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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師績效工資考核發放方案

時間:2022-11-12 18:30:24 方案 我要投稿

教師績效工資考核發放方案范文(通用10篇)

  為保證事情或工作高起點、高質量、高水平開展,我們需要事先制定方案,方案是書面計劃,是具體行動實施辦法細則,步驟等。那么你有了解過方案嗎?下面是小編整理的教師績效工資考核發放方案范文(通用10篇),僅供參考,歡迎大家閱讀。

教師績效工資考核發放方案范文(通用10篇)

  教師績效工資考核發放方案1

  為全面實施義務教育校園績效工資分配制度,切實加強教師隊伍建設,充分調動廣大教師工作的主動性和創造性,健全義務教育校園激勵長效機制,規范管理,提高教育教學質量,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導思想

  以義務教育校園教職工績效工資實施為契機,建立科學規范的中小學收入分配機制,充分發揮績效工資的杠桿作用,真正做到干與不干不一樣、干多干少不一樣、干好干壞不一樣,激勵廣大教職工愛崗敬業,扎實工作,開拓進取,用心主動地完成各項工作任務目標,努力推進全市教育事業持續健康快速發展。

  二、考核范圍:

  全體教職工。

  三、考核領導小組和考核時間:

  每一學年或每學期以教育局規定時間進行考核。本考核為一學年計分,若以月考核作相應折算。

  考核領導小組:

  組長:楊在初

  副組長:孫金和、楊永華、王席陶。

  成員:楊子鑌、許衛、程大俊、年級組長、魏玉仲、楊清華、梁安生、武斌。

  四、考核分配原則

  1、堅持“不勞不得、多勞多得、優績優酬”的原則。績效工資以工作績效考核結果作為分配的主要依據。無論什么原因,只要沒有崗位績效考核結果,就不能參與績效工資分配發放。

  2、堅持“公正、公平、公開”的原則。績效工資考核分配的全過程公開,切實做到公平、公正。

  3、堅持定量和定性考核相結合的原則。

  五、績效考核資料及量化計分辦法

  考核共計100分,其中師德10分,出勤10分、工作量30分、教育教學過程20分、教育教學業績30分。

  (一)師德(10分)。政治方向明確,教育思想端正,職業道德高尚。

  1、理論學習(2分)

  ①用心認真參加群眾(教研組學習、校園政治業務學習、校外學習)學習,主動自學自悟,記好記全學習筆記。學習期間無遲到、早退、缺席,并認真做好筆記者得滿分。

  ②無故缺席一次扣0.2分。

  ③早退、遲到一次扣0.1分。

  ④筆記不全者視狀況扣0.2分。

  2、職業道德(8分)依法執教,愛崗敬業,熱愛學生,嚴謹治學,團結協作,尊重家長,廉潔從教,為人師表,到達者得滿分。有如下狀況者扣分或加分:

  ①言行違背規范,打架、污辱他人人格等現象,每次扣1分。

  ②有亂收費、亂訂資料狀況,每人次扣1分。

  ③因工作不當,引發家長告狀,產生較大負面影響,每人次扣2分。

  ④學期內受黨政紀處分和治安處罰者扣5分。

  ⑤教師穿著儀表、舉止不禮貌者發現一次扣0.1分。諸如:穿奇裝異服,穿拖鞋、背心、超短裙、短褲進教室,染指甲,在教室內吸煙,坐課桌,隨地吐痰,扔雜物,說話粗野等不禮貌行為。

  ⑥有礙完成教育教學任務,不服從合理的工作安排,以非法方式表達訴求、干擾正常教育教學秩序,損害學生利益,師德得分為0。

  ⑦把學生趕出課堂,每人次扣0.1分。體罰或變相體罰(如毆打、漫罵學生等),每人次扣0.3分。留懲罰性作業,每人次扣0.1分。

  ⑧教師為人師表,行為在社會上引起較大用心影響,加0.2分。

  ⑨不分份內份外,用心主動關心校園各項工作,完成其他臨時性任務,維護校園聲譽,為群眾做出貢獻的教師,酌情加節0.2分以上。

  ⑩學生測評合格率在90%以上者得1分,不合格一票扣0.01分。

  (二)、出勤(10分)。忠于職守,工作用心主動,一絲不茍,完成任務好。遵守工作紀律,服從工作安排,顧全大局,有職責心,愉快理解臨時性工作,用心參加義務活動。

  1、工作紀律(5分)

  ①一學年病事假在八天內不扣分。在八天以外,病假3天扣0.5分、事假1天扣0.5分、曠工1天扣3分,出勤的10分扣完為止,不計負分。不假離校以曠工計。

  ②本人結婚婚期7天內不扣分,產假90天內不扣分,本人的直系親屬婚喪在5天內不扣分。公派學習、公假不扣分(學歷函授學習、外出培訓等)。

  ③本學期未承擔任何教育教學工作的不享受績效補貼。

  a、本學期累計曠工達20個工作日、病事假累計超過3個月以上的;

  b、脫產學習的;

  c、解除聘用合同的;

  d、停發工資的;

  e、借調在教育系統之外的。

  2、工作態度(5分)

  ①違反工作紀律,如課內時間閑談、玩電腦游戲等,發現一次扣0.1分。

  ②強調個人原因,不完成校園工作,工作被動,推推動動,應付差事,每次扣1分。

  ③上班時擅自離崗,每次扣0.2分。

  ④擅自調課每次扣0.1分,上課遲到,每次扣0.1分,上課時間無故接聽手機扣0.1分,中途脫堂,每次扣0.1分。

  ⑤全勤:按學期考核,若無事假、病假與遲到等缺勤的算全勤,加3分。

  (三)教育教學工作量(30分)

  1、教師課時數

  (1)與教學資料有關的

  ①課時折算辦法

  a、學科教學科時數

  單班語文、數學、英語=1.2,單班物理、化學=1.15,九年級單班政治、歷史、四五年級英語=1.1,單班政治、歷史、生物、地理=1.05,單班體育、音樂、美術、微機、小學思品、科學及地方課程=1.0,跨年級的學科只一次性另加1.0課時。

  b、教學自習課時

  自習課=0.8。

  c、教學輔導課時數

  所有學科輔導=0.6。

  d、在學期進行中,因教學任務需要,臨時安排接(代)課時,所接(代)課與任課若為兩門主課,所接(代)課的=1.5,所接(代)課與任課若為一個頭的主課,所接(代)課的=1.4,所接(代)課與任課若為兩個頭的主副課,所接(代)課的=1.35,所接(代)課與任課若為兩個頭的副副課,所接(代)課的=1.3,自習課=1.1,學科輔導=0.9。

  ②教師課時數

  以一周每位教師課時總量與①中權重計算出每位教師的周課時數。

  (2)與授課班級內學生人數有關的

  (班級人數/校園班平均人數-1)÷2+1

  (3)與學段有關的

  ①一、二、三,=0.85

  ②四、五年級,=0.9

  ③六年級,七、八年級,=0.95

  ④九年級=1.0

  (4)其中(1)、(2)、(3)的相應的權重的積為教師課時總數。其中副校級另加平均工作量的2/3,主任、會計另加平均工作量的3/5,主任、出納另加平均工作量的1/2,幼兒教師以平均工作量計入,后勤人員由考核委員會評定工作量。

  2、教師工作量學年得分

  教師學年度教育教學工作量÷教師學年度人均教育教學工作量×30分。

  (四)教育教學過程(20分)。崗位專業知識及基本功扎實、過硬,工作中具有不斷創新潛力;主動獲取新知識、新信息,不斷完善知識結構,掌握運用現代化教學或辦公手段的潛力;具有較強的語言表達潛力和文字表達潛力,善于做學生思想政治工作;有對校園、班級、學科工作組織、管理、協調潛力;具有教改實踐、教學評價、教研科研的潛力。

  1、教育教學常規工作

  ①不按時限制訂工作計劃,或雖制訂但任務不明確,重點不突出,措施不具體,無創見,進度不合理,扣0.5分。

  ②不重視工作中的信息反饋,個人實踐資料積累不及時,期末無必須價值的總結或報告,期末查無記錄,扣0.5分。

  ③不用心參加各項教科研活動,每缺1次扣0.1分。

  ④認真備課,教案能體現現代教學理念,超前備課,教學目標明確,有實現目標的教學過程,有教學反思和強化訓練題及板書設計;有創意不照搬教師用書。由教導處對每次檢查的教案評出abcd四等級,每次b等級扣0.1分,c等級扣0.2分,d等級扣0.3分。

  ⑤無學生平時成績記錄(建立過程性評價記錄)、成長活動記錄不齊全,經檢查有一項扣0.5分。

  ⑥對學生要求不嚴,學生作業缺交嚴重,且書面臟亂、潦草,任課教師無改善措施,批改不合要求。由教導處對每次檢查的教案評出abcd四等級,每次b等級扣0.1分,c等級扣0.2分,d等級扣0.3分。

  ⑦所任課堂學生紀律差,教師維持無效,以致逐漸構成亂堂,每發現一次扣0.1分。

  ⑧教導處等的常規檢查送檢不及時,每次扣0.2分,缺檢每次扣0.5分。

  ⑨教師學期累計聽課少不于15節,每少1節扣0.2分;教研活動無故缺席1次扣0.1分。

  ⑩監考:履行監考職責,監考期間,不離開考場,不隨意走動,監考時寬嚴適度,學生不能出現徇私舞弊,否則扣2分;閱卷:按要求閱卷,保質保量地批閱試卷,不能出現人為抬高得分或壓低得分。否則扣2分。

  2、公開課或校考評小組采用推門進課堂方式對教師聽評課,一次或多次聽評取平均分。由教科室學期結束時對教師的上課狀況確定abcd四等級,b等扣1分,c等扣2分,d等扣4分。

  (1)教學過程

  ①以新課標為依據,吃透課本內涵。

  ②課堂資料適當,重點突出,難點突破適宜。

  ③講課思路清晰,節奏適當。

  ④鼓勵獨創的教學風格,鼓勵創新思維的培養。

  ⑤注重學生思維品質的培養,培養學生發現問題、分析問題和解決問題的潛力,培養收集處理信息的潛力。

  ⑥鼓勵培養學生的動手潛力、實踐潛力,鼓勵運用現代信息技術手段,建立學習和生活的聯系,加強學科之間的整合。

  (2)教學方法:

  ①強調自主、合作、探究性學習。

  ②教學方法有利于激發學生學習興趣,有利于課堂生動、活潑,有利于學習資料的理解和潛力的培養。

  (3)教師基本功:

  ①衣著得體、教態自然、有親和力。

  ②語言規范、標準,富于表現力和感染力。

  ③能處理教學過程中隨機出現的問題。

  ④板書工整合理,規范科學。

  3、未及時完成校園各處室交辦工作一次扣1分。

  (五)教育教學業績(30分)。育人成效明顯,學生綜合學業水平提高,教師在教育教學方面實現自我積累。

  1、教育教學質量(20分)

  (1)學校設立三級教學成績質量指標。

  (2)教學成績以期末統考為考核對象,以期中考試為參考。達到一級指標積分20分(a率6分,b率6分,c率6分,全b率2分),視為教學成果顯著;達到二級指標,積分18分(a率5分,b率6分,c率5分階段,全b率2分),視為教學效果良好;達到三級指標,積分16分(a率4.5分,b率5分,c率4.5分,全b率2分),視為教學效果一般;教學成績低于三級指標,積分10分(a率3分,b率3分,c率3分,全b率1分),視為教學效果較差。a率:一年級和二年級為總分的92%,三、四為總分的85%,五為總分的82%,六年級、七年級、八年級、九年級為總分的76%;b率:一年級和二年級為總分的75%,三、四、五為總分的65%,六年級、七年級、八年級、九年級為總分的60%;c率:一年級和二年級為總分的60%,三、四、五為總分的50%,六年級、七年級、八年級、九年級為總分的40%。

  注:①、若教辦有統一進行成績分析或教育局對有些年級進行成績分析時,以此數據為準進行考核。

  ②、若中途接班以接班的基礎為基數,根據升降酌情加減分。

  (3)任教兩科或兩科以上得分綜合取平均值。

  (4)凡未參加學業期末質量檢測的學科,視勞動紀律、工作態度、完成狀況、活動開展等由考評委綜合評定等級。a等:18分;b等:16分;c等:12分;d等:10分。

  2、教育教研成果(10分)

  ①所教班級班風正,學風濃,學生學習行為習慣好。由考評委定出abcd四個等級,b等計8分,c等計6分,d等計3分。

  ②評為優質課、說課、優秀教案、教學案例、評選的獲獎論文、課件及科技作品、骨干教師、學科帶頭人、獲教育先進工作者、勞動模范、模范班主任、等加分區、縣、市、省、國家各為1、2、3、4、5分。

  ③班主任、教研組長工作職責心強,工作及時到位,成績突出者加2分。

  ④獲校級優秀教師、優秀班主任、優秀值周等榮譽稱號的記1分。

  ⑤有課題實驗并有實驗方案及實驗記錄材料的教師加2分,取得成果的,按等級區、縣、市、省、國家各為1、2、3、4、5分。

  教師績效工資考核發放方案2

  一、指導思想

  根據績效工資的有關文件精神和校園實際,在上級核撥的績效工資總量內,以實行聘任制和崗位管理為重點,維護教職工利益,構建科學合理、公平、公正的激勵機制,規范校園內部分配辦法,探索建立科學規范的分配機制,充分發揮津貼補貼的杠桿作用,以職責和業績為依據,多勞多得,優績優酬,拉開分配差距,體現干與不干不一樣,干多干少不一樣,干好干壞不一樣,激勵教職工愛崗敬業,扎實工作,開拓進取,用心主動完成各項工作任務,推動教育教學工作又好又快發展。

  二、實施對象我校在編在崗的正式教職工。

  三、分配原則

  1、堅持“不勞不得,多勞多得,優績優酬,兼顧公平”的原則,津補貼發放以工作績效考評結果(教師量化積分)作為主要分配依據,適當拉開分配距離,向一線教師,骨干教師和成績突出的教師傾斜。無論什么原因,只要沒有崗位績效考核結果,就不能參與獎勵性績效。

  2、根據崗位職責科學分配,實行相應職稱就近分配。

  3、堅持“公正、公平、公開”的原則,實行陽光操作,分配方案經教師大會或教代會透過后實施。校園對教職工的思想政治表現、工作態度、業務潛力、履行職責、工作成績等,每月進行一次考核,考核分德、能、勤、績四部分,總分為100分(不包括加減分)考核后及時公示,確保教職工有知情權,參與權和監督權。

  4、實行全鄉統籌,兼顧各校實際的原則,統籌部分適當向薄弱校園傾斜。各村小參照本方案就近考核教師。

  四、考評程序

  1、每月結束,由校行政組織教導處、教研組相關人員組成考評小組,按考評細則,對照過程進行檢查評估,綜合考評,實行量化積分,然后將考評結果進行公示,無異議后累計分配一學期績效工資。

  2、中心小學組織考評小組對轄區內的村級完小、教學點,依照考評辦法進行抽查復評,對各校教職工的工作績效進行評定,進行津貼發放.3、中心完小副校長和各村小校長由中心完小校長考核,中心完小教師由教學副校長按照方案組織考核,各村小教師由各村小校長以學區為單位,參照本《績效考核方案》,結合各自實際。制定本校考核細則量化考核本校教師,然后把考核結果報中心小學審查。

  五、績效工資分配辦法

  1、績效工資總額的70%分別按對應檔次按月打入工資帳戶。

  2、績效工資總額的30%,由校園統籌整體安排,不屬于任何個人,校園按教師績效考核結果依照相應職稱職責對應量化分配。

  凡違反《教師法》、《中小學教師職業道德規范》及有關文件規定,受到主管部門通報批評、警告、記過、開除留用察看處分的,或是受到公安機關刑事處罰的,不參與考評,不享受所有績效工資,70%部分列入校園30%部分總額一同考核。3、績效工資的30%一學期發放一次(即每年的1一6月在六月底結算,7—12月12月底結算)。其中假期的一月份、七月份考核的成績列入上年12月份和當年的6月份計算套發,元月份、7月份扣除全鄉統籌部分外按本人的績效津貼全部發放,二月份、八月份按本人上撥績效津貼足額發放。

  4、凡是教育局認可的借調人員,減除教育局和鄉統籌部分后全額發放;

  5、由縣以上醫院鑒定無法正常上班的精神病人,癌癥病人及其他特殊病人,減出統籌部分外全額發放,在職人員在法定休假期內、公傷治療期間,績效工資全額發放,一學期病事假累計在一個月以內的基礎績效工資照發,病事假累計超過一個月的,從超假之日起,扣一月基礎績效的10,累計超過兩個月的(含兩個月),扣兩個月基礎績效的15,累計超過三個月(含三個月)以上五個月以下(含五個月)扣25;六個月及以上的,基礎性績效每月只發50。連續請病假一月及以上的,其獎勵性績效工資均納入所在校園統籌,按績效工資分配辦法執行。6、班主任津貼按每生每月一元發放,不足20人的按每月20元發放,班主任津貼每學期按五個月計算,依據班主任考核細則實行每月量化,期末累計結算。

  7、教研組長每月發30元崗位津貼,每學期按五個月結算,取消每月行政管理人員崗位津貼;

  8、正在立案審查或停職的人員,停發審查停職期間的獎勵性績效工資,基礎性績效按第2款執行。

  六、分配方式

  1、從全體教師獎勵績效總額中提留10?用作期末教學質量獎懲,每月從總津貼中扣除就應支付的班主任津貼,教研組長津貼,代課金等相關津貼外,以上合稱公共金。期末結算時按相應職級依照必須的方式分攤公共金,根據量化積分累計計算兌現教師每月績效工資。

  2、根據我校實際,本年度教師工作量均按有關文件執行,沒有超工作量。

  3、本方案中沒有涉及的資料在具體量化過程時由考核小組參照有關條款和文件會議決定。

  教師績效工資考核發放方案3

  一、指導思想

  z為適應教育教學改革發展的需要,充分發揮績效工資的激勵機制,進一步挖掘校園內部潛力,充分調動和發揮教職工用心性和創造性,提高教職工素質,優化教師隊伍,強化崗位職責制,根據《交城縣校園教職工績效考核工作實施辦法(試行)》等文件精神,結合我校實際,特制定我校教師績效考核實施方案,全面貫徹黨的教育方針,以提高教師隊伍素質為核心,以促進教師績效為導向,著力構建貼合教育教學規律和教師職業特點的導向明確、標準科學、體系完善的教師績效考核評價制度,促進教師的全面發展,促進教育教學水平的全面提高,促進素質教育的全面實施。

  二、基本原則

  (一)尊重規律,以人為本。尊重教育規律,尊重人才成長規律,堅持教育以育人為本,以學生為主體;辦學以人才為本,以教師為主體。充分體現教師工作的專業性、實踐性、長期性特點。

  (二)以德為先,注重實績。堅持德才兼備,以德為先,把師德放在首位;注重教師履行崗位職責的實際表現和貢獻。

  (三)激勵先進,促進發展。建立競爭激勵機制,鼓勵教師全身心投入工作,引導他們不斷提高自身素質和教書育人、管理育人、服務育人的潛力。

  (四)客觀公正,簡便易行。堅持科學管理、程序規范,實事求是、民主公開,講求實效、力戒繁瑣。

  三、績效考核資料

  (一)教師績效考核資料

  教師績效考核的資料主要根據《教育法》、《義務教育法》、《教師法》等法律法規規定,對教師服從工作安排,履行崗位職責,完成校園規定的教育教學任務狀況進行全面考核,主要包括德、能、勤、績四個方面,重點考核工作實績。

  1.對教師“德”的考核資料包括思想政治素養、師德表現等方面。重點考核教師履行《中小學教師職業道德規范》,和校園規章制度的狀況,個性是為人師表、愛崗敬業、關愛學生、廉潔從教等狀況。教師要自覺抵制有償家教,不得以任何理由、任何方式不履行教育教學職責,不得歧視、侮辱、體罰和變相體罰學生,不得以非法方式表達訴求、干擾正常教育教學秩序、損害學生利益。

  2.對教師“能”的考核資料包括教育潛力、教學潛力、科研潛力等方面。教育潛力主要考核教師在日常管理和課堂教學中實施德育的潛力;教學潛力主要考核教師鉆研教材、研究教法、設計和組織課堂教學、應用現代教育技術、提升課堂教學效能等方面的潛力;教育教學科研潛力主要考核教師開展教育教學研究與改革、撰寫科研論文、總結提煉教育教學經驗等方面的潛力。

  3.對教師“勤”的考核資料包括教育教學工作量、教學常規、出勤和校園兼職以及教師個人專業發展等方面的狀況。教育教學工作量主要考核教師任課狀況;教學常規主要考核教師“教學六認真”狀況(認真備課,認真上課,認真作業,認真輔導,認真測試,認真反饋),出勤主要考核教師遵守校園作息制度的狀況;校園兼職主要考核教師承擔校園其他教育教學管理工作及履行職責的狀況;教師個人專業發展主要考核教師拓展專業知識、提高專業素養、參加教研活動和備課活動的表現以及繼續教育等方面的狀況。

  4.對教師“績”的考核資料包括教育效果、教學效果、教研業績等方面的資料。教育效果主要考核教師所教班級的班風學風,學生學習和行為習慣等方面的狀況;教學效果主要考核教師完成教學任務、所教學生的學科成績、學科素質發展、綜合素質發展、創新潛力發展、班級進步以及幫忙學困生等方面的狀況;教研業績主要考核教師教育教學研究與改革、課題研究成果、教學競賽、論文撰寫等方面的狀況。

  5、班主任的工作是教師教育教學工作的重要組成部分。班主任工作的考核,主要考核班風建設狀況,對學生的教育引導和關愛、班級管理、組織班群眾和團隊活動、關注每個學生全面發展、學生安全教育、家校聯系等方面的狀況。

  附:師德考核中凡有下列狀況之一者考核等次定為不合格(1)擅自脫離工作崗位,或不服從工作安排的;

  (2)體罰或變相體罰學生的,并在社會上造成不良影響的;

  (3)動員、組織學生利用節假日和課余時間補課及從事各種有償補習活動、舉辦或者參與舉辦各類補習班的;

  (4)向學生攤派、推銷教輔資料的;向學生或家長索要錢物、有價證券、托學生家長辦私事的;

  (5)當年所帶班級發生較大安全等影響事故的;

  (6)散布非法言論,參與賭博、封建迷信和邪教活動的;

  (7)以非法方式表達訴求,干擾正常教育教學秩序,損害學生利益的;

  (8)無故不履行相應崗位職責,不服從校園工作安排的;

  (9)其它違反師德行為規范,造成不良影響和后果的。

  (10)不服從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門或者校園組織的教師交流和支教安排的;

  四、組織領導與監督

  成立績效考核領導小組,負責制定本校教師績效考核實施方案并組織實施績效考核工作,統籌協調績效考核各項工作。

  組長:夏冬兵

  成員:柯先明

  成員:夏日紅王自貴許成法吳信保夏左勝

  五、附:雙山小學教師績效考核實施細則

  根據《廬江縣義務教育校園教師績效考核工作實施辦法(試行)》精神,結合我校實際,擬定《雙山小學教師績效考核量分細則》,分五個部分。

  第一部分:師風師德(10分)

  (1)、政治思想:不按教育方針辦事,在學生和社會中散布反動言論或歪理邪說,造成惡劣影響,有損校園形象和政府或國家利益經查證屬實的扣3-10分/次。

  (2)、職業道德:對學生變相體罰扣0.1分/次,體罰扣0.5分/次,嚴重體罰扣2分/次;搞有償家教,造成不良社會影響,扣2分/次;亂收費、亂辦班、亂訂資料等“三亂”行為的扣1-5分/次。

  (3)、為人師表:在公開場合語言不禮貌,撥弄是非,語言有損校園或他人形象,影響團結,查證屬實的每次扣2分,穿戴、舉止不端莊;亂吐亂扔等行為,扣1分/次。

  (4)、敬業精神:不服從安排,工作推諉,敷衍塞責等扣1分/次。未完成規定教育科研任務扣1分/次。因非客觀原因推遲完成的扣0.5分/次。如課題研究,參加各級教研活動,論文撰寫、計劃總結、質量分析、輔導學生參賽等。

  (5)、凡學期內受到通報批評的每次扣2分,受到警告、記過、記大過、降級的,直接考核為不合格。上級另有規定的,按上級的規定執行。第二部分:考勤考課(30分)

  全體教師務必按規定的時間上下班,保證在校時間。

  (1)考勤實行一日四簽。教師務必按時簽到,不得代簽。簽到時間:按《白山鎮小學作息時間表》為準,教師務必在正課前10分到校,班主任上午務必在早讀前到校。

  (2)實行書面請假制度。教職工有事請假需填寫請假條,并委托校務工作及教學工作。若遇急事,可先口頭或電話請假,但事后務必及時補請假條。請假期間請假人委托的工作失誤由委托人負責。

  (3)會議、集會、集中學習、值日等每缺席或缺位一次扣0.5分。

  (4)病假3天扣0.5分,事假1天扣0.5分。遲到、早退一次各扣0.1分,曠課一天扣2分曠課一節扣0.5分。

  (5)特殊狀況2—4倍扣分。如:突擊工作缺勤,遲到、早退造成工作失誤,上班時間離崗,上級部門組織的學習培訓等。

  第三部分:工作量考核(30分)

  量化出本校所有崗位周工作量(班主任工作以每周5課時納入總工作量中)。全體教師周工作量相加,得出全校各個崗位周工作量總和。除以全校教師總數,得出全校教師周人均工作量。教職工周實際工作量除以校園教職工周人均工作量乘以30分即為教職工工作量得分。計算公式為:

  (1)教師周人均工作量=校園各個崗位周工作量總和÷教職工總數

  (2)教師工作量得分=教職工周實際工作量÷教職工周人均工作量×30分

  第四部分:教育教學過程、業績考核(30分)

  即考核教師在教育教學過程中的工作崗位職責履行狀況,重點要考核工作態度和工作職責心,以及教師在教學過程中所取得的教育教學業績。重在考核上課、批改作業、輔導學生、組織考試等常規教學落實狀況和教學研究、教學研究活動參與狀況以及教師在學科教學中教學成績等,并量化為分數。

  教師所所工作在校園和中心校園的各項檢查中存在明顯問題或被通報批評將酌情扣2、4、6分。

  所任學科在期中、期末的考試中均分不及格或在全鎮中等以下,將酌情扣除1~5分。

  第五部分:其它考核(加分減分)

  1、信息報道所發表文章按鎮、縣、市、省分別獎0.2、0.3、0.4、0.5分。每篇以最高獎計入。

  2、參加教育科研、教研活動及教研論文發表交流,獲獎的.按鎮、縣、市、省、國家分別獎勵0.2分、0.5分、1分、1.5分、2分。

  3、因有特殊貢獻受到各級政府表彰的分別給予1、1.5、2、2.5、3分獎勵。

  4、校園另行安排的值日工作以及突擊性加班,根據工作事務的輕重,酌情獎勵,每次最高可獎勵1分。

  每人在考核期內,4項加分累計可超過10分。

  5、各類公開教學活動教師主動開課的,以校、鎮、縣、市分別給予每次0.5分、1分、2分、3分獎勵。

  上列獎項加分各種證件由個人帶給,教導處備案。且只在每學期末時使用一次,下輪考核期間不再加分。

  校園在學期末將根據個人得分上報,發放績效工資獎勵性部分。

  教師績效工資考核發放方案4

  一、指導思想:

  1、加強校園管理,加大人事制度和分配制度的改革,建立充滿活力的校內管理機制。

  2、有利于激發全體教職工愛校、愛崗、敬業、奉獻的精神,有利于調動教職工的用心性和創造性,有利于引導教職工集中精力教書育人、管理育人、服務育人、環境育人。

  3、進一步體現獎勤罰懶,多勞多得,優質優酬,向關鍵崗位傾斜,向一線教師傾斜,向效率高、成果顯著傾斜。

  4、本考核方案的考核結果,將作為年度《目標管理獎發放辦法》的配套考核方案。

  二、考核資料與分值:考核基本分為100分,加分不封頂,扣分最多為100分。

  1、教學常規(基本為20分)。

  (1)按時參加學科組活動。無故缺席者每次扣5分,請假者每次扣1分(因公、當天病、事假除外,務必有書面請假條)。(由教研組長考核)

  (2)教師備課筆記由教務部門組織檢查,評價結果按好、中、差三等每次分別計加2分、0分、扣2分(一學期評比一次)。

  (3)作業布置、批改由業務校長組織檢查,評價結果按好、中、差三等分別計加2分、0分、扣2分(每學期評比一次)。

  (4)聽課節數到達規定要求,并有評課意見加2分,每少聽一節扣1分,每缺一節評課意見的扣0.5分。弄虛作假者,查實一節扣2分。

  (5)未經校園同意私自調課,每次扣2分,曠課一節每次扣5分。

  (6)無故不監考一次扣10分,監考遲到一次扣5分,私自調監考一次扣2分。監考不認真扣5分,造成不良后果者扣10分。

  (7)閱卷不服從校園安排一次扣5分,無故缺席者一次扣5分,閱卷不認真或弄虛作假造成成績不真實,一次扣10分。

  (8)各種成績及質量分析不及時上交者一次扣2分。

  (9)不服從校園課務安排一次扣10分,不理解校園安排的臨時性工作每次扣5分。(校長室考核)

  (10)上課時,坐著上課的、接聽手機的、發信息的發現一次扣5分,手機鈴聲響扣2分。

  (11)早讀課、技能課遲到或早退一次扣0.5分。無故缺席一次扣1分。

  (12)未經校長室同意私自為學生訂閱資料的,職責人每次扣10分,并追究其相應職責。(校長室考核)

  以上扣完基本分止,但加分不封頂,沒有加分和扣分的得基本分。

  2、教學工作成績及其它(基本分60分)。

  (1)實開公開課和示范課超過規定標準的并及時上交教案、評課表的教師每人加2分;面向市以上上公開課的教師加4分,面向區以上開出公開課的教師加3分。學期應開公開課或匯報課而未開的,未開課教師扣5分。(三年未達標教師開課要求以考核要求為準,其他教師每學年務必在校內上公開課一節)。

  (2)任教學科理論考試及格率在80%以上的,加2分;60%以下扣3分。

  (3)教師任教學科參加考級考證透過率在規定標準以上的加2分-5分.

  (4)輔導學生學科競賽獲獎,校級競賽獲一等獎輔導教師加2分;區級競賽獲一、二、三等獎分別加3、2、1分;市級競賽獲一、二、三等獎分別加4、3、2分;省級以上競賽獲一、二、三等獎分別加6、5、3分(超過3人獲獎的,按3個最高級別累加,國家級另加)。

  (5)有計劃開展興趣小組或第二課堂,并有活動記錄、教案,輔導教師加3分。

  (6)學生、家長來電、來信、來訪意見較大,經查實確有職責的一次扣5分。

  (7)教師參與黃、賭、毒,經查實,視情節扣10-30分。(校長室考核)

  (8)教師有體罰或變相體罰,向家長索要錢物的,視情節扣10-20分,工作期間上網游戲的一次扣2分。(工會、校辦等部門考核)

  (9)上級主管部門的調研性聽課,評為好課加2分,評為差課扣2分。

  (10)校園領導巡課,發現教師教學不認真,課堂秩序混亂的扣5分。

  (11)學生滿意率超過85%加2分,70%——84%加1分,低于60%的扣2分。

  以上扣完基本分為止,但加分不封頂,沒有加分扣分的得基本分。

  3、出勤(基本分20分)。

  (1)每遲到或早退1次扣0.5分。(校辦考核)

  (2)請假半天以上要填寫請假單,由校長批準。一學期累計事假超過三天以上,有一天扣1分,病假不扣分,但務必出具醫院診斷,否則以事假考核。(校辦考核)

  (3)未經批準不參加教職工會、政治學習,業務學習,每次扣1分。(校辦考核)

  (4)行政人員隨機查崗,無故不在崗一次扣3分。

  (5)凡請婚假、產假應校園工作需要提前上班的教師,每提前一天加1分。

  (注:要及時辦理銷假手續,以銷假時日為準)(校辦考核)

  (6)曠工一天扣10分。

  以上扣完基本分為止,但加分不封頂,沒有加分和扣分的得基本分。

  三、考核結果與目標管理獎掛鉤

  1、教師績效考核每學期統計一次,每年考核計分。考核分前10%的教師為優秀,考核分不滿70分的教師為基本合格,其余教師為合格。

  2、在《目標管理獎發放辦法》中,增設績效考核系數,凡考核為優秀的,增加系數0.1,考核為基本合格的,在總系數中扣去0.1系數。

  四、說明

  1、此《方案》教代會透過后,自2015-2015學年第一學期起實施,考核期間為學制年度,即每年7月1日-次年6月30日(資料帶給期),統計時間為每學期末,每學年第二學期末計分評定等第。

  2、的考核對象為全校任課教師,其中考核結果與目標管理獎掛鉤的對象為高級以下普通教師(行政干部與高級職稱教師、職員、職工除外)。

  3、高級職稱及獲得區教學新秀稱號的骨干教師其績效考核結果是骨干教師考核的依據之一。

  4、本辦法解釋權屬校長室。

  教師績效工資考核發放方案5

  為適應基礎教育改革的要求,全面推進素質教育,科學衡量全校教師的工作業績,促進校園管理和績效考核的規范化、科學化和合理化,根據平遙縣義務教育校園教師績效考核指導性方案,結合我校實際,現就我校教師績效考核工作制定以下方案(試行)。

  一、指導思想

  堅持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全面貫徹黨的教育方針,整體體現教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充分發揮績效工資的作用,進一步激發教師的生機和活力,最大程度地調動教師工作的用心性。

  二、領導機構

  組長:孫維進

  副組長:王建輝

  成員:程惠達賈中保

  三、方法及措施

  (一)職業道德(15分)

  A、考核方法

  1、考核實行滿分為一百五十分。

  a、其中民主測評占五十分。以班級為單位,采取問卷或無記名打分的方式進行。考核結果分為優秀、稱職、基本稱職三個等次。分別記3、2、1分進行統計,其比率為30%、30%、40%。

  b、量化考核占一百分。考核成績由核小組根據教職工日常工作表現,按照量化考核實施細則,對教職工進行打分。

  2、實行加減分辦法計算。對執行條款好或表現突出得滿分或額外獎分,對不貼合條款規定或執行不力不得分或扣分。

  3、本考核由專人根據考核細則計算出教師師德得分,交考核領導小組審核后向教師公布。考核結果做為教師評優、評先、評職稱的依據。

  B、考核等級

  考核結果分優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個等次。140分以上為優秀;110——140分為合格;90——110分為基本合格;90分以下為不合格。其中,優秀等級最多占本單位教師總人數的15%。

  凡有下列狀況之一者,考核等級為不合格:

  1、擅自脫離崗位或不服從工作安排的;

  2、體罰或變相體罰學生的;

  3、在工作日到校外社會辦學機構兼職兼課,組織或者參與有償家教活動的;

  4、向學生或家長索要錢、物、有價證卷的;

  5、散布非法言論,或誘導學生參加宗教活動的,封建迷信與邪教活動的;

  6、以非法方式表達訴求,干擾正常教育教學秩序,損害學生利益的;

  7、其它違反師德行為規范,造成不良影響和后果的;

  C、考核具體量化細則:

  1、愛國守法、依法執教(5分)

  愛國遵紀守法,遵守校園規章制度,自覺維護校園榮譽和教師形象。無違法違紀行為,不向學生傳播有害身心健康的言論和觀點。不得以任何理,任何方式有礙完成教育教學任務。

  2、愛崗敬業(30分)

  (1)、教師無故誑課扣5分。

  (2)、用心轉化差生,認真輔導學生,每學期各位教師都要有轉化差生的典型事例和有關記錄。每月至少一名,每轉化一名得3分,未轉化扣2分。

  (3)、課堂上教師與學生發生爭執、學生與學生之間發生矛盾根據狀況扣3-5分。

  (3)、不得在工作時間內做與教育教學無關的事(如上網玩游戲等),否則,每發現一次扣1分。

  (4)、不得在課堂上使用移動電話,否則,每發現一次扣1分。

  (5)、用心參加各項活動。無故不參加活動,每次扣2分。無故不完成校園各項任務,每次扣5分。每指導一名學生或團體一項參加上級各項比賽加2分

  3、關愛學生(10分)

  (1)、不得諷刺、挖苦學生,否則,查實一次扣2分,情節嚴重者扣5分。

  (2)、不得偏愛學生,不得歧視學生,更不得強行要求學生離校或將學生攆出教室,否則,查實一次扣2分。

  4、為人師表:(20分)

  (1)、舉止禮貌,作風正派,在平時工作中,發揚批評與自我批評的優良作風,對同志、對領導有推薦或意見應透過正確途徑、渠道提出,做到心胸坦蕩,建立良好和諧的人際關系,否則扣3分。

  (2)、對同志、對學生講話態度謙和,語言禮貌,不說粗話臟話,否則,發現一次扣1分。

  (3)、在校不參與賭博活動,否則,查實一次扣5分。

  (4)、工作時間不酗酒,因飲酒而造成不良社會影響或影響正常教育教學工作,查實一次扣3分。

  (5)、在教室及公共場所不抽煙,不亂扔煙蒂,否則,發現一次扣1分。

  5、團結協作(10分)

  (1)、在同志之間應相互學習,取長補短,應尊重同志,不挑拔離間、搬弄是非,在校內吵架一次扣3—5分。

  (2)、應服從校園工作安排,關心群眾,維護校園聲譽,不做有損校園聲譽的事情,否則扣除3—5分。

  (3)、按時按質完成校園分配的各項任務,否則扣除3—5分

  6、廉潔從教(5分)

  嚴格遵守廉潔從教有關規定、自覺理解學生、家長和社會的監督。不得向學生或家長索要錢、物、有價證卷的;在工作日到校外社會辦學機構兼職兼課,組織或者參與有償家教活動的;

  7、嚴謹治學(10分)

  (1)、用心參加例會和師德專項會議,做到不缺席,不遲到不早退,缺席一次扣3分,遲到或早退一次扣1分。請假一次扣2分。

  (2)、能按要求按時完成政治學習心得、總結等相關師德材料,每缺一項扣2分

  8、尊重家長(10)

  (1)、每月至少家訪一次并有詳細記載,并按時上報材料得4分,家校工作有特色的另加2分。

  (2)、學生在校發生意外(感冒等)狀況的能及時與家長聯得聯系得1分。

  (3)、三名以上家長反應教師存在必須問題的扣5分。

  9、獎勵:

  (1)、在國家級刊物發表論文者獎勵9分;在省級刊物發表論文者獎勵7分;在市級刊物發表論文者獎勵5分;在縣級刊物發表論文者獎勵3分;

  (2)、獲得國家級榮譽的獎勵9分;獲得省級榮譽的獎勵7分;獲得市級榮譽的獎勵5分;獲得縣級榮譽的獎勵3分;

  (3)、在外給校園贏得榮譽獎勵5分。

  計分辦法:以上各項考核的得分乘以百分之十為該教師該項的考核得分。

  (二)出勤(10分)

  1,要求全體教師按時到、離校(早8:30以前、晚5:30以后),一日兩簽字,務必教師本人不能代簽。卻一次扣0.01分。

  2,教師請假半天以上務必向校長親自辦理并履行請假手續,請假三天以上應向學區辦理請假手續。校長有事向請假教導主任請假。累計請假一天扣0.01分(婚、喪、產假外)

  3,上課教師應提前1分鐘到達教室,遲到一分鐘扣0.01分。遲到15分鐘以上者為曠課,每次扣1分。

  4,無辜不到校者為曠工,每次扣5分。

  5,該項扣分不封頂扣完為止,不記負分。

  (三)工作量(30分)

  1、校園規定在職教師每周基本工作量為12節主課。

  音樂、體育、美術、勞技、信息技術、綜合實踐、生物、地理周課時數×1。

  語文、數學、外語、物理、化學、政治、歷史工作量計算辦法為:周課時數×1.4。

  2、校長、中層領導、班主任及其他職務工作量的標準。

  校園校長計25分。

  校園中層領導計20分。

  班主任計15分。

  其他分工酬勤計分但不超過班主任的計分。

  3、領導處校園規定的職責外務必代課。

  (四)教學教研(30分)

  1,教案(80分)

  教案要求:

  教案一般應包括教材分析、學情分析、教學目標、教學重點和難點、教學流程、知識結構(或板書設計)、問題研討(即課堂提問、練習和作業設計)、教后記等資料。

  檢查細則:

  (1)、教學計劃,總結不按期交者扣3分,教學計劃不貼合要求者扣2分。

  (2)、無教案上課每節扣5分。

  (3)、教案是抄案,無自己的創新扣5分。

  (4)、案中重難點不清,教學目的不明確,教學方法無效的扣1分。

  (5)、教案環節不齊全的按照扣分標準執行扣分,拖案一節扣5分。

  2、作業(80分)

  作業要求:

  (1)、作業資料包括課后練習、教材配套作業本、單元練習、小論文、聽寫、默寫、作文、隨筆、練習試卷等;

  (2)、作業量:作文不少于8篇/學期,隨筆(日記)不少于2篇/周,每次作文務必全批改比例.少一次扣5分文科:布置次數和批改次數不少于課時數的50%;理科:布置次數和批改次數不少于課時數的70%,教師統一布置的課外作業務必批改。

  (3)、提倡分層次布置作業和面批。

  檢查細則:

  (1)、作業每次量過少或過多扣課任教師1分。

  (2)、作業批改不認真,學生作業有錯誤教師未改出扣任課教師3分。

  (3)、作業次數未到達要求扣任課教師1—5分。

  (4)、批改作業不及時或長時間不布置作業扣任課教師1—10分。

  (5)、作業本不整潔,格式不規范扣1—10分。

  (6)、評語過分簡單扣1—3分。

  (7)、與教材相隨的目標與檢測務必全批.少一次扣3分。

  3、上課(30分)

  上課要求:

  (1)、循序漸進,執行教案。教學思路清晰、目標明確、知識講授準確,知識容量、難度適中,重點突出、難點突破,完成預定教學任務;

  (2)、注意學科特點,貫徹理論聯系實際的原則,重視直觀教學,盡量采用現代教育手段來提高課時容量;

  (3)、教態自然大方、衣著整潔端莊,語言準確、規范、簡潔、生動,板書設計合理,書寫規范、工整,不出現科學性的錯誤。按時堅守教學崗位,不得坐著講課,不得以任何方式體罰或變相體罰學生;

  (4)、體育課要及時集隊,清點學生數,按體育課要求組織活動,保證學生訓練活動的安全,不提前下課。

  檢查細則:

  (1)、擅自停課、調課、代課扣當事科任教師各5分。

  (2)、不嚴格執行課堂規則,遲到、早退者扣2分。遲到10分鐘以上為曠課,扣15分.

  (3)、不認真組織教學,課堂紀律不好,吵鬧扣代課教師5分。

  (4)、教師每學期至少開一節匯報課或公開課少一次扣5分。

  4、課外輔導(40分)

  輔導要求:

  課外輔導最少每周兩人次,。

  檢查細則:

  (1)、少輔導一次扣2分。

  (2)、課外輔導時不認真、無效果,學生紀律差每次扣1分。

  (3)、課外輔導每次要有記載、有作業,否則該項該次不記分。

  5、知識反饋(50分)

  考試要求:

  (1)、各科任教師務必對學生進行周周清和月月清的教學原則。

  (2)、每次考試后要按時上繳試卷、考情分析、成績表等。

  檢查細則:

  (1)、無周測試扣2分/次,無月測試扣5分/次(包括考了不改)。

  (2)、測試教師不親自改扣2分.

  (3)、月測試無試卷分析扣5分。

  (4)、考試紀律不嚴,學生舞弊扣5分。

  (5)、無測試成績統計表扣2分。

  6、評教評學(10分)

  評教評學要求:

  全體教師要用心按時參加校園組織的評教評學及教研活動,并有詳細檔案資料。

  檢查細則:

  (1)、不參加群眾教研、課改、備課聽課活動一次扣5分。

  (2)、不完成教務處教研組布置的教研任務一次扣3分。

  (3)、參加后無詳細的記載扣3分。

  (4),代表校園參加一次鄉級公開課加5分,縣級加8分。

  (5)、在教育局教育簡報上投稿發表教學論文加3分。

  (6)、在縣級以上刊物發表一篇教學論文或文章的獎5分。

  (7)、指導學生在縣級各種學科比賽加5分,獲前三名者分別再加5、7、9分。

  7、轉差(10分)

  轉差要求:

  全體教師要作好差生的轉化工作,學期初制定好相應的轉差計劃,學期末做好總結。

  檢查細則:

  (1)、各科任教師做好差生的轉化工作。認真確定轉差目標,轉差計劃,措施和過程記載。少一項扣2分

  (2)、對差生不檢查,督促學習,差生轉化不顯著者扣5分。

  (3)、對差生心理狀態不清楚的教師扣1分。

  8、教學成績

  所代科目考試成績名列前4、3、2、1名者分別獎3、5、7、9分。

  9,以上各項考核的得分乘以百分之十為該教師該項的考核得分。

  (五)專業水平(15分)

  1、按規定學時參加繼續教育培訓,取得合格成績(記3分)。每次培訓缺一次扣1分,遲到一次扣0.5分,不合格者不給分即扣3分。

  2、用心參加校本培訓,教育教學潛力持續提高(3分)。每次活動缺一次扣2分,遲到一次扣1分。

  3、取得國家規定的崗位合格證書(記1分)。

  4、學科帶頭人、骨干教師、教學能手要切實發揮在教學中的示范引領作用(記2分)。

  5、熟悉教材,教學設計合理,能切實有效的組織學生完成學習任務。教學中無知識性錯誤(記2分)。

  6、學科專業扎實,能刻苦專研業務(記2分),

  7、重視學生的學習習慣的培養和學習潛力的加強教學方法得當(記2分)

  教師績效工資考核發放方案6

  為切實做好教職工績效考核工作,根據縣教育局工作意見結合我鎮小學實際,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導思想

  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以推動義務教育校園科學發展為目標,以提高教職工隊伍素質為核心,著力構建科學、規范、合理的收入分配機制,充分調動廣大教職工工作的用心性、主動性和創造性,激勵廣大教職工愛崗敬業、扎實工作、開拓進取,努力推進全鎮教育事業持續、健康、快速發展。

  二、考核原則

  (一)堅持“不勞不得、多勞多得、優績優酬”的原則。

  (二)堅持“公正、公平、公開”的原則。

  (三)堅持“科學、規范、簡約”的原則。

  三、考核對象

  我鎮按照國家規定執行事業單位崗位績效工資制度的義務教育公辦校園正式工作人員。

  四、考核資料

  (一)教師績效考核的主要資料是:根據《教育法》、《義務教育法》、《教師法》等法律法規規定,對教師服從工作安排,履行崗位職責,完成校園規定的教育教學任務狀況進行全面考核,重點考核工作實績,包括師德、教育教學、班主任工作等方面的實績。

  (二)其他職工績效考核主要資料是:德、能、勤、績、廉等方面,重點考核工作實績。如考核履行校園規定的崗位職責和完成工作任務的實績,包括服務教學、服務師生等方面實績。

  五、考核辦法

  (一)成立領導小組

  組長:

  副組長:

  成員:

  (二)考核依據

  1、縣教育局關于2010年義務教育階段校園獎勵性績效工資發放有關問題的說明

  2、相關法規、文件

  3、《XX鎮小學教師獎勵性績效工資考核操作細則》

  (三)考核等次

  教職工考核結果分為優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個等次。以百分制計,得分在75分以上為合格以上等次;得分在60-74為基本合格;得分在59以下為不合格,優秀比例原則上不超過15%。

  有下列行為之一的,可直接評定為不合格等次:

  1.不服從校園管理,以非法方式表達訴求、干擾行政機關和校園正常教育教學秩序的;

  2.連續曠工超過5天以上,或一年內累計曠工超過15日的;

  3.給教育教學工作造成較大損失的;

  4.體罰或變相體罰學生,或違規搞有償家教或向學生亂收費,造成不良影響的;

  5.因玩忽職守造成校園重大職責事故的;

  6.違反計劃生育政策的;

  7.受黨內嚴重警告及以上處分或受行政記過及以上處分,且在處分期間的;

  8.違反教師道德規范,在校內外造成必須影響的;

  9.觸犯國家法律的。

  對當年因病(因公除外)、因事請假累計超過6個月的,不予考核。

  (四)嚴格考核程序。校園考核程序一般按照:被考核人進行自評(述職)、校園組織民主評議、校園考核小組進行考核、校園考核小組群眾研究確定被考核對象考核等次、校內公示考核結果并將結果報中心校審核等程序進行,考核結果報縣教育局備案。績效考核要結合校園實際,班主任按月,其他人員按學期、年度等形式考核,且必須要注重對每位教職工每周、每月、每季度過程性考核結果的積累。

  校園對教師、教干、班主任、教輔、工勤人員的考核結果,作為其績效工資分配的主要依據。同時作為崗位聘用、職務晉升、評優評先、培養培訓和表彰獎勵等方面的重要依據。

  教師對考核結果有不同意見,能夠透過正常渠道向所在校園、中心校和縣教育局申訴。

  六、發放辦法

  (一)基礎性績效工資的發放

  按照教育局規定執行。

  (二)獎勵性績效工資的發放

  1.獎勵性績效工資主要設立的項目:班主任津貼、職業道德10%、工作量津貼30%、教學質量獎30%、考勤獎10%、教科研獎10%、其他活動獎等項目10%。對服從工作安排、履行崗位職責、完成校園規定的教育教學及其他任務的,由校園根據對教職工績效考核的結果發放。

  2.獎勵性績效工資平均數是指支付班主任費之后部分的平均獎勵性績效工資。

  3.教師標準工作量參照1999年《江蘇省中等師范校園、全日制機構編制管理暫行規定》,小學教師16-20節進行計算。

  4.校長、副校長、中層機構人員、村校校長每周兼課時數分別不少于同學科教師標準課時的1/4、1/3、1/2,超課時或課時不足的和教職工一樣增減津貼。

  5.教輔、工勤人員的獎勵性績效工資平均數原則上不超過教師獎勵性績效工資平均數的80%,由校園考核后按年度發放(具體考核辦法由各校制定)。

  6.工作調動但工資關系未隨之轉出人員,獎勵性績效工資撥入調入單位發放。

  7.交流任教人員(含新畢業生)由受援校園考核,并根據考核結果由受援校園發放獎勵性績效工資。

  8.督導組長、督導組副組長、協理員,教育部門審批和人事部門備案的提前退崗人員按本校獎勵性績效工資平均數發放。

  9.經縣教育行政部門認可,借用在本縣非實施義務教育校園或教育系統以外的人員,其獎勵性績效工資享受原校園同類型人員平均水平,由原校園發放。

  10.教職工因病持有縣級醫院以上診斷證明確需請長病假的,在病假期間,其基礎性績效工資中崗位津貼納入病假工資計發基數,生活補貼和農村校園教師補貼按原標準執行。取消獎勵性績效工資。

  11.年度考核為基本合格或不合格的人員,其基礎性績效工資中崗位津貼在考核結果審核后從次月起分別停發3個月、6個月(已執行此款的,前述受處分期間基礎性績效工資折扣不再重復執行),停發期滿經考核合格后按原標準發放,生活補貼按原標準發放。年度考核為基本合格的人員發所在校園獎勵性績效工資平均數的一半,年度考核為不合格的和不予考核的人員取消獎勵性績效工資。

  12.對于病傷殘教職工,校園應通知其到縣勞動和社會保障部門進行病傷殘鑒定,貼合辦理病退條件的,應及時辦理病退手續。

  13.無故連續曠工15天及以上的,校園應書面通知其返校,執意不返校的,校園應予以辭退,并通知其辦理辭退手續。

  14.經組織安排,在當地鄉鎮中小學之間相互借用,未脫離教育教學崗位人員,獎勵性績效工資由現工作單位發放。

  15.女性教職工在產假期間原則上享受所在校園教職工獎勵性績效工資的平均數。

  16.對內部轉崗、培訓待崗及經縣教育、人事部門同意分流離崗人員,其獎勵性績效工資發放按照《XX縣人民政府印發XX縣關于進一步加強教師隊伍建設的意見(試行)的通知》(洪政發[2009]46號)文件相關精神執行。

  17、男55周歲以上,女50周歲以上最低享受教師獎勵性績效工資平均水平。

  18、成教、幼兒園教職工優秀等次享受教師獎勵性績效工資平均水平,合格等次享受教師獎勵性績效工資平均水平的80%。

  七、組織領導

  (一)義務教育校園工作人員實施績效工資后,校園不得在核定的績效工資總量外自行發放任何津貼、補貼或獎金,不得違反規定的程序和辦法進行分配。對違反政策規定的,堅決予以糾正,并進行嚴肅處理。

  (二)各校園在實施績效工資時,要按照維護穩定、統籌兼顧、量力而行的要求,嚴格把握政策和程序,做到公平公開,規范操作,確保教師隊伍穩定。

  教師績效工資考核發放方案7

  為全面貫徹黨的教育方針,實施素質教育,為了發揮績效工資的調節功能,體現多勞多得、優質優酬的分配原則,充分調動全體教職工的工作用心性,客觀公正地量化評估教師的工作績效,更好地對每一位教師進行績效考評,進一步提高校園的教育教學質量,特制定本方案。

  一、考核委員會及考核小組

  組長:李XX

  成員:楊XX

  二、績效考核項目:

  考核共計100分,其中師德師風10分,考勤15分,工作量15分,教育教學過程30分,教育教學業績30分。

  三、制定方案原則:

  1、既要按勞分配,又要防止一切向錢看,大力提倡無私奉獻、團結協作和主人翁精神。

  2、打破平均主義,按工作職責,崗位目標完成狀況,在考核的基礎上,確定教師的績效工資待遇。

  3、多勞多得,優勞優酬,獎勤罰懶,重實際,重貢獻,看工作質量,看效益優先。

  4、既要充分保護老教師的利益,又要讓優秀的中青年教師脫穎而出。

  四、考核細則:

  (一)、師德考核(10分)

  1、熱愛教育事業,為人師表。如因師德有問題導致學生家長到校園或上級有關部門上訪,造成嚴重后果或不良影響的,經調查核實扣除師德考核1分。

  2、全面貫徹教育方針,面向全體學生、關心學困生,不體罰或變相體罰學生。不侮辱女學生。如發現并造成惡劣影響或造成必須經濟損失的,一經查實,一次扣除2分。

  3、熱愛學生,關心群眾,顧全大局,服從分配,努力完成本職工作,用心完成校園交給的臨時任務。如無正當理由不服從分配的或不理解校園安排,工作職責心不強造成較大影響的,一次扣除2分。

  4、教師務必認真參加政治學習,不遲到早退,有事辦好請假手續。認真做好每學期5000字的讀書筆記及心得,不做與政治學習無關的事。違反一次扣1分。

  5、不得在全街道統一舉行的各類競賽活動中弄虛作假。違規者扣除師德考核1分。

  6、工作推諉,不服從分配(校園各處室、教研組等安排的工作務必服從,有不同意見能夠保留),違者一次扣1分。

  7、工作失職,造成不良影響,危害校園聲譽,違者一次扣1分。

  8、搞不正當之風,當眾頂撞領導,說別人閑話,搬弄是非,影響團結,造成不良影響每次扣1分(累計扣分)。

  9、教師穿著儀表、舉止不禮貌者(如穿拖鞋、背心進入教室,隨地吐痰,講粗野話等)發現一次扣0.5分。

  10、嚴禁在工作期間打牌或打麻將等,違者每次扣2分。

  (二)教師出勤(15分)

  1、一學期工作期間,病假累計不超過7天或事假累計不超過3天記15分;病假累計不超過10天或事假累計不超過6天記10分;病假累計不超過15天或事假累計不超過10天記5分;病假累計不超過30天或事假累計不超過15天記2分;病假累計超過30天或事假累計超過15天此項不記分;無故曠工半天以上此項不記分。

  2、曠正課每節扣3分,遲到、早退每次扣1分。

  3、曠升旗、會議每次扣3分,遲到或早退每次扣1分(請假一學期累計不超過3次從第4次起按事假進行扣分)。

  4、病事假把功課對調好并告知教導處備案,則不扣考勤分。

  5、病假務必有醫院的證明,每學期4天內不扣考勤分,若重大疾病需住院治療,住院期間不列入病假4天范圍(以出院單為憑),但住院的當月和本學期不得滿勤獎,病假5天以上每一天扣0.5分。

  6、法定產假、婚假、喪假等,到期未上班,每一天扣2分。

  7、學歷進修的教師,不算公假,也不算事假,經校園同意后,以文件通知的天數為準自行調課參加,未經校園同意私自調課者,按曠課處理。

  8、教師外出培訓,參加教研活動等,務必先把課對調好。

  (三)工作量(15分。)

  1、除語、數、英學科外的其他學科系數為1,英語、數學和一、二年級的語文系數為1.1,三、四、五年級的語文的系數為1.2,六年級語文系數為1.3。

  2、附加工作量:當班主任的每周加2課時工作量,男55歲以上(含55歲)女50歲以上(含50歲)的教師每周加2課時工作量。

  3、教師的周工作量=周所任課時量×該科系數+兼任學科周課時量×該科系數+附加分(語、數)。

  4、教師的工作量分=20×(教師的周課時量÷全校周平均課時量)+本學期代課分。

  5、班主任工作,從績效工資中提取20元/每班每月,另行考核后加入班主任績效工資。

  (四)教育教學過程(30分)

  1、學習筆記(2分)

  2、教學資料上交(2分)

  3、教師備課(5分)

  4、作業布置與批改(2分)

  5、聽課與評課(4分)

  6、考試及試卷分析(2分)

  7、教研活動(3分)

  (五)教學效果(30分)

  1、按期中考試名次,從高到低依次按每低一個名次相差0.3分。

  2、教師帶語數多科頭的按最高分名次記分。

  3、①因教師自己的疏忽大意而導致的安全事故,安全考核分扣2分。②遇到安全事故不及時制止,放任事故發生,一次扣2分。

  五、考核結果的使用

  1、考核結果作為評優表模、資格認定、崗位聘任、職位晉升、年度考核的依據。

  2、作為發放教育績效工資的依據

  教師一年的績效工資總量=上半年浮動績效工資總量×(本學期量化分÷本學期全校平均分)+下半年浮動績效工資總量×(下半年本人所得量化分÷下半年全校平均分)

  3、考核的組織領導及操作辦法

  ①、教職工的考核工作由校長領導,教導處負責考核。

  ②、考核時個人帶給履行職責的條款和履行的職責狀況的總結及有關材料,據此,考核小組進行逐條逐項考核,登記考核狀況并作出評價。

  ③、非考試科目的教學成績合并于“德、能、勤”進行考核,按90%記入總分。考試科目成績同年級無法比較的,教學成績合并“德、能、勤”按100%記入總分。

  ④、教師考核有關德部分的考核采取評議打分的辦法,教師互評占60%,校領導評議占40%(其中學生問卷狀況作為領導班子評分依據)。

  4、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一票否決,扣發當月績效工資:

  ①造成教育事故,影響惡劣的;

  ②因職責事故,造成重大損失的;

  ③工作不負職責,動輒撂挑子的;

  ④有違法犯罪行為,受到黨紀、政紀處分的;

  ⑤因本人水平低,潛力差,教學質量低,一向不受學生歡迎的;

  ⑥不能認真履行職責,師生評價很低的;

  ⑦不服從校園管理,無理取鬧,影響校園工作正常開展的;

  ⑧不講社會公德,言行不檢點,嚴重損害教師形象和校園聲譽的;

  ⑨曠工累計3天以上,請假累計6天以上的。

  六、如本方案所規定與上級文件相抵觸,以上級文件為準。

  教師績效工資考核發放方案8

  為切實貫徹上級主管部門規定的績效工資發放精神,落實校園教育教學工作質量考核方案,本著獎勤罰懶、獎優罰劣的原則,以及對教師的評價體現出公正、公平和公開的特點,到達進一步調動廣大教師的工作用心性,實現校園各方面工作再上新臺階的目標,特擬訂“新甸鎮小南院績效考核實施方案”。方案提交教代會討論透過后隨即生效。具體資料如下:

  一、指導思想

  全面貫徹黨的教育方針,增強辦學活力,全面提高教育教學質量,進一步推進校園內部管理體制改革,充分調動教師工作的用心性和創造性,逐步構成內部激勵機制和約束機制,充分發揮績效工資的激勵作用。

  二、制定方案原則

  1、堅持“多勞多得”“優勞優酬”“不勞不得”的原則。打破平均主義,按工作職責、崗位目標完成狀況,在考核的基礎上,確定教師的績效工資待遇。

  2、堅持“公正、公平、公開”的原則。績效考核的全過程要公示,切實做到公平、公正。

  3、堅持“科學合理”的原則。教師績效考核實施方案要力求科學合理。

  三、成立績效考核領導小組

  組長:白正桓

  副組長:王志敏

  成員:張學儉及各年級班主任

  四、績效考核資料及量化計分辦法

  教師個人績效考核滿分100分。

  (一)德(10分)

  1、擁護黨的領導,認真貫徹執行國家教育方針政策,自覺遵守國家法律、法規。

  2、熱愛本職工作,模范遵守教師職業道德規范,談吐、儀表、舉止禮貌大方。不賭博,不酗酒,不罵人,不搬弄是非,不挑撥離間,在校期間不做與教育教學活動無關的事。

  3、關心愛護學生,尊重學生家長,不驅趕差生,不體罰或變相體罰學生,不亂收費,不擅自或變相向學生推銷各種資料及其它學習用品。不讓學生為自己辦私事。

  4、服從領導,團結同志,顧全大局,維護其他教師在師生中的威信,關心群眾,維護校園榮譽。

  5、按時參加政治學習和業務理論學習,專心守紀,做好記錄。

  若發現違反以上前三條之一者扣10分,違反后兩條之一者扣3分,扣完為止。

  (二)能(30分)

  1、備課:教導處每學期定期、不定期檢查教案,要求:

  (1)課時教案有必須的規范性,要有教學資料,教學目標,重點,難點,教學具準備;

  (2)課時教案不缺課節、上下相連;

  (3)與教學同步,且儲備課充足;

  (4)有課后小結;

  (5)有板書設計;

  (6)教學目標明確、具體、有針對性。檢查教案時,不能與教學進度同步者,一次扣2分。違反其它幾條之一者一次扣1分。

  2、上課:按時上課,上課前兩分鐘教師務必在教室門口準備上課,不拖堂,精神飽滿。課堂上禁止吸煙或接打電話。用心開展課堂教學模式改革實驗,踴躍參加校園、鎮舉行的優質課競賽,用心承擔校園、鎮的觀摩課、公開課。曠課一節扣5分,上課遲到、早退每次扣1分,上課吸煙或接打電話扣1分。

  3、作業批改:各學科按有效教學常規的要求按質、按量布置作業,要求作業全收全改,批改及時認真,批改符號準確、規范,批改字體大方美觀,無缺改、錯改現象,不準學生對改。作業不能按人數上繳檢查的,缺一人扣0.5分;作業批改符號不準確,發現一例扣0.5分;批改后,學生錯題不及時更正的,發現一例扣0.5分。

  4、聽課與評課:堅持聽課制度,并認真評課,要求教師平均每周聽課1節(一期20節),并認真做好評議,缺一節扣1分,無評議扣0.5分。

  5、教研活動:各教師應按照教導處和教研組的要求按時參加教研活動,無故不參加一次扣2分,遲到、早退一次扣1分。

  6、教學資料上交:學期計劃、總結、考試成績記錄及試卷分析、論文、教學反思、課件等資料未在規定時間內上交的扣2分。

  (三)勤(20分)

  1、嚴格執行簽到制度,每一天簽到兩次,按校園規定按時上下班,及時簽到,嚴禁代簽,缺簽一次扣2分。

  2、請假一節扣1分,事假一天扣5分,半天扣3分,病假一天扣3分,婚喪嫁娶產等假期按有關規定執行。

  3、上課期間嚴禁教師隨意離開教室,如有急事務必外出可向值日領導請假,一節內不記考勤,若辦公時間查崗不見本人又未請假者視為曠工,半天扣3分,一天扣5分。

  (辦公時間上午8:10—11:00下午2:00—4:30)

  4、校園例會或臨時通知會議,遲到一次扣1分,無故缺席者扣5分。

  5、校園舉行大型群眾活動時,班主任和任課教師務必在相應班級前后負責紀律、安全,中間早退者扣3分,無故缺席者扣5分,并通報批評。

  (四)績(40分)

  包括完成工作的數量、質量、效率等方面。

  1、能認真履行崗位職責,扎扎實實干好本職工作。2分

  2、能做到工作務實、作風扎實、辦事快節奏、高效率。2分

  3、在期中、期末質量調研及其它抽考中獲獎。5分

  縣級第一名5分第二名4分第三名3分

  鎮級第一名4分第二名3分第三名2分

  片級第一名1.5分第二名1分

  4、在本年度考核中被評為優秀的,記1分。

  5、本年度在“名師工程”評選活動中,被評為省級學科帶頭人培訓對象、市級名師的記4分;省級骨干教師培訓對象、市級學科帶頭人記3分;市級骨干教師記2分;縣級骨干教師記1分。

  6、本年度在鄉鎮及其以上教育行政部門及教研部門舉行的業務研討活動中,講授過觀摩課(示范課),并取得較好效果。片級記0.5分,鄉鎮級記1分,縣級記2分,市級記3分,省級記4分,國家級記5分。(同一課題取最高獲獎得分,不同課題可累計記分,但最多不超過5分)。

  7、本年度在鄉鎮及其以上教研部門舉行的優質課競賽活動中,獲得鄉鎮級記0.5分;縣級一、二、三等獎,分別記2分、1.5分、1分;市級一、二、三等獎,分別記3分、2分、1分;省級一、二、三等獎,分別記5分、4分、3分;國家級一、二、三等獎,分別記7分、6分、5分。(同一課題取最高獲獎得分,不同課題可累計記分,但最多不超過7分)。

  8、本年度在縣及其以上教育行政部門及教研部門組織的論文評選活動中,獲得縣級

  一、二、三等獎,分別記1.5分、1分、0.5分;市級一、二、三等獎,分別記2.5分、2分、1.5分;省級一、二、三等獎,分別記3.5分、3分、2.5分;國家級一、二、三等獎,分別記4.5分、4分、3.5分。

  9、本年度在CN刊物上公開發表教育教學論文每篇記0.5分,最多不超過2分。

  10、本年度在縣、鎮及其以上教育行政部門及教研部門組織的教案評選活動中,獲得鎮級一、二、三等獎,分別記1.5分、1分、0.5分;縣級一、二、三等獎,分別記2分、

  1.5分、1分;市級一、二、三等獎,分別記2.5分、2分、1.5分;省級一、二、三等獎,分別記3.5分、3分、2.5分;國家級一、二、三等獎,分別記4.5分、4分、3.5分。

  11、本年度在縣、鎮及其以上教育行政部門及教研部門開展的學科競賽活動中,榮獲優秀輔導教師獎,鎮級記0.5分,縣級記1分,市級記1.5分,省級記2分,國家級記3分。

  12、本年度在教師節期間受到縣、鎮及其以上政府或教育主管部門和人事部門聯合表彰的“優秀教師”、“優秀教育工作者”,鎮級記1.5分,縣級記3分,市級記4分,省級記5分,國家級記7分;省、市、縣學術技術帶頭人分別記3分、2分、1分。

  13、本年度在教育教學工作的某一方面成績突出,受到縣、鎮及其以上政府或教育行政部門表彰的,鎮級記0.5分,縣級記1分,市級記2分,省級記3分,國家級記5分。

  14、本年度在縣及其以上教育行政部門及教研部門組織的教學(科研)成果評選活動中,獲得縣級一、二、三等獎,分別記2分、1.5分、1分;市級一、二、三等獎,分別記3分、2.5分、2分;省級一、二、三等獎,分別記4分、3.5分、3分;國家級一、二、三等獎,分別記5分、4.5分、4分。教學(科研)成果獎要有研究報告、獲獎證書(縣以上教育行政部門簽章),課題組組成人員只記前三名。

  15、本年度承擔的教育科研項目、教改課題透過縣以上教育行政部門的鑒定(要有立項報告、研究報告、鑒定證書),縣、市、省、國家級分別記1分、2分、3分、4分。

  16、本年度獲得鄉鎮、縣、市、省、國家表彰的優秀班主任分別加記1分、2分、3分、4分、6分。

  17、本年度在鎮組織的大型活動中(除考試外)獲得一、二、三等獎,輔導教師鎮級分別記3分、2分、1分;片級分別記1.5分、1分、0.5分。

  18、本年度在本校組織的大型比賽活動中,獲得第一、二名,班主任分別記3分、2分。

  19、本年度在本校組織的紀律、衛生學期總評中,獲得第一名,班主任記2分。

  20、本年度在縣、鎮組織的質量調研中獲得團體第一、二、三名,班主任分別記3分、2分、1分。

  21、本年度在業務考核民主測評中,得票率60%—69%記0.5分,70%—79%記1分,80%以上記1.5分。

  22、以上第5、8、10、11、12、13、14、15、16條,每項取最高獲獎得分,不重復記分;第5、6、7、8、10、11、12、13、14、15條須經過逐級推薦。

  上述各項業績應以文件、證書為依據,并進行公開展示,理解監督,發現弄虛作假者,給予通報批評。積分結果張榜公布,理解本單位廣大教師評議監督。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當事人本年度績效考核評定為不合格:

  1、病假兩個月、事假一個月及以上。

  2、違反計劃生育政策。

  3、進行有償家教、亂收費或私發教輔讀物等違反師德師風建設有關規定。

  4、觸犯國家法律、體罰學生、曠工超過規定的天數。

  5、出現重大安全事故。

  教師績效工資考核發放方案9

  根據上級有關文件精神,為落實教師績效工資分配政策,維護廣大教職工利益,穩定基層教師隊伍,激發廣大教育工作者教書育人的工作熱情,特制定本方案(試行)。

  一、指導思想

  以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為指導,以推動義務教育持續、均衡發展為目標,以增強教師愛崗敬業的用心性為導向,建立健全貼合教育規律、有利于教師成長、設置科學、考核體系完善的校園及教職工考核評估制度,全面提高校園整體辦學水平,努力辦好讓人民滿意的義務教育。

  二、成立組織

  成立馬集中心校教師績效考核領導小組;

  組長:李尚友

  副組長:劉從永劉樹成張智

  組員:張培運劉占田志林劉維富常天敬

  三、實施對象

  各中小學在編在崗的工作人員。

  退休、退職、退養人員均執行生活補貼。其中,退休人員生活補貼標準由縣人事、財政部門確定,按月發放;退職人員按照同職級退休人員標準的70%確定;退養民師按照在職教職工績效工資增加平均額的70%執行。

  四、考核原則

  1、分類管理,區別對待。因各中小校園情差異很大,不便于集中統一管理,把校園分成四個層次:兩中學、三小學、五村小、五教學點。

  同類校園之間透過協商一致的原則盡可能制定基本統一的標準。

  2、效率優先,兼顧公平。要切實體現多勞多得、優績優酬,在此基礎上,照顧到教師之間不宜拉得過大。

  3、激勵先進,注重實績。建立考核體系,完善考核資料,對于師德師風、安全工作、單位的農遠管理與應用實行一票否決,個性注重教師履行崗位職責的實際表現和工作貢獻。

  4、導向驅動,杠桿調節。績效工資考核分配,要向一線傾斜,向學習反思型教師傾斜,向善管理會創新的班子成員傾斜,個性要向在魅力德育和高效課堂等辦學特色方面做出突出貢獻的班子成員、教研組長、班主任和任課教師傾斜。

  5、客觀公正,便于操作。堅持實事求是,民主公開;程序規范,公平公正;簡便易行,利于操作。

  五、績效工資的分配

  1、中心校獎勵基金:每學期按10000元左右設立獎勵基金,用于在魅力德育、高效課堂和各種全鄉性教育教學活動的獎勵。

  2、各中小校園長績效工資:教學點、村小和五大校校長(含中心校辦公室人員)分別按馬集鄉實際人均水平的1.1、1.2和1.3設立基金,由中心校統一組織對以上人員的專項考核。

  3、切除以上兩塊后,中心校按各校上崗教師數,并結合教師余缺數和馬集鄉人均水平等有關狀況,分配到各校園作為班主任(含管理人員)、考勤、工作量或超課時、教育教學過程和成果等獎項津貼資金。

  六、獎勵性績效工資的實施

  1.獎勵性績效工資設為班主任(含管理人員)津貼、考勤津貼、工作量(超課時)津貼、教育教學過程與成果等獎勵項目,具體項目和標準在中心校指導下按校園分類協商確定。

  2.班主任津貼根據校園層次和實際運作狀況,由同類校園協商確定。

  3.教職工績效工資分配以績效考核結果為依據。每位教職工工作考核得分相加,得到全校教職工工作績效考核得分總和。全校績效工資總量除以全校教職工工作績效考核得分總和,得到一個分值,此分值乘以教職工工作績效考核得分,即為教職工個人應得的績效工資額度。

  計算公式為:

  教職工個人績效工資額=全校績效補貼總額÷全校績效考核得分總和×教職工個人績效考核得分。

  4.獎勵性績效工資分為上半年(1-6月)和下半年(7-12月)兩次考核造冊,由縣教育局審核后報縣財政局打入教師個人工資卡上。

  5、各中小校園長、中心校辦公室人員的績效工資,由中心校根據他們的績效考核結果統籌確定。

  其他管理類人員由各中小學制定統一標準,組織考核實施。

  七、績效考核辦法

  1.考勤。主要考核教職工出勤狀況。病假、事假都要扣分,本項得分扣完為止,不計負分。婚喪嫁娶產等假期按有關規定執行。考核依據為校園(單位)考勤記載。

  2.工作量。量化出校園所有崗位周工作量。全體教職工周工作量相加,得出校園各個崗位周工作量總和,除以全校教職工總數,得出校園教職工周人均工作量。教職工周實際工作量除以校園教職工周人均工作量乘以工作量即為教職工工作量得分。計算公式為:

  教職工周人均工作量=校園各個崗位周工作量總和÷教職工總數

  教職工工作量得分=教職工周實際工作量÷教職工周人均工作量×分值

  各校園要合理搭配教職工的周工作量,盡量使教職工周工作量均衡。

  3.教育教學過程。主要考核教職工在教育教學過程中的工作崗位職責履行狀況和安全管理職責履行狀況、工作態度、職責心。專任教師重在考核備、教、批、輔、考、研等常規教學落實狀況和教學研究及教學研究活動參與狀況。要引導教師把教學工作落實在平時,用心參與教學研究活動,提高課堂教學效益,全面實施素質教育。

  4.教育教學業績。主要考核教職工的工作任務目標完成狀況和工作的實際效果。專任教師兼有其它社會工作的,要根據兼職狀況將本項考核分值按照必須比例分解為教學分與兼職分,分項考核計算本項得分。

  5.在師德師風方面,違反《教師法》、《中小學教師職業道德規范》、及有關規定,構不上組織處理的,酌情扣除績效考核得分。凡學期內受到通報批評、警告、記過、記大過、降級、撤職、開除處分的,分別扣除績效考核得分的20%、30%、50%、60%、70%、80%、100%。

  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工作績效考核為0分,不參與獎勵性績效工資分配:

  (1)本學期累計曠工達5個課時、病事假累計超過2個月以上的;

  (2)在編不在教育教學現崗位的;

  (3)經組織批準,脫產進行學歷學習的;

  (4)因玩忽職守造成校園重大安全事故的;

  (5)有其他嚴重損壞教育形象和聲譽行為的;

  各中小學要根據本單位的實際狀況,制定出切實可行的量化考核細則,規范辦學行為,樹立良好形象。

  八、組織實施

  1、各中小學要根據以上考核指導意見完善具體考評方案(細則),考評方案(細則)務必在經過職代會或教職工全會討論透過(有半數以上的與會人員到會,且得到到會人員三分之二的多數人員同意)。考評方案(細則)一旦經過職代會或職工全會透過,一般不再改動,如果運行時發現方案(細則)有明顯漏洞或有失公允,則修正案仍然要透過上述程序透過。

  2、實施考核的全過程要公開透明,隨時理解教職工的監督和質詢。考核量化分數揭曉后,要在本校進行公示,公示期限不得少于3天。有意見的要及時核實,考核分值有誤的,務必重新確定考核分值。考核分值偏低的,要將考核結果及時反饋本人,并告知可在規定的時限內提出復核、申訴,各職責部門務必嚴格執行規定,認真做好復核、申訴的答復工作。

  3、各中小學要成立教職工績效考核工作領導小組,負責績效工資考核分配的組織、指導、督查、協調和管理。工作機構由校園領導和教職工代表3-9人組成,校長任組長,考核小組成員中教職工代表不得少于三分之一。考核小組成員可由校園行政會議提名或民主推選,經教職工大會或教代會透過的方式產生。

  校園考核組成員,務必嚴格執行考核規定,實事求是地進行考核。對不按規定程序考核的,責令按照規定程序重新進行。在考核中有徇私舞弊、打擊報復、弄虛作假等狀況的,將從嚴處理。

  九、紀律要求

  1、實行本辦法后,各中小學一律不得另立名目自行發放津貼補貼,不得擠占校園公用經費和項目資金發放津補貼,不得違反規定亂收費、亂集資、亂攤派發放津貼補貼,不得利用校園其他收入,違反收支兩條線規定坐收坐支,私自發放津貼補貼。

  2、中心校把績效工資考核分配工作納入各校園年度工作任務目標考核資料,進一步加強對此項工作的監督和管理。中心校將組織有關人員對各校園績效工資考核分配狀況進行督查。

  3、凡違反有關紀律和規定的,一經查實,將嚴格按照組織程序嚴肅追究校長、分管校長和財務人員的黨紀政紀職責。

  教師績效工資考核發放方案10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了全面實施義務教育校園教師績效工資分配制度,切實加強教師隊伍建設,充分發揮教師工作的主動性和創造性,健全義務教育校園教師激勵長效機制,規范管理,提高教育教學質量,特制定本試行辦法。

  第二條績效考核的范圍及對象是按國家規定執行事業單位崗位績效弄資制度的義務教育校園正式教師。

  第二章指導思想和基本原則

  第三條實施義務教育校園教師績效考核工作,要以鄧小平理論、“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全面貫徹黨的教育方針,以服務和促進義務教育的科學發展為目標,以提高教師隊伍素質為核心,以促進教師績效為導向,著力構建貼合教育教學和教師成長規律、導向明確、標準科學、體系完善的教師績效考核評價制度,促進廣大教師為全面實施素質教育、辦好人民滿意的教育貢獻力量。

  第四條績效考核的基本原則:尊重規律,以人為本的原則。尊重教育教學規律,尊重教師的主體地位,充分體現教師教書育人工作的專業性、實踐性、長期性特點。以德為先,注重實績的原則。完善績效考核的資料,把師德放在首位,注重教師履行崗位職責的實際表現。激勵先進,促進發展的原則。鼓勵教師全身心投入教書育人工作,引導教師不斷提高自身素質和教育教學潛力。客觀公正,簡便易行的原則。堅持實事求是、民主公開,科學合理、程序規范,講求實效、力戒繁瑣。

  第三章績效考核的主要資料

  第五條教師績效考核的資料主要是教師履行《義務教育法》、《教師法》、《教育法》等法律法規規定的教師法定職責,以及完成校園規定的崗位職責和工作任務的實績,主要包括德、能、勤、績等方面。

  (1)對教師“德”的考核資料包括思想政治素養、師德表現等方面。重點考核教師履行《中小學教師職業道德規范》,遵守《四川省教師職業行為“八不準”》和校園規章制度的狀況。

  (2)對教師“能”的考核資料包括教育潛力、教學潛力、教育科研潛力、教師專業發展等方面。教育潛力主要考核教師組織管理學生、學生思想工作和結合所教學科資料在課堂教學中實施德育的潛力;教學潛力主要考核教師鉆研課程標準和教材、設計和組織課堂教學、應用現代教育技術等方面的潛力;教育科研潛力主要考核教師開展教育教學研究與改革、撰寫教育科研論文、總結提煉教育教學經驗等方面的潛力;教師專業發展主要考核教師拓展專業知識、提高專業素養等方面的潛力。

  (3)對教師“勤”的考核資料包括教育教學工作量、教學常規、出勤和校園兼職等方面的狀況。教育教學工作量主要考核教師任課和擔任班主任工作的狀況;教學常規主要考核教師“教學六認真”狀況;出勤主要考核教師遵守校園作息制度的狀況;校園兼職主要考核教師擔任中層以上干部以及校園其它工作履行職責的狀況。

  (4)對教師“績”的考核資料包括教育效果、教學效果、教研業績和專業發展等方面的資料。教育效果主要考核教師所教班級的班風學風,學生學習和行為習慣等方面的狀況;教學效果主要考核教師完成教學任務,所教學生的學科素質、創新潛力發展,學科班級合格率、鞏固率,以及幫忙學困生等方面的狀況;教研業績主要考核教師教育教學研究與改革、教學競賽、論文撰寫等方面的狀況;專業發展主要考核教師專業水平提高、學歷提升等繼續教育方面的狀況。

  第六條班主任是義務教育校園教育教學工作中的重要崗位。班主任的工作任務應作為教師工作量的重要組成部分。要強化對班主任工作的考核,重點考核班主任對學生的教育引導和關愛、班級管理、組織班群眾和團隊活動、關注每個學生全面發展、學生安全教育、家校聯系等方面的狀況。

  第七條對義務教育校園校長的績效考核資料包括德、能、勤、績、廉等五個方面。“德”主要考核校長的思想政治素質、人格素養、職業道德等方面的狀況。“能”主要考核校長的辦學理念和教育思想,以及科學決策、依法治校、民主管理、溝通協調和引領教師專業發展等方面的潛力。“勤”主要考核校長的工作作風和履行職責等方面的狀況。“績”主要考核校長全面貫徹黨的教育方針、實施素質教育、提高教育教學質量、改善辦學條件、引領校園師生發展等方面的實績。“廉”主要考核校長校務公開、經費使用、人事管理等方面廉潔自律的狀況。

  第八條教師績效考核的具體實施細則由各義務教育校園根據相關法律法規、規章制度和本試行辦法,結合校園實際自行制定。義務教育校園校長績效考核的具體實施細則由校園主管部門根據有關規定和本試行辦法,結合區域實際自行制定。制定績效考核實施細則要統籌思考德、能、勤、績等幾個方面的權重,突出考核的重點。第四章績效考核的方法與程序

  第九條教師績效考核實行平時考核與定期考核相結合,定性考核與定量考核相結合,教師自評與學科組評議、年級組評議、考核組評議相結合。

  第十條教師平時考核由義務教育校園職能科室依據校園績效考核實施細則對被考核人進行考核。定期考核分為學年度或自然年度考核,由校園績效考核小組依據校園績效考核實施細則對被考核人進行考核。

  第十一條考核結果為優秀、合格、基本合格和不合格四個等次。教師師德考核不合格者,其績效考核直接確定為不合格等次。

  第十二條教師定期考核的基本程序:

  (1)教師填寫《績效考核評價表》,進行個人總結和述職;

  (2)組織民主測評或民主評議;

  (3)校園績效考核小組對教師進行考核,并根據考核狀況,參考民主測評和平時考核的結果提出考核等次推薦意見;

  (4)校園績效考核委員會群眾研究確定教師考核等次;

  (5)在校內公示考核結果(公示期一般為5個工作日),受理對考核結果有異議教師的復核;

  (6)校園將考核工作總結和考核結果報校園主管部門備案。

  第十三條績效考核爭議的處理。教師對考核結果有異議,首先需要書面向覺校績效考核委員會提出復核申請,校園績效考核委員會受理后進行復核和考核結果的再次確認;如果教師對校園績效考核委員會復核和再次確認的考核結果仍有異議,能夠向校園主管部門提出再次復核的書面申請,校園主管部門受理后進行復核和考核結果的最后確認。

  第十四條義務教育校園校長的績效考核由校園主管部門組織實施。第五章績效考核的組織管理

  第十五條義務教育校園設立績效考核委員會和考核小組。績效考核委員會由黨支部、校園行政、工會、教師等方面的代表組成,績效考核委員會主任由校長擔任。考核小組組長和成員由績效考核委員會確定。

  第十六條績效考核委員會的職責是依據有關規定制定本校教師績效考核實施細則,領導和組織本校績效考核工作,確定教師績效考核等次,對有異議的考核結果進行復核和確認。考核小組在績效考核委員會的領導下,具體負責實施對教職工的考核工作,并根據考核狀況提出績效考核的等次推薦意見。

  第十七條義務教育校園教師績效考核實施細則,要廣泛征求教師的意見和推薦,并經教職工代表大會審議透過后報校園主管部門備案。

  第十八條績效考核委員會和績效考核小組,務必按照教師績效考核實施細則,實事求是、認真負責地進行考核。對績效考核過程中拘私舞弊、打擊報復、弄虛作假的,務必嚴肅處理。

  第十九條建立學年度或自然年度績效考核審核備案制度。學年度或自然年度績效考核結束后,校園務必將績效考核工作總結、《績效考核統計表》等材料報主管部門備案。

  第二十條教育行政部門負責轄區內義務教育校園教師績效考核工作的綜合管理和監督指導。

  第二十一條義務教育校園要建立健全教師績效考核檔案,并落實專人負責檔案管理。

  第六章績效考核結果的運用

  第二十二條績效考核結果作為績效工資分配的主要依據。

  第二十三條校園在制定獎勵性績效工資分配辦法時,應根據績效考核結果,合理確定獎勵性績效工資分配等次,堅持多勞多得、優績優酬,堅持向骨干教師和考核為優秀的教師傾斜,合理拉開分配差距。對學年度或自然年度績效考核為不合格等次的,不發放相應的獎勵性績效工資。

  第二十四條績效考核結果也要作為教師資格認定、崗位聘任、職務晉升、培養培訓、表彰獎勵等工作的重要依據。

  第七章附則

  第二十五條教師專業技術年度考核能夠與教師績效考核合并進行。

  第二十六條義務教育校園其它正式工作人員的績效考核參照本試行辦法執行。

  第二十七條本試行辦法由四川省教育廳負責解釋。

  第二十八條本試行辦法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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