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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車駕駛員心理疏導方案

時間:2022-12-09 11:15:29 方案 我要投稿

出租車駕駛員心理疏導方案(精選10篇)

  為了確保事情或工作能無誤進行,我們需要提前開始方案制定工作,方案是闡明行動的時間,地點,目的,預期效果,預算及方法等的書面計劃。那么制定方案需要注意哪些問題呢?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出租車駕駛員心理疏導方案(精選10篇),供大家參考借鑒,希望可以幫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出租車駕駛員心理疏導方案(精選10篇)

  出租車駕駛員心理疏導方案1

  為認真貫徹落實國家和省、市、縣關于社會心理服務體系建設的部署要求,扎實推進我鎮社會心理服務體系建設,根據《高臺縣社會心理服務體系建設實施方案》文件精神,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導思想

  認真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于社會心理服務體系建設的決策部署,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堅持新發展理念,著力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會治理格局,推動社會治理重心向基層下移,實現政府治理和社會調節、居民自治良性互動。堅持預防為主、突出重點、問題導向、注重實效的原則,強化黨委政府領導、鎮屬各單位協作,建立健全服務網絡,加強心理健康服務,探索社會心理服務疏導和危機干預規范管理措施,積極培育自尊自信、理性平和、積極向上的社會心態,有效化解社會矛盾,維護社會穩定,為社會心理服務體系建設積累經驗。

  二、工作目標

  到2023年底,全鎮社會心理服務體系基本建立,心理服務工作機制基本健全,心理健康服務能力明顯提升,因矛盾突出、生活失意、心態失衡、行為失常等導致的極端案(事)件進一步下降。主要工作指標:

  1.在鎮、社區(村)綜治中心,全部設立心理咨詢室或社會工作室,組織開展社會心理服務工作,為轄區居民群眾提供心理健康服務。

  2.在社區(村)已建成的黨群睦鄰中心均設立心理輔導室,配備專兼職心理健康咨詢服務人員,為居民群眾提供方便、可及的心理健康服務。

  3.積極培育發展社會心理服務專業機構,為大眾提供專業化、規范化的心理健康服務。各社區(村)要指導轄區內養老綜合服務中心設立心理咨詢室,為轄區內獨居老人開通心理援助服務平臺。

  三、工作內容

  (一)建立健全社會心理服務體系

  1.建立鎮社會心理服務站。邀請縣級社會心理健康服務指導中心,加強對全鎮社會心理健康服務業務指導、人員培訓、質量控制等工作,在鎮綜治中心或公共事務服務中心建立城關鎮社會心理服務站,為居民群眾提供心理健康宣傳教育、心理測量、心理疏導等服務,探索提供心理釋壓、減壓體驗等體驗式心理服務項目。(由鎮綜治中心牽頭,鎮公共事務服務中心負責實施)

  2.建立社區(村)心理咨詢室。各社會(村)要將心理健康服務作為為民服務的重要內容,依托社區(村)綜治中心或綜合服務場所,建立社區(村)心理咨詢室,重點對矛盾突出、生活失意、心態失衡、行為失常等人員及時開展心理干預。(由鎮綜治中心牽頭,各社區、村負責實施)

  3.分類推進企業心理服務平臺建設。轄區內規模較大、職工較多的企業、“兩新組織”可依托單位工會組織,設立心理輔導室,建立心理健康服務團隊,為企業職工開展心理健康教育,普及心理健康知識,提供心理咨詢、危機干預或者提供人文關懷、心理疏導等服務。(由鎮總工會牽頭,各企業工會負責實施)

  (二)加強社會心理服務人才隊伍建設

  1.發展心理健康領域社會工作專業隊伍。按照《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加強和完善城鄉社區治理的意見》,建立社區、社會組織、社會工作者“三社聯動”機制,充分發揮社會工作專業人才優勢,通過政府購買服務等多種形式支持其為社區居民有針對性地提供救助幫扶、心理疏導、精神慰藉、關系調適等服務,為嚴重精神障礙患者及其他特殊人群提供心理支持、社會融入等服務。(由鎮綜治中心牽頭,相關服務中心及各社區、村負責實施)

  2.培育心理咨詢人員隊伍。要通過購買服務等多種形式,引導和支持心理咨詢人員為公眾提供心理健康教育與科普知識宣傳,為有心理問題的人群提供心理幫助、心理支持、心理教育等服務。同時,依托各類志愿服務機構向社會廣泛招募心理健康服務志愿者,特別是鼓勵和引導醫務人員、中小學心理教師、具有心理資格證書的社會工作人員等加入心理服務志愿者隊伍,探索支持引導志愿者參與心理健康服務的政策措施。定期對志愿者開展心理健康相關培訓,健全志愿服務獎勵表彰機制,廣泛開展科普宣傳、心理支持、心理疏導等志愿服務,推動心理健康志愿服務有序發展。(由鎮綜治中心牽頭,相關服務中心及各社區、村負責實施)

  3.健全行業組織并加強管理。要加強心理健康數據安全的保護意識,建立健全數據安全保護機制,在工作過程中要注意將有關資料立卷歸檔,妥善保管,防范因違反行業標準、安全意識不足等造成的信息泄露。要協調督促建立社會心理健康機構、社會心理服務機構、學校心理咨詢中心、社會工作服務機構、心理健康志愿組織的合作機制,形成連續性的服務鏈條,實現共同發展。(由鎮綜治中心牽頭,相關服務中心及各社區、村負責實施)

  (三)完善嚴重精神障礙患者服務工作機制

  鎮公共事務服務中心、派出所、民政辦、殘聯、綜治中心、各社區(村)等要建立健全精神衛生綜合管理小組,加強多渠道嚴重精神障礙患者的發現確認、登記報告、隨訪管理、危險性評估、服藥指導、心理支持和疏導等服務,依法開展案(事)件處置,在冊患者規范管理率、在冊患者治療率、精神分裂癥治療率均達到80%以上。對病情不穩定的患者,要建立由社區(村)、“兩委”成員、網格員、社區民警、民政專干、助殘員、社會工作者、志愿者等基層人員組成的個案管理團隊,對患者實施個案管理。做好醫療救助、疾病應急救助與基本醫療保險、城鄉居民大病保險等制度的銜接,減輕貧困患者醫療費用負擔。全面落實民政部等4部門《關于加快精神障礙社區康復服務的意見》,開辦多種形式的社區康復機構,使居家患者在社區參與康復率達到60%以上。(由鎮綜治中心牽頭,相關服務中心及各社區、村負責實施)

  四、工作步驟

  (一)準備階段(20xx年1月底前)。認真學習貫徹國家和省、市、縣試點工作要求,制訂實施方案,明確工作職責,進行任務分解,明確工作要求。

  (二)實施階段(20xx年2月-20xx年9月)。按照實施方案要求,有組織、有計劃、有步驟地全面落實各項工作任務。開展普遍性心理健康教育及心理健康服務工作,服務能力得到有效提升,心理健康服務納入基本公共服務體系,重點人群心理健康問題得到關注和及時疏導,社會心理服務體系初步建成。

  (三)鞏固階段(20xx年10月-2023年底)。不斷鞏固省、市、縣社會心理服務體系建設試點工作建設成果,全民心理健康素養普遍提升,心理健康服務體系進一步健全,心理健康服務能力和規范化水平不斷提升,常見精神障礙防治和心理行為問題識別、干預水平顯著提高,心理相關疾病發生的上升勢頭得到明顯緩解。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鎮機關、各社區(村)要將社會心理服務體系建設作為平安城關、健康城關建設的重要內容,納入社會發展規劃,結合實際,制訂工作計劃,在完成上級要求的基礎上,因地制宜研究制定自選工作目標和任務,并抓好組織實施。成立由政府主要負責同志任組長,黨政分管負責同志任副組長,相關單位負責人為成員的社會心理服務體系建設工作領導小組,定期召開領導小組會議,加強對社會心理服務體系建設的組織領導,協調解決工作推進中的重點難點問題。

  (二)建立保障機制。鎮綜治中心要協調相關單位,對工作提供技術支持和指導,要將社會心理服務體系建設、社會心理服務疏導、危機干預及重點工作任務納入平安城關建設考評體系。鎮屬各單位及社區(村)要認真落實工作責任,加強交流合作與信息共享,確保各項工作任務落實到位。

  (三)優化經費保障。要加強對社會心理服務體系建設的經費保障,積極向上爭取經費支持,鼓勵建立多元化資金籌措機制,開拓公益性服務籌資渠道,探索社會資本投入心理健康服務領域的政策措施,完善加強社會心理服務體系建設的保障政策和激勵措施,為推動各項任務有效落實提供有力保障。

  (四)加強督導評估。鎮綜治中心、公共事務服務中心,要定期對工作情況進行督促檢查和指導,確保工作進度。對重視程度不夠,工作完成不到位的,及時要求整改,確保各項工作任務有序推進。要做好迎接20xx年10月底前,省委政法委和省衛生健康委牽頭開展的綜合評估工作。

  出租車駕駛員心理疏導方案2

  為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大提出的“加強社會心理服務體系建設,培育自尊自信、理性平和、積極向上的社會心態”的要求,推進社會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促進公民身心健康,維護社會和諧穩定,國家、省、市層層組織開展社會心理服務體系建設試點工作,通過試點工作探索社會心理服務模式和工作機制。按照省、市部署安排,我區被確定為南通市唯一省級社會心理服務體系建設試點地區。為切實做好此項工作,確保按期完成任務,根據國家衛健委等10個部門聯合印發的《全國社會心理服務體系建設試點工作方案》(國衛疾控發〔20xx〕44號)、省衛生計生委等22個部門聯合印發的《關于推進心理健康服務工作的實施意見》(蘇衛疾控〔20xx〕11號),結合我區實際,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導思想

  全面貫徹黨的十九大精神和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堅持預防為主、突出重點、問題導向、注重實效的原則,強化黨委政府領導和部門協作,建立健全服務網絡,加強重點人群心理健康服務,探索社會心理服務疏導和危機干預規范管理措施,尋求加強社會心理服務體系建設切實可行和扎實有效的方法路子。

  二、工作目標

  到20xx年底,逐步建立健全社會心理服務體系,將心理健康服務融入社會治理體系和精神文明建設,融入平安通州、健康通州建設。建立健全黨政領導、部門協同、社會參與的工作機制,搭建社會心理服務平臺,將心理健康服務作為健康細胞工程(健康社區、健康學校、健康企業、健康家庭)和基層平安建設的重要內容,基本形成自尊自信、理性平和、積極向上的社會心態,基本杜絕因矛盾突出、生活失意、心態失衡、行為失常等導致的極端案(事)件。具體工作指標包括:

  1.廣泛深入開展心理健康宣傳教育,公眾心理健康意識和素養明顯提高。城區、農村普通人群心理健康核心知識知曉率分別達到80%、60%以上。

  2.依托村(居)綜治中心等場所,普遍設立心理咨詢室或社會工作室,為村(居)居民提供心理健康服務。以村(居)為單位,心理咨詢室建成率達到80%以上。

  3.中小學設立心理輔導室,并配備專職或兼職教師,有條件的學校創建心理健康教育特色學校。

  4.各黨政機關和企事業單位、新經濟組織等通過設立心理健康輔導室或購買服務等形式,為員工提供方便、有效的心理健康服務;

  5.加強特殊人群心理疏導和嚴重精神障礙綜合服務。對60%以上的特殊人群進行個性化心理疏導。嚴重精神障礙規范管理率達到90%以上,居家患者社區康復參與率達到60%以上。

  6.利用各種資源,建立24小時公益心理援助平臺,組建心理危機干預隊伍。精神專科醫院設立心理門診,50%二級以上綜合醫院開設心理門診。培育發展一批社會心理服務機構和社會組織,為大眾提供專業化、規范化的心理健康服務。

  三、主要任務

  (一)建立健全社會心理服務網絡

  1.搭建基層心理健康服務平臺。按照《社會治安綜合治理綜治中心建設與管理規范》等要求,依托區、鎮(街道)、村(居)三級綜治中心或城鎮社區綜合服務設施規范設置心理咨詢室或社會工作室。各衛生院(社區衛生服務中心)要安排符合心理健康服務要求的場所,為有需求的居民提供健康教育、心理咨詢等服務。基層綜治中心等要暢通群眾訴求反映渠道,及時了解和掌握社會心理需求。充分發揮網格化社會治理信息系統作用,建立社會心理服務電子檔案,開展社會心態預測預警,定期開展分析研判和風險評估。及時發現和掌握有心理問題的高危人群及突發事件的苗頭。在村(居)黨組織和有關部門的指導下,組織心理服務工作者、社會工作者、網格管理員、人民調解員、志愿者等,對居民摸排各類矛盾問題,及時疏導化解。利用老年活動中心、婦女之家、兒童之家、殘疾人康復機構等公共服務設施,為空巢、喪偶、失獨、留守老年人,孕產期、更年期和遭受意外傷害婦女,流動、留守和困境兒童、孤兒,殘疾人及其家屬等提供心理輔導、情緒疏解、家庭關系調適等心理健康服務。要建立健全基層綜合管理小組,結合矛盾糾紛多元化解,完善流浪乞討人員、公安監所被監管人員、服刑人員、社區服刑人員、刑滿釋放人員、強制隔離戒毒人員、社區戒毒社區康復人員、參加戒毒藥物維持治療人員和自愿戒毒人員等特殊人群心理溝通機制,做好矛盾突出、生活失意、心態失衡、行為失常人群及性格偏執人員的心理疏導和干預。制訂個性化疏導方案,特殊人群個性化心理疏導的覆蓋率達到60%以上。健全政府、社會、家庭“三位一體”的幫扶體系,加強人文關懷,促進社會融入,對有勞動能力者積極提供就業引導,提升其適應環境、重返社會的能力。

  2.完善教育系統心理服務網絡。進一步加強各級各類學校心理健康服務機構的建設力度。中小學校設立心理輔導室,配備專(兼)職心理健康教育教師,培養學生積極樂觀、健康向上的心理品質,促進學生身心可持續發展,積極創建心理健康教育特色學校。學前教育機構配備專(兼)職心理健康教育工作人員,關注和滿足兒童心理發展需要,保持兒童積極的情緒狀態,開展以學前兒童家長為主的育兒心理健康教育,及時發現學前兒童心理健康問題。特殊教育機構要結合聽力障礙、智力障礙等特殊學生身心特點開展心理健康教育,注重培養學生自尊、自信、自強、自立的心理品質。教育體育部門要將心理健康教育納入教育事業發展規劃和年度工作計劃,統籌現有經費渠道,為教師和學生提供發展性心理輔導和心理支持。各級各類學校要建立以專職心理健康教育教師為核心,以班主任和兼職教師為骨干,全體教職員工共同參與的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機制。在日常教育教學活動中融入適合學生特點的心理健康教育內容。要密切與村(居)聯動,及時了解遭受欺凌、校園暴力、家庭暴力以及沾染毒品等學生情況,并提供心理創傷干預。要創新和完善心理健康服務提供方式,通過“校社合作”引入社會工作服務機構或心理服務機構,為師生提供專業化、個性化的心理健康服務。要定期對教師開展心理評估,根據評估結果有針對性地開展教師心理疏導工作。

  文明辦協調各相關部門,充分發揮區未成年人成長指導中心作用,整合區域內心理健康服務資源,面向未成年人開展心理健康知識普及與專業的心理咨詢服務,對村(居)、學校等基層心理咨詢站點提供技術指導和培訓。將區未成年人成長指導中心的建設納入文明城市和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設考核范圍。

  3.健全機關和企事業單位心理服務網絡。鼓勵規模較大、職工較多的黨政機關和企事業單位、新經濟組織等依托本單位黨團、工會、人力資源部門、衛生室,設立心理輔導室,建立心理健康服務團隊;規模較小企業和單位可通過購買專業機構服務的形式,對員工提供心理健康服務。廣泛開展心理健康科普宣傳,舉辦職場人際關系、情緒調節等方面公益講座,提升員工心理健康意識,掌握情緒管理、壓力管理等自我心理調適方法和抑郁、焦慮等常見心理行為問題的識別方法。通過員工心理測評、訪談等方式,及時對有心理問題的員工進行有針對性的干預,必要時聯系專業醫療機構治療。公安、司法、信訪、殘聯等部門要根據行業特點,在公安監管場所、刑滿釋放人員過渡性安置基地、社區戒毒社區康復工作辦公室、司法所、社區矯正場所、救助管理站、信訪接待場所等設立心理服務場所,配備一定數量的專業人員,成立危機干預專家組,對系統內人員和工作對象開展心理健康教育,舉辦心理健康知識講座每年至少1次,普及心理健康知識,提供心理健康評估、心理咨詢、危機干預等服務。

  4.規范發展社會心理服務機構。鼓勵心理咨詢專業人員創辦社會心理健康服務機構。區委政法委、區民政、衛生健康等有關部門要探索支持、引導、培育社會心理服務機構參與心理健康服務的政策措施,并研究制訂管理、規范、監督、評估社會心理服務機構的相關措施,促進社會心理服務機構專業化、規范化發展。通過購買服務等形式,向各類機關、企事業單位和其他用人單位、基層組織及村(居)群眾提供心理咨詢服務,逐步擴大服務覆蓋面,并為弱勢群體提供公益性服務。社會心理服務機構要加大服務技能和倫理道德的培訓,提升對心理行為問題的服務能力和常見精神障礙的識別能力。

  5.提升醫療機構心理健康服務能力。區衛生健康等部門要整合現有資源,支持區級精神衛生醫療機構提升心理健康服務能力。通過平安醫院創建、等級醫院評審等,推動綜合醫院普遍開設精神(心理)科,對軀體疾病就診患者提供心理健康評估,為有心理行為問題者提供人文懷。區第二人民醫院要開設心理門診,為患者提供藥物治療和心理治療相結合的服務,要充分發揮引領示范作用,對各類臨床科室醫務人員開展心理健康知識和技能培訓,注重提高抑郁、焦慮、老年癡呆、孤獨癥等心理行為問題和常見精神障礙的篩查識別、處置能力。婦幼保健機構要將心理健康服務融入孕前檢查、孕產期保健、兒童保健、青春期保健、更年期保健等工作中。鼓勵中醫院設中醫心理等科室,支持中醫醫師在醫療機構提供中醫心理健康診療、咨詢和干預等服務。基層醫療衛生機構要普遍配備專職或兼職精神衛生防治人員,加強與精神衛生醫療機構合作,結合家庭醫生簽約服務,開展抑郁、焦慮等常見精神障礙和心理行為問題科普宣傳,對轄區居民開展心理健康評估,推廣老年癡呆適宜防治技術。鼓勵醫療聯合體通過互聯網技術,實現醫療資源上下貫通、信息互通共享,便捷提供預約診療、雙向轉診、遠程醫療服務,提高服務質量。鼓勵各級各類醫療機構培育醫務社會工作者隊伍,充分發揮其在醫患溝通、心理疏導、社會支持等方面優勢,強化醫療服務中的人文關懷。

  6.建立健全心理援助服務平臺。依托精神衛生醫療機構或具備條件的社會服務機構,通過熱線、網絡、公眾號等建立提供公益服務的心理援助平臺。通過報紙、廣播、電視、網絡、公眾號等多種形式宣傳、擴大心理援助平臺的社會影響力和利用率。將心理危機干預和心理援助納入各類突發事件應急預案和技術方案,加強心理危機干預和援助隊伍的專業化、系統化建設。在自然災害等突發事件發生時,立即組織開展個體危機干預和群體危機管理,提供心理援助服務,及時處理急性應激反應,預防和減少極端行為發生。在事件善后和恢復重建過程中,對高危人群持續開展心理援助服務。

  7.健全心理健康科普宣傳網絡。區衛生健康、宣傳等部門要加強協作,健全包括傳統媒體、新媒體在內的科普宣傳網絡,運用報紙、雜志、電臺、電視臺、互聯網(門戶網站、微信、微博、手機客戶端等)等,廣泛宣傳“每個人是自己心理健康第一責任人”“心身同健康”等健康意識和科普知識,每年至少開展6次,并告知公眾心理服務獲取途徑。結合“世界精神衛生日”及心理健康相關主題活動等,積極組織開展心理健康進學校、進企業、進村(居)、進機關等活動,開展心理健康公益講座。在公共場所設立心理健康公益廣告,各村(居)健康教育活動室或衛生室(社區衛生服務站)向群眾提供心理健康科普宣傳資料。組織志愿者定期參加科普宣傳、熱線咨詢等志愿服務。

  8.完善嚴重精神障礙患者服務工作機制。鎮(街道)要建立健全綜治、衛生健康、公安、民政、殘聯等部門為成員的精神衛生綜合管理小組,多渠道開展嚴重精神障礙患者日常發現、登記報告、隨訪管理、危險性評估、服藥指導、心理支持和疏導等服務,依法開展案(事)件處置,使在冊患者規范管理率達到90%以上,在冊患者治療率、精神分裂癥治療率均達到80%以上。對病情不穩定的患者,要建立由村(居)“兩委”成員、網格員、精防醫生、民警、民政專干、助殘員、志愿者等基層人員組成的個案管理團隊,對患者實施個案管理。做好醫療救助、疾病應急救助與基本醫療保險、城鄉居民大病保險等制度的銜接,減輕貧困患者醫療費用負擔。動員社區組織、患者家屬參與居家患者管理。落實民政部等4部門《關于加快精神障礙社區康復服務的意見》,開辦多種形式的社區康復機構,使居家患者在社區參與康復率達到60%以上。基層醫療衛生機構要對50%以上居家患者及家屬提供心理疏導服務。精神衛生醫療機構建立家屬學校(課堂),對患者家屬開展護理教育等知識培訓,對住院患者家屬進行心理安慰、心理輔導;建立綠色通道,患者在社區康復期間病情復發的,可通過社區康復機構向醫院快速轉介。

  (二)加強心理服務人才隊伍建設

  1.發展心理健康領域社會工作專業隊伍。探索鼓勵和支持社會工作專業人員參與心理健康服務的政策措施,開發心理健康服務相關的社會工作崗位。對社會工作專業人員開展心理學和精神衛生知識的普及教育和培訓,提高心理健康領域社會工作專業人員的職業素質和專業水平。按照《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加強和完善城鄉社區治理的意見》,建立社區、社會組織、社會工作者“三社聯動”機制,充分發揮社會工作專業人員優勢,通過政府購買服務等方式,支持其為社區居民有針對性地提供救助幫扶、心理疏導、精神慰藉、關系調適等服務,對嚴重精神障礙患者等特殊人群提供心理支持、社會融入等服務。

  2.培育心理咨詢人員隊伍。研究制訂吸引心理學專業背景人員和經過培訓的心理咨詢人員從事心理健康服務的相關政策,設置相關工作崗位,提高心理健康服務的可及性。通過購買服務等形式,引導和支持心理咨詢人員為公眾提供心理健康教育與科普知識宣傳,為有心理問題人群提供心理幫助、心理支持、心理教育等服務。同時,開展實踐操作等方面的繼續教育、專業培訓,定期開展督導,提高心理咨詢人員的專業化水平。

  3.發展醫療機構心理健康服務隊伍。區衛生健康部門要進一步加強心理健康專業人才培養和使用的制度建設,引進心理學、社會工作專業人才,增加心理健康服務專業人員。通過精神科專業住院醫師規范化培訓、精神科醫師轉崗培訓等,提升精神科醫師數量和服務水平。綜合醫院(含中醫院)要通過培訓、繼續教育等形式,對全體醫務人員進行臨床心理知識培訓,對常見心理行為問題和精神障礙進行識別和轉診。加強基層醫療衛生機構臨床醫師心理健康服務知識和技能培訓,提高臨床醫師常見心理行為問題和精神障礙早期識別能力。精神科醫師、心理治療師對心理咨詢師、社會工作者等給予技術指導,對常見精神障礙和心理行為問題進行治療和心理干預等。

  4.組建心理健康服務志愿者隊伍。區委政法委、區民政、衛生健康等部門向社會廣泛招募心理健康服務志愿者,探索支持引導志愿者參與心理健康服務的政策,鼓勵和規范心理健康志愿服務的發展。要對志愿者開展心理健康相關培訓,建立健全激勵機制,支持其開展科普宣傳、心理支持、心理疏導等志愿服務。特別是鼓勵和引導醫務人員、學校心理教師、心理專業學生等加入心理服務志愿者隊伍。

  5.健全行業組織并加強管理。區委政法委、區衛生健康、教育、民政等有關部門,要整合社會心理服務資源,完善社會心理服務行業組織管理。制定心理服務行業服務規范,加強心理服務行業能力建設,有序開展心理服務機構和人員摸底調查、行業服務規范實施、專業培訓和繼續教育、督導等工作,要求心理服務專業人員嚴格遵守保密原則和倫理規范。有關部門要注意將有關資料立卷歸檔,妥善保管。加強心理健康數據安全的保護意識,建立健全數據安全保護機制,防范因違反倫理、安全意識不足等造成的信息泄露,保護個人隱私。發揮社會心理服務行業組織的樞紐作用,建立心理健康機構、社會心理服務機構、學校心理咨詢中心、精神衛生醫療機構、社會工作服務機構、心理健康志愿組織的合作機制,形成連續性的服務鏈條,實現共同發展。研究制訂心理服務機構和人員登記、評價等工作制度,對承接政府購買服務和享受財政資金資助的社會心理服務機構進行考核評價,逐步將機構服務數量、質量等評價結果向社會公開。

  四、工作步驟

  (一)準備階段(20xx年9月底前)。認真研究國家和省級試點工作要求,制訂工作實施方案,成立領導小組和專家組,明確工作職責,進行任務分解,召開啟動會議,組織培訓學習,部署工作要求。

  (二)實施階段(20xx年10月-20xx年12月)。按照工作實施方案要求,有組織、有計劃、有步驟地全面落實各項試點工作任務。接受省、市試點工作檢查督導,積極抓好改進提高。

  1.到20xx年底,20%以上村(居)建立心理咨詢室或社會工作室,50%中小學、30%黨政機關與企事業單位建立心理輔導室,區第二人民醫院開設心理門診。所有鎮(街道)建立精神衛生綜合管理小組。實施兩項以上社會心理服務特色工作。

  2.到20xx年底,全民心理健康意識明顯提高。各領域各行業普遍開展心理健康教育及心理健康促進工作,加快建設心理健康服務網絡,服務能力得到有效提升,心理健康服務納入基本公共服務體系,重點人群心理健康問題得到關注和及時疏導,社會心理服務體系初步建成。

  3.到20xx年底,全面完成社區心理服務體系建設試點任務和工作指標。

  (三)評審階段(20xx年底前)。對各項工作進行科學、全面、客觀評價,做好各項準備工作,迎接省級試點工作評估。

  (四)鞏固階段(20xx年1月起)。不斷鞏固省級社會心理服務體系建設試點工作建設成果,全民心理健康素養普遍提升,心理健康服務體系基本健全,心理健康服務網絡覆蓋城鄉,心理健康服務能力和規范化水平進一步提高,常見精神障礙防治和心理行為問題識別、干預水平顯著提高,心理相關疾病發生的上升勢頭得到緩解。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區委區政府將社會心理服務體系建設作為平安通州、健康通州、文明城市建設的重要內容,納入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并作為政府目標管理和績效考核內容。建立由黨政負責同志任組長的社會心理服務體系建設工作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政法委、衛生健康、宣傳、教育、公安、民政、司法行政、財政、信訪、殘聯等部門參與,定期召開領導小組會議,協調解決試點工作重點難點問題。政法委、衛生健康部門要協調相關部門做好試點工作,牽頭成立跨部門、跨行業的專家委員會,為試點工作提供技術支持和指導。將心理健康教育納入黨校、行政學院培訓,作為領導干部教育培訓的重要內容,把良好的.心理素質作為衡量干部綜合能力的重要方面,全面提升黨員領導干部的心理素質。

  (二)明確部門職責。各部門各行業要加強本部門本行業心理健康服務的領導,做好本部門本行業人員的心理健康教育和心理疏導等工作。政法委要將社會心理服務疏導和危機干預納入平安建設考評內容。衛生健康部門要對社會心理服務體系建設提供技術支持,指導行業組織開展工作。宣傳、文化廣電和旅游部門負責協調新聞媒體、各類文化組織開展心理健康宣傳教育。發展改革部門負責將心理健康服務、社會心理服務體系建設納入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教育部門負責健全各級教育機構心理健康服務體系,組織各級各類學校開展學生心理健康服務工作。公安、司法行政部門負責完善系統內心理健康服務體系建設,建立重大警務任務前后心理危機干預機制,組織開展被監管人員和強制隔離戒毒人員的心理健康相關工作。民政部門負責引導與管理城鎮社區組織、社會組織、社會工作者參與心理健康服務,推動心理健康領域社會工作專業人才隊伍建設。財政部門加大心理健康服務投入并監督使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負責研究制訂體現心理健康服務技術勞務價值的相關政策措施。市場監管部門對未經許可擅自從事心理咨詢和心理治療的機構,依有關主管部門提請,依法予以吊銷營業執照。工會、共青團、婦聯、殘聯、老齡辦等組織負責職業人群和兒童青少年、婦女、殘疾人、老年人等特定工作對象的心理健康服務工作。政法委、衛生健康、宣傳、教育、公安、民政、司法行政、財政、信訪、殘聯等部門加強部門間交流合作與信息共享。

  (三)有力政策扶持。研究制訂體現心理健康服務技術勞務價值的相關政策措施,增加崗位吸引力,調動心理健康服務工作人員的.積極性。通過政策引導和項目支持,培育發展醫療機構、社會心理服務機構和心理健康志愿組織,為公眾提供專業化、規范化服務。創新心理健康服務模式,建立心理健康服務網站、心理自助平臺等,通過網絡平臺向不同人群提供針對性服務。民政、衛生健康、政法委等部門根據居民需求,確定適宜社會組織參與的項目,引導社會組織有序參與科普宣傳、心理疏導等服務。將心理健康相關機構納入社會組織孵化基地建設,培育發展一批以心理健康服務為工作重點的社會組織。

  (四)落實經費保障。統籌利用現有資金渠道支持開展社會心理服務體系建設工作,對社會心理服務體系建設給予必要的經費保障。建立多元化資金籌措機制,積極開拓公益性服務的籌資渠道,探索社會資本投入心理健康服務領域的政策措施,探索加強社會心理服務體系建設的保障政策和激勵措施,推動各項任務有效落實。

  (五)強化督導評估。政法委、衛生健康部門要會同相關部門,定期對試點工作開展情況進行多部門聯合督導,對于工作完成差、重視不足、未按照財政有關規定使用經費的,要求限期整改。

  出租車駕駛員心理疏導方案3

  為積極響應教育局等部門的號召,做好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期間學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根據教育部門等文件要求,結合我校實際,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標

  為疫情防控期間不同類別學生提供心理支持、心理疏導、危機干預等服務,幫助學生預防和減輕疫情所致的心理困擾,尋找和利用社會支持資源,維護心理健康,防范心理壓力引發的極端事件。

  二、具體措施

  1、開展中學生心理健康教育,要立足教育,重在指導,遵循學生身心發展規律,保證心理健康教育的實踐性與實效性。為此,必須堅持以下基本原則:

  a、根據學生心理發展特點和身心發展規律,有針對性地實施教育。

  b、面向全體學生,普遍開展教育活動,使學生對心理健康教育有深刻的認識,逐步提高心理素質;關注個別差異,根據學生的不同需求開展多種形式的教育和輔導,提高他們的心理健康水平。

  c、尊重學生,以學生為主體,充分調動學生的積極性。做到心理健康教育的科學性與針對性相結合;面向全體學生與關注個別差異相結合;

  d、尊重、理解與真誠友善相結合;預防、矯治和發展相結合;教師的科學輔導與學生的主動參與相結合;助人與自助相結合。

  在學校心理健康教育指導委員會的領導下,每學年初根據工作崗位人員變動情況,動態調整各年級心理健康教育組織機構,健全學校心理健康教育網絡。

  2、開設心理健康活動課。開展多種形式的班主任、任課教師的心理健康教育活動。普及心理健康科學常識,幫助學生掌握一般的心理健康知識,培養良好的心理素質。多方配合,協調統一,做好學生的心理健康教育。

  3、全校各班開設心理健康教育課,由教師兼職任教。每兩周上一次心理健康課,普及心理健康知識。能及時發現、解決學生存在的心理問題。

  4、設立專門的心理咨詢室,對學生提供單獨性質的心理咨詢。并對心理咨詢的案例進行紀錄、整理和入檔,存檔工作確保咨詢對象的個人隱私情況的保密性。

  5、開辟內容新穎,富有教育意義的心理健康教育宣傳欄,營造校園心理健康教育的良好氛圍,使全體師生受到潛移默化的影響。

  6、疫情期間心理健康教育特別說明:疫情期間,因為學生在家學習,情況特殊,心理疏導顯得尤為重要,可以通過以下方式進行:一是實地家訪,針對特殊學生進行一次家訪,面對面交流疏導,樹立孩子的信心;二是電話、QQ或微信家訪,針對路途比較遙遠的家庭,主要通過這些平臺方式,至少每周進行一次;三是各班每周進行一次線上主題班會,進行集體疏導;四是聯合科任老師,了解全班學生在家情況,根據需要分配重點疏導對象,要求隨時關注、家訪、疏導。

  7、學校成立疫情防控期間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小組。由專職心理教師、班主任和心理委員組建,在學校領導下,有序開展工作。

  8、做好心理健康宣傳教育通過公眾號、微信等網絡形式,發動社會力量,為受疫情影響的學生提供情緒調節方法、社會資源渠道等方面的內容。

  (三)針對三類人群的幫扶措施。

  第一類:近期受重大影響的學生,做重點關注和關懷,重點評估受影響學生的心理情況,有必要可考慮提供一對一心理咨詢服務。

  第二類:針對學校已掌握的可能存在心理問題及疾病的學生進行重點關護;班主任進行班級排查,上報學生情況,進行重點關注;

  第三類:通過班主任群和公眾號,向全體學生發送心理健康常識及心理求助資源渠道。

  三、保障措施

  如有必要,尋求恩施州心理咨詢師協會和恩施州新冠疫情期間心理危機干預小組的幫助,協助相關工作。

  出租車駕駛員心理疏導方案4

  一、工作目標

  加強對新冠肺炎患者、隔離人員及家屬的人文關懷和關愛幫扶,開展心理健康教育、心理疏導和危機干預等服務,普及疫情相關心理行為問題的預防及應對知識,提高新冠肺炎患者、隔離人員的自我心理調適能力,努力減少疫情相關心理健康問題的發生,促進治愈患者身心全面康復。

  二、工作內容

  (一)加強關愛幫扶。街道各社區(村)要組建由社區工作者、網格員、志愿者、心理咨詢師等組成的基層服務團隊,定期對轄區新冠肺炎患者、隔離人員及家屬進行走訪慰問,加強人文關懷,了解服務對象情況、家庭經濟狀況等,協調落實救助康復等政策,幫助其解決實際困難。同時,暢通群眾訴求反映渠道,及時了解和掌握群眾訴求和心理服務需求,對合理訴求盡量協調解決,對發現的心理問題及時進行疏導干預。

  (二)加大宣教力度。各社區(村)以群眾喜聞樂見的形式開展新冠肺炎相關知識的科普宣傳,介紹團結和睦的鄰里關系對促進患者身心全面康復的意義,引導城鄉社區居民正確了解新冠肺炎特點,減少對治愈患者的歧視和排擠,共同營造理解、關愛、幫助治愈患者的良好氛圍。在社區綜合服務設施等居民經常活動場所設立心理健康科普宣傳欄或展板,介紹心理健康科普知識及心理健康服務機構信息、服務方式、求助渠道等內容,幫助新冠肺炎患者、隔離人員及家屬掌握心理自助和識別早期心理異常的方法,促進其主動求助。

  (三)完善健康信息。各社區(村)要整合患者在院治療數據、出院后健康管理、隔離情況等信息。各相關工作人員在服務過程中應當嚴格做好患者信息隱私保護。

  (四)開展心理測評。在新冠肺炎患者治愈出院返回社區(村)后,社區(村)要按照知情同意和自愿原則,采用心理評估量表或心理軟件對治愈患者心理健康狀況進行測查評估。同時對有服務需求的治愈患者,提出團體干預、家庭干預、個體干預等心理疏導的建議。

  (五)加強心理疏導和隨訪管理。社區(村)要根據新冠肺炎患者、隔離人員及家屬意愿實施針對性心理干預。發放包括心理健康手冊、服務資源宣傳頁的心理健康工具包。心理疏導服務團隊結合心理疏導工作,同步開展服務對象的隨訪管理,原則上每半年至少開展一次隨訪,隨訪時記錄心理測評、心理疏導情況,并給予相應的健康指導。

  (六)做好重點人群危機干預。心理疏導服務團隊針對測評結果提示有心理健康問題或基層工作人員反映有心理行為異常的患者作為重點干預對象,及時進行一對一的有針對性干預。若發現存在嚴重心理行為問題或有明顯自殺自傷風險的個體,應當及時與定點醫院聯系收治入院,由專科醫生進行診療和提供服務,同時將信息反饋給患者所在社區(村),納入重點人群實施網格化服務管理。

  (七)推動心理熱線平臺服務。各社區要按照實際情況設置心理熱線,延長在線服務時間,使電話打得通、有人接。定時分析匯總來電咨詢的信息,發現突出問題或可能發生應激事件時,及時將相關信息報告街道。

  三、有關要求

  (一)各社區(村)要將治愈患者心理疏導納入疫情防控工作整體部署,將心理疏導工作與其他防控措施同步實施,為治愈患者提供生活保障、健康管理、心理疏導等服務。建立新冠肺炎患者、隔離人員檔案數據庫,組織開展心理測評,并對重點患者進行危機干預。對符合條件的新冠肺炎患者、隔離人員實施救助;同時做好心理健康科普知識宣傳,介紹心理服務求助渠道。

  (二)各社區(村)要整合轄區的心理服務資源,充分發揮精神科醫師、心理治療師、心理咨詢師、社會工作者等不同專業隊伍的力量,為患者提供心理疏導、心理干預服務。同時各村、社區組建3-5人心理疏導小分隊開展心理服務和社會工作服務。

  (三)各社區(村)要對治愈患者心理疏導工作情況進行指導,及時發現存在的問題,并協調有關部門予以解決。要及時總結各地在治愈患者心理疏導、心理干預等方面的經驗和特色做法,及時報送至街道疫情防控領導小組。

  出租車駕駛員心理疏導方案5

  為做好新冠肺炎患者、隔離人員及家屬心理疏導和社會工作服務,促進患者身體與心理同步康復,回歸正常生活和工作,維護隔離人員、家屬心理健康,營造相互關懷的社會環境,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標

  (一)開展新冠肺炎防控宣傳和健康教育,提升群眾防控知識水平,增強防護技能,減輕因認知不足所致的恐懼,減少、消除對患者、隔離人員及家屬的歧視與排斥等行為。

  (二)以互聯網絡平臺為基礎,推進互聯網+社會心理服務,為患者、隔離人員及家屬提供線上心理支持和服務,增強自我心理調適能力,幫助有需求的服務對象渡過困難期,恢復社會功能。

  (三)以社區為主要陣地,建立心理疏導和社會工作服務網絡,提供情緒引導、心理輔導、資源鏈接、困難紓解、社會支持網絡修復等服務,改善社區環境,恢復社區秩序,推動基層社區治理,營造健康向上的社區氛圍,促進社會穩定。

  二、組織實施

  (一)加強領導組建隊伍。受疫情影響較大的地方,各區縣防疫指揮部要成立新冠肺炎患者、隔離人員及家屬心理疏導和社會工作服務領導小組,衛生健康、民政等部門分工負責,各街道(鄉鎮)明確1名領導負責轄區心理疏導和社會工作,指定專人統籌協調心理疏導和社會工作服務。各街道(鄉鎮)根據受疫情影響情況,在社區設置心理咨詢室或社會工作室,配備1-2名專職或兼職心理咨詢師或社會工作者;在社區衛生服務中心(鄉鎮衛生院)設置心理專干;在街道(鄉鎮)設置社會工作站,配備1-2名專職或兼職社會工作者,負責轄區群眾社會心理健康工作。有條件的,可建立由社區工作人員、社會工作者、志愿者、心理咨詢師、心理治療師、精神科醫師等組成的社區心理疏導和社會工作服務隊,采取社區、社會工作者、社區志愿者、社區社會組織、社區公益慈善資源、心理服務專業力量聯動服務方式開展工作。

  (二)建立對口指導機制。各地按照已有精神衛生服務技術指導機制,由各社區衛生服務中心(鄉鎮衛生院)對口聯系的上級精神衛生醫療機構派精神科醫師、心理治療師,提供技術指導和幫助。

  (三)提供線下和轉介服務。根據出院患者及家屬、隔離人員家屬需求,社區工作人員、心理專干可聯系社會工作者、心理咨詢師、心理治療師進社區提供心理疏導和社會工作服務。發現出院患者及家屬、隔離人員家屬可能有精神衛生問題時,心理咨詢師、精神衛生社會工作者等應當向對口精神衛生醫療機構轉介,由精神科醫生提供精神醫學診療服務。

  (四)開展人員培訓和督導。上級精神衛生醫療機構和社會工作行業組織應當派具備心理援助技術能力的精神科醫師、心理治療師、社會工作師對社區工作人員、志愿者、心理專干等人員開展精神衛生知識培訓,分別對街道和社區工作提供技術指導和專業督導。

  三、工作原則

  (一)統一領導、團隊協作、分工負責。所有工作須在本專項工作領導小組的統一領導下組織進行,各類人員實行團隊協作,明確成員分工與配合。未經允許個人不得擅自開展任何形式的心理疏導和社會工作服務活動。

  (二)嚴守心理衛生和社會工作服務倫理原則、保密要求。對患者、隔離人員及家屬的個人和家庭隱私包括個人信息、生活軌跡、家庭情況等嚴格保密;設專人負責服務對象檔案管理并簽署保密協定。

  (三)分類分級。結合各社區實際狀況,采用分類、分級處理。對不同社區、不同年齡段、不同人群、具有不同需求的服務對象進行分類干預。

  四、具體工作措施

  (一)廣泛開展科普宣教。針對公眾關心的熱點話題,通過權威媒體開展新冠肺炎防控宣傳,提升公眾知識水平,增強防控能力。發放心理健康服務宣傳材料,提供心理健康專業知識、心理熱線電話號碼、心理支持網絡平臺二維碼等支持性資源,幫助患者、隔離人員及家屬自我心理調適。組織專家通過媒體、視頻、網絡授課等形式,對社區居民開展心理健康講座,介紹溫馨家庭氛圍、團結社區關系對個體渡過難關的幫助和意義,鼓勵大眾互幫互助,消除歧視。

  (二)在醫院和隔離點開展心理評估和疏導。患者、隔離人員在定點醫院/康復驛站/隔離點期間,定點醫院/康復驛站/隔離點主動向其推薦心理自評工具(如,湖北省精神衛生中心牽頭研發的“強肺心理支持系統”),鼓勵有需要者尋求心理疏導及心理支持。有條件的定點醫院/康復驛站/隔離點對患者、隔離人員開展集體心理疏導。對評估后發現心理問題風險較高的,協調心理咨詢師、心理治療師、社會工作者等專業人員提供心理干預。

  (三)保證心理疏導與治療連續性。對在定點醫院已經使用精神科藥物干預的患者,如評估需要繼續給予精神科藥物治療的`,定點醫院應當將患者相關治療信息記入出院信息單中,交康復驛站或隔離點繼續維持治療。對評估需要繼續治療的,康復驛站或隔離點在其離開時,應當將相關治療信息交社區衛生服務中心(鄉鎮衛生院)繼續予以治療。

  (四)為有需求的居家人員提供社會和心理支持。社區應當鼓勵出院患者及家屬、隔離人員家屬主動尋求社會和心理支持,由專業人員進行心理與社會工作服務需求評估。對評估后發現心理問題風險較高的,在征得本人同意后,由社區衛生服務中心(鄉鎮衛生院)、社會工作服務機構協調心理咨詢師、心理治療師、社會工作者等提供心理和社會工作服務,建立和激活服務對象的社會支持系統,引導其恢復生活信心。

  (五)開展困難人員生活扶助與支持。對有具體生活困難的患者、隔離人員及家屬,社區工作人員、社會工作者、心理專干等,應當主動向街道(鄉鎮)和社區匯報,協助申請困難救助,鏈接援助資源,同時尋求社會組織和社會公益慈善資源的幫助或支持。

  (六)加強病亡者家屬關愛和心理支持。對病亡者家屬,心理專干、社會工作者要主動為其提供哀傷輔導、心理疏導、社會支持等服務,加強關心關愛,引導其宣泄哀傷情緒,幫助順利渡過哀傷期,恢復正常生活。必要時,聯系心理和精神衛生專業人員提供專業支持。

  (七)及時發現處置高危風險。對發現有自傷、自殺、沖動傷人風險的患者、隔離人員及家屬,相關專業人員要在第一時間向街道(鄉鎮)負責領導報告并通報社區。社區工作人員、社會工作者、心理專干等人員要增加走訪密度,告知其家人緊急聯系電話。由心理咨詢師、精神衛生社會工作者等介入進行危機干預,持續提供心理疏導和社會工作服務,必要時向精神衛生醫療機構轉診。

  出租車駕駛員心理疏導方案6

  新冠肺炎疫情發生后,為指導各地做好不同人群心理危機干預工作,1月26日聯防聯控工作機制印發《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緊急心理危機干預指導原則》。目前,我國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形勢發生積極向好變化,不同人群心理狀況也隨之變化。為進一步加強重點人群心理疏導和心理干預,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標

  針對患者及其家屬、病亡者家屬、一線工作人員等重點人群,開展心理疏導、心理干預等心理服務,維護公眾心理健康,促進社會和諧穩定。

  二、工作措施

  (一)加強患者及家屬的心理疏導。

  各地醫療衛生機構要關注患者的心理健康狀況,由心理治療師、社會工作者等提供心理疏導服務。對于心理健康狀況較差的患者,及時進行評估干預,必要時請精神科醫師會診。在患者出院時,將使用精神科藥物干預患者的有關資料轉交到隔離點或患者所在地區的基層醫療衛生機構,確保治療的延續性。(衛生健康部門負責)

  湖北武漢等受疫情影響嚴重地區的區縣新冠肺炎防控指揮部要組建由精神衛生和心理健康專業人員、社會工作者等組成的服務隊,對治愈隔離患者提供心理服務,重點為焦慮抑郁、失眠、創傷后應激障礙等患者提供心理疏導,及時識別自傷、自殺、攻擊或其他精神病性癥狀人群,由精神科醫生會診或轉入精神衛生醫療機構治療。(衛生健康、民政部門負責)

  城鄉社區工作者要加強對患者家屬及治愈歸家患者的人文關懷,幫助患者恢復正常生活。引導社區居民正確對待患者及家屬,避免歧視。通過組織動員社會工作者和專業志愿者等力量,為城鄉社區有心理問題的治愈患者及家屬提供精神慰籍、心理撫慰、社會融入等服務,及時識別有嚴重心理行為問題的個體,并向精神衛生醫療機構轉介。(民政部門牽頭,衛生健康部門配合)

  (二)做好病亡者家屬關心關愛及心理疏導。各地民政、衛生健康、工會、共青團、婦聯、殘聯等部門要加強對病亡者家屬的關心、關愛,組織社會工作服務機構、精神衛生醫療機構等為其提供社會支持、心理干預服務,引導其宣泄哀傷情緒,幫助其順利度過哀傷期,恢復正常生活。病亡者所在單位、社區等應當建立關愛幫扶小組,為有需求的病亡者家屬提供關愛幫扶和心理支持。對出現嚴重心理問題的家屬,協助其到當地精神衛生機構就診。湖北省、武漢市等疫情嚴重地區要做好骨灰分批交接安葬的工作預案,強化人文關懷,指導通過網上等方式寄托哀思,避免人群集聚。(民政、衛生健康、工會、共青團、婦聯、殘聯等部門負責)

  (三)強化低保對象、特困人員、特殊困難老年人、困境兒童、流浪乞討人員、殘疾人等心理支持。民政、婦聯、殘聯等部門要動員和引導慈善組織、社會工作服務機構、志愿服務組織等社會力量,為低保對象、特困人員、特殊困難老年人、困境兒童、流浪乞討人員、殘疾人等群體提供生活救助和關愛幫扶。湖北省、武漢市民政、婦聯、殘聯等部門要摸清低保對象、特困人員、孤寡老人、孤兒、困境兒童、殘疾人等群體的具體情況,把日常生活服務和保障與心理服務相結合,了解工作對象心理特點,針對性地提供心理支持或協助尋求心理專業人員幫助。(民政、婦聯、殘聯等部門負責)

  (四)做好疫情防控醫務工作者心理服務。各地衛生健康部門要充分利用當地精神衛生、心理健康及社會工作服務資源,為醫務工作者提供心理服務。對一線醫務人員加強關心關愛,在輪休期間由精神衛生專業人員組織開展放松訓練等活動。對出現明顯應激反應的醫務人員,要進行針對性的個體心理治療或適當的藥物干預。湖北省、武漢市要充分發揮當地精神衛生醫療機構和援鄂心理救援隊的作用,通過講座、團體輔導、個體咨詢、網絡平臺、心理熱線等方式,為醫務人員提供心理服務。(衛生健康部門負責)

  (五)加強公安民警等一線工作人員心理疏導。公安、司法行政、民政、工會等部門要做好公安民警(輔警)、司法行政干警、社區工作者、基層工作人員、下沉干部等值班、輪班安排,利用本系統資源或社會資源,對一線工作人員提供心理服務,對有嚴重心理行為問題的個體進行主動干預。為因疫情防控殉職的民警(輔警)、社區工作者、基層工作人員等的家屬加強心理疏導。湖北省、武漢市要發揮各類志愿者作用,注意識別、發現有心理需求或可能有嚴重心理問題的個體,及時通過社區干部聯系心理服務專業人員和社會工作者進行評估、干預。(政法委、公安、司法行政、民政、工會等部門負責)

  (六)加強特殊人群管理服務。各地要建立健全基層綜合管理小組,加強公安監所被監管人員、服刑人員、社區矯正對象、刑滿釋放人員、強制隔離戒毒人員、強制隔離戒毒解戒人員、社區戒毒社區康復人員、參加戒毒藥物維持治療人員和自愿戒毒人員、易肇事肇禍嚴重精神障礙患者等特殊人群管理服務。信訪部門要暢通訴求表達渠道,引導利益受損群眾理性反映訴求,做好思想疏導工作。湖北省、武漢市要做好滯留在鄂、在漢人員特別是生活困難、經濟損失較大人群的心理服務。對有典型心理行為問題的利益受損群體,引入心理服務工作人員配合進行矛盾處理或糾紛化解,預防極端事件發生。(政法委、公安、民政、司法行政、衛生健康、信訪部門負責)

  (七)積極開展廣大群眾心理疏導。各地宣傳、廣電部門要發揮各類媒體作用,做好心理健康知識普及和國家政策解讀,及時疏導廣大群眾因長期隔離帶來的負面情緒,營造強信心、暖人心、聚民心的社會氛圍。教育、工會、共青團、婦聯等部門要利用各類線上、線下心理服務資源,加強對學生、機關企事業單位員工、婦女兒童等不同人群的心理疏導。湖北省、武漢市要將心理服務融入網格化管理工作,對仍有確診病例的小區,安排心理服務專業人員、社會工作者或志愿者,及時疏導居民長期封閉管理產生的.負面情緒。(宣傳、廣電、教育、工會、共青團、婦聯負責)

  三、保障措施

  (一)各地要將新冠肺炎疫情心理服務納入疫情防控整體工作部署,建立黨政領導、部門協作、社會動員的工作機制。

  (二)各地結合實際情況,對心理服務提供資金支持。支持精神衛生醫療機構、社會工作服務機構、社會心理服務機構等參與心理服務工作。

  (三)各地要對心理服務工作者、社會工作者、專業志愿者等開展培訓,提升服務水平,恪守職業道德,保護服務對象個人隱私。

  (四)各地衛生健康部門要對不同人群心理健康狀況進行評估,及時調整心理服務工作重點。通過委托第三方等方式對有關機構心理服務情況及效果進行評價。

  出租車駕駛員心理疏導方案7

  為進一步加強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態化下治愈患者心理疏導工作,促進治愈患者全面康復,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標

  加強對治愈患者的人文關懷和關愛幫扶,開展心理健康教育、心理疏導和危機干預等服務,普及疫情相關心理行為問題的預防及應對知識,提高治愈患者自我心理調適能力,努力減少疫情相關心理健康問題的發生,促進治愈患者身心全面康復。

  二、工作內容

  (一)加強關愛幫扶。各地新冠肺炎疫情聯防聯控機制(領導小組、指揮部)要組織衛生健康、民政、殘聯等部門,指導各區縣、街道(鄉鎮)通過政府購買服務形式或動員社會力量,組建由社會工作者、網格員、志愿者、心理咨詢師等組成的基層服務團隊,定期對轄區治愈患者家庭進行走訪慰問,加強人文關懷,了解患者康復情況、家庭經濟狀況等,協調落實救助康復等政策,幫助其解決實際困難。同時,暢通治愈患者等群眾訴求反映渠道,及時了解和掌握群眾訴求和心理服務需求,對合理訴求盡量協調解決,對發現的心理問題及時進行疏導干預。

  (二)加大宣教力度。各地通過權威媒體,以群眾喜聞樂見的形式開展新冠肺炎相關知識的科普宣傳,介紹團結和睦的鄰里關系對促進患者身心全面康復的意義,引導城鄉社區居民正確了解新冠肺炎特點,減少對治愈患者的歧視和排擠,共同營造理解、關愛、幫助治愈患者的良好氛圍。在城鄉社區綜合服務設施等居民經常活動場所設立心理健康科普宣傳欄或展板,介紹心理健康科普知識及心理健康服務機構信息、服務方式、求助渠道等內容,幫助患者及家屬掌握心理自助和識別早期心理異常的方法,促進其主動求助。

  (三)完善健康信息。各地衛生健康行政部門要依托區域全民健康信息平臺建立新冠肺炎治愈患者數據庫,整合患者在院治療數據、出院后健康管理等數據信息。新冠肺炎患者救治定點醫院應當及時將治愈患者資料共享給基層醫療衛生機構,以便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全面掌握患者既往治療情況,結合居民健康檔案完善相關健康信息。要與屬地街道(鄉鎮)、社區(村)對轄區內治愈患者的信息進行核對,確保信息完整、準確。對未納入家庭醫生簽約服務的治愈患者,及時安排家庭醫生與治愈患者協商簽訂服務協議。各相關工作人員在服務過程中應當嚴格做好患者信息隱私保護。

  (四)開展心理測評。在新冠肺炎患者治愈出院返回社區(村)后,上級精神衛生醫療機構可指導有條件的基層醫療衛生機構結合患者既往治療情況,按照知情同意和自愿原則,采用心理評估量表或心理軟件對治愈患者心理健康狀況進行測查評估。基層醫療衛生機構依據上級精神衛生醫療機構對評估結果的會診意見,對有服務需求的治愈患者,提出團體干預、家庭干預、個體干預等心理疏導的建議。

  (五)加強心理疏導和隨訪管理。各地應當以縣(市、區)為單位,依托轄區精神衛生醫療機構、高等院校心理咨詢中心、社會心理服務機構、社會工作服務機構等組建心理疏導服務團隊,與各街道(鄉鎮)、社區(村)對接,根據患者及家屬意愿實施針對性心理干預。為治愈患者發放包括心理健康手冊、服務資源宣傳頁的心理健康工具包。心理疏導服務團隊結合心理疏導工作,同步開展患者隨訪管理,原則上每半年至少開展一次隨訪,隨訪時記錄心理測評、心理疏導情況,并給予相應的健康指導。

  (六)做好重點人群危機干預。心理疏導服務團隊針對測評結果提示有心理健康問題或基層工作人員反映有心理行為異常的患者作為重點干預對象,及時進行一對一的有針對性干預。若發現存在嚴重心理行為問題或有明顯自殺自傷風險的個體,應當及時收治入院,由專科醫生進行診療和提供服務,同時將信息反饋給患者所在社區(村),納入重點人群實施網格化服務管理。

  (七)推動心理熱線平臺服務。各地要支持心理援助熱線、網絡心理服務平臺的建設,提高心理疏導服務的可及性。浙江省設置全省統一的心理熱線號碼96525做法值得推廣。治愈患者人數較多的市(地、州)要適當設置心理熱線坐席,延長在線服務時間,使電話打得通、有人接。熱線主辦機構要加強心理熱線規范管理,定時分析匯總來電咨詢的信息,發現突出問題或可能發生應激事件時,及時將相關信息報告當地新冠肺炎疫情聯防聯控機制(領導小組、指揮部)或人民政府。

  三、有關要求

  (一)各地區要將治愈患者心理疏導納入疫情防控工作整體部署,將心理疏導工作與其他防控措施同步實施,明確部門職責分工。各地衛生健康、民政、婦聯、殘聯等部門加強協作,為治愈患者提供生活保障、健康管理、心理疏導等服務。衛生健康部門負責治愈患者心理疏導的統籌協調,建立治愈患者檔案數據庫,組織開展心理測評,并對重點患者進行危機干預。民政部門負責動員社會工作服務力量,為治愈患者提供心理疏導社會工作服務,對符合條件的治愈患者實施救助;做好養老機構內治愈患者康復和心理疏導。公安、司法行政等部門負責系統內治愈患者心理疏導和危機干預服務;做好監所內特殊人群中治愈患者心理疏導,衛生健康等部門提供業務指導及心理服務資源支持。各地要引導各類媒體發布權威信息,回應社會關切;做好心理健康科普知識宣傳,介紹心理服務求助渠道。

  (二)各地區要整合不同部門的心理服務資源,充分發揮精神科醫師、心理治療師、心理咨詢師、社會工作者等不同專業隊伍的力量,為患者提供心理疏導、心理干預服務。要參考湖北省、武漢市做法,在省級成立專家組,制定治愈患者心理疏導實施方案,并對各地開展技術指導;推廣湖北省立足社區,組織心理服務專業力量、社會工作者、社區志愿者、社區社會組織、社區公益慈善資源共同參與的聯動服務模式。各地要建立“三專”服務模式,在市級成立心理健康服務專班,在區縣級設立至少1名心理專員,在街道(鄉鎮)設立1名心理專干。同時,在社區(村)安排1名工作人員協助開展心理服務和社會工作服務。

  (三)各地區要對治愈患者心理疏導工作情況進行指導,及時發現存在的問題,并協調有關部門予以解決。要及時總結各地在治愈患者心理疏導、心理干預等方面的經驗和特色做法,并于20xx年12月31日前通過各省電子公文交換平臺報送國家衛生健康委疾控局。

  出租車駕駛員心理疏導方案8

  根據上級相關文件精神要求,結合龍淵街道實際,制定以下實施方案。

  一、保障機制

  1、建立心理疏導領導小組

  組長:葉俊

  副組長:xxx

  成員:xxx

  2、組建心理咨詢團隊

  組長:xxx

  成員:xxx

  二、工作目標和工作內容

  以“定向結對”方式,根據服務對象的特點,采取“一對一”、“一對多”、“多對一”等形式開展“心理疏導關愛行動”;組建志愿者隊伍并進行培訓,建立服務“臺賬”;在生活照料、心理撫慰、應急救助、健康保健、法律援助、文體活動、親情關愛等方面的需求,開展志愿服務,不斷滿足他們日益多樣化的服務需求。具體如下:

  (一)堅持“一把鑰匙開一把鎖”的工作思路。通過心理咨詢有的放矢地開展“一對一”、“一對多”社區矯正人員心理測評和干預專項工作,防止發生極端事件。

  (二)堅持科學規劃,統籌創新,對現有資源和社會資源進行合理的配置,強化監督考核,為有效的綜合治理打下了堅實的基礎。一是鼓勵協警、綜治維穩等工作人員參加心理專業培訓,邀請心理專家培訓心理輔導員,提高心理服務能力和水平;大力發展心理學工作者、精神衛生工作者、社會工作者等社會心理服務志愿者隊伍,開展志愿服務,為心理服務工作全面開展提供充分人才保障。二是設立精神衛生防治技術管理機構,健全重性精神疾病患者三級篩查治理、管理服務體系,有效實施專業治療與服務。三是在部門、街道、村(社區)定期開展心理健康咨詢、心理體驗,印發《心理健康知識手冊》,并以宣傳紙、黑板報、法制講座等多種形式開展法治宣傳教育活動,形成思想上敬畏法律、行動上踐行法治的良好社會心理,實現社會心理和法治教育常態化。

  (三)將社會心理服務工作納入街道、村(社區)全年工作中,統一部署、落實和考核。

  (四)注重特殊人群心理干預和風險評估,綜合施策、多管齊下,全力做好心理疏導、解壓減負、科學引導等工作,努力把各種隱患消除在萌芽之中,奠定社會平安穩定堅實基礎。

  (五)組建志愿者服務隊,開展包括日常生活照料、心理健康輔導、不良行為校正、親情溝通交流、安全自護訓練等方面的活動。

  三、方法和途徑

  通過宣傳、專家授課,志愿者服務等讓活動內容扎實推進。在服務主體上,不僅僅是社會組織和志愿者,還讓民宗、婦聯、教育、扶貧等部門參與進來,結合精準扶貧精準脫貧攻堅戰部署,擴大了服務主體范圍,特別是把心理疏導和關愛活動與精準扶貧精準脫貧工作緊密結合,產生更大的經濟社會效益。

  出租車駕駛員心理疏導方案9

  一、目的意義

  (一)積極預防、及時控制和減緩心理問題給居民健康及社會帶來的影響。

  (二)促進突發公共事件后的心理健康重建。

  (三)促進公眾心理健康,維護社會穩定。

  二、基本原則

  (一)以維護穩定為前提,根據個人及社會心理疏導需要,開展心理疏導和危機干預。

  (二)以分類疏導為重點,針對受助者的問題提供個體化幫助,嚴格保護受助者的個人隱私。

  (三)以共建共享為落腳,促進全市建立科學、完備的心理疏導和干預服務網絡。

  三、組織機構及專業隊伍

  成立天心區心理健康疏導和危機干預工作領導小組。確定天心區衛健局為全區心理健康服務和危機干預工作的管理機構,負責綜合協調全區心理健康服務和危機干預工作,整合各類精神衛生資源,完善精神衛生防治體系。疾控中心為全區心理健康服務和危機干預工作指導機構,負責建立、完善全區心理健康疏導和危機干預工作預案和機制。明確湖南榮軍醫院和黑石鋪社區衛生服務中心為天心區心理健康疏導和危機干預工作技術實施和支持機構,負責社會心理健康疏導和危機干預工作具體實施。

  湖南榮軍醫院和黑石鋪社區衛生服務中心根據實際情況建立心理救援醫療隊及突發公共事件現場心理危機干預隊。

  (一)心理救援醫療隊。人員以精神科醫生為主,由臨床心理治療師、精神科護士組成,至少由2人組成,有心理危機干預經驗的人員優先入選。配隊長1名,指派1名聯絡員,負責團隊后勤保障和與各方面聯系。心理危機干預人員也可以作為其他醫療隊的組成人員。

  (二)突發公共事件現場心理危機干預隊。以精神科醫生為主,心理治療師、心理咨詢師、精神科護士和社會工作者為輔,適當納入有相應背景的志愿者。

  四、工作內容

  (一)積極開展心理健康知識宣傳。充分利用廣播、電視、書刊、影視、動漫等傳播形式,傳播自尊自信、樂觀向上的現代文明理念和心理健康意識。結合“世界精神衛生日”及心理健康相關主題活動等,以報紙、電視主流媒體為主要陣地,結合門戶網站、微信、微博、手機客戶端等新媒體平臺,傳播心理健康知識,倡導健康生活方式,提升全民心理健康素養,培育良好社會心態。積極倡導“每個人是自己心理健康第一責任人”的理念,引導公民在日常生活中有意識地營造積極心態,預防不良心態,學會調適情緒困擾與心理壓力,積極自助。

  (二)積極開展心理咨詢熱線服務。確定黑石鋪社區衛生服務中心精神科為我區心理咨詢服務熱線掛靠單位,建立規范、科學的心理咨詢服務工作機制,安排專業人員,嚴格做好服務熱線的值班值守,確保服務效果。逐步建立以黑石鋪社區衛生服務中心精神科主要負責、街道社區共同參與、社會心理輔助機構廣泛參與的熱線服務聯合模式,整合資源,提升服務能力。充分利用心理咨詢服務熱線,發揮精神衛生專業人員的引導和支持作用,對咨詢者的心理(精神)障礙問題盡早開展干預,幫助咨詢者解決生活、學習、職業發展、婚姻、親子、人際交往等方面的心理困擾,預防心理問題演變為心理疾病。

  (三)積極推進多層級心理健康互助網絡建設。積極推進市級心理咨詢服務熱線掛靠機構與省市心理診療和干預專業機構、街道(鄉鎮)、基層醫療衛生機構、社區(村)建立互助協作、雙向轉介機制。各級各類心理咨詢服務依托機構通過宣傳和咨詢服務,了解重點人群、特殊人群的社會心理狀況,發現可能出現的緊急群體心理事件、單個極端心理事件苗頭,及時報告和轉介,盡早盡快干預,有效防止和避免心理問題極端事件發生。

  (四)積極開展特殊人群心理咨詢與干預服務項目試點。充分發揮省心理咨詢師協會、湖南師范大學、湖南大學等行業及社會力量,依托市級醫院先行先試,針對失獨失能家庭、老年人及特殊群體人群開展心理疏導、心理咨詢和志愿服務。建立兼具心理健康工作經驗及社會工作經驗的醫院志愿服務組織,挖掘社會潛在資源,服務特殊群體、病患群體,構建和諧醫療、和諧社會,為全市社會心理疏導服務提供工作經驗和實用模板。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強領導,健全機制。堅持按照“市級主導、區縣參與、分級推進、聯合管理”,將社會心理健康疏導和危機干預工作列入重要議事日程,切實加強組織領導。區級心理健康疏導和危機干預工作領導小組及時對存在的困難和問題進行現場指導和統籌協調。各單位要高度重視,摸清情況,根據工作實際制定本轄區心理健康疏導和危機干預工作方案,成立相應領導機構和工作機制,做好相關任務的組織部署和配合實施。

  (二)加大投入,有序推進。加大財政專項經費的支持引導力度,鼓勵和扶持該項工作開展。各有關單位要加強對心理健康疏導和危機干預工作的財政保障,調整優化經費安排及支出結構,對心理健康有關工作給予適當傾斜。區級將該項工作納入對各街道及有關單位的績效考核或工作評價,適時通報和考核。

  (三)加強交流,動態管理。各有關單位要主動與其他先行先試城市、具有類似經驗的地區溝通聯系,積極開展交流合作,及時獲取最新信息、先進理念和成功經驗,不斷調整、充實、挖掘心理健康疏導和危機干預工作內容、形式及指標體系,將工作做深、做細,不斷促進全區心理健康服務工作水平的不斷提升。

  出租車駕駛員心理疏導方案10

  出入境口岸是新冠肺炎“外防輸入”的重要關口。在防控新冠肺炎境外輸入工作中,為做好入境人員心理疏導和社會工作服務,幫助入境人員適應隔離環境,提升入境管理和服務水平,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標

  (一)開展新冠肺炎防控知識、與疫情相關心理健康知識、國家輸入性疫情防控措施等宣傳,對國家采取的人員入境后隔離觀察等措施進行政策解讀,減輕入境人員因認知不足、環境不適所致的恐懼、焦慮等負性情緒。

  (二)利用互聯網心理疏導和社會工作服務資源、心理援助和社會工作服務熱線等平臺,為入境人員提供線上心理疏導和社會工作服務,幫助有需要者進行自我心理調適,盡快渡過適應期。

  (三)在入境人員臨時轉運區、隔離點、定點醫院等場所,開展線下心理疏導和社會工作服務,減少入境人員對隔離觀察措施的排斥行為,營造積極健康的社會環境。為有需要者提供心理輔導、情緒支持、社會資源鏈接、矛盾糾紛調解等服務,建立危機干預及轉介機制,及時妥善處理突發事件。

  二、組織實施

  (一)加強領導。口岸所在地的衛生健康、民政、交通運輸、海關、移民邊檢、民航、鐵路等部門成立入境人員心理疏導和社會工作服務領導小組進行統籌協調,各部門依照職責分工,對專業人員缺乏的重要邊境口岸,省級相關部門要組織動員有關單位、組織和人員對口支援,也可通過政府購買服務或志愿服務等方式在機場、鐵路、港口、公路等臨時轉運區、集中隔離點、定點醫院、入境人員家屬接待點等區域和場所,開展疫情防控知識宣傳、政策解讀、心理疏導和社會工作服務。

  (二)組建服務隊伍。口岸所在地的衛生健康、民政協同海關、移民邊檢、機場等部門、鐵路、公路和水運等運輸企業建立心理疏導和社會工作服務隊,設立專人統籌協調入境人員心理疏導和社會工作服務,配備1-2名心理工作專業人員或社會工作者在入境管控的主要環節和區域開展疫情防控科普知識宣傳、疫情防控政策咨詢和解讀工作,向入境人員提供心理疏導和社會工作服務資源網絡信息,為有需要者提供心理輔導、情緒支持和有關轉介服務。各隔離點所在地的衛生健康、民政部門建立心理疏導和社會工作服務隊,配備1-2名心理工作專業人員或社會工作者。

  (三)開展對口技術支持。口岸所在地的衛生健康、民政部門根據入境人員數量和需求情況,依托口岸所在地精神衛生醫療機構和社會工作行業組織組建心理疏導和社會工作專家組,吸收當地具有心理疏導和危機干預經驗的心理衛生、社會工作服務等專業人員參加,為口岸、機場、臨時轉運區、隔離點開展入境人員心理疏導和社會工作服務提供技術支持和指導,提供精神醫學干預服務。

  (四)培訓工作人員協助提供心理和社會支持。對承擔口岸、機場、臨時轉運區、隔離點工作的相關部門和單位工作人員開展培訓,指導其在工作過程中注意觀察入境人員情緒,識別常見心理問題,使用簡單心理支持技巧,將有疑似心理和精神問題人員及時反饋給精神衛生專業人員。隔離點應在每日工作例會和交接班中匯報重點人員情況,建立重點人員檔案并持續提供心理疏導和社會工作服務。

  三、工作措施

  (一)在全流程開展宣傳、提供心理疏導和社會工作服務資源。衛生健康、民政部門制定相關科普宣傳素材,并提供給承擔入境人員運輸的鐵路、陸路、水運等運輸企業,為入境人員提供新冠肺炎防控知識、國家入境隔離觀察政策和心理健康知識等科普宣傳材料,提供心理疏導和社會工作援助熱線電話、網絡心理服務資源鏈接及二維碼等資源。口岸、臨時轉運區等在醒目位置擺放易拉寶或電子大屏滾動播出心理健康科普信息,顯示心理疏導和社會工作服務資源鏈接或二維碼,提高入境人員防控意識技能,增強心理承受力,為有需求者提供求助渠道。

  (二)做好入境過程中的心理疏導和社會工作服務。口岸、機場、臨時轉運區的心理疏導和社會工作服務隊要建立值班巡查制度,制訂心理危機應急預案。工作人員發現可能存在心理或精神問題的入境人員,及時報告心理疏導和社會工作服務隊,或視其嚴重程度報告公安機關等,由其與對口精神衛生醫療機構聯系或作出相應處置。經專業評估,發現心理或精神問題較為嚴重的人員,及時送往精神衛生醫療機構。對有自殺、自傷或傷害他人風險行為沖動的人員,口岸、機場、臨時轉運區應立即報告所在地相關部門進行處置。

  (三)做好集中隔離期間入境人員的心理疏導和社會工作服務。入境人員隔離點要創建有利于維護心理健康的環境,按照隔離規定設置房間,盡量提供方便生活的設備和網絡,鼓勵隔離人員正常作息、通過電話網絡等與家人、朋友保持溝通,緩解隔離帶來的孤獨感;鼓勵隔離人員主動學習疫情防控及心理健康知識,提高疫情防控技能;鼓勵隔離人員探索有益的興趣愛好,豐富精神文化生活。提供疫情防控和心理健康科普、心理自評工具等資源。主動關注隔離人員的情緒變化、睡眠情況及行為表現,及時發現需要接受心理疏導者和心理危機高危人員。

  (四)做好重點入境人員的心理疏導和社會工作服務。針對單獨隔離的未成年人,要有指定的成人監護,保證環境的安全。協助未成年人保持與家人的聯系,及時向家人反饋未成年人的環境適應狀況和日常生活情況。對兒童要善于運用活潑、生動的形式,以他們能聽懂的語言解釋為什么要隔離等情況,可根據兒童年齡結合游戲輔導,采取繪本、視頻等進行解釋告知。如有兒童出現睡眠困難、不愿意進食、焦慮擔心等情況,隔離點醫護人員要及時告知心理疏導和社會工作服務人員,必要時請精神科醫生會診。對有特殊需要的隔離人員(患有原發軀體疾病、特殊藥物治療、家庭情況復雜、殘障人士等),開展心理和社會工作服務需求評估,整合社會資源為特殊服務對象開展有針對性的社會工作幫扶計劃,提供全方位的關愛保護和照護服務。

  (五)做好入境人員家屬的社會心理支持服務。入境人員家屬所在街道(鄉鎮)或社區應當引導心理疏導和社會工作服務資源,為入境人員家屬提供社會心理支持服務。建立志愿服務網絡和鄰里支持體系,搭建自助、互助和群助的平臺,倡導家屬之間互相幫助、鄰里之間相互支持,增強隔離人員家屬的社會支持網絡。針對公眾關心的熱點話題,通過權威媒體開展新冠肺炎防控宣傳和國家入境隔離政策,提高家屬防控知識和能力,加強心理支持,減輕擔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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