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診所污水處理方案

時間:2023-06-18 12:33:34 方案 我要投稿

診所污水處理方案范文(通用5篇)

  為保障事情或工作順利開展,通常需要預先制定一份完整的方案,方案具有可操作性和可行性的特點。你知道什么樣的方案才能切實地幫助到我們嗎?以下是小編精心整理的診所污水處理方案范文(通用5篇),歡迎大家借鑒與參考,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診所污水處理方案范文(通用5篇)

  診所污水處理方案1

  為集中解決本縣醫療廢物監管領域突出問題,深入貫徹落實關于著力解決群眾最關心最直接最現實利益問題的重要指示精神,根據《生態環境局衛生健康委員會關于印發〈醫療廢物排查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文件要求,結合本縣實際情況,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標

  通過全面排查整治醫療廢物管理存在的突出問題和薄弱環節,提高醫療廢物規范化管理水平。健全衛生健康與生態環境部門聯合監管機制,加強醫療廢物管理工作,嚴厲打擊違法犯罪行為,保障人民群眾身體健康和環境安全。

  二、工作內容

  (一)全面排查整治醫療廢物產生收集環節

  1.排查范圍。各級各類醫療機構,醫療廢物產生、收集、暫存各個環節。

  2.整治重點。重點排查整治未建立醫療廢物管理制度,無專兼職管理人員,醫療廢物未分類摸底建檔、未分類包裝收納、未分類統計產生數量、未辦理轉接登記手續,醫廢暫存場所設置不規范、未定期采取消殺滅措施,未落實職業安全防護,自行處置醫療廢物不規范,違法倒賣外流醫療廢物,醫療機構廢水未規范消毒處置,污水處理站污泥管理不規范,使用后未被污染的輸液瓶(袋)分類收集管理不規范等問題。

  3.工作步驟

  (1)機構自查整改階段(20xx年4月-5月)。各級各類醫療機構按照排查整治要求進行自查整改;

  (2)縣級排查整治階段(20xx年5月-6月)。縣衛生健康局牽頭對各級各類醫療機構進行排查整治,抽查5%的城區診所、村衛生所(室);排查整治情況抄報同級生態環境局,重點疑難問題會同生態環境局聯合行動;

  (3)長期跟蹤整治階段(20xx年7月起)。制定長效管理制度,加強醫廢規范化、常態化監管。

  (二)推進醫療廢物信息化管理

  分階段將各級各類醫療機構產生的醫療廢物納入“省固體廢物環境監管平臺”管理,逐步實現醫療廢物轉運、處置信息化管理。

  20xx年底前,全縣二級以上醫療機構分階段納入省固廢平臺監管;20xx年底前,全縣鄉鎮衛生院和社區衛生服務中心、門診部以上醫療機構納入省固廢平臺監管。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部署。縣衛生健康部門負責梳理各區域、各醫療機構醫療廢物產生的種類和數量;組織排查整治醫療機構醫療廢物產生、收集、暫存環節,以及不具備集中處置條件的機構自行處置醫療廢物等工作存在的違法違規問題,開展醫療廢物管理數據對接等工作。將排查整治對象清單報送衛生健康委。生態環境部門負責查處醫療機構以外非法丟棄、傾倒、堆放、倒賣醫廢或將醫廢混入其它廢物和生活垃圾等環境違法犯罪行為,嚴厲打擊非法從事醫廢經營處置活動。

  (二)扎實排查整改。縣衛生健康局對醫療機構依照附件3要求,逐個單位、逐個環節組織排查,并逐項填報排查情況,建立排查檔案,實行“一企一表”,切實傳導壓力、壓實責任;對于排查發現的突出環境問題,建立問題整改臺賬,實行“掛單銷號”,完成一項,銷號一項。排查發現短期難以解決的問題,要督導相關單位采取必要的應急防范措施降低環境風險,制訂切實可行的`整改工作方案,按時序推進落實,確保問題整治到位。20xx年6月15日和12月15日前,將醫療廢物排查整治半年工作情況分別報衛生健康局和生態環境局。

  (三)強化部門聯動。定期聯絡、通報醫療廢物監管執法情況,定期會商違法違規案件查處,對涉及多環節違法違規的案件進行聯合行動。對拒不整改問題,以及非法倒賣外流醫療廢物的違法違規行為,予以立案查處,并予以通報。涉嫌違法犯罪的,及時移交公安機關進一步偵辦。

  診所污水處理方案2

  為加強我縣醫療廢物安全管理,防止疾病傳播,保護環境,保障人民群眾身體健康。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醫療廢物管理條例》、衛生部《醫療衛生機構醫療廢物管理辦法》以及《邢臺市醫療衛生機構醫療廢物管理規定》等相關規定,特制定本方案。

  一、醫療廢物范圍

  醫療廢物范圍是指醫療衛生機構在醫療、預防、保健以及其他相關活動中產生的具有直接或者間接感染性、毒性以及其他危害性的廢物。醫療衛生機構收治的傳染病病人或者疑似傳染病病人產生的生活垃圾,按照醫療廢物進行管理和處置。醫療廢物分類目錄,按照衛生部、國家環保總局制定下發的《醫療廢物分類目錄》(衛醫發﹝20xx﹞287號)規定執行。

  二、醫療機構范圍

  全縣范圍內一級以上醫療機構,及各民營醫院。

  三、醫療廢物集中處置的基本要求

  1.設立醫療廢物暫存處。醫療廢物暫存處應有防日照、防雨水、防蠅、防蚊、防鼠等“五防”措施。根據小型醫療機構規模由各鄉鎮衛生院配備相應醫療廢物周轉箱(桶)。周轉箱(桶)容量應能滿足定期周轉要求。定期開展周轉箱(桶)保潔、消毒。

  清潔物品、醫療廢物、未被污染的輸液瓶(袋)等三類物品的存放場所應在院區建設。三類物品存放場所應明確分隔,獨立成室,并張貼醒目標識。鄉鎮衛生院醫療廢物暫存點應建立監控系統,存儲數據保存至少1個月以上(暫存點具體設置要求見附件)

  2.建立醫療廢物管理制度。建立嚴謹的醫療廢物管理制度,嚴格執行醫療廢物分類收集、交接登記、安全轉運、出入庫稱重、人員培訓和健康檢查、場地清洗消毒、事件調查處理、日常檢查等制度。醫療廢物工作記錄等臺賬資料至少保存3年備查。嚴禁醫療廢物私下買賣、流失和銷毀。

  3.落實醫療廢物集中處置職責。鄉鎮衛生院為醫療廢物集中處置暫存管理的第一責任人,應指定分管領導負責統籌協調醫療廢物集中處置暫存工作,指定專人負責醫療廢物集中處置暫存的具體事宜。

  4.定期收集轉運醫療廢物。經衛計局協調,各醫療機構務必于一周之內與資質完善的醫療廢物集中處置公司(邢臺嘉德恒信醫療廢物處置有限公司)簽訂醫療廢物集中處置協議,由醫廢處置公司對其進行集中收集與處置。按照《醫療廢物管理條例》規定,醫療廢物集中處置公司應每2天一次到醫療廢物暫存點轉運醫療廢物。醫療廢物積累較多時,應及時聯系醫療廢物處置公司增加轉運車輛,優化轉運路線,增加車次,避免醫療廢物積壓。

  5、疫情應急措施。發生重大傳染病疫情時,對有傳染病病原微生物污染或可能污染的醫療廢物及生活垃圾必須單獨存放、運輸、暫存和處置,不得與平時產生的醫療廢物混淆處理,并做好隨時消毒和終末消毒。

  四、醫療廢物的收集和運送

  1、醫療廢物暫存處要設專(兼)職管理人員,每次對轉運出的醫療廢物與收運人進行交接時,雙方應核對無誤后在三聯單上簽字;醫療廢物轉交出去以后,應當對暫時貯存地點、容器及時進行清潔和消毒處理。建立健全各項規章制度,實行定人、定點、定時操作與管理,確保各項制度、措施落在實處。

  2、醫療衛生機構按照有關規定,對醫療廢物實施分類管理,專場存放,專人管理,不能與一般醫療廢物和生活垃圾混放、混裝。

  3、隔離的傳染病病人或疑似病人產生的具有傳染性醫療廢物必須由專人管理,按照國家規定嚴格消毒、隔離,按傳染性廢物收集處理。

  4、醫療衛生機構應建立醫療廢物的'暫時貯存設施、設備,不得露天存放醫療廢物;要建立封閉式的垃圾處理場所,保證各項設備運轉正常。醫療廢物暫時貯存時間不得超過2天,且須有危險廢物識別標志并按要求做好申報登記工作。

  5、生活垃圾處理要做到日產日清,不得積存污物;生活垃圾中不得混雜醫療垃圾;生活垃圾清理后,要做好垃圾堆放地點的清潔與消毒。運載途中不得隨意扔撒、傾倒、堆放,應當遵守環保和城市環衛部門的規定放置,防止污染環境。

  五、醫療廢物處置方法

  1、傳染性或感染性病人的生活垃圾處置:可用0.5%過氧乙酸或有效氯2000mg/L的含氯消毒劑溶液噴灑,作用30分鐘以上。再用雙層黑色垃圾袋裝載,集中放置到暫時貯存場所,然后按規定進行處置。

  2、感染性(非銳器)醫療廢物處置:廢物產生地應當用規定專用垃圾袋盛裝,垃圾袋外備有“焚燒”標志,集中焚化處置。

  3、一次性使用醫療廢物處置:此類廢棄物須經初步消毒、毀形處理,再用雙層黃色垃圾袋包扎送焚化處置,也可妥善貯存于防滲透的容器內,待集中回收處置。

  4、銳器廢物:要求在廢物產生地配置適合的毀形裝置并立即毀形處理,然后焚化。

  5、性和化學性廢物等:此類廢物可交還原生產單位銷毀,也可焚燒或深埋。

  六、醫療衛生機構的污水處理

  醫療衛生機構要完善污水處理設施,增強污水處理能力,確保醫療污水不成為環境污染源。凡一級以上醫療機構(包括20張病床以上門診部、保健站),現已具備醫療廢水處理能力的要確保醫療廢水處理設施正常運行,外排廢水污染物要達到《污水綜合排放標準》(GB8978—1996)要求;對沒有醫療廢水處理設施或廢水處理效果與處理規模達不到要求的農村醫療衛生單位和個體診所,要積極建設和完善污水處理設施,盡可能實現達標排放,在目前條件下,醫療污水必須采取加氯、加過氧乙酸等臨時消毒殺菌措施。

  七、醫療廢物管理的人員要求

  (一)醫療衛生機構應當對本機構工作人員進行培訓,并按照有關要求對從事醫療廢物分類收集、運送、暫時貯存等工作的人員和管理人員進行相關知識的培訓和考核。

  (二)從事醫療廢物處置的有關人員在接觸或處置醫療廢物過程中應按照有關要求做好個人防護,發生意外穿刺傷和體液噴濺事故,要及時上報并做好應急接種和追訪工作。

  (三)醫療衛生機構、醫療廢物處置單位與醫療廢物處置有關的人員,應定期進行體檢,體檢資料存檔備查

  八、醫療廢物處置的院內監管

  醫療衛生機構要加強對醫療廢物處置的領導,制定和建立與醫療廢物安全處置有關的規章制度、工作流程、工作職責和醫療衛生機構內醫療廢物流失、泄漏、擴散和發生意外事故時的應急預案等有效工作機制,建立健全環保管理和污染防治制度。

  九、醫療廢物的監督管理

  縣衛計局對醫療廢物收集、運送、貯存、處置活動中的疾病防治工作實施統一監督管理。縣衛生監督所在衛計局的領導下,對醫療衛生機構從事醫療廢物的收集、運送、貯存、處置中的疾病防治工作和工作人員的衛生防護情況定期進行監督檢查和不定期的抽查。縣疾病控制中心要根據檢測計劃,每半年對醫療衛生機構的醫療廢棄物處置工作進行檢測、評價,發現問題應及時報告縣衛計局。衛生監督協管員按照分片管理的原則,每個季度開展一次對醫療廢物產生單位的衛生計生監督工作巡查,發現問題及時上報屬地衛生計生綜合監督機構。

  十、工作要求

  (一)各醫療機構要高度重視,把《傳染病防治法》、《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法》和《醫療廢物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的貫徹實施擺上重要位置,加強宣傳,提高公眾環保意識,認真落實處置方案,認真履行傳染病防治和環境保護職責,建立有效工作機制,建立健全疾病防治和環保管理制度,做到責任到人、措施到位,按規定及時安全處置廢物,嚴禁未經處理、處置和肆意排放醫療廢物的行為,嚴防因醫療廢物處理處置不當造成環境污染或醫院感染。

  (二)衛生監督所要加強對醫療廢物全過程跟蹤檢查,取締各類轉讓、買賣廢棄一次性醫療器具的活動,取締無危險廢物經營許可證從事醫療危險廢物收集、貯存、運輸、處置的活動;依法嚴肅查處在醫療危險廢物收集、貯存、運輸、處置活動中的違法行為和在運送過程中丟棄醫療廢物以及在非貯存地點傾倒、堆放醫療廢物或將醫療廢物混入其它廢物和生活垃圾的違法行為。

  診所污水處理方案3

  為規范完善全市醫療廢物分類收集處置體系建設,加強分類收集,優化處置能力,嚴密監管機制,保障人民群眾身體健康和生態環境安全,按照《河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河北省醫療廢物分類收集處置實施方案(20xx—20xx年)的通知》(冀政辦字〔20xx〕56號)要求,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全市醫療廢物收集處置現狀

  近年來,按照國家、省有關法律法規、技術標準,全市醫療廢物分類收集處置日趨規范,體系逐步建立。初步統計,2019年,全市各級各類醫療衛生機構501家,醫療廢物產生量185噸,全部依托臨近地市醫療廢物處置單位集中收集處置;我市正在建設醫療廢物集中處置設施,建成后醫療廢物處置能力能夠滿足全市醫療廢物處置需求。

  與此同時,按照防止疾病傳播、保護生態環境、保障人體健康、推進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需求,醫療廢物收集、運送、貯存、處置等環節仍存在管理、建設等方面短板,具體表現為:源頭管理不規范,有的醫療衛生機構醫療廢物混裝,登記交接缺項、漏項,貯存場所標識不清,醫療廢物未做到全面分類存放;鄉鎮以下醫療廢物收集體系不完善,部分行政村醫療廢物不能做到及時轉運,醫療廢物轉運距離長,按規定時間收集轉運存在一定難度。

  二、總體目標和基本原則

  (一)總體目標

  建立高質量規范完善的醫療廢物分類收集處置體系,加強封閉管理,推進全程溯源,優化處置能力,嚴密監管責任,實現醫療廢物集中收集率100%、集中處置率100%、焚燒處置率100%。

  20xx年底,基層醫療衛生機構醫療廢物收集暫存體系基本建成,建成1個符合運行要求的醫療廢物集中處置設施,全市醫療廢物集中收集率、處置率均達到100%。

  20xx年底,建成1座醫療廢物焚燒處置設施,醫療廢物焚燒處置率達到100%。建成醫療廢物集中處置單位信息化監管平臺。

  20xx年底,建成醫療廢物全流程信息化管理平臺,實現醫療衛生機構醫療廢物收集轉運全流程信息化,醫療衛生機構貯存場所、醫療廢物周轉場所全覆蓋;實現醫療廢物接收處置信息化,醫療廢物處置單位實時監控全覆蓋。

  (二)基本原則

  1.總體規劃,合理布局。突出基層醫療衛生機構醫療廢物收集體系規范化建設、醫療廢物高水平處置能力建設,綜合考慮我市經濟社會發展、醫療衛生機構設置、安全運輸距離等因素,統籌謀劃,科學布局,實現醫療廢物收集處置全覆蓋。

  2.政府引導,市場運作。加強政策措施調控,明確建設方向、路徑、標準,引導社會資本參與投資運營,鼓勵市場主體優勢互補,促進醫療廢物分類收集處置體系建設。

  3.優化增量,優質存量。積極推進焚燒工藝設施建設,引進先進技術,提升醫療廢物處置綠色安全水平,持續推動醫療廢物處置能力與產生量相匹配。

  4.源頭管控,全程監管。堅持源頭嚴防、過程嚴管、后果嚴懲,強化醫療衛生機構、醫療廢物處置單位醫療廢物分類收集處置主體責任,加強各部門間信息共享、聯防聯控,形成醫療廢物監管長效機制。

  三、重點任務

  (一)嚴格醫療廢物源頭管控

  1.健全管理制度。醫療衛生機構要進一步建立健全醫療廢物管理責任制,完善工作機制,明確崗位職責,配備專門人員,壓實各層級管理人員主體責任,確保醫療廢物管理制度落實到位。

  2.強化規范操作。規范分類和清晰流程,明確醫療廢物分類收集、交接登記、運送暫存標準規范,依據《醫療廢物分類目錄》,將醫療廢物按感染性、損傷性、病理性、藥物性、化學性進行分類包裝并置于不同標識的周轉箱內,分類建立收集清單,分區貯存,切實提升醫療機構醫療廢物規范化管理水平。

  3.嚴格臺賬聯單管理。建立交接登記制度,對醫療廢物產生、運送、暫存全程記錄,按照醫療廢物的種類、數量做好逐層登記交接;落實危險廢物轉移聯單管理制度,規范填寫《危險廢物轉移聯單》(醫療廢物專用)。

  4.加強貯存設施設備建設。設住院床位的醫療衛生機構建立專門暫時貯存場所,選址設計須符合《醫療衛生機構醫療廢物管理辦法》,空間要滿足醫療廢物2日產生量需求,暫時貯存場所實行分類管理、專人負責,設置明顯的警示標識和防滲漏、防鼠、防蚊蠅、防蟑螂、防盜以及預防兒童接觸等安全措施,不符合規范要求的暫存設施要進行改造提升,20xx年底完成;其他醫療衛生機構設專用暫時貯存柜(箱),密閉并采取加鎖、固定等安全措施,做到無關人員不可移動,20xx年底前完成。

  5.開展醫療機構醫療廢物專項整治。重點整治不規范分類和存貯、不規范登記和交接、虛報瞞報醫療廢物產生量等行為,全面梳理排查各環節管理漏洞,嚴格整改落實,專項整治20xx年底完成。(責任單位:市衛生健康局、市生態環境局)

  (二)完善醫療廢物收集轉運體系

  1.加快基層醫療衛生機構醫療廢物收集體系建設。每個鄉(鎮)建立1個醫療廢物周轉站,負責收集暫存轄區村衛生室、個體診所等基層醫療衛生機構產生的醫療廢物,20xx年完成;

  2.健全醫療廢物轉運體系。醫療廢物處置單位使用專用車輛將基層醫療衛生機構產生的醫療廢物轉運至周轉站,醫療廢物處置單位使用專用車輛收集醫療衛生機構和周轉站的醫療廢物;醫療廢物處置單位結合服務區域,配置滿足收集范圍的運輸車輛,專用車輛要安裝定位系統,全程記錄車輛運輸路線軌跡,20xx年完成。

  3.實現醫療廢物收集轉運全覆蓋。醫療衛生機構要與醫療廢物處置單位簽訂醫療廢物收集服務協議,醫療廢物處置單位至少每2天(48小時)收集一次,確保醫療廢物全口徑、全分類收集轉運,20xx年底實現收集轉運全覆蓋。

  4.加強收集轉運環節管理。醫療廢物轉移實行臺賬管理和危險廢物轉移聯單(醫療廢物專用),由專人負責醫療廢物的接收、登記、稱重、轉出等工作,登記資料至少保存3年。(責任單位:市衛生健康局、市生態環境局、市交通運輸局)

  (三)統籌推進醫療廢物處置體系建設

  市生態環境局要綜合我市現有醫療廢物處置設施能力、工藝技術和預期處置需求等因素,按照鼓勵新建、提升改造、嚴格限制的要求,積極推進以焚燒工藝處置為主、消毒工藝處置為補充的醫療廢物處置體系建設,持續優化提升醫療廢物處置能力。

  1.加快推進焚燒處置設施建設。鼓勵危險廢物焚燒設施協同處置醫療廢物,20xx年,建成醫療廢物集中處置設施。

  2.嚴格限制消毒工藝項目建設。全市不再新(擴)建高溫蒸汽、化學消毒、微波消毒醫療廢物處置設施建設項目,已經立項備案、未開工建設的,要引導采用焚燒方式建設新項目;已經開工建設的,要采取符合環境保護要求的先進工藝技術,確保綠色安全、達標排放;到20xx年底,在《國家危險廢物名錄》中明確的部分醫療廢物(感染性、損傷性廢物),嚴格按照相關消毒技術規范處置后,全部轉運至醫療廢物焚燒設施或生活垃圾焚燒設施進行處置,處置焚燒率實現100%。(責任單位:市生態環境局、市住房城鄉建設局)

  (四)提升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保障能力

  立足突發公共衛生事件醫療廢物管理特殊要求,統籌謀劃醫療廢物處置應急能力建設,保障突發公共衛生事件醫療廢物安全有效處置。

  1.收嚴收緊管控標準范圍。參照新冠肺炎疫情醫療廢物管理相關規定,進一步完善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醫療廢物分類收集處置應急預案,疫情期間定點醫院、發熱門診、集中隔離醫學觀察場所、確診或疑似病例的居民小區、交通關卡等重點區域的生活垃圾和廢棄口罩、防護服、防護手套、護目鏡等廢棄物全部納入醫療廢物管理。

  2.建立應急備用梯隊。篩選建立醫療廢物應急處置備選單位名單,制定應急預案,完善相關設施,健全安全體系,組織開展分類收集、消毒包裝、上料投料、衛生防疫等應急演練。

  3.加強應急處置設施儲備。到20xx年底,全至少配備1套移動式醫療廢物處置應急保障設施。(責任單位:市生態環境局、市衛生健康局、市住房城鄉建設局、市城市管理綜合行政執法局)

  (五)建立醫療廢物管理信息平臺

  市衛生健康局要建立醫療衛生機構醫療廢物分類收集、交接、貯存、轉出信息管理平臺,及時準確掌握各醫療衛生機構醫療廢物的類別、數量、流向,覆蓋所有的醫療衛生機構。市生態環境局要將醫療廢物處置單位接收、處置信息納入固體廢物信息監管平臺,推進醫療廢物處置單位監控體系建設,實現醫療廢物處置過程實時監控全覆蓋。20xx年,建成醫療廢物集中處置單位監管信息平臺。20xx年,建成統一醫療廢物管理信息平臺,實現醫療廢物數據實時化、監控全程化。(責任單位:市衛生健康局、市生態環境局)

  (六)推進醫療廢物管理責任體系建設

  加強協同推進,壓實各方責任,確保醫療廢物從產生到處置各個環節可管、可控、可溯。市衛生健康局要抓好醫療廢物源頭管理,堅持關口前移,指導醫療衛生機構嚴格落實《醫療衛生機構醫療廢物管理辦法》等有關規定,常態化開展醫療廢物分類收集、暫存管理工作的監督檢查。市生態環境局依法落實生態環境監督管理責任,從嚴審批醫療廢物經營許可,加強對醫療廢物處置單位的監督檢查和監督性監測。醫療衛生機構要履行醫療廢物分類收集管理的主體責任,落實危險廢物申報登記和管理計劃備案要求,依法向市生態環境局申報醫療廢物的種類、產生量、流向、貯存和處置情況;實行后勤服務社會化的醫療衛生機構,要加強對提供后勤服務組織人員的培訓、指導和管理。醫療廢物處置單位要依法申領醫療廢物經營許可證,建立醫療廢物經營情況記錄簿和日常環境監測制度,制定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按照國家規定的環境保護、衛生標準規范開展收集處置活動。(責任單位:市衛生健康局、市生態環境局)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各相關部門要高度重視醫療廢物分類收集處置工作,各司其職、各負其責,全面落實醫療廢物監管責任,統籌謀劃、協調推進、跟蹤問效,積極推動各項重點工作落地落實。市衛生健康局要及時向市生態環境局通報醫療衛生機構醫療廢物產生、轉移或自行處置情況。市生態環境局要及時向市衛生健康局通報醫療廢物處置單位行政審批情況,向社會公開醫療廢物處置單位名單、處置種類和聯系方式等。加強市衛生健康、生態環境、交通運輸、公安等部門間的協同聯動,建立健全醫療廢物監督執法結果定期通報、監管資源信息共享、聯合監督執法機制,全面提升醫療廢物的規范化管理水平。(責任單位:市衛生健康局、市生態環境局、市交通運輸局、市公安局)

  (二)加強政策支持。市發展改革局會同市衛生健康、財政等部門綜合考慮我市醫療衛生機構總量和結構、醫療廢物實際產生量及處理成本等因素,鼓勵采取按床位和按重量相結合的計費方式,合理核定醫療廢物處置收費標準,積極推動醫療廢物處置收費政策的制定完善,積極爭取中央、省投資支持醫療廢物處置設施建設。符合條件的醫療廢物處置單位可按規定享受相關稅收優惠政策。市自然資源規劃局要做好醫療廢物處置設施、暫時貯存場所規劃用地保障工作。市行政審批局要為符合條件的醫療廢物轉運車輛及時辦理道路交通許可手續。市財政局要按規定通過現有資金渠道,對醫療廢物信息化管理、應急處置能力建設等提供必要資金支持。醫療衛生機構按照規定支付的醫療廢物處置費用作為醫療成本,通過合理調整醫療服務價格予以解決。(責任單位:市發展改革局、市財政局、市衛生健康局、市自然資源規劃局、市行政審批局、市稅務局、市醫療保障局)

  (三)強化監管執法。建立醫療廢物管理責任追究機制,市衛生健康、生態環境等部門通過定期督導檢查與不定期抽查,對疏于監管、存在重大風險隱患或我市連續發生醫療廢物管理問題的`單位,依法依規予以嚴肅處理,并追究直接責任人和相關管理人員責任。開展對醫療廢物處置單位的監督檢查和監督性監測,推動實施醫療廢物集中處置設施提標改造,對不符合相關標準規范和不能穩定達標的醫療廢物集中處置設施,依法限期整改、淘汰或者關停。加大執法檢查力度,整治醫療衛生機構醫療廢物分類、貯存、登記和交接不規范行為,嚴厲打擊虛報瞞報醫療廢物產生量、非法倒賣醫療廢物、無危險廢物(醫療廢物)經營許可證處置醫療廢物等行為。對違反《醫療廢物管理條例》《醫療廢物管理行政處罰辦法》有關規定的,依法依規嚴肅處理。構成犯罪的,按照《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于辦理環境污染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法釋〔2016〕29號)依法追究刑事責任。(責任單位:市衛生健康局、市生態環境局、市公安局)

  (四)用好輿論監督。充分發揮主流媒體、各領域專業媒體和新媒體作用,開展醫療廢物集中處置設施向公眾開放等活動,大力宣傳醫療廢物科學分類、規范處置的意義和有關知識,引導行業、機構和公眾增強對醫療廢物處置的正確認知。鼓勵群眾積極參與醫療廢物分類收集、處置工作,提高群眾的健康意識、安全意識和環保意識。強化誠信和行業自律教育,加大對涉醫療廢物典型案件的曝光力度,形成對不法分子和機構的強力震懾,營造保障安全、防止污染環境的良好社會氛圍。(責任單位:市衛生健康局、市生態環境局)

  診所污水處理方案4

  醫療機構廢棄物管理是醫療機構管理和公共衛生管理的重要方面,也是全社會開展垃圾分類和處理的重要內容。為加強醫療機構廢棄物綜合治理,實現廢棄物減量化、資源化、無害化,針對當前存在的突出問題,借鑒國際經驗,特制定本方案。

  一、做好醫療機構內部廢棄物分類和管理

  (一)加強源頭管理。醫療機構廢棄物分為醫療廢物、生活垃圾和輸液瓶(袋)。通過規范分類和清晰流程,各醫療機構內形成分類投放、分類收集、分類貯存、分類交接、分類轉運的廢棄物管理系統。充分利用電子標簽、二維碼等信息化技術手段,對藥品和醫用耗材購入、使用和處置等環節進行精細化全程跟蹤管理,鼓勵醫療機構使用具有追溯功能的醫療用品、具有計數功能的可復用容器,確保醫療機構廢棄物應分盡分和可追溯。(國家衛生健康委牽頭,生態環境部參與)

  (二)夯實各方責任。醫療機構法定代表人是醫療機構廢棄物分類和管理的第一責任人,產生廢棄物的具體科室和操作人員是直接責任人。鼓勵由牽頭醫療機構負責指導實行一體化管理的醫聯體內醫療機構廢棄物分類和管理。實行后勤服務社會化的醫療機構要落實主體責任,加強對提供后勤服務組織的培訓、指導和管理。適時將廢棄物處置情況納入公立醫療機構績效考核。(國家衛生健康委負責)

  二、做好醫療廢物處置

  (一)加強集中處置設施建設。各省份全面摸查醫療廢物集中處置設施建設情況,要在20xx年底前實現每個地級以上城市至少建成1個符合運行要求的醫療廢物集中處置設施;到20xx年6月底前,綜合考慮地理位置分布、服務人口等因素設置區域性收集、中轉或處置醫療廢物設施,實現每個縣(市)都建成醫療廢物收集轉運處置體系。鼓勵發展醫療廢物移動處置設施和預處理設施,為偏遠基層提供就地處置服務。通過引進新技術、更新設備設施等措施,優化處置方式,補齊短板,大幅度提升現有醫療廢物集中處置設施的處置能力,對各類醫療廢物進行規范處置。探索建立醫療廢物跨區域集中處置的協作機制和利益補償機制。(省級人民政府負責)

  (二)進一步明確處置要求。醫療機構按照《醫療廢物分類目錄》等要求制定具體的分類收集清單。嚴格落實危險廢物申報登記和管理計劃備案要求,依法向生態環境部門申報醫療廢物的種類、產生量、流向、貯存和處置等情況。嚴禁混合醫療廢物、生活垃圾和輸液瓶(袋),嚴禁混放各類醫療廢物。規范醫療廢物貯存場所(設施)管理,不得露天存放。及時告知并將醫療廢物交由持有危險廢物經營許可證的集中處置單位,執行轉移聯單并做好交接登記,資料保存不少于3年。醫療廢物集中處置單位要配備數量充足的收集、轉運周轉設施和具備相關資質的車輛,至少每2天到醫療機構收集、轉運一次醫療廢物。要按照《醫療廢物集中處置技術規范(試行)》轉運處置醫療廢物,防止丟失、泄漏,探索醫療廢物收集、貯存、交接、運輸、處置全過程智能化管理。對于不具備上門收取條件的農村地區,當地政府可采取政府購買服務等多種方式,由第三方機構收集基層醫療機構的醫療廢物,并在規定時間內交由醫療廢物集中處置單位。確不具備醫療廢物集中處置條件的地區,醫療機構應當使用符合條件的設施自行處置。(國家衛生健康委、生態環境部、交通運輸部、地方各級人民政府按職責分工負責)

  三、做好生活垃圾管理

  醫療機構要嚴格落實生活垃圾分類管理有關政策,將非傳染病患者或家屬在就診過程中產生的生活垃圾,以及醫療機構職工非醫療活動產生的生活垃圾,與醫療活動中產生的醫療廢物、輸液瓶(袋)等區別管理。做好醫療機構生活垃圾的接收、運輸和處理工作。(國家衛生健康委、住房城鄉建設部按職責分工負責)

  四、做好輸液瓶(袋)回收利用

  按照“閉環管理、定點定向、全程追溯”的原則,明確醫療機構處理以及企業回收和利用的工作流程、技術規范和要求,用好用足現有標準,必要時做好標準制修訂工作。明確醫療機構、回收企業、利用企業的責任和有關部門的監管職責。在產生環節,醫療機構要按照標準做好輸液瓶(袋)的收集,并集中移交回收企業。國家衛生健康委要指導地方加強日常監管。在回收和利用環節,由地方出臺政策措施,確保轄區內分別至少有1家回收和利用企業或1家回收利用一體化企業,確保轄區內醫療機構輸液瓶(袋)回收和利用全覆蓋。充分利用第三方等平臺,鼓勵回收和利用企業一體化運作,連鎖化、集團化、規模化經營。回收利用的輸液瓶(袋)不得用于原用途,不得用于制造餐飲容器以及玩具等兒童用品,不得危害人體健康。商務部要指導地方做好回收企業確定工作。工業和信息化部要指導廢塑料綜合利用行業組織完善處理工藝,引導行業規范健康發展,培育跨區域骨干企業。(國家衛生健康委、商務部、工業和信息化部、市場監管總局、地方各級人民政府按職責分工負責)

  五、開展醫療機構廢棄物專項整治

  在全國范圍內開展為期半年的醫療機構廢棄物專項整治行動,重點整治醫療機構不規范分類和存貯、不規范登記和交接廢棄物、虛報瞞報醫療廢物產生量、非法倒賣醫療廢物,醫療機構外醫療廢物處置脫離閉環管理、醫療廢物集中處置單位無危險廢物經營許可證,以及有關企業違法違規回收和利用醫療機構廢棄物等行為。國家衛生健康委、生態環境部會同商務部、工業和信息化部、住房城鄉建設部等部門制定具體實施方案,明確部門職責分工。市場監管總局、公安部加強與國家衛生健康委、生態環境部的溝通聯系,強化信息共享,依法履行職責。各相關部門在執法檢查和日常管理中發現有涉嫌犯罪行為的,及時移送公安機關,并積極為公安機關辦案提供必要支持。公開曝光違法醫療機構和醫療廢物集中處置單位。(國家衛生健康委、生態環境部牽頭,商務部、工業和信息化部、住房城鄉建設部、市場監管總局、公安部參與,20xx年底前完成集中整治)

  六、落實各項保障措施

  (一)完善信息交流和工作協同機制。建立醫療廢物信息化管理平臺,覆蓋醫療機構、醫療廢物集中貯存點和醫療廢物集中處置單位,實現信息互通共享。衛生健康部門要及時向生態環境部門通報醫療機構醫療廢物產生、轉移或自行處置情況。生態環境部門要及時向衛生健康部門通報醫療廢物集中處置單位行政審批情況,面向社會公開醫療廢物集中處置單位名單、處置種類和聯系方式等。住房城鄉建設(環衛)部門要及時提供生活垃圾專業處置單位名單及聯系方式。商務、工業和信息化部門要共享有能力回收和利用輸液瓶(袋)等可回收物的企業名單、處置種類和聯系方式,并及時向衛生健康部門通報和定期向社會公布。醫療機構要促進與醫療廢物集中處置單位、回收企業相關信息的共享聯動,促進醫療機構產生的各類廢棄物得到及時處置。建立健全醫療機構廢棄物監督執法結果定期通報、監管資源信息共享、聯合監督執法機制,相關部門既要履行職責,也要積極溝通,全面提升醫療機構廢棄物的規范管理水平。(國家衛生健康委、生態環境部牽頭,商務部、工業和信息化部、市場監管總局、公安部、住房城鄉建設部參與)

  (二)落實醫療機構廢棄物處置政策。綜合考慮區域內醫療機構總量和結構、醫療廢物實際產生量及處理成本等因素,鼓勵采取按床位和按重量相結合的計費方式,合理核定醫療廢物處置收費標準,促進醫療廢物減量化。將醫療機構輸液瓶(袋)回收和利用所得列入合規收入項目。符合條件的.醫療廢物集中處置單位和輸液瓶(袋)回收、利用企業可按規定享受環境保護稅等相關稅收優惠政策。醫療機構按照規定支付的醫療廢物處置費用作為醫療成本,在調整醫療服務價格時予以合理補償。(國家發展改革委、財政部、稅務總局、國家醫保局、國家衛生健康委按職責分工負責)

  七、做好宣傳引導

  統籌城市生活垃圾分類和無廢城市宣傳工作,充分發揮中央主要媒體、各領域專業媒體和新媒體作用,開展醫療廢物集中處置設施、輸液瓶(袋)回收和利用企業向公眾開放等形式多樣的活動,大力宣傳醫療機構廢棄物科學分類、規范處理的意義和有關知識,引導行業、機構和公眾增強對醫療機構廢棄物處置的正確認知,重點引導其對輸液瓶(袋)回收利用的價值、安全性有更加科學、客觀和充分的認識。制修訂相關標準規范時,要公開聽取各方面意見,既廣泛凝聚社會共識,也做好知識普及。加大對涉醫療機構廢棄物典型案件的曝光力度,形成對不法分子和機構的強力震懾,營造良好社會氛圍。(國家衛生健康委、生態環境部、住房城鄉建設部、商務部、工業和信息化部按職責分工負責,中央宣傳部、中央網信辦、公安部參與)

  八、開展總結評估

  相關牽頭部門要于20xx年底前組織對各牽頭工作進行階段性評估,20xx年底前完成全面評估,對任務未完成、職責不履行的地方和有關部門進行通報,存在嚴重問題的,按程序追究相關人員責任。根據評估情況,適時啟動《醫療廢物管理條例》修訂工作。(國家衛生健康委、生態環境部、國家發展改革委、住房城鄉建設部、商務部、工業和信息化部、司法部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診所污水處理方案5

  為認真貫徹落實中央、省、市環境保護督查的精神要求,嚴格控制醫療廢物對生態環境的污染,進一步推進我縣創建國家級衛生城市工作進程,保障公眾健康和衛生安全,結合我縣實際,制定本方案。

  一、法律依據

  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醫療廢物管理條例》(國務院令〔20xx〕第380號)、《城市市容環境和衛生管理條例》(國務院令〔20xx〕第67號)、《晉中市特種垃圾管理辦法》(市政發〔20xx〕68號)等相關法律法規。

  二、總體目標

  全面推行縣域內醫療衛生機構醫療廢物規范收集、轉運、處置,堅決杜絕醫療廢物引發的環境突發事件和污染生態環境現象,推動醫療機構醫療廢物的規范化管理,力爭規范處置率達95%以上。

  三、職責任務

  (一)開展摸底排查統計

  對縣域內醫院、衛生院(站)、社區衛生服務中心、診所、村衛生室醫療垃圾的產生量展開深入細致的調查摸底,包括醫療機構的'營業面積、床位、服務項目,醫療廢物的種類、處置情況等詳實數據。

  責任單位:環衛局

  配合單位:衛計局

  (二)完善設施配套建設

  建設防滲、防雨、防盜,遠離敏感區和居民區的規范化醫療垃圾中轉站,對醫療垃圾實行分類分區儲存,配備專用收集運輸車輛,醫療機構要自行配置廢棄物專用周轉箱,保障醫療垃圾存儲轉運安全。

  責任單位:環衛局

  配合單位:財政局

  (三)推行無害化處置

  各醫療單位的廢棄物要實行集中收集,集中轉運,統一運往具有醫療廢物處置資質的企業集中處置。醫療廢物的無害化處置實行有償服務,各醫療機構自付費用。

  責任單位:環衛局

  配合單位:各醫療機構

  (四)實施統一監督管理

  對醫療機構內的醫療廢物的收集、分類、暫存、處置過程中的疾病防治工作實施統一監督管理,定期檢查,做到制度化、規范化。

  責任單位:衛生監督所

  醫療廢物收集、運輸、處置活動中的環境污染防治工作實施統一監督管理。各醫療廢物產生單位要嚴格執行《危險廢物轉移聯單管理辦法》,按照《危險廢物規范化管理指標體系》要求規范管理。

  責任單位:環保局

  (五)加大違法行為打擊

  在推進醫療廢物無害化處置的工作中,嚴禁將醫療垃圾自行處置、亂扔亂倒、混入生活垃圾,杜絕轉讓、加工、利用、倒賣醫療廢物,對違規行為,市容環衛主管部門要及時調查取證,并將調查情況向環保、衛生等部門反饋,環保、衛生等部門要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法》、《醫療廢物管理條例》有關規定嚴肅處理。

  責任單位:環衛局、環保局、衛計局

  四、工作要求

  (一)統一認識,強化領導。醫療廢物無害化處理是環境保護工作和我縣創建國家級衛生城市的共同要求,為確保此項工作順利開展并有序推進,成立平遙縣醫療廢物規范化管理領導小組,組長由政府分管領導擔任,成員由各責任單位相關負責人組成。

  (二)循序漸進,穩步實施。按照先城區后鄉村、先鄉鎮所在地后沿線沿路村,逐步拓展到偏遠村的原則推進,既要抓住規模較大的醫療機構,又要重視小診所、村衛生室等規模較小的醫療機構,實現醫療垃圾規范化管理全覆蓋。

  (三)各司其職,加強合作。各責任單位要統一思想、堅定信心,既要主動作為,又要相互配合、協作聯動、共同推進,工作中遇到的問題要向領導小組匯報,及時研究解決,多措并舉確保醫療垃圾規范化管理工作順利推進。

  (四)強化宣傳,營造氛圍。要充分利用電視、微信、微博等新聞媒體,加強對醫療廢物規范化管理工作的宣傳普及,提升全民環保意識,引導居民自覺遵守相關法律法規,營造醫療廢物規范化管理良好氛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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