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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縣中小學生心理普查方案(通用5篇)
為了確保事情或工作科學有序進行,往往需要預先進行方案制定工作,方案是從目的、要求、方式、方法、進度等方面進行安排的書面計劃。那么制定方案需要注意哪些問題呢?以下是小編收集整理的全縣中小學生心理普查方案(通用5篇),僅供參考,大家一起來看看吧。
全縣中小學生心理普查方案1
為深入貫徹中共湖南省委辦公廳、湖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加強新時代學生心理健康教育的意見》(湘辦發〔20xx〕xx號)精神,落實立德樹人根本任務,促進全縣中小學生身心健康、全面發展,培養擔當民族復興大任的時代新人,結合我縣實際,制定本方案。
一、總體要求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把學生心理健康教育作為素質教育重要內容,不斷健全中小學心理健康教育指導和服務網絡,提升教師心理健康教育指導能力,構建學校、家庭、社會協同機制,形成全社會關心支持中小學心理健康教育的合力。通過多種途徑和方法積極有效地推進全縣中小學心理健康教育發展,根據不同年齡階段學生身心發展特點和規律,科學有效實施心理健康教育,培養積極樂觀、健康向上的精神面貌,促進人格健全和身心和諧可持續發展,全面提高廣大中小學生的心理素質。
二、組織領導
成立石門縣中小學心理健康教育工作領導小組,具體組成人員如下:
組長:張凱
副組長:黃蕾楊鷹黃曉坤
成員:縣委宣傳部、縣財政局、縣發改局、縣人社局、縣編辦、縣教育局、縣衛健局、縣民政局、縣市監局、縣科技局、團縣委、縣婦聯主要負責人。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地點設縣教育局,縣教育局局長兼任辦公室主任,組建工作專班,負責組織協調和推進全縣中小學心理健康教育工作。
三、工作內容
普及心理健康基本知識,樹立心理健康意識,了解相應年齡階段學生的心理發展特點、基本的心理調節方法,認識心理異常現象;初步掌握心理保健技能,重點幫助學生掌握和提高學會學習、人際交往、升學擇業、應對挫折以及生活和社會適應等方面的心理認知水平、實踐能力,提升學生的心理健康水平,養成自信、樂觀、積極、敬業、樂群的心理品質。
根據學生不同年齡特征與個性差異,分階段設置具體的教育目標和內容:
(一)小學階段
1.小學低年級:幫助學生適應新的環境、新的集體、新的學習生活,擁有安全感和歸屬感;引導學生養成良好的學習習慣,感受學習知識的樂趣,樹立紀律意識、時間意識和團隊合作意識,使學生樂于與老師、同學交往,在謙讓、友善的交往中體驗友情。
2.小學中年級:幫助學生了解和認識自我,引導學生在學習生活中感受解決困難的快樂,學會表達自身情緒;培養學生的集體意識和人際交往能力,在班級活動中善于與更多的同學交往,,幫助學生樹立正確的角色意識,形成開朗、合群、樂學、自立的健康人格。
3.小學高年級:教育引導學生正確面對厭學等負面情緒,掌握一些基本的學習方法,激發對學習的興趣與信心;對學生開展初步的青春期教育和必要的性知識教育;培養學生積極健康的情感,學會對自己、集體和他人負責。
(二)初中階段
幫助學生適應初中階段的學習環境和學習要求,培養積極的學習觀念和學習態度;幫助學生進一步了解自我,加強人際交往,掌握與他人,特別是與父母、老師和異性交流、溝通的方法、技巧和原則;引導學生正確認識青春期所面臨的各種問題與煩惱,初步掌握調節情緒、抑制沖動的方法和技巧;引導學生逐步適應社會生活的各種變化,培養對挫折的耐受能力。
(三)高中階段
幫助學生具有適應高中階段學習任務的能力,發展創造性思維,進一步開發學習的潛能;培養學生在人際交往、情緒情感調節、適應學習和生活等方面應用心理學原理、方法的意識和實踐能力,使學生正確認識自己的人際關系狀況,正確對待伙伴的交往。引導學生自覺增強責任感,樹立積極情感,提高承受挫折和應對挫折的能力,養成良好的意志品質,形成正確的世界觀、人生觀和價值觀。幫助學生了解自己的能力、特長、興趣和社會就業條件,初步確立自己的升學和職業志向,做好升學或就業選擇的準備。
四、工作舉措
(一)加強學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
1.優化課程設置。發揮課堂主陣地作用,統籌利用綜合實踐課、地方課程或學校課程的課時落實每兩周1課時的心理健康課,確保開課率達到100%。遵循學生年齡特點和成長規律,以國家和地方制定的課程綱要基本精神為指導,鼓勵有條件的學校結合自身實際和可利用的資源,開發心理健康教育校本課程,滿足本校學生的心理健康教育需求。
2.加強條件保障。加強心理輔導室建設,心理輔導室總面積不小于45平方米,功能分區包括個別輔導室、團體活動室和辦公接待區,室外設有心理信箱。到2022年,在校學生1000人左右的學校和所有鄉鎮中心學校要全面建成標準化心理輔導室。要健全值班、預約、輔導、檔案建設及移交等管理制度,確保每周開放時間不少于5小時,有條件的學校可開通“心理健康熱線”,公布心理咨詢電話專線和咨詢時間。
3.拓寬活動途徑。心理健康教育要與校園文化建設、班主任工作、班團隊活動、校園文體活動、社會實踐活動等有機結合。要利用晨會、班隊會、講座、網絡、宣傳欄、黑板報、社團等多種形式開展學生心理健康教育。要拓展校園心理健康教育活動渠道,通過中小學心理健康教育月、“5·25”心理健康日、“10·10”世界精神衛生日等常態化開展宣傳教育活動,讓學生在潛移默化中受到教育。
4.推進全員育人。各學科教師要掌握必要的心理健康教育知識和技能,自覺將心理健康教育內容有機滲透到日常教育教學活動中。教學目標要包含學生心理成長目標,教學過程要關注學生思維、情感、態度等心理因素的發展,教學內容要充分挖掘課程教材蘊含的心理要素。要充分調動班主任(輔導員)、生活老師、宿管員、安保人員以及其他教職工對學生心理健康教育與關懷疏導。
5.營造良好環境。各學校要認真落實“雙減”及“五項 管理”工作有關要求,合理安排學科課程和作息時間,組織開展健康有益的文體活動,確保學生鍛煉時間、休息時間有效落實。要繼續深化課堂改革,優化課堂教學,提高教學質量,加強作業和教輔材料管理。要繼續深化教育綜合評價改革,著力破除“五唯”等頑瘴痼疾,堅決扭轉短視化、功利化的辦學行為。要加強手機管理,引導學生正確認識、科學對待、合理使用網絡,了解預防沉迷網絡的知識和方式,提高對網絡黃賭毒信息、不良網絡游戲等危害性的認識,自覺抵制網絡不良信息和不法行為。
6.強化預防干預。各學校要建立健全“一生一策”心理成長檔案管理制度,經常開展學生心理健康普查和心理危機排查,加強新生群體心理適應幫扶和春季、畢業季、考試季等特殊節點的危機排查。要建立“一人一案”危機干預制度,完善“宿舍、班級、年級、學校”四級預警體系,做到早期發現、早干預。積極推進學生心理健康志愿者隊伍建設,有條件的團支部要設立心理委員,構建精準識別、全員參與、動態監測、各級聯動的`學生心理危機預防體系。對有心理疾病的學生,要引導家庭積極尋求專業心理咨詢和治療,有效防范心理極端事件的發生。要設立或依托相關專業機構,牽頭負責組織區域內中小學開展心理健康測評工作,每年面向小學高年級、初中、高中開展一次心理健康測評。
(二)加強心理健康教育隊伍建設
1.配齊教師隊伍。通過招聘、轉崗、交流的方式加快專職心理健康教育教師配備。2022年底,在現有中小學校總編制內,原則上按師生比不低于1:1000的比例,為所有城區中小學校和鄉鎮中心學校配齊專職心理健康教育教師。辦學規模較小,未配備專(兼)職心理健康教育教師的鄉村學校,其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由該鄉鎮區域內的中心學校心理教師兼任,確保學校心理健康教育全覆蓋。
2.健全培訓體系。中小學專職心理健康教育教師每年接受不低于40學時的專業培訓,或參加至少2次省級以上主管部門及二級以上心理學專業學術團體召開的學術會議。兼職心理健康教育教師接受不低于20學時的專業培訓,分管校長、政教主任、德育干事、班主任、團委書記及少先隊輔導員等不低于10學時,學科教師不低于4學時。
3.完善激勵機制。落實心理健康教育教師享受班主任同等待遇政策,正常工作量計算和工資待遇不低于班主任,并計入班主任工作年限,加大心理健康教育教師在職稱評聘方面的傾斜力度。將教師開展心理健康教育教學、個體與團體心理輔導、培育學生心育社團、開展心理健康教育活動、專題講座以及對學生心理危機干預等工作納入教學考核評價、職稱評聘的成果認定或學術性評價內容。繼續開展中小學心理健康教育特色學校創建工作。
4.注重教學教研。縣教研室要定期開展全縣學生心理健康教育業務指導,加大“心理名師”工作室建設力度,每年開展心理健康教育示范課、優秀心理輔導案例等評選活動,建立健全中小學心理健康教育資源庫。
(三)完善支持心理健康服務體系
1.強化部門職責。編制部門要配合教育部門,指導學校在編制總量內,按照要求合理配備心理健康教育教師。發改部門要將心理健康教育列入“十四五”教育專項規劃。財政部門要按年生均10元的標準單列心理健康教育經費,支持中小學開展心理教育。人社部門要制定完善心理健康教育教師招聘和職稱評聘政策。衛健部門要加強心理健康教育醫療資源的供給,加強政策引導。宣傳部門要將學生心理健康教育作為文明城市、文明校園創建的重要內容,協同醫教部門加強心理健康知識宣傳教育。科技部門要加強心理健康科技攻關并推動成果轉化。民政部門要加強心理健康教育領域社會工作專業人才隊伍建設,引導和推動城鄉社區組織、社會工作者參與學生心理健康服務;要牽頭建好“兒童之家”,切實關心關愛農村留守兒童。市監部門要加強監管,對未經許可擅自從事心理咨詢和心理治療的機構依法吊銷營業執照。團縣委要加強對學校團隊干部、少先隊輔導員的心理健康培訓,開展公益性學生心理輔導活動,加強“xx355”熱線心理咨詢團隊力量。縣婦聯要積極提升家長及監護人的心理健康教育水平,并為困境兒童家庭提供幫助。
2.優化家校共育。將心理健康教育融入家庭教育指導,通過家長學校、家長委員會、家庭教育服務站等陣地,每年為家長舉辦至少1次心理健康教育知識講座或宣傳普及活動,提高家長預防和識別孩子心理行為問題的能力。要結合家長會、家長開放日、家訪等活動,了解、反饋學生的心理狀況。通過“家長大課堂”“家長面對面”等形式,幫助家長了解和掌握孩子成長特點、規律以及心理健康教育方法,引導家長注重自身良好心理素質的養成,以積極健康和諧的家庭環境影響孩子。
3.拓寬服務渠道。相關部門要充分利用各自資源優勢,普遍開展心理健康教育及心理健康促進工作。依托城鄉社區綜合服務設施建立心理輔導室或社會工作站,提供公益性學生心理疏導和家庭教育指導。青少年宮及青少年活動中心要積極開展有利于學生身心健康的文體娛樂活動和心理素質拓展活動。“知心屋”要以留守兒童、流動兒童為重點提升心理健康服務能力。要把對未成年人心理健康輔導社會工作和志愿服務納入政府購買服務指導性目錄,加大政府購買力度,組建高水平的學生心理危機專家輔導團隊和心理健康服務志愿者團隊,定期為學生開展科普宣傳、心理支持、心理疏導等專業服務和志愿服務。
4.提升服務能力。要加大政策引導,二級以上綜合醫院等開設精神(心理)科;鼓勵有條件的精神衛生醫療機構提供兒童青少年門診和住院診療服務;發揮各級醫衛和教育部門的協同優勢,推動精神衛生醫療機構與學校共享心理健康服務資源,加強心理健康知識科普宣傳和心理援助,推進學校、家庭和醫療機構信息共享。到2022年底,實現所有城區中小學校和鄉鎮中心學校與精神衛生醫療機構建立學生心理健康服務“綠色通道”。
五、組織保障
(一)強化組織領導
將中小學心理健康教育納入縣委教育工作領導小組重要議事日程,強化黨委領導,落實政府職責,建立定期調度與年終考核工作機制,確保事有人干、責有人負、效有人問。將心理健康教育納入各中小學校德育或思政工作體系,定期調度協調,進一步推動我縣中小學心理健康教育工作落地見效。
(二)加強宣傳引導
各學校要組織開展形式多樣的主題教育活動,充分利用廣播、電視、書刊、門戶網站、微信、微博、手機客戶端等媒介,傳播心理健康知識,加強心理宣傳教育。強化新聞機構社會責任,建立嚴格的內容審查制度,加強心理健康教育正面宣傳,規范心理危機事件新聞報道,避免誤導社會輿論和教育觀念,對學生造成不良影響。
(三)建立長效機制
相關部門要進一步加強學生心理健康教育的指導,統籌協調區域內學生心理健康教育資源,建立工作機制,開展專業指導、政策咨詢、學術研究、師資培訓等工作。建立心理健康教育專項督導制度,將心理健康教育納入鄉鎮(街道、區場)、部門教育工作履職評價內容,納入各級各類學校年終績效考核、領導班子和領導干部年度考核重要內容。任何單位、組織與個人以中小學生為對象集中開展心理健康測評及調研,需事先向教育主管部門報告,依法依規進行。
全縣中小學生心理普查方案2
為深入貫徹落實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深化教育教學改革全面提高義務教育質量的意見》(中發〔2019〕26號),進一步提升我縣中小學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科學化、規范化水平,根據教育部《中小學心理健康教育指導綱要(20xx年修訂)》(教基一〔20xx〕15號)、《中小學心理輔導室建設指南》(教基一廳函〔2015〕36號)、《陜西省中小學心理健康教育實施方案》(陜教基一辦〔2021〕3號)、《西安市中小學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實施方案》(市教發〔2021〕249號)等文件要求,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指導思想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黨的教育方針,堅持立德樹人,以促進學生身心健康發展為目標,根據中小學生生理、心理發展特點和規律,運用心理健康教育的知識理論和方法技能,注重實踐性與實效性,以發展性心理健康教育為主導,培養學生的積極心理品質。
二、工作原則
(一)堅持發展、預防與危機干預相結合。要立足學生的健康成長與發展,預防和解決發展過程中心理行為問題的發生。建立完善心理危機的預警干預機制,預防和減少應激事件和突發事件發生。做好重點時段、特殊時期的心理危機預防工作。對已發生的心理行為問題注意及時解決和危機干預。
(二)堅持面向全體學生與注重個體差異相結合。要面向全體學生開展心理健康教育,提高全體學生的心理健康水平。對特殊學生群體要重點關注,根據不同學生的心理特點與實際需求選擇恰當的輔導策略,為其提供專業的教育引導與心理咨詢。
(三)堅持專職教師引領與全體教師參與相結合。要高度重視心理健康專職教師的專業發展,不斷提升心理健康教師的專業能力,充分發揮心理健康教師的專業引領作用。要提高全體教師的心理健康教育能力,將心理健康教育貫穿于教育教學全過程。
三、工作目標
健全中小學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體制機制和條件保障,建設科學化、專業化、穩定的中小學心理健康教師隊伍,構建學校、家庭和社區心理健康教育網絡,積極拓展心理健康教育途徑,全面提升我縣中小學心理健康教育水平。
通過加強中小學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提高全體學生的心理素質,充分開發其心理潛能,培養積極樂觀、健康向上的心理品質。為有心理困擾或心理問題的學生提供科學有效的幫助,促進學生身心和諧可持續發展,為其健康成長和幸福生活奠定基礎。
四、重點任務
(一)成立中小學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機構。縣教科局成立藍田縣中小學心理健康教育工作領導小組,指導全縣中小學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在縣教師進修學校設立藍田縣中小學心理健康教育指導中心,負責制定心理健康教育工作計劃,指導中小學心理輔導室建設和課程設置,組織開展心理健康教師培訓,督導學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提升全縣中小學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水平。
(二)健全學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機制。各中小學校要將心理健康教育納入學校整體發展規劃和年度工作計劃,成立學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責任部門,逐步建立起以專職心理健康教師為核心,以班主任和兼職心理健康教師為骨干,全體教職員工共同參與的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機制。完善心理輔導的倫理規范、檔案管理、值班值勤、危機干預、學生轉介等方面的工作制度。學校主管領導加強行政性管理,專業心理教師負責業務性工作,協同合作,做到面向全體、全員參與、全面滲透、全程進行,讓每一位學生受益。
(三)加強心理輔導室建設與管理。嚴格按照教育部《中小學心理輔導室建設指南》的要求建設心理輔導室,保證軟硬件設施的配置。心理輔導室應在本校心理健康教師的專業指導下建設,可選擇親切、生動、易于學生接受的名稱。要健全心理輔導室值班、預約、咨詢、轉介等制度,遵循保密原則,制定保密規范,保護和尊重學生隱私,杜絕信息泄露,嚴格學生心理咨詢和輔導的.檔案管理。有條件的學校可以結合實際情況拓展功能區域,實施心理健康測評、個體心理咨詢與團體輔導等職能。2022年8月底之前全縣所有中小學均應配備心理輔導室,并切實發揮其在提高全體學生心理素質、預防和解決學生心理行為問題中的作用。有條件的學校可定期組織心理健康教師開展個案研討與督導,提升心理咨詢和輔導的專業化水平。
(四)系統開設心理健康教育課程。認真落實國家課程中心理健康教育相關內容。統籌利用地方課程、校本課程系統開設心理健康教育課,每班每兩周至少1個課時。每學期至少開展1次以上心理健康教育為主題的班會或1次心理健康教育和生命教育專題活動。心理健康教育課應以活動為主,可以采用團體輔導、心理訓練、問題辨析、情境設計、角色扮演、游戲輔導、心理戲劇、專題講座等多種形式開展,既要防止學科化傾向,也要避免過分娛樂化。要注重引導學生心理、人格積極健康發展,最大程度地預防學生發展過程中可能出現的心理行為問題。加強生涯規劃指導,激發學生學習與成長動力。
(五)建設專業化心理健康教師隊伍。要深刻認識到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專業性,確保心理健康教師具備心理輔導的基本理論、專業知識和操作技能。自2022年起,新聘用的心理健康專職教師原則上應持有心理健康教師資格證,其中中學心理健康專職教師須具備心理學相關專業本科及以上學歷。2022年起全縣所有中小學(含教學點)應配備至少一名專職或兼職心理健康教師;到2023年,全縣所有學生規模1000人以上的中小學校均配備至少一名專職心理健康教師。
(六)建立心理輔導與危機干預機制。各中小學校要“一校一案”建立心理輔導與危機干預機制。學校心理輔導室應定期為全體學生進行心理測評或篩查,并為學生建立成長信息記錄,包含學生的基本情況、家庭情況、心理狀況、測評結果、輔導記錄等,并在嚴格保密的情況下保存。心理健康專兼職教師應根據學生成長信息記錄,有針對性地利用個體心理輔導與咨詢、團體心理輔導等干預手段,減少學生心理問題的發生。學校要明確心理危機干預工作流程,心理健康教師要樹立危機干預意識,及時發現危機事件及學生心理危機傾向,快速啟動心理危機緊急預案,并及時告知學生班主任、家長及相關負責人,預防自傷、他傷等極端事件發生。學校心理輔導室應與相關心理診治部門建立暢通、快速的轉介渠道,對個別有嚴重心理疾病的學生,或發現其他需要轉介的情況,能夠識別并及時轉介到相關心理診治部門。轉介過程記錄詳實,并建立跟蹤反饋制度。對校園重大傷害或突發災難事件及時進行危機干預。全縣中學每班遴選2名學生(男女生各1名)擔任健康委員,學校要定期開展健康委員培訓,幫助其了解基本心理健康知識,掌握辨別一般問題的能力和應對方法,防范極端事件發生。
(七)全員全程滲透心理健康教育。中小學全體教師都應自覺地在學科教學中遵循心理發展基本規律,將適合學生特點的心理健康教育內容有機滲透到日常教育教學活動中。要注重發揮教師人格魅力和為人師表的作用,建立民主、平等、相互尊重的師生關系。要在常規教學中有意識地運用心理學相關理論、方法和技術,將學科知識的傳播與心理品質的培養有機結合。班主任要在班會課和班級日常管理中滲透心理健康教育內容,在學生教育中運用心理學知識,能夠主持心理健康教育主題班會課。要將心理健康教育與班團隊活動、校園文體活動、社會實踐、心理健康教育展演等活動有機結合,充分利用網絡等現代信息技術手段,多種途徑開展心理健康教育。
(八)營造教師心理健康的良好環境。各學校要關心教師的工作、學習和生活,認真落實《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印發〈關于減輕中小學教師負擔進一步營造教育教學良好環境的若干意見〉的通知》(廳字〔2019〕54號)和《陜西省中小學教師減負清單》要求,為教師安心、靜心、舒心從教創造良好環境,切實減輕教師的心理壓力。把教師心理健康教育作為教師教育和專業發展的重要方面,幫助教師學會自我心理調適,增強壓力應對能力,防止教師將個人不良情緒帶入學校和課堂。
(九)家校協同共促學生心理健康。學校要充分利用家長學校、家長委員會、家校活動及家校網絡互動平臺等渠道,幫助家長了解孩子身心發展的特點和規律,樹立科學的教育觀念,掌握孩子不同年齡階段家庭教育的重點,提升家長識別、應對子女心理問題和危機干預的意識與能力,家校合作共同解決孩子成長過程中的心理行為問題。引導家長注重自身良好心理素質的養成,加強親子溝通,自覺構建積極健康和諧的家庭環境。從2022年起,每個學校每學期至少開展1次面向全體家長的心理健康教育培訓或專題講座,定期提供心理健康教育相關資料,鼓勵和引導家長學習。
(十)開展心理健康教育特色學校創建工作。各學校要積極開展中小學心理健康教育特色學校創建工作。特色學校應定期開展心理健康教育主題活動,以心理健康知識講座、心理健康活動月、心理劇匯演等形式,激勵和推動本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規范有序進行。應充分發揮先進典型的引領作用,以點帶面,教科局定期組織學校間的工作經驗交流與課程研討,推動全縣心理健康教育工作不斷發展與進步。落實心理健康教育特色學校年檢制度,通過學校自檢、區縣年檢、市級抽檢的方式對各心理健康教育特色學校進行檢查,對年檢合格的,引導其發揮示范引領作用,爭創省級、國家級心理健康教育特色學校;對年檢基本合格的,責令限期整改;對年檢不合格和限期整改未達標的,取消其心理健康教育特色學校稱號。
五、組織保障
(一)加強組織領導。各學校要建立和完善心理健康教育工作領導和管理組織機構,將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列入年度工作計劃。切實加強對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領導,明確責任部門和負責人,制定規章制度,加強交流學習,積極開展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探索建立學校與社區的心理健康服務合作機制,提升區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水平。
(二)落實經費保障。學校要統籌公用經費資金,保障心理健康教育的日常開支,著重保證心理輔導室的建設、專兼職心理健康教師和班主任培訓以及心理健康教育課程活動的費用,保證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正常、有效開展。
(三)重視師資培訓。從2022年起,將心理健康教師培訓納入各級教師培訓計劃。對專、兼職心理健康教師應進行專業倫理、知識和技能培訓,提升教學、咨詢(輔導)、危機干預等專業能力;對班主任應進行心理健康教育專業培訓,提升情緒疏導和家庭教育指導等能力。至2023年全縣所有心理健康兼職教師接受過至少一次縣級以上培訓,所有班主任接受過至少一次校級以上培訓。從2024年起,心理健康教師培訓分級分類覆蓋全縣所有心理健康教師,專、兼職教師每年分別接受至少30個和xx個學時的心理健康教育培訓。在中小學校長和其他學科教師等各類培訓中增加心理健康教育的內容,切實提高全體教師開展心理健康教育的意識和能力。
(四)保障教師待遇。逐步健全中小學心理健康教師職務評聘辦法,制訂相應的專業技術職務評價標準,落實好心理健康教師職務評聘工作,其編制從學校總編制中統籌解決。專兼職心理健康教師開展心理健康教育教學活動和心理輔導要計入工作量。將專職心理健康教師列入德育學科帶頭人和名師評選系列,心理健康教師享受班主任同等待遇。
(五)強化專業指導。依托市中小學心理健康教育專家指導委員會,發揮專家、學者對中小學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研究和專業指導作用。根據工作需要,可委托專家對學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進行指導評估督導,不斷提高我縣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規范化和專業化水平。
(六)完善監督管理。教科局將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納入學校督導評估指標體系,定期開展督導檢查,對未按要求開展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學校給予通報、督促整改和復查。
全縣中小學生心理普查方案3
為進一步做好我校20xx年秋季學期學生返校后的心理健康教育工作,了解學生經歷疫情后的心理狀態,營造健康、和諧、文明的校園文化環境,確保學生返校后的心理健康,學校心理健康教育發展中心計劃組織開展返校后學生的心理普查工作。現將普查工作的`有關事項作如下安排:
一、普查對象
全體在校生。
二、普查時間
第一階段:前期準備工作(9月1日——9月18日)
1.制作操作流程;
2.下發信息模板(模板中的院系、專業、班級按學院統一標準規范填寫),統計學生信息,9月11日前上報附件(電子版);
3.導入系統;
4.開展測評培訓,各二級學院(部)對學生進行心理測試的測前普及教育。
第二階段:測試實施(9月21日——9月23日)
操作流程:學生在規定時間內使用能聯網的智能手機,登陸心理健康云平臺,輸入用戶名和密碼進行登錄,登錄成功后,點擊主界面上的“心理測評”(或者點擊底端的“測評”圖標)進入模塊,再點擊“90項癥狀清單(SCL-90)”,并仔細閱讀測試介紹,閱讀后,點擊“開始測試”即可開始心理測試。作答完畢后,點擊“提交答卷”,在彈出的頁面中點擊“確定”按鈕后,即可完成此心理測評。
系統要求每人只能參加一次測評,填寫完成以后不能再進入填寫。因此學生在作答時,要求一定要認真對待,認真審題,如實作答。
第三階段:統計建檔,約談排查,輔導干預,結果報告(9月24日——10月30日)。
1.測評結果統計建檔;
2.測評結果反饋給各二級學院(部);
3.對篩查出可能存在心理問題的學生進行約談排查,輔導干預;
4.各二級學院(部)形成心理普查結果報告。
三、相關要求
1.各二級學院(部)要高度重視,指定專人(心理輔導員)負責該項工作。
2.在規定時間段內自行具體安排,完成本院(部)返校學生的心理普查工作。
3.各二級學院(部)心理輔導員、各班級輔導員組織實施,按照培訓內容,認真指導學生順利完成測試。
4.做好測評前教育,確保每一位學生按時參加心理普查,不允許出現漏評、代評等情況。
5.本次心理普查工作納入年度心理工作考核。
6.上報信息請按規定時間發送到心理中心郵箱。
未盡事宜,請與心理健康教育發展中心聯系。辦公地點在伊濱校區大學生活動中心二樓。
全縣中小學生心理普查方案4
心理健康教育,是提高小學心理素質、促進其身心健康和諧發展的教育,是全面推進素質教育、進一步落實立德樹人工作的重要組成部分。在小學開展心理健康普查活動,是學生身心健康成長的需要,是推進素質教育的必然要求。我校現根據省、市教育局要求,結合天心區教育系統實際情況,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導思想
落實中共湖南省委辦公廳、湖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 加強新時代學生心理健康教育的意見》(湘辦發〔20xx〕xx 號) 及中共長沙市委辦公廳、長沙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加強新時代學生心理健康教育的意見》(長辦發〔2021〕1號)文件精神,科學有效實施心理健康普查,促進我校心理健康教育的有效發展。
二、工作目標
1.了解我校小學生的心理狀況,及早發現學生存在的'心理問題,有針對性地采取干預措施。
2.提升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實效性,提高學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專業化水平。
三、工作機構
組長:陳曉群(書記、校長)
副組長:王文(副校長)、譚琴(副校長)
執行負責人:陳程
組 員:全體行政、德育部、心理兼職教師、五年級班主任
技術支持:湖南明心心理咨詢有限責任公司、學校現代教育技術中心、信息組
四、工作對象
天心區梨塘小學五年級全體學生
五、實施方案
中小學生心理健康綜合測量( MHT )
中小學生心理健康綜合測量(MHT)是根據日本鈴木清等人編制的“不安傾向診斷測驗”修訂,按焦慮情緒所指向的對象和由焦慮情緒而產生的行為兩方面測定,有學習焦慮、對人焦慮、孤獨傾向、自責傾向、過敏傾向、身體癥狀、恐怖傾向、沖動傾向的等 8 個內容量表構成。
本測驗一共 100 個測驗題目,每個題目只有“是”“否”兩個選項。該量表總分如果超過 65 分,則表明被試可能存在某些心理困擾,需要身邊人給予更多的理解與支持。
六、心理普查實施步驟
1. 宣傳發動階段(10月 25日)
(1)①告知學生。班主任在班內告知學生。(附件1:學生心理普查說明)
(2)②告知家長。班主任向家長發放知情同意書。(附件2:家長版知情同意書)
2. 學生上機操作階段( 10月 27日-10月 28日)
利用第3-4節課的時間,學生上機操作。
3.結果反饋階段( 11月7日-11月 8日)
在完成心理健康動態評估后,心理老師將班級學生心理評 估結果及時反饋給班主任和家長,并指導家長和班主任在日常 生活工作中對重點學生多加積極關注和肯定鼓勵。
4.心理訪談階段( 11月8日-11月11日)
上機操作完成后,將根據預警等級分階段訪談。風險等級最高的學生(有高自殺風險或疑似心理疾病)的學生由德育干部和專職心理老師進行訪談。風險等級高的學生由兼職心理教師和班主任經過培訓后進行訪談。個別學生如有需要,及時轉介。所有訪談將以雙盲的形式進行,即以1.5:1或者 2∶1 的比例安排陽性癥狀檢出者和未檢出者進行訪談。
注意事項:
在研討會上,需針對班主任進行專題培訓,并給出相應的處理建議:
1.請班主任對這些心理預警預備名單中的學生多加積極關注和肯定鼓勵。
2.結合學生平時表現,將需要重點關注對象的基本情況填入學生心理危機預警登記表中,并及時上報給學校心理健康教育中心。
3.個別學生如有需要,可推薦其做心理輔導。
4.本次測驗結果僅供參考,不能作為心理問題診斷的依據,請班主任注意對學生保密。
七、后續工作開展
1.根據普查結果,開好心理健康教育課程。
2.根據普查結果,開展個體咨詢與團體活動。
全縣中小學生心理普查方案5
一、活動主題
潤澤暖心
二、活動宗旨
以發展性心理健康教育與積極心理學理念為引領,積極 開展心理健康教育普及宣傳活動,引導學生關愛自我、了解 自我、接納自我,關注自身的心理健康和身心成長,展示新時代中小學生理性平和、積極向上的精神風貌,提高中小學 生心理素質和社會適應能力,有效應對各種心理危機,營造 積極向上、健康和諧的校園文化氛圍。
三、參加對象
全縣中小學(含中職學校)。
四、活動內容及事項
(一) 組織開展生命教育主題活動。全縣各中小學校, 以生命教育為主題,通過主題宣傳教育、情景劇、心理健康教育課程、主題班會等形式開展活動,確保學生全覆蓋,讓每一個學生感知生命的意義和價值,認識生命的珍貴,從而尊重生命,保護生命。
(二)做好師生的心理健康測評工作。各中小學校要根據學校條件自行或邀請專業心理機構對本校師生做心理健康普查,測評有結果分析報告,并針對測評結果采取妥善處理措施,對重點人員實施“一人一策”教育疏導及防范,確保工作落到實處,健全師生心理檔案。
(三)組織開展學生團體心理輔導活動。各中小學校要及時與澤州縣校外未成年人心理輔導站取得聯系,以“潤澤暖心”為主題,圍繞新時代中小學生心理發展需求,開展團體心理輔導進校園活動。
(四) 開展一次教師心理健康教育講座。堅持“立德樹人,育心與育德相結合”的'理念,面向全體教師開展心理健康教育講座,提高班主任和科任教師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意識和育人能力,提高全體教職工心理健康教育和心理危機干預意識,了解心理危機干預的基本知識與技巧,提高危機干預意識,并增強對學生心理應激反應的敏感度,推進“德心融合”,切實提高心理健康教育的實效性。
(五)開展一次校園心理健康知識宣傳活動。充分利用黑板報、宣傳櫥窗、標語橫幅、心理小報、校園廣播等方式,進行廣泛宣傳,營造關心、關愛學生心理健康氛圍,為學生身心健康、和諧發展創造良好的生態環境。
(六)開展一次家庭教育指導活動。依托家委會、家長學校、全國家校共育數字化平臺,通過家長會、專題講座、家教沙龍、致家長的一封信等形式,向家長傳遞正確的心理健康知識和家庭教育理念,爭取家長的支持理解,促進家校緊密聯系,共同加強學生心理健康教育和心理危機預防干預工作。
五、材料報送
請中心學校、縣直學校于11月2日(星期三)前報送本學校,反映本中心學校、縣直學校開展心理健康教育活動月的工作思路、具體策劃方案或措施、活動覆蓋面、活動成效及創新等。同時可提交輔證材料,如:有關宣傳資料、活動的影音資料、新聞報道及師生在參與活動期間的實錄、評論和成長感悟等。
六、有關要求
(一) 進一步提升思想認識。開展中小學心理健康教育 活動月是落實教育部相關文件精神的重要舉措,是服務學生心理健康發展、培育健康心理素質的必然要求,各學校要切實提高政治站位、切實提升責任感緊迫感,認真謀劃和組織活動月,加強組織領導,制定切實可行的活動方案和措施,確保內容豐富,形式多樣,提升活動覆蓋面和影響力。
(二) 進一步提升教育實效。堅持全員發動、全員參與, 面向全體師生設計活動內容,調動全體師生參與活動的主動
性和積極性,促進心理健康教育融入學校教育教學的全過程。
(三)進一步提升活動影響力。要精心策劃,突出活動的教育意義。注重品牌創建,打造精品活動,持續開展,常做常新。積極利用報刊、電視、全國家校共育數字化平臺等載體,大力宣傳“心理健康教育活動月”,在全縣營造關心、 關愛師生心理健康的良好氛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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