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亂占耕地建房專項清理工作方案范文(精選5篇)
編寫工作方案的人需要有高瞻遠矚的眼光,深思熟慮的判斷。在決定做某個項目時,領導通常需要多份工作方案以便參考,快來參考工作方案是怎么寫的吧,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亂占耕地建房專項清理工作方案范文(精選5篇),歡迎閱讀,希望大家能夠喜歡。
亂占耕地建房專項清理工作方案1
為有效推進我鎮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問題專項整治工作,實現對農村亂占耕地建房行為的“早發現、早制止、早報告和早處置”,嚴厲打擊農村亂占耕地建房行為,遏制新增亂占耕地建房,防止耕地非農化、非糧化,根據連協調機制[2021]2號文件精神,結合實際,特制定以下方案。
一、強化組織領導
成立以鎮長為組長,分管領導為副組長的鎮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專項整治工作專班,對各村亂占耕地問題整治工作情況進行常態化督導檢查。明確具體負責部門及人員,負責組織落實專班日常工作和領導交辦事項,逐項細化分解、逐級責任分工,落實到具體人,實施點對點跟進,建立臺賬,辦結銷號。要加強與連城縣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專項整治行動縣際協調機制辦公室日常工作的協調配合,確保整治工作有效開展。
二、全面摸底巡查
(一)巡查區域
巡查區分為三級。一級巡查區為集鎮和省道以東往城區、園區、文亨鎮的銜接部的村莊和基本農田保護區;二級巡查區為省道以西的基本農田保護區及村莊;三級巡查區為未劃入一、二級巡查區的區域。
(二)巡查責任主體
鎮人民政府行使轄區巡查監管職能,對轄區亂占耕地建房頂風違建巡查工作負總責。鎮主要負責人是動態巡查工作的第一責任人,分管領導是直接責任人,掛村領導、包村工作隊、村兩委、村級自然資源協管員是動態巡查的實施主體,對巡查工作負具體責任。
(三)巡查頻率
村兩委對所在轄區每月巡查次數不少于8次,包村工作隊對所在轄區每月巡查次數不少于4次。
(四)巡查職責
各村按各自實際制定明確各片區組責任人,進行網格化巡查,不留死角,各村級協管員每天將巡查情況報告村兩委,各村每周定期將巡查周報表匯總上報至鎮里(委托自然資源所收集),鎮里每月定期將巡查整治月報表提交至縣自然資源局督察大隊。
三、加大宣傳力度
要堅持“集中與日常”相結合的方式,充分利用橫幅標語、鄉村廣播、宣傳手冊、微信、電視臺等不同形式,大力宣傳亂占耕地建房問題專項整治工作,要深入宣傳亂占耕地建房“八不準”規定和亂占耕地建房問題整治工作的重要意義,著力引導形成依規劃、守政策、按程序、惜耕地的`共識和氛圍。對情節嚴重、影響惡劣的典型案例,與縣融媒體中心加強配合,制作強拆正面宣傳專題片,堅決做到“發現一起、打擊一起、曝光一起”。同時,設立公開舉報電話,廣泛發動群眾監督舉報,實行有獎舉報制度,對亂占耕地建房的行為,舉報并經查實的,每次獎勵300元。
四、責任追究制度
(一)對新增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問題,村級未及時發現、制止、上報的,將按以下方式追究村書記的工作責任,第一次警示約談,第二次依情況問責,第三次就地免職。
(二)對村級謊報、瞞報、包庇、縱容的,一經查實從嚴從重處理,涉及違反黨紀政紀的移送縣紀委監委處理。
(三)對轄區內新增亂占耕地建房問題出現以下幾種情況的,將案件線索移交紀委監委,追究相關領導和其他相關人員的責任。
1.對國家和省級下發衛片圖斑經核實確定為新增亂占耕地建房的;
2.對轄區新增亂占耕地建房問題導致被省市通報批評的;
3.對轄區新增亂占耕地建房問題導致被國家通報批評或省市問責的。
(四)主動拆除違法建筑消除不良影響的,可依紀依法從輕處理或免除有關問責。
(五)對黨員干部、公職人員亂占耕地建房、縱容親屬亂占耕地建房等頂風違紀行為嚴肅處理;對工作中監管不力、失職瀆職、不作為、亂作為等問題嚴肅追責問責。
亂占耕地建房專項清理工作方案2
一、目標任務
按照政府主導、部門負責、鄉鎮主體的工作思路,堅持實事求是,主動擔當作為,采取有效措施和辦法,分類審慎處置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問題,防止“一刀切”、簡單化。從2020年7月3日起,對亂占耕地建房行為零容忍,實行“八不準”:一是不準占用永久基本農田建房;二是不準強占多占耕地建房;三是不準在流轉買賣的耕地上違法建房;四是不準在承包耕地上違法建房;五是不準巧立各種名目占用耕地違法建房;六是不準違反“一戶一宅”規定占用耕地建房;七是不準非法出售(出租)耕地給他人建房或者將亂占耕地建的房屋出售(出租)他人;八是不準違法審批占用耕地建房。以“零容忍”態度管住亂占耕地建房增量,依法依規處置存量,嚴肅查處頂風亂占耕地建房、嚴重破壞生態的違法行為,嚴肅查處群眾反映強烈的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問題,嚴肅查處包庇縱容、失職瀆職導致耕地流失及搞利益輸送等嚴重問題,不折不扣抓好清查整治工作,堅決遏制農村亂占耕地建房亂象。
二、整治范圍
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問題整治工作,主要聚焦“亂占耕地”和“建房”兩個重點,主要清查整治全縣8個鄉鎮范圍內亂占耕地建房的行為。
(一)摸排范圍。2013年1月1日以來占用耕地新建、續建、擴建的房屋。
1.房屋。一般是指上有屋頂、四周有墻,具有固定性基礎的建筑物。
2.耕地(基本農田)。以“二調”最終成果數據庫上的地類為基準,結合年度新增耕地項目進行判定。
已獲得農用地轉用批復的土地上建設的房屋,或已取得不動產登記證書的房屋,符合《自然資源部農業農村部關于設施農業用地管理有關問題的通知》(自然資規〔2019〕4號)規定的設施農業類房屋,不納入本次摸排范圍。
(二)摸排類型
1.住宅類房屋。重點摸清耕地上住宅類房屋的具體類型(1戶獨棟住宅、多戶成套住宅等),建設主體(本村村民、非本村村民、企業或其他主體),對本村村民的住宅,要重點判定房屋是否符合當地“一戶一宅”政策,或是否屬于保障農村村民“戶有所居”需要,或是否符合“分戶條件”。
2.公共管理和公共服務類房屋。重點摸清耕地上房屋用途,建設依據和建設所依據相關政策的主管部門等。
3.工礦、倉儲、商服、旅游等產業類房屋。重點摸清耕地上房屋用途、建設依據、要求建設該類項目的主管部門和處罰情況等。
三、工作步驟
(一)調查摸底階段(2020年8月20日至12月20日)。此次摸排工作時間緊,任務重,成果質量要求高。摸排工作按照屬地管理原則,由各鄉鎮人民政府負總責,要及時研究部署,認真進行“地毯式”摸排,不留死角,摸清底數,杜絕清理排查不全面、不徹底的現象。要逐宗登記摸排的農村亂占耕地建房項目的有關情況,認真填寫《南澗縣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問題摸排信息采集表》,按照一個問題一個臺賬管理,建立問題臺賬。務必認真梳理問題清單,逐宗核實,確保時限內按質按量全面完成摸排工作。
(二)集中整治階段(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1月20日)。各鄉鎮人民政府、縣各有關單位要聚焦清查整治重點區域、重點問題,制定整治時間表和路線圖,掛圖作戰,倒排工期,采取有力有效措施開展集中整治,整治一項銷號一項。按照既處理事又處理人的原則,采取通報、督辦、約談、問責等形式推動整治工作,在2021年11月20日前,完成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問題整治工作,并將落實情況上報縣人民政府。
(三)構建長效機制階段(2022年1月1日起)。對未完全處置到位的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問題,要制定整治方案,明確處置責任主體、處置時限、處置措施等,掛賬監管,限期落實整治。由縣自然資源局會同縣農業農村局、縣林草局、縣住建局、縣水務局、縣供電局、縣供排水公司等部門發揮聯動機制,形成工作合力,消除管理盲區、明晰執法邊界、完善規章制度,建立健全長效工作機制,堅決防止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問題亂象反彈。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為確保我縣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問題整治工作有效開展,在規定的時限內完成整治整改工作,成立由縣人民政府縣長任組長,分管農業農村、自然資源工作的副縣長任副組長的南澗縣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問題整治工作領導小組,成員由縣級相關部門和鄉鎮人民政府主要領導組成。各鄉鎮人民政府、縣級各成員單位要提高政治站位,精心組織,建立對應的'專門工作機構,加強對摸排整治工作的組織領導,確保責任落實到位。
(二)精心組織排查。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問題整治工作是一項重大政治任務,做好摸排整治工作是順利完成整治工作的重要基礎。摸排工作按照屬地管理原則,由各鄉鎮人民政府負總責,充分調動各級基層力量,充分發動群眾、依靠群眾,確保在工作時限內按質按量全面完成排查工作。各鄉鎮人民政府要切實擔起責任,逐級壓實屬地責任,并于每月15日前、30日前,將經主要領導簽字并加蓋公章的《南澗縣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問題摸排信息采集表》及工作開展情況匯報材料,報縣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問題整治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三)密切配合協作。本次整治工作由各鄉鎮人民政府為主體責任,縣自然資源局、縣農業農村局、縣住建局、縣水務局、縣林草局等有關部門密切配合。要成立南澗縣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問題整治工作業務指導組,由縣自然資源局牽頭,會同縣有關部門派出指導組,加強對各鄉鎮的業務指導,做好法律法規、政策解讀工作,研究解決專項行動推進過程中遇到的困難和問題,著力解決“不會干”的問題,推動此次整治工作順利開展。要建立行政機關和司法機關聯合處置工作機制,合力推進清查整治工作,發現一起、曝光一起、處置一起,絕不姑息,堅決做到“零容忍”。
(四)依法依規處置。各鄉鎮人民政府、縣各有關單位要根據部門職責,充分發揮綜合執法力量作用,根據違法占用耕地面積、違法問題性質、違法發生時間、違法責任主體等內容,綜合考慮歷史因素和現實情況,依法依規分類審慎處置,防止“一刀切”、簡單化,積極穩妥處置問題。對存量項目分類處置,從實際出發,尊重歷史,實事求是,依法采取拆除、部分拆除、沒收、保留建筑物、沒收違法所得、罰款等措施,分類穩妥處置到位;對無視法律法規、嚴重破壞生態的單位和個人,要依法嚴肅處置到位;對違法違規審批的,要明確責任,依法查處,注意保障無過錯方的合法權益;對存在“互有瑕疵”行為的,要厘清責任,嚴格依法依規、科學合理處置,保障合法權益,確保經得起社會監督和歷史檢驗。
(五)嚴肅追究責任。強化政治監督,將農村亂占耕地建房整治工作落實情況列為專項監督檢查內容,縣紀委監委將作重點督查。對工作進展緩慢、推諉扯皮、避重就輕、摸排不實的,予以公開通報;對問題嚴重的,約談鄉鎮黨委、政府主要領導;堅決查處工作中領導干部失責、失職、不作為、亂作為問題,對禁而不止、弄虛作假、瞞報漏報的領導干部,要依法依紀嚴肅處理。
(六)強化氛圍營造。各鄉鎮、縣級各部門要廣泛宣傳,使廣大干部群眾充分認識保護耕地、保障糧食安全的極端重要性,支持和擁護黨中央、國務院開展亂占耕地建房問題整治工作的重大決策部署。對農村亂占耕地建房整治工作,各鄉鎮人民政府、各有關部門要做好正面引導,加強輿情監測和研判,有針對性地回應社會關切和群眾訴求,為此次整治工作營造良好輿論氛圍。
亂占耕地建房專項清理工作方案3
為認真貫徹落實國務院關于農村亂占耕地建房的各項決策部署和省、市、區有關要求,切實加強我鄉耕地保護,嚴厲打擊各類非法占用耕地建房行為,確保耕地總量平衡。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規劃法》《基本農田保護條例》等有關規定以及中央和省、市、區的有關要求,結合我鄉實際,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導思想
全面貫徹落實生態文明思想及關于堅決遏制農村亂占耕地建房蔓延勢頭重要批示精神,提高政治站位,樹牢“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堅決做到“兩個維護”,進一步把思想認識和行動統一到黨中央、國務院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及區委、區政府的決策部署上來,以“零容忍”態度堅決遏制新增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問題,依法依規處置存量問題,全力抓實我鄉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問題整治工作。
二、目標任務
按照“保護耕地,遏制新增;分類處置,有序推進;突出重點,落實責任;保障權益,確保穩定”要求,重點圍繞2013 年以來我區農村亂占耕地建房情況,堅決遏制住農村亂占耕地建房亂象和依法依規處置好存量問題,全力確保亂占耕地建房問題無新增和省下發我鄉疑似圖斑得到全面整改銷號。
三、整治范圍
整治范圍為2013年以來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問題,內容包括占用永久基本農田建房、強占多占耕地建房、買賣或流轉耕地違法建房、在承包耕地上違法建房、巧立名目違法占用耕地建房、違反“ 一戶一宅”規定占用耕地建房、非法出售占用耕地建的房屋、違法審批占用耕地建房等違反國家“八不準”規定的行為。同時,在整治工作開展期間要嚴格落實耕地保護“八不準”(不準占用永久基本農田建房;不準強占多占耕地建房;不準買賣、流轉耕地違法建房;不準在承包耕地上違法建房;不準巧立名目違法占用耕地建房;不準違反“一戶一宅”規定占用耕地建房;不準非法出售占用耕地建的房屋;不準違法審批占用耕地建房)和“十個一律”(違法占用基本農田建房,一律依法拆除,限期恢復耕種條件;強占多占耕地建房、巧立名目違法占用耕地建房、違反“一戶一宅”規定占用耕地建房,一律按照非法占地依法處罰;買賣、流轉耕地違法建房,一律實行“雙懲處”,既追究轉讓方責任,又追究受讓方責任;非法出售占用耕地建的房屋,一律不予登記,對違法占用耕地建房行為依法處理;違法審批占用耕地建房,一律實行“雙追究”,既追究違法審批者的責任,又依法追究違法占用耕地建房行為;“八不準”之外的其他亂占耕地建房,一律依法依規予以處理;國家公職人員參與違法占用耕地建房,堅決依法依規給予處分;亂占耕地建房涉嫌犯罪,一律依法追究刑事責任;不聽制止頂風違法,一律從嚴處罰和問責;對農村亂占耕地建房監管執法不力,一律追究有關領導和人員責任)要求,特別是對2020年7月3日全國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問題整治電視電話會議后,對新增的農村亂占耕地建房行為“零容忍”,凡發現新增農村亂占耕地建房行為,一律按頂風違法從嚴處理。
四、組織保障
為確保我鄉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問題處置整治工作有效開展, 在規定的時限內完成整改,特成立六盤水市水城區新街鄉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問題處置整治工作領導小組,組成人員如下:
組長:王典軍
副組長:王 龍朱 琨涂開義
成員:各村支書、主任,各股室負責人。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業務指導、公益訴訟、現場維穩、追責問責等5個工作組,辦公室設在國土資源所。
(一)辦公室
主任:朱 琨涂開義
成員:農業綜合服務中心全體成員、國土資源所全體成員
職責:負責統籌、指導、督促各工作組、各村、各有關單位開展好我鄉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問題處置整治各項工作。
(二)業務指導組
1.住宅業務指導組
組長:柏發君
成員:鄉農業綜合服務中心全體成員
職責:負責指導、監督各村處置整治農村村民違法占地建住宅,審核并“鄉級上報”疑似新增占耕建房系統中的住宅類“月衛片”圖斑。
2.非住宅業務指導組
組長:李安江
成員:新街國土資源所全體成員
職責:負責指導、監督各村處置整治農村村民違法占地建房中的產業類、公共服務類、其他構筑物類等非住宅類房屋,審核并“鄉級上報”疑似新增占耕建房系統中的非住宅類“月衛片”圖斑。
(三)公益訴訟組
組長:王 龍
成員:楊孔云、片區法律顧問
職責:對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出現的突出問題,要提供及時、全面、有效的司法服務和保障,確保法律適用準確,在保障農民合理建房需求基礎上,依法嚴懲強占多占、非法出售等惡意占地建房行為。做好移交強制執行案件的受理審查工作。對各行政機關在耕地、違建有監管職責但相互推諉的,要及時下達建議書,督促各單位依法履職,并通過公開聽證的方式明確監督對象,實現精準監督、精準起訴。
(四)現場維穩組
組長:王 龍 鮑安呂
成員:派出所全體人員、群眾工作站全體人員
職責:要提前安排部署,做好涉及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問題整治期間的重點問題、重點群體和重點人員的滾動排查,組織有關單位及時開展矛盾糾紛化解,防止赴省進京非訪、群訪和極端惡性的事件的發生;對農村亂占耕地建房拆除中暴力、恐嚇事件作應急處置,對以暴力、威脅等方式抗拒執法部門依法履行職責的違法人員,依法予以嚴厲查處,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五)督查問責組
組長:唐鈺嵋
成員:隆如冬
職責:持續加大督促檢查力度,對工作不重視,宣傳不到位,管控處置不力,工作緩慢,推諉扯皮的,立即進行督查通報;對組織不力、監管不力,未能及時發現、及時制止、及時處置的,或存在壓案不查、隱瞞不報、失職瀆職等不作為、亂作為的,嚴肅追究相關單位和責任人責任。
五、工作要求
(一)要高度重視抓落實。開展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問題整治工作是守牢耕地紅線、維護國家糧食安全的決策部署,是遏制農村亂占耕地建房蔓延勢頭、保障群眾合理建房的迫切需要。各村各單位要嚴格按照《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堅決制止耕地“非農化”行為的通知》 《中共貴州省委辦公廳 貴州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開展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問題整治工作的通知》 《省自然資源廳 省農業農村廳關于進一步做好遏制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切實把思想和行動統一到黨中央、國務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和區委、區政府的統一部署上來,強化責任擔當,精心組織力量,采取有力措施,堅決遏制農村亂占耕地建房行為,全面摸清存量,依法依規進行處置。
(二)要強化責任抓落實。領導小組各副組長要按照“管行業管農村亂占耕地建房整治”要求,堅持問題導向,重點聚焦省下發的疑似圖斑,切實加強對所分管領域涉及違法占用耕地建房問題的督促處置。業務指導組要將各村明確包保責任人,落實好包保責任,指導好和督促好各村依法依規將亂占耕地建房及省下發疑似圖斑問題處置整治到位。各村、各單位要嚴格按照“一把手負總責、制定包保方案,建立整治臺賬,明確分工,壓實責任,全面抓實亂占耕地建房及省下發疑似圖斑問題整治;同時,要立即成立巡查處置專班,每天對所轄區域開展巡查排查,并同步做好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八不準”“十個一律”等相關政策宣傳,一旦發現違法占用耕地建房線索,經核實并確認的,一律以“零容忍”的態度依法依規堅決拆除或采取動員違法群眾自愿自行的方式限時拆除,并及時將整治情況上報系統,確保全部“清零”。農村公共設施、公益和產業等項目,要對接主管部門和涉及平臺公司,要強化項目合法用地監管,對本部門和本行業領域內的違法占用耕地的情況,特別是省下發的疑似圖斑,要采取有力措施開展整治,確保件件有落實、事事有回音,真正整治一項銷號一項。
(三)要形成合力抓落實。各村、各單位、各駐新街鄉企業要在領導小組辦公室的統籌指導下,結合自身職責,密切配合,形成聯動,扎實開展好宣傳發動、矛盾化解、法律服務、應急處置等相關工作,嚴防推諉扯皮、踢皮球等現象發生。領導小組辦公室要對村、各單位、各工作組工作開展情況,實行“一日一調度、一天一通報”,并將當日數據匯總后報鄉委鄉政府。同時,各村務必于2021年11月26日前將本村整治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包組方案上報領導小組辦公室。
亂占耕地建房專項清理工作方案4
一、工作目標
通過摸排,查清我街道轄區內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底數,建立全省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問題工作臺賬,為分步整治、分類處置存量問題奠定基礎,重點整治強占多占、非法出售等惡意占用耕地建房行為,保障村民合理的建房需求
二、組織保障
成立街道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問題清理整治工作領導小組,其組成人員如下:
組 長:何平(黨工委書記)
胡清海(黨工委副書記、辦事處主任)
副組長:王成亞(黨工委副書記)
袁 驍(黨工委委員、紀工委書記)
陳 波(黨工委委員、政法委書記)
楊 韓(黨工委委員、武裝部部長)
何 敏(黨工委委員、辦事處副主任)
楊正紅(黨工委委員、辦事處副主任)
梅中亞(黨工委委員、辦事處副主任)
何 剛(黨工委委員、掛職副主任)
張修富(掛職副主任)
成 員:黃劍(黨政辦主任)
呂相敏(紀工委副書記)
趙紅(財政所所長)
張興渠(自然資源所所長)
王錫庭(農業服務中心主任)
趙 勇(村建辦負責人)
羅太中(控違辦負責人)
吳 進(水務站站長)
王紹亮(項目部負責人)
陳 月(黨建辦負責人)
袁治國(綜治辦負責人)
李 鋮(司法所所長)
王 鑫(安監站站長、生態環保辦負責人)
陸 瑩(綜合文化服務中心負責人)
楊春梅(社會事務辦負責人)
李 莎(攻堅辦負責人)
各村(社區)書記(含易遷社區)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在自然資源所,梅中亞兼任辦公室主任,張興渠、王錫庭負責具體辦公。
(一)下設工作專班
領導小組辦公室下設十一個工作專班,分別如下:
1.銀龍村工作專班
組 長:楊正紅
副組長:楊登偉
成 員:銀龍村全體包保干部
2.關坪村工作專班
組 長:陳波
副組長:黃 飛
成 員:關坪村全體包保干部
3.大陸村工作專班
組 長:梅中亞
副組長:馮帝利
成 員:大陸村全體包保干部
4.四坪社區工作專班
組 長:楊韓
副組長:李 鵬
成 員:四坪社區全體包保干部
5.雙埡子社區工作專班
組 長:何剛
副組長:羅江波
成 員:雙埡子社區全體包保干部
6.岷山路社區工作專班
組 長:何剛
副組長:楊 健
成 員:岷山路社區全體包保干部
7.金龍社區工作專班
組 長:袁驍
副組長:何雪梅
成 員:金龍社區全體包保干部
8.東風湖社區工作專班
組 長:王成亞
副組長:趙桂香
成 員:東風湖社區全體包保干部
9.紅城社區工作專班
組 長:張修富
副組長:羅 忠
成 員:紅城社區全體包保干部
10.綠洲社區工作專班
組 長:何敏
副組長:羅太林
成 員:綠洲社區全體包保干部
11.業務指導工作專班
組 長:梅中亞
副組長:張興渠、王錫庭、趙勇
成 員:鄒松松、袁婭、黃敏
12.督查工作專班
組 長:袁驍
副組長:呂相敏
成 員:霍震、羅雪琴、鄒松松、袁婭、黃敏
(二)工作職責
1.領導小組工作職責
領導小組辦公室承擔領導小組的日常工作,負責根據上級要求,起草街道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問題整治工作摸排整治工作方案。統籌調度各工作專班工作開展,確保各項工作及政策措施抓牢抓實,向領導小組報告工作開展情況,完成領導小組交辦的其他工作。
2.工作專班職責
(1)銀龍村、大陸村、關坪村、雙埡子社區、四坪社區、岷山社區、金龍社區、東風湖社區、紅城社區、綠洲社區工作專班。根據街道專項整治工作方案組織隊伍入戶開展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專項整治摸排工作,按照邊抓外業摸排邊抓內業審核邊進行數據交匯的要求,完成摸排采集APP上報,收集整理摸排信息,對特殊情況由專班工作組組長(包村領導)組織進行研判,并向領導小組辦公室報送相關信息。
(2)業務指導專班。負責根據省、市、縣各級工作方案和政策解讀要求,指導各村(社區)開展信息摸排和錄入工作,及時對接縣農房辦處置摸排過程中的各種業務問題,確保APP錄入工作正常、有序推進。
(3)督查工作專班。負責督導、檢查各村(社區)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專項整治工作開展及各項政策措施落實情況,確保工作按期推進、按時完成。對督查過程中發現工作進度緩慢、信息報送不及時、措施落實不到位等情況的,及時進行通報。
三、工作任務
按照統一部署,查清農村違法占地,重點是2013年1月1日以來全街道農村違法占用耕地建房涉及用地情況,房屋建設、使用和非法出售情況,處罰情況等,建立分類清楚、要素完整、內容準確的工作臺賬。
(一)摸排范圍。街道范圍農村村民建房、公共管理服務類用房、產業類用房及其他建(構)筑物違法占地建設情況。以上級下發相應圖斑作為摸排輔助,對圖斑以外應納入摸排的,據實開展摸排。
(二)摸排內容。摸排內容包括主體信息、占地面積、土地來源、建設時間、地類信息、規劃情況、用地審批情況、行政處罰情況等,具體按本方案所附摸排信息采集表和省級摸排登記信息平臺要求填報的內容摸排填報。
四、摸排方法
利用省級統一開發的摸排登記信息平臺(手機APP)組織干部進行外業摸排和內業填報相結合的方式開展。
(一)外業摸排。由包組包片干部包圖斑和房屋(建、構筑物)的方式開展外業摸排。充分結合脫貧攻堅、人口普查、農村宅基地和集體建設用地確權登記等調查成果,減少重復工作,加快摸排進度。外業摸排人員查清相關信息后,通過摸排登記信息平臺(手機APP)如實填報,從不同角度拍攝房屋或建(構)筑物照片提交到摸排數據庫。摸排成果數據實行每天一次真實性、完整性檢查,發現有問題的數據返回進行現場核查。
(二)內業信息填報及審核。摸排上報縣級后由縣級對外業摸排情況進行審核,填寫管理信息(地類、面積、規劃情況、用地合法性、行政處罰等)。外業摸排、內業審核和管理信息填寫完成后,各村(社區)對摸排結果、認定情況進行公示,公示時間不少于10天。公示發現問題的,要認真進行復核。
五、時間安排
(一)動員部署(2020年9月1日至10日)。建專門摸排隊伍,完成摸排培訓,做好摸排前期各項準備工作。
(二)開展摸排(2020年9月11日至10月15日)。各村(社區)組織開展外業摸排、管理類信息填報和公示。
(三)初步成果上報(2020年10月18日前)。街道于期限內通過匯交平臺向縣級匯交初步摸排成果數據。
六、工作機制
(一)領導小組不定期召開會議,會議由組長主持或委托副組長主持。根據工作需要研究相關工作時,可臨時召開會議研究工作。
(二)領導小組議定事項以領導小組名義印發會議紀要,各村(社區)、各部門要認真抓好貫徹落實。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組織定期督促檢查議定事項的落實情況,加快推進相關工作。
(三)各工作專班要按照職責分工,認真落實領導小組確定的工作任務和議定事項,及時向領導小組辦公室報送相關材料并完成交辦的其他工作。
七、工作要求
(一)強化思想認識,提高政治站位。開展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問題摸排,是做好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存量問題分類處置工作的`重要基礎。各部門、各村(社區)要高度重視,主要負責人為摸排工作第一責任人,務必嚴肅工作紀律、細化工作措施,集中完成摸排任務。
(二)明確工作職責,壓實壓實責任。各工作專班要依據自身工作職責要求,將摸排任務落實到人,嚴格實行“誰摸排、誰簽字、誰負責”,確保摸排的全面性、真實性。自然資源所、農業服務中心、村建中心等部門要按照職能分工,做好數據填報、審核工作。各村(社區)及部門要加強數據管理,不得泄露個人隱私等敏感信息。
(三)強化督查問效,嚴肅工作紀律。摸督查工作專班要不定期開展工作督查,對摸排工作中故意隱瞞事實、包庇縱容、混淆是非、敷衍塞責、工作不力的,根據情節輕重采取批評、通報、約談等方式處理,對失職瀆職、不作為、亂作為或故意弄虛作假、虛報瞞報的,要嚴肅追責問責。
(四)強化宣傳教育,營造濃厚氛圍。各村(社區)采取措施,廣泛宣傳,使廣大干部群眾充分認識保護耕地、保障糧食安全的極端重要性,支持和擁護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問題整治工作。要通過宣傳標語、宣傳欄、LED顯示屏、召開群眾會等方式加強宣傳教育,爭取廣大村民理解和支持。同時,各村(社區)要設立舉報箱,接受廣大村民群眾監督、舉報。
亂占耕地建房專項清理工作方案5
一、目標任務
認真貫徹落實生態文明思想以及關于堅決遏制農村亂占耕地建房蔓延勢頭重要批示精神。壓實主體責任,主動擔當作為,堅持實事求是,采取有效措施和辦法,分類審慎處置,防止“一刀切”、簡單化。以“零容忍”態度管住亂占耕地建房新增問題,依法依規處置存量問題,嚴肅查處頂風亂占耕地建房、嚴重破壞生態的違法行為,嚴肅查處群眾反映強烈的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問題,嚴肅查處包庇縱容、失職瀆職導致耕地流失及搞利益輸送等嚴重問題,不折不扣抓好清查整治工作,堅決遏制農村亂占耕地建房亂象。以“五個一律”全力開展好全鎮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問題整治工作。
(一)摸底排查一律做到一戶不漏。全鎮成立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問題整治工作領導小組,按照工委書記分片督促、鎮包點干部分村負責、各職能部門分片指導要求,由工委書記帶隊負責,包村干部、村干部對本村亂占耕地建房進一步加強摸排,查明存量、摸清底數,堅決做到排查整治“零死角”。并建立任務整治臺賬,明確整改時限和要求,確保做到底數清、情況明。
(二)在建項目一律做到全部暫停。對排查中發現的問題,及時制止并發放停止違法行為通知書,對未批先建的農戶堅決給予停工限期整改,拒不停止違法行為繼續搶建的,一律依法強制拆除,堅決遏制違法行為發生。全鎮嚴格分類別、按程序依法依規快速有效開展整治工作。
(三)增量控制一律做到堅決杜絕。嚴查嚴控強占、非法出售耕地建房行為,對新增違法占用耕地以及違法改建、擴建等違法建房行為及時發現及時處理。設立舉報箱和公布舉報電話,接受非法占用耕地建房行為舉報,接受社會監督,做到發現一起,制止一起,堅決杜絕一切新增亂占耕地違法違規建房行為發生。
(四)增量消化一律做到依規依序。堅決遏制增量,依法消化存量,對于在建違法建房行為,在開展整治工作中,各村及各職能部門堅決做到政策公開、信息透明,嚴格依法依規分類處理,保護合法、打擊非法。
(五)風險可控一律做到穩妥推進。對未經審批即進行建設的行為,各村及相關職能部門形成合力,嚴格執法、履職盡責。對不符合土地利用總體規劃,性質惡劣、謀取私利、濫占耕地特別是永久基本農田進行建設的,依法依規從重從快處理。執法過程中,依法依規辦事,一律做好風險管控相關工作,確保沒有負面影響、沒有輿情發生。
二、清查整治范圍
國家保護耕地,嚴格控制耕地轉為非耕地。此次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問題專項清查整治工作主要聚焦“亂占耕地”和“建房”兩個重點,主要清查整治全鎮19個村(社區)范圍內亂占耕地建房的行為。
“亂占耕地”是指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的有關規定,非法占有基本農田保護區耕地的行為。對于亂占耕地,將耕地轉為非耕地的行為要嚴厲打擊,堅決遏制。
“建房”是指單位或個人在不符合建房條件、用地規劃、建房手續缺失等情況下非法占用耕地建成房屋(包括農宅、設施農業用房、臨時搭建簡易房屋等構筑物)。
三、組織保障
為確保我鎮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問題專項清查整治工作有效開展,在規定的時限內完成整治整改,特成立胡集鎮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問題專項清查整治工作領導小組,組長黨委書記王峰、鎮長劉鋒,實行書記鎮長雙組長制,常務副組長為分管同志、人大主席任靖,副組長為各班子成員,成員為相關部門負責人及各村支部書記、村委會主任。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鎮行政服務中心。辦公室主任由任靖同志兼任。辦公室成員由各村(社區)書記、主任、鎮直各有關單位負責人員組成。辦公室負責組織協調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問題清查整治各項工作。
四、工作步驟
(一)宣傳發動(宣)。各村要召開村兩委會研究部署,召開黨員大會、群眾會、發放明白紙廣泛宣傳,利用村村通廣播宣傳,通過橫幅、微信等各種形式,做到家喻戶曉,人人皆知。
(二)摸清底數(摸)。對于2013年1月1日以來在基本農田、一般耕地等非法建房的進行摸底登記,做到真核查,真摸排,摸實情,摸實底。分村莊,逐戶逐人進行摸排登記。鎮包點干部、村兩委成員實行一線工作法,親臨現場,實地丈量,建立四項清單,實行清單制管理,確保本次摸底不走過場,不流于形式。
(三)增量控制(堵)。7月3日以來,在基本農田、一般耕地等違法建設的,一律停建,村建立清單,等待處置;仍在建設的,予以拆除。即日起,對違法建設實施零容忍,堅決予以打擊。申請宅基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屬于違法建房,不予批準:
1.宅基地選址不符合鄉鎮國土空間規劃和村莊規劃的;
2.占用永久基本農田或一般耕地的;
3.將原有住房出賣、出租、贈與或者改作生產經營用途,重新申請土地建房的;
4.申請另址新建住房,未簽訂退出原有宅基地協議的;
5.在地質災害易發區選址建房可能引發地質災害的;
6、在老宅基建房,超出原宅基地,老房屋未拆除的`;
7.不符合相關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的。
(四)規范程序(疏)。農村村民住房實行“一戶一宅”,用于建造住宅及其附屬設施的集體建設用地,包括住房、附屬用房和庭院等用地,淮北平原地區,每戶不得超過 220 平方米。農村村民應當嚴格按照批準面積建設住宅,禁止未批先建、
超面積占用宅基地。超過規定的標準,多占的宅基地以非法占用土地論處。分類處理歷史遺留的房屋建設問題。對于2013年1月1日建房的,各村要建好四項清單,按照上級有關政策,予以分類處置。對于在建的符合規劃或在老宅基翻蓋的房屋,要暫時停止建設,待完善相關手續后予以建設。對于7月3日以來違法建設的一律停建處置,仍在建的,予以拆除。
村民申請宅基地或原宅基地建房的,嚴格遵守以下程序,本戶申請,村民小組公示,村審查后報送,鎮實地調查后審批。村民在原地翻建房屋,應提交如下材料:農村村民用地申請書;農村村民建設用地審批表;戶口簿復印件(與原件核對)。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各村(社區)、鎮直各有關單位要按照“第一把手負總責,單位各部門協同配合、層層抓落實”的原則,加強組織領導,壓實主體責任,建立健全工作機制,明確責任分工。
鎮協調各部門成立聯合執法隊,對全鎮范圍內進行日常巡查,發現違規建房立即制止并上報到鎮領導小組辦公室。各村支部書記為協管員,明確1名村兩委干部為業務具辦人員,負責違建巡查,發現有違規建房配合村兩委干部制止并上報到鎮;負責排查表、摸底表等信息上報;負責宅基地、建房審批材料收集上報等。
(二)密切配合協作。本次專項行動由鎮人大主席任靖牽頭,黨委委員司俊杰協助,各工委、紀委、法庭、派出所、司法所、國土中心所、農業站等有關部門密切配合。建立行政機關和司法機關聯合處置工作機制,鎮紀委監委全程監督機制,合力推進清查整治工作,做到發現一起、處理一起,絕不姑息,堅決做到“零容忍”。
(三)依法依規審慎處置。各村(社區)、鎮直各有關單位要根據部門職責,充分發揮綜合執法力量作用,根據違法占用耕地面積、違法問題性質、違法發生時間、違法責任主體等內容,綜合考慮歷史因素和現實情況,依法依規分類審慎處置,防止“一刀切”、簡單化,積極 穩妥處置問題。對存量項目分類處置,從實際出發,尊重歷史,實事求是,依法采取拆除、部分拆除、沒收、保留建筑物、沒收銷售耕地違法所得、罰款等措施,分類穩妥處置到位;對無視法律法規、嚴重破壞生態的單位和個人,要依法嚴肅處置到位;對違法違規審批的,要明確責任,依法查處,注意保障無過錯方的合法權益;對存在“互有瑕疵”行為的,要厘清責任,嚴格依法依規、科學合理處置,保障合法權益,確保經得起社會監督和歷史檢驗。
(四)嚴肅追究責任。強化政治監督,加強對黨中央、國務院及縣委、縣人民政府關于堅決遏制農村亂占耕地建房的決策部署貫徹落實情況的監督檢查,鎮黨委、政府要將專項行動工作納入重點督查內容,決不允許上有政策、下有對策,決不允許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黨員領導干部參與占用耕地建房的,要帶頭自查自糾。對清查整治工作措施不力、推諉扯皮、避重就輕、進展緩慢的,予以公開通報、約談;對禁而不止、弄虛作假、瞞報漏報、壓案不查的,依法依紀嚴肅處理。
(五)強化業務指導。國土中心所牽頭,會同鎮直有關部門派出指導組,加強對各村(社區)的業務指導,做好法律法規、政策解讀工作,研究解決專項行動推進過程中遇到的困難和問題,著力解決“不會干”的問題,推動專項行動順利開展。
(六)加強輿論引導。對自查自糾階段發現的問題原則上不作宣傳報道,各有關部門要做好正面引導,加強輿情監測和研判,有針對性地回應社會關切和群眾訴求,為專項行動營造良好輿論氛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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