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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返貧幫扶工作方案

時間:2023-06-01 14:10:37 方宇 方案 我要投稿

防返貧幫扶工作方案(通用13篇)

  工作方案是對將要開展的工作所做的計劃。某個項目開展前,我們需要為領導提供多種工作方案,工作方案要寫哪些內容呢?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防返貧幫扶工作方案,歡迎閱讀,希望大家能夠喜歡。

防返貧幫扶工作方案(通用13篇)

  防返貧幫扶工作方案 篇1

  根據國家鄉村振興局《20xx年防止返貧監測幫扶集中排查工作方案》(國鄉振司法〔20xx〕5號)和省鄉村振興局《關于開展20xx年防止返貧監測幫扶集中排查工作的通知》(贛鄉振綜字〔20xx〕4號)文件精神,結合我鄉實際情況,現就為做好20xx年防止返貧監測幫扶集中排查工作,特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排查時限

  即日起至20xx年5月30日。

  二、排查內容

  (一)根據省鄉村振興局新調整的20xx年防止返貧監測范圍(6900元),以家庭為單位,對所有農村人口開展全面排查。集中排查農戶家庭成員情況,教育、醫療、住房和飲水安全狀況,收入和支出情況。

  (二)集中排查未納入監測對象的農戶和一般脫貧戶。看是否存在返貧致貧風險,是否存在“應納未納”“體外循環”等問題。

  (三)集中排查未消除風險的監測對象農戶的幫扶情況。看是否按要求安排幫扶措施,特別是參加醫保等健康幫扶措施是否落實。重點關注措施是否及時到位、全面有效,是否存在“一兜了之”等突出問題。

  (四)集中排查已消除風險監測對象穩定情況。看家庭收入是否持續穩定、“三保障”及飲水安全是否持續鞏固、風險是否穩定消除。

  (五)集中排查規模性返貧風險。重點:一是產業就業幫扶項目是否正常運行,與脫貧戶和監測對象的利益聯結是否緊密,資產收益分配是否合理。著重排查鄉村產業項目失敗、大宗農副產品價格持續大幅下跌、農村勞動力失業明顯增多、大中型易地扶貧搬遷集中安置點搬遷人口就業等方面的風險隱患。二是各類洪澇、干旱、氣象、地質等災害以及疫情等重大突發公共事件的影響。

  (六)集中排查重點區域。對鄉村振興重點幫扶村、無脫貧人口但有農村人口的行政區域、未消除風險監測對象占當地農村戶籍人口比例高于2%的行政村,開展重點排查。

  三、重點排查對象

  (一)脫貧戶。重點關注20xx年當年標注脫貧和人均純收入同比上年度下降30%的脫貧戶。

  (二)低收入農戶。重點關注20xx年度和20xx年測算家庭年人均純收入在6900元以下,以及收入較上年度下降50%以上的農戶。

  (三)分散供養特困人員。重點關注其中的單人戶等特殊困難家庭。

  (四)農村低保對象。重點關注20xx年以來新納入和申請未納入低保的.農戶。

  (五)農村殘疾人家庭。重點關注重度殘疾人家庭和20xx年以來致殘家庭。

  (六)多子女家庭。重點關注非義務教育階段在讀子女較多(3人及以上),剛性支出較大家庭。

  (七)危改家庭。重點關注20xx年危房改造或維修的家庭。

  (八)飲水安全問題家庭。重點關注分散式飲水工程飲用水農戶。

  (九)收入不穩家庭。重點關注務工收入占比高且務工時間不穩定,以及因疫情等影響導致失業、就業不穩和產業發展失敗的家庭。

  (十)因病因災因意外事故等剛性支出較大或收入大幅縮減導致基本生活出現嚴重困難家庭。重點關注一般農戶個人年度累計自付醫療費用超過20xx年全省農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8684元)、一般脫貧戶個人年度累計自付醫療費用超過20xx年全省農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50%(9342元)的農戶。

  以上重點人群清單于4月30日,統一反饋至各村。

  四、排查流程情況處理

  (一)鄉收到重點人群清單分發到村,并匯總掌握各村摸排情況,成立督查小組進行督促指導村級排查,建立重點人群摸排臺賬及問題清單,全程跟蹤指導。村級要通過集中排查,先摸清重點人群農戶情況,其次是其他一般農戶情況,按照縣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同鄉村振興有效銜接工作領導小組下發的《馬步鄉XX村20xx年防止返貧監測幫扶集中排查情況登記表》(附件2),逐戶登記,建立問題臺賬。

  (二)對排查新發現的困難農戶,要按照防返貧監測工作要求進行分析研判,分類進行處理。對符合監測對象條件的農戶,按程序識別納入。

  (三)對已納入監測對象的農戶,要堅決落實針對性幫扶措施,及時解決問題,穩定消除返貧致貧風險。對返貧致貧風險較為復雜的,要全面認定返貧致貧風險,落實綜合性幫扶措施。對有勞動能力的監測對象,優先落實產業就業等開發式幫扶措施。對風險消除不穩定的和整戶無勞動力的,經綜合研判后,確定是否進行回退處理。對標注風險消除后又出現返貧風險的,要按程序重新識別認定。

  (四)核實核準監測對象數據信息。對監測對象收入和支出、“三保障”及飲水安全等關鍵信息缺失和信息錄入不準確等問題,要盡早發現、認真審核,及時補充完善。

  五、工作安排

  (一)全面培訓部署(5月5日前完成)。我鄉將于5月5日開展專題業務培訓。各村專干要確保掌握集中排查內容、方法和要求。

  (二)開展集中排查(5月25日前完成)。各村要充分組織監測網格員、鄉村干部、第一書記、駐村工作隊、結對干部、專職信息員等力量,采取上門入戶、實地摸排等方式,逐戶摸清情況,準確記錄摸排信息。

  (三)信息采集錄入(5月30日前完成)。各村要及時將監測對象相關信息上報鄉村振興工作站,同時將集中排查主要數據按《馬步鄉20xx年防止返貧監測幫扶集中排查情況統計表》(附件1)的要求,上報到鄉村振興工作站。需要對監測對象開展“風險消除回退”和“監測對象清退”的,各村要及時上報鄉村振興工作站。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認識。各村要強化政治站位,切實把思想和行動統一到鄉黨委政府關于防止返貧監測幫扶、牢牢守住不發生規模性返貧底線的決策部署上來,以高度的政治責任感和使命感,精心組織、精密部署,集中精力扎實做好排查工作。

  (二)壓實工作責任。為更好統計數據,各職能辦按照規定格式提供數據并確保數據準確性。鄉村振興工作站加強與應急管理、醫保、農業農村、民政、社保、住建、教育等相關職能辦信息共享和溝通協作,強化分析研判,切實履行工作職責,發揮好統籌協調作用,精心組織部署,確保按時高質量完成排查工作。

  (三)提高工作效率。要簡化工作流程,各村對排查中發現的困難農戶,從發現風險線索之日起,需即刻上報鄉村振興工作站,通過各職能辦進行數據比對,到完成監測對象識別認定,一般不超過15天。

  (四)抓好問題整改。各村要統籌做好集中排查發現問題、20xx年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考核發現問題,建立問題整改臺賬,舉一反三,一體整改。特別是要結合實際,及時制定規模性返貧防范預案,落實幫扶舉措,提前化解風險隱患,堅決守住防止規模性返貧的底線。

  (五)強化調度指導。各職能辦要加強工作督促和指導,幫助各村及時發現和解決排查中遇到的問題。鄉村振興工作站將根據實際匯總情況,對各村工作進行督促指導。我鄉將按照“誰采集、誰錄入、誰審核、誰負責”的原則,加強錄入信息審核把關,確保數據的真實、準確和完整。

  (六)夯實工作作風。各村要始終堅持實事求是、扎實細致的工作作風,按照“不落一戶、不漏一人、不存盲區、不留死角”的要求,逐村逐戶逐人排查到位,做到排查過程扎實、排查數據詳實、排查結果真實,堅決杜絕弄虛作假、紙面排查等形式主義、官僚主義。

  防返貧幫扶工作方案 篇2

  為貫徹落實《中央農村工作領導小組關于健全防止返貧動態監測和幫扶機制的指導意見》《中共安徽省委農村工作領導小組關于健全防止返貧動態監測和幫扶機制的實施意見》關于“每年至少開展一次集中排查”工作要求,根據《國家鄉村振興局綜合司關于印發<20xx年防止返貧監測幫扶集中排查工作方案〉的通知》、《安徽省鄉村振興局關于印發〈20xx年防止返貧監測幫扶集中排查工作方案〉的通知》、《蚌埠市鄉村振興局關于印發〈20xx年防止返貧監測幫扶集中排查工作方案〉的通知》精神,結合我縣工作實際,現就組織開展20xx年防止返貧監測幫扶集中排查工作制定如下方案。

  一、總體要求

  全面落實黨中央、國務院、省委省政府及市委市政府決策部署,將健全防止返貧動態監測和幫扶機制作為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的有效舉措,充分認識開展集中排查的重要性和緊迫性,集中一個月時間,動員鄉村干部、駐村干部、幫扶聯系人和基層網格員等,統籌用好農戶自主申報、部門篩查預警等工作方式,逐戶逐人逐項開展入戶走訪排查,做到村不漏戶、戶不落人、人不漏項,切實解決政策理解和把握不精準、監測不及時不全面、精準幫扶不到位、風險消除簡單化等突出問題,精準識別監測對象,將有返貧致貧風險和突發嚴重困難的農戶全部納入監測范圍,強化精準施策,推動政策落實,實事求是消除風險,切實防止返貧致貧,堅決守住不發生規模性返貧的底線。

  二、范圍和對象

  在全縣11個鄉鎮,以家庭為單位,對所有農村人口、“農轉非”后但沒有享受城鎮相關保障政策的人口全面開展集中排查。

  三、工作內容

  (一)排查認定新增監測對象。

  1.建立健全監測范圍年度調整機制。根據20xx年省、市監測范圍標準,確定我縣監測范圍為7000元。監測范圍作為納入監測對象的重要參考,不是認定監測對象的唯一標準,要綜合考慮重大支出、“兩不愁三保障”及飲水安全狀況及返貧致貧情況,進行綜合衡量。

  2.要關注重點人群和特殊群體。脫貧戶特別是20xx年脫貧、整戶無勞動力、近三年家庭人均純收入持續減少的脫貧戶,20xx年家庭人均純收入較低和明顯減少特別是收入在監測范圍內的農戶,分散供養特困人員特別是單人戶等特殊困難家庭,農村低保對象特別是整戶無勞動力、近兩年新識別和申請低保的農戶,農村殘疾人家庭特別是新致殘和重度殘疾人家庭,多子女特別是非義務教育階段在讀子女較多的農戶,務工收入占比高且務工時間不穩定的農戶,分戶獨居且子女無贍養能力或子女不履行贍養義務的老人戶,以及因病因災因意外事故等剛性支出較大或收入大幅縮減導致基本生活出現嚴重困難的農戶等。

  3.要全面排查農戶實際生活狀況。不僅要排查農戶收入、“三保障”和飲水安全狀況,也要考慮剛性支出,以及在就醫、上學、就業、產業等方面存在的實際困難和潛在風險,特別要關注因疫情影響導致產業受損、就業不穩定等情況。對分戶獨居老人,要核查其子女家庭經濟狀況和履行贍養義務情況。

  4.要拓展完善排查方式。在主要依靠基層干部集中排查的同時,優化網格劃分,發揮基層網格員作用,并用好農戶自主申報、部門篩查預警以及梳理媒體、信訪、輿情信息等方式,突出問題導向,提高排查工作實效。對排查發現有返貧致貧風險的農戶,全部納入監測范圍,制定并落實好幫扶措施,確保應納盡納、應扶盡扶,堅決避免出現規模控制、應納未納和體外循環現象。

  (二)排查已消除風險監測對象穩定情況。對已標注“風險消除”的監測對象開展“回頭看”,重點排查家庭收入在不少于半年的時間內是否持續穩定、“三保障”和飲水安全是否持續鞏固、返貧致貧風險是否穩定消除。對風險消除不穩定和整戶無勞動力的監測對象進行回退;對標注風險消除后又出現返貧致貧風險的,按程序重新識別認定,并及時落實幫扶措施。

  (三)排查幫扶措施落實情況。對未消除風險監測對象的幫扶情況進行排查,重點關注措施是否及時到位、全面有效,是否存在“一兜了之”等突出問題。對義務教育、基本醫療、住房安全、飲水安全以及收入驟減、支出驟增等方面存在問題的,及時落實針對性幫扶,盡快解決問題,消除風險。對于返貧致貧風險較為復雜的,要全面認定監測對象的返貧致貧風險,并結合風險類型和農戶需求因人因戶落實幫扶。對有勞動能力的監測對象,要優先落實產業就業等開發式幫扶措施。對脫貧戶和已消除風險的監測對象20xx年幫扶措施進行排查,重點關注幫扶措施的精準性和針對性,是否存在過度幫扶和福利陷阱等問題。

  (四)排查規模性返貧風險隱患。要重點排查災害以及疫情等各類重大突發公共事件影響、大宗農副產品價格持續大幅下跌、生產經營成本持續大幅上漲、農村勞動力失業明顯增多、鄉村產業項目失敗、帶動鏈斷等方面的風險隱患。要重點關注未消除風險監測對象占比較高和無監測對象的行政村。健全聯絡員與部門會商、信息互通互享機制,加強與醫保局、衛健委、教體局、住建局、農業農村局、水利局、人社局、公安局、殘聯、應急管理局、婦聯、縣委統戰部、團縣委、民政局、信訪局等相關部門的信息共享和溝通協作,強化分析研判,及時發現解決苗頭性傾向性問題。

  (五)核查核實監測對象和脫貧人口數據信息。對新識別的監測對象,要按照《防止返貧監測對象信息采集表》內容,全面采集信息,準確錄入全國防返貧監測信息系統。結合系統數據發現問題,核實核準監測對象和脫貧人口信息數據。要排查信息是否全面,重點關注監測對象和脫貧戶收入支出、“三保障”和飲水安全等關鍵信息缺失問題。要排查信息是否準確,重點關注監測對象和脫貧戶家庭成員信息、監測對象分類、風險類型、幫扶措施等信息錄入不準確問題。要排查錄入是否及時,重點關注需要動態調整的數據是否及時進行更新完善,切實提高信息數據的完整性、準確性。同時,按照統一要求,補充錄入鄉(鎮)防返貧監測模塊有關數據信息。

  (六)排查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同鄉村振興有效銜接中的突出問題。梳理分析入戶走訪排查情況,查找責任落實、政策落實、工作落實、鞏固成效等方面的薄弱環節與不足,重點關注落實教育、醫療、住房、飲水、產業、就業、兜底保障等政策,銜接推進鄉村振興補助資金使用管理(含扶貧項目資金管理),以及推進鄉村建設(包括農村基礎設施建設和基本公共服務、農村改廁、農村人居環境整治)、鄉村治理等方面突出問題。集中排查完成后,由村級明確專人填寫《20xx年防止返貧監測幫扶集中排查村級問題清單》(附件2)。

  四、進度安排

  集中排查從4月下旬開始,按照四個階段有序推進。

  (一)全面培訓部署階段(4月27日—4月30日)。出臺《固鎮縣20xx年防止返貧監測幫扶集中排查工作方案》,召開全縣防止返貧監測幫扶集中排查動員暨培訓會議,開展動員部署,明確工作要求。全縣于4月24日已完成基層網格劃分和基層網格員調整,各鄉鎮采取線上線下等多種形式,開展業務培訓,確保做到負責集中排查工作人員培訓全覆蓋;完善《網格化監測手冊》,做到每個網格員人手一冊(《網格化監測手冊》)、人手一表(防止返貧監測幫扶集中排查入戶排查表)入戶開展排查。

  (二)開展集中排查(4月30日—5月31日)。各鎮村要精心組織、倒排工期,按時完成排查任務;要組織鄉村干部、駐村干部、幫扶聯系人、基層網格員等力量按照“村不落戶、戶不漏人、人不漏項、不存盲區、不留死角”的要求,集中時間、集中精力,逐村逐戶逐人逐項開展排查,在家的要入戶見面,不在本地的要電話走訪,確保排查工作全面徹底。村組網格員和村兩委包組干部是此次集中排查主力,對本村組要戶戶到、人人訪;建檔立卡脫貧戶和監測對象的'幫扶聯系人對所幫扶對象在家的要入戶,在外的要電話溝通聯系;鄉鎮包村干部、村黨組織書記和村第一書記對本村入戶率要達到30%以上。此次排查發現的符合條件的農戶,要及時按程序識別為監測對象。根據《中共安徽省委農村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關于進一步健全防止返貧動態監測和幫扶機制的通知》要求,按照20xx年監測范圍,嚴格履行監測程序,簡化工作流程,縮短認定時間,從農戶申報、干部排查、部門預警發現風險線索之日起,到完成監測對象識別認定,一般不超過15天,幫扶計劃制定和幫扶措施申報原則上在10天內完成。要提高工作時效,監測對象認定的信息比對與識別程序同步進行,推動防止返貧監測和低收入人口動態監測平臺數據共享、比對結果共用,對新納入低保對象已開展過信息比對的,可不重復比對。加強協調溝通,及時開展數據比對,各相關部門按照職責分工落實幫扶措施。

  (三)信息采集錄入(6月1日—6月9日)。各鄉鎮要按照“誰采集、誰錄入、誰負責”的原則,加強錄入信息審核把關,確保錄入信息真實、準確、完整。排查發現需要對監測對象開展“風險消除回退”和“監測對象清退”的,各鄉鎮及時上報縣局匯總后統一向省局提出申請,由省級統一組織開展“回退”“清退”系統操作。整改工作結束后不再開放相應權限。

  (四)提交總結報告(6月9日—6月11日)。各鄉鎮要全面梳理集中排查進展情況及成效,形成自查報告(報告內容包括集中排查開展情況、發現問題及整改落實情況、下一步工作安排、典型經驗做法等),于6月11日前上報縣鄉村振興局。(聯系人:王松妹;聯系電話:0552—6058032)。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壓實工作責任,鄉鎮要落實主體責任,要高度重視,精心組織部署,工作上對標對表,行動上迅速落實,切實履行工作職責,發揮好統籌協調作用,主要負責同志要親自部署、親自推動、抓好落實,確保按時高質量完成排查工作。

  (二)強化督導調度。各鄉鎮對所轄村入戶情況進行抽樣督導,抽樣戶數不少于300戶,且要對所轄村實施抽樣全覆蓋。縣局按照排查工作要求,對鄉(鎮)村進行督促指導,幫助鎮村及時發現解決突出問題,確保時間進度,提升工作實效;同時對所有鄉鎮入戶情況進行抽樣督導。各鄉鎮抽樣紙質材料均要保存。縣局將在集中排查開展的同時,采取多種方式,加強暗訪調研、工作調度和業務指導,對工作進展較慢、質量較差、問題較多的鄉鎮開展實地調研并及時通報,督促推進工作。

  (三)統籌推進整改。要突出問題導向,結合20xx年中央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同鄉村振興有效銜接考核評估反饋問題以及省考核評估督查發現問題,一體推進問題排查與整改落實。要堅持舉一反三,以排查內容為重點,全面查找薄弱環節與不足,深刻剖析問題根源,精準制定整改措施。要堅持邊查邊改,能夠及時整改的要立行立改,需要一段時間整改的要明確責任單位和責任人,限期整改到位。要堅持突出實效,通過建章立制鞏固整改成效,確保問題不反彈。

  (四)減輕基層負擔。嚴格落實“一改兩為五做到”要求,堅決杜絕形式主義、官僚主義,防止層層加碼,排查工作不得隨意搭便車。要注意方式方法,加強工作統籌,強化部門協作,依托全國防返貧監測信息系統和安徽省防返貧監測大數據管理平臺,統籌利用信息資源,加強信息共享與數據比對,避免重復填表報數。要嚴格遵守疫情防控相關規定,因地制宜完善排查方式,突出工作實效。

  防返貧幫扶工作方案 篇3

  根據《省委、省政府關于做好20xx年全面推進鄉村振興重點工作的實施意見》《關于進一步健全完善防止返貧監測預警機制的通知》《菏澤市鄉村振興局關于印發<20xx年防止返貧監測幫扶集中排查工作方案>的通知》等文件有關要求,結合本鎮實際,現就組織開展隨官屯鎮20xx年防止返貧監測幫扶集中排查工作,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排查內容

  1.以家庭為單位,按照20xx年防止返貧監測標準對所有農村人口開展全面排查。重點關注八類人群(填寫入戶調查表)

  (1)全國防返貧監測信息系統內建檔立卡脫貧戶(包含不享受政策戶),特別是20xx年家庭人均純收入低于省定監測線(6500元)的。(可提供名單)

  (2)20xx年家庭人均純收入較低或明顯減少的農戶,特別是低于省定監測線的。(排查得出)

  (3)分散特困供養人員,特別是單人戶等特殊困難家庭。(可提供名單)

  (4)農村低保對象,特別是近兩年新識別或申請低保的。(可提供名單)

  (5)農村殘疾人家庭,特別是有新致殘、重殘、一戶多殘家庭。(可提供名單)

  (6)多子女農戶,特別是非義務教育階段在讀子女較多的。(三個子女以上現階段高中以上學習的,排查得出。)

  (7)務工收入占比高且務工時間不穩定的農戶。(排查得出)

  (8)因病、因災、因意外事故等剛性支出較大或收入大幅度縮減導致基本生活出現嚴重困難的農戶。(排查得出)

  2.排查已消除風險的監測幫扶對象,風險消除是否穩定,對已標注“風險消除”的監測幫扶對象開展“回頭看”工作。對風險消除不穩定和整戶無勞動力的監測幫扶對象以村為單位上報進行回退,對標注風險消除后又出現返貧風險的.,以村為單位上報按程序重新識別認定。(可提供名單)

  3.優化認定程序:入戶核實和農戶授權承諾(3天)—民主評議—縣級信息比對—鎮級反饋—村級公示(5天)—錄入系統。(原則上要在10天內完成幫扶計劃的制定和幫扶措施申報,并于次月輸入系統)

  4.開展問題排查整改。對脫貧戶和未消除風險的監測幫扶對象,按“四個不摘”要求,重點排查“兩不愁三保障”和飲水安全等脫貧政策落實情況,重點關注幫扶措施是否及時到位、全面有效,是否存在“一兜了之”的突出問題。對邊緣易致貧戶以及嚴重困難戶,重點排查是否應納盡納。對排查發現的問題,以鄉鎮街道為單位建立問題臺賬,并認真落實整改措施,逐項核實銷號。

  二、時間節點

  1.4月底前完成對鄉鎮包村干部、村兩委班子成員、第一書記、駐村工作隊員和防貧監測員的培訓。

  2.5月29日前,完成集中排查及新識別監測幫扶對象的認定程序。

  3.6月8日前,完成信息采集錄入、政策落實查缺補漏。各鄉鎮街道將新識別監測幫扶對象錄入國家系統;將風險消除回退和監測幫扶對象清退名單報縣鄉村振興局;將幫扶措施落實問題臺賬拉出清單進行整改。

  4.6月11日前,將排查工作開展情況形成總結報告報縣鄉村振興局。

  三、工作要求

  1.各行政村要充分認識開展集中排查的重要性和緊迫性,壓緊工作責任,確保按時高質量完成任務。

  2.村級每月至少兩次研判防返貧工作(查看村級會議記錄)、宣傳、關注返貧致貧風險情況。

  防返貧幫扶工作方案 篇4

  一、監測對象、范圍和內容

  (一)監測對象。以家庭為單位,全面排查所有農村人口,監測脫貧不穩定戶、邊緣易致貧戶、突發嚴重困難戶三類對象。

  1.脫貧不穩定戶。指建檔立卡脫貧人口中年人均純收入較低且存在返貧風險的脫貧戶。

  2.邊緣易致貧戶。指非建檔立卡農村人口中年人均純收入較低且存在致貧風險的一般農戶。

  3.突發嚴重困難戶。指因病因災因意外事故等剛性支出較大或收入大幅縮減導致基本生活出現嚴重困難的農戶。

  監測對象家庭成員原則上以公安部門戶籍管理信息為準,對“人在戶不在”“戶在人不在”的情況,按照居住在同一住宅內,常住或者與戶主共享開支收入的家庭成員為準。

  (二)監測范圍。20xx年以家庭年人均純收入(收入測算周期為納入前一個月往前倒推一年)低于脫貧攻堅期國家扶貧標準的1.5倍(6000元)為參考,綜合分析收入支出狀況、“兩不愁三保障”及飲水安全鞏固狀況等因素,研判返貧致貧風險,確定監測對象,對符合條件的對象應納盡納。過渡期內,每年根據省相關文件規定,調整年度監測范圍。

  (三)監測內容。重點圍繞防止規模性返貧、鞏固“兩不愁三保障”和飲水安全、穩定增收三個方面的內容開展監測。

  1.規模性返貧風險。農村人口可能出現規模性返貧致貧的風險主要有七個方面:一是水旱災害、氣象災害、地震災害、地質災害、生物災害、森林火災以及傳染病疫情、動物疫情等各類重大突發公共事件帶來的影響;二是大宗農副產品價格持續大幅下降,一些種養殖型農戶經營性收入驟減甚至入不敷出帶來的影響;三是受低端企業轉型關停、疫情等因素影響,農村勞動力回流,失業明顯增多;四是受市場因素、經營管理模式等影響,鄉村產業項目失敗,參與發展的農戶收益鏈中斷;五是大中型易地扶貧搬遷集中安置區搬遷人口就業和社區融入等方面的風險隱患;六是扶貧政策調整的影響,如健康扶貧工作機制由“四位一體”調整為三重保障等一些特惠性政策向普惠性政策的過渡;七是禁捕退捕、禁養野生動物等政策調整帶來的影響。

  2.“兩不愁三保障”和飲水安全風險。農戶因遭受重大災害、突發事故等各類原因,存在安全住房、義務教育、醫療保障、安全飲水等方面的`潛在風險,主要有五個方面:一是自然災害導致安全住房無保障(或維修加固支出費用較大);二是6-15歲適齡兒童厭學,輟學在家;三是季節性缺水導致安全飲水無保障;四是自然災害導致水質不達標,或供水管網出現故障;五是未參加城鄉居民基本醫療和大病保險。

  3.脫貧戶收入風險。脫貧戶因遭受重大災害、突發事故、成員患重大疾病等各類原因,出現收入驟減或支出驟增、收入無法持續穩定,存在家庭年人均收入降至國家扶貧標準線以下的潛在風險,主要有三個方面:一是脫貧戶收入來源(途徑)普遍減少;二是脫貧戶收入總量普遍下降;三是脫貧戶收入結構中普遍存在轉移性收入占比過大。

  二、監測方式

  以鎮為單位組織實施,通過農戶自主申報、鎮村干部摸排等方式全時全域進行監測,及時掌握分析新聞媒體、網絡輿情、信訪投訴等社會監督信息,拓展風險預警信息獲取渠道,實現監測對象的快速發現和響應。

  (一)農戶自主申報。存在返貧致貧風險的農戶可實時向村(居)委會提出申報,也可通過全國防返貧監測信息系統以及APP端口、“12317”防止返貧監測和鄉村振興咨詢服務平臺等,直接申報。

  (二)基層干部摸排。鄉村干部、駐村干部、村網格員、村民小組長等基層力量,分類別對一般農戶、脫貧戶、監測對象采取形式多樣的方式宣傳政策,常態化開展入戶走訪排查。在農戶全覆蓋基礎上,重點關注有大病重病和負擔較重的慢性病患者、重度殘疾人、失能老年人口等特殊群體的家庭。

  三、監測對象認定程序

  對新識別的監測對象,按照“承諾授權、入戶核査、村級評議、鄉鎮審核、縣級確定、錄入系統”的程序納入監測幫扶范圍。

  (一)承諾授權。通過農戶自主申報、基層干部摸排、部門篩查預警等監測方式獲得預警信息后,村“兩委”指導農戶填寫《承諾授權書》(見附件1),獲得依法查詢家庭資產等信息的授權。

  (二)入戶核查。村“兩委”組織村干部和駐村干部開展入戶核査,填寫《防止返貧檢測對象信息采集表》(見附件2),如實采集家庭基本情況、收入支出、“兩不愁三保障”及飲水安全鞏固狀況等信息。

  (三)村級評議。召開村民代表大會進行民主評議,逐戶研判致貧返貧風險,形成初選監測對象和幫扶措施意見,經村內公示(公示時間不少于5天)無異議后上報鄉鎮人民政府審核。

  (四)鄉鎮審核。鄉鎮對各村上報的初選監測對象進行逐戶復核,形成初審監測對象名單,并上報市鄉村振興部門審定。

  (五)縣級確定。由市鄉村振興部門牽頭,組織對初審監測對象信息數據進行逐戶比對,確定最終監測對象,分別在政府門戶網站和所在行政村公告(公告期不少于5天)。公示公告應注意保護監測對象個人隱私,進行相應脫敏處理。

  (六)錄入系統。由市鄉村振興部門組織鄉鎮信息員將監測對象相關信息錄入全國防返貧監測信息系統,并將監測對象名單共享給市相關行業部門開展幫扶。

  對因疫、因災、因突發事件采取邊走程序邊進行幫扶的監測對象,事后要及時補充完善認定程序和資料檔案。

  監測對象認定后,由鄉村干部、駐村干部等作為監測聯系人,做好跟蹤回訪,掌握監測對象家庭情況變化。及時更新監測對象收入支出、“兩不愁三保障”及飲水安全變化、幫扶措施、家庭成員變更等信息。做到誰采集誰負責、誰審核誰負責、誰錄入誰負責、誰修改誰負責。

  四、監測對象風險消除

  (一)風險消除標準。對收入持續穩定、“兩不愁三保障”和飲水安全持續鞏固,返貧致貧風險已經穩定消除的監測對象,在全國防返貧監測信息系統中標注“風險消除”,不再按“監測對象”進行監測幫扶。對風險消除穩定性較弱,特別是收入不穩定、剛性支出不可控,取消幫扶措施可能出現風險反彈的監測對象,相關行業部門在促進穩定增收等方面繼續給予幫扶,確認風險穩定消除后再履行相應程序進行“風險消除”標注。對無勞動能力或喪失勞動能力的監測對象,在落實社會保障措施后,暫不標注“風險消除”,持續跟蹤監測。

  (二)風險消除程序。對擬消除風險的監測對象,由村“兩委”提出,經入戶核實、村級民主評議后在村內進行公示(公示時間不少于5天)無異議后上報鄉鎮審核,并提交市鄉村振興部門復核并公告后(公告期不少于五天),由市鄉村振興部門組織鄉鎮信息員在全國防返貧監測信息系統對風險消除監測對象進行標注。

  五、幫扶措施

  加大政策支持力度,鼓勵社會力量參與幫扶監測對象。同時要按照“缺什么補什么”的原則,根據每一戶監測對象的致貧返貧風險點制定針對性的幫扶措施,實施精準幫扶。

  (一)用好用足相關政策。過渡期內,各村要堅持預防性措施與事后幫扶相結合,合理利用行業政策、各級財政銜接推進鄉村振興補助資金等,對所有監測對象開展精準幫扶。

  (二)強化針對性幫扶。精準分析返貧致貧原因,根據監測對象發展需求和能力,分層分類落實針對性幫扶措施。

  1.因病風險。落實健康幫扶政策;爭取各項救助和社會愛心幫扶;納入綜合保障;根據家庭勞動能力和發展需求給予產業、就業等幫扶。

  2.因學風險。落實教育幫扶政策;爭取社會愛心幫扶;納入綜合保障;根據家庭勞動能力和發展需求給予產業、就業等幫扶。

  3.因殘風險。落實殘疾人補貼;納入綜合保障政策;爭取社會愛心幫扶;根據家庭情況給予健康、產業、就業等幫扶。

  4.因災、因意外事故風險。及時申報“防貧保”及其他政策性保險,進行理賠;納入綜合保障;根據災情或意外事故導致家庭困難的情形,針對性的開展幫扶。

  5.因產業失敗風險。加強生產經營、勞動技能培訓,提高抵御風險的能力;積極引導申請小額信貸;落實產業獎補政策;及時申報“防貧保”;積極對接機關、企事業單位,開展消費助農等。

  6.務工就業不穩風險。開展技能培訓,實現轉移就業;開展創業培訓、項目推薦、資金扶持、落實優惠政策,支持自主創業;通過舉辦現場招聘會、職業介紹等形式,開辟就業渠道;提供公益性崗位等。

  7.缺勞動力風險。做好兜底保障,確保基本生活不出問題,同時爭取社會愛心幫扶。

  (三)鼓勵社會カ量參與。堅持實施“百企興百村”行動,引導開展村企結對幫扶工作。動員公益組織、愛心人士等社會力量積極參與,對監測對象持續開展幫扶。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各村要把防止返貧、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擺在突出位置,切實強化政治擔當和責任擔當,高度重視并積極主動地抓好防止返貧監測和幫扶工作。鎮黨委政府對本鎮健全防止返貧動態監測和幫扶工作負主體責任,各村支部書記要親自過問,充實保障工作力量,切實做好監測幫扶工作。

  (二)強化工作落實。各村要堅守不發生規模性返貧的底線,分類別、全覆蓋做好一般農戶、脫貧戶、監測對象的政策宣傳工作,確保每一戶農戶都知曉政策;嚴格按照“六步程序”和標準,認定監測對象,每個步驟都要留存佐證,防止工作過程隨意,資料缺損丟失;扎實開展針對幫扶,幫扶措施要切實做到對癥下藥,增強風險消除有效性,避免頭痛醫腳、盲目幫扶;建立動態更新的幫扶檔案,及時歸整必要的幫扶資料。

  (三)嚴明工作紀律。任何單位和個人在防止返貧動態監測和幫扶工作中要嚴格執行各項工作紀律,不得弄虛作假、優親厚友,防止圖形式、走過場。嚴格落實追查追責制度,對工作中消極應付、不擔當、不盡責、不落實,發生漏報、瞞報、遲報以及不履行幫扶責任,造成區域內規模性返貧的,依紀依規追責問責。

  防返貧幫扶工作方案 篇5

  進一步健全我縣防止返貧動態監測和幫扶機制,鞏固拓展脫貧成果,堅決守住不發生規模性返貧的底線,根據中共河北省委農村工作領導小組印發的《關于健全防止返貧動態監測和幫扶機制的工作方案》,結合我縣實際,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總體要求

  (一)任務目標。全面貫徹黨中央、國務院和省委、省政府新部署新要求,進一步健全我縣防止返貧動態監測和幫扶機制,對脫貧不穩定戶、邊緣易致貧戶,以及因病因災因意外事故等剛性支出較大或收入大幅縮減導致基本生活出現嚴重困難戶加強監測,采取針對性的幫扶措施,穩定消除返貧致貧風險,堅決防止發生規模性返貧。

  (二)基本原則。按照政府主導、實事求是、精準施策、民主公開、全面覆蓋的要求,堅持事前預防與事后幫扶相結合、開發式幫扶與保障性措施相結合、政府主導與社會參與相結合、外部幫扶與群眾主體相結合的原則,做到早發現、早干預、早幫扶,切實防止返貧致貧。

  二、工作內容

  (一)認定監測對象。以家庭為單位,監測脫貧不穩定戶、邊緣易致貧戶,以及因病因災因意外事故等剛性支出較大或收入大幅縮減導致基本生活出現嚴重困難戶,重點監測其收入支出狀況、“兩不愁三保障”及飲水安全狀況等。〔責任單位:縣鄉村振興局,各鄉(鎮)黨委政府〕

  1.監測對象。

  ①脫貧不穩定戶。建檔立卡脫貧戶中,年人均純收入在當地防止返貧監測范圍以內,且存在返貧風險的農戶。

  ②邊緣易致貧戶。一般農戶中,年人均純收入在當地防止返貧監測范圍以內,且存在致貧風險的農戶。

  ③突發嚴重困難戶。年人均純收入超出當地防止返貧監測范圍,但因病因災因意外事故等突發狀況,剛性支出較大超過預警標準或收入大幅縮減,導致基本生活出現嚴重困難存在返貧致貧風險的農戶。

  重點關注有大病重病和負擔較重的慢性病患者、重度殘疾人、留守兒童和困境兒童、分散供養特困人員、失能老年人口等特殊群體的家庭。

  2.監測范圍。綜合考慮家庭人均純收入和返貧致貧風險兩方面因素確定監測范圍。

  ①收入方面。參照其履行認定程序前12個月內家庭成員收入的總和計算年人均純收入。以脫貧攻堅期國家扶貧標準的1.5倍(6000元)作為我縣20xx年監測范圍,綜合物價指數變化、農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幅和農村低保標準等因素,每年動態調整。

  ②返貧致貧風險方面。主要包括因病、因學、因殘、因自然災害、因意外事故、因產業項目失敗、因務工就業不穩、缺勞動力等,由相關行業部門結合實際逐項研究確定各類風險的預警標準〔具體參照河北省扶貧開發辦公室等10部門關于做好防貧監測部門篩查預警工作的通知(冀扶辦聯[20xx]28號)〕。

  3.監測方式。按照及時發現、快速響應、方便群眾的要求,細化完善以下三種監測方式,符合條件的履行認定程序。

  ①農戶自主申報。通過向鄉村干部或村綜合服務站申請、撥打12317咨詢服務電話、脫貧戶使用手機APP等渠道,由農戶個人申報或他人代為申報。

  ②基層干部排查。依靠鄉村干部、駐村干部、鄉村醫生、網格員等基層力量,進行全覆蓋排查。

  ③部門篩查預警。省市縣逐級健全常態化防止返貧監測部門篩查預警機制,按照“部門篩查、集中交辦、入戶核查、結果反饋、跟蹤盯辦”的程序,定期篩查預警、反饋鄉村核實。

  同時,拓展社會監督發現渠道,及時掌握分析網絡平臺、媒體反映、信訪舉報等信息。

  4.認定程序。堅持實事求是、民主公開,對新增監測對象履行以下認定程序。

  ①入戶核查核實。根據監測信息開展入戶核查,核實家庭收支等基本情況,填寫《農戶排查信息采集表》(附件1)研判返貧致貧風險。擬認定為監測對象的農戶,應承諾提供的情況真實可靠,并授權依法查詢家庭資產等信息,填寫《承諾授權書》(附件2)。不符合認定條件的,應向農戶及時說明,確保群眾認可。

  ②村級評議公示。行政村召開村民代表會議開展民主評議,形成監測對象初選名單(附件3),在村內公示不少于5天,公示無異議的,上報《關于核查初審監測對象的報告》(附件4)至鄉鎮人民政府審核。不具備召開村民代表會議條件的,可根據實際采取村“兩委”擴大會議形式,由村“兩委”成員、鄉鎮干部、駐村工作隊、部分村民代表等參加,確保評議過程和結果公開公正。

  ③鄉鎮核查初審。鄉鎮政府組織鄉村干部,根據各村上報的初選名單逐戶核查,填寫《監測對象認定核查表》(附件5),核查結果由農戶戶主、村支部書記(村委會主任)、鄉鎮干部三方簽字確認。核查通過的,鄉鎮政府匯總提出監測對象審核名單,上報《關于復審監測對象的報告》(附件6)至鄉村振興局審定。

  ④縣級比對審定。縣級鄉村振興部門牽頭,聯合相關行業部門開展信息比對、會商研判,根據需要組織抽樣核查、重點審查,綜合審定監測對象,書面批復《監測對象認定縣級審定批復》(附件7)至有關鄉鎮政府,在全國防返貧監測信息系統中錄入信息。

  排查、篩查發現預警信息或農戶申報之日起,至履行完認定程序,一般不超過一個月。

  5.不予認定的情形。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一般不予認定:

  ①家庭成員中有在國家機關、國有企事業單位工作,且工資收入持續穩定的;

  ②家庭成員中有作為企業法人在工商部門注冊企業、有年審記錄、經營收入持續穩定的;

  ③家庭成員有高價商品房、門市房等(不含因災重建、易地搬遷和拆遷建房)的;

  ④家庭成員有高價載客汽車、工程機械、大型農機具等的;

  ⑤家庭成員有大額存款(防貧監測范圍的3倍或以上)或基金、股票、投資型保險等有價證券的;

  ⑥法定贍養、撫養、扶養人收入水平較高,明顯具備抵御風險能力,能保障其基本生活的。

  上述情形中有特殊情況的,由村民代表會議組織評議,履行認定程序。

  6.監測管理。縣鄉村逐級建立防止返貧動態監測和幫扶工作臺賬,逐戶監測收入支出狀況、“兩不愁三保障”及飲水安全狀況等,定期采集基礎信息,及時落實幫扶措施,實行動態管理。對監測對象落實幫扶和聯系服務管理,明確固定的監測聯系人(一般以縣鄉干部為主)。

  (二)落實幫扶政策。逐戶分析返貧致貧風險和勞動能力情況,通過部門協調會商,對癥下藥、精準施策確定幫扶措施。嚴格落實各級財政銜接推進鄉村振興補助資金使用管理有關規定,使用各種行業政策、各級財政銜接推進鄉村振興補助資金等開展針對性幫扶,確保監測幫扶到位。就業補貼、教育資助、危房改造等各類行業幫扶措施和低保、醫保、養老保險等保障措施,通過原資金渠道解決。對風險單一的實施有針對性的單項措施,對存在多種風險的因戶施策落實綜合性幫扶措施。

  1.產業幫扶。脫貧地區特色產業、科技服務、新型經營主體帶動等項目,優先向監測對象傾斜。對具備發展產業條件和有勞動能力的監測對象,安排產業發展、生產經營技能培訓等,帶動參與生產經營,拓寬增收渠道。對因自然災害、市場因素等出現返貧致貧風險的監測對象,加大農資供應力度,組織開展農產品產銷對接,解決生產發展和農產品積壓等難題。〔責任單位:縣農業農村局、縣工信局(科技局)、縣鄉村振興局、縣發改局(商務局)、縣財政局等,各鄉(鎮)黨委政府〕

  2.就業幫扶。穩崗就業。強化勞務輸出和就地就近就業,對有組織輸出務工的監測對象按規定落實一次性求職補貼,對吸納當地監測對象穩定就業的'企業、合作社、就業幫扶車間、“微工廠”等各類用人單位按規定落實社會保險補貼、創業擔保貸款及貼息等政策。推廣以工代賑等形式,引導監測對象參與鄉村項目建設,提高就業收入。對失業監測對象優先提供轉崗服務,幫助盡快在當地實現再就業。技能提升。加大監測對象職業技能培訓力度,在培訓期間按規定給予生活費補貼。各類生產經營主體吸納監測對象就業并開展以工代訓的,可從職業技能提升行動專賬資金中列支職業培訓補貼,實施期限延至20xx年12月。監測對象家庭子女接受職業教育的,納入“雨露計劃”幫扶范圍,規范助學補助發放,做到“應補盡補”。擴大技工院校招生和職業培訓規模,支持監測對象就讀技工院校,按規定享受國家免學費和獎助學金政策。公益崗位。保持鄉村公益性崗位規模總體穩定,加大各類崗位統籌使用力度,優先安置符合條件的監測對象,特別是其中的弱勞力、半勞力,動態調整安置對象條件。使用相關專項資金、脫貧攻堅期內形成的各類資產收益等,對其安排公益崗位補助。按照“因事設崗、因崗定薪、按勞補貼”的原則和“以崗定責、以責選人”的要求,新增公益崗位優先安排具備條件的監測對象。〔責任單位: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縣教育局、縣財政局、縣鄉村振興局等,各鄉(鎮)黨委政府〕

  3.金融幫扶。對符合條件的監測對象,落實小額信貸和貼息政策。對信用良好、有貸款資金需求、有就業創業潛質和一定還款能力的監測對象,鼓勵其申請創業擔保貸款政策支持。〔責任單位:縣金融發展服務心、河北銀保監局平山監管組、人行平山縣支行、縣財政局、縣鄉村振興局等,各鄉(鎮)黨委政府〕

  4.健康幫扶。落實監測對象縣域內住院先診療后付費、大病專項救治、家庭醫生簽約服務等健康幫扶措施。將監測對象動態納入基本醫療保險覆蓋范圍,符合條件的過渡期內按規定享受居民醫保資助參保政策。〔責任單位:縣衛生健康局、縣醫療保障局、縣鄉村振興局、縣民政局、縣殘聯,各鄉(鎮)黨委政府〕

  5.教育幫扶。將監測對象家庭適齡子女納入控輟保學重點監測范圍,確保除身體原因不具備學習條件外義務教育階段適齡兒童少年不失學輟學。對存在因學返貧致貧風險的監測對象家庭學生,按規定落實義務教育“兩免一補”和學前教育、高中教育、高等教育等各階段幫扶資助政策。〔責任單位:縣教育局,各鄉(鎮)黨委政府〕

  6.住房安全保障。健全保障農村住房安全工作機制,對因自然災害、意外事故等出現住房安全問題的監測對象,通過危房改造等多種途徑解決農村住房安全問題,確保住房安全。〔責任單位: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各鄉(鎮)黨委政府〕

  7.飲水安全保障。健全飲水設施運行管護長效機制,鞏固維護好已建農村供水工程成果,及時解決季節性缺水和飲水出現安全問題,確保飲水安全。〔責任單位:縣水利局,各鄉(鎮)黨委政府〕

  8.扶貧項目資產幫扶。脫貧攻堅期內形成的各類扶貧項目資產及其收益,在確保當地建檔立卡戶穩定脫貧的基礎上,通過設置一定條件,采取分紅收益再分配、購買公益崗位、發展小型公益事業、開展小微獎補等措施,優先扶持監測對象,切實激發內生動力。嚴禁采用簡單發錢發物、一分了之的做法進行收益分配。〔責任單位:縣鄉村振興局、縣發展和改革局、縣農業農村局、縣畜牧水產服務中心、縣供銷社、縣新能源服務中心,各鄉(鎮)黨委政府〕

  9.兜底保障和社會救助。對符合最低生活保障、特困救助供養或臨時救助條件的監測對象,簡化認定程序,及時納入救助范圍。按規定落實“單人保”“剛性支出扣除”“漸退期”等政策。對按規定落實各項幫扶政策措施后基本生活依然困難、且無法通過產業就業幫扶消除風險的監測對象,由各級社會救助基金開展救助。〔責任單位:縣民政局、縣財政局,各鄉(鎮)黨委政府〕

  10.社會幫扶。繼續發揮對口支援、中央單位定點幫扶、“百企幫百村”等作用,動員社會力量積極參與,對監測對象開展幫扶。引導社會組織將人才、項目、資金資源向監測對象傾斜,動員組織各類社工機構、志愿服務團隊、社會愛心人士開展防止返貧志愿服務。規范各類防貧專項基金、保險監督管理,發揮商業保險作用。〔責任單位:縣鄉村振興局、縣工商聯、縣委宣傳部、團縣委、河北銀保監局平山監管組等,各鄉(鎮)黨委政府〕

  11.扶志扶智。推進新時代文明實踐中心建設,深化文明村鎮、文明家庭(星級文明戶)等創建,廣泛開展“聽黨話、感黨恩、跟黨走”宣講活動,弘揚自尊、自愛、自強精神。引導監測對象參與生產就業勞動,對自強不息、穩定增收致富的監測對象,給予物質獎勵和精神激勵。持續推進農村移風易俗,健全“兩會一約”,推廣“道德銀行”、文明積分制等做法,加大高價彩禮、人情攀比、厚葬薄養、鋪張浪費、封建迷信等不良風氣治理。〔責任單位:縣委宣傳部、縣鄉村振興局,各鄉(鎮)黨委政府〕

  (三)標注風險消除。對收入持續穩定、“兩不愁三保障”及飲水安全持續鞏固、返貧致貧風險已經穩定消除的,標注“風險消除”。〔責任單位:縣鄉村振興局,各鄉(鎮)黨委政府〕

  1.風險消除標準。基本生活穩定保障、返貧致貧風險穩定消除,或返貧致貧風險自然消失的,可按程序標注風險消除。具體標準以下列4項指標全部達標為準:

  ①根據返貧致貧風險落實針對性幫扶措施;

  ②“兩不愁三保障”及飲水安全持續鞏固,即不愁吃不愁穿、參加基本醫療保險、義務教育階段無輟學學生、實現住房安全和飲水安全;

  ③收入持續穩定,家庭人均純收入穩定超出當地當年度收入監測范圍;

  ④大額剛性支出問題穩定解決。

  對無勞動能力的監測對象,落實社會保障措施后持續跟蹤監測,暫不標注“風險消除”,確保監測幫扶成效穩定后再按程序標注。

  2.風險消除程序。遵循“怎么進怎么出”的原則,對達到風險消除標準的農戶,按以下程序標注風險消除。

  ①入戶核查核實。根據幫扶情況開展入戶核查,填寫監測對象風險消除入戶核查表(附件8),研判返貧致貧風險消除指標達標情況。

  ②村級評議公示。根據入戶核查結果,村民代表會議(或村“兩委”擴大會議,與監測對象認定程序要求一致)評議提出風險消除初選名單(附件9),在村內公示不少于5天,公示無異議的,上報《關于審核監測對象風險消除的報告》(附件10)至鄉鎮人民政府審核。

  ③鄉鎮驗收審核。鄉鎮政府組織鄉村干部對各村上報的風險消除戶逐戶驗收,填寫《監測對象風險消除鄉鎮驗收表》(附件11),驗收結果由監測對象戶主、村支部書記(村委會主任)、鄉鎮干部、監測聯系人四方簽字確認。驗收通過的,由鄉鎮政府匯總提出監測對象風險消除驗收名單,上報《關于復審監測對象風險消除的報告》(附件12)至縣鄉村振興局審定。

  ④縣級審定標注。縣級鄉村振興部門牽頭,協調相關行業部門會商研判,根據需要組織抽樣核查、重點審查,對照標準綜合審定監測對象風險消除,書面批復《監測對象風險灘消除縣級審定批復》(附件13)至有關鄉鎮政府,組織在全國防返貧監測信息系統標注。其中,對特困、低保和存在多種風險的監測對象進行重點審查。

  3.風險消除后續管理。標注“風險消除”的監測對象,不再進行監測,不再專門針對風險實施防止返貧幫扶,其中脫貧戶后續幫扶按有關政策實施。已落實的小額信貸貼息、公益崗位安置、醫療救助、教育幫扶等幫扶措施,按行業政策要求和實際工作周期及時調整。

  (四)防止規模性返貧。實時監測水旱災害、氣象災害、地震災害、地質災害、生物災害、火災,以及疫情等各類重大突發公共事件帶來的影響,全力防范大宗農副產品價格持續大幅下跌、農村勞動力失業明顯增多、鄉村產業項目失敗、大中型易地扶貧搬遷集中安置區搬遷人口就業和社區融入等方面的風險隱患。定期開展規模性返貧風險排查,發現解決因工作、責任、政策落實不到位造成的返貧致貧風險問題,制定防范措施,落實幫扶舉措,堅決守住不發生規模性返貧的底線。〔責任單位:縣鄉村振興局、縣應急管理局、縣自然資源和規劃局、縣水利局、縣衛生健康局、縣農業農村局、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縣發展和改革局等,各鄉(鎮)黨委政府〕

  三、組織保障

  (一)加強組織領導。防止返貧是鞏固拓展脫貧成果的首要任務;建立健全防止返貧動態監測和幫扶機制,是實現鞏固拓展脫貧成果同鄉村振興有效銜接的重要制度保障。把防止返貧、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擺在突出位置,嚴格落實“四個不摘”要求,層層壓實各級各部門工作責任。縣鄉黨委政府承擔主體責任,建立多部門共同參與的預警監測機制、協調會商機制、信息比對機制。縣委農村工作領導小組牽頭抓總,鄉村振興部門具體負責組織實施。

  (二)壓實部門責任。進一步強化行業數據信息共享共用,共同開展部門篩查預警和監測幫扶。各級黨委宣傳部門和發展改革、教育、科技、公安、民政、財政、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住房和城鄉建設、水利、農業農村、商務、衛生健康、應急管理、地方金融監管、鄉村振興、醫療保障、殘聯、人民銀行、銀保監等相關部門,按職責分工做好篩查預警、信息比對、動態監測、落實幫扶等工作,每季度開展一次集中研判規模性返貧風險隱患聯席會議,研究制定應對措施。

  (三)強化政策支持。對帶動監測對象發展生產的龍頭企業、專業合作社、致富帶頭人,以及主動參與防止返貧監測幫扶的企業、個人及其他組織,依照國家有關規定享受稅收減免、信貸支持、行政事業性收費減免等政策。

  (四)嚴格考核評估。將防止返貧動態監測和幫扶工作成效納入鄉村振興戰略實績考核和鞏固脫貧成果后評估,強化考核評估結果運用。對因責任、政策、工作落實不到位造成規模性返貧的,嚴肅追究問責。

  我縣防止返貧監測和幫扶工作相關政策要求與本方案不一致的,統一以本方案為準。

  防返貧幫扶工作方案 篇6

  為做好20xx年防止返貧監測幫扶集中排查工作,全面落實國家鄉村振興局《20xx年防止返貧監測幫扶集中排查工作方案》和湖北省鄉村振興局《20xx年防止返貧監測幫扶集中排查工作方案》的文件要求,結合我縣實際,特制定方案如下。

  一、工作內容

  (一)識別認定新增監測對象

  1.年度監測范圍調整。在20xx年家庭年人均純收入6000元基礎上,綜合考慮上年度農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幅、物價指數變化和農村低保保障標準調整等情況,20xx年擬以家庭年人均純收入6900元為參考(以省委農村工作領導小組審定后為準),研判“三保障”和飲水安全實現情況,綜合考慮剛性支出,以及在就醫、上學、就業、產業、遭遇意外事故等方面存在的實際困難和潛在風險,合理確定防止返貧監測對象。

  2.關注重點人群和特殊人群。以家庭為單位,面向所有農村人口開展全面排查。重點關注脫貧戶特別是20xx年脫貧的貧困戶、20xx年家庭人均純收入較低和明顯減少特別是收入在監測范圍內的農戶、分散供養特困人員特別是單人戶等特殊困難家庭、農村低保對象特別是近兩年新識別和申請低保的農戶、農村殘疾人家庭特別是新致殘和重度殘疾人家庭、多子女特別是非義務教育階段在讀子女較多的農戶、務工收入占比高且務工時間不穩定的農戶以及因病因災因意外事故等剛性支出較大或收入大幅縮減導致基本生活出現嚴重困難的農戶等。

  3.拓展完善排查方式。要加強部門協同能力,在主要依靠基層干部排查的同時,充分用好農戶自主申報、部門篩查預警等方式,拓展預警信息來源渠道,提高排查工作實效。對排查發現符合條件的農戶,要全部納入監測對象,落實監測聯系人,制定并落實針對性幫扶計劃,確保應納盡納、應扶盡扶。

  4.調整優化識別程序。按照“入戶核查初判、數據比對、村級評議公示、鄉鎮審核、縣級公告確定”的程序開展監測識別,監測對象認定的信息比對、幫扶計劃制定與識別程序同步進行。

  (1)入戶核查初判。村級在排查中獲取預警信息后,組織村干部或駐村工作隊員開展入戶核查。對初判符合監測范圍的農戶,指導其填寫數據比對“承諾授權書”,按照信息采集表精準采集基本信息、風險信息、收入信息等。

  (2)數據比對。由縣級鄉村振興局協調民政部門開展數據比對,并將比對結果及時反饋給鄉鎮、村。對半年內新納入低保對象、特困人群開展過數據比對的,可不重復開展比對。推動防止返貧監測和低收入人口動態監測平臺數據共享、比對結果共用。

  (3)村級評議公示。村級采用村民會議、村民代表大會、村兩委擴大會議等方式進行民主評議,結合數據比對結果,形成初選監測對象名單并在村、組內公示,無異議后上報鄉鎮人民政府審核。

  (4)鄉鎮審核。鄉鎮對各村上報的初選監測對象進行逐戶復核,提出針對性幫扶計劃后上報縣鄉村振興局。

  (5)縣級公告確定。縣鄉村振興局牽頭審定鄉鎮上報的監測對象名單、幫扶計劃并進行公告,確定最終監測對象并及時組織鄉鎮、村信息員將其相關信息錄入全國防返貧監測信息系統,同時與相關行業部門共享監測對象名單,落實針對性幫扶措施。工作程序要確保精簡規范、提高實效。公示環節只在村內開展一次,不少于5天,原則上識別認定程序一般不超過15天,在確定監測對象后,落實監測聯系人和完成幫扶計劃制定不超過10天。對因災因意外事故等導致出現返貧致貧風險,生活陷入嚴重困難事實清楚、群眾普遍認可的,可通過“綠色通道”先行救助并落實幫扶措施,后履行識別程序。

  (二)排查已消除風險監測對象穩定情況

  1.對已標注“風險消除”的監測對象開展“回頭看”,重點排查家庭收入是否持續穩定半年以上、“三保障”及飲水安全是否持續鞏固、風險是否穩定消除。

  2.對核實發現風險消除不穩定和整戶無勞動力的監測對象進行回退;對標注風險消除后又出現新返貧致貧風險的,按識別程序重新納入監測幫扶范圍。

  (三)排查監測對象幫扶措施落實情況

  1.對未消除風險監測對象的幫扶情況進行排查,重點關注措施是否精準對應、及時到位、全面有效,是否存在“一兜了之”等突出問題。

  2.對義務教育、基本醫療、住房安全、飲水安全等方面存在問題的,及時落實針對性幫扶,盡快解決問題,消除風險。

  3.對于返貧致貧風險較為復雜的,要全面認定監測對象的返貧致貧風險,并結合風險類型和農戶需求因人因戶落實幫扶措施。

  4.對有勞動能力的監測對象,要優先落實產業就業等開發式幫扶措施。

  5.對排查發現收入已穩定超過監測范圍半年以上、“三保障”及飲水安全持續鞏固、返貧致貧風險經幫扶后穩定消除的監測對象,或返貧致貧風險自然消除的,按程序標注風險消除。

  (四)排查規模性返貧風險隱患

  1.在內容上,重點排查水旱、氣象、地質等災害以及疫情等各類重大突發公共事件影響、大宗農副產品價格持續大幅下跌、農村勞動力失業明顯增多、鄉村產業項目失敗、大中型易地扶貧搬遷集中安置點搬遷人口就業等方面的風險隱患。

  2.在區域上,重點關注易地扶貧搬遷集中安置區、未消除風險監測對象占比較高的鄉鎮和行政村。特別是未消除返貧致貧風險監測對象占比超過2%的鄉鎮、村,要及時落實幫扶措施,逐鄉逐村建立工作臺賬。重點核查是否存在村表信息錯漏、監測對象幫扶政策未落實、未及時標注“風險消除”等問題。

  3.在方式上,要健全跨部門工作會商和信息互通機制,加強與應急管理、醫保、農業農村、民政、人社等相關部門的信息共享和溝通協作,強化分析研判,及時發現解決苗頭性傾向性問題。及時制定防范預案,落實幫扶舉措,提前化解風險隱患,堅決守住防止規模性返貧的底線。

  (五)排查易地搬遷集中安置后續扶持工作情況

  全面排查轄區內易地搬遷集中安置點基本產業、基本就業、基本公共服務、基層社會治理、基層組織建設等"五基"工程推進情況,確保易地搬遷人口穩得住、能融入、可致富。

  1.排查的重點內容。主要包括安置區產業發展納入相關規劃及落實、人居環境整治、基礎設施配套、公共服務完善、基 層組織建設、移風易俗及良好行為引導、法治與德治宣教活動 開展情況,搬遷群眾就業、安置房入駐和社會融入、用水用電安全等情況(具體內容詳見附件8)。

  2.排查的組織方式。易地搬遷集中安置點后續扶持工作排查采取入戶排查與面上排查相結合方式,與集中大排查同步進行。入戶排查由易地搬遷集中安置點所在鎮村組織,按照集中排查的要求進行,匯總形成易地搬遷戶的問題清單。面上排查由縣易地搬遷辦和鄉村振興局牽頭,組成排查專班,重點排查易地搬遷集中安置點產業發展、幫扶車間、基礎設施、公共服務、社會治理等方面的短板。

  3.排查的具體要求。由各地易地搬遷集中安置點后續扶持工作排查專班,統一梳理到戶、到點排查發現的'問題,單獨匯總建立問題整改清單,形成專項排查報告,與集中大排查報告一并報縣實施鄉村振興戰略指揮部辦公室。

  (六)核實核準數據信息

  結合前期下發疑點數據和排查發現的系統數據存在的問題,核查脫貧人口和監測對象家庭實際、系統信息和紙質檔案“三一致”情況,提高數據質量。

  1.排查信息全面性。重點關注收入支出、“三保障”及飲水安全、監測聯系人等關鍵信息缺失問題。按照統一要求,補充鄉鎮防返貧監測模塊有關數據信息。

  2.排查信息準確性。重點關注家庭成員信息、監測對象分類、風險類型、幫扶措施等信息錄入不準確問題。

  3.排查信息時效性。重點關注家庭成員自然變更、基礎信息和幫扶措施變化等信息,及時進行更新完善。

  4.完善臺賬資料。按照“宜簡不宜繁”的要求,完善臺賬資料,鄉鎮檔案以學習、研究部署工作等為主,村檔案以識別消除程序、政策落實等為主,戶檔案以明白卡等為主。

  5.壓實數據管理責任。按照“誰采集誰負責、誰審核誰負責、誰錄入誰負責、誰修改誰負責”的原則,鄉鎮對數據質量負主體責任,要壓實村級采集責任、信息員維護責任、鄉鎮審核把關責任,確保系統信息全面、準確、完整、及時,切實做到“賬賬相符”“賬實相符”。

  二、工作安排

  (一)進行培訓部署(5月6日前完成)。完成20xx年防止返貧監測幫扶集中排查工作部署并開展相關業務培訓。

  (二)開展集中排查(5月27日前完成)。各鄉鎮組織鄉村干部、駐村幫扶干部、鄉村網格員信息員等力量,結合各地實際拓展完善工作方式,對所有農戶進行全面篩查,確保不留死角、不落一戶,及時將符合條件的農戶按程序納入監測幫扶范圍。

  信息采集錄入(6月3日前完成)。按照“誰采集、誰錄入、誰負責”的原則,加強錄入信息審核把關,確保錄入信息真實、準確、完整。排查發現需要進行“風險消除回退”和“監測對象清退”的要及時上報,以縣級為單位向市鄉村振興局提出書面申請。待上級批準后,統一組織開展“回退”、“清退”操作。

  開展工作總結(6月8日前完成)。各鄉鎮對20xx年防止返貧監測幫扶集中排查工作進行總結,形成報告上報縣實施鄉村振興戰略指揮部辦公室。

  三、工作要求

  (一)強化組織領導。本次防止返貧監測幫扶集中排查由國家鄉村振興局統一安排,全國同時行動,為確保此項工作順利開展,縣級成立以分管副縣長為組長、相關部門為成員的領導小組,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縣鄉村振興局局長兼任辦公室主任。各鄉鎮務必高度重視,切實把防止返貧監測幫扶集中大排查工作作為鞏固脫貧攻堅成果的重要抓手,成立相應的工作專班,主要負責同志要親自抓,分管同志要具體抓,切實負起責任,給予集中大排查工作充分的組織保障和人員保障,縣直相關單位、各駐村工作隊也要全力配合,確保工作順利開展,高質量完成工作任務。

  (二)強化工作統籌。各鄉鎮要準確把握集中排查工作的具體要求、關鍵環節、方法步驟,統籌謀劃,周密部署,科學安排,加強協調,有序推進各項工作,要注意把握時間節點,倒排工期,壓茬推進,確保在規定的時限內完成各階段工作任務。要嚴格落實基層減負要求,對入戶調查內容進行梳理分析、整理合并,防止重復入戶和填表登記,切實減輕基層負擔。

  (三)嚴把工作質量。要堅持實事求是的原則,規范履行納入程序,要杜絕“唯收入論”、應納未納、體外循環等現象發生。對已納入的監測對象及時進行幫扶。要緊盯數據質量評估中發現的疑點數據,進村入戶核實核準各項數據,確保真實性、準確性、完整性和時效性,切實做到“三一致”。

  (四)強化督導指導。集中排查期間,省、市鄉村振興局和縣防返貧監測集中排查工作領導小組將會對各鄉鎮工作質量和工作進度進行實地督導,及時發現和糾正標準把握不嚴、程序履行不規范、工作進度滯后等問題。對工作不認真、信息更新不及時、不準確甚至弄虛作假、作風不實等問題,按照有關規定進行嚴肅處理,并作為年度考核的重要依據之一。

  防返貧幫扶工作方案 篇7

  根據中央農村工作領導小組《關于健全防止返貧動態監測和幫扶機制的指導意見》和《廣西防止返貧動態監測和幫扶工作方案》等文件精神,我市于6月16日開展大排查工作,通過信息采集、數據比對、入戶核實、行政村(社區)評議、鄉(鎮)審核公示、市級審定,共排查出1012戶監測對象。截至目前,我市在全國防返貧監測系統共有監測對象2017戶,其中未解除風險的有1586戶。為進一步鞏固脫貧攻堅成果,切實消除脫貧人口返貧風險和邊緣人口致貧風險,根據自治區扶貧開發領導小組《關于印發廣西壯族自治區鞏固脫貧成果精準防貧實施辦法的通知》(桂扶領發〔20xx〕2號)、《自治區扶貧開發領導小組轉發國務院扶貧開發領導小組關于建立防止返貧監測和幫扶機制的指導意見的通知》(桂扶領發〔20xx〕6號)等文件要求,結合我市實際,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導思想

  加快建立防止返貧監測預警和幫扶機制,實現“事前預防、事中救助、事后鞏固”,防止脫貧人口返貧、邊緣人口致貧。

  二、目標任務

  進一步健全防止返貧動態監測和幫扶機制,實行常態化監測幫扶工作,對全市所有農村人口進行預警監測,持續壓實責任,繼續精準施策,補齊短板、消除風險,做到早發現、早干預、早幫扶,實現防止返貧動態監測幫扶工作的即時性、精準性、有效性,不斷鞏固脫貧攻堅成果,堅決守住不發生規模性返貧的底線,為銜接推進鄉村振興奠定堅實基礎。

  三、明確幫扶責任人

  為確保全市監測對象實現結對幫扶全覆蓋,平果市以鄉鎮干部、駐村工作隊員為主要責任人,脫貧戶原幫扶責任人或村兩委干部干部為第二責任人,對全市所有監測對象進行結對幫扶,原則上干部幫扶監測對象不超過5戶。其中:

  (一)脫貧不穩定戶:由原幫扶責任人協助鄉鎮干部做好幫扶工作,即:主要責任人為鄉鎮干部和駐村工作隊員,第二責任人為原幫扶責任人。

  (二)邊緣易致貧戶:原則上由鄉鎮干部和駐村工作隊員進行結對幫扶。

  (三)突發嚴重困難戶:一是屬于脫貧戶按脫貧不穩定戶幫扶方式進行結對。二是屬于邊緣戶的按邊緣易致貧戶幫扶方式進行結對。

  四、夯實工作責任

  各級各部門要嚴格落實防貧返貧主體責任和行業責任,做好總體謀劃,抓好具體落實;進一步補齊短板,提高質量。幫扶干部要強化精準防貧意識,深化“四不摘”政策要求,定期走訪入戶,跟蹤回訪,有效鞏固脫貧成果。

  (一)制定幫扶計劃:由幫扶責任人與監測對象共同商量,綜合考慮監測對象的返貧致貧風險、幫扶需求、發展能力水平等制定幫扶計劃。原則上,幫扶責任人每季度至少走訪一次幫扶的監測對象,重點跟蹤幫扶措施的落實,幫助協調解決遇到的困難和問題,根據工作需要采集、完善、更新信息,按季度登記監測對象的收入信息,配合村委會做好監測對象幫扶措施的民主公開工作。

  (二)加強跟蹤回訪:及時了解監測對象家庭“兩不愁三保障”及飲水安全保障情況,發現問題隨時幫助解決,幫扶聯系人解決不了的,報告村“兩委”和鄉鎮黨委政府解決。監測預警對象穩定達到“一過線(家庭年人均純收入穩定達到6000元以上)、兩不愁、三保障”標準,原返貧致貧風險已經消除的`,可上報村兩委開展解除風險程序認定消除風險解除預警。市級要組織鄉村振興等部門定期和不定期檢查監測對象政策措施落實情況,對未按要求落實的要及時提醒反饋相關責任部門或幫扶責任人。鄉鎮、村也要結合日常工作,加強監測對象幫扶措施落實情況的跟蹤,掌握幫扶措施的成效,確保措施“管用能用”,真正發揮效果。

  五、推動政策舉措落地

  (一)落實幫扶措施。堅持預防性措施和事后幫扶相結合,可使用行業政策、各級財政銜接推進鄉村振興補助資金等,從增加收入和減少支出“兩線發力”,在尊重群眾意愿基礎上,對所有監測對象開展精準幫扶。對風險單一的,實施單項措施,防止陷入福利陷阱;對風險復雜多樣的,因戶施策落實綜合性幫扶;對有勞動能力的,堅持開發式幫扶方針,促進穩定增收;對無勞動能力或部分喪失勞動能力且無法通過產業就業獲得穩定收入的,納入農村低保或特困人員救助供養范圍,做好兜底保障,加強人文關懷;對內生動力不足的,持續扶志扶智,激發內生動力,增強發展能力;對因突發事故導致剛性支出驟增陷入緊急性困難的,或經過政策范圍內救助,仍然支出較高、負擔較重的,鼓勵各地充分運用社會幫扶資金,加大救助力度。

  (二)加強政策支持和社會幫扶。可用財政銜接推進鄉村振興補助資金對外出務工監測對象適當安排一次性交通補助,安排產業發展、小額信貸貼息、生產經營和勞動技能培訓、公益崗位補助等,促進監測對象發展產業和就業增收。充分用好醫療保障、教育保障、養老保障、住房保障等方面行業政策,監測對象住院繼續享受“先診療后付費”,繼續向符合條件的監測對象家庭安排“雨露計劃”,支持監測對象“兩后生”就讀技工院校并按規定享受國家免學費和獎助學金政策。繼續發揮定點幫扶、東西部協作優勢,對監測對象持續開展幫扶,鼓勵各地創新探索多種方式籌措社會資金,動員社會力量積極參與,加強社會幫扶力量。

  六、工作要求

  (一)做好資金保障。精細謀劃,提前預算,做好資金保障,必要時將此項工作所需經費納入本市年度經費預算,確保工作順利開展。

  (二)加強信息化管理和隊伍建設。充分借鑒脫貧攻堅期的經驗做法和管理模式,建立健全防止返貧動態監測信息系統,加強防止返貧動態監測和幫扶工作信息化管理。監測戶幫扶聯系人每季度至少入戶走訪1次,與監測戶共同商量,結合監測戶家庭實際情況共同制定幫扶計劃,同時填寫《平果市防止返貧動態監測對象跟蹤幫扶情況表》,確保與監測戶實際情況一致后,再由鄉鎮組織鄉村防貧監測員將表中的有關內容錄入全國防貧系統及區扶防貧系統。

  (三)嚴格考核評估。防止返貧動態監測和幫扶工作是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的重要內容,是中央組織開展鞏固脫貧成果后評估的重要指標。我市將納入鄉村振興戰略實績考核及鞏固脫貧成果后評估的范圍。各鄉鎮各部門要加強對防止返貧動態監測和幫扶工作的督促指導,加強工作調度,定期和不定期組織開展暗訪,壓實工作責任。

  防返貧幫扶工作方案 篇8

  一、指導思想

  以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為載體、以密切聯系群眾為目的、促進幫困工作更有效、社會建設更和諧,為全區經濟社會又好又快發展而努力奮斗!

  二、組織領導

  為更好地做好此項工作,我公司成立幫困共建工作領導小組,具體如下:

  組長由紀委書記、工會同志擔任,副組長由黨委工作部部松擔任,成員為中層干部、全體黨員。辦公室設在黨委工作部,負責日常工作開展。

  三、具體措施

  (一)明確對象開展幫困工作。在xx特困職工、烏蘭浩特市社區、紅聯村范圍內開展幫困活動,針對殘疾人、特困戶、孤兒、特困職工等弱勢群體予以幫困資助。

  (二)開展調查研究。堅持調查先行,充分論證,確保幫困方案落到實處。由領導組組長牽頭,深入幫困范圍開展調研,了解情況,確保遇有重要活動、重大事件時隨時到聯系點開展工作。

  (三)深入開展結對幫困活動

  一是工作組成員要在扶貧幫困、化解矛盾中砥礪品質、增長才干,要經常與被幫困的困難戶溝通,幫助協調、解決幫困活動開展過程中遇到的`各種問題。

  二是開展節日慰問。遇到中秋、春節等法定傳統節日,由領導組組長帶頭走訪慰問,開展談心活動,了解他們的思想和生活現狀,及時給予生產生活幫助,加強與被幫困對象的感情聯絡,并動員公司全體職工參與“獻愛心、送溫暖”活動,給予被幫困對象一定資金和物品資助,使他們能過好傳統節日。

  三是突出資金幫困。針對幫困對象的實際情況,積極為幫困村牽線搭橋,協調相關部門解決被幫困對象在住房、生活飲用水、用電、教育、衛生等方面遇到的困難和問題。

  四是要堅持因地制宜,幫助困難戶分析查找困難原因,找準脫貧發展路子,切實讓困難戶增收致富。

  防返貧幫扶工作方案 篇9

  根據《新鄉市學生資助服務中心關于開展20xx年春季義務教育階段建檔立卡貧困家庭學生省定營養改善計劃工作的通知》(新資助〔20xx〕6號)、《新鄉市學生資助服務中心關于開展20xx年春季學期義務教育階段家庭經濟困難寄宿生和非寄宿生生活費補助工作的通知》(新資助〔20xx〕7號)文件精神,我校按照工作要求做好20xx年春季學期義務教育階段建檔立卡貧困家庭學生省定營養改善計劃及家庭經濟困難寄宿生和非寄宿生生活費補助(“一補”)工作。

  一、省定營養改善計劃

  1.資助標準:省定營養改善計劃對在籍在校的建檔立卡貧困戶學生、殘疾學生給予400元/人/學期補助。

  2.學校通過“河南省困難學生識別管理系統”完成信息比對,認定出在校的建檔立卡生、殘疾生(若比對結果中出現河南省信息與國家信息不一致的情況,以省信息為準),通過系統比對出的建檔立卡生、殘疾生不用再出具證明材料。

  3.如存在自采集(未通過系統比對出)的建檔立卡生、殘疾生,需要家長填寫申請表(附件1)并出具扶貧明白卡或學生戶籍所在地扶貧部門的系統截圖蓋章、殘疾證等有效證明。

  二、家庭經濟困難寄宿生和非寄宿生生活費補助(一補)

  1.資助標準:義務教育階段非寄宿生生活補助標準為寄宿生補助標準的50%,即小學250元/人/期、初中312.5元/人/學期。

  2.受資助學生必須是在校在籍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原則上對建檔立卡貧困家庭學生、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學生、特困供養學生、事實無人撫養兒童、孤殘學生、烈士子女、家庭經濟困難殘疾學生及殘疾人子女、見義勇為學生本人及見義勇為人員子女、受到新型冠狀病毒影響的家庭經濟困難學生等特殊群體資助全覆蓋。切實保證建檔立卡貧困家庭學生優先獲得資助,確保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得到全面資助。

  3.需要申請“一補”政策的學生填寫申請表(附件1),并出具有效證明材料(經過系統比對出的.貧困生不必再出具證明)。所有受到資助的貧困學生信息要全部錄入“全國學生資助管理信息系統”。

  三、工作要求

  1.新增加的建檔立卡貧困家庭學生要及時納入到學生資助工作中。

  2.校長是第一責任人,學校要做好宣傳、申報、困難認定、審核、公示、上報審批、發放、資助系統填報、材料留存等工作。公示期不少于5個工作日,公示到期后要及時撤下或刪除,公示內容不允許出現身份證號碼、家庭住址、電話號碼、出生日期、銀行卡號等個人敏感信息,保護學生隱私。公示過程中如有異議,學校應當及時進行核實處理。

  3.學校對貧困學生提供的各項證明材料認真審核,嚴格按照《河南省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認定工作實施辦法》(豫教財〔2019〕84號)進行認定工作,在應助盡助的原則上,做好申報材料的把關。

  四、注意事項

  填報匯總信息時要認真核對學生信息、監護人信息,避免受助學生、監護人因姓名和開戶行(需是建行卡)、銀行卡號不符導致的補助金發放失敗的情況。

  防返貧幫扶工作方案 篇10

  本學期,我擔任四年級一班的語文教學工作,在我所教的班級中,有幾個孩子在學習上存在較大的困難,針對孩子的具體狀況,我制度了以下的幫扶措施。

  一、找出原因

  教師是學生最好的心理醫生,深思熟慮地、仔細耐心地研究兒童的智力發展情感發展和道德發展的狀況,找出原因,采取一些能夠照顧個人特點和個別困難的教育措施。就像醫生細心地研究病人的機體,找出疾病的根源,以便著手進行治療一樣。

  二、降低門檻,激發興趣。

  針對學困生學習困難,理解知識慢,對學習很容易失望。作為教師,我注意做到降低門檻,放寬對他們的要求,讓學困生能容易地完成學習任務,簡單地掌握貼合他們現實狀況的知識。這樣,就容易把學困生引入學習的殿堂,激發學習語文的興趣。所以每次布置作業時,我會讓學困生做常規作業,讓學困生能簡單地完成作業,培養學習興趣。

  三、主動出擊,幫扶前進。

  學困生由于學習成績較差,他們往往容易產生悲觀失望的自卑感,正是由于他們缺乏學習的興趣,所以一般遇到困難他們不會主動去請教。作為教師要主動關心他們,主動幫忙他們,并且要發動學習好的同學也主動去幫忙他們。

  建立學生一幫一學習小組。各班在優等生與學困生之間建立一幫一輔助網絡,讓學困生自己選取喜歡的接對同學,讓優等生輔導學困生釋疑解難,溫故知新,幫忙他們掃除學習中的攔路虎,克服消極、畏難情緒。同時,教師在備課時也要注意設計幫扶學困生的環節,設計一些貼合學困生實際水平能解答的問題去讓他們回答,促使他們能用心參與課堂的學習中。

  四、開展學習競賽活動,點燃成功火苗。

  教育心理學認為,成功給人以鼓舞,給人以力量,給人以興趣。根據這一心理特點,我開展很多的學習競賽、評比活動,如:每單元1次競賽等等。對于學困生,背課文是最基本也是最簡單任務,因此在這些競賽中學困生都取得了必須的成績。同時,我還及時給予獎勵,使他們在點滴進步中,通過獎勵這一導火線,幫忙他們點燃渴望進步、渴望成功的強烈學習欲望,培養了學習的興趣。根據小學生的心理特點,學生是既喜歡物質獎勵,又喜歡精神獎勵。因此我對學生的獎勵可分為四種:(1發表揚信(2發獎品(3作業減量(4測驗加分。有位教育家曾說過:受獎勵的人數如能在總人數的'50%以上,那么是最能鼓動全體學生的士氣。

  五、捕捉學生的閃光點,展示自己。

  學困生往往會被老師和同學們遺忘。作為一個合格的教師,要時刻把學困生放在心上,要給他們多創造機會,讓他們能展示自己。蘇霍姆林斯基說:對每一個學習困難的兒童我們崇高的使命就在于給予他一種自尊感。;我們任何時候都不要急于做出最后的、絕對的結論:某某學生什么都做不來,他的命運就這么注定了。;一點點成功會給他帶來無可比擬的歡樂、自豪感和自信心。我會經常設計一些淺顯的問題讓他們回答,布置淺顯的作業讓他們做,甚至是一些難題,連學習好的學生也難以完成的題也讓他們進行嘗試。有可能學習好的同學做不到的題、回答不了的問題,學困生通過激發思維,激發靈感,也有可能完成和回答。一旦他們的答案接近或類似正確的答案的時候,立刻予以肯定,并引導他們向前邁進,直達正確的彼岸。這樣,創造機會,讓學困生展示了自己的潛力和才華,久而久之,他們就會愛學習。他們在感受到老師和同學們沒有遺忘他們,并且十分重視他們,他們的學習興趣就會自覺構成。

  六、自定目標,超越自己

  讓學生給自己定下學習的目標,這是我們學校張主任教的絕招。制定目標并不是簡單的定下自己要到達的等級,而是具體的分數及要求和水平層次,目標不能太高,也不能太低。這樣學困生就能根據自己的實際狀況,在每次小測和單元測驗中制定目標,超越自己。當然,我還對到達目標的同學發獎品獎狀。

  總之,教師的心目中要有學困生,但我們絕不能把他們當成是學困生,特別是不能把們他當成是永久的學困生。只有這樣,我們才會自覺的培養學困生的學習興趣,才有可能使學困生轉變成為"不學就困"的好學生。培養了學困生的學習興趣,就有可能改變這個學生一生的前途和命運。

  防返貧幫扶工作方案 篇11

  一、指導思想:

  大力推行素質教育,促使學生全面發展,全員發展;關注特殊學生,促使教育的均衡協調發展。以愛的教育貫穿始終,構建以學校教育為主導,班級教育為主體,家庭、社會教育為輔助的學困生轉化體系,創設良好的教學氛圍,改變傳統的說教管理模式為幫扶教育,改變單一批評為關愛教育,從而更好的體現我校所貫穿的愛的教育,以人為本,以學生的全面發展為主,促使每一位學生健康和諧地發展。進一步努力提高全面教育教學質量,著力打造教育教學特色品牌。

  二、工作目標:

  1、努力培養學生樹立正確的知識觀、人生觀,養成良好的學習習慣和行為習慣。

  2、加強均衡學科的發展,提高興趣學科的發展,轉化弱勢學科的發展,全面提高教學質量。

  三、工作思路:

  分類教育,分層教學,分科發展,互助學習,跟蹤評價。

  四、組織機構:

  建立以校領導為核心,教育教學處為主導,年級、班級、學科組為主力的幫扶組織,通過教育教學處、年級、班級、學科組進行分類、分層、分科幫扶工作。

  組長:柳學袖謝玲

  副組長:高洪文高俊華朱利娟夏玉霞徐紅李金龍

  成員:周新華周全王曉東各班班主任各教研組長各備課組長

  心理教師家長委員會

  專家指導:北師大基礎教育研究中心

  五、幫扶對象:

  以初一年級和高一年級的.學困生為重點。

  學困生的分類:

  1、學習困難學生:①學生方法欠缺②學科弱項③學習目的不明確

  2、品行困難學生:①不良行為(如遲到、上課不聽講等)②品行不端(吸煙、打架等)

  六、幫扶工作方法:以愛的教育為主線,以尊重與賞識為基礎。

  1、注重建立感情基礎,親近學生。拉近師生之間的距離,融洽師生的感情。

  2、尊重人格、理解學生,為他們改正錯誤創造寬松的氛圍。

  3、以鼓勵為主,發現學生的亮點。善于捕捉閃光點,對他們的一點進步,一次好事,都進行激勵,使之發現自己的長處,揚長避短,樹立正確的思想觀念。

  4、動之以情,消除戒備心理。合理利用愛這一有效的教育手段,使學生逐漸能夠“親其師而信其道”。

  5、尊重信任,喚起自尊心。自尊是進步的動力之一,表現為對個人的自我尊重,也要別人尊重自己的權利和人格,教師應當尊重,信任學困生,逐步消除他們的疑慮和自卑心理,喚起自尊心,培植自尊心。

  6、曉之以理,增強學困生的分辨是非的潛力。同時務必堅持正面引導,以理服人。

  7、引導他們樹立適當的目標,分層教育,使他們有事可做并使他們獲得成功的喜悅。

  8、導之以行,持之以恒,反復教育,鞏固轉化成果。教育的最終目的是培養社會主義的合格公民,為了全面推行素質教育,使學生在德、智、體、美、勞等方面得到全面的發展,根據學生的個性特點,發展興趣愛好,使之盡可能的得到全面發展。

  七、幫扶隊伍建設:

  大力加強我校幫扶團隊的培訓建設,借助專家指導,進修、參觀、外出學習的機會,努力提高教師的工作潛力和專業技能。每周開展幫扶活動,每月組織幫扶工作交流和小結。努力做到幫扶工作有計劃、有目標、有步驟、有層次、有總結。

  八、工作步驟:

  1、計劃啟動階段(20XX年11月DD20XX年1月)

  初期宣傳、摸底工作;組織收集各類學困生的基本狀況;分層、分類、分科歸檔;落實各部幫扶組織成員、計劃、任務。

  2、組織實施階段(20XX年3月DD20XX年7月)

  在初一、高一年級開展試點;開展階段性的交流與跟蹤指導;期末整理相關的幫扶記錄,在此基礎上對“學困生”進行評比,評出各類“進步之星”。

  3、總結階段(20XX年1月)

  總結相關經驗,逐步建立“學困生”轉化工作的長效機制。

  防返貧幫扶工作方案 篇12

  今年以來,受國際環境復雜嚴峻形勢影響和國內疫情沖擊,全市經濟下行壓力進一步加大。為幫助企業挺過去、活下來、發展好,促進經濟穩健運行,根據《市委辦公室、市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解難題、穩增長、促發展”企業幫扶活動實施方案〉的通知》精神,現制定方案如下。

  一、總體要求

  堅持問題導向、目標導向、結果導向,以“解決問題推動工作”為出發點,堅持嚴實作風,克服困難、搶抓機遇、主動應變,在特殊時期采取特別措施,對全鎮所有企業進行分層、分級、分類幫扶。建立鎮領導包保,鎮直有關部門包聯,機關干部包扶的“三級三包”對口幫扶企業機制,精準指導、精準施策、精準服務,推動各項惠企政策盡快落實,加快解決當前需求不足、物流運輸不暢、產業鏈供應鏈受阻等突出問題,為經濟社會平穩健康發展夯實基礎,活動從五月中旬持續到今年底。

  二、主要任務

  (一)深入調查研究。沉到企業一線開展幫扶活動,及時了解各類企業的用工、生產、營收、稅收等情況,收集企業發展面臨的主要困難,建立問題臺賬,加強精準調度

  (二)落實惠企政策。收集各項惠企政策,做好惠企政策的深入解讀,送政策直達企業、項目和市場主體,及時了解各項惠企政策措施在企業的貫徹落實兌現情況,確保惠企政策應享盡享、落地落效。

  (三)疏通物流堵點。落實支持物流暢通政策,成立物流暢通保障隊伍,幫助企業解決物流不暢等問題,確保產業鏈供應鏈穩定。解決物流資源聚焦效應不明顯問題;加強疫情防控和交通管控的信息互通,堅決防止“一刀切”等做法;加強對物資運輸通道檢查,梳理解決各類企業在“一進一出”方面存在的.問題,打通堵點,接通斷點,讓原材料、零部件和產品運得進來、輸得出去。

  (四)加強運行調度。全面了解掌握企業生產供應鏈配套受阻情況,采取切實措施穩定產業鏈、供應鏈,做好企業運行調度;組織開展專題促銷活動,積極支持幫扶企業參與政府采購活動;鼓勵企業抱團采購、互相采購,聯合議價定價,提高市場話語權。

  (五)強化要素保障。支持行業協會、大型企業搭建供需對接平臺,加強原材料保供對接服務;針對企業發展需求,組織開展政銀企對接;開展職工崗前培訓、在崗培訓、技能提升培訓,支持企業采用視頻招聘、直播帶崗、遠程面試等方式,建立線上線下多層次用工對接平臺;及時協調解決企業用地、用能問題。

  三、組織領導

  (一)成立領導小組

  鎮委、鎮政府成立“解難題、穩增長、促發展”企業幫扶活動領導小組(見附件1),領導小組下設綜合協調、問題收集交辦、用工保障、交通保障、用能(用地)保障、融資信貸、惠企政策督查等7個工作組,負責活動的組織實施。

  (二)“三級三包”機制

  1.鎮領導包保服務重點企業。鎮黨委班子成員各包保服務1家重點企業(見附件2)。活動期間鎮黨委班子成員調度幫扶對口企業不少于7次。每名黨委班子成員均明確相關責任部門,做好對口聯系企業的聯絡、協調、信息收集和情況報送等工作。

  2.鎮直有關部門包聯服務企業。鎮直有關部門各包聯服務1家企業(附件2)。活動期間部門負責同志每月現場調研包聯企業不少于1次。

  3.機關干部包扶轄區市場主體。鎮經發辦結合實際制定幫扶機制,機關干部原則上包扶蹲點轄區內市場主體,每月現場幫扶解決問題不少于1次。

  四、工作機制

  (一)部門負責機制。由鎮經發辦指定1名機關干部,擔任聯絡員。點對點解決具體問題,重點難點問題及時向領導小組報告。

  (二)問題解決機制。強化問題導向,建立問題“發現-匯總-交辦-解決-反饋”閉環工作機制。問題收集交辦組通過微信群、電話等建立問題線索征集渠道,在全鎮范圍廣泛征集企業生產經營、項目建設中存在的困難和問題;每周收集各企業需要協調解決的困難和問題清單,匯總建立問題臺賬,明確時限,分轉到包聯部門和專項工作組牽頭部門辦理。綜合協調組、問題收集交辦組對問題辦理情況實行“一周一提醒、一月一通報”。

  (三)信息周報機制。各有關部門每周五12:00前將一周工作進展情況、經驗做法、問題建議、下步工作計劃等信息匯總后書面上報綜合協調組。

  五、有關要求

  (一)壓實工作責任。各鎮直有關部門要充分認識在全鎮廣泛開展企業幫扶活動的重要意義,加強組織領導,全力以赴,切實把黨中央關于統籌疫情防控和經濟社會發展的決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以及市委、市政府工作安排落實到具體行動上。

  (二)務求工作實效。各鎮直有關部門將分轉問題清單,明確責任分工,實行臺賬管理,落實責任、細化措施,能夠立即解決的,抓緊推動,明確辦理時限,限時辦結;需要長期推進的,明確階段性目標,提出務實管用措施,確保取得實效。

  (三)定期督查考核。鎮委、鎮政府適時組織開展幫扶企業情況滿意度測評。鎮紀委、鎮黨政辦要開展常態化督辦,對拖拉不辦、造成不良影響的單位(個人)進行通報。

  (四)營造良好氛圍。切實改進工作作風,幫扶活動堅決不給企業添麻煩、增負擔。各有關部門要持續組織做好企業幫扶活動的信息收集,鎮宣傳辦負責全方位、多層次展示活動的開展情況及成效,提高市場主體的知曉率和參與度,積極營造良好營商環境。

  防返貧幫扶工作方案 篇13

  為落實《吉水縣20xx年企業紓困解困幫扶工作方案》有關精神,貫徹上級關于健全完善常態化疫情防控機制,經局班子會研究,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導思想

  以“服務企業發展、加快項目建設”為目標,有效應對新冠肺炎不利影響,堅持入園區、進企業、出點子、找路子,切實做到局領導牽頭,局屬單位幫扶企業,常態化深入企業調查研究,主動幫助企業解決實際困難和問題,推動惠企政策落地落實,持續打好企業降成本優環境攻堅戰。

  二、目標任務

  通過開展企業紓困解難幫扶工作,進一步建立健全局領導聯系企業、幫扶單位服務企業常態化制度,推動上級惠企政策和本地優惠政策全面落實。

  三、工作步驟和具體要求

  (一)宣傳動員階段(4月30日至5月7日)

  4月30日,召開全縣工業和開放型經濟動員大會,對全縣開展企業紓困解難幫扶工作進行安排部署;5月1日至6日,制訂《20xx年吉水縣交通運輸局企業幫扶安排表》(見附件);5月7日,縣委、縣政府召開全縣企業紓困解難幫扶動員大會,現場發放最新最全的惠企政策匯編和辦理流程。

  (二)摸排幫扶階段(5月8日至5月31日)

  各企業幫扶工作組深入企業摸排掌握企業困難和需求,特別是上級惠企政策和本縣優惠政策落實情況;各企業幫扶工作組將企業摸排情況分類梳理企業困難問題,各企業幫扶工作組摸排情況及幫扶工作情況需按照“一企一策”要求,為每個困難企業建立幫扶工作臺賬,實行銷號管理。

  (三)解決問題階段(6月1日至7月31日)

  聚焦新冠肺炎疫情期間企業訴求,深化領導干部聯系幫扶企業制度,通過走訪企業、調查摸底、政策對接、推進解決,整合服務資源,對企業生產經營中遇到的'具體困難和問題,幫扶工作組和幫扶單位能幫助解決的應主動及時加以解決;對需要其他單位或縣級層面解決的問題,可先提交掛企業縣領導解決;對確需縣出臺政策支持才能解決或重大困難問題、普遍性共性問題可提交領導小組辦公室匯總,由領導小組辦公室報縣委縣政府解決。

  四、保障措施

  1.加強組織領導。成立縣交通運輸局企業紓困解難幫扶工作領導小組,組長由局主要領導擔任,副組長由相關局班子成員擔任,相關局班子成員同時兼任企業幫扶工作組組長,企業幫扶工作組成員從局機關和局屬單位抽調。

  2.弘揚務實作風。深入企業掛點幫扶和調查研究過程中,要嚴格執行中央和省、市、縣關于改進工作作風、密切聯系群眾有關規定,輕車簡從、減少陪同、簡化接待、務求高效,努力做到深入企業不擾民、服務企業不添亂,不給企業和群眾增加負擔。

  3.嚴明紀律要求。幫扶工作組和幫扶單位對企業幫扶工作不重視、幫扶工作不扎實,造成企業困難和問題得不到及時有效解決,要依紀依規追究相關領導和工作人員的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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