銀行業務幫扶方案范文(精選6篇)
為了確保工作或事情能有條不紊地開展,常常需要提前進行細致的方案準備工作,方案具有可操作性和可行性的特點。那么你有了解過方案嗎?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銀行業務幫扶方案范文(精選6篇),歡迎閱讀與收藏。
銀行業務幫扶方案1
為解決中小企業融資難問題,根據《濮陽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轉發濮陽市銀行業金融機構“1+1”幫扶企業發展實施方案的通知》(濮政辦〔20xx〕33號)文件精神,結合我縣實際,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指導思想
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以支持我縣重點工業企業、高成長(高新技術)企業和農業產業化龍頭企業加快發展為切入點,全面貫徹“以工興縣”戰略,充分發揮全縣銀行業金融機構支持地方經濟發展的職能作用,大力促進清豐經濟社會又好又快發展。
二、活動目標
“1+1”幫扶是指全縣各銀行業金融機構支行級以上單位按照屬地原則,每年每家至少選擇一戶中小企業進行幫扶,通過幫扶活動,進一步改善全縣銀行業金融機構的服務功能,進一步發揮全縣銀行業金融機構支持地方經濟發展的整體效能,進一步增強全縣金融機構和企業的發展活力。
三、活動內容
全縣各銀行業金融機構要建立本單位的幫扶制度,明確主辦部門和責任領導,建立幫扶企業檔案,按照分類指導的原則,以輔導、規范、關注等方式著力幫助企業規范財務制度,梳理編制財務報表、報告,提高企業財務管理水平;針對企業的信貸需求,拓寬信貸渠道,簡化操作流程,及時為幫扶企業提供配套信貸新產品或其他金融服務。從8月份開始,每個月底前各金融機構向幫扶領導小組辦公室報幫扶計劃、幫扶對象及幫扶進度。
(一)加強財務輔導,規范企業財務管理
1.建立財務輔導制度。建立重點聯系企業財務輔導制度,對所選擇的中小企業進行全面的財務輔導。從規范財務制度,梳理編制財務報表、報告,提高企業財務管理水平,提供投資理財服務等方面對企業進行財務輔導,使輔導對象逐步達到銀行信貸條件,逐步提高評級授信額度。要從尚未與本行社發生信貸業務的,符合國家產業政策、市場前景好、有效益、誠實守信的中小企業中選擇輔導對象,扶持培育潛在客戶。同時,還要從已經發生信貸關系,但是信用等級和授信額度較低的中小企業中選擇輔導對象,重點提高企業信用等級。
2.多措并舉規范企業財務管理。各銀行業金融機構對重點輔導企業,要采取多種形式,幫企業做好賬、理好財,提高人員素質,樹立信用形象。一要上門服務,現場指導。各金融機構要指派專職客戶經理負責聯系企業,定期或不定期走訪輔導企業。客戶經理要對企業財務人員進行面對面的輔導,宣傳講解財務管理方面的知識,幫助企業建立規范的財務制度,規范企業財務報表。對企業的產品成本明細表、存貨明細表、應收及應付賬款報表和固定資產臺賬進行具體輔導,特別是對中小企業的資產負債表、利潤分配表和現金流量表要進行重點輔導。幫助企業建立較為規范的財務總賬和明細賬,規范企業資金的運轉程序。二要集中輔導,加強培訓。各金融機構應適時安排行內專業財務人員或邀請會計師事務所的企業會計專家,采取集中輔導或現場輔導等形式,組織企業財務人員集中交流、學習,提高企業財務人員的專業素質。三要加強中小企業上市、發行債券和短期融資券等融資輔導。要利用律師、審計、評估等社會中介服務組織,為高成長型中小企業提供上市咨詢、輔導、投融資代理發行企業債券等服務,鼓勵和支持成長型中小企業直接融資,拓寬融資渠道。
(二)提高信貸服務效率,全力為中小企業提供有效信貸支持
對于納入幫扶范圍的中小企業,各銀行業金融機構要簡化貸款手續,縮短貸款審批時間,開辟“貸款綠色通道”,為中小企業提供有效的信貸支持。一要向符合信貸條件的中小企業下發信貸資金需求通知書,按照其上報的信貸資金需求情況,按貸款需求時間編制信貸資金計劃表,及時掌握全縣中小企業貸款需求情況,合理安排貸款發放時間。二要建立中小企業信息資料庫,按其所需貸款的不同種類,提前收集資料,按照正式貸款上報材料進行匯總。一旦企業有資金需求,及時進行補充完善,短時間內拿出正式的上報材料,縮短貸款資料整理時間。三要對已經立項的貸款,要及時上報上級部門進行審批,并積極與上級部門聯系溝通,匯報企業的經營狀況和資金的需求愿望,以求得上級部門最大的支持,使企業在最短的時間內能獲得貸款。四要根據幫扶企業的經營現狀,將幫扶對象分為A、B、C三類。A類幫扶對象:產品符合國家產業政策、市場前景好,企業管理規范、經營良好、誠實守信,與銀行業金融機構保持著良好的合作關系。B類幫扶對象:產品符合國家產業政策、市場前景好、企業有效益、誠實守信、管理水平一般、尚未與銀行業金融機構發生信貸業務。C類幫扶對象:行業協會、農村專業經濟合作組織。對A類幫扶對象擴大授信額度,實施一次授信、貸款限額周轉使用,使企業避免因申請貸款而造成不必要的麻煩,進一步提高貸款的使用效率。加強B類幫扶對象的財務輔導,使企業逐步達到銀行信貸要求,待實現信貸融資后轉入A類幫扶對象。關注C類幫扶對象的發展,在行業協會或專業經濟合作組織管理規范、能提供有效擔保的情況下,銀行業金融機構可以開展對其整體授信,資金在協會內部調劑使用。經營效益好的會員企業或社員可以轉入B類幫扶對象。
(三)創新信貸產品,為中小企業提供量體裁衣式的服務品種
一要創新融資業務品種。根據中小企業的特點和需求,積極探索推廣保理業務、速貸通貸款業務、陽光之路貸款業務、企業聯貸聯保貸款業務、機器設備按揭貸款、承諾貸款(企業書面承諾)、創業貸款、商鋪租賃專項貸款、收購兼并專項貸款、包貸包收貸款、個體經濟循環貸款等。對經營、效益、信用好和潛力大的企業,可以嘗試“綜合授信”,為其確定一個融資額度,使其在額度內能夠隨時獲得所需的貸款、銀行承兌匯票和其他融資,一次性簽訂融資合同,循環使用,允許其在一定限額內辦理透支業務。適應中小企業資金分期回流的特點,開辦整貸零償貸款,通過一次貸款分期償還的辦法,減輕中小企業的還款負擔。針對中小企業財務信息不透明、不利于監測的特點,可為中小企業就好的項目或產品辦理封閉貸款業務。二要創新貸款保證方式。貫徹《物權法》中相關規定,擴大貸款抵押物權的范圍,探索推行中小企業聯保貸款、動產質押、產業鏈融資、倉單抵押、應收賬款質押、國內發票融資等擔保貸款形式。突破傳統的擔保方式的限制,接受中小企業用企業自身的無形資產(包括品牌、商標、專利)、集體土地使用權、個人信用、股東個人財產等作為擔保。接受自然人為中小企業提供的以其財產或權利為抵押、質押的擔保。探索建立由民營企業、個體工商戶、個人等投資入股的中小企業信用擔保機構。對于有良好信用的小企業,也可適度發放信用貸款。三要創新貸款管理手段。要改變使用統一的信用等級評定標準的狀況,制定符合中小企業金融服務特點和要求的信用等級新標準。對貼現、存單質押等低風險信貸業務及“包貸包收”等特殊業務品種,可突破正常的授信管理限制,采取即時增加授信的辦法,隨到隨辦,適應中小企業貸款需求旺、時間急、頻率高的特點。
四、加強組織領導
為加強對全縣銀企對口幫扶工作的領導,縣政府成立以常務副縣長王貫修同志為組長,縣政府辦公室副主任王宏偉同志、縣人行行長李同興同志為副組長,縣發改委、財政局、企業服務局以及縣直各銀行業金融機構負責同志為成員的清豐縣銀行業金融機構“1+1”幫扶企業發展工作領導小組。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縣人行。領導小組負責對全縣金融幫扶工作的指導、協調、監督和考評,定期召開會議,通報全縣對口幫扶工作進展情況,總結推廣對口幫扶工作先進經驗,樹立先進典型,并向市、縣有關新聞媒體推薦宣傳。辦公室按照領導小組的要求,具體負責全縣金融幫扶工作的日常管理工作,定期對幫扶工作進行監督考核。年底,組織各成員單位深入企業一線,對全縣各銀行業金融機構幫扶工作進行現場考核,并形成考核報告報縣政府。縣政府將根據領導小組辦公室的考核結果,對幫扶先進單位進行表彰獎勵,對幫扶工作不力的單位進行通報批評。
銀行業務幫扶方案2
為進一步落實“四個不摘”有關要求,強化“雙包”幫扶成效,確保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同鄉村振興有效銜接工作全面落實,根據中央及省、市、縣扶貧工作決策部署,結合支行定點幫扶工作實際,制定2022年支行定點幫扶工作計劃。
一、指導思想
深入貫徹學習黨的十九屆二中、《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做好2022年全面推進鄉村振興重點工作的意見》等,進一步提高政治站位,轉變工作作風,切實落實幫扶責任,引導金融機構創新鄉村振興信貸品種和服務,幫助幫扶扶村做好產業發展,增加農戶收入,不斷增強自身“造血”功能,提升廣大農村居民獲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二、組織保障
2022年,人民銀行臨泉縣支行繼續按照“一把手”主抓、黨政同責、分級負責、各方協同、工作到村、幫扶到戶、責任到人的領導體制和工作機制,加鞏固脫貧攻堅成果與鄉村振興有效銜接的調查研究,積極協助幫扶村做好黨建引領脫貧攻堅與鄉村振興銜接各項工作,加強對幫扶責任人和駐村工作隊員的管理和監督,確保各項幫扶工作措施落實、落細。
三、主要工作舉措
(一)強化政治理論學習,筑牢幫扶工作思想根基。
積極組織各幫扶責任人和駐村工作隊員的政治理論學習,通過不同形式扎實開展黨的十九屆六中全會精神、《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做好2022年全面推進鄉村振興重點工作的意見》等內容的學習,吃透政策精神,領悟有關要求,切實提高幫扶成效。
(二)持續加強防貧監測。
為鞏固脫貧攻堅成果,保障被幫扶對象提升收入水平、鞏固“兩不愁三保障”和飲水安全。2022年,將持續開展走訪,加強防貧監測。一是進一步做好監測、摸排“兩不愁三保障”可能存在的問題,提前預判、未雨綢繆,避免脫貧戶返貧及一般群眾致貧;二是做好政策宣傳,與駐村工作隊、村委聯系溝通保障貧困戶政策應享盡享;三是幫助幫扶村推進農村人居環境整治和脫貧攻堅與鄉村振興的銜接,致力于提升幫扶村整體生活水平的提高,工作重點從幫助脫貧轉向鄉村振興,帶動幫扶村農戶致富。
(三)協助抓好幫扶村產業扶貧項目的健康發展。
產業扶貧和就業扶貧帶貧效果好,脫貧質量好,是優先選擇的脫貧手段。2022年,臨泉縣支行一是協助幫扶村保障好就業扶貧車間的運作,發動更多幫扶戶去到車間工作增加收入;二是協助、配合做好幫扶鄉鎮、幫扶村鄉村振興業務培訓,讓有就業意愿的勞動力能通過就業培訓提升工作技能,積極參與到產業扶貧項目建設上來,為鄉村振興出力、出智;三是推動幫扶戶進一步轉變觀念,拓寬就業渠道,為幫扶村環境整治出謀劃策;;四是幫助做強中藥材產業,堅持引進來、走出去。推動鑫福農業科技有限公司中藥材產業持續發展,同時吸收更多的群眾到公司就業;五是堅持綠色發展理念,推進生態村莊建設。
(四)加大力度做好幫扶戶“扶德扶志”工作。
發揮央行志愿者作用,積極到幫扶村開展志愿服務工作,向廣大農村居民積極宣傳中央1號文件精神和金融扶貧支持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同鄉村振興有效銜接政策,激發貧困戶的農民內生動力感恩之心,倡導摒棄等靠要等不良思想和習慣促進農民增收。一是積極開展宣傳勤勞致富先進典型,引導幫扶戶靠自己雙手擺脫貧困;二是大力宣傳熱心幫助貧困群眾農民,助力鄉村振興的先進任務和致富帶頭人,激發貧困群眾的感恩情緒;三是堅決杜絕簡單的送錢送物等行為,避免養懶漢。
(五)切實做好平安建設掛點幫扶工作。
落實好幫扶鄉鎮綜治結對幫扶工作責任,以服務發展、服務基層、服務群眾為切入點,幫助聯系鄉鎮和幫扶村加強群防群治工作,協助落實各項治安防范措施,共同構建綜治“大防控”體系,真正提高治安環境質量。同時,注重互通信息、上下聯動、密切配合,共同把幫扶村綜治維穩工作抓好、抓實,積極探索實踐“政治、自治、法治、德治、智治”相融合的鄉村善治模式,全面提升鄉村治理效能,不斷夯實鄉村振興基礎。
(六)進一步補齊金融服務短板,促進普惠金融和綠色金融融合發展。
隨著鄉村振興的持續深入推進,鄉村振興已經成為各家金融機構的重點工作之一,人民銀行臨泉縣支行將加強同縣金融事務中心辦、銀保監組、農業農村局、扶貧開發鄉村振興局、各金融機構等溝通與聯系,定期、不定期召開金融支持鄉村振興座談會、交流經驗,鼓勵各銀行業金融機構結合臨泉實際,深入開展與鄉村振興相關的產品和服務的創新工作,將產品和服務創新與實施鄉村振興戰略、推動農村金融改革的目標結合起來,解決脫貧攻堅與鄉村振興銜接中存在的短板,形成金融幫扶工作合力。把更多金融資源配置到重點領域和薄弱環節,加快補齊縣域、小微企業、新型農業經營主體等金融服務短板,促進普惠金融和綠色金融、科創金融等融合發展,有序推進數字普惠金融發展。
銀行業務幫扶方案3
為實現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同鄉村振興有效銜接,充分發揮金融幫扶作用,切實滿足脫貧人口小額信貸需求,支持脫貧人口穩定生產發展,加快脫貧人口致富步伐,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導思想
嚴格落實《中國銀保監會財政部中國人民銀行國家鄉村振興局關于深入扎實做好過渡期脫貧人口小額信貸工作的通知》(銀保監發〔20xx〕6號)和《關于有效銜接做好脫貧人口小額信貸工作的通知》(黑農廳聯發〔20xx〕117號)文件的要求,繼續建立財政與金融幫扶政策聯動機制,創新金融產品服務精準幫扶新方式,做好脫貧人口小額信貸政策落實相關工作,推動脫貧人口小額信貸政策,做到應貸盡貸,確保高質量完成脫貧攻堅成果同鄉村振興有效銜接。
二、主要任務
圍繞農村脫貧人口對金融信貸的需求,認真落實過渡期脫貧人口小額信貸政策,保持現行脫貧小額信貸風險金機制穩定,統籌安排300萬元風險補償金,根據信貸需求,動態調整,按1:10比例放大放貸額,規范使用,激發脫貧戶、未消除風險監測戶內生動力,鼓勵其投身大眾創業、萬眾創新。
三、實施對象
本方案的實施對象為全縣建檔立卡脫貧人口,以戶為單位發放貸款。未消除風險監測人口按照執行。
四、實施內容
(一)貸款金額:原則上5萬元(含)以下。
(二)貸款期限:3年期(含)以下。
(三)貸款利率:貸款利率以銀行機構市場報價利率(LPR)放貸,貸款利率在貸款合同期內保持不變。
(四)擔保方式:免擔保免抵押。
(五)貼息方式:財政全額據實貼息,保持過渡期內不變。
(六)貸款用途:堅持戶借、戶用、戶還,精準用于貸款戶發展生產和開展經營,不能用于結婚、建房、理財、購置家庭用品等非生產性支出,也不能以入股分紅、轉貸、指標交換等方式交由企業或其他組織使用。
(七)貸款條件:申請貸款人員必須遵紀守法、誠實守信、無重大不良信用記錄,并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必須通過銀行授信、有貸款意愿、有必要的勞動生產技能和一定還款能力;必須將貸款資金用于不違反法律法規規定的產業和項目,且有一定市場前景;貸款人年齡原則上應在18周歲(含)—65周歲(含)之間。
(八)實施時間:截至2025年12月31日。過渡期內監測戶風險消除,到期后停止繼續享受政策。
五、具體措施
(一)切實滿足脫貧人口信貸需求。
1.做好信貸投放工作。農商銀行要根據脫貧人口的產業特點、生產周期、還款能力等實際情況,在符合政策、風險可控的前提下,準確開展評級授信,合理確定貸款額度和期限,優化業務審批流程,滿足脫貧人口貸款需求。
2.加強續貸和展期管理。脫貧人口小額信貸可續貸或展期1次,脫貧攻堅期內發放的扶貧小額信貸在過渡期內到期的,也可續貸或展期1次,續貸或展期期間各項政策保持不變,縣農商銀行要合規審慎辦理續貸或展期。已還清貸款且符合貸款條件的脫貧人口可多次申請貸款。
3.合理追加貸款。辦理脫貧人口小額信貸后,對個別確有需要且具備還款能力的`,可予以追加貸款支持,追加貸款后,單戶脫貧人口小額信貸不得超過10萬元,5萬元以上部分貸款不予貼息,也不納入風險補償范圍。
(二)有效防控信貸風險。
1.完善信貸管理機制。農商銀行要健全完善脫貧人口小額信貸審批流程和內控管理,科學合理制定信貸計劃,自主決策發放貸款,不過度強調獲貸率,避免向不符合條件、沒有還款能力的脫貧人口發放貸款。要認真做好貸前調查、貸中審查、貸后管理,及時準確掌握貸款資金流向。
2.穩妥處置逾期貸款。農商銀行、農業農村局、鄉村振興局等部門要全面監測掌握脫貧人口小額信貸情況,加強分析研判,及時提示風險,合力解決突出問題。各鄉鎮、村要把好第一道關口,確保貸款戶真有需求、真發展生產和開展經營,配合好銀行機構依法合規、積極穩妥做好貸款風險防控、清收處置等工作。
3.健全風險補償機制。小額信貸風險補償機制要在保持工作機制總體穩定的基礎上,動態調整,規范使用,積極做好風險補償,進一步提高財政資金使用效率。
4.規范信貸資金發放和使用。加強脫貧人口小額信貸管理,加大監督檢查力度,杜絕“搭便車”“戶貸企用”等違規行為。對因個人主觀惡意而調整出列、不再符合貸款條件的貸款戶,銀行機構要及時收回貸款或轉為農戶貸款。對惡意拖欠銀行貸款、存在逃廢債行為的,要納入失信債務人名單。
六、責任落實
(一)加強組織領導。縣財政局、農商銀行、農業農村局、鄉村振興局要進一步提高認識、強化政治擔當,加大工作統籌、政策協調和信息共享力度,充分發揮工作合力。
(二)做好工作過渡交接。農業農村局要按照上級部門要求抓緊進行過渡交接,明確職能機構,確定專人負責。在過渡期內,鄉村振興局要協助農業農村局做好脫貧人口小額信貸政策落實相關工作,確保工作平穩過渡。
(三)建立健全工作機制。要堅持原有有效工作機制,充分發揮好鄉鎮、村兩委、第一書記、駐村幫扶工作隊等基層力量作用,進一步做好政策宣傳和跟蹤指導。農業農村局要牽頭加強與金融部門、財政等部門對接,明確各自承擔的脫貧人口信貸工作職責和任務分工,共同做好脫貧人口小額信貸政策宣傳、貸前貸中貸后管理等工作,形成合力。鄉村振興局要向農業農村局及時提供和更新脫貧人口、未消除風險監測人口名單,并在過渡期內配合農業農村局做好政策指導、數據監測系統使用等具體銜接工作。
(四)持續推進重點工作。農業農村局要準備把握政策要點,積極做好信貸投放、續貸和展期管理;健全風險補償和分擔機制,夯實工作基礎,做好各項工作銜接落實。要深入開展監督檢查工作,對貸款發放過程中出現的問題要及時掌握,加強分析研判,及時提示風險,合理解決突出問題。
銀行業務幫扶方案4
根據上級行和市委市政府《關于貫徹落實扶貧開發工作部署堅決打贏脫貧攻堅戰的意見》(淄發〔20xx〕3號)、縣委縣政府《關于實施扶貧開發工作的意見》(桓發[20xx]7號)的部署和要求,切實組織實施好扶貧工作,結合我行實際,特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指導思想
高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偉大旗幟,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科學發展觀,根據《關于金融助推脫貧攻堅戰的實施意見》要求,堅持“工作到村、扶貧到戶”的工作格局,進一步解放思想,轉變觀念,創新扶貧開發思路,以實現共同富裕和構建和諧社會為目標,全行要把思想統一到縣委縣政府的工作部署上來,嚴格按照工作方案,落實工作計劃,按照統一步驟,統一幫扶行動,完成規定動作,確保精準扶貧工作協調有序開展。切實完成扶貧任務。
二、明確工作任務,強化扶貧措施。
(一)分配任務。按照縣委縣政府分配金融系統扶貧任務,逐戶分解到各行。
(二)情況對接。3月8日前,各行要對照任務完成與扶貧對象的對接,了解情況,掌握脫貧對象的準確信息,為貧困人口脫貧提供可靠依據。
(三)建立因情施策的幫扶機制。各行要根據貧困人員的致貧原因,分類實施幫扶,確保幫扶效果。
1、對存在“等、靠、要、怨”等思想的貧困人員,重在思想引導,采取正面引導,典型激勵等行之有效的手段,幫助他們摒棄安于現狀、不思進取等陳舊思想,克服思想障礙,發揚自力更生、艱苦奮斗的優良傳統,樹立自尊、自強、自立的精神,主動尋找新的發展機會,盡快脫貧致富。
2、對因老、因殘、因病、因災等致貧人員,除組織黨員及愛心人士進行必要的生活救助外,重點是配合鎮政府和村委會協調民政、殘聯、人社、老齡委等相關職能部門做好救助兜底扶貧。
3、對有勞動能力的貧困人員,重點進行就業扶持。一是生產幫扶。根據貧困戶的農業生產狀況,對有生產能力的,發揮金融部門信息渠道多的優勢,積極引導其宜種則種,宜養則養,增加經濟收入。二是資金幫扶。對具備條件的貧困戶給予一定的資金支持,幫助購買種苗、農藥等生產必需品。三是銷售幫扶。對農產品銷售困難的,要主動為其聯系客商、市場、商店等,幫助解決農產品銷路難問題。
(四)創新扶貧模式。各金融機構要在自身扶貧工作中探索精準扶貧的工作模式,研究開發扶貧產品,推動提升全縣金融扶貧工作水平。各行在扶貧工作中,要重點探索支持產業扶貧的路子,通過支持農業專業合作社發展、特色農產品生產和銷售等方式,提高金融服務的針對性,把有限資金用到刀刃上,切實提升金融扶貧的水平。
三、加強領導,落實責任
(一)加強組織領導。為加強扶貧工作的領導,切實抓好工作的落實,成立人民銀行扶貧工作領導小組,行長劉先鋒同志任組長,副行長孫延濱同志任副組長,班子其他成員和各部室主要負責人為成員,扶貧工作辦公室設在調查信息部,牛振峰同志為扶貧工作聯系人,將扶貧開發工作納入重要議事日程,切實加強領導,嚴格按照縣委、縣政府下達的脫貧任務,認真履行職責,精心組織金融系統實施,確保如期完成目標任務。
(二)提高思想認識。扶貧工作是進一步轉變干部作風,密切聯系群眾的重要舉措。要通過金融系統聯席會等方式,統一思想,統一認識,高度重視扶貧工作的重要性,切實抓緊抓好,真正做到思想認識到位、幫扶對象落實到位、工作措施到位。
(三)完善工作機制。一是建立協調機制,定期了解掌握轄內各行的工作進度,形成精準扶貧強大合力。二是監督機制,定期檢查督促通報。三是反饋機制,積極推廣各行精準扶貧的好做法,不斷推動金融扶貧工作的開展。
銀行業務幫扶方案5
為深入貫徹落實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加強金融服務民營企業的若干意見》、國務院辦公廳《關于有效發揮政府性融資擔保基金作用切實支持小微企業和“三農”發展的指導意見》(國辦發〔20xx年6號〕)及人民銀行長沙中心支行等七部門《關于進一步深化湖南省民營和小微企業金融服務的實施意見》(長銀發〔20xx〕136號)等文件精神,進一步疏通政策傳導渠道,引導更多資金和資源投向民營和小微企業等實體經濟領域,結合益陽實際,我市決定開展金融紓困民營和小微企業“進園區、進企業,促融資、促發展”行動(以下簡稱“兩進兩促“),為確保相關工作有序推進,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標
以全市十大園區為載體,通過建立政銀園企擔深度合作機制,綜合施策,開展金融紓困民營和小微企業“兩進兩促”行動,確保園區內民營和小微企業金融服務得到切實改善,融資規模穩步擴大,融資效率明顯提升,融資成本逐步下降,融資難、融資貴問題得到有效緩解,激發園區民營和小微企業等實體經濟的活力和創造力,助推益陽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具體要做實“五個目標”:
(一)民營和小微企業信貸投放明顯提高。各銀行機構優先保證民營和小微企業貸款規模,實現小微企業貸款(含個人經營性貸款,下同)戶數、投放較上年同期有較大增長。其中,單戶授信1000萬元及以下小微企業貸款同比增速要高于各項貸款同比增速,有貸款余額的戶數高于上年同期;法人金融機構單戶授信500萬元及以下小微企業貸款戶數要明顯增加,余額占各項貸款比重明顯提升,小微企業戶均貸款保持較低水平。
(二)民營和小微企業綜合融資成本適度降低。各銀行機構逐步健全民營和小微企業貸款利率定價機制,合理確定貸款利率水平,力爭實現民營和小微企業貸款利率較人民銀行基準利率的上浮幅度年均降低2個百分點以上。
(三)民營和小微企業在擔余額大幅增長。各級政府性融資擔保、再擔保機構更加聚焦支小支農主業,支小支農擔保金額占全部擔保金額的比例不得低于80%,其中單戶擔保金額500萬及以下的小微企業主體占比不低于50%,平均擔保費率原則上不超過1%,對單戶擔保金額500萬元以上的小微企業主體收取的擔保費率原則上不超過1.5%。
(四)民營和小微企業金融服務工作機制有效建立。通過政銀園企擔聯動工作長效機制的逐步建立,推動各單位信息共享及“1+N”政策整合,形成服務民營和小微企業工作合力。
(五)園區經濟水平及園區企業發展質量得到進一步提升。促推園區“百千工程”,提高園區產業集聚度,提升園區規模工業增加值、工業稅收、單位產出效益,加快實現全市省級以上工業園區規模工業增加值過百億元,高新區、龍嶺工業集中區總產值過千億元。
二、行動內容
(一)建立“1+N”跨部門金融政策整合機制
以人民銀行貨幣信貸和金融市場等政策工具的“1”(具體包括:改進宏觀審慎評估考核;增加再貸款、再貼現額度,放寬支小再貸款發放門檻;推動有條件的地方法人金融機構發行小微企業金融債券等措施),撬動金融監管、融資擔保、產業扶持、財政激勵等各方面政策資源的“N”(具體包括:差別化監管措施、稅收優惠、貸款貼息、風險補償、創業擔保等措施),打出政策“組合拳”,發揮支持民營和小微企業發展的倍增效應。
(二)建立金融機構結對幫扶首問負責制
各銀行機構要與園區建立“一園一行長包聯、一園一幫扶方案、一園一問題清單,一園一解決臺賬”的結對幫扶首問負責制,著力提升園區民營和小微企業金融服務的針對性和有效性。具體而言:
1.明確幫扶對象:各銀行機構分別與益陽高新區、龍嶺工業集中區、長春經開區、沅江高新區、桃江經開區、南縣經開區、安化經開區、大通湖工業集中區、灰山港工業集中區、沅江船舶產業園形成結對幫扶關系,成為幫扶園區的主聯系銀行。結對幫扶對象實行動態調整,按年更新。無特殊情況原則上當年不得更換。
2.明確工作內容:一是各銀行機構要組建結對幫扶團隊,每半年至少開展一次由主聯系銀行行長帶隊,當地金融辦、當地人民銀行、當地銀行機構及擔保公司等共同參與的入園調查、走訪活動,及時了解園區企業生產經營、融資需求、產業發展等方面的情況,研究制定園區整體幫扶方案。在日常融資信息收集、入園走訪調研過程中,形成園區民營和小微企業“問題清單”,對民營和小微企業提出的金融需求能否辦理、辦理條件及程序等問題咨詢,要在3-5個工作日內限時給予答復,對于主聯系行及參與行均無法解決的突出問題,及時向市政府金融辦、人民銀行益陽市中心支行進行反饋。每一家企業的咨詢結果均需留底形成“解決臺賬”;二是為園區企業的信貸融資項目在立項、申報、授信、審批等環節開辟業務辦理綠色通道,提供金融業務咨詢、信貸產品推介、財務報表規范等一攬子綜合性金融服務。
3.明確聯絡方式:一是各銀行機構行長為結對幫扶第一責任人,分管信貸工作的副行長為第二責任人,明確具體聯系部門與聯絡員。相關人員調整需在3個工作日內向市政府金融辦、人民銀行益陽市中心支行報備更新。二是各主聯系行與結對幫扶園區密切配合,由園區管委會企業融資服務窗口協助收集日常金融服務需求“問題清單”,提交至主聯系行及相關機構“會診”處理。三是組織開展“金融知識進園區”、金融產品、案例宣講等活動,要在園區、各銀行機構營業網點、宣傳冊等醒目位置公開園區“企業融資服務窗口”、主聯系行聯絡人員聯系方式,提升園區企業金融知識、服務可獲得性。
(三)建立金融機構結對幫扶聯動工作機制
促推各區縣(市)政府金融辦、銀行、園區、擔保和企業五方之間通過建立有組織、多形式的合作,疏通各項政策傳導渠道,建立民營和小微企業辦理銀行貸款的快捷通道,有效解決銀企信息不對稱的狀況。
1.明確牽頭單位:市政府金融辦、人民銀行益陽市中心支行以及各區縣(市)政府金融辦、人民銀行各縣(市)支行是金融機構結對幫扶聯動工作的雙牽頭單位,要密切協同,相互配合,加強與銀行、擔保機構的溝通和聯系,組織園區、銀行和擔保機構分析園區產業發展情況、調研摸底企業融資需求,研究金融服務重點問題,制定工作方案,并聯合推動實施。
2.建立和完善一站式立體金融服務體系:各園區管委會要按照便利企業的原則,設立一個或多個“企業融資服務窗口”,企業到“窗口”提交企業融資需求信息,由“窗口”收集整理后分別提交給主聯系行和區縣(市)政府金融辦,“窗口”再及時將辦理意見反饋給企業。
(四)強化“三個一”監測督導考核機制
一是建立“一季一調度”通報機制。各銀行機構需在每季后7個工作日內,向市政府金融辦及人民銀行益陽市中心支行提交結對幫扶園區企業融資問題“解決臺賬”。益陽市金融紓困民營和小微企業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每季度將對各銀行機構支持服務結對園區民營和小微企業融資情況進行統計和排名,組織召開專題會議進行通報,對推動落實不到位的機構進行約談;二是建立“半年一評估”督導機制。結合人民銀行益陽市中心支行對各銀行機構的綜合評價、綜合執法檢查等工作,對市金融紓困民營和小微企業“兩進兩促”行動的融資任務完成質量、效果進行定性、定量評估,推動各銀行機構主聯系行制定后續整改措施。三是建立“一年一考核”激勵機制。結合20xx年度金融工作考核,增加各銀行機構結對幫扶園區民營和小微企業貸款增量、增速、戶數、咨詢答復率、融資滿足率等考核指標,對打分排名靠前的進行獎勵,對排名后五位的銀行機構,在各金融監管部門的相關業務管理中給予差別化制約措施。
三、職責分工及保障措施
(一)市、區縣(市)政府金融辦
1.工作職責。市、區縣(市)政府金融辦統籌負責轄內金融紓困民營和小微企業“兩進兩促”行動的組織實施,加強雙牽頭單位之間的分工與協作,建立政銀合作的長效機制,組織園區、銀行機構持續深入推進金融紓困民營和小微企業“兩進兩促”行動。
2.保障措施。修改完善《20xx年度金融工作考核辦法》,對各銀行機構信貸投放年度目標任務進行分解,重點對支持民營和小微企業相關情況進行考核。協調、促推市財政、稅務、發改委、工信局等單位出臺支持民營和小微企業風險補償、貸款貼息、稅收減免優惠政策。推動資本市場縣域工程試點,支持符合條件的民營和小微企業實施規范化股份制改造,培育助推一批優質企業在湖南股權交易所、“新三板”掛牌和滬深交易所上市,對新增國內外上市企業、新三板掛牌企業和省股權交易所標準版企業分別給予200萬元、50萬元和30萬元獎勵。促推建立金融政法聯動機制,開展園區企業涉金融案件專項執行活動,進一步加大對逃廢金融債務、規避債務執行的制裁力度,提高金融案件結案率、執結率。
(二)人民銀行
1.工作職責。人民銀行益陽市中心支行負責活動方案的起草制定、統計監測和工作推動,制定出臺支持銀行機構擴大民營和小微企業信貸投放的差別化貨幣信貸支持政策;推進小微企業信用體系建設,建立健全小微企業信用信息檔案征集、評價與應用機制;推動“金融生態良好園區”建設,建立民營和小微企業涉金融信用黑、白名單制度,實施跨部門多層級聯合激勵、懲戒。人民銀行各縣(市)支行負責聯系各區縣(市)金融辦及各縣域園區。
2.保障措施。改進宏觀審慎評估考核,增加民營和小微企業貸款考核比重,對銀行機構儲備資本等進行逆周期調節。全市安排支小再貸款、再貼現額度10億元,支小再貸款重點支持民營和小微企業占比高、增速快的金融機構。發揮降成本導向作用,支小再貸款利率下調0.5個百分點,金融機構運用支小再貸款發放貸款利率在再貸款利率基礎上加點不超過5個百分點。放寬支小再貸款申請、使用條件,申請機構小微企業貸款比例由不低于30%調整為不低于20%,再貸款資金到賬后完成貸款發放時間可放寬至2個月。支小再貸款可用“先貸后借”的報賬模式按月申請,按金融機構單戶授信1000萬元及以下小微企業、單戶授信不高于3000萬元民營企業新增貸款1:1的比例給予支小再貸款支持。再貼現優先支持民營企業和票面金額500萬元及以下的小微企業票據。同時,運用小微企業信貸政策導向效果評估、綜合評價、綜合執法檢查等多種手段,引導銀行機構下沉服務重心,改善民營和小微企業金融服務。
(三)銀行機構
1.工作職責。積極參與益陽市金融紓困民營和小微企業“兩進兩促”行動,按照行動方案落實首問負責制和主聯系行職責,與結對幫扶園區建立常態化聯絡溝通機制,制定民營和小微企業服務年度目標和對接園區綜合融資方案,通過信貸產品創新、授信審批提效、貸款利率優惠等多種措施,不斷強化對園區民營及小微企業金融服務力度。
2.保障措施。各銀行機構要積極研發適合園區民營和小微企業融資需求的創新信貸產品和服務,探索政銀園合作模式,批量化解決園區民營和小微企業融資問題。通過參與“百企帶萬戶”應收賬款融資專項行動,推動建立以園區大型企業為核心的小微企業應收賬款融資模式。探索推廣上下游產業鏈融資模式、“金融+行業協會”融資模式、“銀稅”信用類信貸產品等。推進小微企業“無還本續貸”業務,解決企業借新還舊造成的“過橋”資金需求問題。大中型銀行發揮“頭雁”作用,不斷加強普惠金融事業部建設,落實普惠金融領域專門信貸政策。各銀行機構在對承辦此次活動的分支行行長和領導班子考核、資源配置、激勵費用、績效考核、利潤損失補償、風險容忍度等方面,對業務條線和分支機構開展民營和小微企業金融業務給予支持。對參與的分支機構和相關人員,重點對其服務企業數量、信貸質量進行綜合考核,建立健全盡職免責機制,提高不良貸款考核容忍度。設立內部問責申訴通道,為盡職免責提供機制保障,讓基層分支機構“敢貸、愿貸、能貸”,提升服務民營和小微企業的內生動力。
(四)園區管委會
1.工作職責。各園區要安排專人負責金融紓困民營和小微企業“兩進兩促”行動,在園區內建立“企業融資服務窗口”接收企業融資需求信息,對園區內企業的生產經營情況和融資需求進行調查摸底和收集整理,及時形成民營和小微企業“問題清單”提交轄內金融辦和金融機構主聯系行,適時與轄內金融辦、銀行機構主聯系行研究制定金融服務方案,搭建企業與銀行機構金融服務對接高效便捷渠道。窗口申請融資成功率等指標納入各區縣(市)對園區管委會年度工作考核內容。
2.保障措施。促推政銀園合作對接,力爭切塊專項資金成立風險補償基金,合理確定政銀風險分擔比例,為民營和小微企業融資提供增信;促推建立園區產業發展基金,支持成長前景良好的民營和小微企業經營發展;引導民間資本投資初創小微企業,引入風險投資基金、私募股權基金、行業協會、天使投資人等為各類創業主體提供支持。
(五)融資擔保公司
1.工作職責。構建政府性融資擔保機構和銀行機構、園區等共同參與、合理分險的合作對接機制;融資擔保公司服務園區民營和小微企業情況納入各級財政部門相關績效考核辦法,考核結果與其資金補充、風險補償、薪酬待遇等直接掛鉤。
2.保障措施。各級政府性融資擔保、再擔保機構逐步提高支小擔保業務規模和占比,重點支持單戶擔保金額500萬元及以下的小微企業和“三農”主體,支小支農擔保業務占比達到80%以上。國家融資擔保基金和省級擔保、再擔保基金(機構)的合作機構,支小支農擔保金額占全部擔保金額的比例不低于80%,其中單戶擔保金額500萬元及以下的占比不低于50%。各級政府性融資擔保機構、再擔保機構在可持續經營的前提下,保持較低費率水平。國家融資擔保基金再擔保業務收費一般不高于省級擔保、再擔保基金(機構),引導合作機構逐步將平均擔保費率降至1%以下。其中,對單戶擔保金額500萬元及以下的小微企業和“三農”主體收取的擔保費率原則上不超過1%,對單戶擔保金額500萬元以上的小微企業和“三農”主體收取的擔保費率原則上不超過1.5%。原則上國家融資擔保基金和銀行業金融機構承擔的風險責任比例均不低于20%,省級擔保、再擔保基金(機構)承擔的風險責任比例不低于國家融資擔保基金承擔的比例。引導全市融資擔保機構加快完善信用評價和風險防控體系,逐步減少、取消反擔保要求,簡化審批手續,提供續保便利,降低民營和小微企業主體融資門檻。
四、實施步驟
(一)前期準備階段(20xx年2-3月)
1.市政府金融辦、人民銀行益陽市中心支行聯合印發《益陽市金融紓困民營和小微企業“兩進兩促”行動工作方案》,提請成立益陽市金融紓困民營和小微企業“兩進兩促”行動工作領導小組。
2.在3月召開益陽市金融紓困民營和小微企業“兩進兩促”推進會,安排部署相關工作。
(二)組織實施階段(20xx年4-11月)
1.各銀行機構主聯系行明確結對幫扶園區,入園走訪、調查,形成綜合融資方案,明確責任部門及聯絡人建立落實首問負責制。
2.市政府金融辦、各區縣(市)金融辦聯合十大園區建立民營和小微“企業融資服務窗口”,細化統一“問題清單”、“解決臺賬”等格式文本,建立完善企業融資需求收集、分發、反饋操作流程。
3.凝聚政銀園企擔工作合力,組織開展一系列形式多樣、內容豐富的“兩進兩促”活動,進一步深化改進金融服務,增加對園區民營和小微企業信貸投放,加強對民營和小微企業支持政策、金融知識和產業指導等培訓宣傳。
4.益陽市金融紓困民營和小微企業“兩進兩促”行動工作領導小組各成員單位依據自身職責,按照本活動方案制定對民營和小微企業的扶持政策和措施。
5.適時召開階段性總結會,宣傳推介篩選出的2-3個突出益陽特色、易復制推廣的政銀園企擔合作典型案例,推薦部分成效突出的創新產品,總結階段性工作經驗、研究問題,為推進下階段相關工作打好堅實基礎。
(三)總結考核階段(20xx年12月)
按照各銀行機構、園區工作開展情況,對其進行評估、考核及驗收,采取適當方式進行差別化激勵約束。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認識,加強協調聯動。全市各級各部門尤其是市政府金融辦、人民銀行益陽市中心支行、各區、縣(市)政府金融辦和人民銀行各縣(市)支行要不斷增強服務民營和小微企業的意識和能力,把本次活動作為有效緩解轄內民營和小微企業融資痛點、堵點的重要抓手,建立協調聯動的長效機制,“幾家一起抬”,持續提升金融服務民營和小微企業質效,要加強組織、領導、協調、督導、反饋等工作,積極整合各成員單位資源,明確職責,定期對工作開展情況進行通報,確保工作有序推進。
(二)壓實責任,強化調研督導。各相關部門要完善對民營和小微企業的紓困政策措施,金融監管部門承擔監督、指導職責,財政部門等充分發揮財稅政策作用并履行好國有金融資本出資人職責,運用督導、評估、考核等手段,督促和引導金融機構不斷加強和改進對民營企業的金融服務。各銀行機構要切實履行服務民營和小微企業第一責任人職責,積極作為,廣泛宣傳動員,堅持問題導向,重點解決民營和小微企業“不敢貸、不愿貸、不能貸”問題,擴大對民營和小微企業的有效金融供給,讓民營和小微企業有實實在在的獲得感。
(三)加強宣傳,營造工作氛圍。各相關部門、各金融機構要借助互聯網、電視、報刊雜志等渠道開展形式多樣、豐富多彩的宣傳活動,促進相關各方達成共識,營造良好工作氛圍。
銀行業務幫扶方案6
為深入貫徹落實《云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云南省進一步幫扶中小微企業紓困發展工作方案的通知》(云政辦發﹝2022﹞42號),切實推動幫扶中小微企業紓困發展政策落地見效,推動中小微企業保存量、擴增量、提質量,實現平穩健康發展,結合實際,制定本方案。
一、深入實施“十大專項行動”
(一)財政惠企專項行動。貫徹落實好省級幫扶中小微企業紓困發展措施,聚焦“專精特新”中小企業扶優扶強,積極爭取省級中小企業發展專項資金,支持中小企業融通發展。加強資金統籌,認真落實各級旅游高質量發展、文旅行業紓困幫扶、旅游業恢復發展等政策措施,助力文化旅游行業中小微企業紓困發展。及時申報上級惠民利企補助資金,落實重點農業企業新增貸款貼息、特色農產品加工和冷鏈物流獎補資金以及對茶葉、生豬、肉牛等新型農業經營主體的獎補資金。用好市級綠色食品牌獎勵補助政策,及時兌現補助資金。落實好穩增長15條的財政支持措施。(市財政局牽頭;市工業和信息化局、農業農村局、商務局、文化和旅游局,各縣、市、區人民政府按照職責分工負責)
(二)減稅降費專項行動。全面落實中央關于進一步加大增值稅期末留抵退稅實施力度有關政策,落實好符合條件的小微企業及“制造業”“科學研究和技術服務業”“生態保護和環境治理業”“交通運輸、倉儲和郵政業”等行業增值稅期末留抵退稅政策力度。廣泛開展稅收政策宣傳,持續提供便捷服務,引導中小微企業對稅收優惠政策“應知盡知”、“應享盡享”。持續清理涉企收費,繼續深入推進轉供電、供水供氣等環節價格監管工作。不得收取《全國政府性基金和行政事業性收費目錄清單》外的政府性基金、行政事業性收費。通過落實退稅減稅降費系列政策,確保市場主體從國家減稅降費政策中得到實惠。(市財政局、市稅務局牽頭;市發展改革委、工業和信息化局、市場監管局按照職責分工負責)
(三)融資便利專項行動。引導政府性融資擔保機構對符合條件的交通運輸、住宿餐飲、旅游等行業中小微企業提供擔保并降低擔保費,積極爭取省級財政融資擔保降費補貼。深入推進中小微企業金融服務能力提升工程,推動健全內部管理制度,引導銀行業金融機構通過建立正面清單和負面清單,不良容忍度、績效考核等措施,強化正向激勵,增強業務開拓內生動力,提升盡職免責執行效率。發揮再貸款精準支持和結構引導作用,確保全年再貸款累計投放量較20xx年大幅增加,充分利用普惠小微貸款支持工具,加大普惠小微貸款支持力度,對符合條件的地方法人銀行普惠小微貸款余額增量(包括通過延期還本付息形成的普惠小微貸款)的2%提供資金支持,引導和支持地方法人銀行增加普惠小微企業貸款發放。鼓勵銀行業金融機構單列普惠小微企業專項信貸增長計劃,保障小微信貸投放規模,確保全年普惠小微企業貸款同比增長20%以上;實行重點企業名單制管理,指導金融機構精準對接名單企業融資需求;組建市級金融機構融資顧問團,加強中小微企業金融服務團隊建設,充實中小微企業信貸業務隊伍。引導銀行業金融機構充分運用“銀稅互動”“信易貸”平臺加大對守信主體的支持力度,不斷創新小微企業金融服務產品及方式,加大續貸支持力度,持續提升首貸、信用貸占比。持續發揮小微企業金融服務監管評價的“指揮棒”作用,以評價促整改,確保中小微企業貸款持續增長,普惠型小微企業貸款實現“兩增”,新發放普惠型小微企業貸款利率較20xx年有所下降,推動轄區內小微企業金融服務高質量發展。(市財政局,人民銀行保山市中心支行、銀保監會保山監管分局牽頭;市發展改革委、工業和信息化局、交通運輸局、文化和旅游局等部門配合)
(四)穩崗就業專項行動。深入貫徹落實社會保險“降”“緩”“返”“擴”“補”系列穩崗紓困政策。將階段性降低失業保險費1%的政策執行期延長至2023年4月30日;將緩繳政策實施范圍從餐飲、零售、旅游、民航、公路水路鐵路運輸等5個特困行業擴大到受疫情影響較大、生產經營困難的農副食品加工業等17個行業;將失業保險穩崗返還補貼政策提升為中小微企業按90%返還、大型企業按50%返還,返還資金主要用于職工生活補助、繳納社會保險費、轉崗培訓、技能提升培訓等支出。企業招用2022年畢業年度高校畢業生,簽訂勞動合同并參加失業保險的,按每人1500元的標準,發放一次性擴崗補助,與一次性吸納就業補貼政策不能重復享受,實施期限截至2022年12月31日。將一次性留工培訓補助受益范圍拓展至未出現中高風險疫情地區的餐飲、零售、旅游、民航、公路水路鐵路運輸5個行業企業,一次性留工培訓補助按實際參保繳費職工每人500元的標準發放培訓補助。通過推進社保服務“康乃馨”行動、“三出三進三深入”服務和人社政策法規宣傳“五進”活動,做好“一對一”精準服務。積極實施就業見習千崗募集計劃,加大見習宣傳力度、推進見習規范管理、多渠道募集見習崗位,為青年群體提供針對性、高質量的見習機會,將有見習需求的畢業生及時組織到見習活動中。按照規定對中小微企業吸納就業困難人員、高校畢業生給予社保補貼和就業見習補貼。(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牽頭;市財政局、市稅務局等部門配合)
(五)保通保暢專項行動。加快推廣核酸檢測結果全國互認通用,在規定有效期內不得重復檢測。在高速公路出口、服務區等貨車聚集地設置核酸檢測點,方便貨車司機開展核酸檢測。嚴格執行通行證網上辦理及互認互通工作。啟用云南省疫情防控重點物資跨省運輸車輛通行證線上辦理系統,由市、縣兩級發展改革、工業和信息、商務、農業農村等部門審核機構,根據省級分配賬號開展通行證審核及發放工作。及時回應群眾關切問題。充分發揮12328熱線投訴舉報作用,對貨運司機反映和咨詢的通行及防疫檢測檢查等問題,做到即報即查、即接即辦。對符合“綠通”政策不超過4.2米的集裝箱車、冷藏車等車輛免收車輛通行費。確保交通設施應開盡開,交通網絡有序暢通。(市交通運輸局牽頭,市物流保通保暢工作領導小組各成員單位配合)
(六)清欠活企專項行動。加大對惡意拖欠中小微企業賬款整治力度,集中化解存量拖欠,嚴防新增拖欠。全面排查拖欠中小微企業賬款,建立臺賬,無分歧欠款發現一起清償一起,拖欠金額200萬元以下的必須在2022年底前全部清償,其余欠款不得超過2023年底清償。(市工業和信息化局牽頭;市減負辦各成員單位、市外辦等部門配合,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具體負責)
(七)創新創業專項行動。摸清全市現有各類創新創業平臺底數,由各創新創業平臺主管部門按地域分布、服務群體等建立名單管理。培育創建各類創新創業平臺。依托市推進大眾創業萬眾創新部門聯席會議制度,凝聚各創新創業活動賽事相關主管部門共識,統籌全市創新創業資源,積極營造濃厚創新創業氛圍。大力實施“職工技術創新”、“職業技能提升”、“產業示范引領”、“科技成果普及”等行動,組織開展創新創業活動和創新創業大賽,為各類創新創業主體提供創業、就業、科技、培訓等服務。舉辦第五屆“中國創翼”創業創新大賽云南省選拔賽暨第三屆“創翼云南”創業大賽保山選拔賽,選送一批創新創業項目參加省級選拔賽。(市發展改革委牽頭;市工業和信息化局、教育體育局、科技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農業農村局、退役軍人局,市總工會、團市委、市婦聯、市科協等部門配合)
(八)企業培優專項行動。圍繞產業鏈、供應鏈,挖掘、梳理、培育一批優質中小企業,有序提升全市“專精特新”中小企業數量和質量。根據《云南省優質中小企業梯度培育管理暫行細則》,分層培育“專精特新”中小企業群體。貫徹落實“專精特新”中小企業辦實事清單,聚焦財稅支持、融資支持、協同創新、數字化轉型、市場開拓、精準幫扶等,全面提升“專精特新”中小企業競爭力,引導帶動全市中小企業高質量發展。(市工業和信息化局牽頭;市直有關部門按照職責分工負責)
(九)復工復產專項行動。針對不同區域情況完善差異化疫情防控策略,落實非疫情防控重點地區分區分級精準防控辦法。對“四上”企業復工復產中遇到的用工、資金不足、原輔料供應、產品運輸等問題,給予優先盡快解決,指導幫助重點企業完善防控機制、員工排查、現場防控、物資保障、安全生產等措施,做到“疫情要防住、經濟要穩住、發展要安全”,千方百計促進企業達產滿產。加快列入市級領導掛鉤的127個重大項目推進進度,按月報送項目建設進度和存在問題,積極協調解決項目推進過程中的“卡脖子”問題,促進重大項目早建成、早見效。(市發展改革委牽頭;市疫情防控指揮部,市工業和信息化局、住房城鄉建設局、交通運輸局、農業農村局、商務局、文化和旅游局等部門配合)
(十)融通發展專項行動。推動大中小微企業加強創新合作,通過部門聯動、上下推動、市場帶動,促進大中小企業全面融通發展,著力構建大中小企業相互依存、相互促進的企業發展生態,以提升韌性和競爭力為重點,鞏固大中小微企業產業鏈。探索供應鏈金融新模式,著力解決供應鏈中小微企業投融資,優化大中小微企業資金鏈。積極推廣存貨、應收賬款、知識產權等動產和權利質押融資業務,降低對不動產等傳統抵押物的過度依賴。探索建立企業科技特派員機制和校企、院企科研人員“雙聘”機制,鼓勵高校、科研院所科研人員流動到科技型企業開展技術創新服務。(市工業和信息化局、科技局,人民銀行保山市中心支行牽頭;市發展改革委、財政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國資委、市場監管局,市金融辦,市工商聯,銀保監會保山監管分局等單位配合)
二、加力政策舉措
(一)加力房租減免。加快落實好服務業小微企業和個體工商戶承租國有房屋租金減免政策,對2022年承租國有企業經營性房屋的服務業小微企業和個體工商戶,在2022年被列為疫情中高風險地區所在的縣級行政區域內的企業減免6個月租金,其他區域減免3個月租金。(市國資委牽頭;市財政局、住房城鄉建設局、商務局,市機關事務局,各縣、市、區人民政府按照職責分工負責)
(二)加力稅收優惠政策。全面落實國家和省級出臺的各類稅收優惠政策,根據涉企財稅優惠政策清單,加大政策宣傳和執行力度。加大存量和增量全額留抵退稅力度,全面落實國家在更多行業實施存量和增量全額增值稅留抵退稅政策。(市財政局,市稅務局、人民銀行保山市中心支行按照職責分工負責)
(三)加力融資服務。建立健全“政銀企保”銜接機制,有關行業主管部門和金融管理部門對重點紓困企業及其融資需求實施清單制管理,指導金融機構精準加大支持。每季度定期組織開展中小微融資監測問卷調查工作,跟蹤各項措施成效,摸清企業真實受益情況,分析政策實施效果。加大普惠小微貸款支持工具使用,按照政策規定,對地方法人銀行發放普惠小微貸款余額增量資金支持比例由1%提高至2%,激勵金融機構加大信貸投放。引導金融機構結合實際,對受疫情影響嚴重的文旅、物流及餐飲等行業,切實做好延期還本付息政策接續,按照市場化原則,由銀企雙方協商確定延期還本付息方式,通過展期、續貸、調整還款計劃等方式加大政策執行力度,避免出現限貸、抽貸、斷貸,充分考慮疫情等因素影響,合理維護企業征信,有效幫助小微企業減負紓困、恢復發展。(市發展改革委、工業和信息化局、財政局、交通運輸局、商務局、文化和旅游局,市金融辦,人民銀行保山市中心支行、銀保監會保山監管分局按照職責分工負責)
(四)加力政府采購和招標投標支持。加大政府采購支持中小企業力度,貫徹落實中央和省關于加大政府采購支持中小微企業力度的政策措施,貨物、服務采購項目給予小微企業評審時的價格扣除優惠由6%—10%提高至10%—20%;大中型企業與小微企業組成聯合體或者大中型企業向小微企業分包的,評審優惠幅度由2%—3%提高至4%—6%。政府采購工程要根據項目特點、專業類型和專業領域合理劃分采購包,積極擴大大型企業與中小企業組成聯合體投標和大型企業向中小企業分包,降低中小企業參與門檻,在堅持公開公正、公平競爭原則和統一質量標準的前提下,2022年下半年面向中小企業的預留份額由30%以上階段性提高至40%以上。進一步優化公共資源交易領域營商環境,有效降低投標人費用,節約企業交易成本,取消沒有法律依據的投標報名和公共資源電子化交易招標文件費用,維護公平、公正的公共資源交易秩序,保障參與主體的合法權益。(市發展改革委、財政局按照職責分工負責)
(五)加力困難行業幫扶。按要求將餐飲企業、零售企業員工納入免費核酸檢測人群,按照重點人員核酸檢測要求定期開展核酸檢測。對符合條件的旅行社,旅游服務質量保證金暫退比例提高到100%,開展保險代替保證金試點。繼續實施特困行業階段性緩繳“三項社保費”政策。出臺配套政策引導外賣等互聯網平臺企業進一步下調餐飲業商戶服務費標準,降低相關餐飲企業經營成本。(市財政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交通運輸局、衛生健康委、商務局、文化和旅游局、市場監管局,各縣、市、區人民政府按照職責分工負責)
三、完善工作機制
(一)加強組織領導。建立上下聯動、橫向協同、跨系統融通、政企貫通的中小微企業紓困發展工作機制,統籌力量、整合資源、合力紓困。充分發揮市促進民營經濟暨中小企業發展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統籌協調作用,建立健全日常調度機制、通報機制和政策落實機制,統籌協調、組織推動、督促指導“十大專項行動”開展。各縣(市、區)人民政府要落實屬地責任,建立健全工作機制,制定出臺具體工作措施,切實抓好各項政策措施落地落實。“十大專項行動”牽頭部門要切實強化責任擔當,主動作為,細化實施方案,制定調度臺賬,并于每月30日前形成階段性工作成果材料報市促進民營經濟暨中小企業發展領導小組辦公室。(市工業和信息化局牽頭;市直有關部門,各縣、市、區人民政府按照職責分工負責)
(二)實行“三辦一銷號”制度。建立中小微企業紓困解難交辦、承辦、督辦和銷號制度,對企業提出的困難有政策支撐的,要能用盡用、能享盡享,限期解決;對沒有政策支撐的,要在法治軌道上以改革創新的舉措研究政策、集成政策、創新政策,全力為企業紓困解難。(市直有關部門,各縣、市、區人民政府按照職責分工負責)
(三)建立健全統計監測和效果評估制度。規范中小微企業發展統計監測指標,按月統計監測中小微企業發展情況,加強數據分析,強化監測預警,定期通報中小微企業行業類別、地區分布、發展現狀等情況。做好政策實施效果第三方評估和中小微企業對各級政府職能部門工作評議,評估和評議結果向社會公布。適時組織開展督查,對政策落實不力、執行不到位的部門和單位按照有關規定予以約談問責,對幫扶中小微企業紓困發展成效顯著的部門和單位予以通報表揚。(市政府督查室,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市場監管局、統計局,市工商聯按照職責分工負責)
(四)完善領導干部掛鉤聯系民營(中小)企業制度。全面落實領導干部掛鉤聯系民營企業制度,暢通政企溝通聯系渠道,按照每季度“開展1次調研,召開1次座談會,制定1個工作方案,解決一批實際問題”的工作要求,積極幫助企業解決發展中遇到的難點、堵點問題,指導企業提升內生發展動力,構建親清政商關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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