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點工作督導工作方案(精選6篇)
工作方案的撰寫人需要進行質與量、點與面的分析。當計劃開展某項工作時,領導通常會要求我們先準備幾份工作方案,是不是無從下筆、沒有頭緒?以下是小編精心整理的重點工作督導工作方案(精選6篇),僅供參考,歡迎大家閱讀。
重點工作督導工作方案1
為進一步推動近期鞏固拓展脫貧攻堅各項工作落實到位,按照縣委、縣政府安排部署,縣委督查考核辦與縣鄉村振興局牽頭,抽調相關單位工作人員,在全縣范圍內開展鞏固脫貧攻堅成效專項督導,具體方案如下:
一、督導時間
20xx年9月18日開始。
二、督導對象
各督導組在督導的鄉鎮范圍內隨機抽取村,每輪次一個村。
三、督導方式
督導以小組為單位直接到村,1人審閱村級資料,1-2人隨機入戶(監測戶、脫貧不穩定戶、邊緣戶必看,脫貧戶抽老人戶,一般戶找房屋最差、環境最差戶,具體戶數視時間確定不低于5戶)核查戶家資料、兩不愁三保障情況、廁所、人居環境等情況。
四、人員組成
縣委督查考核中心、縣鄉村振興局、相關單位人員聯合組成3個小組,分別督導11個鄉鎮,具體分組情況如下:
第一組
組長:鄒光山
成員:程廣忠(教體局)、宋波(水利局)
督導鄉鎮:王莊鎮、新馬橋鎮、連城鎮
第二組
組長:陳仕龍
成員:王新(農業農村局)、王龍(住建局)
督導鄉鎮:城關鎮、劉集鎮、濠城鎮、石湖鄉
第三組
組長:王勇
成員:吳允蘭(鄉村振興局)、王鵬(人社局)
督導鄉鎮:仲興鄉、任橋鎮、湖溝鎮、楊廟鄉
五、相關要求
本輪督導每半天一個村,各督導組督導發現的問題形成問題清單,反饋給鄉鎮黨委,各鄉鎮立即組織全鄉鎮所有村居對照反饋的問題舉一反三排查整改,確保按時、保質保量完成整改任務。
重點工作督導工作方案2
一、目標任務
結合國考反饋問題整改,舉一反三查找工作中存在的短板弱項,督促指導鄉村補短板、強弱項、轉作風、抓落實、促提升,全力推動鞏固脫貧成果上臺階、鄉村振興開新局。
二、時間安排
2022年7月上旬至8月上旬。
三、督查范圍
10個鄉鎮全覆蓋;每鄉鎮抽取2-3個脫貧村和1-2個脫貧人口、監測人口較多的非貧困村;每村抽取3-5戶,每鄉鎮實地查看項目不少于1個。
四、督查內容
(一)考核評估反饋問題整改方面。聚焦中辦國辦《通報》
指出6個方面問題和點對點反饋我省3個方面8個問題、以及資
金績效評價發現的問題,具體看4項內容:
1.責任落實
在問題整改上,鄉鎮黨委政府整改工作主體責任是否到位,整改推進是否有力,整改進度和成效如何;在工作推進上,抓落實的工作機制是否形成,目標管理、工作推進、政策調整機制是否健全;在學習培訓上,就加強干部能力建設鄉鎮開展培訓輪訓的進展和效果如何。在駐村幫扶上,駐村幫扶管理是否規范,幫扶工作開展是否有力有效。
2.政策落實
脫貧人口和防貧監測對象應享受政策是否全面落實。“三保障”問題是否動態清零,飲水安全保障水平是否全面提升。兜底政策是否全面落實,是否做到應保盡保,應兜盡兜。
3.工作落實
產業發展情況。收益分配評議公示資料是否齊全,有勞動能力的是否存在“一股了之”,對有貸款意愿且符合條件的脫貧戶和監測對象,小額信貸是否做到應貸盡貸。村集體經濟收入是否達標,村干部對集體收入構成是否清楚。
脫貧人口務工就業情況。有勞動能力的脫貧人口就業比例如何,公益崗位安排是否合理,脫貧人口務工就業數據質量是否真實準確。鄉村人才隊伍建設機制是否健全。致富帶頭人的示范
引領和幫扶帶動能力是否提高。引導大學生、退役士兵回鄉任職,
外出人員回鄉創業效果如何。
資金項目管理情況。銜接資金項目是否按規定公告公示。扶貧項目資產后續管護是否到位,是否有資產資本臺賬,是否有管護辦法、管護臺賬,收益分配是否按規定落實。
4.成效鞏固
“三保障”和飲水安全水平是否有所提升,是否存在規模性返貧的風險;銜接政策執行中是否有搞變通、打折扣現象;是否存在負面輿情,處置效果如何。
(二)防止返貧動態監測幫扶方面。聚焦落實防貧監測“早、寬、簡、實”要求,具體看4項內容:
1.“早”,是否做到早發現早納入早幫扶,農戶申報渠道是否通暢,基層排查是否全面,預警信息核查是否及時,村防貧網格員防止返貧政策是否熟悉,監測對象是否及時納入。
2.“寬”,是否把識別認定標準放寬,是否做到了應納盡納,能納多納。是否存在人為提高門檻、對子女有房有車的“一刀切’
等,是否存在應納未納,“體外循環”現象。
3.“簡”,是否簡化程序,是否做到15天內完成識別納入;是否存在民主公開不到位問題。
4.“實”,防貧監測針對性幫扶是否實,是否對有勞動力和無勞動力監測對象采取差別化幫扶政策,幫扶措施是否實用有效。
(三)克服新冠肺炎疫情影響方面。聚焦克服疫情影響持續鞏固脫貧成果,重點查看貫徹克服疫情的政策舉措是否到位。穩崗就業方面,因疫停工、因疫返鄉回流、因疫無法外出務工的脫貧勞動力和監測對象,是否采取幫扶措施,并已幫助實現就業。產業幫扶方面,因疫情暫停或間斷生產的幫扶產業項目是否已恢復正常生產,因疫情出現的產品滯銷是否得到解決。
(四)持續穩定增加農民收入方面。聚焦“兩個高于”目標,重點看5項內容:
1.抽查20xx收入下降的脫貧戶,看是否實施臺賬管理、采取針對性措施,確保今年收入正增長。
2.抽查收入低于我省監測標準7300元的脫貧戶,看是否實施重點幫扶,確保今年收入高于監測標準。
3.抽查收入低于全國脫貧人口平均水平12550元的脫貧戶,看實現是否制定增收目標計劃,力爭盡快達到全國平均水平。
4.抽查收入中“其他轉移性收入”占比異常過高的脫貧戶,看是否存在“贍養費湊收入”問題,是否采取針對性措施提高產業、就業等方面收入。
5.抽查整戶無勞動力且收入較低的脫貧戶,看如何采取措施,確保無勞動能力脫貧戶持續增收。
五、督查方式
(一)掌握整體情況。簡要了解村級總體工作情況,包括年度工作部署、推進舉措、工作成效、存在問題等。
(二)隨機抽樣調查。每村隨機至少抽取3戶(含脫貧戶、監測戶、一般戶),對國家反饋的點對點問題實行全覆蓋督導。
(三)開展座談訪談。采取小型座談會或個別訪談的形式,在村與鄉鎮、村干部、駐村干部、群眾代表等進行座談訪談,了解工作實情、查找薄弱環節、聽取意見建議。
(四)實行明查暗訪。在全面調查的同時,派出專門人員進行電話暗訪,掌握實際情況,暗訪發現問題要在問題清單中注明。
六、工作要求
(一)保證督查質量。專項督查堅持問題導向,深入查找工作層面存在問題,提高督查的針對性和實效性。
(二)反饋意見建議。專項督查結束后,逐鄉鎮列出檢查發現問題清單,反饋鄉鎮進行整改。
(三)嚴守工作紀律。嚴格遵守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嚴禁加重基層負擔,防止蜻蜓點水、走馬觀花,堅決杜絕形式主義、官僚主義,切實提高督查實效。
重點工作督導工作方案3
一、督查內容
(一)2022年市《政府工作報告》涉及的10個方面36大項重點工作(詳見附件1)。
(二)督查重點:1.經濟社會發展主要預期目標任務和其他量化指標任務及梳理的一批重點跟蹤任務共129項;2.市十件民生實事共15項(詳見附件3)。總計144項。
實施過程中,市府辦公室將根據具體工作需要調整完善督查重點,并及時下達督查清單。
二、督查方式
(一)建立臺賬與實地督查相結合。根據工作安排,市府辦公室對督查內容建立臺帳。各項重點工作均明確責任單位(詳見附件1);各項督查重點任務(含市十件民生實事)逐項明確目標任務和市分管領導、協調副秘書長、牽頭承辦單位及主要負責人,個別事項列明建設主體責任單位(詳見附件2、3)。各責任單位也要認真建立臺帳,推動工作落實。
根據市政府領導批示要求和臺帳掌握情況,市府辦公室適時組織督查組開展實地督查核查,重點是問題較多、推進難度較大、進展明顯滯后事項。
(二)“亮燈”管理與約談整改相結合。市府辦公室按照確定的督查重點任務的節點目標跟進督辦,對督查重點任務實行“季通報、季亮燈”,對市十件民生實事實行“月專報、季通報、季亮燈”管理(對按時限要求完成事項亮“綠燈”,未按時限要求完成事項亮“黃燈”,連續2次亮“黃燈”事項亮“紅燈”)。對工作任務進展嚴重滯后或被亮“黃燈”的責任單位,經市政府同意,由市府辦公室下達督查整改通知書,責令整改,限期完成任務,并抄送市分管領導。對限期整改不到位或被亮“紅燈”的,由市政府負責同志約談該單位負責人;必要時由市府辦公室提請市政府主要負責同志約談該單位主要負責人,約談記錄報市政府主要負責同志并由市府辦公室存檔。
(三)情況通報與績效考核相結合。市府辦公室定期以《河源政務督查》形式通報督查重點任務的進展情況,表揚先進典型,批評不落實案例,并以適當方式向社會公開。同時,根據市委目標管理責任制考核工作要求,市《政府工作報告》督查重點任務的落實情況與市委、市政府年度績效考核掛鉤。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站位,壓緊壓實工作責任。市《政府工作報告》重點工作是經市八屆人大一次會議審議通過的目標任務,是市政府對全市人民的莊重承諾,是建設全省綠色發展示范區、融入粵港澳大灣區生態排頭兵、幸福和諧美麗河源的重要抓手,必須不折不扣完成。全市各級各部門要高度重視,統籌做好疫情防控和經濟社會發展工作,對承辦的2022年市《政府工作報告》重點工作要抓緊制定實施方案,明確目標任務、工作措施、時間安排、內部責任、縣(區)任務等。
(二)敢于擔當,同心協力推動落實。各責任單位主要負責人是抓落實第一責任人,對本地區、本部門承擔的重點工作完成情況負總責,要親自研究部署,帶頭抓落實。分管負責人是直接責任人,要牽頭推動工作落實。各責任單位要注重掌握實情,及時發現、分析問題。要敢于擔當,特別是對涉及征拆、鄰避效應等問題的工作要敢于碰硬,依法依規堅決處理,全力推動問題解決,對確實難以解決的“卡殼”問題,要及時報市政府。各牽頭責任單位要充分發揮牽頭抓總作用,會同配合單位開展履職督查、對口督查、主動自查和落實情況評估。配合單位要與牽頭責任單位密切合作、協同推進,形成抓落實合力。各縣(區)政府(管委會)要履行抓落實主體責任,主動對接本地區承擔的具體工作任務,結合本地實際制定實施方案并抓好落實。
(三)扎實推進,依時報送相關材料。
1.附件2、3中各項督查重點任務的牽頭責任單位,要認真填寫《2022年市政府督查重點任務季度節點目標安排表》(見附件4),加蓋單位公章后報市政府分管領導簽名確認,于2022年2月17日前報市政府督查室。
2.督查重點任務落實情況,于每季度結束后5個工作日內以表格形式(見附件5)報市政府督查室;市十件民生實事落實情況,于每月結束后3個工作日內以表格形式(見附件5)報市政府督查室。
3.確定了建設主體責任單位的督查重點任務(含市十件民生實事),該建設主體責任單位要認真填寫《2022年市政府督查重點任務(含市十件民生實事)季度節點目標安排表》于2022年2月11日前報牽頭責任單位。同時,對附件2所列督查重點任務落實情況,于每季度結束后2個工作日內以表格形式(見附件5)報牽頭責任單位;對附件3所列市十件民生實事落實情況,于每月結束后1個工作日內以表格形式(見附件5)報牽頭責任單位。
(四)其他事項。如任務推進后期要調整節點目標,需報請市政府分管領導同意;要取消年度督查考核,需報請市政府主要領導同意。
重點工作督導工作方案4
一、督查重點
聚焦政府工作報告“九大行動”和各項專項工作推進落實情況開展督促檢查,推動黨中央、自治區、市委和政府的各項部署要求貫徹到位、落實到位、取得實效。
二、任務分工
(一)市政府第一專項督查組
組長:張毅彬二級巡視員
副組長:陳鴻思一級調研員
工作人員:趙建寧市工信局一級主任科員
主要任務:重點圍繞全市發展改革、財稅、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農業農村、鄉村振興、應急管理、安全生產、科學技術、金融、民政救助、衛生健康、招商引資、醫療保障、退役軍人事務等方面的工作開展督查。
(二)市政府第二專項督查組
組長:王金程二級巡視員
副組長:李新民一級調研員
工作人員:張衛國市教體局正科級干部
主要任務:重點圍繞全市自然資源、林業和草原管理、城鄉規劃、住房保障和城鄉建設、交通運輸、水利、城市管理、教育體育、商務、文化、旅游、廣播電視等方面的工作開展督查。
(三)市政府第三專項督查組
組長:田小彪二級巡視員
副組長:劉惠平一級調研員
工作人員:黃學山市生態環境局三級調研員
主要任務:重點圍繞全市工業和信息化、生態環境、市場監管、國有資產管理、審批服務、數字政府建設、開發區建設、公安、司法行政、信訪等方面的工作開展督查。
三、工作要求
(一)進一步提高政治站位。一分部署,九分落實。全市各級各部門要進一步提高政治站位,結合黨辦、政辦分工和工作專班通知,將抓落實作為政治責任和首要任務,大力弘揚擔當作為精神,各司其職、各負其責、通力協作,聚焦、聚神、聚力抓好落實。黨員干部特別是領導干部要把抓落實體現在工作舉措、工作環節、工作實效上,用抓落實的政治自覺、行動自覺詮釋忠誠、體現擔當。
(二)全面開展“工作落實年”活動。各縣區、各部門(單位)要認真落實市委和政府關于開展“工作落實年”活動的部署要求,堅決扛起推進落實責任,做好安排部署、細化任務、明確分工、協調聯動、攻堅落實,列出年度重點任務清單、責任清單、時限清單,實行臺賬管理、掛號銷賬,在全市推動形成“大抓落實、快抓落實、狠抓落實”的工作局面。
(三)充分發揮督查“利器”作用。市政府各專項督查組要扛牢督查責任,使督查工作成為促推工作的助推器,各督查組按照任務分工,突出重點、緊盯難點、精準發力,既要督部署、督進展、督成效,更要查認識、查責任、查作風,既督面上工作、督計劃安排、督領導帶頭,更查措施細化、查落地見效、查“最后一公里”,有序有力推動市委和政府各項部署要求落實落細落地。
重點工作督導工作方案5
根據市政府的工作部署,為推動今年我市各項重點工作落地見效,順利完成全年經濟社會發展目標任務,制定本方案。
一、指導思想
全面貫徹落實省、市各項決策部署,緊緊圍繞全市重點工作開展督查,真抓實干,砥礪奮進,為全面建成小康社會打下決定性基礎,以優異成績慶賀新中國成立70周年。
二、督查內容
(一)省、清遠市、連州市重大決定事項;
(二)20xx年連州市經濟社會發展主要預期目標及約束性指標任務清單(詳見連府〔20xx〕8號);
(三)20xx年連州市《政府工作報告》重點任務指標責任清單(詳見連府〔20xx〕8號);
(四)20xx年省、清遠市、連州市十件民生實事;
(五)20xx年連州市各單位工作計劃;
(六)20xx年度省、清遠市和連州市重點建設項目;
(七)20xx年以來新簽約項目;
(八)市政府常務會議或工作會議決定事項;
(九)領導批示、指示和其他重大事項落實情況;
(十)省、清遠市、連州市人大議案(建議)、政協提案的辦理;
(十一)市政府臨時交辦的其他重點工作。
實施過程中,根據工作需要,可視情況調整補充督查內容,并及時下達相關責任單位。
三、督查程序
(一)實行清單管理。對納入督查內容的工作,市政府督查室按要求分解任務,建立專項臺帳,明確督查工作的目標任務、市分管領導、牽頭承辦部門或責任單位等,及時下達至相關單位。各單位要以此為參照,進一步細化本單位內部責任分工、時間節點和具體工作措施,做到分工到崗、責任到人,月月有計劃,步步有實招。
(二)強化過程監控。任務下達后,市政府督查室緊扣時間節點,深入一線,真督實查,不掩蓋問題,不回避矛盾,督辦不包辦,盡職不越位。督查過程中發展需要協調解決的問題,對于一般性事項,應當積極主動協調解決;對于難以協調解決的問題,專報市政府主要領導或相關分管領導會同辦理解決,確保工作落實。各鎮(鄉)、各部門要加強對所承擔重點工作推進落實情況的全程督查和動態跟蹤,及時發現問題、分析問題,積極推動解決問題,需市政府層面協調解決的事項要及時上報。
(三)完善督查方式。市政府辦公室負責統籌協調各重點工作的督查落實,堅持問題導向和目標導向相統一。視情況采取以下方式推動各項重點工作落實到位、取得實效。
1.開展專項督查。結合年度督查重點內容,充分發揮全市督查人才儲備庫的作用,建立若干個工作領導小組式專項協調小組(小組人員組成視工作具體進度臨時調配),與專項工作無縫對接,實施整體跟蹤、協調、推進和督導。根據市政府領導批示要求和工作推進情況,市政府督查室結合督查內容的具體情況,綜合運用聽取匯報、查閱文件資料、實地查看、座談交流、明查暗訪等方式,進行統籌協調相關單位工作力量,形成合力,專項協調小組積極到遇到問題較多、推進難度較大、進度明顯滯后的地區或部門開展協調和督導。督查組既要傳導抓落實壓力,又要查準摸清落實不力的原因,督促整改到位。
2.下達督查通知。對督查過程中發現的突出問題,向責任單位下達督查通知書予以警示提醒,要求認真分析原因,抓緊整改并及時報告整改情況。
3.提請領導約談。下達督查通知書后,相關責任單位仍然整改不到位的,督查室組織開展約談或提請市政府主要領導、分管領導約談責任單位負責人
4.掛牌督促督辦。對進度嚴重滯后,經多次督辦整改成效仍不明顯的,進行掛牌督促督辦,并視情況在政務媒體公開。
四、結果運用
(一)情況通報。市政府督查室不定期以《督查通報》向全市通報督查情況,并向市政府主要領導和分管領導報告重點工作推進中的困難問題和需協調解決事項,提出有針對性的工作建議。同時,定期在市政府常務會議、經濟形勢分析會議上作專題通報。對重點工作完成成效好的單位在全市范圍內進行通報表揚,對執行不力的單位在全市范圍內予以通報批評,并納入年度考評。
(二)督查問責。對督查中發現的責任單位及其工作人員不履行或不認真履行職責,無正當理由未按時、保質、依規完成工作任務,影響工作大局的,按《清遠市談話提醒制度實施細則(試行)》等規定啟動問責。對年終推進工作滯后的任務,提請市領導對相關單位主要負責同志實行誡勉談話,對造成嚴重后果或惡劣影響的,移送市紀委監委。
五、督查要求
(一)完善督查機制。市政府督查室要切實創新工作方法,改進工作作風,提高工作效率,把定期督查與不定期督查、日常督查和專項督查、書面督查與實地督查結合起來,善于發現問題,主動協調,總結經驗,推動督查工作常態化、制度化,促進督查工作出成效。
(二)強化責任擔當。各鎮(鄉)、各部門主要負責人是抓落實的第一責任人,對本單位承擔的市政府重點工作任務完成情況負總責,做到親自部署、親自組織研究解決重大問題,帶頭抓督查落實;分管負責人是直接責任人,要具體牽頭推動工作落實,認真分析研判推進情況,及時查找存在問題原因,提出具體對策舉措,努力協調解決問題推動工作落實。
(三)加強協同配合。各牽頭承辦部門要切實履行牽頭抓總的主導責任,履行抓落實主體責任,明確本地區承擔的具體工作任務,結合本地實際制定實施方案并抓好落實。同時,要會同責任單位、有關鎮(鄉)開展對口督查、主動自查。責任單位要與牽頭承辦部門密切配合、協同推進,形成抓落實合力。
(四)按時上報進度。
1.重點建設項目。各牽頭單位于每月25日前,將當月重點項目完成情況報市重點辦,市重點辦收集匯總后于每月底前,通過OA系統報送至市政府督查室,報送格式由市重點辦制定。
2.常務會議決定的請款事項。由市財政局于常務會議結束之日起一周內,將撥付情況通過OA系統報送至市政府督查室(報送格式見附件)。
3.其它重點工作。市政府督查室將通過督辦督查系統下發,各牽頭承辦部門要及時查收并按時報送。
重點工作督導工作方案6
一、督查范圍
(一)縣政府重大決策和重要工作部署的貫徹落實情況;
(二)縣政府常務會議,縣政府主要領導召集的工作匯報會、交流會、協調會及其他會議議定事項的貫徹落實情況;
(三)《縣政府工作報告》確定的年度工作任務落實情況;
(四)省、市、縣民生實事的完成情況;
(五)縣人大代表建議和政協委員提案的辦理情況;
(六)上級黨委、政府和縣委的督辦件,縣政府主要領導指示批示(包括對群眾來信、來訪、來電等批示以及在調研檢查工作中作出指示)的落實情況;
(七)縣政府領導交辦的其他督查督辦事項落實情況。
二、督查流程
總體按照“立項—交辦—催辦—反饋—核查—通報—歸檔—運用”的流程開展督查督辦,著力打通督查工作的“最后一公里”,形成工作閉環管理機制。
(一)立項。根據本方案確定的.督查范圍,需要立項督查的事項,由縣政府督查室提出立項意見,報縣政府辦公室審定;重大督查事項,報縣政府主要領導審定。
(二)交辦。對已立項的督查事項,由縣政府督查室建立督查臺賬,明確督查督辦內容、牽頭領導、承辦單位、完成時限、工作要求等,及時通過協同辦公平臺和重大督查問題清單平臺下發督查交辦單。屬于專項督查的事項,由相關業務部門代擬督查方案,報縣政府督查室審核印發。屬于專題會議和專題調研督查事項,由聯絡員根據縣領導指示要求整理督查內容,經縣政府督查室審核后下發。
(三)催辦。督查事項交辦后,縣政府督查室及時跟蹤了解辦理情況,靈活采取電話問詢、信息提醒等多種形式適時進行催辦;必要時,采取現場檢查、專項督辦等方式,確保督查事項有效落實。對催辦過程中了解到的重要情況,及時向縣政府領導報告。重大決策和重要事項實行聯合督查。
(四)反饋。承辦單位按要求在規定期限內辦理,并及時報送經承辦單位主要負責人核簽的書面報告。涉及兩個或兩個以上承辦單位的,由主辦單位牽頭起草和報送辦理情況報告,報告要整合各方意見,并說明協辦情況;需向上級報告的督辦事項,由縣領導聯絡員會同承辦單位起草辦理情況報告,縣政府督查室按程序審簽上報;對于短期內可辦結的事項,實行即辦結即反饋;對于短期內不能辦結的事項,實行一月一反饋,于每月5日前反饋辦理情況。反饋報告要全面、客觀、準確,對事實不清楚、意見不明確的,一律退回重新報送。
(五)核查。縣政府督查室及時對承辦單位的辦理反饋情況進行核查,對不符合要求的,退回承辦單位重新辦理;因客觀條件不具備、確實不能在規定期限內辦結的事項,由承辦單位在到期前向縣政府督查室書面說明原因并研究擬定辦理方案、完成時限、推進計劃,經縣政府領導同意后更改辦結時限。原則上每一事項只能更改一次辦結時限。
(六)通報。對督查事項辦理情況,實行“一月一通報”,由縣政府督查室梳理形成書面報告送縣政府領導閱示,并于每月10日前在全縣范圍內進行通報;對縣政府領導關注的重點督查事項,根據要求及時跟進督查,督查結果以專報形式報領導閱示。對抓落實工作成效明顯的單位,要總結經驗、交流推廣;對工作進展緩慢、落實不力的單位,要指出問題,責成報告原因及改進意見。
(七)歸檔。對督促檢查中形成的各種材料和信息及時進行記錄整理,立卷歸檔,以備查詢。
(八)運用。對督辦事項按照一定標準予以考核賦分,每季度通報分數排名情況。對督查中發現的政令不暢、效能低下等情況由縣政府辦公室報縣監委調查,依據省、市、縣影響機關效能行為有關處理規定,追究相關人員的效能責任。
三、考評標準
督查得分取基準分100分,在此基礎上實行分項累計加扣分制。評分結果納入鄉鎮(街道)和部門年度綜合考核。
(一)不按要求配合開展督查工作或無正當理由拒不接收督查任務的單位,每次扣5分。
(二)按時辦結并按時反饋的每件加2分,提前辦結并反饋的在此基礎上再加1分;按時辦結但未按時反饋的每件扣1分;辦理進度滯后的,每通報1次扣1分;未按時完成交辦事項且無正當理由的,每件扣3分。一項交辦任務涉及多家責任單位的,均實行一樣的加分或扣分。年度內同一單位如出現3次沒有按時辦結且無正當理由的,建議取消當年評優評先資格。
(三)反饋材料不符合格式要求,或反饋材料事實表述不清、內容不完整、數據不準確、針對性不強的,每件扣1分;報送內容弄虛作假的,每件扣10分。
(四)交辦督辦事項受到縣政府主要領導批示肯定的,每件加2分;交辦督辦事項受到縣政府、縣政府督查室通報表揚的,每次加3分;被通報批評的,每次扣3分。受到麗水市政府、督查室或有關部門通報表揚的,每次加5分;被通報批評的,每次扣5分。交辦督辦事項受到省級以上部門通報表揚的,每次加10分;被通報批評的,每次扣10分。
(五)對在督查中發現的其他問題,酌情扣分;發現弄虛作假的,加倍扣分。
(六)臨時性機構的加扣分主體為該機構所在縣直單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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