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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停車位管理運營方案

時間:2023-02-28 08:50:00 文婷 方案 我要投稿

城市停車位管理運營方案范文(精選17篇)

  為確保事情或工作高質量高水平開展,時常需要預先制定方案,方案指的是為某一次行動所制定的計劃類文書。那要怎么制定科學的方案呢?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城市停車位管理運營方案,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城市停車位管理運營方案范文(精選17篇)

  城市停車位管理運營方案 篇1

  一、基本情況

  紫蓋山廣場停車場位于市紫蓋山廣場門前,占地面積0.8畝。根據市領導工作安排,市園林局于20xx年5月29日移交至宜城市國有資本投資運營集團有限公司全資子公司宜城市智泊停車服務有限公司(統一社會信用代碼:xxxxxxxxxxxxxxx)管理,現宜城市智泊停車服務有限公司對其完成配套設備改造升級,可提供車位17個。

  二、收費標準制定

  (一)申請情況

  根據《湖北省機動車停放服務收費管理辦法》(鄂價工服〔20xx〕151號)第十四條規定:實行政府定價管理的機動車停放服務的收費標準,由經營者向價格主管部門提出申請。20xx年9月15日宜城市智泊停車服務有限公司向我局提出了《關于臨時停車場服務收費實行政府定價的請示》。

  (二)停車場現場踏勘情況

  我局2名工作人員分別對紫蓋山廣場停車場進行了現場踏勘,停車場具備下列條件:

  1、具有合適場地,申報場地與現場踏勘位置相符;

  2、設有明顯的車輛通行和停放位置的標志及標線;

  3、宜城市智泊停車服務有限公司配備管理人員5名;智慧城市指揮中心配備工作人員4名;

  4、停車場道路均已刷黑,內設計費、監控設施,綠化、亮化等工程完善到位;

  5、實行專人巡檢、無人化收費,使用軟件支付系統,無縫對接支付寶、微信支付、銀聯接口,為用戶提供多樣化支付選擇,無需取卡,零停留,輕松入場,停車場出口通行效率高。

  6、內部收費管理、財務管理、安全防范、崗位責任等規章制度已建立。

  (三)制定收費標準的依據

  1、定價權限。根據《湖北省定價目錄》規定:“具有自然壟斷經營及公益性特征的機動車停車實施服務收費標準”定價部門為:市(州)、縣人民政府,由同級價格主管部門負責具體工作,我局有定價權。

  2、是否屬于政府定價。根據《湖北省機動車停放服務收費管理辦法》(鄂價工服〔20xx〕151號)第五條規定,下列場所的機動車停放服務收費,可實行政府定價管理:黨政機關、事業單位、社會團體等辦公場所配套建設或內設的停車場;政府的財政性資金、城市建設投資(交通投資)公司全額投資建設的`停車場。

  3、制定收費標準的依據。《國家發展改革委等部委關于進一步完善機動車停放服務收費政策的指導意見》(發改價格〔20xx〕2975號)、《湖北省機動車停放服務收費管理辦法》(鄂價工服〔20xx〕151號)和《宜城市機動車停放服務收費管理辦法》(宜價字〔20xx〕31號)等相關規定。

  4、定價原則。一是規范管理,優化資源配置原則。通過采取規范使用、合理定價等手段,有效緩解紫蓋山廣場附近“停車難”的問題,實現停車資源的優化配置及有效利用,滿足人民群眾美好生活需求;二是科學合理,推進改革原則。制定收費標準,綜合考慮停車場所的設備設施、服務條件、服務功能、地理位置、供求關系及社會各方面承受能力等因素,推行“差別化停車服務收費政策”。實行半小時內停車政策,其目的是更好地服務市民有效規范停車秩序。三是用者付費,倡導綠色出行原則。車主使用公共停車資源應當支付使用費,引導市民選擇公共交通出行,優化交通出行結構,減少機動車流量,降低路面交通飽和度,提高道路通行速度,緩解交通擁堵狀況。四是累進加價,設置最高限額原則。短時停車行為實施較低收費,長時停車行為實施較高收費,可讓車主享受短時停車的優惠,達到收費政策惠民目的。

  三、收費標準方案

  紫蓋山廣場停車場停車服務收費標準方案:

  1、小、中型車3小時內(含)收費5元,3—24小時每增加1小時加收1元,全天最高限額20元。

  2、實行包月計費方式的,每月不超過360元。

  3、超過24小時重新按以上規定計收。

  4、對懸掛公安部門核(換)發的新能源汽車號牌的車輛,3小時內(含)收費2元;3—24小時每增加1小時加收0.5元,全天最高限額10元。

  5、停車半小時以內免收停車費,停車時長超出半小時的,前半小時納入計費停車時長。

  6、執行任務的軍車、警車、消防車、救護車、救災搶險車、郵遞車、環衛車、市政設施維護維修車、殯葬車等免收停車服務費。

  7、根據法律、法規規定,應當免收車輛停放服務費的車輛,如殘疾人隨身必備的專用車輛等免收停車服務費。

  8、車型大小具體分類,參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安部有關機動車類型劃分的規定確定。

  9、實施收費時,在停車場入口處和交費處醒目位置,按明碼標價規定公示車型分類、計費時段、收費標準、收費依據、服務承諾、監督機關及價格舉報電話(12315)等有關內容,接受社會監督。

  四、執行時間:

  擬定標準于印發之日起執行。

  五、公開征求意見截止時間:

  20xx年9月30日。

  城市停車位管理運營方案 篇2

  為進一步加強城區交通秩序管理,緩解停車供需矛盾,合理使用城市公共資源,改善市民停車及出行環境,規范停車秩序,促進城區車輛文明停放。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城市道路管理條例》《貴州省機動車停放服務收費管理暫行辦法》等有關法律法規,結合天柱縣城市管理實際,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指導思想

  按照“政府主導、統籌規劃、市場運作、協調發展”的原則,采取“劃定區域、限定時間、有償服務、分步實施”的方式,充分挖掘停車泊位資源,理順停車管理體制,加強停車管理,完善城市停車收費管理機制,促進車輛規范有序停放,改善城市交通狀況,提升城市管理水平。

  二、停車泊位管理辦法

  (一)實施范圍

  天柱縣城區道路路內泊位和停車場收費管理范圍包括鳳城街道、聯山街道、邦洞街道、社學街道集鎮區域,按照“分步推進、成熟一個、實施一個”的原則進行,新增加的道路路內泊位和停車場收費管理范圍由縣自然資源局(規劃)、縣住建局(市政)、縣公安局(交警)等部門另行確定。

  1、道路泊位:濱河北路(便橋—廊橋)、濱河北路(廊橋—鑒江橋)、廊橋—觀音洞、北門街(平安小區道路)、鳳凰城(水印藍庭售樓部門口道路)、中心市場路(汽車租賃門口)、電信路(供電局旁中山路—濱河南路)、電信路(電信局—中山路)、中心市場路(水東門路—中心市場第二個轉盤)、中心市場路(中心市場第二個轉盤—清江路口)、鴻發街(擎天公司—擎天路)、凱旋路(東方國際KTV—金山大道)、凱旋路(家居廣場后門—擎天路)、司法局門口(擎天路—司法局)、南門路(老縣委門口—物資局)、婦幼保健站門口道路、胡家坪路(水印藍庭—中山路)、高龍路(濱河苑城—自來水公司旁)、高龍路(農發行—水岸星城旁擎天路)、凱旋路北段(東方明珠旁)、健龍路(中心嘉園售樓部—水岸星城)、民生商業街(教育局門口—水岸星城)、永華街(加油站后第二條路)、安居街(鳳城街道辦門口—擎天路)、擎天路—安居房(紀委門口)、新業街(威斯濱酒店后面道路)共計912個停車位,其他路段將根據城區停車位設置和交通實際情況分期分批逐步推行。

  2、停車場:國資公司停車場、體育館停車場和縣影劇院停車場。

  (二)收費時間

  1、道路路內泊位:7:00-20:30

  2、停車場:0:00-24:00

  (三)收費標準

  道路路內泊位和停車場收費按照價格主管部門批準的標準執行,不可上浮,經營者可根據經營的實際情況制定充值、折扣、包月、包年等優惠。

  車型分類:12座(含12座)以下客車及2.5噸(含2.5噸)以下貨車為小型車;12座以上客車及2.5噸以上、10噸(含10噸)以下貨車為中大型車;10噸以上貨車為超大型車。

  1、路內泊位停車服務收費標準:

  (1)小型車:30分鐘內免費,超過免費時段1小時內收費3元,1小時后每超過1小時加收2元,停車不足1小時按1小時收費,每天單次最高累計收費不超過18元。免費停放時段20:30-次日7:00。

  (2)對執行任務的軍車、制式警車、消防車、搶險救災車、辦案執法車、處理突發公共應急車輛免收停車費;對執行緊急服務的救護車、市政設施維護車和殯葬車免收停放服務費。

  2、停車場停車服務收費標準:

  (1)小型車,30分鐘內免費,超過免費時段1小時內收費2元,1小時后每超過1小時加收2元,停車不足1小時按1小時收費,夜間20:00-次日8:00最高累計收費不超過10元,每天最高累計收費不超過18元。

  (2)中大型車,30分鐘內免費,超過免費時段1小時內收費4元,1小時后每超過1小時加收2元,停車不足1小時按1小時收費,每天最高累計收費不超過25元。

  (3)對執行任務的軍車、制式警車、消防車、搶險救災車、辦案執法車、處理突發公共應急車輛免收停車費;對執行緊急服務的救護車、市政設施維護車和殯葬車免收停放服務費。

  (4)同一車輛在同一停車場24小時內多次進出停放,最高按一天收取停車費。停放超過24小時按收費標準重新累加計費。其他車型停放的按所占車位數計費。

  (四)收費方式

  現金支付、微信支付、支付寶支付、微信公眾號支付、小程序支付、智慧停車APP支付。

  (五)收費實施時間

  1、體育館停車場、影劇院停車場自20xx年11月22日中午12:00起開始計費。

  2、路內泊位自20xx年12月8日中午12:00開始計費。

  (六)建設管理模式

  天柱縣擎天城鎮建設開發有限公司,通過競拍取得了天柱縣城區路內泊車位和停車場20年特許經營權。由天柱縣擎天城鎮建設開發有限公司負責停車泊位勘劃、停車場建設及相關配套設備設施實施,并組建管理、收費隊伍,統一服務標準、統一執證上崗。

  (七)其他配套設施

  1、標識標牌:路內停車泊位,在收費路段設立收費明碼標價牌;停車場泊位,在停車場入口處設立收費明碼標價牌。

  2、監控系統:路內停車泊位,綜合利用公安系統天網工程資源;停車場,按規定加裝視頻監控設備。

  三、政策措施

  1、違法停車:對于不按規范亂停亂放的車輛,依法嚴厲處罰。

  2、逃逸停車費:對欠繳停車費的,停車管理員有權要求其補繳停車費,或拒絕為其提供停車服務。對惡意逃避繳納停車費達三次(含三次)以上的,系統將其錄入停車管理系統“黑名單”。

  3、設備的保護:任何單位或個人不得設置、撤銷道路停車泊位,不得損壞和擅自拆除道路停車泊位設施;不得妨礙道路停車泊位功能。

  4、收費保障:在停車收費管理區域使用停車泊位停放車輛,停車人應當服從管理人員的指揮和管理,按照劃定的車位,停車入位,依次按朝向順序停放車輛,按標準繳納車輛停車管理費。

  5、安全隱患:嚴禁在車輛內放置或裝載易燃、易爆、有毒、有害及其他危險、違禁物品。

  6、超大型車只能停放在指定地點,嚴禁停放在路內泊位內,避免影響城市形象。

  7、鼓勵社會、單位及個人依法建立停車場以緩解城市停車壓力。

  四、組織保障

  為保障天柱縣城區路內泊位和停車場停車管理工作順利實施,成立天柱縣城區路內泊位和停車場停車管理工作領導小組。縣委常委、縣人民政府常務副縣長任組長,縣委常委、縣委宣傳部部長和縣人民政府分管城市建設工作領導共同任副組長。成員單位及職責為:

  縣住建局:制定天柱縣城區路內泊位和停車場暫行管理辦法、確定可建的路內泊位、可經營的停車場、確保路內泊車位和停車場產權無糾紛。

  縣發改局:制定收費標準、負責收費依據的解釋和收費的監督。

  縣公安局:對天網監控范圍內路段發生停車糾紛提供影像資料、加大力度對路內泊位及停車場的.巡查,預防治安事件發生。

  縣市監局:對車輛停放服務收費進行監督管理及執法。

  縣公安交警大隊:負責縣城區路內泊位、停車場建設過程中的車輛清場、維持交通秩序、制止車輛亂停亂放,提醒告誡多次欠費的車輛。

  縣委宣傳部:對縣城城區路內泊位和停車場收費及標準進行宣傳、對欠費和亂停亂放影響市容市貌的現象進行曝光。

  縣綜合行政執法局:對占用停車位的障礙物進行清除,制止不按規定占用泊車位的現象、按天柱縣城區路內泊位和停車場暫行管理辦法的規定執法。

  各相關街道辦事處:與各部門共同維持文明城市的建設,保障天柱縣城區路內泊位和停車場停車管理工作順利開展。

  天柱縣擎天城鎮建設開發有限公司:加強對收費人員的管理、執行天柱縣城區路內泊位和停車場暫行管理辦法、嚴格按照發改局的批復收費、做好群眾的投訴建議及咨詢等。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認識,高度重視。

  為規范停車秩序,促進城區車輛文明停放,提升城市管理水平,各責任單位要提高政治站位,統一思想,充分認識天柱縣城區道路路內泊位和停車場項目建設的重要意義,增強緊迫感和責任感,強化責任擔當,確保項目順利實施。

  (二)統籌推進,形成合力。

  各責任單位要各司其職、各負其責、密切配合,充分發揮部門職能作用,切實解決好項目建設和收費管理過程中出現的矛盾問題;牽頭部門要本著對工作認真負責的態度,加強對業務工作的指導;承擔項目推進工作的責任部門,要強化政治責任感,切實推進各項工作任務的落實,齊抓共管,形成合力,確保各項工作有序推進。

  (三)加強宣傳,積極引導。

  理順停車管理體制,加強停車管理,完善城市停車收費管理是改善城市交通狀況,提升城市文明建設的有效途徑,各級各部門要強化政策宣傳工作,提高宣傳的針對性、實效性,發揮好宣傳工作思想引領和輿論導向的作用,凝聚正能量的傳播力、引導力和公信力,為城區停車管理工作營造良好的輿論氛圍。

  城市停車位管理運營方案 篇3

  為進一步推進智慧城市建設,規范城區停車管理秩序,提高停車泊位運行效率,加快推進城區臨時停車場統一運營管理,探索建立適應市場化智慧化發展要求的停車管理機制,滿足市民、游客日益增長的停車需求。按照“政府主導、統一管理、企業運營”模式,將城區公共區域臨時停車場停車泊位移交區屬國有企業區城市環境管理公司統一運營管理,實現資源配置合理化、管理效率最大化,切實解決中心城區停車難、停車亂等問題。現結合我區實際,制定本方案。

  一、指導思想

  以黨的十九大及十九屆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會精神為指導,牢固樹立創新、協調、綠色、開放、共享的發展理念。堅持城市管理精細化市場化智慧化導向,發揮市場作用,創新治理方式,實行停車管理工作由政府管理向企業管理、政府監管轉變,全面提升市民、游客的獲得感和滿意度。

  二、基本原則

  1.堅持依法依規,維護穩定的原則。按照市場法則合理配置資源,運用價格杠桿原理,調控解決城區停車難問題,倡導推動市民公共出行、綠色出行、低碳出行。

  2.堅持統一運營,規范管理的原則。立足城區停車場管理現狀,對城區所有拍賣管理停車場采取一次性收回運營管理權的辦法,推進城區臨時停車場統一運營管理。

  3.堅持因地制宜,合理公平的原則。積極穩妥解決城區議價管理停車場主體分散的問題,采取統一磋商、移交的辦法,由國有企業統一管理公共停車資源,實現同城同標、同類同價目標。

  三、組織領導

  為加快推進臨時停車場統一運營管理,成立寶塔區城區臨時停車場統一運營管理工作領導小組。

  組長:賈君亮區政府副區長

  副組長:

  成員: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區城管執法局,辦公室主任由陳德鑫兼任,副主任由李瑞雄擔任,具體負責城區臨時停車場統一運營管理實施及日常工作。

  四、主要內容

  一是建設一個平臺。由區城管執法局牽頭,區城市環境管理公司具體負責,建設統一運營管理信息系統,采取手持終端錄入車輛號牌、精準計算停車費用,掃碼支付與現金支付相結合的停車管理模式。二是制定一套制度。由區城管執法局負責,制定臨時停車場財務管理、人員管理、績效考核、收費稽查、文明服務等一系列監管制度,實現用制度管人管事。三是建立一個機制。實行收支兩條線財務制度,停車場收入全部繳入區財政局陜西省非稅收入待解繳科目專戶,區財政局按照停車收費總收入15%的比例,每月向區城管執法局進行獎補;區城管執法局負責采購設備、人員工資、平臺運營、地面維護、設備更新等支出費用,向區財政局申請核撥。交警、經發、價格監督等各部門按照職責分工,各負其責、各司其職,建立相互配合的運行機制。

  五、職責分工

  1.區城管執法局:負責城區臨時停車場設置申報,停車場數量核實、交接,及業務管理、檢查指導、信息推送、督查考核等工作;負責召集相關成員單位對到期的議價管理停車場進行磋商,收回運營管理權,交區城市環境管理公司統一運營管理。

  2.區城市環境管理公司:負責城區臨時停車場的設備采購、平臺建設、服裝采購、管理員選聘培訓、泊位補劃編碼、公示牌制作、平臺運營維護、停車收費管理工作及破損毀壞市政設施的維修維護保養工作。

  3.區財政局:負責核撥城區臨時停車場統一運營管理產生的平臺建設、運行維護,設備購置、公示牌制作、破損毀壞市政設施的維修維護保養,人員工資、崗位培訓、社會保險等相關費用和停車場收費票據管理。

  4.市自然資源局寶塔分局:負責擬設置人行道臨時停車場產權的勘界和議價管理停車場產權的勘界工作。

  5.市城管執法局:負責城市道路(含人行道)設置臨時停車場的備案登記,對市政設施維修保養實施監督檢查。

  6.市交警支隊:負責設置臨時停車場的審批工作。

  7.區經發局:負責停車場收費價格的`制定工作。

  8.區市場監管局:負責停車場收費價格的執法工作。

  9.區大數據管理局:負責對城管執法部門報送的停車管理違規收費及惡意逃費的相關人員納入個人信用記錄。

  10.區審計局:負責城區臨時停車場財務審計工作。

  11.區城指中心:負責停車信息系統的建設、運行、維護工作。

  六、實施步驟

  1.建設平臺。由區城市環境管理公司負責,于20xx年7月10日前,建立城區臨時停車場停車系統管理平臺,對停車泊位進行編號,對停車場、泊位、管理員、收費碼、收費標準進行統一公開。

  2.采購設備。由區城市環境管理公司負責,于20xx年7月10日前,完成采購手持收費終端機、收費員服裝工作。

  3.招聘人員。由區城市環境管理公司負責,按照停車場數量和工作需要適量招聘停車收費員和管理人員,于20xx年7月10日前完成,并完成收費管理人員崗前培訓工作。

  4.移交管理。由區城管執法局負責,對城區未到期的24個拍賣管理停車場采取一次性收回運營管理權,于20xx年7月10日前統一移交區城市環境管理公司進行運營管理,配合區財政在一個月內完成退費工作,總計退費182.25萬元;對城區議價管理停車場進行磋商,于20xx年12月底全部收回運營管理權,交區城市環境管理公司統一運營管理。

  5.建章立制。由區城市環境管理公司負責,對已移交的停車場進行為期一個月的統一運營管理試運行,之后進入常態管理。同時,健全臨時停車場停車收費的財務管理、人員管理、績效考核、收費稽查、文明服務等制度規范,實現常態監管。

  七、工作要求

  1.高度重視。各部門要認真學習貫徹國務院辦公廳《關于推動城市停車設施發展意見的通知》(國辦函〔20xx〕46號)精神,不斷推動城市停車設施發展,提高綜合管理能力,有效滿足人民群眾合理出行停車需求,著力解決停車難、亂停車問題。

  2.密切配合。各部門要認真履行職責,按照工作職責和實施步驟,積極主動推進臨時停車場統一運營管理工作;區城管執法局要切實發揮領導小組辦公室職能職責,細化、量化工作任務,明確完成時限,夯實工作責任,確保城區臨時停車場統一運營管理順利落地實施。

  3.宣傳引導。各部門要及時總結典型經驗做法,做好城區臨時停車場統一運營管理的信息宣傳工作,擴大公眾知曉率和參與度,引導市民樹立停車付費、有序停車意識,全力營造良好的靜態交通秩序。

  城市停車位管理運營方案 篇4

  為進一步緩解我市中心城區停車矛盾,切實改善交通出行環境,促進城市全面協調發展,現就20xx年緩解中心城區停車難問題制定以下工作方案。

  一、指導思想

  堅持以黨的十九大,十九屆三中、四中、五中全會精神為指導,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理念,以解決我市中心城區停車設施供需矛盾為突破口,按照“政府主導、市場引領、社會共治、公眾參與”的總要求,鞏固成果、擴大增量、盤活存量,合理配置停車資源,加強基礎設施建設,科學引導交通需求,創新信息化應用,構建有序停車環境,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城市停車管理新格局,全面提升人民群眾獲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二、基本原則

  (一)鞏固成果,規范管理。鞏固中心城區緩解停車難工作成果,不斷拓展停車資源,強力整治停車亂象,提升停車資源利用率、周轉率。依據相關法律法規,制定符合我市實際的停車管理法規制度,加快行業信用體系建設,推動停車管理工作常態化、制度化和規范化。

  (二)規劃引領,保障供給。依據漢中市中心城區整體規劃,充分利用地上地下空間資源,科學修改完善出臺停車場專項規劃,優化停車設施布局,切實保障用地供給,加大停車設施建設力度,解決停車亂、停車難等靜態交通問題。

  (三)突出重點,挖掘潛力。聚焦醫院、學校、商場、黨政機關、體育場館等停車矛盾突出的區域,強化周邊停車秩序管理,充分挖掘資源潛力,著力增加停車設施供給,分區域、分路段穩步實施,以點帶面,整體推進,擴大增量。

  (四)簡政放權,共建共享。按照轉變職能、主動服務的工作思路,堅持政府投資和社會資本參與雙輪驅動,創新停車設施投融資機制。進一步簡化投資建設、運營管理手續,廣泛吸引社會資本投資城市停車設施建設,加快推進停車產業化發展。

  (五)信息驅動,提升效能。加快智慧停車管理平臺推廣運用,逐步將現有和新建停車設施納入平臺統一管理,促進停車管理科學化和信息資源共享化。加快推進立體化、智能化停車設施建設,從單一化的“地面”式停車轉向多元化的“空間”式停車。

  三、工作任務

  (一)鞏固緩解停車難工作成果,擴大停車設施供給

  1.鞏固緩解停車難工作成果。一是持續強化停車執法管理,健全聯合執法機制,嚴格查處機動車亂停亂放、隨意侵占道路等違法行為,對私設錐桶、私劃車位、“僵尸車”等占用公共資源的現象進行強力整治;二是2020年新增的臨時工(空)地停車泊位、人防車位等,無建設要求或其它特殊情況繼續保持對外開放;三是2020年新增的租售并舉車位,要定期督查“回頭望”,嚴防“只售不租”現象反彈;四是加大對違規收取停車費的整治力度,規范停車經營管理秩序。(責任單位:市城管局、市公安局、市自然資源局、市人防辦、市住建局、市發改委、市市場監管局,漢臺區、南鄭區人民政府)

  2.利用閑置資源增設停車泊位。在閑置土地、拆遷征收未開發空地、邊角地帶新增停車泊位,面向社會停放車輛。充分發揮人防工程的社會效益、經濟效益,在不影響國土防空及戰時保障情況下,利用部分地下人防工程新增停車泊位。(責任單位:市自然資源局、市住建局、市人防辦、市城管局,漢臺區、南鄭區人民政府,興漢新區、濱江新區管委會)

  3.推進立體停車設施建設。充分利用地上地下空間,引導醫院、商場、酒店等單位利用現有資源新建、改建、擴建停車設施,積極推進立體停車設施建設。(責任單位:市城管局、市商務局、市衛健委、市發改委、市自然資源局,漢臺區、南鄭區人民政府)

  (二)有序推進停車設施建設,優化停車供給結構

  4.修改完善停車設施專項規劃。依據城市總體規劃和城市綜合交通體系規劃,統籌考慮中心城區停車現狀及長遠供需關系,結合城市區位特征、停車矛盾等因素,按照差別化供給和需求調控的基本原則,明確停車設施布局、規模和建設時序,編制完善具有前瞻性和長期性的停車設施專項規劃。(責任單位:市自然資源局)

  5.科學配建建筑物停車設施。加強建設項目管控力度,嚴把建設用地規劃、工程規劃等關口,根據各類建設項目停車需求,合理確定停車設施配建指標,保證新建、擴建、改建建筑按照標準配建相應的停車設施。對不按要求配建停車設施的不予辦理竣工驗收手續和核發不動產權證,確保新建停車設施不欠“新賬”。(責任單位:市自然資源局、市住建局,漢臺區、南鄭區人民政府,興漢新區、濱江新區管委會)

  6.規范施劃道路停車泊位。科學分析道路停車泊位的`位置、數量等對交通的影響,在不侵占非機動車通行空間的路段單側或雙側設置停車泊位。對已施劃車位的路段進行優化提升,對新開通的非城市主干道路段按照不影響行人、車輛通行的原則,可視具體情況增加停車泊位;對較為寬敞、路面條件允許的廣場、人行道,在兼顧行人出行暢通的前提下增設停車泊位。(責任單位:市公安局、市城管局,漢臺區、南鄭區人民政府,興漢新區、濱江新區管委會)

  (三)盤活現有停車資源,科學調控停車需求

  7.推動內部停車設施對外開放。有序引導現有停車資源對外開放,鼓勵具備安全管理條件的政府機關、企事業單位等內部停車場在節假日、雙休日對外開放。(責任單位:漢臺區、南鄭區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工作部門、直屬事業單位)

  8.整治改變規劃停車位使用性質現象。進一步強化運營商家事中事后監管,嚴格排查整治改變建筑物配建停車位使用性質現象,對規劃停車場、地下人防工程改作商場、超市等行為要求限期整改,恢復原規劃用途,增加停車泊位。(責任單位:市市場監管局、市自然資源局、市公安局、市人防辦、市城管局)

  9.著力緩解住宅小區停車矛盾。對中心城區部分小區配套車位只售不租、租價過高等問題開展集中整治,對拒不落實政府緩解停車難工作的開發企業由行業行政主管部門納入誠信考核,給予扣分處理。推動小區車位實行租售并舉,滿足小區業主停車需求。推動具備條件的小區按停車位的一定比例面向社會錯時開放、有償使用。結合老舊小區改造項目,通過改造空閑場地、拆除違章建筑等措施增設車位,改善老舊小區停車現狀。優化小區內部及周邊道路交通組織,在符合安全管理和基本通行條件下,利用周邊路段設置夜間限時停車泊位,滿足居民夜間停放需求。(責任單位:市住建局、市自然資源局、市發改委、市市場監管局、市城管局,漢臺區、南鄭區人民政府)

  10.實施差異化停車收費政策。完善中心城區停車價格機制,嚴格規范停車經營秩序,提升停車收費服務水平。經營性停車場遵循市場規律和合理盈利原則制定停車收費標準,利用政府公共資源設置的停車場實行政府定價。充分發揮價格杠桿作用,按照“路內高于路外、地上高于地下、繁忙區域高于外圍區域、擁堵時段高于空閑時段”的基本原則,推動制定分路段、分時段的收費標準,合理調控停車需求,有效提高停車泊位周轉率、利用率。(責任單位:市發改委、市市場監管局、市城管局,漢臺區、南鄭區人民政府)

  11.提高公共交通出行分擔率。堅持公共交通組織“精耕細作”,向管理要效益、要空間,通過增設公交線路、增加公交運營時間、提高發班頻次和優化線路、站點布局等措施,有效擴大公共出行供給。統籌考慮道路條件、日常騎行率等因素,科學確定共享單車(助力車)投放規模和停放點位,加強電子圍欄技術應用,提高共享單車管理水平,引導市民綠色出行。(責任單位:市交通運輸局、市城管局、市公安局,漢臺區、南鄭區人民政府)

  12.提升停車信息化服務水平。加快智慧停車管理平臺推廣運用,融通停車資源數據信息,推動停車管理和移動互聯網應用融合發展,利用手機APP、微信小程序等現代信息手段,科學引導停車,減少尋位繞行時間,促進靜態交通高效運轉。(責任單位:市智慧城市建設局、市城管局、市公安局、市住建局,漢臺區、南鄭區人民政府)

  (四)創新停車共治模式,破解重點區域停車難題

  13.優化醫院內部停車供給結構。鼓勵醫院職工停車需求向周邊空余停車設施疏解,將醫院車位提供給就診車輛。優化醫院內部交通組織,推行進出口獨立設置、車流單向同行、增設臨時落客通道等措施,打通內外部交通循環。(責任單位:市衛健委,市自然資源局)

  14.科學治理學校周邊停車問題。針對接送學生車輛潮汐化特點,鼓勵有條件的學校利用校園周邊停車資源設置臨時停靠通道,合理設置臨停泊位、即停即走泊位,減少對周邊道路交通干擾。在中心城區車流量大、道路狹窄路段的學校,探索實施錯時上學和彈性放學,有效分散接送學生車輛。(責任單位:市教育局)

  (五)強化政策支持力度,加大停車財政資金保障

  15.積極推進停車產業化發展。在國家政策允許范圍內制定規范減免、減稅降費等優惠政策,創新停車設施投融資機制,簡化停車設施立項審批、投資建設、運營管理等手續,鼓勵吸引社會資本參與停車設施建設。統籌做好停車設施項目建設財政資金安排和管理工作,對公共停車設施及老舊小區改造中新增的停車設施給予一定的資金補助,對單獨建設、超配建及結合建設的公共停車設施項目可依據相關法律法規減免城市基礎設施配套費。對建設機械式停車設施的,可參照相關特種設備安裝標準執行,結合實際制定設備年檢費用減免政策。停車設施可依法設置廣告。探索推廣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模式建設公共停車設施,加快制定停車產業化發展配套政策,充分利用市場機制破解停車難問題。(責任單位:市財政局、市發改委、市自然資源局、市住建局、市城管局、市市場監管局,漢臺區、南鄭區人民政府)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成立以分管副市長為組長,市政府分管副秘書長、市城管局局長為副組長,漢臺區、南鄭區人民政府,市發改委、市教育局、市公安局、市財政局、市自然資源局、市住建局、市城管局、市交通運輸局、市商務局、市衛健委、市市場監管局、市人防辦、市智慧城市建設局,興漢新區、濱江新區管委會為成員單位的緩解中心城區停車難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市城市管理局。工作小組適時召開會議,研究和解決工作推進中的困難和問題,統籌推進各項任務細化落實,及時總結工作經驗,不斷健全長效化停車管理機制。

  (二)強化責任落實。各成員單位要進一步提升使命感和緊迫感,嚴格按照實施方案的任務分工,結合自身實際制定相應工作方案(計劃),緊盯任務目標,采取靈活有效措施確保20xx年12月10日前完成工作任務。請各成員單位將本單位的工作方案(計劃)及分管負責人、聯絡員信息(姓名、職務、聯系方式)報送至市委督查辦(市政府督查室),同時抄送領導小組辦公室。每月28日前將截至目前工作開展情況及相關印證資料(含整治前、整治中、整治后的影像印證資料)加蓋公章報送至領導小組辦公室,由領導小組辦公室匯總后向市委、市政府報送工作進展情況。

  (三)堅持跟蹤問效。由市考核辦將緩解中心城區停車難問題工作列入年度任務考核目標,市委督查辦(市政府督查室)對此項工作進行定期督查,對工作開展過程中動作遲緩、推諉敷衍、未按計劃完成任務的予以跟蹤督辦,推動工作有序開展。年底由領導小組辦公室牽頭,聯合市委督查辦(市政府督查室),對各成員單位任務完成情況進行驗收,并向社會進行公開,確保年度任務圓滿完成。

  (四)加大宣傳引導。由市城管局、市廣播電視臺、漢中日報社負責,其他成員單位參與,充分利用電視、報刊、網站、微博、微信等平臺,積極宣傳城市停車管理工作中的典型經驗及相關優惠政策,發動社會資本參與停車設施建設,共同補齊停車設施短板。大力開展交通文明宣傳活動,進一步提倡綠色出行,培養市民文明停車意識,引導廣大群眾對停車管理工作的支持和配合,最終形成全社會共同參與,齊抓共管的良好氛圍。

  城市停車位管理運營方案 篇5

  為有效推動我市城市停車設施發展,提高綜合管理能力和水平,有效滿足合理停車需求,按照《河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轉發省發展改革委等部門關于推動城市停車設施加快發展實施意見的通知》(冀政辦字〔20xx〕77號)精神,結合我市實際情況,制定本方案。

  一、總體要求

  以科學規劃、分類施策,政府引導、市場運作,建管并重、集約發展,改革創新、支撐保障為基本原則,加強規劃引導,通過市場化方式推動我市城市停車設施發展,改善城市人居環境,提升城市運行效率和增強城市綜合競爭力。20xx年全市新增公共停車位2.3萬個以上。到2025年,我市基本建成配建停車設施為主、路外公共停車設施為輔、路內臨時停車為補充的城市停車設施系統,社會資本積極參與,居住社區、醫院、學校、交通樞紐等重點區域停車需求基本得到滿足,出行停車難問題得到有效緩解。到2035年,布局合理、供給充足、智能高效、便捷可及的城市停車系統全面建成。

  二、主要任務

  (一)加強城市停車設施頂層設計

  1.研究制定專項規劃。各縣(市、區)要積極做好城市停車普查,摸清停車資源底數,建立城市停車設施供給能力評價制度。依據國土空間規劃和城市綜合交通體系規劃,區分城市中不同區域的功能要求,按照《城市停車設施規劃導則》和《城市停車規劃規范》,統籌地上地下空間利用,圍繞基本停車需求、出行停車需求、停車換乘需求,科學編制和完善城市停車設施規劃,明確目標、規模和建設時序。〔各縣(市、區)人民政府、渤海新區、開發區、高新區管委會負責,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市住建局、市城管局、市公安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2.保障基本停車需求。新建居住社區要嚴格按照城市停車規劃和居住社區建設標準配建停車位。老舊小區、老舊街區、老舊樓宇等改造時,要考慮擴建新建停車設施。結合片區綜合治理和停車資源共享等方式,提出居民停車綜合解決方案。兼顧業主和相關方利益,創新停車設施共建共管共享模式。優化小區周邊道路交通組織,在保障道路通行的前提下,科學劃定允許居民在夜間停車的路段、時段,合理利用道路資源緩解城市小區居民夜間停車需求。加大公交場站配建力度,保障公交車輛停放,基本消除公交車夜間占道停車。〔各縣(市、區)人民政府、渤海新區、開發區、高新區管委會負責,市公安局、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市住建局、市城管局、市交通運輸局、市應急管理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3.滿足出行停車需求。根據《河北省城市停車設施配置及建設導則》,合理確定各類建筑物停車位配建指標,新建項目要配足停車設施。在學校、醫院、辦公樓、商業區、旅游景區等重點區域,結合公共交通發展情況和周邊區域交通條件,區分不同時長停車需要,綜合采取資源共享、價格調節、臨時停車等措施,合理確定停車設施規模。公共交通發達區域,應合理控制停車設施建設規模,完善公共停車設施建設。在保障道路交通有序、安全、暢通的前提下,統籌路內停車泊位總量,合理施劃路內停車泊位,保證人行道、自行車道的連續性、安全性。〔各縣(市、區)人民政府、渤海新區、開發區、高新區管委會負責,市發展改革委、市公安局、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市住建局、市城管局、市交通運輸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4.解決停車換乘需求。加強出行停車與公共交通有效銜接,在城市出入口建設“停車+換乘”(P+R)停車設施,支持公路客運站和城市公共交通樞紐建設換乘停車設施,逐步形成以公共交通為主的.城市出行結構。〔各縣(市、區)人民政府、渤海新區、開發區、高新區管委會負責,市發展改革委、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市住建局、市城管局、市交通運輸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二)加快推進城市停車設施項目

  保障滄州市中心城區公共停車泊位供量穩步增長,今年內,路內泊位施劃在原有4000個基礎上再施劃不少于1500個。加快推進滄州市名人植物園人防工程地下公共停車場和新華路公共停車場建設。謀劃啟動市中心醫院(水專院區)、市人民醫院(本部)、市中西醫結合醫院(高新區院區)停車場項目。〔市公安局、市人防辦、市城管局、市衛健委牽頭負責,市財政局、市發展改革委、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三)提高城市停車設施服務質量

  1.提升裝備技術水平。支持我市停車裝備制造企業自主創新,加強智能機械停車裝備研發。大力推廣電子不停車快捷收費系統應用。統籌推進路內停車和停車設施收費電子化建設,改造既有停車設施,增設充電樁,推動停車充電一體化設施建設。〔各縣(市、區)人民政府、渤海新區、開發區、高新區管委會負責,市發展改革委、市工信局、市住建局、市城管局、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2.優化停車信息管理。鼓勵不同投資主體和運營商合作,完善和更新停車數據信息,依法依規開放停車數據,促進停車信息共享。支持有條件的縣(市、區)推進停車信息管理平臺與城市信息模型(CIM)基礎平臺深度融合,鼓勵互聯網平臺企業等依法依規為公眾提供停車信息引導等服務。〔各縣(市、區)人民政府、渤海新區、開發區、高新區管委會負責,市發展改革委、市工信局、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市住建局、市城管局、市公安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3.推廣智能停車服務。加快應用大數據、物聯網、第五代移動通信(5G)、“互聯網+”等新技術新模式,完善移動終端智能化停車服務,實現信息查詢、車位預約、泊位誘導、電子支付等功能集成,推動停車資源共享和供需快速匹配。支持停車服務企業依托“冀時辦”,上線移動終端智能化停車服務應用,改善停車體驗,方便群眾快速停車。鼓勵停車服務企業依托信用信息提供收費優惠、車位預約、通行后付費等便利服務。積極探索“全市統建一套智慧泊車平臺”,實現全市停車資源的統一調度、資源共享及大數據分析研判等工作。〔各縣(市、區)人民政府、渤海新區、開發區、高新區管委會負責,市發展改革委、市工信局、市行政審批局、市大數據辦、市公安局、市住建局、市城管局、人行滄州市中心支行按職責分工負責〕

  4.鼓勵停車資源共享。持續保持中心城區黨政機關、企事業單位內部停車場向社會免費開放使用,進一步擴大開放覆蓋面,并在全市復制推廣。鼓勵商業設施、寫字樓、旅游景區、體育場館等停車設施在空閑時段向社會開放。推動居住社區、企業單位、周邊道路由專業停車企業統一經營,探索錯時開放、有償使用、收益分享經營模式,通過網絡化智能化手段實現車位共享,提高使用效率。〔各縣(市、區)人民政府、渤海新區、開發區、高新區管委會負責,市發展改革委、市公安局、市住建局、市城管局、市文明辦按職責分工負責〕

  (四)鼓勵市場主體參與項目建設

  1.創新合作模式。有條件的縣(市、區)可通過項目打包、統一招標、規范補貼等方式,鼓勵進行規模化開發。支持規范運用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PPP)等模式推動共同投資運營停車設施。在防范政府債務風險和不增加政府隱性債務的前提下,允許有條件的縣(市、區)依法合規使用地方政府專項債券資金支持符合條件的具有一定收益的停車設施項目建設。在不減少車位的前提下,允許停車設施配建一定比例的洗車點、便利店等便民設施,提升項目綜合收益能力,推動停車設施建設管理產業化。〔各縣(市、區)人民政府、渤海新區、開發區、高新區管委會負責,市發展改革委、市財政局、市住建局、市城管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2.放寬準入條件。深化“放管服”改革,培育公平開放的停車市場環境,消除市場壁壘和障礙,鼓勵各類市場主體全面參與停車設施建設、裝備研發、產品供應、設施維保、運營管理和信息系統建設。允許中小微企業和個人申請投資運營公共停車設施,原則上不對車位數量作下限要求。對小型停車設施項目和利用自有土地建設的停車設施項目實行備案制。〔各縣(市、區)人民政府、渤海新區、開發區、高新區管委會負責,市發展改革委、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市住建局、市城管局、市公安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3.加強監督管理。加強停車設施建設工程質量和驗收管理,做好各類機械式停車設施設備養護維護和監測,確保安全運行。推動停車服務市場化改革,培育規模化、規范化、專業化停車服務企業,提升管理效率和服務水平。加強對停車設施及服務企業的監督管理,嚴厲打擊違法違規行為。〔各縣(市、區)人民政府、渤海新區、開發區、高新區管委會負責,市發展改革委、市住建局、市城管局、市公安局、市市場監管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五)著力完善政策法規體系建設

  1.健全管理法規體系。在立法權限范圍內,結合城市交通管理實際,清理不符合停車設施建設管理要求的規章制度,推動出臺停車設施建設管理地方性法規,為依法治理城市停車問題提供法治保障。出臺停車設施不動產登記細則,明確不同類型停車設施的產權歸屬,做好不動產登記工作。〔各縣(市、區)人民政府、渤海新區、開發區、高新區管委會負責,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市住建局、市城管局、市應急管理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2.完善標準規范體系。建立健全停車設施建設和運營管理標準規范,構建多層次標準規范體系。各縣(市、區)負責制定或修編本地區居住建筑和不同類型公共建筑的停車設施、公交場站配建地方標準,根據不同項目使用性質和停車需求,合理確定配建指標,并根據城市交通發展變化適時評估調整。〔各縣(市、區)人民政府、渤海新區、開發區、高新區管委會負責,市住建局、市城管局、市交通運輸局、市市場監管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3.依法規范停車秩序。建立健全執法聯動機制,綜合運用民警巡邏、執法車攝錄、監控設備抓拍等多種手段,及時依法查處違法停車行為,維護良好停車秩序。嚴格按照規定標準設置消防通道并實行標識化管理,嚴格依法查處堵塞消防通道等停車行為,確保生命通道暢通。加強路內停車泊位限時管理,嚴格控制停車泊位使用時段、時長,滿足臨時停車需求。〔各縣(市、區)人民政府、渤海新區、開發區、高新區管委會負責,市公安局、市住建局、市城管局、市應急管理局、市消防救援支隊按職責分工負責〕

  4.規范停車收費政策。健全完善主要由市場決定價格的停車收費機制,逐步縮小政府定價范圍。根據不同區域、位置、時段、車型和占用時長等,科學制定差異化收費標準,建立動態調整機制。停車收費標準應向社會公開。〔各縣(市、區)人民政府、渤海新區、開發區、高新區管委會負責,市發展改革委、市住建局、市城管局、市公安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三、保障措施

  (一)強化組織協調推進。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和渤海新區、開發區、高新區管委會作為停車設施規劃建設管理的責任主體,要建立健全工作機制,強化行業主管部門責任,明確相關部門職責,全力推動城市停車設施發展。市有關部門按職責分工加強統籌協調和監督評價,指導和督促各縣(市、區)完善相關政策、落實各項任務,確保目標如期實現。重大問題及時向市政府報告。〔各縣(市、區)人民政府、渤海新區、開發區、高新區管委會負責,市發展改革委、市住建局、市城管局、市公安局、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市交通運輸局、市應急管理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二)創新金融支持方式。對有規劃、有目標、有進度、有政策、有治理措施的城市,加大金融支持力度,在完善償債措施等前提下,支持企業以市場化方式發行用于城市停車設施建設的專項債券。鼓勵金融機構在風險可控、商業可持續的前提下,探索提供基于停車設施產權和使用權的抵押融資、融資租賃等金融服務;鼓勵和支持符合條件的企業在銀行間債券市場發行短期融資券、中期票據、定向融資工具等非金融企業債務融資工具,支持城市停車設施建設;鼓勵通過資產證券化等方式,盤活存量資產。鼓勵采取“債貸組合”等方式,構建多元化、可持續的城市停車設施融資體系。〔各縣(市、區)人民政府、渤海新區、開發區、高新區管委會負責,市發展改革委、市住建局、市城管局、人行滄州市中心支行、滄州銀保監分局、市地方金融監管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三)保障項目用地供應。充分利用城市邊角空閑土地、中心城區功能搬遷騰出土地、城市公共設施新改建預留土地以及機關、企事業單位自有土地增建停車設施,鼓勵其他土地使用權人利用自有土地增建停車設施。充分利用地上地下空間建設停車設施,挖掘城市道路、廣場、公園綠地以及公交場站、垃圾站等公共設施地下空間等資源規劃建設停車設施。各縣(市、區)要結合具體實際,抓緊出臺土地分層開發實施細則,落實土地要素市場化配置政策,采用長期租賃、先租后讓等方式供應停車設施用地;符合《劃撥用地目錄》的停車設施用地,采取劃撥方式供地。〔各縣(市、區)人民政府、渤海新區、開發區、高新區管委會負責,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市住建局、市城管局、市交通運輸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四)做好宣傳引導工作。要以深入開展“三重四創五優化”活動和“三基”建設年活動為契機,強化對城鄉基礎設施一體化建設和20項民生工程中城市公共停車設施建設工作的政策宣傳,引導和鼓勵社會資本積極參與各類城市停車設施建設。加強對城市停車相關法律法規政策解讀,及時向社會公布停車普查結果、停車設施配建標準及建設規劃。總結推廣各地停車設施規劃建設管理的好經驗好做法,充分發揮行業協會等中介組織作用,加大宣傳力度,推動城市交通條件持續改善。〔各縣(市、區)人民政府、渤海新區、開發區、高新區管委會負責,市有關部門按職責分工負責〕

  城市停車位管理運營方案 篇6

  按照省政府辦公廳《印發關于進一步推進停車設施建設實施方案的通知》(冀政辦字〔2022〕19號)文件要求,為推動停車設施建設發展,優化停車設施管理模式,改善城市停車環境,解決停車難問題,促進城市基礎設施高質量發展,提升城市管理水平,制定本方案。

  一、總體要求

  (一)指導思想。深入貫徹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歷次全會精神,認真落實省第十次黨代會、省委經濟工作會議部署,嚴格落實市委、市政府決策,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貫徹新發展理念,構建新發展格局,按照規劃引領、分類施策、政府引導、市場運作、建管并重、創新發展的原則,深入挖掘可利用土地、地下空間等資源,科學規劃建設城區停車設施。面向社會有序開放機關單位內部停車場,逐步清退路內停車泊位,切實解決停車難、收費亂問題,不斷提升人民群眾的獲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二)工作目標。城市新建建筑嚴格執行配建停車位標準,老城區、老建筑盡力補配補建停車位。推動城市公共停車設施建設,到2022年底,新增城市公共停車位不少于10000個。通過持續推進公共停車設施建設和實施棚戶區、城中村改造補建配建停車位,逐步降低路內停車位比例。到2025年,基本建成以配建停車設施為主、路外公共停車設施為輔、路內停車為補充的城市停車體系。推進智慧停車管理和資源共享,中心城區、商業區、辦公區、交通樞紐等重點區域停車需求得到顯著改善,各類資本廣泛參與,停車資源高效利用,城市停車規范有序。

  二、主要任務

  (一)加強規劃引領,保障土地供應。

  1.科學規劃布局停車設施。各縣區要充分結合轄區內實際情況,依據城市發展戰略,根據國土空間規劃和交通體系規劃,科學編制和完善本轄區停車設施專項規劃。確定停車設施發展總體目標,明確未來幾年停車設施布局、規模、標準和建設時序。按照差別化供給策略和集約緊湊發展模式,綜合考慮城市功能、人口、土地、交通等因素,合理劃定停車分區,科學確定差別化的停車設施發展政策、供給和管理策略。以社區、街道、商圈為單位,測算城市中心區結構性停車位供需數量,合理布局停車設施,解決結構性供需矛盾。

  新編控制性詳細規劃要依托經依法批準的專項規劃對規劃落實及建設用地進行管控,作為停車設施建設和管理的依據,嚴格執行。市、縣(區)兩級分別建立專項規劃實施情況評估機制,以年度為時間節點,評估規劃落實情況,根據評估情況,及時調整工作措施,保證規劃項目落實落地。(責任單位:各縣區政府。指導部門: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市城管執法局、市公安局、市交通運輸局按照職責分工負責)

  2.保障停車設施用地供應。自然資源和規劃部門要結合實際,抓緊研究出臺我市土地分層開發實施細則,細化停車設施供地政策,各縣區要結合實際情況,完善本級停車設施用地供應策略。停車設施用地符合《劃撥用地目錄》的,可采取劃撥方式供地;不符合的,應采取有償使用方式公開出讓,鼓勵采取長期租賃、先租后讓等方式供地。統籌考慮現狀及未來停車供需關系,在規劃階段為中心城區、商業區、學校、醫院、交通樞紐等重點停車難區域,預留公共停車用地條件和建設空間。鼓勵盤活存量用地建設停車場,對利用存量建設用地從事停車場建設,各縣區要制定相關鼓勵政策。(責任單位: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市城管執法局、各縣區政府)

  (二)分類推動建設,加大設施供給。

  1.加快補齊公共停車設施缺口。持續開展公共停車設施補短板行動,2022年全市新增公共停車位10000個以上,中心區建設比例不得低于年度任務的40%。重點在城區中心區的大型商業、醫院、車站、學校等各類公共服務中心、大型公建設施附近,挖掘可利用土地、地下空間等資源,統籌安排公共停車設施建設項目。各縣區政府要將停車設施用地選址納入年度用地計劃,保障公共停車設施建設用地需求。市級停車管理部門建立公共停車設施建設半月報、月通報、季督查工作制度,確保建設任務保質保量完成。(責任單位:各縣區政府。指導部門:市城管執法局、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按照職責分工負責)

  2.配足新建建筑物配建停車位。新建建筑物要嚴格執行城市停車設施專項規劃和建筑物停車位配建標準,配建指標應符合《河北省城市停車設施配置及建設導則》規定,一律不欠新賬、不留缺口。加強建設項目管理,嚴把建設用地規劃、建設工程規劃等行政許可關口,保證新建、擴建、改建建筑配建停車設施符合相應配建標準,配足停車設施。配建停車設施應與建筑物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交付使用。加強竣工驗收管理,杜絕停車設施緩建、少配。

  根據城市綜合交通發展水平,定期對停車位配建指標進行動態調整,適度提高建筑物停車位配建標準。市相關部門要制定相關政策,鼓勵新建建筑充分利用地下空間建設停車位并作為公共停車場向社會開放。鼓勵新建建設項目超過停車配建指標建設停車場,超出部分設置收費停車場進行市場化運作。(責任單位:各縣區政府。指導部門: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市行政審批局、市城管執法局按照職責分工負責)

  3.逐步補配補建既有建筑停車位。結合城市更新行動,在棚戶區、城中村改造的`規劃設計階段,留足配建停車位。在老舊小區改造時,因地制宜,結合小區實際補齊配建停車位。鼓勵社會資本參與老舊小區、老舊廠區、老舊街區、老舊樓宇更新改造,結合片區綜合治理和停車資源共享等方式,創新停車設施共建共享共管模式,各縣區可因地制宜制定具體辦法。(責任單位:各縣區政府。指導部門: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市城管執法局按照職責分工負責)

  4.加快清退超配路內停車位。通過持續推進公共停車設施建設和實施棚戶區、城中村改造補建配建停車位,盡快置換清退超配的路內停車位,力爭到2023年底,路內停車位比例降到5%以下。定期分析路內停車位對交通的影響,一路一策、一位一研,對使用率低、嚴重影響交通的路內停車位,逐年縮減、合理清退,保證人行道、自行車道的連續性、安全性。除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外,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在城市道路范圍內設置停車位。(責任單位:各縣區政府。指導部門:市公安局、市城管執法局按照職責分工負責)

  5.充分利用城市地下空間。充分挖掘利用城市公共綠地、公共廣場、學校操場、公交場站等用地的地下空間,規劃建設公共停車設施,保證地下與地上設施統籌兼顧。做好人防工程建設規劃與城市停車設施專項規劃的有效銜接,各縣區要建立人防工程項目臺賬,充分分析研判,在滿足戰時功能布局前提下,充分考慮城市停車服務功能,加大改造和利用力度,用于補充建筑物配建停車位或城市公共停車位。力爭2022年利用人防工程新增一批停車泊位,2023年以后,按照“平戰結合”的原則,持續將適合停車的人防工程改造為停車位。(責任單位:各縣區政府。指導部門: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市人防辦、市城管執法局按照職責分工負責)

  6.推進立體停車設施建設。各縣區要大力推動立體停車設施發展,制定建設管理和用地支持政策、激勵措施,在符合規劃要求前提下,充分利用城市各類邊角空地和地下空間,大力推進機械式立體停車場、停車樓建設,并做好臨街停車設施立面美化,與周邊環境相協調。及時總結建設經驗,擴大立體停車設施服務范圍,推動城市立體停車設施發展。各縣區每年新建公共停車泊位中,立體停車設施泊位原則上占比不得低于20%。(責任單位:各縣區政府。指導部門:市城管執法局、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按照職責分工負責)

  (三)規范停車管理,提高使用效率。

  1.推動停車設施資源共享。充分發揮既有停車位效能,在加強安全管理的前提下,積極探索機關、事業單位停車位共享機制,有序盤活其余單位停車資源。推動企業單位、商業設施、寫字樓、體育場館等停車設施在夜間空閑時段向社會開放,可由專業停車企業統一經營,實行有償使用、收益分享經營模式。各縣區政府要摸排轄區內有富余停車位的小區,以政府為主體或推動社會資本參與,購買或租賃這一部分停車泊位供社會使用,降低配建停車位空置率。(責任單位:各縣區政府。指導部門:市城管執法局、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市機關事務局、市國資委、市公安局按照職責分工負責)

  2.加強停車秩序管理。各縣區要健全停車管理工作機制,制定統一規范的經營管理政策,合理制定并公布政府定價管理的停車服務收費標準。逐步開展公共停車設施備案工作,規范公共停車設施備案標準和流程,強化停車基礎信息數據采集、更新。各級管理部門要加強事中事后監管,及時受理處置群眾對停車管理方面的投訴、舉報。嚴厲打擊占用公共資源私設停車位行為,加強對違法占用道路停車、僵尸車等查處力度,維護良好停車秩序。依法查處違法停車行為,對重點區域實施限時停車、即停即走等管理措施,提升停車位周轉率。(責任單位:各縣區政府。指導部門:市城管執法局、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市公安局、市國資委按照職責分工負責)

  3.推行城市智慧停車服務。應用大數據、物聯網、人工智能等現代信息技術,完善城市智慧停車管理平臺系統,進一步推進全市經營性停車場數據接入工作,統籌路內、路外停車資源,實現智能停車誘導、信息查詢、車位預約、泊位誘導、電子支付等功能,推動停車資源共享和供需快速匹配,減少尋位繞行時間,方便群眾就近停車。積極探索全市統一運營模式,督促智慧停車經營單位定期更新車位布局、泊位使用、收費標準等數據,并及時向社會公開。全面推行電子計費,實現無人值守、自動計費繳費,推廣使用“ETC”“先離場后付費”等快捷收費方式。(責任單位:各縣區政府。指導部門:市城管執法局、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市國資委按照職責分工負責)

  4.提高公共交通保障能力。落實公交優先戰略,大力發展公共交通,優化城市公交線網和站點布局,實現城市道路公交服務全覆蓋。加大公交專用道建設和使用監管力度,增加城市中心區及交通密集區公交客運能力,確保公共交通分擔率達到20%以上。加強出行停車與公交換乘無縫街接,在公路客運站和城市公共交通樞紐建設換乘停車設施,逐步形成以公共交通為主的城市出行結構,引導公眾綠色出行。(責任單位:各縣區政府。指導部門:市交通運輸局、市公安局、市城管執法局按照職責分工負責)

  三、政策措施

  (一)簡化行政審批程序。深化行政審批制度改革,簡化城市停車設施投資、建設、經營手續辦理程序,提高工作效率。對小型停車設施項目和利用自有土地建設的停車設施項目,實行備案制。既有停車庫(樓)內部改造為機械式立體停車的,可按照特種設備管理要求辦理安裝告知、監督檢驗、使用登記等手續,不再辦理用地規劃、工程規劃、施工許可等手續。(責任單位:各縣區政府。指導部門:市行政審批局、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市市場監督管理局按照職責分工負責)

  (二)完善差別化收費機制。發改部門結合實際制定或完善具體的差別化收費政策,逐步推行不同區域、不同位置、不同車型、不同時段停車服務差別收費。綜合考慮交通擁堵狀況、公共交通發展水平等因素,在中心城區、商業區、交通樞紐等重點停車難區域實行高收費,城市外圍實行低收費,一般區域正常收費。同一區域內,按照“路內高于路外、繁忙時段高于空閑時段”的原則,進一步細化差別化收費標準。(責任單位:各縣區政府。指導部門: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三)完善投資經營激勵政策。對停車需求大、收益較好的中心區、交通樞紐等區域的停車設施,鼓勵社會資本以市場化投資為主開發經營,重點建設立體停車場或既有停車場實施“平改立”改造。對停車需求較小區域的停車設施,可通過合理確定收費標準、政府適當讓渡項目收益權等方式,吸引社會資本參與。推動停車產業化發展,在符合相關規劃、不改變用地性質、不減少停車泊位的前提下,允許配建一定比例的附屬商業面積,具體比例由各縣區政府確定。(責任單位:各縣區政府。指導部門:市城管執法局、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按照職責分工負責)

  (四)完善停車法規標準體系。健全停車管理法規體系,推動編制或修訂地方性停車設施建設管理法規,抓緊出臺《張家口市停車場管理條例》,在立法權限范圍內,結合城市交通管理實際,清理不符合停車設施建設管理要求的規章制度,為依法治理城市停車提供法治保障。健全停車設施標準體系,編制或修訂停車設施配建標準,制定完善智慧停車管理標準、停車設施運營規范、停車管理服務規范等,為全面提升城市停車管理水平提供支撐。(責任單位:市司法局、市城管執法局)

  四、組織保障

  (一)落實主體責任。各縣區政府是停車設施規劃建設管理的責任主體,要加強組織領導,建立健全工作機制,強化主管部門責任,明確相關部門職責和時間表、路線圖。要結合實際,加大工作力度,按照“一城一策”的原則,抓緊制定各縣區停車設施規劃建設管理工作方案,加快解決停車難問題。

  (二)強化統籌協調。建立停車管理統籌協調機制,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市城管執法局、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市公安局、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市行政審批局、市人防辦等部門按照職責分工,加強對全市停車設施治理工作的組織、協調和指導,共同研究政策,解決重大問題。各縣區政府、經開區管委會、各管理區委員建立相應工作機制,統籌負責本地停車管理工作,形成政府主導、部門協同的城市停車治理格局。

  (三)強化督導調度。各縣區政府、管委會要加強對轄區內有關部門的工作檢查和考核評價,加強督導調度,層層壓實責任。對工作開展不力、弄虛作假、問題整改不到位的嚴肅追責問責。市有關部門要按照職責分工,對各縣區工作推進情況定期開展督導檢查,督促各縣區落實主體責任,推動城市停車治理能力提升。

  (四)加大輿論宣傳。充分利用各類媒體對停車設施治理工作進行全方位宣傳報道,宣傳先進經驗和典型做法,營造政府關心、社會關注、群眾關切的良好環境。開展群眾參與體驗活動,充分吸收廣大群眾意見建議,不斷優化改善城市停車環境,有效提高群眾的獲得感、滿意度。

  城市停車位管理運營方案 篇7

  為加強我市機動車停車場管理,規范車輛停放秩序,充分利用城市公共停車資源,促進機動車停車場智能化建設,創造良好城市環境,根據《亳州市機動車停車場管理辦法》《安徽省城市停車設施規劃建設管理指導手冊》等有關規定,結合我市實際情況,制定本方案。

  一、總體目標

  以滿足市民合理停車需求、提升城市管理水平、規范停車場運營秩序、引導市民綠色出行為目標,立足城市規劃和交通發展,為改善我市人居環境、提升城市運行效率提供有力支撐。

  二、適用范圍

  本方案適用于市區范圍內除客運、貨運站場外的公共停車場、路內停車位和面向社會開放的配建停車場。

  三、平臺搭建

  由亳州交通投資控股集團有限公司按照有關規定和規范,建設本市統一的停車信息管理和服務系統平臺。

  (一)平臺功能

  統一的停車信息管理和服務系統平臺集停車場智能管理、市民出行服務、輔助城市管理等功能為一體,通過停車場信息的動態管理和數據分析,向市民提供智能化停車服務,為城市基礎設施建設和精細化管理提供科學依據。

  (二)架構設計

  1.停車管理系統:具備車輛進出場管理、用戶管理、通行數據采集等日常管理功能;

  2.新能源充電系統:具備充電樁管理、導航查詢、實時情況展示等功能;

  3.停車誘導系統:向有關單位共享城市停車資源實時使用情況,為搭建城市停車誘導顯示屏提供數據支持;

  4.停車備案系統:協助主管部門開展新建公共停車場和停車場收費的備案申請、預審、結果發布等功能;

  5.信息展示系統:對外展示停車資源分布、泊位使用情況、停車場運營等實時信息;

  6.數據分析系統:具備停車時段分布、易擁堵時段路段、泊位使用率、停車場經營情況等數據分析功能,為城市停車場規劃、交通環境治理、停車場經營管理提供決策依據。

  (三)智慧出行服務

  基于平臺的數據整合和信息發布功能,定制開發手機App、公眾號和小程序,為市民提供停車泊位引導、新能源充電樁查詢、訂單查詢、線上支付、便民信息發布等服務功能。

  四、運營管理

  (一)平臺運營管理

  平臺運營管理主要包括綜合協調、數據管理、平臺接入、平臺維護、制度規范和功能拓展等工作。

  1.綜合協調工作:實現“平臺、車場、人員”之間的協調聯動,做好日常工作調度、停車場管理、數據信息展示等管理工作;

  2.數據管理工作:做好用戶個人信息、車輛出行軌跡、停車場經營情況、視頻監控等數據的采集、存儲、管理和保密工作,系統運行產生的全量業務數據對接到市數據中心;

  3.平臺接入工作:預留平臺標準接入端口,實現與我市機動車停車場和政務服務平臺數據的接入;

  4.平臺維護工作:配備專業技術保障人員,保障系統優化、功能完善、漏洞修補等工作,提升平臺的信息安全等級和抗風險能力;

  5.服務功能拓展:做好市民智慧出行、違章信息采集、城市精細化管理等拓展服務功能。

  (二)停車場運營管理

  堅持“誰投資、誰經營、誰管理、誰受益”的原則,遵循相關標準規定,綜合考慮區域停車需求,規范開展運營管理工作,廣泛接受社會監督。

  1.運營管理方式:

  (1)路內停車位通過人工引導與智能設備相結合的.方式,實現停放車輛的信息采集、有償服務和運營管理;

  (2)公共停車場配套安裝出入口自動道閘、車位監測、停車引導等智能化設備,并按國家有關規范配建安全管理、消防應急、安防監控等設施;

  (3)配建停車場首先滿足業主停車需求,具備對外開放條件的可參照公共停車場自主開展運營管理。

  2.停車場接入:平臺建設運營單位應提供標準協議端口,國有投資建設的公共停車場、路內停車位應接入統一的停車信息管理和服務系統平臺,由平臺建設運營管理單位與機動車停車場建設運營單位協商明確運營管理主體。

  各社會資本投資建設的停車場管理運營單位(個人)按照協議端口,通過軟件升級、硬件改造等技術手段打通平臺與停車場之間的數據傳輸通道,保障停車場的信息接入。

  3.拓展服務功能:運營管理單位結合停車場實際,合理配置現場管理人員,按照規定規劃建設新能源車輛充電樁等便民配套設施。

  4.規范管理秩序:各停車場運營單位依法辦理注冊、稅務登記和收費備案等手續,在出入口的顯著位置設置統一的停車場標志,公示經營管理者名稱、營業執照、停車服務內容、收費標準和監督電話。

  5.規范現場管理:停車場現場管理工作人員應佩戴統一標識,規范文明用語,熟練掌握和操作智能管理設備,定期開展法律法規、管理制度、設備操作、事故應急處理等技能培訓,提升停車服務保障能力。

  6.收費服務管理:市區機動車停車場的收費管理根據泊位分布、停車需求、交通擁堵等實際情況,按照市發展改革部門制定的收費標準實行差異化收費。

  7.電子化支付:通過公眾號、小程序、App等多種支付方式,提供即掃即走、無感支付、通行后付費等電子支付手段。

  8.經營秩序維護:停車場經營管理單位應協助公安機關和城市管理部門做好違規停車和損壞公共停車設施等行為的教育引導和追責工作。針對違規情節嚴重且依法認定為失信行為的,按照規定納入信用信息系統實施信用管理。

  五、保障措施

  (一)城市管理部門負責停車場管理中涉及市容的監督管理,協助做好停車秩序治理工作。

  (二)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負責機動車道、非機動車道停車位的設置管理和相關違法行為查處工作。

  (三)住房發展部門負責督促物業服務企業做好物業管理區域內配建停車場的日常管理,研究制定居民小區內停車管理機制。

  (四)發展改革部門負責機動車停放服務收費管理,制定政府指導價標準。

  (五)數據資源管理部門負責指導信息服務平臺建設及接入“皖事通”App等政務服務平臺有關工作。

  (六)譙城區人民政府、亳州高新區管委會、亳蕪現代產業園區管委會負責組織街道辦事處、社區管理中心宣傳停車政策法規,協調處理停車過程中出現的矛盾糾紛,積極引導社會資本建設運營的機動車停車場接入信息服務平臺。

  城市停車位管理運營方案 篇8

  根據《省紀委監委關于深入整治群眾身邊腐敗和不正之風的工作安排》《中共河南省紀委辦公廳關于印發<全省紀檢監察機關強化監督執紀問責深化作風建設的十六條舉措>的通知》(豫紀發〔20xx〕6號)、河南省住建廳《關于印發城市公共停車場運行管理專項整治工作實施方案的通知》(豫建城管〔20xx〕196號)任務要求,結合我縣實際,對城市公共停車場運行管理專項整治工作實施方案安排如下:

  一、指導思想

  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緊緊圍繞停車管理領域群眾普遍關注、反映強烈的突出問題,充分發揮全面從嚴治黨引領保障作用,深入整治、認真解決人民群眾“急難愁盼”問題,不斷提升人民群眾獲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二、總體要求

  (一)提升政治站位。牢固樹立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理念,堅持從人民群眾最現實的利益出發,把做好整治工作作為增強“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做到“兩個維護”的具體行動,確保實際成效。

  (二)堅持問題導向。緊盯群眾關注關心的熱點難點問題,以人民滿意為根本標準,認真梳理排查,澄清問題底數,建立整改臺賬,逐項整改落實,回應群眾關切。

  (三)強化責任擔當。對存在問題主動擔責、不回避推諉,整改問題認真徹底、不敷衍塞責。主動檢視和查找組織管理、職責履行方面的問題不足。

  (四)堅持標本兼治。克服“就事論事”、“就地論地”思想,堅持舉一反三,全面排查整改。治標與治本相結合,深入剖析問題原因,健全完善制度機制,注重從根本上解決問題。

  三、整治任務及措施

  根據《省紀委監委關于深入整治群眾身邊腐敗和不正之風的工作安排》和市紀委《關于開展全市停車收費腐敗和作風問題專項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嚴肅查處私用公共資源謀私貪腐問題,特別是以開展停車收費行業專項整治為重點,深入開展公共資源管理領域小微權力整治,督促推動行業加強監管、堵塞漏洞,促進公共資源管理和制度健全完善”內容要求,結合全縣停車場運行管理工作實際,重點圍繞以下任務開展整治。

  (一)全面開展普查。根據省、市工作要求,按照“屬地負責、行業主管負責、相關部門齊抓共管”、“底數清、情況明”、“一張圖、一本賬”的總要求,全面摸清所轄區域城區內公共停車場、道路路內停車泊位、專用停車場的數量底數,為專項整治工作開展,建立城市停車設施供給能力評價制度,推動城市內部挖潛增效、停車資源共享,停車場運行管理政策制定及領導決策提供數據支撐。

  (二)抓好問題排查。結合全面普查,同步做好問題停車場排查工作。重點圍繞:

  1、涉及公共停車場運行管理六個方面的問題:

  (1)政府資源的公共經營性停車場是否收支兩條線;

  (2)是否存在無照經營,私設停車場收費問題和亂收費、強制收費的“黑停車場”問題;

  (3)是否通過合法合規程序取得運營收費資格;

  (4)收費停車場是否在醒目位置設置明碼標價公示牌,并按公示價格收費;

  (5)是否存在收費后不提供合法收費票據問題;

  (6)收費人員是否統一著裝,佩帶明顯標識等,全面摸清問題停車場情況。

  2、涉及停車收費領域腐敗和作風十個方面的問題:

  (1)政府職能部門及其經營單位在停車收費管理中履職不力、不擔當不作為、推諉扯皮、失察失管,導致公共資源被私人占有操控、謀取私利,嚴重侵害公共利益、群眾利益問題;(2)公職人員搞權力尋租,違規審批、設置、出讓、出租、中止停車位,違法經營或收取抽成費保護費好處費,縱容、操控、指使收費人員亂收費、不如實全額上繳停車費,違規將停車收費業務承攬給自己親屬或以他人名義直接參與經營問題;

  (3)停車收費經營單位(個人)私設、隱瞞停車位,篡改收費賬目,截留、挪用、套取、私分停車費問題:

  (4)少數社會人員圍獵公職人員形成利益團體,操控停車收費業務,排除公平競爭,謀取非法利益問題;

  (5)公職人員甘于被圍獵,與操控停車收費業務的企業和個人相互勾結,為其提供保護、搞利益輸送問題;

  (6)政府職能部門不按規劃設立停車場、私自篡改規劃停車位數量,國家機關和事業單位,包括銀行、學校、醫院、體育場館、博物館、文體中心等不按規定向社會開放,各社會主體及個人擅自擺放P牌、破舊座椅等占用停車位等問題;

  (7)未取得停車收費許可的醫院、國有企事業單位及賓館、酒店等承擔公共服務職能的企業,違規收費或提高收費標準,引發群眾不滿等問題;

  (8)機關事業單位、商超、公園等附近擁堵路段停車難,相關職能部門只貼條罰款不疏導解決、停車位應劃未劃、公共場所應開放未開放,造成群眾意見大等問題;

  (9)社會停車場擠占公共資源、劃地為王亂收費、強收費等群眾反映強烈的突出問題;

  (10)對公安、交通管理部門依法查扣車輛產生的停車費用,仍由當事人自行承擔或者變相承擔,加重群眾負擔,借機謀取私利等問題。

  (三)深入集中整改。對排查出的問題停車場及相關問題,要認真梳理歸類,逐個建立整改臺賬,細化整改措施,明確整改責任人和整改時限,逐項抓好整改。

  屬于各單位主管的公共停車場、路內停車泊位、專用停車場存在的問題,由各單位組織進行整治。

  (四)暢通投訴渠道。各單位各部門要暢通停車場運行管理問題投訴舉報受理渠道,通過網站、微信公眾號和新聞媒體向社會公開公示投訴舉報電話、舉報信箱等。要認真做好群眾投訴舉報辦理工作,對群眾政策咨詢要耐心解答,對投訴舉報要及時登記受理、限時處置辦理,辦理結果及時向投訴舉報人反饋。

  (五)完善政策制度。全面深入分析問題原因,找準問題癥結,健全停車場運行管理的政策措施,建立完善長效制度機制,規范停車場運行管理。

  四、工作步驟安排

  (一)動員部署(8月1日前)。各單位認真學習領會相關文件精神,明確整治任務及要求,理清工作思路,結合實際制定整治方案,細化整改措施,開展動員部署。

  (二)全面排查(8月12日前)。按照整治任務要求,全面開展普查和問題停車場排查,全面摸清城區和單位停車場數量底數和問題停車場情況。

  各單位按時完成各項報表排查統計表格后,進行內容審核后(不得缺項、漏項),加蓋單位公章,報紙質表格一式三份,同時報電子文檔(Excel格式)。于8月12日之前報送至縣政府辦公室(蔡生生)進行統一匯總審核,加蓋公章報市政府。

  (三)集中整治(9月20日前)。按照市專項整治方案,實行項目化推進,及時掌握工作進展,強化督促指導,確保排查問題件件整改落實。單位要高度重視集中整治工作,結合各地各部門工作實際,統籌做好專項整治:

  1、發改委負責價格指導和監督工作。

  2、財政局負責政府資源的公共經營性停車場經營性收入的收支兩條線監督檢查工作。

  3、市場監管部門負責無照經營、私設停車場收費、亂收費、強制收費的執法管理,監督檢查和規范收費停車場在醒目位置設置明碼標價公示牌,并按公示價格收費。

  4、稅務部門負責查處停車場不提供合法收費票據、違反稅務管理規定的`行為。

  5、公安部門負責依法查處和打擊經營性停車場強買強賣、涉惡的違法犯罪行為,依法查處在專項整治工作中阻礙工作人員執行公務的違法行為。

  6、住建部門負責完善政府投資建設的公共停車場建設工程竣工驗收備案手續,并向各級停車場主管部門進行移交管理。

  7、城管部門負責查處擅自在城市道路兩側和其他公共區域設置機動車、非機動車停放泊位的,或者使用地鎖、石墩、柵欄等障礙物占用公共停車泊位的行為。

  8、交通部門負責對本部門在城區建設管理的停車場進行排查和整治。

  (四)總結評估(11月5日前)。對整治效果作出定量和定性評估。建立完善停車場管理政策措施和制度機制。做好工作總結,上報經驗做法。單位整治工作總結報告于11月5日前報縣城管局,由縣城管局進行匯總總結上報縣政府。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城市停車收費行業事關群眾切身利益,是當前社會民眾關注的焦點熱點,列為《省紀委監委關于深入整治群眾身邊腐敗和不正之風的工作安排》《全省紀檢監察機關強化監督執紀問責深化作風建設的十六條舉措》的重要內容和督導重點。各單位務必要深化思想認識,堅決克服單純任務和業務思想,切實把專項整治列入黨組議事日程和重點工作,主要領導要親自安排部署,親自督促落實。這次專項整治時間緊、任務重,尤其是普查工作涉及面廣、工作具體、數據量大,要抽調精干力量,組成工作專班,做好必要保障,搞好工作協調,確保專項整治各項工作有效落實。

  (二)加強督導檢查。縣紀委監委加強對各單位的督導檢查,及時幫助解決問題,對整治工作不力的及時通報。

  (三)強化執紀問責。各單位要明確責任分工,對照整改方案和任務要求,卡緊時間節點,逐項抓好落實。要加強與相關部門的工作協調,對排查發現的屬于其他部門職責范圍的問題,要以公函形式交辦處理,不得以問題不在本部門職責范圍為借口,遲滯問題整改。對整治工作不實、不細、進展遲緩、普查不準確、臺賬數據上報不及時等問題要全市通報批評,對專項整治工作不重視、推動不力、搞數字整改、虛假整改的,嚴肅追責問責。

  城市停車位管理運營方案 篇9

  為全面貫徹全省城市功能與品質提升精神,落實市委提出的“彰顯省會擔當,唱響南昌品牌”城市建管十大提升行動和進一步鞏固提高我縣“全國文明縣城”、“國家衛生縣城”城市形象,實現“雙城”提質,推進城市功能不斷提升,達到城區“好停車、不堵車”機動車輛有序停放,更好地服務市民出行,結合我縣實際情況,制定本方案如下:

  一、指導思想

  以市委提出的“彰顯省會擔當,唱響南昌品牌”精神為指導,破解城市管理中的難點、熱點問題,樹立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以“停車便利化”為目標,探索適應城市發展和市場規律的停車管理新模式,解決廣大市民停車難的問題,實現城市管理智慧化,進一步提升我縣城市品位,創優城市環境,提高市民的幸福感、獲得感。

  二、工作目標

  進一步整合城市資源采用市場化運作,授權特許經營權的方式創新經營城市理念,實現停車泊位智慧化管理,規范化有序停放。停車管理體系不斷完善。城市停車管理制度不斷健全,停車設施建設配套完備,基本實現機動車增長與停車設施增加協調發展,形成布局合理、比例適當、靈活方便的城市停車供應服務管理體系;打造立體的智慧化停車泊位運營管理監管體系。利用互聯網技術讓市民通過APP、微信等就近查找停車泊位,實現我縣停車泊位管理“一張藍圖一目了然,一個網絡便于查找,一支隊伍科學管理”的目標。

  三、基本原則

  1.堅持利民便民。破解“停車難”問題,事關全體市民的切身利益。以群眾呼聲為第一信號、群眾利益為第一追求、群眾滿意為第一標準,發揚敢闖敢試、負重拼搏、和衷共濟、決戰決勝的精神,以最大決心、最強合力、最硬舉措、最優服務,拓展停車資源,規范停車管理,降低停車收費,努力滿足市民的停車需求。牢固樹立停車場和停車設施是公共產品和基礎設施的理念,不與民爭利,不以停車收費謀利。

  2.堅持“四管齊下”。破解“停車難”問題,必須堅持完善規劃、加快建設、加強管理、提高素質“四管齊下”。把靜態交通規劃和動態交通規劃擺到同等重要的位置,進一步制定完善城市靜態交通發展規劃;像重視道路建設一樣重視停車場建設,加大停車場的建設力度,做到不欠新帳,逐步償還老帳;完善管理機制,規范收費辦法,釋放停車資源,推進停車管理的規范化、科學化、人性化,實現有限停車資源的利用最大化;不斷提高市民的文明素質,做到依法停車、文明停車。

  3.堅持疏堵結合。破解“停車難”問題,既要“開前門”,疏導停車壓力,又要“堵后門”,管住“亂停車”,努力做到該劃的停車泊位“一個不能少”、違法占道停車“一個不能多”。堅持新建和挖潛并舉,在不影響動態交通的前提下,通過在部分時段、部分地段劃定停車泊位等辦法,以最小的成本增加停車泊位,讓有車族停得方便、放心;同時,加大依法管理、嚴格管理力度,堅決管住“亂收費、亂停車”。

  4.堅持路權兼顧。破解“停車難”問題,不僅要解決機動車的停車問題,而且要切實保障行人和非機動車的路權優先,妥善處理無車族與有車族之間的利益關系。在確保行人和非機動車路權優先的前提下,在部分道路等公共空間施劃機動車停車泊位,通過統籌兼顧,使不同群體相互理解、和諧共處。

  5.堅持投資多元。破解“停車難”問題,充分發揮政府“有形之手”和市場“無形之手”的作用。把機動車停車設施作為城市基礎設施來對待,每年安排足夠的資金用于停車設施建設;同時要以科學的規劃、優惠的政策鼓勵和吸引民資、外資共同參與停車場的開發、建設、經營,扶持停車場建設走產業化道路,通過市場機制破解“停車難”問題。

  6.堅持民主民生。破解“停車難”問題,必須發揮民主的作用,通過發揚民主來改善民生。積極探索建立黨政、媒體、市民“三位一體”的以民主促民生工作機制,堅持服從多數、關注少數,真正做到破解“停車難”為人民、靠人民、成果由人民共享、成效讓人民檢驗。

  四、管理范圍

  縣城控規區蓮塘、八一(蓮塘片區)、東新、銀三角、金湖、銀湖、八月湖等區域內主次干道、背街小巷、商貿市場等公共區域(不含居民區)。

  五、責任分工

  1.縣行政審批局負責審批縣城控規區停車泊位特許經營權公開招標。

  2.縣發改委審批停車泊位特許經營權的立項,機動車臨時停放收費標準,并核發泊位停車收費許可證。

  3.縣住建局(房管局)負責督促社區、物業小區啟用地下停車庫、規范封閉式小區地面停車泊位管理。

  4.縣城控規區的停車泊位實行“縣城管局、縣公安交管大隊按各自職責進行監管,中標企業依法依規運營”的'運作模式。商業網點前的停車泊位不得交商家承包,道路上的停車泊位不得從事其它經營性商業活動或轉包。

  5.縣城管局牽頭,縣公安交管大隊配合,全面梳理現有規劃機動車泊位并取締控規區內的私劃侵占公共場地停車泊位。

  6.縣公安交管大隊牽頭,縣城管局配合,根據南昌市機動車停車場管理辦法,制訂《南昌縣機動車停車場管理規定》。

  7.縣自然資源局、縣公安交管大隊、縣城管局科學合理制定縣城控規區公共區域內臨時占道停車泊位規劃。商業街、集貿市場等公共區域在不影響交通市容的情況下,劃定非機動車臨時停放點,道路倆旁根據實際情況劃定機動車臨時停車泊位。

  8.縣自然資源局、縣公安交管大隊、縣城管局、縣商務局合理制定縣城控規區商業網點前臨時占道停車泊位規劃。

  9.縣城管局、縣公安交管大隊聯合執法,對非機動車占用機動車停車泊位、機動車違規占用公交車停車區、機動車亂停放、占用多個停車泊位、惡意侵占公共資源、占用人行道路等違規停放圈占,對惡意逃費的機動車主由公安交管大隊進行依法處罰。

  10.縣“五車辦”負責對亂停亂放的摩的、拐的等進行整治。

  11.縣城管局、縣公安交管大隊聯合負責對泊位設置進行認定,對在泊位外停放的機動車輛依法處理。

  12.縣大數據發展管理局牽頭,縣公安交管大隊、縣商務局、縣住建局、縣城管局配合對全縣交通狀況,商業網點停車場、各小區停車場,臨時占道停車泊位等相關數據和信息對接資源共享,以便市民通過網絡查找停車泊位信息,合理規劃行車線路減少車輛因尋找車位造成道路擁堵緩解交通壓力。

  13.由中標企業負責對確定的泊位統一施劃標線編號,設置相關停放標志、標識牌等,費用由中標企業承擔。

  14.縣大數據局負責對平臺技術的審核及數據接口的對接。

  15.縣城管局負責對亂停亂放的電動車、共享單車依法進行整治。

  16.縣電視臺負責對我縣智慧便民停車泊位運營、收費、服務、監督進行宣傳報道,引導廣大市民規范停車。

  17.縣供電公司負責解決停車泊位設備等相關用電問題。

  18.屬地政府(管委會、管理處、街道辦)牽頭,縣城管局、縣住建局(房管局)、縣自然資源局、縣應急管理局、縣行政審批局、縣公安交管大隊等職能部門配合,對小區現有的建筑,協同物業充分利用內外空間,合理劃定停車泊位,房管、消防、物業等部門共同做好小區內車輛管理,堅決杜絕占用消防通道、人行道路等現象。

  19.相關鄉鎮、管委會、管理處、街道辦對停車泊位市場化管理工作要大力宣傳、配合、支持。

  六、完成時間

  20xx年12月31日之前完成,縣城控規區內停車泊位市場化特許經營。

  七、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視,合力推進。各相關單位,各鄉鎮(管委會、管理處、街辦)在思想上高度重視,認識上形成共識,行動上形成合力,實行全縣一盤棋,共同發力,各負其職,切實把我縣智慧化停車泊位市場化經營管理作為我縣城市功能與品質提升的一件大事來抓,使城市管理更加有序化。

  (二)貫徹落實,形成亮點。縣城控規區的停車泊位市場化運營管理是一項便民工程,各相關單位,各鄉鎮(管委會、管理處、街辦)要按照分工抓落實,緊密協調出成效,在規定的時間完成,力爭把好事辦好辦實,打造昌南城市管理特色亮點,讓路更通暢,市民更方便。

  (三)常態管理,持續推進。各管理部門要加大協同力度,經常性的開展聯合執法,鞏固智慧化停車泊位運營監管,不斷深入推進,不斷鞏固提升,持之以恒抓好管好智慧化停車泊位的運營管理工作。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由縣城管局長涂艷彬任辦公室主任,辦公地點設在縣城管局,具體負責全縣控規區機動車停車泊位規范管理、統一收歸移交、清理整治等工作。

  城市停車位管理運營方案 篇10

  一、管理目標

  制定及落實停車場管理規范,完善停車場的安全管理,保障車輛停放安全,轄區交通暢順,出入有序,確保車場設施設備之運轉正常安全,防止事故發生。明確停車場管理的有償保管責任及車位的有償使用,并向進入停車場車主明確此關系。

  二、崗位設置及管理架構

  1、建議停車場之崗位設置如下:

  1.1摩托車、非機動車出口各設固定收費崗;

  1.2機動車入口設固定崗,出口設收費崗及固定崗;

  1.3停車場內設流動巡邏崗,同時,監控中心也負責停車場內部之監控;

  三、管理工作規程

  1、停車場管理規程

  1.1出入口之控制閘桿必須處于正常狀態。

  1.2靈活調動巡邏,每次巡邏須到指定位置,并留意各路線有否非法停泊、阻塞通道現象或清潔、照明、安全及設備欠妥情況,如有,則應予以記錄并及時處理。

  1.3停車場內不準進行任何車輛修理,如屬緊急維修,可通知當值主管,做好登記,情況屬實方可實施,以防借口修理車輛而進行偷車之活動。修理工作結束后須負責將場地清理干凈。

  1.4如有車輛拖走,須查明證件及車主,并通知物業服務中心,取得同意后,方可放行。

  1.5遇有其它特殊情況,立即通知主管或按照緊急事件應變。

  1.6正確指揮交通,勿讓出入口堵塞。

  1.7發現車輛門窗未關好或出現響警號,須立即通知主管,然后再通知車主。

  1.8對所停車輛核實停車證并進行數據登記。

  1.9遇違例車輛:如無證停車、堵塞車輛出入等,可通知主管人員。

  1.10禁止所有人使用消防喉洗車或在車場內使用其它水源洗車。

  1.11指引所有駛入停車場的車輛,按車場的規章制度停泊。

  1.12如屬臨時停放車輛,只可停泊在特定停車位,并必須按規定收費。所收款項應妥善保管于收銀柜,不可隨身攜帶,并于下班時點算清楚交主管。1.13定時開啟排氣系統及照明系統。

  1.14留意車場高度限制,遇有接近限制高度的車輛時,須提醒司機小心駕駛。

  1.15留意車位界限及編號是否清楚。

  1.16禁止停車場內洗車抹車,防止弄污地面或地面打滑。

  1.17留意各交通標記是否清晰

  2、車場當值崗

  2.1指引車輛緩行安全停放在自己的車位上,并應立即跟進檢查車輛情況,檢查所泊車位是否相符,同時提醒司機關鎖車門、窗,并檢查是否漏水漏油。

  2.2檢查車輛有無任何損壞、擦痕,如有任何損壞,都應詳盡登記于“車輛情況登記表”上,并要求車主(司機)簽名認可。

  2.3定時巡查車輛的停放情況,制止亂停放現象,發現違例泊車即申請鎖車,清點車庫內車輛,與《車輛出入登記表》上是否一致。

  2.4定時巡查車場,如發現有車被損壞、車門未關、車未上鎖、漏水漏油等情況應及時報主管通知車主處理。未通知到車主時,做好《交接班記錄》。2.5仔細登記車輛有關情況,如車牌號碼、車型、車位進出時間等。

  2.6嚴密注視車輛情況和駕駛的行為,若遇到醉酒駕車者應立即勸阻,并報告主管或物業服務中心及時處理。

  2.7發現有人拆零部件或維修車輛時,應立即制止并檢查當事人有關證件。

  2.8做好區域內安全防火工作,制止任何人員在車場吸煙或動火作業。

  2.9認真做好交接班工作,交接班時所屬區域之車輛一并交接清點無異后簽名。

  3、車場巡邏崗

  3.1負責整個區域安全巡視工作,特別加強對各走火信道及偏僻區域的巡察,注意盤查可疑及閑散人員。

  3.2協助對進入車場車輛管理,指引其停泊適當位置,對商戶之已申請固定車位之車輛應督促其不能停泊他人之固定單位,否則申請鎖車。

  3.3嚴格檢查登記車場車輛有關情況,發現有車輛未鎖車門時,應立即通知上司跟進聯系有關車主,然后守護車輛旁,等候上司到來進行處理。

  3.4按消防規范巡視并檢查消防設施,做好巡視記錄,確保消防設施處于正常工作狀態。3.5協助車場當值人員對各種停放車輛的管理。

  4、車場道口崗

  4.1當發現有車輛需進入停車場,駛近道口擋車器時,應立即走近車輛,向司機立正行舉手禮。

  4.2當司機開啟車窗時,遞上保管卡同時說“先生(小姐)請收好保管卡(出示登記卡)。4.3在發卡的同時,另一名值班員應迅速在《車輛出入登記表》上填寫個各欄目。

  4.4在卡登記完畢后,應立即將道閘開啟放行,并提示行駛路線,若后面有緊跟著車輛排隊時,應示意其停下,并致歉“對不起,久等了”,然后發卡。4.5車輛安全進入道口后,方可放下道閘,避免道閘損壞車輛,車輛進入后切記放下道閘,以防車輛沖卡。

  4.6當遇到公安、警察、政府部門執行任務的車輛要進入時,查證后方可放行,應作好《交接班紀錄》登記車牌號。

  4.7當發現有車輛駛出園區達擋車器前時,即上前立正并說“先生(小姐)您好,請您交還保管卡”等禮貌用語,并核對車牌好號。

  4.8查對無誤后,值班員開啟車擋,并迅速在《車輛出入登記表》上做好登記。

  4.9若出場車輛和司機有疑問時,應向司機詳細盤問核對有關情況。在盤問和核對過程中若發現有問題,應立即截留車輛,機智地應付司機,并用對講機報告主管、監控中心和物業服務中心。

  4.10遵守管理服務文明禮貌用語。

  5、停車場交接班

  5.1接班人員必須提前15分鐘做好接班的準備工作正點交接班。

  5.2接班人員要詳細閱讀交接班日記和有關通知單,詳細了解上一班設備運行情況,對不清楚的問題一定要向交班者問清楚,交班者要主動向接班者交底,交班記錄要詳細完整。

  5.3交班人員要對接班人員負責,要交安全、交記錄、交工具、交場所衛生、交設備運行動態,雙方要辦簽字手續。

  5.4如在交班時設備突然發生故障,或正在處理故障,應由交班人員為主排除,接班人員積極配合,待處理完畢或告一段落,報告主管,征得同意后交班人員方可離去,其交班者延長的工作時間,視事故報告分析后,再作決定。

  5.5在規定的交班時間內,如接班者因故未到,交班者不得離崗,擅自離崗者作曠工處理,發生的一切問題由交班者負責。接班者不按時間接班,主管要追查原因,視具體情節作出處理,交班者延長的工作時間除公布表揚外,并發給超時工資。

  5.6接班人員酒后或帶病堅持上班者,交班人不得交給他們,并及時報告主管,統籌安排。

  四、停車場承包費及其它

  1、停車場地位置:鄭州市東明路河南省腫瘤醫院

  2、停車場地面積:xx,車位:xxx個;

  3、承包費:包括場地使用費和物業費,場地使用費為元/月,物業費為元/月,合計每月停車場承包費為元/月(大寫圓),承包方除支付承包費以外還需支付停車場內的用水、用電和日常維護費用。

  五.停車場使用守則

  1、停車場使用守則

  為確保車場秩序良好及人員安全,凡駕車進入本車場的司乘人員必須嚴格遵守以下規定:1.1凡進入停車場的車輛必須自覺接管理人員的檢查,停放車輛時必須按指定的'位置停放。

  1.2嚴禁裝載有易燃、易爆或劇毒危險物品的車輛進入車場,如違反規定擅自進入,發生事故,除承擔全部經濟損失外,并追究司乘人員的責任。

  1.3本停車場收費只提供泊車車位,泊車后請自行鎖好車輛,關好門窗。任何車輛或其附件和車內對象的遺失或損壞,無論任何原因本車場概不負責。

  1.4本停車場的車位分為時租車位、月租車位及固定車位,并規定以一張泊車咭供固定一輛車使用。泊車時請自覺按指定位置分別停泊,不允許亂停亂泊。凡違法亂紀反規定、拒交車位使用費、強行亂停亂放、不聽勸告和車輛,本車場將采限相應在措施,不排除將車輛扣起或拖離車場,并作嚴肅處理,相關費用由車主負責。

  1.5停泊時租車位之車輛應入閘取卡,離場時先到停車場收費處自覺交費,交費后15分鐘內出閘交卡,車輛離場。未繳足車位使用費者,管理者有權拒絕放行,直至所有車位使用費(含扣押期間的車位元使用費)全部付清方可離場。

  1.6停車卡必須妥善保管,不提污損、折迭或遺失,如有損壞或遺失,照價賠償,并向車場物業服務中心申辦補領手續。時租車位的車主應實時向停車場收費處報告,經車場主管核查有關證明文件后方能取車,除須繳付實際之車位使用費外并須繳付手續費¥。1.7保持車場內清潔,不得在車場內清洗車輛,不得隨意動用消防設施,不得在車輛內入油和維修車輛,不得在車場內棄置垃圾。

  1.8愛護公物,車場內設施如有損壞,當事人需承擔賠償責任,如有故意沖卡,損壞收費器械設備或其它車輛內之設施,需按照物業服務中心要求之金額賠償。

  1.9本停車場內的車輛,無論任何原因,若有需要被拖走移動發生的損壞,本車輛概不對任何損失負責。

  1.10駕車人仕必須遵守場內指示牌行車,確保車輛不得停泊在劃定車位界線以外的任何地方,亦不得妨礙本停車場之出入口或任何通道。

  1.11凡在車場停放車輛的人員,有義務檢舉一切違法犯罪行為,共同把車場管理工作做好,如對本停車場管理人員之投訴,可向當值之車場主管提出,或書面通知物業服務中心。1.12物業服務中心如有需要將隨時增加或修改停車場之管理規則而不作另行通知。

  城市停車位管理運營方案 篇11

  為進一步提升停車場管理質量,建立良好的車輛停放秩序,保障車輛停放安全,交通暢順,出入有序,結合實際情況,現制訂萬達停車場外包經營管理方案。

  一、車場車位情況

  總共有車位453個,其中地下停車場145個。生活區固定停車位98個,員工區固定停車位180個,露天臨時停車位30個。生活區業主、職工車輛大約330輛。

  二、車場存在的問題

  1、隨著娛樂業的快速發展,游客逐步增加,加上生活區業主、就職人員的車輛也急劇增多,而停車位有限,導致供需矛盾。

  2、由于停車位有限,道路狹窄,車輛進出不暢通,影響交通,加上場地分散管理難度大,不少車主見縫插針,造成車輛停放不規范,嚴重影響了環境和交通秩序。

  3、社會車輛、就職人員車輛、游客人員車輛未實施差別化停車收費。導致少數社會車輛長時間停放,嚴重影響車位的周轉。

  三、停車場管理解決辦法

  1、對主干道、車場車位、道路交通標志重新規劃。

  將東面主干道改為雙向線(改雙向車輛行駛和1.5米寬人行道),西側主干線改為單向線(只出不進)。

  2、因周邊無大型停放場,為了緩解萬達停車難的問題,建議在現有停車位的基礎上適當增加機械車庫,解決車位少的問題。

  3、為了提高車位周轉率,實施差別化停車收費。,按二類停車收費標準進行收費,具體收費標準以物價部門批復為準。對游客游玩的車輛,憑公司當天有關憑證(當天證明等),按現收費標準收費。

  4、參照兄弟單位做法,能否調整員工、生活區住戶車輛停放月保費。

  5、為了進一步完善車場停車場安全管理,對重點路口、路段和高峰時段實行定崗、定人管理(正門道閘、北門道閘、地下停車場、單車停放點、路面等崗位,安排人員24小時值班。7:00-21:30西出口道閘收費員2人。7:00-18:30主要路段車輛指引和停放管理人員7人,大門進出入口處非法擺賣、車輛亂停亂放管理2人,停車場東路段車輛行駛指引、3號樓停車場、南樓路段、生活區停車場等部位)。

  6、為確保車場及周邊道路車輛停放、通行安全,按相關部門要求車場及周邊道路安裝視頻系統。

  四、停車場管理方式

  方案一:維持目前停車場管理現狀,承包費在現行標準基礎上上浮,要求營運期間,停車場使用的水電費、地下室機械車位年維保費、停車場管理系統設備設施的維護費、稅費、保險費、相關證照的辦理和年審、公共設施因人為損壞的維修費以及其他不可預見的行政事業性收費等,由承包方負責。停車場管理人員的住宿承包方負責安排。

  案二:承包方年上交停車場承包管理費萬元。承包方在方案一負責日常相關費用要求基礎上,按有關部門要求,在車場內安裝視頻監控,負責停車場管理系統設備設施改造、重新對內停車位和道路交通標志標線設計制作(將放療中心至水電科前路段改雙向車輛行駛和1.5米寬人行道)等,所需費用由承包方負責。

  方案三:承包方年上交停車場承包管理費萬元承包方在案一和方案二的要求基礎上,負責道路改造將車場周邊主干路段改造瀝青路面,具體改造方案廣州市科馬電子有限公司負責制定,費用由承包方負責。承包方可根據現有的停車場地,在不影響整體規劃基礎上,適當增加機械車庫,解決車位少停車難的'問題。

  五、車場管理要求

  1、承租方必須遵守國家的有關法律法規,依法經營,遵守有關規章制度,接受監督、檢查和管理。

  2、承租方未經允許,不得對停車場進行任何改造。不得轉租、轉借他人,擅自改變用途或者不服從管理,有權提前收回場地并終止合同。

  3、承包方在車輛管理中,不得扣押車輛停放者的證件和財物(若有爭議糾紛應由相關部門解決)。

  4、在停車場所發生的汽車車損、事故,由承包方報相關人員處置,不承擔責任。

  5、承包方應按要求,疏導引導的汽車到位,按畫線車位到車場停靠,不允許出現車輛亂停、亂放、擁擠、堵車,主干道、轉彎路段、出入路口必須通暢、不得堵塞通道,要求車輛進出有序;防止車輛停靠丟失和損壞,車場的車輛停靠安全由承包方負全部責任,如在管理中存在車輛糾紛、丟失,賠償問題由承包方處理解決。

  6、如發生突發事件,糾份,急救搶救和現場救護等臨時需占用停車場所,承包方無條件服從安排和調度,不得拒絕。

  7、員工、生活區住戶按規定收費。政府機關和相關部門的公務的車輛不得收費(包括:政府機關和相關部門如公檢法110、119,120急救車、救護車、水電氣、消防監控設施、運送藥品,送血及運輸的設備材料等的車輛)。不允許社會救護車在停放和轉運病人現象違者將按相關規定處罰。

  8、來訪的車輛(包括營運出租車)卸客即離開的,30分鐘以內承包方不得收費。停車場如停車位已滿,應立即出告示,告知車主本車場車位已滿,并安排人員到入口處路面進行車輛疏散。

  9、承包方的所有從業人員應在簽約時向提供相關證件復印件,并按規定簽訂履行合同責任書。承包期間,如發現承包方從業人員有違紀違章或違反有關規定不服從管理的,有權責成承包方換人,承包方應及時更換。

  10、要求從業人員應統一服裝并佩戴上崗證,儀容整潔,著裝整齊,文明禮貌用語規范,文明服務,禮貌待人。未佩上崗證及行為不當,有損形象的每次罰款200元。停車場招聘員工需經保衛科備案并考核。

  11、承包方自行到工商稅務部門辦理車輛停靠許可證,稅務營業執照,并在停車場顯目位置懸掛管理部門核發的車輛價格收費標準,收費許可證,必須按國家有關規定繳納稅金、工商管理費,如未交納,則由承包人承擔相應處罰。

  12、承包方應嚴格執行政府規定的收費標準,按稅收管理制度使用發票。不得使用假票和涂改及與單位不相符的票證,不得偽造有關證照和票據,如因違法違規給造成損失或不良影響的或在承包期內發生的投訴,由承包人負責解釋、答復,情節嚴重的有權單方終止合同。

  13、承包方應依據國家法律和地方有關部門規定,自覺履行防火安全、門前三包、綜合治理及安全、保衛等義務,并接受甲方的監督檢查。認真做好各項消防安全工作,不得在停車內非法存放易燃、易爆等危險物品和其他化學品。如有違反上述各項約定,將須承擔包括甲方直接和間接損失在內的一切經濟后果和法律責任。

  14、承包方在承包期內應保護、維護停車場內的設備設施、綠化,停車場的衛生管理由承包方負責且必須符合衛生管理要求,如有重要檢查及大型活動,承包方應無條件配合。承包方如有違約或違規,將追究承包方責任。

  城市停車位管理運營方案 篇12

  一、目的

  1、規范物業服務區域內停車場管理制度,維護停車場車輛進出、行駛與停放秩序,確保車場設施設備運轉正常,防止各類安全事故的發生。

  2、規范公司停車場收費管理行為,規范IC卡制卡、發放管理制度,確保停車費規范、及時、全額收取。

  二、適用范圍

  適用于本公司目物業服務中心管理區域內的停車場。

  三、停車位服務與租用辦理手續

  1、停車位使用權限

  小區地下停車位僅限擁有地下停車位使用權的業主使用,非業主車輛及未購買地下停車位或未獲得地下停車位使用權的車輛不得進入地下停車場進行車輛停放;地面停車位僅限租用停車位的業主及臨時停放小區的訪客使用,其他業主不得占用。

  2、停車位服務辦理手續

  2.1購買地下車位的業主需憑身份證、車位購置發票、地產地庫車位購置協議(機械車位、非機械車位)等有效資料到物業服務中心客戶服務部申請辦理,客服專員為前來辦理的業主填寫《停車卡辦理流轉單》(附件1);

  2.2客服專員審核業主資料無誤后,與業主簽訂《車位使用服務協議書》(附件2)、停車位使用管理規定及承諾書(附件4),并按規定收取停車位管理服務費、IC卡制卡手續費(押金);

  2.3客服專員將《停車卡辦理流轉單》及IC提供給秩序管理部授權,再由經辦的.客服專員將IC卡發放給業主;

  2.4工程管理部收到《停車卡辦理流轉單》后負責帶領業主到現場驗收車位,對購買機械車位的業主進行機械車位的操作培訓,并填寫《停車位交接驗收單》(附件5);

  2.5車位驗收結束后,《停車卡辦理流轉單》、《停車位交接驗收單》移交給客服專員。客服專員及時將車位服務辦理手續的相關資料存檔。

  3、車位租用辦理手續

  3.1車位出租方案須經房地產公司和物業公司批準后實施;

  城市停車位管理運營方案 篇13

  為切實解決群眾停車難,停車設施管理亂、收費亂問題,根據《武威市停車設施建設管理“一難兩亂”專項整治實施方案》(武辦發〔20XX〕29號)《XX縣停車設施建設管理“一難兩亂”專項整治實施方案》等文件精神,結合城區實際,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甘肅省道路交通安全條例》等法律法規,決定在XX縣城區范圍內開展人行道車輛停放秩序專項整治行動,進一步規范人行道機動車、非機動車停放秩序,現將有關事項通告如下:

  一、整治時間

  20XX年5月20日-10月31日

  二、整治范圍

  (一)人行道亂停亂放的機動車和非機動車;

  (二)機動車道、非機動車道亂停亂放的機動車和非機動車;

  (三)背街小巷停車位外亂停亂放車輛。

  三、整治措施

  (一)在部分條件允許的次干道、背街小巷單向施劃機動車停車泊位、非機動車停車位,人行道施劃非機動車停車位,規范車輛有序停放。

  (二)沿街單位、商戶按照門前“五包”責任制的要求,主動勸導機動車駕駛人、非機動車駕駛人按規定停放車輛。

  (三)任何單位或個人不得擅自施劃停車泊位或拆除阻車樁(石)。對未經批準擅自施劃停車泊位或拆除阻車樁(石)的單位或個人,由縣城管執法局依法嚴肅處理并責令限期恢復原狀。

  (四)嚴格規范城區人行道停車秩序。一是入位停:機動車必須在劃定的停車泊位內停放,禁止越線、壓線停放;非機動車必須在劃定的非機動車位停放,不得在人行道亂停亂放。二是順向停:機動車車頭必須按道路行進方向停放,非機動車按車位停放箭頭有序停放。三是齊頭停:車體與停車泊位前端標線基本垂直,機動車駕駛員應自覺按照上述規定停放車輛。

  四、法律責任

  對亂停亂放機動車的違法違規行為由縣公安局交警大隊依法告知后進行處罰,對亂停亂放非機動車的違法違規行為由縣城管執法局依法進行處罰。對影響通行、拒不駛離的.非機動車依法拖移至縣城管執法局規定地點后接受處罰。對煽動鬧事、謾罵、或以暴力拒絕、對抗和阻礙執法人員依法執行公務的,將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予以處罰;情節嚴重且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城市停車位管理運營方案 篇14

  為加快補齊城市停車供給短板,改善城市交通環境,提升道路通行能力和城市治理智能化水平,推動中心城區高質量發展,根據《國務院辦公廳轉發國家發展改革委等部門關于推動城市停車設施發展意見的通知》(國辦函〔2021〕46號)要求,結合我市實際,特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總體要求

  (一)指導思想

  貫徹新發展理念、構建新發展格局,著力推動停車資源供給側結構性改革,圍繞城市停車資源集約利用、供需矛盾統籌化解,努力探索建立城市智慧停車管理服務體系,切實滿足各類市場主體、人民群眾停車需求,為改善城市人居環境、提升城市治理水平和增強城市綜合競爭力提供有力支撐。

  (二)基本原則

  1.政府引導、市場運作。堅持政府引領,強化頂層設計和政策引導,統籌整合停車資源。完善市場參與機制,堅持“誰建設、誰受益”原則,激發市場主體參與城市智慧停車建設動力。

  2.統一管理、資源共享。建設全市統一的智慧停車平臺,避免重復建設、資源浪費,有序推進五區各類停車資源整合,打造全市停車“一盤棋”的格局,提升停車智能化、信息化水平,推進各類停車資源開放共享,充分發揮停車設施效能。

  3.統籌推進、分類施策。在統一規劃指導的基礎上,根據現有停車需求和區域差異,統籌布局智慧停車場的.建設,分區域、分步驟實施。加強重點區域智慧停車場的建設,優化停車管理結構。

  4.保障支撐、注重實效。建立健全城市停車管理體制機制,落實主體責任,加強組織保障。強化日常監管,提升智慧停車規范管理水平,確保城市智慧停車實現長效管理、長遠發展。

  (三)工作目標

  1.交通出行便捷暢通。匯聚整合五區各類停車資源,做到“一個市級停車平臺、統籌停車資源管理”,全面提升車位導航、快速離場、無感支付等出行體驗,讓交通出行更便捷。

  2.管理服務科學高效。實時掌握五區停車態勢,推進停車供需動態平衡,實現資源集約利用、高效共享;對接融入政務云數據平臺,為城市綜合治理提供數據支撐,讓城市管理更智能。

  3.城市形象不斷提升。全面提升城市停車管理水平,規范停車秩序,破解城市停車亂象,改善城市道路通行空間,提升城市文明形象。

  二、工作任務

  (一)加快建設市級統一智慧停車平臺。為避免重復建設,各縣(市、區)不再單獨建設智慧停車平臺,以贛州市“五區一體智慧停車”平臺為基礎,推進各縣(市、區)停車平臺數據對接,打通信息聯通渠道,實現數據共享,加快建成路內路外統一、停車繳費支付渠道統一、用戶服務入口統一的市級智慧停車平臺,有效滿足市場主體、人民群眾不同場景停車需求。推進市級智慧停車平臺與政府數據平臺深度融合,對接融入贛州“城市大腦”,打破“數據壁壘”,推動信息互聯互通、歸集共享,促進贛州數字經濟高質量發展。〔牽頭單位:市城管局、市市政公用集團;責任單位:市發改委、市自然資源局、市行政審批局;完成時限:2022年12月31日〕

  (二)全面推進停車場聯網接入。在不改變產權、不侵犯產權方和運營方收益、不破壞原有停車數據的基礎上,全面推進五區停車場聯網接入智慧停車平臺。市市政公用集團按照“一場一策”的停車場接入方案,簽訂技術服務協議,對符合技術條件要求的停車場,免費進行軟件升級改造實現接入平臺;對不符合技術條件要求的停車場,免費提供設備升級替換改造實現接入平臺。

  2022年6月底前率先完成政府投資建設停車場(如機關事業單位、機場、高鐵站、醫院、大型商超、各大景區停車場,路內泊位等)聯網接入工作,發揮引領示范作用;2022年12月底前完成民營投資建設的停車場、退讓紅線停車場聯網接入工作;2023年底前完成住宅類小區停車場聯網接入工作,基本形成“一次掃碼、五區通停、先離后繳、無感支付”的智慧停車網絡,實現五區停車資源高效利用、停車管理規范有序。

  各區政府(管委會)、市直有關部門根據停車場管轄范圍,制定具體接入方案,落實具體責任部門,保質保量完成停車場接入工作。〔牽頭單位:各區政府(管委會);責任單位:市發改委、市公安局、市城市住房服務中心、市衛健委、市國資委、市城管局、市人防辦、市市政公用集團;完成時限:2023年12月31日〕

  (三)完善城市停車平臺支付體系。為實現“先離后繳、無感支付”目標,各類停車場接入市級智慧停車平臺后,由市市政公用集團提供統一支付二維碼,為停車場免費開通微信、支付寶、銀聯、ETC等無感支付方式,統一支付渠道,統一支付體系。各停車場當日停車收入進入贛州市“五區一體智慧停車”平臺專用銀行賬戶進行監管,以“T+1”的形式由平臺清分至停車場的指定銀行賬戶。〔牽頭單位:市市政公用集團;責任單位:各區政府(管委會)、市發改委、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市稅務局、贛州銀保監分局;完成時限:2023年12月31日〕

  (四)加強經營性停車場管理。引導鼓勵經營性停車場接入贛州市“五區一體智慧停車”平臺,實行統一管理;嚴格落實經營性停車場明碼標價制度,加強對違規收費、無證無照經營行為的查處;加強道路停車聯合監督執法,采用現場和非現場執法手段,加大停車違法違章執法力度;完善停車逃費、停車場逃稅行為懲戒措施,促進智慧停車產業有序發展。〔牽頭單位:市城管局;責任單位:各區政府(管委會)、市發改委、市公安局、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市稅務局;完成時限:長期堅持〕

  (五)建立五區停車設施資源庫。建立健全城市停車場(位)、設施資源基礎數據庫,全面掌握設施資源總量、分布狀況、權屬、收費等基礎信息,為城市交通、路網、城建規劃提供數據支撐和決策參考。完善城市停車設施供給能力,深挖停車設施數據價值,按照差異化供給和集約式發展策略,提升城市靜態交通規劃建設水平,有效滿足各類停車需求。〔牽頭單位:市市政公用集團;責任單位:各區政府(管委會)、市自然資源局、市城市住房服務中心、市衛健委、市人防辦、市城管局、市國資委;完成時限:長期堅持〕

  三、職責分工

  (一)各區政府(管委會):負責轄區內停車資源普查;制定具體停車場聯網接入方案,細化接入時間節點,落實具體責任部門,指定專人負責,保質保量完成停車場接入工作;對已建設的停車平臺與贛州市“五區一體智慧停車”平臺進行數據對接。

  (二)市城管局:負責對經營性停車場進行管理和協調調度;加強停車場戶外廣告設置管理;制定完善停車管理辦法;協助市市政公用集團做好停車場聯網工作。

  (三)市發改委:負責核定納入政府定價范圍的停車收費標準。

  (四)市公安局:負責依法查處道路違規違法停車行為。

  (五)市自然資源局:負責提供市級智慧停車平臺城市道路3D建模地圖。

  (六)市城市住房服務中心:負責五區物業小區停車場聯網接入智慧停車平臺相關工作;指定專人負責協助停車場聯網工作。

  (七)市衛健委:負責五區醫療衛生機構停車場聯網接入智慧停車平臺相關工作;指定專人負責協助停車場聯網工作。

  (八)市國資委:負責出資監管的國有企業停車場聯網接入智慧停車平臺等相關工作;指定專人負責協助停車場聯網工作。

  (九)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加強停車管理執法監管,加強對停車設施及服務企業的監督管理,對停車亂收費等行為進行查處。

  (十)市人防辦:負責人防停車場聯網接入智慧停車平臺相關工作;指定專人負責協助停車場聯網工作。

  (十一)市行政審批局:負責提供部署智慧停車平臺所需政務云資源及技術服務支持。

  (十二)市稅務局:負責停車場推廣使用電子發票,加強停車場稅務監管。

  (十三)贛州銀保監分局:負責對市級智慧停車平臺資金進行監管。

  (十四)市市政公用集團:負責贛州市“五區一體智慧停車”市級平臺、贛州智慧停車信息指揮中心建設,建立五區停車設施資源庫;負責對接五區政府(管委會)、市屬機關及企事業相關部門,統籌開展停車場聯網接入的各項具體工作。

  四、工作要求

  (一)強化組織領導。健全工作聯動協調推進機制,統籌五區停車資源,協調解決智慧停車平臺建設重大突出問題,加強對智慧停車建設工作的協調推進和監督指導。成立以分管副市長任組長,市政府對口副秘書長、市城管局局長任副組長,五區政府(管委會)、相關市直單位分管領導為成員的贛州“五區一體智慧停車”項目推進工作領導小組,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市城管局,市城管局分管領導任辦公室主任,負責日常工作,指導、協調智慧停車平臺建設管理、聯網接入,組織起草相關標準規范,保證各項工作任務落實落地。

  (二)強化落實機制。各責任單位要按照職責分工和方案要求,認真履職盡責,強化協調配合,每月20日前將進展情況報領導小組辦公室。市城管局要加強項目推進協調調度,并將各區目標完成情況納入中心城區城市管理工作考核,推動各項工作高效有序推進。

  (三)強化宣傳引導。充分利用媒體廣告等宣傳手段,向社會廣泛宣傳智慧停車的作用、成效和項目建設進展情況,營造良好的輿論氛圍和社會環境,指導市民正確認識智慧停車平臺,提高公眾知曉率和參與度,引導市民建立停車付費、有序停車、共建共享意識,共同構建贛州停車管理新格局。

  城市停車位管理運營方案 篇15

  為進一步提升城市管理水平,全面推進創建第七屆全國文明城市活動深入開展,根據市、區政府的有關部署,9月15日,區創城工作指揮部辦公室印發《XX中心城區車輛亂停放整治工作方案》,在中心城區范圍內全面開展主次干道、主要路口、社區小區、背街小巷等重要區域的車輛亂停亂放整治工作,全力打造安全、整潔、有序的人居環境。具體工作措施如下:

  一、宣傳勸導

  1、營造宣傳氛圍

  要充分利用宣傳欄、廣告、電子屏幕、報紙、電臺、電視臺等傳統宣傳輿論陣地和網絡、微信、抖音等新媒體平臺,靈活運用各種活動、載體、手段,開展形式多樣的宣傳,進一步提高廣大車主規范停車意識。如街道、社區采取入戶宣傳、發放傳單、標語、廣播等方式,不斷擴大宣傳面,使之家喻戶曉;交警、城管等部門充分發揮部門職能優勢,在執法、勸導工作中,加大宣傳力度,提高市民對交通安全知識的.了解,認識到違反禁止標線指示、逆向停車、占用人行道違章停放等違停行為的不良后果。

  2、加大勸導力度

  街道、社區要組織廣大黨員干部、志愿者深入街、巷、小區積極開展文明勸導工作,引導市民養成文明停車的良好行為習慣;交警、城管等部門要在開展執法工作的同時,堅持剛柔相濟執法理念,做好文明停車勸導工作。

  3、創新管理模式

  采取“群眾監督+志愿者勸導+交警執法”的管理模式,多舉措綜合整治中心城區車輛亂停放現象。如對一些情節比較輕微的違停車輛以警示教育為主,采取柔性執法,張貼溫馨提示單;實施城市交通智慧管理,利用XX交警微發布平臺,呼吁群眾對車輛亂停放現象拍照上傳、監督舉報等。

  二、科學規劃

  1、由街道牽頭,交警、城管、消防等部門配合,結合本轄區實際,科學合理規劃停車位,做到疏堵結合,規范停車;

  2、由街道牽頭,盡快摸排本轄區需要新增車位數量,抓緊做好新增車位的施劃和不合理停車位的撤銷工作,做到能劃盡劃,方便停車;

  3、由街道牽頭,交警部門配合,組織專業隊伍施工,務必在9月20日前完成停車位施劃工作。

  三、明確職責

  1、由區城管局負責,街道配合,開展背街小巷車輛亂停亂放、治理車輛占道經營及堆放雜物專項督查整治工作;

  2、由XX交警大隊負責,增派警力加強中心城區交通狀況巡查管控,加大違停車輛處罰力度,及時拖移長期違停車輛,完善交通標志標線;

  3、由街道負責,XX交警大隊、區城管局協助,清理小區內僵尸車,治理消防通道車輛亂停現象。

  城市停車位管理運營方案 篇16

  根據上級城管執法部門的工作要求,為進一步改善我縣城區人行道通行環境,規范人行道秩序,提升城市管理水平,方便人民群眾日常出行,推進我縣創文創衛工作深入開展,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導思想

  以黨的十九屆四中全會精神為指導,以“政府主導、多方聯動、落實責任、齊抓共管”為原則,以整合我縣城市管理資源開展人行道專項整治為目標,切實調動各方共同參與城市管理工作積極性,按照標本兼治、疏堵結合的思路,加大違法占道問題治理力度,將人行道還給人民群眾,恢復人行道通行功能,不斷提升城市管理水平。

  二、總體目標

  通過開展人行道專項整治行動,完善人行道安全設施,加強管養維護,規范路面設施,有效控制人行道擺攤設點、出店經營、亂設移動廣告牌、堆放雜物、亂搭建等各類占用人行道的違章行為,規范人行道機動車、非機動車及共享單車停放管理,確保人行道通行環境整潔有序。

  三、整治范圍

  揭西縣城主、次干道人行道。

  四、整治內容

  一是整治人行道“亂擺賣”現象:針對占道經營、亂擺賣等現象,堅決清理取締占道經營、流動經營、店外經營、店外修理、店外加工、店外洗車、堆放雜物等違法違章行為,重點加強人行道占道經營集中區域和高發時段的巡查、整治與管理。

  二是整治人行道“亂懸掛”現象:清理拆除人行道影響市容市貌的遮陽物、布條、彩旗等;清理在街道兩側設置移動廣告牌,拆除人行道以及樹木、路燈設施上影響市容的廣告牌(燈箱)或其他掛浮物;糾正在人行道建筑物、公用設施和樹木上亂拉繩索掛曬物品等不文明行為。

  三是整治人行道“亂停放”現象:根據實際在縣城內比較寬闊的主次干道人行道合理規劃汽車、摩托車、自行車臨時停車位,提高停車資源配置效率,規范車輛停放管理;查處人行道上亂停亂放的機動車(電動車、摩托車、僵尸車)及二手車占用人行道銷售等行為。指導共享單車經營企業合理利用人行道施劃共享單車停車點,設立標識,加強停放點車輛擺放管理,嚴肅查處共享單車亂停亂放行為。

  四是整治人行道“亂搭設”現象:全面清理拆除各類違法占用人行道搭建、搭設的構筑物、建筑物,取締私設地樁地鎖等道路障礙物,清理拆除人行道邊緣私設的水泥斜坡道。

  五是整治人行道市政設施損壞現象:加大人行道市政設施管養力度,養護單位要規范巡查、定期檢查,及時修復人行道綠化島側石、路緣石、止車石、隔離欄、步行磚及排水管道等市政設施,嚴肅查處破壞損壞市政設施的違法行為。

  六是持續推進“門前三包”責任制落實:嚴格實施網格化管理,加強巡查和管控,落實臨街商戶、門店等責任單位承擔責任區域內人行道的環境衛生、綠化保護、市容秩序的管理責任,及時督促落實違反“門前三包”行為的整改,切實推動“門前三包”工作落到實處。

  五、實施步驟

  (一)集中整治階段(時間:xxxx年4月--10月)

  1、精心組織。按照市局統一部署,結合我縣實際制定具體的整治行動方案,建立整治臺賬,明確整治任務,有的放矢開展人行道專項整治行動。對涉及多部門職能的行動內容,積極協調各相關部門開展聯合整治,形成強大整治合力。

  2、集中整治。整治行動中把一些問題較突出的熱點、重點區域作為整治重點,集中人力、集中時間、實現整治效果,打造一批示范點,形成亮點。

  (二)鞏固提升階段(時間:xxxx年11月—12月)

  全面總結集中整治行動的成效和經驗,探索建立市容環境管理長效機制,實行定點定崗定員定責,著眼于長遠管理,經常抓、反復抓,使綜合整治成果得到鞏固和完善。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強領導,落實責任。各部門要切實提高站位,提升開展人行道專項整治工作重要性的認識,根據本方案要求,結合各自工作實際,制定具體行動方案,進行任務細化和分解,明確責任和時限,形成強有力的工作推進措施,形成合力、扎實推進,切實抓好人行道違法問題整治工作,各司其職、各盡其責,確保人行道專項治理任務落到實處,堅決杜絕推諉扯皮現象發生,全力推進本次整治工作順利開展。

  (二)聯合出擊,注重實效。將人行道專項整治工作作為推進市容市貌整治的“牛鼻子”和提升人居出行環境的“主抓手”,堅持“高標準,嚴要求”的.工作思路,聯合各相關職能部門和單位,通過聯合專項綜合整治行動的形式,對城區人行道進行集中重點整治,并探索建立長效機制,形成相互協作、齊抓共管的良好局面。

  (三)創新宣傳,營造氛圍。加強與新聞媒體的互動,充分發揮電視、電臺、報紙、網絡等新聞陣地作用,不斷提高城鄉居民的思想自覺性,積極調動群眾參與城市管理工作的積極性,彌補城市管理漏洞。大力宣傳文明執法的新舉措、執法為民的新方法、城管隊伍的新面貌,努力形成正面輿論導向。同時,要加大對違法違章行為的曝光頻率,在整治中加強“門前三包”宣傳引導,努力營造人人參與、多元互動、齊抓共管的良好氛圍。

  城市停車位管理運營方案 篇17

  為改善城市停車環境,解決停車難問題,促進全省城市高質量發展,制定本方案。

  一、總體要求

  (一)指導思想。深入貫徹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歷次全會精神,認真落實省第十次黨代會和省委經濟工作會議部署,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完整、準確、全面貫徹新發展理念,構建新發展格局,推動城市高質量發展,按照規劃引領、分類施策、政府引導、市場運作、建管并重、創新發展的原則,深入挖掘可利用土地、地下空間等資源,科學規劃建設城市停車設施,面向社會有序開放機關單位內部停車場,原則上不在機動車道、非機動車道規劃停車位,切實解決停車難、收費亂問題,不斷提升人民群眾的獲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二)工作目標。城市新開發建設區域嚴格執行配建停車位標準,新城區、新建筑不欠新賬。老城區、老建筑盡力補配補建停車位。推動城市公共停車設施建設,到2022年底,新增城市公共停車位不少于20萬個,補齊歷史欠賬。通過持續推進公共停車設施建設和實施棚戶區、城中村改造補建配建停車位,逐步降低路內停車位比例。力爭到2023年底,路內停車位比例降到5%以下。到2025年,基本建成以配建停車設施為主、路外公共停車設施為輔、路內停車為補充的城市停車格局。推進智慧停車管理和資源共享,中心城區、商業區、辦公區、交通樞紐等重點區域停車需求得到顯著改善,社會資本廣泛參與,停車資源高效利用,城市停車規范有序。

  二、主要任務

  (一)加強規劃引領,保障土地供應。

  1.科學規劃布局停車設施。依據國土空間規劃和城市綜合交通體系規劃,科學編制和完善城市停車設施專項規劃。城市停車設施專項規劃要依據城市及交通發展的目標和戰略,統籌考慮現狀及未來停車供需關系,制定城市停車設施發展總體目標,明確停車設施布局、規模、建設標準和建設時序。以社區、街道、商圈為單位,測算城市中心區結構性停車位供需數量,合理布局停車設施,解決結構性供需矛盾。按照差別化供給策略和集約緊湊發展模式,綜合考慮城市功能、人口、土地、交通等因素,合理劃定停車分區,科學確定不同分區差別化的停車設施發展政策、供給和管理策略。

  城市停車設施專項規劃主要內容和建設用地應納入控制性詳細規劃,作為城市停車場建設和管理的依據,嚴格執行。建立專項規劃實施情況評估機制,以年度為時間節點,評估規劃落實情況,根據評估情況,及時調整工作措施,保證規劃項目落實落地。(責任單位:各市(含定州、辛集市,下同)政府、雄安新區管委會。以下責任單位均為各市政府、雄安新區管委會,不再列出。指導部門:省自然資源廳、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省公安廳、省交通運輸廳按照職責分工負責)

  2.保障停車設施用地供應。各地要結合實際,抓緊研究出臺土地分層開發實施細則,細化停車設施供地政策。停車設施用地符合《劃撥用地目錄》的,可采取劃撥方式供地;不符合的,應采取有償使用方式公開出讓,鼓勵采取長期租賃、先租后讓等方式供地。統籌考慮現狀及未來停車供需關系,在規劃階段為中心城區、商業區、學校、醫院、交通樞紐等重點停車難區域,預留公共停車用地條件和建設空間。鼓勵盤活存量用地建設停車場,對利用存量建設用地從事停車場建設,各地要制定相關鼓勵政策。(指導部門:省自然資源廳、省住房城鄉建設廳按照職責分工負責)

  (二)分類推動建設,加大設施供給。

  1.加快補齊公共停車設施缺口。持續開展公共停車設施補短板行動,2022年全省新增停車位20萬個,補齊公共停車歷史缺口。注重在城市中心區的大型商業、醫院、車站、學校等各類公共服務中心、大型公建設施附近,挖掘可利用土地、地下空間等資源,統籌安排公共停車設施建設項目,城市中心區建設比例不得低于年度任務的40%。公共停車場用地選址要納入年度用地計劃,滿足公共停車設施建設用地需求。建立公共停車設施建設月通報、季督查工作制度,確保建設任務保質保量完成。(指導部門: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省自然資源廳按照職責分工負責)

  2.配足新建建筑物配建停車位。城市新開發建設區域嚴格執行城市停車設施專項規劃和建筑物停車位配建標準,配建指標應符合《河北省城市停車設施配置及建設導則》規定,一律不欠新賬、不留缺口。加強建設項目管理,嚴把建設用地規劃、建設工程規劃等行政許可關口,保證新建、擴建、改建建筑配建停車設施符合相應配建標準,配足停車設施。配建停車設施應與建筑物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交付使用。加強竣工驗收管理,杜絕停車設施緩建、少配。

  根據城市綜合交通發展水平,定期對停車位配建指標進行動態調整,適度提高建筑物停車位配建標準。各地要制定相關政策,鼓勵新建建筑充分利用地下空間建設停車位并作為公共停車場向社會開放。新建建筑超過停車配建指標建設停車場(配建的附屬商業面積除外),在規劃審批時可根據總建筑面積、超配建的停車位建筑面積等情況,給予適當容積率獎勵,具體規定由城市政府自然資源和規劃部門根據實際研究制定。(指導部門:省自然資源廳、省住房城鄉建設廳按照職責分工負責)

  3.逐步補配補建既有建筑停車位。結合城市更新行動,在棚戶區、城中村改造的規劃設計階段,留足配建停車位。在老舊小區改造時,因地制宜,結合小區實際補齊配建停車位。鼓勵社會資本參與老舊小區、老舊廠區、老舊街區、老舊樓宇更新改造,結合片區綜合治理和停車資源共享等方式,提出居民停車綜合解決方案。兼顧業主和相關方利益,創新停車設施共建共享共管模式,各地可因地制宜制定具體辦法。(指導部門: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省自然資源廳按照職責分工負責)

  4.加快清退超配路內停車位。通過持續推進公共停車設施建設和實施棚戶區、城中村改造補建配建停車位,盡快置換清退超配的路內停車位,還路于民。定期分析路內停車位對交通的影響,一路一策、一位一研,對使用率低、嚴重影響交通的路內停車位,逐年縮減、合理清退,保證人行道、自行車道的連續性、安全性。除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外,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在城市道路范圍內設置停車位。(指導部門:省公安廳、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省自然資源廳按照職責分工負責)

  5.充分利用城市地下空間。充分挖掘利用城市公共綠地、公共廣場、學校操場、公交場站等用地的'地下空間,規劃建設公共停車設施,保證地下與地上設施統籌兼顧。做好人防工程建設規劃與城市停車設施專項規劃、地下空間開發利用規劃的有效銜接,在滿足戰時功能布局前提下,充分考慮城市停車服務功能,加大改造和利用力度,用于補充建筑物配建停車位或城市公共停車位。鼓勵和引導各地結合城市新建民用建筑修建防空地下室用作停車設施。2022年,利用人防工程新增停車位2萬個以上。2023年以后,按照“平戰結合”的原則,持續將適合停車的人防工程改造為停車位。(指導部門:省自然資源廳、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省人防辦按照職責分工負責)

  6.推進立體停車設施建設。各地要研究制定立體停車場、停車樓項目建設管理和用地支持政策,制定激勵措施,在符合規劃要求前提下,充分利用城市各類邊角空地和地下空間,大力推進機械式立體停車場、停車樓建設,并做好臨街停車設施立面美化,與周邊環境相協調。及時總結建設經驗,擴大立體停車設施服務范圍,推動城市立體停車設施發展。每年新建城市公共停車設施中,立體停車設施占比不少于20%。(指導部門: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省自然資源廳按照職責分工負責)

  (三)規范停車管理,提高使用效率。

  1.推動停車設施資源共享。充分發揮既有停車位效能,在加強安全管理的前提下,在機關、事業單位推行停車共享示范,工作日鼓勵內部人員公交出行,將內部停車位面向行政服務對象開放,夜間錯時向社會有序開放,和附近居民小區共享停車資源。推動企業單位、商業設施、寫字樓、體育場館等停車設施在夜間空閑時段向社會開放,可由專業停車企業統一經營,實行有償使用、收益分享經營模式。新建小區富余的配建停車位以租賃方式供社會使用,降低配建停車位空置率。(指導部門:省發展改革委、省機關事務局、省國資委、省公安廳按照職責分工負責)

  2.加強停車秩序管理。各地要健全停車管理工作機制,制定統一規范的收費、經營、管理政策。規范公共停車設施備案標準和流程,強化停車基礎信息數據采集、更新,加強事中事后監管,及時受理處置群眾對停車管理方面的投訴、舉報。嚴厲打擊占用公共資源私設停車位行為,加強對違法占用道路停車、僵尸車等查處力度,維護良好停車秩序。依法查處違法停車行為,對重點區域實施限時停車、即停即走等管理措施,提升停車位周轉率。(指導部門:省公安廳、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省發展改革委按照職責分工負責)

  3.推行城市智慧停車服務。應用大數據、物聯網、人工智能等現代信息技術,加快建設城市智慧停車管理平臺,統籌路內、路外停車資源,完善智能停車誘導系統,實現信息查詢、車位預約、泊位誘導、電子支付等功能集成,推動停車資源共享和供需快速匹配,減少尋位繞行時間,方便群眾就近停車。鼓勵各市探索實行統一運營模式。2023年底前,各設區的市全部建成城市智慧停車管理平臺。督促智慧停車經營單位定期更新車位布局、泊位使用、收費標準等數據,并及時向社會公開。全面推行電子計費,實現無人值守、自動計費繳費,推廣使用“ETC”“先離場后付費”等快捷收費方式。(指導部門:省發展改革委、省公安廳、省住房城鄉建設廳按照職責分工負責)

  4.提高公共交通保障能力。落實公交優先戰略,大力發展公共交通,優化城市公交線網和站點布局,實現城市道路公交服務全覆蓋。加大公交專用道建設和使用監管力度,增加城市中心區及交通密集區公交客運能力,大城市公共交通分擔率達到30%以上,中小城市達到20%以上。加強出行停車與公交換乘無縫銜接,在公路客運站和城市公共交通樞紐建設換乘停車設施,逐步形成以公共交通為主的城市出行結構,引導公眾綠色出行。(指導部門:省交通運輸廳、省公安廳按照職責分工負責)

  三、政策措施

  (一)簡化行政審批程序。深化行政審批制度改革,簡化城市停車設施投資、建設、經營手續辦理程序,提高工作效率。對小型停車設施項目和利用自有土地建設的停車設施項目,實行備案制。既有停車庫(樓)內部改造為機械式立體停車的,可按照特種設備管理要求辦理安裝告知、監督檢驗、使用登記等手續,不再辦理用地規劃、工程規劃、施工許可等手續,具體辦法由各市根據本地實際制定。(指導部門: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省自然資源廳、省政務服務管理辦公室、省市場監管局按照職責分工負責)

  (二)建立差別化收費機制。指導各地結合實際,制定具體的差別化收費政策,推行不同區域、不同位置、不同車型、不同時段停車服務差別收費。綜合考慮交通擁堵狀況、公共交通發展水平等因素,在中心城區、商業區、交通樞紐等重點停車難區域實行高收費,城市外圍實行低收費,一般區域正常收費。同一區域內,按照“路內高于路外、繁忙時段高于空閑時段”的原則,進一步細化差別化收費標準。(指導部門:省發展改革委)

  (三)完善投資經營激勵政策。對停車需求大、收益較好的城市中心區、交通樞紐等區域的停車設施,鼓勵社會資本以市場化投資為主開發經營,重點建設立體停車場或既有停車場實施“平改立”改造。對停車需求較小區域的停車設施,可通過合理確定收費標準、政府適當讓渡項目收益權等方式,吸引社會資本參與。推動停車產業化發展,在符合相關規劃、不改變用地性質、不減少停車泊位的前提下,允許配建一定比例的附屬商業面積,具體比例由屬地城市政府確定。(指導部門:省發展改革委、省自然資源廳、省住房城鄉建設廳按照職責分工負責)

  (四)完善停車法規標準體系。健全停車管理法規體系,修訂《河北省停車場管理辦法》,指導各地在立法權限范圍內,結合城市交通實際,編制或修訂地方性停車設施管理法規,為依法治理城市停車提供法治保障。健全停車設施標準體系,各地結合本地實際編制或修訂停車設施配建標準,制定完善智慧停車管理標準、停車設施運營規范、停車管理服務規范等,為全面提升城市停車管理水平提供支撐。(指導部門:省公安廳、省自然資源廳、省住房城鄉建設廳按照職責分工負責)

  四、組織保障

  (一)落實主體責任。各市、縣政府是停車設施規劃建設管理的責任主體,要加強組織領導,建立健全工作機制,強化主管部門責任,明確相關部門職責和時間表、路線圖。各地要結合實際,加大工作力度,按照“一城一策”的原則,抓緊制定本地城市停車設施規劃建設管理工作方案,加快解決停車難問題。

  (二)強化統籌協調。建立停車管理統籌協調機制,省發展改革委、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省公安廳、省自然資源廳、省人防辦等部門按照職責分工,加強對全省城市停車設施治理工作的組織、協調和指導,共同研究政策,解決重大問題。各市政府、雄安新區管委會建立相應工作機制,統籌負責本地停車管理工作,形成政府主導、部門協同的城市停車治理格局。

  (三)強化督導調度。各市政府、雄安新區管委會要加強對所轄縣(市、區)及有關部門的工作檢查和評價,加強督導調度,層層壓實責任。對工作開展不力、弄虛作假的予以通報。省有關部門按照職責分工,對各地工作推進情況定期開展督導檢查和評價,督促各地落實主體責任,強化工作措施,推動城市停車治理能力提升。

  (四)加大輿論宣傳。充分利用各類媒體對停車設施治理工作進行全方位宣傳報道,宣傳先進經驗和典型做法,營造政府關心、社會關注、群眾關切的良好環境。開展群眾參與體驗活動,充分吸收廣大群眾意見建議,不斷優化改善城市停車環境,有效提高群眾的獲得感、滿意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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