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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業工程供暖季節的維護方案

時間:2024-11-23 11:00:38 賽賽 方案 我要投稿

物業工程供暖季節的維護方案范文(通用13篇)

  為保證事情或工作高起點、高質量、高水平開展,常常需要提前進行細致的方案準備工作,方案是闡明具體行動的時間,地點,目的,預期效果,預算及方法等的企劃案。那么什么樣的方案才是好的呢?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物業工程供暖季節的維護方案范文,歡迎閱讀,希望大家能夠喜歡。

物業工程供暖季節的維護方案范文(通用13篇)

  物業工程供暖季節的維護方案 1

  為切實做好20xx-20xx采暖季供熱運行保障工作,不斷提升供熱服務水平,給廣大市民創造一個溫暖舒適的環境,依據石家莊市供熱工作要求,結合我縣實際情況,特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總體要求

  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深入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關于冬季取暖的系列重要指示精神,緊緊圍繞“群眾滿意,領導放心,社會好評”的工作目標,以保障供熱系統安全、穩定運行為重點,采取有效措施,加強領導,精心組織,更好地服務和改善民生,確保廣大群眾溫暖過冬。

  二、工作任務

  (一)認真做好物資儲備,確保滿足供熱需求

  熱源單位要做足煤炭等各類生產物資的儲備,擴大煤灰庫容,制定大氣預警狀態下的燃料存儲及運輸應急預案。燃氣供熱單位要科學計劃、留有余量,確保燃氣供應充足,提高冬季能源穩定供應能力和水平。

  發改部門會同其他職能部門按照“多簽、多儲、多疏、多增、多開、多減”的原則,確保燃氣單位按需足額簽訂供用氣合同;確保儲氣設施建設完善,儲氣量充足,滿足應急調峰需求;確保天然氣管輸能力滿足高峰月高峰日用氣負荷;確保“壓非保民”應急預案完善,能夠保障迎峰度冬要求;排查電網負荷能夠滿足高峰時段需求。

  (二)全力做好供熱設施檢修及運行調試,確保按時達標供熱

  各供熱單位作為責任主體,提前開展供熱設施檢修保養工作,10月25日前,城區集中供熱完成對各換熱站保壓試水工作,農村“雙代”戶完成壁掛爐安全檢修工作,同時強化產權單位自管熱力站的監管,確保10月31日所有供熱設備全部實現安全穩定運行。

  (三)做好供熱熱價監管工作,確保民生保障有力

  今年居民采暖價格按照每平方米18元執行。縣屬各機關單位、垂直部門、駐正單位辦公和商業采暖價格按縣物價局部門核定的價格核算。垂直部門和駐正單位的居民采暖蒸汽價格,按照縣物價部門核定成本價核算,換熱站熱價補貼,由本單位和上級部門解決(已移交熱源企業管理的換熱站除外)。多層建筑居民采暖熱費,按建筑面積扣減10%公攤計算;有電梯和有消防通道的,按建筑面積扣減15%公攤計算;平房和單位建筑(包括二層以上)不存在公攤面積,按建筑面積全額繳納熱費。

  (四)深入排查整改供熱隱患,確保供熱效果明顯改善

  各供熱單位對上一采暖季運行故障率較高、群眾投訴集中、供熱效果不佳的老舊小區,再次進行拉網式排查,走訪到每一戶居民家中,檢查供熱設施,建立臺賬,及時消除供熱隱患;特別是對今年進行供熱設施改造的老舊小區以及新竣工首次供熱居民小區,要認真做好設備調試工作,避免因設備運行不暢影響用戶供熱效果;運行期間要安排應急保運隊伍駐場,及時處置供熱問題,確保供熱效果明顯提高。

  (五)加強崗位人員技能培訓,提升供熱服務水準

  供熱單位、燃氣單位以及相關物業單位要對負責供熱人員進行崗前培訓,確保特種作業人員持證上崗,提升工作人員的業務能力和服務意識。進一步加強24小時供暖熱線值班值守,及時接聽群眾訴求,快速反饋處理相關問題。暢通以服務窗口、服務網點、服務熱線以及APP服務平臺為載體的“線上線下”高標準服務系統,形成申請、受理、維修、收費、咨詢及投訴為一體的全方位、系統化辦事服務體系,提高行業工作效率。

  (六)充分發揮供熱智能平臺作用,確保提高供熱管理水平

  各供熱單位要在供暖季前期做好供熱智慧監管平臺系統啟用準備工作,確保供熱設施數據采集完善、居民小區室溫采集全覆蓋,供熱期間指派專人盯守供熱智能平臺信息,及時掌控熱源、熱力站、熱用戶的運行狀態,對預警信息、上級轉辦、督辦交辦、用戶投訴等問題及時處置并反饋結果,提高隱患處置效率。

  建立天氣、熱源智能聯動機制,結合室外天氣變化、智能平臺監測、投訴問題和運行實際等情況,指導熱源企業提前調整運行參數,確保用戶室內溫度穩定達標。嚴禁供熱單位因室外溫度升高間斷供熱,致使室內溫度降低現象。

  (七)不斷強化供熱運行管理,確保各項制度落實到位

  嚴格落實《石家莊市供熱用熱條例(修訂)》、《石家莊市供熱服務標準》的各項要求,加強供熱用熱管理,規范供熱用熱行為,推行供熱服務標準化、規范化,認真落實供熱質量網格化監管,全面提升供熱服務水平,按照“誰建站、誰主管,誰經營、誰負責”的原則,建立部門分包責任制,各機關、企事業單位、熱源企業、房地產開發公司(物業公司)、各鄉鎮是供熱工作責任主體。城區集中供熱工作由縣綜合行政執法局負責;各村“雙代”工作、新民居供熱工作由各鄉(鎮)轄區負責;醫院、學校等公服單位由上級主管部門負責。

  (八)切實加強應急管理,確保及時有效處置突發事件

  加強應急防范。各供熱單位要及時修訂完善本單位供熱突發事故應急預案,不斷提高應急預案的可操作性,確保突發事故科學、及時、有效處置。同時,堅持技防人防有機結合,嚴格落實供熱期間領導帶班和值班制度,嚴格內部無縫隙安全監管,嚴格執行運行期全程檢查、班次安全巡查要求,配備足額小區服務搶修人員,全力保障供熱設備安全運行。

  強化應急搶修。堅持“誰供熱、誰負責、誰搶修”的原則,各供熱單位要提前做到設備、材料、人員“三落實”,切實與技術力量雄厚、設備先進的應急搶修隊伍簽訂合作協議,確保重大突發爆管等事故能夠快速及時處置。

  強化主干熱源熱網應急保障。熱電聯產熱源企業要全面加強主、備用設施設備的檢修調試工作,嚴格規范操作,切實做好熱電聯產熱源應急保障相關措施。

  (九)全面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杜絕和防范不安全事故的發生

  各供熱單位要嚴格執行安全生產的相關規定,落實各項安全管理措施,規范操作,堅決杜絕和防范不安全事故的發生。加強從業人員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落實崗位安全生產規程,執行安全生產的各項制度。加強鍋爐房、燃煤場、燃煤運輸、壓力管道維修等關鍵部位、關鍵環節的安全管理,特別是對一些使用時間長、曾經出現過泄漏的管段,安排專人緊盯,嚴防死守,確保供熱管網安全運行。各區要落實屬地管理責任,加強監督檢查,確保安全責任落實到位,安全無事故。

  各鄉(鎮)要切實擔負屬地責任,排查鄉村清潔取暖燃氣安全問題,保障老百姓取暖安全。建立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問題臺賬,明確責任單位、責任人、整改時限,全面整改到位,避免發生安全事故,重點對涉氣第三方施工是否按要求實行全面安全管理問題;燃氣安全隱患是否全面整改到位;是否按照“一村一案”制定農村燃氣應急預案,是否按規定開展應急預案;安全用氣知識是否宣傳到位;是否在10月底前完成燃氣管道、壁掛爐安全檢查工作。

  (十)積極完善投訴處置制度,確保妥善解決供熱問題

  各供熱單位在小區顯要位置張貼供熱明白牌,公布供熱咨詢服務報修電話,確保24小時暢通,積極回應群眾訴求,堅決杜絕不作為、亂作為,確保群眾投訴事項件件有回音、事事有著落。切實提高單位報修服務效率和服務質量。

  供熱主管部門要借助信息化手段,結合室溫監測設備數據分析,加大日常監督管理力度,依法依規對人為縮減供熱運行時間、降低服務質量的供熱單位予以處罰。

  供熱主管部門成立投訴輿情小組,健全供熱輿情的`監測、研判、回應機制,切實增強輿情意識,對媒體、群眾反映的問題迅速核實,妥善處理,及時回應社會關切,第一時間發現,第一時間回應,第一時間解決,避免反應遲緩、被動應對現象,防止小問題積成大矛盾。

  三、有關要求

  (一)統一思想認識,提高政治站位

  要牢固樹立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提高政治站位,統一思想認識,以極端負責的精神、精益求精的態度、連續作戰的作風,切實把冬季供熱這一事關民生和發展的重大政治任務堅決、有力地做實、做細、做到位,把黨和政府的溫暖送到千家萬戶,不斷增強群眾供熱服務獲得感。

  (二)加強組織領導,壓實工作責任

  供熱工作是當前一項緊迫的民生問題,也是一項龐大繁雜的系統工程,各鄉鎮、各相關部門主要負責人要充分履行職責,進一步壓實工作責任,強化管理服務,加大監督檢查力度,嚴管供熱違規行為,確保供熱工作健康有序發展。各供熱單位要轉變觀念,改善服務,以良好的供熱質量取信于民。

  (三)健全工作機制,嚴格考核問責

  各鄉(鎮)、各相關部門要全面抓好冬季供熱工作的督導調度,對熱點難點問題安排專人負責、專題督辦,建立供熱日協調、周調度制度,及時掌握供熱運行情況。要不定期召開供熱工作會議,加強聯絡協調,開展經常性的督促檢查,及時協調解決供熱問題。建立督查通報制度,對由于工作不到位而導致供暖不達標、安全隱患不及時整改等造成社會影響的突出問題,予以嚴肅查處,對相關責任人予以追責問責。

  (四)加大宣傳力度,營造良好輿論氛圍

  各鄉(鎮)、各相關部門要充分發揮報紙、電視、廣播、網絡等媒體作用,加大供熱政策法規宣傳力度,加強新聞輿論監督,為供熱正常運行營造良好的輿論氛圍。同時,廣泛宣傳供用熱常識,引導廣大群眾科學用熱、安全用熱。

  物業工程供暖季節的維護方案 2

  一、總則

  (一)編制目的

  為有效應對集中供熱事故,最大程度減少集中供熱事故及其造成的損害,保護人民生命和財產安全,盡快恢復正常生產生活秩序和集中供熱,促進經濟社會持續健康發展,特制定本預案。

  (二)編制依據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西安市集中供熱條例》《〈西安市集中供熱條例〉實施細則》《西安市突發事件總體應急預案》《西安市突發事件應急指揮與處置管理辦法》《西安市應急預案管理辦法》等有關法律、法規、規章、相關文件規定,制定本預案。

  (三)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西安市行政區域內,在供暖期發生的造成城市居民生活用熱無法保障或造成嚴重社會影響的集中供熱事故的應急處置工作。

  (四)工作原則

  1.人民至上,生命至上。

  堅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立足于保障人民群眾的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把安全防護作為應急處置工作的首要保障。

  2.以人為本,保障重點。

  堅持把人民群眾的利益放在第一位,采取一切措施降低、減輕集中供熱事故對人民群眾生活產生的影響。同時對可能受影響的重點區域、單位、群體采取必要的保障措施,防止集中供熱事故次生、衍生事件的發生。

  3.整合資源,科學應對。

  通過整合集中供熱事故的監測和預警信息、應急物資、應急隊伍、應急專家,降低應對集中供熱事故的成本。充分利用現有資源,制定科學有效的應對機制和處置流程,采用先進的技術和設備,減少處置中的資源消耗和浪費。

  4.依法依規,科技支撐。

  嚴格按照相關法律法規要求開展集中供熱事故應急處置工作,同時充分借助科技手段,提高工作效率和質量。

  二、應急組織體系

  (一)應急指揮機構

  成立西安市應對集中供熱事故應急指揮部(以下簡稱市應對集中供熱事故指揮部),統一領導和組織實施集中供熱事故的應急處置工作。

  總指揮:市政府分管副市長

  副總指揮:市政府分管副秘書長

  市城管局局長

  成員單位:市委宣傳部、市委網信辦、市發改委、市教育局、市工信局、市公安局、市財政局、市人社局、市生態環境局、市住建局、市城管局、市交通局、市水務局、市商務局、市衛生健康委、市應急管理局、市市場監管局、市信訪局、市氣象局、市消防救援支隊、市總工會,國網西安供電公司、西安城投集團、西安水務集團,各區縣政府(西咸新區及各開發區管委會)。

  主要職責:

  (1)貫徹落實集中供熱方面的法律法規,分析、研究集中供熱事故防范與處置工作重大問題及重要決策事項;

  (2)組織指揮集中供熱事故市級層面的應急處置;

  (3)指導、協助區縣(開發區)開展集中供熱事故的應對工作;

  (4)完成上級交辦的其他任務。

  (二)辦事機構

  市應對集中供熱事故指揮部辦公室設在市城管局,辦公室主任由市城管局局長兼任。

  主要職責:

  (1)傳達市應對集中供熱事故指揮部指示和批示,對集中供熱應急管理工作的相關事項提出建議;

  (2)負責集中供熱風險信息和事件信息的收集、流轉,并組織開展統計、分析和研判;

  (3)根據集中供熱風險信息和事故信息的分析研判結果,向市應對集中供熱事故指揮部提出預警發布和應急響應的相關建議,經批準后發布或傳達相關信息;

  (4)完成上級和市應對集中供熱事故指揮部交辦的其他工作。

  (三)成員單位職責

  市委宣傳部:負責組織指導集中供熱事故信息及搶險救援情況的發布,處置集中供熱事故相關輿情;協調新聞媒體做好新聞報道和應急知識宣傳。

  市委網信辦:負責集中供熱事故相關網絡輿情的監測,根據情況開展輿情應對和處置工作。

  市發改委:負責協調落實熱電企業發電負荷,組織協調氣源,做好熱電企業、供熱企業等單位生產用氣調配和保障工作。

  市教育局:組織教育系統內部做好集中供熱事故的應急處置。

  市工信局:負責協調通信運營商,做好應急救援通信保障工作。

  市公安局:負責維護集中供熱事故現場及周邊影響區域的社會治安秩序和道路交通秩序,必要時可依法實行臨時性交通管制。經上級公安機關和市政府批準,對嚴重危害社會治安秩序的突發事件,根據情況實施現場管制措施。

  市財政局:負責配合相關部門做好集中供熱事故應急資金保障工作。

  市人社局:負責為集中供熱事故中遭受傷害的職工按照《工傷保險條例》的相關規定,進行工傷認定和勞動能力鑒定,為已參加工傷保險的職工落實工傷保險待遇。

  市生態環境局:負責集中供熱事故處置期間,污染事件處置的統籌協調、監督及調查。

  市住建局:負責協調對受集中供熱事故影響建筑的安全鑒定和應急監測;督導物業服務企業配合應急處置和協助人員疏散避險。

  市城管局:承擔市應對集中供熱事故指揮部辦公室職能;協調供熱企業開展供熱設施的應急搶修;負責收集、報送集中供熱事故信息;參與集中供熱事故調查處理;負責集中供熱事故處置所涉及的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工作。

  市交通局:負責協調道路運輸企業做好應急運輸保障,協調集中供熱事故現場人員和物資的運送。

  市水務局:負責集中供熱事故處置過程中的應急供水保障工作。

  市商務局:負責組織協調集中供熱事故處置過程中相關生活必需品的市場供應。

  市衛生健康委:負責組織協調醫療衛生機構做好集中供熱事故中受傷人員的醫療救治工作。

  市應急管理局:負責指導、督促供熱相關行業部門做好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對集中供熱事故應急處置和搶險救援工作提出意見或建議;參與集中供熱事故的調查處理。

  市市場監管局:負責督導集中供熱承壓特種設備的檢驗檢測和隱患整改工作;協調特種設備專家制定承壓特種設備搶修方案;參與集中供熱事故調查,并協調開展承壓特種設備的技術鑒定。

  市信訪局:負責指導責任單位做好群眾的信訪接待工作,協調相關責任單位共同做好相關政策、法規的解釋和群眾思想穩定工作。

  市氣象局:負責氣象監測預報,及時為集中供熱事故應對工作提供氣象分析和預測預報。

  市消防救援支隊:參與組織集中供熱事故現場火災撲救和以搶救人員生命為主的應急救援工作。

  市總工會:負責協助相關受集中供熱事故影響的企業職工進行疏散避險;參與對受傷人員的慰問和安撫;參與事故調查工作。

  國網西安供電公司:根據集中供熱事故應急處置需要,為處置工作提供電力保障;對受集中供熱事故影響的供電線路、設施進行保護或搶修。

  西安城投集團:組織下屬供熱搶修隊伍參與集中供熱事故相關設施、管線的搶修,參與制定相關技術方案;組織下屬供熱單位開展應急響應期間本單位供熱管線、設施的風險監測;協調公交車輛協助人員疏散避險;協調配合進行天然氣臨時供應;組織下屬單位參與應急知識宣傳和信息發布。

  西安水務集團:負責協調下屬單位對集中供熱事故周邊供排水管線、設施進行風險監測,對受集中供熱事故影響的供排水管線、設施進行保護或搶修;協調下屬單位進行臨時供水。

  各區縣政府(西咸新區及各開發區管委會):督導本轄區內供熱安全隱患的排查和治理、預警措施的落實,收集與上報相關事件信息;組織預案啟動前的先期處置工作;組織疏散避險和臨時安置,協助維持相關秩序和提供臨時生活保障,安排鎮街、社區(村)做好群眾的宣傳和勸導工作;協助提供應急處置辦公后勤保障;組織或參與集中供熱事故的'調查和處理。

  (四)應急工作組

  根據應急處置工作需要,組成綜合協調、專業處置、宣傳輿情、安全穩定、物資保障等工作組,按照各自工作職責開展相關應急處置工作。

  綜合協調組:由市城管局牽頭,市發改委、市財政局、市應急管理局、市衛生健康委等單位配合。主要負責綜合協調工作,向各應急組傳達指令,聯系督促各應急組工作;根據集中供熱事故處置需要聯絡上級主管部門協調集中供熱事故相關事宜;組織專家組參與應急處置工作。

  專業處置組:由市城管局牽頭,市住建局、市水務局、市生態環境局、市應急管理局、市市場監管局、市消防救援支隊、國網西安供電公司、西安城投集團、西安水務集團、事發地區縣政府(開發區管委會)等單位配合。主要負責集中供熱事故的應急處置;制定搶修、搶險等恢復集中供熱的對策措施;擬定并組織實施集中供熱搶險救援方案。

  宣傳輿情組:由市委宣傳部牽頭,市委網信辦、市城管局等單位配合。主要負責組織相關成員單位發布集中供熱事故事中和事后信息,統一進行現場媒體接待;組織開展網絡輿情的監測和應對。

  安全穩定組:由市公安局牽頭,市教育局、市工信局、市商務局、各區縣政府(西咸新區及各開發區管委會)等單位配合。主要負責組織集中供熱事故現場的安保維穩、治安管理和交通疏導工作,嚴厲打擊編造傳播謠言、制造社會恐慌等違法行為,做好矛盾糾紛化解和法律服務;依法及時、有效處置由集中供熱事故引起的影響社會穩定問題。

  物資保障組:由市城管局牽頭,市工信局、市財政局、市住建局、市交通局、市市場監管局、市衛生健康委、國網西安供電公司、西安城投集團、西安水務集團、各區縣政府(西咸新區及各開發區管委會)等單位配合。主要負責保障指揮通信、搶險救援、疏散轉移、醫療救助、現場辦公所需的裝備、設備和物資,并根據需要協調相關裝備、設備和物資的生產和征用;根據應急處置需要,撥付應急資金;保障因集中供熱事故受到影響的水、電、氣臨時供應。

  (五)專家指導組

  在集中供熱事故預警發布、應急響應和后期處置期間,由市應對集中供熱事故指揮部邀請或聘請供熱、搶險救援、輿情應對、應急管理等領域專家組成專家指導組,為集中供熱事故的預警行動、搶險救援、風險監測、警戒疏散、善后處置和恢復重建等工作提供技術支持和決策咨詢,必要時直接參與應急處置工作。

  三、監測預警

  (一)預防

  市應對集中供熱事故指揮部辦公室組織各成員單位加強集中供熱安全生產檢查、風險隱患排查及隱患整改工作,根據供熱特點,梳理隱患風險因素,劃分監督管控風險等級,明確監督監管計劃,必要時組織相關專家、技術人員對較大或敏感度高的風險源進行評估,提出防范對策,督促落實隱患整改措施,有針對性地制定應對方案或應急預案,做好事故預防及應急處置準備工作。

  (二)監測

  市應對集中供熱事故指揮部辦公室牽頭,指揮部各成員單位配合,建立集中供熱事故信息監測預警體系,通過日常巡查、基層單位上報、社會公眾投訴等多種渠道收集信息;市政府有關部門發布可能會影響正常集中供熱的其他突發事件預警后,各成員單位應對重點部位、危險源進行持續性監測,有針對性地提出防范要求。

  (三)評估

  在信息監測的基礎上,市應對集中供熱事故指揮部辦公室應及時對監測信息進行分析、匯總,及時對隱患進行評估,必要時請相關專家對事故產生的原因、不利因素及發展趨勢進行會商研判、評估,為下一步采取預防措施提供依據;對外地已發生的集中供熱事故也應按照“高度敏感、注重關聯”的原則做好防范、預測,及時完善防控應對措施。

  (四)預警

  1.預警發布。

  集中供熱事故預警信息,由市應對集中供熱事故指揮部辦公室報請市應對集中供熱事故指揮部總指揮或副總指揮同意后,依照相關規定發布預警信息,各成員單位接到預警信息后應及時做好相關工作,并向市應對集中供熱事故指揮部辦公室反饋預警信息接收和預警行動落實情況。

  當市政府有關部門發布可能會影響正常集中供熱的其他突發事件預警信息時,市應對集中供熱事故指揮部辦公室立即將預警信息轉發給各成員單位,并要求其做好相關工作。

  集中供熱事故預警信息的發布可采用文件、電話、短信、傳真、社交軟件工作群等方式發送,發送時需附《西安市集中供熱事故預警信息發布單》(見附件2),內容包括預警范圍、保密要求、聯絡方式、集中供熱風險情況概述、預警措施、發布單位和發布時間等。

  2.預警行動。

  集中供熱事故預警發布后,市應對集中供熱事故指揮部應根據集中供熱風險情況決定采取相應預警措施,由市應對集中供熱事故指揮部辦公室和相關成員單位督導供熱企業或可能受影響區域內的相關單位,配合落實以下一項或多項預警措施。

  (1)市應對集中供熱事故指揮部辦公室組織預警期間值守工作,要求各區縣政府(西咸新區及各開發區管委會)開展值守并保持聯絡暢通;

  (2)市應對集中供熱事故指揮部辦公室確定風險信息報送頻次并要求相關單位報送集中供熱事故風險信息變化情況;

  (3)市應對集中供熱事故指揮部辦公室、相關成員單位和專家指導組,聯合制定集中供熱事故風險控制方案,并開展相關協調工作;

  (4)相關成員單位根據各自職責,落實集中供熱事故風險控制方案;

  (5)市應對集中供熱事故指揮部辦公室會同相關成員單位統計可能發生集中供熱事故區域周邊道路交通、避難場所等情況,檢查應急物資、裝備和設備,確保其處于可用狀態,聯絡協調搶修隊伍,要求其做好響應準備;

  (6)市應對集中供熱事故指揮部辦公室督導有關集中供熱企業對存在隱患的設施、管網進行緊急關停,估算影響的時間和區域;市應對集中供熱事故指揮部辦公室在市委宣傳部、市委網信辦的指導下發布相關信息,相關成員單位依據職責開展受影響區域內群眾的疏導和安撫;

  (7)市應對集中供熱事故指揮部辦公室與相關成員單位制定疏散計劃,組織集中供熱事故影響區域內的人員提前撤離,停止生產經營活動;

  (8)市公安局組織維持治安和交通秩序,清空并封閉高風險區域;

  (9)市委網信辦組織開展網絡輿情監測,適時發布權威信息,避免造成過度恐慌;

  (10)市應對集中供熱事故指揮部調集相關應急物資、裝備、設備存放于指定地點,并調集專業處置隊伍、消防救援隊伍趕赴集中供熱事故風險區域參與風險控制工作;

  (11)市城管局督促有超凈排放燃煤鍋爐的供熱企業存儲一定數量的煤炭;

  (12)上級指揮機構和市供熱指揮部主要領導認為有必要采取的其他措施。

  3.預警解除。

  集中供熱事故風險消除后,市應對集中供熱事故指揮部辦公室提出預警解除的建議,經市應對集中供熱事故指揮部副總指揮或總指揮批準后,由市應對集中供熱事故指揮部辦公室發布預警解除信息。

  四、應急響應

  (一)信息報送

  集中供熱事故信息報送分為首報、續報和終報。首報:市應對集中供熱事故指揮部辦公室接到相關成員單位或區縣(開發區)報送的集中供熱事故信息后,對其進行核實并上報市應對集中供熱事故指揮部。續報和終報:綜合協調組對各應急工作組的應急處置信息進行匯總后,交由市應對集中供熱事故指揮部辦公室整理報送市供熱指揮部。其中終報應在應急響應結束后進行。市應對集中供熱事故指揮部辦公室在向市供熱指揮部報送信息時,應將集中供熱事故信息同時上報市應急委值班室,對于影響比較大的集中供熱事故須按照相關規定向上級報送信息。

  集中供熱事故的首報、續報和終報應在第一時間通過電話報告,隨后補報書面報告。電話報送需明確報送單位、報送人和聯系方式,書面報告需填寫《西安市集中供熱事故信息報送單》(見附件3),并采用紙質文件、傳真等形式于電話報送后30分鐘內提交;供熱企業和使用單位(企業)發生集中供熱事故后,應于30分鐘內報告屬地區縣(開發區)供熱行業主管部門和市應對集中供熱事故指揮部辦公室。

  首報內容應包括發生集中供熱事故的單位概況,事件發生的時間、地點以及現場情況,事件的類型和簡要經過,已經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的傷亡人數(包括下落不明的人數)和初步估計的直接經濟損失,可能造成的危害,已經采取的措施,以及其他應當報告的情況。

  續報內容應包括集中供熱事故搶險救援進展,已經造成的人員傷亡及醫療救治情況,已經造成的損失和影響,事發地周邊風險監測和氣象情況,人員疏散避險情況,應急物資裝備保障情況等。

  終報應包括集中供熱事故應急處置的措施、過程和結果,次生、衍生事件風險的控制情況,事件初步調查結果,需要善后處置的事項等。

  (二)先期處置

  集中供熱事故發生后,屬地區縣政府(西咸新區及開發區管委會)應立即啟動應急預案,組織、調集相關人員、隊伍、車輛及設備趕赴現場,全力開展搶險救援,防止事態擴大;最短時間了解并掌握事件情況,確定事件等級,及時報告事件發展趨勢與應急處置情況;維護現場治安、秩序,疏散、轉移或采取措施保護受災人員。

  (三)分級響應

  根據集中供熱事故的嚴重程度和發展態勢,市級應急響應由低到高分為Ⅲ級響應、Ⅱ級響應、Ⅰ級響應三個級別。

  1.Ⅲ級響應

  (1)啟動條件

  符合下列條件之一時,啟動Ⅲ級響應。

  ①發生集中供熱事故,影響面積在150萬平方米以上、300萬平方米以下,24小時內不能恢復正常供熱。

  ②集中供熱企業(單位)拒絕向居民供熱,影響面積在50萬平方米以上、80萬平方米以下。

  (2)組織指揮

  集中供熱事故發生后,經市應對集中供熱事故指揮部辦公室研判分析,需要市級部門進行指導、協助處置的,報請市應對集中供熱事故指揮部副總指揮同意后,啟動Ⅲ級響應。市城管局立即組織調動應急資源和力量,指導、協助事發地區縣政府(西咸新區及開發區管委會)開展集中供熱事故應對工作。必要時,可成立集中供熱事故現場應對工作指導小組或應急處置專家組,指導集中供熱事故的應急處置工作。

  (3)響應措施

  ①通知應急救援隊伍和人員趕赴現場,通知支援隊伍做好備勤支援準備;

  ②調度所需應急救援物資和設備趕赴現場;

  ③視集中供熱事故現場情況進行交通管制;

  ④視集中供熱事故現場情況轉移、撤離或者疏散容易受到集中供熱事故危害的人員和重要財產,并妥善安置;

  ⑤安全穩定組做好現場人員疏散等工作,設置警示標志;

  ⑥必要時,通過媒體進行信息發布和宣傳引導,避免引發居民恐慌;

  ⑦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他必要措施。

  2.Ⅱ級響應

  (1)啟動條件

  符合下列條件之一時,啟動Ⅱ級響應。

  ①發生集中供熱事故,造成直接經濟損失1000萬元以上、3000萬元以下,或造成較大社會影響。

  ②發生集中供熱事故,影響面積在300萬平方米以上、500萬平方米以下,24小時內不能恢復正常供熱。

  ③集中供熱企業(單位)拒絕向居民供熱,影響面積在80萬平方米以上、150萬平方米以下。

  (2)組織指揮

  在Ⅲ級響應的基礎上,當集中供熱事故的事態發展持續蔓延、危害影響繼續擴大,需要統籌多個市級部門共同處置、需要調動市級主要應急資源和力量時,由市應對集中供熱事故指揮部辦公室報請市應對集中供熱事故指揮部總指揮同意后,啟動Ⅱ級響應。市應對集中供熱事故指揮部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全面組織集中供熱事故應對工作,及時向市政府主要領導和省住建廳報告集中供熱事故處置進展情況,提出集中供熱事故處置資源力量和響應級別調整的意見建議。

  (3)響應措施

  在采取Ⅲ級響應措施的基礎上,采取下列一項或多項措施:

  ①視情調度應急救援人員、物資、設備趕赴現場參與處置;

  ②安全穩定組做好現場交通管制等工作,為現場提供搶修條件;

  ③通知相關單位和居民做好應急取暖工作;

  ④在天然氣短缺的情況下,啟動超凈排放燃煤鍋爐進行供熱;

  ⑤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他必要措施。

  3.Ⅰ級響應

  (1)啟動條件

  符合下列條件之一時,啟動Ⅰ級響應。

  ①發生集中供熱事故,造成直接經濟損失3000萬元以上,或造成重大社會影響。

  ②發生集中供熱事故,影響面積在500萬平方米以上,24小時內不能恢復正常供熱。

  ③集中供熱企業(單位)拒絕向居民供熱,影響面積在150萬平方米以上。

  (2)組織指揮

  在Ⅱ級響應的基礎上,當集中供熱事故的事態發展持續蔓延、危害影響繼續擴大、需要繼續補充應急資源和力量,由市應對集中供熱事故指揮部辦公室報請市應對集中供熱事故指揮部總指揮同意后,啟動Ⅰ級響應。Ⅰ級響應在市應對集中供熱事故指揮部的基礎上,進一步強化應急指揮機構,由市委、市政府主要領導擔任總指揮,全面組織集中供熱事故的應對工作,及時向省住建廳報告集中供熱事故處置進展情況,并根據應急處置工作需要,提出請求支援需求,接受上級工作組的指導,積極開展各項應急處置工作。

  (3)響應措施

  在采取Ⅱ級響應措施的基礎上,采取下列一項或多項措施:

  ①通知各單位、企業和家庭采用空調、電暖器等取暖;

  ②對非居民用戶用熱進行限供,優先保障居民用戶用熱;

  ③對重點用熱單位、居民區,調配應急熱源予以保障;

  ④對于供熱管網互聯互通的區域,可進行熱力調劑,保障受事故影響區域內居民用熱;

  ⑤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他必要措施。

  4.疫情封控期間響應措施

  疫情封控期間,發生集中供熱事故后,在采取分級響應措施的基礎上,市應對集中供熱事故指揮部應與西安市疫情防控指揮部保持有效溝通,以便及時、高效處置封控期內發生的集中供熱事故。

  供熱企業應在所在區(縣)疫情防控指揮部提前辦理市政設施搶修通行證,以便于供熱搶修工作的開展。搶修人員應按照疫情防控要求,在做好個人防護工作的前提下開展搶修工作。

  (四)應急結束

  市應對集中供熱事故指揮部組織專家指導組和相關應急工作組,對集中供熱事故現場情況進行研判,認為事故已全部得到有效處置,風險被已全部排除,且無發生次生、衍生事件的可能性時,可作出應急結束的決定,由市供熱指揮部辦公室通知各應急工作組和參與應急處置的各方力量,終止響應。

  (五)信息發布

  信息發布應堅持實事求是、及時準確、科學公正的原則,由市應對集中供熱事故指揮部或者授權宣傳輿情組統一協調、組織報道,通過接受記者采訪、召開新聞發布會等多種方式,利用廣播、電視、報紙、重點新聞網站、微博、微信等多種途徑,發布事件及應急處置工作情況,回應社會關切,澄清不實信息,正確引導輿論。

  集中供熱事故信息由市應對集中供熱事故指揮部報請市政府批準后,按要求統一發布。第一時間向社會發布權威信息,并根據集中供熱事故發展情況,組織做好后續信息發布工作。信息發布內容應當包括事件概況、嚴重程度、影響范圍、應對措施、需要公眾配合采取的措施、公眾防范常識和處理進展情況等。

  未經授權,任何單位及個人不得發布集中供熱事故信息。

  五、后期處置

  (一)善后處置

  應急響應結束后,市應對集中供熱事故指揮部根據實際工作需要,選派相關成員單位成立善后處置組,開展集中供熱事故善后處置工作,妥善救治受傷人員,慰問傷亡人員家屬,統計并撫恤因公殉職人員,保障轉移安置人員的飲水、食物、住宿和衛生等基本需求,收集、清理和處置事件現場有毒有害物質,鑒定評估受損的建筑物和構筑物,督導保險機構做好理賠工作,確保社會秩序穩定。

  (二)調查、評估和總結

  市政府組織相關部門組成事件調查組負責集中供熱事故的調查、評估和總結工作,并形成報告。調查、評估和總結主要內容包括集中供熱事故發生單位概況,事故發生經過和應急救援處置情況,造成的人員傷亡、直接經濟損失和影響范圍,發生原因和事件性質,責任認定以及對相關責任者的處理建議,防范和整改措施,應急處置的經驗教訓等。

  (三)現場恢復

  集中供熱事故應急響應結束、現場勘查和污染處置等工作完成后,立即開展現場恢復工作。應制定科學、合理、可行的現場恢復工作實施方案,按照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經審批通過后組織實施;現場恢復工作包括供熱的恢復,受損建筑物和構筑物的修復,疏散避險人員的回遷,集中供熱事故影響范圍內生產、生活秩序的恢復等。

  現場恢復由區縣政府(西咸新區及開發區管委會)組織實施,需要上級支持的,應按照相關規定提出請求。

  六、應急保障

  (一)通信信息保障

  市應對集中供熱事故指揮部辦公室建立應急值班制度,設立值班電話并派專人值守;應急響應期間,市應對集中供熱事故指揮部辦公室值班人員應隨時接收上級的指示和事發地報送的信息,并及時將事件信息通報各成員單位;各成員單位應保持全天24小時通信暢通,并按照本預案信息報送要求及時向市應對集中供熱事故指揮部辦公室報送事件信息。

  (二)應急隊伍保障

  各集中供熱企業搶修隊是集中供熱事故應急隊伍的主要力量,應定期開展集中供熱事故應急培訓和演練,增強專業搶險能力。如遇產生重大影響的集中供熱事故,必要時可由市應對集中供熱事故指揮部協調供熱企業相關搶修資源(包括:搶險救援隊伍、大型機械設備資源),實現資源共享,提升搶險效率。

  (三)應急資金保障

  集中供熱企業應保障集中供熱風險監控、監測預警、演練培訓、搶修搶險等工作的資金需求,集中供熱事故相關責任單位承擔應急處置費用。

  市級層面集中供熱事故監測預警、預案修編、宣教培訓、應急演練等應急管理經費,由市應急指揮部辦公室每年提出計劃,按照相關規定審批通過后,由市財政予以安排。

  (四)交通運輸保障

  市交通局根據交通管控相關規定,保障疏散避險、傷員轉運、物資運輸等通道的開辟和暢通,統一協調公交車、出租車和地鐵等運輸工具,保障人員疏散避險和物資的運力需求。

  (五)治安秩序保障

  市公安局負責組織警力對集中供熱事故現場開展警戒、維持治安秩序和保護現場等工作,保護集中供熱事故周邊重點區域、重要場所及設施,保障搶險救援、疏散避險、醫療救援和事件調查的順利開展。

  七、預案管理

  (一)宣教培訓

  市應對集中供熱事故指揮部辦公室負責制定本預案的宣傳、教育和培訓計劃,組織各成員單位和供熱企業,開展本預案法律法規、應急職責、指揮協調、信息報送、監測預警、應急響應、搶險救援、疏散避險等方面知識技能的宣傳、教育和培訓,增強相關單位應急處置能力。

  市應對集中供熱事故指揮部辦公室督導集中供熱企業結合本預案,開展面向本單位(企業)工作人員和公眾的供熱安全教育培訓,廣泛宣傳集中供熱安全知識,事件避險、自救和互救知識;供熱企業應定期或者不定期開展搶險搶修技能培訓,并對培訓效果進行考核,做到對集中供熱事故應急常備不懈。

  (二)應急演練

  本預案每3年至少舉行1次演練,由市應對集中供熱事故指揮部辦公室負責按照《西安市應急預案管理辦法》相關規定組織制定方案和實施演練,并于演練結束后進行評估,也可聘請、委托第三方進行評估,在演練結束后30個工作日內形成演練評估報告,并將評估報告和演練資料報市應急管理局備案。

  演練對周圍公眾正常生產和生活可能造成影響的,應在演練實施3日前進行公示,并通報相關部門。

  (三)審批與備案

  本預案由市政府審批,發布后向市應急管理局備案。

  (四)預案修訂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市城管局應及時修訂應急預案:

  (1)有關法律、法規、規章、標準、上位預案中的有關規定發生變化的;

  (2)應急指揮機構及其職責發生重大調整的;

  (3)面臨的風險發生重大變化的;

  (4)重要應急資源發生重大變化的;

  (5)預案中其他重要信息發生變化的;

  (6)在集中供熱事故實際應對和應急演練中發現問題需要作出重大調整的;

  (7)應急預案制定單位認為應當修訂的其他情況。

  八、獎勵與責任追究

  市應對集中供熱事故指揮部負責考核集中供熱事故預警和應急響應工作,對集中供熱事故信息上報和先期處置及時,采取和落實各項措施得當,有效降低或避免事件損失,表現突出的單位和個人,依照相關規定給予表揚或獎勵。

  對未完成應急處置任務、未按要求落實預警措施、未按規定履行相關職責,行動不力、處置不當、貽誤時機導致集中供熱事故發生或危害擴大;不服從統一指揮,遲報、謊報、瞞報、漏報集中供熱事故信息;玩忽職守、失職、瀆職;截留、擠占、挪用應急資金等情況的單位或個人,依據相關法律法規,追究相關人員責任;涉嫌違法犯罪的,依法移交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

  九、附則

  (一)說明

  本預案有關等級的表述中“以上”含本級(數),“以下”不含本級(數)。

  (二)預案解釋

  本預案由市城管局負責解釋。

  (三)預案發布

  本預案自發布之日起實施。

  物業工程供暖季節的維護方案 3

  1、總則

  1.1編制目的

  為有效預防和應對供熱突發公共事件,最大程度減少突發事件造成的損害,保障公眾生命財產安全,促進社會持續健康發展,制定本預案。

  1.2編制依據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河北省供熱用熱辦法》、《石家莊市供熱用熱條例》等有關規定,結合我市供熱用熱實際,編制本預案。

  1.3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新樂市行政區劃內因供熱設施設備、供熱管網及附件故障,供熱棄供棄管,供熱用煤、氣、水、電等原材料短缺及自然災害等不可抗力因素對供熱生產運行造成巨大影響,對城市居民生活用熱和生命財產造成危害等供熱突發公共事件的應急處置。

  1.4工作原則

  (1)統一領導。在市委、市政府統一領導下,在市供熱應急指揮部的具體指揮下,各相關部門積極開展供熱突發公共事件的隱患排查、應急處置、善后恢復等工作。

  (2)主管部門。新樂市城市管理綜合行政執法局組織制定本級供熱突發公共事件應急預案,負責轄區內供熱突發事件應急處置及對受影響區域內熱用戶的政策宣傳、解釋和安撫工作。

  (3)分工負責。供熱突發公共事件的應急處置以主管部門為主,各部門、各單位依據職責積極配合,確保快速反應,迅速開展應急處置、緊急救援、善后處理工作。

  (4)資源共享。供熱突發公共事件搶險救援工作需要調動搶險隊伍、材料、車輛、工器具等相關物資和人員時,市政府和相關部門可以按照程序調用供熱應急搶險隊伍、相關物資設備和人員。

  1.5事件等級劃分

  按照供熱突發公共事件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影響范圍、人員及財產損失等情況,由高到低劃分為特別重大(I級)、重大(Ⅱ級)、較大(Ⅲ級)和一般(IV級)四個級別。

  1.5.1特別重大供熱突發公共事件(I級):是指突然發生,事態非常復雜,對本市正常供熱造成嚴重影響,已經或可能造成特別重大人員傷亡、特別重大財產損失,需要市委、市政府統一組織協調,調動各方力量和資源進行應急處置的供熱突發公共事件。

  (1)發生供熱事故,造成一次性死亡30人以上,或者100人以上重傷,或者造成直接經濟損失人民幣1億元以上,或者造成特別嚴重社會影響;

  (2)供熱設施設備發生故障或供熱主管網爆裂泄水,造成500萬㎡以上供熱面積或5萬戶以上居民連續停熱72小時以上的;

  (3)出現供熱用燃料嚴重短缺,嚴重影響全市正常供熱。

  1.5.2重大供熱突發公共事件(Ⅱ級):是指突然發生,事態復雜,對一定區域內的正常供熱造成嚴重影響,已經或可能造成重大人員傷亡、重大財產損失,需要調度市政府、相關單位和供熱企業力量和資源進行應急處置的供熱突發公共事件。

  (1)發生供熱事故,造成一次性死亡10人以上30人以下,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傷,或者造成直接經濟損失人民幣5000萬元以上1億元以下的事件;

  (2)供熱設備發生故障或供熱主管網爆裂泄水,造成

  300萬㎡以上供熱面積或3萬戶以上5萬戶以下居民連續停熱48小時以上的;

  (3)供熱企業拒絕向居民供熱,影響供熱面積25萬㎡以上。

  1.5.3較大供熱突發公共事件(Ⅲ級):是指突然發生,事態較為復雜,對一定區域內的正常供熱造成較大影響,需要調度相關單位和供熱企業力量和資源進行應急處置的供熱突發公共事件。

  (1)發生供熱事故,造成死亡3人以上10人以下,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傷,或者造成直接經濟損失人民幣1000萬元以上5000萬元以下的事件;

  (2)供熱設備發生故障或供熱管網爆裂泄水,造成100萬㎡以上供熱面積或1萬戶以上3萬戶以下居民連續停熱24小時以上的;

  (3)供熱企業拒絕向居民供熱,影響供熱面積5萬㎡以上,25萬㎡以下;

  (4)居民室溫連續48小時以上低于18℃采暖標準,影響面積5萬㎡以上,協調無果;

  (5)影響重點用戶(如:醫院、學校、政府機關辦公場所)正常用熱。

  1.5.4一般供熱突發公共事件(IV級):是指突然發生,事態比較簡單,僅對較小范圍內的正常供熱造成影響,相關單位能夠進行應急處置的供熱突發公共事件。

  (1)發生供熱事故,造成死亡3人以下,或者3人以上10人以下重傷,或者造成直接經濟損失人民幣1000萬元以下;

  (2)供熱設備發生故障或供熱管網漏水,造成30萬㎡以上供熱面積或3000戶以上居民連續停熱24小時以上的;

  (3)供熱企業拒絕向居民供熱,影響供熱面積1萬㎡以上,5萬㎡以下;

  (4)100萬㎡供熱面積或1萬戶以上居民供熱低于18℃持續48小時以上;

  (5)供熱設施突然損壞,可能影響供熱200萬㎡供熱面積以上或2萬戶以上。

  2、組織機構與職責

  2.1應急指揮部組織機構

  為進一步加強主城區供熱突發公共事件應急處置工作的組織領導,成立市供熱突發事件應急指揮部(以下簡稱市供熱應急指揮部),指揮長由市政府分管供熱工作的副市長擔任,市城市管理綜合行政執法局局長、市應急管理局局長擔任。

  市供熱應急指揮部下設供熱應急處置辦公室,辦公室設在市城市管理綜合行政執法局,辦公室主任由市城市管理綜合行政執法局局長擔任。成員單位包括市委宣傳部、市發展和改革局、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財政局、市生態環境局新樂分局、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市城市管理綜合行政執法局、市交通運輸局、市衛生健康局、市應急管理局、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市氣象局、市供電公司、承擔主城區供熱的電廠和供熱企業等有關部門和單位。

  2.2市供熱應急指揮部職責

  (1)按照市委、市政府的統一部署,指揮、處置本市行政區域內發生的供熱突發公共事件;

  (2)對發生的較大以上供熱突發公共事件,及時決策、下達應急指令,指揮、調用社會資源,責成各部門及時開展供熱應急處置工作;

  (3)督促、指導成員單位和供熱企業(單位)做好供熱突發公共事件的應急管理工作;

  (4)主持、指導各相關單位和供熱企業開展供熱突發公共事件的應急演練工作。

  2.3市供熱應急處置辦公室職責

  負責供熱應急指揮部的日常管理工作,協調各成員單位按照各自分工開展供熱應急的準備工作;檢查各相關單位、各供熱企業對供熱應急預案的制定和落實情況;具體負責供熱突發公共事件的應急處置、應急救助和善后處理工作。

  2.4成員單位職責

  (1)市城市管理綜合行政執法局:負責《新樂市供熱突發公共事件應急預案》的編制、修訂工作;及時了解城市供熱事件情況,依據應急指揮部判定的事件等級,提出啟動供熱突發事件應急預案建議,報送應急指揮部指揮長批準后執行;根據應急指揮部指揮長指示,組織供熱專家赴事件現場參與應急工作,協調相關部門開展應急檢修、搶險、排險、快速修復和恢復重建工作;負責組織對市政道路、給排水設施的搶修,保證道路暢通;組織應急專業隊伍建設、應急演練和宣傳培訓等工作;參與供熱突發事件調查處理,對影響正常供熱的違法行為依法進行查處;及時掌握并向市政府報告供熱突發事件應急處置情況和后續措施。

  (2)市應急管理局:履行值守應急、信息匯總、綜合協調職責,發揮運轉樞紐作用;參與供熱突發事件應急工作的統一協調、調度和指揮聯絡工作。

  (3)市委宣傳部:負責把握險情、搶救應急工作的宣傳導向,正確引導輿論;負責組織、指導各新聞媒體做好有關宣傳工作,幫助協調市外新聞媒體做好宣傳工作。

  (4)市發展和改革局:負責電煤及天燃氣氣源保障工作。

  (5)市公安局:負責組織公安民警維持事件現場的治安及秩序,會同、協助有關單位對事件現場及周邊危險區域人員進行疏散,依法查處各類違法犯罪活動;負責事件現場的交通秩序維護,確保應急道路暢通;負責做好網絡輿情監管工作。

  (6)市民政局:協調、組織群眾安置,視情組織開展慈善捐助工作,負責慈善捐贈監管工作。

  (7)市財政局:負責保障應急工作經費。

  (8)石家莊市生態環境局新樂分局:對較大突發環境污染事故開展環境應急監測,配合指揮部組織專家提出控制污染擴大的建議;指導、監督危險廢物依法依規處置;在市政府統一領導下參與制定環境恢復工作方案。

  (9)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負責協調物業公司配合供熱企業做好小區供熱事故應急處置工作;負責住建系統建設的未移交市政設施的搶修,保證道路暢通。

  (10)市交通運輸局:負責協調車輛運送城市供熱搶修應急物資,協調轉移受災群眾所需的交通工具;配合做好公路建設用地范圍內公路設施的搶修、交通疏導工作。

  (11)市衛生健康局:負責組織指導緊急醫學救援和后續傷病員的救治工作。

  (12)市市場監督管理局:負責協調檢驗檢測機構對供熱突發公共事件中的鍋爐、壓力容器、壓力管道等特種設備進行鑒定。

  (13)市氣象局:負責天氣監測、預測和預報,及時提供氣象分析資料,為應急處置提供現場氣象信息服務。

  (14)市消防救援大隊:負責組織消防指戰員參與事件滅火、搶險、救援工作。

  (15)市供電公司:供熱期遵循“以熱定電”原則進行電網調度,在確保電網安全的前提下優先保障供熱;負責供熱突發事件相關的供電保障工作。

  市政府其他工作部門按照市供熱應急指揮部的統一安排部署,做好相關應急處置工作。

  2.5各供熱企業職責

  各供熱企業應在保障正常供熱基礎上,結合本企業供熱能力和區域供熱需求等實際情況,建立應急供熱燃料儲備,制定供熱突發公共事件應急預案,建立專業的應急搶修搶險隊伍,配備相應的應急資金、物資、器材;對供熱突發公共事件做到及時報告、快速搶修、盡早恢復。

  3、監測預警和信息報告

  3.1監測和風險分析

  3.1.1信息監測

  市供熱應急處置辦公室牽頭,市政府有關部門配合,按照早發現、早報告、早處置的原則建立供熱突發事件信息監測預測體系,通過日常巡查、基層單位上報、社會公眾反映等多種渠道收集供熱信息。市供熱管理部門與各供熱企業保持聯絡暢通,與街道辦事處、鄉(鎮)政府保持密切聯系,隨時了解掌握供熱情況和動態。

  3.1.2風險分析

  出現下列情況時,市供熱管理部門及供熱企業應立即分析判斷影響正常供熱的可能性,并決定是否需要上報。如需上報,要立即將發生事件的`時間、地點、性質、可能影響程度、影響時間以及應對措施報市供熱應急指揮部和其下設的應急處置辦公室。

  (1)因供熱設施、設備發生故障可能影響正常供熱;

  (2)因供熱燃料出現短缺可能影響正常供熱;

  (3)因供電、供水系統發生故障可能影響正常供熱;

  (4)因天氣持續低溫可能影響正常供熱;

  (5)因其它自然災害可能影響正常供熱。

  3.2預警

  3.2.1預警分級

  依據供熱突發公共事件造成的影響程度、影響時間、發展情況和緊迫性等因素,由低到高分成藍色、黃色、橙色和紅色四個預警級別。

  藍色預警:預計將要發生一般(IV級)以上供熱突發公共事件,事件即將臨近,事態可能會擴大。

  黃色預警:預計將要發生較大(Ⅲ級)以上供熱突發公共事件,事件即將臨近,事態有擴大的趨勢。

  橙色預警:預計將要發生重大(Ⅱ級)以上供熱突發公共事件,事件即將發生,事態正在逐步擴大。

  紅色預警:預計將要發生特別重大(I級)供熱突發公共事件,事件隨時會發生,事態正在不斷蔓延。

  3.2.2預警發布

  (1)預警發布主體

  藍色、黃色預警由市供熱應急處置辦公室發布,橙色預警、紅色預警由市供熱應急指揮部發布。

  (2)預警發布內容

  預警發布內容包括:可能發生的事件類別、預警級別、預警期起始時間、可能影響范圍、可能后果、警示事項、發布機關、發布時間等。

  (3)預警發布的形式

  預警的發布和傳播可運用廣播、電視、報刊、通信、網絡、宣傳車、電子顯示屏或組織人員逐戶通知等方式進行通告,對特殊人群以及學校等特殊場所應當采取有針對性的通知方式。

  3.2.3預警響應

  預警信息發布后,市供熱應急處置辦公室、相關部門(單位)應密切關注形勢的發展態勢,及時作出響應;加強應急職守,采取防范措施,做好相關工作。

  根據信息分析和事態發展,藍色預警響應應采取下列1項或多項措施:落實24小時帶值班制度,加強信息監控、收集;向受影響用戶發布有關信息;轉移、撤離或者疏散容易受到供熱突發事件危害的人員和重要財產,并妥善安置;通知相關應急救援隊伍和人員進入待命狀態;檢查、調集所需應急救援物資和設備;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他必要的防范性、保護性措施。

  根據信息分析和事態發展,黃色預警響應應在采取藍色預警響應措施的基礎上,采取下列1項或多項措施:加強對供熱突發事件發生、發展情況的監測預警,組織專家對事件可能的影響范圍和強度、事件級別進行研判,并提出相關建議;按規定發布可能受到供熱突發事件危害的警告、有關采取特定措施避免或者減輕危害的建議、勸告;采取各種方式,提示受影響或可能受影響區域的單位和居民,利用自備設施等做好應急供熱等應對工作;關閉或限制使用易受供熱突發事件危害的場所;指令市級應急救援隊伍、相關人員進入待命狀態,并動員后備人員做好參加應急救援和處置工作的準備;調集應急救援所需物資、設備、工具,準備應急設施,并確保其處于良好狀態,隨時可投入正常使用。

  根據信息分析和事態發展,橙色預警響應應在采取黃色預警響應措施的基礎上,采取下列1項或者多項措施:相關部門(單位)做好受影響范圍居民應急供熱的準備工作;做好限制公共建筑和工業生產用熱的準備工作;組織市級應急救援隊伍進行協同處置;做好省、石家莊市領導或工作組來新指揮的相關準備工作。

  根據信息分析和事態發展,紅色預警響應應在采取橙色預警響應措施的基礎上,采取下列1項或者多項措施:做好停止公共建筑和工業生產用熱的準備工作;做好啟動應急熱源等其他應急供熱措施的準備工作。

  3.2.4預警變更與解除

  預警發布單位要密切關注事件進展情況,根據事態的發展,按照有關規定適時調整預警級別并重新發布。

  有事實證明不可能發生供熱突發事件或者危險已經解除的,預警單位應當立即宣布解除警報,終止預警期,并解除已經采取的有關措施。

  3.3信息報告

  發生供熱突發事件后,供熱企業、知情單位和個人有責任和義務將供熱突發事件發生的時間、地點、原因和影響范圍等信息即時向市級供熱管理部門或市供熱應急指揮部報送。

  一般和較大供熱突發事件,各市屬相關部門、各企業必

  須在事發50分鐘內報市供熱應急處置辦公室,市供熱應急處置辦公室1小時內報市委、市政府。重大、特別重大供熱突發公共事件,各市屬相關部門、各企業事發15分鐘內電話、25分鐘內書面報市供熱應急處置辦公室,市供熱應急指揮部20分鐘內電話、30分鐘內書面內報市委、市政府。

  對于事件本身比較敏感,或發生在敏感時間、敏感地點,或涉及敏感群體,以及可能有次生或衍生危害的突發事件或預警信息,不受分級標準限制,應在1小時內向市供熱應急處置辦公室、市政府報告。

  報告內容:供熱突發事件發生的時間、地點、信息來源、事件類別、基本過程、財產損失、人員傷亡情況,對事件的初判級別,已經采取的措施,有無次生或衍生危害、周邊有無危險源、警報發布情況、是否需要疏散群眾,需要支援事項和亟需幫助解決的問題,現場負責人和報告人的姓名、單位和聯系電話等。

  接到國家、省、市領導批示的,落實情況應及時向市供熱應急處置辦公室報告,由市供熱應急處置辦公室負責匯總,分別向市供熱應急指揮部、市政府報告。

  供熱突發公共事件的信息發布和新聞報道工作,必須及時、準確、客觀、全面,并按相關規定發布。

  4、應急處置

  4.1先期處置

  供熱突發事件發生后,事發單位要立即啟動相關預案的應急響應,調動相關專業救援隊伍進行先期處置,疏散現場周邊無關人員,采取有效措施控制事態發展,組織開展應急處置工作。

  接報的有關部門負責同志要按照預案和有關規定,迅速趕赴現場,視情成立現場應急指揮部,組織、協調、動員有關專業應急力量和人民群眾進行先期處置,組織專家進行會商,及時對事件的性質、類別、危害程度、影響范圍、防護措施、發展趨勢等進行評估上報,采取有效措施控制事態發展,嚴防次生、衍生災害。

  4.2分級響應

  一般供熱突發公共事件(IV級):由市供熱應急處置辦公室啟動應急預案,并全權負責指揮處置。以事發地的街道辦事處(鄉鎮政府)、供熱主管部門、供熱企業(單位)為主進行協調處置,必要時,市政府分管負責人、或市供熱應急指揮部派人到現場,參與制定應急方案,指導、協調有關部門配合開展工作。

  較大供熱突發公共事件(Ⅲ級):由市供熱應急處置辦公室提出建議,報市供熱應急指揮部副指揮長批準啟動應急響應。以市政府為主進行協調處置,政府負責人應趕赴現場,政府分管負責人負責具體指揮和處置工作。市供熱應急處置辦公室主任要趕赴現場,協助市政府制定應急方案,指導、督促、協詢并參與有關部門配合開展應急工作。

  重大供熱突發公共事件(Ⅱ級):由市供熱應急處置辦公室提出建議,報市供熱應急指揮部批準啟動應急響應。指揮部指揮長或副總指揮長應立即趕赴現場,并成立由相關成員單位組成的`現場指揮部。指揮部指揮長或副總指揮長負責參與制定應急方案,指導、協調、督促有關部門開展工作,市政府主要領導趕赴現場或到市供熱應急指揮部指揮協調處置。

  特別重大供熱突發公共事件(I級):由市供熱應急指揮部提出建議,報市政府主要領導批準啟動應急響應。指揮長與相關副總指揮長應立即趕赴現場,并成立由相關成員單位組成的現場指揮部。指揮部指揮長負責參與制定方案,指導、協調、督促有關部門開展工作,市委、市政府主要領導趕赴現場指揮協調處置。

  涉及我市2個以上行政區域供熱突發事件處置的,以突發要件發生地為主,市供熱應急指揮部指揮協調處置。

  重大及以上突發事件,國家、省、石家莊市成立應急指揮部或派出工組后,在其指揮下開展處置工作。

  4.3應急處置現場指揮部

  應急指揮部根據供熱突發事件情況成立應急處置現場指揮部(以下簡稱:現場指揮部)。現場指揮部設指揮長,并實行指揮長負責制,由應急指揮部指揮長或副指揮長擔任,現場指揮部下設若干工作組。較大及以上供熱突發事件現場指揮部下設以下工作組:

  (1)綜合協調組

  組長單位:市城市管理綜合行政執法局

  成員單位:市應急管理局及有關單位

  主要職責:及時傳達省委、省政府,石家莊市委、市政府和新樂市委、市政府領導關于供熱突發事件應急救援的指示和領導批示,協調各工作組的應急救援工作,協調調配救援人員、資金、物資、設備器材等。

  (2)事件搶險組

  組長單位:市城市管理綜合行政執法局

  成員單位:市應急管理局、市消防救援大隊、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市交通運輸局、供熱企業及有關單位

  主要職責:負責在緊急狀態下的現場搶險作業、現場傷員的搜救、搶救及事件后對市政及公路設施進行修復等。

  (3)醫療救護組

  組長單位:市衛生健康局

  成員單位:屬地政府、事發單位及主管部門等

  主要職責:負責根據事件等級組織指導緊急醫學救援和醫療救治工作。

  (4)安全保衛組

  組長單位:市公安局

  成員單位:屬地政府、事發單位等

  主要職責:負責事件現場交通安全保障,設置現場警戒,禁止無關人員和車輛進入事件現場,進行治安巡邏及人員疏散等。

  (5)事故調查組:由國家規定的單位牽頭,應急管理、公安等相關單位組成。負責按照有關規定對事故進行調查處理。

  (6)輿論宣傳組

  組長單位:市委宣傳部

  成員單位:市城市管理綜合行政執法局、事發單位、屬地政府等

  主要職責:負責事件處置現場的新聞報導工作等。

  (7)專家咨詢組

  組長單位:市城市管理綜合行政執法局

  成員:有關專家

  主要職責:負責對事件提出應急處置方案和安全措施,為應急指揮處置工作提供技術咨詢等。

  4.4響應程序

  4.4.1發生供熱突發公共事件后,供熱單位及事發地街道辦事處(鄉鎮政府)負責人,應在最短時間內趕到現場了解情況、調解矛盾、控制局面,并依據供熱突發公共事件級別,及時向上級主管單位和相關部門報告有關情況,同時向有關采暖用戶通報供熱突發公共事件情況。

  4.4.2市政府及相關單位應根據供熱突發公共事件現場情況,啟動本區域、本系統的應急預案,指揮協調本區域、本系統的搶修搶險隊伍實施搶修搶險和應急救助,盡快恢復供熱。

  4.4.3現場指揮部及時掌握事件進展情況,并根據事件級別及時向上級報告。受報單位或部門根據事件級別和種類進行果斷處置,需調動有關人員和搶修搶險隊伍參與處置時,應立即調動。

  4.4.4供熱應急指揮部根據發生供熱突發公共事件的具體情況,對特殊群體居住相對集中、欠費嚴重、供熱單位無法保障正常供熱、確需實施應急救助才能保障正常供熱的,實施必要的供熱應急救助。

  4.5處置措施

  一般突發事件(IV級)處置措施:通知應急救援隊伍和人員趕赴現場進行先期處置,通知支援隊伍做好備勤支援準備;調度所需應急救援物資和設備趕赴現場;視情進行交通管制;視情轉移、撤離或者疏散容易受到突發事件危害的人員和重要財產,并妥善安置;相關部門組織好現場人員疏散等工作,設置警示標志;向停熱或受影響居民推送停熱或影響時間信息,必要時通過媒體發布信息和宣傳引導,避免引發居民恐慌;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他必要的措施。

  較大突發事件(Ⅲ級)在采取一般突發事件(IV級)處置措施的基礎上,采取下列1項或多項措施:視情調度應急救援人員、物資、設備趕赴現場參與處置;相關部門做好現場交通管制等工作,為現場提供搶修條件;啟動相關的備用熱源;通知單位和居民做好應急取暖相關工作;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他必要的措施。

  重大突發事件(II級)在采取較大突發事件(Ⅲ級)處置措施的基礎上,采取下列1項或多項措施:啟動全部備用和應急熱源;通知各單位、企業和家庭提前準備空調、電暖器等取暖設施;對非居民用戶用熱進行限供,保障居民用戶用熱;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他必要的措施。

  特別重大突發事件(Ⅰ級)在采取重大突發事件(II級)處置措施的基礎上,采取下列1項或多項措施:對非居民用戶用熱進行停供,保障居民用戶用熱;對重點用熱單位、居民區,調配應急熱源予以保障;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他必要的措施。

  4.6擴大響應

  如果供熱突發事件的事態進一步擴大,或者突發事件已經波及到我市大部分地區,直接或間接造成巨大災害,超出我市控制能力,由市供熱應急指揮部提出建議,經市政府主要領導同意,向駐新部隊或石家莊市、省有關方面請求支援。

  4.7應急結束

  供熱突發公共事件處置完畢,供熱恢復,次生、衍生災害和事件影響基本消除后,應急處置工作即告結束。

  特別重大和重大供熱突發公共事件處置結束后,經市供熱應急指揮部指揮長批準后,由市政府宣布應急結束。較大供熱突發公共事件處置結束后,由市供熱應急指揮部或市政府宣布應急結束。一般供熱突發公共事件處置結束后,由市供熱應急指揮部宣布應急結束。

  4.8信息發布

  供熱突發事件信息發布應當遵循依法、及時、準確、客觀、有序的原則。市供熱應急指揮部要在供熱突發事件發生后及時通過報紙、電視、廣播、網絡等向社會發布基本情況,隨后發布初步核實情況、事態進展、政府應對措施和公眾安全防范措施等,根據事件處置情況做好后續發布工作。

  一般供熱突發事件處置信息由市供熱應急指揮部負責發布。較大及以上供熱突發事件信息由市政府負責發布。

  供熱突發事件發生后,宣傳部、市供熱應急指揮部要組織做好輿情引導,及時回應群眾關切問題。

  5、恢復與重建

  5.1善后處置

  供熱突發公共事件處置結束后,按事件級別組織開展供熱事故損害核定工作,對事故情況、人員補償、緊急救助做出評估,制定補償標準和事后恢復計劃,并盡快實施。

  必要時,由供熱應急處置辦公室牽頭組成供熱突發公共事件調查小組,對處置工作進行全面客觀的調查,總結經驗教訓,制定改進措施。

  5.2社會救助

  民政部門會同有關單位加強對社會捐贈物資的接收、登記和統計管理工作,及時向社會公布有關信息。司法部門組織法律援助機構和有關社會力量為突發事件涉及的人員依法提供法律援助,維護其合法權益。工會、共青團、婦聯、紅十字會等人民團體,協助開展心理咨詢、撫慰等心理危機干預工作。

  5.3保險理賠

  供熱突發事件發生后,保險監管機構要督促有關保險公司及時開展保險受理,按規定做好賠付工作。

  5.4評估和總結

  及時組織對事件處置工作進行評估,總結經驗教訓,分析查找問題,提出改進措施,形成處置評估報告。冬季供熱期結束后,對采暖季供熱突發公共事件應急工作進行全面總結,并報市供熱應急處置辦公室。

  5.5恢復重建

  供熱突發公共事件處置結束后,市供熱應急處置辦公室和有關部門要對受災情況、重建能力及可利用資源進行全面評估,有針對性地制定重建和恢復生產、生活計劃,并組織實施。

  6、保障措施

  6.1三級聯動協調保障

  建立市、街道(鄉鎮)、村三級聯動協調機制,對供熱隱患進行排查并協調相關工作,確保正常供熱。

  6.2救援隊伍及設備物資保障

  各供熱企業應建立滿足處置一般供熱突發事件需要的專、兼職搶險救援隊伍,并儲備一定數量的設備物資。加強對儲備物資的管理,根據需要及時補充和更新。當發生供熱突發事件時,以供熱企業應急救援隊伍處置為主。當超出自身處置能力時,可請求市應急部門給予支援。

  市政府應建立滿足處置較大供熱突發事件需要的專業搶險救援隊伍,并儲備一定數量的設備物資。加強對儲備物資的管理,根據需要及時補充和更新。當發生供熱突發事件時,應根據現場處置需要,及時調派搶險救援力量赴現場參與處置。

  市供熱應急指揮部依托市供電公司、市供水公司、新樂東方熱電有限公司、新樂凱源節能熱力有限公司、新樂中燃翔科燃氣有限公司建立市級供熱搶險救援隊伍,健全應急隊伍運行機制,完善物資儲備。當發生供熱突發事件時,根據現場處置需求,及時調遣市級供熱搶險救援隊伍趕赴現場進行處置。

  當搶險隊伍和物資保障能力不能滿足搶險需要時,市政府和相關企業可采取合同履約或有償預約服務的方式,與上級專業搶險救援隊伍或設備物資供應單位建立合作關系,確保發生突發事件時優先調用。

  建立搶險隊伍和物資共享機制。根據現場處置需要,市供熱應急處置辦公室及時調派或臨時征用機關單位或相關企業搶險隊伍和物資,各單位應按照市供熱應急處置辦公室的指令落實到位。

  6.3通信保障

  市供熱應急處置辦公室組織協調有關成員單位和有關部門(單位),建立完善處置供熱突發事件通訊網絡和信息發布渠道,加強日常調度,確保供熱應急工作聯絡暢通。

  應急響應期間,市供熱應急指揮部辦公室值班人員應保證隨時接收上級的指示和事故發生地的事故信息;指揮部領導、成員單位分管領導及應急處置辦公室工作人員應24小時保持通信渠道暢通。

  6.4交通保障

  市大氣辦、鐵路、公路、交管等部門應確保救援人員和受到突發事件危害的人員、救災物資、救援設備優先運輸。處置突發事件期間配備有市供熱應急指揮部制發的應急標志的應急處置工作人員和交通工具可以優先通行,事后應當及時回收應急標志。交通設施受損時,交通、住建、城管等部門要迅速組織專業隊伍進行搶修恢復,確保運輸安全。現場應急指揮部要按照緊急情況下社會交通運輸工具征用程序的規定,征用必要的交通工具,確保搶險救災物資和人員能夠及時、安全送達。根據應急處置需要,現場應急指揮部要對現場及相關通道實行交通管制,開設應急救援“綠色通道”,保證應急救援工作的順利開展。

  6.5治安保障

  公安等相關部門要按規定加強對重點地區、重點場所、重點人群、重要物資和設備的安全保護,預防和制止違法犯罪活動。必要時,依法采取有效管制措施,控制事態,維護社會秩序,積極發動和組織群眾,開展群防聯防,協助公安部門做好治安保障工作。

  6.6后勤保障

  市供熱應急指揮部辦公室會同各有關部門(單位)動員各方面力量做好受災群眾的基本生活保障工作。負責匯總統計參加搶險救援隊伍、人數情況,組織街道辦事處(鄉鎮)等單位配合做好搶險救援人員的食宿生活保障工作。

  6.7應急供熱燃料保障

  建立市級應急供熱燃料市政府儲備。各供熱單位建立供熱燃料應急儲備。其中供熱煤炭應急儲備不少于20天用量;遇有惡劣或極端天氣預警時,應提前加大應急儲備量;加快天然氣應急儲備能力建設,逐步提高調峰和應急能力。

  6.8應急救助保障

  市政府建立供熱應急救助保障體系,對特殊群體居住相對集中、欠費嚴重、供熱單位無法保障正常供熱,確需實施應急救助才能保障正常供熱的,實施必要的供熱應急救助。

  6.9緊急接管保障

  供熱期間,供熱單位拒絕向居民供熱,經協調無效,行業管理部門可按相關規定和程序對供熱單位采取緊急接管措施,以保證正常供熱。

  6.10供熱應急資金保障

  財政負責保障應急工作經費,確保本市供熱應急措施順利實施。

  鼓勵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依法開展捐贈和援助。

  7、宣教培訓和演練

  7.1宣教培訓

  政府有關部門應利用新聞媒體、網絡、報刊、舉辦專題培訓班等多種形式,廣泛開展供熱突發事件應急知識的宣傳、培訓和教育活動。

  7.2應急演練

  市供熱應急處置辦公室負責制訂年度應急演練計劃,圍繞情景模擬有針對性地編制演練方案、演練腳本,因地制宜組織開展桌面推演、實戰演練。供熱企業每年至少組織1次應急處置流程演練,提高并保持各崗位工作人員的應急搶險能力。

  8、附則

  8.1預案制定

  根據本預案,熱電廠、供熱企業等單位應制定各自的應急預案。

  每年采暖季前,市城市管理綜合行政執法局根據人員調整情況,修訂采暖季供熱工作指揮系統圖和供熱保障及搶險預案,明確責任人、聯系方式及搶修隊伍等。

  8.2預案更新

  本預案每三年進行一次修訂完善。隨著應急救援相關法律、法規的制定、修改和完善,部門職責或應急資源發生變化,或者應急過程中發現存在的問題和出現新的情況,對本預案進行適時修訂。

  8.3預案實施時間

  本預案自印發之日起實施。

  物業工程供暖季節的維護方案 4

  1、總則

  1.1 編制目的

  為保障春節期間全市城鎮居民正常采暖供熱,有效應對采暖供熱運行中的突發事件,及時、有序、高效地開展應急處置工作,最大限度地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維護公共利益和社會穩定,促進經濟發展,特制定本預案。

  1.2 編制依據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臨汾市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等法律、法規和規范性文件。

  1.3 工作原則

  (1)堅持“統一領導、分級負責,統籌安排、分工合作、屬地管理、落實責任”的原則。各縣(市、區)政府負責做好本行政區域內的供熱采暖工作。

  (2)堅持以人為本,安全第一,預防為主,快速處置的原則,認真開展隱患排查治理工作,強化安全監管制度,確保城市供熱安全有序運行。

  1.4 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發生在我市行政區域內的城市供熱突發性事件的應急處置。

  突發性事件主要包括:

  ①臨汾市區連續24小時以上停止1萬戶以上居民供熱、各縣(市)連續24小時以上停止5千戶以上居民供熱或影響城市供熱范圍三分之一區域供熱的特大突發性情況。

  ②供熱管網重大破裂、鍋爐爆炸等。

  2、應急組織機構與職責

  市政府負責指導、協調、監督各縣(市、區)政府建立、完善和實施城市供熱采暖應急預案;各縣(市、區)政府負責制定和實施本行政區域內城市供熱采暖應急預案,建立相應的應急組織體系;各供熱企業與當地政府制定的應急預案相銜接,負責制定本單位采暖供熱應急預案,建立相應應急組織。

  2.1臨汾市供熱采暖應急指揮部

  為快速、有序、高效地處置春節期間城市供熱突發事件,市政府成立臨汾市供熱采暖應急指揮部(以下簡稱城市供熱應急指揮部)。

  (名單見附件)

  主要職責:

  指導和協調供熱突發事件的預防和應急處置工作,啟動應急預案,部署市政府交辦的有關工作。

  2.2市供熱采暖應急指揮部辦公室與保障供熱運行協調組

  2.2.1城市供熱應急指揮部辦公室

  城市供熱應急指揮部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市建設局(值班電話:12319),辦公室主任:宿青平(兼),副主任:陳保金(兼)。

  主要職責:

  (1)及時傳達指揮部的各項決策和指令,并督促檢查有關執行情況;

  (2)在應急指揮部的領導下,組織開展全市城市供熱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置工作,及時向市城市供熱應急指揮部及上級部門匯報有關信息;

  (3)起草城市供熱突發事件應急預案及有關工作計劃,組織收集與分析相關信息,提出城市供熱突發事件處理建議;

  (4)建立與指揮部領導和成員單位的信息聯絡機制,保證信息暢通。

  2.2.2保障供熱運行協調組

  組長:宣為民市熱力供應有限公司總經理

  副組長:韋明市建設局督查室主任

  劉連鎖市熱力供應有限公司經理

  馮強臨汾河西電廠廠長

  主要職責:

  按時保質做好冬季供熱工作。保障城市供熱安全正常運行。

  2.3城市供熱采暖應急指揮部成員單位職責

  市委宣傳部負責有關供熱情況的宣傳報道。

  市財政局負責供熱突發事件必要的資金調撥籌備工作。

  市經委負責對供熱企業煤炭儲備進行總體協調調撥。

  市煤炭局、省煤炭運銷公司臨汾分公司負責供熱煤源供應的組織協調。

  市交通局負責對供熱儲煤運輸提供支援。

  市安監局、市建設局負責供熱企業的安全運營監管及突發事件調查處理工作。

  市交警支隊負責保障供熱儲煤運輸車輛在城區道路的`正常通行。

  市物價局負責燃煤價格及供熱價格的核定監管。

  市氣象局負責提供春節期間有關氣象信息。

  市建設局負責供熱突發事件發生后,對事件信息進行收集、整理和上報工作。

  市房產局負責協助堯都區政府做好市區集中供熱以外物業小區的供熱監管工作。

  市熱力供應有限公司負責保障市區集中供熱正常運行。

  臨汾供電分公司負責保障集中供熱企業用電工作。

  煤炭運銷臨汾分公司負責為集中供熱企業購進用煤提供便利、高效、快捷服務。

  堯都區政府負責市區集中供熱以外物業小區的供熱協調工作,同時負責做好市區供熱信訪穩定工作。

  3、預防預警機制

  3.1日常預防和預報

  各縣(市、區)政府及供熱主管部門負責當地城市供熱運行的監測、預警工作,市建設局負責臨汾市區城市供熱運行的監測、預警工作。按照早發現、早報告、早處置的原則,明確影響的范圍、信息渠道、時限要求、監督管理、責任制等。

  3.2 預警預防行動

  (1)加強監督檢查。市供熱應急指揮部辦公室和各縣(市、區)政府應當對供熱企業的應急預案和供暖設施的日常監測、維護、運行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2)做好應急準備。從事城市供暖運營的企業要根據本單位應急預案組織應急演習,對所有供熱系統運行設備每天進行盤點、巡查、維護、加油保養,對機械設備定期進行檢修。加大對生產區域、重點要害部位的巡邏檢查力度,防止停暖事故的發生。供暖企業各運行崗位人員嚴格按操作規程操作,責任到人。各供熱企業要提前儲存7—10天優質原煤,確保鍋爐煤炭供應。

  (3)建立值班制度。市供熱應急指揮部辦公室和各縣(市、區)政府春節期間實行24小時值班制度,嚴格履行值班查崗制度,及時處理供熱運行中出現的各種問題,認真處理用戶投訴,對供熱區域內出現的影響供熱的問題進行協調。做到出現問題及時解決,保證春節期間供熱安全運行。

  (4)公布應急熱線電話。各縣(市、區)政府及臨汾市區要向社會公布城市供熱應急熱線電話。臨汾市區24小時供熱應急熱線電話為:

  (5)開展宣傳教育。各縣(市、區)政府及市城市供熱應急指揮部辦公室要充分利用廣播、電視、互聯網、報紙、宣傳手冊等媒介,廣泛宣傳城市供暖相關知識,提高公眾應急反應能力和安全用暖、規范用暖意識。

  4、應急響應

  4.1先期處置

  城市供熱突發事件發生后,發生事件的供熱企業應在第一時間啟動本單位應急預案,組織相關人員和設備先期處置,控制事態發展,將危害和影響降低到最低程度。

  4.2報告程序

  城市供熱發生突發事件后,發生事件的單位應立即向歸口管理部門、當地政府和市城市供熱應急指揮部辦公室報告,市城市供熱應急指揮部辦公室接到報告后,應立即向供熱應急指揮部總指揮報告,同時報告市人民政府。

  4.3響應行動

  市城市供熱應急指揮部辦公室接到城市供熱突發事件報告后,應詢問出事地點、波及范圍、人員傷亡及財產損失等情況,做好詳細記錄,同時向應急指揮部進行報告,根據突發事件情況建議應急指揮部啟動應急預案。并立即聯絡指揮部成員單位,迅速組織應急調查組趕赴現場,調查核實事件狀況及發生事件原因,提出應急處置措施建議。并做到迅速采取有效措施,緊急協調組織處置,防止事態擴大,及時報告事態發展趨勢及狀況。

  4.4信息發布

  城市供熱突發事件信息的公開發布由市城市供熱應急指揮部辦公室會同市新聞中心對外發布。信息發布要及時、準確、客觀、全面。

  4.5響應結束

  應急結束遵循“誰啟動、誰負責”的原則,由有關應急組織指揮機構決定,并通知相關單位和公眾。

  5、后期處置

  5.1總結評價

  (1)突發事件應急處置的各有關單位應在應急響應結束一周內向市應急指揮部辦公室做出書面報告。

  (2)市應急指揮部辦公室接到書面報告后,應及時整理和審查所有書面報告、應急記錄和文件等資料;總結和評價事件原因和在應急期間采取的主要行動。

  5.2調查報告

  突發事件應急處置調查報告應包括下列基本內容:

  (1)調查中查明的事實;

  (2)事件原因分析及主要依據;

  (3)事件結論;

  (4)各種必要的附件;

  (5)調查中尚未解決的問題;

  (6)經驗、教訓和建議。

  6、應急保障

  6.1指揮保障

  各級城市供熱突發事件應急指揮地點,由市、縣政府指定專門的場所,配備必要的設備,滿足決策、指揮和對外應急聯絡的需要。

  6.2通訊保障

  各級城市供熱應急指揮部辦公室及各成員單位必須保障通訊聯絡暢通,應急響應期間,通訊工具必須保證24小時暢通,值班電話必須24小時值守,保證應急響應期間應急指揮部與市政府、市級應急組織及供熱企業通訊聯絡的需要。

  6.3物資保障

  各縣(市、區)政府及市建設局制定緊急情況下供熱設施搶險設備、物資儲備和調配方案,報市政府備案。供熱企業儲備的專用搶險車、工程車輛等常規設備要運行正常,鐵鍬、洋鎬、鋼絲繩、毛爪、繩子、撬杠、橇棍等搶險工具要儲量充足。定期維護要安排專人值守待命,隨時應對突發事件。

  6.4隊伍保障

  各供熱企業按照市城市供熱應急指揮部的要求,組織應急處置隊伍,開展城市供熱突發事件應急處置工作,應本著就近就快的原則,以事發地應急組織先期處置為主。

  7、獎勵與責任追究

  市、縣人民政府對在處置城市供熱應急事件中做出突出貢獻的集體和個人給予表彰和獎勵;對玩忽職守、不聽從指揮、不認真負責或者臨陣逃脫、擅離職守并造成嚴重后果的責任人依法追究責任。

  8、附則

  8.1預案解釋

  本預案由市城市供熱應急指揮部辦公室負責解釋。

  8.2預案實施時間

  本預案自印發之日起施行。

  物業工程供暖季節的維護方案 5

  按照中央和省、市、區關于冬季供熱的各項工作要求,為切實保障今冬明春全區供熱安全、穩定,進一步明確工作責任,強化工作措施,為做好全區供熱工作,根據我區實際,制訂本方案。

  一、總體要求

  把供熱保障作為“保民生、保穩定”的重要舉措,切實納入區政府工作的重要議事日程,凝聚思想共識、協調行動措施,堅持以人為本、安全第一,統一指揮、分級負責,條塊結合、屬地管理,切實強化各級各部門監管責任,嚴格落實供熱單位主體責任,努力做到準備工作扎實充分、供熱運行安全有序、突發事故限時處置、供熱質量明顯改善,城市供熱保障能力進一步提升。

  二、基本原則

  (一)超前謀劃,統籌安排。

  按照工作早部署、問題早發現、整改早到位、矛盾早化解的要求,研究制定務實管用的措施,努力爭取供熱工作的主動權。

  (二)抓住關鍵,把握重點。

  圍繞重點供熱時段、重點供熱單位、重點供熱區域,落實重點監督管理措施,切實維護供用熱雙方合法權益,確保供熱規范有序進行。

  (三)分級負責,部門聯動。

  牢固樹立“供熱服務人人,人人支持供熱”的大局意識,堅持條塊管理相結合、屬地化管理為主的原則,落實三級監管責任,健全部門聯動機制,不斷提升供熱保障水平。

  (四)補齊短板,優化服務。

  客觀分析供熱現狀,緊盯供熱管網改造、老舊樓院改造、三供一業改造遺留問題處理等重點方面,集中解決供熱服務不規范、投訴處理不及時、應急保障能力不強等難點問題,進一步提高供熱服務質量。

  三、保障措施

  (一)全面落實供熱準備工作

  1.做好供熱設施檢修與維護工作。

  各鎮人民政府、街道辦要在供熱前集中開展專項檢查,督促轄區內供熱單位通過自查自糾,限時整改鍋爐設備、燃氣管網等存在的隱患;督促供熱單位規范落實壓力儀表、安全閥、燃氣報警裝置等重點設施設備的校驗維護;重點督促轄區蘭州范坪熱網有限公司所屬各換熱站認真落實換熱器及相關設施的檢修維護,徹底消除設備隱患,確保符合安全運行技術要求。

  2.做好供熱管網隱患整治工作。

  對影響供熱的老舊管網,區別不同情況,采取針對性措施,在不影響按期供熱的前提下限期進行維修改造。重點對上個采暖期暴露出的因“三供一業”改造引發的相關問題整改情況進行“回頭看”。各供熱單位實施的供熱管網改造維修項目必須在2021年10月20日前全面完工,確保按期投入運行。

  3.做好供熱用煤正常供應保障工作。

  工信部門要牽頭落實好煤炭儲備工作,確保采暖季前熱力煤炭儲煤量及合同簽訂量不低于整個采暖季使用量的90%;做好儲煤量動態監測工作;加強與煤炭一級市場及型煤生產企業的聯系,協商解決煤供應中遇到的困難,必要時由區工信局上報市工信部門,調運本市煤炭生產企業煤炭,優先保障我區供熱用煤供應。區住建局要督促指導轄區燃煤供熱企業做好供熱燃料保障相關工作。轄區燃煤供熱企業要根據供熱需求,科學制定儲煤計劃,滿足冬季供暖需求,務必于10月25日之前完成日常20天供熱生產用煤的現煤儲備量;爭取供熱用煤直供直銷,以保證質量、降低成本。不得因煤炭供應不足出現停供及供熱溫度不達標現象,不得出現哄抬煤價、突擊亂漲熱費現象。

  4.做好按時達標供熱工作。

  蘭州范坪熱網有限公司和轄區各供熱經營單位要進一步完善供熱方案,細化關鍵措施,切實落實各項準備工作。蘭州范坪熱網有限公司要提前完成現有應急調峰熱源的維護檢修,切實做好極端情況下的供熱應急保障準備工作;各供熱單位要提前開展注水打壓工作,優化管網水力平衡調整,及時發現和整改管網漏點隱患,確保11月1日零時達標供熱。如遇極端嚴寒天氣,全區各供熱經營單位需根據市政府統一調度命令安排適時啟動提前供熱。

  5.做好各類供熱矛盾化解工作。

  針對供熱前期個別供熱單位棄供、熱用戶拖欠暖氣費等問題,區供熱管理部門及各鎮人民政府、街道辦要主動介入、強化督導,確保影響今冬供熱的各類矛盾得到有效化解。

  (二)切實強化供熱運行監督管理

  1.聚焦供熱監管。

  區供熱管理部門聯合相關街道辦事處,對供熱問題突出、正常供熱難以保障的重點供熱站,落實專人重點監管督導,實行采暖期全程監督,直至相關問題得到妥善解決、供熱服務明顯改善。由區住建局牽頭,區物業服務中心具體負責,依托“蘭州市智慧供熱運行監督管理平臺”技術優勢,切實發揮平臺對全區重點供熱企業供熱運行的日常監督管理作用。

  2.緊盯問題整改。

  區供熱管理部門及各鎮人民政府、街道辦要定期不定期開展檢查,解決供熱質量不達標問題,確保各供熱單位按時點火供熱。對供熱質量差、用戶投訴多的供熱站及時約談,限時整改;全面推行低溫常運行供熱,努力提升供熱質量。

  3.嚴格落實疫情防控措施。

  各供熱單位要根據國家、省、市、區發布的最新疫情防控措施,嚴格做好各項防控工作。在供熱生產、運行維護、投訴處理、熱費收繳等重點環節、重點部位做到防控措施全覆蓋、無死角,切實擔負起供熱行業疫情防控主體責任。區供熱管理部門要嚴格落實屬地監管職責,及時開展供熱行業疫情防控工作監督檢查。

  (三)建立健全供熱投訴處理機制

  1.加強宣傳引導,營造良好氛圍。

  各鎮人民政府、街道辦、各供熱單位要切實強化服務意識,大力開展供熱宣傳入社區活動,及時公布供熱故障報修投訴電話,廣泛宣傳供熱常識及相關政策法規,引導熱用戶合法用熱,爭取廣大市民的支持。充分發揮報紙、電視、廣播、網絡等媒體作用,為供熱保障服務營造良好的輿論氛圍。

  2.加強值班值守,暢通投訴渠道。

  在民情通熱線設立供熱專席,認真解答供熱政策咨詢,集中受理供熱投訴、意見反饋等問題;各鎮人民政府、街道辦、區供熱管理部門、各供熱單位務必于10月25日前公布值班投訴電話,嚴格落實24小時值班值守和投訴受理措施,及時處理用戶投訴。

  3.加強協調處理,實行分級限時辦理。

  各鎮人民政府、街道辦及區供熱管理部門按照屬地化管理原則,做好轄區內供熱投訴的協調處理。市熱力公司三供一業運營處負責全區“三供一業”供熱移交改造引起的投訴處理。各類投訴(除突發爆管情況)務必在3—5個工作日辦結,影響面較大的投訴采取區供熱管理部門聯合相應鎮、街集中協調處理,必要時及時上報市供熱行政管理部門聯合處理,其中對政策咨詢建議類和供熱服務質量類投訴,限定5個工作日辦結;對市民情通熱線、相關媒體轉交的投訴,限定3個工作日辦結;對市供熱管理部門轉辦的及區供熱管理部門直接受理的'投訴,確保2個工作日辦結;對供熱站受理的投訴,要做到隨時受理隨時處理。

  4.加強督促檢查,切實抓好工作落實。

  從10月25日開始,區供熱管理部門對供熱值班情況、投訴辦理情況進行隨機抽查督查,對抽查發現供熱單位值班不落實、投訴超時辦理的,將下發整改通知單,情節嚴重的將上報市供熱行政主管部門申請扣減政策性補貼。

  (四)逐級落實安全防范責任

  1.落實安全生產主體責任。

  按照“一崗雙責”的原則,進一步落實供熱站主要負責人安全生產第一責任,健全完善供熱站內部管理各項規章制度,認真落實職工全員安全培訓,嚴格杜絕無證上崗現象。

  2.強化運行監管。

  各鎮人民政府、街道辦和區相關部門要加大巡查監管力度,倒逼供熱單位規范操作,規范完善安全生產檢查記錄、供熱運行記錄等,不斷健全日常巡查、重點檢查、隱患查改等安全生產臺賬。

  3.適時督查檢查。

  區供熱管理部門要與各鎮、街及社區,廣泛及時溝通,適時聯合檢查,進一步強化采暖期各項常規檢查和主要時段的重點檢查,健全重大隱患臺賬,實行掛牌銷號督辦,及時發現和整改問題隱患,確保隱患整改不留盲點,確保不發生安全責任事故。

  4.建立長效機制。

  各供熱單位要及時自查、自報、自改,建立各鎮街及區供熱管理部門督辦、追責問責的隱患排查治理長效機制。對查改隱患不認真、不徹底的,及時進行約談告誡;對發生安全責任事故的,依法依規嚴肅問責。

  (五)有效防范和處置突發事故

  1.強化應急防范工作。

  嚴格落實《七里河區供熱突發事故應急預案》,區供熱管理部門要督促重點供熱單位修訂完善本單位供熱突發事故應急預案,不斷提高應急預案的可操作性,確保突發事故處置科學、及時、有效。堅持技防人防有機結合,采暖期嚴格執行供熱站負責人值班制度,嚴格落實內部無縫隙安全監管,嚴格執行運行期全程檢查、班次安全巡查,全力保障供熱安全運行。

  2.強化應急搶修工作。

  堅持“誰供熱、誰負責、誰搶修”的原則,一般事故供熱單位自主搶修,重大事故集中組織力量搶修。區供熱管理部門聯合蘭州范坪熱網有限公司及其他有搶修實力的施工隊伍,對應急搶修工作早準備、早籌劃,提前做到設備、材料、人員“三落實”。區住建局要及時督促范坪熱網公司對供熱應急搶修隊伍的管理,強化搶修隊伍力量,確保突發重大供熱事故有效處置。

  3.強化主干熱源熱網應急保障工作。

  華能蘭州范坪熱電公司要提前做好熱電聯產主、備用設施設備各項檢查調試工作,按照至少滿足20天正常用量的標準足額動態做好煤炭儲備,落實應急搶修相應設備、材料、人員儲備,強化突發事件應急管理,發現故障第一時間進行處置,切實保障主干熱網安全穩定運行。

  4.強化供熱管網改造項目運行保障工作。

  針對上個采暖期“三供一業”改造遺留問題整改和老舊小區改造等各類供熱管網改造項目,各施工單位要在確保按期完工的基礎上,繼續配備必要的人員和設備駐守改造項目施工現場,在本采暖期全程駐點保障,對管網及住戶家中出現的問題第一時間處置,將可能對住戶正常供熱造成的影響降到最低。

  (六)協同聯動做好供熱保障

  切實加強區、鎮街協調聯動,成立全區供熱保障協調領導小組,研究、指導、推進全區供熱相關工作,細化責任措施,切實加強供熱保障工作。區政府各相關部門、各鎮街要采取切實有效措施,全方位強化本轄區、本系統供熱工作。區屬相關單位要嚴格按照《七里河區供熱突發事故應急預案》確定的職責,協調做好供熱保障相關工作。發改部門要按照職責做好電力、煤炭、天然氣的保障工作;民政部門要負責做好城鎮優撫對象、低保戶、困難群體等的供熱救助工作;公安部門要負責處理因供熱突發事故引發的社會治安和社會穩定問題;市場監管部門要負責供熱鍋爐、壓力容器、供熱管道等特種設備的安全監管;信訪部門要負責相關供用熱信訪投訴的協調處理;水務部門要做好供水保障工作;工信局協調保障好煤炭企業進口環節的各項服務工作,確保供暖期供熱煤炭充足。供氣、供水、供電企業要優先保障供熱用氣、用水、用電的供給,及時處置相關突發事故。

  物業工程供暖季節的維護方案 6

  一、工作目標

  20xx年全面啟動荊門市國有企業(含在荊中央企業和省屬企業,但不包括在荊中央、省屬金融、保險和通訊服務類企業)職工家屬區“三供一業”分離移交工作。20xx年6月底前完成,國有企業不再以任何方式為職工家屬區“三供一業”承擔費用。20xx年底前解決在荊中央、省屬和市屬國有企業所建市政設施、社區和城市管理、醫療機構、企業退休人員管理等歷史遺留問題,國有企業不再承擔與主業發展方向不符的公共服務職能。

  二、基本原則

  (一)統一領導,分工負責。

  市人民政府統一組織領導,市國資委、市財政局牽頭,市直有關部門配合,依法研究制定具體政策措施并督促落實。縣(市、區)人民政府是接收責任主體,負責組織好接收工作。國有企業是移交責任主體,負責做好移交工作。

  (二)分類指導,穩妥推進。

  針對不同地方、不同企業、不同情況,因地制宜、分類處理,采取分離移交、政府購買服務、專業化運營管理等不同方式,加快解決國有企業職工家屬區“三供一業”分離移交等歷史遺留問題。

  (三)多方籌資,合理分擔。

  建立政府和國有企業合理分擔成本機制,多渠道籌措資金。國有企業作為責任主體,承擔主要成本;根據企業管理關系及歷史沿革等,由中央、省、市和縣(市、區)財政分別給予適當補助。

  (四)以人為本,確保穩定。

  認真做好職工利益相關政策的統籌銜接,把握企業減負、職工滿意、政府支持的關系,確保職工利益不減、服務水平不降,為改革創造良好的環境。

  三、分離移交范圍及措施

  分離移交范圍為市域內中央、省、市和縣(市、區)屬國有企業承擔的職工家屬區“三供一業”,國有企業所建市政設施、社區和城市管理、醫療機構、企業退休人員管理等社會職能。

  (一)國有企業職工家屬區“三供一業”分離移交。

  1.交接程序。

  按照先移交、后改造的程序,由企業所在地人民政府確定承接單位(機構),并組織協調移交工作。移交企業和承接單位(機構)按政府制定的標準進行維修改造費用測算,確定交接雙方的成本費用和責任,簽訂移交協議,成建制分離移交給所在地供水、供電、供熱(供氣)和物業管理等專業機構。

  2.接收單位。

  為防止出現接收方在取得分離移交費用后“棄管”等短期行為發生,原則上移交給國有或國有控股的公益性企業。荊門城區范圍內的在荊中央、省屬和市屬企業供水、供電、供熱職能分別移交給荊門市供水總公司、荊門供電公司和有關專業公司;物業管理移交給東寶區、荊門高新區·掇刀區選定的有關單位或國有物業管理公司;已進行房改的職工家屬區,可探索市場化選聘物業機構管理。京山縣、沙洋縣、鐘祥市、屈家嶺管理區范圍內國有企業的“三供一業”職能移交給當地的供電、供水、供熱企業和物業管理公司。

  3.費用籌措。

  全市國有企業“三供一業”改造費用執行相同的政策標準,按照國有企業層級管理原則,分離移交費用由企業和政府共同分擔。在荊央企及中央下放企業分離移交費用按《關于國有企業職工家屬區“三供一業”分離移交工作的指導意見》(國辦發〔20xx〕45號)、《中央下放企業職工家屬區“三供一業”分離移交中央財政補助資金管理辦法》(財資〔20xx〕31號)有關規定執行;在荊省屬及省下放企業分離移交費用按省政府分離移交方案有關規定執行;市屬和縣(市、區)屬國有企業分離移交費用的籌措,以企業支付為主,按照隸屬關系,市和縣(市、區)財政給予適當補助,市屬企業補助辦法由市財政局另行制定。

  4.設施改造。

  對職工家屬區“三供一業”設備、管線、設施進行必要的維修改造,以“維修為主、改造為輔和技術合理、經濟合算、運行可靠”且不低于所在地城市基礎設施平均水平作為分離移交工作的基本標準,確保分離移交后設備、管線、設施的正常運行,分戶設表、按戶收費,實行社會化管理。

  5.人員安置。

  “三供一業”移交涉及的從業人員,由移交和接收雙方協商,按有關政策標準接收安置,無法接收的人員由移交企業妥善安置。

  6.完成時限。

  20xx年6月底前完成。

  (二)國有企業所辦市政公共設施、社區和城市管理移交。

  1.移交方式。

  將企業所建市政公共設施、職工家屬區社區管理和城市管理職能成建制移交所在地縣(市、區)人民政府。

  2.接收單位。

  荊門城區范圍內的在荊中央、省和市屬企業市政公共設施進行清理登記造冊后,無償劃轉給東寶區、荊門高新區·掇刀區相關職能部門;路燈設施移交給荊門市城區路燈管理局;職工家屬區社區管理服務職能成建制移交東寶區、荊門高新區·掇刀區相關職能部門,占用資產可分割的實行無償劃轉,債權債務剝離由主辦企業承接;城市管理執法和環境衛生管理等事權移交給東寶區、荊門高新區·掇刀區城管部門。縣(市、區)范圍內國有企業所辦市政公共設施、職工家屬區的社區管理和服務職能機構移交給縣(市、區)人民政府。

  3.費用測算及保障。

  城市管理和環衛保潔工作經費測算由市、區財政部門牽頭,人社、城管部門和企業配合,具體經費保障分擔辦法由市、區財政部門按相關財政體制商定。

  4.人員安置。

  國有企業在崗職工經接收地政府組織考核后按有關規定接收。市、區編辦應當按照企業移交的城市管理范圍核定城市管理執法和環境衛生管理人員編制。

  5.完成時限。

  20xx年底前完成。

  (三)國有企業職工醫療機構移交。

  1.移交方式。

  按照先移交,后轉型的原則,將國有企業所辦醫療機構成建制移交給所在地縣(市、區)人民政府。從業人員愿意到地方工作的,由所在地縣(市、區)人民政府接收安置;不愿意到地方工作的,由企業妥善安置。對運營困難、缺乏競爭優勢的予以撤銷,由企業做好有關人員的安置和資產處置工作。

  2.費用籌措。

  在荊中央企業所辦醫療機構撤銷、改制、集中管理過程中涉及的'職工分流安置費用補助,按中央財政補助標準執行。省屬國有企業所辦醫療機構撤銷、改制、集中管理過程中涉及的職工安置等費用,由省級財政給予適當補助。市屬國有企業所辦醫療機構撤銷、改制、集中管理過程中涉及的職工安置等費用,由企業所在地縣(市、區)人民政府研究解決辦法。

  3.完成時限。

  20xx年6月底前完成。

  (四)國有企業退休人員管理移交。

  1.移交方式。

  將尚未實現社會化管理的國有企業已退休人員移交社區實行屬地管理,由社區服務組織提供相應服務。做好退休人員的社會保險關系和黨組織關系轉移工作,個人社保檔案及黨組織關系移交屬地社保部門和有關黨組織管理部門,其他相關管理類檔案經規范整理后,向同級和屬地縣級檔案館移交。

  2.費用測算。

  由市國資委牽頭,會同市委組織部、市民政局、市財政局、市人社局、市檔案局和企業對企業退休人員數量、社區管理費用進行測算核定。對目前企業發放的退休人員統籌項目外的各項補助、補貼,除國家和省有關政策明確由企業繼續發放的項目外,以企業為主體,據企業經營效益狀況,依法依規進行清理規范。

  3.費用籌措。

  在荊中央企業和原中央下放荊門市的企業移交退休人員產生的管理費用,由中央財政承擔;省屬國有企業移交退休人員產生的管理費用,由省財政承擔;市、縣(市、區)屬國有企業移交退休人員產生的管理費用,由市、縣(市、區)財政研究具體補助辦法。

  4.完成時限。20xx年6月底前完成。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

  成立荊門市加快解決國有企業職工家屬區“三供一業”分離移交等歷史遺留問題工作領導小組,統籌推進全市國有企業職工家屬區“三供一業”分離移交等歷史遺留問題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市國資委,辦公室日常工作由市國資委、市財政局牽頭負責。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和相關企業要統一思想、提高認識,成立專項工作領導小組,認真落實主體責任,加強協調配合,確保改革有序推進。

  (二)明確責任分工。

  解決國有企業職工家屬區“三供一業”分離移交等歷史遺留問題工作時間緊、任務重、涉及面廣、政策性強,市直相關部門和各縣(市、區)人民政府要共同參與,團結協作。市國資委負責解決“三供一業”分離移交等歷史遺留問題工作的組織、協調、督辦;市財政局負責制定市屬國有企業職工家屬區“三供一業”分離移交等歷史遺留問題的具體補助辦法;市委組織部、市編辦、市民政局、市人社局、市房產局負責制定職工家屬區社區管理、國有企業退休人員管理移交具體辦法和費用測算;市檔案局負責相關檔案接收工作;各級住建、衛生、消防、交警、環保、城管及房產、土地等部門負責為“三供一業”分離移交等歷史遺留問題的接收單位辦理有關手續,并減免相關占用道路、占用綠地等行政事業性收費;荊門市供水總公司負責供水職能的接收和維修改造工作;荊門供電公司負責供電職能的接收和維修改造工作;各相關企業要確定一名主管領導主抓此項工作,要確定責任部門、責任人,積極配合接收部門提供準確全面的基礎資料,并做好有關工作。各縣(市、區)人民政府負責解決本區域內國有企業“三供一業”分離移交等歷史遺留問題。

  (三)保障資金投入。

  市國資委、市財政局等有關部門和單位要加強溝通協調,及時了解掌握工作進展情況,研究解決實施過程中的有關問題。市財政局和市國資委要根據工作進度,統籌安排年度預算資金,將補助資金及時撥付到位,同時督促各縣(市、區)政府按政策落實相應的配套資金。

  (四)營造良好環境。

  解決國有企業職工家屬區“三供一業”分離移交等歷史遺留問題工作情況復雜,社會關注度高。要堅持正確的輿論導向,加大相關政策法規的宣傳力度,在全社會營造良好的輿論氛圍。要講政治、顧大局、守紀律,開展深入細致的思想政治工作,穩妥處理好職工的利益訴求,保障職工的合法權益,切實維護社會穩定。

  物業工程供暖季節的維護方案 7

  一、目的:

  為克服冬季氣候嚴寒困難,保證公司的生產順利進行和人員安全,實現安全生產目標,為公司冬季生產中防寒防凍積累經驗。

  二、組織機構:

  領導小組:

  總指揮:

  副總指揮:

  主要成員:

  各單位負責人、駐礦項目經理

  工作成員:各單位、各項目部全體員工

  預警小組

  組長:

  成員:

  三、防凍預警系統:

  預警小組每天兩次查看電視天氣預報和網上天氣預報,必要時,打電話給當地氣象局,并每天在交接班會上匯報,在當地氣溫降至零下14-16℃時,立即啟動防凍預警系統,各單位進入防凍措施預防實施階段。

  四、防凍措施:

  (一)正常檢查階段

  1、各單位列出重點防凍部位,報領導小組審核批準。

  2、各單位安排專人負責防凍工作,并成立防凍重點檢查和搶修小組,報工作小組備案。

  3、當氣溫在0-零下14℃時,各單位檢查小組組織防凍重點檢查點進行檢查,做好防凍記錄,并每天向防凍領導小組匯報。

  4、物業處檢查所有室內外供水、供暖管路,對管路達不到要求的,及時處理,防止管路凍裂、凍堵現象。

  5、各單位要及時將防凍液注入支架內,以防將支架凍壞。

  6、領導小組每周組織一次對重點項目部位防凍檢查。

  7、技術部負責對出廠的.支架進行逐架檢測,檢查是否按照規定注足防凍液,以防途中支架上凍、影響施工。

  8、支架制造、支架維修以及各工程項目部,在施工措施中制定防寒防凍措施充注防凍液的工藝標準。

  (二)預警啟動階段

  當防凍預警系統啟動后,工作小組立即進入工作狀態:

  1、物業處要保證6T鍋爐正常運轉,當6T鍋爐出現故障不能正常運轉時,立即投用10T鍋爐;

  2、當出現供電故障時,物業處要在保證水暖管路不被凍住時,及時將供暖管路水放掉,以防將管路凍裂。

  3、各單位要及時清理所轄區域的冰雪工作和各廠房的保暖工作。

  4、辦公室要及時給車輛加防凍液和防滑鏈,保證車輛的正常運轉。

  5、如為雨雪天氣,各級人員作巡回檢查及操作時注意自我保護以防滑倒傷人。

  6、經營規劃部提前準備所有防凍、防寒需要的材料、工器具。

  7、當發現到礦支架上凍無法下井時,上井支架防凍,在井下注防凍液后再上井,施工項目部和公司技術部分管人員必須第一時間趕到現場,利用井口供暖管道接上高壓軟管立即對支架立柱、片閥、管接頭等容易上凍的部位進行供暖、化凍,把影響時間和經濟損失降到最低。

  8、當啟動應急預案后,工作小組必須無條件服從領導小組的管理和安排。

  五、防凍材料準備(由經營規劃部準備在倉庫內)

  1、噴燈10個;

  2、氧氣、乙炔各30瓶;

  3、柴油暖風機3個;

  4、棉絨手套300副;

  5、鎬、鐵鍬各20把;

  6、汽油500升;

  7、焦炭10噸;

  8、焦炭爐20個;

  9、劈柴2噸;

  10、高壓軟管100m,管接頭10個;

  11、工業用鹽500Kg。

  物業工程供暖季節的維護方案 8

  根據《忻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20xx年全市迎峰度冬電煤保障供應工作方案的通知》(忻政辦發電〔20xx〕156號)要求,為統籌做好20xx年全縣冬季熱源廠供暖保障工作,確保全縣集中供暖用煤穩定供應,經縣政府研究決定,特制定本方案。

  一、基本原則

  堅持保障民生,確保全縣熱源廠熱力供應;堅持安全穩定,切實保障熱力供應各環節穩定運行和安全可靠;堅持市場機制,鼓勵積極通過市場化方式做好熱力供應保障各項工作。

  二、組織領導

  為進一步加強組織領導,成立寧武縣冬季熱力保障供應工作領導小組,組成人員如下:

  組長:

  副組長:

  成員:

  寧武縣焱安熱力有限公司主要負責人、寧武縣廣廈熱力有限責任公司主要負責人、東寨鎮怡景苑供熱公司主要負責人、各涉及保供任務煤礦企業主要負責人。

  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縣能源局,辦公室主任由李志效局長兼任。負責統籌協調熱源廠供暖用煤保障工作,及時解決工作中存在的問題。

  三、主要任務

  (一)熱源企業情況。目前全縣共有集中供熱企業3家,分別是寧武縣焱安熱力有限公司、寧武縣廣廈熱力有限責任公司、寧武縣東寨鎮怡景苑供熱公司。20xx年寧武縣焱安熱力有限公司供暖面積約250萬平方米,用戶17000多戶,預計耗煤13萬噸;寧武縣廣廈熱力有限責任公司供暖面積約155萬平方米,用戶15600多戶,預計耗煤8萬噸;東寨鎮怡景苑供熱公司供暖面積約3萬平方米,預計耗煤0.3萬噸;總計用煤21.3萬噸。

  (二)全力保障熱源企業煤源供應。為全力保障我縣冬季集中供熱取暖基本用煤,各煤礦企業要嚴格按照任務分解表與寧武縣焱安熱力有限公司、寧武縣廣廈熱力有限責任公司、寧武縣東寨鎮怡景苑供熱公司三家熱源企業簽訂供煤協議。供煤熱值不低于4000大卡,政府指導供煤價格500元/噸,各煤礦不得以次充好,不得降低煤質標準。

  (三)嚴格落實安全生產工作。在冬季供暖期間,不確定性因素增多,各煤礦企業和供熱公司要牢固樹立安全發展理念,嚴格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風險,堅決守住安全生產底線。各煤炭企業要強化隱患排查治理工作,堅決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要做好從業人員特別是一線人員的疫情查驗和健康防護,嚴格落實疫情防控有關工作要求,保障從業人員自身安全。

  (四)認真執行差異化政策措施。各鄉(鎮)、各有關部門、各企業要切實保障好供熱用煤運輸。要結合應急預案,做好極端天氣下的交通疏導工作,保障道路暢通。在發生安全事故、環境空氣質量較差等特殊情況時,要結合實際分類處置,實施差異化管控措施,杜絕“一刀切”的工作方式,全力保障供熱用煤生產和運輸正常秩序。

  四、工作協調機制

  (一)明確責任分工。

  各部門、各企業要切實履行保障供熱用煤供應的責任,層層壓實相關部門和企業的責任,要加強部門間、企業間溝通聯系,強化信息共享和工作協同,形成工作合力。

  (二)加強監測分析。

  各有關部門要加強運行監測,提高應急保障能力,指導煤炭企業與熱力企業加強協調溝通,發現問題及時解決,對供熱用煤儲存低于7天的.熱力企業要報縣政府說明情況;要及時有效處置度冬煤電保障工作中的突發事件,確保供熱用煤穩定供應。

  (三)建立健全通報制度。

  各有關部門要加強迎峰度冬供熱用煤任務的細化和落實,完善監管手段,提升監管能力,確保各項保供措施落實到位。建立健全通報制度,對于工作推進成效明顯的企業給予通報表揚,對于工作推進不力的進行通報批評。

  物業工程供暖季節的維護方案 9

  1、總則

  1.1現狀及風險分析

  我縣主城區共有集中供熱企業4家,集中供熱熱源4個,總供熱能力700萬㎡。熱電聯產熱源1個,是涿鹿華達熱力有限公司。區域鍋爐房熱源三個,分別是張家口榮慶熱力股份有限公司、涿鹿縣軒轅城市供熱有限公司、涿鹿縣金鴻燃氣有限公司。截至目前,集中供熱面積達到650萬㎡,集中供熱普及率達到98%以上,覆蓋居民5.2萬戶。

  目前,主城區集中供熱由張家口榮慶熱力股份有限公司、涿鹿縣軒轅城市供熱有限公司、涿鹿華達熱力有限公司、涿鹿縣金鴻燃氣有限公司4家企業共同承擔。

  1.2工作原則

  (1)統一領導。在縣委、縣政府統一領導下,在縣供熱應急處置領導小組的具體指揮下,各相關部門積極開展供熱突發事件的隱患排查、應急處置、善后恢復等。

  (2)屬地管理。各鄉(鎮)政府組織制定本級供熱突發事件應急預案,負責轄區內供熱突發事件應急處置及對受影響區域內熱用戶的政策宣傳、解釋和安撫工作。

  (3)分工負責。供熱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置以主管部門為主,各部門、各單位依據職責積極配合,確保快速反應,迅速開展應急處置、緊急救援、善后處理工作。

  (4)資源共享。供熱突發事件搶險救援工作需要調動搶險隊伍、材料、車輛、工器具等相關物資和人員時,縣政府和相關部門可以按照程序調用供熱應急搶險隊伍、相關物資設備和人員。

  1.3編制依據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突發事件應急預案管理辦法》、《河北省突發事件應對條例》、《張家口縣突發事件總體應急預案》、《河北省供熱用熱辦法》及《河北省供熱行業重大突發事件應急預案》有關規定,結合我縣冬季供熱生產、運行實際,編制本預案。

  1.4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本縣因供熱設備、供熱管網及附件故障,水電供應中斷影響供熱生產運行、供熱棄供棄管以及自然災害等不可抗力對供熱生產運行造成影響,對城市居民生活用熱和生命財產造成危害等供熱事件的應急處置。

  2、組織機構與職責

  2.1縣供熱應急處置領導小組

  為進一步加強我縣供熱突發事件應急處置工作的組織領導,縣政府成立涿鹿縣冬季供熱突發事件應急處置領導小組,組長由縣政府縣長李建富擔任,常務副組長由縣政府常務副縣長趙小寶擔任。

  2.2縣供熱應急處置領導小組主要職責:

  按照縣委、縣政府的統一部署,指揮、處置冬季發生的供熱突發事件;對發生的較大以上供熱突發事件,及時決策、下達應急指令,指揮、調用社會資源,責成各部門及時開展供熱應急處置工作;督促、指導成員單位和供熱管理部門及供熱單位做好供熱突發事件的應急管理工作;主持、指導供熱主管部門和供熱單位開展供熱突發事件的應急演練工作;協調相關單位,做好駐軍及武警部隊供熱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置工作。

  2.3縣供熱應急處置領導小組主要職責

  縣供熱應急處置領導小組下設供熱應急處置辦公室,第一辦公室設在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辦公室主任由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局長擔任;第二辦公室設在縣發展和改革局,辦公室主任由縣發展和改革局局長擔任。供熱管理辦公室負責供熱應急應急處置領導小組的日常管理工作,協調各成員單位按照各自分工開展供熱應急的準備工作;檢查各供熱單位對供熱應急預案的制定和落實情況;具體負責供熱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置工作。

  2.4成員單位及職責

  辦公室成員單位包括縣住建局、縣發改局、縣公安局、縣民政局、縣退役軍人事務局、縣財政局、縣市場監督管理局、縣應急管理局、縣生態環境局、縣供電公司和供熱企業等有關部門。

  縣住建局:負責《涿鹿縣冬季供熱突發事件應急預案》的編制、修訂工作;具體組織、指揮及事后分析、總結全縣供熱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置工作;開展全縣供熱應急演練、宣傳教育和培訓工作;負責對農村清潔取暖的供熱應急突發事件進行綜合協調。

  縣發改局:負責協調本縣供熱燃料應急調運,農村清潔煤的保供、配送及政策落實、會議組織、信息處理、應急處置和綜合協調等日常工作。

  縣公安局:負責組織處理因發生供熱突發事件而引發的社會治安問題。交警部門負責搶修搶險車輛的通行保障以及處置供熱突發事件時的交通維護、疏導工作。

  縣民政局:負責做好城市低保戶的應急求助工作。

  縣退役軍人事務局:負責做好重點優撫對象的應急求助工作。

  縣財政局:今年煤價、氣價均高于歷史同期價格,供熱企業資金缺口大,財政部門負責本采暖季供熱資金保障工作,確保供熱能夠平穩運行。

  縣市場管理局:負責協調檢驗檢測機構對供熱突發事件中的鍋爐、壓力容器、壓力管道等特種設備進行鑒定。

  縣應急管理局:對供熱企業生產安全及事故進行調查處理。

  縣交運局:負責協調供熱燃料運輸車輛交通保障工作。

  縣生態環境局:負責協助解決因煤改清潔能源及供熱鍋爐拆除所引發的供熱問題,監管供熱鍋爐按時完成深度治理,并監管供熱企業供熱過程中污染物達標排放。

  縣供電公司:負責供熱電力保障,協助處置因供熱用電引發的供熱問題及電力供應的實物救助。

  各鄉(鎮)政府:負責督導本轄區正常供熱;協調解決供、用熱糾紛;制定本轄區相應的供熱突發事件的應急預案;進行供熱突發事件的先期處理、應急救助和善后處理。

  2.5供熱單位職責

  各供熱單位應在保障正常供熱基礎上,結合本企業供熱能力和區域供熱需求等實際情況,建立應急供熱燃料儲備,制定供熱突發事件應急預案,建立專業的應急搶修搶險隊伍,配備相應的應急物資、器材;對供熱突發事件做到及時報告、快速搶修、盡早恢復。

  3、監測預警

  3.1監測和風險分析

  3.1.1信息監測

  縣供熱應急處置辦公室牽頭,各有關部門配合,按照早發現、早報告、早處置的原則建立供熱突發事件信息監測預測體系,通過日常巡查、基層單位上報、社會公眾投訴等多種渠道收集供熱信息。供熱主管部門要與各供熱企業保持聯絡暢通,隨時了解掌握供熱情況和動態。

  3.1.2風險分析

  出現下列情況時,供熱企業(單位)應立即分析判斷影響正常供熱的可能性,并決定是否需要上報。如需上報,要立即將發生事件時間、地點、性質、可能影響的程度、影響時間以及應對措施報縣供熱應急應急處置領導小組和應急處置辦公室。

  (1)因供熱設施、設備發生故障可能影響正常供熱;

  (2)因供熱燃料出現短缺可能影響正常供熱;

  (3)因供電、供水系統發生故障可能影響正常供熱;

  (4)因天氣持續低溫可能影響正常供熱;

  (5)因其它自然災害可能影響正常供熱。

  4、信息報告

  發生供熱突發事件后,供熱企業、知情單位和個人有責任和義務將供熱突發事件發生的時間、地點、原因和影響范圍等信息即時向供熱管理部門或縣供熱應急處置領導小組報送。

  5、應急響應

  5.1響應程序

  5.1.1發生供熱突發事件后,供熱單位及事發地鄉(鎮)政府負責人,應在最短時間內趕到現場了解情況、調解矛盾、控制局面,及時向縣政府和相關部門報告有關情況,同時向有關采暖用戶通報供熱突發事件情況。

  5.1.2鄉(鎮)政府及相關單位應根據供熱突發事件現場情況,啟動本區域、本系統的應急預案,指揮協調本區域、本系統的搶修搶險隊伍實施搶修搶險和應急救助,盡快恢復供熱。

  5.1.3現場指揮部及時掌握事件進展情況及時向上級報告。受報單位或部門進行果斷處置,需調動有關人員和縣級搶修搶險隊伍參與處置時,應立即調動。

  5.1.4供熱應急處置領導小組根據發生供熱突發事件的具體情況,對特殊群體居住相對集中、欠費嚴重、供熱單位無法保障正常供熱、確需實施應急救助才能保障正常供熱的,實施必要的供熱應急救助。

  5.2應急結束

  供熱突發事件處置完畢,供熱恢復,次生、衍生災害和事件影響基本消除后,應急處置工作即告結束。

  特別重大和重大供熱突發事件處置結束后,經縣供熱應急處置領導小組組長批準后,由縣供熱應急處置領導小組宣布應急結束。較大和一般供熱突發事件處置結束后,由縣供熱應急處置辦公室宣布應急結束。

  6、善后處理與調查評估

  6.1善后處置

  供熱突發事件處置結束后,組織開展供熱事故損害核定工作,對事故情況、人員補償、緊急救助做出評估,制定補償標準和事后恢復計劃,并盡快實施。

  6.2事件調查

  由供熱應急處置辦公室牽頭組成供熱突發事件調查小組,對處置工作進行全面客觀的調查,總結經驗教訓,制定改進措施。

  6.3評估和總結

  及時組織對事件處置工作進行評估,總結經驗教訓,分析查找問題,提出改進措施,形成處置評估報告。冬季供熱期結束后,對采暖季供熱突發事件應急工作進行全面總結,并報縣供熱應急處置辦公室。

  7、保障措施

  7.1兩級聯動協調保障

  建立縣、鄉(鎮)兩級聯動協調機制,對供熱隱患進行排查并協調相關工作,確保正常供熱。

  7.2搶修搶險隊伍、物資、器材保障

  各供熱單位必須組建供熱突發事件搶修搶險隊伍,建立并完善相關應急預案;配備必要的搶險機動車、安全防護用品、各類搶修設備、監測儀器、移動電源、警示標志以及各種規格的管材、閥門和水暖件等搶修搶險物資器材,具備一定的供熱事故自救能力。

  7.3應急供熱燃料保障、農村潔凈煤保供及農村氣代煤工程的'安全運行與氣源保障

  建立應急供熱燃料政府儲備。各供熱單位建立供熱燃料應急儲備。其中供熱煤炭應急儲備不少于15天用量;遇有惡劣或極端天氣預警時,應提前加大應急儲備量;加快天然氣應急儲備能力建設,逐步提高調峰和應急能力。

  抓好潔凈煤托底政策的落實,增強潔凈煤保供能力,是推進農村地區冬季清潔取暖的重要組成部分。為確保全縣農戶能安全溫暖清潔過冬,保障潔凈煤穩定供應,及時應對上游煤源單位因自然災害、人為破壞、供應調度及其他不可預見的原因導致出現緊急情況,出現對全縣供煤計劃不能滿足正常實際需求,且已超出縣鄉儲備調節范圍的緊急情況。特制定以下應急措施:

  7.3.1縣發改局積極協調、多方聯系潔凈煤生產企業,拓寬潔凈煤煤源供應渠道。

  7.3.2縣財政局籌備應急資金,應對極端氣候需求量增加、市場價格非正常上漲等情況。

  7.3.3動員社會各方力量,積極配合政府做好向農戶供應蘭炭、型煤等潔凈煤工作。

  7.3.4啟動生物質燃料替代清潔煤供應,保障應急需求。

  7.3.5考慮電力資源、電網支撐能力等因素,在部分區域應急發放液化氣取暖器、電取暖器等分散式采暖器具。

  農村氣代煤工作要建立三個責任主體,一是中燃公司要全面承擔燃氣經營過程的安全主體責任;二是鄉鎮、村兩級要承擔原地管理的主體責任;三是縣住建部門要承擔行業督查指導的監管主體責任,以確保用戶在安全的前提下溫暖過冬。由于氣源、氣價的市場波動較大,縣住建局要協調中燃公司進行氣源保障,縣財政部門要重新核定政府預算,保障補貼資金。各鄉鎮要成立農村氣代煤安全管理工作專班,加強宣傳,保證用戶安全使用意識,防范各類問題發生,公安部門要對惡意損害燃氣管網行為進行罰戒,應急、消防、公安部門要針對農村氣代煤進行安全監督,并制定相應的應急措施。

  7.4應急救助保障

  縣政府建立供熱應急救助保障體系,對特殊群體居住相對集中、欠費嚴重、供熱單位無法保障正常供熱,確需實施應急救助才能保障正常供熱的,實施必要的供熱應急救助。

  7.5通信聯絡保障

  供熱期內,供熱單位、縣政府及其供熱管理部門、縣供熱應急應急處置領導小組和各成員單位必須保證供熱應急體系中有關人員的通信聯絡暢通。

  7.6緊急接管保障

  供熱單位因客觀原因停供棄供的,經協調無效,縣政府須對供熱單位采取緊急接管措施,以保證正常供熱。

  7.7供熱應急資金保障

  縣級財政應安排供熱突發事件應急準備資金,明確應急救助政策,確保本縣供熱應急措施順利實施,保障全縣正常供熱,緩解供、用熱矛盾,確保社會穩定。

  8、宣教培訓和演練

  8.1宣教培訓

  各級政府有關部門應利用新聞媒體、網絡、報刊、舉辦專題培訓班等多種形式,廣泛開展供熱突發事件應急知識的宣傳、培訓和教育活動。

  8.2應急演練

  縣供熱應急處置辦公室負責制訂年度應急演練計劃,圍繞情景模擬有針對性地編制演練方案、演練腳本,因地制宜組織開展桌面推演、實戰演練。供熱企業每年至少組織1次應急處置流程演練,提高并保持各崗位工作人員的應急搶險能力。

  9、附則

  9.1預案制定

  本預案由涿鹿縣人民政府負責制定,縣供熱應急處置領導小組負責解釋。根據本預案,各鄉(鎮)政府及相關部門和單位應制定各自的應急預案。

  9.2預案更新

  根據情況變化和發現的問題,及時修訂完善應急預案。原則上每三年修訂一次。

  9.3預案實施時間

  本預案自發布之日起實施。

  物業工程供暖季節的維護方案 10

  一、目的

  為確保XX小區內供暖系統的正常運行,提高供暖效率,減少故障發生率,特此制定本供暖季節物業工程維護計劃。

  二、適用范圍

  適用于XX小區所有涉及供暖系統的設施設備及其相關區域。

  三、時間安排

  準備階段:供暖開始前一個月

  執行階段:整個供暖期間

  總結反饋:供暖結束后一周內

  四、主要內容

  前期準備工作

  對供暖系統進行全面檢查(包括但不限于鍋爐、管道、散熱器等),及時發現并修復存在的.問題。

  清理供暖設備內外部灰塵及雜物,保持良好通風條件。

  檢查水處理裝置是否正常工作,確保水質符合要求。

  核實備用電源狀態,確保緊急情況下能夠迅速切換使用。

  與供應商聯系確認必要的維修材料及配件庫存充足。

  日常巡檢與維護

  定期對供暖系統進行巡視檢查,記錄運行參數,如溫度、壓力等,并與標準值對比分析。

  加強對重點部位的關注,比如換熱站、閥門井等關鍵節點處。

  針對用戶反映的問題快速響應,提供技術支持和服務。

  在極端天氣條件下增加巡查頻次,防范意外事故的發生。

  應急處理機制

  建立健全應急預案,明確各類突發事件下的應對措施。

  組織相關人員開展模擬演練,提高實際操作能力。

  確保通訊暢通無阻,以便于信息傳遞和協調指揮。

  后期總結評估

  收集整理供暖期間的數據資料,包括但不限于能耗統計、故障報告等。

  分析存在問題的原因,提出改進意見。

  召開專題會議討論結果,制定下一年度的工作計劃。

  五、責任分配

  工程部經理負責總體監督指導。

  各班組組長根據職責分工落實具體任務。

  全體員工應積極配合,共同完成好各項工作。

  六、注意事項

  所有操作均需遵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及行業標準。

  特殊作業時必須穿戴好個人防護裝備。

  發現任何異常情況立即上報,不得擅自處理。

  物業工程供暖季節的維護方案 11

  一、目的

  本方案旨在通過一系列預防性維護措施,確保供暖系統的高效穩定運行,為住戶提供舒適溫暖的生活環境,同時延長設備使用壽命,降低維修成本。

  二、適用范圍

  適用于本物業管理區域內所有采用集中供暖方式的建筑。

  三、維護周期

  日常檢查:每日進行一次。

  定期保養:每月至少一次。

  季前檢修:每年供暖季開始前進行全面檢查與調試。

  季后清理:供暖結束后立即執行清潔及簡單保養工作。

  四、具體措施

  日常巡檢

  檢查鍋爐房內溫度計、壓力表等儀表是否正常工作。

  觀察管道是否有漏水現象,及時處理發現的問題。

  監控系統運行狀態,記錄異常情況并向相關人員報告。

  定期保養

  清潔燃燒器及換熱器表面灰塵。

  檢查并緊固連接部位螺絲。

  更換過濾網(如果需要)。

  測試安全閥動作是否靈敏可靠。

  校準各種測量儀器。

  季前準備

  對整個供暖系統進行全面檢查,包括但不限于泵站、閥門、管路等關鍵部件。

  進行水壓試驗,確保無泄漏點存在。

  調整好各區域供水溫度設定值。

  培訓工作人員熟悉應急處置流程。

  季后收尾

  關閉所有閥門,并排空管道內的積水。

  清洗過濾裝置,去除沉積物。

  拆卸易損件如噴嘴等進行徹底清洗或更換。

  記錄本供暖季運行數據,總結經驗教訓。

  五、應急預案

  制定詳細的事故應急響應計劃,明確各類突發事件下的`應對措施。

  準備足夠的備用零件和工具以快速修復可能發生的故障。

  組織專業隊伍定期演練,提高實際操作能力。

  六、責任分配

  明確各部門和個人職責,保證每項任務都有專人負責落實。

  加強與其他相關單位之間的溝通協作,形成合力共同推進維護工作的順利開展。

  物業工程供暖季節的維護方案 12

  一、目的

  為確保供暖季節物業工程供暖系統的正常運行,提高供暖服務質量,保障業主溫暖過冬,特制定本維護方案。

  二、維護范圍

  本方案適用于物業工程供暖系統的所有設備、管道及配套設施,包括但不限于鍋爐、散熱器、管道、閥門、水泵、配電設施等。

  三、維護內容

  設備檢查與維護

  (1)對鍋爐進行全面檢查,包括燃燒系統、控制系統、安全裝置等,確保鍋爐運行正常,無安全隱患。

  (2)檢查散熱器、管道及閥門,確保無滲漏、無銹蝕、無堵塞,保溫層完好,避免熱量損失。

  (3)檢查水泵、配電設施等關鍵部件,確保其運行正常,無異常聲響、無過熱現象。

  系統調試與測試

  (1)在供暖季節開始前,對供暖系統進行全面調試,包括水壓測試、溫度控制測試等,確保系統正常運行。

  (2)定期檢測供暖系統的溫度、壓力等參數,及時調整,確保供暖效果達到要求。

  應急處理與預案

  (1)成立供暖應急小組,明確職責分工,確保在供暖季節期間能夠迅速響應突發事件。

  (2)制定詳細的應急預案,包括設備故障、管道泄漏、停電等突發事件的`應對措施,確保在突發事件發生時能夠迅速處置,減少損失。

  安全管理

  (1)加強供暖系統的安全管理,定期檢查設備、管道及配套設施的安全狀況,及時消除安全隱患。

  (2)對供暖系統的操作人員進行安全培訓,提高其安全意識和操作技能,確保供暖系統的安全運行。

  四、維護計劃

  日常維護

  (1)每日對供暖系統進行巡查,記錄設備運行狀況,及時發現并處理異常情況。

  (2)每周對供暖系統進行一次全面檢查,包括設備、管道及配套設施的完好性、保溫效果等。

  定期維護

  (1)每月對供暖系統進行一次深度維護,包括清洗散熱器、更換損壞的閥門、檢查并緊固管道連接等。

  (2)每季度對供暖系統進行一次全面檢修,包括鍋爐的維護保養、管道及閥門的更換與修復等。

  五、保障措施

  加強組織領導

  成立供暖維護領導小組,明確職責分工,確保各項維護工作的順利開展。

  加強溝通協調

  加強與業主的溝通協調,及時收集業主的反饋意見,不斷改進供暖服務質量。

  加強培訓與教育

  定期對供暖系統的操作人員進行培訓與教育,提高其專業技能和安全意識,確保供暖系統的安全運行。

  加強監督檢查

  定期對供暖系統的維護情況進行監督檢查,確保各項維護工作的落實和效果。

  六、總結與評估

  在供暖季節結束后,對供暖系統的運行情況進行總結與評估,分析存在的問題和不足,提出改進措施和建議,為下一年度的供暖維護工作提供參考。

  物業工程供暖季節的維護方案 13

  一、目的

  為了保證本小區供暖設施的安全穩定運行,提高能源使用效率,減少故障發生率,特制定此供暖季節維護保養計劃。

  二、適用范圍

  適用于XX小區內所有供暖相關設備及管網。

  三、維護周期與內容

  季前檢查(供暖開始前一個月)

  檢查熱交換站內的所有閥門是否處于正確位置。

  對鍋爐及其輔助設備進行全面檢修,包括但不限于清理燃燒室、更換磨損部件等。

  清洗過濾網,并對管道進行除垢處理。

  校驗安全閥、壓力表等關鍵儀表的工作狀態。

  確認備用電源可以正常使用。

  開展應急演練,確保工作人員熟悉突發情況下的應對措施。

  日常監控與巡檢

  定期記錄供水溫度、回水溫度以及系統壓力等參數,及時發現異常并采取相應措施。

  每日至少一次對重點區域如泵房、換熱站等地進行巡視。

  注意監聽系統運行聲音,判斷是否存在異響等問題。

  中期維護(供暖期間每兩周一次)

  重復執行部分季前檢查項目,特別是對于易損件的檢查。

  調整或更換已損壞的'零部件。

  加強對外部管網的巡查力度,防止因天氣原因導致的凍裂現象。

  組織召開工作總結會議,分享經驗教訓,優化工作流程。

  季末總結(供暖結束后一周內完成)

  對整個供暖期內遇到的問題進行全面回顧分析。

  制定下一年度改進措施和預算規劃。

  完成最終清潔作業,并做好設備封存準備。

  四、責任分配

  工程部負責整體協調及技術指導;

  維修班具體實施各項檢查維修任務;

  客服中心協助收集用戶反饋信息,作為服務質量評價依據之一。

  五、注意事項

  執行過程中應嚴格遵守操作規程,確保人身安全。

  遇到重大問題時應及時上報上級領導,并尋求專業機構支持。

  建立健全檔案管理制度,詳細記錄每次維護活動的具體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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