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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小區車輛亂停亂放處理方案(精選14篇)
為了確保我們的努力取得實效,時常需要預先制定方案,方案是書面計劃,具有內容條理清楚、步驟清晰的特點。那么你有了解過方案嗎?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對小區車輛亂停亂放處理方案,歡迎大家借鑒與參考,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對小區車輛亂停亂放處理方案 篇1
一、指導思想
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著力解決市民廣泛關注和社會普遍反映的交通秩序存在突出問題,進一步規范城區交通秩序,完善交通安全設施,優化道路交通管理,嚴格道路交通執法,推進城區交通環境綜合整治。
二、工作目標
交通秩序明顯好轉,交通違法行為明顯減少。交通環境明顯改善,交通事故明顯下降,交通參與者守法意識明顯增強,市民交通安全文明素質明顯提高,城區安全、暢通、便民、有序的交通形象和市民滿意度明顯提升。
三、主要內容
實施五大工程:堅持重點整治與建立長效機制結合。
(一)安全暢通工程。
加強市政配套建設。大力整治交通環境,讓市民出行更安全、行車更暢通、乘車更方便。
(二)公交便民工程。
落實公交優先發展政策。為市民提供安全、文明、舒適、便捷的公交服務。
(三)停車設施工程。
加強各類停車設施的規劃、建設、設置和監管。車輛停放有序。
(四)行為規范工程。
加強城區動態交通秩序、靜態交通秩序和綜合交通環境整治。嚴厲查處各類違法違規違章行為。
(五)宣傳教育工程。
加大交通安全文明宣傳教育活動。
四、整治重點
重點解決“車輛亂停亂放亂行駛、超載超速和堵車”等突出問題:堅持重點整治與全面規范相結合。
(一)整治違規車輛上路。重點整治無牌無證、假牌假證、挪用號牌、遮擋號牌、污損號牌以及各種改(拼)裝車輛上路行駛等行為。
(二)整治車輛違規行駛。重點整治:各種機動車酒后駕駛、無證駕駛、闖紅燈、違規掉頭等行為;駕乘摩托車不戴安全頭盔、闖紅燈、逆行、超速等行為;電動車、助力車、人力車等非機動車輛占道、逆向、超速行駛和闖紅燈、隨意橫穿等行為。
(三)整治車輛違禁行為。重點整治:各種車輛違反禁行、禁鳴、限行、單行規定等行為;貨車、拖拉機、農用車等貨運車輛超載超限、拋灑載物等行為;出租車、公交車等客運車輛違規停靠等行為。
(四)整治亂停亂放占道。重點整治:各種車輛亂停亂放、擠占人行道(含盲道)等行為;攤點、貨物、基建非交通占道等行為。
(五)整治行人隨意亂穿。重點整治行人不按規定走人行道、人行橫道線和闖紅燈等行為。
五、實施步驟
開展一次為期100天的綜合整治“百日行動”分三個階段進行:堅持集中整治與長抓管理相結合。
(一)宣傳發動階段
召開動員大會,主要任務:成立組織領導機構。落實相關部門(單位)專項整治工作方案;廣泛開展宣傳教育活動,營造濃厚輿論氛圍,使整治工作家喻戶曉,交通安全文明知識人人皆知;對突出問題、重點地段、交通混亂點進行全面排查,制定治理措施和出臺相關規范并予以發布或公告;科學合理確定禁行、限行、單行和禁鳴的區域、時段或車輛并公示、公告。
(二)集中整治階段
集中時間、集中力量開展集中整治活動,主要任務:按照整治工作要求及部門(單位)職責分工。查處各類交通違法違規行為,加強交通秩序管理、交通環境整治和交通設施建設,落實整治任務和措施,實現交通秩序明顯好轉。
(三)鞏固成果階段
總結經驗,主要任務:對集中整治工作進行檢查驗收。表彰先進,查找不足,進一步明確部門工作職責,落實經常性工作措施,完善常態化管理規范,建立“政府領導、部門協作、社會參與、齊抓共管”長效機制,實現整治工作常態化。
六、工作措施
(一)加強交通安全文明宣傳教育。充分發揮主流媒體作用。配合公安交警等執法部門對嚴重違反道路交通秩序的行為及時公開曝光。積極開展交通安全文明教育進機關(團體、事業單位)進企業、進社區、進學校、進市場“五進”活動,加強單位人員、社區居民、市場經營人員交通安全知識和道路交通法規宣傳教育,推進交通安全文明教育社會化、全覆蓋。
(二)加強道路交通
秩序執法管理。按照“集中整治、注重長效、教育優先、執法必嚴”要求。組織開展專項行動,全面規范城區車輛行駛、停放和行人交通秩序,依法查處違規車輛上路、車輛違規行駛、車輛違禁行為、亂停亂放占道、行人隨意橫穿各類交通違法行為。借鑒外地經驗,探討將電動車納入登記管理并辦理專用牌號等辦法。合理確定貨車、農用車、三輪車等禁行、禁鳴的時段、區域以及老城區單行道路。
(三)加強交通安全
配套設施建設。完善道路交通標志標示標線、信號燈、隔離帶、減速板(帶)警示牌、電子監控等設施建設。探討部分擁堵路段停車收費制度。優化公交組織,公交停靠站點設置“公交綠島”標線和禁止占用標示,部分繁華、擁堵路段設置出租車停靠點,引導出租車進點載客和乘客進點候車。統一規劃并試點在部分路段安裝中心線隔離護欄和在人流量大、橫穿行人較多路口建設人行天橋。加強規劃源頭控制,建立重大項目建設交通影響評價制度,大型建設項目(公共場所)應當同步規劃、同步建設停車場。
(四)加強部門齊抓
與社會協同聯動。公安交警部門。制定實施方案,開展宣傳活動,完善交通安全設施,強化路面管控,從嚴查處各類交通違法違章行為。同時,擬定電動車相關管理辦法并組織實施。
城管執法部門,要發揮城市管理執法主體作用,負責制定并實施城區停車秩序管理和查處各種違規占道行為。交通運輸部門,要加強公交車、出租車等營運車輛的管理和規范。市文明辦,要會同廣電局、日報社等,制定并落實宣傳教育工作方案,開展多種形式新聞媒體宣傳活動,加強交通安全文明“五進”活動督辦。教育部門,要組織各類學校開展安全知識宣傳教育和志愿者活動,中小學校開展“小手拉大手”活動,推進交通安全知識進課堂。司法部門,要將道路交通法規納入“普法”宣傳內容。四城聯創”指揮部辦公室,要督促臨街單位落實包保責任,并在集中整治階段組織包街責任單位“交通協管員”上路協勤。工商部門,要會同質監部門嚴厲查處銷售超標、非標等不合格電動車行為,會同商務部門開展各類市場、個體私營業主交通安全文明教育活動。規劃部門,要做好停車場所、配套設施規劃,落實重大建設項目交通影響評價制度。住建部門,要會同城投公司等,做好道路隔離護欄、人行天橋等市政設施建設。人防部門,要負責依法加強和綜合利用地下防空設施,加快地下停車場建設。市殘聯,要加強殘疾人專用車輛登記備案及其交通安全知識教育。市綜治辦,要將各單位開展交通安全宣傳教育活動納入社會治安綜合治理考核內容,并落實“一票否決”制度。
市政府法制辦,要負責政府及各部門規范性文件合法性審查、備案,協調、指導和監督各部門整治工作中的執法行為。區政府、經濟開發區管委會,要積極開展交通安全文明宣傳教育及“五進”活動,組織相關職能部門參與交通秩序整治,開展“文明交通志愿者”活動。
對小區車輛亂停亂放處理方案 篇2
根據樂清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全市治理交通擁堵工作方案的通知》和柳市鎮《交通擁堵專項整治實施方案》要求,確保元旦、春節期間集鎮道路交通環境有根本性的改變,根據柳市轄區實際情況,特制定如下實施方案。
一、整治時間
從20xx年12月10日起,20xx年4月8日結束。
二、組織領導
鎮成立以包光許鎮長為組長,王金法副鎮長、蔡谷副鎮長為副組長,黨政辦主任、城管執法大隊大隊長、綜治辦主任、村鎮建設分局局長、宣傳辦主任、接待辦主任軍、交警中隊、公安分局副局長、運管站站長為成員的領導小組,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中隊長兼任辦公室主任,辦公室設在柳市交警中隊。
三、工作目標
加大對我鎮建城區重點區域、重點路段的交通管理力度,使各種交通違法行為特別是影響交通通行順暢的行為明顯減少,使城區的交通環境有明顯的提升。鎮政府整合各方面力量上路管理,通過交通秩序百日整治活動,實施集鎮道路交通環境、市民交通文明安全意識、集鎮道路機動車通行速度、交通堵點排堵能力“四大提升”。
四、工作措施
1、完善道路標志標線。鎮村鎮建設分局會同交警中隊和交警大隊秩序中隊等職能部門,對全鎮道路交通標志線和紅綠燈情況進行一次全面的排查梳理,及時組織人員重新施劃和完善褪色、殘缺的標線和闖禁等標志,對紅綠燈工作不正常進行維修,并加強日常維護。對一些重要路段需要路中設置隔籬設施的要進一步調研,增設,對一些重要路段的停車泊位重新進行合理施劃,確保市民行車有序、停車方便。
2、科學設置重點管理路段。根據以往經驗,確定重點管理的路段為“二縱三橫六單行道十三路口”,其中“二縱”為柳黃路、柳青路,“三橫”為大橋路車站路、大興路、柳翁西路,“六單行道”為惠豐路、怡月路、上園南路、團結西路、延文路、安平路,“十三路口”為柳青南路與柳翁西路交叉路口、柳青南路與大興西路交叉路口、柳青南路與車站路交叉路口、柳青路與惠豐路交叉路口、柳青北路與西興路交叉路口、柳翁西路與翔來路交叉路口、柳黃路與車站路交叉路口、柳黃路與惠豐路交叉路口、柳黃路與大興路交叉路口、大興路與沿河西路交叉路口、龍井路與環城東路交叉路口、大橋路與東風路交叉路口、車站路與智廣北路交叉路口。對“十三路口”加強力量由專人進行管理。
3、創建“文明示范街”。將柳青路(車站路至溪橋路段)打造成精品街、文明路,在“文明示范街”上做到停車規范、有序,道路通暢,各種違規車輛不在路上行駛,行人、非機動車按照紅綠燈規定通行,并各行其道,各種違章占道現象消除。以后逐步推廣到其它街道。
4、加強宣傳力度。開展文明交通宣傳系列活動,開展主題宣傳日活動,結合全鎮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實際,聯合新聞媒體,營造強大的宣傳氛圍,開展文明交通行為倡導活動等,通過多渠道、多形式、廣范圍、廣發動的宣傳,使全鎮交通參與者的文明、安全意識得到提升。
五、責任分工
1、鎮預備役部隊:將柳青路歸其管理,管理范圍為國道線至溪橋路段,五個路口柳青南路與柳翁西路交叉路口、柳青南路與大興西路交叉路口、柳青南路與車站路交叉路口、柳青路與惠豐路交叉路口、柳青北路與西興路交叉路口各時間段均有二人管理,并做到以點帶線,實行包干制,并加強考核檢查力度。
2、城管執法大隊:將大興路歸其管理,管理范圍為翔來路至長江路段,四個路口大興路與翔來路交叉路口、大興路與興達路交叉路口、大興路與沿河西路交叉路口、大興路與長江路交叉口各時候段均有二人管理,并做到以點帶線,實行包干制,并加強考核檢查力度。
3、綜治辦:將柳翁路歸其管理,管理范圍為翔來路段至長江路段,四個路口柳翁路與翔來路交叉路口、柳翁路與興達路交叉路口、柳翁路與柳黃路轉盤、柳翁路與長江路交叉路口各時間段均有二人管理,并做到以點帶線,實行包干制,并加強考核檢查力度。
4、交警中隊:按照“屯警路面、嚴查嚴治”的工作要求,中隊除其他勤務之外的人員全警上路管理,負責全轄區的排堵保暢工作,重點管理“二縱三橫六單行道十三路口”,對未在鎮預備役部隊、城管執法大隊、綜治辦負責的路口、路段全部由交警中隊負責,對已由鎮預備役部隊、城管執法大隊、綜治辦負責的路口、路段出現擁堵時派員一起參與排堵保暢。并加強交通事故現場處理的速度,防止由于事故處理的不及時導致堵情的加劇。
5、公安分局:對在聯合執法、聯合管理過程中出現的正三輪載客摩托車(殘疾車)阻礙執法、老人協會在管理過程中與他人發生爭執等情況進行依法、合理處置。
6、運管站:對在聯合執法中出現的涉嫌非法營運的正三輪載客摩托車、人力載客三輪車等情況進行處理。
7、村鎮建設分局:負責鎮轄區的道路基礎設施的排摸、維修、建設,完善道路相關設施。
六、工作要求
1、統一思想,提高認識。治理交通擁堵是一項十分緊迫而重大的工程,事關城市的可持續發展,社會關注度高,必須給予高度重視。各單位要將思想統一到鎮黨委、政府治理交通擁堵的決策部署上來,將此次交通擁堵專項整治作為當前重要工作,高標準、嚴要求,以前所未有的力度,認真抓好各項工作的落實。
2、明確職責,加強協作。各職能部門要相互協作,各盡其職,從整體推進問題的解決。同時要做到本轄區內道路和配套基礎設施建設等工作。各部門要對照制定具體實施計劃,明確責任人員,逐項抓好各項工作的落實。對預備役部隊的上路時間按原管理方案進行,對城管執法大隊、綜治辦土路管理的時間確定為每天上午9時30至11時30分,下午15時至17時30分。
3、突出重點,狠抓落實。此次專項整治工作以緩解交通擁堵為主題,近期以完善交通信號燈設置、建設臨時停車場等交通管理措施為重點,遠期要加快道路交通網建設,提高交通承載能力。在整治工作中,要嚴格落實各項整治要求,特別是通過各種渠道加強與群眾溝通,爭取群眾理解,接受群眾監督。
對小區車輛亂停亂放處理方案 篇3
為切實推進全鎮道路交通安全綜合整治攻堅年行動,我鎮決定在轄區內立即開展道路交通安全綜合整治,為確保整治工作取得實效,現制定本次行動的工作方案如下,請遵照執行。
一、工作目標
徹底整治各類道路交通隱患,嚴格執法,減少一般交通事故,杜絕較大以上事故,為群眾平安出行創造良好的交通環境。
二、整治重點
(一)整治的重點路段:趙家橋至上路段,彎多彎急、坡陡,非法運營的長安車和摩托車比較多,運碎石的車輛超載嚴重;分水嶺至冷家路段,路窄、臨崖、彎多,且有農客通行,安全形式非常嚴峻;環城路至景家溝村路段,路面坑洼不平,摩托車非法載客及超載現象突出。
(二)整治的重點行為:車輛超速、超載、非法客運、無證駕駛、酒后駕駛等嚴重交通違法行為
三、工作措施
(一)開展交通安全知識宣傳。鎮交管辦制作標語3幅分別懸掛于鎮政府大門口、趙家橋、延勝村路口,辦一期平安出行專欄,向村民發放明白紙,通過各種方式大力宣傳交通安全相關知識,提高廣大人民群眾尤其是駕乘人員的交通安全意識。
(二)強化源頭監管。進一步完善轄區內機動車信息臺賬,對駕駛人員和車輛進行全面清理,對車輛未進行年檢或安全檢測不合格的一律予以停運;對駕駛證逾期未年檢或多次違法的駕駛員進行嚴懲并納入重點管理,監督其糾正違法違章行為;加強對公路客運車輛、危化物品運輸車的動態實時監管,及時發現、提醒、糾正超速、超載、酒后駕駛、疲勞駕駛等違法違章行為。
(三)排查整治道路隱患,夯實道路交通基礎。一是對路面坑洼不平、路窄的地段投入資金進行改善,確保安全、暢通;二是在臨崖、臨水、坡陡、彎急、事故多發等地段設立警示標志和波型防護欄,提醒駕駛人員謹慎駕駛;三是在地質災害地段設立警戒線,提示駕駛人員和行人觀察通過。
(四)嚴格交通執法。在轄區內各交通要道路口進行不定期的檢查,重點檢查,一是查處客運車輛、貨車、摩托車超載、超速、超限運輸行為;二是嚴懲駕駛人員無證駕駛、酒后駕駛、疲勞駕駛和騎摩托車不戴頭盔等違法違章行為;三是嚴厲打擊長安車、摩托車非法客運行為。對查出的各種違法違章行為,依照法律的規定,從嚴處理,該暫扣駕駛證的一律暫扣駕證,該吊銷駕駛證的一律吊銷駕駛證,該拘留的一律拘留,決不手軟,確保道路交通安全、有序。
四、工作要求
全面排查整治各類道路交通隱患,嚴格交通安全執法,對落實工作措施得力,不發生交通事故的人員和部門予以表揚;對工作措施不力,嚴重交通違法行為依然突出、事故多發的相關人員一律嚴格追責。
對小區車輛亂停亂放處理方案 篇4
為進一步加強農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預防和減少特大交通事故,確保鎮交通安全形勢穩定,切實保障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結合我鎮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根據上級有關部門要求,特制定如下方案。
一、目標任務
以預防和減少農村道路交通事故、保障人民群眾生命安全為目標,以解決影響農村道路交通安全的.突出問題為重點,采取有效措施,著力解決農村客運車輛、面包車非法載客、無牌無證違法違規等問題,使道路交通安全隱患得到有效整治,通行條件明顯改善,為全鎮創造一個安全暢通的道路交通環境,最大限度預防和減少道路交通安全事故,切實保護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
二、組織領導
鎮政府成立農村道路交通安全集中整治工作領導小組,由鎮人大主任任組長,廟中隊長任副組長,各行政村支部書記為小組成員。
三、工作措施
根據上級有關部門工作要求,全力落實以下工作措施:
(一)建立和完善工作機制。鎮xxx是農村道路交通安全的責任主體,要加強對農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組織領導,成立工作領導小組,強化農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基層機構,各行政村設立道路安全管理領導小組,成員由2—3名村干部組成,定期組織開展安全隱患排查,確保道農村道路安全。
(二)加強農村交通安全源頭監管。各行政村要積極配合交警隊、派出所、鎮安辦、鎮交管辦、鎮農機站,組織開展對“三車”(客運車、載客面包車、兩、三輪摩托車)使用情況的清查,相關單位禁止使用不符合安全標準的運輸車輛,對存在使用不符合安全標準的運輸車輛的單位和個人,按照相關政策依法作出處理決定。
(三)加強農村安全道路建設。在新建鄉村道路的設計、建設中,堅持安全第一的原則、制度,嚴格把好設計審查關、工程質量關和竣工驗收關,確保新建道路不留下新的安全隱患;大力整治道路隱患,各村要對轄區內危險路段和事故多發路段進行排查整治,查看各類標志、標牌、標線設置情況,及時進行設置完善。
(四)開展農村交通安全宣傳教育。通過上安全課、觀看交通安全宣傳片、組織交通安全知識講座等形式,大力宣傳農村地區客運車、兩、三輪摩托車、非客運載客車的重點交通違法行為及危害、酒后駕駛、超速行駛、非客運車輛載客等交通違法典型案例進行深入剖析,落實警示教育,增強群眾自我保護意識,自覺遵守交通法規。
四、工作要求
1、增強責任意識。增強開展農村道路交通安全集中整治工作的責任感和緊迫感。農村道路交通安全的基礎工作相對較弱,同時農村道路也是交通事故最容易出現的發多、反復的地區。各村、各有關單位思想上要有清醒的認識,要切實按照省、市、縣專題會議精神,切實增強責任感和緊迫感,全力投入到農村道路交通安全集中整治。
2、加強組織領導。在鎮農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領導小組的統一組織和協調下,各村成立相應的領導小組,加強對轄區農村道路交通安全整治工作的組織指導,進一步明確分工,分解任務,細化方案,制訂和落實工作計劃。在交通安全會議框架下,整體推進道路交通安全會議的建立和健全,規范交通安全會議的運作,履行農村道路交通安全監管職責,合力抓好農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
3、迅速部署安排。結合鎮實際制定實施方案,明確目標任務、推進措施、進度安排,加強與相關部門的協作配合,協調有關部門按職責分工扎實做好工作。嚴格落實責任追究制度,凡是發生一次死亡3人以上重大和重特大交通事故的,要嚴格進行責任倒查,依法依紀堅決追究失職瀆職的責任。
4、強化自身檢查,及時解決整治中出現的各種問題,提高整治工作的效率。各村、各有關單位要加強自身檢查,杜絕交通安全管理工作不落實、落實不到位的問題,及時糾正工作中存在的偏差。要全程、全面、全力抓好農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強力落實各項管理工作,確保管理工作取得成效。
對小區車輛亂停亂放處理方案 篇5
為加強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有效預防和減少道路交通事故,根據xxx《xxx關于加強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意見》精神,按照省公安廳開展“大排查、大教育、大整治”貨車違法行為專項行動方案工作部署,20xx年4月1日至9月30日,集中整治強行超車、強行會車、逆向行駛、闖紅燈、超速行駛、疲勞駕駛、搶占道路霸道行駛、駕駛無牌證、駕駛報廢及非法改裝拼裝車輛等十大野蠻危險駕駛行為,規范貨車通行秩序,防范減少貨車交通事故。根據省、市、市有關要求,結合實際,制訂如下工作方案:
一、組織領導
經鎮黨委、政府研究決定,成立以鎮長任組長,副鎮長任常務副組長,綜治辦專職副主任、司法所長、交警四中隊隊長任副組長,信訪辦主任、各村支部書記、派出所長、教研中心主任程新有、工商所長、巡防隊長任成員的鎮道路交通安全工作領導小組,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兼任辦公室主任。各村也要成立相應的組織,加強對此項工作的領導。
二、工作重點
鎮道路交通安全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配合交通運輸管理部門重點做好貨運車輛交通違法行為的綜合執法行動。
1、整治重型貨車不按規定車道行駛、疲勞駕駛、酒后、醉酒駕駛、未審、違法停車、超速行駛、逆向行駛、強超強會、無牌無證、套牌駕駛、報廢、非法改裝。對超限超載的貨車、要引導至治超站點依法處理。
2、整治重型貨車、掛車非法改裝,尾燈不亮、違規安裝后射燈、車身反光標識設置、側后部防護裝置不規范嚴重影響安全的違法行為。
3、整治道路工程運輸車、渣土車無牌套牌遮擋污損號牌、闖紅燈、闖禁行、超速行駛、違法掉頭等嚴重交通違法行為。
4、整治危險化學品運輸車未按規定設置警示標志、燈具、超速行駛、低速占道行駛、不按照運輸通行證注明內容運輸、未隨身攜帶運輸通行證明、不按規定的通行時間路線速度行駛、不配備押運人員、無證運輸等交通違法行為。
5、整治貨運車輛駕駛人準駕車型不符、駕駛證未審、記分達12分的。
三、工作措施
1、利用鎮電視臺播發公告、張貼宣傳標語、懸掛條幅、辦板報等多種形式,全面宣傳綜合執法行動,加強道路交通安全法規宣傳,提高全民道路交通安全意識。
2、各村要明確1名道路交通安全協管員,負責經常性的宣傳資料張貼、發放和記錄有關的活動情況,集中利用5天時間(4月16日至4月20日)對本村貨車信息進行詳細登記,加強對貨車司機的安全教育和提醒。
3、取締馬路市場,杜絕利用公路堆物作業、擺攤設點、打谷曬場占道等違法現象,從根本上消除不安全隱患。
4、在學校周邊重要路口設置安全警示牌,安裝減震減速裝置,加強師生道路交通安全教育,杜絕學生因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規而發生傷亡事件。
5、派出所、工商所、綜治辦要配合道路交通主管部門,加大對報廢拼(組)裝車、非客運車載客、無牌無證摩托車、拖拉機、三輪車載客、農用車非法載客和修車點拼(組)裝車等現象的治理力度。
四、工作要求
1、加強組織協調,明確工作責任。鎮道路交通安全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要切實加強對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領導,定期召開協調會議,掌握工作情況,解決存在的問題,促進工作落實。各村和相關單位要明確工作職責,加強協作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在全社會形成齊抓共管的良好工作局面。
2、加強道路安全隱患排查治理。各村要加強對鎮村道路安全隱患的排查和治理,加強道路巡邏檢查,發現危及行車、行人安全的道路安全隱患應加強監控,及時進行整治。凡存在安全隱患難以及時整治的,要采取措施,加強監管,在安全距離范圍內完善安全警示標志,提醒車輛、行人注意安全,必要時安排人員巡查。對通行條件差、不宜通行車輛的,要堅決采取措施禁止車輛通行,并加強對管轄道路的巡邏檢查,及時發現和治理道路安全隱患,杜絕事故的發生。
對小區車輛亂停亂放處理方案 篇6
一、組織領導
成立由趙國華支隊長任組長,其他支隊領導為副組長,相關科室負責人為成員的整治工作領導小組,負責整治工作的指導、檢查和考核。定海、普陀和新城大隊要成立主要領導負責的工作班子,全力推動整治工作。
二、整治范圍
定海、普陀和新城三個大隊管控的建成區道路。
三、整治重點
整治城區車行道上車輛亂停亂放,重點查處停車泊位外亂停車、交叉路口隨意停車、客運車輛在站點外隨意停車上下客、單位大中型接送客車未按指定位置停車上下客;協助城管執法局查處人行道上車輛不按規定停放。
四、整治目標
城區主要道路機動車亂停亂放現象明顯減少,尤其是市區商場、酒店等營業性場所門口的違法占道停車得到明顯整治,違法停車現象明顯減少,力爭城區主干道每5公里違法停車小于3輛。
五、工作部署
1、2月15日前,對占路停車泊位進行調查摸底,列出詳細的設置位置和泊位數清單,人行道上的機動車停車泊位在列出清單后送城管執法局。今后在人行道上新增占路停車泊位后要及時將設置位置和數量告之城管執法局。定海和新城大隊要配合支隊秩序科完成上述工作。
2、3月1日前對城區道路上占路停車泊位(含摩托車、非機動車停車泊位)的標線進行修補,對標線模糊的進行重新施劃,確保占路停車泊位標線清晰明顯。
3、3月10日前根據道路實際和停車需求,對占路停車泊位進行進一步的整合,定海和新城大隊要配合支隊秩序科完成定海城區和新城占路停車泊位增設。
4、3月底前,定海和新城大隊要規范單位大中型接送車停靠位置,普陀大隊對單位大中型接送車停放位置進一步進行完善。
5、2月1日到6月30日整治期間,定海、普陀和新城大隊要根據轄區內機動車違法停放的集中區域、公交車、出租車、單位員工大中型接送車行駛路線和時間,合理設定重點整治路段和時段,制定詳實的整治計劃。對違法停車要逐個路段落實責任民警,做到包干到人。大隊領導要加強對包干路段的抽查,真正做到查處違法停車長效、落實。要加強動態巡邏管控,對違法停車影響交通的要堅決予以強制拖離。對公交車、出租車、單位員工大中型接送車要采取成立集中整治小組,通過提前守候、便衣攝影取證、民警攔截處罰、單位上門溝通等有效手段,迫使駕駛員改掉不良停車習慣,做到合法停車。
六、工作要求
1、加強領導,明確職責。定海、普陀和新城大隊務必要高度重視本次集中整治工作,要制定周密的整治計劃,真正把這次專項整治行動抓緊、抓實、抓細、抓出成效。整治方案和整治計劃在1月底前報支隊秩序科。
2、相互協作,形成合力。按照市創衛辦關于人行道上由城管執法局牽頭、交警部門配合,車行道上由交警部門牽頭、城管執法局配合的要求,三個大隊要加強與城管執法局的聯系,要按照職責分工,互相配合,不推諉,不扯皮,工作中發現困難要及時溝通,互相幫助。
3、強化宣傳,營造氛圍。支隊宣傳科要會同定海、普陀和新城大隊根據集中整治的進度安排,專門制定詳細的宣傳計劃;要主動聯系宣傳部門、文明辦和新聞媒體,努力做到“事前宣傳充分,事中曝光有力,事后討論有聲”。
4、加強檢查,按時上報。定海、普陀和新城大隊整治期間要在每月20日對各自城區主次干道5公里雙向違法停車率進行測定。測定結果和當月整治情況、存在問題及下月工作計劃在每月22日前上報支隊秩序科。專項整治工作總結于6月25日前上報
對小區車輛亂停亂放處理方案 篇7
目的:
業主車輛亂停亂放的現象,小區道路經常堵塞,道路寬度無法滿足4M寬度(消防規范)的要求,為保障業主生命財產安全,確保消防通道的暢通。
一、宣傳
客服部:
1、在業主群、朋友圈宣傳消防安全知識、宣傳占用消防通道的危害。
2、各樓公示公布相關文件、宣傳消防安全知識、宣傳《消防法》相關規定;
3、宣傳車輛管理原則;
秩序部:
1、違停車輛下《違停通知單》,并告知占用消防通道的危害及消防相關法規(參照《消防法》第六十條、《民法典》第九百四十二條;
2、車輛違停達三次以上,在小區門口宣傳欄公示;
二、人員安排
車輛管控小組組長:(項目經理)
車輛管控小組副組長:(秩序經理)
中控室:組長、副組長不在時接替組長工作
現場指揮:(秩序隊長)
(夜班班長)
三、車輛管理原則
1、車位種類及停放要求
A.地面車位:車位以外不允許停放車輛。(注:送貨車輛可在地面非車位停放30分鐘,不得影響其他車輛通行,)
B.地下車位
a.租售車位的業主與物業簽訂《業主文明公約》、《車輛租賃協議》。
b.臨停車輛:只允許停放在非租售車位,不得停放在租售車位和行車道路上。
2收費標準:
A.固定車位
a.地面上車位:免費;
b.地下車位:100元/月+200元/月服務費;
B.臨停車位:30分鐘內免費,超出后按每小時2元收取(不滿半個小時收取1元,超過半小時不足一小時按一小時收費。每天20元封頂)
3、車輛管理規則
A.違停車輛由秩序員通知車主移車,拒不移車、無法聯系到車主的車輛一律鎖車處理,并下達《車輛違停通知單》、《車輛鎖車通知單》;
B.如小區車位已滿,車輛進入小區門崗須告知車主園區以無車位請就近停車并做通知牌放在門崗(門崗崗亭旁);
C.如有停在草坪上違停車輛,秩序員通知綠化部定損,并通知車主到現場賠償損失,并移車;
D.進行3次以上違停不聽勸阻的車主,此車拉入黑名單,7天不得進入此小區;
四、工作流程:
1、巡邏崗:
a.每一小時轉園區一遍,清理消防通道的違停車輛,上下班高峰期(17:00—21:00)提高巡視頻次,每半小時一次;
b.針對園區重點區域安放路樁和路障,防止占用消防通道,保證暢通;
c.園區車輛停在草地上的車輛,:對其勸阻以示警告,對勸阻無效還停在草地的車輛對其鎖車并粘貼違停通知,以示告誡;并要求對破壞的草地進行賠償;
d.要求違停車主簽署索賠責任書,并收集整理以作證據;
e.巡視園區是否有空余車位,及時向門崗匯報;
f.門崗放行車輛由巡邏崗帶領駛入指定車位;
2、門崗:
a.負責查看業主車輛的出入證和外來車輛的登記記錄填寫;
b.提醒車主《車輛出入證》放在前當玻璃顯眼位置并保管好放行,業主車輛的《車輛出入證》遺失,應向客服部核實車輛是否可以通行,
c.若沒有“辦理車輛出入證”的車輛,門崗隊員有義務告知車主及時到物業辦理《車輛出入證》;
d.訪客車輛,門崗督促進入地庫,并告知收費原則;
e.門崗接到巡邏崗通知園區有車位時,放行車輛及時通知巡邏崗;
3、中控崗
a.監控園區內車輛停放情況,車位以外車輛停放超過30分鐘以上,及時調度巡邏崗聯系車主移車;
b.如有突發情況,及時調取監控匯報部門負責人;
五、特別事件報告
一旦出現車輛堵門等特殊事情后要在事件發生10分鐘內微信或電話上報給直屬領導,事件發生24小時內提供書面和電子版的特別事件報告給直屬領導。
所有突發事件報告都要有詳細時間、具體人員、具體事宜。時間包括發生時間、物業做了哪些工作的時間,人員包括物業人員、客服人員、第三方人員(如警察、業委會、居委會,水電部門等)
六、事故應急預案
保安員在發現意外事故或接到意外事故報告求助時:
1、應立即用通訊設備報告保安經理意外事故現場具體位置;
2、留在現場或迅速趕赴現場維護現場秩序和保護現場,搶救傷者;
3、對重大的意外事故須請示保安經理進行支援;
4、保安經理接到報告后立即報告秩序部經理,并迅速趕赴現場;
5、調遣指揮可動用保安員維護現場秩序,保護現場;
6、送重傷者到醫院;
7、報警電話:110
急救電話:120
——事故發生的時間及地點:
——事故造成的傷亡及損失情況:
——已送搶救情況。
8、秩序部經理接報后立即趕赴現場,根據事故需要,調遣可調用一切資源進行搶救,并報警和項目經理。
對小區車輛亂停亂放處理方案 篇8
為更好維護XX家園交通秩序,規范車輛停放管理,維護相關業主權益,解決本小區車輛日益增多、車難管和停車矛盾日趨加劇的問題,確保小區安全、有序、整潔,營造更加宜人的居住環境,根據本小區實際情況需要,特制定如下各項管理規定:
一、行駛規定
(一)禁止2.5噸以上的貨車、大型客車及裝有易燃、易爆、劇毒等危險品的車輛入內(搬家公司車輛、消防車、工程車等特殊車輛除外);
(二)車輛進入管理范圍后,請按XX鄰里規約規定有序停放。減速慢行,禁鳴喇叭;出租車經許可后才能進入,并嚴格履行臨停車管理規定(臨停車位按照車輛先到先停,停滿為止執行)。
二、停放規定
(一)本小區地面車位僅限臨時車輛停放,不設專用固定車位。
禁止車輛停放在消防登高路面,占用消防通道。由于占用通道所引起的一切責任及后果由當事人全部承擔;
(二)安全駕駛,文明停車。
禁止車輛在小區管理范圍內亂停亂放、越線停車或占用通道及出口影響別人通行,一經發現后,將采取勸告、鎖車、報警等相關措施,由此帶來的費用全部由肇事車主承擔;
(三)對于多次違反停車規則,經物業服務企業三次以上勸導仍不配合者。
物業服務企業可以刪除該車車輛信息在小區內的自動識別信息,按外來車輛進行管理;
(四)車輛停放時,請按規定有序停放,關好門窗,拿走車內貴重物品;
(五)若車輛出現意外,請車主第一時間內報警或請物業服務中心代為報警,通知公安機關介入調查解決。
物業配合公安機關調閱監控,提供線索;
(六)進入地面臨停車輛車主,要愛護停車位(停車場)的消防、供水、供電、通訊、路沿石等一切公共設施,不慎損壞照價賠償,造成嚴重事故的將追究法律責任;
(七)進入地面臨停車位停放車輛業主,停車時請注意場地衛生,禁止將車內垃圾、飲料瓶(罐)隨手扔在停車位(場)邊上;
(八)如有因不交納相關費用或其他糾紛故意損壞道閘、歐打管理人員、封堵小區出入口等惡劣行為者,物業服務企業將有權報告有關部門依法追究肇事者一切經濟及法律責任。
三、收費標準及規定
(一)臨停車位實行區分收費制,業主車輛可選擇一個車牌錄入5元收費區,即2小時免費,超過2小時,收取5元,24小時內不重復收費,超過24小時累計重新計費;
業主可選擇一個車牌錄入10元收費區,即2小時免費,超過2小時,收取10元,24小時內不重復收費,超過24小時累計重新計費;訪客車輛30分鐘免費,超過30分鐘收取5元/小時,24小時內60元封頂,超過24小時累計重新計費;業主家除去5元區、10元區剩下的車輛統一按照訪客車輛計費。
類型
免費停車時間
收費標準
A:業主車輛一個車(固定車牌)
2小時
停車2小時以上收取5元,24小時內不重復收費
B:業主車輛一個車(固定車牌)
2小時
停車2小時以上收取10元,24小時內不重復收費
業主車輛除A、B以外的車和訪客車輛
0.5小時
停車0.5小時以上收費5元/小時,不足1小時,按1小時計算,24小時內60元封頂。
(二)進入小區執行公務的車輛(消防車、警車、救護車、水電氣工程車、網絡通信工程車輛等)不予收費。
(三)進入地面停車位停放車輛應自行保險,本停車場只提供停車場地使用服務,對車輛之任何破壞、丟失等現象均不承擔任何責任;
四、資金管理使用監督
(一)停車費委托物業服務企業收取,停車費收益60%歸全體業主所有,40%歸物業服務企業;
(二)停車費收益歸全體業主所有的部分,按照《XX家園管理規約》規定使用;
(三)停車費收支情況按季度公示,張貼在物業管理區域顯著位置;
(四)停車費管理使用情況由業主共同負責監督。
對小區車輛亂停亂放處理方案 篇9
為認真貫徹南陽市委、市政府“雙創雙建”決策部署,規范城區道路交通秩序,進一步提升市容市貌管理水平,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國務院《城市道路管理條例》、《南陽市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條例》及9月12日中心城區車輛亂停亂放綜合整治工作會議精神,特制定實施方案如下:
一、指導思想
以提升市民幸福感、獲得感、安全感為根本出發點,以創建全國文明城市工作為載體和抓手,深入開展中心城區車輛亂停亂放綜合整治行動,打造城市優美環境和優良秩序,促進城市形象大提升、市民素質大提高、宜居環境大改善。
二、工作目標
通過部門聯合、市區聯動、強化監管、嚴格執法,進一步規范中心城區沿街設置的各類停車場(點),整治主次干道、人行道亂停亂放機動車輛,取締違規設置的停車設施、隔離設施,為廣大市民群眾營造暢通有序、靚麗優美的城市環境。
三、任務分工
(一)開展沿街停車場(點)整治行動
規范已經許可的停車場(點)管理,對車輛停放位置設置不科學的停車位進行重新編制,規范安裝停車提醒標志標識,對停車位模糊不清、場內地面破損重新施劃、修復;強化停車場道閘及周邊環境衛生管理。
牽頭單位:市市政管理處、
責任單位:四區城管部門、轄區街道辦事處
(二)開展城市道路車輛亂停亂放整治行動
機動車停放不得占壓道路人行道及盲道,影響他人通行;機動車輛應當在停車泊位內有序停放,首尾一致,無車身超出停車泊位現象;嚴禁在停車泊位外停放車輛;取締非法停車場,無未經審批擅自占用城市道路停車收費經營行為;拆(移)除人行道違章設施,清除擅自安裝停車設施、放置障礙物、設置圍欄圈占人行道停車,確保道路暢通;督促沿街單位、門店按照“門前五包”責任制要求,管理好各自門前車輛停放秩序。
牽頭單位:市城市管理監察支隊
責任單位:四區城管部門、轄區街道辦事處
(三)開展廣場游園綠地車輛亂停亂放整治行動
局屬各單位按照方案部署,負責對本單位責任區車輛停放管理以及職責范圍內涉及廣場、游園、綠地、臺地等處違規停放車輛的管理、勸阻;確需行政執法的,由市城管監察支隊協同配合。
責任單位:市園林局、市城區廣場管理處、市白河國家濕地公園管理處、市市區河道處、市人民公園、市城管監察支隊
四、時間安排
本次綜合整治行動自9月18日至12月30日,分三個階段依次進行:
(一)宣傳發動階段(9月18日—10月10日)。組織召開中心城區車輛亂停亂放綜合整治動員會,安排部署綜合整治工作任務;利用廣播、電視、報紙等主流媒體發布綜合整治通告;市城管局機關黨委牽頭,聯系新聞媒體對此次中心城區違規停車綜合整治工作進行跟蹤報道;各單位利用宣傳板面、微信、微博、網絡等平臺,大力開展亂停亂放整治工作的宣傳;城管執法部門開始對亂停亂放車輛粘貼《違法停車告知單》,并利用執法車輛車載喇叭宣傳整治行動。
(二)全面整治階段(10月11日—11月30日)。各責任單位按照區域劃分、職責任務,全方位、無縫隙、高標準完成本方案確定的整治任務。對違規停放的機動車輛,將違停信息抄告公安交管部門依法處置;對違規占壓人行通道的非機動車輛,由沿街商戶或單位規范管理,拒不服從的依法拖離;累計違規停放達到三次以上的,將違停信息納入車主個人信用信息系統,并在新聞媒體予以曝光。清除各類違規設置的道閘及地樁、石墩、地鎖等障礙設施。
(三)鞏固提高階段(12月1日—12月30日)。市城管局中心城區違規停車占道整治領導小組,對沿街規范停車情況進行督導檢查,對前期整治中存在的薄弱環節、整治死角進行驗收,對存在問題督促整改,消除管理亂象。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強領導,嚴密組織。為確保整治工作取得扎實成效,市城管局成立中心城區人行道車輛亂停亂放綜合整治領導小組(以下簡稱“領導小組”),組長由市城管局高峰局長擔任;副組長由市城管局副局長強學喜、李春富同志擔任;成員分別由市城管局機關科(室)長、局屬各單位負責人、四區城管部門負責人組成。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市城管局六科(市政河道管理科),具體負責整治工作的統籌協調、督導檢查、考核通報等工作。
(二)強化責任,狠抓落實。各級各單位要提高政治站位,增強責任意識,把此次整治作為“不忘初心、牢記使命”主題教育活動整改問題之一,對涉及的事項進行摸排,列出清單,整改落實到位。為確保整治工作有序推進,四區城管部門作為專項整治的責任主體,要細化方案、建立臺賬、明確整治重點,嚴格按照時間節點扎實推進,用整治成效助推我市創建全國文明城市工作再上新臺階。
(三)規范管理,文明執法。牢固樹立“為人民管理城市、讓人民共享城市”的管理理念,堅持以人為本、服務為民的宗旨,注重工作方法、方式,做到文明執法、依法行政,及時化解和妥善處理好整治過程中出現的矛盾和可能發生的突發事件,確保社會和諧穩定。對正常執法中出現的暴力抗法行為,移交公安機關依法懲處。
(四)強化督查,務求實效。市城市管理監察支隊和四區城管部門要切實加強督促檢查,數字城管中心要緊扣專項整治工作任務,加強問題采集力度,切實增強專項整治的的質量效果。整治期間,對完成任務突出、成效顯著的單位及個人予以通報表揚;對敷衍塞責、整治效果不佳的單位和個人,予以通報批評并實施問責。
對小區車輛亂停亂放處理方案 篇10
為全面落實《城市道路交通文明暢通提升行動計劃(20xx—20xx)》,進一步規范城區道路停車秩序,凈化道路交通環境,保障道路交通安全暢通,結合文明城市創建工作,縣政府決定自20xx年x月x日起至20xx年x月x日,組織開展城區道路停車秩序專項整治行動。特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標
通過進一步加大輿論宣傳力度,優化停車資源配置,完善靜態交通管理設施,嚴格查處違法停車行為,實現城區道路停車有序,靜態交通秩序良好,為廣大市民出行和文明城市建設營造安全、暢通、有序的道路交通環境。
二、工作步驟
為確保整治工作平穩推進,達到預期整治目標,整治工作分四個階段進行:
(一)宣傳發動階段
結合文明城市創建工作和三年文明交通行動計劃,切實做好輿論宣傳工作,在各大新聞媒體上開展輿論宣傳,大造輿論聲勢,引導廣大市民自覺養成良好的停車習慣,規范停車、順向停車,有效緩解城區停車難、停車亂的問題。
一是加強入戶宣傳教育。加強道路沿街商戶、單位依法依規停車的宣傳,逐一入戶宣傳,堅決杜絕人為原因造成的停車困難問題發生;深入城區中小學校及幼兒園開展交通安全宣傳進校園活動,有針對性地開展對學生和接送學生車輛駕駛人的交通安全宣傳教育,杜絕接送車輛亂停亂放;深入機關企事業單位開展宣傳,教育引導機關干部職工、單位公車駕駛人帶頭遵守交通安全法律法規,自覺做到規范停車,發揮模范帶頭作用。
二是加強輿論宣傳教育。利用廣播、電視、報紙、網站等媒體,以“規范停車做文明駕駛人”為主題,開設論壇、訪談等專欄,刊播公益廣告;組織記者上路進行現場采訪和深度報道,集中曝光亂停亂放等違法行為和由此引發的典型交通事故、交通擁堵案例;通過短信平臺,向廣大手機用戶發送信息,在交警微信、微博開設評論欄目。
三是加強陣地宣傳教育。在公眾聚集場所,機關、企事業單位和公共交通工具上懸掛張貼宣傳標語,在主要路口擺放宣傳戧牌,向過往行人和非機動車駕駛人散發宣傳材料;在人行橫道入口處設置醒目的提示性標牌,利用道路上的電子顯示屏和主干道路口的戶外廣告牌,發布交通安全宣傳口號;在社區設置交通法規宣傳欄、黑板報,懸掛宣傳橫幅,播放交通安全警示教育片,使廣大居民知曉車輛停放管理有關規定,增強守法停車意識。
四是會議集中部署。縣政府牽頭召開會議,明確各單位工作職責,簽訂城區規范停車責任書,宣傳、督促、指導、提醒各企、事業單位職工主動關心、支持、配合城區停車秩序整治工作。
(二)排查整改階段
按照“保障交通暢通、優化資源配置、方便群眾出行”的目的,排查城區停車秩序亂點,挖掘道路停車資源,完善路內停車設施,提高現有停車資源的利用率。
一是排查停車資源。安宜鎮、開發區管委會負責調查轄區居民停車需求量,排查轄區內小區內現有的配建停車位數量、背街小巷可供臨時停車位數量;住建局負責排查路外停車場停車位數量,排查配建停車場被挪用的情況,及時督促整改;城管局負責排查人行道可供停放非機動車停車位;通過全面調研調查摸底,掌握現有停車資源、居民停車需求,為整治工作提供有效決策依據。
二是排查停車秩序亂點。公安局交警部門、轄區派出所負責排查梳理主次干道和支路停車秩序混亂路段、市民多次投訴停車問題路段,制定整改方案,突出整治重點,細化整治措施,落實整治責任,減少因違法停車造成的交通擁堵。
三是排查路內停車泊位。公安交警部門聯合住建、規劃、城管部門,負責對商業中心、老城區、老小區周邊等有停車需求的路段進行梳理,遵循道路交通有序、安全、暢通的原則,在不影響行人、非機動車正常通行的前提下按照有關標準規范設置占道停車泊位,完善停車設施建設,允許停放車輛的,設置停車位標志,施劃停車泊位標線。
四是排查完善禁停設施。公安局交警部門負責對采取禁停的路段進行排查,在禁止停放車輛的路段路口醒目位置設置禁停標志的基礎上,適當在路段中增設禁停標志,反復提醒駕駛人;在一些重要路段,輔助施劃禁停標線、拖移車輛標志,增強警示效果;xx等重要路段的人行道和非機動車道,視情設置護欄、阻車樁或擺放阻車石球等設施,阻止機動車進入。財政局負責禁停設施建設所需資金,并加強資金使用情況監管審核。
五是加快路外停車場規劃建設。按照“堵疏結合”原則,規劃局負責對城區路外停車場進行科學規劃設計,目前要對學校、醫院等重點部位規劃停車設施。對新建小區配建停車設施規劃要嚴格審查,對不符合規范要求,一律不予審批;住建局負責路外停車場建設和管理;安宜鎮、房管局負責對老小區停車場地改造宣傳、協調、建設,通過裁減部分小區綠化,拓寬小區道路,增設停車泊位;有序推動重點區域、公共綠地、廣場、學校操場空間復合利用,建設地下車庫或地上簡易式、機械式立體停車位,通過“上天入地”解決車位不足問題;物價局要結合城區居民收入,嚴格停車費審批,并加強停車場收費檢查工作,嚴防亂收費。堅持政府引導、社會參與、市場導向,鼓勵社會資本通過BOT、PPP等模式進入停車設施建設領域,多元投入新增停車設施。
(三)攻堅整治階段
進一步加強機動車停車秩序管理,將整治行動納入網格化管理責任,成立專門綜合執法隊伍,明確專人負責,加大各類違法停車行為的查處力度,規范各類車輛的停放秩序。
一是強化路面秩序整治。公安局、城管局要加強對“禁停街”和違停突出路段巡邏管控,白天要采取密集巡邏、貼單、拖移等措施,夜間以張貼違法停車提示單為主,及時查處違法停車行為,對影響交通的駕駛人不在現場的或拒絕駛離的堅決拖移,清理路邊“僵尸車”,形成嚴查嚴治高壓態勢。
二是強化視頻監控查處。公安局交警部門要充分運用電子警察、視頻監控等科技設備進行抓拍取證,科學增設點位,加大非現場執法力度,提高執法管理效能。對于非現場執法采集到的違停車輛,要利用短信的方式及時告知車主,進一步增強震懾力,擴大社會知曉度。
三是強化聯合執法機制。城管部門加強與公安、社區對接,對城區機動車占道經營進行拉網式整治,對攤販集中、容易回潮的'重點、難點區域集中力量打“殲滅戰”;安宜鎮、開發區管委會要組織社區力量參與背街小巷停車秩序整治,動員道路沿線各單位落實門前承包制度,門衛保安維護門前道路停車秩序,及時制止違法停車行為;規劃、住建、人防、建管、城管等部門要聯合執法,監控檢查建設項目停車配建行為,整改不按要求配建停車設施、將停車設施挪作他用行為;交運局要強化出租車、公交車等重點車輛管理,始終保持對非法營運車輛打擊的高壓態勢,科學設點布局,有效支持配合整治工作。
(四)鞏固提高階段(長期)
各單位要按照責任制原則,抓好長效管理工作。整治辦要定期組織對專項整治工作進行督查考核,對禁停街、準停街、限停街進行抽查。
一是落實長效管理措施。不斷鞏固和深化整治成果,落實長效管理措施,公安、城管、交運等部門組建專業小分隊,嚴格查處占用盲道亂停車、在道路泊位外亂停車、不按道路泊位指定順序亂停車、在非機動車道亂停車、在交叉路口亂停車、占用消防通道亂停車行為,堅決防止回潮和反彈。
二是完善靜態交通組織。依據城市總體規劃,編制停車專項規劃;不斷優化共享停車資源,加強節假日期間停車組織,整合周邊公共停車場資源,行政機關開放內部停車設施,增設停車指示標志,指揮引導車輛有序停放;加強繁華商業區的停車管理,用足大型商場、寫字樓等配建停車設施,防止出現地下停車泊位空閑、占道停車泊位不夠用的情形;完善公共出行系統,優先發展公共交通,改善步行、非機動車出行環境,為市民提供更多出行選擇。
三是探索高能交通模式。順應互聯網+發展浪潮,依靠科技手段和專業人員探索開發智能軟件,實時監控、發布、管理城區車位使用情況,構建全縣統一的交通大數據平臺。
四是切實運用問責手段。整治辦要通過視頻檢查、上路抽查、民意調查等方式對城區停車秩序整治工作進行督查考核,對因工作不到位、措施不落實,及時予以書面通報,按照責任分工,追究相關人員責任。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認識。開展城區停車秩序專項整治行動是文明城市創建、開展文明交通行動計劃的一項重要舉措,是為民辦實事的具體體現,是保障市民安全出行、解決道路停車難的一劑良方。各部門要牢固樹立大局意識,責任意識,切實將城區停車秩序專項整治行動作為當前及今后一件大事抓好、抓實。
(二)明確工作責任。要嚴格按照部門職責分工,層層傳遞工作責任,嚴密各項工作措施,嚴格按照要求完成各項工作任務,確保城區停車秩序專項整治行動扎實有效的推進。
(三)規范執勤執法。堅持規范執法,拖移違停車輛的,要全程進行攝像,要明確告知接受處理的地點;利用視頻監控系統抓拍的,要發送手機短信及時告知。要教育民警注意方式方法,注意工作態度,維護良好形象,堅決防止因執法不當、處置不妥激化矛盾,引發負面輿情炒作。
(四)強化考核評估。整治辦對各部門的專項整治情況要進行專門考核,定期通報整治進展情況。
對小區車輛亂停亂放處理方案 篇11
為規范我xx街道車輛停放等城市秩序,提升城市品位,給廣大市民營造一個優美、和諧的環境,確保我xx“環境提升年”活動和“美麗xx”6S行動取得實效,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導思想
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依據有關城市管理及環衛、交通法律法規,按照“政府主導、部門聯動、合力打擊”的工作方針,采取“疏堵結合、標本兼治、綜合治理、依法監管”的方式,綜合運用聯合檢查、集中治理、宣傳教育等多種手段,嚴厲打擊xx城xx亂停亂放、亂穿亂走、無證駕駛等行為,整頓和規范我xx交通秩序,建立長效的城市管理機制,為全xx經濟社會發展營造一個整潔、干凈、暢通、有序的環境。
二、領導機構
為切實加強專項整治工作的組織領導,現成立專項整治工作領導小組,負責統籌指導整治工作的開展。其組成人員如下:
組長:xxx
副組長:xxx
成員:xxx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在xx,辦公室主任由xxx兼任,具體負責車輛亂停亂放整治工作的組織、協調、監督、檢查等工作。整治期間同時成立集中整治工作小組,成員從xx公安局、住建局、交通局、公路局、交警大隊各抽調5名工作人員和xx人員組成,主要負責集中整治日常工作。
三、工作重點
(一)加強人行道流動小商販占道經營整治
1、堅持疏堵結合,以疏為主。對人行道車輛亂停亂放堵塞交通現象,采取管制和疏導相結合,建立臨時疏導停放點,就近引導零散、無序的流動攤點進入市場,合法經營。
2、加大文明行政處罰力度,遏制占道經營。加強早晚班巡查力度,真正做到管律并舉,避免出現一些暴力抗法等事件的產生,有效地遏止各類占道經營行為。
(二)加強交通秩序整治
1、加強城xx內車輛運行停放有序的管理,嚴禁亂停亂放,特別是重點路口、路段的車輛做到停放整齊,出行有序;
2、嚴厲打擊車輛非法營運;
3、加強城xx營運三輪車的治理,重點治理因三輪車數量過多和非法營運造成的交通秩序混亂及安全隱患。
(三)加強運載沙、石、渣土車輛的整治
重點整治城xx運載沙、石、渣土車輛超載、超速、遮蓋不嚴等違規行為。
四、責任分工
集中整治期間,由xxxx牽頭,從各成員單位抽調人員組成聯合集中整治工作小組,全天候對城xx車輛停放情況進行巡查,按照各自工作職能,聯合對車輛亂停亂放行為進行綜合執法。各單位的責任分工如下:
xx交警大隊:一是嚴厲查處各類無牌無證、非法改裝、非法駕駛車輛;二是負責城xx亂停亂放機動車輛的處罰;三是協同xx、住建、交通部門,重點對運載沙、石、渣土車輛超載、超速等違規行為的處罰。
xxxx:積極協調公安交警、交通運輸、住建等部門,加強車輛亂停亂放、流動小商販占道經營等影響市容市貌、阻礙交通等行為整治工作。
xx住建局:積極配合加強流動小商販、占道經營等影響市容市貌、阻礙交通等行為整治工作。
xx交通局:與公安交管、xx積極配合,整治營運三輪車和“黑出租”在城xx的非法營運,依法嚴厲打擊各類違法違規運輸行為。
xx新聞中心:負責做好專項整治工作的宣傳策劃,組織新聞媒體進行全面的、深入的、長期的宣傳報導工作,對整治過程典型案例進行曝光,引導全民自覺參與車輛亂停亂放整治工作。
xx公路局:負責運載沙、石、渣土車輛超限行為處罰。
xx監察局:負責集中整治期間,各職能部門履行職責情況的監督檢查工作,避免出現利用職權舞弊或出勤不出力怠慢現象。
五、時間安排
(一)宣傳發動階段(7月2日——7月10日)
研究制定工作方案,明確工作目標,落實部門職責。召開動員大會,并統一進行宣傳策劃,大力營造良好的整治工作氛圍。
(二)集中整治階段(7月11日——7月30日)
以整治車輛亂停亂放、流動小商販占道經營和違規運載沙、石、渣土車輛為重點,對我xx城xx社會環境進行全面、徹底的綜合整治,確保全xx車輛停放秩序發生根本性好轉。
(三)總結整改階段(8月2日—8月10日)
此階段的主要任務是對全xx車輛亂停亂放整治工作進行總結評比,對工作成效明顯、整治成果突出的進行表彰獎勵;對工作成效不明顯、整治工作不得力、工作打不開局面的責任單位責任人進行責任倒查。
(四)鞏固成果階段(8月11日以后)
總結整治工作經驗和好的作法,把建立長效機制放在首要位置,責任明確劃分,落實到單位、到個人,把車輛亂停亂放工作常態化、長效化,堅持不懈地抓下去。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認識,加強領導。各單位要充分認識加強車輛亂停亂放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和緊迫性,把車輛整治工作列入本部門重要工作內容,指定專人負責落實好車輛整治的各項工作。
(二)加強宣傳,耐心說服。加大車輛亂停亂放整治工作的宣傳力度,讓加強城市管理、交通整治工作深入人心;對于不理解整治工作的市民要耐心說服,依法辦事,切實保護人民群眾的根本利益。
(三)加強協調、密切配合。此次整治牽涉面較廣,在整治實施過程中各成員單位要加強協調、密切配合,做好協調、檢查、服務和監督工作。
(四)強化督導,確保成效。加強整治期間執法活動的監督檢查,對檢查發現的問題,及時通報,查找原因,明確責任,盡快整改,力爭整治活動深入扎實,卓有成效。
(五)整治工作長態化,鞏固整治成果。各責任單位要積極參與城市管理,在切實抓好集中整治工作的同時,將車輛亂停亂放整治工作日常化和長態化,切實鞏固整治成果。
對小區車輛亂停亂放處理方案 篇12
為嚴格貫徹落實縣委、縣政府工作部署,深入推進文明城市和潔凈城市創建工作,經局研究決定,在縣城區集中開展非機動車亂停亂放集中整治行動,結合工作實際,制定以下實施方案。
一、工作目標
全面整治非機動車亂停亂放,整治違規占用公共停車(泊)位現象,規范停車秩序,營造暢通有序的交通環境。
二、主要任務
(一)集中行動時間
2022年7月21日至8月5日。
(二)責任路段分工
執法一大隊:人民路、東城街、長春大道、建新街、廣安路、廣源路、農貿街
執法二大隊:勤政路、育才路、健康街、怡心路
執法三大隊:金廣源路、騰飛街、錦泰路、建設路
執法四大隊:湖西街、宇康路
執法五大隊:朝陽路、站前路、趙王路、橋西街
執法六大隊:青蓮街、博學路
(三)具體工作要求
嚴格規范非機動車停放秩序,劃定非機動車停放區域,清理整頓城區主次干道及便道上非機動車輛亂停亂放和違規占用公共停車(泊)位現象,做到車頭朝向一致,營造暢通有序的交通環境,為實行機械化作業提供必要的基礎保障。
三、保障措施
一是嚴格值守。各大隊要結合分包路段實際,合理劃分隊內每名工作人員責任區,排好空擋班,中午輪換休息,保證日間路上值班不斷檔。
二是嚴厲問責。執法監督科要加大執法巡查力度,對各隊工作開展情況全程做好跟蹤督導,定期匯總通報各隊工作開展情況。
對小區車輛亂停亂放處理方案 篇13
為進一步加強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提高電動車登記率、年檢率、參保率,從源頭上預防和減少道路交通事故,確保人民生命財產安全,按照《岳陽市道路交通安全委員會市中心城區電動車綜合治理工作方案》(岳道安委[2019]5號)、《華容縣交通問題頑瘴痼疾集中整治行動方案》(華辦發電[2019]41號)要求,決定在全鄉開展電動車專項治理,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導思想
以規范電動車管理為目標,全面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大、十九屆二中、三中、四中全會精神,全面提升社會治理能力和水平,按照“政府領導、部門聯動、社會參與、齊抓共管、綜合治理”的要求,實現社會效果和法律效果的有機統一。
二、工作目標
通過持續深入開展電動車專項治理,加強對電動車銷售、使用各環節監管,規范電動自行車注冊登記上牌制度,加大電動車交通違法行為查處力度,實現電動車、銷售源頭管理明顯規范,交通違法明顯減少,交通事故明顯下降,通行秩序明顯規范,人民群眾對電動車管理的滿意度明顯提升,切實增強廣大人民群眾的獲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1、對符合國家標準的兩輪、三輪、四輪電動車和電動自行車實行登記上牌、辦理保險手續;對符合上路條件又無法辦理登記上牌的電動車進行登記備案,辦理保險手續,免費發放過渡期標識牌;在設置過渡期、實行臨時號牌管理期間,實施“有牌嚴管”、“無牌取締”;按一車一檔要求建立紙質、電子版臺賬,督促駕駛人辦理駕駛證;2020年10月30日前完成90%登記、過渡標識牌發放工作,2020年12月底完成100%。
2、禁止銷售不符合國家標準的電動車。
3、遏制電動車違法載人、逆行、闖紅燈、不戴頭盔等現象。
4、提升保險覆蓋率,有序推進涵蓋人身意外傷害保險、電動車第三責任保險的保險輔助救助機制建設。
三、組織領導
成立團洲鄉電動車專項治理工作領導小組,由鄉人民政府鄉長姜勇任組長,鄉政協聯工辦主任杜峰泉、分管交通安全的負責人胡海春任副組長,派出所、食藥所、安監辦、公路站、農機站、司法所單位為成員。領導小組辦公室設鄉政府公路站,負責集中整治日常工作,胡海春任辦公室主任。
四、工作職責
(一)鄉專項治理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制訂專項整治工作方案和考核細則,負責指導、協調、督促、考核及日常工作。
(二)食藥所負責,安監辦配合,于2020年1月底前完成對電動車銷售市場和經銷戶進行清理整頓,逐一登記,清理登記銷售不符合國家標準的電動車,按照“從2019年4月15日起,禁止銷售除備案外不合格電動車”規定,對違規銷售業主予以處理。
(三)鄉派出所、村(社區)負責電動車申請登記備案工作,提供紙質、電子版登記表,負責受理各登記點資料上報、審核、過渡標識牌發放工作,建立一車一檔,登記造冊、錄入電子檔備查。
(四)鄉安監辦負責牽頭組織電動車專項整治宣傳工作,正確引導社會輿論,對典型的案(事)件進行曝光,全力營造摩托車、電動車專項整治的良好氛圍,知曉率達到100%。
(五)派出所、公路站負責牽頭組織電動車非法營運行為的整治工作,派出所負責牽頭組織對電動車違法載人、無證無牌無保險等交通違法行為的整治工作,完成所有登記備案車輛的歸檔工作以及車輛報廢處理工作;鄉公路站負責對全鄉經銷戶占道經營現象進行全面查處,對電動車經銷戶違規設置的戶外廣告,門頭廣告開展集中清理,全力配合參與集中整治行動。
(六)鄉食藥所負責把握符合國家電動車生產廠家和產品目錄政策,提供國家政策依據并做好宣傳,配合開展日常工作。
(七)鄉郵政局負責加強對從事物流快遞電動車的管理,教育車主自覺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引導電動車車主到居住地辦理申請登記備案。
(八)中國人民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華容支公司負責提供電動車保險業務告知單,與代辦點、鄉保險站銜接做好“兩車”保險業務登記、承保、理賠服務工作,負責過渡標識牌、宣傳資料的制作。
(九)各村(社區)牽頭負責本轄區電動車集中整治工作,召開動員會議,做好宣傳、搞好保障,設置好登記點,做好登記、資料收集、上報工作,指導、督促、協調、考核本行政區域的整治工作;各村(社區)各單位對本地本單位職工(包括臨聘人員)及其配偶、子女、父母所使用的電動車依照方案要求開展清理整治,并按各自行政職能落實相關工作。
五、工作步驟
(一)動員部署階段(2019年12月20日至2020年2月1日)
組織召開全鄉電動車專項治理工作動員大會,各村(社區)、各相關單位要結合工作實際,采取出動宣傳車、懸掛條幅、開設宣傳專欄、散發宣傳單、粘貼公告,利用廣播、電臺、電視臺、微信、微博、QQ群等多媒體,廣泛宣傳電動車的危害性以及購買保險的必要性,為整治行動營造良好的氛圍。
(二)集中排查、登記階段(2020年2月2日至5月31日)
各村(社區)、鄉相關單位由分管負責人牽頭,組成專門班子,按照先清理,先登記,后整治的原則,對本轄區、本單位居民、干部職工的電動車使用情況實行逐一排查摸底,登記造冊,對符合規定申請登記備案的車輛督促車主到保險代辦點或保險站購買保險后到轄區登記點進行注冊登記,過渡期限至2023年3月1日止,納入規范管理。
(三)集中整治階段(2020年6月1日至9月30日)
1、由鄉食藥所牽頭組織對電動車經銷市場進行整治,查處一批違規經銷業主,凈化市場環境,減少亂源。
2、由鄉派出所、公路站牽頭組織對電動車非法從事營運活動進行整治,減少違法載人風險。
3、由公路站牽頭組織對全鄉電動車經銷業主占道經營現象進行整治,杜絕占道為市現象。
4、由鄉派出所牽頭組織對電動車交通違法行為進行整治,堅持“有牌嚴管,無牌取締”原則,督促車主辦理登記備案,指導各村(社區)受理登記申請,發放過渡標識牌,建立紙質、電子檔案,督促報廢車輛車主自行解體報廢到位,查扣一批報廢車輛,查處一批交通違法人員,并在新聞媒體上進行曝光。同時開展摩托車專項治理工作,達到摩托車登記管理規范、交通違法行為明顯減少、“涉摩”交通事故明顯下降。
5、各村(社區)牽頭組織本轄區集中整治工作,配合上述專項整治牽頭單位做好本轄區的集中整治。
(四)考核驗收階段(2020年10月1日至11月30日)
1、2020年10月1日至10月30日各村(社區)、鄉相關單位對整治工作“回頭看”,查漏補缺,形成長效管理機制。
2、2020年11月1日至11月30日,對各村(社區)、相關單位進行全面考核驗收,工作情況納入全年平安建設、交通頑瘴痼疾集中整治、安全生產和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考核評價體系。
六、工作要求
(一)統一思想。各村(社區)、單位要充分認識當前電動車交通事故高發的嚴峻形勢,按照“屬地管理、分級負責”的原則,把治理工作納入重要議事日程,加強領導,周密部署,強化協作溝通機制,切實把專項整治行動抓出成效。
(二)落實責任。建立“黨政同責,一崗雙責”責任體系,強化道路交通安全的屬地化管理責任。各村(社區)、相關單位“一把手”是電動車專項整治第一責任人,對安全監管不到位、不認真,執法檢查不履職、不嚴格,隱患治理不落實、不徹底,并發生惡劣交通事故的,要堅決依法依紀追究相關領導和直接責任人的責任。
(三)優化服務。做好宣傳發動,做到家喻戶曉,受理業務熱情,簡化手續,讓群眾“只跑一次路”、“只進一個門”,保險公司要開設保險受理、綠色理賠服務通道,最大限度的方便群眾。
對小區車輛亂停亂放處理方案 篇14
為進一步加強電動自行車案件的防范工作,遏制電動自行車盜搶案件高發勢頭,加大對涉車案件的打擊處理力度,全面治理電動自行車交通違法行為,有效解決電動自行車被盜、交通違法等群眾關注的熱點問題,根據市局黨委工作部署,市局決定從20xx年4月7日至日5月10日,在全市范圍內開展電動自行車專項整治行動,特制定實施方案如下。
一、指導思想
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以推進全市公安機關構建和諧警民關系“大討論、大舉措、大行動”活動為契機,堅持“多警投入、內外聯動、打防并舉”的工作要求,嚴厲打擊盜竊電動車等違法犯罪活動,大力整治盜竊電動車案件高發區域和交通違法行為,端掉一批窩藏、銷售贓車的犯罪窩點,完善和健全打擊防范電動自行車犯罪長效機制,大力提升群眾的安全感和滿意度。
二、工作目標
整治一批二手電動自行車交易市場,收繳一批涉盜涉搶電動自行車,發現一批盜搶電動自行車案件線索,破獲一批盜搶電動自行車案件,查處一批盜搶電動自行車和銷贓、收贓的違法犯罪分子,摧毀一批盜搶電動自行車的犯罪團伙,退回一批被盜搶電動自行車,規范電動自行車行車交通秩序,有效遏制盜搶電動自行車的高發勢頭,實現我市盜搶電動自行車案件明顯下降的工作目標。
三、組織領導
市局成立電動自行車專項整治行動領導小組,由局黨委委員、副局長王鴻翔、陸志清任組長,局黨委委員、交警支隊支隊長張志敦、刑偵支隊支隊長樊振和、治安管理支隊支隊長黃慶麟任副組長,各分縣局,刑偵、治安管理、交警、巡警、特警、警務督察支隊,局法制科、110報警服務指揮中心、宣傳科各一名領導為成員。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地點設在治安管理支隊,辦公室主任由治安管理支隊支隊長黃慶麟兼任,具體負責此次專項整治行動的日常工作。
四、整治重點
(一)清理非法交易電動自行車的舊貨交易市場、廢舊收購站(點)等場所;收贓、銷贓電動自行車的維修站(點)。
(二)整治電動自行車被盜搶重點地區和場所;易于窩藏被盜搶電動自行車的出租房屋、廢舊倉庫、施工工地等場所;盜竊、窩贓、收贓、銷贓、非法改裝電動自行車的“專業街(村)”等。
(三)規范電動自行車通行秩序,重點查處電動自行車不按車道行駛、逆向行駛、闖紅燈、違規載人等交通違法行為。
五、實施步驟
此次專項整治行動分為3個階段進行。
(一)宣傳發動階段(4月7日至4月9日)。市局專項整治行動領導小組召開動員部署會,下發專項整治行動實施方案。各成員單位層層動員,細化市局工作部署,發動各級民警積極投入專項整治行動。
(二)全面整治階段(4月10日至5月8日)。各有關成員單位認真組織開展專項整治工作,全面完成市局下達的工作任務,如實統計上報戰果。市局專項整治行動領導小組辦公室組織警務督察等部門加強檢查督導工作。
(三)總結提高階段(5月9日至5月10日)。市局專項整治行動領導小組辦公室認真核實統計各有關成員單位上報戰果并在網上公布,組織各成員單位建立健全電動自行車案件防范工作長效機制。
六、工作措施
(一)有針對性設置卡點,調整盤查重點,加強盤查力度,通過盤查爭取收繳一部分疑似涉案車輛。
(二)對在調查排摸和偵查辦案工作中掌握的收贓重點地區和黑市銷贓點,要組織力量集中整治清理,發現疑似涉案車輛一律查扣。
(三)加強對車輛交易、維修行業和舊貨交易市場、廢舊金屬收購點、鑰匙修配店鋪的清理整治。對發現的無牌無證、未裝車鎖、撬毀鋼印、鎖有撬痕、久停不用等可疑車輛,要認真查驗登記和核查來源,對無主車輛及時予以清理收繳。
(四)對與可疑車輛相關的人員嚴加甄別和查證,擴大線索來源,為偵破案件提供有利保障。
七、工作要求
(一)強化組織領導,形成工作合力。各單位領導應高度重視,認真開展好此次電動自行車專項整治工作,明確工作重點,細化有關工作方案,切實做到上下聯動、密切配合、形成合力,確保整治工作順利開展。
(二)規范文明執法,確保執法安全。一是疑似涉案車輛的暫扣和保管。在清理整治行動中被查扣的疑似涉案車輛應逐輛登記,由各單位自行安排場地進行保管,確保涉案車輛的安全,對確屬涉案車輛交辦案單位依法處理。二是對于收繳查扣的電動自行車要逐一登記,清理整治行動結束后,治安管理支隊統一組織開展市區各單位收繳查扣電動自行車退回給群眾活動,各縣局根據市局領導小組統一部署自行組織開展電動自行車退回群眾活動。三是清理整治行動中要做到理性、平和、文明、規范執法,努力實現法律效果和社會效果的統一。要進一步加強對民警的安全防護教育,增強安全防范意識,配齊個人防護裝備。
(三)加強督察指導,及時報送情況。治安管理、警務督察支隊對此次專項清理整治行動進行督察指導,對開展清理整治行動不力、效果不明顯,盜竊案件仍然高發的單位實行責任追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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