績效考核管理方案范文(通用20篇)
為了確保事情或工作扎實開展,常常需要提前準備一份具體、詳細、針對性強的方案,方案屬于計劃類文書的一種。那么你有了解過方案嗎?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績效考核管理方案范文,僅供參考,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績效考核管理方案 1
績效考核管理系統的建立是以工作目標考核為主、兼顧管理能力與行為態度考核,實施績效目標過程指導、績效改進、績效溝通和績效診斷分析的績效管理體系,目標的制訂與公司整體目標相結合,對員工的技能和業績表現進行科學評價,與薪酬緊密掛鉤,使薪酬作為績效管理的調節杠桿,通過薪酬體現員工的績效并引導員工不斷提高績效,使員工績效與薪酬、職務晉升、調整緊密結合,為員工的晉升和發展提供了公平競爭的機會,使績效管理真正成為人力資源發展的保證。
目的:
(1)幫助直線經理成為績效管理專家,提高他們的績效管理技能和執行力。
(2)能有效改善企業管理流程,增進競爭力。
(3)激發員工潛力,提高工作效率,塑造企業績效文化。
績效考核管理委員會:
主席:
委員:
考核范圍:副總經理、大區經理、各管理中心(部門)經理、副經理、經理助理、直營店人員。
績效考核指標的設計:
(1)能力考核指標,即員工具有這方面績效的能力,這種能力到了何種程度。
(2)態度考核指標,即員工在創造績效的過程中,所表現出來的主動性、責任感強度等。
(3)業績考核指標,即員工在創造績效的過程中,所表現出來能力的實際效果。
注:此考核系統以上述三項考核指標為基礎展開,在確定考核結果時應平衡三者辨證關系,使考核結果公平公正。
考核方式:
我們采取直線管理考核方式以完成對本部、總經辦及管理中心(職能部門)、員工三個層次的考核。為充分發揮績效考核效應,建立溝通評估機制,我們通過月度計劃執行考核、季度述職考核、年度綜合業績考核三種方式圍繞計劃、執行、評估、反饋四個環節進行。
一、月度計劃執行考核管理
第一步、計劃制定
月度計劃制定應遵循SMART原則(計劃事項應細化到具體內容,目標應是可衡量的、可證明的確存在的,應確定達成目標的時間)及責任到人,以方便個人績效的考核。月度計劃制定包括兩個項目,是事務性計劃制定和任務業績指標制定。
1、計劃內容應包括如下:
A、事務性計劃中事項內容
①、市場開發計劃
a計劃月內加盟商發展情況
b廣告投放宣傳計劃
c對準加盟商支持(協助店址選擇、新店裝修、開業促銷與宣傳等)
②、計劃月內直營店管理情況
a目標營業額及提高方法
b門店促銷計劃
c門店管理改進提高措施
③、加盟市場維護計劃
a市場管理及巡店計劃
b加盟商培訓開會溝通計劃
c市場信息及競爭對手調查收集
④、員工隊伍管理及培訓計劃
a人員培訓計劃
b新進人員補充拓展培訓計劃
c加盟商員工培訓
⑤、財務、庫管計劃
⑥、權益金收繳情況
⑦、其他
B、任務業績指標,是指所在單位通過努力可以達到的、能量化的經營任務指標,其作為重要的考核參數。
2、責任人
責任人是指計劃事項的主要實施執行人,對計劃完成情況負主要責任,其作為對下屬考核的主要依據。
3、完成時間
在計劃制定時應寫明完成時間,以便公司本部對計劃實施完成情況及時掌控并對責任人進行考核。
注意:完成時間不能統一寫到月底,應階梯式分解到各天。
4、資源支持
資源支持是指需要上級領導及公司職能部門協調配合的資源。支援協助單位應積極配合各管理中心高質量完成擬訂的計劃。
5、完成情況反饋情況
完成情況反饋應在計劃完成后根據實際完成情況如實填寫,并分析。
6、權重(和為130%)
是衡量每一計劃事項的重要程度。是計算績效工資的主要依據。
所有完成事項所獲的權重和是整月績效的綜合體現,同樣也是計算績效工資的主要依據。
7、備注
如遇特殊情況導致計劃未達成目標,在備注欄說明。
各管理中心(部門)應在每月28日將下月計劃上報公司本部,批準后按計劃實施。
首先制訂本部績效計劃。其次,制訂各管理中心績效計劃,第三,制訂員工績效計劃,各管理中心負責人指導本部員工依據計劃工作重點,以任務的分解和崗位服務對象的需求來提取崗位關鍵業績指標編制績效計劃,形成員工績效計劃,并簽字確認。
附:表一《月度計劃執行反饋表》
部門(管理中心)的由主管副總審批
《管理中心月份工作任務指標計劃表》
由總經理審批
第二步、組織執行,做完成情況評估
計劃事項責任單位在完成時間結束后根據事項完成情況,做自我評估(在完成情況一覽中填寫)和直線上級評估,確認完成情況。
任務指標計劃表在當月結束后依據財務數據,計算當月完成情況。
直線管理本部根據完成情況結合考核指標權重計算績效工資
職能部門
月度工資=基本工資+績效工資*績效系數(完成事項的權重總和)+福利補貼
本部內各管理中心及加盟連鎖事業部、市場督導部經理:
月度工資=基本工資*事務性計劃完成情況權重和+績效工資*任務指標完成情況權重和+福利補貼
副經理(助理)=基本工資+績效工資*績效系數
其績效系數由直屬經理根據其在團隊績效中的貢獻率來評定,但其績效系數不能超過其所在團隊績效系數,須經匯報本部經理批準,經人力資源部備案。
公平公正性由人力資源部監督,并解釋說明。
第三步、進行績效考核面談溝通
直線上級領導應通過溝通和激勵使員工將日常的工作與整個公司的發展方向和宏偉目標聯系起來。除了目標設定外,更重要的是績效輔導。應通過有效的溝通和系統的`培訓向被考核者講授完成工作任務所必備的技能和經驗,幫助其提高績效能力,以維持被考核者持續的熱情,同時或得持續的績效改進。
附:表三《績效面談溝通記錄表》
第四步、建立績效考核業績檔案
(1)通過績效檔案的建立幫助被考核者回顧績效過程,提出有用的建議,提高其績效能力。
(2)幫助管理者更加高效做好管理工作,熟悉每一個部署的表現,以便于有針對性的進行指導。
(3)為季度考核、年度考核提供原始依據,使整個考核過程更加公平公正。
(4)與員工工資、晉升、先進評比、培訓等結合起來,充分起到激勵先進和鞭策后進的作用。
績效考核業績檔案包括:《月度計劃執行反饋表》、《管理中心月份工作任務指標計劃表》、《績效考核面談溝通記錄表》等記錄員工業績的憑證,人力資源部備案。
二、季度或半年度考核管理
季度、年度考核評估采用公司考核評估和崗位述職考核相結合的方式。
1、述職報告應遵循自述性、自評性、報告性。
(1)、自述性指采用自述的方式向績效管理委員會陳述在這一時期內履行職責的情況,計劃完成情況和主要業績等。
(2)自評性指依據崗位規范和職責目標,對自己這一時期內的德、能、勤、績等方面的情況,作自我評估、自我鑒定。
(3)報告性指向績效考核管理委員會報告自己和自己所帶領的團隊在這一時期內所存在的不足和下一時期努力改進的方向和主要工作計劃。
通過述職人的報告,績效考核委員會根據月度績效業績檔案、述職報告評估做出綜合績效評估,確定出下一時期的主要工作方向。述職報告的評估同樣采用與月度考核同樣口徑的權重衡量方式。
2、公司季度考核評估,具體請按季度考核表執行。
以季度考核評估、述職評估績效權重的平均值做為季度/半年考核依據。具體體現:
①權重均值在50%以下的做(免職)處理
②權重均值在50%—70%之間的做職位降級處理
③權重均值在71%—80%之間的做工資降級處理
④權重均值在81%—110%之間的做不變。
⑤權重均值在110%—130%之間的工資級別提高一個檔次,并與職位晉升掛鉤。
述職報告評估結果同樣列入績效業績檔案,累計到年度綜合業績評估。
具體內容:附《季度/半年度述職報告內容及評估標準表》
《季度考核評估表》
三、年度綜合業績考核
年度績效綜合業績考核是建立在月度計劃執行考核、季度/半年述職考核基礎上,通過年度述職、全年業績任務完成情況、下年度發展規劃方面的對被考核者做出綜合評估。
績效考核管理方案 2
為加強我市公共汽電車行業(以下簡稱“公交行業”)服務質量的監督和管理,全面提升公交行業運營服務質量,促進城市公交客運健康持續發展,根據《國務院關于城市優先發展公共交通的指導意見》(國發〔20xx〕64號)、《濟南市城市公共交通條例》、《城市公共汽車和電車客運管理規定》(交通運輸部20xx年第5號令)、《城市公共汽電車客運服務規范》(GB/T22484-20xx)等規定,結合本市實際情況,制定本方案。
一、考核主體及責任分工
(一)本方案適用于本市行政區域內公交客運企業的服務質量考核。
(二)市交通運輸主管部門負責全市公交行業服務質量考核工作的組織協調,負責歷下區、市中區、槐蔭區、天橋區、歷城區公交企業的服務質量考核,組織長清區、章丘區、濟陽區、萊蕪區、鋼城區交通運輸主管部門開展各區公交企業的考核工作,指導各縣公交企業的考核工作。
二、指導原則
濟南市公交客運運營服務質量考核工作應遵循以下原則:
(一)公平公正原則。參與實施公交監督考核評價工作的人員應本著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統一標準,嚴格考評,透明運作。
(二)分類考核原則。遵循市場經濟規律和企業發展規律,根據企業功能定位、發展階段、企業管理等個性化特點,突出不同考核重點,分別設置考核指標和權重,分類定責考核。
(三)對標考核原則。突出發展質量和效益,引導企業與同行業優秀企業進行對標,提升企業的服務質量水平。
三、考核內容
(一)考核準備
市和各區縣交通運輸主管部門應在每年的10月份公布次年的年度服務質量考核方案,內容包括考核主體、人員構成、工作安排、成果形式、報送時限等,并及時通知被考核企業。
市和各區縣交通運輸主管部門依據職責開展服務質量考核工作,可委托第三方機構提供技術服務。委托提供技術服務的第三方機構應當滿足以下條件:
1、具有法人資格;
2、與委托單位和被考核對象均無隸屬關系或利害關系,能夠客觀公正地開展考核工作;
3、具有良好的信譽和健全的內部管理制度;
4、熟悉公交行業,有從事社會調查的經驗;
5、相關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要求。
第三方機構直接參與服務質量考核工作的人員還應符合以下條件:
1、所在單位與委托單位、被考核單位均無隸屬關系或利害關系;
2、近3年內與被考核單位無聘用關系;
3、不存在可能妨礙考核工作客觀公正的其他情形。
在考核周期內,因被考核單位改制重組、發生產權變動、承擔政策性業務,或因自然災害、重大公共衛生事件、國家政策調整等不可抗力因素對考核數據產生重大影響的,交通運輸主管部門可適當調整考核指標、考核標準。
(二)考核指標
公交企業服務質量考核分為運營服務指標、行業管理指標、乘客滿意度指標三大類,分別以百分制賦分,按權重折合后計總分,總分為100分。三類指標權重為:運營服務指標占50%、行業管理指標占30%、乘客滿意度指標占20%。公交企業服務質量考核計算公式為:
公交企業服務質量考核總分(滿分100分)=4個季度的運營服務指標考核平均分×50%+行業管理指標考核得分×30%+2次乘客滿意度指標考核得分的平均分×20%
因加分造成考核總分高于100分時,視為考核總分100分。
季度考核在次季度的第一個月完成,其中第四季度考核和年度考核同時進行。
季度考核得分=該季度計劃執行情況考核得分+該季度專項檢查考核得分。
1、計劃執行情況考核。具體標準見附件1。其中因自然災害、重大公共衛生事件、道路維修、國家和地區政策調整等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的發車時間不正點應視為正點。
2、專項檢查考核。根據公眾對各條線路投訴建議及線路總體布局情況進行車輛抽查,每次抽查5%—10%的公交運營線路(運營單位線路少的可適當增加比例),每條線路檢查2—3輛車。抽查車輛考核的平均值為專項考核得分。具體標準見附件2。
行業管理指標的年度考核在次年1-2月份進行,具體標準見附件3。乘客滿意度考核每年度進行2次考核,考核周期分別為1月-6月、7月-12月,兩次考核間隔不小于3個月,單份調查問卷得分為各項調查內容得分與權重乘積之和,滿分為100分。乘客滿意度各項調查內容、權重詳見附件4。
被考核單位應自覺服從和接受考核,積極配合考核工作,按規定要求提供數據和資料,考核過程中有違法違規行為的,扣除相應分數。考核結果分別由市和各區縣交通運輸主管部門予以公示,公示期為7個工作日。在公示期內對考核結果有異議的,可以在公示期內向負責考核的交通運輸主管部門反映,由上述主管部門對反映情況及時處理。
市和各區縣交通運輸主管部門在考核工作中嚴格執行相關規定,不得弄虛作假,不得利用職權謀取利益或侵犯公交企業合法權益;違反有關規定的,嚴格追究其行政責任。委托的第三方機構在考核中弄虛作假、違規操作的,市和各區縣交通運輸主管部門可以直接解除合同,并按照合同約定和相關規定追究責任。
四、考核指標及標準
(一)運營服務指標
1.計劃執行指標
(1)高峰時段出車率
①基礎分20分:低于95%時,每降低1個百分點扣2分,扣完為止;高于95%時,每高于1個百分點加1分。
②考核數據獲取:由市交通運輸主管部門審定季度計劃班次數;由公交企業提供GPS數據或提供數據接口的方式獲得季度實際完成班次數;由考核實施單位以抽查的方式獲取日完成班次數。
(2)高峰時段正點發車率
①基礎分20分:低于95%時,每降低1個百分點扣2分,扣完為止;高于95%時,每高于1個百分點加1分。
②考核數據獲取:由公交企業提供GPS數據或提供數據接口的方式獲取季度發車班次數和正點發車班次數;由考核實施單位以抽查的方式獲取日完成班次數。
2.專項檢查指標
(1)車輛設施:基礎分18分。
①車門性能:基礎分2分,車門破損不得分,啟閉不靈或有自行啟閉現象、密封不良、無防止夾傷乘客的膠條或緩沖裝置的每發現一處扣0.6分,扣完為止。
②車窗玻璃:基礎分2分,玻璃缺損不得分,閉合不嚴、漏水、推拉升降不靈活每發現一處扣0.4分,扣完為止。
③座椅:基礎分2分,座椅、靠背不全、松動、有塵土、積水及油污的每發現一處扣0.2分,扣完為止。
④扶手桿:基礎分1分,扶手桿、拉環、立柱不全或松動每發現一處扣0.2分,扣完為止。
⑤燈光照明:基礎分1分,燈光失效、面罩缺失的每發現一處扣0.2分,扣完為止。
⑥線路牌:基礎分2分,頂牌、尾牌、腰牌缺一項扣0.3分,顯示信息與線路不相符扣0.3分,電子線路牌出現故障扣0.3分;車內懸掛線路信息牌,信息內容與運營線路不相符扣0.3分,標有線路臨時加班的車輛不在考核范圍。扣完為止。
⑦車載設備:基礎分2分,投幣機、讀卡機、掃碼付費設備不齊全不得分,出現故障扣0.3分,扣完為止。
⑧車身外觀:基礎分1分,車身外表有不光潔,污跡,出現銹斑,凹陷脫漆每項扣0.2分,扣完為止。
⑨固定設施:基礎分2分,車廂內未配備滅火器,安全錘或破玻器,缺一項不得分。
⑩便民設施:基礎分1分,未張貼《乘客須知》、“老幼病殘孕專席”、“兒童身高標志線”標識或車載電視失效的每發現一處扣0.2分,扣完為止。
各類標識、張貼物:基礎分2分。A.未張貼票價信息扣0.4分;B.未張貼“禁止吸煙”、“禁止攜帶易燃易爆危險品乘車”等標識扣0.4分;C.車廂內四周車窗和車廂內各處張貼物出現不整齊、破損,不文明、違規張貼物及涂鴉現象的,發現一處扣0.4分;D.在車身規定位置未標明經營者名稱、投訴電話,扣0.4分;E.車門處未張貼危險提示,未設置安全站立標線的扣0.4分。扣完為止。
(2)車廂服務:基礎分14分。
①迎客服務:基礎分2分,發生不禮貌行為,引起乘客不滿的,每發生一次扣0.5分,扣完為止。
②監督投幣:基礎分2分,未監督乘客投幣,或發生逃票現象,每發生一次扣0.3分,扣完為止。
③溫馨服務:基礎分2分,未宣傳、動員乘客為特需乘客讓座的,每發生一次扣0.2分,扣完為止。
④文明疏導:基礎分2分,未疏導乘客、吆喝推搡乘客或發生其他不禮貌行為的,每發生一次扣0.2分,扣完為止。
⑤車廂環境:基礎分3分,未達規定的每項扣1分,扣完為止。
⑥安全控制:基礎分3分,未對易燃易爆、危險品進行檢查的',每發生一次扣0.6分,扣完為止。
(3)行車服務:基礎分18分。
①儀容儀表:基礎分1分,未達規定的每項扣0.3分,扣完為止。
②駕駛服務規范:基礎分3分,每發生一次扣0.5分,扣完為止。
③定線定站行駛:基礎分4分,每發生一次扣1分,扣完為止。
④有序進站:基礎分3分,每發生一次扣0.5分,扣完為止。
⑤規范停車:基礎分2分,每發生一次扣0.5分,扣完為止。
⑥文明駕駛:基礎分3分,不文明駕駛引起乘車不適的,每發生一次扣0.5分,扣完為止。
⑦規范駕駛:基礎分2分,發現不規范開、關門,不遵守交通法規,未執行安全操作規范的,每發生一次扣0.5分,扣完為止。
(4)車輛整潔:基礎分10分。
①車廂衛生:基礎分2分,發現有污垢、污漬等不干凈整潔現象的,每發現一處扣0.25分,扣完為止。
②車身外皮:基礎分2分,發現有臟污現象的,城市公交、區際公交一處扣0.25分,城鄉公交一處扣0.15分,扣完為止。
③線路牌:基礎分1分,發現不干凈整潔現象的,每發現一處扣0.25分,扣完為止。
④玻璃:基礎分1分,發現不清潔現象的,每發現一處扣0.25分,扣完為止。
⑤座椅:基礎分1分,發現塵土、水漬的,每發現一處扣0.25分,扣完為止。
⑥扶手桿:基礎分1分,發現污漬、積垢、塵土的,每發現一處扣0.25分,扣完為止。
⑦車輛消毒:基礎分2分,發現未進行消毒的,視情扣0-2分,扣完為止。
(二)行業管理指標
1.計劃班次完成率
(1)基礎分20分:低于98%時,每降低1個百分點扣2分,扣完為止;高于98%時,每高于1個百分點加1分。
(2)考核數據獲取:市交通運輸主管部門審定年度計劃班次數;公交企業提供GPS數據或以數據接口的方式提供年度實際完成班次數。
2.計劃載客里程完成率
(1)基礎分20分:低于98%時,每降低1個百分點扣2分,扣完為止;高于98%時,每高于1個百分點加1分。
(2)考核數據獲取:市交通運輸部門審定年度計劃載客里程;公交企業提供GPS數據或以數據接口的方式提供年度實際載客里程。
3.公交年客運量增長率
(1)基礎分10分:低于2%時,每降低0.5個百分點扣1分,扣完為止;高于2%時,每高于0.5個百分點加1分。
(2)考核數據獲取:市交通運輸部門審定的年度計劃客運量目標;公交企業提供年度實際客運量。
4.責任事故死亡率
(1)基礎分25分:高于0.04(含)人/百萬車公里時,每增加0.001人/百萬車公里,扣1分,扣完為止;低于0.04(不含)人/百萬車公里時,每減少0.001人/百萬車公里,加1分;發生較大(3人以上死亡或者10人以上重傷或者1000萬以上事故損失)同等責任以上事故的,不得分。
(2)考核數據獲取:公安交警部門提供同等責任以上事故死亡人數;公交企業提供GPS數據或以數據接口的方式提供年度實際運營里程。
5.百萬人次投訴率
(1)基礎分15分:高于10(含)件/百萬人次時,每增加2件/百萬人次扣1分,扣完為止;低于10(不含)件百萬人次時,每降低2件/百萬人次加1分。
(2)考核數據獲取:確認有責任的12345市民服務熱線的投訴案件數。
6.完成政府指令性任務
(1)基礎分10分:未完成1次扣2分,扣完為止。
(2)考核數據獲取:市交通運輸部門審定。
(三)乘客滿意度指標
共分七項指標:候車時間、換乘便捷度、司乘人員服務態度、出行信息服務、乘車舒適度、候車環境、車內衛生環境。按照“非常滿意”、“滿意”、“基本滿意”、“一般”、“不滿意”的層級,由社會公眾進行勾選評價。
乘客滿意度調查得分達到80分時,乘客滿意度考核得分為100分;乘客滿意度調查得分高于80分時,每增加2分,乘客滿意度考核得分加1分;乘客滿意度調查得分低于80分時,每降低2分,乘客滿意度考核得分減1分。
五、考核結果運用
(一)市和各區縣交通運輸主管部門于年度考核結果公示期結束后30個工作日將年度服務質量考核結果抄送相關部門,為建立與運營安全和服務質量掛鉤的財政補貼機制提供參考。服務質量考核結果作為公交企業主要負責人員當年度績效考核的重要指標。
(二)公交企業應當將服務質量考核結果納入部門和人員日常工作評價與考核體系。
(三)市和各區縣交通運輸主管部門于考核結果確定后7個工作日內將服務質量考核結果及發現的問題通報公交企業,督促其采取針對性整改措施。公交企業接到服務質量考核結果及問題通報后,應當立即組織整改,并在完成整改后向市和各區縣交通運輸主管部門報送整改報告。暫不具備整改條件的,應當在整改報告中重點說明,明確已采取的管控措施和需要協調的主要內容。
(四)市和各區縣交通運輸主管部門在每年3月底前向社會公布上一年度服務質量考核結果。
六、考核說明
(一)各區縣根據本行政區域實際情況,組織實施服務質量考核工作。
(二)本方案由市城鄉交通運輸局負責解釋。
(三)本方案自20xx年2月1日起實施,有效期至20xx年1月31日。
績效考核管理方案 3
為保障城市公交基本服務供給,充分調動公交運營企業(以下簡稱“公交企業”)積極性,合理控制運營成本、提升服務質量,提高財政資金使用效益,根據《政府購買服務管理辦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財政部令第102號)、《城市公共汽車和電車客運管理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交通運輸部令20xx年第5號)、《財政部交通運輸部關于推進交通運輸領域政府購買服務的指導意見》(財建〔20xx〕34號)、《貴州省城市公共交通條例》《貴州省財政廳關于印發〈貴州省政府向社會力量購買服務指導性目錄〉的通知》(黔財綜〔20xx〕39號)等文件要求,制定本方案。
一、總則
(一)目的作用
建立貴陽市政府購買公交服務制度,目的是深入貫徹落實城市公交優先發展戰略,完善行業管理制度體系,提高財政資金使用效率,促進政府職能轉變,推進交通運輸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
(二)基本原則
1.公益主導。充分發揮政府主導作用,將政府購買城市公交服務納入公共財政預算,以市民可承受的出行成本提供基本公交出行服務,保障市民公交基本出行需求。
2.可持續原則。堅持公交基本服務標準與城市經濟社會發展水平及財政承受力相適應,企業經營保本,保障公交運營服務與財政扶持可持續,促進公共交通事業健康穩定發展。
3.獎罰并重。推動公交企業建立完善現代企業制度,建立運營成本約束與服務質量績效考核獎懲機制,激發企業不斷提高公交運營服務質量、增收節支的積極性。
(三)適用范圍
在貴陽市實施政府購買城市公交服務的活動,適用于本方案。市交委代表市人民政府作為購買城市公交服務的主體。
(四)購買內容
本方案所稱城市公交服務,是指在貴陽市人民政府確定的區域范圍內,按照城市公交行業管理部門核準的線路、站點、時間和票價為社會公眾提供基本出行服務的活動,以及其他政府指令性任務。
(五)資金來源
政府購買城市公交服務資金由市財政與各區財政分級負擔,具體方案另行制定。市財政與各區財政負擔的政府購買城市公交服務資金由市財政及各區財政分別列入年度財政預算。
二、主要任務
(一)實施政府購買機制
以成本規制為依據,合理界定政府購買服務資金規模;
以服務質量績效考核為手段,保證財政資金切實提升公交服務質量。
(二)提升企業經營活力
確保政府購買服務資金及時撥付,提高企業可持續經營能力,降低債務風險。
(三)保障人民出行質量
實施服務質量績效考核,并將考核結果與政府購買服務資金直接掛鉤,保障人民群眾獲得高質量的公交出行服務。
三、政府購買城市公交服務資金預算方法
政府購買城市公交服務預算資金應包括政府購買城市常規公交服務預算資金和購買政府指令性任務預算資金。計算公式為:
政府購買城市公交服務預算資金=政府購買城市常規公交服務預算資金+購買政府指令性服務預算資金
其中:
政府購買城市常規公交服務預算資金=運營成本預算-主營業務收入預算
(一)政府購買城市常規公交服務預算資金
該項資金根據公交企業執行規制年度運營服務計劃產生的運營成本預算與主營業務收入預算之間的差額計算。運營成本預算是指按照《貴陽市城市公交運營成本規制辦法》測算的運營成本,主營業務收入預算是指公交企業經營公交服務所取得的客運收入預算。
(二)購買政府指令性任務預算資金
該項資金根據完成政府指令性任務的公交服務所需的實際運營成本進行預算,政府指令性任務包括購買公交企業完成政府要求提供的'保障大型公益活動、應對突發事件和執行搶險救災、為當地新產業發展進行的示范運行及其他政府指令性公交運營服務、市委、市政府、市委宣傳部、市文明辦等部門要求展示和播放的公益性廣告以及在公交年度運營計劃外新開公交線路提供的公交服務。下達政府指令性任務的相關部門應先將指令性任務需求報送市政府,獲得批復后轉發市交委,并在公交企業完成政府指令性任務后出具書面證明材料,公交企業測算指令性任務成本并形成書面材料報送市交委。
四、政府購買城市公交服務資金核算方法
政府購買城市公交服務核定資金根據核定運營成本、核定主營業務收入、實發專項補助資金、公交企業多元化經營收益、服務質量考核績效、完成政府指令性任務情況進行核定。若公交票價調整導致政府購買城市公交服務核定資金為負數,則該部分資金用于彌補歷史補貼欠賬。計算公式為:
政府購買城市公交服務核定資金=政府購買城市常規公交服務核定資金+核定購買政府指令性任務資金
其中:
政府購買城市常規公交服務核定資金=核定運營成本-核定主營業務收入-實發專項補助資金-公交企業多元化經營利潤×30%+服務質量考核績效
(一)核定運營成本及核定主營業務收入
核定運營成本是指按照《貴陽市城市公交運營成本規制辦法》核定的規制年度企業運營成本,主營業務收入是指經第三方會計師事務所審計確定的公交企業主營業務收入。
(二)實發專項補助資金
實發專項補助資金包括中央、省、市(區、縣)財政實際撥付的專項補助資金。其中,中央級財政專項補助是指根據《關于完善城市公交車成品油價格補助政策加快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的通知》(財建〔20xx〕159號)、《關于完善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財政補貼政策的通知》(財建〔20xx〕86號)等文件規定,由中央財政撥付的城市公交車成品油價格補助與新能源公交車運營補助等。省市級財政專項補助資金由市財政局據實核定。各級財政專項補助資金計算公式為:
實發專項補助資金=∑(各級財政專項補助資金)
各級財政專項補助資金按照相應的資金使用安排原則、資金支持范圍、資金申報、資金審核與撥付、資金撥付方式、監督管理等政策要求,由相應管理部門進行預算、撥付和計算,做到專款專用。相關部門要加強專項資金的績效評價和考核,切實提高專項資金使用效益,確保實現政策目標。
(三)公交企業多元化經營利潤
公交企業多元化經營利潤是指公交企業依靠提供公交基本服務所需資產(車輛、場站等)開展多元化經營所取得收益,包括含廣告、物業出租、車輛維修、加氣(充電)服務和對外投資等業務所產生的利潤。為鼓勵公交企業依托主營業務發展多元經營業務,政府、企業按3:7比例分享多元經營業務利潤,企業留存70%,用于企業擴大多元經營生產,實現企業可持續發展,30%用于反哺常規公交政策性虧損。如公交企業多元化業務虧損,則公交企業多元化經營利潤為零。
(四)服務質量考核績效
服務質量考核績效指與公交企業服務質量考核成績掛鉤的績效資金。由市交委按照《貴陽市城市公交運營服務績效考核管理辦法》對公交企業進行考核,并確定考核成績。服務質量考核績效采用“雙向激勵”方式,考核成績達到或超過規定要求時,公交企業可全額獲得政府購買城市公交服務資金及額外的獎勵資金,考核成績未達到規定要求的,扣減相應的政府購買城市公交服務資金,具體考核方法為:
考核結果為優秀,服務質量考核績效=500萬元;
考核結果為良好,服務質量考核績效=300萬元;
考核結果為合格,服務質量考核績效=0萬元;
考核結果為不合格,服務質量考核績效=-1000萬元。
考核年度發生重大交通事故(同責以上)的,服務質量考核績效減半;發生特大交通事故(同責以上)的,不予發放服務質量考核績效獎勵。
(五)核定購買政府指令性任務資金
市交委根據公交企業執行政府指令性任務書面證明文件以及公交企業提交的相關材料核定政府指令性任務合理成本,在清算政府購買公交服務資金時一并兌付。計算公式為:
核定購買政府指令性任務資金=∑(各類政府指令性任務成本)
五、財政購買服務預算編制、資金撥付與結算
市財政局采用“分季預撥、次年清算”方式將購買城市公交服務資金撥付公交企業,具體流程按照預算編制、季度預撥、服務質量績效考核、核定應發資金、結算實發資金五個步驟操作。
(一)編制購買服務資金預算
1.規制年度上一年9月底前,由公交企業編制規制年度公交運營計劃,提交市交委審核。
2.規制年度上一年10月底前,市交委以年度公交運營計劃為基礎,結合本方案及《貴陽市城市公交運營成本規制辦法》初步編制規制年度政府購買城市公交服務資金預算,市交委會同市財政局綜合考慮本市公交基本服務需求以及市、區兩級財政承受能力,合理確定規制年度公交運營計劃。
3.規制年度上一年11月底前,市交委按照部門預算編制要求和程序,根據正式確定的規制年度公交運營計劃,編制規制年度市、區兩級財政應負擔的購買城市公交服務所需資金預算,并列入年度財政預算。
4.規制年度當年,經市、區兩級人大審查批準規制年度政府購買城市公交服務所需資金預算后20日內,市交委會同市財政局、市國資委向社會公布規制年度公交運營計劃。市交委與公交企業簽訂政府購買服務合同。
(二)分季度預撥政府購買城市公交服務資金
市、區兩級人大批準政府購買城市公交服務所需資金預算后,由市財政局統一于每季度末前向市交委撥付規制年度購買城市公交服務資金的25%,市交委收到后及時向公交企業撥付政府購買城市公交服務資金。
(三)核定運營服務質量考核績效
1.規制年度次年2月底前,市交委會同有關部門,按照《貴陽市城市公交運營服務績效考核管理辦法》規定,組織對公交企業進行年度考核,考核結果向社會公示。
2.規制年度次年3月底前,市交委會同市財政局根據運營服務績效考核結果,按照《貴陽市城市公交運營服務績效考核管理辦法》核定公交企業服務質量考核績效。
(四)清算政府購買城市公交服務資金
規制年度次年5月底前,市交委根據已預撥政府購買城市公交服務資金、規制年度運營成本、主營業務收入、多元化經營收益、實發專項補助資金、購買政府指令性任務核算政府購買城市公交服務資金,并進行年度清算。如已撥付政府購買城市公交服務資金高于核定金額,則超撥部分從下一規制年度第一季度政府購買城市公交服務預撥資金中扣減。如已撥付政府購買城市公交服務資金低于核定金額,則在清算完畢后一個月內據實補撥購買城市公交服務資金。
市財政局應將各區財政應負擔的政府購買城市公交服務資金(預撥與清算)數額及時行文告知各區。
六、監督與績效考核
(一)市交委會同市財政局建立公交運營服務信用記錄,對公交企業弄虛作假、騙取套取、擠占挪用財政資金的行為,按照《財政違法行為處罰處分條例》(國務院令第427號)有關規定嚴厲查處,保障財政資金安全。
(二)市交委、市財政局建立政府購買城市公交服務全過程預算績效管理機制,加強公交企業成本效益分析,推進政府購買城市公交服務資金的評價工作。
七、附則
(一)公交企業未經批準自行開通公交運營線路的,不予核發政府購買公交服務資金。
(二)本方案由市交委牽頭,會同市財政局、市國資委等有關部門組織實施。本方案由市交委負責解釋,涉及其它部門法定職責及相關政策制度的內容由其負責解釋。
(三)具備條件的區(縣)可參照本方案執行。
(四)本方案自20xx年1月1日起實施。
績效考核管理方案 4
一、目的
為加強內部管理,激勵員工的工作積極性,使公司的各項規章制度得到貫徹執行,指導所有員工朝著公司共同的目標方向行動、鼓勵以目標為導向的行為方式,設置更清晰的'、公正的、可見的、一致的績效考核標準制定本辦法;
二、原則
制度面前,人人平等。堅持“三講”、“三不講”做到獎罰分明。講公開、講客觀、講開放溝通;不講條件,不講情面,不講照顧;
三、考核人
根據公司組織結構圖,每位員工由其直接或間接上級對其考核。公司經理總體監督績效考核實施;公司副經理負責制度統籌、實施、推進;見下表:
四、考核內容
包括公司規章制度執行情況及各崗位工作任務的完成效果。
1、考核評分辦法:每月考核起評分為100分/人,根據獎懲制度通則相應加減評分,實行考核分直接與績效獎掛鉤。
2、績效面談制度。考核者應于考核評分結束后與被考核者進行面談,幫助其總結經驗,發揚優勢、找出不足,在確認上期考核結果同時,共同確定下期績效目標或要求。考核者及被考核者都應在績效面談記錄表上簽字確認并最遲于考核周期次月10日前將評分結果提交工資核算部門,見附表。
3、強制分布制度。原則上,根據團隊優、良、中、差等表現,各部門員工績效得分分布比例應與下表相符合:略。
備注:對部門表現的評價采用關鍵事件法,事件選取應圍繞公司戰略目標及與公司利益相關的重大關切事件,由領導對各部門作出客觀評價。
1、對公司提高管理和服務質量有突出貢獻,使公司直接增加收入上1萬元或減少損失1萬元以上者,獎5~50分/次。
2、工作業績突出,受到業主/使用人書面感謝表揚者,經核實,獎2~5分/次。
3、公司的單項獎勵按有關規定進行獎勵;
4、積極提合理化建議,對公司物業服務工作有實際收獲和較好推動作用的,經領導確認,獎2~5分/次;
5、及時制止治安、消防及其它突發事件,保護了生命財產安全,減少經濟損失,獎5~20分/次;
6、精打細算、修舊利廢、厲行節約、降低物管成本有較大成果,獎2~5分/次;
7、對設施設備進行技改,延長設施設備使用壽命、相關消耗下降有明顯效果者,獎2~10分/次,特別突出者,加倍獎勵;
五、業務部分
1、對入住流程、裝修流程、報修流程、大宗物品遷出流程不清楚的,扣5分/次。
2、日常檢查記錄不完整,不真實,填寫不規范的未做到,扣5分/次。
3、按要求檢查考核清潔工的工作完成情況,未做到,扣3分/次(項)
4、業主資料文件完備、業主應簽署的文件無遺漏、未做到,扣5分/次。
5、認真耐心接待投訴,及時處理并跟蹤督促解決,未做到,延誤維修時間的,扣6分/次。
6、客戶報修投訴未按要求期限處理,手續不齊全,不履行報修流程扣5分/次(項)
7、對空置房進行定期檢查,未按要求檢查并做記錄,扣5分/次。
8、裝修巡查記錄不完整,不真實,裝修驗收手續齊全,未做到扣5分/次(項)。
9、及時收集、整理、統計業主/用戶入住、裝修、租賃等資料,未做到,扣5分/次(戶)。
10、管理好業主檔案,不遺失、不泄密,未做到,扣5分/次(項)。
11、對管理片區內設施設備不清楚的,維護不到位的,扣5分/次。
12、對巡查中發現的問題,不及時予以解決,要求有文字記錄,處理過程,未做到扣5分/次(項)第四條、例外情況處置。
未能涵括在考核獎懲制度通則內,但對公司利益和管理做出重大貢獻或導致嚴重后果的行為,經公司總經理提出并決定,適用例外情況處置程序,處理幅度參照但不限于本制度相關規定,見附表。
績效考核管理方案 5
一、實施員工績效考核的意義
為了全面加強物流部全體員工的服務意識、商品質量意識和日常工作中行為規范化,提高工作的積極性和主觀能動性,從而達到保證出貨商品質量,提高公司效益,提升公司形象,加強公司在電子商務行業的市場競爭力。根據本公司實際情況,決定對物流部全體員工實施月績效考核。
二、績效考核的目標
改善員工的日常工作行為,充分發揮員工工作的積極性和主觀能動性,以求達到公司的組織目標。
三、績效考核的功能
1、管理功能:考核的內容,即公司目前要求員工需要做到或改善的地方,月整體考核成績能體現該月份整體管理成績。
2、激勵功能:實施績效考核的.目的是獎優罰劣,改善調整員工的行為,激發其積極性,促使員工更加積極、主動、規范地去完成公司目標。
3、學習功能:績效考核也是一個學習過程,通過考核,使員工更好地認識公司目標,自我改善自身行為,不斷提高組織的整體效益和實力。
4、監控功能:員工的績效考核,對公司來說,就是任務在數量、質量及效率等方面的完成情況,對員工來說,則是公司對你一個月工作狀況的綜合評價。
四、實施績效考核必遵守的原則
客觀、公平、公正、科學簡便的原則實事求是,不偏不倚,按照考核標準,一視同仁地進行考核。考核內容實行量化,考核結果實行公開制,接受全體員工監督。
五、考核流程
物流部分揀組有xx負責考核;包裝組有xx負責考核,考核工作必須在次月x日以前完成,并上報報人力資源部審核、批準。
六、考核細則
1、考核金額:xx元
2、資金來源:為了起到實施考核的真正目的,對公司、對員工都體現公平、公正,每月公司拿出元,員工從當月業績提成工資中拿出元作為考核金額。
3、考核總分:xx分。
4、考核分值:xx分
績效考核管理方案 6
為了更好的引導員工的日常行為,了解員工的工作態度以及能力狀況,加強員工的自我管理能力,提高工作績效,實現員工與領導之間更好溝通,構建一支更具發展力和創新能力的團隊,并為公司人員選拔、崗位之間的調動以及獎懲等提供參考依據,現擬定此考核方案。
一、適用范圍
該績效考核的主要對象是移動公司正式員工(一線員工和值班經理)。對于新加入公司的實習期間的員工、競爭上崗的員工、以及調離本工作崗位、晉升等的特殊員工的績效考核另行規定。
二、考核分類及考核內容
根據考核崗位的.不同,分為兩類:一線員工和值班經理,分別進行績效考核,考核范圍以及側重點不同。
1、一線員工績效考核
(1)一線員工包括:營業員
(2)一線員工每半年考核一次,每年綜合考核一次。
(3)考核方法:百分考評匯總成績,顧客意見匯總,典型事件加減分,對工作完成情況進行評定,民主評議、任務完成率、工作計劃完成和工作目標達成評定等
(4)品行考核(占績效考評總成績的30%)
①行為品格(10%):
百分考核記錄考評員工遵守規章制度和公司紀律,星級服務規范的履行情況以及顧客意見調查結果匯總來考評員工服務行為。(顧客滿意加1分,不滿意減1分)
②工作態度(10%):
遲到、早退、事假、加班等考評員工出勤、加班情況;每一次扣一分或每請事假一天扣一分,病假不扣分。
③精神面貌和心理素質(10%):
員工日常言行表現,如是否主動為公司聲譽作正面宣傳、是否熱愛公司以及是否支持公司的各項政策方針等。
注意:品行考核分數記錄只累計,不在日常工資表中直接體現,只作為考核原始數據依據。
(5)業績考評(占績效考評總成績的70%)
①任務完成業績(40%):
指標任務完成率;換算成40分制。
②工作職責的履行情況(10%):
有失職行為減分,按要求高效高質量完成本職責工作或其他臨時性工作加分。不間斷記錄,每月評一次。半年匯總一次并進行完全評定一次。
③臨時工作任務執行情況(10%):
交給員工的臨時性工作任務執行效果,每次大型活動或任務結束評一次,或每月部門主管評一次。
④業務技能測試(10%):
部門組織的各項較重要的考試和測試成績,換算成百分制平均分。
2、值班經理績效考核
(1)考評周期:半年考評一次,每個月匯總各項評定成績。
(2)考評方法:百分考評匯總成績、典型事件加減分、部門工作計劃制定和總結評定、對部門工作計劃完成和目標達成情況,下屬員工表現和總體考評成績、每年一次的民主評等
(3)品行考評(占績效考評總成績的35%)
①言行品格(10%):
從百分考評記錄考評管理人員遵章守紀和自我約束能力。
從言語行為、向員工宣講公司政策、指導教育等典型事件考評管理人員是否支持和正確宣貫公司制度政策,能否正確教育、引導員工行為。
②職業素質(10%):
公正、高尚、慎重、誠實、敏銳、親切、善勸等;
③工作態度(10%):
遲到、早退、事假等考評員工出勤情況;每一次扣一分或每請事假一天扣一分。關鍵時刻能組織員工加班加點完成任務加1分,關鍵時刻耽誤工作進展扣1分。
④精神面貌(5%):
管理者日常言行表現,如是否積極主動為公司聲譽作正面宣傳、是否積極正確地宣貫公司各項方針政策,是否自覺地向員工傳達一種積極的精神狀態。日常工作狀態,對待同事和下屬的態度、特殊時期的表現等。考核值班管理人員的精神狀態和心理素質。
(4)業績考評(占績效考評總成績的65%)
①部門工作安排與分配(20%)
考查值班經理人員的工作統籌安排能力。
②工作職責的履行情況(20%)
考查值班經理對本部門工作職責的把握、管理能力和對部門工作的改進能力。
③部門各項工作計劃完成和目標達成情況(15%)
考查值班經理領導下屬對工作對公司的總體貢獻價值。
④部門臨時工作任務的完成情況(5%)
考查值班經理領導下屬員工完成臨時任務的執行情況。
⑤下屬員工工作表現和考評成績(5%)
考查值班經理指導、管理下屬員工的能力。
績效考核管理方案 7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貫徹落實城市公交優先發展戰略,建立健全公交企業服務質量、績效評價和考核激勵機制,不斷提升公交服務質量和服務水平,根據《城市公共汽車和電車客運管理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交通運輸部令20xx年第5號)、《政府購買服務管理辦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財政部令第102號)、《貴陽市城市公共汽車客運管理條例》等,制定本方案。
第二條運營服務質量考核遵循以下基本原則:
(一)以人為本。以乘客體驗為導向,將乘客乘車體驗和滿意度作為重要考核內容,促進公交企業不斷提升服務水平。
(二)客觀公正。科學設置考核指標及標準,公平考核、公正評價,考核結果公開透明。
(三)雙向激勵。考核結果以“正向+逆向”方式與政府購買公交服務資金掛鉤,促進公交企業提質增效。
第二章考核組織
第三條運營服務質量績效考核采用日常考核、乘客滿意度測評和年終考核相結合的方式。日常考核工作由市交委負責實施;乘客滿意度測評由市交委委托第三方機構獨立開展;年終考核工作由市交委牽頭,組織市財政局、市國資委等部門聯合考核。
第四條考核對象為符合《貴陽市政府購買城市公交服務管理辦法》適用范圍的公交運營企業。
第三章考核流程
第五條日常考核每年開展2次,考核時間不固定,2次考核間隔不少于4個月。市交委以抽查方式檢查車輛運營情況、重點場站管理、企業運營管理等內容,并評定日常考核結果。日常考核評價內容和方法見“公交運營服務日常考核評分表”(附件1)。
計算方法:日常考核分值=∑單份日常考核評分表得分日常考核評分表總份數
抽查線路車輛根據公眾對各公交線路投訴建議及線路總體布局情況進行抽查。每次抽查的線路數不少于運營線路總數的5%,抽查線路車輛不少于線路配車數的5%。其中:車輛設施配備、服務標識、車容車貌、廣告發布、行車服務、運營安全為抽查車輛考核項目,抽查時符合要求得滿分,不符合要求不得分。
運營管理、場站管理、企業自查、事故考核為綜合考核項目,不符合要求一次扣1分,扣完為止。
第六條乘客滿意度測評每年1次,采取網絡投票、熱線電話接聽、現場問卷調查等形式開展,測評人數不少于市區人口的萬分之三。乘客滿意度調查使用“公交乘客滿意度調查表”(附件2)
計算方法:乘客滿意度=∑單份有效調查問卷得分有效調查問卷總份數:100%,其中:
單份調查間卷得分=∑(單項調查內容得分×調查內容權重)
單份調查問卷計算方法:每項調查內容分為優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個等級。優秀為10分,良好為8分,合格為6分,不合格為0分,單份調查問卷得分為各項調查內容得分與權重的乘積之和,滿分為100分。
調查內容權重:候車時間長度2.0,換乘便捷度2.0,服務態度1.5,出行信息服務1.5,乘車舒適度10,候車環境1.0,車內衛生環境1.0。
第七條年終考核于次年一季度實施。公交企業在1月底前向市交委提交年度考核自查報告,報告包括考核指標完成情況、落實社會責任情況、存在的問題、來年工作計劃等內容。
市交委于2月中旬就相關指標完成情況組織考核成員單位審核確認,并對照線路運營計劃、目標責任書、企業安全服務管理標準,采取檢查公交企業信息管理系統和查閱相關臺賬等方式對各項考核指標的計算過程、基礎數據等進行實地查驗。
年終考核評分使用“貴陽市公交運營服務年終考核評分表”(見附件3)
第八條年度考核成績根據日常考核成績、第三方乘客滿意度測評成績和年終考核成績,分別按照30%、35%和35%的權重進行加總計算。
計算公式:運營服務績效考核成績=日常考核成績×30%+乘客滿意度測評成績×35%+年終考核成績×35%
第九條考核結束后,市交委結合企業日常考核、乘客滿意度調查及年終考核結果,綜合評定年度績效考核成績,并在3月底前形成書面報告。
第十條績效考核報告呈報市政府審定后,由市交委向各成員單位及公交企業通報。
第四章考核結果及應用
第十一條服務質量績效考核結果分為優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個考核等次。
(一)考核總分值90分(含)以上為優秀;
(二)考核總分值75分(含)—90分為良好;
(三)考核總分值60分(含)—75分為合格;
(四)考核總分值60分以下為不合格。
第十二條考核結果為優秀等次時,額外獎勵企業500萬元;考核結果為良好等次時,額外獎勵企業300萬元;考核結果為合格等次時,不給予企業額外獎勵,不合格等次的扣減企業當年政府購買公交運營服務資金1000萬元,并由市交通集團對公交企業領導班子行政問責和經濟處罰。考核年度發生重大交通事故(同責以上)的,額外獎勵減半;發生特大交通事故(同責以上)的,不予發放額外獎勵。
第十三條考核結果作為市國資委黨委綜合評價公交企業領導班子的.重要依據。同時,考核結果也作為市交通集團考核公交企業負責人經營業績的重要依據。
第十四條額外獎勵資金由市交委列入政府預算,并根據績效考核結果將額外獎勵資金與政府購買公交服務資金一并清算。
第五章考核要求
第十五條公交企業應自覺服從和接受檢查考核,按規定要求提供有關資料。對在考核中隱瞞真實情況、弄虛作假等行為將追究有關責任人的責任并相應扣減考核分值。
第十六條考核人員在考核工作中嚴重失職、謀取私利等行為,將由所在單位按照相關規定予以處理。
第十七條第三方測評機構在調查過程中出現隱瞞真實情況、弄虛作假等行為,應解除委托協議,并追究第三方測評機構的責任。
第六章附則
第十八條公交企業應加強與運營服務績效考核相關的基礎數據采集信息化管理平臺建設,客觀完整記錄并統計考核所需的各項基礎數據,并做到數據完整有效。
第十九條本方案由市交委牽頭,會同市財政局、市國資委等有關部門組織實施。本方案由市交委負責解釋,涉及其它部門法定職責及相關政策制度的內容由其負責解釋。
第二十條本方案自20xx年1月1日起實施。
績效考核管理方案 8
1.0目的
規范員工績效考評工作,確保公平、公正、公開考評員工。
2.0適用范圍
適用于實業公司全體員工的績效考評工作。
3.0職責
3.1部門經理負責對部門員工工作績效的考評工作;
3.2公司總經理負責對部門工作績效的考評工作;
3.3行政部負責將各部門考評結果匯總,提出績效考核建議;
3.4總經辦主任負責審核各部門績效考核情況;
3.5公司總經理負責維護績效考核的公正、公平、公開性并審批績效考核建議。
4.0程序
4.1績效考核的原則
1)公正客觀的原則;
2)全面的原則;
3)準確的原則;
4)及時的原則;
5)節約的原則;
6)便于操作的原則。
4.2績效考核的衡量標準
1)工作行為;
2)工作成果;
3)工作能力;
4)工作態度。
4.3績效考評體系及構成
4.3.1績效考評體系
1)操作規程是惟一考評依據;
2)考評結果與工資、獎金掛鉤;
3)考評結果與行政獎罰掛鉤;
4)考評結果與晉升、調職、降級掛鉤;
5)考評結果允許進行行政復議。
4.3.2績效考評體系的構成
績效考評由周檢、月檢、抽檢、半年考評、年終考評構成。
4.4工資構成及發放
4.4.1工資構成
工資=基本工資+固定崗位工資+考評工資+補貼
說明:
員工及基層、中層管理員工的考評工資基數=30%*崗位工資總額
高層管理員工的考評工資基數=50%*崗位工資總額
4.4.2考評工資發放方式
4.4.2.1對員工及基層、中層管理員工的考評工資發放
采取“當月考核,當月發放”的方式,發放公式如下:
考評工資=考評工資基數*考評分對應的核發比例
4.4.2.2對高層管理員工的考評工資發放
在年底根據目標考核情況,按照(新聞實業公司xx年目標考核管理辦法)進行核發。
4.4.3考評工資核發比例
考評分個人考評工資核發比例
≥95100%
60≤考評分﹤95考評分/95*100%
考評分﹤600
4.5考核指標體系
附表一(新聞實業公司績效考核指標體系)
4.6考評辦法
4.6.1考評關系
公司總經理部門經理
部門經理主管員工
4.62、周檢、月檢
考評人員每周、每月不定時對被考評員工工作進行綜合評分,并將考評結果于記錄在部門工作檢查表中;
4.6.3抽檢
公司質檢專員(物業公司質檢員兼任)不定時對各部門各崗位進行抽檢,并將抽檢結果記錄在抽檢工作表中。抽檢結果于次日報行政部核實,無異議后按正常程序處理。并記入月底績效考評統計中。
4.7統計辦法
4.7.1原則上實行兩級審核制度,即由公司根據部門工作計劃完成情況對部門實施考核,再由部門對部門員工工作完成情況進行考核。
4.7.2半年考評總分的統計方法:
半年考評總分=∑每月考評分×80%+半年考評×20%
4.7.3年終考評總分的統計方法:
年終考評總分=∑半年考評總分×80%+年終考評×20%
4.8考評流程
4.8.1每月5日之前各部門統計員工的.考評分數,交由行政部計算員工當月考評工資;
4.8.2行政部負責對((半)年度考評分數統計表)進行統計,行政部負責核算高層管理人員的年終獎金,并于年底發放。
4.8.3對申請復議的員工分數,5個工作日內給予回復,在復議結果未定之前,原分數繼續有效,經復議的分數為最終分數。如有差額,分數計入次月月檢分數。
4.8.4行政部人事專員需將管理人員及各員工的考評情況計入人事檔案,并歸檔保留(部門月檢分數統計表)、(部門(半)年度考評分數統計表)。
4.9績效考評紀律
4.9.1考評人員在考評時,應獨立檢查、判斷、思考、打分,上司不得干涉其評分,只能在復核時與考評人員商討,意見不統一時,需在備注欄中說明。
4.9.2考評人員必須依照(新聞實業公司績效考核指標體系)進行評分,嚴禁隨意評分。
4.9.3考評中如發現考評項目有漏項或表述不清時,應及時向行政部反映,由行政部及時進行補充,考評人員不得按照自己的理解進行評分。
4.9.4考評中不得徇私舞弊,否則予以行政處罰,并在考評人員次月的考評項目中予以扣分。
績效考核管理方案 9
企業在制定發展規劃、戰略目標時,為了更好的完成這個目標需要把目標分階段分解到各部門,最終落實到每一位員工身上,也就是說每個人都有任務。績效考核就是對企業人員完成目標情況的一個跟蹤、記錄、考評。注意績效考核的時效關系,績效考核是對被考核主體過去進行評價并對其將來產生影響。
員工績效考核實施方案主要包含員工績效考核程序、員工績效考核方法設計、員工績效考核和培訓、員工績效考核與績效管理、員工績效考核與晉升方案、員工績效考核培訓講座、中高層員工績效考核表等等。
一、績效考核目的
1、加強和提升員工的工作績效和公司績效,保證公司經營目標的實現。
2、檢查員工對工作崗位的適應性和勝任性,公開評價工作效果及其價值,為改進工作和調整工作提供依據。
3、建立工作信息的反饋通道和與員工的溝通渠道。
4、為激勵員工的工作績效,發掘優秀人才,以此作為獎懲、提升的依據,促進員工的升遷、賞罰的公平合理。
二、績效考核原則
1、一致性——在一段連續時間之內,考核內容和標準不能有大的變化,至少應保持一年內考核的方法具有一致性。
2、客觀性——考核要客觀地反映員工的實際情況。
3、公平性--——對于同一崗位的員工使用相同的考核標準。
4、公開性——員工應知道自己的詳細考核結果。
三、績效考核形式
1、考核時,要按部門、按職務、按職責分類進行考核,以達到良好的考核目的。
2、每位員工都要有一本工作日志,記錄每天工作的主要事件及數量,并以此作為考核的依據,清晰明了地反映工作表現。
3、考核時,考核者與被考核者要進行面對面的溝通。面談時,考核者要總結被考核者在考核期內的工作表現,被考核者要清楚他的總結與評價。面談結束時,雙方要制定改進的方法和發展規劃等。
4、中層管理以下人員的考核,采取上級考核綜合評定的方法,并以此為基礎給出綜合評定。
5、高層管理人員的考核,采取自我述職報告和上級考核綜合評定的方法,并以此為基礎給出綜合評定。
四、績效考核要求
(一)員工的`考核應以其在被考核期間的工作為依據,考核者對所屬員工的平時工作成績應隨時記錄和嚴密考核。
(二)考核者要對被考核者的平時工作表現要有充分了解,明確被考核者的責任內容和標準,應收集各種數據、資料及相關部門的日常反映等,確保考核結果的準確性,使被考核者心服口服。
(三)考核者要以公平.公正的立場進行考核。考核時要認真、細致、事實求是,不可只憑主觀感覺或印象等方式來考核,確保考核結果的客觀性和公平性。
(四)考核面談時考核雙方都要注重坦誠交談,立足于員工的長遠進步及發展,彌補工作中的短處,發揚工作中的長處。
(五)主張員工個人能力提高的速度和幅度的考核思想,充分調動員工的積極性,提高工作效率。
(六)提倡設計個性化考核指標進行績效考核。
(七)不可過分重視在考核前剛完成的特別成績。
(八)考核成績將直接影響到員工的待遇與職位,故考核時應力求公平與客觀。考核評語要注意措詞及評價。
(九)在績效考核時,不要對同一人就全部的考核評分同時加以評分,而必須就同一項目對全體被考核人進行評分,于全體被考核人評分完之后再進行下一個項目的評分。同時,每一項目的成績分布情形,應考慮考績正常分布比率,其比率相差太高時,請復核人員酌情加以調整。
績效考核管理方案 10
1、目的
為了確保公司整體安全目標的實現,同時客觀、公正的評價各部門、車間、員工的安全績效和貢獻,通過安全績效反饋,加強安全績效管理過程控制,強化各級管理者的安全管理責任,使公司得到可持續性發展,全面完成公司安全生產經營任務,特制定本方案。
2、適用范圍:
鋁合金車間、焊接車間、玻璃車間、等生產車間,其他車間、部門根據公司制度進行管理考核,不參與排名。
3、基本目標:
3.1通過安全績效管理系統實施安全目標管理,保證公司全年安全目標的實現,提高公司在市場中的整體運作能力與核心競爭力。
3.2通過安全績效管理幫助各單位提高安全工作績效,為以后員工勝任力的提高打下基礎,建立適應企業發展戰略的人力資源隊伍。
3.3在安全績效管理過程中,促進考核與被考核之間的`溝通與交流,形成開放、積極參與、主動溝通的企業文化,增強企業的凝聚力。
4、基本原則:
4.1公開性原則:安全績效考核指標的制定,要堅持公開、公正的原則,考核者與被考核者要就指標、目標的確定、考核的程序等進行充分的溝通,并達到一致,使安全績效管理考核有透明度。
4.2客觀性原則:安全績效管理要做到以事實為依據,對被考核車間的任何評價都應有事實根據,避免主觀臆斷和個人感情色彩。
4.3開放溝通原則:在整個安全績效管理過程中,考核與被考核車間要開誠布公地進行溝通與交流,考核評估結果要及時反饋給被考核評估單位,肯定成績,指出不足,并提出今后應努力和改進方向,發現問題或多或少有不同意見,應及時進行溝通。
4.4常規性原則:安全績效管理是各級管理者的日常工作職責,對被考核車間作出正確的考核評估是考核部門領導重要的管理工作內容,安全績效管理工作必須成為常規性的管理工作。
4.5發展性原則:安全績效管理通過約束與競爭促進團隊的發展,考核部門與被考核車間均要以提安全高績效為首要目標,任何利用安全績效管理進行打擊,壓制、報復他人和小團體主義的做法都應受到制度的懲罰。
5、組織機構:
安全績效考核領導小組:
組長:
副組長:
成員:
安全績效考核工作小組:
組長:
副組長:
成員:
6、安全考核評估時間和頻率:
公司各部門、車間安全績效考核頻率為每周進行一次,一個月為一個周期,月末進行匯總得分。
7、評分標準:
車間、部門的考核標準見各車間、部門安全績效考核表,車間、部門員工的安全考核標準由各車間、部門自己制定。
績效考核管理方案 11
為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加強企業領導班子和干部員工隊伍建設,健全科學分類考核評價機制,著力解決城市公共交通企業的盈利性與公益性、經濟效益與社會效益之間的矛盾,使城市公共交通企業自覺為廣大市民提供安全點、優質高效的出行服務,把政府惠民政策落到實處,根據《公司法》、《企業國有資產法》有關規定,《湘潭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轉發湘潭市市屬企業負責人經營業績考核辦法和湘潭市市屬企業負責人薪酬管理辦法的通知》(潭政辦發〔20xx〕81號)、《關于進一步規范監管企業收入分配有關事項的通知》(潭國資〔20xx〕84號)文件要求,結合城市公交企業經營管理實際,制定本方案。
一、考核的要求及原則
本方案所指績效考核與管理,是指根據市委、政府和行業主管部門對公交公司的總體要求,通過對考核對象的績效進行考察、核實,以百分制的形式進行綜合評價,作為對企業負責人經營業績、薪酬計發的依據并遵循以下原則:
(一)依法考核原則。按照科學發展觀、國有資產保值增值以及服務水平的要求,依法考核公司負責人的經營業績。
(二)激勵與約束相結合原則。按照責權利相統一的要求,建立公司負責人經營業績同激勵約束機制相結合的考核制度,建立健全科學合理、可追溯的資產經營責任制。
(三)社會效益為主兼顧經濟效益原則。公交企業屬公共服務類企業,主要以確保城市正常運行和穩定、實現社會效益為目標,同時兼顧企業經濟效益。
二、考核對象和范圍
指符合相關程序任命的公交企業負責人。
三、考核的組織
根據市委、政府的統一布置,由市國資委會同市交通運輸局,統一組織分項進行考核。市交通運輸局和企業簽定經營業績責任書(年度),并報市國資委備案后,下達考核指標,明確權責,確立考核與獎懲辦法,并對企業的經營管理情況分季度、半年度進行督查,年終考核獎懲兌現。
四、考核內容
(一)經濟指標
1、國有資產保值增值率:
國有資產保值增值率=(考核期末扣除客觀因素后的國家所有者權益/考核期初國家所有者權益)×100%
指存在盈利和盈利前景的企業,客觀因素根據國務院國資委9號令規定審核確定。
2、年度控虧:公交企業通過政府補貼在一定期間不能彌補虧損,采取該指標。
3、其他經濟指標:由市交通運輸局按公司實際情況確定。
(二)社會滿意度評價指標
1、公眾滿意度。根據服務投訴情況和隨機調查結果確定。
2、員工滿意度。反映企業工資收入、工作環境、民主管理、獎懲機制等各方面的情況。
(三)服務質量指標
1、特許經營管理規范
2、駕駛員服務規范
3、營運車輛整潔規范
4、營運秩序規范
5、線路、站點站牌設置規范
6、服務投訴規范
7、其他規范
(四)綜合評價指標
指企業黨風廉政建設、自身建設、計劃生育、企業維穩及企業安全生產“一崗雙責”制度的貫徹落實等方面的綜合考評。
五、考核方法
根據企業各自不同的特點,確定其相關指標的基本分值。采用百分制的計分方法。
年度考核各項指標均完成目標值時得基本分100分。
(一)經濟指標的考核計分
經濟指標完成情況以年度審核確認后的數據為準。根據公交行業公益性服務為主、經濟利益為輔的特點,確定分值為25分。
超過目標值時,絕對值指標每超過5%,加0.5分;相對值指標每高于1個百分點,加0.5分;
低于目標值時,絕對值指標每低于5%,扣0.5分;相對值指標每低于1個百分點,扣0.5分。
每項指標加分與扣分的上限與下限分別為該項指標基本分值的60%。
(二)滿意度考核計分
滿意度考核分值為30分。采取100分制測評和隨機問卷調查,分非常滿意、滿意、基本滿意和不滿意四個等次,平均90分以上為非常滿意,考核為滿分30分,每增加1分考核得分加0.5分;80-90以上為滿意,考核為滿分30分;70-80分為基本滿意,考核得分28分;70分以下為不滿意,考核得分25分。
(三)服務質量指標考核得分
服務質量指標考核分值為25分。具體考核計分按《湘潭市城市公交服務質量考核辦法》執行。
(四)綜合評價指標考核
綜合評價指標考核分值為20分,采用扣分制。其中發生特大安全事故負責人無績效薪酬,發生重大安全事故為0分。
六、考核的獎懲
對企業負責人的考核,依照考核計分結果,直接和企業負責人薪酬掛鉤。
1、薪酬的構成及確定
工資是企業負責人每月的基本收入,按月發放,享受年薪后計減。企業負責人年度薪酬由基薪、績效薪酬構成,基薪為企業職工平均工資的2-3倍。企業法定代表人的年度薪酬系數為1,其他負責人的基薪根據其任職崗位、責任、風險大小確定,應合理拉開差距,其薪酬系數控制在0.7-0.9之間。
年度薪酬計算:
年度薪酬=基薪×[1+(考核分數-70分)/20]
考核得分低于80分時,企業負責人不享受年度薪酬;高于80分時,計算企業負責人的基薪和績效薪酬,但年度薪酬收入最高不超過職工平均收入的6倍。
2、薪酬兌現
企業負責人薪酬支付實行“先審計、后兌現”的原則。市國資委會同交通及客管等部門審核確認的公司年度經營業績考核目標值的實際完成數作為兌現薪酬的重要依據。
企業負責人年度薪酬按公歷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計算。每年年度終了,市國資委將審核后的企業負責人績效考核目標完成情況擬定其薪酬發放標準,報市政府研究決定通過后,兌現結算全年薪酬。
企業主要負責人的薪酬的80%由企業一次性支付當期兌現,20%作為風險基金。
企業負責人的薪酬收入應依法繳納個人所得稅。
企業負責人薪酬計入企業工資總額并在企業工資統計中單列。
企業負責人的各項社會保險費和住房公積金應由個人承擔的部分,按國家和本市相關法律法規政策及時足額繳納。
企業負責人在任期結束、退休、崗位調整、辭職、辭退時,當年績效薪酬應在任期或離任審計結束后半年內兌現。審計中發現有重大問題的,扣減企業負責人當年績效薪酬。
對在資源節約、扭虧增效、管理創新、重大建設項目等方面取得突出成績,做出重大貢獻的企業負責人,由市國資委報市政府進行專項獎勵。
3、風險基金管理
企業負責人的風險基金由企業制定相應辦法并設立專賬管理。
風險基金的扣罰:
(1)因管理不善、決策失誤,導致國有資產重大損失的,視情節輕重扣罰企業負責人繳納的風險基金的60%~100%。
(2)考核或審計中發現企業負責人任期內存在潛虧、虛盈的,應相應扣減風險基金。
風險基金在企業法定代表人任期審計或離任審計結束后結算發放。
七、薪酬管理與監督
1、企業根據本方案制定本企業負責人年度薪酬方案,市國資委在對其審核后予以批復。
2、按照本方案進行薪酬管理的企業應逐步規范預算管理,加強財務監督,規范企業負責人職務消費,增加職務消費透明度。職務消費的范圍和標準要嚴格按有關規定執行。
3、因工作需要在一年內崗位發生變更的,按任職時段計算當年薪酬。
同時擔任多家公司負責人的,只能在一家公司領取薪酬。
4、除國家另有規定及經市國資委同意外,企業負責人不得在企業領取年度薪酬方案(已經市國資委審核)所列收入以外的其他收入。
5、企業負責人的基薪、績效薪酬和符合國家規定并經市國資委審核同意的其他收入,由企業對其負責人的具體收入與支出實行臺賬管理。
6、市國資委定期對企業負責人薪酬發放情況進行專項檢查,對執行本方案過程中存在下列情況之一的企業和企業負責人,視情節輕重予以處理。
(1)對于超核定標準發放企業負責人收入的,責成企業收回超標準發放部分,并對企業、企業主要負責人和相關責任人給予通報批評;
(2)對借實行企業負責人薪酬制度改革之機,超提、超發工資的,除對企業負責人和相關責任人給予通報批評外,酌情扣發;
(3)企業虛報、瞞報財務狀況的,除由有關部門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企業會計準則》等有關法律法規規章處理外,酌情扣發企業法定代表人及相關負責人的'績效薪酬;情節嚴重的,給予紀律處分;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4)企業法定代表人及相關負責人違反國家法律法規和規章,導致重大決策失誤、重大安全與質量責任事故、嚴重環境污染事故、重大違紀事件,給企業造成重大不良影響或造成國有資產流失的,扣發其績效薪酬;情節嚴重的,給予紀律處分;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發生安全與質量責任事故、環境污染事故的,按照“一崗雙責”有關規定給予處罰。
7、按本方案進行薪酬管理的企業在向市國資委報送企業負責人薪酬方案時需提供以下材料:
(1)企業負責人的薪酬方案。包括基薪確定、薪酬結算方案。
(2)企業基本情況。包括企業法人治理結構概況、年度總結報告。
(3)企業負責人上年度的收入情況。
(4)企業負責人職務消費情況。包括規范職務消費的制度建立情況及職務消費納入個人收入發放的情況。
(5)企業負責人內部目標責任制考核結果。
(6)企業負責人任職情況。
(7)住房公積金的繳費基數及理由。
(8)企業負責人其他貨幣性收入情況。
8、企業在市國資委公布企業年度業績考核結果后15日內,將本企業負責人的薪酬方案及相關材料報市國資委。
9、企業應當按照建立現代企業制度的要求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的規定,建立規范的企業法人治理結構,企業內部應逐步完善收入分配制度,建立健全績效考核體系。子公司主要負責人的薪酬由其母公司參照本方案執行,并報市國資委備案。
10、本方案由市國資委負責解釋,自20xx年1月1日起施行。
績效考核管理方案 12
為進一步提高公共交通運營服務水平,保持公交行業穩定持續發展,根據《國務院關于城市優先發展公共交通的指導意見》(國發〔20xx〕64號)和《山西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優先發展城市公共交通的意見》(晉政辦發〔20xx〕23號)文件精神,依照《晉城市公共交通條例》相關規定,制定本方案。
一、補貼原則
(一)公交運營補貼費用納入公共財政預算支出的原則;
(二)公共交通可持續發展,政策資金支持原則;
(三)財政補貼與公交服務質量考核相結合原則;
(四)公交企業集約高效、節能環保的原則;
(五)科學劃分政策性虧損和經營性虧損的原則。
二、補貼范圍
1.市區公交企業運營的城市公交、城際公交、旅游公交由市級財政補貼。
2.各縣(市)運營的“城市、城際、城鄉、旅游、鎮村”公交由屬地縣(市)財政補貼。
三、補貼方式
(一)城市公交
按照“規制成本-規制收入+績效考核獎懲”的方式補貼。
1.規制成本
①人工費:含城市公交企業管理人員、駕駛員工資和職工福利費、工會經費、勞動保護費、住房公積金及醫療保險費、養老保險費、失業保險費、工傷保險費、生育保險費。
建立駕駛員工資正常增長機制,以上年度駕駛員年人均工資為基數,與當地同行業職工工資增長額保持同步。
嚴格控制非公交駕駛員的工資增長,逐年壓縮非生產性人員數量。在目前工勤管理人員人車比1:1基礎上,利用3年時間達到0.5:1。超出規定比例的人員費用由企業自行承擔。
②折舊費:用于支付城市公交購車費用(含購車利息),不得挪作它用。經市政府批準購置的城市公交車輛按8年計提折舊費。車輛報廢按國家規定的使用年限執行,需提前報廢車輛經主管部門審核同意,剩余折舊費一次性計入當年補貼。
③能耗費:純電動公交車運營產生的能耗費用。按高峰、低谷和平時段的實際平均值核定。以車輛類型核定每百公里耗電:8米車耗電量63度;10米車耗電量73度;12米車耗電量83度。能耗費用超出部分由企業自行承擔。
④車輛修理及輪胎消耗費:城市公交車保養維修和輪胎更新費用。車齡3年以下,當年費用不得高于上年度費用的10%,車齡3年以上8年以下,當年費用不得高于上年度費用的15%,超出部分由企業自行承擔。
⑤保險費:含交強險、第三者責任險、車損險、客運乘運人責任險。事故賠償超出保險賠償之外的費用由企業自行承擔。
⑥安全費:車輛安裝的定位裝置、配備維護應急救援器材設備、應急演練和安全生產宣傳教育培訓費。
⑦場站租賃及維護費:保障城市公交企業正常運行產生的場
地租賃及維護費(含用水、用電、取暖費)。
⑧信息化系統維護費:城市公交車輛、站點安裝的網絡信息設備,企業管理調度建設的信息平臺及網絡系統維護費。
⑨車輛審驗費:城市公交車輛上牌及年度審驗費。
⑩企業提供城市公交服務依法繳納的稅金。
2.規制收入
城市公交運營車輛產生的投幣、微信、支付寶、IC卡等電子刷卡收入。國家及省、市、縣下達的相關補貼補助資金收入。利用場站及車輛產生的廣告、包租車輛、出租場站等固定資產的收入。
3.績效考核獎懲調節
①為降低運營成本,提升服務水平,將公交企業廣告、包車、場站及房屋出租收入總額設為獎勵基金,以20xx年為基數,20xx年及20xx年兩年以年遞增50%下達目標值,20xx年至20xx年的目標值在年度考核方案中另行明確,完成目標值且考核優秀的按獎勵基金增值部分的50%進行獎勵;完成目標值且考核合格的按考核基金增值部分的20%給予獎勵;未完成目標值的不予以獎勵,且從年度補貼資金中扣除未完成差額。考核不合格的從年度補貼資金中扣除5%。獎勵資金不列入規制收入。
②能耗費、車輛修理及輪胎消耗費、保險費、場站租賃及維護費和上年度支出相比,節約的費用按照企業留70%、上繳財政30%的比例分配。企業節約成本費用不計入規制收入。
(二)城際公交、旅游公交
市區發往各縣(市)的城際公交和旅游公交按照原核定客運班線票價與現行政府指定票價差額乘以實際載客數的.方式補貼。
(三)不得計入補貼的費用
1.購置、建造與公交運營無關的固定資產和無形資產的支出。
2.固定資產盈虧、毀損、閑置和出售的凈損失。
3.對外投資支出。
4.贊助、捐贈支出。
5.罰款、滯納金、違約金。
6.城際、旅游公交除票價差額以外的其它費用。
四、公交車輛購置
1.城市公交、旅游公交、城際公交車輛經市交通、財政部門審核,市政府批準后由企業融資購置。
2.城市公交車購置以8年計提折舊費的方式償還購車費用。旅游、城際公交車購置資金由企業自行承擔。
五、補貼程序及審計清算
按照企業編制預算、主管單位審核并報財政部門列入當年預算的程序進行,每季度預撥年度預算總額的25%。次年初,交通部門委托審計機構對公交企業上年度補貼資金進行審計,并會同財政、工信等部門對公交企業進行績效考核。財政部門對審計報告和績效考核結果審核后進行年度清算。
六、監督管理
(一)加強日常運營管理。交通部門要適時對公交企業運營狀況進行監督管理;財政部門要適時對補貼資金使用狀況進行監督管理;審計部門要適時對補貼資金進行審計監督。
(二)加強智慧交通信息化管理。交通部門要督促公交企業運用大數據精準分析客流,調整運力結構,適時優化線路,提升服務水平。
(三)嚴格履行股東職權。山西汽運集團晉城汽車運輸有限公司和晉城市國有資本投資運營有限公司要按照《晉城市公共交通有限公司章程》對公交企業日常生產經營和固定資產進行全面監督管理。
(四)公交企業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視情形予以暫緩、扣減、停止撥付財政補貼資金,直至取消財政補貼資格:
1.報送不實或虛假補貼申報材料。
2.運營服務績效考核不達標。
3.不服從政府調度指令。
4.有重大交通責任事故及其他違反法律法規行為。
七、附則
本方案自發布之日起執行,有效期3年;之前有關規定與本方案不一致的以本方案為準;20xx年6月舊辦法失效后到本方案生效前的補貼事宜參照本方案執行。
績效考核管理方案 13
一、目的意義
實施干部績效考核是干部管理的重要內容,是全面準確地識別、客觀公正地評價、有的放矢地培養、人盡其才地使用、持續有效地激勵、嚴格及時地監督干部的重要手段。目的在于通過考核,及時肯定中層管理干部的績效成果,找準績效障礙,保持系統及部門工作與公司整體戰略目標的一致,激勵和鞭策中層管理干部進一步改善和提高工作績效,全面提升公司整體管理水平,促進各項事業又好又快發展。干部績效考核,符合中央和上級黨組織關于領導干部選拔任用和考核工作的規定精神,對于我公司建立完善干部能上能下、優勝劣汰的選人用人機制,強化管理干部的競爭意識、責任意識和發展意識,營造干事創業、奮勇爭先的濃厚氛圍,提高干部隊伍的`整體素質,保證公司改革、發展、穩定等各項工作的順利進行具有重要的現實意義。
二、總體思路
對職位進行歸類,區分不同類型的職位分別建立關鍵績效指標考核體系,按照“關鍵績效由關鍵主體考核”的原則,在突出關鍵績效指標考核的基礎上,同時實施一般績效考核。
三、考核維度
考核維度包括績效維度、能力維度、態度維度。每個考核維度由相應的測評項目組成。
1、關鍵績效維度。指考核對象所取得的工作成果,從以下三個方面考核。
⑴任務績效:考核本職工作任務完成的情況。對不同職位的考核對象分設不同的任務績效指標。
⑵管理績效:考核對下屬管理和工作指導的績效。
⑶周邊績效:考核同相關部門的協作精神,以促進工作流程在部門間的順利推進。
2、能力維度。指考核對象完成各項專業性活動所具備的特殊能力和本職崗位所需要的專業能力。
主要包括:
⑴組織協調能力;
⑵決策和分析判斷能力;
⑶管理和專業知識;
⑷創新能力;
⑸用人授權能力;
⑹人際關系能力。
3、態度維度。指考核對象對待工作的態度。
包括:
⑴遵章守紀;
⑵政策性與原則性;
⑶事業心與責任感。
績效考核管理方案 14
一、目的:
為了科學、客觀地評價員工實際的工作表現,提升整體管理水平,促進員工發揮專長和改善工作,監督個人工作目標的實現,為員工個人職業發展和薪酬支付提供依據。
二、考核對象
除總經理外。力同機械(上海)有限公司和力同環保設備(上海)有限公司所有在職管理干部及職員。
三、績效考核的原則
1、公開原則:明確規定績效考核的標準、程序和責任,并在執行中嚴格遵守,按期公開考核結果;
2、客觀公正的原則:在尊重客觀事實的基礎上,將被考核者的工作實績與既定標準比較,客觀公正的進行評價;
3、反饋原則:將考評結果直接反饋被考核人,通過溝通肯定成績、指出不足,并對于優秀的案例進行推廣;
4、與薪酬、晉升掛鉤原則:考核結果與薪酬、職位晉升掛鉤。實現能者上、能者多得的以能力說話的工作氛圍;
5、激勵原則:通過考核發現優秀與不足,激發員工的工作積極性,有效地挖掘潛能及實現優秀案例共享;
四、考核機制
1、個人自我評價;
2、直屬上司復評;
3、行政人事部審核;
4、公司的總經理核定;
五、考評的項目及內容
1、態度(45%):主要從服從性、遵守紀律、工作積極性、工作主動性、合作精神、協調性、團結集體、全局觀念、責任感九個方面考評。見附件一《管理人員工作態度評價參考表》
2、能力(30%):主要從管理能力、專業技能、組織能力、創新能力、判斷力、應變能力六個方面考評。見附件二《管理人員工作能力評價參考表》
3、業績(25%):主要從目標達成、工作品質、工作方法、工作量、工作效率五個方面考評。見附件三《管理人員工作業績評價參考表》
六、績效考核的等級與工資、獎金的比例
1、績效考核設以下檔次:
A級:績效得分在95分以上者,可得績效工資的150%;
B級:績效得分要85-95分者,可得績效工資的120%;
C級:績效得分在70-85分者,可得績效工資的100%;
D級:績效得分在60-70分者,可得績效工資的80%;
E級:績效得分在60分以下者,可得績效工資的50%;
2、績效工資的定額
公司管理人員、辦公室職員的績效工資按以下方式拆分:按現在的總工資進行分析,其中基本工資為總工資的70%,績效工資為總工資的30%。
3、考核最高分為100分;
七、考評周期
各部門每月月初對上個月每個員工的整體表現、績效進行考核,5日前(特殊情況順延)必須將部門考核表匯總后交到行政部,經行政部審核后交總經理核定。行政部整理匯總后連同上個月的考勤交于財務部。
八、影響考評結果的其它因素
1、獎懲:警告一次扣3分,小過一次扣5分,大過一次扣8分。嘉獎一次加3分,小功一次加5分,大功一次加8分。
2、考勤:遲到、早退一次扣2分,曠工一次扣5分,請假三天以下者扣1分,請假三天以上者扣3分(不含調休)。
3、因私、因病、因傷連續缺勤一個月以上者當月將不做考評,即當月無績效獎。
4、各部門主管對于所屬員工應就其工作效率、操作、工作態度、學識每月進行考核,其中有特殊功過者,應隨時報請獎懲。另外員工假期及獎懲應該統計詳載于請假記錄本內,以便于提供考核的參考。
5、如考核人員違反本方案考核項目,考核扣分的,在績效考核工資中扣除相應款項;公司按照公司其他管理制度予以罰款的,罰款項目仍然單獨執行,在總工資中扣除,與績效考核工資不沖突。
九、試用期員工的考核
1、在試用期期間員工績效考核為優秀者,可以根據情況提前轉正,并適當調整工資標準。
2、試用期考核合格者給予轉正,并正式成為公司的員工。
3、試用期考核一般者可延長試用期再次考核,兩次考核不合格者將辭退。
4、試用期考核不合格者直接辭退。
十、各部門考核執行權責
1、在績效管理的整個過程中,各部門的主管或經理主要擔負如下職責:
1.1、對下屬的品行導向和績效改進進行持續的溝通、指導和監督;
1.2、按要求定期對自己和員工的工作表現和計劃目標達成情況進行記錄和評定,并定期上交行政部;
1.3、為下屬員工提供績效考評結果反饋,并幫助下屬制定改進和提高實施計劃;
1.4、協助行政部門宣傳績效管理思想、制度及相關要求,同時客觀及時地反映本部門對績效考評等各方面的意見和建議;
1.5、根據該員工工作完成情況和工作表現,提出教育培訓、獎懲、薪資調整、崗位調動等各項處理建議方案;
2、在績效管理的整個過程中,行政部主要擔負如下職責:
2.1、提出公司統一要求的人事考核實施方案和計劃;
2.2、宣傳公司的績效管理制度和計劃,公布考評的標準和與此相關的各項處理政策;
2.3、為評估者提供績效考核方法和技巧的培訓與指導;
2.4、收集各項考評原始資料信息,進行定期的匯總,為員工的考評成績提成信息反饋和改進建議。
2.5、監督各部門的績效管理按計劃和規定要求落實執行;
2.6、收集考評評估意見,進行績效管理評估和診斷,不斷改進提高管理人員的績效管理水平;
2.7、整理各種考評資料并進行歸檔、備案、保存。
十一、考核的監督和申訴
1、各部門負責人把考核結果公布給被考核者,被考核者如果有異議應首先與部門負責人溝通,溝通無法解決時,員工有權在考評結果公布后3個工作日向人事行政部門提出申訴。
2、人事行政部接到員工的申訴后5個工作日內組織相關人員進行調查、協調、復評,并將處理結果通知申訴者,此結果為申訴最終結果。
3、如員工申訴成立應改正申訴者的績效考評結果。
4、各部門負責人對員工的申訴不得阻撓或報復,如有發現阻撓或報復的負責人扣當月的績效獎金的50%。
5、對抵抗績效考核和因對績效考核不滿而對抗領導者,不參加本月的績效考核。
十二、考核結果的.運用
1、教育培訓:依據考核的結果作為參考資料,對于考核不同等級的員工進行相應的培訓,進而充分開發員工的潛力,讓每個員工有足夠的能力勝任本職工作。
2、調動調配:把握員工適應工作和適應環境的能力,根據該員工特長合理的安排員工工作崗位,讓每個員工充分發揮個人能力。
3、晉升:在根據職能資格制度進行晉升時,應把能力和每月的業績考核作為參考資料
4、提薪:員工提薪的幅度是以每月的考核為主要依據。
5、獎勵:為了能夠使獎勵的分配對應于所做的貢獻,應該參照業績考核的評語和結果進行。
十三、考核等級比例控制:
A級不得超過本部門員工總數的5%;
B級不得超過本部門員工總數的15%;
C級占本部門員工總數的65%;
D級約占本部門員工總數的10%;
E級約占本部門員工總數的5%;
績效考核管理方案 15
一、績效考核的目的
1、績效考核為人員職務升降提供依據。通過全面嚴格的考核,對素質和能力已超過所在職位的要求的人員,應晉升其職位;對素質和能力不能勝任現職要求的,則降低其職位;對用非所長的,則予以調整。
2、績效考核為浮動工資及獎金的發放提供依據。通過考核準確衡量員工工作的“質”和“量”,借以確定浮動工資和獎金的發放標準。
3、績效考核是對員工進行激勵的手段。通過考核,獎優罰劣,對員工起到鞭策、促進作用。
二、績效考核的基本原則
1、客觀、公正、科學、簡便的原則;
2、階段性和連續性相結合的原則,對員工各個考核周期的評價指標數據積累要綜合分析,以求得出全面和準確的結論。
三、績效考核周期
1、中層干部績效考核周期為半年考核和年度考核;
2、員工績效考核周期為月考核、季考核、年度考核。
3、月考核時間安排為1、2、4、5、7、8、10、11月的每月25日開始,至下月5日上報考核情況;
季考核時間安排為3、6、9月的每月25日開始,至下月5日上報考核情況;
半年考核時間安排為6月25日開始,7月10日前上報考核情況;
全年考核時間安排為12月25日至下一年度1月25日結束。
四、績效考核內容
1、三級正職以上中層干部考核內容
(1)領導能力
(2)部屬培育
(3)士氣
(4)目標達成
(5)責任感
(6)自我啟發
2、員工的績效考核內容
(1)德:政策水平、敬業精神、職業道德
(2)能:專業水平、業務能力、組織能力
(3)勤:責任心、工作態度、出勤
(4)績:工作質和量、效率、創新成果等。
五、績效考核的執行
1、集團成立績效考核委員會,對績效考核工作進行組織、部署,委員會構成另行通知;
2、中層干部的考核由其上級主管領導和人力資源部執行;
3、員工的考核由其直接上級、主管領導和人力資源部執行。
六、績效考核方法
1、中層干部和員工的績效考核在各考核周期均采用本人自評與量表評價法相結合的方法。
2、本人自評是要求被考核人對本人某一考核期間工作情況做出真實闡述,內容應符合本期工作目標和本崗位職責的要求,闡述本考核期間取得的主要成績,工作中存在的問題及改進的.設想。
3、量表評價法是將考核內容分解為若干評價因素,再將一定的分數分配到各項評價因素,使每項評價因素都有一個評價尺度,然后由考核人用量表對評價對象在各個評價因素上的表現做出評價、打分,乘以相應權重,最后匯總計算總分。
4、根據“階段性和連續性相結合的原則”,員工月考核的分數要按一定比例計入季度考核結果分數中;季度考核的分數也應該按一定比例計入年度考核結果分數中,具體各考核周期考核結果分數計算公式如下:
第一季度考核結果分數=(一月份考核分數+二月份考核分數)×20%+本季度考核分數×60%
第二季度考核結果分數=(四月份考核分數+五月份考核分數)×20%+本季度考核分數×60%
第三季度考核結果分數=(七月份考核分數+八月份考核分數)×20%+本季度考核分數×60%
年度考核結果分數=(第一季度考核結果分數+第二季度考核結果分數+第三季度考核結果分數)×5%+(十月份考核分數+十一月份考核分數)×5%+年度考核分數×75%
5、個人自評表和測評量表在填寫完畢之后,經匯總連同匯總計算的各周期考核結果分數列表一并上交人力資源部。
個人自評表及兩部評價表后附。
七、績效考核的反饋
各考核執行人應根據考核結果的'具體情況,聽取有關被考核人對績效考核的各方面意見,并將意見匯總上報集團人力資源部。
八、績效考核結果的應用
人資資源部對考核結果進行匯總、分析,并與各公司部門領導協調,根據考核結果對被考核人的浮動工資、獎金發放、職務升降等問題進行調整。
1、浮動工資調整。被考核人總得分高于員工平均分的,按照超出比例上浮浮動工資;被考核人總得分低于員工平均分的,按照差距比例下調浮動工資;等于平均分的不作調整。
2、獎金發放由主管領導根據考核結果確定發放標準,但必須保證獎金總數全額發放,不得私扣獎金。
3、中層干部的職務升降及職位調整,由總經理辦公會議根據考核結果適時做出決定;員工的職位調整由各公司主管領導決定,并報人力資源部備案;由員工晉升為中層干部的,由總經理辦公會議做出決定。
以上方案自發布之日起實施,望有關部門努力做好各項工作,扎扎實實的將績效考核工作開展好。
績效考核管理方案 16
為了提高管理人員的責任心和工作效率,結合公司的實際情況制定績效考核方案如下:
一、考核原則:
公開、公平、公正、簡捷、實事求是;
二、考核對象:
中層以上管理人員和專業技術人員。
三、考核依據:
本月工作計劃、崗位職責、工作標準和領導安排的重點工作。
四、考核權重:
考核實行百分制。考核實行直接主管和上一級主管的兩級考核,即每月的考核評分是直接主管考核評分占70%,上一級主管(即公司分管領導)占30%的考核評分。人力資源部做好考核的組織實施及匯總。
五、考核流程:
被考核人于每月30日前將本月工作小結、工作業績、存在問題交至直接主管,直接主管于2日前完成對被考核人評價和評分后交至上一級主管領導,上一級主管領導在5日前完成評分后交人力資源部,由人力資源部于6日前完成匯總后書面上報總經理。
六、考核比例:
集團公司總經理、副總經理當月績效工資占工資總額的40%,根據每月考核結果在工資中兌現;各分公司總經理當月績效工資占工資總額的30%,根據每月考核結果在工資中兌現;考核在95分(包括本數)以上績效工資為全額工資;95分以下每減少1分按月績效工資的相應百分比計算,得出分值對應的`金額。
七、年度考核:
集團公司總經理、副總經理、各分公司總經理(包括項目總經理)、各部門部長每月工資總額的10%參與年度考核,完成年度目標責任制中的各項指標全額發放,具體考核實施細則根據年度目標責任制中的指標制定。
八、考核反饋:
1、考核結果由考核人及時反饋到被考核人。對存在的問題考核人要和被考核人進行談話,指出問題,說明原因,以便改進工作。
2、每月的考核結果由人力資源部予以公布并存入人事管理的考核檔案中,要作為年度考核、任用和晉升、培訓或辭退的主要依據。
績效考核管理方案 17
一、目的意義
實施干部績效考核是干部管理的重要內容,是全面準確地識別、客觀公正地評價、有的放矢地培養、人盡其才地使用、持續有效地激勵、嚴格及時地監督干部的重要手段。目的在于通過考核,及時肯定中層管理干部的績效成果,找準績效障礙,保持系統及部門工作與公司整體戰略目標的一致,激勵和鞭策中層管理干部進一步改善和提高工作績效,全面提升公司整體管理水平,促進各項事業又好又快發展。干部績效考核,符合中央和上級黨組織關于領導干部選拔任用和考核工作的規定精神,對于我公司建立完善干部能上能下、優勝劣汰的選人用人機制,強化管理干部的競爭意識、責任意識和發展意識,營造干事創業、奮勇爭先的濃厚氛圍,提高干部隊伍的整體素質,保證公司改革、發展、穩定等各項工作的順利進行具有重要的現實意義。
二、總體思路
對職位進行歸類,區分不同類型的職位分別建立關鍵績效指標考核體系,按照“關鍵績效由關鍵主體考核”的原則,在突出關鍵績效指標考核的基礎上,同時實施一般績效考核。
三、考核維度
考核維度包括績效維度、能力維度、態度維度。每個考核維度由相應的測評項目組成。
1.關鍵績效維度。指考核對象所取得的工作成果,從以下三個方面考核。
⑴任務績效:考核本職工作任務完成的情況。對不同職位的考核對象分設不同的任務績效指標。
⑵管理績效:考核對下屬管理和工作指導的績效。
⑶周邊績效:考核同相關部門的'協作精神,以促進工作流程在部門間的順利推進。
2.能力維度。指考核對象完成各項專業性活動所具備的特殊能力和本職崗位所需要的專業能力。主要包括:
⑴組織協調能力;
⑵決策和分析判斷能力;
⑶管理和專業知識;
⑷創新能力;
⑸用人授權能力;
⑹人際關系能力。
3.態度維度。指考核對象對待工作的態度。包括:
⑴遵章守紀;
⑵政策性與原則性;
⑶事業心與責任感。
四、考核方法
考核工作整體采用360度考評方式,即由上級、同級和下級(或客戶)對考評對象分別實施考評。其中,上級對關鍵績效指標實施考核,同級和下級(或客戶)對一般績效指標實施考核。關鍵績效指標采用定量考核方式,一般績效指標采用定性考核方式。一般績效定性考核的項目指標均設計成直觀的圖解式評價量表,并將每個項目指標劃分為幾個不同的評價等次,供考評者定性選擇,最后在統計匯總時進行二次量化。
除設立關鍵績效指標和一般績效指標分別實施考核外,考核辦公室直接對當年發生的不良事件記錄實施考核。
五、考核的具體實施
(1)上級考核。公司領導班子成員對所有中層干部的關鍵績效實施考核。其中任務績效、管理績效和周邊績效分設的具體考核項目,均按照該項完成的百分比(或實現的程度)和分配的權重直接打分。生產車間的任務績效由職能部門向公司領導提供對口考核結果。經理層業務主管的考核權重設為班子其他成員個體的兩倍。
(2)同級考核。具體操作方法是:
①機關生產技術科室、經營管理部門的負責人考核生產車間的班子成員(含黨支部書記,從一般班子成員的角度進行考核);
②機關黨群部門的正職考核黨支部書記(從支部工作的角度考核);
③生產車間黨政正職考核車間以外的所有中層干部。
④車間班子成員之間、部門內部各職之間相互考核。機關生產技術科室、經營管理部門包括:技術中心、質管科、生產計劃科、設備動力科、安監處、財務科、企管科、勞人科、供應科、礦山設備科、礦用產品檢測公司、外協辦、營銷部、社區中心等;機關黨群部門包括:辦公室、組干科、宣傳科、紀委、工會、保衛科、武裝部等。
同級考核為一般績效考核,應用附件二所示《一般績效圖解式評價量表》對考評對象定性評價。
(3)下級或客戶考核。生產車間、社區中心在本單位組織考核;離退休支部組織離退休職工進行考核;機關科室的同級考核,因考核主體(生產車間)本身即是他們的服務對象,即可視作下級考核結果,不再另行組織。參加考評的人員由考核辦公室按單位員工花名冊在現場等距抽取。單位員工30人以下的抽取10人,30人至50人的抽取15人,超過50人的單位抽取20人。
下級考核為一般績效考核,應用《一般績效圖解式評價量表》對考評對象定性評價。
(4)不良事件考核。針對特別重要、影響部門整體工作或者特別關鍵、影響公司全局性的部分項目指標,直接由考核辦公室單獨考核。考核內容涉及治安綜合治理、信訪穩定、計劃生育、干部作風紀律、廉潔自律等若干項目。責任單位當年發生或存在不良事件的,對相關責任人從綜合成績中扣分。區分責任大小或指標差距,扣分標準按如下原則掌握:
責任單位出現治安或刑事案件的,每件次扣減1~3分。出現集體或越級上訪的,每次扣減1-2分。因溝通協調不力引發部門之間矛盾或延誤工作或導致客戶不滿意,每次扣1-3分,造成嚴重影響的扣5分。因失職、瀆職,給企業造成經濟損失或不良后果但又達不到紀律處分的,按照《責任追究暫行規定》對經濟損失和影響程度的劃分標準,分別扣責任人1~5分。違規違紀,本人受到經濟處罰或通報批評的,每次扣3分;給予黨紀或政紀處分的,參照處分等級,分別扣6~10分。針對同一不良事件,上述情形同時符合時,執行最高扣分標準,不重復扣分。必要時,根據不良事件的程度和影響,考核辦公室可將某項指標設為一票否決指標。
六、考核成績的計算、綜合
1、定性指標的量化
一般績效定性評價項目在進行考核成績的匯總時均需二次量化。按百分制量化的分數與定性評價等級的關系見下表。
百分制量化分數乘以該指標所占權重即為該項實得分。
2、考核成績的綜合
綜合成績=關鍵績效考核×60%+一般績效考核×40%-不良事件考核扣分
一般績效考核=同級考核×50%+下級考核×50%
七、考核結果的評定及運用
對正科和副科管理干部分別按綜合考核成績進行排名,以20%、75%、5%的比例確認考核結果:前20%確認為優秀,排位最后的5%確認為不稱職,其他為稱職。
干部考核結果的運用,一是由經理層業務主管與考核對象進行績效面談,對照考核結果,結合日常表現,肯定績效成果,找準績效障礙,梳理問題,分析成因,推動考核結果優秀的同志再接再勵,促使考核不稱職的同志勤勉進取,發揮績效考核的激勵和鞭策作用;二是以《情況簡報》的形式,將考核結果在全公司范圍公開,接受廣大干部群眾的廣泛監督。對考核結果優秀的同志通報表揚,授予排名前十位(正科前五、副科前五)的干部優秀管理干部稱號,并給予一次性xx元的獎勵;對考核結果不稱職的同志通報批評,同時給予xx元的經濟處罰;對連續兩年考核不稱職的干部給予三個月的黃牌警告,黃牌警告期間機關干部取消效益工資,車間干部降低0.1倍的年薪系數。三是黨組織對考核不稱職的干部逐人進行談話,教育引導他們正確面對考核結果,解除思想包袱,指出努力方向;要求受到通報批評和黃牌警告的同志,對照自身存在的問題,從主客觀兩方面挖掘成因,明確差距,并制定出有力的績效改進措施,認真整改落實。四是將考核結果與組織考察情況一起作為干部調整聘用的重要依據。連續三年(當年之前三個考核年度)考核不稱職的,正職降為副職,副職予以解聘。
八、干部考核工作的組織領導
中層管理干部績效考核工作在公司黨委和行政的統一領導下組織進行。公司成立由黨政主要領導任組長,黨政班子其他成員為成員的考核領導小組,領導小組下設考核辦公室,辦公室設在組干科,由黨委副書記、紀委書記任辦公室主任,成員由組干、紀檢、宣傳、辦公室、工會、企管、財務、安監、質檢、生產計劃、設備動力、保衛等部門負責人組成,具體負責考核工作的實施。
績效考核管理方案 18
一、總體設計思路
1、考核目的
為了提升項目實施人員的工作業績、獎勵先進、督促后進、促進團隊合作、貫徹公司的發展戰略,特結合項目實施人員的工作特點,制定本方案。
2、適用范圍和特點
適用于本公司所有項目實施人員和配合項目實施的技術人員,本方案的考核內容僅限于項目實施部分。
3、考核指標及考核周期
針對項目實施人員的工作性質,將參與項目實施人員的考核內容確定為工作業績考核,考核周期分單項目考核和年度績效考核。
4、考核關系
由總項目負責人會同項目經理以及相關人員對項目實施進度、質量管理和個人工作能力、設備投放社會公眾滿意度檢測進行調查和評定,項目總負責人做最后考核結果的審批。
二、考核內容設計
1、工作業績指標
項目實施人員的工作業績指標要根據項目實施工作特點和公司的.實際情況主要側重于個人工作能力、任務指標完成情況兩個方面。任務指標完成情況:指公司安排的任務計劃是否按時完成。
考核結果分“合格”與“不合格”兩種,按時完成即為“合格”,無特殊原因沒有按時或因工作質量不達標要求重新實施部分工作即為“不合格”。
考核結果分“優秀”、“良好”“一般”三種,能夠獨立熟練有序完成工作的為優秀,獨立/熟練/有序滿足其二的為良好,只能達到某一條件為一般。
2、項目實施考核表
3、年度績效考核表
三、考核實施
項目實施的考核過程由三個階段構成完整的考核管理流程,分別是計劃溝通階段、計劃實施階段和考核階段。
1、考核明細標準
總分數為10分,達到8分+為優秀,6分+為良好,4分+為一般。
2、計劃溝通階段
(1)項目經理(或考核者)與被考核者明確本次考核項目的工作任務、完成目標和計劃時間
(2)雙方確定工作任務等情況的前提下編撰工作計劃書。
3、計劃實施階段
⑴行政文員發布項目計劃和工作計劃以及完成目標和考核標準。
⑵被考核項目組根據工作計劃和目標開展工作,達成目標。
⑶各工作計劃完成后,被考核人登記完成情況。
4.項目考評
(1)被考核人員每日工作進度完成情況上報,考核人員進度質量核實,并定期向相關負責人匯報。
(2)結果審核
項目實施計劃的工作由項目總負責人簽署(合格與不合格),行政文員將評估審核結果公示,公示內容包括該項目的完成情況和質量檢測以及社會滿意度結果。
(3)行政部文員將項目考核結果公示,項目經理負責與實施顧問進行溝通,項目總負責與技術研發人員溝通,雙方共同討論績效改進的方式和途徑。
四、績效結果運用
1、人員獎懲
2、薪酬調整
3、年度績效考核
績效考核管理方案 19
一、目的
1、為公平、公正、科學地評價員工工作績效,完善激勵與約束機制,突出對優秀員工的激勵,充分調動員工的工作積極性,有效的促進工作績效改進,合理配置人力資源。
2、創建規范的考核平臺,進一步規范、統一、完善考評體系,更好的指引各部門開展考評工作。
二、原則
嚴格遵循“公平、公正、公開、科學”的原則,真實地反映被考核人員的實際情況,避免因個人和其他主觀因素影響績效考核的結果。
三、適用范圍
本辦法適用于本單位所屬各部門員工。
四、考核細則
(一)商店店長考核評分細則
1、未按國家有關法令法規及公司各項規章制度管理賣場,扣5-10分/次;
2、未按要求做好商店內設備、設施的日常維護和保養,扣2分/次;
3、未按照公司相關規章制度做好店內工作人員的日常管理,扣2分/次;
4、未做好商店內租賃柜臺及聯營廠商的日常管理工作,扣2-5分/次;
5、未做好店內整體環境的管理和控制,扣3分/次;
6、為做好店內固定資產管理,造成損失的,扣5分/次;
7、未做好店內每月獎金分配,引起糾紛的,視情節嚴重程度扣2-5分/次;
(二)商店值班經理考核評分細則
1、未按考勤管理辦法做好超市人員的出勤情況記錄工作,扣2分/次;
2、未能根據商店經營需要做好人員配置工作,扣5分/次;
3、店內員工未按規定穿好工作服、儀容儀表不符合相關規定,扣2分/次;
4、未做好商品陳列、補貨、促銷工作,扣2-5分/次;
5、未做好超市的衛生工作,未能保持賣場的干凈整潔,扣2分/次;
6、未按規定解決因商品質量、服務態度等問題而發生的顧客投訴和糾紛,視情況扣2-5分;
(三)理貨員考核評分細則
1、未做好開業前的準備工作,扣1分/次;
2、開業中未能保持商店環境的'整潔,扣2分/次;
3、未做好商品的上貨、陳列、整理、補貨、打價簽等工作,扣2-5分/次;
4、未做好一貨一簽、價簽對位,扣3分/次;
5、未能定期檢查商品的有效期,導致商店內出現過期商品,引起消費者投訴的,扣5-10分/次;
6、未使用文明用語迎接顧客,未協助顧客購物,扣3分/次;
7、營業時間內聊天開小差,未能注意商店內的安全保衛工作,導致貨品丟失,扣2-5分/次;
8、收付貨款時未能做到唱收唱付,不當面點清貨款,造成損失的,扣2-5分/次;
(四)收銀員考核評分細則
1、不遵守商店各項規章制度、維護消費者利益,扣2-5分/次;
2、未正確使用收銀設備,未做好收銀設備的基本保養,造成設備損壞的,扣3分/次;
3、收銀時未使用文明用語,扣2分/次;
4、未遵守相關規定,與顧客發生糾紛的,扣2-5分/次;
5、未做好商品信息反饋工作,扣2分/次;
6、貨款未當面點清,造成損失或糾紛,扣3分/次;
7、收付貨款未做到唱收唱付,扣2-5分/次;
績效考核管理方案 20
為加強物業管理公司內部管理,客觀評價全體員工履行崗位職責的工作能力和工作效果,充分調動員工履行崗位職責的積極性,特制定本績效考核辦法。
一、考核原則
1、通過考核,全面評價員工的各項工作表現,使員工了解自己的工作表現與取得收入的關系,獲得努力向上改善工作的動力;
2、堅持公平、公正,注重實績原則;
3、以崗位職責為主要依據,堅持上下結合、左右結合。
4、定性與定量考核相結合。
二、組織領導
由部分管主任、部門正副經理、中心職代會代表、黨員代表組成員工考核工作小組,制定員工月(或季)考核辦法,指導部門做好員工考核工作。各部門負責組織員工月(或季)、年度的具體考核工作。
三、考核對象
除部主任、部門經理之外的所有員工。
四、考核內容
1、崗位工作月(或季)考核(70分)。
每月(季)按各部制定的員工崗位工作考核辦法進行考核,折算計分。
2、部門年度評議(30分)。
部門對員工以下十個方面工作情況作出客觀的.評價:任務履行及規范程度、工作效率、工作主動性與服從性、工作條理性、承擔的工作量情況、業務技能提高與成本意識、敬業精神和責任心、勞動紀律遵守情況、團結協作精神、品德言行等。
3、師生投訴與處罰(倒扣)。
每起有效投訴扣10分,每起處罰扣5分;受各級部門表彰,每起加2分。同一事件,不重復扣分和加分。
五、年度考核時間
每年一月上中旬
六、考核程序
1、月(或季)考核。部門按部員工月(或季)考核辦法進行考核。
2、員工進行年度自我評議。填寫《浙江工業大學工勤人員工作考核表》或《物業管理中心20xx年度員工考核表》。
3、部門進行評議,綜合記分。填寫《浙江工業大學工勤人員工作考核表》或《容大后勤集團物業管理中心年度員工考核表》中相關內容。
4、各部門對相關數據進行匯總統計報員工考核工作小組;各部根據員工考核小組意見填寫《容大后勤集團物業管理中心年度員工考核表》中相關內容;
5、各部將員工考核結果報物業管理中心辦公室。
6、部門經理向個人反饋考核意見。
七、考核等級
(一)考核等級:優秀、合格、不合格、不計考核等次四個等級,優秀比例不超過10%。
(二)出現下列情況之一者,考核不合格:
1、工作責任心差,不能勝任工作者;
2、服務態度差,服務對象有三次以上投訴經查屬實者;
3、本年度內,對所聘崗位的履職情況較差,不能按計劃完成相應的工作任務者;
4、受黨內或行政處分未滿一年或尚在察看考察期內者;
5、全年累計事假30天,累計病假60天以上者;
6、有曠工行為者;
7、由于各種原因,給部門造成較大損失者。
8、考核總分60分以下者。
八、考核結果激勵與處罰
1、非學校事業編制人員考核不合格將解除勞動合同,學校事業編制人員考核不合格按照學校有關規定處理。2、考核結果與評選先進、專業技術職務、工人技術等級、工資晉升和崗位聘任掛鉤。
九、本辦法自發文之日起執行,由物業管理中心辦公室負責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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