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學教師績效考核實施方案范文(通用10篇)
為了確保事情或工作得以順利進行,通常需要提前準備好一份方案,方案是闡明行動的時間,地點,目的,預期效果,預算及方法等的書面計劃。那么問題來了,方案應該怎么寫?下面是小編精心整理的中學教師績效考核實施方案范文,歡迎大家分享。
中學教師績效考核實施方案 1
為了維護廣大教職工利益,明確績效考核(獎勵性工資)分配政策,堅持“尊重規律,以人為本,以德優先,注重實績,激勵先進,促進發展,客觀公正,簡便易行”的原則,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導思想
以學校教師績效考核實施為契機,充分發揮績效考核在獎勵性工資中的杠桿作用,激勵廣大教職工愛崗敬業,扎實工作,開拓進取,積極主動地完成各項工作任務目標,努力推進我校持續健康快速發展。
二、實施對象
學校在崗的教師。
三、績效考核內容及量化計分辦法
教師績效考核包括師德考核、履職考核、出勤考核、千分制考核四部分,共設200分,其中師德占40分,履職占120分,出勤15分,千分制25分。每月考核一次,對本校教育教學突出的教師可設獎勵分。
(一)師德考核
1、扣分項目:
(1)不按時上課,遲到或早退,不認真履行教師職責的;每次扣5分。
(2)考試監考遲到;每次扣5分。監考過程未履行職責的玩手機扣15分,站在教室門口及教室門外的,扣20分,出現雷同卷的扣15分。
(3)不服從或不接受學校工作安排的;扣10分。
(4)一月內無故1節;扣40分,兩節以上取消當月績效考核分數,并上報上級主管部門。
(5)出現教學事故的,扣40分。
2、加分項目
(1)教職工發現并制止學生違紀,發現并上報重大違紀事件,每次獎勵5分。
(2)主動上前制止處理突發惡性的`事件,獎勵15分。
(二)履職考核120分:
1、教育教學過程(75分)
主要考核教職工在教育教學過程中的工作崗位職責履行情況和安全管理職責履行情況,包括工作態度、責任心等。采取學校和學生評議的方式進行,每月評比教務科評分。
(1)備課:按學校規定,根據各教師備課的實際情況,通過學校教務科月查評比,將各教師月查結果分四等級分別給20分、16分、12分、0分。
(2)教學:課堂中發現學生玩手機的5人(含5人)以下,扣2分,6—10人的扣5分,10人以上扣10分;上課時間發現5人(含5人)睡覺,扣2分,6—10人的扣5分,10人以上扣10分。
(3)批改:根據作業是否適量,批改率95%、80%、70%,作業記載是否詳細等指標由教務科檢查分三等級給分:20分、16分、12分。
(4)教研分析:及時(每月至少一次)進行質量分析、試卷分析、學情分析以調整教情給10分。
(5)有教學計劃,能按計劃進行教學給5分。
2、教科研(45分):主要考核教師的教科研工作任務目標完成情況和工作的實際效果。
(1)每月完成學校規定聽課節數的給10分。
(2)完成規定的校組織的教研會議、聽課評課、集體備課、培訓學習、公開課、競賽活動等20分。由教務科評分。教職工參加校組織的教研會議、聽課評課、集體備課、培訓學習、公開課、競賽活動缺勤一次扣10分,請假的扣5分,遲到一次扣1分。
(3)每月至少在學校網站或OA系統上傳一篇論文或學習心得或教育教學隨筆、教學反思等給10分。
3、教師專業發展(5分):重點考核教師拓展參加各類培訓進修、拓展專業知識、提高教育教學能力的情況。
(1)積極參與校本研究給2分。
(2)積極向學校博客上傳材料的給3分。
4、考勤(15分)
5、千分制考核由學生科負責。(25分)
(三)教育教學貢獻加分(10分):主要考核教職工在工作目標任務完成的同時,參加教育行政部門確認或組織的教育教學比賽或其他活動,并取得的成績。
(1)教師主講優質課、公開課獲獎;撰寫論文或輔導學生獲獎;各類業務競賽獲獎等。(5分)
(2)參與校級師范課開課的。(2分)
(3)師徒結對幫帶年輕教師。(3分)
四、教職工績效考核結果
作為績效工資分配、崗位聘任聘用、職務晉升和表彰獎勵的重要依據。
對履行崗位職責,完成學校規定教育教學任務的考核人員,發放按相應等次發放獎勵性績效工資。對沒有考核結果的,取消獎勵性績效工資發放。
中學教師績效考核實施方案 2
一、指導思想
全而貫徹國家教育方針,積極推進素質教育,規范考核程序,客觀、科學地評價教職工一年來全面工作情況,有利于規范教師行為、充分調動廣大教職工的主動性、積極性和創新性,全面提高教學質最,合力打造鹽中品牌。依據國家、省市有關法律、法規,結合高中教師工作實際,特制定本方案。
二、考核適用范圍
高中部全體科任老師。
三、考核形式及項目
對每位老師實行百分制考核,一學期考核一次。項目包括德(思想道德素質)(5分)、能(文化業務素質)(5分)、勤(教學行為規范)(5分),績(教學成績)(20分),廉(廉潔從教)(5分)和工作量(60分)六大項。
四、考核掛鉤
個人考核結果與教師績效工資直接掛鉤。
五、考核細則
(一)德(想道德素質)5分)
1、加強政治學習、關心國家大事,忠誠教育事業,積極參加學校組織的政治學習、升旗等集體活動。否則缺席一次扣1分。請假者扣0.5分(公差除外)。
2、服從領導、團結協作、識大體、顧大局。不服從領導,一次扣2分;煽動鬧事,一次扣5分。
3、以情感人、以理服人、不體罰或變相體罰學生(打罵學生,讓學生站在教室外而等),發現一次扣1分;家長反映到領導處經核實無誤后,一次扣2分;反映到上級部門或通過媒體曝光,給學校造成負面影響,一次扣5分。
4、該項考核扣至零分為止。
(二)能(業務素質)5分)
1、積極參加學校組織的各項業務培訓活動、認真參加教研活動。否則,缺席一次扣1分(公差除外)。
2、虛心學習、堅持聽課、教齡三年以內,每周聽課不少于3節;三年以上五年以下,每周聽課不少于2節;五年以上,每周聽課不少于l節。以聽課本筆記為準,少聽一次扣0.5分。
3、加強課后反思、秋累,要求每位老師每學期最少上交3篇教學反思,少一篇扣1分,反思不認真,一次扣0.5分。
4、積極參加示范課、觀摩課、優質課、研究課和教學能手評選等活動,凡參加者一人次獎勵1分。
5、鼓勵全體教師加強學術研究,踴躍發表論文,在市、省,國家級刊物發表者,分別獎勵1、2、3分。
6、領導聽課,提出表揚,獎勵1分;批評一次扣1分。
7、青年教師務必認真參加公開課,無故不參加一次扣3分;獲獎獎2分,受到批評扣2分。
8、該項考核下不保底,上不封頂。
(三)勤(行為規范)5分)
l、按時按要求交教學計劃和總結,無計劃或者總結扣2分;兩項均無扣2分;計劃總結不認真扣1分。
2、上課衣著得體、舉止文明。穿拖鞋或奇裝異服一次扣1分,坐著講課一次扣1分;上課接打電話一次扣1分;工作日中午不得喝酒,違者一次扣5分。
3、加強勞動紀律管理,杜絕遲到早退現象,遲到或早退一次扣1分。
4、嚴格執行請假制度,確保出勤率,事假一天扣0.2分,病假一天扣0.1分;曠工一節扣5分。
5、作業及檢查,每學期年級組牽頭檢查兩次,評出一、二、三等三個類別,獲一等獎5分,二等獎3分,三等扣2分,未批改作業扣5分。
6、教案檢查,考核標準同“5”,無教案扣5分。
7、學情調查,每學期組織學情調查一次,評出同“5”。
8、上課、上自習期問,有學生無故缺席者、上課教師未登記的',1人次扣相應老師1分。
9、監考、評卷無條件參加,不參加一次扣2分。
10、該項考核下不保底,上不封頂。
(四)績(教學成績)(20分)
1、本項考核分均分(6分)、有效(7分)、貢獻(7分)三項。
2、每項考核執行統一標準,即年級主任根據平行班數量設置一、二、三等獎。教師個人該項得分=所帶班級總得分/所帶班級數量x同類班級考核系數。同類班級考核系數:一個為1、0,兩個為1、1,三個為1、2,但最高得分不得超過40分。一等占30%,二等占40%,等占30%、
(五)、廉(廉潔從教)(5分)
1、廉潔從教、不以權謀私、不收家長財物、禮品等,發現一次扣2分。
2、不亂訂資料、亂收費、否則,發現一次扣2分。
3、不私自從事有償補課、不得私自以各種名義辦輔導班,否則,發現有償補課,一次扣3分;發現辦班,一次扣5分
(六)工作量(60分)
1、對擔任班主任的老師,按其工作狀況予以獎勵加分,具體標準為:高三:一等加20分,二等加18分,三等加15分;高二、高一:一等加18分,二等加16分,三等加14分。
2、擔任教研組長者,每人每次加2分。
3、工作量考核(40分):語數外10節或兩個班;理化生、政史地12節或四個班:音體美計16節或八個班。工作量不足,少一節課扣3分;超工作量起一節加3分。
六、考核方式
此方案每月由年級組考核一次,送交教務處。
七、績效工資的分配
教職工績效工資分配以工作績效考核為依據。每位教職工工作考核得分相加,得到全校教職工工作績效考核得分總和。全校績效工資總量除以全校教職工工作績效考核得分總和,得到分值,分值乘以教職工工作績效考核得分,即為教職工個人應得的績效工資額度。
中學教師績效考核實施方案 3
根據縣教育局的.安排,我校績效考核同年終考核一并進行。統一定于8月18日----8月23日進行考核。
績效考核領導組:
組長:
副組長:
組員:
績效考核說明:
1、為實現公平合理的原則,本學年績效考核分三塊進行:(一)中層領導、(二)中學教師、(三)小學教師(含保育教師)。
2、因特崗教師教師績效工資不進財政專戶,無法同其他教師一起進個人專戶,故本學年中學教師績效考核分二塊進行:(一)特崗教師、(二)在編教師。
3、馬廄主教在小學教師組考核,不再享受領導補貼,可相當于一個教研組長,享受教研組長補貼。
4、中學教導員在中學在編教師組考核,以教學成績同教師排隊,不再享受教導員補貼。
5、寒暑假期、星期日,學校臨時安排值班護校補貼不再納入績效考核,所需補貼由學校預算外資金發放。
6、因本學年特崗教師、新入編教師年終無獎金,故本學年年終獎金各歸本人。
7、因本學年上班時間為9個月,故本學年考核績效以9個月計算,本年2、7、8月按職稱歸入本人。
8、其余績效考核嚴格按照學年初制定的《石匣學校教師績效工資考核分配實施方案(修改
中學教師績效考核實施方案 4
(試行)
一、指導思想
以實施績效工資為契機,穩步推進人事制度和績效工資分配改革,建立我校科學規范的分配機制,增強辦學活力,提高辦學質量,真正作到干與不干不一樣,干多干少不一樣,干好干壞不一樣,激勵廣大教職工愛崗敬業,扎實工作,開拓進取,積極主動地完成各項工作任務目標,努力推進學校持續健康發展。
二、實施對象我校在編在崗教師
三、績效工資的分配原則
1、堅持按勞分配、優績優酬的原則。主要體現工作量的大小、責任的輕重、業績的優劣,適當拉開分配差距,以鼓勵先進、鞭策后進,分配向一線教師、骨干教師以及成績突出的教師傾斜。
2、注重過程導向、講求實績的原則。完善績效考核內容,把全面貫徹教育方針和師德放在首位,注重學校全面發展和教師履行崗位職責的實際表現和貢獻。
3、堅持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績效工資的考核、分配的全過程公開,切實作到公平、公正。
四、考核內容及比例
(一)、單獨獎項
班主任獎勵單獨設立,不另計工作量。中學按每班每月300元的標準從全
校績效工資總金額中提出,其中100元作為基礎獎勵,200元作為浮動獎勵,方案另見《百畝中學班主任評分細則》。小學班主任獎勵標準:班額在45人以上每班每月不得超過250元,班額在45人以下每班每月不得超過200元,班額在30人以下每班每月不得超過150元,班額在20人以下每班每月不得超過100元,但每個學校必須制定相應的班主任考核細則。
(二)、其余獎勵設六項。
1、考勤獎(20%)
2、工作量超課時獎(10%)
3、教育教學常規獎(30%)
4、工作業績獎(30%)
5、測評獎(5%)
6、機動(5%)
考勤(值日領導、值日教師記錄登記,辦公室統計公示、計算量化得分。)〖20%〗
全期滿勤獎勵基準分為20分。
1、對婚、喪、產、公假等相關法律規定的假期,按照文件規定的執行。不扣假期內的考勤津貼。
2、曠課一節扣2分,曠工一天扣5分,就高不就低。
3、全期事假三天及三天以內者,不扣分;四至五天,每天扣0.5分;從第六天開始,每天扣1.5分。病假(住院除外)三天及三天以內者,不扣分;從第四天開始,每天扣0.5分(女50周歲以上,男55周歲以上折半扣分)。一切病、事假本人找人代課,無人代課按曠課論處。
4、遲到、早退(以5分鐘為準)一次扣0.5分(晨自習遲到、早退3分鐘一次扣0.3分)。
5、各種會議曠會一次扣1分,請假一次扣0.5分。
6、全期每人主動兌課(限當日)5節以內者不扣分,5節以上者每節扣0.5
分。私自兌課者雙方每節扣1分。
以上六項占考勤獎15%,可計負分,在總額中扣除。
7、鼓勵教師簽到:每天簽到一次計0.1分,每天簽兩次計0.3分。簽到時間:上午第一節課之前,下午第六節課之后。此項占考勤獎5%。在特殊情況下教師必須簽到的,另行通知,少簽一次扣0.5分。
個人考勤獎=(總金額x20%)/全校得分x個人得分工作量(主要負責:教導處)〖10%〗
以全校平均工作量為基數,超出部分給予獎勵,不足部分按超出部分獎勵標準進行扣款。
個人工作量得分=(總金額x10%)/全校得分x個人得分
教學常規與教研教改獎(30%)(主要負責:教導處、教研組)
教學常規獎勵基準分為20分。
1、計劃按學校要求按時保質完成,每個計劃不合要求者扣1分,未按時完成者每個計劃扣2分。
2、3、分。學校行政人員集體抽查,每期不定期抽查不少于10次。
4、課堂教學中教師做好組織和引導工作,力求低耗高效,精講多練,杜絕滿堂灌現象。教師純講課的時間不超過20分鐘,保證學生有時間當堂完成課堂作業。(每期引導學生進行測評一次,任教班級任何一班不滿意率達50—55%扣2分,55—60%扣3分,60—65%扣4分,65%以上扣5分)
5、上課時間禁止做與課堂無關的事(如打手機等),發現一次扣1分。
6、作業批改及時,做好批改記錄,普遍性問題要及時講解。未達數量及要
求者一次扣0.5分。
7、中學:未參加期中期末測試監考閱卷工作者每次扣5分。評卷不準學生代替,學校組織的考試按時完成試卷分析的每次每科加1分。小學:未參加期末測試監考閱卷工作者每次扣5分,監考超出1天者加2、5分。
8、做好轉優輔潛工作。有具體的記錄(一期不少于10次),少一次扣1分。
教研教改獎勵基準分為10分。
1、聽課評課:校長20節/期,教導主任30節/期,其他行政人員15節/期,教師10節/期,少一節扣0.5分。(按登記為準)
2、每兩周進行一次專題教研活動或集體備課(具體內容由教導處與教研組商定),少參加一次扣1分,未完成布置任務扣0.5分。
3、教師每學年上一堂公開課,上課者加3分,不服從安排者一次扣2分。(45周歲以上老師不強制要求)
4、承擔上級教學比武取得市一、二、三等獎分別加7、5、3分,區一、二、三等獎分別加4、3、2分,校一、二、三等獎分別加3、2、1分(優秀獎等于同級三等獎)。
5、鼓勵教師大膽創新和深入鉆研,積極進行小課題研究,經備案并有資料可查者視其效果加2——10分。
6、教師撰寫論文或經驗總結或教育教學敘事一篇加1分。(每期只加一篇)
7、非教學人員的常規工作按婁星區教育局目標管理考核細則和教育教學常規工作檢查的要求進行考核,按時完成任務者此項記平均分,非突發性和臨時中心工作不準加班。
個人教學常規與教研教改得分=(總金額x30%)/全校得分x個人得分工作業績獎(主要負責:教導處)〖30%〗該獎由全鄉統一計算、發放
工作業績基準分為30分。
中學:統考類科目期末測評,計分分六檔:
1、同科目綜合評價第一名記30分
2、與第一名相差2分以內者記28分(含2分)
3、相差2——5分以內者記25分(含5分)
4、相差5——10分以內者記20分(含10分)
5、相差10——20分以內記15分(含20分)
6、相差20分以上的計10分。
小學:以年級同科目綜合評價的平均值為基準,按中學統考類科目期末測評計分。說明:與年級同科目綜合評價的平均值沒有相差的,按與第一名相差2分以內計分。
擔任同年級多個班的,綜合評價分在2分以內者按最高檔次計分,2分以上者按相應等次的平均分計分。
擔任跨年級的',綜合評價第一名且另門科目與第一名相差在2分以內者記30分,其余則取相應檔次的平均分記分。同時獲跨年級第一名的另獎10分。
未擔任統考科目的教師計工作業績平均分的90%。
個人工作業績得分=(總金額x30%)/全校得分x個人得分
學生測評5%凡擔任教學工作的教師都應接受學生的測評,學校在期末一月之內隨機選擇任教班級學生20人打分,取平均分為此項得分。未擔任統考科目的教師取平均值。
個人學生測評得分=(總金額x5%)/全校得分x個人得分機動(5%)
1、未列入以上范圍內的各種活動補助。
2、臨時性的大型檢查加班補助。
3、上級規定的維穩和節假日的值班補助。
4、公假代課費。
五、有關特殊情況的獎勵性績效工資發放:
1、凡一期曠工超過三天者,全期獎勵性績效工資不發;全期累計曠課課七節以上者,全期獎勵性績效工資不發。
2、未經教育局、學校安排的脫產培訓學習者(含考研、讀研、及其他培訓等),獎勵性績效工資停發。
3、借調者(組織認定的除外)獎勵性績效工資停發。
4、嚴重違紀違法者,根據有關文件精神獎勵性績效工資停發。
5、發平均績效工資的:
(1)局任命退線的人員。
(2)重大疾病人員(癌癥,精神病人)
(3)按本鄉規定可以休息的。
6、小學各校負責算出每位教師的總分,然后折算出金額造表,由中學統一按表發放(說明:個人工作業績得分由中學計算)。
六、農校獎勵性績效工資發放:
1、工作業績獎:在考核中,被評為區級先進單位:每人獎100元;市級先進單位:每人獎200元;省級先進單位:每人獎300元
2、農校獎勵性績效工資方案由農校制定。
3、抽出機動10%。
4、在各種檢查中,符合上級要求,考核合格,按財政全鄉平均績效工資全額發放。如果未按時完成規定要求,造成影響,受到上級部門批評,則扣除獎勵性績效工資的10—50%。教師得分量化細則由農校制定。
七、考核程序:
(一)考核方式與時間:教師的績效考核工作按學期全年分兩次進行。
(二)教職工的考核程序:
①校內公示。由考核領導小組綜合評定,進行為期5 ——7天的公示。
②對公示無異議者,按管理權限上報上級主管部門備
案,并按考核兌現績效工資。
八、本方案解釋權歸教代會領導小組。
九、本方案自第九屆教代會第一次會議通過執行。
中學教師績效考核實施方案 5
一、指導思想
為增強辦學活力,提高學校的辦學質量,進一步推進學校內部管理體制改革,充分調動教職工的工作積極性和創造性,逐步形成內部激勵機制和約束機制,充分發揮績效工資的激勵導向作用,根據丹陽市人民政府《關于丹陽市義務教育學校績效工資的實施辦法》(丹政規發[20xx]4號)、丹陽市教育局《丹陽市義務教育學校教職工績效考核實施意見》、(丹教[20xx]113號)、《丹陽市教育局關于義務教育學校教職工績效考核工作的補充意見》(丹教[20xx]164號)的文件精神,結合我校實際,制定本實施方案。
二、實施對象
在編在崗的正式工作人員
三、實施原則
1.以德為先,注重實績。把師德放在首位,注重教師履行崗位職責,實施素質教育的實際表現和貢獻。
2.堅持“多勞多得、優績優酬”的原則,向骨干教師、優秀班主任和做出突出貢獻的人員傾斜,與崗位、任務、業績、責任緊密結合。
3.堅持實事求是、民主公開、科學合理、程序規范、講求實效,接受廣大教職工的監督。
四、總量核算
基礎性績效工資按政策核定。獎勵性績效工資總額是學校教職工基礎性績效工資總和÷7×3-班主任津貼-校長獎勵性績效工資(人均1.5倍),不與教師個人掛鉤。
五、獎勵性績效工資種類
1.基本獎勵性績效工資(含出勤津貼、工作量津貼、工作表現獎)
2.班主任、年級組長、教研組長、司務長津貼
3.行政人員津貼
4.拔尖人才津貼
5.年度考核記功、優秀人員津貼
6.值日津貼
7.超工作量津貼8.教學、科研成果獎
9.各類活動指導獎
六、績效工資的分配
(一)基礎性績效工資依據上級政策按月發放。
(二)基本獎勵性績效工資。
基本獎勵性績效工資(含出勤津貼、工作量津貼、工作表現獎)=[獎勵性績效工資總額-(行政人員津貼+年級組長、教研組長、司務長津貼+拔尖人才津貼+年度考核記功、優秀人員津貼+值日津貼+教學、科研成果獎+各類活動指導獎+超工作量津貼)+各類考核扣發所得金額]÷在編在崗的正式工作人員總人數。
1.出勤津貼
出勤津貼每月100元,全年共計1000元,依據學校的出勤管理辦法考核發放。
2.工作量津貼
以學期初學校安排的工作任務為基準,設立工作量津貼,每學期500元,根據考核條例考核發放。
3.工作表現獎
每年度設工作表現獎1000元,根據考核條例考核發放。
所有在編在崗的正式工作人員享受基本獎勵性績效工資,根據考核條例,按考核結果發放。
(三)班主任、年級組長、教研、備課組長、司務長津貼
班主任津貼,以每位班主任津貼每月300元,得出一個總量,在總量之內,依據班主任量化考核細則,按實際考核結果發放。班主任考核逐月考核,凡屬班主任職責范圍內的事情,由學生代勞的,考核降等處理。
年級組長、司務長、教研組長每學期300元,考核發放。
備課組長在完成好學校布置的任務和工作的前提下每人每月20元。
(四)行政人員津貼
行政人員享受班主任津貼的1.1倍,其中副校長享受班主任津貼的1.3倍,考核發放。
(五)拔尖人才津貼
按丹陽市教育局文件規定的'1/3執行。(工作不滿負荷,則視為考核不合格)。
(六)年度考核記功、優秀人員津貼
教職工年度考核:記功獎勵200元,優秀者獎勵100元。
(七)值日津貼
1.校園管理值日津貼。每天由有一名行政領導帶領若干教師參與校園管理,維護當日的教育教學秩序。值日領導與教師能履行值日職責的,享受值日津貼,每天15元。
2.管理學生值日津貼。為確保學生自主、有序學習和活動,對以下時間段強化管理,設立管理學生值日津貼。上午第一節課前管理學生自習,每天7元;中午管理學生自習每天7元;下午第三節課后管理學生活動每天10元。
(八)超工作量津貼
因學校工作需要,在學期初學校安排的工作量(滿負荷)的基礎上,增加工作量,學校視增加工作量大小,給予一定的補貼。補貼金額由學校績效考核領導小組商定。
(九)教學、科研成果獎
1.由市研培中心和招辦組織的統考統批中,各學科平均分每超市平均1分,則獎該學科教師每人50元/分,低1分扣20元/分。
2.實行期中、期末考試的驗收制度,設獎予以獎勵。方法如下:
①設獎數
Ⅰ二名或三名任課教師取一等獎一名;
Ⅱ四名或四名以上任課教師取一、二等獎各一名;
②計算辦法
按教師所教班學生學額數的平均分、及格率、優秀率三項得分的總和排列名次;如分數相同,則按學額平均分論高低,不設并列名次。
③語、數、外、物理、化學設立進步最快獎,第一名獎勵80元。計算方法:新學年開學初初一、三以分班成績,初二以上學期期末成績為參照,初二物理、初三化學起始學科以班級的平均分作為參照;以后的考試則以上一次期中或期末的考試成績的平均分為參照,在期中、期末驗收中所教班級平均分進步最大的第一名。
④體育中考參照主要學科標準設獎
⑤獎金分配:一等獎120元,二等獎100元。任教兩個班及以上獲獎者乘系數1.3發放。
3.初三中考升學獎:
(1)完成省丹中分配指標,獎初三年級組3000元。在圓滿完成任務的前提下,達省丹中統招每一人獎1000元。
(2)完成市局布置的升學率則獎初三年級組3000元。
4.教師參加教育宣傳、教科研獎金發放辦法:
(1)教師撰寫教育教學宣傳消息或通訊在《丹陽日報》或丹陽教育信息網發表,每篇10元,鎮江市級報刊或教育信息網發表每篇20元,以此類推。
(2)教師撰寫教育教學科研論文、經驗總結,編制優秀試卷、優秀教案、優秀課件或參加評優課等有關教育教學方面獲獎,按以下表中權重(最高級別為省級或國家級)發放獎金:
級別 權重 級別 一等獎 二等獎 三等獎 備注
省級 4 3.2 2.4
1.1=30元
2.如同一篇論文或總結等多次獲獎則按最高級別統計,不重復
3.競賽必須是教育主管部門組織的(不含教育學會)
鎮江市 3 2.4 1.8
市級 2 1.6 1.2
片級 1 0.8 0.6
(3)課題研究經費。課題被市或以上部門列項,課題組能扎實開展課題研究活動,并及時做好過程資料、小結,如期按時結題,得到上級有關部門的認可,一次性發給以下科研津貼:丹陽市級200元,鎮江市級400元,省級800元,國家級1000元。
成功立項但未順利結題的課題立項費用教師個人自付。
(十)各類活動指導獎
1.指導學生參加競賽獲獎獎金發放按以下權重表:
等第 權重 級別 一等獎 二等獎 三等獎 備注
國家級 4 3 2
1.權重1=30元
2.學生參賽獲鎮級只計教者名次;市級及以上按學生獲獎個數累計。
省級 2.5 2 1.6
鎮江市 2.2 1.8 1.5
市級 1.6 1.4 1.2
注:①以上各項獲獎按證書或通知為準。
②競賽必須是上級教育部門組織的閉卷、當場競賽或科技小發明等,且須由教育主管部門統一組織閱卷;通訊賽或其它競賽獲獎權重為相應權重的2/3。
③同一學生參加同一項目的多次競賽獲獎按最高級別計,不重復。
④學科課程獲獎,在丹陽市前30名的,按上表中的權重發放,否則按上表中的權重減半發放(包括丹陽市級以上獎項);活動課程獲獎,在丹陽市前30名的,按上表中的權重減半發放,否則按權重的1/3發放。
⑤指導學生在報紙、教育網上發表文章,丹陽市級獎勵10元/篇,鎮江市級20元/篇,以此類推。
2.文體、科技活動類
(1)田徑訓練費和獎金根據參加市田徑運動會成績發放給訓練組:
市運動會上獲甲級隊:獎150元/分,乙級隊:100元/分,丙級隊:50元/分。
(2)籃球隊訓練費和獎金根據參加市比賽成績發放
甲級隊1—2名,共發1200元,3—4名,共發1000元,5—6名,共發800元,7—8名,共發500元。乙級隊1—2名,800元,其他名次均發300元。
田徑和籃球訓練必須有計劃和內容,每天填寫好訓練記錄,訓練結束后上交教務處,由教務處結合田徑運動會和籃球比賽成績和訓練記錄考核發放。
(3)文藝隊訓練費和獎金根據參加市文藝會演成績發放給訓練組
在市文藝會演中獲一等獎,共發1000元,二等獎,共發800元,三等獎,共發400元。
文藝訓練必須有計劃和內容,每天填寫好訓練記錄,訓練結束后上交教務處,由教務處結合成績和訓練記錄考核發放。
(4)科技輔導費和獎金根據參加市科技比賽成績發放
在丹陽市科技比賽中,獲團體一等獎獎200元,二等獎獎150元,三等獎獎100元。
科技輔導必須有計劃和輔導內容,每天填寫好輔導記錄,輔導結束后上交教務處,由教務處結合成績和輔導記錄考核發放。
七、績效考核領導小組
組長:x
副組長:x
成員:xx
八、績效考核調解小組
組長:x
副組長:x
組員:xx
九、發放規定
1.教職工有下列情況之一者,視情節輕重,扣除其獎勵性績效工資的30%以上。
(1)無正當理由,不履行教育教學職責者;
(2)搞有償家教,造成不良影響者;
(3)體罰、侮辱、變相體罰學生者;
(4)以非法方式表達訴求,干擾正常教育教學秩序者;
(5)其他違法行為者;
(6)發生安全責任事故者。
2.凡學期內受到通報批評、警告、記過、記大過、降級、撤職、開除處分的,分別扣除獎勵性績效工資的20%、30%、50%、60%、70%、80%、100%。
3.年度考核為基本合格以及因個人原因參加考核不定等次的人員,其基礎性績效工資中崗位津貼在考核結果審核備案后的次月起停發3個月;年度考核為不合格的人員,其基礎性績效工資中的崗位津貼在考核結果審核備案后的次月起停發6個月。生活補貼按原標準發放,獎勵性績效工資不得發放。
4.本學期累計曠工達5個工作日、病事假累計超過2個月以上的不享受獎勵性績效工資。
5.教職工病假、事假期間的工資待遇按丹陽市教育局文件(丹教[2009]173號)執行。
十、其它相關規定
1.教職工所提交的用于考核的相關證明材料必須真實有效,不得弄虛作假。
2.考核結果作為教師晉職、晉級、續聘、低聘、解聘、年度考核評優的參考依據。
3.本方案與上級文件精神不符的以上級文件為準。
4.未盡事宜參照上級文件執行。
5.本方案解釋權屬于學校績效考核領導小組。
中學教師績效考核實施方案 6
一、指導思想
根據《教育部關于做好義務教育學校教師績效考核工作的指導意見》文件精神,全面落實區政府、區教育局關于績效工資發放的精神,進一步推進分配制度改革,建立科學規范的收入分配機制,客觀公正地評價全校教職工的德才表現和工作實績,體現“多勞多得,優績優酬”,充分發揮績效工資的激勵導向作用,激勵廣大教職工愛崗敬業,扎實工作,開拓進取,積極主動地完成各項工作任務目標,努力推進我校教育事業持續健康快速發展。
二、考核時間和對象
1、時間:每學年上下末考核,第一學期9-1月,第二學期3-7月。
2、對象:全校教職員工(校級領導參與區統籌計算)。
三、經費來源:
區財政劃撥績效資金(校級領導除外)的94%經費。
四、考核分配原則
1、堅持“不勞不得、多勞多得、優績優酬”的.原則。以思想表現、工作表現、期末成績為考核依據。
2、堅持“ 公正、公平、公開”的原則。績效工資考核分配的全過程公開,切實做到公平、公正。
3、堅持“體現差距但不宜過大”原則。
五、考核領導小組:
xx
六、本方案分為兩部分:
第一部分:工作量獎勵發放辦法;(約70%)
第二部分:業績獎勵工資發放辦法;(約30%)
第一部分工作量獎勵發放辦法(每月發放)
一、各種管理崗位金額發放辦法:
1、學校中層干部崗位獎勵:450元。
2、級長、團書記崗位金額為350元,班主任:固定300+考核50元。
3、科組長崗位金額:固定250+考核50元,備課組長崗位金額為100元,財務崗位金額為200元,會計崗位金額為200元。
二、課時量計算辦法:
每月任課教師發放金額=任課教師每周課程節數×4周×課時費標準
課時費標準如下:(老百姓一般每周12節)
1、教師任課節數補助:主科10元/節,術科、自習課9元/節,主科跨級11元/節。第五、九節課時量為10*0.5元/)
2、學校中層干部可取全校教職工的平均值。
3、后勤人員取普通教師最低節數計算。
4、化學老師每學期補助100元實驗課健康津貼。
三、考勤計算處理辦法
1、遲到按5元/次,病事假按10元/天的標準扣除。并扣銷課時量補助(主動與教師調好課的不扣課時量補助)。
2、婚假、喪假、計劃生育假等在上級文件規定天數之內, 不扣除考勤費。超過規定天數按事假處理。
3、3天以上并經上級或學校批準的掛職、脫產進修學習、因公出差人員、外出考察人員,課時量以5元/節補助,不計算考勤。
4、3天內因公出差、會議、學習、教研等需自行調好課,無法自調由學校安排的,代課費由自己承擔。
5、每月全勤者獎勵100元。每月第5次遲到起計算不全勤,病事假每請假1天扣全勤獎20%,此條例與第1條不矛盾。
6、代課費用10元/節。
7、經教育局批準的中途退休、重病等在職不在崗人員、產假人員,不計算課時量補助,不計算考勤。
四、臨時加班補助
1、教師本人工作量、集體性的學校或上級指派任務是正常工作量,不予補助。
2、放學后經學校同意組織學生訓練培訓的,每節15元。
3、假日帶學生外出活動的補助:區50元/天、廣州100元/天。
4、假日由學校安排:會議、講座或回校工作的,區50元/天、廣州100元/天,回校加班的50元/天補助。
五、在職補助:在上述四點結算,余下績效金額平均發放。
第二部分業績獎勵工資發放辦法(每學期發放)
一、評優評先獎勵辦法:
1、學期末被評先進教師(如:優秀教師、優秀班主任等)獎勵:鎮200元,區300元,市400元,省以上800元。
2、年度干部考核評優獎勵:初級400元,中級500元, 高級600元。
注:同一次評選取最高獎勵。
二、各年級期末考試成績獎勵:
1、語數英政物化成績在本鎮同級科名次獎:第一名的每人獎勵350元,第二名的每人獎勵300元,第三名每人獎勵250元,第四名每人獎勵200元,其余老師及術科老師的每人獎勵150元。(初三體育第一學期按第四名發放,第二學期列入名次獎發放)
2、班級名次獎:全鎮排名1-5名獎100元,6-10獎80元,11-20名獎50元,21名后不設獎。初三體育以校平均分計鎮排名1-2名獎100元,第3名獎80元,第4名獎50元,第5名不設獎
2、后勤人員統一獎勵100元。
3、學校每年第二學期從業績獎勵總額中另抽出1萬元用于初三級中考獎勵。獎勵辦法另行制定。
三、個人獲獎(集體獲獎)
1、校級、鎮級、區級、市級的公開課:20元/節、30元/節、50元/節、70元/節。
2、科研、立項成果獎(個人):
注:同一次評選取最高獎勵。
5、集體獲獎金額是個人獲獎的2倍。(只獎到集體項目,不獎到個人)
6、每學期剩余部分按教師人數平均發放。
四、其他
一、每年2、8月按個人績效標準額度發放,不納入本方案發放。
二、本方案在執行過程中不斷完善,其最終解釋權和執行權歸校長室。
三、本方案提交全校教職工會議討論,77.8%的教師通過,提交區教育局批準之后,自2009年12月1日起實施。
中學教師績效考核實施方案 7
按照《河北省義務教育學校績效工資實施意見》(冀政辦[20xx]44號)、《清河縣義務教育學校績效工資實施方案》及《清河縣義務教育學校教職工績效考核工作實施意見》文件精神,結合我校實際,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指導思想與分配原則:
1、堅持“不勞不得、多勞多得、優績優酬”的原則。
2、堅持“公正、公平、公開”和“科學合理”原則,避免人為因素的干擾。
二、實施對象
全校在編(指在教育系統內的編制)在崗的教職工。
三、績效工資發放形式
按照縣教育局的統一要求,全校教職工績效工資每學期發放一次,由校財務室根據考核結果登記造冊上報教育局審核后報縣財政局。
四、績效工資發放方案
績效工資分行政人員績效、兼職教師績效、全職教師績效和班主任津貼四部分。
1、班主任津貼:在全校所有教職工的績效工資中為每位班主任每月提取80元。依據學校規定班主任津貼每學期400元,按聯考或模考、高考成績計算。
2、行政人員績效工資:
A、按全校教職工提取班主任費后的人均平均數提取行政人員績效工資總數:行政人員績效工資總數=行政人員的人數×提取班主任費后績效工資平均數。
B、行政人員每學期基礎分1200分,績效工資數按考勤積分和分擔工作的完成情況計算:遲到、早退、中空一次扣2分,請假每天扣10分,曠工每天扣20分。最后得分為個人本項積分。
C、個人學期績效工資行政人員績效工資總數行政人員總積分個人總積分
D、年級部任職的無課教師按行政人員對待,由級部提供考勤記錄和工作情況等過程數據,無法提供數據的,按科室人員的平均分計算。
3、兼職教師績效工資:
主任及主任級以上的學校領導上課的,參與全職任課教師績效工資計算,課時部分不足標人的按標人計算。
4、全職任課教師績效工資:
總則:任課教師績效工資由考勤績效工資、課時補貼、工作過程、成績四部分構成;提取班主任費后的人均平均數x任課教師總人數=任課教師績效工資總數;教師個人績效總數=教師個人績效積分x任課教師績效工資總數/所有任課教師績效積分之和。
A、考勤績效積分:考勤實行扣分制,遲到、早退、中空一次扣2分,請假每天扣10分,曠工每天扣20分,曠課每節50分。
B、課時積分:
以教務處規定的正課和學科自習設置節數為準,每節課1分,教師請假需要其他教師代課的,每節課扣請假教師10分給代課教師。
C、工作過程:每人每學期基礎分200分。
由年級部制定考核細則,教案40分、作業80分、學生評議80分。
D、成績積分:每人每學期基礎分500分。
根據期末聯考或高考、模考成績在300——700分之間賦分。沒有聯考成績的學科,參考學生評議情況適當賦分。
五、績效工資發放補充說明:
1、本年級部的教師績效獎勵由年級部負責計算;科室人員績效工資由負責考勤統計的處室結合其他處室的總結材料進行績效工資的計算。
2、教師績效計算各項目要結合級部制定的考核細則認真計算,有一定的區分度。對于平均賦分的科室或級部,學校將取消該部門所有人員的'績效工資。
3、每月有曠工行為達2個工作日及以上的不再享受當月績效工資。
4、請病事假期間不亨受績效工資。
5、因工作消極、出現重大失誤、給學校帶來負面影響的由校委會商議每次扣20—200分;工作受到校、局、縣、市及市以上部門批評的每次依次扣30.50.100.150、200分;凡學期內受到通報批評、警告、記過等處分的,扣除績效工資的40%~80%。
6、有以下情況之一的不亨受績效工資:
①脫產學習的
②解除聘用合同的
③停發工資的
④在師德師風方面,違反《教師法》、《中小學教師職業道德規范》及有關規定造成較壞影響的
⑤受到撤職、開除處分的。
中學教師績效考核實施方案 8
根據安教[20xx]282號《關于進一步做好學校績效考核和獎勵性績效工資分配工作的通知》等有關文件精神,為進一步推進分配制度改革,調動教職工的積極性,建立科學規范的收入分配機制,充分發揮績效工資的激勵導向作用,真正做到干與不干不一樣、干多干少不一樣、干好干壞不一樣,激勵廣大教職工愛崗敬業,扎實工作,開拓進取,積極主動地完成各項工作任務目標,努力推進我校教育事業持續健康快速發展。
一、分配原則
學校按多勞多得,按勞取酬;優質優酬,注重績效;凸顯崗位,向一線教師、教學骨干傾斜;崗變薪變,待遇能高能低;不區分職稱差異,不體現學科差異的原則分配獎勵性績效工資。
二、工作量認定
(一)教職員工工作量認定
教職工工作量包括學校教育工作和教學工作的總量。根據《福建省人民政府關于進一步加強中小學教職工隊伍建設的意見》(閩政文[20xx]344號)、《福建省人民政府辦公廳轉發省委編辦、省教育廳、省財政廳關于福建省中小學教職工編制標準實施意見的通知》(閩政辦[20xx]121號)有關規定,根據我校教育教學任務和教職工人數確定教職工標準工作量。教學人員工作量:高考、中考文考學科的任課教師每周10節為標準工作量,其他學科的任課教師為每周12節。高考、中考文考學科的任課教師超過10節的部份計為超工作量,其余任課教師超過12節的部份計為超工作量;跨年段、跨學科教學的加2節計入工作量。非教學人員標準工作量為每周五個工作日。教學人員課時不滿標準工作量,但承擔學校委派的其他相當的教育教學或后勤崗位工作的,視為滿工作量。
(二)行政人員工作量認定
根據安委教[20xx]53號《溪安縣學校領導干部日常管理工作暫行規定》文件規定,我校行政人員工作量如下:
校長、書記免于兼課,副校級領導、處室正主任每周兼課4節,處室副主任(工會主席、團委書記)每周兼課5節。超過上述標準的,計為超工作量。
因無教師資格證書不能兼課的行政人員,必須完成學校委派的其他工作任務,才能視為滿工作量。否則,一律不得按滿工作量參與獎勵性績效工資分配,其績效工資不得超過全校教職工獎勵性績效工資的平均數(即學校績效工資總金額÷全校教職工總數,下同)的80%。
學校督導員(從學校行政崗位退居二線的視同督導員)按《溪安縣學校督導員管理暫行辦法》(安委教[20xx]20號)擔任相應的工作量:
1.正校級督導員每周聽課不少于2節,副校級督導員及督導員根據學校工作需要每周必須任課4節以上或聽課6節以上,并協助其它相應工作。
2.凡未達到退任督導員年齡(指完中校、職校、進修學校53周歲以下,初中校、中心學校、縣直小學、幼兒園51周歲以下)的原學校副校級和處室領導干部必須任課,副校級督導員每周4節以上,處室督導員每周6節以上。
凡未按上述規定履職的,其績效工資一律不得超過本校教職工獎勵性績效工資平均數的80%。
三、項目設置
根據閩政辦[20xx]xx3號、閩教人[20xx]50號文件規定,結合我校實際情況,獎勵性績效工資包括基礎績效工資、班主任津貼、超課時津貼、教學量化獎勵、崗位津貼(行政管理人員崗位津貼、值班值日、教研組長、備課組長、年段長等)、教育教學成果暨骨干教師獎勵、畢業班獎教金及代課、下班督修、命題、評卷等其他津貼獎勵等項目。
1.基礎績效工資
師德表現良好、出滿勤、滿正常工作量的教師均可領取基礎績效工資,標準為全校人均績效工資的70%。沒有出滿勤的教師則根據《溪安八中教職工考勤條例》(見附件一)的有關標準扣除工資后,計算出個人實際所得的基礎績效工資。長期病假、產假按學校原制定辦法發放基礎績效工資。
2.班主任津貼
班主任工作實施量化考評,按《溪安八中班主任考評條例》(見附件二)進行考評,并計算出班主任每月所得津貼。
3.超課時津貼
教學人員每周任課超過標準工作量,每節課補貼10元。
4.教學量化獎勵
教學量化獎勵基數為200元,根據《溪安八中基礎年段量化考核辦法》(見附件三)計算出個人實際所得獎金。
5.崗位津貼
行政值日每天50元、年段長每學期補貼200元、教研組長每學期補貼xx0元、備課組長每學期補貼200元、工會委員每學期補貼100元。
學校行政人員除發放行政管理人員崗位津貼(不得高于本校班主任津貼平均標準)、值日補貼兩個項目外,擔任教學工作并超工作量或者兼任班主任、年段長等其他工作的,按相應標準發放超工作量補貼;其他屬于工作職責范圍內的,不再發放補貼。
6.課外教育成果暨骨干教師獎勵
課外教育成果暨骨干教師獎勵,分課外教育成果獎、教師專業技能比賽獲、教師撰寫論文公開發表、學科帶頭人及骨干教師、高中畢業班校際組成員、課題研究獎勵、教師學科競賽輔導補貼獎七個項目進行獎勵,具體按照《溪安八中課外成果暨骨干教師獎勵辦法》(見附件四)計算出個人實際所得獎金。
7.畢業班獎教金
在校董會財力允許的情況下,按每年度的《溪安八中高考、中考、會考獎教條例》計算出個人所得獎金,提請校董會撥出資金全額支付。
若校董會不能支付,則按初三年人均1000元、高三年人均xx00元的標準,從績效工資中撥出資金作為畢業班獎教金,按每年度的《溪安八中高考、中考獎教條例》計算出個人所得獎金。初三、高三畢業班獎教金除下年段行政人員或兼任畢業班教學的行政人員外,其他學校行政領導干部(含校長)不得參與分配。
8.其他工作量補貼
代課補貼每節10元;早讀下班、英語教師早讀聽力放音(只補貼放音的教師)每次補貼5元,晚自修下班補貼每節10元;雙休日值日補貼每天30元;學校運動隊課外訓練補貼每晚10元;監考按不同時長給予補貼:xx0分鐘每次16元,120分鐘每次xx元,90分鐘每次12元,60分鐘每次10元,英語聽力放音每次5元;成績統計每班補貼10元,編制質量分析表初中每次30元、高中每次50元,年段長編排晚自修下班每學期補貼xx元,分發補貼30元。
命題(含統練)每科每次補貼標準(單位: 元)
年段語數英政史地物化生
初中部424242303030303030
高中部484848393939393939
評卷(含統練)每科每次補貼標準(單位: 元)
除上述工作量補貼外,其他的臨時加班補貼,由行政會根據具體情況討論確定補貼標準,列入績效工資。
四、實施流程
1、健全考核機構。
成立以校長為組長的考核組,考核組由學校領導、工會和教職工代表23人組成,成員中一線教職工代表10人,考核組成員候選人由學校行政會議提名,并在學校公示后,經教職工大會或教代會全會通過的方式產生。
2、執行公示制度。
各處室在各自職責范圍內根據本《方案》計算出教職工的各項獎勵性績效工資,以電子文檔的形式送交總務處匯總出個人所得獎勵性績效工資總額。最終的考核結果由考核組集體簽名后并在學校內部網站上公示,公示期限為5個工作日。公示期間,教職工有反饋意見的',由考核組及時核實;對考核量化有誤或者與學校教代會通過的考核方案不符的,重新考核確定并予以公示。學校考核組要認真負責,嚴格執行規定,認真做好復核與申訴答復工作。
3、組織撥款發放。
每學期末獎勵性績效工資的分配結果(含發放對象、項目金額、獎教金等)經公示無異議,由學校考核組集體簽名并加蓋學校公章后,上報縣教育局組織人事股備案,待縣教育局下撥款項后,由學校財務部門按相關程序發放給每位教職員工。
五、其他說明
1、根據安教[20xx]34號《關于溪安縣教育系統教職工津貼補貼(增加部分)發放暫行實施辦法的通知》文件規定:
(1)教職工不得以任何理由、任何方式有礙完成教育教學任務,不得以非法方式表達訴求、干擾正常教育教學秩序、損害學生利益,并將此作為教師績效考核合格的必備的基本要求。
(2)全學期累計曠工達5個工作日、事假累計超過20個工作日的教職工,不參與績效考核津貼分配。
(3)教職工凡學期內受到通報批評、警告、記過處分的,酌情扣除績效考核津貼。凡受到記大過、降級、撤職、開除處分的,不予發放績效考核津貼。
2、根據安教[20xx]282號文件規定:
(1)經縣教育局、公務員局批準(以正式書面通知為準)借用的教職工,根據借用單位出具的工作鑒定(含出勤情況),考核合格者,其獎勵性績效工資按本校教職工獎勵性績效工資平均數的80%發放。凡未經批準的,一律不發給獎勵性績效工資。
(2)受刑事處罰,或受黨內嚴重警告、行政記過以上處分,處分期未滿或雖未規定處分期但處分期未滿一年的停發獎勵性績效工資。
3、若按本考評方案計算出的全校獎勵性績效工資總額超過縣教育局下撥的績效工資總額,在校董會財力允許的情況下,提請校董會補足差額資金予以支付。在校董會不能支付的情況下,則按公式:根據本方案計算出的個人所得金額×(縣教育局下撥的全校績效工資總額÷根據本方案計算出的累計應分發的金額總數),計算出個人實際工資額。
若按本考評方案計算出的全校獎勵性績效工資總額少于縣教育局下撥的績效工資總額,則將剩余金額平均分發給每位教職員工。
4、本《方案》由行政會討論擬定征求意見稿,在廣泛征求全體教師意見后,制定考評方案,經教代會表決通過后予以實施。
5、本《方案》由學校行政會負責解釋,未盡事宜由行政會討論決定。
6、本《方案》自20xx年秋季起執行,之前制定的《溪安八中教師績效工資方案》同時廢止。若今后上級對此有新的規定出臺,按上級文件規定執行。
中學教師績效考核實施方案 9
一、指導思想
為進一步完善學校分配制度,推進學校績效工資制度順利實施,規范學校各類獎金的發放,提高教職工的責任意識與質量意識,形成激勵機制,促進學校教育教學質量全面提升,根據《興長縣高中段學校(單位)績效工資實施指導意見(試行)》長教發[20xx]90號文件精神,結合學校實際,特制訂獎勵性績效工資中考核部分的分配方案。
二、基本原則
1.堅持按勞分配、多勞多得的原則。
2.堅持過程管理、結果考核的原則。
3.堅持有效激勵、正確導向的原則。
4.堅持科學合理、公正公平的原則。
5.堅持注重實效、簡便易行的原則。
6.堅持優績優酬、積極穩妥的原則。
三、考核內容
考核內容分為出勤考核、基本工作量考核、安全工作考核、師德考核、學期綜合考核五部分。
四、發放對象
受校長聘任的全體在編公辦教職工,待聘、拒聘、不聘教職工及編外人員不在此列。
五、考核辦法
獎勵性績效工資主要體現對教職工的工作績效和實際貢獻的考核,由月考核獎和學期考核獎二部分組成。
(一)月考核獎
月考核獎由月勤獎、基本工作量獎和安全工作獎三個項目組成。各項目每月標準為200元,一年按10個月計算。具體考核辦法如下:
1.月勤獎考核辦法:
(1)未請假或請假未準而擅離職守者視為曠工,扣發當月全部月勤獎。
(2)當月事假4天以內或病假7天以內,事假每天扣20元,病假每天扣10元。
(3)當月事假4天(含)以上或病假7天(含)以上,扣發當月全部月勤獎。
2.基本工作量獎考核辦法:
(1)教師基本工作量。
(2)教職工服從學校安排,而未能達到上述標準的,視同滿工作量。
(3)在學校師資允許的條件下,教師離法定退休年齡在2年(含)以內,授課班級數少于基本工作量的視同滿工作量。
(4)教職工請假,每天扣基本工作量獎9元。
(5)教職工因自身原因而工作量不足,按基本工作量比例扣發基本工作量獎。
(6)教輔人員以服從并承擔學校各崗位工作為滿工作量。因自身原因未承擔學校安排的工作,每次扣9元。
3.安全工作獎考核辦法:
(1)教職工請假,每天扣安全工作獎9元。
(2)教職工在教育教學或管理班級中,因工作失誤或管理不到位而造成安全事故的,扣發當月安全獎。
(3)教職工在教室、門房、餐廳等各類值班過程中,因工作麻痹大意、玩忽職守造成安全事故的,扣發當月安全獎。
(二)學期考核獎
凡有下列情況之一者,酌情少發直至扣發全部學期考核獎:
(1)違xxx和國家的法律、法規、政策(如涉及黃賭毒、酒駕等),受政紀、黨紀處分的`,扣發全部學期考核獎。
(2)發生師德違紀事件(有償家教、體罰或變相體罰學生、其他違反教師職業道德或有損學校形象的行為)的當事人,被縣教育局通報批評的,扣發全部學期考核獎。
(3)其他違反校紀校規、師德規范的情況,經校長辦公會議集體研究,酌情處理。
中學教師績效考核實施方案 10
一、指導思想和分配原則
(一)指導思想
在上級主管部門指導下,在上級核定的績效工資總量內,以實行聘用制和崗位管理為重點,建立符合本校特點的分配激勵機制,充分調動廣大教職工教書育人的積極性。
(二)分配原則
1.貫徹按勞分配、效率優先、兼顧公平的分配原則。以責任和業績為依據,多勞多得,優績優酬,適當拉開分配差距,向一線教師、骨干教師崗位及成績突出的教師傾斜。同時,兼顧學校以往實施多年的分配制度和學校各類人員之間績效工資分配關系。
2.堅持“公開、公平、公正”原則。分配工作全過程實行陽光操作,在充分征求廣大教職員工的意見下,制定具體的分配方案,報主管部門審核后,經學校教代會討論通過,確保教職工有知情權、參與權和監督權。
二、實施對象
州惠市實驗中學全部在編在崗人員。
三、績效工資考核辦法
(一)考核領導小組:
組長
成員
(二)考核工作小組:
組長
成員
(三)績效工資的總量和構成:
教職工績效工資的總量為教職工的`基本工資、薪級工資和地區補貼以外的所有津貼及補貼。
教職工績效工資由基礎性和獎勵性兩部分構成,其中基礎性部分占績效工資總量的70%、獎勵性部分占30%。
(四)績效工資分配:
1.基礎性績效工資設崗位津貼、節日補貼兩個項目。崗位津貼以職務(崗位)為依據,分檔次按月發放。節日補貼每人每年4000元,分四大節日(元旦、春節、五一、國慶)發放,每人每個節日1000元。
2.獎勵性績效工資設班主任津貼、年終一次性獎金、教育教學成果獎勵、超課時津貼等項目。
班主任津貼發放對象為擔任班主任崗位的人員,每人每月200元。
年終一次性獎金發放對象為年度考核合格以上的人員,標準為本人上年度12月份基本工資額,在考核的次年1月發放。
獎勵津貼分配按照多勞多得、優績優酬的原則,獎勵性績效工資主要體現工作量和實際貢獻,以工作人員承擔任務多少、完成質量好壞、教育教學效果、其他綜合表現等作為獎勵性績效工資分配的主要依據。沒有崗位績效考核結果者不參與績效工資分配。
(五)獎勵津貼的分配
獎勵津貼分月獎勵津貼和學期末獎勵津貼,其中月獎勵津貼部分占獎勵津貼的70%,學期末(學校年末)獎勵津貼占獎勵津貼的30%。月獎勵津貼按月發放,學期末(學校年末)獎勵津貼在每學期末(學校年末)發放。
1.月獎勵津貼分為工作量津貼和業務量津貼兩部分。工作量津貼包括課時(工作任務)津貼、超課時津貼、加班補貼等,業務量津貼主要指行政領導在行政工作中與外單位聯系通訊費、參加市內各種會議的交通費等。(具體辦法按學校相關規定執行)
2.學期末(學校年末)獎勵津貼包括績效考核獎勵和業績獎勵兩部分。績效考核獎勵在每學期末發放,業績獎勵在每學年末發放。
績效考核獎勵根據績效考核結果進行分配。績效考核以工作人員完成學校規定的崗位職責和工作任務為基本依據,全面考核德、能、勤、績,重點考核工作實績。每人基本分為100分。其中德20分,能25分,勤25分,績30分。
德,是指政治、思想和道德品質表現。主要指標包括工作人員的思想政治素質、職業道德、個人品德、社會公德、廉潔從教等。
能,是指履行工作職責的業務素質和能力水平。主要指標包括工作人員具備的文化素質、工作能力、科研能力、創新能力等。
勤,是指工作態度、工作表現等方面的表現。主要指標包括出勤情況、工作責任心、工作作風等。
績,是指完成教育教學工作的數量、質量、效率以及所產生的效益和貢獻。主要指標包括從事德育工作、教學工作、班主任工作、教育教學研究、個人專業發展等。
根據學校制定的績效考核的具體細則,對在職在編的教職工進行定量考核,確定其相應的等級(優秀、稱職、基本稱職、不稱職)。
業績獎勵主要包括下面兩部分:
①教師參加科研課題、指導學生參加各級各類競賽獲獎、發表論文、獲得各種榮譽等按《州惠市實驗中學教職工獎懲制度》給獎。
②高考獎勵:根據當年中、高考獎勵方案及中、高考業績來確定獎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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