房、產業類用房及其他建(構)筑物違法占地建設情況。
(一)各村(社區)按照上級下發的相應圖斑作為摸排輔助,對圖斑以外應納入摸排的,據實開展摸排。
(二)在下發的圖斑中,符合以下情形之一的,可不進行外業摸排,但要在相應圖中填寫基本信息和用地審批手續、不動產登記信息、臨時用地備案、設施農用地批準等信息。
(1)已依法取得農用地轉用審批土地上建設的房屋;
(2)已合法審批宅基地上建設的房屋;
(3)已依法取得不動產登記證書(含之前依法頒發的土地使用權證、房屋所有權證),且未違法占地擴建的房屋;
(4)已依法取得臨時用地手續,且尚未到期的臨時用地上修建的臨時建(構)筑物;
(5)在“大棚房”清理整治工作中已整改到位的設施農業用地上的房屋;
(6)符合《自然資源部、農業農村部關于設施農業用地管理有關問題的通知》(自然資規〔20xx〕4 號)和《貴州省自然資源廳、貴州省農業農村廳關于設施農業用地管理有關問題的通知》 (黔自然資規〔20xx〕1 號)規定,修建的生產設施和輔助設施;
(7)已納入全國違建別墅問題清查整治專項行動的房屋。
(三)摸排內容。摸排內容包括主體信息、占地面積、土地來源、建設時間、地類信息、規劃情況、用地審批情況、行政處罰情況等,具體按本方案所附摸排信息采集表和摸排登記信息平臺要求填報的內容摸排填報。
四、摸排方法
利用省級統一開發的摸排登記信息平臺(手機 APP),由鄉鎮各村(社區)干部以外業摸排和內業填報相結合的方式開展摸排。
(一)外業摸排。鎮掛幫領導調度各村民委員會、鎮直部門包村民小組的方式開展外業摸排。
(1)外業摸排人員下載并注冊省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問題整治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以下簡稱省農房辦)研發的登記信息平臺(手機 APP),由本級管理員通過后,按照《貴州省農村亂占耕地建設摸排技術規程》,準確全面查清每一個摸排對象基本信息。單戶住宅類房屋以宗為單元,其他類(包括公共管理服務類、產業類、無房屋的建構筑物類)以項目為單元開展摸排和填寫信息。
(2)本次摸排占地面積沒有國土調查、確權登記或地籍調查(測量)等成果可準確確定的,可采取皮尺丈量等方式實測;像圖斑清楚的,也可采取圖上勾繪等方法確定;圖斑范圍內只有一個摸排對象的,可以省級下發的圖斑面積為準。在分類處置時,根據實際需要再進行測量。
(3)外業摸排人員查清相關信息后,通過摸排登記信息平臺(手機 APP)如實填報,從不同角度拍攝房屋或建(構)筑物照片上傳。
(4)各采集員對所摸排成果的數據真實性、完整性負責,實行每天一次真實性、完整性檢查,發現有問題的數據及時返回現場核查。
(二)內業信息填報及審核。縣級利用最新國土調查成果以及遙感、測繪、地理信息等技術成果,統籌利用農用地轉用審批、農村集體土地確權登記、農村宅基地房地一體確權登記、城鄉(村莊)規劃等現有資料,對外業摸排情況進行審核,填寫基礎信息、管理信息(地類面積、規劃情況、用地合法性、行政處罰等)。
(1)外業摸排、內業審核和相關信息填寫完成后,由村(居)為單位對摸排結果、認定情況依法進行公示,公示時間不少于 10 天。公示發現問題的,要認真進行復核糾正。
(2)各村要邊組織摸排、邊開展成果審查、邊進行數據匯交。數據匯交采取從一線開始逐級匯交的方式進行,每一個圖斑或建(構)筑物摸排、審查完成后均可進行數據匯交。匯交后發現存在問題的,經上級同意可返回修改。上一級應及時對下級匯交數據的真實性、準確性、完整性進行審查,發現問題及時指出并返回糾正。逐級審查完成后通過數據匯交平臺報送市級匯總。對涉及保密管理單位的房屋(含軍用土地上的房屋),須單獨紙質上報,不得在匯交平臺填報。
(3)鎮級建立成果數據審查制度,由鎮自然資源所、鎮農業服務中心、鎮綜合行政執法分局擔任鎮級成果數據匯交平臺審核員,組織人員分別強化非宅基地類、宅基地類及處罰信息審核,確保鎮縣摸排信息準確,并匯總成全鎮工作臺賬。
五、時間安排
(一)動員部署(20xx 年 9 月 10 日至 18 日)
(1)鎮級向縣級領取輔助圖斑、試點摸排填報表冊、制定摸排方案、召開動員部署及培訓會,自然資源所、農業農牧中心、鎮綜合行政執法分局至少安排 1 人登錄摸排登記信息平臺(xxxxxx)進行用戶注冊,注冊為鎮級成果數據匯交平臺主管理員和審核員。
(2)利用上級下發的輔助圖斑套合用地審批矢量數據(審批宅基地、設施農用地、臨時用地等矢量數據)下發,各村建立專門摸排隊伍,做好摸排前期各項準備工作。
(二)開展摸排(20xx 年 9 月 18 日至 10 月 6日)
(1)各村組織開展外業摸排、基本信息填報和公示,并及時完成內業審查和外業抽查,及時利用手機 APP 上傳相關數據,同時,確保數據完整、真實。
(2)鎮級數據匯交平臺審核員、管理員及時完成內業審核和外業抽查,填報管理信息,確保數據完整、真實。
(三)初步成果上報(20xx 年 10 月 15 日前)
(1)各村向鎮級提交初步摸排成果數據,同步提交“雙簽字”紙質摸排成果。
(2)鎮自然資源所、鎮農業服務中心、鎮綜合行政執法分局按照單位職責分工,將審核成果數據經單位主要負責同志簽字后提交鎮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問題清理整治領導小組辦公室,再由鎮領導小組辦公室縣級匯交初步數據成果。
(四)最終成果上報(20xx 年 10 月 20 日前)
(1)鎮級以內業審核、外業抽查等方式開展核實糾正。各村將農村亂占耕地建房摸排情況及分類處置建議,經黨委、政府主要負責人“雙簽字”后報鎮領導小組辦公室。
(2)鎮自然資源所、鎮農業服務中心、鎮綜合行政執法分局按照單位職責分工,將審核成果數據經單位主要負責同志簽字后提交鎮領導小組辦公室。
(3)鎮領導小組辦公室將農村亂占耕地建房摸排情況及分類處置建議,由鎮黨委政府主要負責人“雙簽字”后報縣農房辦。
六、職責分工
(1)各村是摸排工作的責任主體,嚴格屬地管理,逐級壓實責任,村委主要負責人是第一責任人。要靠前指揮,要嚴格按照國家、省市縣鎮摸排工作方案狠抓落實,按時上報摸排成果和分類處置建議,對摸排成果全面性、準確性、真實性負責。黨委、政府主要負責人是摸排工作的直接責任人,要壓緊壓實責任,精心組織摸排隊伍開展摸排,負責宅基地類、公共管理服務類、產業類、其它構筑物類基本信息填報,并對摸排采集信息的全面性、真實性、完整性負責。
(2)鎮自然資源所:負責對各地非農村宅基地類摸排工作指導和督促檢查;負責審核非農村宅基地類(公共管理服務類、產業類、其它構筑物類等)摸排數據;負責全鎮非農村宅基地類管理信息填報;負責將摸排過程中發現的新增違法占地線索移交綜合行政執法部門查處;負責非農村宅基地類用地報批,確保各類項目用地需求。
(3)鎮農業服務中心:負責對農村宅基地摸排工作指導和督促檢查;負責審核農村宅基地摸排數據;負責全鎮農村宅基地管理信息填報;負責將新增農村宅基地違法線索移交綜合行政執法部門查處;負責指導各地開展農村宅基地審批,滿足農村村民住宅用地剛性需求,維護農民群眾合法利益。
(4)鎮綜合行政執法局:負責違法線索收集、立案查處等工作,負責審核、填報各地摸排數據中的處罰信息。
(5)鎮派出所:負責配合提供和核對戶口、人員信息,對干撓、阻礙、恐嚇摸排工作和威脅摸排人員安全的予以從快處理。
(6)鎮司法所:負責及時完成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問題工作中的法治宣傳、涉訴案件,及違法案件強制執行工作。
(7)鎮直其他相關部門:按照各自職能職責,負責提供農村亂占耕地建房摸排工作相關信息。
七、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加強組織領導。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問題整治工作是黨中央安排的一項重大政治任務。此次摸清底數是為下步分類處置打下堅實基礎。各村要高度重視,想盡一切辦法,摸清轄區亂占耕地情況。
(二)落實工作責任,強化工作落實。各村要細化工作責任,明確領導包村(居)、干部包組,將摸排任務落實到人,對一線摸排的全面性、真實性負責。相關職能部門要以高度的責任感和使命感,做好指導和督促檢查,配合做好摸排工作。各地摸排工作中要加強數據管理,不得泄露個人隱私等敏感信息。按照“誰調查、誰審核、誰負責”的原則,明確責任人,層層壓實調查、錄入、審核、匯總等環節的責任。摸排成果形成由村鎮主要領導“雙簽字”負責機制,把工作做細做實。要特別注意工作方式方法,不能把農民推到工作的對立面,確保摸排工作平穩有序推進。
(三)加強輿論宣傳,營造社會氛圍。各村(社區)要切實采取措施,廣泛宣傳動員,使廣大干部群眾充分認識保護耕地、保障糧食安全的極端重要性,支持和擁護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問題摸排工作。要以此次摸底調查工作為契機,發揮調查人員進村入戶的宣傳作用,采取多種渠道和方式,加大耕地保護、農村宅基地、村民住宅規劃建設管理法律法規宣傳,加大對村民小組長等村干部的教育培訓。向社會廣泛公告、宣傳農村村民建房“八不準”“十個一律”等相關規定,要設立舉報電話,接受大眾和媒體的監督。對打著專項整治名義侵害群眾合法權益的,要嚴肅問責并公開曝光。
(四)強化督促檢查,保障成果質量。鎮直有關部門要加強對工作的指導和督查,深入一線,充分了解情況,對發現的問題進行現場交辦或掛牌督辦,并持續跟蹤督促問題及時有效處理。鎮領導小組辦公室為各村解答有關問題,聯系人趙壽生,電話 18786982425,及時為基層解疑釋惑。摸排工作全程接受紀委監委監督,對摸排中故意隱瞞事實、包庇縱容、混淆是非、敷衍塞責、工作不力的,根據情節輕重采取批評、通報、約談等方式處理,對失職瀆職、不作為、亂作為或故意弄虛作假、虛報瞞報的,按照管理權限和程序,堅決追究相關責任人的責任。
亂占耕地活動方案7
一、出臺背景
xxx
二、政策依據
《土地管理法》、《城鄉規劃法》、《基本農田保護條例》、《農村土地承包法》、《關于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八不準”的通知》(自然資發〔20xx〕127號)等文件規定。
三、主要內容
(一)整治范圍。根據市農村亂占耕地建房整治分類處置工作要求,納入分類處置工作范圍的為住宅類、產業類、公共服務類三類農村建房。
住宅類(包括單戶住宅和多戶住宅):單戶住宅是指一戶一棟的村民住宅,多戶住宅是指一棟房屋由多戶人居住的農村村民住宅。
產業類:包括農產品加工點、工業生產用房、商業用房、旅游用房、倉儲物流用房等。
公共管理服務類:指農村用于公共服務的房屋,包括“兩委”辦公用房,機關單位辦公用房,學校、幼兒園等教育設施,敬老院等養老服務設施,圖書館、閱覽室、禮堂及已硬化的公共廣場等文化娛樂實施,衛生站、垃圾處理站、公共廁所等醫療衛生設施,祠堂、寺廟、教堂等設施。
(二)整治措施。
住宅類:一是對符合“一戶一宅”政策、符合分戶條件且在規定宅基地標準內的農村居民住宅,占用耕地建住宅的,按照《農業農村部自然資源部關于規范宅基地管理工作的指導意見》(云農經發〔20xx]5號)文件要求,由農業農村部門完善用地手續;二是對超出宅基地標準,超出面積較小的建議鼓勵自行整改拆除;三是對于惡意侵占的情況,堅決拆除;四是對于不符合規劃或者涉及占用永久基本農田的,一律拆除復墾。產業類:一是對符合設施農用地政策實屬農用地管理(不占基本農田)的,由各鄉鎮完善備案手續;二是對違反農村建房“八不準”、“農地非農化”建設經營性建筑的,按照“土地管理法”相關法律法規依法進行查處,拆除違法建筑并復墾到位。對20xx年7月3日后新增的農村亂占耕地建房“零容忍”,實現“零新增”,發現一起堅決查處一起;三是對于重點項目等違法用地項目,由項目行業主管部門會同鄉(鎮)人民政府、農場社區制定整改計劃和整改措施,協調建設用地指標、占補平衡等要素,統籌安排完善用地手續和違法用地項目,按照“先查處、再完善”的原則。
公共管理服務類:一是土地現狀和規劃都為建設用地的公共設施,按要求完善用地手續;二是違法建設的農村公共基礎設施由村集體組織負責整改,未在規定期限內處置到位的,由市自然資源局立案查處,并交由相關部門對村集體組織負責人進行問責。
四、文件執行范圍和有效期限
執行范圍為景洪市轄區內的住宅類、產業類、公共管理服務類亂占耕地建房行為;有效期限為文件印發之日至2022年12月25日止。
五、什么是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八不準”?
一是不準占用永久基本農田建房;二是不準強占多占耕地建房;三是不準買賣、流轉耕地違法建房;四是不準在承包耕地上違法建房;五是不準巧立名目違法占用耕地建房;六是不準違反“一戶一宅”規定占用耕地建房;七是不準非法出售占用耕地建的房屋;八是不準違法審批占用耕地建房。
需要注意的是,《通知》規定了不準亂占耕地建房的8種情形,并不意味著沒有列入的行為就是允許的。對“八不準”未涵蓋的其他農村亂占耕地行為,也要依法依規予以嚴厲打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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