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運輸公司績效考核方案

時間:2024-12-11 15:54:25 方案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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運輸公司績效考核方案(通用19篇)

  為確保事情或工作順利開展,常常需要預先制定方案,方案屬于計劃類文書的一種。那么問題來了,方案應該怎么寫?以下是小編整理的運輸公司績效考核方案,歡迎閱讀,希望大家能夠喜歡。

運輸公司績效考核方案(通用19篇)

  運輸公司績效考核方案 1

  一、考核目的

  最大限度激勵員工,調動員工積極性并挖掘其潛能并促進人員合理流動、優化人力資源配置。

  二、考核范圍

  xx年xx月xx日入職且現在仍在崗的員工(含派遣員工),考核時限為xx年xx月xx日至xx月xx日。

  三、考核方式

  xx年終考核分為四部份進行,即:一線員工、一般管理人員、班組負責人、部門負責人。

  (一)一線員工的考核班組負責人進行,由各管理處文控員對分值進行復核,匯總月度績效考核得分情況,上報公司品質部審核,行政部復核,報公司領導審批同意

  (二)一般管理人員及班組負責人的年度績效考核,由直接上級考評,部門負責人測評;由各管理處文控員對分值進行復核,匯總月度績效考核得分情況,上報公司品質部審核,行政部復核,報公司領導審批同意。

  (三)各管理處負責人的考核以年度目標責任書為主要考核指標,采取自測、自評,公司領導測評等方法進行,行政部復核。

  (四)考核統計表均由各管理處文控員負責督促、辦理,要求于xx年xx月xx日上午xx點前提交到公司品質部。

  (五)公司行政部人事勞資專員負責部門負責人以下員工年終考核的`匯總、年終考核工資的測算;部門負責人數據匯總及考核工資的計算由行政部經理負責。

  四、年終考核構成

  (一)年終考核涉及因素

  xx年年終考核主要構成為:月/季度績效考核數據、日常表現、考勤、工齡、上級評價等。

  (二)年終考核項目與數據對應關系

  1、月綜合工資為該崗位xx年定位工資標準;

  2、崗位與倍數對應關系:

  3、考核系數說明:

  一般員工考核等級與系數對應關系

  班組長以上管理人員考評考評系數計算

  實際考評系數=實際年終考評得分/xx

  工齡與系數對應關系

  運輸公司績效考核方案 2

  一、目的

  為貫徹企業績效考核管理制度,全面評價選購人員的工作績效,保證企業經營目標的實現,同時也為員工的薪資調整、教化培訓、晉升等供應精確、客觀的依據,特制定選購人員績效考核實施方案。

  二、遵循原則

  (一)明確化、公開化原則

  考評標準、考評程序和考評責任都應當有明確的規定,而且在考評中應當遵守這些規定。同時,考評標準、程序和對考評責任者的規定在企業內部應當對全體員工公開。

  (二)客觀考評的原則

  明確規定的考評標準,針對客觀考評資料進行評價,避開摻入主觀性和感情色調。做到“用事實說話”,考評肯定要建立在客觀事實的基礎上。其次要做到把被考評者與既定標準作比較,而不是在人與人之間進行比較。

  (三)差別的原則

  考核的等級之間應當有顯明的差別界限,針對不同的考評評語在工資、晉升、運用等方面應體現明顯差別,使考評帶有刺激性,激勵員工的上進心。

  (四)反饋原則

  考評結果(評語)肯定要反饋給被考評者本人。在反饋考評結果的同時,應當向被考評者就評語進行說明說明,確定成果和進步,說明不足之處,供應今后努力方向的參考看法等。

  三、適用范圍

  適用于本企業選購部人員,以下人員除外。

  ①考核期起先后進入本企業的員工。

  ②因私、因病、因傷而連續缺勤三十日以上者。

  ③因公傷而連續缺勤七十五日以上者。

  ④雖然在考核期任職,但考核實施日已經退職者。

  四、績效考核小組成員

  人力資源部負責組織績效考核的全面工作,其主要成員包括人力資源部經理、選購部經理、選購部主管、人力資源部績效考核專員、人力資源部一般工作人員。

  五、選購績效考核實施

  (一)選購人員績效考核指標

  選購人員績效考核以適時、適質、適量、適價、適地的方式進行,并用量化指標作為考核的尺度。主要利用選購時間、選購品質、選購數量、選購價格、選購效率五個方面的'指標對選購人員進行績效考核。

  (二)績效考核周期

  選購部經理對于短期內工作產出較清楚的記錄和印象以及對工作的產出剛好進行評價和反饋,有利于剛好地改進工作,以月度為周期進行考核;對于周邊績效指標,以季度或年度進行考核。

  (三)績效考核方法及說明

  選購人員績效考核采納量化指標與日常工作表現考核相結合來進行,量化指標占考核的70%,日常工作表現考核占30%。兩次考核的總和即為選購人員的績效。選購人員績效考核計算方式如下:

  選購人員績效考核分數=量化指標綜合考核得分×70%+日常工作表現×30%

  (四)績效考核實施

  績效考核小組工作人員依據員工的實際工作狀況綻開評估,員工本人將自己的考核期間的工作報告在考核期間交于人力資源部,人力資源部匯總并統計結果,在績效反饋階段將考核結果告知被考核者本人。

  (五)考核結果應用

  考核結果分為五個層次(劃分標準見表),其結果為人力資源部獎金發放、薪資調整、員工培訓、崗位調整、人事變動等供應客觀的依據。

  依據員工績效考核的結果,可以發覺員工與標準要求的差距,從而制訂有針對性的員工發展安排和培訓安排,提高培訓的有效性,使員工的素養得到提高,最終為企業管理水平的提高打下堅實的基礎。

  運輸公司績效考核方案 3

  人力資源管理的重要工作之一是對員工的工作績效做出評價,以提高員工的工作效率,促進員工個人發展和實現企業的目標。為了做好集團的績效考核工作,特制定公司績效考核方案。方案如下:

  一、績效考核的目的

  1、績效考核為人員職務升降提供依據。通過全面嚴格的考核,對素質和能力已超過所在職位的要求的人員,應晉升其職位;對素質和能力不能勝任現職要求的,則降低其職位;對用非所長的,則予以調整。

  2、績效考核為浮動工資及獎金的發放提供依據。通過考核準確衡量員工工作的“質”和“量”,借以確定浮動工資和獎金的發放標準。

  3、績效考核是對員工進行激勵的手段。通過考核,獎優罰劣,對員工起到鞭策、促進作用。

  二、績效考核的基本原則

  1、客觀、公正、科學、簡便的原則;

  2、階段性和連續性相結合的原則,對員工各個考核周期的評價指標數據積累要綜合分析,以求得出全面和準確的結論。

  三、績效考核周期

  1、中層干部績效考核周期為半年考核和年度考核;

  2、員工績效考核周期為月考核、季考核、年度考核。

  3、月考核時間安排為

  1、2、4、5、7、8、10、11月的每月25日開始,至下月5日上報考核情況;

  季考核時間安排為

  3、6、9月的每月25日開始,至下月5日上報考核情況;

  半年考核時間安排為6月25日開始,7月10日前上報考核情況;

  全年考核時間安排為12月25日至下一年度1月25日結束。

  四、績效考核內容

  1、三級正職以上中層干部考核內容

  (1)領導能力

  (2)部屬培育

  (3)士氣

  (4)目標達成

  (5)責任感

  (6)自我啟發

  2、員工的績效考核內容

  (1)德:政策水平、敬業精神、職業道德

  (2)能:專業水平、業務能力、組織能力

  (3)勤:責任心、工作態度、出勤

  (4)績:工作質和量、效率、創新成果 等。

  五、績效考核的`執行

  1、集團成立績效考核委員會,對績效考核工作進行組織、部署,委員會構成另行通知;

  2、中層干部的考核由其上級主管領導和人力資源部執行;

  3、員工的考核由其直接上級、主管領導和人力資源部執行。

  六、績效考核方法

  1、中層干部和員工的績效考核在各考核周期均采用本人自評與量表評價法相結合的方法。

  2、本人自評是要求被考核人對本人某一考核期間工作情況做出真實闡述,內容應符合本期工作目標和本崗位職責的要求,闡述本考核期間取得的主要成績,工作中存在的問題及改進的設想。

  3、量表評價法是將考核內容分解為若干評價因素,再將一定的分數分配到各項評價因素,使每項評價因素都有一個評價尺度,然后由考核人用量表對評價對象在各個評價因素上的表現做出評價、打分,乘以相應權重,最后匯總計算總分。

  4、根據“階段性和連續性相結合的原則”,員工月考核的分數要按一定比例計入季度考核結果分數中;季度考核的分數也應該按一定比例計入年度考核結果分數中,具體各考核周期考核結果分數計算公式如下:

  第一季度考核結果分數=

  (一月份考核分數+二月份考核分數)×20%+本季度考核分數×60%

  第二季度考核結果分數=

  (四月份考核分數+五月份考核分數)×20%+本季度考核分數×60%

  第三季度考核結果分數=

  (七月份考核分數+八月份考核分數)×20%+本季度考核分數×60%

  年度考核結果分數=(第一季度考核結果分數+第二季度考核結果分數+第三季度考核結果分數)×5%+

  (十月份考核分數+十一月份考核分數)×5%+年度考核分數×75%

  5、個人自評表和測評量表在填寫完畢之后,經匯總連同匯總計算的各周期考核結果分數列表一并上交人力資源部。

  個人自評表及兩部評價表后附。

  七、績效考核的反饋

  各考核執行人應根據考核結果的具體情況,聽取有關被考核人對績效考核的各方面意見,并將意見匯總上報集團人力資源部。

  八、績效考核結果的應用

  人資資源部對考核結果進行匯總、分析,并與各公司部門領導協調,根據考核結果對被考核人的浮動工資、獎金發放、職務升降等問題進行調整。

  1、浮動工資調整。被考核人總得分高于員工平均分的,按照超出比例上浮浮動工資;被考核人總得分低于員工平均分的,按照差距比例下調浮動工資;等于平均分的不作調整。

  2、獎金發放由主管領導根據考核結果確定發放標準,但必須保證獎金總數全額發放,不得私扣獎金。

  3、中層干部的職務升降及職位調整,由總經理辦公會議根據考核結果適時做出決定;員工的職位調整由各公司主管領導決定,并報人力資源部備案;由員工晉升為中層干部的,由總經理辦公會議做出決定。

  以上方案自發布之日起實施,望有關部門努力做好各項工作,扎扎實實的將績效考核工作開展好。

  運輸公司績效考核方案 4

  一、目標設定

  在設計績效考核方案時,首先需要明確公司的整體目標和部門目標,以及員工個人目標。整體目標要與公司戰略一致,部門目標要對應整體目標,而員工個人目標則要與部門目標相銜接。

  二、指標選擇

  根據不同崗位的職責和工作性質,選擇適合的指標來衡量員工的工作表現。指標應該具有可量化、可衡量、可比較的特點,并能夠體現員工對公司目標的貢獻。

  三、評估方法

  績效考核的評估方法可以采用多種方式,如360度評估、、工作日志等。不同的評估方法可以綜合運用,以多角度、多維度評估員工的.工作表現。

  四、考核周期

  績效考核的周期可以根據公司的實際情況來確定,一般可以分為年度考核和季度考核。年度考核可以對員工一年的工作進行總結和評價,季度考核可以及時發現問題,進行及時調整和改進。

  五、結果反饋

  績效考核的結果應該及時向員工反饋,同時也要向員工解釋評估的標準和過程。通過結果反饋,可以幫助員工了解自己的優勢和不足,為個人發展提供指導。

  六、持續改進

  績效考核方案的設計與實施是一個不斷改進和優化的過程。需要不斷收集員工的反饋意見,關注員工的需求,并根據實際情況進行相應的調整和改進。

  績效考核是企業管理的重要環節,對于激勵員工、提高企業績效具有重要作用。通過科學合理的績效考核方案的設計與實施,可以使員工明確工作目標,激發工作動力,提高工作效率。同時,也可以幫助企業管理者了解員工的工作表現,及時發現問題,進行調整和改進。因此,公司應該重視績效考核方案的設計與實施,不斷完善和優化,以實現共贏的局面。

  運輸公司績效考核方案 5

  一、實施員工績效考核的意義

  為了全面加強物流部全體員工的服務意識、商品質量意識和日常工作中行為規范化,提高工作的積極性和主觀能動性,從而達到保證出貨商品質量,提高公司效益,提升公司形象,加強公司在電子商務行業的市場競爭力。根據本公司實際情況,決定對物流部全體員工實施月績效考核。

  二、績效考核的目標

  改善員工的日常工作行為,充分發揮員工工作的.積極性和主觀能動性,以求達到公司的組織目標。

  三、績效考核的功能

  1、管理功能:考核的內容,即公司目前要求員工需要做到或改善的地方,月整體考核成績能體現該月份整體管理成績。

  2、激勵功能:實施績效考核的目的是獎優罰劣,改善調整員工的行為,激發其積極性,促使員工更加積極、主動、規范地去完成公司目標。

  3、學習功能:績效考核也是一個學習過程,通過考核,使員工更好地認識公司目標,自我改善自身行為,不斷提高組織的整體效益和實力。

  4、監控功能:員工的績效考核,對公司來說,就是任務在數量、質量及效率等方面的完成情況,對員工來說,則是公司對你一個月工作狀況的綜合評價。

  四、實施績效考核必遵守的原則客觀、公平、公正、科學簡便的原則。

  實事求是,不偏不倚,按照考核標準,一視同仁地進行考核。考核內容實行量化,考核結果實行公開制,接受全體員工監督。

  五、考核流程:

  物流部分揀組有張謝偉負責考核;包裝組有向青平負責考核,考核工作必須在次月3日以前完成,并上報報人力資源部審核、批準。

  六、考核細則

  1、考核金額:元

  2、資金來源:為了起到實施考核的真正目的,對公司、對員工都體現公平、公正,每月公司拿出元,員工從當月業績提成工資中拿出元作為考核金額。

  3、考核總分:50分。

  4、考核分值:xx元÷50分=xx元/分

  運輸公司績效考核方案 6

  為健全企業績效考核機制,有效調動廣大員工生產積極性,本著多勞多得,效益、效率優先,激勵先進的原則制定本方案。

  一、考核范圍

  1、本方案適用于分公司在崗員工。

  2、下列人員不參加考核:試用期未滿者;考核當月連續工作時間不滿15天者(法定有薪假除外)。

  二、考核基本原則

  公司員工月績效考核工作遵循一致性、客觀性、公平性、公開性、時限性和激勵性原則。

  一致性:在一段連續時間之內,取平均考核數值作為考核基準。

  客觀性:考核要客觀地反映員工的實際情況。

  公平性:對于同一崗位的員工使用相同的考核標準。

  公開性:員工應知道自己的.考核結果。

  時限性:月績效考核只反映當月考核期內被考核人的綜合狀況。

  激勵性:激勵先進,突出業績,促進企業和員工共同成長。

  三、考核機構及仲裁

  1、公司成立績效考核小組,負責績效考核工作的制定、組織、實施、監督、考核等工作。

  組長:

  副組長:

  組員:

  2、考核仲裁

  對考核過程中出現的爭議由績效考核小組進行仲裁。

  四、績效工資構成及其分配基本原則

  績效工資構成:元為績效工資

  分配方法:根據各班組考核當月完成的工作量確定當月班組各崗位績效工資基數等級。

  績效基本基數:績效總工資÷員工數

  績效基數等級:分三等,一等基本基數上浮20%;二等基本基數;三等基本基數下浮10%。

  員工績效工資=班組績效基數×本人得分(分值按百分比計算)。

  五、考核方式、考核依據、員工績效考核評分標準、出勤考核和班組扣分標準

  1、員工績效考核由考核者對被考核員工當月表現進行綜合評定,績效小組進行審定后生效。

  2、考核依據是本企業的各項規章制度、技術標準、安全規程、崗位職責、完成工作任務的質量和數量等。

  3、評分標準見崗位績效考核表

  4、出勤績效考核:

  5、扣減班組績效總工資評分標準:工作中不服從領導安排,發生一次,減發班組當月總績效元;發生責任返修一次,減發元;發生吃拿卡要等現象,減發元;工作時間未請假私自脫崗,一次減發元。

  6、考核者可根據各崗位技術含量和工作難度,適當給予特殊貢獻者加分。

  六、每月員工業績考核的程序、方法和各崗位考核關系

  1、每月月底最后一個工作日,考核者根據被考核員工每日的工作表現,再結合該員工當月的綜合表現,依據評分標準、出勤情況、班組扣分標準來評定每名員工當月的績效。在次月3日前將班組員工績效匯總表上交績效考核小組。

  2、績效考核小組根據考核者的評分進行審定調整,并將8日前將所有員工的績效考核最終成績和班組基數派送給勞資員。

  3、勞資員根據績效考核成績和班組基數計算出每名員工績效工資,對應編制員工績效工資。

  七、考核者評分工作要求

  根據考核者對績效考核制度的掌握情況,在績效考核實施前和實施過程組織統一培訓,使績效考核人能熟練掌握考核的基本原理及操作實務,從而達到評分標準公平一致,確保績效考核成績的真實、準確。

  八、業績考核保密及審定要求

  1、考核結果只對被考核者、考核者、績效考核小組成員公開。

  2、考核結果及考核資料交由辦公室存檔。除績效考核小組成員之外,其他人員不得查閱。

  3、任何人不得將考核結果告訴無關人員。

  4、被考核員工可以對考核結果向績效考核小組組長、副組長提出異議,績效考核領導小組在接到意見后,一個星期內做出反饋。

  九、其它事宜

  1、績效考核未盡事宜,由組長負責組織召集相關人員進行充分調研,通過績效考核小組研究評定后,制定相應的標準,進行完善。

  2、績效考核方案由考核小組進行解釋、宣傳和培訓。

  3、本方案從發布之日起實施。

  運輸公司績效考核方案 7

  1、考核實施目的

  1.1加強公司激勵機制,提高員工工作的主動性和積極性,發掘員工潛能,在實現公司經營目標的同時,提高員工的滿意程度和未來的成就感,最終達到公司和個人發展的“雙贏”。

  1.2實現員工與上級更好的溝通,創建一個具有發展潛力和創造力的優秀團隊,全面提高公司的核心競爭力,推動公司總體戰略目標的實現。

  1.3更確切的了解員工隊伍的工作態度、工作能力、工作業績等基本狀況,為公司的人員選拔、崗位調動、薪資調整、獎懲、培訓及職業規劃等提供信息依據。

  2、考評周期

  此考核為年度考核,其考核期間為當年1月1日--11月30日,考核實施時間為11月21日--12月15日。

  3、考核實施原則

  3.1公平公開原則

  績效考評標準、考評程序和考評責任都有明確的規定且對企業內部全體員工公開。

  3.2客觀原則

  以事實為依據,定量考核與定性考核相結合。

  3.3溝通與反饋原則

  考核評價結束后,績效考評小組人員或各部門負責人應及時與被考核者進行溝通,將考評結果告知被考核者。

  3.4輔導改進原則

  考核的最終目的是持續激勵員工提升工作績效,完成經營管理目標。

  4、考核體系

  4.1考評對象

  公司各部門、各項目部,除試用期員工、考核期間內休假超過考核期1/5的員工以外的全體員工。

  4.2考核準備階段

  4.2.1考核機構

  公司成立績效考評小組,總經理為組長,辦公室主任為執行組長,人事專員、各項目部辦公室負責人等為成員。(暫定)

  4.2.2考核機構職責

  4.2.2.1績效考評小組:負責全面領導、推動各部門、各項目的績效考核工作,確保取得實效。考核小組由總經理全面負責,負責提出績效考核的總體要求、處理考核中出現的突發事件、考核結果的'最終審核;辦公室主任任執行組長,具體負責考核工作事項的安排、監督、檢查人事專員的工作并及時提出改進的意見。

  4.2.2.2各部門、各項目管理者:負責下屬人員的考核;配合考評小組開展工作;確保績效考核順利進行;指導下屬人員改進工作績效。

  4.2.2.3人事專員:把握評估標準的一致性,做好標準的制定,負責擬訂考核方案;組織、指導、協調和監督各部門、各項目完成各項考核工作;接受、處理員工關于績效考核工作的申訴;審核、匯總各部門、各項目考核結果并做好保密工作。

  4.2.3設定考核指標及評定標準

  根據各部門制訂的績效計劃、《項目經理技術經濟內部承包辦法和考核標準》,結合崗位職責說明書等文件,分別制定各職務、各崗位的考核指標、評價標準等內容。

  4.2.4考核的主要內容及分值(暫定)

  績效考核內容包括態度指標、能力指標、業績指標及主要崗位職責。具體根據被考核者崗位工作性質和量化程度,設定每類考核權重。

  4.2.4.1工作態度

  工作態度的考核主要包括工作責任感、工作紀律性、工作主動性、團隊意識等方面。

  4.2.4.2工作能力

  根據本人實際完成的工作成果及各方面的綜合素質來評價本人的工作技能、水平,如專業知識掌握程度、崗位技能熟練程度、組織協調能力、學習能力、創新能力等。

  4.2.4.3工作業績

  主要考核員工實際完成的工作成果包括工作質量、工作數量、工作效益等。不同的工作崗位,其考核的重點是有所不同的,如項目經理重點考評項目進度與質量,行政類人員則重點考評日常工作的完成情況。

  運輸公司績效考核方案 8

  一、考核目的

  1.1干脆目的是客觀地分析和評價員工工作職責的履行和工作實際的效果,供應真實牢靠的人力資源管理和開發的相關數據,并且依據考核結果正的確施獎懲,合理配置人力資源,全面提升員工績效,保障公司的可持續發展;

  1.2采納目標管理體系,公司制訂總發展目標,然后分級分解的管理方法;

  二、考核原則

  2.1肯定考核原則:以工作任務和工作目標為依據,根據崗位職責標準對員工的工作行為進行考核,而非人與人之間的對比考核。

  2.2分析考核原則:按崗位職能設置考核要素和考核重點逐項進行考核,而不是對人進行模糊的整體評價。

  2.3一個主體原則:采納一個主管考核的方法,并以主管和下屬共同確認的考核結果為依據。

  2.4一個協助原則:員工和部門經理的最終考核結果受部門整體考核結果影響。

  三、考核組織

  3.1公司成立考核領導小組,由總裁辦成員組成,日常辦公設在企管部,由企管部績效主管詳細承辦。

  3.2各部門對考核評價有不同看法,可以干脆向總裁辦書面申明,由總裁辦裁決。

  四、考核方式

  4.1采納通用評價和崗位職責評價法對員工進行考核,并結合目標管理法對部門進行考核。

  4.2員工考核由主管上級進行評價,再結合部門考核結果確定員工最終考核結果;

  4.3依據公司下達的季度工作目標分解表建立部門工作目標,由干脆領導對部門工作目標達成狀況考核并結合相關聯部門的評價確定最終考核結果。

  4.4采納季度考核和年終考核。

  五、考核內容

  5.1員工主要考核內容:

  專業學問和工作實力,崗位職責的履行,部門職責的履行。

  5.2部門主要考核內容:

  部門工作目標完成狀況,部門合作協調關系。

  5.3高層領導考核:

  以所管轄部門考核結果為準,主管多個部門的根據考核評均分計算。

  六、考核程序

  6.1作為季度和年度考核的依據,員工每周應向上級主管提交工作周志,主管閱后評價并簽字,并記載相關信息作為下屬季度考核依據。

  6.2季度終結進行考核時,部門主管依據所記載信息和員工工作目標完成狀況,填寫《員工考核表》打分并簽字,然后交企管部。部門主管的考核表由主管領導考核。

  6.3部門每周五填寫《部門周工作目標考核表》,并確保與主管上級溝通完畢,每季度填寫《部門季度工作目標考核表》,然后交上級領導考核評價;

  6.4各部門考核表打分完畢,交企管部統計,統計結果經員工和部門簽字確認,然后造表發放季度考核工資。

  七、考核留意事項

  7.1員工季度考核工作由企管部組織。考核結果由被考核者與主管上級共同完成,即每次考核時,被考核者的干脆上級必需與被考核者進行至少一次的溝通。部門考核由企業管理部組織,并進行相關溝通和統計工作。

  7.2各部門于每季度的第一個月4號前將上季度每個員工的考核量表及部門考核表交至企業管理部,由企業管理部完成對數據的統計。

  7.3企業管理部于6號前將每個員工上季度依據考核分數報至財務部,財務部將在8號前將績效工資發給員工。

  八、考核表

  8.1考核工作運用公司企業管理部統一印制的考核表。 8.2考核表的考核標準由企業管理部依據部門應履行的職能和員工所需實力和崗位職責制定。

  8.3考核表的'統計工作,崗位責任評價尺度和目標管理考核采納百分制計算,員工最終考核成果=個人考核分x80%+部門考核分x20%;部門負責人考核成果=個人考核分x50%+部門考核分x50%。

  九、考核結果

  9.1假如對考核結果不滿,可以在接到結果之日起2日內向企業管理部提出書面投訴,逾期不提出異議視為同意。對于投訴,由企業管理部及投訴者上級針對其投訴內容進行調查、協商解決,必要時由總裁辦公會最終裁決。

  9.2年終考核時,考核結果為季度考核分數的平均數,即年度考核分數=∑季度考核分數÷4

  十、考核責任

  10.1原則上由部門正職擔當。部門負責人由主管領導考核。

  10.2不能在規定日期內上交的,視為考核者工作失誤,由此引起的績效工資不能按時發放的責任由考核人擔當。企業管理部有權對未按時送達考核表的考核人處以罰款,罰款金額為其績效工資的10%。

  十一、發放

  11.1績效工資占工資總額的20%,季度考核工資額=月績效工資x考核分數%x3

  11.2考核期內不發放績效工資,考核期終結時,根據季度考核結果發放績效工資,績效工資伴同每季度最終一個月的工資發放。

  評分表

  考核得分 對應核發績效工資

  60-100 60-100%

  59以下 不發放績效工資

  十二、附則

  12.1本制度自20xx年10月1日起先實施;

  12.2試運行期限為20xx年第四季度;

  12.3本制度由企業管理部負責說明。

  十三、支持性文件

  13.1、員工工作周志

  13.2、部門周(季度)工作目標考核表

  13.3、各部門職責和員工崗位規范

  13.4、公司目標管理體系

  運輸公司績效考核方案 9

  一、考核原則

  公開、公平、公正、簡捷、實事求是;

  二、考核對象

  中層以上管理人員和專業技術人員。

  三、考核依據

  本月工作計劃、崗位職責、工作標準和領導安排的重點工作。

  四、考核權重

  考核實行百分制。考核實行直接主管和上一級主管的兩級考核,即每月的考核評分是直接主管考核評分占70%,上一級主管(即公司分管領導)占30%的考核評分。人力資源部做好考核的'組織實施及匯總。

  五、考核流程

  被考核人于每月30日前將本月工作小結、工作業績、存在問題交至直接主管,直接主管于2日前完成對被考核人評價和評分后交至上一級主管領導,上一級主管領導在5日前完成評分后交人力資源部,由人力資源部于6日前完成匯總后書面上報總經理。

  六、考核比例

  集團公司總經理、副總經理當月績效工資占工資總額的40%,根據每月考核結果在工資中兌現;各分公司總經理當月績效工資占工資總額的30%,根據每月考核結果在工資中兌現;考核在95分(包括本數)以上績效工資為全額工資;95分以下每減少1分按月績效工資的相應百分比計算,得出分值對應的金額。

  七、年度考核

  集團公司總經理、副總經理、各分公司總經理(包括項目總經理)、各部門部長每月工資總額的10%參與年度考核,完成年度目標責任制中的各項指標全額發放,具體考核實施細則根據年度目標責任制中的指標制定。

  八、考核反饋

  1、考核結果由考核人及時反饋到被考核人。對存在的問題考核人要和被考核人進行談話,指出問題,說明原因,以便改進工作。

  2、每月的考核結果由人力資源部予以公布并存入人事管理的考核檔案中,要作為年度考核、任用和晉升、培訓或辭退的主要依據。

  運輸公司績效考核方案 10

  為了調動本部門員工的工作積極性和創造性,引導員工努力做好本職工作,不斷提高工作效率和工作質量,根據公司有關規定,結合本部門的實際情況,特制定本方案。

  一、績效工資分配的基本原則

  1、與業績、崗位、技能和貢獻掛鉤,合理拉開差距的原則;

  2、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

  3、定期考核,按月分配的原則。

  二、績效考核內容

  1、月度考核

  本部門人員月度考核統一使用《員工月度績效考核細則》,對當月履行工作職責情況進行考核。

  2、年度考核

  本部門人員年度考核由當年每月考核得分的平均值、年度工作能力、態度考核綜合確定。

  員工年度績效考核綜合得分=員工每月績效考核得分平均值x70%+能力指標考核得分x15%+態度指標考核得分x15%;

  部門人員年度績效考核綜合得分位于前5%的`為優秀。

  三、月度績效工資發放

  員工月度績效工資發放根據月度績效考核情況確定。

  員工月度績效工資=月績效工資基數x個人績效系數x月考評系數

  本部績效工資基數根據本部工作指標完成情況部領導確定。

  四、考評程序

  ㈠、組織考核

  1、每月28日前,每個員工把自己當月的工作日記交部領導。

  2、對員工考核,部長考核分占60%,副部長及部長助理考核分各占20%。

  ㈡、績效反饋面談

  次月5日前,部門領導根據員工績效考核情況進行反饋面談,以幫助其改進和提高工作。

  五、其他規定

  1、請假者扣2分/天,連續或累計假(法定休息日除外)10天(含10天),不享受當月績效工資;

  2、曠工半天者,扣發本人當月績效工資的50%,曠工一天及以上者,扣發個人當月績效工資。

  3、未交當月工作日記者,扣發個人當月績效工資。

  運輸公司績效考核方案 11

  一績效考核的目的

  1.不斷提高公司的經營管理水平,使公司保持可持續發展的動力,達到企業員工的雙贏工作。

  2.加深員工了解自己的工作職責和工作目標

  3.不斷提高員工的工作能力,改進工作業績,提高員工在工作中的主動性和積極性。

  4.建立以部門、班組長為單位的團結協作、工作嚴謹高效創優的團隊。

  5.通過考核結果的合理應用(獎懲或待遇調整,精神獎勵等),營造一個激勵員工奮發向上的工作氛圍。

  二績效考核的原則

  1.公平、公開性原則:公司員工都要接受公司考核,對考核結果的運用公司同一崗位執行相同標準。

  2.定期化和制度化原則:績效考核工作在績效考核小組的直接領導下進行。績效考核部是本制度執行的管理部。

  (1)公司對員工的考核采用每4個月考核的方法。

  (2)績效考核作為公司人力資源管理的一項重要制度,所有員工都要嚴格遵守執行。績效部門負責不斷對制度修訂和完善。

  3.百分制原則:公司對員工的考核采用百分制的方法。

  4.靈活性原則:公司對員工的考核分為定量考核和定性考核。不同崗位、不同層次、不同時期兩者考核的重點不同,所占分值比例各為50%。

  定量考核:

  A.管理:部門重點工作,完成公司安排工作的質量和數量,因經營所需隨時增加的工作。

  B.員工:本崗位崗位職責規定的`工作,部門負責人安排的工作,工作業績。

  定性考核:勞動紀律,團結協作,服務質量,盤點工作,知識考核,

  三、考核內容及適用對象

  1.考核內容指業績(定量)考核,業績考核周期為月度考核。

  2.考核適用于正式員工(不含促銷員、導購員)。

  3.新到職員工從次月參加業績考核,中途離職(自動離職或被辭退)工作未滿月者當月不參與考核。

  4.內部調動者按照所在部門工作時間長短來劃分,以調入時間超過半月的工作單位業績為準,反之按調出單位當月業績為準。四、業績考核指標/權重比例/考核范圍/計算公式

  1.參與業績考核部分工資比例:

  ①按參與考核員工崗位工資的10%進行考核(如員工的月工資為800元,其浮動工資為80元即800元×10%=80元;如領班的月工資為1000元,其浮動工資為100元即1000元×10%=100元;如主管的月工資為1500元,其浮動工資為150元即1500元×10%=150元;如經理的月工資為2000元,其浮動工資為200元即2000元×10%=200元)

  2.業績考核部分的銷售、毛利、費用、營業外收入、商品損耗率以財務預算為依據定量考核。根據部門經營特性和崗位職責分工,詳細的業績考核指標、權重占比、考核指標范

  四、業績考核獎懲標準

  1.綜合達成率為部門員工承擔的考核指標實際達成率x對應的權重比例相加之和。

  2.業績考核獎懲與員工績效工資收入掛勾,原則是員工只獎不罰,主管級以上人員按業績考核實際綜合達成率實施獎懲。

  3.當月業績考核指標達成獎懲在次月工資中體現,人力資源部于每月的20日下發各部門上月的業績考核結果,如對考核結果有異議(因不可控等因素影響指標達成),于25日前將部門意見匯總到人力資源部門,人資部門上報總經理或公司例會討論后下發最終獎罰結果并執行。

  4.如全店未完成預算的GOP指標,但部門或部組預算指標超額完成可單計算獎勵(另報),如全店完成預算的GOP指標,但部門未完成預算指標不參與獎勵。

  5.綜合達成率達到相應標準的則不獎不罰

  6.獎勵:

  綜合達成率100%,每增加1%,獎勵該浮動權重額的10%

  獎勵舉例說明:假設A為實際綜合達成率

  A.生鮮部某組的A=105%,

  浮動工資獎懲比例=105%-100%=5%

  若某主管的工資標準為1500元,則可得獎金(1500×10%)×5%*10=75元.

  B.其他人員的獎勵計算方法同上。

  7.處罰:

  綜合達成率100%,每減少增加1%,扣減該浮動權重額的5%。處罰扣款最高不超過個人浮

  動工資部分

  處罰舉例說明:假設A為實際綜合達成率

  A.生鮮部某組的A=90%,

  浮動工資獎懲比例=100%-90%=10%

  若某主管的工資標準為1500元,則扣款(1500×10%)×10%*5=75元

  B.其他人員的處罰計算方法同上

  運輸公司績效考核方案 12

  一、績效考核原則

  1、“四公原則”:即“公正、公開、公平、公道”,執行公正,過程公開,評價公平,實施公道,考核應就事論事而不可將與工作無關的因素帶入考核工作;

  2、客觀性原則:用事實說話,切忌主觀臆斷,缺乏事實依據;

  3、反饋原則:考核者在對被考核者進行績效考核的過程中,需要把考核結果反饋給被考核者,同時聽取被考核者對考核結果的意見,對考核結果存在的問題及時修正或做出合理解釋;三天一溝通,七天一反饋,一月一激勵,一年一兌現。

  4、時效性原則:績效考核是對考核期內工作成果的綜合評價,不應將本考核期之前的行為強加于本次的考核結果中,也不能取近期的業績或比較突出的一兩個成果來代替整個考核期的業績;

  6、結果導向原則:突出業績,強調以績效結果為依據,同時兼顧能力或者關鍵行為以及個人表率作用對員工和團隊的價值貢獻。

  二、績效考核人員范圍

  1、集團公司本部部門經理、副經理及員工;

  2、事業部副總經理、部門經理、副經理及部門員工;

  3、各分子公司經理、副經理、職能部門負責人及管理人員;

  4、參控股企業外派人員。

  三、績效考核周期

  1、月度督察、半年考核:各崗位的工作目標任務的完成情況,根據年初確定的目標責任及月度的工作計劃,每月督察,半年考核。上半年考核時間為7月1日—15日,下半年考核時間為次年1月1日—15日。

  2、考核期如果由于特殊原因需要延后的,考評委員會有權將考核時間順延。

  四、績效考核機構

  成立億利資源集團公司考評委員會。

  主任:執行總裁

  副主任:運營總監

  秘書長:人力資源部經理

  成員:副總裁、總監、各部門經理

  各事業部、分子公司成立由一把手任主任的考評委員會

  五、績效考核內容及辦法

  采取180度(自評、主管評定、考核小組共同考評、跨團隊考核)的應用行事歷及目標管理的考評方式進行考評

  (一)中層以上人員

  企業經理

  為全方位考核企業經理的綜合業績,考核內容由五部分組成。分別

  為:經營指標、員工隊伍建設、企業發展規劃及實施方略、綜合素質(管理能力、執行能力、改革創新能力、廉潔自律、與員工的溝通)、上級臨時交辦任務的完成情況。五項得分之和即為被考評者的最后得分。

  1、經營指標

  以年初責任書簽訂指標為考核內容(硬指標):(主要生產加工企

  業以利潤、現金流、上繳款項、員工社會保險繳納、工資的發放等指標完成情況為考核依據;非獨立運作企業以產量、質量、成本等指標完成情況為考核依據;流通企業以利潤、銷售收入、現金流、應收款項、員工社會保險繳納、工資的發放等指標完成情況為考核依據;其它企業按協議規定執行)安全工作一票否決。

  權重占總考核的80%

  考核主體:考評小組評定、綜合管理部提供考核指標

  考核周期:月度督察、半年考核

  2、企業發展規劃及實施方略

  企業發展規劃及實施方略是指被考核者是否能夠站在集團公司戰略規劃的高度上提出本企業合理的發展規劃及具體實施方略;權重占總考核的10%

  考核主體:自評結合直接上級的辦法進行;權重分別為10%、90%

  考核周期:月度督察、半年考核

  3、員工隊伍建設

  員工隊伍建設是指本企業定員的合理性、人員的流失率及人員綜合素質

  的提升程度;權重占總考核的5%

  考核主體:采取自評、直接上級評定與集團公司職能部門相關負責人評

  定相結合的辦法進行;權重分別為10%、70%、20%。

  考核周期:月度督察、半年考核

  4、綜合素質

  綜合素質包括考核者的管理能力、執行能力、改革創新能力、廉潔自律、與員工溝通情況;權重占總考核的5%

  考核主體:采取自評、直接上級與本企業員工評定相結合的辦法進行;權重分別為10%、50%、40%

  考核周期:年度考核

  5、上級臨時交辦任務

  上級臨時交辦任務是指未列目標責任書內的工作內容;權重占總考核的5%,有一項任務按要求完成加10分,依次累加。

  考核主體:由自評與直接上級相結合的評定辦法;權重分別為10%、90%

  考核周期:月度督察、半年考核

  部門經理

  為全方位考核中層以上人員的綜合業績,考核內容由五部分組成。分別為:集團公司總體經營指標完成情況、工作業績、職能系統內的業務規劃及實施方略、直接管轄范圍的員工隊伍建設、綜合素質(專業能力、管理能力、執行能力、學習創新能力、客戶滿意度)、上級臨時交辦任務的完成情況。六項得分之和即為被考評者的最后得分。

  1、集團公司總體經營指標完成情況

  主要以銷售收入、利潤、現金流、應收款的壓縮、員工社會保險繳納、工資的發放等指標完成情況為考核依據。經理考核權重占40%,副經理考核權重占30%。

  考核主體:綜合管理部提供指標、考評委員會評定

  考核周期:月度督察、半年考核

  2、工作業績

  以每月未部門工作會確定的工作計劃為考核內容。經理考核權重占30%,副經理考核權重占35%。

  考核主體:自評與考評委員會相結合的辦法;權重分別為10%、90%

  考核周期:月度督察、半年考核

  3、職能系統內的業務規劃及實施方略

  職能系統的業務規劃及實施方略是指被考核者是否能夠站在集團公司

  戰略規劃的高度上提出職能系統的業務規劃及具體實施方略;權重占總考核的10%

  考核主體:由自評、直接上級及考評委員會評定;權重分別為10%、60%、30%

  考核周期:月度督察、半年考核

  4、直接管轄范圍的員工隊伍建設

  直接管轄范圍的隊伍建設是指本部門或本職能系統所直接管轄業務人員搭配的合理性及人員綜合素質的提升程度;經理考核權重占10%,副經理考核權重占15%

  考核主體:采取自評、直接上級評定與直接管轄的員工評定相結合的辦法進行;權重分別為10%、70%、20%

  考核周期:半年考核

  5、綜合素質

  綜合素質包括考核者的專業能力、管理能力、執行能力、學習創新能力、客戶滿意度;權重占總考核的10%

  考核主體:專業能力、管理能力、執行能力、學習創新能力采取自評、考評小組測評與直接上級評定相結合的辦法進行;權重分別為10%、40%、50%

  客戶滿意度由與被考核者有直接業務來往的人員評定。

  考核周期:年度考核

  6、上級臨時交辦任務

  上級臨時交辦任務是指未列入月初工作計劃內的工作內容;權重占總

  考核分數的5%,有一項任務按要求完成獎勵10分,依次累加。注:上級臨時交辦的任務內容不能超出被考核者的業務和職能范圍。

  考核主體:由自評結合直接上級評定的辦法進行;權重分別為10%、90%

  考核周期:月度督察、半年考核

  (二)一般管理人員

  為全方位考核管理人員的綜合業績,考核內容由五部分組成。分別為:集團公司總體經營指標完成情況、工作業績、職能系統內的業務指導、綜合素質(專業能力、執行能力、學習創新能力、責任心、工作積極性)、上級臨時交辦任務的完成情況。五項得分之和即為被考評者的最后得分。

  1、集團公司總體經營指標完成情況

  主要以銷售收入、利潤、現金流、應收款的壓縮、員工社會保險繳納、工資的發放等指標完成情況為考核依據。權重占總考核的20%。

  考核主體:綜合管理部提供指標、考評委員會評定

  考核周期:月度督察、半年考核

  2、工作業績

  以每月未部門工作會確定的工作計劃為考核內容;權重占總考核的50%

  考核主體:采取自評與直接上級相結合的評定辦法進行;權重分別為10%、90%

  考核周期:月度督察、半年考核

  3、職能系統內的業務指導

  職能系統內的業務指導是指被考核者對本系統內業務人員的指導。權重

  占總考核的10%。

  考核主體:采取自評、直接上級評定的辦法與本系統內的業務人員評定相結合的辦法進行;權重分別為10%、80%、10%

  考核周期:月度督察、半年考核

  3、綜合素質

  專用指標包括考核者的專業能力、執行能力、學習創新能力、責任心、工作積極性;權重占總考核的20%

  考核主體:采取自評、直接上級與直接有業務關系的人員評定相結合的.辦法進行;權重分別為10%、50%、40%

  考核周期:年度考核

  4、上級臨時交辦任務

  上級臨時交辦任務是指未列入月初工作計劃內的工作內容;權重占總考

  核的5%,有一項任務按要求完成加10分,依次累加。

  考核主體:采取自評、直接上級評定相結合的辦法進行;權重分別為10%、90%

  考核周期:月度督察、半年考核

  (三)外派人員的考核

  為全方位考核外派人員的綜合業績,考核內容由五部分組成。分別為:本企業經營指標完成情況、工作業績、外派人員定期匯報情況、綜合素質(專業能力、管理能力、執行能力、學習創新能力、溝通協作能力)。三項得分之和即為被考評者的最后得分。

  1、本企業經營指標完成情況

  主要以利潤、現金流、上繳款項、員工社會保險繳納、工資的發放等指標完成情況為考核依據。權重占總考核的20%。

  考核主體:綜合管理部提供指標、考評委員會評定

  考核周期:月度督察、半年考核

  2、工作業績

  以年度工作目標及月度工作計劃為考核內容;權重占總考核的50%

  考核主體:采取自與評考評委員會相結合的辦法進行;權重分別占10%、90%

  考核周期:半年考核

  3、外派人員定期匯報

  外派人員定期匯報是指被考核者依據《億利資源集團公司外派人員管理辦法》相關規定定期匯報,做好集團公司與所在企業的相關信息傳遞工作,保證雙方的信息互通;權重占總考核的10%。

  考核主體:采取自評與集團公司直接上級測評相結合的辦法進行;權重分別占10%、90%

  考核周期:月度督察、半年考核

  4、綜合素質

  綜合素質包括考核者的專業能力、管理能力、執行能力、學習創新能力、溝通協作能力;權重占總考核的20%。

  考核主體:采取自評、所在企業直接上級及所直接管轄人員、集團公司直接上級及有直接業務聯系的人員評定相結合的辦法進行;權重分別為10%、30%、20%、30%、10%

  考核周期:年度考核

  六、績效考核評分原則

  1、考核評分原則:從高分到低分將考核結果分為五檔,分別為優秀、良好、合格、需改進和不良。優秀130-120分;良好120-110分;合格110-90分;需改進90-70分;差70—50分,每個等級的評分原則如下:

  優秀:該項工作績效大大超越常規標準要求。通常具有下列表現:在規定的時間之前完成任務,并且完成任務的數量、質量顯著超出規定的標準,得到來自客戶的高度評價,給公司帶來預期外的較大收益。

  良好:該項工作績效超出常規標準要求。通常具有下列表現:嚴格按照規定的時間要求完成任務,在數量、質量上明顯超出規定的標準,獲得客戶的滿意,超過公司預期目標。

  合格:該項工作績效達到常規標準要求。通常具有下列表現:基本上達到規定的時間、數量、質量等工作標準,沒有客戶不滿意,達到公司預期目標。

  需改進:該項工作績效基本達到常規標準要求。通常具有下列表現:偶有小的疏漏,有時在時間、數量、質量上達不到規定的工作標準,偶爾有客戶的投訴,并沒有給公司造成較大的不良影響。

  差:該項工作績效顯著低于正常工作標準的要求。通常具有下列表現:工作中出現較大的失誤,或在時間、數量、質量上與規定的工作標準相距甚遠,經常突擊完成任務,經常有投訴發生,給公司造成較大的損失或不良影響。

  2、要求部門員工的平均績效得分不得超過部門績效得分,否則考核視

  為無效。

  3、考核委員會參照考核得分,將被考核者劃分為五個等級:

  A級(優秀): 130—120分; B級(良好): 120—110分;C級(合格)110—90分;D級(需改進): 90—70分;E級(差): 70分以下

  4、考核委員會對部門經理以下員工,參照考核得分,將被考核者劃分為A、B、C、D、E五個等級,等級結果在部門內部實施強制分布法,五個等級所占被考核者總數比例如下:

  A級(優秀)、B級(良好)以上員工占被考核者總數比例不得高于20%; C級(合格)占被考核者總數比例70%以上;D級(需改進)、E級(差)占被考核者總數比例不得低于10%

  七、績效考核流程

  1、考核數據的收集:考核評估開始的第1到第5個工作日,由人力資源部負責考核指標信息的匯總收集并向考核委員會提供。辦公室應在月末最后1個工作日,將集團公司各部門人員、外派人員本月工作總結、下月工作計劃及本月工作任務督查結果提交人力資源部。

  2、績效考核評估:考核評估開始的第6個工作日,考評小組及各考核者的直接上級在取得各被考核部門的績效考核計分卡及相關信息資料后,依據評分原則進行評估。

  3、集團公司部門各崗位的考核:考核評估的第7個工作日到第9個工作日,由部門直接上級依據崗位員工績效計分卡及相關信息資料對該崗位員工進行考核評估,并將考核結果提交人力資源部。

  4、考核資料整理:考核評估的第10個工作日到第12個工作日,人力資源部回收所有績效考核評估結果及相關資料。

  5、完成考核匯總:考核評估的第13個工作日到第14個工作日,人力資源部統一匯總完成考核評估結果,提交執行總裁審批。

  6、考核評估的第15個工作日,人力資源部將績效考核工資提交財務部門,財務部門以此發放員工崗位績效工資。

  運輸公司績效考核方案 13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規范道路貨物運輸和道路貨物運輸站(場)經營活動,維護道路貨物運輸市場秩序,保障道路貨物運輸安全,保護道路貨物運輸和道路貨物運輸站(場)有關各方當事人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運輸條例》及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 從事道路貨物運輸經營和道路貨物運輸站(場)經營的,應當遵守本規定。

  本規定所稱道路貨物運輸經營,是指為社會提供公共服務、具有商業性質的道路貨物運輸活動。道路貨物運輸包括道路普通貨運、道路貨物專用運輸、道路大型物件運輸和道路危險貨物運輸。

  本規定所稱道路貨物專用運輸,是指使用集裝箱、冷藏保鮮設備、罐式容器等專用車輛進行的貨物運輸。

  本規定所稱道路貨物運輸站(場)(以下簡稱"貨運站"),是指以場地設施為依托,為社會提供有償服務的具有倉儲、保管、配載、信息服務、裝卸、理貨等功能的綜合貨運站(場)、零擔貨運站、集裝箱中轉站、物流中心等經營場所。

  第三條 道路貨物運輸和貨運站經營者應當依法經營,誠實信用,公平競爭。

  道路貨物運輸管理應當公平、公正、公開和便民。

  第四條 鼓勵道路貨物運輸實行集約化、網絡化經營。鼓勵采用集裝箱、封閉廂式車和多軸重型車運輸。

  第五條 交通部主管全國道路貨物運輸和貨運站管理工作。

  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門負責組織領導本行政區域的道路貨物運輸和貨運站管理工作。

  縣級以上道路運輸管理機構具體實施本行政區域的道路貨物運輸和貨運站管理工作。

  第二章 經營許可

  第六條 申請從事道路貨物運輸經營的,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一) 有與其經營業務相適應并經檢測合格的運輸車輛:

  1.車輛技術要求:

  (1)車輛技術性能應當符合國家標準《營運車輛綜合性能要求和檢驗方法》(GB18565)的要求;

  (2)車輛外廓尺寸、軸荷和載質量應當符合國家標準《道路車輛外廓尺寸、軸荷及質量限值》(GB1589)的要求。

  2.車輛其他要求:

  (1)從事大型物件運輸經營的,應當具有與所運輸大型物件相適應的超重型車組;

  (2)從事冷藏保鮮、罐式容器等專用運輸的,應當具有與運輸貨物相適應的專用容器、設備、設施,并固定在專用車輛上;

  (3)從事集裝箱運輸的,車輛還應當有固定集裝箱的轉鎖裝置。

  (二)有符合規定條件的駕駛人員:

  1.取得與駕駛車輛相應的機動車駕駛證;

  2.年齡不超過60周歲;

  3.經設區的市級道路運輸管理機構對有關道路貨物運輸法規、機動車維修和貨物及裝載保管基本知識考試合格,并取得從業資格證。

  (三)有健全的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包括安全生產責任制度、安全生產業務操作規程、安全生產監督檢查制度、駕駛員和車輛安全生產管理制度等。

  第七條 申請從事貨運站經營的,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一)有與其經營規模相適應的貨運站房、生產調度辦公室、信息管理中心、倉庫、倉儲庫棚、場地和道路等設施,并經有關部門組織的工程竣工驗收合格;

  (二)有與其經營規模相適應的安全、消防、裝卸、通訊、計量等設備;

  (三)有與其經營規模、經營類別相適應的管理人員和專業技術人員;

  (四)有健全的業務操作規程和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第八條 申請從事道路貨物運輸經營的,應當向縣級道路運輸管理機構(不含設區的市所屬區運輸管理機構,下同)提出申請,并提供以下材料:

  (一)《道路貨物運輸經營申請表》(見附件1);

  (二)負責人身份證明,經辦人的身份證明和委托書;

  (三)機動車輛行駛證、車輛檢測合格證明復印件;擬購置運輸車輛的承諾書,承諾書應當包括車輛數量、類型、技術性能、購置時間等內容;

  (四)聘用或擬聘用駕駛員的機動車駕駛證、從業資格證及其復印件;

  (五)安全生產管理制度文本;

  (六)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材料。

  第九條 申請從事貨運站經營的,應當向縣級道路運輸管理機構提出申請,并提供以下材料:

  (一)《道路運輸站(場)經營申請表》(見附件2);

  (二)負責人身份證明,經辦人的身份證明和委托書;

  (三)經營道路貨運站的土地、房屋的合法證明;

  (四)貨運站竣工驗收證明;

  (五)與業務相適應的專業人員和管理人員的身份證明、專業證書;

  (六)業務操作規程和安全生產管理制度文本。

  的 第十條 道路運輸管理機構應當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運輸條例》、《交通行政許可實施程序規定》和本規定規范的程序實施道路貨物運輸經營和貨運站經營的行政許可。

  第十一條 道路運輸管理機構對道路貨運經營申請予以受理的,應當自受理之日起20日內作出許可或者不予許可的決定;道路運輸管理機構對貨運站經營申請予以受理的,應當自受理之日起15日內作出許可或者不予許可的決定。

  第十二條 道路運輸管理機構對符合法定條件的道路貨物運輸經營申請作出準予行政許可決定的,應當出具《道路貨物運輸經營許可決定書》(見附件3),明確許可事項。在10日內向被許可人頒發《道路運輸經營許可證》,在《道路運輸經營許可證》上注明經營范圍。

  道路運輸管理機構對符合法定條件的貨運站經營申請作出準予行政許可決定的,應當出具《道路貨物運輸站(場)經營許可決定書》(見附件4),明確許可事項。在10日內向被許可人頒發《道路運輸經營許可證》,在《道路運輸經營許可證》上注明經營范圍。

  對道路貨物運輸和貨運站經營不予許可的,應當向申請人出具《不予交通行政許可決定書》。

  第十三條 被許可人應當按照承諾書的要求購置運輸車輛。購置車輛或者已有車輛經道路運輸管理機構核實并符合條件的,道路運輸管理機構向投入運輸的`車輛配發《道路運輸證》。

  第十四條 道路貨物運輸經營者和貨運站經營者應當持《道路運輸經營許可證》依法向工商行政管理機關辦理有關登記手續。

  第十五條 道路貨物運輸經營者設立子公司的,應當向設立地的道路運輸管理機構申請經營許可;設立分公司的,應當向設立地的道路運輸管理機構報備。

  第十六條 道路貨物運輸和貨運站經營者需要終止經營的,應當在終止經營之日30日前告知原許可的道路運輸管理機構,并辦理有關注銷手續。

  第十七條 道路貨物運輸經營者變更許可事項、擴大經營范圍的,按本章有關許可規定辦理。

  道路貨物運輸和貨運站經營者變更名稱、地址等,應當向作出原許可決定的道路運輸管理機構備案。

  第三章 貨運車輛管理

  第十八條 道路貨物運輸經營者應當建立車輛技術管理制度,按照國家規定的技術規范對貨運車輛進行定期維護,確保貨運車輛技術狀況良好。

  貨運車輛的維護作業項目和程序應當按照國家標準《汽車維護、檢測、診斷技術規范》(GB18344)等有關技術標準的規定執行。

  嚴禁任何單位和個人為道路貨物運輸經營者指定車輛維護企業;車輛二級維護執行情況不得作為路檢路查項目。

  第十九條 道路貨物運輸經營者應當定期進行貨運車輛檢測,車輛檢測結合車輛定期審驗的頻率一并進行。

  道路貨物運輸經營者在規定時間內,到符合國家相關標準的機動車綜合性能檢測機構進行檢測。機動車綜合性能檢測機構按照國家標準《營運車輛綜合性能要求和檢驗方法》(GB18565)和《道路車輛外廓尺寸、軸荷和質量限值》(GB1589)的規定進行檢測,出具全國統一式樣的檢測報告。并依據檢測結果,對照行業標準《營運車輛技術等級劃分和評定要求》(JT/T198)評定車輛技術等級。貨運車輛技術等級分為一級、二級和三級。

  車籍所在地縣級以上道路運輸管理機構應當將車輛技術等級在《道路運輸證》上標明。

  第二十條 縣級以上道路運輸管理機構應當定期對貨運車輛進行審驗,每年審驗一次。

  審驗內容包括車輛技術檔案、車輛結構及尺寸變動情況和違章記錄等。

  審驗符合要求的,道路運輸管理機構在《道路運輸證》審驗記錄中注明;不符合要求的,應當責令限期改正或者辦理變更手續。

  第二十一條 機動車綜合性能檢測機構應當使用符合標準的設施、設備,嚴格按照國家有關營運車輛技術檢測標準對貨運車輛進行檢測,對出具的車輛檢測報告負責,并對已檢測車輛建立檢測檔案。

  第二十二條 禁止使用報廢的、擅自改裝的、拼裝的、檢測不合格的和其他不符合國家規定的車輛從事道路貨物運輸經營。

  第二十三條 道路貨物運輸經營者和縣級以上道路運輸管理機構應當分別建立貨運車輛技術檔案和管理檔案,并妥善保管。對相關內容的記載應當及時、完整和準確,不得隨意更改。

  道路貨物運輸經營者車輛技術檔案主要內容為:車輛基本情況、主要部件更換情況、修理和二級維護記錄(含出廠合格證)、技術等級評定記錄、車輛變更記錄、行駛里程記錄、交通事故記錄等。

  道路運輸管理機構管理檔案主要內容為:車輛基本情況、二級維護和檢測情況、技術等級記錄、車輛變更記錄、交通事故記錄等。

  道路貨物運輸車輛辦理過戶變更手續時,道路貨物運輸經營者應當將貨運車輛技術檔案完整移交。縣級以上道路運輸管理機構對經營者車輛技術檔案建立情況實施監督管理。

  第二十四條 道路貨物運輸經營者對達到國家規定的報廢標準或者經檢測不符合國家強制性標準要求的貨運車輛,應當及時交回《道路運輸證》,不得繼續從事道路貨物運輸經營。

  第四章 貨運經營管理

  第二十五條 道路貨物運輸經營者應當按照《道路運輸經營許可證》核定的經營范圍從事貨物運輸經營,不得轉讓、出租道路運輸經營許可證件。

  第二十六條 道路貨物運輸經營者應當對從業人員進行經常性的安全、職業道德教育和業務知識、操作規程培訓。

  第二十七條 道路貨物運輸經營者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在其重型貨運車輛、牽引車上安裝、使用行駛記錄儀,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駕駛人員連續駕駛時間超過4個小時。

  第二十八條 道路貨物運輸經營者應當要求其聘用的車輛駕駛員隨車攜帶《道路運輸證》。

  《道路運輸證》不得轉讓、出租、涂改、偽造。

  第二十九條 道路貨物運輸經營者應當聘用持有從業資格證的駕駛人員。

  第三十條 營運駕駛員應當駕駛與其從業資格類別相符的車輛。駕駛營運車輛時,應當隨身攜帶從業資格證。

  第三十一條 運輸的貨物應當符合貨運車輛核定的載質量,載物的長、寬、高不得違反裝載要求。禁止貨運車輛違反國家有關規定超限、超載運輸。

  禁止使用貨運車輛運輸旅客。

  的 第三十二條 道路貨物運輸經營者運輸大型物件,應當制定道路運輸組織方案。涉及超限運輸的應當按照交通部頒布的《超限運輸車輛行駛公路管理規定》辦理相應的審批手續。

  第三十三條 從事大型物件運輸的車輛,應當按照規定裝置統一的標志和懸掛標志旗;夜間行駛和停車休息時應當設置標志燈。

  第三十四條 道路貨物運輸經營者不得運輸法律、行政法規禁止運輸的貨物。

  道路貨物運輸經營者在受理法律、行政法規規定限運、憑證運輸的貨物時,應當查驗并確認有關手續齊全有效后方可運輸。

  貨物托運人應當按照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辦理限運、憑證運輸手續。

  第三十五條 道路貨物運輸經營者不得采取不正當手段招攬貨物、壟斷貨源。不得阻礙其他貨運經營者開展正常的運輸經營活動。

  道路貨物運輸經營者應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貨物變質、腐爛、短少或損失。

  第三十六條 道路貨物運輸經營者和貨物托運人應當按照《合同法》的要求,訂立道路貨物運輸合同。

  道路貨物運輸可以采用交通部頒布的《汽車貨物運輸規則》所推薦的道路貨物運單簽訂運輸合同。

  第三十七條 國家鼓勵實行封閉式運輸。道路貨物運輸經營者應當采取有效的措施,防止貨物脫落、揚撒等情況發生。

  第三十八條 道路貨物運輸經營者應當制定有關交通事故、自然災害、公共衛生以及其他突發公共事件的道路運輸應急預案。應急預案應當包括報告程序、應急指揮、應急車輛和設備的儲備以及處置措施等內容。

  第三十九條 發生交通事故、自然災害、公共衛生以及其他突發公共事件,道路貨物運輸經營者應當服從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或者有關部門的統一調度、指揮。

  第四十條 道路貨物運輸經營者應當嚴格遵守國家有關價格法律、法規和規章的規定,不得惡意壓價競爭。

  第五章 貨運站經營管理

  第四十一條 貨運站經營者應當按照經營許可證核定的許可事項經營,不得隨意改變貨運站用途和服務功能。

  第四十二條 貨運站經營者應當依法加強安全管理,完善安全生產條件,健全和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

  貨運站經營者應當對出站車輛進行安全檢查,防止超載車輛或者未經安全檢查的車輛出站,保證安全生產。

  第四十三條 貨運站經營者應當按照貨物的性質、保管要求進行分類存放,危險貨物應當單獨存放,保證貨物完好無損。

  第四十四條 貨物運輸包裝應當按照國家規定的貨物運輸包裝標準作業,包裝物和包裝技術、質量要符合運輸要求。

  第四十五條 貨運站經營者應當按照規定的業務操作規程進行貨物的搬運裝卸。搬運裝卸作業應當輕裝、輕卸,堆放整齊,防止混雜、撒漏、破損,嚴禁有毒、易污染物品與食品混裝。

  第四十六條 貨運站經營者應當嚴格執行價格規定,在經營場所公布收費項目和收費標準。嚴禁亂收費。

  第四十七條 進入貨運站經營的經營業戶及車輛,經營手續必須齊全。

  貨運站經營者應當公平對待使用貨運站的道路貨物運輸經營者,禁止無證經營的車輛進站從事經營活動,無正當理由不得拒絕道路貨物運輸經營者進站從事經營活動。

  第四十八條 貨運站經營者不得壟斷貨源、搶裝貨物、扣押貨物。

  第四十九條 貨運站要保持清潔衛生,各項服務標志醒目。

  第五十條 貨運站經營者經營配載服務應當堅持自愿原則,提供的貨源信息和運力信息應當真實、準確。

  第五十一條 貨運站經營者不得超限、超載配貨,不得為無道路運輸經營許可證或證照不全者提供服務;不得違反國家有關規定,為運輸車輛裝卸國家禁運、限運的物品。

  第五十二條 貨運站經營者應當制定有關突發公共事件的應急預案。應急預案應當包括報告程序、應急指揮、應急車輛和設備的儲備以及處置措施等內容。

  第五十三條 貨運站經營者應當建立和完善各類臺賬和檔案,并按要求報送有關信息。

  第六章 監督檢查

  第五十四條 道路運輸管理機構應當加強對道路貨物運輸經營和貨運站經營活動的監督檢查。

  道路運輸管理機構工作人員應當嚴格按照職責權限和法定程序進行監督檢查。

  第五十五條 道路運輸管理機構及其工作人員應當重點在貨運站、貨物集散地對道路貨物運輸、貨運站經營活動實施監督檢查。此外,根據管理需要,可以在公路路口實施監督檢查,但不得隨意攔截正常行駛的道路運輸車輛,不得雙向攔截車輛進行檢查。

  第五十六條 道路運輸管理機構的工作人員實施監督檢查時,應當有2名以上人員參加,并向當事人出示交通部統一制式的交通行政執法證件。

  第五十七條 道路運輸管理機構的工作人員可以向被檢查單位和個人了解情況,查閱和復制有關材料。但是,應當保守被調查單位和個人的商業秘密。

  被監督檢查的單位和個人應當接受道路運輸管理機構及其工作人員依法實施的監督檢查,如實提供有關情況或者資料。

  第五十八條 道路運輸管理人員在貨運站、貨物集散地實施監督檢查過程中,發現貨運車輛有超載行為的,應當立即予以制止,裝載符合標準后方可放行。

  第五十九條 道路貨物運輸經營者在許可的道路運輸管理機構管轄區域外違法從事經營活動的,違法行為發生地的道路運輸管理機構應當依法將當事人的違法事實、處罰結果記錄到《道路運輸證》上,并抄告作出道路運輸經營許可的道路運輸管理機構。

  第六十條 道路貨物運輸經營者違反本規定后拒不接受處罰的,縣級以上道路運輸管理機構可以暫扣其《道路運輸證》等道路運輸管理機構頒發的相關證件,簽發待理證,待接受處罰后交還。

  第六十一條 道路運輸管理機構的工作人員在實施道路運輸監督檢查過程中,對沒有《道路運輸證》又無法當場提供其他有效證明的貨運車輛可以予以暫扣,并出具《道路運輸車輛暫扣憑證》(見附件5)。對暫扣車輛應當妥善保管,不得使用,不得收取或者變相收取保管費用。

  違法當事人應當在暫扣憑證規定時間內到指定地點接受處理。逾期不接受處理的,道路運輸管理機構可依法作出處罰決定,并將處罰決定書送達當事人。當事人無正當理由逾期不履行處罰決定的,道路運輸管理機構可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

  第七章 法律責任

  第六十二條 違反本規定,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縣級以上道路運輸管理機構責令停止經營;有違法所得的,沒收違法所得,處違法所得2倍以上10倍以下的罰款;沒有違法所得或者違法所得不足2萬元的,處3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的罰款;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一)未取得道路貨物運輸經營許可,擅自從事道路貨物運輸經營的;

  (二)使用失效、偽造、變造、被注銷等無效的道路運輸經營許可證件從事道路貨物運輸經營的;

  (三)超越許可的事項,從事道路貨物運輸經營的。

  第六十三條 違反本規定,道路貨物運輸和貨運站經營者非法轉讓、出租道路運輸經營許可證件的,由縣級以上道路運輸管理機構責令停止違法行為,收繳有關證件,處2000元以上1萬元以下的罰款;有違法所得的,沒收違法所得。

  第六十四條 違反本規定,取得道路貨物運輸經營許可的道路貨物運輸經營者使用無道路運輸證的車輛參加貨物運輸的,由縣級以上道路運輸管理機構責令改正,處3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的罰款。

  違反本規定,道路貨物運輸經營者不按照規定攜帶《道路運輸證》的,由縣級以上道路運輸管理機構責令改正,處警告或者20元以上200元以下的罰款。

  第六十五條 違反本規定,道路貨物運輸經營者、貨運站經營者已不具備開業要求的有關安全條件、存在重大運輸安全隱患的,由縣級以上道路運輸管理機構限期責令改正;在規定時間內不能按要求改正且情節嚴重的,由原許可機關吊銷《道路運輸經營許可證》或者吊銷其相應的經營范圍。

  第六十六條 違反本規定,道路貨物運輸經營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縣級以上道路運輸管理機構責令改正,處10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由原許可機關吊銷道路運輸經營許可證或者吊銷其相應的經營范圍:

  (一)強行招攬貨物的;

  (二)沒有采取必要措施防止貨物脫落、揚撒的。

  第六十七條 違反本規定,道路貨物運輸經營者不按規定維護和檢測運輸車輛的,由縣級以上道路運輸管理機構責令改正,處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罰款。

  第六十八條 違反本規定,道路貨物運輸經營者使用擅自改裝或者擅自改裝已取得《道路運輸證》的車輛的,由縣級以上道路運輸管理機構責令改正,處5000元以上2萬元以下的罰款。

  第六十九條 違反本規定,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縣級以上道路運輸管理機構責令停止經營;有違法所得的,沒收違法所得,處違法所得2倍以上10倍以下的罰款;沒有違法所得或者違法所得不足1萬元的,處2萬元以上5萬元以下的罰款;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一)未取得貨運站經營許可,擅自從事貨運站經營的;

  (二)使用失效、偽造、變造、被注銷等無效的道路運輸經營許可證件從事貨運站經營的;

  (三)超越許可的事項,從事貨運站經營的。

  第七十條 違反本規定,機動車綜合性能檢測機構不按國家有關技術規范進行檢測、未經檢測出具檢測結果或者不如實出具檢測結果的,由縣級以上道路運輸管理機構責令改正,沒收違法所得,違法所得在5000元以上的,并處違法所得2倍以上5倍以下的罰款;沒有違法所得或者違法所得不足5000元的,處以5000元以上2萬元以下的罰款;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七十一條 違反本規定,貨運站經營者對超限、超載車輛配載,放行出站的,由縣級以上道路運輸管理機構責令改正,處1萬元以上3萬元以下的罰款。

  第七十二條 違反本規定,貨運站經營者擅自改變道路運輸站(場)的用途和服務功能,由縣級以上道路運輸管理機構責令改正;拒不改正的,處3000元的罰款;有違法所得的,沒收違法所得。

  第七十三條 違反本規定,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縣級以上道路運輸管理機構責令限期整改,整改不合格的,予以通報:

  (一)沒有建立貨運車輛技術檔案的;

  (二)沒有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在貨運車輛上安裝行駛記錄儀的;

  (三)大型物件運輸車輛不按規定懸掛、標明運輸標志的;

  (四)發生公共突發性事件,不接受當地政府統一調度安排的;

  (五)因配載造成超限、超載的;

  (六)運輸沒有限運證明物資的;

  (七)未查驗禁運、限運物資證明,配載禁運、限運物資的。

  第七十四條 道路運輸管理機構的工作人員違反本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法給予相應的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一)不依照本規定規定的條件、程序和期限實施行政許可的;

  (二)參與或者變相參與道路貨物運輸和貨運站經營的;

  (三)發現違法行為不及時查處的;

  (四)違反規定攔截、檢查正常行駛的道路運輸車輛的;

  (五)違法扣留運輸車輛、《道路運輸證》的;

  (六)索取、收受他人財物,或者謀取其他利益的;

  (七)其他違法行為。

  運輸公司績效考核方案 14

  為了進一步加強油罐汽車安全生產,落實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科學管理,持續發展的方針,制定本制度。

  第一條、公司設置安全管理機構,配備懂管理,懂技術,責任心強的專職安全管理人員。

  第二條、油罐汽車駕駛員必須具備三年以上駕齡,且安全行車10萬公里以上年齡在45歲以下。

  第三條、油罐汽車駕駛員必須學習油品安全知識,掌握油品裝卸操作規程,經專業培訓考合格后持證上崗。

  第四條、公司每月至少組織駕駛員一次安全學習教育活動,每年至少組織一次滅火演習,不斷增強駕駛員安全意識和工作責任感。

  第五條、運輸車輛第三者責任險投保金額應在人民幣100萬以上,車上貨物保險及自愿保險以最高價值投保,其他保險項目視實際情況投保。

  第六條、油罐必須實行周期檢查,并持有有效的汽車油罐《計量檢定證書》及計量容積表,并建立技術資料檔案,保證油罐質量符合要求,配備附件性能完好,運作安全,使用方便。

  第七條、油罐汽車的'火花熄滅器完好有效,配備兩個以上干粉滅火器。

  第八條、按公司制定的標識要求,統一噴涂規定標識,車門噴涂企業名稱及編號,車頂安裝危險品標識燈箱。

  第九條、油罐車進出罐裝,卸油現場應有現場工作人員引導,駕駛員應協助有關人員按貨單核實油料品名、規格、數量,檢查設備完好狀況,油罐汽車停靠位置準確、安全,熄滅發動機,周圍20米范圍內無明火。

  第十條、罐裝時,鶴管插入罐底,距底部不大于20cm,裝油高度必須符合規定,不得超裝,以防止在行車中溢油。

  第十一條、甲乙類油品裝油完畢后,必須穩油2分鐘后才能提升鶴管,然后撤除靜電接地線。

  第十二條、卸油時,駕駛員應協助卸油工接好靜電接地裝置,連接輸油管線,備好滅火器材。卸油時必須采用密封卸油方法,卸油管與油罐進油管的連接,應采用快速接頭。

  第十三條、卸油前,穩油15分鐘后方可卸油,流速控制在5m/s以內,能自動卸油的不準泵送卸油。

  第十四條、卸油畢,排空管線余油,關閉閥門撤除靜電接地線,收整設備,辦妥交接手續并記錄。

  第十五條、雷雨期間暫停進行甲乙類油品裝卸作業。

  第十六條、油品裝卸作業過程中,不能按電喇叭,修車,不能敲擊金屬,石塊等,對器具做到輕抬輕放,照明必須使用防暴燈具。

  第十七條、駕駛員應配合現場作業人員做好安全防范工作,不能遠離車輛,要加強巡視,嚴格現場明火管理,嚴防事故方生。

  第十八條、適時清洗油罐沉積物,改裝不用油品應按規定進清洗。清罐時應按清罐要求進行,以防中毒和氣體爆炸事故。

  第十九條、停車期間,油罐汽車應與高壓線,高大建筑物,樹木,人口稠密區保持一定的安全距離。

  第二十條、駕駛員要穿著棉布衣服,不得穿化纖類服飾。

  第二十一條、油罐汽車應實行定點停放,滿車避免高溫暴曬。

  第二十二條、車隊必須建立安全生產責任制,落實安全責任。

  第二十三條、油罐發生事故,必須按事故管理制度規定處理,并即使上報主管部門。

  運輸公司績效考核方案 15

  一、道路危險貨物運輸安全生產責任制度

  1、認真貫徹執行“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和安全生產操作規程,守法經營,落實各級交通主管部門的道路運輸安全生產管理規定,組織學習安全生產知識,最大限度地控制和減少道路交通事故的發生。

  2、道路危險貨物運輸經營者負責經營許可范圍內的安全生產工作,是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對安全生產工作負總責。

  3、聘請符合道路危險貨物運輸經營條件的管理人員、駕駛人員、押運員及裝卸人員,并與管理人員、駕駛人員、押運員及裝卸人員簽訂安全生產責任書,將責任書內容分解到每個工作環節和工作崗位,職責明確,責任分清,層層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

  4、積極參與各項道路運輸安全生產活動,設立道路運輸安全生產專項經費,保證安全生產工作的開展。

  5、落實事故處理“四不放過”的原則,即:事故原因不查清不放過;事故責任者沒處理不放過;整改措施不落實不放過;教訓不吸取不放過。

  6、建立營運車輛維護、檢修工作制度,督促車輛按時做好綜合性能檢測及二級維護,確保車輛技術狀況良好。

  二、道路危險貨物運輸安全生產操作規程

  1、嚴格遵守道路運輸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及工作規范,嚴肅道路運輸安全生產操作規程,落實各項道路運輸安全生產工作制度,組織開展道路運輸安全生產活動和道路運輸安全知識學習,提高全員的道路運輸安全生產意識。

  2、對道路運輸駕駛人員要求做到“八不”。即:“不超載超限、不超速行車、不強行超車、不開帶病車、不開情緒車、不開急躁車、不開冒險車、不酒后開車”。保證精力充沛,謹慎駕駛,嚴格遵守道路交通規則和交通運輸法規。

  3、做好危險路段記錄并積極采取應對,特別是山區道路行車安全,要做到“一慢、二看、三通過”。

  4、不運輸法律、行政法規禁止運輸的貨物,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必須辦理有關手續后方可運輸的貨物,應當按規定查驗有關手續,符合要求的方可承運。

  5、保持車輛良好的技術狀況,不擅自改裝營運車輛。

  6、做到反三違:不違反勞動紀律,不違章指揮,不違反操作規程。

  7、發生事故時,應立即停車、封鎖現場、及時報警、搶救傷員和貨物財產,協助事故調查。

  8、采取一切措施,立即封閉現場,阻止一切可能產生事故源頭,防止危險貨物的脫落、揚撒、流失等。

  9、不違章作業,駕駛人員連續駕駛時間不得超過4小時。

  三、道路危險貨物運輸安全生產監督檢查制度

  1、每月至少進行一次全面安全檢查,重點檢查道路運輸安全生產責任制、規章制度的建立完善、安全隱患整改、應急預案、有關法律法規及會議精神的學習貫徹落實情況,并做好記錄。

  2、做好出車前、停車后的準備、檢查工作,確保行車安全,發現隱患要及時修復后方可出車。

  3、裝貨時嚴查超載運輸。

  4、要不定期檢查車輛的安全裝置、燈光信號、證件及必要的防護設備。

  5、檢查駕駛員是否帶病或疲勞開車,是否違反安全生產操作規程。

  6、檢查消防設施是否安全有效。

  7、建立安全生產獎懲制度,依制度進行獎懲。

  四、道路危險貨物運輸消除安全生產事故隱患制度

  為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加強道路運輸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遏制交通事故發生,須做到:

  1、對交通主管部門檢查發現的安全生產隱患整改事項,按時逐項予以整改、落實。

  2、每月至少開展一次全面安全檢查,發現存在安全隱患立即通知整改,并立即抓好落實,及時消除。

  3、駕駛員要定期做健康體檢及心理的職業適應性檢查。

  4、每趟次出車前,要對車輛的安全性能進行全方位檢查,發現問題及時排除,不消除隱患不得出車。

  5、裝載危險貨物時,必須檢查是否有超載等情況,確認無誤后方可出車。

  6、要不定時檢查駕駛員及車輛是否符合道路危險品運輸安全管理規定。

  7、車輛經檢測、二級維護,查出的隱患要及時整改,整改不到位不得出車。

  8、定期對車輛和車輛停放場所的消防器材、電路、車輛機件等進行自查自糾。

  9、對安全隱患不及時整改的責任者給予從嚴追究。

  10、建立健全道路危險貨物運輸安全生產事故隱患檔案,吸取經驗教訓,舉一反三,組織研究和探討新技術應用。

  五、道路危險貨物運輸事故應急預案

  為把交通事故的損失降到最低程度,須做到:

  1、發生交通事故,當事人應立即進行自救,并報警。電話:122(交警)、119(消防)、120(急救),應簡明講清事故地點、貨物的品名、性質、采取何種措施、人員的傷亡、損失等情況,以及事故對周圍環境造成的危害程度。當事人應封鎖現場,搶救傷員,疏散群眾、保護好貨物,并通報本公司。

  2、當事人應立即切斷車輛電源開關,正確使用必備的防護設備及消防器材,布置好安全警戒線,應果斷處置,不要驚慌出錯,避免造成更大的災害。

  3、對傷者應立即按照“危險化學品應急措施”進行處理,并將傷者移至安全地帶,對死亡人員也應移至安全地帶妥善安置。積極協助120救護人員救死扶傷,避免事故擴大化,把傷害減至最低程度。

  4、保護好自身的安全,積極配合交警、消防等部門進行救護并做好各項善后工作。

  5、發生一次死亡2人以上的運輸事故,應在6小時內報告當地交通主管部門。

  六、道路危險貨物運輸自然災害、突發性事件應急預案

  1、做好應急運輸保障工作,在發生自然災害、突發性事件時,要服從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或者交通主管部門的統一調度、指揮。

  2、報告:遇有自然災害、突發性事件時,應立即在最短時間內逐級向交通主管部門報告(在異地遇有自然災害、突發性事件的應同時向當地人民政府和交通主管部門報告)。

  3、車輛:投入應急運輸車輛,并經檢測達到一級車況的在用車;車輛運行單程在400公里以上必須配備2名駕駛員,每位駕駛員連續駕駛時間不得超過4小時。

  4、人員:參運人員年齡在18至60歲之間,符合道路運輸經營條件的駕駛人員,且技術過硬、作風正派、身體健康。

  5、接受應急運輸任務時,運輸車輛、人員必須整合待命,在規定時間內到達指定地點集合,且必須由道路運輸經營者親自帶隊。

  6、執行應急運輸任務時,運輸車輛及參運人員要遵守應急預案的有關規定,服從交通主管部門的統一調度、指揮,遇事主動請示、匯報,協調解決好各項工作事務。

  7、完成應急運輸任務后,必須向各有關部門匯報任務完成情況,及時做好車輛維護、保修,總結經驗,提高應急應變能力和處置能力。

  8、根據應急運輸保障工作的需要,做好相關應急物資的儲備,完成交通主管部門交給的其他運輸任務。

  七、道路危險貨物運輸駕駛員安全管理制度

  (一)、公司駕駛員必須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法》、《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運輸條例》、《道路危險貨物運輸管理規定》和有關交通運輸安全管理的規章、規則及操作規程,安全駕車。并應遵守本公司其他相關的規章制度。

  (二)、駕駛員須與公司簽訂聘書,聘用條件為:

  1、須持有合法的駕駛執照;

  2、年齡不超過60周歲;

  3、取得道路運輸管理部門頒發的從業資格證;

  4、經公司組織對其進行面試、理論和機械常識考核、道路駕駛技術測試合格。

  (三)、安全行車十條禁令:

  1、嚴禁無駕駛證、無從業資格證的人員駕駛車輛;

  2、嚴禁違反行車命令行車;

  3、嚴禁酒后駕車、疲勞行車;

  4、嚴禁超員、超載行駛;

  5、嚴禁車輛帶病行駛;

  6、嚴禁攜帶無關人員乘車;

  7、嚴禁在通過無人看守的鐵路道口時與火車搶道;

  8、嚴禁車輛在發動機運轉中加油;

  9、嚴禁直流供油、嚴禁冬季明火烤車;

  10、嚴禁雨雪道路和涉水后高速行駛。

  (四)、凡我公司聘用的駕駛員,須遵守《安全行車十條禁令》禁令,違反者一律解聘。

  (五)、駕駛員出車前8項安全檢查要點

  步驟一、燈光

  目的:檢查車輛燈光照明和指示燈功能是否正常。 操作步驟:

  1、檢查前部行車燈、近光燈、遠光燈、喇叭、前霧燈、轉向燈、雙閃燈的功能是否正常。

  2、檢查后部行車燈、牌照燈、后霧燈、制動燈、倒車燈、后轉向燈、后雙閃燈。

  3、檢查儀表指示燈、內室燈及各種指示燈功能是否完好。

  4、檢查大燈光束是否正常,如有必要,進行調整。

  步驟二、電瓶

  目的:檢查電瓶電壓及電極緊固是否正常。

  操作步驟:

  1、檢查電瓶正極、負極緊固情況及極柱是否干凈。

  2、檢查電瓶外殼是否損壞或漏電解液。

  3、若電瓶有光眼,可通過觀察光眼顏色判斷電瓶電壓。綠色表示電瓶充電充足;黑色表示充電小或沒電;無色或黃色表示電解液達到臨界必須補充蒸餾水,對于免維護電瓶建議更換;若無光眼,可直接測量電瓶電壓。

  4、使用超過年限并且光眼顯示顏色變淺或淡黃色應更換電瓶。

  步驟三、機油及冷卻液、水

  目的:檢查機油及冷卻液、水是否正常。

  操作步驟:

  1、機油液面檢查,車應停于水平路面,未啟動發動機前,檢查機油是否在油尺b區麻點處。

  2、用油尺取機油滴到白紙上觀察機油是否臟。

  3、檢查機油時要避免機油滴到發動機上以免發生火災。

  4、冷卻液、水液面不應低于MIN標記,冬季要使用防凍液,以防止水箱結冰。

  步驟四、制動系統

  目的:檢查制動系統功能。

  操作步驟:

  1、目視檢查制動系統密封性,檢查制動泵、制動調節器、制動鉗。

  2、檢查制動摩擦襯塊的厚度,若制動摩擦襯塊和背板厚度磨損嚴重,應立即更換。

  步驟五、轉向系統

  目的:檢查轉功能是否正常 ,是車輛行車安全的重要保證。 操作步驟:

  轉向系統是由方向盤、方向機、轉向柱及傳動桿等部件組成。現代車輛的轉向系統一般與懸掛系統密切相關。駕駛者將轉向力通過方向盤傳到方向機和轉向柱,再將方向盤的扭力傳到傳動桿,最后將動力轉到前輪,使車輛轉向。

  1、以下幾點幫助判斷轉向系統好壞:

  (1)操作轉向系統感覺操作力度是否適當。

  (2)轉向系統應能在車輛轉彎時靈活平穩的將扭力傳到前輪。

  (3)不會讓路面不平引起的震動造成回跳或方向失控。

  (4)方向盤應能平穩回位。

  在正常狀態下,轉向系統與懸掛系統一起發揮重要作用,確保車輛安全行使且易操作。

  2、日常也應注意對轉向系統的保養和檢查:

  (1)檢查轉向節和拉桿球頭是否磨損或松動。有發現磨損過大的須立即更換。

  (2)檢查轉向液壓助動泵是否缺油。

  (3)將方向盤用力向上拉,如有間隙,檢查方向盤螺母是否松動和轉向柱十字頭是否松動、轉向柱接方向機的部分是否松動。檢查橫直拉桿是否變形。

  最后一點很重要。因橫直拉桿變形會引起前輪定位改變,影響轉向系統的正常工作。須及時進行更換。更換后需將前輪前束調校正常。

  步驟六、底盤

  目的:檢查底盤部件狀態。

  操作步驟:

  1、若檢查底護板有損傷,需拆下底護板檢查發動機油底殼和變速箱殼體是否有損傷。

  2、檢查輪輞是否有磕碰傷,檢查車輪軸向和徑向間隙。

  3、檢查車身底部是否損傷,后橋、油箱是否有磕碰傷。

  步驟七、輪胎

  目的:檢查輪胎是否正常。

  操作步驟:

  1、胎面和側面是否有損傷,去除異物(如釘子、鐵屑、石子等)。

  2、輪胎花紋深度不低于1.6mm。

  3、根據前輪磨損形態,判斷是否有必要檢查前束和車輪外傾角(輪胎斷面出現毛邊,表明前束不正確。單面磨損則表明車輪外傾角不正確)。

  4、根據輪胎胎壓數值調整輪胎氣壓。

  步驟八、變速箱油

  目的:檢查變速箱油是否正常。

  操作步驟:

  1、變速箱油液面應位于加油孔下沿。

  八、道路危險貨物運輸駕駛員的崗位職責:

  1、嚴格遵守國家有關法令法規,自覺遵守道路運輸安全的各項規章制度,牢固樹立“安全第一、珍惜生命”的職業道德,嚴禁違章駕駛,確保安全行車、文明行車。

  2、危險品車輛駕駛員必須經過交通運輸管理部門的危險品操作培訓,持危險品運輸“從業資格證”方能駕駛車輛。

  3、運輸危險化學品的車輛,必須保持安全車速,保持車距,嚴禁超車、超速和強行會車。

  4、不超裝、超載,按指定的路線和時間運輸,不得進入危險化學品運輸車輛禁止通行區域,確需進入的,應按事先商請當地公安交管部門批準,并指定的行車時間和路線行駛。

  5、裝載危險貨物的車輛不得在居民聚居點、行人稠密地段、政府機關、名勝古跡、風景游覽區停車。如必須在上述地區進行裝卸作業或臨時停車,應采取安全措施,并征得當地公安部門同意。

  6、車輛發生故障需修車時,應選擇安全地點。需進入修理廠時,不準載貨進入廠內。

  7、裝卸過程中,車輛的發動機必須熄滅并切斷總電源。在有坡度的場地裝卸貨物時,必須采取防止車輛溜坡的有效措施。

  8、禁止裝卸作業區內維修車輛,嚴禁將車隨意停放在外,運輸途中停留住宿時應報告當地公安機關,經獲批準后方可停留。

  9、嚴禁無證開車、無令開車、酒后開車、超速開車、空檔溜車。嚴禁無臺速和熄火滑行。

  10、愛護車輛,保持車容整潔,使車輛保持完好狀態。服從調度,積極參加車隊安全教育、培訓活動。

  九、道路危險貨物運輸押運員崗位職責

  1、遵守勞動紀律,遵守各項規章制度,持證上崗。

  2、必須掌握危險化學品運輸的安全知識。

  3、必須掌握所押運危險品性質、危害特性以及包裝容器的使用特性。

  4、運輸危險化學品時,必須配備必要的應急處理器材和防護用品,掌握發生意外時的應急措施。

  5、嚴格監管危險化學品的運輸,堅決制止駕駛員將車輛駛入危險化學品車輛禁止通行的區域。

  6、認真押運貨物,特別是劇毒、爆炸危險化學品,確保不發生貨損、貨差,做好交接工作。

  7、配合督促駕駛員做好危險化學品及行車安全工作,安全到達目的地。

  8、在危險化學品運輸押運過程中,如發生交通事故或發生被盜、丟失、泄露等情況時,應及時向單位有關領導報告,同時向當地負責危險化學品安全監管部門和公安、環保、質檢部門報告,并采取一切可能的警示措施。

  十、道路危險貨物運輸裝卸人員

  1、危險化學品的裝卸作業,必須在裝卸管理人員的現場指揮下進行。 裝卸人員必須持證上崗,嚴格遵守化學危險物品裝卸有關規定,根據承運物資的特點妥善裝卸、文明裝載.嚴禁違章操作。

  2、加強責任感,必須掌握操作危險化學品的知識,并按裝運危險物品的性質,配戴相應的'防護用品。裝卸危險物品時注意輕拿、輕放,注意標志,堆放穩妥。不得碰撞、倒置,防止包裝破損、商品外溢。

  3、作業過程中不得飲食,不得用手擦嘴、臉、眼睛等。每次作業完畢,應及時用肥皂(或專用洗滌劑)洗凈面部、手部,防護用品應及時清洗,集中存放。

  4、配合駕駛員做好車容整潔工作。

  十一、道路危險貨物運輸車輛安全管理制度

  1、車輛的年度檢驗、上戶、轉籍、技術性能檢測、維護保養由公司負責組織實施。

  2、公司要對所有的危貨營運車輛必須參加保險,投保險種包括:交強險、車輛損失險、第三者責任險、承運人責任險、駕駛員人身意外險。

  3、車輛必須具有良好的技術性能方可參加營運,為保證車輛的安全運行,必須按規定進行二級維護保養,并配備各種有效的安全裝置和防護設備。

  4、車輛發生故障時,必須及時修復,特別是危及行車安全的重大隱患,如制動、轉向、輪胎、燈光裝置等。嚴禁車輛帶病出場、出站。

  5、嚴禁超員、超載行駛,嚴禁混裝,嚴禁超速行駛。

  6、車輛在運行途中,駕駛員應主動做好車輛的自檢自查,發現問題及時解決。

  7、車輛必須按規定位置停放,嚴禁亂停亂放,嚴禁駛入危險化學品禁止通行區域內。

  十二、道路危險貨物運輸車輛技術管理制度

  為了保證營運車輛技術質量,防止事故發生,根據道路運輸安全管理規定,特制定本制度:

  (一)、車輛檔案管理

  1、新購的有關車輛資料和行駛證、營運證、附加費證、購車發票、附加費收據復印件及車輛照片等,公司必須有專人負責建立車輛原始基本情況檔案,并每年對車輛的檢測、審驗資料和駕駛員、押運員及裝卸人員應及時填充,確保車輛檔案資料的完整性和延續性;

  2、車輛駕駛員要在每月25日前將車輛的月行程里程、保養維修、肇事情況上報公司登記,由公司負責人核實后填寫車輛技術登記;

  3、車輛重要部件或證件及駕駛員、押運員、裝卸人員等如有變動、改動,應將變動、改動的情況及時登記備案,并報請相關部門。

  (二)、車輛檢查

  1、車輛經檢測必須達到一級車況的在用車輛;

  2、罐體車輛經檢測合格,并在有效期內;

  3、司機平時出車前后要做好檢查,嚴禁帶病營運,一經發現,視情況輕重罰100至500元;

  4、公司每季將定期或不定期的對車輛進行檢查,車輛技術狀況必須達到以下標準:

  (1)車輛號牌、標志燈、標志牌、及告示牌齊全、清晰,安裝位置正確,無遮擋物;

  (2)燈光、喇叭、雨刮器、觀后鏡等裝置齊全有效;

  (3)發動機汽缸工作正常,無異響、漏油、漏水等現象;

  (4)轉向裝置操作靈活,無過緊或過松現象,高速行駛時車輛不會出現跑偏或擺頭現象;

  (5)制動系統良好,符合國家制動規范要求,前后四輪的定位準確;

  (6)車輛各種線路完好,接放安全牢固;

  (7)輪胎保持良好,輪胎胎冠上的花紋深度不得少于3.2mm;

  (8)其他部件符合安全行車標準。

  5、交通管理部門的管理人員上路檢查車輛行駛情況時,在出示檢查證后,司機必須停車配合,如發現車輛狀況不佳的或違反道路運輸安全管理相關規定的,交通管理人員有對車輛進行停駛、回場檢查的權力。

  (三)、車輛保養和審驗

  1、關于車輛二級維護、季檢、年審。

  (1)車輛每季進行一次二級維護,維修廠必須具有運管部門核準的危險品車輛修配廠;

  (2)車輛進行二級維護后,司機要將二級維護單交到公司備案,再到相應的運管部門簽章;

  (3)嚴禁車輛不進廠檢測而取得二級維護單等弄虛作假現象,一經發現查實,除了重新進行二級維護外,公司將對司機進行500元至1000元的罰款;

  (4)車輛每年進行綜合檢測年審一次。

  2、按規定參加交警、運管部門組織的檢測、年檢、年審。

  (四)、車輛報廢規定

  1、報廢條件:

  凡車輛技術經濟情況達到下列條件之一者,應予以報廢。

  (1)車輛超期使用,主要總成部件磨損腐蝕或嚴重損壞,性能工況嚴重下降,無修復價值;

  (2)因交通事故造成主要總成或大部分零件嚴重損壞,已無修復價值;

  (3)零部件損壞嚴重的老舊車;

  (4)車輛經過長期使用,耗油量超過國家定型車出廠標準規定值的。

  (5)經修理和調整后仍達不到國家對機動車運行安全技術條件要求的;

  (6)經修理和調整或采用排氣污染控制技術后,排放污染物仍超過國家規定的汽車排放標準的。

  2、報廢程序

  (1)申請報廢,公司報請市車管所批準,從批準之日起列入報廢車輛,停止營運。

  (2)車輛申請報廢,經市車管所核準后,三個工作日內把報廢車輛的相關證件、資料到運管部門辦理相關報廢手續。

  (3)報廢車輛資料公司要統一保存,并將資料保存不得少于兩年。

  運輸公司績效考核方案 16

  第一條為認真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加強車輛安全管理,明確各級領導和各職能部門的責任,保證運輸經營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公司總經理為運輸安全的第一責任人,對本公司的安全管理工作負全面領導責任;安全科長為安全管理工作第二責任人,負責涉及安全管理工作的綜合協調和督辦領導交辦的安全管理工作,負直接安全管理責任;各部門負責人按“一崗雙責”要求,對本部門許可事項和安全管理負直接安全管理責任,各部門員工對本人主辦的工作負安全管理崗位責任。

  第三條公司實行全員安全工作責任制,全體員工必須在各自崗位對保證運輸安全負責。

  第四條公司總經理的職責:

  1、對公司運輸安全負全面領導責任。

  2、審定運輸安全計劃,有重點地解決重大隱患。

  3、每月最少主持召開一次運輸安全會議,分析運輸安全形勢,不斷完善運輸安全措施。

  4、及時研究解決運輸安全方面的重大問題。

  5、檢查指導運輸安全工作。

  6、負責事故的調查、分析和處理。

  7、對運輸安全工作中的好人好事進行表揚、獎勵與處分。

  第五條安全科長的職責:

  1、安全科長是總經理在運輸安全工作中的助手,負責督促、檢查、匯總情況,并做好協調工作。對職責范圍內因工作失誤而導致的'事故負責。

  2、認真貫徹執行國家有關運輸安全的政策、法令、規程、標準和規章制度,并經常檢查貫徹執行情況。

  3、負責制訂、修改運輸安全工作計劃、措施。

  4、負責組織各種運輸安全檢查,對查出的隱患,有權限期整改。

  5、負責組織運輸安全的宣傳教育工作,并對受訓人員進行考核。

  6、參加各種運輸經營會議,提出安全方面的建議、要求。

  7、參加運輸車輛事故的現場勘察、調查、分析、處理、索賠。

  8、每月組織召開一次運輸安全形勢分析會,查找安全隱患,提出整改措施。

  第六條安全員職責:

  1、宣傳和貫徹政府頒發的安全法規、條例、規定和公司各項安全管理規章制度、措施,定期組織安全學習,抓好駕駛員的安全教育和管理;

  2、制訂單位安全工作計劃和安全防范措施,組織各項安全活動和安全競賽,定期進行安全檢查,做好各階段的工作總結,并及時收集、統計、整理有關資料;

  3、處理運輸事故,會同有關部門做好事故善后和結案工作,同時做好事故車輛的估價、預算和索賠工作;

  4、負責事故登記、里程統計、安全獎罰等安全業務,做好營運證、養路費、牌照稅的經辦工作;

  5、辦理公司領導委托和交辦的其他運輸安全組織管理事項。

  第七條駕駛員的職責:

  1、遵守交通法規和操作規程,抵制違章行為,維護交通秩序,確保安全行車。

  2、積極參加各項安全學習及活動,提高安全行車意識和技術水平。

  3、嚴格執行公司安全管理規章制度,遵守勞動紀律,服從調度指揮,按時、按質完成運輸任務。

  4、遵守車輛管理和保修制度,自覺做好車輛“三清例保”工作,保持車輛、輪胎、附屬裝備、隨車工具的整潔及車牌、證件齊全和完好。

  5、熟悉車輛性能,熟練駕駛技術,學習先進經驗,掌握行車規律,努力完成各項技術經濟指標。

  6、服從安全管理人員的指揮和檢查,接受上級布置的有關任務和培訓。

  7、不斷改進服務態度,提高服務質量,樹立良好的駕駛作風。

  運輸公司績效考核方案 17

  第一條:為了加強本公司車輛危險貨物運輸安全管理,保障公司車輛運輸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特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公司全體員工必須經常學習和熟悉道路危險貨物運輸技術規范,在實際運營過程中必須嚴格按交通部標準jt3130《汽車危險貨物運輸規則》和國家標準gb13392《道路運輸危險貨物車輛標志》執行。駕乘人員必須每天對自駕車輛進行安全運輸及車輛標志進行檢查,并隨時接受公司安全技術管理人員和道路交通主管部門管理人員的監督檢查,發現隱患必須立即整修、消除。

  第三條:公司安全生產工作例會每月一至三次,遇有特殊情況和發生重大、特大行車事故隨時通知召開安全工作例會,對全體職工進行安全教育、培訓,總結經驗教訓,整改事故隱患,提出防范措施,確保運輸安全。提高駕乘人員自覺執行安全生產管理各項規章制度的意識。

  第四條:公司強化所有車輛風險保障能力的管理,凡國家規定實行強制保險的險種,公司所有運營車輛必須按要求投保,任何車輛不得漏保、脫保、公司還設立車輛責任賠償保證金和事故賠償擔保人(單位)制度,凡不按公司規章制度參加投保和不交納保證金和提供事故賠償擔保人(單位)的`車輛,公司不予其簽定勞動合同,不準其掛靠本公司進行運營。(注:第三者責任保險不得少于20萬元,貨物運輸保險不得少于15萬元)。

  第五條:車輛承運危險貨物應根據托運單位提供有關資料認真予以查對核實,并提前15天向公司報送運輸計劃,包括貨物品名、數量、運輸路線、運輸日期等必須詳細填報,以備公司和運輸管理部門監督檢查和調整工作。

  第六條:公司運輸危險貨物的車輛,嚴禁搭乘無關人員。運行中駕乘人員嚴禁吸煙,停車時不準靠進明火和高溫場所,并經常檢查消防設備的準備情況,發現過期、失效或損壞,應及時維修或更換。

  第七條:凡裝運危險貨物的車輛,必須懸掛規定的標志牌和標志燈,凡末經道路運政管理機關檢查合格的車輛和常壓容器,不得裝運危險貨。

  第八條:維修、改裝或動用明火維修易燃、易爆危險貨運輸時罐(槽)車時,必須到經道路運政管理機關審查批準,有一定資質的修理單位進行維修,改裝作業。

  第九條:在運營過程中發生燃燒、爆炸、污染、中毒等事故,駕乘人員必須根據承運危險貨物的性質,按規定要求采取措施,防止事故擴大,并及時向當地道路運政機關和有關部門報告,全力消除危害。

  第十條:本公司車輛及駕乘人員凡違反上述統一規定者,自負一切經濟、刑事責任。

  第十一條:本規定自20xx年xx月xx日起開始執行。

  運輸公司績效考核方案 18

  為確保安全行駛,規范管理,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運輸安全管理規定:

  1、所有機動車輛司機,必須經有關部門培訓,并取得“道路運輸從業資格證”。

  2、嚴格按照國家道路交通安全有關法律法規規定和貨物運輸車輛駕駛員安全操作規程要求進行運輸作業。

  3、嚴禁酒后駕車、疲勞駕車、違規駕車。

  4、嚴禁車輛“帶病”運輸。發現車輛存在問題要及時進行檢查、維修,保證車輛車況安全良好。

  5、除駕駛室按規定乘座人員外,車輛的`其它部位一律不準乘坐人員。

  6、車輛駕駛員要對本車進行定期檢查、維修、保養,保證車況良好。

  7、所有車輛必須配備2個5公斤的干粉滅火器。

  二、車輛檢查制度

  1、檢查內容:方向、剎車、燈光、輪胎、發動機、儀表等其它部件和持證情況,每四個月進行一次二級維護保養,每年進行一次車輛年檢。

  2、檢查規定:

  (1)駕駛員應在每日上班開車前、班中、班后對車輛進行安全檢查。

  (2)公司每月應對本單位的車輛組織一次安全檢查。

  (3)對檢查出的問題和安全隱患,應及時進行處理和整改,若發現存在重大安全隱患要責令停止運輸作業。

  運輸公司績效考核方案 19

  一、安全生產和崗位責任制度

  1、認真貫徹執行“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和安全生產操作規程,守法經營,落實各級交通主管部門的安全生產管理規定,組織學習安全生產知識,最大限度地控制和減少道路交通事故的發生。

  2、公司總經理是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對安全生產工作負總責。

  3、公司設安全經理一名,對安全生產工作具體負責。

  4、公司設專職安全員一名,具體落實安全管理工作。

  5、公司聘請具有相應資質條件的駕駛人員,并與駕駛員簽訂安全生產責任書。

  6、公司將責任內容分解到每個工作環節和工作崗位,職責明確,責任分清,層層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

  7、積極參與各項安全生產活動,設立安全生產專項經費,保證安全生產工作的開展。

  8、落實事故處理“四不放過”的原則,即:事故原因不查清不放過;事故責任者沒處理不放過;整改措施不落實不放過;教訓不吸取不放過。

  9、建立營運車輛維護、檢修工作制度,按時做好車輛二級維護及綜合性能檢測,確保車輛技術狀況良好。

  二、安全生產操作規程

  1、嚴格遵守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及工作規范,嚴肅安全生產操作規程,落實各項安全生產工作制度,組織開展安全生產活動和安全知識學習,提高全員安全生產意識。

  2、對道路運輸駕駛人員要求做到“八不”。即:“不超載超限、不超速行車、不強行超車、不開帶病車、不開情緒車、不開急躁車、不開冒險車、不酒后開車”。保證精力充沛,謹慎駕駛,嚴格遵守道路交通規則和交通運輸法規。

  3、做好危險路段記錄并積極采取應對措施,特別是山區道路行車安全,要做到“一慢、二看、三通過”。

  4、不運輸法律、行政法規禁止運輸的貨物,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必須辦理有關手續后方可運輸的貨物,應當按規定查驗有關手續,符合要求的方可承運。

  5、保持車輛良好技術狀況,不擅自改裝營運車輛。

  6、做到反三違:不違反勞動紀律,不違章指揮,不違反操作規程。

  7、發生事故時,應立即停車、保護現場、及時報警、搶救傷員和貨物財產,協助事故調查。

  8、采取必要措施,防止貨物脫落、揚撒等。

  9、不違章作業,駕駛人員連續駕駛時間不超過4小時。

  三、安全生產監督檢查制度

  1、每月至少進行一次全面安全檢查,重點檢查安全生產責任制、規章制度的建立完善、安全隱患整改、應急預案、有關法律法規及會議精神的學習貫徹落實情況,并做好記錄。

  2、做好出車前、停車后的準備、檢查工作,確保行車安全,發現隱患要及時修復后方可出車。

  3、裝貨時嚴查超載和擅自裝載危險品。

  4、不定期檢查車輛的安全裝置、燈光信號、證件。

  5、檢查駕駛員是否帶病或疲勞開車,是否違反安全生產操作規程。

  6、檢查消防設施是否安全有效。

  7、建立安全生產獎懲制度,依制度進行獎懲。

  四、從業人員安全管理制度

  1、駕駛員應是作風正派,組織紀律性強,身體健康的從業人員。

  2、駕駛員必須領取駕駛證、從業資格證,方可駕駛車輛。

  3、駕駛員必須遵守下列規定:

  ①駕駛營運車輛時,須攜帶駕駛證、行車證、道路運輸證、從業資格證等其它證件。

  ②不準轉借、涂改和偽造駕駛證、行車證、道路運輸證、從業資格證等其它證件。

  ③不準將營運車輛交給沒有駕駛證和從業資格證的人駕駛。

  ④不準駕駛與駕駛證、從業資格證車型不相符合的車輛。

  ⑤未按規定審驗或審驗不合格的,不準繼續駕駛車輛。

  ⑥飲酒后不準駕駛車輛。

  ⑦不準駕駛安全設備不全或機件失靈的車輛。

  ⑧不準駕駛不符合裝載規定的車輛。

  ⑨患有妨礙安全行車的疾病或者過度疲勞時,不準駕駛車輛。

  ⑩駕駛車輛時不準吸煙、飲食、閑談、打手機或其它妨礙安全行車的行為。

  4、發生不安全情況,應及時報告安全生產管理部門,不準隱瞞事故真相,并積極配合事故的處理。

  5、駕駛員應服從調度,按照規定路線行駛,連續行車不準超過4小時,杜絕各種違章行為。

  6、駕駛員要認真做好車輛日常維護工作,保持車容整潔、文明駕駛,嚴格遵守交通規則,樹立良好的職業道德。

  五、安全例會制度

  1、每月召開一次的安全例會,相關人員必須簽名參加。

  2、安全例會主要內容:

  ①、傳達上級有關文件或指示,通報本月安全生產情況。

  ②、及時分析、總結上一階段運輸的安全、不安全的情況,研究布置下階段保證安全運輸的`生產計劃。

  ③、分析研究近期發生事故的特點和規律,制定落實防范措施。

  ④、研究安全管理工作中的薄弱環節,制定落實整改措施,修改、完善各項安全規章制度。

  ⑤、根據“四不放過”的原則(即:事故原因不查清不放過、責任人員未處理不放過、整改措施未落實不放過、有關人員未受到教育不放過),對發生的事故進行調查、分析和處理。

  六、安全培訓和教育學習制度

  1、駕駛員要認真學習道路交通法規,樹立良好的職業道德,增強安全意識,按時參加各類安全教育和培訓。

  2、堅持每月二次的安全教育活動,及時傳達上級和交通管理部門的有關指示精神,認真總結安全行車的經驗和分析典型事故的教訓,總結推廣先進經驗,不斷增強安全防范意識。

  3、公司定期利用一些典型的事故案例進行分析教育,認真吸取他人的教訓,警示駕駛員要文明行車,嚴守規則,確保安全。

  4、駕駛員對公司組織的安全教育活動,無特殊情況一律不得請假、缺席,負責人要嚴格考勤。

  5、對各類培訓教育要做好記錄,以便備查。

  七、車輛、設施、設備安全管理制度

  1、車輛由其駕駛員負責日常具體管理,安全生產管理部門負責監督與考核。

  2、車輛的年檢審,由安全生產管理部門組織實施。

  3、做好日常維護和車輛保養工作,特別是冬季"四防"(防火、防凍、防滑、防事故)工作。

  4、按期進行車輛二級維護和檢測,車輛經檢測、二級維護,查出的隱患要及時整改,整改不到位不得出車。

  5、遇有霧、雨、雪等天氣及路況不良,嚴格控制出車,若生產等急需可配備有經驗的2名駕駛員出車,以保安全和處理應急情況。

  6、禁止私自用車,以車代步或將車輛亂停亂放。

  7、車輛調配人員要合理安排行車日程,做到行車前有交待,回庫后有檢查,嚴禁“三違”(違章指揮、違章作業、違反勞動紀律)。

  8、定期對車輛和辦公場所的消防器材、電路、車輛機件等進行自查自糾。

  10、建立健全車輛事故隱患檔案,吸取經驗教訓,舉一反三,組織研究和探討新技術應用。

  八、事故處理應急預案

  為把交通事故的損失降到最低程度,須做到:

  1、發生交通事故,當事人應立即進行自救并報警。電話:122(交警)、119(消防)、120(急救),應簡明講清事故地點、傷亡、損失等情況,以及事故對周圍環境的危害程度,保護現場,搶救傷員,保護貨物財產并通報運輸經營者與保險公司。

  2、當事人應立即切斷車輛電源開關,使用消防器材,布置好安全警戒線,應果斷處置,不要驚慌出錯,避免造成更大的災害。

  3、對傷者的外傷應立即進行包扎止血處理,發生骨折者應就地取材進行骨折定位,并移至安全地帶,對死亡人員也應移至安全地帶妥善安置。積極協助120救護人員救死扶傷,避免事故擴大化,把傷害減至最低程度。

  4、保護好自身的安全,積極配合交警、消防等部門進行救護并做好各項善后工作。

  5、發生一次死亡3人以上的運輸事故,應在6小時內報告當地交通主管部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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