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長江入河排污口整治方案

時間:2023-07-27 17:50:09 賽賽 方案 我要投稿

長江入河排污口整治方案(精選22篇)

  為了確保事情或工作安全順利進行,就不得不需要事先制定方案,方案具有可操作性和可行性的特點。制定方案需要注意哪些問題呢?下面是小編精心整理的長江入河排污口整治方案(精選22篇),僅供參考,大家一起來看看吧。

長江入河排污口整治方案(精選22篇)

  長江入河排污口整治方案 1

  一、總體目標

  在黃石市污染防治攻堅戰指揮部的統籌領導下,用兩年時間,摸清長江黃石段干流入河排污口底數,制定整治方案并持續推進整改工作,建立入河排污口排查、監測、溯源、整治等工作規范體系,形成權責清晰、監控到位、管理規范的入河排污口監管體系,為長江黃石段生態環境質量改善奠定基礎。

  二、范圍及對象

  (一)排查范圍

  黃石市行政區域內的長江干流,及向黃石側江堤岸線外延2公里。具體包括所有人工岸線和自然岸線以及江心島,可根據產業布局、排污特征等實際情況適當擴大范圍。

  (二)排查對象

  所有通過管道、溝、渠、涵閘、隧洞等直接向長江排放廢水的排污口,包括所有通過河流、灘涂、濕地等間接排放廢水的排污口。

  三、重點任務

  (一)查清入河排污口底數。全面掌握黃石市長江入河排污口數量、分布及特點等信息,確保排查全面準確、真實可靠。

  (二)開展入河排污口監測。了解各類長江入河排污口污染排放狀況,基本掌握入河污染物排放量。

  (三)開展入河排污口污水溯源。在監測基礎上,開展長江入河排污口溯源分析,基本查清污水來源。

  (四)開展入河排污口整治。在排查和監測的基礎上制定長江入河排污口分類整治方案,并持續推進整改。

  通過落實“排查、監測、溯源、整治”4項重點任務,全面掌握長江黃石段入河排污口的'排放現狀,進一步強化地方黨委、政府主體責任,著力推動長江入河排污口排放狀況改善,提升黃石市生態環境保護水平。

  四、工作安排

  (一)制定排查整治工作方案。市生態環境局牽頭制定我市具體實施方案,明確工作目標、重點任務、組織分工、經費保障。各相關縣(市、區)、開發區˙鐵山區結合實際,制定方案,分解落實責任,全面推進排查整治工作,并于20xx年5月31日前將具體方案報送市生態環境局。

  (二)統籌整合各類入河污染物排放信息。各縣(市、區)、開發區˙鐵山區、各相關部門要全面收集各類入河排污口相關信息資料,對相關信息資料進行分析梳理匯總,20xx年5月底前報市生態環境局匯總整合。

  (三)全面開展長江入河排污口排查。采取“三級排查”的方式。省生態環境廳利用衛星遙感、無人機航拍等作為一級排查,生態環境部調度開展跨省交叉排查作為二級排查,并組織專班對疑難點位進行集中攻堅三級排查。

  (四)開展入河排污口監測。按照“邊排查、邊監測”原則,在全面排查基礎上,市生態環境局指導各區縣同步開展入河排污口水質水量監測。

  (五)開展入河排污口溯源分析。在排查和監測工作基礎上,開展入河排污口溯源分析并進行復查,基本查清污水來源。20xx年6月底前完成入河排污口溯源和部分整治工作。

  (六)分類整治入河排污口。根據國家制定的整治標準要求,建立“一口一策”,分類推進入河排污口規范整治,整治完成一個,銷號一個。市級有關部門落實監督指導責任,各有關縣(市、區)明確任務分工,牽頭推進整治工作。20xx年12月底前,完成整治方案制定工作和部分整改任務,并按照整改方案持續推進后續整改任務。

  (七)建立入河排污口管理長效機制。建立市級和區縣入河排污口排查、監測、溯源、整治等工作體系,推動形成更加完備的監管體系和長效機制,防止問題回潮、反彈。

  五、任務分工

  落實生態環境保護屬地主體責任和“黨政同責、一崗雙責”“管發展必須管環保、管行業必須管環保”等要求,各級各部門要依法履職,共同完成長江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工作。

  (一)各有關縣(市、區)

  各有關縣(市、區)政府、黃石經濟技術開發區管委會是本轄區長江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專項行動的責任主體,要組建排查整治工作推進工作專班。制定實施方案,認真配合開展轄區長江入河排污口排查,建立本轄區長江入河排污口名錄,根據排查情況開展監測、溯源工作,制定實施整治方案,建立排污口管理長效機制。

  (二)市直有關部門和單位

  市發改委、市經信局、市財政局、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市生態環境局、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市交通運輸局、市水利和湖泊局、市農業農村局、市國資委、市政務服務和大數據管理局、市環投公司等相關單位依據部門職責和相關法律法規提供相關資料,并督促指導各有關縣(市、區)及行業配合做好長江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工作。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市污染防治攻堅戰指揮部負責對長江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工作進行領導和統籌協調(指揮部下設工作專班,市生態環境局凡后美同志負責日常工作)。

  (二)嚴格落實責任。各縣(市、區)政府、黃石經濟技術開發區管委會作為長江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責任主體,要切實提高政治站位,加強組織領導,成立推進工作專班,將排查整治工作作為一項政治任務抓牢抓實。要制定具體方案、保障工作經費,為本行政區域內排查整治工作提供必要條件。后期整治階段,市直相關部門切實加強指導督辦,確保長江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工作取得實效。

  (三)加強溝通協調。工作專班加強統籌協調,建立生態環境、水利、農業農村、住建、交通運輸等有關部門協同配合和信息共享長效機制,不定期組織召開調度會,交流經驗做法,共同推進排查整治工作。

  (四)強化信息公開。建立信息公開制度,我市將在黨報和政府的網站開設“長江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工作”專欄,集中展示各項工作情況,接受社會監督。各縣(市、區)、開發區˙鐵山區要邀請媒體、公眾等參與排查整治,公開曝光典型環境違法案件。

  (五)嚴肅工作紀律。嚴格遵守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和各項工作紀律,嚴謹規范做好排查整治工作。勇于擔當,敢于碰硬,做到排查無盲區、整治無死角、問題全部按期清零。工作專班統籌推進排查整治工作,對工作成效突出的,予以通報表揚,對進展遲緩、履職不力等問題突出的采取通報批評、公開約談等措施。

  長江入河排污口整治方案 2

  根據省、市“三大一強”專項攻堅行動部署和《安慶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安慶市長江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工作實施方案的通知》(宜政辦秘〔20xx〕21號)要求,我縣全面開展長江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工作,現結合實際,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標

  通過開展長江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工作,20xx年12月底前完成全縣長江干流及其長江流域一級、二級、三級及以下支流入河排污口排查信息及問題清單,并按照“一口一策”提出整治措施,建立權責明晰、監控到位、管理規范的入河排污口監管制度,有效管控入河排污口污染物排放,使我縣長江流域生態功能得到有效保護。

  二、范圍和對象

  (一)范圍。在望江縣行政區域內長江干流岸線及其2公里范圍內陸域;長江流域一級支流(華陽河、新漳河、楊灣港道)、二級支流(寶塔河、賽口鎮漳湖鎮幸福河)岸線及其1公里范圍內陸域;長江流域三級(華陽鎮幸福河、太慈河、泥塘河、津潭河)及以下支流岸線及其500米范圍內陸域;靠近上述范圍的工業聚集區、城鎮聚集區、港區。包括所有人工岸線(城鎮岸線、漁業岸線、臨江工業岸線、江堤岸線、特殊用途岸線等),自然岸線(灘涂、濕地等)和江心島。

  (二)對象。排查對象為所有通過管道、溝、渠、涵閘、隧洞等直接向長江及主要支流排放廢水的排污口,還包括所有通過河流、灘涂、濕地等間接排放廢水的排污口。

  三、主要任務

  (一)統籌整合各類入河污染物排放信息。全面收集整理各類入河排污口、河岸帶、水系分布等相關信息資料,將原來分散的水利部門入河設置管理信息、生態環境部門污染源及入河排污口監管信息,以及水系、排污管網等信息進行有效整合,初步分析入河排污口基本信息及特點,為全面排查奠定基礎。根據已掌握的入河排污口信息,我縣長江干流入河排污口8個、長江支流入河排污口8個。各鄉鎮、縣經開區對《望江縣長江入河排污口基本信息調查表》中已掌握的入河排污口開展核查,核對排污口信息,20xx年5月底前完成第一批16個長江入河排污口排查信息及問題清單,開展立行立改。

  (二)全面排查長江入河排污口。各鄉鎮、縣經開區及時組織工作人員對長江干流、支流排查范圍內進行“全口徑”排查,核實確定入河排污口信息,20xx年6月底前完成長江干流入河排污口排查信息及問題清單,20xx年9月底前完成長江一級支流、二級支流入河排污口排查信息及問題清單,20xx年12月底前完成長江三級及以下支流入河排污口排查信息及問題清單。

  (三)開展入河排污口監測。按照邊排查、邊監測要求,我縣在人工排查過程中,由縣生態環境分局統籌安排、同步開展入河排污口污染物排放監測。監測分為兩個步驟,一是對所有存在排放行為的入河排污口開展快速監測,主要指標有酸堿度(pH)、化學需氧量(COD)、氨氮、元素磷4類。二是對快速監測結果存在異常的排污口開展詳細監測,確認超標排放事實。建有自動在線監測設備的排污口,在保證數據有效性的前提下,可直接采用自動在線監測數據。

  (四)開展入河排污口溯源分析。根據排查和監測情況,對我縣長江干流和一、二、三級及以下支流入河排污口進行溯源分析,查清廢水來源,涉及的工業企業等重點排污單位管理,在20xx年12月底前完成溯源工作。

  (五)整治違法違規問題。按照“一口一策”要求,對排查出問題的入河排污口逐一制定整治方案,確保20xx年8月底前完成整治工作,確因工程性措施等原因短期內不能完成的,20xx年8月底前要取得階段性整治成效,并進一步明確下階段整治措施。

  (六)建立入河排污口管理長效機制。建立健全入河排污口排查、監測、溯源、整治等工作規范體系,推動形成更加科學完備的監管體系和長效機制,防止問題反彈。

  四、任務分工

  落實生態環境保護屬地主體責任和“黨政同責、一崗雙責”“管發展必須管環保、管生產必須管環保”等要求,充分發揮河(湖)長協助單位作用,各鄉鎮和縣直有關部門認真履職,齊抓共管,形成合力。

  (一)河(湖)長協助單位。此次納入排查整治工作的河流,由各河(湖)長協助單位牽頭,組織所在的鄉鎮(經開區)實施。各河流相關信息由各河(湖)長協助單位收集、匯總上報縣生態環境分局,未安排河長協助單位的河流由所在鄉鎮組織實施并上報相關信息資料。

  (二)各鄉鎮、縣經開區。各鄉鎮人民政府、縣經開區管委會是我縣長江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工作的責任主體,要全面、深入、細致開展轄區內長江入河排污口排查,建立本轄區長江入河排污口名錄。根據排查、監測情況,開展溯源工作,制定整治方案,建立入河排污口管理長效機制。

  (三)縣直有關部門。縣直有關部門依據部門職責和相關法律法規,督促指導各鄉鎮、縣經開區做好長江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工作。

  1.縣生態環境分局是我縣長江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工作的總牽頭單位,對排查整治工作實施統一調度,并負責排查整治工作的宣傳報道。統籌指導各鄉鎮、縣經開區開展長江干流和一、二、三級及以下支流入河排污口現場排查、溯源、整治工作,并同步開展入河排污口監測,收集、整合全縣長江入河排污口資料,建立縣級長江入河排污口名錄,形成長江入河排污口“一張圖”,建立入河排污口管理長效機制。

  2.縣財政局負責落實長江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工作所需的`經費保障。

  3.縣科技經濟信息化局指導督促工業企業落實環境保護主體責任,指導各鄉鎮、縣經開區開展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工作。配合相關部門督促企業提供涉及排查范圍內的排污口信息(包括名稱、位置、登記審批、監測等資料),督促企業配合開展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工作。

  4.縣自然資源和規劃局指導各鄉鎮、縣經開區提供排查范圍內地形矢量圖、土地利用矢量圖、高清衛星影像、自然保護區等相關資料。

  5.縣交通運輸局指導各鄉鎮、縣經開區提供排查范圍內公路(服務區)、港口、碼頭、港埠企業等污水排放資料,督促指導本行業配合開展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工作。

  6.縣農業農村局指導各鄉鎮、縣經開區提供排查范圍內農田入河退水口、灌溉、水產、畜禽養殖等資料,督促指導本行業配合開展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工作。

  7.縣水利局指導各鄉鎮、縣經開區提供排查范圍內直接向河道排放的入河排污口信息(包括名稱、位置、登記審批、監測等)、水系矢量圖、岸線矢量圖和水功能區劃等資料,督促指導本行業配合開展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工作。

  8.縣林業局指導各鄉鎮、縣經開區提供排查范圍內濕地保護區等相關資料。

  9.縣住建局指導各鄉鎮、縣經開區提供排查范圍內污水管網圖、雨水管網圖等資料,督促指導本行業配合開展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工作。

  10.縣重點工程建設中心負責提供城區水環境重點工程設計圖、施工圖及驗收文件,督促指導建設單位配合開展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工作。

  縣直相關部門于20xx年5月24日前向縣污染防治攻堅指揮部辦公室提供資料,配合完成“排查、監測、溯源、整治”4項重點工作任務。

  五、工作要求

  (一)強化組織領導。成立望江縣長江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推進工作組,縣政府分管副縣長任組長,縣政府辦公室副主任和縣生態環境分局主要負責人任副組長,各鄉鎮、縣直相關單位分管負責同志為成員,辦公室設在縣生態環境分局,統籌縣生態環境、財政、發改、水利、自然資源和規劃、交通、住建、農業農村等部門,落實各鄉鎮、縣經開區屬地責任,圍繞工作目標、主要任務和工作要求,細化工作措施,明確各方責任,確保排查整治工作順利推進。

  (二)嚴格責任落實。縣生態環境分局要落實總牽頭責任,各鄉鎮、縣經開區要落實具體排查整治責任,各行業部門要認真指導,各河長協助單位要積極推動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工作落實,對照排查問題清單,制定詳細整改方案,明確整改任務和整改期限,扎實推進各項工作任務。

  (三)保障資金投入。加大對長江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工作的資金投入,確保足額撥付到位和專款專用。縣級財政承擔本轄區排污口監測、排查、溯源、整治等經費。

  (四)加強溝通協調。加強統籌協調,建立生態環境、水利、農業農村、住建、交通運輸等有關部門協同配合和信息共享長效機制,整合各部門掌握的入河排污口相關數據和信息,加強對排查整治工作的支持力度。

  (五)強化工作監督。按照“誰排污、誰負責”原則,將長江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責任落實到位,加大生態環境執法處罰力度和查處力度,及時發現,嚴肅處理,抓住反面典型案例強化警示教育。充分發揮社會監督作用,鼓勵群眾舉報和媒體監督,不定期公布違法行為,實現曝光一起、教育一批、震懾一片的效果。

  長江入河排污口整治方案 3

  為補齊補強農村生活污水治理短板,整體提升農村人居環境質量,按照成都市《成都市農村生活污水治理實施方案的通知》(成辦函〔20xx〕124號)要求,現結合崇慶街道實際,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總體目標

  堅持“城鄉融合、建管并重,上下聯動、部門協作,政策集成、創新驅動”的原則,健全完善長效管理機制,基本實現農村生活污水應集盡集、應治盡治、達標排放。

  二、主要舉措

  (一)推進農村生活污水處理設施建設。配合做好市政管網建設,聚焦“兩根管子”建設,著力統籌推進廁污、生活污水共治和自來水接入一步到位。

  (二)推進農村黑臭水體綜合整治。全力推進“一河一策”,嚴格落實“河(湖)長制”,加強日常巡河及管護工作,確保河面、河岸干凈整潔和河道暢通。持續開展農村生活污水直排、污水塘、污水溝、黑臭水體專項治理,健全“一村一檔”農村黑臭水體治理臺帳,壓緊壓實治理責任,消除農村黑臭水體。

  (三)推進農村水土保持生態環境建設。榿木河流經我街道,今年計劃創建清平村“水美新村”1個,新溝改造項目不但可以改善項目區水生態環境,而且推動周邊農家樂和水果種植業的發展,實現農民增收的目標。

  (四)強化污水收集。排水體制應遵循“應收盡收”的原則,結合我街道實際,因地制宜選用分流制或合流制。污水收集系統應遵循按永久性設施進行建設的原則確定規劃建設標準。污水收集管網布局應和相關規劃有機銜接。

  (五)科學確定規模。在充分考慮農村居民生活污水水量和水質變化的同時,兼顧畜禽養殖、鄉村旅游等相關產業產生的污水水量和水質變化,確定經濟合理的建設規模。

  (六)注重再生利用。加快推進污水處理和再生水利用設施建設,進一步擴大生態環境、農業灌溉等領域的再生水利用量。加快推進污泥資源化利用工作,鼓勵將污泥衍生產品用于沙地荒地治理、園林綠化、土壤改良、生態修復、能源利用等項目。

  三、保障措施

  (一)強化責任落實。街道辦履行本轄區農村生活污水治理有關工作的牽頭責任,落實組織和政策保障,做好上下銜接、統籌協調、督查考核等工作。各村(社區)落實屬地管理原則,加強對污水排放治理的`監管工作。

  (二)強化督查考核。建立農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聯席會議制度,定期研究項目計劃、責任落實、推進措施等重大問題,形成推動工作的合力。將農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納入街道目標績效考核,作為環保督察的重要內容。發現問題及時整改落實。

  (三)強化宣傳引導。充分發揮媒體作用,大力宣傳農村生活污水治理的重要意義、政策措施、經驗做法,努力形成全社會關心、支持和參與農村生活污水治理的良好氛圍,讓群眾成為農村污水處理工作的參與者、推動者和受益者。

  長江入河排污口整治方案 4

  為進一步夯實我鎮農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基礎,確保已建設的設施正常運行、發揮效益,避免閑置浪費,同時為落實國務院農村人居環境整治大檢查反饋農村生活污水治理問題的整改工作,根據壽縣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壽縣農村生活污水處理設施整改工作方案的通知》(壽政辦秘【20xx】32號)有關規定和要求,在全面排查農村污水處理設施問題的基礎上,制定本整改工作方案。

  一、指導思想

  貫徹落實新發展理念,全面完成生態環境保護督查意見整改。以問題為導向,突出重點,有序推進農村污水處理設施各項整改工作的`落實,因地制宜完善農村污水處理設施運行條件,逐步提高農村污水處理設施運行效率和管理水平,盡快發揮農村污水處理設施的減排效益和社會效益。

  二、工作目標

  加快設施完善改造;加大對污水處理設施水質監測的頻次,定期對污水處理設施運營情況進行檢查,確保達標排放;在第三方檢測反饋問題提出整改方案的基礎上逐一落實整改,建立健全農村污水處理設施正常運行管理長效機制,確保已建成農村污水處理設施在改善農村人居環境中發揮應有作用。

  三、主要任務

  (一)解阜社區生活污水處理站:

  1.存在問題:提升泵故障、跳閘;收水管網少量進水,無格柵,標識標牌缺失;TBO系統上種植芝麻等農作物;地埋式調節池、厭氧池鋼結構池體銹蝕。

  2.整改方案:提升泵修復,恢復使用,測試TBO系統布水狀態;增設進水格柵,完善現場標識標牌;修復TBO系統上管路、地埋式鋼結構池體除銹防腐;穩步推進管網建設并提升污水收集率,加強污水處理設施運行管理;開展站區周邊環境清理整治。

  3.責任領導:

  4.責任單位:鎮環保工作站解阜社區

  5.責任人:

  (二)建設村生活污水處理站:

  1.存在問題:時控開關控制系統,未設置時間;無標準化排口,無出水,標識標牌缺失;收水管網無進水,無格柵,提升泵故障;潛水曝氣器兩臺:一臺氣量較小,另一臺無氣量,曝氣盤安裝位置錯誤;太陽能無供電,電源為居民區臨時電,裸電纜從水塘穿過,存在很大安全隱患。護欄高度不夠,存在安全隱患。

  2.整改方案:改時空開關為PLC控制;增設標準化排水口,完善標識標牌;改太陽能為市電、市電電纜架空敷設,消除安全隱患;更換潛水曝氣器為鼓風機池底曝氣盤重新安裝,更換提升泵;增設不低于1.5米高度護欄并加鎖管理;穩步推進管網建設并提升污水收集率,加強污水處理設施運行管理;開展站區周邊環境清理整治。

  3.責任領導:孟永昌

  4.責任單位:鎮美麗辦建設村

  5.責任人:陳剛劉永正

  (三)譚套村生活污水處理站:

  1.存在問題:生化系統停運,現場只用砂濾處理污水后排放;收水管網正常,無格柵,護欄高度不夠,存安全隱患;二氧化氯不能運行,通過時空開關控制系統;砂濾出口漏水,無壓差表;厭氧池口堵塞大量塑料泡沫塊,除調節池,所以池內都曝氣,大量白色泡沬。

  2.整改方案:增設標準化排水口,完善標識標牌;兩臺砂濾系統更換濾料,增設不低于1.5米高度護欄并加鎖管理;修復漏水點,恢復消毒設備功能;曝氣管路增加調節閥門,生化段培菌;改時空開關為PLC控制;穩步推進管網建設并提升污水收集率,加強污水處理設施運行管理;開展站區周邊環境清理整治。

  3.責任領導:周德祥

  4.責任單位:鎮環保工作站譚套村

  5.責任人:趙德兵王偉

  (四)紅旗村生活污水處理站:

  1.存在問題:無標準化排口,無出水;系統通過時空開關控制,未設置參數;收水管網有進水且存在直接河流,進水無格柵;回流泵、硝化液回流到對應池體管口未固定,漏水;現場標識標牌缺失,好氧段無菌;地埋式鋼結構池體有銹蝕。

  2.整改方案:增設標準化排水口;改時空開關為PLC控制;完善標識標牌,好氧段培菌,恢復系統運行狀態;修復漏水點、鋼結構池體防腐措施;穩步推進管網建設并提升污水收集率,加強污水處理設施運行管理;開展站區周邊環境清理整治。

  3.責任領導:

  4.責任單位:

  5.責任人:

  四、保障措施

  1.加強領導,完善機制。成立以鎮長為組長,分管領導為副組長,各相關單位負責人為成員的農村污水處理設施整改工作領導組;落實主體責任,明確工作目標、時間節點,確保20xx年12月底前完成整改任務。

  2.積極籌措資金,保障整改資金需求,確保整改工作落到實處。

  3.強化獎懲,狠抓落實。對整改任務未能按時完成的單位和個人,兌現績效獎懲,造成嚴重后果和不良影響,依法依規進行問責。

  長江入河排污口整治方案 5

  一、工作目標

  縣以上城市(含縣城)必須建有污水處理廠。污水處理率不低于70%其它縣(區)要確保在年內建成污水處理廠并投入使用。其中:市城區、市城區在建成污水處理廠并投入運行。

  二、工作重點及措施

  (一)建立和完善污水處理收費制度。由市物價局牽頭。研究污水處理收費政策,根據省、市污水處理收費相關管理辦法及時、具體落實。省政府《關于落實科學發展觀加強環境保護的決定》提出的污水處理原則上達到每噸污水收費0.8元”凡收費不到位的地方,當地財政要對運營成本給予補貼”要求,加大污水處理費的征收力度。年內所有縣(市)全部要開征污水處理費,收費標準原則上不低于每噸0.8元。加強對污水處理費使用情況的監管,確保污水處理費專款專用。

  (二)加快污水處理設施建設步伐。

  1、加快設施建設。已列入省、市規劃。各市、縣、區政府要抓緊制定工作方案,盡快開展前期工作,年底前市污水處理廠開工建設,其它各縣完成可行性研究,爭取立項。建項目要倒排工期,確保工程進度和施工質量。

  2、加快配套管網的建設。按照“統一規劃、廠網并舉、管網先行”原則加大對城市污水管網的配套建設力度。擴展污水收集管網服務范圍。新建污水處理廠,要堅持配套管網與主體工藝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入運行。要緊密結合舊城改造和道路建設,同步建設雨污分流的管網系統。

  3、強化工程質量管理。全面落實“項目法人制、招投標制、合同管理制、工程監理制、竣工驗收制”實行工程質量終身責任制。

  (三)健全和完善城市排水許可制度。推行排污許可證制度。嚴格按照有關標準監督檢測排入城市污水收集系統的污水水質和水量,保障各類城市排水設施的安全運行,確保污水處理廠建成后的正常運轉。

  (四)積極探索和創新污水處理項目建設和運營機制。拓寬籌資渠道。鼓勵污水處理設施使用國內銀行貸款、國外政府貸款和國際金融組織貸款的同時,積極鼓勵社會資本和外資參與城市污水處理等基礎設施的建設和運營。污水處理項目要推行特許經營,采用公開招標方式,擇優選擇投資主體和經營企業,不再設立新的事業單位。

  (五)切實做好污泥的處理工作。要高度重視污水處理廠污泥的無害化處置。把污泥處置費用納入污水處理成本,給予必要的資金保障。鼓勵結合本地的實際對污泥進行綜合利用,對不能進行綜合利用的污泥,必須進行穩定化、無害化處理,防止二次污染。

  (六)加大檢查督辦力度。建立全市污水處理設施建設運營報表和通報制度。并在新聞媒體和市政府政務網站上按季度對規劃、建項目進展情況以及污水處理費征收情況等進行跟蹤通報。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逐級落實污水處理設施建設目標和責任,按照省、市環保工作的'目標要求,分解指標,責任到市、縣、區,逐級簽訂目標責任書,將完成指標落實到每個年度,限期完成。各市、縣、區要抓緊制定具體的實施方案,認真組織實施。

  (二)廣泛開展污水治理宣傳教育。增強企業和社會公眾水資源憂患意識。使排污單位和個人充分認識到污染者付費”應盡的義務和責任,使付費成為自覺行為。

  (三)加強部門協作。強化職責,齊抓共管,形成合力。建設部門負責組織、協調、指導污水處理廠的建設和運營;發改部門依照項目基本建設程序負責城市污水處理項目的申報、審批,并根據國家政策積極爭取中央預算內(或國債)資金;物價部門負責污水處理收費制度和收費辦法的落實,財政部門負責收費收支情況的監管;環保部門負責排污企業和污水處理廠出水水質達標排放的監督管理;監察、審計、國土資源、水利等部門按照各自的職能分工,加大對污水處理工作的支持力度。市污水處理工作專班加強對各地污水處理工作的督促檢查和指導,定期組織檢查,及時了解各地的工作進展和出現的問題,定期印發《污水處理工作動態快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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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整治目標及范圍

  按照相關文件要求,20xx年在新發鎮花園村開展農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經分析農村生活污水問題現狀,確定20xx年度治理主要內容為農村生活污水收集、處理的摸排整治,在統籌結合20xx年度新發鎮花園村方家中心村生活污水處理項目的基礎上,確定整治范圍為花園組、上城汪家等自然村。

  二、預期目標及技術路線

  20xx年度新發鎮花園村農村生活污水治理項目擬新建2685米污水收集管網,新建11處分散式三格式化糞池。項目建成后預期花園村總體將實現60%以上的自然村生活污水基本完成治理,60%以上的農戶生活污水得到收集處理或資源化利用,大幅度提高農村生活污水收集、處理率,進一步改善農村區域生產和生活環境,同時進一步消除黑臭水體,保持水體清澈。

  三、項目建設內容、目標與技術路線

  (一)生活污水收集及工程建設內容

  1.生活污水產生量

  根據《安徽省農村環境連片整治示范項目技術指南(試行)》中對于村民居住的分類,設定為二類,生活污水量按照70L/人·d計算。新發鎮花園村20xx年度農村生活污水治理項目區涉及2個自然村,受益人口為269人,生活污水產生量為18.83噸/日。

  2.生活污水收集處理工程

  ①管道。根據各整治區村莊當地情況,采用PE管或功能相似的管道。

  ②鋪設要求。污水管道依據地形坡度鋪設,污水干管的坡度應不小于0.3%,以滿足污水重力自流的要求。污水管道在道路下的覆土厚度不小于0.7m,并與建筑外墻、樹木中心間距1.5m以上。污水管道鋪設應盡量避免穿越場地、農田,避免與溝渠、道路等障礙物交叉,并應按有關規定設置檢查井。

  ③整治區生活污水收集管道鋪設工程計劃。根據整治區各自然村居民區長度、寬度和整治區居民居住分散程度并結合污水處理設施位置,預測生活污水收集鋪設管道長度等工程建設內容。

  (三)環境保護

  1.控制施工噪聲。減少施工噪聲對周圍居民的影響,一般在晚上十點到次日上午六點內不施工,同時應在施工設備和方法中加以考慮,盡量采用低噪聲機械。

  2.及時處理施工現場的生活廢棄物。工程承包單位應與當地環衛部門聯系,及時清理施工現場的生活廢棄物。

  3.施工廢水和油渣處置。施工產生的.油渣全部外運處理,嚴禁隨意棄油、沖洗和焚燒油渣。

  4.倡導文明施工。要求施工單位盡可能地減少在施工過程中對周圍居民、學校、工程影響,提倡文明施工。

  四、資金測算與籌措

  (一)投資測算分表

  1.投資額概算依據

  依據《安徽省建設工程工程量清單計價規范》BDJ/T206-2005)。

  2.投資額概算說明

  ①建筑工程費參照本地同類建筑工程進行系數調整;

  ②設備購置費:參照廠商詢價;

  ③安裝工程費:按設備購置費的5%計提;

  ④工程建設其他費用:按相關文件計取;

  ⑤預備費:僅測算基本預備費,按工程費用(含設備)與工程建設其他費用之和的5%估算。

  3.投資測算明細(詳見工程量清單)

  (二)投資預算

  新發鎮花園村20xx年度農村生活污水治理項目根據工程項目的規模、工藝、數量等因素合理預算生活污水治理工程總投資為55萬元,詳見工程量清單。

  (三)資金籌措及安排

  新發鎮花園村20xx年度農村生活污水治理的資金主要由鎮財政資金承擔,該資金主要用于解決農村生活污水處理問題,如污水管網的鋪設、污水處理設施的建設等。本項目總投資為55萬元。

  (四)預期示范成效

  通過農村生活污水治理項目與美麗鄉村的實施,整體將使花園村農村基礎設施更加完善,將有效地推動農村經濟,增加農民收入,促進社會文明進步,整體環境面貌徹底得到改善,使環境效益、社會效應形成高度統一。

  五、保障措施

  農村生活污水治理是一項事關全局利益和長遠發展的戰略任務,必須運用行政、法律、經濟、科技、教育等綜合手段,從加強組織領導、完善政策法規、創新管理體制、推廣先進和使用技術、拓寬融資渠道、擴大交流合作等方面著手,采取切實有效措施,確保農村環境綜合整治的各項目標和任務得到全面落實。

  (一)加強領導,落實責任。強化組織領導,層層落實責任制。各相關單位要各司其職、各盡其責,切實做好項目的統籌部署,共同推進項目工作落實。

  (二)加大宣傳,營造氛圍。要結合農村工作特點,采取多種有效形式,廣泛宣傳農村生活污水治理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調動一切積極因素,動員干部群眾自覺參與到農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中來。要充分發揮媒體的輿論導向作用,著力報道農村生活污水治理過程中的先進典型,努力營造健康文明、積極向上的良好氛圍。

  (三)多元投入,形成互補。要加大財政投入力度,運用市場機制吸引各類社會資金參與農村基礎設施建設,鼓勵社會各界力量參與農村生活污水治理項目建設。把政府支持、社會參與和農民自主投入緊密結合起來,調動各方面的積極性,形成互為補充、有機結合的良好互動關系,加快推進農村生活污水治理步伐。

  (四)科學規劃,注重管理。要著眼長遠,注重建立長效機制,把農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與統籌發展、推動小城鎮和美麗鄉村建設緊密結合起來,堅持規劃設計先行的原則,編制和完善村鎮布局、產業發展、基礎設施、公共服務等專項規劃。要堅持整治環境與轉變人的觀念一起抓,突出性整治與經常性管理一起抓,通過實施農村生活污水治理,建立健全長效管理機制。

  (五)強化督導,加強考核。建立農村生活污水治理目標責任制,加大督導檢查力度,采取明查暗訪等方式,實行全程跟蹤,嚴格加強對項目建設過程中的質量監控和建成后運行、維護的監督管理。定期和不定期對整治工作進行工作督查、專項檢查和隨機抽查,完善激勵機制,增強抓好農村環境建設工作的責任意識。

  六、效益分析

  (一)環境效益。項目實施后,整治區的農村生活污水得到收集、處理,生活污水收集處理涉及到2個自然村,受益人口269人,生活污水收集處理量為18.83噸/天,避免污水的隨意排放致使河流富營養化,可大大提高整治區附近地表水的水環境質量,從而改善居民生活環境。

  (二)社會效益。通過農村生活污水治理和生態文明建設,培養農民生態意識,規范和強化農民生態文明行為,將進一步推動農村社會的文明進步。讓農民在生活污水治理中得到實惠,促使農民逐步形成更加符合生態理念的價值觀念、思維模式、行為準則,樹立起全面、協調、可持續的發展觀。通過村莊綜合整治,生活污水和垃圾固廢得到整治,實現農村生活污水處理,垃圾固廢統一收集,有效的解決了大量生活污染的問題。農村社會環境和諧有序,貧富差距逐步縮小,農村環保設施日益完善,環境污染糾紛減少,日常矛盾減少,農村社會保障體系逐漸完善,農民享受的優惠政策逐步得到落實,各項權利得到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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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工作目標

  加強農村人居環境整治,治理農村生活污水領域問題,確保《福建省20xx年農村生活污水治理實施方案》(閩環土函〔20xx〕9號)提出的治理目標任務有效推進,促進農村生態環境明顯改善。

  二、整治內容

  (一)整治規劃編制脫離實際,盲目追求“高大上”問題。按照中央農辦等9部委印發的《關于推進農村生活污水治理的指導意見》(中農發﹝20xx﹞14號)和《福建省20xx年農村生活污水治理實施方案》(閩環土函〔20xx〕9號)要求,各縣(市、區)在編制農村生活污水治理規劃時,要充分對接省級農村生活污水治理規劃要求,統籌規劃轄區內農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避免脫離實際,盲目追求“高大上”。

  (二)整治污水治理責任不落實、推進工作不力問題。根據《農村生活污水處理設施污染物排放標準》(DB35/1869-2020)要求,按照村莊不同定位、農村人口聚焦程度和污水產排特點、環境管控要求等因素,合理選擇處理工藝,確保農村生活污水不直接排入水體。設區市人民政府、平潭綜合實驗區管委會負總責,縣(市、區)政府是農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的責任主體,鄉(鎮、街道)政府是農村生活污水治理項目的實施主體,要進一步強化主體責任,建立健全工作推進機制,確保完成年度建設任務和治理目標。

  (三)整治工程建設中的“腐敗”問題。省農業農村廳牽頭,按季度抽查項目實施情況,對發現在項目安排上優親厚友、不尊重群眾意愿、貪污挪用或未及時撥付補助資金等問題線索,按規定移交紀檢監察部門。各地要組織建立項目實施定期巡查制度,加強過程監管,堅決杜絕農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中出現的`腐敗問題。

  (四)整治管護運維長效機制不健全、設施失管“曬太陽”問題。各縣(市、區)人民政府20xx年內必須出臺農村生活污水治理設施管護及運維制度,逐一明確本轄區內農村生活污水處理設施產權歸屬和運維管護責任單位,明確運維管護經費來源,建立健全資金使用管理機制,堅決杜絕農村生活污水處理設施失管現象發生。

  三、進度安排

  第一階段:動員部署,6月10日前完成。省農業農村廳聯合相關單位制定下發整治工作方案。各設區市結合當地實際,制定實施方案,于6月10日前上報省級備案。

  第二階段:自查自糾,6月30日前完成。各設區市結合本方案和《福建省20xx年農村生活污水治理實施方案》,組織所轄縣(市、區)開展自查自糾。

  第三階段:抽查督辦,10月31日前完成。各設區市對所轄縣(市、區)農村生活污水治理設施建設的規劃編制、項目謀劃、群眾意見征集、項目公示、資金監管、推進實施、過程監督、績效評價等工作開展抽查,堅決杜絕發生損害群眾利益的“腐敗”問題。省級將按季度抽查項目實施推進情況,對推進進度慢的縣(市、區)進行專項督辦。省生態環境廳、住建廳、衛健委每季度分析研判、梳理本系統本專項問題線索情況,并于6月25日、9月25日前報省農業農村廳按季匯總報送省紀委監委。

  第四階段:總結提升,11月30日前完成。各設區市農業農村局要認真分析總結本地專項整治的做法、成效和存在的問題,形成專項整治總結報告,于11月20日前報送省農業農村廳。省生態環境廳、住建廳、衛健委11月20日前將年度問題線索及整治工作情況報省農業農村廳匯總后報送省紀委監委。

  四、保障措施

  (一)強化部門協作。各地要將農村水環境治理納入河長、湖長制管理,建立健全組織協調機制,統籌推進各項工作,充分發揮相關質量監管部門作用,指導加強項目建設質量管控。生態環境部門主抓農村生活污水治理,市級生態環境部門要理順垂改關系,協調指導各縣(市、區)政府編制農村生活污水治理規劃和項目實施方案,跟蹤調度工作進展情況,組織開展監督性監測;農業農村部門要將農村生活污水治理納入農村人居環境整治統籌推進;生態環境和住建部門分別指導做好農村小型污水處理設施與城鎮污水管網和戶廁后端的銜接工作;衛健部門指導管護類村莊戶廁三格化糞池尾水排入田地、山地、林地消納,不得直接排入水體。

  (二)定期調度督辦。省級將依托生態云平臺“福建省農村生活污水監管系統”對項目進展情況進行調度管理。各地每月3日前通過生態云平臺上報項目進度、年度累計完成投資等情況,對進度滯后、項目針對性不強的,要督促加快進度并落實整改。省級將按時調度各地項目進展情況,并納入生態環保“三合一”督察。

  (三)完善監督機制。省農村人居環境整治領導小組辦公室依托“閩政通”設立農村人居環境整治舉報平臺和公布舉報電話,對群眾舉報的問題線索按職責分工移交相關廳局或有關市、縣(區)農村人居環境整治領導小組辦公室核實處理,有關單位接到移交的問題線索后30天內書面反饋核實處理情況。對群眾反映的在農村生活污水治理中發生的違法違紀問題線索按有關規定移交紀檢監察部門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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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為做好我鎮農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加快解決農村生活污水突出問題,保護水環境質量,保障農民群眾身體健康,有效改善農村人居環境,推動鄉村生態振興,結合實際,制定如下實施方案。

  一、工作目標

  20xx年實現全鎮30%以上的行政村完成生活污水治理任務,完成店子社區、埠園社區、東升社區、雙泉社區4個社區的污水治理任務,完成河村社區、官莊社區、河陽社區、陽光社區4個社區的已治理需提升鞏固任務,解決村莊內存在農村生活污水亂潑濫倒、污水橫流的問題,污水橫流、亂排亂倒情況基本消除,運維管護機制基本建立。

  二、組織實施

  (一)工作思路。各村莊根據各自條件和類型,因地制宜,統籌考慮分散處理、就近處理或集中處理等方式,靈活選擇不同的污水治理方式。適當采取單村或聯村的.方式,將收集的生活污水經人工濕地、氧化塘或小型一體化處理設備處理達標后可就近回用;確需排放的.,應根據受納水體功能區劃,達到有關標準要求。鼓勵充分利用周邊閑置的溝渠、庫塘,通過栽植水生植物和建設植物隔離帶等方式進行生態化改造,建設人工濕地或氧化塘,對單村或聯村收集的生活污水進行處理。

  (二)治理模式。堅持因地制宜、因村施策、簡便適用的原則,實現有害物質和污染成分有效清除降解。

  1、對靠近鎮駐地且滿足污水收集管網接入要求的區域,接入城鎮污水處理系統集中處理;如河村社區采取接入鎮駐地污水收集管網的處理方式。

  2、對不能納入鎮駐地污水管網的村莊,如埠園社區和東升社區,因村制宜采取不同方式處理:

  (1)對人口較少、居住分散、無法產生污水徑流的村莊,鼓勵利用房前屋后小菜園、小果園、小花園等實現就地回用。

  (2)對有少量污水徑流的村莊,采取對周邊閑置的溝渠、庫塘實施生態化改造,建設人工濕地或氧化塘,利用排水溝渠或管道系統收集、處理生活污水。

  (3)對污水產生量大的村莊或多戶聚居區,可單戶或聯戶設置小型污水處理設施,如一體化凈化桶等方式處理生活污水。

  (三)時間要求。對尚未驗收的河村社區、埠園社區、東升社區于11月之前完成治理并驗收通過。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設置農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專項小組,鎮長任組長,分管的班子成員任副組長,工作區書記、環保辦人員任成員,統籌推進全鎮農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強化治理措施銜接、部門工作協調和項目實施整合,解決工作推進中的重大問題。

  (二)建立長效機制。強化考核評估,加強治理工作的監管和考核,對所有已完成驗收的村居實行常態化督導,將農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作為人居環境整治和美麗鄉村建設重要考核指標,落實獎懲措施,確保該項工作治理制度化、常態化、規范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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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為深入實施污染防治“三大戰役”,補齊農村生活污水處理設施建設短板,根據《中共四川省委辦公廳、四川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四川省農村人居環境整治三年行動實施方案的通知》(川委辦〔20xx〕26號)和《四川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四川省農村生活污水治理五年實施方案的通知》(川辦發〔20xx〕14號)精神,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方案。

  一、總體要求

  (一)指導思想。

  認真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大提出的“鄉村振興戰略”、省委十一屆三次全會決策部署和市委四屆四次全會精神,堅持“創新、協調、綠色、開放、共享”發展理念,按照“產業興旺、生態宜居、鄉風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總要求,實施美麗鄉村建設工程,積極探索具有雅安特點的農村生活污水治理模式,全面改善農村人居環境、提升農村環境質量,建設綠色發展示范市。

  (二)基本原則。

  突出重點,有序實施。堅持以城帶鄉、城鄉并進,加快城市(縣城)、鄉(鎮)污水處理設施和配套管網建設,帶動農村生活污水治理。優先實施環境質量要求高的區域以及232個新村聚居點、15戶或50人以上農村居民聚居點農村生活污水處理設施建設,抓好農家樂、旅游民宿、景區賓館等場所生活污水治理,有序解決農村治污能力不足問題。

  因地制宜、分類治理。根據農村不同區位條件、人口聚居程度、污水產生類型規模,因地制宜采取污染治理與資源利用相結合、工程措施與生態措施相結合、集中與分散相結合的方式進行處理,做到農村生活污水應集盡集、應治盡治、達標排放。

  經濟實用、維護簡便。綜合考慮地方社會水平、財政狀況、污水規模和農民需求,按照低成本、達標準、利維護的要求,合理選擇的農村生活污水處理技術和設施設備。

  政府主導、社會參與。強化縣(區)主體責任,加大財政資金投入,引導農民以投工投勞方式參與設施建設和巡查維修;推進實施城鎮生活污水處理設施PPP項目,鼓勵和引導社會資本、金融機構參與污水設施項目的建設和運營。

  二、目標任務

  (三)總體目標。

  從20xx年起,加快推進農村生活污水處理設施建設,處理設施運行監管不斷加強,處理設施保障能力和服務水平全面提升,農村人居環境質量顯著改善。通過5年努力,到20xx年,實現全市994個行政村、40個農村社區生活污水處理設施全覆蓋。

  推進階段(20xx-20xx年):推進城市(縣城)、鄉(鎮)污水處理設施建設,實施農村生活污水治理“千村示范工程”,完成232個新村聚居點污水處理設施建設,加快其他農村聚居點污水處理設施建設,開展農村分散污水治理工作。到20xx年底,全市50%以上的行政村具備生活污水處理能力。

  攻堅階段(20xx-20xx年):持續開展農村生活污水治理“千村示范工程”,全面推動鄉(鎮)、農村聚居點和農村分散污水處理設施建設。到20xx年底,全市90%以上的行政村具備生活污水處理能力。

  鞏固階段(20xx年):鞏固農村生活污水治理成果,總結推廣先進經驗,提升設施服務水平,建立持續穩定的農村生活污水建設運行管理機制。到20xx年底,確保全市994個行政村、40個農村社區生活污水處理設施全覆蓋。

  三、重點工作

  (四)強化規劃引領。20xx年底前,以縣(區)為單位編制完成農村生活污水治理專項規劃,制定農村生活污水治理實施細則,明確工作目標和時序、制定工作方案和措施,確保全市農村生活污水治理有序推進。(責任單位:市規建和住房保障局,配合單位:市發展改革委、市水務局、市農業局、市環保局)

  (五)加快設施建設。推進實施《雅安市城鎮污水處理設施建設三年推進方案》,優選資信好、投融資能力強、處理技術專業的企業實施污水處理PPP項目,以縣(區)為單位統籌區域污水處理設施建設,盡快形成污水處理能力。因地制宜推進設施建設,有條件的推動城鎮污水處理設施向農村延伸,將農村生活污水納入污水管網統一收集進行處理;遠離城鎮的`農村居民聚居點,配套完善管網設施、合理選擇污水處理技術進行集中處理;居住相對分散、污水難以統一收集的地區,就地就近采用無動力、微動力或生態處理技術進行分散處理。支持縣(區)實施農村生活污水治理“千村示范工程”,積極探索符合地方實際的治理模式。(責任單位:市規建和住房保障局,配合單位:市發展改革委、市科技知識產權局、市財政局、市農業局、市環保局)

  (六)推進廁所革命。推進實施《雅安市“廁所革命”實施方案(20xx—20xx年)》,結合幸福美麗新村、扶貧新村、旅游景區等建設,合理選擇改廁模式,加快推進農村戶用廁所、鄉村公共廁所建設和改造,普及不同水平的衛生廁所;有條件的地區建設污水處理設施和配套管網,有效銜接廁所革命與農村生活污水治理。(責任單位:市規建和住房保障局,配合單位:市委農工委、市國土資源局、市農業局、市衛生計生委、市旅游發展委、市扶貧移民局)

  (七)開展水環境治理。將農村水環境治理納入河長制、湖長制管理,加大河流、塘庫、渠道、小溪溝等入河排污口監管力度。采取綜合措施恢復農村水生態,加快實施幸福美麗新村水庫和塘堰“清水工程”、水土保持工程、水利風景區建設。加強生態河塘、生態渠道、生態河道治理,以房前屋后河塘溝渠為重點,實施清淤疏浚,消除農村黑臭水體,改善農村水環境質量。(責任單位:市水務局,配合單位:市規建和住房保障局、市農業局、市環保局)

  (八)強化技術支撐。建立農村生活污水治理日常環境監督機制,加強排放水質監測。組織開展農村生活污水污染源減排核查政策和技術研究,加大農村生活污水處理技術研發和集約化處理設施推廣應用。鼓勵采用運行狀態遠程實時監控系統,綜合運用互聯網、物聯網等技術,建立數字化服務網絡系統和平臺,重點對日處理能力30噸以上、受益農戶100戶以上的農村生活污水治理設施運行狀態進行實時監控。(責任單位:市環保局,配合單位:市發展改革委、市規建和住房保障局、市水務局、市農業局)

  (九)完善支持政策。加大對農村生活污水處理設施項目建設和運營的扶持力度,落實用地、用電、設備折舊等支持政策。健全價格調整機制,對于收費不足以維持設施正常運營的,可根據有關規定給予補貼。鼓勵銀行為符合條件的第三方專業服務機構開展應收賬款、收費權貸款等金融服務。(責任單位:市財政局,配合單位:市發展改革委、市國土資源局、市規建和住房保障局、市水務局、市農業局、市環保局、市政府金融辦、人行雅安中心支行、國網雅安電力(集團)公司)

  (十)加大資金投入。建立縣(區)為主的政府投入體系,合理保障農村生活污水處理設施建設和運行資金。積極爭取上級政策資金,統籌好中央、省、市、縣(區)各級專項資金,打好政策資金“組合拳”,支持農村生活污水處理設施建設。鼓勵和引導社會資本、金融資本參與農村生活污水處理設施項目的建設和運營。(責任單位:市財政局;配合單位:市發展改革委、市規建和住房保障局、市水務局、市農業局、市環保局)

  四、保障措施

  (十一)落實責任。各縣(區)人民政府、經開區管委會是實施農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的責任主體,要充分認清治理工作的重要性和緊迫性,進一步壓實責任、分解任務,確保按時按質按量完成五年工作目標。市規建和住房保障局要負責牽頭農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定期會同市級有關部門協調解決推進工作中的問題,加強監管考核。市級有關部門要結合工作職能,積極推進農村衛生廁所改造、禽畜散養環境衛生治理、河長制湖長制管理、建設項目用地需求保障等相關工作,確保農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落地見效。

  (十二)強化管理。各縣(區)、經開區要抓緊制定專項規劃和實施細則,明確牽頭和配合部門,細化職責分工,落實政策措施,建立治理項目實效檢測評價和情況通報制度,嚴格目標管理。推進“放管服”工作,對農村生活污水治理設施運行維護管理所涉及的統一招投標和政府采購等事項,盡量簡化審批手續,開辟綠色通道,優化服務質量。

  (十三)加強宣傳。充分發揮電視、廣播、報刊、網絡等媒體的作用,通過群眾喜聞樂見的形式,大力宣傳農村生活污水治理的重要意義、政策措施,強化環境衛生意識,引導農民群眾形成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動員廣大農民和社會各界積極參與農村生活污水治理,努力形成全社會關心、支持和參與農村生活污水治理的良好氛圍。

  長江入河排污口整治方案 10

  根據生態環境部《關于交辦長江入河排污口清單的函》(環辦執法函〔20XX〕708號)、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天門市長江入河排污口溯源整治專項行動工作方案的通知》(天政辦發〔20XX〕30號)要求,為深入推進入河排污口分類整治,有效管控污染物排放,持續改善水生態環境質量,特制定本方案。

  一、總體目標

  20XX—20XX年,按照“依法取締一批、清理合并一批、規范整治一批”的原則,對生態環境部交辦天門市的長江入河排污口進行分類整治,做好排污口檔案建立、二維碼標識牌設立、年度監測計劃制定、整治信息上報工作,按時限要求基本完成整治任務。20XX—20XX年,建立完善長江入河排污口監管體系,做到規范管理、監管到位。

  二、工作任務

  (一)清單管理。根據前期入河排污口排查、溯源、監測結果,對全市263個長江入河排污口逐一明確整治要求,形成天門市長江入河排污口“一口一策”整治清單,分類推進規范整治,實行清單式銷號式管理。

  (二)統籌推進。對經排查溯源可以迅速取締以及清理合并的排污口,要立行立改,迅速完成整治工作。對需進行雨污分流、截污工程、建設小型污染治理設施等工程整治的'排污口,制定工程整治計劃,在規定時間節點內完成整治工作。

  (三)長效監管。建立入河排污口長效監管機制,對經規范整治后保留的排污口,建立排污口巡查和應急管理制度,制定排污口監測計劃,嚴格落實“控源”要求,推動形成更加科學完備的監管體系和長效機制,防止問題反彈回潮。

  三、主要措施

  (一)依法取締一批入河排污口(64個)。對1個廠區雨水排口、3個城鎮雨洪排口、4個畜禽養殖排污口、1個農村生活污水排污口、8個生產廢水排污口、42個生活污水排污口、5個其他排口進行依法取締。

  整治措施:生活污水就近納入市政污水管網,生產廢水達到納管標準后接入污水處理廠,對原排污口進行拆除封堵;規范廠區雨水排口,對不必要的雨水排口進行封堵。

  (二)清理合并一批入河排污口(4個)。對3個生活污水排污口和1個廠區雨水排口采取清理合并措施。

  整治措施:生活污水排污口就近接入市政污水管網,對廠區多個雨水排口進行合并,清理不必要的雨水排口。

  (三)規范整治一批入河排污口(195個)。對96個城鎮雨洪排口、43個種植業排口、14個廠區雨水排口、4個生產廢水排污口、4個生活污水排污口、6個水產養殖排污口、1個畜禽養殖排污口、2個其他排口、17個溝渠、河港(涌)、排干等進行規范整治,8個非排口待核定銷號。

  整治措施:開展截污工程,對生活污水進行收集納管;建設小型污水設施、人工濕地等工程,將污水達標排放、消納還田;減少肥料投加、控制養殖密度,確保養殖廢水達標排放;對排口、溝渠等進行清理,保持水體清潔;制定年度監測計劃,對排口進行定期監測。

  四、工作要求

  (一)強化組織領導,明確工作職責。各有關鄉鎮和市財政局、市生態環境局、市農業農村局、市水利和湖泊局、市住建局、市交通運輸局、市現代農業服務中心要高度重視,強力推動,明確入河排污口整治目標,壓實工作責任,落實工作要求。

  (二)細化工作方案,扎實推進整治。各有關鄉鎮作為入河排污口整治工作的責任主體,要從實際出發,對照整治標準、整治措施、完成時限,進一步細化整治目標、工作內容,針對責任排污口制定切實可行的具體整治實施方案,完成整治目標。

  (三)加強分工協作,落實工作保障。各有關鄉鎮及部門要加強入河排污口整治工作的人員、經費保障,整合資源力量,推進工作開展。市生態環境局、市住建局、市水利和湖泊局、市農業農村局、市交通運輸局、市現代農業服務中心要充分發揮行業政策、技術和資金優勢,督促指導本行業相關的排污口整治,抓出整治成效。市財政局要保障入河排污口溯源整治專項經費,確保足額撥付和專款專用。

  長江入河排污口整治方案 11

  為全面貫徹落實《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全面加強生態環境保護堅決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的意見》精神,按照生態環境部辦公廳《關于交辦長江入河排污口清單的函》(環辦執法函〔20xx〕708號),20xx年4月30日生態環境部視頻調度長江、渤海入河入海排污口整治工作會議精神和省生態環境廳《關于加強長江入河排污口溯源整治工作的通知》(鄂環辦〔20xx〕32號)要求,結合實際,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標

  全面完成358個入河排污口全流域精準溯源,并實施分類整治,逐步形成“權責清晰、監控到位、管理規范”的入河排污口管理體系。

  二、工作內容

  (一)全面溯源,建成“一張排口網絡”,建立“一套責任體系”。按照生態環境部“查、測、溯、治”整體要求,全面開展358個入河排口溯源工作,并結合流域水系及管網分布,形成一張排污口溯源網絡圖,做到“有口必溯”。在此基礎上根據排污口類型和職責分工,形成仙桃市入河排污口溯源整治責任清單。

  (二)分類整治,明確“一套工作標準”,開展“一批深度整治”。根據排污口類型和排入水體水環境功能,對排污口進行分級確定整治要求:工業企業排污口、污水集中處理設施排污口、港口碼頭排污口排放應符合相應的排放標準;溪流、溝渠、雨洪徑流等其他類排污口應達到相應水環境功能區要求(不低于V類水質),確保排污口水質只能變好不能變差;通順河流域考核斷面總體達到IV類。按照“取締一批、整治一批、規范一批”“一口一策”的原則進行分類整治。總結推廣一批涵蓋管網建設、河港治理、生態修復等內容的排污口整治工程。

  (三)長效管控,總結“一套模式方法”,完善“一套工作機制”。建立全市排污口溯源整治、驗收、銷號工作流程和工作模式。制定排污口動態巡查和跟蹤監測方案,完善聯動工作機制,實施長期動態監控預警和長效管控。

  三、工作步驟

  (一)前期準備(20xx年6月底前)。完善長江入河排污口臺賬。結合仙桃市實際制定入河排污口溯源整治專項行動方案,明確各相關部門具體責任,制定印發排污口管理責任清單,并報送省專項辦公室備案。

  (二)溯源分析(20xx年7月1日—9月30日)。完成長江入河排污口溯源工作,明確排污口類型、水質類別及污水來源、責任主體,完成排污口命名及編碼工作。

  (三)分類整治(20xx年10月1日—11月30日)。印發“一口一策”整治方案,基本樹立標志牌,完成全部立行立改整治任務。短期內不能完成整改的`,按整改方案持續推進。實行入河排污口整治銷號制度,整治完成一個,銷號一個。

  (四)長效管理(20xx年12月31日前)。建立健全入河排污口分類管理機制,形成“政府牽頭、部門各司其職、社會參與監督”的管理體系。階段性整改工作完成后,對入河排污口整治效果進行驗收,迎接省生態環境廳、生態環境部考核。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成立仙桃市入河排污口溯源整治專項行動領導小組,由市政府分管負責人任組長,市財政局、市生態環境局、市住建局、市農業農村局、市水利和湖泊局、市交通運輸局主要負責人,各相關地方行政主要負責人為成員。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市生態環境局,負責具體工作統籌調度,協調推進,由市生態環境局局長金俊華同志兼任辦公室主任。

  (二)強化工作調度。領導小組辦公室要進一步細化工作任務,嚴格按時間節點,定期調度通報工作進展,上報工作信息,確保各項工作按時有序推進。對進展滯后的單位和地方,要采取預警、通報、約談等方式,督促加快工作進度,對因敷衍應付、工作不力導致我市被省通報的,要移送相關部門予以追責問責。

  (三)加強技術支撐。要委托第三方技術機構全程參與我市入河排污口溯源整治工作,真正做到查的細、測的準、溯的清、治的好,確保溯源整治工作質量。要探索創新工作方式方法,真正從源頭上解決入河排污口對河流水質污染問題,從體制機制上解決入河排污口多頭管、無人管、管不好的問題。

  (四)加強資金保障。入河排污口排查溯源整治是一項耗時長、耗費大的系統工程,市財政要安排專項資金予以保障。各地各有關部門要積極爭取,整合專項資金,用于入河排污口整治工作。

  長江入河排污口整治方案 12

  為打好水污染防治攻堅戰,扎實推進我市入河排污口溯源整治工作,按照《省生態環境廳辦公室關于印發湖北省長江入河排污口整治參考要求、“一口一策”整治方案及臺賬模板的通知》(鄂環辦﹝20xx﹞91號)和《關于印發<20xx年荊門市深入推進長江入河排污口溯源整治專項行動方案>的通知》(荊十指戰役辦﹝20xx﹞4號)等文件要求,結合全市實際,制定本方案。

  一、總體要求

  全面貫徹落實《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全面加強生態環境保護堅決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的意見》的決策部署,按照生態環境部辦公廳《關于交辦長江入河排污口清單的函》(環辦執法函﹝20xx﹞708號)、省生態環境廳《關于加強長江入河排污口溯源整治工作的通知》(鄂環辦﹝20xx﹞32號)的要求,堅持依法治污、科學治污、精準治污,以改善水環境質量為核心,強化排污口設置管理,建立健全責任明晰、設置合理、管理規范的排污口長效監督管理機制,水路統籌,以水定岸,有效管控入河污染物排放,改善全市水環境質量,促進綠色發展,為建設美麗荊門做出積極貢獻。20xx年底前,基本完成排污口整治工作;20xx年底前,建立比較完善的長江入河排污口監管長效機制。

  二、整治目標

  按照“取締一批、整治一批、規范一批”的要求制定整治方案,持續推進7大類15小類入河排污口整治,努力實現我市“水環境清潔、水資源永續、水生態健康”的良好局面。

  (一)立行立改

  對位于生態保護紅線內、飲用水水源保護區、自然保護區以及其他違法設置的排污口,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應依法立即采取拆除、關閉或遷建等措施;要妥善處理歷史遺留問題,對上述區域劃定前已經存在于區域內、暫時難以拆除且對環境影響不大的排污口,由市、縣級人民政府制定實施整治措施,確保相關區域水生態環境安全;同時對上訴區域外、排口情況相對簡單,能夠短期內完成整改的,要不等不靠,積極通過拆除、取締、封堵、清理合并等方式,立即實施整改,力爭在20xx年12月底前完成符合條件排口的立行立改。

  (二)工程整治

  對需要長期整改和工程整治的,各責任部門根據責任分工,壓實工作責任,強化工作指導,科學合理制定工程整治計劃,力爭在2-3年內完成排污口整治工作。

  生態環境部門負責工業排污口和其他排口,積極督促區縣政府完善污水管網建設、整改和雨污分流改造,通過截污納管由園區集中處理設施處理后統一達標排放,對處理工藝落后、日常運行不良的污水處理設施進行提標升級改造,確保排水水質達標;住房和城鄉建設部門負責城鎮生活污水排污口和城鎮雨洪排口,完善污水、雨水管網建設和雨污分流改造,整改錯接管道,將生活污水有效收集后進入生活污水處理廠,確實不具備納管條件的,采取有效措施收集處理污水,確保達標排放;交通運輸部門負責港口碼頭排污口,禁止向水體排放生產生活廢水,包括港口生產作業產生的廢水、港口接收的船舶廢水、港口碼頭作業平臺沖刷和溢流廢水以及港口碼頭內的生活污水,采取建設收集管道、處理裝置或者儲存柜等的方式,將污水收集后轉運處理;對確需保留的港口內雨水排口,完善雨污分流系統,確保無污水混排;水利和湖泊部門負責溝渠、河港(涌)、排干等,結合河長制管理要求,推進流域綜合治理規劃、良好水體保護規劃、河流生態修復規劃的實施,實現水域功能穩定達標,對未納入河長制管理范圍的,針對性制定小流域整治階段性實施方案,完成溝渠、河港排口整治,消除黑臭水體;農業農村部門負責農業農村排污口,因地制宜推進農村廁所革命與生活污水治理銜接,推廣廁所污水、洗滌污水、廚房泔水“三水同治”模式,持續提高農村廁所糞污有效處理和資源化利用水平,鞏固改廁問題摸排整改成果,建立完善農廁長效管護機制。

  (三)長效監管

  加強河湖長制考核,建立部門協調聯動機制,推動形成更加科學完備的監管體系和長效機制。對于規范保留的排污口實行編碼終身制、唯一制,將規范化設置排污口納入生態環境執法檢查內容,實行“排污單位—排污通道—排污口—受納水體”的全鏈條監督管理,加強與排污許可、環評審批等信息管理平臺的數據共享,提升排污口管理信息化水平。鼓勵群眾參與,規范樹立標識牌和公示牌,積極接受公眾監督。通過建立健全責任明晰、設置合理、管理規范的排污口長效管理機制,有效管控入河污染物排放,切實改善水環境質量。

  三、整治要求

  (一)工業排污口

  1.生產廢水排污口

  對于污水集中處理設施排污口,要持續推進污水處理設施服務范圍內的污水管網建設、整改及雨污分流改造,提高污水收集率、處理率和穩定的處理效果。對于處理工藝落后、日常運行不良的工業園區及其他各類園區污水處理設施進行技術改造和提標升級;對于工藝穩定、運行良好污水處理設施,強化出水水質在線監測管控,保證排水水質達標。

  對于直接排放外環境的企業排污口,能夠納入園區污水集中處理設施的要納入。對無法納入的,污水處理工藝落后、日常運行不良的處理設施要進行技術改造和提標升級,確保排水水質達標;對于工藝穩定、運行良好的污水處理設施,要加強日常監管,屬于重點排污單位的要安裝在線監測設施并與生態環境部門聯網。

  工業生產廢水排污口水質應滿足企業環評(或排污許可證)要求的排放標準或相應行業環境管理規范要求。

  2.生活污水排污口

  對生活污水和工業廢水實施分流,生活污水經污水處理設施處理后達標排放。生活污水排污口水質應符合《城鎮污水處理廠污染物排放標準》(GB18918-2002)要求。

  3.廠區雨水排口

  推進園區或企業建設雨污分流管網,持續完善雨污分流改造及運行維護,嚴禁園區或企業廢污水混合雨水排放,加強對初期雨水的收集處理。對廠區雨水排口,行業排放標準中有污染雨水排放標準的,應執行該標準;無污染雨水排放標準的,排水水質應穩定達到《地表水環境質量標準》(GB3838-2002)V類標準。

  (二)農業農村排污口

  1.水產養殖排污口

  引導合理安排養殖結構,嚴格控制養殖密度,科學放養水產品種,合理適度投餌、施肥、用藥,確保水質保持良好的'生態環境。通過推廣綜合種養結合生態循環農業,培育壯大生態漁業、綠色水產,實現水產養殖的排口整治污染減排。

  水產養殖排污口水質應同時滿足以下要求:

  ①水體不出現黑臭,其中要求NH3-N≤8mg/L;

  ②根據排污源頭的不同,分別執行不同的行業排放標準。

  2.畜禽養殖排污口

  落實禁養區、限養區、適養區差異化養殖管控措施,依法關閉或搬遷禁養區內的畜禽養殖場(小區)和養殖專業戶,限養區實行畜禽養殖排放量或者存欄總量控制,適養區推行不超出環境承載力的種養一體化、糞污資源化利用的生態養殖模式,促進畜禽糞便、污水等廢棄物就地就近利用。根據養殖污染防治要求,對養殖場地實行雨水、污水分流,建設相應的畜禽糞便、污水貯存設施,及時對畜禽糞便、污水進行收集、貯存、處理,防止污染水體。

  畜禽養殖排污口排污水質應同時滿足以下要求:

  ①水體不出現黑臭,其中要求NH3-N≤8mg/L;

  ②根據排污源頭的不同,分別執行不同的行業排放標準。

  3.種植業排口

  實施農業綠色發展行動,加強農作物秸稈綜合利用,加大可降解生物地膜試驗示范。努力構建上下聯動、多方支持的工作格局,共同推進化肥農藥減量增效工作。通過逐步推廣測土配方施肥、化肥零增長、農藥減量化、有機肥還田等生態種植措施,逐步實現種植業排口有效整治。

  種植業排口排水水質應根據生產種植情況,達到以下要求:

  ①生產作業期時,結合作物種類情況,排水水質應穩定達到《農田灌溉水質標準》(GB5084-2002);

  ②非作業期時,排水水質應穩定達到《地表水環境質量標準》(GB3838-2002)V類標準。

  4.農村生活污水排污口

  有條件的地區,農村生活污水就近納入城鎮污水管網排入污水集中處理設施處理;不具備納管條件的地區,應結合實際,采取有效措施,確保污水經收集處理后達標排放。各地要結合“鄉村振興計劃”、“農村人居環境整治”等,加強對農村污水和雨洪排口的綜合整治。

  農村生活污水應就近納入城鎮污水管網,對不能納入的,采取有效措施收集處理,排水水質執行《農村生活污水處理設施水污染物排放標準》(DB42/1537-2002)。

  (三)城鎮生活污水排污口

  1.城鎮污水集中處理設施排污口

  對于處理工藝落后、日常運行不良的污水處理設施進行技術改造和提標升級;對于工藝穩定、運行良好污水處理設施,強化出水水質在線監測管控;持續推進污水處理設施服務范圍內的污水管網建設、整改及雨污分流改造,提高片區污水收集率、處理率和穩定的處理效果。

  城鎮污水集中處理設施運營單位,應當保證處理設施的正常運行和出水水質標準,保證污泥合理處置,防止造成二次污染。

  城鎮污水集中處理設施排污口水質應執行《城鎮污水處理廠污染物排放標準》(GB18918-2002)一級A排放標準,對達不到一級A排放標準的排口應實施限期提標改造。

  2.生活污水排污口

  采用集中處置和分散處理相結合的治理理念,對于在城鎮污水處理廠服務范圍以內且納管條件適宜的城鎮散排口區域或流域實施配套污水管網建設及改造,實現散排污水口有效截污納管;對于截污納管條件困難的城鎮污水散排區域或流域實施一體化污水處理設施,實行分散處理。通過集中處置與分散處理相結合的各類措施,實現對未截污納管城鎮生活污水散排口的有效整治。

  尚未截污納管的城鎮生活污水散排口,應合理安排實施截污納管進度,納管前確保污水得到妥善處理;確實不具備納管條件的,應采取有效措施收集處理污水,排水水質應執行《湖北省漢江中下游流域污水綜合排放標準》(DB42/1318-2017)的規定。

  (四)港口碼頭排污口

  1.生產廢水排污口

  港口碼頭按照國家有關規定配置和運行相應的防污設施設備和器材,禁止向水體排放生產廢水。含油廢水應當經過處理后達標排放,禁止直接向水體排放未經處理的含油廢水。推進船舶廢污水收集上岸集中處置。

  港口碼頭生產廢水排污口水質執行環評(或排污許可證)要求的排放標準或相應部門行業環境管理規范要求。

  2.生活污水排污口

  通過建設收集管道及配套處理裝置、生活污水儲存設施等,實現生活污水預處理和收集儲存,并對收集的生活污水進行定期接收和無害化處理。港口碼頭餐廚垃圾應當貯存在專門的容器中,收集上岸集中處置,禁止向水體傾倒垃圾,排放殘油、廢油。

  港口碼頭生活污水排污口執行環評(或排污許可證)要求的排放標準或相應部門行業環境管理規范要求。

  3.雨水排口

  確需保留的雨水排口,通過完善雨污分流系統,逐步提升雨水、污水的收集處理效率,解決污染排放情況,實現“清污分流、雨污分流、一水多用”的目標。應急排澇的雨水排口應在保證安全的同時對排污口進行日常監管,確保無污水混排。

  港口碼頭雨水排口排水水質執行穩定達到《地表水環境質量標準》(GB3838-2002)V類標準。

  (五)城鎮雨洪排口

  開展城鎮生活污水截污納管工作,完善匯水區范圍市政管網建設及雨污分流改造,實現對雨水的吸納、蓄滲和緩釋,加強對初期雨水的排放調控和污染防治。持續推進匯水區內城鎮生活垃圾集中收集、轉運和無害化處理水平。

  城鎮雨洪排口排水水質執行穩定達到《地表水環境質量標準》(GB3838-2002)V類標準。

  (六)溝渠、河港(涌)、排干等

  納入河長制管理范圍的溝渠、河港排口,應充分結合河長制管理要求,通過推進對應匯流范圍的流域綜合治理規劃、良好水體保護規劃、河流生態修復規劃實施,完成對排口對應流域整治工作,實現水域功能水質穩定達標。未納入河長制管理范圍的,在將河長制進一步延伸的同時針對性地制定小流域整治階段性實施方案,完成對溝渠、河港排口整治,實現水體水質的持續改善。

  所在水體劃定了水域功能或在“河長制”管理中制定了環境管理目標的,原則上執行水域功能標準或環境管理目標;未劃定水域功能或無環境管理目標的,結合入河排污口排入河流的水域功能和水質現狀,執行不低于《地表水環境質量標準》(GB3838-2002)V類的水質標準,并消除黑臭。

  (七)其他排口

  針對其他排口,因地制宜采取經濟、高效的治理技術、設備和措施,實現有效整治,促進入河水質持續改善。

  其他排口水質執行穩定達到不低于《地表水環境質量標準》(GB3838-2002)V類的現狀水質標準,并消除黑臭。

  四、主要措施

  各縣(市、區)政府、相關部門應以前期排查、溯源、監測結果為基礎,篩選出需整治的入河排污口名單,對照整治要求,分類推進規范整治。對手續不完善、但經論證符合設置條件的入河排污口,各地應按管理權限補辦審批手續;對不符合設置條件的違法入河排污口,各地應依法依規進行遷移、清理、封堵、取締,特別是位于飲用水水源地保護區、自然保護區的入河排污口,一律堅決遷移、清理、封堵、取締;對超標排放的入河排污口,各責任單位要綜合施策,全面開展整治,確保穩定達標排放。生態環境部門要堅強監督性監測,對重點排口增加監測頻次,實時掌握全市入河排污口水質情況,督促有關地方、部門及時進行整改。

  五、組織保障

  (一)強化組織領導。各相關縣(市、區)人民政府是入河排污口溯源整治的責任主體,要進一步明確職責分工,制定科學整治方案,細化工作措施,扎實推進整治工作。要完善工作保障,在人員、資金、信息共享等方面加大對入河排污口整治工作的投入,保障工作經費,將經費列入相應年度財政預算,確保足額撥付到位和專款專用。

  (二)加強溝通協調。各地要組成專班,建立聯合工作機制,強化協調聯動,構建政府統領、部門協作、社會參與的工作格局,建立有關部門協同配合和信息共享長效機制、整合各部門數據和資源,加強對溯源查整治工作的支持力度。

  (三)嚴格整治標準。按照《長江入河排污口分類整治具體要求》,結合實際情況,按照“尊重事實、因地制宜、達標排放”原則,嚴格落實“依法取締一批、清理合并一批、規范整治一批”要求,即取締生態保護紅線范圍的所有排污口,取締違法違規設置的排污口,取締經限期整治仍不能達標排放的排污口;限期整治不能達標排放及審批手續不全的排污口,清理合并污水管網覆蓋范圍的所有排污口;規范需保留的排污口,建立“一口一檔”,統一標志牌,確保排污口整治工作落實落地,取得實效。

  (四)嚴肅工作紀律。要嚴格遵守工作紀律,嚴禁在排污口整治工作中出現審核把關不嚴、報送信息前后不一的情況,對整治工作中相互推諉、履職不力、進展遲緩和弄虛作假的,將采取通報批評、公開約談和執紀問責等措施;對工作成效突出的,予以通報表揚。

  長江入河排污口整治方案 13

  為深入貫徹長江經濟帶“共抓大保護、不搞大開發”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于打好長江保護修復攻堅戰的決策部署,有序推進全市長江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工作,根據《生態環境部發展改革委關于印發<長江保護修復攻堅戰行動計劃>的通知》(環水體〔2018〕181號)和省政府工作要求,特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行動目標

  全面摸清我市行政區內長江重要支流烏江、赤水河入河排污口底數和存在問題,制定整治方案并強力推進整治行動,規范管控長江重要支流入河排污口,有效促進烏江、赤水河水環境質量不斷改善。

  二、行動范圍和對象

  (一)行動范圍。市行政區內烏江、赤水河干流河段(其中,烏江干流涉及播州區、湄潭縣、余慶縣、鳳岡縣;赤水河干流涉及仁懷市、習水縣、赤水市),以兩側現狀河岸線(總長約550公里;其中,烏江250公里,赤水河300公里)為基準向陸地一側延伸2公里范圍內的所有人工岸線、自然岸線和河心島。其中,沿河工業集聚區、灘涂、濕地需延伸至全覆蓋為止。

  (二)排查對象。行動范圍內所有通過管道、溝、渠、涵閘、隧洞等直接向烏江、赤水河干流排放廢水的排污口和所有通過河流、灘涂、濕地等間接向烏江、赤水河干流排放廢水的排污口。

  三、行動舉措

  (一)按照《生態環境部關于印發<入海(河)排污口排查整治無人機航空遙感技術要求(試行)>的通知》(環辦執法函〔20xx〕268號)要求,制定無人機航測實施方案及航測范圍矢量文件(Shapefile格式),報生態環境部審批后報省生態環境廳備案。同步預算航測經費,按程序開展項目招投標工作。

  (二)全面收集整理市行政區內長江入河排污口、河岸帶狀況、水系分布等信息資料,收集市直有關部門掌握的涉水排放口信息資料,分析梳理并匯總整合。

  (三)通過政府采購方式委托資質完備的技術單位開展無人機航測(一級排查)工作,匯總航測數據報送生態環境部進行圖像解譯。向省生態環境廳報送20xx年上半年長江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專項行動階段性工作情況。

  (四)根據生態環境部統一組織長江入河排污口人工交叉排查的時間安排及相關要求,做好異地交叉現場核查(二級排查)的各項籌備保障工作。根據工作需要及時抽派干部參加異地交叉現場核查。

  (五)在一、二級排查的基礎上,根據生態環境部和省生態環境廳的要求,全面完成重點、疑難問題攻堅核查(三級排查)。向省生態環境廳報送20xx年開展長江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專項行動階段性工作總結。

  (六)在排查工作基礎上,按照“邊排查、邊監測”的原則,制定入河排污口監測計劃,根據各地實際條件,采取現場快測、人工采樣分析監測、在線監測等方式同步開展入河排污口水質水量監測,建立入河排污口監測數據檔案。

  (七)在三級排查和監測的基礎上,結合周邊工農業生產布局、地形地貌及水文特征等實際情況,開展排污口污水溯源分析,查清污水來源,找準排污主體。跨縣(市、區)的排污口溯源,由所涉地縣級政府聯合向市生態環境局申報,由市生態環境局協調組織開展跨區域溯源排查。跨市(州)的排污口溯源,由市生態環境局向省生態環境廳申報,由省生態環境廳協調組織開展跨區域溯源排查。

  (八)根據生態環境部移交的問題清單,結合三級排查收集的'問題,按照“一口一策”的原則和“取締一批、清理一批、規范一批”的整治思路,梳理問題清單,制定整治方案,明確整治目標和要求,實行銷號制度分類推進整治整改。

  (九)在全面完成專項整治行動的基礎上,總結經驗教訓,建立健全齊抓共管、體系規范的入河排污口長效監管機制,鞏固整治成效,防止反彈復發。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市級成立遵義市長江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專項行動工作領導小組(成員名單詳見附件),統籌抓好專項行動有關工作。播州區、仁懷市、赤水市、習水縣、湄潭縣、鳳岡縣、余慶縣政府是長江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專項行動工作的責任主體,要成立政府主要領導任組長的議事協調機構,并組織工作隊伍、明確職責分工、細化工作措施、保障經費物資,強力推動專項行動各項任務落實落地。市直有關部門要各司其職,加強對長江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工作指導,研究解決推進過程中存在的困難或問題。

  (二)嚴格環境執法。將環境執法貫穿于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工作的始終,依法查處私設排污口、非法排污等環境違法行為,形成高壓態勢,切實解決烏江、赤水河存在的突出生態環境問題。

  (三)強化宣傳督察。市級主流新聞媒體要主動參與排查整治工作宣傳報道,曝光一批典型案例,營造良好的輿論氛圍。有關縣(市、區)政府要加強烏江、赤水河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工作宣傳,及時公開熱點、難點信息,主動接受社會監督。市生態環境保護督察領導小組將長江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專項行動列入重點督察內容,采取定期不定期、明察為輔暗訪為主的方式對各地各部門專項行動開展情況進行督查,并將督察情況向市委、市政府報告。

  長江入河排污口整治方案 14

  根據生態環境部《關于交辦長江入河排污口清單的函》(環辦執法函〔20xx〕708號)和《省生態環境廳辦公室關于加強長江入河排污口溯源整治工作的通知》(鄂環辦〔20xx〕32號)要求,為全面深入開展入河排污口排查、監測、溯源、整治工作,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總體要求

  全面排查漢江天門段入河排污口分布和數量,掌握入河污染源排放情況,建立工作清單,不斷規范入河排污口管理,有效管控入河污染物排放,努力改善水環境質量。

  二、溯源整治范圍和對象

  本次溯源整治范圍和對象為生態環境部交辦天門市的263個入河排污口,主要是漢江天門段現狀岸線為基準向陸地一側延伸2公里范圍內所有通過管道、溝、渠、涵閘、隧洞等直接向漢江干流排放廢水的排污口,以及所有通過河流、灘涂、濕地等間接排放廢水的排污口。

  三、主要任務

  (一)全面開展入河排污口監測和溯源。在排查、監測及初步溯源的基礎上,深入開展入河排污口溯源工作,查清污水來源,確認整治責任主體,編制“一口一策”整治方案,明確取締、清理合并、規范任務,并按照相關要求開展排污口分類、命名與編碼、設置標志牌等工作。

  (二)分類整治入河排污口問題。堅持實事求是、分類施策,穩妥有序推進入河排污口分類整治工作。嚴格整治標準,實行拉條掛賬、清單式銷號式管理。在排查、監測、溯源的基礎上,按“一口一策”工作原則,逐一明確整治要求,分類推進入河排污口規范整治,有效管控污染物排放,推動水質逐步改善。實行整治銷號制度,整治完成一個,銷號一個。

  (三)建立和完善長效管理機制。建立入河排污口排查、監測、溯源、整治工作規范體系,加大入河排污口聯合執法檢查力度,依法打擊非法排污行為,依法取締非法排污口,嚴格落實“控源”要求,推動形成更加科學完備的監管體系和長效機制,防止問題反彈回潮。

  四、工作安排

  (一)制定溯源整治專項行動工作方案。按照省長江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專項戰役指揮部要求,完善入河排污口臺賬清單,20xx年6月30日前,制定我市溯源整治專項行動工作方案。

  (二)深入開展入河排污口監測溯源。20xx年9月20日前,完成入河排污口監測和溯源工作,逐一查清污水來源,確定排污口整治責任主體,建立責任主體清單,上報入河排污口溯源信息,開展一批立行立改整治工作。

  (三)開展排污口分類命名編碼工作。20xx年10月20日前,按照工業企業排污口,污水集中處理設施排污口,城鎮生活污水排污口,農業農村排污口,雨洪排口,溝渠、河港(涌)、排干,港口碼頭排污口和其他排污口八個類別,完成排污口分類、命名與編碼工作,按照“一口一檔”制度,建立入河排污口檔案。

  (四)設置標志牌和制定“一口一策”整治方案。20xx年12月20日前,完成標志牌設置工作,按照“取締一批、合并一批、規范一批”的原則,制定“一口一策”整治方案,明確整治目標、整治措施、責任單位和完成時限。

  (五)推進入河排污口分類整治。20xx—20xx年,按照“一口一策”整治工作方案,按時限基本完成整治工作任務,上報入河排污口整治信息;20xx—20xx年,建立完善長江入河排污口監管體系,規范管理,監管到位。

  五、相關要求

  (一)強化組織領導。成立由市政府分管生態環境的副市長任組長,市政府辦公室副主任、市生態環境局主要負責人任副組長,有關鄉鎮和部門分管負責人為成員的市入河排污口溯源整治專項行動領導小組,負責統籌推進全市入河排污口溯源整治工作。

  (二)加強溝通協調。構建政府統領、部門協作、社會參與的.工作格局,建立市生態環境、住建、水利和湖泊、農業農村、交通運輸、現代農業服務等部門和有關鄉鎮協同配合及信息共享長效機制,整合各單位掌握的入河排污口相關數據和信息。

  (三)明確技術要求。嚴格對照國家長江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有關技術要求,在前期初步排查的基礎上深入開展溯源整治工作。做到有口必查,應查盡查,統籌運用人工檢查、技術排查、資料核查等各種手段,采取無人機航拍、地面檢查、水上巡查等多種方式,確保方法科學高效,溯源精準。優化排污口管理機制,實行“一口一檔”“一口一策”的管理制度,嚴格落實“依法取締一批、清理合并一批、規范整治一批”要求。

  (四)落實工作保障。加強對入河排污口溯源整治工作的人員、經費保障,整合資源力量,確保各項工作順利開展。保障入河排污口溯源整治專項經費,市財政要及時將經費列入相應年度財政預算,確保足額撥付和專款專用。

  (五)定期調度分析。對長江入河排污口溯源整治重點工作任務實行“月報制”,各單位每月20日前上報排污口溯源、分類、命名與編碼、立行立改及“一口一策”整治方案編制等工作進展情況;每個季度末對當季度工作完成情況進行梳理分析,確保工作有力有序有效推進。

  (六)嚴格責任落實。各責任單位要堅決扛起生態文明建設的政治責任,組織專班、專人,明確職責分工,細化工作措施,扎實推進落實入河排污口溯源整治工作任務。

  長江入河排污口整治方案 15

  根據《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長江高水平保護十大攻堅提升行動方案的通知》(鄂政辦發〔20xx〕66號)要求,為了鞏固提升長江大保護十大標志性戰役成果,結合我市工作實際,特制訂本方案。

  一、總體要求

  (一)指導思想。深入貫徹歷次推動長江經濟帶發展座談會上的重要講話精神,落實好《中華人民共和國長江保護法》,以改善長江生態環境質量為核心,以長江、漢江及湖庫為重點,統籌山水林田湖草系統治理,堅持生態保護修復和污染治理兩手發力,從延續深化、整合提升、銜接統一三個層面推動工業、農業、生活、航運污染四源齊控,落實各方責任,完善長江大保護長效工作機制,著力解決突出生態環境問題,全面推進長江高水平保護和經濟高質量發展。

  (二)基本原則

  1.生態優先、統籌兼顧。牢固樹立“兩山”理念,把修復長江生態環境擺在壓倒性位置,融入長江經濟帶發展的各方面和全過程。以長江高水平保護推動形成節約資源和保護生態環境的文化理念、產業結構、生產和生活方式,助推長江經濟帶高質量發展。

  2.規劃引領、系統修復。堅持源頭治理、系統治理、自然修復,高質量編制和實施國土空間生態修復規劃,有序部署重大生態修復工程,深化國土綠化和濕地保護,提升水資源保障水平,強化山水林田湖草等各種生態要素的`協同保護與修復。

  3.問題導向、補齊短板。堅持針對污水亂排、水體黑臭、生態破壞等突出生態環境問題,強化源頭防治,提升污水處理能力,完善城鎮污水收集處理系統,推動污染治理、生態修復等公共基礎設施加快建設,補齊生態環境保護短板弱項。

  4.齊抓共管、形成合力。堅持生態環境保護“黨政同責、一崗雙責”,落實地方生態環境保護責任,形成“政府主導、部門協同、社會參與、公眾監督”的共治格局。

  (三)工作目標。“十四五”期間,通過“三年集中攻堅,兩年鞏固提升”行動,實現從“全面出擊向重點突破、應急治理向常態化治理、治標向標本兼治”三個轉變,持續改善長江生態環境和水域生態功能,提升生態系統質量和穩定性。

  二、主要任務

  (一)六大污染治理攻堅提升行動

  1.沿江化工企業關改搬轉綠色轉型攻堅提升行動。20xx年底之前完成剩余的8家沿江化工企業關改搬轉任務,推動全市化工產業轉型升級,實現高質量發展。

  2.長江入河排污口溯源整治攻堅提升行動。按照依法取締一批、清理合并一批、規范整治一批的原則,落實長江入河排污口“一口一策”整治方案及清單內的整改事項,按照時間節點完成1842個長江入河排污口溯源整治任務,到20xx年,建立較為完善的長效監管機制。

  3.城鎮污水處理提質增效及黑臭水體治理攻堅提升行動。到20xx年,城市建成區生活污水直排口、收集處理設施空白區、黑臭水體基本消除。全市生活污水集中收集率達到72%以上。城市污水處理能力基本滿足當地經濟社會發展需要,污水處理率達到98%以上;城鎮污水處理廠污泥無害化、資源化利用水平進一步提升,全部實現無害化處置。

  4.城鄉生活垃圾無害化處理攻堅提升行動。全面提升生活垃圾焚燒處理能力,到20xx年,基本實現原生生活垃圾“零填埋”,全市城鄉生活垃圾焚燒占比不低于70%。到20xx年,全市城鄉生活垃圾焚燒占比不低于80%,城區生活垃圾無害化處理率達到100%,農村生活垃圾無害化處理率達到98%以上,社區和行政村生活垃圾分類覆蓋率達到97%以上。

  5.船舶和港口污染防治攻堅提升行動。20xx年底之前初步形成布局合理、銜接順暢、運轉高效、監管有力的船舶和港口污染治理格局;20xx年以后轉入常態化運行,服務和支撐長江經濟帶高質量發展。

  6.農業農村綠色發展攻堅提升行動。到20xx年,主要農作物綠色防控覆蓋率達到55%,主要糧食作物統防統治覆蓋率達到45%;測土配方施肥技術覆蓋率穩定在90%以上,進一步提升科學施肥水平;畜禽糞污綜合利用率達到85%以上;推進水產健康養殖,實施連片池塘尾水治理,確保實現“十年禁漁”目標。

  (二)四大生態保護修復攻堅提升行動

  1.國土綠化和濕地保護修復攻堅提升行動。力爭到20xx年,完成植樹造林10萬畝,撫育改造森林40萬畝,建成村增萬樹“示范村”100個、“標準村”500個,創建省級森林城鎮6個、森林鄉村20個以上。加強濕地保護與修復,高水平創建國際濕地城市。

  2.國土空間生態修復攻堅提升行動。通過3年攻堅,初步構建“安全、和諧、健康、清潔、美麗”長江流域生態系統,守住自然生態安全邊界,提升生態系統質量和穩定性,推動綠色發展。

  3.水資源保障攻堅提升行動。20xx年底之前,重點河湖生態流量(水位)保障目標確定基本完成。20xx年底之前,全市用水總量、用水效率達到國家、省政府確定的“十四五”目標,重點河湖主要控制斷面生態基流滿足程度總體達到90%以上,重要江河湖泊水功能區水質達標率達到國家相關考核目標。

  4.長江流域非法矮圍整治攻堅提升行動。對全市長江流域非法矮圍進行全面排查,開展集中清理取締,做到應清盡清,能清速清,維護河湖水系通暢。

  三、保障措施

  (一)提高政治站位。各區、各有關部門要深入學習生態文明思想,堅決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以及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堅決扛起長江大保護政治責任,堅持黨政同責、一崗雙責,做到守土有責、守土盡責,切實推動長江經濟帶高質量發展取得更大成效。

  (二)加強組織領導。在市推動長江經濟帶發展領導小組統一領導下,成立武漢長江高水平保護十大攻堅提升行動指揮部(以下簡稱市指揮部)及各專項行動指揮部。市指揮部下設辦公室,負責統籌協調全市長江高水平保護十大攻堅提升行動。各專項行動指揮部負責牽頭推進本專項行動,明確工作專班,細化工作方案,制訂年度任務、措施、責任、時限“四張清單”,逐年明確攻堅提升行動的年度工作要求和重點,加強工作督辦,推動任務落實落地落細。市直相關部門要按照職責分工,積極協同配合,增強工作合力。各區要結合本地實際,抓緊研究制訂工作方案,成立相應的機構,細化配套政策和推進措施,做到具體化、項目化、工程化,確保各項工作落地見效。

  (三)強化考核督辦。市指揮部辦公室根據省級評估工作安排,組織開展年度工作情況評估;各專項行動指揮部要根據工作安排,組織對專項行動推進落實情況開展明察暗訪和工作督辦。對落實到位、積極作為、作出顯著成績和貢獻的單位、個人,通報表揚;對搞形式主義、官僚主義,慢作為、不作為的,通報批評,情節嚴重的要追責問責。市直相關部門要加強政策溝通銜接,加大職能工作的督辦落實,強化對各區的幫扶指導,杜絕“四風”問題。

  (四)廣泛宣傳引導。各區、市直相關部門要通過多種媒體形式,加大對《中華人民共和國長江保護法》等法規政策的解讀和宣傳引導力度。要及時選樹先進典型,總結推廣經驗做法。要積極回應社會關切,暢通群眾監督渠道,營造全面關注、全民參與、全力推動長江大保護的良好局面。

  長江入河排污口整治方案 16

  一、制定依據

  根據《中共安徽省委辦公廳 安徽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長江安徽段生態環境大保護大治理大修復強化生態優先綠色發展理念落實專項攻堅行動方案>的通知》(廳〔20xx〕27號)、《馬鞍山市長江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實施方案》(馬政辦秘〔20xx〕43號)文件要求,結合我區實際,制定本實施方案。

  二、工作目標

  按照省、市相關文件要求,采取“干流先行與全域推開”相結合的方式,堅持“水陸統籌、以水定岸”的指導思想,摸清花山段長江干流及支流入河排污口底數,制定整治方案,并持續推進整改工作,建立權責清晰、監控到位、規范有序的監管制度,為長江生態環境質量改善奠定基礎。

  三、范圍和對象

  (一)排查范圍

  我區轄區內長江干流岸線及其2公里范圍內陸域;長江一級支流、二級支流岸線及其1公里范圍內陸域,長江流域三級及以下支流岸線及其500米范圍內陸域。

  靠近上述區域內的工業集聚區、城鎮集聚區,港區。

  所有人工岸線(城鎮岸線、漁業岸線、臨江工業岸線、江堤岸線、特殊用途岸線)、自然岸線(灘涂、濕地)。

  所有江心島。

  (二)排查對象

  所有通過管道、溝、渠、涵閘、隧道等直接向長江流域水體排放廢水的排污口,包括所有通過河流、灘涂、濕地等間接排放廢水的排污口。

  四、工作任務

  (一)查清長江入河排污口底數。全面掌握全區長江入河排污口數量、分布及特點等信息,確保排查全面準確、真實可靠,建立排污口名錄和信息系統。

  (二)開展排污口監測。按照邊排查邊監測的要求,在人工排查過程中,同步開展入河排污口污染物排放監測:一是對所有存在排放行為的入河排污口開展快速監測,主要監測指標有酸堿度(PH),化學需氧量(COD)、氨氮、元素磷4類,建有自動在線監測的.排口,在保證數據有效性的前提下,可直接采用自動在線監測數據;二是對快速監測結果存在異常的排污口開展詳細監測,確認超標排放事實。

  (三)開展入河排污口污水溯源。在監測的基礎上,進行入河排污口溯源分析,基本查清廢水來源。

  (四)開展入江排污口整治,按“一口一策”的制定分類實施方案,并持續推進整改。

  (五)建立長效管理機制。建立權責統一、職能清晰、權威高效的入河排污口監督管理機制,防止問題回溯反彈。

  長江入河排污口整治方案 17

  為持續推進水污染防治攻堅戰,切實保護好長江母親河,扎實推動長江入河排污口整治工作,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方案。

  一、指導思想

  全面貫徹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會精神,堅持“兩點”定位、“兩地”“兩高”目標,發揮“三個作用”和推動成渝地區雙城經濟圈建設等重要指示要求,堅決貫徹“共抓大保護、不搞大開發”戰略方針,以保護水資源、防治水污染、改善水環境為目標,堅持問題導向,突出科學治污、精準治污、依法治污,扎實推進長江入河排污口溯源整治工作,切實筑牢長江上游重要生態屏障,加快建設山清水秀美麗之地。

  整治原則

  (一)科學分類,明晰責任。入河排污口整治工作按照“屬地管理”原則,由各有關區縣(自治縣)生態環境局負總責,對照生態環境部移交的入河排污口清單,對入河排污口逐一分類,明確責任主體,建立責任清單,確保每個入河排污口整治責有人負、事有人管。

  (二)依法依規,分類處置。按照“依法取締一批、清理合并一批、規范整治一批”的要求,針對入河排污口存在的問題,因地制宜,分類提出整治措施。對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污染防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法》等法律法規規定設置的入河排污口依法進行拆除;對整改類、保留類的入河排污口依法開展規范化整治。

  (三)一口一策,專項整治。結合排污口類型、監測結果、主要污染源類型等現狀,逐個制定入河排污口“一口一策”方案,明確規范整治責任、路線圖和時間表。

  三、工作目標

  按照“取締一批、合并一批、規范一批”的要求,系統推進入河排污口整治工作。

  20xx年底前,完成長江入河排污口分類命名并編碼,基本樹立排污口標志牌。渝北區、兩江新區持續開展入河排污口整治,分別完成入河排污口整治任務的100%、90%;其它區縣(自治縣)完成長江入河排污口整治實施方案編制。

  20xx—20xx年,基本完成工業排污口、城鎮生活污水排污口、港口碼頭排污口、規模化水產養殖排污口、畜禽養殖排污口的整治工作。

  20xx年底前,基本完成長江入河排污口整治工作,并建立長效機制。

  四、整治范圍

  在重慶市行政區域內的長江干流、嘉陵江和烏江沿線開展入河排污口整治,具體范圍可根據產業布局、排污特征等實際情況適當擴大。原則上以生態環境部交辦我市境內的4228個入河排污口(不含渝北區、兩江新區)為準,新發現的入河排污口一并納入整治。

  五、整治任務

  (一)分類并建立入河排污口臺賬。20xx年10月底前,各有關區縣(自治縣)生態環境局應根據《生態環境部辦公廳關于印發〈長江、黃河和渤海入海(河)排污口排查整治分類規則(試行)〉〈長江、黃河和渤海入海(河)排污口命名與編碼規則(試行)〉〈長江、黃河和渤海入海(河)排污口標志牌設置規則(試行)〉的通知》(環辦執法函〔20xx〕718號)(以下簡稱《通知》),結合入河排污口責任主體的單位性質、規模和隸屬關系等,對入河排污口進行命名和編碼,填報入河排污口信息表(附件1),建立臺賬,并報市生態環境局。

  (二)編制入河排污口整治實施方案。除渝北區、兩江新區外的其余23個區縣(自治縣)生態環境局,在20xx年11月前,制定入河排污口整治實施方案,明確整治工作計劃,實施方案報市生態環境局。各有關區縣(自治縣)生態環境局應根據排口分類和“查、測、溯”排查情況,按照“取締一批、合并一批、規范一批”的要求,逐一制定“一口一策”方案。

  (三)設立入河排污口標志牌。20xx年12月底前,各有關區縣(自治縣)生態環境局對照《通知》中的《長江、黃河和渤海入海(河)排污口標志牌設置規則(試行)》要求,借鑒渝北區、兩江新區試點經驗,完成入河排污口標志牌樹立。其中,工業排污口、污水集中處理設施排污口、規模化畜禽養殖排污口、規模化水產養殖排污口、港口碼頭生產廢水排污口、大型灌區退水口應設置標志牌;其余排污口,各地可根據其排水狀況及對環境的影響等實際情況,自行確定是否設置標志牌。標志牌標識內容按《通知》中的相關要求執行,標志牌形式根據入河排污口所處位置決定,應與周邊環境相協調。

  (四)分類推進入河排污口整治。按照“取締一批、合并一批、規范一批”的要求,對照生態環境部印發的技術指南開展整治工作。

  1.依法取締一批。對違反法律法規規定,在生態保護紅線、飲用水水源保護區、自然保護區等敏感區域內設置的排污口,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污染防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法》《重慶市水污染防治條例》等法律法規依法進行拆除。

  2.清理合并一批。按照國家加強入河排污口監督管理工作的有關要求,實施城鎮污水集中處理設施排污口和工業園區內企業現有排污口清理整合。要對城鎮生活污水排口進行截污納管,收集進入污水處理廠進行處理;要結合農村人居環境整治要求,推進農村生活污水處理設施及配套管網建設,將集中居民點的農村生活污水排污口截污納管;對集中分布、連片聚集的水產養殖散排口,推進統一收集處理養殖尾水,設置統一的.排污口。

  3.規范整治一批。按照有利于明晰責任、有利于維護管理、有利于環境監督的原則,根據《入河排污口管理技術導則》(SL532—2011)相關要求,對入河排污口進行規范化整治。對布局不合理、設施老化破損、排水不暢等問題的排污口,應針對性地采取調整排污口位置、更新維護設施等措施進行整治。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各有關區縣(自治縣)生態環境局要高度重視長江入河排污口整治工作,進一步增強“上游意識”、擔起“上游責任”,扎實開展入河排污口整治工作,持續改善水生態環境質量,切實保護好長江母親河。

  (二)落實主體責任。各有關區縣(自治縣)生態環境局是長江入河排污口整治的責任主體,要扎實推進入河排污口整治工作,嚴格按照要求制定整治方案,細化工作措施,明確責任分工。市生態環境局定期組織開展督促指導,對進展遲緩、推進不力等問題突出的區縣進行通報。

  (三)穩妥有序推進。堅持源頭治理、系統治理,要把排污口整治與城鄉基礎設施建設、農村環境綜合整治結合起來,與黑臭水體治理、生態修復工程等正在開展的行動結合起來,與拉動內需、改善民生等結合起來,與整治污水偷排偷放專項行動結合起來。能立行立改的,及時整改。對管網建設、河港治理、生態修復等整治時間較長的,要尊重客觀規律,明確階段性目標,由易入難,分步推進,力爭三年內基本完成。對與群眾生活密切相關的公共事業單位、住宅小區等入河排污口的整治,應做好統籌,避免損害群眾切身利益,確保整治工作安全有序。對確有困難、短期內難以完成入河排污口整治的企事業單位,合理設置過渡期。

  (四)建立銷號制度。各有關區縣(自治縣)生態環境局要結合排污口清單、存在問題、采取措施、整治期限等臺賬,建立入河排污口整治銷號制度,按照“一口一策”的原則,組織驗收銷號,整治完成一個、銷號一個,并定期向市生態環境局報送重慶市長江入河排污口整治工作進展情況調度表。市生態環境局加強督促與指導,組織現場核實整治實效,定期跟蹤通報“一口一策”整治推進情況,確保入河排污口整治工作取得實效。

  長江入河排污口整治方案 18

  為貫徹落實《生態環境部長江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專項行動工作方案》和《省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江蘇省長江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專項行動工作方案的通知》(蘇政辦發〔20xx〕44號)精神,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總體要求

  在各地、各有關部門前期工作的基礎上,配合和借助省級以上排查力量,用兩年左右時間,在全面摸清長江干流揚州段入河排污口底數的基礎上,制定整治方案并持續推進整改,建立排污口排查、監測、溯源、整治等工作規范體系,形成權責清晰、監控到位、管理規范的長江入河排污口監管體系,為改善長江水環境質量奠定基礎。

  二、排查整治范圍和對象

  (一)范圍。以我市行政區域內的長江干流為重點,開展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工作,包括儀征市、江都區、邗江區、廣陵區、經濟技術開發區、化工園區。原則上,長江干流排查范圍以現狀岸線為基準向陸地一側延伸2公里,包括所有人工岸線(城鎮岸線、漁業岸線、臨江工業岸線、江堤岸線、特殊用途岸線等),自然岸線(灘涂、濕地等)和江心島。具體范圍可根據產業布局、排污特征等實際情況適當擴大,其中沿江工業園區、居民區、畜禽養殖和水產養殖區等要全覆蓋。

  (二)對象。排查對象為所有通過管道、溝、渠、涵閘、隧洞等直接向長江排放廢水的排污口,還包括所有通過河流、灘涂、濕地等間接排放廢水的排污口。

  三、重點任務

  (一)摸清入河排污口底數。全面掌握長江入河排污口的數量及其分布,建立長江入河排污口名錄。

  (二)開展入河排污口監測。了解長江入河排污口污染排放狀況,分析掌握污染物入河情況。

  (三)進行入河排污口污水溯源。在監測基礎上,開展入河排污口溯源分析,基本查清污水來源。

  (四)整治入河排污口問題。在排查、監測和溯源的基礎上,推進入河排污口整治,制定實施整治方案,有效規范和管控入河排污口。

  通過落實“查、測、溯、治”四項重點任務,全面掌握長江干流揚州段入河排污口的排放現狀,有序推進入河排污口整治,進一步完善長效監管機制,強化地方主體責任,確保入河排污口排放狀況得到改善,努力提升長江生態環境保護水平。

  四、工作安排

  (一)制定專項行動具體實施方案

  各地結合實際,制定具體實施方案,明確工作目標、重點任務、組織分工、經費保障等,分解落實責任,全面推進排查整治工作。

  分工要求:

  5月25日前,各地將本行政區具體實施方案報送市政府,并抄送市生態環境局。

  (二)梳理、核查、整合各類入河污染物排放信息

  各地組織相關部門在全面收集整理各類入河排污口、河岸帶、水系分布等相關信息資料的基礎上,對規定范圍內地形復雜地段、污染源集中地段和日常管理薄弱地段,有重點地組織人工現場核查,充實完善現有資料臺賬。同時,將分散在各部門的入河排污口設置、污染源及入河排污口監管、水系及排污管網等信息進行有效整合,初步分析入河排污口基本信息及特點,為全面排查奠定基礎。

  分工要求:

  1.各地統一部署并督促各有關部門按照管理職能,對口開展各類入河排污口資料的梳理、核查完善和匯總報送等工作,并依據生態環境部制定的“資料整合技術要求”,指定牽頭部門完成屬地排污口資料整合。

  2.各有關部門負責對口督促指導各地相應部門完成資料梳理、核查完善和匯總報送,于5月25日前將條線匯總資料報市生態環境局。市工業和信息化局負責提供全市排查范圍內工業企業清單,包括位置信息、行業類別等;市自然資源局負責提供全市排查范圍內自然保護區等相關資料;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負責提供全市排查范圍內市政雨、污水管網圖及溢流口,農村生活污水管網圖,本行業相關的閘壩、泄洪口、箱涵的位置,建筑工地(包括名稱、位置、沖洗廢水排放)等相關資料;市交通運輸局負責提供全市排查范圍內公路(服務區)、港口企業、碼頭等污水排放信息;市水利局負責提供全市排查范圍內直接向河道排放的入河排污口信息(包括名稱、位置、設置單位、登記審批、監測),本行業相關的閘壩、泄洪口、箱涵的位置,水系矢量圖、岸線矢量圖和水功能區劃等相關資料;市農業農村局負責提供全市排查范圍內農田入河退水口、灌溉、水產、畜禽養殖等相關資料。

  3.市生態環境局負責依據生態環境部制定的“資料整合技術要求”,于5月底前牽頭完成全市長江入河排污口資料整合并報送省生態環境廳。

  (三)全面開展長江入河排污口摸底排查

  綜合運用無人機航測和人員現場踏勘等手段,對排查范圍及對象進行全面調查,實現應查盡查。具體采用“三級排查”方式推進排查工作。第一級排查:市級統一組織無人機航測。按照“全覆蓋”的要求開展技術排查,分析辨別疑似入河排污口。第二級排查:配合生態環境部開展人工徒步現場排查。生態環境部將在下半年抽調部屬單位和沿江11省(市)生態環境部門業務骨干,對規定范圍內匯入河流、河涌、溪流、溝渠、灘涂、濕地、潮間帶、島嶼、碼頭、工業聚集區、城鎮、暗管、滲坑、裂縫等開展“全口徑”現場排查,核實確定入河排污口信息。第三級排查:配合生態環境部對疑難點進行重點攻堅,結合二級排查進一步完善入河排污口名錄。

  分工要求:

  1.市生態環境局負責按照生態環境部制定的'“無人機航測排查技術要求”,編制報送全市《無人機航測實施方案》,對接省生態環境廳申請臨時飛行空域,5月底前完成無人機航測(一級排查)任務,并將航測數據報送省生態環境廳。

  2.市生態環境局負責生態環境部第二、三級人工排查的總體對接,各地負責屬地排查的具體配合,各有關部門負責全市排查的對口配合。各地、各有關部門共同配合,協助生態環境部于9月底前完成入河排污口摸底排查。

  3.市生態環境局負責對接省生態環境廳,根據生態環境部的排查結果,明確全市長江入河排污口名錄,并通報給各地、各有關部門,為后期監測、溯源、整治奠定基礎。

  (四)開展入河排污口監測

  按照邊排查、邊監測的要求,在全面排查的基礎上,同步開展入河排污口水質、水量監測。根據實際條件,可采取自動在線監測、人工取樣監測相結合的方式實施,有污染源普查監測、監督性監測或者在線監測數據的排污口,可直接使用其監測數據。

  分工要求:

  各地負責屬地長江入河排污口的全覆蓋、全要素監測,可安排當地生態環境部門牽頭,依據生態環境部制定的“監測技術要求”,利用現有監測力量或委托社會監測機構,確保20xx年底前完成監測,并將監測結果匯總后報市生態環境局。市生態環境局根據實際工作需要,視情向省生態環境廳申請監測力量,支持重點區域的排污口監測,同時負責匯總報送全市排污口監測數據。

  (五)開展入河排污口排放情況的溯源分析

  在排查和監測的基礎上,開展入河污染物溯源分析,基本查清污水來源。

  分工要求:

  1.各地統一部署并督促各有關部門按照管理職能分工,依據生態環境部制定的“溯源技術要求”,對口完成各類入河排污口溯源工作,指定牽頭部門匯總溯源結果并于20xx年3月25日前報市生態環境局。

  2.各有關部門負責對口督促指導各地相應部門,按時完成本行業相關的排污口溯源工作。市工業和信息化局負責牽頭督促指導全市排查范圍內工業企業、工業園區、工業集聚區,特別是沿江化工園區涉及入河排污口的溯源工作;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負責牽頭督促指導全市排查范圍內市政雨污管網及溢流口,本行業相關的閘壩、泄洪口、箱涵,農村生活廢水、建筑工地沖洗廢水排放等相關排污口的溯源工作;市交通運輸局負責牽頭督促指導全市排查范圍內公路(服務區)、港口企業、碼頭等排污口的溯源工作;市農業農村局負責牽頭督促指導全市排查范圍內農田入河退水口和水產、畜禽養殖廢水排污口的溯源工作;市水利局負責牽頭督促指導全市排查范圍內與本行業相關的閘壩、泄洪口、箱涵等排污口的溯源工作。

  3.市生態環境局負責匯總全市長江入河排污口溯源結果,于20xx年3月底前報送省生態環境廳。

  (六)分類整治入河排污口問題

  在排查、監測、溯源的基礎上,按“一口一策”的工作原則,逐一明確入河排污口整治要求,落實整治銷號制度,分類推進入河排污口規范整治。

  分工要求:

  1.各地按照生態環境部制定的“入河排污口分類整治政策措施”,全面梳理轄區內排污口問題清單,20xx年4月底前制定“一口一策”分類整治計劃并報送市生態環境局,20xx年6月底前完成排污口整治總體方案制定和部分整治工作,并將方案和整治進展報送市生態環境局。嚴格按照整治方案和“一口一策”整治計劃,持續推動問題“銷號”,確保排污口問題及時全面整治到位。

  2.各有關部門負責對口督促指導各地相應部門,按時完成本行業相關的排污口整治工作,推動問題按時“銷號”。市工業和信息化局負責牽頭督促指導全市排查范圍內工業企業、工業園區、工業集聚區,特別是沿江化工園區涉及的入河排污口的整治工作;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負責牽頭督促指導全市排查范圍內市政雨污管網及溢流口,本行業相關的閘壩、泄洪口、箱涵,農村生活廢水、建筑工地沖洗廢水排放等相關排污口的整治工作;市交通運輸局負責牽頭督促指導全市排查范圍內公路(服務區)、港口企業、碼頭等排污口的整治工作;市農業農村局負責牽頭督促指導全市排查范圍內農田入河退水口和水產、畜禽養殖廢水排污口的整治工作;市水利局負責牽頭督促指導全市排查范圍內與本行業相關的閘壩、泄洪口、箱涵等排污口的整治工作。

  3.20xx年6月底前,市生態環境局完成全市長江入河排污口整治總體方案制定和階段整治進展匯總,持續調度全市排污口整治后續進展,督促各地完成排污口整治“銷號”。

  (七)建立入河排污口管理長效機制

  各地深入探索并建立健全入河排污口排查、監測、溯源、整治等工作規范體系,推動形成更加科學完備的監管體系和長效機制,防止問題回潮、反彈。

  五、工作要求

  (一)強化組織領導。市政府成立全市長江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專項行動領導小組,負責統籌推進全市長江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工作,由市政府分管副市長任組長,市政府分管副秘書長、市生態環境局主要負責人任副組長,相關地區和部門分管負責人為成員,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市生態環境局。市生態環境局總體牽頭負責專項行動的籌劃組織和協調調度工作;市發改委負責督促指導各地全面落實國家發改委(長江辦)的部署要求,協同推進長江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工作;其他各有關部門牽頭負責各自職能范圍內排污口的資料提供,并督促指導溯源、整治工作。沿江各縣(市、區)政府、功能區管委會作為排查整治的責任主體單位,要成立相應的專門領導機構,加強工作統籌,壓實工作責任,積極配合上級排查,規范開展監測、溯源,全面梳理問題清單,確保排查整治取得實效。

  (二)加強溝通協調。各地要加強統籌協調,構建政府統領、部門協作、社會參與的工作格局,建立部門協作和信息共享長效機制,在深入自查的基礎上,全面整合排污口相關信息,主動加強與部、省、市排查力量的配合協調。特別是問題整治環節,要著力加強屬地部門之間的橫向協作,主動加強與上級部門的上下協同,合力提升整治效果。市生態環境局等有關部門在落實總體牽頭和條線牽頭任務過程中,要加強工作銜接,防止漏查漏治和進程斷檔。相關地區和部門要專門指定一名聯系人,負責專項行動的工作對接和資料信息的梳理報送,聯系人信息請于5月25日前報市生態環境局。

  (三)嚴格落實責任。各地要積極落實工作布置,做到排查無條件、問題整治無死角、按期銷號無余地。市政府將定期開展督促指導,推動各地工作落實。對履職不力、進展遲緩、弄虛作假的,將采取通報批評、公開約談等措施;情節嚴重的,將依法依規實行問責;對工作成效突出的,將予以通報表揚。

  (四)嚴格技術要求。此次專項行動,生態環境部對長江入河排污口資料整合、無人機航測、排污監測、污染物溯源和分類整治等關鍵環節,均將制定嚴格的技術要求和相應政策,各地、各有關部門要認真研究、對照執行,必要時委托社會技術力量組織實施,確保排查整治各個環節扎實規范。特別是要嚴格對照生態環境部制定的“入河排污口分類整治政策措施”,準確區分問題類別,有力落實整治措施,嚴防隨意降低標準,杜絕“軟弱整治”“敷衍整治”。

  (五)完善工作保障。各地要及時落實專項行動的人員、車輛、資金等方面的保障,確保專項行動順利實施。市政府統一承擔全市排污口資料市級整合和無人機航測(一級排查)的技術經費,由市生態環境局負責申請,市財政局負責協調保障。各地承擔本行政區域排查范圍內的排污口資料整合、監測、溯源、整治等工作經費。

  (六)強化信息公開。各地要建立專門的信息公開制度,在門戶網站開設“長江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工作”專欄,集中展示本區域各項工作情況,定期公開問題清單和整治進展,接受社會監督。同時,邀請媒體、公眾等參與排查整治,公開曝光典型環境違法案件。市生態環境局要通過報紙、電視、官方網站、“雙微”等平臺,適時公開專項行動進展。

  長江入河排污口整治方案 19

  一、指導思想

  二、基本原則

  三、工作目標

  四、排查范圍和對象

  五、工作任務

  六、工作安排

  七、責任分工

  (一)縣(區)人民政府職責

  (二)市有關部門職責

  八、工作要求

  長江入河排污口整治方案 20

  為認真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的決策部署,扎實推進我市長江入河排污口規范整治工作,有效管控入河污染物排放,持續改善水環境質量,制定本方案。

  一、總體要求

  堅持問題導向和目標導向,緊緊圍繞“改善水生態、優化水環境、確保水安全”要求,因地制宜、實事求是做好長江入河排污口整治工作。對生態環境部交辦的329個長江入河排污口,在排查、監測、溯源的基礎上,各有關縣(市)按照前期監測溯源分類,針對存在的問題,因地制宜、精準施策,逐個制定整治方案,明確牽頭部門、責任主體和主管部門,制定時間表、路線圖,經過2—3年努力,基本完成排污口整治工作。在此基礎上,進一步鞏固和深化整治成效,查缺補漏,到20xx年底前,建立起權責清晰、監管到位、管理規范的長江入河排污口監管體系和長效機制。

  二、主要措施

  咸寧市長江入河排污口329個(詳見附件)。按照“依法取締一批、清理合并一批、規范整治一批”要求,分類推進長江入河排污口規范化整治工作。

  (一)依法取締一批。對違反法律法規規定,在生態保護紅線、飲用水水源保護區、自然保護地及其他需要特殊保護的區域內設置的排污口,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依法責令拆除、關閉或者恢復原狀。妥善處理歷史遺留問題,對上述區域劃定前已經存在于區域內、暫時難以拆除且對環境影響不大的排污口,要制定序時推進整治措施,確保相關區域水生態環境安全。經整治已無污水排出且不具備泄洪等功能的管道,需及時拆除或者封堵。擬取締長江入河排污口34個。其中,城鎮生活污水排污口4個,城鎮雨洪排口2個,工業排污口16個,溝渠、河港(涌)、排干等4個,農業農村排污口6個,其他排口2個。

  (二)清理合并一批。加快推進污水、雨水管網和必要的調蓄處理設施建設,對城鎮污水收集管網覆蓋范圍內存在的各類排污口,其排放的污水能夠被城鎮污水集中處理設施有效處理的,原則上均予以清理合并,污水通過截污納管由集中處理設施進行處理;暫不具備納管條件的,應采取有效措施收集處理污水,確保達標排放。對園區內企業現有排污口,原則上均予以清理合并,通過截污納管由園區污水集中處理設施統一收集處理。擬清理合并長江入河排污口29個。其中,城鎮生活污水排污口20個,工業排污口8個,溝渠、河港(涌)、排干等1個。

  (三)規范整治一批。對保留的排污口按照有利于明晰責任、維護管理、環境監督的要求開展規范化整治。對存在私搭亂接、借道排污等問題的排污口,應全面清理排污管線違規接入的支管、支線,確保一個排污口只對應一個排污單位;對確需多個排污單位共用一個排污口的,各排污單位應在排水匯入排污管線前安裝監測計量設施,分清各自責任,并在排污許可證中載明。對存在布局不合理、設施老化破損、排水不暢、檢修維護難等問題的排污口,應合理設置排污口位置、排污管線走向,設置必要的檢查井等。擬規范長江入河排污口229個。其中,城鎮生活污水排污口16個,城鎮雨洪排口15個,港口碼頭排污口8個,工業排污口30個,溝渠、河港(涌)、排干等52個,農業農村排污口107個,其他排口1個。

  (四)待核定非排口。待核定非排口37個。其中,戶用散排口(單元)1個、小區域路面排水設施口(單元)2個、過水設施口19個、取水設施(只進不出)14個、重復排口1個。

  三、組織保障

  (一)加強組織領導。開展長江入河排污口整治行動是《長江保護修復攻堅戰行動計劃》的.重要內容,各有關縣(市)人民政府是轄區長江入河排污口整治的責任主體,要高度重視,加強領導,優化工作專班,細化職責分工,制定詳實的實施方案,強化調度和全流程管控,建立整改銷號制度,完成一個,公示一個,銷號一個,全力推進各項工作任務落實。

  (二)明確部門分工。生態環境部門要統籌全市入河排污口整治工作,負責指導、督辦工業排污口和其他排口的整治工作。住建部門負責指導、督辦城鎮生活污水排污口和城鎮雨洪排口的整治工作。交通運輸部門負責指導、督辦港口碼頭排污口的整治工作。水利和湖泊部門負責指導、督辦溝渠、河港(涌)、排干等的整治工作。農業農村部門負責指導、督辦農業農村排污口的整治工作。

  (三)多措并舉整治。堅持標本兼治、穩扎穩打,對涉及老百姓日常生活或者確有困難短期內難以完成整治的排污口,采取審慎包容措施,防止一堵了之;堅持系統治理、綜合施策,把排污口整治與“十四五”生態環境保護規劃編制實施工作和城鄉環境基礎設施建設結合起來,推動多方共贏;堅持嚴格質量、務求實效,把排污問題有沒有解決、環境質量會不會改善、人民群眾是不是滿意作為衡量整治工作的標準,確保整治工作取得扎實成效。

  (四)嚴格責任落實。各有關縣(市)要構建政府統領、部門協作、社會參與的工作格局,加強人員、經費保障。市生態環境局要定期開展工作督導,對履職不力、進展遲緩、弄虛作假等問題突出的單位和人員,采取通報批評、公開約談等措施;情節嚴重的,依法依規移交有關部門處理;對工作成效突出的,予以通報表揚。

  (五)強化信息公開。各有關縣(市)要加大長江入河排污口管理政策宣傳普及力度,增強公眾對污染物排放監督意識。各排污單位要通過樹立標志牌、做好媒體宣傳等方式主動向社會公開排污口相關信息,及時公布整治進展情況。

  長江入河排污口整治方案 21

  為認真貫徹生態文明思想關于長江經濟帶“共抓大保護、不搞大開發”的重要指示精神,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根據生態環境部《長江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專項行動工作方案》(環辦水體函〔20xx〕211號)、生態環境部辦公廳《關于交辦長江入河排污口清單的函》(環辦執法函〔20xx〕708號)、省政府辦公廳《江蘇省長江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專項行動工作方案》(蘇政辦發〔20xx〕44號)和《無錫市長江太湖入河排污口分類整治工作方案》等文件精神,結合濱湖實際,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長江、太湖入河(湖)排污口排查、溯源基本情況

  (一)長江流域入河(湖)排污口

  濱湖區長江流域入河(湖)排污口共計733個,已采樣監測的393個排污口中,有263個水樣水質未達到Ⅲ類水標準。水質超標排污口主要集中在胡埭鎮和馬山街道,排入的水體主要為陸區港、太湖和峰影河。

  (二)太湖流域入河(湖)排污口

  濱湖區太湖流域入河(湖)排污口共計46個,已采樣監測的42個排污口中,有25個水樣水質未達到Ⅲ類水標準。水質超標排污口主要分布在河埒街道和雪浪街道,排入的水體主要為長廣溪、梁溪河和京杭大運河蘇南段。

  二、工作目標

  (一)20xx年11月底前,制定長江及太湖入河(湖)排污口“一口一策”的分類整治方案,完成排污口標識牌規范設置,12月底前完成50%以上的整治任務,并建成一批整治示范工程。

  (二)20xx年底前完成長江、太湖流域入河(湖)排污口全部整治任務,各鎮、開發區、街道根據實際情況,建成一批整治示范工程。

  (三)根據實際監測需求安裝自動監控設施,逐步形成“權責清晰、監控到位、管理規范”的長江、太湖流域入河(湖)排污口管理體系,不斷規范排污口管理,有效管控污染物排放。

  三、工作原則

  (一)屬地負責,分工協作。按照中央關于生態環境保護的總體要求,長江太湖入河(湖)排污口整治工作責任主體是地方各級人民政府。根據濱湖實際,各鎮、開發區、街道承擔整治任務的主體責任,在排口整治任務對應的區級主管部門指導下,制定整治實施方案,明確工作計劃和具體措施,層層壓實責任,強化分工協作,共同做好整治工作。

  (二)標本兼治,穩扎穩打。堅持問題導向和目標導向,緊緊圍繞“保護水資源、改善水生態、優化水環境、確保水安全”工作要求,因地制宜、實事求是做好整治工作。注重立行立改和長期整治相結合,對容易整治、污染嚴重的,立即進行整改;對排污情況復雜、短期難以整治,明確階段目標,由易入難,分步推進,持之以恒整治到位。堅持疏堵結合、妥善處置,不搞一堵了之、一拆了之等簡單粗暴、急于求成的行為,盡可能避免對群眾生產生活帶來不良影響。

  (三)綜合施策,系統治理。注重源頭治理、系統治理,從污水排放控制到管網建設、生態修復、流域治理等全過程統籌考慮、綜合施策,與太湖治理、美麗河湖行動、生態環境規劃、城鄉基礎設施建設、農村人居環境整治、水環境治理、港口碼頭整治等工作有機結合,有效推動排污口整治。

  (四)嚴格標準,務求實效。工業企業、污水集中處理設施、港口碼頭、規模化畜禽養殖和水產養殖排污口排放應符合相應的排放標準(標準更新后應執行新標準);城鎮雨洪排口和溝渠、河港(涌)、排干等應符合排入河流的水環境功能區標準,排入未劃定水環境功能區的應符合地表水Ⅴ類標準;其他類排污口應符合《污水綜合排放標準》(GB8978-1996)。切實將排污問題有沒有解決、環境質量會不會改善、人民群眾是不是滿意作為衡量整治工作成效的標準,嚴格把關,禁走過場,確保整治工作取得實效。

  四、工作要求

  (一)工業排污口

  工業排污口主要包括工礦企業生產廢水、生活污水和雨水等的排放口,不包括城鎮污水處理廠、港口碼頭等排污口。生產廢水排污口,包括工業污水集中處理設施排污口、沒有納入工業污水集中處理設施的生產廢水排污口、溫排水等循環水排污口,以及生產廢水與生活污水或雨水等混合污水排污口。生活污水排污口指工業企業內部生活污水與生產廢水完全隔絕且采取了有效措施防止二者混排等風險的排污口。廠區雨水排口指直接或通過溝、渠、管道等設施向廠界外專門排放天然降水的排放口。初期雨水或受污染的雨水應嚴格執行行業相應排放標準的相關要求。

  1.取締類

  (1)飲用水水源保護區內的工業企業生產廢水、生活污水、廠區雨水等排污口由相關職能部門報請區人民政府責令限期拆除。

  (2)集中污水處理設施管網覆蓋范圍內的工業企業直排污口,由濱湖生態環境局責令限期拆除,經相關部門許可接入區域污水管網。

  (3)企事業單位逃避監管私自設置的入河(湖)排污口,由濱湖生態環境局依法查處、責令限期拆除,涉嫌污染環境罪的移送公安部門。

  2.整治類

  (1)未經批準的工業企業排污口,由濱湖生態環境局依法查處,責令按規范化要求進行整改,完善排污許可、排污口設置等手續,經驗收合格后,納入日常管理。無法完善手續的,納入取締類。

  (2)工業排污口存在超標排放的`由濱湖生態環境局依法查處、責令整改、限期達標。限期不能達標的,由濱湖生態環境局責令采取限制生產、停產整治等措施;情節嚴重的,報區人民政府批準,責令停業、關閉。

  (3)工業企業應規范排污口設置,原則上各企業只可設置1個雨水排放口,1個雨水排放口只對應1個排污單位,多個排污單位確需共用1個雨水排放口,應分清責任,并在排污許可證中載明。

  (4)工業企業未實現雨污分流或雨污分流不徹底的,由濱湖生態環境局責令按規范要求限期整改。初期雨水收集處理后,可結合實際,采取自處理中水回用、清運至污水處理單位、排入市政污水管網等方式進行處置。重點排污企業在完善雨污分流的同時,應安裝自動(手動)切換裝置。

  3.規范類

  所有工業排污口均應做到“一牌一碼”,設置標志牌,制作能識別排污口信息的二維碼。

  (二)農業農村排污口

  該類排污口主要指農業生產和農村生活污水等的排放口。包括水產養殖排污口、畜禽養殖排污口、種植業排口、農村生活污水排污口。水產養殖排污口指工廠化養殖、池塘養殖等陸基水產養殖的尾水排放口。畜禽養殖排污口指畜禽養殖過程中產生的廢水的排放口。種植業排口指種植業生產過程中產生水的排放口。農村生活污水排污口包括農村集中式污水處理設施排污口和沒有納入農村集中式污水處理設施的生活污水排污口。

  1.取締類

  (1)飲用水水源保護區內畜禽養殖排污口、水產養殖排污口、種植業排口和農村生活污水排口,由區農業農村局報請區人民政府責令限期拆除。

  (2)禁養區內規模以上的畜禽養殖和水產養殖排污口,由濱湖生態環境局報請區人民政府責令限期拆除。

  (3)農業農村污水管網覆蓋范圍內未納管的農村生活污水排污口由區農業農村局責令就近納入生活污水集中處理設施。

  2.整治類

  (1)規模化畜禽養殖排污口排放應符合《畜禽養殖業污染物排放標準》(GB18596-2001)中相關排放要求,存在超標排放的,由濱湖生態環境局依法查處、責令整改、限期達標。規模以下畜禽養殖排污口存在污水排放的,由區農業農村局指導養殖場戶建設糞污貯存設施,實行糞污規范處理、就近還田利用,有條件的在田間配套建設糞污儲存、處理、輸送管網等設施,鼓勵在養殖較為集中區域建設適度規模的集中處理中心,深入推進畜禽糞污還田利用,防止直排外環境。

  (2)農村集中式污水處理設施排污口執行《江蘇省農村生活污水處理設施水污染排放標準》(DB32/3462-20xx),存在超標排放的責令整改,限期不能達標的由濱湖生態環境局依法查處。農業農村污水管網未覆蓋區域的農村生活污水排污口,大力推進小型農村污水處理設施建設,提高鄉村生活污水的收集處理率。

  (3)水產養殖排污口排放應符合《池塘養殖尾水排放標準》(DB 4043-20xx)中相關排放要求,存在超標排放的,由濱湖生態環境局依法查處、責令整改、達標排放。區農業農村局負責推廣生態健康養殖技術和模式,指導生產者合理控制養殖規模和密度,運用尾水凈化處理技術,限期實現尾水達標排放或循環利用。

  (4)種植業排口(農田入河退水口),存在超標排放的,由濱湖生態環境局責令整治;區農業農村局因地制宜開展農田尾水治理,指導農藥、化肥等投入品合理使用。

  3.規范類

  規模化畜禽養殖排污口、工廠化水產養殖排污口、大型灌區退水口應做到“一牌一碼”,設置標志牌,制作能識別排污口信息的二維碼,根據實際情況和監測需求安裝自動監測設施和視頻監控系統。鼓勵農村污水集中處理設施排口落實《農村生活污水處理設施物聯網管理技術規范》(DB32/T4024-20xx)要求,加強污染物排放在線數據監控管理。其他農業農村排污口應根據其排水狀況及對環境的影響等實際情況,由屬地鎮(開發區、街道)自行確定是否設置標志牌。

  (三)城鎮生活污水排污口

  城鎮生活污水排污口包括城鎮污水集中處理設施排污口和沒有納入城鎮污水集中處理設施的生活污水排污口。

  1.取締類

  (1)飲用水水源保護區內設置的生活污水排污口,由區住房城鄉建設局等職能部門報請區人民政府責令限期拆除。

  (2)逃避監管私自設置的污水集中處理設施排污口,由濱湖生態環境局依法查處、責令限期拆除,涉嫌污染環境罪的移送公安部門。

  2.整治類

  (1)城鎮污水集中處理設施排污口存在超標排放的,應查找超標原因,立即整改,由濱湖生態環境局依法查處。

  (2)因管網建設滯后導致收集范圍內的城鎮生活污水無法進管的,區住房城鄉建設局應編制就近納入污水處理廠或者新增污水處理設施的實施計劃,明確建設主體和完成時間。

  (3)排水管道和收集管道存在破損、錯接、混接、漏接、錯位、溢漏、淤堵等情況的,責任單位應及時組織力量落實排查整治和長效管理,確保管網通暢、安全運行,如排水管道或收集管道的管理權屬歸由市級相關部門承擔,由區住房城鄉建設局梳理匯總上報。

  3.規范類

  城鎮污水集中處理設施排污口應做到“一牌一碼”,設置標志牌,制作能識別排污口信息的二維碼,根據實際情況和監測需求安裝自動監測設施和視頻監控系統,并與區住房城鄉建設局或濱湖生態環境局聯網。其他城鎮生活污水排污口應根據其排水狀況和對環境影響等實際情況,由屬地鎮(開發區、街道)自行確定是否設置標志牌。

  五、工作職責

  (一)各鎮、開發區、街道承擔排污口整治的主體責任,應充分發揮“河長制”管理優勢,結合本區域實際制定整治實施方案,明確整治目標、工作內容、任務分工以及人財物保障等。

  (二)濱湖生態環境局統籌負責工業排污口和其他排污口的整治工作,指導各鎮(開發區、街道)制定整治方案,督導整治進度,會同鎮(開發區、街道)進行整治驗收,并加強日常監管。

  (三)區住房城鄉建設局在職責范圍內統籌負責城鎮雨洪排口的整治工作,指導各鎮(開發區、街道)制定整治方案,督導整治進度,會同鎮(開發區、街道)進行整治驗收,并加強日常監管。同時負責將排查發現不具備管理權屬的問題雨洪排口移交市級相應部門。

  (四)區交通運輸局統籌負責港口碼頭排污口的整治工作,指導各鎮(開發區、街道)制定整治方案,督導整治進度,會同鎮(開發區、街道)進行整治驗收,并加強日常監管。

  (五)區水利局按照職責統籌負責溝渠、河港(涌)、排干等的整治工作,指導各鎮(開發區、街道)制定整治方案,督導整治進度,會同鎮(開發區、街道)進行整治驗收,并加強日常監管。

  (六)區農業農村局指導各鎮(開發區、街道)提供排查范圍內農田入河退水口、灌溉、水產、畜禽養殖等資料,督促指導鎮(開發區、街道)開展農田、水產、畜禽養殖排口整治驗收工作。

  (七)區河長辦應充分發揮“河長制”管理優勢,指導各鎮(開發區、街道)制定整治方案,督促相關部門落實排污口整治責任、加強日常監管。

  根據《市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無錫市長江太湖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專項行動工作方案的通知》(錫政傳發〔20xx〕36號)的部署,我區成立的長江、太湖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專項行動領導小組,今后繼續統籌協調全區分類整治工作(附件1)。各鎮、開發區、街道應參照成立相應工作小組,認真落實工作責任,切實推進分類整治工作。

  六、工作安排

  (一)前期準備階段(20xx年12月底前):區政府辦公室統籌全面負責,濱湖生態環境局牽頭制定長江太湖流域入河(湖)排污口“一口一策”,區各相關部門制訂具體管理措施文件,于11月底前印發實施,并抄送濱湖生態環境局、區河長辦;各鎮、開發區、街道根據“一口一策”分類整治實施方案細化工作方案,排定工作計劃并組織實施,12月底前完成20xx年整治任務。

  (二)整改實施階段(20xx年底前):相關鎮、開發區、街道按照方案和工作計劃,分工合作,按要求實施各類排污口整治,并在生態環境空間信息服務平臺上整改模塊填寫整改方案、整改進度(太湖流域填報省平臺),并于每月25日前填寫《無錫市長江入河排污口分類整治情況進展明細表》(附件5)、《無錫市太湖入河排污口分類整治情況進展明細表》(附件6)并加蓋公章后,報送濱湖生態環境局、區河長辦。

  (三)總結銷號階段。各鎮、開發區、街道應建立整治銷號制度,整治完成一個、銷號一個。由各鎮、開發區、街道在整治任務完成后提出,并經不同排口對應的區級職能部門確認后,對整改成果進行驗收銷號。20xx年底開展階段性工作總結,完成整治工作后開展整治工作總結。階段性工作總結包括當年工作情況、1-2個整治示范工程和下一年具體整治計劃,加蓋公章后于20xx年12月10日前報送區政府辦公室,同時抄送濱湖生態環境局、區河長辦。20xx年12月10日前上報長江太湖流域入河(湖)排污口整治工作總結。

  七、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濱湖區長江太湖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專項行動工作方案》已成立濱湖區長江太湖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專項行動領導小組,繼續負責統籌推進全區長江太湖流域入河排污口分類整治、驗收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具體負責指導、協調、督查、分類整治工作。相關鎮、開發區、街道要高度重視、強力推動,繼續發揮本級長江太湖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專項行動領導小組指導和協調作用,層層壓實責任,落實工作要求,加強聯動共享,形成工作合力,提高工作效率。可結合實際通過購買第三方服務等方式提升排污口分類整治實施方案的有效性。

  (二)密切組織協調。各鎮、開發區、街道及區級有關職能部門要嚴格按照方案要求,明確職責分工,構建政府統領、部門協作、社會參與的工作格局,建立生態環境、水利、農業農村、住建、交通運輸等有關部門協同配合和信息共享長效機制,整合各部門掌握的長江太湖入河排污口相關數據和信息,并在人員、資金等方面加大統籌力度,指導各鎮(開發區、街道)做好資金保障工作,形成上下通力配合、部門協調聯動的強大合力,保證專項行動有序有力有效開展。各鎮、開發區、街道及區級各部門明確1名聯絡員(附件2,11月30日前報濱湖生態環境局),負責工作對接、報送信息等。

  (三)嚴格責任落實。按照實施方案要求,根據實際情況開展工作,克服困難,勇于擔當,敢于碰硬,協同配合,切實推進排污口整治工作,確保整治到位。區領導小組辦公室將定期組織開展現場督促指導,推動工作落實。對履職不力、進展遲緩、弄虛作假等問題突出的,采取通報批評、公開約談等措施;情節嚴重的,按不同情形依法依規實行問責。對工作成效突出的,予以通報表揚。

  (四)做好信息報送。各鎮、開發區、街道及區級有關職能部門要同時做好排污口整治工作的宣傳,及時總結好的經驗做法,向區長江太湖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報送;做好信息公開,及時在黨報和政府的網站“長江太湖流域入河(湖)排污口分類整治工作”專欄中發布相關信息,集中展示本區域各項工作情況,定期公開問題清單和整治進展情況,接受社會監督;可邀請媒體、公眾等參與分類整治監督,公開曝光典型環境違法案件。濱湖生態環境局通過主流媒體及官方網站、雙微,定期公開整治工作進展情況。

  長江入河排污口整治方案 22

  為全面貫徹落實市委十四屆七次全會精神,進一步鞏固“拆違拆破拆舊”專項行動開展以來所取得的成果,確保專項行動不斷向縱深推進,根據《市委辦公室市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20xx年“四大專項行動”實施意見>的通知》(海辦【20xx】7號)的總體部署,結合《20xx年度海門市入河排污口專項整治行動工作任務清單》,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整治目標

  在20xx年底前分批完成新區88處排污口的整治工作,實現“接管封堵一批,整治達標一批”。

  二、整治標準

  海門港新區境內88處排污口,主要以生活污水為主,還有少量生產廢水,生產廢水主要包括機械冷卻水、蔬菜海產品加工清洗廢水。

  (一)截污納管

  在新區污水管道可接范圍內的排污口,各企業、單位自尋施工隊設計施工圖紙,主井前建設支井,實施截污納管工程。

  (二)自建污水處理設施

  無法接管的企事業單位,自建污水處理設施(過濾池、化糞池),上清液達標后排放入河。上清液是否達標需企事業單位定期找有資質的單位出具檢測報告。

  (三)取締封堵

  對既不能接入污水管網,又沒有及時按照要求自建污水處理設施的單位,對排口進行強制封堵。

  三、整治步驟及時間

  (一)排查摸底(20xx年5月-6月)

  新區組織水利、環保等部門從經營范圍、排污量、排放污染物性質等方面對88處排口進行摸底排查,分清類別,為下一步開展集中整治打下基礎。(詳見附件2)

  牽頭部門:農村工作局

  配合部門:規劃建設環保局、經濟發展局、社會事業與旅游局

  (二)截污納管(20xx年12月-20xx年11月)

  目前通呂運河污水管網建設工程及部分村莊污水管網已完成建設,督促管道輻射范圍內的企事業單位做好污水預處理設施建設工作并及時接管,同時封堵原有排口,接管方案需符合相關設計標準。

  牽頭部門:規劃建設環保局

  配合部門:經濟發展局、社會事業與旅游局、農村工作局、綜合執法局、南黃海建設發展有限公司

  (三)提升達標(20xx年1月-20xx年11月)

  對不能接入污水管網的企事業單位,必須自建污水處理設施,包括過濾池,化糞池,上清液達標后排放入河。上清液是否達標需企事業單位定期找有資質的單位出具檢測報告。

  牽頭部門:規劃建設環保局

  配合部門:經濟發展局、社會事業與旅游局、農村工作局、綜合執法局、黃海水務

  (四)規范封堵(20xx年12月15日前)

  對在規定時間內仍然沒有規范整治達標的排口進行強制封堵。

  牽頭部門:綜合執法局

  配合部門:規劃建設環保局、經濟發展局、社會事業與旅游局、農村工作局、供水公司

  (五)總結驗收(20xx年12月)

  認真總結入河排污口專項整治行動工作經驗,以河長制體系為基礎,研究建立健全長效管理機制,鞏固整治成果,促進生態環境美化。

  入河排污口所在村居負責將整治臺賬在12月10日前發送至新區規劃建設環保局。

  牽頭部門:規劃建設環保局

  協調部門:經濟發展局、社會事業旅游局、農村工作局、各村居

  四、工作職責

  規劃建設環保局:負責污水管道主管網建設,對接市環保局,梳理入河排污口整治問題,匯總上報排口整治進度。

  經濟發展局:負責督促企業入河排污口整改工作;

  社會事業旅游局:負責督促醫院、學校入河排污口整改工作;

  農村工作局:負責做好前期摸排統計工作;督促農業經營單位、個體做好入河排污口整改工作;

  綜合執法局:負責對拒不執行排口整治的企業單位進行強制封堵;

  供水公司:負責對強制封堵排口的企業進行斷水處理;

  南黃海建設發展有限公司:負責接管設計方案審核及現場監督。

  黃海水務:負責水質檢測工作;

  各掛鉤領導及涉及到的村委具體負責包干范圍內排口整治的推進工作。

  五、名詞解釋

  提標改造:原有污水處理不達標或達不到新的標準,必須新建污水處理設施或污水處理工段,實現污水處理后達標排放;

  完善手續:進行登記備案,有相應的排污許可證。

  規范化建設:對于暗管和潛沒式排污口,在院墻外、入河前設置明渠段或取樣井,以便監督采樣,未設置明渠段或取樣井的,應要求進行改造;所有入河排污口樹立標志牌(等南通生態環境局明確后,統一樹立);重點排污口要因地制宜安裝在線計量和視頻監控設施,強化對排污口排污情況的.實時監管和信息共享。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

  新區成立由主要領導任組長,相關分管領導任副組長,管委會相關部門負責人為成員的任務整治工作領導小組,具體負責整治工作的推進,將整治一抓到底,確保整治工作取得實效。

  (二)壓實河長責任

  排口所在的鎮村級河道的河長要切實擔負責任,作為整治工作的第一責任主體,牽頭落實責任人河道內的排口整治工作。

  (三)強化部門聯動

  新區相關部門各負其責,加強聯動,按照整改方案中明確的目標、措施,快速扎實推進整治工作;同時加強與市有關部門溝通銜接,上下聯動,形成合力。

  (四)落實長效管理

  根據環境監管網格化要求,新區進一步落實環境監管主體責任,對整治后的排口加強監管,避免引發環境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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