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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層社會治理實施方案

時間:2022-11-22 12:30:14 方案 我要投稿

基層社會治理實施方案范文(精選7篇)

  為了確保工作或事情能高效地開展,時常需要預先制定方案,方案一般包括指導思想、主要目標、工作重點、實施步驟、政策措施、具體要求等項目。那么大家知道方案怎么寫才規范嗎?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基層社會治理實施方案范文(精選7篇),僅供參考,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基層社會治理實施方案范文(精選7篇)

  基層社會治理實施方案1

  為切實做好我鎮鄉村治理示范鎮、示范村創建工作,進一步提升我鎮鄉村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水平,推進鄉村治理科學化、民主化、制度化、規范化建設,按照《鄒平市鄉村治理體系建設示范村建設標準》要求,結合我鎮實際,制定如下實施方案:

  一、指導思想

  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歷屆全會精神,按照中央及省市關于鄉村治理的部署要求,著力構建黨組織領導的自治、法治、德治相融合的治理體系,不斷提升鄉村治理能力水平,全面增強廣大農民群眾的獲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努力打造中國特色社會主義鄉村善治之路的臺子篇章。通過創建和示范引領,使農村基層黨組織建設全面加強、農村社會穩定得到維護、農村社會移風易俗深入推進、鄉村產業全面發展、鄉鎮管理服務能力持續強化;黨組織領導、政府負責、社會協同、公眾參與、法治保障、科技支撐的現代鄉村社會治理體制更加成熟定型,治理能力更為精準全面,鄉村治理制度框架和政策體系更加完善。

  二、工作任務

  今年上半年,選取4個村作為鄉村治理示范村進行創建,下半年按照按照《鄒平市鄉村治理體系建設示范村建設標準》全面進行打造完善。重點是夯實基層黨建,努力打造作風正派、本領過硬的農村黨員干部隊伍;強調自治、推進法治、弘揚德治,建立“三治”結合的鄉村治理新格局;開展環境衛生綜合整治,全面打造“四小園”建立村莊整潔、環境優美的鄉村環境衛生整治管護長效機制;推進移風易俗,持續開展文明鄉風培育行動,培育文明鄉風、淳樸民風;加大基層對“小微權力”監督力度,推進村級“小微權力"清單制度,進一步完善“小微權力"監督運行機制。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發揮新時代文明實踐站、道德講堂作用,廣泛開展各項文明實踐活動。

  三、創建標準

  (一)鎮級層面:

  全鎮100%完成鄉村治理村民手冊的制定印發工作,實現村民手冊每戶一冊;全鎮在鄉村治理中創新運用“清單制”,年底實現覆蓋全市80%以上的村;全鎮開展積分制推廣運用和信用村評定工作,年底實現覆蓋全鎮80%以上的村;總結形成高質量典型材料3篇以上。

  1.鄉村治理工作機制健全。落實鄉鎮黨委抓鄉村治理工作的責任,黨委和政府在人力、物力、財力投入方面為鄉村治理工作提供保障,政府治理、社會參與、村民自治良性互動,基本建立共建共治共享的鄉村治理格局。

  2.基層管理服務便捷高效。鄉鎮對農村公共服務事項內容有明確的權責清單,鄉村資源、服務、管理重心有效下移,鄉鎮和村對農民管理和服務職責清晰、有效聯動,能在行政村為農民提供“一門式辦理”“一站式服務”。

  3.農村公共事務監督有效。制定鄉村小微權力責任清單,基本建立農民群眾、村務監督委員會和上級部門等多方監督體系,農村黨務、政務、村務、財務公開制度化和規范化。

  4.鄉村社會治理成效明顯。轄區內各行政村黨組織領導的自治、法治、德治相結合的鄉村治理體系基本建立,有效化解社會矛盾糾紛,治理非法宗教活動,鏟除黑惡勢力滋生土壤,鄉村發展充滿活力,村容村貌整潔優美,社會秩序良好。

  (二)村級層面:擬申報鄉村治理示范村按照《鄒平市鄉村治理體系建設示范村建設標準》(鄒農鄉治辦字﹝2021﹞5號)要求,制定創建實施方案,組織實施。

  1.村黨組織領導有力。村黨組織班子團結、工作規范,對村級各類組織實現統一領導,黨組織戰斗堡壘和黨員先鋒模范作用有效發揮。

  2.村民自治依法規范。村民自治制度健全、議事形式豐富,村務監督機構普遍建立并依法參與監督,村規民約為廣大村民知曉并認同,能有效調動村民參與自治的積極性。

  3.法治理念深入人心。經常開展群眾性法律法規宣傳活動,積極開展法治文化陣地建設和法治文化活動,能為村民提供便捷的法律基本服務,村“兩委”成員帶頭尊法學法守法用法,村民法治意識明顯增強。

  4.文化道德形成新風。深入開展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教育,廣泛開展道德建設實踐活動,建立崇德向善的激勵約束機制,保護和弘揚傳統優秀文化,大力開展移風易俗行動。

  5.鄉村發展充滿活力。有明確的發展規劃,村級集體經濟組織不斷發展壯大,村民增收渠道多樣,村容村貌整潔美觀,人居環境明顯改善。

  6.農村社會安定有序。深入開展農村基層綜合治理,各類組織和人士積極參與鄉村建設和治理,矛盾調處機制健全,有效抵制黑惡勢力、封建迷信活動和不良社會風氣,無重大治安刑事案件、越級上訪和非法宗教等活動,村民關系和諧。

  四、方法步驟

  (一)迎接驗收(2022年5月20日2022年8月20)。2022年8月底前全面完成臺東、臺西、大齊、北蘇4個村的創建任務。2021年8月底開展一次中期評估,針對存在的薄弱環節,進一步完善。根據評估結果,細化實施方案,在全鎮范圍內推進鄉村治理示范村創建工作。2022年12月底全面完成示范村創建任務。

  (二)總結驗收階段(2022年8月20日-2022年10月15日)。組織對創建工作開展情況進行驗收,對出臺制定的制度進行梳理完善,對好的做法和經驗進行歸納總結并上升到制度層面,形成長效機制。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強領導,明確取責。鄉村治理試點示范工作在鎮黨委的統一領導下,全鎮成立由黨委書記、鎮長任雙組長的創建工作領導小組;各村成立由黨支部書記任組長的創建工作領導小組,做好鄉村治理創建工作的組織協調。

  (二)強化考核,落實保障。將鄉村治理創建工作納入全鎮年度考核范圍。開展鄉村治理創建工作常態化督查,對查出的問題在全鎮范圍內通報,創建村應及時加以整改。

  (三)規范提升,總結推廣。組織開展鄉村治理創建調研,多研究新情況、新問題,及時總結做法和經驗,不斷規范提升。通過宣傳鄉村治理典型案例和鄉村治理現場推進會等形式,展現創建示范村風采,營造良好輿論氛圍,發揮示范帶動作用,持續推進全鎮鄉村治理體系建設。

  基層社會治理實施方案2

  為推進我縣法治鄉村建設,實現鄉村依法治理,夯實鄉村振興基礎,按照縣委、縣政府轉發的《進賢縣普法教育工作領導小組關于在全縣公民中開展法治宣傳教育的第八個五年規劃(20xx-2025年)》(進字〔20xx〕13號)、中共進賢縣委全面依法治縣委員會印發《關于加強法治鄉村建設的`實施方案》(進法委發[2020]8號)和省市關于開展“民主法治示范村”建設活動的要求,結合我縣實際,特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指導思想

  認真落實省委十四屆十二次全會精神決策部署,進一步加強農村法治宣傳教育,推進依法治村,完善村民自治,增強農村基層干部的法治觀念和依法辦事的能力,提升群眾法治意識和法律素養,形成辦事依法,遇事找法,解決問題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環境,不斷提升全縣基層民主法治建設水平,推進基層社會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建設。

  二、總體目標

  (一)農村基層民主更加健全,民主選舉、民主決策、民主管理、民主監督制度更加完善,農村基層自治組織發揮作用,農民參與民主協商、民主管理基層公共事務和公益事業的權利得到尊重和保障。

  (二)努力實現涉農法律制度更加完善,鄉村(社區)公共法律服務體系健全完善,村(居)民自治章程、村規民約(居民公約)以及各項規章制度更加完善,農村干部群眾尊法學法守法用法的自覺性明顯提高,鄉村(社區)治理法治化水平明顯提高,到2025年,逐步實現“法律明白人”培養工程全覆蓋,切實做到提質增效。法治文化陣地建設全覆蓋。

  (三)到 20xx 年,鄉村(社區)法治可信賴、權利有保障、義務必履行、道德得遵守,鄉風文明達到新高度,鄉村(社區)社會和諧穩定開創新局面,鄉村(社區)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得到進一步提升,法治鄉村(社區)建設成效顯著。

  三、建設名單

  在全縣各鄉鎮(含城市社區管委會)各選取一至兩個美麗鄉村建設樣板村,作為“民主法治示范村”創建示范點,名單如下:

  白圩鄉白圩村、長山晏鄉五橋村、李渡鎮文豐村、文港鎮周坊村、溫圳鎮羅家村、下埠集鄉港東村、羅溪鎮三房村、張公鎮邵窩村、七里鄉羅源村、前坊鎮桂花村、三陽集鄉三陽村、三里鄉新強村、梅莊鎮新瑤村、二塘鄉新源村、鐘陵鄉三岸村、南臺鄉上塘村、池溪鄉池溪村、民和鎮鳳嶺村、山前村、城市社區管委會青嵐社區、濱湖社區。

  四、建設內容

  (一)加強黨的領導,突出黨建引領

  1、充分發揮黨組織領導核心作用,加強村(社區)基層組織體系建設。積極推行村(社區)黨組織書記、村(居)委會主任“一肩挑”和村(社區)“兩委”成員交叉任職,選優配強村(居)務監督委員會成員。推行村(社區)黨組織書記通過法定程序擔任村級集體經濟組織負責人。

  (二)加強自治建設,完善自治機制

  2、完善民主選舉。嚴格依法選舉產生村(居)民委員會、村(居)務監督委員會、村(居)民小組長,村(社區)宣傳換屆選舉法律法規、政策文件到位,選舉程序規范、合法、公開,選風選紀良好,村(社區)組織選舉結果符合規定。

  3、推進民主決策。村(社區)重大事項決策實行“四議兩公開”。堅持村(居)民會議制度、村(居)民代表會議制度等民主決策相關制度,會議記錄、工作資料完整、規范。

  4、強化民主管理。健全村(社區)各種工作制度,嚴格落實印章管理制度、村(居)務公開制度、民主評議制度等民主管理相關制度。

  5、加強民主監督。村(居)務監督委員會認真履行職責,作用發揮明顯,村(居)務決策、財產管理、工程項目等情況得到有效監督。

  6、規范民主協商。實施基層黨組織領導、村(居)民委員會負責、各類協商主體共同參與的協商工作機制,合理確定并細化協商內容,定期研究協商中的`重要問題。

  (三)加強法治建設,提升法治能力

  7、提升法律服務水平。村(社區)建有公共法律服務工作室,配備法律顧問,重大事務積極征詢法律顧問的意見建議。及時了解群眾法律需求,為村(居)民提供法律服務。

  8、加強法治宣傳教育。運用多種載體和形式學習宣傳憲法、黨內法規及與群眾生產生活密切相關的法律法規。村(社區)“兩委”班子成員集中學法,村(社區)積極培養“法律明白人”并發揮作用。

  9、推進法治文化建設。建有功能完備、設施健全的法治講堂、法律圖書角、法治志愿者隊伍、法律顧問工作室、法治宣傳欄“五個一”,通過以案釋法、法治文藝演出、法律講座、法律圖書角、法治文化陣地等群眾喜聞樂見的形式建設村(社區)法治文化,因地制宜推廣“村民說事”、社區“法律之家”“幸福圓桌會”等做法,打造基層普法和依法治理有效的法治文化陣地。

  10、深化基層依法治理。村(社區)依法決策、依法辦事,堅持在法律框架內管理公共事務。

  11、推進移風易俗工作。通過修訂村規民約(居民公約)、完善紅白理事會、評選星級文明戶等,改善不文明行為,培育文明新風。

  12、推動基層志愿服務。統籌發揮社會力量在村(社區)治理的協同作用,培育壯大村(社區)志愿者隊伍,在開展公益活動的同時,對群眾進行法律和道德宣傳教育。

  (四)經濟社會全面發展,群眾安居樂業。

  13、國家各項惠農利民政策得到落實,依托鄉村自然資源、人文稟賦、鄉土風情及產業特色,發展形式多樣、特色鮮明的鄉村傳統文化、餐飲、旅游等休閑產業,村民收入持續增加,無貧困人口,經濟社會發展在當地處于領先水平。

  14、村公共事務和公益事業健康發展,公共衛生、合作醫療制度完善,村民關系平等和諧,群眾安居樂業。

  15、村容村貌綠化、美化、凈化,人與環境和諧友好,人居環境明顯改善。群眾的獲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有效提升,滿意度不斷提高。

  五、建設步驟

  (一)動員部署。各鄉鎮(城市社區管委會)要擔負起組織領導責任,及時向村(社區)傳達建設活動要求,并動員一切力量,參與到“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區)”建設工作中來。

  (二)建設階段。鄉鎮(城市社區管委會)要指導所轄村(社區)制訂切實可行可操作的實施方案,細化工作任務,明確工作責任,落實工作措施,凝聚建設工作共識,確保建設活動取得實效。各建設村、社區要按照建設標準、命名辦法扎實開展建設活動,在10月上旬前完成建設任務。縣司法局、縣民政局將加強對建設工作的督促與指導。

  (三)驗收和復核。10月下旬,縣司法局、縣民政局將按照建設指導標準對各鄉鎮建設的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區)進行檢查驗收,經驗收為合格的建設村(社區),作為示范建設點,帶動其它村(社區)“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區)”建設工作的開展。未完成建設任務的鄉鎮將扣除當年高質量考核中相應分值。

  同時,按全國和江西省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區)命名管理辦法,對示范點按“堅持保證質量、發揮實效、示范引領、動態管理原則”進行管理,縣司法局每年六、七月份進行一次檢查,每兩年省市普法辦對已獲得全國和省級“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區)”稱號的村(社區)進行復核,經復核合格的保留其稱號,經復核為不合格的,撤銷其稱號,并扣除當年高質量考核中相應分值。

  六、工作要求

  (一)強化領導。各鄉鎮、城市社區管委會要充分認識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區)建設的重要意義,精心組織實施,提升基層依法治理能力和水平。

  (二)持續推進。各鄉鎮、城市社區管委會應按照建設工作指導標準,制定切實可行的實施方案后要扎實推進,認真落實,按期按質完成創建任務,確保建成一個至兩個有特色、有亮點、可復制的“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區)”建設示范點。其它村、社區也要參照創建標準開展“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區)”建設,確保創建工作持續推進。

  (三)加強指導。各鄉鎮、城市社區管委會要探索村(社區)特色,總結先進經驗和做法。縣民政局、縣司法局對“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區)”建設情況進行指導驗收,擇優申報推薦參評全國、省級以上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區)。

  (四)動態管理。對經驗收為合格的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區)和已取得國家、省、市級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區)稱號的,要采取定期不定期明察暗訪、學習觀摩等形式進行復核,復核結果納入全縣高質量目標內容進行考核,確保創建工作的嚴肅性。

  基層社會治理實施方案3

  根據《關于寶山區進一步深化鄉村治理體系建設實施方案》(寶委辦〔2019〕139 號)要求,對照20xx年上海市鄉村振興重點任務清單,為進一步加快推動20xx年度法治鄉村建設,抓好工作任務分解和責任落實,特制定本方案。

  一、具體目標

  深入貫徹落實中央及市委、市政府、區委、區政府決策部署,助力推進本區法治鄉村建設,促進“三治融合”,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鄉村治理新格局,以加強鄉村法治宣傳教育為基礎,以實施“法律明白人”“法治帶頭人”培養工程為載體,以深化“民主法治示范村”創建工作為突破口,充分發揮法治鄉村示范建設引領帶動的重要作用,教育引導鄉村干部群眾辦事依法、遇事找法、解決問題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為實施本區鄉村振興戰略,加快建設法治寶山營造良好法治環境。

  二、組織領導

  法治鄉村示范建設由區司法局推進鄉村振興戰略工作領導小組統一領導。局普法宣傳科、促進法治科、公共法律服務科、區法律援助中心以及楊行司法所、月浦司法所、羅店司法所、羅涇司法所、顧村司法所、大場司法所、廟行司法所負責具體落實。

  三、責任分工

  (一)落實“誰執法誰普法”普法責任制。涉農鎮要將法治教育培訓納入鄉鎮和村委會工作人員培訓內容,有計劃、有步驟、有重點地開展日常學法普法工作。要把普法與部門工作有機結合,在執法時加強普法教育和說理執法,并有計劃地圍繞防范化解重大風險、精準脫貧、污染防治三大攻堅任務,廣泛深入宣傳土地承包、生態保護、道路交通安全、勞動保障、農產品質量安全等與鄉村群眾生產生活密切相關的法律法規,開展相關條線專項重點執法宣傳教育活動。(責任單位:楊行司法所、月浦司法所、羅涇司法所、羅店司法所、顧村司法所、大場司法所、廟行司法所)

  (二)全面實施鄉村“法律明白人”“法治帶頭人”培養工程。根據鎮村需求,深入開展“送法進鄉村 培養法律明白人”“法治帶頭人”工程,對全區在冊的鄉村“法律明白人”“法治帶頭人”開展法律知識培訓和考核,不斷提高學法用法的能力和水平。發揮寶山區十大“法律明白人”和十大“法治帶頭人”先進模范帶頭作用,將其納為寶山區八五普法志愿團成員,通過開展“以案釋法”等多種形式的宣講,教育村民群眾理性表達利益訴求,依法維護合法權益,保障基層社會和諧穩定。編印《寶山區“法律明白人”常見法律問題指導手冊》,將農村群眾普遍關心的基本法律常識和土地流轉、村民建房、農齡統計、集體資產、撤制村隊、動拆遷等與村民生產生活密切相關的法律法規進行整理匯編,供“法律明白人”參考,提高普法的針對性和實效性。(責任單位:局普法宣傳科、楊行司法所、月浦司法所、羅涇司法所、羅店司法所、顧村司法所、大場司法所、廟行司法所)

  (三)積極培育鄉村法治文化。引導鄉村將法治元素融入文化禮堂、文化廣場、農家書屋、文體活動中心等場所,基本實現一村一法治文化陣地。推動法治文化與民俗文化、鄉土文化融合發展,組織編寫、創作具有鄉土文化特色、群眾喜聞樂見的法治文化作品,廣泛開展群眾性法治文化活動。(責任單位:局普法宣傳科、楊行司法所、月浦司法所、羅涇司法所、羅店司法所、顧村司法所、大場司法所、廟行司法所)

  (四)完善鄉村公共法律服務。在涉農鎮建立完善公共法律服務工作站以及鄉村公共法律服務工作室的網絡體系。探索開展遠程視頻法律服務,提升鄉村法律服務智能化、精細化、專業化水平,努力讓老百姓在家門口享受到優質的無償的公共法律服務。加強涉農法律援助工作,逐步將與農民生產生活緊密相關的事項納入法律援助補充事項范圍。鼓勵公證、司法鑒定、仲裁等法律服務主動向農村延伸。

  實現“一村一法律顧問”全覆蓋,確保簽約法律顧問定期進鄉村,為村民解答法律問題、開展普法講座、開展矛盾糾紛調處,為鄉村治理提供法律意見等。組織鄉村法律顧問對所簽約鄉村的自治章程、村規民約、合同協議開展“法治體檢”,重點對村委會作出的重大決策、開展的重要活動、簽訂的合同協議提出法律意見建議,確保制定過程、條文內容合法合規,推動鄉村民主法治建設。(責任單位:局促進法治科、公共法律服務科、區法律援助中心、楊行司法所、月浦司法所、羅涇司法所、羅店司法所、顧村司法所、大場司法所、廟行司法所)

  (五)健全鄉村矛盾糾紛調處化解機制。堅持發展新時代“楓橋經驗”,指導完善村人民調解委員會建設,指導村委調委會完善“110”非警務警情對接分流機制,強化警調聯動處置能力、糾紛信息研判能力與矛盾糾紛排查化解能力,力爭調解成功率達到96%以上,做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鎮”。(責任單位:局促進法治科、楊行司法所、月浦司法所、羅涇司法所、羅店司法所、顧村司法所、大場司法所、廟行司法所)

  (六)深化“民主法治示范村”創建。繼續做好月浦鎮聚源橋村、楊行鎮東街村、顧村鎮老安村、羅店鎮四方村等重點培育單位的創建工作。著眼于推進鄉村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推進鄉村依法治理,著力依法解決當前鄉村干部群眾反映強烈的痛點、難點問題,特別是農業農村環境污染等重點問題的依法治理,讓群眾在創建活動中有更多的獲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對轄區內已獲得“民主法治示范村”稱號的村強化動態管理,定期進行檢查抽查,督促其繼續嚴格按照有關標準,做好相關工作,進一步發揮好示范帶動作用。(責任單位:局普法宣傳科、楊行司法所、月浦司法所、羅店司法所、顧村司法所)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強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局工作領導小組切實加強領導,各相關職能科室(部門)以及相關司法所在局工作領導小組的帶領下,理順工作機制,強化科室(部門)銜接,切實形成工作合力。局普法宣傳科要發揮牽頭抓總作用,統籌協調、具體指導和督促落實各項具體任務的推進。職能科室(部門)以及相關司法所要按照各自職責,加強工作指導,做好協同配合,形成工作合力。

  (二)把握時間節點,有序推進。要嚴格對標《上海市寶山區鄉村治理體系建設試點方案》等相關文件要求,按照任務分解表層層分解任務、層層抓好落實,確保各階段各環節都有安排部署,各項工作措施都能落實到位,并有專人負責。

  (三)加強宣傳,擴大影響。各科室(部門)、相關司法所要深入研究梳理法治鄉村經驗做法,利用各種媒體,通過電視廣播、報刊雜志、海報等人民群眾喜聞樂見的形式,大力宣傳推介可復制、可推廣的鄉村治理路徑和模式,大力選樹宣傳村民學法用法尊法守法的故事和鄉村治理先進典型,增強鄉村治理體系建設工作實效。

  基層社會治理實施方案4

  為深入貫徹落實中央和省關于加強和完善城鄉社區治理的工作部署,按照《中共昆明市委、昆明市人民政府關于進一步加強城鄉社區治理的實施意見》(昆發〔20xx〕14號)要求,在全市開展城鄉社區治理創新試點建設,結合工作實際,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目標任務

  用3年左右時間,在全市深入開展城鄉社區治理創新試點創建工作,培育和打造100個城鄉社區治理創新試點(詳見附件1)。通過試點建設引領,著力提升我市城鄉社區治理工作的能力和水平。

  二、嚴格考評

  根據市委、市政府關于加強城鄉社區治理的實施意見,制定《昆明市城鄉社區治理創新考評體系(試行)》(詳見附件2),作為全面扎實有效推進昆明市創新社區治理的規范化制度化設計。各縣(市)區、開發(度假)園區可參照考評體系,結合自身實際創新制定具體實施細則。

  三、工作步驟

  用3年左右時間在全市培育和打造100個城鄉社區治理創新試點,分三個階段進行。其中:第一階段,從20xx年9月至20xx年底,在全市范圍內培育和打造35個城鄉社區治理創新試點(詳見附件1);第二階段和第三階段創建時間和任務將根據第一階段創建工作情況適時提出。為穩步推進第一階段的創建工作,需著力抓好以下工作環節。

  1.宣傳啟動(20xx年9月)。市委、市政府動員部署全市社區治理創新試點相關工作,市城鄉社區治理工作領導小組及其辦公室,要按照市委、市政府的部署要求,明確各單位責任分工,各責任單位要根據任務分工,細化量化目標任務,制定切實可行的工作方案。各縣(市)區、開發(度假)園區要按照城鄉社區治理創新試點創建任務要求,在調查研究的基礎上,結合地方實際,向領導小組辦公室進行推薦和申報試點社區。

  2.試點創建(20xx年10月—20xx年9月)。各縣(市)區、開發(度假)園區要按照市委、市政府進一步加強城鄉社區治理的部署要求,形成具體的工作方案,組織開展創建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要采取專項督查、定期不定期調研等形式,對社區治理創新試點工作中出現的問題進行收集整理,完善工作措施,提出整改意見,及時解決問題,推動試點創建工作。

  3.評估驗收(20xx年10月—11月)。在社區自查,縣(市)區、開發(度假)園區初評的基礎上,通過專家評估、居民測評等方式,對第一批城鄉社區治理創新試點進行評估驗收。

  4.總結命名(20xx年12月)。市委、市政府適時召開全市城鄉社區治理創新試點工作總結會,推出一批成果能推廣,經驗可復制的城鄉社區治理創新試點。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明確責任主體。市城鄉社會治理工作領導小組及其辦公室要發揮統籌協調作用,及時研究創建工作中存在的問題和困難,為全市城鄉社區治理創新試點創建工作做好政策研究、工作指導和協調服務。各縣(市)區、開發(度假)園區要切實履行創建城鄉社區治理創新試點的責任主體,及時動員部署,堅持問題導向,定期研究解決工作中存在的問題和困難,加大推進力度,形成創建城鄉社區治理創新試點的工作合力。各責任單位要發揮職能作用,強化責任意識,搞好協作配合,明確一位分管負責人和一位聯絡員報領導小組辦公室,共同推動城鄉社區治理創新試點建設工作。

  (二)堅持問題導向,突出地方特色。試點創建工作要結合社區基礎條件、居民狀況,突出昆明特色,注重品牌導向,按照問題導向,缺什么補什么,補齊社區治理的短板,高起點規劃,高標準建設。要強調經驗可復制、成果能推廣,不搞資金和項目的簡單堆積,不搞脫離群眾的形象工程,重點強化基層黨組織的領導核心作用,建設服務型政府,激發社會活力,構建和諧社區。

  (三)強化資金保障,營造良好氛圍。各縣(市)區、開發(度假)園區和市級各部門要鼓勵和尊重地方首創精神,注重培育典型,力爭打造和培育一批在全國有影響力的品牌和先進典型。各級財政部門要將城鄉社區服務設施建設、工作經費、政府購買服務項目等納入地方財政預算,發揮財政資金對城鄉社區治理的引導作用和激勵作用。

  (四)強化督查考核,形成長效機制。領導小組及其辦公室要采取專項督查、定期不定期調研等形式,對工作中出現的問題進行收集整理,完善工作措施,提出整改意見,及時解決問題,推動工作開展。在試點創建的具體工作中,要注重調查研究,勇于改革創新,對社區治理創新工作進行認真總結分析,結合昆明實際,制定出臺一批符合昆明實際的政策措施,推出一批解決群眾現實問題民生工程項目,形成社區治理常態化的工作體系,力爭通過3年的試點創建工作,形成具有云南元素、昆明特點,可以全面推廣的經驗和完善的社區治理運行模式及制度機制。

  基層社會治理實施方案5

  根據省、市關于加快農村人居環境綜合整治建設美麗鄉村三年行動計劃、《中共廣東省委辦公廳廣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全域推進農村人居生態環境綜合整治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的實施意見》和縣有關文件要求,為全面推進我鎮農村人居生態環境綜合整治,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示范村,切實改善農村生產生活生態條件,補齊全面建成小康社會和新農村建設的短板,結合我鎮實際,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指導思想、目標要求和基本原則

  (一)指導思想。全面貫徹落實黨的十八大、十八屆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會精神,按照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生產發展、生活寬裕、鄉風文明、生態優美、村容整潔、管理民主”的總體要求,以加快補齊農村基礎設施短板、提高農民生活質量和促進農村社會文明進步為目標,以創新投融資機制為動力,以村莊環境綜合整治為重點,全域推進農村人居生態環境綜合整治和社會主義新農村示范村建設,全面建設基礎設施配套、公共服務完善、生態環境良好、農民持續增收、社會和諧穩定、嶺南特色鮮明的社會主義新農村,為全面建成小康社會奠定堅實基礎。

  (二)目標要求

  全面完成村莊人居環境綜合整治。全域推進農村人居生態環境綜合整治,2017年創建(20戶以上,下同)自然村63條,全全鎮累計60%以上自然村完成人居生態環境綜合整治;2018年創建整潔村184條以上,全鎮80%自然村完成人居生態環境綜合整治;到2020年全鎮基本完成自然村人居生態環境綜合整治。

  創建社會主義新農村示范村。在人居生態環境綜合整治基礎上,同步推進3個貧困村創建示范村工作,其他村(居)滾動推進具備條件村莊創建示范村。到2020年,全鎮建成一批人居環境、產業增收、特色風貌、鄉風文明、社會和諧方面發揮輻射帶動作用的示范村,實現農村人居生態環境和村容村貌根本改觀。到2025年全鎮農村建成環境優美、生態宜居、特色鮮明、宜業宜游的美麗鄉村。

  (三)基本原則。政府主導、規劃引領。加強規劃引導,建設實行先規劃后建設、不規劃不建設、不設計不施工。因地制宜、突出特色。從村莊自然地理環境、資源文化特色、經濟狀況和群眾生產生活需要出發,注重保持鄉土氣息、民俗文化、田園風光,保護古建筑、古村落等歷史文化遺跡,不搞“面子工程”,不搞大拆大建,不建大型廣場,不挖山毀林,保持村莊原有肌理和格局。整合資源、集中投入。明確政府、社會和村民的投入建設責任,集中財力辦大事,整合社會力量,拓寬投融資渠道,鼓勵農民、企業和其他社會力量投入。分類指導、示范推動。分類施策,打造示范典型,以點帶面,全面鋪開。農民主體、共建共享。充分調動農民參與創建的積極性、主動性,尊重農民群眾的知情權、參與權、決策權和監督權,注重發揮農民主體作用,激發內生動力,共謀共建共治共享。

  二、工作任務

  (一)提升村莊規劃建設管理水平。按照因地制宜、簡明易懂、能用管用原則,由鎮、村、設計單位和村民建設理事會共同參與,結合地方特色和經濟基礎,集思廣益制定村莊建設規劃。引導村莊、村民相對統一住房風格風貌,推動實現農房建筑規整化,突出本土特色和節能環保要求。推進鄉村綠化美化改造,實現鄉村風貌美麗化。科學安排村莊道路、供水、供電、通訊、有線電視、信息網絡等基礎設施和學校、衛生站(室)、文體活動場(室)等公共服務設施,保障農村建設特別是民生工程的用地需求。加強農房建設管控,鼓勵拆舊建新,落實一戶一宅。

  (二)全面推進村莊人居生態環境綜合整治。根據村莊實際情況,由鎮掛村干部協同領導小組辦公室制定整治的項目計劃。按照開展農村人居生態環境綜合整治的基本要求,以自然村或村民小組為單位,組建村民理事會,組織發動群眾全面開展“三清理”(清理村巷道亂堆亂放;清理房前屋后垃圾、衛生死角;清理溝渠池塘溪河淤泥、垃圾)“三拆除”(拆除危棄房、豬牛欄及糞坑、茅舍;拆除亂搭亂建、違章建筑;拆除非法違規商業廣告、招牌等)“三整治”(整治垃圾,建立健全長效保潔機制和垃圾收集、轉運、處理長效運營機制,落實門前包衛生、包秩序、包綠化的“三包”責任制和完成生活垃圾處理費征收工作;整治污水,建設污水處理設施,實行雨污分流,污水暗渠化排放達100%,實現農戶衛生廁所普及率達到100%;整治畜禽污染,建設柵欄圈圍,實現人畜分離,禽畜集中圈養。“一美化”即深入推進村道、庭院及房前屋后綠化美化。

  (三)加強基礎設施建設,提升農村基本公共服務水平。

  1、加大農村基礎設施建設力度。統籌推進“五通四進村”。推進通硬底路,村道、巷道100%硬底化;通自來水,生活飲用水水質達標;通互聯網,覆蓋光纖和4G網絡;通數字電視,村民能看上高清電視;通安全優質電,逐步實現城鄉電力服務一體化。推進安居進村,規范農村宅基地和農房建設管理,全面推進農村危房改造;整潔宜居設施進村,推行雨污分離,規范垃圾處理設施運營使用,農村生活污水和垃圾得到有效處理;信息應用進村,實施信息進村入戶工程,構建農村社會化服務體系;公交出行進村,規范農村客運管理,提高行政村客運車輛通達率。

  2、提升村莊基本公共服務水平。村莊建設實現“五有”,即是有村務辦公室(文化室)、有停車場(小廣場或籃球場)、有文體設備、有路燈巷燈,有公共安全防護體系。依托行政村公共服務站,構建中心村社會服務綜合體,實行“一站式”窗口服務,落實代辦員制度,貼身服務貧困戶。全面構建群防群治管理體系,加強農村重大安全隱患整治,建設必要的生命防護設施。

  3、加強生態環境保護。加強水資源保護,行政村、自然村(村民小組)全面落實河長制,設立管水員。推行垃圾分類減量,落實舊電池、農藥瓶、舊燈管等有害污染物的收集處理機制。加強農業面源污染、畜禽和水產生態養殖治理,禁止露天焚燒秸稈。加大宣傳力度,推廣農村新能源應用,強化群眾生態保護意識,嚴格保護古樹名木和林地林木資源。

  (四)傳承發展先進文化,促進鄉風文明和諧共建。

  1、加強鄉風文明建設。培育與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相契合、與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相適應的優良家風、文明鄉風和新鄉賢文化。開展農村“德育”行動,傳承優秀家風家訓,廣泛開展道德模范等評選活動。傳承活躍民間文化,開展文化節慶、四季花海、休閑體驗等活動。開展基層文明創建“十百千”特色工程,開展文明村、文明社區、文明戶和農村信用等級評選活動。開展“八禮四儀”活動,引導群眾抵制婚喪嫁娶大操大辦、人情債等陳規陋習。實施反映農村生產生活的諺語、警句、年畫和以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傳統美德、法制宣傳、生態保護、家庭文明等主題公益廣告張貼上墻,營造村風文明良好氛圍。

  2、加強文化保護與傳承。保護農村傳統民居院落、古建筑、古驛道、抗戰文物、紅色文物等物質文化遺產,推廣鄉村特色民居建設。保護挖掘革命遺址資源,傳承發揚生產、生活、民俗等非物質文化遺產。

  3、加強資源保護與開發利用。探索功能置換、兼容使用、開發權轉移、減免費用等激勵性措施,引導社會組織或個人參與歷史文化資源活化利用。推動民宿建設、“互聯網+”等鄉村旅游模式與古村落、歷史建筑、有保留價值泥磚房的保護和活化利用有效結合,科學謀劃鄉村休閑旅游、民間工藝作坊、鄉土文化體驗、傳統農事參與等特色文化休閑旅游項目。加強有保護價值歷史建筑的修復保護,展現當地人文地域特征,留住鄉村風貌和田園鄉愁。

  (五)充分發揮整治主體作用,提升基層治理水平。

  1、轉變干部職工職能。鎮領導干部要充分利用駐點普遍直接聯系群眾制度,督促各村按要求做好人居環境整治工作。根據《2017年南街鎮人居環境綜合整治自然村責任分工表》的分工安排,干部職工要按照建設要求,落實所掛村的前期規劃、籌委會成員以及“三清理”、“三拆除”、“三整治”、“一美化”等任務,確保環境整治和新農村示范村建設各項工作有專責機構、專人負責。

  2、加強基層組織建設。發揮基層黨組織的領導核心作用,深入整頓軟弱渙散村黨組織,選優配強村“兩委”班子特別是黨組織書記,實行班子聯席會議制度和黨群聯席會議制度,落實村黨組織的“四項權利”,鞏固黨在農村的執政根基。深化基層民主自治,健全村委會、村務監督委員會、經濟社等基層組織架構,進一步完善村務公開、民主理財和民主監督等制度。

  3、發揮農民主體作用。鼓勵村民共謀共建共治共享,在村級黨組織領導下,充分發揮自然村(村民小組或經濟合作社)村民理事會、議事會等作用,引導村民自覺參與鄉村建設、監督規劃實施和資金使用情況。允許村級組織承接陂頭、村內環境整治、小型農田水利、巷道建設等小型涉農工程項目,民居農房建設等項目可交由當地經過培訓的農民工匠組織實施。深化農村普法教育,制定村規民約,引導農民群眾協商解決糾紛矛盾、依法理性表達利益訴求、維護合法權益。

  三、強化措施保障

  (一)健全分級分類投入體制。對農田水利、農村公路、醫療衛生、教育、污水垃圾處理等公益性設施,建設管護投入以政府為主;鼓勵外出鄉賢和企業家支持投資新農村建設。對村內環境整治、村內公益事業、村內公共設施建設等,由村民自行負責,政府給予激勵獎補;鼓勵村民倡導實行環境整治和村莊建設“拆舊不補、青苗不補、讓地不補、誤工不補”。

  (二)完善財政投入穩定增長機制。根據縣文件精神,按照力度不減、總量增加原則,加大各級涉農財政資金整合和投入力度,在保證完成上級原定工作任務的前提下,按照渠道不亂、性質不變、用途不改、各司其職原則,整合各部門新農村建設、農業農村經濟發展、農村基礎設施建設和“一事一議”等涉農資金,重點用于人居生態環境整治、示范村建設、村莊規劃編制。鎮將統籌省、市、縣專項資金,通過獎補激勵機制(另行方案)予以支持。引導社會各界積極參與村莊生態環境整治,組建鄉賢理事會、聯誼會等,激發鎮、村內生動力投入,進一步提高資金自籌率。

  (三)創新協作幫扶機制。領導小組各專責組要加強對新農村建設工作的技術指導和服務。撬動社會資金投入,動員引導工商企業、先富群體、鄉紳賢達捐資出力,組織民營企業、農業龍頭企業結對幫扶。借力對口幫扶單位的扶貧政策,各扶貧單位積極參與幫扶村人居生態環境綜合整治工作,在人財物上給予大力支持。

  (四)加大用地政策傾斜力度。鼓勵各地按照規劃,開展“空心村”、邊遠小型村的拆除撤并,推進閑置宅基地整理復墾,清理空置住宅、“一戶多宅”、違章建筑、違規搭建,促進舊村改造和中心村建設。堅持“一戶一宅”、“城鎮建設用地增加與農村建設用地減少相掛鉤”原則,對農民自愿退出多余宅基地、進城購房落戶自愿放棄原有宅基地以及置換宅基地等實行激勵獎補。

  四、強化組織保障

  (一)加強領導,落實責任。按照“省級指導、市級統籌、縣級主體、鎮級實施、村級創建”的分級負責機制。成立南街鎮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和農村人居生態環境綜合整治工作領導小組,鎮委書記曾秋華任組長,鎮長陳偉東,鎮分管相關工作的領導任副組長,鎮屬相關部門為成員單位,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和村莊整治指導組、拆遷信訪組、生活污水處理指導組、交通宣傳文化指導組。盧瑞寧同志兼任辦公室主任,從相關單位中抽調人員組成,負責做好綜合協調日常工作,落實領導小組決定的事項和對各村(居)人居環境整治工作進行督促檢查。

  (二)強化督促檢查。鎮委、鎮政府將按照責任主體、工作標準、完成時限,加強督促檢查,確保整治創建工作落到實處。一是建立進度臺賬,各村每月填報建設進度,發現問題,及早糾正。二是建立督查制度。鎮紀委等部門組成督查組,每季度對各村整治創建情況開展督促檢查,對整治創建工作較差的鎮分管領導必須向鎮委、鎮政府提交書面說明和整改承諾。

  (三)加強規劃和項目管理,接受村民監督。嚴格規劃管理,農村人居生態環境綜合整治、新農村示范村建設規劃須充分征求村民意見。嚴格項目管理,堅持科學論證,民主決策,重大項目實行招投標制度。嚴格資金管理,重大事項必須經村民代表大會討論通過,接受群眾和社會監督。嚴格規范村民建房,依法依規辦理用地和建設報批手續。完善鎮級規劃建設管理機構,增加規劃建設管理工作人員,強化鎮、村的規劃建設管理。

  (四)廣泛宣傳,營造全民動員的良好氛圍。充分發揮輿論主導作用,發動群眾、依靠群眾和引導群眾積極參與,把開展村莊生態環境整治建設新農村示范村的目標要求與農民意愿結合起來。利用宣傳欄、互聯網等媒體,創新宣傳形式,全方位,多角度大力宣傳成功經驗,加大公益廣告投放宣傳力度,形成全社會參與鄉村建設的良好氛圍。

  基層社會治理實施方案6

  為認真貫徹落實黨的十七大提出的關于“擴大基層民主,加強社會主義法制建設”的戰略部署,根據上級文件精神和要求,結合我鎮農村工作實際,現就我鎮創建“民主法制示范村”工作制定以下實施方案。

  一、指導思想

  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認真貫徹落實黨的十七大精神,以做好農村工作的大局出發,進一步加強農村法制宣傳教育,推進農村普法依法治理,完善村民自治,增強農村基層干部的法制觀念和依法辦事的能力。

  二、總體目標

  (一)農村基層民主更加健全,民主選舉、民主決策、民主管理、民主監督制度更加完善,農村基層自治組織發揮作用,農村參與管理基層公共事務和公益事業的權利得到尊重和保障。

  (二)農村基層法制更加完備,農民的法律意識明顯增強,法律素質得到進一步提高。村民自治章程、村規民約以及各項規章制度更加完善,農村干部群眾的依法決策、依法管理、依法辦事的能力進一步增強。

  三、基本標準

  (一)村民自治組織健全,村民委員會及其下屬委員會、村民小組能有效發揮作用;

  (二)民主選舉規范有序,村民委員會成員、村民小組長、村民代表都能依法選舉或推選產生,選舉程序規范,選舉秩序良好,選舉結果群眾滿意;

  (三)民主決策切實落實,村民會議或者村民代表會議制度健全,重大事項都能由村民討論決定,農村稅費改革的地方“一事一議”制度能較好地發揮作用;

  (四)民主管理扎實細致,村干部依法實行民主管理,村民自治章程和村規民約健全,村委會公章、財務賬目、集體財產、用人制度等管理有序;

  (五)民主監督推進有力,村干部依法接受村民監督,定期報告工作,接受群眾評議,村務公開制度健全,群眾滿意率達到90%以上,沒有發生因村級賬目不清、村務不公開而引發的群眾上訪案件;

  (六)法制宣傳教育深入人心,村民學法、懂法、守法、用法,法律素質不斷增強,村干部遵紀守法,依法依章辦事,農村法治化管理水平逐步提高;

  (七)農民能夠熟悉尋求法律服務的渠道,依法維護自身的合法權益;

  (八)治保、人民調解組織充分發揮作用,農村不穩定因素能夠及時消除;

  (九)農村經濟發展,社會公益事業不斷發展,村民安居樂業,物質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協調發展。

  圍繞上述九條標準切實抓好“民主法治示范村”的硬件和軟件建設,努力做到六有:

  1、有一個創建“民主法治示范村”的村黨支部或村委會主要領導負責;

  2、有一個法制課室(可與村民會議或村民代表會議集會場所同設);

  3、有一個法制圖書閱覽室(或在農村文化圖書閱覽室設法制圖書專柜);

  4、有一個法制宣傳欄;

  5、有一個村務公開欄;

  6、有一支法制宣傳骨干隊伍。

  四、組織領導

  “民主法治示范村”創建活動在鎮黨委、鎮政府的統一領導下有步驟、有秩序地進行。鎮委、鎮政府成立創建民主法治示范村領導小組,領導小組由鎮長袁守軍任組長,黨委副書記人大副主席丁立權同志任副組長,成員由萬義興(維穩信息員)、張娟(司法所所長)、黃培林(社保站站長)、于衛東、戚善局(司法員),盧瑞海、李建文、鐘亞洲(綜治辦干事)擔任。領導小組負責指導、協調全鎮農村基層“民主法治示范村”的創建活動。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由張娟同志兼任辦公室主任,并從社保站、司法所、綜治辦抽調人員共同完成日常工作。

  五、工作步驟

  至20xx年底,全鎮創建“民主法治示范村”實現達標率100%。

  具體分三個步驟走:調查摸底;宣傳發動;全面鋪開。

  在20xx年八月底前,完成鄒黃村省“民主法治示范村”創建活動。

  在20xx年底前,完成新圩、召四、召五、趙圩4村市“民主法治示范村”創建活動。

  在20xx年底前,完成楊灘、鄧圩、花園嘴3村縣“民主法治示范村”創建活動。

  六、工作要求

  (一)深入學習宣傳黨的十七大“關于完善社會主義民主法制、建設社會主義政治文明”的重要論述及《農村基層民主法制建設講話》內容。

  (二)認真實施村民委員會組織法,進一步健全村民自治組織。建立健全村民委員會、村民小組等村民自治組織和村民會議,村民代表會議制度。

  (三)完善村民選舉程序,進一步健全村級民主制度。認真執行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關于進一步做好村民委員會換屆選舉工作的通知》(中辦發[2002]14號)和《江蘇省村民委員會選舉辦法》等法律法規的規定,真正做到民主選舉。

  (四)完善民主議事程序,進一步健全村級民主決策制度。規范村級重大事務民主議事、決策的范圍、程序和方法,保障村民依法行使自己的民主權利。

  (五)完善村民自治章程,進一步健全村級民主管理制度。制訂符合黨的方針、政策和國家法律法規的村民自治章程等公共事務管理制度,把村級各項事務逐步納入制度化、規范化管理的軌道。

  (六)完善村務公開、健全民主監督制度。繼續貫切落實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在農村普遍實行村務公開和民主管理制度的通知》(中辦發[1998]9號)文件精神,積極推進政務公開、財務公開制度,推行民主評議干部制度。

  (七)進一步加大農村法制宣傳教育的力度,不斷增強農村干部群眾的法律意識和法制觀念。按照我鎮“五五”普法規劃的要求,緊緊圍繞鎮黨委、鎮政府的中心工作和農村改革、穩定、發展的大局廣泛宣傳黨在農村的基本政策和國家的法律法規。重點宣傳憲法、農業法、土地法、環境保護法和村民委員會組織法、婚姻法、計劃生育條例等與農民生產、生活密切相關的法律法規,切實加強廣大農村干部群眾依法辦事能力,加強依法維護自身合法權益的能力。

  基層社會治理實施方案7

  為提升我市社區治理水平,根據《關于進一步提升城鄉社區治理水平的若干意見》(池辦發〔2020〕16號)要求,扎實推進市委辦、市政府辦印發的《池州市社區治理任務清單》落地落實,結合年度工作安排,2022年在全市范圍內開展城鄉社區治理創新試點活動,特制定如下實施方案。

  一、工作目標

  通過開展城鄉社區治理創新試點活動,推動各地積極探索城鄉社區治理的新理念、新模式、新場景,鼓勵城鄉社區在培育主體、營造場景、創新機制等方面下功夫,推進社區治理能力和水平整體提升。進一步發揮基層黨組織戰斗堡壘作用,打造社區服務多樣化、社區治理智能化、網格管理精細化、協商共治常態化的城鄉社區治理樣板,為全市城鄉社區治理提供可復制推廣的經驗。

  二、創建標準

  各試點社區要積極探索社區基層治理新模式,進一步整合轄區資源,推動社區治理創特色、樹品牌、顯活力,總結社區治理創新經驗,打造社區治理特色品牌。

  (一)黨建引領成效突出。社區黨組織健全,有力發揮領導核心作用;社區居委會機構完善,依法自治;“兩委”干部和社區工作者隊伍素質優良,工作盡責。黨員發揮先鋒模范作用,積極主動參加社區各項活動。充分發揮社區大黨委聯席會議作用,引導組織駐區單位和在職黨員到社區開展服務。

  (二)社區設施配套齊全。社區綜合服務用房配備到位,建有多功能、綜合性的社區服務中心。社區綜合服務設施健全完善、布局合理、有效使用,實現“辦公空間最小化,服務空間最大化”。

  (三)社區服務供給充分。開展“新時代新社區新生活”服務質量提升行動,結合本社區實際情況,開展便民利民、特色明顯、種類多樣的社區服務,滿足群眾需求。大力開展志愿服務,不斷優化物業管理服務,積極發展社區社區組織,農村社區社會組織不低于5個,城市社區社會組織不低于10個。

  (四)社區協商逐步推廣。常態化開展協商工作,社區協商效果明顯,居民參與度高。優化社區工作協商機制,明確議事協商議題和主體,創新社區協商形式,運用議事協商成果,將協商事項納入村(居)“兩委”工作程序,支持和保障社區議事協商工作。

  (五)村務公開規范有序。堅持和完善村務公開制度,做到“六規范一滿意”即內容規范、時間規范、程序規范、形式規范、陣地規范、管理規范、群眾滿意,充分保障村民的知情權和監督權。

  (六)網格管理科學精細。健全網格化管理體系,網格劃分科學合理,實行“多網合一”;建立專兼職網格員隊伍,完善招錄、退出、考核管理;完善網格工作機制,精準掌握居民需求和社區各類基層信息,為居民提供優質服務。

  (七)人居環境優美宜居。社區內凈化、綠化、美化,生態環境保持良好。路、街、巷等公共場所管理井然有序,居民出行無障礙。將人居環境整治內容納入村規民約(居民公約),優化社區人居環境。

  (八)多元共治作用明顯。有序推進“自治、法治、德治”三治融合。積極創建“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區),經常開展法治宣傳教育和法律進社區等普法活動,社區居民能依法維護自身權益。落實村規民約(居民公約)備案機制,有效發揮村規民約等自治制度作用,創新探索村規民約(居民公約)積分制等制度落實。

  (九)平安建設扎實有效。社區治安良好,突發性治安事件得到及時處置,無重大治安問題、刑事案件和火災隱患。矛盾糾紛調處機制健全,城鄉社區人民調解組織作用有效發揮,民事糾紛能夠及時化解在基層。

  三、實施步驟

  (一)培育申報(2022年6月)。各地要按照市委、市政府加強城鄉社區治理的部署要求,積極開展社區治理創新試點工作。各地要推薦工作有亮點、治理有創新的社區,經街道(鄉鎮)審核后,報所在地民政部門進行初評。各縣區根據初評結果,擇優推薦上報市民政局(推薦數目不得超過5個),申報以電子版+紙質版材料的形式于7月10日前報送。

  (二)全面評估(2022年9月)。根據各地推薦結果,市民政局會同相關部門進行初審,綜合確定初步入選社區,后成立評估組進行現場評估,確定候選社區。

  (三)評比驗收(2022年10月)。組織全市城鄉社區治理創新試點評比,各候選社區制作社區治理創新試點創建工作PPT或微視頻參與評比,根據評比結果確定城鄉社區治理創新試點單位,并給予適當資金支持。

  (四)總結宣傳(2022年12月)。各地要指導各縣區試點單位總結社區創新治理經驗,推動試點經驗推廣復制。各縣區對本地區試點總體情況、主要做法和成效、存在的問題及建議等進行評估總結,形成試點工作總結報告報送市民政局,市局將通過微信公眾號等進一步宣傳推廣。

  四、有關要求

  (一)提高思想認識。各地要高度重視城鄉社區治理創新試點創建工作,以此為抓手,著力提升本地基層社區治理水平。本次創新試點工作將納入2022年度綜合考核和鄉村振興考核內容,各地要加大工作力度,強力推動試點工作落實,充分體現本地區特色和水平。

  (二)強化組織實施。各地要切實履行城鄉社區治理創新試點創建的主體責任,及時動員部署,堅持問題導向,定期研究解決工作中存在的問題和困難。鄉鎮(街道)層面要發揮統籌協調作用,強化科學指導,加大保障力度,穩妥有序推進城鄉社區治理創新。

  (三)落實分類指導。要根據城鄉社區特點分類指導,在城市社區,注重服務質量提升、精細網格管理、智慧社區建設、多元共治共建等;在農村社區結合“池州名村”培育工作,重點突出創新基層協商、三治融合機制、村規民約積分制等,不斷創新基層社區治理主題和特色,確保硬件上有改觀,軟件上有提升,服務上有亮點,場景上有呈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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