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頑瘴痼疾整治方案(通用6篇)
為確保事情或工作順利開展,常常需要預先準備方案,方案是有很強可操作性的書面計劃。方案要怎么制定呢?以下是小編整理的交通頑瘴痼疾整治方案(通用6篇),歡迎閱讀與收藏。
交通頑瘴痼疾整治方案1
為進一步治理交通問題頑瘴痼疾,持續推進更高水平的平安龍塘建設,鎮黨委、政府決定,自2022年4月起至12月底,在全鎮開展交通問題頑瘴痼疾集中整治行動,特制定本方案。
一、組織領導
成立以黨委副書記、鎮長許瓊為組長,其他黨政領導班子成員為副組長、黨委副書記梁瑞武(常務),各駐村干部、各鎮屬單位、各村(居)負責人為成員的交通問題頑瘴痼疾集中整治工作領導小組,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由黨委副書記梁瑞武兼任辦公室主任,負責組織全鎮交通問題頑瘴痼疾集中整治日常工作。
二、工作目標
通過一年的努力,使全鎮各項交通管理機制落實落地,責任體系更加完備,防控體系更加健全,安全意識明顯提升,交通事故同比下降,實現降事故、保安全、保暢通的總體目標。
(一)責任體系更加完備。形成“黨委領導、政府負責、部門協同、社會參與”的齊抓共管的綜合治理格局,落實屬地管理責任、部門行業監管責任、企業安全生產主體責任。
(二)防控體系更加健全。完善道安委實體運行、交通事故倒查問責、部門協同共治、常態化隱患排查治理、農村交通安全責任、社會宣傳教育、輿情應對處置等機制,健全道路交通安全風險防控體系。
(三)安全意識明顯提升。“一盔一帶”、安全文明駕駛等交通安全常識和企業安全生產觀念宣傳普及成為常態,機關、單位、社會團體及其他組織駕駛人交通安全宣傳警示教育和守法規、知禮讓,“遠離違法、珍愛生命”交通安全承諾全覆蓋。
(四)交通事故同比下降。貫徹落實交通事故預防“減量控大”工作要求,堅決杜絕發生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堅決遏制發生一次死亡3人以上較大交通事故,力爭不發生亡人事故。
三、工作步驟
(一)整治攻堅階段(2022年4月至10月)。認真評估集中整治行動以來工作成效,梳理出風險最突出、還未徹底整治的隱患,堅持全面排查,堅持問題整治與責任落實并重,堅持交通問題頑瘴痼疾集中整治行動領導小組辦公室(以下簡稱整治辦)牽頭推動,堅持末端查處與源頭治理并重,堅持宣傳教育與懲處曝光并重,堅持行政處罰與刑事打擊并重,集中力量全力攻堅風險路段、超限超載、重點車輛及駕駛人等重點難點問題。
(二)總結提升階段(2022年11月至12月)。對集中整治工作進行總結,建章立制,鞏固整治工作成效,建立常態化道路交通安全及交通問題頑瘴痼疾集中整治工作體系,構建科學、精準、有效的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模式,形成長效工作機制。
四、工作任務
(一)深化風險路段整治
1、全面建立“路長制、段長制、點長制”。按照包保制要求,對轄區道路實行縣、鄉道路由科級干部當路長,鄉村道路由鄉村干部當段長,并根據道路里程及管轄范圍,分別明確"路段長",對重要上下車點和村路口明確"點長",負責道路交通安全隱患排查和風險管控工作,落實安全管理全覆蓋。
2、加強圩場道路隱患治理。深入排查治理影響橋梁結構安全、設施設備使用、安全運營等風險隱患,全面提升橋梁安全風險防控能力。
3、深入推進省道隱患治理。完善省道基礎設施,治理突出風險隱患,借鑒推廣示范路建設經驗與做法,全面推動省道隱患排查治理工作,逐步推進省道平交路口"五小工程"(減速帶、警示牌、凸面鏡、道口標柱和爆閃燈)建設。
4、加強農村道路安全設施建設。深入排查治理農村公路平交路口及臨水臨崖、路側險要、穿村過鎮路段安全隱患,排查清理“占道擺攤”;2018年以來發生過沖出路面翻墜交通事故導致死亡人數超過2人的臨水臨崖、急彎陡坡等路側險要路段,落實警告標志、減速帶、路側護欄“三必上”;2018年以來發生一次死亡3人以上交通事故或死亡人數累計超過5人的平交路口,落實警告標志、道路標線、減速帶、警示樁、交通信號燈(含閃光警告信號燈)“五必上”。
5、嚴格落實“三同時”制度。凡新建、改建、擴建道路,必須落實道路交通安全設施“三同時”制度,未經交工驗收嚴禁通車。
(二)深化超限超載整治
1、健全超限超載治理機制。嚴格貫徹實施《湖南省治理貨物運輸車輛超限超載條例》,配合市整治辦落實“路警聯合執法”工作機制,強化站點治超與流動治超,優化聯合執法工作模式,嚴格按照公路貨車超限超載認定標準依法處罰;嚴格落實“一超四究”制度,依法嚴厲追究違法超限超載運輸車輛、駕駛人(從業人員)、車屬企業及貨運源頭企業法律責任。
2、強化治超執法監督全覆蓋。嚴格落實貨運車輛超限超載治理工作納入政府年度工作目標考核,建立健全鎮治超工作數據監測評價機制;建立治超工作責任倒查與追究制度,嚴肅查處治超全鏈條、各環節中的不作為、亂作為等行為。
3、強化治理超限超載科技手段。嚴格落實貨運源頭企業信息化管理,加大治理貨運車輛超限超載信息化建設。
4、加強貨運源頭企業管理。常態化檢查轄區重點源頭企業貨運計量稱重、監控設備配備聯網以及貨運車輛裝載等情況,發現企業主體責任不落實的,一律責令整改;對重大事故隱患拒不執行整改的,以及關閉、破壞生產安全設備設施和篡改、隱瞞、銷毀數據、信息的,嚴格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修正案(十一)》依法追究機構負責人、直接責任人刑事責任。
(三)深化隱患車輛整治
1、強化生產銷售源頭治理。嚴禁生產、銷售非法非標電動車、貨車、拖拉機等車輛及其遮陽傘具,對違法行為一律上報依法從嚴、從重處罰。
2、嚴厲打擊非法改裝“黑窩點”。常態化檢查轄區從事掛車、車廂制作與維修等業務的企業經營場所,定期抽查維修記錄、零配件采購記錄,嚴厲打擊擅自改裝機動車、承修報廢車、利用報廢機動車“五大總成”和其他零部件改(拼)裝機動車、未按規定備案以及無證、無照、超范圍經營的企業或個人違法行為;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3、加強對車輛安檢、注冊登記和報廢回收機構監管。嚴格落實路面非法改裝車輛倒查機制,強化機動車安全技術檢驗、報廢解體監管,嚴格按規定辦理機動車檢驗、注冊登記和報廢拆解,嚴厲打擊不按規定對在用貨車空車質量檢驗,以及車輛替檢、未實車檢驗、以篡改檢測數據等方式出具虛假檢驗報告等違法違規行為;規范機動車報廢回收行業,嚴格落實機動車強制報廢標準,嚴厲打擊違規出售報廢機動車“五大總成”及其他零部件的企業或個人違法行為。
4、淘汰在用不合格車輛。加速淘汰57座以上大客車、變型拖拉機,落實變型拖拉機報廢補貼政策及拖拉機實體報廢要求,規范開展拖拉機報廢與滅失登記工作;嚴禁使用未取得強制性產品認證車輛。
(四)深化重點違法整治
1、深入推進“一盔一帶”行動。加強“一盔一帶”執法檢查和宣傳引導,全面提升摩托車、電動自行車騎乘人員戴帽率及汽車安全帶使用率,嚴厲整治汽車駕乘人員不使用安全帶和摩托車、電動自行車騎乘人員不戴頭盔等違法行為。
2、深化公交車、出租車、工程運輸車“三車”整治。嚴厲整治公交車、出租車、工程運輸車“三車”不按規定車道行駛、變更車道影響其他車輛正常行駛、違反禁限行規定等“野蠻駕駛”行為。
3、強化貨車、拖拉機、摩托車、電動自行車整治。將貨車、拖拉機、摩托車、電動自行車非法載人等違法行為列為金鎮安全管理人員日常巡查、勸導工作的重點,嚴厲整治拖拉機、三輪汽車、低速貨車、摩托車、電動自行車非法載人,無牌無證、假牌假證等違法行為。
4、嚴管“兩客一危、一校一貨一面”重點車輛。嚴厲打擊重點車輛“三超一疲勞”、非法營運、不按規定車道行駛以及貨車以跨道、壓線、故意遮擋號牌等方式逃避不停車超限檢測等違法行為。
(五)深化不合格駕駛人整治
清查不合格駕駛人。實施“兩客一危一校”等重點車輛駕駛人源頭隱患清零,清查涉及行政拘留、刑事處罰、駕駛證一次計12分、駕駛證吊銷等違法記錄未處理人員;對駕駛人吸毒或患有精神病等妨礙安全駕駛疾病的,一律依法報公安部門注銷并收回機動車駕駛證,從事道路運輸經營的,一律依法注銷從業資格證。
五、工作要求
(一)強化組織領導。鎮政府成立道安委,根據整治內容制定專項方案。整合人員力量,常態化開展交通問題頑瘴痼疾集中整治工作。同時,將交通問題頑瘴痼疾集中整治行動作為推動落實道路運輸專項整治三年行動的具體抓手,形成“兩個行動”相互促進、一體推進的工作格局。充分發揮“兩站兩員”及派出所交通管理作用,落實鄉鎮交通管理委托執法,全面提升農村地區道路交通安全社會化治理水平。
(二)強化責任落實。建立健全追責問責制度,壓緊壓實屬地管理、行業監管、企業主體“三大責任”,對執行上級有關道路交通安全決策部署不到位的,或推進整治工作不力、檢查不到位、企業主體責任不落實的,依法嚴肅追究相關負責人責任。
(三)強化督導檢查。鎮交通問題頑瘴痼疾集中整治行動領導小組、道安委建立常態化巡查機制,強化全過程、全鏈條監管,嚴防風險隱患反彈,根據整治工作進展情況實行提醒、約談、通報。
(四)強化考核獎懲。進一步強化結果導向,對貫徹落實集中整治工作情況跟蹤問效,將整治工作納入各村(居)、鎮江屬各單位、相關企業績效評估。對年內未發生一起亡人交通事故的村(居)予以獎勵。對年內發生影響較大的亡人交通事故的村(居),給予交通問題頑瘴痼疾集中整治工作“一票否決”處理。
(五)強化工作保障。鎮政府加強資金保障,將頑瘴痼疾整治、“兩站兩員”建設、農村派出所管交通等必要的工作經費和裝備納入年度預算,確保集中整治工作順利開展并取得實效。
交通頑瘴痼疾整治方案2
為認真貫徹落實省、市、區工作部署,徹底治理全鎮交通問題頑瘴痼疾,全面提升交通安全,堅決遏制交通事故發生,經會議議研究決定,從2022年繼續開展交通問題頑瘴痼疾集中整治行動,現結合我鎮實際,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標
圍繞“人、車、路、企、政”五個方面,繼續深入推進交通問題頑瘴痼疾集中整治,進一步優化“加強領導、部門聯合治理、社會廣泛參與”的交通安全管理格局,使全鎮交通安全責任落實明顯改觀,管控效能明顯提升,安全意識明顯增強,安全隱患明顯減少,交通事故明顯下降,堅決遏制一次死亡2人以上較大交通事故、努力實現降事故、保安全、保暢通的總體目標。
二、組織領導
成立全鎮交通問題頑瘴痼疾集中整治行動領導小組(以下簡稱“領導小組”),成員名單如下:
組 長:高君林
副組長: 劉佳法
成 員:廖 勇、鐘 科、徐鐘鼎、鄔 彪、向 童、彭 波、王文武、向 帥、徐周、及各村、社區負責人。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廖勇任辦公室主任。
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編制集中整治行動方案及其統籌、協調、推進、檢查、通報、總結等工作。
三、工作步驟
各村(社區)、各相關部門要堅持問題導向,緊盯關鍵環節,全力以赴治頑疾、控風險、保安全,確保整治成效。梳理未徹底整治的問題;對照整治任務,啟動整治。2022年10月底前,強化全過程、加強監管,深入推進源頭隱患、風險路段、重點車輛及駕駛人等重點難點問題整治,嚴防風險隱患反彈,切實鞏固整治工作成效。2022年12月底前,對全年集中整治工作進行總結,健全道路交通安全管理長效機制。
四、整治重點及內容
(一)重點車輛整治
1、整治辦聯合相關職能部門,嚴厲查處低速三輪摩托、“大噸小標”“大罐小標”以及非法改(拼)裝車輛。以上車輛發生亡人交通事故的,一律啟動深度調查,嚴肅追責問責。
2、嚴格落實省農業農村廳等4部門《關于加快變型拖拉機報廢淘汰的指導意見》(湘農聯[2020]75號),加大財政補貼力度,加速淘汰變型拖拉機。聯合相關職能部門規范開展變型拖拉機強制報廢和號牌注銷工作,已達到報廢標準的變型拖拉機上道路行駛的,一律收繳、強制報廢。違反規定為變型拖拉機辦理登記的,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給予處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二)重點違法行為整治
聯合交警中隊嚴厲整治摩托車、電動自行車駕乘人員未按規定佩戴安全頭盔以及車輛駕乘人員未按規定使用安全帶等違法行為,嚴厲打擊低速載貨汽車、拖拉機、摩托車非法載人違法行為。
(三)嚴厲整治重點人員
聯合交警中隊對駕駛人吸毒或患有精神病等妨礙安全駕駛疾病的,一律依法注銷并收回機動車駕駛證,從事道路運輸經營的,一律依法注銷從業資格證。
五、工作要求
(一)強化領導,壓實責任。按照“思想不松、隊伍不散、機制不變”的工作要求,對照本方案制定實施方案,明確具體整治標準和整治措施。保持現有機構和工作機制不變,健全頑瘴痼疾集中整治領導小組辦公室和道路交通安全委員會兩個平臺,充實人員力量,強化經費保障,加強對整治工作的統籌調度、指導跟進。強化“兩站兩員”建設,推進派出所管交通,發揮社區輔警管交通作用。
(二)提高認識,統一思想。開展交通問題頑瘴痼疾集中整治行動,是確保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的重要舉措,堅持以人民為中心,進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強化責任擔當。
(三)強化責任,嚴格督查。全鎮交通問題頑瘴痼疾集中整治行動專項督查由鎮紀委督查室督查工作開展情況,重點檢查督查各社區、鎮屬各單位責任落實情況,檢查、督查結果納入2022年度績效評估。
(四)加強宣傳,營造氛圍。通過懸掛橫幅和張貼宣傳標語、發放交通安全宣傳傳單、手機工作微信群等各種形式的宣傳教育,全面增強廣大交通參與人的交通安全意識,促進形成鎮村上下聯動、社會共建的濃厚氛圍。
(五)清單管理、逐一銷號。各社區、部門單位、企業要對照集中整治清單,進一步細化交通整治標準和整治措施,限期整改,逐一銷號。
交通頑瘴痼疾整治方案3
根據交通運輸部、省交通運輸廳、市交通運輸局統一部署,決定自5月至10月,集中開展交通運輸執法領域突出問題專項整治行動,為深化交通運輸綜合行政執法改革,加快建設一支政治堅定、素質過硬、紀律嚴明、作風優良、廉潔高效的交通運輸綜合行政執法隊伍,確保活動順利開展,現結合我局實際,制定如下方案:
一、專項整治行動目標
深入貫徹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會精神,增強“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做到“兩個維護”,引導執法人員堅定理想信念、筑牢政治忠誠,加強作風養成、提升素質形象,樹牢為民宗旨、強化使命擔當,切實落實“推進法治專門隊伍革命化、正規化、專業化、職業化”要求,以維護交通運輸從業人員合法權益、清理不合理行政處罰規定和嚴禁亂罰款為著力點,著力解決交通運輸行政執法隊伍中存在的宗旨不牢、作風不優、本領不強、擔當不力、執法不廉等突出問題,實現交通運輸行政執法隊伍政治素質明顯提升、紀律作風明顯好轉、服務意識明顯提高、業務本領明顯增強、執法權威和公信力明顯加強、社會認可度和群眾滿意度明顯上升。
二、專項整治內容
聚焦人民群眾反映強烈的熱點、制約規范公正文明執法的堵點,全面摸排、清理、糾正交通運輸行政執法隊伍中存在的各類頑瘴痼疾,堅持刀刃向內、刮骨療毒,堅持糾錯性、警示性、導向性,從群眾最不滿意的地方改起,從群眾最期盼的事情做起,切實維護交通運輸市場主體和人民群眾的合法權益,打一場正風肅紀、自我凈化、自我革新的攻堅戰。
(一)宗旨不牢的問題。重點整治執法為民根本宗旨樹立不牢,群眾觀念淡薄,對待群眾冷硬橫推,不保障群眾合法權益的問題;亂罰款、濫收費、粗暴執法的問題;以執法者自居,講方便管理多、講方便群眾少,扣罰訓多、提供服務少,硬性管理多、疏導服務少的問題。
(二)作風不優的問題。重點整治精神狀態懈怠、自由散漫、紀律渙散,接受任務講條件、執行任務打折扣的問題;紀律意識淡漠,底線思維缺乏,形式主義、官僚主義等盛行的問題;執法風紀不嚴整,執法語言不文明,執法出勤不出力,在崗不在狀態的問題。
(三)本領不強的問題。重點整治法治觀念淡薄,執法不知法、不懂法、不守法的問題;不注重學習積累,綜合業務能力不高,執法基本功不扎實,辦案質量不高的問題;隨意攔車、扣車,不亮明執法身份任性檢查,濫用行政強制措施和證據登記保存措施的問題;證據收集不充分,不查實案件事實就隨意作出行政處罰決定的問題;濫用自由裁量權,簡單式執法、運動式執法、執法“一刀切”的問題。
(四)擔當不力的問題。重點整治以罰代管、一罰了之,重處罰、輕教育,重罰款、輕糾錯的問題;受理投訴不及時、超時限辦理案件,隨意簡化案件內部審核流程的問題;辦事拖沓,面對工作任務被動應付、面對矛盾問題相互推諉扯皮的問題。
(五)執法不廉的問題。下達或者變相下達罰沒款指標,不嚴格執行罰繳分離制度,趨利執法的問題;濫用職權、以權謀私、權錢交易、徇私枉法,隱匿、截留、挪用、私分罰沒財物,索要或者收受當事人財物的問題;選擇性執法,辦人情案、關系案、金錢案,充當黑惡勢力保護傘的問題。
三、專項整治行動安排
(一)組織開展執法頑瘴痼疾清理整治。
要對照整治內容,逐項列出整治清單和清理重點,組織對本地區、本系統、本單位執法領域突出問題進行全面清理和整治。堅決治理和杜絕交通運輸領域亂罰款、濫收費、任性檢查問題,堅決斬斷“向企業亂伸的手”,讓人民群眾在交通運輸發展中有更多獲得感。對于發現的執法不規范等尚不構成行政處分的問題,采取約談、通報批評、下發整改建議書等方式,責令相關單位和人員限期整改。對于發現的涉嫌以權謀私、失職瀆職、權錢交易、徇私枉法等問題線索,按照有關規定移交紀檢監察機關依規依紀依法進行處置。深刻剖析問題產生的根源,組織開展作風整頓,盯住突出問題、薄弱環節、關鍵少數,對查出的問題,務實扎實整改。要堅持開門搞清理整治,暢通投訴渠道,充分聽取人民群眾的意見,及時反饋人民群眾訴求。要提升查糾整改的效力,堅持邊查邊治、舉一反三,推動個性問題與共性問題、顯性問題與深層次問題一起解決。
(二)組織開展規范公正文明執法。
加強執法人員正規化建設,按照交通部統一要求,執法人員在執勤中做到按規定著裝,掛牌、持證上崗,作風嚴謹,辦事公正,儀容整潔,行為符合要求,用語文明規范,態度謙和平易,嚴格按法定程序辦理各類路政案件。在行政執法工作中,執法人員的資格、執法內容、執法程序和執法文書制作基本符合法律規定。通過采取多種措施,樹立交通行政執法隊伍良好形象,接受社會監督。增強執法人員紀律觀念、規矩意識,樹立文明執法新風貌。
(三)組織開展講政治、優作風、強服務專題教育。
組織開展講政治、優作風、強服務專題教育。堅持正確政治方向,提高政治能力,增強法治素養,改進工作作風,密切聯系群眾,提高服務能力。
(四)組織開展執法隱患排查防控。
聚焦人民群眾高度關注的重點領域突出問題、執法過程中容易引發的不穩定因素,聚焦一線執法人員在基層執法實踐中面臨的困惑和問題,全面梳理摸排執法環節中的隱患點、矛盾點、糾紛點,逐項提出防控措施,提升一線執法人員分析、研判、預警、化解處置風險爭議的能力和水平,減少執法中的矛盾和沖突,爭取群眾對執法工作的理解和支持。要針對執法隱患,綜合研判原因,深入挖掘和分析行業管理相關法律法規規章及政策制度存在的主要問題、突出矛盾,提出完善相關法規政策制度的意見和建議,突出執法與業務融合,加強日常監管和源頭治理,切實提升行業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特別是對不合理的行政處罰等條文研究提出清理意見,從源頭上堵截亂罰款、濫收費漏洞,減輕市場主體負擔,維護市場主體合法權益。
(五)組織開展執法隊伍培訓。
1.嚴格執法資格準入管理。及時做好綜合執法換發證件工作,已劃入綜合執法隊伍暫未取得執法證件的人員,組織參加執法資格考試,保障基層綜合執法正常有序開展。精細化做好輔助人員管理工作,嚴禁輔助人員從事執法。
2.抓好執法人員全員輪訓。按照省交通運輸廳的部署,全面啟動新組建綜合執法隊伍的全員輪訓工作,分批抓好輪訓,確保實現全覆蓋。
3.強化執法業務指導。開展執法案卷評查活動,通過排查抽查行政執法案件卷宗,促進交通運輸行政執法程序更加完善,行政執法證據收集更加完整,行政執法依據法律適用更加準確,提升執法案卷規范化水平,促進規范行政執法行為。
四、時間進度安排
(一)部署動員。全面部署動員整治行動。對照整治內容、行動安排,對本地區、本系統、本單位專項整治工作進行全面部署,推動專項整治行動扎實開展。
(二)加強領導,明確責任。成立交通運輸執法領域突出問題專項整治行動領導小組和工作專班。局主要領導任組長,分管領導任副組長,局機關科室和局屬單位主要負責人為成員。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局行政審批股。交通運輸執法領域突出問題專項整治行動小組不定期開展明查暗訪。
(三)自查自糾(7月上旬至8月底)。要把執法頑瘴痼疾清理整治作為專項整治行動的重點工作推進。各部門8月底前完成本地區、本系統、本單位頑瘴痼疾自查工作,聚焦制度不合理、執法不規范、為民服務意識不強等突出問題,率先完成一批人民群眾反映強烈的頑瘴痼疾整治工作。
(四)深入整改(9月初至10月底)。各部門要于9月底前全面完成頑瘴痼疾整治工作,10月15日前將各單位執法頑瘴痼疾清理整治情況、整治的問題清單、整治好的典型案例報局行政審批股。要統籌組織推進規范公正文明執法活動,講政治、優作風、強服務專題教育、執法隱患排查防控和執法隊伍輪訓工作,
(五)總結提升(10月)。各單位要及時總結專項整治工作的有效措施和經驗,轉化為制度成果,形成長效工作機制,努力把專項整治成效轉化為做好交通運輸執法工作的強大動力。專項整治行動結束后,要加強統籌銜接,將相關教育培訓、機制建設等長效工作納入交通運輸綜合行政執法隊伍中持續推進。
五、整治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認識。開展交通運輸執法領域突出問題專項整治是落實黨中央決策部署、深化交通運輸綜合行政執法改革、解決人民群眾反映的執法領域突出問題、提升交通運輸執法隊伍素質形象的一項重要系統工作。各部門要切實提高思想認識,與加快建設交通強國緊密結合起來,牢固樹立執法為民宗旨,切實增強服務國家、服務大局、服務人民的能力,切實增強開展專項教育整治行動的政治自覺、思想自覺、行動自覺。
(二)加強組織領導。成立交通運輸執法領域突出問題專項整治行動領導小組,組織領導、統籌推進交通運輸執法領域突出問題專項整治行動,協調解決整治行動中遇到的重大事項和問題,做好專項整治工作的研究部署、組織協調、督促檢查,確保專項整治工作取得實效。
(三)扎實推進落實。要認真落實專項整治行動方案,注重推動專項整治行動與日常執法工作互融互促,找準結合點和著力點,扎實推進各項工作任務。各部門要切實發揮統籌、協調、督促、推動作用,定期調度專項整治行動開展情況,印發專項整治行動簡報,總結成效、推廣經驗、通報問題,對本地區、本系統專項整治工作開展情況進行督導、檢查、指導,專項整治行動結束后要總結經驗做法,形成長效工作機制。
(四)加強輿論宣傳。各單位要堅持正確政治方向和輿論導向,充分利用傳統媒體和新媒體開展宣傳,深入宣傳專項整治行動的重大工作部署,展示交通運輸執法隊伍正風肅紀的堅定決心,及時反映進展成效,充分展現交通運輸執法工作的新作為、新形象,回應社會關切,為專項整治行動營造良好輿論氛圍。
交通頑瘴痼疾整治方案4
為進一步治理交通問題頑瘴痼疾,建設更高水平的平安常德,根據《中共湖南省委辦公廳湖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2022年全省交通問題頑瘴痼疾集中整治行動方案〉的通知》(湘辦發電〔2022〕8號)精神,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標
全市交通管理責任體系更加完備,防控體系更加健全,安全意識明顯提升,交通事故同比下降,實現降事故、保安全、保暢通的總體目標。
(一)責任體系更加完備。形成黨委領導、政府負責、部門協同、社會參與的綜合治理格局,地方屬地管理責任、部門行業監管責任、企業安全生產主體責任有效落實,失職瀆職人員責任得到嚴厲追究。
(二)防控體系更加健全。完善交通事故倒查問責、多部門協同共治、交通失信行為信用聯合懲戒、常態化隱患排查治理、農村交通安全責任落實、社會宣傳教育、輿情應對處置等機制,健全縣域道路交通安全風險防控體系。
(三)安全意識明顯提升。“一盔一帶”、安全文明駕駛等交通安全常識和企業安全生產觀念宣傳普及成為常態,機關企事業單位及其他組織駕駛人交通安全宣傳警示教育和“守法規、知禮讓,遠離違法、珍愛生命”交通安全承諾全覆蓋。
(四)交通事故同比下降。落實交通事故預防“減量控大”工作要求,力爭亡人交通事故同比下降,堅決杜絕較大及以上交通事故發生。
二、工作步驟
(一)整治攻堅階段(2022年3月至10月)。各級各部門認真評估集中整治行動以來工作成效,梳理出風險最突出、還未徹底整治的隱患,堅持全面督導與專項督導并重,堅持問題整治與責任落實并重,堅持交通問題頑瘴痼疾集中整治領導小組辦公室牽頭推動與部門各司其職并重,堅持末端查處與源頭治理并重,堅持宣傳教育與懲處曝光并重,堅持行政處罰與刑事打擊并重,集中力量攻堅風險路段、超限超載、隱患車輛、重點違法及不合格駕駛人等重點難點問題。
(二)總結提升階段(2022年11月至12月)。各級各部門對集中整治工作進行總結提煉、整章建制,固化集中整治工作成效,建立常態化道路交通安全及交通問題頑瘴痼疾集中整治工作體系,構建科學、精準、有效的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模式,形成長效工作機制。
三、工作任務
(一)深化農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
1.加強農村道路安全設施建設。深入排查治理農村公路平交路口及臨水臨崖、路側險要、穿村過鎮路段安全隱患,排查清理“占道擺攤”;2018年以來發生過沖出路面翻墜交通事故導致死亡人數累計超過3人的臨水臨崖、急彎陡坡等路側險要路段,落實警告標志、減速帶、路側護欄“三必上”;2018年以來發生一次死亡3人以上交通事故或死亡人數累計超過5人的平交路口,落實警告標志、道路標線、減速帶、警示樁、交通信號燈(含閃光警告信號燈)“五必上”。(牽頭單位:市交通運輸局、市公安局交警支隊,責任單位:各區縣市人民政府)
2.全面壓實工作責任。明確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責任,負責組織協調和督促指導農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整合工作力量,完善工作責任體系,認真落實委托執法相關工作措施,充分履行工作職責。適時開展農村道路交通安全督查,及時發現重大道路交通隱患,實行掛牌督辦;對發生較大及以上道路交通事故或整治工作不力的,按規定追責問責。(牽頭單位:市道安辦,責任單位:各區縣市人民政府)
3.開展“三無”鄉鎮建設活動。積極鼓勵建設無亡人事故、無酒駕醉駕、無重大道路隱患鄉鎮,按規定予以獎勵。(牽頭單位:市道安辦,責任單位:各區縣市人民政府)
(二)深化風險路段整治
4.強化高速公路隱患治理。集中治理事故多發、長下坡、橋隧相連、易積水、2018年以來發生過穿越中央護欄事故且未提質改造等風險路段及緊急停車帶、護欄端頭等隱患;將大型車輛流量大、穿越事故風險高的高速公路未改造的中央護欄按要求逐步提質升級;完善高速公路貨車“靠右行”道路交通標志、監控等設施。(牽頭單位:市交通運輸局、省高警局常德支隊,責任單位:省高速公路集團公司常德分公司及各高速公路經營管理單位)
5.加強城市道路隱患治理。深入排查治理影響城市隧道橋梁結構安全、設施設備使用、安全運營等風險隱患,全面提升城市隧道橋梁安全風險防控能力。[牽頭單位:市住建局(市人防辦),責任單位:各區縣市人民政府]
6.深入推進國省道隱患治理。完善國省道基礎設施,建設交通氣象監測預警等設備,治理突出風險隱患,借鑒推廣示范路建設經驗與做法,全面推動國省道隱患排查治理工作,逐步推進國省道平交路口“五小工程”(減速帶、警示牌、凸面鏡、道口標柱和爆閃燈)建設。[牽頭單位:市交通運輸局、市住建局(市人防辦)、市氣象局、市公安局交警支隊,責任單位:各區縣市人民政府]
7.嚴格落實“三同時”制度。凡新建、改建、擴建道路,必須落實道路交通安全設施“三同時”制度,未經交工驗收嚴禁通車,發生較大以上交通事故的,一律追究屬地政府主要負責人及相關部門責任。[牽頭單位:市交通運輸局、市住建局(市人防辦)、市應急局、市公安局交警支隊、市發展改革委,責任單位:各區縣市人民政府、省高速公路集團公司常德分公司及各高速公路經營管理單位]
(三)深化超限超載整治
8.健全超限超載治理機制。嚴格落實《湖南省治理貨物運輸車輛超限超載條例》,健全路警聯合執法工作機制,強化站點治超與流動治超,優化聯合執法工作模式,嚴格按照公路貨運車輛超限超載認定標準依法處罰;建立完善治超業務協同辦理機制,加快推進聯網管理;嚴格落實“一超四究”制度,依法嚴厲追究違法超限超載運輸車輛、駕駛人(從業人員)、車屬企業及貨運源頭企業法律責任。[牽頭單位:市交通運輸局、市公安局交警支隊、市住建局(市人防辦)、市城管執法局,責任單位:各區縣市人民政府]
9.推進治超執法監督全覆蓋。嚴格落實貨運車輛超限超載治理工作納入政府年度工作目標考核,健全市級治超工作數據監測評價機制,監督區縣市治超工作;建立治超工作責任倒查與追究制度,嚴肅查處治超全鏈條、各環節中不作為、亂作為等行為。[牽頭單位:市交通運輸局、市公安局交警支隊、市住建局(市人防辦)、市城管執法局,責任單位:各區縣市人民政府]
10.強化治理超限超載科技手段。嚴格落實貨運源頭企業信息化管理,加強治理貨運車輛超限超載信息化建設,統一治超信息平臺聯網標準,規范運行機制,對接同級道路交通安全監管云平臺,實現信息共享;加強治理貨運車輛超限運輸不停車檢測非現場執法,提升違法超限非現場執法立案率、結案率。[牽頭單位:市交通運輸局、市公安局交警支隊、市住建局(市人防辦)、市城管執法局,責任單位:各區縣市人民政府]
11.加強貨運源頭企業管理。常態化檢查轄區重點源頭企業貨運計量稱重、監控設備配備聯網及貨運車輛裝載等情況,發現企業主體責任不落實的,一律責令整改;對重大事故隱患拒不執行整改及關閉、破壞生產安全設備、設施和篡改、隱瞞、銷毀數據、信息的,嚴格依法追究責任。(牽頭單位:市交通運輸局、市公安局交警支隊、市城管執法局,責任單位:各區縣市人民政府)
(四)深化隱患車輛整治
12.強化生產銷售源頭治理。嚴禁生產、銷售非法非標電動車、貨車、拖拉機等車輛,對違法行為一律依法處罰;嚴禁非法非標電動車、貨車、拖拉機等車輛從事道路運輸業務;嚴禁“底盤車輛”進入銷售市場,凡車輛生產企業為非完整車輛核發整車出廠合格證的,一律追究法律責任。(牽頭單位:市工信局、市市場監管局、市交通運輸局、市農業農村局、市商務局、市公安局交警支隊,責任單位:各區縣市人民政府)
13.嚴厲打擊非法改裝“黑窩點”。常態化檢查轄區從事掛車、車廂制作與維修等業務的企業經營場所,定期抽查維修記錄、零配件采購記錄,嚴厲打擊擅自改裝機動車、承修報廢車、利用報廢機動車“五大總成”和其他零部件改(拼)裝機動車、未按規定備案及無證、無照、超范圍經營的企業或個人;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牽頭單位:市交通運輸局、市市場監管局、市公安局交警支隊,責任單位:各區縣市人民政府)
14.加強對車輛安檢、注冊登記和報廢回收機構監管。嚴格落實路面非法改裝車輛倒查機制,強化機動車安全技術檢驗、報廢解體監管,嚴格按規定辦理機動車檢驗、注冊登記和報廢拆解,嚴厲打擊不按規定對在用貨車空車質量進行檢驗及車輛替檢、未實車檢驗、以篡改檢測數據等方式出具虛假檢驗報告等違法違規行為;規范機動車報廢回收行業,嚴格落實機動車強制報廢標準,嚴厲打擊違規出售報廢機動車“五大總成”及其他零部件的企業及個人。(牽頭單位:市公安局交警支隊、市市場監管局、市商務局,責任單位:各區縣市人民政府)
15.淘汰在用不合格車輛。加速淘汰57座以上大客車、變型拖拉機,落實變型拖拉機報廢補貼政策及拖拉機實體報廢要求,規范開展拖拉機報廢與滅失登記工作;嚴禁使用未取得強制性產品認證車輛。[牽頭單位:市交通運輸局、市農業農村局、市公安局交警支隊、市住建局(市人防辦),責任單位:各區縣市人民政府]
(五)深化重點違法整治
16.深入推進“一盔一帶”行動。加強“一盔一帶”執法檢查和宣傳引導,全面提升摩托車、電動自行車騎乘人員戴帽率及汽車安全帶使用率,嚴厲整治汽車駕乘人員不使用安全帶和摩托車、電動自行車騎乘人員不戴頭盔等違法行為。[牽頭單位:市公安局交警支隊、市工信局、市市場監管局、市交通運輸局、市住建局(市人防辦),責任單位:各區縣市人民政府]
17.深化城市公交車、出租車、工程運輸車“三車”整治。嚴厲整治公交車、出租車、工程運輸車“三車”闖紅燈、不按規定車道行駛、變更車道影響其他車輛正常行駛、違反禁限行規定等“野蠻駕駛”行為。(牽頭單位:市公安局交警支隊,責任單位:各區縣市人民政府)
18.強化貨車、拖拉機、摩托車、電動自行車整治。將貨車、拖拉機、摩托車、電動自行車非法載人等違法行為列為鄉鎮(街道)安全管理人員日常巡查、勸導工作重點,嚴厲整治三輪汽車、低速貨車、拖拉機、摩托車、電動自行車非法載人、無牌無證、假牌假證等違法行為。(牽頭單位:市公安局交警支隊、市農業農村局,責任單位:各區縣市人民政府)
19.嚴管“兩客一危一校一貨一面”重點車輛。加強智能監控平臺系統應用,嚴格落實重點車輛動態監管制度,全面提高車輛在線率、報警處置率、違法推送率及相關責任主體懲罰率,嚴厲打擊重點車輛“三超一疲勞”、非法營運、不按規定車道行駛及貨車以跨道、壓線、故意遮擋號牌等方式逃避不停車超限檢測等違法行為。(牽頭單位:市交通運輸局、市公安局交警支隊、市教育局,責任單位:各區縣市人民政府)
(六)深化不合格駕駛人整治
20.清查不合格駕駛人。實施“兩客一危一校”等重點車輛駕駛人源頭隱患清零,清查涉及行政拘留、刑事處罰、駕駛證計12分、駕駛證吊銷等違法記錄未處理人員;對駕駛人吸毒或患有精神病等妨礙安全駕駛疾病的,一律依法注銷并收回其機動車駕駛證,從事道路運輸經營的,一律依法注銷其從業資格證。(牽頭單位:市公安局交警支隊、市交通運輸局,責任單位:各區縣市人民政府)
四、工作要求
(一)強化組織領導。各級各部門要結合實際制定落實舉措,各牽頭單位要制定專項方案,常態化開展交通問題頑瘴痼疾集中整治行動。將交通問題頑瘴痼疾集中整治行動作為推動落實道路運輸安全專項整治三年行動的有力抓手,形成“兩個行動”相互促進、一體推進的工作格局。
(二)強化責任落實。建立健全追責問責制度,壓緊壓實屬地管理、行業監管、企業主體“三大責任”,對執行上級有關道路交通安全決策部署不到位的,或黨委和政府推進整治工作不力、監管部門執法檢查不到位、企業主體責任不落實的.,嚴肅追究相關負責人責任。
(三)強化督導檢查。建立常態化巡查機制,市直相關單位要組織專項整治行動督查,強化全過程、全鏈條監管,嚴防風險隱患反彈,根據整治工作進展情況實行通報、提醒、約談。對整治工作不扎實、不深入的,實施警示約談或掛牌督辦;對不擔當不作為、失職瀆職的,嚴格依紀依法處理。
(四)強化考核獎懲。強化結果導向,對各級各部門開展集中整治工作情況跟蹤問效,整治工作納入績效評估。對年內發生4起及以上亡2人的一般道路交通事故的地區,約談政府分管負責人。對年內發生較大及以上道路交通事故的地區,實施掛牌督辦,年度考核不得評為優秀等級,約談政府主要負責人。對年內未發生較大交通事故,且在年度整治工作考核綜合排名靠前的區縣市,納入本年度真抓實干督查激勵并按規定給予獎勵;對集中整治工作表現優秀的單位和個人按規定進行獎勵。
(五)強化工作保障。各級人民政府要加強資金保障,將交通問題頑瘴痼疾集中整治、“兩站兩員”建設、道安辦實體化運行以及國省道信息化建設等必要的工作經費納入年度預算,確保集中整治工作順利開展并取得實效。
交通頑瘴痼疾整治方案5
根據通道侗族自治縣道路交通安全委員會辦公室《2021年通道交通問題頑瘴痼疾集中整治行動實施方案》的要求,切實履行職責,防范和遏制我縣道路交通安全事故的發生,我局決定在全縣范圍內開展道路交通安全頑瘴痼疾集中整治行動,行動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標
對照行動實施方案,結合自身職能職責,分解工作任務,強化目標要求,落實責任分工,精準實施整治,確保整治效果,按質按量完成由我局牽頭的任務,全力協同推進由我局配合的整治工作。
二、工作步驟
(一)動員部署、任務分解階段(2021年3月)。召開動員部署會議,局機關相關股室結合自身的整治任務進行分解,制定工作措施,各基層所要按照要求,部署轄區內的集中整治行動。
(二)(集中行動、專項整治階段2021年4月至2021年10月底)。對標整治任務,各基層所全面履行屬地管理責任,全面推進集中整治工作,相關股室嚴格履行各自的職能,對照任務事項和工作措施,逐項推進落實,依法查處各類違規違法行為。
(三)鞏固提升、建立長效機制階段(2021年10月底到12月)。按照方案的要求,開展督導檢查,及時發現通報相關問題,總結推廣好的工作經驗,建立和完善工作機制。
三、主要整治任務和措施
(一)牽頭的整治任務事項
1.各基層所要加強對轄區內機動車、變型拖拉機、電動自行車經銷門店進行執法檢查,開展轄區內車輛經銷門店“地毯式”清查,重點檢查經銷門店是否存在經銷非法改(拼)裝、大噸小標及非標車輛等。一旦發現問題車輛,要查清情況,查明問題車輛去向,及時向質量股通報問題車輛信息。嚴厲打擊“大噸小標”“大罐小標”、變型拖拉機等非法非標車輛改拼裝、銷售、維修企業和“黑窩點”。
2.各基層所要嚴格落實低速三、四輪電動車銷售進貨查驗、索證索票制度,嚴厲打擊無證照、超范圍銷售低速三、四輪電動車及以虛假宣傳手段欺騙消費者購買等行為;嚴格落實在售車輛產品質量抽查,嚴厲打擊從事“大噸小標”“大罐小標”、變型拖拉機銷售的企業和個人,并一律倒查溯源。
3.嚴厲打擊危險貨物運輸車輛、自卸貨車、半掛車、輕型載貨汽車、混凝土攪拌運輸車替檢、未實車檢驗或以篡改檢測數據等方式出具虛假檢驗報告等違法違規行為。
(二)配合整治事項
1,稽查大隊對公安交警部門推送的路面發現的非法改(拼)裝及非標生產、銷售企業和線索,依法及時核查,違法事實清楚的第一時間立案查處。
2.企業監管股要對公安交警部門推送的路面發現的非法改(拼)裝及非標車輛,依托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平臺及時歸集,公示涉及非法拼改裝車輛企業信息,將此類企業納入經營異常名錄,或嚴重違法失信企業名單。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成立由黨組書記、局長龍景鐸任組長,總工程師胥家權為副組長,質量股、監管股、網監股、綜合行政執法大隊等部門負責人為成員的交通問題頑瘴痼疾集中整治領導小組。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質量股,劉春會為聯絡員。
(二)落實整治責任。各基層所、相關股室要制定好本部門的集中整治行動方案,明確目標,落實責任,有計劃、有步驟地組織開展集中整治工作。要強化信息報送,按照行動方案的工作步驟開展整治工作,及時上報有關工作數據和信息,重大情況第一時間上報。
(三)嚴格依法行政。在集中整治期間,所有執法活動都要堅持程序合法、事實清楚、證據確鑿、一律從嚴原則,防止不作為、亂作為。
(四)注重協調配合。各相關股室、各基層所要加強工作配合,建立密切協作和聯系溝通機制,信息共享等措施。加大宣傳力度。及時曝光查處的案件和失信企業、“黑名單”企業,通過電視、報刊、網絡、微信等平臺,增強曝光頻度,努力營造良好社會氛圍。
交通頑瘴痼疾整治方案6
為認真落實市、區關于交通問題頑瘴痼疾集中整治工作部署,持續推進交通事故“減量控大”工作,有效遏制交通事故高發勢頭,根據區委區政府的總體部署,結合我鎮轄區實際,決定即日起至7月31日,在全鎮開展為期一個月的交通秩序集中整治行動,為確保工作實效,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組織領導
成立衡龍橋鎮交通問題頑瘴痼疾集中整治月專項行動工作領導小組,由黨委副書記、鎮長賀尚武任組長,副鎮長熊若華任常務副組長,黨委委員、副鎮長劉建軍,副鎮長張永康,一級主任科員張建群任副組長,社會治安和應急管理辦、鎮交通服務站、派出所、綜合行政執法大隊、農業綜合服務中心、市場監督管理所負責人,各村(社區)黨總支書記任成員。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地點設社會治安和應急管理辦,由鎮社會治安和應急管理辦殷秋琦任辦公室主任,具體負責交通問題頑瘴痼疾集中整治行動的協調、調度等相關工作。
二、工作目標
通過一個月的交通問題頑瘴痼疾集中整治,從嚴查處一批嚴重擾亂通行秩序、容易肇事肇禍的重點交通違法行為,嚴格治理一批交通秩序亂點、事故多發路段,進一步規范我鎮道路通行秩序,全力維護我鎮道路交通安全形勢持續穩定,堅決防范發生較大及以上道路交通事故,使全鎮交通管理機制進一步健全,頑瘴痼疾主要問題的整治收到明顯成效,道路安全隱患明顯減少,交通違法明顯遏制,通行秩序明顯改善,車輛駕駛人交通安全文明意識明顯提高,鎮域內頭盔佩戴率達到80%以上,重點車輛、人員監管力度進一步增強,為群眾安全出行創造良好道路交通環境。
三、整治重點
國省道、集鎮墟場路段、交通事故易發多發路段、中小學校和農貿市場路段貨車超載、客車超員,酒駕醉駕,輕型貨車、拖拉機、農用車、三輪車違法載人,電動自行車、摩托車騎乘人員不按規定佩戴安全頭盔,駕、乘人員不使用安全帶以及無證駕駛等違法行為。
四、主要任務及措施
(一)做好聯合巡回執法行動。我鎮聯合交警赫山大隊與各執法部門組成聯合巡回執法小分隊,在轄區重點路段組織開展整治行動,在集中整治月期間進行不少于2次巡回執法。組織相關執法部門、人員,進行不少于4次執法行動。要按照部門分工、責任到人的要求,堅決打擊“三駕”(酒駕、毒駕、無證駕駛),非法載人(農用車、三輪車、低速貨車、拖拉機),客(校)車超員,重中型貨車超速、超載等交通違法行為,落實農村“六個嚴禁”工作措施,以及“酒、盔、帶”整治工作,確保交通秩序持續改善。
(二)狠抓突出交通違法。進一步抓好“人、車、路、企”摸排管控,抓好重點車輛、人員的底細排查、隱患查找,確保問題車輛、人員“應治盡治”。對重點車輛實行“六必查”,對營運客車、校車、農村面包車、農用車、摩托車、電動車等六類車輛必查;對突出違法行為實行“三必拘”,對再次飲酒駕駛、無證駕駛、準駕不符的違法人員一律行政拘留;對醉酒駕駛的違法人員一律刑事拘留;對駕駛拼裝報廢車輛的違法人員一律吊銷駕駛證;對駕駛摩托車、電動車不戴安全頭盔的違法人員一律罰款并責令配齊頭盔。
(三)做好部門聯動。各村(社區)積極發動村組干部、“兩站兩員”力量、志愿者等,組建農村交通安全勸導隊,及時勸導、糾正交通違法行為。在轄區選擇人流量、車流量較大的墟場、中心村、路段路口,設立不少于3個道路交通安全勸導站,發揮“兩站兩員”、路長、輔警、派出所等力量,各勸導站至少要配備1名負責干部、1名輔警以及一定數量勸導員,并配置好工作設備,主要加強7:00-10:00、17:00-20:00時段的農村公路交通安全勸導,嚴防超員、違法載人車輛出村上路。加強與交警、交通、市監等部門的協同配合,開展聯合執法,形成管理合力。在出村、入園、規模化農田等周邊路段,加大巡查管控力度。周末期間,加大對農家樂、采摘園等重點場所周邊道路的巡邏頻次和密度,加強交通秩序管控和違法查糾,及時消除路面動態事故隱患。
(四)跟進宣傳教育。加強對不文明交通違法行為的曝光打擊力度。各村(社區)充分利用村村響、網格群等傳統媒體和新媒體,全方位宣傳集中整治措施,利用戶外大型顯示屏、宣傳展板、宣傳橫幅、發放宣傳資料、租用宣傳車等多渠道開展交通問題整治行動的宣傳活動,營造濃厚的整治氛圍。各勸導點“兩站兩員”勸導員要充分發揮文明交通宣傳勸導員的作用,積極引導群眾摒棄交通陋習、文明出行,對農村地區重點駕駛人員開展點對點宣傳提醒。要組織媒體隨警作戰、跟進報道,及時曝光典型案例,爭取社會各界的廣泛支持。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認識。聯合交通秩序集中整治行動既是防控我鎮交通安全風險重要舉措,也是推進公安部道路交通事故“減量控大”工作的要求。各單位務必高度重視,結合自身工作實際明確責任分工,細化工作措施,確保整治行動取得實效。要注意文明執法、規范執法,杜絕粗暴執法,嚴防因執法不當引發輿論炒作。
(二)加大整治投入。各村(社區)部門單位要嚴格按照專項行動部署要求,做好執法行動的經費、人員和裝備保障。
(三)強化督導檢查。由鎮社會治安和方案管理辦聯合鎮紀委牽頭抓好專項行動和“兩站兩員”工作情況的督查工作,深入一線實地檢查,并對各單位宣傳以及勸導情況進行通報。督查結果將納入各單位年底績效考核。對工作落實不力、工作失誤的單位,根據整治工作進展情況實行提醒、約談、通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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