冬季供暖工作方案范文(通用20篇)
確定目標是置頂工作方案的重要環節。當決定做某個項目時,我們就要為上級準備幾份工作方案以供參考,現在你是否對工作方案一籌莫展呢?以下是小編精心整理的冬季供暖工作方案范文(通用20篇),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冬季供暖工作方案1
根據黨中央、國務院和省委、省政府及市委有關工作部署要求,全面做好我市能源保供工作,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總體要求
全面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會精神,認真落實中省有關能源保供工作部署要求。從增強“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做到“兩個維護”的高度,把做好能源保供作為一項政治任務來抓,始終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理念,切實做好能源保供各項工作。各級部門要強化組織領導、加強統籌協作、完善工作機制、制定應急預案、提升應急保障能力,保障人民群眾溫暖過冬,確保經濟健康發展和社會安全穩定。
二、能源保供時間安排
每年10月15日起至次年4月15日止,如遇極端天及突發性重大災害(或事故),保供時間由市能源保供領導小組辦公室及時調整。
三、組織機構
(一)領導小組成員。為加強我市能源保供工作的組織領導,成立延安市能源保供工作領導小組(以下簡稱市能源保供領導小組),由市政府主要領導任組長,分管領導任副組長,成員由市政府秘書長和分管副秘書長,市委宣傳部、市委網信辦、市政府督查室、市發改委、市應急局、市工信局、市城管局、市公安局、市財政局、市交運局、市生態環境局、市商務局、市市場監管局、市氣象局、延安能源發展中心,西安鐵路局延安車務段,各縣(市、區)政府,重點煤炭生產企業、集中供熱企業、供電企業、城燃企業等相關負責同志組成。保供工作領導小組成員單位領導因人事調整,由繼任者自然接替,不再另行發文,具體如下:
組 長:
副組長:
成 員:
(二)工作架構。為強化責任分工,落實具體工作,市能源保供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市發改委,主任由市發改委主任兼任。同時,下設煤炭、電力、油氣、交運保供工作專班,負責各領域具體工作。
1.煤炭保供工作專班:由延安能源發展中心牽頭,市委宣傳部、網信辦,市工信局、市財政局、市交運局、市公安局、市生態環境局、市應急局、市商務局、市市場監管局,子長市、寶塔區、延川縣、富縣、黃龍縣、黃陵縣政府,國網延安供電公司、黃陵礦業有限公司、延安能源化工集團等為主要成員單位。
2.電力保供工作專班:由延安能源發展中心牽頭,市委宣傳部、網信辦,市工信局、市財政局、市交運局、市公安局、市市場監管局、市生態環境局、市氣象局,國網延安供電公司、大唐延安熱電廠、黃陵礦業煤矸石電廠等為主要成員單位。
3.油氣保供工作專班:由延安能源發展中心、市城管局和市商務局牽頭,市委宣傳部、網信辦,市工信局、市財政局、市公安局、市生態環境局、市應急局、市交運局、市市場監管局,市氣象局,各縣(市、區)政府,國網延安供電公司、延安燃氣公司、陜燃延安分公司等為主要成員單位。
4.交運保供工作專班:由市交運局和市公安局牽頭,市委宣傳部、網信辦,市氣象局、市應急局、市市場監管局、延安能源發展中心,西安鐵路局延安車務段等為主要成員單位。
四、職責分工
(一)市能源保供領導小組主要職責。全面負責能源保供工作;對全市主要能源產品的生產、供應、運輸保障情況等進行運行調度,分析預測供需形勢,根據能源供需情況,定期或不定期召開聯席會議或專題會議,協調解決工作推進中的有關事項和重大問題;指導制定相關能源保供應急預案及措施,組織應急處置工作,統籌安排新聞報道、人員、物資、車輛調度等事項,確保能源保供安全。
(二)領導小組辦公室職責。負責落實市能源保供領導小組安排的具體事項;負責市能源保供領導小組日常工作及組織召開相關會議;負責匯總和報送相關信息;協調解決跨區域、跨部門重大問題。
(三)各保供工作專班職責。在市能源保供領導小組的統一領導指揮下,負責各行業領域的具體工作,包括能源保供的具體組織實施、運行調度、信息報送、安全監管、應急方案制定及響應等。
(四)各成員單位職責
1.市直相關部門職責
(1)市委宣傳部、市委網信辦:負責協調指導新聞媒體做好輿論引導及能源保供宣傳工作。強化突發事件的媒體管理,指導做好輿情管控及處置等相關工作。
(2)市政府督查室:負責市能源保供領導小組決策的督促落實、跟蹤問效。
(3)市發改委(延安能源發展中心):履行市能源保供領導小組辦公室職責;按照市能源保供領導小組要求,負責組織啟動和終止我市能源保供工作時間;負責常態化對接中省相關部門及能源企業,協調能源保供,協調各成員單位按照職能分工,相互配合,推動全市能源保供高效完成;按照保障民生用能的原則,提出采暖季有序用能工業企業名單、不可中斷工業用戶及安全負荷,在用能高峰時期做好減限用能工作;負責健全信息通報和反饋機制,確保供需信息有效對接,為市能源保供領導小組提出應對意見和措施,并組織實施。
(4)市應急管理局:負責指導各級部門、各縣(市、區)政府及有關單位應急預案的編制修訂和演練工作;負責組織協調因安全生產事故和自然災害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置工作;負責能源安全生產綜合監督管理。
(5)市工信局:負責全市工業企業能源產品的日常監測、分析,為市能源保供領導小組提出保供意見和措施;協調全市工業供能生產企業,在確保安全前提下,加快釋放優質產能,確保能源供應。
(6)市城管局:負責督促城燃企業對接上游氣源企業足額簽訂供氣合同;負責落實城燃企業5%應急儲氣調峰任務,應急情況下,及時做好應急預案響應,組織城燃企業調度5%應急氣量;負責指導城燃企業制定采暖季天然氣保供應急預案,組織開展應急演練活動;負責督促城燃企業做好天然氣供應工作,保障供用氣設施安全;負責采暖季城區供熱生產運行調度指揮協調監督工作;負責做好汽車加氣的相關工作。
(7)市公安局:負責能源生產環境保障工作,做好社會穩定、交通運輸等維護保暢工作。
(8)市財政局:負責做好能源保供的資金保障工作。
(9)市生態環境局:負責做好能源生產企業的生態環境保障工作;負責指導“煤改氣”、“煤改電”、燃氣鍋爐低氮改造工作有序推進。
(10)市交運局:負責做好能源保供交通保障工作;負責制定能源保供交通運輸應急預案。
(11)市商務局:負責成品油及汽車加油市場運行的日常監測、調度,做好市場秩序的穩定工作;負責制定相關應急保供方案;負責配合市城管局做好汽車加氣的相關工作。
(12)市市場監管局:負責監督管理市場秩序,依法實施合同行政監督管理;組織指導查處價格收費違法違規;負責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及統一計量工作。
(13)市氣象局:負責天氣監測預報報警,及時發布氣象災害預警信息。
2.縣(市、區)政府職責
負責履行能源保供屬地責任;負責本區域煤、油氣、電能源保供資源落實工作;負責能源保供安全;負責制定本區域能源保供方案、應急預案,并指導轄區城燃企業、電力企業同步制定有序用氣、用電方案,統籌組織實施。應急狀態下,按程序報批啟動應急措施;負責落實城燃企業5%應急儲氣任務;對城燃企業拒不履行保供責任,在用氣緊張情況下未完成5%儲氣任務調用的,未通過市場購買天然氣進行補充的,致使用氣高峰氣源不足時,造成保供受到影響的,各縣(市、區)政府負責依法依規采取罰款、特許經營權評估減分、取消燃氣經營許可,直至取消特許經營權;子長市、寶塔區、延川縣、富縣、黃龍縣、黃陵縣等產煤縣(市、區)政府負責落實中省下達的煤炭保供任務;負責加強重大風險安全管控,保障轄區煤、電、油氣能源生產企業安全生產秩序穩定,發生自然災害及突發事件情況下,及時做好復工、復產工作;負責按照“統籌規劃、循序漸進、以氣定改、先立后破”的原則,有序實施煤改氣、煤改電、燃氣鍋爐低氮改造及散煤治理工作;負責保證轄區保供時期輿情穩定。
3.中省相關駐延企業職責
(1)國網延安供電公司:負責制定我市有序用電方案,組織實施,分級監測管控用電風險,重點保障居民生活、黨政軍機關、通信、交通以及煤炭、天然氣生產企業等重點用戶的供電。用電高峰期,重點限制景觀亮化、高耗能、高污染、基建項目等用電,最大限度保障電力供需平衡;負責電力設施排查檢修及安全管理工作,確保電網安全運行。
(2)西安鐵路局延安車務段:負責做好能源保供鐵路運輸保障工作。
4.供能企業職責
(1)黃陵礦業有限公司、延安能源化工集團:負責在確保安全的前提下,全力加快釋放優質產能,優先保障黃陵礦業煤矸石電廠、大唐延安熱電廠的“保供煤”供應;延安能源化工集團負責做好城區集中供熱工作。
(2)大唐延安熱電廠、黃陵礦業煤矸石電廠:負責在保障安全的前提下應發盡發,確保能源保供,全力做好迎峰度冬期間電力熱力安全平穩供應。
(3)各縣(市、區)城燃企業:負責落實天然氣供應保障主體責任;負責編制采暖季天然氣保供方案和應急預案;負責足額簽訂全年用氣需求合同;負責合同內氣量足額供應;負責落實年用氣量5%的應急儲氣任務,并組織調度供應;在天然氣供應緊張時,通過市場購買天然氣進行補充,仍無法滿足居民用氣需求的,按程序報請轄區政府批準啟動“壓非保民”;負責落實采暖季天然氣保供信息日報送制度,建立24小時值班制度;負責制定安全生產管理制度,保證供用氣管網及設施安全穩定運行。
五、工作要求
(一)認真落實中省市工作部署,堅持全市“一盤棋”,齊抓共管,確保黨中央各項決策部署落地落細落實,確保企業生產和群眾生活不受影響。各縣(市、區)政府和供能企業,要分別成立由主要領導負責的能源保供工作專班,在非常之時采取非常舉措,推動能源保供措施執行到位。
(二)夯實安全監管。切實提高安全意識,按照“管行業必須管安全,管業務必須管安全,管生產經營必須管安全”的原則,落實縣區的屬地監管責任,行業的主管責任,企業的主體責任。強化安全生產管理,加強安全生產的檢查執法力度,及早發現和排除安全隱患。
(三)保障供應調度。切實做好上游能源供應協調工作,加強與上游生產、供應單位的對接聯系,確保能源充足供應;督促有關能源企業做好能源儲備工作;高度重視能源運行調度工作,為能源供應保障打牢基礎;認真做好應急時期值班值守、設備檢修、安全維護工作,確保能源安全穩定供應。
(四)抓好宣傳引導。充分發揮新聞媒體的輿論監督與引導作用,做好節能降耗、資源節約的日常宣傳;做好應急時期的輿論引導,保障社會穩定。
(五)嚴格責任追究。積極開展督查工作,對主體責任不落實,安全監管不到位,措施采取不及時導致能源供應不暢、發生安全生產事故、引發社會輿論等影響惡劣的事件,要嚴格按照有關規定處罰,觸犯法律的嚴格追究相關單位和人員的法律責任。
冬季供暖工作方案2
堅決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于能源穩定供應的決策部署和自治區黨委、政府工作安排,按照市委常委會、政府專題會關于我市能源保供工作的具體安排,在自治區目標任務的基礎上結合我市實際,突出做好保民生、保運轉、保增長三方面工作,現就做好我市能源保供工作,制定此工作方案。
一、強化資金保障
(一)建立銀川市能源保供專項資金。由市財政安排專項資金8000萬,專項用于對接入我市電力主網的火力發電廠和供應三區范圍天然氣的城燃企業進行應急補貼,以及用于政府啟動應急調峰措施時支付3天應急儲氣責任用氣量的氣款。
責任單位:市財政局、發展改革委,國網銀川供電公司
二、強化電煤保障
(二)強化轄區內煤礦管理。加強煤礦屬地管理,興慶區、靈武市對轄區煤礦實際生產狀態和經營情況進行全面摸底,包括核定產能、實際產量、生產煤種、發熱量、銷售渠道及價格等,是否在自治區增產保供煤礦范圍。各煤礦應按照民生供熱用煤、區內發電用煤、外送電用煤、煤化工用煤的順序,實施有序供煤、有序用煤,優先保障我市民生供電供熱用煤。
責任單位:興慶區、靈武市人民政府,市發展改革委,蘇銀產業園,國能寧夏煤業公司、中鋁寧夏能源集團公司等
(三)保持我市煤礦安全穩定生產。嚴格把好煤礦安全生產關,確保煤礦正常生產,不得擅自擴大停產整頓范圍,在保障安全的前提下,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煤礦停產限產。各煤礦在確保今冬明春期間煤礦正常生產的前提下,統籌安排好職工輪休、調休。
責任單位:市應急局、自然資源局,興慶區、靈武市人民政府
(四)多方增加電煤供給。國能寧夏煤業公司、中鋁寧夏能源集團公司要嚴格落實已簽訂的電煤中長期合同,加大對我市無系統內煤礦資源熱電企業的電煤支持力度。建立市內熱電企業電煤聯動共享機制,共克時艱。熱電企業要主動加強與區內外煤礦企業對接,抓緊簽訂20XX年第四季度及20XX年全年電煤中長期合同,合同簽訂量要100%覆蓋全年計劃用煤量。熱電企業加大煤炭采購力度,爭取存煤可用天數達到10天以上。針對熱電企業要建立電煤存量日監測報告制度,在企業每日申報的基礎上,由屬地相關部門定期或不定期進行現場核查電煤存量。對電煤中長期合同頻繁嚴重違約的企業進行聯合懲戒。
責任單位:市發展改革委、交通運輸局,西夏區、靈武市人民政府,國能寧夏煤業公司、國能寧夏電力公司、中鋁寧夏能源集團公司、寧夏電投西夏熱電有限公司等
三、強化電力保障
(五)嚴格落實自備電廠發電責任。燃煤自備電廠要嚴格落實“以發定用”要求,力爭滿負荷出力,電網企業原則上對自備電廠下網負荷全額執行錯避峰用電。對下網負荷落實不到位的自備電廠將由電網企業進行限電限產。
責任單位:國網銀川供電公司、各燃煤自備電廠
(六)給予火電臨時補貼。對接入我市主網的承擔居民采暖供熱的電廠,在完成我市冬季供暖指標任務的基礎上,對10—12月供應市內的電量給予電價補貼,在自治區補貼標準的基礎上度電再補貼0.5分。由電網企業進行電量計量并按月發放補貼。對承擔城鎮居民冬季供暖的熱電聯產企業核減供暖部分的固廢處理費。補貼資金從市能源保供專項資金中列支。
責任單位:市財政局、發展改革委、市政管理局、生態環境局,國網銀川供電公司
(七)給予煤電金融稅收支持。引導金融機構保障煤電企業合理融資需求,增加煤電企業信貸投放和轉貸資金規模,適當降低貸款利率,不得違規抽貸、斷貸,確保煤電企業現金流穩定。落實自治區煤電企業增值稅、企業所得稅階段性緩征政策,減輕煤電企業資金壓力。
責任單位:市財政局、金融局、銀川稅務局
(八)充分發揮新能源電力保供作用。加快我市新能源電力并網進度,提高新能源消納比重。協調自治區發展改革委予以支持,積極爭取靈武市新能源規劃獲得批復。加快推進興慶區、賀蘭縣整縣屋頂分布式光伏試點。鼓勵各縣(市)區、各工業園區結合消納接入等實際,加快推進屋頂分布式光伏應用。
責任單位: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各園區管委會,市發展改革委,國網銀川供電公司
(九)嚴格執行錯避峰用電生產。各執行錯避峰用電生產企業應支持配合實施錯避峰用電生產,確保電網企業下達的錯避峰負荷執行到位。景觀照明、亮化工程在保證民生照明的基礎上,原則上全額配合錯避峰用電生產。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各園區管委會負責區域內的錯避峰用電生產管理工作,如計劃內企業未按要求準時、足額壓降負荷,國網銀川供電公司應第一時間報告企業屬地經濟綜合管理部門,政企聯動駐場督辦。如因企業錯避峰用電執行不到位,引起電網頻率越限等威脅電網安全穩定運行的緊急情況,將對計劃執行不到位的企業采取緊急限電拉路措施,確保大電網安全,同時進行嚴肅追責問責。加強工業運行監測,分析錯避峰生產對我市工業增加值等經濟指標的影響。
責任單位:市政府督查室、發展改革委、市政管理局、工信局,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國網銀川供電公司
(十)適時啟動有序用電。堅守民生底線,堅決遏制“兩高”項目盲目發展,結合能耗雙控,按照先錯峰、后避峰、再限電、最后拉閘的順序,根據自治區統籌安排配合穩妥實施有序用電,全力落實保民生、保公用的責任。不得將燃煤電廠納入能耗雙控和錯避峰生產范圍。
責任單位: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市發展改革委、工信局,國網銀川供電公司
四、強化天然氣保障
(十一)加快做好應急儲備。按照“城燃企業5%、地方政府3天”儲氣能力要求,提前做好冬季調峰保供的應急儲備,確保已建成的儲氣設施在入冬前應儲盡儲。由市發展改革委牽頭負責三區范圍內儲氣責任落實,兩縣一市儲氣責任由當地人民政府牽頭落實。如供暖季啟動應急調峰措施,根據市場價對代政府履行儲氣責任的城燃企業按用量支付相應氣款。對11月底完成自身儲氣責任的三區范圍內城燃企業,按1000元/萬立方米的標準給予一次性獎勵,對未履行儲氣責任的城燃企業由屬地經濟綜合管理部門依法予以懲戒。政府應急調峰氣款及獎勵資金從市能源保供專項資金中列支。
責任單位: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市財政局、發展改革委、中石油寧夏天然氣銷售分公司、各城市燃氣企業
(十二)多方爭取增量資源。在嚴格落實天然氣年度供銷合同的基礎上,多方爭取天然氣資源,協調上游供氣企業與城燃企業抓緊補簽增量合同,提高用氣供應保障能力。各城燃企業要積極參加重慶和上海油氣交易中心現貨競價交易解決燃氣供應缺口。
責任單位: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市發展改革委,中石油寧夏天然氣銷售分公司、各城市燃氣企業
(十三)完善“壓非保民”應急措施。按照“保民生、保公用、保重點”的要求,制定完善市、縣、區分級應急預案,在供氣緊張時,按照化肥用氣、天然氣液化工廠、直供工業、城燃非居民用氣先后順序進行壓減,切實保障大民生用氣。
責任單位: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市發展改革委,中石油寧夏天然氣銷售分公司、各城市燃氣企業
五、強化統籌協調
(十四)建立調控工作機制。成立由市委副書記、市長趙旭輝為組長,副市長韓江龍為副組長,市委宣傳部、網信辦負責同志,市發展改革委、工業和信息化局、財政局、自然資源局、生態環境局、交通運輸局、水務局、應急局、金融局、銀川稅務局、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各園區及有關重點能源企業主要負責同志為成員的銀川市能源保供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市發展改革委,市發展改革委主任兼任辦公室主任,統籌做好能源供應保障協調工作。
(十五)健全完善應急預案。制定完善電力錯避峰生產方案、有序用電方案、用戶輪停用電方案、大面積停電應急預案、天然氣供應保障應急預案,形成責任清晰、響應靈敏、應對恰當、保障有力的能源安全應急保障體系。
責任單位:市發展改革委、工信局,市政管理局、國網銀川供電公司、中石油寧夏天然氣銷售分公司
(十六)壓實地方政府屬地管理責任。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各園區要切實履行保障煤電油氣運供應的屬地管理責任,細化任務,明確分工,強化措施,確保工作落實落細。要協調轄區熱力公司預付今冬明春供熱費用,緩解熱電企業資金壓力,協調解決燃煤電廠煤炭運輸、臨時儲存、環保防塵等環節的困難問題,確保冬供期間發揮應急保供作用。
責任單位: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市市政管理局、公安局、交通運輸局、生態環境局
(十七)加強宣傳教育和輿情監測引導。廣泛開展全民節能宣傳教育,增強公眾節約用能意識。加強機關事業單位等公共機構節能,提高能源利用效率,發揮表率和帶頭作用。加強輿情監測,正確引導預期,釋放正面消息,增進公眾理解,及時有效、妥善處置相關輿情,維護社會大局和諧穩定。
責任單位:市委宣傳部、網信辦,市發展改革委、機關事務服務中心,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國網銀川供電公司
上述政策措施自20XX年10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XX年3月31日。國家、自治區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冬季供暖工作方案3
認真落實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等部門《關于加快做好釋放煤炭先進產能有關工作的通知》(發改辦運行〔20XX〕702號)、《國家發展改革委辦公廳關于內蒙古自治區露天煤礦供暖季釋放應急保供產能的復函》(發改辦運行〔20XX〕765號,下稱《保供產能的復函》)、《國家能源局 國家礦山安全監察局關于進一步做好今冬明春煤炭增產增供工作的通知》有關要求及國家和自治區黨委、人民政府關于增產保供穩價的各項決策部署,統籌做好我市能源電力增產、保供、穩價各項工作,全面保障全國、全區今冬明春能源電力市場穩定供應,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方案。
一、指導思想
認真貫徹落實“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全面貫徹國家和自治區黨委、人民政府關于能源電力保障各項決策部署,以強安全、增產量、保供應、穩價格為主線,凝聚各方力量,調動一切積極因素,采取各種必要措施,盡快釋放煤炭產能,保障電力穩定有序運行,堅決完成國家、自治區下達的能源電力保供任務,為全國、全區今冬明春能源電力保供作出應有貢獻。
二、主要目標
從服務國家大局和全局的高度,深刻認識做好今冬明春能源電力保供工作的重要性、緊迫性,按照國務院常務會議、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及自治區黨委、人民政府關于能源電力保障工作的具體部署,全力以赴做好今冬明春能源電力保供工作,力爭全年煤炭銷量突破7億噸,電力供應穩定運行,確保經濟發展不受限、人民群眾過暖冬。
三、組織機構
為進一步促進全市能源電力保障工作,市人民政府決定成立鄂爾多斯市今冬明春能源電力保障工作領導小組(下稱領導小組),今冬明春能源電力保障工作屬于市綜合經濟領導小組專項工作,組長由市綜合經濟領導小組組長杜匯良擔任。領導小組負責研究解決能源電力保障工作中存在的問題和困難,統籌調度,加強旗區、部門間溝通和對接,確保能源電力保障工作有序推進。具體組成人員如下。
組長:
副組長:
成 員: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市能源局,辦公室主任由霍勵平兼任。辦公室主要負責領導小組日常事務,協調溝通各有關部門加強配合、形成合力,統籌推進全市能源行業安全生產和能源企業復工復產、手續辦理、臨時用地審批、發電供熱用煤中長期合同簽訂及統計調度等工作。各旗區要比照成立相應的組織機構,全力抓好能源電力保障工作。
四、加快推動已爭取煤炭保供政策落地實施
(一)獲得第一批產能核增批復煤礦(17座,核增產能4000萬噸/年,詳見附件3)
要進一步加強16座(核增產能3700萬噸/年)已獲得產能核增批復煤礦的安全監管,嚴格要求煤礦按照新核定產能加快組織生產,全面釋放煤炭產量,并按照承諾任務完善相關變更手續。另有1座(色連一礦)延遲批復產能核增煤礦,要協助指導該煤礦企業盡快完成現場設備安裝,盡快獲得產能核增批復。(市能源局牽頭,各旗區人民政府、市自然資源局、市生態環境局、市林業和草原局等部門配合)
(二)獲得第二批、第三批產能核增煤礦(63座,核增產能7630萬噸/年,詳見附件4)
挖掘潛力產能,促進增產增供。10座(核增產能1570萬噸/年)列入第二批和53座(核增產能6060萬噸/年)列入第三批產能核增名單的煤礦,要在確保安全的前提下按照核增產能抓緊組織生產,盡快完善核增產能手續。(市能源局牽頭,各旗區人民政府、市自然資源局、市林業和草原局等部門配合)
(三)獲得臨時用地批復煤礦(107座,產能16470萬噸/年,詳見附件5)
認真梳理已獲得臨時用地的107座煤礦生產狀態(1座為烏海市管轄煤礦),建立臺賬逐一查找問題,細化措施,加強指導,盡快釋放有效產能。其中列入國家保供名單煤礦44座(國家批復46座,其中2座因1座資源枯竭、1座烏海市管轄用地的煤礦未批地,產能5750萬噸/年),未列入保供名單的煤礦62座,產能10720萬噸/年。針對正常生產的煤礦要科學規劃布局、優化開采方式,實現應采盡采。針對正在剝離土方還未出煤的煤礦要合理制定剝離計劃,加快工程作業,盡快釋放產量。針對未復工的24座煤礦,要盡快梳理存在問題,“一礦一策”制定具體解決方案,多部門協同聯動,全面推動煤礦復工復產。(市自然資源局牽頭,各旗區人民政府、市能源局、市林業和草原局等部門配合)
(四)全市停產煤礦(93座,產能16760萬噸/年,詳見附件6)
目前,全市停產煤礦93座,要全面梳理排查停工停產煤礦企業,分門別類查找原因。針對因安全隱患、搬遷補償、開工備案等問題臨時停產的33座煤礦(9005萬噸/年),要“一企一策”制定煤礦復工復產方案,千方百計幫助企業復工復產,全力提高煤礦復工率。針對資源枯竭、涉法涉訴或矛盾糾紛嚴重等問題長期停產的60座煤礦(7755萬噸/年),要通過多種渠道予以協調解決或整合關閉,處置僵尸企業。(各旗區人民政府牽頭,市能源局、市自然資源局、市林業和草原局等部門配合)
五、積極協調擬爭取的煤炭保供政策盡快批復
(一)已上報擬核增煤礦(54座,擬核增產能7205萬噸/年,詳見附件7)
要指導煤炭企業抓緊按照國家、自治區有關要求,提前編制生產能力核定報告、產能置換方案等要件材料,繼續爭取國家、自治區有關部門批準煤礦產能核增,進一步釋放先進產能。(市能源局牽頭,市自然資源局、市林業和草原局等部門配合)
(二)已核準未取得采礦證煤礦(9座,產能5830萬噸,詳見附件8)
協助推進煤礦采礦證辦理,完善相關手續,加快產能釋放。其中5座已建成煤礦,抓緊上報自治區列入保供煤礦名單,按核定產能組織生產。針對具備安全生產條件、可立即組織生產的煤礦,要及時幫助解決存在的問題,在初步設計、開工備案、聯合試運轉、竣工驗收等手續辦理上優化審批流程、縮短審批時限、提高服務效率。盡快補充完善核準、采礦、土地、環保、林草、用水等手續,盡快上報自治區能源局竣工驗收備案。(市自然資源局牽頭,各旗區人民政府、市能源局、市林業和草原局等部門配合)
(三)列入國家應急保供的露天煤礦
要貫徹落實《保供產能的復函》,加快列入國家應急保供的露天煤礦采剝作業,在確保安全的前提下,充分釋放生產能力,保障市場供應。(市能源局牽頭,各旗區人民政府、市自然資源局、市林業和草原局等部門配合)
六、保障電力供應穩定有序運行
(一)加大燃煤電廠用煤保障。加快推動具備條件燃煤電廠補簽四季度中長期合同,四季度用煤中長期合同覆蓋率達到100%,簽訂中長期合同的煤炭、電力企業要嚴格按照合同約定履行供煤義務。加強電廠庫存煤炭情況監測,確保可用存煤保持7天以上,堅決杜絕因缺煤停機情況發生。(市能源局牽頭,各旗區人民政府、鄂爾多斯電業局、薛家灣供電局配合)
(二)保障發電供熱穩定供應。加強發電、供熱企業機組運行情況監測,及時核查轄區內非計劃停機、計劃檢修及出力受阻機組情況,督促指導企業制定停機機組恢復運行方案,制定提升機組出力有效措施,保障地區電力熱力供應穩定。(市能源局牽頭,各旗區人民政府、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鄂爾多斯電業局、薛家灣供電局配合)
(三)嚴格執行有序用電。按照自治區有序用電相關政策,根據本地區工業結構、企業用電特性、電力供需形勢等具體情況,適時調整本地區有序用電方案,合理安排有序用電序列,靈活調整有序用電批次,本著“能不限則不限,能少限則少限”的原則,加強需求側管理,優先保障居民生活、公共服務、城市運營等領域用電,守住保障民生用電底線。最大限度保障電力用戶用電穩定,最大程度減少對地區工業經濟影響。(市工業和信息化局牽頭,市能源局、鄂爾多斯電業局、薛家灣供電局配合)
(四)加大金融稅收政策支持。協調金融機構增加對煤電企業的信貸投放,緩解企業資金壓力。認真落實國家、自治區關于煤電企業20XX年10—12月緩交增值稅企業所得稅等相關稅收政策。(市人民政府金融工作辦公室牽頭,市稅務局、各銀行配合)
七、盡快推動落實中長期協議簽訂
(一)全國保供方面。全市29家煤炭企業承擔全國18個省區(市)5364萬噸煤炭保供任務(詳見附件9)。要加強督導和調度,督促煤炭企業與對應省區(市)加快對接,盡快完成第四季度中長期合同簽訂履約工作,及時落實煤源,盡快實現煤炭供應。各中央直屬企業或煤礦由市能源局監督指導,督促其盡快完成合同兌現工作。地方煤炭企業或煤礦要按照屬地原則由企業注冊地能源部門監督指導,督促煤炭企業盡快完成合同兌現工作。各煤炭企業要嚴格按照自治區下達的保供任務,不折不扣抓好落實,切實發揮好中長期合同穩定供應作用。(市能源局牽頭,各旗區人民政府、市自然資源局、市林業和草原局等部門配合)
(二)區內保供方面。動員市內煤炭企業,為呼和浩特、包頭、烏蘭察布、巴彥淖爾、通遼等兄弟市承擔冬季發電供暖用煤2000萬噸保障任務,承擔保供任務的煤炭企業要盡快與電力企業簽訂中長期協議或出具承諾。(市能源局牽頭,各旗區人民政府、市自然資源局、市林業和草原局等部門配合)
(三)市內保供方面。原則上由產煤旗區自行解決,難以解決的,市級統籌由東勝區8家煤炭企業承擔5個旗區發電供熱用煤342萬噸保障任務,承擔保供任務的煤炭企業要盡快與電力企業簽訂中長期協議或出具承諾。(市能源局牽頭,各旗區人民政府、市自然資源局、市林業和草原局等部門配合)
八、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加強工作領導。各旗區、市直各有關部門要切實提高政治站位,強化組織領導,清醒認識保障能源安全的長期性、復雜性和艱巨性,用足用好支持政策,從保障能源安全、民生福祉、社會穩定的高度看待保供工作,加快推進產能核增和產能釋放各項任務。要按照職責分工,定人員、定任務、定時間、定要求,扎實推進能源電力保障各項任務,為保障國家能源安全貢獻力量。
(二)強化工作措施,嚴格責任落實。各旗區、市直各有關部門要圍繞各自職能職責,全面壓實主體責任。要抽調專人,成立工作服務機構,主動下沉一線,劃片包礦,責任到人,細化工作措施,推進增產保供、協議保供、應急保供、安全保供,推動煤炭生產企業在保證安全的前提下應產盡產、能產盡產,發電供熱機組應發盡發、穩定運行。要及時解決能源電力保障工作中存在的突出問題,確保各項任務按期推進,形成各負其責、齊抓共管的良好工作格局,全力促進全市能源經濟平穩健康發展。
(三)抓好安全生產,完善應急預案。牢固樹立安全發展理念,強化安全責任落實,協同聯動扎實開展隱患排查治理,有效防范化解安全風險,進一步壓實安全監管責任,切實消除安全監管盲區,堅決遏制事故多發勢頭。有針對性地進一步完善能源電力分類應急保障預案,針對雨雪冰凍等重大自然災害和突發性事件,要及時啟動預案,做到早預警、早部署、早應對,確保能源電力穩定運行。
(四)實現齊抓共管,強化協調聯動。全面加強統籌協調,建立完善協調聯絡工作機制,對能源電力保障工作實行“日調度”,全面提升工作效率。領導小組辦公室要對涉及能源電力保障工作的重大事項或遇到的跨部門、跨領域問題及時溝通對接,確保各項工作順利推進。要主動作為,協調配合,認真履職,共同完成好各項重點工作。
(五)加強督查督導,全面壓實責任。全市各級各有關部門要把能源電力保障工作納入督查計劃,加強對煤炭增產保供、電力穩定運行工作的日常檢查和專項督導。各保供企業要壓緊壓實保供主體責任,各旗區要切實履行屬地責任,各有關部門要切實擔負起監督指導責任,全面壓實各方責任,確保保供工作有序推進。
(六)加強輿情引導,全面做好宣傳。要密切關注社會熱點問題,結合全市能源電力保障工作實際,認真做好宣傳溝通,及時回應社會關切,加強正面引導和權威信息發布,營造正面、積極的社會輿論氛圍,為推動全市能源行業和諧穩定發展提供強有力的輿論支持。
冬季供暖工作方案4
為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關于能源應急保供的工作要求和系列部署,全力做好全縣能源應急保供工作,保障人民群眾用能需要,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總體要求
為扎實做好“六穩”工作,全面落實“六保”任務,切實避免天然氣、電力、煤炭、成品油等能源供應緊張造成企業生產和群眾生活受到影響,全縣各有關部門要充分認識能源應急保供的重要性,按照“統一協調、精心組織、周密安排”的原則,強化組織領導、加強統籌協作、完善工作機制、制定應急預案、提升應急保障能力,切實做好能源應急保供各項工作,確保經濟健康發展和社會安全穩定。
二、應急保供時間
冬季(每年11月1日起至次年3月31日止,如遇特殊天氣,由領導小組辦公室及時調整)及突發性極端天氣、突發性重大災害(或事故)等時段。
三、組織機構
(一)領導小組成員
為加強我縣能源應急保供工作的組織領導,成立修文縣能源應急保供工作領導小組。
組 長:
副組長:
成 員:
(二)工作架構
為便于工作開展,領導小組下設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領導小組常規事務辦理,下設各專項工作組(煤炭專項組、天然氣專項組、電力專項組、油氣等燃料專項組、交通保障組、安全保障組、民生保障組)負責各領域內具體工作。
1.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縣發展和改革局,縣發展和改革局主要負責人兼任辦公室主任,縣工業和信息化局、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縣商務局、縣交通局、縣應急管理局主要負責人兼任辦公室副主任。縣發展和改革局、縣工業和信息化局、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縣商務局、縣交通局、縣應急管理局有關業務科室人員為辦公室成員。貴州燃氣(集團)修文縣燃氣有限公司、修文供電局視工作情況各抽調一名業務能力強的同志脫產到領導小組辦公室工作。
2.各專項工作組:領導小組下設煤炭專項組、天然氣專項組、電力專項組、油氣等燃料專項組、交通運輸保障組、安全保障組、民生保障專項組,負責各領域內工作。
煤炭專項組:由縣工業和信息化局牽頭,縣商務局、縣市場監管局、六廣鎮人民政府、灑坪鎮人民政府、谷堡鎮人民政府等為主要成員單位(根據工作需要,必要時增加或調整,下同)。
天然氣專項組:由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縣發展和改革局牽頭,縣經開區、縣工業和信息化局、縣公安局,各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貴州燃氣集團修文縣燃氣有限公司等為主要成員單位。
電力專項組:由縣工業和信息化局牽頭,縣經開區、修文供電局、各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等為主要成員單位。
油氣等燃料專項組:由縣商務局牽頭,縣經開區、縣工業和信息化局,中國石化銷售股份有限公司貴州貴陽修文石油分公司,各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等為主要成員單位。
交通運輸保障組:由縣交通局牽頭,公安交警大隊、各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為主要成員單位為主要成員單位。
安全保障組:由縣應急管理局牽頭,縣經開區、縣發展和改革局、縣工業和信息化局、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縣商務局、縣公安局,有關能源企業,各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等為主要成員單位。
民生保障組:由縣應急管理局牽頭,縣經開區、縣局宣傳部、縣市場監督管理局、縣糧食和物資儲備局、縣民政局、各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等為主要成員單位。
四、工作職責
(一)領導小組辦公室職責
負責統籌協調修文縣能源應急保供中的相關事宜;負責緊急時期全縣煤、電、油、氣供應信息的匯總和報送;負責牽頭安排全縣能源應急保供方案的制定工作;負責領導小組決策的督促落實、跟蹤問效;協助各有關單位做好能源應急保障工作,協調解決跨區域、跨部門重大問題。
(二)各專項組職責
負責在領導小組的統一領導指揮下,負責各自行業或領域內的具體工作,包括應急時期的運行調度、信息報送、縣場秩序監管、安全監管、應急方案制定等。
(三)各成員單位職責
縣政府辦:協助領導小組辦公室做好能源應急保供工作統籌協調相關事宜。
縣委宣傳部:負責協調指導縣級新聞媒體做好輿論引導及應急保供宣傳工作。
縣經開區:負責配合縣住房城鄉建設局做好天然氣“壓非保民”涉及企業可能涉及的限停氣工作,并配合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共同做好解釋說明和矛盾化解工作。
縣發展和改革局:負責協助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全縣能源應急保供的統籌調度和協調保障工作;負責會同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制定修文縣天然氣應急保供方案。負責會同縣工業和信息化局共同指導修文供電局制定電力應急保供方案。負責協調、配合相關部門做好油、氣、煤等能源物資的儲備和應急保障,落實國家、省、縣有關能源儲備政策和規章制度。
縣工業和信息化局:負責應急時期全縣工業企業煤電油氣的日常監測、要素調度、綜合協調保障工作;負責統籌全縣電煤保障工作;負責制定修文縣電煤應急保供方案,負責會同縣發展和改革局共同指導修文供電局制定電力應急保供方案,負責配合有關單位共同制定油、氣應急保供方案。配合縣住房城鄉建設局做好使用天然氣“壓非保民”涉及企業解釋說明和矛盾化解工作。
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負責應急時期城鎮燃氣的日常監測、要素調度、綜合協調保障工作;做好天然氣“壓非保民”涉及企業可能涉及的限停氣工作;梳理企業限停氣的名單和順序,做好相關的解釋說明和矛盾化解工作。負責牽頭制定修文縣天然氣應急保供方案。
縣商務局:負責應急時期成品油及汽車加氣、加油、燃料加注市場運行的日常監測、要素調度、統籌與安排;負責牽頭做好成品油及汽車加氣、加油、燃料加注市場秩序的穩定工作;負責牽頭制定修文縣成品油及汽車加氣、加油、燃料加注應急保供方案。
縣交通局:負責牽頭做好能源運行交通保障工作;負責制定交通運輸應急預案。
縣應急管理局:負責指導能源主管部門相關應急預案的編制修訂和演練工作,協調、指導因安全生產事故和自然災害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置工作,負責能源應急保供安全生產綜合監督管理。
縣民政局:負責做好應急時期符合救助條件的困難群眾救助工作。
縣督查督辦局:負責有關工作的督促檢查和考核工作。
縣市場監督管理局:負責全縣能源市場的市場秩序監督管理;負責特種設備安全監察、監督工作。
縣財政局:負責籌集安排能源應急保供有關經費,負責按程序保障有關資金的及時撥付。
各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負責會同有關牽頭單位做好本區域內能源應急保障工作;負責制定本區域能源應急保供方案;負責應急時期本區域內的輿情穩定工作。
修文供電局:負責制定修文電力保供應急方案;負責電力設施排查檢修及安全管理工作,履行安全管理主體責任。
貴州燃氣(集團)修文縣燃氣有限公司:負責配合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縣發展和改革局制定貴陽縣天然氣應急保供預案,負責制定企業自身應急保供預案;負責供氣區域內管網等基礎設施的排查檢修,履行安全管理主體責任。
中國石化銷售股份有限公司貴州貴陽修文石油分公司:負責配合縣商務局制定貴陽縣成品油等燃料應急保供預案,負責制定企業自身應急保供預案;負責各自管網等基礎設施的排查檢修,履行安全管理主體責任。
五、工作原則與措施
(一)提升認識高度重視
各成員單位要高度重視能源應急保供工作。
(二)加強運行調度
各單位要高度重視能源運行調度工作,尤其是應急保供時期,更需將能源要素運行調度常態化、規范化、細致化,為能源供應保障打牢基礎。
(三)落實供應保障
各專項組要負責做好上游能源供應協調工作,在不斷加強對全縣能源需求預測的基礎上,加強與上游生產、供應單位的對接聯系,務必確保煤、電、油、氣充足供應;要督促有關能源企業做好能源儲備工作;各行業主管部門要督促相關企業做好設備檢修、設施維護工作,確保能源安全穩定供應。
(四)夯實安全監管
各行業主管部門、各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各有關能源生產供應企業等單位要切實加強安全生產管理、及早發現和排除安全隱患;及時并妥善處理好本行業及本區域的輿情,做好本行業及本區域的穩定工作;
(五)細化應急預案
各有關單位要未雨綢繆,防患未然,充分考慮各類極端情況,研判可能出現的各種風險,細化工作措施、完善應急預案,并于1月25日前將應急預案報縣應急管理局備案,同時抄送領導小組辦公室(縣發展和改革局,聯系人:代毅,電話:XXX,郵箱:XXX)
(六)抓好宣傳引導
各級宣傳部門要充分發揮新聞媒體的輿論監督與引導作用,做好節能降耗、資源節約的日常宣傳;做好應急時期的輿論引導,保障社會穩定。
(七)嚴格責任追究
對相關單位、企業主體責任不落實,安全監管不到位,不及時積極采取有效措施導致能源供應不暢、發生安全生產事故、引發社會輿論事件及其他不穩定事件并影響惡劣的,要嚴格按照有關規定從嚴處罰,觸犯法律的,嚴格追究相關單位和人員的法律責任
(八)強化應急值守
各單位要認真做好應急時期值班值守,要密切關注氣候、節假日、重大活動對全縣能源保供的影響,提前部署、及時報送。
六、工作要求
(一)建立聯席會議制度
建立能源應急保供工作聯席會議,由領導小組組長擔任召集人,各成員單位主要負責人為成員。根據能源供需情況,定期或不定期召開聯席會議或專題會議,協調解決工作推進中的有關事項和重大問題。
(二)明確主體責任
各成員單位要高度重視能源應急保供工作,在嚴格按照方案要求、細化明確主體責任的基礎上,加強協調、密切配合、信息共享、形成合力,共同做好我縣能源應急保供工作。
(三)加強信息報送
各成員單位要明確專人負責能源運行調度及應急保供的信息收集、報送工作。
(四)建立完善考核機制
各有關縣直部門、各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要將此項工作納入年度重點工作,確保落實到位。領導小組辦公室要按照縣政府部署對各單位工作情況開展專項督查,對于不作為、慢作為、工作不到位的視情況采取下達督辦通知書、提請縣政府領導約談等方式推動工作落實。
冬季供暖工作方案5
為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縣委、縣政府關于能源應急保供的工作要求和系列部署,全力做好全鄉能源應急保供工作,保障人民群眾用能需要,根據《修文縣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修文縣能源應急保供工作方案>的通知》(修府辦函〔20XX〕4號)文件要求,結合我鄉實際,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總體要求
為扎實做好“六穩”工作,全面落實“六保”任務,切實避免液化氣、電力、煤炭、成品油等能源供應緊張造成企業生產和群眾生活受到影響,全鄉各有關部門要充分認識能源應急保供的重要性,按照“統一協調、精心組織、周密安排”的原則,強化組織領導、加強統籌協作、完善工作機制、制定應急預案、提升應急急障能力,切實做好能源應急保供各項工作,確保經濟健康發展和社會安全穩定。
二、應急保供時間
冬季(每年11月1日起至次年3月31日止,如遇特殊天氣,由領導小組辦公室及時調整)及突發性極端天氣、突發性重大災害(或事故)等時段。
三、組織機構
(一)領導小組成員
為加強我鄉能源應急保供工作的組織領導,成立大石布依族鄉能源應急保供工作領導小組。由鄉黨委書記、鄉長為組長,各分管領導為副組長,鄉有關部門負責人及村委會負責人為成員,具體大石布依族鄉能源應急保供工作領導小組如下:
組 長:
副組長:
成 員:
(二)工作架構
為便于工作開展,領導小組下設領導小組辦公室在安監站,王新才兼任辦公室主任,花健才任辦公室副主任,負責領導小組常規事務辦理,下設各專項工作組(煤炭專項組、電力專項組、液化氣供應組、交通保障組、安全保障組、民生保障組)負責各領域內具體工作。
1.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鄉安監站,由分管領導王新才兼任辦公室主任,花健才任辦公室副主任,鄉安監站、鄉村建站、鄉經發辦、鄉交管站、鄉社會事務辦抽調1名業務能力強的同志到領導小組辦公室工作。
2.領導小組下設煤炭專項組、電力專項組、油氣等燃料專項組、交通運輸保障組、安全保障組、民生保障專項組,負責各領域內工作。
(1)煤炭專項組:由鄉安監站牽頭,鄉經發辦、縣市場監管局六廣分局、鄉社會事務中心等為主要成員單位(根據工作需要,必要時增加或調整,下同),當遇特殊天氣時,生產經營單位或群眾有需要時,積極申請縣專項領導小組或協調相關單位幫助解決。
(2)液化氣等燃料供應專項組:由鄉村建站、鄉經發辦牽頭,鄉安監站、鄉派出所、鄉交管站,縣內離鄉域較近的液化氣供應站等為主要成員單位。
(3)電力專項組:由鄉黨政辦、鄉安監站牽頭,六廣供電所等為主要成員單位。
(4)交通運輸保障組:由鄉交管站牽頭,鄉派出所、鄉安監站及各村為主要成員單位為主要成員單位。
(5)安全保障組:由鄉安監站、鄉派出所牽頭,鄉經發辦、鄉村建站、鄉執法分局、有關能源單位等為主要成員單位。
(6)民生保障組:由鄉社會事務辦牽頭,鄉安監站、鄉農業中心、鄉人力資源社會保障服務中心、縣市場監督管理局六廣分局及各村委會等為主要成員單位。
四、工作職責
(一)領導小組辦公室職責
負責統籌協調全鄉能源應急保供中的相關事宜;負責緊急時期全鄉煤、電、油、氣供應信息的匯總和報送;負責牽頭安排全鄉能源應急保供方案的制定工作;負責領導小組決策的督促落實、跟蹤問效;協助各有關單位做好能源應急保障工作,協調解決跨區域、跨部門重大問題。
(二)各專項組職責
負責在領導小組的統一領導指揮下,負責各自行業或領域內的具體工作,包括應急時期的運行調度、信息報送、鄉場秩序監管、安全監管、應急方案制定等。
各成員單位職責
鄉黨政辦:協助領導小組辦公室做好能源應急保供工作統籌協調相關事宜。協調指導縣級新聞媒體做好輿論引導及應急保供宣傳工作。
鄉經發辦:負責協助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全鄉能源應急保供的統籌調度和協調保障工作;負責會同村建站大石布依族鄉天然氣應急保供方案。負責會同六廣供電所制定電力應急保供方案。負責協調、配合相關部門做好油、氣、煤等能源物資的儲備和應急保障,落實國家、省、縣有關能源儲備政策和規章制度。負責應急時期積極配合有關單位部門成品油及汽車加氣、加油、燃料加注市場運行的日常監測、要素調度、統籌與安排;負責牽頭做好成品油及汽車加氣、加油、燃料加注市場秩序的穩定工作;
鄉村建站:負責應急時期城鎮燃氣的日常監測、 要素調度、綜合協調保障工作;做好天然氣“壓非保民”涉及企業可能涉及的限停氣工作;梳理企業限停氣的名單和順序,做好相關的解釋說明和矛盾化解工作。
鄉交管站:積極配合有關單位部門做好能源運行交通保障工作;負責制定交通運輸應急預案。
鄉安監站:在有關部門的指導下,積極參與能源主管部門的相關應急預案的編制修訂和演練工作,協調、指導因安全生產事故和自然災害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置工作,負責能源應急保供安全生產綜合監督管理。
鄉社會事務辦:負責做好應急時期符合救助條件的困難群眾救助工作。
鄉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有關工作的督促檢查和考核工作。協調縣市場監督管理局六廣分局:負責全鄉能源市場的市場秩序監督管理;負責特種設備安全監察、監督工作。
鄉財政分局:負責籌集安排能源應急保供有關經費,負責按程序保障有關資金的及時撥付。
各村委會:負責會同有關牽頭單位做好本區域內能源應急保障工作;負責制定本區域能源應急保供方案;負責應急時期本區域內的穩定工作。
五、工作原則與措施
(一)提升認識高度
各成員單位要認真學習關于做好應急管理和安全生產的重要論述和重要指示精神,要高度重視能源應急 保供工作。
(二)加強運行調度
各單位要高度重視能源運行調度工作,尤其是應急保供時期,更需要將能源要素運行調度常態化、規范化、細致化,為能源供應保障打牢基礎。
(三)落實供應保障
各專項組要負責做好能源供應協調工作,在不斷加強對全鄉能源需求預測的基礎上,加強與有關生產、供應單位的對接聯系,務必確保煤、電、油、氣充足供應;要督促有關能源企業做好能源儲備工作;各行業主管部門要督促相關企業做好設備檢修、設施維護工作,確保能源安全穩定供應。
(四)夯實安全監管
各行業主管部門、各村、各有關能源生產供應企業等單位要切實加強安全生產管理、及早發現和排除安全隱患;及時并妥善處理好本行業及本區域的信息,做好本行業及本區域的穩定工作;
(五)細化應急預案
各有關單位要未雨綢繆,防患未然,充分考慮各類極端情況, 研判可能出現的各種風險,細化工作措施、完善應急預案。
(六)抓好宣傳引導
各級宣傳部門要充分發揮新聞媒體的輿論監督與引導作用, 做好節能降耗、資源節約的日常宣傳;做好應急時期的輿論引導, 保障社會穩定。
(七)嚴格責任追究
對相關單位、企業主體責任不落實,安全監管不到位,不及時積極采取有效措施導致能源供應不暢、發生安全生產事故、引發社會輿論事件及其他不穩定事件并影響惡劣的,要嚴格按照有關規定從嚴處罰,觸犯法律的,嚴格追究相關單位和人員的法律責任
(八)強化應急值守
各單位要認真做好應急時期值班值守,要密切關注氣候、節假日、重大活動對全鄉能源保供的影響,提前部署、及時報送。
六、工作要求
(一)建立聯席會議制度
建立能源應急保供工作聯席會議,由領導小組組長擔任召集 人,各成員單位主要負責人為成員。根據能源供需情況,定期或不定期召開聯席會議或專題會議,協調解決工作推進中的有關事項和重大問題。
(二)明確主體責任
各成員單位要高度重視能源應急保供工作,在嚴格按照方案要求、細化明確主體責任的基礎上,加強協調、密切配合、信息 共享、形成合力,共同做好我鄉能源應急保供工作。
(三)加強信息報送
各成員單位要明確專人負責能源運行調度及應急保供的信息收集、報送工作。
(四)建立完善考核機制
各有關部門、各村要將此項工作納入年度重點工作,確保落實到位。領導小組辦公室要按照縣政府部署對各單位工作情況開展專項督查,對于不作為、慢作為、工作不到位的視情況采取下達督辦通知書,提請鄉黨委政府領導約談等方式推動工作落實。
冬季供暖工作方案6
1總則
1.1 編制目的
為保障春節期間全市城鎮居民正常采暖供熱,有效應對采暖供熱運行中的突發事件,及時、有序、高效地開展應急處置工作,最大限度地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維護公共利益和社會穩定,促進經濟發展,特制定本預案。
1.2 編制依據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臨汾市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等法律、法規和規范性文件。
1.3 工作原則
(1)堅持“統一領導、分級負責,統籌安排、分工合作、屬地管理、落實責任”的原則。各縣(市、區)政府負責做好本行政區域內的供熱采暖工作。
(2)堅持以人為本,安全第一,預防為主,快速處置的原則,認真開展隱患排查治理工作,強化安全監管制度,確保城市供熱安全有序運行。
1.4 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發生在我市行政區域內的城市供熱突發性事件的應急處置。
突發性事件主要包括:
①臨汾市區連續24小時以上停止1萬戶以上居民供熱、各縣(市)連續24小時以上停止5千戶以上居民供熱或影響城市供熱范圍三分之一區域供熱的特大突發性情況。
②供熱管網重大破裂、鍋爐爆炸等。
2應急組織機構與職責
市政府負責指導、協調、監督各縣(市、區)政府建立、完善和實施城市供熱采暖應急預案;各縣(市、區)政府負責制定和實施本行政區域內城市供熱采暖應急預案,建立相應的應急組織體系;各供熱企業與當地政府制定的應急預案相銜接,負責制定本單位采暖供熱應急預案,建立相應應急組織。
2.1臨汾市供熱采暖應急指揮部
為快速、有序、高效地處置春節期間城市供熱突發事件,市政府成立臨汾市供熱采暖應急指揮部(以下簡稱城市供熱應急指揮部)。
總指揮:
副總指揮:
成員:
主要職責:
指導和協調供熱突發事件的預防和應急處置工作,啟動應急預案,部署市政府交辦的有關工作。
2.2市供熱采暖應急指揮部辦公室與保障供熱運行協調組
2.2.1城市供熱應急指揮部辦公室
城市供熱應急指揮部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市建設局(值班電話:12319),辦公室主任:宿青平(兼),副主任:陳保金(兼)。
主要職責:
(1)及時傳達指揮部的各項決策和指令,并督促檢查有關執行情況;
(2)在應急指揮部的領導下,組織開展全市城市供熱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置工作,及時向市城市供熱應急指揮部及上級部門匯報有關信息;
(3)起草城市供熱突發事件應急預案及有關工作計劃,組織收集與分析相關信息,提出城市供熱突發事件處理建議;
(4)建立與指揮部領導和成員單位的信息聯絡機制,保證信息暢通。
2.2.2保障供熱運行協調組
組長:宣為民市熱力供應有限公司總經理
副組長:韋明市建設局督查室主任
劉連鎖市熱力供應有限公司經理
馮強臨汾河西電廠廠長
主要職責:
按時保質做好冬季供熱工作。保障城市供熱安全正常運行。
2.3城市供熱采暖應急指揮部成員單位職責
市委宣傳部負責有關供熱情況的宣傳報道。
市財政局負責供熱突發事件必要的資金調撥籌備工作。
市經委負責對供熱企業煤炭儲備進行總體協調調撥。
市煤炭局、省煤炭運銷公司臨汾分公司負責供熱煤源供應的組織協調。
市交通局負責對供熱儲煤運輸提供支援。
市安監局、市建設局負責供熱企業的安全運營監管及突發事件調查處理工作。
市交警支隊負責保障供熱儲煤運輸車輛在城區道路的正常通行。
市物價局負責燃煤價格及供熱價格的核定監管。
市氣象局負責提供春節期間有關氣象信息。
市建設局負責供熱突發事件發生后,對事件信息進行收集、整理和上報工作。
市房產局負責協助堯都區政府做好市區集中供熱以外物業小區的供熱監管工作。
市熱力供應有限公司負責保障市區集中供熱正常運行。
臨汾供電分公司負責保障集中供熱企業用電工作。
煤炭運銷臨汾分公司負責為集中供熱企業購進用煤提供便利、高效、快捷服務。
堯都區政府負責市區集中供熱以外物業小區的供熱協調工作,同時負責做好市區供熱信訪穩定工作。
3預防預警機制
3.1日常預防和預報
各縣(市、區)政府及供熱主管部門負責當地城市供熱運行的監測、預警工作,市建設局負責臨汾市區城市供熱運行的監測、預警工作。按照早發現、早報告、早處置的原則,明確影響的范圍、信息渠道、時限要求、監督管理、責任制等。
3.2 預警預防行動
(1)加強監督檢查。市供熱應急指揮部辦公室和各縣(市、區)政府應當對供熱企業的應急預案和供暖設施的日常監測、維護、運行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2)做好應急準備。從事城市供暖運營的企業要根據本單位應急預案組織應急演習,對所有供熱系統運行設備每天進行盤點、巡查、維護、加油保養,對機械設備定期進行檢修。加大對生產區域、重點要害部位的巡邏檢查力度,防止停暖事故的發生。供暖企業各運行崗位人員嚴格按操作規程操作,責任到人。各供熱企業要提前儲存7—10天優質原煤,確保鍋爐煤炭供應。
(3)建立值班制度。市供熱應急指揮部辦公室和各縣(市、區)政府春節期間實行24小時值班制度,嚴格履行值班查崗制度,及時處理供熱運行中出現的各種問題,認真處理用戶投訴,對供熱區域內出現的影響供熱的問題進行協調。做到出現問題及時解決,保證春節期間供熱安全運行。
(4)公布應急熱線電話。各縣(市、區)政府及臨汾市區要向社會公布城市供熱應急熱線電話。臨汾市區24小時供熱應急熱線電話為
(5)開展宣傳教育。各縣(市、區)政府及市城市供熱應急指揮部辦公室要充分利用廣播、電視、互聯網、報紙、宣傳手冊等媒介,廣泛宣傳城市供暖相關知識,提高公眾應急反應能力和安全用暖、規范用暖意識。
4應急響應
4.1先期處置
城市供熱突發事件發生后,發生事件的供熱企業應在第一時間啟動本單位應急預案,組織相關人員和設備先期處置,控制事態發展,將危害和影響降低到最低程度。
4.2報告程序
城市供熱發生突發事件后,發生事件的單位應立即向歸口管理部門、當地政府和市城市供熱應急指揮部辦公室報告,市城市供熱應急指揮部辦公室接到報告后,應立即向供熱應急指揮部總指揮報告,同時報告市人民政府。
4.3響應行動
市城市供熱應急指揮部辦公室接到城市供熱突發事件報告后,應詢問出事地點、波及范圍、人員傷亡及財產損失等情況,做好詳細記錄,同時向應急指揮部進行報告,根據突發事件情況建議應急指揮部啟動應急預案。并立即聯絡指揮部成員單位,迅速組織應急調查組趕赴現場,調查核實事件狀況及發生事件原因,提出應急處置措施建議。并做到迅速采取有效措施,緊急協調組織處置,防止事態擴大,及時報告事態發展趨勢及狀況。
4.4信息發布
城市供熱突發事件信息的公開發布由市城市供熱應急指揮部辦公室會同市新聞中心對外發布。信息發布要及時、準確、客觀、全面。
4.5響應結束
應急結束遵循“誰啟動、誰負責”的原則,由有關應急組織指揮機構決定,并通知相關單位和公眾。
5后期處置
5.1總結評價
(1)突發事件應急處置的各有關單位應在應急響應結束一周內向市應急指揮部辦公室做出書面報告。
(2)市應急指揮部辦公室接到書面報告后,應及時整理和審查所有書面報告、應急記錄和文件等資料;總結和評價事件原因和在應急期間采取的主要行動。
5.2調查報告
突發事件應急處置調查報告應包括下列基本內容:
(1)調查中查明的事實;
(2)事件原因分析及主要依據;
(3)事件結論;
(4)各種必要的附件;
(5)調查中尚未解決的問題;
(6)經驗、教訓和建議。
6應急保障
6.1指揮保障
各級城市供熱突發事件應急指揮地點,由市、縣政府指定專門的場所,配備必要的設備,滿足決策、指揮和對外應急聯絡的需要。
6.2通訊保障
各級城市供熱應急指揮部辦公室及各成員單位必須保障通訊聯絡暢通,應急響應期間,通訊工具必須保證24小時暢通,值班電話必須24小時值守,保證應急響應期間應急指揮部與市政府、市級應急組織及供熱企業通訊聯絡的需要。
6.3物資保障
各縣(市、區)政府及市建設局制定緊急情況下供熱設施搶險設備、物資儲備和調配方案,報市政府備案。供熱企業儲備的專用搶險車、工程車輛等常規設備要運行正常,鐵鍬、洋鎬、鋼絲繩、毛爪、繩子、撬杠、橇棍等搶險工具要儲量充足。定期維護要安排專人值守待命,隨時應對突發事件。
6.4隊伍保障
各供熱企業按照市城市供熱應急指揮部的要求,組織應急處置隊伍,開展城市供熱突發事件應急處置工作,應本著就近就快的原則,以事發地應急組織先期處置為主。
7獎勵與責任追究
市、縣人民政府對在處置城市供熱應急事件中做出突出貢獻的集體和個人給予表彰和獎勵;對玩忽職守、不聽從指揮、不認真負責或者臨陣逃脫、擅離職守并造成嚴重后果的責任人依法追究責任。
8附則
8.1預案解釋
本預案由市城市供熱應急指揮部辦公室負責解釋。
8.2預案實施時間
本預案自印發之日起施行。
冬季供暖工作方案7
為提高全區應對供熱突發公共事件的能力,科學有序高效處置供熱突發事件,減少供熱突發公共事件對居民正常采暖的影響,維護供熱、用熱雙方合法權益,確保居民正常供暖和社會穩定的大局,結合我我區供熱實際情況,特制定本預案。
一、建立冬季供熱應急指揮系統
為進一步加強我區供熱突發公共事件應急處置工作的組織領導,區政府成立呼中區供熱突發事件應急指揮部(以下簡稱區供熱應急指揮部),總指揮由區政府區長擔任,副總指揮由區政府分管城鄉建設工作的副區長擔任。區供熱應急指揮部下設供熱應急處置辦公室,辦公室設在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辦公室主任由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局長擔任。成員單位包括區公安局、區民政局、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區市場監督管理局、區應急管理局、區生態環境局、區交通局、區委信訪局,呼中鎮,房產維修與供暖中心、國網大興安嶺供電公司呼中客戶服務中心等有關單位、部門。
總指揮:李金龍區委副書記、區政府區長
副總指揮:許屹區委常委、區政府副區長
指揮部下設辦公室,辦公室主任由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局長郝志國兼任。
二、緊急狀態及緊急情況分類和等級
(一)緊急狀態和緊急情況。進入居民冬季供暖期間,即為冬季供熱緊急狀態。在此期間,出現的影響居民正常供暖的情況為緊急情況。緊急情況分為緊急事件、緊急事故和其它緊急情況,并按照影響程度劃分相應等級。其中,供熱期間內因非供熱系統設備設施故障出現的停熱或供熱不達標情況,或由此造成和可能造成社會重大影響的事件,稱為緊急事件;因供熱系統設備設施故障出現的停熱或供熱不達標情況,稱為緊急事故;因用于供熱的能源出現短缺及上述未含的其它原因影響正常供熱的情況,稱為其它緊急情況。
(二)緊急事件。分為一般事件、重要事件和重大事件。
1.一般事件:因供熱質量或糾紛,個別人沖動鬧事。
2.重要事件:供熱質量嚴重不達標,出現停熱并達12小時以上的;因供熱質量或糾紛,小區用戶聚眾鬧事,可能出現或已出現集體上街或上訪行為的事件。
3.重大事件:供熱質量嚴重不達標,出現停熱并達24小時以上的;因供熱質量或糾紛,小區用戶聚眾鬧事,可能出現或已出現集體上街或上訪行為的事件。
(三)緊急事故。分為一般事故、重要事故和重大事故。
1.一般事故:因設備事故停熱,12小時(含12小時)內恢復供熱。
2.重要事故:因設備事故停熱,12--24小時(含24小時)內仍不能恢復供熱。
3.重大事故:因設備事故停熱,24小時以上仍不能恢復供熱;出現重大安全事故,短期內無法恢復供熱。
(四)其它緊急情況。為供熱用煤出現短缺的緊急情況。
三、區供熱應急指揮部成員單位及職責
各鎮政府:負責督導本轄區正常供熱;協調解決供、用熱糾紛;制定本轄區相應的供熱突發公共事件的應急預案,處理一般和較大供熱突發的公共事件和重大以上供熱突發公共事件的先期處理和善后工作。
房產維修與供暖中心:應在保障正常供熱基礎上,結合本企業供熱能力和區域供熱需求等實際情況,建立應急供熱燃料儲備,制定本單位供熱突發公共事件應急預案,建立專業的應急搶修搶險隊伍,配備相應的應急物資、器材;對供熱突發公共事件做到及時報告、快速搶修、盡早恢復。負責協調本區供熱燃料應急調運工作。
公安局:負責組織處理因發生供熱突發事件而引發的社會治安問題,對影響正常供熱的違法行為依法進行查處。
民政局:負責協助做好區內低保戶、重點優撫對象的冬季采暖補貼發放工作。
住建局:負責《呼中區供熱突發公共事件應急預案》的編制、修訂工作;組織建立供熱應急救助體系和技術支持系統,向區供熱應急指揮部發布黃色、橙色、紅色的供熱預警建議;指導各鎮制定、修訂和實施供熱突發公共事件的應急預案工作;具體組織、指揮及事后分析、總結全區供熱突發公共事件的應急處置工作;開展全區供熱應急演練、宣傳教育和培訓工作;
市場監管局:負責協調檢驗檢測機構對供熱突發公共事件中的鍋爐、壓力容器、壓力管道等特種設備進行鑒定。
應急管理局:根據政府授權,負責牽頭對供熱企業生產安全事故進行調查處理。
交通局:負責協調供熱燃料運輸車輛、搶修搶險車輛的通行保障以及處置供熱突發公共事件時的交通維護、疏導工作。
國網大興安嶺供電公司呼中客戶服務中心:負責協助處置因供熱用電引發的供熱問題及電力供應的實物救助。
信訪局:負責對因供熱質量和糾紛等問題造成信訪事件及時進行解決處理。
四、緊急情況處置程序
(一)緊急情況處置程序
1.一般事件處置程序。
(1)區供熱應急指揮部辦公室接到各種信息渠道反映后,立即通知供暖維修部門。
(2)供暖部門在解決處理的同時,立即報告區供熱應急指揮部辦公室,由辦公室派出人員前往出事地點了解情況,協調矛盾,控制局面。
(3)事件處置后,供暖部門將處置情況報區供熱應急指揮部辦公室,并密切跟蹤關注后續情況。
2.重要事件處置程序。
(1)區供熱應急指揮部辦公室接到各種信息渠道反映后,立即通知供暖部門處理,同時向副總指揮匯報。
(2)副總指揮接到通知后,協同供暖部門前往出事地點了解情況,協調矛盾,控制局面。副總指揮根據具體情況和事態的發展,決定是否向總指揮報告,是否通報相關部門。
(3)事件處置后供暖部門將處置情況報區供熱應急指揮部辦公室,同時報送副總指揮、總指揮,并密切跟蹤關注后續情況。
(4)處理事件相關部門要認真分析事件發生原因,以避免類似事件發生。
3.重大事件處置程序。
(1)區供熱應急指揮部辦公室接到各種信息渠道反映后,立即通知供暖維修部門和副總指揮。
(2)副總指揮接到信息后,立即報告總指揮。總指揮及副總指揮立即命令前往出事地點了解情況,協調矛盾,控制局面。
(3)區供熱應急指揮部辦公室按照總指揮及副總指揮命令組織召開應急處置會議,決定是否啟動重大事件應急程序,同時決定是否向區政府申請應急資金。
(二)應急事故處置程序。
1.一般事故處置程序。
(1)供暖部門發現事故后,立即分析事故產生原因,并采取必要措施,同時向區供熱應急指揮部辦公室及副總指揮報告。
(2)區供熱應急指揮部辦公室根據情況安排主要責任單位立即組織搶修,盡快恢復供熱;同時辦公室做好被影響區域內用戶的宣傳解釋工作,用文字形式告知用戶;恢復供熱后,按原報告渠道報告事故處理結果。
(3)區供熱應急指揮部辦公室隨時掌握事故處理動態,必要時到現場指揮,并及時將處理情況向供熱應急指揮部副總指揮匯報。
2.重要事故處理程序。
(1)發現事故后,供熱部門認真分析事故發生原因,認為12-24小時內(含12小時)不能恢復供暖的,應立即向區供熱應急指揮部辦公室說明事故情況及影響程度,并立即組織搶修,同時做好宣傳解釋工作。
(2)區供熱應急指揮部辦公室要安排主要責任單位立即趕到事故現場,指揮和協調搶修工作,必要時進一步做好社會宣傳解釋工作;并隨時掌握事故處理動態,及時將處理情況向區供熱應急指揮部總指揮及副總指揮報告。
(3)恢復供熱后,區供熱應急指揮部辦公室向指揮部報告事故處理結果。
3.重大事故處置程序。
(1)發現重大事故后,由供熱部門認真分析事故發生原因,認為不能供暖或24小時內不能恢復供暖的,應立即向區供熱應急指揮部辦公室報告說明事故情況及影響程度。
(2)區供熱應急指揮部辦公室立即向指揮部報告。
(3)總指揮、副總指揮,前往出事地點了解情況,協助中心指揮搶修,做好社會宣傳解釋工作。
(4)恢復供熱后,區供熱應急指揮部辦公室向指揮部報告事故處理結果。
(三)其它緊急情況的處置程序。
1.停電的緊急處置。責任單位立即采取必要措施,并向區供熱應急指揮部辦公室匯報停電原因及解決措施,由供熱應急指揮部辦公室決定是否由供電等其他相關部門開展后續工作。
2.停水的緊急處置情況,責任單位立即采取必要措施,并向區供熱應急指揮部辦公室匯報停水原因及解決措施,由供熱應急指揮部辦公室決定是否需要供水等其他相關部門開展后續工作。
五、可啟動的應急機制
(一)部門聯動協調機制。部門聯動協調機制是在供熱特殊情況下,依靠各有關部門的力量對應急事故和事件聯合進行協調的一種方式。供熱期間出現的一般應急事故和事件可由供熱部門啟動供暖站班組聯動協調機制;供熱期間出現的重要應急事故和事件可由供熱部門啟動供暖、排污聯動協調機制;供熱期間出現的重大應急事故和事件,必要時啟動中心聯動協調機制。
(二)信息快速反映機制。信息快速反映機制是在聯運信息系統和組織網絡的支持下,對應急事故和事件的信息及時處理的一種快速的反應。對各種突發事故和事件必須在15分鐘內按信息傳遞程序完成傳遞,各成員單位具體工作人員必須做出快速反應。
(三)供熱動態預警機制。供熱動態預警機制是對可能出現的寒冷天氣、不穩定因素等提前告知的一種警示,各成員單位要保持聯絡暢通,做到全面掌握全網供熱動態,上情下達;隨時了解掌握末端用戶的供暖情況和動態。
(四)事故搶修搶險機制。事故搶修搶險機制是對出現的各種供熱應急事故進行快速排查、處理和恢復供暖的一種能力。相關責任單位制訂事故應急處置預案,建立搶修搶險隊伍,具備事故自救的能力。
(五)應急物資保障機制。應急物資保障機制是為應急事故搶修搶險任務提供物資準備的重要保證。責任單位根據設備狀況,備齊物品備件;承擔應急事故搶修搶險任務的相關股室要備齊搶修搶險物資和機械設備,隨時應對可能出現的事故情況。
(六)應急保障金機制。供熱保障具有很強的時效性,建立供熱保障金,保障我區居民冬季采暖,緩解供、用熱雙方的矛盾,維護社會穩定。其主要用于啟動事故搶修搶險機制時發生的必要支出和應急物資的購置等方面。
冬季供暖工作方案8
1 總則
1.1 編制目的
為加強冬季電熱煤供應預警、協調和保障工作,確保全市冬季電熱煤供應,特制訂本應急預案。
1.2 編制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黑龍江省冬季電煤供應保障應急預案》。
1.3 適用范圍
適用于哈爾濱市供熱面積在700萬平方米以上(含700萬平方米)的電熱企業冬季電熱煤供應保障工作。供熱面積在700萬平方米以下電熱企業由所在區縣(市)政府負責。
各區縣(市)政府應參照本應急預案制定本轄區應急預案并組織實施,重大情況及時向市冬季電熱煤供應保障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報告。
2 應急處置基本原則
全市各有關責任單位在冬季電熱煤供應保障工作中,必須遵循“協調一致、反應迅速、供熱優先、保障有力”的原則,最大限度地確保冬季全市電熱企業的用煤需求。
3 組織機構及責任
3.1 應急組織體系
成立哈爾濱市冬季電熱煤供應保障工作領導小組(以下簡稱領導小組),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市工信委,辦公室下設綜合協調組、鐵路運力協調組、公路運輸保障組、供熱保障組、煤炭市場監察組5個工作推進組。
3.2 領導小組及辦公室成員
3.2.1 領導小組成員
組 長:市政府主要負責人
副組長:市政府分管負責人、市政府分管副秘書長
執行副組長:市工信委主任
成 員:市工信委、市發改委、市國資委、市住房局、市安監局、市市場監管局、市交通運輸局、市城管局、市環保局、市公安交管局、國網哈爾濱供電公司以及各區縣(市)政府有關負責人。
3.2.2 領導小組辦公室成員
主 任:市工信委主任
副主任:市工信委分管副主任
成 員:各領導小組成員單位指派的聯絡員
3.3 領導小組及辦公室職責
3.3.1 領導小組職責
貫徹落實國家和省冬季電熱煤供應保障工作要求,協調解決全市冬季電熱煤供應保障的主要問題,對冬季電熱煤供應工作中存在的重大問題作出決策并向省政府報告。
3.3.2 領導小組成員單位職責
區縣(市)政府:切實承擔本轄區保供熱、保民生的主體責任,全力做好冬季電熱煤供應保障工作。加大協調落實力度,加強與省內產煤地區及蒙東產煤地區的溝通銜接,支持企業足量采購、運輸冬季電熱煤和擴大儲煤場地建設。會同市住房局等部門做好本轄區供熱保障工作,重大情況及時向市領導小組辦公室報告。
市工信委:負責向省工信委匯報溝通冬季電熱煤供應保障情況,協調省工信委、哈鐵路局解決我市重點電熱企業煤炭運輸的鐵路運力問題。加強對全市重點電熱企業用煤、存煤和鐵路運力情況的監測,及時掌握供需狀況。緊急情況下請示省工信委下發調度令,確保我市電熱企業和居民的供熱需求。
市住房局:負責對哈物業供熱集團和重點供熱企業用煤、存煤情況進行動態監測,加強供熱質量監管,確保達到供熱標準。協助各區政府解決供熱企業供熱問題。
市安監局:負責監測煤炭生產情況,督促轄區內煤礦企業在保證安全生產的前提下,按照330個工作日核定的生產能力組織煤炭生產。加強轄區內煤礦安全生產監督檢查,確保安全生產。
市交通運輸局:負責煤炭道路運輸應急組織,加強公路路面維護,提高公路運輸保障能力,確保冬季電熱煤運輸暢通,并協助電熱企業做好公路運力組織工作。
市公安交管局:負責維護公路交通秩序,緊急狀態下建立冬季電熱煤運輸綠色通道,維持冬季電熱煤公路運輸秩序。
市發改委:協調省物價部門必要時出臺臨時價格干預措施,有效維護煤炭市場價格穩定。
市國資委:監督檢查所屬出資國有電熱企業供熱情況并納入年終考核范圍。
市城管局:負責城市路面清冰雪工作,保障冬季電熱煤運輸道路順暢安全。
市環保局:負責冬季供熱期間電熱煤對環境質量影響的監測。
市市場監管局:負責對流通領域煤炭質量的監管,維持煤炭市場經營秩序。加強煤炭市場價格監管,嚴查煤炭經營企業惡意囤積冬季電熱煤、哄抬煤價等違法經營行為。規范煤炭經營企業生產經營行為,將不誠實守信企業列入誠信黑名單。
國網哈爾濱供電公司:負責加強電力供需預測,科學安排發電調度。按照政府、上級調度下發的發電計劃,與電熱企業協商,在確保電網安全和供熱需求前提下,報請省電力公司及時調整發電機組出力,根據電網運行實際情況,適時減少或停止外送電量。
3.3.3 領導小組辦公室職責
負責籌備領導小組會議;對我市各主要電熱企業用煤情況進行監測;組織召開領導小組辦公室會議,協調解決冬季電熱煤供應保障工作中的具體問題;向領導小組報告工作進展情況,提出工作建議。組織、協調、指導有關單位落實領導小組工作部署,對冬季電熱煤供應問題進行督辦協調。
3.3.4 領導小組辦公室下設5個工作組職責
(1)綜合協調組:牽頭單位為市工信委。負責領導小組辦公室各項工作的牽頭協調及日常監控工作,向省工信委報告重大事項。在Ⅰ、Ⅱ級應急響應時,組織調用哈爾濱市華能集中供熱有限公司和哈爾濱哈投投資股份有限公司熱電廠2家冬季電熱煤應急儲備中心的儲備煤,緩解電熱企業應急用煤需要。
(2)鐵路運力協調組:牽頭單位為市工信委。負責冬季電熱煤鐵路運輸的協調服務工作。
(3)公路運輸保障組:牽頭單位為市交通運輸局、市公安交管局、市城管局。負責煤炭公路運輸保障工作,加強公路路面維護,保障冬季路面清潔安全,維護公路交通秩序,緊急狀態下建立冬季電熱煤運輸綠色通道,加強冬季電熱煤運輸的交通安全檢查,保障冬季電熱煤公路運輸秩序。重點確保哈爾濱市華能集中供熱有限公司和哈爾濱哈投投資股份有限公司熱電廠2家冬季電熱煤應急儲備企業到相關重點監控電熱企業的道路暢通。
(4)供熱保障組:牽頭單位為市住房局、市國資委、市安監局。負責對全市重點供熱企業用煤、存煤情況進行監測,加強對市級國有供熱企業的考核和監管,確保達到供熱標準。負責全市安全生產工作的綜合監管和指導協調,強化電熱企業安全監管,確保電熱企業安全生產運行。
(5)煤炭市場監察組:牽頭單位為市市場監管局、市環保局、市發改委。負責煤炭質量監管,嚴查惡意囤積、哄抬煤價等擾亂煤炭市場秩序行為,確保熱電企業用煤質量和穩定供應。
4 應急等級
4.1 Ⅲ級應急狀態。全市重點監控電熱企業冬季電熱煤庫存量高于7天(含7天)的警戒庫存,低于15天(含15天)的合理庫存。
4.2 Ⅱ級應急狀態。全市重點監控電熱企業冬季電熱煤庫存量2天(含2天)至7天以下。
4.3 Ⅰ級應急狀態。全市重點監控電熱企業冬季電熱煤庫存量2天以下。
5 全市重點監控電熱企業名單
(1)華電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哈爾濱第三發電廠
(2)哈爾濱熱電有限責任公司
(3)中國華電集團哈爾濱發電有限公司
(4)大唐黑龍江發電有限公司哈爾濱第一熱電廠
(5)國電哈爾濱熱電有限公司
(6)哈爾濱哈投投資股份有限公司熱電廠
(7)哈爾濱市華能集中供熱有限公司
(8)哈投集團哈爾濱太平供熱有限責任公司
(9)黑龍江歲寶熱電有限公司
(10)威立雅(哈爾濱)熱電有限公司
(11)捷能熱力電站有限公司
(12)黑龍江宏通熱力有限公司
(13)黑龍江省鑫馬熱電集團呼蘭有限公司
6 應急響應
市工信委負責啟動和解除應急響應狀態,對全市重點監控電熱企業用煤、存煤情況實行按日監測。市住房局對全市供熱企業用煤、存煤情況實行動態監測,掌握供熱企業用煤需求。領導小組辦公室每日向領導小組組長、副組長報送《哈爾濱市重點電熱企業進、耗、存煤監控日動態表》及協調解決情況,據此作為日常協調和應急處置的依據。遇有重特大疑難問題時,由執行副組長(或委托領導小組辦公室副主任)組織召開會議研究解決,并將有關情況報領導小組組長和省工信委。
6.1 Ⅲ級應急響應
6.1.1 進行巡視督查。市工信委派出巡視督查組,對電熱企業存煤、用煤、運輸等情況進行實地巡視,對各部門、各單位協調解決情況進行督查,確保應急響應工作落到實處。
6.1.2 優先保障冬季電熱煤運輸。市工信委將重點監控電熱企業存煤監測數據提供給省工信委和哈爾濱鐵路局,哈爾濱鐵路局按照省政府確定的運輸原則,統籌安排運力,優先保障冬季電熱煤運輸。
6.1.3 增加應急煤儲備。選擇哈爾濱市華能集中供熱有限公司和哈爾濱哈投投資股份有限公司熱電廠2家庫容20萬噸以上的企業作為全市冬季電熱煤應急儲備企業,市工信委負責幫助其優先協調煤源和運力,在Ⅰ級應急響應時,調用其存煤緩解應急用煤需要。
6.1.4 測算當期保供熱運行的最低煤耗組織華電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哈爾濱第三發電廠、哈爾濱熱電有限責任公司、中國華電集團哈爾濱發電有限公司、大唐黑龍江發電有限公司哈爾濱第一熱電廠、國電哈爾濱熱電有限公司等5戶主力電熱企業測算不同氣溫條件下保障供熱底線的最低耗煤量,據此作為應急狀態下煤炭統籌調劑、確保底線的依據。
6.1.5 開展有針對性的協調工作。對個別存煤偏低、有可能威脅發電、供暖安全的重點監控企業,采取“一事一議”的方式,幫助其落實煤源、協調運力,保證其用煤需求。
6.2 Ⅱ級應急響應
在Ⅲ級應急響應措施基礎上,進一步采取以下措施:
6.2.1 華電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哈爾濱第三發電廠、哈爾濱熱電有限責任公司、中國華電集團哈爾濱發電有限公司、大唐黑龍江發電有限公司哈爾濱第一熱電廠、國電哈爾濱熱電有限公司等5戶主力電熱企業實行“以熱定電”,在不影響供熱的前提下,適度調降發電負荷,減少日耗煤量。
6.2.2 接到市重點監控電熱企業求助申請后,市工信委組織領導小組相關成員單位對電熱企業提出的問題進行現場協調解決。對事權在市里的,由市工信委協調解決;對事權在省里的,由市工信委報請省工信委協調解決。
6.3 Ⅰ級應急響應
在Ⅱ級應急響應措施基礎上,進一步采取以下措施:
6.3.1 由市工信委、市住房局會同所在區政府派駐工作人員,共同對重點監控電熱企業實施駐廠督查。召開領導小組會議,研究制定解決方案及措施。領導小組辦公室及5個工作推進組立即開展相關工作。
6.3.2 提升“以熱定電”級別。采用保障供熱底線的最低煤耗調度電廠運行,最大限度減少日耗煤量。
6.3.3 就近調配保供煤源。調配哈爾濱市華能集中供熱有限公司和哈爾濱哈投投資股份有限公司熱電廠2家冬季電熱煤應急儲備企業的儲備煤源,緩解電熱企業應急用煤需要。
6.3.4 請求省工信委給予支援。提請省工信委向哈爾濱鐵路局下達調度令,科學調度出省煤炭量,逐步擴大限制煤炭出省量,增加蒙東煤落地量,轉供哈爾濱市冬季電熱煤應急。
冬季供暖工作方案9
為做好采暖季天然氣供應工作,最大限度保障民生用氣需求,建立應對天然氣供應短缺的應急工作機制,確保我市天然氣安全、平穩供應,特制定如下應急預案。
一、總則
(一)保障目標
保障采暖季城市民生用氣所需,維護社會和諧、穩定,確保人民群眾溫暖過冬。
(二)基本原則
堅持“安全第一、壓非保民”的保障原則,統一指揮、協調運作、有序高效。
(三)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采暖季全市行政區域范圍內因天然氣氣源供應不足或其他突發情況,出現緊急狀態的應急保障協調工作。
(四)實施機構
西安市天然氣保供指揮工作組(以下簡稱市保供工作組)。
(五)保供次序
按照《陜西省民生用氣保障責任書》的保供次序,將已配置氣量分層配置給城燃企業和終端用戶,無條件優先保障民生用氣需求。保供次序如下:
1.居民炊事、生活熱水、居民采暖、城市公交車、出租車、醫院、幼兒園、養老院、福利院、學校、政府機關、職工食堂、機場、火車站、汽車客運站、酒店、工商業等公共服務設施用氣;
2.帶有公共服務設施和采暖用熱的熱電聯產、分布式能源用戶的安全負荷和載客汽車、環衛車等以天然氣為燃料的運輸車輛用氣;
3.重點工業企業等斷氣可能導致重大人身傷害或設備嚴重損壞企業的安全負荷用氣;
4.國家重點工程、軍工企業用氣。
二、應急響應
(一)常態化措施
1.鼓勵多能源供熱。為最大限度保障民生用氣,確保人民群眾溫暖過冬,按照中央和我省“宜氣則氣、宜電則電、宜煤則煤”和“以氣定改、先立后破”的供暖工作要求,結合采暖季天然氣供需狀況,暫停集中供熱燃煤鍋爐拆除工作,符合環保排放標準的集中供熱燃煤鍋爐可視情況繼續使用。鼓勵使用電、地熱能、太陽能等多種能源供熱,緩解天然氣保障壓力。
2.加強節約用氣宣傳。加強對全社會進行采暖季節約使用天然氣的宣傳工作,倡導全市天然氣用戶節約用氣、錯峰用氣。對工業用戶及商業用戶積極宣傳采暖季中央和我省、我市“壓非保民”天然氣保供政策,爭取理解支持,確保減限措施執行到位。
(二)應急響應分級
根據天然氣供需缺口和發展態勢,將應急響應從低到高設定為Ⅳ級、Ⅲ級、Ⅱ級、Ⅰ級共四個等級。
1.Ⅳ級響應
預警特征:藍色預警(一般,天然氣日供需缺口小于5%)。
處置措施:除保爐用氣外,對工業用戶、商業用戶酌情減、限、停氣。具體停氣名單由各城燃企業提出建議,報市保供工作組辦公室批準后實施。
2.Ⅲ級響應
預警特征:黃色預警(較重,天然氣日供需缺口為5%—10%)。
處置措施:除保爐用氣外,對工業用戶、商業用戶酌情減、限、停氣。對公服鍋爐(指機關單位和一般辦公樓供熱鍋爐)限、停氣。對大型集中供暖鍋爐根據供需狀況限量供氣(限氣量不超過30%)。對小區采暖鍋爐根據供需狀況限量供氣或輪換供氣。對10噸以上小區集中供暖鍋爐采取錯峰使用機制(17∶00—20∶00停用),具體停氣名單和減限量由各城燃企業提出建議,報市保供工作組批準后實施,同時由市保供工作組辦公室及時向市委、市政府、省發改委報告情況。
3.Ⅱ級響應
預警特征:橙色預警(嚴重,天然氣日供需缺口為10%—20%)。
處置措施:除保爐用氣外,對工業用戶、商業用戶酌情減、限、停氣。對公服鍋爐(指機關單位和一般辦公樓供熱鍋爐)限、停氣。對大型集中供暖鍋爐根據供需狀況限量用氣(限氣量不超過50%)。對小區采暖鍋爐根據供需狀況限量供氣或輪換停氣。對5噸以上小區集中供暖鍋爐采取錯峰使用機制(17∶00—20∶00停用)。具體停氣名單和減限量由各燃氣企業提出建議,報市保供工作組批準后實施,同時由市保供工作組辦公室及時向市委、市政府、省發改委報告情況,市委、市政府酌情向省委、省政府報告。
4.Ⅰ級響應
預警特征:紅色預警(特別嚴重,天然氣日供需缺口超過20%)。
處置措施:根據用戶分布情況,結合管網現狀,盡可能平均分配用氣需求,全市主城區范圍共劃分為9個區塊,在缺口超過20%時,9個區塊進行輪換停氣減限(分片區停氣時,盡力保障對醫院、養老院、幼兒園的供氣)。缺口每增加5%,即增加一個區塊輪換減限,直至達到供需相對平衡。輪換減限措施報市保供工作組批準后實施,同時由市保供工作組辦公室及時向市委、市政府、省發改委報告情況,市委、市政府及時向省委、省政府報告。
主城區以外區域由當地政府和城燃企業執行各自保供限供應急方案。極端情況下,由市保供工作組統一指揮調度。
(三)響應啟動與實施
1.指令批準。市保供工作組辦公室根據各城燃企業報送的供需信息及啟動應急預案建議,召集成員單位研究,提出啟動應急預案及相應預案級別的建議后,報市保供工作組審批。應急響應指令經市保供工作組組長審核簽發后,由市保供工作組辦公室第一時間分別向市委、市政府總值班室報備。
2.指揮協調。預案啟動建議獲得批準后,由市保供工作組辦公室根據應急等級發出相應指令,組織實施預案相應處置措施,并做好應急預案執行信息的發布工作。
3.指令傳導。各成員單位接收到預警信息后,第一時間提出具體應急組織實施意見,待市保供工作組作出決定后,各成員單位具體組織實施。應急響應指令下達后,各成員單位按照職責分工組織落實應急措施,加強值班,保持聯絡暢通,做好各項應急處置準備工作。
4.工作開展。各成員單位按照響應級別對應的預案,組織做好本單位本系統相應措施的執行工作,全力以赴做好天然氣應急供應保障工作。并及時向市保供工作組匯報工作進展情況,防止輿論對天然氣保供問題進行炒作。
5.信息報送。應急響應啟動后,各成員單位應于每日17時前將前一日16時至當日16時期間的應急工作日報(電子版、蓋章紙質版)報送至市保供工作組辦公室(周末和節假日仍需報送)。各城燃企業每日按要求報送供氣情況及采取的應急保供措施,情況緊急時隨時報送。
6.響應終止。當天然氣短缺或其他緊急情況得到緩解后,市保供工作組經研判做出停止應急響應或降低應急響應級別決定,市保供工作組辦公室立即向各成員單位發出相應指令,明確結束響應或執行降低響應級別。
7.總結評估。各成員單位在每次應急響應工作結束后的3個工作日內,完成本單位應急工作評估(內容包括領導檢查情況、工作開展情況、應急措施落實情況、存在問題和下一步改進措施等),并以書面形式報送市保供工作組辦公室。
8.監督檢查。市保供工作組辦公室通過專項督查、明察暗訪、實地調研等方式加強督促檢查,確保各項保供應急措施落實到位。
三、工作要求
1.本預案在市保供工作組的統一領導下實施,各成員單位要以高度的政治責任感積極參與應急處置工作;凡無故拖延應急處理工作或不服從統一指揮者,將追究其行政責任,情節嚴重的,依法追究法律責任。
2.各城燃企業、集中供熱企業應按照本預案的組織和調控原則,擬定本企業的處置響應預案,報市保供工作組辦公室備案。
3.各有關單位要組織相關人員認真學習掌握本預案和各級預案內容,明確各自任務要求和處置措施內容。
4.應急響應結束后,市保供工作組辦公室要及時總結工作情況,分析存在問題,改進工作措施,不斷提高應急處置能力。
冬季供暖工作方案10
一、總則
(一)編制目的
為有效應對集中供熱事故,最大程度減少集中供熱事故及其造成的損害,保護人民生命和財產安全,盡快恢復正常生產生活秩序和集中供熱,促進經濟社會持續健康發展,特制定本預案。
(二)編制依據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西安市集中供熱條例》《〈西安市集中供熱條例〉實施細則》《西安市突發事件總體應急預案》《西安市突發事件應急指揮與處置管理辦法》《西安市應急預案管理辦法》等有關法律、法規、規章、相關文件規定,制定本預案。
(三)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西安市行政區域內,在供暖期發生的造成城市居民生活用熱無法保障或造成嚴重社會影響的集中供熱事故的應急處置工作。
(四)工作原則
1.人民至上,生命至上。
堅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立足于保障人民群眾的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把安全防護作為應急處置工作的首要保障。
2.以人為本,保障重點。
堅持把人民群眾的利益放在第一位,采取一切措施降低、減輕集中供熱事故對人民群眾生活產生的影響。同時對可能受影響的重點區域、單位、群體采取必要的保障措施,防止集中供熱事故次生、衍生事件的發生。
3.整合資源,科學應對。
通過整合集中供熱事故的監測和預警信息、應急物資、應急隊伍、應急專家,降低應對集中供熱事故的成本。充分利用現有資源,制定科學有效的應對機制和處置流程,采用先進的技術和設備,減少處置中的資源消耗和浪費。
4.依法依規,科技支撐。
嚴格按照相關法律法規要求開展集中供熱事故應急處置工作,同時充分借助科技手段,提高工作效率和質量。
二、應急組織體系
(一)應急指揮機構
成立西安市應對集中供熱事故應急指揮部(以下簡稱市應對集中供熱事故指揮部),統一領導和組織實施集中供熱事故的應急處置工作。
總指揮:市政府分管副市長
副總指揮:市政府分管副秘書長
市城管局局長
成員單位:市委宣傳部、市委網信辦、市發改委、市教育局、市工信局、市公安局、市財政局、市人社局、市生態環境局、市住建局、市城管局、市交通局、市水務局、市商務局、市衛生健康委、市應急管理局、市市場監管局、市信訪局、市氣象局、市消防救援支隊、市總工會,國網西安供電公司、西安城投集團、西安水務集團,各區縣政府(西咸新區及各開發區管委會)。
主要職責:
(1)貫徹落實集中供熱方面的法律法規,分析、研究集中供熱事故防范與處置工作重大問題及重要決策事項;
(2)組織指揮集中供熱事故市級層面的應急處置;
(3)指導、協助區縣(開發區)開展集中供熱事故的應對工作;
(4)完成上級交辦的其他任務。
(二)辦事機構
市應對集中供熱事故指揮部辦公室設在市城管局,辦公室主任由市城管局局長兼任。
主要職責:
(1)傳達市應對集中供熱事故指揮部指示和批示,對集中供熱應急管理工作的相關事項提出建議;
(2)負責集中供熱風險信息和事件信息的收集、流轉,并組織開展統計、分析和研判;
(3)根據集中供熱風險信息和事故信息的分析研判結果,向市應對集中供熱事故指揮部提出預警發布和應急響應的相關建議,經批準后發布或傳達相關信息;
(4)完成上級和市應對集中供熱事故指揮部交辦的其他工作。
(三)成員單位職責
市委宣傳部:負責組織指導集中供熱事故信息及搶險救援情況的發布,處置集中供熱事故相關輿情;協調新聞媒體做好新聞報道和應急知識宣傳。
市委網信辦:負責集中供熱事故相關網絡輿情的監測,根據情況開展輿情應對和處置工作。
市發改委:負責協調落實熱電企業發電負荷,組織協調氣源,做好熱電企業、供熱企業等單位生產用氣調配和保障工作。
市教育局:組織教育系統內部做好集中供熱事故的應急處置。
市工信局:負責協調通信運營商,做好應急救援通信保障工作。
市公安局:負責維護集中供熱事故現場及周邊影響區域的社會治安秩序和道路交通秩序,必要時可依法實行臨時性交通管制。經上級公安機關和市政府批準,對嚴重危害社會治安秩序的突發事件,根據情況實施現場管制措施。
市財政局:負責配合相關部門做好集中供熱事故應急資金保障工作。
市人社局:負責為集中供熱事故中遭受傷害的職工按照《工傷保險條例》的相關規定,進行工傷認定和勞動能力鑒定,為已參加工傷保險的職工落實工傷保險待遇。
市生態環境局:負責集中供熱事故處置期間,污染事件處置的統籌協調、監督及調查。
市住建局:負責協調對受集中供熱事故影響建筑的安全鑒定和應急監測;督導物業服務企業配合應急處置和協助人員疏散避險。
市城管局:承擔市應對集中供熱事故指揮部辦公室職能;協調供熱企業開展供熱設施的應急搶修;負責收集、報送集中供熱事故信息;參與集中供熱事故調查處理;負責集中供熱事故處置所涉及的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工作。
市交通局:負責協調道路運輸企業做好應急運輸保障,協調集中供熱事故現場人員和物資的運送。
市水務局:負責集中供熱事故處置過程中的應急供水保障工作。
市商務局:負責組織協調集中供熱事故處置過程中相關生活必需品的市場供應。
市衛生健康委:負責組織協調醫療衛生機構做好集中供熱事故中受傷人員的醫療救治工作。
市應急管理局:負責指導、督促供熱相關行業部門做好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對集中供熱事故應急處置和搶險救援工作提出意見或建議;參與集中供熱事故的調查處理。
市市場監管局:負責督導集中供熱承壓特種設備的檢驗檢測和隱患整改工作;協調特種設備專家制定承壓特種設備搶修方案;參與集中供熱事故調查,并協調開展承壓特種設備的技術鑒定。
市信訪局:負責指導責任單位做好群眾的信訪接待工作,協調相關責任單位共同做好相關政策、法規的解釋和群眾思想穩定工作。
市氣象局:負責氣象監測預報,及時為集中供熱事故應對工作提供氣象分析和預測預報。
市消防救援支隊:參與組織集中供熱事故現場火災撲救和以搶救人員生命為主的應急救援工作。
市總工會:負責協助相關受集中供熱事故影響的企業職工進行疏散避險;參與對受傷人員的慰問和安撫;參與事故調查工作。
國網西安供電公司:根據集中供熱事故應急處置需要,為處置工作提供電力保障;對受集中供熱事故影響的供電線路、設施進行保護或搶修。
西安城投集團:組織下屬供熱搶修隊伍參與集中供熱事故相關設施、管線的搶修,參與制定相關技術方案;組織下屬供熱單位開展應急響應期間本單位供熱管線、設施的風險監測;協調公交車輛協助人員疏散避險;協調配合進行天然氣臨時供應;組織下屬單位參與應急知識宣傳和信息發布。
西安水務集團:負責協調下屬單位對集中供熱事故周邊供排水管線、設施進行風險監測,對受集中供熱事故影響的供排水管線、設施進行保護或搶修;協調下屬單位進行臨時供水。
各區縣政府(西咸新區及各開發區管委會):督導本轄區內供熱安全隱患的排查和治理、預警措施的落實,收集與上報相關事件信息;組織預案啟動前的先期處置工作;組織疏散避險和臨時安置,協助維持相關秩序和提供臨時生活保障,安排鎮街、社區(村)做好群眾的宣傳和勸導工作;協助提供應急處置辦公后勤保障;組織或參與集中供熱事故的調查和處理。
(四)應急工作組
根據應急處置工作需要,組成綜合協調、專業處置、宣傳輿情、安全穩定、物資保障等工作組,按照各自工作職責開展相關應急處置工作。
綜合協調組:由市城管局牽頭,市發改委、市財政局、市應急管理局、市衛生健康委等單位配合。主要負責綜合協調工作,向各應急組傳達指令,聯系督促各應急組工作;根據集中供熱事故處置需要聯絡上級主管部門協調集中供熱事故相關事宜;組織專家組參與應急處置工作。
專業處置組:由市城管局牽頭,市住建局、市水務局、市生態環境局、市應急管理局、市市場監管局、市消防救援支隊、國網西安供電公司、西安城投集團、西安水務集團、事發地區縣政府(開發區管委會)等單位配合。主要負責集中供熱事故的應急處置;制定搶修、搶險等恢復集中供熱的對策措施;擬定并組織實施集中供熱搶險救援方案。
宣傳輿情組:由市委宣傳部牽頭,市委網信辦、市城管局等單位配合。主要負責組織相關成員單位發布集中供熱事故事中和事后信息,統一進行現場媒體接待;組織開展網絡輿情的監測和應對。
安全穩定組:由市公安局牽頭,市教育局、市工信局、市商務局、各區縣政府(西咸新區及各開發區管委會)等單位配合。主要負責組織集中供熱事故現場的安保維穩、治安管理和交通疏導工作,嚴厲打擊編造傳播謠言、制造社會恐慌等違法行為,做好矛盾糾紛化解和法律服務;依法及時、有效處置由集中供熱事故引起的影響社會穩定問題。
物資保障組:由市城管局牽頭,市工信局、市財政局、市住建局、市交通局、市市場監管局、市衛生健康委、國網西安供電公司、西安城投集團、西安水務集團、各區縣政府(西咸新區及各開發區管委會)等單位配合。主要負責保障指揮通信、搶險救援、疏散轉移、醫療救助、現場辦公所需的裝備、設備和物資,并根據需要協調相關裝備、設備和物資的生產和征用;根據應急處置需要,撥付應急資金;保障因集中供熱事故受到影響的水、電、氣臨時供應。
(五)專家指導組
在集中供熱事故預警發布、應急響應和后期處置期間,由市應對集中供熱事故指揮部邀請或聘請供熱、搶險救援、輿情應對、應急管理等領域專家組成專家指導組,為集中供熱事故的預警行動、搶險救援、風險監測、警戒疏散、善后處置和恢復重建等工作提供技術支持和決策咨詢,必要時直接參與應急處置工作。
三、監測預警
(一)預防
市應對集中供熱事故指揮部辦公室組織各成員單位加強集中供熱安全生產檢查、風險隱患排查及隱患整改工作,根據供熱特點,梳理隱患風險因素,劃分監督管控風險等級,明確監督監管計劃,必要時組織相關專家、技術人員對較大或敏感度高的風險源進行評估,提出防范對策,督促落實隱患整改措施,有針對性地制定應對方案或應急預案,做好事故預防及應急處置準備工作。
(二)監測
市應對集中供熱事故指揮部辦公室牽頭,指揮部各成員單位配合,建立集中供熱事故信息監測預警體系,通過日常巡查、基層單位上報、社會公眾投訴等多種渠道收集信息;市政府有關部門發布可能會影響正常集中供熱的其他突發事件預警后,各成員單位應對重點部位、危險源進行持續性監測,有針對性地提出防范要求。
(三)評估
在信息監測的基礎上,市應對集中供熱事故指揮部辦公室應及時對監測信息進行分析、匯總,及時對隱患進行評估,必要時請相關專家對事故產生的原因、不利因素及發展趨勢進行會商研判、評估,為下一步采取預防措施提供依據;對外地已發生的集中供熱事故也應按照“高度敏感、注重關聯”的原則做好防范、預測,及時完善防控應對措施。
(四)預警
1.預警發布。
集中供熱事故預警信息,由市應對集中供熱事故指揮部辦公室報請市應對集中供熱事故指揮部總指揮或副總指揮同意后,依照相關規定發布預警信息,各成員單位接到預警信息后應及時做好相關工作,并向市應對集中供熱事故指揮部辦公室反饋預警信息接收和預警行動落實情況。
當市政府有關部門發布可能會影響正常集中供熱的其他突發事件預警信息時,市應對集中供熱事故指揮部辦公室立即將預警信息轉發給各成員單位,并要求其做好相關工作。
集中供熱事故預警信息的發布可采用文件、電話、短信、傳真、社交軟件工作群等方式發送,發送時需附《西安市集中供熱事故預警信息發布單》(見附件2),內容包括預警范圍、保密要求、聯絡方式、集中供熱風險情況概述、預警措施、發布單位和發布時間等。
2.預警行動。
集中供熱事故預警發布后,市應對集中供熱事故指揮部應根據集中供熱風險情況決定采取相應預警措施,由市應對集中供熱事故指揮部辦公室和相關成員單位督導供熱企業或可能受影響區域內的相關單位,配合落實以下一項或多項預警措施。
(1)市應對集中供熱事故指揮部辦公室組織預警期間值守工作,要求各區縣政府(西咸新區及各開發區管委會)開展值守并保持聯絡暢通;
(2)市應對集中供熱事故指揮部辦公室確定風險信息報送頻次并要求相關單位報送集中供熱事故風險信息變化情況;
(3)市應對集中供熱事故指揮部辦公室、相關成員單位和專家指導組,聯合制定集中供熱事故風險控制方案,并開展相關協調工作;
(4)相關成員單位根據各自職責,落實集中供熱事故風險控制方案;
(5)市應對集中供熱事故指揮部辦公室會同相關成員單位統計可能發生集中供熱事故區域周邊道路交通、避難場所等情況,檢查應急物資、裝備和設備,確保其處于可用狀態,聯絡協調搶修隊伍,要求其做好響應準備;
(6)市應對集中供熱事故指揮部辦公室督導有關集中供熱企業對存在隱患的.設施、管網進行緊急關停,估算影響的時間和區域;市應對集中供熱事故指揮部辦公室在市委宣傳部、市委網信辦的指導下發布相關信息,相關成員單位依據職責開展受影響區域內群眾的疏導和安撫;
(7)市應對集中供熱事故指揮部辦公室與相關成員單位制定疏散計劃,組織集中供熱事故影響區域內的人員提前撤離,停止生產經營活動;
(8)市公安局組織維持治安和交通秩序,清空并封閉高風險區域;
(9)市委網信辦組織開展網絡輿情監測,適時發布權威信息,避免造成過度恐慌;
(10)市應對集中供熱事故指揮部調集相關應急物資、裝備、設備存放于指定地點,并調集專業處置隊伍、消防救援隊伍趕赴集中供熱事故風險區域參與風險控制工作;
(11)市城管局督促有超凈排放燃煤鍋爐的供熱企業存儲一定數量的煤炭;
(12)上級指揮機構和市供熱指揮部主要領導認為有必要采取的其他措施。
3.預警解除。
集中供熱事故風險消除后,市應對集中供熱事故指揮部辦公室提出預警解除的建議,經市應對集中供熱事故指揮部副總指揮或總指揮批準后,由市應對集中供熱事故指揮部辦公室發布預警解除信息。
四、應急響應
(一)信息報送
集中供熱事故信息報送分為首報、續報和終報。首報:市應對集中供熱事故指揮部辦公室接到相關成員單位或區縣(開發區)報送的集中供熱事故信息后,對其進行核實并上報市應對集中供熱事故指揮部。續報和終報:綜合協調組對各應急工作組的應急處置信息進行匯總后,交由市應對集中供熱事故指揮部辦公室整理報送市供熱指揮部。其中終報應在應急響應結束后進行。市應對集中供熱事故指揮部辦公室在向市供熱指揮部報送信息時,應將集中供熱事故信息同時上報市應急委值班室,對于影響比較大的集中供熱事故須按照相關規定向上級報送信息。
集中供熱事故的首報、續報和終報應在第一時間通過電話報告,隨后補報書面報告。電話報送需明確報送單位、報送人和聯系方式,書面報告需填寫《西安市集中供熱事故信息報送單》(見附件3),并采用紙質文件、傳真等形式于電話報送后30分鐘內提交;供熱企業和使用單位(企業)發生集中供熱事故后,應于30分鐘內報告屬地區縣(開發區)供熱行業主管部門和市應對集中供熱事故指揮部辦公室。
首報內容應包括發生集中供熱事故的單位概況,事件發生的.時間、地點以及現場情況,事件的類型和簡要經過,已經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的傷亡人數(包括下落不明的人數)和初步估計的直接經濟損失,可能造成的危害,已經采取的措施,以及其他應當報告的情況。
續報內容應包括集中供熱事故搶險救援進展,已經造成的人員傷亡及醫療救治情況,已經造成的損失和影響,事發地周邊風險監測和氣象情況,人員疏散避險情況,應急物資裝備保障情況等。
終報應包括集中供熱事故應急處置的措施、過程和結果,次生、衍生事件風險的控制情況,事件初步調查結果,需要善后處置的事項等。
(二)先期處置
集中供熱事故發生后,屬地區縣政府(西咸新區及開發區管委會)應立即啟動應急預案,組織、調集相關人員、隊伍、車輛及設備趕赴現場,全力開展搶險救援,防止事態擴大;最短時間了解并掌握事件情況,確定事件等級,及時報告事件發展趨勢與應急處置情況;維護現場治安、秩序,疏散、轉移或采取措施保護受災人員。
(三)分級響應
根據集中供熱事故的嚴重程度和發展態勢,市級應急響應由低到高分為Ⅲ級響應、Ⅱ級響應、Ⅰ級響應三個級別。
1.Ⅲ級響應
(1)啟動條件
符合下列條件之一時,啟動Ⅲ級響應。
①發生集中供熱事故,影響面積在150萬平方米以上、300萬平方米以下,24小時內不能恢復正常供熱。
②集中供熱企業(單位)拒絕向居民供熱,影響面積在50萬平方米以上、80萬平方米以下。
(2)組織指揮
集中供熱事故發生后,經市應對集中供熱事故指揮部辦公室研判分析,需要市級部門進行指導、協助處置的,報請市應對集中供熱事故指揮部副總指揮同意后,啟動Ⅲ級響應。市城管局立即組織調動應急資源和力量,指導、協助事發地區縣政府(西咸新區及開發區管委會)開展集中供熱事故應對工作。必要時,可成立集中供熱事故現場應對工作指導小組或應急處置專家組,指導集中供熱事故的應急處置工作。
(3)響應措施
①通知應急救援隊伍和人員趕赴現場,通知支援隊伍做好備勤支援準備;
②調度所需應急救援物資和設備趕赴現場;
③視集中供熱事故現場情況進行交通管制;
④視集中供熱事故現場情況轉移、撤離或者疏散容易受到集中供熱事故危害的人員和重要財產,并妥善安置;
⑤安全穩定組做好現場人員疏散等工作,設置警示標志;
⑥必要時,通過媒體進行信息發布和宣傳引導,避免引發居民恐慌;
⑦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他必要措施。
2.Ⅱ級響應
(1)啟動條件
符合下列條件之一時,啟動Ⅱ級響應。
①發生集中供熱事故,造成直接經濟損失1000萬元以上、3000萬元以下,或造成較大社會影響。
②發生集中供熱事故,影響面積在300萬平方米以上、500萬平方米以下,24小時內不能恢復正常供熱。
③集中供熱企業(單位)拒絕向居民供熱,影響面積在80萬平方米以上、150萬平方米以下。
(2)組織指揮
在Ⅲ級響應的基礎上,當集中供熱事故的事態發展持續蔓延、危害影響繼續擴大,需要統籌多個市級部門共同處置、需要調動市級主要應急資源和力量時,由市應對集中供熱事故指揮部辦公室報請市應對集中供熱事故指揮部總指揮同意后,啟動Ⅱ級響應。市應對集中供熱事故指揮部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全面組織集中供熱事故應對工作,及時向市政府主要領導和省住建廳報告集中供熱事故處置進展情況,提出集中供熱事故處置資源力量和響應級別調整的意見建議。
(3)響應措施
在采取Ⅲ級響應措施的基礎上,采取下列一項或多項措施:
①視情調度應急救援人員、物資、設備趕赴現場參與處置;
②安全穩定組做好現場交通管制等工作,為現場提供搶修條件;
③通知相關單位和居民做好應急取暖工作;
④在天然氣短缺的情況下,啟動超凈排放燃煤鍋爐進行供熱;
⑤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他必要措施。
3.Ⅰ級響應
(1)啟動條件
符合下列條件之一時,啟動Ⅰ級響應。
①發生集中供熱事故,造成直接經濟損失3000萬元以上,或造成重大社會影響。
②發生集中供熱事故,影響面積在500萬平方米以上,24小時內不能恢復正常供熱。
③集中供熱企業(單位)拒絕向居民供熱,影響面積在150萬平方米以上。
(2)組織指揮
在Ⅱ級響應的基礎上,當集中供熱事故的事態發展持續蔓延、危害影響繼續擴大、需要繼續補充應急資源和力量,由市應對集中供熱事故指揮部辦公室報請市應對集中供熱事故指揮部總指揮同意后,啟動Ⅰ級響應。Ⅰ級響應在市應對集中供熱事故指揮部的基礎上,進一步強化應急指揮機構,由市委、市政府主要領導擔任總指揮,全面組織集中供熱事故的應對工作,及時向省住建廳報告集中供熱事故處置進展情況,并根據應急處置工作需要,提出請求支援需求,接受上級工作組的指導,積極開展各項應急處置工作。
(3)響應措施
在采取Ⅱ級響應措施的基礎上,采取下列一項或多項措施:
①通知各單位、企業和家庭采用空調、電暖器等取暖;
②對非居民用戶用熱進行限供,優先保障居民用戶用熱;
③對重點用熱單位、居民區,調配應急熱源予以保障;
④對于供熱管網互聯互通的區域,可進行熱力調劑,保障受事故影響區域內居民用熱;
⑤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他必要措施。
4.疫情封控期間響應措施
疫情封控期間,發生集中供熱事故后,在采取分級響應措施的基礎上,市應對集中供熱事故指揮部應與西安市疫情防控指揮部保持有效溝通,以便及時、高效處置封控期內發生的集中供熱事故。
供熱企業應在所在區(縣)疫情防控指揮部提前辦理市政設施搶修通行證,以便于供熱搶修工作的開展。搶修人員應按照疫情防控要求,在做好個人防護工作的前提下開展搶修工作。
(四)應急結束
市應對集中供熱事故指揮部組織專家指導組和相關應急工作組,對集中供熱事故現場情況進行研判,認為事故已全部得到有效處置,風險被已全部排除,且無發生次生、衍生事件的可能性時,可作出應急結束的決定,由市供熱指揮部辦公室通知各應急工作組和參與應急處置的各方力量,終止響應。
(五)信息發布
信息發布應堅持實事求是、及時準確、科學公正的原則,由市應對集中供熱事故指揮部或者授權宣傳輿情組統一協調、組織報道,通過接受記者采訪、召開新聞發布會等多種方式,利用廣播、電視、報紙、重點新聞網站、微博、微信等多種途徑,發布事件及應急處置工作情況,回應社會關切,澄清不實信息,正確引導輿論。
集中供熱事故信息由市應對集中供熱事故指揮部報請市政府批準后,按要求統一發布。第一時間向社會發布權威信息,并根據集中供熱事故發展情況,組織做好后續信息發布工作。信息發布內容應當包括事件概況、嚴重程度、影響范圍、應對措施、需要公眾配合采取的措施、公眾防范常識和處理進展情況等。
未經授權,任何單位及個人不得發布集中供熱事故信息。
五、后期處置
(一)善后處置
應急響應結束后,市應對集中供熱事故指揮部根據實際工作需要,選派相關成員單位成立善后處置組,開展集中供熱事故善后處置工作,妥善救治受傷人員,慰問傷亡人員家屬,統計并撫恤因公殉職人員,保障轉移安置人員的飲水、食物、住宿和衛生等基本需求,收集、清理和處置事件現場有毒有害物質,鑒定評估受損的建筑物和構筑物,督導保險機構做好理賠工作,確保社會秩序穩定。
(二)調查、評估和總結
市政府組織相關部門組成事件調查組負責集中供熱事故的調查、評估和總結工作,并形成報告。調查、評估和總結主要內容包括集中供熱事故發生單位概況,事故發生經過和應急救援處置情況,造成的人員傷亡、直接經濟損失和影響范圍,發生原因和事件性質,責任認定以及對相關責任者的處理建議,防范和整改措施,應急處置的經驗教訓等。
(三)現場恢復
集中供熱事故應急響應結束、現場勘查和污染處置等工作完成后,立即開展現場恢復工作。應制定科學、合理、可行的現場恢復工作實施方案,按照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經審批通過后組織實施;現場恢復工作包括供熱的恢復,受損建筑物和構筑物的修復,疏散避險人員的回遷,集中供熱事故影響范圍內生產、生活秩序的恢復等。
現場恢復由區縣政府(西咸新區及開發區管委會)組織實施,需要上級支持的,應按照相關規定提出請求。
六、應急保障
(一)通信信息保障
市應對集中供熱事故指揮部辦公室建立應急值班制度,設立值班電話并派專人值守;應急響應期間,市應對集中供熱事故指揮部辦公室值班人員應隨時接收上級的指示和事發地報送的信息,并及時將事件信息通報各成員單位;各成員單位應保持全天24小時通信暢通,并按照本預案信息報送要求及時向市應對集中供熱事故指揮部辦公室報送事件信息。
(二)應急隊伍保障
各集中供熱企業搶修隊是集中供熱事故應急隊伍的主要力量,應定期開展集中供熱事故應急培訓和演練,增強專業搶險能力。如遇產生重大影響的集中供熱事故,必要時可由市應對集中供熱事故指揮部協調供熱企業相關搶修資源(包括:搶險救援隊伍、大型機械設備資源),實現資源共享,提升搶險效率。
(三)應急資金保障
集中供熱企業應保障集中供熱風險監控、監測預警、演練培訓、搶修搶險等工作的資金需求,集中供熱事故相關責任單位承擔應急處置費用。
市級層面集中供熱事故監測預警、預案修編、宣教培訓、應急演練等應急管理經費,由市應急指揮部辦公室每年提出計劃,按照相關規定審批通過后,由市財政予以安排。
(四)交通運輸保障
市交通局根據交通管控相關規定,保障疏散避險、傷員轉運、物資運輸等通道的開辟和暢通,統一協調公交車、出租車和地鐵等運輸工具,保障人員疏散避險和物資的運力需求。
(五)治安秩序保障
市公安局負責組織警力對集中供熱事故現場開展警戒、維持治安秩序和保護現場等工作,保護集中供熱事故周邊重點區域、重要場所及設施,保障搶險救援、疏散避險、醫療救援和事件調查的順利開展。
七、預案管理
(一)宣教培訓
市應對集中供熱事故指揮部辦公室負責制定本預案的宣傳、教育和培訓計劃,組織各成員單位和供熱企業,開展本預案法律法規、應急職責、指揮協調、信息報送、監測預警、應急響應、搶險救援、疏散避險等方面知識技能的宣傳、教育和培訓,增強相關單位應急處置能力。
市應對集中供熱事故指揮部辦公室督導集中供熱企業結合本預案,開展面向本單位(企業)工作人員和公眾的供熱安全教育培訓,廣泛宣傳集中供熱安全知識,事件避險、自救和互救知識;供熱企業應定期或者不定期開展搶險搶修技能培訓,并對培訓效果進行考核,做到對集中供熱事故應急常備不懈。
(二)應急演練
本預案每3年至少舉行1次演練,由市應對集中供熱事故指揮部辦公室負責按照《西安市應急預案管理辦法》相關規定組織制定方案和實施演練,并于演練結束后進行評估,也可聘請、委托第三方進行評估,在演練結束后30個工作日內形成演練評估報告,并將評估報告和演練資料報市應急管理局備案。
演練對周圍公眾正常生產和生活可能造成影響的,應在演練實施3日前進行公示,并通報相關部門。
(三)審批與備案
本預案由市政府審批,發布后向市應急管理局備案。
(四)預案修訂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市城管局應及時修訂應急預案:
(1)有關法律、法規、規章、標準、上位預案中的有關規定發生變化的;
(2)應急指揮機構及其職責發生重大調整的;
(3)面臨的風險發生重大變化的;
(4)重要應急資源發生重大變化的;
(5)預案中其他重要信息發生變化的;
(6)在集中供熱事故實際應對和應急演練中發現問題需要作出重大調整的;
(7)應急預案制定單位認為應當修訂的其他情況。
八、獎勵與責任追究
市應對集中供熱事故指揮部負責考核集中供熱事故預警和應急響應工作,對集中供熱事故信息上報和先期處置及時,采取和落實各項措施得當,有效降低或避免事件損失,表現突出的單位和個人,依照相關規定給予表揚或獎勵。
對未完成應急處置任務、未按要求落實預警措施、未按規定履行相關職責,行動不力、處置不當、貽誤時機導致集中供熱事故發生或危害擴大;不服從統一指揮,遲報、謊報、瞞報、漏報集中供熱事故信息;玩忽職守、失職、瀆職;截留、擠占、挪用應急資金等情況的單位或個人,依據相關法律法規,追究相關人員責任;涉嫌違法犯罪的,依法移交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
九、附則
(一)說明
本預案有關等級的表述中“以上”含本級(數),“以下”不含本級(數)。
(二)預案解釋
本預案由市城管局負責解釋。
(三)預案發布
本預案自發布之日起實施。
冬季供暖工作方案11
20xx年冬季即將到來,為保證師生身體健康和教育教學工作的順利進行,預防和杜絕煤氣中毒事故的發生,確保學校冬季正常供暖,特制定冬季取暖應急預案如下:
一、成立組織機構,加強領導,認真做好冬季防寒取暖應急工作:
1、成立冬季取暖工作領導小組組:略
2、曹山小學成立領導小組,加強對冬季取暖工作的領導,把冬季取暖工作抓實、抓細。
二、取暖方式:
教務處采用電地暖,會議室和政教處采用空調,其他辦公室和各班教室采用火爐,宿舍和兩個學前班教室采用鍋爐暖氣集中取暖。
三、、加強管理,預防為主
1、根據本校情況,提前做好冬季用電的計劃,并準備好充足的資金。
2、每天早上高年級的值日生提前把火爐點著,待煙放凈后學生方可進入教室;低年級的班級要老師負責提前生好爐火。
3、領導、教師要加大檢查力度,要經常檢查各室,如果發現爐子、地炕有漏煙的現象,馬上安排人員進行修理。
4、教室要經常通風,確保室內氧氣充足,謹防窒息。
5、采用空調和電熱,要嚴格按照技術監察部門的各項規定,做好空調和電熱的安全檢查工作,做到既保證供暖質量有保證供暖安全。
6、各班要認真執行冬季防火取暖工作方案的要求,做好每天帶班領導和值周教師對所有教室和取暖鍋爐進行一次防火、防電安全檢查,發現問題及時處理。
7、班主任是班級安全工作的第一責任人,每天放學時要做到班級檢查一次,保證爐火熄滅人走。
8、值周領導和值周教師要對學校安全工作負全責,每天要嚴格執行安全檢查、巡視制度,做好當天的防火、防盜和用電、用水安全工作,作好記錄有帶班領導簽字后學校存檔。
四、明確職責,嚴格落實冬季防寒取暖工作的各項要求
(一)、滅火行動小組
火災初起時,立即切斷電源,盡快到相應地點取下滅火器進行撲救。如發現現場人員需要救護,則應盡力想辦法救人。
(二)、疏散引導組:
當火災發生時,立即到自己崗位,組織指揮師生按預設的次序和通道有序、迅速、安全的撤離火災現場。
(三)、通訊聯絡組
一旦發生火警,負責與疏散、救護各組聯絡,控制校園廣播,調動有關人員到指定地點。應立即報警,先報119救火,再報110維持校門外秩序,根據人員受傷害情況報120,同時報宣和鎮教育辦公室和市教育局辦公室。
(四)、救護安全組:
當火災發生時,如有受傷和被困人員,應協助滅火組和消防人員采取救助措施,及時現場救護或移交120急救中心。
五、預防措施
1、開展消防知識的宣傳工作根據消防知識進學校要求,通過廣播、黑板報等形式,宣傳消防知識和煤氣中毒,把各項消防制度、管理網絡圖上墻。
2、加強學校消防硬件建設設置滅火器,配置ABC類干粉滅火器,學校重點部位配置滅火器。設立政教處為學校消防管理辦公室。
3、經常巡查,排除隱患。對教室的電源、易燃物的存放和用電、用火安全情況經常進行巡查。
4、設置必要的消防設施標志在校園內設置學校示意圖,標明消防設施,水源和消防宣傳標志。
六、應急措施
1、發生火災時,由現場教師或學生向校長報告,學校領導立即通知廣播室,有廣播室指揮相關人員立即行動,到達預定地點。總指揮或副總指揮迅速到現場進行指揮。
①切斷電源,廣播告知。(穩定情緒第一、沉著冷靜為要,防止引起全校驚恐。)
②呼叫119、110,并根據實際情況呼叫120,同時報宣和鎮教育辦公室和市教育局辦公室。
③打開校門。
④滅火行動組到位,撲滅初起火源,關閉門窗,控制火勢,為疏散爭取更多時間。
⑤疏散引導組到位,疏散線路原則上按學生出操線路,特殊情況疏散組,可臨時根據火災發生的地點,做出果斷的疏散線路決定,并加以引導。
2、撤離順序:按發生火災地點,所在班級同層優先原則,先撤離所在班級學生,后撤離同層次學生(離火源進的班級先撤),再其他層次,這樣既確保重點,又便于撲救人員進出。如火災發生課間,由班主任迅速到班級現場指揮撤離,其他教師按要求指揮。
七、有關要求
1、沉著冷靜指揮。組織人員按分工合作,沉著冷靜,指揮得當。各指揮疏散教師要識大體顧大局,嚴密控制下樓速度,以避免造成樓道擠壓,防止學生因恐慌而跳樓情況發生,疏散組成員應最后撤離現場。
2、學生不得參與救火。學生疏散時必須服從教師安排。有序按計劃快不撤離,不得參與救火。
3、穩定學生情緒。無論校園何處發生火災,疏散人員都應撤到學校操場、學生撤離到安全地帶后,不得任意走動,更不得返回火災區。班主任或指揮教師迅速清點學生人數,并向指揮教師匯報學生情況。
4、撲滅初起火源。滅火行動組在火災初起時,要就近起用滅火器,進行緊急撲救,盡最大努力撲滅初起火源或減弱火勢,或關閉門窗控制火勢蔓延,為學生疏散爭取更多時間,在學生未完全撤離前又能確保自己安全的前提下不得撤離火災現場。
5、確保通信聯絡。在火災發生時,各組要確保通信聯絡,及時聯系,把有關情況及時的報告總指揮。
冬季供暖工作方案12
20xx年冬季,為保證師生身體健康和教育教學工作的順利進行,預防和杜絕煤氣中毒事故的發生,確保學校冬季正常供暖,特制定冬季取暖應急預案如下:
一、成立組織機構,加強領導,認真做好冬季防寒取暖應急工作
組長:xxxx
副組長:xxxx
成員:各中層領導及班主任
二、取暖方式:
教學樓燃氣鍋爐取暖
三、明確職責,嚴格落實冬季防寒取暖工作的各項要求
1、根據本校情況,提前做好冬季取暖計劃,并準備好充足的資金。
2、認真做好供暖前的各項準備工作,檢修好取暖設備。
3、各班要認真執行冬季防火取暖工作方案的要求,做好帶班領導和當值教師對所有教室和取暖鍋爐定期進行防火、防電安全檢查,發現問題及時處理。
4、班主任是班級安全工作的第一責任人,每天放學時要做好班級取暖安全檢查。
5、值人員要對學校安全工作負全責,每天要嚴格執行安全檢查、巡視制度,做好當天的防火、防盜和用電、用水安全工作。
6、值日人員發現問題要及時妥善處理并報告帶班領導或主要領導。
7、供暖期間要加強管理,增強責任意識,發現問題和隱患及時處理,確保冬季取暖安全和不發生安全事故。
8、加強值班制度,加強巡視和檢查,排除事故的隱患,確保師生安全,確保師生溫暖過冬。
9、要通過校務會、校會、班會對師生進行安全防火、安全用電、預防煤氣中毒等安全教育,提高安全意識和防范事故的能力。
10、當取暖鍋爐出現問題時應及時采取措施,及時修復,以保證正常供暖。
冬季供暖工作方案13
根據北京市教委召開自備燃氣鍋爐控制燃氣用量的緊急會議,會議傳達了北京市市委書記,市長的講話精神,針對當前華北網燃氣緊缺的情況啟動應急預案,為保證不受嚴重影響,望各單位以大局為重,做好宣傳解釋及控制燃氣用量的工作,同舟共濟,共渡難關。根據我校實際情況綜合考慮,特制定供暖用氣緊急預案如下:
一,成立供暖領導小組:
組長:
副組長:
組員:
二,各部門做好學生,教職工的宣傳解釋工作。
三,保持通訊暢通,及時通報信息。
四,壓縮燃氣用量方案:
1、假期前:辦公用房,教室,學生公寓供暖方案。
(1)分時段調整供暖溫度,5:00至7:30保持正常供暖溫度,7:30至17:00降低供暖溫度,17:00至23:00保持正常供暖溫度,23:00至5:00降低供暖溫度。
(2)盡量保證正常供暖溫度16℃的情況下,降低鍋爐出水溫度。
(3)盡量保證學生公寓,居民區,幼兒園等重點供暖區域。
(4)減少鍋爐運行臺數。
(5)通過管線控制,并閉調整供暖外管路;降低辦公用房,公共建筑,賓館,商場,娛樂場所供暖溫度。學生公寓在上課時間降低供暖溫度。
(6)食堂定時供餐,調整飯菜結構,減少用氣量。
(7)減少開水供應,洗澡次數。
(8)加大巡視檢修力度,杜絕跑,冒,滴,漏,降低供熱補水量,減少浪費。
通過采取以上措施,每日的燃氣使用量45000立方米比沒有采取措施前的每日燃氣使用量47800,降低2800立方米。
2。假期內:辦公用房,教室,學生公寓供暖方案。
(1)保證取暖設備不凍壞。
(2)盡量保證居民區,幼兒園供暖溫度16℃的情況下,降低鍋爐出水溫度。
(3)進一步減少鍋爐運行臺數。
(4)食堂定時供餐,減少用氣量。
(5)放假后將留校學生采取集中住宿方式,保證正常供暖。
(6)加大巡視檢修力度,杜絕跑,冒,滴,漏,降低供熱補水量減少浪費。
通過再次采取以上措施,每日的燃氣使用量42800立方米,比假期前每日的燃氣使用量45000立方米,再次降低2200立方米。
五,通訊聯系電話
冬季供暖工作方案14
1總則
1.1 編制目的
為保障春節期間全市城鎮居民正常采暖供熱,有效應對采暖供熱運行中的突發事件,及時、有序、高效地開展應急處置工作,最大限度地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維護公共利益和社會穩定,促進經濟發展,特制定本預案。
1.2 編制依據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臨汾市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等法律、法規和規范性文件。
1.3 工作原則
(1)堅持“統一領導、分級負責,統籌安排、分工合作、屬地管理、落實責任”的原則。各縣(市、區)政府負責做好本行政區域內的供熱采暖工作。
(2)堅持以人為本,安全第一,預防為主,快速處置的原則,認真開展隱患排查治理工作,強化安全監管制度,確保城市供熱安全有序運行。
1.4 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發生在我市行政區域內的城市供熱突發性事件的應急處置。
突發性事件主要包括:
①臨汾市區連續24小時以上停止1萬戶以上居民供熱、各縣(市)連續24小時以上停止5千戶以上居民供熱或影響城市供熱范圍三分之一區域供熱的特大突發性情況。
②供熱管網重大破裂、鍋爐爆炸等。
2應急組織機構與職責
市政府負責指導、協調、監督各縣(市、區)政府建立、完善和實施城市供熱采暖應急預案;各縣(市、區)政府負責制定和實施本行政區域內城市供熱采暖應急預案,建立相應的應急組織體系;各供熱企業與當地政府制定的應急預案相銜接,負責制定本單位采暖供熱應急預案,建立相應應急組織。
2.1 臨汾市供熱采暖應急指揮部
為快速、有序、高效地處置春節期間城市供熱突發事件,市政府成立臨汾市供熱采暖應急指揮部(以下簡稱城市供熱應急指揮部)。
(名單見附件)
主要職責:
指導和協調供熱突發事件的預防和應急處置工作,啟動應急預案,部署市政府交辦的有關工作。
2.2 市供熱采暖應急指揮部辦公室與保障供熱運行協調組
2.2.1城市供熱應急指揮部辦公室
城市供熱應急指揮部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市建設局(值班電話:12319),辦公室主任:宿青平(兼),副主任:陳保金(兼)。
主要職責:
(1)及時傳達指揮部的各項決策和指令,并督促檢查有關執行情況;
(2)在應急指揮部的領導下,組織開展全市城市供熱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置工作,及時向市城市供熱應急指揮部及上級部門匯報有關信息;
(3)起草城市供熱突發事件應急預案及有關工作計劃,組織收集與分析相關信息,提出城市供熱突發事件處理建議;
(4)建立與指揮部領導和成員單位的信息聯絡機制,保證信息暢通。
2.2.2 保障供熱運行協調組
組 長:宣為民 市熱力供應有限公司總經理
副組長:韋 明市建設局督查室主任
劉連鎖 市熱力供應有限公司經理
馮 強 臨汾河西電廠廠長
主要職責:
按時保質做好冬季供熱工作。保障城市供熱安全正常運行。
2.3城市供熱采暖應急指揮部成員單位職責
市委宣傳部負責有關供熱情況的宣傳報道。
市財政局負責供熱突發事件必要的資金調撥籌備工作。
市經委負責對供熱企業煤炭儲備進行總體協調調撥。
市煤炭局、省煤炭運銷公司臨汾分公司負責供熱煤源供應的組織協調。
市交通局負責對供熱儲煤運輸提供支援。
市安監局、市建設局負責供熱企業的安全運營監管及突發事件調查處理工作。
市交警支隊負責保障供熱儲煤運輸車輛在城區道路的正常通行。
市物價局負責燃煤價格及供熱價格的核定監管。
市氣象局負責提供春節期間有關氣象信息。
市建設局負責供熱突發事件發生后,對事件信息進行收集、整理和上報工作。
市房產局負責協助堯都區政府做好市區集中供熱以外物業小區的供熱監管工作。
市熱力供應有限公司負責保障市區集中供熱正常運行。
臨汾供電分公司負責保障集中供熱企業用電工作。
煤炭運銷臨汾分公司負責為集中供熱企業購進用煤提供便利、高效、快捷服務。
堯都區政府負責市區集中供熱以外物業小區的供熱協調工作,同時負責做好市區供熱信訪穩定工作。
3預防預警機制
3.1 日常預防和預報
各縣(市、區)政府及供熱主管部門負責當地城市供熱運行的監測、預警工作,市建設局負責臨汾市區城市供熱運行的監測、預警工作。按照早發現、早報告、早處置的原則,明確影響的范圍、信息渠道、時限要求、監督管理、責任制等。
3.2 預警預防行動
(1)加強監督檢查。市供熱應急指揮部辦公室和各縣(市、區)政府應當對供熱企業的應急預案和供暖設施的日常監測、維護、運行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2)做好應急準備。從事城市供暖運營的企業要根據本單位應急預案組織應急演習,對所有供熱系統運行設備每天進行盤點、巡查、維護、加油保養,對機械設備定期進行檢修。加大對生產區域、重點要害部位的巡邏檢查力度,防止停暖事故的發生。供暖企業各運行崗位人員嚴格按操作規程操作,責任到人。各供熱企業要提前儲存7—10天優質原煤,確保鍋爐煤炭供應。
(3)建立值班制度。市供熱應急指揮部辦公室和各縣(市、區)政府春節期間實行24小時值班制度,嚴格履行值班查崗制度,及時處理供熱運行中出現的各種問題,認真處理用戶投訴,對供熱區域內出現的影響供熱的問題進行協調。做到出現問題及時解決,保證春節期間供熱安全運行。
(4)公布應急熱線電話。各縣(市、區)政府及臨汾市區要向社會公布城市供熱應急熱線電話。臨汾市區24小時供熱應急熱線電話為2157001、2157100、12319。
(5)開展宣傳教育。各縣(市、區)政府及市城市供熱應急指揮部辦公室要充分利用廣播、電視、互聯網、報紙、宣傳手冊等媒介,廣泛宣傳城市供暖相關知識,提高公眾應急反應能力和安全用暖、規范用暖意識。
4 應急響應
4.1 先期處置
城市供熱突發事件發生后,發生事件的供熱企業應在第一時間啟動本單位應急預案,組織相關人員和設備先期處置,控制事態發展,將危害和影響降低到最低程度。
4.2 報告程序
城市供熱發生突發事件后,發生事件的單位應立即向歸口管理部門、當地政府和市城市供熱應急指揮部辦公室報告,市城市供熱應急指揮部辦公室接到報告后,應立即向供熱應急指揮部總指揮報告,同時報告市人民政府。
4.3 響應行動
市城市供熱應急指揮部辦公室接到城市供熱突發事件報告后,應詢問出事地點、波及范圍、人員傷亡及財產損失等情況,做好詳細記錄,同時向應急指揮部進行報告,根據突發事件情況建議應急指揮部啟動應急預案。并立即聯絡指揮部成員單位,迅速組織應急調查組趕赴現場,調查核實事件狀況及發生事件原因,提出應急處置措施建議。并做到迅速采取有效措施,緊急協調組織處置,防止事態擴大,及時報告事態發展趨勢及狀況。
4.4 信息發布
城市供熱突發事件信息的公開發布由市城市供熱應急指揮部辦公室會同市新聞中心對外發布。信息發布要及時、準確、客觀、全面。
4.5 響應結束
應急結束遵循“誰啟動、誰負責”的原則,由有關應急組織指揮機構決定,并通知相關單位和公眾。
5 后期處置
5.1 總結評價
(1)突發事件應急處置的各有關單位應在應急響應結束一周內向市應急指揮部辦公室做出書面報告。
(2)市應急指揮部辦公室接到書面報告后,應及時整理和審查所有書面報告、應急記錄和文件等資料;總結和評價事件原因和在應急期間采取的主要行動。
5.2 調查報告
突發事件應急處置調查報告應包括下列基本內容:
(1)調查中查明的事實;
(2)事件原因分析及主要依據;
(3)事件結論;
(4)各種必要的附件;
(5)調查中尚未解決的`問題;
(6)經驗、教訓和建議。
6 應急保障
6.1 指揮保障
各級城市供熱突發事件應急指揮地點,由市、縣政府指定專門的場所,配備必要的設備,滿足決策、指揮和對外應急聯絡的需要。
6.2 通訊保障
各級城市供熱應急指揮部辦公室及各成員單位必須保障通訊聯絡暢通,應急響應期間,通訊工具必須保證24小時暢通,值班電話必須24小時值守,保證應急響應期間應急指揮部與市政府、市級應急組織及供熱企業通訊聯絡的需要。
6.3 物資保障
各縣(市、區)政府及市建設局制定緊急情況下供熱設施搶險設備、物資儲備和調配方案,報市政府備案。供熱企業儲備的專用搶險車、工程車輛等常規設備要運行正常,鐵鍬、洋鎬、鋼絲繩、毛爪、繩子、撬杠、橇棍等搶險工具要儲量充足。定期維護要安排專人值守待命,隨時應對突發事件。
6.4 隊伍保障
各供熱企業按照市城市供熱應急指揮部的要求,組織應急處置隊伍,開展城市供熱突發事件應急處置工作,應本著就近就快的原則,以事發地應急組織先期處置為主。
7 獎勵與責任追究
市、縣人民政府對在處置城市供熱應急事件中做出突出貢獻的集體和個人給予表彰和獎勵;對玩忽職守、不聽從指揮、不認真負責或者臨陣逃脫、擅離職守并造成嚴重后果的責任人依法追究責任。
8 附則
8.1 預案解釋
本預案由市城市供熱應急指揮部辦公室負責解釋。
8.2 預案實施時間
本預案自印發之日起施行。
冬季供暖工作方案15
1總則
1.1現狀及風險分析
我縣主城區共有集中供熱企業4家,集中供熱熱源4個,總供熱能力700萬㎡。熱電聯產熱源1個,是涿鹿華達熱力有限公司。區域鍋爐房熱源三個,分別是張家口榮慶熱力股份有限公司、涿鹿縣軒轅城市供熱有限公司、涿鹿縣金鴻燃氣有限公司。截至目前,集中供熱面積達到650萬㎡,集中供熱普及率達到98%以上,覆蓋居民5.2萬戶。
目前,主城區集中供熱由張家口榮慶熱力股份有限公司、涿鹿縣軒轅城市供熱有限公司、涿鹿華達熱力有限公司、涿鹿縣金鴻燃氣有限公司4家企業共同承擔。
1.2工作原則
(1)統一領導。在縣委、縣政府統一領導下,在縣供熱應急處置領導小組的具體指揮下,各相關部門積極開展供熱突發事件的隱患排查、應急處置、善后恢復等。
(2)屬地管理。各鄉(鎮)政府組織制定本級供熱突發事件應急預案,負責轄區內供熱突發事件應急處置及對受影響區域內熱用戶的政策宣傳、解釋和安撫工作。
(3)分工負責。供熱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置以主管部門為主,各部門、各單位依據職責積極配合,確保快速反應,迅速開展應急處置、緊急救援、善后處理工作。
(4)資源共享。供熱突發事件搶險救援工作需要調動搶險隊伍、材料、車輛、工器具等相關物資和人員時,縣政府和相關部門可以按照程序調用供熱應急搶險隊伍、相關物資設備和人員。
1.3編制依據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突發事件應急預案管理辦法》、《河北省突發事件應對條例》、《張家口縣突發事件總體應急預案》、《河北省供熱用熱辦法》及《河北省供熱行業重大突發事件應急預案》有關規定,結合我縣冬季供熱生產、運行實際,編制本預案。
1.4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本縣因供熱設備、供熱管網及附件故障,水電供應中斷影響供熱生產運行、供熱棄供棄管以及自然災害等不可抗力對供熱生產運行造成影響,對城市居民生活用熱和生命財產造成危害等供熱事件的應急處置。
2組織機構與職責
2.1縣供熱應急處置領導小組
為進一步加強我縣供熱突發事件應急處置工作的組織領導,縣政府成立涿鹿縣冬季供熱突發事件應急處置領導小組,組長由縣政府縣長李建富擔任,常務副組長由縣政府常務副縣長趙小寶擔任。
2.2縣供熱應急處置領導小組主要職責:
按照縣委、縣政府的統一部署,指揮、處置冬季發生的供熱突發事件;對發生的較大以上供熱突發事件,及時決策、下達應急指令,指揮、調用社會資源,責成各部門及時開展供熱應急處置工作;督促、指導成員單位和供熱管理部門及供熱單位做好供熱突發事件的應急管理工作;主持、指導供熱主管部門和供熱單位開展供熱突發事件的應急演練工作;協調相關單位,做好駐軍及武警部隊供熱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置工作。
2.3縣供熱應急處置領導小組主要職責
縣供熱應急處置領導小組下設供熱應急處置辦公室,第一辦公室設在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辦公室主任由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局長擔任;第二辦公室設在縣發展和改革局,辦公室主任由縣發展和改革局局長擔任。供熱管理辦公室負責供熱應急應急處置領導小組的日常管理工作,協調各成員單位按照各自分工開展供熱應急的準備工作;檢查各供熱單位對供熱應急預案的制定和落實情況;具體負責供熱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置工作。
2.4成員單位及職責
辦公室成員單位包括縣住建局、縣發改局、縣公安局、縣民政局、縣退役軍人事務局、縣財政局、縣市場監督管理局、縣應急管理局、縣生態環境局、縣供電公司和供熱企業等有關部門。
縣住建局:負責《涿鹿縣冬季供熱突發事件應急預案》的編制、修訂工作;具體組織、指揮及事后分析、總結全縣供熱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置工作;開展全縣供熱應急演練、宣傳教育和培訓工作;負責對農村清潔取暖的供熱應急突發事件進行綜合協調。
縣發改局:負責協調本縣供熱燃料應急調運,農村清潔煤的保供、配送及政策落實、會議組織、信息處理、應急處置和綜合協調等日常工作。
縣公安局:負責組織處理因發生供熱突發事件而引發的社會治安問題。交警部門負責搶修搶險車輛的通行保障以及處置供熱突發事件時的交通維護、疏導工作。
縣民政局:負責做好城市低保戶的應急求助工作。
縣退役軍人事務局:負責做好重點優撫對象的應急求助工作。
縣財政局:今年煤價、氣價均高于歷史同期價格,供熱企業資金缺口大,財政部門負責本采暖季供熱資金保障工作,確保供熱能夠平穩運行。
縣市場管理局:負責協調檢驗檢測機構對供熱突發事件中的鍋爐、壓力容器、壓力管道等特種設備進行鑒定。
縣應急管理局:對供熱企業生產安全及事故進行調查處理。
縣交運局:負責協調供熱燃料運輸車輛交通保障工作。
縣生態環境局:負責協助解決因煤改清潔能源及供熱鍋爐拆除所引發的供熱問題,監管供熱鍋爐按時完成深度治理,并監管供熱企業供熱過程中污染物達標排放。
縣供電公司:負責供熱電力保障,協助處置因供熱用電引發的供熱問題及電力供應的實物救助。
各鄉(鎮)政府:負責督導本轄區正常供熱;協調解決供、用熱糾紛;制定本轄區相應的供熱突發事件的應急預案;進行供熱突發事件的先期處理、應急救助和善后處理。
2.5供熱單位職責
各供熱單位應在保障正常供熱基礎上,結合本企業供熱能力和區域供熱需求等實際情況,建立應急供熱燃料儲備,制定供熱突發事件應急預案,建立專業的應急搶修搶險隊伍,配備相應的應急物資、器材;對供熱突發事件做到及時報告、快速搶修、盡早恢復。
3監測預警
3.1監測和風險分析
3.1.1信息監測
縣供熱應急處置辦公室牽頭,各有關部門配合,按照早發現、早報告、早處置的原則建立供熱突發事件信息監測預測體系,通過日常巡查、基層單位上報、社會公眾投訴等多種渠道收集供熱信息。供熱主管部門要與各供熱企業保持聯絡暢通,隨時了解掌握供熱情況和動態。
3.1.2風險分析
出現下列情況時,供熱企業(單位)應立即分析判斷影響正常供熱的可能性,并決定是否需要上報。如需上報,要立即將發生事件時間、地點、性質、可能影響的程度、影響時間以及應對措施報縣供熱應急應急處置領導小組和應急處置辦公室。
(1)因供熱設施、設備發生故障可能影響正常供熱;
(2)因供熱燃料出現短缺可能影響正常供熱;
(3)因供電、供水系統發生故障可能影響正常供熱;
(4)因天氣持續低溫可能影響正常供熱;
(5)因其它自然災害可能影響正常供熱。
4信息報告
發生供熱突發事件后,供熱企業、知情單位和個人有責任和義務將供熱突發事件發生的時間、地點、原因和影響范圍等信息即時向供熱管理部門或縣供熱應急處置領導小組報送。
5應急響應
5.1響應程序
5.1.1發生供熱突發事件后,供熱單位及事發地鄉(鎮)政府負責人,應在最短時間內趕到現場了解情況、調解矛盾、控制局面,及時向縣政府和相關部門報告有關情況,同時向有關采暖用戶通報供熱突發事件情況。
5.1.2鄉(鎮)政府及相關單位應根據供熱突發事件現場情況,啟動本區域、本系統的應急預案,指揮協調本區域、本系統的搶修搶險隊伍實施搶修搶險和應急救助,盡快恢復供熱。
5.1.3現場指揮部及時掌握事件進展情況及時向上級報告。受報單位或部門進行果斷處置,需調動有關人員和縣級搶修搶險隊伍參與處置時,應立即調動。
5.1.4供熱應急處置領導小組根據發生供熱突發事件的具體情況,對特殊群體居住相對集中、欠費嚴重、供熱單位無法保障正常供熱、確需實施應急救助才能保障正常供熱的,實施必要的供熱應急救助。
5.2應急結束
供熱突發事件處置完畢,供熱恢復,次生、衍生災害和事件影響基本消除后,應急處置工作即告結束。
特別重大和重大供熱突發事件處置結束后,經縣供熱應急處置領導小組組長批準后,由縣供熱應急處置領導小組宣布應急結束。較大和一般供熱突發事件處置結束后,由縣供熱應急處置辦公室宣布應急結束。
6善后處理與調查評估
6.1善后處置
供熱突發事件處置結束后,組織開展供熱事故損害核定工作,對事故情況、人員補償、緊急救助做出評估,制定補償標準和事后恢復計劃,并盡快實施。
6.2事件調查
由供熱應急處置辦公室牽頭組成供熱突發事件調查小組,對處置工作進行全面客觀的調查,總結經驗教訓,制定改進措施。
6.3評估和總結
及時組織對事件處置工作進行評估,總結經驗教訓,分析查找問題,提出改進措施,形成處置評估報告。冬季供熱期結束后,對采暖季供熱突發事件應急工作進行全面總結,并報縣供熱應急處置辦公室。
7保障措施
7.1兩級聯動協調保障
建立縣、鄉(鎮)兩級聯動協調機制,對供熱隱患進行排查并協調相關工作,確保正常供熱。
7.2搶修搶險隊伍、物資、器材保障
各供熱單位必須組建供熱突發事件搶修搶險隊伍,建立并完善相關應急預案;配備必要的搶險機動車、安全防護用品、各類搶修設備、監測儀器、移動電源、警示標志以及各種規格的管材、閥門和水暖件等搶修搶險物資器材,具備一定的供熱事故自救能力。
7.3應急供熱燃料保障、農村潔凈煤保供及農村氣代煤工程的安全運行與氣源保障
建立應急供熱燃料政府儲備。各供熱單位建立供熱燃料應急儲備。其中供熱煤炭應急儲備不少于15天用量;遇有惡劣或極端天氣預警時,應提前加大應急儲備量;加快天然氣應急儲備能力建設,逐步提高調峰和應急能力。
抓好潔凈煤托底政策的落實,增強潔凈煤保供能力,是推進農村地區冬季清潔取暖的重要組成部分。為確保全縣農戶能安全溫暖清潔過冬,保障潔凈煤穩定供應,及時應對上游煤源單位因自然災害、人為破壞、供應調度及其他不可預見的原因導致出現緊急情況,出現對全縣供煤計劃不能滿足正常實際需求,且已超出縣鄉儲備調節范圍的緊急情況。特制定以下應急措施:
7.3.1縣發改局積極協調、多方聯系潔凈煤生產企業,拓寬潔凈煤煤源供應渠道。
7.3.2縣財政局籌備應急資金,應對極端氣候需求量增加、市場價格非正常上漲等情況。
7.3.3動員社會各方力量,積極配合政府做好向農戶供應蘭炭、型煤等潔凈煤工作。
7.3.4啟動生物質燃料替代清潔煤供應,保障應急需求。
7.3.5考慮電力資源、電網支撐能力等因素,在部分區域應急發放液化氣取暖器、電取暖器等分散式采暖器具。
農村氣代煤工作要建立三個責任主體,一是中燃公司要全面承擔燃氣經營過程的安全主體責任;二是鄉鎮、村兩級要承擔原地管理的主體責任;三是縣住建部門要承擔行業督查指導的監管主體責任,以確保用戶在安全的前提下溫暖過冬。由于氣源、氣價的市場波動較大,縣住建局要協調中燃公司進行氣源保障,縣財政部門要重新核定政府預算,保障補貼資金。各鄉鎮要成立農村氣代煤安全管理工作專班,加強宣傳,保證用戶安全使用意識,防范各類問題發生,公安部門要對惡意損害燃氣管網行為進行罰戒,應急、消防、公安部門要針對農村氣代煤進行安全監督,并制定相應的應急措施。
7.4應急救助保障
縣政府建立供熱應急救助保障體系,對特殊群體居住相對集中、欠費嚴重、供熱單位無法保障正常供熱,確需實施應急救助才能保障正常供熱的,實施必要的供熱應急救助。
7.5通信聯絡保障
供熱期內,供熱單位、縣政府及其供熱管理部門、縣供熱應急應急處置領導小組和各成員單位必須保證供熱應急體系中有關人員的通信聯絡暢通。
7.6緊急接管保障
供熱單位因客觀原因停供棄供的,經協調無效,縣政府須對供熱單位采取緊急接管措施,以保證正常供熱。
7.7供熱應急資金保障
縣級財政應安排供熱突發事件應急準備資金,明確應急救助政策,確保本縣供熱應急措施順利實施,保障全縣正常供熱,緩解供、用熱矛盾,確保社會穩定。
8宣教培訓和演練
8.1宣教培訓
各級政府有關部門應利用新聞媒體、網絡、報刊、舉辦專題培訓班等多種形式,廣泛開展供熱突發事件應急知識的宣傳、培訓和教育活動。
8.2應急演練
縣供熱應急處置辦公室負責制訂年度應急演練計劃,圍繞情景模擬有針對性地編制演練方案、演練腳本,因地制宜組織開展桌面推演、實戰演練。供熱企業每年至少組織1次應急處置流程演練,提高并保持各崗位工作人員的應急搶險能力。
9附則
9.1預案制定
本預案由涿鹿縣人民政府負責制定,縣供熱應急處置領導小組負責解釋。根據本預案,各鄉(鎮)政府及相關部門和單位應制定各自的應急預案。
9.2預案更新
根據情況變化和發現的問題,及時修訂完善應急預案。原則上每三年修訂一次。
冬季供暖工作方案16
總則:
為及時應對廠外蒸汽和高溫水供熱管網以及直管站突發的重大故障和安全隱患,特制定本搶修應急預案。各相關單位負責人要24小時保持電話暢通;接到搶修指令后1小時內主要負責人到達現場;2小時內主要人力和機械到達現場;3小時內展開應急搶修工作。
應急啟動:供熱期間生產部加強巡檢,發現情況要及時匯報,相關技術人員要及時確認故障情況,一旦發生重大故障立即啟動本預案。
搶修單位:供熱公司負責應急搶修的指揮和組織實施等;檢修公司負責落實施工隊伍、機械、裝備等;廠調度部和運行分場負責廠內的相應的操作和配合等。
應急搶修:應急搶修一旦啟動,供熱公司力爭在最短的時間內確定搶修方案、技術措施、安全措施、施工措施、恢復措施等。各協作單位密切配合、不講困難、各負其責、全力以赴、迅速投入,以最短的時間完成搶修任務恢復供熱,最大限度的減小損失和負面影響。
主要搶修內容如下:
一、管網正常運行時可能發生的重大故障。
1.高溫水或蒸汽管網補償器發生重大泄漏,造成嚴重安全隱患或無法正常供熱。
2.主要閥門發生重大異常,無法正常操作或閥門破裂發生重大泄漏,造成嚴重安全隱患或無法正常供熱。
3.供熱管道破裂發生泄漏,造成嚴重安全隱患或無法正常供熱。
4.直管換熱站或二級管網設備突發嚴重故障或嚴重隱患、異常等,造成機組停運或無法對用戶正常供暖。
5.發生其它重大故障或事故,造成嚴重損失、安全隱患或無法正常供熱等情況。(根據現場情況確定)
二、供熱公司應急搶修組織
1、總指揮:副總經理
職責:全面組織和領導應急搶修工作,協調和調度相關協作單位的配合工作和下達指令。對應急工作的安全、質量、進度負總責,協調解決重要問題,及時向上級匯報。
2、土建指揮:供熱專工兼工程建設部經理
職責:制定土建搶修方案、技術要求、安全措施、施工措施、恢復措施等,對現場施工安全、進度、質量等負責;及時聯系檢修公司落實裝備、物資、人力;協調周邊關系、文明施工與賠償等。
3、安裝指揮:供熱專工兼安全培訓員
職責:制定安裝搶修方案、技術要求、安全措施、施工措施、廠外操作等,對現場施工安全、進度、質量等負責;及時聯系廠內運行部進行相關操作、調整、配合等工作;具體組織實施搶修工作、監督檢查各項重要工作,發現問題及時匯報,及時提出合理化方案和改進措施。
4、土建施工負責人:土建專責
職責:執行土建搶修方案,落實安全措施、施工措施、恢復措施、文明施工等工作,對現場施工安全、進度、質量等具體負責;及時聯系和調度機械、裝備、材料、人力等。
5、安裝施工負責人:安全生產部經理
職責:執行安裝搶修方案,落實備品備件、安全防護、施工措施、廠外操作等工作,對現場安全、進度、質量等具體負責;及時聯系和調度公司的機具、器具、材料、人力等。
三、人力機械配置
檢修公司負責落實具體施工單位和機械物資等準備工作,提供各負責人聯系電話,24小時開機暢通。接到應急指令后按要求組織實施展開搶修工作。
四、相關安全措施
1、防止人身傷亡
1.1嚴格執行《電力安全生產工作規定》(熱機和電氣)和《華電濰坊發電有限公司工作票、操作票、動火工作票管理規定》的各項規定,保證做到“三不傷害”。
1.2現場所有用電設備都要裝設漏電保護器,在井室內照明設備使用安全電壓。
1.3任何人進入現場必須戴好安全帽,著裝應符合安規規定。
1.4工作人員進入現場,應保持良好的精神狀態,上班前4小時不得飲酒。
1.5就地操作檢查時,注意周圍環境,防止由于欄桿不全、坑洞蓋板不全,照明不足等造成的傷害。
1.6現場檢查、操作至少2人執行,做到相互提醒、監督,進入井室內檢查操作時,井口至少有一名監護人。
1.7進入閥門井工作前先通風、降溫、排除有害氣體;防止裸露部位高溫燙傷;做好防護措施后在進行工作。
2、防止誤操作
2.1為保證試運的順利進行,嚴格執行指揮制度,執行人必須在接到操作命令后方可操作閥門。
2.2人員操作時要注意力高度集中,著到“一站、二看、三動手”,禁止操作時不嚴肅的一切的行為。
2.3所有機電設備的操作非專業人員不得動用機器設備,各種機械要強化保養,提高完好率,嚴禁帶病運行。
3、防止火災
3.1現場使用汽油、柴油機械時嚴防漏油發生,加油時應將機械停機,加油時附近不準有明火。
3.2在有易燃物、管內、高處等處進行焊接和切割時,要有專人監護。
3.3焊接現場配備必須的消防器材。
4、防止裝置違章
4.1施工現場設置安全警告牌和警示牌,閑雜人員進入現場。
4.2管溝開挖放坡符合標準要求,管溝邊堆土要有防止塌方的措施。
5、防止違章措施
5.1焊接和切割工作要由具有上崗證的員工操作。
5.2在井室內切割原管道時,注意做好通風措施,防止管道內存有有害氣體傷人。
5.3確保必須的個人防護用品,如防護眼鏡、面罩、防護服、絕緣鞋等。
5.4焊接和切割管道之前,確保管道已隔離、通風,并檢查是否還有易燃氣體。
5.5在風力超過六級和下雨時,禁止露天進行焊接和切割。
5.6在密閉空間作業時,必須使用安全行燈,保持通風良好。
5.7有缺陷的儀器和設備應及時更換或修理。
5.7不準使用裸露的焊鉗和電纜;焊機要接地接零,要有可靠的防雨措施。
5.8正確貯存、使用氣瓶,保證氣瓶的安全裝置有效。
6、起重吊裝安全措施
6.1管道或工件等吊裝時,必須對工人進行安全技術交底。
6.2所有參加人員應根據現場作業條件選擇安全的位置作業。
6.3正式吊裝前應進行試吊,確認一切正常后方可正式吊裝。
6.4吊裝時應動作平穩,就位后應及時找正、找平或臨時性支牢,吊件固定前不得解開吊裝索具。
6.5吊裝中因故暫停,必須及時采取安全措施,并加強現場警戒,盡快排除故障,不得使吊件長時間處于懸吊狀況。
6.6吊裝作業應設警戒線,并掛好安全標志,無關人員嚴禁入內。
6.7嚴禁在六級以上的風力時進行吊裝作業。
6.8吊裝過程中必須設專人指揮,確保信號正確無誤。
6.9操作起重機的人員應接受過培訓,應持證上崗。
7、施工用電安全措施
7.1電工必須持證上崗,嚴格執行安全操作規程,穿戴防護用品。
7.2施工用電的配電位置選擇、線路敷設、布置使用設專人管理。
7.3各種機電設備,應符合國家標準規定,并應有合格證書。嚴禁帶故障運行,且不得超負荷運行。
7.4移動式和手持式電動工具,必須做到一機一閘一接零,同時裝設漏電保護器。
7.5各處電氣設備的金屬外殼均應按要求接地或接零。現場配電箱(柜)應鎖好。
7.6操作前檢查需使用的設備及導線是否完好,按規程操作。
7.7電工絕緣安全用具、攜帶式電流和電壓指示器、臨時接地線、安全警示牌在使用過程中應定期進行檢查試驗。
7.8應避免帶電作業。作業前應將有關的電路開關、閘和其他電路控制設備斷開并掛牌或上鎖禁止閉合,必要時,應安排人員看守。
7.9使用安全插座和漏電保護器,不準將電線踏在腳下。臨時照明應有保護罩、不能用電線掉著燈泡。
8、防腐保溫施工安全措施
8.1施工現場有害氣體、粉塵不得超過允許含量極限并應設置排風設備;施工人員要站在上風處操作。
8.2有接觸防腐蝕材料過敏的人員,不得從事防腐蝕工程的施工。
8.3操作人員應配備規定的勞動保護用品;如工作服、鞋、手套、帽、防護眼鏡、防塵防毒口罩、防護面具、急救氧氣呼吸器、毛巾、肥皂及防護油膏等。
9、交通運輸安全措施
9.1必須按指定線路、指定地點、行駛速度行駛。
9.2車輛機器使用前必須經過安全檢查。
9.3重型設備和車輛要有滅火器
9.4載人車輛要有足夠的座位和安全帶。
9.5開放式的車輛要有跌落防護。
9.6重型機器工作范圍內,只允許工作人員可以進入。
9.7機器操作時距電線、高壓線要在允許安全范圍內。
冬季供暖工作方案17
公司運營保障部承擔廣大熱用戶供熱服務,承擔管網熱力站等設施的維護、保養、應急搶修等工作,20xx年度計劃供熱面積100--150萬平方米。為確保供熱生產安全、正常,防止意外事故發生時的事故擴大化,及時將事故范圍控制的初級階段,特制定本預案。
一、指導思想
為確保供熱運行期內設備及管網生產運行安全,防止人身傷亡和意外事故范圍的擴大,及時恢復供熱,根據“預防為主、自救為主、統一指揮、分工負責”的原則制定本預案。
二、組織機構
運營保障部事故搶修救援指揮部,其成員如下:
總 指 揮:
副總指揮:
成 員:技術專責、各運營班長、安裝維保企業
三、 物資保障
1、設備及物資配置:
車輛:全部搶修車輛由指揮部統一調度。
設施: 潛水泵2臺 單相汽油發電機1臺 四芯電纜200米 鐵锨2把 洋鎬2把 電焊機1套 氧氣乙炔1套 醫用氧氣瓶1套 有害氣體檢測儀1套 鼓風機1個 搶修擋板和路錐安全警示標志若干
物資:常規閥門、法蘭、螺栓、墊子等材料若干。
2、 資金保障:
為應對其它意外狀況,備應急儲備金2000元。
四、 事故應急預案
(一)大型事故搶修救援預案:
一次網或熱力站,故障影響供熱面積≧3萬平方米或公稱直徑≧200mm的管道故障發生時,立即啟動此預案。
事故總負責人:
執行負責人:
配合負責人: 各運營班長、技術專責
搶修人員: 管工2名、焊工1名、電工1名及安裝維保單位
當此類大型事故發生時,立即啟動搶修救援流程:
1、當出現事故時,第一現場人應沉著冷靜,首先迅速切斷故障點相關閥門,若出現電氣及電氣設備故障,應立即關閉總閘縮小事故范圍并立即上報運保部部長,運保部長上報總工程師。同時報告公司當班值長。
當出現人身傷害時,根據“以人為本”的原則,先進行互救、自救,緊急處理縮小事故范圍,同時向總指揮匯報,并保護現場,若需急救時直接撥打“120”急救電話。
當出現火災事故時,先用滅火器撲救,如火勢嚴重,人員應緊急撤離火場,迅速撥打“119”火警電話。
2、運行班長接到通知后迅速確定故障點并立即上報事故搶修救援臨時指揮部正副總指揮及分公司調度室,由運保部值班長上報公司調度室。副總指揮接到事故報告后,立即安排技術專責、維修人員、搶修車輛工具等。
3、正(副)總指揮在30分鐘內到現場,維修人員、技術專責自接到正(副)總指揮通知后30分鐘內到達現場。若屬重大事故應立即上報公司迅速制定搶修方案,在最短時間內恢復。若非重大故障有運保部部長和技術專責組織在2小時之內提出搶修恢復方案交總指揮審批,同意后交維人員實施,技術專責到故障現場進行技術指導。
4、維修隊在接到正(副)總指揮通知出現事故后,組織人力、物力根據搶修方案實施搶修,同時將事故情況告知電話值班員;一次網一般故障在36小時之內恢復,熱力站一般故障在8小時之內恢復。
5、搶修過程中,運保部根據事故及搶修情況起草通知,告知用戶故障原因及恢復供暖時間,通知交總指揮審批。審批同意后,分不同情況、不同方式告知用戶。
若管道公稱直徑≧400mm的或管道公稱直徑<400mm的且搶修時間超過24小時的,須在事故出現8小時之內報公司領導由公司綜合管理部聯系電視臺,采用電視公示方式通知用戶,并由運保部采用單元樓梯口張貼告示方式通知用戶。
若管道公稱直徑<400mm且故障搶修時間不超過24小時的須在事故出現4小時之內由運保部采用單元樓梯口張貼告示的方式通知用戶。
6、搶修完畢后上報正(副)總指揮,正(副)總指揮決定是否可恢復供熱,同時報告公司當班值長后,依據命令再進行供熱操作。運營值班長通知運營電話值班員。恢復供熱后,通知綜合室技術專責組織進行事故分析,運保部技術專責組織成員進行事故分析。
(二)中型事故搶修救援預案
一次網及熱力站故障影響供熱面積<3萬平方米且管道公稱直徑<200mm的管道故障發生時,立即啟動此預案。
事故總負責人:
執行負責人:技術專責、運營班長
配合負責人:維修人員及安裝維保單位
搶修人員: 管工一名、焊工一名、電工一名、其他2名
當此類事故發生時,立即啟動如下搶修救援流程:
1、當出現事故時,第一現場人應沉著冷靜,首先迅速切斷故障點相關閥門,若出現電氣及電氣設備故障,應立即關閉總閘縮小事故范圍并立即上報運營部部長。
當出現人身傷害時,根據“以人為本”的原則,先進行互救、自救,緊急處理縮小事故范圍,同時向總指揮匯報,并保護現場,若需急救時直接撥打“120”急救電話。
當出現火災事故時,先用滅火器撲救,如火勢嚴重,人員應緊急撤離火場,迅速撥打“119”火警電話。
2、運營班長接到通知后,迅速確定故障點,并立即上報事故搶修救援指揮部副總指揮,運營班長上報公司當班值長。副總指揮自接到片區事故報告后,立即通知技術專責、維修人員。
3、正(副)總指揮在20分鐘內到現場,維修人員、運保部技術專責自接到正(副)總指揮通知后20分鐘內到達現場,技術專責組織在1小時之內提出搶修恢復方案交總指揮審批,同意后交技術專責在故障現場進行技術指導,運營部長組織維修人力、物力根據搶修方案實施搶修。
4、各運營班長在接到正(副)總指揮通知出現事故后,組織人力、物力根據搶修方案實施搶修,同時將事故情況告知電話值班員;一次網一般故障在36小時之內恢復,熱力站一般故障在8小時之內恢復。
5、搶修過程中,片區長根據事故及搶修情況起草通知,告知用戶故障原因及恢復供暖時間,通知交總指揮審批。審批同意后,分不同情況、不同方式告知用戶。
此類事故預計搶修時間超過24小時的,須在事故出現8小時之內交由公司綜合管理部,聯系電視臺采用電視公示方式通知用戶,并由運營班長采用單元樓梯口張貼告示方式通知用戶。
此類事故預計搶修時間不超過24小時的,須在事故出現4小時之內由運營班長采用單元樓梯口張貼告示方式通知用戶。
6、事故搶修完畢后上報正(副)總指揮,正(副)總指揮決定恢復供熱,同時匯報公司當班值長,依據命令再進行供熱操作。恢復供熱后,保障部技術專責組織進行事故分析,運營值班長通知運營電話值班員。
(三)小型事故搶修救援預案:
二次網及用戶系統發生故障時,立即啟動此預案。
事故總負責人:
執行負責人:保障部技術專責
配合負責人: 運營班長
搶修人員:管道工、維修支援人員
當此類事故發生時,立即啟動如下搶修救援流程:
1、當出現事故時,第一現場人應沉著冷靜,首先迅速切斷故障點相關閥門,若出現電氣及電氣設備故障,應立即關閉總閘縮小事故范圍并立即上報片區長。
當出現人身傷害時,根據“以人為本”的原則,先進行互救、自救,緊急處理縮小事故范圍,同時向總指揮匯報,并保護現場,若需急救時直接撥打“120”急救電話。
當出現火災事故時,先用滅火器撲救,如火勢嚴重,人員應緊急撤離火場,迅速撥打“119”火警電話。
2、片區長接到通知后,迅速確定故障點并立即上報事故搶修救援臨時指揮部副總指揮。副總指揮自接到片區事故報告后,立即通知綜合室保障部技術專責、維修人員。
3、(副)總指揮在30分鐘內到現場。技術專責自接到(副)總指揮通知后20分鐘內到達現場;技術專責在1小時之內提出搶修恢復方案交副指揮審批,同意后交運營值班長實施,并在故障現場進行技術指導。
4、運營值班長組織人力、物力根據搶修方案實施搶修。二次網一般故障在12-24小時之內恢復,用戶室內及入口井的一般故障在4小時之內幫助解決。維修人員在接到副總指揮出現事故的通知后,組織人力物力支援片區實施搶修。
5、搶修過程中,運營值班長根據事故及搶修情況起草通知,告知用戶故障原因及恢復供暖時間,通知交副指揮審批。審批同意后,運營值班長須在事故出現4小時之內采用單元樓梯口張貼告示方式通知用戶。
6、搶修完畢后運營值班長上報副總指揮,副總指揮決定是否恢復供熱,同時匯報公司當班值長,依據命令再進行供熱操作。恢復供熱后,保障部技術專責組織進行事故分析,運營值班長通知運營電話值班員。
(四)因特殊原因造成故障的處理預案:
當出現客觀停水、停電或熱源故障時,立即啟動此預案。
事故總負責人:用戶保障部部長陳靜平
執行負責人: 事故當班值班長、保障部技術專責
此類故障發生后,由當班值班長起草通知交總指揮審批后,以不同的方式告知用戶。
1、因熱源不可抗拒原因中斷供熱的,以電視公告方式告知用戶,由運營保障部在8小時之內辦理。
2、大面積停電、停水超過24小時以上的以單元樓梯口張貼告示方式通知用戶,由片區在8小時之內辦理。
3、大面積停電、停水不超過24小時以上的以單元樓梯口張貼告示方式通知用戶,由片區在4小時之內辦理。
4、小面積停電、停水,運營保障部長在4小時之內在單元樓梯口張貼告示通知用戶,或在2小時之內電話告知各小區物業。
五、注意事項
1、各運營班長和維修人員應在平常保證搶修設備處于良好狀態,防止搶修過程中設備出現故障影響恢復供熱。在搶修過程中做好現場的圍護、保護措施,防止安全事故發生。
2、自事故發生到恢復供熱,指揮部成員應做好記錄,保證資料完整。
冬季供暖工作方案18
為確保冬季供暖工作順利進行,為全體師生營造一個溫暖、舒適、安全的學習,辦公環境,保證設備的正常運轉,及時迅速地處理各種供暖中的突發事件,制定本應急預案。
一、指導思想
遵循“統一領導、分工負責、通訊暢通、落實到人”的原則,堅持把保障供暖安全和學校財產安全作為工作的出發點和落腳點,最大限度的減少或避免突發事件造成的損失。
二、建立冬季供暖領導小組
組長:
副組長:
組員:
職責:
組織、協調、指揮應急事項的具體操作。
1.保證發生緊急情況時迅速實施搶修工作,確保供暖的安全有序運轉。
2.嚴格安全供暖操作流程,提高供暖人員的安全防范意識。
3.加強安全供暖操作的檢查力度,發現問題及時整改,把事故隱患消滅在萌芽狀態。
三、預案實施
(一)白天供暖遇到因電取暖器故障、供電故障或供暖設備故障導致停暖事故時,先由學校電工和維修工進行前期故障診斷,若無法解決,應及時聯系國資中心搶修組。負責人:
1.國資中心冬季供暖值班電話
白天:(座機)夜間:(座機)
2.地熱供暖學校:機房設備及空調末端設備供暖期間如出現故障請聯系地熱維保單位(聯系人電話:)
3.供暖搶修大組負責人及聯系電話:
(二)夜間供暖巡視,若發生電取暖器故障、供電故障或供暖設備故障導致的停暖事故時,由校區維修組長謝立和組織供暖人員及電工進行前期故障診斷,若無法解決,通知校區總務主管(李志勇),及時聯系國資中心搶修組。
(三)應急保障措施
1.電暖器故障應急措施:立即組織人員進行搶修,及時做好防凍工作。購買安裝必要的供暖設備,直至供暖恢復正常。
2.電取暖器維修工在事故發生和事故處理中,應堅守崗位,事故沒有處理完畢,不得擅自離開工作崗位,認真做好其它供暖設備的保護工作,力爭將損失降到最低。
3.遇造成人身傷亡或設備建筑物受到重大破壞的事故,除了為控制事故不再擴大和搶救傷員而采取必要的措施外,應保護好現場,
凡與事故有關的物體、痕跡狀態不得破壞。待公安、檢察、技術監督等部門參加的調查組檢查完畢后,經調查組同意方可清理現場。
4.及時聯系教委國資中心應急搶修隊伍,全面分析事故現象,準確找出原因,采取有效措施,制止事故擴大,并進行搶修。
5.在搶修過程中,要做到連續作業,搶修不完成,不準離開現場,確保盡早恢復正常供暖。
四、嚴格安全供暖操作流程,提高供暖人員的安全防范意識。
1.值班人員值班時應及時關鎖供暖電器電閘大門,禁止閑雜人員入內,按時巡查供暖設施情況,發現問題及時報告并采取措施處理。
2.嚴格值班制度,值班人員值班時必須堅守崗位,不準遲到、早退,不準脫崗、睡崗、醉崗。
3.應急設備、物資,定期檢修、檢查,確保完好。
冬季供暖工作方案19
1總則
xx公司xx項目部承擔xxxx公司供暖任務,在發生重大事故時,必須及時、高效、有序地組織開展事故搶險救援工作,最大限度地減少損失。為此編制此事故處理預案。此預案編制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電力企業事故預案編制導則》,《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管理辦法》等,此預案適用于供熱中斷事故應急響應的處理。
2應急指揮機構
成立應急指揮機構:
總指揮:總經理
副總指揮:副總經理
成員:檢修部、運行部、綜合管理部管理人員
3機構職責
3.1發生事故時,應急指揮部成員要立即趕赴事故現場,按照各自職責,在總指揮的領導下,判斷事故類別,啟動事故處理預案,實施搶修方案,指揮部署協調各部門行動,迅速開展工作。
3.2檢修部負責組織檢修人員立即到達事故現場,布置安全警戒,根據設備的損壞情況,制定搶修方案,組織人員進行設備搶修工作;向物資供應組提供設備搶修所需的備品備件,對事故情況進行技術評估,并對事故搶險進行技術指導;負責需要聯系設備生產廠家協助搶修工作的,提供必要的技術支持;采取有效措施,避免事故擴大。
3.3運行部負責:及時與值長進行聯系,匯報事故處理進展
情況;采取措施隔離事故設備和系統,保證未出事的管道和設備運行不受影響,按照檢修人員的要求做好安全措施,保障檢修人員的人身安全;積極配合檢修人員對修復的設備進行試運。
3.4綜合部負責:根據實際情況和設備搶修組提供的所需備品清單,做好備品備件的準備工作,隨時滿足現場的需要;庫內沒有的備品應急時聯系廠家供貨,并隨時掌握廠家的發貨情況;負責事故現場、搶修現場所需車輛調派,保證搶險物資、搶修設備、材料及時安全運輸到現場;按事故搶修現場要求,做好搶險、搶修人員的飲水、吃飯、休息的后勤保障工作。
4危險分析、影響、應急響應及物資資源配備
4.1xx鍋爐為xxxx公司冬季供暖的主力熱源,一旦發生下列異常情況,造成供熱中斷,將會引起惡劣影響。
4.1.1 xx鍋爐或供熱主蒸汽管道發生故障或爆管,需要進行停爐處理或采取隔斷措施處理的,可能造成xx和xx供熱中斷的事故。
4.1.2換熱站內設備發生嚴重故障造成供熱機組停機。
4.2供熱中斷的影響
4.2.1嚴重影響全公司員工的取暖
4.2.2有可能造成供熱管網或設備的凍裂、損壞
4.3接警與通知
4.3.1值班員接到事故報警后,應迅速了解掌握如下信息:事故發生的地點、類型、時間等;有無人員傷亡;事故的原因,嚴重程度及發展趨勢等。
4.3.2了解情況后,應立即向應急指揮部匯報事故情況,并通知有關負責人。負責人接到情況通報后,應立即組織搶修人員
進入事故現場進行搶險,并組織運行員工做好事故設備隔離操作處理。
4.4物資資源配備
應急物資資源有:適合現場使用的閥門、水泵、管材、通信設備、交通工具、維修工具、照明裝置、防護裝備等,能夠滿足事故處理需要。
5事故處理原則、分類及應急處理
5.1事故處理原則:
5.1.1應盡量不停水,采取打卡子等臨時措施。
5.1.2如非停水不可,要盡可能縮短停水時間,減少損失。
5.1.3管道處理事故中,最大限度縮小停熱面積。
5.2事故分類及應急處理
5.2.1一類事故
5.2.1.1定義:一次管網爆管或啟動爐停機,需采取隔斷措施,降壓放水進行處理的事故。
發生一級事故后要求在24小時之內處理完畢,最長不超過36小時,恢復正常供熱。
發生事故后,應立即匯報當班值長,并要求半小時內必須向xx和xx分管領導匯報。
5.2.1.2事故處理為:
5.2.1.2.1迅速查找泄漏點。
5.2.1.2.2根據現場情況,關斷泄漏點兩側的截止閥及抽頭門。并通知值長,停止一次網循環泵運行。同時二次網系統維持正常運轉。并通知采暖用戶做好停熱準備,如果情況緊急,先停
止供熱后再通知采暖用戶。
5.2.1.2.3制定緊急搶修方案,組織人員進行搶修。
5.2.1.2.4事故處理完畢后,通知值長。
5.2.1.2.5注水升壓后,事故點無異常,恢復供熱,將搶修現場恢復正常。在恢復供熱工程中,升溫要緩慢。
5.2.2二類事故
5.2.2.1定義:一次管網或設備故障,需采取隔斷措施,降壓后進行的帶壓堵漏處理的事故。
二級事故發生后要求在18小時內消除故障,最長不超過24小時恢復正常供熱。
發生事故后,應立即匯報當值值長,并要求半小時內必須向xx或xx分管領導匯報。
5.2.2.2事故處理為:
5.2.2.2.1迅速查找泄漏點。
5.2.2.2.2根據現場實際情況,通知xx當值值長,循環泵降壓運行,同時二次網系統維持正常運轉。同時迅速組織人員進行帶壓堵漏。
5.2.2.2.3堵漏完畢后,通知xx當值值長,恢復循環泵正常運行。
5.2.3三類事故
5.2.3.1定義:換熱站至用戶支線管網及站內某臺換熱機組設備故障,統稱為三級事故。
三級事故發生后要求在8小時內消除故障,恢復正常供熱。發生事故后,應立即匯報電廠或煤礦分管主任。
5.2.3.2事故處理為:
5.2.3.2.1迅速查找事故原因。
5.2.3.2.2根據事故原因,采取隔斷措施,進行處理。
5.2.3.2.3事故處理完畢后,按照運行規程進行恢復。
5.2.4以上三類事故發生后,如涉及到主蒸汽管道要停汽的,運行人員要及時對主蒸汽管道的疏水閥門進行疏水。在恢復供暖時要緩慢開啟主蒸汽閥門,防止換熱站內設備出現水擊現象。
冬季供暖工作方案20
為切實做好2022-2023采暖季供熱運行保障工作,不斷提升供熱服務水平,給廣大市民創造一個溫暖舒適的環境,依據石家莊市供熱工作要求,結合我縣實際情況,特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總體要求
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深入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關于冬季取暖的系列重要指示精神,緊緊圍繞“群眾滿意,領導放心,社會好評”的工作目標,以保障供熱系統安全、穩定運行為重點,采取有效措施,加強領導,精心組織,更好地服務和改善民生,確保廣大群眾溫暖過冬。
二、工作任務
(一)認真做好物資儲備,確保滿足供熱需求
熱源單位要做足煤炭等各類生產物資的儲備,擴大煤灰庫容,制定大氣預警狀態下的燃料存儲及運輸應急預案。燃氣供熱單位要科學計劃、留有余量,確保燃氣供應充足,提高冬季能源穩定供應能力和水平。
發改部門會同其他職能部門按照“多簽、多儲、多疏、多增、多開、多減”的原則,確保燃氣單位按需足額簽訂供用氣合同;確保儲氣設施建設完善,儲氣量充足,滿足應急調峰需求;確保天然氣管輸能力滿足高峰月高峰日用氣負荷;確保“壓非保民”應急預案完善,能夠保障迎峰度冬要求;排查電網負荷能夠滿足高峰時段需求。
(二)全力做好供熱設施檢修及運行調試,確保按時達標供熱
各供熱單位作為責任主體,提前開展供熱設施檢修保養工作,10月25日前,城區集中供熱完成對各換熱站保壓試水工作,農村“雙代”戶完成壁掛爐安全檢修工作,同時強化產權單位自管熱力站的監管,確保10月31日所有供熱設備全部實現安全穩定運行。
(三)做好供熱熱價監管工作,確保民生保障有力
今年居民采暖價格按照每平方米18元執行。縣屬各機關單位、垂直部門、駐正單位辦公和商業采暖價格按縣物價局部門核定的價格核算。垂直部門和駐正單位的居民采暖蒸汽價格,按照縣物價部門核定成本價核算,換熱站熱價補貼,由本單位和上級部門解決(已移交熱源企業管理的換熱站除外)。多層建筑居民采暖熱費,按建筑面積扣減10%公攤計算;有電梯和有消防通道的,按建筑面積扣減15%公攤計算;平房和單位建筑(包括二層以上)不存在公攤面積,按建筑面積全額繳納熱費。
(四)深入排查整改供熱隱患,確保供熱效果明顯改善
各供熱單位對上一采暖季運行故障率較高、群眾投訴集中、供熱效果不佳的老舊小區,再次進行拉網式排查,走訪到每一戶居民家中,檢查供熱設施,建立臺賬,及時消除供熱隱患;特別是對今年進行供熱設施改造的老舊小區以及新竣工首次供熱居民小區,要認真做好設備調試工作,避免因設備運行不暢影響用戶供熱效果;運行期間要安排應急保運隊伍駐場,及時處置供熱問題,確保供熱效果明顯提高。
(五)加強崗位人員技能培訓,提升供熱服務水準
供熱單位、燃氣單位以及相關物業單位要對負責供熱人員進行崗前培訓,確保特種作業人員持證上崗,提升工作人員的業務能力和服務意識。進一步加強24小時供暖熱線值班值守,及時接聽群眾訴求,快速反饋處理相關問題。暢通以服務窗口、服務網點、服務熱線以及APP服務平臺為載體的“線上線下”高標準服務系統,形成申請、受理、維修、收費、咨詢及投訴為一體的全方位、系統化辦事服務體系,提高行業工作效率。
(六)充分發揮供熱智能平臺作用,確保提高供熱管理水平
各供熱單位要在供暖季前期做好供熱智慧監管平臺系統啟用準備工作,確保供熱設施數據采集完善、居民小區室溫采集全覆蓋,供熱期間指派專人盯守供熱智能平臺信息,及時掌控熱源、熱力站、熱用戶的運行狀態,對預警信息、上級轉辦、督辦交辦、用戶投訴等問題及時處置并反饋結果,提高隱患處置效率。
建立天氣、熱源智能聯動機制,結合室外天氣變化、智能平臺監測、投訴問題和運行實際等情況,指導熱源企業提前調整運行參數,確保用戶室內溫度穩定達標。嚴禁供熱單位因室外溫度升高間斷供熱,致使室內溫度降低現象。
(七)不斷強化供熱運行管理,確保各項制度落實到位
嚴格落實《石家莊市供熱用熱條例(修訂)》、《石家莊市供熱服務標準》的各項要求,加強供熱用熱管理,規范供熱用熱行為,推行供熱服務標準化、規范化,認真落實供熱質量網格化監管,全面提升供熱服務水平,按照“誰建站、誰主管,誰經營、誰負責”的原則,建立部門分包責任制,各機關、企事業單位、熱源企業、房地產開發公司(物業公司)、各鄉鎮是供熱工作責任主體。城區集中供熱工作由縣綜合行政執法局負責;各村“雙代”工作、新民居供熱工作由各鄉(鎮)轄區負責;醫院、學校等公服單位由上級主管部門負責。
(八)切實加強應急管理,確保及時有效處置突發事件
加強應急防范。各供熱單位要及時修訂完善本單位供熱突發事故應急預案,不斷提高應急預案的可操作性,確保突發事故科學、及時、有效處置。同時,堅持技防人防有機結合,嚴格落實供熱期間領導帶班和值班制度,嚴格內部無縫隙安全監管,嚴格執行運行期全程檢查、班次安全巡查要求,配備足額小區服務搶修人員,全力保障供熱設備安全運行。
強化應急搶修。堅持“誰供熱、誰負責、誰搶修”的原則,各供熱單位要提前做到設備、材料、人員“三落實”,切實與技術力量雄厚、設備先進的應急搶修隊伍簽訂合作協議,確保重大突發爆管等事故能夠快速及時處置。
強化主干熱源熱網應急保障。熱電聯產熱源企業要全面加強主、備用設施設備的檢修調試工作,嚴格規范操作,切實做好熱電聯產熱源應急保障相關措施。
(九)全面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杜絕和防范不安全事故的發生
各供熱單位要嚴格執行安全生產的相關規定,落實各項安全管理措施,規范操作,堅決杜絕和防范不安全事故的發生。加強從業人員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落實崗位安全生產規程,執行安全生產的各項制度。加強鍋爐房、燃煤場、燃煤運輸、壓力管道維修等關鍵部位、關鍵環節的安全管理,特別是對一些使用時間長、曾經出現過泄漏的管段,安排專人緊盯,嚴防死守,確保供熱管網安全運行。各區要落實屬地管理責任,加強監督檢查,確保安全責任落實到位,安全無事故。
各鄉(鎮)要切實擔負屬地責任,排查鄉村清潔取暖燃氣安全問題,保障老百姓取暖安全。建立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問題臺賬,明確責任單位、責任人、整改時限,全面整改到位,避免發生安全事故,重點對涉氣第三方施工是否按要求實行全面安全管理問題;燃氣安全隱患是否全面整改到位;是否按照“一村一案”制定農村燃氣應急預案,是否按規定開展應急預案;安全用氣知識是否宣傳到位;是否在10月底前完成燃氣管道、壁掛爐安全檢查工作。
(十)積極完善投訴處置制度,確保妥善解決供熱問題
各供熱單位在小區顯要位置張貼供熱明白牌,公布供熱咨詢服務報修電話,確保24小時暢通,積極回應群眾訴求,堅決杜絕不作為、亂作為,確保群眾投訴事項件件有回音、事事有著落。切實提高單位報修服務效率和服務質量。
供熱主管部門要借助信息化手段,結合室溫監測設備數據分析,加大日常監督管理力度,依法依規對人為縮減供熱運行時間、降低服務質量的供熱單位予以處罰。
供熱主管部門成立投訴輿情小組,健全供熱輿情的監測、研判、回應機制,切實增強輿情意識,對媒體、群眾反映的問題迅速核實,妥善處理,及時回應社會關切,第一時間發現,第一時間回應,第一時間解決,避免反應遲緩、被動應對現象,防止小問題積成大矛盾。
三、有關要求
(一)統一思想認識,提高政治站位
要牢固樹立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提高政治站位,統一思想認識,以極端負責的精神、精益求精的態度、連續作戰的作風,切實把冬季供熱這一事關民生和發展的重大政治任務堅決、有力地做實、做細、做到位,把黨和政府的溫暖送到千家萬戶,不斷增強群眾供熱服務獲得感。
(二)加強組織領導,壓實工作責任
供熱工作是當前一項緊迫的民生問題,也是一項龐大繁雜的系統工程,各鄉鎮、各相關部門主要負責人要充分履行職責,進一步壓實工作責任,強化管理服務,加大監督檢查力度,嚴管供熱違規行為,確保供熱工作健康有序發展。各供熱單位要轉變觀念,改善服務,以良好的供熱質量取信于民。
(三)健全工作機制,嚴格考核問責
各鄉(鎮)、各相關部門要全面抓好冬季供熱工作的督導調度,對熱點難點問題安排專人負責、專題督辦,建立供熱日協調、周調度制度,及時掌握供熱運行情況。要不定期召開供熱工作會議,加強聯絡協調,開展經常性的督促檢查,及時協調解決供熱問題。建立督查通報制度,對由于工作不到位而導致供暖不達標、安全隱患不及時整改等造成社會影響的突出問題,予以嚴肅查處,對相關責任人予以追責問責。
(四)加大宣傳力度,營造良好輿論氛圍
各鄉(鎮)、各相關部門要充分發揮報紙、電視、廣播、網絡等媒體作用,加大供熱政策法規宣傳力度,加強新聞輿論監督,為供熱正常運行營造良好的輿論氛圍。同時,廣泛宣傳供用熱常識,引導廣大群眾科學用熱、安全用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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