亂停亂放整治方案(精選15篇)
為了確定工作或事情順利開展,常常需要提前制定一份優秀的方案,方案屬于計劃類文書的一種。我們應該怎么制定方案呢?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亂停亂放整治方案,僅供參考,大家一起來看看吧。
亂停亂放整治方案 篇1
為扎實推進停車設施建設管理“一難兩亂”(停車難、收費亂、管理亂)專項整治工作,堅決防止“難”“亂”問題反彈回潮,持續鞏固全縣機動車停放“一難兩亂”問題專項整治成果,實現長效常治,根據省紀委監委六次全會部署及《金昌市停車設施建設管理“一難兩亂”專項整治工作方案》要求,結合全縣實際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導思想
為牢固樹立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以不斷滿足人民群眾日益增長的美好生活需要、解決城市停車設施供需矛盾為突破口,按照“政府主導、市場引導、社會共治、公眾參與”的總體要求,科學引導交通需求,合理配置停車資源,構建有序停車環境,盤活既有存量,確保供應增量,創新停車信息化應用,實現高標準整治、精細化管理、常態化推進,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城市停車新格局,為建設全國縣級文明城市創造更加良好的社會環境。
二、工作目標
各有關鄉鎮和部門、單位扎實履行主體責任和工作職責,縣紀委監委充分發揮監督專責,常態化推進停車設施建設管理“一難兩亂”專項整治,通過盤活存量、加快增量,有效增加泊位供給,逐步解決城市停車供需矛盾;加強車輛亂停亂放治理,加大交通秩序整治力度,規范經營,徹底消除路內違法停車;綜合運用行政、經濟、法律等手段改善停車建管工作,推動城市停車綜合管理水平穩步提升。到2022年底,全縣“停車難”問題基本解決,“收費亂”“管理亂”問題全面消除,實現“一順一活一擴一降一升”目標(即:停車設施建設管理體制機制全面理順,停車泊位存量資源有效盤活、增量逐步擴大,群眾投訴舉報大幅下降、滿意度明顯提升);到2025年底,“一難兩亂”問題全面解決,形成制度完善、設位規范、停車有序、安全便民、協調發展的城市停車管理格局。
三、基本原則
(一)政府主導、協同治理。完善停車管理政策,明晰停車管理職責,構建政府統籌協調、紀檢監察監督、部門鄉鎮聯動、社區積極參與、社會協作共治的城市停車管理體制機制。
(二)因地制宜、差別供給。按照“配建停車設施為主、公共停車為輔、路內停車為補充”的原則,盤活存量、擴大增量,分類確定停車基礎設施建設規模,科學配置停車資源,適度滿足基本停車需求。
(三)糾建并舉、長效長治。堅持長遠規劃、精致建設、精細管理,建立健全停車設施建設管理監督執法聯動機制,充分運用科技手段,加大監督執法管控力度,實現停車設施建設管理監督執法全覆蓋,確保階段性目標全面完成。
(四)市場運作、智能管理。加強政策引導,營造良好環境,鼓勵社會資本參與停車設施建設管理,提升停車管理服務信息化水平,推進智慧停車管理系統建設,融通共享各類停車資源數據信息,實現停車資源“一網運行”。
(五)破難解憂、為民服務。從維護群眾切身利益出發,結合城市基礎設施更新、老舊小區改造,以“一區三圈”為重點,實施交通組織精細化改造,規范設置停車設施,挖掘停車資源潛力,滿足群眾出行剛需。
四、工作任務
(一)著力解決“停車難”問題
1、加強規劃引領。按照《金昌市綜合交通體系專項規劃》和《金昌市城市停車專項規劃》,加強實施管理,將經批準的專項規劃主要內容和停車設施設施建設用地納入控制性詳細規劃,作為城市停車場建設管理依據。修訂建筑停車設施配置標準,明確不同區域、類別建筑停車位配建指標,鼓勵建設機械式立體停車庫等集約化停車設施。開展停車設施排查摸底,制定“一圖七表三案”(一圖:停車資源情況分布圖;七表:總體情況表、停車難小區、停車亂小區、示范小區、轄區單位、“三圈”、地下停車場等7張表;三案:停車難、收費亂、管理亂治理方案),實行掛圖作戰、壓茬推進,做活存量、擴大增量。(責任單位:縣發改局、縣自然資源局、縣住建局、縣交通局、縣城市執法局、縣消防救援大隊、城關鎮、河西堡鎮)
2、加強資源供給。堅持“應劃盡劃、能劃則劃”原則,挖掘現有停車資源潛力,加大新建、改建、配建力度,配齊配全重點區域停車泊位,全力化解停車資源供需矛盾。突出“一區三圈”(住宅小區、商圈、學圈、醫圈)整治重點,實行一圈一策、一區一策、一路一策,合理設置臨停泊位和即停即走泊位;結合北環路等部分道路供排水管網提升改造、縣城東南片區供水及雨污分流管網提升改造工程實施,通過施劃道路泊位、后退道路紅線等方式,新增泊車位400個以上;加快縣政務服務中心、縣醫院綜合樓、武當山牌坊西側等3個智慧停車場建設,統籌規劃殘疾人停車泊位;探索“潮汐式”停車新模式,引導黨政機關、企事業單位、體育場館等場所錯時免費共享內部停車場;實行“平戰結合”,鼓勵城市地下空間優先用于公共停車并實行智能化管理;通過拓寬消防通道、改造小區綠地和道路的方式,破解東湖花園、二號小區、安置小區等老舊住宅小區“車位難求”問題;在符合安全管理要求和保證基本通行的前提下,利用小區周邊支路和背街里巷設置夜間限時停車泊位,滿足居民夜間停車需求。同時,定期維護道路停車泊位標志、標線,保持道路停車泊位標線清晰有效;在禁止停車路段,施劃黃色禁停線,增加禁止停車標志。(責任單位:縣公安局、縣自然資源局、縣住建局、縣城市執法局、縣機關事務服務中心、縣消防救援大隊)
3、加強綜合治理。嚴格落實《金昌市車輛停放管理規定》,常態化開展排查整治,重點查處擅自停止停車場經營,違規占用公共停車場(泊位)開展其他經營活動,違規將道路臨時泊車位確定給單位或個人固定使用,擅自在道路和其他公共區域安裝地樁、地鎖,“罩衣車”“僵尸車”長期霸占道路、小區公共停車泊位,地下停車場停車位配建不足和擅自變更地下停車場功能用途等行為,對發現的相關問題依法依規進行嚴肅處置,對涉嫌公職人員違紀違法問題線索按程序移交紀委監委處理。(責任單位:縣紀委監委、縣公安局、縣住建局、縣市場監管局)
4、加強監督管理。統籌協調監督管理工作,加強聯合執法檢查,確保專項整治各領域監管全覆蓋、無盲區。加大建設項目配建地下停車場聯動監管力度,督促規范建設、合規使用。加強建成收費停車場監管,規范收費行為。推進具備安全管理條件的內部停車設施對外開放,機關、企事業單位內部停車場繼續實行周末節假日免費對外開放,為居民創造良好的停車環境。(責任單位:縣公安局、縣自然資源局、縣住建局、縣市場監管局、縣城市執法局)
(二)著力解決“收費亂”問題
1、嚴格落實收費政策。研究制定《永昌縣機動車停放服務收費管理辦法》,完善機動車停放管理收費機制,規范機動車停放服務收費行為。認真執行政府信息公開制度,通過政府的網站、主流媒體等渠道公布本行政區域內實行政府定價、政府指導價管理的停車設施名稱、收費標準、收費依據、投訴方式等信息,加強收費政策告知、疑難問題解釋解答等服務工作。停車設施經營者按規定實行明碼標價,在停車場地醒目位置設置明碼標價牌,明示經營管理者名稱、停車場地范圍和位置、收費時段、收費標準、服務監督電話、行業主管單位的投訴舉報電話等,主動接受社會監督。加快推行電子繳費系統應用,鼓勵實行先離后繳模式,實現精準計時、合理收費。(責任單位:縣發改局、縣市場監管局)
2、維護市場價格秩序。加強停車服務收費市場行為監管,對實行市場調節價且交易雙方地位不對等的停車服務設施,應通過指導制定議價規則、發布價格行為指南等方式,合理引導經營者收費行為,維護市場正常價格秩序。研究制定《永昌縣住宅小區機動車停放服務收費管理辦法》,規范住宅小區機動車停放服務收費行為。(責任單位:縣發改局、縣市場監管局、縣住建局)
3、嚴查價格違法行為。加強對停車服務收費的監督檢查,依法查處未經批準私自設場收費,不設置公示牌,不明確收費標準,不執行差別收費、政府定價和免費停車政策,利用優勢地位、服務捆綁等強制服務強行收費、只收費不服務、少服務多收費,不執行明碼標價規定,在標價之外收取未予標明的費用,不出具和使用規定收費票據,以及收費不給票、多收費少給票、不要票少收費、收費給廢票等違法違規價格行為,保護消費者合法權益。同時,對惡意欠繳、逃費行為,引導停車設施經營者依法依規解決,維護經營者正當權益。(責任單位:縣市場監管局)
(三)著力解決“管理亂”問題
1、強化依法治理。堅持依法治理城市停車難題,建立健全合理高效的停車管理和收費管理機制。優化完善小區物業管理模式和管理體制,制定小區物業管理規范,通過源頭治理、監管結合,提高住宅小區停車管理水平。(責任單位:縣發改局、縣司法局、縣住建局)
2、強化監管執法。建立明晰統一的停車管理、消防車輛通道標線、標識系統,公開公示禁停區域、路段、時段,綜合運用警務巡邏以及通過實施“雪亮工程”在主要路段安裝抓拍設備等方式,嚴厲查處違法停車行為,提高違法停車成本,督促居民養成規范停車習慣。對城區內農業機械車輛亂停亂放情況及時進行勸導教育,對不聽勸導或駕駛人不在現場的依法予以處罰。建立健全交通違法行為舉報制度,鼓勵市民通過“曝光臺”等方式舉報交通違法行為。(責任單位:縣公安局、縣城市執法局、縣消防救援大隊)
3、強化經營管理。加強對停車場所經營管理情況的監督檢查,按照“誰受益、誰管理、誰負責”的要求,督促停車場經營主體自覺增強服務意識、社會責任意識和法律意識,樹立誠信經營理念,保障停車設施使用者的合法權益,切實提高停車管理服務水平。建立城市停車設施經營者、從業人員信用記錄,納入全國統一的信用信息共享交換平臺,并按規定及時在“信用中國(甘肅金昌)”網站上予以公開,對收費主體及對象的失信行為實施跨部門聯合懲戒,逐步建立以誠信為核心的監管機制,系統性解決管理亂難題。(責任單位:縣發改局、縣市場監管局)
4、強化文明引導。統籌義務志愿者、社區網格員、城管員、環衛工人、交警、消防等力量,采取“一查二勸三罰四曝光”方式(一查:由社區民警、物業管理人員和社區工作人員采取多種方式查詢車輛信息;二勸:根據查詢的車輛信息,由社區網格員或物業管理人員與車主取得聯系,通過放置違停溫馨提示卡、電話提醒等勸導其按照規范停車;三罰:對經勸導和提示仍不予改正的,由相關部門依照法律規定對車主進行處罰;四曝光:在處罰的同時,通過“微城管”隨手拍、社區黑榜等方式進行曝光,并通知車主所在單位),全天候、常態化開展日常巡查,全面維護停車秩序。扎實開展“逢6上街”志愿服務活動,加強網格化管理,落實“包幫責任制”,開展文明勸導,推動機動車、非機動車亂停亂放整治有效開展。深化拓展文明城市創建成果,大力宣傳文明禮儀、市民公約、文明停車公告等內容,持續提高群眾知曉率、參與率、支持度和滿意度。積極發揮“草根宣講團”“小板凳”志愿服務隊作用,組織網格員、志愿者以接地氣的“鄉音”,宣傳整治政策措施,營造全民參與的濃厚氛圍。(責任單位:縣委宣傳部、縣公安局、縣住建局、縣城市執法局、縣融媒體中心、城關鎮、河西堡鎮)
5、強化智慧建設。結合智慧城市建設,積極運用數字化手段推動信息化與城市管理深度融合,加強“數字城管”系統運用,推廣使用“微城管·隨手拍”等信息化監督手段,實現城市管理空間細化和管理對象精準化,提高停車管理信息化水平。加快停車場、停車位智能化改造,融合城區路側、公共區域、社區、商業停車場數據,逐步規范、升級商業、醫院、住宅小區等停車管理系統,實現數據同步對接、停車場統一導航、泊位集中管理、進場車輛全局管控,有效解決機動車停放管理中的難點、堵點、盲點。(責任單位:縣公安局、縣住建局、縣城市執法局、縣融媒體中心、城關鎮、河西堡鎮)
五、保障措施
(一)強化組織領導,完善工作機制。為進一步加強對全縣停車設施建設管理“一難兩亂”專項整治工作的組織領導,將“永昌縣機動車停放‘一難兩亂’問題專項整治工作領導小組”變更為“永昌縣停車設施建設管理‘一難兩亂’專項整治工作領導小組”,統籌推進整治工作,全面落實任務措施,形成上下貫通、齊抓共管、同頻共振的工作格局。
(二)強化協調配合,開展集中整治。各責任單位要牢固樹立“一盤棋”思想,各司其職,協調配合,全力抓好各項任務落實。由“一難兩亂”專項整治工作領導小組統一指揮,每年組織公安、住建、市場監管、交通、農業農村、城管、消防部門開展集中整治行動。加強聯合整治力度,對常態化整治中“一難兩亂”問題比較突出、成效不明顯的轄區、小區進行聯合整治,確保停車秩序進一步規范。對“一難兩亂”專項整治中已盤活的停車位存量資源進行回頭看,確保整治成效長期保持,對惡意占用、封存停車位的行為督促整改。進一步挖掘大型公共場所、住宅小區內部及周邊停車資源,提高居住區、商業區、公共場所等建筑停車配建指標,滿足群眾停車需求。
(三)強化監督檢查,嚴肅執紀問責。縣紀檢監察機關要充分履行監督職能,督促各成員單位切實履行整治主體責任,推動形成主要領導負總責,班子成員各負其責,一級抓一級、層層擔責任的工作格局。要充分發揮室組聯動作用,常態化開展監督檢查,及時發現和查處公共停車場所建設運營管理履職不力、不擔當不作為、推諉扯皮、失察失管等作風問題和利用公共停車資源搞權力尋租、損公肥私、侵占貪污等問題。堅持系統施治、標本兼治,督促行業部門緊盯工作中的薄弱環節、突出問題,深入剖析問題根源,推動強化監管、完善政策、健全制度、堵塞漏洞,推動機動車停放制度化、規范化、精細化,持續鞏固深化專項整治成效。
(四)強化宣傳引導,營造良好氛圍。堅持把加強城市管理法律法規宣傳和文明引導作為做好“一難兩亂”專項整治的重要手段,積極通過公共場所、公交車、出租車宣傳欄、電子屏等廣泛刊播規范停車公益廣告、宣傳片、宣傳標語,充分利用廣播、電視臺、網站、微信公眾號等媒體全方位宣傳“一難兩亂”專項整治工作的重要意義和工作成效,引導廣大市民自覺遵守停車秩序,積極支持配合專項整治工作,形成強大合力,確保專項整治工作取得實效。
亂停亂放整治方案 篇2
為提升城市管理工作精細化水平,進一步規范市區非機動車停放秩序,結合我局工作實際,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標
牢固樹立為人民管理城市的理念,強化宗旨意識和服務意識,通過宣傳教育、合理引導和集中整治,非機動車一律按箭頭指示方向整齊有序停放在非機動車泊位線內,非機動車售賣點的車輛整齊有序擺放,非機動車泊位線內無雜物占用,市容市貌和道路交通環境明顯改善。
二、工作任務
(一)加強宣傳引導。印發非機動車亂停亂放整治公告,明確非機動車停放要求和違法車輛處置方式,并利用微信、微博、金昌廣播電臺微信公眾號等新媒體廣泛進行宣傳,積極爭取市民群眾的支持與配合,全力營造非機動車亂停亂放專項整治工作的濃厚氛圍。
責任單位:法治宣教股
配合單位:各派駐街道執法大隊
完成時限:3月2日—3月8日
(二)查處違法行為。堅持教育和處罰相結合的原則,采取“一勸”“二鎖”“三學”“四拉”的方式予以整治(“一勸”:發現亂停亂放的非機動車輛,車主在現場的,由城管執法隊員先進行勸導;“二鎖”:不聽勸說、執意亂停亂放的,由城管執法隊員實行原地鎖車,并告知車主解鎖車輛需前往區城管執法局辦理手續;“三學”:車主本人前往區城管綜合執法局學習《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和《甘肅省城市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辦法》后,按程序辦理車輛解鎖手續;“四拉”:對于不辦理解鎖手續的亂停亂放車輛,將被視為無主車輛,由區城管綜合執法局按程序拉運至指定位置。)
責任單位:各派駐街道執法大隊
完成時限:自3月9日開始后長期開展
(三)建立長效機制。加強日常管理,以點帶面,全面推進,及時分析和研究整治工作中出現的新情況、新問題,認真落實改進措施,及時總結經驗,建立健全長效管理機制,推動非機動車集中規范停放管理工作的常態化。
責任單位:辦公室
配合單位:各派駐街道執法大隊
完成時限:3月13日前完成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強領導,提高認識。非機動車亂停亂放專項整治工作是進一步提高城市管理水平,提升城區良好形象的重要載體。要進一步提高思想認識,將“馬路辦公”工作機制貫穿整治工作始終,開展現場辦公,統籌推進整治工作,協調解決突出問題。各派駐執法大隊要將此次整治工作作為現階段重點工作進行落實,要有打“持久戰”、“拔釘子”的精神,久久為功,常抓不懈,確保整治效果的常態長效。
(二)規范執法,管罰結合。對違法停放的非機動車進行拖移、暫扣時,應充分運用執法記錄儀,做好執法現場的取證工作,并及時對車輛信息進行登記;對于違法車主的陳述、申辯和質疑,要耐心做好法律法規宣傳和解釋工作。
(三)創新方法,通力協作。要充分借鑒外地非機動車管理的成功經驗,提升部門協作水平,發揮城管監督指揮中心作用,利用視頻監控快速發現問題并通知相關執法大隊處理。辦公室注意收集視頻、圖片等工作信息,全面、系統展現專項整治工作成效。
(四)加強督查,確保實效。局督查大隊要認真履行職責,加強督促檢查,對發現的問題及時反饋責任部門整改,對工作不力的部門和責任人進行通報批評,確保整治工作取得實效。
亂停亂放整治方案 篇3
為進一步做好浦東新區全國文明城區復評工作,持續保持良好的校園環境和秩序,提升學校精神文明建設水平,經研究成立由紀委辦監察處、保衛處、后勤服務中心、宣傳部、團委組成的“三亂”專項治理工作小組。專項治理工作小組自9月25日起,利用一個月的時間對校內出現的“亂停車、亂擺放、亂張貼”現象開展集中專項整治。具體要求通知如下。
一、治理內容
目前校園范圍內,尤其在公共區域,一定程度上存在“亂停車、亂擺放、亂張貼”的現象。其中,“亂停車”主要表現在:未在學校劃定停車位區域停放車輛,未按照學校保衛部門要求進出學校等現象。“亂擺放”主要表現在:校內活動所臨時搭建的宣傳廣告展板、展臺及附屬衍生設施等擺放且事后未及時清理,工程建設垃圾未及時清理等現象。“亂張貼”主要表現在:在學校規定地點以外隨意張貼各類張貼物、懸掛各類橫幅,未經負責部門審批同意進行張貼和懸掛,張貼物、橫幅內容過期不清除等現象。
二、治理要求
(一)針對“亂停車”問題
1、進入校內的機動車輛一律按劃定的停車位有序停放,不得亂停亂放,不得影響其他車輛的停放,不得影響交通。
2、車輛在校內行駛要遵從保衛部門的指示和引導,不能任意行駛。
3、嚴禁共享單車進入校園。
(二)針對“亂擺放”問題
1、遵循“誰搭建,誰清場(清運)”的原則,校內活動所臨時搭建的展板、展臺及附屬衍生設施等由活動主辦方負責督促搭建方在活動結束后及時處理,恢復原貌。
2、工程建設垃圾由項目建設方負責督促施工單位按工程進度及時清運。
3、新購設施、設備等拆卸的外包裝由項目申購部門負責督促設備供應商及時清運。
4、生活垃圾、快遞物品外包裝等,應投放進校園垃圾桶或在垃圾桶附近位置堆放,由后勤物業負責統一清運。
(三)針對“亂張貼”問題
各單位和師生要嚴格執行《上海健康醫學院關于加強校園張貼物及宣傳橫幅管理的規定》(滬健醫宣〔2016〕1號),進行張貼物張貼和橫幅懸掛。重點要做到以下方面:
1、張貼前須事先經有關部門(宣傳部或團委)審批,加蓋“張貼專用章”。
2、在指定場所和地點張貼和懸掛。
3、對于過期的張貼物和橫幅應及時清理。
三、治理措施
1、加強巡查。黨委宣傳部、校團委成立學生巡視隊,保衛處和后勤服務中心組織工作人員,加強對“亂停車、亂擺放、亂張貼”現象的日常監督檢查和抽查式再監督,一旦發現違規現象,將及時提醒、制止,督促處理。
2、加強教育。對巡查中發現的違規現象,工作人員要登記在案、拍照取證,對違規停車現象將開具《車輛違規停放告知單》,并將有關情況及時通報所屬單位負責人和學校紀檢監察部門。所屬單位領導應及時批評教育,學校紀檢監察部門根據問題的嚴重情況和造成的影響對有關人員和單位進行問責追責。
3、掛鉤考核。對在集中治理過程中屢教不改、產生負面影響的個人和單位,與對單位、個人的考核掛鉤。
4、形成長效。相關負責部門將針對存在的問題,做好相關布局優化,完善管理機制,促進治理工作常態化制度化。
亂停亂放整治方案 篇4
為更好貫徹落實“加快打造共同富裕示范區首善之區”戰略任務,改善我區道路交通環境,緩解停車矛盾,促進城市高質量發展,結合迎亞運城市環境品質提升行動,現就開展我區停車綜合治理行動制定方案如下:
一、指導思想
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立足城市交通發展戰略,圍繞構建設位規范、停車有序、安全便民的停車管理目標。按照政府主導、市場引導、社會共治、公眾參與的總體要求,嚴格規范停車執法,加快推進停車基礎設施建設,盤活現有泊位資源,創新停車信息化應用,充分發揮社區作用,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管理工作格局,著力提升我區停車管理的現代化水平,促進交通與經濟社會的協調發展,提升人民群眾的獲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二、基本原則
1、堅持政府主導、協同共治。建立健全區兩級政府主導的城市停車管理體制機制,完善停車管理政策、明晰停車管理職責,形成政府統籌協調、部門密切配合、社區深度參與、社會協作共治的停車治理工作格局。
2、堅持因地制宜、差別供給。按照“建筑配建停車為主,路外公共停車為輔,道路路內停車為補充”原則,結合城市不同功能區域定位,分類確定停車基礎設施建設規模,在適度滿足基本停車需求的基礎上,實現中心城區路內停車泊位的有序遞減。
3、堅持信息驅動、資源共享。融通停車資源數據信息,推進停車信息管理平臺、互聯網停車誘導系統的建設應用,提升停車管理、服務信息化水平。推動停車資源時空置換、錯時共享、有償使用,試行熱點區域限時停車、即停即走,提升停車資源周轉率。
4、堅持重點突破、依法治理。加強老舊小區、醫院、學校等重點區域的停車管理,精細化停車交通組織,規范設置停車設施,挖掘停車資源潛力,最大限度破解停車難題。建立健全停車執法聯動機制,充分運用科技手段,加大執法管控力度,逐步實現停車執法全覆蓋,著力消除停車亂象。
三、工作措施
(一)健全完善停車管理制度,理順停車管理體制機制
1、實施政府主導的分工負責制。由屬地政府牽頭建立停車管理協調機制,明確西湖交警大隊、區財政局、區綜合行政執法局、區住建局、區發改經信局、區教育局、區數據資源局、區衛健局、西湖規劃資源分局、西湖城投集團、之江城投集團、各管委會等部門職責任務,實現月度例會、定期會商等機制,統籌促進責任落實。(責任單位:區政府辦、各鎮街)
2、建立完善停車場庫建設運營機制。加快推進停車產業化發展,簡化投資建設、運營管理手續,廣泛吸引社會資本投資城市停車行業。創新停車設施投融資機制,鼓勵金融機構、社會企業提供融資支持,探索推廣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模式建設公共停車設施。推動停車設施與城市地塊的開發同步規劃、同步建設、同步使用。(責任單位:區綜合行政執法局、區住建局、區發改經信局、西湖規劃資源分局、各鎮街)
3、依法懲處違法停車行為。綜合運用民警巡邏、執法車攝錄、監控設備抓拍等多種手段,及時查處違法停車行為。發揮清障車輛作用,及時拖移違停車輛,提高違法停車時間成本。屬地鎮街要開展非市政道路秩序管理,并在清障拖車保障、停放場地建設以及交通設施經費上給予支持。要將駕駛人在同一地點的多次違法停車行為,記入交通出行領域信用信息數據庫并依法公示,對失信行為實施聯合懲戒。(責任單位:西湖交警大隊、區綜合行政執法局、各鎮街)
(二)有序推進停車場庫建設,優化停車供給結構
4、科學編制停車設施專項規劃。依據杭州市國土空間規劃、綜合交通專項規劃,開展停車設施專項研究,制定實施計劃,建立評估反饋和跟蹤監督機制。專項研究應以停車設施現狀和需求預測為基礎,明確停車管理政策導向和目標、停車基礎設施布局和規模、建設時序和對策,并及時納入市域停車設施專項規劃。(責任單位:區住建局、西湖規劃資源分局)
5、推動路外公共停車設施建設。加大公共停車設施用地、資金、政策支持保障力度,充分挖掘利用地上地下空間,積極推動停車樓、地下停車場、機械式立體停車庫等集約化的停車設施建設。在非市政道路、未交付道路、待建土地、空閑廠區、邊角空地及部分斷頭路等閑置場所設置臨時停車設施,采取多元化措施擴大公共停車設施供給。同時完善道閘后退、內部單行線、智能感應識別等配套建設。(責任單位:區住建局、各鎮街、西湖交警大隊)
6、規范管理路內停車泊位。定期分析路內泊位的設置位置、數量等對交通流的影響,一路一策、一位一研,逐年縮減、合理清退。泊位設置不得占用人行道,應保證人行道和自行車道的連續性、安全性,不影響步行和自行車的日常出行。路內停車泊位總量原則不得超過泊位供給總量的8%。同時要實施路內泊位收費管理,提升路內泊位使用周轉率。(責任單位:區綜合行政執法局、區住建局、西湖交警大隊、各鎮街、西湖城投集團)
(三)盤活現有停車資源,科學調控停車需求
7、推動停車資源向社會開放。要分類制定管理對策,有序引導停車資源開放。推進具備安全管理條件的內部停車場向社會開放,鼓勵商用停車場、個人停車位全天對外開放,實行有償使用、錯時共享。鎮街社區要組織與停車場產權單位共商小區居民集中包月優惠措施。(責任單位:區綜合行政執法局、各鎮街)
8、合理調控臨時停車需求。結合道路功能、道路交通流量等情況,加強路內停車泊位限時管理,嚴格控制停車泊位使用時段、時長,有條件、低限度滿足臨時停車需求。對藥店、菜場、公廁周邊等特殊停車需求,規范設置綠色停車位等專屬停車泊位,并根據道路交通情況嚴格限制停車時間。(責任單位:西湖交警大隊、區綜合行政執法局、各鎮街)
9、鼓勵停車換乘綠色交通方式。在公交樞紐、軌道交通站點規劃建設停車設施,優化停車換乘系統設計,減少換乘距離,優惠停車換乘收費,引導汽車駕乘者換乘公共交通。加強地鐵等公共交通站點的自行車停放管理和人行道環境建設,規范停車秩序,引導綠色出行。(責任單位:區綜合行政執法局、區住建局、西湖交警大隊、各鎮街)
(四)匯聚停車資源信息,提升停車治理智能化水平
10、完善更新停車信息。建立全區停車基礎信息數據庫,持續更新全區停車場建設管理、布局、泊位使用、收費標準等數據,對外開放應用。完善停車設施前端信息采集設備建設,推進車牌識別、圖像識別、電子標識等汽車信息采集技術的開發與應用,及時精準傳輸停車泊位使用、停放車輛特征等信息。強化停車信息在各部門間的信息共享、數據互通,實現管理、建設、規劃的工作協同。(責任單位:區綜合行政執法局、區數據資源局、區住建局、西湖交警大隊、各鎮街)
11、提升停車信息服務水平。建設全區停車管理信息平臺,共享停車場庫動靜態信息,向社會提供信息服務。積極推進停車管理與移動互聯網的融合發展,應用物聯網、人工智能、車路協同等新技術,實現停車信息查詢、車位預訂、泊位誘導、無感支付、反向尋車等功能,提高停車設施周轉率,促進動靜態交通和諧運轉。(責任單位:區綜合行政執法局、區數據資源局、區住建局、西湖交警大隊、各鎮街)
(五)創新停車共治模式,破解重點區域停車難題
12、綜合治理老舊小區停車難題。結合全域智慧交通綜合治理體系建設,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停車社會治理格局。利用居住區空地、地下空間、立交橋下等閑置地段挖潛泊位資源,鼓勵有條件的地方建設立體停車設施,緩解停車資源不足。優化居住小區內部及周邊道路交通組織,在符合安全管理和基本通行條件下,利用周邊路段設置夜間限時停車泊位,滿足居民夜間停放需求。(責任單位:區住建局、西湖規劃資源分局、區綜合行政執法局、西湖交警大隊、各鎮街)
13、優化醫院內外部停車組織。科學設置醫院停車配建指標,充分考慮醫院就診需求,加大停車設施供給。將醫院職工停車需求向周邊空余停車設施疏解,將醫院車位提供給就診車輛。優化醫院內部及周邊交通組織,推行進出口獨立設置、車流單向通行、增設臨時落客通道等措施,打通內外部交通循環。(責任單位:區衛健局、西湖交警大隊、各鎮街)
14、科學治理學校周邊道路停車問題。針對接送學生車輛潮汐化特點,優化交通流線,鼓勵學校利用地下空間、操場等空地設置臨時停靠通道,合理設置臨停泊位、即停即走泊位,減少對周邊道路交通干擾。已配建學校地下社會公共停車場庫的,須對外開放,30分鐘內免費用于學生家長接送。推行警民護學崗、校家合作等模式,由交通志愿者、值班家長或保安開車門接送學生。協調各學校實施錯時上學和彈性放學,有效分散接送學生車輛集中停靠。(責任單位:區教育局、區住建局、區綜合行政執法局、西湖交警大隊、各鎮街)
四、實施步驟
結合當前迎亞運工作,將西湖區停車綜合治理工作總體劃分為3個階段:
1、準備階段:(2022年1月至4月底)。成立全區停車綜合治理領導小組和工作專班,完善組織架構和工作機制。完成全區停車資源基礎排查,編制停車場庫專項規劃,落實經費保障,制定年度實施計劃。
2、攻堅階段:(2022年5月至8月底)。建立完善停車場庫建設運營機制,開展違法停車聯合整治,加快實施路外公共停車設施建設和路內停車泊位規范管理。推進停車資源向社會開放,建設一批綠色停車泊位和夜間時段性停車泊位。完成全區停車信息服務平臺建設。對全區重點、熱點的老舊小區、學校、醫院、產業園等停車難區域完成綜合治理工作。
3、長效階段:(2022年9月至長期)。總結提煉全區停車治理綜合行動工作經驗,查漏補缺、消除短板,長效常態管理。
五、有關要求
1、加強組織領導。屬地政府是停車管理的責任主體。要結合城市道路交通文明暢通提升行動計劃,健全停車管理機構,明確相關部門責任分工,完善協調工作機制,抓好貫徹落實。
2、加強部署推動。要將停車綜合治理工作作為一項重要民生工程,落實機制保障、財政投入。結合實際情況,制定停車綜合治理實施方案,列明責任賬單,劃定時間表、路線圖,周密部署推進,務求取得實效。
3、加強分類指導。針對不同區域的停車管理難點,分類要求、分類指導、精準施策。堅持典型引領,選樹示范區域,強化重點指導,創造一批可復制可推廣的經驗做法。適時交流推廣先進經驗做法,相互啟發、相互借鑒、相互促進,帶動停車治理整體水平的提升。
亂停亂放整治方案 篇5
為進一步助推我市全國文明城市創建工作,有效緩解市民出行難等突出問題,不斷完善城市綜合交通環境秩序,對照《全國文明城市測評體系》、《xx年金華市創建全國文明城市工作要點》,經研究,決定開展文明城市創建決勝年“停車難、停車亂”專項整治行動,特制定本方案。
一、總體要求
堅持以人為本的發展理念,根本扭轉市區“停車難、停車亂”局面,圍繞xx年成功創建全國文明城市的總目標,按照“高標準、高水平、標本兼治、重在治本”的工作要求,堅持問題導向,努力完善市區停車基礎設施、優化停車管理服務、嚴格違法行為處罰、常態化文明停車宣傳教育,著力推進“停車難、停車亂”問題解決,實現市區停車秩序明顯好轉,群眾滿意度明顯提高。
二、目標任務
加快公共(臨時、配建)停車場新(改、擴)建工作。開展道路停車設施規范提檔,增劃(修復、規范)道路停車泊位,全面清理整治不規范停車泊位,優化主次干道兩側隔離設施(隔離欄、石墩、石柱)。進一步盤活黨政機關、企事業單位現有停車資源,加大非工作時間對外開放力度;建立健全道路停車收費機制,提高道路停車泊位的周轉使用率;拓展道路夜間限時停車,緩解老舊小區和開放式小區居民停車難。規范對共享單車企業市場運維管理監管。嚴管重罰與親民執法相結合,加大違停行為的查處力度,有效打擊市區亂停車的現象。
三、工作措施
(一)加快公共(臨時、配建)停車場新(改、擴)建工作。一是充分挖潛現有資源,盤活閑置土地,街路兩側、社區(村)轄區零星空地,統籌推進各區、街道(鄉鎮)停車場的規劃建設和提檔改造工作。要求各區公共、臨時停車場(項目)新(改、擴)建20個以上,配建項目10個以上,新增泊位9000個以上。二是臨時停車場要求場地簡易硬化、停車泊位規范施劃、面向社會開放停車服務。三是加快在建停車場的工程施工進度,對已建成的停車場所盡快竣工驗收。
(二)開展道路停車設施規范提檔工作。對照文明城市創建標準,結合省治堵工作要求,開展停車設施規范提檔,保障行人道路的完整性、延續性。一是全面排查道路設置不規范的隔離設施(隔離欄、石墩、石柱)、停車泊位,摸清底數。二是在確保行人通行安全順暢,滿足路面承載能力,不占壓盲道,滿足群眾綠色出行停車需求的前提下,全面增劃(修復、規范)道路停車泊位8000個,全面清理整治不規范停車泊位。三是全面優化主次干道兩側隔離設施(隔離欄、石墩、石柱)4000米,做到“減量、提質”。四是重點商圈周邊規范設置一批快遞運營車輛臨時停車區域。
(三)充分發揮公共停車資源效能最大化。一是進一步盤活黨政機關、企事業單位現有停車資源,加大非工作時間對外開放力度。二是建立健全道路停車收費機制,拓展停車收費范圍,提高道路停車泊位的周轉使用率。三是進一步拓展10條道路夜間限時停車,緩解老舊小區和開放式小區居民停車難問題。
(四)規范對共享單車企業市場運維管理的監管。建立共享單車運營管理平臺,加強行業監督管理,有效控制和規范共享單車的市場投放,強力推進共享單車電子圍欄技術應用,規范共享單車的入欄停放,新增共享單車電子圍欄1000個,停車泊位10000個,有效解決城市共享單車隨意亂停放問題。
(五)嚴管重罰與親民執法相結合,有效打擊市區亂停車的現象。一是以主次干道、車站廣場、核心商圈、農貿市場周邊、背街小巷停車管理為重點,加大對機動車、電瓶車、共享單車等違停行為的查處力度,對有影響市容和交通安全的違停車輛,實施現場拖離處置。二是深化道路兩側無圍墻收費停車場所停車秩序的管理。三是規范小區停車管理。四是及時查處單位(個人)擅自私劃或占用停車泊位的行為。五是加大社區道路規停車執法力度,賦予機關企事業單位、社區、城中村物業保安一定的協管權,確保社區道路停車規范有序。六是優化違停執法管理工作新舉措。在確保停車秩序規范有序的前提下,進一步優化違停管理工作新舉措,積極回應市民對停車秩序管理的更高期待、更高要求。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視,精心組織。xx年是金華文明城市創建決勝年,“停車難、停車亂”專項治理工作,是提高市民文明素質規范文明出行的重要抓手,是文明城市創建的重要組成內容。各區政府(管委會)、各相關部門要高度重視,加強組織領導,明確目標任務,細化工作方案,落實各項部署工作,以認真負責的態度,真抓實干,扎實推進,確保專項治理工作落到實處。
(二)加強溝通,密切協作。各區政府(管委會)要牽頭組織,積極協調,制定出臺相關政策和措施,落實各項經費保障措施,加快轄區公共停車場的建設,積極盤活現有停車資源,有效增加市區公共停車泊位供給。各部門要加強溝通,建立專人聯系制度,密切配合,共同解決專項整治工作中遇到的問題,積極推進專項整治工作的深入開展。
(三)強化督導,狠抓落實。市區“停車難、停車亂”專項治理工作已列入對各區政府(管委會)和市直相關部門的年終考評,對專項治理工作成效和進展情況將加強督導檢查力度,強化考核結果運用,對工作落實不到位、措施成效不明顯的,要通報批評,責令整改,并結合督查問題落實情況進行專項督查問責。
本通知自發布之日起實行。
亂停亂放整治方案 篇6
近年來,隨著經濟社會的發展,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機動車保有量不斷增長,城市機動車“停車難”“收費亂”“管理亂”(以下簡稱“一難兩亂”)等問題日漸突出,嚴重影響群眾獲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為有效解決當前停車收費管理方面存在的突出問題,推動黨史的學習教育“我為群眾辦實事”實踐活動走深、走實,現結合工作職能,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指導思想
牢固樹立以人民為中心的管理理念,深入貫徹落實省紀委監委全省機動車停放“一難兩亂”問題專項整治監督試點工作部署會議精神,充分發揮部門職能,以群眾需求為導向,進一步優化城市公共資源,規范城區停車管理秩序,全力解決我區停車需求和停車場建設不充分、分布不平衡之間的矛盾,著力構建權責明晰、服務為先、管理優化、執法規范、安全有序的停車管理秩序。
二、整治目標
開展機動車停放“一難兩亂”問題專項整治行動,全力落實各基層單位的監管職責,堅持問題導向,找準找實問題,列出問題清單,逐一整改銷號,切實解決公共停車領域群眾反映強烈的“一難兩亂”問題,到2021年底,全區城區機動車“停車難”問題有效緩解,“收費亂”“管理亂”問題得到有效治理,實現“一活一擴一降一升”階段性目標,即停車泊位存量資源有效盤活、增量逐步擴大,群眾投訴舉報大幅下降、滿意度明顯提升,逐步實現停車有位、停車有序、停行一體的良好局面。
三、整治時間與范圍
(一)整治時間:2021年7月至12月底。
(二)整治范圍:城區所有占用城市道路設置的停車場(點)及納入我局管理范圍的地下停車場。
四、整治任務及分工
(一)“停車難”方面
1、未充分利用城區公共道路資源,在盤活停車泊位存量資源、新增停車泊位的設置上缺乏科學規劃。
整治要求:充分利用城區公共道路資源,在現有停車泊位的基礎上,進一步盤活存量停車泊位資源,優化停車泊位,對新建、改建、擴建的道路、住宅周邊合理增設停車泊位,最大化滿足周邊群眾“停車難”問題。
責任單位:廣場管理處
責任 人:康軍
配合單位:道北、北道埠、橋南、馬跑泉等城區各中隊
2、擅自在道路和其他公共區域安裝地樁、地鎖,“僵尸車”“罩衣車”長期霸占道路公共停車泊位,導致群眾車輛“無位可停”問題。
整治要求:加強對道路公共停車泊位停車情況的執法檢查,整頓長期霸占停車泊位問題。
責任單位:道北、北道埠、橋南、馬跑泉等城區各中隊
責任 人:周淼鋒李華何銳強葛連玉
配合單位:廣場管理處、機動中隊
3、中心城區、繁華地段以及學校商場醫院車站景區等人員密集、車流量大的重點區域停車泊位緊缺問題。
整治要求:各責任單位對各自轄區內機關、企事業單位、商業設施、寫字樓、旅游景區、體育場館、居民小區等停車設施進行摸底普查,積極協調對接,鼓勵在加強安全管理和滿足基本停車需求的前提下,在空閑時段向社會車輛合理開放,盤活存量資源,提高使用效率。對醫院、學校,以及餐飲、購物場所集中的區域,結合實際增設特殊時段臨時停車泊位或減免停車費用等措施,合理滿足重點區域群眾就醫、上學、就餐等出行停車需求。
責任單位:道北、北道埠、橋南等城區各中隊、廣場管理處
責任 人:周淼鋒李華何銳強康軍
(二)“收費亂”方面
4、未按照規定設置停車公示牌,群眾對收費標準不清楚問題。
整治要求:對城區占用城市道路(含人行道)停車場(點)設置情況的排查,對未按照規定設置停車公示牌的,督促停車場(點)經營者在入口等顯著位置設立停車公示牌,明確路段類別、收費時間、收費標準等信息,實行明碼標價。
責任單位:廣場管理處
配合單位:道北、北道埠、橋南、馬跑泉等城區各中隊
5、未經批準私自設定或擅自提高停車收費標準,加重群眾停車負擔問題。
整治要求:加強城區占用城市道路(含人行道)停車泊位收費情況的監督檢查,督促經營者嚴格執行機動車停放分區分類定價收費標準。對不執行計時收費、不執行政府定價政策、擅自提高停車收費標準以及不落實免費停車政策的停車場(點),責令整改;拒不整改或不按要求整改、整改不到位的,取消停車場(點)經營資格,并移送發改部門依法查處。
責任單位:廣場管理處
責任 人:康軍
配合單位:道北、北道埠、橋南、馬跑泉等城區各中隊
6、未經審批或備案占用城市道路、公共廣場、市政公共用地等施劃停車泊位,私自設場收費問題。
整治要求:對未經審批或備案占用城市道路、公共廣場、市政公共用地等施劃停車泊位,擅自設定收費標準開展停車收費的,移送市場監管部門依法查處。
責任單位:廣場管理處
配合單位:道北、北道埠、橋南、馬跑泉等城區各中隊
7、停車發票管理不規范,存在收費不給票、多收費少給票、不要票少收費、收費給廢票等問題。
整治要求:加強停車場(點)經營者及收費管理人員的業務培訓,統一為收費人員配發工作服裝、工作證、發票等,要求收費人員主動向繳費人提供發票。實行無人收費管理的停車場,通過科技手段,采取線上、線下相結合的方式,公示發票索取方式,為有需求的繳費人提供電子發票,促進停車管理收費規范化。
責任單位:廣場管理處
責任 人:康軍
配合單位:道北、北道埠、橋南、馬跑泉等城區各中隊
(二)“管理亂”方面
8、擅自施劃增加泊位,超泊位停車,以及車輛亂停亂放,影響道路通暢和公共安全的問題。
整治要求:加強城區占用城市道路(含人行道)停車泊位經營管理情況的監督檢查,整頓規范停車場(點)停車秩序,嚴肅查處停車場(點)擅自施劃增加泊位、超泊位停車以及車輛亂停亂放,影響道路通暢和公共安全的問題,營造安全、暢通的停車環境。
責任單位:廣場管理處
責任 人:康軍
配合單位:機動中隊及道北、北道埠、橋南、馬跑泉等城區各中隊
9、停車場管理不規范問題。
整治要求:健全完善城區停車場(點)考核管理制度,對不符合管理要求的停車場(點)經營者實行末位淘汰和清退,并督促停車場(點)經營者落實“誰受益、誰管理、誰負責”的要求,全面加強停車安全隱患排查,不斷提高停車服務水平。
責任單位:廣場管理處
責任 人:康軍
配合單位:辦公室、執法股、法制股、督查股
10、停車場(點)內車輛違規停放、人行道上亂停亂放機動車輛問題。
整治要求:加強靜態道路交通秩序綜合管控,采取勸導教育、批評警告、拍照取證、張貼違停告知書等措施,對人行道上停車場(點)外亂停亂放機動車輛的行為進行集中整治,強制拖離長期占用人行道亂停放的僵尸車、無主車等,并依法查處不按照管理要求與標準,在停車場(點)內隨意違規停放(如跨線停放、已繳費但未停放在停車位等)機動車輛的行為,著力營造良好的道路通行秩序。
責任單位:機動中隊及道北、北道埠、橋南、馬跑泉等城區各中隊
責任 人:宋菲周淼鋒李華何銳強葛連玉
配合單位:廣場管理處
五、實施步驟
(一)動員安排階段(2021年7月底前)。結合城區現有停車資源現狀和單位職能,研究制定全局機動車停放“一難兩亂”問題專項整治實施方案,召開專題工作會議,把解決城區機動車停放“一難兩亂”問題作為為民辦實事的重要內容,堅持問題導向,明確整治要求,全面分解工作任務,靠實工作責任,扎實組織開展專項整治。
(二)排查摸底階段(2021年8月1日—8月31日)。各單位依據職責分工,按照逢場必進、逢場必查的要求,對城區所有停車場(點)、停車資源以及停車場(點)運營管理中存在的突出問題等進行全面細致地摸底排查,詳細掌握停車場(點)基本信息、經營單位、審批手續、突出問題等,分類建立排查摸底工作臺賬,并列出問題清單,做到底數清、情況明,為專項整治奠定堅實的工作基礎。
(三)集中整治階段(2021年9月—11月底)。各責任單位細化工作措施,明確整治任務,集中時間、精力,全面開展城區機動車停放“一難兩亂”問題專項整治。加強協作配合,對摸底排查階段所發現的問題,堅持發現一件、查處一件、銷號一件,并定期組織執法檢查,徹底治理停車場(點)管理亂象,有效改善城區停車環境。
(四)社會評議階段(2021年12月)。面向社會公示整治情況,重點公示落實承諾、解決具體問題等情況,讓群眾切實感受到看得見、摸得著的成效,并通過發放調查問卷、開展網絡調查等方式,接受社會監督和群眾評議。
(五)常態管理階段(長期堅持)。各責任單位對本次專項整治行動進行全面檢查分析,總結管理經驗,不斷鞏固和深化整治成果,完善各項制度,探索建立長效管理機制,全面規范停車場(點)管理工作。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強領導,靠實責任。全局成立以局主要領導任組長、班子及黨組成員任副組長的專項整治工作領導小組,全面加強對專項整治工作的領導。各單位要充分認識城市機動車“停車難”“收費亂”“管理亂”問題的必要性、重要性和艱巨性,切實加大工作力度,全力推進專項整治。結合日常管理實際,細化具體工作措施,確定專人具體抓好落實,真正做到組織得力、任務清楚、分工明確、責任靠實,確保此次專項整治取得實效。
(二)突出重點,集中整治。各單位要嚴格按照整治任務,對各自承擔的工作任務要做到情況明、底子清,特別是對一些重點區域和管理亂象問題,要精心組織,合理部署,抽調政治素質高、業務能力強、責任性強的執法人員,集中時間,限期突破。
(三)廣泛宣傳,營造氛圍。各單位要通過各種方式,深入各機關事業單位、住宅小區、商場、酒店等,廣泛宣傳全省機動車停放“一難兩亂”問題專項整治工作相關政策和要求,積極爭取全區各界對專項整治工作的支持,自覺參與并配合此次專項整治活動,營造良好的工作氛圍。
(四)強化督查,嚴肅紀律。局“一難兩亂”問題專項整治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要不定期開展督導檢查,對整治過程中發現的問題及時督促限時整改;對需要其他部門配合的,積極向區“一難兩亂”專項整治工作領導小組請示匯報。局紀檢組要切實履行監督職責,強力推動專項整治,對工作推進過程中出現的排查整治不實不細,基層單位之間相互推諉扯皮,以及漠視群眾利益,對群眾反映和合理訴求遲遲不辦、久拖不決的,要嚴格按程序啟動執紀問責程序,追究相關單位、責任人的責任。
亂停亂放整治方案 篇7
為貫徹落實市委、市政府關于全面深化文明城市創建工作部署,筑牢更高質量的全國文明城市堅實基礎,實現全國文明城市“三連冠”,根據市委、市政府創建文明城市“十項重點工程”和市文明辦《城區停車秩序專項整治行動實施方案》、城區停車秩序“雷霆風暴”專項整治行動工作部署,制定本方案。
一、組織保障
為確保整治工作順利開展,成立市城管局停車秩序專項整治工作領導小組。
組長:
副組長:
成員:
各區城管局成立相應的組織架構和推進機制。
二、整治范圍
海陵區、醫藥高新區城區范圍內,姜堰區、高港區、興化市、泰興市、靖江市參照執行。
三、整治重點
1、整治人行道機動車、非機動車亂停亂放行為。對整治范圍內的人行道停車秩序進行全面梳理排查,列出整治重點,專項部署。加大執法處罰力度,做到“發現一起、糾正一起、處罰一起”。合理安排整治力量,對駕駛人不在現場的或不聽勸阻、拒絕駛離的違停車輛堅決予以拖移。(責任單位:執法支隊、各區局)
2、規范人行道停車。及時復劃不清晰停車泊位標線,維護缺失殘損的禁停標志標線,更換補設損壞缺失的各類告示牌。(責任單位:執法支隊、各區局)
3、配套開展各類專項整治。整治“僵尸車”占用人行道違停行為,全面清理人行道地鎖、錐桶、雜物等擅自占用公共停車位行為。(責任單位:各區局)
4、盤活停車資源,增加停車泊位。xx年底,海陵區、醫藥高新區增加各類停車泊位2000個。升級智慧停車平臺,接入超市、商場、企業等各類停車泊位3000個,實現停車數據共享。出臺《泰州市停車場管理辦法》,編制《市區停車設施專項規劃》,發揮價格杠桿作用,實現差別化收費,提高停車泊位周轉率。停車難點熱點問題,一點一策,最大化盤活現有停車資源,鼓勵有條件的機關企事業單位,向社會開放停車位。(責任單位:執法支隊、各區局)
5、深入推進“路長制”工作。發揮“路長”作用,督促沿街商家履行市容環衛責任區制度,積極勸導市民將機動車、非機動車等整齊有序停放在人行道施劃停車泊位的區域。建立舉報獎勵機制,鼓勵市民使用交通違法“隨手拍”APP和“啄木泰州”市民隨手拍平臺,對機動車違停行為進行舉報。(責任單位:市容處、數字化城管中心)
四、整治步驟及工作安排
(一)突擊治理階段(即日起至11月底)。全面執行停車秩序“雷霆風暴”行動安排,在開展常態化執法整治的同時,迅速組建由轄區公安、城管、消防、街道等部門組成的聯合執法隊伍,協同開展停車秩序百日集中整治行動。各區城管局、醫藥高新區綜合執法局要加大停車秩序治理的人員和資金投入,實現全覆蓋、無縫隙執法,不斷鞏固和擴大治理成效。
1、廣泛宣傳,營造氛圍。充分利用公共媒體和自媒體宣傳停車秩序整治工作,引導市民群眾遵章守紀、規范停車。要開展經常性的專題報道,正面引導、反面勸導,在全社會形成自覺維護停車秩序,維護城市形象的良好氛圍。要及時組織城管志愿者開展引導、勸導活動,糾正各類不文明停車行為。
2、全面動員,充實力量。進一步加大執法管理力量投入,迅速掀起整治工作高潮。市局及各區局要積極踴躍參與一線違停執法管理,建立健全全員一線巡查貼單工作機制,全面充實一線執法管理力量,始終保持對違法行為發現查處的高壓態勢。
3、加大違停拖車管理力度。加大人員、設備投入力度,增強違停拖車執法管理力量,不斷增加違停拖車的覆蓋面,強化違停治理效果。統籌兼顧群眾合理訴求和執法管理效能,合理設置違停車輛集中存放地點,全面保障違停執法管理工作。
4、啟用“城管違停執法管理平臺”。加快執法管理平臺的建設和投入使用,迅速完善平臺設備和人員配備,加大人員上崗技能培訓,強化日常運營、使用和維護,為違停治理工作提供強有力技術支撐。
5、強化違停治理法制保障。研究人行道違停處罰依據、措施,論證人行道機動車違停計分的可行性和處理辦法,加大違停處罰力度,提高人行道機動車違停成本。
(二)持續治理階段(12月底前)。加強停車秩序執法管理,保持常態化嚴管態勢。各部門要結合自身管理工作動態,改進完善城市停車秩序治理機制,深度治理停車亂與停車難問題,促進緩堵保暢,全面改善我市停車秩序環境。
各區局與街道、社區協同發力,進一步開展停車秩序提升工作;發揮“路長制”作用,強化市容環衛責任制,督促臨街商戶和業主自覺維護好門前停車秩序;發揮好街道社區和城管志愿者作用,積極勸導市民將機動車、非機動車等整齊有序停放在停車泊位內,實現停車秩序常態化管理效果。
(三)優化提升階段(2021年后)。進一步加強停車秩序治理工作研究,及時總結整治工作經驗,查找停車秩序管理工作存在的不足和短板,制定相應的整改措施和工作改進對策。要結合各地管理工作實際,制定常態化治理工作計劃,確保停車秩序治理工作再上新臺階。
五、相關要求
1、統一思想,狠抓落實。停車秩序集中整治專項行動是市委、市政府確定的全國文明城市創建重點工作,各地區各部門要高度重視,合力攻堅,穩步推進,務求實效,確保全面高效地完成整治工作任務。
2、依法行政,文明執法。整治過程中,要秉持文明城市創建的要求,強化教育引導;要堅持嚴格、公正、規范執法和理性、平和、文明執法相結合,注意執法方式方法,杜絕因執法不當造成不良影響;要嚴格落實執法記錄儀全過程記錄制度,做好違法取證工作。
3、強化考核,獎懲分明。各責任單位建立集中整治工作臺賬,按時上報整治工作進展情況。局督查考核組將對各責任單位集中整治行動開展情況進行督查考核,并將執法量作為考核的重要指標,對工作不力造成不良后果的,嚴格問責問效,確保整治行動取得預期成效。
亂停亂放整治方案 篇8
為進一步加強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提高電動車登記率、年檢率、參保率,從源頭上預防和減少道路交通事故,確保人民生命財產安全,按照《岳陽市道路交通安全委員會市中心城區電動車綜合治理工作方案》(岳道安委[xx]5號)、《華容縣交通問題頑瘴痼疾集中整治行動方案》(華辦發電[xx]41號)要求,決定在全鄉開展電動車專項治理,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導思想
以規范電動車管理為目標,全面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大、十九屆二中、三中、四中全會精神,全面提升社會治理能力和水平,按照“政府領導、部門聯動、社會參與、齊抓共管、綜合治理”的要求,實現社會效果和法律效果的有機統一。
二、工作目標
通過持續深入開展電動車專項治理,加強對電動車銷售、使用各環節監管,規范電動自行車注冊登記上牌制度,加大電動車交通違法行為查處力度,實現電動車、銷售源頭管理明顯規范,交通違法明顯減少,交通事故明顯下降,通行秩序明顯規范,人民群眾對電動車管理的滿意度明顯提升,切實增強廣大人民群眾的獲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1、對符合國家標準的兩輪、三輪、四輪電動車和電動自行車實行登記上牌、辦理保險手續;對符合上路條件又無法辦理登記上牌的電動車進行登記備案,辦理保險手續,免費發放過渡期標識牌;在設置過渡期、實行臨時號牌管理期間,實施“有牌嚴管”、“無牌取締”;按一車一檔要求建立紙質、電子版臺賬,督促駕駛人辦理駕駛證;xx年10月30日前完成90%登記、過渡標識牌發放工作,xx年12月底完成100%。
2、禁止銷售不符合國家標準的電動車。
3、遏制電動車違法載人、逆行、闖紅燈、不戴頭盔等現象。
4、提升保險覆蓋率,有序推進涵蓋人身意外傷害保險、電動車第三責任保險的保險輔助救助機制建設。
三、組織領導
成立團洲鄉電動車專項治理工作領導小組,由鄉人民政府鄉長姜勇任組長,鄉政協聯工辦主任杜峰泉、分管交通安全的負責人胡海春任副組長,派出所、食藥所、安監辦、公路站、農機站、司法所單位為成員。領導小組辦公室設鄉政府公路站,負責集中整治日常工作,胡海春任辦公室主任。
四、工作職責
(一)鄉專項治理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制訂專項整治工作方案和考核細則,負責指導、協調、督促、考核及日常工作。
(二)食藥所負責,安監辦配合,于xx年1月底前完成對電動車銷售市場和經銷戶進行清理整頓,逐一登記,清理登記銷售不符合國家標準的電動車,按照“從xx年4月15日起,禁止銷售除備案外不合格電動車”規定,對違規銷售業主予以處理。
(三)鄉派出所、村(社區)負責電動車申請登記備案工作,提供紙質、電子版登記表,負責受理各登記點資料上報、審核、過渡標識牌發放工作,建立一車一檔,登記造冊、錄入電子檔備查。
(四)鄉安監辦負責牽頭組織電動車專項整治宣傳工作,正確引導社會輿論,對典型的案(事)件進行曝光,全力營造摩托車、電動車專項整治的良好氛圍,知曉率達到100%。
(五)派出所、公路站負責牽頭組織電動車非法營運行為的整治工作,派出所負責牽頭組織對電動車違法載人、無證無牌無保險等交通違法行為的整治工作,完成所有登記備案車輛的歸檔工作以及車輛報廢處理工作;鄉公路站負責對全鄉經銷戶占道經營現象進行全面查處,對電動車經銷戶違規設置的戶外廣告,門頭廣告開展集中清理,全力配合參與集中整治行動。
(六)鄉食藥所負責把握符合國家電動車生產廠家和產品目錄政策,提供國家政策依據并做好宣傳,配合開展日常工作。
(七)鄉郵政局負責加強對從事物流快遞電動車的管理,教育車主自覺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引導電動車車主到居住地辦理申請登記備案。
(八)中國人民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華容支公司負責提供電動車保險業務告知單,與代辦點、鄉保險站銜接做好“兩車”保險業務登記、承保、理賠服務工作,負責過渡標識牌、宣傳資料的制作。
(九)各村(社區)牽頭負責本轄區電動車集中整治工作,召開動員會議,做好宣傳、搞好保障,設置好登記點,做好登記、資料收集、上報工作,指導、督促、協調、考核本行政區域的整治工作;各村(社區)各單位對本地本單位職工(包括臨聘人員)及其配偶、子女、父母所使用的電動車依照方案要求開展清理整治,并按各自行政職能落實相關工作。
五、工作步驟
(一)動員部署階段(xx年12月20日至xx年2月1日)
組織召開全鄉電動車專項治理工作動員大會,各村(社區)、各相關單位要結合工作實際,采取出動宣傳車、懸掛條幅、開設宣傳專欄、散發宣傳單、粘貼公告,利用廣播、電臺、電視臺、微信、微博、QQ群等多媒體,廣泛宣傳電動車的危害性以及購買保險的必要性,為整治行動營造良好的氛圍。
(二)集中排查、登記階段(xx年2月2日至5月31日)
各村(社區)、鄉相關單位由分管負責人牽頭,組成專門班子,按照先清理,先登記,后整治的原則,對本轄區、本單位居民、干部職工的電動車使用情況實行逐一排查摸底,登記造冊,對符合規定申請登記備案的車輛督促車主到保險代辦點或保險站購買保險后到轄區登記點進行注冊登記,過渡期限至xx年3月1日止,納入規范管理。
(三)集中整治階段(xx年6月1日至9月30日)
1、由鄉食藥所牽頭組織對電動車經銷市場進行整治,查處一批違規經銷業主,凈化市場環境,減少亂源。
2、由鄉派出所、公路站牽頭組織對電動車非法從事營運活動進行整治,減少違法載人風險。
3、由公路站牽頭組織對全鄉電動車經銷業主占道經營現象進行整治,杜絕占道為市現象。
4、由鄉派出所牽頭組織對電動車交通違法行為進行整治,堅持“有牌嚴管,無牌取締”原則,督促車主辦理登記備案,指導各村(社區)受理登記申請,發放過渡標識牌,建立紙質、電子檔案,督促報廢車輛車主自行解體報廢到位,查扣一批報廢車輛,查處一批交通違法人員,并在新聞媒體上進行曝光。同時開展摩托車專項治理工作,達到摩托車登記管理規范、交通違法行為明顯減少、“涉摩”交通事故明顯下降。
5、各村(社區)牽頭組織本轄區集中整治工作,配合上述專項整治牽頭單位做好本轄區的集中整治。
(四)考核驗收階段(xx年10月1日至11月30日)
1、xx年10月1日至10月30日各村(社區)、鄉相關單位對整治工作“回頭看”,查漏補缺,形成長效管理機制。
2、xx年11月1日至11月30日,對各村(社區)、相關單位進行全面考核驗收,工作情況納入全年平安建設、交通頑瘴痼疾集中整治、安全生產和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考核評價體系。
六、工作要求
(一)統一思想。各村(社區)、單位要充分認識當前電動車交通事故高發的嚴峻形勢,按照“屬地管理、分級負責”的原則,把治理工作納入重要議事日程,加強領導,周密部署,強化協作溝通機制,切實把專項整治行動抓出成效。
(二)落實責任。建立“黨政同責,一崗雙責”責任體系,強化道路交通安全的屬地化管理責任。各村(社區)、相關單位“一把手”是電動車專項整治第一責任人,對安全監管不到位、不認真,執法檢查不履職、不嚴格,隱患治理不落實、不徹底,并發生惡劣交通事故的,要堅決依法依紀追究相關領導和直接責任人的責任。
(三)優化服務。做好宣傳發動,做到家喻戶曉,受理業務熱情,簡化手續,讓群眾“只跑一次路”、“只進一個門”,保險公司要開設保險受理、綠色理賠服務通道,最大限度的方便群眾。
亂停亂放整治方案 篇9
為進一步加強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有效遏制摩托車交通違法行為和道路交通事故,確保現“降事故、保安全、保暢通”的道路交通管理目標,根據縣委辦印發《xx縣摩托車交通安全專項整治工作實施方案》的通知(尉黨辦[xx]66號)精神,現就開展摩托車交通安全專項整治工作提出如下實施方案。
一、組織領導
為加強摩托車整治工作的領導,成立xx縣教育系統摩托車交通安全專項整治工作領導小組,組成如下:略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教育科,負責專項整治工作的協調指導和工作落實,辦公室主任由沙達開提.卡德爾同志兼任。
二、整治時間
xx年6月至8月,共3個月。
三、整治重點
各學校、幼兒園教育教師嚴格遵守交通安全法規,并駕駛或乘坐摩托車不戴安全頭盔、違章載人、酒后駕車、超載、無證駕駛、無車牌證、亂停亂放、燈光不全等交通違法行為。
四、整治目標
通過整治,使教育系統摩托車行駛秩序明顯好轉,無牌無證駕駛、駕乘摩托車不戴安全頭盔、超載、超速等交通違法行為得到有效遏制,摩托車交通事故明顯減少。
五、工作部署
(一)宣傳發動階段(6月1日-6月30日)
各學校、幼兒園要利用一個月的時間,結合交通安全“五進”宣傳活動,成立整治工作領導小組,摸清情況、掌握規律,研究對策,并結合實際,制定各自工作計劃。要落實交通安全管理工作責任制,廣大教職工要帶頭執行交通安全法規,努力營造人人遵守交通安全法規的良好氛圍。
(二)嚴打治理階段(7月1日-7月31日)
各學校對學生駕駛摩托車、電動車、自行車情況進行登記,對違反規定駕駛摩托車、電動車、自行車的學生進行集中清理,杜絕無證駕駛、車輛無牌以及12歲以下的學生騎自行車的違章行為。要在學生上學、放學期間,嚴格治理學生駕駛摩托車、電動車、自行車的交通違規違章行為。
具體嚴打治理工作目標如下:
1、12歲以下的學生騎自行車的違章行為。
2、中小學生在上學、放學期間,駕駛摩托車、電動車、自行車的違規違章行為。
3、督促限期辦理摩托車牌照、各類證書;
4、杜絕摩托車駕駛人無證駕駛;
5、摩托車超員載人;
6、駕乘兩輪摩托車不戴安全頭盔;
7、教職工酒后駕駛;
(三)檢查驗收階段(8月1日-8月31日)
如果發現干部職工、學生駕駛摩托車的交通違法行為,縣教育局把摩托車交通違法違章情況納入各學校年終安全生產目標管理考核,對亂停放、燈光不全、駕駛報廢或拼裝摩托車的人員所在學校扣1分/次;對駕駛摩托車不戴安全頭盔、超載或不正確乘坐的人員所在學校扣2分/次;對酒后駕車、無證駕駛和車輛無牌的人員所在學校扣5分/次。
縣教育局要對工作措施不力導致師生員工交通違法行為嚴重的學校和教育不嚴、管理不力的學校主要負責人進行通報批評和警示談話。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認識,明確責任。各學校、幼兒園要切實提高對交通安全整治工作重要性的認識,充分調動廣大教職工的主動性和積極性一,切實做好專項整治工作。
(二)加強指導,強化監督。各學校、幼兒園及時發現和解決整治工作中存在的問題,xx中學、xx小學、實驗中學、西尼爾鎮中心校等學生較多的學校必須安排一個人,在學生上學、放學期間,主要路段與縣公安局交警大隊民警共同上路執勤。
(三)各學校、幼兒園要此次專項整治工作實施方案和活動總結分別于6月20日、9月5日前報教育局教育科。
亂停亂放整治方案 篇10
為進一步加強電動自行車案件的防范工作,遏制電動自行車盜搶案件高發勢頭,加大對涉車案件的打擊處理力度,全面治理電動自行車交通違法行為,有效解決電動自行車被盜、交通違法等群眾關注的熱點問題,根據市局黨委工作部署,市局決定從20xx年4月7日至日5月10日,在全市范圍內開展電動自行車專項整治行動,特制定實施方案如下。
一、指導思想
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以推進全市公安機關構建和諧警民關系“大討論、大舉措、大行動”活動為契機,堅持“多警投入、內外聯動、打防并舉”的工作要求,嚴厲打擊盜竊電動車等違法犯罪活動,大力整治盜竊電動車案件高發區域和交通違法行為,端掉一批窩藏、銷售贓車的犯罪窩點,完善和健全打擊防范電動自行車犯罪長效機制,大力提升群眾的安全感和滿意度。
二、工作目標
整治一批二手電動自行車交易市場,收繳一批涉盜涉搶電動自行車,發現一批盜搶電動自行車案件線索,破獲一批盜搶電動自行車案件,查處一批盜搶電動自行車和銷贓、收贓的違法犯罪分子,摧毀一批盜搶電動自行車的犯罪團伙,退回一批被盜搶電動自行車,規范電動自行車行車交通秩序,有效遏制盜搶電動自行車的高發勢頭,實現我市盜搶電動自行車案件明顯下降的工作目標。
三、組織領導
市局成立電動自行車專項整治行動領導小組,由局黨委委員、副局長王鴻翔、陸志清任組長,局黨委委員、交警支隊支隊長張志敦、刑偵支隊支隊長樊振和、治安管理支隊支隊長黃慶麟任副組長,各分縣局,刑偵、治安管理、交警、巡警、特警、警務督察支隊,局法制科、110報警服務指揮中心、宣傳科各一名領導為成員。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地點設在治安管理支隊,辦公室主任由治安管理支隊支隊長黃慶麟兼任,具體負責此次專項整治行動的日常工作。
四、整治重點
(一)清理非法交易電動自行車的舊貨交易市場、廢舊收購站(點)等場所;收贓、銷贓電動自行車的維修站(點)。
(二)整治電動自行車被盜搶重點地區和場所;易于窩藏被盜搶電動自行車的.出租房屋、廢舊倉庫、施工工地等場所;盜竊、窩贓、收贓、銷贓、非法改裝電動自行車的“專業街(村)”等。
(三)規范電動自行車通行秩序,重點查處電動自行車不按車道行駛、逆向行駛、闖紅燈、違規載人等交通違法行為。
五、實施步驟
此次專項整治行動分為3個階段進行。
(一)宣傳發動階段(4月7日至4月9日)。市局專項整治行動領導小組召開動員部署會,下發專項整治行動實施方案。各成員單位層層動員,細化市局工作部署,發動各級民警積極投入專項整治行動。
(二)全面整治階段(4月10日至5月8日)。各有關成員單位認真組織開展專項整治工作,全面完成市局下達的工作任務,如實統計上報戰果。市局專項整治行動領導小組辦公室組織警務督察等部門加強檢查督導工作。
(三)總結提高階段(5月9日至5月10日)。市局專項整治行動領導小組辦公室認真核實統計各有關成員單位上報戰果并在網上公布,組織各成員單位建立健全電動自行車案件防范工作長效機制。
六、工作措施
(一)有針對性設置卡點,調整盤查重點,加強盤查力度,通過盤查爭取收繳一部分疑似涉案車輛。
(二)對在調查排摸和偵查辦案工作中掌握的收贓重點地區和黑市銷贓點,要組織力量集中整治清理,發現疑似涉案車輛一律查扣。
(三)加強對車輛交易、維修行業和舊貨交易市場、廢舊金屬收購點、鑰匙修配店鋪的清理整治。對發現的無牌無證、未裝車鎖、撬毀鋼印、鎖有撬痕、久停不用等可疑車輛,要認真查驗登記和核查來源,對無主車輛及時予以清理收繳。
(四)對與可疑車輛相關的人員嚴加甄別和查證,擴大線索來源,為偵破案件提供有利保障。
七、工作要求
(一)強化組織領導,形成工作合力。各單位領導應高度重視,認真開展好此次電動自行車專項整治工作,明確工作重點,細化有關工作方案,切實做到上下聯動、密切配合、形成合力,確保整治工作順利開展。
(二)規范文明執法,確保執法安全。一是疑似涉案車輛的暫扣和保管。在清理整治行動中被查扣的疑似涉案車輛應逐輛登記,由各單位自行安排場地進行保管,確保涉案車輛的安全,對確屬涉案車輛交辦案單位依法處理。二是對于收繳查扣的電動自行車要逐一登記,清理整治行動結束后,治安管理支隊統一組織開展市區各單位收繳查扣電動自行車退回給群眾活動,各縣局根據市局領導小組統一部署自行組織開展電動自行車退回群眾活動。三是清理整治行動中要做到理性、平和、文明、規范執法,努力實現法律效果和社會效果的統一。要進一步加強對民警的安全防護教育,增強安全防范意識,配齊個人防護裝備。
(三)加強督察指導,及時報送情況。治安管理、警務督察支隊對此次專項清理整治行動進行督察指導,對開展清理整治行動不力、效果不明顯,盜竊案件仍然高發的單位實行責任追究。
亂停亂放整治方案 篇11
為嚴格貫徹落實縣委、縣政府工作部署,深入推進文明城市和潔凈城市創建工作,經局研究決定,在縣城區集中開展非機動車亂停亂放集中整治行動,結合工作實際,制定以下實施方案。
一、工作目標
全面整治非機動車亂停亂放,整治違規占用公共停車(泊)位現象,規范停車秩序,營造暢通有序的交通環境。
二、主要任務
(一)集中行動時間
20xx年7月21日至8月5日。
(二)責任路段分工
執法一大隊:人民路、東城街、長春大道、建新街、廣安路、廣源路、農貿街
執法二大隊:勤政路、育才路、健康街、怡心路
執法三大隊:金廣源路、騰飛街、錦泰路、建設路
執法四大隊:湖西街、宇康路
執法五大隊:朝陽路、站前路、趙王路、橋西街
執法六大隊:青蓮街、博學路
(三)具體工作要求
嚴格規范非機動車停放秩序,劃定非機動車停放區域,清理整頓城區主次干道及便道上非機動車輛亂停亂放和違規占用公共停車(泊)位現象,做到車頭朝向一致,營造暢通有序的交通環境,為實行機械化作業提供必要的基礎保障。
三、保障措施
一是嚴格值守。各大隊要結合分包路段實際,合理劃分隊內每名工作人員責任區,排好空擋班,中午輪換休息,保證日間路上值班不斷檔。
二是嚴厲問責。執法監督科要加大執法巡查力度,對各隊工作開展情況全程做好跟蹤督導,定期匯總通報各隊工作開展情況。
亂停亂放整治方案 篇12
一、組織領導
成立由趙國華支隊長任組長,其他支隊領導為副組長,相關科室負責人為成員的整治工作領導小組,負責整治工作的指導、檢查和考核。定海、普陀和新城大隊要成立主要領導負責的工作班子,全力推動整治工作。
二、整治范圍
定海、普陀和新城三個大隊管控的建成區道路。
三、整治重點
整治城區車行道上車輛亂停亂放,重點查處停車泊位外亂停車、交叉路口隨意停車、客運車輛在站點外隨意停車上下客、單位大中型接送客車未按指定位置停車上下客;協助城管執法局查處人行道上車輛不按規定停放。
四、整治目標
城區主要道路機動車亂停亂放現象明顯減少,尤其是市區商場、酒店等營業性場所門口的違法占道停車得到明顯整治,違法停車現象明顯減少,力爭城區主干道每5公里違法停車小于3輛。
五、工作部署
1、2月15日前,對占路停車泊位進行調查摸底,列出詳細的設置位置和泊位數清單,人行道上的機動車停車泊位在列出清單后送城管執法局。今后在人行道上新增占路停車泊位后要及時將設置位置和數量告之城管執法局。定海和新城大隊要配合支隊秩序科完成上述工作。
2、3月1日前對城區道路上占路停車泊位(含摩托車、非機動車停車泊位)的標線進行修補,對標線模糊的進行重新施劃,確保占路停車泊位標線清晰明顯。
3、3月10日前根據道路實際和停車需求,對占路停車泊位進行進一步的整合,定海和新城大隊要配合支隊秩序科完成定海城區和新城占路停車泊位增設。
4、3月底前,定海和新城大隊要規范單位大中型接送車停靠位置,普陀大隊對單位大中型接送車停放位置進一步進行完善。
5、2月1日到6月30日整治期間,定海、普陀和新城大隊要根據轄區內機動車違法停放的集中區域、公交車、出租車、單位員工大中型接送車行駛路線和時間,合理設定重點整治路段和時段,制定詳實的整治計劃。對違法停車要逐個路段落實責任民警,做到包干到人。大隊領導要加強對包干路段的抽查,真正做到查處違法停車長效、落實。要加強動態巡邏管控,對違法停車影響交通的要堅決予以強制拖離。對公交車、出租車、單位員工大中型接送車要采取成立集中整治小組,通過提前守候、便衣攝影取證、民警攔截處罰、單位上門溝通等有效手段,迫使駕駛員改掉不良停車習慣,做到合法停車。
六、工作要求
1、加強領導,明確職責。定海、普陀和新城大隊務必要高度重視本次集中整治工作,要制定周密的整治計劃,真正把這次專項整治行動抓緊、抓實、抓細、抓出成效。整治方案和整治計劃在1月底前報支隊秩序科。
2、相互協作,形成合力。按照市創衛辦關于人行道上由城管執法局牽頭、交警部門配合,車行道上由交警部門牽頭、城管執法局配合的要求,三個大隊要加強與城管執法局的聯系,要按照職責分工,互相配合,不推諉,不扯皮,工作中發現困難要及時溝通,互相幫助。
3、強化宣傳,營造氛圍。支隊宣傳科要會同定海、普陀和新城大隊根據集中整治的進度安排,專門制定詳細的宣傳計劃;要主動聯系宣傳部門、文明辦和新聞媒體,努力做到“事前宣傳充分,事中曝光有力,事后討論有聲”。
4、加強檢查,按時上報。定海、普陀和新城大隊整治期間要在每月20日對各自城區主次干道5公里雙向違法停車率進行測定。測定結果和當月整治情況、存在問題及下月工作計劃在每月22日前上報支隊秩序科。專項整治工作總結于6月25日前上報
亂停亂放整治方案 篇13
為了加強我校電動車火災防范工作,切實減少校園及家屬區內電動車火災事故的發生,確保消防安全形勢持續穩定,根據《山西省居民區電動車火災防范專項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晉教后勤[]10號)精神,將從6月至黨的十九大閉幕,在全校范圍內開展電動車火災防范專項整治。具體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標
通過電動車火災防范專項整治,進一步規范電動車停放和充電的管理,落實電動車火災防范措施,發現并消除火災隱患,有效預防和減少電動車火災事故發生;廣泛普及安全用電常識,提高校內電動車防范意識。
二、工作步驟
電動車火災防范專項整治分三個階段。第一階段為部署階段,時間為206月15日前,涉及部門制定電動車火災防范專項整治工作方案,成立組織機構,建立工作機制,落實責任,細化措施;第二階段為集中整治階段,時間從20xx年6月16日20xx年xx月,結合夏季消防檢查工作,集中排查整治電動車問題,遏制電氣火災多發勢頭;第三階段為總結階段,時間從20xx年xx月至12月,保衛處、后勤管理處要對電動車火災防范專項整治工作開展情況進行匯總分析,研究建立電氣火災防范長效管理機制,從源頭上提升電氣火災防范水平。
三、工作措施
(一)加強電動車消防安全源頭管理。保衛處、后勤管理處要對學生公寓、家屬樓定期開展專項檢查,加強防火檢查和夜間巡查,及時發現和制止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等區域違規停放電動車及充電行為。
(二)落實電動車消防安全管理責任。相關部門要明確電動車消防安全管理的工作職責,認真落實消防安全管理責任,將電動車火災防范納入日常工作范疇,加強對公寓、家屬樓院電動車存放、充電管理,校園內嚴禁任何人私拉亂接電線給電動車充電。根據我校實際情況,在校園內學生嚴禁使用電動車、摩托車和汽車等交通工具。
(三)加強消防宣傳教育。各二級院系和相關職能部門要通過各種途徑,廣泛宣傳電動車安全存放、充電常識,及時曝光典型火災案例,講解電動自行車違規存放、充電的火災危險性,普及消防安全常識。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認識,加強領導。開展電動自行車火災防范專項治理,是解決當前消防安全突出問題、維護火災形勢穩定的重要舉措。各部門要高度重視,切實將此項工作擺在突出的重要位置,細化方案,強化措施,確保抓深抓細抓出實效。
(二)嚴格標準,認真執行。對校內及家屬區要逐一排查,逐個解決,絕不能籠而統之、大而化之、敷衍應付。
(三)總結經驗,建立機制。各部門負責人要安排專人負責本部門范圍內的電動車停放、充電等信息進行統計、上報。
亂停亂放整治方案 篇14
為認真貫徹南陽市委、市政府“雙創雙建”決策部署,規范城區道路交通秩序,進一步提升市容市貌管理水平,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國務院《城市道路管理條例》、《南陽市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條例》及9月12日中心城區車輛亂停亂放綜合整治工作會議精神,特制定實施方案如下:
一、指導思想
以提升市民幸福感、獲得感、安全感為根本出發點,以創建全國文明城市工作為載體和抓手,深入開展中心城區車輛亂停亂放綜合整治行動,打造城市優美環境和優良秩序,促進城市形象大提升、市民素質大提高、宜居環境大改善。
二、工作目標
通過部門聯合、市區聯動、強化監管、嚴格執法,進一步規范中心城區沿街設置的各類停車場(點),整治主次干道、人行道亂停亂放機動車輛,取締違規設置的停車設施、隔離設施,為廣大市民群眾營造暢通有序、靚麗優美的城市環境。
三、任務分工
(一)開展沿街停車場(點)整治行動
規范已經許可的停車場(點)管理,對車輛停放位置設置不科學的停車位進行重新編制,規范安裝停車提醒標志標識,對停車位模糊不清、場內地面破損重新施劃、修復;強化停車場道閘及周邊環境衛生管理。
牽頭單位:市市政管理處、
責任單位:四區城管部門、轄區街道辦事處
(二)開展城市道路車輛亂停亂放整治行動
機動車停放不得占壓道路人行道及盲道,影響他人通行;機動車輛應當在停車泊位內有序停放,首尾一致,無車身超出停車泊位現象;嚴禁在停車泊位外停放車輛;取締非法停車場,無未經審批擅自占用城市道路停車收費經營行為;拆(移)除人行道違章設施,清除擅自安裝停車設施、放置障礙物、設置圍欄圈占人行道停車,確保道路暢通;督促沿街單位、門店按照“門前五包”責任制要求,管理好各自門前車輛停放秩序。
牽頭單位:市城市管理監察支隊
責任單位:四區城管部門、轄區街道辦事處
(三)開展廣場游園綠地車輛亂停亂放整治行動
局屬各單位按照方案部署,負責對本單位責任區車輛停放管理以及職責范圍內涉及廣場、游園、綠地、臺地等處違規停放車輛的管理、勸阻;確需行政執法的,由市城管監察支隊協同配合。
責任單位:市園林局、市城區廣場管理處、市白河國家濕地公園管理處、市市區河道處、市人民公園、市城管監察支隊
四、時間安排
本次綜合整治行動自9月18日至12月30日,分三個階段依次進行:
(一)宣傳發動階段(9月18日—10月10日)。組織召開中心城區車輛亂停亂放綜合整治動員會,安排部署綜合整治工作任務;利用廣播、電視、報紙等主流媒體發布綜合整治通告;市城管局機關黨委牽頭,聯系新聞媒體對此次中心城區違規停車綜合整治工作進行跟蹤報道;各單位利用宣傳板面、微信、微博、網絡等平臺,大力開展亂停亂放整治工作的宣傳;城管執法部門開始對亂停亂放車輛粘貼《違法停車告知單》,并利用執法車輛車載喇叭宣傳整治行動。
(二)全面整治階段(10月11日—11月30日)。各責任單位按照區域劃分、職責任務,全方位、無縫隙、高標準完成本方案確定的整治任務。對違規停放的機動車輛,將違停信息抄告公安交管部門依法處置;對違規占壓人行通道的非機動車輛,由沿街商戶或單位規范管理,拒不服從的依法拖離;累計違規停放達到三次以上的,將違停信息納入車主個人信用信息系統,并在新聞媒體予以曝光。清除各類違規設置的道閘及地樁、石墩、地鎖等障礙設施。
(三)鞏固提高階段(12月1日—12月30日)。市城管局中心城區違規停車占道整治領導小組,對沿街規范停車情況進行督導檢查,對前期整治中存在的薄弱環節、整治死角進行驗收,對存在問題督促整改,消除管理亂象。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強領導,嚴密組織。為確保整治工作取得扎實成效,市城管局成立中心城區人行道車輛亂停亂放綜合整治領導小組(以下簡稱“領導小組”),組長由市城管局高峰局長擔任;副組長由市城管局副局長強學喜、李春富同志擔任;成員分別由市城管局機關科(室)長、局屬各單位負責人、四區城管部門負責人組成。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市城管局六科(市政河道管理科),具體負責整治工作的統籌協調、督導檢查、考核通報等工作。
(二)強化責任,狠抓落實。各級各單位要提高政治站位,增強責任意識,把此次整治作為“不忘初心、牢記使命”主題教育活動整改問題之一,對涉及的事項進行摸排,列出清單,整改落實到位。為確保整治工作有序推進,四區城管部門作為專項整治的責任主體,要細化方案、建立臺賬、明確整治重點,嚴格按照時間節點扎實推進,用整治成效助推我市創建全國文明城市工作再上新臺階。
(三)規范管理,文明執法。牢固樹立“為人民管理城市、讓人民共享城市”的管理理念,堅持以人為本、服務為民的宗旨,注重工作方法、方式,做到文明執法、依法行政,及時化解和妥善處理好整治過程中出現的矛盾和可能發生的突發事件,確保社會和諧穩定。對正常執法中出現的暴力抗法行為,移交公安機關依法懲處。
(四)強化督查,務求實效。市城市管理監察支隊和四區城管部門要切實加強督促檢查,數字城管中心要緊扣專項整治工作任務,加強問題采集力度,切實增強專項整治的的質量效果。整治期間,對完成任務突出、成效顯著的單位及個人予以通報表揚;對敷衍塞責、整治效果不佳的單位和個人,予以通報批評并實施問責。
亂停亂放整治方案 篇15
為進一步提升電動自行車產品質量,規范電動自行車市場經營秩序,保護消費者合法權益,保障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根據市安委會《無錫市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綜合治理實施方案》、省工商局《關于開展流通領域電動自行車專項整治的通知》、市工商局、質監局《無錫市電動自行車專項治理實施方案》以及區安委會相關工作要求,區市場監督管理局從即日起至20xx年底,在全區集中開展電動自行車專項整治工作。具體實施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標
全面排查整治電動自行車產品質量、維修改裝和經營銷售等方面存在的問題,嚴厲打擊違法生產、銷售假冒偽劣、無證照經營、虛假宣傳和不合格電動自行車等行為,大力規范維修改裝等行為,廣泛開展宣傳教育,及時發布警示信息,力爭通過綜合治理,實現電動自行車產品質量明顯提升,經營銷售明顯規范,火災事故明顯減少。
二、整治重點
(一)全面排查摸底,開展專項整治。全面排查摸清轄區內電動自行車生產、銷售及維修經營主體底數,對未經許可登記注冊擅自從事電動自行車生產、銷售和維修的無照經營行為依法查處。加強對線上線下銷售電動自行車及配件的監管,嚴厲打擊銷售不合格、假冒偽劣和無廠名廠址電動自行車及配件等違法行為,嚴厲查處經營者非法改裝和拆卸原廠配件、更換大容量蓄電池、拆除限速器等關鍵性組件行為。督促生產者和經營者履行主體責任,落實自律制度。開展多種形式的消費教育引導,加大抽檢結果公示力度,發布消費警示信息。
(二)加強質量監管,落實抽檢工作。依法嚴厲查處無證非法生產、不按標準或者降低標準及生產假冒偽劣電動自行車、蓄電池、充電器等配件行為。有重點地開展電動自行車及配件專項質量抽檢工作,完成上級部門下達的流通領域電動自行車及配件商品質量專項抽檢工作,在加強城市主銷售渠道產品質量監管的同時,加大對農村等邊遠地區新生電動車經銷點的質量監管,擴大監管面。
(三)強化投訴舉報分析處理,暢通維權渠道。對涉及電動自行車咨詢、投訴、舉報信息及時受理和處理,并加強統計和分析,為專項整治工作的開展提供信息支持。大力推進“訴轉案”工作,認真梳理分析消費者投訴舉報內容,篩查違法線索,發現違法行為及時立案調查或移送移交。
(四)強化案件查辦,打擊違法行為。對專項整治過程中發現的問題予以高度重視,嚴格依法核查,對涉嫌違法生產、經營行為和對抽檢中發現的銷售假冒偽劣等不合格商品行為堅決予以立案查處,并及時將處罰信息錄入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實施聯合懲戒。對涉及其他職能部門的違法犯罪線索及時移送。
三、工作措施
(一)落實標準規定。貫徹落實《電動自行車安全技術規范》(GB17761-20xx),過渡期內穩妥有序淘汰不符合國家標準的電動自行車;落實國家不鼓勵發展共享電動自行車政策,督促共享單車企業限期清理回收共享電動自行車。
(二)依法嚴格整治。加強現場檢查,及時發現問題,對違法生產、銷售、改裝電動自行車及配件等行為,依法依規嚴厲打擊;對經營銷售不規范的行為及時進行規范整治。根據消費投訴大數據分析,結合百姓關注熱點,對存在問題嚴重的品牌和銷售區域進行重點質量抽查檢測,對抽檢不合格的電動自行車及配件依法進行處罰。
(三)加強宣傳教育。充分運用各類媒體,加強宣傳違規生產、銷售、改裝和使用電動自行車的危害,引導群眾購買、使用質量合格的電動自行車,及時曝光各種違法行為;對電動自行車生產者、經營者開展行政指導和行政約談;督促生產者、經營者簽訂生產、經營承諾書等,促進產品質量提升;對現場檢查、質量檢測和行政處罰等結果及時公布,警示生產者、經營者,引導消費者;鼓勵群眾對違規生產、經營等行為進行舉報。
四、時間安排
(一)20xx年7月23日前,各分局結合實際,制定整治方案,開展宣傳發動,認真排查摸底,全面掌握轄區內電動車生產銷售企業、維修經營者、倉儲的基本情況。確保底數清,情況明。
(二)20xx年11月底前,按照治理工作要求,組織發動電動自行車生產銷售、維修經營等單位和個人自查,并積極進行整改,職能部門落實監管責任,開展各種檢查和質量抽檢工作,查處各種違法行為,通過專項整治促進和完善市場環境。
(三)20xx年12月底前,督促整改,匯總上報專項行動成果。結合專項整治行動中發現的問題,對存在問題集中督促整改,促進標本兼治。專項行動結束后,各分局郵件上報專項整治行動總結材料并附報表。
五、工作要求
(一)精心組織實施。搞好宣傳發動,提高思想認識,加強組織領導,強化責任意識,結合職能和轄區實際,認真研究制定整治方案,嚴密組織,嚴格執法,扎實推進,確保各項工作要求落到實處、取得實效。
(二)密切協同配合。要各司其職、各盡其責,相互配合、協調行動,要建立信息通報、案件協查、案件移交等工作機制,形成監管工作合力。有必要的情況可組織集中約談電動自行車生產廠家、經銷商和改裝廠家,倒逼企業自覺承擔社會責任。
(三)嚴格督導檢查。要加強專項整治的督促檢查,對問題較多的區域,要加大工作力度,嚴格落實整治措施,結合實際開展專項督查,確保專項整治任務落實到位。
(四)建立長效機制。要結合實際,從生產標準、流通銷售、維修改裝等方面入手,及時發現問題,鼓勵技術創新,不斷完善本地區電動自行車管理法規和技術標準,全面推進電動自行車生產銷售、經營管理制度化、規范化,提升專項治理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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