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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能停車場項目方案

時間:2022-12-17 20:30:47 方案 我要投稿

智能停車場項目方案范文(通用6篇)

  為了保障事情或工作順利、圓滿進行,時常需要預先開展方案準備工作,方案可以對一個行動明確一個大概的方向。優秀的方案都具備一些什么特點呢?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智能停車場項目方案范文(通用6篇),僅供參考,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智能停車場項目方案范文(通用6篇)

  智能停車場項目方案1

  為集中治理影響我市城市道路交通行車難、停車難、走路難和交通秩序亂等突出問題,規范交通行為,改善交通秩序,緩解交通擁堵,根據省政府的統一部署,市政府決定自20xx5月1日至20xx年1月31日,在全市統一開展市、縣城區道路交通綜合整治,方案如下:

  一、指導思想

  堅持“全市統一部署,各級政府負責,部門指導協調,各方聯合行動”原則,綜合整治城市道路交通存在的突出問題和矛盾。規劃先行、建管并舉,深入實施城市“暢通工程”;開展“文明交通行動計劃”,加大執法力度,整治交通違法行為;優先發展公共交通,優化城市交通結構。通過綜合整治,改善城市交通秩序,提高道路通行效率,緩解交通擁堵,營造安全暢通、和諧文明的城市道路交通環境。

  二、整治目標

  (一)城市道路交通綜合治理機制進一步健全,相關部門職責明確,責任落實,形成管理合力。

  (二)市民交通安全和法制意識明顯增強,文明交通素質明顯提高。

  (三)優先發展公共交通,限制市區摩托車發展和外牌摩托車行駛,優化市區交通結構,提高公交分擔率和道路通行能力。

  (四)道路基礎設施完好,交通管理設施完善,交通組織、路口渠化、信號配時科學合理。

  (五)交通秩序明顯改善,交通違法行為明顯減少,交通事故明顯下降,交通擁堵得到有效緩解。

  (六)職能部門管理能力增強,執法水平提高,執法形象進一步改善。

  三、整治重點

  (一)機動車、非機動車、行人闖紅燈。

  (二)機動車亂停亂放。

  (三)挪用或者改變停車場用途。

  (四)占用人行道、車行道擺攤、設點等經營活動,違規挖掘道路、占道施工、堆物等行為。

  (五)公交車、出租車爭道搶行、亂停亂靠。

  (六)機動車不按規定時間和路線行駛。

  (七)摩的、殘疾人機動輪車及其他車輛非法載客營運。

  (八)交通管理設施設置不規范、不齊全、不合理。

  (九)貨運車輛拋灑滴漏。

  (十)摩托車、電瓶三輪車、電動自行車無牌無證上路行駛。

  (十一)城市交通“亂點”、“堵點”和交通事故“黑點”。

  (十二)機動車不按規定安裝、使用號牌。

  (十三)外牌摩托車闖。

  (十四)其他嚴重影響城區交通秩序的違法行為。

  四、職責分工

  (一)市公安局:負責市區道路交通的組織疏導,提高道路利用率和通行效率;管理和維護交通秩序,查處交通違法行為;加強停車場管理,規范市區停車秩序;改進執法裝備,加快智能交通管理建設,提高交通管理科技含量;制定市區交通管理規劃和交通安全規劃。

  (二)市規劃局:負責制定和完善城市綜合交通規劃和停車場規劃;積極開展交通影響評價制度的落實工作,對市區的道路、停車場等交通工程和新改建大型項目建設進行交通影響評價,確保新改建項目對交通不產生較大影響。

  (三)市建設局:負責建設和維護市區道路基礎設施、公共停車場;建設新改建道路的交通標志、標線以及監控系統等交通安全設施;嚴格市區占用、挖掘道路的審批,新建、改建、擴建的道路五年內不得挖掘。

  (四)市城管局:負責及時清理市區占用人行道、車行道的各類經營攤點、商鋪、售貨亭及違法開挖、占道、搭建、堆物等行為;規范市區非機動車停放管理,及時清理亂停亂放非機動車;嚴格規范各類占道廣告審批管理;規范工程渣土、環衛車輛運輸,保持市區道路清潔。

  (五)市交通局:負責城區公路交通設施建設與維護和新改建道路的交通標志、標線以及監控系統等交通安全設施建設;落實公交優先政策,大力發展公共交通;加強公交、出租車行業監管,提高公共交通文明形象;抓好摩的、殘疾人機動輪車以及其他車輛非法營運整治工作,嚴格規范市區運輸市場秩序;制定和完善市區公共交通規劃。

  (六)市委宣傳部、市文明辦:負責協調新聞單位開展集中整治宣傳教育,加大宣傳教育、輿論引導和輿論監督力度;組織開展文明交通志愿者勸導活動和文明交通創建活動。

  (七)市財政局:負責將交通管理和城市道路設施維護經費納入部門預算;提供停車場、電動自行車專用收費票據。

  (八)市物價局:負責制定停車場停車收費標準。

  (九)市高教委、市教育局:負責所屬學校校車及駕駛人的監管;督促區教育局落實校車及駕駛人的監管措施;將道路交通安全教育納入學校法制教育內容,加強在校學生的交通安全教育,并將學生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的情況納入操行評定,切實提高廣大學生的守法意識和自我保護意識。

  (十)市經貿委:加強對電動自行車、殘疾人機動輪車生產企業的規范和指導,引導企業嚴格貫徹國家及行業有關標準。

  (十一)連云港工商局:負責加強對銷售機動車或電動自行車、殘疾人機動輪車等非機動車企業的監管;對銷售未經國家機動車主管部門許可生產的機動車型的經營企業予以查封或吊銷營業執照;對銷售未經許可生產的電動自行車、殘疾人機動輪車等非機動車的經營企業予以查封或吊銷營業執照。

  (十二)連云港質監局:負責對機動車和電動自行車、殘疾人機動輪車等非機動車生產企業生產許可證和產品質量的監管;查處不執行國家技術標準或不嚴格進行車輛成品質量檢驗,致使不合格車輛出廠銷售的行為。

  (十三)市廣電局、連云港日報社:負責在媒體上開辟宣傳專欄,報道綜合整治工作進展情況,宣傳相關法律法規以及交通安全知識,營造遵守交通法規、安全文明出行的輿論環境。

  (十四)市安監局:負責加強市區交通安全隱患排查,督促相關責任單位落實整改措施。

  (十五)市級機關工委:負責市級機關及其公務人員、聘用人員遵守交通安全的法律法規教育,并對各單位執行情況進行督促落實。

  (十六)市監察局:負責監督各有關部門履行職責情況。

  (十七)連云港警備區司令部、武警支隊:集中開展軍車運行專項整頓,教育廣大官兵帶頭遵守交通法規,樹立文明風尚。

  (十八)各區政府:作為本轄區綜合整治工作的責任主體,按照全市統一部署,開展城市道路交通綜合整治工作。

  (十九)其他各有關部門要各司其職、各負其責,做好相關工作,確保集中治理工作取得實效。

  各縣政府和部門職責、任務分工參照市區執行。

  五、整治步驟

  (一)動員部署階段(5月1日至5月16日)

  1、研究制定整治方案。各縣區、各職能部門組織對嚴重影響交通秩序、危及交通安全、容易引發交通擁堵的突出問題進行全面梳理和排查,認真剖析原因,制定整改方案。

  2、開展集中宣傳活動。圍繞“和諧交通、文明交通、綠色交通”的主題,采取多種手段,宣傳綜合整治的意義和交通安全法律法規,曝光嚴重交通違法行為及交通事故典型案例,大力倡導文明駕車、文明騎車、文明走路,努力在全社會營造文明交通氛圍。在政府的網站開設綜合整治專欄、市民論壇和意見箱,通報整治情況,收集社情民意,爭取群眾關注和支持。5月10日上午組織全市啟動儀式,開展簽名活動,發出倡議。5月10日至16日為集中宣傳周,通過發放宣傳材料、擺放交通文明與安全漫畫、掛圖、展板等形式廣泛開展宣傳教育活動。

  (二)集中整治階段(5月17日至7月31日)

  1、開展路通秩序整治。深入實施文明交通行動計劃,著力解決行人、非機動車、機動車闖紅燈的問題,對行人、非機動車帶頭闖紅燈和不聽勸阻的,堅決予以處罰,同時抄告行為人所在單位。對機關車輛闖紅燈的,一律從嚴查處,并抄告市委辦、市政府辦和市監察局。市文明辦要積極發動社會力量參與維護交通秩序,定期組織文明交通志愿者上路開展交通違法勸導活動,引導廣大市民遵守交通安全法規。

  2、開展重點地區和路段整治。建設、工商、城管等部門要以繁華商業區、車站碼頭、旅游景點、城市出入口等窗口地區和學校、醫院周邊道路為重點,抓好占道攤點、售貨亭、堆物以及違規挖掘、搭建清理整治,還路于民,切實解決行車難、走路難的問題。各區、縣城區要排出一批“亂點”、“堵點”,組織優勢力量,采取綜合措施集中攻堅,力爭在短期內取得明顯成效。對不能立即整改的,要明確措施、期限、責任人,并留存相關數據和圖像資料,由政府掛牌整治。

  3、開展車輛停放整治。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要充分利用次干道、支路開辟臨時停車場,并加大巡管力度,從嚴取締違法停車行為,對妨礙交通,特別是堵塞消防通道、妨礙消防設施使用的違停車輛,一律拖移。對擅自封閉公共停車場或改變停車場用途的,要堅決依法予以從嚴查處,并責令當事人限期恢復。城管部門要規范城區非機動車停放秩序,對亂停亂放和無人認領的非機動車予以清理。

  4、開展重點車輛交通違法行為整治。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對公交、出租車交通違法行為要建立排行榜,定期向社會公布,并抄告行業主管部門和所在單位,督促加強教育管理。要結合全國治理自行車被盜專項行動,完善電動自行車上牌管理工作,引導非機動車規范行駛。交通部門要在公交、出租車行業開展整頓,對交通違法行為多、事故高發、交通安全責任落實不到位的單位,要責令限期整改。對摩的、殘疾人機動輪車及其他車輛違法營運的,要堅決予以查處。城管部門要嚴格渣土、環衛車輛的管理,從嚴整治拋灑滴漏等違法行為。

  (三)鞏固深化階段(8月1日至12月31日)

  1、完善各項交通專業規劃。規劃、建設、公安、交通等部門要按照全市城市發展總體規劃,結合交通發展狀況,抓緊編制和修訂完善城市綜合交通規劃和交通管理、交通安全、公共交通、停車場建設等專業規劃,確定城市交通發展目標和戰略,強化規劃指導作用。

  2、加強停車場的建設與管理。公安部門要牽頭抓好車輛停放管理,并會同規劃、建設、城管等部門制定出臺全市停車場建設及管理辦法。規劃、建設、公安等部門要根據全市道路交通狀況和未來公共停車需求,制定停車泊位配建標準,加強公共停車場建設,鼓勵社會單位開放內部停車場,方便駕駛人就近停車。物價部門要制定停車收費標準,提高停車場利用率。

  3、完善道路交通基礎設施。建設部門要繼續加大對城市道路等基礎設施建設投入,加快交通基礎設施建設和改造步伐,增加路網密度,優化路網結構,整修不符合標準的機動車道、非機動車道和人行道,嚴格控制開挖五年內的新建道路,在重大市政工程施工期間,盡可能減小對交通的影響,提高道路通行能力。新建、改建道路一律要有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參與規劃和驗收,并要嚴格落實交通安全設施建設“三同時”制度,即時配套建設交通信號燈、標志、標線、監控、防撞護欄等交通安全設施。公安機關要進一步加強交通組織研究,完善指路標志系統,調整設置不合理的公交站點,積極推廣綠波控制、信號錯時配置技術,提高道路通行效率。

  4、大力實施公交優先戰略。交通、建設、公安部門以及海通集團要研究城市發展公共交通的基本思路,優化公共交通設施布局,加快建設公共汽車專用車道和港灣式停靠站,配套建設交叉口公交優先通行控制系統和公共交通智能調度系統,全面提升公共交通行業的信息化水平和安全運營水平,并建立城市公交優先評估體系,加大政策扶持和資金投入,為公交行業可持續發展提供支持。要增加線網密度,努力擴大公交覆蓋面,逐步實現票價優惠、線路優化、車輛優質的目標,提高居民公交出行比例。要加快公交企業改革,規范企業化運作,增強企業發展活力。要逐步限制市區摩托車發展和外牌摩托車行駛,進一步優化市區交通結構,提高公交分擔率和道路通行能力。

  5、強化公共交通安全管理,規范客運市場秩序。交通部門和海通集團要加強對城市公共交通車輛的安全監管,做好車輛的維護保養工作,嚴禁報廢及檢驗不合格、安全條件達不到要求的車輛上路行駛,及時消除安全隱患。要抓好各項規章制度的健全和落實,對從業人員進行安全意識教育,自覺遵守安全規章制度。要按照“標本兼治、糾建并舉”的方針,加大對摩的、殘疾人機動輪車以及其他車輛非法營運的打擊力度,并建立健全長效管理機制,為公共交通發展提供良好的環境。

  (四)總結表彰階段(20xx年1月1日至1月31日)

  各縣、區政府及相關職能部門按照整治方案的目標、任務和要求,認真檢查總結整治工作,凡工作力度不大,整治沒有達到預期效果的,進行掛牌整治,限期改變面貌。同時,要按照整體推進、全面提高的要求,堅持標本兼治,邊整治、邊鞏固、邊提高,及時發現和整改問題,進一步推動整治工作深入開展。要注意總結整治中的成功做法和經驗,完善制度和規范,形成有效的工作機制,實行常態管理。市整治辦要按照方案要求,量化整治目標,制定考核辦法,加強督促檢查,嚴格兌現獎懲。整治結束后,市城市道路交通綜合整治工作領導小組將對各縣區綜合整治情況組織考核驗收,對城市交通環境明顯改善,交通秩序明顯好轉,成績突出的縣、區政府及有關職能部門和個人予以表彰獎勵,對組織工作不力,整治成效不明顯的,進行全市通報批評,并取消本年度相關創建活動的參評資格。

  六、工作要求

  (一)統一思想認識,加強組織領導。開展全市城市交通綜合整治,是改善城市交通面貌,提高城市綜合水平的重要舉措。各縣、區政府及各職能部門要充分認識開展交通綜合整治工作的重要意義,把整治工作作為城市各項創建工作的基礎抓緊抓實。為加強綜合整治工作的組織領導,市政府成立市城市道路交通綜合整治工作領導小組,由市政府分管領導任組長,市委宣傳部、市發展改革、經貿、公安、建設、規劃、城管、交通、財政、物價、教育、工商、質監、安監、監察、機關工委、文明辦、共青團等部門、各區政府以及警備區司令部、武警支隊為成員單位。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市公安局,負責對綜合整治工作的協調指導、督促檢查、信息反饋和考核驗收。各縣、區也要根據本地區的實際,成立相應的領導機構和工作班子,制定具體實施方案,明確目標任務,認真組織實施。

  (二)落實整治責任,形成工作合力。各相關職能部門要落實責任,密切協作,相互配合,共同組織開展好這次綜合整治行動。市規劃、建設、交通、城管等部門在審批各項建設、管理項目前,要嚴格落實交通影響評價制度,充分考慮項目的建設或實施對交通所產生的影響,防止對城市交通帶來災害性影響。要通過整治完善工作機制,成立由市政府領導掛帥負責,規劃、建設、經貿、發展改革、公安、交通、城管等部門參加的交通決策協調機構,綜合指揮協調交通規劃、建設、管理等重大事項,破解城市交通難題,保證決策的權威性、科學性和連續性,提高政府管理城市、服務社會的能力和水平,推動城市交通可持續發展。

  (三)嚴格文明執法,強化督查指導。要按照“最大限度地增加和諧因素、最大限度地減少不和諧因素”的要求,嚴格、公正、文明執法,把執法目的與執法效果統一起來,切實提高為民執法服務水平。對黨政機關公務車輛、警車、軍車違法行為要依法處罰,抄告所在單位,在新聞媒體曝光,列為機關作風評議內容。各縣區及各職能部門要根據整治工作進展情況,加強情況反饋和信息報送。要主動邀請人大代表、政協委員和市民代表視察評議整治工作。市領導小組辦公室要定期組織檢查考核、排名通報,確保整治工作取得實效。

  智能停車場項目方案2

  為培育和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切實提高全市廣大交通參與者的交通安全意識、法制意識和明意識,營造平安和諧的道路交通安全環境和全市交通參與者廣泛參與明交通的濃厚氛圍,進一步鞏固“明交通行動計劃”成果,提升全市公民明素質和社會明程度,推動平安xx、明xx建設深入開展,市公安局和市明辦協商決定,利用12月2日“全國交通安全日”,在全市聯合組織開展“xx明交通安全月”主題活動。現制定方案如下:

  一、組織領導

  各縣(市、區)公安局、明辦負責組織實施本方案,各地要主動與相關部門協商,結合當地實際情況,制定相應的實施方案,有重點有步驟有創新地加以實施。

  二、活動時間

  “xx明交通安全月”主題活動為期一個月,于20xx年11月20日啟動,到12月20日結束。

  三、活動目標

  通過啟動“xx明交通安全月”活動,加大宣傳教育力度,圍繞交通安全法律法規,普及交通安全風險防范知識,倡導通行規則意識、守法自律意識、社會責任意識、明交通意識、公共道德意識,大力組織專項整治活動,集中解決日常交通行為中存在的突出問題,進一步發揮學校、社區、企業、黨政機關等重點單位和公職人員、公眾人物、青少年、先進模范等重點人群的明交通表率作用,使“六大明交通行為”得到倡導,“六大交通陋習”得到摒棄,“六大危險駕駛行為”得到遏制,努力實現行人、非機動車守法率明顯提高,機動車駕駛人交通陋習及危險駕駛行為進一步減少,形成人人抵制交通違法、人人踐行明交通、全社會共建共享明交通的良好風尚。

  四、活動安排

  (一)舉行活動啟動儀式

  11月20日上午,舉行“xx明交通安全月”活動啟動儀式。主辦單位相關領導及市直機關明交通志愿服務隊參加啟動儀式。

  啟動儀式實行全市聯動,各縣(市、區)要在11月20日上午同步進行。

  (二)利用各類宣傳陣地,開展宣傳教育活動

  各地各有關部門要集中宣傳力量、拓展宣傳手段,充分利用各類新媒體平臺、機場車站、戶外廣場、主題公園、各級明單位、駕駛員警示教育基地、駕駛培訓機構、各類學校、學雷鋒“明使者”志愿服務站和農村宣傳設施等宣傳平臺和陣地,通過電子顯示屏、戶外標語、主題海報、電視游走字幕、網站彈出框、微信推送、手機短信等手段密集宣傳交通安全知識、交通事故案例和交通安全法律、法規,突出權利義務宣傳教育,強化社會公眾對自己、他人、社會所應承擔交通安全法律責任的認知。以傳授安全知識、傳播明交通常識為重點,深化明交通“進企業、進社區、進家庭、進學校、進單位”宣傳活動。以客運車輛為重點,組織開展防御性駕駛教育,規范客運駕駛人駕駛行為,提升安全駕駛意識。推動明交通進駕校,通過優秀駕駛人經驗宣講、典型事故案例警示教育等方式,增強新駕駛人明駕駛觀念。聘請熱心公益、社會形象好的知名人士擔任明交通形象大使,開展宣傳教育活動。

  (三)圍繞重點任務,開展明交通志愿服務活動

  全市各級公安機關、明辦要與工會、團委、婦聯、教育等部門聯合,發動學校、社區、企業、黨政機關所屬志愿服務隊伍和各類志愿服務協會,大力開展“明交通我承諾”志愿實踐活動。重點圍繞“提倡六大明交通行為”、“抵制六大危險駕駛行為”等,利用節假日、休息日和122“全國交通安全日”走上街頭,開展明宣傳、勸導等活動,以城市主要道路交通路口和交通高峰時段為重點,開展疏導交通、維護交通秩序、勸阻不明交通行為等志愿服務活動。活動月期間,交通管理部門要聯合各參與單位,加強對志愿者進行明交通知識培訓,努力在培訓管理、經費投入和政策法律保障等方面形成長效機制。明辦要做好明交通志愿者的注冊登記、管理、服務記錄等工作,完善激勵機制,把明交通志愿服務與優秀志愿服務組織和優秀志愿者評選活動掛鉤。努力實現明交通志愿服務的制度化、常態化。

  (四)創新方法手段,發揮明單位示范帶動作用

  各級明辦要創新方法手段,充分調動當地明單位參與“xx明交通安全月”活動的積極性,發揮各級明單位示范作用,以點帶面,形成群策群力、全民參與的工作局面。在各級明單位廣泛開展“五個一”活動,即:包一個路段,擺放、懸掛明交通和交通安全宣傳展板和宣傳牌;組織全體職工開展一次明交通志愿服務活動;協助發放一次明交通和交通安全宣傳手冊;組織全體職工進行一次“明交通我承諾”簽名活動;開展一次“不明交通及交通違法我監督”隨手拍活動,公安交通管理部門對違法視頻和照片進行認定,并挑選典型案例在各類媒體進行曝光。各地要充分發揮明單位測評體系的導向作用,鼓勵在單位內部建立針對明交通的教育培訓和獎懲制度,促進各級明單位參與明交通形成常態;公安交通管理部門要通過此次活動探索促進明交通的聯動手段,在對交通違法作出行政處罰時,同時對被處罰人所屬單位信息進行調查,為把單位職工違規記錄納入明單位考評和管理提供依據。

  (五)開展聯合執法,形成管理合力

  各地公安機關、明辦要與教育、交通運輸、城建、司法等部門密切配合,形成齊抓共管、整體聯動的管理合力,

  從11月20日開始,各地要建立執法與宣傳相結合的工作機制。針對查處到的交通違法行為,實行交通違法抄告制度,將所屬單位及企業的個人違法信息抄告至所屬單位。要針對在道路上駕駛未取得校車使用許可的機動車從事校車業務或者校車、旅客運輸車輛嚴重超員、嚴重超速,違規運輸危險化學品等危險駕駛行為開展集中整治;在城市道路著重整治追逐競駛、酒駕、醉駕、闖紅燈、不禮讓斑馬線等危險駕駛行為;在高速公路著重整治超速、貨車占道行駛、占用應急車道等違法行為;在農村道路著重整治面包車超員、貨車違法載人、摩托車無牌無證等突出違法行為。要加強大數據信息研判互通,并依托輯查布控系統等信息技術手段,準確掌握違法行為發生量大的重點時段、重點區域和重點企業,組織專門力量開展聯合執法,加強路面管控,嚴查嚴處突出違法行為;在頭上綜合運用法律、經濟、行政等手段,對主體責任不落實、內部管理漏洞多、違法違規突出的運輸企業,要集中約談企業負責人,責令加強內部管理,嚴格落實動態監控制度、內部安全教育制度和“五不兩確保”安全承諾制度;對問題嚴重的,要依法追究企業負責人、安全管理人員責任。在工作中各地要注重及時向媒體通報戰果、典型案例、工作措施等情況。

  (六)樹立問題導向,強化重點人群整治

  各地要樹立問題導向,從影響群眾切身利益的突出問題抓起,從明交通和安全交通的小處著手,以交通參與主體為抓手,以危險駕駛行為和交通陋習為突破點,重點整治行人過街跨越隔離設施、出行做“低頭族”,行人/非機動車占用機動車道、過街不遵守交通信號燈,機動車駕駛人不禮讓斑馬線、右轉不讓行人、不有序排隊通行、不有序停放、不明使用車燈、隨意變更車道、占用應急車道、開車打手機、不系安全帶、酒后駕駛、超速行駛、疲勞駕駛、闖紅燈、強行超車、超員超載、開“路怒”車、無證駕駛、準駕車型不符、駕駛拼裝改裝或報廢車輛等不明交通行為和交通違法行為。

  (七)突出工作重點,加強媒體宣傳報道

  從11月20日開始,各地要利用廣播、電視、報紙、網絡等媒體連續推出“xx明交通安全月”特別節目,“明xx”官方微博微信、大河客戶端、“志愿xx”官方微信、xx明網等xx明新媒體矩陣要發揮優勢,形成集中報道聲勢。各級明辦、交通管理機關領導要走進廣播、電視等媒體直播間參與宣傳活動,每周不少于一次。全市啟動“交廣聯盟”工作機制,要在交通廣播開設“122宣傳專欄”,采取嘉賓訪談、街頭采訪、聽眾互動等形式對“xx明交通安全月”活動進行宣傳。在各級各類媒體開辟專題專欄,曝光不明交通行為、交通陋習和危險駕駛等典型案例,持續宣傳這些行為的現實危害和法律責任,公布一批交通違法較多的.企業(單位)名單,公布車輛違法數量,強化警示教育和曝光力度。在互聯網、“兩微一端”等網絡平臺,統一組織“xx明交通安全月——危險駕駛隨手拍”、“xx明交通安全月——交通違法有獎舉報”、“xx明交通安全月——交法微堂”等主題活動。要組織媒體隨警作戰,采取網絡直播等形式強化活動社會關注度,要廣泛聽取各方面的意見、建議,與群眾互動交流,努力形成全社會共創明交通的良好氛圍。

  (八)展示先進典型,發揮示范作用

  要把典型推薦、評選和表彰作為明交通宣傳、動員的過程,促進形成明守法的良好社會風尚。全市各級公安交通管理機關、明辦要鼓勵學校、社區、企業、黨政機關等重點單位和公職人員、公眾人物、青少年、先進模范等重點人群發揮示范作用,積極履行社會責任,抵制危險駕駛行為,積極參與“xx明交通安全月”主題活動。要組織新聞媒體通過人物訪談、特別節目等方式,對本轄區的先進單位、個人進行宣傳和報道,注重及時跟進、注重成果展示、注重發現挖掘先進典型。

  五、工作步驟

  (一)第一階段(11月20日前)

  各級公安交通管理機關要會同明辦制定詳細活動方案,方案要突出社會化特點,對明單位、黨政機關、企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和明交通志愿者明確任務、提出要求。組織媒體對活動進行預熱。(方案應于11月20日前下發。)

  (二)第二階段(11月21日—12月2日)

  充分利用各類宣傳陣地,開展宣傳教育活動。明交通志愿者和明單位按計劃開展活動。12月2日各地要組織大型主題宣傳活動,邀請當地政府及相關部門領導參加。組織各級各類媒體進行高頻次、大密度、全時段跟進宣傳,形成濃厚氛圍。

  (三)第三階段(12月日—12月20日)

  開展聯合執法行動,針對重點人群、重點車輛、重點交通違法行為進行整治,要抓住典型案例進行全媒體曝光,強化警示教育。本月初各地要按照省公安廳、省明辦聯合印發的《關于印發<河南省開展明交通行動方案>的通知》(豫公通〔20xx〕122號)中關于“五個創建”活動標準,推選出“五個創建”活動中的先進典型和好交警、好司機各1名,報省市公安局、明辦審核后進行宣傳推介。

  六、有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此次活動是平安xx、明xx建設的重要內容之一,各地各部門要高度重視,精心組織,將其作為增強我市廣大交通參與者的交通安全意識、交通法制觀念和明交通意識的重要舉措,擺上重要日程。要結合實際,按照活動階段劃分,認真研究制定實施方案,分步驟組織實施,注重統籌協調,形成合力,確保各個階段工作取得實效。

  (二)抓好督促檢查。各地要增強責任意識,抓好活動督促檢查工作,市公安局將定期對各地活動開展情況進行督導和通報,及時發現問題總結經驗。各地要用社會反響和群眾評價檢驗活動成效,確保“xx明交通安全月”活動深入開展,推動全市明交通制度化、規范化、常態化。

  (三)營造濃厚氛圍。市公安局和市明辦將協調省、市主要媒體對活動開展情況進行及時報道,各地要積極創新宣傳形式,充分發揮各類媒體作用,積極利用各種陣地加大宣傳教育,宣傳教育活動要貫穿始終,通過此次活動,不斷完善明交通安全宣傳教育的社會化長效機制。

  (四)注重總結提升。活動結束后,要認真總結經驗,完善有關制度,建立、健全長效工作機制把明交通、安全交通活動作為創造安全暢通、明和諧的道路交通環境一項經常性和長期性工作。各地要確定專人負責信息報送工作,及時將有關活動安排和開展情況上傳到市公安局交警支隊FTP宣傳辦“明交通安全月”夾。

  智能停車場項目方案3

  為全面推進我市全國文明城市創建工作,根據市委、市政府及市全國文明城市工作指揮部的安排部署,按照全國文明城市關于市城區交通秩序的創建標準,結合濮陽實際,就市城區交通秩序整治工作制定如下實施方案。

  一、工作目標

  通過開展道路交通秩序綜合整治活動,使市城區道路交通秩序明顯改善,交通參與者的安全意識、法制觀念和文明交通意識明顯增強,文明交通管理長效機制進一步健全。一是出行更加文明。經過綜合整治行動,力爭市城區主干道機動車遵章率達到98%,主干道非機動車遵章率達到85%,主干道行人遵章率不低于80%,主干道違章停車率小于2輛/5公里。二是交通管理設施更加完善,通行更加順暢。市城區范圍內交通標志、標線、信號燈、交通隔離欄及中小學門口安全設施等設置科學、合理、齊全有效、美觀大方、符合國標,無損壞現象。力爭城區道路不發生因管理原因而導致的長時間、大范圍交通擁堵,交叉路口阻塞率小于2%。三是科學規劃建設市內機動車公共停車場,盡快實現市城區機動車停放管理規范化。四是乘客排隊候車(船),有序上下車(船),無擁擠、爭搶座位等現象。

  二、組織領導

  成立市創建全國文明城市工作指揮部交通秩序工作組,市政府副市長王天陽任組長,市政府黨組成員、市公安局局長李xx、市政府副秘書長郭嚴峻任副組長,濮陽縣政府常務副縣長孔偉、華龍區政府副區長郝勝峰、開發區管委會黨工委委員馮慶軒、工業園區管委會副主任孫慶莘、示范區管委會副主任郭慶元、市公安局副局長孫美玉、市交通運輸局副局長靳恒伏、中原油田公安局副局長李鋒中、市城管綜合執法局副局長嚴學禮為成員,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市公安局,市政府副秘書長郭嚴峻兼任辦公室主任,市公安局副局長孫美玉兼任辦公室副主任。

  三、主要任務及責任分工

  (一)整治道路交通秩序。要充分發揮公安交警部門、城市管理綜合執法部門牽頭作用,各成員單位要齊抓共管,集中力量,集中組織開展交通秩序專項整治行動,切實解決影響路面交通秩序的`突出問題。一是整治停車秩序。重點整治公共廣場、大型商場酒店門前公共停車區域、人行道到沿街門店之間區域等道路范圍內的機動車、非機動車亂停亂放問題,以及市城區范圍內各類占道經營、店外經營行為;對市城區道路范圍內機動車停車泊位設置現狀進行評估和修訂,重新完成停車泊位的科學設計與設置;年內基本完成我市停車場規劃、建設、管理的行政立法和相關配套管理辦法的制定;二是整治行車秩序。重點整治機動車爭道搶行、逆向行駛、酒后駕駛、客車超員、故意遮擋號牌等交通違法行為,出租車、公交車等營運車輛不按規定站點停靠和隨意調頭上下乘客,非機動車上機動車道行駛以及人力三輪車、電(機)動三輪車走逆行、亂穿馬路等交通違法行為;三是整治路口秩序。重點整治機動車、行人和非機動車在交叉路口闖紅燈,行人不按規定走人行橫道線、隨意橫穿馬路、隨意翻越道路隔離設施等交通違法行為;四是整治“堵點”、“亂點”。市交警支隊、市城管綜合執法局、市交通運輸局要深入開展調研,認真排查轄區內“堵點”和“亂點”,按照“一點一策”的要求,制定專項治理方案,抽調專門力量,開展專項治理,各區要全力配合,確保取得實效。五是整治不文明交通行為。重點治理隔窗拋灑垃圾、不按規定使用燈光、亂鳴笛等不文明交通行為,實行有獎舉報制度,廣泛發動全社會共同參與,切實降低不文明交通行為的發生。(責任單位:市公安局、中原油田公安局、城市管理綜合執法局,濮陽縣、華龍區政府,開發區、工業園區、示范區管委會)

  (二)加快城市交通管理設施建設步伐、進一步提高科技管理水平。一是對市城區道路交通進行科學評估論證,提高交通標志、標線、信號燈等交通管理設施設置的科學性、合理性,做到市城區各類交通標志規范醒目,交通標線清晰完好。二是充分運用電子警察、視頻監控、攝像機、照相機等科技裝備,加大對機動車顯見性交通違法、亂停亂放現象的拍攝查處。三是根據各路口交通流量實際,科學調整路口信號燈配時,預防和減少路口交通擁堵,進一步提高城市主次干道通行效率。(責任單位:市公安局、中原油田公安局)

  (三)加強文明交通宣傳。大力開展“我為文明城市建設出份力”志愿服務活動,組織志愿服務隊伍,深入社區、重要交通路口,開展“文明交通”宣傳、勸導和服務活動。積極倡導“車讓人,人讓車,車讓車,人讓人,排隊等候,不擁擠、不搶座”等現代交通文明風尚,養成文明出行的良好氛圍。組織開展“文明交通示范單位(村鎮、社區)”、“文明交通運輸企業”、“文明交通示范學校”等創評活動;組織交通運輸企業舉辦“文明駕駛員”評選活動。探索建立違反道路交通規定情況納入個人信用記錄制度,增強交通參與者文明交通意識,引導人們遵規守序,摒棄交通陋習。

  (四)深化文明示范創建。依照市城區各行政區域劃分和屬地管理原則,各成員單位要科學部署勤務,對城區內主、次干道,商業街區、醫院、學校及周邊重點路口、路段,采取定人、定崗、定責管理,嚴格落實重點管控措施,做到該嚴盡嚴、該罰盡罰,力爭在城區創建區域不少于4個示范區域、4條文明交通示范道路、10個文明交通示范路口(工業園區可選擇一個交叉路口為創建示范路口,濮陽縣按照市城區要求創建),要充分發揮創建路口路段的示范輻射作用,努力創造安全、暢通、文明、有序的城市交通環境。(責任單位:市公安局、中原油田公安局、城市管理綜合執法局,濮陽縣、華龍區政府,開發區、工業園區、示范區管委會)

  四、實施步驟

  (一)動員部署階段(2月4日—13日)。按全市創建方案要求層層召開會議安排部署,各級各單位要采取多種形式宣傳鞏固全國文明城市創建成果的重要意義和加強道路交通秩序綜合整治的必要性,增強市民的創建意識、參與意識、文明意識。

  (二)集中整治階段(2月13日—6月30日)。各級各單位按照責任分工、創建目標任務、積極開展整治工作,要制定集中整治工作方案并建立階段性工作臺賬,確保市城區道路交通秩序有明顯改觀。整治辦將組織專人定期檢查督促各項工作落實進展情況,及時發現存在問題,并及時通報檢查情況,推進整治工作深入開展。

  (三)創建提升階段(6月30日—20xx年底)。鞏固交通秩序綜合整治成果,防止各類違法行為反彈,為鞏固全國文明城市創建成果和迎接國家文明城市年度測評打下堅實基礎。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強領導,落實責任。各級各單位要成立相應組織機構,嚴格落實責任,完善一級抓一級,層層抓落實的工作機制。各級各單位分管負責同志為直接責任人,要親自部署,成立工作專班,切實做到領導到位、目標明確、措施得力。各縣(區)、各單位文明示范區域、道路、路口創建工作要具體到責任單位和責任人;文明宣傳活動要量化到宣傳品的印發、宣傳條幅的制作懸掛、在媒體進行宣傳報道的數量等內容,確保各項工作部署落到實處。

  (二)協調聯動,形成合力。各級各單位要在市鞏固全國文明城市創建成果交通秩序綜合整治工作領導小組的統一部署下,按照《全國文明城市測評體系操作手冊》的有關要求,積極主動、相互配合、形成合力,對市城區交通秩序進行集中治理,強化對市城區交通秩序的常態化管理,進一步提升交通秩序管理水平。

  (三)加強督導,嚴格獎懲。市創建全國文明城市工作指揮部交通秩序工作組辦公室嚴格按照工作臺賬,逐項任務、逐個問題進行監督檢查,對工作不力、行動遲緩、措施不實的單位和個人給予通報批評;對工作措施得力,成績優異的將予以表彰,對造成嚴重后果,影響全國文明城市驗收的要按規定嚴肅追究責任,確保工作任務保質保量按時完成。

  智能停車場項目方案4

  為進一步提升停車場管理質量,建立良好的車輛停放秩序,保障車輛停放安全,交通暢順,出入有序,結合實際情況,現制訂萬達停車場外包經營管理方案。

  一、車場車位情況

  總共有車位453個,其中地下停車場145個。生活區固定停車位98個,員工區固定停車位180個,露天臨時停車位30個。生活區業主、職工車輛大約330輛。

  二、車場存在的問題

  1、隨著娛樂業的快速發展,游客逐步增加,加上生活區業主、就職人員的車輛也急劇增多,而停車位有限,導致供需矛盾。

  2、由于停車位有限,道路狹窄,車輛進出不暢通,影響交通,加上場地分散管理難度大,不少車主見縫插針,造成車輛停放不規范,嚴重影響了環境和交通秩序。

  3、社會車輛、就職人員車輛、游客人員車輛未實施差別化停車收費。導致少數社會車輛長時間停放,嚴重影響車位的周轉。

  三、停車場管理解決辦法

  1、對主干道、車場車位、道路交通標志重新規劃。將東面主干道改為雙向線(改雙向車輛行駛和1.5米寬人行道),西側主干線改為單向線(只出不進)。

  2、因周邊無大型停放場,為了緩解萬達停車難的問題,建議在現有停車位的基礎上適當增加機械車庫,解決車位少的問題。

  3、為了提高車位周轉率,實施差別化停車收費。按二類停車收費標準進行收費,具體收費標準以物價部門批復為準。對游客游玩的車輛,憑公司當天有關憑證(當天證明等),按現收費標準收費。

  4、參照兄弟單位做法,能否調整員工、生活區住戶車輛停放月保費。

  5、為了進一步完善車場停車場安全管理,對重點路口、路段和高峰時段實行定崗、定人管理(正門道閘、北門道閘、地下停車場、單車停放點、路面等崗位,安排人員24小時值班。7:00-21:30西出口道閘收費員2人。7:00-18:30主要路段車輛指引和停放管理人員7人,大門進出入口處非法擺賣、車輛亂停亂放管理2人,停車場東路段車輛行駛指引、3號樓停車場、南樓路段、生活區停車場等部位)。

  6、為確保車場及周邊道路車輛停放、通行安全,按相關部門要求車場及周邊道路安裝視頻系統。

  四、停車場管理方式

  方案一:維持目前停車場管理現狀,承包費在現行標準基礎上上浮,要求營運期間,停車場使用的水電費、地下室機械車位年維保費、停車場管理系統設備設施的維護費、稅費、保險費、相關證照的辦理和年審、公共設施因人為損壞的維修費以及其他不可預見的行政事業性收費等,由承包方負責。停車場管理人員的住宿承包方負責安排。

  案二:承包方年上交停車場承包管理費萬元。承包方在方案一負責日常相關費用要求基礎上,按有關部門要求,在車場內安裝視頻監控,負責停車場管理系統設備設施改造、重新對內停車位和道路交通標志標線設計制作(將放療中心至水電科前路段改雙向車輛行駛和1.5米寬人行道)等,所需費用由承包方負責。

  方案三:承包方年上交停車場承包管理費萬元承包方在案一和方案二的要求基礎上,負責道路改造將車場周邊主干路段改造瀝青路面,具體改造方案廣州市科馬電子有限公司負責制定,費用由承包方負責。承包方可根據現有的停車場地,在不影響整體規劃基礎上,適當增加機械車庫,解決車位少停車難的問題。

  五、車場管理要求

  1、承租方必須遵守國家的有關法律法規,依法經營,遵守有關規章制度,接受監督、檢查和管理。

  2、承租方未經允許,不得對停車場進行任何改造。不得轉租、轉借他人,擅自改變用途或者不服從管理,有權提前收回場地并終止合同。

  3、承包方在車輛管理中,不得扣押車輛停放者的證件和財物(若有爭議糾紛應由相關部門解決)。

  4、在停車場所發生的汽車車損、事故,由承包方報相關人員處置,不承擔責任。

  5、承包方應按要求,疏導引導的汽車到位,按畫線車位到車場停靠,不允許出現車輛亂停、亂放、擁擠、堵車,主干道、轉彎路段、出入路口必須通暢、不得堵塞通道,要求車輛進出有序;防止車輛停靠丟失和損壞,車場的車輛停靠安全由承包方負全部責任,如在管理中存在車輛糾紛、丟失,賠償問題由承包方處理解決。

  6、如發生突發事件,糾份,急救搶救和現場救護等臨時需占用停車場所,承包方無條件服從安排和調度,不得拒絕。

  7、員工、生活區住戶按規定收費。政府機關和相關部門的公務的車輛不得收費(包括:政府機關和相關部門如公檢法110、119,120急救車、救護車、水電氣、消防監控設施、運送藥品,送血及運輸的設備材料等的車輛)。不允許社會救護車在停放和轉運病人現象違者將按相關規定處罰。

  8、來訪的車輛(包括營運出租車)卸客即離開的,30分鐘以內承包方不得收費。停車場如停車位已滿,應立即出告示,告知車主本車場車位已滿,并安排人員到入口處路面進行車輛疏散。

  9、承包方的所有從業人員應在簽約時向提供相關證件復印件,并按規定簽訂履行合同責任書。承包期間,如發現承包方從業人員有違紀違章或違反有關規定不服從管理的,有權責成承包方換人,承包方應及時更換。

  10、要求從業人員應統一服裝并佩戴上崗證,儀容整潔,著裝整齊,文明禮貌用語規范,文明服務,禮貌待人。未佩上崗證及行為不當,有損形象的每次罰款200元。停車場招聘員工需經保衛科備案并考核。

  11、承包方自行到工商稅務部門辦理車輛停靠許可證,稅務營業執照,并在停車場顯目位置懸掛管理部門核發的車輛價格收費標準,收費許可證,必須按國家有關規定繳納稅金、工商管理費,如未交納,則由承包人承擔相應處罰。

  12、承包方應嚴格執行政府規定的收費標準,按稅收管理制度使用發票。不得使用假票和涂改及與單位不相符的票證,不得偽造有關證照和票據,如因違法違規給造成損失或不良影響的或在承包期內發生的投訴,由承包人負責解釋、答復,情節嚴重的有權單方終止合同。

  13、承包方應依據國家法律和地方有關部門規定,自覺履行防火安全、門前三包、綜合治理及安全、保衛等義務,并接受甲方的監督檢查。認真做好各項消防安全工作,不得在停車內非法存放易燃、易爆等危險物品和其他化學品。如有違反上述各項約定,將須承擔包括甲方直接和間接損失在內的一切經濟后果和法律責任。

  14、承包方在承包期內應保護、維護停車場內的.設備設施、綠化,停車場的衛生管理由承包方負責且必須符合衛生管理要求,如有重要檢查及大型活動,承包方應無條件配合。承包方如有違約或違規,將追究承包方責任。

  智能停車場項目方案5

  下面還專門為大家介紹住宅小區停車場管理方案:

  一、日常管理要點

  1、制定完善的停車場管理制度,并遵照執行。

  2、定期檢查停車場配置足夠的消防栓等滅火器械,并可通過防火卷簾將整個車場分割成若干個防火區域;車管員對易燃易爆物品、煙火等涉及安全的一切事項嚴格把關,提高警惕性,杜絕隱患。

  3、私家車位設立明顯識別標示,車管員不讓其他車輛擠占私家車位;對于一些禁止停車的場所,設置顯著的禁停標志,對違禁的車輛實施處罰。

  4、對于臨時泊車卡、月保卡與私家車位卡采用不同顏色印制,便于識別管理,在車卡背面注明有關事項如:不賠償損失、車輛應自辦保險等,盡量避免事后糾紛。

  5、車場配置顯著的出入口指示、限高標志、禁鳴標識、限速標志、車場管理須知、收費標準等。

  6、車管員對每輛進入車場車輛作適當檢查,注意車輛是否有被撞、被刮等跡象做好現場記錄由車主簽字確認,在此減少不必要的糾紛;主動禮貌提醒車主不要將貴重物品留在車內,同時阻止閑雜人員進入車場。

  7、停車場將安排專職車管員對停車場實施巡查管理,并引導車輛停放,提供問詢服務。

  8、對車場出入口附近的路面實施人車分流,確保區內人員進出及活動的安全;對于易產生交通瓶頸、造成堵塞的地段及時進行有效疏導。

  9、在停車管理員手中將備一份月保車主基本檔案,以便車輛發生危險情況或緊急疏散時使用;車管員巡查中若發現停放車輛有異常情況(自燃等)要立刻采取措施實施補救,若車輛之間發生交通事故,要盡快處理,以不妨礙車輛通行為準則,并好事件報告。

  10、對于長期亂停亂放、耍賴不交車輛保管費的車輛,車場管理部按規定給予發函提醒,再實施鎖車處理,或將其強拖走交由交警部門進行處罰。

  二、月保、臨保、IC卡辦理

  停車場的出入口勻使用IC卡智能系統。有月保車輛需求的業主/租戶首先到服務中心填寫月保車輛申請,按收費標準交納月保費用,由管理中心工作人員按技術要求將IC卡一卡通輸入停車場月保通行指令,此時業主可享用IC卡一卡通的全程服務。若到月底未重新辦理月保交費,IC卡一卡通將終止停車場通行服務。

  臨保車輛是用入停車場自動取卡,出車場時讀卡交費。車輛臨保的業主,不享受一卡通全程服務。其他外來人員使用的臨時停車IC卡不具備從停車場進入樓層的功能。凡業主的大堂門IC卡皆具備從停車場進入樓層之功能。

  三、負一層管理建議

  負一層為住宅、商業公寓合用之地,按發展場出入口不字的要求,負一層將按照住宅109個車位,商業、公寓100個車位的劃分明確區域,設置明確的行駛、停放指引牌,各行其線共享其路,并在負一層車場管理人員的配置上比負二層多設一人。

  四、停車場環境管理

  停車場將定期開啟風機換氣,保證空氣流通。每日清潔人員將對車場實施保潔作業,定期對地面進行沖洗、管網實施擦抹。巡查人在其巡查過程中將隨時注意地面衛生情況,并對大件垃圾立刻實施清理。

  五、停車場物業管理費用收取

  停車場的物業管理費用,我公司將按照行業規定對每一月保車位收取管理費100元,對每一臨保車位收取管理費150元,空置車位另行商定。

  六、停車場物業管理費收取的用途

  停車場的物業管理費的收取費用,主要用在支付停車場管理人員的工資、福利,停車場設備、設施的養護維修,停車場用水、用電費用以及其它不可預見的費用。

  七、停車場標識:

  市場各區域豎立停車場標識

  八、停車場管理規定須懸掛公示

  智能停車場項目方案6

  為提高渝中區停車管理水平,不斷完善停車管理體系,有效規范停車秩序,綜合治理老舊小區周邊違法停車問題,加快緩解“停車難”矛盾,切實提升城市交通出行品質,依據《重慶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進一步加強和改進中心城區停車管理工作的實施意見》(渝府辦〔20xx〕10號),結合渝中區實際,現就進一步加強和改進渝中區停車管理工作制定如下實施方案。

  一、總體要求

  牢固樹立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立足城市交通發展戰略,強化系統治理、依法治理、綜合治理、源頭治理,著力解決“停車難”、“停車亂”等突出問題,促進城市交通與經濟社會協調發展,不斷增強人民群眾的獲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按照遠近結合、建管結合、動靜結合的原則,持續推進停車設施建設,綜合調控停車需求,盤活存量停車資源,加強停車智能化管理,嚴格規范停車秩序,強化重點區域管理。“十四五”期間,渝中區停車泊位總量持續增長;路內停車泊位數量控制在泊位供給總量的5%以內;對經過充分論證并有條件的路內停車實現智能化管理全覆蓋,基本形成政府統籌協調、部門密切配合、社會協作共管、公眾深度參與的停車管理新格局。

  二、重點工作

  (一)加強停車場規劃建設供給

  1.落實停車專項規劃。依據中心城區停車專項規劃及差別供給分區方案,按照“建筑配建停車為主,路外公共停車為輔,道路路內停車為補充”的原則,制定規劃實施計劃,明確停車設施布局、規模、建設時序等,經住建部門研究后納入建設計劃。(責任單位:區規資局、區住建委)

  2.落實停車設施配建標準。停車配建指標參照《重慶市城市規劃管理技術規定》執行,優先滿足居住區、醫院、學校等基本停車需求,統籌兼顧商業、辦公等出行停車需求。(責任單位:區規資局)

  3.推動停車設施建設。嚴格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和我市停車設施配建標準,對新建、改建、擴建的公共建筑、居住小區的停車設施配建數量及出入口設計進行審查。加大公共停車設施用地、資金、政策支持保障力度,積極推動停車樓、地下停車庫、機械式立體停車庫等集約化停車設施建設。研究利用城市綠地地下空間、橋下空間、“坡坎崖”地形高差建設公共停車設施,鼓勵在待建土地、空閑廠區、邊角空地等閑置場所設置臨時停車設施。創新停車產業投融資機制,鼓勵金融機構、社會企業提供融資支持,支持通過發行專項債券、企業債券等多種渠道籌集建設資金,探索推廣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PPP)模式建設公共停車設施,廣泛吸引社會資本投資停車產業,推動停車設施與城市地塊的開發同步規劃、同步建設、同步使用。(責任單位:區規資局、區住建委、區城管局、區財政局)

  4.實施停車差別供給。對重點管理區實行停車設施有限供給,對一般管理區實行停車設施擴大供給,引導鼓勵公眾優先選擇公共交通等綠色出行方式,改善停車供需矛盾。(責任單位:區城管局、區規資局、區住建委、區公安分局)

  (二)加強停車場日常管理

  5.推行路內停車統一管理。按標準規范設置路內停車泊位,對路內停車泊位進行集中統一管理,按照市政公共資源有償使用收入管理有關規定及時上繳區財政。路內停車收費特許經營權的取得應通過公開招標、拍賣等公平競爭方式,并按出讓協議約定所得收入。(責任單位:區城管局)

  6.劃分路內停車管理區域。結合土地開發強度、區域功能定位、公交發展水平及路網容量等因素,將渝中區解放碑商圈、大坪龍湖時代天街商圈及51條主次干道劃分為停車重點管理區域,其他區域為一般管理區域,在征求公眾意見后對外公布。(責任單位:區城管局、區發改委、區公安分局)

  7.規范停車服務收費管理。收費標準按照《重慶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關于公開征求<重慶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關于機動車路內停放服務收費有關問題的通知(征求意見稿)>意見的公告》(渝發改收費〔20xx〕1231號)執行,機動車路內停放服務收費,以半小時為計費單位,不足一個計費單位的按一個計費單位計費;跨白天、夜間時段停放的按不同時段收費標準累計計收;不得采取包月、包年等其他方式收費。路內停車泊位停放時間不足15分鐘的免收停放服務費,超出15分鐘的從始停時間起計費。按照路內高于路外、重點管理區域高于一般管理區域、白天高于夜間等原則實施差別化收費政策。(責任單位:區市場監管局)

  8.優化停車管控引導措施。遵循“先重點后一般、控制和疏導相結合”的原則,依據道路交通擁堵狀況,設立停車嚴管區、示范路,嚴肅查處違法停車行為,培養群眾良好停車習慣,逐步擴大示范帶動效應。(責任單位:區城管局、區公安分局)

  9.強化路內停車動態管理。區城市管理部門、區公安部門應當根據道路交通狀況、周邊停車場情況等綜合因素,及時對路內停車位進行評估調整。老舊居住區周邊道路具備節假日、夜間等時段性停車條件的,由區公安部門牽頭設置動態路內停車位,超過規定時間在動態路內停車位停放機動車的,由區公安部門根據道路交通安全規定進行處理。結合道路功能、交通流量等因素,加強路內停車泊位限時管理,嚴格控制停車泊位使用時段、時長,有條件、低限度滿足臨時停車需求,合理調控出租汽車、物流快遞、公廁周邊等特殊臨時停車需求。(責任單位:區城管局、區公安分局)

  10.加強配建及公共停車設施管理。全面排查整治停車場(庫)擅自停止使用或改變用途等違規行為。(責任單位:區規資局、區城管局)

  11.推動停車設施有償錯時共享。推動黨政機關、企事業單位停車泊位非工作時間有償錯時共享,鼓勵相鄰單位、小區利用停車高峰時間差異,互相借用停車泊位;探索錯時開放、有償使用、收益分享等經營模式,合理統籌利用企事業單位、居住小區、個人停車設施等資源,提高停車設施使用效率。(責任單位:區機關事務管理局、區住建委、各街道辦事處)

  (三)提升停車智能化管理水平

  12.完善更新城市停車設施信息。建立停車設施基礎信息數據庫,持續更新停車設施建設、管理、布局及停車泊位使用、收費標準等數據,強化信息資源共享、數據互通,依法依規向社會開放。停車場經營管理者應當按照有關規定和標準,將其停車信息納入全市停車信息系統。定期對停車設施總量、分布、建設和使用情況等進行普查,推行停車泊位統一編碼制度。(責任單位:區城管局、區住建委)

  13.推動停車管理智能化創新應用。建設區智慧停車管理平臺,整合停車設施數據資源,打通停車信息資源數據壁壘,構建行政監管、車場管理、公眾服務三大子平臺,實現政府、企業、公眾“三位一體”綜合服務功能。推廣停車誘導、泊位共享、預約停車、圖像識別、不停車收費系統等停車智能化技術應用落地,推動轄區范圍內的新建、改建、擴建停車場(庫)智能化管理系統按統一技術標準進行設計、施工、驗收。(責任單位:區城管局、區住建委)

  (四)完善停車場備案管理

  14.優化停車場備案登記。按照《重慶市停車場管理辦法》嚴格辦理停車場備案登記,精簡停車場備案登記變更受理材料,優化辦理流程。(責任單位:區城管局)

  15.完善配建停車場臨時備案。對因歷史遺留原因,已取得產權證但規劃驗收資料缺失的老舊停車場(20xx年3月《重慶市停車場管理辦法》施行前已建成并投入使用的停車場),在尊重客觀事實的基礎上,以產權證作為規劃核實的替代材料予以臨時備案。(責任單位:區城管局)

  16.完善其他停車場臨時備案。對利用城市綠地地下空間、橋下空間、“坡坎崖”、待建土地、空閑廠區、邊角空地及產權人自有空地等閑置場所設置的臨時停車設施,在取得區公安部門同意設置臨時車道口的書面意見并經停車管理部門公示7日無異議后,予以臨時備案;對產權人利用自有其他規劃功能的建筑改建為停車場的,經營管理者完善規劃變更或提交場地使用安全評估并經停車管理部門公示7日無異議后,予以臨時備案。(責任單位:區城管局、區公安分局、區規資局)

  17.停車場臨時備案時效。停車場臨時備案有效期為兩年,到期后應當重新辦理備案。臨時備案停車場經營管理者變更備案事項的,應當重新辦理備案手續,停車場停止使用或者改變用途后30日內應主動向區城市管理部門報告。(責任單位:區城管局)

  (五)強化停車管理執法

  18.加強對停車場備案及運營管理的執法。對未按規定時限辦理備案、提供虛假備案材料、未備案開放經營停車場的依法實施行政處罰;對停車場(庫)擅自停止使用或改變用途等違規行為依法實施行政處罰;對停車場經營主體遵守消防法律法規的情況依法進行監督檢查,嚴肅查處違反消防法律法規的行為;對停車場服務收費開展監督檢查,嚴肅查處不執行政府定價、政府指導價和不按規定明碼標價等價格違法行為。(責任單位:區城管局、區消防救援支隊、區市場監管局)

  19.加強對違法停車的聯動執法。建立違法停車執法聯動機制,區城市管理部門負責市政人行道區域執法、區公安部門負責市政車行道區域執法、區消防救援機構負責消防通道區域執法,加強信息互通共享,按照各自職責及時查處違法停車行為,定期聯合排查清理長期占用停車泊位的“僵尸車”,提高停車泊位周轉率。同時,結合《重慶市“門前三包”責任制管理辦法(試行)》的實施,強化屬地管理責任,由“門前三包”責任人對責任范圍內違反車輛停放規定的行為進行勸告、制止,并及時向屬地街道報告。(責任單位:區城管局、區公安分局、區消防救援支隊、各街道辦事處)

  三、組織保障

  (一)健全停車管理機制。成立由分管副區長任組長,各區級相關部門為成員的渝中區停車治理工作領導小組,負責本行政區域內停車設施的規劃、建設及管理工作,推進區域治理。區城管局負責本實施方案的具體組織協調及政策落實工作;區發改委配合修訂完善停車收費價格政策;區公安分局與區城管局負責加強違法停車治理;區財政局負責政府投資公共停車場(庫)、路內停車泊位等市政公共停車資源有償使用收入的監管;區規資局負責保障停車設施建設用地,執行停車設施配建標準;區住建委負責加強公共停車場(庫)工程建設過程的監督管理;區城管局與區大數據發展局負責推動停車管理智能化創新應用;區市場監管局負責指導機動車停放服務經營者的價格行為;區經信委負責牽頭推進新能源汽車充電設施建設;區消防救援支隊負責依法進行消防安全監督檢查。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區城管局,負責統籌協調停車管理工作,領導小組將不定期召開工作會專題研究停車管理重難點問題。

  (二)加強執法監督檢查。區級各相關部門應加強停車場的監督檢查,開展停車場專項執法監督檢查工作,對違反相關法律法規的行為依照各自職責進行依法處理。

  (三)加強宣傳引導。以促進城市健康交通和可持續發展為主題,加強停車管理政策宣傳,倡導市民綠色低碳出行,引導市民規范、有序、文明停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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