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兒園留守兒童工作方案(通用7篇)
具有強導向性是工作方案的特點之一。在公司將要做一個項目的時候,我們就要有針對性的做幾份工作方案,那么你會寫工作方案嗎?以下是小編精心整理的幼兒園留守兒童工作方案(通用7篇),供大家參考借鑒,希望可以幫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幼兒園留守兒童工作方案1
為進一步健全關愛留守兒童機構,切實改善農村留守兒童生存發展狀況,著力解決留守兒童面臨的突出問題,讓更多的留守兒童能夠學有所教、困有所幫、安全有護,健康有保,結合本鄉實際,特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指導思想
堅持以人為本,積極探索關愛留守兒童的具體途徑和工作機制,逐步建立農村留守兒童健康發展的教育、監護、安全和服務體系,共同呵護留守兒童健康成長、快樂生活,促進和諧羅河建設。
二、工作對象與主要目標
(一)工作對象
全鎮范圍內父母雙方或一方外出務工半年以上,其與父母一方或與其他親屬生活的16周歲以下少年兒童。
(二)主要目標
積極構建黨委、政府主導、組織協調各部門共同參與的留守兒童關愛幫扶工作新格局。
1.建立農村留守兒童檔案。全鎮幼兒園、中小學留守兒童建檔率達100%,農村散居留守兒童建檔率達90%以上。
2.深入開展調查研究,及時掌握留守兒童特別是特殊困難的留守兒童狀況和需求,建立兒童動態監測檔案。
3.在留守兒童集中的各中小學建立兒童活動場所、圖書室、運動場所等關愛服務陣地,探索建立學校、家庭、村(居)相銜接的關愛服務網絡。根據兒童特點,組織開展可持續的關愛服務。針對特殊困境留守兒童需求,開展救助幫扶、實施營養改善等關愛服務項目。
4.加強對留守兒童家長及委托監護人的家庭教育指導服務,建立健全家長學校等家庭教育指導服務機構,采取措施,教育引導外出務工的家長和監護人承擔好教養子女的責任和義務,提升科學教養的能力和水平。
5.建立以鎮綜治辦為牽頭單位的法律保護網絡,積極開僻法律援助“綠色通道”,加強有關兒童權益保護和家長責任及義務的法律宣傳教育工作,為留守兒童提供維權服務。
三、主要措施
(一)建立留守兒童檔案
建立每個留守兒童的專門檔案。其基本內容:學生的基本情況、家長姓名、家庭詳細地址、聯系電話、監護人姓名及其關系、父母務工情況等。
(二)開展“三個優先”真情關愛活動
1.學習上優先輔導。各學校要從學習方面對留守兒童逐一進行分類、分組,落實到每一位任課教師。由任課教師具體分析學生的學業情況,制定學習幫扶計劃,明確幫扶時間、內容和階段性效果。每個留守兒童由老師牽頭確立一名學習幫手,教師要對結對幫扶效果進行定期檢查,建立進步檔案。
2.生活上優先照顧。學校對留守兒童要多看一眼、多問一聲、多幫一把,使學生開心、家長放心。食堂要注意營養搭配均衡,有益身體發育。留守兒童患病時,要及時診治、悉心照料。要指導寄宿學生學會生活自理,養成文明健康的生活習慣。
3.活動上優先安排。各有關單位要高度重視并認真組織留守兒童參加集體活動,或根據特點單獨開展一些活動,既使其愉悅身心,又培養獨立生活能力。一是重點開展對貧困留守兒童的黨員幫扶活動,通過動員社會力量、募集助學資金,幫助貧困留守兒童解決“上學難”問題。著力搭建親情溝通橋梁,組建親情微信群,每周四下午4點至5點,專供留守兒童與遠方的親人進行視頻與語音對話,讓外出家長能與孩子及時溝通和交流,幫助留守兒童及時得到親情關懷。同時,聯合開展留守兒童周邊環境凈化行動,對網吧、游戲廳、校園周邊車輛等進行綜合整治,為留守兒童健康成長創造良好的社會環境。二是打造留守兒童之家,桌子、椅子、圖書、籃球、排球、跳繩、跳棋、象棋、乒乓球、羽毛球等文體用品配備齊全,為留守兒童在放學后提供一個閱讀、交流、娛樂的空間平臺,讓他們放學不孤單,每一位留守兒童都能健康、快樂地成長,處處感受到學校大家庭的溫暖,努力營造留守兒童健康成長的良好氛圍。三是建立留守兒童監護人的教育指導機制,留守兒童較多的村(居)要宣傳普及家教知識,教育留守兒童家長及其臨時監護人切實承擔起教養孩子的責任和義務。要在留守兒童家長中廣泛開展“爭做合格家長”,“培養合格人才”的家教實踐活動,優化養育和監護行為。要利用節假日、農忙時節,組織召開返鄉家長會,引導留守兒童家長樹立正確的教子觀,掌握科學的家教知識。有條件的學校可以通過家庭教育網站,為留守兒童家長及臨時監護人提供家庭教育輔導和咨詢服務。
四、工作要求
(一)成立組織機構
為使我鎮關愛留守兒童工作順利開展,成立由鎮黨委書記許利華同志為組長,鎮長侯福祥為常務副組長,主任科員汪鵬亞為副組長,吳瓊、熊新明、張新彪、桂先琴為成員的工作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由汪鵬亞同志兼任辦公室主任,負責具體日常事務。
(二)明確職責分工
1.鎮綜治辦:將關愛農村留守兒童工作納入社會管理綜合治理工作的重要考核內容。協調有關部門依法打擊侵害農村留守兒童的違法犯罪活動,維護農村留守兒童的合法權益。
負責視頻聊天室、活動室、圖書室等設備的添置。
2.羅河中心學校、中學:將留守兒童管理教育工作作為學校的重點管理內容。一是積極做好《義務教育法》貫徹落實工作,確保農村學前留守兒童入園需求;二是建立和完善各中小學住宿和用餐制度,確保安全、衛生,為留守兒童健康成長創造良好條件;三是建立留守兒童管理教育責任制、結對幫扶、溝通交流、寄宿優先等服務制度,設立心理輔導員,開設心理健康輔導課,保證農村留守兒童學校管理教育工作順利開展;四是利用節日和假期,召開農村留守兒童監護人會議,共同研究留守學生的教育管理問題。
負責提供視頻聊天室、談心室、活動室、圖書室場地,開設心理健康輔導課等素質教育課堂,設立心里輔導員;學校要有專職老師分管留守兒童工作,對留守兒童實行一人一檔登記造冊管理,對家長的微信、務工地進行摸底,做到要有活動安排、活動計劃及年終工作總結。
3.鎮婦聯:配合有關部門做好留守兒童社會宣傳工作,努力營造留守兒童健康成長的良好社會環境。一是做好留守兒童之家指導中心建設;二是切實開展好貧困家庭留守兒童的結對幫扶活動,精心組織關愛農村留守兒童的各項特色活動。
負責留守兒童工作的宣傳,牌子、管理制度上墻,宣傳圖窗欄的制定。
4.鎮團委、工會:積極開展“大手拉小手關愛留守兒童”活動,號召青年志愿者積極開展形式多樣、內富豐富的關愛留守兒童為主題的幫扶和教育活動,營造良好的社會氛圍,實施“希望工程”等助學行動,保障貧困留守兒童的就學權利。
5.鎮、村掛點干部:與在校教師實行留守兒童“代理家長”制,每月對所掛點留守兒童進行回訪,對特殊困難的兒童實行救助制。
(三)完善工作機制
要加強關愛農村留守兒童工作的規范化、制度化建設,建立健全活動室管理制度,不斷總結實施過程中的典型經驗和成功做法,積極加以宣傳和推廣,以更好地指導來推動項目的實施工作,為培養和造就更多的社會主義建設人才做出應有的貢獻。
幼兒園留守兒童工作方案2
一、指導思想
堅持科學發展觀,樹立“以人為本”的科學理念,營造全社會關愛留守兒童的良好氛圍,切實解決留守兒童在學習、生活等方面存在的困難和生理、心理方面存在的問題,凈化成長環境,為建設社會主義培養德、智、體、美、勞全面發展的社會主義接班人和建設者。
二、工作目標
認真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義務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未成年人保護法》等法律法規,以及中央、省、市關于加強和創新社會管理的工作部署,把做好留守兒童教育管理和安全保護工作作為建設和諧社會的重要切入點和著力點,把關愛保護留守兒童作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設及有關創建活動的重要內容,納入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設測評體系,創新管理,扎實工作,為我鎮農村留守兒童健康成長創造良好的社會環境。通過努力,在全鄉范圍內建立起全方位、綜合性、制度化的留守兒童關愛保護工作體系,使留守兒童普遍能接受到良好的教育,身心健康得到全面發展,合法權益得到切實保障,成長環境有較大的改善。積極開展農村留守兒童家長及監護人培訓工作等,努力實現留守兒童“學業有教、監護有人、生活有助、健康有保、安全有護、活動有地”的工作目標。
三、工作措施
(一)構建關愛農村留守兒童工作網絡
健全以留守兒童親屬為主體的監護網絡,督促監護人履行法律責任;建立以基層黨政組織為主體的行政村管護網絡,健全工作機制;建立以教職員工為主體的學校幫護網絡,加強學校、監護人與社會的密切配合,建立完善與監護人的溝通聯系制度;建立以群團組織和志愿者為主體的社會關護網絡,在思想、生活上給予關心,扶助家庭貧困的留守兒童;建立以政法部門為主體的法律保護網絡,切實維護留守兒童的合法權益,預防未成年人犯罪,打擊侵害未成年人的犯罪行為。
(二)建立學校教育和管理留守兒童的機制
首先,各中小學校要對在園在校留守兒童進行調查摸底。做到清楚留守兒童的姓名、性別、年齡,清楚留守兒童的性格特點、興趣愛好,清楚留守兒童病史狀況,清楚留守兒童父母的務工地點和聯系方式,清楚留守兒童的監護人姓名、地址、聯系方式。通過摸底調查,學校要將調查信息分類整理建檔,同時將調查統計表匯總報鎮政府備案;其次,對留守兒童實行三個優先。學習上優先輔導,生活上優先照顧,活動上優先安排;第三,要多渠道與留守兒童溝通。開展談心活動,增進學校和家長的溝通聯系,要加大財政投入,廣泛吸納社會資金。
。ㄈ┙⒘羰貎和O護人的教育指導機制
各村(居)委會要對留守兒童進行調查摸底。留守兒童較多的村要宣傳普及家教知識,教育留守兒童家長及其監護人切實承擔起教養孩子的責任和義務。要在留守兒童家長中廣泛開展“爭做合格家長,培養合格人才”的家教實踐活動,優化養育和監護行為。要利用節假日、農忙時節,組織召開返鄉家長會,引導留守兒童家長樹立正確的教子觀,掌握科學的家教知識。
(四)營造留守兒童健康成長的社會環境
1.集中整治中小學校周邊環境。有關部門要加大對中小學周邊環境的監督、管理和查處力度,關閉中小學校園200米以內的網吧或電子游戲廳等經營場所。禁止未成年人進入營業性網吧,堅決打擊利欲熏心、屢教不改和觸犯法律的網吧或電子游戲廳的經營者。
2.建立留守兒童利益維護平臺。鎮里要暢通法律援助渠道,依托現有的司法和婦聯法律援助渠道,為有需要的留守兒童提供及時有效的法律援助。
3.加強“五老”隊伍建設。要充分發揮好老干部、老戰士、老專家、老教師、老模范的特殊作用,配合有關部門加強對網吧、游戲廳的監督工作。引導留守兒童遠離不良嗜好、不法場所、不軌人群,人格上做到自尊,生活中學會自立,獨處時能夠自律,成長中力求自強,防范不良行為,快樂健康成長。
。ㄎ澹┙⒘羰貎和⻊諜C制
1.開展關愛留守兒童的社會幫扶活動。要廣泛發動社會力量,積極開展針對留守兒童的各種幫扶活動。在農村,由村支部負責組織鎮村學校的教師、婦代會主任、退休老同志、共青團員等擔當“代理家長”、義務輔導員;邀請“五老”當好校外義務輔導員,積極開展對留守兒童思想道德品質培養和成長教育的“大手牽小手”活動;充分發揮共青團員和青年志愿者隊伍的骨干作用,開展“心手相連”結對幫扶活動;做好關愛和服務工作,使每一名遠離父母的留守兒童都能“心有人愛、身有人護、難有人幫”。幫助留守兒童及其家庭樹立信心,克服困難。
2.搭建留守兒童活動和交流的新平臺。在鎮、村組盡可能建立“留守兒童之家”、“留守兒童活動室”等,為留守兒童提供課外活動的場所。
3.實行農村勞動力異地轉移與就地轉移相結合。既要積極引導農民進城務工,又要大力發展鄉鎮企業,擴大農村勞動力在當地轉移就業。要引導農村勞動力打工不離鄉、進廠不進城,減輕城市膨脹壓力,做到務工增收與子女教育兩不誤。
四、工作要求
。ㄒ唬┘訌婎I導,落實責任。留守兒童關愛保護工作是一項社會系統工程,需要調動各方優勢,資源共享、協調配合、齊抓共管、共同推進。鎮里成立由鎮長任組長、分管領導任副組長及相關部門單位負責人為成員的關愛留守兒童工作領導小組,組織協調全鄉留守兒童管理和安全保護工作。
。ǘ┓止f作,做好服務。中小學負責對留守兒童的教育管理,及時做好留守兒童的心理輔導工作;建立和完善家長學校,加強對家長和臨時監護人的培訓,及時交流溝通留守兒童學習、生活、思想情況,提高家長和監護人的育人水平;加大農村寄宿制學校的建設力度,改善辦學條件,優化育人環境。鎮衛生院及村衛生室做好留守兒童的衛生保健工作;開展兒童行為和心理健康咨詢,宣傳疾病預防知識;指導嬰兒家長合理喂養、科學喂養,促進留守兒童健康成長。人口計生部門負責優育知識宣傳普及工作,關愛實行計劃生育家庭留守兒童,促其健康成長。共青團負責組織共青團員和青年志愿者開展幫扶留守兒童工作,聯合司法部門加大普法宣傳力度,切實維護留守兒童合法權益。婦聯負責組織廣大社會愛心人士擔任留守兒童的“愛心家長”,開展多種形式的幫扶和關愛行動。關工委負責組織“五老”隊伍開展對留守兒童的幫扶工作;協助公安、文化等部門凈化網吧、游戲廳等經營場所。各部門、各單位要結合各自工作職能,明確工作重點,齊心協力,密切配合,切實做好關愛留守兒童工作。
。ㄈ┲贫ǚ桨,加強考核。全鎮關愛留守兒童工作由鎮政府統一組織協調,負責制定全鎮工作計劃,有督促,有檢查,突出重點,爭取每年取得新進展,并將留守兒童關愛保護工作納入綜治考評內容。各村(居)委會和有關部門單位要結合實際,認真制定加強留守兒童關愛保護工作的具體實施方案,明確職責,落實任務,確保各項工作任務落實到位。
幼兒園留守兒童工作方案3
一、指導思想
以科學發展觀為統領,認真貫徹落實全縣關心關愛留守兒童工作要求,全面保障留守兒童接受教育權利,切實幫助他們解決學習、生活和心理上的各種困難和問題,努力營造全社會關心關愛留守兒童的良好氛圍,幫助他們勤奮學習、快樂生活、全面發展,引導他們健康成長,逆境成才,服務我鎮經濟社會健康和諧發展。
二、工作目標
。ㄒ唬┛傮w目標
形成“黨政主導、部門聯動、家庭配合、社會參與”的農村留守兒童培養關愛機制,確保全鎮留守兒童“學業有教、監護有人、生活有助、健康有保、安全有護”,讓每一個農村留守兒童健康幸福成長。
科學促進農村留守兒童營養健康。實施“吃熱飯、喝開水”工程,免費為農村留守兒童提供飲用奶,改善農村留守兒童健康狀況。
有效改善農村留守兒童親情缺失問題。實施“情感聯線”、“愛心牽手”和“社會共育”等活動,使農村留守兒童深切感受到社會的關愛,享有家的歸屬感,從而有效地促進其快樂健康成長。
三、工作措施
。ㄒ唬⿲嵤稗r村留守兒童部門聯動教育計劃”
1.推行一項工作制度。鎮教管中心、瓦室派出所、民政辦、瓦室衛生院、婦聯、共青團、關工委等辦所建立關愛農村留守兒童教育工作定期聯席會議制度,及時匯總工作情況,找準工作問題,落實工作措施,提高工作實效。
2.構建五大聯動網絡。建立以留守兒童親屬為主體,督促臨時監護人履行法律責任的監護網絡;建立以學校教師為主體,實施農村留守兒童思想、生活、心理、情感教育的學校教育網絡;建立民政、婦聯、團委和志愿者為主體,保障農村貧困留守兒童獲得應有的社會扶助網絡;建立以司法、派出所、工商所為主體,凈化校園周邊環境,加強對農村留守兒童的管理與保護,維護兒童合法權益的法律保護網絡;建立以衛生院為主體,加強對農村留守兒童的醫療保健和資助康護網絡。
3.開展四大維權行動。一是開展維權宣傳行動。認真貫徹落實《巴中市未成年人保護條例》,廣泛開展農村留守兒童權益維護宣傳,建立農村留守兒童維權中心,開展農村留守兒童維權熱線電話;二是開展就學普查行動。完善農村留守兒童的就學狀況動態監測機制,加大義務教育執法檢查力度,確保農村留守兒童不因家庭經濟困難、學習困難等原因失學,消除農村留守兒童的輟學現象;三是開展校園安全行動。建立健全農村中小學校園安保隊、校園民警、保衛干部、保安人員、護校隊“五位一體”的校園安全新型警務體制,預防和制止侵害農村留守兒童權益的惡性案件發生;四是開展環境凈化行動。加強校園周邊網吧、歌舞廳等場所的整治和監管,校園周邊200米以內不得有網吧,堅決打擊利欲熏心、屢教不改和觸犯法律的網吧和電子游戲廳的經營者,凈化農村留守兒童成長環境。
。ǘ⿲嵤稗r村留守兒童學校教育管理計劃”
1.建立農村留守兒童檔案登記制度。各學校要組織專人對留守兒童進行摸底調查,鎮教育管理中心要對學齡前留守兒童進行摸底建檔,清楚留守兒童的姓名、性別、年齡、性格、愛好、病史;清楚留守兒童父母的務工地點和聯系方式以及臨時監護人的姓名、地址、聯系方式。留守兒童檔案及調查統計表做到學校管理人員人手一冊,同時上報鎮政府社事辦備案。各班級、班主任和任課教師做到心中有數,工作任務明確,深入分析問題,著手研究對策,切實解決留守兒童生活、學習、思想等方面的困難。
2.建立農村留守兒童結對幫扶制度。采用“一幫一”、“一幫多”的結對方式,組織村社干部、鎮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擔任留守兒童“愛心家長”, 并贈送愛心書包、宣傳掛圖給所牽手留守兒童。鎮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和村社干部要深入了解所牽手留守兒童的學習、生活情況,在農忙等特殊時節對困難留守兒童家庭進行幫扶,使留守兒童真正感受到社會對他們的關愛。
3.建立農村留守兒童普惠資助制度。嚴格按照縣上要求在全面免除義務教育階段農村留守兒童的學雜費、課本費的基礎上,對貧困家庭寄宿留守兒童給予生活補助,并逐步提高補助標準。
4.建立農村留守兒童愛心活動制度。根據每個孩子的特點給留守兒童特殊關愛,開展“愛心牽手”、“愛心節日”、“快樂生日”等系列活動,讓每個留守兒童有家的歸屬感。
5.建立“代理家長”、“監護人”家教培訓制度。強化家長學校的規范化建設,各學校要積極配合相關單位每年組織專家免費對留守兒童監護人進行培訓,全面提升家庭教育水平。
。ㄈ⿲嵤稗r村中小學校標準化建設計劃”
1.加快農村標準化寄宿制學校建設。積極支持、配合農村寄宿制學校建設,幫助學校協調、解決建設中遇到的困難和問題,確保全鎮寄宿制學校建設順利完成。建立農村留守兒童的就學機制,確保農村適齡“留守兒童”入學率達100%,解決留守兒童父母的后顧之憂。
2.全面實施農村幼兒園建設。加大幼兒園建設投入,逐步建立以公辦幼兒園為主體的農村幼兒園辦園體制,努力形成公益公平、普及普惠的農村學前教育服務體系,切實解決好農村學前留守兒童“入園難”的問題。
。ㄋ模⿲嵤稗r村留守兒童培養模式創新計劃”
1.開展“五類”項目實驗。充分發揮中小學在農村留守兒童教育管理中的主導作用,針對留守兒童普遍存在的“營養問題、安全問題、學習問題、品行問題、心理問題”五大內容,建立農村留守兒童個人成長檔案,有針對性地開展農村留守兒童培養的課題實驗研究,深入探索以思想政治、人格品質、心理情感、行為養成和體質健康為重點的農村留守兒童培養策略,促進留守兒童健康成長。
2.開展“六項”主題活動。構建“享受同一片藍天”的關愛體系,走進兒童的心靈世界,了解孩子的精神需求,引導激勵農村留守兒童勤奮學習、快樂生活、全面發展、健康成長。著力開展好“六項”主題活動:開展“爭做合格小公民”為主題的班隊活動;開展“留守兒童之星”的評選活動;開展“知心姐姐”心理健康引導活動;開展“給父母的一封信”活動;開展建設“留守兒童溫馨家園”活動;依托“三支隊伍”(“五老”隊伍、巾幗志愿者、青年志愿者),開展“心連心”活動。
。ㄎ澹⿲嵤稗r村留守兒童情感聯線計劃”
加快農村學校教育信息網絡設施建設,各學校要認真按照縣上要求建立“心理咨詢室”和安裝“親情電話”。著力指導留守兒童家庭協調好打工掙錢和照顧孩子兩者之間的關系。強化監護意識,家長外出應選擇責任心強、有保護能力和精力的臨時監護人,并應履行相應的委托手續。留守兒童的家長要保證交流溝通途徑暢通,通過電話、書信經常與孩子聯系,經常與學校老師及臨時監護人取得聯系,掌握孩子的動態,加強對孩子的教育。具體實施“七個一”工作機制:每班成立一個留守兒童互助小組;每期購置學習用品一套;“代理家長”每周至少與“留守兒童”談心一次;每月與“留守兒童”父母通電話或視頻聊天一次;學校教師每學期對留守兒童家訪一次;學校每月對“留守兒童”進行一次集中的心理輔導活動;要求留守兒童每月給家長寫一封信。
。⿲嵤稗r村留守兒童健康促進計劃”
各學校按規定配齊心理健康教師和寄宿制生活管理、衛生保健人員,積極開展留守兒童心理情感輔導,開設“心理咨詢室”、“心理咨詢中心”,農村中小學每學期至少要開設7課時心理健康課,加強對留守兒童的心理輔導。到20xx年底,全鎮農村學校健康教育課開設率達到100%,留守兒童心理健康水平普遍提高。開展農村留守兒童營養指導、生長發育監測、計劃免疫、兒童常見病診斷等基本衛生保健服務;實施“吃熱飯、喝開水”工程;繼續免費為農村留守兒童提供飲用奶,改善農村留守兒童健康狀況;加快農村中小學食堂建設和管理,到20xx年底全鎮中小學食堂要基本達標,安全飲用水達到100%。
四、工作要求
。ㄒ唬┘訌婎I導,落實責任。成立關愛留守兒童工作領導小組,由鎮黨委書記任組長;鎮黨委副書記、鎮長,鎮分管教育工作領導任副組長;鎮教管中心、財政所、社保辦、婦聯、關工委、共青團、文化廣播中心、瓦室派出所、瓦室衛生院、瓦室司法所的負責人為成員,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鎮教管中心,由鎮教管中心主任兼任辦公室主任,負責日常工作。各相關辦所要高度重視、密切配合,建立相應的工作機構,制定工作方案,將任務分解到人,落實相關責任,專人負責,抓好落實。職能單位要整體聯動,各司其職、各負其責、密切配合,形成培養照顧農村留守兒童的整體聯動機制。鎮教育管理中心要將留守兒童教育培養工作納入素質教育和義務教育均衡發展整體規劃,保證留守兒童的權利,特別是要抓好廣大農村中小學校的建設管理,發揮學校對留守兒童教育管護中的主導作用,不斷提高留守兒童的細想素質和文化水平。共青團要發揮基層團組織和少先隊的作用,開展豐富多彩的活動,加強對留守兒童的'思想政治教育,引領他們樹立遠大的理想;要配合有關部門招募和培訓志愿者,積極開展各種活動,為廣大留守兒童多提供一些對外交流、社會交往、走進城市的機會。鎮婦聯要在全系統開展留守兒童的關愛維權行動,促進留守兒童健康成長;各村、社區婦委會要對本轄區留守兒童建冊立卡,做到家底清、情況明,把對留守兒童的關愛工作作為婦委會的主要工作。鎮財政所要為留守兒童關愛工作提供必要的經費支持。鎮衛生院要定期了解留守兒童健康狀況,提供必要的疾病防治和健康咨詢。派出所要將加強農村留守兒童安全防范納入農村新型警務工作范疇,有效預防侵害農村留守兒童案件發生。鎮文化廣播中心要凈化文化市場,規范網吧的經營管理,嚴禁網吧容納未成年人。鎮關工委也要發揮優勢,切實做好相關工作。司法、農辦、人力社保、民政等辦所也要履行好職責,配合做好相關工作。總之,各辦所和單位要擰成一股繩,共同為農村留守兒童營造良好的成長環境。
(二)加強宣傳,營造氛圍。要采取多種形式開展貫徹落實縣、鎮保障和改善民生文件精神的宣傳工作,宣傳關愛農村留守兒童的重大舉措、先進經驗和先進典型,在全社會形成良好的輿論氛圍。
(三)加強督查,穩步推進。鎮政府將定期和不定期對各辦所、各學校關愛留守兒童工作進行督查,匯總情況,建立健全農村留守兒童成長的動態監督機制,確保關愛農村留守兒童工作的穩步推進。
(四)加強考核,實施獎懲。鎮黨委、鎮政府將把村社干部關愛留守兒童的實施情況納入各村(社區)年度綜合目標考核,實施倒扣分制。對完成任務較差的和推進工作不力的,將予以通報批評,對先進典型將進行表彰。
幼兒園留守兒童工作方案4
一、目標任務
按照縣政府、政府決策部署,以促進未成年人健康成長為出發點和落腳點,認真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未成年人保護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義務教育法》等法律法規,強化家庭監護主體責任,積極構建農村留守兒童關愛保護體系。健全完善農村留守兒童關愛保護工作體系,使農村留守兒童普遍接受良好教育,身心健康得到全面發展,合法權益得到有力保障,成長環境有較大改善,努力實現農村留守兒童“政府履職、家庭盡責,社會參與、監護有人、生活保障、全民關愛”的工作目標。
二、工作措施
(一)高度重視,健全農村留守兒童關愛保護工作機制。
認真貫徹落實中央、省、州關于留守兒童關愛保護文件要求,把留守兒童關愛保護工作擺上重要議事日程,積極向政府分管領導匯報農村留守兒童關愛保護工作,統籌研究工作中遇到的問題。建立局領導牽頭、相關股(室)和鎮(街)社會事務辦參加的農村留守兒童關愛保護工作協調機制;按照局屬各科室積極參加、各司其職,鎮(街)及村(居)相互支持、相互配合的工作格局,齊心協力抓好留守兒童工作。通過組織召開局黨組聯席會議、召開留守兒童關愛保護工作會、制定留守兒童關愛保護工作方案等方式,加強對農村留守兒童關愛保護工作的組織領導,給予農村留守兒童更多親情關愛。
。ǘ⿵娀麄饕龑В纬赊r村留守兒童關愛保護氛圍。
采取多種形式積極宣傳黨和政府關愛保護留守兒童這項民生工程,宣傳關愛保護留守兒童的感人事跡,激發全社會重視和關愛保護留守兒童的熱情。一是借助媒體宣傳。充分利用報刊、電視、廣播、互聯網等媒體,通過工作簡報、宣傳手冊、專題講座、手機短信、公開信等多種形式,宣傳民生工程的內容意義、進展情況、社會反響、典型案例等,擴大關愛工作的社會影響力。二是利用活動宣傳。會同相關部門廣泛組織廣場咨詢、知識競賽、編排兒童劇巡回演出等活動宣傳關愛留保護守兒童工作。各鎮(街)要利用社會宣傳欄、村務公開欄、標語、宣傳單等形式或組織留守兒童成立宣傳小分隊,面向村(居)、學校等廣泛宣傳關愛保護留守兒童民生工程。通過“致留守兒童家長、留守兒童一封信”、群發手機短信,組織文藝演出、總結表彰等形式,使外出的家長更加明確自己的責任和義務,促使家長更好地履行監管責任,激勵留守兒童奮發上進、自強不息。
。ㄈ┒ㄆ诿着挪,精準掌握農村留守兒童的情況和數量。
指導各鎮(街)建立和完善人頭檔案,確定專人結對幫扶,加強溝通、監管,進行重點保護,并及時將相關數據表格和花名冊等報送民政局。各鎮(街)社會事務辦和村(居)定期摸底排查,堅持每一個季度的最后一個月開展一次農村留守兒童排查核實工作,更新一次數據,確保不留死角,不漏一人,及時更新數據,形成詳實完備、動態更新的農村留守兒童信息庫,為細化完善關愛保護政策措施和引導社會力量實行精準關愛保護提供基礎數據支持。
。ㄋ模┞鋵崱八膫”責任,確保農村留守兒童關愛保護工作健康有序開展。
1.履行好牽頭組織的職責。各鎮(街)社會事務辦要主動向單位領導請示匯報,征得單位領導的理解和支持,爭取必要的關愛保護工作經費,切實把農村留守兒童關愛保護工作納入各鎮(街)脫貧攻堅和全面小康建設大局中來,落實鎮(街)屬地責任,結合實際細化農村留守兒童關愛保護工作方案,構建關愛保護工作體系。民政部門是留守兒童工作的牽頭單位,必須首當其責,發揮好牽頭組織的作用,定期研究,提出工作意見,當好政府的參謀助手。
2.主動做好統籌協調工作。民政局要配合派出所、鎮(街)、村(居)建立強制報告信息和應急處置情況共享機制,及時掌握農村留守兒童信息,共同做好家庭監護情況調查評估、救助幫扶、監護干預等工作。加強與工會、共青團、婦聯等群團組織和中小學校的溝通協作和資源整合,實現家庭、學校、社區、社會關愛的統籌、協調、可持續的聯動。通過政府購買服務、引導志愿者服務等方式,支持和引導社會工作專業服務機構、公益慈善類社會組織、志愿服務組織,深入社區、學校和家庭開展農村留守兒童關愛服務。會同相關部門深入解讀宣傳《實施方案》精神,及時總結推廣成熟工作經驗。
3.發揮好督促指導作用。民政局要通過政策培訓、技術支持等方式,指導鎮(街)、村(居)做好摸底排查、定期走訪、重點核查、家庭監護監督等工作。指導鎮(街)、村(居)、社會工作服務機構、救助管理機構、福利機構切實履行強制報告義務,并協助公安部門做好調查和應急處置工作。主動會同相關部門,對有關部門、鎮(街)、村(居)的責任落實、協作配合、實際成效等情況定期或不定期進行督促檢查和評估考核,及時掌握和通報工作進展情況。
4.落實好兜底保障的職責。充分發揮民政部門在社會福利、社會救助、社區建設和公益慈善方面的作用,鎮(街)、村(居)要定期走訪、主動發現處于生活困境的農村留守兒童、特困人群,及時將符合條件的農村留守兒童及其家庭納入最低生活保障、臨時救助、醫療救助等政策保障范圍或協調公益慈善力量提供關愛幫扶,幫助農村留守兒童及其家庭解決實際生活困難。救助管理站要及時接收公安部門護送來的無人監護或遭受監護侵害的農村留守兒童,做好臨時監護照料工作。依法開展家庭監護干預工作,運用法律手段保護遭受監護侵害的農村留守兒童合法權益,確保其得到妥善照料監護。
(五)落實政策,保障農村留守兒童基本生活權益。
充分發揮民政部門在社會福利、社會救助、社區建設和公益慈善方面的作用,及時將符合條件的農村留守兒童納入孤兒基本生活保障、殘疾人補貼范圍,把符合條件的農村留守兒童家庭納入最低生活保障、臨時救助、醫療救助等范圍;協調公益慈善力量提供關愛幫扶,幫助農村留守兒童及其家庭解決實際生活困難,推動農村留守兒童關愛保護政策落地生根,開花結果;爭取項目支持建立兒童救助中心(救助站)、創造條件推動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護中心轉型升級為未成年人(留守兒童)保護中心;通過政府購買服務,綜合運用社會工作等方法,對農村留守兒童進行教育輔導、思想引導、心理疏導,臨界預防,社交指導,安全教育等精準服務。
三、工作要求
1.提高認識,顧全大局。留守兒童是不具有或不完全具有民事行為能力的特殊群體,由于與父母長期分離,導致不少農村留守兒童缺少精神引導、道德管教、親情關愛和有效監護,出現心理健康問題甚至極端行為,有些受到意外傷害甚至不法侵害。在未來較長時期內,我們仍將面臨農村勞動力外出、部分兒童不得不在家留守的實際情況,兒童留守現象仍將在相當長時期存在。因此,做好農村留守兒童關愛保護工作,不僅關系到未成年人健康成長,關系到家庭幸福與社會和諧,而且關系到脫貧攻堅和全面建成小康社會大局。
2.健全機制,真抓實干。要建立農村留守兒童檔案制度和統計季報、年報制度,建立健全監測機制、應急處置和監護網絡。要定期統計更新留守兒童家庭基本情況和留守情況,實行動態管理,確保每名留守兒童納入關愛服務范圍。
3.創新載體,提高實效。要結合各自工作實際,緊緊圍繞農村留守兒童關愛服務這個大主題,通過豐富多彩,寓教于樂的主題實踐活動,強化關愛保護效果,把農村留守兒童關愛服務真正落到實處。
幼兒園留守兒童工作方案5
一、總體要求
留守兒童是指父母雙方外出務工或一方外出務工另一方無監護能力、不滿十六周歲的未成年人。無監護能力是指留守在家的父親或母親因重病、重殘等原因喪失監護能力。做好農村留守兒童關愛保護工作,是各級政府的重要職責,也是家庭和全社會的共同責任。各鄉鎮、各有關部門要充分認識加強農村留守兒童關愛保護工作的重要性和緊迫性,增強責任感和使命感,加大工作力度,采取有效措施,確保農村留守兒童得到妥善監護照料和更好關愛保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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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斷健全法律法規和制度機制,堅持問題導向,強化家庭監護主體責任,逐步減少兒童留守現象,確保農村留守兒童安全、健康、受教育等權益得到有效保障。
(二)基本原則
堅持家庭盡責。按照兒童利益最大化原則,落實家庭監護主體責任,監護人要依法盡責,在家庭發展中首先考慮兒童利益;加強對家庭監護和委托監護的督促指導,確保農村留守兒童得到妥善監護照料、親情關愛和家庭溫暖。
堅持政府主導。把農村留守兒童關愛保護工作作為政府重要工作內容,落實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屬地責任,強化民政等有關部門的監督指導責任,健全農村留守兒童關愛服務體系和救助保護機制,切實保障農村留守兒童合法權益。
堅持全民關愛。充分發揮村(居)民委員會、群團組織、社會組織、專業社會工作者、志愿者等各方面積極作用,著力解決農村留守兒童在生活、監護、成長過程中遇到的困難和問題,形成全社會關愛農村留守兒童的良好氛圍。
堅持標本兼治。既立足當前,完善政策措施,健全工作機制,著力解決農村留守兒童監護缺失等突出問題;又著眼長遠,統籌城鄉發展,從根本上解決兒童留守問題。
(三)工作目標
家庭、政府、學校盡職盡責,社會力量積極參與的農村留守兒童關愛保護工作體系全面建立,建立健全強制報告、應急處置、評估幫扶、監護干預等農村留守兒童救助保護機制,形成“政府主導、部門聯動、家庭盡責、社會參與”的工作格局,侵害農村留守兒童權益的事件得到有效遏制。到20xx年,全縣未成年人救助保護政策和制度更加健全,全社會關愛保護兒童的意識普遍增強,兒童成長環境更為改善、安全更有保障,兒童留守現象明顯減少。
二、工作任務
(一)建立健全農村留守兒童關愛服務體系
1.強化家庭監護主體責任。父母要依法履行對未成年子女的監護職責和撫養義務。外出務工人員要盡量攜帶未成年子女共同生活或父母一方留家照料,暫不具備條件的應當委托有監護能力的親屬或其他成年人代為監護,不得讓不滿十六周歲的兒童脫離監護單獨居住生活。外出務工人員要與留守未成年子女常聯系、多見面,及時了解掌握他們的生活、學習和心理狀況,給予更多親情關愛。父母或受委托監護人不履行監護職責的,村(居)民委員會、公安機關和有關部門要及時予以勸誡、制止;情節嚴重或造成嚴重后果的,公安等有關機關要依法追究其責任。(縣公安局、縣民政局、縣法院、縣檢察院、縣婦聯、團縣委。列第一位者為牽頭單位,其他有關部門按職責分工負責,下同)
2.落實政府責任。政府要把農村留守兒童關愛保護工作作為重要內容,納入議事日程,強化基層政府和農村基層組織的職責。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和村(居)民委員會要加強對監護人的法治宣傳、監護監督和指導,督促其履行監護責任,提高監護能力。村(居)民委員會每月至少走訪一次留守兒童家庭,及時掌握農村留守兒童的家庭情況、監護情況、就學情況等基本信息,并向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報告;要為農村留守兒童通過電話、視頻等方式與父母聯系提供便利。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要全面開展農村留守兒童的摸底排查工作,建立詳實完備、動態更新(每季度至少更新一次)的農村留守兒童信息臺賬,并每個季度向縣民政部門報送農村留守兒童信息,并抄報縣教育部門和公安部門;一人一檔案,實行動態管理、精準施策,為有關部門和社會力量參與農村留守兒童關愛保護工作提供支持;通過黨員干部上門家訪、駐村干部探訪、專業社會工作者隨訪等方式,對重點對象進行核查,確保農村留守兒童得到妥善照料。(各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縣民政局、縣教育局、縣公安局)
民政部門及救助管理機構要對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村(居)民委員會開展的監護監督等工作提供政策指導和技術支持。(縣民政局)
3.加大教育保護力度。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要完善控輟保學部門協調機制,督促監護人送適齡兒童、少年入學并完成義務教育。(各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縣教育局)
教育行政部門要落實免費義務教育和教育資助政策,確保農村留守兒童不因貧困而失學;支持和指導中小學校加強心理健康教育,促進學生心理、人格積極健康發展,及早發現并糾正心理問題和不良行為;加強對農村留守兒童相對集中學校教職工的專題培訓,著重提高班主任和宿舍管理人員關愛照料農村留守兒童的能力;會同公安機關指導和協助中小學校完善人防、物防、技防措施,加強校園安全管理,做好法治宣傳和安全教育,幫助兒童增強防范不法侵害的意識、掌握預防意外傷害的安全常識。中小學校要對農村留守兒童受教育情況實施全程管理,利用電話、家訪、家長會等方式加強與家長、受委托監護人的溝通交流,了解農村留守兒童生活情況和思想動態,幫助監護人掌握農村留守兒童學習情況和在校生活情況,提升監護人責任意識和教育管理能力;及時了解無故曠課農村留守兒童情況,落實輟學學生登記、勸返復學和書面報告制度,勸返無效的,應書面報告教育行政部門和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依法采取措施勸返復學。教育部門和中小學校、幼兒園要全面建立留守兒童檔案,逐一登記其父母外出務工和監護人變化情況(每季度至少更新一次),并在學籍管理信息系統中進行標識。中小學校、幼兒園要建立學校領導、班主任、任課教師與留守兒童結對幫扶制度,確保所有留守兒童都有結對幫扶教師,及時了解留守兒童生活情況和思想動態,并給予必要支持;幫助農村留守兒童通過電話、視頻等方式加強與父母的情感聯系和親情交流。寄宿制學校要完善教職工值班制度,落實學生宿舍安全管理責任,豐富校園文化生活,引導寄宿學生積極參與體育、藝術、社會實踐等活動,增強學校教育吸引力。(縣教育局、縣公安局、縣司法局)
4.發揮群團組織關愛服務優勢。工會、共青團、婦聯、殘聯、關工委等群團組織要發揮自身優勢,積極為農村留守兒童提供假期日間照料、課后輔導、心理疏導等關愛服務;在開展活動或工作中發現農村留守兒童脫離監護單獨居住生活、監護人喪失監護能力或不履行監護責任、疑似遭受家庭暴力、疑似遭受意外傷害或不法侵害等情況的,應當在第一時間向公安機關報告。工會、共青團要廣泛動員廣大職工、團員青年、少先隊員等開展多種形式的農村留守兒童關愛服務和互助活動。婦聯要依托婦女之家、兒童之家等活動場所,為農村留守兒童和其他兒童提供關愛服務,加強對農村留守兒童父母、受委托監護人的家庭教育指導,引導他們及時關注農村留守兒童身心健康狀況,加強親情關愛,依法履行監護和教育職責。殘聯要組織開展農村留守殘疾兒童康復等工作。關工委要組織動員廣大老干部、老戰士、老專家、老教師、老模范等離退休老同志,通過老少攜手、實名結對幫扶活動,充分利用農村關工委活動陣地,開展日間照料、課業輔導、心理疏導等各項關愛活動,協同做好農村留守兒童的關愛與服務工作。(縣總工會、團縣委、縣婦聯、縣殘聯、縣關工委分別牽頭,縣公安局)
5.推動社會力量積極參與。加快孵化培育社會工作專業服務機構、公益慈善類社會組織、志愿服務組織,民政等部門要通過政府購買服務等方式支持其深入城鄉社區、學校和家庭,開展農村留守兒童監護指導、心理疏導、行為矯治、社會融入和家庭關系調適等專業服務。充分發揮市場機制作用,支持社會組織、愛心企業依托學校、社區綜合服務設施舉辦農村留守兒童托管服務機構,財稅部門要依法落實稅費減免優惠政策。(縣民政局、縣財政局、縣國稅局、縣地稅局、縣婦聯、團縣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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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建立強制報告機制。學校、幼兒園、醫療機構、村(居)民委員會、社會工作服務機構、救助管理機構、福利機構及其工作人員,在工作中發現農村留守兒童脫離監護單獨居住生活或失蹤、監護人喪失監護能力或不履行監護責任、疑似遭受家庭暴力、疑似遭受意外傷害或不法侵害等情況的,應當在第一時間向公安機關報告。負有強制報告責任的單位和人員未履行報告義務的,其上級機關、本級政府和有關部門要嚴肅追責。其他公民、社會組織積極向公安機關報告的,應及時給予表揚和獎勵。(縣公安局、縣教育局、縣衛計局、縣民政局、各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
7.完善應急處置機制。公安機關要及時受理有關報告,第一時間出警調查,有針對性地采取應急處置措施,強制報告責任人要協助公安機關做好調查和應急處置工作。屬于農村留守兒童單獨居住生活的,要責令其父母立即返回或確定受委托監護人,并對父母進行訓誡;屬于監護人喪失監護能力或不履行監護責任的,要聯系農村留守兒童父母立即返回或委托其他親屬監護照料;上述兩種情形聯系不上農村留守兒童父母的,要就近護送至其他近親屬、村(居)民委員會或救助管理機構、福利機構臨時監護照料,并協助通知農村留守兒童父母立即返回或重新確定受委托監護人。屬于失蹤的,要按照兒童失蹤快速查找機制及時開展調查。屬于遭受家庭暴力的,要依法制止,對因家庭暴力身體受到嚴重傷害、面臨人身安全威脅或者處于無人照料等危險狀態的,應通知并協助民政部門將其安置到臨時庇護場所、救助管理機構或者福利機構實施保護;屬于遭受其他不法侵害、意外傷害的,要依法制止侵害行為、實施保護;對于上述兩種情形,要按照有關規定調查取證,協助其就醫、鑒定傷情,為進一步采取干預措施、依法追究相關法律責任打下基礎。公安機關要將受理報告及應急處置等相關情況及時通報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縣公安局、縣民政局、縣衛計局、縣婦聯、縣檢察院、縣法院)
8.健全評估幫扶機制。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接到公安機關通報后,要會同民政部門、公安機關等部門在村(居)民委員會、中小學校、醫療機構以及親屬、社會工作專業服務機構的協助下,對農村留守兒童的安全處境、監護情況、身心健康狀況等進行調查評估,建立評估檔案,有針對性地安排監護指導、醫療救治、心理疏導、行為矯治、法律服務、法律援助等專業服務。對于監護人家庭經濟困難且符合有關社會救助、社會福利政策的,民政及其他社會救助部門要及時納入保障范圍。(各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縣民政局、縣公安局、縣教育局、縣衛計局、縣司法局、縣檢察院、縣婦聯、團縣委)
9.強化監護干預機制。對實施家庭暴力、虐待或遺棄農村留守兒童的父母或受委托監護人,公安機關應當給予批評教育,必要時予以治安管理處罰,情節惡劣構成犯罪的,依法立案偵查。對于監護人將農村留守兒童置于無人監管和照看狀態導致其面臨危險且經教育不改的,或者拒不履行監護職責六個月以上導致農村留守兒童生活無著的,或者實施家庭暴力、虐待或遺棄農村留守兒童導致其身心健康嚴重受損的,其近親屬、村(居)民委員會、民政部門等有關人員或者單位要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請撤銷監護人資格,另行指定監護人。(縣公安局、縣民政局、縣法院、縣檢察院、縣婦聯、團縣委)
(三)從源頭上逐步減少兒童留守現象
10.為農民工家庭提供更多幫扶支持。要大力推進農民工市民化,為其監護照料未成年子女創造更好條件。(各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縣公安局)
符合落戶條件的要有序推進本人及家屬落戶。(縣公安局)
符合住房保障條件的要納入保障范圍,通過實物配租公共租賃住房或發放租賃補貼等方式,滿足其家庭的基本居住需求。(縣城建局、縣財政局)
不符合上述條件的,要在生活居住、日間照料、義務教育、醫療衛生等方面提供幫助。倡導用工單位、社會組織和專業社會工作者、志愿者隊伍等社會力量,為其照料未成年子女提供便利條件和更多幫助。(縣民政局、縣教育局、縣衛計局)
公辦義務教育學校要普遍對農民工未成年子女開放,要通過政府購買服務等方式支持農民工未成年子女接受義務教育;完善和落實符合條件的農民工子女在輸入地參加中考、高考政策。(縣教育局、縣財政局)
11.引導扶持農民工返鄉創業就業。各鄉鎮(街道)要大力發展經濟,落實國務院和省政府關于支持農民工返鄉創業就業的一系列政策措施。充分發揮比較優勢,加快發展地方優勢特色產業,加強基本公共服務,制定和落實財政、金融等優惠扶持政策,落實定向減稅和普遍性降費政策,為農民工返鄉創業就業提供便利條件。(各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縣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縣財政局、縣國稅局、縣地稅局)
人力資源社會保障等有關部門要廣泛宣傳農民工返鄉創業就業政策,加強農村勞動力的就業創業技能培訓,對有意愿就業創業的,要有針對性地推薦用工崗位信息或創業項目信息。(縣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
三、保障措施
。ㄒ唬┘訌娊M織領導。各鄉鎮(街道)要將農村留守兒童關愛保護工作納入重要議事日程,建立健全政府領導,民政部門牽頭,教育、公安、司法行政、衛生計生等部門和婦聯、共青團等群團組織參加的農村留守兒童關愛保護工作領導機制,及時研究解決工作中的重大問題。(各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縣民政局、縣教育局、縣公安局、縣司法局、縣衛計局、縣婦聯、團縣委)
縣政府成立農村留守兒童關愛保護工作領導小組,統籌協調農村留守兒童關愛保護工作的重大事項和難點問題,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縣民政局,承擔領導小組的日常工作。民政部門作為關愛保護農村留守兒童的牽頭部門,應將關愛保護農村留守兒童與未成年人救助保護等工作統一整合,配備專職人員。(縣民政局、領導小組各成員單位)
民政部門要會同有關部門在20xx年上半年開展一次全面的農村留守兒童摸底排查,依托現有信息系統完善農村留守兒童信息管理功能,健全信息報送機制。(縣民政局、縣教育局、縣公安局)
民政、公安、教育等部門要強化責任意識,督促有關方面落實相關責任。要加快推動完善未成年人保護相關法規政策,進一步明確權利義務和各方職責,特別要強化家庭監護主體責任,為農村留守兒童關愛保護工作提供有力法律保障。(縣民政局、縣公安局、縣教育局、縣婦聯、團縣委)
。ǘ┘訌娔芰ㄔO。民政部門要加強救助管理機構基本建設,依托救助管理機構建立未成年人救助保護場所。(縣民政局)
發展改革部門要統籌規劃,將新建、改擴建救助管理設施納入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中,按照分級管理的原則予以支持。(縣發展改革局、縣民政局)
要統籌各方資源,充分發揮政府、市場、社會的作用,逐步完善救助管理機構、福利機構場所設施,滿足臨時監護照料農村留守兒童的需要。(縣民政局、縣財政局)
財政部門要優化和調整支出結構,多渠道籌措資金,支持做好農村留守兒童關愛保護工作。(縣財政局、縣民政局)
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要加強救助管理機構崗位設置的管理工作,科學合理設置救助管理機構工作崗位,根據《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加強和改進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護工作的意見》(國辦發〔20xx〕39號)精神,落實好救助管理機構的工作人員工資傾斜政策。(縣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縣民政局)
各鄉鎮(街道)要加強農村寄宿制學校建設,促進寄宿制學校合理分布,滿足農村留守兒童入學需求。利用現有公共服務設施開辟兒童活動場所,提供必要托管服務。要積極引導社會資金投入,為農村留守兒童關愛保護工作提供更加有力的支撐。(縣教育局、縣發展改革局、縣財政局)
各鄉鎮(街道)、各有關部門要加強農村留守兒童關愛保護工作隊伍建設,配齊配強工作人員,各級人民政府可通過購買服務等方式為鄉鎮(街道)配備未成年人(農村留守兒童)關愛保護專職人員,確保事有人干、責有人負。(各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縣民政局、縣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縣婦聯、縣財政局)
(三)強化激勵問責。各鄉鎮(街道)要建立和完善工作考核和責任追究機制,對認真履責、工作落實到位、成效明顯的,按照有關規定予以表揚和獎勵;對工作不力、措施不實、造成嚴重后果的,追究有關領導和人員責任。對貢獻突出的社會組織和個人,要適當給予獎勵。(各級人民政府、縣綜治辦、縣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縣民政局、縣婦聯、團縣委)
。ㄋ模┳龊眯麄饕龑А<訌娢闯赡耆吮Wo法律法規和政策措施宣傳工作,充分發揮廣播電視、報刊雜志和手機、微博、微信等新媒體優勢,開展形式多樣的宣傳教育活動,強化政府主導、全民關愛的責任意識和家庭自覺履行監護責任的法律意識。建立健全輿情監測預警和應對機制,理性引導社會輿論,及時回應社會關切,宣傳報道先進典型,營造良好社會氛圍。(縣委宣傳部、縣文化廣播電影電視局、縣綜治辦、縣民政局、縣司法局、縣婦聯、團縣委)
各鄉鎮(街道)要在農村留守兒童摸底排查的基礎上,結合農村留守兒童實際情況,制定科學合理的《農村留守兒童保護實施方案》;要做好關愛服務和救助保護的有效銜接,精準實施關愛保護,確保留守兒童得到妥善照料和有效關愛保護。
幼兒園留守兒童工作方案6
一、指導思想和工作目標
以黨的十八大、十八屆三中、四中、五中全會精神為指導,以促進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為出發點,加強流出地兒童保健服務和疾病防治,開展留守兒童及其家庭健康促進活動,落實強制報告、醫療救治、評估幫扶等責任,完善健康關愛措施,強化留守兒童家庭撫育教育功能,增強留守兒童家長的監護意識和健康意識,促進留守兒童身心健康、全面發展。
二、工作任務
。ㄒ唬┘訌娹r村留守兒童保健服務和疾病防治。落實好國家基本公共衛生服務項目中的0-6歲兒童健康管理服務內容。對農村留守兒童監護人進行營養與喂養、疾病預防等方面的科學指導。繼續實施貧困地區兒童營養改善項目,推進農村義務教育學生營養改善計劃。加大兒童預防接種工作力度,提高免疫規劃工作質量。對農村留守兒童較為集中的學校加強疫情監測,及時做好疫情處置。結合醫療服務下鄉活動、衛生應急“進社區、進企業、進學校、進農村、進家庭”工作,幫助農村留守兒童及其家屬掌握急救等基本衛生常識和技能,提高衛生應急意識和自救互救能力。
(二)做好農村留守兒童強制報告、醫療救治、評估幫扶等工作。對在工作中發現的農村留守兒童脫離監護單獨居住生活或失蹤、監護人喪失監護能力或不履行監護責任、疑似遭受家庭暴力、疑似遭受意外傷害或不法侵害等情況,必須強制報告。各級醫療機構及工作人員要樹立強制報告意識,開展強制報告工作。醫療機構要及時收治遭受侵害或意外傷害的農村留守兒童,協助相關部門做好傷情鑒定、身心健康狀況評估等工作。做好農村留守兒童基本醫療保險權益保障工作。配合相關部門落實好農村留守兒童醫療救助。
。ㄈ⿵娀r村留守兒童健康教育工作。實施農村留守兒童健康教育項目,探索農村留守兒童健康教育的有效策略和方法,研究制定農村留守兒童健康核心信息,推進兒童友好型示范村建設,配合中小學校和村民委員會開展心理健康教育及心理輔導。根據農村留守兒童的特點和需求,有針對性地開展科學喂養、營養膳食指導、衛生習慣與健康行為、青春期性與生殖健康、心理健康、意外傷害預防與自我防護等方面的健康教育活動,提升農村留守兒童及其家長的健康意識和水平。
。ㄋ模┨嵘r村留守兒童家庭發展能力。各縣區衛生計生部門和疾病預防控制機構、婦幼保健、計劃生育指導服務機構為外出務工人員及其家屬提供醫療保健、疾病預防控制和計劃生育服務。加強人口國情和計劃生育法規政策宣傳,引導家庭負責任、有計劃地生育。落實計劃生育家庭獎勵扶助政策。在“新家庭計劃”、“創建幸福家庭活動”等活動中,將農村留守兒童及其家庭作為重點服務對象,加強對家庭成員的指導及服務。
。ㄎ澹┘訌娹r村留守兒童信息采集和健康狀況監測評估。不斷完善全員人口數據庫,積極配合民政、教育、公安等部門做好農村留守兒童的信息采集、登記和數據共享等工作。突出預防為主的指導方針,依托衛生計生服務網絡,開展農村留守兒童健康狀況監測評估工作,及時掌握農村留守兒童健康問題和需求。
三、工作要求
。ㄒ唬┘訌娊M織領導,落實職責分工。農村留守兒童健康關愛工作是國家為推進健康中國建設和社會和諧穩定部署的一項重要工作,各縣區務必要高度重視,將其納入工作總體安排予以部署,明確任務分工。要加強部門協作、資源統籌和信息溝通,確保健康關愛各項工作任務落到實處。
(二)加強協同配合,發揮社會組織優勢。發揮計劃生育協會等社會組織的優勢,建立志愿者隊伍,積極引導社會資金投入,聯合社會、家庭和社區共同開展農村留守兒童健康關愛活動。
。ㄈ┘訌娦麄饕龑В瑺I造良好氛圍。充分利用廣播、電視、報刊、網絡、手機信息終端等傳播媒介,宣傳普及兒童健康發展的核心信息和科學知識。加大對健康關愛工作先進做法和典型經驗的宣傳推廣力度,營造全社會關懷關愛農村留守兒童的濃厚氛圍。
。ㄋ模┘訌姸酱贆z查,納入目標考評。市級將定期開展督促檢查,對工作不力、措施不實、造成嚴重后果的,納入年度目標責任制考評。
幼兒園留守兒童工作方案7
一、總體要求
深入貫徹落實中央及省委、省政府關于農村留守兒童關愛保護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決策部署,以切實保障農村留守兒童健康成長為出發點和落腳點,堅持預防為主、標本兼治,以“強化建檔立卡,精準管理到位;強化監護保護,責任落實到位;強化齊抓共管,關愛服務到;強化組織領導,盡職盡責到位;強化督查考核,執法問責到位”為著力點,加強管理和服務,按照屬地管理原則,強化責任落實,強化主體責任,創新工作方式,充分整合資源,形成工作合力,切實把關愛農村留守兒童工作做深做細做實做到位,讓他們感受到社會主義大家庭的溫暖。
二、工作目的
爭取到20xx年,在全區建立功能完備、運轉高效的未成年人關愛保護體系,實現未成年人法規制度體系更加健全,社會關愛保護意識普遍增強,兒童成長環境更為改善、安全更有保障,兒童留守現象明顯減少等目標。
三、主要任務
(一)切實增強做好農村留守兒童關愛保護工作的責任感
農村留守兒童是指父母雙方外出務工或一方外出務工另一方無監護能力、不滿十六周歲的未成年人。做好農村留守兒童關愛保護工作,關系到未成年人健康成長,關系到家庭幸福與社會和諧,關系到全面建成小康社會大局。一直以來,各級各有關部門高度重視農村留守兒童和困境未成年人的關愛保護工作,在未成年人權益保障等方面做了大量務實工作,但也還存在一些薄弱環節,突出表現在家庭監護缺乏監督指導、關愛服務體系不完善、救助保護機制不健全等,導致部分兒童缺乏親情關愛和有效監護,出現心理健康問題甚至極端行為,遭受意外傷害甚至不法侵害,嚴重影響兒童健康成長,影響社會和諧穩定。加強農村留守兒童關愛保護、維護未成年人合法權益,是各級政府的重要職責,也是家庭和全社會的共同責任。各級各部門要深刻領會上級相關文件精神,充分認識加強留守兒童關愛保護工作的重要性和緊迫性,堅持問題導向,采取有力措施,全面開展留守兒童關愛保護工作。
。ǘ┩晟妻r村留守兒童關愛保護責任體系
1.強化家庭監護主體責任。父母要依法履行對未成年子女的監護職責和撫養、教育義務。外出務工人員,要盡量攜帶未成年子女共同生活,或父母一方留家照料,暫不具備條件的應當委托有監護能力的親屬或其他成年人代為監護,不得讓不滿16周歲的未成年人脫離監護人單獨居住生活或交由無監護能力的一方共同生活,不得虐待、遺棄、侵害未成年人。外出務工人員要在保障其孩子正常生活學習費用的同時,與留守未成年子女經常聯系,多見面多交流,多給予親情關愛。對于不履行監護職責的父母或受委托監護人,村、社區(居)民委員會、公安機關和有關部門要及時予以勸誡、制止,督促其改正;情節嚴重或造成嚴重后果的,依法追究責任。
2.落實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和村、社區(居)民委員會職責。各鎮人民政府要加強統籌協調,強化督促檢查,結合本地實際,制定切實可行的關愛保護政策措施,認真組織開展關愛保護行動,確保區域內對所有農村留守兒童和困境未成年人關愛保護全覆蓋。各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要將各村組、社區農村留守兒童和困境未成年人的基本情況登記造冊,建立信息臺賬,一人一檔案,并確定有專人負責,隨時隨地掌握其動態;要加強對村、社區(居)民委員會的指導,制定村規民約,明確父母監護、關愛、教育子女職責,共同加強對監護人的法治宣傳、監護監督,敦促其履職到位。村、社區(居)民委員會要詳細掌握每個留守兒童的家庭情況、監護情況、就學情況等基本信息,定期或不定期走訪、探視,發現異常情況要及時向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報告;要為農村留守兒童通過電話、視頻等方式與父母聯系提供便利;要通過組織黨員干部上門家訪、駐村干部探訪、專業社會工作者隨訪等方式,對重點對象進行跟蹤管理,及時幫助農村留守兒童、困境未成年人解決生活和學習上遇到的突出困難和問題,確保所有農村留守兒童和困境未成年人得到妥善照料和關愛保護。
3.強化部門協同關愛保護。進一步加強政府部門之間、各群團組織之間的協作,充分發揮婦聯、共青團、工會、殘聯、關工委等組織關愛服務優勢,充分調動社會各界關愛保護農村留守兒童的工作積極性。民政、教育、公安等部門要加強配合,積極指導各地做好農村留守兒童摸底排查工作。
區民政局要履行牽頭職責,加強監督指導,為各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村、社區(居)民委員會開展監護監督等工作提供政策指導和技術支持。要大力促進農村留守兒童關愛保護與未成年人社會保護工作的有機融合,提高關愛保護工作效能。要加快孵化培育社會工作專門服務機構、公益慈善類社會組織、志愿服務組織,提高社會動員能力,開展專業化社會服務。要及時將符合條件的農村留守兒童和困境未成年人家庭納入有關社會救助、社會福利政策保障范圍。
區教育局要發揮學校關愛保護農村留守兒童的重要作用,把做好農村留守兒童關愛保護工作納入日常校務管理內容,并作為一項重要指標對各學校、幼兒園進行考核。推進學校社工隊伍建設,支持和指導中小學校加強心理健康教育,及早發現并糾正中小學生心理問題和不良行為,促進學生心理、人格積極健康發展。加大師資培養力度,加強對農村留守兒童相對集中學校教職工專題培訓,擇優選拔教職工擔任農村留守兒童生活管理員,積極倡導、推廣“愛心媽媽”、“代理家長”等成功經驗,著力提高班主任和宿舍管理人員關愛照料能力。要增加農村寄宿制學校建設投入,促進寄宿制學校合理分布。中小學校、幼兒園要對農村留守兒童受教育情況實施全程動態管理,建立聯系卡制度,加強任課老師與家長、受委托監護人的溝通聯系,強化人身安全防范知識教育;積極幫助農村留守兒童通過電話、視頻等方式加強與外出務工家長的聯系和親情交流;及時了解無故曠課農村留守兒童情況,落實輟學學生登記、勸返復學和書面報告制度;對勸返無效的,應書面報告區教育局和相關鎮(街道),依法采取措施勸返復學;對義務教育階段兒童輟學問題應高度重視、認真解決,認真落實免費義務教育和教育救助政策;要妥善安排進城務工人員子女、因監護權轉移孩子享受同等待遇,確保孩子不因監護權轉移或隨父母遷入而被學校拒之門外,確保農村留守兒童不因貧困而失學輟學。寄宿制學校要完善教職工值班制度和學生宿舍安全管理制度,豐富校園文化生活,引導寄宿學生積極參與體育、藝術、社會實踐等活動,增強學校教育吸引力。鼓勵各地中小學校建立師生關愛志愿服務團隊,利用節假日走訪農村留守兒童,進一步增強教育關愛農村留守兒童的實效。
蘇仙公安分局要及時依法查處侵害未成年人權益的違法犯罪行為,對侵害未成年人案件,果斷處置;加強校園安全管理和周邊環境整治,指導督促中小學校、幼兒園完善人防、物防、技防措施,配合教育部門加強法治安全常識普及和預防校園暴力事件,依法嚴厲打擊侵害未成年人的違法犯罪行為;對于父母或監護人不履行監護職責的,要及時予以勸誡、制止;要及時向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區民政局通報應急處置情況,配合做好農村留守兒童安全處境、監護情況等調查評估工作;要大力推進戶籍制度改革,有序推進符合落戶條件的進城務工人員及家屬落戶,為其監護照料未成年子女創造更好條件。
區財政局要完善政府購買服務制度,將關愛農村留守兒童在內的未成年人社會保護工作納入各級政府購買服務內容;要優化和調整支出結構,多渠道籌措資金,增加村(社區)兒童工作經費預算,支持做好農村留守兒童關愛保護工作。
區婦聯要依托婦女之家、兒童之家、兒童快樂家園、知心屋等平臺,積極為農村留守兒童提供關愛服務,加強對農村留守兒童家庭和其他監護人的家庭教育指導,引導其關注農村留守兒童身心健康和學習生活情況,加強親情關愛。
團區委組織要積極組織廣大團員和青年志愿者開展多種形式的關愛服務,參與完善農村留守兒童基本數據采集,推動完善農村留守兒童關愛服務機制,深化預防青少年違法犯罪工作,切實維護農村留守兒童合法權益。
(三)建立農村留守兒童關愛保護機制
1.建立強制報告機制。學校、幼兒園、醫療機構、村、社區(居)民委員會、社會工作服務機構、救助管理機構、福利機構及其工作人員對農村留守兒童受侵害行為要履行強制報告職責,任何時間、任何地點發現農村留守兒童脫離監護單獨居住或失蹤、監護人喪失監護能力或不履行監護責任、疑似遭受家庭暴力、疑似遭受意外傷害或不法侵害等情況,應當在第一時間向公安機關報告。負有強制報告責任的單位和人員未履行報告義務的,其上級機關和有關部門要嚴肅追責。其他公民、社會組織積極向公安機關報告的,應及時給予表揚和獎勵。
2.建立應急處置機制。公安機關要及時受理有關報告,第一時間出警調查,有針對性地采取應急處置措施。強制報告責任人要協助公安機關做好調查和應急處置工作。屬于留守兒童單獨居住生活的,要責令其父母立即返回或確定受委托監護人,并對父母進行訓誡;屬于監護人喪失監護能力或不履行監護責任、監護不當的,要聯系其父母立即返回或委托其他親屬監護照料;上述兩種情形聯系不上其父母的,要就近護送至其他近親屬、村、社區(居)民委員會或救助管理機構、福利機構臨時監護照料,并協助通知留守兒童父母立即返回或重新確定受委托監護人。屬于失蹤的,要按照兒童失蹤快速查找機制及時開展調查。屬于遭受家庭暴力的,公安機關要依法制止,必要時通知并協助民政部門將其安置到救助保護機構或者福利機構實施保護;司法機關依法立案查處;屬于遭受其他不法侵害、意外傷害或被利用、脅迫流浪乞討的,要依法制止、實施保護。對于上述情形,要按照有關規定調查取證,協助其就醫、鑒定傷情,為進一步采取干預措施、依法追究相關法律責任打下基礎。公安機關要將相關情況及時通報相關鎮(街道)。
3.建立評估幫扶機制。各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接到公安機關通報或村、社區(居)民委員會報告后,要會同區民政部門、公安機關在村、社區(居)民委員會、中小學校、醫療機構以及親屬、專業服務機構的協助下,對農村留守兒童的安全處境、監護情況、身心健康狀況等進行調查評估,有針對性地安排監護指導、醫療救治、心理疏導、行為矯治、法律服務、法律援助等專業服務。對于監護人經濟困難且符合有關社會救助、社會福利政策的,民政及其他社會救助部門要及時將其納入保障范圍。
4.建立監護干預機制。對實施家庭暴力、虐待或遺棄農村留守兒童的父母或受委托監護人,公安機關應當給予批評教育,必要時予以治安管理處罰,情節惡劣構成犯罪的,依法立案偵查。對于監護人出賣、遺棄、虐待、暴力傷害農村留守兒童導致其身心健康嚴重損害的;將留守兒童置于無人監管和照看狀態導致其面臨危險且經教育不改的;或者拒不履行監護職責六個月以上導致留守兒童流離失所或者生活無著的;有吸毒、賭博、長期酗酒等惡習無法正確履行監護職責或者因服刑等原因無法履行監護職責,且拒絕將監護職責部分或者全部委托給他人,致使農村留守兒童處于困境或者危險狀態的;脅迫、誘騙、利用兒童乞討,經公安機關和未成年人救助保護機構等部門三次以上批評教育拒不改正,嚴重影響農村留守兒童正常生活和學習的;或者教唆、利用農村留守兒童實施違法犯罪行為,情節惡劣的,其近親屬、村、社區(居)民委員會、區級民政部門等有關人員或者單位要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請撤銷監護人資格,另行指定監護人。
5.建立重點時段排查機制。實施重點時段農村留守兒童傷害綜合干預行動計劃,預防控制留守兒童意外傷害。針對寒暑假、放學后時段,學校、村、社區(居)民委員會要開展專門的安全教育,督促監護人負起安全責任。民政、公安、教育、交通等有關部門要建立完善重點時段留守兒童傷害風險排查、防控、報告等制度,加強檢查考核,加大監管力度。通過多種形式,建立農村留守兒童應急處置、救助干預等保護機制,有效預防和控制農村留守兒童溺水、交通事故、燙傷、墜落、中毒等主要傷害事故發生,保護農村留守兒童健康成長。
6.加強信息平臺建設。要充分發揮現有未成年人社會保護信息系統的信息化管理平臺作用,方便農村留守兒童信息錄入、歸類統計、資料調取,健全我市農村留守兒童和困境未成年人信息庫。各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要開展農村留守兒童相關信息采集、錄入及更新,實現一人一檔和動態管理。每季度更新報送農村留守兒童信息,建立健全農村留守兒童基本信息動態管理機制,由各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負責對轄區內所有農村留守兒童開展集中排查,重點排查義務教育階段輟學、家庭生活困難、監護人缺失、事實無人撫養、殘疾等農村留守兒童,及時發現并排除隱患,做到不留死角。各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要及時將轄區內所有農村留守兒童排查完畢,將更新信息匯總報送至區民政局;區教育局梳理、匯總中小學校、幼兒園核實更新的信息和數據后,提供給區民政局。蘇仙公安分局核實更新相關信息和數據后,提供給區民政局。區民政局、區教育局和蘇仙公安分局要加強信息共享,要依托教育部門中小學生學籍管理系統、衛生計生部門婦幼衛生信息系統、公安部門人口基礎信息系統,完善未成年人社會保護信息管理功能,實現信息在省、市、區、鎮、村五級間縱向貫通,在民政、教育、公安、司法行政、共青團、婦聯等部門間橫向互聯。要加強“12355”未成年人社會保護訴求平臺建設,暢通訴求渠道;建立市、區、鎮及部門間的聯動辦理機制,落實好訴求辦理處置工作。通過訴求熱線,架起發現報告、困境訴求與關愛保護的橋梁。落實好個案的跟蹤處置工作,將個案受理、轉接處置、心理援助、家庭監護指導等納入其中,對兒童的求助申請實行即時在線接聽和登記受理。通過信息平臺的建設,實現對農村留守、困境兒童的動態管理和全天候服務,做到精準定位到村、精準識別到戶、不留死角、不漏一人。
。ㄋ模┲脑搭^上逐步減少兒童留守現象
1.推動農民工均等享受公共服務。全區要加快推進新型城鎮化建設,深化戶籍制度改革,積極為農民工家庭提供更多幫扶支持,大力推進農民工市民化,為其監護照料未成年子女創造更好條件。支持和幫助農民工攜帶子女進城定居,在子女入學、醫療衛生、社會福利、住房保障等方面提供便利和幫助。符合落戶條件的要有序推進其本人及家屬落戶,符合住房保障條件的要納入保障范圍,通過實物配租公共租賃住房或發放租賃補貼等方式,滿足其家庭的基本居住需求。不符合上述條件的,要在生活居住、日間照料、義務教育、醫療衛生等方面提供幫助。要保障農民工合法權益,督促用工單位依法制定并落實農民工休假等制度,使其更好地履行監護責任。
2.推進農民工子女就近入學。全區公辦義務教育學校要普遍對農民工未成年子女開放,通過政府購買服務等方式支持農民工未成年子女接受義務教育,完善和落實符合條件的農民工子女在輸入地參加中考、高考政策。要加強城市中小學校建設和布局優化,保障適齡農村留守兒童基本教育公共權利,全面落實農民工子女就地就近入學政策,使其真正融入城市學習生活。
3.引導扶持農民工返鄉創業就業。全區要落實國務院、省、市人民政府關于支持農民工返鄉創業就業的一系列政策措施,從源頭上逐步減少留守兒童現象。要積極承接經濟發達地區產業轉移,開展農村勞動力就業和創業技能培訓,強化農村基本公共服務,提高農村各種公共服務資源投放規模和利用效率,吸引更多的農村外出務工人員返鄉創業就業。
4.倡導和諧的婚姻家庭關系。各鎮(街道)要積極開展婚前教育,增強新婚夫婦的法律意識和家庭責任感;認真開展婚姻家庭輔導和家庭糾紛調解工作,減少因家庭矛盾處理不當造成未成年人監護缺失的現象;積極倡導湖湘好家風,營造和諧家庭關系。
四、強化農村留守兒童關愛保護工作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各鎮(街道)要將農村留守兒童關愛保護工作納入重要工作議事日程,建立區政府領導,區民政部門牽頭,區教育、公安、司法、衛計等部門負責,區婦聯、共青團等群團組織參與的農村留守兒童關愛保護工作領導機制,及時研究解決工作中的重大問題。區婦兒工委和農民工工作領導小組要將農村留守兒童關愛保護作為重要工作內容,統籌推進相關工作。各相關職能部門要強化責任意識,各負其責,相互配合,確保各項舉措落到實處。
。ǘ⿵娀己藛栘煛^政府要建立和完善工作考核和責任追究機制,將農村留守兒童關愛保護工作納入各鎮(街道)及各有關部門社會綜合治理和工作績效范圍,并作為衡量各鎮(街道)工作實績的重要內容。區、鎮兩級政府及各有關部門主要負責人為本級和本部門留守兒童關愛保護工作行政負責人。對工作不力、措施不實、失職瀆職、造成嚴重后果的,要通報批評,責令限期整改,并追究有關領導和工作人員的責任。對貢獻突出的有關單位和社會組織及個人,要適當給予獎勵。
。ㄈ┘訌娔芰ㄔO。各鎮(街道)要依托救助管理站設立未成年人保護中心;要統籌各方資源,充分發揮政府、市場、社會的作用,逐步完善救助管理機構、福利機構場所設施;要加強農村學前和義務教育投入,改善辦學條件;充分發揮現有“留守兒童之家”、“愛心家園”、“陽光庭院”、“兒童驛站”、“快樂學!钡汝P愛服務陣地作用,抓住全區區劃調整改革契機,將閑置的鎮人民政府、村、社區(居)民委員會辦公用房、閑置學校利用起來,建設農村留守兒童關愛保護中心,力爭5年內實現村級留守兒童關愛活動中心全覆蓋,并有統一標牌、有固定場所、有完善設備、有專人管理,能提供必要的托管服務;要加強農村留守和困境兒童關愛保護工作隊伍建設,配備專職或兼職工作人員,負責兒童保障政策宣傳和日常工作,通過全面排查、定期走訪及時掌握留守、困境兒童家庭、監護、就學等基本情況,指導監督家庭依法履行撫養義務和監護職責,并通過村、社區(居)民委員會向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報告情況,確保事有人干、責有人負。
。ㄋ模﹦訂T社會參與。要加強社會動員,發揮群團組織優勢,調動社會組織、專業社工機構和各類志愿服務機構參與,積極為農村留守兒童提供監護指導、心理疏導、行為矯治、社會融入和家庭關系調適等專業服務。要發揮工會、關工委等群團組織作用,積極動員廣大職工,廣大老干部、老戰士、老專家、老教師、老模范等離退休老同志,協同做好農村留守兒童的關愛與服務工作。要加大政府購買服務力度,通過服務外包、公益崗位購買等多種形式,充實基層工作力量,豐富關愛保護內容。要積極引導市場參與,支持社會組織、愛心企業幫助援建愛心家園、留守兒童關愛服務中心和托管服務機構,財稅部門要認真落實稅費減免優惠政策。要倡導社會互助,發揮基層老年協會作用,綜合采取學校寄宿、社會托管、家庭代管等管護形式,從根本上解決留守兒童成長過程中存在的突出問題。
(五)做好宣傳引導。加強未成年人保護法律法規和政策措施宣傳工作,開展形式多樣的宣傳教育,強化政府主導、全民關愛的責任意識和家庭自覺履行監護責任的法律意識。建立健全輿情監測預警和應對機制,理性引導社會輿論,及時回應社會關切,宣傳報道先進典型,營造良好社會氛圍。
各鎮(街道)要結合本地實際,制定具體實施方案,明確職責分工和工作任務。對本實施意見的執行情況,區人民政府將適時組織專項督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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