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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理亂停亂放方案

時間:2023-10-09 15:35:43 春鵬 方案 我要投稿

治理亂停亂放方案(精選13篇)

  為了確保我們的努力取得實效,常常需要提前準備一份具體、詳細、針對性強的方案,方案是從目的、要求、方式、方法、進度等都部署具體、周密,并有很強可操作性的計劃。制定方案需要注意哪些問題呢?下面是小編精心整理的治理亂停亂放方案,歡迎大家分享。

治理亂停亂放方案(精選13篇)

  治理亂停亂放方案 1

  為持續鞏固我縣全國文明城市創建成果,進一步規范縣城道路文明交通秩序,保障群眾安全出行,結合我縣實際,決定從即日起開展為期三個月的文明交通秩序綜合整治工作,特制定如下實施方案。

  一、指導思想

  按照“政府領導、部門協作、社會聯動、齊抓共管”的要求,始終堅持“以人為本”“安全第一”“文明有序”的工作目標,堅持“標本兼治、疏堵結合、綜合治理、依法監管”的原則,深入開展以縣城建成區為重點的`文明交通秩序綜合整治工作,提升城市道路文明交通綜合管理水平,增強人民群眾獲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二、目標任務

  切實規范交通秩序。按照“安全、文明、暢通”的工作總目標,以城市建成區為重點,延伸開展“小街巷”治理,不斷提升城市道路交通現代化治理水平。

  有效控制非法營運。通過對電動三、四輪車非法生產、銷售渠道的整治,切斷電動三、四輪車滋生泛濫的源頭,有效控制未經登記上路行駛的非法營運行為。

  健全完善長效機制。通過綜合整治,進一步建立和完善職責明晰、協同配合、嚴格執法、規范有序的交通秩序管理長效機制。

  三、組織領導

  為切實加強此項工作的組織領導,縣政府決定成立創建文明交通秩序綜合整治工作領導小組。

  領導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縣交警大隊,辦公室主任由劉波兼任,具體負責創建文明交通秩序綜合整治工作的組織協調和信息報送等日常工作。

  四、職責分工

  (一)各鄉鎮:主動落實本轄區內電動自行車和電動三、四輪車的屬地管理責任,對本轄區擁有電動自行車和電動三、四輪車的人員進行再摸排再摸底,分類登記、造冊、存檔;鄉、村兩級要加強對非機動車、行人不文明交通行為的勸阻教育。

  (二)縣公安局:加強社會治安秩序管理,積極配合有關部門做好聯合執法工作,嚴厲打擊聚眾鬧事、阻撓執法等行為,對胡攪蠻纏、擾亂公共秩序的依法處理。

  (三)縣交通運輸局:嚴厲打擊車輛非法載客行為;負責調研全縣公交線路分布情況,合理增加運力,滿足群眾出行需求,并加強汽車站管理,客運車、公交車必須全部進站,做到環境整潔、設施完好。

  (四)縣教育局:加強學校安全教育,督促各學校加強上、下學時段監督檢查,責成班主任對班級學生進行監督檢查,嚴禁乘坐電動三、四輪車,騎乘電動二輪車規范佩戴安全頭盔。

  (五)縣交警大隊:

  ①重點查處行人闖紅燈、不走人行橫道、翻越護欄,非機動車不按規定車道行駛、闖紅燈、逆行、不戴安全頭盔,機動車闖紅燈、違法停車、不禮讓斑馬線、逆行、酒駕、超員、隨意掉頭等違法行為;

  ②負責禁行標識的更新和設置;

  ③對駛入禁行區的違法行駛的電動三、四輪車依法予以處罰;

  ④加大警力投入,設施“多警”聯勤機制,通過完善高效指揮系統、優化交通勤務模式、增加路面巡邏頻次、加大路面見警率和管事率等有力措施,充分發揮公安交警主力軍作用,提高道路交通秩序管理水平,實現路口提效、路段增速、路網擴能的'工作目標;⑤制定“小街巷”“一巷一策”治理措施,通過實施單停單行、車種禁限、設施改造等措施,設置“公告牌”,健全“鄉鎮吹哨、部門報到”工作機制,主動打通小街巷與城市主干道的循環節點,形成循環路網,提高道路通達性,完成背街小巷“微循環”改造。

  (六)縣市場局:負責依法查處、取締非法銷售電動三、四輪車違法行為;對非法銷售行為依法查處直至吊銷營業執照,配合做好集中交通秩序綜合整治工作,涉嫌犯罪的,移交公安部門依法查處。

  (七)縣住建局:負責排查整治縣城內各施工工地非法使用電動三、四輪車和農用車、“黑車”等情況。

  (八)縣城管執法大隊:負責加大占道經營整治力度,對主次干道、小街巷、城鄉接合部等區域開展專項整治,對臨街占道經營的商鋪進行清理整頓,依法取締“占道經營”“以路為市”的馬路市場等交通亂象;加強對自行車、電動二輪車的停放管理,規范停放秩序。

  (九)縣融媒體中心:做好縣城交通秩序綜合整治工作的宣傳發動和跟蹤報道,設立不文明行為曝光臺,做好輿論引導,對不文明行為人和蠻橫滋事者予以曝光,營造濃厚社會氛圍。

  (十)縣環衛中心:杜絕使用電動三、四輪和農用車運輸垃圾的行為;杜絕使用無駕駛資質人員和無牌車輛上路行駛。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強領導,落實責任。各鄉鎮、各單位要成立相應組織機構,嚴格落實責任,完善一級抓一級、層層抓落實的工作機制。各鄉鎮、各單位分管負責同志為直接責任人,成立工作專班,切實做到領導到位、目標明確、措施得力,確保各項工作部署落到實處。

  (二)協調聯動,形成合力。各鄉鎮、各單位要在文明交通秩序綜合整治工作領導小組的統一部署下,積極主動、相互配合、形成合力,對縣城交通秩序進行集中治理,強化對縣城交通秩序的常態化管理,進一步提升文明交通秩序管理水平。

  (三)加強督導,嚴格獎懲。各鄉鎮、各單位要按照職責分工,嚴格落實主體責任,領導小組將不定期開展督導檢查,聽取各成員單位工作匯報。對工作措施得力、成績優異的將予以通報表揚,對造成嚴重后果的要按規定嚴肅追究責任,確保工作任務保質保量按時完成。

  治理亂停亂放方案 2

  為確保我市全國文明城市創建工作扎實有序地開展,進一步提升城市文明交通管理水平,構建暢通安全、群眾滿意的交通環境,遵化市公安交通警察大隊決定在市二環路范圍內開展創建文明城交通秩序整治工作,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組織領導

  大隊成立創建文明城交通秩序整治工作領導小組,由大隊長肖志永任組長,副主任科員甄志忠任副組長,外勤、宣傳、督察、違章、指揮中心各分管領導為成員。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城區中隊,城區中隊中隊長李東升任辦公室主任,具體負責此項工作的組織落實。

  二、工作目標

  1、市二環路以內行人、非機動車守法率95%以上。

  2、市二環路以內違法停車治理率達到100%,有禁止標志、標線的路段無違法停車。

  3、市二環路以內路口、路段機動車禮讓行人達到95%以上

  三、工作措施

  (一)行人、非機動車違法行為整治

  1、整治重點區域

  市二環路以內21個示范路口和非機動車、行人通行量較大路口。

  市二環路以內2條嚴管街和主次干道。

  2、重點違法行為

  (1)非機動車:不按交通信號規定通行、不服從交警指揮、未在非機動車道內行駛、逆向行駛、越線停車。

  (2)行人:違反交通信號通行、跨越道路隔離設施、橫過道路未走人行橫道或過街設施、不在人行道內行走。

  (3)其他影響本地道路交通秩序的非機動車、行人突出交通違法行為。

  3、整治工作措施

  (1)嚴密勤務部署。大隊針對二環路以內非機動車、行人交通違法發生的規律,有針對性的安排部署,保證重點路口、路段的見警率、管事率。對秩序亂點,實施專人定點職守管理,強化平峰時段路口、路段巡邏管控;對行人流量大、情況復雜、警力不足的路口、路段,要重新調整警力部署和安排,確保不失管失控;對路況較好、有機非隔離設施的路段,也要加強機動巡邏管控,嚴查非機動車走機動車道、逆行等交通違法。

  (2)加大執法力度。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用足執法手段,突出重點,嚴格執法。對以吵鬧謾罵等方式阻礙民警依法執行公務的,要使用執法記錄儀或錄像設備收集、固定證據,依照《治安管理處罰法》對當事人予以處罰。對非機動車、行人交通違法者進行記錄,并錄入相關系統,屬屢次、多次違法的,要通過組織看宣傳片學習法規知識、協助執勤等方式加強教育管理。對能夠確認單位人員違法的,要實行抄告制度,單位人員違法較多、集中的,還要深入單位進行交通安全教育。

  (3)開展統一行動。組織開展集中統一行動,最大限度組織力量上街治理行人、非機動車違法行為。

  (二)違法停車集中整治

  1、整治重點區域

  (1)主次干道:大隊在認真治理轄區內所有主次干道上的違法停車以外,重點治理以下路段的違法停車。

  華明路:北二環西路---南二環西路

  愚公路:北二環西路---至北三環

  鳳凰路:華富東街---建明東街

  文化路:北二環---南二環

  通華西街:西二環至文化路

  府前西街:西二環北路至華明北路

  朝陽路:北二環東路至海沙大街

  北二環東路:文化北路至東二環北路

  北二環西路:華明北路至西二環北路

  西二環北路:通華西街至北二環西路

  建明西街:文化北路至西二環北路

  水泉路:通華東街---華富東街

  (2)公共廣場及周邊:

  人民廣場及周邊

  (3)公園周邊:

  人民公園、小河游園及周邊

  (4)學校周邊:大隊在認真治理轄區所有學校周邊違法停車以外,重點治理以下學校周邊的違法停車,維護校園周邊交通秩序。

  小學:遵化市第一實驗小學、遵化市第二實驗小學、遵化市第三實驗小學、遵化市第四實驗小學、第六實驗小、燕山學校

  中學:遵化市第一中學、遵化市第二中學、遵化市第三中學、遵化市高級中學

  (5)汽車站:

  遵化市長途汽車站

  (6)醫院:大隊在認真治理轄區所有醫院周邊違法停車以外,重點治理以下醫院周邊的違法停車,維護醫院周邊的交通秩序。

  遵化市人民新、老醫院、遵化市中醫醫院、遵化市婦幼保健院、遵化市第二醫院

  (7)公共文化設施:

  人民廣場圖書館、新華書店

  (8)商場、市場:大隊在認真治理轄區所有商場、市場周邊違法停車以外,重點治理以下商場、市場周邊的違法停車,維護商場、市場周邊的交通秩序。

  商場:金源購物廣場、永輝超市、時代廣場、新、老天奕商場、唐山百貨商場

  市場:燕山果菜批發市場、貿易城果菜批發市場

  (9)政務大廳:

  遵化市行政審批中心

  2、重點違法行為

  以轄區內所有主次干道、醫院、學校、商場、車站周邊為重點,進一步加大對機動車占用非機動車道、盲道、消防通道、公交站點的違法行為治理力度,實現“停車入位、順向停放、間隙適當、規范有序”,營造治理違法停車嚴管高壓態勢。

  (1)機動車占用非機動車道(施劃停車泊位除外)、盲道、消防通道、公交站點等部位停車;

  (2)機動車未在停車泊位停放;

  (3)不按指示方向停放;

  (4)限時停車泊位禁止停車時段內違法停車;

  (5)在道路上違法安裝地鎖、設置障礙物;

  (6)其他影響車輛通行的交通違法行為。

  3、整治工作措施

  (1)科學研判部署,嚴格落實職責。明確工作重點,強細化工作措施,根據不同點位的特點,制定具體管理措施,使各項工作措施落實到位。同時,要全面提高民警和輔警的思想認識、責任意識和壓力意識,把嚴查亂停亂放違法行為作為助力文明城迎檢工作的重要舉措,全力以赴開展好亂停亂放違法行為整治活動,健全亂停亂放整治常態管理機制。

  (2)細化整治措施,突出重點整治。一是為使整治成果突出,采取不間斷地巡邏檢查執勤模式,發揮連續作戰的傳統,把路面違法停車工作逐級落實到崗到人。二是結合轄區機動車停放情況,合理安排警力部署,采取逐街排查、定點嚴管相結合的方式,加強轄區重點道路及嚴管路段車輛違法停放的查處工作,形成嚴抓嚴管態勢。

  (3)堅持嚴格執法,文明規范執法。在執法過程中,執勤民警要充分利用執法記錄儀,對主次干道等文明城重點檢查部位進行進行“一勸二貼三拍四拖五清”違法停車管理。即:一勸:對有駕駛人在場的違法停車首先進行勸離;二貼:對違法停車駕駛員不在現場的`要張貼違法停車告知單;三拍:對長時間占用機動車道、非機動車道、盲道違法停車的,要派出人員進行巡邏管控,必要時研究上監控設備進行抓拍處罰;四拖:對影響通行的違法停車及時進行拖車處理;五清:對私自圈占停車位的,要及時清理地鎖和障礙物。

  (三)機動車不禮讓行人

  1、加強燈控路口機動車不禮讓行人的治理。重點治理21個示范路口機動車右轉不禮行人違法行為,發現機動車搶斑馬線不禮讓行人的要管理處罰。

  (四)細致摸排,完善交通設施

  1、加強對標志標線、信號燈等交通管理設施的巡查,尤其是已經設置的人行過街標志、分隔護欄,發現標線不清、設施破損的,及時報相關部門完善。

  2、進一步優化信號燈配時,充分發揮信號燈配時專業團隊作用,對路設員報送的意見進行認真分析、觀測、研究,及時優化信號燈配時。

  3、補充完善交通管理設施。結合市區道路建設與人流車流變化,對新出現的交通堵點、亂點進行分析,提出交通管理設施完善意見,報相關部門補充完善。

  (五)服務一線,做好執法保障。

  1、提供執勤執法法律保障。要以路面民警對違法停車、非機動車、行人違法的`執法管理實際需求為切入點,積極研究違法停車、非機動車、行人違法執法意見,并對民警在執法管理中遇到的疑難情況和敏感問題,及時提出解決意見。

  2、做好執勤執法權益保障。對執勤執法過程中惡意投訴、誣告陷害、打擊報復民警、輔警執法權益的案件,督察大隊要及時進行處置,協調歸屬地公安部門最大限度維護民警輔勤執勤執法權益,保障民警、輔警執勤執法工作的積極性。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視,嚴密部署。

  開展交通秩序整治工作是為我市創建文明城提供良好交通環境的一項重要舉措,同時也是創城工作的的重要組成部分。各部門一定要高度重視,嚴肅對待,建立危機意識,樹立治理決心,教育民警提高工作積極性,增強責任心,主動克服畏難情緒,努力完成各項工作任務。同時,要迅速行動,召開全體民警大會進行動員部署,將整治工作內容傳達到全體民警、輔警,切實使大家都明確工作任務和重點,積極投身于工作之中。

  (二)明確責任,量化管理。

  要明確任務,落實責任,制定工作進度安排表,切實把各項治理工作任務分解到中隊、分解到人頭,明確完成時限。結合實際,進一步細化工作措施,精心組織,周密部署,堅持宣傳先行,深入開展動員,突出管控重點,切實保證交通秩序整治工作有力、有序、有效開展。

  (三)加強督導,獎懲結合。

  整治期間督察大隊要加大督導檢查力度,適時將檢查情況進行通報。對整治力度大、效果好的部門進行通報表揚,對工作措施不落實,工作不認真負責的部門和個人要予以通報批評。同時對每周治理狀況進行檢查通報,行動結束時對沒有達到即定目標的大隊要在全隊通報批評。

  治理亂停亂放方案 3

  為培育和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切實提高全市廣大交通參與者的交通安全意識、法制意識和明意識,營造平安和諧的道路交通安全環境和全市交通參與者廣泛參與明交通的濃厚氛圍,進一步鞏固“明交通行動計劃”成果,提升全市公民明素質和社會明程度,推動平安xx、明xx建設深入開展,市公安局和市明辦協商決定,利用12月2日“全國交通安全日”,在全市聯合組織開展“xx明交通安全月”主題活動。現制定方案如下:

  一、組織領導

  各縣(市、區)公安局、明辦負責組織實施本方案,各地要主動與相關部門協商,結合當地實際情況,制定相應的實施方案,有重點有步驟有創新地加以實施。

  二、活動時間

  “xx明交通安全月”主題活動為期一個月,于20xx年11月20日啟動,到12月20日結束。

  三、活動目標

  通過啟動“xx明交通安全月”活動,加大宣傳教育力度,圍繞交通安全法律法規,普及交通安全風險防范知識,倡導通行規則意識、守法自律意識、社會責任意識、明交通意識、公共道德意識,大力組織專項整治活動,集中解決日常交通行為中存在的突出問題,進一步發揮學校、社區、企業、黨政機關等重點單位和公職人員、公眾人物、青少年、先進模范等重點人群的明交通表率作用,使“六大明交通行為”得到倡導,“六大交通陋習”得到摒棄,“六大危險駕駛行為”得到遏制,努力實現行人、非機動車守法率明顯提高,機動車駕駛人交通陋習及危險駕駛行為進一步減少,形成人人抵制交通違法、人人踐行明交通、全社會共建共享明交通的良好風尚。

  四、活動安排

  (一)舉行活動啟動儀式

  11月20日上午,舉行“xx明交通安全月”活動啟動儀式。主辦單位相關領導及市直機關明交通志愿服務隊參加啟動儀式。

  啟動儀式實行全市聯動,各縣(市、區)要在11月20日上午同步進行。

  (二)利用各類宣傳陣地,開展宣傳教育活動

  各地各有關部門要集中宣傳力量、拓展宣傳手段,充分利用各類新媒體平臺、機場車站、戶外廣場、主題公園、各級明單位、駕駛員警示教育基地、駕駛培訓機構、各類學校、學雷鋒“明使者”志愿服務站和農村宣傳設施等宣傳平臺和陣地,通過電子顯示屏、戶外標語、主題海報、電視游走字幕、網站彈出框、微信推送、手機短信等手段密集宣傳交通安全知識、交通事故案例和交通安全法律、法規,突出權利義務宣傳教育,強化社會公眾對自己、他人、社會所應承擔交通安全法律責任的認知。以傳授安全知識、傳播明交通常識為重點,深化明交通“進企業、進社區、進家庭、進學校、進單位”宣傳活動。以客運車輛為重點,組織開展防御性駕駛教育,規范客運駕駛人駕駛行為,提升安全駕駛意識。推動明交通進駕校,通過優秀駕駛人經驗宣講、典型事故案例警示教育等方式,增強新駕駛人明駕駛觀念。聘請熱心公益、社會形象好的`知名人士擔任明交通形象大使,開展宣傳教育活動。

  (三)圍繞重點任務,開展明交通志愿服務活動

  全市各級公安機關、明辦要與工會、團委、婦聯、教育等部門聯合,發動學校、社區、企業、黨政機關所屬志愿服務隊伍和各類志愿服務協會,大力開展“明交通我承諾”志愿實踐活動。重點圍繞“提倡六大明交通行為”、“摒棄六大交通陋習”、“抵制六大危險駕駛行為”等,利用節假日、休息日和122“全國交通安全日”走上街頭,開展明宣傳、勸導等活動,以城市主要道路交通路口和交通高峰時段為重點,開展疏導交通、維護交通秩序、勸阻不明交通行為等志愿服務活動。活動月期間,交通管理部門要聯合各參與單位,加強對志愿者進行明交通知識培訓,努力在培訓管理、經費投入和政策法律保障等方面形成長效機制。明辦要做好明交通志愿者的注冊登記、管理、服務記錄等工作,完善激勵機制,把明交通志愿服務與優秀志愿服務組織和優秀志愿者評選活動掛鉤。努力實現明交通志愿服務的制度化、常態化。

  (四)創新方法手段,發揮明單位示范帶動作用

  各級明辦要創新方法手段,充分調動當地明單位參與“xx明交通安全月”活動的積極性,發揮各級明單位示范作用,以點帶面,形成群策群力、全民參與的工作局面。在各級明單位廣泛開展“五個一”活動,即:包一個路段,擺放、懸掛明交通和交通安全宣傳展板和宣傳牌;組織全體職工開展一次明交通志愿服務活動;協助發放一次明交通和交通安全宣傳手冊;組織全體職工進行一次“明交通我承諾”簽名活動;開展一次“不明交通及交通違法我監督”隨手拍活動,公安交通管理部門對違法視頻和照片進行認定,并挑選典型案例在各類媒體進行曝光。各地要充分發揮明單位測評體系的導向作用,鼓勵在單位內部建立針對明交通的教育培訓和獎懲制度,促進各級明單位參與明交通形成常態;公安交通管理部門要通過此次活動探索促進明交通的聯動手段,在對交通違法作出行政處罰時,同時對被處罰人所屬單位信息進行調查,為把單位職工違規記錄納入明單位考評和管理提供依據。

  (五)開展聯合執法,形成管理合力

  各地公安機關、明辦要與教育、交通運輸、城建、司法等部門密切配合,形成齊抓共管、整體聯動的管理合力,

  從11月20日開始,各地要建立執法與宣傳相結合的工作機制。針對查處到的交通違法行為,實行交通違法抄告制度,將所屬單位及企業的個人違法信息抄告至所屬單位。要針對在道路上駕駛未取得校車使用許可的機動車從事校車業務或者校車、旅客運輸車輛嚴重超員、嚴重超速,違規運輸危險化學品等危險駕駛行為開展集中整治;在城市道路著重整治追逐競駛、酒駕、醉駕、闖紅燈、不禮讓斑馬線等危險駕駛行為;在高速公路著重整治超速、貨車占道行駛、占用應急車道等違法行為;在農村道路著重整治面包車超員、貨車違法載人、摩托車無牌無證等突出違法行為。要加強大數據信息研判互通,并依托輯查布控系統等信息技術手段,準確掌握違法行為發生量大的重點時段、重點區域和重點企業,組織專門力量開展聯合執法,加強路面管控,嚴查嚴處突出違法行為;在頭上綜合運用法律、經濟、行政等手段,對主體責任不落實、內部管理漏洞多、違法違規突出的運輸企業,要集中約談企業負責人,責令加強內部管理,嚴格落實動態監控制度、內部安全教育制度和“五不兩確保”安全承諾制度;對問題嚴重的,要依法追究企業負責人、安全管理人員責任。在工作中各地要注重及時向媒體通報戰果、典型案例、工作措施等情況。

  (六)樹立問題導向,強化重點人群整治

  各地要樹立問題導向,從影響群眾切身利益的突出問題抓起,從明交通和安全交通的小處著手,以交通參與主體為抓手,以危險駕駛行為和交通陋習為突破點,重點整治行人過街跨越隔離設施、出行做“低頭族”,行人/非機動車占用機動車道、過街不遵守交通信號燈,機動車駕駛人不禮讓斑馬線、右轉不讓行人、不有序排隊通行、不有序停放、不明使用車燈、隨意變更車道、占用應急車道、開車打手機、不系安全帶、酒后駕駛、超速行駛、疲勞駕駛、闖紅燈、強行超車、超員超載、開“路怒”車、無證駕駛、準駕車型不符、駕駛拼裝改裝或報廢車輛等不明交通行為和交通違法行為。(七)突出工作重點,加強媒體宣傳報道

  從11月20日開始,各地要利用廣播、電視、報紙、網絡等媒體連續推出“xx明交通安全月”特別節目,“明xx”官方微博微信、大河客戶端、“志愿xx”官方微信、xx明網等xx明新媒體矩陣要發揮優勢,形成集中報道聲勢。各級明辦、交通管理機關領導要走進廣播、電視等媒體直播間參與宣傳活動,每周不少于一次。全市啟動“交廣聯盟”工作機制,要在交通廣播開設“122宣傳專欄”,采取嘉賓訪談、街頭采訪、聽眾互動等形式對“xx明交通安全月”活動進行宣傳。在各級各類媒體開辟專題專欄,曝光不明交通行為、交通陋習和危險駕駛等典型案例,持續宣傳這些行為的現實危害和法律責任,公布一批交通違法較多的.企業(單位)名單,公布車輛違法數量,強化警示教育和曝光力度。在互聯網、“兩微一端”等網絡平臺,統一組織“xx明交通安全月——危險駕駛隨手拍”、“xx明交通安全月——交通違法有獎舉報”、“xx明交通安全月——交法微堂”等主題活動。要組織媒體隨警作戰,采取網絡直播等形式強化活動社會關注度,要廣泛聽取各方面的意見、建議,與群眾互動交流,努力形成全社會共創明交通的良好氛圍。

  (八)展示先進典型,發揮示范作用

  要把典型推薦、評選和表彰作為明交通宣傳、動員的過程,促進形成明守法的良好社會風尚。全市各級公安交通管理機關、明辦要鼓勵學校、社區、企業、黨政機關等重點單位和公職人員、公眾人物、青少年、先進模范等重點人群發揮示范作用,積極履行社會責任,抵制危險駕駛行為,積極參與“xx明交通安全月”主題活動。要組織新聞媒體通過人物訪談、特別節目等方式,對本轄區的先進單位、個人進行宣傳和報道,注重及時跟進、注重成果展示、注重發現挖掘先進典型。

  五、工作步驟

  (一)第一階段(11月20日前)

  各級公安交通管理機關要會同明辦制定詳細活動方案,方案要突出社會化特點,對明單位、黨政機關、企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和明交通志愿者明確任務、提出要求。組織媒體對活動進行預熱。(方案應于11月20日前下發。)

  (二)第二階段(11月21日—12月2日)

  充分利用各類宣傳陣地,開展宣傳教育活動。明交通志愿者和明單位按計劃開展活動。12月2日各地要組織大型主題宣傳活動,邀請當地政府及相關部門領導參加。組織各級各類媒體進行高頻次、大密度、全時段跟進宣傳,形成濃厚氛圍。

  (三)第三階段(12月日—12月20日)

  開展聯合執法行動,針對重點人群、重點車輛、重點交通違法行為進行整治,要抓住典型案例進行全媒體曝光,強化警示教育。本月初各地要按照省公安廳、省明辦聯合印發的《關于印發<河南省開展明交通行動方案>的通知》(豫公通〔20xx〕122號)中關于“五個創建”活動標準,推選出“五個創建”活動中的先進典型和好交警、好司機各1名,報省市公安局、明辦審核后進行宣傳推介。

  六、有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此次活動是平安xx、明xx建設的重要內容之一,各地各部門要高度重視,精心組織,將其作為增強我市廣大交通參與者的交通安全意識、交通法制觀念和明交通意識的重要舉措,擺上重要日程。要結合實際,按照活動階段劃分,認真研究制定實施方案,分步驟組織實施,注重統籌協調,形成合力,確保各個階段工作取得實效。

  (二)抓好督促檢查。各地要增強責任意識,抓好活動督促檢查工作,市公安局將定期對各地活動開展情況進行督導和通報,及時發現問題總結經驗。各地要用社會反響和群眾評價檢驗活動成效,確保“xx明交通安全月”活動深入開展,推動全市明交通制度化、規范化、常態化。

  (三)營造濃厚氛圍。市公安局和市明辦將協調省、市主要媒體對活動開展情況進行及時報道,各地要積極創新宣傳形式,充分發揮各類媒體作用,積極利用各種陣地加大宣傳教育,宣傳教育活動要貫穿始終,通過此次活動,不斷完善明交通安全宣傳教育的社會化長效機制。

  (四)注重總結提升。活動結束后,要認真總結經驗,完善有關制度,建立、健全長效工作機制把明交通、安全交通活動作為創造安全暢通、明和諧的道路交通環境一項經常性和長期性工作。各地要確定專人負責信息報送工作,及時將有關活動安排和開展情況上傳到市公安局交警支隊FTP宣傳辦“明交通安全月”夾。

  治理亂停亂放方案 4

  一、指導思想

  以努力提高公民文明交通素質為主線,以解決影響道路暢通的突出問題為切入點,以“關愛生命、文明出行”為主題,堅持專業隊伍與群眾參與相結合,通過宣傳勸導、嚴治重管,綜合治理機動車、非機動車、行人交通違法行為,實現人暢其行、物暢其流,提升城市形象和文明程度。

  二、主要任務

  一是大力倡導文明交通行為。機動車禮讓斑馬線、按序排隊通行、有序停放、文明使用車燈,行人/非機動車各行其道、遵守交通信號,乘客排隊上車、有序下車。二是引導駕駛員、行人自覺摒棄交通陋習。告別機動車隨意變更車道、占用應急車道、開車打手機、不系安全帶、不主動出示出租車票、行人過街跨越隔離設施。三是堅決抵制危險駕駛行為。杜絕酒后駕駛、超速行駛、疲勞駕駛、闖紅燈、強行超車、超員/超載。

  三、主要目標

  通過集中整治工作,廣大市民和駕駛人的法制觀念和社會公德意識明顯增強,道路交通秩序明顯改善,交通管理水平明顯提高。

  (一)市區主要路口路段機動車、非機動車和行人遵章率分別達到98%、95%和90%以上。其他路口路段機動車、非機動車和行人遵章率達到80%以上;

  (二)90%以上市民(駕駛人)自覺告別亂穿行、亂行駛、亂停放等交通陋習;

  (三)重點區域、重點路口、重點路段自5月15日起基本杜絕亂穿行、亂行駛、亂停放現象,自覺排隊上下車;

  (四)“三車”(渣土車、混凝土攪拌車和運料車)整治達到市政府《關于強化三車交通安全與運營綜合治理的意見》中規定的標準。

  (五)交通文明長效管理機制基本建立,管理責任落實。

  四、主要任務

  1、深入開展宣傳教育。

  ①社會宣傳:在重點區域(路段、場所)設立街頭宣傳站1個。在主次干道、重要場所、轄區單位、社區懸掛橫幅不少于20條。大市場、大商場、大超市、大酒店門前懸掛橫幅。布置督促大酒店把“酒后禁駕、交通文明”溫馨提示卡擺進包廂。

  ②單位宣傳:利用文明學校、宣傳欄、網站、電子屏等途徑深入宣傳,做到人人皆知。

  ③社區宣傳:利用市民文明學校、宣傳欄、宣傳標語等形式,廣為宣傳。登門入戶,發送一封信,面對面宣傳,做到家喻戶曉。

  ④重點群體宣傳:統攬指導督促轄區大、中、小學生,建筑民工,外來經商人員宣傳教育工作。

  2、深入開展大勸導活動。

  發動街道機關黨團員、文明單位職工、中、小學生,各類志愿者組成勸導隊,統一佩戴“交通文明勸導員”袖章,在重要交通路口開展大勸導活動,對街頭不文明交通行為進行宣傳、勸阻、糾正。

  3、深入開展“文明排隊日”活動。

  每月11日,在轄區車站、公交站臺集中開展“文明排隊日”宣傳教育活動,引導市民自覺養成文明排隊習慣。

  4、深入規范重要路段停車秩序。

  按照市里確定的重要路段數量,組織城管和轄區交警實行嚴管重罰,規范停車秩序。

  5、深入抓好“門前責任區”責任制落實。

  ①非機動車劃線停放:做到主次干道人行道較寬的地方一律要實行劃線停放。

  ③嚴禁沿街店(商)家、單位倚門設攤和占道商業促銷。

  五、具體步驟

  集中整治工作分為謀劃準備、宣傳教育、嚴治重管、長效管理4個階段。

  (一)謀劃準備階段(3月15日至4月10日)

  1、街道文明辦制定《x市x區“文明交通”專項整治行動實施方案》。

  2、交警x大隊編印專項整治行動宣傳小冊,包括交通法律法規選編、停車導則。

  3、在重要路口、重要路段名錄,確定具體責任單位、責任人。

  (二)宣傳教育階段(4月11日至4月20日)

  在區委宣傳部的統一組織下,社居委、機關各科室,轄區駐地單位深入開展宣傳教育的'同時,抓好新聞媒體宣傳、公益廣告宣傳。

  (三)嚴治重管階段(4月21日至9月15日)

  配合公安交警、城管執法、交通運管全員上路執勤,嚴管重罰。重要路口、重要路段,大市場、大商場、大超市、大酒店以及商業步行街、車站、廣場、公園等公共場所的管理責任單位,對不文明交通行為依法嚴管,形成嚴格勸導、嚴格管理、嚴格處罰的高壓態勢。

  (四)長效管理階段(9月15日以后)

  迎接區領導小組對專項整治行動進行檢查驗收。制訂長效管理辦法,形成良性循環機制。

  六、保障措施

  (一)強化組織領導。

  各社居委、機關各科室,轄區駐地單位要充分認識專項整治行動的重大意義,把思想和行動迅速統一到區委、區政府的決策部署上來。要切實把集中整治工作擺上重要位置來抓,成立組織領導機構,確保有人管事、有人干事、獎懲分明,真正做到思想認識到位、輿論宣傳到位、教育覆蓋到位、活動部署到位、組織實施到位、處罰管理到位、經費保障到位。

  (二)抓好督促檢查。

  區文明辦將邀請人大代表、政協委員、市民義務監督員等組成督查小組,開展暗訪巡查,街道將組織專人進行定期與不定期督查,對工作落實不到位單位或個人嚴格問責。

  (四)把專項整治績效作為評選先進的重要條件。

  把專項整治績效作為評選文明單位、文明社區、衛生先進單位等各類先進的重要條件之一,對單位或個人有嚴重違規違規行為的,實行一票否決。

  治理亂停亂放方案 5

  為集中治理影響我市城市道路交通行車難、停車難、走路難和交通秩序亂等突出問題,規范交通行為,改善交通秩序,緩解交通擁堵,根據省政府的統一部署,市政府決定自20xx5月1日至20xx年1月31日,在全市統一開展市、縣城區道路交通綜合整治,方案如下:

  一、指導思想

  堅持“全市統一部署,各級政府負責,部門指導協調,各方聯合行動”原則,綜合整治城市道路交通存在的突出問題和矛盾。規劃先行、建管并舉,深入實施城市“暢通工程”;開展“文明交通行動計劃”,加大執法力度,整治交通違法行為;優先發展公共交通,優化城市交通結構。通過綜合整治,改善城市交通秩序,提高道路通行效率,緩解交通擁堵,營造安全暢通、和諧文明的城市道路交通環境。

  二、整治目標

  (一)城市道路交通綜合治理機制進一步健全,相關部門職責明確,責任落實,形成管理合力。

  (二)市民交通安全和法制意識明顯增強,文明交通素質明顯提高。

  (三)優先發展公共交通,限制市區摩托車發展和外牌摩托車行駛,優化市區交通結構,提高公交分擔率和道路通行能力。

  (四)道路基礎設施完好,交通管理設施完善,交通組織、路口渠化、信號配時科學合理。

  (五)交通秩序明顯改善,交通違法行為明顯減少,交通事故明顯下降,交通擁堵得到有效緩解。

  (六)職能部門管理能力增強,執法水平提高,執法形象進一步改善。

  三、整治重點

  (一)機動車、非機動車、行人闖紅燈。

  (二)機動車亂停亂放。

  (三)挪用或者改變停車場用途。

  (四)占用人行道、車行道擺攤、設點等經營活動,違規挖掘道路、占道施工、堆物等行為。

  (五)公交車、出租車爭道搶行、亂停亂靠。

  (六)機動車不按規定時間和路線行駛。

  (七)摩的、殘疾人機動輪車及其他車輛非法載客營運。

  (八)交通管理設施設置不規范、不齊全、不合理。

  (九)貨運車輛拋灑滴漏。

  (十)摩托車、電瓶三輪車、電動自行車無牌無證上路行駛。

  (十一)城市交通“亂點”、“堵點”和交通事故“黑點”。

  (十二)機動車不按規定安裝、使用號牌。

  (十三)外牌摩托車闖。

  (十四)其他嚴重影響城區交通秩序的違法行為。

  四、職責分工

  (一)市公安局:負責市區道路交通的組織疏導,提高道路利用率和通行效率;管理和維護交通秩序,查處交通違法行為;加強停車場管理,規范市區停車秩序;改進執法裝備,加快智能交通管理建設,提高交通管理科技含量;制定市區交通管理規劃和交通安全規劃。

  (二)市規劃局:負責制定和完善城市綜合交通規劃和停車場規劃;積極開展交通影響評價制度的落實工作,對市區的道路、停車場等交通工程和新改建大型項目建設進行交通影響評價,確保新改建項目對交通不產生較大影響。

  (三)市建設局:負責建設和維護市區道路基礎設施、公共停車場;建設新改建道路的交通標志、標線以及監控系統等交通安全設施;嚴格市區占用、挖掘道路的審批,新建、改建、擴建的道路五年內不得挖掘。

  (四)市城管局:負責及時清理市區占用人行道、車行道的各類經營攤點、商鋪、售貨亭及違法開挖、占道、搭建、堆物等行為;規范市區非機動車停放管理,及時清理亂停亂放非機動車;嚴格規范各類占道廣告審批管理;規范工程渣土、環衛車輛運輸,保持市區道路清潔。

  (五)市交通局:負責城區公路交通設施建設與維護和新改建道路的交通標志、標線以及監控系統等交通安全設施建設;落實公交優先政策,大力發展公共交通;加強公交、出租車行業監管,提高公共交通文明形象;抓好摩的、殘疾人機動輪車以及其他車輛非法營運整治工作,嚴格規范市區運輸市場秩序;制定和完善市區公共交通規劃。

  (六)市委宣傳部、市文明辦:負責協調新聞單位開展集中整治宣傳教育,加大宣傳教育、輿論引導和輿論監督力度;組織開展文明交通志愿者勸導活動和文明交通創建活動。

  (七)市財政局:負責將交通管理和城市道路設施維護經費納入部門預算;提供停車場、電動自行車專用收費票據。

  (八)市物價局:負責制定停車場停車收費標準。

  (九)市高教委、市教育局:負責所屬學校校車及駕駛人的監管;督促區教育局落實校車及駕駛人的監管措施;將道路交通安全教育納入學校法制教育內容,加強在校學生的`交通安全教育,并將學生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的情況納入操行評定,切實提高廣大學生的守法意識和自我保護意識。

  (十)市經貿委:加強對電動自行車、殘疾人機動輪車生產企業的規范和指導,引導企業嚴格貫徹國家及行業有關標準。

  (十一)連云港工商局:負責加強對銷售機動車或電動自行車、殘疾人機動輪車等非機動車企業的監管;對銷售未經國家機動車主管部門許可生產的機動車型的經營企業予以查封或吊銷營業執照;對銷售未經許可生產的電動自行車、殘疾人機動輪車等非機動車的經營企業予以查封或吊銷營業執照。

  (十二)連云港質監局:負責對機動車和電動自行車、殘疾人機動輪車等非機動車生產企業生產許可證和產品質量的監管;查處不執行國家技術標準或不嚴格進行車輛成品質量檢驗,致使不合格車輛出廠銷售的行為。

  (十三)市廣電局、連云港日報社:負責在媒體上開辟宣傳專欄,報道綜合整治工作進展情況,宣傳相關法律法規以及交通安全知識,營造遵守交通法規、安全文明出行的輿論環境。

  (十四)市安監局:負責加強市區交通安全隱患排查,督促相關責任單位落實整改措施。

  (十五)市級機關工委:負責市級機關及其公務人員、聘用人員遵守交通安全的法律法規教育,并對各單位執行情況進行督促落實。

  (十六)市監察局:負責監督各有關部門履行職責情況。

  (十七)連云港警備區司令部、武警支隊:集中開展軍車運行專項整頓,教育廣大官兵帶頭遵守交通法規,樹立文明風尚。

  (十八)各區政府:作為本轄區綜合整治工作的責任主體,按照全市統一部署,開展城市道路交通綜合整治工作。

  (十九)其他各有關部門要各司其職、各負其責,做好相關工作,確保集中治理工作取得實效。

  各縣政府和部門職責、任務分工參照市區執行。

  五、整治步驟

  (一)動員部署階段(5月1日至5月16日)

  1、研究制定整治方案。各縣區、各職能部門組織對嚴重影響交通秩序、危及交通安全、容易引發交通擁堵的突出問題進行全面梳理和排查,認真剖析原因,制定整改方案。

  2、開展集中宣傳活動。圍繞“和諧交通、文明交通、綠色交通”的主題,采取多種手段,宣傳綜合整治的意義和交通安全法律法規,曝光嚴重交通違法行為及交通事故典型案例,大力倡導文明駕車、文明騎車、文明走路,努力在全社會營造文明交通氛圍。在政府的網站開設綜合整治專欄、市民論壇和意見箱,通報整治情況,收集社情民意,爭取群眾關注和支持。5月10日上午組織全市啟動儀式,開展簽名活動,發出倡議。5月10日至16日為集中宣傳周,通過發放宣傳材料、擺放交通文明與安全漫畫、掛圖、展板等形式廣泛開展宣傳教育活動。

  (二)集中整治階段(5月17日至7月31日)

  1、開展路通秩序整治。深入實施文明交通行動計劃,著力解決行人、非機動車、機動車闖紅燈的問題,對行人、非機動車帶頭闖紅燈和不聽勸阻的,堅決予以處罰,同時抄告行為人所在單位。對機關車輛闖紅燈的,一律從嚴查處,并抄告市委辦、市政府辦和市監察局。市文明辦要積極發動社會力量參與維護交通秩序,定期組織文明交通志愿者上路開展交通違法勸導活動,引導廣大市民遵守交通安全法規。

  2、開展重點地區和路段整治。建設、工商、城管等部門要以繁華商業區、車站碼頭、旅游景點、城市出入口等窗口地區和學校、醫院周邊道路為重點,抓好占道攤點、售貨亭、堆物以及違規挖掘、搭建清理整治,還路于民,切實解決行車難、走路難的問題。各區、縣城區要排出一批“亂點”、“堵點”,組織優勢力量,采取綜合措施集中攻堅,力爭在短期內取得明顯成效。對不能立即整改的,要明確措施、期限、責任人,并留存相關數據和圖像資料,由政府掛牌整治。

  3、開展車輛停放整治。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要充分利用次干道、支路開辟臨時停車場,并加大巡管力度,從嚴取締違法停車行為,對妨礙交通,特別是堵塞消防通道、妨礙消防設施使用的違停車輛,一律拖移。對擅自封閉公共停車場或改變停車場用途的,要堅決依法予以從嚴查處,并責令當事人限期恢復。城管部門要規范城區非機動車停放秩序,對亂停亂放和無人認領的非機動車予以清理。

  4、開展重點車輛交通違法行為整治。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對公交、出租車交通違法行為要建立排行榜,定期向社會公布,并抄告行業主管部門和所在單位,督促加強教育管理。要結合全國治理自行車被盜專項行動,完善電動自行車上牌管理工作,引導非機動車規范行駛。交通部門要在公交、出租車行業開展整頓,對交通違法行為多、事故高發、交通安全責任落實不到位的單位,要責令限期整改。對摩的、殘疾人機動輪車及其他車輛違法營運的,要堅決予以查處。城管部門要嚴格渣土、環衛車輛的管理,從嚴整治拋灑滴漏等違法行為。

  (三)鞏固深化階段(8月1日至12月31日)

  1、完善各項交通專業規劃。規劃、建設、公安、交通等部門要按照全市城市發展總體規劃,結合交通發展狀況,抓緊編制和修訂完善城市綜合交通規劃和交通管理、交通安全、公共交通、停車場建設等專業規劃,確定城市交通發展目標和戰略,強化規劃指導作用。

  2、加強停車場的建設與管理。公安部門要牽頭抓好車輛停放管理,并會同規劃、建設、城管等部門制定出臺全市停車場建設及管理辦法。規劃、建設、公安等部門要根據全市道路交通狀況和未來公共停車需求,制定停車泊位配建標準,加強公共停車場建設,鼓勵社會單位開放內部停車場,方便駕駛人就近停車。物價部門要制定停車收費標準,提高停車場利用率。

  3、完善道路交通基礎設施。建設部門要繼續加大對城市道路等基礎設施建設投入,加快交通基礎設施建設和改造步伐,增加路網密度,優化路網結構,整修不符合標準的機動車道、非機動車道和人行道,嚴格控制開挖五年內的新建道路,在重大市政工程施工期間,盡可能減小對交通的影響,提高道路通行能力。新建、改建道路一律要有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參與規劃和驗收,并要嚴格落實交通安全設施建設“三同時”制度,即時配套建設交通信號燈、標志、標線、監控、防撞護欄等交通安全設施。公安機關要進一步加強交通組織研究,完善指路標志系統,調整設置不合理的公交站點,積極推廣綠波控制、信號錯時配置技術,提高道路通行效率。

  4、大力實施公交優先戰略。交通、建設、公安部門以及海通集團要研究城市發展公共交通的基本思路,優化公共交通設施布局,加快建設公共汽車專用車道和港灣式停靠站,配套建設交叉口公交優先通行控制系統和公共交通智能調度系統,全面提升公共交通行業的信息化水平和安全運營水平,并建立城市公交優先評估體系,加大政策扶持和資金投入,為公交行業可持續發展提供支持。要增加線網密度,努力擴大公交覆蓋面,逐步實現票價優惠、線路優化、車輛優質的目標,提高居民公交出行比例。要加快公交企業改革,規范企業化運作,增強企業發展活力。要逐步限制市區摩托車發展和外牌摩托車行駛,進一步優化市區交通結構,提高公交分擔率和道路通行能力。

  5、強化公共交通安全管理,規范客運市場秩序。交通部門和海通集團要加強對城市公共交通車輛的安全監管,做好車輛的維護保養工作,嚴禁報廢及檢驗不合格、安全條件達不到要求的車輛上路行駛,及時消除安全隱患。要抓好各項規章制度的健全和落實,對從業人員進行安全意識教育,自覺遵守安全規章制度。要按照“標本兼治、糾建并舉”的方針,加大對摩的、殘疾人機動輪車以及其他車輛非法營運的打擊力度,并建立健全長效管理機制,為公共交通發展提供良好的環境。

  (四)總結表彰階段(20xx年1月1日至1月31日)

  各縣、區政府及相關職能部門按照整治方案的目標、任務和要求,認真檢查總結整治工作,凡工作力度不大,整治沒有達到預期效果的,進行掛牌整治,限期改變面貌。同時,要按照整體推進、全面提高的要求,堅持標本兼治,邊整治、邊鞏固、邊提高,及時發現和整改問題,進一步推動整治工作深入開展。要注意總結整治中的成功做法和經驗,完善制度和規范,形成有效的工作機制,實行常態管理。市整治辦要按照方案要求,量化整治目標,制定考核辦法,加強督促檢查,嚴格兌現獎懲。整治結束后,市城市道路交通綜合整治工作領導小組將對各縣區綜合整治情況組織考核驗收,對城市交通環境明顯改善,交通秩序明顯好轉,成績突出的縣、區政府及有關職能部門和個人予以表彰獎勵,對組織工作不力,整治成效不明顯的,進行全市通報批評,并取消本年度相關創建活動的參評資格。

  六、工作要求

  (一)統一思想認識,加強組織領導。開展全市城市交通綜合整治,是改善城市交通面貌,提高城市綜合水平的重要舉措。各縣、區政府及各職能部門要充分認識開展交通綜合整治工作的重要意義,把整治工作作為城市各項創建工作的基礎抓緊抓實。為加強綜合整治工作的組織領導,市政府成立市城市道路交通綜合整治工作領導小組,由市政府分管領導任組長,市委宣傳部、市發展改革、經貿、公安、建設、規劃、城管、交通、財政、物價、教育、工商、質監、安監、監察、機關工委、文明辦、共青團等部門、各區政府以及警備區司令部、武警支隊為成員單位。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市公安局,負責對綜合整治工作的協調指導、督促檢查、信息反饋和考核驗收。各縣、區也要根據本地區的實際,成立相應的領導機構和工作班子,制定具體實施方案,明確目標任務,認真組織實施。

  (二)落實整治責任,形成工作合力。各相關職能部門要落實責任,密切協作,相互配合,共同組織開展好這次綜合整治行動。市規劃、建設、交通、城管等部門在審批各項建設、管理項目前,要嚴格落實交通影響評價制度,充分考慮項目的建設或實施對交通所產生的影響,防止對城市交通帶來災害性影響。要通過整治完善工作機制,成立由市政府領導掛帥負責,規劃、建設、經貿、發展改革、公安、交通、城管等部門參加的交通決策協調機構,綜合指揮協調交通規劃、建設、管理等重大事項,破解城市交通難題,保證決策的權威性、科學性和連續性,提高政府管理城市、服務社會的能力和水平,推動城市交通可持續發展。

  (三)嚴格文明執法,強化督查指導。要按照“最大限度地增加和諧因素、最大限度地減少不和諧因素”的要求,嚴格、公正、文明執法,把執法目的與執法效果統一起來,切實提高為民執法服務水平。對黨政機關公務車輛、警車、軍車違法行為要依法處罰,抄告所在單位,在新聞媒體曝光,列為機關作風評議內容。各縣區及各職能部門要根據整治工作進展情況,加強情況反饋和信息報送。要主動邀請人大代表、政協委員和市民代表視察評議整治工作。市領導小組辦公室要定期組織檢查考核、排名通報,確保整治工作取得實效。

  治理亂停亂放方案 6

  一、工作目標

  緊緊圍繞嚴防事故、確保暢通、安全防范、服務群眾四個重點,有針對性強化春運安保措施,實現“五個堅決防止”和“三個務必確保”目標。

  “五個堅決防止”:即堅決防止重特大交通事故,堅決防止在春運車輛、場站、景區以及春運公路發生重大刑事、治安案件,堅決防止發生擁擠、踩踏等造成群死群傷事件,堅決防止發生大范圍、長時間、長距離交通擁堵,堅決防止重大春運負面輿情炒作。

  “三個務必確保”:即務必確保全鎮治安、交通形勢持續平穩,務必確保春運重點區域、部位安全穩定、有序可控,務必確保人民群眾安全、順暢出行。

  二、組織領導

  為確保我鎮20xx年春運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全面、有序的開展,我鎮成立“20xx年春運道路交通安全工作”領導小組,由鎮政府鎮長殷立成任組長,副鎮長吳亞夫任副組長,安監辦、農服中心、派出所等相關單位負責人為成員,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在鎮安監辦(簡稱“春運辦”),由安監辦負責人羅名洪、派出所所長錢朝建任辦公室主任,負責全鎮“20xx年春運道路交通安全”的具體工作。

  三、工作重點

  (一)重點線路。主要是臨水臨崖、急彎陡坡、山高溝深等高風險道路;事故多發、違法突出、易受雨霧冰雪惡劣天氣影響的易出事道路。

  (二)重點部位。返鄉流較大的村道路(西湖村大楓香樹至石板嵐埡、南湖村村委會至石轎大橋、東湖村關二咀至石溪鹽井、北湖村南太路至碑基坪)。

  (三)重點載具。主要是摩托車、面包車等重點車輛。

  四、職責分工

  (一)鎮交通安全辦公室:負責本轄區春運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明確牽頭單位和成員單位的春運交通安全職責,定期研判春運安全形勢,強化組織協調,督促指導農村交通安全勸導隊(站)開展春運安全工作。組織農機、派出所、交通等部門參加春運聯合執法,根據春運重點時段交通安全特點,開展常態聯合執法檢查和“交安”行動。負責全鎮春運道路交通安全綜合監督、協調、指導工作。

  (二)農服中心:負責督促拖拉機所有人、駕駛人及運輸業主落實春運道路交通安全各項制度和防范措施,派出所上路檢查,鎮“交安”行動、變型拖拉機整治。負責制定春運道路交通安全氣象災害防范措施標準。加強春運期間天氣監測和部門之間的信息轉遞,及時發布和通報災害性天氣預警信息。

  (三)派出所:開展鄉村道路交通執法,積極參與鎮組織的聯合交通安全執法整治。

  (四)中心校:負責督促學校落實春運道路交通安全宣傳和教育。

  五、工作措施

  (一)強化分析研判。

  以重點時段根據轄區情況,動態分析人、車、路、環境、天氣等到信息數據,適時調整領導帶隊上路檢查及勸導員勤務安排。

  (二)加強隱患排查,降低安全風險。

  要以人、車、路、企業“四類要素”為重點,開展一次道路交通安全隱患大排查大治理,切實從源頭消除安全隱患,確保隱患“清零”,讓“合格的人、合格的車、安全的路、合格的企業”投入春運。春運期間,實行每周動態排查。

  要相應的'做好鄉村道路的隱患排查治理工作,做好臺賬的建立,在惡劣天氣下做好轄區道路的預警提示。

  (三)強化路面管控,確保安全暢通。

  1.突出防控重點。要以微型面包車、接送學生車輛、低速貨車、拖拉機、變型拖拉機、三輪車、電動車、摩托車為重點,嚴查嚴處無證駕駛、酒駕、超員、違法載人、不按規定佩戴安全頭盔、客運車輛夜間通行三級以下山區公路,認真按照“九率”(排崗率、上崗率、上路率、管控率、查糾率、督導率、倒查率、道路隱患排查率、道路隱患整治率)“九個100%”開展工作,切實加強農村道路管控,特別要嚴防“翻墜”形態事故。

  2.嚴格落實勤務。從即日起,全面啟動鎮派出所、鎮執法小分隊、5個農村勸導站,每個勸導站每天運行不少于6小時。要結合轄區實際,按照“四定一表”(定時間、定點位、定人員、定上崗時長,提前制定勤務排班表)要求,調整優化鎮派出所、鎮“交安辦”、執法小分隊、勸導隊(站)、農業服務中心勤務部署,并錄入農村信息系統,督促指導全員上路,加強農村道路管控。鎮派出所、鎮交安辦每周上路執法檢查均不少于3次,每周不少于1次依托轄區勸導站作為上路執法點。春運期間,交安辦要針對秩序混亂、違法突出路段開展“交安”聯合執法整治行動不少于4次。

  3.強化城市道路疏導管控。春節前后要加強對場鎮交通組織,強化秩序疏導管控。

  (四)加強宣傳提示,營造濃厚氛圍。

  一是要充分用好轄區農村勸導站,在春運啟動前將宣傳資料、手持喊話器等必要宣傳設施配備到位,從即日起至春運結束,持續開展宣傳。二是要利用趕場日、農村院壩會、紅白喜事等時機,向農村群眾深入宣講交通安全常識,發放交通安全宣傳資料,在春運期間不得少于3次;利用大喇叭進行錄制播放村干部喊話和交通安全山歌等形式,春運期間每天播放次數不得少于2次,每次不得少于10分鐘。三是常態開展進農村宣傳。用好派出所、交安辦、農村勸導員、大喇叭、流動宣傳車等農村宣傳平臺,把握好農忙、集中外出、集中返鄉、農歷節日等交通流量較大的時段,持續開展好農村宣傳工作。要督促學校在學生放假前、開學前開展一次交通安全宣傳教育,提醒學生不坐超載車、拒坐“黑車”。

  (五)加強應急管理,快速穩妥應對。

  1.健全完善預案。針對低溫冰雪惡劣天氣,要制定交通應急處置預案,提前制定防范措施,進一步完善與氣象、交通等部門的聯動快速反應機制。

  2.做好應急準備。各單位要切實做好應對道路突發事件的人員、物資、設備準備,一旦出現突發情況,要迅速啟動應急機制,科學應對。

  3.強化應急處置。發生突發事件時,各單位要快速反應、協作配合,強化應急處置,防止大規模、長時間交通擁堵和多車相撞事故、二次事故的發生。對確需采取封路管控措施的,要做好協調對接,配合做好疏導管控分流工作,并將采取封路措施通報交通運管部門。要堅持及時發布路況信息,特別是封閉道路的,要做好解釋、宣傳、引導工作,告知群眾預計開通的時間和繞行路線,引導群眾合理出行,回應群眾關注,爭取社會理解和支持。

  (六)多措并舉,強化督促推動。

  強化督導檢查。鎮交安辦要加強對轄區執法小分隊、農村勸導隊(站)、農業服務中心履職情況的實地督促檢查。對檢查發現的問題,要按照問題、責任、整改分類建立“三個清單”,通過定期通報、下發整改通知書、約談警示等方式,強力推動問題整改,確保問題閉環整改到位。

  治理亂停亂放方案 7

  一、指導思想

  按照市委、市政府關于開展“四城同創”的總體工作要求,為認真貫徹落實《殯葬管理條例》,通過采取綜合治理,聯合執法等有效手段,強化殯儀運尸車輛管理,規范殯葬市場秩序,進一步深化殯葬改革,維護公共安全,促進精神文明建設,提升城市整體形象。

  二、組織領導

  此次集中整治活動,由市民政局牽頭,市公安局積極配合,成立聯合整治工作專班;市民政局成立由副局長掛帥,殯葬管理所所長任組長,殯管所稽查科科長為副組長,各鎮(辦)民政辦、殯儀館負責人為成員的領導小組;市公安局成立由副局長掛帥,公安局交警支隊副支隊長任組長,交警支隊總支成員、城區二大隊大隊長為副組長,交警各大隊大隊長為成員的領導小組,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市殯葬管理所,由所長任辦公室主任。

  三、工作目標

  此次專項治理整頓的工作目標是:核定殯儀車輛、審核運營資格,統一顏色、標志,治理非法運尸、清理亂停亂放,規范日常管理。

  市民政局根據《殯葬管理條例》和民政部等八部委《關于尸體運輸管理的'若干規定》關于“尸體的運送,除特殊情況外,必須由殯儀館承辦,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擅自承辦”的要求,統一對全市各殯儀館專用殯儀車輛進行重新核定。各殯儀館填寫《市殯儀專用車輛審批表》,各鎮(辦)民政辦逐一審核,經市殯葬管理所核準,由市公安局交警支隊按照《機動車登記規定》進行審核后,統一噴涂顏色,統一配發標志,統一辦理機動車注冊、變更登記等相關手續。

  (一)統一殯儀專用車輛車身顏色。車門兩側標明:殯儀館名稱、編號和殯葬圖標;車尾標明服務監督電話。殯儀車輛的改色,由具備資質的修理廠(點)進行。

  (二)新增或更新殯儀專用車輛的,殯儀館需填寫《市殯儀專用車購置(更新)申請表》,經所屬鎮(辦)民政辦同意,由市民政局核準后,辦理有關標志和運營手續,由市公安局交警支隊按照《機動車登記規定》進行審核后,辦理機動車注冊登記。

  (三)市民政局、市公安局對運尸車輛開展專項執法檢查。公安交管部門負責攔截非法運尸車輛,對存在交通違法行為的,由公安交管部門依法實施處罰;對存在其他違法運尸行為的,由市民政局依法實施處罰。

  四、工作步驟

  專項治理整頓活動,分為四個階段進行。

  第一階段:調查摸底(20xx年3月1日至20xx年3月10日)。由市民政局殯葬管理所、市公安局交警支隊共同摸清本市殯儀館運尸車輛,非殯儀車輛,私自改裝運尸車輛,違規掛靠殯葬單位的車輛,套號車輛及已注銷或報廢車輛從事運營的底數。同時,組織召開全市殯葬運輸車駕駛員動員大會,營造宣傳治理整治氛圍。

  第二階段:宣傳和辦理相關手續(20xx年3月11日至20xx年3月31日)。各鎮(辦)民政辦、公安交警各大隊要集中開展宣傳活動,向殯儀館下發或在殯儀館內張貼“通告”、宣傳標語,并通過新聞媒體進行廣泛宣傳。告知殯儀館辦理運營手續,明令非殯儀館運尸車主停止非法運營活動,改變車輛用途。對超過規定時限不辦理相關手續或拒不改正的堅決依法予以處罰。

  第三階段:集中專項治理(20xx年4月1日至20xx年4月15日)。各鎮(辦)民政辦、公安交警各大隊要按照全市統一部署,抽調精干力量組成整治工作專班,對本轄區內從事運尸業務的車輛進行統一執法檢查、專項整治。對全市所有在殯儀場館或道路行使中的運尸車輛進行突擊檢查。對非法運尸車輛依法予以查扣,依法進行處罰。

  各鎮(辦)派出所要配合治理整頓工作。對阻礙執行職務、尋釁滋事,構成違反治安管理行為的,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依法予以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四階段:檢查驗收。由市民政局、市公安局組織驗收小組進行檢查驗收。

  以上工作于20xx年上半年完成。各單位可結合本地實際,認真研究,統籌安排,切實抓好各階段工作落實。

  五、工作要求

  開展殯儀車輛專項治理整頓活動,是貫徹落實《殯葬條例》,構建和諧社會的一項重要工作,各鎮(辦)民政辦、公安交管部門及派出所,要把貫徹落實《殯葬條例》,治理整頓殯儀運尸車輛工作列入議事日程,周密安排部署,精心組織實施。要把此項工作與深化殯葬改革、維護公共安全和實施依法治理等工作結合起來,制定具體方案,明確工作責任,確保專項治理的各項工作落實到實處。

  專項治理工作結束后,各級民政辦和公安交管部門,要按照《殯葬條例》和《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的有關規定,加強車輛檔案管理,建檔建冊。建立長效管理機制,定期實施檢查,促進工作落實。

  治理亂停亂放方案 8

  近年來,我國汽車整車物流業規模持續擴大,車輛運輸車保有量逐年增長,為支撐我國汽車制造業的持續快速發展做出了巨大貢獻。但與此同時,車輛運輸車非法改裝、超限運輸現象屢禁不止,不僅擾亂了汽車制造業和汽車整車物流業兩個行業的市場秩序,更給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造成了極大的安全隱患,必須堅決予以治理。為規范車輛運輸車的使用和管理,維護市場經濟秩序,減少道路交通安全事故,保護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促進汽車制造業和汽車整車物流業健康發展,根據《交通運輸部 工業和信息化部 公安部 工商總局 質檢總局關于進一步做好貨車非法改裝和超限超載治理工作的意見》(交公路發〔20xx〕124號)有關要求部署,特制定本方案。

  總體要求

  以保安全、促轉型、穩增長為目標,以解決行業突出矛盾和問題為導向,以保障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為底線,堅持“標準引領、循序漸進、疏堵結合、協同推進”原則,綜合采取法律、行政、市場等手段,加強對車輛運輸車生產、改裝、銷售和使用的全過程監管,通過綜合治理,基本消除車輛運輸車違規運營現象,標準車型在汽車整車物流行業得到普遍應用,道路交通安全水平明顯提升,企業運輸效率明顯提升,乘用車采用鐵路、水路運輸的比重明顯提升,主要運輸通道通行條件明顯改善,從業人員隊伍保持穩定、工作環境持續改善,我國汽車整車物流業進入規范、有序、健康的發展軌道。

  主要措施

  (一)做好標準貫徹實施。

  工業和信息化部、國家標準化管理委員會會同公安部、交通運輸部開展新修訂《汽車、掛車及汽車列車外廓尺寸、軸荷及質量限值》(GB1589,以下簡稱新修訂GB1589)等車輛運輸車相關標準的貫徹實施工作。各地要及時做好新標準宣貫實施工作,以新標準引領中置軸車輛運輸車等先進車型的推廣應用。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將加快推動中置軸車輛運輸車等先進

  車型的生產研發和公告進程,督促車輛運輸車制造企業加強技術及產能儲備、按照新標準申報公告和組織生產,盡快形成符合新標準要求的車輛運輸車規模產能。

  (二)嚴格新增車輛市場準入。

  工業和信息化、認證認可監督管理部門要強化車輛產品生產一致性監管,對生產不合規車輛運輸車的企業要依法嚴肅處理。各地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道路運輸管理機構要加強對車輛注冊登記、市場準入的監管,強化對新增車輛運輸車外廓尺寸的實車檢測,凡不符合國家標準的,各地機動車安全技術檢驗機構不予通過檢驗,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不予注冊登記,道路運輸管理機構不予配發道路運輸證。

  (三)綜合施策消化存量。

  各省交通運輸主管部門要會同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摸清本省域內汽車整車物流企業自有和合同服務的車輛運輸車號牌、注冊時間、車型和保有量等基礎信息,乘用車制造企業要向交通運輸主管部門提供承運商有關信息。各省交通運輸主管部門要會同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督促汽車整車物流企業制定不合規車輛分階段改造淘汰計劃并監督落實。

  各省交通運輸主管部門要會同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督促各乘用車制造企業、汽車整車物流企業根據治理工作要求重新核定車輛裝載量、修訂運輸計劃、商定運價并調整運輸合同。汽車整車物流企業要盡快淘汰不合規車輛或改造恢復為符合標準的車輛,科學制定車輛更新購置計劃,并加強對駕駛員的教育與管理,切實落實安全生產主體責任。

  (四)強化源頭管控。

  各地交通運輸主管部門要會同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認證認可監督管理部門督促乘用車制造企業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不符合載運標準未獲強制性產品認證的車輛運輸車出場(廠)上路;對于強迫、指使、暗示汽車整車物流企業違法超限運輸的乘用車制造企業,依法追究其法律責任。各地道路運輸管理機構要加強對乘用車運輸場站的監督檢查,嚴格按照《公路安全保護條例》規范企業運輸行為,制止不合載運標準的車輛出場(廠);對違法超限運輸的車輛運輸車及駕駛人、物流企業等,依照《公路安全保護條例》等法律法規予以處罰。交通運輸部、國家發展改革委、公安部、工業和信息化部、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將建立健全信用信息共享交換和聯合懲戒機制,對三次以上違法違規的乘用車制造企業、汽車整車物流企業納入聯合懲戒備忘錄,予以曝光、約談,并依法追究法律責任。

  (五)加強路面執法檢查。

  20xx年9月21日起,嚴禁“雙排車”(詳見附件2)進入高速公路。20xx年9月21日至20xx年6月30日為不合規車輛運輸車的整改期,在此期間暫時允許本方案發布之前注冊登記的`“單排車”(詳見附件2)過渡運行。各地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公路管理機構要加強路面聯合執法,嚴把高速公路入口,對擬進入高速公路的“雙排車”一律勸返;拒不聽從勸返的,依法處罰并強制卸載。各地高速公路經營管理單位應拒絕“雙排車”車輛駛入,并及時報告當地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和公路管理機構。各地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要加大對車輛運輸車偽造、變造機動車號牌或使用其他機動車號牌等違法行為的查處力度,嚴格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相關規定進行處罰。

  (六)發展多式聯運提高綜合運能。

  各地相關部門要引導汽車整車物流企業積極拓展新的運輸方式、探索多式聯運等先進運輸組織模式,不斷提升鐵路、水路運輸能力,提高乘用車長途運輸中的鐵路、水路運輸比例,充分發揮綜合運輸體系中各種運輸方式的比較優勢,保障治理期間鐵路、水路運輸價格的平穩。

  進度安排

  20xx年9月21日起,全面禁止“雙排車”通行,并督促汽車整車物流企業更新改造不合規車輛運輸車,20xx年6月30日前完成20%不合規車輛運輸車的更新改造。

  20xx年7月1日至20xx年6月30日,全面完成所有不合規車輛運輸車的更新改造,其中20xx年底前完成60%。

  20xx年7月1日起,全面禁止不合規車輛運輸車通行,符合新修訂GB1589要求的標準化車輛運輸車比重達100%,我國汽車整車物流業步入良性發展軌道。

  保障措施

  (一)強化部門協作及分工。車輛運輸車治理工作涉及面廣,情況復雜,各地相關部門要在地方人民政府的統一領導下,通力合作、精心準備、協調行動,將車輛運輸車治理作為一項重要工作內容,進行統一部署,共同推進實施。相關行業協會應配合政府管理部門做好宣傳引導工作,疏解矛盾,保障治理工作順利開展。

  (二)強化規范執法與聯合督查。各省交通運輸主管部門、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要強化基層執法人員的培訓和監督考核,完善聯合執法及信息交換共享機制,建立違法行為舉報及處理機制,組織開展督查檢查,對執法不嚴、濫用職權等現象予以通報查處。各省交通運輸、公安機關交通管理、工業和信息化等部門要按季度向上級主管部門上報各階段工作落實情況。交通運輸部將會同公安部、工業和信息化部等部門不定期開展聯合督導檢查,公布督查結果,通報各省治理工作情況;同時將加強對治理工作任務比較重的重點省(區、市)、重點企業、重點路段的督導、檢查。

  (三)加強宣傳動員營造良好氛圍。各級交通運輸、公安機關交通管理、工業和信息化、質量監督檢驗(市場監督管理)等部門及協會組織應在全社會、全行業廣泛開展宣傳引導工作,普及車輛運輸車國家標準,宣傳治理政策,使乘用車制造企業、車輛運輸車制造企業、汽車整車物流企業及時掌握政策趨勢和管理執法相關要求。各省交通運輸、工業和信息化等部門要做好與乘用車制造企業的溝通協調,取得企業的理解與配合,引導企業及時做好運輸生產調度,并與汽車整車物流企業建立合理運價形成機制。交通運輸部將會同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公安部、工業和信息化部、中國物流與采購聯合會在全國組織開展“拒絕非法超限運輸,凈化汽車整車物流行業”的聯合倡議活動,加強與乘用車制造企業、車輛運輸車制造企業、汽車整車物流企業的溝通交流,營造良好社會氛圍。

  治理亂停亂放方案 9

  為進一步完善我省治理車輛超載超限工作機制,著力解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中存在的突出問題,保護公路基礎設施,確保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經研究,決定從2014年1月1日起在全省范圍內加強車輛超載超限治理(以下簡稱“治超”)工作。現提出如下實施方案。

  一、工作目標

  通過1年時間的集中治理,有效遏制嚴重超載超限違法行為,“大噸小標”和非法改裝車輛基本杜絕,進一步規范道路貨物運輸經營行為,防范和遏制重特大事故發生,確保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和公路設施完好。

  二、工作任務

  (一)嚴把車輛生產、準入和審驗源頭關

  由經濟和信息化部門牽頭,工商、質監等部門配合,全面排查省內貨車生產企業,公布合法生產企業名單,嚴厲查處違規生產企業。對“大噸小標”等不符合國家公告標準的車型,一律禁止在省內銷售,并依法申請工業和信息化部更正或撤銷其相關產品《公告》。(2014年2月底前完成)

  由工商部門牽頭,經濟和信息化等部門配合,全面排查省內貨車銷售企業,凡不符合國家標準的、非整車出廠貨車一律禁止銷售,對違規銷售行為進行嚴肅查處。(2014年2月底前完成)

  公安部門要嚴格按照工業和信息化部的公告辦理車輛注冊登記,對非法改裝等不符合國家標準的貨車不得進行注冊登記和審驗,審驗發現非法改裝等不符合國家標準的貨車要責令進行糾正,交通運輸部門不得辦理道路運輸證和定期審驗。(即時執行)

  (二)嚴把車輛改裝的源頭關

  由工商部門牽頭,公安、經濟和信息化、交通運輸等部門配合,對改裝機動車企業進行全面排查,發現非法改裝、拼裝機動車的企業或場所,依法予以取締。由交通運輸部門牽頭,工商、公安等部門配合,對機動車維修企業進行全面排查,企業非法改裝貨車行為一經查實,吊銷其維修生產許可。(2014年2月底前完成)

  (三)嚴把貨物裝載源頭關

  各地人民政府要組織安監、公安、交通運輸和農業(農機)等部門,加強對容易發生超載超限的.礦山、水泥廠、沙石料場等貨物集散地的監管,以政府名義向社會公布重點貨運源頭單位。建立健全交通運輸、公安部門聯合駐點或巡查監管制度,堅決制止超載超限車輛出場、出站。(2014年1月底前完成)

  各地交通運輸、公安部門從即日起迅速摸清轄區底數,建立基礎臺賬,一對一與當地貨運企業和業主簽訂一律不得超限超載的安全責任書和承諾書。凡核發了“運輸許可證”的企業、業主和貨場由交通運輸部門負責簽訂,運輸型拖拉機由農業(農機)部門負責簽訂,其他由公安部門負責簽訂。(2014年2月底前完成)

  (四)嚴把高速公路入口關

  由公安部門牽頭,當地人民政府、交通運輸部門、高速公路營運公司配合,2013年12月14日至16日排查并確定轄區內高速公路入口管控點,擬定并分批公布高速公路貨車可通行入口名單(2013年12月18日前公布第一批名單,2014年1月20日公布第二批名單,2014年3月底前公布第三批名單)。高速公路營運公司按照時間進度安排在相關高速公路入口前提前配備稱重設施設備、設置限高門架和警示標志標牌,有條件的要設置渠化貨車專用通道、勸返專用通道等。高速公路入口以外的疏導、勸返及有關維穩工作由轄區地方人民政府負責。

  由公安部門牽頭,當地人民政府、交通運輸部門、高速公路營運公司配合,在高速公路省界入口加強對入川貨車的管控。有條件的,要在站前收費廣場渠化貨車專用通道、設置移動稱重設備,在貨運車輛進站前實施檢測,對檢測出的超載超限貨運車輛直接勸返;無條件的,公安、交通運輸部門要設點聯合執法,高速公路營運公司配備移動稱重設備、設置治超警示標志,提示進入的違法超載超限車輛就近駛離高速公路。加強省際間治超信息溝通,對違法超載超限車輛實施有效管控。(即時執行)

  由交通運輸部門牽頭,公安部門、高速公路營運公司配合,合理統籌規劃、調整完善治超監控網絡,形成源頭監管點、治超檢測站、卸貨場、流動檢測車互聯互動、相互補充的治超監控網絡體系。(即時執行)

  (五)嚴把路面管控關

  公安、交通運輸部門要加大聯合執法力度,在省政府批準的固定超載超限檢測站、高速公路入口管控點,實行公安、交通運輸部門聯合治超,落實抄告制度。公安部門要在檢測站設立警務室并常駐警務人員。公安、交通運輸部門要按照國家相關法律法規及各自職責,對車輛超載超限、非法改裝等違法行為實行一站式查處,禁止以罰款或收費代替卸載。加強高速公路路面巡邏,發現超載超限貨車引導就近駛離高速公路,并按照車籍地原則對貨運車輛違法情況抄告相關部門。(即時執行)

  地方人民政府及其交通運輸部門負責落實超載超限檢測站稱重、卸載機具設備和卸載場地等及配套政策。對經檢測確認嚴重超載超限的車輛,交通運輸部門要依法嚴格實施卸載,違法狀態未消除的,不得放行或準予繼續行駛公路。對發現的非法改裝車輛,公安部門要依法頂格處罰,并現場予以切割。要加大對違法超載超限駕駛人員的處罰力度,嚴格執行違法記分制度。(即時執行)

  (六)強化施工、應急救援路段交通安全管理由公安部門牽頭,高速公路營運公司、交通運輸部門配合,加強高速公路維護和事故現場安全管理。可能影響通行安全時,由公安部門實施交通管制,封閉施救路段,實施對面道路半幅雙向方式通行,確保不發生二次事故。(即時執行)

  交通運輸、公安部門要嚴格施工審批和過程監管,督促建設單位嚴格按照許可的施工方案施工,規范施工現場的安全管理;公安部門負責施工路段的交通安全監管。(即時執行)

  高速公路營運公司要進一步完善應急預案,配足應急救援人員和設備,落實應急保障措施,確保快速、有效處置突發狀況;配合公安部門加強清排障服務,采取相應的安全保障措施,提高事故應急救援效率,盡可能減少對道路通行安全的影響。(即時執行)

  (七)加強政策引導,推進長效治理

  由財政部門牽頭,國稅、交通運輸等部門配合,研究起草交通運輸企業補貼政策并報省政府審批,鼓勵交通運輸企業做大做強。

  由交通運輸部門牽頭,發展改革、國土資源、財政、稅務等部門配合,研究起草貨運行業龍頭骨干企業培育實施方案并報省政府審批,篩選出一批基礎條件較好、輻射能力較強、管理較為規范的貨運企業予以重點指導并予以相關政策扶持,引導道路貨物運輸規模化、集約化、網絡化經營。(2014年3月底前完成)

  由交通運輸部門牽頭,發展改革、財政等部門配合,研究起草貨運車輛公路通行費優惠政策并報省政府審批。(2014年3月底前完成)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強領導,落實責任。一是各地人民政府要加強對車輛超載超限治理工作的領導,市(州)長、縣(市、區)長是第一責任人,把治超工作列入各級政府工作目標,制定治超責任考核管理辦法,嚴格責任追究。二是進一步落實有關部門的責任,有關部門主要負責人是行業監管的第一責任人,要切實加強部門間、區域間的溝通、協作,重點強化源頭管理和路面聯合執法工作機制。三是2014年2月底前各地要落實治超工作機構、編制、人員及經費。

  (二)強化監督檢查,規范執法行為。各地、各有關部門要加強監督檢查,嚴格規范執法行為,堅持依法治超,提高執法效率。堅持明查暗訪,對典型的違紀違法問題要嚴肅處理。對貨運車輛拒檢逃逸、聚眾闖卡、故意滯留阻塞交通等影響和破壞治超工作秩序、影響社會穩定的,要組織力量開展專項整治,依法予以打擊。

  (三)逗硬考核,嚴格責任追究。省政府將把治超工作納入目標考核,并由交通運輸廳、公安廳、省政府督查室進行督查督辦,對治超工作不力、違法超載超限運輸未能得到有效遏止的市(州)及有關單位將嚴肅追究責任。各地也要將治超工作納入目標績效考核內容。

  治理亂停亂放方案 10

  為深入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加強車輛超限超載治理工作的通知》和全省農村公路治超電視電話會議精神,進一步鞏固和擴大治超成果,持續穩定地推進我縣治超工作,現就建立治超工作長效機制制定如下實施意見,請各部門、鄉鎮、單位結合實際,認真組織落實。

  一、指導思想

  堅持以“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以全面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和積極推進社會主義和諧社會建設為統領,以保障人民生命財產安全、規范道路運輸市場秩序、保護公路基礎設施為目的,按照“依法嚴管、標本兼治、立足源頭、長效治理”的總體要求,將治超工作納入道路交通管理的日常工作內容,繼續堅持政府主抓、部門協調、各方聯動的工作機制,進一步加強和深化治超工作,并在治理中不斷完善、在不斷完善中深化治理,確保治超工作長期有效和持續穩定地開展。

  二、工作目標

  在三年集中治理的基礎上,從2008年起,再用三年時間,著力構建治超工作的長效機制。要認真貫徹落實交通部等9部委《關于印發全國車輛超限超載長效治理實施意見的通知》的要求,綜合運用行政、法律、經濟手段和各種技術措施,夯實基礎,規范行為,確保治超工作持續長效開展。進一步鞏固和擴大治理成果,從根本上規范車輛裝載和運輸行為,基本杜絕車輛“大噸小標”和非法改裝現象,真正建立起規范、公平、有序的道路運輸市場,維護良好的道路交通秩序,確保公路設施完好和公路交通安全。

  三、組織機構

  為了加強對治超工作的領導縣政府決定成立勉縣治理車輛超限超載工作領導小組:

  組長:毛建平

  縣人民政府副縣長

  副組長:王建民

  縣交通局局長

  高西虹

  縣公安局局長

  歐炳和

  縣安監局局長

  成員:王冰

  縣農村公路管理局局長、交通局副局長

  陳明華

  縣法制辦主任

  黃建成縣糾風辦主任

  尤東平

  縣交警大隊大隊長

  張應忠

  縣交通局副局長

  徐建安

  縣農村公路管理局副局長

  薛文繼

  縣道路運輸管理所所長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設縣農村公路管理局),王冰同志任辦公室主任,徐建安同志任辦公室副主任,具體負責治超工作的實施。

  四、職責分工

  (一)交通部門

  1、組織路政等公路交通行政執法人員開展路面執法,查處地超限運輸車輛;

  2、派駐運管人員深入貨站、碼頭、配載場及大型工程建材、大型化工產品等貨物集散地,在源頭進行運輸裝載行為監管和檢查,防止車輛超限超載;

  3、負責治超檢測站點及治超信息管理系統的建設和運行管理工作;

  4、建立貨運企業及從業人員信息系統及信譽檔案,登記、抄告超限超載運輸車輛和企業等信息,并結合道路運輸企業質量信譽考核制度,進行源頭處罰;

  5、調整運力結構,采取措施鼓勵道路貨物運輸實行集約化、網絡化經營,鼓勵采用集裝箱、封閉廂式貨車和多軸重型車運輸;

  6、將路面執法中發現的非法改裝、拼裝車輛通報有關部門,配合有關部門開展非法改裝、拼裝車輛查處工作。

  (二)公安部門

  1、加強車輛登記管理,禁止非法和違規車輛登記使用;

  2、配合維護治超檢測站點的交通及治安秩序;

  3、組織交警開展路面執法,依法查處超載等交通違法行為;

  4、依法查處阻礙執行職務等違法犯罪行為。

  (三)物價部門

  指導和監督超限超載治理相關收費政策的執行,制定超限超載車輛卸載、貨物保管、停車管理等收費標準。

  (四)安全監管部門

  加強危險化學品充裝單位的安全監管,嚴禁超載、混裝;選擇主要公路沿線大中型化工企業作為危險化學品的`超載車輛卸載基地;會同有關部門,對因超限超載發生的特別重大的傷亡事故進行調查處理,依法追究相關單位和人員的責任。

  (五)法制部門

  配合有關部門研究,超草治理超限超載工作的相關規范性文件,依法裁決相關行政復議案件。

  (六)宣傳部門

  組織協調新聞單位做好超限超載治理工作的宣傳報道,提高宣傳工作的針對性和實效性。

  (七)糾風辦

  對相關部門在治理超限超載工作中的執法行為和行為作風進行監督、檢查,查處行為不正之風及違紀違規等行為。

  五、工作措施

  (一)路面治理

  1、交通、公安部門要各司其職,密切配合,繼續保持路面執法協作和聯合治超機制。要以治超檢測站為依托,根據各自職責分工和法律規定,進一步加大路面執法力度,統一標準,共同做好超限超載治理工作。

  2、要按照“高速公路入口阻截勸返、普通公路站點執法監管、農村公路限寬限高保護”的總體要求,逐步建立健全全路網的治超監控網絡,全面加強公路保護。同時堅持以治超檢測站為依托、以固定檢測和流動稽查相結合的方式,逐步加大對超限超載車輛避站繞行,短途駁載等違法行為的打擊力度。干線公路路面治超可采用固定與流動相結合的辦法,在重要路段及關鍵節點設立固定式治超站點,并根據超限超載運輸規律開展流動稽查。對農村公路,由縣農村公路管理局在重要出入口及節點位置,設置限寬限高設施,防止超限超載車輛駛入。

  3、對被查處的違法超限超載運輸車輛,要責令停止行駛、責令車主對超限超載部分的貨物實行卸載或采取強制卸載等糾正措施,消除違法行為。對公路造成損壞的,還應按賠(補)償標準及實際損壞程度給予賠(補)償。

  4、假冒軍隊、武警車輛超限超載嚴重的地區,要按照《關于繼續深入開展打擊盜用、仿造軍車號牌專項斗爭的通知》(政保發[2007]2號)要求,積極協調軍警部門組成聯合工作組,開展專項整治活動,嚴厲打擊利用假冒軍警車輛進行超限超載運輸以及逃繳國家相關稅費等違法行為。特別是對10噸以上的懸掛軍車號牌、運載非軍事 裝備的載貨類假冒軍車,一律先暫扣車輛,追繳其欠逃規費,依法從重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5、各治超檢測站點要建立治超信息管理系統,對查處的違法超限超載運輸車輛,要建立違法超限超載數據庫,實行違法車輛信息登記抄報和處理信息反饋制度,并逐步實現數據庫的全國聯網。

  (二)源頭監管

  1、公安機關和交通管理部門應當嚴格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機動車登記規定》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發放機動車登記證書、號牌和行駛證,對不符合機動車安全技術檢驗標準、《道路車輛外廓尺寸、軸荷及質量限值》強制性國家標準和《車輛安全生企業及產品公告》的車輛不予登記和發放車輛號牌,并將相關信息抄告當地經貿和質監部門。

  2、對現場查處的違法超限超載駕駛人,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要給予違法記分處理。對累積記分超過規定限值的駕駛人,應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的規定處理。

  3、工商、公安、交通等有關部門應當駕駛對非法改裝、拼裝車輛的檢查,對非法改裝、拼裝車輛的車主按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給予處罰;對從事非法改裝、拼裝車輛的企業給予吊銷經營許可證的處罰;對無經營許可證從事上述違法活動的企業,一律予以取締。

  4、交通部門應加強道路運輸貨物裝載場(站)檢查,條件具備和地方要大力推行重要貨物裝卸點、廠礦企業以及蔬菜基地等源頭地點的運政管理人員派駐制度,加強對貨物裝載源頭環節的全過程監管。同時,對為非法超限超載車輛配載并放行出場(站)的貨物裝載場(站)經營者,應責令改正并按相關規定給予處罰。

  5、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交通部門應加強對從事非法超限運輸企業及從業人員的管理,建立運輸企業及從業人員信譽檔案,實行重點運輸企業及從業人員黑名單制度。對一年內超限3次以上(含3次)的車輛或駕駛人,要列入黑名單予以曝光,并由原發證機關撤銷其道路運輸營運證或從業資格證。

  (三)保障措施

  1、加強組織領導。各有關部門、鄉鎮要從整頓和規范市場經濟秩序和加強安全生產、促進道路運輸事業健康發展的角度,按照“力度不減、機構不散、責任不變、措施不松”的原則,繼續強化對治超工作的組織領導。要把治超工作列入作的重點,明確人員和職責,各級交通主管部門要把治超工作作為公路保護和路政管理和重要組成部門,各級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要將治超工作作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的重點,確保治超工作長期有效地開展下去。

  2、完善工作機構。保持地方政府牽頭、各相關部門參與的治超工作聯席會議,定期分析、研究治超工作形勢,針對出現的新情況和新問題制定工作措施。交通部門要加強與相關部門的協調配合,不斷完善聯合治超執法制度,加強工合力,保持治理工作力度,依法對違法超限運輸實施嚴管重罰,推進治超工作平穩有序進行。各級交通部門和公路管理機構應明確或設立專門的超限運輸管理機構,明確人員編制,落實治超管理工作人員。

  3、落實工作責任。各相關部門和鄉鎮應將超限超載治理納入日常管理工作,一并布置、一并檢查、一并考核,確保治超各項工作落實到位。要建立健全治超工作目標責任制和責任追究制,簽訂治超責任書,嚴格落實責任,并按照職責做好各自工作。縣安監局要強化監管,監督檢查各執法部門的職責履行到位情況。

  4、強化宣傳工作。各相關部門應建立治超宣傳保障機制,加大治超宣傳教育工作力度,要把宣傳教育始終貫穿到治超工作的全過程。宣傳部門要支持和配合相關部門做好治超宣傳工作。各地新聞媒體應根據超限超載治理要求,積極報道治超工作的進展情況,充分報道相關部門治超工作的做法和經驗。

  5、規范治超行為。進一步完善治理超限超載的有關政策,加強監督檢查,嚴禁發生亂收費、亂罰款和重復罰款等有關問題。

  治理亂停亂放方案 11

  為進一步完善我市治理車輛超載超限工作機制,著力解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中存在的突出問題,保護公路基礎設施,確保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按照省上統一部署,從2014年1月1日起在全省范圍內加強車輛超載超限治理(以下簡稱“治超”)工作,現結合我市“雙超”治理工作實際,制定如下實施方案。

  一、工作目標

  通過1年時間的集中治理,有效遏制嚴重超載超限違法行為,“大噸小標”和非法改裝車輛基本杜絕,進一步規范道路貨物運輸經營行為,防范和遏制重特大事故發生,確保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

  二、工作任務

  (一)嚴把車輛生產、準入和審驗源頭關。

  由經濟和信息化部門牽頭,工商、質監等部門配合,全面排查市內貨車生產企業,公布合法生產企業名單,嚴厲查處違規生產企業。對“大噸小標”等不符合國家公告標準的車型,一律禁止在市內銷售,并依法申請工業和信息化部更正或撤銷其相關產品《公告》。(2014年2月底前完成)

  由工商部門牽頭,經濟和信息化等部門配合,全面排查市內貨車銷售企業,凡不符合國家標準的非整車出廠貨車一律禁止銷售,對違規銷售行為進行嚴肅查處。(2014年2月底前完成)

  公安部門要嚴格按照工業和信息化部的公告辦理車輛注冊登記,對非法改裝等不符合國家標準的貨車不得進行注冊登記和審驗,審驗發現非法改裝等不符合國家標準的貨車要責令進行糾正,交通運輸部門不得辦理道路運輸證和定期審驗。(即時執行)

  (二)嚴把車輛改裝源頭關。

  由工商部門牽頭,公安、經濟和信息化、交通運輸等部門配合,對改裝機動車企業進行全面排查,發現非法改裝拼裝機動車的企業或場所,堅決依法予以取締。由交通運輸部門牽頭,工商、公安等部門配合,對機動車維修企業進行全面排查,企業非法改裝貨車行為一經查實,吊銷其維修生產許可。(2014年2月底前完成)

  (三)嚴把貨物裝載源頭關。

  各區市縣人民政府要組織安監、公安、交通運輸和農機等部門,加強對容易發生超載超限的礦山、水泥廠、沙石料場等貨物集散地的監管,以政府名義向社會公布重點貨運源頭單位。建立健全交通運輸、公安部門聯合駐點或巡查監管制度,堅決制止超載超限車輛出場、出站。(2014年1月底前完成)

  各區市縣交通運輸、公安部門從即日起迅速摸清轄區底數,建立基礎臺賬,一對一與當地貨運企業和業主簽訂一律不得超載超限的安全責任書和承諾書。凡核發了“運輸許可證”的企業、業主和貨場由交通運輸部門負責簽訂,運輸型拖拉機由農機部門負責簽訂,其他由公安部門負責簽訂。(2014年2月底前完成)

  (四)嚴把高速公路入口關。

  由公安部門牽頭,當地人民政府、交通運輸部門、高速公路營運公司配合,2013年12月14日至16日排查并確定轄區內高速公路入口管控點,擬定并分批公布高速公路貨車可通行入口名單(2013年12月18日前公布第一批名單,2014年1月20日公布第二批名單,2014年3月底前公布第三批名單)。高速公路營運公司按照時間進度安排在相關高速公路入口前提前配備稱重設施設備,設置限高門架和警示標志標牌,有條件的要設置渠化貨車專用通道、勸返專用通道等。高速公路入口前管控點的管控、疏導、勸返及有關維穩工作由轄區地方人民政府負責,管控點的稱重設備、辦公臨時用房等設施由高速公路營運公司負責提供。

  由公安部門牽頭,各區市縣人民政府、交通運輸部門、高速公路營運公司配合,在高速公路省界入口加強對入川貨車的管控。有條件的,要在站前收費廣場渠化貨車專用通道、設置移動稱重設備,在貨運車輛進站前實施檢測,對檢測出的超載超限貨運車輛直接勸返;無條件的,公安、交通運輸部門要設點聯合執法,高速公路營運公司配備移動稱重設備、設置治超警示標志,提示進入的違法超載超限車輛就近駛離高速公路。加強市際間治超信息溝通,對違法超載超限車輛實施有效管控。(即時執行)

  由交通運輸部門牽頭,公安部門、高速公路營運公司配合,合理統籌規劃、調整完善治超監控網絡,形成源頭監管點、治超檢測站、卸貨場、流動檢測車互聯互動、相互補充的治超監控網絡體系。(即時執行)

  (五)嚴把路面管控關。

  公安、交通運輸部門要加大聯合執法力度,在省政府批準的地方公路固定超載超限檢測站、高速公路入口管控點,實行公安、交通運輸部門聯合治超,落實抄告制度。

  高速公路入口管控點由公安部門牽頭,交通部門配合實行24小時不間斷管控,每個管控點的人員配備不少于8人(公安4人,路政、運管各2人),實行3班倒。加強高速公路路面巡邏,發現超載超限貨車引導就近駛離高速公路,并按照車籍地原則對貨運車輛違法情況抄告相關部門。各高速公路入口管控點應建立檢測登記簿,對經過管控點檢測的車輛進行登記,對符合進入高速公路的貨車還應出具稱重磅單加蓋印章,作為目前高速公路進站稱重設備不完善時的進站憑據,檢測登記薄及稱重磅單由高速公路營運公司統一制作。(即時執行)

  各區市縣人民政府負責落實地方公路超載超限檢測站稱重、卸載機具設備和卸載場地等,完善配套政策。公安部門要在省上批準的地方公路超載超限檢測站設立警務室并常駐警務人員。對經檢測確認嚴重超載超限的車輛,交通部門要依法嚴格實施卸載,違法狀態未消除的,不得放行或準予繼續行駛。對發現的'非法改裝車輛,公安部門要依法頂格處罰,并現場予以切割。要加大對違法超載超限駕駛人員的處罰力度,嚴格執行違法記分制度。(即時執行)

  (六)強化施工、應急救援路段交通安全管理。

  由公安部門牽頭,高速公路營運公司、交通運輸部門配合,加強高速公路維護和事故現場安全管理。可能影響通行安全時,由公安部門實施交通管制,封閉施救路段,()實施對面道路半幅雙向方式通行,確保不發生二次事故。(即時執行)

  交通運輸、公安部門要嚴格施工審批和過程監控,督促建設單位嚴格按照許可的施工方案施工,規范施工現場安全管理;公安部門負責施工路段的交通安全監管。(即時執行)

  高速公路營運公司要進一步完善應急預案,配足應急救援人員和裝備,落實應急保障措施,確保快速、高效處置突發狀況;配合公安部門加強清排障服務,采取相應的安全保障措施,提高事故應急救援效率,盡可能減少對道路通行安全的影響。(即時執行)

  (七)加強政策引導,推進長效治理。

  認真執行運輸企業補貼政策和貨運車輛通行費優惠政策。培育貨運行業龍頭骨干企業,篩選出一批基礎條件較好、輻射能力較強、管理較為規范的貨運企業予以重點指導,并予以相關政策扶持,引導道路貨物運輸規模化、集約化、網絡化經營。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強領導,落實責任。一是各地要加強對治超工作的領導,區市縣長是第一責任人,要把治超工作列入政府工作目標,制定治超責任考核管理辦法,嚴格責任追究。二是進一步落實有關部門的責任,有關部門主要負責人是行業監管的第一責任人,要切實加強部門間、區域間的溝通、協作,重點強化源頭管理和路面聯合執法工作機制。三是2014年2月底前各地要落實和完善治超工作機構、人員和經費。

  (二)強化監督檢查,規范執法行為。各地、各有關部門要加強監督檢查,嚴格規范執法行為,堅持依法治超,提高執法效率。堅持明察暗訪,對典型的違紀違法問題要嚴肅處理。對貨運車輛拒檢逃逸、聚眾闖卡、故意滯留阻塞交通等影響和破壞治超工作秩序、影響社會穩定的,要組織力量開展專項整治,依法予以打擊。

  (三)逗硬考核,嚴格責任追究。市政府將把治超工作納入年度目標考核范圍,對治超工作不力、違法超載超限運輸未能得到有效遏制的區市縣及有關單位將嚴肅追究責任。各地也要將治超工作納入年度目標績效考核內容。治理超限超載心得體會超載車輛對高速公路瀝青路面破壞原因的分析及對策淺談貨車超限超載運輸的危害及其治理對策

  治理亂停亂放方案 12

  為了落實學習劉金國副部長關于警用車輛專項治理的電視電話會議,我隊專門召開了學習會議,通過學習劉金國同志的講話,確立了工作思想,將堅決做到:車輛嚴禁外借駕駛,嚴禁費警務人員駕駛。遵守交通法規。不使用“問題車輛”,不使用無牌無證或報廢車輛。嚴禁非執行緊急公務超速行駛。嚴禁酒后駕車。自覺遵守警用車輛管理規定,做到有問題的車堅決不開,不該停的地方堅決不停,不該用的車堅決不用。做到了規范警用車輛管理,杜絕違紀違規問題的發生。

  一、整治工作目標

  通過此次內部整肅風紀的重要行動,切實解決全市消防部隊警用車輛和涉案車輛違規問題,整肅警風警紀,推動《公安消防部隊車輛管理規定》、“五條禁令”、“三條鐵規”等制度要求落到實處,提高警用車輛和涉案車輛管理使用的.規范化、制度化水平,樹立消防部隊的良好形象,促進全市消防部隊執法規范化建設、和諧警民關系建設和隊伍正規化建設。

  二、健全組織機構

  為切實抓好全市消防部隊警用車輛和涉案車輛違規問題專項治理工作,支隊成立專項治理領導小組。

  組長:***

  副組長:***、**

  成員:**

  三、治理方法步驟

  此次專項治理工作從2月26日開始,至11月30日結束,分宣傳發動、自查自糾、建章立制、檢查驗收四個階段進行:

  (一)宣傳發動階段(2月22日至3月5日)

  支隊召開警務車輛專項治理工作會議,傳達全國公安機關警車和涉案車輛違規問題專項治理工作電視電話會議精神,專題研究部署專項治理工作。支隊在行政值班室和紀委分別設立舉報電話****,向社會公布,接受群眾舉報。

  (二)自查自糾階段(3月6日至6月30日)

  各單位要對照重點內容,采取對照標準查、官兵相互查、面向社會查等方法,組織對本單位的警用車輛開展一次全面排查,逐一登記造冊,建立專項臺帳,由主要領導簽字后,一式兩份,一份交由支隊專項治理辦公室存檔備查,做到底數清,情況明。

  (三)建章立制階段(7月1日至9月30日)

  各單位要結合專項治理工作中發現的突出問題和薄弱環節,堅持邊查邊改、邊改邊建,對現有關于車輛管理的各項規章制度進行全面的審查,認真開展規章制度的“立、改、廢”工作,對不合時宜、與上級規定辦法相抵觸的要立即廢止,并研究制定簡便易行、切實管用的制度規定。要堅持對武警消防牌照車輛、涉案車輛實行檔案管理,一車一檔,建立健全經常性的監督檢查、通報評比制度,推進警用車輛、涉案車輛管理使用的規范化、制度化建設。

  (四)檢查驗收階段(10月1日至11月30日)

  各單位要認真分析總結本單位專項治理工作的經驗和教訓,并于11月2日前將警務用車和涉案車輛專項治理工作總結書面報支隊專項治理辦公室。支隊將結合專項治理工作開展情況,突出重點,綜合運用明察暗訪、集中檢查、交叉互查、突擊檢查等方式,對全市消防部隊警用車輛和涉案車輛專項治理工作成效開展全方位的檢查評比,通報治理工作情況,并積極做好各項工作,迎接公安部、總隊組織的檢查驗收。

  治理亂停亂放方案 13

  為進一步做好車輛超限超載治理工作,加強源頭監管,強化路面控制,繼續鞏固治理成果,建立健全長效機制,切實維護鄉村道路的完好暢通,延長鄉村道路使用壽命,保障人民群眾的生命財產安全。根據縣政府的統一安排,結合我鎮實際,制定如下實施方案。

  一、工作原則

  堅持“立足源頭、依法治理、標本兼治、長效治理”的原則,按照政府主導、企業負責、部門共管、行業監督的工作格局,建立和完善以源頭治理與路面控制相結合、部門協作與區域聯動相結合、企業自糾與政府監管相結合、宣傳教育與行政處罰相結合的長效機制,確保治超工作持續、穩定、有效開展。

  二、工作目標

  開展源頭監管,對黃沙、石料、礦產、建材等重點貨源單位監管覆蓋率達95%以上;嚴格控制非法超載運輸車輛上路過橋,通過路面控制,杜絕超載超限車輛駛上鄉村道路。建立源頭監管機制,形成路面控制網絡,有效遏制非法超限超載行為,使貨運市場秩序逐步規范,公路通行能力明顯提高,交通安全形勢明顯好轉。

  三、工作安排

  (一)20xx年6月上旬,成立車輛超限超載治理工作領導組,制定具體實施方案。

  (二)20xx年6月中旬,組織治超單位、貨源單位負責人、營運貨車駕駛員、相關村負責人等參加動員會,以會代訓,做好宣傳發動,提高合理、守法經營的自覺性。鎮出動宣傳車宣傳治理超限超載的必要性、重要性,營造濃厚的`治超氛圍。

  (三)20xx年6月中旬以后,在鄉村公路出入口設置限載、限高、限寬等警示標志和限行措施,農村公路管理辦公室認真履行職責,各村(居)積極配合,加強養護管理,開展路面巡查,真正從源頭上杜絕超限超載車輛駛上農村公路。

  四、幾點要求

  (一)成立組織,加強領導。鎮政府成立車輛超限超載治理工作領導組,鎮長任組長,分管領導任副組長,相關單位負責人和村書記為成員,加強對治超工作的指導。

  (二)加強宣傳,營造氛圍。鎮召開相關部門、各村(居)書記、重點貨源單位負責人參加的動員會,貫徹學習省、市、縣有關車輛超限超載治理會議精神。宣傳開展治超工作的目的、意義,貨源單位的責任,超限超載的危害性,以及相關處罰標準和措施。要求各村張貼宣傳標語,力爭通過廣泛的宣傳教育,大力營造濃厚的治超氛圍。

  (三)部門聯動,通力協作。在鎮政府的統一領導下,各村(居)各單位要各司其職,各負其責。鎮公路養護辦要利用各村養護工,監督重點貨源單位,發現問題及時報告,公路管理部門、養護辦、村要對超限超載車輛及時進行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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