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違法占用耕地建房拆除方案范文(通用5篇)
為保障事情或工作順利開展,我們需要提前開始方案制定工作,方案是為某一行動所制定的具體行動實施辦法細則、步驟和安排等。那么大家知道方案怎么寫才規范嗎?以下是小編整理的違法占用耕地建房拆除方案范文(通用5篇),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違法占用耕地建房拆除方案1
一、指導思想
提高政治站位,樹牢“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堅決做到“兩個維護”,進一步把思想認識和行動統一到黨中央、國務院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及區委、區政府的決策部署上來,以“零容忍”態度堅決遏制新增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問題,依法依規處置存量問題,全力抓實我鄉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問題整治工作。
二、目標任務
按照“保護耕地,遏制新增;分類處置,有序推進;突出重點,落實責任;保障權益,確保穩定”要求,重點圍繞2013 年以來我區農村亂占耕地建房情況,堅決遏制住農村亂占耕地建房亂象和依法依規處置好存量問題,全力確保亂占耕地建房問題無新增和省下發我鄉疑似圖斑得到全面整改銷號。
三、整治范圍
整治范圍為2013年以來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問題,內容包括占用永久基本農田建房、強占多占耕地建房、買賣或流轉耕地違法建房、在承包耕地上違法建房、巧立名目違法占用耕地建房、違反“ 一戶一宅”規定占用耕地建房、非法出售占用耕地建的房屋、違法審批占用耕地建房等違反國家“八不準”規定的行為。同時,在整治工作開展期間要嚴格落實耕地保護“八不準”(不準占用永久基本農田建房;不準強占多占耕地建房;不準買賣、流轉耕地違法建房;不準在承包耕地上違法建房;不準巧立名目違法占用耕地建房;不準違反“一戶一宅”規定占用耕地建房;不準非法出售占用耕地建的房屋;不準違法審批占用耕地建房)和“十個一律”(違法占用基本農田建房,一律依法拆除,限期恢復耕種條件;強占多占耕地建房、巧立名目違法占用耕地建房、違反“一戶一宅”規定占用耕地建房,一律按照非法占地依法處罰;買賣、流轉耕地違法建房,一律實行“雙懲處”,既追究轉讓方責任,又追究受讓方責任;非法出售占用耕地建的房屋,一律不予登記,對違法占用耕地建房行為依法處理;違法審批占用耕地建房,一律實行“雙追究”,既追究違法審批者的責任,又依法追究違法占用耕地建房行為;“八不準”之外的其他亂占耕地建房,一律依法依規予以處理;國家公職人員參與違法占用耕地建房,堅決依法依規給予處分;亂占耕地建房涉嫌犯罪,一律依法追究刑事責任;不聽制止頂風違法,一律從嚴處罰和問責;對農村亂占耕地建房監管執法不力,一律追究有關領導和人員責任)要求,特別是對2020年7月3日全國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問題整治電視電話會議后,對新增的農村亂占耕地建房行為“零容忍”,凡發現新增農村亂占耕地建房行為,一律按頂風違法從嚴處理。
四、組織保障
為確保我鄉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問題處置整治工作有效開展, 在規定的時限內完成整改,特成立六盤水市水城區新街鄉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問題處置整治工作領導小組,組成人員如下:
組長:王典軍
副組長:王 龍朱 琨涂開義
成員:各村支書、主任,各股室負責人。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業務指導、公益訴訟、現場維穩、追責問責等5個工作組,辦公室設在國土資源所。
(一)辦公室
主任:朱 琨涂開義
成員:農業綜合服務中心全體成員、國土資源所全體成員
職責:負責統籌、指導、督促各工作組、各村、各有關單位開展好我鄉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問題處置整治各項工作。
(二)業務指導組
1.住宅業務指導組
組長:柏發君
成員:鄉農業綜合服務中心全體成員
職責:負責指導、監督各村處置整治農村村民違法占地建住宅,審核并“鄉級上報”疑似新增占耕建房系統中的住宅類“月衛片”圖斑。
2.非住宅業務指導組
組長:李安江
成員:新街國土資源所全體成員
職責:負責指導、監督各村處置整治農村村民違法占地建房中的產業類、公共服務類、其他構筑物類等非住宅類房屋,審核并“鄉級上報”疑似新增占耕建房系統中的非住宅類“月衛片”圖斑。
(三)公益訴訟組
組長:王 龍
成員:楊孔云、片區法律顧問
職責:對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出現的突出問題,要提供及時、全面、有效的司法服務和保障,確保法律適用準確,在保障農民合理建房需求基礎上,依法嚴懲強占多占、非法出售等惡意占地建房行為。做好移交強制執行案件的受理審查工作。對各行政機關在耕地、違建有監管職責但相互推諉的,要及時下達建議書,督促各單位依法履職,并通過公開聽證的方式明確監督對象,實現精準監督、精準起訴。
(四)現場維穩組
組長:王 龍 鮑安呂
成員:派出所全體人員、群眾工作站全體人員
職責:要提前安排部署,做好涉及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問題整治期間的重點問題、重點群體和重點人員的.滾動排查,組織有關單位及時開展矛盾糾紛化解,防止赴省進京非訪、群訪和極端事件的發生;對農村亂占耕地建房拆除中暴力、恐嚇事件作應急處置,對以暴力、威脅等方式抗拒執法部門依法履行職責的違法人員,依法予以嚴厲查處,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五)督查問責組
組長:唐鈺嵋
成員:隆如冬
職責:持續加大督促檢查力度,對工作不重視,宣傳不到位,管控處置不力,工作緩慢,推諉扯皮的,立即進行督查通報;對組織不力、監管不力,未能及時發現、及時制止、及時處置的,或存在壓案不查、隱瞞不報、失職瀆職等不作為、亂作為的,嚴肅追究相關單位和責任人責任。
五、工作要求
(一)要高度重視抓落實。是守牢耕地紅線、維護國家糧食安全的決策部署,是遏制農村亂占耕地建房蔓延勢頭、保障群眾合理建房的迫切需要。各村各單位要嚴格按照《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堅決制止耕地“非農化”行為的通知》 《中共貴州省委辦公廳 貴州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開展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問題整治工作的通知》 《省自然資源廳 省農業農村廳關于進一步做好遏制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切實把思想和行動統一到黨中央、國務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和區委、區政府的統一部署上來,強化責任擔當,精心組織力量,采取有力措施,堅決遏制農村亂占耕地建房行為,全面摸清存量,依法依規進行處置。
(二)要強化責任抓落實。領導小組各副組長要按照“管行業管農村亂占耕地建房整治”要求,堅持問題導向,重點聚焦省下發的疑似圖斑,切實加強對所分管領域涉及違法占用耕地建房問題的督促處置。業務指導組要將各村明確包保責任人,落實好包保責任,指導好和督促好各村依法依規將亂占耕地建房及省下發疑似圖斑問題處置整治到位。各村、各單位要嚴格按照“一把手負總責、制定包保方案,建立整治臺賬,明確分工,壓實責任,全面抓實亂占耕地建房及省下發疑似圖斑問題整治;同時,要立即成立巡查處置專班,每天對所轄區域開展巡查排查,并同步做好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八不準”“十個一律”等相關政策宣傳,一旦發現違法占用耕地建房線索,經核實并確認的,一律以“零容忍”的態度依法依規堅決拆除或采取動員違法群眾自愿自行的方式限時拆除,并及時將整治情況上報系統,確保全部“清零”。農村公共設施、公益和產業等項目,要對接主管部門和涉及平臺公司,要強化項目合法用地監管,對本部門和本行業領域內的違法占用耕地的情況,特別是省下發的疑似圖斑,要采取有力措施開展整治,確保件件有落實、事事有回音,真正整治一項銷號一項。
(三)要形成合力抓落實。各村、各單位、各駐新街鄉企業要在領導小組辦公室的統籌指導下,結合自身職責,密切配合,形成聯動,扎實開展好宣傳發動、矛盾化解、法律服務、應急處置等相關工作,嚴防推諉扯皮、踢皮球等現象發生。領導小組辦公室要對村、各單位、各工作組工作開展情況,實行“一日一調度、一天一通報”,并將當日數據匯總后報鄉委鄉政府。同時,各村務必于2021年11月26日前將本村整治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包組方案上報領導小組辦公室。
違法占用耕地建房拆除方案2
為有效推進我鎮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問題專項整治工作,實現對農村亂占耕地建房行為的“早發現、早制止、早報告和早處置”,嚴厲打擊農村亂占耕地建房行為,遏制新增亂占耕地建房,防止耕地非農化、非糧化,根據連協調機制[2021]2號文件精神,結合實際,特制定以下方案。
一、強化組織領導
成立以鎮長為組長,分管領導為副組長的鎮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專項整治工作專班,對各村亂占耕地問題整治工作情況進行常態化督導檢查。明確具體負責部門及人員,負責組織落實專班日常工作和領導交辦事項,逐項細化分解、逐級責任分工,落實到具體人,實施點對點跟進,建立臺賬,辦結銷號。要加強與連城縣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專項整治行動縣際協調機制辦公室日常工作的協調配合,確保整治工作有效開展。
二、全面摸底巡查
(一)巡查區域
巡查區分為三級。一級巡查區為集鎮和省道以東往城區、園區、文亨鎮的銜接部的村莊和基本農田保護區;二級巡查區為省道以西的'基本農田保護區及村莊;三級巡查區為未劃入一、二級巡查區的區域。
(二)巡查責任主體
鎮人民政府行使轄區巡查監管職能,對轄區亂占耕地建房頂風違建巡查工作負總責。鎮主要負責人是動態巡查工作的第一責任人,分管領導是直接責任人,掛村領導、包村工作隊、村兩委、村級自然資源協管員是動態巡查的實施主體,對巡查工作負具體責任。
(三)巡查頻率
村兩委對所在轄區每月巡查次數不少于8次,包村工作隊對所在轄區每月巡查次數不少于4次。
(四)巡查職責
各村按各自實際制定明確各片區組責任人,進行網格化巡查,不留死角,各村級協管員每天將巡查情況報告村兩委,各村每周定期將巡查周報表匯總上報至鎮里(委托自然資源所收集),鎮里每月定期將巡查整治月報表提交至縣自然資源局監察隊。
三、加大宣傳力度
要堅持“集中與日常”相結合的方式,充分利用橫幅標語、鄉村廣播、宣傳手冊、微信、電視臺等不同形式,大力宣傳亂占耕地建房問題專項整治工作,要深入宣傳亂占耕地建房“八不準”規定和亂占耕地建房問題整治工作的重要意義,著力引導形成依規劃、守政策、按程序、惜耕地的共識和氛圍。對情節嚴重、影響惡劣的典型案例,與縣融媒體中心加強配合,制作強拆正面宣傳專題片,堅決做到“發現一起、打擊一起、曝光一起”。同時,設立公開舉報電話,廣泛發動群眾監督舉報,實行有獎舉報制度,對亂占耕地建房的行為,舉報并經查實的,每次獎勵300元。
四、責任追究制度
(一)對新增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問題,村級未及時發現、制止、上報的,將按以下方式追究村書記的工作責任,第一次警示約談,第二次依情況問責,第三次就地免職。
(二)對村級謊報、瞞報、包庇、縱容的,一經查實從嚴從重處理,涉及違反黨紀政紀的移送縣紀委監委處理。
(三)對轄區內新增亂占耕地建房問題出現以下幾種情況的,將案件線索移交紀委監委,追究相關領導和其他相關人員的責任。
1.對國家和省級下發衛片圖斑經核實確定為新增亂占耕地建房的;
2.對轄區新增亂占耕地建房問題導致被省市通報批評的;
3.對轄區新增亂占耕地建房問題導致被國家通報批評或省市問責的。
(四)主動拆除違法建筑消除不良影響的,可依紀依法從輕處理或免除有關問責。
(五)對黨員干部、公職人員亂占耕地建房、縱容親屬亂占耕地建房等頂風違紀行為嚴肅處理;對工作中監管不力、失職瀆職、不作為、亂作為等問題嚴肅追責問責。
違法占用耕地建房拆除方案3
一、目標任務
按照政府主導、部門負責、鄉鎮主體的工作思路,堅持實事求是,主動擔當作為,采取有效措施和辦法,分類審慎處置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問題,防止“一刀切”、簡單化。從2020年7月3日起,對亂占耕地建房行為零容忍,實行“八不準”:一是不準占用永久基本農田建房;二是不準強占多占耕地建房;三是不準在流轉買賣的耕地上違法建房;四是不準在承包耕地上違法建房;五是不準巧立各種名目占用耕地違法建房;六是不準違反“一戶一宅”規定占用耕地建房;七是不準非法出售(出租)耕地給他人建房或者將亂占耕地建的房屋出售(出租)他人;八是不準違法審批占用耕地建房。以“零容忍”態度管住亂占耕地建房增量,依法依規處置存量,嚴肅查處頂風亂占耕地建房、嚴重破壞生態的違法行為,嚴肅查處群眾反映強烈的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問題,嚴肅查處包庇縱容、失職瀆職導致耕地流失及搞利益輸送等嚴重問題,不折不扣抓好清查整治工作,堅決遏制農村亂占耕地建房亂象。
二、整治范圍
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問題整治工作,主要聚焦“亂占耕地”和“建房”兩個重點,主要清查整治全縣8個鄉鎮范圍內亂占耕地建房的行為。
(一)摸排范圍。2013年1月1日以來占用耕地新建、續建、擴建的房屋。
1.房屋。一般是指上有屋頂、四周有墻,具有固定性基礎的建筑物。
2.耕地(基本農田)。以“二調”最終成果數據庫上的地類為基準,結合年度新增耕地項目進行判定。
已獲得農用地轉用批復的.土地上建設的房屋,或已取得不動產登記證書的房屋,符合《自然資源部農業農村部關于設施農業用地管理有關問題的通知》(自然資規〔2019〕4號)規定的設施農業類房屋,不納入本次摸排范圍。
(二)摸排類型
1.住宅類房屋。重點摸清耕地上住宅類房屋的具體類型(1戶獨棟住宅、多戶成套住宅等),建設主體(本村村民、非本村村民、企業或其他主體),對本村村民的住宅,要重點判定房屋是否符合當地“一戶一宅”政策,或是否屬于保障農村村民“戶有所居”需要,或是否符合“分戶條件”。
2.公共管理和公共服務類房屋。重點摸清耕地上房屋用途,建設依據和建設所依據相關政策的主管部門等。
3.工礦、倉儲、商服、旅游等產業類房屋。重點摸清耕地上房屋用途、建設依據、要求建設該類項目的主管部門和處罰情況等。
三、工作步驟
(一)調查摸底階段(2020年8月20日至12月20日)。此次摸排工作時間緊,任務重,成果質量要求高。摸排工作按照屬地管理原則,由各鄉鎮人民政府負總責,要及時研究部署,認真進行“地毯式”摸排,不留死角,摸清底數,杜絕清理排查不全面、不徹底的現象。要逐宗登記摸排的農村亂占耕地建房項目的有關情況,認真填寫《南澗縣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問題摸排信息采集表》,按照一個問題一個臺賬管理,建立問題臺賬。務必認真梳理問題清單,逐宗核實,確保時限內按質按量全面完成摸排工作。
(二)集中整治階段(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1月20日)。各鄉鎮人民政府、縣各有關單位要聚焦清查整治重點區域、重點問題,制定整治時間表和路線圖,掛圖作戰,倒排工期,采取有力有效措施開展集中整治,整治一項銷號一項。按照既處理事又處理人的原則,采取通報、督辦、約談、問責等形式推動整治工作,在2021年11月20日前,完成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問題整治工作,并將落實情況上報縣人民政府。
(三)構建長效機制階段(2022年1月1日起)。對未完全處置到位的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問題,要制定整治方案,明確處置責任主體、處置時限、處置措施等,掛賬監管,限期落實整治。由縣自然資源局會同縣農業農村局、縣林草局、縣住建局、縣水務局、縣供電局、縣供排水公司等部門發揮聯動機制,形成工作合力,消除管理盲區、明晰執法邊界、完善規章制度,建立健全長效工作機制,堅決防止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問題亂象反彈。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為確保我縣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問題整治工作有效開展,在規定的時限內完成整治整改工作,成立由縣人民政府縣長任組長,分管農業農村、自然資源工作的副縣長任副組長的南澗縣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問題整治工作領導小組,成員由縣級相關部門和鄉鎮人民政府主要領導組成。各鄉鎮人民政府、縣級各成員單位要提高政治站位,精心組織,建立對應的專門工作機構,加強對摸排整治工作的組織領導,確保責任落實到位。
(二)精心組織排查。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問題整治工作是一項重大政治任務,做好摸排整治工作是順利完成整治工作的重要基礎。摸排工作按照屬地管理原則,由各鄉鎮人民政府負總責,充分調動各級基層力量,充分發動群眾、依靠群眾,確保在工作時限內按質按量全面完成排查工作。各鄉鎮人民政府要切實擔起責任,逐級壓實屬地責任,并于每月15日前、30日前,將經主要領導簽字并加蓋公章的《南澗縣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問題摸排信息采集表》及工作開展情況匯報材料,報縣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問題整治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三)密切配合協作。本次整治工作由各鄉鎮人民政府為主體責任,縣自然資源局、縣農業農村局、縣住建局、縣水務局、縣林草局等有關部門密切配合。要成立南澗縣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問題整治工作業務指導組,由縣自然資源局牽頭,會同縣有關部門派出指導組,加強對各鄉鎮的業務指導,做好法律法規、政策解讀工作,研究解決專項行動推進過程中遇到的困難和問題,著力解決“不會干”的問題,推動此次整治工作順利開展。要建立行政機關和司法機關聯合處置工作機制,合力推進清查整治工作,發現一起、曝光一起、處置一起,絕不姑息,堅決做到“零容忍”。
(四)依法依規處置。各鄉鎮人民政府、縣各有關單位要根據部門職責,充分發揮綜合執法力量作用,根據違法占用耕地面積、違法問題性質、違法發生時間、違法責任主體等內容,綜合考慮歷史因素和現實情況,依法依規分類審慎處置,防止“一刀切”、簡單化,積極穩妥處置問題。對存量項目分類處置,從實際出發,尊重歷史,實事求是,依法采取拆除、部分拆除、沒收、保留建筑物、沒收違法所得、罰款等措施,分類穩妥處置到位;對無視法律法規、嚴重破壞生態的單位和個人,要依法嚴肅處置到位;對違法違規審批的,要明確責任,依法查處,注意保障無過錯方的合法權益;對存在“互有瑕疵”行為的,要厘清責任,嚴格依法依規、科學合理處置,保障合法權益,確保經得起社會監督和歷史檢驗。
(五)嚴肅追究責任。強化政治監督,將農村亂占耕地建房整治工作落實情況列為專項監督檢查內容,縣紀委監委將作重點督查。對工作進展緩慢、推諉扯皮、避重就輕、摸排不實的,予以公開通報;對問題嚴重的,約談鄉鎮黨委、政府主要領導;堅決查處工作中領導干部失責、失職、不作為、亂作為問題,對禁而不止、弄虛作假、瞞報漏報的領導干部,要依法依紀嚴肅處理。
(六)強化氛圍營造。各鄉鎮、縣級各部門要廣泛宣傳,使廣大干部群眾充分認識保護耕地、保障糧食安全的極端重要性,支持和擁護黨中央、國務院開展亂占耕地建房問題整治工作的重大決策部署。對農村亂占耕地建房整治工作,各鄉鎮人民政府、各有關部門要做好正面引導,加強輿情監測和研判,有針對性地回應社會關切和群眾訴求,為此次整治工作營造良好輿論氛圍。
違法占用耕地建房拆除方案4
為認真做好2021年違法違規占用耕地重點問題整治工作,堅決遏制違法違規占用耕地勢頭,落實最嚴格的耕地保護制度,根據《自然資源部辦公廳關于開展2021年違法違規占用耕地重點問題整治的通知》(自然資辦函〔2021〕2206號),貴州省自然資源廳《關于開展2021年違法違規占用耕地重點問題整治的工作方案》(黔自然資發〔 2021〕23號),銅仁市自然資源 局《關于開展2021年違法違規占用耕地重點問題整治的工作方案》及思南縣《關于開展2021年違法違規占用耕地重點問題整治的工作方案》文件精神,結合我鄉實際制定本方案。
一、 總體要求
按照國務院辦公廳印發的《關于堅決制止耕地 “非農化”行為的通知》(國辦發明電〔 2020〕24號)和《關于防止耕地“非糧化”穩定糧食生產的意見》(國辦發〔2020〕44號)要求,堅決遏制耕地“非農化”、嚴格管控“非糧化”, 從嚴查處各類違法違規占用耕地或改變耕地用途行為,堅決遏制 全鄉違法違規占用耕地勢頭,落實最嚴格的耕地保護制度。
二、加強組織領導
為扎實做好2021年違法違規占用耕地重點問題整治工作,堅決遏制違法違規占用耕地勢頭,落實最嚴格的耕地保護制度。經鄉人民政府研究,特成立2022年我鄉農村廁所革命工作領導小組,其組成人員如下:
組 長:廖澤龍(鄉黨委副書記、鄉長)
常務副組長:周仁橋(鄉黨委委員、人大主席)
張濘(鄉黨委委員、政法委員、副鄉長)
副組長:雷朝永(鄉政協聯絡組負責人)
喻光富(鄉黨委副書記)
肖睿澤(鄉黨委委員、紀委書記)
詹志芳(鄉黨委委員、組織委員、宣傳委員、統戰委員)
袁浙隴(鄉黨委委員、武裝部部長、副鄉長)
成 員: 王紅(鄉黨建辦主任、綜合辦負責人)
肖仕雄(鄉財政分局局長)
劉道軍(鄉農業服務中心主任)
何明強(鄉綜治辦專職副主任)
余輝(鄉計生協會專職副會長)
葉文(鄉司法所負責人)
黃軍(大壩場水務服務中心副主任)
陳正飛(鄉自然資源所負責人)
李勇(鄉衛生院院長)
沈茂良(鄉交管站負責人)
張白禹(鄉村管所負責人)
周光軍(鄉林業站站長)
代永軍(鄉市場監管站負責人)
伍應江(鄉文化服務中心副主任)
楊宇(鄉派出所所長)
彭曉軍(鄉畜牧站站長)
黃勇(鄉水安辦負責人)
黃成(鄉供電服務站負責人)
各村(社區)鄉村振興隊長、支書、主任。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在鄉農業服務中心,由劉道軍同志任辦公室主任、陳正飛任辦公室副主任,張明同志負責具體辦公。
三、重點整治
(一)新增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問題。該類問題是指2021年1月以來違法占用耕地及永久基本農田新建、擴建、續建、翻建或非法出售房屋的問題。房屋包括住宅類、產業類和公共管理服務類房屋。
(二)違法違規占用耕地超標準建設綠化帶,綠色通道問題。該類問題是指2021年1月以來違規在鐵路、公路兩側用地范圍外以及在河渠兩側、水庫周邊占用耕地及永久基本農田超標準(縣鄉道路不得超過3米,鐵路、國道省道不得超過5米)建設綠化帶、綠色通道,未經批準占用永久基本農田建設綠色通道的問題。
(三)違法違規占用耕地綠化造林或將耕地轉為園地等其他類型農用地問題。該類問題是指2021年1月以來違規占用耕地及永久基本農田造林,在國家批準的生態退耕規模和范圍外擅自退耕還林還草;未經批準改變一般耕地地類,將耕地轉為園地等其他類型農用地;未經批準違法違規占本農田發展林果業或挖塘養魚的問題。
(四)違法違規占用耕地實施推填土。該類問題是指2021 年1月以來未經批準占用耕地實施推填土擬進行非農業建設的問題。
四、整治措施
(一)關于新增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問題。結合我鄉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專項整治行動堅決遏制新增的任務一并推進,以“零容忍”的態度依法依規嚴肅處理,消除違法狀態。重點整治產業類、公共管理服務類項目實質性違法違規占用耕地,尤其是占用永久基本農田問題;對住宅類房屋,要統籌考慮農村村民住房用地保障情況,依法穩妥處置,重點整治強占多占、非法出售等惡意占地建房行為。
(二)關于違法違規占用耕地超標準建設綠化帶,特別是公路兩側用地范圍外以及在河渠兩側、水庫周邊占用耕地及永久基本農田超標準(縣鄉道路不得超過3米,鐵路、國道省道不得超過5米)建設綠化帶與綠色通道問題。結合我鄉耕地衛片監督發現問題圖斑的整改一并推進,對超標準占用耕地及永久基本農田的,穩妥處置并整改恢復為耕地。對未經批準占用永久基本農田建設綠色通道的,穩妥處置并整改恢復為耕地。
(三)關于違法違規占用耕地綠化造林或將耕地轉為園地等其他類型農用地問題。結合我鄉耕地衛片監督發現問題圖斑的`整改一并推進,對2021年違規占用耕地及永久基本農田造林,在國家批準的生態退耕規模和范圍外擅自退耕還林還草的,結合實際穩妥處置整改恢復為耕地;對違法占用永久基本農田種植苗木等用于綠化裝飾以及其他破壞耕作層植物的,結合實際穩妥處置并整改恢復為耕地。毀壞種植條件的,處以罰款,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對2021年將耕地轉為園地等其他類型農用地的,結合實際督促引導恢復為耕地。未經批準改變一般耕地地類的,原則上整改恢復為耕地,確實難以恢復的,報請縣級人民政府統一組織落實耕地“進出平衡”;對于未經批準違法違規占用永久基本農田發展林果業或挖塘養魚的,結合實際穩妥處置并整改恢復為耕地。其中屬于2021年9月1日以后的,要依照《土地管理法實施條例》責令限期改正,嚴肅整改查處。
(四)關于違法違規占用耕地實施推填土問題,結合實際督促恢復為耕地。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加強組織領導。為抓好該項工作,成立興隆鄉違法違規占用耕地重點問題整治工作領導小組,負責統籌調度違法違規占用耕地重點問題整治工作。
(二)明確職責,認真組織自查。鄉級相關部門、各村(社區)要協調聯動、相互支持配合,確保工作順利推進。鄉自然資源所負責違法違規占用耕地挖湖造景問題和違法違規占用耕地 實施推填土問題摸排整治指導工作,并結合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工 作、國土變更調查、土地衛片執法,耕地衛片監督、耕地保護督察等資料梳理問題,將梳理出的涉及各類重點整治的問題下發到各村(社區)進行整治。鄉自然資源所、鄉農業服務中心負責新增亂占耕地建房問題的摸排整治指導工作,并結合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工作、國土變更調查、土地衛片執法、耕地衛片監督、耕地保護督察等。鄉自然資源所、鄉林業環保站、鄉交管站負責違法違規占用耕地超標準建設綠化帶、綠色通道問題和違法違規占用耕地綠化造林或將耕地轉為園地等其他類型農用地問題的摸排整治指導工作,各村(社區)負責轄區內各類重點整治問題的摸排和整治工作。
(三)統籌有序推進,按時報送成果。本次整治工作時間緊、 任務重、要求高。立即全面啟動整治工作,各村(社區)開展自查自糾。對于自查發現問題,要按照問題清單,聚焦重點問題,結合實際,按照整治要求逐宗明確整治措施和整治時限,消除違法狀態。堅決防止搞“簡單化”“一刀切”。
(四)強化整改查處,嚴肅追責問責。對違法違規占用永久基本農田、改變耕地地類的,要最大限度恢復為耕地,確實無法恢復的,必須按照有關規定落實耕地占補平衡,補劃永久基本農田。對實質性違法建設行為,要從重嚴處對違法違規占用耕地,對從事非農業建設的,應拆除復耕,恢復土地原種植條件。對項目批準責任人和違法當事人涉及黨紀政務處分的,要移送紀檢監察機關追究責任;對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
違法占用耕地建房拆除方案5
為堅決貫徹落實中央、省、州、市關于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問題整治工作指導精神和要求,全力推進分類處置試點工作,全面整治處置我辦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存量問題,堅決遏制增量問題,踐行最嚴格的耕地保護基本國策,結合我辦實際,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導思想
樹牢“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堅決做到“兩個維護”“地方各級黨政一把手要切實擔起責任,既保障好農民合理的建房需求,又要采取措施強化監管,要堅決遏制這一亂象。要依法依規,分類處置,重點整治強占多占、非法出售等惡意占地建房行為,對包庇縱容、失職瀆職導致耕地流失的領導干部,要嚴肅問責”重要指示精神,深刻認識耕地保護的極端重要性,切實提高政治站位,把思想認識和行動統一到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上來,堅持問題導向,積極穩妥、有力有序有效推進整治工作,以“保紅線、促發展、惠民生”的戰略部署為具體工作指導,嚴守耕地紅線,確保糧食安全。
二、總體目標
在市委、市政府領導下,遵循“屬地管理、聯合執法、突出重點、穩步推進、疏堵結合、依法行政”的原則,明確“控增量、處存量、建機制、保長效”的工作目標,相關部門全力配合、共同發力,完成四個工作目標:一是深化法制宣傳教育,進一步加大全辦耕地保護宣傳力度,提升群眾對耕地安全、糧食安全的認識度;二是堅決管控增量問題,以“零容忍”的態度,發現一起處理一起,建立全辦農村建房依法用地秩序;三是嚴格復核存量信息,對存量農房疑似違法點位逐一復核,夯實分類處置、分類整治工作基礎;四是完成科學分類處置,牢固把握目標導向、范圍鎖定、重點整治、妥善處置的思路,全面完成核實存量問題處置。
三、組織領導
為扎實開展好分類處置試點工作,特成立木賈街道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問題整治分類處置工作領導小組,其組成人員如下:
組長:龍 云 黨委副書記、辦事處主任
副組長:令狐昌海 黨工委委員、人大黨工委主任
梁文俊黨工委委員、木賈派出所所長
楊蕊辦事處副主任
成員: 查蘭松 黨政辦負責人
王時勝林業站站長
鄭迎春紀工委專職副書記
唐祖國農業服務中心主任
鄒勝芳群眾工作站站長
陳洪東貢小學校長
雷國偉民政局辦負責人
李德萍木賈司法所所長
劉敬木賈財政分局局長
陳友林木賈國土分局副局長
韋明仁城鄉規劃建設綜合辦公室負責人
胡興蓮交管站站長
王選新木賈片區水務站站長
黃興昌木賈綜合行政執法分局局長
各村(社區)主任
木賈街道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問題整治分類處置工作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在市自然資源局木賈分局,令狐昌海同志兼任辦公室主任,楊蕊同志兼任辦公室副主任,查蘭松、陳友林、唐祖國等同志為辦公室成員,具體負責領導小組辦公室日常工作。
四、工作步驟
根據《興義市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問題整治工作領導小組關于印發<興義市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存量問題分類處置試點工作方案>的通知》文件要求,木賈街道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問題整治分類處置工作分為四個階段開展:
(一)核實摸排工作信息
工作時間:2021年1月13日-2021年2月13日。
工作內容:由市自然資源局木賈分局牽頭,農服中心配合,對市農房辦提取并反饋疑似違法點,提出“分類處置思路”并組織有關人員對轄區內各疑似違法點逐一復核,將復核結果在“貴州省摸排登記管理系統”中進行更新填報。重點如實復核以下內容:建設業主、業主性質、建設時間、建設面積、手續情況、是否符合一戶一宅等。街道辦復核結束后,將轄區內確定為違法的農房,逐一明確各擬分類處置思路,報送市農房辦。
(二)完善分類處置措施
工作時間:2021年2月13日——2021年3月15日。
工作內容:由市自然資源局木賈分局牽頭,農服中心配合,根據匯總數據,擬定分類處置措施報木賈街道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問題整治分類處置工作領導小組研判并完善具體分類處置措施,經街道領導小組審核后,報請黨政聯席會議研究審定后報市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問題整治工作領導小組批準實施。
(三)全面開展分類處置
工作時間:2021年3月15日——2021年5月31日。
工作內容:街道領導小組根據批準的分類處置方案組織相關人員開展分類處置,處置完成后,經主要領導簽字報市農房辦匯總。
(四)迎接檢查驗收。
工作時間:2021年6月1日——2021年6月15日。
工作內容:由街道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根據批準的分類處置方案收集相關工作開展資料后整理歸檔,一卷一宗,迎接市級檢查驗收。
五、分類處置范圍
(一)工作范圍。
根據市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問題整治分類處置試點工作要求,納入分類處置工作范圍的為住宅類、公共管理服務類、產業類用房三類農村建房,前期摸排工作中的其他構筑物類(包括交通、水利、能源礦產、工業、商業、倉儲物流、旅游等用途,但無房屋的建、構筑物,如公路、礦山采場和堆場、停車場、魚塘等)不納入本次分類處置試點工作。
1.住宅類(包括單戶住宅和多戶住宅)。單戶住宅是指一戶一棟的村民住宅,多戶住宅是指一棟房屋由多戶人居住的農村村民住宅。
2.公共管理服務類。指農村用于公共管理服務的房屋,包括村“兩委”辦公用房,機關單位辦公用房,學校、幼兒園等教育設施,敬老院等養老服務設施,圖書館、閱覽室、禮堂及已硬化的公共廣場等文化娛樂設施,衛生站、垃圾處理站、公共廁所等醫療衛生設施,祠堂、寺廟、教堂等設施。
3.產業類用房。包括農產品加工點、工業生產用房、商業用房、旅游用房、倉儲物流用房等。
(二)處置重點。
1.不符合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建設,一戶多宅、強占多占、采取欺騙手段騙取批準、違法占用永久基本農田等違反土地管理法律法規建設的。
2.在城市、鄉鎮規劃區建房,未依法取得鄉村建設規劃許可證或者未按照鄉村建設規劃許可的規定進行建設等違反城鄉規劃法律法規建設的。
3.城鎮居民、公職人員非法買賣農村土地進行建設的行為。
4.未經批準占用重點區域土地(含林地、草地、自然保護區、濕地、森林公園等保護區,河道、水域、水利設施、水源保護區,國道、省道、縣道、鄉道、村道保護范圍,油氣管道兩側保護范圍等)進行建設的。
5.未經批準備案擅自占用、租用、流轉集體耕地從事養殖、種植,輔助設施用地超標準建設等違法違規占用耕地行為。
6.應辦理臨時用地而未辦理,且違法修建永久性建筑物及其他設施等行為。
六、職責分工
(一)領導小組辦公室
1.負責全辦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問題整治分類處置工作全程的分析、研判、指導工作;及時草擬、匯報、傳達、解讀分類處置試點工作政策;積極同上級業務主管部門對接溝通,貫徹落實上級部門精神、政策。
2.負責全程跟蹤工作進度,及時總結開展經驗、發現存在不足,針對性地提出分類處置試點工作中各類突發情況的解決方案、措施,為街道黨工委、辦事處決策作參考。
3、負責開展轄區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存量問題分類處置,組織協調自然資源、農業、交通、水務、住建、環保、公安、衛生、消防、市監、稅務等有關部門,按照處置措施逐一處置到位。
(二)各村(社區)
1.各村(社區)承擔轄區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問題整治分類處置工作主體責任,嚴格落實屬地管理;明確各村(社區)主要負責人為直接責任人。
2.負責本村(社區)農村亂占耕地建房日常政策宣傳、動態巡查、監管處理,堅決遏制轄區內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問題。
3.負責貫徹落實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問題分類處置相關整治政策和工作紀律,扎實開展處置前后信訪維穩工,確保社會大局穩定。
(三)農業服務中心
1.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規定,負責對分類處置工作中的住宅類違法行為開展行政處罰,并指導各村(社區)對經處罰可以完善手續的住宅類房屋依法完善手續。
2.負責全辦農村宅基地的改革、管理,加快完善農村宅基地合理審批渠道,堅持“一戶一宅”的基本管理制度下,確保“戶有所居”。
3. 負責轄區內設施農業用地的審查、批準、備案工作。會同自然資源分局開展設施農業用地的日常管理工作。
(四)自然資源分局
1.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規劃法》等法律法規,負責對分類處置工作中的公共管理服務類、產業類用房違法行為開展行政處罰,并指導各村(社區)對經處罰可以完善手續的公共管理服務類、產業類用房依法完善手續。
2.負責開展全辦設施農業用地信息管理系統架構工作,會同農業服務開展農業設施用地的日常管理工作。
3.負責開展全辦國土空間規劃編制實施工作,指導各村(社區)完善農村村莊建設區域、經濟發展區域、生態保護區域等規劃布局管理。
(五)城鄉規劃建設綜合辦公室
1.負責根據工作需要對納入整治范圍的農村建房安全性進行認定調查核實。
2.配合各村(社區)開展建筑物的其他相關認定調查核實工作。
(六)財政分局
負責開展經行政處罰沒收的建筑物及其他設施的后續處置工作。
(七)綜合行政執法分局
負責配合街道辦開展分類處置工作中的強制拆除工作。
(八)水務、電力部門
1.負責配合各村(社區)對分類處置試點工作中需停水、斷電的違法用地、違法建設,依法停止供水、供電。
2.將合法審批建設手續作為批準供水或供電前置條件,不得給違法用地、違法建設供水或供電。
(九)文體廣電、電信等通訊部門
1.負責配合各村(社區)對分類處置試點工作中需停止提供通訊網絡、閉路或數字電視信號的違法用地、違法建設,依法處理到位。
2.將合法審批建設手續作為批準安裝通訊網絡、閉路或數字電視信號前置條件,不得給違法用地、違法建設辦理上述設施。
(十)紀委監委
1.負責對分類處置試點工作全程跟進監督。
2.負責查辦全辦分類處置試點工作過程中發現的各類黨員干部、公職人員違規、違紀、違法參與亂占耕地建房行為。
3.負責檢查、查辦分類處置試點工作中各部門、各村(社區)工作人員玩忽職守、濫用職權、徇私舞弊等違紀違法行為。
(十一)群眾工作站(信訪辦)
負責指導各村(社區)妥善處置分類處置工作中信訪維穩情況。
(十二)派出所
1.負責依法打擊惡意阻撓分類處置試點工作的違法行為。
2.負責查處全辦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問題整治工作中,涉嫌非法占用農用地、非法倒賣轉讓土地使用權等刑事案件。
(十三)司法所
負責分類處置試點工作的司法解釋、司法調解、司法公證、法律援助等工作,積極開展有關法律、法規的宣傳。
(十四)其他領導小組成員單位
根據街道辦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問題整治工作領導小組安排,結合職能職責積極配合、參與分類處置試點工作。
七、分類處置措施
根據“一戶一宅”、“戶有所居”、還地于耕、還地于農等指導原則,制定分類處置措施為拆除、處罰完善手續、合同制管理使用三類,具體如下:
(一)拆除類。
1.定性為2020年7月3日以后的違法亂占農村耕地增量問題,一律予以拆除。
2.以2013年1月1日—2020年7月3日前為時間節點。
(1)住宅類:
①農戶未經有權機關批準占用基本農田建房,經核實非歷史成因和政策性因素造成的,予以拆除。
②農戶不符合宅基地申請條件或違反“一戶一宅”政策,占用集體土地建設的房屋,予以拆除。
③農戶建房不符合城鄉規劃的,且無法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對規劃實施影響的,予以拆除。
④城鎮居民、公職人員非法買賣農村土地建房的,予以拆除。
(2)公共管理服務類和產業類:
①未經有權機關批準占用基本農田,經核實不屬于永久基本農田劃定不實問題的,又不能調整補劃基本農田的,予以拆除。
②不符合城鄉規劃的,且無法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對規劃實施影響的,予以拆除。
③農業設施用地按照“黔自然資規〔2020〕1號”文件規定執行,超過規定輔助設施用地比例修建的建筑物及其他設施,予以拆除。
④臨時用地上修建的永久性建筑物及其他設施,予以拆除。
(二)處罰完善手續類
以2013年1月1日—2020年7月3日前為時間節點。
(1)住宅類:
①非法占地建房:本村村民未經有權機關批準占地建房,符合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和城鄉規劃的,且符合宅基地申請條件的,對其違法行為按10-30元/平方米予以罰款,處罰后由原建設農戶提出申請,補辦完善宅基地手續。
②超批準面積建房:
超過宅基地審批面積,但不超過最高用地限額(200平方米)建設的房屋,對其超面積占用土地違法行為按30元/平方米予以罰款,處罰后由原建設農戶提出申請,按照木賈街道辦事處基準地價住宅類的30%收繳土地收益金用于村級公益性事業發展,完善宅基地手續,其中屬于脫貧攻堅明確的建檔立卡貧困戶和“八類重點人群”,允許經村(居)委員會出具困難證明并經辦事處核準后,實施合同制管理。
超過最高用地限額(200平方米)建設的房屋,對其超面積占用土地違法行為按30元/平方米予以罰款,處罰后按照木賈街道辦事處基準地價住宅類標準全額收繳土地收益金用于村級公益性事業發展,并由辦事處實施合同制管理,并明確不予辦理手續、拆遷不予補償等。
前款“①非法占地建房”超過區域宅基地允許審批面積外占用的土地,適用本款規定。
②違反城鄉規劃建房:農戶建房在城市、鄉鎮規劃區內,符合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符合宅基地申請條件,符合城鄉規劃但未取得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建設的`,經原建設農戶申請予以補辦完善規劃手續,不符合城鄉規劃但尚可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對規劃實施影響的,處建設工程造價5%—10%的罰款,補辦完善規劃手續。
(2)公共管理服務類和產業類:
①公共管理服務類房屋符合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和城鄉規劃的(含可以調整后符合規劃的),對其違法建設的房屋依法予以沒收,并對其違法占地行為按10元/平方米并處罰款,處罰后由辦事處按程序完善建設手續,并管理使用。
②產業類房屋符合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和城鄉規劃的(含可以調整后符合規劃的),且符合當地產業政策和供地目錄的,對其違法建設的房屋依法予以沒收,并對其違法占地行為按30元/平方米并處罰款,處罰后沒收的建筑物及其他設施交由市國有資產管理部門處置。
(三)合同制管理類
以2013年1月1日—2020年7月3日前為時間節點。
(1)住宅類:
農戶未經有權機關批準非法占用土地建住宅的,且不符合“處罰完善手續類”處置措施的,但又是該戶唯一住房,暫不宜拆除的,由辦事處實行合同制管理,暫提供給原建設人居住,明確無產權、拆遷不予補償等內容,并在后期逐步消化拆除。
(2)公共管理服務類:
公共管理服務類房屋未經有關機關批準非法占用土地建設的,且不符合“處罰完善手續類”處置措施的,又為社會經濟發展必須建設的,經業主單位提出申請,由辦事處主要領導簽字同意后,實行合同制管理,并在后期逐步消化拆除。
(四)其他情形
針對整體建筑物的部分應予以拆除、部分合法或符合“處罰完善手續類”處置措施的,由業主自行聘請第三方有資質公司評估并出具拆除影響整體安全鑒定情況,經住建部門簽字認定后,同整體建筑物主體部分處置。
八、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保持清醒認識
一是充分認識該項工作的重要性。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問題整治工作是中央批示、部際聯動、省級統籌的重大工作,各部門、各村(社區)要準確地把握住本項工作具有的耕地保護戰略意義,切實地上升到政治高度來抓落實。
二是充分認識該項工作的緊迫性。亂占耕地建房、耕地“非農化”是耕地保護紅線、國家糧食安全的重大威脅,切實摸清、整治、處置農村耕地上違法違規建設的問題,還地于耕、還地于農,穩住人民群眾的“糧袋子”,是當前勢在必行的政治工作。
三充分認識到該項工作的復雜性。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形式多樣、淵源各異、類型復雜,各部門、各村(社區)要細化方案、深思熟慮,講究方式方法,工作全過程要結合實際情況開展,避免造成城鄉矛盾激化和社會不穩定因素。
(二)科學統籌推進,確保處置到位
一是全力履職,摸清核準轄區底數。各村(社區)主要負責人要親自牽頭,全面發動村組集體,按照疑似問題信息核實要求,對所有納入范圍的房屋逐一梳理、登記造冊,務求翔實地核準轄區數據底數。
二是把握政策,分門別類處置到位。整治工作秉承分步整治、分類處置的基本原則,各涉及職能部門、各村根據職責、屬地,對納入臺賬的農村亂占耕地建房違法行為,要正確采取分步分類的方法開展妥善處置,杜絕假整治,不搞一刀切,確保問題整治處置到位、合理保障用地需求、經濟發展持續向好、社會秩序有序穩定。
三是建立機制,強化耕地保護監管。要切實利用本次分類處置試點工作契機,充分探索、積極總結,建立完善農村耕地保護強有力的長效監管機制,全面遏制違法占耕增量、減少違法占耕存量,切實保護好耕地,尤其是優質好地;進一步規范全市各類土地用地管制區域,建立合理開發、有序利用、良性發展的節約集約型社會發展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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