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區非機動車亂停亂放整治方案(通用15篇)
為了確保事情或工作有序有效開展,就不得不需要事先制定方案,方案是有很強可操作性的書面計劃。那么制定方案需要注意哪些問題呢?下面是小編精心整理的小區非機動車亂停亂放整治方案,僅供參考,歡迎大家閱讀。
小區非機動車亂停亂放整治方案 篇1
為進一步助推我市全國文明城市創建工作,有效緩解市民出行難等突出問題,不斷完善城市綜合交通環境秩序,對照《全國文明城市測評體系》、《20xx年金華市創建全國文明城市工作要點》,經研究,決定開展文明城市創建決勝年“停車難、停車亂”專項整治行動,特制定本方案。
一、總體要求
堅持以人為本的發展理念,根本扭轉市區“停車難、停車亂”局面,圍繞20xx年成功創建全國文明城市的總目標,按照“高標準、高水平、標本兼治、重在治本”的工作要求,堅持問題導向,努力完善市區停車基礎設施、優化停車管理服務、嚴格違法行為處罰、常態化文明停車宣傳教育,著力推進“停車難、停車亂”問題解決,實現市區停車秩序明顯好轉,群眾滿意度明顯提高。
二、目標任務
加快公共(臨時、配建)停車場新(改、擴)建工作。開展道路停車設施規范提檔,增劃(修復、規范)道路停車泊位,全面清理整治不規范停車泊位,優化主次干道兩側隔離設施(隔離欄、石墩、石柱)。進一步盤活黨政機關、企事業單位現有停車資源,加大非工作時間對外開放力度;建立健全道路停車收費機制,提高道路停車泊位的周轉使用率;拓展道路夜間限時停車,緩解老舊小區和開放式小區居民停車難。規范對共享單車企業市場運維管理監管。嚴管重罰與親民執法相結合,加大違停行為的查處力度,有效打擊市區亂停車的現象。
三、工作措施
(一)加快公共(臨時、配建)停車場新(改、擴)建工作。一是充分挖潛現有資源,盤活閑置土地,街路兩側、社區(村)轄區零星空地,統籌推進各區、街道(鄉鎮)停車場的規劃建設和提檔改造工作。要求各區公共、臨時停車場(項目)新(改、擴)建20個以上,配建項目10個以上,新增泊位9000個以上。二是臨時停車場要求場地簡易硬化、停車泊位規范施劃、面向社會開放停車服務。三是加快在建停車場的工程施工進度,對已建成的停車場所盡快竣工驗收。
(二)開展道路停車設施規范提檔工作。對照文明城市創建標準,結合省治堵工作要求,開展停車設施規范提檔,保障行人道路的完整性、延續性。一是全面排查道路設置不規范的隔離設施(隔離欄、石墩、石柱)、停車泊位,摸清底數。二是在確保行人通行安全順暢,滿足路面承載能力,不占壓盲道,滿足群眾綠色出行停車需求的前提下,全面增劃(修復、規范)道路停車泊位8000個,全面清理整治不規范停車泊位。三是全面優化主次干道兩側隔離設施(隔離欄、石墩、石柱)4000米,做到“減量、提質”。四是重點商圈周邊規范設置一批快遞運營車輛臨時停車區域。
(三)充分發揮公共停車資源效能最大化。一是進一步盤活黨政機關、企事業單位現有停車資源,加大非工作時間對外開放力度。二是建立健全道路停車收費機制,拓展停車收費范圍,提高道路停車泊位的'周轉使用率。三是進一步拓展10條道路夜間限時停車,緩解老舊小區和開放式小區居民停車難問題。
(四)規范對共享單車企業市場運維管理的監管。建立共享單車運營管理平臺,加強行業監督管理,有效控制和規范共享單車的市場投放,強力推進共享單車電子圍欄技術應用,規范共享單車的入欄停放,新增共享單車電子圍欄1000個,停車泊位10000個,有效解決城市共享單車隨意亂停放問題。
(五)嚴管重罰與親民執法相結合,有效打擊市區亂停車的現象。一是以主次干道、車站廣場、核心商圈、農貿市場周邊、背街小巷停車管理為重點,加大對機動車、電瓶車、共享單車等違停行為的查處力度,對有影響市容和交通安全的違停車輛,實施現場拖離處置。二是深化道路兩側無圍墻收費停車場所停車秩序的管理。三是規范小區停車管理。四是及時查處單位(個人)擅自私劃或占用停車泊位的行為。五是加大社區道路規停車執法力度,賦予機關企事業單位、社區、城中村物業保安一定的協管權,確保社區道路停車規范有序。六是優化違停執法管理工作新舉措。在確保停車秩序規范有序的前提下,進一步優化違停管理工作新舉措,積極回應市民對停車秩序管理的更高期待、更高要求。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視,精心組織。20xx年是金華文明城市創建決勝年,“停車難、停車亂”專項治理工作,是提高市民文明素質規范文明出行的重要抓手,是文明城市創建的重要組成內容。各區政府(管委會)、各相關部門要高度重視,加強組織領導,明確目標任務,細化工作方案,落實各項部署工作,以認真負責的態度,真抓實干,扎實推進,確保專項治理工作落到實處。
(二)加強溝通,密切協作。各區政府(管委會)要牽頭組織,積極協調,制定出臺相關政策和措施,落實各項經費保障措施,加快轄區公共停車場的建設,積極盤活現有停車資源,有效增加市區公共停車泊位供給。各部門要加強溝通,建立專人聯系制度,密切配合,共同解決專項整治工作中遇到的問題,積極推進專項整治工作的深入開展。
(三)強化督導,狠抓落實。市區“停車難、停車亂”專項治理工作已列入對各區政府(管委會)和市直相關部門的年終考評,對專項治理工作成效和進展情況將加強督導檢查力度,強化考核結果運用,對工作落實不到位、措施成效不明顯的,要通報批評,責令整改,并結合督查問題落實情況進行專項督查問責。
本通知自發布之日起實行。
小區非機動車亂停亂放整治方案 篇2
為維護城區街道秩序,進一步改善市民出行環境,提升城市整體形象,提高群眾文明素養,推動文明縣城創建,結合我縣實際情況,開展對人行道上靜態車輛亂停亂放集中清理整治行動,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標
按照“管、堵、疏”結合的原則,加強組織領導和部門協調聯動,廣泛發動群眾積極配合,進一步消除城區環境秩序“亂差”現象,重點解決車輛占用人行道亂停亂放的問題,維護良好的人行道靜態交通秩序,確保街道秩序井然,城市形象整體提升,同時建立健全長效管理機制,實施“規范化、精細化、常態化”城市管理模式。
二、組織機構
為加強整治工作的組織領導,確保整治工作取得實效,成立人行道機動車輛停放秩序專項整治工作領導小組。組長由縣公安局副局長郭迎伏擔任,副組長由縣城管局副局長李海洋和交警大隊長齊建英擔任,成員由公安局交警隊、城管局執法隊隊長組成。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具體負責專項整治活動的組織協調工作,辦公室主任由縣城管局副局長李海洋兼任。
三、工作安排
此次整治活動分為三個階段。
(一)廣泛動員、宣傳勸導階段(20xx年11月5日至11月15日)。充分利用廣播電臺、電視臺、微信公眾號等網絡媒體,大力宣傳整治工作的意義和目的,積極爭取廣大市民群眾的支持。同時向沿街住戶、門店商戶發放《關于嚴禁機動車輛在人行道上停放的通知》;在宣傳勸導期內,對占用人行道亂停亂放的車主,以勸導的方式,引導車主正確、有序停放車輛。
(二)集中整治、聯合執法階段(20xx年11月16日起至12月16日)。對人行道違法停放的機動車輛,由公安局、城管局聯合執法,攝像取證,依法處置。對無牌照車輛以及占道的電動車輛、不按規定擺放的非機動車輛將采取拖車等強制措施。并通過電視臺、廣播電臺、微信公眾號定時曝光違法停車的車輛號牌,確保整治工作取得實效。
(三)保持成效、鞏固提升階段(20xx年12月17日起至12月31日)。加強巡查管控力度,依法制止車輛在人行道亂停亂放,嚴查車輛占壓盲道、不按規定停放和在禁停區停放的行為,按相關法律法規進行處罰。堅決制止嚴重影響靜態交通秩序的違規行為,努力維護良好的`靜態交通秩序。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認識,突出重點。各單位要高度重視,明確目標任務,加強組織領導,突出各階段整治工作的重點,堅持抓重點、重點抓,抓反復、反復抓。通過集中清理整治,建立長效的管控機制,確保專項整治工作落到實處。
(二)明確任務,落實責任。各單位要結合城區車輛停放管理的實際情況,將任務逐級分解,落實網格管理責任,充分發揮“交警+城管+商戶”的管理作用,積極溝通,密切配合,采取有效措施,加大巡查力度,實施嚴管重罰,確保整治工作中各項任務的落實。
小區非機動車亂停亂放整治方案 篇3
為了切實規范我鄉集鎮區街道車輛停放有序,提升瑤鄉品位,給廣大群眾營造一個優美和諧的環境,保障x區鄉愛國衛生“7+2”專項行動取得實效,特擬定以下整治方案:
一、指導思想
以創建國家衛生縣城為指導,依照有關城市管理規定,按照“政府主導、部門聯動、合力打擊”的工作方針,采取“疏堵結合、標本兼治、綜合治理”方式,以統一規劃、定點劃線、集中停放、聯合治理工作模式,嚴厲打擊各種車輛亂停亂靠行為,為營造一個整潔、干凈、暢通、有序的場鎮環境。
二、領導機構
為切實做好創建工作,成立x區鄉專項整治領導小組,負責統籌指導整治工作開展。由x區鄉鄉長為組長,分管交安和規劃副鄉長為副組長,鄉交安、規劃、派出所負責人為成員。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在派出所,由羅志勇同志兼任辦公室主任。領導小組主要負責集中整治日常工作。
三、工作重點
(一)加強交通秩序整治
加強集鎮區內車輛運行停放有序的管理,嚴禁亂停亂放,特別是重點路口、路段的車輛做到停放整齊,出行有序;集鎮區規范停車要求:
1、機動車輛和非機動車輛應在劃定的停車泊位內有序停放,不得越線,不得逆向停車,嚴禁任何車輛隨意亂停亂放。
2、貨車在裝卸貨物期間,要做到即到即裝快卸,駕駛人不得離開車輛、不得長時間在道路上停留。
3、車位為公共所有,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私自占用,不得設置、放置妨礙公眾交通通行的設施和物品。
4、沿街單位、商場、商戶等要嚴格落實“門前五包”責任,及時引導行為人規范停放車輛,嚴禁車輛在責任區范圍內亂停亂放。
(二)加強運載沙、石、渣土車輛的整治
重點整治x區轄區內運載沙、石、渣土車輛超載、遮蓋不嚴等違規行為。
四、整治措施
凡在集鎮街道劃定停車位以外(包括機動車輛和非機動車輛)停放車輛的,將由鄉愛國衛生“7+2專項行動”綜合執法人員進行鎖車,車輛被鎖后,當事人接受以下處理后才能解鎖。
處理方式:將自己的違法行為拍照發在自己的`3個微信群和微信朋友圈,宣傳文明規范停車,與鄉愛國衛生“7+2專項行動”綜合執法組進行學習加強對愛國衛生“7+2專項行動”的工作內容,接受處理即可視為情節輕微,認識態度好,可以免予處罰,允以解鎖。
五、責任分工
集中整治期間,由鄉人民政府牽頭,從各成員單位抽調人員組成聯合集中整治工作小組,全天候對集鎮區車輛停放情況進行巡查,按照各自工作職能,聯合對車輛亂停亂放行為進行綜合執法。各單位的責任分工如下:
1、由鄉交安牽頭,會同規劃、派出所,對x區集鎮區范圍內規范設置摩托車(三輪摩托車)、小車、農客車停車位;負責聯系劃線工作和標志牌安裝工作;整治運載沙、石、渣土車輛超載、遮蓋不嚴等違規行為;不定期組織交安和派出所開展執法行動。
2、由鄉規劃牽頭,交安、派出所配合,常態化開展x區鄉交通秩序維護工作,督促引導各類機動車輛在指定地點線內停放,禁止在停車線外亂停亂靠車輛。
3、由派出所牽頭,交安、規劃配合,不定時、不定期開展執法行動,以攝像取證、現場處罰等形式對亂停靠車輛從嚴處罰。
六、整治范圍
x區鄉集鎮區。
七、整治時間
(一)宣傳發動階段(5月21日——5月23日)
研究制定工作方案,明確工作目標,落實部門職責。召開動員大會,并統一進行宣傳策劃,大力營造良好的整治工作氛圍。
(二)集中整治階段(5月24日——5月31日)
以整治車輛亂停亂放、流動小商販占道經營和違規運載沙、石、渣土車輛為重點,對我鄉集鎮區環境進行全面徹底的綜合整治,確保車輛停放秩序發生根本性好轉
(三)總結整改階段(6月1日—6月30日)
此階段的主要任務是對集鎮區車輛亂停亂放整治工作進行總結評比,對工作成效明顯、整治成果突出的進行表彰獎勵;對工作成效不明顯、整治工作不得力、工作打不開局面的責任單位責任人進行責任倒查。
(四)鞏固成果階段(7月1日以后)
總結整治工作經驗和好的做法,把建立長效機制放在首要位置,責任明確劃分,落實到單位、到個人,把車輛亂停亂放工作常態化、長效化,堅持不懈地抓下去。
八、工作要求
(一)提高認識,加強領導。各單位要充分認識加強車輛亂停亂放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和緊迫性,把車輛整治工作列入本部門重要工作內容,指定專人負責落實好車輛整治的各項工作。
(二)加強宣傳,耐心說服。加大車輛亂停亂放整治工作的宣傳力度,讓加強城市管理、交通整治工作深入人心;對于不理解整治工作的群眾要耐心說服,依法辦事,切實保護人民群眾的根本利益。
(三)加強協調、密切配合。此次整治牽涉面較廣,在整治實施過程中各成員單位要加強協調、密切配合,做好協調、檢查、服務和監督工作。
(四)強化督導,確保成效。加強整治期間執法活動的監督檢查,對檢查發現的問題,及時通報,查找原因,明確責任,盡快整改,力爭整治活動深入扎實,卓有成效。
(五)整治工作常態化,鞏固整治成果。各責任單位要積極參與建成區管理,在切實抓好集中整治工作的同時,將車輛亂停亂放整治工作日常化和常態化,切實鞏固整治成果。
小區非機動車亂停亂放整治方案 篇4
為進一步提升城市管理水平,全面推進創建第七屆全國文明城市活動深入開展,根據市、區政府的有關部署,9月15日,區創城工作指揮部辦公室印發《xx中心城區車輛亂停放整治工作方案》,在中心城區范圍內全面開展主次干道、主要路口、社區小區、背街小巷等重要區域的車輛亂停亂放整治工作,全力打造安全、整潔、有序的`人居環境。具體工作措施如下:
一、宣傳勸導
1、營造宣傳氛圍
要充分利用宣傳欄、廣告、電子屏幕、報紙、電臺、電視臺等傳統宣傳輿論陣地和網絡、微信、抖音等新媒體平臺,靈活運用各種活動、載體、手段,開展形式多樣的宣傳,進一步提高廣大車主規范停車意識。如街道、社區采取入戶宣傳、發放傳單、標語、廣播等方式,不斷擴大宣傳面,使之家喻戶曉;交警、城管等部門充分發揮部門職能優勢,在執法、勸導工作中,加大宣傳力度,提高市民對交通安全知識的了解,認識到違反禁止標線指示、逆向停車、占用人行道違章停放等違停行為的不良后果。
2、加大勸導力度
街道、社區要組織廣大黨員干部、志愿者深入街、巷、小區積極開展文明勸導工作,引導市民養成文明停車的良好行為習慣;交警、城管等部門要在開展執法工作的同時,堅持剛柔相濟執法理念,做好文明停車勸導工作。
3、創新管理模式
采取“群眾監督+志愿者勸導+交警執法”的管理模式,多舉措綜合整治中心城區車輛亂停放現象。如對一些情節比較輕微的違停車輛以警示教育為主,采取柔性執法,張貼溫馨提示單;實施城市交通智慧管理,利用xx交警微發布平臺,呼吁群眾對車輛亂停放現象拍照上傳、監督舉報等。
二、科學規劃
1、由街道牽頭,交警、城管、消防等部門配合,結合本轄區實際,科學合理規劃停車位,做到疏堵結合,規范停車;
2、由街道牽頭,盡快摸排本轄區需要新增車位數量,抓緊做好新增車位的施劃和不合理停車位的撤銷工作,做到能劃盡劃,方便停車;
3、由街道牽頭,交警部門配合,組織專業隊伍施工,務必在9月20日前完成停車位施劃工作。
三、明確職責
1、由區城管局負責,街道配合,開展背街小巷車輛亂停亂放、治理車輛占道經營及堆放雜物專項督查整治工作;
2、由xx交警大隊負責,增派警力加強中心城區交通狀況巡查管控,加大違停車輛處罰力度,及時拖移長期違停車輛,完善交通標志標線;
3、由街道負責,xx交警大隊、區城管局協助,清理小區內僵尸車,治理消防通道車輛亂停現象。
小區非機動車亂停亂放整治方案 篇5
為切實解決群眾停車難,停車設施管理亂、收費亂問題,根據《武威市停車設施建設管理“一難兩亂”專項整治實施方案》(武辦發〔20xx〕29號)《xx縣停車設施建設管理“一難兩亂”專項整治實施方案》等文件精神,結合城區實際,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甘肅省道路交通安全條例》等法律法規,決定在xx縣城區范圍內開展人行道車輛停放秩序專項整治行動,進一步規范人行道機動車、非機動車停放秩序,現將有關事項通告如下:
一、整治時間
20xx年5月20日—10月31日
二、整治范圍
(一)人行道亂停亂放的機動車和非機動車;
(二)機動車道、非機動車道亂停亂放的機動車和非機動車;
(三)背街小巷停車位外亂停亂放車輛。
三、整治措施
(一)在部分條件允許的次干道、背街小巷單向施劃機動車停車泊位、非機動車停車位,人行道施劃非機動車停車位,規范車輛有序停放。
(二)沿街單位、商戶按照門前“五包”責任制的要求,主動勸導機動車駕駛人、非機動車駕駛人按規定停放車輛。
(三)任何單位或個人不得擅自施劃停車泊位或拆除阻車樁(石)。對未經批準擅自施劃停車泊位或拆除阻車樁(石)的單位或個人,由縣城管執法局依法嚴肅處理并責令限期恢復原狀。
(四)嚴格規范城區人行道停車秩序。一是入位停:機動車必須在劃定的停車泊位內停放,禁止越線、壓線停放;非機動車必須在劃定的非機動車位停放,不得在人行道亂停亂放。二是順向停:機動車車頭必須按道路行進方向停放,非機動車按車位停放箭頭有序停放。三是齊頭停:車體與停車泊位前端標線基本垂直,機動車駕駛員應自覺按照上述規定停放車輛。
四、法律責任
對亂停亂放機動車的.違法違規行為由縣公安局交警大隊依法告知后進行處罰,對亂停亂放非機動車的違法違規行為由縣城管執法局依法進行處罰。對影響通行、拒不駛離的非機動車依法拖移至縣城管執法局規定地點后接受處罰。對煽動鬧事、謾罵、或以暴力拒絕、對抗和阻礙執法人員依法執行公務的,將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予以處罰;情節嚴重且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小區非機動車亂停亂放整治方案 篇6
為進一步推進我市創建國家衛生城市工作,全面治理城區車輛亂停亂放,優化城區道路交通秩序,舟山市公安局交警支隊根據創衛工作要求,決定在2月1日至6月30日期間開展為期五個月的城區車輛亂停亂放集中整治,現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組織領導
成立由趙國華支隊長任組長,其他支隊領導為副組長,相關科室負責人為成員的整治工作領導小組,負責整治工作的指導、檢查和考核。定海、普陀和新城大隊要成立主要領導負責的工作班子,全力推動整治工作。
二、整治范圍
定海、普陀和新城三個大隊管控的建成區道路。
三、整治重點
整治城區車行道上車輛亂停亂放,重點查處停車泊位外亂停車、交叉路口隨意停車、客運車輛在站點外隨意停車上下客、單位大中型接送客車未按指定位置停車上下客;協助城管執法局查處人行道上車輛不按規定停放。
四、整治目標
城區主要道路機動車亂停亂放現象明顯減少,尤其是市區商場、酒店等營業性場所門口的違法占道停車得到明顯整治,違法停車現象明顯減少,力爭城區主干道每5公里違法停車小于3輛。
五、工作部署
1、2月15日前,對占路停車泊位進行調查摸底,列出詳細的設置位置和泊位數清單,人行道上的機動車停車泊位在列出清單后送城管執法局。今后在人行道上新增占路停車泊位后要及時將設置位置和數量告之城管執法局。定海和新城大隊要配合支隊秩序科完成上述工作。
2、3月1日前對城區道路上占路停車泊位(含摩托車、非機動車停車泊位)的標線進行修補,對標線模糊的進行重新施劃,確保占路停車泊位標線清晰明顯。
3、3月10日前根據道路實際和停車需求,對占路停車泊位進行進一步的'整合,定海和新城大隊要配合支隊秩序科完成定海城區和新城占路停車泊位增設。
4、3月底前,定海和新城大隊要規范單位大中型接送車停靠位置,普陀大隊對單位大中型接送車停放位置進一步進行完善。
5、2月1日到6月30日整治期間,定海、普陀和新城大隊要根據轄區內機動車違法停放的集中區域、公交車、出租車、單位員工大中型接送車行駛路線和時間,合理設定重點整治路段和時段,制定詳實的整治計劃。對違法停車要逐個路段落實責任民警,做到包干到人。大隊領導要加強對包干路段的抽查,真正做到查處違法停車長效、落實。要加強動態巡邏管控,對違法停車影響交通的要堅決予以強制拖離。對公交車、出租車、單位員工大中型接送車要采取成立集中整治小組,通過提前守候、便衣攝影取證、民警攔截處罰、單位上門溝通等有效手段,迫使駕駛員改掉不良停車習慣,做到合法停車。
六、工作要求
1、加強領導,明確職責。定海、普陀和新城大隊務必要高度重視本次集中整治工作,要制定周密的整治計劃,真正把這次專項整治行動抓緊、抓實、抓細、抓出成效。整治方案和整治計劃在1月底前報支隊秩序科。
2、相互協作,形成合力。按照市創衛辦關于人行道上由城管執法局牽頭、交警部門配合,車行道上由交警部門牽頭、城管執法局配合的要求,三個大隊要加強與城管執法局的聯系,要按照職責分工,互相配合,不推諉,不扯皮,工作中發現困難要及時溝通,互相幫助。
3、強化宣傳,營造氛圍。支隊宣傳科要會同定海、普陀和新城大隊根據集中整治的進度安排,專門制定詳細的宣傳計劃;要主動聯系宣傳部門、文明辦和新聞媒體,努力做到“事前宣傳充分,事中曝光有力,事后討論有聲”。
4、加強檢查,按時上報。定海、普陀和新城大隊整治期間要在每月20日對各自城區主次干道5公里雙向違法停車率進行測定。測定結果和當月整治情況、存在問題及下月工作計劃在每月22日前上報支隊秩序科。專項整治工作總結于6月25日前上報。
小區非機動車亂停亂放整治方案 篇7
為嚴格貫徹落實縣委、縣政府工作部署,深入推進文明城市和潔凈城市創建工作,經局研究決定,在縣城區集中開展非機動車亂停亂放集中整治行動,結合工作實際,制定以下實施方案。
一、工作目標
全面整治非機動車亂停亂放,整治違規占用公共停車(泊)位現象,規范停車秩序,營造暢通有序的'交通環境。
二、主要任務
(一)集中行動時間
2022年7月21日至8月5日。
(二)責任路段分工
執法一大隊:人民路、東城街、長春大道、建新街、廣安路、廣源路、農貿街
執法二大隊:勤政路、育才路、健康街、怡心路
執法三大隊:金廣源路、騰飛街、錦泰路、建設路
執法四大隊:湖西街、宇康路
執法五大隊:朝陽路、站前路、趙王路、橋西街
執法六大隊:青蓮街、博學路
(三)具體工作要求
嚴格規范非機動車停放秩序,劃定非機動車停放區域,清理整頓城區主次干道及便道上非機動車輛亂停亂放和違規占用公共停車(泊)位現象,做到車頭朝向一致,營造暢通有序的交通環境,為實行機械化作業提供必要的基礎保障。
三、保障措施
一是嚴格值守。各大隊要結合分包路段實際,合理劃分隊內每名工作人員責任區,排好空擋班,中午輪換休息,保證日間路上值班不斷檔。
二是嚴厲問責。執法監督科要加大執法巡查力度,對各隊工作開展情況全程做好跟蹤督導,定期匯總通報各隊工作開展情況。
小區非機動車亂停亂放整治方案 篇8
為認真貫徹南陽市委、市政府“雙創雙建”決策部署,規范城區道路交通秩序,進一步提升市容市貌管理水平,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國務院《城市道路管理條例》、《南陽市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條例》及9月12日中心城區車輛亂停亂放綜合整治工作會議精神,特制定實施方案如下:
一、指導思想
以提升市民幸福感、獲得感、安全感為根本出發點,以創建全國文明城市工作為載體和抓手,深入開展中心城區車輛亂停亂放綜合整治行動,打造城市優美環境和優良秩序,促進城市形象大提升、市民素質大提高、宜居環境大改善。
二、工作目標
通過部門聯合、市區聯動、強化監管、嚴格執法,進一步規范中心城區沿街設置的各類停車場(點),整治主次干道、人行道亂停亂放機動車輛,取締違規設置的停車設施、隔離設施,為廣大市民群眾營造暢通有序、靚麗優美的城市環境。
三、任務分工
(一)開展沿街停車場(點)整治行動
規范已經許可的停車場(點)管理,對車輛停放位置設置不科學的停車位進行重新編制,規范安裝停車提醒標志標識,對停車位模糊不清、場內地面破損重新施劃、修復;強化停車場道閘及周邊環境衛生管理。
牽頭單位:市市政管理處、
責任單位:四區城管部門、轄區街道辦事處
(二)開展城市道路車輛亂停亂放整治行動
機動車停放不得占壓道路人行道及盲道,影響他人通行;機動車輛應當在停車泊位內有序停放,首尾一致,無車身超出停車泊位現象;嚴禁在停車泊位外停放車輛;取締非法停車場,無未經審批擅自占用城市道路停車收費經營行為;拆(移)除人行道違章設施,清除擅自安裝停車設施、放置障礙物、設置圍欄圈占人行道停車,確保道路暢通;督促沿街單位、門店按照“門前五包”責任制要求,管理好各自門前車輛停放秩序。
牽頭單位:市城市管理監察支隊
責任單位:四區城管部門、轄區街道辦事處
(三)開展廣場游園綠地車輛亂停亂放整治行動
局屬各單位按照方案部署,負責對本單位責任區車輛停放管理以及職責范圍內涉及廣場、游園、綠地、臺地等處違規停放車輛的管理、勸阻;確需行政執法的,由市城管監察支隊協同配合。
責任單位:市園林局、市城區廣場管理處、市白河國家濕地公園管理處、市市區河道處、市人民公園、市城管監察支隊
四、時間安排
本次綜合整治行動自9月18日至12月30日,分三個階段依次進行:
(一)宣傳發動階段(9月18日—10月10日)。組織召開中心城區車輛亂停亂放綜合整治動員會,安排部署綜合整治工作任務;利用廣播、電視、報紙等主流媒體發布綜合整治通告;市城管局機關黨委牽頭,聯系新聞媒體對此次中心城區違規停車綜合整治工作進行跟蹤報道;各單位利用宣傳板面、微信、微博、網絡等平臺,大力開展亂停亂放整治工作的宣傳;城管執法部門開始對亂停亂放車輛粘貼《違法停車告知單》,并利用執法車輛車載喇叭宣傳整治行動。
(二)全面整治階段(10月11日—11月30日)。各責任單位按照區域劃分、職責任務,全方位、無縫隙、高標準完成本方案確定的整治任務。對違規停放的機動車輛,將違停信息抄告公安交管部門依法處置;對違規占壓人行通道的非機動車輛,由沿街商戶或單位規范管理,拒不服從的依法拖離;累計違規停放達到三次以上的,將違停信息納入車主個人信用信息系統,并在新聞媒體予以曝光。清除各類違規設置的道閘及地樁、石墩、地鎖等障礙設施。
(三)鞏固提高階段(12月1日—12月30日)。市城管局中心城區違規停車占道整治領導小組,對沿街規范停車情況進行督導檢查,對前期整治中存在的薄弱環節、整治死角進行驗收,對存在問題督促整改,消除管理亂象。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強領導,嚴密組織。為確保整治工作取得扎實成效,市城管局成立中心城區人行道車輛亂停亂放綜合整治領導小組(以下簡稱“領導小組”),組長由市城管局高峰局長擔任;副組長由市城管局副局長強學喜、李春富同志擔任;成員分別由市城管局機關科(室)長、局屬各單位負責人、四區城管部門負責人組成。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市城管局六科(市政河道管理科),具體負責整治工作的統籌協調、督導檢查、考核通報等工作。
(二)強化責任,狠抓落實。各級各單位要提高政治站位,增強責任意識,把此次整治作為“不忘初心、牢記使命”主題教育活動整改問題之一,對涉及的事項進行摸排,列出清單,整改落實到位。為確保整治工作有序推進,四區城管部門作為專項整治的責任主體,要細化方案、建立臺賬、明確整治重點,嚴格按照時間節點扎實推進,用整治成效助推我市創建全國文明城市工作再上新臺階。
(三)規范管理,文明執法。牢固樹立“為人民管理城市、讓人民共享城市”的管理理念,堅持以人為本、服務為民的宗旨,注重工作方法、方式,做到文明執法、依法行政,及時化解和妥善處理好整治過程中出現的矛盾和可能發生的.突發事件,確保社會和諧穩定。對正常執法中出現的暴力抗法行為,移交公安機關依法懲處。
(四)強化督查,務求實效。市城市管理監察支隊和四區城管部門要切實加強督促檢查,數字城管中心要緊扣專項整治工作任務,加強問題采集力度,切實增強專項整治的的質量效果。整治期間,對完成任務突出、成效顯著的單位及個人予以通報表揚;對敷衍塞責、整治效果不佳的單位和個人,予以通報批評并實施問責。
小區非機動車亂停亂放整治方案 篇9
為規范我xx街道車輛停放等城市秩序,提升城市品位,給廣大市民營造一個優美、和諧的環境,確保我xx“環境提升年”活動和“美麗xx”6S行動取得實效,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導思想
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依據有關城市管理及環衛、交通法律法規,按照“政府主導、部門聯動、合力打擊”的工作方針,采取“疏堵結合、標本兼治、綜合治理、依法監管”的方式,綜合運用聯合檢查、集中治理、宣傳教育等多種手段,嚴厲打擊xx城xx亂停亂放、亂穿亂走、無證駕駛等行為,整頓和規范我xx交通秩序,建立長效的城市管理機制,為全xx經濟社會發展營造一個整潔、干凈、暢通、有序的環境。
二、領導機構
為切實加強專項整治工作的組織領導,現成立專項整治工作領導小組,負責統籌指導整治工作的開展。其組成人員如下:
組長:xxx
副組長:xxx
成員:xxx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在xx,辦公室主任由xxx兼任,具體負責車輛亂停亂放整治工作的組織、協調、監督、檢查等工作。整治期間同時成立集中整治工作小組,成員從xx公安局、住建局、交通局、公路局、交警大隊各抽調5名工作人員和xx人員組成,主要負責集中整治日常工作。
三、工作重點
(一)加強人行道流動小商販占道經營整治
1、堅持疏堵結合,以疏為主。對人行道車輛亂停亂放堵塞交通現象,采取管制和疏導相結合,建立臨時疏導停放點,就近引導零散、無序的流動攤點進入市場,合法經營。
2、加大文明行政處罰力度,遏制占道經營。加強早晚班巡查力度,真正做到管律并舉,避免出現一些暴力抗法等事件的產生,有效地遏止各類占道經營行為。
(二)加強交通秩序整治
1、加強城xx內車輛運行停放有序的管理,嚴禁亂停亂放,特別是重點路口、路段的車輛做到停放整齊,出行有序;
2、嚴厲打擊車輛非法營運;
3、加強城xx營運三輪車的治理,重點治理因三輪車數量過多和非法營運造成的交通秩序混亂及安全隱患。
(三)加強運載沙、石、渣土車輛的整治
重點整治城xx運載沙、石、渣土車輛超載、超速、遮蓋不嚴等違規行為。
四、責任分工
集中整治期間,由xxxx牽頭,從各成員單位抽調人員組成聯合集中整治工作小組,全天候對城xx車輛停放情況進行巡查,按照各自工作職能,聯合對車輛亂停亂放行為進行綜合執法。各單位的.責任分工如下:
xx交警大隊:一是嚴厲查處各類無牌無證、非法改裝、非法駕駛車輛;二是負責城xx亂停亂放機動車輛的處罰;三是協同xx、住建、交通部門,重點對運載沙、石、渣土車輛超載、超速等違規行為的處罰。
xxxx:積極協調公安交警、交通運輸、住建等部門,加強車輛亂停亂放、流動小商販占道經營等影響市容市貌、阻礙交通等行為整治工作。
xx住建局:積極配合加強流動小商販、占道經營等影響市容市貌、阻礙交通等行為整治工作。
xx交通局:與公安交管、xx積極配合,整治營運三輪車和“黑出租”在城xx的非法營運,依法嚴厲打擊各類違法違規運輸行為。
xx新聞中心:負責做好專項整治工作的宣傳策劃,組織新聞媒體進行全面的、深入的、長期的宣傳報導工作,對整治過程典型案例進行曝光,引導全民自覺參與車輛亂停亂放整治工作。
xx公路局:負責運載沙、石、渣土車輛超限行為處罰。
xx監察局:負責集中整治期間,各職能部門履行職責情況的監督檢查工作,避免出現利用職權舞弊或出勤不出力怠慢現象。
五、時間安排
(一)宣傳發動階段(7月2日——7月10日)
研究制定工作方案,明確工作目標,落實部門職責。召開動員大會,并統一進行宣傳策劃,大力營造良好的整治工作氛圍。
(二)集中整治階段(7月11日——7月30日)
以整治車輛亂停亂放、流動小商販占道經營和違規運載沙、石、渣土車輛為重點,對我xx城xx社會環境進行全面、徹底的綜合整治,確保全xx車輛停放秩序發生根本性好轉。
(三)總結整改階段(8月2日—8月10日)
此階段的主要任務是對全xx車輛亂停亂放整治工作進行總結評比,對工作成效明顯、整治成果突出的進行表彰獎勵;對工作成效不明顯、整治工作不得力、工作打不開局面的責任單位責任人進行責任倒查。
(四)鞏固成果階段(8月11日以后)
總結整治工作經驗和好的作法,把建立長效機制放在首要位置,責任明確劃分,落實到單位、到個人,把車輛亂停亂放工作常態化、長效化,堅持不懈地抓下去。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認識,加強領導。各單位要充分認識加強車輛亂停亂放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和緊迫性,把車輛整治工作列入本部門重要工作內容,指定專人負責落實好車輛整治的各項工作。
(二)加強宣傳,耐心說服。加大車輛亂停亂放整治工作的宣傳力度,讓加強城市管理、交通整治工作深入人心;對于不理解整治工作的市民要耐心說服,依法辦事,切實保護人民群眾的根本利益。
(三)加強協調、密切配合。此次整治牽涉面較廣,在整治實施過程中各成員單位要加強協調、密切配合,做好協調、檢查、服務和監督工作。
(四)強化督導,確保成效。加強整治期間執法活動的監督檢查,對檢查發現的問題,及時通報,查找原因,明確責任,盡快整改,力爭整治活動深入扎實,卓有成效。
(五)整治工作長態化,鞏固整治成果。各責任單位要積極參與城市管理,在切實抓好集中整治工作的同時,將車輛亂停亂放整治工作日常化和長態化,切實鞏固整治成果。
小區非機動車亂停亂放整治方案 篇10
第一條為加強本市非機動車停車管理,保護非機動車所有人的合法權益,維護社會公共秩序,根據國家有關規定,結合本市實際情況,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本辦法適用于本市行政區域內自行車、人力三輪車等非機動車停車管理工作。
殘疾人專用車的停車管理也適用本辦法。
第三條市市政管理部門負責本市非機動車公共停車場建設、經營的管理工作。
規劃、國土房管、公安交通、物價、質量技術監督等行政管理部門,應當按照各自職責,做好非機動車停車管理的有關工作。
第四條根據城市總體規劃和城市建設發展的需要,市規劃行政主管部門會同市市政管理、市公安交通管理等部門組織編制非機動車公共停車場專業規劃,經市人民政府批準后實施。
第五條車站、醫院、商場、展覽館、影劇院、體育場館和其他大中型公共建筑的非機動車公共停車場的.規劃和建設,應當按照國家和本市有關規定執行,并落實專人管理或者委托存車服務機構管理。
第六條居民住宅區應當設置非機動車公共停車場,委托物業管理單位實施管理;未實行物業管理的居民住宅區,由居民委員會組織實施管理,相關單位應當予以協助。
第七條非機動車公共停車場不足的地區,在不影響道路交通的情況下,可以按照國家和本市有關規定經有關部門批準在道路范圍內劃定一定區域作為非機動車道路公共停車場,并設置相應標志。
在前款規定的情況發生變化時,原批準部門應當撤銷已經劃定的非機動車道路公共停車場,但應當提前公告。
第八條禁止任何單位和個人擅自占用道路設置非機動車道路公共停車場。
臨時占用道路設置收費的非機動車公共停車場,應當依法繳納占道費。
第九條非機動車公共停車場必須對公眾開放,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侵占、擅自停止使用非機動車公共停車場或者將其挪作他用。
鼓勵單位內部非機動車停車場向社會公眾開放。
第十條設置收費的非機動車公共停車場,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一)地面鋪裝,設置固定或者活動式圍欄;
(二)設置存車標識牌、存車收費價格公示牌、經營管理單位的標志及其監督電話,劃定存車標線;
(三)有條件的,設置自行車停放架、遮雨棚房;
(四)有專人負責服務和管理。
第十一條非機動車公共停車場的經營、管理單位,應當遵守下列規定:
(一)遵守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和行業管理規范;
(二)建立并落實各項管理和服務制度;
(三)接受市政管理等行政管理部門的指導和監督檢查;
(四)嚴格按照批準的范圍和標準收取費用,明碼標價,給停車人出具收費憑證;
(五)保證停車場內良好的停車秩序、環境衛生和停車安全。
收費的非機動車公共停車場,因管理不當造成非機動車丟失、損壞的,非機動車公共停車場的經營、管理單位應當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第十二條非機動車停車人應當遵守下列規定:
(一)在非機動車公共停車場或者設有非機動車停放標志的區域內停車;
(二)在停車場停放非機動車的,遵守停車場的有關管理規定,接受工作人員的管理;
(三)在收費非機動車公共停車場內停車的,按規定交納停車費。
第十三條違反本辦法,在明令禁止停車的道路范圍內停放非機動車的,由公安交通管理部門依法處罰,并可以暫扣其非機動車輛。
第十四條違反本辦法第九條規定,擅自占用道路設置非機動車道路公共停車場的,由市政管理、公安交通管理部門依法處理。
第十五條違反本辦法第九條第一款、第十條、第十一條第(二)項、第(三)項、第(五)項規定的,由城-管監察部門責令限期改正,處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的罰款。
第十六條違反本辦法第十一條第(四)項規定的,由價格主管部門依法處理。
小區非機動車亂停亂放整治方案 篇11
1.目的
為了維護小區交通秩序,保持整潔有序的小區環境,保障住戶非機動車輛安全。
2.范圍
xx管理處
3.方法和過程控制
3.1如開發商未規劃建設非機動車停放點,物業管理處根據停放需要,在征求業主意見的基礎上合理規劃、提供非機動車輛停放點,供住戶停放自行車之用。
3.2管理處安全管理責任人員定期組織相關人員對車輛停放情況進行監督檢查,清理亂停亂放車,并對住戶做好宣傳解釋工作。
3.3現場安全管理員負責指引非機動車輛有序停放,對不按指定位置停放的車主有責任糾正該車主錯誤行為,并引導其正確停放。
3.4小區非機動車輛停放點位置:
一期指定停放點:靠一號崗南外圍墻綠化帶,40平方米。
二期指定停放點:杜鵑苑北停車位,占車位6個。
羅蘭苑外西南角,卸貨區旁,占地30平方米。
羅蘭苑外東北角停車位6個。
三期指定停放點:蘭花苑東門旁車場,占車位4個。
紫竹苑東面綠化帶旁,占地40平方米。
四期指定停放點:丁香南門靠東架空層下,占地40平方米
荷花苑西架空層下靠墻角,占地40平方米
五期指定停靠點:玉蘭苑東門架空層下靠墻根,占地30平方米
3.5現場懸掛的非機動車停放管理規定內容:
一、非機動車輛必須按指定的位置集中停放,嚴禁在消防通道及樓梯間內隨意停放。
二、車輛停在指定位置,駕駛者需做好防盜措施,如有不鎖車輛停放時,車主應主動與安全管理人員聯系,協助看管,如因不遵守車輛停放管理規定而造成車輛損失的.,其后果車主自行負責。
三、自行車在小區內行駛時速不得超過15公里。
四、為了不影響小區環境,破舊自行車一律不得停放在小區內。
五、不得在小區內練習駕駛摩托車。
六、童車不得與成人車輛混雜停放,須停放在指定的童車位置。
七、嚴禁破壞他人車輛,拆取他人車輛零件,一經發現須照價賠償并移交派出所處理。
八、如長時間無人使用停在自行車停放點并且占用通道,或停在樓梯間的車輛,管理處將定期清理并作無人認領處理。
小區非機動車亂停亂放整治方案 篇12
1、目的
保證非機動車存車秩序,保障存車安全。
2、范圍
適用于xx嘉園物業區域非機動車管理。
3、職責
3.1安管隊負責對各項目非機動車管理過程和服務質量進行監控檢查。
3.2安管隊長負責指導、檢查非機動車的日常管理工作。
3.3管理處主任負責非機動車的日常管理工作。
4、實施程序
4.1非機動車輛進入后統一停放在指定停放區,嚴禁亂停亂放。車主應自覺服從車場管理員的`指揮,共同維護好交通秩序。
4.2非機動車出入小區須嚴格遵守交通規則,注意交通安全。小區范圍內不準洗車。
4.3小區只提供非機動車停放場地,不收取任何費用。請車主自行鎖好車輛、保管好停車牌及車上物品,避免車輛、財物丟失。
4.4嚴禁外來非機動車輛進入小區。
4.5緊急情況下,車輛管理員可拒絕任何非機動車進入小區范圍。
4.6協助公安機關嚴厲打擊盜竊非機動車的犯罪活動。
4.7管理處將定期清查無證無照和無主非機動車,一個月內無人認領的按公安機關有關制度處理。
小區非機動車亂停亂放整治方案 篇13
為了保障住戶財產的安全和小區治安秩序的穩定,與業主共同創造一個優美的環境,特制定此非機動車輛管理規定:
1.非機動車輛必須按指定的.位置集中停放,嚴禁在消防通道及其它地方隨意停放;
2.業主非機動車輛必須停在指定車庫一層出口處位置,并由車主做好防盜措施;
3.非業主機動車輛統一停放在車庫出入中外泊車處,由車主自行鎖好車鎖,物品車輛自行保管;
4.為了不影響小區環境,破舊自行車一律不得停放在小區內;
5.摩托車在小區車場內行駛時速不得超過15公里,統一停放在一層出口處;
6.非機動車輛停放后,駕駛者不得在停放點逗留
7.不得在小區內、車場內練習駕駛摩托車,更不得在非機動車輛停放點維修任何車輛;
8.非機動車輛停放時,車主應聽從安全管理人員安全管理,并作好安全防護措施,如有丟失后果自負;
9.因不遵守車輛停放規定而造成車輛損傷或遺失的,管理處概不負責;
10.嚴禁破壞他人車輛,拆取他人車輛零件,一經發現須照價賠償并移交派出所處理;
11.如長時間無人使用停在自行車停放點并且占用通道的車輛,管理處將定期清理并作無人認領處理;
12.非機動車輛停放點為管理處為廣大業主提供的免費停車位,請大家愛護相關停放設施。
小區非機動車亂停亂放整治方案 篇14
為了加強對小區規范管理,維護小區內的生活秩序,保護業主合法權益,結合本小區的實際情況,特制定本規定。
1、室外停車場只用于業主及訪客非機動車輛的臨時停放,請按小區的指定區域整齊擺放。
2、室內停車場采取登記管理制度,并請按小區規定時交納停車費,每月15-50元,視車型不同而定。
3、服從小區保安員的指揮,嚴格按照小區制定的道路行駛和停放。助力車、殘疾人機動輪椅車轉彎時,應當提前開啟轉向燈;駕駛過程中注意車速安全,請勿以手持方式使用移動電話;小區內遇人時,應當減速比讓。
4、進入小區業主的.非機動車輛應證照齊全,車況保持良好,應經常檢查車閘、車鎖等,做到靈敏有效,如有損壞及時修理。
5、非機動車出入小區必須下車推行,注意交通安全。
6、在小區內嚴禁非機動車亂停亂放,必須停到制定的車棚、車庫內。
7、進入小區送貨的非機動車,禁止長時間停留在小區內。
8、物業公司保衛部將定期清理殘破、無證無照和無主的非機動車。一月內無人認領的按公安機關有關規定處理。
小區非機動車亂停亂放整治方案 篇15
為了保持本小區停車的有序化和規范化,現對小區內的摩托車、電動自行車、自行車、三輪車停放作如下規定:
一、停放于本小區內各類車輛的車主均應遵守本規定,服從管理人員的管理。
二、非機動車輛的停放管理由專人負責看守及規范。
三、各類車輛的`車主請到管理處辦理有關登記手續,在車輛進入小區時領取出入證。
四、小區內摩托車、電動自行車、自行車、三輪車均應停放在指定停放地點內(二組團底層的架空層),并按停車標識擺放整齊。
五、各類車輛不得亂停亂放,否則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自負,管理處也有權在不知會車主情況下,采取鎖車或將車輛移至合適地等措施來保管。
六、電動自行車充電時,應將其充電器鎖在鐵盒內,以免丟失。
七、收費標準按成價費[20xx]255號文件規定執行,電動自行車、三輪車充電費按管理處公示(通知)費用收取。
八、本車庫(場)只提供泊車場地,車輛及車上之物品,若有遺失或損壞,本公司概不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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