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根治拖欠農民工工資工作方案(精選17篇)
工作方案是有較強導向性的粗線條的工作籌劃。在一個項目被提出時,提前準備多種方案,可以更好的幫助上級做決策,現在你是否對工作方案一籌莫展呢?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2022年根治拖欠農民工工資工作方案,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根治拖欠農民工工資工作方案 篇1
為推進《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條例》落實落地,加強欠薪源頭治理、系統治理、依法治理,切實保障農民工的合法權益,特制定本方案。
一、總體要求
深入貫徹落實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和區委區政府關于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工作的決策部署,按照“減存量、遏增量”的'總體目標和“誰拖欠、誰償還”、“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以根治脫貧攻堅領域欠薪問題為突破口,進一步壓實責任、細化措施、分類施策,全面根治拖欠農民工工資問題,為全鎮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提供有力保障。
二、組織保障
為推進雙堡鎮欠薪化解維穩工作,全面根治拖欠農民工工資問題,為全鎮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提供有力保障,經研究決定,成立雙堡鎮欠薪化解維穩工作領導小組。領導小組成員名單如下:
組長:
副組長:
成員:
領導小組主要職責:貫徹落實中央、省、市、區關于根治欠資欠薪工作的決策部署,負責統籌安排部署根治欠資欠薪相關工作,通過處置國有資產化解一批、處置宅基地化解一批、發展產業化解一批、項目資金化解一批的方式,確保如期完成欠資欠薪根治工作;實行一周一調度工作機制,原則上每周一召開專題會議,由領導小組組長召集召開,及時研究工作開展過程中遇到的問題,討論解決方案,安排下一階段工作;負責督促指導各成員單位開展欠資欠薪排查、欠薪清償、相關政策落實;關注網絡輿情反映的相關欠薪線索,督促涉及單位第一時間作出處理,嚴防網絡輿情負面炒作欠薪問題;嚴厲打擊拒不支付;勞動報酬、惡意欠薪等違法行為。
領導小組下設七個工作專班,分別為欠薪化解專班、拖欠工程款化解專班、信訪維穩工作專班、國有資產處置專班、宅基地處置專班、產業發展專班、項目資金及經費爭取專班,具體如下:
(一)欠薪化解工作專班
組長:
副組長:
成員:
職責:牽頭做好欠薪相關情況排查統計,建立工作臺賬,并認真審核相關邏輯、數據等,并簽字把關,確保統計情況真實有效;收集完善相關資料并歸檔;根據工作需要和實際情況,報請領導小組召開專門會議,研究安排相關工作,并適時通報專項行動工作開展情況;牽頭制定欠薪化解工作方案;
(二)拖欠工程款化解專班
組長:
副組長:
成員:
職責:牽頭做好工程項目欠資情況排查統計,建立工作臺賬,并認真審核相關邏輯、數據等,并簽字把關,確保統計情況真實有效;認真收集完善相關資料并歸檔;根據工作需要和實際情況,報請領導小組召開專門會議,研究安排相關工作,并適時通報專項行動工作開展情況;牽頭制定拖欠工程款化解工作方案;
(三)信訪維穩工作專班
組長:
副組長:
成員:
職責:負責收集信訪反映欠資欠薪情況,建立臺賬,并認真審核相關邏輯、數據等,并簽字把關,確保統計情況真實有效,及時反饋相關情況給行業主管部門,跟蹤督促回復辦理,制定信訪穩控方案,做好接訪工作,確保穩定;負責堅持零報告和日報告制度,收集完善相關資料并歸檔;根據工作需要和實際情況,報請領導小組召開專門會議,研究安排相關工作,并適時通報專項行動工作開展情況。
(四)國有資產處置專班
組長:
副組長:
成員:
職責:負責摸清國有資產底數,做好資產評估工作,按程序做好國有資產處置,及時籌措資金用于化解欠資欠薪;收集完善相關資料并歸檔;根據工作需要和實際情況,報請領導小組召開專門會議,研究安排相關工作,并適時通報專項行動工作開展情況;。
(五)宅基地處置專班
組長:
副組長:
成員:
職責:加強與區自然資源局對接,做好土地調規等工作;
進一步摸清現有可作為宅基地處置的地塊面積,對接上級主管部門辦理相關用地手續,按程序做好宅基地處置,及時籌措資金用于化解欠資欠薪;收集完善相關資料并歸檔;根據工作需要和實際情況,報請領導小組召開專門會議,研究安排相關工作,并適時通報專項行動工作開展情況。
(六)產業發展專班
組長:
副組長:
成員:
職責:進一步摸清現有農業設施及產業情況,盤活農業設
施,確保發揮效益,做好產業發展事宜,算好產業收益賬,及時籌措資金用于化解欠資欠薪;收集完善相關資料并歸檔;根據工作需要和實際情況,報請領導小組召開專門會議,研究安排相關工作,并適時通報專項行動工作開展情況。
(七)項目資金及經費爭取專班
組長:
副組長:
成員:
職責:結合雙堡鎮實際,建立項目庫清單,積極向上爭取項目;加強向上對接,根據工程項目資金支付情況積極爭取撥付相關項目工程資金及工作經費用于化解欠資欠薪;收集完善相關資料并歸檔;根據工作需要和實際情況,報請領導小組召開專門會議,研究安排相關工作,并適時通報專項行動工作開展情況。
三、工作要求
(一)各工作專班要提高政治站位,把根治欠薪欠資作為當前重要政治任務,切實把思想統一到省委、市委、區委有關要求上來,扎實抓好各項工作,確保按時完成根治欠資欠薪各項工作。
(二)各工作專班要高度重視,及時制定專班詳細工作方案。
(三)各工作專班要切實履職,按職責抓好根治欠資欠薪各項工作,鎮黨委政府對根治工作實行周調度,并聽取各專班工作開展情況匯報,對工作不力的將嚴肅追究相關責任。同時在開展相關工作過程中,要確保程序合法合規。
四、重點任務
(一)全面摸排,建全清欠資金臺賬。
領導小組辦公室要及時會同農旅公司、城建辦、農業服務中心、扶貧辦、經發辦、水務站、財政所等有關部門,認真梳理匯總,形成全鎮清欠資金臺賬。
(二)突出重點,加快清欠進度。
對于本方案明確的欠薪項目,涉及村(居)、部門要盯緊抓牢、強化工作措施、加快分類化解進度,堅決做到心中有數、手里有招、肩上有責,確保按時高質量完成既定目標任務,領導小組辦公室要全程跟蹤進度。
(三)強化督促檢查,加大督查力度。
各村(居)、各重點部門要對本行業在建工程項目落實《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條例》情況持續開展監督檢查,確保在建工程項目拖欠農民工工資全面落實到位,領導小組辦公室要定期、不定期開展隨機抽查,對涉嫌拒不支付勞動報酬的單位及責任人,按程序上報區勞動監察隊,將其納入拖欠農民工工資“失信聯合懲戒對象名單”實施聯合懲戒,形成強有力震懾。
(四)加強監測預警,做好風險穩控。
各村(居)、各部門要動態建立重大欠薪問題和敏感項目臺賬,并納入重大風險防控責任清單,確保重大欠薪問題和敏感項目發現及時、處置得當、穩控有力、化解到位。綜治辦、人社中心、科宣中心要加強協調聯動,充分發揮欠薪輿情聯動處置機制作用,強化正面引導和負責輿情管控,嚴防和妥處各類輿情風險隱患,在開展根治欠薪專項行動中要注重實干、多做少說,避免產生負面輿情。
根治拖欠農民工工資工作方案 篇2
堅持和發展新時代“楓橋經驗”,加強矛盾糾紛源頭預防、前端化解、關口把控,加強人民調解助力根治拖欠農民工工資,全力防范和化解欠薪矛盾糾紛,切實維護全區社會和諧穩定,決定在全區集中開展拖欠農民工工資矛盾糾紛排查化解專項行動,特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總體要求
(一)指導思想
充分發揮人民調解在社會矛盾糾紛多元預防調處化解綜合機制中的重要作用,以人民滿意為首要標準,以為群眾辦實事為抓手,以開展矛盾糾紛排查化解為主線,以防范化解重大社會風險為著力點,不斷提高人民調解工作服務大局、維護穩定的能力和水平,為建設更高水平的平安安居、法治安居作出新的更大貢獻。
(二)工作目標
深入開展拖欠農民工工資矛盾糾紛排查化解專項行動,通過開展專項活動,緊盯重點領域、重點人群、重點問題,進一步織密矛盾糾紛排查化解網絡、優化矛盾糾紛排查化解方案、加大矛盾糾紛排查化解頻次,切實做到矛盾糾紛排查“零死角”、案件調解“零積壓”、跟蹤防控“零懈怠”,努力化解存量風險,有效防范增量風險,堅決防止因排查調處不及時、不到位發生影響社會安全穩定的“民轉刑”案件、重大群體性和個人極端案(事)件。
二、工作措施
(一)深入開展矛盾糾紛排查。各司法所堅持指導村(社區)每周、鎮(街道)每半月矛盾糾紛排查,健全完善矛盾糾紛常態排查和集中排查機制,建立排查臺賬,提前發現、準確預警、精準防控拖欠農民工工資類矛盾糾紛和風險隱患。緊緊圍繞建筑工程、服務行業、中小微企業等欠薪糾紛多發易發重點領域,農民工等易引發群體性的`事件人員深入開展全覆蓋、拉網式的矛盾糾紛排查活動,切實做到橫向到邊、縱向到底,無死角、無盲區。最大限度地把欠薪類風險隱患排查出來,做到底數清、情況明。對有可能因欠薪引發影響較大群體性的事件、有跡象表明或揚言個人極端行為擾亂社會正常秩序或報復社會、有可能引發重大網絡輿情炒作事件,要及時向當地黨委、政府報告,防止事態擴大,確保社會和諧穩定。
(二)全力做好矛盾糾紛化解。壓緊壓實屬地責任,堅持抓早抓小、應調盡調,最大限度把矛盾糾紛化解在基層,風險隱患消除在源頭。充分發揮各級人民調解組織排查化解矛盾糾紛基礎性作用,不斷優化基層調解員隊伍結構,依托基層調解組織“地熟、人熟、情況熟”的優勢,立足發現和加強對欠薪類矛盾糾紛的化解,靈活采取隨手調、隨時調等多種方法,依法及時就地進行化解,防止矛盾糾紛交織疊加、激化升級。區糾紛多元化解中心要充分發揮對本轄區內矛盾糾紛化解工作的統籌協調指導,全力調處重大、疑難和跨行政區域的欠薪類矛盾糾紛。要依托和發揮行業性、專業性人民調解組織的專業優勢,加強與安居區勞動爭議糾紛專業調解委員會的配合,對重大風險隱患,要統籌部門資源,組織專門力量,形成合力攻堅,著力把矛盾風險控制在區、化解在區。
(三)健全完善預防化解長效機制。各司法所要強化矛盾糾紛預研預判。對排查出的可能引發群體性的事件、個人極端事件等重大社會影響的欠薪矛盾糾紛,做到早發現、早分析、早研判,防患于未然。建立健全矛盾糾紛化解回訪督辦制度,強化欠薪矛盾糾紛跟蹤回訪。嚴格按照“誰調解、誰負責”的.原則,對成功調處后的欠薪矛盾糾紛一律進行回訪,防止因履行協議不到位等其他原因發生反復甚至激化“次生糾紛”,對調解不成功或者不適用人民調解程序的欠薪類矛盾糾紛,各司法所要積極引導其通過勞動仲裁、法律援助等途徑維護自身的合法權益。
(四)加大法治宣傳力度。各司法所要以農村(社區)為主陣地,以農民工、企業等為重點對象,深入轄區工程建設領域和農民工生活區域,圍繞《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四川省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條例》《法律援助法》等法律法規開展針對農民工的法律知識宣傳,通過懸掛橫幅、張貼宣傳標語、發放宣傳手冊、設立咨詢臺等方式對農民工關心的勞動合同簽訂、工傷賠償、工資報酬等熱點問題進行解答,引導農民工尊法、守法、學法、用法,以理性合法方式解決問題,維護自身合法權益。
三、工作步驟和時間安排
專項行動從20xx年12月下旬開始,到20xx年3月底結束,分三個階段進行。
(一)動員部署階段(12月18日-12月31日)。各司法所要指導各級人民調解委會按照“屬地管理”和“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結合本地區本部門實際,召開動員大會,層層發動,逐級成立工作專班,建立橫到邊、縱到底工作網絡,形成欠薪矛盾糾紛大排查大化解的強大合力。
(二)集中排查、化解階段(1月1日至3月15日)。各司法所要指導各級調委會深入開展拉網式欠薪矛盾糾紛大排查,將本轄區的欠薪矛盾糾紛排查清楚,對排查出來的欠薪矛盾糾紛,認真梳理歸類,分級分類逐一登記造冊,組織分析研判,排查有臺賬、化解有檔案。對排查出來的欠薪矛盾糾紛,層層落實包案化解責任,集中人力、精力、物力、財力,加大化解力度。
(三)總結提升階段(3月16日-3月31日)。各司法所要采取信息報送、工作通報和微信新媒體等多種形式,及時總結專項行動開展情況、經驗做法和工作成效,引導更多的欠薪糾紛當事人通過人民調解等法治化途徑解決矛盾糾紛。
四、工作要求
(一)精心組織,周密部署。各司法所要根據本轄區的實際情況,認真調研分析,制定有針對性的工作方案。指導各級調解組織明確責任人,層層量化工作目標任務,精心安排,確保行動扎實有效開展。
(二)把握節點,穩步推進。各司法所要按照時間節點要求,扎實推進行動開展,每月向區糾紛多元化解中心上報排查臺賬。
(三)加強督查,嚴格考評。由糾紛多元化解中心成立督查組,對整個專項行動進行督查督辦,跟蹤問效。
根治拖欠農民工工資工作方案 篇3
為深入貫徹落實《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貴州省20xx年根治欠薪專項行動方案的通知》《省農民工工作暨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關于開展貴州省20xx年根治欠薪專項行動排查工作的通知》《州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貴州省20xx年根治欠薪專項行動方案的通知》《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興義市20xx年根治欠薪專項行動工作方案的通知》等文件精神,切實保障農民工合法權益,以最堅決的態度、最強硬的措施全面根治拖欠農民工工資問題,現結合我鎮實際,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總體要求
深入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省委、省政府、州委、州政府和市委、市政府關于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工作的決策部署,按照“減存量、遏增量”的總體要求和“誰拖欠、誰償還,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以根治脫貧攻堅領域欠薪問題為突破口,進一步壓實責任、細化措施、分類施策,全面根治拖欠農民工工資問題,為全鎮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提供有力保障。
二、工作目標
(一)20xx年2月28日前,完成脫貧攻堅領域“兩拖欠”信訪事項全部化解;20xx年4月底前,完成全鎮脫貧攻堅領域其他所有欠薪項目的徹底化解。
(二)20xx年4月1日前,完成全鎮所有政府性拖欠工程款項目償還方案的制定,并接續督辦,限時銷號。
(三)20xx年6月10日前,完成全鎮所有政府性欠薪項目的徹底化解。
(四)20xx年10月底,完成全鎮所有非政府欠薪項目的徹底化解。
(五)20xx年底前,實現根治欠薪長效機制基本建立,全鎮欠薪存量動態清零、增量明顯減少。
三、重點任務
(一)全面徹底排查,建實三本臺賬
1.建實脫貧攻堅領域欠薪臺賬。由鎮脫貧攻堅指揮部牽頭,各村和相關站所配合,迅速對本村轄區、本行業內脫貧攻堅領域欠薪項目進行全面徹底核查,建實本地區脫貧攻堅領域欠薪臺賬,并于20xx年3月17日前報送鎮脫貧攻堅指揮部,鎮脫貧攻堅指揮部要會同相關站所,認真梳理匯總形成全鎮脫貧攻堅領域欠薪臺賬。(牽頭單位:鎮脫貧攻堅指揮部,責任單位:各村、民政辦、交管站、水務片區、農服中心)
2.建實全行業欠薪臺賬。各村和各站所要迅速對本轄區、本行業內拖欠農民工工資情況及信訪、輿情線索反映的欠薪問題進行全面徹底核查,建實本轄區、本行業內欠薪臺賬,于20xx年3月18日前報送鎮人社中心,鎮人社中心要會同各站所,認真梳理匯總形成全鎮涉及行業欠薪臺賬。(牽頭單位:人社中心,責任單位:各村、民政辦、交管站、水務片區、農服中心、扶貧站、園區辦、移民站、安監站、創建辦)
3.建實拖欠工程款項目臺賬。各村和各站所要對照房屋市政、道路交通、文化旅游、移民搬遷、教育衛生、水利水電等重點領域,迅速對本轄區、本行業拖欠工程款項目進行全面徹底排查,建實拖欠工程款項目臺賬,于20xx年3月15日前報送鎮人社中心,由人社中心會同各站所認真梳理匯總形成全鎮拖欠工程款項目臺賬。針對排查出的拖欠工程款項目,要同步制定工程款償還方案,20xx年3月18日前,各村、各站所完成所涉及政府性拖欠工程款項目償還方案的制定,抓好跟蹤落實,接續督辦,限時銷號。(牽頭單位:人社中心,責任單位:各村、民政辦、交管站、水務片區、農服中心、扶貧站、園區辦、移民站、安監站、創建辦、文化站、衛生院)
(二)突出工作重點,加快清欠進度
1.本方案工作目標明確的欠薪項目。各村和各站所要始終盯緊抓牢、強化工作措施、加快分類化解進度,堅決做到心中有數、手里有招、肩上有責,確保按時高質量完成既定目標任務。人社中心要全程跟蹤督辦和統籌調度,涉及村、站所要全面落實行業監管責任,加強統籌協調,積極幫助屬地政府解決問題。
2.移交司法程序的欠薪項目。針對移交司法程序的欠薪項目,涉及村、站所要持續跟蹤,加強與司法部門的案情銜接,加快查處進度,確保盡早執行到位、案結事了。
3.已清欠項目。針對移交清欠的項目,涉及村、站所要綜合采取欠薪線索專查、隨機隨訪巡查、核查支付憑證等方式,動態開展清欠“回頭看”,發現問題立即整改到位,持續鞏固清欠成果。
(三)強化執法檢查,加大震懾力度
各村和各站所要對本轄區、本行業在建工程項目落實《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條例》(以下簡稱“《條例》”)情況持續開展監督檢查,確保在建工程項目全面落實存儲務工人員工資保障金等制度措施。配合上級部門,要做到對所有在建工程項目執法檢查全覆蓋并做好執法檢查文書的保管。園區辦、民政辦、交管站、水務片區等行業主管部門要加大建筑市場秩序清理整頓力度,依法嚴厲查處和打擊建設工程項目未批先建、墊資建設、違法發包、違法分包、層層轉包、掛靠承包等違法行為和違規的建設單位、施工單位、勞務分包企業等,督促在建工程項目嚴格落實《條例》各項規定。派出所、司法所、綜治中心等司法機關依法對涉嫌拒不支付勞動報酬罪的用人單位及責任人嚴厲打擊。
(四)加強監測預警,做好風險防控
各村和各站所要動態建立重大欠薪問題和敏感項目臺賬,納入本級重大風險防控責任清單,確保重大欠薪問題和敏感項目發現及時、處置得當、穩控有力、化解到位。
(五)加強統籌調度,完善印證資料
各村和各站所要盯緊時間節點加強統籌調度,確保根治欠薪工作精準推進,對已化解的欠薪問題,要及時收集完善資金撥付憑證、兌付農民工工資清冊等印證材料,確保欠薪問題排查真實、化解真實、臺賬真實、印證真實,群眾滿意,實現可追溯,經得起檢驗。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強領導,統一思想認識
為確保全鎮20xx年根治欠薪工作有序推進,鎮黨委、政府不定期召開會議對全鎮根治欠薪工作進行研究,及時解決工作推進過程中出現的問題。各村和各站所要將根治欠薪工作作為重大政治任務和民生任務,深入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省、州、市關于根治欠薪工作決策部署,切實提高政治站位,加強組織領導、強化協同配合、壓緊壓實責任,認真開展好本次專項行動,嚴禁瞞報漏報數據,確保排查數據真實有效,根治欠薪專項行動各項目標任務全面完成。
(二)加強督查,嚴格上報口徑
鎮紀委持續加大督查督辦的'力度、密度,推動根治欠薪專項行動有力有序有效開展。敬南鎮要將根治欠薪專項行動開展情況作為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工作督查考核的核心內容,實行“每周問效、半月調度、每月小結、季度通報、半年巡查、全年考核”,推動形成全鎮上下齊心協力抓好根治欠薪工作的強大合力。嚴格按照層層匯總、審核方式進行數據報送,排查中嚴格甄別區分拖欠工資與拖欠工資款問題,重點對綜治中心渠道反饋的欠薪線索、市農民工支付領導小組等渠道反饋的欠薪線索排查統計,拖欠農民工工資臺賬必須有欠薪人員花名冊等印證資料備案備查,嚴防數據造假和瞞報漏報行為發生。從本方案印發之日起,嚴格執行欠薪問題數據上報“誰上報、誰負責”的原則,凡涉及拖欠農民工工資問題臺賬,必須統一村、鎮兩級上報口徑,對擅自上報欠薪問題造成不良影響或者引發其他負面炒作的, 嚴肅追究有關責任領導和直接責任人員的責任。
(三)強化責任,嚴肅追責問責
鎮紀委對各村及各站所上報的排查情況開展督查、暗訪,對上報數據的真實性進行核查,通過信訪反映、網絡輿情等欠薪信息進行對比,倒查未將核實屬實的欠薪問題線索納入欠薪臺賬的瞞報漏報責任,并將相關工作情況作為年度考核重要參考,對首次發現數據瞞報、漏報的,將通過下發工作提示函(附問題清單)進行整改,并要求重新排查上報;再次發現瞞報、漏報的,對所涉及村和各站所負責人進行約談并進行全鎮通報;因瞞報、漏報導致發生重大問題或者因欠薪處置不力引發事件、重大負面網絡輿情或極端事件的,將依法依規嚴肅追究相關責任人員責任,必要時將有關問題線索移送紀檢監察部門處理。
根治拖欠農民工工資工作方案 篇4
20xx年元旦、春節臨近,欠薪問題進入易發高發期,為進一步貫徹落實《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條例》,切實維護農民工合法權益和社會和諧穩定,本鎮將于20xx年11月1日至20xx年春節前,在全鎮范圍內開展根治欠薪冬季專項行動(以下簡稱“專項行動”)。具體工作方案如下:
一、行動內容
此次行動以貫徹落實《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條例》為抓手,以招用農民工較多的工程建設領域和勞動密集型加工制造、快遞物流等行業為重點,對欠薪問題進行集中專項整治,主要包括:一是全面加快“全國根治欠薪線索反映平臺”和其他渠道接收欠薪舉報投訴的分類核實處置,做到案結事了;二是全面排查用人單位依法按時足額支付勞動者工資情況;三是工程建設領域關于農民工工資專用賬戶、實名制管理、總包代發工資、工資保障金等制度落實情況;四是依法處置拖欠農民工工資違法行為,對欠薪違法行為依法依規實施信用懲戒。
二、行動目標
深入學習根治欠薪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認真落實《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條例》,依法維護農民工勞動報酬權益,對查實的欠薪問題要在20xx年春節前全部辦結,讓被欠薪農民工及時拿到應得的工資返鄉過年,確保不發生因欠薪引發的重大事件或惡性極端事件,維護社會和諧穩定大局。
三、組織機構
鎮成立根治欠薪冬季專項行動工作領導小組,具體人員名單如下:
組長:
常務副組長:
副組長:
鎮規建辦、社發辦、平安辦、信訪辦、司法所、西虹橋地區社會事務管理中心、社區事務受理服務中心及各村居、鎮屬公司負責人為領導小組成員。
領導小組在鎮社區事務受理服務中心下設辦公室,辦公室主任由社區事務受理服務中心主任兼任。
四、專項檢查安排
(一)宣傳和自查階段(20xx年11月1日-11月30日)
各村居、鎮屬公司和行業主管部門要堅持早預防、早發現、早介入、早化解,深入企業、工地、社區,結合實際開展普法活動,大力宣傳《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條例》和相關勞動用工法律法規,切實提高企業依法支付農民工工資的自覺性,增強農民工依法理性維權的意識,營造維護農民工勞動報酬權益的良好輿論環境。各村居、鎮屬公司和行業主管部門要指導本行業或轄區內的用人單位對其20xx年農民工工資支付情況開展自查,對存在的問題主動予以糾正,并結合企業實際,采取多種方式協助化解隱患,把問題解決在萌芽階段。
(二)預警和排摸階段(20xx年11月15日-20xx年1月15日)
各村居、鎮屬公司和行業主管部門要聚焦重點地區、重點行業、重點企業、重點項目,及早開展隱患排查,對可能存在的矛盾糾紛認真梳理,實行“臺賬式”管理,做到底數清、情況明。鎮社區事務受理服務中心要加強對用工企業的日常巡查,嚴格落實上報制度,及時掌握企業欠薪動態;鎮規建辦、水務局、征收辦等對各自行業內的建設工程項目進行排查,督促總包及時撥付工程款,規范工資支付保障制度落實;鎮經發辦對快遞物流行業企業進行排查,對獨立運營的小微快遞企業要重點關注,對可能存在的欠薪隱患及時匯總。各部門按照各自職責做好預警檢查、梳理排查工作、做好相應臺賬記錄。
(三)執法和化解階段(20xx年12月1日-20xx年春節前)
各單位要集中力量開展檢查,并做好相關檢查臺賬記錄。鎮社區事務受理服務中心負責對全區實體性用工企業進行檢查,發現欠薪企業,立即上報進入執法程序,迅速查清欠薪事實。鎮規建辦、水務局、征收辦等負責對各自行業內的在建工程項目工資支付保障制度進行檢查,對發現的問題及時責令整改。各部門要成立聯合檢查組,對轄區內的用工企業和建設工程項目工資支付情況進行檢查,對檢查出的問題,逐一制定化解整治方案和落實責任領導、責任人員,確保在20xx年春節前全部化解。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加強組織領導
各單位要進一步提高站位,充分認識做好春節前根治欠薪工作的重要和緊迫性。要成立根治拖欠農民工工資工作領導小組,凝聚各部門的'力量,層層壓實責任,精心組織實施、強化督查檢查,確保專項整治行動高效有序開展。
(二)加強指導督查,履行監管責任
各單位要不斷完善工作方案,靠實工作職責、暢通維權渠道、細化排查任務、突出化解效果,密切保持與上級部門聯系,加強排查化解工作的銜接,落實矛盾糾紛逐級化解,統籌推進欠薪工作的監管責任。
(三)樹立防范意識,提高維穩能力
要牢固樹立風險防控意識,健全欠薪應急處置機制,完善工作方案。出現因欠薪引發的事件或極端事件,要迅速啟動應急預案,快速介入,查明情況,督促企業或建設工程項目盡快解決欠薪問題,防止事態蔓延擴大。對企業一時難以解決拖欠工資或企業主欠薪逃匿的,及時上報適時動用欠薪保證金或其他渠道籌措資金,清償欠薪或墊付基本工資,幫助被拖欠工資農民工解決臨時生活困難,確保社會和諧穩定。
(四)健全工作臺賬,落實信息報送
各單位要嚴格按照方案的工作部署要求,努力形成各司其職、各盡其責、協調聯動、密切配合的工作格局,落實專人負責檢查臺賬和報表,對重要工作信息,及時上報,確保信息溝通渠道暢通。
根治拖欠農民工工資工作方案 篇5
為認真落實省、市、縣政府全面治理拖欠農民工工資問題的決策部署,切實維護農民工勞動報酬權益,《關于進一步做好根治拖欠農民工工資工作的通知》(晉政辦發〔20xx〕44號)及晉城市人民政府農民工工作暨根治拖欠農民工工資工作領導小組《關于開展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情況集中排查的通知》(晉市農民工治欠組辦函〔20xx〕10號)要求加強組織領導,完善健全根治欠薪長效機制,從源頭上制止和預防農民工欠薪行為發生,現結合我鎮實際,制定建立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工作協調機制實施方案:
一、成立工作領導小組
建立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工作協調機制,成立大箕鎮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工作領導小組,負責開展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工作,指導開展根治欠薪工作。組長由鎮長任藝華同志擔任,副組長由副鎮長張晉杰同志擔任。辦公室主任由鎮勞動保障所所長閆鵬兵同志兼任。
二、建立工作會議制度
由鎮政府牽頭,定期召開根治欠薪工作會議,研究落實根治欠薪進展情況并按要求及時上報上級部門。按照屬地管理、歸口管理和“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各村(社區)、鎮各有關部門要在領導小組統籌安排下,明確分工,強化責任,具體分工如下:
1.各村(社區):各村(社區)主要負責人是根治欠薪工作的第一責任人。建立健全應急工作機制,完善應急預案,及時妥善處置因拖欠農民工工資問題引發的事件,維護社會穩定;要加強輿論宣傳,做好疏導工作,引導農民工用合理合法手段維護自身權益。
2.勞保所:負責牽頭組織協調農民工工資清欠工作,聯合相關部門開展農民工工資支付情況專項檢查,全面掌握清欠工作動態;建立健全應急工作機制。負責對已建成和在建的工程進行摸底排查。一旦發現有拖欠農民工工資,第一時間協調項目負責人妥善處理,做到預見早、處置快、影響小,努力從源頭上預防和化解拖欠工資糾紛。
3.信訪辦:負責組織協調各站所依法處置因拖欠農民工工資引起的涉訪、涉穩事件,防止群體突發性事件的發生;負責農民工來信來訪的接待、分流、轉送、交辦、督辦工作;督促各村(社區)、有關部門嚴格落實屬地管理、行業管理、條塊管理責任,妥善處置群體上訪事件。
4.財政所:督促項目業主做好解決政府投資工程拖欠工程款工作;負責制定政府投資工程拖欠工程款的還款計劃;負責對已解決拖欠工程款的政府投資工程的'農民工工資支付情況進行監督;負責規范政府性投資工程項目,防止新欠工程款。
5.派出所:負責調查處理拒不支付勞動報酬、涉嫌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修正案(八)》規定的行為;對移送涉嫌犯罪的拒不支付勞動報酬案件,應依法及時審查;對認為有犯罪事實,需要追究刑事責任的,依法立案,并及時查明犯罪事實,依法處置;協助處理拖欠農民工工資引發的事件,維護社會穩定。
6.司法所:負責建立農民工討薪法律援助機制。成立農民工法律援助中心,為解決拖欠農民工工資問題提供及時有效的法律咨詢服務和法律援助,依法幫助農民工解決拖欠工資問題。
三、完善工資支付監控預警機制
充分發揮網格化管理機制,加強對轄區內用人單位工資支付情況實行日常監管,每年開展2次以上用人單位工資支 付情況摸底排查,及時發現和處置欠薪隱患。對出現工資支付困難的勞動密集型加工制造、餐飲服務以及涉及化解過剩產能的企業,實行重點監控,積極完善欠薪預警系統。一旦發生勞資糾紛突發性事件,鎮、村(社區)責任人應第一時間趕赴現場,組織協調處理,并及時向上級部門報告,共同介入處理。
四、建立健全工作問責制度
鎮政府對在處理拖欠農民工工資工作中組織不到位、監管責任不落實、欠薪處理不力的引發極端事件或重大事件的,要對相關領導和責任人進行問責;對工作不作為、亂作為行為,工作中失職、瀆職行為進行立案查處,確保農民工工資支付各項措施和工作落到實處,確保農民工按時足額拿到工資,維護我鎮社會和諧穩定。
根治拖欠農民工工資工作方案 篇6
為切實根治拖欠農民工工資問題,規范農民工工資支付行為,保障農民工合法權益,維護社會和諧穩定,根據桐梓縣農民工工作暨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關于印發桐梓縣20xx年根治欠薪工作實施方案的通知》(桐保支辦通[20xx]1號)文件要求,結合我鎮實際,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指導思想
以及黨中央國務院、省委省政府、市委、縣委縣政府關于根治欠薪工作的決策部署,著力解決群眾最關心最直接最現實的利益問題,按照《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條例》、《貴州省貫徹落實(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條例>實施意見》規定,進一步壓實根治欠薪工作責任,細化措施辦法,分級分類施策,堅持系統治理和制度管理,全面根治拖欠農民工工資問題,保障農民工勞動權益,促進經濟高質量發展,維護社會和諧穩定。
二、目標任務
(一)欠薪問題動態清零
各掛村領導、部門和各村(社區)認真履行主體責任和監管責任,各村(社區)要根據實際情況制定工作措施、掛村領導要定期調度和研判,確保轄區內欠薪問題動態清零。
(二)工程建設項目 “六項制度”綜合達標率100%
按照“誰主管,誰負責;誰建設,誰監管;誰用工,誰負責”的原則,政府相關部門和各村(社區)以目標考核為導向,認真履行主體責任和監管責任,狠抓工程建設項目“六項制度”(實名制管理、勞動合同簽訂、人工費用分賬撥付、工資專用賬戶、總包代發工資、工資保證金存儲)落實,自20xx年3月份起實現工程建設項目“項目全入庫、人員全覆蓋、工資支付全監管”目標。壓實建設單位、施工總承包單位及分包單位主體責任,對沒有落實工程建設項目“六項制度”和拖欠農民工工資問題的企業主體實施聯合懲戒,充分發揮派出所、社會治理辦的打擊力度和其他行政管理手段,嚴厲打擊涉嫌拒不支付勞動報酬犯罪行為,扎實推進欠薪治理工作。
(三)欠薪問題線索及時處置率100%
各村(社區)、各部門要暢通欠薪維權渠道,加大欠薪問題線索核查調處力度和風險管控力度,及時消化群眾反映欠薪問題,確保欠薪問題線索回復處置率達到100%。降低欠薪信訪量和網絡輿情量,確保我鎮不發生因欠薪問題引發事件、重大輿情事件和惡性極端事件。
三、工作措施
(一)加強源頭管控
1.工程建設項目信息共享
鎮經發辦要健全落實政府投資管理制度,審查政府投資項目資金來源和籌措方式,與鎮人力資源社會保障中心、行業工程建設(項目建設)部門、各村(社區)每月共享項目立項審批、資金審查等信息。鎮村建中心、水務站、公路站、經發辦等相關部門履行監管責任,與鎮人力資源社會保障中心、項目建設主管部門、各村(社區)每月共享項目施工許可信息。鎮中心校、計生辦、文旅辦、林業站、水務站、農服中心、鄉村振興辦等相關部門,各村(社區)對本轄區主管的工程建設項目在開工前1月內與鎮人力資源社會保障中心共享建設施工相關信息,每月定期向鎮人社中心報送工程建設項目施工狀態、欠薪情況等。
2.“六項制度”落實全面監管
鎮人社中心每月對全鎮工程建設項目“六項制度”落實情況進行通報調度。鎮級行業工程建設(項目建設)部門及各村(社區)對本行業、本部門、本轄區工程建設項目“六項制度”落實情況進行全過程監管,每季度至少開展1次聯合檢查,壓實建設單位,施工總承包單位及分包單位主體責任,確保工程建設項目“六項制度”綜合達標率為100%。對工程建設項目未按規定落實“六項制度”和維權公示制度、拖欠農民工工資及存在違法發包、轉包,違法分包、掛靠等行為,鎮級行業工程建設部門、鎮人社中心、鎮綜合行政執法分局要依法責令責任企業單位限時整改和處理。對未按期整改落實的.企業單位,相關職能部門要依法對其進行失信懲戒管理,且最遲應在整改期限屆滿后15日內移送鎮綜合行政執法分局,鎮綜合行政執法分局應當自行政處罰案件立案之日起90日內作出行政處罰決定,處罰率不得低于80%。
3.欠薪問題隱患聯防處置
按照“誰發包,誰負責”“誰主管,誰負責”和屬地管轄原則,行業部門和各村(社區)要常態化聯合排查欠薪問題隱患,建立部門和村(社區)雙臺賬;行業部門和各村(社區)常態化研判處置交叉項目欠薪情況,落實行業和屬地雙責任,并對欠薪問題實行雙銷號。部門之間根據職能職責,加強源頭管控。對于政府投資工程,鎮財政所首次撥付進度款項時施工單位需提供“六項制度”落實證明材料,此后每次撥付進度款項時建設單位需提供按月撥付人工費用依據。鎮人力資源社會保障中心、綜合行政執法分局、出所、法院之間建立信息互通共享機制,每月通報研判欠薪案件處罰打擊情況。
(二)嚴格制度落實
1.定期調度研判
政府每季度專題安排部署一次根治欠薪工作,分管領導適時召集分管部門和所掛村(社區)調度研判根治欠薪工作。鎮相關部門及各村(社區)每月對本行業本轄區欠薪情況進行排查統計,壓實工作主體責任,逐一研判風險等級,化解處置欠薪問題。重點研判處置在國家、省、市、縣反映或留言的問題線索及縣級排查通報的欠薪預警項目,及時核實情況,有力有效化解,嚴控輿情風險。
2.分級定時接訪
勞動者集中到鎮級的由部門和各村(社區)接訪;縣級層面現場反映欠薪問題人數在10人以下的,由涉及到的部門負責人、各村(社區)支書接訪;人數在10人以上20人以下的,由分管部門和掛村領導接訪;人數在20人以上的,由主要領導接訪。凡接到電話通知后30分鐘內到場接訪,涉及各村(社區)根據距離遠近所需必要時間限時到場接訪。
3.按時督查通報
鎮人社中心電話通知接訪情況和書面交辦欠薪問題線索處置回復情況,實行每年3月至10月每月督查通報,11 月至次年2月每周督查通報。督查通報由鎮人社中心負責,主要包括條例宣傳貫徹,工程建設項目“六項制度”落實,欠薪線索排查處置等內容。
(三)加強監管督查
1.“六項制度”落實季度督查
人社中心和鎮紀委每季度對鎮級行業工程建設(項目建設)部門、各村(社區)所監管的工程建設項目“六項制度”落實情況隨機進行檢查。
2.欠薪問題線索“一案三查”
鎮人社中心對上級轉辦交辦的欠薪問題線索實行“雙重交辦”即交辦給相關部門和各村(社區)。涉及部門和各村(社區)接到交辦后3日內必須書面回復核實處置情況,1月內回復化解情況;對未按時回復、未有效處置化解的,鎮人社中心和鎮紀委將對交辦的問題線索進行“一案三查”即查違法事實、制度落實、責任落實情況。
(四)嚴格考核管理
鎮人社中心每季度對相關部門和各村(社區)的工程建設項目“六項制度”落實、欠薪問題線索處置化解情況進行督查檢查,每半年對根治欠薪工作情況開展考核評價,檢查評價結果書面呈報鎮黨委書記、鎮長、分管領導,同步抄送鎮紀委、并采取鎮紀委督查通報形式在全鎮范圍內通報。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根治欠薪工作實行“一把手”負責制。各村(社區)、部門要加強組織領導,注重統籌協調,結合本轄區、本部門實際制定具體工作方案,層層壓實責任、精心組織實施、強化督促檢查,確保欠薪治理取得實效。
(二)加強部門聯動。政府相關部門要加強協調配合, 形成工作合力,共同做好根治欠薪工作。人社中心要進一步加強根治欠薪工作的管理指導、監督檢查,加大勞動報酬爭議案件的調解仲裁力度,依法查處欠薪案件。行業工程建設部門要履行業監管責任,加強本行業欠薪問題排查,建立工作臺賬,督辦因違法發包、轉包、違法分包、掛靠、拖欠工程款等行為引發的欠薪案件,開展行業內誠信評價。項目建設部門要監督建設資金籌措落實,督促建設單位按月將人工費用進行分賬撥付,督辦本系統欠薪問題,加強本系統欠薪排查,建立工作臺賬。派出所要及時接收和偵辦涉嫌拒不支付勞動報酬罪案件,保持打擊拒不支付勞動報酬或以討要農民工工資為名討要工程款擾亂社會秩序違法犯罪行為的高壓態勢。
根治拖欠農民工工資工作方案 篇7
為認真貫徹落實中央和省市縣關于治理拖欠農民工工資問題的部署要求,進一步做好農民工工資支付工作,切實保障農民工合法權益,維護勞動關系和諧穩定,現結合我鎮實際,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標
以“作風、法治、文明”三個年建設活動為契機,堅持標本兼治、綜合治理,著力規范企業勞動用工管理和工資支付行為,建立健全工資支付保障制度,依法懲處拖欠工資的違法行為,完善源頭預防、動態監管、失信懲戒相結合的制度保障體系,構建我鎮預防和解決拖欠農民工工資問題的長效機制。形成制度完備、責任落實、監管有力的治理格局,努力實現無拖欠現象發生,切實保障農民工的合法權益。
二、整治范圍和重點
(一)整治范圍
全鎮建筑市政、交通運輸、水利、農業設施等工程建設領域和企業及個體工商戶等易發生拖欠工資問題的行業領域。
(二)整治重點
1.政府投資工程項目拖欠工資問題。嚴查工程項目未批先建、企業帶資施工建設、隨意增加建設項目、拖欠工程款導致拖欠工資等問題。
2.化解難度大的欠薪陳年積案。嚴查停工半停工項目違反基本建設程序、工程決算久拖不決、惡意拖欠工程款和農民工工資等問題。
3.工資支付制度落實不到位問題。嚴查用工企業不依法簽訂勞動合同、工程建設項目不按規定繳納農民工工資保證金、不設立農民工工資專用賬戶、不落實勞動用工實名制管理和工資銀行直接支付制度、不實行工程款與工資款分賬管理、撥付工程款時未及時撥付人工費等問題。
4.工程建設領域違法分包、轉包、掛靠問題。嚴查建設單位違反法律法規規定,將工程發包給不具有相應資質條件的單位或個人,或者肢解發包等違法行為;嚴查施工企業承包工程后,不履行合同約定的責任或義務,將其承包的全部工程或者將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肢解后,以分包的名義分別轉給其他單位或個人施工的轉包行為;嚴查施工企業承包工程后,違反法律法規規定及施工合同關于工程分包的約定,把分部、分項工程或者單位工程分包給其他單位或個人施工的違法分包行為;嚴查單位或個人以其他有資質的施工企業的名義承攬工程的掛靠行為;轉讓、出借資質證書或者以其他方式允許他人以本單位的名義承攬工程的出借資質行為。
三、整治措施
(一)加強勞動合同管理。用人單位是農民工工資支付的責任主體,必須依法與招用的農民工簽訂勞動合同,建立職工名冊,并辦理勞動用工備案。在工程建設領域,施工總承包企業對所承包工程項目的農民工工資支付負總責,并在工程承包合同中予以明確。實行先簽訂勞動合同后進場施工,明確約定工作時間、工作內容、勞動報酬、支付方式等內容并嚴格履行。鎮社保站和相關主管部門要把企業與農民工簽訂和履行勞動合同、考勤管理等用工管理情況納入監管重點,要加大監督檢查力度,發現不簽訂或不履行勞動合同等違法違規行為,及時督促整改。對拒不改正的通報區勞動監察隊予以處理。
(二)實行農民工實名制管理。施工企業招用農民工必須實行實名制管理。施工總承包企業(包括直接承包建設單位發包工程的專業承包企業,下同)對所承包工程項目施工現場農民工的實名制管理負總責,在工程項目部配備勞資專管員,編制施工現場所有勞務人員計酬手冊和管理臺賬,記錄施工現場作業農民工的身份信息、勞動考勤、工資支付等信息,由農民工本人確認簽字并保存兩年以上備查。施工總承包企業要加強對分包企業勞動用工和工資發放的監督管理,實時掌握施工現場用工及其工資發放情況,不得以包代管。在處理拖欠工資案件時,施工總承包企業和分包企業應當提供花名冊、考勤及工資結算等相關記錄。
(三)實行銀行代發工資制度。逐步實現各類企業委托銀行代發農民工工資。在工程建設領域,實行分包企業農民工工資委托施工總承包企業直接代發的辦法,由分包企業按照相關規定,為招用的農民工申辦了銀行個人工資賬戶,并辦理實名制工資支付銀行卡,按月考核農民工工作量并編制工資支付表,經農民工本人簽字確認后,交施工總承包企業委托銀行通過其設立的`農民工工資專用賬戶直接將工資劃入農民工個人工資賬戶。
(四)嚴格落實農民工工資保證金制度。施工總承包單位應當自工程項目取得施工許可證之日20個工作日內,在銀行開立專戶并存儲工資保證金,專項用于農民工被拖欠的工資。使用過保證金的續建工程項目,要按照剩余工程量核定繳納額度并足額繳納。對未繳清農民工工資保證金仍在施工的項目,限1個月內繳清(期限時間不得超過),逾期未繳清的,責令停工。
(五)積極化解欠薪陳年積案。行業主管部門認真排查停工、半停工工程項目欠薪情況,建立詳實的工作合賬,明確化解欠薪陳年積案工作的責任部門。采取拍賣、融資等多種方式,精準施策積極化解。倒查工程項目違反基本建設程序行為,對落實制度不規范的項目,由行業主管部門限期整改,確保欠薪陳年積案于20xx年7月底前全部得到有效穩妥處置。
四、時間安排
(一)集中宣傳和自查整改階段
1.開展《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條例》宣傳。各村委要嚴格落實責任,大力宣傳《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條例》和《致農民工朋友的一封信》發揮典型案例警示教育工作。
2.開展欠薪隱患自查自糾。按照“屬地管理、行業監管”的原則,各村委要負責任的對本領域在建工程項目進行摸底排查和督促整改,精準掌握項目建設單位、總承包與分包施工單位、投資規模、欠薪數量和欠薪原因等情況,做到情況明、底數清、數字準、制度實。強化欠薪預警監測和風險隱患排查,對已排除風險隱患的企業和項目,持續關注、動態監管,嚴防問題復發。
(二)深入督導和檢查階段
本次專項整治行動成立督導組,督導各村開展行動。加強對制度落實和欠薪線索辦理的督導檢查,發現問題及時上報鎮工作領導小組及專項工作組協調處置,定包案單位、定包案領導、定工作措施、定化解時限,限期整改。每季度將巡查督導結果和整改情況,呈報鎮主要領導。對逾期不整改的企業,強化聯合懲戒力度,依法依規予以限制。
(三)總結階段
對前期工作情況進行回頭看,跟蹤、督促企業及時補發拖欠農民工的工資。各村梳理總結各自專項整治工作情況,并于20xx年1月10日前報至鎮人社所辦公室。
五、工作要求
(一)嚴格落實部門監管責任。各行業主管部門要落實行業監管責任,監督指導項目實名制管理、工資保證金存儲、專用賬戶開設使用、人工費撥付、總包代發工資、維權信息公示及建筑業勞動合同簽訂等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各項制度落實,加大對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相關法律法規的普及宣傳,規范工程建設市場秩序,嚴厲打擊違法分包、層層轉包、掛靠承包等違法行為。工程建設項目總包單位取得施工許可20個工作日內,必須按照農民工工資支付保障制度落實相關措施。已開工但尚未履行立項審批程序的政府性投資項目,由發包單位承擔監管責任。符合納入省農民工工資支付監管平合標準的工程建設項目,務必納入;未納入的,落實相應制度后納入管理。對長期拖延工程款結算或抪欠工程款的建設單位,行業主管部門不得批準其新項目開工建設。對于未履行工程款支付責任的建設單位,主管部門將其不良行為記入信用記錄。工程建設項目違反國土空間規劃、未批先建等導致拖欠農民工工資的,由行業主管部門責令建設單位清償,由職能部門依法查辦違法行為。對領導責任不落實、部門監管責任不履行、相關工作不到位等導致拖欠農民工工資的,根據情節輕重和影響程度,依法追究責任。
(二)嚴格落實屬地責任。堅持“屬地管理、分級負責、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各村對本區域內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工作負責,按照《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條例》規定的職責,加強對拖欠農民工工資矛盾的排查和調處工作,防范和化解矛盾,及時調解糾紛。
(三)強化部門協調聯動。鎮治理拖欠農民工工資領導小組各成員實行定期例會制度,各村在各自職責范圍內落實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有關措施,和村委做好溝通街接。各村應將核發鄉村建設規劃許可證的工程建設項目詳細信息及時推送至鎮人社所辦公室。
(四)嚴肅查處欠薪案件。鎮治理拖欠農民工工資領導小組在接收欠薪線索后,按行業分類,報鎮工作領導小組,并推送至鎮行業主管部門。行業主管部門要建立欠薪工作合賬,逐一落實欠薪企業、欠薪人數、欠薪金額。對化解難度大的欠薪陳年積案,要嚴查停工半停工項目違反基本建設程序、工程決算久拖不決、惡意拖欠工程款和農民工工資等問題,做到欠薪問題不解決絕不銷賬。對制度不落實導致欠薪的企業,有關部門要依法責令其限期改正。要加強行政與刑事司法銜接配合工作,嚴厲打擊拒不支付勞動報酬的犯罪行為。對涉嫌拒不支付勞動報酬罪的案件,行業主管部門要查清欠薪人數、欠薪金額、拖欠責任主體,并將工程項目工資支付制度落實情況相關資料、投訴人詢問筆錄和身份證復印件等有關材料、相關人員詢問筆錄和身份證復印件等有關材料、企業營業執照、調查結論報告和移交書等書面材料移交人社部門,人社部門在核查完畢后要及時向公安機關移送,由公安機關偵辦。對欠薪違法案件,堅決做到事實不查清不放過、制度不落實不放過、整改不到位不放過、責任不追究不放過,保持對欠薪犯罪行為的高壓態勢。
(五)加大欠薪失信懲戒力度。各村理拖欠農民工工作負責成員要進一步加強對欠薪問題的協同監管和聯合懲戒。用人單位拖欠農民工工資情節嚴重或造成嚴重不良社會影響的,將該用人單位及其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列入拖欠農民工工資失信聯合懲戒對象名單,在政府資金文持、政府采購、招投標、融資貸款、市場淮入、稅收優惠、評優評先、交通出行等方面依法依規子以限制。
(六)完善突發事件應急處置機制。發生因拖欠農民工工資引起的板端、群體突發事件及網絡輿情,經村委會分析研判,按“屬地管理,分級負責”的原則,明確責任,并報鎮治理拖欠農民工工資人社所辦公室。辦公室應立即響應、協調處置,相關行業主管部門應及時響應、共赴現場,對涉事企業負責人進行聯合約談,督促其妥善處理欠薪問題,做好現場穩控和矛盾化解工作。對發生農民工工資保證金不足、企業負責人逃匿等情況的,可以動用應急保障金,先行墊付農民工部分工資或者基本生活費。信訪部門嚴格執行輿情信訪信息的發現、報告程序,鎮領導小組辦公室充分發揮協調機制,各行業主管部門落實行業監管責任,確保發現、報告、指揮、處置等環節緊密銜接,特別對網絡輿情要第一時間跟蹤處置,防止事態發酵。司法行政部門和法律援助機構要將農民工列為法律援助的重點對象,依法提供便捷的法律援助。對采取非法手段討薪或以討薪為由討要工程款、勞務費、承包費等,構成違反治安管理行為的,要依法予以治安處罰;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
(七)嚴格落實“三單”管理。行業主管部門對日常巡查中發現的制度落實問題,出具《整改通知單》,責令工程建設項目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責令停工并嚴厲處罰;對各類違法分包、轉包、墊資施工、拖欠工程款等行為,行業主管部門要嚴抓嚴管、頂格處罰。鎮領導小組辦公室對督導檢查發現的問題,向行業主管部門及時派發《督辦單》,限期整改。
(八)嚴肅責任追究。將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工作納入對各村委的考核范圍。各村不按照要求推送工程建設項目信息,并出現拖欠農民工工資問題的,對相關責任人進行追責問責。對工程建設項目欠薪案件頻發高發、制度落實不到位問題突出的建設單位和施工單位,約談相關企業負責人。對重大欠薪問題造成惡劣社會影響的,要從工程項目入手,在立項、土地、規劃、招投標、施工許可、資金籌集使用等方面進行深入核查,層層理清責任。對重大欠薪問題線索核處不力、政府投資項日因資金不到位導致拖欠農民工工資的,約談相關行業監管部門負責人和屬地管理地方人民政府負責人。對因工作不到位造成群體性、極端性事件和重大負面輿情的,嚴格追究相關單位和工作人員的責任。
根治拖欠農民工工資工作方案 篇8
今年以來,我縣多次發生因拖欠農民工工資而引發的群體性上訪事件,主要涉及建筑、煤炭、交通、林業、水利等領域,嚴重影響了我縣經濟發展和社會穩定的大局。為此,縣委、縣政府決定在全縣范圍內開展治理拖欠農民工工資專項行動,特制定如下實施方案:
一、指導思想
各鄉鎮人民政府、各城區管委會、各縣直有關部門要提高思想認識,把治理拖欠農民工工資作為信訪穩定工作的一件大事來抓,要以科學發展觀為統領,緊密圍繞構建和諧社會的目標,堅持“標本兼治、綜合治理、行業主管、部門聯動”的方針,強化措施、密切配合,確保治理拖欠農民工工資專項行動取得實效,同時要注重日常監管和長效機制的建立和落實,明確職責,常抓不懈。
二、組織領導
為切實加強對全縣治理拖欠農民工工資專項行動工作的組織領導,特成立靈石縣治理拖欠農民工工資專項行動領導組。
專項行動領導組辦公室設在縣人社局,負責牽頭解決拖欠農民工工資工作,辦公室主任由兼任。
三、部門職責
人社部門負責牽頭解決拖欠農民工工資工作,對拖欠克扣農民工工資的案件及時進行調查快速處置,依法作出行政處理或處罰。并對發生的欠薪逃匿、轉移資產和拒不支付勞動報酬等違法犯罪行為,要在24小時內移送公安部門立案查處同時,要開辟勞動爭議處理“綠色通道”,因拖欠工資問題引發的勞動爭議,要當即立案,快速審理,對部分事實清楚的,可就該部分先裁決,也可根據勞動者的申請,裁決先予執行該部分,移送人民法院執行。
住建部門負責對建筑行業的工資保證金制度的落實,并配合人社部門依法查處建設領域的拖欠農民工工資案件,同時,對不按照合同約定支付工程款的建設單位和惡意拖欠農民工工資的施工單位,要責令其停產整頓,收回施工許可證。對已竣工工程不子驗收,不得投入使用。對于發生拖欠工資行為當前隱藏內容免費查看拒不改正的建筑企業和勞務承包企業要依法實施失信懲戒制度,對其市場準入、招投標資格和新開工項目施工許可等進行限制,并予以相應處罰。
信訪部門負責專項行動的協調處理工作,及時收集相關信息,向領導組提出完善政策和改進工作的建議。
煤管部門負責煤炭領域勞動用工管理和協助人社部門依法查處煤炭領域的拖欠農民工工資案件。
交通部門負責對全縣公路建設項目進行重點監管,配合人社部門查處交通建設領域拖欠農民工工資的案件。
工商部門負責按照人社部門《有關涉及拖欠農民工工資企業名單》的通報,以不良信用記入企業信用管理體系。同時,依照《無照經營查處取締辦法》和省人民政府《關于完善查處取締無照經營行為長效工作機制的意見》(晉政發。[20xx]21號)的相關規定依法取締檢查發現的無照經營行為。
經貿部門負責對所管轄用人單位進行監管,協助人社部門查處所轄領域拖欠農民工工資的案件。
規劃部門負責城市規劃實施的監督檢查,查處并及時制止違法建設工程。
司法部門負責指導基層大調解機構協調處理居民自建房拖欠勞務費問題,疏通非企業雇主拖欠勞務費的解決渠道,進一步加強涉及農民工工資的法律援助。
水利部門負責對所主管水利建設項目用人單位進行監管,協助人社部門查處所主管水利建設項目用人單位拖欠農民工工資的案件。
林業部門負責對所主管林業項目用人單位進行監管,協助人社部門查處所主管林業項目用人單位拖欠農民工工資的案件。
公安部門負責調查處理涉嫌《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修正案 (八)》規定的拒不支付勞動報酬罪,并對因惡意欠薪逃匿造成拖欠問題難以解決的,按照欠薪罪的處理程序依法嚴厲打擊,同時協助處理拖欠農民工工資引發的群體性的事件,打擊擾亂行政機關辦公秩序、信訪秩序的違法行為,維護社會秩序。
檢察機關負責對公安機關偵查的涉嫌拒不支付勞動報酬罪案件,進行審查。
人民法院負責工資支付令的裁定、工資等相關案件的處理及行政處理、處罰決定、仲裁裁決書的執行工作。
紀檢監察部門負責監督工作,對不認真執行政府投資項目規定和監管不利、監管責任不落實、工作不到位、不積極履行職責,導致農民工工資拖欠問題發生、擴大及造成惡性的事件發生的相關部門責任人員和有關領導,嚴格按照干部管理權限追究其相關責任。
各鄉鎮人民政府、城區管委會負責對轄區內居民自建房勞務費發放情況進行監管。
工會組織負責開展貫徹實施勞動保障法律法規情況的監督活動,積極推動建立治理企業欠薪工作機制,加強對欠薪企業的督促檢查,指導農民工與企業簽訂勞動合同,對用人單位拒絕改正違法行為的,要及時提請有關部門處理。
廣電部門負責宣傳報道全縣治理拖欠農民工工資專項行動工作,曝光拖欠農民工工資的用人單位,供電、供水部門負責根據專項行動領導組的要求對建設工程項目水電供應及停用工作。
四、專項行動的內容、方法、步驟
(一)檢查內容
1、用人單位與招用的農民工訂立書面勞動合同和進行勞動用工備案情況;
2、用人單位以貨幣形式按月足額支付農民工工資情況;
3、用人單位執行最低工資標準情況
4、建筑施工企業是否將工資直接發放到農民工手上,有無代領代發行為,工資發放是否造有工資表。
(二)檢查方法與步驟
1、自查自糾階段(20xx年xx月xx日到xx月xx日)此階段由各鄉鎮人民政府、城區管委會負責對本轄區內用人單位和居民自建房施工隊,開展農民工工資支付情況自查,對發現的問題要求立即整改并督促用人單位整改落實到位,xx年xx月xx日前將自查、整改情況的書面總結及《民工工資支付專項檢查情況表》報送縣治理拖欠農民工工資專項行動領導組辦公室。
2、檢查治理階段(xx月xx日到xx月xx日)
此階段由縣治理拖欠農民工工資專項行動領導組抽調
相關部門工作人員組成專項檢查組,對全縣各類用人單位的農民工工資支付情況進行集中檢查,發現問題及時處理,對重點行業、重點區域及發生過拖欠工資問題的用人單位要逐戶進行檢查。及時上報重大拖欠工資案件的查處情況、涉嫌欠薪逃匿案件和因欠薪引發的群體性突發事件的查處和進展情況。對因建設單位或工程總承包企業未按合同約定與建設工程承包企業結清工程款,致使建設工程承包企業拖欠農民工工資的,要督促建設單位或工程總承包企業先行墊付被拖欠的農民工工資。對因工程總承包企業違反規定發包、分包給不具備用工主體資格的組織或個人,致使拖欠農民工工資的,要由工程總承包企業承擔清償被拖欠農民工工資責任。對因工作量、工資額等基本事實無法查清的案件,應及時移交勞動爭議仲裁進行調查處理;對拖欠時間長、涉及數額大、一時無法解決的拖欠工資,由業主先行墊付部分工資或給予被拖欠工資農民工必要的生活補助。
3、總結匯報階段(xx月xx日到xx月xx日)
專項行動檢查組對檢查情況的書面總結、可行性建議和專項行動檢查統計表等應及時上報專項行動領導組辦公室。
五、長效措施
治理拖欠農民工工資是一項長期而艱巨的任務,各單位要清醒認識當前民工工資問題的嚴峻形勢,高度重視專項治理工作,切實加強組織領導,細化工作措施,分解落實工作任務,堅持“注重預防、嚴厲打擊”原則,堅持“誰主管、誰負責,誰拖欠、誰清欠”原則,在工作中探索、建立本單位治理拖欠農民工工資工作的長效機制,同時為從根源上和萌芽上治理好拖欠農民工工資屢禁不止的問題,積極推行好如下十條措施:
(一)建立解決拖欠農民工工資工作聯席會議制度,聯席會議由縣政府辦、縣紀檢監察局、縣人社局、縣規建局、縣公安局、縣工商局、縣法院、縣司法局、縣交通局、縣水務局、縣總工會、等單位組成。會議由縣政府辦根據縣人社局提請適時召開,及時研究解決涉及農民工工資的有關問題
(二)由縣人社局和縣住建局負責在全縣建筑領域和曾經發生過拖欠工資的用人單位全面推行工資保證金制度。工資保證金實行財政專戶專用,任何組織和個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減免。
(三)落實部門職責。各有關部門要結合自身工作職責,對所管轄各類企業和主管的工程項目的農民工工資支付情況加強監管、檢查,成立專門機構、落實專人負責,每月向領導組辦公室通報所管轄領域工資支付情況,發現問題及時糾正。同時制定處置群體性及重大拖欠農民工工資事件應急預案,建立和完善所管轄領域工資支付情況監控制度,把所轄行業企業工資支付情況監控納入單位日常工作之中并就工作情況予以問責和考核;特別是各鄉鎮人民政府、城區管委會要加強對轄區內居民自建房勞務費發放情況的監管。
(四)對因惡意欠薪逃匿造成拖欠問題難以解決的,公安機關應及時追找逃匿人員,并按照欠薪罪的處理程序依法嚴厲打擊:對因拖欠工資引發的重大群體性的事件公安機關依法采取嚴密措施,切實維護現場治安秩序、交通秩序;依法迅速采取有效管制措施,控制現場事態的發展;保護黨政機關等重點部位及現場工作人員的人身安全搜集并固定事件發生現場違法犯罪行為的證據;適時采取緊急處置措施,控制局勢,平息事態,恢復正常社會秩序采取強制措施前,應向現場人員明示告知;對事件中違法犯罪的人員以及插手事件的敵對分子,依法打擊處理。
(五)建立預防和處置企業工資拖欠問題群體性的事件應急預案,強化我縣企業拖欠工資問題引發群體性的事件(下稱群體性的事件)處理的綜合指揮和快速反應能力,確保因勞資關系惡化引發的重大突發公共事件的`有效處置。
事前,各部門要加強對社會不穩定因素的掌握和研判,逐步形成完善的預警工作機制。對可能發生的因企業工資拖欠問題引發的群體性的事件的信息,特別是對苗頭性信息進行全面評估和預測,做到早發現、早報告、早控制、早解決。
事發后,各職能部門要快速反應,及時就位,認真履行職責,并做到主動協調、積極配合、果斷處置。同時,應急指揮部要組織領導事件現場的處置工作,調用有關部門的人員、交通工具、通訊工具和其他物資等資源,擬定處置措施。指令有關職能部門到現場開展相關工作。指揮部主要負責人迅速趕赴現場,了解引發事件的起因和有關情況,提出工作方案,直接指揮現場處置工作,并帶頭與有關部門的負責人面對面地做群眾工作,及時疏導化解矛盾和沖突,盡快平息事態。對群眾提出的要求,符合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的,當場表明解決問題的態度;無法當場明確表態解決的,責成有關職能部門限期研究解決;對確因決策失誤或工作不力而侵害群眾利益的,據實向群眾講明情況,公開承認失誤;對群眾提出的不合理要求,講清道理;有針對性地開展法制宣傳,引導和教育群眾知法守法。
善后處理時,對處置事件過程中發生的人員傷亡,不論是鬧事者還是自己的工作人員都要及時組織搶救、治療和慰問對現場受損壞的建筑物和公共設施,要及時組織搶修保障事發現場盡快恢復正常的生產生活秩序。同時及時組織有關部門根據不同性質的問題,做好對觸犯刑律人員的調查取證工作,嚴格依法追究違法犯罪人員的法律責任。對事件處置過程中作出的有關決定,要組織專門人員盡快落實、兌現,防止出現群眾與政府之間的新糾紛。
(六)規范工資支付方式,實行工資與工程款分離。由人社局及住建局、交通局等項目主管部門負責逐步推行建設領域實施各用人單位直接發放或銀行代發工資制度,嚴格按照《勞動合同法》、《工資支付暫行規定》和《建設領域農民工工資支付管理暫行辦法》等相關規定,由用人單位統一制發工資表,按月把工資發給農民工本人,做到月月清、季度清、年度清。工作時間不足1個月的,按實際工作時間一次性足額支付,并提供工資支付清單,嚴禁通過包工頭進行分配。每月支付工資和參加社會保險情況在用工場所公示不少于5日;并要求各建設單位和施工企業在合同中明確將工資與工程款分離,分離后工資支付不足的,由用人單位補足,項目主管部門負責監督。
(七)、建立違法用工處理機制
對不簽訂勞動合同、不備案、拖欠工資、不參加社會保險的違法用工單位,相關主管部門嚴格限制市場準入,取消招投標資格,停發施工或開工許可證,降低相應資質和信貸等級,不予辦理年檢、注銷等手續,不予評先晉級。各有關部門對農民工工資兌現情況每月進行一次督查通報。對于嚴重違法的用工單位,要狠抓一批典型、報道一批典型,通過新聞媒體、政府的網站等予以曝光,以震懾不法、警醒他人。
(八)強化勞動保障監察執法
加強勞動監察機構建設,配齊配強勞動監察執法裝備,各級勞動保障監察執法人員。做好日常巡查、專項檢查、案件查辦工作,加大執法力度,嚴厲查處不簽訂勞動合同、不備案、拖欠工資、不參加社會保險等違法用工行為。
(九)縣級專查、部門自查和勞動保障監察機構日常巡查相結合,限制拖欠農民工工資事件
縣政府每半年組織開展一次專項檢查和召開一次專題會議,檢查處理拖欠農民工工資,分析研究解決拖欠農民工工資執法檢查和案件處理方面的問題,對失職人員進行問責,切實保障農民工工資按時足額支付。
(十)、嚴格履職問責
各有關部門要進一步加強領導,落實責任,完善機制,健全制度,強化監督,切實履職到位,確保農民工工資不拖欠。對工作不到位、制度不執行、監管責任不落實、措施手段不到位,導致農民工工資拖欠問題發生、擴大及造成惡性的事件發生的相關部門責任人員和有關領導,紀檢部門要一律嚴格問責,按照干部管理權限追究其相關責任。
各有關部門要結合本地本部門職責和實際情況制訂實施辦法,于xx年xx月xx日前報送縣專項行動領導組辦公室備案。
根治拖欠農民工工資工作方案 篇9
為認真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全面治理拖欠農民工工資問題的意見》(國辦發〔20xx〕1號)和《湖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全面治理拖欠農民工工資問題的實施意見》(湘政辦發〔20xx〕66號)精神,全面治理拖欠農民工工資問題,經市人民政府同意,特通知如下:
一、明確工作目標
緊緊圍繞保護農民工勞動所得,以建筑市政、交通運輸、水利等工程建設領域和勞動密集型加工制造、餐飲服務等易發生拖欠農民工工資問題的行業為重點,堅持標本兼治、綜合治理,建立健全治理欠薪的各項工作機制;到20xx年底,形成制度完備、責任落實、監管有力的治理格局,使拖欠農民工工資問題得到根本遏制,實現基本無拖欠。
二、明確工作責任
(一)落實屬地管理責任
按照屬地管理、分級負責、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縣市區人民政府對本地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工資負總責。
1.完善部門聯動處置機制。要求各部門按照職責分工,首辦本系統、部門發生的拖欠農民工工資問題,通過提醒、函詢、約談、警示、處理(處罰)等方式督促企業履行農民工工資支付的主體責任。責成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進一步完善與其他行政部門對欠薪案件受理、初查、分轉、處置、督辦、應急處理的聯動處置機制,聚集工作合力。
2.完善應急處置機制。要進一步健全本級解決拖欠農民工工資問題的應急預案,完善本級政府應急周轉金制度等應急處置措施。對欠薪逃匿或欠薪群體性案件,要按規定啟動應急預案,實行政府負責人掛牌督辦。對一時難以解決的案件,要動用工資保證金、應急周轉金或通過其他渠道籌措的資金予以解決,并依法追償。
3.完善企業守法誠信管理和失信懲戒機制。市、縣市區兩級要加快信用體系建設,推進相關信用系統建設并實現互聯互通。責成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制定企業勞動保障守法誠信評價辦法,向社會公布重大違法失信企業“黑名單”,住建、人民銀行等有關部門記入誠信記錄,按職責依法依規予以懲戒。
4.完善行政司法銜接機制。健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與公安機關辦理涉嫌拒不支付勞動報酬犯罪案件的信息共享、案情通報、案件移送等制度,推進實施行政司法聯席會議制度。對于涉嫌拒不支付勞動報酬犯罪的案件,依法移送公安機關追究刑事責任;公安機關對于因拖欠農民工工資引發的群體性的事件,提前介入或參與處置。對采取非法手段討薪或以討要工資為名討要工程款,構成違反治安管理行為的,要依法予以治安處罰。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
5.完善訴求響應機制。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行業主管部門和工會組織設立信訪接待場所,明示接待窗口工作流程和工作職責,向社會公布維權電話,建立應急值班制度;住建、交通、水利等行業主管部門要督促本行業領域建設項目工程總承包企業在施工現場醒目位置設立維權信息告示牌,明示項目基本情況和投訴舉報渠道等內容。
6.完善勞動爭議協調仲裁機制。要加強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機構實體化建設,完善調解仲裁工作制度,充分發揮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機構的作用,加強裁審銜接和工作協調,提高欠薪爭議案件的終局裁決率。
7.推行基層預警監管機制(農村地區工程建設項目)。各縣市區所屬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要加強對轄區內企業的日常管理與服務,根據工商、稅務、銀行、水電供應、場地出租等單位反映的企業經營狀況指標變化情況,將經營異常的企業列為重點監控對象。特別是農村地區的工程建設項目,各鄉鎮人民政府要督促工程總承包企業或施工企業落實本《實施細則》所明確的企業主體責任。發現存在不能按時支付農民工工資隱患的,要及時向企業發出預警,督促其采取措施加以解決,并向上一級人民政府及其主管部門報告情況。
(二)落實部門監管責任
各級各有關部門要嚴格按照責任分工和部門職責,做好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各項工作。
1.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負責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工作的組織協調和督查工作,牽頭建立和健全欠薪領域預警和監測報告制度,督促欠薪企業制定落實工資清償計劃及解決措施,嚴格執行農民工工資保證金制度,凡未繳納農民工工資保證金的項目一律不得動工建設。同時,要加強工資支付監察執法,通過日常檢查、書面審查、組織有關部門開展專項檢查,及時查處拖欠農民工工資案件,依法移送涉嫌拒不支付勞動報酬刑事案件。
2.住建、水利、交通等有關行業主管部門負責規范本行業工程建設市場秩序,督促本行業建設企業落實工資支付主體責任,牽頭落實實名制用工管理、農民工工資賬戶單獨列支、銀行定期代發農民工工資、工程信息公開和設立維權告示牌等制度,負責督辦解決因掛靠承包、違法分包、轉包、拖欠工程款、結算糾紛、未按規定交工資保證金等源頭問題造成的欠薪案件。對未按規定繳納農民工工資保證金的施工企業,住建、水利、交通等部門不予辦理工程施工許可證。對因惡意拖欠工程款或農民工工資而引發的嚴重影響社會穩定的個別企業,住建部門在市場準入、工程招投標、企業資質、誠信等級等方面予以限制。即將其列入“黑名單”,在“黑名單”未解除前不得參加建設工程的招投標;取消現有誠信等級;一年內不受理其資質升級、增項申請。
3.發展改革部門要加強對政府投資項目的審批管理,嚴格審查資金來源和籌措方式,將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作為項目稽查的重要內容。牽頭做好社會信用工作,將嚴重失信的拖欠工資企業信息對外發布。對長期拖欠工程款或長期拖延工程結算的建設單位,發改部門不得批準其新項目的立項。
4.財政部門要加強對政府投資項目建設全過程的資金監管,建立預防拖欠農民工工資的資金撥付制度,將政府應急周轉金、農民工工資支付專項檢查工作經費納入財政預算,并配合做好應急周轉金的管理工作。
5.經信部門要加強工業與信息化固定資產投資項目的監督管理,督促企業落實項目建設資金,履行按期支付工程款的主體責任。
6.國有資產管理部門負責指導監管的國有企業加強用工管理,落實工資支付主體責任和工程總承包企業職責,負責督辦解決所屬企業因違法發包、轉包、分包等導致拖欠工資的案件,督促所屬企業按規定向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繳納農民工工資保證金。
7.工商部門負責依法查處無照經營行為,根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通過湖南省部門協同監管平臺推送的企業拖欠工資信息,按照《國務院辦公廳關于政府部門涉企信息統一歸集公示工作實施方案的復函》(國辦函〔20xx〕74號)的要求,歸集到該企業名下,并在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進行公示。
8.公安部門依法受理和查處涉嫌拒不支付勞動報酬犯罪案件,提前介入或參與處置拖欠農民工工資引發的群體性的事件,負責處理因拖欠工資、以非法手段討薪或以拖欠工資為名討要工程款引發的社會治安問題。
9.司法行政部門負責支持律師事務所介入指導農民工依法維權,并提供法律援助和法律服務。
10.人民銀行對所轄范圍內金融機構支付行為進行監管,確保及時支付,不壓票,不無故退票,及時處置農民工支付投訴。
11.民政部門配合有關部門做好對困難農民工的臨時社會救助。
12.工會組織負責對用人單位貫徹落實勞動保障法律、法規情況進行監督,發現拖欠工資問題及時報送有關部門依法處理。
13.信訪部門負責農民工反映拖欠工資問題的接待辦理,協調督促相關職能部門解決拖欠農民工工資問題。
14.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對拖欠工資案件開辟綠色通道,對符合終局裁決的要一裁終局,對符合先予執行條件的要裁決先予執行。快立、快審、快結;對重大集體欠薪案件或涉案金額較大爭議案件要及時上報,由上級機關督辦。
(三)落實企業主體責任
1.實行招用農民工實名制管理。各用工企業應依法與招用的農民工簽訂勞動合同,建立職工名冊并辦理勞動用工備案。在工程建設領域,總承包企業要在工程項目配備勞資專管員,推行簡易勞動合同文本,堅持施工企業與農民工先簽訂勞動合同后進場施工,建立勞動計酬手冊,記錄農民工身份信息、勞動考勤、工資結算等事項,落實用工實名制管理制度。
2.建立農民工工資(勞務費)專用賬戶管理制度。在工程建設領域,施工總承包企業應在項目所在地銀行開設農民工工資(勞務費)專用賬戶,專項支付農民工工資。建設單位應將農民工工資(勞務費)單獨撥付到專用賬戶,并由開戶銀行負責對其進行監管。
3.實行銀行代發農民工工資制度。在工程建設領域,分包企業負責為招用的農民工申辦實名制工資支付銀行卡,按月將農民工本人簽字確認的工資支付表交施工總承包企業,通過農民工工資(勞務費)專用賬戶直接將工資劃入農民工個人工資賬戶。
4.完善工資保證金制度。在建筑市政、交通、水利等工程建設領域和發生過拖欠工資的企業,要全面實行工資保證金制度。工資保證金繳存應納入各主管部門對建設資金到位審查內容之一。工資保證金繳存不足的視為建設資金不到位。
5.實行企業欠薪報告制度。企業確因生產經營困難需要延期支付農民工工資的,應當與企業工會或職工代表訂立償還協議,并主動向當地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行業主管部門和工會組織報告有關欠薪情況。有關部門和工會組織要對其實施重點監控,并根據實際情況督促其盡快償還。
6.落實工資支付的'責任。各類企業應當依法向農民工本人按時足額支付工資。在工程建設領域,分包企業對招用的農民工工資支付負直接責任,建設單位對農民工工資支付負監督責任,施工總承包企業對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負總責。建設單位或施工總承包企業未按合同約定及時劃撥工程款,致使分包企業拖欠農民工工資的,由建設單位或施工總承包企業以未結清的工程款為限,負墊付責任。建設單位或施工總承包企業將工程違法發包、轉包或違法分包致使拖欠農民工工資的,由建設單位或施工總承包企業負清償責任。
三、強化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為加強對拖欠農民工工資治理工作的統籌協調和指導,成立邵陽市全面治理拖欠農民工工資問題協調領導小組,負責全市全面治理拖欠農民工工資問題的工作領導,對全面治理拖欠農民工工資過程中全局性、關鍵性工作進行統籌協調和指導監督,研究決定全面治理農民工工資問題的重大事項等。協調領導小組由市人民政府分管副市長擔任組長,分管副秘書長和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局長擔任副組長,市發改、公安、司法、財政、住建、交通運輸、水利、國資委、工商、總工會、經信、民政、信訪、人民銀行、勞動監察等部門為成員單位。
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承擔領導小組的日常工作。根據情況不定期召開治理拖欠農民工工資問題聯席會議,研究討論具體工作部署、工作總結和重大案件轉辦、督辦,以及其他有關需要辦理的具體事項。
(二)強化聯動管理。各級各部門要層層分解任務,認真落實各項責任。各縣市區務必于20xx年3月底前將實施方案及成立治理拖欠農民工工資問題的協調領導小組文件,上報市領導小組辦公室;20xx年3月底前要建立治理欠薪的部門聯動工作辦法和相關聯席會議制度,出臺治理欠薪的應急預案。
(三)嚴明紀律要求。堅決做到“八個一律”,即工程項目資金籌措不到位、農民工工資無保障的一律不準開工;未辦理施工許可證和農民工資保證金繳納不到位的一律不準開工、已開工的一律停工;政府性工程未繳納質保金的一律不準開工、已開工的一律停工;所有政府性網站、平臺一律開通農民工工資投訴渠道,所有建設工地一律設置農民工工資拖欠投訴舉報宣傳欄;對現在仍拖欠農民工工資的項目一律清查整頓,在3月份實行欠薪清零行動;對拖欠農民工工資的企業和法人一律曝光懲處,列入黑名單;建設領域程序不規范的項目一律從嚴查處;縣市區政府在20xx年3月底前一律建立起農民工工資支付應急周轉金管理機制。
(四)推進信息共享。市本級、各縣市區要加快推進信用體系建設,建立完善中國人民銀行征信平臺、企業信息公示平臺、政府公共信用信息平臺、住建信用信息平臺在內的各類信用平臺信息共享機制,督促相關部門完善對企業誠信評價等級的管理辦法。在信用信息共享的基礎上,推行部門之間失信聯合懲戒制度。同時要著力推進勞動爭議仲裁機構實體化的建設,進一步加強勞動爭議調解仲裁對治理欠薪的促進作用。
四、加強督導考核
從本年度開始,縣市區人民政府要全面落實政府應急周轉金制度,欠薪案件結案率達95%以上,向社會公布重大欠薪違法案件,在工程建設領域推行實名制的勞動計酬手冊。要將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工作納入至市政府對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市直有關部門的績效考核指標,特別是將政府投資工程拖欠工程款引發拖欠農民工工資作為否決指標,納入政府考核評價體系。要組織開展工作督查,對監管責任不落實、組織工作不到位的,依法依規追究相關責任人的責任。對政府工程項目和國有企業投資建設項目拖欠工程款引發拖欠農民工工資問題的,要追究項目負責人的責任。
根治拖欠農民工工資工作方案 篇10
隨著20xx年元旦、春節臨近,農民工工資支付即將進入高峰期,欠薪問題也將進入易發多發期,為進一步落實黨中央、國務院“六穩”“六保”決策部署,全面貫徹實施《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條例》(以下簡稱《條例》),確保農民工按時足額拿到工資,兜住基本民生底線,維護農民工合法權益和社會和諧穩定,經國務院根治拖欠農民工工資工作領導小組同意,決定從20xx年11月6日至20xx年春節前,在全國組織開展根治欠薪冬季專項行動。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行動內容
此次行動以貫徹落實《條例》為抓手,以招用農民工較多的工程建設領域和勞動密集型加工制造及受疫情影響嚴重的行業為重點,對根治欠薪法律法規政策貫徹落實情況進行集中排查,主要包括:一是用人單位依法按時足額支付農民工工資情況;二是政府投資工程項目、國企項目及各類政府與社會資本合作項目審批管理、資金監管和工程款(人工費)按期足額撥付情況;三是工程建設領域落實農民工工資專用賬戶、施工總承包單位代發工資、農民工實名制管理、工資保證金存儲、維權信息公示等保障工資支付制度情況;四是依法處置拖欠農民工工資違法行為,嚴厲打擊拒不支付勞動報酬犯罪情況;五是對欠薪違法行為依法依規實施信用懲戒情況;六是對根治欠薪工作失職失責行為依法依規追究責任情況。
二、行動目標
對查實的欠薪違法行為,做到“兩清零”目標,即:20xx年發生的政府投資工程項目、國企項目以及各類政府與社會資本合作項目拖欠農民工工資案件在20xx年底前全部清零,其他欠薪案件在20xx年春節前動態清零。
三、時間安排
(一)集中宣傳和自查階段(20xx年11月6日至11月30日)。各地區要落實“誰執法誰普法”責任制,通過以案釋法等多種形式,深入企業、工地、社區,結合實際開展普法活動,大力宣傳《條例》和相關勞動用工法律法規,發揮典型案例的警示教育作用,切實提高企業依法支付農民工工資的自覺性,增強農民工依法理性維權的意識,營造維護農民工勞動報酬權益的`良好輿論環境。要指導用人單位特別是受疫情影響的企業對農民工工資支付情況開展自查自糾,并結合企業實際,采取多種方式協助化解欠薪隱患,把問題解決在萌芽階段。
(二)執法檢查階段(20xx年12月1日至20xx年春節前)。地方各級根治拖欠農民工工資工作領導小組要加強統籌協調,抽調執法人員,開展聯合執法,對轄區內用人單位工資支付情況進行集中排查,督促在建工程建設項目落實《條例》規定的各項保障工資支付制度,依法查處拖欠農民工工資案件,對重大典型欠薪案件掛牌督辦,建立健全工作臺賬,實時掌握欠薪企業、欠薪人數、欠薪金額,堅決做到欠薪問題不解決不銷賬。國務院根治拖欠農民工工資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將適時組織力量,對欠薪問題突出地區開展督導督辦、明察暗訪和抽查審計。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扛起政治責任。各地區要堅決把根治欠薪工作作為一項重要政治任務擺上重要議事日程,進一步提高做好根治欠薪工作的政治自覺、思想自覺和行動自覺,省級政府要負總責、市縣級政府要具體負責,層層壓實責任,結合實際制定具體行動方案,嚴格落實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工作目標責任制,確保專項行動取得實效。
(二)強化部門聯動,推進系統治理。各地區要按照《條例》要求進一步完善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工作協調機制,抽調成員單位的執法人員組建專項行動工作專班,對欠薪多發的重點地區、重點行業、重點企業,進一步加大監督檢查力度,同時針對行業特點、欠薪因素等,分類應對,系統治理,形成部門工作合力。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要建立線下“一窗受理”和線上“一網通辦”的舉報投訴機制,推廣應用全國拖欠農民工工資線索反映平臺小程序,進一步暢通舉報投訴渠道,及時查處拖欠農民工工資案件,為農民工提供便捷高效的維權服務;其他有關部門單位要根據《條例》要求,認真履行職責,發揮各自職能優勢,密切配合,共同做好根治欠薪工作。
(三)嚴厲打擊違法行為,保持治理欠薪高壓態勢。要用好用足《條例》規定的各項監管和懲戒措施,對查實的相關違法問題,依法予以嚴懲,做到有案必查,違法必究;對重大案件、典型案例要及時曝光,形成有力震懾。要進一步加強勞動保障監察執法與刑事司法銜接配合工作,做好涉嫌拒不支付勞動報酬犯罪案件的移送和偵辦,保持對欠薪行為的高壓態勢。要嚴格按照《重大勞動保障違法行為社會公布辦法》《拖欠農民工工資“黑名單”管理暫行辦法》等規定,對重大欠薪違法行為人做到應列盡列,落實欠薪失信聯合懲戒機制,使欠薪違法者一處違法、處處受限。
(四)增強底線意識,提高應急處突能力。要牢固樹立底線思維,做好輿情監測和輿論引導,健全欠薪應急處置機制,完善工作預案,明確處置措施和責任分工。出現因欠薪引發的極端事件,要迅速啟動應急預案,及時查明情況,快速穩妥處置,適時回應社會關切,掌握輿論主動,防止事態蔓延擴大,嚴防發生沖擊底線的欠薪案件。對企業一時難以解決拖欠工資或企業主欠薪逃匿的,要通過及時動用工資保證金、應急周轉金或其他渠道籌措資金,清償欠薪或墊付部分工資(基本生活費),幫助被拖欠工資農民工解決臨時生活困難,確保社會穩定。
(五)加強督促檢查,加大失職問責力度。對工作進展緩慢、欠薪問題突出的市、縣,省級根治拖欠農民工工資工作領導小組要及時派員實地督導,對監管責任不落實、組織工作不到位引發極端事件,以及政府投資工程項目拖欠工程款導致欠薪的重大典型案件,依法依規嚴肅處置,做到約談一批、通報一批、問責一批、曝光一批,起到警示一片的作用。
請各地區于20xx年1月5日前報告本地區截至20xx年12月31日行動階段進展情況;行動結束后10個工作日內,報送各地專項行動總體工作情況。
根治拖欠農民工工資工作方案 篇11
一、總體要求
20xx年根治拖欠農民工工資工作的總體要求是:牢固樹立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以全面貫徹實施《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條例》(以下簡稱《條例》)為重點,突出解決好政府工程項目拖欠農民工工資問題。督促落實部門責任,加強部門聯動,切實發揮領導小組成員單位工作合力,實現工程建設領域欠薪形勢明顯好轉,推動拖欠農民工工資問題得到有效解決。
二、工作內容
(一)宣傳貫徹《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條例》
1、組織開展《條例》普法宣傳。利用報刊雜志、廣播電視、互聯網、微信(公眾號)等新聞媒體,通過張貼宣傳畫、播放宣傳片、發放宣傳手冊、上門服務等形式面向用人單位和農民工廣泛開展《條例》和其他勞動保障法律法規政策宣傳。積極組織參與區政府組織開展的《條例》普法宣傳周活動,通過“送法進企業、送法進工地、送法進學校”等多種方式,提高《條例》知曉率,為《條例》的貫徹落實營造良好的社會氛圍。責任單位:北街辦事處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工作領導小組成員單位、部門、各社區居委會。完成時限:20xx年10月底。
2、組織開展《條例》的學習培訓。采取線上與線下培訓相結合的方式,對有關負責人進行系統學習培訓。責任單位:北街辦事處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工作領導小組成員單位、部門、各社區居委會。完成時限:20xx年5月底。
(二)全面落實工程建設領域工資支付保障制度
3、按照“屬地管理,分級負責,誰主管誰負責”的工作原則,全面落實在建工程項目勞動用工實名制管理制度。嚴格落實西秀區在建工程項目“8個100%”的硬性規定,即:在建工程項目實施農民工實名制打卡記錄考勤100%、開設農民工工資專用賬戶100%、實施銀行代發農民工工資100%、存儲務工人員工資支付保障金100%、農民工勞動合同簽訂率達100%、農民工參加工傷保險率達100%、設立勞動維權告示牌100%、按時足額發放農民工工資100%。對落實不到位的工程項目,人社中心將配合協助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行政部門、相關行業工程建設主管部門按照《條例》規定,通過行政執法,督促落實到位。責任單位:人社中心、各社區居委會。完成時限:20xx年5月底。
4、依托貴州省勞動用工大數據綜合服務平臺,配合區人社局建立完善轄區勞動用工實名制管理數據庫、工資支付監控信息系統及各成員單位數據共享機制。責任單位:人社中心、各社區居委會。完成時限:20xx年10月底。
5、依據《條例》要求,督促工程項目落實農民工工資與其他工程款分賬管理規定,加強賬戶監管,規范工資卡管理,優化賬戶開設服務。推進用工實名制管理、工資專用賬戶管理、施工總承包單位代發工資等制度的整合。對落實不到位的工程項目,人社中心將配合協助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行政部門、相關行業工程建設主管部門按照《條例》規定,通過行政執法,督促落實到位。責任單位:人社中心、各社區居委會。完成時限:20xx年6月底。
(三)加強拖欠農民工工資問題源頭治理
6、進一步規范工程建設市場秩序,落實部門監管責任,繼續加大對工程建設領域市場秩序的清理整頓力度。配合協助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行政部門處理因違法發包、轉包、違法分包、掛靠、拖欠工程款等導致的欠薪案件。責任單位:人社中心、各社區居委會。完成時限:20xx年年底。
7、配合協助區相關部門對新開工項目建設資金安排的監管,全面落實工程款支付擔保制度,著力解決工程款拖欠問題。責任單位:人社中心、各社區居委會。完成時限:20xx年年底。
8、貫徹實施《政府投資條例》,配合協助發展改革等部門按照職責負責政府投資項目的審批管理,防止因拖欠工程款導致欠薪問題。配合協助財政部門、審計機關和相關行業工程建設主管部門按照職責,依法對政府投資項目建設單位按照工程施工合同約定向農民工工資專用賬戶撥付資金情況進行監督。責任單位:人社中心、各社區居委會。完成時限:20xx年年底。
9、加強用人單位用工管理的監督檢查。指導、督促國有企業加強農民工用工管理,全面落實各項工資支付保障制度,帶頭解決好拖欠農民工工資問題。責任單位:人社中心、各社區居委會。完成時限:20xx年年底。
10、配合協助區人社局建立清理拖欠民營企業中小企業賬款工作與根治拖欠農民工工資工作的協調聯動機制,清償所拖欠的農民工工資。責任單位:北街辦事處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工作領導小組成員單位、部門、各社區居委會。完成時限:20xx年年底。
(四)開展突出問題專項整治,加強信用體系建設
11、開展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季度專項檢查、夏季、冬季專項行動。圍繞《條例》的貫徹落實,對轄區工程建設領域建設工程項目農民工工資支付情況進行全面檢查,進一步摸清轄區建設工程項目特別是政府工程項目和國企項目欠薪底數,建立健全欠薪臺賬,配合協助區人社局化解欠薪存量。同時,通過開展專項執法檢查,依法配合協助查處農民工勞動權益違法案件,切實保障農民工的合法權益,努力構建和諧穩定的勞動關系。責任單位:人社中心、各社區居委會。完成時限:20xx年春節前。
12、加強工資支付信用體系建設。配合協助區人社局等相關部門完善拖欠農民工工資失信聯合懲戒對象名單管理制度,依法依規開展失信聯合懲戒。責任單位:人社中心、經發辦、區市場監管局北街分局,各社區居委會。完成時限:20xx年年底。
13、配合區直相關部門和工程建設領域行業主管部門將拖欠農民工工資情節嚴重,或者造成嚴重不良社會影響的.作為嚴重失信行為納入本行業、本領域的信用評價體系,依法依規采取懲戒措施。責任單位:人社中心、科宣中心、黨政辦、各社區居委會。完成時限:20xx年年底。
(五)推進農民工欠薪問題依法治理
14、加強日常執法。進一步暢通舉報投訴渠道,指導公開舉報投訴電話、網站等渠道,采取“雙隨機、一公開”監管方式,綜合運用日常巡查、專項行動、聯合執法、暗訪調查等方式,加大對轄區日常監督檢查力度。配合區人社局依法查處拖欠農民工工資案件。[責任單位:北街辦事處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工作領導小組成員單位、部門、各社區居委會。完成時限:20xx年年底。
15、嚴厲打擊拒不支付勞動報酬犯罪行為。配合協助區人社局、區法院、區公安局依法懲戒拒不支付勞動報酬犯罪行為。責任單位:人社中心、綜治辦、司法所、各社區居委會。完成時限:20xx年年底。
16、加強對農民工的法律援助和公共法律服務,依法開展工會法律監督。繼續深入推進“法援惠民生。助力農民工”活動,做好“農民工欠薪求助綠色通道”的咨詢服務。繼續深入開展“尊法守法,攜手筑夢”服務農民工公益法律服務行動。組織律師志愿者幫助農民工解決工資拖欠爭議,為農民工提供優質、高效的公益法律服務。責任單位:司法所、工會、派出所、綜治辦。完成時限:20xx年年底。
(六)落實屬地政府責任
17、做好迎接省人民政府、市、區人民政府20xx年度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考核工作。認真做好自查總結、考核印證資料收集匯總,充分做好迎檢準備,確保通過省、市、區人民政府考核驗收。責任單位:北街辦事處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工作領導小組成員單位、部門、各社區居委會。完成時限:20xx年5月底。
18、對北街辦事處發包建設的工程項目,納入“工程建設項目管理臺賬”“農民工工資問題信訪臺賬”,實行管理全覆蓋,按月對農民工工資月支付情況進行檢查排查。對于排查出的拖欠農民工工資情況,必須對項目總承包單位提供的拖欠工資明細表核實認定后,通過填寫“兩個臺賬”上報;對于清欠的農民工工資,要收集歸檔工資支付憑證,做好抽查備查準備,及時更新清欠數據上報。確保數據前后一致、邏輯相符。杜絕漏報、瞞報,拖欠、清欠情況虛報、謊報的情況發生。責任單位:人社中心、經發辦、財政分局,各社區居委會。完成時限:20xx年12月底。
(七)加大案件辦理,加強輿論宣傳
19、強化根治欠薪宣傳,加強對省內外欠薪違法犯罪案件查處及聯合懲戒情況的宣傳,對欠薪違法行為形成有力的輿論震懾。公開舉報投訴電話,暢通舉報投訴渠道。依法接受對轄區內拖欠農民工工資行為的舉報、投訴。高度重視網絡討薪輿情,切實抓好輿情信訪件的核實辦理回復工作。責任單位:北街辦事處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工作領導小組成員單位、部門、各社區居委會。完成時限:20xx年春節前。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北街辦事處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工作領導小組成員單位、部門、各社區居委會要高度重視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工作,按照《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724號)及相關治理拖欠農民工工資問題文件規定,落實好工作職責,切實把本年度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工作落到實處。
(二)加強部門協作。北街辦事處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工作領導小組成員單位、部門、各社區居委會要進一步加強配合協作力度,充分發揮各自職能職責,在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工作中形成分工協作、齊抓共管、綜合治理的整體合力,推動工作按照計劃有效實施。
(三)加強責任落實。北街辦事處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工作領導小組將加大工作調度力度,督促問題整改落實到位;對工作滯后的,紀委辦進行督促檢查指導;對發現工作人員在履行農民工工資支付監督管理職責過程中濫用職權、玩忽職守、徇私舞弊的,按程序上報依法依規予以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根治拖欠農民工工資工作方案 篇12
按照自治區、盟根治欠薪工作要求,針對當前根治欠薪工作中存在的突出問題,在全縣范圍內開展貫穿全年的拖欠農民工工資問題專項整治行動。為抓好專項行動的組織實施,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標
認真落實自治區黨委、政府,盟委、行署和縣委、縣政府關于根治欠薪工作部署要求,以貫徹落實《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條例》(以下簡稱《條例》)為重點,堅持源頭治理、預防為主、防治結合、標本兼治的工作要求,持續強化落實屬地管理責任、行業監管責任、企業主體責任,切實保障農民工合法權益,維護社會和諧穩定。
二、工作任務
(一)抓好制度落實。嚴格貫徹落實《條例》規定,加強勞動用工管理,持續強化政府屬地責任、部門監管責任,相關行業工程建設主管部門按照職能職責,堅持“誰審批、誰負責”原則,切實抓好工程建設項目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兩金三制”等制度落實,對工程建設項目和農民工用工信息進行動態分析,對未落實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制度的工程建設項目持續跟蹤,確保制度執行到位。
牽頭單位:人社局、住建局、交通局、水利局、發改委
配合單位:縣根治欠薪工作領導小組相關成員單位
(二)加強政府、國企投資項目源頭監管。全面落實《政府投資條例》,對包括脫貧攻堅與鄉村振興有效銜接項目在內的政府投資項目資金安排撥付情況進行全面排查,堅決糾正企業墊資施工、不按進度撥付資金等問題。督促指導國有企業加強欠薪源頭治理機制建設,規范用工管理,完善拖欠農民工工資維權渠道。貫徹實施《保障中小企業賬款支付條例》,建立清理拖欠民營企業中小企業賬款與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工作協調聯動機制,清償賬款中優先支付所拖欠的農民工工資。
牽頭單位:財政局(國資委)、工信局
配合單位:發改委、人社局、住建局、交通局、水利局、鄉村振興局及縣根治欠薪工作領導小組相關成員單位
(三)加強社會投資項目源頭監管。開展工程建設領域市場秩序整頓專項行動,嚴厲打擊違法發包、轉包、違法分包、掛靠行為,全面推行施工過程結算,落實工程款支付擔保制度。督辦因違法發包、轉包、違法分包、掛靠、拖欠工程款等導致的欠薪案件,對制度未落實的建設單位和施工單位,依法給予行政處理(處罰)。
牽頭單位:住建局、交通局、水利局
配合單位:縣人社局及縣根治欠薪工作領導小組相關成員單位
(四)暢通舉報投訴渠道,加大查處力度。全面暢通欠薪維權渠道,落實首問負責制,規范欠薪線索辦理流程,強化接訴即辦,提升欠薪案件線索受理和轉辦效率。加大“12333”舉報投訴熱線的宣傳推廣,形成實時受理、及時交辦、快查快處、督辦調度、質量回訪的工作閉環。以全國根治欠薪線索反映平臺、領導批示、信訪交辦、網絡輿情、實地受理案件線索為重點,建立全口徑欠薪案件線索查處臺賬,對反映的欠薪線索第一時間對接屬地和行業主管部門,盯辦核處情況,提高辦理質效。
牽頭單位:人社局
配合單位:縣根治欠薪工作領導小組相關成員單位
(五)夯實“兩網化”監管。進一步做好“網格化”“網絡化”監管工作,勞動保障監察執法人員和基層各行業工程建設主管部門工作人員要采取工作重點前移、工作重心下移的監管模式,包片包項目監督,依法對制度落實情況開展監督檢查,做好工程建設領域農民工工資支付全過程動態監管。
牽頭單位:人社局、住建局、交通局、水利局
配合單位:縣根治欠薪工作領導小組相關成員單位
(六)嚴厲打擊拒不支付勞動報酬犯罪。人社局要及時移送涉嫌拒不支付勞動報酬犯罪案件,公安局對符合立案條件的及時立案偵查,人民檢察院依法提起公訴,人民法院依法公正審判,提高案件辦理效率。按照多倫縣統一部署,開展集中打擊拒不支付勞動報酬違法犯罪百日攻堅行動,督辦涉嫌拒不支付勞動報酬犯罪典型案件,起到“打擊一個、震懾一片”的效果。
牽頭單位:公安局、人社局、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
配合單位:縣根治欠薪工作領導小組相關成員單位
(七)嚴格履行司法保障職能。開辟涉農民工工資執行“綠色通道”,加大強制執行力度,解決執行難問題。落實農民工工資專用賬戶資金和工資保證金不得因支付農民工工資以外的原因被查封、凍結或者劃撥的規定。探索建立涉農民工欠薪案件常態化類案分析監督機制,加大對欠薪案件支持起訴和訴訟監督的.力度。
牽頭單位: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
配合單位:縣根治欠薪工作領導小組相關成員單位
(八)加強欠薪失信懲戒、社會公布力度。嚴格落實重大勞動保障違法行為社會公布制度,要貫徹落實《拖欠農民工工資失信聯合懲戒對象名單管理暫行辦法》,推動規范化開展拖欠農民工工資失信聯合懲戒對象名單管理工作。推進市場主體信用體系建設,建立健全部門間情況通報、信息共享和聯合懲戒機制,在政府支持、政府采購、招投標、融資貸款、市場準入、稅收優惠、交通出行等方面依法依規予以限制,實現“一處違法、處處受限”。
牽頭單位:人社局、發改委、市場監管局
配合單位:住建局、交通局、水利局、自然資源局、鄉村振興局縣根治欠薪工作領導小組相關成員單位
三、工作安排
(一)安排部署(4月份)。按照專項整治行動方案,各鄉鎮、各部門要壓緊壓實工作責任,進一步細化工作任務,建立工作臺賬,明確專人負責,確保專項行動落細落實。
(二)專項督查(5月中下旬、9月中下旬)。組織兩次全縣范圍的專項督查檢查,對在建工程項目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制度落實情況進行實地核查,對發現的問題要及時整改。
(三)調度抽查(全年)。針對案件線索核查處置情況,將對全縣進行定期調度和不定期隨機抽查,采取月調度、月通報機制,隨機抽查比例不少于30%。
(四)整改落實(全年)。結合盟根治欠薪工作考核指出的問題及專項督查抽查發現的問題,切實抓好整改工作。整改落實要貫穿專項行動全過程,堅決立行立改,確保整改到位。
(五)健全機制(全年)。針對工作中存在的突出問題,及時調整工作機制,進一步壓實各鄉鎮各部門工作責任,確保工作規范有序、高效推進。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各鄉鎮、各部門要準確把握根治拖欠農民工工資工作面臨的新形勢、新任務,進一步增強責任感、使命感和緊迫感,凝聚形成工作合力。各鄉鎮政府、行業主管部門要切實履行屬地政府、主管部門第一責任人責任,層層傳導壓力、壓實責任,組織制定本部門具體實施方案,統籌抓好組織落實,確保專項行動抓出成效。
(二)壓實工作責任。人社局要充分發揮組織協調、管理指導和農民工工資支付情況監督檢查的職能作用,加大案件查處力度,及時掌握本地區專項工作進展,協調落實專項行動有關工作。各行業主管部門要切實履行行業監管責任,安排部署本行業領域專項行動具體工作,按照“誰審批、誰監管、誰負責”的原則,緊盯本行業領域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制度落實、工資支付情況,加強分析研判,及時監管督辦,防范化解風險隱患。
(三)狠抓工作落實。縣根治欠薪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將對在建工程項目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制度落實情況、案件線索核查處置情況進行實地核查。請縣根治欠薪工作領導小組相關成員單位于每月25日前向縣根治欠薪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報送本部門單位專項行動推進落實情況。調度、抽查及各項工作推進落實情況,一并納入年度考核予以統籌考慮。
根治拖欠農民工工資工作方案 篇13
為了全面貫徹實施《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條例》(以下簡稱《條例》),確保農民工按時足額拿到工資,兜住基本民生底線,維護農民工合法權益及社會和諧穩定,根據上級統一部署,結合我鎮實際,制定南寨鎮根治欠薪專項行動實施方案。
一、總體行動目標
按照全覆蓋排查、多途徑化解、全周期管理原則,以工程建設領域和勞密企業為重點,深入排查欠薪隱患、化解陳欠積案、開展執法檢查,推動建設領域農民工工資專用賬戶、實名制管理、總包代發、工資保證金等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的核心制度落實全覆蓋,對查實的欠薪違法行為,做到“兩清零三確保”目標,堅決守住“四個”底線,確保農民工工資按時足額發放,確保不發生因欠薪引發的極端性事件。
二、主要任務
(一)行動范圍
覆蓋全鎮所有在建工程項目和勞密性用工企業,轄區所有生產經營單位。
(二)行動內容
排查我鎮轄區內所有用人單位。繼續加大宣傳《條例》及相關法律法規的力度,營造維護農民工勞動報酬權益的良好輿論環境。要指導用人單位特別是受疫情影響的企業對農民工工資支付情況開展自查自糾,并結合企業實際,采取多種方式協助化解欠薪隱患,把問題解決在萌芽階段。檢查用工合同、檢查用工人數、檢查工資報表,發現拖欠工資的問題,責令限期整改,逾期整改不到位的逐級上報,依法查處。
三、工作安排
(一)各村、鎮屬單位要分別制定工作方案,進行全面動員部署,廣泛宣傳發動,切實把根治欠薪專項工作任務和要求傳達到所屬的'生產經營單位。
(二)各村、鎮屬單位要細化檢查事項、具體內容和檢查標準,深入企業開展對表檢查。對轄區內用人單位工資支付情況和在建工程項目制度落實情況進行集中排查,督促在建工程建設項目落實《條例》規定的各項保障工資支付制度,確保每個在建工程項目“八項”制度落實到位,有效運行。建立“防欠薪”工長制責任機制,健全工作臺賬,實時掌握欠薪情況和處置情況,堅決做到欠薪問題不解決不銷賬。
(三)各村、鎮屬單位要深入開展督查檢查。對有拖欠農民工工資行為的用人單位進行跟蹤復查,確保工資發放到位。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提高政治站位。各村、鎮屬單位要進一步提高做好此次專項行動工作的政治自覺、思想自覺和行動自覺,切實把解決拖欠農民工工資問題放到重要的議事日程上來,明確任務分工、加強組織協調,確保專項行動取得實效。
(二)明確責任,強化落實。為了切實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工作的開展,鎮村上下聯動,齊抓共管,形成合力,確保治理整頓拖欠農民工工資工作落到實處。
(三)健全長效機制。積極建立和推廣企業勞動保障守法誠信制度、工資支付監控制度,確保農民工工資及時得到發放,及時發現和處理拖欠農民工工資違法行為,完善預防和解決拖欠農民工工資問題的長效機制。
根治拖欠農民工工資工作方案 篇14
一、行動目標
在市根治拖欠農民工工資工作領導小組的統一領導下,對全市在建工程項目尤其是政府投資項目,全面開展欠薪隱患排查整治行動,對每一個工程項目進行再梳理、再排查。通過排查整治,全面摸清轄區內用人單位的基本情況,重點掌握用人單位的工資支付情況和欠薪隱患,建立用人單位工作臺賬及問題清單。對存在欠薪隱患的用人單位,落實專人實施動態監控,堅持抓小、抓細、抓實,早發現、早報告、早化解欠薪風險隱患問題,對可能發生重大欠薪或欠薪逃匿的重點隱患,及早采取應對措施予以處置。實現欠薪問題有訴必接、有案必查、及時清零,政府投資項目、國企項目欠薪做到動態清零。樂平市、浮梁縣、高新區、昌南新區要按照中央、省、市的要求同步開展根治欠薪專項行動。
二、行動內容
(一)在建工程項目落實農民工實名制管理、農民工工資專用賬戶、銀行代發工資、工資保證金、工程款支付擔保制度等保障工資支付制度情況。
(二)政府投資工程項目和國企項目審批監管、資金落實和工程款按期結算情況。
(三)勞動合同簽訂情況、工傷保險繳納情況、維權信息告示牌設立情況。
(四)用人單位按時足額支付農民工工資情況。
(五)依法處置拖欠農民工工資違法行為,嚴厲打擊拒不支付勞動報酬犯罪情況。
(六)對欠薪違法行為依法依規實施信用懲戒情況。
三、行動時間安排
(一)集中宣傳和自查階段(20xx年11月30日前)
1、開展《條例》集中宣傳。各有關部門廣泛開展《條例》“六進”活動(進機關、進鄉村、進社區、進企業、進工地、進家庭),宣傳重點以建設項目的建設單位、施工企業、勞動者為主,明確建設單位與施工企業的法律責任與義務,尤其是“分包欠薪、總包代償”責任,促進企業規范用工和勞動者依法理性維權,努力營造不想欠、不能欠、不敢欠的法治氛圍。督促轄區內所有在建工程項目,在醒目位置懸掛兩條根治欠薪宣傳橫幅。
2、欠薪隱患排查。按照“屬地管理、行業監管”的原則,工程建設領域按照執法區域劃分對欠薪隱患進行“拉網式”排查。水利、交通、公路作為行業主管部門對本行業在建工程項目欠薪隱患進行排查,精準掌握項目建設單位、總承包與分包施工單位、投資規模、欠薪數量和欠薪原因等情況,于12月8日前報市根治欠薪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匯總。
(二)執法檢查和集中整治階段(12月1日-12月20日)。
市根治拖欠農民工工資領導小組抽調執法人員,組成四個聯合執法檢查組,對轄區內用人單位工資支付情況進行集中排查,各檢查組具體任務分工另行下文。聯合執法檢查組對樂平市、浮梁縣、高新區、昌南新區所有項目進行隨機抽查,抽查比例不低于50%。采取有力措施加強預警監測,及時發現和化解欠薪隱患,集中力量清理化解歷史存量欠薪問題,堅決防止發生新欠。重點實施政府投資工程項目和國企項目欠薪清零攻堅行動,建立健全工作臺賬,實時掌握欠薪企業、欠薪人數、欠薪金額,堅決做到欠薪問題不解決不銷賬。對查實的欠薪違法行為,做到“兩清零”,國務院根治拖欠農民工工資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將適時組織力量,對欠薪問題突出地區開展明察暗訪和專項審計。
市根治欠薪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對欠薪隱患排查情況進行梳理,分類處置。一是針對政府投資工程項目因拖欠工程款導致欠薪群訪的,會同行業主管部門和建設單位協調解決,要求在12月15日前結案,農民工工資發放到位。二是針對社會投資項目欠薪問題,由工程建設行業主管部督促開發建設和施工單位限期在12月15日前協調解決。三是市人社部門對違反《條例》行為依法下達《勞動監察限期整改指令書》和《黑名單告知書》,啟動行政處罰程序。對涉嫌構成拒不支付勞動報酬罪行為依法移送公安部門立案查處。
(三)鞏固提升階段(20xx年12月21—20xx年2月10日)
1、開展源頭治理。全面落實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各項制度,建設項目資金不到位的不得開工建設,政府投資項目所需資金不得由施工單位墊資,未按規定繳納工資保證金和設立專用賬戶、預存首月農民工工資、繳納工傷保險的一律不得發放施工許可證。
2、落實相關政策。凡連續三年未發生欠薪的企業(已實行銀行保函和商業履約保證金的項目除外),兌現農民工工資保證金減半繳存政策;對發生工資拖欠的企業,要執行提高繳存農民工工資保證金比例的政策。
3、執行“黑名單”制度。對于違反《條例》規定的項目,落實企業勞動保障守法誠信等級評價、重大勞動保障違法行為社會公布、拖欠勞動者工資“黑名單”和建筑市場主體“黑名單”管理等政策規定,對違法主體實施聯合懲戒,使其一處違法、處處受限。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強領導,強化組織保障。各縣(市、區)、各成員單位要針對本轄區、本行業存在的突出問題,制定扎實細致的工作方案和行動計劃,明確任務,突出重點,層層傳導工作壓力,整體推進,認真抓好組織實施。要加強對根治欠薪行動的專項督查,推動各項工作任務落實到位,確保根治欠薪行動取得實實在在的效果。我市已經把“根治欠薪”納入全市年度綜治和市直機關績效管理考核的重要內容。對監管責任不落實、組織工作不到位引發極端事件,以及政府投資工程項目拖欠工程款導致欠薪的,依法依規嚴肅問責。
(二)夯實責任,凝聚工作合力。各成員單位要協調配合,形成合力,確保根治欠薪隱患排查整治取得預期成效。市人社局依據《條例》規定督促落實農民工工資支付各項制度,切實加大違法懲戒力度,暢通舉報投訴渠道,為農民工提供高效的維權服務;市公安機關做好涉嫌拒不支付勞動報酬罪案件偵辦工作,對可能引發群體、危害公共秩序及安全的討薪糾紛警情,要迅速通報人社部門;市住建、交通、公路、農業農村和水利等主管部門要切實履行行業監管責任,查處因掛靠承包、違法分包、轉包、未批先建等違法行為,督辦因此引發的欠薪案件,按規定將其列入本行業領域“黑名單”。國資委要對國有企業建設項目及施工單位的建設項目進行梳理、形成臺賬,根據企業經營相關指標變化,定期研判,及時預警并做好防范,對發現的欠薪問題逐一督促解決,發改委要加強對政府投資工程項目的審批管理和事中事后監管,嚴格審查資金來源和籌措方式,強化對政府投資工程項目實施情況、資金使用等的監督檢查;財政要加強政府投資工程項目建設全過程的資金監管,按規定及時撥付財政資金,從源頭上消除欠薪隱患;其他有關部門和工會組織要根據職責分工,積極做好根治拖欠農民工工資工作。
(三)落實突發事件應急處置機制。要牢固樹立風險防控意識,健全欠薪應急處置機制,完善工作預案,明確處置措施和責任分工。出現因欠薪引發的'極端事件,要迅速啟動應急預案,及時查明情況,督促企業盡快解決欠薪問題,適時向社會通報情況,防止事態蔓延擴大。對企業一時難以解決拖欠工資或企業主欠薪逃匿的,要通過及時動用工資保證金、應急周轉金或其他渠道籌措資金,清償欠薪或墊付部分工資(基本生活費),幫助被拖欠工資農民工解決臨時生活困難,確保社會穩定。
(四)嚴厲打擊違法行為,加大失信懲戒力度。要進一步加強勞動保障監察執法與刑事司法銜接配合工作,做好涉嫌拒不支付勞動報酬罪案件的移送和偵辦,保持對惡意欠薪行為的高壓態勢。要進一步落實欠薪失信聯合懲戒機制,按照人社部公布的《重大勞動保障違法行為社會公布辦法》,對符合條件的欠薪案件及責任單位、責任人,依法向社會公布。對符合列入拖欠農民工工資“黑名單”條件的,要做到應列盡列,按規定共享至全國信用信息共享平臺和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依法依規聯合懲戒,使欠薪違法者一處違法,處處受限。作出行政處罰的政府部門要將行政處罰信息記于企業名下,并通過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向社會公示。
(五)做好普法宣傳,營造社會氛圍。按照“屬地管理、分級負責、誰執法誰普法”的原則,做好本次根治欠薪行動及《條例》宣傳工作,積極承擔面向社會的宣傳責任,充分利用報刊雜志、廣播電視、互聯網等新聞媒體,向社會廣泛宣傳。要讓欠薪可恥、惡意欠薪有罪的理念成為社會共識。
根治拖欠農民工工資工作方案 篇15
一、加強組織領導,強化工作推進
為妥善解決工資拖欠問題,社區中心領導高度重視,調整完善社區中心預防和處置企業欠薪工作領導小組,社區中心黨工委負責人趙士春擔任組長;社區中心黨工委副書記、行政中心負責人陳文梅,黨工委副書記高勇,黨工委委員、社區中心副主任高翔,黨工委委員張玉紅,社區中心副主任王曉春任副組長及包片負責人,同時配備相應工作小組協助開展工作,工作小組成員分別來自中心各部門。
二、明確清欠職責,細化工作分解
根據《蚌埠市關于做好解決工資拖欠問題工作的緊急通知》(蚌政辦[20xx]121號)、《蚌埠市人民政府關于進一步加強預防和處置企業欠薪工作的實施意見》(蚌政秘[20xx]74號)及區管委會專題會議精神,按照“屬地管理”、“歸口管理”原則,進一步明確工資清欠職責,分解具體工作。
(一)社區中心包片小組負責動態掌握了解片區內企業欠薪糾紛發生和處理情況,督促指導片區內村、居及時處理欠薪案件并定期跟蹤通報,轉辦上級部門批轉的欠薪案件,負責牽頭本片區預防和處置欠薪工作。加強工資支付監察執法,加大拖欠農民工工資舉報投訴受理和案件查處力度。
(二)按照“屬地管理”原則,各村、居是本轄區工資清欠的責任主體。各村、居應及時排查摸底轄區內的企業工資支付情況,尤其是建筑業企業的工資支付情況,做到防范于未然。對于欠薪案件,各村、居及時跟進調解和督促企業特別是建筑業企業支付工資。同時發揮基層調解組織的`調解作用,加大案件調解處置力度,將案件調解情況及時輸入,力爭將矛盾化解在基層,使問題得以有效處理。
(三)按照“歸口管理”原則,社區中心各部門負責做好本行業范圍內工資清欠工作。
三、確保工作落實,構建長效機制
各村、居要成立清欠工作小組,負責本轄區內的清欠工作,社區中心成立監察中隊,社區中心副主任王曉春擔任中隊長,落實網格化管理,做好與片區工作小組的協調對接工作,認真履職盡責,扎實開展工作。對于各片區所反應出的欠薪隱患,由各片區工作小組聯系相關責任部門予以處理,處理結果及時上報;對較為復雜案件,由包片區領導協調相關部門研究解決,對個案難以處理的,經社區中心領導小組會議研究后確定解決辦法。社區中心定期召開會議,必要時召開專題會議,掌握了解轄區范圍內欠薪案件處置情況,對工作開展不利的,予以通報。
兩節期間,各村、居要認真落實值班制度,明確專人值班,專人處置轄區內案件,確保人員在崗在位,不得脫崗和離崗,確保24小時手機暢通。兩節清欠工作結束后,各相關單位要總結工作經驗,建立健全相關清欠工作機制,加強日常監管,從源頭上控制新的拖欠現象發生。
根治拖欠農民工工資工作方案 篇16
一、總體要求
全面貫徹黨中央、國務院和省、市、縣的決策部署,緊緊圍繞保護農民工勞動所得,堅持標本兼治、綜合治理,堅持問題導向突出重點,切實保障農民工勞動報酬權益,維護社會公平正義,促進社會和諧穩定。在今后的工作中形成制度完備、機制健全、責任落實、監管有力的治理格局,使拖欠農民工工資問題得到根本遏制,努力實現基本無拖欠,堅決遏制因欠薪引發重大事件的發生。
二、工作目標
班竹鎮全面治理拖欠農民工工資問題,各村(居)及行業主管部門要形成制度完備、機制健全、責任落實、監管有力的治理格局,使拖欠民工工資問題得到根本遏制,努力實現基本無拖欠,確保不發生因欠薪引發重大事件;建設領域工程項目實行一金三制”全覆蓋,完善推進8個100%的工作任務。一金三制”:即繳納民工工資保障金、建設領域農民工實名制管理制度、建設領域農民工工資專用賬戶管理制度、銀行代發制;“8個100%”:即農民工勞動合同簽訂率100%、實名制打卡記錄考勤100%、農民工參加工傷保險率100%、存儲務工人員工資支付保障金100%、開設農民工工資專用賬戶100%、實施銀行代發農民工工資100%、按時足額發放農民工工資100%、勞動維權告示牌100%。并努力推動“勞通用”對各領域行業勞動用工全覆蓋管理。
三、嚴格規范勞動用工管理
(一)依法簽訂勞動合同。用人單位是農民工工資支付的責任主體,應依法與招用的農民工簽訂書面勞動合同并嚴格履行,及時辦理勞動用工備案,明確約定工資支付日期,按月足額支付農民工工資。在工程建設領域,堅持施工企業與農民工先簽訂勞動合同后進場施工,施工總承包企業對所承包工程項目的'農民工工資支付負總責。(牽頭單位:鎮人社中心;責任單位:水務站、村建所、農業服務中心、交管站、鄉村振興服務站、各村(居)等有關單位)
(二)實行實名制用工管理。各類用人單位要加快推進現代化信息技術的運用,動態記錄農民工的身份信息、技能工種、勞動考勤、計酬標準、工作計量、工資結算等信息,實行實名制管理,并通過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及相關行業主管部門實名制管理系統動態報送用工信息,確保做到適時報送,不漏報、不延報。(牽頭單位:鎮人社中心;責任單位:水務站、村建所、農業服務中心、交管站、鄉村振興服務站、各村(居)等有關單位)
四、推進企業工資支付體系建設
(一)建立工資支付臺賬歸集機制。建立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工作總臺賬,動態掌握本轄區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工作情況,并按月報送上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及行業主管部門。(牽頭單位:鎮人社中心;責任單位:水務站、村建所、農業服務中心、交管站、鄉村振興服務站、各村(居)等有關單位)
(二)建立工資支付誠信評價機制。建立勞動用工領域信用評價標準和用人單位勞動保障守法誠信檔案,加強企業守法誠信管理,將勞動用工、工資支付情況作為企業信用評價的重要依據,完善事中事后監管措施,實行分類分級動態監管。(牽頭單位:鎮人社中心;責任單位:水務站、村建所、農業服務中心、交管站、鄉村振興服務站、各村(居)等有關單位)
(三)完善失信企業聯合懲戒機制。按照《貴州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貴州省企業失信行為聯合懲戒實施辦法(試行)>的通知》(黔府辦發120xx146號)相關要求,加強對拖欠工資失信行為的部門協同監管和聯合懲戒。(牽頭單位:鎮人社中心;責任單位:水務站、村建所、農業服務中心、交管站、鄉村振興服務站、各村(居)等有關單位)
五、依法嚴懲拖欠工資違法行為
(一)加強建設資金監管
在工程建設領域,未按規定額度預存農民工資專戶資金的,視同建設資金不到位,有關部門在批準立項和辦理規劃、施工許可等手續時,依法予以限制。全面推行施工程結算,建設單位應按合同約定的計算周期或者工程進度進行結算并支付工程款。工程竣工驗收后,未按合同約定支付工程款且未簽訂剩余工程款支付協議的,行業主管部門不予辦理竣工驗收備案;未完成竣工結算的,有關部門不予辦理產權交易手續。(牽頭單位:財政所;責任單位:水務站、村建所、農業服務中心、交管站、鄉村振興服務站、各村(居)等有關單位)
(三)健全突發事件應急處置機制
行業主管部門要建立健全因拖欠農民工工資引發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置預案,明確責任,規范分級響應和處置流程。發生突發事件時,及時啟動應急預案。對采取堵塞交通、非法群訪、圍堵黨政機關、跳樓、限制人身自由等非法手段討薪,以拖欠工資為由討要工程款,或者虛報冒領、無理無據討要工資的,公安機關要提前介入、快速反應、控制事態,構成違反治安管理行為的,要依法予以治安處罰,對嚴重影響社會治安秩序和公共安全涉嫌構成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并主動向社會和公眾說明情況。(牽頭單位:派出所;責任單位:黨政辦、人社中心、水務站、村建所、農業服務中心、交管站、鄉村振興服務站、各村(居)等有關單位)
六、加強組織領導
(一)落實屬地管理責任。按照“屬地管理、分級負責、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鎮人民政府對全鎮解決拖欠農民工工資問題負總責,成立由鎮人民政府鎮長任組長,分管領導任副組長,相關部門負責人、各村居支書為成員的拖欠農民工工資專項整治領導小組(組成人員名單附后),全面負責我鎮農民工工資支付整治工作,各村(居)、各部門主要負責人牽頭,對本部門本轄區拖欠農民工工資問題具體負責。
(二)嚴肅督查問責。進一步完善目標責任制度,將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工作納入年度目標考核內容,對各村(居)、各部門進行考核,建立定期督查制度,對拖欠農民工工資問題高發頻發、舉報投訴量大的項目業進行重點督查。對相關政策制度落實不到位、拖久農民工工資問題嚴重的,由鎮紀委進行約談,在工作中發現的違紀違法線索及時移交紀檢監察機關,由紀檢監察機關依紀依法對有關責任人和責任單位調查處理。(牽頭單位:鎮紀檢監察室;責任單位:各村(居)、各部門等有關單位)。
根治拖欠農民工工資工作方案 篇17
為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全面治理拖欠農民工工資問題的意見》(國辦發〔20xx〕1號)、《陜西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全面治理拖欠農民工工資問題的實施意見》(陜政辦發〔20xx〕28號)、《安康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全面治理拖欠農民工工資問題的實施意見》(安政辦發〔20xx〕126號)精神,切實有效解決我縣拖欠農民工工資問題,結合我縣實際,特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總體目標
為了有效治理解決拖欠農民工工資問題,我們將以建筑、交通、水利等工程建設領域和勞動密集型加工制造、餐飲服務等易發拖欠工資的行業為治理重點;著力解決工資支付行為不規范、工資支付監控手段不完備、工資清欠應急保障能力不足、企業失信懲戒機制不健全等突出問題;健全源頭預防、動態監管、失信懲處相結合的制度保障體系;完善市場主體自律、政府依法監管、社會協同監督、司法聯動懲處的工作體系。確保到20xx年底,形成制度完備、責任落實、監管有力的治理格局,使我縣拖欠農民工工資問題得到根本遏制。
二、工作內容
(一)檢查各施工單位是否存在非法用工、未簽訂勞動合同、未建立勞動用工備案名冊、未執行考勤登記、扣押證件、收取押金、限制人身自由等問題;
(二)治理建設工程違法發包、轉包、掛靠經營、非法分包和拖欠工程款引發的拖欠農民工工資的問題,尤其是政府工程拖欠農民工工資問題;
(三)監督檢查建設項目是否落實工程項目總承包企業工資支付負責制;
(四)各建設單位執行工資保證金制度情況;
(五)政府欠薪應急周轉金賬戶建立及資金入賬情況;
(六)整治各行業主管部門和建設單位未落實監督責任,造成拖欠農民工工資日積月累、集中討薪的問題。
三、治理方法和步驟
(一)宣傳動員。縣農民工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要長期組織成員單位采取專欄宣傳、送法上門、散發宣傳資料等形式,大力宣傳《勞動合同法》、《最低工資規定》、《建設領域農民工工資支付管理暫行辦法》等法律法規和全縣即時制定的各類農民工工作保障措施。指導施工單位規范用工管理,樹立守法誠信的理念,引導廣大農民工運用法律手段維護自身合法權益,營造支持、推動治理行動的良好社會氛圍。
(二)集中治理。各建設單位要落實施工總承包企業在本實施方案印發之日起,及時督促各施工企業就合同簽訂、勞動用工備案名冊建檔、農民工考勤登記制度完善等情況認真開展自查,主動糾正存在的問題。縣人社局要按照實施方案,對我縣所有施工項目逐一進行排查;發現問題的,嚴格按照有關規定,督促相關企業或單位予以糾正、妥善解決,同時要暢通投訴舉報渠道,深入群眾中傾聽群眾訴求,征求群眾意見。對查找出的問題和群眾關心并反映強烈的問題,建立臺賬,跟蹤管理,研究制定整改措施,明確整改時限、責任人,集中力量打好欠薪問題治理攻堅戰,確保農民工的合法權益不受損。
(三)總結建制。各建設單位要對本系統施工項目農民工工資支付情況進行全面匯總分析,在春節前一個月分析出拖欠農民工工資問題的原因,研究解決問題的具體措施,建立健全保障農民工工資及時足額支付的長效機制。
四、治理措施
(一)暢通投訴舉報渠道。要始終保持農民工維權投訴通道暢通無阻。設立投訴舉報電話:0915—8820328、信訪接待室:縣人社局二樓勞動監察隊。各行業管理部門也要建立維權渠道解決拖欠工程款問題引發拖欠工資問題,并向社會公布投訴舉報電話和設立信訪接待室。招用農民工較多的企業要設立勞動保障維權公示牌,嚴格落實受理投訴舉報“首辦負責制”,做到有訴必接,有案必查,有查必果。
(二)明確工資支付和清償主體責任。在工程建設領域,施工總承包企業對所承包工程項目的農民工工資負總責,直接與農民工建立勞動關系的勞務和分包企業對農民工工資支付負直接責任;農民工工資必須按月足額支付到農民工本人,嚴禁將工資發放給不具備用工主體資格的組織或個人;施工總承包企業將工程違法分包、轉包給不具備用工主體資格的組織或者個人,對該組織或者個人招用的農民工,由建設單位、施工總承包企業和分包企業承擔用工主體責任并支付農民工工資。因建設單位或者施工總承包企業未按照施工進度和合同約定支付工程款,致使分包企業拖欠農民工工資的,由建設單位或施工總承包企業以應支付而未支付的工程款為限先行墊付農民工工資。
(三)依法規范勞動用工管理。一是加強勞動合同管理。各類企業依法與招用的農民工簽訂勞動合同并嚴格履行,建立職工名冊并辦理勞動用工備案。在工程建設領域,堅持施工企業與農民工先簽訂勞動合同后進場施工,全面實行農民工實名制管理制度,建立農民工名冊,督促施工單位將農民工名冊、身份證和職業資格證書復印件上報縣農民工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備案登記,逐步實現信息化實名制管理。二是施工總承包企業要加強對分包企業勞動用工和工資發放的監督管理。在工程項目部配備勞資專管員,建立施工人員進出場登記制度和考勤計量、工資支付等管理臺賬,約定每月工資的核算辦法和標準、支付時間、支付方式等事項,直接服務管理到農民工。三是施工總承包企業應當在施工現場醒目位置設立農民工維權信息告示牌,向農民工公示所建項目的建設單位、施工總承包企業、勞務和分包企業的詳細地址、法定代表人姓名和聯系電話、施工總承包企業和分包企業項目經理姓名、聯系電話、每月支付農民工工資的具體日期。
(四)完善農民工工資保障金制度。各建設單位在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核發工程建設施工許可手續和招投標時,將施工企業資質證照及施工項目名稱和總投資金額等內容上報縣農民工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登記備案。按照《陜西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清理規范工程建設領域保證金的'實施意見》(陜政辦發﹝20xx﹞80號)規定,按照工程投資總額0.5%-3%的比例向縣人社局繳納農民工工資保證金。建設工程項目發生農民工工資拖欠,縣人社局經核準確認后,依法動用工程項目繳存的工資保證金,用于支付拖欠的農民工工資。已動用農民工工資保證金的,建設單位或工程總承包單位限期等額補繳,逾期未補繳的,建設工程項目行政主管部門對已竣工的工程暫緩驗收。
(五)建立健全欠薪應急處理制度。為依法妥善處置因拖欠農民工工資引發的突發群體的事件和極端性事件,縣財政局預算專項資金,建立解決拖欠農民工工資政府欠薪應急周轉金,用于解決緊急情況下的欠薪問題,先行墊付農民工基本生活費,幫助解決欠薪農民工的臨時生活困難。對采取非法手段討薪或者以討薪為名實為達到其他目的的行為,公安機關應快速依法處理,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責任。
(六)推行施工總承包企業代發工資制度。在工程建設領域,實行勞務和分包企業委托施工總承包企業代發農民工工資制度。分包企業應逐月編制實名工資支付表,如實記錄所有農民工姓名、身份證號碼、工資支付數額和扣除數額等事項,經農民工本人簽字確認后,于每月10日前將上月的實名工資表送施工總承包企業項目部。施工總承包企業項目部負責為招用的農民工申辦的銀行個人工資賬戶和銀行卡,委托銀行按月將農民工工資匯入其個人賬戶。施工總承包企業自收到分包企業提交的工資表之日起10日內將工資支付到農民工本人。
(七)實行農民工工資與工程款分賬管理制度。要落實施工總承包企業將人工費用與其他工程款分賬管理,在工程項目部所在地銀行開設農民工工資專用賬戶,為農民工申辦的銀行個人工資賬戶并辦理實名制工資支付銀行卡,委托銀行代發農民工工資。要把開設的農民工工資支付專用賬戶報縣人社局備案,同時委托開戶銀行負責日常監管,確保專款專用。開戶銀行發現賬戶資金不足、被挪用等情況時,應及時向縣人社部門和工程建設項目主管部門報告。建設單位應從工程價款中單獨列支農民工工資款,在工程基礎、主體和裝修三個部分開工前按照工程價款一定比例,向施工總承包企業農民工工資支付專用賬戶劃撥資金。施工總承包企業沒有按照規定設立農民工工資專用賬戶的,由建設項目行政主管部門發出書面通知責令整改或停工。發生勞動糾紛,由施工總承包企業承擔舉證責任和連帶支付責任,不能舉證的,由人社局按照農民工提供的工資數額或參照本企業同崗平均工資,以有利于農民工的原則計算確定欠資數額。
(八)建立健全企業勞動用工和工資支付情況信用體系。加強企業守法誠信管理,實行分類分級動態管理。建立拖欠工資企業“黑名單”制度,將嚴重拖欠工資企業納入銀行企業征信系統、社會信用信息共享系統和市場主體信用信息系統,施工總承包企業和分包企業同時納入建筑企業信用信息系統,由各部門依法向社會公布,在政府資金支持、政府采購、招投標、施工許可、履約擔保、資質審核、融資貸款、市場準入、評優評先等方面予以限制,形成“一處違法、處處受限”懲治格局,提高企業失信違法成本。
(九)強化部門聯動處置。實行多部門聯合治理機制,加強與公安、市場監管、工會等部門協調溝通,加大聯合執法力度,快速、依法處理有關問題,對農民工投訴的重大疑難案件、跨地區以及出現過激行為的案件,要現場辦理、特案特辦、快速處置。同時按照“誰主管,誰負責,誰審批,誰處置”的原則,組織縣農民工工作領導小組成員單位,加強對用人單位的勞動用工動態監管,從源頭上預防拖欠農民工工資的問題的發生。完善勞動監察執法與公安、檢察院、法院的協作制度,發揮刑法對打擊拒不支付勞動報酬犯罪行為的威懾作用。督促企業嚴格落實工資支付規定,逐步完成實名制用工,不斷擴大日常巡視檢查、書面材料審查的范圍,查處拖欠農民工工資案件。
五、工作要求
(一)夯實工作責任。縣農民工工作領導小組要充分發揮作用,整合各部門力量,形成工作合力,定期研判我縣農民工工資支付形勢,制定解決突出問題的具體措施。縣人社部門負責組織協調和督促檢查農民工工資支付工作,發揮勞動監察、爭議仲裁調解等職能作用,做好勞動爭議投訴和農民工工資拖欠投訴等工作,督促建立和完善工資保證金、應急周轉金等工作機制;縣住建、交通、水利、農林科技、教體等部門要切實履行行業監管責任,規范工程建設市場秩序,督促企業落實勞務用工實名制管理等制度規定,負責督辦因掛靠承包、違法分包、轉包拖欠工程款等造成的欠薪案件,督促所批項目落實工資支付監控制度、工資保證金制度,審驗項目資金到位情況;縣發改部門要加強對政府投資項目的審批管理,嚴格審查資金來源和籌措方式;縣財政部門要加強對政府投資項目建設全過程的資金監管,按規定及時撥付財政資金,落實欠薪應急周轉金制度;縣公安部門要積極處理因拖欠農民工工資而引發的刑事和治安案件,加強行政執法和刑事司法聯動,依法快速受理縣人社部門移送的欠薪逃匿、拒不支付勞動報酬涉嫌違法犯罪案件,依法打擊采取非法手段討薪,或以追討農民工工資為名追討工程款且嚴重擾亂社會秩序、影響社會穩定的行為;縣司法部門要積極為農民工提供法律服務和法律援助;金融機構對欠薪企業在貸款、融資等方面依法依規予以限制;工會組織要加強法制宣傳和執行監督,提供法律援助,協調解決拖欠農民工工資問題。
(二)提高查辦效率。對農民工投訴的拖欠工資案件,縣勞動監察執法大隊要在法定時間內堅持快立案、快調查、快辦理、快結案的“四快”原則,迅速找準勞資雙方的糾紛切入點,進一步提高了辦案效率。對農民工申訴的克扣拖欠工資案件,勞動人事爭議仲裁機構應適用簡易程序,迅速作出裁決。
(三)強化責任追究。對農民工工資問題發頻高、舉報投訴量大的行業和重大違法案件進行重點督查。對相關政策制度落實不到位、拖欠農民工工資問題嚴重的單位,由縣農民工工作領導小組進行約談。對因拖欠工資造成打砸公共設施、圍堵政府、圍堵交通等突發性事件和群體的事件的,將追究行業主管部門責任。政府投資工程項目拖欠工程款并引發拖欠民工工資問題的,嚴厲追究發包單位和項目負責人的責任。將農民工工資支付納入全縣目標責任考核,建立健全考核評估機制和問責制度,對部門和鎮在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工作中存在領導不力、監管不力、配合不力、處理不力和工作人員推諉扯皮等不作為行為,嚴肅追究有關責任人的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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