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理亂停亂放方案范文(通用17篇)
為了確保工作或事情順利進行,常常需要預先準備方案,方案指的是為某一次行動所制定的計劃類文書。那么方案應該怎么制定才合適呢?下面是小編收集整理的治理亂停亂放方案范文,歡迎閱讀,希望大家能夠喜歡。
治理亂停亂放方案 1
為進一步加強城區車輛停放管理,對標對表全國文明城市標準要求,改善交通和出行環境,營造文明、規范、有序的交通秩序,按照縣委縣政府統一部署,經研究,決定在城區集中開展車輛停放專項治理“百日行動”。現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指導思想
以人民為中心,以車輛停放專項整治為切入點,堅持問題導向和源頭管控,不斷優化車輛停放環境,規范停放秩序,推進城市管理向精細化方向轉變,讓人民群眾在城市生活得更方便、更舒心、更美好。
二、工作目標
進一步規范轄區停放秩序,加強停放整頓,通過合理規劃、有序增加停車區域、加大違停處理力度等途徑,著力解決新老城區、經濟開發區等區域機動車、非機動車亂停亂放的突出問題,推動停車需求與供給的平衡,緩解城區范圍內車位供需矛盾,促進市民形成以文明、規范、有序的停車新秩序,實現城區停車面貌大提升。
三、組織領導
成立縣城管局車輛停放專項治理“百日行動”指揮部。
指揮長:
副指揮長:
成員:田勇、葉凡晶、汪先華、李瑱、胡民、李鴻勝、劉會開、鄭志華、張迪福
(1)梅山城區整治組
組長:
副組長:
成員:
宣傳車1輛、拖車1輛
(2)江店城區整治組
組長:
副組長:
成員:
宣傳車2輛、拖車1輛
(3)經濟開發區整治組(包括開發區小區)
組長:
副組長:
成員:
宣傳車1輛、拖車1輛
(4)物業小區整治組
組長:
副組長:
成員:
宣傳車1輛、拖車1輛
(5)工作督導組
組長:
副組長:
成員:
負責“百日攻堅”行動停車秩序督查
領導組下設辦公室,鄭志華同志兼任辦公室主任,具體負責車輛停放專項治理協調、拖車聯系、信息上報等工作。
四、工作步驟
專項治理百日行動分三個階段進行:
(一)摸排清查階段(即日起至9月15日-30日)
1、清查停車資源。新老城區、經濟開發區等區域對所管轄的各類公共停車場、經營性停車場、停車位進行系統摸排清查。全面排查機動車、非機動車停車位情況,建立基礎臺賬。(9月30日前完成)
2、排查停車秩序亂點。各片區對新城區靜態停車秩序混亂路段、市民多次投訴停車問題路段、“僵尸車”排查梳理,建立基礎臺賬。(9月30日前完成)
3、合理建議新增停車泊位點。各片區要根據摸排情況,集合日常管理實際情況,對轄區規范設置停車泊位點、增設停車位標志、施劃停車泊位標線等提出合理建議。(9月30日前完成)
4、督促物業服務企業加強對小區內停車管理,引導小區業主將車輛停放至地下停車位。(9月30日前完成)
5、規范停車場庫使用。對收費停車場要加大巡查力度,督促凱達爾公司規范各收費停車場停車秩序,確保智能化無人管理的停車場設備正常使用,人工管理的停車場要求現場管理人員加大巡查,避免一車占用多位,按照“入位、順向、頭齊”有序規范停放。(9月30日前完成)
(二)整治階段(10月8日至11月30日)
1、強化路面秩序整治。充分利用網格化巡查機制,本著分工不分家的'原則,通過拖移、貼單等手段,重點查處不在車位停車、不規范停車、“僵尸車”占用停車位等違法違規行為。要形成嚴查嚴治的高壓態勢,對影響交通的駕駛人不在現場的或拒絕駛離的堅決依法處置到位。
2、強化聯合執法機制。加強與交警、社區、以及物業公司對接協調,同步開展物業小區、背街小巷、機關單位以及公園廣場等停車秩序整治,動員道路沿線各單位落實門前承包制度,門衛保安要參與勸離違停車輛,及時制止違法停車行為。
3、加強違停巡查管控。加大巡查力度,對城區機動車占道經營進行拉網式檢查,對相對集中、容易反彈的重難點區域集中力量專項治理,著力整改將停車設施挪作他用的違法行為。
(三)鞏固提高階段(12月1日至12月31日,并長期堅持)
1、落實長效管理措施。堅持車輛停放長期規范治理,常態化整頓停車設施挪用、占用等問題,嚴厲打擊各類占道經營亂象,嚴格查處占用盲道亂停車、在道路泊位外亂停車、不按道路泊位指定順序亂停車、在非機動車道亂停車、在交叉路口亂停車、占用消防通道亂停車等行為,堅決防止車輛停放亂象抬頭和反彈。
2、優化車輛停放管理。結合工作實際對車輛停放點位重新規劃,緩解群眾停車難問題。優化車輛停放管理,對禁停標志設置、停車點位新增提出合理建議。同時加大引導提醒力度,在一些重要路段,增設禁停標線、拖移車輛標志,增強警示效果。
五、工作要求
(一)強化組織領導。要進一步提高車輛停放專項治理對提升全國文明城市創建水平重要性的認識,建立定期會商、公眾參與機制,積極征求社會各界對車輛停放秩序問題及治理對策的意見建議。各部門要對照整治方案,進一步細化工作任務,落實工作責任,保障車輛停放專項治理工作深入開展。
(二)加強督查考核。要按照時間節點要求對停車資源、違法停車點位等情況進行統計匯總,并匯報到車輛停放專項治理工作領導組辦公室。局督查科要定期對各單位車輛整治情況開展督查檢查,并將有關工作進展情況和檢查結果及時通報,確保車輛停放專項治理工作正常有序推進。
(三)加大宣傳力度。要采取群眾易知易曉的形式,充分利用電視、自媒體、宣傳車、宣傳欄等多種宣傳手段,向城區市民宣傳文明創建、文明停車的相關知識,引導廣大人民群眾養成文明停車習慣,提高參與創建文明城市的積極性和主動性。
治理亂停亂放方案 2
為進一步提高我市城鄉人居環境質量,爭創全國文明城市,加快推進城市管理工作上水平、上臺階,堅持“管理科學、執法依規”的理念,全力打造秩序盤錦,規范車輛停放秩序。結合市綜合執法局工作職能,制定此方案。
一、指導思想
按照“著眼現狀,強化管理,管建并舉,疏堵結合”的方針,以暢通城市道路交通為目標,以解決城市道路環境管理的熱點、難點問題為突破口,規范路邊石以上車輛停放秩序,推進和落實長效管理機制,改善城市交通環境。
二、工作目標
通過開展全市停車秩序專項整治活動,城市主次干道、重點地段、企事業單位門前車輛停放秩序達到創建全國文明城標準;車輛按標線停放,車頭朝外、擺放整齊有序;違章停車的巡查處罰率和“包公共秩序”責任制工作的檢查覆蓋率達到100%,營造便利、安全、暢通、有序和整潔的城市環境。
三、重點工作內容
(一)加大對城市道路路邊石以上車輛停放秩序的監管力度,引導駕駛人員將車輛按規定地點和要求有序停放,不能占用盲道、車頭朝向馬路停放。
(二)規范主次街路兩側黨政機關、企事業單位門前機動車和非機動車停放秩序工作。加強宣傳和督導,力爭使各單位主動配合執法部門開展規范車輛停放秩序活動。
(三)規范醫院、學校門前機動車輛和非機動車輛停放秩序工作。
(四)督促主次街路商家落實“包公共秩序”責任制,確保責任區內車輛有序停放。
(五)推進重點區域部位交通整治工作。對勝利崗、二百周邊、步行街、興隆大廈、鉆井市場、油田高中等重點部位開展大規模集中清理整治行動,重點整治馬路牙石以上車輛停放秩序,堅持疏堵結合的辦法,采取集中整治與日常管理相結合的有效手段,錯時上下班的辦法,在交通擁堵高峰對重點部位進行死看死守,防止違章現象反彈。
(六)加強機動車停車場管理,鼓勵專業停車場對外開放,積極倡導新建商場、賓館、辦公樓免費提供停車泊位。
四、職責分工
按照“門前四包”責任制工作職責,機動車停放管理馬路牙石以下由市交警部門負責,馬路牙石以上由綜合執法部門負責。市綜合執法局負責全市車輛停放秩序專項整治工作的統一部署和綜合協調;市直機關工委負責全市黨政機關、企事業單位門前車輛停放秩序的監管工作;雙臺子區綜合執法局、興隆區綜合執法局、大洼區綜合執法局、盤山縣綜合執法局、遼東灣、遼河口經濟區管委會、遼河油田礦區事業服務部負責本轄區車輛停放秩序工作的具體實施;市工商部門負責個體工商業戶“門前四包”責任制落實情況的督促檢查。市綜合執法局各網格大隊利用數字化城市管理系統負責各網格區域內車輛停放秩序的監察工作。
五、工作措施
1、各綜合執法部門要建立和完善網格化管理,網格到人、責任到人,利用數字化城市管理系統進行監管,提高精細化管理水平。
2、市直機關、企事業單位、學校、團體等臨街單位,要加強本單位門前車輛停放的管理,確保所停車輛有序、朝向一致。
3、堅持“監察教育為主,嚴管重罰為輔”的工作原則,各綜合執法部門要加大對路邊石以上機動車違停的處罰力度。
4、雙臺子區綜合執法局、興隆區綜合執法局、大洼區綜合執法局、盤山縣綜合執法局、遼東灣、遼河口經濟區管委會、遼河油田礦區事業服務部要建立和創新工作機制,實行措時工作制,確保工作時間以外和節假日車輛亂停亂放有人管理,做到全天候、無死角。建立和完善違停車輛處罰文書和檔案管理制度,做到各項工作有據可查。
5、市直機關工委和市綜合執法局定期或不定期的對黨政機關、事業單位門前車輛停放秩序進行檢查,對車輛不按要求停放的,將對該單位進行通報批評。
6、采取綜合執法部門與交警部門聯合執法的.方式,統一處罰,加大車輛停放秩序整治工作力度,突出嚴管重罰,將路邊石以上違章停車記錄納入盤錦市交通違法數據庫和駕駛員罰款、扣分處罰、車輛年檢管理系統。
六、時間安排
(一)全面動員排查階段(5月12日至5月15日)。召開停車秩序專項整治工作會議,部署工作任務,下發方案。各區縣安排部署本地區的專項整治工作,進行自查自檢,細化工作方案,做到任務、責任、措施三落實。
(二)組織實施階段(5月16日至8月底)。各區縣綜合執法部門要指定專人負責,全時、全天候抓好車輛停放秩序整治工作,確保車輛停放秩序達到創建全國文明城標準;車輛按標線停放,不占盲道、車頭朝外、擺放整齊有序。市綜合執法局每周進行檢查并通報。
(三)建立長效管理機制(8月底至12月底)。本著“著眼長遠,建立長效”的原則,在停車秩序整治工作中不斷總結經驗,探索新思路、新方法,建立和完善科學高效的管理模式,形成長效管理機制,杜絕反彈。
七、工作要求
(一)提高認識,加強領導。加強全市停車秩序專項整治是推動精神文明創建、優化經濟發展環境、改善人民群眾生活質量的一項重要舉措。各責任單位要統一思想、提高認識,把此次停車秩序整治擺在當前工作的突出位置,精心組織、周密部署、廣泛發動,積極調動執法隊員的工作積極性、主動性,創造性地開展工作。
(二)強化宣傳,提高自律意識。采取各種宣傳手段,加大宣傳工作力度,營造強大聲勢,提高群眾自律意識,加強社會及輿論監督。特別是強化對執法相對人的宣傳,使其能夠認識隨意停放車輛屬違規行為,增強其法制觀念和配合整治行動的自覺性。
(三)建立車輛整治工作責任制,狠抓工作落實。各責任單位要根據工作總體要求,圍繞實施方案,確定各階段的目標、任務,將各階段的整治任務層層分解,明確工作標準和完成時限,逐次落實到位。停車秩序整治領導小組將加強對整治工作的具體指導,定期開展階段性的評價和檢查,并及時通報車輛整治工作落實情況。
(四)密切配合、協同作戰。本著預防與整治并重的原則,各單位要在依法查處的基礎上,強化法制和證據意識,注意工作方式方法,做到文明執法、規范執法,避免因工作方法不當激化矛盾,影響社會和諧穩定。
(五)加強督查和考核工作。市綜合執法局將加大督促檢查的力度和頻次,創新督查方法,依據數字化指揮中心管理平臺,加大對各區縣和經濟區車輛停放管理的監督考核力度。
治理亂停亂放方案 3
為進一步規范縣城區車輛停放秩序,整治縣城區車輛亂停亂放違規行為,提升城市形象,推進國家文明縣城創建,結合我縣實際,特制定本方案。
一、總體目標
堅持疏堵結合原則,按照“規范有序、各行其道、朝向一致、文明停車”的工作要求,重點整治學校、醫院、商場、農貿市場等場所周邊的違法占道停車行為,縣城區主次干道、背街小巷亂停亂放現象明顯減少,車輛停放規范有序,營造干凈、整潔、有序、宜居的城市環境。
二、整治范圍
(一)整治擅自占用主次干道、背街小巷、公園廣場、商業街區公共道路、盲道、緣石坡、人行橫道的亂停亂放行為;
(二)整治學校、醫院、大型商場、農貿市場、旅游餐飲場所等重點區域及周邊亂停亂放行為;
(三)整治單位、社區、小區內及消防通道亂停亂放行為;
(四)整治廢舊車、“僵尸車”;
(五)整治車輛銷售、維修行業亂停亂放行為。
三、重點任務
(一)以“疏”為主,解決停車難題。
1.進一步優化主次干道人行道停車位規劃建設,完善停車位標線施劃,適當增設小汽車、摩托車停車位,清除違規停車位,對不適合停車的區域根據實際情況安裝物理隔離設施,逐步解決車輛停放設施設備問題。規劃建設智能化立體停車場,積極爭資,修建南門口、瑞通路、城北、隆鑫、橋頭場、沙丘等6個智能化立體停車場。
責任單位:縣城市管理局
配合單位:縣規劃自然資源局、南賓街道辦事處、萬安街道辦事處
完成時限:20xx年10月20日前
2.做好城區老舊小區改造,適當增設停車位。督促物業公司轉變思想,提高物業服務質量,規范小區內車輛停放,讓業主自主、自愿將車輛規范入庫停放。引導物業企業建設智能停車引導系統,對外開放停車。
責任單位:縣住房城鄉建委
配合單位:南賓街道辦事處、萬安街道辦事處
完成時限:20xx年10月25日前,長期堅持
3.在背街小巷及“三無”樓棟等合適位置及區域增加停車位,施劃停車位標線。做好背街小巷及“三無”樓棟停車秩序管理,做到車頭朝向一致、規范停放。
責任單位:南賓街道辦事處、萬安街道辦事處
配合單位:縣城市管理局
完成時限:20xx年10月31日前,長期堅持
(二)以“堵”為輔,抓好重點區域整治。
1.加強已規劃停車區域的停車管理,確保車輛朝向一致、車頭朝外。對主次干道、學校、醫院、商場、公園廣場、農貿市場的人行道等市政公共區域亂停亂放行為開展專項整治。依法依規處置“僵尸摩托車”。分時分段分區域抓好縣城區網格化管理,對易出現車輛亂停亂放的區域,定人員、定路段、定范圍,強化日常巡邏執法。
責任單位:縣城市管理局
配合單位:縣公安局、縣教委、縣商務委、縣衛生健康委
完成時限:20xx年10月31日前,長期堅持
2.加強“三輪車”“超限車”入城管控,完善縣城主次干道抓拍系統,做好車輛占用主、次干道車行道及消防通道等亂停亂放行為整治。加強重點路段、重點時段車輛管控,加大日常巡查力度,對在車行道上不按規定停放的車輛依法依規嚴處,引導駕駛員養成規范停車的文明意識和習慣,營造安全暢通的交通環境。依法依規處理“僵尸小汽車”。
責任單位:縣公安局
配合單位:縣城市管理局、縣消防救援大隊、南賓街道辦事處、萬安街道辦事處
完成時限:20xx年10月31日前,長期堅持
3.每周不定時對占用消防通道亂停亂放車輛開展聯合執法整治,及時疏通生命線,保證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
責任單位:縣消防救援大隊
配合單位:縣公安局、縣城市管理局、南賓街道辦事處、萬安街道辦事處
完成時限:20xx年10月31日前,長期堅持
4.按照相關規定,明確車位購買、車位租賃、車輛臨時停車收費等標準,杜絕亂收費行為發生。
責任單位:縣發改委
配合單位:縣市場監管局
完成時限:20xx年10月31日前,長期堅持
5.抓好門店、商鋪等“門前三包”車輛規范停車工作,禁止門店、商鋪前占道停車。
責任單位:縣市場監管局
配合單位:縣城市管理局、南賓街道辦事處、萬安街道辦事處
完成時限:20xx年10月31日前,長期堅持
6.做好物業小區亂停亂放行為整治,督促縣城物業小區和在建樓盤做好小區內及周邊車輛停放,動員車輛入庫。
責任單位:縣住房城鄉建委
配合單位:縣城市管理局
完成時限:20xx年10月31日前,長期堅持
7.做好學生引導教育,配合做好學校周邊區域車輛亂停亂放整治,抓好“小手牽大手”、禁止未成年學生駕駛電瓶車等宣傳教育、引導等工作。
責任單位:縣教委
配合單位:縣公安局、縣城市管理局
完成時限:20xx年10月31日前,長期堅持
8.督促車輛銷售企業規范停車,朝向一致。
責任單位:縣商務委
配合單位:縣公安局、縣城市管理局
完成時限:20xx年10月31日前,長期堅持
9.加強農用車入城管控,做好縣城農機銷售、維修等門市監督管理工作,對占道經營門市企業進行處罰。
責任單位:縣農業農村委
配合單位:縣公安局、縣城市管理局
完成時限:20xx年10月31日前,長期堅持
10.規范機動車維修行業車輛停放,對占道經營、亂停亂放企業進行聯合處罰。
責任單位:縣交通局
配合單位:縣公安局、縣城市管理局、縣市場監管局
完成時限:20xx年10月31日前,長期堅持
11.監督本單位干部職工規范停車,做好單位周圍及責任區域車輛規范停放工作,加強文明教育,發揮好示范帶頭作用。
責任單位:縣機關事務中心
配合單位:縣級各部門、各單位
完成時限:20xx年10月31日前,長期堅持
12.積極開展背街小巷、“三無”樓棟亂停亂放行為整治,進一步優化背街小巷、“三無”樓棟停車位管理,加強規范停車宣傳發動,積極開展聯動執法。
責任單位:南賓街道辦事處、萬安街道辦事處
配合單位:縣城市管理局
完成時限:20xx年10月31日前,長期堅持
(三)建立機制,做到常態長效。
建立聯席會議制度,總結整治工作經驗和做法,解決縣城區車輛亂停亂放專項整治工作中存在的問題,建立每月一次全面整治,每周一次分區域整治的常態化整治機制,按職責分工做好車輛亂停亂放整治工作成果鞏固,防止亂象復燃,常態化、長效化推進車輛亂停亂放治理。
責任單位:縣城市管理局
配合單位:縣公安局、縣教委、縣交通局、縣商務委、縣農業農村委、縣機關事務中心、縣市場監管局、縣消防救援大隊、南賓街道辦事處、萬安街道辦事處
完成時限:20xx年10月15日前,長期堅持
四、工作步驟
(一)宣傳發動階段(20xx年10月10日前)。
通過廣播電視媒介、標語橫幅、印發文明停車宣傳單等“線上+線下”方式抓好宣傳發動,營造整治氛圍。使群眾深入了解車輛亂停亂放整治工作,爭取廣大群眾積極配合、參與、支持,引導廣大市民養成規范停車等文明習慣,樹立文明新風。
(二)集中整治階段(20xx年10月11日至31日)。
按照工作方案,根據工作要求和分工,積極采取措施,集中力量開展車輛亂停亂放專項清理整治行動,對縣城重點區域及周圍加大力度整治,對廢舊車、“僵尸車”等無人認領車輛,依法依規進行處理,爭取在集中整治階段將各項工作落實到位。
(三)鞏固提高階段(20xx年11月起,長期堅持)。
車輛亂停亂放專項整治工作完成后,及時對專項整治情況進行認真總結,各單位按職責做好管控工作,鞏固車輛亂停亂放整治工作成果,提高整治質量。
五、工作要求
(一)強化組織領導。縣政府成立縣城區車輛亂停亂放專項整治工作領導小組,由縣政府副縣長冉啟明任組長,縣城市管理局局長汪柏林、縣公安局副政委秦天海任副組長,縣委宣傳部、縣教委、縣住房城鄉建委、縣市場監管局、縣商務委、縣交通局、縣消防救援大隊、南賓街道、萬安街道等單位分管負責人為成員,負責統籌推進縣城區車輛亂停亂放專項整治工作。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在縣城市管理局﹐由縣城市管理局局長汪柏林兼任辦公室主任,縣城市管理綜合行政執法支隊政委冉云飛、縣公安局交巡警大隊大隊長張波任辦公室副主任,分別按職能職責負責辦公室日常事務。
(二)抓好宣傳發動。一是縣融媒體中心要利用電視、報刊、公眾號等方式,廣泛宣傳發動,引導廣大市民養成規范停車的`文明習慣,樹立文明新風。二是縣城市管理局利用市政LED、車載廣播廣泛宣傳車輛亂停亂放專項整治相關法律法規。三是縣公安局利用廣播,適時播放車輛亂停亂放整治工作相關法律法規。四是各街道要廣泛發動基層群眾,做到每個社區有一幅宣傳標語,掀起車輛亂停亂放專項整治熱潮。
(三)狠抓工作落實。各牽頭單位要發揮好牽頭和統籌作用,依照本方案,結合職能職責,進一步細化工作方案,確保各項工作有措施、有專人、明責任、見成效,各責任、配合單位要及時落實各自任務,確保取得實效。
(四)加強資金保障。縣財政局要加大對城市綜合管理提升的經費投入,保障本次車輛亂停亂放整治工作經費。各街道要利用城維費用,保障背街小巷、“三無”樓棟的停車位增設、標線施劃等資金。
(五)加強工作督查。縣城市管理局要會同縣政府督查辦開展專項督查,進行明查暗訪,公開曝光發現的問題,督促各單位、街道抓好工作落實,對車輛亂停亂放專項整治工作推諉扯皮、整治不力、問題反復“回潮”的進行跟蹤督辦,并予以全縣通報。
治理亂停亂放方案 4
一、指導思想
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持續落實中央、省、市城市工作會議精神,以“解決停車亂、緩解停車難”為目標,以路長制為載體,以交通秩序“治亂”為重點,按照解放思想、以人為本、統籌推進、務求實效的原則,采取整治清理、綜合治理、嚴管重罰的方法,努力形成規范有序、安全便利、協調發展的停車環境,不斷提升城市精細化管理水平,為全面推進國家中心城市建設,實現xx更加出彩做出更大的貢獻。
二、工作目標
通過整治,市區科學合理施劃路內、路外停車泊位X萬個,機動車、非機動車及共享單車停放規范有序,停車亂象得到有效解決,城市精細化管理水平得到進一步提升。
三、主要任務
(一)規范設置道路停車泊位。按照“利民便民、應劃盡劃”的原則,對市區停車泊位進行全面排查并建立臺賬,經市政府聯審聯批并向社會公示后,分期分批高標準設置施劃,并實行編號管理,于X月底前完成X萬個、年底前完成X萬個泊位施劃任務。一是充分利用機動車道和非機動車道空間,在部分流量較小主干道的機動車道設置停車泊位,在除禁停道路外的次干路、支路、背街小巷的機動車道設置停車泊位,最大限度利用道路空間。二是充分利用人行道和商戶門前空間,明晰產權,由各區(管委會)統一組織施劃。在預留2米的人行通道和不占壓盲道的前提下,根據地形全面施劃,最大限度利用路沿石以上的空間。三是因地制宜在老舊住宅小區(10年以上)周邊道路路內施劃夜間限時停車泊位,限時免費停放時間為20:00—次日7:00,并加裝電子抓拍系統,嚴歷打擊超時停車、不按規定區域停車等現象。
牽頭單位:市城管局
責任單位:市公安局、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市房管局、各區(管委會)
(二)嚴格道路停車執法。圍繞禁停路段停車、在道路兩側停車泊位外停車、臨時停車影響通行和不按規定方向、跨線、壓線停車等違法行為,進一步完善提升城管、交警協同執法機制,形成執法合力,提高執法效率。一是嚴格落實“1+N”工作模式,明確執法區域。按照“先主干道后次干道”和“先臺下后臺上”的原則開展工作,避免同一路段同一違法行為重復執法;二是建立后臺審核錄入聯合辦公機制,專門抽調城管執法人員與交警人員聯合辦公,及時審核上傳機動車違法信息,提高數據處理效率;三是進一步優化隨手拍軟件功能,通過開放人員管理權限、提升查詢功能和信息反饋功能等,提升軟件使用水平。同時,要加大對違規停放車輛拖離強度,對嚴重影響道路通行的違法停放機動車輛,經公安交警部門認定后,由各區(管委會)城管執法部門聯合公安交警部門依法實施拖離,并由公安交警部門予以教育并處罰。
牽頭單位:市公安局
責任單位:市城管局、各區(管委會)
(三)加快調整《市區公共停車場車輛存放服務收費標準》。按照“中心城區高于非中心城區、路內高于路外、白天高于夜間、地上高于地下、特殊區域高于一般區域”的原則,于3月底前完成對《市區公共停車場車輛存放服務收費標準》調整工作并向社會發布,充分發揮價格杠桿調節作用,提高停車設施的利用率和周轉率。同時,研究確定免費、限時免費和收費停車泊位設置標準,原則上道路停車泊位晚20時至次日早7時一律免費。
牽頭單位:市發改委
責任單位:市城管局、各區(管委會)
(四)加快推進智慧停車系統建設。按照“市級統籌、各區主責、市場化運營”的原則和“試點先行、總結經驗、全面推廣”的步驟,逐步建設全市統一的智能化停車管理平臺,一是指導各區(管委會)于8月底前完成依法批準設置的道路臨時停車泊位的智慧停車建設,推進公共停車場數據資源全部接入平臺統一管理;二是組織各區(管委會)對轄區內停車場進行智能化升級改造,引導用戶通過xxAPP、支付寶、微信自助繳費,鼓勵用戶支付寶綁定車牌號實現無感支付全覆蓋,逐步減少人工并最終實現無現金收費;三是組織各區(管委會)推進臨時停車場、專用停車場數據資源接入平臺統一管理。重點在商場、寫字樓、小區、單位等場所推動“互聯網+停車”和車位共享新業態發展,實現全市停車位資源整合共享。
牽頭單位:市城管局、市大數據局
責任單位:市公安局、各區(管委會)
(五)嚴格整治非法占道停車設施和取締私設泊位。一是由各區(管委會)組織全面清理使用地鎖、錐筒、石墩、圍欄等物品非法占用公共道路空間的停車設施;二是由市公安交警支隊組織清理非法占用城市道路的各類“僵尸”車輛;三是對私自占壓道路紅線、綠地、盲道、損壞市政設施等私設的臨時停車場及其他非法占用公共道路,由各區(管委會)城市管理部門認定、取證后,聯合公安交警部門依法實施取締。
牽頭單位:市城管局
責任單位:市公安局、各區(管委會)
(六)加大對配建停車場的監管力度。一是按照“建為所用”的原則,對住宅、商業和企事業單位等配建停車場進行清理清查,恢復被挪用、閑置的'配建停車泊位的使用功能;二是加強對新建項目配建停車場的規劃核定和監管,確保按標準建設到位;三是建立內部補貼獎懲機制,引導商場、醫院、學校和企事業等單位自我挖潛、自求平衡,倡導單位內部人員綠色出行,發放適量補貼讓車位于市民;四優化老舊小區停車設施。優化老舊小區內道路的微循環系統,對現有停車位進行更新改造,積極引進投資小、見效快、占地少的機械立體停車建設辦法,簡化審批流程,提高老舊小區的車輛停放數量。
牽頭單位:市城管局
責任單位: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市衛健委、市教育局、市商務局、市房管局、市事務管理局、各區(管委會)
(七)加強非機動車和共享單車管理。認真落實各區(管委會)非機動車和共享單車管理的主體責任,建立順暢的溝通聯絡機制。按照《非機動車停車位設置導則》規范設置非機動車和共享單車的停放區域。加大對非機動車和共享單車亂停亂放治理力度,特別是對共享單車管理兌現投放增減獎懲機制,并試點智能停車架,實現共享單車定點借還、有序停放。
牽頭單位:市城管局
責任單位:市公安局、各區(管委會)
(八)認真落實“路長制”。落實路長制“門前四包”中的秩序管理責任制,設停車位的要規范停車,沒設停車位的要“門前清”。清理違停實行“零容忍”,對不按位停放、壓線和不按規定方向停放等現象要及時向公安交警部門和城管部門進行舉報,并協助公安交警部門和城管部門對違規車輛實施拖移,實現管理長態化。
牽頭單位:市城管局
責任單位:各區(管委會)
(九)強化社會宣傳發動。通過電視、報刊、廣播、互聯網、微信、微博、手機客服端、短信等媒體進行宣傳,實現網上網下同步宣傳互動。通過交通誘導屏、樓宇顯示屏、出租車車頂顯示屏、展板、條幅、公益廣告、社區畫廊進行宣傳。通過反面曝光警示宣傳,對嚴重交通違法駕駛員和行人及時公開曝光,同時曝光其所在單位。充分做到發現一批、處理一批、曝光一批,在全社會形成違法行為曝光的高壓態勢,督促駕駛人依法合規停放機動車,自覺養成文明停車的習慣。
牽頭單位:市公安局
責任單位:市城管局、各區(管委會)
四、實施步驟
(一)摸底調查、宣傳發動階段(X月底前)
各區(管委會)組織市區道路停車資源進行摸底調查建立工作臺賬,分批次上報市政府進行聯審聯批。要進行充分的思想發動,廣泛宣傳開展道路停車大整治的重要意義和整治的主要內容及要求,切實統一各級思想認識,確保行動自覺、積極配合。
(二)依規依法、全面整治階段(X月1日至X月31日)
按照“長短結合、疏堵結合”的原則,采取邊施劃車位邊整治的方法全面展開停車秩序大整治各項工作。3月底前完成需審批停車泊位的聯審聯批并向社會進行公示,X月31日前施劃道路停車泊位X萬個,道路停車秩序基本實現規范化管理。
(三)完善提升、總結驗收階段(X月1日至X月底)
繼續組織各區(管委會)施劃完成4萬個停車泊位。對道路停車整治工作進行驗收考評,評優評差,并結合工作推進過程中存在的問題進行研究完提升辦法措施,疏理總結各項配套制度,推進道路停車管理工作規范化、長態化運轉。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市政府成立市區車輛停放整治工作領導小組,由XXXX市長任組長,XXX副市長任副組長,市城管局、市公安局、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市交通局、市房管局和各區(管委會)主要領導參加,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XXX局。具體負責整治工作的計劃、協調、督導、考核等工作。市直各相關部門和各區(管委會)要高度重視、通力協作,把相關工作列入重要日程,安排專門人員負責,按照時間節點抓緊推進,確保各項目標任務如期達成。
(二)完善工作機制。一是建立道路停車泊位聯審聯批制度。由xx牽頭組織市城管局、市公安局、市規劃局和各有關區(管委會)等單位建立聯審聯批工作機制,定期召開會議,定期研究道路停車泊位的增設、取締等相關事宜,并以會議紀要形式明確有關執行事項。二是建立周例會制度,及時掌握工作推進情況,分析研判和協調解決工作中存在的問題和不足。三是實施項目化管理。各區(管委會)要將道路停車整治工作內容細化分解,建立臺賬,倒排工期,推進各項工作有序落實。
(三)加大經費保障。各區(管委會)要投入專項資金納入部門預算,保障違章拖車、停車設施整治、停車泊位施劃、智慧停車建設、非機動車及共享單車管理等整治工作的順利推進。對違規停放車輛的拖離可采取政府購買服務的方式進行,原則上每個區(管委會)拖車不得少于5輛,同時要設置專用停車場用于存放違法拖離車輛,期間不收取存放費用。各區(管委會)的實際投入情況經市城管部門審核驗收后,市級財政可給予30%的獎補。
(四)嚴格督導考核。各區(管委會)要根據市政府要求研究制定本轄區的整治方案,夯實各級責任,落實責任主體。將停車秩序大整治工作納入“路長制”和市環境衛生精細化管理大提升考核的重要內容,建立日督導、周排名、月通報的機制,結合每周市環境衛生精細化管理大提升講評會,通報整治活動開展前兩名單位和最后兩名單位,并在各類媒體上進行宣傳曝光,營造爭先創優的濃厚氛圍。
治理亂停亂放方案 5
近年來,隨著經濟社會的發展,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機動車保有量不斷增長,城市機動車“停車難”“收費亂”“管理亂”(以下簡稱“一難兩亂”)等問題日漸突出,嚴重影響群眾獲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為有效解決當前停車收費管理方面存在的突出問題,推動黨史的學習教育“我為群眾辦實事”實踐活動走深、走實,現結合工作職能,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指導思想
牢固樹立以人民為中心的管理理念,深入貫徹落實省紀委監委全省機動車停放“一難兩亂”問題專項整治監督試點工作部署會議精神,充分發揮部門職能,以群眾需求為導向,進一步優化城市公共資源,規范城區停車管理秩序,全力解決我區停車需求和停車場建設不充分、分布不平衡之間的矛盾,著力構建權責明晰、服務為先、管理優化、執法規范、安全有序的停車管理秩序。
二、整治目標
開展機動車停放“一難兩亂”問題專項整治行動,全力落實各基層單位的監管職責,堅持問題導向,找準找實問題,列出問題清單,逐一整改銷號,切實解決公共停車領域群眾反映強烈的“一難兩亂”問題,到2021年底,全區城區機動車“停車難”問題有效緩解,“收費亂”“管理亂”問題得到有效治理,實現“一活一擴一降一升”階段性目標,即停車泊位存量資源有效盤活、增量逐步擴大,群眾投訴舉報大幅下降、滿意度明顯提升,逐步實現停車有位、停車有序、停行一體的良好局面。
三、整治時間與范圍
(一)整治時間:2021年7月至12月底。
(二)整治范圍:城區所有占用城市道路設置的停車場(點)及納入我局管理范圍的地下停車場。
四、整治任務及分工
(一)“停車難”方面
1.未充分利用城區公共道路資源,在盤活停車泊位存量資源、新增停車泊位的設置上缺乏科學規劃。
整治要求:充分利用城區公共道路資源,在現有停車泊位的基礎上,進一步盤活存量停車泊位資源,優化停車泊位,對新建、改建、擴建的道路、住宅周邊合理增設停車泊位,最大化滿足周邊群眾“停車難”問題。
責任單位:廣場管理處
責任人:
配合單位:道北、北道埠、橋南、馬跑泉等城區各中隊
2.擅自在道路和其他公共區域安裝地樁、地鎖,“僵尸車”“罩衣車”長期霸占道路公共停車泊位,導致群眾車輛“無位可停”問題。
整治要求:加強對道路公共停車泊位停車情況的執法檢查,整頓長期霸占停車泊位問題。
責任單位:道北、北道埠、橋南、馬跑泉等城區各中隊
責任人:周淼鋒李華何銳強葛連玉
配合單位:廣場管理處、機動中隊
3.中心城區、繁華地段以及學校商場醫院車站景區等人員密集、車流量大的重點區域停車泊位緊缺問題。
整治要求:各責任單位對各自轄區內機關、企事業單位、商業設施、寫字樓、旅游景區、體育場館、居民小區等停車設施進行摸底普查,積極協調對接,鼓勵在加強安全管理和滿足基本停車需求的前提下,在空閑時段向社會車輛合理開放,盤活存量資源,提高使用效率。對醫院、學校,以及餐飲、購物場所集中的區域,結合實際增設特殊時段臨時停車泊位或減免停車費用等措施,合理滿足重點區域群眾就醫、上學、就餐等出行停車需求。
責任單位:道北、北道埠、橋南等城區各中隊、廣場管理處
責任人:周淼鋒李華何銳強康軍
(二)“收費亂”方面
4.未按照規定設置停車公示牌,群眾對收費標準不清楚問題。
整治要求:對城區占用城市道路(含人行道)停車場(點)設置情況的排查,對未按照規定設置停車公示牌的,督促停車場(點)經營者在入口等顯著位置設立停車公示牌,明確路段類別、收費時間、收費標準等信息,實行明碼標價。
責任單位:廣場管理處
配合單位:道北、北道埠、橋南、馬跑泉等城區各中隊
5.未經批準私自設定或擅自提高停車收費標準,加重群眾停車負擔問題。
整治要求:加強城區占用城市道路(含人行道)停車泊位收費情況的監督檢查,督促經營者嚴格執行機動車停放分區分類定價收費標準。對不執行計時收費、不執行政府定價政策、擅自提高停車收費標準以及不落實免費停車政策的停車場(點),責令整改;拒不整改或不按要求整改、整改不到位的,取消停車場(點)經營資格,并移送發改部門依法查處。
責任單位:廣場管理處
責任人:
配合單位:道北、北道埠、橋南、馬跑泉等城區各中隊
6.未經審批或備案占用城市道路、公共廣場、市政公共用地等施劃停車泊位,私自設場收費問題。
整治要求:對未經審批或備案占用城市道路、公共廣場、市政公共用地等施劃停車泊位,擅自設定收費標準開展停車收費的,移送市場監管部門依法查處。
責任單位:廣場管理處
配合單位:道北、北道埠、橋南、馬跑泉等城區各中隊
7.停車發票管理不規范,存在收費不給票、多收費少給票、不要票少收費、收費給廢票等問題。
整治要求:加強停車場(點)經營者及收費管理人員的業務培訓,統一為收費人員配發工作服裝、工作證、發票等,要求收費人員主動向繳費人提供發票。實行無人收費管理的停車場,通過科技手段,采取線上、線下相結合的方式,公示發票索取方式,為有需求的繳費人提供電子發票,促進停車管理收費規范化。
責任單位:廣場管理處
責任人:
配合單位:道北、北道埠、橋南、馬跑泉等城區各中隊
(二)“管理亂”方面
8.擅自施劃增加泊位,超泊位停車,以及車輛亂停亂放,影響道路通暢和公共安全的問題。
整治要求:加強城區占用城市道路(含人行道)停車泊位經營管理情況的監督檢查,整頓規范停車場(點)停車秩序,嚴肅查處停車場(點)擅自施劃增加泊位、超泊位停車以及車輛亂停亂放,影響道路通暢和公共安全的`問題,營造安全、暢通的停車環境。
責任單位:廣場管理處
責任人:康軍
配合單位:機動中隊及道北、北道埠、橋南、馬跑泉等城區各中隊
9.停車場所只收費、不負責,導致車輛受損失竊等損害群眾利益的問題;停車場所收費人員態度惡劣,導致群眾停車體驗差的問題。
整治要求:加強對停車場所收費車輛的停放管理,及時提醒車主保管好車內所有物品,并在停車場所安裝監控設備,隨時監控停車場內狀況,積極配合公安機關對有關車輛受損、車內物品失竊等案件的調查。加強對停車收費管理人員的日常管理,對不主動向繳費人提供發票或用語不文明、態度惡略的收費管理員,嚴肅批評教育;對投訴反映突出、集中的停車場(點)收費員,一律予以調換或清理辭退,不斷提升收費管理人員的素質水平。
責任單位:廣場管理處
責任人:
配合單位:道北、北道埠、橋南、馬跑泉等城區各中隊
10.停車場(點)內車輛違規停放、人行道上亂停亂放機動車輛問題。
整治要求:加強靜態道路交通秩序綜合管控,采取勸導教育、批評警告、拍照取證、張貼違停告知書等措施,對人行道上停車場(點)外亂停亂放機動車輛的行為進行集中整治,強制拖離長期占用人行道亂停放的僵尸車、無主車等,并依法查處不按照管理要求與標準,在停車場(點)內隨意違規停放(如跨線停放、已繳費但未停放在停車位等)機動車輛的行為,著力營造良好的道路通行秩序。
責任單位:機動中隊及道北、北道埠、橋南、馬跑泉等城區各中隊
責任人:宋菲周淼鋒李華何銳強葛連玉
配合單位:廣場管理處
11.停車場管理不規范問題。
整治要求:健全完善城區停車場(點)考核管理制度,對不符合管理要求的停車場(點)經營者實行末位淘汰和清退,并督促停車場(點)經營者落實“誰受益、誰管理、誰負責”的要求,全面加強停車安全隱患排查,不斷提高停車服務水平。
責任單位:廣場管理處
責任人:
配合單位:辦公室、執法股、法制股、督查股
五、實施步驟
(一)動員安排階段(2021年7月底前)。結合城區現有停車資源現狀和單位職能,研究制定全局機動車停放“一難兩亂”問題專項整治實施方案,召開專題工作會議,把解決城區機動車停放“一難兩亂”問題作為為民辦實事的`重要內容,堅持問題導向,明確整治要求,全面分解工作任務,靠實工作責任,扎實組織開展專項整治。
(二)排查摸底階段(2021年8月1日—8月31日)。各單位依據職責分工,按照逢場必進、逢場必查的要求,對城區所有停車場(點)、停車資源以及停車場(點)運營管理中存在的突出問題等進行全面細致地摸底排查,詳細掌握停車場(點)基本信息、經營單位、審批手續、突出問題等,分類建立排查摸底工作臺賬,并列出問題清單,做到底數清、情況明,為專項整治奠定堅實的工作基礎。
(三)集中整治階段(2021年9月—11月底)。各責任單位細化工作措施,明確整治任務,集中時間、精力,全面開展城區機動車停放“一難兩亂”問題專項整治。加強協作配合,對摸底排查階段所發現的問題,堅持發現一件、查處一件、銷號一件,并定期組織執法檢查,徹底治理停車場(點)管理亂象,有效改善城區停車環境。
(四)社會評議階段(2021年12月)。面向社會公示整治情況,重點公示落實承諾、解決具體問題等情況,讓群眾切實感受到看得見、摸得著的成效,并通過發放調查問卷、開展網絡調查等方式,接受社會監督和群眾評議。
(五)常態管理階段(長期堅持)。各責任單位對本次專項整治行動進行全面檢查分析,總結管理經驗,不斷鞏固和深化整治成果,完善各項制度,探索建立長效管理機制,全面規范停車場(點)管理工作。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強領導,靠實責任。全局成立以局主要領導任組長、班子及黨組成員任副組長的專項整治工作領導小組,全面加強對專項整治工作的領導。各單位要充分認識城市機動車“停車難”“收費亂”“管理亂”問題的必要性、重要性和艱巨性,切實加大工作力度,全力推進專項整治。結合日常管理實際,細化具體工作措施,確定專人具體抓好落實,真正做到組織得力、任務清楚、分工明確、責任靠實,確保此次專項整治取得實效。
(二)突出重點,集中整治。各單位要嚴格按照整治任務,對各自承擔的工作任務要做到情況明、底子清,特別是對一些重點區域和管理亂象問題,要精心組織,合理部署,抽調政治素質高、業務能力強、責任性強的執法人員,集中時間,限期突破。
(三)廣泛宣傳,營造氛圍。各單位要通過各種方式,深入各機關事業單位、住宅小區、商場、酒店等,廣泛宣傳全省機動車停放“一難兩亂”問題專項整治工作相關政策和要求,積極爭取全區各界對專項整治工作的支持,自覺參與并配合此次專項整治活動,營造良好的工作氛圍。
(四)強化督查,嚴肅紀律。局“一難兩亂”問題專項整治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要不定期開展督導檢查,對整治過程中發現的問題及時督促限時整改;對需要其他部門配合的,積極向區“一難兩亂”專項整治工作領導小組請示匯報。局紀檢組要切實履行監督職責,強力推動專項整治,對工作推進過程中出現的排查整治不實不細,基層單位之間相互推諉扯皮,以及漠視群眾利益,對群眾反映和合理訴求遲遲不辦、久拖不決的,要嚴格按程序啟動執紀問責程序,追究相關單位、責任人的責任。
治理亂停亂放方案 6
一、指導思想
圍繞“潔凈、整齊、有序、綠色、美麗”的城市精細化管理目標,依法開展非機動車輛停放專項整治,為人民群眾創造安全、暢通、便捷的道路交通環境。
二、整治范圍
本次整治范圍為:東起解放路、西至天馨路、南起南環路、北至涇河南路。
三、整治目標
通過實施非機動車停放秩序專項整治,使中心城區主次干道、人行道非機動(電瓶車、三輪車、自行車、摩托車等)停放達到“標識清楚,方向一致,規范有序,市民自覺,管理順暢”的良好局面。
四、整治任務及責任分工
1.全面施劃非機動車停車點。對20xx年施劃的80處非機動車位標線進行修補,完善停車方向箭頭和停車標識;按照“因地制宜、應劃盡劃”的原則,對未施劃停車點位的街路進行實地查勘,施劃非機動車停放點。
責任單位:市容督查科責任人:王小燕
2.規范停車集中整治行動。由各市容執法管理中隊負責非機動車停放整治,對不按規定停放的'非機動車,當事人在現場的,采取告知、教育等方式,引導其規范停車;當事人拒不改正的或當事人不在現場,按照《甘肅省道路交通安全條例》《甘肅省城市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辦法》等有關規定,依法處置。
責任單位:各市容管理中隊責任人:中隊負責人
3.強化文明停車宣傳活動。充分利用“崆峒城管”微信公眾號、門戶網站、電視臺等新聞媒體,加大宣傳文明停車報道力度,努力做好輿論引導,對蠻橫滋事等典型案例予以曝光。
責任單位:局辦公室責任人:李延峰
4.建立長效管理機制。各市容管理中隊在整治工作開展過程中,督促城區沿街門店、單位落實“門前五包責任”,由門店、單位負責監督做好店鋪門口或單位門口非機動車駕駛人規范停放車輛,特別是學校、醫院、商場周邊,要指定專人負責指導非機動車停放;動員鼓勵小區、商場以及學校、醫院等單位,合理釋放內部停車場所,盡可能開放對外停車空間,緩解外部沿街停車壓力。
責任單位:各市容管理中隊責任人:中隊負責人
五、工作步驟
中心城區非機動車停放專項整治工作從4月16日起至5月31日結束。分為三個階段:
(一)準備階段(4月16日至4月20日)。發布關于規范中心城區非機動車停發通告,開展非機動車規范停放宣傳引導活動,勸導市民在規定地點停放非機動車。
(二)整治階段(4月21日至5月25日)。全面開展非機動車停放整治工作,嚴格落實徒步巡查制度,及時處置各類違規停放行為,確保道路秩序,維護安全穩定。
(三)督查總結、完善制度階段(5月26日至5月31日)。局市容督查科要對專項整治工作進行全面督查,并根據督查情況總結整治情況。各責任中隊要提煉固化經驗、做法,建立長效管理機制,防止出現反復。
六、工作要求
(一)統一思想,提高認識。各部門要充分認識到開展非機動車規范停放專項整治活動的重要意義,以對市民群眾高度負責的精神,統一思想,提高認識,強化措施,疏堵結合,順利完成各項工作任務。
(二)落實責任,強化措施。非機動車停放整治工作由局黨組成員、紀檢組長朱天智主要負責,各責任科室和管理中隊要按照各自分工精心組織,周密部署,把任務和目標分解細化到具體責任人,加大巡查檢查力度,強化工作措施,確保整治工作取得成效。
(三)長效管理,鞏固成果。各責任科室和中隊要結合工作實際,研究制定非機動車治理長效機制,加強巡查,強化協作,持續做好整治工作,為建設宜居宜業宜游新崆峒創建優美的市容環境和交通秩序。
治理亂停亂放方案 7
為進一步加強我市車輛停放管理,規范車輛停放秩序,增強市民文明停車意識,提升城市形象和品質,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安徽省城市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條例》《蕪湖市車輛亂停放攻堅整治行動方案》,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標
堅持“政府主導、屬地管理、部門聯動、分工負責、群眾參與”原則,通過明確標準、宣傳教育、勸阻引導、聯合執法等措施,著力解決車輛亂停放現象,推動建立健全長效管理機制,推進停車全民共治、共管、共享,打造規范、有序、順暢的道路通行環境。
二、整治范圍
整治城區主次干道、背街巷機動車和非機動車(含電動車、 自行車、共享單車等,以下同)亂停放的違法行為,重點整治無城鎮二環以內區域。
三、整治內容
1.機動車、非機動車未按車輛類型整齊有序停放在停車泊位(帶)內,及妨礙其他車輛和行人正常通行的違法行為。
2.機動車、非機動車違規占用人行道、盲道、綠化帶、出入口等的違法行為。
3.長期停放不動的“僵尸車”,在治理期間仍未駛離或清理的違法行為。
4.擅自設置地鎖、隔離柱和地樁,使用三輪車、電動自行車、輪胎和錐形桶等私占私設停車泊位的違法行為。
5.占用機動車道、非機動車道和人行道從事各種車輛經營、作業的`違法行為。
四、整治方法
堅持疏堵結合原則,按照“規范有序、朝向一致、文明停車”的工作要求,在全面摸清現有停車設施和車輛停放現狀基礎上,通過“設置一批、施劃一批、整治一批”,規范停車秩序,凈化城市環境。
(一)設置一批。不斷挖掘停車資源,在人流量較大、車輛停放較為集中的地段,利用城市待建土地、空閑地塊、邊角空地等閑置場所,科學新建停車位。在違停突出區域設置禁停標志,在停車區域設置停放標識,引導車輛“入位、順向、頭齊”有序規范停放。
(二)施劃一批。完善停車位標線施劃,對現有模糊不清、暗淡褪色的標線、標識重新補劃,對符合要求的新改建道路及時施劃停車標線。督促共享單車企業依據停放區車輛飽和狀態及時進行調度,科學設置電子圍欄,優化共享單車停放區域。對停車需求大的二環以內區域拓展停車位、增劃停車位。
(三)整治一批。開展車輛停放聯合整治行動,增加巡查勸導頻次,清理僵尸車輛,規范、查處、取締機動車、非機動車占道停放、不規范停放、占壓盲道及綠化帶停放等亂停放現象,及時進行規范、勸導、拖移,依法實施行政處罰。
五、職責分工
市城管局:負責統籌、協調、指導、檢查非機動車輛秩序整治工作,配合交警部門做好機動車亂停放整治工作。
市公安局交管大隊:負責統籌、協調、指導、檢查機動車輛秩序整治工作,配合城管部門做好非機動車亂停放整治及執法保障工作。
市交通運輸局、發改委(商務局)、教育局、衛健委、文旅體局、住建局:按照職責分工,配合做好二環以內交通站點、城市商圈以及菜市場、學校、醫院、公園、企業、小區等場所周邊車輛秩序整治工作。
六、工作步驟
(一)宣傳發動階段(即日起至2024年4月30日)。各責任單位明確工作目標,部署攻堅整治行動。同時,通過微信公眾號、宣傳車、宣傳欄、發放告知書等方式,教育引導市民規范停放車輛,大力營造良好的整治工作氛圍。
(二)全面摸排階段(2024年4月30日之前)。各責任單位對所管轄的各類停車位進行系統摸排清查,對照重點區域自查停車秩序混亂路段、市民多次投訴停車問題路段、“僵尸車”點位,建立基礎臺賬。
(三)集中整治階段(2024年5月1日—5月31日)。各責任單位科學安排人員力量,城管、交警組建聯合整治隊伍,集中力量開展地毯式、高頻次的聯合整治,堅持嚴管執法和柔性執法相結合,對不按規定停放的車輛,依法采取引導、勸離、處罰等措施,依法查處車輛占道停放、占壓盲道及綠化帶停放、不入位停放等現象。
(四)鞏固提升階段(2024年6月以后)。各責任單位總結攻堅整治行動工作經驗和好的做法,及時將經驗做法制度化、規范化,探索建立長效機制,實現車輛亂停亂放整治工作日常化和常態化,切實鞏固整治成果。
七、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各責任單位要將車輛亂停放攻堅整治行動作為打造“最干凈城市”的重要舉措,城管、交警等專業行政執法力量要進一步整合,推動整治工作落實落地,不斷提升城市精細化管理和服務水平,著力為市民創造良好安全出行環境。
(二)加強宣傳引導。各責任單位要成立專項整治工作專班,引導沿街商戶、單位落實“門前三包”責任,做好各自門前非機動車有序停放工作。充分利用電視、報紙、廣播等傳統媒體和微信、微博等互聯網新媒體,分批次、分步驟、全方位推進整治行動宣傳工作,曝光各類道路交通突出違法現象,大力宣傳正面典型,引導廣大市民養成文明停車習慣,提高參與積極性和主動性。
(三)強化督導檢查。市城管局會同市公安局交管大隊加強督導檢查,及時通報有關工作進展情況和檢查結果,確保行動正常有序推進。對車輛亂停亂放專項攻堅整治工作推諉扯皮、整治不力、問題反復“回潮”的進行跟蹤督辦,予以約談、通報。
各責任單位需明確一名聯絡人,負責信息收集和材料報送。聯絡人名單請于4月23日前報送,攻堅整治行動工作總結請于6月1日前報送。各鎮及經濟開發區結合實際參照執行。
治理亂停亂放方案 8
為規范我xx街道車輛停放等城市秩序,提升城市品位,給廣大市民營造一個優美、和諧的環境,確保我xx“環境提升年”活動和“美麗xx”6S行動取得實效,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導思想
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依據有關城市管理及環衛、交通法律法規,按照“政府主導、部門聯動、合力打擊”的工作方針,采取“疏堵結合、標本兼治、綜合治理、依法監管”的方式,綜合運用聯合檢查、集中治理、宣傳教育等多種手段,嚴厲打擊xx城xx亂停亂放、亂穿亂走、無證駕駛等行為,整頓和規范我xx交通秩序,建立長效的城市管理機制,為全xx經濟社會發展營造一個整潔、干凈、暢通、有序的環境。
二、領導機構
為切實加強專項整治工作的組織領導,現成立專項整治工作領導小組,負責統籌指導整治工作的開展。其組成人員如下:
組長:xxx
副組長:xxx
成員:xxx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在xx,辦公室主任由xxx兼任,具體負責車輛亂停亂放整治工作的組織、協調、監督、檢查等工作。整治期間同時成立集中整治工作小組,成員從xx公安局、住建局、交通局、公路局、交警大隊各抽調5名工作人員和xx人員組成,主要負責集中整治日常工作。
三、工作重點
(一)加強人行道流動小商販占道經營整治
1、堅持疏堵結合,以疏為主。對人行道車輛亂停亂放堵塞交通現象,采取管制和疏導相結合,建立臨時疏導停放點,就近引導零散、無序的流動攤點進入市場,合法經營。
2、加大文明行政處罰力度,遏制占道經營。加強早晚班巡查力度,真正做到管律并舉,避免出現一些暴力抗法等事件的產生,有效地遏止各類占道經營行為。
(二)加強交通秩序整治
1、加強城xx內車輛運行停放有序的管理,嚴禁亂停亂放,特別是重點路口、路段的車輛做到停放整齊,出行有序;
2、嚴厲打擊車輛非法營運;
3、加強城xx營運三輪車的治理,重點治理因三輪車數量過多和非法營運造成的交通秩序混亂及安全隱患。
(三)加強運載沙、石、渣土車輛的整治
重點整治城xx運載沙、石、渣土車輛超載、超速、遮蓋不嚴等違規行為。
四、責任分工
集中整治期間,由xxxx牽頭,從各成員單位抽調人員組成聯合集中整治工作小組,全天候對城xx車輛停放情況進行巡查,按照各自工作職能,聯合對車輛亂停亂放行為進行綜合執法。各單位的責任分工如下:
xx交警大隊:一是嚴厲查處各類無牌無證、非法改裝、非法駕駛車輛;二是負責城xx亂停亂放機動車輛的處罰;三是協同xx、住建、交通部門,重點對運載沙、石、渣土車輛超載、超速等違規行為的處罰。
xxxx:積極協調公安交警、交通運輸、住建等部門,加強車輛亂停亂放、流動小商販占道經營等影響市容市貌、阻礙交通等行為整治工作。
xx住建局:積極配合加強流動小商販、占道經營等影響市容市貌、阻礙交通等行為整治工作。
xx交通局:與公安交管、xx積極配合,整治營運三輪車和“黑出租”在城xx的非法營運,依法嚴厲打擊各類違法違規運輸行為。
xx新聞中心:負責做好專項整治工作的'宣傳策劃,組織新聞媒體進行全面的、深入的、長期的宣傳報導工作,對整治過程典型案例進行曝光,引導全民自覺參與車輛亂停亂放整治工作。
xx公路局:負責運載沙、石、渣土車輛超限行為處罰。
xx監察局:負責集中整治期間,各職能部門履行職責情況的監督檢查工作,避免出現利用職權舞弊或出勤不出力怠慢現象。
五、時間安排
(一)宣傳發動階段(7月2日——7月10日)
研究制定工作方案,明確工作目標,落實部門職責。召開動員大會,并統一進行宣傳策劃,大力營造良好的整治工作氛圍。
(二)集中整治階段(7月11日——7月30日)
以整治車輛亂停亂放、流動小商販占道經營和違規運載沙、石、渣土車輛為重點,對我xx城xx社會環境進行全面、徹底的綜合整治,確保全xx車輛停放秩序發生根本性好轉。
(三)總結整改階段(8月2日—8月10日)
此階段的主要任務是對全xx車輛亂停亂放整治工作進行總結評比,對工作成效明顯、整治成果突出的進行表彰獎勵;對工作成效不明顯、整治工作不得力、工作打不開局面的責任單位責任人進行責任倒查。
(四)鞏固成果階段(8月11日以后)
總結整治工作經驗和好的作法,把建立長效機制放在首要位置,責任明確劃分,落實到單位、到個人,把車輛亂停亂放工作常態化、長效化,堅持不懈地抓下去。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認識,加強領導。各單位要充分認識加強車輛亂停亂放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和緊迫性,把車輛整治工作列入本部門重要工作內容,指定專人負責落實好車輛整治的各項工作。
(二)加強宣傳,耐心說服。加大車輛亂停亂放整治工作的宣傳力度,讓加強城市管理、交通整治工作深入人心;對于不理解整治工作的市民要耐心說服,依法辦事,切實保護人民群眾的根本利益。
(三)加強協調、密切配合。此次整治牽涉面較廣,在整治實施過程中各成員單位要加強協調、密切配合,做好協調、檢查、服務和監督工作。
(四)強化督導,確保成效。加強整治期間執法活動的監督檢查,對檢查發現的問題,及時通報,查找原因,明確責任,盡快整改,力爭整治活動深入扎實,卓有成效。
(五)整治工作長態化,鞏固整治成果。各責任單位要積極參與城市管理,在切實抓好集中整治工作的同時,將車輛亂停亂放整治工作日常化和長態化,切實鞏固整治成果。
治理亂停亂放方案 9
為進一步提升電動自行車產品質量,規范電動自行車市場經營秩序,保護消費者合法權益,保障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根據市安委會《無錫市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綜合治理實施方案》、省工商局《關于開展流通領域電動自行車專項整治的通知》、市工商局、質監局《無錫市電動自行車專項治理實施方案》以及區安委會相關工作要求,區市場監督管理局從即日起至20xx年底,在全區集中開展電動自行車專項整治工作。具體實施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標
全面排查整治電動自行車產品質量、維修改裝和經營銷售等方面存在的問題,嚴厲打擊違法生產、銷售假冒偽劣、無證照經營、虛假宣傳和不合格電動自行車等行為,大力規范維修改裝等行為,廣泛開展宣傳教育,及時發布警示信息,力爭通過綜合治理,實現電動自行車產品質量明顯提升,經營銷售明顯規范,火災事故明顯減少。
二、整治重點
(一)全面排查摸底,開展專項整治。全面排查摸清轄區內電動自行車生產、銷售及維修經營主體底數,對未經許可登記注冊擅自從事電動自行車生產、銷售和維修的無照經營行為依法查處。加強對線上線下銷售電動自行車及配件的監管,嚴厲打擊銷售不合格、假冒偽劣和無廠名廠址電動自行車及配件等違法行為,嚴厲查處經營者非法改裝和拆卸原廠配件、更換大容量蓄電池、拆除限速器等關鍵性組件行為。督促生產者和經營者履行主體責任,落實自律制度。開展多種形式的消費教育引導,加大抽檢結果公示力度,發布消費警示信息。
(二)加強質量監管,落實抽檢工作。依法嚴厲查處無證非法生產、不按標準或者降低標準及生產假冒偽劣電動自行車、蓄電池、充電器等配件行為。有重點地開展電動自行車及配件專項質量抽檢工作,完成上級部門下達的流通領域電動自行車及配件商品質量專項抽檢工作,在加強城市主銷售渠道產品質量監管的同時,加大對農村等邊遠地區新生電動車經銷點的`質量監管,擴大監管面。
(三)強化投訴舉報分析處理,暢通維權渠道。對涉及電動自行車咨詢、投訴、舉報信息及時受理和處理,并加強統計和分析,為專項整治工作的開展提供信息支持。大力推進“訴轉案”工作,認真梳理分析消費者投訴舉報內容,篩查違法線索,發現違法行為及時立案調查或移送移交。
(四)強化案件查辦,打擊違法行為。對專項整治過程中發現的問題予以高度重視,嚴格依法核查,對涉嫌違法生產、經營行為和對抽檢中發現的銷售假冒偽劣等不合格商品行為堅決予以立案查處,并及時將處罰信息錄入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實施聯合懲戒。對涉及其他職能部門的違法犯罪線索及時移送。
三、工作措施
(一)落實標準規定。貫徹落實《電動自行車安全技術規范》(GB17761-20xx),過渡期內穩妥有序淘汰不符合國家標準的電動自行車;落實國家不鼓勵發展共享電動自行車政策,督促共享單車企業限期清理回收共享電動自行車。
(二)依法嚴格整治。加強現場檢查,及時發現問題,對違法生產、銷售、改裝電動自行車及配件等行為,依法依規嚴厲打擊;對經營銷售不規范的行為及時進行規范整治。根據消費投訴大數據分析,結合百姓關注熱點,對存在問題嚴重的品牌和銷售區域進行重點質量抽查檢測,對抽檢不合格的電動自行車及配件依法進行處罰。
(三)加強宣傳教育。充分運用各類媒體,加強宣傳違規生產、銷售、改裝和使用電動自行車的危害,引導群眾購買、使用質量合格的電動自行車,及時曝光各種違法行為;對電動自行車生產者、經營者開展行政指導和行政約談;督促生產者、經營者簽訂生產、經營承諾書等,促進產品質量提升;對現場檢查、質量檢測和行政處罰等結果及時公布,警示生產者、經營者,引導消費者;鼓勵群眾對違規生產、經營等行為進行舉報。
四、時間安排
(一)20xx年7月23日前,各分局結合實際,制定整治方案,開展宣傳發動,認真排查摸底,全面掌握轄區內電動車生產銷售企業、維修經營者、倉儲的基本情況。確保底數清,情況明。
(二)20xx年11月底前,按照治理工作要求,組織發動電動自行車生產銷售、維修經營等單位和個人自查,并積極進行整改,職能部門落實監管責任,開展各種檢查和質量抽檢工作,查處各種違法行為,通過專項整治促進和完善市場環境。
(三)20xx年12月底前,督促整改,匯總上報專項行動成果。結合專項整治行動中發現的問題,對存在問題集中督促整改,促進標本兼治。專項行動結束后,各分局郵件上報專項整治行動總結材料并附報表。
五、工作要求
(一)精心組織實施。搞好宣傳發動,提高思想認識,加強組織領導,強化責任意識,結合職能和轄區實際,認真研究制定整治方案,嚴密組織,嚴格執法,扎實推進,確保各項工作要求落到實處、取得實效。
(二)密切協同配合。要各司其職、各盡其責,相互配合、協調行動,要建立信息通報、案件協查、案件移交等工作機制,形成監管工作合力。有必要的情況可組織集中約談電動自行車生產廠家、經銷商和改裝廠家,倒逼企業自覺承擔社會責任。
(三)嚴格督導檢查。要加強專項整治的督促檢查,對問題較多的區域,要加大工作力度,嚴格落實整治措施,結合實際開展專項督查,確保專項整治任務落實到位。
(四)建立長效機制。要結合實際,從生產標準、流通銷售、維修改裝等方面入手,及時發現問題,鼓勵技術創新,不斷完善本地區電動自行車管理法規和技術標準,全面推進電動自行車生產銷售、經營管理制度化、規范化,提升專項治理成效。
治理亂停亂放方案 10
為進一步加強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提高電動車登記率、年檢率、參保率,從源頭上預防和減少道路交通事故,確保人民生命財產安全,按照《岳陽市道路交通安全委員會市中心城區電動車綜合治理工作方案》(岳道安委[2019]5號)、《華容縣交通問題頑瘴痼疾集中整治行動方案》(華辦發電[2019]41號)要求,決定在全鄉開展電動車專項治理,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導思想
以規范電動車管理為目標,全面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大、十九屆二中、三中、四中全會精神,全面提升社會治理能力和水平,按照“政府領導、部門聯動、社會參與、齊抓共管、綜合治理”的要求,實現社會效果和法律效果的有機統一。
二、工作目標
通過持續深入開展電動車專項治理,加強對電動車銷售、使用各環節監管,規范電動自行車注冊登記上牌制度,加大電動車交通違法行為查處力度,實現電動車、銷售源頭管理明顯規范,交通違法明顯減少,交通事故明顯下降,通行秩序明顯規范,人民群眾對電動車管理的滿意度明顯提升,切實增強廣大人民群眾的獲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1、對符合國家標準的兩輪、三輪、四輪電動車和電動自行車實行登記上牌、辦理保險手續;對符合上路條件又無法辦理登記上牌的電動車進行登記備案,辦理保險手續,免費發放過渡期標識牌;在設置過渡期、實行臨時號牌管理期間,實施“有牌嚴管”、“無牌取締”;按一車一檔要求建立紙質、電子版臺賬,督促駕駛人辦理駕駛證;2020年10月30日前完成90%登記、過渡標識牌發放工作,2020年12月底完成100%。
2、禁止銷售不符合國家標準的電動車。
3、遏制電動車違法載人、逆行、闖紅燈、不戴頭盔等現象。
4、提升保險覆蓋率,有序推進涵蓋人身意外傷害保險、電動車第三責任保險的保險輔助救助機制建設。
三、組織領導
成立團洲鄉電動車專項治理工作領導小組,由鄉人民政府鄉長姜勇任組長,鄉政協聯工辦主任杜峰泉、分管交通安全的'負責人胡海春任副組長,派出所、食藥所、安監辦、公路站、農機站、司法所單位為成員。領導小組辦公室設鄉政府公路站,負責集中整治日常工作,胡海春任辦公室主任。
四、工作職責
(一)鄉專項治理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制訂專項整治工作方案和考核細則,負責指導、協調、督促、考核及日常工作。
(二)食藥所負責,安監辦配合,于2020年1月底前完成對電動車銷售市場和經銷戶進行清理整頓,逐一登記,清理登記銷售不符合國家標準的電動車,按照“從2019年4月15日起,禁止銷售除備案外不合格電動車”規定,對違規銷售業主予以處理。
(三)鄉派出所、村(社區)負責電動車申請登記備案工作,提供紙質、電子版登記表,負責受理各登記點資料上報、審核、過渡標識牌發放工作,建立一車一檔,登記造冊、錄入電子檔備查。
(四)鄉安監辦負責牽頭組織電動車專項整治宣傳工作,正確引導社會輿論,對典型的案(事)件進行曝光,全力營造摩托車、電動車專項整治的良好氛圍,知曉率達到100%。
(五)派出所、公路站負責牽頭組織電動車非法營運行為的整治工作,派出所負責牽頭組織對電動車違法載人、無證無牌無保險等交通違法行為的整治工作,完成所有登記備案車輛的歸檔工作以及車輛報廢處理工作;鄉公路站負責對全鄉經銷戶占道經營現象進行全面查處,對電動車經銷戶違規設置的戶外廣告,門頭廣告開展集中清理,全力配合參與集中整治行動。
(六)鄉食藥所負責把握符合國家電動車生產廠家和產品目錄政策,提供國家政策依據并做好宣傳,配合開展日常工作。
(七)鄉郵政局負責加強對從事物流快遞電動車的管理,教育車主自覺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引導電動車車主到居住地辦理申請登記備案。
(八)中國人民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華容支公司負責提供電動車保險業務告知單,與代辦點、鄉保險站銜接做好“兩車”保險業務登記、承保、理賠服務工作,負責過渡標識牌、宣傳資料的制作。
(九)各村(社區)牽頭負責本轄區電動車集中整治工作,召開動員會議,做好宣傳、搞好保障,設置好登記點,做好登記、資料收集、上報工作,指導、督促、協調、考核本行政區域的整治工作;各村(社區)各單位對本地本單位職工(包括臨聘人員)及其配偶、子女、父母所使用的電動車依照方案要求開展清理整治,并按各自行政職能落實相關工作。
五、工作步驟
(一)動員部署階段(2019年12月20日至2020年2月1日)
組織召開全鄉電動車專項治理工作動員大會,各村(社區)、各相關單位要結合工作實際,采取出動宣傳車、懸掛條幅、開設宣傳專欄、散發宣傳單、粘貼公告,利用廣播、電臺、電視臺、微信、微博、QQ群等多媒體,廣泛宣傳電動車的危害性以及購買保險的必要性,為整治行動營造良好的氛圍。
(二)集中排查、登記階段(2020年2月2日至5月31日)
各村(社區)、鄉相關單位由分管負責人牽頭,組成專門班子,按照先清理,先登記,后整治的原則,對本轄區、本單位居民、干部職工的電動車使用情況實行逐一排查摸底,登記造冊,對符合規定申請登記備案的車輛督促車主到保險代辦點或保險站購買保險后到轄區登記點進行注冊登記,過渡期限至2023年3月1日止,納入規范管理。
(三)集中整治階段(2020年6月1日至9月30日)
1、由鄉食藥所牽頭組織對電動車經銷市場進行整治,查處一批違規經銷業主,凈化市場環境,減少亂源。
2、由鄉派出所、公路站牽頭組織對電動車非法從事營運活動進行整治,減少違法載人風險。
3、由公路站牽頭組織對全鄉電動車經銷業主占道經營現象進行整治,杜絕占道為市現象。
4、由鄉派出所牽頭組織對電動車交通違法行為進行整治,堅持“有牌嚴管,無牌取締”原則,督促車主辦理登記備案,指導各村(社區)受理登記申請,發放過渡標識牌,建立紙質、電子檔案,督促報廢車輛車主自行解體報廢到位,查扣一批報廢車輛,查處一批交通違法人員,并在新聞媒體上進行曝光。同時開展摩托車專項治理工作,達到摩托車登記管理規范、交通違法行為明顯減少、“涉摩”交通事故明顯下降。
5、各村(社區)牽頭組織本轄區集中整治工作,配合上述專項整治牽頭單位做好本轄區的集中整治。
(四)考核驗收階段(2020年10月1日至11月30日)
1、2020年10月1日至10月30日各村(社區)、鄉相關單位對整治工作“回頭看”,查漏補缺,形成長效管理機制。
2、2020年11月1日至11月30日,對各村(社區)、相關單位進行全面考核驗收,工作情況納入全年平安建設、交通頑瘴痼疾集中整治、安全生產和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考核評價體系。
六、工作要求
(一)統一思想。各村(社區)、單位要充分認識當前電動車交通事故高發的嚴峻形勢,按照“屬地管理、分級負責”的原則,把治理工作納入重要議事日程,加強領導,周密部署,強化協作溝通機制,切實把專項整治行動抓出成效。
(二)落實責任。建立“黨政同責,一崗雙責”責任體系,強化道路交通安全的屬地化管理責任。各村(社區)、相關單位“一把手”是電動車專項整治第一責任人,對安全監管不到位、不認真,執法檢查不履職、不嚴格,隱患治理不落實、不徹底,并發生惡劣交通事故的,要堅決依法依紀追究相關領導和直接責任人的責任。
(三)優化服務。做好宣傳發動,做到家喻戶曉,受理業務熱情,簡化手續,讓群眾“只跑一次路”、“只進一個門”,保險公司要開設保險受理、綠色理賠服務通道,最大限度的方便群眾。
治理亂停亂放方案 11
為全面落實《城市道路交通文明暢通提升行動計劃(20xx—20xx)》,進一步規范城區道路停車秩序,凈化道路交通環境,保障道路交通安全暢通,結合文明城市創建工作,縣政府決定自20xx年xx月xx日起至20xx年xx月xx日,組織開展城區道路停車秩序專項整治行動。特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標
通過進一步加大輿論宣傳力度,優化停車資源配置,完善靜態交通管理設施,嚴格查處違法停車行為,實現城區道路停車有序,靜態交通秩序良好,為廣大市民出行和文明城市建設營造安全、暢通、有序的道路交通環境。
二、工作步驟
為確保整治工作平穩推進,達到預期整治目標,整治工作分四個階段進行:
(一)宣傳發動階段
結合文明城市創建工作和三年文明交通行動計劃,切實做好輿論宣傳工作,在各大新聞媒體上開展輿論宣傳,大造輿論聲勢,引導廣大市民自覺養成良好的停車習慣,規范停車、順向停車,有效緩解城區停車難、停車亂的問題。
一是加強入戶宣傳教育。加強道路沿街商戶、單位依法依規停車的宣傳,逐一入戶宣傳,堅決杜絕人為原因造成的停車困難問題發生;深入城區中小學校及幼兒園開展交通安全宣傳進校園活動,有針對性地開展對學生和接送學生車輛駕駛人的交通安全宣傳教育,杜絕接送車輛亂停亂放;深入機關企事業單位開展宣傳,教育引導機關干部職工、單位公車駕駛人帶頭遵守交通安全法律法規,自覺做到規范停車,發揮模范帶頭作用。
二是加強輿論宣傳教育。利用廣播、電視、報紙、網站等媒體,以“規范停車做文明駕駛人”為主題,開設論壇、訪談等專欄,刊播公益廣告;組織記者上路進行現場采訪和深度報道,集中曝光亂停亂放等違法行為和由此引發的典型交通事故、交通擁堵案例;通過短信平臺,向廣大手機用戶發送信息,在交警微信、微博開設評論欄目。
三是加強陣地宣傳教育。在公眾聚集場所,機關、企事業單位和公共交通工具上懸掛張貼宣傳標語,在主要路口擺放宣傳戧牌,向過往行人和非機動車駕駛人散發宣傳材料;在人行橫道入口處設置醒目的提示性標牌,利用道路上的電子顯示屏和主干道路口的戶外廣告牌,發布交通安全宣傳口號;在社區設置交通法規宣傳欄、黑板報,懸掛宣傳橫幅,播放交通安全警示教育片,使廣大居民知曉車輛停放管理有關規定,增強守法停車意識。
四是會議集中部署。縣政府牽頭召開會議,明確各單位工作職責,簽訂城區規范停車責任書,宣傳、督促、指導、提醒各企、事業單位職工主動關心、支持、配合城區停車秩序整治工作。
(二)排查整改階段
按照“保障交通暢通、優化資源配置、方便群眾出行”的目的,排查城區停車秩序亂點,挖掘道路停車資源,完善路內停車設施,提高現有停車資源的利用率。
一是排查停車資源。安宜鎮、開發區管委會負責調查轄區居民停車需求量,排查轄區內小區內現有的配建停車位數量、背街小巷可供臨時停車位數量;住建局負責排查路外停車場停車位數量,排查配建停車場被挪用的情況,及時督促整改;城管局負責排查人行道可供停放非機動車停車位;通過全面調研調查摸底,掌握現有停車資源、居民停車需求,為整治工作提供有效決策依據。
二是排查停車秩序亂點。公安局交警部門、轄區派出所負責排查梳理主次干道和支路停車秩序混亂路段、市民多次投訴停車問題路段,制定整改方案,突出整治重點,細化整治措施,落實整治責任,減少因違法停車造成的交通擁堵。
三是排查路內停車泊位。公安交警部門聯合住建、規劃、城管部門,負責對商業中心、老城區、老小區周邊等有停車需求的路段進行梳理,遵循道路交通有序、安全、暢通的原則,在不影響行人、非機動車正常通行的前提下按照有關標準規范設置占道停車泊位,完善停車設施建設,允許停放車輛的,設置停車位標志,施劃停車泊位標線。
四是排查完善禁停設施。公安局交警部門負責對采取禁停的路段進行排查,在禁止停放車輛的路段路口醒目位置設置禁停標志的基礎上,適當在路段中增設禁停標志,反復提醒駕駛人;在一些重要路段,輔助施劃禁停標線、拖移車輛標志,增強警示效果;xx等重要路段的人行道和非機動車道,視情設置護欄、阻車樁或擺放阻車石球等設施,阻止機動車進入。財政局負責禁停設施建設所需資金,并加強資金使用情況監管審核。
五是加快路外停車場規劃建設。按照“堵疏結合”原則,規劃局負責對城區路外停車場進行科學規劃設計,目前要對學校、醫院等重點部位規劃停車設施。對新建小區配建停車設施規劃要嚴格審查,對不符合規范要求,一律不予審批;住建局負責路外停車場建設和管理;安宜鎮、房管局負責對老小區停車場地改造宣傳、協調、建設,通過裁減部分小區綠化,拓寬小區道路,增設停車泊位;有序推動重點區域、公共綠地、廣場、學校操場空間復合利用,建設地下車庫或地上簡易式、機械式立體停車位,通過“上天入地”解決車位不足問題;物價局要結合城區居民收入,嚴格停車費審批,并加強停車場收費檢查工作,嚴防亂收費。堅持政府引導、社會參與、市場導向,鼓勵社會資本通過BOT、PPP等模式進入停車設施建設領域,多元投入新增停車設施。
(三)攻堅整治階段
進一步加強機動車停車秩序管理,將整治行動納入網格化管理責任,成立專門綜合執法隊伍,明確專人負責,加大各類違法停車行為的'查處力度,規范各類車輛的停放秩序。
一是強化路面秩序整治。公安局、城管局要加強對“禁停街”和違停突出路段巡邏管控,白天要采取密集巡邏、貼單、拖移等措施,夜間以張貼違法停車提示單為主,及時查處違法停車行為,對影響交通的駕駛人不在現場的或拒絕駛離的堅決拖移,清理路邊“僵尸車”,形成嚴查嚴治高壓態勢。
二是強化視頻監控查處。公安局交警部門要充分運用電子警察、視頻監控等科技設備進行抓拍取證,科學增設點位,加大非現場執法力度,提高執法管理效能。對于非現場執法采集到的違停車輛,要利用短信的方式及時告知車主,進一步增強震懾力,擴大社會知曉度。
三是強化聯合執法機制。城管部門加強與公安、社區對接,對城區機動車占道經營進行拉網式整治,對攤販集中、容易回潮的重點、難點區域集中力量打“殲滅戰”;安宜鎮、開發區管委會要組織社區力量參與背街小巷停車秩序整治,動員道路沿線各單位落實門前承包制度,門衛保安維護門前道路停車秩序,及時制止違法停車行為;規劃、住建、人防、建管、城管等部門要聯合執法,監控檢查建設項目停車配建行為,整改不按要求配建停車設施、將停車設施挪作他用行為;交運局要強化出租車、公交車等重點車輛管理,始終保持對非法營運車輛打擊的高壓態勢,科學設點布局,有效支持配合整治工作。
(四)鞏固提高階段(長期)
各單位要按照責任制原則,抓好長效管理工作。整治辦要定期組織對專項整治工作進行督查考核,對禁停街、準停街、限停街進行抽查。
一是落實長效管理措施。不斷鞏固和深化整治成果,落實長效管理措施,公安、城管、交運等部門組建專業小分隊,嚴格查處占用盲道亂停車、在道路泊位外亂停車、不按道路泊位指定順序亂停車、在非機動車道亂停車、在交叉路口亂停車、占用消防通道亂停車行為,堅決防止回潮和反彈。
二是完善靜態交通組織。依據城市總體規劃,編制停車專項規劃;不斷優化共享停車資源,加強節假日期間停車組織,整合周邊公共停車場資源,行政機關開放內部停車設施,增設停車指示標志,指揮引導車輛有序停放;加強繁華商業區的停車管理,用足大型商場、寫字樓等配建停車設施,防止出現地下停車泊位空閑、占道停車泊位不夠用的情形;完善公共出行系統,優先發展公共交通,改善步行、非機動車出行環境,為市民提供更多出行選擇。
三是探索高能交通模式。順應互聯網+發展浪潮,依靠科技手段和專業人員探索開發智能軟件,實時監控、發布、管理城區車位使用情況,構建全縣統一的交通大數據平臺。
四是切實運用問責手段。整治辦要通過視頻檢查、上路抽查、民意調查等方式對城區停車秩序整治工作進行督查考核,對因工作不到位、措施不落實,及時予以書面通報,按照責任分工,追究相關人員責任。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認識。開展城區停車秩序專項整治行動是文明城市創建、開展文明交通行動計劃的一項重要舉措,是為民辦實事的具體體現,是保障市民安全出行、解決道路停車難的一劑良方。各部門要牢固樹立大局意識,責任意識,切實將城區停車秩序專項整治行動作為當前及今后一件大事抓好、抓實。
(二)明確工作責任。要嚴格按照部門職責分工,層層傳遞工作責任,嚴密各項工作措施,嚴格按照要求完成各項工作任務,確保城區停車秩序專項整治行動扎實有效的推進。
(三)規范執勤執法。堅持規范執法,拖移違停車輛的,要全程進行攝像,要明確告知接受處理的地點;利用視頻監控系統抓拍的,要發送手機短信及時告知。要教育民警注意方式方法,注意工作態度,維護良好形象,堅決防止因執法不當、處置不妥激化矛盾,引發負面輿情炒作。
(四)強化考核評估。整治辦對各部門的專項整治情況要進行專門考核,定期通報整治進展情況。
治理亂停亂放方案 12
為嚴格貫徹落實縣委、縣政府工作部署,深入推進文明城市和潔凈城市創建工作,經局研究決定,在縣城區集中開展非機動車亂停亂放集中整治行動,結合工作實際,制定以下實施方案。
一、工作目標
全面整治非機動車亂停亂放,整治違規占用公共停車(泊)位現象,規范停車秩序,營造暢通有序的交通環境。
二、主要任務
(一)集中行動時間
20xx年7月21日至8月5日。
(二)責任路段分工
執法一大隊:人民路、東城街、長春大道、建新街、廣安路、廣源路、農貿街
執法二大隊:勤政路、育才路、健康街、怡心路
執法三大隊:金廣源路、騰飛街、錦泰路、建設路
執法四大隊:湖西街、宇康路
執法五大隊:朝陽路、站前路、趙王路、橋西街
執法六大隊:青蓮街、博學路
(三)具體工作要求
嚴格規范非機動車停放秩序,劃定非機動車停放區域,清理整頓城區主次干道及便道上非機動車輛亂停亂放和違規占用公共停車(泊)位現象,做到車頭朝向一致,營造暢通有序的交通環境,為實行機械化作業提供必要的.基礎保障。
三、保障措施
一是嚴格值守。各大隊要結合分包路段實際,合理劃分隊內每名工作人員責任區,排好空擋班,中午輪換休息,保證日間路上值班不斷檔。
二是嚴厲問責。執法監督科要加大執法巡查力度,對各隊工作開展情況全程做好跟蹤督導,定期匯總通報各隊工作開展情況。
治理亂停亂放方案 13
為了加強我校電動車火災防范工作,切實減少校園及家屬區內電動車火災事故的發生,確保消防安全形勢持續穩定,將從6月至黨的十九大閉幕,在全校范圍內開展電動車火災防范專項整治。具體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標
通過電動車火災防范專項整治,進一步規范電動車停放和充電的管理,落實電動車火災防范措施,發現并消除火災隱患,有效預防和減少電動車火災事故發生;廣泛普及安全用電常識,提高校內電動車防范意識。
二、工作步驟
電動車火災防范專項整治分三個階段。第一階段為部署階段,時間為206月15日前,涉及部門制定電動車火災防范專項整治工作方案,成立組織機構,建立工作機制,落實責任,細化措施;第二階段為集中整治階段,時間從20xx年6月16日20xx年xx月,結合夏季消防檢查工作,集中排查整治電動車問題,遏制電氣火災多發勢頭;第三階段為總結階段,時間從20xx年xx月至12月,保衛處、后勤管理處要對電動車火災防范專項整治工作開展情況進行匯總分析,研究建立電氣火災防范長效管理機制,從源頭上提升電氣火災防范水平。
三、工作措施
(一)加強電動車消防安全源頭管理。保衛處、后勤管理處要對學生公寓、家屬樓定期開展專項檢查,加強防火檢查和夜間巡查,及時發現和制止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等區域違規停放電動車及充電行為。
(二)落實電動車消防安全管理責任。相關部門要明確電動車消防安全管理的工作職責,認真落實消防安全管理責任,將電動車火災防范納入日常工作范疇,加強對公寓、家屬樓院電動車存放、充電管理,校園內嚴禁任何人私拉亂接電線給電動車充電。根據我校實際情況,在校園內學生嚴禁使用電動車、摩托車和汽車等交通工具。
(三)加強消防宣傳教育。各二級院系和相關職能部門要通過各種途徑,廣泛宣傳電動車安全存放、充電常識,及時曝光典型火災案例,講解電動自行車違規存放、充電的火災危險性,普及消防安全常識。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認識,加強領導。開展電動自行車火災防范專項治理,是解決當前消防安全突出問題、維護火災形勢穩定的重要舉措。各部門要高度重視,切實將此項工作擺在突出的.重要位置,細化方案,強化措施,確保抓深抓細抓出實效。
(二)嚴格標準,認真執行。對校內及家屬區要逐一排查,逐個解決,絕不能籠而統之、大而化之、敷衍應付。
(三)總結經驗,建立機制。各部門負責人要安排專人負責本部門范圍內的電動車停放、充電等信息進行統計、上報。
治理亂停亂放方案 14
為進一步加強電動自行車案件的防范工作,遏制電動自行車盜搶案件高發勢頭,加大對涉車案件的打擊處理力度,全面治理電動自行車交通違法行為,有效解決電動自行車被盜、交通違法等群眾關注的熱點問題,根據市局黨委工作部署,市局決定從20xx年4月7日至日5月10日,在全市范圍內開展電動自行車專項整治行動,特制定實施方案如下。
一、指導思想
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以推進全市公安機關構建和諧警民關系“大討論、大舉措、大行動”活動為契機,堅持“多警投入、內外聯動、打防并舉”的工作要求,嚴厲打擊盜竊電動車等違法犯罪活動,大力整治盜竊電動車案件高發區域和交通違法行為,端掉一批窩藏、銷售贓車的犯罪窩點,完善和健全打擊防范電動自行車犯罪長效機制,大力提升群眾的安全感和滿意度。
二、工作目標
整治一批二手電動自行車交易市場,收繳一批涉盜涉搶電動自行車,發現一批盜搶電動自行車案件線索,破獲一批盜搶電動自行車案件,查處一批盜搶電動自行車和銷贓、收贓的.違法犯罪分子,摧毀一批盜搶電動自行車的犯罪團伙,退回一批被盜搶電動自行車,規范電動自行車行車交通秩序,有效遏制盜搶電動自行車的高發勢頭,實現我市盜搶電動自行車案件明顯下降的工作目標。
三、組織領導
市局成立電動自行車專項整治行動領導小組,由局黨委委員、副局長王鴻翔、陸志清任組長,局黨委委員、交警支隊支隊長張志敦、刑偵支隊支隊長樊振和、治安管理支隊支隊長黃慶麟任副組長,各分縣局,刑偵、治安管理、交警、巡警、特警、警務督察支隊,局法制科、110報警服務指揮中心、宣傳科各一名領導為成員。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地點設在治安管理支隊,辦公室主任由治安管理支隊支隊長黃慶麟兼任,具體負責此次專項整治行動的日常工作。
四、整治重點
(一)清理非法交易電動自行車的舊貨交易市場、廢舊收購站(點)等場所;收贓、銷贓電動自行車的維修站(點)。
(二)整治電動自行車被盜搶重點地區和場所;易于窩藏被盜搶電動自行車的出租房屋、廢舊倉庫、施工工地等場所;盜竊、窩贓、收贓、銷贓、非法改裝電動自行車的“專業街(村)”等。
(三)規范電動自行車通行秩序,重點查處電動自行車不按車道行駛、逆向行駛、闖紅燈、違規載人等交通違法行為。
五、實施步驟
此次專項整治行動分為3個階段進行。
(一)宣傳發動階段(4月7日至4月9日)。市局專項整治行動領導小組召開動員部署會,下發專項整治行動實施方案。各成員單位層層動員,細化市局工作部署,發動各級民警積極投入專項整治行動。
(二)全面整治階段(4月10日至5月8日)。各有關成員單位認真組織開展專項整治工作,全面完成市局下達的工作任務,如實統計上報戰果。市局專項整治行動領導小組辦公室組織警務督察等部門加強檢查督導工作。
(三)總結提高階段(5月9日至5月10日)。市局專項整治行動領導小組辦公室認真核實統計各有關成員單位上報戰果并在網上公布,組織各成員單位建立健全電動自行車案件防范工作長效機制。
六、工作措施
(一)有針對性設置卡點,調整盤查重點,加強盤查力度,通過盤查爭取收繳一部分疑似涉案車輛。
(二)對在調查排摸和偵查辦案工作中掌握的收贓重點地區和黑市銷贓點,要組織力量集中整治清理,發現疑似涉案車輛一律查扣。
(三)加強對車輛交易、維修行業和舊貨交易市場、廢舊金屬收購點、鑰匙修配店鋪的清理整治。對發現的無牌無證、未裝車鎖、撬毀鋼印、鎖有撬痕、久停不用等可疑車輛,要認真查驗登記和核查來源,對無主車輛及時予以清理收繳。
(四)對與可疑車輛相關的人員嚴加甄別和查證,擴大線索來源,為偵破案件提供有利保障。
七、工作要求
(一)強化組織領導,形成工作合力。各單位領導應高度重視,認真開展好此次電動自行車專項整治工作,明確工作重點,細化有關工作方案,切實做到上下聯動、密切配合、形成合力,確保整治工作順利開展。
(二)規范文明執法,確保執法安全。一是疑似涉案車輛的暫扣和保管。在清理整治行動中被查扣的疑似涉案車輛應逐輛登記,由各單位自行安排場地進行保管,確保涉案車輛的安全,對確屬涉案車輛交辦案單位依法處理。二是對于收繳查扣的電動自行車要逐一登記,清理整治行動結束后,治安管理支隊統一組織開展市區各單位收繳查扣電動自行車退回給群眾活動,各縣局根據市局領導小組統一部署自行組織開展電動自行車退回群眾活動。三是清理整治行動中要做到理性、平和、文明、規范執法,努力實現法律效果和社會效果的統一。要進一步加強對民警的安全防護教育,增強安全防范意識,配齊個人防護裝備。
(三)加強督察指導,及時報送情況。治安管理、警務督察支隊對此次專項清理整治行動進行督察指導,對開展清理整治行動不力、效果不明顯,盜竊案件仍然高發的單位實行責任追究。
治理亂停亂放方案 15
為進一步加強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有效遏制摩托車交通違法行為和道路交通事故,確保現“降事故、保安全、保暢通”的道路交通管理目標,現就開展摩托車交通安全專項整治工作提出如下實施方案。
一、組織領導
為加強摩托車整治工作的領導,成立xx縣教育系統摩托車交通安全專項整治工作領導小組,組成如下:
xx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教育科,負責專項整治工作的協調指導和工作落實,辦公室主任由沙達開提.卡德爾同志兼任。
二、整治時間
xx年6月至8月,共3個月。
三、整治重點
各學校、幼兒園教育教師嚴格遵守交通安全法規,并駕駛或乘坐摩托車不戴安全頭盔、違章載人、酒后駕車、超載、無證駕駛、無車牌證、亂停亂放、燈光不全等交通違法行為。
四、整治目標
通過整治,使教育系統摩托車行駛秩序明顯好轉,無牌無證駕駛、駕乘摩托車不戴安全頭盔、超載、超速等交通違法行為得到有效遏制,摩托車交通事故明顯減少。
五、工作部署
(一)宣傳發動階段(6月1日-6月30日)
各學校、幼兒園要利用一個月的時間,結合交通安全“五進”宣傳活動,成立整治工作領導小組,摸清情況、掌握規律,研究對策,并結合實際,制定各自工作計劃。要落實交通安全管理工作責任制,廣大教職工要帶頭執行交通安全法規,努力營造人人遵守交通安全法規的良好氛圍。
(二)嚴打治理階段(7月1日-7月31日)
各學校對學生駕駛摩托車、電動車、自行車情況進行登記,對違反規定駕駛摩托車、電動車、自行車的學生進行集中清理,杜絕無證駕駛、車輛無牌以及12歲以下的學生騎自行車的違章行為。要在學生上學、放學期間,嚴格治理學生駕駛摩托車、電動車、自行車的交通違規違章行為。
具體嚴打治理工作目標如下:
1、12歲以下的學生騎自行車的違章行為。
2、中小學生在上學、放學期間,駕駛摩托車、電動車、自行車的違規違章行為。
3、督促限期辦理摩托車牌照、各類證書;
4、杜絕摩托車駕駛人無證駕駛;
5、摩托車超員載人;
6、駕乘兩輪摩托車不戴安全頭盔;
7、教職工酒后駕駛;
(三)檢查驗收階段(8月1日-8月31日)
如果發現干部職工、學生駕駛摩托車的交通違法行為,縣教育局把摩托車交通違法違章情況納入各學校年終安全生產目標管理考核,對亂停放、燈光不全、駕駛報廢或拼裝摩托車的.人員所在學校扣1分/次;對駕駛摩托車不戴安全頭盔、超載或不正確乘坐的人員所在學校扣2分/次;對酒后駕車、無證駕駛和車輛無牌的人員所在學校扣5分/次。
縣教育局要對工作措施不力導致師生員工交通違法行為嚴重的學校和教育不嚴、管理不力的學校主要負責人進行通報批評和警示談話。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認識,明確責任。各學校、幼兒園要切實提高對交通安全整治工作重要性的認識,充分調動廣大教職工的主動性和積極性一,切實做好專項整治工作。
(二)加強指導,強化監督。各學校、幼兒園及時發現和解決整治工作中存在的問題,xx中學、xx小學、實驗中學、西尼爾鎮中心校等學生較多的學校必須安排一個人,在學生上學、放學期間,主要路段與縣公安局交警大隊民警共同上路執勤。
(三)各學校、幼兒園要此次專項整治工作實施方案和活動總結分別于6月20日、9月5日前報教育局教育科。
治理亂停亂放方案 16
一、組織領導
成立由趙國華支隊長任組長,其他支隊領導為副組長,相關科室負責人為成員的整治工作領導小組,負責整治工作的指導、檢查和考核。定海、普陀和新城大隊要成立主要領導負責的工作班子,全力推動整治工作。
二、整治范圍
定海、普陀和新城三個大隊管控的建成區道路。
三、整治重點
整治城區車行道上車輛亂停亂放,重點查處停車泊位外亂停車、交叉路口隨意停車、客運車輛在站點外隨意停車上下客、單位大中型接送客車未按指定位置停車上下客;協助城管執法局查處人行道上車輛不按規定停放。
四、整治目標
城區主要道路機動車亂停亂放現象明顯減少,尤其是市區商場、酒店等營業性場所門口的.違法占道停車得到明顯整治,違法停車現象明顯減少,力爭城區主干道每5公里違法停車小于3輛。
五、工作部署
1、2月15日前,對占路停車泊位進行調查摸底,列出詳細的設置位置和泊位數清單,人行道上的機動車停車泊位在列出清單后送城管執法局。今后在人行道上新增占路停車泊位后要及時將設置位置和數量告之城管執法局。定海和新城大隊要配合支隊秩序科完成上述工作。
2、3月1日前對城區道路上占路停車泊位(含摩托車、非機動車停車泊位)的標線進行修補,對標線模糊的進行重新施劃,確保占路停車泊位標線清晰明顯。
3、3月10日前根據道路實際和停車需求,對占路停車泊位進行進一步的整合,定海和新城大隊要配合支隊秩序科完成定海城區和新城占路停車泊位增設。
4、3月底前,定海和新城大隊要規范單位大中型接送車停靠位置,普陀大隊對單位大中型接送車停放位置進一步進行完善。
5、2月1日到6月30日整治期間,定海、普陀和新城大隊要根據轄區內機動車違法停放的集中區域、公交車、出租車、單位員工大中型接送車行駛路線和時間,合理設定重點整治路段和時段,制定詳實的整治計劃。對違法停車要逐個路段落實責任民警,做到包干到人。大隊領導要加強對包干路段的抽查,真正做到查處違法停車長效、落實。要加強動態巡邏管控,對違法停車影響交通的要堅決予以強制拖離。對公交車、出租車、單位員工大中型接送車要采取成立集中整治小組,通過提前守候、便衣攝影取證、民警攔截處罰、單位上門溝通等有效手段,迫使駕駛員改掉不良停車習慣,做到合法停車。
六、工作要求
1、加強領導,明確職責。定海、普陀和新城大隊務必要高度重視本次集中整治工作,要制定周密的整治計劃,真正把這次專項整治行動抓緊、抓實、抓細、抓出成效。整治方案和整治計劃在1月底前報支隊秩序科。
2、相互協作,形成合力。按照市創衛辦關于人行道上由城管執法局牽頭、交警部門配合,車行道上由交警部門牽頭、城管執法局配合的要求,三個大隊要加強與城管執法局的聯系,要按照職責分工,互相配合,不推諉,不扯皮,工作中發現困難要及時溝通,互相幫助。
3、強化宣傳,營造氛圍。支隊宣傳科要會同定海、普陀和新城大隊根據集中整治的進度安排,專門制定詳細的宣傳計劃;要主動聯系宣傳部門、文明辦和新聞媒體,努力做到“事前宣傳充分,事中曝光有力,事后討論有聲”。
4、加強檢查,按時上報。定海、普陀和新城大隊整治期間要在每月20日對各自城區主次干道5公里雙向違法停車率進行測定。測定結果和當月整治情況、存在問題及下月工作計劃在每月22日前上報支隊秩序科。專項整治工作總結于6月25日前上報
治理亂停亂放方案 17
為認真貫徹南陽市委、市政府“雙創雙建”決策部署,規范城區道路交通秩序,進一步提升市容市貌管理水平,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國務院《城市道路管理條例》、《南陽市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條例》及9月12日中心城區車輛亂停亂放綜合整治工作會議精神,特制定實施方案如下:
一、指導思想
以提升市民幸福感、獲得感、安全感為根本出發點,以創建全國文明城市工作為載體和抓手,深入開展中心城區車輛亂停亂放綜合整治行動,打造城市優美環境和優良秩序,促進城市形象大提升、市民素質大提高、宜居環境大改善。
二、工作目標
通過部門聯合、市區聯動、強化監管、嚴格執法,進一步規范中心城區沿街設置的各類停車場(點),整治主次干道、人行道亂停亂放機動車輛,取締違規設置的停車設施、隔離設施,為廣大市民群眾營造暢通有序、靚麗優美的城市環境。
三、任務分工
(一)開展沿街停車場(點)整治行動
規范已經許可的停車場(點)管理,對車輛停放位置設置不科學的停車位進行重新編制,規范安裝停車提醒標志標識,對停車位模糊不清、場內地面破損重新施劃、修復;強化停車場道閘及周邊環境衛生管理。
牽頭單位:市市政管理處、
責任單位:四區城管部門、轄區街道辦事處
(二)開展城市道路車輛亂停亂放整治行動
機動車停放不得占壓道路人行道及盲道,影響他人通行;機動車輛應當在停車泊位內有序停放,首尾一致,無車身超出停車泊位現象;嚴禁在停車泊位外停放車輛;取締非法停車場,無未經審批擅自占用城市道路停車收費經營行為;拆(移)除人行道違章設施,清除擅自安裝停車設施、放置障礙物、設置圍欄圈占人行道停車,確保道路暢通;督促沿街單位、門店按照“門前五包”責任制要求,管理好各自門前車輛停放秩序。
牽頭單位:市城市管理監察支隊
責任單位:四區城管部門、轄區街道辦事處
(三)開展廣場游園綠地車輛亂停亂放整治行動
局屬各單位按照方案部署,負責對本單位責任區車輛停放管理以及職責范圍內涉及廣場、游園、綠地、臺地等處違規停放車輛的管理、勸阻;確需行政執法的,由市城管監察支隊協同配合。
責任單位:市園林局、市城區廣場管理處、市白河國家濕地公園管理處、市市區河道處、市人民公園、市城管監察支隊
四、時間安排
本次綜合整治行動自9月18日至12月30日,分三個階段依次進行:
(一)宣傳發動階段(9月18日—10月10日)。組織召開中心城區車輛亂停亂放綜合整治動員會,安排部署綜合整治工作任務;利用廣播、電視、報紙等主流媒體發布綜合整治通告;市城管局機關黨委牽頭,聯系新聞媒體對此次中心城區違規停車綜合整治工作進行跟蹤報道;各單位利用宣傳板面、微信、微博、網絡等平臺,大力開展亂停亂放整治工作的宣傳;城管執法部門開始對亂停亂放車輛粘貼《違法停車告知單》,并利用執法車輛車載喇叭宣傳整治行動。
(二)全面整治階段(10月11日—11月30日)。各責任單位按照區域劃分、職責任務,全方位、無縫隙、高標準完成本方案確定的整治任務。對違規停放的機動車輛,將違停信息抄告公安交管部門依法處置;對違規占壓人行通道的非機動車輛,由沿街商戶或單位規范管理,拒不服從的.依法拖離;累計違規停放達到三次以上的,將違停信息納入車主個人信用信息系統,并在新聞媒體予以曝光。清除各類違規設置的道閘及地樁、石墩、地鎖等障礙設施。
(三)鞏固提高階段(12月1日—12月30日)。市城管局中心城區違規停車占道整治領導小組,對沿街規范停車情況進行督導檢查,對前期整治中存在的薄弱環節、整治死角進行驗收,對存在問題督促整改,消除管理亂象。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強領導,嚴密組織。為確保整治工作取得扎實成效,市城管局成立中心城區人行道車輛亂停亂放綜合整治領導小組(以下簡稱“領導小組”),組長由市城管局高峰局長擔任;副組長由市城管局副局長強學喜、李春富同志擔任;成員分別由市城管局機關科(室)長、局屬各單位負責人、四區城管部門負責人組成。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市城管局六科(市政河道管理科),具體負責整治工作的統籌協調、督導檢查、考核通報等工作。
(二)強化責任,狠抓落實。各級各單位要提高政治站位,增強責任意識,把此次整治作為“不忘初心、牢記使命”主題教育活動整改問題之一,對涉及的事項進行摸排,列出清單,整改落實到位。為確保整治工作有序推進,四區城管部門作為專項整治的責任主體,要細化方案、建立臺賬、明確整治重點,嚴格按照時間節點扎實推進,用整治成效助推我市創建全國文明城市工作再上新臺階。
(三)規范管理,文明執法。牢固樹立“為人民管理城市、讓人民共享城市”的管理理念,堅持以人為本、服務為民的宗旨,注重工作方法、方式,做到文明執法、依法行政,及時化解和妥善處理好整治過程中出現的矛盾和可能發生的突發事件,確保社會和諧穩定。對正常執法中出現的暴力抗法行為,移交公安機關依法懲處。
(四)強化督查,務求實效。市城市管理監察支隊和四區城管部門要切實加強督促檢查,數字城管中心要緊扣專項整治工作任務,加強問題采集力度,切實增強專項整治的的質量效果。整治期間,對完成任務突出、成效顯著的單位及個人予以通報表揚;對敷衍塞責、整治效果不佳的單位和個人,予以通報批評并實施問責。
【治理亂停亂放方案】相關文章:
治理亂停亂放方案(精選13篇)10-09
城區車輛亂停亂放治理方案(精選7篇)06-14
亂停亂放整治方案10-29
整治車輛亂停亂放方案03-26
整治車輛亂停亂放方案10-01
亂停亂放通告03-10
亂停亂放整治方案13篇10-08
亂停亂放整治方案(精選19篇)04-13
亂停亂放通告【精品】03-10
車輛亂停亂放的通告09-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