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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學心理干預工作方案

時間:2022-12-06 13:38:59 方案 我要投稿

小學心理干預工作方案(通用8篇)

  確定目標是置頂工作方案的重要環節。當工作將要開展的時候,領導通常需要多份工作方案以便參考,寫工作方案需要注意哪些問題呢?下面是小編整理的小學心理干預工作方案(通用8篇),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小學心理干預工作方案(通用8篇)

  小學心理干預工作方案1

  為及時疏導、有效干預學生心理危機,減少或避免因心理問題而引發的傷害事件,及時、有效、穩妥地處置校內可能發生的各種心理危機事件,促進學生健康成長,特制定本預案。

  一、校園心理危機

  校園心理危機是指在學校校園生活范圍內,由于各種突發的、重大的危機事件所引起的校園成員心理嚴重失衡狀態。

  二、工作原則

  心理危機預防和干預應遵循以下原則:以人為本,安全第一;組織健全,職責明確;預防為先,教育普及;預警及時,重點突出;干預到位,專業科學;支持系統,家校結合。

  三、領導工作小組:

  成立學生心理危機預防和干預領導小組。

  組長:校長

  副組長:邵紅曹靜

  成員:各年級組組長,各班主任。

  四、心理危機預防和干預的工作體系

  心理危機預防和干預是一項系統工程,需要在學校統一領導下,各個相關部門密切協作,分工負責,才能取得實效。結合學校實際,建立如下心理危機預防和干預體系:

  (一)一級預警和干預

  工作職責:把學生心理危機預防和干預工作融入學校處置突發性事件工作體系中,全面指導學生心理危機預防和干預工作的實施,協調各部門之間的關系,使之凝成合力,使學生心理危機干預工作得以順利開展;對于突發心理危機事件進行處理、負責審定心理危機干預預案、定期聽取下級的匯報、決定向有關醫療機構轉介學生。

  (二)二級預警和干預

  主要職責:指導與部署學校學生心理危機預防和干預、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結合日常教育管理工作,積極開展學生心理危機救助工作。排摸和掌握有關信息,及時向校心理危機干預領導小組報告較嚴重的心理危機事件,并根據校心理危機預防和干預領導小組的意見,開展心理評估和干預等工作。

  二級預警和干預工作小組要建立以班主任為主體的信息網絡,及時了解學生的學習、生活、思想及心理狀況。在發現或得知學生有異常心理或行為表現時,要盡快安排專(兼)職心理老師了解相關情況,采取必要的看護措施和妥善的援助措施,以緩解和消除學生心理問題,防止發生意外事件。對較嚴重的心理危機事件,要在第一時間報告,以啟動本預案。

  (三)三級預警和干預

  心理老師對班主任、任課教師及學生中的心理委員定期進行心理危機干預的常識性培訓。以便在遇到問題的情況下能夠采取正確的方法進行通報、干預、轉介。各班級設心理委員1名,主要職責是在班集體中進行心理健康理念和心理衛生知識宣傳,提供心理輔導服務,及時掌握和報告學生異常心理信息。

  五、心理危機事件分級和危機報告

  根據心理危機事件可能導致后果的嚴重程度將心理危機事件分為重大事件、較大事件和一般事件三級。

  (一)重大心理危機事件

  發生自殺或自殺未遂事件。精神病人處于急性發作期,自傷或傷人行為正在發生。

  (二)較大心理危機事件

  1、生活學習中遭遇突然打擊,如家庭發生重大變故(親人死亡;父母的離異;家庭暴力等)、遭遇性危機(性傷害、性暴力、意外懷孕等)、受到意外刺激(自然災害;校園暴力;車禍等其他突發事件),并伴有強烈的情緒和行為反應。

  2、患有嚴重心理疾病,并已經專家確診的學生,如患有抑郁癥、恐怖癥、強迫癥、癔癥、焦慮癥、精神分裂癥、情感性精神病等疾病的學生。

  (三)一般心理危機事件

  1、在心理健康測評中篩查出來的有心理障礙或心理疾病。

  2、因情感受挫、人際關系失調等導致的心理或行為異常。

  3、因學習困難、經濟困難、適應困難、等出現心理或行為異常。

  4、由于身邊的同學出現個體危機狀況而受到影響,產生恐慌、擔心、焦慮、困擾的學生,如自殺或他殺者的同宿舍、同班的學生等。

  (四)危機報告

  1、發現有較大或一般心理危機事件,相關二級預警和干預工作小組及時以電話的形式上報校心理輔導室,并在24小時內以書面形式向學校心理咨詢室報告。

  2、當有重大心理危機事件發生時,各相關人員應立即向學校學生心理危機干預領導機構報告。

  六、危機干預措施

  (一)對有嚴重心理障礙學生的干預措施

  1、對出現嚴重心理障礙的學生,學校須報告心理咨詢室對學生的心理健康狀況進行評估或到專業精神衛生機構會診。

  2、經評估認為該學生可以在學校邊學習邊治療的,學校須指定專人密切注意該生情況,加強管理,及時提供心理輔導,必要時請精神衛生專家會診治療,家長并要簽訂協議書。

  3、經評估認為該學生回家休養并配合藥物治療有利于其心理康復的,學校必須派專人監護,確保其人身安全后,通知學生家長將其帶回家休養治療。

  4、經評估認為該學生住院治療有利于其心理康復的,學校必須及時通知該生家長將其送至專業精神衛生機構治療。

  (二)對有自殺傾向的學生的干預措施

  一旦發現或知曉某生有自殺意念,即該生近期有實施自殺的想法和念頭,學校應立即采取以下措施:

  1、立即將該生轉移到安全環境,并成立監護小組對該生實行24小時全程監護,確保該生人身安全,同時通知家長到校。

  2、報告心理咨詢室,對該生的心理狀況進行評估或請專家會診,并提供書面意見。

  3、經評估認為該生住院治療有利于其心理康復的,學校應立即通知家長將該生送至專業精神衛生機構治療。

  4、經評估認為該生回家休養有利于其心理康復的,學校應立即通知家長將該生帶回家休養治療。

  (三)對實施自殺行為學生的干預措施

  1、對剛實施自殺行為的學生,要立即送到最近的醫療機構實施緊急救治。

  2、及時保護、勘查、處理現場,防止事態擴散和對其他學生的不良刺激,并配合、協調有關部門對事件調查取證。

  3、對于自殺未遂的學生,經相關部門或專家評估,如住院治療有利于其心理康復的,通知其家長將該生送至專業精神衛生機構治療;如回家休息治療有利于其心理康復的,在其病情穩定后由家長將其帶回家休養治療。

  4、正確應對新聞媒體,學校應有專門對外發布信息的人員(一般是辦公室主任),防止不恰當報道引發負面影響。

  5、學校應及時對本校師生通報情況,在同專(兼)職心理老師商討或專家的指導下組織老師對相關人員進行及時的心理疏導。

  (四)對有傷害他人意念或行為學生的干預措施

  1、對于有傷害他人意念或行為的學生,由相關部門立即采取相應措施,保護雙方當事人安全。

  2、學校須報告心理咨詢室對學生的心理健康狀況進行評估或請專業精神衛生機構會診。學校根據評估意見進行后續處理。

  (五)危機干預后期措施

  1、學生因心理問題住院治療或休學再申請復學時,應向學校提供相關治療的病歷證明,經心理咨詢室、學生心理危機預防和干預領導小組評估確已康復后,必要的情況下并簽訂協議后,可辦理復學手續。

  2、學生因心理問題休學后復學時,學校咨詢室和班主任應對其定期進行心理訪談,了解其思想、學習、生活等方面的情況。

  3、對于有自殺未遂史的復學學生(有自殺未遂史的人屬于自殺高危人群),心理老師進行定期心理訪談及風險評估,密切監護,及時了解其學習、生活和思想狀況,并同家長簽訂協議,確保該生人身安全。

  七、心理危機預防和干預的注意事項

  (一)在開展心理危機干預與自殺預防工作時,應堅持保密原則,不得隨意透露學生的相關信息,并盡可能在自然的環境中實施干預。

  (二)對社會功能嚴重受損和自制力不完全的學生,不得在學生宿舍里實行監護,避免監護不當造成危害,以確保該生安全。

  (三)在與家長聯系過程中,應注意方式方法,做好記錄,并妥善保存。

  (四)干預措施中涉及到學生需要休學接受治療的,專業機構出示的醫囑施行。

  小學心理干預工作方案2

  一、指導思想

  根據“以預防和發展為主,以干預和咨詢為輔”的總體發展思路,立足教育、重在預防。維護師生心理健康,增強學生心理調節和挫折承受能力,減少或避免學生因心理問題而引發的傷害事件的發生。

  二、組織機構

  學校成立了“心理危機干預領導小組”,小組由校長領導,教導處、德育處、各年級組長、各班主任、心理老師、衛生老師共同組成。

  領導小組的職責是:全面規劃和領導我校學生心理危機干預工作,督促各有關部門認真履行危機干預工作職責,制定危機事件處理方案,實施危機風險化解,為重大危機事件處理作出決策。

  各年級的學生心理干預工作由年級組長負責,全體教職工均有責任和義務。

  三、工作原則

  1、生命第一原則

  2、面向全體師生的原則

  3、預防和預警為主原則

  4、尊重和理解學生原則

  5、個別性對待原則

  四、心理危機干預對象

  心理危機干預的對象是我校存在心理危機或正處于心理危機狀態的學生和老師。具體包括:

  1、通過心理健康測評篩查出來的重點學生;

  2、遭遇重大生活事件而出現行為和心理異常的學生及教職工。

  3、患有嚴重心理疾病的學生。

  4、有自殺傾向或有自殺未遂史或近親中有自殺的學生。

  5、因嚴重生理疾病而導致心理極度痛苦的學生、教職工。

  6、由于身邊同學有個體危機事件受到影響而產生擔心、恐慌、焦慮不安的學生。

  7、出現心理危機的學生家長。

  8、有情緒困擾、行為異常的學生。

  尤其關注上述多種情況并存的學生,其心理危機程度更嚴重,應成為重點干預對象。

  五、具體實施

  (一)預防教育

  立足教育,重在預防。班主任和心理老師應對學生進行生命教育,引導學生熱愛生命、熱愛生活、能愉快地接納自己、充滿陽光、自信。學校通過心理活動課、心理活動周、主題班會、宣傳海報等在學生中大力普及心理健康知識,組織形式多樣的心理健康教育活動,形成良好的心理健康教育氛圍,幫助學生優化心理品質、增強心理調適能力。并充分利用心理輔導室開心小屋幫助學生解決學習生活中所遇到的困惑和煩惱,力爭把一切心理問題消除在萌芽狀態。

  (二)早期預警

  做好學生心理危機早期預警工作,做到對學生的心理狀況變化早發現,早

  通報,早評估,早治療,信息暢通,快速反應,力爭將學生的心理危機消除在萌芽狀態。

  1、學校建立三級預警系統:

  一級預警:以班級為單位,主要以班主任和心理委員組成,旨在及時發現和預防心理危機;

  二級預警:以各年級組、德育處負責,把握年級學生心理特點;

  三級預警:主要指專職心理老師,做好心理危機知識普及、學生心理檔案管理、心理輔導及危機處理,必要時做好轉介工作。

  2、學校建立各項預警制度:

  (1)學生心理健康普查和排查。

  心理輔導室將每年對四、五年級學生進行一次小學生心理健康測評,根據測評結果篩選出心理危機高危個體,認真做好這些學生心理危機的預防和轉化工作。

  (2)學生心理健康狀況及時匯報。

  班主任要隨時掌握全班同學的心理狀況,發現有同學有明顯的心理異常情況要及時向心理輔導室反映。心理輔導老師要深入學生之中并通過班級心理委員、大中隊委員等及時了解學生的心理健康狀況。并每月向德育教導匯報一次學生學生的心理情況。

  (3)心理老師及時報告學生心理危機。

  心理老師在輔導室值班期間發現學生存在心理危機,應在24小時內將相關

  信息上報領導小組。

  (三)應急系統

  1、及時報告

  班級以最快的速度通知班主任、心理老師,由班主任、心理老師根據危機嚴重程度考慮通知領導,并及時通知家長來校。在緊急情況下,可采取直接送至專業精神衛生機構進行治療等相應處理措施。

  2、進行阻控

  對于可能造成危機擴大或激化的人、物、情境等,應進行必要的消除或隔絕;對于學校可調控的可能引發其他學生心理危機的刺激物,應協助有關部門及時阻控。

  3、實施治療

  對經專家確認有嚴重心理障礙或發現有自殺意念或出現自傷自殘等行為的學生,應立即通知家長來校,商議處理事宜。若出現心理障礙急性發作,應立即送往專業的精神衛生機構診治。

  4、應急救助

  得知學生有自傷或傷害他人傾向時,相關人員應立即趕赴現場采取救助措施。緊急情況下可撥打110、120等緊急救助電話。具體職責分工如下:

  心理危機干預工作領導小組負責現場的指揮協調;保安人員負責保護現場,配合學校對當事人實施生命救護,協助有關部門對事故調查取證,配合學校衛生室對學生醫療救護過程中的安全監護。衛生老師負責對當事人實施緊急救治,或配合相關人員護送其轉至相關醫院治療。心理老師負責制定心理救助方案,實施心理救助,穩定當事人的情緒。

  (四)監護和跟蹤

  1、因自殺意念強烈或自殺未遂休學而復學的學生,應有家長陪護。

  2、對危機事故處理完畢后,心理輔導室應對危機事件卷入人員進行相應的心理輔導和干預。

  3、對于因心理問題而休學的學生,在其復學以后應給予特別的關注,幫助其建立良好的支持系統,并做好相應的防備預案。

  (五)備案

  事故處理結束后,心理輔導室應做好資料的收集與證據保留工作,并負責對事件的整個過程進行認真梳理、總結分析,以備今后參考。注意對工作中所涉及干預對象的各種信息嚴格保密。

  小學心理干預工作方案3

  為進一步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未成年人保護法》、《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加強和改進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設的若干意見》,及早預防、及時疏導、有效干預、快速控制學生中可能出現的心理危機事件,降低學生心理危機事件的發生率,減少學生因心理危機帶來的各種傷害,促進學生健康成長,特制訂本實施方案。

  一、指導思想

  堅持以人為本的科學發展觀,按照“加強教育引導,強化過程管理,完善預防機制,注重工作實效”的原則,制訂本校心理危機預警干預方案,有效解決影響兒童健康成長過程中的突出問題;引導兒童學生珍惜生命、熱愛生活、發展自我、遠離侵害,預防和減少學生不良心理行為的發生,切實保障學生的健康成長,維護學校、家庭和社會的和諧穩定。

  二、基本原則

  1、人性化原則。小學生是正在成長的兒童群體,發展尚未成熟,可塑性強,在預警、干預過程中要堅持以人為本,立足于保護和預防,切實維護小學生身心發展。

  2、預防性原則。建設預警機制的目的在于及時發現和解決問題,預防和減少小學生心理危機的發生,保障兒童的健康成長。

  3、教育性原則。兒童學生在成長過程中會出現各種各樣的心理問題,應及時正確引導,幫助他們認識心理危機,矯正不良心理行為。

  4、參與性原則。預警干預機制的建設離不開學校、家庭和社會各方的共同參與。要堅持以學校為主體,充分發揮學生家庭、社區等各方面的積極作用,共同推進預警干預機制的建立和運行。

  5、實效性原則。建立和健全預警機制,確保各項措施的落實,促進心理干預工作的規范化,增強機制運行的有序性和實效性。

  三、工作目標

  1、建立一個以學校為主體,學校、家庭、社區共同參與,密切配合,分工明確,權責統一,快速、互聯、高效的心理預警網絡機制,定期發布預警通告。

  2、通過心理健康教育及心理危機干預知識宣傳,加強小學生對心理危機的了解和認知,提高學生承受挫折的能力和情緒調控能力,確保學生在面對危機時能有效應對。

  3、通過心理咨詢等適時的介入和援助,協助處于危機中的學生把握當下,認識危機事件,盡快恢復心理平衡,順利度過危機,并學會正確的應付危機的策略與方法,避免或減少學生中出現自傷或傷及他人事件的發生。

  4、通過積極創設良好的校園環境,為小學生成長營造健康氛圍,努力提高學生的心理健康水平,優化學生的心理品質,促進每一位學生的健康成長。

  四、具體實施

  (一)建立預警干預領導小組和預警干預工作小組

  建立以校校長為組長、學校相關部門人員共同參與的心理危機預警干預工作領導小組,組織和領導學生心理危機預警干預小組開展各項工作。

  1、心理危機預防、預警干預工作領導小組:

  組長:區卓華長

  成員:陳振強、何平輝、鐘志文

  2、心理危機預防、預警干預工作小組

  組長:陳振強

  成員:梁桂珍、黎國明、何學鋒、黃麗斯、杜佩玲、張超文

  (二)確定預防、預警干預對象

  存在心理危機傾向與處于心理危機狀態的學生是我們關注與干預的對象。學生心理危機的發生必須滿足下列三個條件:第一,生活中出現了導致心理壓力的重大或意外的事件;第二,軀體和意識出現不適感受,又未引起周圍人的重視而不能得到及時疏解;第三,遭遇到依靠自身能力無法應付的困境。上述三種情況同時出現就意味著個體出現了心理危機。心理壓力超過個體應對能力、情緒障礙嚴重或行為失衡的個體,都極易出現有潛在傷害性的危機狀態。不同的學生因其個性特點、成長經歷和生活狀況不同,在面臨心理困惑和危機時的表現也各不相同,有明顯的個性差異。

  1、一般預警類

  (1)心理因素方面

  第一,個性較為內向、沉默、喜怒不形于色,心事較重,遇到一些問題不愿或無處向人訴說;或個性過于暴躁,易怒者。

  第二,個人感情受挫后出現心理或行為異常的學生,如因各種原因導致情緒失控者。

  第三,人際沖突后出現心理或行為異常的學生,如當眾受辱、受驚嚇、與同學發生嚴重人際沖突而被排斥、受歧視的學生,或與老師發生嚴重人際沖突的學生。

  第四,有心理障礙且出現心理或行為異常的學生,如患有抑郁癥、恐怖癥、強迫癥、癔癥、焦慮癥等心理障礙的學生。

  (2)學習壓力方面

  第一,由于學習基礎和能力差,或者父母期望過高導致學習壓力過大而出現心理行為異常的學生,如學習努力但仍然考試不理想的學生。

  第二,因外地(校)新轉學、因病住院或休學后復學、各學期開學或結束等階段出現心理問題的學生。

  第三,嚴重厭學、逃學,或有考試綜合征及學校恐懼癥的學生。

  第四,因嚴重網絡成癮行為而影響其學習及社會功能的學生。

  (3)家庭生活方面

  第一,近期家庭及學校生活中遇到重大生活事件:如家庭中有遷居、父母及親屬出現變故、家庭經濟狀況改變;因犯規而受批評、人際沖突、遭受失敗等。

  第二,成長經歷中有過自虐自傷記錄,最近生活中又遇到了一些新的矛盾者。

  第三,生活、學習中遭遇突然打擊而出現心理或行為異常的學生,如家庭發生重大變故(親人死亡、父母離異、父母下崗、家庭暴力等)、遭遇性危機(性傷害、意外懷孕等)、受到意外刺激(自然災害、校園暴力、車禍等其他突發事件)的學生等。

  第四,因經濟嚴重貧困出現心理或行為異常的學生,如性格內向、不善交往且交不起學費的學生、需要經常向親友借貸且缺乏社會支持系統的學生等。

  2、重點預警類

  對近期發出下列警示訊號的學生,應作為心理危機干預的重點對象及時進行危機評估與干預。

  第一,在心理健康普查測評中篩查出來的有心理障礙、心理疾病或自殺傾向的學生。

  第二,由于身邊的同學出現個體危機狀況而受到影響,產生恐慌、擔心、焦慮、困擾的學生,如自殺或他殺者的同宿舍、同班學生等。

  第三,近期在學校言行和情緒表現有些異常,比如內向的突然變得外向起來,或更加封閉、沉靜、沉默;作文或作業中、與他人交談中常談到與死相關的話題或表達生活無意義感;外向的突然變得內向,不與人交流,有暗自流淚或與其它人留戀告別的言行等。

  第四,談論過自殺并考慮過自殺方法,包括在信件、日記、圖畫或亂涂亂畫的只言片語中流露死亡的念頭者。

  第五,不明原因突然給同學、朋友或家人送禮物、請客、賠禮道歉、述說告別的話等行為明顯改變者。

  第六,情緒突然明顯異常者,如特別煩躁,高度焦慮、恐懼,易感情沖動,或情緒異常低落,或情緒突然從低落變為平靜,或飲食睡眠受到嚴重影響等。

  (三)預警干預具體實施

  1、學校心理預警干預機構的層次組成

  學校心理危機預警干預包括三級系統:

  一級預警機制:以班級為單位,由班主任和班級心理委員、學生家長組成小組進行監護。他們距離學生最近,最了解學生情況,對班內有嚴重心理問題學生作重點預警,進行力所能及的保護和干預,并及時上報年級組。

  二級預警機制:以年級為單位,各年級組、學校德育處領導組成小組進行監護。對所管理范圍內學生的整體狀況進行把握,調動各種力量給學生以及時的預警干預。把各班級患有抑郁等傾向的學生和有心理障礙的學生及時上報到學校心理咨詢室或學校學生心理危機預警干預工作小組。

  三級預警機制:由心理專(兼職)教師組成的學校學生心理危機預警干預工作小組,給予心理障礙的學生以科學專業的心理干預,將情況及時上報學校心理健康教育領導小組和普陀區學生心理預警干預工作小組,并適時向有關醫療機構轉介。

  2、學校心理預警干預機構的職責

  (1)心理監護的職責是:三個“及時”,即及時發現和掌握學生面臨的變化和危機,及時給予力所能及的保護和干預,及時向有關人員匯報情況等。

  (2)各任課教師和班主任要加強對學生自我心理保健和自覺求助的教育,班級心理委員發現處于心理危機狀態的同學問題后,應及時報告班主任老師。

  (3)學校要加強對家長的心理健康教育宣傳,與家長建立聯系經常溝通,暢通家校聯系渠道。

  (4)構成三級體系的學校學生心理危機預警干預系統,并與家庭、學生共同形成對學生在校內的心理保護網絡。

  3、學校心理預警干預的運行

  學校心理危機預警機制的運行分為三個部分,即預防、預警和應急。

  (1)預防:強化德育與心理健康教育

  第一,進一步加強學校德育和心理健康教育隊伍建設。德育處、心理咨詢室要明確崗位專人負責,強化以班主任為主體,以德育處以及學科教師為骨干的兼職心理健康教育隊伍,高度關注留守學生和單親家庭子女或其他特殊學生的心理健康教育問題。

  第二,學校建立心理委員制。各班班主任為心理委員,負責收集本班同學的心理健康信息,對本班同學的心理健康狀況定期向學校作匯報。努力學習有關心理知識,積極參加心理委員培訓,用相關知識幫助同學,用樂觀心態引導同學。當個別同學有嚴重心理問題時,要及時報告班主任和心理咨詢(輔導)室,并勸說其盡快到心理咨詢(輔導)室尋求幫助。工作遵循保密原則,維護同學的權益,不得隨意泄露同學的隱私。

  第三,加強心理健康教育。進一步完善心理健康教育網絡,每學期至少保證二節心理健康教育活動課,積極開展針對不同群體學生的團體心理輔導、個別心理咨詢及朋輩互助活動,并加強針對性的指導。

  第四,努力營造良好的育人環境。進一步加強校園文化建設,營造健康向上的校園文化氛圍,提高學生人文素養。學校開展對家庭教育的指導,要通過家長委員會、家長學校、家長接待日、家訪等形式,促進學生健康成長。

  (2)預警:開展學生心理普測,建立心理健康檔案

  預警系統是整個心理危機預警干預機制的核心環節和關鍵所在,要著重做好以下幾個方面工作。

  第一,定期定時組織學生進行心理測評,建立心理健康檔案。這是開展心理健康教育的一項重要措施,也是更好地開展心理危機預警的必要保證。它可以幫助學生了解自己的身心健康狀況,篩選出部分問題較嚴重學生,在保密的基礎上與其班主任聯系,作為長期關注和引導對象,并進行心理咨詢等干預,防患于未然。

  第二,學生心理測評由學校德育處負責收集并進行評估。實行重要信息登記、通報制度。班級要做好預警信息登錄,對重點預警對象、重大信息獲取及處理結果都要有文字記載,不得漏報、瞞報、誤報。

  第三,預警信息的發布。在提前獲取準確的可能發生不良事件的信息時,學校根據事件的不良程度與緊急程度下達指令,實施相應級別的預警應急援助方案。預警的級別分三個級別:

  三級“藍色”預警,主要針對那些需要特別關注的心理問題,其危機程度為“一般”,校心理(咨詢)輔導室可以自行處理。

  二級“黃色”預警,主要針對那些有可能演變成危機的心理行為,其危機程度為“較緊急”,學校心理咨詢室要在第一時間向學校學生心理健康教育領導小組和校長報告。

  一級“紅色”預警,主要針對短期劇烈的心理沖突和失控行為,其危機程度為“緊急”,要在第一時間上報區教育局相關部門,并請求心理危機預警干預工作小組協同應急。

  (3)應急:掌握心理危機干預四步法

  心理危機事件的應急處理是有效保護學生的重要環節。處于心理危機情況的學生最需要的是周圍人的支持與理解,一般處理危機情況需要的是:

  首先,危機評估。危機評估是進行整個心理危機干預的前提。干預者必須在短時間內通過評估迅速、準確地了解個體的危機情境及其反應。危機評估的內容包括突發事件、個體的生理及心理狀態、社會狀態和個體采取的應對方式等。另外,評估需要貫穿于心理危機干預的始終。干預者必須通過評估確定心理危機的嚴重程度和個體的狀態,了解個體支持系統的有效性,從而確定有效的應對策略。

  其次,制訂心理危機干預方案。在評估的基礎上制訂符合個體生理、心理狀況的干預方案。設計干預的技術,以解決目前的危機或防止危機進一步惡化,確定應提供的支持。

  再次,實施干預。與處于心理危機狀態的個體(簡稱危機個體)保持密切的接觸,建立良好的咨訪關系。鼓勵危機個體用語言表達內心的感受,指導其進行適當的情緒宣泄,以減輕焦慮可以采用認知干預或者采用系統脫敏等行為主義取向的干預技術,向危機個體提供應對技巧;向其解釋其情感反應是對災難的正常反應,強化焦慮、恐懼等情緒的合理性;不對危機個體做不切實際的保證;強調危機個體自身對其行為和決定所負有的責任,提高其應對效能,幫助其建立積極的應對策略,幫助危機個體調動其社會支持資源,如家庭、朋友、同事、社會組織等。

  最后,確定心理危機干預的結果,不斷對干預的有效性進行評估。干預者通過觀察、交談以及使用量表等方法對危機個體進行心理及危機評估,以了解干預效果,并及時調整干預方案。

  心理危機干預強調:首先,對危機的評估應該在建立咨訪關系之前進行;其次,要保證危機個體的安全,這個是與突發事件的發生背景相適應的,也是心理危機干預與普通心理咨詢不同的地方;再次,更好地體現了人本主義的咨詢理念,強調積極、無條件地接納危機個體,并且要以危機個體為中心,充分考慮到危機個體的自主性。

  小學心理干預工作方案4

  為了更好地幫助有嚴重心理問題的學生度過心理難關,及早預防、及時疏導、有效干預、快速控制學生中可能出現的心理危機事件,降低學生心理危機事件的發生率,減少學生因心理危機帶來的各種傷害,促進學生健康成長,特制訂通五十四中學心理危機干預實施辦法。

  一、學校成立“五十四中學心理危機干預工作領導小組”

  領導小組由學校主管學生工作的校領導任組長,成員由學教處、年級組、心理教師、校醫等單位負責人擔任,辦公室設在心理健康教育辦公室。學生心理危機干預工作領導小組的職責是:全面規劃和領導我校學生心理危機干預工作,督促有關部門認真履行危機干預工作的職責,為重大危機事件的處理做出決策。

  心理健康教育辦公室成立學生心理危機鑒定與干預評估小組,負責對學生心理危機進行評估,制定危機事件處理方案,實施危機風險化解。學生心理危機鑒定與干預評估小組由3—5人組成。

  各年級的學生心理危機干預工作由年級組長負責,全體教職員工均有責任和義務。全體心理健康教育聯絡員應積極協助學校負責人抓好學生心理危機干預工作。

  二、干預對象

  存在心理危機傾向與處于心理危機狀態的學生是我們關注與干預的對象。確定對象存在心理危機一般指對象存在具有重大影響的生活事件,情緒劇烈波動或認知、軀體或行為方面有較大改變,且用平常解決問題的方法暫時不能應對或無法應對眼前的危機。

  對存在下列因素之一的學生,應作為心理危機干預的高危個體予以特別關注:

  1、情緒低落抑郁者(超過半個月);

  2、過去有過自殺的企圖或行為者;

  3、存在諸如學業失敗、軀體疾病、家庭變故、人際沖突等明顯的動機沖突或突遭重挫者;

  4、家庭親友中有自殺史或自殺傾向者;

  5、性格有明顯缺陷者;

  6、長期有睡眠障礙者;

  7、有強烈的罪惡感、缺陷感或不安全感者;

  8、感到社會支持系統長期缺乏或喪失者;

  9、有明顯的精神障礙者;

  10、存在明顯的攻擊性行為或暴力傾向,或其它可能對自身、他人、社會造成危害者。

  對近期發出下列警示訊號的學生,應作為心理危機的重點干預對象及時進行危機評估與干預:

  1、談論過自殺并考慮過自殺方法,包括在信件、日記、圖畫或亂涂亂畫的只言片語中流露死亡的念頭者;

  2、不明原因突然給同學、朋友或家人送禮物、請客、賠禮道歉、述說告別的話等行為明顯改變者;

  3、情緒突然明顯異常者,如特別煩躁,高度焦慮、恐懼,易感情沖動,或情緒異常低落,或情緒突然從低落變為平靜,或飲食睡眠受到嚴重影響等。

  三、預防教育

  立足教育,重在預防,做好學生心理危機干預工作。班主任和輔導員應對學生進行生命教育,引導學生熱愛生活,熱愛生命,善待人生;應對學生進行自我意識教育,引導學生正確認識自我,愉快接納自我,積極發展自我,樹立自信,消除自卑;應對學生進行危機應對教育,讓學生了解什么是危機,人們什么情況下會出現危機,同學們的哪些言行是自殺的前兆,對出現自殺預兆的同學如何進行幫助和干預。

  學校在學生中大力普及心理健康知識,引導學生樹立現代健康觀念,針對學生中廣泛存在的環境適應問題、情緒管理問題、人際交往問題、學習方法問題等開展教育;組織形式多樣的心理健康教育活動,在學校形成良好的心理健康氛圍;通過主辦主題鮮明的特色班會,幫助學生優化個性心理品質,增強心理調適能力,提高心理健康水平。

  四、早期預警

  做好學生心理危機早期預警工作,做到對學生的心理狀況變化早發現,早通報,早評估,早治療,信息暢通,快速反應,力爭將學生心理危機的發生消除在萌芽狀態。

  建立學生心理健康普查和排查制度。

  1、心理教師每年對全校學生進行心理健康測評,根據測評結果篩選出心理危機高危個體,與學校心理健康教育聯絡員一起對這些學生做好危機的預防與轉化工作。

  2、學校每年對五類重點人群進行有針對性的排查:

  ①對新進學校的學生進行排查;

  ②對離異或其他特殊家庭學生的排查;

  ③對多次考試出現不及格學生的排查;

  ④對經濟特別困難學生的排查

  ⑤對心理壓力太大學生的重點排查。排查結束后學校要把存在心理危機的學生名單交到心理健康教育辦公室。

  建立學生心理健康匯報制度。為掌握全校學生心理健康的動態發展,隨時掌握高危個體的心理狀況,學校建立學生心理問題報告制度。

  1、班主任要隨時掌握全班同學的心理狀況,對班上學生的心理狀況每月向年級組長匯報一次,發現同學有明顯的心理異常情況要及時向所在班級心理健康教育聯絡員匯報。

  2、輔導員要深入學生之中并通過班級心理健康教育聯絡員、學生干部等及時了解學生的心理健康狀況。主管學生工作的負責人每周一次向學生輔導員了解全校學生心理健康變化情況。

  3、學校發現有學生心理問題迅速惡化或新發現有嚴重心理問題的學生,應將該生的情況迅速以電話的形式上報,并在24小時內以書面形式向心理健康教育辦公室報告。

  4、對學生中存在的嚴重的心理危機、發生的心理危機事故及其處理情況,應及時向學校學生心理危機干預領導小組匯報。

  建立醫院學生心理危機報告制度。校醫務室應將有心理危機前來求醫的學生的相關信息記載清楚,并在24小時內以書面形式報告給心理健康教育辦公室。

  建立心理咨詢老師學生心理危機報告制度。心理咨詢老師在心理咨詢室值班期間發現學生存在心理危機,應在24小時內將相關信息以書面的形式報告給心理健康教育辦公室。

  建立學生心理危機評估制度。心理危機評估小組對學校、校醫務室、心理咨詢老師等報告上來的存在心理危機的學生進行及時的心理危機風險評估。不確定或評估困難的,可邀請心理危機專家進行評估。

  建立學生心理健康信息反饋制度。心理健康教育辦公室及時將全校學生的心理健康狀況、學生心理健康測評和排查結果、上報的有心理危機傾向的學生的心理評估結果和通過其它途徑獲取的有心理危機傾向的學生名單及其心理評估結果等相關信息反饋給學校。

  五、危機干預

  對于突發心理危機的學生,學校根據其心理危機程度實施心理危機干預。其危機程度由心理危機評估小組確定。

  建立支持系統。學校要通過開展豐富多彩的文體活動豐富學生的課余生活,培養他們積極向上、樂觀進取的心態,在學生中形成團結友愛、互幫互助的良好人際氛圍。全體教師尤其是輔導員應該經常關心學生的學習生活,幫助學生解決學習生活上的困難,與學生交心談心,做學生的知心朋友。學生干部對有心理困難的學生應提供及時周到的幫助,真心誠意地幫助他們度過難關。動員有心理困難學生的家長、朋友對學生多一些關愛與支持,必要時要求學生親人來校陪伴學生。

  建立治療系統。對有心理危機的學生應進行及時的治療。對癥狀表現較輕危機程度不高者,以在校接受心理咨詢或到上級醫院等專業機構接受心理治療為主,可輔以藥物治療。對癥狀表現較重者必須在醫院等專業機構接受藥物治療的基礎上在校或在相應的.專業機構接受心理咨詢。對癥狀表現嚴重、危機程度很高者,必須立即將其送醫院等專業精神醫院治療。

  建立阻控系統。對于學校可調控的引發學生心理危機的人事或情景等刺激物,協調有關部門及時阻斷,消除對危機個體的持續不良刺激。對于危機個體遭遇刺激后引起緊張性反應可能攻擊的對象,學校應采取保護或回避措施。心理咨詢老師、醫院醫生在接待有嚴重心理危機的學生來訪時,在其危機尚未解除的情況下,不讓學生離開,并立即報告給學心理健康教育辦公室及學生所在年級。

  建立監護系統。對有心理危機的學生在校期間要進行監護。

  1、對心理危機程度較輕,能在學校正常學習者,學校成立以班主任、學生干部為負責人的不少于三人的學生監護小組,以及時了解該生的心理與行為狀況,對該生進行安全監護。監護小組及時向學校匯報該生的情況。

  2、對于危機程度較高但能在校堅持學習并接受治療者,學校將其家長請來學校,向家長說明情況,家長如愿意將其接回家治療則讓學生休學回家治療,如家長不愿意接其回家則在與家長鑒定書面協議后由家長陪伴監護。

  3、經心理危機評估小組或心理健康專家評估與確認有嚴重心理危機者,學校及時通知學生家長立即來校,并對學生作休學處理,讓家長將學生接回家或送醫院治療。在學校與學生家長作安全責任移交之前,學校對該生作24小時特別監護。對心理危機特別嚴重者,學校派人協助保衛人員進行24小時特別監護,或在有監護的情況下送醫院治療。對于出現危機事故的學生在醫院接受救治期間,學校亦指派相關人員根據醫院要求在病房進行24小時特別監護。

  建立救助系統。心理健康教育辦公室開通“心之聲”心理熱線電話,派專人值班,便于對發出危機求救的學生進行緊急心理援助。對于突發學生自傷自毀事故的緊急處理,學生所在學校的負責人在聞訊后立即趕赴現場,并立即報告給保衛處、校醫務室等部門。上述各部門在接到通知后派人立即趕到現場,進行緊急援救。特殊情況下,學校可先將學生緊急送醫院治療,然后向有關部門匯報。現場緊急救助各部門職責如下:

  1、心理危機干預工作領導小組負責現場的指揮協調;

  2、保衛處負責保護現場,配合學校對當事人實施生命救護,協助有關部門對事故進行調查取證,配合學校及醫療部門對學生進行醫療救護過程中的安全監護;

  3、校醫療部門負責對當事人實施緊急救治,或配合相關人員護送其轉至相關醫院住院治療;

  4、心理健康教育辦公室負責制定心理救助方案,實施心理救助,穩定當事人情緒。

  六、后期跟蹤

  因心理危機而休學的學生申請復學時,除按學校學生學籍管理辦法辦理外,還應向所在學校出具學校認可的心理疾病康復證明。

  學生復學后,學校對其學習生活進行妥善安排,幫助該生建立良好的支持系統,引導同學避免與其發生激烈沖突。班主任對其要密切關注,了解其心理變化情況。輔導員、心理健康教育聯絡員每月與其談心一次,并通過周圍其他同學隨時了解其心理狀況。

  心理健康教育辦公室要根據學校提供的情況,組織心理咨詢老師和專家定期以預約咨詢或隨訪咨詢的形式,對這些學生的心理健康情況進行鑒定,并將鑒定結果及時反饋給學生所在班級。

  對于因有強烈的自殺意念或自殺未遂休學而復學的學生,學校要對他們給予特別的關心,安排班主任、輔導員、學生干部等對其密切監護,制定可能發生危機的防備預案,隨時防止該生心理狀況的惡化。心理健康教育辦公室對他們保持密切的關注,組織心理咨詢老師和專家對其進行定期跟蹤咨詢及風險評估。

  七、工作制度

  做好學生心理危機干預工作是一個系統工程,是一項長期任務,為切實做好這項工作,特建立以下幾項制度:

  1、培訓制度。心理健康教育辦公室對心理咨詢的老師、班主任、輔導員、年級組長等實行定期培訓。

  2、備案制度。學生自殺事故發生后(含已遂和未遂),學生所在班級在事故處理后應將該生的詳細材料(包括遺書、日記、信件復印件)提供給心理健康教育辦公室備案,填寫《學生危機事故情況表》。學生因心理問題需退學、休學、轉學、復學的,學校亦將其詳細材料報心理健康教育辦公室。

  3、鑒定制度。學生因心理問題需退學、休學、轉學、復學的,其病情應經心理咨詢專家組鑒定,或到由心理健康教育辦公室指定的專業醫院進行鑒定。

  4、保密制度。參與危機干預工作的人員應對工作中所涉及干預對象的各種信息嚴格保密。

  八、責任追究

  全校各部門尤其是參與危機干預工作的各部門及其工作人員,嚴格服從指揮,統一行動,認真履行自己的職責。對因自己的失職造成學生傷害事故的,要對其實行責任追究。具體說來,在下列情況下要追究責任:

  1、危機事件處理過程中需要某些負責人協助而相關負責人不服從協調部門指揮的;

  2、參與危機干預事故處理的部門,在接到學生心理危機事故報案后,拖延時間不能及時趕到現場,或在現場不配合、不服從統一指揮而延誤時機的;

  3、校醫務室在相關部門出具了證明的情況下因經費問題拒絕對學生實施緊急救治的。

  各辦公室應針對本校學生的實際情況,本著教育為主、及時干預、跟蹤服務的原則,制定好學生心理危機干預工作的具體措施,暢通學生心理危機的早期預警通道,經常性地對本校有心理問題的學生進行逐一分析。對學習困難學生、經濟困難學生、適應困難學生、突然遭受重大打擊等的學生給予特別關注,隨時掌握心理危機高危學生的心理變化。

  各辦公室在開展危機干預與危機事故處理過程中,做好資料的收集與證據保留工作,包括與相關方面打交道的重要的電話錄音、談話錄音、記錄、書信、照片等。

  小學心理干預工作方案5

  一、學生心理危機干預機制

  為了確保學校穩定和學生的健康成長,心理咨詢中心決定建立“班級心理健康委員—校園心靈使者協會—學校心理輔導中心”三級學生心理危機預防、

  干預和疏導機制,做到“上情下達,下情上傳”的快速反應,即:

  1、通過每班的班級心理健康委員密切關注身邊同學的心理情況,一旦發現有問題立即向心理輔導聯絡員反映。

  2、學校心理輔導聯絡員得到信息后,須立即向心理輔導中心通報情況并立即對當事人開展心理輔導和思想疏導。

  3、心理輔導中心要采取行之有效的措施,實施緊急干預,以最快的速度解除學生心理危機,并做好學生心理危機過后的心理護理和增強心理調適能力的工作。

  對學生心理問題的發現和解決需要全校師生的共同努力。心理健康委員和心理輔導員要深入課堂、公寓,了解學生的學習、生活情況,把握學生的思想特點和關心的問題,做到心中有數。通過全校師生的共同努力,確保一旦有異常情況發生,能做到及時發現、及時上報、及時處理,把可能出現的傷害事故解決在萌芽狀態。

  學生心理危機干預機制的建立,對學生可能出現的心理障礙、心理疾病做到及時發現、正確解決,確保學生心理健康發展。

  二、學危機干預實施細則

  1、危機的特征

  1)危機是一種突然發生的事情;

  2)從某種意義上來說,危機是一種正常狀態,是每一個人在生活經歷中的某個時刻都會遇到的情境;

  3)危機是一種個人體驗,某種情景對某個人來說是危機,但同樣的情境對另一個人來說則可能不是危機;

  4)危機可在短時間內以這種或那種不同的方式來解決;

  5)若采納一些變化,發揮一些潛能,個人解決問題的能力將發展,相反,不良的應對方式會令人們的防御能力下降和社會退縮。

  2、危機干預的過程

  1)第一級危機干預也稱心理性急救,主要是對危機的情境做出反應,幫助人們穩定下來去處理即刻的需求,協助他們應對當時的情境并給予支持。

  2)第二級危機干預也稱危機治療,在當事人穩定之后,提供治療性咨詢服務,側重于應對危機的情境和處理遺留下來的心理上的癥狀。

  3、危機干預的主要對象

  1)遭遇突發事件而出現心理或行為異常的學生,如家庭發生重大變故、受到自然或社會意外刺激的學生;

  2)患有嚴重心理疾病,如患有抑郁癥、恐怖癥、強迫癥、癔癥、焦慮癥、精神分裂癥等疾病或有家族史的學生;

  3)既往有自殺未遂史或家族中有自殺者的學生;

  4)身體患有嚴重疾病且久治不愈、家境貧困、經濟負擔重且深感自卑的學生;

  5)個人感情受挫、人際關系失調或出現心理行為異常的學生;

  6)因學習壓力過大而出現的學習困難或嚴重環境適應不良導致心理行為異常的學生;

  7)由于身邊同學出現個體危機狀況而受到影響,產生恐慌、焦慮、困擾的學生。

  4、常見的危機干預形式:

  1)面對面的幫助這種干預方式是通過干預人員與受助者直接地面對面的交流,其特點是能相對快速地、詳細地、全面地、準確地了解受助者的狀況,從而及時地、有針對性地對受助者實施解釋、疏導及具體干預;

  2)電話危機干預是指處于緊急情緒障礙、精神崩潰或企圖自殺的個體,通過撥通中心預約咨詢電話,向中心咨詢人員求助,這種方式具有快速、方便、經濟和匿名等特點;

  3)網絡書信指導是一種通過網絡信函的求助方法。使用這種方法學生大多是暫時不愿意暴露身份或針對難以當面啟齒的問題。

  三、危機干預的實施步驟:

  危機評估:

  1)危機嚴重程度的評估,如是否出現危機行為,是否已喪失原有的社會角色能力;

  2)臨床表現的評估,包括情緒、認知、行為和軀體癥狀;

  3)家庭和班級評估,如家庭成員、朋友、同學等狀況的評估;

  4)危機評估后建立高危人群干預檔案。

  確定干預目標:干預的目標要針對受助者即刻的具體問題和受助者的心理需要制定,同時還要考慮有關社會文化背景、社會生活習俗、家庭環境等因素。通常在首次會談中要完成以上這兩項任務。

  干預實施:使用各種干預技術按既定實施目標進行干預,幫助受助者學會并掌握解決危機所需要的技巧。干預所需時間取決于受助者面臨的危機的性質、

  受助者自身的能力及干預的目標難易程度。

  終止干預:當受助者情緒癥狀緩解、認知能力改善、自我保護意識加強時可以考慮及時結束干預,并處理終止干預的有關問題或負責危機干預的心理輔

  導員不能有效干預危機時應及時向中心提出處理辦法,如對受助者建議轉介等。

  四、危機干預問題的解決步驟

  幫助當事者學會解決問題是解除危機的一個比較有效的辦法,尤其是幫助他們按照步驟進行思考和行動,常能取得較好效果:

  明確存在的困難和問題;

  提出各種可能的解決問題的方法;

  羅列并澄清各種可能方法的利弊及可行性;

  選擇最可取的方法(即作出決定);

  考慮并計劃具體的完成步驟或方案;

  付諸實踐并驗證結果;

  小結和評價問題解決的結果。

  心理危機干預措施及方法

  小學心理干預工作方案6

  為深入貫徹《中共中央進一步加強和改進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設的若干意見》、《中小學心理健康教育指導綱要》精神,更好的幫助有心理問題的學生渡過難關,及早預防、及時疏導、有效干預、快速控制學生中可能出現的心理危機事件,降低學生心理健康危機事件的發生,減少學生因心理危機帶來的損失,促進學生健康成長,為建設平安、和諧的校園提供心理保障,結合我校實際情況,特制定方案如下:

  一、指導思想

  心理危機干預是指采取緊急應對的方法幫助危機者從心理上解除迫在眉睫的危機,使其癥狀得到立刻緩解和持久消失,心理功能恢復到危機前的水平,并獲得新的應對技能,以預防將來心理危機的發生。

  二、組織機構

  組長:

  副組長:

  成員:

  三、工作內容

  (一)認真組織面向全體學生的心理普查,及時發現學生中存在的心理危機情況。

  1、建立健全問題學生心理檔案,并根據心理狀況及時加以疏導和干預。對面臨家庭變故、重大挫折、突發事件或有心理障礙、行為有

  問題的學生要及時發現,關心他們,及時為他們提供必要的心理援助,預防意外事件的發生。

  2、對有嚴重心理危機的學生,要及時通知其家長,并協助家長做好教育、疏導、監控工作,按照有關規定及時將學生轉到精神疾病醫療機構進行診治,防止因心理障礙引發自殺或傷害他人事件發生。

  3、關心留守兒童,深入開展“我把學生當家人,學生把我當親人”活動;要建立“早發現、早報告、早研判、早預防、早控制”的“五個早”預警機制和加強畢業生離校前、放假前后、考試前后、開學前后、新生入學后、重大活動前后和季節交替前后的“7個重要時段”的重點監控工作。牢固樹立“生命至上”的理念,為學生安全負責,確保青少年學生在校健康、快樂成長。

  (二)開展學生心理健康教育和心理輔導與咨詢工作

  1、按照有關要求,將學生心理健康教育師資隊伍建設納入學校整體教師隊伍建設工作中。建立在校長領導下,以班主任、輔導員、德育教師和專兼職心理健康教育教師為骨干、全體教師共同參與的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機制。

  2、認真貫徹落實《中小學生心理健康教育指導綱要》,通過案例教學、體驗活動、行為訓練等形式,科學系統地開展心理健康教育,通過心理健康宣傳周、主題班會、宣傳欄、黑板報等形式,開展多種形式的心理健康教育宣傳活動。

  3、繼續加強心理輔導工作,積極配合團委、關工委做好“心情驛站”心理咨詢工作。通過咨詢,為學生心理健康指導與服務。

  4、做好新生、畢業生、貧困生,特別是學習困難學生、違紀學生、言行異常學生、留守兒童、單親家庭學生、早戀學生的心理輔導與咨詢工作,幫助他們化解心理壓力,克服心理障礙。

  5、充分利用現有專職心理健康教師資源,招募志愿者教師,擴大心理咨詢隊伍,對有嚴重心理疾病的學生進行心理危機干預。

  四、工作對象

  存在心理危機傾向與處于心理危機狀態的學生及教師

  五、工作方法

  1、教育為主。貫徹黨的教育方針,遵循教育規律,以對中職生開展心理素質教育為主,增加學生對危機的了解與認知,提高學生承受挫折的能力和情緒調控能力,為應對危機做好準備。

  2、重在預防。積極開展生命教育、培養學生認識生命、尊重生命、珍愛生命的意識,并學會正確的應付危機的策略與方法。

  3、完善系統。通過構建學生心理危機干預工作體系,做到心理困擾早期預防、早期發現、早期診斷、早期應對,避免或減少危機對學校正常工作的影響。協助學生建立良好的社會支持系統,鼓勵同學之間互相關愛、互勉互助,形成協調的人際關系。

  4、處理果斷。危機干預工作要準確判斷、果斷處理、有效干預,避免因處理不及時、不得當而激發或加重學生的困擾,給工作帶來被動局面。

  六、預警機制

  建立三級危機預警網絡:

  一級預警:學校專業危機干預人員,全面負責學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與心理危機防護工作。

  二級預警:學生處輔導員及學生管理人員,應接受心理健康及心理危機干預培訓,及時發現學生異常問題,并及時匯報情況和開展相關工作,并負責與學生家長建立聯系。

  三級預警:學生干部及學生心理委員。要在學生中普及危機預防和干預的基本措施。充分發揮班級學生干部、學生黨員的骨干作用,加強思想和感情上的聯系和溝通,一旦發現異常情況,要做到及早發現、及早報告。對于接受干預的危機當事人,要做好跟蹤援助工作,幫助當事人順利度過危機。

  七、責任追究

  全校尤其是參與危機干預工作的教師及各處室工作人員,應服從指揮,統一行動,認真履行自己的職責。對因自己的失職造成學生生命損失的,要對個人及處室實行責任追究。

  1、危機事件處理過程中需要協助而處室負責人不服從指揮的;2、參與危機干預事故處理處室,接到學生心理危機事故報案后,拖延時間不能及時趕到現場,或在現場不配合、不服從統一指揮而延誤時機的;

  3、各處室對學生心理危機不聞不問,或知情不報,或不及時上報,或執行學校危機干預方案不力的。

  小學心理干預工作方案7

  一、指導思想

  心理危機干預是指采取緊急應對的方法幫助危機者從心理上解除迫在眉睫的危機,使其癥狀得到立刻緩解和持久消失,心理功能恢復到危機前的水平,并獲得新的應對技能,以預防將來心理危機的發生。

  二、領導小組

  組長:

  副組長:

  成員: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在政教處,高星生兼任辦公室主任,由孫海賓、溫志春及各班主任具體辦公。

  二、工作目標

  1、通過心理危機教育和宣傳,加強中職生對危機的了解與認知,提高學生承受挫折的能力和情緒調節能力,為應對危機做好準備。

  2、通過心理咨詢等支持性干預,協助處于危機中的學生把握現狀,重新認識危機事件,盡快恢復心理平衡,順利度過危機,并學會正確的應付危機的策略與方法。

  3、通過提供適時的介入和援助,避免或減少學生中出現自傷或傷及他人事件發生。

  4、通過積極創設良好的校園環境,為學生成長營造健康氛圍,努力提高學生的心理健康水平,優化學生的心理品質,促進每一位學生的健康成長和成才。

  三、干預對象

  存在心理危機傾向與處于心理危機狀態的學生及教師。

  四、工作方法

  1、教育為主。貫徹黨的教育方針,遵循教育規律,以對中職生開展心理素質教育為主,增加學生對危機的了解與認知,提高學生承受挫折的。能力和情緒調控能力,為應對危機做好準備。

  2、重在預防。積極開展生命教育、培養學生認識生命、尊重生命、珍愛生命的意識,并學會正確的應付危機的策略與方法。

  3、完善系統。通過構建學生心理危機干預工作體系,做到心理困擾早期預防、早期發現、早期診斷、早期應對,避免或減少危機對學校正常工作的影響。協助學生建立良好的社會支持系統,鼓勵同學之間互相關愛、互勉互助,形成協調的人際關系。

  4、處理果斷。危機干預工作要準確判斷、果斷處理、有效干預,避免因處理不及時、不得當而激發或加重學生的困擾,給工作帶來被動局面。

  五、預防教育

  做好心理危機干預工作應立足教育,重在預防。做到早發現,早報告,早評估,早治療,力爭將學生心理危機消除在萌芽狀態。根據我校實際情況制定以下幾點措施:

  1、每學期不定期開展心理健康教育講座,邀請我校知名教師及兼職心理輔導教師為學生講課。

  2、老師時刻注意學生動向,一旦發現學生有心理問題傾向應及時疏導和報告班主任。

  3、對學生進行生命教育與危機應對教育。引導學生熱愛生活、熱愛生命,善待人生。讓學生了解什么是危機,人什么情況下會出現危機,如何進行幫助和干預。

  4、對需危機干預學生進行危機評估與心理咨詢。心理咨詢教師在工作時間內接待學生的咨詢(特殊情況例外),處理來訪學生的心理危機。

  六、預警機制

  1、建立三級危機預警網絡:各班主任及其他教師要關愛學生,密切關注學生異常心理、行為,要有針對性地與學生談話,幫助學生解決心理困惑,對重要情況,要立即向學校分管領導、政教處報告,并及時對學生進行快捷、有序地干預。

  七、責任追究

  全校尤其是參與危機干預工作的教師及各處室工作人員,應服從指揮,統一行動,認真履行自己的職責。對因自己的失職造成學生生命損失的,要對個人及處室實行責任追究。

  1、危機事件處理過程中需要協助而處室負責人不服從指揮的;

  2、參與危機干預事故處理處室,接到學生心理危機事故報案后,拖延時間不能及時趕到現場,或在現場不配合、不服從統一指揮而延誤時機的;

  3、各處室對學生心理危機不聞不問,或知情不報,或不及時上報,或執行學校危機干預方案不力的。

  小學心理干預工作方案8

  為加強大學生心理健康教育與指導工作,增強大學生心理危機干預的針對性、主動性和有效性,降低危機事件對學生的傷害,特制定本方案。

  一、心理危機干預的對象、原則

  (一)心理危機是指大學生運用通常方式不能應對目前所遇到的情形時,出現的嚴重心理失衡狀態。心理危機干預是指采取緊急應對的方法幫助學生盡快恢復心理平衡,安全度過危機。

  心理危機干預由分管學生工作的學校領導負總責,學工部(處)、校大學生心理健康教育中心主要領導負責統一指揮協調,學院黨委副書記,輔導員及學校有關工作人員參與,各學院與有關職能部門分工負責,聯動配合。

  (二)心理危機干預的對象

  1、通過心理健康測評篩查出來的需要關注的重點學生;

  2、患有嚴重抑郁癥、精神分裂癥等易出現自傷行為的精神障礙者;

  3、因心理障礙或突發事件導致產生自傷企圖或行為者;

  4、有自殺傾向或既往有自殺未遂史或家族中有自殺者的學生;

  5、因心理障礙而表現出明顯的攻擊性行為,有暴力傾向或傷害他人傾向者;

  6、遭遇重大事件而出現心理或行為異常的學生;

  7、因嚴重生理疾病而導致心理痛苦的學生;

  8、由于身邊的同學出現個體危機狀況而受到影響,產生恐怖、擔心、焦慮不安的學生;

  尤其要關注上述多種特征并存的學生,其心理危機程度更嚴重,應成為重點干預對象。

  (三)心理危機干預的原則

  1、生命第一的原則。發現危機情況,立即采取保護措施,最大限度地保護學生的人身安全。

  2、親屬參與的原則。實施心理危機干預時,以最快的速度通知學生家長或親屬。

  3、全程監護的原則。實施危機干預過程中,安排專人對干預對象全程監護。

  4、分工協作的原則。實施危機干預過程中,相關部門要協調配合,履行職責,積極主動地開展工作。

  二、心理危機干預的程序

  (一)問題的發現。各學院要建立起通暢的學生心理危機信息反饋機制,做到在第一時間內掌握學生心理危機動態,對有心理障礙的同學,周圍同學應予以理解、關心和幫助該學生,并及時向輔導員反饋情況。對有行為異常或近期情緒、行為變化較大的學生,各班安全信息員應給予及時的關注,對問題嚴重的學生需轉介到校心理健康教育中心,由校大學生心理健康教育中心教師對學生進行預診和危機風險評估,提出危機干預措施和初步的治療建議。

  (二)信息報告。發現學生危機情況,周圍同學和各班安全信息員應立即向輔導員報告,輔導員在采取必要措施并迅速趕往現場的同時向所在學院黨委副書記報告,學院黨委副書記立即向學工部(處)的主管領導報告,學工部(處)領導視危機嚴重程度酌情向學校分管領導及時匯報。

  (三)即時監護。各學院、學校有關職能部門立即派專人對危機學生進行24小時監護,保護學生的生命安全。

  (四)通知家長。實施監護的同時,各學院應以最快的速度通知家長來校,如果家長確實無法盡快趕到學校,在家長以傳真、電話等方式的授權下,對學生采取治療措施。在緊急情況下,可采取直接送至專業衛生機構進行治療等相應處理措施。對沒有監護能力或不配合學校的家長,各學院應對學生強制采取治療措施或派人將學生遣送回家,并視情況為其辦理休學或退學手續。

  (五)進行阻控。對于可能造成危機擴大或激化的人、物、情境等,進行必要的消除或隔絕。對于學校可調控的可能引發其他學生心理危機的刺激物,各學院應協助有關部門及時阻斷。

  (六)實施治療。需住院治療的,必須將學生送至專業衛生機構治療;對可以在校堅持學習但需輔以藥物治療的學生,各學院應與其家長商定監護措施;對不能堅持在校學習的,按照學校學籍管理有關規定辦理相關手續,由家長監護并離校治療。

  (七)應急救助。得知學生有自傷或傷害他人傾向時,相關人員應立即趕赴現場采取救助措施,緊急情況下應先撥打110、120等緊急電話求助。

  (八)事故處理。當學生自傷或傷害他人事故發生后,學工部(處)負責現場的指揮協調;保衛處負責保護現場,配合有關單位對當事人實施生命救護,協助有關部門對事故進行調查取證,配合各學院及輔導員對學生進行安全監護;校醫院負責對當事人實施緊急救治,或配合相關人員護送至就近醫院救治;校大學生心理健康教育中心負責制訂心理救助方案,實施心理救助,穩定當事人情緒。

  (九)成因分析。事故處理結束后,校大學生心理健康教育中心負責事件的成因分析,對事前征兆、事發狀態、事中干預、事后疏導等情況認真梳理,學院上交一份《廣西師范大學本科學生個體突發緊急事件處置備案表》交學工部(處)備案。

  三、心理危機干預的工作要求

  (一)信息暢通。參與危機干預的工作人員要做到快速反應,確保信息暢通。

  (二)工作到位。危機發生時,相關人員要立即趕赴現場,靠上工作,靠前指揮,迅速果斷地采取有效措施。

  (三)協調配合。相關人員在現場指揮的調度下,主動配合,服從指揮。

  (四)記錄備案。在危機處理過程中,相關人員要做好書面文字記錄,必要時做好音像資料的收集,確保資料詳細完整。

  (五)責任追究。對于因違反工作原則、延誤時間、知情不報等造成嚴重后果的,追究相關單位或個人的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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