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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化品運輸車輛停放整治方案范文(精選11篇)
為有力保證事情或工作開展的水平質量,就不得不需要事先制定方案,一份好的方案一定會注重受眾的參與性及互動性。那要怎么制定科學的方案呢?下面是小編收集整理的危化品運輸車輛停放整治方案范文,僅供參考,歡迎大家閱讀。
危化品運輸車輛停放整治方案 1
一、總體要求
圍繞“人、車、路、貨、企”等關鍵要素和環節,集中排查整治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車輛“掛靠運營”、人員“無證上崗”和車輛不符合國家規定上路運行等問題,完善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企業退出機制,推行路線風險評估,加快建設“一張網”信息系統,暢通跨地區、跨部門間信息協同共享渠道,使用可靠適用安全技術,破解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安全難題,根治長期存在的頑癥痼疾,有效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風險,堅決遏制重特大事故發生。
二、整治任務
(一)嚴格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從業資質安全準入。
1. 全面排查危險貨物道路運輸許可準入情況。按照《道路危險貨物運輸管理規定》,從專用車輛及設備、停車場地、從業人員及安全管理人員、安全生產管理制度等方面對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企業資質進行核查,對不符合許可條件的責令改正。對許可的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企業,被許可人未在承諾期限內落實專用運輸車輛、設備,或未在承諾期限內按照承諾聘用專職安全管理人員、駕駛人員、裝卸管理人員和押運人員的,原許可機關應當撤銷許可決定,并收回已核發的許可證明文件。貫徹落實交通運輸部關于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掛靠運營清理方案,對現有從事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的單位和車輛進行全面排查,清理以“掛靠運營”形式從事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的行為,依法取締不具備相應資質的企業、單位、個人及車輛從事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的行為。(省交通運輸廳牽頭,各市政府組織交通運輸等部門按職責分工落實,20xx年底前完成排查整改,20xx年底前徹底消除“掛靠運營”現象)
2. 全面核查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從業人員持證上崗情況。以路上抽查、入企核查等形式,對從事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的'駕駛人員、押運人員、裝卸管理人員相應從業資格證進行全面核查,嚴肅查處無資質從業人員并追究其所在企業(單位)責任。督促指導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企業(單位)對相關從業人員進行經常性安全生產、職業道德、業務知識和操作規程的教育培訓,確保具備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相關作業的技能條件。督促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企業定期組織應急救援演練,提高從業人員安全意識和應急處置能力。(省交通運輸廳牽頭,各市政府組織交通運輸等部門按職責分工落實,20xx年底前完成核查整改,20xx年3月底前徹底消除“無證上崗”現象)
3. 全面檢查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專用車輛維護、檢測、使用、管理以及審驗等制度落實情況。嚴把車輛準入關,對不符合《道路危險貨物運輸管理規定》的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車輛,不得配發道路運輸證。全面排查并依法查處取締使用報廢、擅自改裝、檢測不合格、車輛技術等級不達標等不符合國家規定的車輛從事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以及使用移動罐體(罐式集裝箱除外)從事危險化學品運輸的違法行為,確保制度落到實處。對未按照規定的周期和頻次進行車輛綜合性能檢測和技術等級評定的車輛,要依法查處并責令企業限期改正。(省交通運輸廳牽頭,各市政府組織交通運輸、公安等部門按職責分工落實,20xx年底前完成檢查整改)
4. 健全完善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企業退出機制。指導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企業按照《安全生產法》《公路水路行業安全生產風險管理暫行辦法》《公路水路行業安全生產隱患治理暫行辦法》要求,建立健全隱患排查治理與風險防控制度。對安全隱患突出、經停產停業整頓仍不具備安全生產條件的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企業,依法吊銷相應的營運資質。(省交通運輸廳牽頭,各市政府組織交通運輸等部門按職責分工落實, 20xx年3月底前健全相關機制)
(二)提升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安全保障水平。
5. 深入開展車載罐體質量安全隱患排查。督促危險化學品車載常壓罐體生產許可證獲證企業開展產品質量安全隱患自查,組織對危險化學品車載常壓罐體生產企業是否持續保持生產許可證發證條件進行排查,依法從嚴查處隱患排查中發現的產品質量違法行為。貫徹落實危險化學品承壓槽罐車安全技術標準和相關檢驗規范,嚴把承壓罐車生產和檢驗關,全面提升承壓槽罐車整體安全性能。(省市場監管局牽頭,各市政府組織市場監管等部門按職責分工落實,20xx年底前完成一輪排查)
6. 強化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安全保障技術作用。嚴格貫徹執行《道路運輸液體危險貨物罐式車輛第一部分:金屬常壓罐體技術要求》(GB18564.1-20xx)、《道路運輸爆炸品和劇毒化學品車輛安全技術條件》(GB20300-20xx)等危險貨物運輸車輛安全標準,加強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車輛技術管理。規范危險貨物運輸車輛安全監控車載終端安裝、使用及監管要求,強化企業主體責任,督促企業加強對車輛運行狀態、罐體及貨品安全狀態、運行線路狀況等監控,及時識別駕駛員不安全行為、車輛運行異常狀態等風險,并采取必要措施進行干預,嚴控風險。積極推廣危險化學品防碰撞裝置、槽車罐體防損鋼架、智能監控報警裝置等。(省交通運輸廳、省經濟和信息化廳牽頭,各市政府組織交通運輸、經濟和信息化等部門按職責分工持續落實, 20xx年6月底前確保現有成熟的安全保障技術應用到位)
(三)規范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過程安全管控。
7. 嚴格危險化學品托運、裝載(充裝)等環節安全管控。強化對危險化學品生產經營和道路運輸企業(單位)的監督管理,督促指導其委托具有相應危險貨物道路運輸資質的企業承運危險化學品,并按照《危險貨物道路運輸規則》(JT/T617-20xx)確定危險貨物的類別、項別、品名、編號,遵守相關特殊規定要求,妥善包裝危險貨物,并在外包裝設置相應的危險貨物標志。嚴格落實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裝載、充裝前查驗規定,依法從嚴查處未查驗承運企業(單位)、車輛、罐體、人員資質和安全狀況或者查驗不符合要求的情況下向道路運輸車輛裝載或者充裝危險化學品,以及超過車輛核定載荷裝載或者超過容器核定壓力充裝危險化學品等違法違規行為。(省交通運輸廳、省應急管理廳牽頭,有關部門配合,各市政府組織交通運輸、應急管理等部門按職責分工落實,20xx年底前完成一輪排查)
8. 加強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車輛運行安全監管。對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企業(單位)及其車輛、從業人員道路運輸事故和違法違規記錄進行摸排,分類落實懲戒措施,嚴肅查處超載、超速、疲勞駕駛等突出違法違規行動,存在嚴重違法違規行為的,要依法責令停產停業整頓,直至吊銷駕駛證、從業資格證、行駛證、道路運輸證等相關證照、資質。梳理近年來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事故及違法違規行為多發路段,形成清單,加強綜合治理,切實消除隱患。推動市、縣政府規范建設、管理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車輛專用停車場。(省交通運輸廳、省公安廳等部門按職責分工負責,各市政府組織交通運輸、公安等部門按職責分工落實,20xx年底前完成一輪排查)
9. 嚴格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禁限行管控。公安機關對危險化學品運輸車輛常規通行路線進行全面排查,重點排查隧道、橋梁、高速匝道、坡長坡陡、臨水臨崖山區路段以及穿越人員密集區、重點景區路段,安全隱患及時報告市(縣)政府,會同有關部門全面核查危險化學品運輸車輛限制通行的區域和路段,科學制定禁止或者限制通行措施,并采取加大路上執勤力度等有效管控手段,確保實施到位。(省公安廳牽頭,各市政府組織公安等部門按職責分工落實,20xx年3月底前完成一輪排查并持續開展)
各地交通運輸主管部門要督促公路經營管理單位、危險貨物運輸企業建立長效機制,定期開展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路線安全風險排查和隱患治理。對排查的事故多發路段和存在交通安全嚴重隱患點段,及時報告當地政府,提出防范事故、消除隱患建議;對道路損毀、交通設施損毀或滅失的,及時設置警示標志并修復。(省交通運輸廳牽頭,各市政府組織交通運輸、公路經營管理等部門單位按照職責分工落實,20xx年3月底前完成一輪排查并持續開展)
(四)構建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全鏈條安全監管長效機制。
10. 建立部門協同監管聯合執法工作機制。嚴格落實《危險貨物道路運輸安全管理辦法》(交通運輸部等六部門令20xx年第29號)規定,對照相關規定進一步梳理完善經濟和信息化、公安、交通運輸、市場監管、應急管理等各部門的職責分工,依法加強托運、充裝、運輸車輛及容器檢驗、道路運行等環節的安全管理,加強部門聯合執法,建立健全聯合執法協作機制,嚴厲打擊各類違法違規行為。(省交通運輸廳牽頭,各市政府組織交通運輸、經濟和信息化、公安、市場監管、應急管理等部門按職責分工落實,20xx年3月底前建立相應機制)
11. 暢通跨地區、跨部門間信息協同共享渠道。通過建立監管信息通報機制、健全完善信息系統等方式,實現危險化學品運輸企業注冊登記信息、電子運單監管信息、道路運政管理信息、動態監控聯網聯控信息、罐體檢驗信息等數據“一張網”,數據有機融合,地區、部門共享聯動。通過交叉比對,打造數據閉環,形成監管合力。(省交通運輸廳牽頭,各市政府組織交通運輸、經濟和信息化、公安、市場監管、應急管理等部門按職責分工落實,20xx年6月底前暢通信息共享渠道)
12. 健全完善違法違規行為聯合懲戒機制。逐步探索建立各相關部門檢查執法情況與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企業(單位)、車輛、從業人員等資質掛鉤的工作機制。完善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違法違規行為“黑名單”制度,對多次違法和事故頻發的企業(單位)及相關負責人、從業人員,全面實行行業禁入、職業禁入。(省交通運輸廳牽頭,各市政府組織交通運輸、經濟和信息化、公安、市場監管、應急管理等部門按職責分工落實,20xx年3月底健全相關機制)
三、時間安排
集中整治自20xx年11月至20xx年7月,分三個階段進行:
(一)排查整治階段(20xx年11月至12月)。按照本方案要求,全面評估安全風險,全面排查整治隱患,堅決打擊違法違規行為,并建立安全風險臺賬、隱患臺賬、整改臺賬和違法違規行為處罰臺賬等基本臺賬,確保重大安全風險排查管控到位、重大隱患整改到位、違法行為懲處到位。
(二)集中攻堅階段(20xx年1月至20xx年4月)。持續保持對違法違規行為高壓打擊態勢,對前期發現的問題隱患整改情況進行回頭看,確保違法行為不反彈、隱患徹底整改到位。特別是針對難點問題和重點任務,通過現場推進、專項攻堅等措施,全力推進,逐一破解。
(三)完善鞏固階段(20xx年5月至7月)。在前期集中整治和攻堅的基礎上,融入安徽省道路運輸安全專項整治三年行動實施方案,總結整治經驗做法,深入查找問題不足,完善監管方法措施,固化形成長效機制,各市、各有關部門認真總結集中整治工作落實情況,形成書面報告報送省安委會辦公室。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各市政府、各有關部門主要負責人要帶頭扛起責任,強化擔當。要將本次集中整治作為重點工作,納入“1+11+N”安全生產專項整治三年行動之中,認真開展、有序推進,各地要在市、縣政府的領導下,建立主責部門牽頭、相關部門參與的集中整治工作機制,加強協調推動,定期聽取情況匯報,協調解決整治過程中發現的問題,扎實推進集中整治工作
(二)細化整治方案。要按照本實施方案部署要求,結合本地區、本部門實際,細化制定集中整治工作方案,建立任務清單,明確職責分工,壓實工作責任,制定政策措施,并明確時間表、路線圖、責任人,確保在破解“老大難”問題、治理頑癥痼疾上取得突破,確保集中整治取得實效。
(三)做好統籌協調。要統籌謀劃本次集中整治和三年行動,堅持立查立改、邊查邊改,通過集中整治,解決影響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安全的重大隱患和突出問題,組織多部門聯合開展危險貨物道路運輸事故應急演練,提升應急處置能力。通過三年行動,健全完善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安全監管體制機制,實現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安全保障能力現代化。
(四)強化督查考核。要結合集中整治各階段工作進展,適時開展督導檢查,采用明察暗訪、專項督查、聯合檢查等方式,強化任務措施落實,確保如期完成各項整治任務。省安委會辦公室和各市、縣(區、市)安委會要加強統籌協調,將整治工作落實情況納入年度安全生產和消防工作考核以及安全生產專項整治三年行動考核之中,強化督促推動作用。對領導責任不落實、集中整治推動不力、部門之間相互推諉、執法查處寬松軟等引發安全事故的,依法依規依紀嚴肅追責問責。
危化品運輸車輛停放整治方案 2
一、總體要求
堅持安全第一、生態優先、綠色發展和高質量發展,嚴格執行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堅守安全紅線,堅持標本兼治,深化改革創新,健全體制機制,明晰責任,嚴格監管,落實“黨政同責、一崗雙責、齊抓共管、失職追責”及“管行業必須管安全、管業務必須管安全、管生產經營必須管安全”的要求,全面加強危險化學品安全生產工作,健全風險防范化解機制,堅持從源頭上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風險,真正把問題解決在萌芽之時、成災之前,提高監測預警能力、監管執法能力、救援實戰能力,促進全省危險化學品安全生產形勢穩定向好。
二、工作目標
加強危險化學品源頭管控,科學規劃布局化工產業和化工園區,加快人口密集區危險化學品生產企業搬遷改造,扶持優質企業做大做強,淘汰落后工藝和產能,推動化工產業轉型升級。完善危險化學品全鏈條安全監管體制機制法制,消除監管盲區。全面辨識危險廢物風險,建立危險廢物處置機制,提升危險廢物處置能力,形成危險廢物產生、貯存、轉移、處置全過程監管體系。全面摸清危險化學品安全風險隱患,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風險,消除事故隱患,提高企業安全生產能力和產業工人素質,提升自動化、信息化水平和本質安全水平,完善信用體系,實施聯合懲戒,夯實企業主體責任。強化應急預案管理,加強消防救援專業隊伍建設和應急預案演練,提升危險化學品救援和處置能力。全面防范化解危險化學品行業系統性風險,堅決遏制危險化學品較大事故以及有重大社會影響事故,堅決杜絕重特大事故,實現危險化學品行業事故起數、死亡人數“雙下降”的目標。
三、時間進度和工作安排
全省危險化學品安全綜合治理自20xx年12月至20xx年12月,分三個階段進行。
(一)動員部署階段(20xx年12月)。各設區市、省各有關部門制定具體實施方案,明確職責,細化措施,部署危險化學品安全綜合治理工作。
(二)集中整治階段(20xx年1月至20xx年9月)。各市、縣(市、區)、省各有關部門認真組織實施,定期開展督查,及時解決問題,確保按期完成。
(三)總結提升階段(20xx年10月至12月)。各設區市、省各有關部門書面總結經驗成果報省綜合治理領導小組辦公室。
四、整治內容及分工
(一)全面摸排危險化學品安全風險隱患。
1.深入排查評估安全風險。根據國務院安委會制定的《涉及危險化學品安全風險的行業品種目錄》,全面排查評估各行業領域危險化學品生產、儲存、使用、經營、運輸和廢棄處置等各環節的安全風險,突出各行業領域使用危險化學品和涉及危險化學品的物流園區、港航企業、碼頭、機場和城鎮燃氣經營使用等領域的安全風險隱患排查評估。建立危險化學品安全風險分布檔案,形成各行業危險化學品安全風險一張圖。(省教育廳、省科技廳、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省生態環境廳、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省交通運輸廳、省水利廳、省農業農村廳、省商務廳、省文化和旅游廳、省衛生健康委、省應急廳、省國資委、省市場監管局、省廣電局、省糧食和儲備局、江蘇海事局、連云港海事局、江蘇能源監管辦、省郵政管理局、省能源局、民航江蘇監管局、南京鐵路辦事處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2.排查評估化工園(集中)區安全風險。按照《化工園區安全風險排查治理導則》開展評估,確定化工園(集中)區安全風險等級,制定“一園一策”風險管控方案。安全風險等級為A類的化工園區,不得新改擴建危險化學品建設項目;安全風險等級為B類的化工園區,限制新改擴建危險化學品建設項目。(省發展改革委、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省應急廳按職責分工負責)
3.排查評估化工企業安全風險隱患。依據《危險化學品企業安全風險隱患排查治理導則》《江蘇省化工(危險化學品)企業安全風險評估和分級辦法》和《江蘇省危險化學品安全生產深度檢查指導工作指南》,全面開展安全風險隱患排查治理,確定安全風險等級。對紅橙黃藍企業實施分級分類監管,重點監管紅色企業,對重大事故隱患及短期難以整改的隱患掛牌督辦。(省應急廳負責)
4.排查評估企業重點部位安全風險。按照《江蘇省化工企業安全風險分區分級指南(試行)》,開展企業安全風險分區分級評估,繪制企業內部紅橙黃藍安全風險分布圖。對紅色重點部位、重點環節和重點崗位,落實責任人和管控措施。落實風險研判和承諾公告制度。(省應急廳負責)
5.排查評估油氣輸送管道安全風險隱患。深入排查,科學評估,動態管理,分類監管,再排查、再評估油氣輸送管道存在的風險隱患。開展整改治理,全面管控消除油氣輸送管道安全風險隱患。(省自然資源廳、省生態環境廳、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省交通運輸廳、省應急廳、省市場監管局、省能源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6.排查評估城鎮燃氣安全風險隱患。重點排查評估城鎮燃氣供應設施、城鎮燃氣市場經營、液化石油氣氣瓶及調壓閥、連接管等配件產品質量、餐飲場所燃氣使用等方面的安全風險隱患,全面管控消除城鎮燃氣安全風險隱患。(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省商務廳、省市場監管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二)有效防范化解危險化學品重大安全風險。
1.規范化工園(集中)區產業布局。對全省化工園(集中)區全面開展再評價和認定,對規模化生產、產業鏈完備、廢棄處置設施和配套基礎設施齊全、綜合管理水平高的確定為化工園區;對具有一定規模、形成一定產業集聚效應、產業層次較高、管理基礎較好但產業鏈不夠明晰的確定為化工集中區;對規模小、產業關聯度低、基礎設施不完善、安全環境問題突出和周邊敏感目標分布密集的取消化工園區定位。(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省生態環境廳、省應急廳按職責分工負責)
2.提高化工園(集中)區發展水平。嚴格執行國土空間規劃(現行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和城鄉規劃),嚴格控制園區用地規模,提高土地集約利用水平。(省自然資源廳負責)按照“分類控制、分級管理、分步實施”的要求,對園區內易燃易爆、有毒有害化學品、危險廢物等物料和人員進出的區域,20xx年底前實現園區整體封閉管理。(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省應急廳負責)推動利用信息化、智能化手段在化工園區和涉及危險化學品重大風險功能區建立安全、環保、應急救援一體化管理平臺,優化區內企業布局,有效控制和降低整體安全風險。(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牽頭,省生態環境廳、省應急廳、省消防救援總隊按職責分工負責)
3.加快推進城鎮人口密集區危險化學品生產企業搬遷工作。按照《關于轉發工業和信息化部等九部門〈關于扎實推進城鎮人口密集區危險化學品生產企業搬遷改造工作的通知〉的通知》(蘇化治辦〔20xx〕21號)精神,對于就地改造的企業,確保企業按照“一企一策”方案實施,完成搬遷改造項目建設內容,實現預期目標。對于異地遷建和關閉退出企業,確保原廠區主要生產裝置去功能化、不可恢復生產,裝置物料嚴格按照相關規范處置,設備管線清洗合格并拆除,生產場地清理干凈。對安全衛生防護距離不達標的企業,逐一嚴格審查評估,凡是達不到有關安全環境衛生等標準的,20xx年底前依法關閉退出。對安全衛生防護距離達標的企業,強化安全環境監管,積極引導和鼓勵企業轉型升級或異地遷建。(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牽頭,省委政法委、省發展改革委、省財政廳、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自然資源廳、省生態環境廳、省應急廳、省國資委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4.加強高危化學品管控。加強硝酸銨、硝化棉等高危化學品生產、儲存、使用、經營、運輸和廢棄處置全過程管控。嚴格危險化學品公共安全管理,嚴密監控劇毒化學品和易制爆化學品流向。強化劇毒化學品購買許可證、劇毒化學品道路運輸通行證核發管理和危險化學品運輸車輛的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嚴格執行《內河禁運危險化學品目錄》。(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省公安廳、省生態環境廳、省交通運輸廳、省應急廳、江蘇海事局、連云港海事局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5.加強危險貨物運輸安全監管。突出涉及危險化學品的危險貨物運輸監管,嚴格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和水上運輸許可、運輸工具管理、相關人員資格認定管理,嚴禁掛靠經營。加快危險貨物道路運輸監控平臺建設,強化運輸企業的儲存設施、停車場和隧道、港區風險管控。(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省交通運輸廳、省應急廳按職責分工負責)督促指導危險品貨主落實高質量選船機制,不斷提高選船檢查標準,淘汰低標準船舶。加大危險品船舶,尤其是小型危險品船舶非法洗艙、非法處置貨物殘余物等違章行為的打擊力度,禁止600總噸及以下化學品船舶夜航,20xx年底起禁止600載重噸及以下單殼油船在江蘇內河水域(包括長江江蘇段)航行、停泊,堅決查處謊報瞞報等違法行為。(省交通運輸廳、江蘇海事局、連云港海事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6.加強鐵路危險化學品運輸安全管理。排查治理違反危險化學品辦理限制、匿報謊報危險化學品運輸、危險化學品包裝不良、匿報品名或普通貨物中夾帶等違法違規行為。排查治理危險化學品裝卸、儲存作業場所、設備設施等方面存在的安全隱患,依法開展安全評價。排查治理危險化學品罐車、罐體安全狀況,閥、蓋、墊、儀表等附件、配件的完好性以及車輛技術狀態。(南京鐵路辦事處負責)
7.加強油氣輸送管道保護工作。指導督促管道企業健全管道巡護制度,加強管道巡護力量,加大檢查頻次,及時處置危害管道安全的風險隱患,及時排查整治油氣輸送管道沿線建筑物、擠占管道、第三方施工、穿跨越等外部安全隱患,及時對停止運行、封存、報廢的管道采取必要的安全防護措施,并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主管管道保護工作的部門備案。督促管道企業制定完善管道事故應急預案,報縣級地方人民政府相關部門備案,并開展管道事故應急救援演練。(省能源局牽頭,省自然資源廳、省交通運輸廳、省生態環境廳、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省應急廳、省市場監管局等按職責分工負責)督促企業依法履行管道定期檢測義務,對安全風險較大的管道進行重點監測。(省市場監管局負責)加強油氣輸送管道高后果區風險隱患辨識、評估、管控工作。(省安委辦牽頭,省自然資源廳、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省交通運輸廳、省市場監管局、省能源局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三)健全危險化學品安全監管體制機制。
1.明確危險化學品安全監管職責。按照“管行業必須管安全,管業務必須管安全,管生產經營必須管安全”和“誰主管誰負責”的要求,印發省安委會成員單位安全生產工作職責分工方案,清晰界定并嚴格落實有關部門危險化學品安全監管職責。(省委編辦負責)加大指導協調、監督檢查、巡查考核力度,推動有關部門嚴格落實危險化學品各環節安全生產監管責任。(省安委辦負責)
2.健全危險化學品綜合執法體系。加強專業監管力量建設,健全省、市、縣三級執法體系。(各級人民政府牽頭,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省公安廳、省生態環境廳、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省交通運輸廳、省應急廳等按職責分工負責)在危險化學品重點縣建立危險化學品安全專職執法隊伍。(各危險化學品重點縣人民政府牽頭,省應急廳負責)開發區、工業園區等功能區設置或派駐安全生產和環保執法隊伍。(各級人民政府牽頭,省生態環境廳、省應急廳按職責分工負責)
3.強化依法行政。加強危險化學品企業執法檢查,加大事前執法力度,規范檢查內容,完善檢查標準,提高執法檢查的專業性、精準性、有效性,依法嚴厲處罰危險化學品企業違法違規行為,加大曝光力度。(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省交通運輸廳、省應急廳等按職責分工負責)全面推行執法公示制度、執法全過程記錄制度和重大執法決定法制審核制度。(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省司法廳、省公安廳、省生態環境廳、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省交通運輸廳、省應急廳、江蘇海事局、連云港海事局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4.加強地方立法規范工作。研究制定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地方立法計劃。(省安委辦牽頭,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省司法廳、省生態環境廳、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省交通運輸廳、省消防救援總隊等按職責分工負責)根據省危險化學品實際情況,加強危險化學品安全標準統籌協調,制定危險化學品地方安全標準建設規劃,制定高于國家現行標準的《化工企業信息化管理平臺建設標準》《化工企業信息化數據規范》《化工企業風險分區分級標準》《廢棄危險化學品等危險廢物貯存和利用處置安全生產技術和環境保護標準》《載運危化品船舶在長江江蘇段港口碼頭作業安全規范》等地方標準,做好標準的宣貫、推廣工作。(省生態環境廳、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省交通運輸廳、省應急廳、省市場監管局、江蘇海事局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四)加強化工產業源頭管控。
1.嚴格執行產業政策。進一步推動落實化工行業轉型升級的政策措施,統籌布局化工產業高質量發展。根據國家產業結構調整指導目錄和淘汰落后安全技術裝備目錄,細化制定化工產業政策,對不符合要求的堅決關閉退出,嚴防落后產能異地落戶、風險轉移。(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牽頭,省發展改革委、省生態環境廳、省應急廳、省市場監管局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2.提高化工企業準入門檻。從安全、環保、技術、投資、用地、管理能力和從業人員學歷資質等方面嚴格準入門檻,高標準發展市場前景好、工藝技術水平高、安全環保先進、產業帶動力強的化工項目。在危險化學品建設項目立項階段,對涉及“兩重點一重大”(重點監管的危險化工工藝、重點監管的危險化學品和危險化學品重大危險源)的危險化學品建設項目由省或設區市人民政府有關部門聯合核準。(省發展改革委、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牽頭,省自然資源廳、省生態環境廳、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省交通運輸廳、省衛生健康委、省應急廳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3.深化化工行業整治提升。嚴格執行產業結構調整指導目錄,按照控制高污染、高耗能和落后工藝的要求,進一步擴大淘汰和禁止目錄范圍,嚴格淘汰已列入淘汰和禁止目錄的產品、技術、工藝和裝備。禁止新(擴)建農藥、醫藥和染料中間體化工項目。對化工安全環保問題突出的地區,依法依規實行區域限批。(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牽頭,省發展改革委、省自然資源廳、省生態環境廳、省農業農村廳、省應急廳按職責分工負責)
4.落實建設項目安全環保“三同時”制度。項目設計單位應具備相應資質,設計和建設應嚴格執行《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及化工企業防火、防爆、防泄漏、防環境污染和衛生防護等各項規定要求,建筑物、構筑物和設備設施等應符合安全生產、環保和消防等有關規定。(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省應急廳按職責分工負責)明確并嚴格限定高危事項審批權限。(省發展改革委、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省生態環境廳、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省交通運輸廳、省應急廳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五)依法推動企業落實主體責任。
1.落實全員安全生產責任制。企業依照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履行安全生產主體責任,企業法定代表人和實際控制人必須同為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對本單位安全生產工作負全面責任,嚴格落實安全管理措施,有效管控安全生產風險。建立企業全員、全崗位安全生產責任制,完善全過程安全生產管理制度。(省安委辦牽頭,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省交通運輸廳、省商務廳、省應急廳、省能源局、省國資委等按職責分工負責)實施安全生產投入剛性約束,按照《企業安全生產費用提取和管理辦法》逐月提取并按規定范圍安排使用安全生產費用,不得擠占、挪用。(省財政廳、省應急廳按職責分工負責)
2.提高企業主要負責人執業能力。嚴格主要負責人資質和能力考核,切實落實法定代表人、實際控制人的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的責任。(省應急廳牽頭,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省生態環境廳、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省交通運輸廳按職責分工負責)企業法定代表人應由實際控制人擔任。相關政府職能部門在開展日常監管、綜合治理工作中,發現法定代表人與實際控制人不一致的,及時告知市場監管部門,督促企業辦理法定代表人變更登記。(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省交通運輸廳、省生態環境廳、省應急廳、省市場監管局等按職責分工負責)企業法定代表人和第一大股東需參加生態環境部門、應急管理部門及其授權機構執業能力培訓考核,依法依規持證上崗。(省生態環境廳、省應急廳按職責分工負責)
3.提高從業人員專業化素質。企業主要負責人必須在崗履責,明確專業管理技術團隊能力和安全環保業績要求。(省生態環境廳、省應急廳按職責分工負責)嚴格執行化工企業領導干部現場帶班值班制度,及時處置重大異常生產情況和突發事件。(省生態環境廳、省應急廳按職責分工負責)企業必須明確部門安全生產職責,落實一崗雙責,必須配齊具備專業技能和安全管理能力的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省應急廳負責)化工生產裝置操作人員和一二級重大危險源儲存設施從業人員應具備高中或中專及以上學歷,特種作業崗位不得錄用無證人員。(省應急廳、省市場監管局按職責分工負責)新招從業人員必須具有高中以上學歷或具有化工職業技能教育背景,經培訓合格后方能上崗。(省應急廳牽頭,省發展改革委、省教育廳、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4.提升企業本質安全水平。建立科學、系統、主動、超前和全面的事故預防體系,確保技術、工藝、設備、人員和管理等各個環節安全可控。企業采用的工藝技術必須按規定進行安全可靠性論證。企業總平面布置必須符合國家規范要求,有較大變更的必須進行安全風險分析和評估論證。企業必須按規定設計、設置和運行自動控制系統,完成原料處理、反應工序、精餾精制、產品包裝全流程自動控制。企業涉及重大危險源的設備設施與周邊重要公共建筑安全距離須符合國家相關標準和安全技術規范要求。(省應急廳牽頭,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省市場監管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5.推進企業安全生產標準化建設。積極采取扶持措施,涉及“兩重點一重大”企業應創建二級標準化,選樹一批典型標桿,創建一級標準化企業,充分發揮示范引領作用,推動危險化學品企業落實安全生產主體責任。(省應急廳牽頭,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省交通運輸廳按職責分工負責)
6.加強危險化學品建設工程和工藝設備的設計實施管理。嚴格落實《建設工程勘察設計管理條例》《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等法規要求,強化從事危險化學品建設工程設計、施工、監理等單位的資質管理。落實危險化學品生產裝置及儲存設施設計、安裝等單位的質量責任,實行化工、危險化學品工藝裝置設計安裝質量終身負責制,依法嚴肅追究因工藝設備設計、安裝質量而導致的生產安全事故的設計、安裝單位責任。(省住房城鄉建設廳負責)
7.加強電廠涉危設施安全監管。落實《關于進一步加強全省燃煤電廠重大危險源(液氨罐區)安全風險防控工作的意見》,加快位于化工園區、人口集中區和安全距離不符合要求的燃煤電廠液氨罐區尿素替代改造進程,構成一二級重大危險源的`液氨罐區必須配備獨立的安全儀表系統。
8.完善信用體系管理。建立危險化學品企業安全生產年度報告制度。嚴格執行“黑名單”制度,對安全風險辨識、評估、管控工作不落實,存在重大事故隱患的企業,經查實存在嚴重違法失信行為的企業,納入信用體系管理,實施聯合懲戒。及時將列入“黑名單”的企業在相關網絡和媒體曝光,并作為調整確定工傷保險、安全生產責任保險費率的重要依據。落實職工及家屬、社會公眾對安全和環保隱患舉報獎勵制度。(省發展改革委、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省公安廳、省財政廳、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自然資源廳、省生態環境廳、省應急廳、省市場監管局、江蘇海事局、連云港海事局、人民銀行南京分行、省稅務局、江蘇銀保監局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9.依法嚴肅追究責任。對故意隱瞞重大安全環保隱患等嚴重違法行為,依法依紀依規給予黨紀政紀處分、行政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省紀委監委機關、省法院、省檢察院、省公安廳、省生態環境廳、省應急廳等按職責分工負責)對重特大事故負有責任,或因未履行安全生產職責受刑事處罰或撤職處分的,依法不得擔任本行業企業的主要負責人。(省發展改革委、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省公安廳、省生態環境廳、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省交通運輸廳、省應急廳、省市場監管局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六)大力提升危險化學品安全保障能力。
1.強化安全監管專業力量建設。市、縣(市、區)人民政府應加強危險化學品安全執法力量,化工監管任務重的設區市應建立不少于20人、化工重點縣應建立不少于10人的危險化學品安全監管執法隊伍,各類生產性園區(集中區)都應單獨設立安全監管機構,專業監管人員配比不低于在職人員的75%。(省應急廳牽頭,省委編辦等按職責分工負責)通過公務員聘任制方式選聘專業人才,提高具有安全生產相關專業學歷和實踐經驗的執法人員比例。(各級人民政府牽頭,各級應急管理部門負責)
2.嚴格第三方技術服務機構監管。嚴格環評和安評等中介機構監管,強化中介機構誠信建設,嚴厲懲處違法違規行為,對弄虛作假、不負責任、有不良記錄的環保、安全評價機構,依法吊銷資質證書,追究相關責任并在媒體曝光。(省生態環境廳、省應急廳按職責分工負責)
(七)嚴格危險廢物監管。
1.開展危險廢物排查整治。全面開展危險廢物排查,對屬性不明的固體廢物進行鑒別鑒定,重點整治化工園區、化工企業、危險化學品單位等可能存在的違規堆存、隨意傾倒、私自填埋危險廢物等問題,確保危險廢物的貯存、運輸、處置安全。(省生態環境廳牽頭,省發展改革委、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省交通運輸廳、省商務廳、省衛生健康委、省應急廳、南京海關等部門參加)
2.健全危險廢物監管機制。應急管理部門要切實承擔危險化學品綜合監督管理兜底責任,生態環境部門依法對廢棄危險化學品等危險廢物的收集、貯存、處置等進行監督管理。應急管理和生態環境部門要建立監管協作和聯合執法工作機制,密切協調配合,實現信息及時、充分、有效共享,形成工作合力,共同做好危險化學品安全監管各項工作。加強有關部門聯動,建立區域協作、重大案件會商督辦制度,健全覆蓋危險廢物產生、貯存、轉移、處置全過程的監管體系。(省生態環境廳、省應急廳等部門按職責分工負責)
3.提升危險廢物處置能力。合理規劃建設危險廢物集中處置設施,消除處置能力瓶頸。督促企業對脫硫脫硝、煤改氣、揮發性有機物回收、污水處理、粉塵治理等環保設施和項目進行安全評估,消除事故隱患。(省生態環境廳、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省應急廳、江蘇能源監管辦按職責分工負責)
4.嚴格危險化學品廢棄處置。督促各地區加強危險化學品廢棄處置能力建設,強化企業主體責任,完善企業備案制度,按照“誰產生、誰處置”的原則,及時處置廢棄危險化學品(含裝載危險化學品船舶的洗倉水),消除安全隱患。加強危險化學品廢棄處置過程的環境安全管理。(省生態環境廳牽頭)
(八)加強危險化學品安全監管信息化建設。
1.強化危險化學品信息化監管。研究建立危險化學品全生命周期監管信息共享平臺,綜合利用電子標簽、大數據、人工智能等高新技術,對危險化學品各環節進行全過程信息化管理和監控。(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牽頭,省發展改革委、省公安廳、省生態環境廳、省交通運輸廳、省農業農村廳、省商務廳、省應急廳、省市場監管局、江蘇海事局、連云港海事局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2.加強自動化和信息化建設。新建化工和危險化學品項目自動化控制系統裝備率達100%,在役涉及“兩重點一重大”的裝置自動化控制系統改造升級率20xx年底前達100%。化工生產企業建成集重大危險源監控信息、可燃有毒氣體檢測報警信息、企業安全風險分區信息、生產人員在崗在位信息以及企業生產全流程管理信息于一體的信息管理系統。到20xx年底前,化工園(集中)區內企業安全、環保等監控信息全部接入園區信息管理平臺,重大危險源在線監測預警率達100%。(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省生態環境廳、省交通運輸廳、省應急廳按職責分工負責)
(九)加強危險化學品應急救援工作。
1.加強應急救援隊伍建設。加強全省消防救援隊伍化工專業隊、重型化工編隊等專業隊建設,凡有化工企業的地區都要具備專業消防應急救援能力。統籌加強綜合性消防救援隊伍、危險化學品專業救援力量和水上危險化學品應急救援力量建設。(各級人民政府牽頭,省委編辦、省財政廳、省消防救援總隊、江蘇海事局、連云港海事局按職責分工負責)按照國家建設標準,加強省、市、縣三級環境應急管理機構建設,配齊專職環境應急管理人員。(省生態環境廳牽頭,省委編辦、省財政廳按職責分工負責)
2.加強危險化學品應急預案管理。制定《江蘇省危險化學品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等涉及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定期組織開展聯合演練,根據演練評估結果及時修訂完善應急預案,進一步提高預案的科學性、針對性、實用性和可操作性。確保企業應急預案與地方政府及其部門相關預案銜接暢通。督導企業開展符合企業生產實際的實操演練和模擬推演。(省公安廳、省交通運輸廳、省應急廳、江蘇海事局、連云港海事局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十)加強危險化學品安全宣傳教育和人才培養。
1.大力推進危險化學品安全宣傳普及。創新方式方法,開展多種形式的宣傳普及活動,完善公民安全教育體系,推動安全宣傳進企業、進農村、進社區、進學校、進家庭,加強公益宣傳,普及安全知識,培育安全文化,開展常態化應急演練,支持引導社區居民開展風險隱患排查和治理,積極推進安全風險網格化管理,不斷提高全社會的安全意識和對危險化學品的科學認知水平。(省應急廳牽頭,省教育廳、省科技廳、省廣電局、省科協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2.加快化工產業工人培養。推動高職高專院校加強以化工生產工藝、化工安全和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為特色的學科建設,培養具備安全生產知識和能力的高素質勞動者。加強校企合作,制定培養目標、開設相關課程和編寫教材,共同實施培養、評價培養質量。推動危險化學品重點設區市建設化工職業院校,加強專業人才培養。(各重點設區市人民政府牽頭,省教育廳、省應急廳等按職責分工負責)推動化工企業通過定向培養、校企聯合辦學和學徒制等方式,加快產業工人培養,確保涉及“兩重點一重大”生產裝置、儲存設施的操作人員達到崗位技能要求。(省教育廳、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交通運輸廳、省應急廳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五、工作要求
省政府成立由常務副省長任組長,相關分管副省長任副組長,省政府副秘書長和省相關部門負責人組成的省危險化學品安全綜合治理領導小組。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省安委辦(省應急廳),承擔領導小組日常工作。省各有關部門按職責分工,明確職能處室和專門人員負責本行業領域危險化學品安全綜合治理工作。各市、縣(市、區)人民政府參照省級工作機制成立相應的領導小組,負責本行政區域內危險化學品安全綜合治理工作,縣級人民政府由主要負責人擔任領導小組組長。
各設區市、省各有關部門要按照職責分工和完成時限,結合《江蘇省安全生產重點行業領域專項整治任務分工方案》中相關危險化學品整治內容,制定本地區、本部門危險化學品安全綜合治理實施方案,加強對本地區、本行業領域危險化學品安全綜合治理工作的指導。各設區市和省各有關部門于20xx年12月底前將本地區、本部門的實施方案報送省綜合治理領導小組辦公室。
各設區市、省各有關部門要高度重視危險化學品安全綜合治理工作,加強組織領導,精心組織實施,分別于20xx年2月15日前、20xx年7月底前向省綜合治理領導小組辦公室報送工作進展情況,20xx年12月20日前形成書面總結報省綜合治理領導小組辦公室。省綜合治理領導小組辦公室對各設區市、省各有關部門危險化學品安全綜合治理情況進行督查,定期通報工作進展,并將綜合治理工作列入年度安全生產目標考核。
危化品運輸車輛停放整治方案 3
一、高度重視,切實加強組織領導
圍繞“人、車、路、 貨、企”等關鍵要素和環節,通過集中排查整治,系統解決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行業長期存在的固癥頑疾,有效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風險,提升安全管理水平,堅決遏制各類事故發生,推動行業高質量發展。各區縣交通運輸主管部門要充分認識開展集中整治的重要意義,積極向當地政府匯報,將本次集中整治作為重點工作納入安全生產專項整治三年行動之中,認真開展,有序推進。要按照通知要求,結合當地實際,建立任務清單,明確職責分工,壓實工作責任,并明確時間表、責任單位,確保取得實效。本次集中整治同我省危險貨物道路運輸企業規范化提升工程規范化提升工程(20xx年6月至20xx年12月底)的目標、任務基本吻合,因此,要將集中行動內嵌到規范化提升工程中去,融合集中整治和規范化提升工程的各項目標、要求,同步開展、 統籌推進,確保兩項行動各項任務按時、按要求完成,有效推動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行業高質量發展。
二、明確整治內容,堅決完成各項任務
(一)嚴格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從業資質資格安全準入
1.全面排查危險貨物道路運輸許可準入情況。嚴格執行我省“五統一”(統一產權關 系、統一建立勞動關系、統一運輸生產組織、統一財務管理、統一管理責任)要求,持續深入清理危險化學品車輛“本質掛靠經營”。企業未對從業人員進行教育培訓、未按規定對所屬車輛進行檢查維護、未按規定對所屬車輛進行動態監控和未按規定對所屬車輛派發危險貨物運單、未規范建立勞動關系等違規運營行為是本質掛靠經營的外在表象,要以此為突破口,進一步甄別、篩查、 挖掘,一經發現,依法予以嚴厲處置,堅決消滅本質掛靠經營,嚴防掛靠經營死灰復燃。( 20xx年7月底前徹底消除“本質掛靠 經營”現象)
2.核查危險貨物道路運輸從業人員持證上崗情況。通過路檢路查、入企核查等形式,對從事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的駕駛人員、 押運人員、裝卸管理人員相應從業資格證進行全面核查。發現未取得從業資格證上崗作業的,按照《道路危險貨物運輸管理規定》(交通運輸部令20xx年第42號)第六十條進行嚴厲處罰。督促指導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企業按照《危險貨物道路運輸安全管理辦法》(交通運輸部20xx年第29號令,以下簡稱“《辦法》”)和 《危險貨物道路運輸規則》(JT/T617)要求,對相關從業人員進行崗前安全教育培訓、復訓和定期安全教育。未經崗前安全教育培訓并考核合格的人員,不得上崗作業。經常性安全生產、職業道德、業務知識和操作規程的教育培訓應當滿足規定學時,確保駕駛員、押運員熟悉安全操作規程,了解所承運貨物的危險特性、應急處置措施及運輸注意事項,熟練掌握應急處置流程及操作方法,具備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相關作業的技能條件;確保裝卸管理人員熟悉與所承擔職責、崗位相適應的業務,熟練掌握裝卸條件及作業要求、應急安全、安保防范基本要求。督促企業按要求 建立并保存教育培訓及考核記錄,加強對企業教育培訓情況的監 督檢查,確保教育培訓按要求開展。 ( 20xx年3月底前徹底消除“無證上崗”現象)
3.全面檢查危險貨物道路運輸專用車輛維護、檢測、使用、管理以及審驗等制度落實情況。嚴把車輛準入關。嚴格道路運輸車輛達標管理,新進入市場的車輛應當列于《道路運輸車輛達標車型表》之內。確保車輛符合《道路運輸液體危險貨物罐式車輛第一部分:金屬常壓罐體技術要求》(GB 18564,1-20xx)。《道路運輸爆炸品和劇毒化學品車輛安全技術條件》(GB 20300-20xx )等危險貨物道路運輸車輛安全標準,確保危險化學品運輸罐式車輛許可介質與《車輛生產企業及產品公告》介質相符,實現車貨匹配。各區縣交通運輸主管部門要督促企業落實主體責任,按照《道路運輸車輛技術管理規定》(交通運輸部令20xx年第19號)、《道路運輸企業車輛技術管理規范》等,規范運輸車輛維護、檢測、使用和管理,確保運輸車輛技術狀況良好。加強監督檢查,對未建立車輛技術檔案、檔案不符合規定或未做好車輛維護記錄,使用報廢、擅自改裝、拼裝、檢測不合格、車輛技術等級不達標等不符合國家規定的車輛從事危險化學品運輸,以及使用移動罐體(罐式集裝箱除外)從事危險化學品運輸的違法行為,按照《道路運輸車輛技術管理規定》《危險貨物道路運輸管理規定》進行處罰。
4.健全完善危險貨物道路運輸企業退出機制。指導危險化學品運輸運輸企業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交通運輸部 關于印發〈公路水路行業安全生產風險管理暫行辦法〉〈公路水路 行業安全生產隱患治理暫行辦法〉的通知》(交安監發〔20xx〕60 號)要求,建立健全隱患排查治理與風險防控制度。指導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企業推進安全生產標準化建設。待《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企業重大安全隱患判定標準》和《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安全評估導則》出臺后,按要求開展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企業安全評估。依據《山東省危險貨物道路運輸企業規范化提升工程實施工作方案》,20xx年5月至8月,交通運輸主管部門應當會 同當地化工專項行動辦公室對轄區內企業進行綜合考核評價。各區縣要加快進度,積極推進。根據考核評價結果進行分類處置。對規范化提升不合格、經整改仍不符合要求的道路運輸企業,依法吊銷相應的營運資質。
(二)提升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安全保障水平
1.有序推進常壓液體危險貨物罐車治理工作。交通運輸部將會同工業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市場監管總局聯合部署開展常壓液體危險貨物罐車安全隱患專項整治。待整治方案印發后,按照統一部署要求,組織開展常壓液體危險貨物罐車專項治理, 同相關部門協同聯動,抓好各項工作的貫徹落實,有效整治在用罐車安全隱患、全面提升罐車安全運行水平。
2.強化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安全保障技術應用。按照交通運輸部《關于推廣應用智能視頻監控報警技術的通知》(交運辦〔20xx〕115號)要求,確保新進入市場的專用車輛前裝智能視頻監控報警裝置,加強對車輛運行狀態、罐體及貨品安全狀態、行進線路狀況等監控,及時識別駕駛員不安全行為、車輛運行異常狀態等風險,并采取必要措施進行干預、嚴控風險。積極推廣應用危險化學品運輸車輛防碰撞裝置、槽車罐體防損鋼架等先進技術、裝備。(20xx年6月底前確保現有成熟的安全保障技術應用到位)
(三)規范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過程安全管控
1.嚴格危險化學品托運、裝載(充裝)等環節安全管控。要主動向當地人民政府匯報,按照《辦法》和《交通運輸部辦公廳關于貫徹實施〈危險貨物道路運輸安全管理辦法〉的.通知》(交辦運函〔20xx〕1866號)的有關要求,加快建立交通運輸部門同應急管理部門對危險化學品托運、裝載(充裝)的聯合監管制度,進一步明確兩部門監管職責。按照職責分工,加強協作配合,依法嚴厲打擊危險化學品非法托運、違規裝 載(充裝)等違法違規行為。強化對危險化學品生產經營企業(作為“托運人”的)和道路運輸企業(單位)的監督管理,督促指導其委托具有相應危險貨物道路運輸資質的企業承運危險化學品,并按照《危險貨物道路運輸規則》(JT/T 617-20xx)確定危險貨物的類別、項別、品名、編號,遵守相關特殊規定要求,妥善包裝危險貨物,并在外包裝設置相應的危險貨物標志。嚴格落實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裝載、充裝前查驗規定,依法查禁未查驗承運企業(單位)、車輛、罐體、人員資質、安全狀況和運單,或者在查驗不符合要求的情況下向道路運輸車輛裝載或者充裝危險化學品,超過車輛核定載荷裝載(或超過容器核定壓力)充裝危 險化學品以及向罐體充裝準運介質之外的危險化學品等違法違規 行為。經港口卸載危險貨物的,作為港口作業委托人的危險貨物 道路運輸企業應當依據相關規定向港口經營人提供托運人制作的托運清單信息(包括危險貨物類別、項別、品名、編號、數量、應急聯系電話及危險特性、應急處置等信息);港口經營人按規定檢查車輛、人員等相關情況,不符合要求的不得裝卸。裝卸過程中要加強與危險貨物道路運輸企業聯合檢查、作業聯動,嚴格遵守港口作業相關規程。
2.加強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車輛運行和停放安全監管。要加強與公安部門的對接協作,建立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車輛道路交通違法違規行為信息通報機制。發現超載、超速、疲勞駕駛等違法違規行為,督促企業嚴格落實整改。嚴重違法違規的,要依法責令停產停業整頓,對安全隱患突出、不具備安全生產條件的,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相關要求,按照職責分工依法嚴肅處理,直至吊銷相應的資質資格。梳理近年來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事故及違法違規行為多發路段,形成清單,同公安等部門加強綜合治理,切實消除隱患。按照省政府安委辦《關于印發〈山東省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車輛停車場安全管理辦法(試行)><省政府有關部門危險化學品運輸車輛停車場監管職責分工>的通知》(魯安發〔20xx〕32號),嚴格落實部門職責,督促危險化學品運輸企業落實主體責任,做好危化品道路運輸企業自有或租賃停車場安全管理,加強對停車場內停放車輛及其駕駛人、押運人員的監督管理,確保車輛停放有序、規范、安全。
3.切實提升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通行線路安全水平。探索建立包含交通運輸主管部門、公路經營管理單位、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企業三方在內的協同工作機制,按照職責組織開展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路線安全風險排查和隱患治理。對排查和從企業收集 到的事故多發和交通安全嚴重隱患點段信息,及時報告當地人民政府,綜合事故原因、交通特征和地形條件等因素,結合風險程度,提出防范事故、消除隱患的建議。對道路損毀、交通設施損 毀或滅失的,及時設置警示標志并修復。按照相關技術標準指南需要實施工程措施的,結合干線公路改造、改擴建工程等實施。對尚未安排工程改造或需采取交通管理措施的,要及時報告當地人民政府,協調公安交管部門加強交通秩序管理。( 20xx年3月底前完成一輪排查并持續開展)
(四)構建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全鏈條安全監管長效機制
1.加快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全過程信息化監管工作。全省危險貨物道路運輸安全監管系統(含電子運單子系統)已于20xx 年7月1日正式投入應用,實現了運單電子化。各區縣要進一步督 促危險貨物道路運輸企業嚴格落實運單制度,規范電子運單使用和操作。同時,以電子運單為載體,加強數據共享與應用分析,強化運輸過程安全管理。在實現運單監管系統、道路運政管理信息系統、聯網聯控系統的數據融合和業務聯動的基礎上,按照省政府安委會《關于加強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全過程信息化監管工作的通知》(魯安發〔20xx〕38號),立足職責分工,協同相關部門構建全過程信息化監管體系和多部門信息共享機制,利用信息技術,對危險化學品運輸車輛和人員、罐體檢驗、裝卸作業、道路行駛、臨時停放、罐體清洗、交通安全等環節進行系統治理,實現安全風險的監測預警、綜合研判和全過程管控。( 20xx年6 月底前暢通信息共享渠道)
2.建立部門協同監管工作機制。要主動向當地人民政府匯報,對照《辦法》等相關規定,進一步梳理完善與公安、工業和信息化、市場監管、應急管理等各部門的職責分工,依法加強托運、充裝、運輸車輛及容器檢驗、道路運行等環節的安全管理,建立健全聯合執法協作機制和案件移交、接收機制,嚴厲打擊各類違法違規行為。強化實施部門聯合懲戒,探索將各相關部門檢查執法情況與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企業(單 位)、車輛、從業人員等資質相掛鉤,對企業道路運輸經營許可證、車輛營運證、從業人員資格證年審時企業仍有違法行為未處理完畢的,不予審核通過。建立完善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違法違規行 為“黑名單”制度,對多次違法和事故頻發的企業(單位)及相關負責人、從業人員,全面實行行業禁入、職業禁入。( 20xx年3 月底前健全相關機制)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各區縣交通運輸部門要將本次集中整治作為重點工作,納入安全生產專項整治三年行動之中,認真開展,有序推進。要按照本方案部署要求,建立任務清單,明確職責分工,壓實工作責任,明確時間表和責任單位,建立主要負責人牽頭的集中整治工作機制,協調解決整治過程中發現的問題,確保在破解“老大難”問題、治理頑癥痼疾上取得突破,扎實推進集中整治工作。
(二)強化問題整改。對集中整治中發現的問題隱患,要嚴格按照有關法律法規規定,對相關企業進行行政處罰,并督促其及時整改。要建立問題隱患臺賬,逐項跟蹤督促,實行閉環管理,確保整改到位。整治行動結束后,各區縣要及時總結經驗做法,堵塞工作漏洞,建立健全長效機制,嚴防各類問題反彈,確保實現長治久安。
(三)做好統籌協調。要統籌謀劃本次集中整治和三年行動,通過集中整治,解決影響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安全的重大隱患和突出問題,提升應急處置能力。通過三年行動,健全完善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安全監管體制機制,實現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安全保障能力現代化。
(四)強化督導檢查。市交通運輸局將結合集中整治各階段工作進展,適時開展督導檢查,采用明查暗訪、專項督查等方式,強化任務措施落實,確保如期完成各項整治任務。
各區縣要及時梳理工作進展,強化數據統計分析,做好信息報 送,按月報送《集中整治部分工作階段性統計表》(附件)。集中整治末期,認真總結整治工作開展落實情況,形成書面報告于6月25日前報市局。
危化品運輸車輛停放整治方案 4
一、總體要求
堅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強化底線思維和紅線意識,統籌好發展和安全,深入分析研判、緊緊扭住抓牢江蘇省委辦公廳、省政府辦公廳《關于全面加強危險化學品安全生產工作的實施意見》(以下簡稱省兩辦《實施意見》)和《江蘇省安全生產專項整治三年行動工作方案》(以下簡稱《三年行動工作方案》)落實過程中發現的突出矛盾、典型事故暴露出的重大風險隱患,全面調動各方力量,利用一年時間集中治理,進一步推動各地區、各有關部門和單位樹牢安全發展理念,加大安全投入,壓實安全責任,堅持嚴格監管執法與強化信息技術支撐并重,完善危險化學品安全風險防范化解工作機制,務必做到重大風險隱患排查見底、防范治理措施落實到位,真正從根本上消除事故隱患、從根本上解決問題,切實把保障人民生命安全放在第一位落到實處,堅決防范遏制危險化學品重特大事故。
二、重點治理的突出問題和重大安全風險
各地區、各有關部門和單位要認真梳理省兩辦《實施意見》和《三年行動工作方案》重點任務落實情況,深刻吸取一些地區發生的典型事故教訓,采取有針對性措施,重點排查兩個方面突出問題和四個環節的重大安全風險。
(一)安全發展理念不牢問題。一是分析研判本地區危險化學品重大安全風險不全面,對新情況、新問題了解掌握不夠。二是統籌發展和安全還需久久為功,一些地區把安全貫穿經濟社會發展全過程各方面不夠,產業布局不夠合理,生產智能化、安全本質化水平不高。三是安全投入不足,一些地區涉及“兩重點一重大”的化工企業泄漏檢測報警、緊急切斷、自動化控制和安全儀表系統不完善,部分消防基礎設施設備及管道老化。四是應急處置力量不足,部分大型企業未按要求建設企業專職消防隊,部分企業沒有建設相關工藝處置隊和應急處置隊。
(二)安全生產責任不落實問題。一是部分地區危險化學品安全專業監管執法力量配備不足,監管執法人員缺少專業實踐經驗,不懂不會的問題沒有得到根本改變。二是按照“三個必須”要求已經明確的部門安全監管責任有的落實仍不到位,安全風險因素考慮不足。三是一些企業安全生產和消防安全主體責任不落實,風險辨識和管控制度執行不嚴,未按規定配備化工專業技術團隊、高風險崗位操作人員和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員,安全責任落實不到基層班組,一些重大危險源包保責任人只掛名不履職。四是信息化監控手段運用效果不好,部分化工園區和企業僅滿足安全風險在線監測預警系統、“五位一體”信息系統的建設,沒有注重發揮監測監控的實際作用。相關部門之間存在數據壁壘和信息孤島,尚未建立貫通危險化學品全生命周期的信息化系統,更未實現區域聯網。
(三)生產儲存環節重大安全風險。一是一些精細化工企業沒有按要求開展反應安全風險評估,部分涉及高危工藝的生產裝置全流程自動化控制水平不高,操作人員專業能力資質還沒有全部達標。二是危險化學品生產企業安全辨識工具掌握不夠,風險隱患排查治理不徹底,未形成常態化風險管控機制。三是化工企業老舊裝置數量多,壓力容器管道安全風險增大,預防性維護和常態化監測監控措施跟不上,腐蝕泄漏風險增大。四是一些地區化學品儲罐區缺乏科學規劃,設計建設水平不高,安全設施與消防應急設施不完善。五是部分大型油氣儲存基地本質安全水平低,緊急切斷、氣體檢測、視頻監控、雷電預警“四個系統”不完善。
(四)交通運輸環節重大安全風險。一是非法托運、違法運輸危險化學品問題仍有發生,常壓液體危險貨物罐車罐體治理工作仍需推進。二是源頭充裝查驗、特定時段禁行、重點路段巡查管控、高速公路服務區車輛臨時停放管理等制度執行不嚴。三是危險化學品車輛專用停車場建設進展遲緩,車輛動態監控質量有待進一步提升。四是少數危險化學品港口企業儲存作業風險辨識管控不夠嚴格;危險化學品水路運輸還存在超范圍經營、謊報瞞報貨物種類問題。五是油氣長輸管道缺乏常態化隱患排查治理機制,高后果區、地質災害多發區安全風險防控措施落實不到位。六是部分托運單位不落實安全生產主體責任,委托不具備危險化學品運輸資質的企業和車輛承運、不按規定裝載危險化學品等現象時有發生。
(五)廢棄處置環節重大安全風險。一是部分企業未嚴格落實相關法律制度,鑒別鑒定不及時,不主動申報,非法轉移、傾倒、處置等違法行為時有發生;涉及廢棄危險化學品等危險廢物的貯存和處置設施未經安全評估。二是部分地區部門協同監管不到位,落實項目源頭審批、危險廢物監管、環境治理設施監管、聯合執法、聯合會商聯動機制力度不夠。
(六)化工園區重大安全風險。一是部分化工園(集中)區功能定位不明確,主導產業不清晰。二是部分化工園(集中)區一體化管理水平不高,信息化平臺、封閉化、危化品專用停車場、特勤消防站、公共事故廢水應急池、實訓基地等基礎設施不完善,投用水平有待加強。三是部分化工園(集中)區專業監管人員專業結構不合理,與監管任務不相適應。
三、完善重點保障制度措施
(一)強化統籌協調和監管責任落實
1.加強危險化學品安全監管統籌協調,省安委會設立危險化學品安全專業委員會,由省應急管理廳、省發展改革委、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省公安廳、省財政廳、省交通運輸廳、省生態環境廳、省市場監管局為成員單位,協調解決危險化學品安全重大問題。省危險化學品安全專業委員會成立專家組,為危險化學品安全風險防控工作提供建議。各設區市參照設立危險化學品安全專業委員會和專家組。(各級安委會負責)
2.嚴格落實部門監管責任,全面落實《中共江蘇省委 江蘇省人民政府關于推進安全生產領域改革發展的實施意見》《中共江蘇省委機構編制委員會關于印發江蘇省省級部門及中央駐蘇有關單位安全生產工作職責任務清單的.通知》《省安全生產委員會關于完善部分成員單位安全生產工作職責任務清單的通知》要求,確保負有危險化學品安全監管職責的部門責任落實到位。省安委會要強化督導通報和巡查考核,推動各地、各有關部門按照時間節點完成省兩辦《實施意見》重點工作和《三年行動工作方案》明確的任務。(省發展改革委、省教育廳、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省公安廳、省司法廳、省財政廳、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省自然資源廳、省生態環境廳、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省交通運輸廳、省衛生健康委、省應急管理廳、省市場監管局、江蘇銀保監局、南京鐵路辦事處、民航江蘇監管局等部門按職責分工負責)
3.全面落實《江蘇省黨政領導干部安全生產責任制規定實施細則》,省、設區市、縣(市、區)應制定危險化學品重大安全風險防控工作職責清單和年度任務清單,明確落實到責任人。(各級黨委政府負責)
4.強化落實危險化學品安全監管責任,配齊配強專業執法力量,建立完善與區域發展相適應的危險化學品安全監管工作體系。儲存量大的港區應配備危險化學品安全監管執法隊伍,化工園區應單獨設立安全監管機構,配備不少于10名專職危險化學品監管人員并配備安全總監,化工集中區配備不少于6名專職危險化學品監管人員,專業監管人員配比不低于專職人員75%。要確保招錄的危險化學品安全監管執法人員專崗專用。(各級黨委政府負責)
(二)提升本質安全水平
5.嚴格落實《危險化學品生產建設項目安全風險防控指南》,指導和規范危險化學品生產建設項目安全監督管理,加強危險化學品生產建設項目準入、安全審查、建設、試生產、竣工驗收全過程安全風險防控。(省應急管理廳、省工業和信息化廳按職責分工負責,各級安委會負責落實,以下均需各級安委會落實,不再列出)
6.全面落實石油儲備庫等大型油氣儲存基地“一庫一策”整改方案,開展本質安全提升專項整治,建立安全風險評估長效機制。(省應急管理廳、省交通運輸廳、省糧食和物資儲備局按職責分工負責)6月底前完成“一庫一策”問題隱患整改和“四個系統”改造提升,加快推進大型油氣儲存基地建設企業端安全風險智能化管控平臺。(省應急管理廳負責)
7.防控高危細分領域安全風險,對硝酸銨、硝化、光氣化、氟化、有機硅等企業開展專項整治問題落實情況“回頭看”,組織開展苯乙烯、丁二烯、重氮化等企業專項治理,按照《江蘇省重點化工企業全流程自動化控制改造驗收規范(試行)》,9月底前,完成硝化、氟化、重氮化、光氣化高危工藝企業全流程自動化改造驗收。12月底前,編制完成17種重點監管危險化工工藝裝置安全操作規程指引,指導企業修訂安全操作規程。(省應急管理廳負責)
8.開展危險化學品生產企業老舊裝置安全風險評估,對取得危險化學品安全生產許可證、使用許可證企業中,涉及重大危險源、重點監管危險化工工藝、毒性氣體和爆炸品,且主要反應器等設備設施達到設計使用年限,或未規定設計使用年限但實際投產運行時間超過20年的裝置,開展安全風險排查、評估、管控,建立“一裝置一策”方案,實施分類整治,實現淘汰退出一批、改造提升一批、常態化嚴格管控一批。加強老舊裝置安全運行監控,分步完成老舊消防設施改造,建立長周期安全運行的技術保障體系,督促企業對高風險和較高風險老舊裝置每半年開展一次評估,對一般風險和較低風險老舊裝置每年開展一次評估。(省應急管理廳牽頭,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省市場監管局、省消防救援總隊配合)
9.全面貫徹落實六部委《化工園區建設標準和認定管理辦法》,6月底前,完成全省29個化工園(集中)區的復核認定。開展化工園(集中)區專家指導服務,推動化工園(集中)區落實“一園一策”整治提升方案,4月底前,完成全省29個化工園(集中)區安全風險等級復核評估。開展“十有”提升、實施“兩禁”整治,進一步提升化工園(集中)區封閉化、危化品專用停車場、特勤消防站、公共事故廢水應急池等重點工程投用水平,增強園區安全風險管控能力。推進化工園(集中)區建設化工實訓基地。推動化工園(集中)區建設化工園區安全風險智能化管控平臺,配置易燃易爆、有毒有害氣體泄漏監測監控設備,建立安全預防控制體系,提升化工園(集中)區內企業、重點場所、重大危險源安全風險管控水平。持續推動全省化工園(集中)區降低安全風險等級,20xx年底前安全風險D類化工園(集中)區占比超過50%。(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省應急管理廳按職責分工負責)
10.嚴格落實油氣輸送管道企業安全生產主體責任,防控油氣長輸管道安全風險,開展管道占壓、交叉穿跨越等隱患整治“回頭看”。督促油氣輸送管道企業配置智能視頻監控、傳感器、智能陰極保護樁、自動響應等管道智能化感知設備,提高管道本質安全水平(省發展改革委、省市場監管局按職責分工負責)。進一步完善全省油氣長輸管道管理信息系統。完善人員密集型高后果區、地質災害易發區安全防控措施,加強日常安全管理,確保管道安全。(省安委辦牽頭,省發展改革委、省應急管理廳、省市場監管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11.推廣應用危險化學品貨主(碼頭)高質量選船機制,對航行省內危險化學品運輸船舶安裝動態監控系統。嚴格危險貨物道路運輸裝卸環節安全管控。負有安全生產監管職責的部門應當按照職責分工督促危險化學品生產、儲存、經營、使用企業(單位),民用爆炸物品生產、銷售企業和危險廢物產生單位按照《危險貨物道路運輸安全管理辦法》的規定,督促企業建立健全并嚴格執行充裝或者裝載查驗、記錄制度,嚴格落實“五必查”,并登錄全省危險貨物道路運輸電子運單系統(裝貨環節)進行確認,形成裝貨電子記錄。(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省生態環境廳、省交通運輸廳、省應急管理廳、省市場監管局、江蘇海事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12.加快推進危險化學品車輛專用停車場建設,有危險化學品車輛聚集較大安全風險的化工園(集中)區應當建設符合安全要求的危險化學品車輛專用停車場。省交通運輸部門、高速公路經營管理單位會同公安、應急部門,對全省高速公路科學統籌、合理布局危險貨物運輸車輛服務區差異化停放加強研究,制定危險貨物運輸車輛停放區域建設標準,同步探索在高速公路建設專屬危險貨物運輸車輛停車區。在鹽城試點規劃設置國省道服務區危險貨物運輸車輛專用停車位,推進危險貨物運輸車輛專用停車場項目建設(省應急管理廳、省交通運輸廳、江蘇交通控股公司分別牽頭,省公安廳、省自然資源廳按職責分工負責)。深化常壓液體危險貨物罐車治理,深入排查化解事故多發路段時段、敏感脆弱地區、港口企業儲罐等重大風險。(省交通運輸廳、省公安廳、省市場監管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13.統籌推進廢棄危險化學品等危險廢物處置的安全生產與生態環境等部門監管協作和聯合執法工作機制運行,督促企業對脫硫脫硝、煤改氣、揮發性有機物回收、污水處理、粉塵治理、蓄熱式熱氧化器(RTO焚燒爐)等六類環境治理設施和項目開展安全評估,確保企業環境治理設施安全、穩定、有效運行。開展危險廢物專項整治“回頭看”,全面排查廢棄危險化學品等危險廢物,重點整治化工園(集中)區、化工企業存在的違規堆存、隨意傾倒、私自填埋危險廢物等問題,確保危險廢物貯存、運輸、處置安全。(省生態環境廳、省應急管理廳按職責分工負責)
(三)健全重大風險防范化解機制
14.健全完善重大危險源“消地協作”督導檢查工作機制,按照應急管理部統一部署開展重大危險源專項督導檢查,全面落實重大危險源安全包保責任制,推行線上線下執法模式,用好風險監測預警系統,線上發現違法線索,線下固定證據,提高執法檢查的精準性,實現重大危險源常態化安全管控。(省應急管理廳、省消防救援總隊按職責分工負責)
15.以企業安全標準化建設為載體,推進基于信息化的危險化學品企業安全風險分級管控和隱患排查治理雙重預防機制建設。20xx年底前,全面完成重大危險源企業“雙重預防”機制建設。結合“五位一體”信息化平臺,推動重大危險源企業率先建設網絡安全培訓空間。(省應急管理廳負責)
16.健全完善專家指導服務工作機制,對危險化學品重點縣、高危工藝企業、化工園(集中)區等開展精準指導幫扶。推動危險化學品重點縣、高危工藝企業、化工園(集中)區等建立安全管理交流平臺,分享優秀企業安全管理經驗。(省應急管理廳負責)
17.實施工傷預防能力提升培訓工程,20xx年底前,完成重大危險源包保責任人輪訓,持續對危險化學品重點企業安全生產分管負責人、專職安全管理人員、班組長開展集中輪訓。(省應急管理廳、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按職責分工負責)
(四)提升危險化學品專業人員能力素質
18.強化危險化學品安全監管人員能力建設,各地可以通過招錄、選聘、購買第三方技術服務等方式,解決危險化學品安全人才短缺問題。落實新入職人員培訓時間不少于3個月,在職人員每年復訓時間不少于2周的要求。組織危險化學品安全監管和執法人員到大型化工和危險化學品企業進行實訓。支持相關高校設置應急管理學院,培養應急管理專業人才。(省委組織部、省教育廳、省應急管理廳按職責分工負責)
19.支持相關高校在一級學科“安全科學與工程”或“化學工程與技術”之下自主設置“化工安全”二級學科,推動化工安全學科建設和專業人才培養。(省教育廳、省應急管理廳按職責分工負責)
(五)提升危險化學品安全風險數字化智能化管控水平
20.深化危險化學品安全生產風險監測預警系統應用,迭代完善系統功能,按照特別管控(紅色)、重點關注(黃色)和一般監管(綠色),常態化對重大危險源企業安全風險分級管控和動態監測預警,實現部、省、設區市、縣(市、區)、化工園(集中)區與企業上下貫通、聯網管控、信息共享。推動危險化學品全生命周期監管信息共享平臺使用,綜合利用電子標簽、大數據、人工智能等高新技術,對危險化學品各環節進行全過程信息化管理和監控。(省應急管理廳、省工業和信息化廳按職責分工負責)
21.完成應急管理部確定的2家化工園(集中)區、2家企業“工業互聯網+危化安全生產”試點工作,推進化工園(集中)區智慧管理平臺建設,實現特殊作業許可、智能巡檢、人員定位等基礎功能數字化,做到精準預警風險,系統管控風險。(省應急管理廳、省工業和信息化廳按職責分工負責)
22.推廣應用新版化學品登記系統,拓展化工醫藥企業登記范圍,督促企業核準“一書一簽”,對每個企業每種危險化學品實施“一企一品一碼”管理,為危險化學品危害信息高效傳遞和實施全生命周期精準監管提供基礎支撐。(省應急管理廳負責)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各地區、各有關部門切實提高防范化解危險化學品重大安全風險的政治判斷力、政治領悟力和政治執行力。各設區市要對照本實施方案,20xx年1月底前完成具體方案制定和動員部署,制定工作任務清單,20xx年11月底前完成治理任務,20xx年12月底前完成總結驗收。各有關部門要結合重點保障制度措施落實,制定具體專項工作方案。各地區、各有關部門要定期聽取進展情況匯報,及時研究解決治理過程中發現的突出問題和重大隱患。
(二)加強責任落實。各地、各有關部門要嚴格落實“三管三必須”的要求,按照職責分工健全完善責任鏈條,建立落實到崗、明確到人的工作責任制,按照時限進度,定期對表銷賬。要加強動態檢查和過程檢查,強化責任考核,確保責任落實到位、任務完成到位。
(三)加強工作督導。各地、各有關部門要把本實施方案確定的重點治理內容納入年度監督檢查計劃,加大日常檢查力度。要嚴格執法檢查,督促企業全面落實主體責任,對重大風險隱患長期得不到有效治理的要依法依規嚴肅查處;要堅持寓執法于服務之中,全面提高治理成效。省安委會辦公室將適時組織專項督查,通報有關情況,并納入對設區市政府和省安委會成員單位安全生產年度考核重點內容。
(四)加強宣傳引導。各地區、各有關部門要圍繞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風險和提升本質安全水平、專業人員能力素質、數字化智能化管控水平等方面,及時總結經驗做法,加強宣傳推廣,發揮典型帶動作用。同時,要對治理走形式、責任措施不落實、違法違規生產經營等突出問題公開曝光、聯合懲戒。
危化品運輸車輛停放整治方案 5
一、總體要求
按照依法監管、源頭監管、重點監管、聯合監管的工作原則,加強危化品道路運輸全過程監管,引導危化品運輸車輛優先通行高速公路,強化危化品運輸車輛通行管理,強化危化品道路運輸智能化監管,加大違法違規行為查處力度,堅決杜絕發生危化品道路運輸重特大事故,推動危化品道路運輸安全生產形勢持續穩定向好,為全面建設社會主義現代化江西提供保障。
二、主要工作任務
(一)強化危化品道路運輸源頭管理。
各部門要依據法定職責,嚴格督促企業落實生產、運輸、銷售等環節的主體責任,重點打擊危化品生產、儲存、使用和經營企業非法托運行為。各級政府要按照“雙隨機”抽查機制,組織相關部門深入轄區企業,檢查安全生產制度落實和運輸車輛動態監管工作等情況,及時消除安全隱患,確保貨物裝載達標、運載工具和容器安全、人員資質合規。
(二)明確危化品道路運輸重點管控路段、重點監管路段、重點監管縣(市、區)以及常備通行路線。
1.依據全省飲用水水源保護區、自然保護區、人流密集區等基礎信息,確定昌九發展大道、南昌楓生快速路、永武高速廬山西海沿柘林湖路段為重點管控路段。綜合考量萬載縣、袁州區等地既是重點化工園區所在地,也是煙花爆竹生產重點縣(市、區),危化品道路運輸繁忙,且運輸通行路段穿村過鎮多、人口密度大等因素,確定G319上栗至萍鄉段、G320萬載至袁州區段、G320蘆溪至湘東段為重點管控路段。
2.依據20xx年以來全省危化品運輸車輛通行數據,以及近3年危化品運輸車輛發生道路交通事故情況,確定福銀高速昌九段、福銀高速樂溫段、南昌繞城高速西外環段、滬昆高速梨溫段、杭瑞高速九景段、濟廣高速景鷹段、大廣高速贛定段7條路段為高速公路重點監管路段;確定G105樟樹至吉安段、G105贛州至龍南段、G206萬年至景德鎮段、G206會昌至尋烏段、G320南昌至萬載段、G323于都至南康段、G351九江至瑞昌省界段、G533樟樹至新余段8條路段為普通國省道重點監管路段。
3.依據全省26個重點化工園區、13個危險化學品和4個煙花爆竹生產重點縣(市、區)分布情況,確定安義縣、九江經濟技術開發區等30個縣(市、區)為危化品道路運輸重點監管縣(市、區)。
4.常備通行路線。根據我省承東啟西、連南接北的獨特地理位置,以及外省籍車輛過境通行占比高等特點,確定貫穿東西的滬昆高速昌金段、梨溫段和連接南北的福銀高速昌九段、南昌西繞城高速等高速公路為常備通行路線。
今后,出現路網結構、產業發展布局、危化品道路運輸實際流量等變化的情形,確需調整重點管控路段、重點監管路段、重點監管縣(市、區)及常備通行路線的,由省公安廳商省交通運輸廳后確定。
(三)分類確定危化品道路通行安全管控措施。
1.重點管控路段安全管控措施。
(1)途經昌九發展大道車輛,北上從楊家湖收費站上高速,通行南昌繞城高速、福銀高速;南下從昌九快速路九江收費站、九江東收費站上高速,通行九江繞城高速、福銀高速。
(2)途經楓生快速路車輛,北上從九龍湖南、望城收費站上高速,通行南昌繞城高速;南下從南昌繞城高速通行。
以上2個路段所在地政府要提前發布危化品運輸車輛禁行及繞行線路公告。公安交管部門要加強以上路段監控設施建設,實現重點路段全覆蓋。要依托緝查布控系統,嚴查嚴處違反禁行規定等交通安全違法行為。
(3)永武高速廬山西海沿柘林湖路段,對需要進出武寧的危化品運輸車輛,依法辦理相關許可后,正常通行。對過境永武高速的危化品運輸車輛采取禁行措施,行駛大廣高速需途經永武高速通行的車輛,在大廣高速天寶樞紐繞行杭長高速、福銀高速通行;行駛福銀高速需途經永武高速通行的車輛,在福銀高速九江樞紐繞行杭瑞高速、大廣高速通行。
公安交管部門要會同交通運輸部門提前發布限行及繞行線路公告,充分發揮公安交通集成指揮平臺的作用,加大危化品運輸車輛違反禁限行規定、超速違法行為查處力度,提高現場執法的威懾力。高速公路運營單位要在大廣高速贛鄂省界、武寧西樞紐、天寶樞紐、福銀高速九江樞紐、軍山樞紐前方相應的可變情報板進行動態提醒,對過境危化品運輸車輛繞行分類指引。
(4)途經G319上栗至萍鄉段車輛,北上從萍鄉南收費站、萍鄉收費站上高速,通行上蓮高速;南下從上栗東收費站、上栗收費站上高速,通行上蓮高速。
(5)途經G320萬載至袁州區段車輛,由東往西從萬載收費站、萬載南收費站上高速,通行宜萬高速至袁州區;由西往東從宜春收費站、宜春北收費站上高速,通行宜萬高速至萬載。
(6)途經G320蘆溪至湘東段車輛,由東往西從蘆溪收費站上高速,通行滬昆高速至湘東區;由西往東從湘東收費站、萍鄉收費站上高速,通行滬昆高速至蘆溪。
以上3個路段所在地政府要在進入高速公路前的沿線道路,漸進式設立提示引導牌,提前發布危化品運輸車輛繞行線路公告,引導危化品運輸車輛優先通行高速公路。公安交管部門要加強路段巡邏管控,通過鳴警報、喊話等方式,引導駕駛人優先通行高速公路。
2.高速公路重點監管路段安全監管措施。
公安交管部門要加大執法檢查力度,嚴查危化品運輸車輛超速、疲勞駕駛、違法停車、不按規定車道行駛、違反禁限行規定等重點違法行為;進一步推進防疲勞喚醒區建設,完善一批防疲勞警示交通設施,有效預防疲勞駕駛導致的交通事故。高速公路運營單位要完善警示提示標志設置,按設計規范設置重點橋梁、臨崖臨水、水源和重點保護區等路段護欄,在高速公路沿途長隧道路域范圍內按標準規范要求配備消防設施。
3.普通國省道重點監管路段安全監管措施。
普通國省道重點監管路段所在地政府要根據道路狀況和安全管理需要,分路段完善危化品運輸車輛減速設施和限速標志,在橋梁、隧道以及平交路口、急彎陡坡、互通立交、長上下坡、臨水臨崖路段和水利堤防、渠堤等路堤結合段增設防疲勞、防追尾、防翻墜等安全防護設施設備和警示提示標志。公安交管部門要根據道路流量情況,合理設定限制危化品運輸車輛通行的時段,切實防范化解危化品道路運輸安全風險。要科學調整勤務部署,突出午間和夜間等重點時段的巡邏管控,嚴查危化品運輸車輛超速、疲勞駕駛、違法停車、不按規定車道行駛等交通安全違法行為,并通過鳴警報、喊話等方式提醒駕駛人謹慎駕駛。
高速公路、普通國省道重點監管路段發生擁堵時,公安交管部門要根據轄區路網實際,采取“一地一策”,加強指揮疏導,優先引導危化品運輸車輛駛出擁堵路段至安全地帶。一旦發生交通事故導致泄漏時,要及時了解危化品種類、危害特性等信息,立即對事故現場周邊道路實施臨時交通管制措施,疏散周邊群眾,報告當地政府迅速開展事故現場應急處置工作。在隧道內發生交通事故導致泄漏時,要迅速封閉高速公路隧道入口;對未駛入隧道的車輛,綜合采取借道通行、近端繞行、遠端分流等措施,最大限度地減少次生災害的影響。
4.危化品道路運輸重點監管縣(市、區)安全監管措施。
重點監管縣(市、區)政府要認真貫徹落實國務院安委會印發的安全生產15條硬措施,督促行業主管部門落實監管責任和企業主體責任。科學合理劃定轄區危化品道路運輸禁行和限行路線。屬地公安交管部門、交通運輸、應急管理部門要在危化品生產、銷售和倉儲企業周邊道路設置聯合檢查點,嚴把出站、出城或上高速關。要網上與網下相結合,動態巡控與定點檢查相結合,嚴管嚴查危化品運輸車輛違法違規行為。
全省各縣(市、區)政府均應根據本行政區域實際,確定危化品道路運輸重點管控路段、重點監管路段,采取相應的安全管控措施,并報省公安廳備案。
5.常備通行路線安全監管措施。
省公安廳會同省交通運輸廳提前發布公告,引導過境危化品運輸車輛優先通行高速公路。針對東西往返的危化品運輸車輛,引導優先通行滬昆高速昌金段、東昌高速、滬昆高速梨溫段。針對南北往返的危化品運輸車輛,引導優先通行福銀高速昌九段、南昌西繞城高速、滬昆高速昌樟段、樟吉高速、大廣高速泰贛段、贛定段。
(四)強化危化品道路運輸常壓容器安全監管。
省市場監管局要依法加強對常壓危險貨物罐車以及罐體生產企業、認證機構的監督管理。建設省級罐體檢驗信息共享服務平臺,督促罐體檢驗機構按要求及時將檢驗報告、檢驗合格證書、檢驗不合格記錄等信息上傳至共享服務平臺。加大對罐體生產企業、檢驗機構的監督檢查力度,嚴厲打擊生產不合格罐體、出具虛假檢驗報告等違法違規行為。對于出具虛假檢驗報告的罐體檢驗機構,市場監管部門要將相關違法信息上傳至國家信用信息公示系統(江西),及時向社會公布,相關管理部門不再采信其罐體檢驗結果。
交通運輸部門要結合罐車年度審驗工作,督促運輸企業將所屬罐車委托罐體檢驗機構進行定期檢驗,對罐體檢驗結論為不合格的.罐車,應責令運輸企業立即停止使用并在6個月內完成整改;經復檢結論仍然為不合格的,應當依法依規更換同類型罐體或者報廢。
(五)推進危化品道路運輸智能監管。
省交通運輸廳要會同省公安廳、省市場監管局、省應急廳、省生態環境廳等部門建成江西省危化品運輸車輛智能管理平臺,實現與省公安廳貨運車輛安全管理云平臺和道路交通態勢監測平臺、省市場監管局罐體檢驗信息共享服務平臺、省生態環境廳危險廢物監管平臺等平臺的互聯互通。對危化品運輸車輛智能管理平臺分發的安全預警信息,各省級監管部門要建立閉環處置工作機制,及時嚴查危化品道路運輸違法違規行為。
(六)完善危化品道路運輸專用停車場建設。
危化品道路運輸重點監管縣(市、區)政府要根據危化品生產企業布局、路網結構等要素,科學規劃建設至少1個危化品運輸車輛專用停車場。高速公路運營單位要在具備條件的服務區根據需求及時增設危化品運輸車輛專用停車區,劃定專用停車位,完善基本應急處置設施設備,實現危化品運輸車輛與普通車輛分開停放。廬山服務區、龍虎山服務區、萬年西服務區、鄱陽服務區、三清山西服務區等危化品運輸車輛專用停車位不少于8個。
(七)完善危化品道路運輸防污染設施。
危化品道路運輸重點監管縣(市、區)政府要組織全面排查本區域縣級及以上飲用水水源保護區范圍內公路沿線防污染設施,在公路沿線設置實體密封防護欄,修建導流槽、攔截壩、應急池等防環境污染設施,有效防止危化品泄露造成水環境污染。對道路運輸危化品泄露導致水庫、山塘、水域岸線污染的,各地水利部門要及時報告當地政府和生態環境部門,依法處理。高速公路運營單位要排查跨越飲用水水源二級保護區、準保護區和二類以上水體的橋梁,確保橋梁徑流雨污水收集系統符合標準要求、運行有效。
(八)加強危化品道路運輸執法監管。
各地公安、交通運輸、應急、市場監管等部門要建立聯合執法協作機制,加大對危化品道路運輸安全監管執法力度,依法嚴厲打擊各類違法違規行為,對執法過程中發現非本部門處罰權限的違法違規行為要及時抄告其他有權限的管理部門,該部門要及時依法予以處罰;加大危化品道路運輸違法信息抄報力度,定期將已實施行政處罰的危化品道路運輸違法行為抄送至違法企業、車輛所在地監管部門,實現危化品運輸違法發生地監管信息與違法行為企業和車輛源頭監管部門信息的高效銜接。健全信用聯合懲戒工作機制,推動建立企業違法違規行為“黑名單”制度,依法依規實施聯合懲戒。
三、工作要求
各地各部門要按照“黨政同責、一崗雙責、齊抓共管、失職追責”和“三個必須”的要求,切實加強組織領導,密切部門間、區域間協同協作,形成聯合監管合力,高效推進危化品道路運輸監管各項工作。各設區市政府要對照本方案要求,結合實際細化實化危化品道路運輸安全管理的任務措施,配套完善政策制度,確保各項工作落地見效。
危化品運輸車輛停放整治方案 6
根據《三明市城市管理局等六部門印發關于深化整治城區公共空間違規設立經營性停車場問題及規范收費管理等行為實施方案的通知》(明城管〔20xx〕7號)及《中共泰寧縣紀委辦公室《關于加強日常監督推動“點題整治”工作常態化的實施方案》的通知》(泰紀辦〔20xx〕3號)有關工作要求,為深化整治城區公共空間違規設立經營性停車場問題,進一步規范收費管理等行為,決定在全縣開展深化整治城區公共空間違規設立經營性停車場問題及規范收費管理等行為專項工作(以下簡稱“停車場整治工作”),具體實施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標
進一步鞏固整治成果,完善停車場規劃、設立、備案、建設、經營、收費等方面長效制度,強化日常監管;新增城區公共空間違規設立經營性停車場和收費不規范行為明顯減少,對發現的問題按照常態化的監管制度及時整治到位;對合法設立的經營性停車場價格違法行為舉報線索核查率達到100%,對實行政府定價和政府指導價管理的停車場所,100%實施分區域(類別)、分時段差異化停車收費政策及實現夜間22:00至次日早上7:00不等的免費停車時段;加大停車場建設力度,力爭全年新增城鎮公共停車泊位50個。
二、職責分工
停車場整治工作各職能部門合力做好轄區內停車場整治工作的謀劃、部署、推動和提升,具體落實停車場整治工作,各職能部門具體分工如下:
泰寧縣發展和改革局:負責對實行政府定價(含政府指導價)管理的停車場所,實施分區域、分時段差異化停車收費政策,全縣100%實施分區域(類別)、分時段差異化停車收費政策,全縣道路停車泊位100%設置夜間22:00至次日早上7:00不等的免費停車時段;對需要納入政府定價(含政府指導價)管理的城區公共空間合法設立的經營性停車場所,要完善相關收費規定,加強停車收費管理。
泰寧縣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隊:負責城區道路范圍內違法設置停車泊位的摸排工作,20xx年底前,城區道路停車泊位摸排率達到100%。
泰寧縣自然資源局:負責指導在開展國土空間規劃編制中充分考慮城市停車設施建設需求,合理安排停車設施規劃空間;規范利用儲備土地設立經營性停車場,按規定辦理相關手續。對排查發現的非法占用儲備土地設立經營性停車場的要依法依規查處到位,整治到位率達到100%。
泰寧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負責加大停車場建設力度,力爭全年新增城區公共停車泊位50個;嚴格對照20xx年問題臺賬,對已完成整改的城市公園、綠地、廣場逐一開展“回頭看”,確保問題零反彈;按照100%比例全部完成實地排查。
泰寧縣市場監督管理局:負責持續宣傳停車場收費明碼標價“十個清”“十個不”倡議,推動停車場經營者增強規范收費主體責任意識,依法查處經營性停車場價格違法行為;合法設立的經營性停車場價格違法行為舉報線索核查率達到100%;配合縣住建局(城市管理局)對移交的需辦理營業執照停車場名單進行核對,積極引導未辦理營業執照的停車場及時主動辦理,辦理情況及時向縣住建局(城市管理局)反饋。
三、重點任務
(一)強化機制建設,在停車場規劃、設立、備案、建設、經營、收費等方面建立長效機制
1.落實長效制度。各職能部門根據本地實際情況,進一步加強停車場規劃、設立、備案、建設、經營、收費等方面規范化管理。
2.完善閉環機制。對投訴舉報受理、轉辦、調查取證、核實、整改、反饋等各環節實行閉環管理,明確各環節的責任部門、辦理時限和有關要求,暢通群眾評價反饋渠道。
(二)持續做好新增城區公共空間違規設立經營性停車場和收費不規范問題整治
1.加大宣傳,拓寬問題線索渠道。充分運用網絡、新媒體、宣傳海報、宣傳小冊子等載體,在街道、社區、居住小區和停車場等場所進行宣傳,公布投訴舉報電話,拓寬群眾投訴舉報渠道,提高群眾的知曉率和參與度。
2.加大力度,持續推進專項整治。綜合運用數據套合、資料審核、實地核查、信訪舉報線索收集等手段,繼續排查新增問題,依法依規進行處置。
3.加強跟蹤,確保整治工作實效。不定期對整改后的停車場進行抽查、暗訪,防止回潮和反彈,鞏固整治成效。
(三)堅持疏堵結合,加強停車場規劃建設,增強停車泊位,不斷滿足群眾停車需求
1.堅持疏堵結合。堅持以改造提升為主,確需取締的,應另行補充相應的.停車泊位數量,確保現有城區停車泊位總量不減少。
2.提高停車位使用效率。積極推廣公共停車設施智能管理平臺建設,探索錯峰停車,提高停車設施的使用效率。
3.多方式新設停車設施。采取增劃道路停車泊位、安裝機械式立體停車設備和新建停車場等方式增加停車設施。鼓勵利用政府儲備用地、待建土地、空閑廠區等閑置場所,依法設置臨時停車設施,緩解停車困難。
四、工作步驟
(一)部署推進(7月底前)
縣住建局按照“定主體、定目標、定措施、定進度”的原則,制定工作方案,明確各職能部門具體分工,推進專項整治工作。
(二)整改提升(9月底前)
各職能部門在全面梳理、總結去年實施集中整治工作成效和存在問題的基礎上,認真分析原因,研究提出對策,進一步健全完善城區公共空間經營性停車場規劃、設立、備案、建設、經營、收費等方面的制度,強化日常監管,按照職責分工,對新發現的問題,逐宗建檔,實行臺賬管理,并結合實際依法依規進行處置,整治一宗,銷號一宗。
(三)驗收鞏固(10月底)
縣住建局對開展的專項整治情況進行總結,并匯總形成“問題(整改)清單、制度清單、成果清單”三項清單,同時,建立健全停車場長效管理機制,規范停車場管理,加強常態化屬地日常監管工作。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視,提高認識。各職能部門要高度重視停車場點題整治工作,主要領導做到“親自部署、親自過問、親自協調、親自督辦”有關“點題整治”工作。圍繞整治項目和工作重點,細化、分解工作任務,加強跟蹤督促,及時研究解決問題,確保各項任務落實到位,并接受縣紀委監委的監督。
(二)部門聯動,形成合力。協調機制要充分發揮統籌協調作用,推動各職能部門之間的協同協作,增強工作合力,及時建立健全信息互通、線索移交、成果共享等工作機制;對排查出的清單,各職能部門要按照職責依法依規處置到位;對整治工作推諉扯皮、進展遲緩、不作為、亂作為等行為的,要嚴肅追責問責;定期召開整治工作推進會,協調解決問題、困難,合力推動整治工作,推動全縣上下“一盤棋”開展整治。
(三)加強宣傳,營造氛圍。要堅持“開門整治”,主動公開監督舉報方式,及時做好“點題整治”項目的宣傳發布與政策解讀。要加強宣傳,充分利用各種宣傳媒介廣泛宣傳整治工作開展情況。主動收集和及時反饋群眾訴求,每月通過信訪、“e三明”、“12345”等多渠道了解群眾訴求,幫助群眾協調解決困難和問題,建立有關臺賬,提高群眾參與的積極性,提升群眾滿意率。
(四)建立臺賬,及時報送。專項整治工作實行“工作臺賬”和“問題臺賬”雙臺賬月報告制度,縣住建局于每月23日前將專項整治工作開展情況形成書面材料報送縣紀委監委相應紀檢監察室和市協調機制辦公室,10月8日前報送專項整治工作總結。
(五)建章立制,長效管理。縣住建局要督促各職能部門按照專項整治工作方案逐項落實,梳理形成“問題清單、制度清單、成果清單”三項清單。對整治中發現的個性問題要及時整改到位;對共性問題要建立機制,堵塞漏洞。對已整改問題,每半年組織開展“回頭看”,鞏固整改成果。對在整治中發現的行業性、普遍性、政策性問題,要深入剖析原因,深化改革舉措,建立標本兼治的長效機制。
危化品運輸車輛停放整治方案 7
為全面貫徹落實《隴南市機動車停車場管理辦法》(市政府令〔20xx〕第1號),進一步理順停車場管理體制,提高停車場使用效率,有效緩解“停車難”問題,現結合我市實際,制定如下實施意見:
一、目標任務
進一步規范全市停車場管理,實現“辦證經營”、備案管理;現有經營性停車場全部進行信息化改造,并接駁全市智慧停車平臺,盤活存量資源,實現車位應用盡用、充分利用;不斷改善停車環境,打造破解“停車難”的隴南模式,全面促進城市交通與經濟社會的協調發展。
二、基本原則
堅持以民為本、利民惠民的原則,創新機制、強化措施,以最大決心、最強合力、最優服務,拓展地上地下停車資源,盡可能實現停車資源利用最大化,努力滿足群眾的停車需求。
三、適用范圍
本意見適用于全市所有的經營性停車場,包括市政府國有企業統一建設運營的公共區域停車場,以及對外開放收費經營的機關、醫院、住宅小區等專用停車場。
四、促進規范管理
(一)確定停車場行業經營服務條件
1.從事經營服務收費的停車場經營者,應當依法向市場監督管理部門申請辦理“停車場服務”增項的營業執照;
2.從事經營服務收費的停車場經營者,應當自領取《營業執照》或有關部門批準成立30日內,依法向稅務部門辦理稅務登記;
3.所有經營性停車場要按照隴南市機動車停放服務收費的相關規定收取停車費;納入政府定價的,由發展改革部門核定收費標準;
4.建筑配建停車場必須具有由住建部門核發的《建設工程消防合格證明》;
5.從事經營服務收費的停車場經營者,應當依法辦理以上手續后,申請向縣區公安交警部門備案,經材料審核和現場查勘合格后,予以備案,發放《隴南市經營性停車場備案登記證》,登記證編號按照行政區劃代碼+四位數字(從0001開始)。
備案所需材料:
(1)經營服務單位基本信息(包含營業執照、稅務登記、
消防合格證明、收費依據等相關材料);
(2)停車場平面示意圖;
(3)符合規定的停車設施、設備清單;
(4)經營、服務、安全、應急管理制度;
(5)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資料。
(二)規范停車場經營管理服務行為
停車場經營者應當嚴格按照《隴南市機動車停車場管理辦法》第二十四條的規定履行職責;同時,強化停車經營者自律經營,加強停車行業從業人員的職業道德教育和業務技能培訓;健全監督制約機制,推進停車經營服務單位依法、誠信經營,提高經營服務水平,形成健康良好的市場秩序。
(三)鼓勵停車資源共享
機關、醫院、住宅小區等專用停車場,應當在滿足工作人員或本小區業主停放需求的情況下,向社會公眾提供機動車停放服務;或與周邊有停車需求的車輛所有人約定車輛錯時停放。
(四)推行智能化管理
公安交警部門負責制定全市統一的數據采集和聯網標準;停車場經營者應當采用停車場智能管理系統,并接入全市智慧停車平臺實行聯網管理;智慧停車平臺為進行信息接駁的機動車停車場優先提供停車信息、交通狀況信息、智能化停車誘導等服務。對經營性停車場未按照有關規定接入全市智慧停車平臺的,根據《隴南市機動車停車場管理辦法》第三十九條處三千元以上一萬元以下罰款的處罰。
機關、事業單位、住宅小區等專用停車場可以自行負責管理運營,也可委托市屬國有企業實現智能化運營。
(五)實行誠信檔案制度
加強監管檢查,對不按規定履行職責的停車場經營者和惡意逃費的駕駛人通過“信用中國”平臺,客觀評定誠信等級、依法使用誠信檔案,建立信息共享、部門聯動的管理工作機制,促進停車場經營服務水平提升,規范停車場及其經營主體行為,培育優質的經營服務單位,保障良好的經營服務秩序。
五、強化日常監管
(一)公共停車場和專用停車場管理
公共停車場,指為社會車輛停放提供經營服務的場所(包含市屬國有企業在公共區域設置的停車場)。
專用停車場,指為本單位、本居住區車輛及特種車輛提供停車服務的場所。
1.使用監管:收費停車場標識及收費公示牌完整,收費人員統一著裝,佩戴工作牌;按照發展改革部門規定的標準依法收費,收費標準和收費公示牌一致,統一使用稅務部門監制的專用發票;未經自然資源部門批準,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將配建停車場挪作他用,不得變更規劃確定的停車位,不得改變公共停車場為社會車輛提供停放的用途。住建、消防救援、公安交警等相關部門要進一步督促規范單位、住宅小區等專用停車秩序的管理,確保消防車道的暢通。
2.依法處罰違法違規行為:經營者擅自將已投入使用的公共停車場、專用停車場挪作他用的,按照《隴南市機動車停車場管理辦法》第三十八條處一萬元以上兩萬元以下罰款的處罰。公共停車場以及收費經營的專用停車場未備案登記的,公安交警部門書面通知進行限期備案登記,經書面通知督促仍不備案的,按照《隴南市機動車停車場管理辦法》第四十條處一萬元罰款的處罰。對占用消防通道妨礙消防車通行的,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第六十條處五千元以上五萬元以下罰款的處罰。
牽頭單位:各縣區公安交警部門
責任單位:各縣區市場監管、稅務、發展改革、住建、自然資源、消防救援等部門。
(二)道路臨時停車泊位管理
道路臨時停車泊位,是指依法在道路范圍內設置的臨時停放機動車輛的場所。
1.使用監管:收費泊位停車場標識及收費公示牌完整,收費人員統一著裝,佩戴工作牌;按照發展改革部門規定的標準依法收費,收費標準和收費公示牌一致,統一使用稅務部門監制的專用發票;收費泊位因政府舉行重大活動或市政檢修等原因需臨時占用道路臨時停車泊位的,對占用道路臨時停車泊位的時間及數量予以核實;協調處理經營過程中產生的.其他問題。
2.依法處罰違法違規行為:對違反《隴南市機動車停車場管理辦法》有關規定,具有妨害道路臨時停車泊位正常使用等行為的單位及個人,依照《隴南市機動車停車場管理辦法》第四十三條處一千元以上三萬元罰款的處罰。未備案登記的,書面通知到轄區公安交警部門限期備案登記,經書面通知督促仍不備案的,按照《隴南市機動車停車場管理辦法》四十條處一萬元罰款的處罰。
牽頭單位:各縣區公安交警部門
責任單位:各縣區市場監管、稅務、發展改革、住建、自然資源、消防救援等部門。
六、建立健全工作機制
建立由市政府整體統籌、市級公安交警部門牽頭多部門協同、縣區政府及其相關部門負責實施的常態化工作機制,進一步明確職責和分工,規范停車場管理及相關服務,提升停車場管理的水平。建立停車管理聯席會議制度,聯席會議辦公室設在公安交通管理部門,負責組織研究,協調解決停車管理中的重點和難點問題。
市場監管部門:負責辦理營業執照注冊登記;依法查處無照經營行為、擅自改變主要登記事項或超出核準登記的經營范圍從事經營活動;負責對停車場收費行為進行監管,依法查處有關價格違法行為。
稅務部門:負責辦理稅務登記以及停車收費發票(電子發票)的監督管理工作。
住建部門:負責核發《建設工程消防合格證明》;加強對物業服務企業經營活動的監督管理。
發展改革部門:負責停車收費政策制定,并根據社會發展狀況、城市交通運行狀況、停車泊位供求狀況,適時調整完善我市停車收費政策。
公安交警部門:負責停車場備案、道路內側停車泊位的設置;負責對各類機動車輛在城市道路亂停亂放行為的監管,協助城市管理綜合執法部門對公園、綠地、濕地等場所機動車亂停亂放行為的監管;督促經營性停車場將停車位信息接入智慧停車平臺。
城市管理綜合行政執法部門:協助公安交警部門依法查處擅自在街道兩側和公共場地設置影響市容的停車位行為和公共區域停車場內違反城市管理的行為。
危化品運輸車輛停放整治方案 8
一、指導思想與目標
1、指導思想
貫徹落實“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堅持以人為本、安全發展,以保障員工生命和公司財產安全為根本出發點,遏制傷亡事故為重點,倡導安全文化,落實安全責任,加大安全投入,建立安全生產長效機制,實現安全生產狀況保持穩定。
2、總體目標
杜絕重、特大事故,遏制較大事故,全面壓縮一般事故。
二、組織領導
為確保安全工作落到實處,我公司成立了以經理為組長、分管安全負責人為副組長,各部門負責人為成員的領導小組,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安全技術部,分管負責人任辦公室主任。
三、具體措施
(一)健全組織機構、落實安全責任
為了加強對危險品運輸車輛的安全管理,我公司成立了以經理為主任,分管負責人為副主任,各部門負責人為成員的安全生產管理委員會,辦公室設在安全技術部,全面負責公司的安全生產工作。每季度組織召開一次安委會,每月召開兩次安全工作會議,傳達上級有關文件精神,總結分析安全生產形勢,研究和解決安全生產管理中存在的問題。并按照“一崗雙責”的原則和“管生產必須管安全”的要求,層層簽訂安全生產責任書,確保安全責任落實到實處。
(二)嚴格駕駛員、押運員的教育管理
做到持證上崗,證件合法有效,并簽訂安全生產責任書。由安全技術部每月組織開展兩次駕駛員安全教育培訓活動。重點是道路交通法律、法規,行車安全常識,緊急情況處理,危化品基本知識和消防知識等方面的教育,全面提高駕駛員的安全意識和處置突發事故的能力。行車中嚴格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和職業道德,做到不超速、不超載、不疲勞駕駛,確保行車安全。
(三)加強危險品車輛技術狀況管理
嚴格要求駕駛員進行日常檢查和維護,加強對駕駛員的監督和管理,確保檢查落到實處。對車輛轉向、制動系統、燈光、輪胎等重點部位重點檢查,發現問題及時處理,嚴禁車輛“帶病”上路行駛。同時我公司還安排專人負責,提前30日通知車輛按期審驗和二維,嚴防超期,確保車輛技術狀況的良好。
(四)強化營運車輛的.動態監管
充分利用GPS監控平臺24小時監控車輛運行動態,并做好詳細記錄,發現超速、超載和疲勞駕駛等違章行為,及時提醒和糾正,并根據公司規定進行處罰,有效減少了違規行為和交通事故的發生。
(五)廣泛開展各項安全宣傳活動
為了提高全員的安全意識,我公司充分利用“元旦”、“春節”、“五一”、“十一”等節日運輸和“安全生產月”、“安全警示月”、“交通安全日”、“百日安全競賽”及“安全生產基層基礎提升年”等活動,以印發傳單、懸掛條幅,舉辦安全知識競賽等形式廣泛開展安全教育活動,使安全理念深入人心,由“要我安全”轉變為“我要安全”。同時,我公司還利用短信平臺每月向駕駛人員編發2條以上安全信息,特別是雨、雪、霧、風等惡劣天氣,及時發布預警,提醒駕駛人員謹慎駕駛,安全行車。對省內外發生的重大交通事故、原因分析等信息也及時進行發布,從中吸取教訓,避免類似事故的發生。
(六)制定應急預案,開展應急救援演練
為及時有效地開展應急救援工作,減少事故損失,我公司針對不同危化品車輛編制多套應急預案,成立應急救援隊伍,每年組織兩次以上預案演練,既鍛煉了隊伍,教育了員工,又提高了處置突發事故的能力,為公司的平安建設打下了堅實基礎。
危化品運輸車輛停放整治方案 9
一、應急演練的目的和任務
1、應急演練的目的:在緊急情況下,啟動應急預案,能夠迅速、高效、有序的處置環境污染事故,最大限度地減輕環境污染造成的損失,維護人民群眾生命財產的安全,做好突發環境污染事故應急處置工作。通過此次演練,進一步提高工作人員應對突發環境污染事件的應急反應能力和處置能力,完善應急環境下局屬各部門協調配合機制。
2、應急演練的任務:污水處理廠鉻泥運輸過程中翻車,落地鉻泥可能對周圍土壤、環境造成污染。廠環境風險事故應急處理指揮部立即時啟動《環境風險事故應急預案》,在園區管委會領導和企業員工的共同努力下,及時采取更為有效的.措施,用最短的時間控制了污染,最大限度地減輕環境污染造成的損失,保護了人民群眾的生命安全。
二、應急演練時間
20xx年5月13日上午8時
三、事故應急演練領導小組
組 長:
副組長:
組 員:
工作分工:
1、組長主要負責:a、全面負責應急搶險救災工作;b、決定啟動應急預案;c、指揮應急搶險工作。
2、副組長主要負責:a、組織應急搶險救災工作;b、協助組長做好各項后勤會務及有關演練物資準備等相關事宜。
3、副組長主要負責:a、組織應急搶險救災工作; b、協調各部門工作;c、負責調查、監測及應急搶險工作的策劃。
4、組員主要負責:a、傳達聯絡各部門工作;b、協助副組長做好各項搶險的具體工作; c、負責新聞媒體報道工作。
四、環境污染事故應急演練單位、部門
肇源縣環保局:環境監測站;
皮革工業園區:服務局、物業 ;
皮革園區污水處理廠:辦公室和各車間班組。
五、應急演練的步驟:
1、上午七時五十分 全體應急演練單位和人員到指定位置侍命。
(1)環境污染事故應急處置領導小組成員到皮革園區污水處理廠會議室;
(2)應急環境監察執法人員(以下簡稱應急小分隊)到縣環
2、七時五十五分 副組長向組長匯報演練人員到位情況。
3、八時整 組長下達指示:“請按《演練方案》開始演練”。
4、八時七分 二〇〇八年五月十三日上午八時五分,應急領導小組接到污水處理廠生產部門報到,車間工人在運輸鉻泥至貯庫過程中翻車,鉻泥散落道路你和綠化帶,如不及時采取措施將
直污染周圍土壤、和大氣環境造成污染,請指馬上采取施進行處理。”
5、八時八分 應急領導小組立即將情況上報園區管委會主管領導,并建議啟動環境風險事故應急預案,經園區領導同意,“啟動環境風險事故應急預案”,成立環境風險事故應急處置指揮部。
6、八時十五分“環境風險事故應急處置指揮部”的各成員單位立即趕赴事故現場。
9、八時二十分 指揮部對下一步處置工作作出了部署,按照應急預案及時調整應急處置工作,制定有效措施:一是立組織人力物力,搶救受傷人員,扶正車輛;二是組織現場清理轉運組,徹底清理回收落地鉻泥;四是環境監測站迅速擬定應急監測方案并迅速開展監測工作,布設環境空氣監測點位和廢水取樣,啟用快速水質測定儀,及時向指揮部提供科學、準確的數據,以有利于指揮部決
10、八時三十分 經各成員單位采取強有力措施,及時有效地控制了污水直排的事故發生,經環境監測站采樣分析,事發地環境空氣質量達到國家標準。
11、八時三十五分 指揮部下達命令:解除應急狀態,演練結束。
危化品運輸車輛停放整治方案 10
一、總體目標
通過集中整治,系統解決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行業在車輛停放方面存在的安全隱患,提升安全管理水平,有效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風險,推動行業高質量發展。
二、組織領導
高度重視,加強組織:各區縣交通運輸主管部門應充分認識到危化品運輸車輛停放整治的重要性,將其納入安全生產專項整治行動,并成立專門的領導小組負責推進。
明確職責分工:建立任務清單,明確各部門、各單位的職責分工,壓實工作責任,確保整治工作有序進行。
三、整治內容
1. 嚴格資質準入
從業資質核查:全面排查危險貨物道路運輸許可準入情況,核查從業人員持證上崗情況,確保駕駛人員、押運人員、裝卸管理人員均具備相應的從業資格證。
車輛準入管理:嚴格道路運輸車輛達標管理,新進入市場的車輛應符合相關安全標準,并建立健全車輛技術檔案,確保車輛技術狀況良好。
2. 智慧停車場建設
引入智慧停車場系統:企業應引入先進的智慧停車場管理系統,包括車輛識別、車位引導、安全監控、報警聯動等功能,實現對危化品運輸車輛的全方位管理。
提升安全監控水平:在停車場內設置高清攝像頭,實現全方位、無死角的安全監控,并通過視頻分析技術自動識別異常行為或安全隱患。
3. 停靠區域劃分與管理
區域劃分:按照危險程度的不同,將危化品車輛的`停靠場地劃分為三個區域(第一級、第二級、第三級),并設置相應的安全距離和監控措施。
數量與時間限制:對各區域內停靠的車輛數量和停車時間進行限制,確保停車場的使用效率和安全性。
4. 完善安全管理制度
制定嚴格的管理制度:明確停車場的安全管理要求,包括車輛進出管理、安全巡查、應急響應等方面的規定。
加強安全巡查與監控:安排專人定期對停車場進行巡查,及時發現并處理安全隱患。同時,利用監控設備對停車場進行實時監控,確保安全無死角。
5. 應急準備與響應
制定應急預案:針對可能發生的安全事故,制定詳細的應急預案,包括應急疏散、救援措施、事故處理等方面的內容。
建立快速響應機制:與當地公安、消防、環保等部門建立緊密的合作關系,確保在發生安全事故時能夠迅速得到支持和援助。
四、保障措施
加強宣傳與教育:通過宣傳欄、安全提示牌等方式,向員工普及危化品運輸安全知識,提高他們的安全防范意識。
開展應急演練:定期組織應急演練活動,提高員工在緊急情況下的應對能力和協作水平。
強化監督檢查:各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應加強對危化品運輸車輛停放情況的監督檢查,確保各項整治措施得到有效落實。
通過以上方案的實施,可以全面提升危化品運輸車輛停放的安全管理水平,有效防范和減少事故的發生,為行業的健康發展提供有力保障。
危化品運輸車輛停放整治方案 11
一、總體目標
提升安全管理水平:通過集中整治,系統解決危化品道路運輸行業長期存在的固癥頑疾,有效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風險。
確保停放安全:規范危化品運輸車輛的停放行為,減少因不當停放導致的安全事故。
推動行業高質量發展:通過整治行動,推動危化品道路運輸行業向更加安全、規范、高效的方向發展。
二、組織領導與責任分工
加強組織領導:各區縣交通運輸主管部門應充分認識開展集中整治的重要意義,積極向當地政府匯報,將整治工作納入安全生產專項整治行動之中。
明確職責分工:建立任務清單,明確各相關部門和單位的職責分工,壓實工作責任,并明確時間表和責任單位。
三、整治內容
1. 嚴格從業資質資格安全準入
全面排查許可準入情況:嚴格執行“五統一”要求,清理危險化學品車輛“本質掛靠經營”。
核查從業人員持證上崗情況:通過路檢路查、入企核查等形式,對駕駛人員、押運人員、裝卸管理人員的從業資格證進行全面核查。
2. 加強車輛維護、檢測、使用、管理
嚴把車輛準入關:確保新進入市場的車輛符合相關安全標準。
規范車輛維護、檢測:督促企業落實主體責任,按照相關規定進行車輛維護、檢測、使用和管理。
3. 健全企業退出機制
指導企業建立隱患排查治理與風險防控制度:推進安全生產標準化建設。
開展安全評估:依據相關標準對企業進行安全評估,對不合格企業依法吊銷營運資質。
4. 規范車輛運行和停放
智慧停車場系統的引入:配備車輛識別、車位引導、安全監控、報警聯動等模塊的.智慧停車場系統,實現對危化品運輸車輛的全方位管理。
區域劃分與停靠規范:
根據危險程度劃分不同級別的停靠區域,并設置相應的安全距離和監控措施。
限制車輛數量和停靠時間,確保停車場內的安全秩序。
完善安全設施與應急措施:在停車場內設置足夠的消防栓、滅火器等消防設備,并制訂有效的應急預案。
5. 加強監管與執法
加強路檢路查:對危化品運輸車輛進行嚴格的道路檢查,確保其符合安全要求。
建立聯合監管機制:加強與應急管理部門、公安部門等的協作配合,形成監管合力。
四、保障措施
加強宣傳與教育:通過宣傳欄、安全提示牌等方式普及危化品運輸安全知識,提高駕駛員和管理人員的安全意識。
開展應急演練:定期組織應急演練活動,提高員工在緊急情況下的應對能力和協作水平。
建立快速響應機制:與當地公安、消防、環保等部門建立緊密的合作關系,確保在發生安全事故時能夠迅速得到支持和援助。
五、總結與展望
危化品運輸車輛停放整治方案是一個系統工程,需要政府、企業和社會各界的共同努力。通過實施該方案,可以顯著提高危化品運輸的安全性,減少事故風險,為行業的健康發展提供有力保障。未來,隨著技術的不斷進步和管理的不斷完善,危化品運輸車輛停放安全將得到進一步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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