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安量化考核績效方案范文(通用7篇)
為了確保事情或工作得以順利進行,就常常需要事先準備方案,方案是從目的、要求、方式、方法、進度等方面進行安排的書面計劃。那么大家知道方案怎么寫才規范嗎?下面是小編精心整理的保安量化考核績效方案范文(通用7篇),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保安量化考核績效方案1
為更好的引導、規范保安人員行為,加強保安人員自我管理,調動保安人員積極性,提高工作績效,充分發揮績效工資激勵導向作用,激勵廣大保安愛崗敬業,扎實工作,經會議研究決定制定本辦法。
一、績效工資制度的實施范圍
全體保安人員。
二、績效工資標準和發放辦法
保安工資由基本工資和績效工資組成。在崗位不變的情況下基本工資不變,績效工資根據工作表現上下浮動。基礎性績效工資每人每月200元,綜合部每月月底根據每名保安人員工作任務完成、日常考勤、不定期查崗、等情況進行考評打分并排名。每月底保安隊員根據考核評分結果核定績效工資數額,經中心審核同意后發放。
三、考核內容及扣分標準
實行基分扣除制度,每人原始基分100分,由綜合部和保安組根據考核內容,填寫考核扣分記錄。
保安考核細則自公布之日起實施。
保安量化考核績效方案2
1、目的:
為進一步強化公司保安隊伍的管理機制,加大對保安隊員的考核力度,不斷提高保安執勤標準,以確保各項工作的順利進行,結合本公司安保工作的特點、任務、職責,特制定以下保安隊員考核細則。
2、適用范圍:
本制度適用于品格公司保安人員考核。
3、內容:
3.1、考核辦法及操作程序。
3.1.1、保安隊伍的管理工作,結合公司《門禁制度》等現行制度,實行保安隊長負責制管理考核,助理、科長、經理監督的辦法進行考核。
3.1.2、實行記分扣除制度,違反本辦法規定每扣一分在當月工資中扣除10元,每人處罰最高20分,由保安隊長根據考核內容,填寫考核扣分記錄表,由被考核人簽字確認,定期進行交接班例會講評。月底根據積分做出《保安績效考核月匯總表》,報行政及人力資源部經理審批后計入本月工作結算。
3.1.3、保安隊員在工作中,對于超出違反考核細則規定以外的條款,按公司有關制度、規定處理。
3.1.4、保安人員每月考核-20分者說明其保安工作意識不強,不適應保安工作,將對其工作崗位進行調整。
3.1.5、保安人員違反規定,必須在考核表上簽字,如有異議請提請書面申請,經人力資源部經理核準后方可取消該扣分。
3.2、考核內容及扣分標準。
3.2.1、考核內容及扣分標準見下表保安考核實施辦法。
3.3、對應急情況處理得當,為公司挽回經濟損失的,酌情給予適當獎勵。
3.4、保安考核細則自20xx年9月1日起實施。
保安量化考核績效方案3
一、目的
激發保安人員的工作積極性,便于管理和監督。
二、范圍
所有保安人員的績效評估。
三、原則
1、公開性原則
績效考評標準、考評程序和考評責任都應當有明確的規定并向被考核員工公開。
2、客觀性原則
績效考評應當根據明確規定的考評標準,針對客觀考評資料進行評價,盡量避免摻入主觀性因素和感情色彩。
3、差別性原則
考評的等級之間應當有鮮明的差別界限,針對不同的考評結果在工資、晉升、使用等方面應體現明顯差別。
4、時效性原則
考評的結果要及時反饋給被考評者;考評數據要求與考核周期相吻合,而不該將本期之前的行為強加于當期的考評結果中,也不能取近期的績效和比較突出的一兩個成果來代替整個考核期的績效進行評價。
四、考核類型
績效考核為月度考核:
績效等級:
績效獎金:A級:150元;B級:100元;C級:50元。
績效獎金隨同當月工資一起發放。
五、考評者與被考評者
1、考評者
評價者為行政人事部經理、行政主管、保安隊長三類。
權重:行政人事經理30%,行政主管30%,保安隊長40%。
評價者的職責如下:
評價者必須根據日常業務工作中觀察到的具體事實作出評價。必須消除對被評價者的好惡感、同情心等偏見,排除對上、對下的各種顧慮,做到公正有據。
不對考核期外和職務工作以外的事實和行為進行評價。
2、被評價者
被評價者為被納入評價計劃員工。調到毫無工作經驗的.其他職務工作未滿1個月者,不進行當年度評價。
六、考評者訓練
1、在取得評價資格之前,必須經過考評者訓練。
2、為了達到以下目的,也必須進行考核者訓練。
(1)理解績效評價制度的內容和結構。
(2)確認評價規則。
(3)統一評價者的評價尺度。
七、考評結果的運用
考評結果在考核完成后一星期內向被考評者反饋,并與被考評者共同制定下階段績效改進計劃與方案,本月績效改進方案附與下月績效考核表上。
考評結果作為薪資變動、人員異動及培訓等的依據。
考評結果份部門、分類別由人力資源部存檔,經管理中心總監批準方可查閱,原件不得外借。
八、考評申訴
被考評者若認為考評結果不符合實際情況可于績效反饋后七個工作日內向直屬上級或行政人事部申訴。
九、本績效考核辦法從20xx年5月份開始執行。
保安量化考核績效方案4
不同的崗位,其績效考核制度的制作方法與考核內容也有所不同。以下是一份保安績效考核制度,僅供各位行政管理人員或保安員參考。
1、衛生要求和處事能力考評標準:
1.1每班上班都要打掃保安室衛生及管區衛生(如魚池、大門口、門牌等)發現有垃圾、積水、積物、發現不達標或收到投訴扣0.5分/次,超過8小時未能改扣1/次。
1.2按公司制度要求對公司人員進行監督(如發現不按規定擺放物品,亂扔垃圾,隨地吐痰等不文明行為),如視而不見或收到投訴扣0.5分/次。
1.3保安室物品按要求擺放整齊,做好記錄違者扣0.5分/次;物品用具以舊換新,違者扣0.5分/次;如發現物品掉失,找不到責任人扣當班人員扣1分/次。
1.4維護保安室器材、用具完好無缺無損無塵,如發現損壞或缺少及時上報找出責任人,未能及時匯報扣0.5分/次。
1.5遇到特發事情未能處理和及時上報(如外來車輛損壞公司財物、員工坐陽臺、爬窗戶、偷東西等一切違規行為),發現問題但未能處理或上報扣0.5分/次。
1.6未經領導批準同意,擅自放外來人員、員工(工傷除外)進入保安室者扣0.5分/次。
1.7禁止衣冠不整者(如穿拖鞋、背心等),醉漢、精神病患等人員進入廠區,違者扣0.5分/次。
1.8保安室內禁止嚴禁吸煙、聽音樂、聊天,如發現違者扣1分/次。
2、工作態度紀律及考評標準:
2.1對來訪客人主動問好有禮,有人查詢時要站立起來回答,不得漫罵、擾亂同事和領導,如有發現或收到投訴扣0.5分/次。
2.2同事之間和平共處,共同完成工作,如有發現愉懶,斤斤計較者、吵架鬧事者扣0.5分/次。
2.3積極主動做事,發現被動者或被主管及員工投訴者扣1分/次。
2.4不服從工作安排,頂撞領導者,帶有個人情緒工作裝模裝樣者扣1分/次。
2.5工作不到位、發現問題未能及時到位(如未經登記、同意,帶外來人員進入廠區;紅外紅異響亂報;員工爬窗等)扣1分/次。
2.6禁區內(宣傳欄范圍、正門口等阻塞通道)不準停車,如發現或收到投訴扣1分/次。
3、工作質量要求及考評標準:
3.1進出公司的車輛、人員都要經過登記、檢查、通知確認允許后方能放行,如發現未經同意允許、檢查放入者或收到投訴扣0.5分/次。
3.2監督員工及外來人員車輛停放是否達標,發現不達標或投訴扣0.5分/次。
3.3監督員工上下班打卡秩序,帶出物品檢查情況,不按要求執行或收到投訴扣0.5分/次。
3.4保安員做好外來信函、公文報刊的收發登記工作并及時處理,當班必須清理完所有信件報刊才能交班,發現不達標或訴扣0.5分/次。
3.5做好晚上員工車輛出入、停放登記記錄,發現不達標或投訴扣0.5分/次。
3.6做好監督檢查消防器材我作,發現問題及時整改和匯報,未能及時匯報扣0.5分/次。
3.7按規定定時或不定時巡邏并做好記錄,及時向領導匯報特殊情況,出現問題未能及時匯報扣1分/次。
3.8值班時在查看監控和紅外線有無異常情況,并做好記錄及時匯報,發現不達標或投訴扣0.5分/次。
3.9檢查宿舍公共設施作用情況(消防器材、燈管、水龍頭、飲水機等),發現問題及時匯報,出現事故或被投訴扣0.5分/次。
3.10監督好員工、公司車輛安全,不能讓陌生人員靠近,發現異常及時作反應,并向領導匯報,發現不達標或投訴扣0.5分/次。
3.11保安管理范圍公共財物受損或找不到責任人,由值班人員負責,發現不達標或被投訴扣0.5分/次。
3.12做好《來訪登記表》記錄并通知被訪人確認允許后才能放入,發現,發現不達標或投訴扣0.5分/次。
3.13做好《交接登記表》記錄并交班旱清點保安公用物品,如發現損失,找不到責任人由交班和接班保安共同負責,發現不達標或被投訴扣0.5分/次。
3.14做好《監控登記表》記錄,發現不達標扣0.5分/次。
3.15做好《巡邏登記表》記錄,發現不達標扣0.5分/次。
3.16保證公司門口車輛暢通,貨車8:30分之前不能開到倉庫后門等上貨,外來人員(司機)不能開摩托車到倉庫后門及車棚內,只能停放在大門口臨時停放區。發現不達標或被投訴扣0.5分/次。
3.17每個月定期對消防器材檢查,發現問題及時匯報,及時上交檢查表格行政部,發現不達標扣0.5分/次。
3.18上班看報紙雜志,玩手機者扣1分/次。
3.19監督員工上娛樂室活動情況,發現不按制度的人員做出處理和作好記錄,并向領導匯報,視而不見及未能及時匯報者扣1分/次。
3.20檢查監督住宿員工作息情況是否違反公司制度,視而不見及未能及時匯報者扣1分/次。
3.21上班期間睡覺、離崗者扣2分/次。
3.22做好相關表格登記,發現不按時記錄和上交或收到投訴扣0.5分/次。
3.23交班時,做好交接工作(物品交接、當班情況的交接等),發現沒有交接清楚相關人員扣0.5分/次;因沒有交接清楚而違反要求,相關人員扣1分/次。
3.24從公司外出的車輛都要經過檢查摩托車后尾箱、司機室等)方能放行,沒有檢查扣0.5分/次,收到投訴扣1分/次。
3.25做好臨時(即8小時內)停放在保安室的物品登記手續,沒有登記清楚扣0.5分/次,沒有經主管批復而亂放的扣1分/次,超過8小時或超過登記時間未通知經辦人搬離物品當班人員扣0.5分/次。
3.26及時提交及領取《員工自評及主管考評表》,無正當理由超過8小時未領取扣1分/次。
3.27接到來訪客人探訪總經理時,保安人員登記好《來訪登記單》及必須打電話通知到助理或行政部,一般情況下不能直接打總經理電話要先通過助理處理,探訪工地陳生時先通知行政部探訪對象或助理同意后方可放行入內,偽者扣1分/次。
3.28嚴禁摩托車,自行車,電動車,助力車等進入廠區或新廠區,特殊情況必須向主管申請同意,違者扣1分/臺車。
4、員工流失率及考評標準:
4.1保安人員對班長崗位工作滿意度60%以上,如不達標扣0.5分/次。
4.2以身作則,做好榜樣,做到上傳下達,發現不達標或被投訴扣0.5/次。
4.3編制保安值班表,衛生值日表,崗位輪流表等相關表格事項,發現不達標扣0.5分/次,收到投訴扣1分/次。
4.4監督及反映保安工作值勤情況,發現問題及時處理匯報,發現不達標或被投訴扣0.5分/次。
4.5每月定期對消防器材進行檢查,發現過期無效及時改換,發現問題及時匯報,及上交檢查表格到行政部,發現不達標扣0.5分/次。
4.6定期對保安人員進行培訓,沒有月培訓計劃和記錄扣5分/次。
4.7定期(兩周一次或視情況而定)安排保安人員清洗魚池,發現不達標扣1分/次,收到投訴扣2分/次。
保安量化考核績效方案5
為了公開、公正、公平的評價保安隊的工作質量、工作表現、工作紀律等,調動保安隊員的工作積極性,確保園區各項工作正常開展,特制定本方案。
一、考核依據
(一)主要依據是曲江經濟開發區保安隊管理辦法;
(二)參考依據是保安隊日常工作檢查登記表。
二、考核內容
(一)出勤情況:主要考核保安員的遲到、早退、曠工等;
(二)工作態度:主要考核保安員的愛崗敬業、工作熱情以及工作的積極性和主動性;
(三)工作紀律:主要考核保安員是否遵守法律法規和各項規章制度;
(四)資產管理:主要考核園區土地資源管理和公共資產管理,做好對園區資產的日常巡查工作。如國有土地是否被侵占、其它公共資產是否損壞或被盜竊等;
(五)治安管理:主要考核園區治安防范、矛盾糾紛處理和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
(六)環境衛生管理:主要考核園區有無亂搭亂建、亂擺亂賣、占道經營和臟亂差現象;
(七)民主測評:主要考核保安隊員德、能、勤、績、廉等方面的表現。
三、考核辦法
(一)成立保安隊績效考核領導小組;
(二)績效考核是對每個隊員工作情況的考核;
(三)績效考核量化采取百分制;
(四)績效考核領導小組每月對考核內容進行定期或不定期檢查并做好記錄,每月5日前將上月檢查情況進行匯總并公示、備案。
(五)保安隊員在日常工作中出現的違規違紀現象,按績效考核量化表進行扣分。
四、績效考核評定標準
(一)開發區將按照考評分數與工資績效獎金進行掛鉤;
(二)保安隊員當月考核分數在90分以上,全額發放績效工資;
(三)保安隊員當月考核分數在80—89分時,發放90%績效工資;
(四)保安隊員當月考核分數在70—79分時,發放80%績效工資;
(五)保安隊員當月考核分數在60—69分時,發放70%績效工資;
(六)保安隊員當月考核分數在60分以下時,扣發全額績效工資;
(七)保安隊員當月考核分出現70—79分時,扣發保安隊長、副隊長當月職務補貼30%;保安隊員當月考核分出現60—69分時,扣發保安隊長、副隊長當月職務補貼50%;保安隊員當月考核分出現60分以下時,扣發保安隊長、副隊長當月全額職務補貼。
五、績效獎的發放
開發區保安隊員每月績效工資標準為200元,由績效考核領導小組對每一位保安隊員的德、能、勤、績、廉等方面的表現進行量化評定,對存在的問題進行說明并提出整改意見,于每月5日前將上一個月份考核結果送財務股發放月份績效工資。
六、績效考核執行時間
從20XX年6月1日起執行。
保安量化考核績效方案6
第一條交接班的制度
1.上下班人員均實行列隊管理,按時交接。交班值班員(班長)在站隊時,必須了解治安員交接情況,對交接過程中出現的問題應及時予以解決并向主管領導匯報
2.按時交接班,接班人員應提前10分鐘到達崗位。接班人員未到達前,當班人員不能離崗。
3.接班值班員(班長)在站隊時,要向各保安員講明交接班注意事項,并做好檢查督促工作。
4.接班人員到工作崗位進行交接,交班人必須向接班人詳細講明待辦及注意事項。接班人要詳細了解上一班執勤情況和本班應注意事項,應做到“三明”;上班情況明,本班接辦的事情明,物品、器械清點明。
5.交班人在下班前必須填好值班記錄,應做到“三清”:本班情況清,交接的問題清,物品、器械清。
6.交接的對講機及其他其器材必須當面檢查清楚,發現問題及時反饋辦公室,值班人員做好記錄,并追究當事人責任。
7.交接時要做好記錄并簽名。班長(隊員)之間必須相互協調做好交接工作,并做好交接記錄。
8.當班人員發現的問題要及時處理,不能移交給下班人員,事情要繼續在崗處理完,接班人協助完成。
第二條請示報告制度
1.保安員遇有緊急情況和重大問題時,要及時、具體、準確地向上級領導和主管等有關部門請示、報告。
2.對上級領導和主管等部門有關處置緊急情況的工作報告,要立即、堅決執行,執行結果要及時反饋,并做好詳細記錄。
第三條勤務登記制度
1.勤務登記由當班人員負責記錄。
2.勤務登記的內容:主要記載上級指示、通知、交辦的事項及值班期間發生和處理的問題。記錄必須清晰、準確、全面,不得隨意涂改,并妥善保管。
保安量化考核績效方案7
一、治安安全管理
1、嚴格按照公司的規定,定時開關大門。
1、車輛出入管理
⑴管制出入公司的車輛,一般接洽業務或參觀訪問,等人員所乘車輛,一律按指定位置依序停放,不按照規定者,保安應即時糾正
⑵一般接洽業務或參觀訪問,以及其它廠商之營業、采購、檢查、安裝等人員所乘車輛,一律按指定位置依序停放,不按照規定者,保安應即時糾正。
⑶對于公司人員停放車輛一律要求一車一位,整齊排放。不得有占用多個車位、越位停車、占用車道等現象發生。
⑷加強對車輛的安全檢查巡視,注意有無載有違禁、危險或易燃物品,發現異常立即上報處理,隨時與安全主管保持聯絡,密切協作,保證車輛安全。
⑸下班、節假日公司的商務車、大眾車鑰匙交由保安管理,無派車單嚴禁交車鑰匙,特殊情況須經安全主管或經理同意。
2、物品出入管理
⑴物品放行應憑核準的出門證核對無誤始得放行,經保安確認之后出門證由警衛室按順序裝訂保管。
⑵公司人員經保安查獲有私帶公物或他人物品之嫌者,暫扣留物品,并以下列程序處理:
①記錄攜帶人所屬部門、姓名、時間、地點。
②由攜帶者親書理由,注明品名、數量、由何處取得等。
③情況嚴重時,不得讓當事人離公司,應速呈報處理。
⑶公司內住宿人員攜帶個人物品出公司時,按下列所定處理:
①攜帶行李、包裹、提箱等大件物品者,應憑保安開具出門證放行。
②攜帶一般日常用品者,由保安人員查驗后放行。
⑷記錄和《物品進出情況登記表》填寫.人員管制
3、人員管制
⑴協助行政稽查,確實管制員工上下班、遲到、早退、加班人員的考勤記錄。
⑵員工在上班時間因公或事(病)假離公司時,應查驗請假記錄或核對公出事實,始允其外出。各級人員公出或事(病)假由其直接上級核準。經理以上人員可自由出入。
⑶輔導公司員工遵守各項規定,并制止不法行為的發生,維持公司庫區及辦公處所秩序。
⑷上班時間內除公事接洽外,一律謝絕會客。
⑸外界來賓到公司接洽業務或參觀訪問,以及其它公司的營業、采購、檢查、安裝人員等應至警衛室辦理進入公司的手續,發給會客單,并聯絡有關部門接待。非經公司部門人員接待者,不得任其進入公司。凡來訪人員不可攜帶易燃、易爆、劇毒等物品進入公司。
⑹無明確探訪對象的人員,在未明白來意之前,不得讓其進入公司。
⑺所有推銷,收廢品等閑雜人員,未經辦公室允許,不得進入公司。
⑻內部員工在轄區內各項活動要嚴格遵守各項規章制度,保安員在公司轄區范圍內有權監督員工的各種違章違紀現象并據實上報給予嚴肅處理。
⑼合作單位派駐公司的工作人員,須憑胸卡、工作服或其他標識出入。
⑽記錄和填寫《外來人員出入庫登記簿》。
4.巡查制度
⑴白天:由安全主管或其指定保安員負責巡查,監督公司內部治安、消防及生產安全,發現違規行為及時制止并記錄上報有關領導按章處罰,最大限度地避免安全事故隱患。
⑵夜間:由值班保安員負責巡查,監督公司內部治安、消防及生產安全,發現違規行為及時制止并記錄上報有關領導按章處罰,最大限度地避免安全事故隱患;值班保安每日巡查安全保衛責任范圍至少三次,并做好巡查記錄,以確保公司安全。
⑶交換班時,應將執勤所需器械物品,注意事項交接清楚,并將執勤中所見重要事項或事故,以及巡邏時間等登記入《值班記錄表》。
⑷記錄和填寫《巡邏記錄表》。
二、消防安全管理
1、認真執行消防法規,由安全主管負責安排人員每月定期檢查督促各部門防火安全措施的落實,消除火險隱患。
2、由保安隊長負責安排人員每月定期進行消防設備的檢測、保養、維修,及時排除消防設備故障。
3、檢查辦公及宿舍用電、用水狀況,發現違規行為及時制止并記錄上報有關部門按章處罰。
4、應熟記公司內各處之水、電、燃料、開關、門鎖及消防器材放置地點,以免臨急慌亂,對重要路口電燈、門窗、圍墻等有缺損時,應即上報辦公室處理。
5、密切注意、熟練操作消防控制器,及時處理火警、故障信號,并做好記錄。
6、通過監視器密切監視出入公司人員情況,發現可疑問及時通知附近有關人員注意和處理,并記錄在案。
7、當班人員不得無故私自離崗,針對天氣突發情況要關好門窗等。
三、緊急事件之處理原則
1、發現竊盜時,以收回失竊物為首要,并應立即呈請處理。
2、保安人員應熟練安全裝備的使用,了解配置地點。緊急事發生時應鎮靜,以最有效方法使災害減少至最低限度,不可慌張誤事,視情況按下列程序處置:
⑴判斷情況若尚可解決消除時,速采取行動,并報告上級。
⑵判斷事故無法解決,應急速通報有關部門。
⑶日間災害急報有關負責人,夜間災害除急報有關負責人外,判斷情況報派出所110、消防單位119或救護單位120。
⑷夜間或休假日近鄰發生災難時,應將所知及判斷是否波及本公司等情形,迅速通報有關負責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