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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生綜合素質測評方案(通用15篇)
為了確保事情或工作能無誤進行,通常需要預先制定一份完整的方案,方案屬于計劃類文書的一種。那么應當如何制定方案呢?以下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學生綜合素質測評方案,歡迎閱讀與收藏。
學生綜合素質測評方案 1
一、指導思想
普通高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以黨的教育方針為指導,以全面推進素質教育為導向,以促進學生全面發展為宗旨,務必要本著實事求是的原則,務必要本著對每一個考生負責的原則來操作和實施。在借鑒兄弟學校的成功經驗,并結合我校及學生實際,特制定我校學生綜合素質實施方案。
二、評價的基本原則
(一)全面性原則
實施普通高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著眼于學生的成長過程和整體表現,既關注全體發展又關注個體差異,既反映學生的綜合素質,又彰顯學生的個性、特長和發展潛能,實現評價內容的全面化。
(二)民主性原則
加強學生之間、教師和家長之間的對話與交流,開展有效的學生自評、互評和教師評價,及時反饋,增進理解與溝通,營造良好的民主氛圍。
(三)客觀性原則
建立、健全評價管理和監督制度,不斷完善評價方法,確保對學生的評價全面、客觀、具體、實事求是,增強高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工作的實效性。
三、組織機構
( 一 ) 成立學校綜合素質評工作領導小組
1、組成:
組長:
副組長:
成員:高三各班班主任 高三全體授課教師
2、主要職責:
制定學校學生綜合素質評價實施細則,具體組織實施評定工作,處理評定過程中出現的問題,及時糾正評定過程中出現的不合理現象,受理咨詢、申訴和復議申請,并對評定過程的爭議進行仲裁,保證評定工作的順利進行,認定學生綜合素質評定結果,任命班級綜合素質測評小組。
( 二 ) 成立班級綜合素質評價小組
1、組成:
組長:各班班主任
成員:任課教師3人(具體成員名單見附表1)學生2人 (學生代表由班級測評小組組長任命)
2、主要職責:
宣傳和帶同學們學習《塘下中學高中綜合素質評價實施方案(試行)》
組織學生如實填寫實證材料,并負責初審實證材料
在學生自評、同學互評的基礎上,具體評價每個學生的綜合素質
接受家長來訪和咨詢
(三)其他人員工作安排
xx老師為此次綜合素質測評的'系統管理員,負責軟件的安裝調試以及相關的技術問題的解決,要求劉陽老師務必于6日前將軟件安裝及調試好,并熟悉操作流程。
xx負責將綜合素質測評專用機房所有的綜合素質測評備用電腦務必于8日前檢查調試好。并負責學生上機測評期間的問題的解答和幫助。
xx老師為此次綜合素質測評的工作聯絡人員,負責協調相關工作。
四、評價的內容和標準
(一)評價內容
普通高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以《通知》中的有關要求為基本依據,從公民道德素養、交流與合作、學習態度與能力、實踐與創新、運動與健康、審美表現等六個方面對學生進行評價。評價指標分為基礎性發展目標、要素、主要行為表現等三級,具體內容見《安徽省普通高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內容細目表》(以下簡稱《細目表》)。
(二)評價標準: 見附件二
五、工作流程
1、綜合素質評價的基本過程
(1)組織建構;
(2)學習培訓(分批次、分組學習)班主任及小組成員學習,全體教師學習。
(3)班主任組織學生學習、總結。學習《綜合素質評價報告手冊》,明確評價內容和評價標準;學生總結、填寫《綜合素質評價報告手冊》;班級展示實證材料;班主任核驗。
(4)上機操作形式:以班級為單位集中進行;然后教師評價。
2、利用軟件評價過程
(1)學生錄入“實證材料”。
(2)班主任審核材料。
(3)學生自評、互評、師評。
3. 班級測評小組開展評價的基本程序是組織培訓——學生展示實證材料、 自我陳述——學生自評——學生互評——教師評價——合成評價等級數據——填寫綜合性評語。其中學生互評、教師評價在基礎性發展目標上進行,學生自評在要素上進行。評價時應注意對實證資料的分析與概括,避免以偏概全。評價時,如果評價小組成員之間存在重大分歧,應提交學校進行審定。綜合性評語由班主任收集各方評價結果、與相關教師(不少于三人)共同研究寫出。
六、制度保障
為確保普通高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工作能公開、公正、公平、科學地進行,各班級要建立和完善普通高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工作制度、公示制度和監測制度。
(一)培訓制度
學校采取切實可行的措施,保證每位參與綜合素質評價的人員得到及時有效的培訓,提高有關人員的職業道德水平和綜合素質評價能力,使其明確評價的內容、標準、方法、程序和要求,以確保評價過程和結果的科學、公平、公正。
(二)公示制度
學校要公示本實施方案。評價完成后,評價的結果應書面通知學生本人及家長,如有異議,學校要進行解釋、處理。公民道德素養方面評為優秀或有其他基礎性發展目標評定等級為A的學生,其名單要在全校張榜公示一周,接受學生的質詢并給予答復。其他所有學生的評價結果不公示或不對外公布。
(三)監測制度
學校組織對有基礎性發展目標被評為A的學生進行監測,一旦發現有弄虛作假、違反規定的行為,一律取消其相應等級。
學生綜合素質測評方案 2
為了全面衡量、綜合評價初中畢業學生的綜合素質,根據《教育部關于基礎教育課程改革實驗區初中畢業考試與普通高中招生制度改革的指導意見》(教基〔20xx〕2號)和浙江省教育廳有關做好初中畢業考試與高中招生制度改革工作的意見精神,制定20xx年象山縣初中畢業生綜合素質測評方案。
一、綜合素質測評的原則
一是堅持過程與結果相結合。學校應全程、全面記錄學生在初中階段各方面的`成長狀況,內容包括各學期的思想狀況、學習成績、社會活動表現、獎懲情況,反映個人特長和才能的成果、作品和獲獎證書等。二是堅持公正、公平、公開。綜合素質測評的內容、方法、標準等應事先向學生及其家長公布,測評結果應告知學生本人及其家長,其中獲得A等級的學生名單必須在校內公示(公示期為7天),如有異議,學校應及時進行調查、核實、處理。
二、綜合素質測評結果
綜合素質測評結果由綜合評語和測評等第兩部分組成。
綜合評語:主要對學生的道德品質、公民素養、情感態度、合作精神、日常表現等方面進行定性描述,也為后續的針對性教育提供參考。綜合評語應當在學生自評、同學互評、任課教師測評、征求家長意見的基礎上,結合學生的平時表現,由畢業班班主任撰寫,學生測評工作委員會審核確定。
測評等第:主要對能夠體現學生素質發展水平的部分項目進行定量測評。2016年,我縣初中畢業生綜合素質測評項目共分審美與藝術、實踐與服務、運動與健康、探索與研究等四大類,每一類包含若干項。每一類測評結果呈現為A等或P等或E等(分別代表優良、合格、不合格),P、E等由學生所在學校確定,A等由學校把關,報教育行政部門備案,E等比例應控制在5%以內。每位初中畢業生的綜合素質評價測評結果呈現為4個等第,如1A3P、2A2P等。
三、綜合素質測評的內容
綜合素質測評的內容以學生的基礎性發展目標為基本依據,著重測評學生的平時表現、活動記錄、學習作品、特長潛能、獎懲情況等內容,力求全面、客觀公正地反映學生的總體發展水平。2016年,我縣初中畢業生綜合素質測評項目共分審美與藝術、實踐與服務、運動與健康、探索與研究等四大類。
學生綜合素質測評方案 3
全面建立初中階段綜合素質評價制度,對初中生進行綜合素質評價是基礎教育課程改革的重要組成部分,是初中畢業和高中招生制度改革的重要內容。為了讓學生、教師和廣大家長全面了解和掌握《郎溪縣初中生綜合素質評價實施指導意見》的基本要點,明確下一步學校操作流程和具體要求,確保我校畢業生綜合素質評價工作緊張而有序地進行,特制定本細則。
一、成立組織、明確分工
1、凌笪中學學生綜合素質評價工作領導組(下設評價小組)
組長:
副組長:
2、凌笪中學學生綜合素質評價小組
組長:
成員:
辦公室設在教導處。
3、凌笪中學學生綜合素質評價工作監察小組
組長:
成員:
辦公室設在政教處。
4、工作職責:
(1)凌笪中學學生綜合素質評價領導組全面負責全縣初中生綜合素質評價工作的組織與實施。
(2)評價工作小組主要負責:制定評價、實施細則和審核評價的'規章制度;組織對班主任和教師的培訓,開展相關宣傳工作;對各班綜合素質評價工作進行檢查,監督評價程序;對本校綜合素質評價結果進行審核認定、統計分析,形成反饋意見。
(3)監察工作小組主要負責:監控本校初中生綜合素質評價工作的組織與實施情況,接受各界人士的質詢與質疑、監督與投訴,并制定具體投訴方式與處理辦法,對評價過程中的違規行為進行及時調查和處理。
二、強化宣傳、操作細則
1、利用學校網站和宣傳欄向全校及社會公示《宣城市初中生綜合素質評價實施指導意見》、《宣城市初中生綜合素質評價標準及說明》《宣城市初中生綜合素質評價表》《凌笪中學學生綜合素質評價實施》;由教導處組織教師學習上述文件;由班主任組織學生學習上述文件,讓全校師生和社會人士都關心關注此項工作,明確開展此項工作的目的意義。
2、由班主任組織學生和班級評價小組利用系統軟件上機完成自評、互評和師評活動。由學生依據《初中生綜合素質評價標準》的評定內容和參考標準對自己和他人的綜合表現進行全面地總結、分析和評定,并認真填寫《宣城市初中生綜合素質評價報告手冊》中的學生自我評價;由班級綜合素質評價小組成員按照《初中生綜合素質評價標準》,結合學生表現對學生進行客觀、公正的評價;由教導處匯總分析數據,形成學生綜合素質評價自評、互評、師評、統考折合、總分各項分數,下發給各班級,經公示無異議后由班主任組織認真填寫《2009年初中畢業生綜合素質評價報告書》中的自評、互評、師評、統考折合、總分、等級、值得記載的情況(須附原始實證材料)、學業考試成績、教師綜合性評語。完成家長、學生、班主任簽名,確認無誤后交教導處形成學生成長記錄袋。
學生綜合素質測評方案 4
一、 指導思想
為認真貫徹國家的教育方針,全面實施素質教育。我們將根據《江蘇省普通高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方案》,全面實施學生綜合素質的評估工作,建立科學合理的評估機制,充分發揮評估的促進發展的功能,使評估的過程成為促進學生發展的過程,成為學校教育發展的提高過程,從而有效地促進學校的素質教育。
二、評價的原則
(一)要全面貫徹黨的教育方針,從德、智、體、美、勞、心、綜合實踐活動等方面綜合評估學生的全面發展,要有利于培養學生熱愛黨、熱愛社會主義、熱愛祖國、誠實守信、助人為樂的高尚道德品質、終身學習的愿望和能力、健壯的體魄、良好的心理素質、具備正常的交往能力和良好的環境適應能力以及健康的審美情趣和審美鑒賞能力。
(二)要將評估的內容細化為學校全面實施素質教育的過程性準則,為學校實施素質教育提供理論支撐和措施保障,充分發揮評估機制的促進功能,使評估的過程成為促進學生發展與提高的過程,使評估細則的要求內化為學生素質發展的目標和剛性指標。
(三)評估內容要多元化。從全面的意義講,要重視學生的文化成績的評估,但更要注重學生的品德以及多方面潛能的發展,注重學生的個體差異,注意學生創新精神和實踐能力的評價,注意學生的合作能力、團隊意識的培養與提高,注重學生情感的培養和價值觀的審視。
(四)要具有較好的可操作性,既可以用于學校對學生的考核評價,又可用于學生的.自我評價與自我測評,有利于學生在全面發展過程中的自我提高。
(五)在評估過程中,既可以單一指標的評估,又可以綜合評價,從而達到全面評估的目的,使評估的過程成為指導的過程,學生實踐的過程,使學生朝著指向目標的努力過程。
三、評價的內容與要求
(一)綜合素質評價包括道德品質、公民素養、學習能力、交流與合作、運動與健康、審美與表現等六個方面。
1. 道德品質。愛祖國、愛人民、愛勞動、愛科學、愛社會主義;遵紀守法、誠實守信、維護公德、關心集體、保護環境。
2. 公民素養。自信、自尊、自強、自律、勤奮;對個人的行為負責;積極參加公益活動;具有社會責任感。
3. 學習能力。有學習的愿望與興趣,能運用各種學習方式來提高學習水平,有對自己的學習過程和學習結果進行反思的習慣;能夠完成規定的物理、化學、生物等學科的實驗操作;能夠結合所學不同學科的知識,運用已有的經驗和技能,獨立分析并解決問題;具有初步的研究與創新能力。
4. 交流與合作。能與他一起確立目標并努力支實現目標,尊重并理解他人的觀點與處境,能評價和約束自己的行為;能綜合地運用各種交流和溝通的方法進行合作。
5. 運動與健康。熱愛體育運動,養成體育鍛煉的習慣,具備鍛煉健身的能力、一定的運動技能和強健的體魄,形成健康的生活方式。
6. 審美與表現。能感受并欣賞生活、自然、藝術和科學中的美,具有健康的審美情趣;積極參加藝術活動,用多種方式進行藝術表現。
(二)評價等第
1. 道德品質、公民素養、交流與合作等方面的評定,凡基本符合標準者,可視為合格。
凡有突出問題,不符合教育部規定的基本標準,可暫不評等第,但要將突出問題如實記載。
有見義勇為等行為得到省市有關部門表彰;在關心集體、愛護國家、集體財產、保護環境、積極參加公益活動等方面有突出表現并得到省市有關部門嘉獎的,將具休內容填寫在相應評價項目的“表現”欄中。
這三方面的評定,參照《xx區高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表》中的“檢測內容”所列的具體指標。
2. 學習能力、運動與健康、審美與表現等方面的評定等第分A、B、C、D四級。
凡基本符合標準者,視情況可得B或C;不符合基本要求者,得D;凡符合標準并有突出表現,且有詳細、明確證據的(以附件形式提供),經學校普通高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工作領導小組審定確認,可得A。
凡得A等第的學生,必須有突出表現的有效記載,否則,視為無效。例如:
有下列情況之一者,可在學習能力方面得A:研究性學習成績顯著,得到社會的公認或權威部門的認可;學習主動積極,各科成績一貫優秀;小創造、小發明經過專業評價機構認證或者在省市組織的相關活動中獲獎;在省級以上報刊雜志發表作品;在省級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門批準的競賽活動中獲得等級獎;其他。
有下列情況之一者,可在運動與健康方面得A:國家三級及以上運動員;參加省教育部門組織或認可的體育競賽活動獲單項前六名或集體比賽前六名主力隊員、市教育部門組織或認可的體育競賽活動單項前四名或集體比賽前四名主力隊員;其他。
有下列情況之一者,可在審美與表現方面得A:在校內外大型文藝活動中有突出表現;參加省教育部門組織或認可的音樂、美術等比賽中獲二等獎以上的(含集體項目,合唱除外);參加市教育行政部門組織或認可的各項音樂、美術等比賽中獲一等獎的(含集體項目,合唱除外);其他。
學生綜合素質測評方案 5
一步深化基礎教育課程改革,全面推進素質教育,根據《基礎教育課程改革綱要》和《教育部關于積極推進中小學評價與考試制度改革的通知》精神,結合我鎮實際,制定本方案。
一、評價目標
通過評價改革,貫徹新課改的育人理念,促進教育方針的全面落實,促進學生全面和諧的發展,培養德 、 智 、 體 、 美等全面發展的一代新人。
二、評價原則
1、發展性原則。
評價以促進學生發展為目標,定性與定量評價相結合,注重過程評價,關注學生成長,正確發揮評價的導向功能,為學生終身發展奠基。
2、全面性原則。
全面貫徹黨的教育方針,從德、智、體、美、勞等方面綜合評價學生的發展,突出學生基本素質的培養與形成,體現“知識與技能、過程與方法、情感態度價值觀”三個維度的整合,促進學生素質的全面和諧發展。
3、自主性原則。
學生是評價的主體,要充分發揮評價的自我教育、自我調整的功能,使評價客觀、全面,既得到同學、教師、家長等的認同,又能促進學生不斷完善自我。
4、動態生成性原則。
評價活動本身是一個動態生成的過程,教育過程本身具有生命性。因此評價可根據學生年齡、年段特點,根據校本實際及學期教育教學工作重點,實化過程,凸現行為習慣的培養與達成。
5、可操作性原則。
根據學校、班級實際,在具體實施過程中方法力求靈活簡便易行,避免繁瑣和形式化,有利于教師將評價融入教育教學全過程,有利于學生形成良好的道德品質和良好的學習習慣,使評價具有較強的實效性、針對性及可操作性。
三、評價的基本內容、標準、結果呈現方式。
1、小學生綜合素質評價的基礎性發展目標包括品德行為、學習能力、合作交往、強身健體、審美表現等五個維度。各維度的基礎性發展目標又分為要素、關鍵表現提示等。
2、小學生綜合素質評價結果呈現形式包括兩部分:
一是等級評定。對學生綜合素質的五個維度分別用優秀、良好、一般三個等級呈現。
二是綜合性評語。由自我描述、同伴贈言、教師寄語、家長心聲四個內容組成。自我描述:記錄一學年中自己最具代表性的成績;同伴贈言:記錄自己最信任的同學或同齡朋友的希望與祝愿;教師寄語:記錄班主任或你最欣賞、信任的老師對自己一學年的評價;家長心聲:記錄家長的反饋意見。
四、評價操作程序與方法。
1、本評價方案給每個學校以創造的空間,學校可以根據本評價標準制定符合學校和學生實際的`評價細則,體現校本特色。
2、綜合素質評價工作以班級為單位,要充分體現學生個體在評價中的主體作用。整個評價重視過程,通過學生綜合素質每月評價記載表來呈現。
3、學生綜合素質月評價要按照《小學生綜合素質評價內容體系》,依據年段具體行為目標達成情況,在征求老師、同學、家長等意見的基礎上,由學生自己記載完成,但每次評價結果必須得到老師、家長、同學的簽字認可。
4、學生學年綜合素質評價由班主任依據月評情況,分析學生發展狀況,給予客觀評定。
5、學生綜合性評語,在每學年即將結束時形成,其整理歸納活動,強調多元主體參與。評價表中的“自我描述”、“同伴贈言”、“教師寄語”和 “家長心聲”均按照前面所述的方式完成,并于下學年報到時反饋給班主任備案。
6、材料整理粘貼欄,可根據各學校的具體情況實施。主要粘貼學習過程的記錄材料和關鍵表現的材料。
學生綜合素質測評方案 6
初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是基礎教育課程改革的一項重要內容,是全面反映初中學生的發展狀況,促進學生全面發展的重要舉措,也是普通高中招生的重要依據。根據濰坊市教育局關于初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的有關要求,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方案。
一、指導思想
按照素質教育與新課程理念的要求,落實濰坊市關于初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的精神,堅持以學生的`實際表現為依據,以學校評價為主體,以專業支撐與制度建設為保障,采取多元化的評價方法,注重過程培養和過程評價,力求全面反映學生的綜合素質狀況,推進課程改革和素質教育的深入實施。
二、實施目的
1、強化素質教育,把初中課程改革進一步推向深入,全面貫徹國家的教育方針,全面提高教育質量。
2、通過實施綜合素質評價,面向全體師生、家長和社會進一步倡導素質教育,宣傳基礎教育課改實驗,促進全社會教育觀念的更新。
3、在實踐中探索和完善綜合素質評價方法,建立健全初中畢業生綜合素質評價制度,形成素質教育實施與保障的長效機制。
三、實施原則
1、客觀性原則。提前公布評價的內容、標準、方法、程序、人員和有關規章,確保評價工作公平、公正、公開地進行。
2、可行性原則。靈活簡便易行,避免繁瑣和形式化。
3、發展性原則。終結性評價與形成性評價相結合,關注學生全面發展和個性差異。
四、實施程序
(一)建立三級管理的組織機構
1、市教育局成立評價工作領導小組
組長:
副組長:
成員:
2、市教育局成立評價工作委員會
主任:
成員:
履行職責:
學生綜合素質測評方案 7
為做好我校學生綜合素質評定工作,根據上級文件精神,結合我校實際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指導思想和基本原則
(一)指導思想
對初中學生進行綜合素質評價是基礎教育課程改革的重要內容,是全面反映初中學生的發展狀況,促進學生全面發展的重要舉措,也是衡量學生是否達到畢業標準和高中階段學校招生的重要依據。綜合素質評價應按照素質教育與新課程標準的要求,以思想道德、學習態度與能力、交流與合作、運動與健康、審美與表現等五個方面為基本內容,以學生的實際表現為依據,以學校評價為主體,以專業支撐與制度建設為保障,把學生的全面發展與個體差異相結合,采取多元化的評價方法,力求全面反映學生的綜合素質狀況,推動素質教育的實施。
(二)工作原則
1、適應性原則。評價的制度、標準、內容、方法等要適應素質教育的要求,有助于推進基礎教育課程改革;
2、差異性原則。評價中應將學生的全面發展和個性特長相結合,體現個體差異;
3、公平性原則。積極探索科學的方法,力求評價結果的客觀、公平、公正,努力提高評價工作的專業化水平。
二、評定機構的組成與主要職責
1、班級評定工作委員會
(1)名單:
組長:
副組長:
成員:
(2)主要職責:
①委員會根據學校實際制訂《學生綜合素質評價實施方案》。根據學校學生綜合素質評定工作實施方案的要求,開展宣傳工作。
②制訂評定的具體時間、操作程序。
③對整體評定工作進行協調、調控。
④認定本校評定小組。
⑤對班級評定結果進行審核、認定仲裁及上報。
⑥對班級評定工作出現的問題進行反饋與指導。
⑦對評定工作進行紀律監督。
2、教師評定小組
(1)由以班級為單位,班主任任組長,由班主任和科任教師五人組成。
(2)主要職責:負責組織班級學生評價工作、結果的合成、為學生做出綜合性評價、接受家長的咨詢。
3、班委會評定小組:
(1)由班長負責,由五名學生組成,成員班級各組小組長。
(2)職責:負責班級學生日常學習、表現、生活、紀律、表彰等情況記錄及評價工作。
三、評定內容、評價方法、等級分配以及操作流程
(一)評定內容。學生綜合素質評價指標包含基本素質評價指標和個性發展評價指標兩個部分。
基本素質評價指標是所有初中學生通過學習都應達到的目標,包括思想道德、學習態度與能力、交流與合作、運動與健康、審美與表現等五個方面。
(二)等級設立分配
我校等級名額比例:A級學生不超過25%,C級學生為10%左右,其余為B級。(對于嚴重違反校紀校規或受處分未撤消的學生,經學校領導小組審核,可定為:D級)。班級等級名額與學校相一致。
(三)評定的信息來源
1、學生的成長記錄手冊和日常表現。
2、學生的平時成績(所有學科)。
3、學生的個性特長的表現。
4、學生自我評價、同學評價、家長評價及教師評價。
(四)操作流程
1、確定機構:由班主任推薦并選舉產生班級教師評定小組和學生評定小組,并及時予以公布。
2、宣傳動員:召開綜合素質評定主題班會以及教師動員大會,宣傳開展學生綜合素質評定的意義及其重要性,學習有關綜合素質評定的相關知識,并分發“告家長書”,以便取得家長的支持。
3、學生自評:即學生根據自己平時表現,依據綜合素質評定各個方面的要求,根據自己在初中階段的發展情況,對照基礎性發展目標的要素和關鍵表現進行自我評價,自評包括描述性評語(150字左右)和給各個要素打分。
4、家長評定:即家長根據子女在初中發展階級的表現及依據綜合素質評定各項要求,實事求是進行評價。
5、班委會評定:即以學生日常表現為依據,通過觀察和查閱學生成長記錄手冊、班級周記等方式給予同學客觀和公正的評價。先由學生評定小組每個成員對照基礎性發展目標的要素和關鍵表現,給每個同學進行打分,再由副組長計算班委會評定的最后實際得分,評定者要簽名。
6、教師評定:即班主任教師以學生日常表現為依據,通過觀察、訪問和查閱學生成長記錄手冊、班級周記等方式給予學生客觀和公正評價,對予5個維度的`評價內容,如實在學生成長記錄手冊中安每學期做出班主任評語,其他教師評定小組成員應該參考學生本人、家長及班委會成員評定所提供的信息綜合考慮,依據基礎性發展目標的要素和關鍵表現,實事求是給每位同學進行打分,評定者要簽名。
7、綜合實踐活動評定:綜合實踐活動根據成績和學生平時參與研究性學習和社會實踐的具體情況,由班主任實事求是進行填寫。
8、其他事項記錄:學生在各級各類競賽、運動會比賽中的成績及在學校舉行的各項活動中獲獎后,按學期填寫記入其他事項記錄。
9、評定結果公示:班級評定結束后將評定結果呈報學校綜合素質評定工作領導小組審核,經審核后將評定結果告訴學生本人。期間:
(1)由學校設立投訴電話――0886-3871069,評定監督小組應接受投訴與提出復議,專人負責做好記錄。
(2)在校內設立意見箱,每天開箱一次,對有異議評定結果,由校評價工作監督小組領導組織專人調查,決定是否復議,并做好解釋及各項工作。
10、評價結果的審定與歸檔:學校評定工作領導小組對每一位學生評定結果進行評定,由校長簽字并加蓋學校公章,上報有關部門予以存檔,供中招錄取使用,其它原始資料及各種評比表等一并移入政教處存檔,評價結果一旦歸檔、原則上不予以變動。
11、評語表述:班主任應根據學生的綜合素質評定內容給予學生一個綜合性的評語(要體現學生成長,突出特長和潛能,指出不足,鼓勵進步,填入學生成長記錄手冊中,并簽名)。
12、填寫學生成長記錄手冊的相關內容:由班主任親自填寫報告冊中各科期中、期末、總評成績及相關欄目,并要求學生和家長認真填寫報告冊中相關欄目,并按要求簽名或蓋章。
注:評定內容一律用鋼筆或黑色水筆填寫,字跡工整,不得涂改;
學生綜合素質測評方案 8
實施中職學校學生綜合素質評價是引導學校樹立科學的人才觀、質量觀,既關注技術技能培養、又關注人文素養教育,為學生成長成才和終身發展奠定堅實基礎,為企事業單位選人用人和高等學校招生錄取提供真實可信的參考依據的重要舉措,也是衡量學生是否達到中職學生畢業標準和學生升學、就業的重要依據。依據山東省教育廳《關于印發山東省中等職業學校學生綜合素質評價實施方案的通知》(魯教職發[20xx]1號)和《關于轉發山東省中等職業學校學生綜合素質評價實施方案的通知》(濟職教字[20xx]7號)的相關要求,結合我校實際,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指導思想
按照素質教育與新課程理念的要求,以道德品質、公民素養、學習能力、交流與合作、運動與健康、審美與表現為基本內容。堅持促進學生全面發展與鼓勵特長發展相結合的原則。綜合評價既要重視學生的學習成績,也要重視學生的思想品德以及多方面潛能的發展,注重培養學生的創新能力和實踐能力;堅持過程性評價與終結性評價相結合原則。對學生的評價不僅要注重結果,更要注重發展和變化過程,把過程性評價與終結性評價結合起來,使綜合素質評定成為激勵學生發展的過程。
二、綜合素質評價的組織
學校成立學生綜合素質評價委員會及班級評價小組。評價委員會由學校領導、政教主任、教務主任、骨干教師、學生及家長代表共同組成,負責落實評價方案,制定實施細則,任免班級評價小組成員,組織并監督評價工作,認定評價結果,接受和處理投訴、舉報。班級評價小組由班主任、任課教師、學生代表等方面人員組成,負責對班級中的每個學生進行綜合素質評定。
三、評價內容與評價結果
(一)、評價內容
評價內容由學生學業考試成績信息和學生基礎性發展目標評價信息兩大模塊組成。學生學業考試成績信息模塊由學科日常學習成績和學業水平考試成績兩部分組成,學科日常學習成績由學生的課堂表現、作業表現、活動與參與以及期末考試測評等內容組成。學生基礎性發展目標評價信息模塊,以思想品德、藝體素養、職業素養、社會實踐等四個方面為評價內容。
(二)、評價結果及使用
(1)平時考試成績由教務人員填寫,學校教學管理部門審核,以分數、等級或合格/不合格呈現,學業水平考試由市教育局負責統一實施與安排。
(2)學生基礎性發展目標評價結果包括成績和綜合性評語兩部分。綜合性評語要對學生的綜合素質予以整體描述,反映學生的發展水平和發展特點,突出特長和潛能,指出不足,鼓勵進步。評價結果必要時可附上相關佐證材料。
四、綜合素質評價辦法
(一)、評價的信息來源:學生日常思想品德、行為表現;平時學習情況和學習成績,參加體育、藝術、學校課程和綜合實踐活動等方面情況;興趣特長、榮譽表彰、競賽獲獎情況;家長和社會評價等。評價工作要與實行學生成長記錄工作結合,注重對過程性資料的分析與概括。
(二)、評定程序:綜合素質評價本著評價主體多元化、評價方式多樣化、評價內容科學化和有利于促進學生發展的原則,采用學生互評、任課教師評價、班主任評價等辦法,每學期末對學生思想品德、學習能力、社會實踐、運動與健康、審美與表現等五個方面進行量化賦分,由班級評價小組根據所得分數及綜合表現評出綜合素質評價結果等級(“優”、“良”、“合格”、“不合格”)。
五、注意事項
(一)、落實評價程序。綜合素質評價必須堅持民主集中制原則,落實學生互評、教師評價、班級評價小組總評的評價程序。學校評價委員會負責對評價工作的真實性和有效性進行審查和認定。評價過程中如有原則性的重大分歧應提交學校評價委員會裁定,力求評價結果的科學和公正。
(二)、建立公示制度。評價結果應在班級公布,并通知學生本人及其家長,聽取教師、學生和家長的意見,接受監督。對評價結果有異議的,可向學校評價委員會反映或投訴。
(三)、建立誠信機制。綜合素質評價過程也是誠信品德的培養和實踐過程,參與評價的人員都要本著育人為本、實事求是的精神,樹立誠信品格,確保評價的真實性。評價結果不得隨意更改。如確需更改,應由班級評價小組提出更改意見,報學校評價委員會審定,并對更改緣由和經辦人作書面記載,同時保存原評價記錄備查。
(四)申訴復議程序。如有學生對綜合素質評價過程與結果有異議,可以向學校申訴機構申請提出,由申訴復議機構審核后公示結果。
六、實施保障
(一)、成立組織機構:
(1)校評定工作委員會:
組長:
副組長:
成員:
職責:制定《山東工藝美術學院附屬中等美術學校學生綜合素質評價細則》;認定評定小組成員;對校內各班級評定工作進行指導;認定評定結果;監控評定過程。接受和處理各界人士的咨詢與投訴,對評定過程中的違規行為進行調查和處理。
(2)、班級評價小組:
組長:
成員:各學科教師代表、家長代表(經公示后上報備案)
職責:對所教班級學生的綜合素質進行評定。
注:任教師給學生授課時間原則上不少于一年,評定小組成員不得少于五人。
(3)、監督小組:
由家長代表、學生代表組成。
(4)、申訴復議小組:
組長:
成員:
(二)、健全相關制度
(1)、公示制度。評定的'內容、方法、程序及結果的運用等,應向學生及其家長做出明確的解釋并公示。學生綜合素質評定獲得“優”等級的名單應在學生所在班級公布,被評為其它等級的學生可向班主任查詢。
(2)、申訴制度。對評定結果有異議者,可向校評定工作委員會提出申訴和舉報,學校評定委員會要力爭將問題化解于校內;對學校評定委員會的答復或處理不滿意的,可向縣評定工作委員會反映。學校評定委員會和縣評定工作委員會應詳細記錄各項舉報、申訴、查處過程及結果。
(3)、誠信制度。為工作人員建立誠信記錄,如在評定過程中出現弄虛作假的行為,應予以記載,并在師德評價中給予適當扣分。
(4)、紀律處分制度。對違紀并受處分學生,對其批評教育的同時需要保留好相關證據或材料,并與其家長座談告知學生受處分原因及處理結果,對結果無異議由家長在《違紀學生處理告知表》內簽字。如有異議,家長或學生以書面形式向校評定工作委員會提出申訴。
(5)、監控制度。各級評定委員會要全面了解有關評定工作的信息,及時糾正評定工作中出現的問題并提出改進建議。每年的終結性評定工作結束后各級評定委員會成員分析并撰寫工作匯報。
本辦法從20xx年9月1日起開始試行。要廣泛宣傳評價制度改革工作,轉變傳統的評價觀念,使綜合素質評價工作得到教師、學生、家長的積極參與,得到社會的廣泛支持,確保綜合素質評價工作的順利進行。
學生綜合素質測評方案 9
為確保我校學生綜合素質評價工作順利開展,根據《蘭州市初中畢業生綜合素質評價實施方案》的精神,制定本方案。
一、指導思想
初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要以黨和國家的教育方針和科學發展觀為指導,要有利于引導學生自我認識、自我教育,促進學生全面、主動發展;要有利于引導教師轉變教育教學行為,促進基礎教育課程改革深入、健康發展;要有利于引導家長、社會逐步樹立正確的人才觀和教育質量觀,從而進一步推進我校的素質教育,全面提高教育教學質量。
二、組織與領導
1、學校學生綜合素質評價工作領導組
組長:
成員:
主要職責:確定學校的評價方案,制定學校的評價程序;指導成立班級評價小組,組織并監督學校評價工作,處理評價過程中的糾紛,對評價結果進行認定;接受社會各方面的監督,對評價中出現的分歧予以仲裁;組織教師對全校的綜合素質評價結果進行統計分析,形成反饋意見,指導改進教育教學;對全校教師和學生家長進行培訓,開展相關宣傳和解釋工作。
2、學校學生綜合素質評價工作監察小組
組長:
副組長:
成員:
主要職責:監控學校評價工作的組織與實施情況,接受學校有關投訴,進行調查并予以處理。
3、班級評價小組:各班級要成立以班主任為組長的班級評價小組,班級評價小組由班主任、課任教師及學生代表組成,小組成員5—7人。小組中的學生成員不參與教師評分,但應參加實證材料審核,評價細則討論等決策過程。
三、原則與內容
評價工作原則:一是“三公”原則。堅持評價工作公平、公正和公開,保障對學生作出全面、客觀、科學的評價。二是“三化”原則。評價主體多元化,學生、教師均參與評價工作;評價形式多樣化,學生自評、互評、教師評;評價操作信息化。學校在日常教育教學中及時把相關評價信息電子化,在評價工作中充分利用信息技術手段提高評價工作的'效率與客觀性。三是“三結合”原則。堅持形式性評價與終結性評價相結合,定量評價與定性評價相結合,共性評價與個性評價相結合,充分體現學生間個體差異和個性發展需求,促進學生的自我完善和民主、平等、合作、和諧的校園文化建設。
評價內容:
從公民道德素養、學習態度與能力、實踐與創新、交流與合作、運動與健康、審美與表現五個維度對學生的綜合素質進行全面的評價。
四、方法與程序
綜合素質評價工作貫穿整個初中階段。每學年組織一次,第一、二學年在學期末進行,第三學年在5月底前結束,第三學年在評價時,既要參考第一、二學年的評價結果,更要重視學生在第三學年的發展情況。
資料建設。初中各班級要全面建設學生成長記錄檔案袋及綜合素質評價報告手冊。
成長記錄檔案袋主要記錄和收集學生日常主要行為表現材料,為綜合素質評價提供實證材料。實證材料必須是原始、真實、完整、全面的。
學校建議主要收集以下八類實證材料:
1)各類課程學習的階段性或終結性考試或考查成績;
2)考勤及日常突出表現的統計材料;
3)關鍵性作品、作業;
4)參加綜合實踐活動的有關記錄和證明;
5)經教育行政部門認可的表彰、獎勵證明、證件;
6)關鍵性評語;
7)經教育行政部門或學校認可的特長鑒定;
8)自我描述。
綜合素質評價報告手冊的內容主要包括學業成績記錄、學生基礎性發展目標達成情況描述、學生特長發展的有關信息以及學生自評、互評、教師和家長評價等評定等級和階段性、總結性評語。
學生綜合素質測評方案 10
一、指導思想
堅持“一切為了學生發展”的教育理念,堅持形成性評價與終結性評價相結合,以日常評價和學生的成長記錄為基礎,力求內容全面、客觀,程序科學、規范,關注學生的全面協調發展,關注學生的特長和潛能,發揮評價促進學生發展的功能,建立科學的小學生發展性評價體系。通過評價,使學生不斷認識自我、發現自我、完善自我,實現教育教學預定目標,促進學生綜合素質不斷提高。
二、評價原則
1、發展性原則:
評價以促進學生發展為目標,定性與定量評價相結合,注重過程評價,關注學生成長,正確發揮評價的導向功能,為學生終身發展奠基。
2、全面性原則:
全面貫徹黨的教育方針,從德、智、體、美、勞等方面綜合評價學生的發展,突出學生基本素質的培養與形成,體現“知識與技能、過程與方法、情感態度價值觀”三個維度的'整合,促進學生素質的全面和諧發展。
(三)激勵性原則:
評價要最大程度調動學生的積極性,肯定成績,表彰先進,樹立榜樣,使學生發揚優點,改正缺點,讓評價成為激勵學生不斷發展的動力。
(四)科學性原則:
評價要遵循教育規律與學生身心發展規律,建立科學的評價體系,運用科學的評價方法,既反映學生學業成績,又彰顯學生的個性、特長和發展潛能。努力獲取學生德、智、體、美、勞諸方面素質的全面信息,關注學生的個性差異及特長發展,擴大評價的涵蓋面。
三、評價內容
學生綜合素質評價主要包括操行表現評價、學業發展評價和個性特長評價等三項內容。
1、操行表現評價:
對照《小學生守則》、《小學生日常行為規范》,學生養成的道德品質與公民素養、學習習慣與生活能力、個性品質與情感態度等個人操行表現。
2、個性特長評價:
通過開展書畫賽、體育運動會、六·一、元旦、演講比賽、手抄報比賽、英語競賽、作文展評等各種活動,了解學生的參與情況,對有特殊表現的學生做出相應的評價記錄。
3、學業成績評價:
對照各學科課程標準中列出的學習目標和各個學段學生應該達到的目標,學生學業達成與發展的狀況,主要以期末考試試卷測評成績呈現。
期末檢測內容:
語文:
考試試卷和學生語文素養。
數學:
考試試卷和平時測驗。
英語:
考試試卷、英語會話和課文誦讀。
科學:
考試試卷、實驗操作、小制作。
品德與生活:
考試試卷和社會調查。
音樂:
歌曲演唱。
美術:
作畫、剪紙、手工制作等。
體育:
以中小學生體質健康標準評價手冊得分為依據。
四、評價結果與方法
1、對學生綜合素質實行等級評價,劃分為優秀、良好、合格和待合格四個等級。
2、綜合素質評價工作以班級為單位,要充分體現學生個體在評價中的主體作用,整個評價重視過程。
3、各學校在組織實施綜合評價的過程中,要本著為全體學生全面發展服務的教育宗旨,扎實做好考核工作。學期結束,學校要及時將評價結果告知學生及其家長。
學生綜合素質測評方案 11
為全面貫徹黨的教育方針、全面實施素質教育、全面推進課改進程,促進學生全面、和諧、持續發展和綜合素質的不斷提高。根據根河市教育局《關于湟中縣中小學生綜合素質評價方案》,結合我校實際,特制定我校學生綜合素質評價實施方案。
一、指導思想
實施中小學生綜合素質評價是基礎教育課程改革的一項重要內容,是全面反映小學生的發展狀況和衡量學生是否達到畢業標準的重要舉措。按照素質教育與新課程理念的要求,以公民道德素養、學習態度與能力、運動與健體、特長與表現為基本內容。以學校評價為主體,因校制宜,充分發揮各學校的積極性與創造性。以學生的實際表現為依據,關注學生的均衡發展和潛能發展。采取多樣化的評價方法,力求全面反映學生的綜合素質狀況,使評價過程成為促進學生、教師及學校進步與發展的過程。
二、評價方法
評價方法包括日常性評價、階段性評價、終結性評價。評價時應把握“日常性評價是階段性評價的基礎、階段性評價是終結性評價的基礎”的操作原則。
1、日常性評價
各學科教師在日常教學過程中,注意觀察學生的進步和發展,關注學生的表現,及時做出評價,并適時做好記錄和資料收集工作。
(1)、即時評價。教師要在教育教學的過程中采用多樣的、開放式的評價方法(如口頭評價、成果評價、訪談交流、行為觀察、問卷反饋、情景測驗等)及時評價每個學生的優點、不足以及發展潛能,滿足每個學生的發展需要。
(2)、成長記錄。成長記錄應收集能夠反映學生發展提高的重要資料,包括學生的自我評價,來自同學、教師、家長的評價信息,學生在文體活動中的突出表現,學科檢測的階段成績,學生的最佳作品等。學生是成長記錄的'主要記錄者和管理者,成長記錄要始終體現誠信的原則,要有教師、同學、家長開放性的參與,使記錄的情況典型、客觀、真實,同時便于展示。
(3)、學業考試。考試是一種有效的評價方式,要根據考試的目的、性質、內容和對象,選擇相應的考試方法,促進每個學生的進步。 對學生各學科知識的測試結果,每一階段要記錄在案,作為學生綜合素質評價的依據。
(4)、實績表現。通過演講比賽、小制作、小發明、小競賽及文體藝術等豐富多采的活動,展示學生的特長,張揚學生的個性,培養學習興趣,促進全面發展。
2、階段性評價
(1)、學校成立學生綜合素質評定工作委員會,其成員應有廣泛的代表性。評定工作委員會負責制定本校評定工作的實施細則與具體程序,編印各種相關的評價子表,匯總、上報學生的評價結果;對校內各班級評定工作進行指導,監督評定過程,接受質詢、投訴與舉報,及時糾正評定中的錯誤。在實施學生綜合素質評價之前,學校要通過教師大會、班會、家長會、家長學校等形式,廣泛宣傳和培訓,爭取各層面的知曉、理解與支持,為順利開展工作創造一個良好的環境。
(2)、綜合素質評定以班級為單位開展工作。每個班級成立一個評定小組,由班主任和科任教師組成。各位成員為學生授課的時間原則上不能少于一年,且要對該班學生比較熟悉和了解,具備較強的責任心和良好的誠信品質。
(3)、綜合素質評定小組要以學生的日常表現為依據,每學期結束時要對每個學生進行階段性評價,通過參考各種資料,經集體討論,給予學生客觀、公正的評價,教師要善于搜集和分析能夠反映學生學習過程和結果的有關數據和其它形式的行為表現,并利用這些數據和表現來描述學生的學習情況。階段性評價的結果填入《中小學生綜合素質評價綜合表現記錄表》。
三、評價結果
1、評價結果的呈現
(1)、等級表達。分為A、B、C、D即優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個等級。其中優秀比例不超過40%。對學生綜合素質等級的確定應十分認真、慎重,評定為“不合格”的學生應經學校評定委員會審核,并報學校行政會研究決定。
(2)、質性評語。以綜合素質評定的內容為主要依據,對學生給予一個綜合性的評語,其中還可以包括等級評定中沒有包括的內容,尤其應突出學生的個性、特長和潛能。評語應采用激勵性的語言,客觀描述學生的進步、潛能及不足。同時要制定明確簡要的促進學生發展的改進計劃,幫助學生認識自我,樹立自信。對低段學生的評價應淺顯、生動。
2、評價結果的運用
(1)、綜合素質評定的內容、方法及程序等,應向學生及家長明確告知。學生或家長對評價結果如有異議,由校評定委員會進行調查與處理。
(2)、學校綜合素質評定委員會對評定結果的真實性和有效性進行審查并負責,評定結果原則上不得更改,如果確實發現評定結果有誤,應記載更改緣由及更改人,同時保存原評定記錄以備審查。
四、實施保障
1、成立組織機構:
(1)、校評定工作委員會
組成人員:學校領導、教師代表、家長代表
職責:制定評定工作的實施細則與具體程序;認定評定小組成員;對校內各班級評定工作進行指導;認定評定結果;監控評定過程。
(2)、班級評定工作小組 組成人員:由班主任和科任教師組成,評定人員給學生授課時間原則上不少于一年。
職責:對所教班級學生的綜合素質進行評定。
學生綜合素質測評方案 12
一、指導思想
堅持“一切為了學生發展”的教育理念,堅持形成性評價與終結性評價相結合,以日常評價和學生的成長記錄為基礎,力求內容全面、客觀,程序科學、規范,關注學生的全面協調發展,關注學生的特長和潛能,發揮評價促進學生發展的功能,建立科學的小學生發展性評價體系。通過評價,使學生不斷認識自我、發現自我、完善自我,實現教育教學預定目標,促進學生綜合素質不斷提高。
二、評價原則
1、發展性原則:評價以促進學生發展為目標,定性與定量評價相結合,注重過程評價,關注學生成長,正確發揮評價的導向功能,為學生終身發展奠基。
2、全面性原則:全面貫徹黨的教育方針,從德、智、體、美、勞等方面綜合評價學生的發展,突出學生基本素質的培養與形成,體現“知識與技能、過程與方法、情感態度價值觀”三個維度的整合,促進學生素質的全面和諧發展。
(三)激勵性原則:評價要最大程度調動學生的積極性,肯定成績,表彰先進,樹立榜樣,使學生發揚優點,改正缺點,讓評價成為激勵學生不斷發展的動力。
(四)科學性原則:評價要遵循教育規律與學生身心發展規律,建立科學的評價體系,運用科學的評價方法,既反映學生學業成績,又彰顯學生的個性、特長和發展潛能。努力獲取學生德、智、體、美、勞諸方面素質的全面信息,關注學生的個性差異及特長發展,擴大評價的涵蓋面。
三、評價內容
學生綜合素質評價主要包括操行表現評價、學業發展評價和個性特長評價等三項內容。
1、操行表現評價:對照《小學生守則》、《小學生日常行為規范》,學生養成的道德品質與公民素養、學習習慣與生活能力、個性品質與情感態度等個人操行表現。
2、個性特長評價:通過開展書畫賽、體育運動會、六·一、元旦、演講比賽、手抄報比賽、英語競賽、作文展評等各種活動,了解學生的參與情況,對有特殊表現的學生做出相應的.評價記錄。
3、學業成績評價:對照各學科課程標準中列出的學習目標和各個學段學生應該達到的目標,學生學業達成與發展的狀況,主要以期末考試試卷測評成績呈現。
期末檢測內容:
語文:考試試卷和學生語文素養。
數學:考試試卷和平時測驗。
英語:考試試卷、英語會話和課文誦讀。
科學:考試試卷、實驗操作、小制作。
品德與生活:考試試卷和社會調查。
音樂:歌曲演唱。
美術:作畫、剪紙、手工制作等。
體育:以中小學生體質健康標準評價手冊得分為依據。
四、評價結果與方法
1、對學生綜合素質實行等級評價,劃分為優秀、良好、合格和待合格四個等級。
2、綜合素質評價工作以班級為單位,要充分體現學生個體在評價中的主體作用,整個評價重視過程。
3、各學校在組織實施綜合評價的過程中,要本著為全體學生全面發展服務的教育宗旨,扎實做好考核工作。學期結束,學校要及時將評價結果告知學生及其家長。
學生綜合素質測評方案 13
為全面反映初中學生的發展狀況,推進中小學綜合素質評價改革,依據《教育部關于積極推進中小學評價與考試制度改革的通知》、教育部《關于初中畢業生綜合素質評定的指導意見》、《遼寧省義務教育階段學生綜合素質評價實施指導意見》、《遼寧省初中畢業生綜合素質評價實施方案》以及《關于建立完善初中評價與考試制度推進基礎教育課程改革的意見》等文件精神,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評價的組織機構
1、市教育局及各縣(市)、區教育局要成立初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工作領導小組,負責制定具體的評價工作操作辦法,指導學校的評價工作,監控評價過程,查處違規行為。
2、各校要成立初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工作委員會,作為本校評價工作的領導和仲裁機構,對學校的學生綜合素質評價工作進行指導和監督,接受投訴和舉報,對評價過程中的違規行為進行查處。委員會由學校領導、年級組長、教師代表和學生家長代表組成,經公示后報市教育行政部門備案。
3、初中每班都要成立教師評價小組和學生評價小組。教師評價小組由班主任和科任教師組成,由班主任擔任組長。每個班級按人數平均分成若干個學生評價小組,學生評價小組同時也是學生在校生活、學習的合作小組。評價小組成員名單必須經本班學生認可,并由學校評價工作委員會審查通過、公示。教師評價小組和學生評價小組負責組織班級學生日常評價工作及數據的錄入工作。
二、評價的基本內容
1、學生綜合素質評價的基本內容
依據《遼寧省義務教育階段學生綜合素質評價實施指導意見》、《遼寧省初中畢業生綜合素質評價實施方案》,鞍山市初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的基本內容主要包括以下五項:1學生思想道德素質。主要表現:熱愛祖國、理想信念、遵紀守法、明理誠信、關心集體、交流合作、自律自強、保護環境、心理健康、社會實踐。
學生科學文化素質。主要表現:學習興趣與態度、學習方法與反思、學習交流與協作,課外活動與探究,學業成績。
學生運動與健康素質。主要表現:心理健康水平、健康生活方式、體育運動與表現、運動與健康測試成績。
學生藝術與審美素質。主要表現:儀表服飾、美術與音樂知識、審美體驗與表現。
學生實踐與操作素質。主要表現:研究性學習,社會實踐,物理、化學、外語口語、生物實踐操作、計算機操作。
2、學生綜合素質評價的呈現方式
學生綜合素質評價由等級評價和積分評價構成。
等級評價按等級評價表設計評價維度及分值,依據表現付分確定等級,分成四個等級A、B、C、D,評價主體為學生、家長、小組成員及任課教師。
積分評價分班級團隊積分、小組激勵積分和個人獎勵積分三種形式,按不同的評價對象和內容采取不同的形式。
班級團隊積分是以班級體中所有成員的表現為評價對象,創建整體發展環境為載體的捆綁式班級管理和學生發展評價,班級團隊積分同時也是班集體成員每個學生的積分。
小組激勵積分是以學生評價小組為單位,按照班級學習、活動小組中每個學生的表現,對小組進行積分,小組積分同時也是組內每個成員的積分。
個人獎勵積分是以個性特長發展為主,對學生個人在綜合素質評價的各方面取得顯著成績給予的獎勵性積分。以學生全面發展各項素質表現所獲的各類等級、獎勵證書為依據。
三、評價的操作辦法
1、學生思想道德素質
制定“學生思想道德素質評價表”,設計評價維度及分值,依據表現付分確定等級。
學生思想道德素質等級評價一月評一次,一月一公示,每學期認定兩次。實行學生自評、學生互評、教師評價相結合,其中自評等級是由學生與家長研究討論后給出。權重分別為學生自評30%、學生互評40%、教師評價30%。
學生思想道德素質積分評價實行與學校對班級管理進行捆綁式評價,班級在學校管理中獲得的積分即班級每個學生的積分。
學生思想道德素質積還包括小組激勵積分,目的在于著眼學生的日常表現,對學生的進步進行及時的評價和鼓勵,把評價貫穿于成長過程的每一天。評價內容可包涵日常行為習慣、關心集體、交流合作、社會公德、家庭表現等多方面。
各班學生思想道德素質評最終價等級還要參考學校綜合素質評價領導小組對各班分配的各等級比例。
2、學生科學文化素質評價
學生科學文化素質等級評價,依據學習素養評價表進行評價等級。
學生科學文化素質積分評價包括兩個部分:一是小組合作學習積分,學生以課堂活動小組為單位,依據組內每名學生的表現對小組積分,小組的積分也是組內每個學生的積分,學生和課堂活動表現由上課教師、班級值班班干部負責記載,全體同學進行監督。二是激勵性積分,包括試卷書寫積分、進步積分、創新思維積分等。
學生學業成績以分數形式獨立體現。
3、學生運動與健康素質評價
學生運動與健康素質等級評價按評價表付分確定等級。學生運動與健康素質積分評價每學期進行一次,由任課教師或學校統一組織體能測試,按國家體質健康標準計算出得分。
4、學生審美與表現素質
學生審美與表現素質等級評價按評價付分確定等級。
積分評價由任課教師組織專項考試,每學期一次,轉化為積分。
5、學生實踐與操作素質
研究性學習按學習小組評價表進行評價等級。
社會實踐活動按活動記錄劃分等級。
理、化、生、外語聽力和口語按開設課程每學期進行一次評價,由任課教師組織專項考試,轉化為等級。
6、個人獎勵積分
個人獎勵積分主要是對學生在綜合實踐活動的表現、突出特長、單項獲獎、期末評優情況進行評價。按照國家級、省級、市級、區級、校級的等級加分,不進行累計,每學期進行一次,只取最高等級。
初中畢業生的綜合素質評價結果由三個年級的評價結果按權重求和。初一權重40%,初二權重40%,初三權重20%每學年期末綜合素質評價為全優的學生要向全校公示一周,在沒有異議的情況下方可錄入電子文檔向上級報送。
四、評價結果的呈現
1、成長記錄袋。實證性材料收入成長記錄袋。包括四個方面,一是綜合實踐活動、研究性學習的成果和實證性材料,二是學生在校期間的最佳作品或成果、有質量的研究性學習報告、發表的文章、書法、美術、音樂或電腦制作的作品,科技小發明、小創造等表現學生特長和才藝的作品和成果等。三是愛好特長獲獎情況。三個方面的材料每學期每個學生只可將其中選擇出每項自己認為最優秀的兩個收入到記錄袋中,即每學期最多有6個實證性材料。
2、鞍山市初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報告單。鞍山市初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由綜合素質評價等級、綜合評語、平時學業考試成績組成。
綜合素質評價等級用A、B、C、D分別代表優秀、良好、合格、需努力四個等級。
綜合評語以學生的日常表現為依據,從學生的整體表現入手,以實證性材料和數據為基礎,查看學生的綜合素質評價手冊和相關原始資料記錄學生以及學生的成長紀錄袋等,力求做到全面、客觀、公平、公正。
學業水平考試成績以分數形式呈現。
五、評價結果的使用
主要從以下三個方面來使用綜合素質評價的結果。
1、作為教育行政部門評估和監控學校教育教學質量的重要依據。對學校落實國家教育方針、規范辦學行為,實施國家課程標準和課程方案、減輕學生過重課業負擔、提高教育質量的措施。
2、作為學生畢業的主要依據之一。初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結果作為學生是否畢業的重要依據。
3、作為高中招生的重要依據。綜合素質評價結果、學業成績與初中升學考試成績一同作為錄取的依據。(綜合素質評價等級不合格不許報考省示范高中。綜合素質評價等級、平時學業成績、初中升學考試成績按3:3:4的比例折合成初中生畢業綜合評價結果,作為學校推薦升入省示范性高中的依據)
六、評價的實施程序
1、評價的'準備
為使評價工作在較大的范圍內展開,并能按照統一的部署進行,應制定具體的評價工作程序,使評價實施活動做到制度化和經常化。在制定評價細則中,要規定出評價人員的工作規范、職權范圍等。組織有關人員學習、討論、研究各級教育行政部門頒發的有關綜合素質評價的各種文件,廣泛宣傳開展學生綜合素質評價目的和意義,提高他們對學生綜合素質評價的必要性和重要性的認識。請評價專家講學,普及綜合素質評價的理論與技術,掌握實施評價活動的方法和程序。
2、評價的施行
各縣(市)區教育局、教育辦要做好本區域內學校的綜合素質評價組織領導工作,各學校要按照上級行政部門部署,將工作要求切實落實到位,按計劃分步驟逐一落實。各學校要做好評價檔案資料收集整理工作,學生的評價材料要及時進行總結性整理,進行科學分類,統一編號,固定目錄位置,使得檔案整體化、系統化、規范化。要求每位學生根據具體評價內容和指標的要求,建立自己的成長檔案袋與作品集,按照學校老師的統一要求,有目的、有計劃地定期填寫評價記錄。
3、處理評價結果
學期末,由學生本人、班級評價小組、任課教師將過程評價的數據錄入電腦程序,生成評價結果。
學校評價領導小組要對每個班級的評價過程、評價程序和評價結果復核認可,對學生、家長和社會上對評價反映意見較大的問題和缺點,按照舉報和申訴程序對提出的問題要給以合理地解決和修正,經學校評價領導小組集體討論后形成正式評價結果錄入并上報。
學生綜合素質測評方案 14
一、課程評價目的
激勵每個兒童的發展;
促進課程的發展,提高教育;
促進教師的自我成長,提高專業能力。
二、評價的特點
1、評價過程化
強調對兒童學習活動過程的評價,重視兒童在活動過程中的態度、情感、行為表現,重視兒童活動中付出努力的`程度,以及過程中的探索、思考、創意等。即使活動的最后結果沒有達到預期的目標,也應從兒童體驗寶貴生活經驗的角度加以珍視。
2、評價多樣化
——主體多樣化
評價是教師和兒童共同合作進行的有意義的建構過程。兒童既是評價的對象,也是評價的主體,強調兒童的自評、互評等方式和家長以及其他有關人員的參與。
——角度多樣化
分析兒童的言語或非言語表達,匯集來自教師、同學、家庭等各方面的信息。
——尺度多樣化
不用一個統一的尺度去評價所有兒童,關注每一個兒童在其原有水平上的發展。
三、評價內容
本課程主要對學生在學習過程中各方面的表現進行綜合性評價,其具體內容分為三大類:
1、課前準備。書及的準備、靜候教師
2、課堂表現。遵守課堂教學常規、積極舉手發言、主動參與活動
3、學習結果。課內作業的完成情況、課外作業的完成情況
四、評價依據
1、課前準備。小組長檢查帶書以及資料準備的情況,及時進行記錄。課代表組織課前紀律,登記靜候教師情況。
2、課堂表現。教師觀察并記錄學生在課堂上的各種表現,可以自行登記也可以指派課代表及時進行登記。
3、學習結果。教師對學生課內、課外各種作業的完成情況進行登記,還可設計問卷和組織學生回答問卷,了解學業生學習情況和發展狀況。盡量做到用成長資料袋或活動記錄冊等方法收集學生學習成長過程中的各種資料。這是評價學生成長比較有效的一種方法。
五、評價方式
采用開放式的評價方法,課內行為和課外表現相結合。
1、師評
教師要及時記錄學生的點點滴滴,對學生課堂表現作出真實客觀的評價,期末,將記載情況反饋給學生,并召開一次期末總結會,學生們各抒已見,促使教師的評價進一步完善。
2、自評
學生自己評價自己。學生對評價會從“盲目”逐漸轉為自覺。
3、互評
以課堂學習小組為單位,在小組長的組織下,指導學生對組內成員平時的學習情況和組內學習情況進行評價。并自評、互評優缺點,提出努力目標。
4、家長評
條件允許的話,可以設計問卷調查或組織家長參與評價。
5、綜合評
教師結合以上三種或四種評價結果,再進行一次綜合評價。
以上每一大類和每一小項均分A、B、C、D四個等次進行評價。A為優秀,B為良好,C為合格,C為待合格。
學生綜合素質測評方案 15
一、指導思想
為進一步落實新課程改革的精神,全面考核我校學生的綜合素質,轉變教育教學質量評價觀,建立有利于學生全面和諧發展的評價體系,根據《浙江省普通高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實施指導意見》精神,結合我校實際,制定本實施辦法。
二、組織領導
(一)成立校學生綜合素質評價領導小組。
1、人員組成
組長:xx
副組長:xx
組員:
2、工作職責:組織、協調、指導學生綜合素質評價工作的開展,負責審核學生綜合素質的定性與定量評價,并確定學生的畢業綜合評語和“審美與藝術”、“運動與健康”、“勞動與技能”、“探究與實踐”等項目測評的最終等第。
(二)成立相關測評小組
1、綜合評語實施小組
(1)人員組成
組長:xx
組員:高一高二各班主任
(2)工作職責:組織宣傳學習;
每學期組織學生自評與同伴互評,撰寫、上報綜合評語,并及時進行反饋;負責相關檔案的收集整理工作。
2、審美與藝術項目測評小組
(1)人員組成
組長:xx
組員:
(2)工作職責:負責本項目中的音樂專項測評與美術專項測評工作,初步確定學生測評等第;
審核學生免測條件,確定免測學生名單;及時向校綜合素質評價領導小組提供本項目學生測評等第情況。
3、運動與健康項目測評小組
(1)人員組成
組長:
副組長:
組員:
(2)工作職責:負責本項目中的運動技能專項測評和體能測評,初步確定學生測評等第;
審核學生免測條件,確定免測學生名單;及時向校綜合素質評價領導小組提供本項目學生測評等第情況。
4、勞動與技能測評機構:
(1)人員組成
組長:xx
組員:高一高二物理、化學、生物、信息技術、通用技術任教師及有關實驗員。
職責:負責學本項目中物理、化學、生物實驗技能,信息技術和通用技術等五個專項測評工作,初步確定學生測評等第;及時向校測評領導小組提供勞動與技術類A等申報名單。
5、探究與實踐項目測評小組
(1)人員組成
組長:xx
副組長:xx
組員:參與組織開展研究性學習、社會實踐、社區服務活動的相關教師。
(2)工作職責:負責學生研究性學習、社會實踐、社區服務三個專項的測評工作,初步確定學生測評等第;
及時向校綜合素質評價領導小組提供本項目學生測評等第情況。
三、評價內容、形式及辦法
1.定性評價
(1)評價內容:學生道德品質、公民素養、情感態度、合作精神等方面的素質。
(2)評價形式:綜合評語(包括分層概述、突出表現、紀實性材料等)。
(3)評價辦法:在學生自評、互評、任課教師評價基礎上,由班主任每學期撰寫一次;
畢業綜合評語由畢業班班主任在各學期評語的基礎上,結合學生的發展變化情況進行撰寫,并經學校綜合素質評價領導小組審核后確定,記入學生綜合素質評價表。
2.定量評價
(1)評價內容:審美與藝術(音樂、美術)、運動與健康(體育與健康)、勞動與技能(理化生實驗技能、信息技術、通用技術)、探究與實踐(研究性學習活動、社會實踐、社區服務)四大塊。
(2)評價形式:確定“測評等第”,分A、P、E三等(或P、E二等)。
(3)評價辦法:由學校各測評小組每學年組織測評一次,測評成績分A、P、E三等(或P、E二等),其中A等不超過20%,E等不超過5%。學生測評最終等第由學校測評領導小組根據浙江省有關測評規定予以確定,其中A等不超過25%,E等不超過5%。對評定結果中獲得A等的.學生在校內張榜公示,對評定為E等的學生給予書面通知。
四、評價時間安排
1.綜合評語(定性評價)每學期實施1次,要求在每學期結束前2周內完成;畢業綜合評語在學生畢業當年的4月份完成。
2.審美與藝術、運動與健康、勞動與技能、探究與實踐項目測評(定量評價)每學年實施1次,要求在每學年第二學期第15周前完成;學生測評最終等第在學生畢業當年的4月份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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