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場安檢每月之星方案
為了確保我們的努力取得實效,時常需要預先制定一份周密的方案,方案是為某一行動所制定的具體行動實施辦法細則、步驟和安排等。那么你有了解過方案嗎?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機場安檢每月之星方案,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機場安檢每月之星方案1
為加強公司企業文化建設,不斷增強企業向心力和凝聚力,提高工作效率,有效地激勵工作業績突出、綜合表現優秀的員工,公司將開展 “月度之星”評選活動,具體方案如下。
一、評選原則
1、堅持全員參與,層層推動的原則;
2、寧缺毋濫,樹立典范的榜樣作用,激勵優秀員工;
3、堅持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
二、評選周期
每月組織一次評選。
三、評選范圍
凡在本公司入職滿1個月,或雖未滿1個月但有特殊業績的員工,均可參加評選。
四、名額分配
以中心為單位組織評選,中心人數在15人及以下的,每月可評選1名“月度之星”;中心人數在15人以上的,每月可評選2名“月度之星”。
五、評選標準
1、工作態度端正,熱情高漲、積極主動,有較強的服務意識。
2、善于溝通,關心他人、團結互助,有較強的團隊意識。
3、工作中,技能特長突出,能夠出色完成本職工作,熟知本崗位業務和知識,不發生業務差錯、違紀行為,不發生被客戶投訴問題。
4、敬業愛崗,忠誠于公司,嚴守公司商業秘密;認真對待自己的'崗位,對自己的崗位職責負責到底,能嚴格遵守公司的各項規章制度。
5、善于解決問題,工作創新能力強,學習能力強。
六、評選流程
1、中心推薦。各中心分管副總裁,組織本中心的評選工作,對照評選指標,在本中心員工中產生候選人,并于當月30日前報人力資源部(附推薦材料或推薦理由),如當月沒有合適人選,可不報。
2、候選人公示。人力資源部于下月的1-5日向全體員工公示上月“月度之星”候選人名單。公示期間,員工可就候選人是否合適當選“月度之星”向人力資源部提出質疑,人力資源部將予以核實,并根據實情作出處理。
3、公布名單。公示結束后,人力資源部公布最終當選“月度之星”的員工名單。
七、獎勵辦法
1、獲得“月度之星”稱號的員工,當月可獲得200元的獎勵。
2、“月度之星”的評選結果記入員工個人檔案,公司的年度之星將從“月度之星”中產生。
八、本方案實行期為20xx年8-12月,20xx年的方案再行規定。
機場安檢每月之星方案2
為鼓勵先進、樹立典型、弘揚正氣,用心發揮先進典型的激勵、示范和引領作用,進一步調動全體干部職工的用心性、主動性、創造性,激發“率先發展、走在全省前面”的工作熱情,經研究,制訂《無錫市煙草專賣局(公司)20xx年度優秀員工評選方案》如下:
一、評選類別及評選條件
(一)優秀專賣崗位員工
1、評選范圍:
全系統專賣崗位業務操作類員工
2、評選基本條件:
(1)模范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單位(部門)各項規章制度和勞動紀律;
(2)認真履行職責,服從工作安排,工作執行力強,高質量完成上級布置的各項任務,在市場凈化、打假破網、內部管理監督等方面成績突出;
(3)堅持依法行政、禮貌執法,完成考核指標好,出色完成本職工作任務,無客戶有效投訴;
(4)刻苦鉆研業務,勇于開拓創新,技能水平較高;
(5)愛崗敬業,奮發進取,樂于奉獻,工作職責心強,熱愛群眾,團結協作好,群眾公認度高。
(二)優秀營銷崗位員工
1、評選范圍:全系統營銷崗位業務操作類員工
2、評選基本條件:
(1)嚴格遵守單位、部門各項規章制度和本崗位工作紀律;
(2)工作執行力強,服從工作安排,認真履行職責,高質量完成上級布置的各項任務,無客戶有效投訴;
(3)對零售戶的溝通及政策宣傳到位,反饋市場信息及時準確,客戶滿意度達90%以上。
二、獎勵加分(有1分算1分)
為確保評先爭優的公開公平公正,確實把創先爭優和評比先進落實到平時的工作中,體現到年度工作的全過程,評比工作將結合各單位(部門)及個人在年度內獲得各項獎勵和參與全系統各項活動的狀況,對獲得的獎勵(以當年度證書時光為準)和活動參與狀況酌情加分,個人獎勵加分有1分算1分不封項。加分具體標準如下:
(一)個人在當年度工作中,因成績突出,獲國家局、省局、市局評比表彰的,分別加3、2、1分;
(二)個人撰寫的紀檢、政研會、學會學術論文獲得國家局、省局、市局評比獎勵的,相應加3、2、1分。在國家級雜志或網站發表300字以上信息加1分、500字以上信息加2分、1000字以上信息加3分;
(三)因個人工作成績突出,在全行業范圍內作經驗介紹的,加3分;在省局級范圍內作經驗介紹的加2分;在市局級范圍內作經驗介紹的加1分(同一項目以高分計,不重復計分);
(四)獲得其他獎項的,有爭議的,由評選工作領導小組裁定。
三、績效評價得分(滿分60分)
年度個人績效得分,以年度個人績效月考核平均得分的60%計入個人總得分。
年度個人績效得分(保留1位小數,其他的`四舍五入)=每月考核得分總和÷考核月份數×60%
四、群眾推薦得分(滿分20分)
以單位或部門組織民主測評,參加測評人數不少于應參加總人數的80%。民主推薦滿分20分,同意推薦的得1分,不一樣意推薦的得0分,棄權的按0分計分(群眾推薦得分,只限在本單位(部門)同類型員工評比中有參評價值。)
群眾推薦得分(保留1位小數,其他的四舍五入)=20×群眾推薦得票數(每票1分)÷參加推薦群眾數
五、否決條款
評選年度內有有下列狀況之一的員工不能參加評選:
1、工作未滿一年的;
2、違反《員工手冊》的;
3、所屬員工有違紀行為,負直接領導職責的.部門負責人不得參評。
六、評選辦法及步驟
(一)計算得分:以縣(區)局(分公司)和市局(公司)機關處室(部門)為單位,組織民主推薦。在此基礎上按照“獎勵加分、績效評價得分、群眾推薦得分”,采取個人和組織相結合的方法計算核對個人總得分,并在所屬員工范圍內公示,公示日期應不少于3天。
(二)單位(部門)推薦:按照各類別崗位優秀員工的推薦數不超過本單位(部門)相應類別員工總數的10%的要求,采取自下而上、上下結合、群眾研究的方式,構成綜合推薦意見,填寫并上報《無錫市局(公司)20xx年度優秀員工推薦匯總表》。
(三)撰寫事跡材料:根據單位(部門)推薦名單,對照評選類別、評選條件和得分狀況,采取個人和單位相結合的方式,組織撰寫先進事跡材料,事跡材料不少于800字,資料要實事求是,層次清楚,有具體事例,對個人得分要有詳細說明。填寫《無錫市局(公司)20xx年度優秀員工推薦表》(一式兩份)。
(四)組織考察:由市局(公司)評比工作領導小組組織人員對被推薦對象,采取聽取匯報、查閱資料、座談會或個別談話等方式進行審核和綜合考察,并征求紀檢監察部門意見,構成綜合考察意見,報市局(公司)黨組群眾研究。
(五)黨組研究:市局(公司)黨組根據綜合考察狀況,群眾研究構成初步決議。
(六)評選公示:根據市局(公司)黨組的初步決議進行公示,公示時光一般不少于3天。
(七)表彰獎勵:公示結束無不良反映的,由市局(公司)黨組正式發文表彰獎勵。
七、組織領導
優秀員工的評選工作是全系統年度工作的一件大事,各市(區)局(分公司)、市局機關各部門要高度重視,切實加強領導,精心組織,扎實做好推薦、評選工作。市局(公司)成立優秀員工評選工作領導小組,負責優秀員工評選方案的制定和組織實施工作。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市局人力資源管理處,負責評比工作的.具體事務。
八、工作要求
(一)切實加強組織領導。各單位(部門)要高度重視優秀員工的評選工作,要成立相應的組織,切實加強工作領導。要做好宣傳發動,調動廣大員工的用心性、主動性和創造性,確保人人參與個個爭先,進一步營造“比先進、學先進、趕先進”創先爭優的濃厚氛圍。
(二)確保評選公平公正。各單位(部門)要按照評選方案,依據所屬類別和評選條件,堅持群眾公認,發揚民主,嚴格把關,在廣泛民主的基礎上進行集中,做到程序公開、過程透明、結果公正,注重實績用事實說話,保證評比質量。
(三)建立評優長效機制。堅持把創先爭優和優秀員工評比活動體此刻日常工作中,做到常態化管理、痕跡化操作,透過建立優秀員工評比檔案,記錄所屬員工日常工作的閃光點,登記獎勵得分,作為年終或階段性評比的重要依據,不簡單以年終投票定先進,避免評比過程中論資排輩、輪流坐莊現象。
(四)大力宣揚先進典型。各單位(部門)要透過內部網絡、黑板報、宣傳欄,處務會、行政會、先進事跡報告會等多種渠道和形式,對優秀員工進行大力宣傳,充分發揮先進典型的榜樣激勵作用。
(五)按時報送有關材料。各單位(部門)要按時將優秀員工推薦表及推薦匯總表(見附件)報送至市局(公司)人力資源管理處,同時上報電子版,逾期不報視為自動放下(報送時光以市局(公司)通知為準)。
機場安檢每月之星方案3
為更好地調動隊員的工作積極性,促使一批“思想領先,作風踏實、勤奮務實,工作高效”的優秀隊員脫穎而出,進一步激發隊員活力和工作積極性,在內部形成比、學、趕、超的良好的工作氛圍,特制定本方案。
一、評選原則:
以中隊編外隊員為主,秉承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
二、評選周期:
每月、每季度、每年各組織一次評選。
三、評選對象:
入職滿3個月通過試用期的編外隊員均可參加評選。
四、名額分配:
評選出“月度之星”10人,“季度之星”6人、 “年度之星”4人。
五、“每月之星”評選標準
1、嚴格遵守中隊的各項規章制度,維護昆陽鎮和綜合行政執法隊伍良好形象。
2、服從上級領導安排,在各項工作中起到帶頭和表率作用。
六、“每月之星”否決項
1、當月百分制扣分和非全勤的隊員。
2、當月被督查到上班有違規違紀行為者不得入選。
七、“季度之星”將從“月度之星”中產生。
八、“年度之星”將從“季度之星”中產生。
九、評選辦法
1、由各分隊長每月月底按照每月分隊總得分前三推薦評選出1名的“每月之星”候選名單,報送辦公室,經中隊領導班子評審,評選出10名“每月之星”候選名單。每月分隊總得分后三的隊員由指導員對個人進行警示談話,中隊季度總得分后六名的隊員,年度考核不得評為良好及以上,中隊年度總得分后四名的隊員給予辭退。
2、候選名單公示
次月的'1-2日向全體隊員公示上月“每月之星”、“季度之星”候選名單。公示期內,全體隊員可就候選人是否合適當選“每月之星”、“季度之星”、“年度之星”可向辦公室部提出質疑,辦公室將予以核實,并根據實情作出處理。
3、公布名單
公示結束后中隊公布最終當選“每月之星”、 “季度之星”和“年度之星”的名單,并將當選的結果名單報鎮黨建辦審核通過后送財政辦發放獎勵獎金。
十、獎勵方案
(一)每月之星
1、“月度之星”稱號的隊員,可獲得500元獎金的獎勵。
2、“季度之星”稱號的隊員,可獲得800元獎金的獎勵。
3、“年度之星”稱號的隊員,可獲得1500元獎金的獎勵。
4、獲得年度之星的隊員,可作為年底評優考核的重要依據。
十一、其他要求
1、各分隊要嚴格考核、切實把關。認真組織本分隊“每月之星”、“季度之星”、“ 年度之星”的評比推薦工作,務必把真正的優秀隊員評選出來。
2、各分隊要利用好周會,組織隊員做好每月自我總結,肯定成績,找出差距,改正不足,形成一個創先進,爭上游的良好氛圍。
十二、評比預算
機場安檢每月之星方案4
為大力營造“比學習、比能力、比服務、比業績”的良好氛圍,切實加強機關干部作風建設,努力建設“節約型、服務型、高效率”政府,有效激發機關干部干事創業的.創造性、主動性、積極性,在打贏疫情防控、脫貧小康、經濟發展、民生保障、平安穩定、黨的建設六大勝仗中建功立業,經鎮黨委、政府研究,決定在鎮機關干部職工中開展“每月之星”評比活動,具體方案如下:
一、評選對象
鎮機關全體干部職工(黨政領導班子成員除外)。
二、評選名額
鎮機關每月評選“每月之星”3名,其中“擔當有為星”1名(中層干部,包含線組長、站、所、辦、隊、中心正副職),“愛崗敬業星”2名(其中辦村干部1名,非辦村干部1名)。
三、評選標準
(一)“擔當有為星”:工作勤奮,敢于擔當;
出勤簽到、日志周志、學習強國、個人形象等方面表現好;
在疫情防控、脫貧小康、經濟發展、民生保障、平安穩定、黨的建設等六大勝仗中表率作用強,群眾認可度較高;
紀律作風優良,注重廉潔自律。
(二)“愛崗敬業星”:工作業務熟悉,責任心強;
肯吃苦,講奉獻,守紀律;
出勤簽到、日志周志、學習強國、個人形象等方面表現好;
懂農業、愛農村、愛農民表現突出;
在“三服務”等中心工作中表率作用強,群眾滿意度較高。
當月受到通報批評及問責追究的一律取消評選資格。
四、評選方法
1、線辦推薦。各線辦根據評選條件擇優推薦初步候選人2名(“擔當有為星”候選人1名,“愛崗敬業星”候選人1名),提交當月實績材料(300字左右),于每月月底前2天交黨政辦湯吉安處。
2、資格初審。由鎮紀委、黨政辦、綜治辦、督查室對各線辦推薦人選進行資格初審,確定評選候選人名單。
3、討論決定。由各線負責人在班子擴大會上介紹候選人工作實績、推薦理由,班子擴大會成員根據平時掌握情況和介紹情況投票表決,按票數從高到低確定本月“每月之星”。確定的名單在機關內公示3天,接受干部群眾監督。公示期間發現有不符合標準的,經調查核實,取消資格。
五、結果運用
被評為“每月之星”的機關干部,由鎮黨委發文通報表揚,頒發榮譽證書一個,獎勵現金600元,在鎮機關宣傳欄宣傳1個月。累計三次被評為“每月之星”的可直接評選為年度“先進個人”,累計四次被評為“每月之星”的可直接推薦為年度考核“優秀”等次。
六、加強領導
成立XX鎮“每月之星”評選工作領導小組,由XX任顧問,XX鎮長任組長,XX、XX任副組長,其他班子成員為成員。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由XX任辦公室主任,負責評選活動日常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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