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污水處理廠防疫工作方案(通用5篇)
在寫作工作方案時,可以預想多種方法避免可能發生的問題。當某個項目將要開展時,我們就要為上級準備幾份工作方案以供參考,工作方案怎么寫才更有新意呢?下面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污水處理廠防疫工作方案(通用5篇),歡迎閱讀與收藏。
污水處理廠防疫工作方案1
為有效應對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加強醫療污水和城鎮污水處理監管工作,全面提高全縣醫療污水應急處置能力,堅決杜絕病毒通過污水傳播擴散,做到疫情期間涉疫污水應收盡收、應處盡處,確保各項指標達到《醫療機構水污染物排放標準》要求、消毒率和安全處置率均達到100%,切實保障人民群眾身體健康和生態環境安全,制定本方案。
一、編制依據
1.《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污染防治法》(2018年1月1日施行)
2.《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2013年6月29日修正)
3.《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條例》(國務院令第376號)
4.《國家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國辦函〔2014〕119號)
5.《醫療機構水污染物排放標準》(GB18466-2005)
6.《城鎮污水處理廠污染物排放標準》(GB18918-2002)
7.《醫院污水處理工程技術規范》(HJ2029-2013)
8.《醫院污水處理技術指南》(環發〔2003〕197號)
9.《氯氣安全規程》(GB11984-2008)
10.《疫源地消毒總則》(GB19193-2015)
11.生態環境部辦公廳《關于做好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醫療污水和城鎮污水監管工作的通知》(環辦水體函〔2020〕52號)
12.生態環境部《關于進一步做好疫情期間醫療和城鎮污水處理有關問題的補充意見的通知》(水體函〔2020〕4號)
13.甘肅省生態環境廳《關于進一步加強新冠肺炎疫情醫療污水和城鎮污水監管工作的緊急通知》(甘環便水字〔2022〕31號)
14.生態環境部辦公廳國家衛生健康委員會辦公廳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辦公廳財政部辦公廳中央軍委后勤保障部辦公廳《關于加快補齊醫療機構污水處理設施短板提高污染治理能力的通知》(環辦水體〔2021〕19號)
15.甘肅省生態環境廳甘肅省衛生健康委員會甘肅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甘肅省財政廳《關于加快補齊醫療機構污水處理設施短板進一步提高污染治理能力的通知》(甘環水體發〔2021〕12號)
16.《張掖市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
17.《張掖市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預案》
18.《民樂縣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
19.《民樂縣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預案》
二、適用范圍
本方案適用于接收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或疑似患者診療的醫療機構、集中隔離場所及接受上述相關機構(場所)污水的城鎮污水處理廠等污水的應急處理。
三、職責分工
(一)主體責任
相關醫療機構、集中隔離場所、城鎮污水處理廠要確實履行污水治理主體責任,做好污水收集、處理、消毒等工作,做好污水處理藥劑、消毒藥劑、自行檢測設備、檢測試紙等應急物資儲備工作,確保污水按疫情期間處理要求穩定達標排放。
。ǘ┎块T職責
縣衛健局:負責摸清轄區內所有醫療機構的污水處理設施配置、污水處理設施運維管理、污水處理能力、污水處理監測、污水處理排放、污泥處置等情況;指導和監督醫療機構、集中隔離點污水收集、處理和消毒等工作,規范記錄有關臺賬。
市生態環境局民樂分局:負責做好醫療機構污水排放的環境執法監管工作,幫扶指導醫療機構解決污水處理處置方面的實際困難,確保出水達標排放;監督集中隔離點污水按要求達標排放;負責醫療機構、集中隔離場所、接收相關醫療機構和集中隔離場所污水的城鎮污水處理廠的污水收集、處理、消毒、暫存、轉運、排放等情況的監管。
縣住建局:負責指導監督接收相關醫療機構和集中隔離場所污水的城鎮污水處理廠,制定進水余氯濃度增高、影響生化處理單元正常運行情況的應急處置方案,確保出水穩定達到《城鎮污水處理廠污染物排放標準》要求。
四、污水應急處理措施及要求
。ㄒ唬┙邮辗窝谆颊呋蛞伤苹颊咴\療的醫療機構
污水處理設施建設要求。按照“誰污染、誰治理”的原則,參照《醫院污水處理工程技術規范》《醫院污水處理技術指南》,科學確定污水處理設施的規模、工藝,加快建成投運污水處理設施,強化工藝控制和運行管理,定期檢查污水收集管網和污水處理設施運行狀態,確保出水衛生學等相關指標穩定達標。污水處理設施建成投運前,要因地制宜建成污水應急收集設施,如化糞池、臨時性污水處理罐(箱)等,并采取加氯、過氧乙酸等措施進行殺菌消毒,確保污水有效收集并處理,嚴禁未經消毒處理或出水衛生學指標不能穩定達標的醫療污水排放。
疫情期間執行標準要求。疫情期間,相關醫療機構產生的污水應作為傳染病醫療機構污水進行管控,強化消毒滅菌,確保消毒接觸池出口總余氯、出水糞大腸菌群數等各項指標達到《醫療機構水污染物排放標準》表1“傳染病、結核病醫療機構水污染物排放限值(日均值)”要求。
特殊醫療機構污水處理要求。設置有傳染病房或者感染科的綜合醫療機構和其他醫療機構,應將傳染病區和非傳染病區的污水分流,并設置專用化糞池,收集經消毒處理后的.糞便排泄物等傳染性廢物,化糞池應按最高排水量設計,停留時間24-36小時,清掏周期180-360天。有條件的醫療機構應建設單獨的前端污水預處理設施,經化糞池或預處理設施消毒滅菌后,納入后端污水處理站再處理,嚴禁未經消毒處理或處理不達標的醫療污水排放。
污水監測頻次要求。嚴格按照《醫療機構水污染物排放標準》中監測頻次要求,開展水污染物監測工作。pH值每日監測不少于2次;采用含氯消毒劑消毒時,消毒接觸池出口總余氯每日監測不得少于2次,其中采用間歇式消毒處理的,每次排放前進行監測;化學需氧量和總懸浮物每周監測1次;糞大腸菌群數每月監測不得少于1次;其它污染物每季度監測不少于1次。
污水處理記錄要求。建立完善進出水水量記錄、加藥消毒記錄、pH值和總余氯日檢測記錄、水質監測報告、設施運行維護等污水處理設施運行臺賬。
污泥控制與處置要求。處理處置污水處理站污泥應委托具有危險廢物處理處置資質的單位。污泥清掏應滿足《醫療機構水污染物排放標準》表4“醫療機構污泥控制標準”監測標準。污泥在貯泥池中進行消毒滅菌,貯泥池有效容積應不小于處理系統24小時產泥量,且不宜小于1m3。貯泥池內需采取攪拌措施,以利于污泥加藥消毒。應盡量避免進行與人體暴露的污泥脫水處理。
廢氣控制與排放要求。污水處理站排出的廢氣應進行除臭除味處理,保證污水處理站周邊空氣中污染物達到《醫療機構水污染物排放標準》表3“污水處理站周邊大氣污染物最高允許濃度”要求。
工作人員防護要求。位于室內的污水處理工程必須設有強制通風設備,并為工作人員配備工作服、手套、面罩、護目鏡、防毒面具以及急救用品。鼓勵有條件的醫療機構提高污水處理設施自動化運行水平,減少工作人員直接或間接接觸污水的風險。
污水處理設施運維要求。醫療機構缺乏污水處理設施運行管理能力的,應委托第三方開展設施運行維護。
(二)集中隔離場所
集中隔離場所設置獨立污水處理設施的,按照上述(一)項各項要求執行。
集中隔離場所未設置獨立污水處理設施的,可利用建成的污水應急收集設施(或化糞池),收集全部污水并加藥消毒達標后通過市政管網納管進入城鎮污水處理廠處理,并建立健全加藥記錄、總余氯監測記錄等臺賬。總余氯監測應在應急收集設施(或化糞池)納管進水口取水樣進行監測,取樣監測過程中有關人員應按防疫要求做好自身防護。
集中隔離場所應急收集設施(或化糞池)污水未經納管進入城鎮污水處理廠處理的,必須采用封閉罐車定期抽運至城鎮污水處理廠處理,每次抽運前要對總余氯進行監測,取樣監測過程中有關人員應按防疫要求做好自身防護。要建立健全加藥消毒臺賬和每次抽運總余氯監測記錄臺賬。不得利用農村生活污水處理設施進行處理,若集中隔離場所距離城鎮污水處理廠較遠,污水轉運有困難,可適當延長污水暫存時間,合理降低轉運頻次。若確不具備條件,需調整集中隔離場所。
集中隔離場所未設置應急收集設施(或化糞池)的,可在檢查井加藥消毒,或采取在衛生間便池投加含氯消毒劑的方式,對外排糞便和污水進行殺菌消毒,并建立健全加藥記錄及總余氯監測臺賬。
(三)接收相關醫療機構和集中隔離場所污水的城鎮污水處理廠
接收相關醫療機構和集中隔離場所污水的城鎮污水處理廠,應結合實際采取投加消毒劑或臭氧、紫外線消毒等措施,確保出水糞大腸菌群數等指標達到《城鎮污水處理廠污染物排放標準》(GB18918-2002)要求,對剩余污泥采取消毒措施,防止病毒擴散。要密切關注進水余氯指標變化情況,建立進水余氯監測記錄臺賬,并針對進水余氯濃度增高、影響生化處理單元正常運行的情況制定應急處置方案,及時采取有針對性的應對措施,確保出水穩定達標。
五、消毒滅菌措施及要求
常用藥劑。含氯消毒劑(如次氯酸鈉、漂白粉、漂白精、液氯),過氧化物類消毒劑(如過氧乙酸等),臭氧。
藥劑配置。所有化學藥劑的配置均要求用塑料容器和塑料工具。
投藥技術。采用含氯消毒劑消毒應遵守《室外排水設計規范》要求。投放液氯用真空加氯機,并將投氯管出口淹沒在污水中,且應遵守《氯氣安全規程》要求;二氧化氯用二氧化氯發生器;次氯酸鈉用發生器或液體藥劑;臭氧用臭氧發生器。加藥設備至少為2套,1用1備。沒有條件時,也可以在污水入口處直接投加。各醫院機構、集中隔離場所可根據實際情況優化消毒劑的投加點或投加量。
投藥劑量。采用液氯、二氧化氯、次氯酸鈉、漂白粉或漂白精消毒時,參考有效氯投加量為50mg/L。消毒接觸池的接觸時間≥1.5小時,消毒接觸池出口余氯應為6.5mg/L-10mg/L(以游離氯計),糞大腸菌群數
采用臭氧消毒時,污水懸浮物濃度應≥99.99%,糞大腸菌群數<100個/L。
末端處理。采用含氯消毒劑消毒且污水排至地表水體時,應進行脫氯處理,使總余氯<0.5mg/L。采用臭氧消毒時,在工藝末端必須設置尾氣處理裝置,反應后排出的臭氧尾氣必須經過分解破壞,達到排放標準。
肺炎患者排泄物及污物消毒:應按照《疫源地消毒總則》相關要求消毒處置。
六、污水應急監測措施及要求
開展自行監測。疫情期間,由于交通管制等原因,第三方監測(檢測)機構難以到現場開展監測(檢測)工作,相關醫療機構、集中隔離場所、城鎮污水處理廠可購置便攜式余氯檢測儀等設備進行檢測,也可采用試紙法、比色法等方法自行檢測pH值、總余氯;有條件的醫療機構或城鎮污水處理廠可以采用紙片快速法檢測糞大腸菌群數,檢測結果可作為判斷消毒效果的參考。
屬于重點排污單位的,應依法安裝使用自動監測設備,并與市級生態環境部門聯網。鼓勵醫療機構安裝使用自動監測設備,并與市級生態環境部門聯網。
檢測試紙儲備。相關醫療機構和集中隔離場所應定期儲備充足的pH值、總余氯檢測試紙及糞大腸菌群檢測紙片,確保疫情期間按要求開展自測并如實報送檢測結果。
七、保障措施
。ㄒ唬┘訌娊M織領導。各鎮人民政府、市生態環境局民樂分局、縣衛健局、縣住建局等部門要密切關注疫情發展動態,全面掌握醫療污水和城鎮污水處理處置能力等情況,強化信息共享,科學分析研判,及時協調調度,統籌做好醫療機構污水和城鎮污水應急處置各項工作。
。ǘ⿵娀块T協作。市生態環境局民樂分局、縣衛健局、縣發改局、縣財政局要加強部門間協同配合,發揮政策合力,將醫療機構污水處理工作納入本地區水污染防治的整體工作進行統籌安排。有條件醫療污水處置單位可籌集資金,采取第三方治理模式,對公益性醫療機構污水進行統一處理。開展聯合監督執法,實現醫療機構污水收集、處理、排放全鏈條監管。
。ㄈ┞鋵崙闭{度。市生態環境局民樂分局按日調度新冠肺炎疫情期間相關醫療機構、集中隔離場所、城鎮污水處理廠污水處理情況表(見附件)。按周調度相關醫療機構和集中隔離場所加藥消毒記錄臺賬,pH值、總余氯等污染物監測記錄臺賬及有關監測報告。按周調度相關城鎮污水處理廠進水余氯檢測記錄和出水水質在線監測記錄、糞大腸菌群數監測記錄及有關監測報告。
污水處理廠防疫工作方案2
一、提高認識,高度重視
嚴格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生態環境部《關于做好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醫療污水和城鎮污水監管工作的通知》(環辦水體函(2020)52號)和自治區、市相關文件要求,縣醫院、隔離場所、可鎮污水處理廠是疫情防控常態化工作的'重重點單位,要進一步加強醫療污水收集、污染治理設施運行、污染物排放的管理。
二、加強源頭治理,嚴格落實污水消殺措施
縣醫院、隔離場所、可鎮污水處理廠嚴格執行《醫療機構水污染物排放標準》(GB18466-2005),參照《醫院污水處理技術指南》(環發(2003)197號)、《醫院污水處理工程技術規范》(HJ 2029-2013)和《新型冠狀病毒污染的醫療污水應急處理技術方案(試行)》等有關要求,對污水和廢棄物進行分類收集和處理,確保穩定達標排放。
呼和浩特市中高風險地區撤銷前我縣縣醫院、隔離場所、可鎮污水處理廠執行《醫療機構水污染物排放標準》中傳染病醫療機構水污染物排放限值要求(糞大腸菌群小于100,消毒接觸池出水總余氯6.5-10mg/L),并按照《呼和浩特市生態環境局關于疫情期間醫療機構和城鎮污水廠監管工作的補充通知(呼環通(2020)18號)》要求污水中的余氯每日監測兩次,上午一次,下午一次,糞大腸菌群每周監測兩次,集中隔離場所及隔離酒店做好消殺,并做好相關臺賬記錄。
可鎮污水處理廠切實加強消毒工作,結合實際,采取投加消毒劑或臭氧、紫外線消毒等措施,確保出水糞大腸菌群數指標達到《城鎮污水處理廠污染物排放標準》(GB 18918-2002)要求。可鎮污水處理廠密切關注進水水質余氯指標的變化情況,及時采取有針對性的應對措施,確保出水達標。
三、加強污水信息報送
按照自治區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和自治區生態環境廳及市生態環境局的調度安排,及時準確統計報送縣醫院、隔離場所、可鎮污水處理廠的監測情況,10月27日起每日16:00前將武川縣肺炎疫情期間醫療和城鎮污水處理情況報送表經主要領導審核蓋章后報送至微信工作群或指定郵箱。
污水處理廠防疫工作方案3
為貫徹上級部門和昆山市委市政府關于疫情防控工作的決策部署,確保疫情防控期間供排水保障和設施正常運行,根據省住建廳《關于做好城市市政公用設施運行保供和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蘇建城〔2022〕124號)、蘇州水務局《關于做好疫情防控期間供水安全和污水處理工作的通知》(蘇市水務傳〔2022〕33號)等文件精神,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確保供排水設施正常運行
供排水行業主管部門積極指導和監督供排水企業加強防疫物資、生產藥劑、設施設備等物資的.儲備,強化與防疫指揮部、交通運輸等相關部門的協調溝通,建立健全運輸保障和應急調度的綠色通道,確保供排水設施正常運行。供排水企業要進一步完善工作機制和應急預案,加強關鍵節點巡查巡檢,及時發現并消除安全隱患。
二、確保全市供水安全
供水企業要加強原水水質監測預警,加強全流程水質管理和跟蹤檢測,重點關注總氯等疫情防控特征指標,嚴格落實消毒接觸時間和消毒劑限值要求,供水管網和末梢水中總氯不低于0.05mg/L。供水企業應強化增壓站和二次供水設施的巡查檢查,及時發現和處理問題隱患,確保設施正常運行。供水管網應急搶修施工過程中應嚴格遵守操作流程,確保管網水質不受污染。供水企業要加強生產區域環境消毒工作,疫情防控期間安排工作人員在場內替換輪班,嚴防病毒入侵供水生產場所。全面推行供水業務“網上辦、掌上辦、自助辦”,避免群眾聚集交叉感染;保障962001服務熱線24小時全天候不間斷接聽、及時處理各類用水信息。
三、持續做好污水收集處理
行業主管部門督促各城鎮污水廠關注進出水日常檢測指標,確保出水穩定達標排放。城鎮污水廠運營單位嚴格落實住建部《重大疫情期間城市排水與污水處理系統運行管理指南(試行)》和生態環境部《關于做好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醫療污水和城鎮污水監管工作的通知》《新型冠狀病毒污染的醫療污水應急處理技術方案(試行)》等要求,做好疫情防控期間設施運行和應急預案,加強作業期間安全防護,規范設施運行管理,加強應急值守。管網養護單位加強排水設施巡查,及時發現和處理污水冒溢,做好排水設施應急搶險。重點密切關注定點醫療機構、隔離場所污水排放接納管理情況,加強周邊污水泵站調度管理,做好周邊市政管網養護,降低冒溢風險。
四、加強供排水從業人員安全防護
供排水企業要密切關注疫情防控動態,加強從業人員管理,組織員工盡快完成疫苗加強免疫接種。根據昆山疫情防控要求,落實人員行程排查、外出管理、體溫檢測、核酸檢測等工作,做到上崗前員工身體狀況良好,一旦發現異常及時報告。加強疫情防控知識宣傳教育,加強從業人員病毒暴露風險防控,重點是水質采樣和檢測、污水處理、排水管網養護等一線工作人員的安全防護,配足配齊安全防護裝備,按規定做好安全防護工作。
污水處理廠防疫工作方案4
當前我市疫情防控形勢依然嚴峻復雜。為認真貫徹落實黨中央、省委、市委決策部署,扎實做好城鎮供水、污水處理疫情防控工作,更好的保障群眾的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避免疫情出現、擴散和蔓延,根據省疫情防控領導組《關于進一步強化疫情防控工作的緊急通知》(晉疫情防控領導組發〔2022〕4號)和市委第八十三次疫情防控專題會暨市疫情防控工作領導小組會議精神、市政府第4次常務會議精神,現就疫情防控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提高思想認識
各單位要進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從堅定捍衛“兩個確立”、
堅決踐行“兩個維護”的高度,切實把思想和行動統一到黨中央的決策部署上來;深刻認識當前疫情防控形勢的復雜性艱巨性,客服麻痹思想、厭戰情緒、僥幸心理,始終堅持“外防輸入、內防反彈”總策略和“動態清零”總方針不動搖;堅定信心決心,強化組織動員,毫不放松地把疫情防控各項工作從嚴從緊、從細從實抓到位,堅決守好守牢大同陣地。
二、加強組織領導
各供水企業及污水處理廠必須成立疫情防控領導小組,
組成專班負責疫情防控工作,研究解決防控工作中出現的問題,協調處置突發情況,并嚴格按照省、市疫情防控要求,做好衛生防疫各項工作及應急物資的準備,落實疫情防控措施。
三、科學安排疫情防控工作
1.疫情防控期間,領導組要全面把握員工的健康及外出
信息,切實把“四早”要求落實到實處。務必確保所有員工在14天內無渉疫地市旅居史或與渉疫風險人員無接觸史且身體健康;每日進出單位前出示健康碼、行程碼及做好體溫監測記錄。一旦發現“雙碼異!薄⒂胁±佑|史等情況,務必按照大同市最新防控政策進行報備、隔離,并做好核酸檢測。
2.要全面統計、及時掌握人員疫苗接種情況,全面推進第三針加強針接種,符合條件的人員要確保“應接必接、應接盡接、應接快接”。
3.所有工作人員必須每日佩戴口罩到單位上班,在崗時保持1米以上間隔辦公,辦公區域應佩戴口罩,沒有特殊工作需要應避免人員集中開會、集體學習,盡量采用微信、電話等線上方式,不得串崗聊天。
4.外來辦事人員進入單位必須出示健康碼、進行體溫檢測、接受疫區旅行史、居住史或與疫區人員接觸詢問和個人信息登記,對發現有疑似癥狀的及時勸返,暫不允許進入?爝f嚴禁進入辦公區域,統一放于門房處進行消毒。
5.各單位要做好防護物品保障,為員工配備必要的防護工作用品;定期對車間、宿舍、食堂等公共場所以及門把手、電梯、按鈕等公用設施進行消毒,在衛生間、食堂入口等公共區域設置洗手消毒設施,注意通風換氣。
四、加強運行管理,保障系統正常運行
1.供水方面:供水企業和相關運行管理人員一要加強水源地、取水口、水廠和輸配水管網的安全巡查,有條件的要采取封閉管理措施,做好自身衛生防護工作;二要加強對飲用水水源的`監管,按要求做好相關監測,發現監測數據異常要及時排查,及時報告;三要做好日常巡查和安全監測,發現問題及時報告并妥善處置。
2.污水方面:要密切關注水質水量變化,及時精確科學的調整運行工藝參數,確保運行穩定,出水各項指標達標排放。特別是可能接納醫療污水的污水處理廠,應予以高度關注。一要加強進水水質監測,對于上游來水超標或異常等情況要立即上報,并采取有效措施降低來水對生化系統及出水水質的影響。二要加大水質監測和運行巡查項目及頻次,及時發現并排除運行異常狀況。三要開展污泥活性監測或觀測,跟蹤把握余氯對污泥活性的影響,及時采取相應對策。四對剩余污泥規范處置,采取必要的消毒措施,防止病毒擴散。
五、全面壓實責任
各單位領導要以身作則,認真落實各自職責,堅決守好疫情防控“最后一公里”。對在疫情防控期間出現失職行為,以及瞞報、漏報、遲報、工作不力等情況,要嚴肅問責,追究責任。
污水處理廠防疫工作方案5
當前,我省疫情防控工作正處于關鍵時刻。為進一步規范城市(含縣城)污水收集與處理、加強從業人員安全防護,切實保障城市排水與污水處理系統設施設備穩定安全運行,現提出以下工作要求,請各地結合實際抓好貫徹落實。
一、切實做好污水收集處理工作
各地城市排水主管部門要認真落實《關于切實加強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醫療廢物污水廢棄口罩管理的緊急通知》(冀防領辦﹝2020﹞56號)、《重大疫情期間城市排水與污水處理系統運行管理指南》(冀建城建函﹝2020﹞259號)等相關文件要求,督促指導縣(市、區)嚴格執行疫情防控有關要求,特別加強對疫情高中風險區的監督管理,確保設施設備安全穩定運行。
二、規范城市市政排水管理
未經消毒處理或處理未達標的'醫療廢水不得向市政排水管網排放。各地排水主管部門要積極與生態環境、衛生健康等部門對接,就相關集中隔離醫學觀察場所了解防疫和醫療廢水處理情況,堅決杜絕未達標醫療廢水排進市政管網,特別關注殘余消毒劑對設施運行管理的潛在影響。要切實做好防疫期間規范排水行為的宣傳教育,降低市政污水管道堵塞風險。要加強排水管道巡查,發現管道堵塞、污水冒溢等情況后及時維修,配合有關部門和單位做好確診患者居住小區總排水口的消殺工作。
三、強化污水處理廠運行管理
各地要密切關注城市污水處理廠進水水質余氯指標變化情況,及時采取有針對性的應對措施,確保處理設施安全、穩定運行。加強城市污水處理廠出水消毒管理,結合當地實際,采取臭氧、紫外線消毒或投加消毒劑等措施,確保出水糞大腸菌群指標達到《城鎮污水處理廠污染物排放標準》要求,對污泥(包括剩余污泥)采取必要的消毒措施,并加強運輸管理。
四、做好人員安全防護
要參照《重大疫情期間城市排水與污水處理系統運行管理指南》,按照不同工作崗位劃分從業人員防護級別,配足配齊防護用具,認真落實好人員防護要求。疫情高中風險區域污水處理廠要暫停組織參觀活動,地下污水處理廠的地面層暫停向公眾開放。再生水的受納水體要設置警示標志,避免與公眾直接接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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